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篇1
0 前言
2011年9月下旬,陕西省遭遇强降水,10市1区受灾,受灾县(区、市)达92个,受灾人口217.86万人,因灾死亡28人。其中商洛市商州区2人、洛南县1人。西安~商州天然气输气管道K1403~K1414桩段商州市麻街岭镇麻街岭北坡中流村东侧山体滑坡。导致西商线此段管道局部弯曲变形,天然气商州市输气中断。
1 K1403~K1414段地质环境背景
1.1 地形地貌
K1403~K1414管线敷设地段属剥蚀山区低中山地貌单元与丹江河谷阶地过渡地带,海拔一般在750~1200m,相对高差200~300m。沟谷多呈 “V”型,坡度一般在30~50°,斜坡多被第四系残坡积物覆盖,植被较为发育。
1.2 气象、水文
管线区地处秦岭山区暖温带湿润气候区。多年均降水量768.3mm。降水夏季314.1mm,多大雨,暴雨;秋季降水量225.2mm,占年降水量的31.15%,多连阴雨。2011年9月降水量资料未收集到。管线北侧河流为丹江,常流量为24.5m3/s,年平均径流量13.5×109m3。丹江在洪水期水深5~5.5m,流速5.5~6m3/s;常水期水深1.5~2m,流速1.2m3/s;枯水期水深0.5~1m,流速0.5~0.7m3/s。
1.3 地层岩性
元古界(Pt)宽坪群(Pt2kn):管线沿线主要岩性为绿帘绿泥片岩、钠长绿帘阳起片岩、绿帘绿泥阳起片岩,主要分布与管线北段;硅质条带(纹)大理岩、条带状石英大理岩、透闪大理岩为主,夹石英岩分布于管线南段。地层产状与坡向一致,属顺向坡。第四系全新统(Qh)冲洪积层(Qhal+pl):分布于丹江河谷阶地区。岩性下部为砂、砾卵石,松散状,厚数米,不稳定,上部为黄棕、褐黄色粉质粘土,厚数米。坡积、残积层(Qhdl+el):分布于坡体表层,岩性为粘性土、含碎石粘性土、碎石土,松散或可塑状,厚度变化大,厚数米,为本区域地质灾害的主要易崩易滑体,此次的天然气管线破坏多与此有关。
1.4 水文地质特征
本次地质灾害形成与上层滞水关系密切。上层滞水是存在于包气带中局部隔水层(片岩、片麻岩)之上的重力水。主要补给来源为大气降水。上层滞水接近地表,受气候、水文条件影响较大,故水量不大而季变化强烈。坡度较陡的地段,大部分降水以地表径流方式流走,因而不易形成上层滞水。但在坡度较缓处,尤其是能汇集雨水的洼地,却最易于形成上层滞水。上层滞水的动态主要决定于气候、隔水层的范围、厚度、隔水性等条件。由于滑坡地段属顺向坡,强降水期对边坡稳定性影响大,是此次管线地段滑坡地质灾害形成的主要诱因
1.5 岩土体类型及特征
岩体:按岩石强度、结构、建造将岩体分为坚硬岩、较坚硬岩、较软岩三类。①坚硬岩类:主要为深变质石英岩,以元古界宽坪群为主,岩性较为复杂,为薄层~中厚层结构,力学强度高,具良好的工程地质性质。②较松软的片麻岩组:岩性主要为片岩,岩体结构类型多呈层状结构,由于岩层较为古老,构造活动强烈,导致岩石较为破碎,节理、裂隙发育。③软弱片状浅变质岩组:区内局部出露,岩性以千枚岩为主,千枚状结构,力学强度低,片理发育,各向异性明显,抗风化侵蚀能力差,遇水软化,全风化~强风化带厚数米~数十米,风化岩体呈碎片状。该套岩体既是区内易滑体,也是残坡积层滑坡的滑动接触面。
土体:按照工程地质特性划分为粘性土、卵砾类土、砂砾土、碎石土四类。①粘性土:分布于丹江河谷阶地区及局部坡体表层,土质不均。②卵、砾类土:分布于丹江漫滩和河床地段,岩性以砂卵石为主,夹含砾粉砂、粉土、粉质粘土等透镜体。以均一结构为主,松散,渗透性强,中密~密实,分选差,承载力中等,抗冲蚀力弱,工程地质性质一般。冲积砂砾③土和砂:岩性疏松,中密,厚度不稳定,承载力中等或偏小,易被冲蚀,工程地质性质较差。④碎石土:主要覆盖于斜坡凹地或堆积于沟谷坡脚地带,厚度变化较大,粒度大小混杂,含有机质,孔隙度高,结构疏松,承载力低,稳定性差,工程地质性极差,是该区堆积层滑坡的主体。
1.6 人类工程活动
312国道公路建设,切坡、开挖坡脚,形成高陡边坡,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原有坡体的稳定性,使原本稳定边坡力学平衡被破坏,稳定变为不稳定,为滑坡的形成提供了基础条件
2 地质灾害现状及稳定性、危险性预测评价
经现场实地调查,确定天然气输气K1403~K1414桩段调查区有地质灾害点5处,其中滑坡点3处,崩塌2处。
2.1 滑坡
H1滑坡,位于麻街岭镇中流村东侧,即原始管道沿丹江河滩地敷设至土地庙穿越312国道,沿国道右侧挡土墙向山顶敷设段,北侧为312国道及丹江,坐标:X=3756920、Y=37393700。
滑坡所处微地貌为陡坡,上部坡度约30°,下部约50°,前缘因修建312国道人工开挖形成的高陡边坡,坡面植被以草地、灌木为主。滑坡在平面上呈半圆形,滑坡体高程介于794~850m,长120m,宽70m,厚2~3m,体积约2.1×104m3,属小型堆积层滑坡,滑向13°。滑坡体组成物质下部为片岩强风化碎块石,粒径一般为5~10cm,最大50cm,结构松散。上部为含碎石粘土,碎石含量10%~15%,粒径一般为0.5~3cm,呈可塑~软塑状态。下伏元古界宽坪群片岩,为顺向坡。滑坡体与下伏基岩接触的风化带为滑面。滑坡诱发因素为强降水。致使原输气管道受损,停止运营。该滑坡已滑方量约500m3,后缘滑壁高1.1~2.0m,坡面出现多条弧形拉张裂缝及剪切裂缝,最长约80m,错坎高60~80cm,裂缝宽20~60cm,现状稳定性差。在强降雨及人工扰动等因素作用下可能发生滑动,威胁下部312国道、车辆行人的安全,危害较严重,危险性大。
H2滑坡,该滑坡位于麻街岭镇郭家堂村312国道南侧,坐标:N:X=3756500、Y=37393980。滑坡所处微地貌为缓坡,上部坡度约25°,下部约20°,坡面开挖耕种,前缘因修建312国道人工开挖形成高陡边坡,植被覆盖差。滑坡在平面上呈舌形,高程802~1050m,长500m,宽150~250m,厚2~5m,体积约35×104m3,属中型堆积层滑坡,滑向15°。滑坡体组成物质为粘土。下伏元古界宽坪群石英岩。滑动面为碎石土与下伏基岩接触面。修路切坡,在降水因素影响下局部变形,产生多个次级滑体,出现错坎及拉张裂缝,现状稳定性差,可能发生再次滑动,威胁312国道车辆行人的安全,危害较严重,危险性中等。
H3滑坡,该滑坡位于麻街岭镇郭家堂村312国道南侧,坐标:X=3756570、Y=37394360。滑坡所处微地貌为陡坡,坡度约40°,坡面植被以草地为主,覆盖差。滑坡在平面上呈半圆形,高程805~920m之间,长200m,宽120m,厚1~3m,体积约4.8×104m3,属小型堆积层滑坡,总体滑向335°。滑坡体组成物质为碎石土,土石比约2:8,碎石粒径一般为2~10cm,最大20cm,结构松散。下伏元古界宽坪群石英岩。滑面为滑坡体与下伏基岩接触面。滑坡体前缘紧邻沟道,野外调查发现滑坡体中下部有新近滑塌迹象。该滑坡现状稳定性较差,在强降水作用下可能发生滑动,无威胁对象,危害较轻,危险性小。
2.2 崩塌
该区段共发现崩塌灾害点2处,多发育于坡度大于60°的破碎边坡地带(人工高边坡附近),节理、裂隙发育,规模为小型,分述如下:B1崩塌:该崩塌位于312国道南侧人工边坡体,坐标:X=3757040、Y=37393780。崩塌体所处地貌单元为低中山,位于斜坡下部,高程介于797~817m,宽80m,高20m,厚3~4m,体积0.56×104m3,属小型岩质崩塌,崩向16°。崩塌体局部已发生崩塌,崩落石块规模为5×4×3m3。崩塌体组成物质为元古界宽坪群石英岩,节理裂隙较发育,中等风化,产状16°∠46°。因修路爆破取石,斩坡,坡体较陡,坡面下部基岩,植被破坏。该崩塌体现状稳定性较差,主要威胁下部312国道及过往行人安全,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中等。B2崩塌:该崩塌位于312国道石咀庙桥南侧沟道西侧坡体,坐标:X=3756940、Y=37393970。崩塌体所处地貌单元为低中山,高程介于805~835m,宽120m,高10~30m,厚2~3m,体积0.6×104m3,属小型岩质崩塌,崩向108°。崩塌体局部已发生崩塌,崩落方量约15m3。崩塌体组成物质为元古界宽坪群石英岩,节理裂隙较发育,中等风化,产状30°∠36°。坡体陡峭,坡面基岩,植被差。该崩塌体现状稳定性较差,无威胁对象,危害程度轻,危险性小。
综上,管线沿线主要地质灾害为滑坡、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点共3处,均为残坡积滑坡,其中2处为小型滑坡,1处为中型滑坡,现状稳定性差2处,较差1处,危险性大1处(H1),危险性中等1处(H2),危险性小1处(H3);崩塌灾害点2处,现状稳定性均较差,危险性中等1处,危险性小1处。
3 应急处置方案
根据野外现场调查结果,地质灾害发育现状,结合设计院管线敷设有关规程,针对天然气输气管道K1403~K1414桩段特提出如下三套应急处置方案。
方案一,管道沿河滩地敷设,于土坡前东沟村小桥涵洞处穿越312国道,接着沿国道右侧敷设至山前沿目前山体较为稳定的地段上山,于原K90+100桩处和现有管道碰头。改线起点为东沟村北侧土坡前管道,改线终点为原K90+100里程后出,推荐方案一管道长度约634m。管线末段通过该滑坡体中后部,原管线K1403~K1414桩段通过H1滑坡体。由于该滑坡后缘裂缝发育,稳定性差,该方案必须对滑坡进行有效地工程治理后,才能保证输气管线运营安全,治理滑坡H1需要采取削方卸载,坡脚支护等,费用相对较高,而且需要办理林地征用等手续,工程期限较长。
方案二,管道沿河滩地敷设,穿过土坡后继续沿312国道和丹江河漫滩地敷设,于前侧615m处经312国道小拱桥涵洞底穿越国道,爬山敷设与现有管道碰头。改线起点为施工改线顶管穿越312国道左侧前,改线终点为原FS532桩,推荐方案二管道长度约为1170m。线路西距H1约300m,不受其影响。该方案沿线基岩,无滑坡,岩质崩塌规模小,工程治理费用低,但管线敷设过程中施工难度相对较大。
方案三,方案三沿用方案二思路,管道在穿过土坡后继续沿312国道和丹江河漫滩地敷设,于前侧郭家堂村前顶管穿越312国道,爬山敷设与现有管道1414桩碰头。改线起点为施工改线顶管穿越312国道前,改线终点为原设计FS534桩,管道长度约为2640m。线路西距H1滑坡约700m,但受H2、H3滑坡影响,且线路长度大,费用相对较高,但施工方便。
经现场调查结合三方案对比,改线方案二安全性高,合理,经济可行。推荐应急处置方案二为首选方案。
管道沿河滩地敷设,以原1403桩为起点,沿丹江河漫滩地敷设,于前侧615m处经312国道石咀庙桥底涵洞处穿越国道,爬山敷设与现有原管道,管道长度约为0.95km。
篇2
三峡库区的地质条件复杂,灾害频发,水库蓄水之后加剧了地质灾害发生的频次。因此,为全面掌握三峡库区地质情况,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对库区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评价是必要的。“3S”技术整合是重要的技术措施,在库区地质灾害评价中有着较为广泛的应用。下面将结合三峡库区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就“3S”技术整合的应用策略进行介绍和分析。
1 “3S”技术整合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中的应用策略
“3S”技术整合包括遥感地质解译(RS)、地理信息系统(GIS)、空间定位(GPS)三种技术,通过这三种技术的应用,再结合神经网络分析法,可对库岸的稳定性条件进行全面分析。如图1所示,主要操作步骤为:利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对收集到的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和卫星影像数据进行预处理和图像增强,结合库区解译标志和基础资料,采用人机交互解译方式对库区基本地质条件进行解译,然后对影响三峡库区库岸稳定性的因素进行量化并综合评价,并将结果作为分析和评价库岸稳定分段的依据[1]。最后通过收集和整理这些资料,构建动态的水库库岸稳定综合分析数据库,为库区稳定性评价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指导。具体来说,“3S”技术整合的应用策略包括以下几点。
1.1 进行数据前期处理
确定三峡库区地理范围后,收集1∶5万的地形图和相关数据,利用地形图生成数字高程模型数据,校正和检验之后,得出三峡库区的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并将这些数据主要用于地形分析工作[2]。收集三峡库区影像数据,校正后与三峡库区影像数据进行镶嵌处理,作为直接解译对象,将三峡水电站坝址区及附近地段的工程地质测绘成果作为解译标志。收集1∶20万中国地质图、1∶50万湖北省和重庆市地质图作为三峡库区地质研究背景资料。在搜集这些地形图的基础上,利用地形数据和影像数据生成三维地质分析模型,对解译对象进行遥感地质图像增强处理。然后根据三维地质分析模型、坝址布局、地名、水系、增强处理影像等资料,生成三维地质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准确和详细进行分析,全面掌握三峡库区地质情况做好准备。
1.2 基本地质条件解译
结合已有解译标志,利用三维地质分析模型,综合采用地理相关分析法、区域区划法、交叉分析法等[3],对库区基本地质条件进行解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地形地貌:基于数字高程模拟数据,提取沟谷网格,分析坡度及坡向,对山地、河流、岩溶地貌进行解译。
地质构造:根据地层、构造、水系、地貌、色调、植被、地震活动等信息,判断它们的分布情况、力学性质及活动性。
地层岩性:根据解译标志并结合水系分析法、光谱分析法判断地层岩性,同时区分可溶岩和非可溶岩地层分布。
水文地质条件:根据数字高程模型分析地表水文,同时结合地层岩性分布初步判断地下水赋存形式。
在此基础上,还要对库区不良地质现象进行地形分析、影像分析、三维场景分析、剖面分析等,从而顺利完成库区地|条件解译工作。
1.3 综合评价库岸稳定条件
利用神经网络分析法划分地质灾害危险程度,主要影响因子包括地形、岩性、构造、人类活动、地质灾害。通过对库区地形地质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调查,考虑不同影响因子对地质灾害潜在影响的大小,然后确定地质灾害影响综合值,并根据综合值大小,对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分区分级。
地形因子包括平坦区、缓坡区、斜坡区、陡坡区、急陡坡区、危险区,数值(1~9)越大,地质灾害越有可能发生。
岩性因子包括岩性的组成地层、岩体完整性、风化程度等,根据岩性不同分别赋值(1~9),分值越大,危险性越大。
构造影响带的重分类系数为9,影响带外为1。
人类活动影响因子分为河滩、植被、水体、阴影、基岩露头、人类活动较强区域等6类,分别赋予不同的重分类值(1~9)。
地质灾害分布区重分类值为9,其他区域分值为1。
在确定权重的基础上,然后利用神经网络分析法进行分析和评价,得出库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具体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
1.4 建立库区三维动态地质信息数据库
在上述三项工作的基础之上,结合三峡库区地质情况和研究分析工作需要,建立库区三维动态地质信息数据库。在数据库的支持下,为全面和准确地进行分析,要为不良地质体建立属性表,为开展现场库岸稳定性调查,全面掌握库岸稳定性的基本情况准备资料、创造条件[4]。调查工作完成,获取相关数据资料之后,输入调查结果进行动态更新,增加解译标志数量。同时,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处理之后,还有利于确保解译标志的质量,对提高地质灾害评估分析效果也具有积极作用。一项解译工作完成之后,接下来进入下一个解译循环,遵循工作步骤,进行数据库解释和分析。同时也有利于确保数据库信息的真实有效,提高数据库资料的真实度和精确度。
2 “3S”技术整合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中的应用效果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中,通过“3S”技术整合的应用,不仅推动了技术创新发展,还有效适应和满足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具体工作的需要,其应用效果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节约地质工作成本
“3S”技术推动地质灾害评价方式转变,转变了传统的“地形图+地面调查”的繁琐工作方式,减少现场工作量,便利工作人员有效开展各项活动。也能减少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活动受到不必要干扰,有利于节约库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成本。
2.2 提高地质工作精度
通过解译手段的应用,能对地质信息进行宏观把握,是对传统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方式的改进,对提高地质工作精度具有积极作用。
2.3 准确把握不良地质发展趋势
三维动态地质信息数据库的建立,方便现场调查,让现场调查变得更有目的性和针对性。同时还可以提高数据库的精度和广度,有效满足实际工作需要,让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成果更加清晰,内容更为直观和丰富[5]。进而准确把握不良地质灾害发展趋势,有利于提前采取措施预防并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
3 “3S”技术整合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中的应用不足及完善
虽然“3S”技术整合在具体应用中产生了重要作用,但目前仍然存在不完善的地方,需要采取改进和完善措施。
3.1 存在的不足
“3S”技术在具体应用中虽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缺陷。例如:基础资料不够丰富、数据预处理精度不够、方法不合理、一些解g人员经验不足等。
3.2 完善的对策
在库区地质灾害调查和评价中,应该获取丰富的基础资料,确保资料健全完善。对获取的数据也要做好分析研究工作,认真记录和处理,并确保数据预处理的精度。加强解译人员综合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注重学习,善于总结经验,提高解译的可靠性,进而更为全面地评价地质灾害情况,推动“3S”技术有效发挥作用。
4 结语
总之,库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中,应用“3S”技术整合具有重要作用。该文结合三峡库区地质灾害情况,探讨了“3S”技术整合的有效利用,并分析了应用效果,可为实际工作的更好开展提供启示与借鉴。此外,为促进“3S”技术整合得到更为有效的利用,提升应用效果,还应该明确存在的不足,加强研究工作,并在实践中善于总结经验,进而推动技术不断地创新发展,让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促进“3S”技术整合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中更为有效地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 赵文彬,武会强.“3S”技术集成及其在地质领域中的应用[J].河北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1):95-98.
[2] 倪恒,刘翔宇.高山峡谷地区的高精度地质灾害遥感解译方法研究[J].南方能源建设,2016(2):146-151.
篇3
1地质灾害防治方针及基本概念
1.1保障责任体系
施工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管理机制,并根据自身施工业务板块进行分类管理。管理工作做到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制度化。同时,应实行各级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度,按照“谁分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地质灾害防治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的实现。总部机关应成立由法定代表人为主任的地质灾害防治委员会,下设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所属单位应成立以各级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建设项目还应根据防治工作需要成立相关职责明确的工作小组。总部各部门按照分工履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对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责任;各事业部全面负责管理企业或分管业务板块的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所属各单位(项目)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对负责区域及场所的地质灾害调查、预防、监测、报告和处置承担主要责任。并应结合所在地域特性,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实施细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人本单位(项目)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管理。各单位应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人本单位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与灾害防治工作“五同时”。
1.2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应履行的职责
(1)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和标准。
(2)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及《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组织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负责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的排查、评估、监测、预警、培训及应急响应工作。
(4)负责预警联动机制的建设及信息报送工作。
(5)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6)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提高员工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抗灾、救灾、避险意识。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除应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责任:
(1)主动与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立联系,接受其指导,根据其的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施工、生活区域内项目地质安全评估,提出分析评估报告。
(2)落实监测人员,做好监测、记录和资料上报工作,及时传递预警预防信息。
(3)组织开展本项目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按照上级命令,及时组织员工转移避灾;危急时,直接组织员工迅速避灾自救。
(5)监督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演练执行情况。
2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
建立健全符合施工企业实际情况及自身特点的管理制度体系是保证地质灾害预防与防治工作有效开展的基础和根本所在。施工企业所属单位应依据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制定本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制度,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1管理制度应包括(不限于)的内容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细则。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值班制度。
(3)灾情险情速报制度。
(4)汛期险情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5)应急调查评估制度。
2.2预案编制
各单位(项目)应结合所处地域及场所的地质、气候等情况,按年度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并依据单位(项目)的实际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对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并认真组织演练。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编制应包括的主要内容:组织机构和职责、主要地质灾害的类型与特点、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威胁对象及范围、主要地质灾害险情的应急处置对策、预警信号和人员及财产转移路线(避难场所)、主要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抢险救援实施对策、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宣传培训和演练、保障措施等。
各单位编制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应每年进行评估,根据需要适时更新(最长时限不能超过5年,建设项目的预案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更新)。
2.3工作方案编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所处地域及场所易发地质灾害概况、防治目标及原则、重点防范区域和场所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建设遭遇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领导、排查及监测防治原则与职责、具体要求及保障措施、预期效果等。
3地质灾害防治的监测、预防与预苦
地质灾害防治最重要的手段是建立科学、系统、有效的监测、预防与预警机制。尤其是多数施工企业建设施工项目具有地域跨越性大、人员流动性强、通信条件差等问题,监测、预防与预警机制的完善越发突显重要。
3.1预防评估与检查
建设项目应会同有关部门沟通业主和设计单位索取地质资料,并参考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进行项目安全评估及安全设计,辨识、分析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地质危险因素,评估划定本单位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并形成地质灾害预防分析评估报告。同时,要定期监督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执行情况,落实包括防灾组织机构、责任人、报警信号、通信联络、紧急疏散撤离路线、避难场所、应急抢险等内容的组织措施,建立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严格执行讯期24h值班制度,在遇到强降雨等异常气候环境时,各单位(项目)应建立保持与国土资源管理、气象、业主等部门24h灾害预警信息定时联系制度;必要时,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及时获得水文、气象、地震等信息支持。
3.2监测预普
各级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地质灾害信息的权威机构。各单位应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建立严格的预警预防信息传递责任制。预警预防信息传递必须做到及时、准确,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包括分包商人员)。同时,要积极与当地政府、气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业主、参建各单位建立灾害预警信息共享联动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预警的信息沟通及传递,对地质灾害实行动态监控,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评估划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应落实灾害监测预警负责人,安排监测人员,进行经常性监测,并做好隐患点的监测、记录和资料上报,加强对数据和资料的统计分析。危险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此外,要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各项准备工作,加强险情排查、巡查工作。认真落实临时避灾场地和撤离路线,规定预警信号,准备预警器具,及时传递预警预防信息。
4地质灾害防治灾情报告
施工企业实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地质灾害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部、本单位负责人。各级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时限要求如实报告灾害发生地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同时逐级上报到企业总部。
5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响应与处置程序
施工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严格执行分级响应,并建立相应的处置程序。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受灾单位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5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6,组织现场力量抢险救援。现场力量不足时,应就近组织足够力量赶赴现场支援,并对地质灾害现场严密保护,对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有足够的防范措施,防止人员伤亡扩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在核实地质灾害初步情况后,根据本单位5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预案6应急响应划定的预警级别,在向当地政府、国上资源管理部门及上级部门报告的同时,分级启动预案,进行抢险救援处置。小型地质灾害由受灾单位做应急响应,并负责处置,企业所属相邻单位给予帮助支持。受灾单位分管领导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并按规定分级上报;中型地质灾害由企业各事业部、子公司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做出应急响应,并组织各单位和各方力量进行处置。受灾单位第一责任人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灾害的调查处理,并成立内部调查组,协助政府调查组开展调查。施工企业总部酌情组织调查;大型和特大型突发地质灾害由施工企业总部地质灾害防治委员会组织应急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地方政府及国家相关部委报告,请求支援。
各级类型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处置程序执行施工企业总部5地质灾害应急预案6规定。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发生后,子公司、总部事业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负责人、施工企业总部地质灾害分管领导及管理部门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发生后,施工企业总部成立内部调查组开展灾害调查,并协助政府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地质灾害调查组组长由施工企业总部和子公司、总部事业部或受灾单位指定,成员应由地质灾害管理部门、监察部、工会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应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6结束语
篇4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的职责:接受市委、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指令;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对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各防灾救灾专业组实施救灾行动。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各专业组主要职责分别为:
(一)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组
市人武部负责调集部队赶赴灾区,抢救受灾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二)特种工程抢险组
市公安局、建设局、水利局、电业局、物资总公司、石油公司等部门负责特种工程抗灾抢险,包括地质灾害发生时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它严重灾害的抢险任务。
(三)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四)紧急救援组
市民政局、粮食局、教委、物资总公司等部门负责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产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的教学秩序。
(五)市政保障组
市水利局、建设局负责组织力量对灾区居民的给排水等公共设施进行抢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对灾区房屋进行抗灾性能鉴定,组织搭建临时住宅。
(六)治安与交通管理组
市公安局负责情报信息工作,密切注视社会动态,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利因素。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七)通讯保障组
市网通、移动、联通等公司负责修复通讯设施,保证抗灾救灾信息畅通。
(八)电力保障组
市电业局负责组织修复输变电设施和电力调度等,尽快恢复灾区供电。
(九)应急运输组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修复公路和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十)灾害调查及监测组
市地质矿产局会同市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十一)应急资金保障组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的预算、筹措和拨款。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负总责。
二、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在灵宝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各乡镇、各专业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成立抢险救灾领导机构,组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队伍,配备抢险救灾装备,备足救灾物资,确保发生灾害后,抢险救灾队伍能够快速出动,及时救援灾民。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务必于5月30日前将抢险救灾机构及抢险救援队伍人员名单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备案。
三、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一)地质灾害的等级划分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灾害影响分析
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灾情影响分析见附件
四、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分临灾和灾后两种情况:
(一)临灾时的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地质灾害处于临灾状态时,隐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向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报告,并立即做出临灾应急反应,做好启动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乡镇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必须亲赴现场,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织避灾疏散;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措施,避免因险情扩大,危害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根据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建议及险情实际,决定是否启动市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通报市地质灾害各抢险救灾专业组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密切注视和跟踪灾情,随时将灾情变化趋势报告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二)地质灾害发生后的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若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立即启动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乡镇主管领导必须亲赴现场指挥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同时将灾情规模等情况及时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措施,避免灾情进一步扩大。
若发生中型、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乡镇人民政府在启动乡镇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的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主要领导必须赴现场进行应急指挥,采取应急措施,启动市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部署、指导和协调各抢险救援专业组进行救灾工作,安置和疏散灾民,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接待安置救援人员及救灾物资,平息灾害谣传,解除群众恐慌心理,维护社会安定。
市地质矿产局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及时将情况报告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五、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一)发生地质灾害时的预警信号
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警信号见附件
(二)发生地质灾害时的应急通信保障
发生地质灾害时,由灵宝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通知有关通讯公司检查修复通讯设施,保证抗灾救灾信息畅通。
六、各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启动
各乡镇及交通、水利、建设、旅游、教体等有关部门应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制定完善行业和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发生时,按照市政府命令及时启动本部们应急预案,扎实做好各项防灾救灾工作。各乡镇、各部门的应急预案务必于5月30日前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备案。
篇5
根据年初各村拉网式排查,截止目前,全镇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8处,以滑坡为主,规模以小型为主,一般对村民危害不大,一般性地质灾害点依然存在不稳定状态,需要继续加强监测和防治。
二、主要灾害危险点分布
根据《省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和《省地质灾害(补充)调查与区划设计书》和各村社的排查,我镇地质灾害主要隐患点有8处。主要分布在村三组和二组、三组,地质灾害主要威胁到耕地被毁或严重受损,房屋倒塌或成危房。
三、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1、村三组家房后滑坡;
2、村三组家房后滑坡;
3、村七组家房后滑坡;
4、村二组家房后滑坡;
5、三组方房后滑坡;
6、三组家房后滑坡。
四、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根据《省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我镇村是我镇地质灾害易发区。我镇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主要是地质灾害隐患点影响区域内的农户、耕地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将直接威胁到我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重点防范期
我镇地质灾害的发生与季节性降雨情况密切相关,在雨水的渗透下,不稳定斜坡更易产生滑坡。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为5至10月,其中6至9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因此我镇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6至9月。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全面排查隐患,认真落实制度。在汛期来临期前,各村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做好防治预案,并将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公示。将隐患点的具置、受威胁的人数、监测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等情况公布在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处的醒目地方。
篇6
(二)地质灾害按其危害程度划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三)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1、县政府成立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特大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同时报省、市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在省、市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大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报告省、市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省、市有关部门会同县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中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报告省、市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争取省、市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
4、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当地的乡镇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及时报县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配合。
二、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县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
总指挥:*
1、*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
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2、抢、排险队,*同志兼任抢排险队队长。
3、治安保卫队,*同志兼任治安保卫队队长。
4、医疗救护队,*同志兼任医疗救护队队长。
5、后勤保障队,*同志兼任后勤保障队队长。
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处置地质灾害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在省、市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协助特大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报告灾情,调集有关部门和抢险救灾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助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大型、中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乡镇政府做好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处置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按有关规定界定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督促、检查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做好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处置工作需要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1、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县地质灾害抢险指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按有关规定向县政府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报告灾害灾情信息;会同县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助的部署、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地质灾害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向县政府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报告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
2、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拨付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资金。
3、县交通局:负责抢修因灾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的畅通;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标志,警示过往车辆和行人;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4、县水务局:组织和督促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对水库四周、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组织灾区供水设施的恢复、保障灾区供水;及时向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县国土资源局和有关乡镇政府通报降雨信息、汛情动态。
5、县建设局:组织对发生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建筑物或建筑工程进行危房检查,指导群众安全转移;供气部门加强对有关设施的防护和巡查;组织当地抢修因灾受损的市政公用设施,尽快恢复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工程设施。
6、县民政局:及时掌握各地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有关乡镇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及时向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7、县卫生局:组织医疗和卫生防疫队伍,调集必要的卫生医疗器械、药品,及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及时向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民医疗和防疫情况。
8、县*局:负责做好社会治安工作,防止因突发性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同时做好现场的警戒工作。
9、县气象局:收集有关气象信息,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分析、预报重点地区未来12小时降雨和天气状况,每1至3小时向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通报,并及时在县广播、有线电视台预报。
10、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保证地质灾害发生地之间的通信畅通,保障通信人员和设施安全。
11、县电力局:组织人员对灾区进行电力抢修,恢复电力供应,全力保障灾区学校、医院、重点工程、市政设施、军事等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及时向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报告电力供应和抢险情况。
12、县武警中队:参与突发性地质灾害紧急情况处置的会商,并按会商要求组织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通报部队抢险救灾情况。
13、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有关乡镇政府应当紧急调集抢险的应急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三、组建、落实抢险救灾人员
*县国土资源局组建县级地质灾害抢险队。现场指挥由各包联乡镇的县级领导担任,现场副指挥由各乡镇长担任。各乡镇应当成立应急抢险分队,对人员要登记造册、编成班组,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监测和预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快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形成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要在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协调指导下,逐步建成与全县防汛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形成县、乡、村、点四级的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传递地质灾害险情、气象资料和汛情信息。
(二)各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接到地质灾害紧急情况或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并向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报告,对属于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紧急情况的,在向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报告的同时,还应越级直接报告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
(三)各乡镇政府和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在地质灾害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并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报告。
(四)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与气象、水务部门的联系,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及时向各有关乡镇政府通报气象、汛情和地质灾害预警等信息。县气象主管部门暴雨警报或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后,各乡镇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要立即将降雨信息和防灾要求通知到各村,由村及时组织通知到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乡镇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报告。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乡镇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六)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地质灾害预报。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五、应急处置工作
(一)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乡镇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县政府和国土资源局报告,同时越级上报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县政府接到灾情报告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施救工作,控制地质灾害进一步发展,同时要立即向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地质灾害情况。
县政府在省、市地质灾害处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省、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组成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开展各项抢险救助等工作,及时将地质灾害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调查处置结果向省、市人民政府报告,并要根据有关要求上报国土资源部。
(二)中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中型地质灾害发生后,乡镇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县政府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
县政府接到灾情报告后,要组织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和地质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立即将地质灾害情况向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报告,争取省、市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县政府应及时组织地质灾害灾情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
(三)小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在1小时内将灾情向县政府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县政府接到灾情报告后,要组织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要及时组织地质灾害灾情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同时,视情况对地质灾害处置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配合;处置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
六、善后处置工作
(一)地质灾害发生后,乡镇政府要做好灾区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和处理善后工作。民政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指导,组织新闻单位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抢险救灾的工作情况。
(二)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并将地质灾害调查处置结果上报市、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
(三)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四)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篇7
(三)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泥石流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四)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
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是指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五)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
临灾应急,是指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后,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
灾害应急,是指发生地质灾害后,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
(六)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七)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按照受威胁的人数,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级:受威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
2.重大级: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3.较大级: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4.一般级: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
发生大型以上地质灾害或出现重大级以上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执行《*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省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或出现较大级临灾险情时,执行《*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或出现一般级临灾险情时,市人民政府应成立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必要时由市长直接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及灾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由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作为具体工作机构。
1.紧急抢险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民政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组织抢险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将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2.调查监测组:由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牵头,市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气象局、地震办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的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开展监测工作。根据灾情发展实际,调集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补充调查人员力量,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3.医疗救护与生活保障组:由市卫生局、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及保险公司参加,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和所需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供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灾民临时安置和管理,以及死难者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
4.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交通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救灾物资,灾区人员和财产以及重要部门、单位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农委、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信、电力、供水、供气、水利、交通、校舍等设施;指导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林地及灾民住房重建,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和教学秩序。
6.应急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负责落实由市政府安排的抢险救灾资金,负责指导、监督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三)应急调查队伍
由地质灾害防治和气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对已经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灾害险情的地方进行调查、会商,尽快查明其形成条件、引发因素、影响范围等情况,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灾情。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依据前兆特征判断危险程度、激发条件,采取有针对性应急措施,阻止或延缓灾害的发生。
三、应急准备
(一)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报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要求,做好应急救灾所需设备、交通工具、救灾物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准备工作。
(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组织落实应急队伍和人员,进行抢险救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学习掌握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应对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
(四)市、乡两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水利、交通、环保等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应当对公众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应急响应
(一)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重、特大级、较大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大型、特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迅速向省、*市人民政府及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同时在省、*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应急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一般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小型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并密切跟踪其变化情况,提出应急抢险方案,建议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启动并组织实施本预案,成立指挥部,各工作机构赶赴现场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市政府视灾情和险情的情况,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部门报告,请求指导和支援。
(三)临灾应急响应
1.组织专家对险情调查、会商,确定抢险避灾方案。
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分析、预测险情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应急对策。
(四)灾害应急响应
1.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及时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各种“次生灾害”进行抢险和防范。
2.迅速查明灾害类型、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组织灾情监测和评估,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对策。
3.划定受灾群众安置区域,组织救济物资供应,搭建临时住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指导当地政府组织抢修通信、供电、供水、交通等设施,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教学秩序。
(五)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组织收集、整理信息,按规定将险情、灾情、灾害发展趋势和抢险救灾情况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及*市国土资源部门,争取指导和支持。
篇8
第三条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体出现临灾状态时,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
临灾状态,是指岩(土)体在短时间内不断发生位移、变形明显加剧,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的危急状态。
第四条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
临灾应急,是指地质灾害隐患体出现临灾状态后,即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
灾害应急,是指地质灾害发生后,即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扩大的行动。
第五条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协调一致、快速反应、依靠科学和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六条县财政安排必要的资金,专项用于应急工作的组织、抢险救助、避让搬迁、应急治理和灾后恢复与重建的经费补助。
第二章分级管理
第七条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或者临灾受威胁的人数、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受威胁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受威胁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
第八条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或者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隐患体出现临灾状态时,执行《全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或《赣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由省级以上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应急工作。县以下乡镇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服从统一指挥,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应急工作。
第九条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或者中型地质灾害隐患体出现临灾状态时,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应急工作。
第十条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或者小型地质灾害隐患体出现临灾状态时,在当地乡镇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应急工作。
第三章应急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县政府成立县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指挥、组织和协调抢险救灾工作。总指挥由分管工交的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公安局长和县地质矿产局长担任。
成员单位为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县建设环保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供电局、县气象局、县武警中队、县公安局、县商管办、县卫生局、县电信局、县地质矿产局。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地质矿产局,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地质矿产局副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参加办公室工作。
第十二条指挥部职责:
(一)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二)调动、整合全县救灾力量,决定采取抢险救灾措施;
(三)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动用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
第十三条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收集、分析和报告灾情信息;
(二)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
(三)协调县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应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四)组织制定抢险救灾对策和措施;
(五)负责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信息。
第十四条成员单位职责:
县人武部:根据实情需要,组织所属乡镇人武部和民兵预备役人员以及装备、器材,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县宣传部:把握抢险救灾应急宣传工作导向;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各新闻宣传部门做好有关宣传工作。
县武警中队:帮助灾区抢险救援、转移灾民、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治安。
县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救灾和应急治理项目计划的申报、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县公安局:负责应急工作的治安管理,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组织灾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县民政局:负责制定应急救灾款物的分配方案和应急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救灾捐赠款物的接受、下拨和管理工作;负责灾民安置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救灾应急资金及其下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为救灾应急工作提供物资、装备方面的资金保障。
县地质矿产局:负责救灾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应急调查、灾情核实和灾害监测工作,并对灾害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负责协调组织现场应急处理工作。
县建设环保局:负责灾区的供水、供气、城县道路、排水等设施的抢修和排险,帮助灾区制定和实施重建规划。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恢复被毁坏的干线公路、水路等基础设施;负责组织车辆运送救灾物资,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县水务局:负责被毁水利工程的修复和水情、汛情的监测。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指导帮助灾区开展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灾区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县商管办:负责灾民日用品的供给,建立采购和供应机制;负责对其他救灾应急物资的组织和调运。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
县电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灾区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保证应急指挥的通信畅通。
县供电局:负责帮助灾区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灾区电力供应。
第十五条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应当成立相应的救灾应急指挥机构。其职责是:
(一)执行上级政府和县救灾应急指挥部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指令;
(二)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转移人口、行动路线、安置地点的具体规划和实施;
(三)负责自然灾害情况的收集、整理与上报工作;
(四)负责自然灾害的预防处理、调查核实与上报工作;
(五)安排好灾民基本生活,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
第四章应急准备
第十六条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具体职责,保证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有序进行。各成员单位所制定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需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第十七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应急行动方案,组织相关的专业抢险队伍,加强岗位业务技术培训,组织相关的实战演练。
第十八条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的宣传,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九条地质灾害主管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与气象机构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预报工作。各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加强汛期值班和险情巡查工作。建设、水利、交通、铁路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第二十条各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队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危险)点,各乡镇要逐点建立群测群防责任制,加强巡查监测和预报警工作,向受威胁人员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制定应急行动方案,明确预警信号和撤离转移路线、避险场所。
第二十一条乡镇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生活必需品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
第五章应急处理
第二十二条发现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当地政府或向地质灾害主管部门报告,县政府接到险情灾情报告后,决定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本预案,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各成员单位和当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企业单位和个人应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十三条接到中型地质灾害隐患临灾报告,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指挥部根据险情启动临灾应急预案命令。
第二十四条应急调查组会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抢险指挥部,并依据需要设立若干工作组,有序组织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1、调查险情灾情,组织专家会商,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确定抢险救灾方案。
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对灾害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的报警工作。
4、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抢险工程,减缓和排除灾害险情发展。
5、民政、公安、医疗、建设、交通、水利、气象、电力、通讯等部门根据险情情况,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第二十五条灾害险情得到有效管制,应解除临灾应急期,确定撤消或者继续保留灾害危险区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发生地质灾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地质灾害主管部门应当按有关地质灾害速报规定,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地质灾害主管部门报告。发生中型地质灾害,采取以下程序:
(一)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根据灾情立即派出应急调查组或工作组,赶赴灾区调查、核实灾情,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并向指挥部提出启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指挥部接到启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后,应立即召开指挥部紧急会议,进行灾情会商,决定启动灾害应急预案。
(二)在灾发地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并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现场指挥部由县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工作组与当地政府共同组成。主要任务:
(1)根据总指挥的指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2)协调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和各部门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
(3)及时向总指挥汇报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进展,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灾情及应急工作等信息,做好宣传、报导等工作。
第二十七条各应急工作组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及现场指挥部的指令,有效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各应急工作组的组成及任务如下:
1、紧急抢险组
由武警、公安和建设、水利、电力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
(1)组织抢险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
(2)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
2、调查监测组
由国土资源(地质矿产)、民政、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
(1)调查、核实灾害发生的时间、位置、已造成人员和经济损失,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潜在的威胁、影响范围、成因和诱发因素;
(2)组织灾情监测,适时掌握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
(3)随时根据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现场指挥部。
3、医疗救治组
由卫生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
(1)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
(2)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治安、交通管理组
由公安、武警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
(1)维护灾区社会治安;
(2)迅速疏导交通,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基本生活保障组
由民政、财政、商业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主要任务:
(1)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灾民生活;
(2)协同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和保险理赔等工作。
6、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
由邮电、电力、交通、铁路、建设、水利、农业、林业、教育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
(1)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交通通信设施,保证救灾物质运输、灾民疏散和临灾应急指挥、信息反馈通讯畅通;
(2)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气、供电、水利等工程设施,保障正常运行、供应和安全;
(3)指导、帮助灾区恢复生产;
(4)组织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
7、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财政、民政、计划和水利、交通、建设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款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八条灾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现场指挥部或者先期到达的调查组(工作组)的建议,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并予以公告。
危险区和特别管制区的边界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安排巡逻值勤人员;严防危险区内进行爆破、削坡、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可能加剧灾情的活动;禁止与抢险救灾行动无关的人员、车辆进入危险区和特别管制区。
紧急情况下,在上级调查组(工作组)未到达之前,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并采取紧急避让和抢险救灾措施。
第二十九条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灾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建议,及时解除灾害应急期,撤销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和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
第三十条灾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在救灾工作中,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及时提供险情灾害情况,灾情预报准确,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减轻或免遭灾害损失的;
(二)出色完成抢险救灾应急任务的;
(三)抢救、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表现突出的;
(四)开展防灾减灾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的。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救灾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实施救灾应急预案的;
(二)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救灾应急指挥部的要求报告灾情,或者虚报、瞒报、假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有特定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救灾应急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贪污、挪用、截留救灾资金和物资的。
第七章附则
篇9
降雨是多数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因之一。根据气象部门预报资料分析,预计今年5至10月仍是汛期,总雨量可能偏多,有涝重于旱的趋势,主汛期为6至8月份,梅雨比年、年明显,特别是在日降雨量达暴雨级或连续3天以上时,容易诱发以山体斜坡、公路边坡为主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气象预报资料进行分析和决策,充分利用气象预报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注意短时特大暴雨引发的各类地质灾害。
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监测点涉及4个镇、65个行政村(地质灾害隐患点65处),主要地质灾害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三、地质灾害防治原则、目标及任务
(一)防治原则。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依法管理、快速反应,监测避让与勘查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和社会责任感,确保地质灾害险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防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预案编制和快速反应等制度,对每个监测点都要落实具体监测责任人,确保全市地质灾害监测点不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三)防治任务。
1、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各镇街道、村要根据近年来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专项地质灾害排查清理情况,进一步完善镇街道、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通过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发放防灾明白卡等形式,将群测群防工作具体落实到镇街道、村和责任人。推行规范化、制度化与科学化管理,统一监测要求,建立健全监测记录档案。加强对责任人和监测人员的指导与培训,改进监测技术手段,完善群专结合监测网络。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采取培训人员监测、技术监测等多种方法和手段进行监测,逐步提高地质灾害短期和临灾预报水平。各地国土资源所要进一步推行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即:一是对辖区内居民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简要评估到位;二是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员联系到位;三是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巡查到位;四是对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材料发送到位;五是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应急预案到位。根据年地质灾害发生和变化情况分析,确定65处地质灾害点为今年市级重点监测对象(见附表)。
2、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积极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每年5至9月是我市主汛期,也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期,但其他时段的暴雨、特大暴雨、长时间连续降雨或久旱遇雨等气候异常情况下,防灾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各镇街道要组织力量,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汛前巡查、汛中监测、汛后复查,全面掌握隐患点动态,落实监测责任,做到心中有数,掌握防灾主动权,一旦发现险情,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撤离受威胁的人、财、物。在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抓紧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细化预案内容,积极组织开展以镇街道或村为单位的防灾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各地的防灾抗灾能力。
3、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各镇街道、村要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介准确掌握气象和水雨情动态等信息,及时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等形式提示提醒各相关单位和人员。根据省、市突发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地域、等级等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要逐步规范预警预报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加强重大地质灾害的现场调查,进一步提高预警预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国土部门要会同气象、水利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与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会商机制,逐步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水平,为防御突发地质灾害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4、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的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工作。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合理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计划。对规模较小、危害较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应急排险。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勘查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制定具体方案,多方筹措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对经过调查或勘查比选后,认定防治必要性迫切,但治理技术难度大、经济上不合理、自然条件不适宜人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搬迁避让。
5、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镇街道要结合各类地质环境调查,针对在新农村建设中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制订防灾预案,提出防治措施,为新农村建设地质环境保障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普及,组织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抗灾能力。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是在选址及基础设施建设中,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地段)。重要工程设施建设,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各地国土资源所要正确指导村民选择宅基地,留出房屋前后的安全距离空地,采取简易边坡支护和截水、排水等措施。
6、加强其他地质灾害防治。交通线路、水利设施、学校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特别是学校及沿江河堤段,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有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列入本单位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防灾措施和防灾责任人,组织力量开展汛期巡查、监测;发生地质灾害险情,要及时划出危险区,树立警示牌,发出预警信息,迅速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及时应对和处置突发地质灾害。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灾意识。各地各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法律常识和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和科普宣传。利用地球日、土地日、气象日、环境日、国际减灾日等特殊节日,组织有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公益活动。面向全社会尤其在农村中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与培训,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枝府办发〔〕6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枝府办发〔〕70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人,坚持“以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和“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篇10
1.1业务需求分析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要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包括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避让搬迁与工程治理、基层能力建设和应急体系建设等。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以查清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的地质环境条件,评价其稳定性危险性及发展趋势,进行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确定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为主要工作。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主要包括群测群防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以及专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通过群测群防终端设备及自动化专业监测预警设备完成对地质灾害监测数据收集、上报、分析、预警等工作。搬迁避让及工程治理是针对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搬迁避让的措施,按轻重缓急,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实施工程治理,从而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应急管理体制通过建设应急处置平台,实现语音通信、视频会议、图像显示、预警预报、动态决策、综合协调与应急联动等功能。
1.2物联网技术的应用需求分析
2015年,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到,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应积极采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卫星通信、无人飞机、遥感遥测等先进技术手段,探索运用物联网等前沿技术,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的精度和效率。因此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基于物联网技术的专业设备商业化,结合物联网技术手段完善自然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成为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救灾信息化建设的新思路。目前全国各省围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已基本建成信息化平台,本文则是基于信息化平台为依托,将NFC、物联网专网、通信模组、开放云平台、无人机等物联网领域技术应用于国土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救灾中,以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救灾标准化、智能化管理,从而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2物联网技术在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救灾应用中的分析
2.1群测群防人员智慧管理
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群测群防监测体系是针对灾害点完成野外巡、排查、监测等工作的管理体系,传统的群测群防监测是通过终端设备,采集所负责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信息,并上传到后台系统,经过分析以实现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管理、监测预警等功能。通过对现有信息技术的分析,传统的群测群防信息管理技术不仅无法实现对群测群防野外工作的监管,也难以确保群测群防人员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实时性,这将影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落地。结合应用NFC、GPS与移动基站的动态耦合定位技术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巡查、排查、监测方案。一方面应用NFC技术,通过为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一张基于NFC芯片的识别码,群测群防人员在进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巡查、排查、监测时,通过终端设备扫描识别码,采集界面将自动生成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本信息,群测群防人员无需选择地质灾害隐患点,仅需上传调查、巡查、排查、监测结果数据,完成数据采集工作,基于NFC技术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信息采集技术,确保了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实时性。另一方面,利用GPS和移动基站动态耦合技术,实现群测群防人员工作轨迹的查询和动态定位,以达到野外人员工作监管,提升群测群防数据采集工作的智能化监管,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开展提供了技术保障。
2.2监测设备的智能化管理
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使用如地表位移监测设备、降雨量监测设备等专业的地质灾害监测设备对灾害点进行实时监测,利用监测设备针对灾害点进行数据实时采集及海量存储,结合大数据分析手段提供灾害点的监测预警功能,从而达到对灾害点的实时管理能力,提升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水平。伴随大量监测设备的部署实施,业务在监测数据的时效性、安全性及专业监测设备的精细化管理上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一,目前的专业监测设备回传监测数据是通过传统的2G/3G/4G传输渠道,在公用信道的情况下,如何保障专业监测数据能够以最快的速度传回到后台系统进行分析预警,以达到对地质灾害的时效性管理要求。第二,在信息化飞速发展的现状下,信息安全是当前信息化发展的必须要求,专业监测数据属于业务保密数据,如何保障监测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第三,大量的专业监测设备都部署在野外,如何保障专业监测设备的精细化管理。基于物联网技术的自动化专业监测平台是在上述业务需求背景条件下,结合运用了物联网专网卡、物联网通信模组、开放云平台技术,志在解决监测数据传输的实时性及安全性,以及监测设备的精细化管理三大问题。图1所示是物联网专网组网架构图,中国移动物联网专网是指中国移动为满足物联网发展所需的丰富码号资源、物联网“规模性、流动性、安全性”特点以及业务个性化需求、客户高质量的网络保障而搭建的一张网络。通过建设物联网短信中心、物联网GGSN、物联网HLR等物联网专用网元,实现物联网用户与大众用户的网络分离,为行业客户提供可靠性和稳定性的高质量网络。专业监测设备使用物联网芯片、通信模组,即可将专业监测设备采集的灾害点数据通过物联网专网进行传输,将传输渠道与大众用户使用的网络分离,不仅提高了网络传输效率,同样也保障了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对地质灾害监测数据的时效性及安全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图2所示为中移物联网开放云平台架构,该云平台支持泛连接和大数据存储,可满足海量设备的大并发高吞吐量地快速接入,支持将分散在各地的设备通过云平台进行集中式管理,完成高效的资源管理和数据的安全存储。实现设备的监控管理、在线调试、实时控制;并且云平台提供消息路由、短彩信推送、APP信息推送等多种方式将数据分析结果、预警告警消息等快速推送给移动终端。针对分散的地质灾害监测设备,利用云平台提供的泛连接功能方便快捷地接入云平台。结合物联网专网提供的各个监测设备物理位置(GPRS定位)、数据交互流量等信息,通过Model_Bus等工业控制器集中控制网络协议,实现远程对监测设备状态监控及集中管理。随着物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在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工作中积极探索运用物联网技术,不仅可提高监测设备的精细化管理,同时保障了专业监测设备的数据采集传输的实时性及安全性,从而提高了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的精度和效率。
2.3地质灾害隐患点可视化管理
为了实现信息对称,国土地质灾害防治及救灾工作中,对灾害点的可视化管理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实时现场监管,从而在室内可查看地质灾害现场情况,提高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警预报能力。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可视化管理,是从多个维度来监控地灾隐患点,使得监管部门在办公室或者应急指挥调度中心就可全面的了解地灾隐患点或者地灾现场的情况。这就包含前面我们所述的通过专业监测设备和现场监管人员反馈的信息,还可通过无人机快速的飞临现场结合物联网专网卡、通信模组,开放云平台技术。将该监控设备或无人机中灾害点的实时画面,利用通信模组及专网卡,实时传回开放云平台中,业务人员可以通过云平台查看实时的地质灾害现场数据,从而实现对地质灾害现场的实时监管。
2.4综合应急救灾指挥平台
突发地质灾害将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损失,通常在地质灾害发生后,清晰、全面、直观的数据展示能力将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效率,同样可为领导、专家提供科学有力的决策依据。随着地理信息系统的发展,应急救灾指挥平台利用WebGIS平台,集成了地灾主客体数据于一体,在“一张图”上,实现了对地质灾害防治到救灾全业务流程的管理。图3展示了综合应急救灾指挥平台架构图。
篇11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镇人民政府成立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党委书记任指挥长,镇长、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成员单位由国土资源所、民政所、安办、经发办、农技站、卫生院、水保站、派出所、党政办、各社区居委会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
指挥部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任务;发生中型及以上的地质灾害后,应立即向县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县应急工作组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根据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督促、检查各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2)组织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调查和评估,提出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
(3)协调各应急工作组开展工作。
(4)负责各救援队伍的接待、生活安排,慰问群众等工作。
(5)掌握灾情动态,及时代指挥部向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向社会通告。
(6)及时收集、汇总灾情并草拟灾情报告,处理有关救灾工作的新闻报道事宜,统一宣传口径,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地质灾害谣传。
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工作组,其组成成员及职责主要有:
(1)紧急抢险组
由镇国土资源所牵头,安办、派出所、经发办、党政办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调集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设备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组织人员将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和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2)调查宣传组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经发办、水保站、派出所、党政办组成。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的类型、成因、诱发因素、影响范围,组织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将实情调查汇总,经审核后向外。
(3)医疗卫生组
由卫生院牵头,党政办、水保站、民政所、村卫生所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药品、器械,设置急救站、抢救伤员,发放药品、加强防疫等;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等状况,采取无安全问题发生的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有关疾病的暴发流行。
(4)治安保卫组
由镇派出所牵头,安办、综治办、各社区村委会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设立警示标志、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管制区,加强执勤巡逻,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和灾区人员、财产及政府机关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生活保障组
由镇民政所牵头,财政所、水保站、党政办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社区、村、组做好灾民和救援队伍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做好灾民的转移、临时安置、心理疏导及死难者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
(6)灾后重建组
由经发办牵头,党政办及各社区居委会等组成。
主要职责:衔接有关单位做好灾区受损的通讯、电力、供水、交通、农房等设施的抢险工作,指导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临灾应急
(一)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一般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县有关部门报告并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并向镇政府提出是否启动临灾应急预案的建议。
(二)镇政府接到启动临灾应急预案的建议后,应立即召开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紧急会议,进行险情会商,研究部署抢险避灾各项工作,并视险情需要,启动本预案。
(三)启动本预案后,镇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调整有关工作组有序地组织抢险避灾工作。
1、调查险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会商,提出应急抢险避灾措施建议,确定抢险避灾方案。
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各重点隐患点的人员财产撤离方向、预警信号等详见下表:
3、对灾害隐患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其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的报警工作。
4、组织施工力量,实施必要的应急避险工程,减缓和排除灾害险情发展。
篇12
1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概述
①地质灾害:受自然界变异和生物活动的影响,我国自然灾害现象频频发生,地质灾害是其中最为频繁出现的其中,其通常是指由于自然地质结构及相应板块的运动,或由于人为地质作用,导致地质环境恶化,进而导致资源,生命和经济损失的一种灾害。灾害发生时,人们往往无法提前感受到任何征兆,且地质灾害强度及受灾规模都相对较大,面对灾害时,人们只能尽最大力量来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给我国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②地质环境:地质环境是地球演化的结果,通过岩石圈、水圈和大气圈等在能量和物质基础上相互作用,发生能量交替和流动,最终形成相对平衡的地质环境体系。地质环境有两大特点,一是开放性特点,地球表面各个圈层都与地质环境相关,二是周期性特点,从渐变到缓慢,再到突变和灾变,地质环境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呈现一定周期性的变化[2]。一旦当地质环境处于突变阶段,就很有可能引发出地质灾害。③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的关系: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两者关系密切相关,不可分割。一方面,地质灾害发育在一定的地质环境中,地形、地貌及地质构造等构成了地质灾害发生的条件;另一方面,地质灾害的发生影响了反映地质环境质量优劣的地质环境各要素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适宜程度,给人类社会的发展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在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科学预测时,可从地质环境中分析地质运动的规律,以有效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2地质灾害防治策略
(1)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区划的建设:地质灾害调查区划的建设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实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程,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建设,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①勘查周边地质界线,查清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环境条件;②预测灾害的危险程度,进行地质灾害风险区划,确定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③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及破坏程度,制定出相应的等级预案,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相关预警应急措施[3]。(2)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监测预警手段是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手段和技术手段,主要是通过建立监测预警体系,有效反映地质灾害的防治成效,进行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区域内的地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监测预警体系在第一时间利用防灾减灾警示信息提醒工作人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为救援、避险争取宝贵时间。地质灾害具体监测预警流程,如下图1所示。(3)建立健全搬迁治理工程体制:当接收到监测预警体系发出的报警时,根据调查监测结果,分析该区域的灾情,若发现灾害的波及范围较大,危险等级较高的地质灾害隐患时,应采取搬迁避让加强工程治理,确保受灾区域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地质灾害损失。另外,在治理灾害工程中,应充分考虑灾后重建的土地整理或地质环境合理利用,实现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达到防灾减灾与土地资源再开发的双重目的。(4)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案:由于我国地质灾害发生具有突发性、隐蔽性和破坏性三大特点,因此,为最大程度的降低地质灾害给人们带来的损失,应利用现有的经济科技条件,建立并整合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案,其核心内容包括完善应急处理技术体系,建立网络信息技术平台以及配全应急设备。在地质灾害发生时,可按照科学合理的流程第一时间进行准确的应急反应,最大限度的降低灾害带来的风险和威胁,达到最少的财物和人员损伤。(5)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支撑研究体系: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支撑研究体系是防治地质灾害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应加强科学研究技术的能力,对地质灾害的典型地质环境、内在机理及成因等进行研究,开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模拟和仿真系统,建立应急响应与模拟仿真研究体系。
3地质灾害防治过程中地质环境应用
(1)构建地质环境综合评价体系: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为确保地质的安全性,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风险和地质环境安全的研究,建立地质环境综合评价体系。具体来说,该体系应做到以下几点:①工程地质环境的实际质量评价;②地质环境中的工程容量评价;③工程地质环境的功能区分评价;④治理的风险调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范。在对区域地质环境应用的实际评价中,应充分考虑该区域特点,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环境调查,从而有效分析该区域地质环境的具体情况,使得该地质环境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减少灾害的发生,(2)加强工程地质环境的安全评价:地质环境安全包括地质结构、地质成分、外部形态和工程性质等。加强对工程地质环境的安全评价,有利于规避工程风险,保障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性,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①相关部门应树立合理开发利用地质环境理念,注重人与自然的和平共处,将人类生产行为与自然改造进行有机结合,促进地质环境的可持续发展;②相关人员在评价环境前需搜集与地质环境有关的信息和数据,综合数据提炼出对工程地质环境安全评价体系并完善,提高地质环境的开发利用效率;③注重地质环境安全中技术层次,包括建设工程区域地质安全评价、建设工程场址地质安全评价以及建设工程单体地质安全评价。
4结语
综上所述,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进步的新形势下,开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应密切结合具体的地质环境,从地质环境的规律出发,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探求出最适合的地质灾害防治策略并落实,有利于提高地质灾害的防治效果。
参考文献:
[1]孙佳茜,王鹏瑞.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策略和地质环境应用探讨[J].科技展望,2017,27(1):23-24.
篇13
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工作:5月初,在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20__年旌德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下发实施。《方案》将我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按县、乡、村层层分解到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了具体防治措施,公布了监测人、值班人员的联系电话及报警号码,同时继续实行重要地质灾害点县领导、县局领导包点负责制度。
4、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实施工作:在省地矿局第二水文地质队与我局的共同努力下,我县20__—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于去年年底顺利通过省厅评审,并于今年5月经县政府批准实施。
5、县局应急工作情况:为做好20__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我局召开了各乡镇国土所长会议,贯彻落实市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了汛期双休日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遇有大雨暴雨或地质灾害险情,全体干部必须全力以赴,服从统一调度。
6、各乡镇应急预案编制、落实情况:目前,蔡家桥镇、俞村乡根据《20__年旌德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已编制了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了报警信号和转移路线。
7、县委、县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于20__年5月17日召开了全县防汛抗旱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倪明芳局长在会议上回顾了我县20__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__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及工作重点、做好20__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几点具体要求。会上县政府与各乡镇负责人签定了《20__年防汛抗旱及地灾防治目标责任书》,同时我局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明白卡》、山区地质灾害防治要诀、致山区学生及家长们的一封信发放到与会者手中。
8、对17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逐一核实,对部分监测人进行了更换。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组织开展汛前地质灾害调查、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汛后地质灾害防治总结工作。近期对县17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进行一次摸底调查,主要查有无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原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是否发生变化,各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是否健全,各项防灾措施是否完善,监测信息网络是否建立和健全,信息渠道是否畅通,有关防治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结合矿山次生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环境、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进行巡查,在汛前、汛期、汛后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和专业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到现场勘查指导防治工作。
2、对全县17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和记录,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网络,在汛期保证网络的通讯畅通,逢暴雨大风天气电话通知各乡镇及重要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并注意做好记录工作。同时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发动各乡镇和群众发现、报告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3、针对去年台风次数较多的现象,今年我们将继续与气象等部门搞好协作,完善预警预报平台,做好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同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建立预警预报系统,汛期通过广播电视、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提醒广大干部群众密切关注并防治地质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