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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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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篇1

合同管理是否严格,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相关企业的竞争力和生存力。工程施工合同对承包方开始实施工程建设,发包方要通过各种各途径来支付工程的造价款项,共同来控制整个工程的质量,保持工程合理的进度,控制整个工程的造价,保证整个工程活动建设高效优质进行的法律文件,对整个工程的建造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做好工程的合同管理,是企业生存发展,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举措。

 

一、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存在问题

 

1.合同文本缺乏规范化操作,法律意识淡薄

 

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合同条款多,内容冗杂,但是很多当事人对合同不够重视,合同的签订往往草率进行,导致合同签订的条款不完善、不严谨,甚至是内容上产生很大的歧义,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进度款支付以及工程结算时缺少依据,产生合同纠份。而且在工程施工中,合同不规范也会反映在承包商得不到业务而迁就业主,按照业主的意愿签订合同,使得合同中内容产生不平衡的问题,工程施工起来,一旦是牵涉到经济权利,终将导致经济纠纷的产生。

 

2.施工合同不严谨,重要条款缺失

 

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招投标文件和招标书的使用是一项重要的参考。但在实际签订合同中,甲乙双方往往会过多考虑自己的利益,肆意避开招投标文件中没有设定的内容和指标,例如:所依据的定额之外的计价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条款用词不准或模棱两可;承发包双方职责划分不清;缺少工程变更、合同变更等处理程序,对索赔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协调等问题缺少规定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增加了包干的风险系数,导致施工合同与政策文件内容的背道而驰,极易发生经济纠纷。

 

3.忽视合同严肃性,等价索赔工作难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违约现象普遍存在,很多都是集中在工程建设中建设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方不及时审核竣工结算,有意拖欠工程款,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导致合同的信用度、合同的严肃性、合同的权威性受到极大的威胁,严重影响了我国建筑市场秩序,导致建设市场工程款拖欠的顽症。在最近十年间有关全国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来看,随着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加,拖欠工程款的数量呈上升趋势,导致这一趋势的原因是法律制度尚处在完善和适应阶段。

 

4.合同管理意识薄弱,缺乏专职的合同管理人才

 

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对工程没有及时进行跟踪和动态的合同管理。目前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大多数是非合同管理专业人才,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大部分是工程施工、工程管理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兼职或中途转用,管理人才匮乏,严重的影响了合同的管理。

 

二、加强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措施

 

1.施工合同管理关系

 

工程造价实现量价分离后,工程量清单将由投资商或业主委托设计单位依据设计图纸直接计算给出,可减少图纸理解错误,并大大减少工程量计算的重复劳动,施工单位在投标中只负责审核,并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及采购能力等报出适合自己企业的工程单项报价,在以后的施工中得以严格贯彻执行,这样就真正实现了招、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在联系,并保证了管理实施的一致性,从而理顺了两者依存的内在关系。

 

2.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合同样本,比如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非特殊情况,不要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这样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3.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4.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4.1 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履行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详细情况。

 

4.2 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看法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4.3 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4 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5.明确合同管理分工,权责分明

 

在工程合同签订完毕之后,要加强对合同的贯彻执行,加强对合同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在此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范,遵守现代企业的管理方式,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对合同管理的权责进行明确的划分,实施项目经理的负责人制度,并代表施工企业全面管理合同,加强合同职能的执行,在此过程中,并设立专门的合同监督管理机构,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合同中存在问题,及时有效地进行反馈,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三、结束语

 

篇2

一、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为完成一定的建设工程任务而签订的合同。合同的履行是建筑工项目程建设的关键部分之一,加大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力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一套完整的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的第一步,通过对合同管理养个要求,才能有效的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等,实现对人力资源和工作沟通等的多角度、全方位管理。严格的合同管理工作,为统筹建筑工程项目全局工作提供了前提条件,有利于高速、高效、高质量的实现建设目标。(2)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法律依据。工程项目合同明确的划分出参建各方的权利、义务,具有法律效力,是施工过程中处理相关问题的法律依据。加强合同管理,可以公平、妥善的处理各类纠纷等,也可以监督合同的履行,提高合同履行率,规范了建筑市场行为,维持了建筑市场秩序。(3)增强企业竞争力。至今,随着建筑市场对外的全面开放,外部的挑战越来越严峻,这就需要我们,深化改革,与国际接轨,不断的完善和超越自我。加强和完善合同管理工作,为建筑企业在对内对外的竞争中增加了有利的砝码,促进企业占领市场,扩大自身生存、发展空间

二、我国目前的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早在1979年,国家就对工程建设合同做出了法律规定,颁布了《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这表现出了合同管理的法治化的重要性,也说明了我过对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已经有着非常深刻的认识。但是,尽管达到一定认识,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仍然充斥着阴阳合同、合同履行率低、关于合同执法不严等现象,导致了我国合同管理水平仍然不高。期出现的问题主要有:

1.合同管理的水平普遍较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普遍缺乏合同管理意识。

在签订合同之后,许多建筑企业往往就会将合同束之高阁,而不是派专人去认真研究合同内容和条款,直到出现争执或索赔等合同问题后,才拿出合同来研究。合同管理意识缺乏最突出的表现为:许多建筑公司里同一工程项目的“正规合同”和“私下合同”普遍存在。“正规合同”内容合法、形式正规,但合同双方仅将它用于管理部门的审查,并不能得到真正的履行;“私下合同”是双方负责人为了自己私利而另外定立的,这合同形式上很不完整,会给国家和社会利益带来极大危害,是不平等的违法合同。

(2)监理工程师在进行合同管理的同时,由于本身能力不够而常常导致向承包商提出的一些要求不符合合同规定,不依据合同处理工程问题等情况出现。

(3)索赔管理工作由于长期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而没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建筑市场上各种客观条件以及主体本身的阻碍,比如建设单位不予以索赔,施工单位不懂索、不敢、不会索赔,中介服务机构与合同纠纷专业解决机制匮乏等,更加剧了索赔工作问题的出现。

2.总分包合同管理水平低,建筑市场竞争混乱。由于我国现在还没有总分包合同的规范文本,缺少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队伍管理方面的法规等,导致我国分包市场混乱,严重阻碍了工管理水平的提高。当前的绝大多数建筑企业在各个方面都不具备总承包能力,更谈不上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的采用更无从谈起。

3.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严重脱节。合同管理同工程招投标之间存在密切的内在联系,但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两都严重脱节的现象,比如招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被划分至两个业务管理处,工程招投标与签订施工合同被当作两个毫无干系的业务对待等。

4.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严重匮乏。合同管理作为一类专业化程度很高、知识面较宽、要求丰富的实践经验的管理工作,要求对管理人才要有很的专业素质。当今阶段,我国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严重匮乏已成为合同管理专业化的重大障碍。

5.业主急于开工而过于草率签订合同导致合同履行过程分歧不断的现象经常出现。比如在合同履行时,业主无视合同条款的规定,任意拖欠工程款;承包商则会擅自违约,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使工程质量存在重大隐患,项目严重超预算、超投资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往往因为承包商与业主之间合同签订过于粗浅和草率而陷入不断纠纷中,不能快速得到解决。

三、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措施

针对以上现象,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细化合同,增强法律意识,避免合同纠纷。由于部分参与方法律匮乏以及合同意识薄弱,在合同商定前期,忽略了细节,没有扎实推敲每个条款,造成合同存在漏洞。当合同草率签订后,为以后各种纠纷、违约等现象的出现埋下了种子。因此,合同的签订,必须深入细致,做到法律严谨,逻辑清晰。在起草后必须进行严密的审查。同时,增强参与人员的合同管理及法律意识,将合同漏洞产生的危害降低到最小,避免中纠纷的产生,保证合同认真高效的执行。

2.完善管理机构,保证合同管理机构的独立、自主性。合同管理是涉及到管理、法律,所以需要专业人员来进行管理工作;专业的管理人员需要适当的放宽权利限制,以便管理工作的展开,而不是受制于某个部门,以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独立、有效的开展。对项目工程的每个环节,也设定一定的合同管理人员,层层把关,落实责任,实现合同的管理体系全方位化、全过程化。

3.建立动态的合同管理制度。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以及公司自身的发展要求合同管理制度处于一个动态,以满足变革需要。当今时代,以改革创新为主题,合同管理也应该紧随潮流,不断的寻求新机制,引入新理念,让企业在管理水平竞争不落伍,把握市场话语权。合同管理制度更新应包括:法人授权的管理,部门考核,合同的审批、台账、文档管理等。在合同的施行的整个过程,管理人员

应该积极参每个细节,把合同得儿履行情况反馈到管理部门,然后再据此,对合同管理办法、政策、相关数据等作出相应的修改,适合同管理能很好的适应工程项目建设,发挥出最大的效能。

4.强化合同管理力度。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应该将其作为重要的整顿规范市场工作来抓。以进行严密的审查为前提,监督合同的的执行情况,狠抓履约管理工作,严要求、认真对待。项目资金不到位,不予以办理工程报建手续,取消其招投标资格。对于施工过程中,不严格履行合约单位,其施工许可同样不予办理;垫资、带资施工现象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取缔,限其深入整改。通过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力度,维持建筑市场的良性健康发展,维护参建各方的切身合法利益。

5.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合同管理要求员工掌握各种法律知识的同时也掌握一定的管理知识。而以往管理人员的培养仅侧重于法律知识的培养,所以要要对其进行管理方面的相关培训。同时施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以促进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的提高,也杜绝腐败滋生,使合同管理队伍素质更优,水平更高。通过建设高素质合同管理人才队伍,保证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优质、高效的完成。

篇3

引言:合同是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活动是为了履行合同内容。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合同管理的目的,就是保证承包商全面地、有秩序地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它是承包工程基础上管理的核心和灵魂。工程造价是直接涉及合同管理的主要目标之一,从经济的观点来看合同管理中造价问题是核心闷题,承包商就是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少支多收、用最佳的经济效益,尽可能快的速度,最合理的人力和资源配置来收到预计的效果。

一、合同管理的本质

建设施工合同是指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实现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

二、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目前中国的建筑市场的发展是不完美的,交易行为的建设是尚未标准化,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着许多矛盾,突出的问题是:部分合同不规范,不详细,不真实的,达标率不高等,没有充分发挥约束签约双方行为的作用,是造成当前建筑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合同签订中的问题

我国目前建设市场是买方市场,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承、发包双方的地位难以对等。业主(发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居主导地位,是强势一方;施工单位处于被动地位,是弱势群体。不少发包方不顾施工现场的客观实际,主观臆断地决定合同条件。为了片面追求自身的“效益”,将风险转嫁给施工单位,要求其接受条件苛刻的合同条款,这样的合同有失公平。“不平等契约”和“霸王条款”为合同的正常履行埋下了隐患。另外,部分地区的施工企业,为了应对发包方的强势和压力,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在工程投标中进行围标串标、低价抢标或者与发包方签订阴阳合同等。

(二)合同履约中的问题

1、合同流于形式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与关系单位或个人发生经济往来时,只是将签订合同当作一种形式。比如,有的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先实施,在需要付款时再后补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就很难将双方的责、权、利划分清楚,给项目的实施带来麻烦。

2、承包方转包工程,出借资质一些承包商中标后违反合同约定,将工程转包给资质比较低或没有资质的小企业和劳务队伍;或者假借分包的名义,倒手转包、转卖工程,从中牟利。有的承包商甚至将工程层层转包,给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留下了隐患。从当前建筑行业的现状看,大型施工企业大多都挂靠着众多的中小企业,造成实际上的超越资质承包。这种现象相当普遍。

3、发包方不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不按期办理竣工结算

4、承包商恶意索赔有的承包商针对低价中标的原则,利用我国目前索赔法规不完善和发包方不甚懂得索赔业务的特点,采取低价抢标、高价索赔的谋略,投标时低报价,设下暗井,得标后,在执行时恶意索赔。受建筑市场主体自身和客观条件的阻碍,施工企业恶意索赔和建设单位不准索赔的现象同时存在。

(三)合同管理问题

由于合同管理法制不健全,一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不熟悉《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一般规定,合同管理不规范,导致合同执行纠纷,合同纠纷的使得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资源浪费。

1、合同意识普遍缺乏。不重视合同管理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就将其柬之高阁,不去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和内容,直到发生争执和索赔才将合同找出来。

2、合同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不规范大多数合同签订方尚未制订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缺乏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文档管理混乱,合同管理水平远未达到专业化管理的程度。

3、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由于对合同管理人员要求不严,培训力度不够,造成合同管理人员法律观念不强,合同管理知识缺乏,素质有待提高。合同的约定粗糙,合同条款和现场实际情况脱节,也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扯皮、互相推诿、乃至引发争议的重要原因。本次调研的问卷显示,虽然大部分企业都设立了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但对合同条款的熟悉程度并不高。

4、把罚款作为执法的主要手段政府在建筑市场监管中,常常把罚款作为执法的主要手段之一,有的执法机构甚至把罚款作为创收的渠道,失去执法者的公正,损害了执法者的形象。

5、合同纠纷逐年增加近年来,建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已由过去局部的单一层面向综合型和大型层面扩展,涉及的工程量大,关乎的问题层面也随之扩大。

三、发挥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原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及其配套相关文件已经实施十年了,对规范建筑市场承发包双方交易行为起到了制度性作用,对我国建筑市场的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随着市场的发展,示范文本应更加突出国际性、系统性、科学性,更好地体现示范文本应具有的完备性、平等性、合法性、协商性,为形成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作出更大贡献。

1、尽快完善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体系应在现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做好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专用条款的制定工作。应吸收借鉴国际工程合同范本中适应我国国情的内容,女HFIDIC合同条件,将工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形成“补充条款”,让签约双方确认其中的解决办法,以便承、发包双方有所遵循,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随意性和出现纠纷后各执一词,不知如何处理的问题发生。增加和细化索赔条款。把双方索赔作为合同执行条件发生变化时调整总价的正常手段。

2、建立适合不同合同参与方的合同体系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以合同文本为基础和依据的。然而,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只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文本。应根据合同缔约方的不同,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较系统和完整的合同体系,包括:业主一工程师;总承包商一分包商;承包商一材料或设备供应商等合同文本。

3、建立适合不同项目管理模式的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近年来,工程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的越来越多,这样做,既有利于建筑产品成本低,质量好,又能够简化建筑产品购买的组织管理,使建筑业能提供更广泛的服务。如国际上实行的EPC、PM、POT等合同模式。我国地域广大,自然环境、经济体制等方面影响因素很多,各地区、各部门的实际情况也不同,迫切需要根据工程总承包的特点,加速建立各种不同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制定相应的合同文本,以适应建筑市场的要求。

4、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实用性和权威性修改、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时,应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地位和作用。只有提高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实用性、可操作性才能提高它的权威性,才能充分发挥建筑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价值。

结束语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是施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内容的不同,地点条件不同,承包方式的不同都会引起管理和控制的转化和发展。只有灵活的把握和运用经济管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适时改进管理工作及方法,才能做好合同管理的控制工作。

参考文献:

[1]刘军,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前期管理要点[J],建筑工人,2006( 5) : 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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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

承包商的合同管理主要包含合同签订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与合同实施阶段的工作两个方面。

1.1承包商在合同签订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承包商在进行签订合同这项工作前,必须要进行投标、中标和谈判等工作,而投标的资格审查则是承包商能否与业主成功进行合同签订的第一个影响因素,所以承包商要引起对投标资格审查的重视:第一,承包商应注意公司资料的管理,业主对承包商进行的资格审查其实就是指承包商将自身公司的财务能力和工程施工经验呈现给业主,所以在平时承包商就应该将各个具体的施工项目信息加以总结和完善,建立一个小型信息库,以便于在资格审查时使用。第二,承包商在投标决策的阶段,要利用多种可用的渠道时刻注意行业市场的动向,对于适合于自身公司开发施工的项目,应当注意把握不要错过,并针对其的资格审查标准进行准备,如发现自身公司在某一方面的不足时,要及时的找出解决方案,例如寻找联营体伙伴等。第三,在递交资格审查表后要时刻关注业主在项目上的要求和条件,做好相关材料的补充工作。第四,在通过资格审查并中标后就,承包商要合理规划施工要求,但不宜作出不必要的承诺。

承包商在通过了资格审查后获得了投标资格,投标报价就成为了承包商投标中标的关键所在,如果报价偏高中标的几率就小,而如果报价较低,即使获得了项目,得到的利润又太少。所以在投标报价时承包商应当注意以下事项:第一,在投标报价之前,承包公司应设立专业的投标小组,小组成员应对招标文件进行仔细细致研究,找出其中的疑问并记录在案,而发现其中有疑问的地方大致分为三类,其一,在招标文件中模糊不清而且对施工方较为不利的问题;其二,是关于部分条件比较难以接受,在合同谈判时期与业主进行沟通交流,使得施工顺利进行;其三,在施工阶段可以用来索赔的问题。第二,在投标时如果与其他的公司进行联营体投标,一定要保证职、权、利在联营体协议中明确的规定出来,尽量保证我方公司职权兼顾。第三,在公司中建立一个专业的小组,深入研究招标文件中的规范和图纸以及施工阶段施工方要注意的问题,同时吸纳有能力的工程师进行投标,对中标有很大帮助。第四,通过专业法律机构与人员,认真研究合同条文,防范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第五,在进行投标时,除非是为了开拓领域和市场可以考虑以低价中标,但不能低于施工成本,其他的项目最好不要以低价中标,同时靠索赔来赚钱,这样很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第六,施工材料的采购占据施工成本较大的比例,所以一个专业的物资管理专家对投标报价很重要。第七,假如没有中标,应将投标保证取回。

在中标后承包公司应派专业小组与业主进行谈判,就在招标文件中发现的疑问和不明白的地方进行磋商,谈判之前应准备好多种谈判方案,就施工问题给出业主自身施工方能承受的条件,同时做好在一些问题进行争取和让步的准备,最终找出一个双方都能承受而且都有利的方案。

1.2承包商在项目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

在签订合同以后,承包商就是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在施工管理中有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就是施工方内部的管理,而第二方面就是履行合同进行施工的各项管理。前者就是指施工方在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的过程中,与合同条文无关的那部分管理,比如施工方的人事任免和相关资源的配置、施工方内部财务管理等。而承包商按合同要求组织项目实施的各项管理则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及时的实现保证承诺。第二,按规定日期开始施工,否则违约处理。第三,根据合同相应条款做好施工进度的安排,并应及时将施工进度实施情况向决策层反应,以便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的调整安排。第四,以合同中指出的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严格保证施工质量,并根据需要,及时的对施工进行质量检测,改进检测方法,保证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第五,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及时的对施工设备的进出日期和型号、材料的购买与消耗等信息做好记录,并将这些记录转化为表格,做好报表管理。

2承包商的合同风险管理

2.1要重视合同文件的管理

工程承包本身就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在里面,所以在施工的过程中,承包商将要应对较多的出乎预料之外和难以抗拒的风险。由此,承包商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深入仔细的研究分析,找出因合同漏洞或介绍不明而带来的风险,分清风险的类别以及将由哪方承担因此风险带来的危害。承包商进行风险分析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是深入的理解合同内容,区分出对于不同的风险施工方和业主应当承担的责任,避免引起合同纠纷。第二,利用风险分析,做好风险的防范工作,同时对以下不可避免的风险进行分散、转移、或减弱,尽量减少因风险带来的损失。第三,使合同中关于风险的处理政策较为明确,合理分担风险带来的危害,避免不平衡合同条款。

2.2要重视合同的变更管理

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对于合同的管理,部分承包商和业主可能会进行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换句话说就是合同的修改,对工程施工是有着很大的影响的。它是合同双方为了更好的施工所作出的新的约定,所以承包商应随时做好合同变更的应对工作,以便于维护好自身权益。

2.3要重视合同的索赔管理

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工程索赔是承包商的正当权利。工程索赔主要是因为风险承担的问题引起的,承包商通过索赔弥补风险带来的损失,使风险带来的危害得到了分担。

2.4合理签订分包合同

每一个承包公司在技术和资源方面都有着一些部分的不足,在一些大中型建筑工程中,承包商大都会将一些工程分包给其他承包商施工,以弥补自身公司的不足,也减小了一些风险。所以,承包商要找出一个合适的分包商,同时注意分包合同与主合同在内容上的一致性,避免引起纠纷。

2.5投标中的保留条件

在大部分的情况下,工程招标是不存在有保留文件的。一般情况下,承包商都是接受所有文件要求的,但如果可以存在保留文件,承包商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6合理建立联营体

一个完美的承包商联营体是把分担风险作为第一位,然后在考虑利益问题,同时联营体的工作人员都是从大局出发,以整个联营体的利益为重,然后才考虑各自公司的利益,所以承包商应当合理的建立一个联营体。但实际并非如此,我国的施工联营工作落后,都是从自身公司利益出发,最终导致遇事互相推诿,联营失败的结局。所以,良好的联营观念对建立一个合理的联营体至关重要。

3结语

合同是建筑工程的指导性文件,建筑各方都是通过合同来进行工作开展,由于建筑工程的阶段性,因此合同管理也应该根据建筑工程的阶段不同,而进行针对性管理,重视合同签定前的准备工作,加强合同在施工阶段的落实,是合作管理的重点工作。在防范合同风险需要

建筑工程管理的各个方面的内容都是围绕则合同管理而展开的,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需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以及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同时承包商需要防范合同风险,从重视合同文件、合同的变更、合同的索赔、合理签订分包合同、合理建立联营体、投标中的保留条件等方面出发,降少可控风险,不仅是自身利益的保证,也是建筑工程顺利进行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刘晓艳.浅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J].科技资讯,20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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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建筑企业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危害了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首先,我国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为了获得工程承建资格,对于合同中的制约投资商权利义务条款并不重视,进而增加了施工企业的风险。另外,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缺乏足够的文本分析与探讨,也造成了施工企业风险的增加。例如:在合同签订前未对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深入分析,造成了施工进度确定并未考虑施工过程中气候因素、人为因素的影响。进而影响了施工过程中进度控制、造成了竣工结算时因工期超时受罚等问题的发生。为了减少此类问题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合同内容、文本等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明确分包合同管理。以信息化管理技术为基础,提高合同管理效率、提高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综合管理能力。

2、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分析

2.1树立合同管理意识,促进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

针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树立合同管理意识。通过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各部门员工合同意识的培养,为提高企业合同管理能力奠定基础。

2.2建立合同管理体系,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

在现代建筑合同管理理论研究及经验总结中,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是保障合同管理工作开展的关键。因此,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根据建筑业的特点、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合同管理体系。以具有针对性、科学性的管理体系为基础,促进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

2.3强化建筑工程合同文本分析,保障企业利益

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合同文本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保障施工企业利益,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强化合同内容的分析与探讨。通过建立合同审查机制,对合同内容及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在工程实际情况的基础调研中,了解合同内容的可行性与科学性,避免施工进度设置不合理、内容设置不合理等影响工程施工、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

2.4以信息化管理技术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在现代建筑工程施工中,针对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等内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文件极多。而且,根据工程变更需求,工程合同也存在频繁的变更。为了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保障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目标的实现,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资料等辅材料较多。为了保障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管理技术,提高合同管理工作效率、提高合同管理工作质量。

2.5注重合同的执行管理,实现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目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合同履行管理是贯穿于项目施工管理各个环节的重要工作,是保障合同内容有效执行的关键,因此,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针对合同管理需求建立合同履行管理机制。将合同内容、责权分解落实到施工过程中的各个部门,再按照部门岗位职责要求将内容落实到各个岗位,以层层分解、落实、执行的方式,确保合同内容的有效管理。

根据合同执行的各个阶段,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与项目部进行合同对接技术交底。以合同内容要求及项目管理需求为基础,将合同复印件、招投标文件、技术资料等与项目部进行技术交底。在此过程中明确合同内容需求、明确合同技术要求,以此为基础促进合同的履行、促进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项目部应根据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合同履行管理。根据进度、质量、资金控制等要求,确定施工过程中的重点,并开展有效的控制与管理,实现合同约定内容。针对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不可预见因素,合同执行管理还应强化动态控制、强化变更审计,以完善的合同执行控制,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

3、建立合同管理评测体系,强化企业合同管理能力

在现代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施工企业应建立合同管理评测体系。在合同签订、分析、执行等各环节进行合同管理工作的评测评价,及时了解并掌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确保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在工程竣工结算后进行合同管理执行的综合评价,分析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为后期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奠定基础、为提高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能力奠定基础。通过合同管理的有效开展,促进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建筑工程科学管理目标。运用现代合同管理技巧、方法,提高合同管理效率、降低施工企业的市场风险。

结论

在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市场日益规范的今天,强化施工合同管理是保障施工企业经济效益、保障施工企业利益、保障投资商利益的重要工作。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市场竞争现状、针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需求,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以建筑施工特点为基础、以企业管理流程为中心,结合合同管理要点与重点,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实现合同管理目标、提高企业综合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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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问题都需要我们进行严格的管理,因为决定了建筑工程能否顺利开展,从问题出发来研究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要点,是我们分析的方向。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和作用

作为招投标管理机构之所以既爵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二是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调整,只有决标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从招标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标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从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在实际工作中不但管理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还要不失时机的向建设、施工单位宣传好如何看待这二者的关系,只有将两者密切地结合起来,才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的探析

当前,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仍存在着较为复杂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建筑事业的发展,因而科学化、合理化的进行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是促进我国建筑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其中具体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法律法规亟待完善

法律观念模糊,执法单位执法不严,使经济发展与依法行政成了对立关系。招投标工作扰,法定建设程序遭到破坏,甚至出现以言代法的现象。钱权交易、暗箱操作等违法犯罪行为虽然较为隐蔽但是经常发生,使建筑各方利益体系错综复杂。由于建筑事业的蓬勃发展与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使实施法律的环境产生了重大变化,造成影响建筑市场秩序主要原因就是建设单位行为失当。导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招、投标工作存在严重阻力与难题。从实际情况来看招投标工作没有具体的细则,从法规上来说,监督招、投标工作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是根据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及地方法规进行监督。因此,《招标投标法》的颁布从法律上降低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定标的行政直接影响,对招、投标活动中评标专家委员会的位置进行了界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评标委员会确未能实现其预定功能与价值,所以只是从理论上体现了项目评标的科学和民主化。

2、监督体制体系亟待完善

(一)政企关系复杂,行政干扰较多

地方部门排斥外来企业,对非本体系的企业设置各种障碍专心刁难,限制其参加投标,甚至被直接排除在外,而对于本体系企业则大开绿灯,提供有利条件,一些特权部门凭借职权便利甚至公开索要好处,直接规定招投标工作,此等现象严重的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通常一些行政监督部门会进行“客串”,变身成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干扰和介入招投标工作;甚至还有一些地方行业项目单位和投标单位通过随意调整评标活动及方法,进行暗箱操作,以此等手段求取暴利进行违法犯纪的事实。

(二)招投标过程难以得到科学有效的监督

缺少一个统一且具有权威强有力制衡机构对招投标过程中进行有效监督,因为相关部门不仅对本行业的招投标活动实行管理,还对招投标活动细则实施监督,甚至还对招投标活动的具体实施人。

3、评标定标的科学合理性亟待提高

科学准确的评标方法是招标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能体现出招投标的合理性及公平性。但是,实际中确难以显示出公正性,因其过程中随意性与自主性较强,而又缺少规范的操作方式,致使评标过程中定性因素较多,定量因素较少;甚至开标后议标现象严重,公开招标演变还能变为透明度极低的议标。

四、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几点措施和建议

1、加大对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

针对建设单位的假招标、规避招标以及压价的违规行为,需要对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从制度上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如在招标时,应对其招标公告的范围进行严格监督,约束建设单位的行为;在评标时,一定要做好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以及评标过程的保密工作,并严格监管,以规避建设单位操纵评标的可能性;另外,应对中标入围者在等同于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2、开放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鼓励公平竞争

在工程招投标中要将政府和交易中心分开来,明确职能,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工程交易市场,有效治理市场混乱行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等现象。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互联网招投标,从而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使外地企业也不再受地方政府的阻碍,并且交易过程能在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下完成,加强了行业间的竞争,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国内市场的快速发展。

3、加强评标的管理,坚持“廉政第一”

建立专家评标资格进退机制,定期更新的动态管理模式,提高专家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综合评价专家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出勤情况等,加强对专家评标过程的行为监督,强化内部工作人员“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思想观念,坚决抵制外来不正之风的侵蚀。可以通过AB岗工作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提高廉政水平,并建立发现违规违纪即予以警告直至取消资格的清出机制。

五、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双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的意识和经验,导致签订合同的约束条款不完善、内容存在歧义、权责不清等现象产生。部分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取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取一些自制的、不规范、不公平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的方式下达任务,完工后待工作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难以实现本身的约束作用。

2、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

部分建筑项目忽略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上的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相关手续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等。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六、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措施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分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的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议尽快研究相应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市场同样面临对外开放问题,在工程管理的许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

七、结束语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我国建筑工程经常会出现问题的环节,因此,我们需要及时的发现问题,尽量避免在招投标和合同方面出现问题,尽量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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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mportance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 言

建筑工程合同①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筑工程目标, 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 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筑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参与工程建筑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确保建筑目标, 实现质量、投资、工期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对于承包商以及业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筑活动主要是通过建筑市场实现的,而合同则是维系市场运转的主要因素。建筑市场} 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立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强化合同的法律约束作用, 确保建筑活动协调有序地运行。

1合同管理对于建筑工程工作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工作中的重要性举足轻重,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建设项目的实施阶段都要签订一系列的合同,这些合同正式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工作;同时施工合同是承包商双方履行义务享受权利的法律基础,这样才能保证建筑工程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施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纠纷的法律依据,具有法律上的效率,这些都奠定了合同在建筑工程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主要突出了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强合同管理符合了社会市场经济的要求,这样才能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行业顺应政府转变职能;二是合同管理师建筑工程工作的核心来加强合同管理师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这样才能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行;三是合同管理师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这样才能规范双方行为保证正常运转状态;四是合同管理对于迎接国际竞争是必须得,这样才能适应国际市场规则,赢得发展空间。

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意义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工作始终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

2.1 符合市场经济建设与发展的要求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要求政府管理部门打破传统观念束缚,转变政府职能,更多地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控和管理市场,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

2.2 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一经签订, 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明确了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工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这是双方在履行合同种的行为准则和依据。双方应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无权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 加强合同管理,是控制造价的重要手段

无论是工程建设前期的招投标阶段还是中期的施工阶段及最后的竣工验收阶段,合同管理都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和有效的措施,贯穿于建设项目管理全过程中。

2.4 有利于对工程施工的管理

合同当事人对工程施工的管理应以合同为依据。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对工程施工的监督和管理, 也以施工合同为重要依据。

2.5 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是维系市场运转的重要因素。因此,培育和发展建筑市场,首先要培育合同意识。推行建设监理制、招投标制等, 都是以签订合同为基础的。

3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问题

我国法律体系不健全,合同的法律环境不好。合同签订和实施问题很多,合同管理的成效不显著,水平不高。

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双方的非理恶化着工程承包市场环境。

我国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业主在合同中经常提出苛刻的合同条件,而承包商迫于生计, 只能接受这样的合同条件。即使承包商想严格执行合同,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也无法达到目的,以至于承包商面临十分不利的合同签订和实施环境。

建筑市场运行不规范, 合同约束力不强,合同管理手段落后,合同管理效果不显著。

我国目前工程管理整体水平低,合同意识薄弱,缺乏合同管理人才,很难严格履行合同。因此,在我国推广严格的合同管理十分困难。

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地制约了我国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工程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产生严重的损害。

4对于建筑工程中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在建筑工程中的合同会出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对于工作的正常运转以及质量都会产生严重的影响,尤其是合同法规规范的不健全,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合同质量对于工作的履行只有提出以下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才能保证合同的正常实施。一是严把合同签订环节,在合同的签订环节必须保证资料以及信息的完整无误,是否按照标准化的程序进行以及后续问题的解释条款,这样才能保证后续合同运行的情况正常无误。二是加强承包商的管理同时推行合同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从整体上控制建筑工程施工队伍的规模和质量,保证合同的签订都在法律规范下进行,通过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行。三是通过加强法律意识来减少合同纠纷,并且通过建立现代化的手段来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系统,通过签订有保障有法律规范的合约可以保证在建筑实施过程中事情的正常进行,可以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部,利用计算机系统来实现合同的顺利进行。四是管理人员专业化,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技术素养培训,根据建筑工程实际情况来分别订立,这样可以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抓们负责合同管理职责。五是健全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施工企业内部会审制度、审查批准制度、统计考核制度、合同管理评估制度等工作。六是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来加强善后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操作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七是要建立合同风险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合同风险管理机制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加强合同管理能力才能提高投资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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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工程招投标概述

1.1 建筑工程招投标概念

建筑工程的招标主要是指建筑单位就其拟建设的建筑工程公告,通过法定方式吸引建筑工程承包商参加竞争,通过法定程序择优选择承包商的法律行为;建筑工程的投标是指经过审查获取投标资格的建筑单位,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单位填报投标书,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

1.2 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意义

我国建筑工程实施招投标制度是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的,主要体现在:

1.2.1 规范市场

我国建筑事业以前的交易方式为任务分配形式,这样不能保证合理的工程造价,具有一定的机械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在建筑领域引入招投标制度,交易方式变为了以市场为中心的交易形式,建筑产品得到了商品化和市场化。在市场的作用下,建筑工程的工程造价更加趋于规范、合理。同时,我国制定了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有利于有关部门对建筑工程的监督和管理。

1.2.2 促进行业发展

建筑市场中采取招标投标的方法,各个建筑承包单位为了中标,会不断地提高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增强企业信誉,不断增加自身的企业实力。在市场经济中,各个承包单位之间相互竞争,客观上有利于建筑行业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与推广,促进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对于招标单位,由于是对投标单位综合考量,从优选择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质和量上都可以达到更好的效益,实现双方互赢。

2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招投标管理机构除了监督招投标活动外,还要对施工项目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进行监督。这是因为,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也是建筑合同的谈判与签订的过程。从市场行为上来看,招投标的过程也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的交易过程,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正是对这种交易行为结果的确认,从而形成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此外,从招投标的跟踪管理的角度去看,想要评价招投标项目是否成功,只有通过检查与监督双方对于施工合同中各项条款的履行情况才能体现。

在实际操作中,招投标的管理单位要正确处理好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之间的关系,三者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相辅相成。正确处理好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有利于保证建筑市场的持续稳定发展。

3 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手段

建筑领域中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对市场的发展起到引导和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被人们普遍地接受。虽然我国制定了较为健全的法律规范,但是建筑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建筑工程招标不规范、缺乏合同意识,存在假公开投标和串标、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不严格、过分重视投标报价等一系列问题。在实际操作中,要以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为目标,加强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手段。

3.1 改革招投标体制

改革招投标体制首先要做到管办分离,对建设、财政、招投标管理办和监察局等行政管理、监督部门和招投标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招标机构等办事机构进行分开化设置,使其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和隶属关系。其次,加强招投标中心的公平作用,通过区域融合、行业融合等方式,能够最终取消区域的界定,进而达到统一的招投标制度。此外,还有提高工作效率,进行相关部门的合并和职能部门的分离。

3.2 建立投标组织机构

在投标机构的设置上,建筑企业必须要按照企业自身的特点,组织自己的投标机构,并能够掌握投标技巧。投标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有一般性原则的,即要结构精简、分工合理,权责明确,各部门之间协调运作。设立投标组织除了要遵循一般性原则外,还要明确设立该机构的目的,即要通过这支有知识、有水平的专业队伍,在建筑招投标市场中,能够顺利的拿下项目,进军建筑市场。

此外,为了规范投标行为,投标单位还要认真编制标书。首先要认真阅读和研究招标文件,熟悉招标文件的工程综合说明、施工图纸及相应的说明书和工程量清单,还要弄清合同条件,了解施工合同中承包单位的责任与义务。其次,承包单位要进行现场踏勘,对现场的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和经济条件进行仔细勘察。在做好充足工作的情况下,认真编制标书。

为了增加中标机会,承包单位不得采取违规违法的手段,应当采取合法手段公平竞争。承包单位可以聘请专家进行预测,为决策提供较为科学的依据;在进行工程报价时,要把握好投标报价的高低带来的利弊关系,既不能高出拦标价,也不能以比成本价更低的价格和苛刻的附加条件去赢得工程项;承包单位为了降低风险程度,应以工程的难易程度确定项目的单价,根据工程量的多少决定增减项目单价,按照工序的先后顺序调整项目的单价等等。

3.3 加强建筑工程投标风险预测与防范

工程项目风险主要来源于投标报价价格、工程量风险、合同风险等。这些风险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并形成一个独立的组成部分,且只能依靠项目管理人员分析预测。做好建筑工程投标风险预测与防范,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对手情况,规避风险;注重投标报价技巧,合理确定企业定额标准,选择适用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法、替代方案报价法、并合理确定企业定额标准;注意风险的转移和风险的分散;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损失。

3.4 加强过程管理

对招标单位进行诚信评估,进而建立有关诚信档案,对影响正常招标秩序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对不法行为进行预防和处理。同时,还要对招投标过程中的合同进行严格控制,保护合同双方的权益。可以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坚决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对业务的熟悉程度。此外,还要规范评标阶段的行为,建立评委专家库,制定管理统一、专业齐全的评委专家名册,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每年对专家的评标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取消其评价不合格的评委的评标专家资格。

4 结束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建筑领域的建设模式也更加地灵活多样。实行招投标制度的意义在于通过招投标引进竞争机制,缩短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性等等。为了使招投标制度在建筑工程领域更好地发挥作用,我们要不断地总结经验,理清思路,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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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造价管理工作是建筑行业的重要内容,决定着企业的经济效益与发展方向,做好造价的管理工作具有必要性。合同管理是项目造价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会涉及到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关乎着整个工程项目的造价、质量和进度,是指相关工商、行管与金融部门、业主、施工单位等利用同法律法规来对工程合同进行管理与监督,以保护签订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借助法律手段来解决合同纠纷,以更好的约束和规范人的行为,避免违法现象的出现。合同管理工作应从订立前就要予以着手,此行为直到合同履行完毕,利用合同的法律效力来实现对工程造价的管理,更具高效性与实效性[1]。

二、 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和作用

由于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复杂而系统性的工程,贯穿在工程的各个环节,同样合同也在工程项目中具有相同的价值。招投标、设计、施工、竣工结算等整体内容都被写入了项目合同书中,通过合同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是控制与管理造价的重要途径[2]。一般情况下,工程造价合同主要以总价、单价和成本加酬金的合同模式,是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合同类型,都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合同是造价控制的有效凭证,是解决合同双方纠纷、矛盾的有效依据,对施工阶段具有明确的规定。由此可知,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在造价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借助合同管理来管理造价是正确选择。

三、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的有效对策

1、 做好前期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与形成是以是施工合同内容为核心,强化对施工阶段相关事宜的规定,在合同订立前,做好前期的合同管理工作具有必要性。合同订立前,应对诸多合同条款进行整合,紧紧抓住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与承包商订立合同的时机、合同条款的全面性等都是发包方亟待考虑的问题,由于造价是对双方都是相对敏感的话题,言辞酌句必须明确、清晰,不可模棱两可,涉及到造价管理内容的相关条例应邀请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制定,为合同的订立做好全面的准备。例如,部分企业人员对合同的订立不够重视,措施"订金"写成"定金",导致企业会蒙受巨大损失,也是合同中经常出现的错误。

2、 加强施工合同的全面管理

施工合同的确立,是对施工单位的行为、质量、进度和造价进行全面的控制与管理。一般情况下,工程项目所持续的时间较长,工程项目工期长,甚至历史几年,会让管理工作变得越来越复杂,制约着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在施工过程中,会受到人为因素、自然因素、技术和材料因素等的影响,而致使工程造价得到全面的提升,会让整个工程项目陷入困境,对企业也是一项不小的打击。为了更好的控制施工阶段,必须依靠施工合同来予以约束,对工程质量、进度、工期、工程款、工程变更、材料等的变化情况进行严格的掌控,同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会出现变更、返工或索赔等问题,都是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在工程施工开展之时,应加强对合同的全面管理,从而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招投标阶段,投资方应与信誉良好的咨询方建立合作关系,并针对项目制定咨询合同[3]。同时,应对投资进行估算和预测,做好设计概算,以达到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目的。

3、 严格执行合同签订的内容

合同是由双方协定的,必须对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认真阅读,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承诺和约定,在施工合同签订时,要经过要约、再要约、反复要约的过程,最终达成意见,与国际贸易雷同,要经过反复的询盘、发盘,最终达成协议,合同签订之时即刻生效。合同所涉及的内容相对宽泛,对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都有所涉及,将工程款项的管理作为重中之重,明确合同中关于价格款项的相关约定。由于工程项目持续时间长,在建设的过程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实际情况与合同估算的差异较大,必须对合同条例进行补充,完善合同内容,及时调整与修改合同条款,以规范合同中对价格条款的要求,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途径。

4、 强化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

合同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影响工程进度、造价,制约着工程的顺利实施。合同纠纷是合同管理中的主要滋生问题,与纠纷有关的事项大都与经济,费用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合同索赔、反索赔是合同纠纷的主要内容,其主要影响因素在于施工阶段的变更,原本的合同已经确立,相关的价款、方案已经确定,后期的变更却并未添加到合同管理中,相关人员对合同变更认识不足,导致最终结算时承包商私抬价格向发包商索要更多的变更款,导致出现合同纠纷。为此,应加强对项目承包商增调价格索赔条款的控制,解决工程合同管理中的纠纷,降低额外经济支出[4]。另外,应加强对现场签证的控制,杜绝施工现场签证混乱、管理不彻底的现象。签证是工程相关价格条款的基础和条件,慎重对待签证问题,是保障合同质量、加强合同管理的基本条件。

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重要内容,是项目开展的重要法律依据,借助合同来管理造价定能取得显著的效果。加强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应从合同管理的基础抓起,注重对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控制,强化对合同实施阶段与后期的管理,体现合同的存在价值,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供保证。合同管理人员应严格审核合同内容,应保证招投标、造价控制相关文件与合同内容一致,以避免合同纠纷的产生。

参考文献

[1] 姚玉坤.探析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与工程合同管理的关系[J].低碳世界,2014,21:23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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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程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项目投资决策阶段最重要的造价文件就是投资估算,而且它也是建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建议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进行投资估算时需要注意以下两点:首先,要注重积累各种估算资料指标。估算指标是建筑工程投资估算的重要依据,估算指标应严格按照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其次,要充分合理的进行投资估算编制,并预计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建设后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制定出有效对策。项目设计是项目决策后的一项主要问题,这项工作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的造价、投资、工程工期和质量。因此项目设计必须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做到严谨、细心,尽量避免出现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的情况。设计问题关乎着整个建筑工程项目,设计过程中要严格的遵循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并贯穿始终,全面的做好方案、技术和施工设计等各项环节。通常建筑工程项目业主比较重视工程的投标价和竣工决算价,而不太重视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是全过程造价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项工作可以帮助业主全面的了解工程整体造价[1]。

1.2工程招投标及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招标文件是建筑工程招投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这个阶段首要准备的工作。通常工程招投标分为设备材料和施工招标两项内容。工程施工的原则和具体程序均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给出,以规范的指导施工的各项环节,并且招标文件中还明确规范了工程从报建到签订的合同。因为招标文件也属于合同的一部分,因此具有法律效应,可以作为招标单位招标以及业主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工程业主必须要严谨。细致的编制招标文件,并详细的说明每一个招标环节,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工程索赔事件。要规范管理施工合同,因为施工合同可以为工程结算、拨付工程款以及工程索赔提供依据,并直接影响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以及造价控制。工程业主要谨慎的和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在利用费率招标过程中,必须要严格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以及利益[2]。签订合同是一项重要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建筑工程业主可以采取委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方法来完成以下工作:首先,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可以选择具有招投标资格的造价咨询单位来完成,他们需要负责工程招投标信息、制定资格预审和评标细则、审查各投标单位的资格以及选择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其次,他们要负责编制工程投标标底和工程量清单,严格审定和评定编制标底,以及进行招标工作。施工阶段造价控制也是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从建筑设计到建筑实务的重要阶段,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是建筑工程最基础的依据。施工阶段要严格、细致、准确,具体来说就是严格管理控制各项签证关要,签证主要是指详细准确的记录整个施工过程,可以用来指导工程结算,因此必须要对其进行严格控制,签证工作还要及时,以避免施工单位出现以少报多、巧立名目的情况;造价管理人员必须要认真细致的工作,严格记录工程各项环节的部位和尺寸,有时候可以采用拍照的方式进行记录,以确保结算工作的严谨性和准确性;造价管理人员要准确的审查验工月报、签证和索赔价款等。

1.3工程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

(1)规范合理的收集整理各项工程造价资料。工程造价资料的收集和整体工作是工程造价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因此需要建起科学、规范的造价资料积累制度,以系统、规范进行管理造价资料。造价人员要把项目造价资料按照统一的格式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以为将来的工程项目提供参考。(2)严格控制竣工结算审查。控制投资的最后一项环节就是竣工结算的审核,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建设方和施工方的利益以及项目工程造价的最终结果。相关审查人员必须要严格的进行审查,紧密配合各项部门。实践显示,审查工程项目结算可以严格的控制工程的投入资金,经过审查的工程结算编制和编制的工程结算价格之间相差10%左右,有的甚至高达20%[3]。

2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招投标是我国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这一阶段的最终目的就是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当前国际上比较成熟的工程承发包方式就是招标投标。合同价是工程承发包合同的关键,承发包价管理的重要环节就是执行和监督管理合同价。在合同履行中工程结算是一项重要的环节,直接影响到工程承发包双方的经济利益和工程款的拨付。政府的职能的转变后,现在已经不再对企业进行直接管理,工程建设要完全依靠合同来控制、约束双方的行为,以及协调双方的关系。承发包双方都具有各自的生产利益,他们最终的目的也是为了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这就使双方可以互相监督和约束,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科学的进行造价控制,以取得最佳的投资效果。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管理也变得越来越重要。政府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宏观调控职能,合理的调控市场,并坚持实行“企业报价,市场定价”的原则。合理的运用各种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以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有序进行。建设主管部门和造价咨询机构要充分的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合理的行使自身的监督和协调职能,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合同管理,严格规范工程承发包、工程设计、勘察和监理过程中的招投标行为,严格监督招投标单位的市场行为,规整不正当的市场竞争行为;建立完善各项合同审查和考核制度;对标底审查、监控评标和定标过程进行严格控制,以防止出现不合理的压价和垫资工程[4];强化承发包双方的合同意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调节好关系,以减少由于纷争引起的损失,从而提高整体的投资效益。

3结束语

工程全过程造价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管理、技术、施工和质量等各项工作,是一个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动态过程。因此,必须要做好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以减少工程的投资成本,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作者:段桂法 单位:山东省烟台市政府投资审计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1]刘永德.建筑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控制分析[J].建筑与预算,2016,(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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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整个建筑工程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合同是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目标,承包方和发包方都相互明确自己的权责关系,并且在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工程施工合同对承包方开始实施工程建设,发包方要通过各种途径来支付工程的造价款项,共同来控制整个工程的质量,保持工程合理的进度,控制整个工程的造价,保证整个工程活动建设高效优质进行的法律文件,对整个工程的建造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合同管理是否严格,管理是否规范科学,不仅仅会影响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更对整个工程的造价产生深远的影响,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相关企业的竞争力和生存力。

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及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建设工程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保护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工程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工程合同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要合理划分规类合同文件,熟悉合同文件,为工程结算和工程控制做好管理依据,防止项目索赔等事件的发生,减低工程造价成本。

工程造价合同在整个工程中的作用

严格合同评审,规避合同风险

为了避免因个体的决策失误而造成的合同风险,应建立合同评审制度。对于每一份拟定的合同,由各职能部门进行职责范围内的评审,针对一些不合理的条款,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交评审会议讨论确定后,经与合同对方协商一致,再行签订。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

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整个工程中,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规范,对整个工程造价的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便为整个工程造价的控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合同内容规定中,双方本着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签订,有助于各种规定的贯彻落实,若缺乏公平性,则使得合同难以顺利执行,造成各种索赔或者是拖延结算。只有合同明确规范,才能够为工程造价的控制做出更好的指导。

规范的施工合同管理有助于合同的贯彻落实

在工程的合同协商签订之后,通过对各种合同文件的规范管理,并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占据相关的会议纪要,工作单,签证,设计变更等各个方面的文件,可以进一步完善合同相关的规定,使得合同内容更为细致全面,将这些合同文件作出规范的保存,有助于合同执行的动态执行,有助于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合同的贯彻落实。

合同是审核竣工结算的依据

由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我们已经把涉及工程价款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分类,并按相关单位进行了收集整理(其中包括招投标文件、承包合同、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与造价相关会议纪要、材抖设备价格确认单、临时停电停水记录等资料),故在工程竣工后,只需将上述资料进行系统整理,理顺关系即可。这样便于工程结算的审核和向审计部门提供详细的竣工结算资科

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分析

抓好合同实施,降低管理风险

合同签订后,施工企业需组建精干的项目管理机构,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整个工程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施工,避免出现工程失控现象。

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十分重要,没有扎实而全面的基础准备工作,合同管理是不能成功的。基础工作做得越细,漏洞必然越少,双方纠纷也就会少。基础工作主要是了解国家政策和行业规定,工程量、设备、原材料价格收集齐全,深入市场调研,对有关技术了解清楚,各方面的情况掌握要及时,以便合理确定工程造价。这些工作虽是长期性的、繁琐的,但也是十分重要的,没有这些基础工作,合同管理是很难做好的。

现场签证

现场签证就是指为包含在合同里,工程建筑过程发生的特殊情况。签证所产生的费用也是属于工程造价一部分。那么为了能够降低造价,就应该加强签证的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1)凡是在合同中有涉及到的签证,不许建筑方再次签证。(2)建筑方在现场签证的内容、时间、数量还有花费的款项都要进行仔细的记录,这样方便最后的结算。(3)对于现场签证,一定要及时,不能有所延误,除非是有极特殊的情况,但是在之后一定要补上,同时对于重大的事件,要有影像资料,以便最后的确认。

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

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乃至经常性的工地会议纪要等实际上是合同内容的一种延伸和解释,应建立技术档案,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并采取积极措施。

做好处理合同纠纷、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加强合同执行的管理监督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要有专人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规、违法行为。施工合同的执行过程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规范要求的行为要坚决抵制,以保证合同有效实施;严格遵守和执行结算支付程序,合理进行价差调整。

工程结算的管理

工程合同直接影响到工程结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同时也约束着合同双方的工程结算;在进行施工结算审计时,应首先由承包人提供全套工程结算资料给发包方,发包方把资料递交到审计部门进行结算审价,审计部门在了解合同中有关工程造价的具体约定后,以此决定审计的重点及可审范围,并在工程审前要特别关注:(1)图纸是否齐全;(2)甲乙双方是否在竣工图纸上签字认可;(3)签证表述是否清楚,(4)材料认证是否齐全。(5)定额、社保费、水电费等是否在合同中约定。例如2010年初做某工程结算时发现,该工程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按照02版定额计算,经按照08版定额与02版定额进行测算,仅定额不同就可节约工程款4万元。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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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工程合同;合同管理

1前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建筑行业迎来了其繁荣发展的阶段,不仅规模和数量上有所发展,而且在建筑企业内部的管理以及施工技术方面也有了质的飞跃。并且随着建筑工程领域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建筑工程项目所具备的特点决定了合同管理对于项目的任何一个参与方而言都至关重要,是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而且由于建筑工程受自然气候等条件的影响较大,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较多,项目发承包双方之间的纠纷屡见不鲜,而作为解决纠纷和矛盾的最根本的依据,建筑工程合同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非常重要,既能够有效的解决发承包双方之间的矛盾,维护各自的合法利益,同时又能够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更好的保障。

2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性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协议,对于合同双方而言具有约束作用,合同之中明确的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将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给予了解决的方案和措施。建筑工程项目较比于其他项目而言,其具有的复杂性和风险性更多,未知因素也较多,这就决定了建筑工程合同对于项目各参与单位的保障性作用。而且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往往具备周期长、施工过程种类多以及技术复杂性高等特点,建筑工程合同所包含的条款更为繁杂,涉及到的范围也更为广泛。完善的施工合同能够有效的划分发承包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能够让双方在更为平等的基础之上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确保工程项目能够顺利的实施。而且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往往涉及到的风险因素较多,可能出现的影响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因素也较多,因此完善的合同能够将利益和风险进行更好的划分,保护发承包双方的工程参与积极性,并且以具有法律效益的手段来解决发承包双方之间的利益纠纷,维护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

3建筑工程合同的特点分析

3.1合同签订内容容易出现歧义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具有严谨性,因为其具备约束合同双方的法律效力。合同之中应当明确的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等,要以明确的方式将双方所应当付出和得到的东西进行规定。但是建筑工程实施周期较长,其间可能发生的引起合同双方利益变动的因素又较多,在合同签订之时难以有效的预料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因此往往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了突发的状况,合同双方经常会因为责任归属的问题而产生歧义。

3.2合同管理的范围较广

建筑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领域很广,其中所涉及到的部门、单位也很多。其中业主单位、施工单位作为工程项目最为主要的参与单位,其合同管理内容更为复杂,所涉及到的协调关系也非常多。因此建筑工程合同在管理的过程中需要确保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并且相互协调配合,以合同管理的方式来规范项目各参与单位的合同行为,维护工程项目的共同利益。

3.3建筑工程实施周期较长

建筑工程合同实施周期长的特点完全是由于建筑工程项目特点所决定的。一项工程从决策到最终的运营可能需要几年的时间,这期间所涉及到的工程合同不仅种类繁多,而且许多合同的周期都非常长。这就决定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与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同步,而且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还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每一个工程项目实施周期阶段,都会有不同的工程合同签订,这其中的协调性和配合性都很重要,稍有疏忽就会造成工程项目的经济损失。

3.4工程合同容易出现变更

如前文所述,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周期较长,其间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的因素较多,因此工程合同经常会随着工程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变更。因此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当秉承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而调整合同管理的策略,对于补充合同和变更合同的条款和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和管理,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签订更有利于合同双方的工程合同,确保建筑工程项目能够顺利的实施。

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1法律意识淡薄

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最为基本的原则就是公平、公正,而由于建筑工程领域竞争的激烈,许多建设单位有意违背建筑工程合同的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刻意的在合同条款之中回避或者是转移风险。这样的行为很容易造成施工单位的项目参与积极性降低,甚至是危害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甚至也有的发承包单位签订“阴阳合同”,这样的行为不仅严重的影响了建筑工程市场的秩序,而且很容易造成合同双方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另外还有违法转包、违法发包等行为的存在,这类法律意识淡薄的合同管理行为严重的扰乱了建筑工程市场竞争的有序化。

4.2合同管理人员整体水平不高

建筑工程项目的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殊性,管理人员既要具备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同时也要具备建筑工程方面的知识。这样的合同管理人员才能够更好的配合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以合同管理为手段来调动项目各参与单位的积极性。但是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许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并不高,专业技能水平也较低,而且许多建筑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数量明显不足,不足以完成有效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

4.3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现阶段的建筑工程领域,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是许多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问题的根源。许多建筑企业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却并没有制定较为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而且行业内部的合同管理工作也缺乏必要的理论性依据,这就使得许多建筑企业凭经验实行合同管理工作,甚至有的企业完全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无法做到合同管理过程中有效的监督和考核等等,这就难免会使得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执行力度大打折扣,也为建筑工程项目有序的进行蒙上了一层阴影。

5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建议

5.1提高法律意识

建筑工程合同只有在符合合同相关规定的基础之上才能够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对于这一点许多建筑企业应当给予高度的重视。在签订工程合同的时候要本着合法的基本原则。对于“阴阳合同”、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工程合同,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也不能作为维护合同双方合法利益的凭证。因此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应当积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对于工程合同的内容从法律的角度来加以审查,形成依靠法律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提高合同管理的认识。

5.2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工作执行力度的关键在于是否拥有一套完整的合同管理制度,作为建筑企业而言应当积极的完善自身的合同管理制度,以此为依据来规范自身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行为。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流程,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考核体系,实行责任制度,调动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另外也要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执行机构,配备专业性的合同管理执行人才,确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针对于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合同变更要及时处理,并监督变更合同的执行情况,做到及时有效的应对。

5.3培养专业性的合同管理人员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需要专业性的人才作为保障,作为建筑企业而言除了提高自身法律意识以及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之外,还应当注重培养专业性的合同管理人员,建立专门的培训体系,加强对于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培养,并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建筑知识进行重点培养,全面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其能够更好的配合建筑工程合同的实施,从合同管理

6结语

随着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也越来越多,有效的合同管理显然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而且随着我国建筑市场逐渐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更是得以凸显,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重视合同管理工作。针对于现阶段建筑工程领域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筑企业应当积极的结合于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结语有针对性的解决,提高合同管理工作在其工程管理工作中的分量,以合同管理的方式来更好的确保自身的合法利益。并且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认真总结和吸收合同管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合理的运用合同管理来规避不必要的风险,最大化的实现自身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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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充分的认识风险

风险是每项工程项目中都不可规避的一个现象,所以对于风险,要有提前预估的能力和基本的判断能力。在建筑工程中,存在的风险有很多种,一种是不确定的风险因素,比如说天气,气候对于施工的影响以及社会环境对建筑工程项目进程的影响。另外还有技术方面的风险,比如:设备是否到位,施工过程中图纸以及设计图是否正确并且准时到位等等,都是建筑工程项目在技术方面存在的不可预知的风险。此外,经济方面也存在很大的风险性,比如说市场价格的不稳定和上下波动,国家社会政策的不断调整等等,都会对经济形成很大的挑战性。

2.2面对这些不确定的风险因素,应该采取的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

一般来说,对于这些风险最好的控制方式大概分为两类:一类是在事前;另一类则是在事后。事前控制就是在建筑工程项目开始之前,对一些风险就有了提前的预测和把握,想到一些相应的采取措施和应对方法。这在无形之中就对管理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很好的问题分析能力和超强的风险预知能力以及积极的应对风险的态度和措施。另外的那种所谓的事后控制就是在风险发生之后,第一时间采取积极有效的风险转移的行为,这就需要管理者具有很强的采取措施的能力和规避风险降低损失的能力。一般来说这就涉及到了相关的施工索赔问题。但是由于施工索赔制度在我国并没有很好的推行,所以不可避免的就会出现很多索赔纠纷。在纠纷发生之时,采取比较积极的赔偿,是最好的处理问题的方式和方法。这也要求我们的管理者必须学会最佳的风险转移方式,将自己的损失降为最低。

3施工现场应该在合同的相关管理方面,认真贯彻管理模式,以便索赔工作更加积极的开展

我们不得不说,很多时候,建筑工程项目中涉及的施工索赔很大一部分上是因为施工合同的不完全和疏漏造成的。也就是说施工索赔与施工合同二者之间紧密而不可分割。假如双方真的发生了纠纷要涉及到索赔问题,那么这就要求双方按照合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赔偿,在合同中双方都默认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索赔措施,这种施工索赔的方法也可以被我们称为是合同索赔,是符合索赔条件的,也是维护自身利益的最好保障。

3.1证据在施工索赔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关键因素

证据可谓是任何的双方发生矛盾时最有力的说服者,这也说明证据在施工索赔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在合同中,要有对于出现风险和问题时如何进行索赔,以及索赔的时间,索赔的额度等等相关问题的详细介绍,这样就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受损的一方在工程中的利益。合同中涉及的这些都是在纠纷发生之后,施工索赔的条件和证据,所以必须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

3.2在纠纷发生之后,组织相关的工作人员一起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合同,以便更好的寻求索赔的机会

组织相关的工作人员一起分析合同中的相关事项,认真的考虑自己和对方的义务与责任,时刻都要结合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分析合同内容,寻找最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保护方法,最大程度上保障自身的利益不受到损失。因为合同中除了一些非常明显的索赔现象之外,还有很多的隐性条件,这就需要不断的理解和认真的分析,才能做出最佳的判断,得到最大的补偿,从而降低最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