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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基线测定的监督机制合同能源管理实行的是市场机制,涉及节能服务公司和接受节能改造企业的利益,利益分配关键点就是节能量的确认。对于新建建筑来说,其初始能耗的测定是利用计算机建模完成的,在数据的测定方面更容易引起争议。因此,在新建建筑能耗基线的建模阶段,就应该委托业主与节能服务公司双方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独立第三方节能评估机构进行监测。经过第三方权威的监测,得到一个科学的节能量,为基线的确定以及项目在此后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2.1项目运作流程通过对我国合同能源管理运行机制的分析,加之国外将合同能源管理运用于新建建筑的经验,不难发现合同能源管理存在于新建建筑的全寿命周期中。因此,国内有学者提出了新建建筑全生命周期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所谓新建建筑全生命周期合同能源管理,就是在新建建筑项目初期就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完成贯穿项目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和运营使用的能耗管控,实现对新建建筑的节能管理及投资回报的最大化。新建建筑全生命周期合同能源管理流程如图1所示。通过对新建建筑项目各阶段的划分,赋予相关参与主体各自应承担的合同能源管理任务,将新建建筑全生命周期每个阶段的管理无缝化对接,实现合同能源管理在新建建筑全生命周期的应用。
2.2建筑设计阶段参与主体及其任务在设计阶段,新建建筑合同能源管理的参与主体有建设单位、节能服务公司、设计单位、第三方评估机构。在这一阶段中,建筑设计由设计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完成,其中设计单位完成基本的建筑设计,之后节能服务公司主要着眼于建筑的能耗性能方面,以其在建筑节能方面的专业技术水平对原建筑设计进行优化。建筑设计阶段参与主体及其任务见表1。能耗性能目标的确定:能耗性能目标是建筑投入使用阶段的预期效用成本,利用计算机模型分析建筑用能得到,再根据建筑运营模式、气候和其他因素做出调整。但计算机模型分析必然是粗糙的,因此能耗性能目标可以由基础模型模拟量向最新类似建筑能耗结算历史校准得到。
2.3建设施工阶段参与主体及其任务在建筑的施工阶段,新建建筑合同能源管理的参与主体主要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节能服务公司、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在这一阶段,由于节能服务公司与施工单位共同参与施工,容易导致责权不清,业主和监理应注意责权的分配与现场协调管理。节能服务公司应注意在关键施工节点对建筑能耗的监测,如超出预期应进行调整,达标后再进行下一阶段的施工,如此往复直至项目竣工。建设施工阶段参与主体及其任务见表2。
2.4投入使用阶段参与主体及其任务在建筑物的生命周期中,投入使用阶段是其中能耗最大的一个阶段,能耗约占全生命周期能耗的70%~80%,即使是节能建筑,投入使用阶段的能耗也占到50%~60%左右[9]。在新建建筑合同能源管理中,此阶段将会进行节能效果的评定和利益的分配,是新建建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关键阶段。本文所涉及的新建建筑合同能源管理机制适用于非出售型的新建建筑项目,项目的建设方能完全享受在项目节能中的投入带来的收益,由此可根据使用者的不同分为自用型和出租型。
2.4.1自用型对于业主自用型的新建建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投入使用阶段的参与主体有业主、节能服务公司、第三方节能评估机构,参与主体及其任务见表3。节能服务费的给付:由于租户的陆续搬进搬出及设备的调试使用,第一年的建筑运行情况是不稳定的,所以通常用第二年的能耗情况来衡量能耗性能以计算奖励和处罚。在第二年末,能耗目标应依据实际运行时间、设备荷载、电梯耗能、实际天气和利用率来调整,并要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不同的付费结构建立的基础都是———节能服务公司有愿望努力超出规定的性能目标以取得奖励费,至少也要有足够的动力去达到目标能耗水平以获得基本服务费。图中的基本费用是指设计服务费用,不包括节能工作费用。超过目标能耗水平的奖励程度和低于目标能耗水平的惩罚程度可视合同情况而定,即在上图中目标能耗左右线段的斜率可不同,图中仅作示意。除了基本的付费结构外还可以赋予高效能耗水平更多的服务费权重,形成加权付费结构,如图3所示。加权付费结构对节能服务公司达到性能目标给予很强的激励,因为假如能耗性能不足,服务费将会急剧下降。同样,超过目标能耗水平的奖励程度和低于目标能耗水平的惩罚程度可视合同情况而定,即在上图中目标能耗左右线段的曲率可不同,图中仅作示意。从国外一些项目经验来看,从初始设计服务的开始到最后的费用支付之间的时间间隔很长,大概有2至4年的时间滞后。这势必会增加中小型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难度,降低他们对于新建建筑合同能源管理的参与意愿。所以在付费方式上可做改进,在最后的节能量测量评估支付服务费之前,有两个时间点可以进行部分先期支付。第一次是在完成模拟且满足能效目标的设计时,第二次在完成相对于最后确定的设计没有明显改动的施工后。虽然大多数节能服务公司都希望尽早的获得服务费,但为了保证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要素,最后的支付必须绝对遵循建筑投入使用后的实际能耗测量数据[4]。
3.4.2出租型出租型新建建筑合同能源管理与自用的区别在于,投入使用阶段由住户自行进行其占用房间一些终端用能设备的安装和其后的运营管理,此时节能服务公司与租户共同承担节能目标责任。要想达到最终的节能目标除了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设计与施工外,还必须以有效的激励方式来鼓励住户安装高能效的用能设备(包括节能照明设备和暖通空调设备等),以及后期合理的运营管理。激励的方法是业主与租客签订协议,如果满足一定的最低能效标准,承租人将获得一定的节能奖励。此时的能源管理合同除了业主与合同能源管理签订的以外,还新增了业主与住户签订的合同。出租型新建建筑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关系如图4所示,图中灰色粗线代表能源管理合同。实施激励的第一步是为租户的节能改进建立一个设计标准。这个标准可以表示为一个最大照明功率密度、设备功率密度等等。租户如果按照标准来进行室内设计的话将得到租户节能补贴。在租户入驻以后,他们支付的能耗成本将和基本租金分离,这样租户将会有动力持续地以最高效的方式运营他们的空间。各个租户的用能情况都可以通过流量计、温度传感器、分电表的结合来测量,可以为每个荷载条件指定一个最大用能量。租户设备能效准如图5所示。此过程中各参与主体的职责如表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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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吉林省既有建筑领域EMC现状分析
2.1吉林省既有建筑领域EMC的现状吉林省既有建筑领域EMC的现状要从省内目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情况和EMC的应用状况两点来进行分析:
2.1.1吉林省既有建筑领域节能改造的现状吉林省属于北方严寒地区,建筑能耗问题尤为突出。作为严寒地区第一个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大省,仅2014年吉林省的供热能力在原有基础上新增5000万平方米,陈旧管网新建和改造达1500公里,小锅炉房改造300座、新建锅炉房38座;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000万平方米,陈旧小区综合整理达1000万平方米;城市供热、室内保温都得到明显改善,并逐步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1.2吉林省既有建筑领域EMC应用现状目前已有部分用能企业将EMC应用到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如:吉林科龙建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完成了长春亚泰桃花苑、亚泰广场供暖区域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经检测,改造后的节能效率为42.3%,每年可节约标煤4670t,节电23.51%,减排二氧化碳12235.4t[2]。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下发的文件显示,目前国内五批备案节能服务公司总数已达3210家,但由于ESCO的管理体制不健全、技术欠缺、经验不足等原因,EMC在吉林省的应用情况还很不完善,节能服务公司总体数量十分有限:图1为节能服务公司统计图,横向表示不同批次情况,纵向表示吉林省备案节能服务公司的数量。目前吉林省在国家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总数量仅占全国的1.68%。
2.2吉林省既有建筑领域EMC分析吉林省合同能源管理工作还处于初级阶段,没有很高的社会认知度,节能服务行业的进展速度也比较迟缓,影响EMC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方面:
2.2.1诚信问题由于EMC为新兴行业,没有严格的标准和规范制约,因此存在节能服务公司以及用能单位双方进行欺瞒的不良行为。部分用能单位故意将节能量说的偏低,而使ESCO处于劣势,导致ESCO用大量时间进行风险控制。部分ESCO为了拿到项目,对自身的财务、技术等不足条件进行了隐瞒,更换约定好的节能设备,导致节能设备提前老化等不良行为。
2.2.2融资问题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运行方式是:改造过程中的成本由改造完成后节约的利润来承担,用能单位不需支付任何改造费用。ESCO要在前期垫付节能改造的全部费用,以及在节能改造后,聘请专业队伍对其进行评估的费用。按照我国目前的信贷规定,ESCO如若没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稳定的行业基础是很难融资的,融资问题成为阻碍EMC发展的关键因素。
2.2.3节能技术专业化水平不高在建筑节能合同管理中,ESCO对节能项目进行改造,在改造的过程中进行能耗的监测,改造后对节能量的检测等,要求ESCO必须是专业的建筑节能队伍。由于EMC模式在吉林省的运用时间才几年,所以需要引进更多先进的技术和经验,让EMC模式在吉林省尽快成熟。
3完善吉林省既有建筑领域EMC的建议
如何让EMC市场更加完善、规范,加快吉林省节能事业的前进步伐,是目前吉林省EMC面临的主要问题,以下有几点建议:
3.1完善EMC的法律体制加大对EMC的保护力度,用法律、法规对EMC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避免用能单位与ESCO产生纠纷,使其有法可依,各自规范自己的行为,以此才能保证EMC在吉林省顺利并长足发展。
3.2增设EMC监督管理委员EMC监督管理委员会对ESCO成立前的资质材料进行核实,审批合格的才可依法成立,确保ES-CO的专业性和正规性。ESCO不是终生制的一次性审查,而是需要ESCO对其定期审核,通过审核的ESCO,按规定时间进行信用评级,评级结果可给予银行借鉴和使用。
3.3加强ESCO的自身建设节能服务公司必须确保诚信经营,“诚信”是用能单位选择ESCO的最主要标准,同时也是融资的基本保证;不断提升ESCO自身的业务、技术水平,积极吸取经验;ESCO要根据自身情况,建立一套系统的管理制度;节能服务公司之间增强经验互换、互补,以求ESCO行业的整体性进步。
3.4建立EMC产业基金银行贷款由于程序多、要求严格等,使ESCO陷入融资困境。建立EMC专业产业基金,方便ESCO向EMC产业基金申请贷款。由专业的管理人员制定一套完整的EMC审批程序,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单位发放贷款。EMC产业基金可以通过提供第三方担保的方式为ESCO提供帮助,切实地解决好EMC融资难的问题。
3.5设立EMC节能检测公司节能检测公司的设立对整个EMC行业非常重要,公平、公正的对节能改造项目的成果进行证实。使用能单位和ESCO在面对项目的节能量上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也加大了双方合作的成功率。在国内EMC法律环境不是十分健全的情况下,为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以及确保节能工程的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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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6—011—0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成就。尤其是“十一五”期间,住宅与房地产业从投资与消费两个方面拉动了国民经济发展,正在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目前是我国住房新旧体制转换的关键性阶段,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运行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
现在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已超过10平方米,实现千人住宅竣工20套。农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5.7平方米。城乡居民住房的工程质量、功能质量、环境质量和综合配套水平都有了较大改善,居住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随着住宅建设的发展和居住条件的改善,我国住房供应极度短缺的时代基本结束。
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舒适的建筑热环境日益成为人们生活的需要。这与我国大部分地区冬冷夏热的气候特点关系很大。与世界同纬度地区相比,1月平均气温我国东北要低14~18℃,黄河中下游要低10~14℃,长江以南要低8~10℃,东北沿海要低5℃左右;而7月平均气温,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却要比同纬度地区高出1.3~2.5℃。由此可见,我国冬冷夏热的问题是相当突出的,而人民生活越是改善,越不堪忍受寒冬酷夏的折磨,因而耗能问题也就越突出。我们不得不承认,建筑物是用能大户。
我国有400亿平方米的既有建筑需要进行节能改造,但目前的障碍是这笔巨大的改造费用由谁出资,由谁受益。纵观国外这几十年来的成功经验,我们发现其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比较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内涵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是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管理模式,是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国际上称为Energy Service Company,简称ESCO;国内称为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简称EMC)针对不同的需求和不同的建筑类型,与需要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相应的能源服务合同,为客户的节能项目提供全过程的服务或者是提供检测、能效审计、设计、融资、改造、运行和管理等部分一项或几项服务的组合,并通过与客户分享改造项目运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节能收益来收回投资并取得本公司的利润,如果改造后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的节能量,节能服务公司将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合同能源管理下,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期为客户提供专业性的综合节能服务,拥有项目(包括设备)的所有权,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由节能服务公司和客户共同分享。合同期结束后,项目的所有权和全部节能效益转移给客户。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特点
EMC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解决了我国目前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上面临的诸多问题,如节能改造资金筹措困难,系统运行节能效率不高,能源浪费现象严重等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1.客户投入少风险低。既有节能建筑改造中的一个难点是改造的资金来源。针对改造资金问题,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如果能够得到政府和金融部门的支持而参与到节能改造中,就可以承担部分或全部节能改造所需要的前期投资,以克服客户的资金障碍。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节能改造项目经济效益明显,投资回收期一般为3~5年,而且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客户因为与节能服务公司共享节能收益,因此能从节能改造后节约的能源费用来偿还先前为节能改造项目的贷款并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相关的服务费用。
由于节能服务公司是专业化的服务公司,技术成熟而且使用设备规范可靠,并有在不影响生产情况下实现节能效益为前提的承诺与保证,而且在能源合同中规定了如改造项目不能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将由建筑节能公司全部承担。这样客户所承担的改造项目的风险很低,甚至趋于零。
2.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建筑节能公司为客户提供检测、能效审计、设计、融资、改造、运行和管理的一条龙服务,为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提供资金;提供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和节能设备并保证节能项目的质量;在项目运行后提供最优服务方案等,为客户提供的是项目的总体的节能解决方案及集成化的节能服务。这种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将会形成节能改造项目的效益保障机制,有效地降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成本,提高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经济效益,并促进建筑节能向产业化发展。
3.多方共赢。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下,参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单位主要有:EMC、客户企业、工程施工单位、银行、节能设备制造商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一种实现多方共赢的管理模式。首先,建筑节能服务公司通过节能改造项目的实施可以在合同期内通过分享大部分的节能收益而收回先前支付的改造投资并取得可观的利润。而客户企业一方面在合同期内能从节能收益中分享属于自己小部分收益,另一方面,由于合同期结束后,项目的所有权和全部节能效益转移给客户,客户因此获得的收益是非常可观的。其次,银行因为可以连本带息地收回对节能改造项目的贷款而获得银行自身的收益。再次节能设备制造商也可以因为节能产品和设备而实现他们的收益,等等。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中,参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各方形成了一种良好的合作关系,节能成为了参与各方共同的目标和努力方向。
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类型
我国建筑领域的合同能源管理大致有三种模式:保证节能量型、节能效益共享型、能源费用托管型。
1.保证节能量型。在这种形式的合同中,客户分期提供节能项目资金并配合项目实施,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全过程服务并保证节能效果。按合同规定,客户向EMC支付服务费用,如果没有达到承诺的节能量,按照合同约定由EMC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客户筹措节能改善计划与过程资金,而EMC即保证依计划执行,保证节能计划之节能金额可抵偿客户之债务偿还。假如节能计划之节能金额未达到客户债务偿还金额,即由EMC负责偿还其差额。如果节能金额超出先前的承诺保证额,超出部分则依据双方同意的方法在客户与EMC之间分配。
2.节能收益共享型。这种模式是EMC提供资金和全过程服务,在客户配合下实施节能项目,在合同期间与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收益,合同期满后,项目节能效益和节能项目所有权归客户所有。节能效益分享合同因受贿投资的时间要比保证节能两合同场,所以合同期限也较长,风险也较大。
3.项目融资合同型。项目融资合同型允许节能服务公司收取一笔固定费用,作为回报,客户可以享受某一水平的服务,该服务覆盖了客户用能的所有方面,包括支付能源费用和日常维护。
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运行流程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运行流程主要包括建筑能效审计、合同签订、节能改造方案设计、实施改造、运行保养和维护、节能量检测评价以及分享节能效益等。如图1所示。
1.建筑能效审计。
第一步,与客户初次洽谈业务,了解客户要求,与客户讨论节能改造的潜力;进行初步的能效审计,初步分析客户的节能潜力,所需要的投资和节能改造的经济效益,并向客户提出节能服务的具体建议,与客户签订意向书。
第二步,进行详细的能效审计和经济分析。根据改造前客户的设备特征和运行状况进行项目的能源审计、确定工程技术方案,分析项目所需的投资、运行费用及节能收益。
2.合同签订。与客户商议合同的商业条款和法律条款后即可签订合同。
3.提供能源管理服务。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后,EMC与客户合作执行合同。具体包括:a.确定改造前的能源消耗量,监测技术和办法,并应得到双方的确认,以确认改造后的节能量;b.工程设计和施工。EMC自行设计/施工,或委托其他公司设计/施工,EMC负责这期间的管理和费用;c.交付使用。确保施工质量,验收后交付并培训客户正常使用;d.项目维护。根据合同提高设备维护服务。
4.监测节能量,效益分享。根据合同规定的节能量检测方式进行节能量的监测,确定节能效应,并根据合同规定的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分享节能效益。
人们目前对于建筑能耗占全国总能耗的比例已经达成了共识,即在30%以上。这样大的比重,超过了所有其它的行业。而建筑节能可实现的幅度也是所有行业中最大的。我国对建筑节能的要求是最低也要节能50%以上,而且很多大城市已将次标准提高到了65%以上。任何其它的行业都不可能有这样大的节能幅度。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建筑节能对于我国整体节能减排的贡献是巨大的。
建筑节能所面临的困难就是节能改造的投资与收益归属问题。合同能源管理可以完美地解决这个问题。北美和欧洲已经进行了超过30年的实践,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合同能源管理既在政府的指导监督下有序进行,又因其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而得到了银行和企业的支持,在增加经济效益的同时,又使政府得到了解脱。
我国已经局部开始了建筑合同能源管理的试点。3年前在邯郸的某个小区进行了节能改造。该项目由当地政府和国际机构共同出资。改造完成后由出资方和居民共同益。该小区的居民一开始对节能改造不完全理解,认为施工会妨碍正常生活,且担心改造影响房屋的安全性。在当地政府的耐心工作下,人们认识到节能改造已经是一项很成熟的技术,不会伤害房屋。施工虽然会对正常生活有一定影响,但考虑到将来通过节能所能得到的收益,居民们最终对节能改造非常支持,积极配合。目前该项目已经完工2年了,各方已经开始分享节能改造所带来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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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即工业节能+建筑节能新模式。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起源于上世纪70年代的市场经济国家,经过几十年发展,在美国、加拿大,EMC已发展成为一个新兴的节能产业。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样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
工业节能和建筑节能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主要应用领域。节能服务项目分布在工业、建筑、交通等各个领域,涵盖钢铁、石化、建材、交通、电力、建筑、水泥等各行各业。合同能源管理适用于合同金额较大、能源计量便利的用电大户和用能大户,在工业高低压变频器、工业余热回收利用、工业锅炉、建筑HVAC、配电系统、LED路灯系统等领域,都是合同能源管理推广的重点领域。2009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为31.0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6.3%,单位万元GDP能耗为1.08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2.2%。“十一五”期间,虽然我国万元GDP能耗下降10%,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仍是日本、美国的4-5倍,减排任务艰巨。而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有望成为推动工业节能和建筑节能的有效手段。我们预计钢铁和石化等高能耗行业,有望率先成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推进的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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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合同能源管理提出背景
当前,我国民用建筑中,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较多,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较少,建筑节能标准体系中还出台了相关技术规程、标准或技术导则,建筑节能现行法规标准基本上偏重于建筑节能设计、施工。由于建筑能源的消费是建筑最大的运营支出项目之一,同时也是最难以估算的。日益上涨难以估算的建筑能源成本将使企业在运营发展、管理预算和资本增值计划上遭遇极大的挑战,节能能源对于客户正常的商业运作至关重要。根据合理用能的思想,需改变过去单纯以增加资源供给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将提高需求方面能源利用率,从而节约的资源统一作为一种替代资源,以引起建筑节能的方向。建筑合同能源管理方案及其管理机构应市场需求也应运而生。
2建筑合同能源管理的内容
建筑合同能源管理,是基于建筑市场运作的、全新的建筑节能新机制。建筑合同能源管理不单是单一推销建筑设备产品或建筑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传统建筑能源成本的能源管理方法。最大特点是:客户不需要承担建筑节能改造的资金、技术、风险,并且可以获得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后带来的收益和能源服务公司提供的免费建筑设备。作为建筑能源服务公司,不仅要有为各种用户提供解决建筑节能方案的能力,还要有相应的融资手段和资本运营能力。
3建筑节能的主要技术措施
从我国建筑节能的实践来看,建筑节能主要分为二部分:一是建筑本体的节能,主要有建筑物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二是建筑物内主要用能设备的节能,根据文献所述在各类建筑中,用能设备是节能的重点,依次是暖通空调、照明及热水供应。通过有针对性的应用能源管理计划中的各项方案,能够创造能源用户、建筑节能服务公司、政府多赢的机会,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双赢。
3.1用能设备系统能耗测试评估
通过对用能设备系统能耗的测试评估,了解用能设备系统中的水量和平衡程度,了解冷却塔、制冷机、热泵、水泵、风机、锅炉及照明设备等主要用能设备的使用效率及工况。评估系统具有可靠性、可操作性,对供热通风及空调系统能耗进行统计,定期对耗能数据进行分析比较,并与其它楼宇进行对比,对楼宇能源消耗进行评估。在保证室内环境品质作为第一底线的前提下,找出各种能耗的节能潜力并提出改进建议。
3.2蓄能系统的利用
蓄能技术是一种通过峰谷电价差来降低空调、电采暖费用支出的技术。蓄冷空调系统蓄冷时,应在夜间低谷时段用电;融冰释冷时,应在用电高峰时段,以达到对电网移峰填谷的作用。蓄热锅炉夜间利用低谷时段进行蓄热,不在日问用电高峰和平时启用。这对于提高供冷(热)效率,降低费用开支,引导用户合理用电,鼓励用户多用低谷电、少用高峰电有很好的帮助。
3.3空调风系统节能运行
对于间歇运行的空调系统宜在使用前30min启动处理机组进行预热或预冷,空气处理机组宜在使用结束前15min关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时,在不影响风量平衡和室内气流组织的前提下,宜尽量增大送回风温差。为保持空调运行期间建筑物的内部风平衡,应合理控制新风机组和排风机的运行,防止外窗开启以减少无组织新风。在室外温度适宜时(春秋季节、夏季夜间),应充分利用新风降温,减少机械制冷运行时间。
3.4空调水系统节能运行
在空调水系统一次泵定流量和二次泵变流量中,冷冻水和冷却水泵开启台数应与开肩制冷机的台数相等并应实行“一对应”的连锁控制启停。当冷冻泵、闪动泵可变频调节时,应对其转速进行控制,使冷冻水、冷却水的供回水温差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为使循环水量与负荷变化相适应,应对水泵进行调整,使系统达到工况点避免通过调节制冷机房内的阀门控制流量大小而消耗大量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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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扶持培育5家左右在各自领域有特色、有专长、有优势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初步建立充满活力、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节能服务市场。形成1—2家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综合性节能服务公司,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二、加快培育节能服务产业市场
(三)加大能源审计力度。组织开展对重点用能单位、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对无正当理由未完成节能目标或能源利用效率明显低于本省同行业(同类建筑)平均水平的,依法实施强制能源审计并向社会公布。加强用能计量管理,督促用能单位按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完善能源计量、能源统计、能耗标准体系,为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基础条件。
(四)推进公共机构的节能改造。各级各类政府机关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要加快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在实施节能改造时,原则上应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会同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抓紧出台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具体办法。
(五)积极抓好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者、物业管理者或长期租用者应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在实施节能改造时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
(六)强化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改造。重点用能单位在实施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改造项目时要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加快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推广高效节能机电产品和高效照明产品等。
(七)大力发展节能服务公司。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节能服务公司整合资源、联合重组,增强核心竞争力,拓展服务领域,提升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实行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使其发展成为产业龙头;培育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诊断、培训等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专业化节能服务。
三、加强节能服务管理体系建设
(八)加强对节能服务公司的服务和指导。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财政局对符合《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节能服务公司向注册所在地的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进行汇总、初审,满足省备案条件的上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评审。通过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通过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逐级向省、国家申请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并对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财政局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情况、节能效果以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奖励资金等行为的节能服务公司,要追缴扣回财政奖励资金,报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取消其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备案资格。
(九)严格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建立节能量第三方审核制度。对凡申请国家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的项目,要有省级主管部门备案的节能量审核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并作为拨付节能奖励资金和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十)建设节能服务信息平台体系。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托网络资源,及时准确节能政策和新技术、新产品等信息以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为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信息服务,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节能服务市场环境。公共机构开展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以及政府出资开展的能源审计、节能诊断和节能改造项目,应通过有关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节能项目信息,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选择节能服务机构。
(十一)发挥行业组织的服务和自律作用。引导行业协会配合政府节能主管部门推广节能技术,开展公益性节能咨询服务,为中小用能单位进行节能诊断等。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和咨询服务,加快建设信息交流平台,及时总结推广项目实施经验,促进节能服务公司间的沟通与合作,制定行业公约,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机制,不断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四、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十二)建立银行信贷支持机制。金融机构要积极增加信贷产品,拓宽抵押范围,创新担保方式,简化信贷申请和审批手续,将节能服务公司纳入信用评级范围,对符合资质要求、信誉良好、有发展前景的,积极给予授信并提供项目融资等金融服务,有效满足节能服务公司资金需求。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入的固定资产可按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十三)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制。中小节能服务公司申请贷款信用担保,其担保条件、担保程序、担保额度、年保费率等按照中小企业相关扶持政策执行。各级政策性担保机构要结合节能服务公司的特点,创新运用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互保联保、个人资产抵押等反担保措施,积极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适当放宽贷款担保受理条件。
(十四)积极拓宽社会融资渠道。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信息平台,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并加强对接,鼓励风险投资机构资金以及各类专项基金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合同能源管理,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利用国外的优惠贷款和赠款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支持。
五、积极落实财税优惠政策
(十五)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范围和支持条件的,在项目完工后向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提出财政奖励资金申请,并由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审核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符合享受财政奖励资金条件的项目。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奖励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60元/吨标准煤。将节能服务纳入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范围。列入省级节能量审核机构目录的节能量审核机构,按照规定承担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委托开展的能源审计、节能量审核等相关业务,有关费用从同级财政节能减排资金中予以安排。
(十六)落实国家税收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资产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同时从事不同税收政策待遇项目的,其享受税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收入、扣除,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上述资产的权属转移时,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用能企业用于能源审计、节能量审核和培训的费用可以列入企业经营成本或其他相关科目。
(十七)完善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各级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事业单位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计入相关支出。企业对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分别予以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处理;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节能服务公司收到财政奖励资金后,在财务上作资本公积处理。
六、营造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十八)加快节能技术进步。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支持企业、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掌握先进的节能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用性、关键性节能技术和设备,促进节能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市级科技经费资金要向节能技术研发项目倾斜。加快节能服务产业专业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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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问题上海市的示范项目都能享受国家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确定补助资金量以及拨付对象的主要因素是产权人和示范项目建筑面积,在实际工作中,会遇到如下问题。一是示范项目产权和面积界定有一定困难。例如一些公共机构没有相应的产权证明,导致界定项目单位较费周折。又如,一个项目有多栋楼组成,本次改造仅涉及部分楼,而产权证明上只有总的建筑面积,导致划分示范项目面积有困难。再如,示范项目面积大于产权证明核定的建筑面积,主要是有违章搭建的因素,如何界定也是问题。所以产权和面积的界定很重要、很关键。二是多个服务机构实施同一项目,界定对象有一定困难。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并非一蹴而就,其特点是大部分项目需要经历多个单项改造,如照明改造、空调改造、锅炉改造等,各个单项改造由于内容不同,差异大,就会选择不同的节能服务机构来实施。上海市补助资金的原则是谁投资,给谁补助,作为一个项目,如何界定节能率的组成,补助资金给予哪个节能服务机构都需要和业主单位认真核定,界定有困难。三是新型节能技术发展快,确定节能效果有一定困难。整个社会的节能意识在提高,建筑节能是朝阳产业,各类节能新技术和新工艺不断涌现,运用到具体示范项目上,由于其尚无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标准规范,如何界定其节能效果具有一定的困难。2、市场问题一是部分公共机构类业主积极性不高。由于部分公共机构运行资金由财政拨款,运行费用多少和业主单位无关,同时实施节能改造的话,还需要另行向财政申请资金,改造过程中还有许多工作需要承担。为减少麻烦,宁愿不进行节能改造。二是部分多产权人建筑,改造意愿各异,不能达成一致。上海市中心城区,多产权人的建筑数量很多,其中部分产权人有意愿进行节能改造,但是如果意愿改造的产权人不能达到一定比例的话,无法实施节能改造,这是个难点。另一方面,建筑的节能改造需要有产权人主要负责承担,如果授权物业管理单位行驶职权,需要法定比例的产权人同意,这也是个难点。三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谈判时间长,影响改造周期。由于合同能源服务公司承担了所有或大部分的改造投入,以及合同期内项目的风险,前期的调查、分析诊断非常严谨,同时双方利益的博弈是谈判的要素,导致谈判周期很长,而示范项目改造的期限是明确两年内完成的,为此,影响了改造周期。四是融资渠道不够通畅,拓展项目有困难。目前,擅长建筑节能合同能源管理的服务公司,规模都不大,自身的融资条件不是很好。融资的渠道也不够宽泛,导致看好谈妥的项目可能因为资金的问题而不能及时实施,影响示范项目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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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能源管理的概念及项目运作模式
(一)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即由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简称EMC)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节能评估、方案设计、项目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由此得到应回收的投资和合同的利润。与传统的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模式相对比,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市场机制,在合同期内,EMC的收益与节能量直接挂钩,项目的收益主要来自于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客户得到全部设备和节能效益。
图1 合同能源管理基本概念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作的模式
我国目前运行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以下三种基本模式:
一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即由节能公司提供资金和全过程服务,在客户配合下实施节能项目,在合同期间与客户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收益。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适用于诚信度很高的企业,其特点是: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和风险由节能公司承担,项目实施完毕,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率后,在项目合同期内,双方按比例分享节能效益。项目合同结束后,先进高效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企业享受。
二是节能量保证型,即客户分期提供节能项目资金并配合项目实施;节能公司提供全过程服务并保证项目节能效果。按照合同规定,客户向节能公司支付服务费用。
三是能源费用托管型,即客户委托节能公司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节能公司通过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拥有全部或者部分节省的能源费用。
目前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仍是主流,节能量保证型项目迅猛增长,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纷纷涌现。而在分布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主要分布在建筑领域;节能量保证型项目主要集中在工业领域;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主要出现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医院、宾馆饭店和商业卖场。在时间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的分享期限有延长的趋势,平均超过4.5年,最长超过10年;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的托管期普遍较长,平均超过10年,最长为15年。随着国内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不断成熟,目前开始出现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节能量保证型相结合、节能效益分享型与能源费用托管型相结合以及租赁业务与合同能源管理相结合的复合型商务模式。
二、引进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市场环境、发展潜力及存在问题
(一)节能服务的市场环境分析
1.我国的能源形势分析
目前中国正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如果能源消费调控不力,可能约束经济正常运行,这就要求我们在使用能源过程中如何打破这种瓶颈,来实现经济的可持续性。
(1)能源供需矛盾突出,结构不合理
我国能源资源分布不均,经济重心偏东偏南,能源资源重心偏西偏北。我国煤炭资源主要集中在新疆、内蒙、山西、陕西和贵州等省区,这五个地区共占全国总资源量的80%以上,而经济发达的华东和华南不到5%。常规能源(特别是煤)需经过三、四千公里的长途运输才可抵达用能中心,这给交通运输及能源安全造成严重压力。
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据了主导地位,所占比重超过70%。同石油、天然气相比,煤炭的能源利用效率要低8%-10%,而所造成的环境污染要严重得多,这种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是造成我国能源效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的重要原因。
(2)能源消费引起的环境污染严重,面临严重的环境挑战
我国高耗能产业快速发展、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及能源利用效率低下等众多因素造成了我国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的局面。目前,我国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排量分别列居世界第一位和第二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占GDP的3%至7%。由于直接燃烧煤炭未能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70%的烟尘和二氧化碳排放量、90%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来自烟煤。面临许多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温室气体减排等压力。因此,通过节能达到减排目的是我国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3)我国能源效率明显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节能潜力巨大
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据统计,我国的综合能源效率为33.4%,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单位产值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多,比美国、欧盟、日本、印度分别高2.5倍、4.9倍、8.7倍和43%;我国8个行业(石化、电力、钢铁、有色、建材、化工、轻工、纺织)主要产品单位能耗平均比国际先进水平高40%;燃煤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5%-20%;机动车每100公里油耗比欧洲高25%,比日本高20%。
2.节能政策形势分析
近几年来,我国政府针对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推广及节能减排项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推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鼓励与支持作用。
合同能源管理的政府扶持政策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获得政府逐步重视,产业扶持政策正式出台。二是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央政府产业扶持政策密集出台。如《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是地方政府配套政策不断完善,节能产业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出台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性财政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紧随其后地陆续公布。
综合政策形势看,与合同能源管理相关的政府扶持政策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政策层级体系日益完善,从中央到地方,从财政奖励到技术规范,节能扶持政策渐成体系;二是优惠政策种类繁多,中央政府、相关部委、地方政府等都有涉及,各地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优惠政策存在差异;三是有些优惠政策可能增加财务成本及项目实施难度。如相关财政奖励政策规定能取得财政奖励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节能效益分享型,有些节能服务公司为申请取得相关优惠政策,可能通过改变节能服务业务模式等方法迎合优惠政策申请条件,由于现阶段优惠政策申请时审批标准不一,可操作空间较大,申请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导致节能服务公司存在较大政策风险。
(二)中国节能市场发展潜力估计
目前,我国能源利用效率比发达国家低10个百分点,产值能耗比世界平均水平高2倍多。据分析,我国的综合节能潜力约为4亿吨标准煤,相当于2011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11.49%。有关机构预测,节能服务产业实现总产值3000亿元,其中合同能源管理投资超过1500亿元,实现节能能力超过4000万吨标准煤。
当前我国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学、建材、煤炭和机械等重点行业存在着巨大节能市场,改造潜力相当大。而仅在节电行业中,电机系统耗电量约占全社会耗电总量的60%。未来五年,我国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提高2至3个百分点,年节电能力将达800亿千瓦时,其中电力系统的变频调速改造就可贡献节电300亿千瓦时/年。若以每千瓦时0.6元计,其年节电效益可达180至480亿元。
(三)合同能源管理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得到较快发展,但从总体上看,产业规模还比较小、发展水平也较低,难以适应当前推进节能工作的需要。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节能改造项目融资渠道有限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的业务性质尚未充分被人们所认知,节能服务公司在初创时,尚未建立商业信誉,较难获得客户信任和商业贷款,因此,措资金渠道十分有限,只能依靠自身的资金进行运作。
2.缺乏有效的激励管理体制
节能涉及到财政、税收、金融、投资、贸易、技术监督、环境资源保护等众多职能部门,由于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加之职能交叉、重叠等因素,造成节能管制体系不统一,政出多门、条块分割、多元领导现象突出,结果导致制度实施效果欠佳,甚至有些制度设计完全流于形式。
3.税收政策有待完善
近几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其作用还存在不系统、调节范围和力度有限等问题。
4.法律法规有待健全
节能服务业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还未建立完善的节能服务法律体系,立法仍处于起步阶段。
除以上困难外,企业节能认识不强,能源服务公司节能技术力量还不能提供全方位节能服务,节能经济效益的评估体系还不够完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缺乏专业人才等问题也成为合同能源管理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三、合同能源管理运行机制分析
(一)合同能源管理基本模式
节能服务公司作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核心,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或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并获得利润、滚动发展。要完成整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通常要经历包括与客户接触、初步审计、审核能源成本数据、估算节能量、初步的项目建议、客户承诺及签署意向书、详尽的能耗调研、合同准备、项目被接受或拒绝、签订合同、监测、工程设计、建设/安装、项目验收、监测节能量项目维护/培训等。节能服务公司尚不具备完成上述全部服务的能力,但可以通过整合如工程公司、设备供应商、担保公司、银行等各类外部资源来完成整个项目。
图2 合同能源管理主要参与主体
(二)合同能源管理目标市场
1.重点行业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将是我国中长期节能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节能项目建设的依据。按照规划的内容,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学、建材、煤炭和机械等八个行业将成为节能的重点领域。
2.十大重点工程
与行业提出的同时,国家为加快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加大政府资金的引导力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节约能源的自觉性,尽快形成稳定可靠的节能能力,发改委还通过了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这十大工程包括: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综合性的系统节能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这十大工程分布在重点行业和建筑行业中。
3.节能重点企业
节能重点企业应根据重点行业中,有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可能的耗能大户企业中去寻找。实际操作过程中,应配合适当的市场调查和具体的项目信息,来重点开发和寻访,这是合同能源管理的目标市场。
四、合同能源管理信托服务模式探讨
根据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市场环境、发展潜力分析,节能服务产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处于高速发展时期。但节能服务公司规模偏小、融资渠道受限等问题也成为制约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重要障碍。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托公司具有天然的制度优势,产品设计灵活,资金渠道广泛,因此探讨信托如何根据节能项目的特点,特别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点,设计出多种投资和融资金融品种,以切实可行的多种渠道和模式为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和节能项目融资创造有利环境,对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信托介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信托公司可充分发挥资源纽带作用,保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顺利实施
信托公司具有联系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与产业市场的功能,在整合各方资源,提供针对性产品与服务方面具有独特优势。目前节能服务公司一般尚不具备提供全过程节能服务的能力,需引入如工程公司、设备供应商、担保公司、融资方等各类外部资源达到合同规定的节能量,而信托公司正好可利用自身优势充当这一角色,保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顺利实施。
2.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市场化程度较高,与信托产品资金成本的市场化存在契合可能
与传统的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模式相对比,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市场机制,除了项目节能减排的社会效益,其运行的关键是项目将给合同双方带来经济的效益。提供服务的节能服务公司也与政府或企业的能源管理机构不同,是一种市场化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主要经营模式的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高度市场化为信托产品设计时资金成本的市场化提供了有利条件,也为信托顺利发行融资提供了可能。
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技术风险的可控性为信托产品风险的有效控制提供了可能性
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节能服务公司的核心任务是寻找和发现客户,并运用已被实践证明的、成熟的和没有风险的技术解决客户的难题。与传统的节能公司有很大区别,EMC主要在客户的现有设施中寻找、开发节能减排项目,而不是开发和推广新技术。信托公司作为融资方,往往不具有专业的节能减排技术认定能力,对技术风险的认识、把握和控制方面存在劣势。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全部收益都来自于节能减排技术应用带来的节能效益,因此,对节能减排技术的风险控制是信托产品风险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技术风险的可控性为信托产品风险控制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信托服务模式探讨
1.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点分析
目前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存在以下特点:一是参与的信托公司尚不普遍。仅北京信托、百瑞信托等极少数信托公司有所涉及,且涉及程度也存在较大差异;二是还未形成明确的信托服务模式。信托公司可通过参与基金、发行集合信托产品等不同形式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承担的角色及发挥的作用存在较大差别,成熟的可复制的信托服务模式尚未形成;三是对政府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支持的依赖性较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政府推动特性及专业技术特征,导致信托公司参与其中时对政府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的依赖性较大。
2.合同能源管理的信托服务模式探讨
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征,一方面说明了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具有可操作性,且具有较大市场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也表明信托公司参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形成将存在一个较长期的过程。结合节能服务公司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特征,以项目融资需求为基本出发点,以重点行业、十大重点工程及节能重点企业为目标市场,基于合同能有管理的基本模式,探讨通过以下模式为合同能源管理提供融资服务:
(1)应收账款转让
指在用能单位、节能服务公司与信托公司之间建立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用能单位、节能服务公司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信托公司。同时,由信托公司为其提供项目融资、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控制等服务。
(2)收益买断
收益买断,是指信托公司从节能服务公司手中收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分享期内的收益。节能服务公司通过转让其开发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收益权,实现未来收入的贴现。收益买断后节能服务公司仍需根据能源管理合同,履行维护、培训等义务。同时,需要根据收益买断所签署的合同,在未来节能收益未达到买断约定值时进行赔偿。
(3)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以项目投资设备、节能技术等作为抵押向信托公司进行融资,取得信托贷款。作为传统融资方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的抵押品范畴有所创新,将节能收益作为抵押品。贷款到期,节能服务公司需如数还本付息,否则信托公司有权处理其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
(4)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的投资设备采取向信托公司租赁的形式订购,节能服务期内由节能收益支付设备租赁费用。当节能服务期内支付完设备全部价款后,由信托公司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节能服务公司。融资租赁可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发时节省项目投资所需的设备资金部分。
(5)项目组合信托融资
指信托公司以大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或同类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组合为未来收益来源,面向信托计划委托人群体发行信托产品。委托人提供并被募集的资金用于系列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发和运行维护,项目节能收益由节能服务公司、信托公司及委托人分享。
(三)信托介入合同能源管理需注意的问题
信托公司在参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客观分析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特点、市场前景、发展潜力及公司实力,避免盲目乐观或过度悲观,导致信托风险或丧失市场机遇。
二是要根据信托公司熟悉、专注的相关行业来开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利于信托公司利用已有专业优势有效控制项目风险,避免不必要的交易成本及沉默成本。
三是要注重合同能源管理信托项目的长期规划,使其系列化、品牌化,从而增强其与不同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不同产品之间的差异性,对信托公司品牌及专业化形象的树立形成助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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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美国建筑节能政策与标准
美国的建筑节能政策包括能源使用政策、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和2008年经济危机后出台的美国经济恢复和再生能源法案,其中,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非常有特色,涵盖了住宅、商业、公共建筑和工业等多个行业。以商业建筑节能的减税而言,相关政策规定:“对于新建或已有建筑,只要通过安装室内照明、围护结构、制热、制冷、通风和热水系统,标的建筑总能耗比美国暖通空调工程师协会标准90.1-2001所规定的最小能耗小50%,那么此建筑每平方英寸可获得1.8美元的减税。此项政策主要给予建筑业主,但是也同样适用于进行了结构扩建的房客。”美国建筑节能还拥有诸多行业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自愿性标准。在强制性标准中又包括商业建筑标准、居住建筑标准等多项细分标准。比如,美国早在2005年就推出了美国能源管理计划,根据相关法案规定,联邦政府新建大楼至少应比现有建筑条例节能30%。自愿性标准包括中小型办公楼先进节能设计指导、绿色建筑标准等,其中,在全球较为有影响力的标准是绿色建筑标准(LEED),此标准适用于所有建筑类型——住宅建筑和商业建筑的整个生命周期评估、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并且除了建筑之外还涉及邻里地区。具体包括“新建和改造项目分册、既有建筑分册、商业建筑室内分册、学校项目分册、住宅分册、社区规划分册、商店分册、疗养院分册”等诸多细分内容,内容针对性强且极具实操性。
(三)建筑节能行业协会
美国建筑节能行业协会众多,包括能源效率经济委员会、太阳能学会、暖通空调工程师协会、机械工程师协会、建筑性能模拟学会、绿色建筑委员会等众多专业协会,他们都是没有政府背景、自负盈亏的组织,协会经费来源于会展、出版行业规范和相关行业标准及对行业人员的培训。其中,暖通空调工程师协会的影响最大,在全球有51,000名会员,100个分会,每年都举办两次会议,积极发展青年工程师和尖端节能技术的交流与培训。近年来,绿色建筑委员会凭借绿色建筑评估体系认证的影响力,已经成为全球有较大影响力的行业协会。
(四)建筑节能市场
美国建筑节能市场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其中,合同能源管理在美国建筑节能市场中占据了较大比重,这是一种以节省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来,美国的能源管理产业以平均每年24%的增长率高速发展。能源公司主要由楼宇设备和控制公司(如霍尼韦尔、西门子等)、电力、燃气公司等和独立的中小型能源管理公司组成,其中前两者占据了主要的市场份额。而且,就合同能源管理的市场对象看来,公共客户群体是主体,中小学校、政府、公立医院等占据了50%左右的市场,其他公共客户占据了24%,而私有客户群体比例仅为26%。因此,政府采购的项目是合同能源管理的主体市场。
(五)社区建筑节能的社区节能
美国的建筑节能没有局限在建筑本身,而是扩展延伸到使用人群和社区,因此,节能活动不仅体现在技术节能方面,更围绕业主的使用习惯展开了诸多深层次的竞赛。比如,美国西部的萨克拉门托市就组织社区业主进行能源节约比赛,通过报名或随机挑选,在100个相同居住面积,相同取暖热水燃料系统的家庭进行能源节约竞赛,在网上公布胜利者的名字与相片,比赛内容包括扔弃废物,取暖热水燃料,电力和食品。此外,物业公司在节能知识普及方面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在美国东部的一些社区进行少扔垃圾的比赛,物业公司会具体地告诉小区业主怎样减少垃圾,比如,不要买有包装的食用品而是尽可能买散装的食用品、购物不用一次性塑料袋等,该地区的生活垃圾减少了30%。
二、美国建筑节能管理发展对我国绿色物业管理的启示
美国与中国相比,具有不同的政治管理体制和国情,消费者的消费认知和消费习惯也有较大差异,但是,纵观美国建筑节能管理的具体情况,从管理主体、政策标准、行业协会、技术支持,到市场发展和社区延伸管理,对我国绿色物业管理行业的推广仍然有诸多启示。
(一)政府综合政策强力支持,中央与地方共同发力
美国联邦政府重视节能管理,制定了多项政策,其中,以经济激励作为调整和刺激的核心手段,采取补贴、税收减免等措施,有效地提高了相关主体实施绿色物业管理的积极性。而且,积极制订了相关节能标准,地方政府也积极配合并分别出台相应的管理政策。相比之下,我国政策过于倾向于宏观和中观,经济刺激政策较少,缺乏明确可实操的标准。我国各地政府在节能管理工作的主动性方面差异较大,在绿色物业管理方面全国尚未有统一的标准,仅有深圳于2011年6月颁行了《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导则(试行)》,2013年4月1日印发了《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细则(试行)》,目前也在试运行中,全国其他地市的绿色物业管理有待全面展开。
(二)全生命周期、全类型的建筑节能管理
绿色物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规划和设计单位、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及房地产开发等多个环节,只有通过政府的推动才能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从美国的经验看来,美国政府非常注重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各个环节的节能,既注重开发规划设计,又关注后期管理,还鼓励既有建筑的改造。反观我国,却过于注重前期规划而忽视了后期的管理。相关数据显示,“自2008年开始至2013年3月,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认定的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共有611项,其中568项获得设计标识,43项获得运营标识”。这就给我国推动绿色物业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而且,从美国节能管理的经济刺激政策和美国绿色建筑协会推动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LEED)认证内容看,节能的对象不仅包括商业、公共物业,还包括住宅、工业等等。而在我国,绿色物业管理主要应用于商业和公共物业,在住宅和工业方面的应用较少,技术含量较低,尤其缺乏系统的节能标准。尽管国家颁布的绿色建筑标准有关于住宅和公共建筑运营的指标,但是相关指标不够完善,缺乏细致分类,难以反映出绿色建筑运营管理的特点和目标,有待于制订更为细化、针对性强的全生命周期、全类型的绿色物业管理标准,促进后期物业管理与前期规划、设计与施工的融合。
(三)建筑节能协会组织的积极推动
正如前文所言,美国拥有多个专业的建筑节能协会,而且,各个协会都积极制订相关行业节能标准并且通过会员活动、展会、培训加以推广,这些协会成为美国节能管理知识传播和发展的重要载体。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是物业管理行业的重要协会,目前,在全国各个城市都有相应的分会,并在推动绿色物业管理方面组织了多次交流活动,并将重要文章刊登在其会刊上,但是,相比于美国相关协会和我国绿色物业管理发展的现状,中物协有必要作出更多努力,比如成立专门的发展绿色物业管理的专业委员会,研究制订适合我国行业需要的绿色物业管理的服务规范、标准,与电力、暖通、机械、光能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中心合作,推广更多有效的节能技术,指导各地协会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绿色物业管理活动提供行为引导;建立和完善绿色物业管理评价体系,包括评价办法和评价技术细则,尤其是在增进行业交流和向政府争取更多的资金扶持等方面开展更多的工作。
(四)政府采购促进合同能源管理发展
美国联邦政府的公共服务采购占据了合同能源管理的较大市场,即从政府层面保证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推广。我国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刚刚起步,政府采购实施能源管理的项目还只在深圳、北京等少数一线城市开展。主体市场在商业项目和住宅项目,只是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成本管理的手段,并未真正在全社会取得节能降耗的共识,相关政策激励不足。在现实中,住宅小区的合同能源管理还面临业主大会授权难、改造回报周期长、风险大导致物业公司积极性不高等诸多问题,商业中心的开发和运营商也往往因为担心影响运营效果而拒绝实施。导致既有建筑改造的管理体制不太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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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优势
(一)医院零风险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服务公司可对项目进行全权运作,并向客户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因此,节能服务公司承担了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医院无需承担节能改造的任何风险。
(二)医院零投入
医院在无需任何资金投入的情况下,从项目启动起即可节省节能改造、能源消耗等费用支出,并且在合同期满后还可得到节能服务公司所投入的节能设备,继续享受项目所带来的源源不断的节能收益,同时节能改造落实了节能减排的目标,可谓一举两得。
(三)节省设备管理
相对于自主聘请节能专家设计节能方案、采购节能设备、督导施工、聘用工程师操作维护、自主运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不但避免医院自主进行节能改造和管理带来的繁冗工作,还可降低医院的运营成本,同时医院也能享受到专业化的能源管理服务,进而可集中精力建设好医疗服务,提升医院的整体服务能力。
(四)保障节能效益
相对于医院自主进行分期分散的局部节能技术改造,专业节能服务公司拥有专家团队,并且综合采用成熟的节能技术以及稳定高效的节能设备进行项目整体运作,可避免重复投资造成的浪费,而且使整体节能收益更有保障。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应用与分析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与某能源科技公司历经近9个月,通过对节能改造项目的前期策划、方案论证、节能设备的比较,以及节能项目的实际测试及节能效果的理论预测等步骤,经双方多次讨论研究、专家咨询论证、科学分析,最终双方确定签订了为期7年的节能效益分享型能源管理合同。
(一)项目概况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闵行院区位于沪闵路3210号,占地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核定床位数1300张。整个医院由24栋单体建筑组成,全院共有19个病区,其中普通精神科病房11间,老年病房4间,传染病房2间,康复病房1间,戒毒病房1间。
院区内的A、B、C、D、E 5栋新建建筑,全部采用风冷热泵系统满足建筑的全年冷热量,每栋均设置2台风冷热泵;闵行院区老病房楼L1至L10建筑采用VRV进行供冷供暖,其余建筑采用分体空调满足冷热需求。全院的供热水及供蒸汽系统采用2台燃油蒸汽锅炉进行集中供热,其单台额定蒸发量5t/h,额定蒸汽压力1.0MPa。全院的供热负荷主要包括各类病房洗澡用热负荷、衣物消毒用热负荷、食堂用热负荷、医疗器械消毒用热负荷等。由于医院常年存在热负荷的要求,锅炉常年要运行,导致医院每年耗油量较大,运行费用高;医院门诊楼、新建5栋病房楼,以及食堂、后勤楼、行政楼、老门诊楼、宿舍等处仍广泛使用普通荧光灯和白炽灯,并且每栋楼均配有电加热开水器,共有32台功率均为12kW的电加热开水器提供饮用水,开水器基本未采用节能手段,有一定的节能潜力。综合上述医院的情况,项目组针对该院进行了集中供热系统节能改造、照明系统节能改造、电加热开水器节能改造及能耗监管平台的建设等节能措施。
(二)集中供热系统节能改造
1.集中供热系统简介
医院供热系统采用2台燃油蒸汽锅炉,单台额定蒸发量5t/h,额定蒸汽压力1.0MPa,锅炉房设于地面一层单独房间内。全院的供热负荷由各类病房洗澡用热负荷、衣物消毒用热负荷、食堂用热负荷、医疗器械消毒用热负荷组成。其中,食堂、衣服消毒、医疗器械消毒为直接用蒸汽的形式,其余为通过板换提供热水。根据锅炉操作人员介绍,2台燃油锅炉最多运行1台,目前采用自动控制,控制参数为锅炉出口蒸汽压力。当蒸汽压力超过0.85Mpa时燃油锅炉卸载,当蒸汽压力低于0.53Mpa时燃油锅炉再次加载。由于医院常年存在热负荷的要求,锅炉常年要运行,导致医院每年耗油量较大,据统计2009年2台燃油锅炉年燃油耗量为381t,2010年为401t,2011年为375t。
2.节能改造措施
根据医院要求,结合现有能耗数据资料及多次现场踏勘、综合分析,本次医院供热水系统改造由更安全、环保、高效节能的空气源热泵系统代替,而医院消毒、厨房等蒸汽较小的需求则改为小型燃气蒸汽锅炉和小型电加热蒸汽发生器的方式满足,这样既满足了院方正常需求,又避免了继续使用燃油锅炉供蒸汽严重浪费能耗的现象,进而有效降低能耗,减轻了能耗运行费用。
通过对医院各栋楼宇的热水需求量、热水供应时间段、屋面承重、管网铺设,以及每次使用时放空部分冷水对使用者造成不适而可能发生投诉等因素的综合考虑,改造中各栋楼宇利用了原有管路,改造机组安放于具有良好通风条件的位置。本次改造中根据每栋楼宇的热水及蒸汽需求量,供热水系统安装了空气源热泵21台,循环水泵27台;供蒸汽系统安装了15台小型燃气蒸汽锅炉和3台小型电加热蒸汽发生器。
3.节能改造效果
合同能源公司实施了对集中供热系统两台燃油锅炉的节能改造,改造系统经过3个多月的使用,系统运行正常,节能效果明显,并且通过能耗监管平台对改造系统空气源热泵、电蒸汽发生器及小型燃气蒸汽锅炉耗电量进行了监测。改造前燃油锅炉年耗油量为375t,其运行费用为312.6万元,而单月平均运行费用为26万元。改造后2012年3月份的空气源热泵、电蒸汽发生器及小型燃气蒸汽锅炉的总耗电量为5.3万kWh,耗气量为1.2万平方米,而运行费用为9.5万元;4月份的空气源热泵、电蒸汽发生器及小型燃气蒸汽锅炉的总耗电量为3.9万kWh,耗气量为1.4万平方米,而运行费用为8.9万元;5月份的空气源热泵、电蒸汽发生器及小型燃气蒸汽锅炉的总耗电量为3.5万kWh,耗气量为1.2万平方米,而运行费用为7.5万元。依据上述数据,该改造系统预计年节省运行费用212万左右,节省标煤180t。
(三)照明系统节能改造
1.照明系统简介
改造前,医院门诊楼、新建A、B、C、D、E病房楼,以及老门诊楼等处仍均广泛使用普通荧光灯,单管功率为36W,具体分布如表1所示。
2.节能改造措施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进步,市场上出现了各种新型的节能灯管,新型节能灯管要比传统灯管具有更高的照度和更小的功率,针对医院的实际情况,将原有的荧光灯T8灯管+电感式镇流器更换成T5节能型灯管+电子镇流器,从而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本次节能改造共更换1311支28W的T5节能灯。
3.节能改造效果
项目组为了实测出新型T5节能荧光灯的节能效果,通过分项计量电表对原有36W的T8荧光灯和28W的T5荧光灯进行了48小时不间断测试,测试结果如表2所示。
项目组通过对1311支新型T5节能荧光灯的节能改造,效果明显。根据医院照明开启时间(医院每天平均开启10小时)和上述测试结果,预计年节约6.7万kWh,节省运行费用6万元,节标煤20t。
4.电加热开水器节能改造
(1)电加热开水器
改造前,医院每栋楼均配有电加热开水器提供饮用水,共设有32台,单台功率均为12kW。电加热开水器的具体分布情况如表3所示。
(2)节能改造措施
依据医院引用水的实际使用情况及开水器的运行能耗,本次改造将原有的12kW传统开水器替换成为12kW即热式节能开水器,共更换32台。本次改造中所选择的即热式节能开水器可24小时连续不间断提供开水,从而解决了普通开水器一次仅接出可饮用开水约6~8瓶后,再等待7~10分钟才能再次接出开水的问题。同时从患者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考虑,选用的即热式节能开水器可杜绝阴阳水和千沸水。
(3)节能改造效果
项目组为了实测出即热式开水器的节能效果,通过分项计量电表对原有的普通电加热开水器和即热式节能开水器进行了168小时不间断测试,测试结果见表4。
项目组通过对32台新型即热式开水器的节能改造,效果明显。根据医院开水器的运行情况(每天平均运行10小时)及上述测试结果,预计年节约10万kWh,节省运行费用9万元,节标煤31t。
5.能耗监管系统
(1)能耗监管系统
此次改造,为医院建立了一套能源监管信息平台,可对建筑的耗电系统、设备进行分项、分设备计量;同时对各耗电系统、设备实施在线监测、实时计量、及时汇总、分项分设备动态能耗信息。建立了网络化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了医院的能耗数据和能耗标准,为科学管理、合理考评、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严格控制能源成本提供了科学依据,并且通过能耗监管平台的精细化管理手段,提高了医院的能源管理水平。
(2)医院能耗监测
医院能耗监测按照不同的监测需求,可以监测建筑总体能耗、建筑的能耗模型、建筑动态能耗等,分类分项监测建筑的能耗,界面采用直观的图形化界面来监测能耗数据,支持逐时、逐日、逐月、逐年能耗监测页面之间的自由导航。支持按照区域、建筑功能、分项、分类来监测建筑的用能情况。
(3)重点用能设备能耗监测
可以监测重点用能设备的运行能耗、状态(停止、运行、故障等),设备运行安全等,利用图形化界面对重点用能设备如热泵机组、空调设备、照明、电梯等实行动态监测,掌握重点设备的用能高峰期、用能超标点、设备起停情况等。
(4)配电系统监测
显示配电线路监测情况,可根据各条件,定位查看监测情况及安装方位。系统提供配电监测模型,可以根据配电线路的实际情况组态配电监测界面,监测各低压配电回路三相电流,电压,有功、无功功率、功率因数等,并且系统还可以通过组态配电监测界面,监测配电线路的损耗,计算线损率。
(5)节能改造效果
当前,能耗监管系统已经投入运行,通过对医院用能数据进行查看和分析,可以进一步开展管理节能工作。同时,结合监测数据平台,可有效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提升医院的用能水平,形成节能运行的长效管理机制。医院2011年用电费用在480万左右,根据安装能耗监管系统后双方约定的节能率计算,预计年节约6万kWh,节省运行费用5.4万元,节标煤17t。
四、结束语
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使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集中供热水系统、照明系统、电加热开水器以及能耗监管系统等,年节约总费用232.4万元,节标煤248t,投资总费用为469万元,投资回收期为2年左右。由此可见,合同能源管理不但符合医疗系统后勤社会化的趁势,而且有利于深入挖掘系统的节能潜力,在享受到专业化节能服务的同时,还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节能管理机制,为医院带来了明显的节能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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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市场手段解决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难题,首选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就必须依靠节能服务企业。率先启动市民中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取得成功后在多家媒体宣传,并召开企业座谈会,听取对公共机构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出台了《深圳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方案》,明确把合同能源管理作为公共机构开展节能改造的主要方法,提出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招投标流程以及资金支付的具体办法,并分批向社会公布了公共机构拟改造的相关项目,激发了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搭建了企业―银行信贷平台,修改了合同中不允许抵押的规定,允许企业用合同向金融机构抵押贷款,促使多家银行和节能企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同时,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关文件,对设备供应、节能量审核、工程监理、审计等单位的选择,给予了规定,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市场运行机制。
(二)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提供节能政策保障
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壮大离不开良好的政策环境驱动。深圳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摆在重要位置,王荣书记、许勤市长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方面要“敢想敢干,先行先试”。陈彪副市长作为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合同能源管理相关政策。市发改、财政、采购等部门挑选专业骨干组成研究小组,一起研究制定促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的具体办法和规定,先后出台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方案、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三年行动方案、合同能源管理采购招标模板、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金支付流程、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这些政策为公共机构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建立标准体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以国家颁布的节能行业技术标准为基础,结合推行综合节能改造模式的实际和南方夏热冬暖的气候特点,提出了针对政府机关和医院、学校等不同类型既有建筑的改造需求标准;以项目基准能耗量为基础,根据项目大小不同,对参与投标企业的注册资金、融资能力、技术力量、案例个数等提出了不同的商务标准,形成阶梯档次,便于企业根据自身实力选择参与相应项目;针对办公、教学及其他建筑等照明的不同要求,编制了单项LED照明系统改造的一系列技术标准。参考国家和省市的节能技术标准,专门在招标模板中增加了技术创新的加分条件,鼓励企业加大创新力度,研发独有的核心技术,鼓励企业不断提升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四)科学规划路径,保证项目有序推进
根据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目标要求,以能耗统计数据分析结果为基本依据,确立了“分批实施、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全市一盘棋,合理规划布局。把能耗排名前50名的能耗大户或能耗超过同类建筑平均水平的用能单位作为改造重点,区分项目大小、能耗高低和难易程度,按照先大后小、先易后难的顺序,分批推进。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将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分为机关、医院、学校三大类,抓好分类指导,每类先抓一至两个点,摸索路子,积累经验,再在相应系统内推广。为提高推广效率,解决同一系统内项目节能效益“贫富”不均的问题,采取“系统打包”的形式,难易搭配,统一招标,有效避免了好的项目企业抢着做、效益差的没人做的局面。
二、实现合同能源管理招标模式“四个突破”
(一)突破项目申报难的障碍
长期以来,公共机构的能耗支出实行实报实销的财政制度。开展节能改造不仅工程技术复杂,而且具有一定的风险,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又不属于政府采购招标的范围,导致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热情始终不高,甚至还有抵触情绪。如何让用能单位自觉申报项目,成为公共机构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首要问题。深圳市从转变观念入手,首先,转变“不能采购招标”的观念。把合同能源管理作为工程、服务、货物之外的第四种模式纳入到政府招标采购中,并简化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方便用能单位申报项目。其次,转变“申报难”、“立项难”、“审批难”的观念。积极向用能单位宣传合同能源管理知识,讲解新招标模式中立项招标、合同签订、监理检测等细节,让用能单位熟悉每个流程。最后,转变“干不干都一样”的观念,把节能改造任务作为市政府重大事项分指标到户,提出强制性改造要求,并实行问责制。通过转变观念激发了各单位的积极性,仅在第一期项目征集中,市直机关就申报了86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二)突破传统工程立项审批程序
市发改委简政放权,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审批权转移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全市申报的项目,发改部门仅负责项目备案确认。财政部门也简化了采购计划下达程序,由过去的对口管理用能单位资金的处室分头下达采购计划,归口为一个处室集中批量下达。优化审批流程后,大大缩短了项目审批时间,提升了行政效率,使多个项目、多批次集中招标成为可能。
(三)突破固有的招评标模式
坚持公开招标的原则,把过去由企业主导的价格谈判变为通过市场竞争产生价格,增加了透明度,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项目招标的具体实施上,着重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主推综合性节能改造。采用对用能单位进行整体改造的方法招标,不仅便于准确测定能耗基准,测算节能效益,也有利于不同技术优势节能企业之间的联合互补,推动节能产业由单一向综合发展。二是采用最优方案的形式招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兼具工程与服务的特点,且各个节能公司技术千差万别,难以确定标底,明确由各节能公司自行制作“节能改造方案”,并以“方案”的形式进行招投标。这样既无需财政额外支付能源审计费用和编制标底预算费用,又能够通过市场竞争发挥企业优势,最终由节能专家评选出最优节能改造方案,确保节能效益最大化。三是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采购招标模板。编制《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采购模板》,采取综合评分法,设定了年综合节能率、节能效益分享年限、资金效率、节能效益分享比例四个核心指标来评价节能效果。四是实行“系统打包”项目招标。全市共有1700多家公共机构,项目多、能耗跨度大,若全部以“一事一招”的形式招标,会给政府采购部门造成极大压力,进度缓慢。为了提高项目招标效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发改、财政部门和采购中心采取以系统为单位整合项目,将同一系统的全部项目打包进行公开招标。
(四)突破财政支付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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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合同能源管理提出背景
当前,我国民用建筑中,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较多,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较少,建筑节能标准体系中还出台了相关技术规程、标准或技术导则,建筑节能现行法规标准基本上偏重于建筑节能设计、施工。由于建筑能源的消费是建筑最大的运营支出项目之一,同时也是最难以估算的。日益上涨难以估算的建筑能源成本将使企业在运营发展、管理预算和资本增值计划上遭遇极大的挑战,节能能源对于客户正常的商业运作至关重要。根据合理用能的思想,需改变过去单纯以增加资源供给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将提高需求方面能源利用率,从而节约的资源统一作为一种替代资源,以引起建筑节能的方向。建筑合同能源管理方案及其管理机构应市场需求也应运而生。
2建筑合同能源管理的内容
建筑合同能源管理,是基于建筑市场运作的、全新的建筑节能新机制。建筑合同能源管理不单是单一推销建筑设备产品或建筑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传统建筑能源成本的能源管理方法。最大特点是:客户不需要承担建筑节能改造的资金、技术、风险,并且可以获得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后带来的收益和能源服务公司提供的免费建筑设备。作为建筑能源服务公司,不仅要有为各种用户提供解决建筑节能方案的能力,还要有相应的融资手段和资本运营能力。
3建筑节能的主要技术措施
从我国建筑节能的实践来看,建筑节能主要分为二部分:一是建筑本体的节能,主要有建筑物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二是建筑物内主要用能设备的节能,根据文献所述在各类建筑中,用能设备是节能的重点,依次是暖通空调、照明及热水供应。通过有针对性的应用能源管理计划中的各项方案,能够创造能源用户、建筑节能服务公司、政府多赢的机会,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双赢。
3.1用能设备系统能耗测试评估
通过对用能设备系统能耗的测试评估,了解用能设备系统中的水量和平衡程度,了解冷却塔、制冷机、热泵、水泵、风机、锅炉及照明设备等主要用能设备的使用效率及工况。评估系统具有可靠性、可操作性,对供热通风及空调系统能耗进行统计,定期对耗能数据进行分析比较,并与其它楼宇进行对比,对楼宇能源消耗进行评估。在保证室内环境品质作为第一底线的前提下,找出各种能耗的节能潜力并提出改进建议。
3.2蓄能系统的利用
蓄能技术是一种通过峰谷电价差来降低空调、电采暖费用支出的技术。蓄冷空调系统蓄冷时,应在夜间低谷时段用电;融冰释冷时,应在用电高峰时段,以达到对电网移峰填谷的作用。蓄热锅炉夜间利用低谷时段进行蓄热,不在日问用电高峰和平时启用。这对于提高供冷(热)效率,降低费用开支,引导用户合理用电,鼓励用户多用低谷电、少用高峰电有很好的帮助。
3.3空调风系统节能运行
对于间歇运行的空调系统宜在使用前30min启动处理机组进行预热或预冷,空气处理机组宜在使用结束前15min关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时,在不影响风量平衡和室内气流组织的前提下,宜尽量增大送回风温差。为保持空调运行期间建筑物的内部风平衡,应合理控制新风机组和排风机的运行,防止外窗开启以减少无组织新风。在室外温度适宜时(春秋季节、夏季夜间),应充分利用新风降温,减少机械制冷运行时间。
3.4空调水系统节能运行
在空调水系统一次泵定流量和二次泵变流量中,冷冻水和冷却水泵开启台数应与开肩制冷机的台数相等并应实行“一对应”的连锁控制启停。当冷冻泵、闪动泵可变频调节时,应对其转速进行控制,使冷冻水、冷却水的供回水温差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为使循环水量与负荷变化相适应,应对水泵进行调整,使系统达到工况点避免通过调节制冷机房内的阀门控制流量大小而消耗大量的能量。
3.5多台冷源设备节能运行
在设计空调冷热源时,冷热源设备负荷量的选择一般偏大,这样导致设备选型所造成的能量浪费。在满足空调负荷需求的情况下,当有二台或二台以上冷热源设备可以选择时,应优先选择效率高,经济性好的冷热源设备运行。多台冷热源设备并联运行时,应根据负荷变化实行合理的群控措施,使每台设备均在合理负载率下运行,并且输出的总容量与要求提供的参数相一致。
3.6变风量节能与热舒适
变风量系统是通过改变送入房间的风量来满足室内变化的负荷,由于空调系统大部分时间在部分负荷下运行,所以风量的减少带来了风机能耗的降低,变风量系统是追求以较少的能耗满足室内空调环境的要求。在室内温度适宜时,应避免变风量控制系统的风门完全关闭。当冷负荷较小时,应提高送风温度。采用控制送风量,维持最小送风量和送风温度等措施,可避免造成送风气流下沉和热舒适问题。对于负荷变化较大和多区域控制的建筑物而言,变风量系统节能量是比较可观的。
3.7直燃机、锅炉烟气余热回收
在楼宇中采用较多的为直燃机、锅炉。为保护燃烧设备通常排烟温度较高,大量的热能被排放到大气中既浪费能源又污染环境,应用烟气余热回收系统,不仅可以提高燃烧设备热效率,同时能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烟气余热回收系统回收的热量,可以用来预热锅炉系统的补水或生活热水补水。
3.8冷却塔运行节能
综合考虑冷却塔水温度设定值对制冷机耗电和冷却风耗能的影响,宜使冷却塔出水温度接近于室外湿球温度。冷却塔风机采用变频调速风机,以便根据设定的出水温度控制风机的转速,以达到降低电耗的目的,对于一塔多风机配置的巨型冷却塔,根据冷却塔的出水温度及时调整投入运转的风机数,以降低运行成本。
3.9给水泵运行节能
生活给水系统采用调速泵组供水时,调速泵在额定转速时的工作点,应位于水泵高效区的末端。采用变频调速给水泵时,水泵调速范围宜在0.75~1.0范围内,当用水不均匀,流量变化大时,宜采用多台水泵组合供水(可按1台调速其余为恒速的方式运行),也可配小流量水泵和小型气压罐。
3.10洗衣房节能
根据饭店、宾馆日常的衣物洗涤量多少来调整洗衣房的作息时间,让设备在平价电和低谷电时间段运行。洗衣设备的养护时间安排在峰价电时间段,洗衣房有大量用汽设备,每天会产生大量蒸汽凝结水,对凝结水可进行回收利用。
3.11照明系统节能
根据使用房间或场所及周围环境对照明的要求,选择合理的照明方式,在保证照明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光效高、显色性好的光源及配光合理、效率高的灯具。合理利用天然光,采取人工照明与天然光相结合的自动调节照明方式。将智能照明管理系统纳入楼宇整个节能系统中,以实现大楼控制中心对该系统的信号收集和监控。
4结束倍
在建筑节能工程设计与实践中,如何加快推广步伐的建议:
(1)建立健全建筑节能服务体系。实施供热计量收费、建筑能效综合评价、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还需要建立建筑节能服务体系。若缺乏建筑节能服务机制,就会影响到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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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与问题
*规划与政策
我国没有常设的统一的节能主管部门(国家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属于非常设机构,国家能源局不承担节能监管职责),而是将节能监管职能分解到相关部委,各部门条块分割、多头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医院节能工作,但很多停留在定期收集医院能耗数据报表的层面上。在医院节能的整体规划、节能标准制定方面,湖南做了很多工作;在医院节能监管和服务、改造项目推动方面,上海走在前面。
基于我国医院的现状,做好节能工作,依然要靠政府主导,大力推动。
首先是政策及规划的制定。专家认为,医院节能政策要激发起相关单位的内在动力,必须深入分析两个“利益链”:一是医院节能的各个相关单位的利益链,即节能对每个单位有什么“好处”;二是落后技术迟迟不被淘汰的利益链,因为一些落后技术的长期存在,“养活”了相当一批人。这两条“利益链”,前者建立不起来,后者不被切断,就会导致很多节能措施无法广泛实施,以致医院节能工作进展缓慢。医院节能政策,应当以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为导向,强化能耗审计与监管,实行能效公示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奖罚力度,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建筑能耗定额和能源阶梯定价(超定额加价)制度。
其次是政策执行。长沙某三级医院使用电锅炉采暖,多年来一直未做改造,调查发现,该医院距离天然气管道不足20m远,完全可以改用燃气采暖,且改造的初期投资不大。而实际情况是该医院能耗很高,仅电锅炉的年耗电量,按火电发电标准煤耗折算,就超过3000吨标煤。因此,关键在于政策执行到位,否则,最新的技术、最先进的管理、最好的机制都不管用。
最后是监管与服务。做好节能监管与服务,目前有两项基础工作要做。对于医院,急需安装能源分项计量装置和监控系统,只有掌握分项能耗数据、了解设备实际用能工况,医院节能工作才会“心中有数”。对于主管部门,亟须建立能源监测平台,该平台与医院能源监控系统联网,有利于动态监管、有效监管,有利于及时调整政策、改善服务。
*方案评估与决策
通过对湖南“3+5”城市群18家二级以上医院的用能调查发现:12家医院或多或少做了节能改造,占总数的67%;仅有1家医院对各能源子系统安装了单独计量装置,有完善的能耗分项计量和监控系统;有3家医院做过全面的节能诊断,仅占总数的8%;全部为单一项目,没有一家采用全面的、系统的节能改造方案。
节能项目总计42个,其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有8个,占总数的19%,其余为医院自行组织改造项目;改造投资均不大,有30个项目的初期投资少于15万元,占总数的71%;技术方案单一,有23个项目采用照明改造或空调水系统变频改造,占总数的55%。
另外,大多数医院无整体的节能规划,短期行为较多,同一项目多次或重复改造;改造方案对充分利用现场条件考虑不够,对可再生能源利用考虑不够;不注重改造后的运行管理,维护成本较高;对减少医院整体能耗的效果不显著,或者没有评估过改造的效果。
经分析,大部分医院对于方案评估环节不重视或者节能诊断工作缺失,以至于决策不科学、主观随意性大,直接导致节能改造效果不够理想。
为此,建议各医院在进行方案评估时遵循以下原则:
改造方案考虑节能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生态效益的平衡。一般而言,节能,也意味着省钱、减排。实际工作中,节能不等于省钱,节能不等于减排。例如:燃煤锅炉改用燃气锅炉,由于天然气价格较高,节能(减排)而不一定省钱;空调系统采用冰蓄冷技术改造,充分利用了较低的分时电价、冰蓄冷电价,省钱但不一定节能;污水处理系统改造,由于环保标准的提高,减排但不一定节能。
改造方案既要考虑节能,还要考虑用能结构的优化。一方面,我国的电力生产以燃煤发电为主,发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成为环境污染的“罪魁祸首”,从本质上说,电绝对不是清洁的能源。因此,减少用电量,是优化医院用能结构的必然要求。不少地区对医院综合电耗提出了限额标准,例如:对二级医院的综合电耗,湖南要求≤60kWh/(m2・a),浙江要求≤70kWh/(m2・a)。另一方面,医院应利用可再生能源作为用能补充(如太阳能、空气能、地热能等),条件许可时,尽量利用废能(如锅炉废热),可进一步降低医院的整体能耗,优化医院用能结构。
改造方案既要考虑用能总量的控制,还要考虑用能系统效率的提高。建筑节能的目标是在满足建筑运行服务的前提下,控制建筑用能总量,降低单位面积综合能耗,这已成为业界的共识。在此基础上,考虑系统节能,提高用能系统的整体效率。用能系统效率指一次能源利用率,所有二次能源 (如电、蒸汽等)和耗能工质(如水、压缩空气等)均折算成一次能源,特别是电,要按火电发电标准煤耗折算(等价值)。医院应当对不同的用能需求作精细分析,以寻求用哪种能源、在哪个“梯级”加以合理利用;应当根据当地的具体条件使用合适的能源,尽可能消除能源转化和传输过程中不必要的环节;按照系统最优原则,对医院运营过程中的物质流和能量流进行充分集成与优化,使其效率最高。
另外,改造方案应考虑初投资、运行成本、回收周期等因素,考虑医院运营近况与长远计划、能源供应与价格、政府补贴与税收优惠、节能政策与监管、医院管理与技术进步等因素的变化。对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而言,节能公司还要考虑财务成本和各类风险。
*技术与管理
医院节能改造,首先应满足医疗与卫生要求。随着专业设计院、节能公司的参与,技术和管理方面完全能够满足医院节能的特殊要求。
现有的成熟节能技术很多,涉及到能源、建筑、暖通、电气、给排水、计算机和网络、医学工程等多个专业,关键是如何整合,技术运用不当可能导致更大的浪费。对节能公司而言,技术整合能力的强弱,关乎节能改造项目的成败。
通过走访吉林、北京、郑州、西安、成都、武汉、长沙、广州、上海、杭州等地的一些医院,我们发现大多数医院对于节能改造认识片面,普遍存在重视设备更新及技术改造,忽视项目管理和运行维护,重视“硬改造”,忽视“软改造”的问题。调查表明,建筑用能系统产生能源浪费的原因,人为的操作及保养所发生之浪费约占55%~58%,设备设施效率差导致的浪费约占42%~45%。因此,要实现节能改造效果,技术和管理这二者不可偏废。
这些医院采用了很多的节能技术,但有两个方面存在缺位:一是围护结构的改造基本上没有。进行围护结构改造,能有效减少医院建筑的冷负荷,大幅降低采暖空调系统的能耗。事实上,这方面的技术也很成熟,典型措施有:外墙隔热保温、三层玻璃窗户改造、外置遮阳板。二是对于医疗设备的节能大多数医院没有考虑,个别医院仅仅对需要预热的设备做一些管理,没有其他措施。调查表明,医疗设备装机功率占医院用电设备的15%~22%(空调主机为溴化锂吸收式空调的情况除外),其节能潜力不可忽视。
不少医院的节能管理工作,缺少正确的财务控制。湖南益阳某县医院,燃煤锅炉改用燃气锅炉后,发现采暖季的能源费用居高不下,于是决定停机 “节能”,此事将对医院声誉及服务质量带来很大影响。实际上,财务部门应积极参与医院能源管理,从成本、绩效等方面,及时分析、评价医院能源消耗状况,与节能部门一起,找出节能管理薄弱环节,使医院建立起符合自身特点的节能管理内控体系,促进医院管理层正确组织与管理,降低用能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
此外,对于节能公司,除了改善售后服务外,还可针对大多数医院缺乏能源技术和节能管理专才的现状,编制一些常识性、普及性的技术手册或者开发一些辅助软件,指导医院的节能管理。
*工作考核与评价
现代医院建筑具有综合性、复杂性、多样性及安全性等多重特征,在空间构造、用能状况、环境控制等方面与一般公共建筑存在很大差异这增加了医院节能工作考核与评价的难度。
我国没有制定统一的医院能耗评价指标,各地做法不一。
浙江规定:单位面积综合能耗、单位面积综合电耗为主要指标,并按三级医院、二级及以下医院两个档次分别规定。
湖南规定:单位面积综合能耗、单位面积综合电耗为主要指标,并按一级、二级、三级医院3个档次分别规定。另外,还根据年门诊人数制定了修正系数。
上海规定:床日能耗量为主要指标,床日能耗量=年能源总消耗量/(年床日数+年门急诊量/3)。
武汉提出:单位床位能耗量为主要指标,并根据年床位利用率制定修正办法。
经分析,仅用单位面积综合能耗指标,无法反映医疗技术的进步、医疗条件的改善、门急诊量的增长、住院天数的缩短、治愈率的提高等因素;仅用单位床位能耗量(或床日能耗量)指标,又无法反映医院面积规模、功能任务、设施条件、医疗服务质量等因素。研究表明,医院能耗与床位数存在线性关系;医院能耗与床位数、年床日数、建筑面积、年门急诊量的相关性依次为:床位数>年床日数>建筑面积>年门急诊量。
建议在制定医院能耗评价指标时,可采用单位面积综合能耗、单位面积综合电耗、床日能耗量为主要指标,并按医院等级、床位数分别规定。其中,床日能耗量=年能源总消耗量/ (年床日数+年门急诊量/3)。
另外,为了强调节能工作的经济效益,还可把“万元业务收入能耗支出”纳入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医院节能产业发展
节能改造,对于医院而言,面临建设资金投入大、节能人才稀缺、工程经验不足等困难,存在不少资金和技术风险。如果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由节能公司与医院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医院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医院面临的这些困难和风险,也就不成为一个突出问题。
现阶段,我国医院的节能改造以医院自行组织的方式为主,存在局部改造、单一项目、投资少等特点,全面、系统、多项目整合的医院节能改造案例寥寥无几。医院合同能源管理,多数项目不大,年节能量超过500吨标煤或年节能效益超过100万元的项目为数不多。我国医院节能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
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医院节能产业的壮大依赖于节能服务产业的整体发展。我国节能服务产业起步晚,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后,节能服务产业才得以迅速发展。一段时期来,无论是政府、用能单位,还是设计院、设备制造商、施工企业、节能公司、中介机构、银行等参与各方,均偏好工业节能,工业节能潜力大、效果好、回报快。相对而言,建筑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发展较慢。
从医院发展的角度来看,医院节能产业的壮大依赖于医院管理方式的变革。首先,医院用能系统主要承担医疗服务的保障功能,属后勤服务工作,不是业务重点,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大多数医院未把节能工作列入到医院管理的重要日程上来。其次,医院缺乏实施节能改造的动力。调查表明,大多数医院的能耗支出占总支出的2%~3.5%,占后勤管理支出的12%~18%,能源占医院的运行成本不是太高,医院没有节能的积极性。只有改变传统的、粗放的管理方式,坚持节能降耗、科学管理,走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医院节能改造的潜在需求才能显现出来。
此外,医院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进行节能改造也会存在一些新的问题,比如医院节能改造项目的赢利性弱,使得节能公司参与项目的积极性不高;现阶段节能公司很难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节能改造项目融资,因资金不足,大量好的节能改造项目无法实施;节能公司按照工业节能项目的方式运作医院节能改造项目,由于缺乏运行管理队伍和医院服务经验,出现了缺平台、落地难、过程管理“孤军奋战”的被动局面。
发展与创新
医院节能改造面临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基于创新思维,我们认为,现阶段医院节能改造需要使用“组合拳”,即:宏观方面,采取规划、政策与市场相结合的办法;微观方面,采取设备、技术和管理相结合的策略。
*探索“两型”医院建设
近年来,在探索医院发展模式方面,山东、湖南等地提出了“两型”医院的发展模式。
根据湖南的“两型”医院建设标准,“两型”医院是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现代医疗技术和绿色医院人文关怀为基石,以打造良好医疗环境、畅通急救通道、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为主要内容,以实现医疗环境“零污染”、医患关系“零距离”、医疗保障“零障碍”为发展模式的现代医院。
“两型”医院建设指标体系框架包括: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服务质量与效率、管理素质与发展潜力4个分指标体系。
对医院而言,节能工作必须成为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在“两型”医院建设的指标体系中,有很多是节能指标。
对政府主管部门而言,需要进一步拟定规划,推动示范工程,制定配套政策,加强行政指导,培育医院节能市场等。
对于市场参与各方而言,要看到医院节能改造的商务需求,还要研究医院节能改造的特点与规律,更要着重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共同促进医院节能产业的快速发展。
*建设分布式能源系统
分布式能源系统是分布在用户侧的能源梯级利用和资源综合利用系统,具有灵活的变负荷、较低的初始投资、供电的高可靠性、很小的输电损失和极高的一次能源利用率等特点。上海黄埔中心医院建设了分布式能源系统。
我国主要推广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系统。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Combined Cooling, Heating and Power,简称CCHP),是指以天然气为主要燃料带动燃气轮机或内燃机发电机等燃气发电设备运行,产生的电力满足用户的电力需求,系统排出的废热通过余热锅炉或者余热直燃机等余热回收利用设备向用户供热、供冷。经过一次能源的梯级利用使能源利用效率从常规发电系统的40%左右提高到80%左右,大量节省了一次能源。分布式能源系统中,各项终端供能的经济直供范围为:电,10kV,1km~2km;空调冷水,1km~1.6km;1MPa蒸汽,1km~2km;60℃左右采暖和生活热水,4~5km。所对应的最大经济供应范围为6~12km2。按照此经济供能半径,应发展50~100MW左右规模的分布式能源站。
分布式能源系统设备复杂、技术多样,对后期管理的要求高,仅仅适用于大型综合性医院的节能改造。国外的研究表明,采用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系统,减少建筑运营成本达到21%以上。
*构建建筑EPC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与建筑相关的能源管理系统很多,如楼宇自动化系统、能耗监测系统等。一般,这些系统均是针对某个项目定制设计,不能现场组态。楼宇自动化系统的控制策略较专业,需要专门培训才能掌握,其造价较高,使大多数医院特别是二级医院“望而却步”。能耗监测系统具备能源计量监测、统计分析等功能,不能控制用能设备。
建筑EPC项目管理信息系统(Building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Project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简称BEPC-PMIS),是将高效用能设备、节能控制技术与专家管理经验整合在一起的应用平台,运用现场网络技术、智能设备、无线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手段,融合成本分析、绩效管理、盈亏平衡分析、线性规划等管理工具,按照“精细化、模块化、标准化”的项目管理思路,为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系统的运营管理工作提供支持。
BEPC-PMIS为运行监控软件、现场网络、自控单元三级结构组成。在第一级,可同时与远程监控终端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监测系统接口;在第二级,可通过无线联网技术来连接智能设备。
运行监控软件采用工业组态软件设计,共分为管理范围、项目交接、运行管理、能源及成本管理、维护及安全管理5大功能模块,根据用能系统运营管理要求,五大模块又细分为38个子模块。
现场网络为分散分布式结构,自控单元根据监测、控制对象而定,均可自由组合。
*推进物业能源管理
物业能源管理(property energy management,简称PEM),是在建筑节能领域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一种创新性节能服务模式,其基本形式是利用传统的物业管理平台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主要特征是在物业管理服务中融入节能服务,达到为业主节能减排、为物业管理公司增加经济收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