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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标体系与原始数据
从金融生态环境的定义不难发现,它是一个综合性指标。因此,在指标框架的构建方面,不仅包含经济性因素,还应当包含一定的非货币性因素,以便涵盖社会进步方面的信息。
在本课题的研究中,秉承以上观念采用了综合性指标体系。但是同时考虑到统计指标的获取便利性以及数据加工处理的复杂度与难度,金融生态环境评价的指标体系主要由二十个具体指标构成,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GDZCTZ)、财政收入(CZSR)、人口数量(RKSL)、地区生产总值(DQSCZZ)、人均地区生产总值(RJDQSZ)、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CXJMCX)、第一产业值(DYCYZ)、、第二产业值(DECYZ)、第三产业值(DSCYZ)、社会消费品总额(SHXFPZ)、在职职工工资(ZZZGGZ)、工业增加值(GYZJZ)、贷款余额(DKYE)、存款余额(CKYE)、居民消费价格指数(JMXFJG)、外资利用(WZLY)、学校数(XXS)、教师数(JSS)、卫生机构数(WSJGS)、能源消耗(NYXH)。上述选取的指标代表性比较强,并且这些数据均可以便捷、准确地从廊坊市的统计年鉴、经济年鉴或者统计公报中获得。
本文采用的原始数据如表1、表2所示:二、廊坊市各区县经济金融环境的评价
作为定量分析的重要手段,多元统计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分析方法,本课题采用了其中的因子分析方法,主要对上述指标进行主成分分析,以降低多项指标之间相关造成的复杂性。
首先,针对廊坊市2007年11个区县金融经济数据在SPSS软件中进行了因子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得到的三个因子特征值分别为6.632、3.575、2.037,累计方差贡献率已达87.460%。在因子分析中,如果因子的累计方差贡献率达到了85%以上就能较好的解释各个变量,所以在对廊坊市各区县数据进行分析时,可以通过三个因子较好的反映廊坊市各区县的经济金融情况。
根据表4可以看出三个因子分别包含不同的指标,其中因子一包括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贷款余额、存款余额六个指标;因子二包括人口数量、第三产业值、社会消费品总额、教师数、学校数五个指标;因子三包括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在职职工工资、卫生机构数三个指标。
其次,根据上述因子分析的结果计算每个区县因子得分及综合得分。由表5中的因子得分系数和表3中的方差累计贡献率可得到各区县综合评分公式为F=32.945%fac1+30.470%fac2+24.045%fac3。根据综合评分公式及标准化值可以计算每个区县因子得分及综合得分排名见表6。
由上表可以看出,廊坊市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为三河市、霸州市的金融经济发展状况明显好于其他区县,特别是三河市。三河市地理位置优越,紧邻北京,受北京金融经济的拉动效应明显。霸州市大力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培育特色产业,加快新兴产业的发展,并实施了银企对接工程,有效地化解了金融产品供需矛盾,因此增大了与各个区县之间的差距。
三、廊坊市2004~2008年经济金融发展水平动态评价
通过对廊坊市2004~2008年经济金融发展数据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廊坊市经济金融整体水平得到了一个较快发展。在五年之内固定资产投资由265.5亿元增加到926.0亿元,增幅达到248.78%;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由417.1亿元增加到807.1亿元,增幅达到93.50%;贷款余额由362.5亿元增加到735.6亿元,增幅达到102.92%;外资利用由2.2亿元增加到4.2亿元,增幅达到90.91%。总体上说明廊坊市的金融发展水平在不断提高,主要原因是廊坊市加大了对经济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深化了金融业改革,加强了法制建设和诚信建设。
四、优化廊坊市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议
(一)加大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宣传力度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可以更好地发挥金融融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作用,推动经济快速健康的发展。因此,建议各级人民银行、金融机构要积极行动起来,加强金融知识、信贷政策的宣传,积极向企业、政府、社会各界宣传金融知识、金融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争取社会各界对金融部门的理解和支持,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文化氛围、法制氛围,培养健康的信贷文化,有效传导货币信贷政策,增强货币信贷政策执行效果。
(二)加强金融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
当前信用中介服务体系发展滞缓,不能满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大量有效需求。而且,中介机构经营不规范,执业水准参差不齐。部分会计、审计事务所单纯迎合客户要求出具虚假的资信证明,甚至高估企业资产来骗贷或抵贷,低估银行准备处置的抵贷资产。为了有效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和资产处置成本,首先,要加快培育中介服务业。积极引进征信公司、资信公司等,依法实行信用服务的第三方管理,提高信用信息的真实性,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全社会工作效率。其次,要建立中小企业担保中心。目前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其问题的核心就是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堪忧。因此,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能有效地提高现有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增强其融资能力。
(三)健全信用信息披露机制、信用惩戒、激励机制
目前信用数据的开放机制尚未形成,政府、工商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建立的信用数据档案系统相互封闭,造成拥有信用数据的部门、行业和区域的分割和相互壁垒。又因为一直缺乏对失信者严惩的规章制度,才给失信者留下了可乘之机。要杜绝这种失信行为的发生,必须由政府组织有关各方搭建一个畅通、对称、高效的共享信息交流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定期公开披露。对不守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采取社会、行政、组织、经济、法律等综合惩治措施,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提高失信成本,使失信者得不偿失。对不守信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采取组织和经济并举的手段,严肃处理有关的领导和人员。对守信的企业颁发信用卡,纳入重点扶持企业范畴,在信贷、工商注册、税务等方面给予优惠,并由政府和各行业协会进行表彰奖励。
(四)加大执法力度,积极推动法制建设
由于地方保护时有存在,银行债权案件久拖不决、判决不公或者判决后难执行、执行周期过长,致使金融债权不能及时得到有效维护。法律是信用机制的有效补充和保障,没有法律的支持,信用机制就难以充分发挥作用。首先,要提高司法机关的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保证司法公正。特别是应当防止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其次,要大力加强执法力度,维护法律的权威,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受到保护,提高企业及其他信用主体的违约成本,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一开始就建立在法制化的轨道上。
(五)实现政府、企业、银行三方的有效合作
政府、企业、银行作为金融博弈的三方,是金融发展的“铁三角”。银行、企业是买卖的双方,政府居其中,应一手拉企业,一手拉银行,为微观经济的两个主体提供环境支持、搭建平台,从而形成企业融资、银行征信及政府规划三方共赢的和谐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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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生态环境概述
(一)金融生态环境内涵
金融生态环境是指各种作用和影响金融生态主体生存与发展的各因素总和。广义范围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地理、社会、法制等因素,它强调的是金融运行的外部宏观环境;狭义范围仅指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包括法律体系、政府管理体系、社会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等。
(二)金融生态环境特征分析
1.动态发展性
金融生态环境包含内容较多,涉及因素较广。而当今社会是动态发展的,经济、文化、国际政治环境等都会随着时代变迁而不断发生变化,不会一成不变。如目前国内各银行就正在面临金融市场开放、利率市场化等经济环境的变化。
2.不均衡性
我国地区发展极为不平衡,这也使得各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具有较大的差异性。根据2008年全国各省金融生态环境综合调查报告数据显示,排名前十名的省市,西部地区只有重庆与四川,其余全部为东部经济发达省市;排名后十位的省市,西部地区却占据六席。与此对应的是东部省市金融市场就比较发达,西部地区比较落后。
3.竞争性
无论是处于外部宏观环境中还是处于内部微观环境中,各金融生态环境主体都面临严重的挑战。如国内各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间的竞争,国内各商业银行间的竞争,银行与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的竞争等。这种竞争可以说是市场化必然的产物。
二 我国金融生态环境存在问题
(一)金融法制建设滞后,法律基础落后
目前,我国金融法律基础比较薄弱,在金融立法、守法、司法、执法等各环节都存在一定不足。立法方面,已经颁布实施的与金融生态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多是宏观性综合性法规,如《中国人民银行法》、《保险法》、《银行管理暂行条例》、《合同法》、等,缺少针对性强的单项法规,如缺少规范信用行为的法律法规。此外,有的法律法规缺乏时效性,在已经不适应当前形势的情况下仍未更改;守法方面,一方面存在政府工作人员干涉法律,以权代法的现象;另一方面存在金融活动主体法律知识不足,影响其守法和运用法律捍卫自身的现象;此外还存在诸如执法效率低下、周期长、费用高,司法有失公正、监督体系不完善等其他现象。
(二)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缺乏信用中介服务体系
社会信用不牢,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逃债、失信现象依然存在,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有些人缺乏诚信意识;二是我国信用法规不完善;三是征信业发展落后,失信惩戒机制仍未建立,尤其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金融组织缺乏有效客户信用查询途径,很难做出准确的信贷决策,容易导致不良贷款的产生;四是企业资信评估公司等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不多,应用的信用评估标准不统一,缺乏高素质的资信评估人才,影响了资信评估的质量;五是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银行与信贷主体间信息不对称。
社会的信用缺失很容易影响金融业的稳定发展,给国家与金融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据统计,我国每年因企业和个人逃废债务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上千亿元。
(三)政府存在干预金融机构行为
地区金融生态的状况优劣与地方政府行为具有一定相关性。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政府行为干预包括制度干预、政策干预、行政干预、执政理念干涉等。多数情况下,这种干预的产生源于地方政府往往以地方经济增长做为政绩考核目标、官员考核目标,而这一目标显然与银行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寻求受益最大化的目标是不可能一致的。因此很容易出现在地方利益和银行利益的博奕中,银行有时不得不被迫背离其经营目标。如在资金的借贷上,有时就会出现政府干预金融机构的资金运作、为企业的融资活动提供变相的信用担保等保护企业利益,牺牲银行利益的行为。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存在的这种忽视、违背金融机构运行规律,不尊重金融机构独立性,不遵循金融机构债权规则的行为,是不利于本地区金融生态发展的。
(四)经济运行质量整体仍存在上升空间
经济运行质量是决定金融生态主体的生存发展空间的重要因素,会从基础上制约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经济基础可以说是整个金融生态系统繁衍生息的物质载体。通常情况下,地区经济越发达,企业产出能力和偿债履约能力就越强,与此对应的是该地区企业越易获得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终形成金融机构与企业的良性循环。此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也会决定地区企业偿债履约或金融机构主动支付的意愿,从而最终影响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状况。一般情况下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产业结构情况因素水平的高低对地区金融生态的影响较大。
(五)金融组织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金融组织模式主要包括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无论从形式还是数量均远未达到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此外,金融产品单一、业务种类少、缺乏金融机构间联动等均是体系不完整的体现。尤其是农村金融市场体现更为明显,如农村地区货币市场较多,而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则极少。建立多层次的、多样化的金融组织体系是地区金融生态发展的诉求。
三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法制建设
作为金融生态主体重要的外部环境之一,松紧适度的法制环境是构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前提,因此必须要大力加强法制建设。
1.完善金融产权制度,保障金融机构主体权利义务
现代市场经济的立法理念提倡保障各产权主体地位的平等,各主体之间交易的公平。因此,作为市场经济国家,应当注重完善金融产权制度,注重从市场公平交易角度出发,建立健全金融主体法律制度。在明晰金融企业产权的基础上,真正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明确各个股东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核心地位,赋予股东相应的法律权利和义务,逐步消除金融产权所有制存在的法律障碍。
2.完善金融法律制度,促进金融生态平衡
基础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有力保障,因此从立法上,要逐渐完善、修订各个金融法律制度,确保金融机构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从执法上,加大法律威慑力,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强调以法律手段处理金融机构的破产、接管等问题。同时提高执法人员对金融案件的执法效率,提高立案率、侦破率及执行率,强调地方政府信用,大力支持司法公正,避免政府的行政干预;从监管上,一是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建立和改进监管问责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风险管理;二是围绕如何提高监管效能,研究制订确保金融稳定的法律框架,合理配置金融稳定协调机制、金融风险预警和监管机制的相关法律制度;三是按照市场原则,真正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的相关破产法律,恢复金融机构的企业本性,使其逐步适应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1.大力发展征信行业
首先,建立完善社会信用征信与评价机制和体系,建立一个由政府为指导,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库,并实现相关部门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与信息分割,为金融机构提供准确而又详实的信息服务,使信用度成为金融机构信贷的主要参考指标。其次,加快会计、审计、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完善社会信用担保体系,增加信用担保机构的数量和种类,建立政府主导的统一的规范标准,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信用评级管理和业务监督管理,促进担保市场健康发展。
2.树立社会诚信价值观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注重重塑“诚实守信”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强化信用意识建设。一方面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大信用建设宣传力度,在各领域广泛施行信用评级与惩戒机制,全面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使人们意识到诚信度缺失会造成诸多不便。另一方面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先进,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作为政府,切实履行诚信监管职责,加大对各种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失信行为的坚决打击,降低金融风险,并将诚信度作为企业、个人考核、投标等工作的主要参考标准。
(三)强化地方政府推动作用
经济基础、法律环境、政治环境、社会发展等金融生态环境要素在某种程度上都会受到地方政府的行为的影响。因此,要改善我国金融生态环境,必须强化地方政府对于金融生态建设的推动作用。
1.地方政府更新观念,注重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发展
作为地方政府应充分意识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对增加信贷投入、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主动学习新理论,树立新观念,能够主动地、超前性地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上,形成资金聚集的“洼地效应”,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除此,在本地区建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各级政府辖区内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对成绩突出的地区予以政策性倾斜,对成绩落后地区追究相关责任,强化责任约束意识,最终为吸引、发展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2.地方政府要加强制度建设
地方政府应逐步建立健全地区相关规章制度,为区域金融生态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工商、税务、财政、公安、法院、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分工合作的全方位的金融生态助推机制,推动本地区金融生态建设。
3.地方政府要加快职能转换
这种职能转变包括思想转化及行为转化。首先,地方政府应树立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按照市场规律办事的指导思想,摒弃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高于市场的指导思想,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行为。其次应尽快落实,废除有悖于市场原则的原有机制、制度,优化区域金融的制度环境,提高本地区的经济运行质量,为区域金融发展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最后,加大对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力度,以实际行动支持本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四)加强经济建设
经济与金融共生,生存环境优劣与地区融资总量相依,因此,只有经济发展壮大,才有资金量供给和需求的放大。可以说良好的经济基础会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1.降低地区经济发展差距
2008年全国各省金融生态环境综合调查报告数据显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较好,西北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落后,与此对应的是其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是如此,前者经济较发达,后者则比较落后。因此对于这些经济发展落后地区一方面国家应提供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资金流入,帮助他们发展当地经济;另一方面,该地区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调整策略,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适应本地要求的产业。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建立良好的银政企合作关系
经济结构的调整,产业结构的转变应以本地区实际情况为标准,立足本地,抓好主导产业的发展,利用高科技改造传统产业,增强产品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提供优惠政策,支持他们发展,为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客户基础;组织建立政府、银行、企业间的沟通协调平台,努力疏通银、政、企合作渠道,真正实现三方的互惠共赢。
(五)完善金融组织服务体系
要尽快建立多类型、多层次、竞争力强的金融组织体系,为不同领域提供服务。如对于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应多建立服务“三农”的金融组织机构,如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互助资金社等,对其服务对象、经营模式、业务种类等方面加以引导与支持,使其充分发挥服务“三农”的作用。除此,金融产品创新、信贷结构优化、服务水平、机构设置等都是需要不断完善的地方。
参考文献:
[1]徐诺金.对当前我国金融发展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的思考.中国金融.2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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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luencing Factors and Suggestions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in Zhuzhou City
XIANG Yang-hui LIU Li-xin WEI Xiang YU Xiao-feng *
(College of Civil and Architecture Engineering,Hun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Changde Hunan 415000)
Abstract With the speed of the urbanization process become faster,the standard of people′s living have improved a lot,but at the same time some problems came out,among which,the problem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s getting people′s attention increasingly.Taking Zhuzhou City for example,the influencing factors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urban and rural areas were analyzed from the water pollution,solid waste,air pollution,noise pollution,r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etc.Aiming at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construction in urban and rural areas,combining with ecology,urban and rural planning,related suggestions we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ecological environment;urban and rural planning;influencing factors;suggestions;Zhuzhou Hunan
生态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以及气候资源数量与质量的总称,是关系到社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复合生态系统。但是由于近几年来一味地追求高速度与高效益的发展,城市的生态环境已经受到严重破坏,城市问题日益严重,如水体污染、垃圾围城、交通堵塞和大气污染等对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1]。党的十会议上提出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这种新的总体布局中加入了生态文明建设一项体现了国家政策上对于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视。
1 株洲市概况
株洲市位于湖南省东部,湘江下游。东部与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永新县及井冈山市相接,西部与湘潭市为邻,南部则连接衡阳、郴州2个市,北部与省会长沙市相接,介于北纬26°3′5″~28°1′7″,东经112°57′30″~114°7′15″之间。株洲市辖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株洲县、攸县、茶陵县、炎陵县,代管县级醴陵市,此外设立有云龙示范区。株洲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日照充足,无霜期长,在286 d以上,年平均气温16~18 ℃,年平均降水1 400~1 700 mm,是名副其实的膏腴之地,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是湖南省有名的粮食高产区和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株洲境内物产资源丰富,已探明的矿产有煤、铁、钨、铅、锌、金、稀土、萤石、石膏、硅石土等40余种,是有名的有色金属之乡。丰富的农产和矿藏资源,加上气候、土壤、地质、植被所具有的多样性特征,为多层次开发提供了优越的条件。
2 株洲市生态环境主要影响因素
株洲市是一个以工业发展为主的城市,特殊的产业结构促进了城市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有色冶炼、化工、建材等重工业工厂的建立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虽然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已经在此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不少挑战。
2.1 水体污染
“十二五”期间,有色金属、化工、火电仍然是株洲市的主导产业,这种类型的产业不仅资源、能源消耗量大,而且“三废”排放量大,这其中就包括废水。工厂排放的废水与生活废水相比危害性更大,其包含有氨氮化合物、石油类物质和汞及其他的重金属等,未达到排放标准的废水一经排放,不仅对出水口位置的生物造成毁灭性的灾害,更严重的是城市都是依水而建,市民的生活用水都来自于河流,一旦其中的某一条河流被排入了工业废水,人们的饮用水也就受到了污染。虽然近几年来通过加强对工业废水排放的监测使得水体污染情况得到了一定控制,但总体情况仍然不容乐观,工业废水污染问题仍然十分突出[2-3]。除此之外,生活废水的排放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生活废水中也含有大量与工业废水中相同的元素,如果将大量未经处理的生活废水排入城市河流极有可能会造成富营养化,导致生态平衡被破坏。
2.2 固体垃圾
株洲是一个快速发展的城市,随着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加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目前城市人均日产生垃圾量为1.0~1.2 kg,株洲市城区人口为105万人,则每天产生的垃圾量为1 050~1 260 t,但这仅为每天城区所产生的垃圾量,还不包括市域范围内的农村地区。随着更多的人口涌入城市,垃圾量必然随之增大,但是城市对于垃圾的无害化处理能力如果跟不上生活垃圾量的快速增长将会导致更多、更严重的环境问题。
2.3 大气污染
一方面大量的工业生产所产生的SO2、NO2和可吸入颗粒物给大气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另一方面随着私家车的日渐增多,汽车尾气的排放也成为导致大气污染的一大因素。近几年来出现了一种新的灾害性天气――雾霾,形成(下转第256页)
(上接第252页)
这种现象的原因是由于空气中的硫化物、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的增多,当天空中出现雾的时候它们就会与雾结合起来让天空瞬间变得灰蒙蒙的,降低能见度。雾霾的出现不仅会对人们的出行造成影响,更严重的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威胁到人们的人身安全,另一方面长期生活在这种环境中会引起呼吸道系统疾病和心脑血管等一系列的疾病,影响身体健康。
2.4 噪声污染
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的声音都称为噪声。城市噪声的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生产噪声。株洲市是中国的老工业基地,拥有冶炼厂、化工厂、电力机车厂等多家工业企业,对于工业生产而言噪声是无法避免的。二是建设施工。建筑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城市是否繁荣兴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内部建筑的密集度。株洲市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的时期,公共基础设施的完善和房地产开发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来建设。三是交通噪声。株洲有“火车拉来的城市”之称,是中国中南部重要的铁路枢纽之一,便捷的交通为这座城市带来了发展与机遇的同时也伴随着小瑕疵的产生,火车的来来往往以及鸣笛所产生的噪声对居住在铁路附近的居民生活造成影响。除此之外,株洲境内公路四通八达,包括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等,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也会产生一定的噪声污染。
2.5 农村生态环境问题
株洲市市域范围内除了城市用地外剩下的就是大片的农村范围。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提出,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影响农村生态环境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不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给土地和水体造成了污染,同时也导致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二是畜禽和水产养殖导致的水体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三是对矿产资源的乱采滥挖和对林木资源的乱砍滥伐带来的生态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四是农村工业由于没有得到严格的监管而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
3 建议
一是将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与城乡规划相结合,逐步实现生态工业园的建设,将功能性质相似或是有关联的产业集聚到一起,这样一方面可以实现基础设施共享,减少前期投入,另一方面前一个生产环节中产生的废物又能被下一个生产环节所利用,最大程度上实现了污染产生最小化和资源利用最大化。二是加强对环保知识的宣传力度,甚至可以制定相关的奖惩制度,从源头上减少对环境的污染[4]。三是相关技术部门加强对新型交通工具的研发。株洲市目前已经有了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交通压力和对大气的污染,但是私家车的使用率仍居高不下,因为汽车的速度更快,更方便,所以需要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同时具有上面两者的优点,既能在人们需要的时候达到一定的速度又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这就需要相关技术部门加强对新型交通工具的研发。引进国外先进的污染处理方法对目前环境的改善固然有好处,但也不是长远之计,实现排污技术的自主研发才能使我国在实现两型社会的过程中占据优势。四是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比如说垃圾收集站、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等,按照一定的服务半径进行布置,在将污染物向外排的最后一道程序上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五是对于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力度,可以通过新增某个专门的部门实现对当地环境的监管,同时向当地农民传播环保相关的知识,改变他们传统的生活习惯和观念,减少源头上的污染[5]。六是加强城市的绿化建设。植物不仅可以吸附空气中的灰尘,减少大气污染程度,还能降低噪声污染,对水体和土地也有一定的净化作用。
4 结语
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往往伴随着工业生产而出现,同时由于不够重视才使得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对于生态环境问题,不一定非要等到其发生后才采取措施,应设立相关的监测预测机构,防患于未然。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不仅能使人们心情愉悦,而且从长远来说也能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
5 参考文献
[1] 邵军高,刘桃树,姚勇盛.银川市兴庆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现状及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11(23):280-281.
[2] 陈锦昌.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思考[J].青海环境,2007,17(3):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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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衣、食、住行、行等都有了较大的改善,但农村落后的环保意识、滞后的环保设施较宽的污染面源,使得农村生态环境污染日益加剧,比如食品袋、一次性纸杯、农膜、果袋以及果库的大量建设(液氨制冷)等导致农村生态环境恶化,因此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迫在眉捷。
1.1农用化学物质污染。一方面,农业生产中尿素和碳氨过量使用。使水体氨氮含量增加,富营养化严重,另一方面,土地对化肥的依赖越来越大,造成土壤板结、肥力下降。大量使用农药、化肥也对植物、土壤的残留影响很大,尤其是剧毒农药和生产激素不但破坏了农产品品质,使农产品残留问题突出,而且在大气、土壤、水体间残留短期内难以消减,对人畜健康有潜在的危胁。
1.2生活垃圾污染。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塑料、玻璃、废旧电池、快餐盒等不可降解物正大举“入侵”农村,污染农村环境。伴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是生活垃圾的“飞速壮大”。据测算。我县16.4万农村人口,每年产生生活垃圾约2993万吨、生活污水约18万吨,生活污水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排放到周围环境中,严重污染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大部分村庄没有垃圾存放点,垃圾随意倾倒现象较为普遍。“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粪土乱堆、畜禽乱跑、露天厕所乱建”仍是许多村庄的真实写照。对农村垃圾的处理,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1.3落后的能源利用方式。在我县有些农村,能源利用主要依然是薪材和煤炭,液化气、沼气、电气等清洁能源利用率不高。这样既浪费木材,破坏植被,也很容易引起呼吸道疾病,威胁群众身体健康。同时,随意焚烧秸秆、稻草等农作物现象屡禁不止,“村村点火,处处冒烟”,很好的农作物资源就这样付之一炬,丝毫没有充分利用,相反却污染环境,造成事故。
1.4液氨制冷果库的使用。我县是苹果产业大县,目前有几十个果皮存放库,均使用液氮原理进行制冷,然而农村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果库的安全审查、审批、验收等多数没有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审核,更没有通过环境影响评价,随意建设投入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1.5乡村饮用水源面临威胁。近年来,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经省政府审批划定保护,水源污染隐患被降至最低,但乡镇驻地及村落集中饮水未列入各级政府保护范围,这些饮用水点多采取水井取水和地面径流取水办法,沟岔的垃圾、畜禽粪尿、生产扬尘、动物尸体、挖沙洗衣、药具清洗及被污染土壤的冲刷,均对用水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2加强我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
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直接影响到城乡居民的健康、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不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最终受伤害的不仅仅是农民,更是全社会所有成员,结合我县实际,可采取以下措施与对策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2.1加强宣传教育,防治生活污染。农村环境建设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要把提高群众环境意识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和主要内容,通过印制小册子、宣传画、文艺创作、环保书籍、环保课堂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有效办法,广泛深入的宣传,从治理城乡、家居环境脏、乱、差入手,通过组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和活动,破除陈旧的生产生活陋习,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农村环境安全是关系到广大农民身体健康、社会稳定,关系到农业发展、农民奔小康的大事。大力倡导科学、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积极创建生态示范县、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组)和绿色学校,促使生活垃圾的节约化、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走经济、社会、生态并重的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创造“村容整洁”的新农村。
2.2严格环境执法,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在促进农村经济新一轮增长中,必须加大乡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同时,加大对种养植业污染、生活污染、和化肥、农药、农膜等面源污染的防治力度,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乡镇政府要履行起辖区环境负总则的责任,对于临近水源、水体的生产区要开展植被绿化、划线定标等治理,对于开山、采石等开采性项目要远离取水点和生态脆弱区;畜禽养殖必须科学处理粪尿。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农村生态执法,对影响村民用水、粪尿乱排、破坏植被等严重违法行为,要责令整改,从重处罚。
2.3建立健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把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而又紧迫的课题提升到一个新的战略位置来抓。要在环境保护上消除城乡差距。为此,要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放在和城市环保同等重要的地位,纳入我县环保和生态建设的总体规划,不断规范农药、化肥的使用,推广符合环保要求的科学施肥和施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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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环境保护规划
“科学发展观”这一理念提出已有几年时间,在科学发展观中明确提出“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在很多地区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在农村、山区、偏远地区,虽然也能注意到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但是生态环保工作往往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比如有些地区依靠当地的自然资源如煤炭、石灰石等,采取粗放型、资源消耗型经济发展方式,没有采取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造成土地塌陷、水土流失、地下水污染、粉尘污染等一系列环境问题,这不仅影响地区经济发展,而且也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因此,必须完善环境保护规划。当地政府在规划地区未来发展时,要坚持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不能一味地靠山吃山,要结合当地特色,推进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比如四川郫县友爱镇农科村结合当地的气候特点和环境特点,率先尝试发展乡村旅游,以创意园艺景观为基础,以产业链延伸为落脚,以合作经营模式运作,发展成为全国文明的旅游热点和指知名乡村旅游品牌。
二、落实执法监管工作
我们国家很早就提出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但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方面不少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无视法律法规,对当地环境肆意开发破坏,或者将污染物直接悄悄违规排放到自然环境中,严重危害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在一些野生动植物较多的地区,一些民众或者偷猎者大肆捕猎珍贵野生动植物,造成当地生态系统的破坏。当地相关部门应完善环境保护监管法规,落实环境监管工作,将监察、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到位。比如将所在地区进行划片,让每个工作人员都有直接的负责区域,并落实相关的监管职责。同时,加强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之间的配合,组建强大的联合执法小组。比如环境监测部门及时为环境监察部门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配合环境监察部门的工作。
三、加强环保宣传力度
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仅依靠法律法规的约束、政府监管执法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增强大众的环保意识,提高大众的法律意识。比如可以深入到农村基层,以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形式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动员村委工作人员做好生态环保普法工作;走进校园开展生态环保知识讲座等等。另外,还要呼吁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环保当中,鼓励群众积极监督生态环保违法行为,在发现相关的违法情况时,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帮助相关执法人员及时查处破换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事件,充分发挥群众的伟大力量。与此同时,相关部门还要做好与群众的信息互动,比如用通俗易懂的图表和文字定期向群众当地的生态环境状况信息,保护落实群众的知情权,提升群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促进地区和谐发展。
综上所述,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重大、长远的工程。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政府要做好领导带头作用,完善环境保护规划,落实执法监管工作,加强环保宣传力度。通过多种举措,实现经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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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environmental planning space resource ecosystem delineation main function division
中图分类号:X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中国在现代化建设中面临着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的瓶颈,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简称“两型”社会)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城乡建设是两型社会建设的载体,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的蓝本,要想最终实现两型社会目标,就必须追溯到源头,对城乡总体规划提出更高的要求。城乡建设快速推进给城乡环境带来了一系列诸如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城市热导等负面影响, 这些负面影响已逐步弥盖了城乡建设的正面效应,成为制约城市自身健康发展的瓶颈。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良好的景观和生态环境成为了城市人民追求的新目标,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为了满足城市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有机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已成为必然选择。
从传统“两规协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总体规划)的博弈历程来看,两种规划协调的本质是用地问题,新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已经提供了解决问题的法律平台。借鉴传统两规合一的经验,从宏观角度分析,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城乡规划的矛盾焦点应该是建设用地扩张与生态环境涵养用地的失衡问题,因此本文跳出了仅就城乡规划环保篇章分析问题的小圈子,针对城乡规划的矛盾焦点,上至城乡规划编制理念,下至空间资源的协调性系统提出“两规合一”的具体建议。
一、 规划编制理念的融合
城乡总体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融合并不是简单的把环保规划拿来照搬内容,而是需要从上至下系统的吸纳,规划编制理念是规划编制中的“上”,规划理念类似根基,限定了规划的大体框架和编制方向。因此“两规合一”首先要从理念上融会贯通[1]。
1、规划编制的定位由单纯满足建设规模需求转变为供需平衡的双向协调。传统的城(乡)总体规划,是以需求为导向的规划模式,主要立足于发展的需求决定城市的性质、职能和规模。把环境保护融入城乡总体规划中,不仅要考虑城乡发展的需求,还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及资源的供给能力,为城乡的发展提供基本保障和充足后劲。量化城市在资源、能源、环境等方面所能接受的容量,通过需求与容量的相互协调,科学统筹城市的定位和发展规模,保障城市的经济社会活动在资源、环境可容纳的范围内,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2、规划编制的重点由空间布局和发展建设转向生态修复与经济建设协调进行。传统城(乡)总体规划注重的是人工物质空间的规划,多把空间如何布局,空间上如何安排人类活动及相应设施建设作为首要内容,辅以自然生态环境的点缀,这就导致了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忽视。把环境保护规划有机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就需要扩大城乡规划的视野,丰富与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内容,并保障新增内容与传统内容的有机协调,实现从“单纯的建设发展规划”到“禁建区、限建区与适建区规划”的转变。优先考虑自然生态条件,最大限度地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将城乡经济社会活动限定在合理的空间范围内,从空间资源角度保障城乡的可持续发展。
二、 空间资源协调性分析
空间资源的争夺是城乡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矛盾焦点所在[2],因此“两规合一”的突破口和关键点就是如何在经济社会活动与生态环境之间协调配置好空间资源,而城乡规划中的空间管制正是实现空间资源协调配置的具体抓手。空间管制具体内容是优先保护区域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缓解空间资源压力,优化空间资源配置,通过明确各种地域类型空间管制的范围、形式和程度,确保城乡空间形态和资源丰度,引导城乡合理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3]中国地域辽阔,各地生态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差异很大,把行政分割的城乡空间放到整个国土空间和完整生态系统的大空间范围内考虑,处在不同地域的城乡建设应服从该地域整体的主体功能和生态功能,因此不同地域城乡规划中的空间管制内容应结合主体功能区划及生态功能区划的布局对空间资源从宏观层面上加以引导。把城乡空间拆解到小空间范围分析,主要抽象概括为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三种空间资源的优化配置,其中禁建区、限建区与环境领域的受保护地区在空间界定上有重叠部分,因此城乡规划在具体编制及实施空间管制内容时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中受保护地的点状分布情况,保护地的具体类型及保护的具体要求,以求在空间管制范围划分上更加合理,在管制措施制定上更加具体,增强空间管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1、宏观层面上空间资源协调性分析
主体功能区就是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并据此明确开发方向,完善开发政策,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逐步形成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根据上述开发定义和理念,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4]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都属于城市化地区,开发内容总体上相同但开发强度和开发方式不同。限制开发区主要包括农产品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上述三类区是以行政界定的市(县)为基本单元。禁止开发区是一类特殊的重点生态功能区,根据保护需要呈点状分布,不以行政边界界定。
生态功能区划是在充分认识区域生态系统结构、过程及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异规律的基础上划分生态功能区。主要划分了生态调节、产品提供和人居保障三类生态功能区,其中生态调节功能主要包括水源涵养、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壤保持、洪水调储等五小类功能。[5]生态功能区主要是以行政界定的市(县)为基本单元。
上述大范围空间的两类区划具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其中主体功能区划中的优化和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分别与生态功能区划中的人居保障区,生态调节及产品提供区基本对应,。对应情况具体见图。
由图可知,主体功能区划中的优化和重点开发区包括生态功能区划中的居住保障区及部分农产品和生态调节区。其中居住保障区与优化和重点开发区的开发政策基本一致,农产品提供和生态调节区与优化和重点开发区的开发政策不一致,后一类地区看似在开发政策上存在矛盾,但对该类地区的空间资源进行详细分解可知,两类规划分别对同一大类地区不同位置的空间资源做出了具体要求。由于主体功能区划的印发时间较生态功能区划晚,区划基础信息更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因此两类规划中没有提及的空间资源部分应执行主体功能区划中的相关要求。根据上述分析,站在经济社会和生态战略布局高度,从宏观层面对处在不同地域的城乡空间管制提出原则性要求。
处在优化和重点开发区(主体功能区划)与居住保障区(生态功能区划)交集中的地区: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大都市群地区应控制城市蔓延扩张,其中应减少工矿建设和农村生活空间,扩大城市居住、公共设施、绿色生态空间。不断优化生态系统格局,净化水系,提高水质,严格保护耕地、水面、湿地、林地、草地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好城市之间的绿色开敞空间。其余地区的城乡应扩大城市规模,减少农村生活空间,扩大城市居住、公共设施、服务业、交通和绿色生态空间。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工业化城镇化对生态系统的侵占和影响。
处在优化和重点开发区(主体功能区划)与农产品提供和生态调节区(生态功能区划)交集的地区:主要是东陇海、江淮、冀中南、臧中南、黔中地区,这些地区的中心城市和其它地区应该执行主体功能区中关于优化和重点开发区的政策和要求,东陇海的苏北滩涂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地带、江淮的大别山水源涵养地带、冀中南的太行山地水土保持地带,臧中南的防风固沙及热带雨林地带应执行生态调节区的空间管制要求,重点生态功能区应形成点状开发,面上保护的空间结构,人类活动占用的空间控制在目前水平,保有大片开敞生态空间,水面、湿地、林地、草地等绿色生态空间扩大。
2、微观层面上空间资源协调性分析
以河北省为例,探讨城乡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小范围空间的充分融合。《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涉及空间目标指标一项,描述为“全省水源涵养区、自然保护区、海岸线、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明显加强,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12%以上。[6]”并结合相关专项规划,主要对管理权限内的水源地和自然保护区提出了具体的保护与管理要求。城乡规划法仅原则性规定了三区的划分方法及管制要求,为了进一步细化、实化城乡空间管制内容,本文主要从禁、限建区划分范围及管制具体要求两个层面分析城乡规划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融合,以求在微观层面加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1)禁建区、限建区划分范围及比例
在划分禁建区和限建区时首先要囊括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受保护的各类地区,并且应扣除重叠面积。这些地区大都已经划定了保护界限并呈点状分布在城乡空间中,囊括的方法并不是这些区域的简单加和,应从维护生态整体性和功能性角度出发,有意构建相关保护地的生态廊道,以联通点状保护地,营造相对开敞的生态空间,加强生态要素之间物质、能量、信息的流通,充分发挥出禁建区、限建区的生态效能。总结我国东、中、西部典型地区空间管制规划得出,只要地区内地形不复杂(山地、沿海等),禁、限建区的比例一般在85%左右,其中禁建区一般达到10%,限建区75%,[3]结合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河北省城乡建设规划中禁建区比例应该达到12%以上。
(2)禁建区、限建区的具体管制要求
结合环境领域管理及保护重点,主要对城乡规划禁、限建区中的水源地及自然保护区的管制要求进行细化,其余空间资源根据其功能类型应分别符合风景旅游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对应领域专项规划的要求。
水源地空间管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结合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水源地规划,对城乡规划中的水源地地区提出了三类具体管制要求,一是水源保护区常规环境管制要求。除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对保护区行为进行管理外,土地规划部门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的规划管理,对已划入水源保护区的区域,要严格土地审批,禁止新、改、扩建项目;对已占用水源保护区用地的原有单位(项目),应结合区域改造,逐步搬迁。二是饮用水水源风险管制要求。针对水污染事故的突发性,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一级保护区内交通穿越风险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管,在水源保护区内定期开展生态监察。三是保护区内面源管制要求。结合城乡规划,合理村庄布局,在水源保护区周边等重点村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工业企业污染、生活污染、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方面的防治工作。
自然保护区空间管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结合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关专项环境规划,对城乡规划中的自然保护区提出具体管制要求。城乡规划中的禁建区、限建区划分应具有一定预见性并呈动态开敞状态,以适当扩大自然保护区面积。结合生态环境规划,城乡规划中的禁建区、限建区应自动纳入根据需要新建立的自然保护区,对受到严重威胁的典型生态系统、珍惜濒危物种、珍贵海洋生物资源以及自然遗迹等,实施抢救性保护,并纳入配套的一批生态廊道,将主要的自然保护区连片成网。除上述传统的自然保护区,城乡规划还应提高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关注程度,并将其及时补充纳入禁建区、限建区范围,从空间资源的配置上给予优先保障,切实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
结语
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的自身发展,城乡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融合成为了一种趋势,本文从两种规划矛盾焦点即空间资源分配问题作为研究的突破点,上至城乡规划编制理念,下至空间资源协调性分析系统地提出了“两规合一”的具体建议。从宏观层面以主体功能区划及生态功能区划为导则和基本框架,对不同地域范围城乡规划的空间管制内容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并以河北省为例,从加强城乡规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角度出发,从空间范围划分及控制措施制定等微观层面具体细化了城乡规划空间管制内容。
参考文献
[1]段宁. “两型社会”背景下城乡规划编制的理念转变与内容创新. 城市规划和科学发展―2009年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2009:623-630
[2]曹春霞,丁湘成. 空间规划体系的协调机制研究. 科技建设, 2009(4):640-648
[3] 金继晶,郑伯红. 面向城乡统筹的空间管制规划. 现代城市研究,2009(2):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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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土流失
在水土流失中表现出来的土地退化、地力消退的重要原因。在土地管理中我国的土地主要表现在滥砍滥伐、过渡垦植是导致水土流失的重要的人为原因,这样在应对水土流失中我国的水土流失的主要面积占国土面积的36.8%,建国以来,我国为水土流失的应对策略也提出了一定的调整和控制,造成经济损失严重。
2.土地污染
在积极推进的地质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的同时,由于设备不齐全,环保意识差,对于工程实施中的一些重要的问题控制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因此,在完善矿产资源生态建设上,不能真正的针对整体的情况进行分析,这样造成了有长矿区的地方的土体污染的情况存在。
3.可持续发展缓慢
在经济快速发展中,由于对环保工作做得不够充分,在整体的可持续发展中存在着对生态建设发展的不足,这样对整体的经济发展与建设是不利的,因此,在发展的同时,针对整体的情况进行综合性调控中的缓慢问题,将整体的情况进行综合性控制,这样整体的进行综合性调控,阻碍了可持续发展的步伐。
二、对土地资源的保护中的思考
1.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调整经济的增长模式,对于产业化政策的控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并把整体的产业结构进行综合性控制,最终调整一系列的产业技术政策和产业的布局政策的控制,这样在三大产业调整中,一般都是加强整体的控制上进行综合性控制,推行产业调整的政策与产业的布局政策的都应向资源的调控,向集约的产业转化,并从整体的技术结构进行调控并鼓励各地区集约的技术与项目。
2.在土地利用中提高土地集约化水平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主要受到了土地资源的约束,在整体的城市化进程中主要提供一定的主体性控制,来确保土地征用的问题的解决。在土地利用中主要是着眼于现有的土地管理中存在整体性问题进行分析,这样在加强土地利用中的其他的土地管理控制记性合理的安排,最终将整体的资源调控进行合理的安排。因此,不仅要考虑当地的发展的需要,还要对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处于主导地位。
(1)控制建设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在城市化进程中不仅要合理的安排劳动力,将投入的劳动以及资金技术等进行合理的调控,这样将整体的资源进行相应的调配,最终保障资金的合理控制性。因此,在土地利用稳定的基础上提高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率,最终将整体的资源进行相应的调控,达到对城市化水平中的耕地数量压力的缓解,这样在科学规划土地资源的利用上,不仅将整体的资源进行再控制,还能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从根本上进行相应的调整,保证高度的内涵以及外延式的控制工作,保证整体的建设用地的调整工作,最终从整体上提高土地的集约化水平。
(2)依据土地的开发,挖掘城市土地潜力。在土地的开发中发展以内涵为主体的土地资源管理,发挥其城市土地的利用潜力,将整体的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合理性控制,这样在城市的利用中的土地的机构控制进行综合性的调整,并最终完善土地的开发利用工作。
3.加强对土地使用方式的管理,保护耕地资源的数量稳定
(1)加强耕地的平衡性建设。在耕地利用上实施耕地的利用状况的调整工作,加强国家的粮食安全的管理,这样不仅能够维护我国要求的“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一直以来,对于各地的数量保护的要求比较模糊,更没有考虑到区域人地的调整工作,加强人地协调,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政策的实施效果。在土地的利用的基础上,不仅需要调控整体的资源平衡性,还需要加强整体的资源控制,这样在调整资源利用上进行综合性控制,保障资源的相应的控制与调整工作。
(2)严把用地审批关。对土地的利用上不仅要保证对土地的耕地加强后的监督工作,保障土地的纠正的各种违规土地的项目用地工作,将整体的城市中的建设用地进行再次的复核工作,并将备案进行的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建立整体的资源控制中存在的一些其他的问题进行相应的沟通与管理,最终保证土地利用中的信息评价的机制。
(3)全面实施国土资源管理听证制度。对整体的拟定的整体的基准的造价调整,对整体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总体的规划控制,对有些地域的调整分析进行综合的实施方案,保证农田水利的实施方案,在实施中举行听证会的建设,这样从整体中进行的国土资源管理中存在得出问题践行,保证依法进行综合性调整工作,这样在加强整体的土地管理实施工作中,不仅需要控制整体的政府职能,还能依据一定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转变进行听证权利,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完善性发展的整体过程要求。
4.加强对土地资源质量保护
(1)实行土地保护策略,保护土地质量。在土地利用中不仅要保护整体的土地利用,加强以耕地为基准的土地的质量保护,减少水土流失,保障整体的水土流失中的土地控制,这样在整体中的水土流失的建设中,不仅能够维护粮食建设,还能从根本上进行综合性调控,提高经济作物的实用能力,保证农田的整体的控制措施,最终要求退耕还林、退耕还草、休耕,达到长远控制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并最终进行综合性调整工作,保证生态环境的建设。
(2)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我国的耕地处于明显的下滑趋势,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人口的需要,在整体的生态退耕建设中,集约利用土地,提高耕地的生产水平,这样加大农田的生产建设,提高高质量农田的比例,进行投入使用。改造那些低的农田质量,挖掘土地的生产能力,并将耕地的再使用以及废弃的土地的合理开发等进行综合性的调整工作。
5.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农药以及化学药品是对整体农业发展的破坏,在看到农药使用中,带来巨大的生产效益的同时,还要改善农田的生产水平,保证农田利用中的生态环境平衡。对于杀虫剂的大剂量使用,也使得害虫也具有了抗药性,造成了农药的破坏性污染,这对天然的生态系统也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三、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土地管理不仅仅是要调整整体的土地集约的利用现状,还需要调整土地保护策略,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将经济的发展与农村耕地的利用进行综合性调整,保证对土地的合理化利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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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5-913X(2012)03-0074-01
一、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司法环境问题比较突出,金融维护债权困难重重,银行机构反应比较强烈
近年来,经过各级政府、金融部门以及有关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维护金融债权、打击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各家银行金融机构对一些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诉诸法律,依法维护银行的权益,并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运作中也发现依法维权工作存在着费用高、成本大、胜诉易、执行难等问题,银行应得的法律援助和必要的法律支持严重不足,恶意逃废行为得不到应有的制裁和打击,必然进一步助长逃废债务行为的滋生和蔓延。另外,从金融法律环境看,我国在尊重和保护金融机构债权人利益方面的法律制度还不尽完善。如《破产法》在清算程序上金融机构排在最后;《刑法》对有意通过提供虚假财务资料骗贷的企业的刑事责任没有明确规定;高院关于只要证明抵押住房是自住用的生活必需品,金融机构不得对其处置拍卖的司法解释等等,都对金融债权的维护产生影响。
(二)社会信用环境欠佳,特别是企业信用问题比较严重
目前,黑龙江省银行业金融机构面对最大风险就是信用风险。借款人信用能力较低,社会信用观念淡薄,信用秩序缺乏规范。一些部门和贷款户故意拖欠金融机构贷款本息,造成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高位持续,致使银行和客户信用存在危机。一些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借改制之机,曲解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恶意逃废金融债务,地方保护、执法不力等助长了各种社会失信行为,进一步恶化了信用环境。在一些银行甚至整个地域出现企业信用等级总体下降,信用状况持续恶化趋势。
(三)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总体推进缓慢,缺乏实质性进展
从推行建立金融安全区到开展“诚信龙江”建设,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一直都非常重视。采取一些措施努力推进这项工作。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无论是建立金融安全区还是“诚信龙江”建设都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一是缺乏强有力的领导,没有形成合力。一些地区和部门在推动诚信建设上,还存在认识模糊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充分认识到诚信环境建设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一些地方的诚信建设仅仅是停留在会议文件部署上,没有切实抓好落实。一些执法监督部门对诚信建设的态度也是事不关己,应付了事,缺乏积极态度。各相关部门各自为战,信息壁垒,缺乏整合。二是宣传不到位。“宣传一阵风,过后松一松”的问题没有真正解决。宣传教育没有形成一种制度,宣传形式单一,效果不明显,没有深入人心。三是治理诚信环境措施乏力,没有在社会上造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道德氛围,同时,依法惩治处罚各种失信违约行为的力度也不够。
二、对策建议
(一)加强信用制度建设,改善法律环境
一是尽快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信用法律体系。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修改民法等相关法律中有关债权人财产权保护条款,从法律上界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明确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失信成本,扭转当前信用缺失的局面,以降低经济金融活动中不必要的信用风险成本。二是加快征信体系建设。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分步推动”的原则,逐步建立以政府信用为先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要加快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完善征集、汇总和评价机制,规范信息查询制度和信用等级公示制度。同时要逐步建立守信奖励制度的机制,对守信用的企业和个人,在信贷、工商注册、税务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以促进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社会信用环境。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
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及相关法律宣传,在社会上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守信获益、失信失利”的舆论环境,争取社会各方支持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宣传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维护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让“诚信”成为每个公民,每个企业,每个社会组织的基本准则理念。
(三)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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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金外流明显,县域经济发展资金供求矛盾突出。随着商业银行普遍实行扁平式管理,资金大部分上存。邮政储蓄存款增势迅猛,成为县域资金外流的主要渠道。另外,省属企业统收统支、资金实时上划的资金管理模式、居民的教育支出,保险、债券投资等也相当大程度上造成县域资金外流,加剧县域资金供求矛盾。
(四)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全社会尤其是企业信用缺失的问题依然突出。社会信用意识淡薄,借款人逃债、赖债现象仍不同程度的存在。部分借款人在获得银行信贷资金后对银行的贷后监督检查持抵触情绪,使银行很难真正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另外,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存在不规范乃至违法行为,使得银行对企业的效益分析、贷款风险预测等无法正常进行。
(五)担保、评估机构缺乏,社会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一是担保制度没有真正建立,贷款担保难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尚未建立完善的评估、中介体系,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借款人贷款的成本。三是从事社会中介服务的人才缺乏,中介机构很难顺利开展业务。
(六)政府职能转换不彻底以及法院执行难等问题的存在,维护金融债权任务艰巨。政府职能定位不准确,仍未从微观经济领域完全退出,存在政府干预金融的潜在隐患。同时,由于司法不能真正独立,法院判决执行难仍然存在,银行在依法维护债权过程中经常陷入“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窘境。
二、进一步改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议
(一)统一思想,加强配合,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
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全社会信用意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律、信用、舆论环境。以保护金融债权为中心,提高司法机关的执法公正性和执法效率,为金融生态平衡提供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和信用秩序。同时,加快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多种形式的中介服务机构和多层次、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信用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金融咨询机构等。
(二)促进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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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进一步改善沈阳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
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着力强调改善生态环境既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内涵,也明确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和方式,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任务和主要内涵。大力推进沈阳市生态环境建设是面对新时代机遇与挑战积极响应,是夯实实现美丽“中国梦”的基础。进一步改善沈阳城市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改善民众的生存环境、节约资源、优化投资软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实力,提升沈阳市的综合竞争实力,加快沈阳实现“智慧城市”建设的步伐。
二、关于进一步改善沈阳生态环境的对策建议
(一)实现指导思想的转变。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大意义,把创建工作作为重大任务来抓,增强贡任感、紧迫感,力争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创建工作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二个关系:一是数据指标与群众感受之间的关系,大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以环境的明显改善赢得群众的环境感受。二是生态建设决策与群众支持之间的关系,创新生态决策形成机制,探索生态建设补偿与利益分享机制,使生态决策能获得群众的普遍支持。三是政府主导与群众参与之间的关系,注重吸引群众参与,促成全民生态建设氛围。
(二)大力加强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着力转变发展方式。沈阳市应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加强节能减排,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努力实现绿色发展。加快发展旅游、会展、房地产、金融、商贸和新兴服务业。推动三次产业内部结构优化升级,特别是按照大调整、大开放、大实干的思路,全力推进产业结构由偏重调到轻重协调发展、产品结构由初级调到精深、工业布局结构由分散调到集中、所有制结构由国有经济占大头调到民价经济占大头。争取构建循环经济产业、城市基础设施循环利用、生态保障核心系统、生态农业、建筑与城市基础设施产业、旅游和循环经济服务产业等各大循环产业。建立严格的项目环评市批制度,加大节能减排力度,逐步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篇11
Suggestions and Analysis on the Problems of Agricult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Compensation of Hebei Province
HAN Xi, WANG Jian, ZHOU Jin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Trade,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of Hebei, Baoding, Hebei 071000, China)
Abstract: The paper based on the data of the survey of agricult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compensation in Hebei province, and analyzed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the suggestions of agricult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compensation. The figures of survey showed that current compensation mode of agricult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was still very not perfect. It not only brought great pressure to the government, insurance companies after disaster, and it affected farmers' basic living problems, influents the increase of farmers’ income and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rural economy. Therefore, it was necessary to study the agricultur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compensation problem systematically, and we should find out the various factors which affect the agricult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compensation, and finally provided some suggestions about the reasonable and efficient mechanism of agricult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compensation.
Key words: agricult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al compensation;the mechanism of agricultur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compensation;compensation standard
1 河北省农业生态环境补偿的现状分析
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是为促进补偿活动、调动生态保护积极性的各种规则、激励和协调的制度安排,是实现和谐社会生态的途径。基于此,笔者设计了河北省农业生态环境补偿的问卷,调查问卷500份,其中有效问卷481份,有效率为96.2%。此次调查范围广,河北省11个地区市都有不同程度的样本分布;调查对象广泛,能较好地反映出不同经济发展状况地区的农业生态环境补偿现状,问卷具有很好的代表性。
制约河北省农民生产的自然风险种类较多,具体而言,由气候异常产生的干旱、洪涝、冰雹、霜冻等气象灾害与病虫害对农业生产的危害最为严重,旱灾、水害尤甚;对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的潜在威胁较大的自然灾害主要有水土流失、泥石流等生态灾害;由环境污染带来的环境灾害正逐渐成为农民生产过程中的主要灾种;地质灾害对河北省农业生产的影响则相对较小。制约河北省农业生产的因素除了自然因素还有人为因素与之交织。由于人口不断增长,大面积的毁林开荒、乱砍滥伐、过度放牧,加速了生态环境的恶化,形成了“经济社会落后――破坏性开发――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繁――经济社会落后”的恶性循环,造成了河北省生态环境的恶化;另外,随着河北省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城镇建设挤占耕地现象十分严重,过度开发土地资源等,也加剧了自然灾害暴发的频度、范围和强度。
正因为河北省存在自然灾害和人为因素影响的灾害,对农户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必须对农户进行农业生态环境补偿。调查中发现,农户认为应该补偿的主要领域如表1。
通过表1可以看出,农户认为政府补偿的领域大部分在土壤(61.09%),农户主要以耕作为主,所以希望政府在之前给予补贴,在受灾之后通过政府财政、保险公司、金融机构等途径得到一些补偿。从目前河北省实施的生态环境补偿相关政策来看,很多都是短期性的,缺乏一种持续和有效的生态环境补偿政策和完善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2 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存在的问题
2.1 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政策宣传不到位
许多农户对农业生态环境补偿这个概念还不熟悉、不了解,在调查中关于“您对农业生态环境补偿的了解程度”的调查中发现,很了解的农户有25户,占调查农户的5.19%,一般了解的农户有239户,占调查农户的49.59%,不了解的农户有218户,占调查农户的45.23%。通过上述数据可以看出,一般了解和不了解的比例均未达到50%,这就表明现在了解农业生态环境补偿的农户存在但是数量还不大,说明政府对农业生态环境补偿的宣传力度和补偿力度不够大,以至于农户对这个概念不了解。
在“对农业生态环境补偿的意愿”调查中可以看出,“很强烈”的农户占27.18%,“比较强烈”的农户占28.01%,“一般”的农户占32.99%,“不大强烈”的农户占8.51%,对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没感觉”的占3.32%。如图1。
由图1可见,居于首位的是农户对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意愿“一般”,其次是“比较强烈”,然后是“很强烈”,可见政府对农业生态环境补偿的宣传力度不大,大家没有看到农业生态环境补偿的益处。因此,农业生态环境补偿的政策宣传与农民的意愿是息息相关的。
2.2 农业生态环境的补偿力度不到位
在“是否享受过政府的农业生态环境补贴”的调查中发现,认为接受到农业生态环境补贴的农户占到了20.68%,没有接受到农业生态环境补贴的农户占50.00%,不知道的农户占29.32%,通过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农业生态环境补偿的力度不到位,甚至有29.32%的农户不知道农业生态环境补贴的存在,没有接受到补贴的农户竟然占到一半,可见政府应该加大宏观调控,加大补偿的力度和规模。
在“农业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后互助补偿的作用”的调查中发现,认为没有作用的农户占到了10.60%,认为有一定作用、作用一般和有作用的农户分别占30.15%、30.56%、20.17%,认为作用很大的农户占8.52%,通过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农业生态环境补偿的“没有作用”和“一般”大约占到一半比例,可见,农业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后互助补偿的作用有待于提高,农业生态环境的补偿力度不到位这种状况应该改善。
2.3 基层的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意识淡薄
农户的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意识淡薄,在农业生态环境补偿的必要性调查中也发现,认为有必要的59.58%,认为还可以的占31.46%,认为没有必要的占2.50%,不清楚的占6.46%,这表明虽然多于半数的人认为很有必要进行农业生态环境补偿,但是意识还是较为淡薄的。
2.4 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尚未完善
在“建立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在减少生产成本方面”的调查中,认为“没有好处”的农户占7.71%,认为“好处很少”的农户占18.33%,认为“好处一般”的农户占47.50%,认为“好处较大”的占20.42%,认为“好处很大”的占6.04%,这表明少于半数的人认为建立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在减少生产成本方面好处较大或者很大,河北省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尚未完善,在这种未完善的机制下减少农业生产成本是件很困难的事情,因为在某种情况下,完善的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能节约生产成本,给农户带来效益的提高。
在“建立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在提高农业产量方面”的调查中,认为“没有好处”的农户占11.92%,认为“好处很少”的农户占16.95%,认为“好处一般”的农户占40.79%,认为“好处较大”的占24.27%,认为“好处很大”的占6.07%,这表明多于半数的人认为建立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在提高农业产量方面好处一般、很少或者没有好处,这就表明这种补偿机制在提高产量方面作用不是很大的,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不要完善。
2.5 农户得到过农业生态环境补偿的形式单一
调查中发现,农户接受的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形式较为单一,接受政府补贴的农户有278人次,占62.61%;得到种植业灾害保险的农户有72人次,占16.22%;得到养殖业灾害保险的农户仅有19人次,占4.28%;接受政府征地补偿的农户有63人次,占14.19%;接受企业污染补贴的农户有12人次,占12%。这表明现在农业生态环境的补偿主要是政府的财政补贴,其他的补偿形式比例较小。
此外,农户得到过农业生态环境补偿的补偿标准过低。调查中发现,对补偿服务非常满意的占2.34%,满意的占23.57%,一般的占38.85%,不满意的占29.94%,非常不满意的占5.31%。对补偿方式非常满意的占3.19%,满意的占22.13%,一般的占48.72%,不满意的占21.28%,非常不满意的占4.68%。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了河北省农户得到的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标准过低,满意度不高。
3 农业生态环境补偿的对策建议
3.1 积极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整体框架
鉴于现行生态环境补偿政策不完整,还没有一项真正以生态补偿为目的的政策设计,要有效地克服部门分割引起的矛盾和脱节,真正对环境降压,可以建立生态补偿整体框架,通过上级对下级、国家对地方的纵向公益补偿,区域之间、上下游之间横向利益补偿和对资源要素管理进行部门补偿等3种方式,制定相关政策,以便为地方生态补偿进行导向,逐步实现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生态补偿。从我们调研的情况来看,地方对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政策的需求非常强烈,因此,应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进行整体考虑。
3.2 制定统一的生态环境补偿标准
河北省在补偿标准的制定上,没有能充分考虑农民、牧民、企业团体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意愿和希望,造成补偿的标准过低,如果这种情况普遍存在,生态补偿机制就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效应。另外,资金使用未完全体现生态补偿。因此,要制定统一的生态环境补偿标准。
3.3 形成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的资金格局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全社会支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资融资体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投融资体制,既要坚持政府主导,努力增加公共财政对生态补偿的投入,又要积极引导社会各方的参与,探索多渠道多形式的生态补偿方式,拓宽生态补偿市场化、社会化运作的渠道,形成多方并举,合力推进。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生态补偿和生态建设投融资机制,积极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3.4 积极探索有效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实践模式
河北省政府应该在辖区范围内进行适度的探索。当然,这些探索成功的一个前提是有法律和政策的支持, 应通过农业生态补偿立法,将补偿范围、补偿对象、补偿方式以及补偿标准等的制定和实施以法律形式确立下来,促使农业生态补偿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以适应科学发展观、建设环境友好型新农村的需要。根据制定好的法律和政策,积极探索适合河北省的有效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实践模式。
4 小 结
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河北省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有待于进一步发展与完善。笔者从政府角度、企业角度以及农户自身角度3个方面提出解决河北农业生态环境补偿问题的对策建议。这就要求我们强化保护生态环境宣传、积极建立生态补偿整体框架、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资金格局,另外,农户的文化水平越高、风险规避意识越强、政府的支持如给予补贴、给予优惠政策等能够促进农业生态环境补偿的发展。加快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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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6―202―02
金融生态作为一个仿生学概念,最早是在2004年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提出的。他将生态学的概念引申到金融领域,并强调用生态学的方法来考察金融发展问题。重视和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无论对金融业的发展,还是对煤电化基地的建设都具有重大意义。
一、金融生态环境的相关理论
金融生态是由金融生态环境、金融主体和金融生态调节所构成的一个协同的系统。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广义上来讲,金融生态环境指的是与金融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相互影响关系的社会与自然因素的综合,包括政治、经济、文化、人口、地理、风俗习惯等一切与金融业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方面。从狭义来讲,金融生态环境指的是影响金融业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包括经济环境、法律环境、信用环境和制度环境等。本文对于金融生态环境的分析主要是着眼于狭义上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对金融生态环境指标分析
影响煤电化基地金融生态环境的因素很多,从中选择部分既有代表性,又能对影响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因素作出迅速、准确反应的指标是最为关键的一环。由于数据获得渠道限制,本文选取2011年双鸭山煤电化基地的以下指标做相关分析。(数据来源:哈尔滨人民银行统计数据)
1.环境因子指标。
(1)经济环境因子指标。
经济环境因子是金融生态的物质基础,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着金融发展的方向、结构、规模、质量和效益。双鸭山的财政收入与同期省内其他城市相比较低,但是GDP增幅较快,和政府的调控能力是分不开的;2011年煤电化基地累计投资137亿元,企业总产值123亿元,拉动了本市经济增长。
(2)法制环境因子指标。健全的法制环境是维护是良好金融生态的主要方面。双鸭山地方政府出台了协助金融部门维护债权的有力措施,对逃废债行为不仅予以媒体曝光,由公检法部门协助清收。但是在金融债权胜诉的基础上,要提高执行收回贷款总量/应收回的贷款总量的比率。
(3)信用环境因子指标。
信用环境因子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金融业的空间结构、资产质量和经济效益。双鸭山煤电化基地企业不良贷款率较低,担保贷款占比较高,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银行贷款的安全性,但是一是要注意抵押物的可行性,其市场价值、流通性、抵押率、是否重复抵押等;二是抵押品产生的相关费用的合理性。
(4)制度环境因子指标。黑龙江出台了《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基地发展规划》和《黑龙江省东部地区煤电化基地建设支持政策》等诸多优惠政策,这对双鸭山市煤电化基地建设和接续产业发展必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在政府主导金融生态建设方面,双鸭山以地方政府主导作用为切入点,自上而下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同时协助金融部门出台了维护债权的有力措施;启用各种平台,提高政策传导的时效性;以优化区域金融生态为落脚点,构筑监督检查平台。制度保障因子力度较强。
2.金融主体内部指标。
金融机构内部指标是评价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指标,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区域金融处于何种状态,以便针对不同的金融状况作出相应的对策,从而防范金融风险。双鸭山的存、贷款规模较2005年均有一定规模增长,不良贷款率明显下降,说明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有所提高,资产质量实现跨越,盈利能力增强。但是在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的同时,还要进一步注意贷款的结构和资产的流动性,提高资本充足率,保持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同时加大业务创新能力。
三、改善双鸭山煤电化基地生态环境的对策建议
1.建立区域经济金融联动机制。一是建立黑龙江东部六市经济金融联动机制。工作重点是协调六地市产业整体布局,避免内耗性竞争;二是建立各地市自身范围内的经济金融联动机制。工作重点是建立良好的经济金融生态环境,统筹本市的产业布局、发展方向、筛选项目,确立金融支持的重点,合理高效配置信贷资源。
2.加强法律环境治理。健全维护金融债权的法制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主体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体系,在立法上要充分体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原则,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债权人在企业破产和重组中的法律地位,切实保护金融机构参与企业改制、兼并和破产的合法权利,防止企业借改制、兼并和破产之机逃废金融债务;强化司法公正,加大执行力度,提高金融纠纷案件的审结和执结率。
3.推动外部增信机构建设。一是要正确运用组织增信。组织增信是政府与金融机构的一种合作方式,双方通过共建信用体系和制度体系来防范风险:二是要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降低融资风险,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三是要大力发展资信评估机构,在煤电化基地建立一批政策性和市场性并存的担保机构、资信评估机构。
4.强化制度环境。区域金融政策除了要加强与产业政策、收入政策和价格政策的协调配合外,还必须重视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应进一步加大财税政策向黑龙江东部地区倾斜的力度逼过预算扩大煤电基地专项补助的范围和数额,并合理确定转移支付的基数;对相应地区的金融机构,在税收政策上应该给予优惠,以支持黑龙江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和接续产业的发展。
5.金融主体的自我调节。一是科学把握信贷资金配置方向。优先支持重点推进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和即将投产项目建设和配套资金。抓好银企洽谈签约项目的落实,加快授信审批进度,确保已发放资金流向煤电基地建设项目;二是实行差别或优惠利率,扩大货币资金供给。如对重点扶持产业实行低利率政策等,发挥金融部门的导向作用;三是全方位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信贷产品和避险产品,并指导企业开展多元化融资;四是正确处理信贷集中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适当逐级下放贷款审批权。
篇13
一、企业金融生态环境
(一)企业金融生态环境的含义
企业金融生态环境是从自然生态环境延伸过来的概念,是指企业与股东、债权人、银行、供应商、销售商以及其他因素所形成的互相联系、互相作用而且可以自动调节的统一体。
(二)企业金融生态环境的主要特征
1、企业金融生态环境是一个相对封闭的有机整体
和自然生态系统一样,企业的金融生态环境也是一个相对封闭的有机整体。这个有机整体的主体是企业,企业通过与其他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形成相对复杂的价值网络,并且价值网络内部通过各价值链的运作使价值网络保持动态的平衡。
企业的金融生态环境包括企业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两部分,当企业的内部环境稳定的时候,外部环境就会对企业造成相当大的影响。影响企业的各环境要素之间通过相互作用,形成一个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有机整体,达到一个动态的平衡。但是这个有机整体有时非常脆弱,很容易受到外部的影响,导致价值链的断裂,从而影响整个有机整体的内部平衡。但是,如果内部价值网络结构比较合理,运行比较稳定,当外部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其抗打击的能力也就比较强大。因此,作为企业必须努力改善与各影响要素之间的关系,打造完整而稳固的金融生态体系。
2、企业金融生态环境各组成要素之间互相影响
和自然界的生态系统一样,企业金融生态环境的组成要素之间也存在这相互影响的关系。首先是企业跟其他组成要素之间互相影响的关系,其次是各组成要素之间互相影响的关系。
3、企业金融生态环境处于动态平衡状态
在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者,企业与其他金融生态环境的各组成成分之间存在着资金、产品和信息的交流,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的内部环境也在不停地运作,从而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在企业金融生态环境的运行过程中,伴随着资金、原材料、产品和信息的流动,企业从周围环境中获取相关资源,并且将这些资源进行加工创造,制造出新产品,实现资源的升值。为了更好地实现增值的目的,企业必须认真分析市场特征,分析自身在金融生态环境中的地位和作用,及时调整相关策略,以适应企业金融生态环境的动态变化。
二、影响我国企业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不利因素
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我国的经济形式的转变才刚刚起步,企业的生态金融建设也正处于初级阶段,其建设的步骤和措施还不完善,还存在许多阻碍我国企业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不利因素。
(一)我国金融体制监管的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完善
目前,我国金融体制监管的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对于企业金融生态环境内部各组成要素之间还不能形成合理的监管,这样往往会造成企业金融生态链出现问题,从而对整个企业金融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二)企业融资困难
美国两次量化宽松政策造成全球流动性泛滥,从而导致我过通胀高企。为应对这种情况,我国政府的金融政策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由原来的适度宽松变为了稳健的货币政策。金融手段的变化收紧了货币的流动性,造成企业融资困难,这样就导致企业因为和银行以及债权人之间的发生矛盾。
(三)各组成要素之间缺乏战略伙伴意识
在企业金融生态环境的结构中,各组成要素之间缺乏战略伙伴意识,只注重短期利益,根本不去考虑长远利益,从而使企业在长远目标的实施过程中发生困难。
(四)企业本身不遵守金融法规以及市场规则
在发展过程中,有很多企业不遵守金融法规以及市场规则,有许多企业不是严格按照原则去组织生产和销售,而是想法设法去钻法律或者市场的空子,从而导致企业市场信用降低,从而给整个企业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
三、大力加强企业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一)大力加强企业与股东之间金融生态链的建设
企业要想保持金融生态环境的稳定,就必须加大力度维护和股东之间的关系。良好的股东关系不但可以使股东为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而且还可以使股东主动参与到企业的建设中来。
1、保证股东享有知情权
股东一旦持有了企业的股份,也就享有了企业财产的支配权,享有了企业经营状况的知情权。企业要经常利用各种渠道,及时将企业经营的相关信息传递给股东,加强企业与股东之间的联系与沟通,这样可以不断加强企业与股东之间的感情,稳定企业的融资资金来源。例如:企业要及时月度、季度、半年或者年度报告,并且保证各项报告的内容准确无误,这样可以使股东通过报告内容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以及企业的生产和销售状况。
2、定期召开股东大会
为加强企业和股东之间的联系,企业还要定期召开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大会使股东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以及其他信息,同时鼓励股东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参与企业的决策。
(二)大力加强企业与债权人之间金融生态链的建设
在企业的融资渠道中,负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渠道。债权、资产和债务资本金之间合理的关系是保证企业正常发展的重要因素。从这个角度来看,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所有者,在企业的正常发展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要想大力加强企业与债权人之间金融生态链的建设,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保证债权人的监控权
为保证债权资产更多地进入企业,就必须保证债权人的监控权,在保证债权人经济利益的基础上提高其投资热情。这样还可以保证企业对债务资金的利用,并形成良好的债务和债权之间的关系。
2、保证债权人的知情权
企业要及时向债权人提供相关的资金运行情况,定期将企业的各项经济数据提供给债权人,并将决定企业发展方向、导致企业资本发生重大变动、和债权人利益相关的重大信息及时提供给债权人,从而和债权人之间建立和谐的经济关系。
3、企业必须保证及时还贷
企业的信誉是决定债权人是否跟企业合作的最主要的条件,如果企业经常违约,不能及时还贷,那么企业的信誉度就会降低。当企业再次发生贷款行为时,债权人就会认真考虑企业以前的信誉度,进而决定是不是向企业贷款。因此,企业必须保证及时还贷,提高企业的信誉度,这样才能取得债权人的信任,才能保证融资渠道的畅通。
(三)大力加强企业与银行之间金融生态链的建设
1、企业与银行之间必须建立亲密的伙伴关系
从发展的方向来看,企业与银行之间必须建立亲密的伙伴关系。只有企业得到发展,才能实现企业与银行的双赢。企业与银行之间只有保持密切的关系,互为往来,在产品服务上、业务上互相渗透与支持,才能使双方紧密联系,形成金融和产业相互结合的生态链。
2、吸收银行代表进入企业董事会
银行代表进入企业董事会,可以使企业和银行的关系更加稳定,可以利用银行在信息方面的优势,为企业的重大决策的制定提供参考,从而帮助企业规避未知的风险,改善企业的资金状况,使企业和之间的合作关系更加密切。
(四)大力加强企业与供应商、销售商之间金融生态链的建设
大力加强企业与供应商、销售商之间的关系,首先必须认真选择供应商和销售商,对于不同的供应商和销售商分别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和企业的其他金融生态环境中的生态链一样,企业还要保证供应商和销售商的知情权,实现与他们之间的信息共享。这样可以加深双方的交流与合作,保证企业金融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
总之,企业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件相当复杂的事情,企业只有认真学习国家的相关政策,认真分析企业所处的环境,努力改善与股东、债权人、银行、供应商、销售商以及其他因素之间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金融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才能提高企业的生产和销售水平,才能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