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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监管体系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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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监管体系

篇1

新时期机场货运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建设和完善的同时也存在很多的问题,因此应根据机场货运的发展状况采取积极的措施,建立健全新时期机场货运安全管理体系。

1 影响机场货运安全的因素

目前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区域化的迅速发展,机场货运量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机场货运的发展受到很多方面的影响,不同的因素对机场货运的影响和作用不同。

1.1 机场货运的安全受到地理位置的影响

机场的地理位置对机场的货运安全有很大的影响,不同地理位置的机场其交通地位是不同的,优越的地理位置会逐渐地发展成为重要的机场航运路线网络,从而大大促进货运的发展。机场的地理位置优越,整个区域的安全性做的就越好,各个行业的安全体系就会建设的比较健全,从而保障机场货运的整体安全[2]。

1.2 机场货运的安全受政府部门的影响

机场货运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和相关政策的支持,政府出台相关保证机场货运安全的政策和规定就会有利于提高机场货运的安全管理,同时也会引起人们对机场货运安全管理的重视。政府应该重视机场的发展,把机场货运的发展作为本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带动本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建立先进和完善的机场航运设施,便可从思想上和物质设备上促进机场货运安全管理的发展。总之,政府部门从各个相关政策方面都会影响机场货运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1.3 机场货运的安全受航空集团的影响

航空集团的规模大小、名声大小以及航空集团的服务质量和货运安全系数都会对机场货运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航空集团应该确定自己一个明确的机场货运发展思路,与物流公司积极的合作,或者采取重组、加盟等多元化的形式积极的开拓机场货运市场。同时航空集团应该采取各种措施保证机场货运的安全,整个航空集团应该从各个方面保证机场货运的安全。航空集团的安全管理体系做的好,航空集团的各种安全管理设施先进和完备,机场货运的安全就会得到更好的保障[3]。

1.4 机场货运的安全受工作人员意识的影响

机场货运安全管理受航空集团工作人员的影响,如果机场工作人员能够在集团正确指导下,都能够树立机场货运安全管理意识,积极主动地保证每一次机场货运的安全,保证每个货运物品的安全,那么机场货运的安全性就会大大提高。机场货运的安全管理不仅受到航空集团工作人员的影响。还会受到物流公司人员和每一个接触货物的人的影响。

1.5 机场货运的安全受到机场内部建设情况的影响

机场货运的安全管理不仅受人们意识的影响,还会受到机场内部硬件设备的影响,如果机场的基础设施不够先进完善,硬件安全设施跟不上,就会影响机场货运的安全系数。机场的信息化建设也会影响机场货运的安全管理水平,如果机场没有相对一体化的货物处理系统和货物运输信息网络,就很难了解到所运货物的状况,很难时时掌握货物的运输状态从而难以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机场的飞机、机场设施等硬件设备和机场信息化网络软件设备都会影响机场货运的安全管理体系构建。

2 新时期加强机场货运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措施

2.1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机场货运安全的管理和重视

政府部门应该积极地制定相关机场货运安全管理的条例和法规,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机场货运的安全,政府应该建立健全机场货运安全管理保障体系。政府组织相关的部门管理和监督机场货运的安全,把好机场货运安全管理这一关,控制好货运的承载量,避免超载现象。

2.2 航空集团加强对机场货运的管理,保障货物的安全

航空集团应该提高对机场货运的管理水平,加强对运输货物飞机的监控管理,可以安装货物检测监控系统,时刻监控飞机的动态。航空公司做好运输航线的设置和规划,减少突发状况的发生。不同的航空公司之间加强合作,积极地开发货运安全监控管理软件和设备,不断地优化机场货运的监控系统,实现机场货运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航空公司加强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从而从各个方面给机场货运提供安全保证。

2.3 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和工作能力

机场货运的发展和运作离不开人的操作,机场货运工作人员对货物的安全意识管理对机场货运安全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工作人员的操作水平和工作技能直接影响货物的装载速度和质量。工作人员有较高的安全管理意识,就会做好机场货运中货物的各种防火防灾工作,保证货物的安全。按照规定的数量装运、认真对货物的质量检验和监控、保证飞机飞行的安全都需要工作人员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机场货运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和构建必须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意识指导着行为,只有有了安全管理意识才能从行动上保证机场货运各方面的安全。

2.4 加强对机场货运安全管理的投入,完善货运基础设施

机场航运的发展离不开各种基础设施的保障,无论是政府还是航空集团或者物流公司都应该加强对机场货运安全管理设施的投入,从客观条件上保证机场货运的安全。要从飞机的质量、货物的装备、货运检测监控等设施保证货运的安全,使机场货运在硬件设备上有很好的安全保证。保障硬件设施完备的同时要加强机场信息化的建设,从信息化角度为机场货运提供安全保证。

3 结语

机场货运的发展带动我国经济各个方面的发展,同时国家之间、区域之间以及企业之间的发展和贸易交流都离不开货运。机场货运的发展前景越来越广阔,机场货运发展的市场和空间也越来越大。在机场货运快速发展的同时,一定要保证机场货运的安全性,建立健全机场货运安全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篇2

一、我国期货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交易主体单一

我国期货市场的交易主体仅限于私营企业和自然人。国有企业只能限于作套期保值交易,金融机构和事业单位不得参与期货交易,并严禁信贷资金和财政资金进行期货交易。在新的《期货管理条例》推行之前,期货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只能不能自营[1]。

(二)交易品种少,成本高

目前,我国期货市场上,上市品种只有棉花、小麦、燃料油等13个,一些金融业品尚在基础性研究之中,股指期货推出时间一再延迟。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经济形势的变化对期货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期货市场上上市品种过少,制约了市场功能的发挥,造成了期货市场的低效率。我国期货交易所收费项目单一,交易费用较高,平均占80%。2006年,上海期货交易所年报显示,手续费收入占92.65%,会员年会费占0.56%,其他收入占6.79%。收费项目还是比较单一,交易成本并未明显下降[2]。因此,交易所收费结构单一,缺乏有效的信息服务、监管服务,期货市场收费结构不合理,成为我国期货市场上的一个大问题。

(三)监管模式不适应期货市场发展趋势

监管方式以行政手段为主;证监会在代表政府实施监管的过程中,一方面缺少对行业发展的宏观决策权,另一方面又对行业内部管理又过于宽泛,过于微观;监管法规以限制性规定为主,严重阻碍期货市场的良性发展。相应的法律法规主要考虑的是如何管住市场,而没有考虑如何鼓励交易、发展市场,发挥期货市场的经济功能,使期货市场发展空间受到极大限制,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四)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结合不密切

在现达的市场经济体系中,期货市场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与现货市场、远期市场共同构成既有分工又密切联系的多层次的有机整体。从1990年中国郑州商品交易所成立的17年来,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并不顺利,一些涉及面广、参与者众、影响大的风险事件时有发生:从327国债到708天然胶,从105绿豆到209大豆,几乎每年都会发生程度不同的风险事件。我国现货市场存在的种种缺陷已影响到期货市场的正常发展。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交易主体方面

我国期货市场与国外期货市场相比,发展层次单薄,期货市场持续发展动力不足。究其原因在于:我国期货市场不是由现货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发组织起来的,现货市场的不发达导致期货市场在合约质量标准和交割环节存在一定的成本,生产者直接进入期货市场特别是农产品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不够广泛。

(二)上市品种方面

我国期货市场品种结构单一的现状,主要是由于落后的品种推出机制。我国期货品种推出审批权在证监会之手,这是一种行政。同时,证监会并未建立品种推出长效机制。品种推出审批过程过于繁琐,推出时滞相当长,有些品种甚至在这种冗长的审批程序中被“高高挂起”[3]。金融期货交易在我国期货市场上未能取得成功,原因是在当时的中国金融市场上,主要的金融价格还不是完全的市场决定的价格,基本上不具备发展金融衍生产品的基本条件,汇率虽然已经实现并轨,但是国家对外汇实施严格管制;国家对存贷款利率和国债发行利率存在着正式或潜在的管制,真正的市场化利率也尚未形成。

(三)交易成本方面

我国期货市场上交易成本过高,主要由于期货交易所交易成本过高。交易所交易成本与交易所体制有关。各交易所热衷于交易所的豪华,其房产投资成为期货交易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期货交易所追求利润和税收,交易所会员的意见对交易所并无约束力[4]。(四)监管体系方面

法制不健全,在期货交易的各个环节,法律手段运用表现为可操作性差、执法力度弱,不能形成完整的期货法规体系;在建立期货市场初期,各地为了各自区域的发展,把本地区办成一个金融贸易中心,争办交易所,一哄而上。中央政府开始行政管理时,已有几十家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对交易所的高层干部实行直接管理。对于期货市场对国民经济的重要贡献认识不足,难以重视它的正面作用[5]。在这种情况下,政策取代了法律,行政干预的过多、过乱,使得期货市场监管机制错位,无法形成严密的监管体系。期货交易所的自律也因政府的干预使效果大打折扣。

(五)我国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关系方面

中国的现货市场极不发达,流通渠道很不畅通,中间环节繁杂,合约履约率低,广大生产、经营企业在现货市场中除要承担价格风险外,还在很大程度上面临合同单方违约、资金拖欠、质量纠纷及货物运输不到位等非价格因素的风险。

三、完善我国期货市场的建议

期货市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针对当前中国期货市场存在的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上述问题。提高期货市场监管水平;完善期货市场法律体系,借鉴国际期货市场的三级监管体制,形成市场自律为主的监管体系;完善市场结构,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品种上市机制,不断增加新的交易品种以满足市场经济主体套期保值的需求,加快品种上市的制度改革,为有效控制期货市场的风险;完善处罚制度;明确期货公司定位,加强公司结构治理,完善内控制度,不断增强公司的实力,提高抗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季琼,金融国际化背景下中国市场发展初探[J],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4)36:16-21

[2]上海期货交易所.2006Annual[EB/OL].

篇3

一、我国期货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交易主体单一

我国期货市场的交易主体仅限于私营企业和自然人。国有企业只能限于作套期保值交易,金融机构和事业单位不得参与期货交易,并严禁信贷资金和财政资金进行期货交易。在新的《期货管理条例》推行之前,期货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只能不能自营[1]。

(二)交易品种少,成本高

目前,我国期货市场上,上市品种只有棉花、小麦、燃料油等13个,一些金融业品尚在基础性研究之中,股指期货推出时间一再延迟。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经济形势的变化对期货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期货市场上上市品种过少,制约了市场功能的发挥,造成了期货市场的低效率。我国期货交易所收费项目单一,交易费用较高,平均占80%。2006年,上海期货交易所年报显示,手续费收入占92.65%,会员年会费占0.56%,其他收入占6.79%。收费项目还是比较单一,交易成本并未明显下降[2]。因此,交易所收费结构单一,缺乏有效的信息服务、监管服务,期货市场收费结构不合理,成为我国期货市场上的一个大问题。

(三)监管模式不适应期货市场发展趋势

监管方式以行政手段为主;证监会在代表政府实施监管的过程中,一方面缺少对行业发展的宏观决策权,另一方面又对行业内部管理又过于宽泛,过于微观;监管法规以限制性规定为主,严重阻碍期货市场的良性发展。相应的法律法规主要考虑的是如何管住市场,而没有考虑如何鼓励交易、发展市场,发挥期货市场的经济功能,使期货市场发展空间受到极大限制,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四)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结合不密切

在现达的市场经济体系中,期货市场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与现货市场、远期市场共同构成既有分工又密切联系的多层次的有机整体。从1990年中国郑州商品交易所成立的17年来,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并不顺利,一些涉及面广、参与者众、影响大的风险事件时有发生:从327国债到708天然胶,从105绿豆到209大豆,几乎每年都会发生程度不同的风险事件。我国现货市场存在的种种缺陷已影响到期货市场的正常发展。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交易主体方面

我国期货市场与国外期货市场相比,发展层次单薄,期货市场持续发展动力不足。究其原因在于:我国期货市场不是由现货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发组织起来的,现货市场的不发达导致期货市场在合约质量标准和交割环节存在一定的成本,生产者直接进入期货市场特别是农产品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不够广泛。

(二)上市品种方面

我国期货市场品种结构单一的现状,主要是由于落后的品种推出机制。我国期货品种推出审批权在证监会之手,这是一种行政。同时,证监会并未建立品种推出长效机制。品种推出审批过程过于繁琐,推出时滞相当长,有些品种甚至在这种冗长的审批程序中被“高高挂起”[3]。金融期货交易在我国期货市场上未能取得成功,原因是在当时的中国金融市场上,主要的金融价格还不是完全的市场决定的价格,基本上不具备发展金融衍生产品的基本条件,汇率虽然已经实现并轨,但是国家对外汇实施严格管制;国家对存贷款利率和国债发行利率存在着正式或潜在的管制,真正的市场化利率也尚未形成。

(三)交易成本方面

我国期货市场上交易成本过高,主要由于期货交易所交易成本过高。交易所交易成本与交易所体制有关。各交易所热衷于交易所的豪华,其房产投资成为期货交易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期货交易所追求利润和税收,交易所会员的意见对交易所并无约束力[4]。(四)监管体系方面

法制不健全,在期货交易的各个环节,法律手段运用表现为可操作性差、执法力度弱,不能形成完整的期货法规体系;在建立期货市场初期,各地为了各自区域的发展,把本地区办成一个金融贸易中心,争办交易所,一哄而上。中央政府开始行政管理时,已有几十家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对交易所的高层干部实行直接管理。对于期货市场对国民经济的重要贡献认识不足,难以重视它的正面作用[5]。在这种情况下,政策取代了法律,行政干预的过多、过乱,使得期货市场监管机制错位,无法形成严密的监管体系。期货交易所的自律也因政府的干预使效果大打折扣。

(五)我国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关系方面

中国的现货市场极不发达,流通渠道很不畅通,中间环节繁杂,合约履约率低,广大生产、经营企业在现货市场中除要承担价格风险外,还在很大程度上面临合同单方违约、资金拖欠、质量纠纷及货物运输不到位等非价格因素的风险。

三、完善我国期货市场的建议

期货市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针对当前中国期货市场存在的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上述问题。提高期货市场监管水平;完善期货市场法律体系,借鉴国际期货市场的三级监管体制,形成市场自律为主的监管体系;完善市场结构,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品种上市机制,不断增加新的交易品种以满足市场经济主体套期保值的需求,加快品种上市的制度改革,为有效控制期货市场的风险;完善处罚制度;明确期货公司定位,加强公司结构治理,完善内控制度,不断增强公司的实力,提高抗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季琼,金融国际化背景下中国市场发展初探[J],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4)36:16-21

[2]上海期货交易所.2006Annual[EB/OL].

篇4

一、股指期货交易一般性风险

由于股票指数期货市场运作的不确定性,不但对期货市场产生风险,而且对现货市场产生风险,甚至将给市场宏观主体和微观主体以及整个社会、经济环境造成危害。

(一)股指期货交易风险的类型

按照巴塞尔委员会于1994年7月27日发表的《衍生产品风险管理指南》,可将股票指数期货交易风险作如下分类。(1)市场风险。市场风险又称价格风险,股指期货价格风险包括投机者对期货价格的预测失误风险和套期保值风险。套期保值风险是指当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标的物股票价格指数发生逆向变动,即股票期货市场指数变动不完全与股票现货市场指数变动成比例,使套期保值的对冲交易发生变化或破裂所造成的风险。造成股票指数期货市场无法发挥应有的套期保值功能。套期保值中主要的风险为基差风险,由于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之间的收敛性是不确定的,尤其是在期货到期之前进行对冲,期货价格常常会过度偏离现货价格,基差风险就可能增大。(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当交易的对方不愿意或不能够完成契约责任时,信用风险就会出现。对手违约又可分为敌意违约和被迫违约两类。前者为有能力履约但故意不履约,后者为的确没有能力履约(如破产等原因)而不能履约。对于股指期货交易而言,信用风险发生的概率极小,原因是在进行股指期货交易时,交易所有一套独特的交易体系,如设立一系列的保证金制度,最低资金要求,逐日盯市结算措施及强行平仓制度等,使整个市场的信用风险下降。但这种由结算公司充当所有投资者的交易对手,并承担履约责任,一旦结算公司出现风险暴露,由于其风险过度集中,则将危及到整个体系的安全。(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两类风险,一种是市场流动性风险,另一类是资金流动性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是指市场交易量不足或无法获得市场价格,导致投资者无法及时平仓的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是指因市场投资者流动资金不足而导致合约到期时无法履行合约支付义务或无法按合约要求追加保证金的风险。在股指期货市场上资金流动性风险通常是投机者操纵市场的重要手段。如果多、空方主力严重违规,将会使无数空头或多头面临爆仓的危险,人为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如我国“327国在期货事件”由于空方主力严重违规、使多方面临爆仓的绝境,便是人为制造流动风险的实例。(4)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由于人为因素和风险管理控制方面的失误而产生亏损的风险。其本质属于管理问题。引起操作风险的主要原因,有人为的错误、电脑系统的故障、操作程序错误、系统失灵或内部控制失效等等。如巴林银行倒闭案,就是典型的内控机制系统造成的。(5)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交易合约及其内容与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冲突致使合约无法正常履行或无法获取所期待的经济收益所造成的风险。当然,也包括相关法规制定不及时、不完整,当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时被迫采取临时措施而造成的风险。例如,我国在“327国债期货事件”及许多商品期货市场上都曾采取过的协议平仓,便是实例。

二、股指期货交易的特殊风险

股指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种,除了一般性风险外,还由于标的物自身的特点和合约设计过程中的特殊性,而具有一些特定的风险:(1)基差风险。基差风险是股指期货相对于其他金融衍生产品(期权、掉期等)的特殊风险。从本质上看,基差反映着货币的时间价值,一般应维持一定区间内的正值(即远期价格大于即期价格),如美国标准普尔500种股票价格指数期货(S&P500)的基差,在一般情况下为2到3点。但在巨大的市场波动中,也有可能出现基差倒挂甚至长时间倒挂的异常现象。基差的异常变动,表明股指期货交易中的价格信息已完全扭曲,这将产生巨大的交易性风险。(2)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是指类似的合约品种,如日经225种股指期货和东京证券股指期货,在相同因素的影响下,价格变动不同。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价格变动的方向相反。二是价格变动的幅度不同。类似合约品种的价格,在相同因素作用下变动幅度上的差异,也构成了合约品种差异的风险。(3)标的物风险。股指期货交易中,标的物设计的特殊性,是其特定风险无法完全锁定的原因。从套期保值的技术角度来看,商品期货、利率期货和外汇期货的套期保值者,都可以在一定期限内,通过建立现货与期货合约数量上的一致性、交易方向上的相反性来彻底锁定风险。而股指期货由于标的物的特殊性,使现货和期货合约数量上的一致仅具有理论上的意义,而不具有现实操作性。因为,股票指数设计中的综合性,以及设计中权重因素的考虑,使得在股票现货组合中,当股票品种和权数完全与指数一致时,才能真正做到完全锁定风险,而这在实际操作中的可行性几乎是零。因此,股指期货标的物的特殊性,使完全意义上的期货与现货间的套期保值成为不可能,因而风险将一直存在。(4)交割制度风险。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完成清算。相对于其他结合实物交割进行清算的金融衍生产品而言,存在更大的交割制度风险。如在利率期货交易中,符合规格的债券现货,无论如何也可以满足一部分交割要求。股指期货则只能是百分之百的现金交割,而不可能以对应股票完成清算。

三、股指期货交易的风险防范

(一)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

为保证指数期货交易安全运作,必须建立严密的法规与监管体系,健全交易者行为,防范指数期货的风险,保证指数期货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平稳运行。对于国外指数期货,均有严密的法规与监管体系。以美国为例,指数期货交易是在国家统一立法《期货交易法》的制约下,形成了商品期货委员会(CFTC)、期货行业协会与期货交易所三级监管模式,有效的抑制了风险的发生,并促进了市场的发展。我国目前期货交易已形成统一监管体系,形成了证监会一期货交易所两级监管模式,而指数期货也可沿用两级监管模式,以方便风险管理。在法规体系上,可根据指数期货的特征对《期货市场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在此基础上制订《指数期货交易管理办法》与《指数期货交易规则》。从长期考虑应尽快制订《期货法》,使指数期货交易有法可依、规范发展,防范市场操纵和防范市场风险,以更高法律效率的、更加完善的法规体系作保证。

(二)建立严格的交易风险防范机制

篇5

期货市场是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现货市场不断进行外延扩张和内涵深化的结果,市场经济不能没有期货市场。从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经验来看,无论是传统的国际金融中心在巩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还是新兴市场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过程中,期货市场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样,要把上海建设成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期货市场的建设理所当然地担负着十分重要的历史使命。目前,上海大力发展期货市场的条件基本成熟。

一、期货市场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推动作用

1.期货市场及工具是现代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作为发达国家,其期货市场在促进经济发展、聚集资本和资本输出方面的作用功不可没。而且期货市场的“后发效应”效果明显。如,英国在20年前就认识到自己的金融中心地位如果没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心来支撑,将会发生动摇。在不足20年的时间里,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从立法到政府推动,使英国国际金融期货期权交易所成为能与美国抗衡的金融期货市场之一。

2.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与否直接关系到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入世后,国民经济风险管理的内在需要将派生巨大的衍生产品交易需求和风险管理服务需求,如果我国期市发展滞后于市场需求的发展,那么,最活跃、最具成长性和盈利性的期货市场和金融衍生品领域就将为外国金融机构占领或侵吞。

3.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可通过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来增强其国际竞争力。首先、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为投资基金和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提供了组合投资的空间,有助于实现组合投资的风险分散要求;其次、可为各类金融机构提供金融风险管理的有效工具;再次,为金融机构开拓金融风险管理业务提供了市场工具和条件,从而在投资领域、业务范围和管理手段等方面为金融机构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创造了条件。

4.商品期货市场能够推动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步伐。在京津深沪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中,上海的优势就在于具有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更能够借鉴国际经验,利用期货市场,发挥后发优势,可以在较短的时间扩大金融市场的规模,聚集大量的金融机构,快速建成国际金融中心。

5.商品期货能够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而石油期货还能够规避能源价格上涨的风险能够锁定原材料的价格,控制原材料的成本,可以通过国内市场影响国际价格,引导国际油价向有利于本国的方向发展,避免被动接受价格。

二、上海率先开拓期货市场的优势

1.上海已经初步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形成了多元化、门类比较齐全的金融机构体系,成为国内金融业发展最快、资产质量最好、企业法人治理水平最高的地区,并拥有金融改革试点的优先权,为商品期货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 上海作为制造业中心,给期货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加入WTO之后,随着跨国公司更多地进入,制造业更多地转移至中国,中国将成为世界的制造业中心,大宗商品,尤其是原材料的进口和交易剧增,对期货交易发现价格和避险的要求也会剧增;如果没有一个完善的期货市场做后盾,企业本身的安全经营能力就有所缺陷。但目前我国期货市场的现状同我国的经济实力和世界期货市场的现状不相匹配。

3. 世博会是上海面临的又一次重大的历史机遇。上海期货市场可以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争取先试先行,在世博发展战略中确立自己的发展位置,不断吸引海内外金融保险人才、资本、机构,发挥上海期货业在全国期货业中的资源集聚与功能辐射作用,使上海逐步成为我国期货产品的研发中心、技术服务的供应中心及行业标准的设计中心。

4.上海具有明显的地理优势、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信息化和现代化程度高,交通便利,经济发达,依托长三角腹地,发展前景广阔。如果上海期货交易能在金融衍生品和石油等大品种上有所突破,将会成为国际期货市场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对手。如果上海建成世界第三大国际期货市场,期货交易将横跨越亚太、西欧和北美三大经济区,就能实现国际期货市场24 小时全天候运作。这对于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将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5.上海对外开放程度较高,与国际经济交流频繁,可以在公司治理、市场监管、技术系统、金融品种和衍生产品开发、人力资源管理、教育与培训、市场服务等方面与先进市场经济国家开展广泛合作。

6.进一步发展商品期货的条件已经具备。经过近七年的调整和整顿,上海期货交易所的规范化程度、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走在全国市场的前列,已步入历史最好发展时期,大发展的条件基本成熟。

三、上海发展期货市场的基本思路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诸多内容,涉及中央和上海许多部门。以商品期货为突破口,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在近阶段的主要思路是:一是加强各类金融机构的集聚,进一步营造金融机构集聚的市场环境,不断拓展期货市场功能,强化资本市场功能,完善货币市场功能;二是积极推进期货市场和商品的改革创新,围绕提高期货行业的竞争力,积极支持期货市场改革,积极探索期货产品创新;三是切实加强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能力;四是加快建立期货市场交易平台建设,为上海初步形成全国期货资金调度中心、资金运作中心和资金清算中心奠定基础;五是全面加强地方政府的金融服务,推动金融制度创新和金融产品创新,协调地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六是大力实施金融人才战略,加强金融队伍建设,塑造人才使用的新观念和新机制。

主要措施如下:

1、加强对上海期货市场的重视。上海市政府在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时,应将期货市场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金融市场来考虑。在新品种的上市方面,上海市政府可以发挥一些作用,同国务院的各部委及决策机构进行沟通与协调,推动新品种的上市。同时,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可以为期货市场各项法律法规的出台,多做一些协调与沟通工作。

2、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吸引国内更多的金融机构将总部迁到上海。上海必须抓住中国加入WTO的重大机遇,一方面要加快上海本地金融资源的重组,努力培育几个在中国、在亚太地区甚至在世界上有影响力的大型金融企业集团,另一方面更要创造条件,通过市场机制和营造发展环境,积极吸引“外地、外资”的金融机构入沪。

3、在外资的准入方面,可以考虑引入期货市场的QFII。目前,期货市场规模日益扩大,市场主体趋于成熟,市场功能逐步体现,国内上市期货品种的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联动性增强。如果引入QFII,国内期货市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开创一个全新的发展局面。在股票市场上推出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认证制度后,中国证监会也将推进有现货背景的境外企业通过合理途径,进入期货市场,使期货市场的投资主体结构不断合理化、多元化,中国期货市场将向国际化迈出更大的步伐。

4.加快期货市场的法规建设,完善期货市场监管体制。尽快促进修改《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加快《期货法》立法步伐。完善期货市场监管体系。建立一个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为目标的监管体系,通过分层次的监管体系使期货监管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市场化的轨道上来。坚决取缔非法期货交易,促进持牌机构的发展。

5.尽快推出股指期货、石油期货等迫切需要的期货品种,配合在加入WTO后相关市场的改革,降低现货市场风险。精心设计合约,确保大宗商品期货品种顺利上市。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的对象,合约设计是该品种能否上市及上市后能否成功的关键。因此,应根据入世后市场的需求及交易所自身的特点和定位,相应做好石油、玉米、大米、白砂糖、棉花、线材等商品期货合约的设计工作。充分认识金融期货的重要性,适时推出金融期货品种,加强期权研究,完善期货市场品种结构。

6.推进期货交易所的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在国际竞争形势和市场压力下,我国交易所在两个方面急待改进:一是我国期货交易所的地位和作用急需提高,同时加强一线监管能力。二是交易所需要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改革交易所体制较为稳妥的方式是,首先建立真正的会员制。然后在条件成熟时,选择有一定条件的期货交易所进行股份公司改制的试点,并允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交易所还要在运行机制、交易方式、结算方式、风险管理方式等方面与国际接轨。

7.发展期货投资基金。期货投资基金是期货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出现的,并随着期货市场与共同基金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壮大。发展我国期货投资基金,适应了我国加入WTO的要求,有利于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并且增强市场流通性、健全市场机制,能够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相信随着期货市场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地位的进一步提高,期货投资基金也会从无到有,日益成熟,使其成为整个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者单位: 上海金融学院

参考文献:

篇6

1 股指期货对股票现货市场的积极影响

1.1 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优化金融市场结构

股指期货的推出,使得金融市场中期货交易品种增加,为金融市场产品的丰富性和全面的市场体系建立提供了巨大推动力。股指期货在金融市场的活跃度越来越高,股指期货市场不断发展壮大,使得其与股票现货市场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相互之间的促进作用也越来越显著。同时,股指期货市场与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股票现货市场、货币市场之间的联系提供粘连作用,使得整体金融市场结构不断优化,对于股票现货市场的繁荣具有积极意义。如2007年7月17日沪深300ETF在香港的成功落户,即实现了内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指数在海外市场的首次开发和投入,使得海外投资者拥有了间接投资A股市场的重要有效途径。随着股指期货推出后市场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金融衍生产品,尤其以推动沪深300指数为标的的金融衍生产品将越来越多,使得我国股票市场和金融市场产品结构有显著优化,达到优化金融市场结构和活跃市场的效果。

1.2 促进证券市场稳定,扩大证券市场规模

由于股指期货先天具备的价格发现功能和风险规避功能,其对于股票现货市场的市场变动指导性作用越来越显著。股指期货的流动性和灵活性更强,其交易成本相对较低,使得其在市场信息的反应上更加快速和灵敏,相较于股票现货市场,其对于市场价格变动的感知能力更为显著。随着股指期货市场不断发展壮大,其价格发现功能将不断完善,风险规避功能也将越来越显著,能够极大帮助股票现货市场准确预测价格走势,实现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以美国和香港等市场的成功经验为例分析,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于1982年推出S&P500股票指数,其股票现货和股指期货交易量均显著提高,证券市场发展幅度巨大;中国香港于1986年推出恒生股指期货,其股票交易量于当年上升60%,且其后的股票交易量仍在不断增加。我国股指期货推出后,同样会带动证券市场内的股票交易量,并促进证券市场的稳定。

1.3 丰富投资工具种类,促进投资观念转变

股指期货对于投资者而言,不仅是一种资本市场投资工具,还是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运用股指期货的做空机制,资本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能够转变过去的投资形式,不再单纯在购入股票等待其价格上升,而是实现股指期货市场和股票现货市场的同时进行,通过反向操作方式,一方面保证了股票现货的保值,另一方面实现了长期投资目的,不会因现货市场价格的波动性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投资工具种类增多,其较强的实用价值,使得投资者的投资观念变得越来越理性和多元化。以我国台湾为例,其在推出股指期货后,由2000年7月份起,各基金在增加期货市场避险比率方面不断发力,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选择股指期货作为风险规避的有效途径之一。许多投资者由券商自营方面入手,从事期货避险作业。

2 股指期货对股票现货市场的消极影响

2.1 造成交易转移,降低股票市场流动性

股指期货具备的极大优势,如流动性强、交易成本低、风险防范能力较强以及较高的杠杆效应,受到投资者的巨大欢迎。许多投资者在股指期货推出后即表现出极大的热情,急于将投资资金从股票市场转移到股指期货市场。这样一来,大量的资金从股票现货市场撤出,转移到股指期货市场当中,出现交易转移,使得股票现货市场的流动性大大削弱。流动性降低,股票现货市场的发展速度就大大降低,失去内在推动力。部分投资者如将期指当股票,将股指期货的避险功能全盘理解为投资功能,很大可能会在股指期货推出后,即将股票资金大量转移到股指期货当中。

2.2 股指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间风险传递

股指期货具备规避风险的功能,但其自身仍具有较大的风险性。股指期货交易策略相对复杂,具备的投机和套利动机特征,造成其交易风险大大高于股票现货市场风险。同时,由于股指期货市场与股票市场较为紧密的联系,股指期货市场的风险很容易传递和转移到股票市场当中,使得股票市场的风险大大增加。这一风险在传递过程中可能出现放大情况,造成的破坏是十分巨大的。

2.3 促使不公平市场操作和交易行为产生

股指期货市场和股票现货市场较大的联系性,既为金融市场的繁荣和整体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可能因其较大的联系性为部分投机者提供了有利条件。比如,部分金融市场机构能够通过操作股指期货市场实现对股票现货市场的操纵,以牺牲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为代价牟取自身的暴利。另外,部分股票现货经销商同时也是股指期货交易者,其利用两者之间的联系,利用自身的便利,抢在客户之前进行另一市场的投资。不公平市场操作和交易行为横生,造成金融市场的混乱。近期我国股市牵动了每位股民的心,沪深两市存在着开盘即暴跌情况,大盘跌幅巨大,甚至达到8%,逼近3200点。股市走向不明,近期A股持续剧烈震荡,使得广大股民对于市场操纵行为产生巨大怀疑。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刘姝威即表明,称“有人利用股指期货恶意操纵中国股市”,单纯依靠政府解决不了实质问题,而应彻查股指操纵者并严厉打击。

3 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国股指期货的主要策略

3.1 健全股指期货市场相关法律和监管体系

为有效消除股指期货带给股票现货市场的负面影响,避免市场中出现投机行为和不公平交易行为,国家需要对当前的相关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进行审视和完善,从法制的角度实现股指期货市场的有序发展。

3.2 打破市场间壁垒,实现跨市场监管

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之间的壁垒,使得相关的监管和执法行为无法落实到具体实施者,造成监管不力,法制的约束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这就需要使用市场协同监管的方式,以统一的监管模式对两个市场进行同时监管,实现跨市场监管。

3.3 提高投资者素质,优化投资主体结构

对投资者进行相关的法律规范教育,提高投资者素质,使其能够以专业的交易知识参与股指期货市场,这对于股指期货市场的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优化投资主体结构,提高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度,实现股指期货市场的稳步快速发展。

4 结 论

股指期货作为金融市场中期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与股票现货市场间的紧密联系,使得其能够对股票现货市场造成很大的正负面影响。这就需要国家采取相应手段,依据市场规律和发展情况,采取有效的政策调控措施,趋利避害。健全相关法制和监管体系,打破市场间壁垒,实现跨市场监管,并实现投资者素质的提高和投资主体结构的优化,充分发挥股指期货市场的积极作用,实现整体金融市场的繁荣发展。

参考文献:

篇7

我国期货市场经历了超常规发展的初创期,也经历了问题迭出的整顿期,但相较于国外市场而言国内市场还是一个新兴的市场。我国期货市场的成长具有明显的超常规发展特征。从时间跨度来看,在十余年的时间里,我国期货市场跨越西方期货市场百年发展历程,呈现出跳跃式发展态势。期货市场的超常规发展一方面迅速弥补了我国传统经济体制的缺陷,利用“后发优势”进行跳跃式发展;另一方面也为我国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带来了潜在的隐忧。

此外,政府推动是我国期货市场成长的又一显著特征。与美国和其他国家由现货交易商和行业协会自发组织建立期货交易所的模式不同,我国期货市场的建立是国家高层管理机构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解决经济运行过程所存在的实际问题出发,由上至下地推动期货市场的组建与发展。政府出面组建期货市场,有助于节约组织成本,但也极易助长政府对期货市场不应有的行政干预,从而使我国期货市场呈现较强的行政性特征。

我国期货市场经过近年来的治理与整顿逐步进入规范、有序的发展阶段,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期货市场硬件设施实现了现代化,期货市场软件设施日趋完善。形成了以期货交易所为核心的较为规范的市场组织体系。经过十余年的试点与发展,尤其是经过1994 年以来的清理整顿,我国的期货市场由分散建设逐步趋向集中规范,初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期货市场组织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期货交易所是核心,已上市期货品种的交易基本稳定,由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形成的网络基本可以覆盖整个市场。

2 我国期货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期货市场组织机制正步上日趋完善轨道,我国期货市场的固有功能亦得以发挥。但其间也存在很多问题,限制了我国期货市场的正常发展。

2.1 交易品种不足。

期货品种是期货市场生存和发展的根本资源,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只有依托于期货市场交易才能展开。品种稀缺不仅影响实体经济发展,也会使交易所缺乏竞争力、走向边缘化。长期以来我国期货品种稀少已经成为期货市场功能发展的障碍。目前,我国经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可以上市交易的期货商品有以下种类。①上海期货交易所:铜、铝、锌、天然橡胶、燃油、黄金、钢材期货。②大连商品交易所:大豆、豆粕、豆油、塑料、棕榈油、玉米、pvc 期货(聚氯乙烯)。③郑州商品交易所:小麦、棉花、白糖、pta(精对苯二甲酸)、菜籽油、稻谷期货。

品种需求不仅来自实体企业,也来自市场投资者。作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期货市场理应成为投资资金的重要选择。但事实上,资金并未得到分流。主要原因就是期货品种太少,而且结构不合理。除了部分农产品和原材料期货品种外,占全球市场80%的金融期货在我国还是一个空白;为期货投资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期权产品,更属空白;就连国际期货市场占交易份额大头的原油期货,至今未能推出。

目前的期货品种,上市程序较为复杂,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制约期货创新的关键。只有改革调整现有期货品种上市制度,积极鼓励期货品种创新,才能推动市场发展。

2.2 投机成分过重。

目前在我们的市场上,大部分的市场参与者在交易的过程中,投机的心理往往占了上风。甚至在需要参与市场进行套期保值的企业中,也有不少做投机交易的,比如有些粮油加工企业在期货市场上却成为了空方的大户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对价格的炒作便成了唯一的主题。根据现代经济学的分析,期货市场是属于“不完全市场”的范畴。在这种市场,商品价格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买卖双方对未来价格的预期,而远远脱离了这种商品的现时基础价值,从而可能导致了价格“越买越贵”或“越抛越跌”的正反馈循环。在这种情况下就很容易出现价格往极端发展的风险。而正因为期货市场品种少,不仅使大量需要规避价格风险的企业没有适合的风险规避场所,也成了不理性投机的根源。[ ]

2.3 市场参与者不够成熟。

由于目前我国的专业投资管理公司和专业的经纪人队伍还没有建立和规范起来,所以实际的投资大部分还得依靠投资者自己来完成,其投资行为必然具有很大的盲目性。中国在进入WTO 后国际贸易总量已经上升到全球前列,作为发展最快的经济实体,中国的国际贸易总量不断上升,对大宗原材料如石油,钢铁,有色金融的需求量也猛增,这势必对这些商品的价格产生巨大影响。这些商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波动也会给中国的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因此,使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衍生金融工具规避风险是这些企业进行风险管理不可或缺的有效手段。但是,这是一项专业性极高的工作,必须具备一支高水平、有经验的从业团队及管理人员队伍。如果这些高素质的人员不到位,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和监控机制,不但不能规避风险,反而会加大风险的暴露,造成巨额损失。

2.4 期货市场的弱有效性。

目前我国的市场还是一个弱有效的市场,由于信息的不透明,将使市场的参与者不得不支付更高的社会交易成本,这样就降低了期货市场这个经济体系的运行效率。期货交易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交易,他具备回避风险及价格发现功能,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市场经济的繁荣和现货市场的稳定。期货交易所是期货交易的唯一场所,它的规范运作是保障期货交易顺利完成的关键。

3 我国期货市场发展潜力和方向

3.1 我国期货市场发展潜力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发展步伐的加快,在国际市场的影响越来越重要,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潜力不可估量。

3.1.1 我国大规模发展商品期货市场的潜力与需求巨大。

我国已经成为世界许多大宗商品的集散地,在全球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由于目前国内期货市场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国内相关商品价格的发现功能是在国外相关期货市场的带动下完成的。当我们在购入大宗商品时,定价权却掌握在国外政府或卖方手里。这是非常不合理的,不仅损害了我国相关企业的利益,也使得我国在国际经济舞台的地位降低。从发展的角度看,我国大规模发展商品期货市场的潜力与需求是巨大的。

3.1.2 我国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潜力与需求巨大。

期货市场的最终发展离不开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以及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单一的市场交易模式已经无法满足控制风险的要求,越来越多的专业型投资机构呼唤对冲机制的形成。

3.1.3 维护国家利益要求大力发展我国期货市场。

由于期货市场与国家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在国际经贸往来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我国,尽管许多的商品在国际市场也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但由于我们期货市场的价格功能在国际市场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很多情况下必须参照美国以及其他国家的产品价格进行交易,每年不仅使国家损失大量外汇,也使得商品竞争能力下降。从维护国家经济利益的需求考虑,我们也必须发展我国期货市场。

3.2 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方向

3.2.1 期货市场各个组成部分的创新功能将得到加强。

期货市场的产生、发展与创新密不可分,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也必然在创新中不断前进。随着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新品种将不断被开发,各个交易所在自身核心品种的研究和创新方面也会不断努力,并设计出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完善我国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定价功能,应该做到:第一、加快更多交易品种的上市交易,并且设置更加合理的交易合约的交易规则;第二、倡导价值投资和套期保值观念,多投资者进行投资者再教育,使其更加理性的看待市场并从学习中成熟自己的交易习惯。第三、加大国家相关交易机制的研究投入,多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有关期权、套保的经验,避免再出现如国有航空公司在燃油套保上的简单性操作。第四、加强相关监管机制的监管力度,对于即时信息的披露制度要做到客观公正。

3.2.2 我国市场化体系逐步完善。

期货市场扩容,需要完备的市场监管体系、健全的市场结构。管理层应将新品种开发和审批放到交易所,以市场化思路来调整期货品种上市程序,让市场来做主。

期货市场的监管原则是实施监管的依据,也是监管目的的具体化,是由监管目的(保证市场的有效性、保护投资者利益、控制市场风险)决定的。所以必须坚持六点原则:

(1)充分竞争原则。充分竞争指的是信息充分性、较低的市场进入与退出成本、大量较小的投资者。这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加市场运作透明度,防止和制止垄断与操作市场行为,保证市场的充分竞争。

(2)规范性原则。这主要是指完善制度,监管应该是在完善的制度框架下进行,包括法律、法规这些正式的制度安排,也包括非正式的章程、公约、道德准则等。完善的制度能够保证市场的完备性和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

(3)安全性原则。期货市场是杠杆性及风险集中性,使得安全性成为监管的重要原则。

(4)稳定性原则。稳定性原则指期货市场监管要保证市场运作的稳定性和监管政策的连续性。保证市场的稳定性主要是合约内容、交易交割规则保持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认为加大市场风险,造成市场秩序混乱和是投资者无所适从。而监管政策的连续性则依赖于法律法规等制度的完善健全,唯有如此,才能体现监管的严肃性,而不能随市场的变动随意变更监管的制度措施。

(5)系统性原则。期货市场监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协同努力、多种因素综合作用才能事先监管目的。

(6)灵活性原则。期货市场发展日新月异,新产品、新技术层出不穷,国际期货市场打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而期货市场监管法规与政策有一定的滞后性,如果一成不变,很有可能束缚期货市场的创新与发展,不利于提高本国期货市场的竞争力。因此,期货市场风险管理必须根据期货市场实践的发展,进行及时调整,在稳定性基础上保持一定灵活性。 [ hi138\Com]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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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期货市场经历了超常规发展的初创期,也经历了问题迭出的整顿期,但相较于国外市场而言国内市场还是一个新兴的市场。我国期货市场的成长具有明显的超常规发展特征。从时间跨度来看,在十余年的时间里,我国期货市场跨越西方期货市场百年发展历程,呈现出跳跃式发展态势。期货市场的超常规发展一方面迅速弥补了我国传统经济体制的缺陷,利用“后发优势”进行跳跃式发展;另一方面也为我国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带来了潜在的隐忧。

此外,政府推动是我国期货市场成长的又一显著特征。与美国和其他国家由现货交易商和行业协会自发组织建立期货交易所的模式不同,我国期货市场的建立是国家高层管理机构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解决经济运行过程所存在的实际问题出发,由上至下地推动期货市场的组建与发展。政府出面组建期货市场,有助于节约组织成本,但也极易助长政府对期货市场不应有的行政干预,从而使我国期货市场呈现较强的行政性特征。

我国期货市场经过近年来的治理与整顿逐步进入规范、有序的发展阶段,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期货市场硬件设施实现了现代化,期货市场软件设施日趋完善。形成了以期货交易所为核心的较为规范的市场组织体系。经过十余年的试点与发展,尤其是经过1994年以来的清理整顿,我国的期货市场由分散建设逐步趋向集中规范,初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期货市场组织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期货交易所是核心,已上市期货品种的交易基本稳定,由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形成的网络基本可以覆盖整个市场。

2我国期货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期货市场组织机制正步上日趋完善轨道,我国期货市场的固有功能亦得以发挥。但其间也存在很多问题,限制了我国期货市场的正常发展。

2.1交易品种不足。

期货品种是期货市场生存和发展的根本资源,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只有依托于期货市场交易才能展开。品种稀缺不仅影响实体经济发展,也会使交易所缺乏竞争力、走向边缘化。长期以来我国期货品种稀少已经成为期货市场功能发展的障碍。目前,我国经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可以上市交易的期货商品有以下种类。①上海期货交易所:铜、铝、锌、天然橡胶、燃油、黄金、钢材期货。②大连商品交易所:大豆、豆粕、豆油、塑料、棕榈油、玉米、pvc期货(聚氯乙烯)。③郑州商品交易所:小麦、棉花、白糖、pta(精对苯二甲酸)、菜籽油、稻谷期货。

品种需求不仅来自实体企业,也来自市场投资者。作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期货市场理应成为投资资金的重要选择。但事实上,资金并未得到分流。主要原因就是期货品种太少,而且结构不合理。除了部分农产品和原材料期货品种外,占全球市场80%的金融期货在我国还是一个空白;为期货投资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期权产品,更属空白;就连国际期货市场占交易份额大头的原油期货,至今未能推出。

目前的期货品种,上市程序较为复杂,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制约期货创新的关键。只有改革调整现有期货品种上市制度,积极鼓励期货品种创新,才能推动市场发展。

2.2投机成分过重。

目前在我们的市场上,大部分的市场参与者在交易的过程中,投机的心理往往占了上风。甚至在需要参与市场进行套期保值的企业中,也有不少做投机交易的,比如有些粮油加工企业在期货市场上却成为了空方的大户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对价格的炒作便成了唯一的主题。根据现代经济学的分析,期货市场是属于“不完全市场”的范畴。在这种市场,商品价格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买卖双方对未来价格的预期,而远远脱离了这种商品的现时基础价值,从而可能导致了价格“越买越贵”或“越抛越跌”的正反馈循环。在这种情况下就很容易出现价格往极端发展的风险。而正因为期货市场品种少,不仅使大量需要规避价格风险的企业没有适合的风险规避场所,也成了不理性投机的根源。

2.3市场参与者不够成熟。

由于目前我国的专业投资管理公司和专业的经纪人队伍还没有建立和规范起来,所以实际的投资大部分还得依靠投资者自己来完成,其投资行为必然具有很大的盲目性。中国在进入WTO后国际贸易总量已经上升到全球前列,作为发展最快的经济实体,中国的国际贸易总量不断上升,对大宗原材料如石油,钢铁,有色金融的需求量也猛增,这势必对这些商品的价格产生巨大影响。这些商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波动也会给中国的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因此,使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衍生金融工具规避风险是这些企业进行风险管理不可或缺的有效手段。但是,这是一项专业性极高的工作,必须具备一支高水平、有经验的从业团队及管理人员队伍。如果这些高素质的人员不到位,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和监控机制,不但不能规避风险,反而会加大风险的暴露,造成巨额损失。

2.4期货市场的弱有效性。

目前我国的市场还是一个弱有效的市场,由于信息的不透明,将使市场的参与者不得不支付更高的社会交易成本,这样就降低了期货市场这个经济体系的运行效率。期货交易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交易,他具备回避风险及价格发现功能,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市场经济的繁荣和现货市场的稳定。期货交易所是期货交易的唯一场所,它的规范运作是保障期货交易顺利完成的关键。

3我国期货市场发展潜力和方向

3.1我国期货市场发展潜力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发展步伐的加快,在国际市场的影响越来越重要,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潜力不可估量。

3.1.1我国大规模发展商品期货市场的潜力与需求巨大。

我国已经成为世界许多大宗商品的集散地,在全球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由于目前国内期货市场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国内相关商品价格的发现功能是在国外相关期货市场的带动下完成的。当我们在购入大宗商品时,定价权却掌握在国外政府或卖方手里。这是非常不合理的,不仅损害了我国相关企业的利益,也使得我国在国际经济舞台的地位降低。从发展的角度看,我国大规模发展商品期货市场的潜力与需求是巨大的。

3.1.2我国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潜力与需求巨大。

期货市场的最终发展离不开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以及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单一的市场交易模式已经无法满足控制风险的要求,越来越多的专业型投资机构呼唤对冲机制的形成。

3.1.3维护国家利益要求大力发展我国期货市场。

由于期货市场与国家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在国际经贸往来中发挥重要作用。在我国,尽管许多的商品在国际市场也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但由于我们期货市场的价格功能在国际市场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很多情况下必须参照美国以及其他国家的产品价格进行交易,每年不仅使国家损失大量外汇,也使得商品竞争能力下降。从维护国家经济利益的需求考虑,我们也必须发展我国期货市场。

3.2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方向

3.2.1期货市场各个组成部分的创新功能将得到加强。

期货市场的产生、发展与创新密不可分,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也必然在创新中不断前进。随着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新品种将不断被开发,各个交易所在自身核心品种的研究和创新方面也会不断努力,并设计出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完善我国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定价功能,应该做到:第一、加快更多交易品种的上市交易,并且设置更加合理的交易合约的交易规则;第二、倡导价值投资和套期保值观念,多投资者进行投资者再教育,使其更加理性的看待市场并从学习中成熟自己的交易习惯。第三、加大国家相关交易机制的研究投入,多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有关期权、套保的经验,避免再出现如国有航空公司在燃油套保上的简单性操作。第四、加强相关监管机制的监管力度,对于即时信息的披露制度要做到客观公正。

3.2.2我国市场化体系逐步完善。

期货市场扩容,需要完备的市场监管体系、健全的市场结构。管理层应将新品种开发和审批放到交易所,以市场化思路来调整期货品种上市程序,让市场来做主。

期货市场的监管原则是实施监管的依据,也是监管目的的具体化,是由监管目的(保证市场的有效性、保护投资者利益、控制市场风险)决定的。所以必须坚持六点原则:

(1)充分竞争原则。充分竞争指的是信息充分性、较低的市场进入与退出成本、大量较小的投资者。这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加市场运作透明度,防止和制止垄断与操作市场行为,保证市场的充分竞争。

(2)规范性原则。这主要是指完善制度,监管应该是在完善的制度框架下进行,包括法律、法规这些正式的制度安排,也包括非正式的章程、公约、道德准则等。完善的制度能够保证市场的完备性和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

(3)安全性原则。期货市场是杠杆性及风险集中性,使得安全性成为监管的重要原则。

(4)稳定性原则。稳定性原则指期货市场监管要保证市场运作的稳定性和监管政策的连续性。保证市场的稳定性主要是合约内容、交易交割规则保持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认为加大市场风险,造成市场秩序混乱和是投资者无所适从。而监管政策的连续性则依赖于法律法规等制度的完善健全,唯有如此,才能体现监管的严肃性,而不能随市场的变动随意变更监管的制度措施。

(5)系统性原则。期货市场监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协同努力、多种因素综合作用才能事先监管目的。

(6)灵活性原则。期货市场发展日新月异,新产品、新技术层出不穷,国际期货市场打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而期货市场监管法规与政策有一定的滞后性,如果一成不变,很有可能束缚期货市场的创新与发展,不利于提高本国期货市场的竞争力。因此,期货市场风险管理必须根据期货市场实践的发展,进行及时调整,在稳定性基础上保持一定灵活性。

参考文献

篇9

2008上半年金融危机爆发,对全球的金融市场带来了严重的冲击。世界上绝大多数经济学家都认为,导致这次危机的直接原因主要是美国的消费模式和监管的松懈。从微观E来讲,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美国金融当局的监管不力,让大量风险贷款债券进入金融流通领域。从而扩散到整个国际金融体制,引发了危机

虽然金融危机对金融衍生品的发展是个沉重的打击,但由于金融衍生品市场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风险的重新配置过程中能发挥积极作用。所以危机不可能终止其发展。而目前正是我国金融期货发展的关键阶段。我们不能因为此次危机的爆发而中断金融期货的创新发展。中国金融期货市场通过将近20年的努力走到今天,从理论到实践、从创建到稳步发展,走过了一段艰辛的历程,取得了很大进步,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中国金融期货市场绝不能裹步不前、固步自封

二、中国金融期贷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我国金融期货交易立法滞后、不健全,致使中国金融期货市场面临着诸多法律风险。目前我国金融期货市场上法规欠缺,立法层次低,金融期货市场中的合约在法律范围内无效,合约内容不合法律规范,或者是因对方破产等原因,使合法的合约无法执行而造成的风险

(二)管理机构过多,从而导致管理混乱。中国现有诸如中国证券会、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地方政府、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管理机构。而且这些机构还存在着一定的权属不清,政出多门现象,使得金融期货市场难以适从,这势必会造成市场混乱,竞争无序等现象的发生

(三)缺乏真正的市场均衡价格。使得金融期货市场面临着价格风险。由于金融期货的杠杆作用,它们对其相关联的基础金融工具如股票指数、汇率、债券价格的变动极为敏感,波动的幅度比基础市场变化大。由于金融期货市场发育不成熟或是突发事件导致金融期货的转让很困难,或要转让就要面对价格大幅度下跌的风险。而由于政府的宏观政策或对相关市场的调控都会影响到金融期货的价格,也会使其收益产生不确定性。

三、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几点对策

金融期货对金融体系的影响很大,控制不力会引发金融风险

“327”国债期货风波、东南亚金融危机都证明,期货市场是把“双刃剑”,监管不力、利用不好,会给现货市场带来极大的消极影响、加剧危机的发展。后金融危机背景下的今天更是如此

那么。针对本文中提到的问题及风险,作者认为需要采取以下相关措施

(一)完善金融期货市场监管的法律体系

我国正处在金融期货市场发展的初期阶段,要不断推进我国金融期货市场法律监管体系建设,实现该法律体系建设的专业化、系统化、透明化。在后金融危机的形势下,立法思路上要遵循科学借鉴原则,具体说来,一方面是加快立法,在数量上满足金融期货市场自身发展需要;另一方面要针对现代金融发展的快速、复杂、多变的特点,提高立法技术和专业水平,避免体系内部各法律法规出现相互矛盾或产生歧义。以建立一个结构合理、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高质量的金融法律体系。并注意金融法律体系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配套和协调。

(二)规范金融期货市场管理秩序

1.外部监管体系如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交易所要在监管方面保持协调一致共同审定上市期货合约,对从事期货经营、期货结算、咨询等相关机构的设立进行审核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管

2.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不论是内部的风险管理制度还是外部的监管制度,其核心均在于发现金融期货交易中潜在的风险,保证期货交易有秩序顺利地进行,而信息披露制度正是发现问题的关键手段

3.加强政府监管和行业管理。尽快建立更具有权威性的全国统一的期货交易管理委员会,其职能部门的设置可参考CFTC组织;在实施期货监管时,政府应注意发挥期货协会的作用。政府自身也应注意保护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增强监管行为的合理性

(三)加强基础市场的建设,为期货市场价格的均衡提供有力支撑

基础的稳定为减少金融期货交易中一些不必要的风险提供了一个长期有效的保障。作为一个新兴市场,股市的遗留问题还很多。政策市场和资金推动型的不成熟股市的特征也十分明显,如果证券投资基金控制股票风险都达不到一定的成熟度。把基金的一些市场行为拿到股指期货上,恐怕只能加剧基金和股指期货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加紧完善基础市场的建设。

四、总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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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建立健全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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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股指期货现有市场监管的法律制度来说,实行的是以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为中心的监管模式,鉴于我国股指期货发展时间较短的现状,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在监管理念上以稳定市场为要务,担心风险,偏好采用限制性条款。在市场化监管成为监管主流的今天,我国股指期货仍然遵循稳定压倒一切的思维方式,表现在监管法规存有许多限制性条款的烙印:如不允许设立期货基金;禁止期货公司自营;金融机构从事期货交易融资必须批准等[1],都表现出政府既想发展市场又怕无力控制风险的矛盾。

2、股指期货品种上市监管机制的市场化程度比较低

从目前情况来看,股指期货品种上市机制存在缺陷:交易所有“开店权”,却无“选货权”,政府通过行政审批批准新品种上市,而不是运用市场化的核准、注册等手段。金融期货上市至少采取非市场化的两级审批制,即交易所首先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国证监会再报国务院批准后才能上市交易。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和1999年《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17条,以相对宽松的方式赋予了中国证监会上市、终止、取消和恢复期货品种的权力。可是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条款形同虚设,决策程序复杂、过程冗繁,最多时需要十几个部委盖章。

3、股指期货市场监管的有效性较差

政府监管职责不明与能力有限,导致容易出现监管真空,加上宏观把握股指期货市场的能力有限,使得市场监管的有效性较差。例如,发生在2004年的中航油巨亏4.5亿美元事件[2],充分说明政府期货监管部门对国有企业从事期货交易的监管基本上形成真空,使得证监会2001年的《国有企业参与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形同虚设。通过事后调查,令人诧异的是,根据有关期货相关规定,中航油须在上市15天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而中航油通过民航总局拿到批文后根本未履行报告义务。

二、交易所在一线监管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1、交易所一线监管职权过少

从股指期货目前的法律制度来看,交易所在行使一线监管职权时,现有法律对期货交易所的行政干预过多。例如,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期货交易所制定或者修改章程、交易规则;上市、中止、取消或恢复交易品种等也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当面对市场异常时,交易所本应立即采取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调整措施、限期平仓、强行平仓、暂停交易等具体风险控制措施,但是这些本来由期货交易所行使的职权却属于中国证监会所有,或者设置了向证监会备案、报告或批准的等程序。

2、公司制交易所治理结构不足

按照《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公司制期货交易所虽然也像《公司法》中的公司法人一样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机构,但是交易所的治理结构却无法真正按照《公司法》运作。这主要体现在公司制交易所人事任免及董事会、监事会决议效力上。根据《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规定,期货交易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中国证监会任免;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应当在会议结束之日起10日内,将会议决议及其他文件报告中国证监会。这样一来,公司制交易所就变成了证监会行政附属机构,这样的后果是交易所难以更好地兼顾市场和会员的切身利益。

3、交易所的非营利性与商业利益的冲突明显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条例》之所以做如此规定主要是基于期货交易所是期货市场组织者,而并非交易行为的任何一方当事人。这种角色的特殊性决定了期货交易所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更重要的是,期货交易错承担保证期货合约履行、风险监控、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等职责,一旦允许其营利,将很难保证期货交易行为公平、公正进行。

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无论法规如何变化,都改变不了期货交易所实质营利的现状和驱动力。因为公司制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期货交易所的公益性,而且现有规定允许期货交易所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

三、期货公司在自我监管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1、期货公司被处罚后缺乏必要的申诉机制

期货公司作为法定经营期货业务的金融机构,是期货交易行为的重要主体。期货公司的经营行为要受到期货交易所和政府期货监管部门的监督。一旦行为被认定违法或违规,期货公司将接受行政处罚。目前存在的问题是,期货行业没有规定完善的调查程序,而且也没有建立一套诉讼或仲裁机制可以让期货公司或其他被处罚者有陈述、申诉、辩解和上诉的机会。这就使得一些行政处罚可能会丧失合法性和公正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期货公司的市场参与性,从而影响股指期货市场的流动性。

2、因保证金不足而导致强行平仓的法律问题

所谓强行平仓是指当交易所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不足或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或者交易行为违规时,交易所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将对投资者持有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强制性平仓处理的措施。从股指期货现有法律制度来看,因保证金不足而导致的强行平仓是交易所、期货公司或者全结算会员的权利还是义务,即强行平仓的法律性质尚不明确。

四、期货业协会在自律监管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行业协会在期货市场监管体系中介于政府监管机构与期货公司的中间,自我定位为“行业自治、行业协调”。它是通过制定本协会的章程对加入该会的会员实行统一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自我完善。吸纳会员具有广泛性,并可以就业内专业问题组织会员进行协商与交流,并从行业性质和行业利益的角度出发,维护整个行业的共同利益。

目前,笔者认为期货业协会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期货业协会定位不够明确且独立性差

尽管《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在第五章对期货业协会的性质和职权做了规定,但是短短地三个条文完全不足以把期货业协会的定位说清楚,这就导致行业协会定位不明确,欠缺该有的独立性。

2、期货业协会自律管理职能较弱

期货业协会自律管理职能较弱主要体现在:与期货交易所的分工与合作不够,使得期货业协会缺乏交易所的有力支持;由于期货业协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会员会费,总额难以保证自律管理职能的顺利开展;由于期货市场监管对专业性要求较高,加之行业协会对股指期货市场最新动态信息掌握程度有限,使得自律监管力度不够等。

总之,在我国股指期货正式推出之后,股指期货市场监管方面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其中很多是法律问题。我们将从国外股指期货市场监管的法律制度中寻求一些启示,以期从法律角度对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监管体制加以完善,真正为股指期货的健康、有序、稳健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注释:

[1]详见《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17条、第44条、第45条相关规定。

[2]2004年中航油因从事金融衍生工具失败而导致大面积亏损之初,外界一直风传企业亏在错判石油价格走势,在油价位于30-40美元间,持有大量做空的石油期货合约,在10月下旬油价突破50美元高位时,因无法补足5%的保证金,被交易所强行平仓。

参考文献:

[1]陶菲、李经谋.《中国期货市场理论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 

[2](美)理查德·德尔著.王建梅译[M].《金融市场风险及监管》.北京:宇航出版社.2003 

篇12

国债期货是一种简单、成熟的利率风险管理工具,它的市场机制及功能作用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已经得到相当充分的实践和认可。当前,国内利率风险暴露已经进入活跃期,风险管理需求日趋旺盛,重推国债期货的要求已经比较紧迫。

1开展国债期货交易是规避利率风险,确保金融体系安全运作的重要保障

自2004年以来,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和金融创新取得重大进展,我国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品种日益丰富,参与机构的种类和数量大幅度增加,这使得利率风险敞口规模迅速上升。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经济和金融体系日益融入全球化进程,国内经济、金融体系受到的外来冲击愈发频繁,货币政策操作的频率较以往大幅度提高,这同样极大地增加了国内金融机构和经济当事人承担的利率风险。在2008年爆发了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国内外的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名变,利率变动难以预测,利率风险更是显得非常突出。例如,2008年底,我国商业银行持有国债24,162.18亿元,占整个国债市场的50.45%,是我国国债市场的最主要投资者。在2007年之后,市场利率高低起伏、波动频繁,特别是随着我国货币供应收紧,商业银行的国债资产面临着很大的风险。据计算,市场利率每上升1个百分点(100个基点),我国国债市值所受到的影响大致为2,869.47亿元,其中商业银行所承担的损失为1,447.65亿元。目前我国实行的是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存贷款利率处于历史低位,但随着经济的企稳回升,市场利率上升的预期十分明显。由于利率的频繁波动,现有的被动防范利率风险的手段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对利率风险管理的强烈需求。投资者迫切需要建立以利率衍生产品为基础的风险管理模式,随时根据利率走势变化,运用金融衍生工具的对冲机制来规避利率风险。

规避利率风险是国债期货最基本的功能。国债期货通过套期保值机制将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从风险规避者转移到愿意承担风险并期望从中获利的投机者。相对于其它利率风险管理工具,国债期货具有以下优势。第一,国债期货交易引入做空机制,交易者可以利用国债期货主动规避利率风险。相对于传统的表内利率风险管理方法,国债期货的运用可以在不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的前提下在短时间内完成对利率风险头寸的调整,从而降低了操作成本,切实有效地控制了利率风险。第二,国债期货具有较低的成本优势。由于国债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其杠杆效应能极大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交易者套期保值的成本;同时,国债期货具有的标准化合约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此外,国债期货交易采用集中撮合竞价方式,具有更好的信息透明度,大大降低了寻找交易对手的信息成本。第三,国债期货相对于其它衍生产品具有较小的信用风险及较高的流动性。我国现已推出的管理利率风险的衍生产品,如利率互换和债券远期交易,都在场外市场进行,而且交易双方在到期日之前不需要实际交割。在我国诚信体系尚未建立和完善的情况下,这两种交易中都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此外,债券远期交易采用的是非标准化合约,其利率风险规避交易设计多采用点对点的协议方式,所以交易效率较低,流动性较差。国债期货交易采用标准化合约形式,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有较高的市场流动性。国债期货交易向买卖双方收取保证金,并通过交易所充当清算中介,实行无负债的每日结算制度,有效地减少了交易中的信用风险,使得交易的实现更为简化和高效。因为其流动性强、交易成本低以及具有在高信用风险的市场环境下稳定运行的特点,国债期货无疑会是规避我国当前利率风险最有效的手段。

2国债期货交易有利于促进利率价格发现

国债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其最大的好处就是大幅度降低了交易成本,由此吸引了大量的交易者,这其中不仅包括了为规避风险的套期保值者,也包括了承担风险的投机者。投机者为了能在交易中获利,必须努力寻找和评估有关国债期货的价格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频繁地进行买卖交易。投机者在进行交易的同时将国债现货内含信息的变化、自己对这些变化的判断以及对国债现货未来价格变化趋势的预测都一并传递给市场。由于市场上存在着大量这样精于信息收集和分析的投机者,使国债期货产品的价格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国债现券所包含信息的变化,并且能够更好的反映未来市场利率的变化。同时由于这些投机者频繁地在现货与期货市场间进行套利,促使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维持合理的关系,使得国债现货价格能够更好地反映其内在价值。

国债期货市场上的做空机制改变了现货市场只有做多才能赢利的模式,给市场带来新的定价方式。在现货交易中,国债的持有者只有在利率下降的时候才能实现盈利,而在利率上升时,他们只有尽量减少投资组合中债券的相对比例才能减少损失。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频繁地对债券现货资产进行调整会使投资者面临较高的交易成本,因此稳健的投资者往往不得不采用被动持有的策略,使得国债价格的变化不能充分反映市场信息的变化。期货交易的低成本以及双向赢利模式吸引大量的投资者进入债券市场,并且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积极地调整自己的资产组合。一方面提高了债券市场的流动性,另一方面则促使投资者对市场上涨或是下跌的预期都能体现在债券的价格中,从而使价格所反映的信息更加充分。

3国债期货交易有助于形成一个完整的利率体系

国债期货作为一种利率期货,其在交易中形成的收益率就是市场利率,具有真实性、预期性以及连续性等特质。通过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之间的套利活动,可以促进现货市场针对某一期限形成一个统一的基准市场利率,并逐步形成一个合理的从短期到长期的利率体系。

在一个仅有现货的国债市场上,要形成完整合理的利率体系是十分困难的,现货交易本身存在着很多局限性。但是,开展国债期货交易则能从很大程度上改善现货交易的不足,促进形成完整、准确、可靠的国债利率体系。第一,国债现货交易的成本高,对市场利率反映不敏感。如前所述,在进行国债现货交易时,投资者不得不支付高额的手续费以及占用大量资金的机会成本。为此,即使是在利率上升时,部分投资者也只好采用被动持有的策略,使得所形成的收益率并不能充分反映市场信息的变化。国债期货交易的保证金机制和做空机制有效提高了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促使投资者根据市场情况变化,采取主动的应对措施,及时调整资产组合,从而使收益率能真实地反映市场变化。第二,现货交易形成的收益率只能反映当期利率,无法对未来的利率水平进行合理的预测,难以形成一个利率体系。国债期货交易的低成本、高流动性、高透明度以及双向赢利的特性吸引了大量各种类型的投资者,他们通过进行期货交易将自己对未来利率的预期传递给市场,并最终通过集中撮合竞价的方式形成了为市场参与各方所能够接受的远期收益率水平,因此该收益率能够真实合理地反映出利率远期的走势。第三,不同的国债现货市场形成的利率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缺乏权威性和指导性。我国的国债市场目前被人为分割成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各自独立运行的市场。在国债市场的分割状态下,各自市场在交易主体、交易品种以及托管方式等方面存在比较大的差异,使得两个市场难以产生一个统一的市场基准利率,存在套利空间。推出国债期货市场,有助于校正国内利率市场分割状况对于利率市场化的不利影响。一方面,开展国债期货交易可以改善债券市场的流动性,并最终促成二级市场的整合。另一方面,统一的国债期货价格可以平抑分割的国债现货价格。通过定价机制的校正作用,国债期货市场将改善国债及其它债券现货市场的发行与交易,并最终实现债券市场的统一,进而促成基准利率的构建,形成一个完整的利率体系。

二、推出国债朗货的可行性

我国在1992-1995年开展过国债期货的试点工作,但由于市场条件不成熟、利率市场化改革进展迟缓、监管不力等多方面原因,最终以失败收场。近年来,我国的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利率市场化改革也进入了最后阶段。在吸取了国债期货试点失败的经验后,我国政府致力于改善国债现货市场环境、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的建设,并取得了卓越的成效。目前,在我国恢复国债期货交易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1国债现货市场的快速发展为恢复国债期货提供了坚实基础

国债现货市场作为国债期货市场的基础资产市场,是国债期货市场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我国自1981年恢复国债发行以来,国债市场建设突飞猛进,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使得我国国债市场的现状基本能够满足国债期货推出的需要。

国债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近几年,我国债券市场规模高速扩张,2008年实际发行国债8,549亿元,较1995年增长了接近5倍;2008年底,实际国债余额为5.33万亿元,是1995年底国债余额的16倍。国债现货市场可流通比例增大,流动性增强。2008年底,我国可流通国债余额为45,389.69亿元,占全部国债余额的86.09%,而1997年可流通国债比例仅为40.7%。随着可流通量的增加,国债的流动性也大大增强。2008年国债市场交易总额为23.28万亿元,是1996年国债交易总额的13倍。2008年国债现券换手率(即国债现券交易额与可流通国债托管额比率)为0.8,国债市场流动性增强。从国际比较来看,各国开展国债交易之初,国债占GDP的份额大致为14%-45%。2008年我国国债余额占到GDP比重的17.72%,已高于美国推出国债期货时的比重(16.67%),并与多数开展国债期货交易国家推出国债期货时的比重相当,因此国债规模已不是制约我国国债期货交易的主要障碍。

国债期限结构趋于合理,基准收益率曲线初步形成。为了完善国债期限结构,形成我国债券市场的基准收益率曲线,财政部经过多年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记账式国债已经形成从3个月到30年的短期、中期、长期兼备的较为丰富的期限结构,是我国国债市场的收益率曲线更为完整,也为国债期货提供了依据。从2003年开始,财政部积极推行基准期限国债连续、滚动发行,由此进一步巩固国债收益率基准。同时,为了解决我国国债短期利率缺乏的状况,完善基准收益率曲线,2005年我国通过了关于实行国债发行余额管理的意见,使得大量滚动发行短期国债成为可能,并有利于优化国债期限结构。至此,我国债券市场基准收益率曲线的建设初见成效。

市场交易主体数量大幅增加,债券各市场统一进程加快。在2002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金融机构加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和2002年10月扩大债券结算业务范围之后,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主体逐渐多元化。截至2008年末,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主体从启动之初的16家商业银行总行,增加到包括各类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在内的8,299家。银行间债券市场已经成为所有机构投资者均能参加的公开市场。此外,2002年6月开始的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试点也使个人投资者通过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债券柜台业务间接参与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主体的增加加快了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的统一步伐,是国债的定价更趋合理。2002年开始,财政部加大了跨市场国债发行和流通托管的尝试力度,并于2003年制定并出台了跨市场国债转托管办法,2005年实现了全部国债跨市场发行。国债的跨市场发行建立了银行间与交易所市场间的国债现券融通机制,初步打破了国债市场的割裂局面,为最终实现国债市场统一积累了必要的经验。

2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为恢复国债期货提供了现实依据

国债期货市场运作的国际经验表明,尽管国债期货的推出时机对于利率市场化程度并没有很高的要求,但一定程度上的利率市场化仍然是保障国债期货市场稳定运行的重要基础条件。目前,经过自1998年以来十四年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我国的利率市场化程度甚至已经超越国外推出国债期货时的历史情形。在利率管制方面,目前国内只有基准存贷款利率没有放开,债券、回购与同业拆借等金融市场利率都已经放开。

回顾我国利率市场化所走的道路,其总体思路清晰可见,即:先放开货币市场利率和债券市场利率,再逐步推进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顺序进行。2005年利率市场化改革取得了根本性的突破,房地产市场的利率政策管理模式的调整,标志着目前银行除存款利率的上限和贷款利率的下限之外,中国基本取消了利率管制。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目前的利率市场环境与金融创新活动,与美国以及其它一些国家推出国债期货时的情形不乏类似之处。特别是近五年以来,储蓄替代型金融工具(如货币市场基金与理财产品)的创新活动,通常被认为留作最后突破的存款利率市场化,也在一定范围内被击破。利率市场化的深入为我国恢复国债期货提供了保障机制。

3规范运行的期货市场为恢复国债期货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

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327”国债期货事件中,期货交易法规不健全,交易所风险监管体系不完善是违规事件发生在监管环境方面的重要成因。自此之后,我国非常重视相关法规的制定以及监管体系的建设。目前,中国期货市场监管制度基本健全,风险监管能力大大提高,同时,机构投资者不断发展壮大以及商品期货交易中所积累的宝贵经验都为我国恢复国债期货交易提供了保障。

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1999年国务院颁布《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中国证监会出台了与其相配套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高级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这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制定使我国期货市场初步形成了统一的法规体系,使整个市场正式纳入法制化轨道。2007年上半年,国务院又对期货交易相关法规条例进行了修订,证监会也修订并颁布了一系列配套行政法规,这次修订最突出的特点是将规范的内容由商品期货扩展到金融期货和期权交易,为重推国债期货提供了较充足的法律依据,使得国债期货市场能够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篇13

收录日期:2014年2月9日

国际黄金市场发展历史悠久,目前国际上主要有英国伦敦、美国纽约和芝加哥、苏黎世、日本及中国香港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黄金市场以及中国、印度、土耳其等新兴经济体黄金市场。各国的黄金市场在发展历程、交易品种、参与主体以及市场监管等方面各有特点。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黄金市场经过长期发展,目前已经发展成为市场环境成熟、机制健全、交易规模较大且各具特色的黄金市场。研究和借鉴这些发达黄金市场的发展经验都对推动我国黄金市场健康良性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国际上主要黄金市场发展情况

目前,全球已经形成50多家黄金交易所,其中以伦敦、苏黎世、纽约、日本和香港地区最具影响力。

1、伦敦黄金市场。历史悠久,曾是世界上最大的黄金市场。以现货交易为主,无固定交易场所,实行做市商制度,最大的特点是其独一无二的定盘制度。伦敦黄金市场每个交易日由金商代表进行两次定盘,下午定盘的时间往往会成为每天金价运行的转折点。其价格变化,被看作国际黄金市场价格的晴雨表。

2、苏黎世黄金市场。是二次世界大战后发展起来的世界性黄金自由市场。它以瑞士三大银行为中心,联合经营黄金,不但充当经纪人,还掌握大量黄金储备进行黄金交易,市场交易没有任何限制。

3、纽约黄金市场。纽约黄金市场的发展历史很短,但发展速度相当快。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黄金期货市场。以期货交易为主,主要以投机活动和套期保值为主,实行场内竞价交易制度,机构投资者占主导交易地位。

4、日本黄金交易所(东京工业品交易所)。是日本政府正式批准的唯一黄金期货市场,为日本的黄金业者提供了一个具有透明度和有效率的交易平台;2004年黄金期权获准上市,日本的黄金期货市场更加活跃。在24小时的黄金交易市场中,东京市场成为伦敦、纽约交易时间外的亚洲时段的重要交易市场。

5、香港黄金市场。可分为主体市场、无形市场和期货市场。由于香港黄金市场在时空上连接了伦敦市场和纽约市场,便于国际投资者24小时跨时区套利交易,加之香港黄金市场无外汇管制等客观有利条件,使香港黄金市场迅速发展,现已成为世界四大黄金市场之一。

二、国际成熟黄金市场与我国黄金市场比较

以下从市场监管体系、制度建设、税收政策、交易模式、交易主体、交易产品、市场开放程度和黄金储备等角度来对比我国黄金市场与国外成熟黄金市场的差异情况。(表1)

三、国际成熟黄金市场对发展我国黄金市场的启示

一个较为完善成熟的黄金市场应具备以下特征:具有多元化、多样化、多层次的市场体系;有完善统一的法律及监管体系,管理部门或监管主体职能分工明确,并被赋予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市场发展定位与本国政治、经济、历史环境相适应;有完备的交易制度和规定。

(一)大型的做市商是黄金市场世界影响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大型做市商能保证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市场活跃度,提高市场风险管理水平。

(二)只有将我国黄金市场发展成为以投资功能为主的市场,才能达到发展壮大我国黄金市场的目的,才能在世界黄金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是加快我国黄金市场与世界接轨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三)建立健全合理的监管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金融市场参与者的信息不对称性,保障投资者的利益,进而促进整个黄金市场管理的进步。

(四)发展黄金市场要与本国政治、经济、历史环境相适应。由于各国的经济条件和市场发育程度存在较大差异一国应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宜的市场发展道路。

(五)开放黄金市场是发展国际黄金市场的必要条件。从各大国际黄金市场的发展来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黄金市场要发展成为国际市场,都在实施对外开放后实现的。

四、对我国黄金市场发展的建议

(一)加快培育多样化的市场交易主体,提高市场流动性。目前,我国黄金市场上的参与主体较为单一,绝大多数是产金用金企业。应该更多地吸引商业银行和投资基金等投资易主体成为会员,利用此类会员专业化且持续的买入卖出行为,增强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度,减小流动性风险。基于目前黄金市场交易主体发展缓慢的现状,降低中小黄金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丰富市场交易主体;此外,应应进一步吸收中小企业和个人投资者入市,市场主体的广泛参与将有力地推动我国黄金市场交易体制的完善和发展。

(二)加强对场外市场的规范和引导,稳定推进做市商制度。主要的世界黄金现货市场都采取定价制和大型交易商(做市商)报价相结合的价格形成方式,体现了现货市场交易不集中、需要随时有行情能成交的特点。这种价格形成的基础,需要有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大型黄金交易商,有能力随时买入和出售黄金,起到促进市场流通的作用。目前,我国黄金现货市场采用的是场内集合竞价撮合成交的交易模式,缺乏具有系统性的黄金产品设计能力、定价能力及做市能力的大型黄金交易商,严重影响了我国黄金市场的广度与深度。随着中国黄金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培育我国商业银行等大型经销商的定价与做市能力迫在眉睫,商业银行纸黄金业务的开办使其初步具有了做市商的职责,应选择一批有实力、信誉好的大型商业银行和投资基金等作为做市商试点,进行双边报价,增强市场流动性,降低市场波动,稳定市场。同时,加快制定黄金市场场外交易的管理办法,使场外交易规范健康发展。

(三)加强黄金市场产品创新力度,丰富黄金企业避险工具。与国外成熟的黄金市场相比,我国黄金市场交易品种和交易模式仍较为单一,需在完善现货交易的基础上,进一步突破实物交易的局限,加强与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合作,大力开发票据化和凭证式黄金交易产品,尽量避免被动交割行为的发生;大力鼓励由市场主导的产品创新,引进国外成熟先进的黄金期货、期权、个人保证金等新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品种,延伸交易平台,积极开发黄金衍生品交易市场,促进股份制商业银行参与的积极性,引进投资型的交易所会员,推动市场的活跃和交易规模的扩张,逐步建成以金融投资业务为主的金融市场,为黄金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与避险工具。同时,要积极开发人民币报价的黄金衍生品产品,加大创新力度,丰富交易品种,完善市场体系,进一步深化市场功能,提高市场的规范性和开放性。

(四)完善市场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一是要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加强质量认证管理,提高合格金锭生产商的门槛。同时,要加强日常质量管理,定期不定期地对合格认证企业产品进行检测,严把质量关,降低投资者风险和回购风险;二是加快制定对非标产品的交易管理办法,规范非标交易的发展。建议在上海黄金交易所设立非标准黄金交易板块,使其直接参与场内交易,并允许其通过商业银行网点就近交售黄金,以降低企业的平均成本,扩大中小黄金企业市场参与程度;三是继续扩展交易时间,同时稳步放开国内企业参与国际黄金市场的限制,更好地实现企业规避风险的需求;四是优化黄金仓储库布局,降低黄金交割费用。可选择部分有实力的商业银行,发挥其机构网络优势,协助交易所建立和完善黄金仓储和配送网络,实现交易双方“就近提货”,从而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也可选择部分有实力、信誉好的大型金企代为建立黄金仓储库,以降低黄金交割费用,方便企业实物交割;五是建立完整、严密的黄金市场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全面、完整、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使投资者最大限度地获取信息,以提高市场透明度,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利和黄金投资者的利益。

(五)加强黄金市场投资者教育,积极引导黄金企业合理运用避险工具。黄金市场在我国属于新兴的金融市场,应从各个层面加大对黄金市场的宣传力度。同时,必须重视加强黄金市场投资者教育,普及黄金市场基础知识,提高投资者对市场风险的认识,引导投资者通过合法的投资渠道理性投资,逐步培育成熟的黄金市场投资群体。要加快黄金市场业务人才的培养。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抓紧培养、引进一批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我国黄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要继续培养企业的市场意识,引导企业灵活运用黄金市场创新工具,充分利用商业银行提供的黄金贷款、黄金租赁等金融服务,借助黄金期权、黄金远期、黄金期货等衍生工具,合理运用黄金市场套保工具增强抗风险能力,减少生产经营过程中资金占压,积极主动规避市场价格风险。

(六)积极推进黄金市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黄金市场监管体系。首先,加快出台《黄金市场管理条例》,明确黄金市场的监管主体、监管边界和监管措施,规范黄金市场交易行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打击非法交易,为黄金市场提供一个规范有序、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其次,可以建立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工商部门、银监部门、证监部门、公安部门和海关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内的跨部门监管协调机制,以杜绝监管盲区或监管重叠;再次,建立完善黄金投资市场的自律性组织,充分发挥自律性组织在行业自律、投资者教育方面的优势,促进黄金市场稳健发展。

(七)进一步优化外汇储备结构,增加中国的黄金储备。黄金储备对国家安全特别是金融安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增加黄金储备,可以优化外汇储备结构,对冲美元及美元资产未来可能出现的贬值;另一方面也为人民币的区域化和国际化打下基础。进一步增加中国的黄金储备,无论对巨额外汇储备的安全,还是对提升中国在国际金融秩序中的影响力,都是必要的战略性选择。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