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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投资风险;风险防范
一、证券投资的风险分析
证券投资风险就是投资者在投资期内不能获得预期收益或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证券投资的风险就其性质而言,可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
1.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是指由于全局性事件引起的投资收益率变动的可能性。系统性风险的来源主要由政治、经济及社会环境等宏观因素。(1)政策风险。政策性风险是指由于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而对投资收益带来的风险。如2007年5月30日,财政部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0.1%调整为0.3%,两市股指跌幅均超过6%。同时一些间接的政策变化也会产生一系列风险,如房地产市场调空政策的出台会影响两市房地产股票的波动。(2)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因利率变动使货币供应量发生变化,影响证券的供给和需求关系从而导致证券价格波动造成的风险。利率的调整与股价的波动有着密切的关系,给股市带来了很大的利率风险。(3)购买力风险。物价变化导致资金实际购买力的不确定性,称为购买力风险,或通货膨胀风险。通货膨胀较高且持续一段时间后,会使整个经济形势变得不稳定,风险增大。通胀还会直接降低投资者的实际收益。(4)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证券投资活动中最普遍、最常见的风险。市场风险指由于市场行情势头的变化而引起损失的可能性。市场周期循环、资金的供求变化、市场的季节变化、市场预期等都影响市场行情走势。
2.非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指由非全局事件引起的投资收益率变动的可能性。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市场销售、重大投资等因素的变化都会影响公司的股价走势。(1)经营风险。企业内部项目投资决策失误,不注重技术更新,竞争实力下降;不注重市场调查,不注重开发新产品,满足现状;销售决策失误等,引起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相对下降,使企业产生经营失败的可能性,这种风险是个别的、可以规避的风险。(2)财务风险。公司的财务风险主要表现为:无力偿还到期的债务,利率变动风险,利率变动增加成本风险,再筹资风险等影响企业现金流量,影响到企业的收益。(3)信用道德风险。上市公司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隐瞒公司经营状况或故意散布虚假信息尤其是虚假财务数据的编报等,来达到发行上市或骗取投资者投资的目的。
二、防范证券投资风险的对策
根据上述证券投资风险及其成因分析,系统性风险对所有公司企业、证券投资者和证券种类产生影响,不能进行回避和分散,而非系统性风险是某个产业或企业独有的风险,可以通过有效的措施分散这类风险。下面主要针对非系统性风险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1.个人投资风险防范。在证券市场上,庄家如大鲨,散户如鱼虾,稍不小心就会被庄家吃掉,个人投资者经常处于十分危险的境地。因此,在防范风险上,个体投资者(即散户)尤应警戒,不断充实自己。(1)要量力而行,理性看待高风险。在进行证券投资时要量力而行,切忌借入资金进行投资。另外还应理性看待高风险。当一些个股在短期内以涨停板跳跃式上涨时,投资者就一定要注意风险,若有投资者在高位追涨,定会被套牢。(2)运用证券投资组合,分散风险。进行证券组合投资应遵循如下分散风险原则:a.所购证券的发行单位要分散;b.公司所属行业要分散;c.证券种类要分散;d.证券投资期限要分散。对于投资者而言,应根据证券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原则,做到四个“分散”,定能降低证券投资的风险,保障投资利益。
2.加强上市公司的监管。规范上市公司及其关联人在股票发行与交易中的行为,督促其按照法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批露公司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主要内容是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是投资者分析的主要依据。临时报告包括常规公告,重大事件公告,收购合并公告,股东持股变动公告等,主要是在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向公众投资者批露相关信息。
3.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立法、执法。要规范证券投资市场,从客观上说,必须建立一套完备的、严格的监管法规,规范上市公司、监督过度投机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我国立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1)法律体系比较健全,各法之间衔接性很强,且奖罚分明,既体现了对经营者的监管,也体现了对监管者的行为进行约束;(2)突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他们对证券市场的信心;(3)针对性强,突出了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市场服务机构等进行分行业监管的原则;(4)证券法规的形成超前于证券市场的形成,防患于未然;(5)法规的内容既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严肃性,又能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完善,增强其适应性。
三、总结:
通过对证券投资风险的剖析,我们对投资中所要面临的风险有了具体深人的了解。在投资中我们将这些防范风险的基本方法运用到实践中去,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在未来的投资活动中摸索出一套更加完善行之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一定会达到投资收益最大化,投资风险最小化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胡子云,费秀婧.证券投资如何做好风险控制[J].经营管理者,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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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重点: 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使我国资本主要由国家和集体使用、所有的格局发生着重大的变化,私人所有的资本已超出国有资本,成为全社会资本总额的重要组成部分。私有财富的快速增长,为我国个人理财市场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进行资产的有效管理, 最终达到所设定的家庭资产增值的目标
论文框架:
关键词:家庭理财 投资方式 风险 收益 现状
任何理财方法都必然是收益与风险并存, 理财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实现资产的保值或增值, 就需要对家庭理财活动进行合理的规划。科学理财就是要根据目标的要求有效处理和运用财富, 通过开源节流以增收节支, 不断地积累家庭财富。并随时根据各个家庭内外部环境及自身情况的变化,对整体的计划做出相应的调整, 做好不同阶段的理财规化, 保证理财之路的畅通。
家庭投资按照投资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经营性投资、证券投资、家庭储蓄投资和家庭保险投资。
1、经营性投资是指用货币资金、原材料、固定材料、无形资产等所进行的投资。经营性投资根据投资期限的长短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种。
2、证券投资是家庭作为资金供应者参与证券市场的行为,即把家庭资金用于购买金融资产,主要是有价证券如股票、债券等,以期获得利润或控制其他公司的经营行为。购买股票风险较大,有可能亏本,但也能获得较高的收益。购买债券风险较小,但收益也相对较小。家庭证券投资要根据资金闲置时间的长短、胆识的大小、证券投资知识水平以及其他情况来选择投资对象
3、家庭储蓄是把家庭收入的一部分存储和积累起来的一种家庭经济活动,是家庭理财、聚财与生财的一种重要渠道。目前家庭储蓄作为一种安全、灵活、方便的家庭理财和投资方式被广大家庭所采用。但是银行存款无法克服通货膨胀带来的货币贬值,这样会使家庭资产缩水。不利于家庭资产的保值、增值。
4、家庭保险投资。所谓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按规定向投保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建立专门的保险基金,采用契约形式,对投保人的意外损失和经济保障需要提供经济补偿的一种方法。家庭投资保险的险种主要有家庭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目前,各大保险公司推出的扮资连结或分红等类型寿险品种,使得保险兼具投资和保障双重功能。保险投资在家庭投资活动中不是最重要的,但却是最必要的。
我国个人投资理财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严重制约着我国家庭投资理财的发展。面对这些问题,要进一步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的政策环境及法律保障完善的法律法规,加强复合型金融专业人才的培育,理财投资者自身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树立理性的投资意识和风险意识。
我国家庭理财市场存在以下问题:
( 一) 市场规模小,
供需维持低层次均衡由于起步较晚, 发展不完善, 导致目前理财市场规模小,规模优势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这已经成为目前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虽然近年来个人理财市场规模已日趋扩大, 但与银行的其他业务, 如房贷、 车贷的庞大规模相比, 仍处于规模劣势。因此, 市场本身规模的增长是其发展的前提条件。 ( 二) 银行服务不到位
首先, 服务缺乏专业性。高收入的年轻人对外资金融机构的个人金融服务普遍持接受态度, 而对于国内的同类服务却无法认同。其次, 服务缺乏差异性, 没有个性化。
( 三) 理财产品缺乏新意, 同质化现象突出
缺乏独特价值内涵和理财服务同质化是困扰银行理财品牌建设的主要问题。与成熟市场的银行理财相比, 目前我国个人理财更多的是把现有的业务进行一个重新的整合, 而没有针对客户的需要进行个性化的设计。实现客户资金在银行及股市账户的流通,理财产品方面的创新有待加强。
要完善我国家庭投资理财市场的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 一) 改善外部投资环境, 做大市场规模
( 二) 进一步放宽管制, 引入中外银行竞争机制
( 三) 努力提供高水平服务
( 四) 加大理财产品的创新力度, 丰富理财内容
( 五) 培养和选拔专业的理财人员, 提高理财人员素质
(六)建好金融档案。。
(七)打造个人信用所谓个人信用,即个人向金融机构借贷投资或消费时,所具有的守信还贷纪录。
(八)家庭投资者要及时查明实际遇到风险的种类、原因,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家庭投资理财是一门重要而博大的学问,好好学习并运用可以获得更多、更优质的财富。家庭投资理财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有利于人们家庭财产的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更能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郑建辉:《如何制定适合自己的理财规划》,《金融博览》2008年第2期。
2. 林宁:《浅谈个人理财规划》,《商业文化》(学术版)2008年第1期。
3. 韩海燕.个人理财[J].金融管理,2010(4).
4. 严丽 《个人理财投资》 立信会计出版社出版 2010年
5. 吴革斌: 《浅谈如何做好家庭投资理财》 , 《经济研究导
刊》 , 2010 年第16 期。
6. 吴燕雁.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现状和发展趋势浅析[J].现代商
业,2010,(5).
7. 魏涛.中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研究[J].改革与开放,2010,(2).
8. 吴燕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问题与对策建议[J].中国金融,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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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允价值会计与市值会计
“市值会计研究报告”是经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出来的,其中就涉及到对市值会计的相关阐述。们可以把“市值会计”定义为:下公允价值计量下,要对企业财务报告中某部分资产和负债的变动纳入相关的损益,从当前的情况看来,市值会计的运用范围也比较广,譬如说,证券投资和金融衍生工具、工作等等方面。
我们可以从定义和金融资产计量实务等两方面对“市值会计”和“公允价值会计”之间的关系进行相关的分析。我们从两者的计量项目价值变动处理上可以发现,“市值会计”只是考虑将价值变动纳入到损益内;而“公允价值会计”则可以细分为算入损益或者权益上的两种情况来分析。金融资产作为我国公允价值应用的核心领域之一,其在实务的处理上也存在有一定的复杂性。通过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的证券投资变动可以进一步将其分为 “计入损益”和“计入权益”等两种类型,为当前部分金融机构操纵利润开通了新的“隧道”。通过查阅相关的文献和实际工作经验,笔者发现采用“市值会计”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公允价值计量证券投资以及影响权益公允价值计量证券投资区分,便于制定更加及时和精确的解决方案。基本这种视角下考虑,“市值会计”可以被认为是为金融机构而服务的,并非仅仅是为了投资者。
二、公允价值会计与资产减值会计
笔者经过查阅相关的资料发现,在国际会计准则的第36号《资产减值》中有提到,一旦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小于其账面金额,那么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将其视为减值,在实务上要进行减值损失的确认。
关于如何做好金融资产减值的规范化工作,就IFRSs和美国GAAP来说,是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异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中也提出了相关的要求,也就是在贷款减值发生的时候,应该通过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测,结合实际利率计算贴现而得到现值计量;而通过摊余成本来对证券投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非暂时性减值问题,其核算工作上要把其账面金额调到公允价值。
夏大慰等(2005)在IFRSs和美国GAAP关于资产减值规范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资产减值会计”的基本含义及其与“公允价值会计”的关系,指出:资产减值是指资产未来可回收金额或者价值低于账面金额时,减计资产的会计处理。客观性是“公允价值会计”的重点内容,能够全面反映出企业在拥有资产所发生的价值波动和影响,属于一种双向的反映。会计学领域中所说的稳健性思想也能够通过资产减值会计体现出来,也是单纯地能够反映出企业在拥有资产的一段时间内所发生的导致可回收金额减少的影响,是一种单方向的反映。“资产减值会计”与“公允价值会计”在目标和理念等两大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
三、两者会计计量的逻辑基础不同
站在谁的角度来分析计量的价值,是当前会计计量逻辑的基础,也就是说某一项资产的价值是否因为报告主体而有所差异。
(一)市场是公允价值会计的逻辑基础。在SFAS157的相关政策下,公允价值被定义为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所发生的有序交易中,资产被出售所回收回来的资金或者是负债发生转让是所支付出去的价钱;而在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则中公允价值则被定义成为在计量日的有序交易当中,市场参与者之间所发生的出售一项资产所得或者一项负债转移所支付的价格。两者对于公允价值的定义表面上来看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其基本内涵是一致的。公允价值是在市场角度下进行计量的,而不是出于特定主体来考虑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对逻辑基础进行更深入的认识:(1)公允价值不能脱离市场价值,属于市场价值的一部分;(2)公允价值需要依靠市场中的有序交易才能够实现;(3)市场参与者是当前公允价值计量的假设主体。
四、结束语
“公允价值会计”必须要在企业的持续经营条件下提出来,也就是当企业处于计量日或者报告日,需要对真实市场交易的发生的资产销售、负债清偿等进行模拟,进而推出企业当前的市场价值。“公允价值会计”的目的就是把企业与市场进行对接,让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准确、及时地对企业资产和负债价值变动的情况有所了解。“公允价值会计”包含了“市值会计”,从这一点就能够说明企业在公允价值计量变动处理上,是算入损益类还是算入权益类,从另一个侧面也可以反映出在运用公允价值过程中对财务报告造成的影响是处于其遭遇抵制的重要原因。“公允价值会计”与“资产减值会计”在目标和理念上都有所不同,“资产减值会计”仅仅基于某些特定条件下运用公允价值,只能从单方面来反映出资产价值的变动,不能涵盖在“公允价值会计”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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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投资期限长、投资金额量大、周转时间较长、受宏观形势影响较大,如何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企业财务风险是各大房企的要务之一。
一、房地产企业融资管理概述
1.房地产企业融资管理的含义
通常来说,融资管理是指企业向企业外部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及从企业内部筹措和集中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财务管理活动。房地产企业的融资管理顾名思义是指,房地产企业为开展房地产经济活动,通过各种方式对外对内融通资金,控制风险,优化企业资本结构的财务管理活动。
2.房地产企业融资管理的特点
(1)全过程性。房地产项目从取得土地、开发建设到销售回笼无不涉及大量的资金流动,且环环相扣。取得土地阶段时间虽然短,但是资金需求量巨大,工程建设开发阶段相对时间较长,资金流出按工程节点逐步发生,前二个阶段主要表现为资金流出,而到了销售阶段则主要是资金流入。
(2)风险性高。房地产业与宏观经济周期关联度非常明显,我国房地产业受政府宏观调控的影响更大,而且由于我国金融体系尚不发达,加上项目中巨额的营运资本及其短期波动,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管理面临较大风险。
(3)综合性强。房地产项目的资金投入量大,涉及环节众多,资金回收期较长,且外部融资的限制较多。不但要明确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每个阶段的融资需求和特点,还要针对各阶段的不同情况匹配相适应的融资模式,确保资金顺利流转。
3.融资管理对房地产企业的重要性
融资管理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房地产企业显得尤为重要和关键。
(1)房地产经营活动涉及的资金量大,周转期长,有效的融资管理是确保房地产企业正常运转的关键之一。众所周知,资金链断裂对房地产企业来说是相当致命的,因此在房地产项目运营过程中必须不断加强融资管理。
(2)有效系统的融资管理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通常,资金成本是房地产成本项目中占比较大的一项。控制好资金成本将能降低成本,提高房地产项目的收益,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终极目标。
二、房地产融资管理面临的困境及其原因分析
1.房地产融资难度大增加了融资管理的风险
房地产企业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周期长、周转率低、风险大,导致融资压力巨大,给房地产企业融资管理带来了不少困难。另外,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房地产调控政策,如限购、限贷等,房地产信贷规模紧缩、销售受阻无疑更进一步加重了企业的融资困难。面对融资难,如果没有良好的融资管理去应对的话,将大大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正常运转。造成房地产企业融资难有多方面因素。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较为单一,房地产融资市场体系尚不健全,融资效率低。纵观中国房地产企业,目前银行贷款仍是外部融资的主要渠道。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仅靠银行贷款越来越难以满足众多房地产企业对资金的巨大需求。这种单一融资方式所带来的融资管理风险是不言而喻的。此外,由于房地产融资市场的不健全,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进一步加大了企业融资管理的难度和风险。
2.对融资的全过程管理重视程度不足
资金运动与房地产开发程序可谓是密切相关,然而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往往对融资管理未给予足够的重视,缺少系统的管理体系,融资管理仍处于粗放式管理状态。认为融资管理仅仅是财务部门或是资金管理部门的事情的想法较为普遍,全员参与度不深。一方面很少有企业将融资管理上升到战略的高度,针对企业的发展制定出全面系统的融资方案及总体规划。另一方面有些房地产企业未将融资管理贯彻到房地产的每个生产环节中去。这样往往会造成融资管理缺乏系统性,融资结构不合理、融资成本上升、融资效率降低,增加融资管理的难度和风险。
三、如何应对房地产融资管理困境的几点思考
1.积极拓宽房地产项目融资渠道,努力开发多种金融产品
房地产项目融资从最初的依靠银行信贷的融资方式,到目前逐步发展的地产基金、地产专业投资银行、地产投资专门机构、地产信托和信托基金等融资方式。这些融资方式虽然尚未完全发挥其良好的效果,但确实推动了房地产融资体系朝着全面成熟的方向买进。是否选择合适的融资模式对于一个房地产项目是否获得理想的融资效果有着直接的影响,这就需要国家在加强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宏观调控的同时,要进一步结合上述法律法规,不断探索多种融资方式。房地产企业应对每一项融资进行全面的规划,明确融资目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渠道和多种融资途径,密切关注房地产融资市场的各类动向。举例来说,中国银监会2008年颁布了“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8]84号),为并购贷款全面推行开了闸。如果此时企业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取得了房地产开发项目,则可以采用并购贷款的方式解决一部分初始投入的资金,为后续项目的开发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从金融机构角度来说,要不断开发新的房地产金融投资产品,针对不同的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服务,为推进多途径、多渠道、的房地产项目融资方式提供保障。
2.积极推进完善房地产证券化
所谓房地产证券化,就是将房地产投资直接转变成有价证券形式。房地产证券化把投资者对房地产的直接物权转变为持有证券性质的权益凭证,即将直接房地产投资转化为证券投资。从理论上讲,房地产证券化是对传统房地产投资的变革。它的实现与发展,是因为房地产和有价证券可以有机结合。房地产证券化实质上是不同投资者获得房地产投资收益的一种权利分配,是以房地产这种有形资产做担保,将房地产股本投资权益予以证券化。作为房地产融资手段的创新,这一模式是随着全球房地产金融业的发展而衍生出来的。房地产证券化具有安全系数高、参与者众多,关系复杂、政策性强、证券品种多样化,适合于投资等特征。房地产证券化有利于提高银行资产的流动性,释放金融风险;有利于拓展房地产业资金来源,构建良好的房地产运行机制;有利于健全我国的资本市场,扩大投资渠道。为了更好地推进房地产证券化,首先要完善我国的证券交易市场,制定详尽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引导市场的发展,以促进房地产项目证券化融资的应用。其次,需要依据美国等多国房地产项目证券化融资的经验,在实施证券化融资的过程中,要不断完善健全项目风险监管机制,保证其良性健康的发展。再次,需要不断提升与证券化匹配的技术水平。房地产证券化虽然原理简单,但真正的实施还需要克服许多难点。例如,我国现阶段的会计与税收处理远远不能满足房地产证券化进展的需要。怎样才能避免双重征税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同的会计处理会导致不同的证券化成本与收益,如何设计合理的房地产证券化会计制度也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此外,房地产证券化还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团队,因此专业人才的培养也是十分迫切的。
3.加强房地产企业自身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房地产企业应给予融资管理充分的重视,将其提升到战略的高度,结合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建立全面融资管理体系。房地产企业应时刻重视开发建设过程中的资金周转,加快整体存货周转率,降低资金占用,从而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目标。首先,房地产企业应该建立一个程序化的资金管理流程,明确企业开发建设销售全过程的各个重要资金节点,同时应加强企业每个员工建立资金效益理念,以利于落实整个资金管理流程的每个环节。其次,合理控制开发节奏,减少过度预支。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度举债,将债务控制在安全值以内,切忌好大喜功,过度预支资金。如果房地产企业靠借贷支撑企业的发展,一旦发生债务危机,就会危及到企业的生存。房地产企业应当采取有效的防范和调整措施,尽早处置闲置资产,加速存货的周转。再次,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一个成功的房地产企业必然有一套准确高效的成本费用控制体系。当前,房地产市场愈加规范的形势下,如何做好成本控制对企业的利润率显得更为重要。房地产企业应当建立全面预决算制度和严格的审核制度,让每一笔开支都遵循经济效益原则,防止铺张浪费,加快房地产企业自身经营积累,提高融资管理水平。
四、结语
融资管理是房地产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如何更好地适应外部市场的变化和提高自身管理能力是每个房地产企业加强融资管理过程中必须正视的问题,只有将融资管理的理念真正深入企业的每个环节、每位员工,这样才能使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流转更为顺畅,更好地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高音.浅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管理.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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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股票市场风险也很大,许多人因为不懂股票和时间精力限制,总是赔多赚少。有的人不会选股,看不出哪种股好,人云亦云,跟风炒股,赔了也不知道原因;有的没时间看盘,买支股票涨了没时间出,结果跌了还赔进去了;有的心态不好,自己的股不涨,看别的股涨,自己就受不了,该抛出这个追那个股,原来的股又涨了,进的股又跌了,总是踏错节奏,追来割去,最后损失巨大;有的熊市不知止损,被套70%;有的牛市不敢持有,涨100%的股票,赔10%就抛了,因此如何做好自己的投资,笔者认为为了取得好的投资效果,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遵守自己的交易纪律
行为金融学认为市场是非有效或不完全有效的,由于投资者受经验法则的谬误和情绪因素的影响,很容易做出非理性的投资,要克服这个行为带来的损失,就必须要有一套自己的操作纪律,避免情绪交易。
1.找到自己操作理念的进场点,每个投资者的投资策略有所不同,可以从公司的盈利水平,发展潜力,当时的经济状况等分析,通过技术分析找出个股的买卖点。
2.找出所持有的个股的出场点,出场点比进场点更重要,只有找好了出场点才能实现投资的期望,通过分析,一旦符合离场条件,要立刻离场,绝不犹豫。
3.只做能力范围内的交易,当市场不符合自己操作理念时要懂得休息,切勿做自己纪律之外的交易。
二、实现证券投资净效用最大化
(一)正确评估股票的投资价值
投资者之所以对股票进行投资,是因为股票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股票的投资价值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并随着这些因素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变化,影响股票投资价值的因素很多,受宏观经济,行业形势和公司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所以投资者在决定某种股票之前,首先认真评估股票的投资价值。只有当股票处于投资价值区域时,投资证券才有利可图;股票投资分析正是对可能影响股票投资价值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来判断这些因素及其变化可能会对股票投资价值的各种影响,所以它有利于投资者正确评估股票的投资价值。
(二)减少非理易
中小投资者的股票应执行几种能帮助控制认识错误和心理障碍的安全措施。控制这些心理障碍的关键方法是所有类型的投资者都要实施一种严格的交易策略——“购买并持有”策略,中国股票市场不仅波动幅度大,而且波动的频率也相当高。股市的剧烈波动导致了投资者的过度交易与市场投机心理,而市场浓烈的投机氛围则反过来会推进股价波动幅度与频率。所以要减少噪音交易,同时避免羊群效应。
(三)价值发现型投资理念
价值投资发现型投资理念是一种风险相对分散的市场投资理念这种投资理念的前提是市场价值是潜在和客观的,主要有三方面;其一价值发现是一种投资于市场价值被低估的投资品的过程,在投资品价值未达到被高估的阀值时,投资获利的机会总是大于风险;其二,由于某些投资品市场价值是直接或间接与其所在的行业成长、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相联系的,在行业发展及国民经济增长没有出现停滞之前,投资品的价值还会不断增值,在这种增值过程中又相应地分享着国民经济增长的益处;其三,对于某类具有价值发现投资理念的投资品,随着投资过程的进行,往往还有一个价值再发现的市场过程,这个过程也许还会将这类投资品的市场价值推到一个相当高的价值平台,在我国目前经济高度发展,其行业发展潜力大,挖掘优质的公司,能提高投资的净效用。
三、顺应趋势
水总是往低处流”因为那是阻力最小的方向,顺应着这趋势,水才能流到大海,股票市场也是一样,顺应趋势,也是股民在股票市场上成功的关键。例如:移动平均线能揭示股价波动方向,即上升趋势或下降趋势,并且具有助涨助跌的作用,顺应趋势从移动平均线上看很明显的作用,并且利用移动平均线“黄金交叉”与移动平均线的“死交叉”做为买卖点,对股民的操作具有很好的指示作用(如图1所示)。
(一)在上证指数日K线中,当移动平均线的5日均线与60日均线形成“黄金交叉”时,我们开始考虑做多股票,这时候的市场往往是在看多行情中,顺应着这一趋势,可以开始寻找个股移动平均线中的5日均线与60日均线形成黄金交叉的绩优蓝筹股,这就排除了很多个股,减少挑选个股的时间。
(二)在上证指数日K线中,当移动平均线的5日均线与60日均线形成死交叉时,往往是意味着后市将会下跌,此时如果空仓观望,将避免被长期深深套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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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而立之年李女士老家在东北。目前在北京工作。她的父母在老家有两套合计50多万的房子。母亲已退休,每月有1200元养老保险,父亲还要6年后才能退休,目前每年自己交养老保险金近5000元。李女士每年给自己父母一部分钱。李女士的丈夫的老家在农村,母亲有农村基础社保,父亲已逝,他们每年也要寄生活费给母亲。李女士夫妻两人月收入近一万元,除了缴纳养老保险外,无其他商业保险。股市行情不好,李女士购买的股票、基金全部被套牢。准备要孩子的他们,又该如何筹谋?
理财师:吴新婷
第六届全国十佳理财师、国家理财规划师、经济师、证券投资顾问、投资者教育能手、惠州电视台《午间新闻》特派财经观察员。
《卓越理财》:对李女士而言,她面临的养老困境该如何解决?今后的养老该如何规划?
吴新婷:退休以后我们靠的是资产来生活,合理而有效的退休规划不但可以满足退休后漫长的生活支出,并且可以让自己活得有尊严、活得自由、活得有质量,同时还会给我们足够的心情,去感知幸福、恣意享受生活,并付出我们的能力和爱。
一、收入:
李女士夫妻两人月收入近一万元:1万*12个月=120000元/年。
二、支出:
自己交养老保险金近5000元/年。
每年给李女士父母一部分钱(假设4000元/年);
每年寄生活费给李女士丈夫的母亲(假设8000元/年);
三、养老收支相抵后 120000元-5000元-8000元-4000元=103000元/年。
四、理财规划需求:现在准备要孩子。
首先,李女士夫妻每年要先拿出6000元至10000元购买意外、医疗、养老保险。把风险控制好。
其次,李女士夫妻的房子是租还是需要购房也要统一思想,做好计划,如果决定在北京长期租房子,提前准备好10万元的育儿存款就可以计划生孩子了,如果还有购房计划那还要推迟生孩子的计划先把房子首付付了,月供不能超过月收入的三分之一。
建议在35岁以前没有购买房子不建议先购车,如果35以前确定租房后已生孩子的等孩子到了7岁后有足够的养车资金准备后再考虑购买车子。
五、每年养老保险金近5000元,是不够养老的,需要每年提高10%来补充养老金。
养老金的核心:进行退休需求的分析和退休规划工具的选择。
其一,退休需求的分析:例假设前提条件相抵消(年通货膨胀率为3%年收益为3%),退休后每月基本生活费;6000元/月*12个月*30年=216万元。需要在55岁至60岁生日就要为自己准备好这一笔养老金。
其二、退休规划工具的选择。
养老金的来源有以下几种:1、社会养老保险;2、企业年金;3、商业养老保险;4、投资收益,如房租、股票、基金、信托收入;5、住房公积金提取;6、其他收入如稿费、推迟退休。
特别提示:如果李女士夫妻出现经济危机或养老金缺口,也可以她的父母在老家有两套合计50多万的房子,作为抵押、信贷、转让的形式来获得资金缺口。“以房养老”目前不太适合她,因为老家的房子租金收益较低,不过也可以用老家的房子或变卖后换一套北京的小房子,到老的时候把房子抵押给银行来准备养老金。
案例二:
辛先生在北京有一套近150多万的房子。他与妻子年收入30万元。每月花销2万元左右。目前与自己的父母、妻儿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父母已退休,每月共有3000左右的退休金。辛先生的女儿已上小学。随着女儿年龄日益增长,需要独立空间,辛先生有了换房的需求。面对日益高企的房价,辛先生很是发愁。他又该如何做好自己的养老规划,以及协调孩子成长中的经济需求呢?
《卓越理财》:辛先生的面临养老问题,他应该提前做好哪些准备工作?哪些理财方式是必不可少的?又该如何筹谋?
吴新婷:辛先生应从现在开始规划退休生活。退休规划具有本金安全、适度收益、抵御通胀、强制性等特征,现在提早为退休做规划是明智的选择。
根据辛先生家庭的养老需求,社会保障已经远远无法满足,
品质养老资金解决方案:
按平均寿命计算,为辛先生筹划年龄为75岁,辛太太为80岁,现年辛先生35岁,太太30岁,以后到达的退休的需求为计算,假设辛太太按正常55岁退休,假设退休后辛先生家庭每月支出约3万元,每年约36万元,退休时需要3万元/月*12 即退休时每年生活支出为36万元/年,即退休25年的生活支出为36万元/年*30= 900万元,退休时点共需900万退休养老金。
尽管辛先生家庭在北京有一套近150多万的房子,辛先生还需要购买基本社保,以减少缺口,可通过已备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利用还有的时间,可以有效降低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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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本模式
日本早在1927年就设立了日本证券金融公司,随后又成立了8家,1956年4月合并为3家,即日本证券金融公司、中部证券金融公司和大阪证券金融公司,这三个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均为上市公司。日本要求证券金融公司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日元,出资者主要是银行和证券公司,两者的出资额约占注册资本的60%,其他资金主要来源于货币市场,约有60%。在业务方面,主要有对证券商提供短期适用资金贷款,交割短期贷款、有偿增资新股认购贷款,以及对证券商的转融通业务。证券抵押和融券的转融通完全由这三家公司完成。在以后的发展中,证券金融公司的业务逐渐有所扩充,如日本建立了一种补充性质的借贷交易制度。在这种专业化证券金融公司的模式中,证券公司与银行在证券抵押融资上被分隔开,由证券金融公司充当中介,证券金融公司居于排它的垄断地位,严格控制着资金和证券通过信用交易的倍增效应。从负债结构来看,日本的证券金融公司主要是通过向资金和证券的拥有者融借证券和资金,来维持自己的转融通业务。同时日本证券金融公司自有资本的比例很小,为2.5%。如此小的自有资本规模,只有在政府支持和垄断专营的基础上,才能够维持业务的正常运行。实际上,由于证券公司不能够直接向银行、保险基金等机构融取证券,其它金融机构如果需要借出证券,一般是要将其转借给证券金融公司,再由证券金融公司附加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后将证券融借给证券公司。而在融资方面,由于证券公司可以部分参与货币市场以及从银行获得抵押贷款,证券金融公司对融资方面的垄断性要小一些,是一种“准垄断”的状态。在信用交易操作中,客户不允许直接从证券金融公司融取资金或者证券,而必须通过证券公司来统一进行。证券公司除了部分资金以外,也不能够直接从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那里,获得信用交易所需要的证券或资金。这样,证券金融公司便成为整个信用交易体系中证券和资金的中转枢纽。大藏省只要通过控制证券金融公司,就可以调控进出证券市场的资金和证券流量,控制信用交易的放大倍数。不过,证券金融公司在证券公司资券转融通中的地位正在逐步下降,主要原因是银行与货币市场的资金使转融通需求发生分流,证券公司越来越多地通过短期借款、回购等方式从其他渠道获取所需资金。但与转融资的情况相反,由于证券金融公司在转融券业务中的垄断地位,证券金融公司为证券公司提供的借券额占证券公司总借券交易额的比重却越来越高。
2.台湾模式
台湾1980年设立复华证券金融公司,后增为4家,即复华、环华、富邦和安泰证券金融公司。台湾要求其实收资本额不得少于新台币4亿元。台湾设立复华证券金融公司时,实收资本为4亿元,由光华投资公司、台湾银行、土地银行、中国信托投资公司及台湾证券交易所分别按47%、16%、16%、16%和5%的比率出资,还从11家银行和金融组织获得总额为50亿元新台币贷款。这四家证券金融公司的共同特点是实行了对证券公司和一般投资者同时融资融券的“双轨制”。在台湾所有的证券公司中,只有一小部分是经批准可以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机构,其余的证券公司则没有营业许可。获得融资融券许可的证券公司可以给客户提供融资融券的服务,然后再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而没有许可证的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客户的委托,代客户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融资融券。这样,证券金融公司实际上一面为部分证券公司办理资券转融通,同时又直接为一般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在“双轨制”的结构中,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既可以通过证券抵押的方式从证券金融公司获得资金,也可以将不动产作抵押向银行和其他非银行机构融资,因此证券金融公司并不是资本市场和货币资金市场之间的唯一资金通道,而是专门以证券质押的方式获取资金的特殊通道。台湾的证券公司只有一小部分具有信用交易资格,可以为客户直接提供融资和融券的信用交易支持,而大部分的证券公司只能接受信用交易客户的委托,转而向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客户也可以选择是从证券公司直接获得融资和融券,还可直接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融资和融券。从台湾信用交易制度的历史进程和现实状况来看,证券金融公司处于既垄断又竞争的地位。体现在其一方面根据台湾金融市场的欠发达现状,采取了专业化集中信用的形式,另一方面又力图在各个方面充分体现出市场竞争的特点。由于近似有效的市场竞争,证券金融公司比较注重市场运作与风险的控制。台湾的证券公司,尤其是有信用交易资格的证券公司,在信用交易中越来越多地利用货币市场的融资工具,而逐渐减少对证券金融公司的依赖,这导致了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业务的萎缩。于是证券金融公司的职能逐步从转融资过渡到直接融资。
3.韩国模式
韩国最早的证券融资公司成立于1955年,是目前为止韩国证券融资唯一专门机构,是韩国证券信贷的主要来源。韩国要求设立证券金融公司的法定资本额不得少于20亿韩元,与日本类似,其出资者主要是银行和证券公司,而不同的是韩国证券融资公司主要的资金来源是靠吸收特定存款。韩国证券法规定,经过特准,证券融资公司可以接受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其它证券机构、以及财政部条例指定的其它机构的货币存款。证券公司收取的客户保证金、证券回购款项的一部分转存证券金融公司。除此之外,证券融资公司还可以充当证券公司和其他证券机构托存的基金的管理者。据此,韩国证券融资公司把对证券公司的贷款额度与其在融资公司的存款数量联系起来。到1995年6月,韩国证券金融公司总资产为72860亿韩元,其中存款39520亿韩元,占总资产54.24%,为证券金融公司第一大资金来源,发行公司债券为30400亿韩元,占总资产41.72%。韩国证券交易法规定,证券融资公司可以经营以下业务:为维持证券市场发放贷款并向证券包销商发放包销贷款;通过股票交易所的清算机构贷放证券市场交易的结算所需的资金和证券;贷款作为担保的资金或证券;通过包销商,向从公开销售的新的或已发行的证券中购股投资的投资者的贷款;在总统法令规定的范围内,实现债务证券的交易;进行证券的安全保管;除此之外经财政部长批准的其它业务。韩国证券融资公司是韩国唯一的证券融资专门机构,在国内市场上处于完全垄断地位,同政府的关系也最为直接,除担负着为证券经营机构融资融券的经营任务外,还承担着一定的市场监管和货币政策职能。
从理论上分析,设立证券金融公司的本质是为了更有效地控制证券信用的滥用,以控制证券市场过度的投机。从这里引申出一个疑问:与日本比较,为什么美国不需要建立证券金融公司呢?其中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两者的历史背景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美国的信用经济发展历史时间长,信用主体都有一套较为成熟的内在信用风险控制机制,金融市场(包括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发达,投资者相对比较成熟。而对于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来说,证券市场发展历史短,金融市场体系不完备,信用缺乏。为激活股市,发挥其为企业筹资的功能,设立金融公司可从金融上支持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者,从而促进本国(地区)证券市场发展,同时也能有效地控制风险。事实证明,证券金融公司在这些国家(地区)证券市场发展初期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建立我国证券金融公司模式及其风险控制机制
证券金融公司比较好地解决了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的资金融通问题,对于保证证券市场的流通性、活跃证券市场以及打击地下信用行为,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证券金融公司达到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日本、韩国和台湾的经验证明,由证券金融公司按严格的条件集中办理证券融资,贯彻了银行证券分业管理的原则,更能体现管理层对证券市场的调控意图,在证券市场发展早期便于防范和控制风险。更为重要的是,证券金融公司成为联通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载体。从国际金融的角度看,不论是混业管理还是分业管理,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都是一体的,而不是分割的。在分业经营的情况下,日本、韩国和台湾的证券金融公司,作为证券公司的资金供应者,可从货币市场吸取资金进入资本市场;同时,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头寸、贴现和抵押限额等条件的变化,中央银行可对证券市场的资金供应量进行调控,从而使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在更高层次上融合。
1.建立我国证券金融公司模式
我国券商营运资金严重不足且融资渠道又过于狭窄的现实已经成为制约其经营创新和业务开拓的最大障碍。加入WTO后,国内证券业面对国际资本的冲击,若不改变目前的约束条件,融资不畅的现实势必将把国内券商逼上绝路。在海外,欧美国家走的是一条市场化证券经营机构融资融券的路子。相比较而言,我国作为资本经营主体的证券公司及其他证券经营机构的资金融人机制还远未形成,当前提出建立证券金融公司制度的设想,可以说既是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较低条件下的必然选择,也是为应对激烈的国际资本竞争以解决券商运营资金巨大缺口的现实需要。我国在建立证券金融公司制度的过程中,可以适当借鉴韩国、日本和台湾的成功经验,并根据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规划。
(一)设立试点
这是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较为成功的经验之一。在建立我国证券金融公司制度时,可暂先设立一家证券金融公司,待成熟后再成立两家,不宜多。这样既可以通过竞争提高运作效率,也可较好地控制放大的风险。设立地可选择上海、深圳、北京。从股东结构上看,可由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以及其它有实力的投资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基金共同投资建立。设立的规模可随着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发展调整,新设的公司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亿元。
(二)立法先行
我国证券市场发育程度尚低,市场参与者自律性较差,因此更应事先制定较完备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明确各方的权限和职责。对证券金融公司监管的结构设计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作为商业银行的主管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有关银行向证券金融公司提供资金的渠道、方式和管理办法;作为中央证券监管机构,由中国证监会制定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或投资者提供资券转融通的管理办法,并由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交易、存管、结算等方面制定出细则作为补充。证券金融公司成立后,再根据以上两个方面的总体法规制定出具体的操作规程,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制度框架。
(三)正确定位
证券金融公司在建立健全融资融券制度的过程中扮演着过渡性的角色,它应是专营性的金融机构,是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投资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基金等资金和证券的拥有者融措证券和资金,收取附加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并且该项业务也只能由证券金融公司来做,具有垄断性。其职能定位在主要暂时性融通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渠道,充当证券公司与银行在证券抵押融资等业务上的中介,并通过证券金融公司由政府部门(如人大财经委或中国人民银行)严格控制着资金和证券,通过信用交易的杠杆效应,从而达到既缓解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的矛盾,又控制金融风险的目的。
(四)资格设限
设立证券金融公司,发起单位首先要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可以设立。证券金融公司的主管机关,日本为大藏省证券局,韩国为财政部证券期货交易委员会,台湾为财政部证券管理委员会。从股东结构上看,日本和台湾的证券金融公司的最大股东都是各类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和交易所,这使证券金融公司具备了较高的信用水平和中立性,值得我国借鉴。未来我国的证券金融公司,可由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以及其它有实力的投资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共同投资建立。证券金融公司资本充足率的设定,直接影响到其资产规模、信用水平和运行质量。台湾要求证券金融公司的负债总额不能超过其资本净值的11.5倍,相当于最低资本金充足率8%;相比之下,日本证券金融公司的同一比率仅为2.5%,其资本金比率很低,且债务中几乎全部为短期债务,要求高效率的流动资金管理技能。考虑到金融机构的性质及本着稳健的原则,我国证券金融公司的最低资本金充足率设定在8%比较适宜。
(五)先资后券根据我国证券市场发
展不同阶段的实际情况及现行法律制度,对证券金融公司的业务开展可考虑按先资后券步骤实施。即在证券金融公司建立之初,规定只能向有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而不得进行融券,也不得直接向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投资者可以委托有资格的证券公司向证券融资公司融资,或由证券公司直接向投资者融资,但不得融券。运行一段时间后,放开证券金融公司直接向所有券商和投资者进行融资,但仍不得向券商或投资者从事融券业务。同时要严格评估和控制融资者的资信及抵押物。待我国的做空机制建立后,放开向券商和投资者从事融券业务,同时券商也可以直接向投资者融券或受托向证券金融公司融券。
2.建立健全我国证券金融公司的风险控制机制
建立证券金融公司进行融资融券业务,虽然可以使投资者实现低成本扩张和获取较高的收益,但由于证券市场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证券市场新的风险。因此,加强对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尤为重要,具体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
融资融券的交易过程比较复杂,牵涉面也较广,因此美国、日本、台湾都对此作了非常细致和具体的规定。根据我国证券市场发育程度尚低、市场参与者自律性较差的现实情况,我国证券金融公司制度的监管体系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有关银行向证券金融公司提供资金的渠道、方式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制定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或投资者提供资券转融通的管理办法,并由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交易、存管、结算等方面制定出细则作为补充;证券金融公司再根据以上两个方面的总体法规制定出具体的操作规程,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及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证券金融公司组成的监管体系。
(二)融资融券资格的设定
证券金融公司是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的资金通道之一。日本的证券金融公司只能向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融券,而与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必须通过证券公司转融通;台湾实行对证券公司和一般投资者同时融资融券的“双轨制”,并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类,只有约三分之一的证券公司有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许可,其它的证券公司只能为客户办理资券转融通。借鉴日本、台湾的经验,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可考虑允许那些资产质量良好、守法经营且近期无重大违规行为的综合类券商才有资格申请融资融券业务。
(三)建立信用管理机制由于融资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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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盈余管理的定义
国外学者对于盈余管理定义的研究主要分为以下几种观点,第一个是以scott为代表的中性观,在2003年,学者scott将盈余管理定义为:公司管理层在GAAP也就是一般公认会计原则的允许范围内,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使得公司市场价值和自身利益达到最大化的行为。国内的一部分学者持有与scott相同的观点,也有学者在他的观点的基础上做出的发展和创新。第二种观点是以Schipper为代表的操纵观,也叫做信息观。1989年Schipper把盈余管理定义为一种“披露管理”的行为,是管理当局通过有目的的控制公司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从而获取私利的行为。第三种观点是报表盈余信息质量观(基于盈余管理的对象)。这种观点认为盈余管理是一种超越真实性报告与欺诈性报告边界的行为,虽不是欺诈但缺乏真实性。Healy and Wahlen在1999年发表的文章中认为,盈余管理是公司管理者在对外财务报告报出过程中和组织交易过程中通过判断来影响报表者、相关利益者和契约结果的行为。
在国内学术界里,对盈余管理的研究也有快20年的历史了。2000年魏海明发表文章认为盈余管理可以增加或减少会计数据上的收益,即报告收益,从而影响相关利益人的决策,这种观点就是国外学者研究中的“信息观”。他认为盈余管理是公司管理层为了影响企业经营业绩和误导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在编制财务报告时“构造”交易事项以便操作财务报告的过程。2002年学者陆建桥发表文章认为盈余管理是公司管理者在会计准则的允许范围内,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2004年宁亚平从企业价值角度出发,认为盈余管理是准则允许情形下通过重组经营活动或交易达到盈余操纵的目的,盈余管理只是管理层在公司法的允许下通过重组交易活动进行的盈余操纵,使得公司账面盈余达到管理层所期望的水平。该观点认为盈余管理虽然不会改变企业的经济收益和现金流量,但通过对会计盈余数据的调整来完成利益调整的过程。2006年张祥建和徐晋发表文章认为,盈余管理是在不违反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下,公司管理层利用会计或者非会计手段,凭借职业判断,对财务报告中有关盈余信息披露或是相关信息进行管理的过程,其目的在于误导企业信息使用者,使其对公司的业绩以及其他方面的情况有错误的理解和认识,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和自身利益最大化。
通过上述对盈余管理定义的研究可以看出,盈余管理应该是在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约束内进行的,如果离开了会计法规的约束,盈余管理就变成了一种会计利润的操纵,甚至是会计造假。
二、盈余管理动机研究
从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中可以发现,公司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的原因主要是以下两类:一是公司内部的需要,二是公司外部的诱因。契约动因和上市动因是公司管理者进行盈余管理中最主要的两个内部动因。曹勇从契约动因上来研究盈余管理,他得出的结论是,“委托―”的发展导致公司所有权和管理权是分离的,公司管理层作为公司掌握经营权的实际人员,会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进行非效益的盈余管理,使得公司中信息不对称,从而使公司所有者的利益受到损害。Healy and Wahlen对盈余管理的动机进行了归纳和总结,这些动机包括:1、资本市场的预期和估价,包括在股票上市前高估盈余的行为、管理层收购时低估盈余的行为以及为了迎合管理部门而进行的盈余管理行为。2、基于会计数据契约的动机,主要包括贷款契约和管理报酬契约。3、反托拉斯监管和反其他政府对于市场监管的盈余管理,这方面的动机主要出现在银行、保险业中,为了在政府对于垄断的监管中获利,降低其获利能力进行的盈余管理。国内学者将盈余管理的动机理解为终极动因和中介动因。终极动因就是管理层为获取最大的自身利益进行的盈余管理,而中介动因里包含了政治动因、债务契约动因和避税动因等因素。学者宁亚平认为盈余管理的动机是将账面盈余调整到管理层所期望达到的水平,桂明辉认为,筹集资金是盈余管理的重要目的,避免退市也是盈余管理的动机之一。
三、盈余管理的研究方法
我国学者对于盈余管理的研究方法意见大致上是统一的,都是运用修正的Jones模型,并且Jones模型也是测量盈余管理最好的方法。例如学者杜晓旭认为修正的Jones模型在研究董事会于盈余管理的关系时有很好的数据验证效果。而学者陈群芳对修正的Jones模型做出了一些修改,这些修改是为了避免含线下项目带来的模型误设。顾振伟提出了改进后扩展的Jones模型,这个模型的改进主要是体现在计量总应计利润时扣除了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并考虑了无形资产对于盈余管理的影响。国内学者王勇在对我国上市公司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前后盈余管理空间变化的研究上采用截面Jones 模型;与修正 Jones 模型一致,一部分研究也对其作出修改:戴云等在研究中作出了“用期末总资产调整各变量以缩小其取值代替期初总资产”以及“将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C F O ) 纳入模型”的提议。何问陶、倪全宏(2 0 0 6 )在自变量中加入了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除了修正的Jones模型,我国学者还运用了证券投资收益相关性模型Barth模型来测量盈余管理,也有学者运用二阶段回归自选择偏差的方法进行研究。虽然修正的Jones模型被认为是测量盈余管理最好的模型,但是这个模型对于有意识的极端行为并没有考虑进去,所以关于盈余管理的研究方法还有待日后的继续发展和研究。
四、盈余管理未来研究方向
综上所述,近些年学术界对盈余管理的研究成果颇丰,主要集中在盈余管理的动因、盈余管理的计量方法上,未来的研究方向可能集中在,度量方法在我国的适用情况。将来盈余管理的研究还应侧重于:证明企业管理具体应计项目的范围和程度,盈余管理对资源配置影响的研究,确定盈余管理的制约因素以及具体的案例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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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志强早年是清华紫光最年轻的高管,曾参与清华紫光上市全过程,他2007年离开清华紫光,创立盛景网联。
在他看来,任何时候,成长型企业的培训和咨询都是刚需。如果把培训咨询业务看作一个金字塔,处于基础位置的是互联网服务平台,包括企业网络大学、多层次资本服务平台、技术服务平台、商业交易平台。 在彭志强看来,一个国家创新发展是由母基金、与母基金类似的机构出资人组成:把资金给一线管理人、天使、VC、PE们,再给创业者,最好的创业者上市了,再把钱交给基金和母基金,让他们管理,形成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
往上一层,是高层培训。国内的中小企业主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遍布大江南北,身处各个行业,在盛景网联的学员里,有来自新疆、从事高新农业开发的企业主,也有北京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这些中小企业主有一些共性的需求,比如挖掘客户、借助资本的力量扩张,等等,彭志强针对这些可以标准化的问题,设置课程,包括:如何深入洞察客户隐形需求?如何从隐性核心需求出发,用创新的方法从同质化竞争中胜出?如何进行专业的股权激励?如何以投资者眼光审视和重塑企业?
培训课程除了针对共性需求,还需要顺应时势。近来股市火热,众多企业纷纷考虑上市,盛景网联便推出“新三板新商业模式”迈向卓越总裁研习班课程。三四线城市的中小企业主对新三板的认知,往往是道听途说,对这类企业主的辅导,要从基础开始,比如:新三板带来的巨大机会和价值是什么?如何做好市值管理,借新三板提升市值?中小企业如何通过商业模式创新破局?传统企业如何和互联网融合?
在盛景的整体培训体系里,这是最基础的体验性课程,企业家们体验之后,再决定是否更为深入地学习一整套的创新方法论。
培训之后,接下来是金字塔尖的定制化服务:咨询,根据企业的实力、发展需求和阶段,匹配不同的解决方案。例如针对新三板的挂牌培训是标准化的,如果企业希望定向增发、提升市值、需要商业模式创新、做股权激励的规划,就需要个性化咨询服务。
早年的培训业务,容易受市场影响。2008年经济危机前几个月,彭志强已经预测到危机:中小企业经营得不好,企业家们都不参加培训了。2009年,受经济危机影响,彭志强成了“空中飞人”,一年飞了80多次,出差企业家讲课,业务做得艰辛,他开始考虑转型。
“为企业提供培训和咨询是入口,增值服务是挂牌、定增、做市。”彭志强介绍:在他的平台上,企业家和券商、投资机构可以通过免费路演会的方式进行对接,同时,将企业家们的闲散资金汇集到母基金,母基金成为投资平台。
从2007年创业至今,盛景网联积累了超过1万家学员企业,300多家学员企业挂牌新三板。这些学员成为盛景网联最重要的资源,而彭志强也找到了开发这些资源最佳的方式。 进入资本圈
从培训、咨询进入资本市场,盛景网联转变的背后,是国内政策、经济形势变化的大环境。
“房地产、高利贷火爆时,谈创新,没有人有兴趣。2013年IPO停闸,大量公司上不了创业板,我们跟企业主们谈上新三板,他们觉得新三板是垃圾场,甚至有人说我们是骗子。”彭志强遇到过很多质疑,这些质疑在当时看来都是有理的。
“从中国现在的经济政策可以看到:一带一路解决传统产业产能过剩问题,注册制改革、新三板解决中小企业创新活力释放的问题。”彭志强认为,现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条件已基本成熟了。
哪种商业模式可以大规模复制,并且对人的依赖更少?在过去的几年里,彭志强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培训仅仅能做到标准化生产内容,咨询的定制化特性没法复制资产。
盛景网联2010年开始做VC和天使,这几年投了四五个亿规模的天使和VC,在投资的过程中,彭志强发现,私募股权母基金在中国是一个相对空白、规模巨大的市场。 盛景嘉成母基金,第一年完成近20亿母基金投资,2015年4月,了国内首只新三板母基金,据称规模为10亿元,5月底,成立了海外VIE架构回归母基金,宣称首期规模为20 亿。
母基金是一种专门投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私募股权母基金就是投各个私募股权基金的基金,一般都是中型规模,客户有机构,也有高净值人群。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国内针对PE的母基金规模至少在2000亿~3000亿,大部分母基金都是近几年成立的,预计2017、2018年到期。
最近两年国内企业IPO的节奏加快,已经有10多家运行了两三年的母基金,因为一些参投项目退出而获得了收益,包括元禾控股设立的国创母基金、诺亚财富旗下的歌斐资产,歌斐资产旗下一款专注PE份额转让的母基金运营一年多,已经实现5%的现金回流。
母基金被认为是资本母市场的创造者,这个行业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机构进入。
盛景网联也是其中之一,作为资本圈的新人,规模比不上先天有大客户背景的母基金,它的优势在于:8年来积累的1万多名中小企业家学员,这些企业家把资金汇集起来,成为母基金的主要来源。
另一个优势,就是针对自己擅长的领域。常年从事新三板挂牌咨询辅导业务,彭志强对新三板了如指掌,今年以来新三板的火热,为其做母基金提供了机会。盛景嘉成母基金4月了国内首只“新三板母基金”,据称规模是10亿元。针对拆解VIE架构回国上市的公司,5月推出“中国龙腾回归母基金”,计划首期投资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在投资的私募股权基金中,其占比不超过20%,如此一来,可以带动100亿以上人民币基金。彭志强希望,这笔母基金未来达到100亿~200亿规模,参与1000亿规模的回归基金。 专注母基金
在彭志强眼里,母基金的意义巨大。
第一是实现规模化投资。
“我们在VC上只算小试牛刀,而母基金实现了可以放量、规模化的投资。”彭志强记得:以前房地产火爆的时候,和人谈股权投资,会被笑掉大牙,现在高利贷的泡沫破了,大量社会资金需要寻找出口,母基金成为了一个非常完美的投资渠道,帮助实业企业进入创新领域。
此前,很多美元一线基金不太愿意把人民币基金规模做大,一方面是因为人民币的退出机制不成熟,这类情况会随着注册制改革、新三板成熟而有所改善;另一方面,以前合格的机构化人民币出资人很少。
从国际上来看,全球股权投资类母基金的管理规模在5000亿美元左右,主流VC资金40%以上来源于专业母基金,剩余的来自公共养老、大学捐赠基金等,但在中国,这些组织的资金都不够规模化。
这意味着母基金的发展潜力在中国是非常巨大的,属于市场的刚性需求,可以迅速规模化。
第二,母基金的最大价值是分散风险。
“一般的机构和个人拿不到顶尖的投资标的,对方不给你,即使给你了,门槛也很高,出资额很大,对任何个人出资人的压力太大。”彭志强给转型做投资的实业企业家建议:与其投一个项目,不如投一只基金,与其投一只基金,不如投母基金,间接投到多只基金以革命性分散风险。
在业内人士看来,母基金能分散风险,提供相对稳健的较高投资回报。传统顶尖基金对投资人资金的要求是2000万起,彭志强把标准设定为300万起,面向更多中小企业家。
第三,母基金可以引导一个价值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民币风投的健康发展,进而影响创新产业、经济的活跃,不断引领和放大,最终形成“类BAT闭环模式”。
“BAT敢于投资,百度去年投资了七八十亿,腾讯150亿,阿里投400亿,就是源自于其左手投资、右手收购的闭环模式。我们母基金进行了覆盖天使投资、VC、PE、并购基金、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全价值链投资,借助开放式平台形成了左边投资、右边收购的投资模式,投资安全度大大提高。”彭志强介绍,天使和VC投的项目,就是后面上市公司定增、并购基金要收购的优质项目,他们可以在盛景嘉成母基金所出资的天使投资、VC、PE的项目池里找,自产自销,通过不断疏通、加速环节流转可有效提高投资成功率。
在他看来,一个国家创新发展是由母基金、与母基金类似的机构出资人组成:把资金给一线管理人、天使、VC、PE们,再给创业者,最好的创业者上市了,再把钱交给基金和母基金,让他们管理,形成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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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引起了新一轮企业并购的热潮,2008年至今,国内并购重组迭起,不少企业选择收购海外品牌。2008年1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正式实施,以及2009年5月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联合的《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都对企业并购中纳税筹划的格局有深远的影响。因此,在新形势下研究如何做好企业并购中纳税筹划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价值。目标企业的选择是企业并购的起点,因此企业如何选择目标企业作为并购对象,是企业并购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在对目标企业进行选择时,结合现行的税收政策进行有效的纳税筹划,不仅可以降低并购成本,而且对企业并购的后续工作有很大的帮助。本文结合现行税收政策,从并购目标企业所在行业选择、所在地域选择、所处经营状况选择等方面对企业并购中目标企业选择的纳税筹划进行探讨。
1 企业并购与纳税筹划相关理论
企业并购(mergers and acquisitions)是兼并(mergers)与收购(acquisitions)的合称,在西方,两者惯于联用为一个专业术语—merger and acquisition,可缩写为“m&a” 在我国称为并购。企业并购通常指一家企业以现金、债券、股票或其他有价证券等通过各种手段来取得对另一家或几家独立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和全部或部分资产所有权的产权交易行为。
纳税筹划,即纳税人在既定的税法和税制框架内,从多种纳税方案中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前预测和规划,使企业税负减轻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项税收法规逐步趋于完善。纳税人往往面临纳税方案的选择,不同的方案税负轻重程度不同,而税收负担的轻重往往关系到纳税人实得利益的多寡。节税是激发并购产生的一个重要动因,而税收筹划又是企业并购方案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于在并购决策中达到预期目标起着重要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并购中的税收筹划既有可行性又有必要性。
2 企业并购中对目标企业选择的纳税筹划研究
2.1目标企业所在行业选择的纳税筹划 根据目标企业所处行业不同可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横向并购可以达到消除竞争、扩大市场份额、增加垄断实力、形成规模效应的目标,但从税收角度看,由于并购后企业的经营行业不变,横向并购一般不改变并购企业的纳税税种与纳税环节的多少。纵向并购是指企业若选择与企业的供应厂商或客户等上下游企业合并,以达到加强各生产环节的配合进行协作化生产的目的。对并购企业来说,由于原来向供应商购货或向客户销货变成企业内部购销行为,其增值税纳税环节减少。另外由于目标企业的产品与并购企业的产品不同,纵向并购还可能会改变其纳税主体属性,改变其纳税税种与纳税环节。并购企业若选择与自己没有任何联系的行业中的企业作为目标企业,则是混合合并。这种并购将视目标企业所在行业的情况,对并购企业的纳税主体属性、纳税税种、纳税环节产生影响。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重大变化之一就是重视行业优惠,实施条例对行业优惠的范围等做了进一步明确:①明确了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和减半征收的具体范围。②明确了企业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③明确了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④明确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以及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等[1]。所以,企业在选择并购的目标企业,应充分重视行业优惠因素,在最大范围内选择并购这种类型的企业可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
例1:a公司的核心产品为某品牌中药洗发水,现有机会合并从事中药种植的b企业或从事香料作物种植的c企业,假设两家企业资产、负债情况相当,平均每年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均为600万元,a企业现有财力只能合并其中的一家,请问合并哪家更为合适?
分析:由题意,b、c两家企业的合并成本相当。且b、c两家企业均为a企业的上游企业,合并行为均属于纵向并购,可达到减少增值税纳税环节的目的。另外根据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中药材种植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花卉、茶及其它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所以,若兼并b企业每年享受所得税优惠为:600×25%=150万元,若兼并c企业每年享受所得税优惠为:600×25%×50%=75万元。显然合并b企业更有利。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5]36号)的规定,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兴办的经济实体(以下除外: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服务型企业中的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商贸企业中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企业),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①安置原企业富余人员30%以上的;②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③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所以,根据以上法规规定,企业可以选择并购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出的企业,安置该企业的富余人员和接受资产,就可以享受到免除3年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2目标企业所在地区选择的纳税筹划 税收优惠政策在地区之间的差异,决定了在并购不同地区相同性质和经营状况的目标企业时,可获得不同的收益。新企业所得税法虽然相对淡化了地区性优惠,但突出了对西部大开发和民族自治地区的税收优惠。国家对西部地区和民族自治地区的优惠政策有: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西部地区新办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上述项目收人占企业总收人70%以上的,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民族自治地方的内资企业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等[2]。由于存在地区之间的差异,并购企业可选择在这些特殊地区的企业作为并购对象,从而降低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使并购后的纳税主体能够享受到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税收收益。
2.3目标企业经营状况选择的纳税筹划 企业并购时如果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能承继目标企业经营的亏损,将目标企业经营中符合弥补年限的亏损合并到并购后的企业,通过盈利与亏损的相互抵消,可以达到节约所得税的目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5月8日新的《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通知》)中重新规定了新时期对于企业并购中相关亏损企业所得税事项的处理。根据规定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特殊性税务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免税政策。若企业合并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并且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①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②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③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④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3]
例2:长江(集团)股份公司自2000年成立以来持续盈利,股价稳中有升,预计未来两年内盈利率将持续增加。2009年6月为了扩大经营,长江公司决定合并同行业的向东公司,合并后不改变向东公司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假设向东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均为1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300万元、资本公积200万元、盈余公积500万元)。向东公司有500万的亏损尚未弥补,其税前弥补期限为四年。长江公司管理层通过分析,决定全部用股权支付合并款项,并同时向向东公司股东约定合并后的12个月内不转让所取得的股权。(假设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为4%)
分析:长江公司的合并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根据《通知》规定,可由长江公司弥补的亏损限额为1000×4%=400万元,由此长江公司可节省所得税400×25%=100万元。对于向东公司的股东来说,由于长江公司发展势头良好,预计在12个月后出售股权不会造成损失,而且可以延缓纳税。
由以上分析可得:①企业并购中在符合企业长远发展战略的前提下选择有经营亏损的企业作为并购对象可能对企业较有利。②并购时应尽量符合特殊性并购的条件,因为特殊性并购在一定条件下意味着节税。③被并购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低直接关系到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
总之,企业并购中目标企业选择的纳税筹划是企业并购纳税筹划的重要方面。在并购中,企业应结合具体情况,对目标企业所在行业、所处地区以及经营状况进行具体分析,做出合理有效的纳税筹划,以服务于并购中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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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互联网金融融资人信息披露不准确和不完整探析
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其他各部门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对信息披露提出了总体要求。要求从业机构向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公布其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且对投资者进行充分的投资风险提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监管,提升保护投资者的水平。而在之后公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是响应了《意见》的总体要求和监管原则,专门设章节规定信息披露,不仅包括出借人信息的充分披露、还涉及从业机构经营活动的披露,而且对与信息披露的主体也有保证披露的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义务。
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包括很多方面,不仅包括互联网金融平台自身的信息披露,还包括融资人的信息披露。这主要是平台的运行情况、运行模式、资产去向、经营信息、财务信息、融资人的基本信息、主要资产、信用情况、债务情况、还款能力等。很多平台都存在着融资人信息披露不准确和不完整的问题。这就会导致投资人获取信息不对称,无法把控投资风险,影响投资决策。当下融资人信息披露的不准确和不完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融资人的基本信息不全
互联网金融投资中,融资项目的融资人信息对于投资人来说至关重要。因为这关系着投资人所做投资的风险大小。有关机构做过调查,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没有向投资者展示融资人的姓名或名称,投资人在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做出投资之前看不到融资人的姓名和基本信息,即使互联网金融平台对融资人进行了资质审查,有他的基本信息,但是在对外界展示时没有全部公示出来,对一些融资人的名称进行马赛克处理。这样导致的后果就是投资人不了解融资人的状况,获取信息有误。一旦发生问题,投资人的追债就会遇到阻碍,会发生找不到融资人的情况。那么投资人的切身利益就得不到保护。
融资人的主要债务情况也属于融资人基本信息的内容。作为投资人,在把钱借给融资人的时候,必然要考虑融资人的偿还能力,而融资人的主要债务情况是考察其还款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并没有披露融资人的主要债务,这是信息披露不完整的表现。本着对投资人负责的原则,金融平台应当披露融资人的主要债务。主要债务没有披露,投资人不了解融资人主要债务的情况,这势必会增加投资人的投资风险,那么投资人在投资时可能会因为这样的投资顾虑不进行投资。
1.2 融资项目信息的不准确和不完整
互联网金融平台种类繁多,各个平台之间存在相互竞争关系。互联网金融平台为了吸引投资人,推出各种各样的融资项目,并且要披露融资项目的基本信息,以便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定之前更加全面地了解融?Y项目。在目前竞争激烈的互联网金融领域,平台为了吸引投资人,会夸大或者模糊融资项目,其披露的融资项目信息与实际的融资项目信息有出入,投资人获取信息不对称,对投资项目没有全面了解,进而承担投资风险。还有的平台为牟取暴利,触犯法律法规,假借融资项目之名,实则行诈骗之术,骗取投资人的钱财。
1.3 投资人没有收到借款合同
投资人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将钱借给融资人,这本质上就是一个借款法律关系。互联网金融平台需要向投资人提供借款合同,也就是投资人和融资人双方的合同,这是投资人把钱借给融资人的证明。但是实践中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没有提供借款合同,而且有的投资人没有合同意识,盲目地相信投资平台。或者融资平台提供了借款合同但是合同上融资人的信息不全面,这样的借款合同的效力具有不确定性。借款合同是投资人追债的有效依据,是投资人维护自身利益的有力武器。如果缺乏这个依据,或者这个依据的效力减小都会影响投资人的利益。
融资人信息披露的不准确不完整当然不仅仅是这几个方面,以上所列举的只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互联网金融融资人的信息披露还包括征信报告、运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一系列的信息,一旦披露不完整、不真实,这都会造成投资人获得的信息不对称、投资人对融资人的不了解、增加投资风险、有损害金融消费者利益的可能性。从而也不利于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
2 互联网金融融资人信息披露不准确和不完整的原因
2.1 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成本较大
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互联网金融的信息披露涉及融资人的信息披露、融资项目的信息披露以及平台自身的信息披露。
2.1.1 关于融资人以及融资项目的信息披露
首先,融资人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年收入、主要财产、主要债务、信用报告。其次,是关于融资项目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类型、主要内容、地理位置、审批文件、还款来源、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及利率、信用评级或者信用评分、担保情况。再次,对于融资项目应有的风险评估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最后,已撮合未到期融资项目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资金运用情况、借款人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借款人还款能力变化情况等。参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1.2 金融平台自身运营的信息披露
首先,金融平台要在其官网上实施公布经营管理信息,包括交易的数额、金额、借贷余额、出借人借款人数量、客户投诉情况等。
其次,金融平台还应该在官网上设置经营管理信息披露专栏,定期以公告的形式向公众披露年度报告、披露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治理结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团队情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实收资本及运用情况、业务经营情况、与资金存管机构及增信机构合作情况等。参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再次,金融平台还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对本机构实施审计,并且应当聘请有资质的信息安全测评认证机构定期对信息安全实施测评认证,并且及时对外披露??计和测评认证结果。
最后,金融平台还要将披露信息及文件报送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并置备于机构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在这个规范性文件中,在列举披露的信息时多次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这样的字眼,这说明如果在文件中没有列举出的必要的信息披露但是实际上是应该进行披露的信息的话也是要披露出来的。从这种类似规定可见,信息披露所涉及的范围之广。要真正地做到披露信息的事无巨细,互联网金融平台需要专门的团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还要花费公司物质资源,时间成本也直线上升。结果是成本耗费大,反之企业的盈利空间大大地缩小。企业具有逐利性的特征,缩小成本也是盈利的一个方面,因此本着营利的原则,平台在披露信息时会做筛选的工作,将涉及重大利益的信息披露出来,而对于一些看似无关紧要的信息则不会耗费精力。
2.2 互联网金融平台没有完整且准确地披露融资人信息
互联网金融中,信息披露是一个从融资人到金融平台再到投资人的过程。融资人将自己的信息完整、准确地披露给金融平台,平台审核融资人的信息资料,然后将融资人信息披露给投资人。有的融资人提供的信息对于融资项目来说存在的风险较大,但是平台出于自身盈利的考虑,努力促成融资项目。在披露融资人信息的时候,进行有目的性的选择,只披露出对融资人有利的信息,从而影响投资人做出投资决策。如今互联网金融平台众多,相互竞争的局面无法避免,考虑到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平台唯有提高竞争力才能在市场中攫取优势。而有选择性地将融资人信息披露给投资人是办法之一。结果就是投资人不能完整且准确地获取融资人信息。
2.3 互联网金融行业内信息披露统一标准效力低
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行业,发展很快,虽然呈现繁荣之势,但是其野蛮生长,缺乏统一监管。关于统一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法律也还没有出台。对于信息披露也是,虽然有关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的大会召开,商讨如何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但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内还没有统一的规范指引。直到2016年10月2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才正式《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称为“史上最严”P2P信息披露标准,其中规定了96项披露指标,其中包含强制性的指标65项和鼓励性指标31项。但这也是行业内管理规范,属于自律性规范,不能强制每个主体都做到,其约束力远远小于法律。因此,如果要实现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要互联网金融平台将一切落到实处,还需要法律规定统一的标准和具体要求。
3 提高互联网金融融资人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的重要意义
3.1 融资人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又称信息公开制度,是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在证券发行与交易诸环节中,依法将有关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全、及时地披露,以供证券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的法律制度。范健,王建文.商法学[M].4版.法律出版社,2015:288.我国《证券法》第63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这是证券法中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不仅适用于证券市场,而且也应当适用于整个直接融资体系。互联网融资平台作为信息中介,融资人作为资金使用方,都具有如实披露融资相关信息的义务,以确保投资人做出投资决策之前有获取真实、准确信息的机会。李有星,陈飞,金幼芳.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探析[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7):96.可见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是融资人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3.1.1 准确性
首先,信息披露的准确性要求信息披露人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必须采用精确的表述方式以确切表明其含义,不得有误导性陈述。范健,王建文.商法学[M].4版.法律出版社,2015:288.融资人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融资,应当将自身的基本信息准确地披露出来,不能使用模棱两可或者含糊不清的表达。对于不准确的信息披露,投资人很可能没有在意,在没有深入了解融资人的情况下,就做出投资的决定。因此其可能承担着更多的投资风险。其次,融资人信息披露应该是简单明了的,达到以普通投资者的判断能力能够准确理解和解释的程度。因为这些披露的信息是给投资者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上的投资者很多都是普通的老百姓,可能对于专业的投资知识了解得少,但是他们需要了解融资人的信息,准确简单的信息能够使他们更快、更容易地了解,也能有效率地做出是否投资的决定。
3.1.2 完整性
信息披露的完整性要求所有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均应得到披露,在披露某一具体信息时,必须对其所有方面进行全面、充分的揭示,不得有所侧重、故意隐瞒或有重大遗漏。证券时报评论员.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应提高准确性加强风险提示[M].证券时报,2016-03-23.范健,王建文.商法学[M].4版.法律出版社,2015:289.融资人信息披露就要遵循完整性原则,融资人信息披露时应该将涉及融资项目的信息完全地披露出来,不应该有任何的遗漏,并且平台也应当如实地向投资者披露,不应当有所保留和隐瞒。当然这种披露是涉及投资人投资的相关信息,而不是融资人的所有信息。
3.2 提高融资人信息披露准确性和完整性之必要性
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是融资人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和原则。融资人信息的不准确、不完整,会造成信息不对称的结果。直接后果就是投资人在整个金融交易活动中处于劣势地位,对于投资风险的大小处于迷茫状态,其投资利益保护受到威胁,这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因此确有必要保证融资人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2.1 保障投资人利益,把控投资风险
融资人信息披露准确和完整,这也使得投资人获取互联网金融的信息对称,投资人可以根据融资人披露的信息了解融资人的基本情况,知道自己投资资金的使用方向,以及项目的基本情况。待知道融资人的经济实力和偿还资金的能力之后,也即投资人了解了融资人的必要信息之后,才可能了解相应的投资风险,做出自己的投资决策。融资人的基本情况,也是投资人评估投资风险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融资人出现问题之后,自己的资金怎么追回,如何维护自己权益。这些都是投资人根据披露信息要考虑的问题。简而言之,融资人的信息披露对于投资人来说有重大的意义,因为这关系到投资人的投资收益和承担的投资风险。
3.2.2 促进企业良好运行,提升平台竞争力
互联网金融平台作为衔接投资者和融资人的桥梁,应该做好融资人信息披露的工作。这是平台的基本义务。互联网金融平台应该保证融资人信息披露准确、完整。如今互联网金融领域里有各式各样的金融平台,但是命运却各不相同。有的经营得很好,有的却是暂停服务,甚至面临着倒闭的局面。背后的原因就是融资人携款跑路、非法集资等非法问题。要想做好互联网金融平台,更应该对融?Y人要求严格,要求他们信息披露的准确和完整,而且应该展示给投资者。这不仅是自身职责的要求,也是为了企业更好地发展。完整准确的信息披露也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我规范的重要表现。现在投资者面临着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选择,他们在选择时考虑的是投资的收益和风险。融资人的信息披露准确和完整,这也是降低投资人投资风险的一个方面,企业这么做,不仅关系着自身的经营状况,也是提升自身竞争力的一个方面,可以借此取得投资人的信赖。
3.2.3 落实监管方监管责任,互联网金融有序发展
互联网金融发展之迅猛,必然离不开监管方的监管。我国金融领域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处于机构监管的模式之下。但是互联网金融区别于传统的金融产品,其具有多样性。应当采取综合的管理模式。对于不同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由不同的监管单位管理。虽然监管的单位不同,但是它们的着眼点都是为了监管互联网金融交易,维护金融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各方监管到位,保证互联网金融的有序发展。互联网金融融资人信息披露的准确和完整,便于监管方了解融资人的情况,掌握融资人融资活动动向。而当融资人出现问题时,监管方可以根据已掌握的融资人的信息准确地找出问题之所在,履行监管职责,最大限度地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控制不安定因素,从而达到维持金融市场秩序的目的。
4 实现互联网金融融资人信息披露准确性和完整性的途径
2015年2月,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制度论坛在北京召开,各方代表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还讨论了互联网金融的信息披露问题。这也是第一届论坛,可见信息披露制度开始被重视。2016年3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还召开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研讨会,公布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规范(初稿)》。2016年10月,正式公布《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从互联网金融界的这些动作来看,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尤为重要。要互联网金融融资人信息披露准确、完整,不能纸上谈兵,而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融资人信息披露的准确和完整,这才有利于互联网金融的长远发展。
4.1 尽快制定互联网金融法律规范,引导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4.1.1 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制度
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范呼吁也日益强烈。各方都要求尽快制定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范。然而法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社会的产物,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范还有一段历程。我国已经有关于信息披露的规范性文件和行业内的自律性文件。如《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其中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具体而详细,规定了各方主体需要信息披露的具体做法。但是在实践中很多平台却没有这样做,追根溯源,因为这些都是规范性文件,其效力远远低于法律,在实践中实施力度小。因此,应当将其上升至法律层面,全面确立互联网金融的信息披露制度。这样才能有根据地披露融资人信息,也能保证融资人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使得投资人获取融资人信息对称。当然,在法律没有出台之前,也可参考我国传统金融行业的信息披露制度,按照互联网金融协会公布的信息披露标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互联网金融虽然是新兴领域,但是其本质上还是金融,因此可以参考传统金融的信息披露制度,以便弥补当下信息披露的不足。
4.1.2 构建信息安全保护机制
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安全也是人们热议的话题。互联网金融发展中也存在着信息安全的问题。首先,互联网金融平台在披露融资人信息时确实要注意融资人的隐私,因为隐私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可侵犯的。但是披露信息并不应与之相矛盾的。信息披露和信息安全应当是可以和平共处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决定披露融资人信息时应该识别这是否是融资人的隐私,如果是融资人的隐私,确实不可披露。但是以隐私为借口,不披露融资人的信息。融资人的隐私不能成为融资人信息的不准确和不完整的挡箭牌。其次,对于融资人的信息是否为隐私的认定也是一个问题,本着避嫌的原则,由平台或者融资人自行判断,有失公允。对于融资人信息是否为隐私应当由没有关系的第三方来界定更为合适。因此要构建信息安全保护机制,保护合法权益。互联网融资平台作为信息的交互平台,存在大量身份和交易数据,涉及融资人、担保人、投资人等各互联网融资参与方。构建信息安全保护机制,目的是进一步保护参与个人的隐私和参与企业的商业秘密。李有星,陈飞,金幼芳.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探析[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7):96.
4.2 确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方,落实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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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什么是趋势投资呢?即投资者根据主力资金在行业和个股层面的进出动向,相应调整自己的投资对象,选择相应的买卖时机,国内某著名基金经理曾经说过,趋势投资是以技术中心为代表的市场炒概念的方法。与价值投资不同的是,趋势投资注重的是波段操作。
对这两种投资方式,笔者认为,首先,他们之间并没有对与错,每一种投资方式都有成功的实践者,但从长期来看,价值投资是相对胜出的。举过巴菲特的例子后,我们再举一个国内的价值投资成功实例,即被誉为中国“民间股神”的林园也是坚定的价值投资者,他以8000元进入股市,所购买的某酒类股票、银行股票、旅游股票等,都曾经翻过几倍,甚至几十倍。
其次,虽然基金应该是价值投资的实践者,但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会有趋势投资行为。当然,对于基金公司的趋势投资和“短期行为”,在基金业内也并不全部认同,比如,2008年3、4月间,短短半年时间,A股市场一路下跌50%左右。牛市的突然逆转,让很多对后市非常乐观的基金经理变得非常悲观,导致在下跌后期出现基金集体抛售的情况。对此,某著名基金经理表示:“这种180度大转弯的现象值得我们反思。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它忽略了专业机构管理人的基本职能,就是给资产定价,而不是趋势投资。”然而,不管这种行为本身的对与错,2008年,一些基金的业绩排名之所以位居前列,不是靠出色的投资管理能力,而主要是靠降低仓位而赢得的,如果我们说当时基金公司在挑选股票时执行的是价值投资理念,那么在短时间内又把持有的这些股票卖掉,那么执行的就是趋势投资方式。同时,作为一种重要的投资方式,趋势投资也在一些基金中出现,如可以被称为“趋势基金”的兴业趋势投资基金,其总体投资策略可以概括为:根据对股市趋势分析的结论实施灵活的大类资产配置;运用兴业多维趋势分析系统,对公司成长趋势、行业景气趋势和价格趋势进行分析,并运用估值把关来精选个股,该基金的投资理念即是“顺势而为”。基于此,该基金在市场风向发生变化时,能够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如据报道,兴业趋势基金在2008年熊市到来之际,及时降低仓位,从2007年四季度末的71%仓位及时降至50%左右,并且全年均在50%左右,这一策略为兴业趋势降低了很大的风险。进入牛年以来,仅有50%仓位的兴业趋势基金净值一度增长较慢,但不久该基金便“顺势”大幅加仓,从而较好地避免了踏空行情,收益增长较快。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趋势投资还是价值投资,都无所谓谁对谁错,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形势下,均有其可取之处。正如有人所说的,价值投资也有失败者,趋势投资也有成功者。从某种意义上说,价值投资就是长期投资,但这个长期却难以具体说明到底需要多长时间,比如,上面所提到的一个例子说,巴菲特投资1000万美元持有华盛顿邮报股票30年,对于一个人来说,人生能有几个三十年?所以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要做坚定的价值投资者确实比较难。正如上海一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所说的那样:“价值投资是投资的一种很高的境界,能坚持价值投资者,不但要有非凡的胆量、气魄,还要具备超人的眼光、耐心和心理承受能力。”
再从趋势投资来说,我们可以视趋势投资为中短期投资,在现实生活中,有众多的投资者都希望通过趋势投资赚钱,都想在短期内取得满意的收益,但无数的事实证明,纯粹的中短期趋势投资者能长期生存者并不多,因为中短期趋势投资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方式,对投资者的过往投资经验、投资眼光、技术分析水平、市场敏锐性以及时间要求等方面都要求非常高,必须能预测趋势、踩准节奏,否则一不小心便可能成为庄家的“牺牲品”。许多投资者可能在一次、两次、甚至多次短期投资中都能“得手”,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等众多原因的影响,最终绝大部分投资者都会将先前挣来的利润完全回吐,甚至“血本无归”。
正因为如此,作为一个普通的投资者,既不能盲目当坚定的价值投资者,也不能一直当“铁杆”趋势投资者,特别是在2009年这样的经济金融环境下,将二者结合起来,让价值投资与趋势投资并行,是最好的选择。但如何做好“结合文章”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对此,笔者提出三个方面的建议供参考:
篇13
我认为,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香港的贡献应该在于协助珠三角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提高服务、业在经济结构中所占比例,并以现代服务业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另外,珠三角企业要做大做强,还需要一个走出去的过程,不论是通过产品出口还是并购海外企业,在世界市场上发挥更大的作用。香港将是珠三角企业走出去的一个窗口、一个过渡的平台。
在金融方面,粤港合作的理念是在配合国家整体政策和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先行先试,为内地的金融发展和开放累积经验。
在“框架协议”中明确列出粤港金融合作是重要的发展方向,强化香港金融业的定位,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珠三角城市金融资源和服务为支撑的金融合作区域。目前,CEPA《补充协议六》中有关设立合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和银行业设立异地支行两项先行先试措施已经先后得到落实。截至2011年2月,已有4家香港银行在广东设立12家异地支行。近期,两地会重点加强推动粤港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广东企业赴港融资、两地机构互设以及金融基建设施等方面的合作,并争取内地早日推出港股组合交易所买卖基金(ETF)。
除此之外,通过粤港全方位的合作,香港也可以在城市规划管理和制度建设方面,为珠三角地区提供经验。
在“十二五”规划中,粤港合作肩负着国家发展的历史使命,是推动区域合作的重要环节。其中,特别提到要将在广东对港澳服务业先行先试的开放措施逐步拓展到其他地区,就是再一次肯定了广东作为服务业开放试点的作用,把成功经验拓展到内地其他地方。这对香港服务业的发展是一副强心剂。
破解合作难题
今日中国:粤港台作需要破解什么难题?
唐英年:随着两地合作的进一步深化,要处理的问题已经远远超出如基础设施等硬件方面,而是触及到市场进入等诸多方面的问题。例如,粤港在环保方面共同制定更高的减排标准和目标,进一步简化人、车辆、货物过境通关安排以及香港长者到内地退休养老等各个方而实行全方位合作。这里面除了政策性问题以外,还牵涉到两个法律制度、两种社会制度之间如何做好衔接的问题,既要确保“一国两制”和符合基本法,又要最大程度地利民便商。这就需要双方充分解放思想,以解决问题为共同努力的目标。实施过程当中难免有各种挑战和难题,应该多考虑对方的角度,并且从实际出发,不妨先易后难,从试点入手,吸取实践经验后,再进一步优化改善,然后逐渐拓宽实施范围。
今日中国:您曾经说香港人有着自强不息共同努力的精神。而广东人则具备务实包容、敢为人先的精神。您认为这两种人文精神的核心是什么?在粤港合作中如何使其发挥到极致?
唐英年:我认为这两种人文精神的核心就是迎难而上、灵活进取。粤港合作初期虽然困难重重,但通过提高效率、释放生产力,合作方通过发挥比较优势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还是比较容易的。但是,当双方合作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就会碰到各种各样的制约,这时双方就亟须寻找新的突破点。
例如,香港属于比较成熟的经济体系,服务业占整个经济的比例超过90%。香港要实现新一轮飞跃性的增长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广东的任务是要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在经济结构方面要有适当的调整。况且,我们的竞争对手都在你追我赶。可以说,粤港双方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都有迫切的危机感。
中国人有一句老话:穷则变、变则通。我们要寻求新的突破,就必须求新、求变。迎难而上是精神,灵活进取是手段。这是粤港合作双方共有的特质,再加上两地的互补性很强,只要拧成一股合力,结合各自的优势,可发挥的力量不可低估。
弘扬中华文化是香港的使命
今日中国:您曾经谈到希望能够将西九文化区打造成为一个国际级的文化枢纽。您为什么如此看重文化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唐英年:西九文化区是香港特区政府为支持香港文化艺术发展所作出的一项重要策略性投资。它位于香港西九龙填海区南端,占地40公顷,其中23公顷将辟作休憩空间,供公众享用。西方文化区将分阶段提供15个不同种类和规模的表演艺术场地,包括大型表演场地、音乐厅、室乐演奏厅、戏曲中心、大剧院、中型剧院和黑盒剧场。此外,西方文化区还将兴建一所具备博物馆功能并聚焦20至21世纪视觉文化的文化设施,以及专注于文化艺术和创意产业的展览中心。该区各项文化艺术设施将由2015年起分阶段落成启用。
西方文化区对香港的长远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香港要建成严格意义上的国际大都会,在经济基础、制度建设、多元化、国际化方面,都具备一定的基础。但是,相对于纽约、伦敦等真正的国际大都会,香港的文化内涵和底蕴,软实力和文化影响力,仍然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西方文化区的意义,并不限于建一批文化艺术场馆,而是通过这样一个文化区的建设为香港引进更多的人才、理念、创意,使这个城市的内涵更加丰富多元。
这里面还有两个比较实在的考虑,一是丰富香港市民的文化生活,提高整体的生活素质;二是借此推动香港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我比较看好香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前景。几十年的积聚,香港培养了一批具有创意的文化艺术人才,特别是在将文化艺术市场化方面积累了相当的经验。而香港最独到的地方就是中西荟萃,并因此进发出新的意念和文化产品。
我认为,中华民族的复兴对世界经济固然有很大的贡献,但把眼光放远一点,更大的贡献将在于文化方面,把几千年来丰厚的文化遗产发掘出来,与世界分享。
虽然很多人认为香港是一个非常现代化的城市,但只要深入一点去了解,就能够感受到中国许多传统文化风俗在这里留下很深的烙印,在不知不觉地影响着每一个人的生活习惯。香港的作用不应该局限于经济方面,还应该有“作为向海外弘扬中华文化的窗口”这么一种使命感,发挥融汇东西方文化的一种催化作用。
这就是我对西方文化区最大的期望所在。
让市民享受优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