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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工程签署正式的施工合同之前,需要首先签订工程设计合同。签订工程设计合同的目的是明确业主和设计者之间权利和义务,明确双方所承担的责任,使得在工程施工中能够实现双赢。工程设计合同的签订,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只有对工程设计合同加以有效管理,才能使业主获得最大的收益。对于工程设计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国家已经明确出台了相关规定予以支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加强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意义在于,不但可以规范业主和设计者的行为,也使工程设计环节受到了法律保护,使工程设计环节更具有可操作性,满足了工程建设的需要,为工程建设提供了前期的设计准备。由此可见,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对与工程建设是非常重要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目前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目前的工程设计合同条款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目前的工程设计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存在工程设计条款不完善的现象。这主要是因为工程设计牵扯的环节多、任务量大,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如果在工程设计合同中涵盖所有的环节,无疑将加大合同的制定难度和履行难度。除此之外,目前的工程设计合同还存在偷换概念的现象。部分业主为了单方面的利益而制定了仅仅对自己有利的合同条款,而未顾及对方的权益,这就造成了工程设计合同的漏洞,留下了法律隐患。特别是存在设计分包的情况时,总包方很难既满足业主的要求,又照顾到分包设计院的实际情况。所以,目前的工程设计合同条款需要统筹考虑,进一步完善。
(二)目前的工程设计合同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工程设计合同是工程施工前期的技术准备,属于工程合同的一种。工程设计合同主要是针对设计环节而签订的,因此对工程施工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是在实际的工程运作中,许多施工单位对工程设计合同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履行真正的合同签订程序,对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具有随意性,没有纳入标准的合同管理之中。这就导致了容易在工程设计环节出现业主与设计者扯皮的现象,而且也容易造成施工工作的混乱,影响工程项目的顺利完工。
(三)对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不完善
按照合同管理规定,凡是工程施工中签订的合同都要归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进行规范化管理。并且对于合同的签订和管理都有明确的制度,比如合同需要由哪个部门制定和审核、需要履行怎样的签字程序、工程设计图纸需要通过怎样的渠道进行提交和传递、设计工作量如何进行审核以及如何办理支付等。工程设计合同应该按照这一制度进行管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暴露出了管理不严和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漏洞,导致无法对工程设计合同形成有效的监督,无法保证其合理合法的执行。
(四)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缺少有经验的专业人才
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与普通的合同管理一样,需要有经验的专业人才进行管理。由于工程设计合同的特殊性,其管理人员需要具备多方面的综合素质,包括:技术背景、工程管理相关知识、法律法规知识、风险分析和控制、甚至财务和税务的相关知识。而在目前的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中,这种人才的数量明显不足。
三、解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要想解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完善工程设计合同的相关条款,实现其约束力
制定工程设计合同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业主和设计者的利益,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使工程设计合同真正成为约束双方的有力武器。在合同的制定过程中,合同双方应经过充分的沟通,做到合同的公正公平,避免出现合同偏向其中一方的情况出现。在既有设计总包又有设计分包的情况下,要统筹考虑,使关键合同条款尽量保持一致性,有利于合同的管理和执行。要使工程设计合同成为标准的完善的合同。
(二)对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针对目前的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现状,业主和设计者都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工程设计合同不只是属于业主和设计双方的事情,任何一方不认真都容易引发后期的扯皮现象的发生和工期的拖延。所以,无论是业还是设计者,都要对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完善工程设计合同的相关管理制度
对于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要像标准合同一样,纳入到合同管理制度中来,明确工程设计合同的地位,建立适宜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使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有制度可依,有标准可执行。使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制度化、常态化,真正从制度环节保障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到位。同时,对工程设计合同的执行,还应当设立监督制度,对各部门是否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合同进行监督。
有些工程工期较长、难度较大,在其设计合同执行过程中,难免出现设计变更的情况。在发生设计变更时,设计合同也应该对相应的条款进行变更;设计合同的管理应包括上述内容。
(四)对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建设高效的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团队
对于目前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业务技能不足的问题,我们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在组织专业学习、培训的同时,让设计合同管理人员到工程现场锻炼,了解施工情况、设计与施工的接口情况,努力提高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使其符合岗位的要求。
在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团队的建设上,一方面做好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业务人员的传帮带工作,使新人尽快掌握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工作方法,在团队中尽快进入角色;一方面紧跟工程管理和法律法规的新进展、新形势,及时更新团队成员的业务指导思想和业务操作水平,使团队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与时俱进,得到整体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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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项目的合同种类繁多,传统的手工管理方法耗时费力,很难实现合同信息的快速提取,对合同执行状况难以进行动态跟踪,对合同索赔缺乏信息支持。基于管理流程的合同管理信息化的目标是对大型施工企业的所签订的各类合同的基本信息进行管理;对合同状态进行跟踪;通过信息平台实现合同评审的网络化;根据合同确定项目的预算成本,作为成本控制依据,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对比跟踪;依据历史工程索赔事件建立索赔事件库为项目获取索赔机会提供信息支持。
近年来,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为管理流程的改进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全面推动了流程管理的实现与组织的变革,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实施进行流程分析,将相互关联的管理过程作为系统加以识别、分析和理解,确定项目管理流程、操作程序、工作逻辑关系,从而提出并优化有关管理流程,建立一套标准化、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合理的管理工作流程,将有利于对整个项目系统或系统中的某个过程及其相互作用进行动态的、系统的管理,从而保证了各项工程施工活动的决策正确性及其实施结果的预期性,最终有效地保证项目合同管理目标的实现。
2大型设计项目的合同管理流程简介
2.1大型设计项目合同管理流程的概念 管理流程是指管理活动中一系列相互关联行为的序列结构,它反映了在某种活动目标的导向下,这些活动的先后顺序、承转关系,制约、推进和输入输出的客观规律。按其性质和作用可以分为总体流程、局部流程和细部流程,总体流程规定了管理活动的阶段划分以及各阶段的相互关系;局部流程反映各管理阶段重要环节的相互关系;细部流程则反映各管理环节中业务活动的相互关系和流转过程。 大型设计项目合同管理流程是它反映了工程设计项目管理的客观规律和管理活动的特点,将设计过程所需要的信息流和物质流进行有机结合,并为设计技作业和管理活动输入行为目标、物质条件、运作规则,促使其产出预期的结果。
2.2大型设计项目合同管理流程的特点 管理流程具有目的性、必然性、多样性、系统性和层次性的特点。
2.2.1目的性是指管理流程表达了管理业务完成的过程,一定以实现相应的管理业务为目的:
2.2.2必然性指管理业务的完成必然要通过某种流程;
2.2.3多样性指许多管理业务完成方式不具有唯一性,指一个管理系统中总是存在多种管理业务,因此存在多种流程,而且这些流程之间是密切相关的,是严密的组织的。一个管理系统的流程是由多种不同的流程构成的流程体系;
2.2.4层次性指由于管理系统的功能具有层次性,相应的管理业务与流程也具有层次性,即一个综合性的管理业务的流程可以分解为若干较管理业务流程组合。
2.3大型设计项目合同管理流程的构建步骤 为了保证设计项目合同管理的成功实施,必须建立一套高效的管理流程体系,而一个理想的流程体系结构应该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流程同步,指流程应具备在质量、数量、时间等方面准确满足设计项目合同目标实现的能力。(2)流程高效,是用总的流程成本来计算,理想水平是用尽可能低的成本来保证项目信息流程、资金流、物资流的运转。管理系统流程设计的主要内容有管理业务分解、相关管理业务分析、构建管理流程责任分配矩阵、绘制各级管理流程图等。
管理流程设计是大型设计项目造价管理系统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流程设计通过将某项管理工作分解为各个管理活动,直到管理工序,并区分具有不同性质或特点的工序,根据管理科学原理采用不同的工序完成方式,在此基础上确定的管理工作完成过程,为科学地确定系统结构、系统的管理规范奠定了基础。特别是在现有管理系统重新设计中,通过流程研究,优化与再设计,使进一步通过结构再设计实现系统整体优化有了较好的基础。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分解及相应流程的构建一般经过如下几个步骤: (1)对设计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研究与探索,确定分解的准则,是按管理职能划分或是按工程实施顺序划分等准则; (2)确定某项管理工作的管理活动组成,并理清管理活动中各个管理工序,初步拟定某项管理工作完成的综合流程和相应的子流程; (3)去除每项管理职能的流程中的不可行的方案或明显劣于其他方案的方案,保留较好的方案。
2.4大型设计项目合同管理流程的控制
大型设计项目合同管理流程控制是利用现代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学科知识和技术方法,通过对影响设计项目合同管理的目标的因素进行识别、设计环境进行分析,对工程项目设计合同管理的目标控制的原则、原理、方法及措施做出全面的系统规划,进而对设计行为状态实行跟踪控制和组织协调,从而保证对设计项目管理职能的履行,最终实现工程项目的设计目标。
它涉及到利用信息系统所提供的信息,对管理活动做出最优化决策和指令,使每个管理过程始终逼近项目目标计划。控制系统的决策、指令及执行,是由项目管理部门的高级、中级、及技术管理三个层次实现的,三个层次的水平将直接影响目标计划的实现。信息系统的信息敏感程度,与控制系统的决策优化水平关系极大,而控制系统的决策优化水平,直接影响到计划与实际的差异程度。因此,信息系统与控制系统必须设计成相匹配的系统。
2.5合同管理流程的界面分析与管理 界面,又称接口,是指相互作用的子系统之间的界限,是子系统之间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纽带。界面管理是指协调相互作用的子系统之间的能量、物质、信息交换以实现系统目标的活动,除了组织上、管理上、技术上的协调之外,还要协调各系统界面的相互关系。
在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中,人们越来越强调系统的集成,在工程项目中界面具有十分广泛的意义,项目的各类系统,如目标系统、技术系统、行为系统、组织系统等,他们的系统单元之间,以及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都存在着复杂的界面。项目管理系统各子系统之间及各个子系统内部存在复杂的界面,而直接的表现形式是各管理流程之间的接口。
我们可以看出项目管理系统与外界以及项目管理系统内部之间的流程要素以及各管理流程之间存在复杂的关系,他们之间互相作用、互相联系、互相影响,设计项目管理流程的界面有很多种类型,可以从很多不同的角度来描述: (1)项目的各类组织系统之间以及项目整个系统与外界环境系统之间存在复杂的管理界面。例如,政府主管部门、项目管理组织、承包商、材料供应商等项目参建单位之间的工作往来形成了复杂的管理流程界面:从总体上,项目所需要的资源、信息、资金、技术等都是通过界面输入的,项目向外界提品、服务、信息等也是通过界面输出的,所以整个系统与外界也存在着复杂的界面。 (2)在工程项目生命周期的各阶段之间的管理流程界面。设计项目自可行性研究至设计、设计到施工、施工到验收,在这些界面的两侧的管理环境及参与单位都有着显著的不同从而导致管理流程的差异,这些差异造成不同的工作、人员行为以及控制方针,从而形成了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之间的管理流程界面。 (3)各管理子系统之间的职能管理流程界面。在设计项目的管理中,项目管理的各个职能以及各个管理部门在项目过程中形成一定的关系,互相依赖、互相影响,由于各子系统的功能不同、目标不同,按其职能可将项目管理系统分解为进度管理子系统、成本(投资)管理子系统、质量管理子系统、合同管理子系统等,从而各个子系统之间构成复杂的职能管理流程界面。 (4)在项目设计的各个管理职能系统内部也存在管理流程的界面,例如进度计划管理系统中,进度计划的编制分为总体实施计划及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的编制。在总体计划编制的管理模块中,输入是项目管理目标及上层系统组织的意图,输出是项目的总体实施进度计划,对于年度进度计划的编制而言,其输入是总体实施计划,输出是项目的年度实施计划。所以,不同阶段的计划编制工作之间存在流程界面。 (5)部门间流程界面。部门间流程是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职能部门的流程,即流程的系列活动是由不同职能部门的人来共同完成的。部门间流程的活动是不同的,但却是相关的,活动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有些活动乍看起来是不相干的,但通过某些其他活动的媒介,这些活动间也发生了远程联系,通过这些不同部门间的相关活动的共同作用产生了特定的结果,从而构成某一工作完成的特定流程。例如,在设计项目实施过程中, 对项目管理组织者而言, 首先必须让各专业对自身图纸电子版验收合格,然后组织专业间会签交底, 之后方能协调出版部门按计划出图。这项管理工作的实施跨越了不同的专业、不同的行政科室和院内不同部门,产生了部门间立体交互的流程界面。 因此,我们要对整个管理系统进行全面分析,运用集成管理的思想,对流程实施集成管理,做好各管理流程的界面协调,保证各管理子系统之间以及各子系统内不同管理流程的物资、能量、信息通畅地流动,同时要处理好系统与外部环境的关系,使整个管理系统始终处于有效平稳的状态。
3大型设计项目合同管理流程的设计与实现
3.1背景分析 某大型项目的合同管理流程系统需要全面地归纳设计项目合同管理的事务,其中包括招投标文档,并通过分类登记、关联管理、跟踪催办,使原本散落在各个部门和各个人案头、柜子中的所有合同台账、费用往来、文件往来、进度款、付款凭证、变更及其处理过程记录等均可有条不紊地记载到该系统中,使原本难以理清的施工管理和合同事务变得有章可循。要求该系统不仅本身具有强大的管理功能,还可很好地桥接工程项目的其它业务管理,如:对进度计划管理、材料与物资管理、投资控制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各个管理系统之间起到协调、监控作用。
3.2本项目合同流程管理的目标分析 本项目的合同流程管理主要是实现对项目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索赔、终止、结算等的全过程跟踪管理,同时为决策提供相应的支持信息和完整的文档管理。具体包括: (1)实现对合同签约的流程化管理,该部分内容可链接到招投标管理子系统中; (2)以合同为主线,以费用回收与设计产品交付为中心,实现对合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3)对合同变更、索赔等重要合同事件进行记录、分析,其中变更部分链接到计量支付中的工程变更管理; (4)对项目会议、方案变更、资源供应、进度调整等进行记录,以便查询。 本系统所涵盖的业务范围是针对工程相关合同生命周期中的各项业务,包括基本信息的管理、工程各类合同的签订、履约监控、变更、索赔、终止、结算等业务和工程备忘录。 按照合同的生命周期,本系统合同管理子系统涉及的业务过程有合同的申请审核、工程各类合同的签约、履约、计量与支付、变更和索赔、终止、结算等业务。本系统主要分为基本信息管理、合同签约管理、合同进程管理、合同变更管理、合同索赔管理、合同终止管理、工程备忘录七大模块。 合同管理子系统采用目录树层状结构,对合同申请、审核、签订、索赔、计量、支付、变更等合同相关业务进行全面、有效地管理,使工程项目各有关单位之间建立有机的联系,相互协调,共同实现进度、质量、费用三大目标。
3.3合同管理综合流程图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建立的合同管理综合流程图。
3.4主要的功能模块的分析
3.4.1合同签约管理模块 本功能模块是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规范经济行为,有效控制投资规模,规范合同的签约行为。其主要功能包括如下几点: (1)实现合同文本审核流转单的增、删、改; (2)实现合同文本审核流转单的在线流转; (3)实现合同文本电子文档的挂接; (4)实现对合同模板的增、删、改; (5)实现对因招标项目的信息查询; (6)实现合同文本电子文档的在线批注、审核。 合同签约管理流程。 3.4.2合同进程管理 合同进程管理主要包括进度信息管理、质量信息管理、计量信息管理、支付信息管理四大管理模块。
1、进度信息管理 该模块主要反映工程的进度计划与完成情况,可由各标段的进度计划与完成情况的相关数据编制汇总得出进度汇总表。该功能模块要实现的功能如下: (1)实现进度计划、完成情况的调用; (2)实现进度计划、完成情况的信息查询; (3)实现各标段进度计划、完成情况的对比分析。
2、质量信息管理 该模块主要提供工程检测与评定及质量事件的信息。可由各标段质量检测、评定及其相关数据汇总得出工程质量汇总报表。该功能模块要实现的功能如下: (1)实现质量信息的调用:
(2)实现质量检测、评定与质量事件的信息查询: (3)实现各标段质量情况的对比分析。
3、计量信息管理 该模块主要是对各标段每期工程计量信息的查询与汇总,可由各标段审核后的计量及相关信息,如工程量清单、中间计量表汇总出审核后的中间计量总表。其流程图。 该功能模块要实现的功能如下: (1)实行计量信息的调用: (2)能够察看其他模块中相关的支付、质量与进度信息,能够对累计完成数据进行统计,并且用直方图对合同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3)能够对完成项目进行费用分摊; (4)对以往审核后计量信息的查询。
4、支付信息管理 该模块主要是对各标段每月支付信息进行查询与汇总。可由审核后的各标段支付及其相关信息,如中间支付单、付款单等汇总出审核后的中间支付汇总表。支付流程图包括中间支付流程图和竣工支付流程图。 该功能模块要实现的功能如下: (1)实现调用支付信息; (2)实现对中间支付信息的查询; (3)对支付金额超过支付比例的进行预警; (4)对支付款项做支付跟踪,查询实际支付时间、支付数量,及累计各期的支付数。
3.4.3合同变更 主要实现合同变更的查询汇总,并分析合同变更的变更工程量和计算审核,实现对非合同变更(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的量价分析,并设置是否记人合同总价调整的功能。可实现由合同变更的基本信息,包括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时间、审核记录等汇总得出合同变更情况一览表,并予以合同的变更管理的功能。 该功能模块要实现的功能如下: (1)当有新合同变更单进入系统时报警,提示相关工作人员; (2)对各标段合同变更单的查询: (3)对各类变更进行量价分析; (4)对合同变更审核过程进行查询; (5)能够通过查询相关的设计变更单审核工程变更单。 3.4.4合同索赔 该模块主要实现合同索赔的查询汇总,并分析合同索赔的变更工程量和单价以及工期。本功能模块不实现索赔的录入,索赔申请审核在投资控制子系统系统中实现。该模块可实现由合同索赔的基本信息,包括索赔日期、索赔原因、索赔内容、索赔审核意见等汇总得出合同索赔信息一览表。该功能模块要实现的功能如下:
(1)提示、查询、跟踪合同索赔状况;
(2)合同索赔与相关工程问题关联:
(3)合同索赔需进行量价分析和费用分摊。 合同索赔的基本流程图见图7所示
3.4.5合同终止管理
1、合同中止和终止合同中止和终止后要进行结算和资料移交等工作。该模块的输入为合同中止和终止的基本信息,该模块的输出主要为合同中止和终止的基本信息列表。该功能模块要实现的功能如下:
(1)合同中止申请审核信息和终止信息的增、删、改:
(2)合同中止申请审核信息和终止信息的查询。
2、合同结算 合同结算指系统根据结算日期汇总合同投资的各项信息,如合同金额,发生变更金额,累计完成投资额,累计进度款支付金额,剩余合同投资等,本管理模块可以实现合同结算功能。该功能模块要实现的功能如下:
(1)合同结算信息的增、删、改;
(2)合同后生成合同剩余工程量清单。
3.5接口 合同控制系统不使用外部专用软件,因此本系统的接口主要是指与其他子系统的接口。 在工程项目实施中合同管理是投资、进度、安全/质量控制的依据。
(1)与投资控制子系统通过合同分解编码和清单分解编码相联系,两个系统的交叉主要在实际计量支付的管理和变更、索赔对投资的影响上,实际审核的流程交由投资管理子系统实施,审核结果的支付数额、变更索赔数额等传给合同子系统做进一步查询分析。
(2)对于计划进度控制子系统可通过合同编码直接和进度子系统相联系,合同子系统关于进度计划与计划完成情况的信息由计划进度子系统调用,由合同子系统进行查询分析。
(3)对于质量控制子系统可通过合同编码直接和合同子系统相联系,合同子系统关于质量检测、评定与质量事件的信息由质量控制子系统调用,由合同子系统进行查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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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的建筑市场还不健全、不完善,还没有项目管理专业和行业范围内的指导实施准则,社会中介组织服务尚不规范,在概念认识与理解上还存在着局限等,直接使用这些国际项目管理合同文本会产生很多问题。考虑到我国的现实状况及法律制度等方面的障碍,我们必须立足中国国情,吸收和借鉴国际项目管理合同条件,设计出适合我国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
1 制订项目管理合同文本的要求和原则
(1)有助于促进良好的管理。
合同应促使项目的参加者按照现代项目管理原理和实践管理好自己的工作,鼓励各方合作,而不是互相制衡,能体现双方的合作伙伴关系;加强双方的沟通和协调,双方有互相通知责任,有知情权,合同双方之间的关系密切,才能克服大量未预料的困难,减少争执,并易于解决;要求双方诚实信用,互相信任,能照顾各方的利益,使项目参加者各方都能满意,实现多赢;强调公平合理,公平地分担工作和责任,工作和报酬之间应平衡。在保证合同法律的严谨性和严密性的前提下,更趋向工程,使用工程语言,文体清晰、简洁、易读易懂,注重符合工程管理的需要,促进良好的管理。
(2)灵活性和更广泛的适用性。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全面,尽可能多的采用选择性条款,人们在使用时就可以通过对条款的选择或删除对合同文本加以灵活运用,这样也可以减少专用条款的数量,减少人们的随意性。同时,通过灵活运用选择性条款,又可以使同一个合同文本有更广泛的适应性,适用于多种合同策略(如不同的承发包方式,不同的专业领域等);适用于不同的合同计价方式(如总价合同,单价合同,目标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单一承包商或多个承包商联营承包;适用于不同的国度和不同的法律基础等。
(3)概括但不失完备性。
合同文本应包含合同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以此为基础将双方各方面的需要和意图概括反映出来。同时,将合同中应该具备的条款明列出来,使合同条款尽可能全面、完整,避免发生条款遗漏、残缺等问题。
(4)规范性。
合同文本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具有相应的规范性。而且合同文本应具有很强的可靠性,使合同双方在使用合同文本时避免意思表示不全面、不确切,防止显失公平和违反法律的条款。合同双方签订了合同后,实际上就将自己的签约行为纳入了依法办事的轨道,要接收合同文本的制约。
(5)其他要求。
随着工程项目管理新的发展,对合同还有许多新的要求。如合同应体现工程项目的社会和历史责任,强化对“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要求;合同应反映工程项目的全生命期管理和集成化管理的要求;合同应反映供应链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甚至合同还应包容许多工程采用虚拟组织的方式运作。
2 我国使用国际项目管理合同的环境
2.1 现实状况
由于我国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建筑市场还不健全,不完善,市场服务体系等相关要素市场还不能完全满足要求。具体对国际项目管理委托合同文件的影响主要反映在如下几个方面:
(1)监理的素质尚不足以承担起项目管理的重任。
(2)政府质量监督制度使市场主体质量责任代位。
(3)专业人士组织或行业协会尚未发挥足够作用,社会中介组织服务尚不规范。
(4)管理体制不顺和手段欠缺。
2.2 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业先后颁布和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一系列与建设工程合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新颁法律共同确立了基本完整的工程合同法律框架,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相关的法律主要有:
建设法律: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
建设行政法规: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建设部部门规章主要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行办法、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
规范性文件:包括关于培育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等。
3 构建我国项目管理委托合同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为了形成我国的项目管理合同文本,我们应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根据应用的不同情况,把握国际项目管理合同文件中的相对固定的文本结构部分,有针对性地借鉴和吸收国际项目管理合同文件。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文本结构。
考虑到我国的现实状况及法律制度等方面的障碍,构建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时,可以参考国际项目管理委托合同的总体框架,合同结构如图1所示: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文本内容。
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文本的内容应能体现出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现状,在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起到积极的作用,为推动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并进而在国际上占有一席之地做出一定的贡献。
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文本的通用条件参照国际项目管理合同,项目管理委托服务范围考虑我国目前建设工程各阶段项目管理工作中的内容,将其整理分类后形成菜单式服务,在实际使用时根据需要进行选择。内容中具体内容见附录。
4 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的应用条件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的能与国际接轨的项目管理模式的基本框架有业主实行的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责任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施工项目经理责任制。2003年初,建设部专门下发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鼓励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企业,通过建立与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但是,在实际项目执行过程中,往往有很多现象背离了项目管理的初衷。为了使国际项目管理合同能在一个较为适当的环境下使用,我们应逐步改善我国的现实状况,建立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1)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素质。
发达国家相当重视项目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资质认定,形成了相当规模的行业。美国PMI学会主办的项目管理专业资质PMP考试和资质证书,得到社会的公认。获得PMP的人有更多的机会被政府部门和大公司聘任和重用。
(2)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在管理体制、法制建设、运行机制、中介服务、价格政策和社会习惯等方面仍有许多方面有待改进。我们必须建立法制的、政府监督的、自我约束的管理体系,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中介市场,加大投资中介服务的法律责任,为工程咨询和项目管理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
(3)加强与国际项目管理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应该进一步加强与美国、欧洲和澳大利亚的国际项目管理机构和协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加强项目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建立自己的项目管理体系,引进和开发先进的项目管理软件系统,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为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
(4)建立和健全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
尽管我国已经有了相关法律、规章,但仍没有一个在项目管理专业和行业范围的指导性实施准则。同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较为普遍。有些工程没有实行招投标制,有些却采用议标或是假招标,大搞“人情工程”。为此,必须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健全各类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到门类齐全,互相配套,避免交叉重叠,遗漏空缺和互相抵触。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和运用法律、法规的手段,培养和发展我国的建筑市场体系,确保建设项目从前期策划、勘察设计、工程承发包、施工到竣工等全部活动都纳入法制轨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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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程计量含义与要求
工程计量是指施工单位计量人员对施工现场已完工程且达到合格标准的实体工程做出准确的计算,同时用一定的单位对其进行表述的过程。工程计量是要按照施工图纸和行业技术规范,对整个工程的建设质量、效率和组织能效做出审核和估算,以此来对工程项目的竣工日期做出估算,保障工程的付款相对合理。工程计量的方式和内容必须和签订的合同保持一致,而且要按照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条款执行。
1.2工程计量的依据和范围
工程计量的主要依据有:合同文件、施工设计图及变更设计图、0#台账、有关计量的补充规定、索赔审批文件以及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等。计量范围则可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工程范围及费用范围。
1.3工程计量的具体流程
工程计量一般分为三个部分,第一是计量的通知和申请,第二是计量文件的资料审核,第三是填写计量表格,这三个步骤是需要按照顺序依次进行的,不能漏掉哪一个环节。计量申请由施工单位计量人员向工程建设工作者发出计量通知,然后再提出申请,且计量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质检资料、施工照片、试验资料等内业资料作为支撑。只有在实体工程完工以及内业资料齐全完善的情况下,才能将计量资料提交到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工程师会对这些资料做进一步的审查,同时退回与标准不符的资料,要求施工单位计量人员重新整理并提交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给建设单位工作者审批。最后一步的计量表格填写的内容就是计量的结果,填写的过程一定要保障表格内容具体明确。工程计量会在某种程度上造成工程进度和工程成本的影响,所以需要将工程量数据的准确性提高,建立计量台账,能有效的查出是否漏计、超计量等情况,为计量的真实性提供保障。实施工程计量就应该要按照工程施工的实际进度和报表,在符合计量规范的情况下,将报表的数据内容做出核算,通过相关的计量软件,把计量的表格制作打印,之后让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之后再交给建设单位。
2高速公路建设中合同管理现状
为了达到某种特定条件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以此来确保双方能实现自己的承诺,这种协议就是合同,签订合同也是为了达成最终的目标而实行的一层法律方面的保障。所以,建设单位一般要在建设高速公路之前和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建设单位也需要按照招标的具体要求,对高速公路工程的类型去做深入了解,接着根据高速工程的具体情况去完成设计,提出具体的建设方案,同时也要确定高速公路的工程造价,这种方法,不仅方便计算出建设成本,也能够确定建设单位最终的付款方式。由于不同的工程类型会采用不一样的合同形式,付款的方法也会造成一定的差异。笔者通过大量的研究发现,高速公路工程的合同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通常需要签订合同的情况一般都是施工技术相对困难,但是整个工程的规模还不大的状况下,建设单位一般会做出具体的方案和设计图纸,提供给施工单位参考,这种方式能够让施工单位对项目的具体成本做出具体的预算,同时如果发现预算成本较高,那么就会判断该工程项目比较紧急,双方就需要在原有的成本上再确定相关的管理费用和利润,再次草拟确定工程总造价,对原先的成本合同做出进一步调整。在选择签订单价合同的时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需要对整个工程建筑的周期和实际上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进行考虑,同时也按照该工程的具体特点,列出会影响高速工程建设的具体因素。通常承包高速公路工程的人员会按照招标的具体要求,将初步的合同的管理方案拟定,然后在招投标的时候,将承包商的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保障承包商参与到的竞标都是公平的,如果遇到了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商,那么招标单位就可以和他们签订单价合同了。
3高速公路建设中的合同管理
3.1严格掌握合同签订范畴
在高速公路的建设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项目,不同的项目文件对于整个高速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工程期限都有不同的影响,想要保障整个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可以顺利开展,就需要保障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的周全考量,那么甲乙方在进行合同签订的时候就必须将合同的内容和范围都明确规定,确保整个合同的框架和设计是明确和严密的,特别是要明确应付的款项。想要保障签订的合同内容和款项能有效执行,就需要在合同签订之后将交底的工作处理好,不仅是保障合同执行者对于合同的内容和相关规定更加了解,还是想要让各个施工单位都更加了解具体的合同条款,降低在施工中无效的人力和财力损失。
3.2处理好合同管理的内容
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按照招投标文件和具有法律效用的相关信函组成施工合同,这种合同是作为业主、承包商和施工单位之间的枢纽,可以给参与三方一种规范的示范性作用,所以一定要按照施工合同去做施工管理。合同管理需要按照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将具体的记录和管理做好,同时在进行审查管理时也要注重工程建设过程的变更情况、补充设计、增加费用和工期等,以此来保障有效管理合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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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与质量管理、进度管理、 成本 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合同管理中稍有失误即会导致工程亏本,承包商如何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完成,争取更大的 经济 效益,变得越来越具有挑战性。根据国外经验,合同管理产生的经济效益往往大于技术优化产生的经济效益,因此施工企业应该加强合同管理。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在合同的签订阶段以及签订后的履行过程中,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合同管理把关不严经常导致重大法律纠纷产生。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决定就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而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往往比较低,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在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合同主体不当;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挂一漏万;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等。在合同履行阶段的问题主要有: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应当发出的书函(会议纪要)没有发出或发出不规范;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追究的错过了诉讼时效;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给施工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发生损失时由于法律意识差往往又不能通过合理有效的途径挽回损失。
2.2 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低,缺乏专业人才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力型的工作,它是全局性、专业性、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的极其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目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缺乏成为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中小型 建筑 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大多数是非专业出身,往往都是由经营部的一般经营人员担任,也有的是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对合同管理认识不足,业务水平较低,大部分合同管理人员仅充当资料员的角色。
2.3 合同管理体制不完善 施工企业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管理比较混乱。合同管理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一是企业合同管理责任主体错位,合同履行主体分工不明确,把项目部或项目经理作为合同责任主体,而企业法人则远离合同管理,造成企业法人对合同管理弱化。二是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与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工作脱节。企业法人合同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业务 指导 ,项目部不能及时反馈合同履行中的信息,使企业合同履行中的关键问题缺乏合同专家的集体会诊,造成项目合同管理出现漏洞无法弥补。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中止或终止、解除及合同的监督考核全过程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未能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有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签约随意性大,对合同审查、把关不够,权限设置混乱,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2.4 合同履行存在缺陷 不少施工企业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与甲方签订后,合同就束之高阁,“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合同交底往往流于形式,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的过程,不研究对照合同并从中找出问题,趋利避害。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没有做或不会做合同履行分析,出现问题才去查找原始合同文件。二是没有做或没有能力做合同交底,没有形成以合同为中心的技术交底,合同的责任无法在项目活动中体现出来。三是认为合同履行是经营部门的事,管理合同的部门不具体运用合同,真正要落实合同责任的部门和人员却不知晓合同内容。四是不注意合同履行中有利的证据收
集,发生纠纷后无法及时取证。
3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手段
3.1 普及合同法制教育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建筑 市场 面临着国际化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推动和加快我国建设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法律保障,它标志着法制化时代的到来。施工企业要想尽快适应新形势,必须加强培训学习,坚持经常性的学习制度,外部培训或聘请专家、知名人士进行内部培训,全员普及合同法制教育,了解施工合同,熟悉和牢记与自己有关的合同内容,使施工企业合法地参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通过全员参与,促使工程项目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保证项目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达到工程项目高质量、高效益,满足 社会 需要。
3.2 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合同管理人员包括专职人员,也包括企业主要部门的领导,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经营部门负责人等。合同管理人员首先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还必须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施工企业应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合同管理工作。通过对他们的培养,使他们能够应对施工合同管理中的各种复杂问题,发挥合同管理的纽带作用,为工程项目管理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
3.3 建立健全 合同 管理 体制 施工企业除了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还必须根据我国《 合同法 》和相关法规以及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善的、可行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合同管理的主要环节包括: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事物性工作很多,要协调好各个方面的关系,使合同的实施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按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工作。第二,要建立文档系统。文档系统建立与管理对日后工程的索赔与反索赔有重要意义,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建立合同目录、编码和 档案 ,列入永久保存资料,从而有利于合同的存放和查找,并且为查询、检索合同条款,分解、综合合同条款等高层次服务提供方便。第三,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总承包商和业主、监理工程师、分包商之间的沟通都应该以书面形式进行,或以书面形式为最终依据。这既是合同的要求,也是 经济 法 律的要求,更是工程管理的需要。对在工程中合同双方的任何协商、意见、请示、指示都应落实在纸上,使工程活动有依有据。
3.4 动态管理合同履行 在现代 市场 经济中,合同交底更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执行合同时不出或减少偏差。合同依法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物性工作有序地进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施工企业应动态管理合同的履行,首先要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责任,按合同的有关条款做质量、进度、 投资 、安全等目标工作流程图,抓好各目标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特别是事前控制。对签订的各项条款必须牢记,找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提前制定各种减少合同纠纷的 预防 措施。在工程进展中,通过检查发现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 法律 、法规和合同的规定加以解决,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整个合同履行的动态控制过程按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循环方法行,从而达到有效的控制,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3.5 加强合同变更管理 在合同变更中,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合同变更意味着索赔机会,所以必须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经常检查与甲方往来的各种工程文件、记录、指示、信件等资料,以确认它们对合同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以作为工程变更调整费用、工程索赔的基本依据。
3.6 加强合同索赔管理 工程承包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合同签订后,应全面详细地分析合同条件,充分抓住合同中的漏洞,尽可能地捕捉一切可以索赔的机会。尤其在目前市场竞争积累,承包商均以低价中标的情况下,索赔是承包商实现盈利的一个重要手段。索赔要有证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就不能成立。
4 结语
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契约经济,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和 建筑 市场逐步完善,合同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成为市场双方不可或缺的纽带。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将对工程项目管理的成功和取得较好的 社会 效益和经济效益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的施工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压力越来越大,施工企业只有加强自身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管理的各种关口,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竞争激烈的社会,才能站稳脚跟,才能取得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郑素伟: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与法,2005(7):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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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签订施工合同如果施工的甲方和乙方关于法律方面的素质较低,对于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甚了解,那么造成的后果是很严重的。这使合同在编撰签署时一些重要方面的条款违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有时候也会发生意见不统一,一边独大的情况,比如很多的施工建筑单位制定的合同内容残缺,漏洞百出,甚至一些施工单位所拟定的合同本身的目的是非法的,但是用合法的形式来隐藏,这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二)对施工合同认识不足如今我国的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建筑行业的发展越来越迅速。大大小小的施工建筑单位林立,施工建设市场竞争十分激烈。招标成了现在选定施工单位的一个最常用的方法。这就使得一些建筑企业为了中标而使用不正当甚至是非法的手段进行恶意竞争。拟定的合同甲方和乙方权利和义务不统一。绝大多数的施工合同都是由甲方业主拟定的,所以合同对乙方建筑单位的权力又规定的比较多,而对甲方的规定较少。
(三)合同管理机构不完善有许多施工企业对合同管理的意识淡薄,缺乏专业人员管理合同。没有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没有一个科学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对合同的内容和监督管控也比较缺乏。不能很好的认识和控制合同中的风险。并且如今的监理企业也缺乏相关的合同管理职务,没有一个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不能很好地规范管理合同。
(四)合同文本有很多缺陷20世纪70~80年代新建立的一些中小建筑企业在现在的建筑企业中占了一大部分。这些企业并没有健全的合同管理部门,更没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制定合同内容时往往是直接借鉴一些规模比较大的企业的合同,要不就是从网上东拼西凑,没有完全理解合同内容。使得合同内容并不合理也不完善,合同中大部分都是规定了乙方的义务,然而对甲方的要求较少。没有划清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意外和责任界限,违背合同时并不清楚到底是哪一方的责任,这样一来给事故发生的处理造成了很大的不便。
(五)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偏低由于合同管理人员专业知识浅薄也会造成合同管理混乱。一些施工企业当中,负责管理合同的人员素质较低,专业知识浅薄,没有扎实的法律修养和管理功底,导致对合同管理的不到位。而且这些施工单位也缺乏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养,这些合同管理人员也很难提高合同管理的专业素质,无形之中使得合同管理工作风险增加。
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管理的问题分析
(一)施工预算不准确造成造价问题在工程项目进行建设时,如果建设的预算不够准确就会带来一系列的工程造价控制管理问题。在施工的一开始,施工单位的专门报价工作者要在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测量,然后再根据施工单位的建设图纸施工方案对该工程施工的费用进行预算。如果一些内部或者外部因素影响了报价人员的现场实地考察测量,没有很好的了解施工方案,那么对于施工费用的预估也会变得不够准确。还有一点就是,施工单位没有很好的观察施工场地附近的施工环境,施工场地附近的便利资源得不到利用也会增加施工预算的费用,使施工的造价控制管理出现问题。还有,施工人员没有很好的了解市场情况,使得购进施工原材料支出比较大,给项目上施工造价带来很大的影响。最后就是,施工人员没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就是直接生搬硬套价格信息,使施工项目的预估费用没有一个合理的基准,施工报价与现实费用相差甚远,给施工造价控制带来巨大负担。
(二)施工现场支出签证难以管理在建筑单位进行项目施工时,施工现场的情况不断变化,支出较多,所以要进行支出签证。但是在施工进行过程中又很难。对支出进行签证管理,所以对施工造价控制管理带来很大的影响。因为施工现场的工程费用要在施工当时进行现场报销,然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报销时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给施工的支出签证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因为工地的支出签证包含信息比较广泛,需要层层审批,这就使支出签证没有办法在第一时间签发,进一步延后支出签证的下发。
(三)施工成本管理核算不严格施工材料的成本和施工人员的成本管理是施工建设师造价控制管理工作的两大方面。管理施工材料的成本造价时,因为施工人员没有对购进的施工材料成本价格做一个全面的了解,因此在构建施工员材料的时候,原材料的效果达不到施工的要求,这样一来施工原材料的支出负担加大,给工程造价控制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影响。在管理施工人员的成本时,要选择符合项目施工要求的工程管理人员,科学组合施工团队,优化项目施工人员资源配置,制定合理的工程建设计划,使项目工程建设能够有序开展。由此可见,只有严格管控施工成本,才能减少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不必要的费用支出,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成本。
控制与管理措施
(一)合同管理精细化合同是施工项目建设的凭据,加强对施工项目的管理首先就要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严格把控施工合同的审批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的招标信息进行严格审批,检查合同中是否出现了相违背的条款。在合同签署之后,要主动处理好合同后续的管理工作。要求双方要严格根据合同进行合作。如果在合作过程中出现问题,要在第一时间记录问题,然后立即做出相关处理方案把问题及时解决。现在各个省份拟定的合同监督管理条例对各个施工单位的合同监督管理提出了相应的标准,但是因为各施工单位拟定的合同种类复杂多样,该条例无法满足施工的需要,所以每个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应该结合自身特点,出台一个适合自身的条例。
(二)加强合同意识,严密合同条款施工双方要提高自身的法律修养和合同管理观念。要认真研究合同的条款,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和责任界限。使合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内容严谨,涵盖范围全。在双方出现分歧的部分要及时进行协商,统一意见。防止在出现问题时双方相互推辞。保证合同拟定后完美的执行,降低施工成本。
(三)管理人员专业化建筑单位要设立合同管理人员专业培训班,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使管理人员能够更好地进行合同管理工作。
(四)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根据大量的数据经验显示,在项目施工建设后,承包方都会要求赔偿,简单而言就是想要增加合同的价款。所以要科学的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对索赔和反索赔投入精力进行研究。
(五)项目建设代建科学化政府召集专业知识强,有非常高的实践能力的专业人员组成团队进行项目工程管理。就是常说的“代建制”,每个不同性质的行业都有各自专业的人员进行建设,吃政府投资的项目得到最专业的管理。运用代建制使合同管理的优势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免在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合理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
(六)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在合同拟定之后,施工单位的各部门应该邀请相关方面的专家对合同的条款进行严格周密的审批,全面了解投标文件。经过一系列严格审批过后,一些不符合规定违法的条款应该及时进行删除或者改正,一些不全面不完善的条款。要进行商讨然后加以补充。防止在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双方出现矛盾或者违约,给施工单位带来额外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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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我厂工程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新井地面工程建设、站库改扩建、工艺流程的维修等内容。
我厂工程建设合同在合同工作量中占据较大份额,对2008―2010年所签工程建设合同统计,工程建设合同签订份数占65%、合同金额占42%。因此,在我厂加强工程建设合同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我厂“合同管理规范率”指标在油田历年的考核中虽都能达标,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在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过程还有不少细节需要引起重视,否则会给规范合同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带来影响。为此我们开展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工作,对目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进行全方位调查分析,查找出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要求的环节和做法,提出改进和防范建议,为生产经营决策服务。
一、开展调查研究,找出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我们对我厂近三年工程建设合同开展了调查分析工作。通过合同审查过程中的问题记录收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履行情况的调查、向部门或个人的意见征询等方式,共收集到各类问题73个,依据能否通过与部门和承办人员沟通立即整改分为两类:一类是合同管理部门指出后能够立即改正的。诸如未提供资信调查资料、《审批表》办理不及时、非合同承办人员办理合同审批、超授权范围签署合同文本、甲乙方名称不规范、合同建设内容不明确、打印合同涂改未确认、日期错误、合同价款大小写不一致、存在错别字、对方违约责任无约束力、纠纷处理方式不恰当、欠缺质量监察条款、结算额超合同价、建设部门合同履行情况报表未及时登记等问题,经修改或补充相关必要资料后符合规定予以正常执行。另一类是需要完善配套制度和要求才能加以改善的。如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完善、合同条款尽职审查、倒签合同、分包管理、结算“搭便车”、违约追究等方面的问题,需相关部门统一认识、规范要求。
从以上调查分析中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厂在工程合同的签订和执行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些不足,如果不能及时采取补就措施,弄不好就会出现各类纠纷。
二、加强问题分析,捋清合同中存在法律风险的根源
下面就调查研究出工程建设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之处从五个方面进行认真分析,找到产生问题的原因所在,为下一步整改工作确定方向。
1.合同条款尽职审查需加强。主要表现:一是合同承办人员对合同文本审查不细致,出现错误较多,如甲乙方名称不规范、日期错误、存在错别字、对方违约责任无约束力、纠纷处理方式不恰当、欠缺质量监察条款等;二是审查部门未对合同条款及相关审查事项提出完善建议。事实上,施工单位十分注重条款要求,在结算办法、质保条款、违约责任等条款,如果要求过严,他们就会建议商谈修改。《安徽采油厂合同管理规定》要求合同管理部门对经济合同订立、履行、合同事务的全过程实施综合管理,对合同的合法性负责。职能部门(单位)主办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部门负责人对合同商务经济和专业技术条款负责。每一建设工程项目都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反映出来,职能部门应设立合理的要求,以增加对施工单位的约束力,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同时以分清责任,实现各负其责。
2.倒签合同现象较多。即项目实施时无合同,在已经开工或竣工后才订立书面合同。有倒签现象的合同几乎包括所有合同类型,其中工程建设倒签合同问题尤为突出。倒签合同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将合同日期“溯及”至实施时间,另一种是按补签时的日期确定合同期限,问题都是在履行时没有合同。因甲方地位而低估风险,特别是对长期在我厂承揽工程的内外部施工单位,服务意识较强,执行甲方指挥彻底,造成了部分主办部门或人员习惯了“有活先干,干了再说”的思想,意识不到无合同施工的种种风险。施工内容不明确、生产需求与计划的不同步也是造成倒签合同的因素。
3.工程现场中分包管理不完善。油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工程如需分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甲方同意分包的,乙方应将分包协议在签订后X天内提交甲方。”在现场调查过程中,通过与现场施工人员交流我们了解到,多数施工单位,如油建处、建设总公司、通用实业有限公司、金达实业有限公司,对于建设工程中的“脏、苦、累”的工作内容,一般由交由施工单位以外人员进行施工。施工单位采用“包清工”或“直管劳务”模式进行管理,但是并没有按合同条款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包清工”模式,即上述施工单位与成建制的外部劳务队伍签订协议,按照“包工不包料” 的方式进行劳务承包。“直管劳务”模式是指将劳务人员或劳务骨干人员作为企业的固定员工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模式,又称为自带劳务施工。“包清工”模式实际上就是一种分包形式)。在实际分包过程中很容易形成无资质劳务企业或 “包工头” 带队伍承包的现象,难以保证发包单位利益。很多情况下总包单位只派出很少的管理人员,总包企业对工程的控制力较弱,难以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合理的控制,加大了工程的潜在风险,对此应严格管理。
4.结算存在“搭便车”的现象。在某项工程由于合同估算过高或缩减工程内容时,会将其他施工内容放入该工程一并结算,这样做规避了计划管理流程。如“欧庄至欧北站等三管流程部分更换”工程结算中包含了“朱庄站重油燃烧器维修”及“安14井管线维修”等内容。
5.以“整改”代替违约责任承担。建设工程合同要求:“因乙方的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期限负责整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并继续履行合同。”因此出现质量、工程延期的问题后,施工单位在继续履行后、发包单位仍可以要求违约金、减少价款等方式追究其违约责任,减少我方损失并体现合同的严肃性。在结算审查过程还没有对施工单位动用过这一条款。
三、强化对策实施,减少合同执行中的法律风险
1.提高合同风险意识。建设工程中的甲乙方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合同是企业与外界交往的桥梁,守住这座桥梁就可以防范住绝大部分的法律风险,避免绝大部分争议。我方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才能得到维护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是各部门共同努力才能得以完善的。目前出现的条款审核不严、合同签订不及时等问题多是对合同重要性认识不足引起的,不懂得在签订合同时“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将合同签订视为一种程序性要求,或是以“甲方”地位自居,风险意识薄弱,使合同管理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因此,必须重视管理人员法律风险意识的培养和提高,通过管理流程控制、全面培训、法制宣传来积极引导和培育各级员工的法律意识、管理意识,重点加强对与建设工程密切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油田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学习,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油田内控制度。要形成主动的知法意识、严格的守法意识、自觉的自律意识、清醒的风险意识、强烈的维权意识。做到不允许违法经营,不默认违法经营得利,不鼓励钻法律的空子,不可以先斩后奏,不姑息责任人员。最终使依法经营、依法防范法律风险由不自觉走向自觉,形成一种企业文化,成为企业价值观的体现。
2.规定承包商HSE资质审查,完善队伍选择办法。油田《承包商HSE管理规定》要求:油田和发包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在项目合同签订前对承包商是否取得“工程项目承包商HSE资格确认证书”进行审查核对,未取得资格的承包商不允许承包油田任何工程项目。合同在双方确认签订前应报送发包单位HSE管理部门审查会签,合同未经会签不得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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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是建筑工程项目的主体方与项目承包方之间所达成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协议,其是缔结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两者之间的一切权利及相应责任关系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及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合同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 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发展现状
工程项目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工程项目的这一特性就决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难度。相对于国外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我国仍存在着一些不足,这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意识缺失,在建设工程合同文件中存在着不平等条款致使项目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通过对多个项目进行调查后发现,建设工程合同中有很大一部分条款是由业主方制定的,同时由于建筑单位激烈的竞争压力从而使得建设工程合同在制定、执行都存在着一定的较为偏向业主方。同时在建设工程合同文本的形式上一些建设项目为了回避业务未能采用国家标准的合同文本,通过采用一些不规范的文本使用一些模糊的、笼统的文本条件来达到转嫁工程风险的目的。(2)建设工程合同的履约程度相对不足,违约现象较为严重。在一些工程项目中,业主方及工程项目承建方即使在签署了完善的建设工程合同后仍不认真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从而造成建设工程合同形同虚设,极大的影响了建筑行业的行业秩序。(3)即使在签署了完善的建设工程合同当合同违约时后仍面临着较为严重的索赔压力。索赔是在合同签署方根据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依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依法所享有的权利,是国家对手损失方的补偿,同时对于工程项目的业主方或是承包方是一种依法包括自身权益、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重要方式。现今对于建筑市场的管理较为混乱,致使当工程项目的业主方或是承包方在利益受到损害时无法及时的对自身权益进行索赔,据统计,有相当一部分工程项目承包方由于建设工程合同中存在的不平等条件或是索赔意识淡薄等原因使得自身权益受到极大的损害。(4)在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时一些单位由于自身资质或是企业等级不达标的情况下从而非法的冒用或是借用其他承包商资质进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以此获得工程项目的承包资格,这一形式下签订的合同往往是无效合同,从而对业主方的权益造成极大的侵害。同时一些不法承包商专门通过租赁承包资质,通过收取租赁费以此获得不法收入,从而谋取暴利,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秩序。(5)在一些工程项目中,有些承包商通过压低报价,在中标后将工程项目分包拆散将项目承包给一些资质不全的项目承包单位,从而使得工程项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6)在工程项目中一些项目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体系不重视、不管理,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管理机制不健全,从而致使建设工程合同随意签订,履约手续不健全,缺乏相应的建设工程合同审查和评估程序致使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7)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控机制和风险管控的措施,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寄希望于一些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养,这一依靠人治而非法治的方式会使得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混乱,使得一些无效、错杂的合同文件夹杂在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过程中,从而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分析和判断造成严重的干扰使得建设工程合同容易存在一些漏洞,形成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缺乏相应的管控机制会使得各种腐败现象较为严重。(8)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其需要大量的高素质、专业性的人才来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现今,从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人员很多是跨专业或是新进从业人员,专业的、有经验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相对缺乏,从而严重制约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发展。同时在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过程中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较为落后从而制约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
2 如何更好的管理建设工程合同
2.1 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严密性。建设工程合同是一项较为复杂、严密的体系,在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管理过程中应明确合同的范围、合同的内容,从而建立起一个较为合理的合同框架体系,同时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应当对工程造价调整的依据、方法以及调整幅度和范围等进行明确的定义,避免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出现笼统的、模糊性的字词或条款。同时在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中需要明确施工进度的控制,对于建设工程完成日期有着明确的标注,同时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付款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界定,对于何时付款、达到工程进度多少时进行一定的款项拨付等。合同中还需要对违约情况的处理原则及方式进行细化,避免当发生纠纷时两者进行扯皮。
2.2 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的交底。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需要采用标准合同文本,并对其中一些项目需要明确标注具体操作步骤,并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对合同履约人员进行详细的合同交底,运用合同合理合法的保护自身。
2.3 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合同办事。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合同中各项条款所规定的进行执行,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办事,避免违约。当违约工作发生时需要对索赔资料进行详细的整理,对后期的索赔工作进行支持。
结语
现今建设业已经成为了我国的支柱性产业之一,但是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仍存在着较多的问题,本文在分析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的基础上,阐述了如何更好的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管理。
篇9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如逾期不支付,除按建设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折价和拍卖款,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其被拖欠工程款的权利。
为了保护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合同法》、《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组织编写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等示范合同文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为例,其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书
协议书包括发承包双方全称;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和方式;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组成合同的文件;甲方关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承诺及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工程及质量保修的承诺;生效日期及条件。
2、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是双方都需认可的词语、合同文件和对于工程事务的处理方法。包括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合同价款与支付;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培和争议;其他有关安全施工、发现文物及地下障碍物的处理方法、工程分包、不可抗力、保险、担保、合同解除、合同生效与终止的处理方法。
3、专用条款
规定以上内容和结合具体工程的一些特殊规定。
4、附件
建设施工示范合同文本的附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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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规范的招投标工作。承包方与发包方在建筑工程的招标与投标工作中都存在违背招标程序的行为。一些发包方故弄玄虚,将应该执行的公开招标行为改为邀请招标的方法,对潜在投标人存在排斥的现象。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为了能够应对发包方的强势压力,采取违法违规的手段私下进行建设项目工程的串标和围标,使招投标工作存在不公平现象。同时,不规范、不合理的条款出现在招标文件中,部分招标文件没有清楚合理的表述发包范围,而且缺乏清晰的采购以及支付规定。比如,在文件中发包方规定在三天之内承包方必须完成报价,另外全面负责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不过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是大部分承包方所应用的,这就将隐患留在了为双方在履行合同中。部分发包方不允许对合同条件进行调整,其理由是无权修改招标文件,造成双方在不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约大部分合同。与此同时,另一个重要问题是缺乏科学的评标的方法。满足一己私利是更多工程在评标时所追求的,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引起循环式的恶性竞争。而承包方为了高额利润的获取,不得不压低造价应用于施工过程中,造成较为严重的安全缺陷和质量问题存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2)缺乏合理的合同签订。在签订合同时,部分发包方会要求承包方接受苛刻的合同条款,比如发包方在合同的重要事项中列入了带资、垫资承包工程,让承包方承担着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发包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同时,发包方有时会对工期进行盲目压缩,施工工期因资金匮乏、供料不足以图纸设计不到位而更加紧张。另外,一般按照天数计算工期拖延的罚款,导致无法保证施工单位的合理利润。(3)缺乏规范的合理履行。一些承包商在实际工作中违反中标合同约定,向较低资质的施工队伍私自转包工程。一些承包商假借分包的名义倒手转包工程,只为获得更大的利益。有的承包商甚至层层转包已承包好的工程,使安全隐患存在于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以及安全生产方面。现如今,通过分析建筑行业队伍管理的发展情况,大型的施工企业的建筑工程对众多的小型施工企业过于依赖,导致越资质承包情况越来越严重。另外,发包方没有按照合同期对工程款进行足额支付,通过各种渠道对结算时间进行拖延。所以,合同期限方面存在的问题没有相关的约束措施进行约束和控制,从而无法回收施工单位的大量资金,主要原因在于发包人手中掌握着施工时间。(4)缺乏到位的合同监管。现如今,全国的建筑活动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权力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多数地区在日常实际工作中,没有严格要求备案的合同,对于合同中涉及的事项的监管基本上都处于空白的状态,监督途径相对较少,反馈机制不完善,具有较差的实际操作下。另外,部分盲区存在于公众对自己这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中,导致公众日常的监督力量无法起到约束作用。
2改进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
(1)对风险预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对合同中过程化风险控制手段加强管理,将风险控制系统建立起来,并确保其有效性和科学性。一是对风险评估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等级化的区分研究不同的风险,在具体分析时采用合作对象的信用度进行考量,将按等级进行划分,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预防对应其等级化风险。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需要对合同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因素进行认真审核,根源性的改进明显的风险点,通过报告的形式列明改进意见,将风险以最优方法降至最小。另外,还需要建立跟踪管理制度来应对风险的流动性,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2)对工程招投标加强管理。招投标工作存在地区保护主义,明招暗定的情况可能会存在于这个过程中。相关人员在资格预审阶段没有严格保管机构资质,造成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问题出现,因此需要对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不断强化,对承包商资质及诚信度进行严格考察。对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进行有效控制,使压价情况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从而规范建筑市场。(3)对法律意识进行强化。在建筑行业中,人们能够重视合同的重要性,但很多人在实际操作中对相关法律意识有所忽视,因此进行法律意识的强化,避免违约现象的出现。在合同签订时,承包商需要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以及公平性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合同纠纷。(4)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对工程项目管理技术进行优化,将国外一些现有经验借鉴引用到国内的合同管理中,将符合我国市场发展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尽快建立起来,可以对FIDIC文本格式进行参考,对施工合同不断规范,从而实现建筑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5)对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合作双方的相互了解,增进彼此信任,另外,该体系也能够确保合同的顺利签订实施。所以,信用评价系统需要在合同双方之间建立起来,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资金财务情况;二是日常经营状况;三是对方的组织结构。要等级化的对其进行分析,将相应的专属档案建立在主要的合作对象之间,并在专属档案纳入信用评价等级。
3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企业一般是围绕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开展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建筑工程管理也是合同履约的过程。在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只有使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施工单位才能够在合同义务履行时更加恰当和全面,应得的权利和权益在合同中才能够得以体现,从而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使建筑工程项目的市场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切实维护好建筑市场的发展秩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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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岳霞.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商品与质量•建筑与发展,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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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
工程合同管理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政府对工程合同的宏观管理,第二层次是工程师对合同实施的具体管理。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对工程合同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制定法规
·授权专业人士组织(学会)编制标准合同条件
·设置专门机构监督合同执行
·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和法院处理合同争议,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法规
政府通过制定法规,对合同的主要内容、签定以及合同争议的解决等进行原则上的规定,如:美国的《建筑统一条例》,日本的《建筑业法》等对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等进行了原则规定。
又如由德国建筑工程承发包委员会(DVA)编制,德国工业标准委员会(DIN)审定作为工业标准颁发,适用于建筑工程的"承发包条例"(简称VOB),是进行工程承发包以及合同管理的依据,虽然它不是建筑法,不居于正式法律,只是一种条例,但是,它规定一切国家投资的项目必须严格遵照此条例。
3·授权专业人士组织(学会)编制标准合同文件
制定标准的合同条件是政府对合同进行管理的重要措施。国际上较著名的一些标准合同条件一般是由代表各方利益的权威专业人士组织制定,由政府认可,工程参与各方可参照执行。经过长期的工程实践,再进行修改完善。这些标准合同条件能比较公平合理地划分风险责任和权利义务,一般较科学、严谨,易于为合同双方所接受;长期使用为广大工程管理人员所熟悉,便于理解和沟通,大大地减少了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误解和冲突,节省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精力和费用。
4·工程师对工程合同实施的管理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工程合同的具体管理任务一般由工程师即专业人士完成。在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合同文本中,对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均有具体规定,如FIDIC条款。这些具有丰富的工程合同管理经验的工程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比业主更能有效、科学地进行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工程合同全面、正确地履行。
二、索赔
1·概述
索赔是工程合同管理的关键,索赔的实质是对合同价进行公平合理的调整,是市场经济的特征在建建工程管理中的体现。通过立法确定索赔在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应有地位,制定索赔处理和争议解决的程序、方法、方式是政府对合同进行宏观控制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
2·国际上的争议友好解决方式
美国在工程合同争议解决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多种中间调解方式,统称为 "解决合同争端的替代方法(Altemat Disputes Resolution-ADR),其中由双方共同指定一人或多人作为中间调解人的方式有以下凡种:
·小型审理
·中间审理
·合同争议评审团
上述几种方式虽然略有区别,但本质上类似,其结论一般都不具备最终的法律约束力,除非合同双方另有约定。下面以DRB为例介绍中间调解方式:
1.争议评审团DRB
争议评审团起源于美国,经过多年的实践,美国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其实质是争议双方邀请第三者进行中间调解,不过它的组织和工作程序比较完善,由十四个建筑业有关机构和代表组成的美国建筑业争议解决委员会,协助美国仲裁协会(AAA)制定了一种可供建筑业选择使用的争议解决程序(ADR)。
争议评审团成员的组成是由双方各选定一名工程合同方面的专家,该专家要得到对方认可,然后再由被选定的两人共同推荐第三人作主席组成。
争议评审团的优点如下:
·费用由合同双方共同负担,争议评审团为双方服务,易保证其公正性和中立性。
·成员不得与合同任何一方有妨碍其行为公正的联系。
·争议评审团要在工程一开工就介人工程,并定期访问现场,能够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有关合同执行情况和索赔事宜以及潜在的争议。
·争议评审团成员都是工程技术合同管理方面的权威,以保证其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和影响力。
尽管评审结果对合同双方不具有法律最终约束力,但大多数情况下都会为双方所接受,即使提交仲裁或诉讼,仲裁机构和法庭大都会尊重评审团的评审结果。评审团在解决大型国际工程合同争端中已日益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有些合同条款将采用评审团方式特别古专用条款中说明。世界银行己作出规定:凡其贷款超过5000万美元的项目,都要求在仲裁之前采用评审团方式进行调节,并且制定了有关评审团的评审程序和组成的建议条款,作为对FIDIC条款的修改。
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有类似的做法,如香港的DRA(Disputes Resolution Advisor)方式。
2.合同上诉委员会 (The Contract Appeals Board-CAB)
美国的合同上诉委员会是美国各级政府建设部门都设置的一个组织,其职责是主持解决该部门内有关的合同争端。为了规范合同上诉委员会的工作,美国国会先后通过并颁布了 "合同争端法"(The Contract Disputes Act of 1978),及"法庭改组法"(the court reorganization act of1982),成为各级建设部门合同上诉委员会的工作纲领,其目的是及时地审理解决合同争端(合同纠纷),减少法庭诉讼的数量。
美国联邦政府合同上诉委员会对合同争端处理工作,做了以下的规定:
·各级政府建设部门的合同上诉委员会必须有3名以上的专职审理员。他们应具备5年以上的公共合同法律方面的经验,由各级建设部门的领导任命。
·在合同争端审理期间,承包商仍应按合同要求继续施工,不得停工。
·合同上诉委员会可以发出传票,要求合同争端的有关人员出庭作证。如拒不出庭,当地的地方法院将命令其出庭;否则,以藐视法律治罪。
·合同上诉委员会作出的审理决定,争议双方如不服从,皆有权向上一级法庭起诉,即可向"美国索赔法院"(the U.S. claim Court),各级"上诉法庭"(the court of appeals),甚至"美国最高法院"(the U.S. Supreme court)上诉。
从以上合同争议调解组织的工作特点可以看出:
·无论是工程建设单位,或者是各级政府的建设部门,都把及时地解决合同争端放在重要的地位,要求及时合理地解决合同争端,防止其大量地转入法院诉讼范畴。
·许多合同争端调解组织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是由于受到政府及法律上的支持,带有准法律的性质。
·合同争端审理组织做出的调解决定,虽一般不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争议双方或其中任何一方可以拒绝接受,但如果争议双方在接受审理以前达成协议,同意审理组织的调解决定具有约束力,该调解决定一旦证式做出,对争议双方均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
3·合同争端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或诉讼
仲裁或诉讼是解决合同争端的两种最终方式,属于法律最终解决方式。国际仲裁惯例是或裁或审制,即合同双方只能选择仲裁或诉讼两种方式中的一种,且结果具有最终法律约束力。仲裁的另一个特点是仲裁不执行属地原则,而由合同双方共同选定某一仲裁机构进行,由法院保证其得以强制执行。
尽管仲裁或诉讼不是合同争端采用最多、最合适的方式,但由于其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它的存在对双方采用友好解决方式具有很强的造势作用。在这两种方式中广般国家都强调尽量采用国际仲裁的方式,且多数标准合同条件都有专门的仲裁条款,合同双方会在专用条款中将所要选择的仲裁机构给予明确。国际仲裁机构都有一套自己严密成熟的仲裁章程、规则和程序。
世界各国一般都会制定仲裁法来规范仲裁行为,其中包括工程合同争议仲裁。由于工程合同的专业复杂性,有些国家会针对工程仲裁专门立法和成立仲裁机构。
美国仲裁协会(AAA)是美国最有权威的仲裁机构。它制定了《建筑业仲裁规范》,该规则是由仲裁协会征求了美国土木建筑行业的讨论意见后最后定稿的,作为仲裁法来执行。仲裁规则对土木工程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详细规定了仲裁的组织、程序、工作方法、裁决方式、仲裁费用等,是比较完善的仲裁法规。
德国的仲裁是由合同双方各选定一仲裁机构,由选定的两个仲裁机构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或合同双方对协商结果不服,再由两个仲裁机构共同选定第三个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其结果为最终裁定。这与一般国际仲裁惯例不同。
三、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就是人们对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辨识、评估、预防和控制的过程。建筑工程由于其规模大,周期长,生产的单件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比一般产品生产具有更大的风险,进行风险管理尤为重要。风险管理是对项目目标的主动控制。首先对项目的风险进行识别,然后将这些风险定量化,对风险进行控制。国际上把风险管理看作是项目管理的组成部分。风险管理和目标控制是项目管理的两大基础。
在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风险转移是工程风险管理对策中采用最多的措施,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是风险转移的两种常用方法。
1·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是指业主和承包商为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向保险人(公司)文付保险技,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在工程建设中可能产生的财产和人身伤害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国际上强制性的工程保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
·社会保险(如人身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和其他国家法令规定的强制保险)。
·机动车辆险。
·十年责任险和二年责任险。
·专业责任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是对工程项目在实施期间的所有风险(不包括除外责任)提供全面的保险,即对施工期间工程本身、工程设备和施工机具以及其他物质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也对因施工而给第三者(Third Party)造成的人身伤亡和物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过去,一切险的投保人多数为承包商,现在,国际上普遍推行由业主投保工程一切险。
在国际上,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等设计、咨询专业人士均要购买专业责任险,对由于他们的设计失误或工作疏忽给业主或承包商造成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赔偿。
国际上工程涉及的自愿保险有以下凡种:
·国际货物运输险 (International Cargo Transport)
·境内货物运输险
·财产险
·责任险
·政治风险保险
·汇率保险
美国保险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生命和健康保险,另一类是财产和意外伤害。工程保险属于财产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美国工程保险险种:
·承建商险(Builders Risk),相当于建筑工程一切险。
·安装工程险(Installation Floater),即安装工程一切险。
·劳工补偿险 (Workers Compensation),即工伤险和意外伤害险。
·承包商设备险(Contraction Equipment)。
·机动车辆险(Automobile)。
·一般责任险(General Liability)。
·职业责任险(Professional Risk)。
还有两种由业主将工程项目各方风险综合起来,统一向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项目,一是"综合险"(Wrap-up),二是伞险(Umbrella)。
美国工程保险的通行做法和特点是:
·保险经纪人在保险业务中充当重要角色。
·健全的法律体系为工程保险业发展提供了保障。
·投保人、保险商通力合作是控制意外损失的有效途径。
·保险公司返赔率高、利润率低。
2·工程担保
工程担保是指担保人 (一般为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商业团体或个人)应工程合同一方(申请人)的要求向另一方 (债权人)作出的书面承诺。
工程担保是工程风险转移措施的又一重要手段,它能有效地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许多国家政府都在法规中规定要求进行工程担保,在标准合同条件中也含有关于工程担保的条款。
国际上常见的工程担保种类如下:
(1)投标担保 (Bid Bond/Tender Guarantee)。
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之前或同时,向业主提交投标保证金(俗称抵押金)或投标保函,保证一旦中标,则履行受标签约承包工程。一般投标保证金额光标价的0·5%-5%。
(2)反行担保(Performance Bond)。
是为保障承包商履行承包合同所作的一种承诺。一旦承包商没能履行合同义务,担保人给予赔付,或者接收工程实施义务,而另觅经业主同意的其他承包商负责继续反行承包合同义务。这是工程担保中最重要的,且是担保金额最大的一种工程担保。
(3)预付款担保 (Advance Payment Guarantee)。
要求承包商提供的,为保证工程预付款用于该工程项目,不准承包商挪作他用及卷款潜逃。
(4)维修担保(Maintenance Bond)。
是为保障维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承包商负责维修而提供的担保。维修担保可以单列,也可以包含在履约担保内,有些工程采取扣留合同价款的5%作为维修保证金。
以上四种担保是国际上常见的工程担保种类,除此之外还有儿种:
(5)反担保。
即担保人为了防止向债权人赔付后,不能从被担保人处取得补偿,往往要求被担保人另外提交反担保作为担保人开具担保的条件,这样,一旦发生担保人代被担保人赔付后,就可以从反担保的担保人处取得补偿。
(6)付款担保( Payment Bond)
是指业主要求承包商提供的为保证承包商按时向分包商、供货商、支付款的担保。
(7)业主支付担保。
指业主向承包商出具的担保,业主如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支付工程款给承包商,由担保人向承包商付款。
(8)分包担保(Subcontract Bonds)。
在工程建设中,总承包商要为分包商的工作对业主负完全的负责。因而,总承包商为了保障自己不被分包所累,防止分包商违约与负债,通常要求分包商提供履约担保。
篇12
1.1合同的类型分析
(1)总价合同。当一个工程拥有较大的工程量,不存在很大的风险,不需要强大的技术支持,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完工,能够将整个工程项目准确的计算下来时,需要设计详细全面的图纸便可以采用总价合同。(2)单价合同。这种类型的合同比较适用于拥有较大工程量,需要强大的技术支持,并且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够完成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这种类型的合同具有诸多优点,首先体现在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将风险因素分散,提高了承包商的利润,节约了成本,因此这种合同使用的频率通常较高。(3)成本加酬金合同。如果一个项目需要马上开展起来,或者属于一个新型的工程项目,具有很强风险性就需要用到成本加酬金合同。
1.2合同管理的内容
(1)动员预付款。动员预付款也可以称之为开工预付款,指的是业主为承包人所提供的一种无息贷款。在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定合同之后,要向银行提出书面性的申请,由业主签发付款的相关证明,审核要在14d内完成,并且完成动员预付款的支付。(2)设备材料预付款。设备材料预付款指的是业主所提供的一种无息款项,主要将其用来购买建筑材料或者将其用来租恁设备与机械,在支付的过程中要根据具体的款项进行扣回。(3)保留金。保留金指的是业主为了确保承包人能够切实履行合同中的条款所留下的资金,当承包人完成了整个工程之后,再付剩下的款项。在整个工程竣工之后,业主要验收工程质量,在竣工认证书签订后以及缺陷责任终止书签订之后再付保留金。当其中的某一项出现问题时,承包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业主有权利拒绝支付保留金。(4)工程变更费用。通常情况下,天气等不可控的因素都会对项目正常的施工造成一定的影响,致使工期延后。如果工程出现变更,那么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整个工程的成本,会激发业主以及承包人之间的矛盾,使其在人员以及材料等资金的支付上产生不同的意见,不能统一界定其价格。通常在这种情况之下,业主与承包商可以经过协商之后按照相关的规定去有关部门进行资金审批,但是整个审批过程需要耗费较长的时间,并且程序较为繁琐,会使工程无限延期,进而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对业主的经济利益造成严重的伤害。(5)暂定金额。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会出现许多不确定的部分,这些不确定的部分需要根据后期的实际施工情况进行落实。因为这些不确定部分的存在,在合同中必须预留与计算成本,这部分的资金我们将其称为暂定资金。对某个施工项目中所需要的设备以及材料资金进行成本估算,并且准备相应的资金,以备不时之需。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可以向业主提出申请,详细阐述这部分资金的具体使用,向业主提交完书面申请之后,进行协商以及最后的评估,等待业主的批准。(6)索赔费用。一般而言,很少会出现工程索赔事件,因为对于一个索赔事件来说,要想妥善的对其进行处理,需要经过很长的一段时间,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会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的良好关系。现阶段,工程市场不断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起来,因此索赔在其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它是对承包人管理水平的一种映射,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2计量管理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
2.1工程计量的原则分析
首先,在进行工程及计量的过程中,相关依据资料以及施工图纸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其次,如果清单中要求附的资料不完整,也不能够进行计量。第三,除了变更的工程之外,所有的计量项目都要按照工程项目清单中所列出的条目进行计量操作。第四,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量进行确认,然后再以施工设计图纸为依据进行工程计量。第五,要将施工图纸作为标准,完成各项工序,并且将相关的质检资料进行确认之后才能够开始工程计量。如果进行之间之后,结果显示工程项目的结果不合格,那么就要暂时停止进行工程计量。
2.2工程计量的程序分析
在进行工程计量时,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首先是要将通知以及申请发出来,由工程承包人提出的计量申请需要经过监理工程师的审核之后才能够通过,然后再进行下一个程序,或者可以直接向承包人发出工程计量的通知,然后再由监理工程师审查相关的资料以及文件,如果在此过程中发现了问题或者出现了资料不齐全的现象,就应该将其退还给承包人,将工程计量暂停。工程计量中的最后一个任务就是要填写中间计量表。需要十分熟悉工程计量的真实结果,如果承包人在合同的规定期限之内提出了相关一一,那么就需要进一步检查相关的计量记录,并对其进行核查。
2.3工程计量的重要性分析
(1)熟练掌握计量规则。承包人以及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工程进行实地勘察与实地测量,除此之外,这两者还要根据施工图纸中的具体要求对其进行计算。当这两方中其中一方的计算出现错误时,就要重新进行核算,保证工程量的准确性,除此之外,必须要经过监理工程师的签认,并且对现场要进行详细记录。(2)公路工程计量方式。公路工程计量包括三种常见的方式,第一种方式指的是监理工程师单独进行计量分析,第二种是整个工程计量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共同进行计量分析,第三种方式的计量分析由承包人单独完成。在工程计量中,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计量分析的方式是最常用的,这样的方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节约时间,确保工程计量能够达到相关标准。(3)工程量清单的修正。在工程计量中,土方工程计量属于一大难点,也是十分关键的一个步骤,影响因素十分复杂并且繁多,控制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公路工程施工属于一个动态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招标文件的制定以及工程量清单的制定过程中肯定会出现误差,这就需要工程师在实地对整个工程进行勘察与测量,并且将施工的图纸以及相关的规范作为依据,相应的估算工程量,但是不能够将计算出来的工程量作为最终的依据。所以这就要求在项目进场之后,计量工程师应该尽量熟悉整个施工图纸,对每个清单项目中所包含的内容进行仔细分析,对每个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进行计算,然后再向各个单位进行汇总,对施工图纸中遗漏的相关项目进行报告,并且将其补进清单中。
3结束语
合同管理与工程计量之间具有相互作用的关系,在施工单位中属于十分重要的一项内容,施工单位应该对合同管理进行高度重视,促进合同管理以及工程计量朝着程序化以及科学化发展。
作者:陈再敏 单位: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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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合同管理措施
建设工程中,为了规范勘察设计的方式,促使其符合市场原则,在合同管理中落实《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要求建设工程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控制勘察设计。建设工程中,既要履行合同管理办法,又要遵循市场原则,因此重点分析建设工程中,勘察设计合同管理的措施。
1、细化合同管理的办法
合同管理措施中,需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实际情况,细化合同管理的办法,严格划分勘察设计中的技术责任,利用合同的方式规定相关的权益,同时确保权益的合法性[1]。首先建设工程在勘察设计中,依照规定内容,要求双方签订合同,合同内的条例对工程中的新建、改建等都存在规范性;然后按照建设工程市场的实况,规定合同管理,以免合同中出现违规的内容,确保合同管理的细节部分;最后依照合同中的条例,细化双方的责任,如果合同双方提出不同的建议,也可采取书面的形势进行约束,主要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纠纷,提前进行规范,保障合同管理措施的可行性,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实践需求。
2、强化合同管理监督职能
监督职能是合同管理中的有效措施,发挥合同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的作用。由于建设工程现场的环境、地质不同,所以不同建设工程内,勘察设计的行为、活动存在差异,也就表示合同管理的措施中存有差别,在合同管理中采取监督职能的方法,有利于辅助合同内容,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提供指导策略,促使勘察设计能够与周围的自然环境、地质环境保持和谐性[2]。
3、深化合同管理的法规控制
法规控制是勘察设计合同管理中的一项方法,因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双方签订合同后,合同已经具有法律效应,采用法规控制的方法管理合同,可以充分发挥行政部门的责任,维护勘察设计现场的秩序。建设勘察设计中出现违法行为时,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司法机关依照合同进行审判,如果当事人对处罚有异议,也可实行复议或诉讼,表明法规控制管理方法的公平、公正,也能体现出合同的执行权力。目前,各地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的合同管理,非常重视法规控制的应用,以此来规范合同的管理方法,提高合同管理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的规范性水平。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档案管理方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合同管理,属于一种委托的行为,具有服务的特性,而公款支付、经济处理等事务,都是由勘察设计合同进行调解的,为了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的水平,需深化档案管理的工作,积极落实档案管理方法,服务合同管理措施的应用。
1、收集合同档案的资料
档案资料收集,是合同管理的基础部分,全面收集合同中的资料、内容,考虑到经营业务的影响,合同档案的收集面临着一定程度的困难。合同管理中,本身涉及到大量的勘察信息,应该保障勘察设计的真实性,以便确保收集资料的完整性,预防合同丢失或缺陷[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收集合同资料时,积极完善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提高对资料收集的重视度,主动进行合同档案中的材料收集,按照合同管理的需求,规划档案中的材料内容,随时做好接收资料的准备。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遵循资料收集的相关要求,明确档案资料的范围,在合同管理中深化档案的作用,充分发挥合同管理的实践价值。一般情况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的合同管理,进行收集的材料有:(1)勘察中标时的资料,包括勘察地点、费用以及方案,经相关部门签字认可的备案资料;(2)勘察登记的所有表格资料;(3)合同中涉及到文件、资料。资料收集完成后,才能保障合同管理的完整性,完善合同的管理过程。
2、归档合同管理的资料
合同管理时的归档行为,降低了合同管理的困难度。管理人员在归档合同资料的过程中,对合同重新进行审视和审查,明确合同中的管理要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合同管理中,不仅要管理合同的相关事宜,还要对文件资料进行归档处理,文件资料是合同管理中的根本,也是履行合同内容的主要依据。因为勘察设计的合同缺乏制度性的管理,部分合同管理中的资料,仍然留在经办部门,没有实现系统性的合同管理,所以采取资料归档的方式,实现合同管理的系统化,快速收集分散的合同资料,由管理部门进行收集,以免合同资料管理时出现缺陷。
合同档案是管理的重要部分,管理人员在归档合同资料时,应该检查合同档案是否存在资料缺失的情况,确定资料的真实性,存有缺失的合同资料,不能进行归档管理,要求经办人员整理齐全后,重新归档,树立合同资料完整归档的意识。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的实践分析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的实践,规范了合同管理的行为,一方面维护合同本身的价值,另一方面规划合同管理的手段。
1、委托方的合同管理
合同中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委托方,需要向承包方提供工作资料,而且要负责工作资料的真实性。合同管理时,根据委托的内容,执行相关的合同条例。例如:委托的工作是工程勘察,在勘察前期,完成勘察技术的规划,并且附图,提供勘察设计中的技术资料。
2、承包方的合同管理
承包方的资质、能力要符合委托方的要求,由建设工程勘察管理部门,筛选符合要求的承包方,由此承包方与委托方建立合同关系。委托方的合同管理中,应该遵循合同的现行标准,承担相应的设计工作,如承包方违反合同而造成经济所示,按照合同中的违约规定进行赔偿。
3、合同文件的编制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中,委托方有可能提出变更要求,此时需针对变更的项目,重新编制合同文件,委托方依照合同中的要求,负责承包方实际工作中的增加费用,严谨管理由合同变更引起的费用或责任问题。
4、勘察合同的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实践中,落实勘察设计合同中的内容,监督合同管理的执行力,保障双方的权益,体现合同管理的实践职责,完善合同管理中的实践活动,保障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优质行为。
结束语:
合同管理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具有基础维护作用,辅助解决勘察设计中的合同纠纷,提供相关的依据。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符合勘察设计的特殊性,在管理措施中实行档案管理方法,同时结合条例应用,强化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体现合同管理措施应用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