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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现代音乐教育学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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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现代音乐教育学

篇1

我们知道后现代美学早已向美学霸权主义开始发动严厉挑战,旨在取消美学与非美学、审美与非审美的区别。提倡将音乐作为文化的音乐美学考察和来研究,反对形而上学为基础的研究方法。如印度音乐的拉斯(rasas),它同样可以表达九种情感;阿拉伯的太拉(Tarab)强调即兴表演;加纳的阿坎人(Akan)对美的形容为甜的。世界各地区对生活中音乐美的概念判断不同,我们并不能对其一视同仁来随意判断好与坏。

二、音乐教育学的后现代转型

放眼世界,后现代主义正成为世界性的一种文化潮流,诸如美国教授雷默对西方音乐教育现代性的批判和对以演奏演唱为主的音乐教学观念的颠覆;加拿大教授沃克对音乐教育中西方音乐话语权和垄断性的批评,倡导具有后现代性的泛文化或全文化的音乐教学法;布莱金对世界音乐教育的边缘文化的研究:非洲儿童的音乐教育;内特尔提出现代人类学的文化并置的解构方法;克莱南特别强调突出音乐文化身份,消解二元或双轨论,建立音乐文化的网络;埃利奥特对现代性的审美为中心的音乐教育的强烈批评,并提出一种新的音乐教育哲学:以多元文化为基础的音乐教育。

众所周知,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领域是以人文学科为基础,而不仅是以西方古典美学为基础。在2011年中国版的音乐课程标准也提出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显然是有待商榷,著名音乐人类学家梅里亚姆早以提出音乐的功能至少有十种,而审美只是其中一种,并不能将它置于核心地位来考量什么是好的音乐、什么是不好的音乐。随着后现代的来临,提倡多元文化、支持少数话语、宽容的接纳边缘文化、对普遍主义标准化的逆反,强调在特定语境下的音乐实践与音乐理解等等,这些都使得一些美学家、批评家、艺术家不再担任艺术的立法者和审美权威性的发言者,审美的中心模式开始让位于多元共存模式。审美现代性遭遇了后现代性,使我们对地方性音乐的包容理解看到了希望。

当视线回到国内,发现近些年中国音乐领域出现了原生态新民乐新潮音乐女子十二乐坊乃至放眼全球的非洲、阿拉伯、印度、东南亚、拉丁美洲等国的外国民族音乐,都已进入我们音乐教育的视野中。当全球多元文化视角的音乐教育成为主流时,若再用审美的孤立角度来评价音乐似乎已经无法解释各类文化中音乐的实践活动和生活经验了。

如今的世界多元文化音乐,不仅哲学、美学等学科领域呈现出它的人文多样性,就音乐本身作为一种技术概念它也是多元的。将音乐作为文化的音乐教育并非是在音乐教育中考虑是多增加文化还是音乐的内容,也不是在讲授音乐时拼贴一些文化的内容。我们需要了解当今音乐人类学学科对世界音乐文化研究和跨文化研究(包括比较哲学的研究)的丰硕成果,了解音乐世界观及文化价值观发生的变化,了解哲学及美学领域发生的变化。我们将音乐作为文化进行音乐哲学的建构,提倡多学科、多视角与文化整合的音乐教育哲学,而非形而上学与文化分离的审美音乐教育哲学,大力倡导一种将不同文化音乐并置的方法,承认那些不宜被理解的地方性民族音乐是价值平等的,只是表达方式不同的音乐而已,我们需要对其理解。

今天,中国的音乐教育学不可回避后工业社会和后现代教育学以及现代技术的出现,特别是教育学已经从思辨的理性主义教育学到科学教育学,再到文化教育学。显然,世界多元文化视野下的中国音乐教育学同样也需要进行它的学科转型,从孤立静止的形而上学角度看待音乐文化以及单一学科的音乐教育学视角转向多元文化和多学科的音乐教育学,改变旧的观念,以一颗包容和尊重的心态善待人类宝贵的音乐文化财富。

后现代给音乐教育太多启示,使观众特别是该领域的研究学者们,从价值观上重新整理了音乐与文化的关系,不盲目跟风潮流,不忘本溯源,牢牢把握住本民族音乐文化的根基,大力弘扬优秀的民族音乐,以多种途径拓宽人类视野,达到理解世界音乐的目的,以文化理解为首要目标开展良好的音乐教育。

三、音乐教育的后现代课程范式

从课程领域的开发范式到理解范式,乃当今教育课程发生的巨大变革。反思当下,我们的音乐课程也正处于一种转换交替的历史时期,那么中国的音乐教育事业将如何从根深蒂固的开发模式转向音乐的理解课程?这也是我们音乐教育领域面临教育课程的转折必须接受的巨大挑战。

篇2

为了理解后现代主义的理论,我们不妨首先对于音乐美学的历史艺术理论以及它在过去的两百年内的发展情况作一番简洁的回顾。众所周知,美学产生于哲学,它涉及到对于“美”的判断与品位的原理;但是在艺术史上的艺术评论则倾向于涉及美德范畴。19世纪以来围绕美学的构成所引起的争论:一方面是康德(1724―1804)以及他的后来继承人诸如克莱夫,弗赖特等人所指出的美具有普遍性的“无私的”美学观点,依据他们的看法,“美”不但具有宇宙性,而且不受时代偶然性的影响;而另外一方面,新型的美学理论家则认为“美”因受到时空环境的变化而有所改变,因此实际的时空环境是决定“美”概念变化的条件。席勒、康德等人将古典主义音乐美学推向,十分关注音乐性格、道德和数学形式等范畴,推崇在哲学体系内对音乐进行思考。霍夫曼( Ernst Theodor Amadeus Hoffmann 1776―1822)、让•保尔(Friedrich Richter Jean Paul 1763―1825)、舒曼(Robert Schumann 1810―1856)等人的浪漫主义音乐美学,他们的审美结论都是从音乐体会中来,源于“关照”而较少源于“概念”。汉斯立克试图将音乐美学引向理性哲学的一路,他说:“有才能的作曲家,不管他更多地出于本能或者有意识地,对任何音乐要素的性质是具有实际的知识的。但科学地解释各种音乐效果和印象时,却需要有关这些性质的理论知识,从丰富复杂的组合到最后的可辨认的要素。” 要做到这点,必须“给音乐以哲理的基础”。同“只有把音乐独有的属性归纳到一般美学范畴下,把这些一般的范畴又总结为一个最高的原则”,解释各个和弦、节奏、音程的心理上和生理上的影响才有可能。①

篇3

当今时代,是世界文化频繁交流并亟需对话的时代。自20世纪以来,西方音乐教育模式以及文化思想传遍全球,作为具有悠久历史文化与教育传统的中国,在近现代就已经比较成功的引进了西方音乐教育的课程体系,我国音乐教育与文化深受其影响。至今仍未形成立足本土、放眼世界文化历史传统的完整的音乐教育课程体系。在人类历史经历了三次知识转型之后,以西方传统哲学为基础、突出技术工具理性的现代音乐教育模式也正处于一种转换与交替的历史时期。随着人们对知识客观性、普遍性和价值中立性的批判,现代知识型影响下的中国音乐教育应该如何从根深蒂固的开发课程转向音乐的理解课程范式,这是我国音乐教育所面临的教育课程改革的历史性的挑战。

一、现代知识型影响下的高师音乐教育

知识与教育一直有着长远的历史渊源,并成为每个时代的主题。所谓知识型“是一个时期所有知识生产、辩护、传播与应用的标准”,“是那个时期所有知识分子都共同分享的知识问题、范畴、性质、结构、制度与信念的整体”。石中英先生在他的《知识转型与教育改革》中对人类的知识型的转变、更迭做了详尽的描述:即古代知识转型与第一次知识转型、现代知识型与第二次知识转型以及第三次知识转型与后现代知识型等三次历史时期。知识类型的转变反映与影响在音乐教育领域的是课程观念变化与改革。

现代(科学)知识是将“认识者反映客观事物本质。观察、实验或推理是获得知识的主要途径”,现代科学知识认为“世界是客观的。知识是对客观事物本质的揭示。真正的知识是实证的知识,与客观事物的本质相符合。”知识的“客观性”、“中立性”、“普遍性”从三个不同的侧面阐述了现代科学知识的基本特征,勾画了现代科学知识的形象。其中,“客观性”是其最基本的特性。由此,在现代知识型影响下的现代音乐教育将知识看成是价值中立、文化无涉与非意识形态的。“从近百年中国音乐教育(包括专业音乐与公共音乐教育)来看,其教学目标、课程设置、认识水平大都局限于技术控制或工艺层面或技巧层面上。”诸如其他与音乐相关的哲学、史学、社会学、人类学、美学等文化课程在当今国内的大多音乐艺术院校的课程设置中都没受到足够的重视或被忽略。这种“技术理性”的极端化会使课程开发过程沦为单一的技术操作程序,课程工作者会蜕变为“课程技师”。“这种利弊关系清楚地体现在当今的音乐课程之中,即体现在高师音乐的主干课程、音乐基础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复调、曲式、配器等)和专业(如钢琴、声乐及器乐表演及作曲等技能)等课程中。”传统的音乐课程教育范式虽然对音乐课程的开发与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但一直难以摆脱“技术理性”的束缚。也如管建华先生所言:“中国高师的音乐教育专业是以音乐技术学习来划分具体专业的,如每个学生都是以声乐或器乐或作曲为主的技术学习来定位其主科的。”目前现代音乐教育的教育体系与教育模式的形成是受中国近现代音乐教育历史文化背景的制约,同时也反映与体现了在20世纪“西方中心主义”在中国音乐教育中的影响。“20世纪中国学习西方音乐的实用主义或功利主义倾向,企图从西方文化有机体身上割裂下音乐的技法,去实现中国音乐走向‘世界第一’的梦想。”

音乐课程的状况是一个国家在政治、经济、科技、教育及文化上的反映,在西方文化霸权主义影响下的中国音乐课程和知识体系下教育、培养的中国学生,其音乐的观念自然被格式化,他们用“高级”、“科学”与“落后”、“不科学”等标准来看待中、西方的音乐文化。中国本土的音乐文化在他们眼中是落后的、不科学的,于是中国传统音乐教育在现代音乐教育体系中至今仍处于一种“民族附加”的模式,也没有形成独立的系统与立足于本土的音乐教育体系。随着人类社会变迁速度日益加快,人类知识转型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同

现代音乐教育开始面临着危机与挑战。当今时代正处于人类社会从现代知识至后现代知识的转型时期,这将影响并推动着中国音乐教育的课程领域发生一系列的变化与改革。

二、高师音乐课程改革的指导方案解读

2006年教育部制定并试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音乐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音乐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这是教育部在我国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发展的基础上结合当前“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从战略高度上制定的新时期下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改革的重要文件,也是今后一个时期内指导我国高等师范类音乐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纲要性文件。“方案”与“纲要”从教育观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等全面涉及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主要方面与环节,对我国当前高等师范音乐教育规范化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1.培养目标与教育观念。“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指导方案”培养目标下的高师音乐教育旨在培养“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的音乐教师,这种培养的规格与目标将为音乐教师的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2.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高师音乐学课程指导方案将专业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及地方和学校课程等组成。其课程结构及学时、学分分配为:各类课程的课内总学时为2600-2800学时,其中公共课程约720学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专业课程为1900-2100学时,按110-115学分安排。其中必修课(约1000-1200学时,55-60学分),课程内容为乐理与视唱练耳、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声乐、钢琴(含歌曲伴奏)、乐器演奏(中外乐器各一种)、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外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外国民族音乐、合唱与指挥、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等。选修课(约810学时,45学分)又分为限选课与任选课两类,限选课分为三组,每组须选修一门,如歌曲写作与改编//小型乐队编配、合奏与指挥/形体训练与舞蹈编导基础、艺术概论/音乐美学基础等;任选课(约648学时,36学分)包括专业任选课、美育、教育和文史哲、文理渗透类课程。另外,还须根据地方资源开设地方和学校课程(约180学时,10学分)主要是指民族音乐历史与文化,区域音乐历史与文化,少数民族乐器,民间音乐采风,民族音乐教学研究,民族语言的音乐教育实践等。

3.实践环节。实践环节有:社会实践(入学教育、军训、劳动教育、社会调查、毕业教育、就业指导)、教育实践、艺术实践、科研实践(论文写作及答辩)。

三、高师音乐课程改革的后现代转向

基于上文高师音乐课程改革的指导方案,后现代主义知识观认为:现代知识的“普遍性”、“中立性”、“客观性”将被消除与解构,从而转向人们对文化知识的“境域性”、“价值性”、“文化性”理解。“知识并非是对客观事物本质的揭示。知识是对人们所选择的认识对象特征及其联系的一种猜测、假设或一种暂时的认识策略。所有的证据都是不充分的。”知识具有文化性、相对性和多样性,所有的概念、符号与范畴都是一定文化的产物,不反映事物的本质。在“知识/实践、知识/权利、知识/性别、知识/利益等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没有价值中立和文化无涉的知识,也没有一种普遍有效的知识。”

课程是教育的核心,教育的改革必然要从课程设置的建构开始,人类的文化知识从现代科学知识类型到后现代的知识类型的转变在现代音乐教育领域中已经有所体现和影响,比如管建华先生的《后现代音乐教育学》一书就是站在当代学术理论的前沿,运用多学科和跨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对中国现代的音乐教育课程体系、教育理论、教育体制等方面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审视与反思,是中国后现代音乐教育理论领域的一部具有开创性、奠基性的著作。由此可以看出,中国音乐教育的实践与改革也正从现代音乐教育的模式向后现代音乐教育的模式转型,现代音乐教育教学模式以及其课程体系面临着危机与挑战。21世纪,人类社会开始走向信息产业时代,随着新的全球性的

国际化时代的到来,我们也应该开始以全球性的思维框架的视野来看待当今中国的高师音乐教育。

石中英先生在《知识转型与教育改革》中关于从现代知识型向后现代知识型转变的过程中所涉列的现代教育改革层面主要包括四个维度,即教育的目的、课程知识的选择、教学过程的组织以及教育学或教育理论的研究等四个方面。由此泛化而引申到当代音乐教育领域的音乐教育改革不乏也从其上所述的四个方面而考虑,无疑对当前中国高师音乐教育教学模式的转型与变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一个参考模式。

1.高师音乐教育的目标。从后现代知识的性质来看,所有的知识都是具有文化性、境域性、价值性的,那么教授和学习知识的过程中必须要批判性地学习和接受,即在音乐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能力;同时,尊重音乐文化的“本土性”和“地方性”以及“多样性”,树立多元的音乐教育文化观念。

2.高师音乐课程知识的选择。高师音乐教育什么知识最具有价值型,不排除以往对学生音乐技能与音乐技术理论的学习,提倡技术与文化并重的课程设置,进行改革科学(音乐技能与技术理论)课程,学习与掌握作为中小学音乐教师所必备的音乐技能、技巧的同时开发本土传统音乐课程的建设,并加强人文课程,提高高师学生社会人文文化的意识和水平,为培养新的知识类型观念的音乐教师打好基础。

3.高师音乐教育的教学过程。教学过程是组织学生学习课程知识以实现课程目标的过程,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就是重新设计和组织课程知识的学习以完成新的课程目标。中国古代音乐教育家孔子所倡导的“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给我们当前音乐教育的教学方法的变化与教育教学理念的更新有着新的价值和意义,改变以往灌输式的学习方法与一般积累性的学习理念。

如何在当前音乐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进行必要的音乐教学手段、教学内容,这是当前音乐教育工作者需要思考的问题。知识创新所需要的各种基本素质和能力正是在这种对所谓“客观的”、“普遍的”、“中立的”知识的怀疑和批判基础上培养起来的。同样,教育教学模式的创新也是对原来教育教学模式怀疑和批判的基础上创立起来的。因此,“在教学基本任务或基本目标方面,应该通过课程知识的传递而培养学生的怀疑意识、批判意识和探究意识,从而使他们从小懂得知识是永远进步的,没有哪一种知识是不需要质疑和发展的,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新的技术永远是值得尊重和赞赏的。”

4.高师音乐教育学与教育理论研究。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是一个合格的音乐教师必备的基本能力,教学实践的过程是在音乐教育教学理论的指导下顺利进行的,因此,关于高师的音乐教育学及教育理论的研究在当前知识转型的语境下也面临着转型的一个过程和危机。后现代知识型要求下的音乐教育学研究,“必须放弃客观主义的教育知识和教育认识路线,必须意识到自己的研究与自己所处的社会文化立场及意识形态之间的密切关系,必须敏锐地把握新的社会文化需要和意识形态斗争的形势,必须以一种理性的对话的态度来处理自己与教育实践工作者包括教育决策者之间的关系,必须以一种宽容的心态接纳不同的教育观点,彼此之间开展真诚的学术交流和对话,必须对来自国外的教育思想和主张进行价值的和意识形态的批判,正确地理解它们的所谓‘世界意义’”。

四、结语

高等师范院校作为教师教育的专门机构,是人类文化传承的重要基地,高等师范教育的发展水平对一个民族或国家的知识发展水平和知识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音乐教育改革的成败是关系民族文化艺术存亡的大事,将直接影响一代甚至几代人文化知识学习的指向及我国当前音乐教育发展速度与水平;同时也会因区域性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而导致地方音乐教育发展的步调不一致。因此,在当前人类社会文化转型的语境下,如何快速有效的转变音乐教育教学的观念、课程内容设置以及教育教学模式,如何培养时代适用型音乐教育人才等诸多问题,是高师音乐教育改革的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音乐教育的改革非一日之功,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大一统式的教育改革将抹杀及抑制音乐教育的地方性以及音乐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这将需要更多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共同参与并作以深入的探究。

(责任编辑:陈娟娟)

参考文献:

[1]石中英,知识转型与教育改革[m],北京:

育科学出版社,2005.

篇4

Normal University Singing Education in the Post-modern View

ZHANG Lv

高师声乐课程是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程,在高师音乐教学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随着我国音乐新课程标准的出台和实施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的实行,以及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发展,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学必然会面临着自身改革和发展的问题,作为主要课程的高师声乐教学,其课程设置和教学手段已经跟不上新形式发展的需要,高师的声乐教学如何跳出传统教学模式的樊篱,我们需要从当今前沿的教育理论中吸收营养来探讨声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后现代主义教育理念给当今的声乐教学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

后现代”是相对“现代”而言的,现代主义由笛卡尔与康德所肇始,强调人通过对自然的理性把握和技术征服而确证人的主体性和本质力量,“技术理性”是它的本质,利用规律、规则、秩序、效率可控制一切,以牛顿的形而上学观与宇宙观为基础,强调“自然是自足而简单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文化嬗变、核心价值衰落、深层次的哲学争论,出现了反思与超越现代主义的哲学思潮――后现代主义,描述了一个有别与笛卡尔、牛顿、爱因斯坦时代的世界图景,认为世界不再是决定论的、有序的、简单的,而是随机的、混沌的、分形的。对现代主义的批判程度不同,出现两种风格的后现代主义――以福柯为代表的激进的后现代主义与以格里芬为代表的建设性的后现代主义。20世纪后期在西方涌起了的后现代主义思潮的价值观念和思维范式对现代教育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产生了巨大冲击。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教育学者开始对后现代主义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并出版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后现代主义教育著作。后现代主义对教育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教育研究方法、课程观、教学法、师生关系等方面。在教育研究方法方面,后现代消解了以往的逻各斯中心主义的观念,凸显了以往教育研究中对差异的漠视;在课程观方面,后现代主张课程的建构性和非线性,并设定了四个替代泰勒原理的基本标准,即丰富性、回归性、关联性和严密性;在教学方法方面,后现代教育观主张教学中的对话性和反思性;在师生关系方面,后现代教育观主张教师与学生平等性。这些教育理念开拓了教育研究的思维并对教育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产生重要的影响。

我们知道,声乐是一门综合表演艺术。声乐教学就是从一般教学规律出发,按照声音训练的专业要求,依据学生的个体特点,注重指导学生掌握发声技艺,开发学生声乐艺术表现能力的一项教学活动。声音训练是一个复杂的艺术培养过程,既有发声技术方面的问题,又有声乐艺术表现层面的问题。但长期以来高师的声乐教学都是采用音乐学院的教学模式,只强调声乐演唱技能、技巧。这种教学范式实际上折射了逻辑实证的方法和文化知识观(惟有自然科学和数学的知识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知识),这是现代主义教学范式的重要理论参照,因为“现代主义的范式是线性的、统一的、测定的、可以确定的。我们现在的音乐教育也是这样一个线性的、由简单到复杂过程的教学大纲,教材是统一的,学生是可以分等级的,目标也是可测定和可以确定的。”①此外,“西方音乐技术成了科学文化知识观的象征,它一直指导着中国音乐学院及师范院校音乐系的学生们把技术控制的层面作为全部的学习目的,即音乐工艺论层面,而在理解意义与批判和自我反省这两个认识层面上很少思考和产生兴趣。”②当然,我们不是否定声乐教学中的技能的训练,声乐教学中的技能训练是必须的,但如果当把声乐技能技巧学习作为声乐教学的全部内容时,那么,这种声乐教学便成了一种“见物不见人”的教育。法兰克福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马尔库塞认为,在发达的工业社会中,社会控制是通过技术形式来实现的。人沦为物,人作为一种单纯的工具而存在。这种技术理性的张扬制造出马尔库塞所说的“单面人”,即在技术理性日益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中,人在各个方面成为物质的附庸。从这个意义出发,我们可以看到高师声乐教育成为悬浮在表层的技术操作,这种模式所培养的是技艺型的人才,这种人才除了获得艺术的技术之外,很难获得对艺术的深层的欣赏能力和创造能力。

现代主义的教学范式导致了高师声乐教学中教学内容的单一性。由于我国近现代的音乐教育是建立在西方音乐教育模式基础上的,高师的声乐教学实际上是西方“美声唱法”的一统天下,“美声唱法”之所以能够在我国的高师声乐教学中占有主要地位,这与其产生的文化背景是息息相关的。在美声唱法的发展过程中,西方的逻辑实证的哲学观无不体现其中,如歌唱时的口型、共鸣腔体的运用,气息的运用以及吐字和咬字都强调实证,从而总结出其科学的规律。在高师的声乐教学中,教师往往强调美声唱法的科学性,并认为只要学好了美声唱法就可以演唱中国甚至外国各个民族的歌曲。其实不然,各个民族、国家都有其与众不同的声乐发声方法,西洋美声唱法只是众多声乐演唱方法中一种,如用西洋美声唱法演唱中国的戏曲和具有地区性方言风格的民歌就很难体现其中的韵味。但在高师的声乐教学中,我们往往把西洋美声唱法奉为学习的圭臬,而忽视具有本民族风格的声乐发声方法,如中国的戏曲、原生态民歌的演唱方法等。

近年来,后现代教育理念已经渗透并影响着国际的音乐教育。譬如,美国著名音乐教育家雷默对西方音乐教育现代性的批判和对以演奏演唱为主的音乐教育观念的颠覆;加拿大音乐教育家罗伯特•沃克对音乐教育中西方话语的权威性和垄断性的批判和主张具有后现代性的全文化的音乐教学法;英国著名的钢琴家和教育家布莱金对非洲儿童音乐教育的研究和对欧洲中心论的后现代音乐人类学的批判;美国著名音乐人类学家内特尔以后现代人类学的文化并置方法来解构欧洲音乐中心主义并以此提出了对以文化理解为目标的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提倡。由此可见,后现代教育理念在国际音乐教育中具有重要的的地位和影响。我国的高师声乐长期以来注重技术和教学方法的研究,而这些研究的范式又深受现代教育范式的影响,吸收前沿的教育和音乐教育理念来引导高师声乐教学是重要和必要的,那么,后现代教育理念对我国的高师声乐教育带来那些启示?

1、技术与文化并重的声乐教学

近年来,音乐人类学所主张的音乐是一种文化或文化中的一部分的思想已经逐渐渗透并影响着国际的音乐教育。从国际教育学的发展历史来看,21世纪的教育学正经历着文化的转向。从知识转型的角度来说,人类的知识目前也经历着从知识的“客观性”、“价值中立性”、“普遍性”转向知识的文化型,即知识的“价值性”、“文化性”、“境遇性”。这对我国高师的声乐教学提出了重要的参考价值。

由于我国近现代的音乐教育是建立在西方模式上,以“西方音乐中心论”为基础,在我国的高师音乐教育中的音乐创作、音乐表演、听觉训练、价值观等都受到西方音乐的影响,从而导致音乐教学中的课程之间的相互封闭以及注重“技术”的学习而忽视“理论”的现象。在高师的声乐教学中,由于受到现代主义中科学主义的技术至上的教学思维束缚,师生往往非常热衷于声乐演唱的技能、技巧的学习,而对于声乐作品中的文化意蕴则是知之甚少,这种“工艺层面”的音乐学习造成了学生在演唱大量的声乐作品后无法对音乐作品进行文化的阐释,从而造成文化理解方面的缺失。当然,这种注重声乐作品的文化方面的理解并非不要技术,技术和文化是声乐学习的重要内容。高师的声乐学习不仅仅是一个技术学习的过程,声乐学习者还要了解和和掌握多方面的相关知识。譬如,声乐艺术发展史、声乐文献的相关研究;与声乐艺术形成和发展紧密相连的历史、社会、文化背景资料;其它相关艺术如文学作品、美术作品资料以及各种相关的美学研究。通过对这些相关文化的介绍和讲解可以使学生们在更高的层面上对声乐艺术有一个更为广泛和深入的了解,以便进一步丰富自身的艺术底蕴,提高整体的文化修养。

2、多元音乐文化价值观的培养

西方哲学思维的传统基础是建立在形而上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基础上的,哲学家强调的是客观性、一致性和绝对性,其实质是把原本内在有机统一的世界分裂为两部分,并使二者对立,机械地发生关系,而排斥批判性、不确定性和差异性。而后现代主义者的价值观念是倡导平等对话与理解、强调开放与创造、否定中心与等级、重视差异与多元化。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许多国家的音乐教育都在思考全球化语境中的音乐教育,多元文化的音乐教育已成为国际音乐教育的主流。如何在声乐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多元音乐文化观是目前我国高师声乐教学需要思考的问题。在我国的高师声乐教学中,学生所演唱的声乐作品仅仅囿于西洋经典声乐作品以及中国的艺术歌曲,当然这些作品的选择对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和欣赏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但也折射出学生在音乐文化理解上一元价值观,即这些作品是经典的、高雅的,当学生接触到不同于他们所耳濡目染的音乐时便会排斥或简单否定这些音乐作品的价值,从而发出“难听”的声音。因此,在声乐教学中应该增加一些根据中国民族音乐和世界各个民族国家民族音乐改编的声乐作品来增加学生对世界民族音乐文化的审美体验和对中国民族音乐文化的认同感,从而培养学生的音乐文化价值平等的观念。

3.对话理解教学范式的运用

后现代主义认为:传统课程中教师是单向、独自的权威式垄断, 即教师在课程实施过程或知识传授中的中心地位,学生处于被动的接受地位,教师成为话语霸权的布道者、控制者,学生的自主性、创造性和潜能受到压制。因此,后现代主义主张教师由权威转为“平等中的首席”,消解教师的话语霸权,鼓励在课程实施中通过师生平等对话、交流与协商的方式,代替教师单向的传授与灌输的方式,通过赋予求知者探究与理解的权利,以培养学生的批判意识和创新精神, 共同营造一种探究式的教育过程与氛围。

对话理解的教学范式是以哲学解释学作为基础的。理解是解释学的核心内容。哲学解释学认为:“理解就是一个对话事件,对话使问题得以揭示敞开,使新的理解成为可能。文本是一个‘准主体’,只有破除那种生硬的主客体关系,代之以我与你(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平等对话和问答关系,我们才能倾听他者向我们说的话,这样文本的对象不断向理解者提出一个又一个问题,而为了理解文本所提出的问题,理解者又必须提出文本业已回答的那些问题,通过这种互相问答过程,理解者不断超越自己的视界。”③在理解的教学研究范式中,对话是理解的重要内容。对话是人类的思维和沟通欲望的必然,由此可见,对话是理解的最高层次,只有对话基础上的理解才是真正的理解。对话是理解的途径,也是对话者“视界融合“的途径。我们知道,声乐教学的特点是文化加技能的传授,并且授课方式多以小课为主,学生自身歌唱水平以及对声乐作品的体验和理解存在着差异,这样就需要师生之间针对声乐作品的文化内涵和学生的审美体验进行对话。在对声乐作品的不同体验和理解的对话中,师生容易打破原有的认知结构和思维范式,培育和养成新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念。这样可以使不同的个体丰富了思想,更新了知识,培育了个性,提升了精神。这一过程不仅仅是简单的语言交往,更重要的是师生之间体验的交流与沟通,以及相互的认识与了解、信任与关照,其中包含了情感和思想的碰撞与融合,并激发出智慧的火花,实现对声乐学习的分享与个体的全面发展。

4、声乐教学中的建构主义

建构主义教学理论于西方20世纪80年代兴起,是学习理论从行为主义到认知主义以后的进一步发展,也是认知心理学进一步完善的结果。该理论认为,学习应以学习者为中心,在交流、合作的互动中主动建构知识,以学生自己的方式建构对事物的理解。即“教学要把学生现有的知识经验作为新知识的生长点,引导它们从原有的知识经验中‘生长’出新的经验知识。学习是在社会文化背景下,通过人际间的协作活动而实现的意义建构的过程。”④建构主义理论还认为,知识是学习者在一定情境下,借助他人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材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获得的。这种新的认识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对“教”与“学”的新解释形成了对教学理论和学习理论的发展,为改革传统教学提供了新的、强而有力的理论依据。

在高师的声乐教学中,教师应当发挥“导向”的重要作用,发挥教学组织者的作用,努力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帮助他们发现问题,进行“问题解决”。譬如,教师对刚入校的学生的声乐学习中要不断发现学生声乐演唱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制定一个教学计划,从而使得学生循序渐进地对声乐进行学习。同时,教师还要引导学生对知识探索、发现的主动性以及对以往所学知识的主动建构。如引导学生区别声音的不同概念,以便根据自己的声乐演唱条件建构自己的演唱风格。在声乐作品演唱的处理中,教师要引导和鼓励学生从哲学、文化学、人类学、社会学等不同的学科综合中来探究声乐作品的文化内涵,在此基础上来鼓励学生对声乐作品从不同的视角进行解读,让学生认识研究过程中或再创作过程中对作曲家、演唱家以及学生自己演唱进行比较和诠释。以此建构学生自己对音乐文化知识的理解和拓展学生对演唱的审美体验。

四、结语

高师的声乐教学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关于对其研究方法也是琳琅满目。笔者以为,高师的声乐教学不能脱离当今前沿的教育学理论,高师的声乐教学不是培养歌唱家,也不是培养只懂技术的“匠人”,它所培养的是一个能够在今后的学校音乐教育中引导学生进行音乐的理解、审美表现等方面的活生生的人。因此,高师的声乐教学只有从当今前沿的教育学领域中吸收营养,才能更好地改革和解决其教学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责任编辑:陈娟娟)

① 管建华《后现代音乐教育学》,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97页。

② 管建华《世纪之交:中国音乐教育和世界音乐教育》,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1页。

③ 王岳川《现象学与解释学文论》,山东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10页。

④ 袁振国《当代教育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187页。

参考文献:

篇5

Music Education Back to Body

DONG Yun

(School of Education Science,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210097)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身体”日益成为后现代哲学关注的重要视角,并进入了人文社科研究的话语领域。哲学的身心问题也是音乐及音乐教育的基础性问题。对身心的不同态度,也影响着音乐及音乐教育的操作方式。我国现行的音乐教育教学范式是建立在西方认识论哲学身心二分基础上的,音乐教育迈向系统化、规范化发展的同时也难以摆脱现代性固有的缺陷,凸显出一系列问题。而后现代身体理论某种程度上是西方思想界对自身学术传统和日益膨胀的“现代性”深刻反思的成果。从而,也为我们对当前音乐教育教学范式的改进与超越,提供了新的思想参照。

一、后现代语境下的“身体”

后现代语境下的身体是一个有机整体。身体不仅是最原初意义上的物质性“肉体”存在,还包括丰富的心智结构、心灵活动和意义世界,是蕴含着丰富社会文化历史内容的躯体。“对个人而言,它是身与心、感性与理性、意识与无意识的统一;对外界而言,它是与他者之身体相沟通、交流的支点,是主体间凝视与被凝视的相互接触关系中的存在。”①因而,身体既是人进行自我认识的源头,也是沟通人与社会、自然的支点和媒介。而思维作为一种生命功能,一开始便根植于身体场中,渗透于身体实践的始终。我们正是通过整体性的身体走向世界、感知世界、体验世界和创造世界。

后现代身体理论认为“身体在认知中的作用是不可还原或简约的”。我们对周围世界的感知和认识都是以自己的身体为中心的。无论是日常生活中的吃饭穿衣、读书写字、琴棋书画等等都是身体思维的结果,并不存在非具身的知觉。感知就是与我们所处的世界以及所过的生活的一种生命联系,而世界则把感知当做我们生活的熟悉场景呈现给我们。在此,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理解还是通过身体完成的。为此福柯说,一个人只有通过亲身体验,才可能获得全新的理论和认识。只有“用他的肉体、他的行为、他的感觉和热情以及他的整个存在,才能制成一件艺术品。”②在这里,知觉的存在、身体的存在、以及经由身体所知觉到的对象和现象的存在几乎是完全融为一体。因此,“认知实质上就是人的身体化的结果。大脑思维完全是一种整体性的身体活动,它就像能工巧匠的鬼斧神工一样,完全是脑、眼、手、足及整个躯体的综合性实践。”③

由上可见,身体认知是一种与认识论哲学完全不同的思维方式。认识论思维方式把“我思”确立为认识主体,外物被对象化成认识的客体。从而形成自我意识与外物间的主客二分,并在意识自身的封闭系统内,按照认知的逻辑实现二者的统一。这种认识论立场决定了人们对事物所采取的对象性的把握方式,由此决定人们对待外物的实用化和工具性态度。而身体认知思维的“知”是“体知”,即身体主体对其介入的世界所形成的具体处境的实际体验,它既先于认知而存在,也是认知得以进行的前提,为认知活动提供了原始的情境。在此情境中,身体思维以体知为内容和活动为依据,超越了主客二分,实现了身体与外物同一,从而达到了物我交融、身心一元的思维状态。哲学的身心问题也是音乐及音乐教育的基础性问题。身心关系的不同态度也影响着音乐及音乐教育的方式。后现代的身体理论突破了西方认识论哲学身心二分的思维模式,这也为审视当前我国以认识论哲学为基础的现代音乐教育范式提供了理论依据,为音乐教育研究的话语转向提供了新的支撑点。

二、我国现代音乐教育范式中“身体”的缺席

自20世纪以来,我国音乐教育采用西方的音乐教育体系和模式,其发展是建立在西方认识论哲学基础上的。西方传统认识论哲学是以近代自然科学和理性主义哲学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以此理论体系为基础的音乐教育理论和实践,有两个基本的价值维度:技术和审美。与此相对应,作为西方工业文明音乐教育体系的移入,技术理性的音乐教育观和审美音乐教育的哲学理念成为我国音乐教育现代范式的主要表征。在“扬心抑身”的哲学观念统领下,现代音乐教育话语中是关于精神、灵魂、技术、知识的体系,而身体是缺席的。工具理性宰制下的现代音乐教育范式,迈向系统化、规范化发展的同时,也无法摆脱被异化的命运。

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理念,将音乐等同于音乐作品,认为静态的音乐作品比真实的音乐过程更为重要。强调音乐的审美感知,对存在的音乐作品只能以审美的方式聆听与欣赏,专注在像旋律、和声、节奏等等这些为审美提供形式的音乐作品的元素和结构特征上。审美体验的获得源自听者对音乐作品审美特征的完全关注,由此可以获得超验的、纯粹的审美体验,却对音乐赖以产生的任何道德的、社会的、情感的、个人的等文化意义避而不谈。此处隐含的假设是:“音乐作品即被认识的对象,是审美的客体,学习者则是拥有审美能力的认识主体。音乐作品与学习者的关系就是审美客体与审美主体的关系。”④由此可见,我国审美音乐教育的观念没有脱离西方认识论哲学二元分离的窠臼。并且受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影响,审美观念下的音乐教学采用“刺激-反应”模式,这种模式把人的心里活动视为人脑对客体音乐的反射活动,音乐体验只发生在个体头脑的心理表征中。

音乐学习就是通过音乐的刺激引导学生对音乐诸要素做出反应,并培养以此为基础的音乐表演、音乐审美等音乐行为能力。此种音乐教学模式让人与音乐之间只是一种单纯的听赏关系,体现为人对音乐“物”的消费。当我们从主体反应或者从对蕴含意义的客体觉察的角度来理解和学习音乐时,也就是从沉默的听众而不是参与者的角度来理解学习过程的。作为音乐旁观者的学习方式,获得的音乐体验只能是一种静态化、平面化的意识体验。于是,当“思”无“身”时,音乐就被界定为“听觉艺术”,培养欣赏音乐的“优秀”的耳朵成为音乐教学的目标,主观思考和想象构成了音乐体验和理解的关键,而不是对现实世界中各种音乐过程的真实描述。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当前音乐教学过程中身体参与和体验的缺乏,音乐学习与真实生活的隔离,也必然造成了在这种关系的学习中重结果轻过程、重现成轻生成的倾向,音乐教育忽略了音乐制作的本质及其重要性,无法向真正的音乐意义敞开。

技术理性的音乐教育观念也与认知论哲学息息相关。我国的近现代音乐教育基本上是以西方音乐教育体系为模板的,而西方的音乐教育体系又是建立在“自然科学”(物理声学概念)和“理性主义”基础上的技术理性的教学体系,这也成为我国音乐教育的基础。尤其是近代工业社会以来,随着理性和知识在社会发展中价值的突显,知识教育日益成为现代教育的基本特征。知识论的教育起点观其实是理性主义的教育起点观。理性主义的教育观把理性视为人性的本质,求知则是人的理性能力表现。所以这种教育追求的是培养人的理性,知识的传递与获得成为教育的唯一目标,教学就是一种认知活动。由此音乐教育也成为一种技术知识的教育。

音乐教学的认知模式也将音乐看做实体性存在,追求的仅仅是学习者音乐认知能力的提高。音乐教育的内容沦为单纯对音乐本体知识的追求、工具性的识谱、读谱、技能训练注重的是音乐的逻辑结构的认知,强调“我思”而忽略“我能”,对身体的训练不包括在内。音乐教学的认知模式呈现出目的-结果倾向,是一种以知识传授为中心的单向的、机械的知识灌输和规训过程,音乐工艺层面的学习成为教学追求的最终目的而不是手段。片面强调“知”的精神的音乐教学导致了语言和逻辑成为音乐教学的唯一方式,而忽略了身体体悟对于音乐经验的重要意义。在这样的学习过程中存在“弃我”、“忘我”的现象,本来能体验并能制作的音乐,以人的生命及其文化为逻辑前提的音乐被分解为纯粹知性探索的各种符号与知识,并与音乐理解相提并论。

音乐教育无视学生自身对音乐的行为、态度、意图和感受的体验,导致了知识与体验的脱节,认知与情感的失调,忽略了对音乐知识背后生活经验和意义的体认。然而,音乐教育的过程不同于获知的过程,获知的过程靠认识,是把握物性的过程,而音乐是有生命意味的形式,是一种参与其中才能生成的存在。

因此,音乐教育的过程靠理解,只有个体亲历其中才能真正的实现。而建立在认识论身心二元基础上的理性认知模式,虽能让学生一些掌握固化的音乐知识和技能,却切断了音乐活生生的体验之流。用哈贝马斯的话来讲,这样的教育只关注人的技术的认知,而不关注人的旨趣。音乐沦为一门知识和技艺,丧失了把握人之整体生存状态的功能和价值,音乐教育失去“育人”的真正意义。

三、回归“身体”的音乐教育

“当‘思’无‘身’时,知识也就被从生活中剥离出来,失去了其鲜活性。”⑤这也是当前我国现代音乐教育范式异化的病灶所在。音乐教育“即心言心”的言说路径导致了音乐教育灵魂与肉体的分裂,切断了音乐与生命和生活的血肉关联。而后现代语境下的身体认知让“我思”沉浸到身体里,成为一种整体性和生成性的身体行为,也是一种主客未分状态下人以其整体性把握世界的生命活动。真正能进入灵魂深处的知识,只有经过自身的身体体悟才能获得,身体认知所要表达的正是实在与意义的统一体本身。因此,对于追求人文意义,促进生命发展的音乐教育来说,身体理应成为音乐教育的基本存在状态。

音乐教育回归身体,就是要回归到以身体为核心的生命体验和生活经验之中,在身体的参与中将音乐和人鲜活的生命融为一体,体验物我交融的整体性音乐经验,获得真正的音乐理解。回归身体的音乐教育让身体成为音乐学习的出发点,甚至是音乐学习的发生地点,并参与到学习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身体亲历学习不是传统认知层面上的脱离实体的‘心理’的转换与进步,而是生理与情感的双重结合,是感觉意识与深入思考的双重升华。”⑥身体在音乐教育中的回归是从传统认知方式的身心分离走向身心合一的状态,强调在音乐语境中行动而不是思考。这种以学生对自己身体的直接操作为特征的认知方式在发展学生的认识能力和认识世界方面有着独特的作用。就像迈特赫斯说的,“身体亲历学习是认知‘是什么’和‘做什么’之经验或体验的具体体现”。

对于这一点,东方音乐及音乐教育方式可以给我们重要的启示。实际上,就心身一元的观念而言,东方古老的身体观念与西方后现代哲学的身体论在对待人与世界的认识态度上是相一致的。像中国、印度、非洲等东方传统的身体观中,身体是指一个心身融构的活络整体,而不仅限于形躯之身。东方哲学的身心合一观念形成了东方音乐观念以及创作、传承、教学方法的整体性。西方音乐观念认为客体乐音与主体人心是分离,而“东方音乐始终是被看做人心之动而发出的声音,音乐与生物体的感觉是一个整体,灵与肉是不可分割的。”⑦这种哲学思想反应在音乐的学习上,不同于西方音乐的技艺训练。用约翰斯・苏尔兹的话说,“是一种整体性及自生性音乐训练的方式,即协调所有的心智和体力,以便使身体达到最佳状态。”⑧

这种方式是以生命存在直接去感受客观世界,强调了直觉的非理性主义倾向。由此决定了东方音乐表演与创作融为一体,音乐与语境不相分离的音乐“品味”体验模式,与西方确定性的照谱演奏演唱传统和强调音乐“分析”的体验模式不同。东方音乐与诗性认知相联,只有借助身体所有感官的参与,融入音乐的过程之中,才能获得一种整体的音乐经验,获得真正的音乐理解。至今,像我国少数民族、印度、非洲等地方的音乐传承中,融入身体感觉的音乐体验和音乐传承是必不可少的。

音乐学习是在群体的音乐活动中不断对别人身体律动的看、听、观察、模仿和尝试中完成的,而不是通过解释和分解复杂的音乐概念和技巧的方式进行。想象力、直觉和意识在音乐活动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这种基于身体认知的感性、生活化的音乐活动和学习方式对当前音乐教育的启示在于:音乐是学会的,而不是教会的。学习音乐的思维方式意味着学习如何去体验感性思维。这需要依靠身体来反复体会在音乐关系中那种细微的“恰到好处”的感觉,而不是仅仅依靠书面知识的灌输和理论化的思考。这种生态学的、生物学的方式更符合人的本性的音乐教学。今天,我们也看到在西方音乐教育中也在重新界定和操作“音乐”,如达尔克罗兹体态律动和奥尔夫教学法,都是通过身体的律动将音乐概念内化,促进身体本质的自发性表达。因而,将音乐回归整个身体,也可以说是在回归音乐的东方性以及转向音乐的后现代性。

将音乐教育回归身体,具体在音乐教学的操作中,应将学生的感官与身体意识充分调动起来,将教材从静态呈现转为动态表现,让学生在亲历的身体体验中获得整体性的音乐理解。在身体参与的音乐学习中,“音乐作为可听、可感可回味的艺术,它与精神和身体结合成一个永恒不可分割的整体。”⑨音乐不再是外在于个体自身的被认知的对象,而是在自己探索、体验与感悟的过程中与身心完全融为一体。个体与音乐间形成了一种创造性的共生关系,音乐教材就变成了与学生交流和对话的“文本”,可以由学生解释和发展,从而形构了一个部分对象与主体,但又完全属于个人的活生生的音乐世界。在音乐教学中强调身体参与,实现了一种教学观念的转变:从过去强调对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转向了注重人对自身的认识,对生活意义的探讨。

因而,音乐教育回归身体实际上是回归对人的关怀,回归音乐教育的文化承载。音乐学习的方式从认知转变到了生存的方式,回归了音乐教育的本真状态。总之,对于身体价值的彰显,会为改变我国音乐教育技术理性化的现状提供一些新的思路,让音乐教育回归到一种生态化和人本化的状态。

四、结语

正如梅洛・庞蒂所言,真正的哲学就是重新学会看世界。后现代哲学的身体转向不仅改变了我们认识世界的方式,还为我们重新认识音乐及音乐教育开启了新的视界。当前,我国音乐教育仍处于刺激-反应这样的现代主义教育范式中,并且在这一“中心范式”的占领下,遮蔽了本土以及其他民族的音乐教育模式。

而从身体理论的角度审视当前音乐教育的基本原理,将会重新发现包括本土在内的东方传统音乐教育体系的价值与意义。因而,在当今世界多元文化音乐并存与交流的时代,我们应该汲取东方以及后现代音乐及音乐教育的智慧,为重构本土音乐教育体系提供新的参照。(责任编辑:帅慧芳)

① 邱昆树、阎亚军《教育中的身体与身体教育》,《教育学术月刊》,2010年第11期。

② 张之沧《身体认知的结构与功能分析》,《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③ 同上。

④ 覃江梅《音乐教育哲学的审美范式与实践范式》,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第122页。

⑤ 闫旭蕾《教育中的肉与灵――身体社会学视角》,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第38页。

⑥ 刘潇阳《身体亲历学习初探》,《高等函授学报》,2010年第9期。

篇6

在音乐课程教学改革中,学生音乐学习方式的改革也遇到了类似问题。经过大量的课程改革理念的学习,“自主 性学习”“探究性学习”“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等改革理念已为广大中小学音乐教师所熟知,但随之而来的脱离音乐学习规律、非音乐的所谓音乐学习的方式, 在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中时时可见,即“音乐课不音乐”的现象严重。

如何让学生在多样化的音乐实践活 动中实现学习音乐方式的转变,并在实现音乐学习方式转变的过程中,有效地参与音乐感知、体验、表现、创造活动,进而提高音乐审美能力?笔者认为,理解多元 音乐文化,将不同文化语境中的音乐行为有机转化为学生的音乐学习行为,有助于实现基于音乐学科特点的音乐学习方式改革目标。

一、音乐行为是音乐学习行为的存在基础

音乐教育的学科母体是音乐学还是教育学?站在不同的学科立场上,会有不同的解释。笔者以为,音乐艺术是音乐教育的存在基础,没有音乐艺术就没有音乐教育,音乐艺术与音乐教育共生共存。

1.音乐学习行为与音乐行为相伴随行

音乐是人类把握和建构精神世界的一种特殊的活动方式。在人类开凿音乐艺术长河的过程中,创造和传承活动始终交织在一起。《吕氏春秋·古乐篇》记载,“昔 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一曰《载民》,二曰《玄鸟》,三曰《遂草木》,四曰《奋五谷》,五曰《敬天常》,六曰《达帝功》,七曰《依地 德》,八曰《总禽兽之极》。”这段文句形象而生动地描绘出中国原始先民在生活劳动实践中所创造的艺术情感世界。可以想象,远古时期的儿童在参与音乐、舞蹈 活动时是如何愉快地加入了成人的艺术活动之中,并以怎样一种自然的状态参与且完成学习活动的。春秋战国时期,在社交礼仪场合中经常有“歌诗必类”的行乐活 动,不能据《诗》唱诵应对,是难以进行交流的。①在古代日本,音乐学习也是文化精神修炼的方式之一,音乐学习被称作“修业”,学习唱、奏技能的过程也是一 种与道德和宗教关联的修行过程。②

2.音乐行为与学习行为之间具有密切的关联性

如前所述,音乐学习与音乐艺术同属人类文化行为,那么,音乐行为与学习行为之间又存在何种关系?有音乐美学家从审美人文学与 文化人类学的视角出发,提出音乐是人类文化行为(整合行为)方式之一的观点。学者们指出,音乐的存在方式包括行为的存在、形态的存在和意识(观念)的存在 三种,音乐行为又可分为操作行为与参与行为两类。③而教育学家又是如何看待学习行为的?美国教育家纽曼(Newmann,F.M.)从学生的活动方式角度 提出:学习方式是指学生教学活动的参与(engagement)方式……研究者在研究学生学习方式的概念时,往往根据自己的研究角度,把学生学习方式作为 一个组合概念看作行为参与,或认知参与方式及社会化 参与的有机结合,其中学生的行为方式是载体。④从上述引述中我们不难看出,不管是音乐艺术的存在,还是学习方式的存在,都离不开学生的操作行为和参与行 为。作为音乐艺术和音乐教育两个领域的交叉点,操作行为和参与行为使音乐的存在和学习方式的存在具有高度的关联性和同构性。

二、多元音乐文化是课堂音乐学习行为的文化基础

音乐艺术作为一个整体,其文化内涵和外在表现方式是十分丰富且多元的。由于生活方式、民俗民风、经济水平等方面的不同,各个国家与民族的音乐文化呈现出多姿多彩的形态。无论从音乐文化圈(东方、西方)、音乐文化层(民间、通俗、精英),还是音乐文化史(原始、古典、现代)的视角加以审视,多元化的音乐文化行为为音乐学习行为奠定了基础。

“音乐是一种流动的、动态的文化因素……每一种音乐文化都是为了特定的环境而作的特定适应。”⑤西方音乐作为全球多元文化中的一元,是西方文明的产物。从其文化背景上看,在强烈的宗教思想影响下,西方音乐在神性的追寻中,以超然脱俗之美作为艺术追求的至高境界;从存在方式上看,由于西方音乐与工业文明同步发展,因此,精确记谱以及音乐的系统化构建成为其发展目标;从艺术实践方式看,传统西方音乐的创作、表演、欣赏各自独立,音乐与姊妹艺术舞蹈、语言、美术、 戏剧之间的关系相对疏远;娱它性的表演性行为相对自娱自乐性行为而言更为普遍。鉴于音乐行为和音乐学习行为具有内在统一性,因此,长期受西方音乐影响的我 国学校课堂音乐教学也已形成了一些与之相对应的行为方式,例如:“听觉”与“动觉”分离;音乐学习活动的“预设性”重于“即兴性”;“被动接受”强于“主 动表现”等。由此可见,课堂音乐学习方式的改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命题,仅仅依靠一些教育学学科理念的宣讲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学校音乐教育改革不单是一 个教育学命题,更是一个音乐学命题,其认识起点在于,音乐学习行为与音乐文化、音乐行为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逻辑关系:音乐文化→音乐行为→音乐学习行 为,因此,课堂音乐学习方式的转变应从改变学校音乐教学内容的音乐文化基础这一根本环节入手,将丰富多彩的,带有不同国家、民族人民的文化行为特征的音乐 引入学校音乐课堂,可以从根本上改变音乐学习行为单一化的现象,使音乐教师在更为宽阔的音乐文化视野中进行音乐学习方式的改革与创新。

在这 一方面,20世纪德国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卡尔·奥尔夫(1895—1982年)做出了巨大贡献。奥尔夫强调音乐教学应建立在多元化的元素性音乐观与音乐教 育观的基点上。在奥尔夫看来,无论是原始的、古典的、现代的音乐,或是欧洲、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音乐,都能成为学生音乐探索实践的对象。奥地利奥尔夫 学院的讲师们在世界各地传授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时,每到一个国家,就将这个国家的本土音乐创造性地运用于教学中,逐步积累起了丰富的,带有各国、各民族音 乐文化特征的教学案例,可以说,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能够为世界各国所接受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其具有相当广阔的音乐文化包容性。笔者认为,我们不仅要学 习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所包含的丰富多彩的音乐训练方法,更要学习、借鉴其尊重各国民族文化,从各国、各民族音乐实践活动中创造性地提炼、衍生课堂音乐学习 行为的教学理念。

三、课程内容的改革是实现音乐学习方式转变的创新基础

音乐学习内容与音乐学习行为之间具有唇齿相依的关系,因此,转变学生音乐学习行为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改革中小学课堂音乐教学内容,拓宽课堂音乐教学内容选择的视野。

1.增加我国民族民间音乐的教学内容

1.增加我国民族民间音乐的教学内容

综合性是我国民族民间音乐行为方式的一大特征。从中国民间音乐的五大分类来看,民间音乐是诗与歌(歌 词)的综合;民间歌舞是音乐、诗歌、舞蹈三者的综合;说唱,也是音乐与诗歌的综合;中国民间器乐音乐不像西方器乐音乐那样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在现代器乐音 乐成型之前,大多以其他音乐门类,如民歌、民间歌舞、戏曲的伴奏行为而存在。戏曲更是集音乐、诗歌、舞蹈、美术、武术甚至杂技为一体,其综合性程度更高。⑥

我国学校音乐课堂教学起始于学堂乐歌。随着音乐教育的不断发展, 课堂音乐教学一直试图摆脱学堂乐歌所带来的单一唱歌模式的影响,而加强综合性则是转变课堂音乐学习方式的途径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说,增加我国民族民间音乐 教学内容将从根本上打破课堂音乐学习方式的单一性。更重要的是,学生在参与民族民间音乐学习过程中能够亲身感受、体验蕴含在多元、综合的音乐实践行为中的独特文化特质和民族性格,从而加深对我国民族音乐文化的认识与理解,增强国家意识以及对各民族文化的认同感。

2.打破思维定势,从世界音乐中挖掘教学内容资源

长久以来,西方经典音乐是学校音乐教育的主要内容载体。而非西方音乐(包括欧洲的民族民间音乐),尤其是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民族音乐,以及20世纪 上半叶开始在欧美国家形成的后现代音乐却很少受到学校音乐教育研究者以及音乐教师的关注,原因在于,以西方经典美学的眼光所见,这些音乐(如果能用“音 乐”一词所涵盖的话)很难被称为艺术,起码不能列为主流艺术。然而,恰恰是这些被视为非主流的音乐文化却蕴含着丰富的文化信息,具有多姿多彩的音乐形态和充满创意的音乐实践行为。

首先,我们可以来看一下被称为“世界音乐”(音乐人类学对非西方经典音乐的一种分类学概念)的音乐形态对学校课堂音乐学习行为方式转变可能产生的影响。 美国民族音乐学家恩哥蒂亚曾说,没有行为,音响、概念都毫无意义。试想一下非洲的丛林鼓文化,大概不会有人只满足于孤立地倾听它的音响,以及鼓手持鼓的方 式、击鼓的姿态,以及鼓点儿对非洲人的意义……⑦确实,鼓在非洲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鼓在非洲人的手中既是表达情感的乐器,又是语言传 递的工具,其本身还是一件富有文化特色的工艺品。如果在课堂音乐教学中,能够以非洲的鼓为教学主题,就能演化出丰富多彩的音乐学习行为,如,创造对话情 境,用即兴创作的节奏做问答游戏;鼓励学生各自创造鼓乐的记录方式,用形象性的符号来记录即兴创作出来的节奏;制作鼓,并在鼓上进行彩绘等,这样就可以为 学生的音乐学习行为的创设打开更多的空间。

其次,我们还可以适当地将后现代主义音乐引入学校音乐课堂教学内容之中。由于和国外音乐教育界的 沟通渠道日益拓宽,近年来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国外中小学音乐课堂的教学案例。当我们听到日常所见的报纸在学生手中搓、揉、拉、撕的过程中,发出超乎想象力的 音响的时候;当我们看到学生们用自己创造的图像谱来记录自己“制造”的音响时;当我们观察到学生在老师的暗示下,静静地躺在地上,闭上眼睛,在寂静的教室 里聆听楼道内、马路上的声响,并有意识地去感觉这些声音时,我们就会发现,这些课堂音乐学习的行为已经超出了聆听、演唱、欣赏、奏乐等传统范畴,取代的是 另类,但又充满创意。事实上,这些似乎有些另类的音乐学习行为并不是国外音乐教师为了体现“创造性教学理念”所做的专门设计,而只是将后现代音乐的某些音 乐行为方式自然地引入课堂音乐教学的结果。后现代音乐以更为自主、更少“贵族气息”的音乐观念与行为激发起我们的另类思考:能不能降低一些音乐的门槛,让 学生能以自己对音乐、对音乐音响的认知进行更多的、更为个性化的音响实验,以展现出他们自己心中的音乐世界?能不能让学生更多享受一下进行音响试验与创造 的过程,而不要过多地用“美与不美”的标准去压抑学生在创造性学习过程中所获得的快乐?当然,将后现代音乐引入学校课堂教学并不意味着要改变学校音乐教育 的审美教育属性,而只是在更为开放的音乐文化观的驱动下,探索与改变学生音乐课堂学习方式,进而达到拓宽音乐文化视野的音乐课程目标。

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音乐教育分属音乐学、教育学两个学科母体,在转变学生音乐学习方式的改革过程中,音乐教师应分别从两个学科母体中寻找改革、创新的 动力和理论与实践依据。然而,音乐教育的学科属性决定了音乐实践行为与活动方式在转变学生音乐方式的改革过程中的决定性地位。因此,研究音乐艺术本身,研 究多元音乐文化语境中的音乐实践行为和方式,并从中获取改变音乐学习方式的改革思路与灵感,应该成为广大中小学音乐教育工作者的教学研究的基础性工作,只有这样,中小学音乐教育改革才能沿着正确的学科发展道路前进。

注释:

①③修海林,罗小平.音乐美学通论[M].上海音乐出版社,1999:67、267-272.

②俞人豪,陈自明.东方音乐文化[M].人民音乐出版社,1995:12.

篇7

一、“技术理性”音乐教学范式及其困境

2005~2006年,我所在的单位承办了江苏省苏北地区高中音乐新课程培训工作,培训中,我为教师们做了关于多元文化和世界民族音乐教学的讲座,我发现,很多教师对音乐教育理论非常漠视,他们需要一个能够解决所有课堂教学问题的方法,即“鱼”而非“渔”,他们感兴趣的是“课例”,关注上课的“技术”而不是上好课的“理念”。我曾经观摩过很多中小学音乐课,每次观摩后都发现教学模式的程式化较为严重。即便是当下的音乐优质课,抑或是高校师范生教学基本功比赛的说课或模拟授课,都大量存在“程式化”的现象。记得上大学的时候,音乐教育学的任课教师就要求我们掌握中小学歌唱、器乐、欣赏等领域的基本教学程序,甚至每个教学环节的时间都要在教案中体现出来,当时笔者天真地认为只要掌握了这些“套路”,就能够应付中小学音乐教学的一切问题,这种教学范式,我们可称之为追求“技术理性”的教学范式。

追求“技术理性”的音乐教学范式首先强调的是学生技术层面的学习,即“双基”训练。如在歌唱教学中,教师将歌唱重难点中的节奏、旋律等进行反复枯燥的讲解、训练,这种训练认为,培养学生对音高、音强、音色,以及对音乐的节奏、旋律、和声、力度、速度、调式等方面的辨别能力才是音乐学习。这种追求技术的教学抛弃了音乐中的文化及其蕴含的生活世界。将音符作为独立于人存在的客观对象进行认知,会导致音乐文化理解的缺失。

追求“技术理性”的音乐教学范式关注的是音乐教学的程式化模式,如歌唱教学通常遵循着发声练习、教唱新歌曲谱、学唱歌曲、创造性表演等程序,基本要求是使学生学会正确地、有感情地歌唱,逐步提高歌唱技巧,增强歌唱表现能力。这种教学范式对于提高学生的歌唱能力的确有帮助,但是,若音乐教师在这个教学范式中不能进行创造性的教学,那么,@种音乐教学范式将会永远定格在陈旧的套路上。在现实的音乐教学中,这种现象极为普遍,教师们在观看优质课或获奖的公开课时都热衷于模仿或复制,而不思考这些教学背后的教育理念,以及自己如何进行创造性的转换。音乐教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有着不同的情境和对象,教学应灵活多变。最为重要的是,任何教学背后都蕴含着特定的教学思想,教学就是在这个思想引导下的实践。

二、当代音乐教育的文化转向

北京师范大学石中英教授在《知识转型与教育改革》一书说,当代的知识正经历着第三次转型(古代知识型、现代知识型、后现代知识型),现代科学知识型正转向后现代文化知识型,即从现代知识的客观性、普遍性、价值中立性转向后现代的文化性、境域性、价值性。现代知识型强调知识的客观性、普遍性,以此反观我们的音乐教育,我们学习的音乐知识、我们的音乐教学观难道不正是在追求客观性和普遍性吗?而对于音乐知识背后的文化我们知道多少呢?为什么西方书面记谱能够成为中国音乐教育的圭臬呢?为什么一定要将钢琴作为音乐教学的基本教具呢?……当我了解了后现代文化知识观后,我似乎找到了答案,即音乐与音乐教育是一种文化,任何音乐的理解都必须根植于其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中。任何音乐知识、音乐教学论本质上都不是价值中立、文化无涉的,它是一种价值建构和意义阐释。任何音乐知识和音乐教育的理念都依托于它所处的文化语境,离开了特定的文化语境,我们很难理解音乐教育的概念。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实现音乐教育的文化转向,我们才能突破“西方音乐中心论”的藩篱,真正认识音乐与音乐教育的文化属性,真正从文化中理解音乐和音乐教育。

当前,作为文化理解的音乐教育已成为世界各国和我国音乐教育的重要理念。“音乐是一种文化现象”“普遍有效的音乐评价标准是不存在的”“所有的音乐体系都是有价值的,都值得学习、理解和欣赏。”“当音乐被置于社会的和文化的背景中并作为文化的一部分,它才能获得最佳的理解。”这些都是对音乐作为文化理解的阐释。

三、作为文化理解的音乐教学范式

将音乐作为一种文化进行教学并非易事,它很容易陷入“音乐拼贴文化”的误区。因此,“文化理解”的音乐教学范式若要在中小学音乐课堂“生根发芽”,一线音乐教师就必须具备一定的理论素养和实践智慧。拜读和观看了江苏省音乐特级教师黄美华的文章及教学视频后,感触很深。黄老师所践行的“文化语境中的音乐教学”“引导儿童关注音乐中的文化”“用文化把音乐课堂撑起来”“追求有文化品位的音乐课堂”等教学实践,实际上就是在构建“文化理解”的音乐教学范式,其中,有三点最值得我们学习。

第一,从音乐中的文化入手,而又不失音乐性。从音乐中的文化入手而又不失“音乐性”,是作为文化理解的音乐教学的难点。黄老师多年来一直在思考、研究、践行着追求文化品位的音乐教学,她从教材入手,整合课程资源,探究音乐作品中的文化意蕴,如教授歌曲《阿西里西》时,她让学生扮演彝族孩子对着山头的小伙伴歌唱,让学生在情境中体验彝族与“高山”关联的地域文化。还有小学音乐“主题性文化情境课程”,引导学生通过“音乐”去认识、理解世界与自我。

篇8

综观世界音乐教育的发展趋势,我们可以看到音乐人类学对世界音乐的渗透。1984年,美国音乐教育者协会、威斯廉大学和西奥多普雷斯基金会共同召开了音乐教学中应用社会人类学知识的讨论会,此次会议邀请了来自世界各地的音乐人类学家讨论世界音乐在课堂中的应用,这是“美国教育协会组织的人类学家和音乐人类学家与利用他们学术成果的教师第一次面对面的交流”。②在威斯廉专题研讨会的影响下,音乐教育对音乐人类学的“文化中的音乐”和“音乐作为文化”的观念逐渐接受并认可。于是,世界音乐教育的发展有了音乐人类学家与音乐教育者的合作,如1990年的华盛顿的多元文化研讨会上,音乐人类学家、音乐教育者和本土文化专家团结起来,为课堂中的多元文化教育出谋划策。许多音乐人类学家都热情地投入到探讨世界音乐教育的理论和实践中,如内特尔、布莱金、梅里亚姆等。音乐人类学对世界音乐教育的渗透大大拓展了音乐教育的研究范围。

通览《教学》一书我们不难发现该书主要以音乐人类学家提顿和斯洛宾的“一种认识音乐世界的音乐文化模式”为基础进行构思和写作的。③《教学》中关于每一个国家世界音乐教学主要包括音乐的观念、音乐的社会组织、音乐的曲库和乐器文化及教学设计,这种写作有助于人们从文化整体上来认知音乐。譬如,在“印度传统音乐文化的教学”一章中,作者通过对“音乐的信仰体系:在梵天的世界里、音乐的历史:顺着湿婆的头发流淌、音乐的语境:履行自己的达摩、音乐的美学:永恒面颊上的一滴眼泪”的描述让读者深深体味到印度音乐的“梵我合一”的美学思想,以及印度音乐与宗教、人生、舞蹈等方面的紧密联系。伊朗音乐文化教学的社会组织通过“音乐的聚会――场景与目的、部族生活中的音乐文化――融入土地的音符、舞蹈文化――手背上的律动”来说明,巴布亚新几内亚音乐通过歌舞表演、丧歌、宗教仪式等社会组织形式表现出来。

上述这种对音乐的认知模式对于引导学生从文化整体上理解世界音乐具有重要意义,它消解了形式化的音乐本体教学所带来的弊端,即“没有把音乐理解为是人的生存活动世界的展开或生成,只将音乐本体视作客观的、技术为本的‘自律’或以此为专业方向的学习过程,并以此构成了有一种绝对的或‘纯音乐’或音乐本体加音乐审美形式等为核心的‘客观的形而上学’标准,放弃了音乐存在于生活世界的文化意义的学习,形成了狭窄的音乐世界观。”④

二、音乐教育的实践哲学为导向的世界音乐教学

音乐教育的实践哲学目前是国际音乐教育研究关注的焦点,埃里奥特在《音乐的问题:一种新的音乐教育哲学》中详尽地阐释了音乐教育的实践哲学的种种论点。埃里奥特认为音乐不仅仅是产品或客体的简单集合。根本说来,音乐是人类所创造的事物,音乐至少应包含一个四维的概念――行为者、某种做事的方式、某种做成物、行为者所作所为的整个语境,即musicer、musicing、music、context。人类聆听音乐也包含一个四维概念――聆听(listening)、可聆听的(listenable)、聆听者(listener)、语境(context)。“以音乐作为一种人类行为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原理开始,我们已经得到音乐是一个多属性的包含两种有意为之的人类行为――做乐(广义的音乐创作即做乐)和聆听音乐的两种模式的人类现象的更详尽的观点。这些行为不仅仅是有联系的,它们也是相互定义和相互补充的。我们将这个由这种互锁关系形成的人类行为叫做音乐实践”。⑤由此得出一个结论:音乐是一种多样化的人类实践活动。音乐教育的实践哲学超越了狭隘的音乐审美研究范式,更加注重音乐与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对音乐教育的研究必须和其文化语境联系起来。“一种音乐文化的构成被不断地在大量的文化关联中实践、挑选和修正。由此看来,音乐作品之生成于音乐实践活动与它们文化的根基是不可分离的,即与它们基本的信仰和价值体系的网络是不可分离的。”⑥

在《教学》中我们可以看到音乐教育的实践哲学在其中的运用。该书在对印度、泰国、伊朗、尼日利亚、日本、韩国、巴布亚新几内亚各国音乐观念、音乐的社会组织、音乐的曲目、音乐的物质文化等方面的阐释后,都对这些国家的音乐教学做了设计。在教学设计中作者首先强调的是这些国家传统音乐文化的教育学原理,作者更多的是从文化的角度来引导人们认知和理解这些国家的音乐。以泰国传统音乐为例,作者在泰国传统音乐文化的教学寄语中认为泰国音乐的教学“首先是引导人们关注这一国家的民族信仰并感受泰国的宗教文化内涵,其次是介绍泰国音乐的主要传承模式――口传心授,最后是强调泰国音乐文化与生活世界及其它文化的关系”。⑦在教学设计中,作者以“文化中的舞蹈和舞蹈中的文化”为主题进行教学设计,要求学生了解“泰国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其地理意义,泰国的历史、宗教、服饰、建筑、绘画、音乐等文化内涵与风貌及其民族气质,泰国古典舞蹈和民间舞蹈的分类”。⑧在对这些泰国文化认知的基础上引导学生观赏舞蹈片段及学跳泰国舞蹈的简单动作等实践活动。“在了解、观赏、学跳泰国舞蹈的过程中,教师采用启发式的方法,带领学生以共同观察、共同讨论的形式,使学生们直观感受并体会泰国音乐的文化意蕴。”⑨在尼日利亚的音乐教学中,作者认为课堂教学过程应注意“树立正确的音乐文化价值观、非洲音乐文化区的划分、音乐文化的传统与变迁的问题、参与创造音乐、以多学科为基础的综合教学”等教学实践原则。⑩

《教学》中教学设计所注重的“文化理解”的世界音乐的认知彰显了哲学解释学在其中的渗透。我们知道解释学是一种哲学,是实践哲学。伽达默尔将哲学的存在问题与人的存在经验联系起来,从而把哲学解释学与人类实践行为和人的实际生活联系起来,于是,以理解为主题的哲学解释就不仅仅是一种理论哲学,而更具有实践的性质和意义。从此意义出发,建构以理解为核心的世界音乐教学就具有实践哲学的性质,由于音乐是一种文化,只有“当音乐被置于社会和文化的背景中并作为其文化的一部分,它才能获得最佳的理解,对一种文化理解则需要对其音乐有所理解,而欣赏一种音乐则要求对与之相联系的文化和社会有所了解。”{11}因此,以“文化理解”为导向的教学研究范式是世界音乐教学哲学建构的前提和基础。从当前国际教育学发展背景来说,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发生了重要的“教育学范式”的转换,即由寻求普遍性的教育规律转向寻求情境化的教育意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世界音乐教学的实践哲学就表明了文化情境中理解音乐的重要性。

三、跨文化理解的世界音乐教学

音乐人类学发展中的“主位”与“客位”双视角的提出使西方和非西方互为研究对象,这消解了主客体的二元对立,突出了以文化差异性来代替文化同一性,以文化多元性来代替欧洲中心论的思想。在世界音乐的教学中我们不能用某一种音乐文化作为基础来认知和理解异质文化,“如果我们武断地进行二元对立的分法,必然会将我们的视野囿于以西方支配性的概念来理解不同音乐文化之间的差异,如用西方的乐理、和声等来规范和阐释中国或印度的音乐”。{12}因此,跨文化认知、理解世界音乐就显得异常重要。

跨文化理解的世界音乐首先应具备文化并置的思维观念,即将异质文化(other culture)与本土文化(native culture)放置在一起相互关照。在《教学》中,作者从所要描述音乐的“文化持有者内部的眼光”出发,运用文化并置方法引导人们去理解音乐。譬如,在泰国音乐文化的教学中,作者将泰国音乐与西方音乐进行并置来说明二者的传承方式的差异。“泰国的音乐创作,与西方音乐记谱法有着鲜明的区别,那就是他们通常不是把音乐记在一张张纸上,而是采用口头传承模式,通过示范、模仿、记忆等一系列口传身教的方式,从而将泰国民族的音乐代代承袭。”{13}在尼日利亚音乐文化教学中,作者从“时间观”、“宗教观”、“个人与集体”、“社会规范”、“哲学观”、“个人与自然”几个方面的文化并置来说明非洲和西方文化价值观的差异。{14}以此理念作者以“非洲与西方的音乐对话”为主题进行了教学实践的设计。在伊朗音乐的“节奏中的器乐文化”教学设计中作者将伊朗、阿拉伯、中国、日本的部分乐器文化并置来说明。

其次是对世界音乐观念的认知和理解。“音乐在不同文化、同一文化不同历史时期、同一文化同一时期不同社会阶层(或群体)不同场合不同人那里,有不同的概念、行为和形态,有不同的变化或交融情况,有不同的解释、不同的含义和意义,有不同的功能和价值的实现。”{15}《教学》别强调引导学生对音乐观念的认知,如印度梵我合一的音乐观、泰国传统音乐与佛教信仰水融的音乐观、伊朗为神而歌的音乐观、尼日利亚生命循环圈音乐观念等等。从音乐观念方面引导人们对世界音乐的理解突出了音乐教学的“消解中心、突出差异”的后现代特征。这种世界音乐教学有助于引导人们树立音乐文化差异性的理念,因为“强调音乐文化之间的差异性,是以以往强调音乐文化的共性特别是音乐的欧洲中心主义盛行为背景的,它的价值在于反对文化霸权主义,保护世界多元音乐文化资源。”{16}

结语

《教学》中只阐释了印度、泰国、伊朗、尼日利亚、日本、韩国、巴布亚新几内亚音乐文化的教学,这远远不能满足当前我国世界音乐教学的需要,但它为我们认知和理解世界音乐文化提供了独特的视角,它跳出了传统实体性思维的本质主义的音乐认知方式的樊篱,而关注从文化整体上去理解音乐。《教学》凸显了世界音乐课程及其教学不能脱离音乐人类学的理念以及当今国际音乐教育前沿理论的渗透,它为我国的世界音乐课程建设提供了范本,即世界音乐课程建构应从“开发范式”走向“理解范式”,而不是传统的“音乐”拼贴“文化”的课程建构范式。我们期待《世界音乐文化的教学》的内容不断充实和丰富,也期盼出现更多的能够体现当今前沿的教育理念和音乐文化观念的世界音乐教学方面的成果,从而推动我国的世界音乐教学跟上当今多元文化发展的需要。

①管建华《音乐人类学导引》,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13页

②(美)特里斯•M•沃尔克著,田林译《音乐教育与多元文化――基础与原理》,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1页

③提顿和斯洛宾的“一种认识音乐世界的音乐文化模式”包括音乐的观念、音乐与信仰体系、音乐的美学、音乐的语境、音乐的社会组织、音乐的曲库(风格、类型、文本、创作、传承、身体运动)、音乐的物质文化,参见管建华《世纪之交中国音乐教育与世界音乐教育》,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4―61页

④管建华主编《世界音乐文化的教学》,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序言第1页

⑤埃里奥特著,柳志红译《走向一种新的音乐教育哲学》,《音乐教育》,2003年3、4合刊

⑥管建华《后现代音乐教育学》,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78页

⑦⑧⑨⑩{13}{14}管建华主编《世界音乐文化的教学》,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00―103页、215―216页、219页

{11}刘沛译《国际音乐教育学会的“信仰宣言”和世界文化的音乐政策》,《云南艺术学院学报》,1998年《多元文化音乐教育专辑》

篇9

“早年间教学中,大量采用理论教学,采用知识点教学,普及基础音乐知识,这是很多院校早期音乐教学的手段,但是现如今,网络媒体技术这么发达,基础知识这个东西去网上一搜索便会得知,不再需要教师采用大量的理论了。学生需要的是技术,是经验。”

通过《论文集》赵易山发现,很多高师教育的老师都在研究技术,经验外的东西,都在用一个新名词解释其他的名词,对于高等师范教育学校来说更应该务实一些,告诉孩子一些真真实实,扎扎实实的技术。对于高师教育来说应该是把复杂的教育简单化,而不是将简单的知识复杂化。

“就视唱练耳这门课来说,这是个音乐学习的基础课程,简单说一个悲伤情绪,你用无数理论,哪怕是借用‘符号学’,孩子还是不得要领,但是你告诉他,把速度放慢,节奏放缓,什么小节做什么样的处理,很快孩子就可以理解‘悲伤’是什么了。”

说到这里赵易山又打了个比方,“高等师范教育学校好比是驾校,你教开车的技术,如何过弯,如果停车入位是对的,但是你教新型点火技术,研究辅助泊车系统,这对于驾校学员来说是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

别盯着国外的形式

篇10

行动研究起源于30年代的美国,其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心理学家勒温(KurtLewin)提出的。他的理论核心是提倡实践者以研究者的身份参与实地研究,在与社会科学研究者的合作中解决社会问题。将行动研究应用于教育并作出明确定义的是凯米斯(Kemmis,1998),他认为行动研究是由社会情境(包括教育情境)的参与者为提高对所从事的社会或教育实践的理性认识,为加深对实践活动及其依赖的背景的理解所进行的反思研究。在教育行动研究中,教师是研究者,并且以自身作为研究焦点,兼任着“职业者”与“研究者”的双重角色。当前,我国音乐学科的教育研究基础较为薄弱,提倡音乐教师开展行动研究对音乐学科发展与音乐教师成长都是极其有益的。

一、音乐教师行动研究的价值

1.行动研究将改善长期以来音乐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相脱节的状况,有助于音乐教育学的理论发展

在传统的研究范式中,研究者与实践者往往是分离的,这种分离使得教育研究与教育实践各自拥有独立的话语。两者的界限造成许多研究理论由于“隔靴搔痒”无法解决实践者的具体问题;而实践者又常常苦于没有理论的支持显得“盲人摸象”。以我国普通学校音乐学科研究为例,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在经历了从音乐教学法到音乐教学论的飞跃后,如今已从音乐学与教育学基础理论中脱离出来,成为依托于音乐教育实践基础之上,研究音乐教育现象及其规律的学科。音乐教育学的研究任务是对人与音乐之间的关系问题和音乐教授与音乐学习之间的关系问题以及它们相互的内在联系与发展变化过程进行揭示、说明和预测。音乐教育理论研究的目的就在于指导实践,然而理论研究却常常是落后于实践的。这是因为,通常从事音乐教育研究的人员都是专家、学者或专职研究人员,尽管他们普遍理论素养较高,同时又具备研究设备、技术、时间及财力等的充分保障,但毕竟由于对包括课堂教学在内的普通学校教育活动缺乏深入的探究,以至于常常用超乎音乐教育现象的理想化认识来指导实践,这种书斋式研究形成的理论相对于更为复杂的音乐教育实践,无论是解释功能、批判功能还是预测功能都显得缺乏应有的针对性,使广大的音乐教师大多是借助自身的经验而不是理论来观照自己的教学行为。

音乐教育理论必须敢于直面实践,这是音乐教育研究能够得以顺利健康发展的首要前提,因此,研究方式的扩展与改变是必要的,由音乐教师直接参与的行动研究将会为音乐教育理论注入新的话语,对音乐教育理论的完善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2.行动研究是促成音乐教师专业发展和自我更新的根本途径

20世纪80年代以来,受哲学解释学、后结构主义等后现代主义哲学思想的影响,传统的“经验型教师”已逐渐受到“反思型教师”的挑战。两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反思型教师能够以开放的姿态看待事物,能够不断地对教学进行思考,对专业结构进行更新。他们关注教学的过程,既是教学的实践者,又是教育理论的思考者与建构者。音乐艺术本身具有“个性化”与“形态化”的感性特点,因此音乐学习与教授也离不开个体的独特感受性,这种独特的内涵是音乐学科的灵魂。音乐学科研究所涵盖的面甚广,无论是音乐艺术规律还是学生的音乐能力发展都存在着不确定性、差异性等特点。音乐教师在音乐教学实践中能够针对自身教学环境中的学生全体或个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地检验、调整、积累音乐教学经验,在反思与总结中使自身的教学更趋向于合理,这对音乐教师的成长是极其有利的。

行动研究并不仅仅是经验总结,虽然在行动研究中教师获得的理论不同于专家的学术理论,但它是反映教师个人实践愿望的一种实践知识,在研究的过程中音乐教师必然会有目的有选择地学习专家的学术理论,重要的是这些理论经过了实践的检验,以重构的方式进入教师个人的经验之中,最终形成的是一种服务于实践的理论,可见它的应用价值是不可替代的。倡导和鼓励行动研究能够使音乐教师自信地迈进教育科研的殿堂,提高他们的音乐教学质量和研究水平,对促成音乐教师向“专业化”发展成为终身的学习者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音乐教师行动研究的范式

教育行动研究并不存在着统一的范式,美国学者温特认为行动研究的关键过程可以用三个词来表达:“观察”、“反思”和“运用”。对音乐教师而言,它的基本框架在于:

1.提出问题

这是行动研究的起点,音乐教师关注音乐教育教学中的特定问题,并从课程、学生、教师本身等方面收集有关的资料。收集资料的方法包括自述与回忆、轶事记录、各种检查表、问卷、访谈等,也可以借助于录音、录象资料等等。

2.分析问题

音乐教师通过分析所收集到的资料,通过审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对问题予以界定,诊断其原因,确定问题的范围,挖掘问题背后所涉及的诸多因素,以期对问题的本质有较为清晰的认识。

3.确立假设

明确问题以后,音乐教师开始在已有的知识结构中,通过请教理论工作者或阅读专业书籍、文献资料等途径搜寻与当前问题相似或相关的信息,以建立解决问题的方案。这种寻找信息的活动是自我定向式的,其结果有助于音乐教师形成新的、创造性的解决办法。

4.验证假设

考虑了每种行动方案的可能效果后,音乐教师就着手试行某一个解决方案,并在试行之后仍要不断地搜集各种资料或证据,以检验假设,改进现状。在检验过程中,音乐教师会遇到新的问题、新的经验,当这种行动过程再次被观察和分析时,就开始了新一轮的行动研究的循环。

三、音乐教师行动研究需注意的问题

1.外控与自主

从政策和制度的层面上说,现行的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大多是“外控式”的。即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术机构策划或制定,强调的是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以及规范性和权威性。另外长期以来音乐学科在学校中地位不尽人意,使许多音乐教师缺乏学科行动研究的热情,仅把教学工作定位于按教育理念操作的熟练工,自主性、反思探索的动机与投入感较差。

2.结果与过程

从科研导向上来看,音乐教学研究往往只重结果、不重过程。许多教师把教育行动研究等同于“写论文”,认为研究主要是靠“文笔”的功夫。事实上,所有的理论都不是“写”出来的,它必须经过研究的每一个过程,通过行动的观察、思考、总结、提炼,是“研究”出来的。这一艰苦的探索过程在教育研究中经常被省略或敷衍,以至于不少音乐教育论文观点雷同,缺少个性亮点。另外由于受功利思想的影响,不少音乐教师急于求成,把局部经验任意拔高,盲目构建理论框架。这些都使音乐教学研究无法真正深入,使音乐教育研究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阻碍。

3.个体与合作

音乐学科在普通学校属于小学科,在校音乐教师一般仅为1、2名,势单力薄,少有机会能够分享群体的智慧。教育研究需要个人的反思和探索,也需要同行间甚至非同行间的相互启发。因此,采用横向与纵向的联合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横向上,可以在有共同研究方向和志趣的学校和教师之间形成合作关系,随时定期进行交流,共同提高研究能力。纵向上,可以邀请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联合研究更身层次的课题或进行理论的总结与提炼。

篇11

一、加强音乐育人的审美功能

我们在欣赏音乐的同时,审美与情感也会一并抒发。如古筝《战台风》,在悠扬宁静的气氛中,使学生感受到情谊绵绵的同时,还有狂风暴雨的洗礼的,同时又感受到民族乐器的魅力与神奇的表现手法,增强学生对民族音乐的理解与热爱。贝多芬创作的《欢乐颂》,给世界人民发出号召:为了和平,为了劳苦大众,团结起来,充分表现了为“和平、幸福,快乐而奋斗”。听起来会让人产生为了信仰而甘心付出一切的愿望。从《高山流水》中寻找大自然的美,再从《十面埋伏》中激烈战争的场面,让学生深切地体会到要奋斗,就要从我做起,不怕困难、勇往直前,去达到自己的理想,音乐可以表达学生的情感诉求,能引起你我之间的心有灵犀,它以美妙动听的乐音传达到每一个人的心灵深处,使学生的人格得以健全和发展。音乐可以带给人无限的欢乐,它是一股甜美的泉水,是健全人格最好的一种教育方式。因此,在音乐的信息中,要让学生在心领神会的状态下,感受大自然的美和艺术美的融会贯通,让音乐的功能发挥到能提升心灵感应,起到健全人格的作用。

二、提高音乐育人的德育功能

对音乐艺术而言,道德是衡量学生心灵的一种方式,其存在有其现实意义。音乐教育,不完全是培养演奏家、歌唱家,而是培养人、健全人格的一种手段。它也对大学生的德智体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比如,在澳门回到祖国的怀抱时,《七子之歌》曾唤起全世界炎黄子孙强烈的爱国之心,就像失散多年的孤儿终于找到了母亲,游子对母亲的依恋,此时此刻的心情,用歌声表达得淋漓尽致;《太行山上》那有力的旋律,仿佛让我们又回到了战火硝烟的年代,使学生受到一次历史与传统的教育。又如《命运》交响曲,给人们一种积极向上的力量,激发学生的正能量,教育学生面对困难时不畏缩,培养其迎难而上的进取精神。我们要充分利用音乐创作的作品教育学生,提高他们的创新能力,让他们在情感上与音乐作品产生共鸣,使他们的情感通过音乐的方式去表达。例如,在演唱歌曲《我和我的祖国》时,让学生用音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体验,引导学生在现代音乐教学手段下去感受祖国的强大、人们的善良聪慧、生活在美好大自然怀抱的幸福感等,激发他们的爱国热情,同时在技能、技巧上有能力欣赏有高超演唱技巧的美声女高音满怀深情的演唱,以及对祖国的拳拳之心。

我们要不断巩固学生纯洁的、健康的心理修养,就要不断升华音乐教育的深度,从而使学生有一个长期而稳定深厚的情感观。在这里,首先要从大学生基础的情感开始,培养他们爱国、爱家、爱亲人的精神,在行动上建立热爱父母、师长、学校等实际行动,慢慢启发大学生从个人的狭隘天地中走出来,对乡音、乡情观念的热爱之情,最后达到爱国、爱家、爱人民的大爱精神。

三、发挥音乐与其他学科合作的功能

音乐教育首先要重视大学生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的训练和培养,音乐教育作为育人的重要学科,要善于和其他德育学科相互结合,发挥其特殊的学科功能,加强培养学生技能技巧的基础能力,提高理论水平,如音高、强弱、长短规律、音色的明暗对比、对优秀作品的分析、对演奏作品的诠释、对和声的选择、对配器中调试等都要很好地理解掌握,使所有因素很好地结合,达到完美演绎作品的目的。通过学习和实践演出,使学生在舞台与理论的结合方面有所提高,从中受益于学科功能的培养,提高对其音乐的敏感度,使音乐可以表现出追逐和偶遇、挺进与停顿、感恩与彷徨等人生哲学。音乐是在有一定的遗传因素的基础上来理解和诠释作品,重要的是提高演唱能力,有较好的模仿能力,才能有好的效果。乐器表演需要有手指的颗粒状的弹奏,首先要提高技能技巧的训练,才能很好地完成演奏。视谱练习要在教师音阶式的模唱训练中循序渐进地学习音准,掌握三度、四度、五度的模唱技巧,需要在练习音准、节奏方面达到准确无误,音乐欣赏在某种程度上能加强学生的记忆力、充分发挥固定音高的作用。

音乐教育的三种功能:学科功能、德育功能和审美功能,这三种功能是相辅相成的,三者缺一不可。我们必须在音乐教育学科的落实上下功夫,这样才能促进音乐教育的和谐与发展,才能体现对教育体系的特殊贡献――音乐的育人功能,这一独特的教育资源。笔者希望引起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音乐教育家、音乐工作者的高度重视,以推动音乐的育人功能的健康发展。

(注:本文为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项目编号:12D060)

参考文献:

[1]张前.音乐美学教程[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5.

[2]陈越红.音乐审美与赏析[M].香港:中国国际出版社,1998.

[3]管建华.后现代音乐人类学的思考与写作[J].音乐艺术,2011(1).

[4]孙玄龄.关于完善语言音乐学学科的设想[J].中国音乐学,2011(2).

篇12

(一)音乐教育审美哲学转向

50年代末两本具有划时代意义著作的出版,标志着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的出现。一本是1958年由纳尔逊•亨利(Nelson Henry)主编的《音乐教育的基本概念》(The Basic Concepts of Music Education) 。在本书中,亨利批判了强调音乐附属价值的实用主义哲学基础,明确提出要发展一种注重音乐内在价值的音乐教育哲学。另一本是由莱昂哈德(Leonhard)和豪斯(House)于1959年出版的大学教材《音乐教育的理论基础与基本原则》(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Music Education and Basic Principles),明确主张鼓励发展新的音乐教育哲学。

1970年贝内特•雷默出版了里程碑式的著作《音乐教育的哲学》,审美音乐教育哲学进入辉煌时期。雷默认为,审美教育是发展对事物审美质量敏感性的教育。音乐是人类情感形式的符号表现,因此音乐教育主要价值在于对学生情感的影响。雷默在此基础上提出,音乐教育就是情感教育,情感的教育就是审美教育,换言之,音乐教育即审美教育(Music Education as Aesthetic Education),它的最高价值与审美教育的最高价值一致,即“通过提高人们对情感本质的洞察来提高人们生活的质量。”②

(二)音乐教育实践哲学转向

1995年,大卫•艾利奥特(David Elliott)的《音乐的种种问题:一种新的音乐教育哲学》(A New Philosophy of Music Education)一书出版,标志着美国音乐教育哲学领域由原来官方审美哲学“一元独尊”变为审美哲学与实践哲学“二元对峙”的局面,开始了音乐教育的实践转向。音乐教育实践哲学成为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音乐教育领域中影响最大的哲学流派之一。

艾利奥特的音乐实践教育哲学是在批判审美教育哲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他认为审美教育哲学是建立在对审美概念的假设之上,它忽略了音乐创作的本质及其重要性,把音乐作品从文化语境、社会语境中抽离开来,音乐成了纯粹的客体。艾里奥特认为,只有实践才是音乐教育的本质,音乐在实践中存在,参与到音乐教育中的人也是实践意义上的存在。听赏只是音乐实践的一小部分,因此,审美只是音乐教育的一部分,实践包括了审美。艾里奥特强调,审美音乐教育过于关注于音乐作品本身,只关注音乐的内部结构,如和声、节奏、织体等音乐元素,这就必然得出西方古典音乐是最优秀的音乐的有失公允的结论。更为重要的是,他首次提出了音乐的实践语境问题,他认为任何音乐都不可能在本质上比其他音乐更优秀,它们在自己的语境中都同等有效。

(三)音乐教育文化哲学的转向

根据艾利奥特的世界多元文化音乐观点,“作为文化的音乐”(music as a culture)教学长期以来为实践哲学所提倡。在此基础上,学会尊重别人与其他文化,作为动态的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课程不断促进学生的文化认同和自我认同。音乐人类学家倡导“音乐作为文化或文化中的音乐”、“音乐是作为人类的普遍文化现象”被国际音乐教育学会普遍公认。将这一理念引入音乐教育,无疑会产生对学科定位问题的思考。

文化是人在适应人类社会生存中的重要思想行为方式,音乐教育的目标如果不能对文化和人的发展有积极的影响,那么,该学科地位就会下降甚至被边缘化。通过这样一种观念,强调音乐教育对文化和人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音乐表现人性真善美,是人类生活与精神(生存意义)的根基,也是人文性最深刻的表现。如果单纯将音乐作为审美或实践,放弃了作为人类文化存在的意义和价值,音乐必然“大材小用”。

基于这样的观点为音乐教育哲学建构带来两点启示:1.原有的单一的、与文化分离的音乐教育哲学已渐行渐远;我们需要多学科的、综合的与文化整合的音乐教育哲学。2.音乐教育的社会功能日益受到严重挑战。人类未来必然以多元文化作为音乐教育的现实基础。音乐教育不可能回避生活世界以及全球文化视野的考虑。其用某一种音乐来代表音乐教育并作为人类音乐的概念,已经成为历史。

作为文化的音乐教育哲学建构将考虑三个方面的建构:1.音乐文化身份确认与音乐文化传承;2.音乐文化理解与视界融合;3.音乐文化重组与概念重建。

虽然音乐教育哲学的文化转向尚没有取得研究者的共识,但是,全世界范围内的多元文化教育的实践和理论必然对音乐教育理论和实践产生深远的影响。国内已有学者充分肯定了音乐作为社会文化建构的思想,提出要构建“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③因此,音乐教育哲学的转向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了。

二、音乐教育哲学的反思

(一)音乐教育哲学的实践反思

哲学虽然是人对世界的态度、对价值观的讨论,并以抽象的逻辑推导为主要形式,基本不涉及实践层面。但是,哲学的价值并不是只停留在世界观层面,它需要指导实践,也需要实践对哲学的丰富。音乐教育作为一种教育实践活动,如果音乐教育哲学不能够对实践层面,即音乐课程与教学,产生具体的影响,那么对音乐教育哲学的讨论将变得毫无意义。

在我国,由于翻译、解读和传统观念的诸多原因,音乐教育哲学尚未给广大的音乐教师提供音乐课程价值的参照和教学实施过程上的指导。很多有价值的音乐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被束之高阁,造成了音乐教育哲学研究与音乐教育实践脱节的现象。很多教师认为,音乐教育哲学晦涩难懂、毫无价值,而且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者多为学者或高校教师,是这一群体的专利。音乐教育哲学只进行理论阐述不能够提供实践指导。

实践是把主、客观联系起来的桥梁,也是主观与客观的“交叉点”,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音乐教学实践是构建音乐教育哲学的重要途径,也可以将音乐教育哲学理论的发展与音乐教学实践的开展很好地结合起来。这也是艾利奥特的音乐教育实践哲学的主要研究方法。作为音乐教育哲学研究者,应更多地采用行动研究、实验研究的教育研究方法,以证实并丰富音乐教育哲学理论。作为音乐教师也应开阔视野,从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中获得审视音乐教育的新视野,掌握从音乐教育全局、整体上思考问题的方法,为自身教学实践打下良好理论基础。

纵观当今在世界范围内有影响力的音乐教学思想,如:奥尔夫、柯达伊、达尔克罗兹音乐教学法,都是充分经过实践,再加以整理后返回音乐教学实践进行指导,达到了其教学效果,并在全世界发挥重要的影响力。

(二)音乐教育哲学的本土化反思

本土化是在“全球化”背景下保持文化自主性的策略。音乐教育哲学本土化反思必然涉及外国理论、本国传统和当代实践三个基本要素。关于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在我国尚属于起步阶段,基本还停留在国外某种理论介绍的层面。如果问音乐教师我国音乐教育哲学基础是什么?中小学音乐课程的指导性文件《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的哲学基础是什么?不仅很少人能够很快回答出来,甚至答案或方向都会相去甚远。由此可见,关于音乐教育哲学的本土化研究是我国音乐教育理论建设方面的薄弱环节。对音乐教育的价值和基本问题没有统一思想,甚至阻碍到我国中小学音乐课程的发展,对我们来说音乐教育哲学本土化问题是一个现实的、具体的问题。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后刘家访在其研究工作报告《我国课程理论的本土建设研究》中就提出:“任何一种课程理论必须适合我国教育教学的实践,否则,它的价值只是理论模型的推导。我国的课程理论建设应符合我国教学的实际情况,从课程基本原理、话语方式、研究方法、研究者立场应具有中国特色与中国气派。”④

上文中所述音乐教育哲学的主要思想,产生于现代化高度发达,并进行后现代反思的音乐教育背景中,与我国的音乐教育的环境不尽相同。所以在对我国音乐教育哲学阐述和批判前应对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基本情况和我们面对的主要问题有一个了解。音乐教育理论需要有自我超越的精神,但更需要以了解自身情况作为基础。

作为三种当代且处于开放状态的理论,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相似甚至重合的地方,对我国的音乐课程理论建设来说,研究这些音乐教育哲学思想,本身不是为了加入某个理论阵营,争个高下。

正是缺乏对我国的音乐教育实际情况的了解,才出现了一些对音乐教育哲学的误读,且体现在了音乐教育实践领域。究其原因还是教条地执行其中某些思想,生搬硬套其教学内容和方法,没有考虑到我国音乐教育的当代实践,因此没有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在一定意义上说,我国音乐教育仍然停留在工具理性主义和实用主义阶段,审美教育哲学依然具有指导意义。当然,我们也不应该严格按照音乐教育哲学转向的顺序依次发展我国的音乐教育,而应该在多种教育哲学的批判和融合下,寻求置身于自身文化中的音乐教育的出路。学习音乐教育哲学思想是为了借鉴其经验、吸收其合理因素,理清音乐课程价值、结构和内在逻辑关系,同时实现某种理论的“本土化”进程并找到最适合自己的理论。

(三)音乐教育哲学的创新反思

创新是以新思维、新发明和新描述为特征的一种概念化过程,“是认识及实践活动的阶段性发展,是对同质认识和劳动的超越”⑤。毫无疑问,音乐教育哲学是时展的产物,更是哲学、人类学和心理学等理论的新发展在音乐教育理论中的反映。例如,审美教育哲学的代表人物雷默主要采用了迈尔的“绝对表现主义”的音乐哲学立场,还综合了朗格的“艺术情感符号”论、古德曼的“艺术认知”论、布鲁纳的“概念学习”等思想,建构了自己的审美哲学体系。实践教育哲学的代表人物艾利奥特则从胡塞尔“回归生活的世界”及教育学、心理学等多方面的研究成果出发,将社会学的观点融入音乐教育的实践框架之中。文化教育哲学则是后现代主义和多元文化主义等在音乐教育中的诉求。每一次转向都是对前人的超越,所以我们不能拘泥于现有音乐教育哲学思想,应跳出现有的思维不断地吸收一些先进思想,在更为宽广的哲学、人类学、文化学等领域以及自身文化中的合理因素,不断思考与完善我国音乐教育理论建设。

现阶段,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大多停留在现有理论成果的肯定或批判,尚未跳出以上三个理论,发现新问题、产生新观点。音乐教育哲学创新的基础并非是臆想,而是应深入研读现有理论,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求同与求异的思维,应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牛顿语)。而寻找巨人的过程就是学习和借鉴前人理论与思维成果的过程。创新不是翻译或换一种表达方式,而是将前人的成果为我所用,将其融入自己的观点。更为重要的是,音乐教育哲学的创新反思应放入我国民族文化、地方文化的背景中,放入我国音乐教育实践的语境中,这个过程不会一蹴而就,甚至会充满自我否定的,但这样的过程与结果对于我国音乐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是很有价值的。

参考文献

[1][美]道格拉斯•凯尔纳、斯蒂文•贝斯特《后现论――批判性的质疑》,张志斌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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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冯增俊《教育人类学》,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

[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世界文化报告(2000)文化的多样性、冲突与多元共存》,关世杰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①张世英《哲学导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7页。

②Bennett Reimer. A Philosophy of Music Education.New Jersey: Prentice-Hall, Inc.1970,p 39.

③管建华《“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批评与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建构》,《中国音乐》2005年第4期。

④刘家访《我国课程理论的本土建设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工作报告, 2006年。

篇13

一、多元文化语境的内涵

多元文化主义理论是相对于“单线进化论”思想而提出的一种新的视角。“单线进化论”在音乐界泛化而来一种文化霸权思想,即欧洲音乐中心主义,其作为西方文明的标志性成果――欧洲音乐却一直被人们视为人类音乐文化进化的唯一参照标准。伴随西方殖民主义势力的扩张,这种“欧洲音乐中心主义”文化霸权思想笼罩着整个世界。在面对陌生音乐所发出的那种“晦涩、难听”的声音时,也许会很难接受或者自觉不自觉的用“本己”文化的标准来衡量“他”文化中的“简单”与“复杂”,进而得出“落后”与“先进”的论断。

英国肯特大学著名人类学高级讲师C.W. 沃特森先生将多元文化主义从四个层次和维度来理解,他认为:多元文化主义首先是一种文化观。多元文化主义认为没有任何一种文化比其他文化更为优秀,也不存在一种超然的标准可以证明这样一种正当性:可以把自己的标准强加于其他文化。多元文化主义的核心是承认文化的多样性,承认文化之间的平等和相互影响。其次,多元文化主义是一种历史观。多元文化主义关注少数民族和弱势群体,强调历史经验的多元性。多元文化主义认为一个国家的历史和传统,是多民族的不同经历相互渗透的结果。再次,多元文化主义是一种教育理念。多元文化主义认为传统教育的对非主流文化的排斥必须得到修正,学校必须帮助学生消除对其他文化的误解和歧视以及对文化冲突的恐惧,学会了解、尊重和欣赏其他文化。最后,多元文化主义是一种公共政策。这种政策认为所有人在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上机会平等,禁止任何以种族、民族或民族文化起源、肤色、宗教和其他因素为理由的歧视。

二、“差距论”与“差异论”

“差距论”代表的是一种“社会进化论”的观点。它“是一种认为人类历史将由低级到高级,由蒙昧到文明,沿一直线无限进步和无限进化的哲学思想。”“社会进化论”是将人类社会发展归结为同一性的思想,实际上是欧洲种族中心论的另一幅画像。这种理论思想“不单纯是一种学术观点,而本质上是企图以欧洲文化来取代世界文化多样化的战略。‘社会进化论’不以空间上的文化差异为概念,而是以时间上的先进或落后为标准;不以心灵、感情和观念上的不同来理解和认识人类自己,而是以经济、政权和武力来改变不属于欧洲的一切;不以伦理、道德为准则来尊重每一个个体文化的独特性,而是以眼前和暂时的经济发展快慢,或者更是以欧美资本经济发展为模式来划分民族的优劣,结果是以‘帮助’、‘扶贫’的慈善面孔来剥夺他人的生存权利、毁坏他人的社会运作、中断他人的文化延伸。”“差距论”作为“社会进化论”的重要特征主要体现为三个特征:时间的直线性、人类的同一性、希罗多德定则(又称“欧洲文化中心论”,是现今流传最为广泛的一种观念)。

“差异论”是后现代观念的产物,是相对于“差距论”所提出的一种新观点。“差异论”的提出有以下几个价值参照点:对时间直线性的否定;对文化多样性的肯定;“宇宙中心主义”代替“欧洲中心论”。结构人类学家莱维・斯特劳斯认为,“人类也并非朝着单一的方向演进,尤其表现在艺术、文化等领域。科学技术作为知识的积累,确有‘进步’的现象,但在文化领域,并不存在所谓的‘进步’。那里都是差异的关系,而不是‘先进’和‘落后’的关系。中国的科技有所不及于西方,但中国文化则绝不‘落后’于西方。”当代社会人文思想的转折意味着“由人类看‘他异’――对于自然万物尊严的价值肯定;由个人看‘他异’――对他人的价值肯定”。因此,中西音乐文化是同步发展的,没有古今、先后之分,二者之间存在的是差异,而非差距。

三、中西音乐文化之比较

依据上述观点,在多元文化的语境中“差距论”更多的是让位于“差异论”,因此,让我们来比较分析中西音乐文化之间所存在的差异,以便能更好的体现中西音乐文化同时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如何进行交流与对话。

首先,从音乐的类型谈起。在20世纪以前的中国汉民族文化中,音乐的类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1)“官方”巩固其中心地位的政治性礼仪的“雅乐”;(2)出于民间、融于民俗、流传于广大民众之间的所谓“俗乐”,受汉民族各地人民的语音语调、性格气质和风土人情的影响,表现出鲜活灵动的特征;(3)中国特有的“文人音乐”,以古琴音乐为典型代表,讲究“中正平和”,追求“静远淡虚”的境界,其精神内涵表现出高度个人化的意识倾向。

反观西方音乐,自中世纪以来,“宗教音乐”与“世俗音乐”是同时共存的两种音乐,其中教堂音乐占绝对优势。自17世纪开始,“教堂音乐”、“宫廷音乐”和“剧院音乐”呈现为三足鼎立的态势,迎合了西方社会结构和文化形态的变化,也满足了宗教礼仪和精神娱乐等不同侧面的文化需要。18世纪启蒙运动以后,近代“音乐会体制”的形成,使音乐成为具有自足意义的艺术种类开始独立出来,艺术家对世界和人生的体验与意念得到了人本主义的体现。由此,音乐的分类规定完全依照自身的组合、编制和体裁类型(交响乐、歌剧、室内乐、艺术歌曲等等)更加细化,音乐的“自律”地位最终完成。20世纪中叶,工业化、都市化、市场化和商业化进程的加剧,使音乐体系的分类又一次发生变化:“流行音乐”异军突起,但鱼龙混杂;“民间音乐”的有限资源不断丧失;“艺术音乐”则面临严重的内部和外部危机。

其次,音乐创作的特点。概括的讲,中国音乐是以线条为主,西方音乐更讲究和声;中国音乐注重气息,西方音乐更讲究节奏;中国音乐创作注重感觉,西方音乐创作更讲究理性;中国音乐与西方音乐的最大不同在于音色与演奏法。

最后,音乐的语言特点。恩格斯说过,你只有将本族语言同其他的语言进行比较,你才能真正懂得自己的语言。近年来,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通过语言学的方法开始注意到在各种文化的音乐中,在不同的程度上他们之间所体现的差异与其语言结构有着很大的关系,他们有着各自的音乐语法结构。与西方音乐相比,中国音乐就有着自己独特的语音、语法、句法等结构。

有关中西音乐的语言结构,可以从表层与深层方面来进行比较与分析:(1)表层结构,西方音乐的语音是“乐音”,中国音乐的语音是包含“含有声调或噪音的乐音”;(2)深层结构,无论是从音乐语言的语法结构、音乐语言的操作方式、音乐语言的感知方式等哪种角度来看,中西音乐文化之间突出的差异性可以概括为:开放性(中)――封闭性(西)。比如中国汉语的语法结构“偏重心理,略于形式”,西方的音乐语法结构“形式严谨”;在音乐语言的操作方面,中国传统音乐注重“口头的”,西方注重“书面的”;在音乐语言的感知方面,中国音乐是“感性的”,西方是“理性的”。

四、结语

21世纪是一个反思的世纪,人类在历经了后现代思潮的洗礼以后,逐渐从西方单一的工具理性视野开始走向多元与开放。音乐人类学将“音乐作为一种文化与文化中的音乐”为中西音乐文化之间的交流与对话提供了一个平台。在这种多元与开放的语境下,中西音乐文化之间没有先进与落后之分,而其本身所固有的差异性更需要我们去重视和强调。最后,我想还是用后印象派画家高更的一句话来结束对本文的思考:“我们是谁?我们从哪里来?我们又往哪里去?”这样更有助于我们去认识和理解作为世界音乐花苑中的两朵鲜花――中西音乐文化,它们只是拥有了不同的颜色、外观、香味……而不具有好与坏的区分。因为世界是多元的,文化也是多元的。在多元的音乐世界中,我们应该认清自己的文化和身份,我们不滞后,也不先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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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河清.破解进步论――为中国文化正名[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5.

[3] 洛秦.音乐中的文化与文化中的音乐[M].罗艺峰导读.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2004.

[4] 河清.现代,太现代了,中国![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