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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概念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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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概念

篇1

0引言

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基本原则,公众参与不仅可以平衡公众利益与土地产权主体权益之间的关系,同时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众参与从西方传入中国,在中国的发展遇到了各种困难,同时社会的发展促使民众参与的增多,也导致了新的变化。总而言之,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机制的逐步完善必将会给公众带来更大的利益,对社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公众参与的概念

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概念[1]的界定,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叙述,但是总体而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的是在一定行政区域内通过各级政府组织对土地进行宏观调控、综合利用、战略安排的一种综合性规划。

公众参与概念的界定同样没有统一的结论,但是其两个基本要素包括:1)公众参与的主体是普通社会公众或者组织,而不是国家的权力机构或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面的专家;2)公众参与的目的是影响政府公共决策,促进其做出正确合理的判断。因此,简单而言,公众参与是指作为参与主体的社会组织、单位或者个人,在权利和义务范围内有针对性和目的性地参与政府公共决策并且能够产生一定影响的社会活动。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公众参与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用地紧张,建设用地规模要压缩,但东部要率先实现现代化、中部要崛起、西部大开发、东北要振兴,基础设施要跟上、新农村建设推进,几乎所有地区都有加快发展用地的“正当理由”。但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由于目前还没有完备的公众参与机制,导致规划的结果不能很好的满足公众的需求和利益,这样就会导致公众的不满和怨言,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公众的参与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主要体现在一下3个方面[2]:1)公众参与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在要求,一个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仅能够造福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更切实关系到百姓的根本利益。因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公众的参与,只依靠政府官员和规划专家的意见是远远不够的;2)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有效保障土地的利用价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缺乏公众的参与时,公众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就会缺乏责任感和自觉性,导致规划不能有效的贯彻落实,也就不能有效监督滥占耕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行为;3)公众参与是监督规划实施的重要前提,对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监督,应该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作用,只有公众参与了才能有效制约破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而让公众参与和了解规划是监督的必要前提。

3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自1990年以来,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观念从西方引入中国,从此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越来越受到重视。许多地方积极探索实践,通过媒体宣传等方式让公众了解和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得公众参与的机会逐渐增加。但是,公众参与规划的有关法规制度、组织机构、监督保证体系等还很不健全,甚至关于公众参与的具体条件、内容、方式等还需要进一步的讨论[3]。因此,总的来说,中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众参与行为仍处于初级阶段,停留在 “象征性参与”的阶段,与真正的公众参与还有很长的距离,主要表现在目前制度建设仍然很不健全,如何保障公众参与的正常实施还需要进一步讨论。

4 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众参与的主要措施

评判一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好与坏的基本标准是此规划的实施能否有效地解决实际存在的土地利用中的具体问题,能否合理利用和保护现有的土地资源,能否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然而,我国前几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关信息往往局限在政府职能部门,因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出来的结果往往就会成为政府职能部门的“高层规划”

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要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不同的力量并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最终目的,真正的体现民意,使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能够满足人民的需求[4]。

由于固守思想的影响较为严重,在中国普通公民对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并不高,对公众参与的理解也不够深刻,为了加强公众参与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来,以下几种方法是必要和有效的[5]。

1)建立健全的公众参与机制。因为只有健全的公众机制才能保证公众参与的合法地位,才能通过合法手段维护群众对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以及将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程序和具体形式等法律化;

2)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意识,培养其主动性和积极性。目前各级政府或国土部门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体,这就使得规划的制定过程中有着过多的行政命令而缺乏公众参与的意见。久而久之,公众的自主参与意识就很淡化。所以非常有必要对广大公众进行宣传和教育,让公众真正全面地了解其本身的参与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性和意义,逐渐培养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一条链效应;

3)改变公众参与的形式。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必然的发展趋势,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走向科学化和民主化的必经之路。目前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不同层次上有一定程度的体现,例如民意调查、公众代表会议、成果公告等已经逐步在我国的一些地方开展起来。总的来说,科学的容易被公众所接纳的方式,如公众座谈会、公众听证会、问卷调查、访谈等会使得公众更容易参与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来;

4)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因为公众有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知情权,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是前提,透明度和公开性的提高有利于改善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交流,避免政府部门的主观决策性,能够客观的制定具体的规划措施,切实保证公众的合法权益。

5 展望

目前全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大纲已经完成,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将对土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耕地有重要的意义,将成为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这一阶段必须要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制度来切实保障公众参与的顺利实施,使社会各界关于土地问题的科学观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有所体现,从而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更符合实际的情况,更好的为公众服务,为经济的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周怀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公众参与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

[2]陶丽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公众参与制度建设研究[J].农技服务,2011,28(2):244-245,253.

篇2

【前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明确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结合我国的土地利用现状,运用指标法对土地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采用指标法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区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通过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对各评价指标值进行标准化并确定各评价指标的权重,计算出综合评价指数,从总体上评价规划方案对环境的影响[1]。

1有关概念

1.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

土地利用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

1.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概念

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简称规划环评)是指对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其核心在于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2]。

2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2.1环境影响评价指标的建立

根据规划环评的原则和目的,建立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该评价指标体系从农用地保护、建设用地保障和土地生态建设三个方面提出了12项指标。

2.1.1农用地保护。选取了农用地增长适宜度(正向型)、耕地综合变化度(正向型)、基本农田变化度(正向型)和补充耕地集中度(逆向型)4个指标,分别用农用地对人口的弹性系数、标准农田面积、人均基本农田面积和补充耕地县级行政区个数来表征。

2.1.2建设用地保障。选取了建设用地增长适宜度(逆向型)、城乡建设用地变化度(逆向型)、城镇工矿用地集聚度(逆向型)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度(正向型)4个指标,分别用建设用地对GDP的弹性系数、人均城乡建设用地、新增城镇工矿用地片数和基础设施用地布局吻合率来表征。

2.1.3土地生态建设。选取了生态服务功能变化度(正向型)、自然景观变化度(正向型)、退化土地整治度(逆向型)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度(正向型)4个指标,分别用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自然景观保存面积、退化土地面积以及自然保护区和湿地面积表征。

2.2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通过建立规划环评指标体系,对各评价指标值进行标准化并确定各评价指标的权重,计算出综合评价指数,从总体上评价规划方案对环境的影响。

2.2.1 指标值的标准化

指标值的标准化方法如下:如果用ai、amax、amin分别对应指标值、最大指标值、最小指标值,对于正向型指标,标准化值(Ai)可以表示为:Ai=ai/amax,(i=1、2、3、……12)。对于逆向性指标,标准化值(Ai)可以表示为:Ai=amin/ai,(i=1、2、3、……12)[3]。辽宁省锦州市的指标值标准化见表1。

2.2.2权重确定

采用特尔斐法确定指标值的权重,辽宁省锦州市各项评价指标权重见表2。

2.2.3 综合评价指数计算结果

用M表示综合评价指数,Ai表示各项表征指标的标准化值,Ki表示各项二级指标对应的综合权重,则M=∑(Ai×Ki),(i=1、2、3、……12)。辽宁省锦州市综合评价指标见表3。

3评价结果分析

从表3可以看出2005年、2010年、2020年综合评价指数是逐年增大的,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的实施总体上有利于促进锦州市的生态环境建设。综合评价指数反映规划方案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正面的,因此,该规划方案的实施有利于锦州市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

【参考文献】:

篇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计划和安排 [1]。目前,我国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土地资源的环境问题更是尤为突出,因此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关系重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土地发展战略、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的实施可能对环境带来影响做出预测、分析和评价,并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过程。本文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角度,利用生态足迹法对临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研究。

2生态足迹评价模型

2.1生态足迹法简介

生态足迹理论是由Rees和Wachernagel提出并完善的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生物物理评价方法[2]。该方法通过测算人类对自然生态服务的需求与自然所能够提供的生态服务之前的差距,评价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利用情况并较准确地判定评价对象的可持续发展程度和状况[3]。其基本思想就是把消费与支持消费需要的各类土地联系起来,把物质消费转换为生态生产性土地面积,以此来度量人类消费对生态资源的占用和对生态环境的冲击[4]。

2.2生态足迹法的基本假设

生态足迹的概念和计算主要基于以下假设:人类消费的大多数资源和产生废弃物的数量是可以确定的;这些资源和废物流可转换成相应的生物生产面积;每单位土地面积转化为全球均衡面积,每单位全球均衡面积代表着相同的生物生产力;各类土地在空间上是互斥的,即一块土地只能有一种属性,这样就能对各类土地进行加总;自然系统能够提供的生态服务量也可以表达为标准化公顷为单位的生态生产面积;人类对土地面积的需求可以超越自然可提供的土地面积。

2.3生态足迹法的计算模型

4措施建议

综合以上的分析结果,本文认为临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结构调整方案,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该市的生态承载力,改善其生态环境,但可以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使方案的实施更好地降低临湘市的土地生态压力。第一,充分、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第二,保护耕地,提高耕地质量等级,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增加耕地的产出率;第三,保护林地并适度开发利用林业资源;第四,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提高空间利用率,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参考文献

[1] 王万茂,韩桐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学[M].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2

[2] 刘鎏,黄云,高德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研究――以乐山市峨边县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07,35(8):2348―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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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land planning; Urban planning; Two rules don't coordinate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推进,在我国规划学术界出现了许多争议性的问题,而其中极具代表性的问题就是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问题(以下简称两规协调)。个人认为,在两规不协调的诸多问题中首先要解决就是规划功能定位不清的问题,他们之间没有的明确相互关系,这与其在规划体系中的作用与地位有关。究其本质原因就是我国规划体系缺位,没有明确规划之间的相互关系。本文就两规协调问题解决措施和方法提出个人的一些观点看法。

一、两规协调中存在的问题

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协调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关系。也就是从那时起,在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开始有两规协调问题的研究和讨论。许多学者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总体上认为,两规是具有相同之处的,主要表现在其法律依据组织领导和规划审批方面。但是两规的规划范围和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思路是依据上一级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新增耕地面积和净增耕地面积三项控制指标,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重在控制,这种控制是刚性的。而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则不同于前者,它不是依照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城市的发展思路和城市规模,是依据城市的社会、经济、地理、资源、人文背景等多个人因素综合分析而建立的。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根据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设计出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的计划,满足需求,重在发展。换句话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有控制规划,而城市规划属无控制规划。此外,两规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和两规中人口统计口径不一致,导致两规中关于城市人口规模的内涵存在很大的差异,前者明显大于后者,直接影响根据人口规模计算的城市用地面积。

为了解决两规协调问题,我国其他政府部门也参与此项研究,针对构建中国规划体系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方法和途径。国家建设部也提出城乡规划的建议,主要包括有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乡镇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等。国务院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全国的城乡规划工作的主管。国土资源部强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土地利用领域中统筹社会、经济、环境过程的基本规划,一切其他各项规划均应当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看齐,用地规模与布局要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二、两规协调宏观层面:上端规划功能缺位

两规不协调宏观层面上的重要原因是上端规划功能缺位的问题。上端规划功能缺位具体指规划体系中区域规划功能缺位和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功能缺位。两规协调是土地规划工作需要的,由于两个规划出于不同的目的和任务,导致其目标、任务、内容和编制思路有很大的无法统一协调的差异。要从根本上解决这种差异,这就要求上一级规划充分发挥对下一级规划的综合协调功能和作用。建设用地指标是两规协调的焦点问题,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配确定的这些指标,“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下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刚性约束,因此想要协调这之间的矛盾,就要在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框架内进行协调解决。从这一方面来看,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但从经济发展方面来看,区域经济发展是以城市的发展为依托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城市是区域经济中心,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而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是以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作为重要依据的,二者本应是相互促进的关系的,在城镇用地规模与布局上紧密协调。两规协调宏观层面上就是上端规划功能补缺,具体来讲,就是要开展区域规划或国土规划,做好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与土地资源合理配置三者之间的协调工作,为下端规划编制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两规协调微观层面:建设用地规模

建设用地规模作为两规协调的重点。目前,在我国无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是城市总体规划,本着 “以人定地”的方式,即依人口规模和人均建设用地测算建设用地规模。在两规协调过程中,要求在统计规范人口和建设用地时统一口径。在进行人口统计时,两规协调时应当采用相同的城镇人口、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统计数。

而建设用地作为两规协调中的焦点问题,则要求统一建设用地尤其城市建设用地的概念。还有工业用地、绿地和道路广场用地,其发展特性主要受产业结构、交通需求、经济增长和自然生态等的影响更大,这类用地规模应考虑产业类型和产业结构对用地需求特性,采用分组控制加以确定。

结论:

从宏观层面上讲,两规协调要依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建立健全规划体系,开展区域规划工作,在区域层次上协调安排土地利用与工业化、城市化之间相互关系。从微观层面上讲,解决两规之间不同的地方,主要针对解决人口和建设用地的统计口径的问题。发展与保护是辨证统一的关系。只有通过走发展的道路才能增强国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而保护也是为了能够持续发展。城市规划是以发展为主要特征的,不过在进行规划工作时要注意优化发展方式,以低代价求发展,发展模式中要注意寻求低占地的发展,走集约利用土地的道路;土地利用规划是以保护为特征的,但也改变过去的消极保护模式,要进行主动保护,本着“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保护环境”的土地利用方针,研究在发展中求保护,在保护中求发展的策略,。

参考文献:

[1]陈银蓉,等.城市化过程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协调的思考[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6(1): 30一33.

篇5

本文以环境科学、环境规划与评价学、生态学为理论指导,借鉴国内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以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导则》,构建基于PSR框架的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并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立评价模型,最终得出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优度值。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识别

战略环境影响识别就是通过检验战略所有预期的、直接和间接的环境影响,筛选出显著的或关键的环境影响,确定“源”与“受体”之间的因果关系。根据对隆回县环境现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要点的分析,结合规划实施、环境效应的影响程度、影响方式以及环境受体敏感性等因素,确定本次规划影响的环境因子,并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识别表(表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构建评价指标体系

最初由加拿大政府组织力量初步研究,后由经济合作和开发组织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合作,共同提出了环境指标的压力(Pressure)——状态(State)——响应(Response)概念模型,即PSR概念模型,它几乎是所有环境指标体系的基础。以规划环境影响识别表的分析为基础,结合隆回县环境现状和土地利用规划分析,以隆回县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构建了基于PSR框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如表2。

·指标权重的确定

确定权重的方法主要有特尔菲法、模糊综合评判法、主成分分析法、层次分析法、灰度分析法等。层次分析法是美国运筹学家T·L·Saaty教授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一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决策分析方法。它是一种将决策者对复杂系统的决策思维过程模型化、数量化的过程。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的权重,见表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综合评价

·评价方法

本次环评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于规划方案的用地空间布局调整和规划后的防灾减灾能力,将定性的分析评价其环境影响。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合理性评价

规划方案是在进行土地生态敏感性分区的基础上,组织土地利用的空间布局调整,充分考虑到了隆回县的土地生态安全和生态环境效益问题。对隆回县的环境产生正面影响,促进隆回县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

·指标评价标准

目前我国缺乏相应的法定评价标准,为此,本文通过咨询环保、土地、水利、农业、规划等各部门的专家,查阅相关文献,参照可持续发展水平较高地区的各指标值,并参考其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实例,结合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身的特点,确定各指标的可行等级区间。

森林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4项指标的确定: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联合国环境卫生组织提出的要求,以及国内外主要同级别城市的标准。耕地转化率和城镇建设及工矿用地率的确定:借鉴陈百明、李成瑞等人的相关研究结果。人均耕地面积、单位土地地区生产总值、土地开发率、城镇化率、水土流失面积比、土地利用多样性、退化土地治理率等指标的确定,主要根据隆回县本身的现状特点、人居舒适度以及国内外主要城市的相关标准。根据评价指标的特点,对环境产生正效应的称为正向指标,反之,称为负向指标。

·指标标准化处理

本文采用的是极差标准化法,计算公式为:

正向指标标准化:

(式1)

负向指标标准化:

(式2)

式中:ki是指标的标准化值,xi是指标的实际数值,api为可行区间的最低临界值,bpi为可行区间的最高临界值。(见表4)

·综合评价结果

运用加权指数法,求出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综合优度值。

Y=∑Ki(c)譿i(c)+∑Ki(d)譿i(d)+∑Ki(e)譿i(e)

Y表示环境影响综合优度值,Ki表示各指标标准化值,wi表示指标权重值。当Y=1时,说明规划方案各评价指标均达到理想状态,完全可行;当0

运用上述公式,可以得出本次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环境影响综合评价结果,2006-2010年为0.39, 2010-2020年为0.56。由以上结果可知,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近期到远期的环境影响负面影响程度较小,且负面影响随时间减小,规划方案是基本可行的。

篇6

Keywords: city center; Performance change; delimit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中心城区概念及划定的作用

1.1中心城区概念的提出

关于中心城区的概念,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存在均有明确规定。《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条提到,“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虽然条文中没有明确中心城区的涵义以及其空间界域,但在第二十九条明确“在总体规划纲要中应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国土资源部第43号文中规定中心城区范围包括城市主城区及相关联的功能组团。

按照“两规”的解析,中心城区应指城市发展的核心地区,是城市政治、文化中心和重要经济功能集中体现的地区,包括主城区及相关联的功能组团组成的城市范围。

1.2中心城区范围划定的作用

特大城市作为发达地区城市群的龙头,城市功能更为复合,发展面临问题错综复杂,在当前高速城市化的条件下,中心城区范围划定能促进城市功能的提升和土地合理利用,充分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有利于加强城市群内各城市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增强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

2特大城市中心城区范围划定分析

2.1北京市

北京市域面积16411平方公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范围依据行政区界来划定,包括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区,面积为1273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8.32%。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的中心城区是城市最中心的八个行政区组成的环形区域,面积为1088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为778平方公里。

2.2上海市

上海市域面积8239平方公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包括黄浦区等9个区组成的老城区域,面积为288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3.50%。

上海市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目前还在编制过程中,初步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跟土规中的范围基本一致。

2.3成都市

成都市域面积12360平方公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中心城区为成都外环以内的区域,面积为597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4.83%。

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的中心城区范围是成都四环路以内的用地范围,面积597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为400平方公里。

2.4武汉市

武汉市域面积8549平方公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中心城区包括主城区和部分远城区,土地面积约660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7.72%。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的中心城区范围是指三环线范围内建成区及局部外拓区域,面积667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为450平方公里。

2.5小结

通过对以上四个特大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分析,各个城市对城市中心城区的定义和范围划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通过对其进行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一)中心城区的用地规模

从城市地域空间组成上看,范围从大到小依次可以划分为:市域、中心城区、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土地利用规划中的中心城区占市域总面积的比例最高为北京市,比例是8.32%,最低的为上海市,比例是3.50%。可以看出,国内几个特大城市中心城区面积占市域总面积的比例大体都在3%-10%左右。

(二)中心城区界线的划定依据

(1)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中心城区界线划定主要上是在土地利用功能分区基础上,依据行政区界划定。其外部边界与城市行政区界基本吻合;

(2)上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对中心城区界线划定基本上是依托城市老城区,结合城市历史文脉和空间特色,同时考虑行政区划,使中心城区包含了原有的旧城区范围;

(3)成都市由于城市空间形态比较规整,其划定完全是依据城市外部交通走线对城市空间限定作用,以城市外环线作为界线进行划定,并且保持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划定的范围完全一致;

(4)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对中心城区界线划定,基本上以城市空间形态特征为基础,结合城市外部交通走线和行政区划进行综合确定,空间界线大体一致。只是在部分地区,对非建设用地的划定上两规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其主要是非建设用地的保护及利用判定问题。

通过对案例城市分析可以得出,影响划定城市中心区范围主要有四个因素:a、历史因素,结合旧城区范围,维护和延续历史文脉和保持城市空间特色,如上海。b、地理交通因素,结合城市空间结构和形态,考虑城市地理和交通格局,如成都、武汉。c、行政管理因素,结合城市行政区划或空间管理单元(如控规管理单元),如北京、武汉。d、社会经济因素,结合城市土地空间发展战略和城市特色,如北京、上海。

(三)中心城区划定中的两规协调关系

总体而言,四个城市中心城区规模和界线的划定基本考虑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之间的协调,“两规”在总体规模和界线上基本上相符,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更偏重于土地的自然属性和城市土地利用战略,城市总体规划更加注重土地的社会属性和城市建设的需求。土地利用规划中心城区范围一般要略大于或等于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范围。

3广州市中心城区发展演变

广州古城城址面水(珠江)背山(白云山)。“六脉皆通海,青山半入城”是对早期广州古城空间形态的形象概括。从明、清两代开始至21世纪初期,广州城市空间形态经历了“就地扩展,先西后东”的过程。

2000年编制完成的“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纲要”,确定了广州城市空间布局的基本取向由“L”型城市空间调整为“南拓、北优、东进、西联”;确定了两条城市功能拓展轴即东进轴和南拓轴,确立了“拉开建设、有机疏散、新区先行、带动老区”的发展新思路,广州市的城市空间结构由传统“云山珠水”的自然格局、单一中心的城市结构跃升为以“山、城、田、海”的自然格局为基础,沿珠江水系发展的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型城市结构。

2005年以后,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内涵进一步深化,“南拓、北优、东进、西联、中调”十字方针确立了直至目前的城市发展思路,重点是对中心城区进行全面优化完善,涉及的老城区主要是原荔湾、越秀、海珠、芳村、天河以及白云的一部分。萝岗区,南沙区的相继成立并成为了城市两个独立的增长极,黄埔区和萝岗区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东部组团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进入新城市发展机遇期的广州,城市空间形态向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型发展期转变。

4广州市中心城区范围的划定

4.1广州市中心城区划定原则

广州市中心城区范围的划定应重点考虑以下原则:

(1)以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为依据,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协调。

(2)历史延续性原则,应考虑现有建成区格局,以城市空间结构和形态为基础。

(3)行政界线与自然要素限定原则,充分利用河流水系、山体、城市主干道等自然要素对城市形态的分割,同时考虑行政界线的划分,注意中心城区控制范围的完整性。

4.2广州市中心城区控制范围的划定方案

依据广州城市建设总体战略“一主六副”空间结构,以主城区作为中心城区的控制范围。包括荔湾区、越秀区、天河区、海珠区四区全部和白云区南部(北二环与流溪河以南),中心城区控制面积约546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约382平方公里。

5结语

广州市中心城区范围是在城市发展战略指导下,基于广州中心城区发展演变和规律,在“两规”有效协调基础上进行划定。中心城区范围的明确必将促进广州城市功能的提升和土地合理利用,充分发挥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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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利用的结构和形式渐趋复杂,由此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愈加引起人们的关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调整土地利用的结构和空间布局,影响土地利用的方向和强度,进而对生态环境产生重要影响。2003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1]。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属于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简称战略环评,SEA)的范畴,是指对土地利用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从生态环境角度提出规划的最佳方案及其调整建议,同时提出消除或减缓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产生的负面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与措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规划方案的形成阶段就参与其中,及早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角度出发,分析规划方案可能引发的积极和消极影响,从而进一步改善规划方案,从源头上尽量减少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其优势在于可以弥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只考虑单个项目的环境影响、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土地利用可能引致的生态环境问题的不足。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能够促进土地利用更好地向环境友好方向发展,并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全面性、可持续性以及可操作性[2~4]。

二、研究区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方案

秀山县位于重庆市东南缘、武陵山腹地、渝、湘、黔、鄂四省(市)结合部,为重庆市最边远的区县之一。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8°43′06″~109°18′58″,北纬28°09′43″~28°53′05″之间。根据2005年秀山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县土地总面积246 361.31hm2,其中,农用地210 572.35 hm2、建设用地12 292.58 hm2、未利用地23 496.38 hm2,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85.47%、4.99%和9.54%。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进行的修编。规划基期为2005年,规划近期为2010年,规划期末为2020年。秀山县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方案(见下页表1)。

三、评价的指标体系

本文采用“压力―状态―响应”(PSR)框架模型构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指标体系。PSR框架模型最早是由世界经济合作组织在评价世界环境状况时所提出的评价模式[5],其基本思路是人类活动会给环境和自然资源施加压力,结果改变了环境与自然资源的质量;社会通过环境、经济、土地等政策、决策或管理措施对这些变化发生响应,缓解由于人类活动对环境产生的压力,维持环境健康[6]。

在土地利用中,压力是指由于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需求量的增加以及各种建设活动对土地资源造成的破坏而对土地资源产生的压力。本文选取人口密度、城市化水平、人均GDP和耕地压力指数这四个指标。

状态是指土地受到外界的压力作用使得土地利用结构和方式发生相应的变化或产生相应的影响。本文选取土地利用率、城镇及工矿用地率和自然保留地面积率这三个状态指标。

响应是指为了预防和减缓不合理的土地利用带来的负面环境影响,政府和公众作出的反应和采取的措施。本文选取城市绿化覆盖率、森林覆盖率和基本农田保护率这三个响应指标。

四、评价方法及结果

1982年,中国学者邓聚龙教授创立灰色系统理论。灰色系统理论以“部分信息已知,部分信息未知”的“小样本”、“贫信息”不确定性系统为研究对象,主要通过对“部分”已知信息的生成、开发,提取有价值的信息,实现对系统运行行为、演化规律的正确描述和有效监控。灰色系统的关联分析是系统态势度的量化比较分析,其基本思想是根据序列几何形状的相似程度来判断其联系是否紧密。曲线越接近,相应序列之间的关联程度就越大,反之就越小[7]。

土地利用涉及社会、经济和自然环境等诸多因素,由于因素信息的不确定性和不完全性,使得该系统成为一个灰色系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对象不同于一般的建设项目,评价一般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步,时限较长,评价时所能收集到的资料和信息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和灰色性的特点,因而可以应用灰色关联分析法,通过比较规划方案实施前后不同水平年环境序列与理想环境序列的关联度,综合评价规划方案对环境的影响[8]。

1.确定参考序列和比较序列。参考序列就是作比较的“母序列”,记作X(k),一般选取最优指标集,记为:X(k)={x(1),x(2),…,x(n)},(k=1,2,…,n)作为关联分析的原始参考数列。比较序列是与参考序列作关联程度比较的“子序列”,记为:Xi(k)={xi(1),xi(2),…,xi(k)}。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根据土地利用的具体情况,按其可能给环境带来的最佳影响或根据相关经验以及环境质量标准确定参考序列,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前后的环境序列作为比较序列,利用其实施前后的环境状况与理想或最优方案之间关联度的大小对评价对象进行比较、排序[9]。

本文根据相关经验和行业标准选取了各个指标的标准值,组成环境影响评价的参考序列;通过对秀山县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2006―2020年)中各项指标值的推算,组成环境影响评价的比较序列(见表2)。

2.评价指标的无量纲化。为消除由评价指标物理量纲不同带来的影响,在评价之前,需将样本中各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本文运用SPSS软件对原始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10]。

3.计算关联系数和关联度。运用灰色建模系统IV软件计算各比较序列中每一个指标相对目标序列对应指标的关联系数以及各比较序列与参考序列的关联度。其中:分辨系数ρ取0.5。

ζ=1,0.5167,0.6222,0.5196,0.3333,0.3982,0.4378,0.5912,0.3570,0.47151,0.6135,0.5588,0.8336,0.5629,0.6190,0.6908,0.5275,0.4052,0.33331,0.4106,0.4708,0.4988,0.3333,0.4005,0.4330,0.4390,0.4142,0.7505

关联度为:R=(1,0.5248,0.6145,0.5151)

即2005年秀山县土地利用现状以及2010年和2020年规划方案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与预期的环境标准的关联度分别为0.5248、0.6145和0.5151。

4.评价结果分析。评价结果表明:秀山县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方案带来的环境影响与预期的环境标准的关联度均大于0.5的水平,说明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方案带来的环境影响都与环境标准比较协调;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方案带来的环境影响与环境标准的关联度呈现出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即2010年规划方案与预期环境标准的关联度为0.6145,大于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与预期环境标准的关联度,2020年规划方案与预期环境标准的关联度为0.6145,小于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以及2010年规划方案与预期环境标准的关联度。

规划方案与环境的协调程度呈现出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从评价指标看,主要是由于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耕地压力指数的增加、城镇工矿用地率的增加以及自然保留地面积的减少。即由于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使得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大幅增加,占用了大面积的耕地,同时大力开发荒草地等自然保留地为城镇建设用地所需,导致环境质量下降。由于秀山县境内矿产资源丰富,因此,矿产资源的开采及加工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矿区生态环境恶化,造成环境污染,影响环境质量。虽然森林覆盖率有很大程度的提高,并对环境质量的改善起到了一定的缓解作用,但是由于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扩大带来的环境破坏明显大于森林覆盖率上升带来的环境质量的提高。

因此,在规划方案实施的过程中,应该加大对耕地的保护力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提高人均耕地面积及生态用地面积,合理且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次生灾害控制,综合整治矿区生态环境,建立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机制。最终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结论与讨论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调整土地利用的结构、规模和空间布局,直接影响到土地利用的方向和强度,其带来的环境影响不容忽视。本文采用PSR框架模型,从土地利用的压力、状态以及生态环境的响应三个方面选出10个指标构建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指标体系,通过对比这10个因子在规划实施前后的相对变化,预测规划方案的实施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程度。结果表明:本次规划方案在优化环境、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土地的可持续利用等方面呈现出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

目前,中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还正处于初期阶段,相关理论和方法尚不完善[11]。文本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初步探讨,尝试采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对秀山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进行评价。灰色关联分析方法应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领域尚属尝试,一定程度上丰富和发展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灰色关联分析因为自身的特点,对样本量的多少没有过分的要求,也不需要典型的分布规律,且不会出现量化结果与定性分析不一致的情况,运用此方法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较合理。但是常用的灰色关联度量化模型求出的关联度总为正值,不能全面反映事物之间的关系[12]。同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采用静态的标准值作为参考序列,不能全面反映规划方案实施的效果。因此,本研究的评价方法还有待改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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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荀文会,刘友兆.土地整理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方法研究[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5,(22):10-14.

篇8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执行主要是从决策源头上减少生态的破坏和环境的污染,有助于环境、经济和社会之间的和谐发展,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中不可缺少的关键环节。但就目前来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特别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简称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工作在我国刚刚起步,其研究的技术方法体系处于探索阶段,目前还很不成熟。再加上部分地区都以经济的增长作为其发展的唯一衡量标准,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缺乏科学性和可预见性,这就造成了对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和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下面我就将从不同的层面就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做一个分析探讨。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评的概念及意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评指的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对土地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的实施可能对环境带来的影响做出预测、分析和评价,把环境因素纳入到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之中,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以避免或降低由于决策失误带来的环境影响,它是协调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一种科学规划手段。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评的理论基础

2.1、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是以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基础的经济、社会的可持续的发展。它从环境角度规划实施资源的可持续性,并提出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改善措施,为最终实施土地利用规划提供环境依据。

2.2、景观生态学理论

景观的生态学研究的是由相互作用生态系统组成的异质地表的结构、功能,它是与地理学以及生态学相交叉的科学,主要把地理学研究的自然地理同生态学研究的生态系统的方法相结合,进而研究景观空间格局以及生态过程的相互关系。

2.3、生态承载力理论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评价工作中的生态承载力主要是从一个全新的角度考虑人类与生态环境的关系。这个方法主要提供了一个核算地区以及个人对自然资本利用状况的简明框架,通过测算人类对自然生态服务的需求以及自然所能够提供的生态服务之间的差距,以此来评价人类对自然资源利用的实际情况,进而更为准确地判定评价对象的可持续发展程度。从理论体系来看,生态承载力模型表示的是一个国家或者区域的人口所拥有的现实生物的生产面积,为正确评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提供了量化依据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评的方法

3.1、对规划设计方案的分析

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评而言,对其主要的规划目标以及方案的分析尤为重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应该主要包括有相关的总目标和具体目标。总目标一般作定性描述,而具体目标主要包括有耕地总量的动态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相关的平衡目标、低产农用地改造目标、建设用地控制目标、生态环境改善目标等等。

3.2、现状调查与分析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评的工作中对其现状的分析和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通过对规划区社会、经济与环境的问题分析,以此来确定当前主要环境问题和其产生的原因;还有就是对规划区内生态敏感区进行重点分析,比如对于特殊的环境、特有的湿地、水土保持区、生态退化区、特有人文以及自然景观等等。

3.3、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的确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言也是相当重要的,环境影响识别的内容主要为规划目标以及方案的影响因素进行识别。要特别注意在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的识别时,可把相关规划的目标或者规划的方案进行分解,将其分成若干经济行为,比如土地的开发、复垦、治理水土流失、退耕还林等等,然后再依据这些经济行为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识别,找出环境影响的发生原因和受影响的环境因素,将它们与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土地经济行为相对应。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评存在的问题

4.1、评价模式欠佳

目前在国际上,很多国家的环境评价战略大多采取“自我评价”的模式。而再在国内,由于相关的负责单位在其评价模式上大多没有自己的主见,在思路上是多是效仿人家建设项目的方法,采取“第三方”的评价模式。而这样的方式虽然在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评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上有了一定的保证,但是对规划的编制不能有效地介入,这就导致对已经制定出的规划方案、环境保护的措施等起不到保护环境的目标和要求。

4.2、评价技术不成熟

目前,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评的实践中,我国主要引用建设项目环评的思想和技术方法,但这个评价技术方法在实际用于规划环评中是不能完全试用的。其原因主要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评是对处于高层次的规划和计划的环评,而项目或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预测是在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的基础上进行的。

4.3、理论和实践相脱节

就目前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评发展的现状而言,存在很多技术方法以及理论实践方面的问题。在技术方法的理论研究中,几乎是没有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一套理论方法,不能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评的实践要求;而在技术方法的实践中,往往也都脱离了实际情况,只对原则性的要求进行说明,没有关于在不同情况下采用不同的技术方法去解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评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可行性不是很高,不能形成具有一定理论依据。

5、改善规划环评的措施

5.1、加强人员队伍建设

在具体的工作中,对于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要有针对性。比如根据工作基础和背景情况对参加培训的人员给予分类的培训,提高培训的效率。同时强化大众参与的力度,可以在实践中充分的利用媒体网络的普遍性,向公众宣传规划环评的作用,从而使他们能自觉的参与对规划环评的监督,成为推动规划环评的主要力量。

5.2、保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首先,在具体的工作中根据规划环评自身目的的要求,改进评价中的评价模式,推进“自我评价”模式在评价工作中的应用。其次,加大对规划环评相关技术方法的研究,国家也应组织相关的专业研究小组进行技术改造,成立一套完整的符合我国国情的规划环评的技术方法。最后,进一步扩大规划环评试点的范围。促进规划环评理论与实践两方面相结合的体系的完善,推进其在全国范围内的开展。

5.3、优化规划、评价方案

在具体的工作中选将指标法与格局分析法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对比,选取最优规划方案。保证整个工作的有效开展。

5.4、完善评价制度与体系

在具体的工作中完善相关的评价体系,并以此确定相对应的评价范围和内容以及工作的程序、评价技术方法手段等等。还要加强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完善评审体制和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责任制度三方面的研究。从而提高工作的效率及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规划环评有很大的现实意义,所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应该从政策的制定、条例的实施、人员的培养等多方面进行努力,以此提高整个工作效益,保证我国经济、文化的可持续化发展。

参考文献

[1]蒋文德,邓杰波,蔡刚刚,杨明匀,何昌杰. 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展中的问题及建议[J]. 资源节约与环保,2014,02: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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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政府调控土地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是政府加强用地管理,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高效利用的基础和保证。随着磐安县城镇化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优化,原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社会经济的需求。2005年由我院承担了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工作,现已进入实施阶段。笔者希望通过对该规划编制中经验方法和科学创新的总结,为今后土地规划的科学编制提供借鉴。

1 夯实基础提升规划内涵

基础资料的多元性、准确性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基,脱离根基规划就像空中楼阁,毫无科学性而言。

1.1 资料的多元性

为了使有限的土地空间发挥最大价值,收集和掌握相关行业现状和未来布局是规划编制前期的重要工作。磐安县规划基础资料收集工作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重视,为此专门成立了由相关行业组成的土地规划领导小组。资料收集涵盖了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上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本农田划定调整及变化、各重点城镇建设区、工业区、旅游景区、农村宅基地集中区、非农业建设用地、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及实施、生态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数据以及人口、国民经济、财政收入、粮食产量等基础性资料。

1.2 资料的准确性

规划的科学性必须建立在以引用资料的现势性和准确性为前提。规划中我们通过实地调查、专家座谈、人机互动等技术手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科学地、严谨地整理分析。实地调查主要是对反映现状情况的资料到实地进行核实,剔除夸大部分还原真实数据;专家座谈的目的是把握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人机互动主要是利用计算机软件对现有资料与现势性强的正射影像或遥感影像(DOM)、数字高程影像(DEM)、矢量数据资料进行套合分析。采用上述技术手段确保基础数据翔实、可靠。

2 生态概念在规划中得到充分体现

磐安县素有“群山之祖、诸水之源”之称,辖区内是钱塘江、瓯江、灵江和曹娥江四大水系的发源地之一,拥有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浙中丘陵常绿阔叶林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所以生态概念也成为了贯穿土地规划的主轴。

2.1 大力发展低碳经济

近年来由于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引发的低碳经济发展问题受到普遍关注,在规划中首次引用低碳经济发展概念,如绿色GDP、万元二三产业增加耗地量、节能减排、森林覆盖率等控制性生态指标,通过创新土地利用规划的技术,形成低碳排放的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2.2 科学划分生态功能区

土地规划遵循“山水乐园、天然氧吧、绿色天堂”的生态理念,并结合生态功能合理划定了: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公益林保护区、省级公益林保护区、一般生态功能区等。通过科学规划缓解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中矛盾,充分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3 规划评价方法得到创新

土地规划强调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对规划成果的正确性和前瞻性要有科学评价机制,势必要求评价方式在保证客观公正的同时具有创新的理念。

3.1 层次分析法运用

层次分析法(AHP)是指将一个复杂的多目标决策问题作为一个系统,将目标分解为多个目标或准则,进而分解为多指标(或准则、约束)的若干层次,通过定性指标模糊量化方法算出层次单排序(权数)和总排序,以作为目标(多指标)、多方案优化决策的系统方法。在实际土地规划中各类用地间总是存在着矛盾,为确定磐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供选方案我们采用了层次分析法,进行多方案优化决策。依据磐安县规划的目标,首先列出适宜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层次分析法对分目标、准则层和领域层进行重要性分析和权重确定,然后采用模糊综合评判法对方案进行评价,确定最佳土地资源规划方案。

3.2 战略环评法运用

战略环评法(SEA)是指对政府政策、规划及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其中包括我国现在要求的规划环评,也包括国外已经有的政策环评和计划环评等环评形式。该评价法在磐安县规划中主要应用于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采用了全程式的评价模式,即包括预测性环境影响评价、监控性环境影响评价和后顾性环境影响评价,目的是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通过对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使规划对环境的不良影响降至最低。

4 地理信息系统(3S)技术得到应用

3S技术指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全球定位系统技术(GPS)一体化技术。20世纪90年代以来,3S技术发展迅速并得到广泛应用,由于3S技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对土地属性信息(包括土地自然属性、社会经济属性、地类、权属等)、矢量数据(包括土地现状、规划用途、空间构型等)存储、更新、分析、统计等方面具有很好的优势,目前已成为土地利用规划工作信息化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工作现代化的主要手段。

4.1 遥感(RS)技术的应用

土地规划对遥感技术的应用,主要是在不与研究对象直接接触的情况下,通过多光谱摄影获取丰富信息,并利用影像具有的高分辨率和多时相特性,掌握规划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和对发展趋势进行简单预测。近年来随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违法监察工作的开展,磐安县目前现势性较强的遥感影像有:2009年1月分辨率0.35米正射影像(DOM)、2009年5月分辨率2.5米SPOT5影像、2010年10月分辨率0.61米QuickBird影像。遥感影像在磐安县土地规划中的应用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将遥感影像作为基础图件分析规划布局的合理性,如用途分区、基本农田划定、用地空间布局等方面,减少编制人员对现状盲目性带来的规划偏差;二是利用遥感影像信息丰富,综合性强等特性,结合图像处理新技术,分类提取影像信息,作为规划专题应用研究。

4.2 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的应用

地理信息系统是在计算机软硬件支持下,把各种地理信息按照空间分布,以一定的格式输入、存储、检索、更新、显示、制图和综合分析的管理系统。磐安县信息系统采用的是浙大万维县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系统,该系统是基于ARCGIS平台开发应用,由管理维护、规划编制和规划实施管理三个子系统构成,可进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规划调整修改、规划指标库管理和规划成果管理等基本操作,并通过C/S和B/S相结合的网络技术,为今后数据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4.3 全球定位系统(GPS)技术的应用

GPS RTK技术是基于载波相位观测值的实时动态定位技术,它能够实时地提供测站点在指定坐标系中的三维定位结果,并达到厘米级精度。土地规划用地布局长期以来主要是以1:1万图形作为布局底图,由于比例尺小、图形直观效果差,工作中难免出现指标布局过大情况,如何将紧缺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布局刀刃上,成为困扰土地规划编制的难题。磐安县土地规划编制中应用了目前比较成熟的GPS RTK技术,对重点规划项目进行实地预布局测量,将测得的用地界线套合到土地规划数据中,保证用地布局的准确性,从而提高指标使用效率。

5 民主规划进程得到发展

民主规划是“规划以人为本”思想的具体体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到各行各业,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所以规划编制一直注重强调规划的民主和公众参与度。

5.1 倾听基层群众声音

农村有着广阔的土地,它是构成土地规划的基础,落实群众想法是构筑和谐社会的着重点。规划编制中我们深入村庄倾听百姓的想法,收集村庄建设发展设想和土地生产结构的布局;规划完成后又组织村民进行听证,了解基层对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目的就是让群众参与到规划中来,解决他们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

5.2 征询行业发展思路

因地制宜科学统筹安排各行业用地,协调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离不开每个部门的共同参与。由于国土部门考虑问题的局限性,编制中由不同领域专家组成咨询委员会,解决行业发展和土地规划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规划方案设计的评选。

5.3 接纳专家建议

规划成果坚持两级(县级、市级)评审,一级(省级)验收的方式,目的就是通过组织专家和领导会审,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力求规划更贴合实际、发展方向更符合既定目标。

6 规划编制存在的不足

土地规划是基于现状框架,对长远土地利用进行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思考和设计整套方案,但方案受制于土地空间发展规模的限定和对未来经济发展预期的判定,难免存在不足之处。

6.1 土地供需矛盾未能有效缓解

“十一五”期间磐安县国民经济始终保持快速发展,到2010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48.01亿元,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2亿,土地有效供给是磐安经济快速发展坚强的后盾。但通过分析新一轮规划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我们可以看出,今后土地制约因素并未得到有效缓解,磐安县2006-2020年允许新增建设用地总量739公顷,截止到2010年底实际已使用372公顷,也就是今后10年平均年用地为36.7公顷,还不到近几年的一半。

6.2 空间布局与发展方向的不确定性依然存在

不确定性因素的形成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经济总量急剧扩张与经济结构大幅调整,致使土地规划的难度加大,一味强调经济发展束缚于土地规划,将影响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二是地方政府作为土地规划的管理者,掌握了极大的土地调控权力,每一任管理者为了实现政绩,对经济发展方向都有各自的观点,从而直接影响当初的规划用地布局。

6.3 土地复垦任务相当艰巨

依据磐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指标,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903公顷;而规划基期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为2471公顷,规划期内新增739公顷;为了达到该指标需进行复垦总量高达307公顷。通过调查研究该指标难以落实主要是两个方面原因:一是建设用地复垦主要类型为村庄和工矿用地,目前磐安县该类用地面积只有1315公顷,复垦量约占面积的23.34%;二是项目实施中村庄搬迁补偿价格偏低、后续保障等因素的缺乏,群众积极性不高,建设用地复垦难度正在逐年增加。

7 结束语

科学规划是保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础,而有效实施更是确保其快速发展的动力,所谓“三分规划、七分实施”,这话虽然不一定全对,却说明了规划实施的重要性。土地规划除了体现科学编制外,还需配置必要的市场经济手段、监督体制、法律约束等强有力措施,使规划执行具有坚强后盾,从而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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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顾孝烈,鲍峰,程效军.测量学(第三版).同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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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土地具有多功能性、数量的有限性和位置的固定性等特征,一旦利用不合理,就会产生严重的环境问题,甚至危及人类的生存。目前,我国的环境退化已经很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由于土地不合理利用造成的。要避免环境问题的产生,就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而合理利用土地必须有科学合理的土地规划作指导,因此土地规划的有无或合理与否直接决定着环境问题的发生与否。

1 土地规划的概念

土地利用系统是一个自然、社会经济综合作用的系统,它的影响因素包括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和区位因素。因此,完整而科学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应能全面综合的反映一定规划期限内,规划区域范围内的区位特点、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与趋势,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情况,规划指标的实施能确保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这三者的有机结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切实保护耕地,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土地利用规划可具体分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具有全局性影响的规划,居于最高战略层次,其环境影响评价属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的范畴,是专项规划与项目规划的依据。其可分为3类:(1)回顾性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其主要任务是评价土地利用规划战略执行产生的己有环境影响,总结规划实施的经验与教训,对规划的战略过程与战略系统进行积极的调整,并对预测性、监测性的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改进。(2)预测性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一般预测应同规划目标期的划分一样,对规划初期、中期与后期分别做出预测。(3)监测性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由于战略环境影响是难以预料,或难以准确预料的,所以有必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进行定时的监测、评价,并将结果及时地反馈给决策者,以调整战略,使环境影响不超过预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生态环境目标。

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如复垦项目、整理项目、开发项目等)是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手段,可进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 没有土地规划或土地规划不合理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2.1 使“三农”问题更突出

改革开发以来,城市建设用地盲目增长,土地浪费现象严重,农用地大量流失,土地的不合理开发和利用使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城乡差异也在不断扩大,导致我国社会的“二元结构”更加明显,“三农问题”日益突出。造成这种结果的重要原因就是土地规划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1986 年之前,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的土地利用规划,国家土地管理局成立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并开始了我国的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它在我国土地规划工作中有深远的意义。但从规划实施的状况看,前两轮规划都没有完全贯彻执行,当然也就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三农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大难题,必须从源头上去解决。因此,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要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指导思想,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组织土地利用,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和监督。

2.2 加剧了交通问题

城市交通问题之所以出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城市交通问题认识不足,缺乏规划或者没有做出合理的规划和管理不善造成的。我国长期以来对规划重视不够,规划缺乏科学性和预见性,城市大多采取“摊大饼”式的发展,没有给道路留出足够的空间,使得我国的城市交通问题越来越突出,为了改善交通状况,城市的开放空地也日趋减少。在发生交通问题的同时,由于交通拥挤或交通堵塞,使得交通工具行驶缓慢,延长了人们停留在交通工具上的时间,降低了人们的办事效率,浪费了大量能源,而且排放出更多的尾气,加重了大气污染。

2.3 使污染问题更严重

我国的大气污染和水体污染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工业布局不合理造成的。目前我国的土地规划对环境影响考虑不够,没有进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2003-09-01 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明确规定应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从此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才有了法律依据和权威。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属于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从 1980 年代末开始受到世人的重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之前,只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规划本身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只能是亡羊补牢,而无法估计各项项目环境影响的累积效应。规划环境评价从规划的编制时就介入,可从源头上保护环境,实现人和自然的和谐发展。

2.4 生态环境恶化加快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缺乏有效的规划,或者规划不够合理,或者规划没有得到实施,使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我国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发展中国家,人口的过快增长,对粮食的需求不断提高,人们为了生存而大面积毁林开荒、陡坡开垦、围湖造田、滩涂开垦,开发荒草地和湿地。林地、草地和湿地面积的减少降低了环境质量,陡坡开垦导致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围湖造田和滩涂开垦降低了湖泊的调蓄能力,容易诱发洪水灾害。农业生产对土地的不合理利用,不同程度地产生了土地沙化、污染和退化。

2.5 加剧了区域不平衡问题

产生这种不平衡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自然原因,不同地区发展的各种自然条件本来就各不相同,存在着先天性差异;二是人为原因,由于我们的发展战略、政策、规划等造成的。过去我国在经济基础薄弱、资金不足、技术落后等情况下采取优先发展条件好的地区的战略,是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然而在区域发展差异如此突出的今天,我们必须采取措施来改变这种状况。土地规划就能很好地协调区域发展。比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它是指在一定规划区域内,根据当地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及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协调土地总供给与总需求,确定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的宏观战略措施,具有整体性的特点。它全面考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对时间结构、空间结构和产业结构与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进行统筹安排和合理布局。因此,土地规划在编制时应发挥协调区域发展的作用。区域发展不协调的另一方面的原因是我国的规划大多是以行政单位为规划范围进行开展的。不同行政单位之间,由于规划都是立足于本行政区域的利益,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常常很难协调。美国目前开展流域规划和管理,我们不妨借鉴他们的规划理念,尝试开展流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解决河流的上中下游的矛盾与冲突,促进区域和谐发展。

3 加强土地合理规划的建议

3.1 保护具有独特特征的土地

某些具有独特特征的土地应当进行保护,因为它们对人类社会有着自己独特的贡献。因此,在编制土地规划时,必须认真调查、记录和评价土地的独特特征,这些独特的特征包括地质、地理、生物、文化和历史特征,如有典型地质构造、地貌形态、珍稀动物栖息地、宗教遗址、战场、历史古迹等等,必须保护起来,而不是开发为其他用途,尽管当时可能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

3.2 保护开放空地

在农业生产中,为了生产的方便和扩大种植面积,常常进行土地平整、开发荒地,结果农村中的开放空地,如坑塘、小河、小丘、荒草地等,逐渐消失了。在城市,这种情况更加严重,原来的土地自然形态几乎完全被不透水的硬化地面所覆盖,除了路面外,处处是高楼大厦,开放空地少得可怜。这种景观容易使人产生视觉疲劳,许多关于人类行为的研究表明:人们在作选择时,将会选择能够提供自然风景或能看到远方的环境。因此,规划者在决策怎样利用土地时靠近和保护开放空间是一种重要的考虑,在人口聚居区更应该规划和保护必要的开放空地。这些空地一方面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散步的场所,也可以作为紧急情况的避难场所,还可改善环境、使景观更和谐。

3.3 确定城市增长边界

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和避免扩张式发展的非常有效的措施就是为城市设立增长的边界,使城市在边界内发展,对边界外的土地开发进行严格限制。

4结语

随着我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提出,土地规划作为协调人与自然发展的重要措施,应该得到重视,以此来缓解环境污染、交通问题、生态恶化、区域与城乡发展平衡问题,注重保护特色性土地、开放空地,确定城市的增长边界,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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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储备规划是各级政府在一定的区域内,根据其当地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等条件,对所储备的土地在空间、时间、规模上进行总体安排和布局。

2. 土地储备规划的背景

我国开展土地储备工作相对较晚,管理模式长期处于模仿和探索阶段。由于缺乏规范可行的管理模式,土地储备工作一直处于人手管理的形式。随着时间的推移,储备项目的增多,越来越容易产生混乱,给日常管理工作带来很多不便。2007年,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进一步完善国家关于土地储备的法律法规,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

在此基础上,土地储备工作为实施区域土地开发,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为交通、城建和部分国有资产经营单位通过土地收储运作推动基础设施和公益建设项目的运作。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土地储备规划,储备土地不能很好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衔接,造成无法合理用地,产生了较多历史遗留问题。为提高土地储备的可操作性和效率,有效指导以后的土地储备工作,需要编制土地储备规划。

3. 编制土地储备规划的可行性

(1)政策上可行

近年来,土地储备作为土地市场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已成为各地土地管理部门关注的热点和工作重心。为了更科学有效地指导土地储备工作,各地纷纷编制土地储备规划(计划),大大促进了土地储备工作的有序、有效进行。特别是《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的颁布实施,为土地储备规划的编制提出了新的指导思想。其中:第七条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财政及当地人民银行相关分支行等部门应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共同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因此,编制土地储备规划(计划)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

(2)技术上可行

目前以数字化虚拟、地理信息系统(GIS)为基础的空间信息技术在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行业的应用越来越深入,包括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等重大项目,实现了图、数和空间的无缝结合。通过完备的数据库成果,能够科学管理土地资源,减少工作失误,提高工作准确度。因此,运用空间信息技术进行土地储备规划也是大势所趋,并且能实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等成果衔接,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编制土地储备规划在技术层面上可行。

(3)经济条件成熟

我国开始推行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经济增长一直保持在高位水平上。在近20多年的经济发展中,国家在对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方面认识不断深化,经济调控的手段日趋多样化,调控的水平不断提高,标志着中国经济的增长日趋成熟,省、市、县等各级政府均积累了一定的财政基础。经济条件的成熟,衍生了对土地储备规划的需求,土地储备规划同样也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催化剂,为经济发展提供思路和方向,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由此,编制土地储备规划能够得到各级政府有力的资金保障,经济上可行。

5. 编制土地储备规划的工作内容

土地储备规划是一项系统性、专业性很强的专题规划,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开展前期专题研究,调查和分析土地利用、储备开发、供应的现状特点;(2)调查和分析土地储备工作的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工作绩效与经验,把握城市土地储备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关键点;(3)协调上层次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提高土地储备规划的可操作性;(4)对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供应潜力、规模、布局等进行全面摸底;(5)依照城市空间发展规律,正确预测规划期土地储备的需求的范围;(6)根据土地储备的现状调查和预测结果,制定土地储备规划方案,从土地储备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等对储备土地进行合理安排;(7)重点阐述规划期内土地储备的近远期目标以及各阶段(年度)的任务、计划及资金安排等;(8)分析土地储备规划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9)提出符合地方发展的相关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0)编制土地储备规划图件,做到文本、图件、数据一致;(11)建立土地储备规划数据库;(12)安排方案成果的部门讨论及开展专家咨询工作;(13)提交成果验收。

6. 土地储备规划的成果内容探索

目前,我国还没有对土地储备规划颁布详细的规程规范,各地开展土地储备规划,其成果内容五花八门,没有统一的成果标准。在参考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等成果要求的基础上,土地储备规划的主要内容应该包含以下方面:

6.1 文本

(1)总则:描述规划项目的目的、原则、依据、范围、期限等;(2)现状与目标:描述规划对象的地理区位、历史沿革、社会经济,以及土地储备的现状情况,土地储备的目标等;(3)土地储备潜力测算:主要分析和预测规划对象各类型储备土地的潜力;(4)土地储备规划方案:主要描述土地储备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安排等;(5)近期重点储备计划:主要描述近期重点安排的土地储备项目;(7)效益分析:主要计算土地储备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6)规划保障措施:主要描述实施本规划的相关建议和举措。

6.2 编制说明

(1)项目概况:主要描述规划项目的由来、意义等基本情况;(2)规划编制过程:主要描述规划编制的流程、方法等;(3)基础数据说明:描述规划采用的基础数据的来源、种类等;(4)问题研究与分析:主要分析当前土地储备的问题和不足;(5)规划方案说明:描述确定规划方案产生的依据、数量、时序关系等;(6)规划方案可行性评价:从社会发展、经济增长等方面描述本方案带来的效益。

6.3 规划图册

(1)土地潜力分析图:反映土地储备潜力等级和空间分布;(2)储备土地空间分布图:反映当前土地储备的空间分布;(3)储备土地结构图:反映储备土地的结构种类;(4)储备土地时序图:反映土地储备项目的时序安排;(5)轨道交通储备规划图:反映轨道交通的土地储备空间分布和时间安排;(6)工业用地储备规划图:反映工业用地土地储备的空间分布和时间安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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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城市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步伐的逐步加快,我国在城市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 城市用地规模扩张过快,用地供需矛盾尖锐

目前全国共设有660个城市,两万多个建制,2005年我国的城市化率达到43%,大体上每年增长一个百分点;而全国城市土地面积2000年为2.24万平方公里,2003年达到2.83万平方公里,2004年全国城市建成区总用地面积约3万多平方公里,年均增长8%左右,远远超过城市化的速度。求。

1.2 城市已占用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在城市用地大规模外延扩张的同时,我国城市已占用土地的利用效率却非常低下,绝大多数城市建成区内或多或少都有一定数量的闲置或废弃地。同时,城市中存在住宅建设项目用地、商服建设用地等各类建设用地的容积率普遍偏低、工业建设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产出水平低下等现象,远远达不到集约用地的要求。

1.3 城市用地结构比例失调

我国城市用地结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城市中工业用地比例过大,商业服务业及市政环境用地比例过小。目前我国城市工业用地占城市用地比重一般在20%―30%之间,远远高于建设部关于工业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控制在15%―25%之间的规定,而发达国家城市工业用地比例一般不超过15%。城市的工业用地比重过大,影响了土地的价值收益率及城市商务中心功能的发挥,有碍城市经济的协调发展。

2 我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是合理调节、分配、控制城市土地利用的有利工具,但目前我国的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功能较弱,对用地的管理尚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城市土地利用信息管理不完善

城市土地利用数据反映了当前城市土地的利用情况,是对各类城市用地进行有效控制、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开展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土地与规划部门对城市中各类土地的利用情况掌握不足,一些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数据记录上存在着数据缺失、不详等现象;随着时间的推移,相关统计数据不能做到及时更新与存储;记录在案的资料繁杂、混乱,缺乏系统规范的整理,不能将现代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与土地数据的管理相结合。规划部门对城市用地信息的掌握不足必然会导致对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布局不合理等问题管理不到位。

2.2 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不相协调,与经济发展不衔接

目前我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中均有相应的规定,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职能分属土地管理部门和建设部门,两个规划的编制上所依据的文件、规程、技术标准不同;城市土地分类体系不同,城市土地的统计口径不同,每一轮规划编制的时间不同[2],规划编制的出发点也不相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调耕地保护,而城市规划则强调城市规模。这些差异往往导致实践中城市土地的管理工作受到“多头领导”,给城市土地的开发、利用、管理带来诸多困难。同时,两个规划中有关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均存在与城市经济发展战略相脱节的现象,不能与城市的总体发展融为一体,保证城市用地规模的合理扩张。

2.3 缺乏专门的城市用地规划法规,对城市用地控制较弱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又分为城市(镇)土地利用规划和乡村土地利用规划。但目前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主要进行的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对其他的土地利用规划则关注较少,尤其是土地利用详细规划。

3 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

3.1 基于系统协同视角的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原则

城市作为一个开放的复杂系统,它由许多子系统构成,如经济子系统、教育子系统、科技子系统、人口子系统、城市用地子系统等。它是若干个子系统之间动态地相互促进、相互作用的关系及其程度的反映。城市土地作为城市生态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它的利用规划不能仅限于自身系统,出现什么问题治理什么问题,而应当着眼于整个城市系统的和谐发展,与其他子系统紧密协作,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城市土地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因此,一个城市的用地规划应当以促进城市的整体系统有序发展与土地自身系统的集约利用为原则。

3.2 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建议

按照促进城市系统有序发展及土地集约利用的原则,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应当由土地部门、城市规划部门共同负责编制,经济发展委员会、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经济职能部门以及各类土地使用部门参与编制。规划的编制要遵循客观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原则,使规划能够真正对城市土地利用的控制起到实效。

3.2.1 深入开展城市土地用地现状调查

客观、准确的用地信息是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基础,在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之前应当首先对城市的用地系统展开深入的调查,明确各类用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利用和权属状况。结合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土地信息的管理制度,建立城市土地利用信息数据库,对每类用地的用地指标、经济指标数据,如某类建设项目用地的人均占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单位面积产出、投资强度等进行详细存储。根据用地情况的变化,定期更新数据库,保证数据资料的系统性、准确性、及时性和连贯性,为各类土地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2.2 根据城市各经济、社会子系统发展战略,制定城市土地的利用指标

根据城市的经济发展方向及策略、教育发展战略、医疗发展战略等经济、社会子系统的发展要求,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对土地分类,制定、调整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其中包括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科研教育设计用地等多个种类用地)、工业用地、对外交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等各类土地的使用比例、用地强度及地理布局,针对不同的用地类型,选择适宜的指标,如人均占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投资强度、单位面积产出、绿地率等,对土地的集约利用进行控制,使之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及需求。

3.3 加强用地建设的事后监督、评价

要将各种土地利用活动限定在土地利用规划所规定的方向和范围之内,还要重视用地建设项目的后期监督与评价。对于后期建设与申请初期设计不相符合的项目,予以一定的处罚,避免土地使用者以各种名目、理由圈占土地,而进行低效开发,违反土地利用规划的宗旨。同时对各类已建成项目进行用地集约度与经济生态化评价,以检验土地利用规划的正确性与有效性,为下一期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提供决策依据,以保障土地系统和社会整体长远利益的实现。

我国的城市土地利用的研究尚处在起步阶段,而城市土地利用绩效的研究更是方兴未艾,尚有许多研究上的空白之处。一些城市虽然开展了存量土地的现状调查和潜力分析研究,积累了一些提高土地利用绩效的经验,但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今后的研究方向包括:进一步明确城市土地利用绩效的概念,为城市土地利用绩效的评价建立更加科学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等,城市土地利用绩效评价的开展将为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制订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等相关政策和措施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及决策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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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conomical and intensive l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中图分类号:TU-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1前言

我国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研究起步较晚,主要是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耕地资源短缺和城市土地粗放低效利用并存现象十分突出,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集约利用城市土地引起了专家学者和政府的广泛关注。但由于城市土地利用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人们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及内涵也就存在着多种理解,其中主要有:城市土地投入的提高;城市土地产出的提高;城市土地产出率的提高;城市土地利用强度的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优化;城市存量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

2当前节约集约用地存在的一些问题

随着人们对土地利用范围的扩大和人地矛盾的日益突出,土地集约利用由农业土地利用扩展到城市土地利用,农业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也就引入到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中。

2.1村屯规化布局不合理

2.1.1目前农村建房大多没有统一规划,居民建房随意性较大,布局散乱,土地利用率低,少批多占和“一户多宅”的现象没有得到完全控制。

2.1.2多占用自家的院内空闲地建房,建房面积小,利用节假日突击施工,造成违法事实,增加执法的复杂性和难度。

2.2土地收购储备金不足,“净地”出让比例不高

2.2.1大力开展招拍挂工作,必须扩大土地储备量,而收购储备土地需要大量的资金。

2.2.2受地方财政影响,大部分县(市)收购储备资金一直没有落实到位,资金来源有限,地方土地收购领略主要采取红线储备和信息储备两种方式,影响了土地市场建设的规模化和招拍挂工作的全面开展。

2.2.3政府手中的土地量不充足,无法对土地市场进行有效的调控,土地资产的价值就不能够充分显现。

2.3招拍挂出让效果不明显,拍卖比例偏低

近年来,各地虽然对经营性用地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但由于土地市场机制不健全,经营性用地招拍挂的效果并不明显。在一定程度上削减了开发商参与竞价的积极性。

2.4司法机关处置划拔用法缺乏有效约束

处置划拔土地使用权是政府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但在房地产纠纷、企业破产、房地产抵押贷款等案件的司法裁决中,法院不经有权机关批准,直接处置划拨使用权,使本应由国土部门统一组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土地使用权脱离了统一管理,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给政府土地收益造成了损失。

3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应采取的一些措施

3.1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化

3.1.1要积极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的衔接工作,合理安排城乡居民点布局、产业布局以及功能分区、基础设施配置等,科学确定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3.1.2特别是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务必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交通、林业、水利、城建等部门的专项规划,形成一个有机的规划用地体系。

3.2加大对土地收购储备的资金注入

3.2.1要协调财政部门每年从收取的土地收益中提取相应比例资金作为土地收储专项基金,同时收储机构还要积极争取金融机构贷款,充分协调有关部门,多渠道筹措土地收储资金。

3.2.2在储备用地的同时,国土部门要在发改、建设、财政等部门的配合下,加大土地开发力度,将储备生地变为熟地后,通过地方政府一个“口子”,有计划地推向市场。

3.3抓紧完善和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

3.3.1加强建设用地定额管理、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容积率和建设密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集约化程度。新上项目首先要利用存量土地,工商业项目用地要规定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开发进度。

3.3.2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对那些淘汰类、限制类的投资项目,要禁止或限制用地。引导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现有土地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

3.4坚持走内涵挖潜道路,积极盘活存置土地

3.4.1进一步利用原有存量建设用地、乡镇中存在的空闲存量建设用地,整合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缓解当前的土地供需矛盾,从单一的农用地转用供地当中摆脱出来。

3.4.2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投资强度和容积率水平,按标准供地。

3.4.3激活利用率低下的土地。尤其是老工业用地,面积大、产出低,应该通过二次开发等办法,提高利用率。

3.4.4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土地利用强度和投资强度标准。对未达到国家强制规定的土地利用率、投资强度和容积率的用地项目不予供地,对达到或超过强制标准的给予地价或税收上的优惠,建立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的长效机制。

3.5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