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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图腾与图腾崇拜
图腾是原始群体的保护神的标志和象征,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种文化现象。图腾(Totem),意为“它的亲属”、“它的标记”,源自北美印第安人的方言。它是在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以及原始初民对自然的蒙昧无知的基础上产生的。图腾是原始人迷信某种动物、植物或是无生物同部族之间的血缘关系而用来作为其徽号的标志。
原始初民在万物有灵观念的趋使下,出于敬畏产生了对大自然的崇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始社会逐渐由血缘家族向母系氏族转变。这时对与日常生活关系密切事物的崇拜与原来的大自然崇拜是相区别的,它不仅仅是为了获得衣食上的满足,更重要的是极度希望得到庇护的内心渴望。同时,正是由于氏族成员相互之间的血缘关系,使他们认识到可以得到相互之间的帮助和依靠,从而在食不果腹的状态下,他们渴望与自然界中还未认识到的事物结成同盟,以便能获得它们的庇护。由此便产生了图腾崇拜。
图腾崇拜是与氏族制度一起形成的,图腾本身就是一种象征,它所表现的东西就是氏族,就是社会本身。正如佛洛伊德在《图腾与禁忌》中谈到:“图腾观不但是一种宗教信仰,同时,也是一种社会结构”。图腾既是神的象征,又是社会的象征,也是不同婚姻集团和氏族相互区别的标志。
图腾崇拜是社会发展到氏族部落阶段产生的一种特殊的信仰形式,依附于氏族社会而存在,并随着它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社会的不断前进,原始社会由氏族到部落再到部落联盟,最终在部落联盟的基础上进而形成了民族和国家,这一过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可能产生分化,而这一过程也从图腾深化发展反映出来,从大体上看图腾是逐渐走向多样、综合的道路的。
二、图腾崇拜的特点
图腾崇拜是人类文化历史上一种极为古老、奇特的文化现象,是早期普遍存在的一种初民崇拜信仰。它产生于人们对某种动物、植物或某种自然现象的神秘感。与其它原始宗教形式相比,图腾崇拜具有自己的特点,对原始社会的发展以及生态的保护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认为其社会群体与某种动物、植物或是无生物有关联
就如佛洛伊德在他的《图腾与禁忌》中提到:“(图腾)是一种原始民族所迷信而崇拜的物体,他们相信在自己与它们之中的任何一个均维持有极亲密且特殊的关系”。由于羡慕某种动物的能力或对某种现象感到神秘莫测,而对某种物象产生了崇敬之情,因而个体成员完成了其对图腾的选择。
凶猛的野兽或是自然现象、自然灾害等往往会使处于蒙昧状态下的原始人们产生惊恐颤栗的感觉,他们对这些自然现象或是动植物的变化莫测感到既不理解又无法掌控,因而产生了神秘感。从而使他们相信自然界万物的能力远非自己所能及,似乎它们都有灵魂。嫉羡感和神秘感在万物有灵观念的作用下,会使他们选择崇拜的对象为图腾,以求得从图腾那里得到能力和庇护。
这种万物有灵观念的出现,驱使原始人认为某种动物、植物或是无生物是其部族的神灵,并加以崇拜。我们今天仍使用的十二生肖的纪年方式,也与古代图腾信仰有着紧密的关系。
(二)社会群体中的成员相信每个成员都与某种动物、植物或是无生物有血缘关系
佛洛伊德说:“佛莱德说明在一个图腾部落里的成员,每一个人都以图腾来命名,同时,往往相信他们是由图腾所繁衍而来的。”充分说明了图腾崇拜的这一标志性特征。
原始部族在当时强大的自然界面前,显得卑微渺小,不得不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威胁,为了保护自身的安全,他们以一种自愿的方式与某种动物、植物或者无生物结成血缘关系,希望得到它或它们的保护,并认为这种血缘关系可以在现实生活中庇佑他们。
这种自愿结成的血缘关系在原始社会中扮演重要角色,既是最早的社会组织的标志和象征,又对于团结群体、密切血缘关系有深远影响,并承载着同族人的共同崇拜、信仰,起着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重要作用。
(三)敬畏某种动物、植物或是无生物,并围绕图腾而设立各种禁忌
佛洛伊德说,佛莱则在他的第一册书里写到:“图腾保护人们,而人则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来表示对它的崇敬,如果,它是一种动物,那么,即禁止危害它;如果,它是一种植物,那么,即禁止砍伐或收集它。”正因为相信他们是由图腾繁衍过来的,所以他们禁止捕杀或食用图腾动物、植物,并围绕图腾而设立了各种禁忌。强化了群体秩序,拥有了明显的群体纪律作用,对氏族成员的行为起到了强大的法律约束作用。
三、图腾崇拜与生态保护
图腾崇拜是很多民族经历过的一种原始宗教信仰形式之一,各民族的图腾崇拜反映了先民们对他们所居住的生态环境的认识和感知,深刻反映了部族成员对待神灵的敬畏和崇拜心理,特别是对周围生态环境的高度重视。
篇2
一、森林生态功能价值与森林生态效益价值
(一)森林生态功能价值。森林具有天然的生态功能价值,其对周围环境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影响,例如,森林在土地荒漠化地带可以起到防风固沙的作用,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可以起到保持水土平衡的作用,在干旱的地带可以起到涵养水源的作用,在气候严峻的地带还可以起到调节气候的作用等等。
(二)森林生态效益价值。森林生态系统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能够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具有森林生态的效益。例如,比如利用农田防护林来对周围环境进行调节能够实现农田增产,增产的量就是农田防护林产生的森林生态效益价值。
二、保护森林的重要性
自1998年我国松花江流域发生特大洪水以来,2016年我国南方有再次发生特大型洪水,受灾面积约为14个省份,直接经济损失137亿元,不仅对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造成影响,还对人民生命安全以及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相关研究表明,过度开采森林以及乱砍滥伐是造成洪水灾害出现的主要原因之一。相关资料显示,现阶段我国草原退化现象十分严重,退化面积约为90万平方米,占现有草地面积高达33%,全国水土流失面积高达38.2%,上述数据充分说明我国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提醒我们必须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森林资源匮乏是引起上述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之一,现阶段我国政府以及人民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加快森林工程建设,但还是存在诸多不足,需要我们进行长期的探索与努力。我国森林覆盖率仅为世界标准水平的23%,与世界水平相差悬殊,因此必须进行不断的努力,利用科学的手段对森林资源覆盖率进行有效提高。成熟林和过成熟林是用材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上述木材蓄积量呈现出大幅度下降趋势,人类社会在不断进步发展,对木材的需求量逐渐增加,导致树木数量锐减,按照当前消耗速度,地球上的树木使用量仅剩7-8年。因此,对现有森林资源进行有效保护势在必行。退耕还林是增加森林覆盖面积的有效手段之一,对该种手段进行合理利用可促使荒漠化面积进减少,对人类社会发展有极大推动作用。
三、保护野生动物的必要性
近年来,世界各地都存在随意捕杀野生动物的现象。具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我国大约有400多种的野生动物长期处于饱受威胁的状态,濒临灭绝。更不要说是世界上的所有野生动物了。野生动物的身上一般会带有很多的传染病,人类食用之后会出现生命的危险,并且,由于病毒的传染性很强,会带来巨大的社会威胁,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严重的不利影响。科学研究表明,艾滋病就是由于人类食用森林中灵长类动物所造成的,最后导致一场世界性的灾难。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与我们一起生活在地球之上,我们应该对其进行保护,而不是大肆迫害,不能够随意的捕食与杀害。而禁止违法捕杀以及食用野生动物不仅仅是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更是对人类自身安全的维护。
四、增生态保护意识的意义
(一)保护生态系统完整和多样性。生态系统主要包括以植物、动物、微生物为主的生物因素以及包括阳光、水、土等生态系统构成的非生物因素两部分,遵循自然界的规律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在生态系统中生物种类表现出多样性,一般来说,当生物的种类越呈现多样性的时候,生态系统就越具有稳定性,能够获得更好的可持续性发展,当生物种类的多样性被人为地进行破坏,出现种类减少,将威胁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甚至引起整个生态圈的崩溃。
(二)保护森林生态能够为我国带来很强的经济效益。我国的发展一直以来都是建立在对大自然的掠夺和破坏之上的,这就导致我国的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直接的后果就是我国的自然资源越来越紧张。为此,我国需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目的,促进我国的发展向着可持续的方向前进,为我国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就要求我们要做到生产开发与对自然环境的利用维持在平衡状态,尽量使得利用少于开发,维护森林生态环境的健康稳定状态。
(三)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建立在自然环境发展的基础之上的,所以要想人类能够更好的发展就需要处理好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人类的生产活动与大自然的被破坏程度有着直接的关系,这种情况之下,就需要对人类的生产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在保障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而基础上进行人类的生产活动,促进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篇3
1.1退化及沙化
草原退化主要表现在植被的覆盖度降低、优质牧草比例下降。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我国大部分草原牧草都为可食性牧草,产草量高,牧草优质。为牲畜的繁衍和栖息提供的优异的环境,为草食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近几年,草原过度的超载放牧,致使草原发生了退化,草原产草量的大幅下降,优质牧草比例逐年降低,畜牧业发展受到巨大影响。草原的退化也使狼毒、醉马草、棘豆等有毒有害的植物大量生长,有害生物虫害与鼠害泛滥成灾。最终形成恶性循环,以上情况导致了我国草原逐渐退化、沙化、盐碱化,甚至出现了沙丘以及带状沙群的情况。
1.2自然与人为影响
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与此同时也对草原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无节制无计划的乱垦乱挖行为造成草原的面积不断缩减,现存的草原也不同程度地遭受到破坏。例如,阿坝州红原县月亮湾大草原慕名前来打卡的人越来越多,旅游人数激增,草原人为破坏日益严重。如果不加以限制和保护,长此以往,大草原就会逐渐沙化和消失,土地沙化会到过度吸收阳光造成地表温度升高,导致降雨量降低甚至是干旱的恶性循环后果,会直接和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
2现阶段草原生态保护建设面临的问题
2.1建设内容单一
现阶段,在进行保护建设过程中,所需要建设的内容安排相对单一,并且不具有系统性,导致相关部门无法从整体上进行草原建设工程的协调,不利于保护建设工作的开展。在进行草原建设的过程中,工作内容需要扩大覆盖面,其中包括对草场的大面积补播改良、封育围栏、治虫灭鼠、优质饲料基地的建设减轻草原压力、对草原进行实时的生态监测等诸多方面。
2.2草原保护和牧民收入的矛盾
一直以来,进行草原保护建设工作很多时候都会影响到牧民的经济收入,即使有着新的相关政策,也未能很好地解决这个矛盾。为此,需要在保护建设工作中重视牧民的收入因素,在保障牧民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开展工作。
2.3控制牲畜数量和科学合理放牧
一些牧民为了提升自身的经济效益,不断添加牲畜的养殖数量,一旦超出草原的承载力就会导致草原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同时,要科学布局,划区轮牧、根据放牧时间合理计算载畜量,科学合理利用草场,使草场对畜牧业发展利益最大化。
3草原生态治理修复策略
3.1大力宣传草原生态建设
在草原生态治理修复工作过程中,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与当地政府宣传部门进行及时沟通,加强对生态草原的保护与建设的相关宣传,让当地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深刻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举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等相关宣传讲座、发放有关草原生态建设的宣传单,并充分利用现阶段被人们广泛应用的信息技术,如电视、广播、互联网以及手机中的公众号等宣传形式,有效提升当地广大人民的草原生态保护意识。与此同时,宣传部门应当及时为人民群众普及保护生态环境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人民群众对草原生态保护的重视性以及约束性,针对一些恶意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人,应及时按照相关法律进行惩处,保证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实效性,实现草原生态环境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3.2构建科学合理的草原畜牧业经济发展战略
从草原生态环境的实际出发,现阶段的草原生态保护工作与当地的畜牧业发展,已经逐渐凸显出了两者相互矛盾的局面。由于畜牧业在日常发展中,一些牲畜饲养人员需要将家畜赶到草原上进食,对草原破坏力度较大,甚至草原中一些牧草在幼苗期间就被牛羊啃食掉,最终导致草原面积逐年萎缩,造成草原生态环境失去平衡。因此,现阶段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迫切解决的是畜牧业良性发展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引导群众秉着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理念去发展畜牧业,并且根据畜牧业的发展现状,为其制定相应的发展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方可有效保护草原的生态环境。
3.3完善草原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随着我国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不断重视,现阶段有关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相关法律已经逐渐被制定出来。但在其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法律漏洞,导致一些不法分子钻法律空子来进行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活动。如现阶段的草原法在执行过程中,对违法的人民群众的惩罚手段与力度相对较轻,受到了当地人民的忽视,进而造成了一些法律条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流于表面的现象。因此,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针对在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进展中出现的问题,按照草原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执行,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与优化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与规划工作。对于草原的占用、征用情况,应当进行一系列的严格审批,尽量降低草原面积被征用的频率与数量。使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开展中能够有法可依、依法治人,确保草原生态面积不被破坏。
3.4加强相关部门执法力度
草原生态面积的减少以及被破坏的主要因素是人们自身的生态保护意识太低,且部分群众个体在其自身的思想中以利己主义为生活理念。因此,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加强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能力,加强对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查处力度。在实际执法环节中,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涉事案件的个性化差异,及时调整与完善现阶段的有关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一些比较典型的草原违法案例,应通过各大信息传播终端传播给广大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更够更加直观地感受到,该种违法乱纪行为对当地草原生态环境的巨大危害。最后,相关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为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执法形象,并且要求执法人员一定要深刻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其自身的执法能力。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在执法过程中坚守文明、公正的执法原则。
3.5落实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
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中,相关部门应当创建相应的生态保护补贴或奖励相关政策。需要重点保护的地域中,如水资源保护区、草原生态重点保护区等,应当禁止开垦、放牧、滥采、滥挖等,对周边的生活人员按照相应政策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对于一些可辅助畜牧业发展的草原,相关人员应当根据草原生态环境现状、草原覆盖面积以及现阶段可承载的牲畜数量进行合理规划与控制,最终形成科学合理的草原生态建设体系。与此同时,应积极引导当地畜牧领域中的广大人民应当在草原上进行划区轮牧,为草原区域面积的草地恢复争取时间,从而形成长期有效的草原建设机制。
篇4
一、吐曼河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必要性
吐曼河蜿蜒曲折,水流缓慢,两岸多自然生长的植被,原生态环境良好,两岸分布着两阶级地及宽窄不等的漫滩,阶地陡峭,河床低洼。吐曼河由于受地理位置、地质结构、气候的自然环境的影响,自然污染严重,硫酸盐、总硬度、矿化度等天然水化学指标本底值较高,且随着流程的延长逐渐变大,到下游红旗水库时各项水化学指标已远远超过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已不能满足农业灌溉的要求
(一)从城市发展角度
喀什市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是新疆重要的旅游城市。1996年以来每年接待海内外游客达25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成为国民经济一支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因此良好的城市形象对带动旅游业的开发和吸引更多的外资促进喀什市的经济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喀什地区本身的自然生态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而城市发展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更重。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和加快,城市居民对自己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城市绿化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最佳的手段,受到普遍的重视。吐曼河穿城而过,其生态环境的改善,将大大提高城市环境的质量,为喀什市城区建立良好的绿色生态环境空间创造条件,吐曼河沿岸历史文化景观丰富,两岸旅游业开发可为喀什的旅游业带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二)从城市生态环境角度
吐曼河属泉水河,流经喀什城区长达20公里,在喀什市的发展过程中曾起到过举足轻重的作用,并成为喀什市的“母亲河”,是南疆少有的穿城河之一。随着喀什市城市工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吐曼河遭到很大程度的污染,部分河段污染较严重,沿河两岸垃圾成堆、道路破旧,建筑物陈旧破损,严重影响了喀什市各族人民生存居住环境。吐曼河已经成为自治区污染最为严重的河流之一,并且由于吐曼河是跨市县的河流,下游疏附县两个乡及伽师县的广大人民群众由于条件艰苦,一直将受到严重污染的吐曼河河水作为饮用水源,已经严重影响了下游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所以,吐曼河的环境整治是非常迫切的,也是非常必要的。
(三)从环境的影响角度
严格意义上说,水系承担着蓄积雨洪、分流下渗调节行洪、增补地下水资源、提高水蒸发量、缓解热岛效应等方面的功能,但随着吐曼河污染的日益严重,这些功能都不可挽回的衰退了。滥采地下水,改变了城郊湿地的生态功能,影响了湿地的生态效用。一块湿地的价值比相同面积的海洋高58倍,而湿地的功能被改变,将带来灭顶之灾,造成水生态和物种的衰退。无节制地抽取城市地下水,不仅使昔日的湿地迅速变成干涸的荒漠,而且也造成了大面积的地层沉陷,因此吐曼河的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经迫在眉睫。
(四)从生态景观角度
良好的城市自然生态环境系统是城市居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基础,是城市的“绿肺”,也是特色景观,在环境中尤为重要。吐曼河改造完成后,喀什市的绿化覆盖率将提高四个百分点,因此,吐曼河的环境整治是改善喀什市城市环境最佳措施之一。
二、吐曼河生态环境现状
吐曼河的上游、下游均地处干旱区,荒地植被稀疏,生态脆弱,水土流失严重,水土流失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受自然因素影响而造成土地风蚀、沙化及汛期对土壤的冲刷。
三、生态环境污染原因分析
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原因。
(一)自然因素
干旱的地理环境特征决定了吐曼河各类自然生态系统的生物量低、系统结构简单、协调性差、易遭受破坏并难以恢复,表现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的特征。
(二)人为因素
1.认识问题。对干旱区生态环境脆弱性和恢复再建的困难性认识不足,在长期拓展绿洲的进程中,缺乏对山区生态系统保护、恢复重要性的认识,更忽视了对荒漠生态系统的保护。
2.流域规划滞后,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当。长期以来,由于财力支持不足,流域规划滞后,跨区河流用水分配缺乏科学、法定的依据,不仅给水行政管理造成困难,在河流两岸上随意扔垃圾及排放生活污水,造成下游水环境状况恶化。
3.人口增长速度较快,为满足人类需求、生存和经济活动,不断拓展绿洲、新辟或扩大绿洲的同时也改变着水资源的时空分布,加剧了下游区域和局部的生态环境恶化。
4.经济实力不足,对历史遗留的生态环境问题和资源开发中引发新的生态退化治理不力。
四、对策和措施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
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社会的热点,但社会对环境的意识却十分薄弱,尤其是生态问题,应继续加大宣教力度,通过提高政府的生态环境意识,促进政府在形成信息过程中采取科学决策,全面地推动经济的发展、环境的改善和社会的进步。
(二)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级政府要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一件大事,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
要在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作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生态环境建设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建立生态环境建设目标责任制,把生态环境建设情况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定期检查,向社会公布。
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世纪的综合性系统工程,由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国生态环境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领导,协调行动。
(三)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
要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加快制定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强大舆论。
篇5
吐曼河蜿蜒曲折,水流缓慢,两岸多自然生长的植被,原生态环境良好,两岸分布着两阶级地及宽窄不等的漫滩,阶地陡峭,河床低洼。吐曼河由于受地理位置、地质结构、气候的自然环境的影响,自然污染严重,硫酸盐、总硬度、矿化度等天然水化学指标本底值较高,且随着流程的延长逐渐变大,到下游红旗水库时各项水化学指标已远远超过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已不能满足农业灌溉的要求
(一)从城市发展角度
喀什市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是新疆重要的旅游城市。1996年以来每年接待海内外游客达25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成为国民经济一支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因此良好的城市形象对带动旅游业的开发和吸引更多的外资促进喀什市的经济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喀什地区本身的自然生态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而城市发展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更重。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和加快,城市居民对自己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城市绿化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最佳的手段,受到普遍的重视。吐曼河穿城而过,其生态环境的改善,将大大提高城市环境的质量,为喀什市城区建立良好的绿色生态环境空间创造条件,吐曼河沿岸历史文化景观丰富,两岸旅游业开发可为喀什的旅游业带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二)从城市生态环境角度
吐曼河属泉水河,流经喀什城区长达20公里,在喀什市的发展过程中曾起到过举足轻重的作用,并成为喀什市的“母亲河”,是南疆少有的穿城河之一。随着喀什市城市工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吐曼河遭到很大程度的污染,部分河段污染较严重,沿河两岸垃圾成堆、道路破旧,建筑物陈旧破损,严重影响了喀什市各族人民生存居住环境。吐曼河已经成为自治区污染最为严重的河流之一,并且由于吐曼河是跨市县的河流,下游疏附县两个乡及伽师县的广大人民群众由于条件艰苦,一直将受到严重污染的吐曼河河水作为饮用水源,已经严重影响了下游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所以,吐曼河的环境整治是非常迫切的,也是非常必要的。
(三)从环境的影响角度
严格意义上说,水系承担着蓄积雨洪、分流下渗调节行洪、增补地下水资源、提高水蒸发量、缓解热岛效应等方面的功能,但随着吐曼河污染的日益严重,这些功能都不可挽回的衰退了。滥采地下水,改变了城郊湿地的生态功能,影响了湿地的生态效用。一块湿地的价值比相同面积的海洋高58倍,而湿地的功能被改变,将带来灭顶之灾,造成水生态和物种的衰退。无节制地抽取城市地下水,不仅使昔日的湿地迅速变成干涸的荒漠,而且也造成了大面积的地层沉陷,因此吐曼河的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经迫在眉睫。 (四)从生态景观角度
良好的城市自然生态环境系统是城市居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基础,是城市的“绿肺”,也是特色景观,在环境中尤为重要。吐曼河改造完成后,喀什市的绿化覆盖率将提高四个百分点,因此,吐曼河的环境整治是改善喀什市城市环境最佳措施之一。
二、吐曼河生态环境现状
吐曼河的上游、下游均地处干旱区,荒地植被稀疏,生态脆弱,水土流失严重,水土流失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受自然因素影响而造成土地风蚀、沙化及汛期对土壤的冲刷。
三、生态环境污染原因分析
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原因。
(一)自然因素
干旱的地理环境特征决定了吐曼河各类自然生态系统的生物量低、系统结构简单、协调性差、易遭受破坏并难以恢复,表现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的特征。
(二)人为因素
1.认识问题。对干旱区生态环境脆弱性和恢复再建的困难性认识不足,在长期拓展绿洲的进程中,缺乏对山区生态系统保护、恢复重要性的认识,更忽视了对荒漠生态系统的保护。
2.流域规划滞后,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当。长期以来,由于财力支持不足,流域规划滞后,跨区河流用水分配缺乏科学、法定的依据,不仅给水行政管理造成困难,在河流两岸上随意扔垃圾及排放生活污水,造成下游水环境状况恶化。
3.人口增长速度较快,为满足人类需求、生存和经济活动,不断拓展绿洲、新辟或扩大绿洲的同时也改变着水资源的时空分布,加剧了下游区域和局部的生态环境恶化。
4.经济实力不足,对历史遗留的生态环境问题和资源开发中引发新的生态退化治理不力。
四、对策和措施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 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社会的热点,但社会对环境的意识却十分薄弱,尤其是生态问题,应继续加大宣教力度,通过提高政府的生态环境意识,促进政府在形成信息过程中采取科学决策,全面地推动经济的发展、环境的改善和社会的进步。
(二)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级政府要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一件大事,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
要在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作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生态环境建设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建立生态环境建设目标责任制,把生态环境建设情况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定期检查,向社会公布。
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世纪的综合性系统工程,由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国生态环境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领导,协调行动。
(三)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
要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加快制定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强大舆论。
篇6
祁连山保护区生态系统复杂,有不同演替时期的多种森林生态系统、草原生态系统、冰川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等,这些复杂多样的生态系统相互镶嵌组合,形成了适宜多种动植物、昆虫栖息的生态环境,奠定了保护区生物物种多样性的环境基础。在保护区自然生态系统中,森林生态系统占主导地位,系统内生物成分复杂、物种丰富、种群数量庞大。
(二)生物物种多样
祁连山保护区植物物种丰富,现已查明的高等植物有95科451属1311种,约占全国植物种数的4.8%。有野生脊椎动物28目63科286种。保护区已采集命名的昆虫有16目175科1609种,目数占世界昆虫33目的48.5%,占甘肃森林昆虫23目的69.6%。
(三)珍稀、濒危物种多样
祁连山保护区有雪豹、藏野驴、斑尾榛鸡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4种(鸟类8种、兽类6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9种(鸟类26种、兽类13种),濒危鸟类占全国濒危鸟类的17.49%,兽类占全国濒危兽类的19.14%。甘肃省保护动物6种(鸟类2种、兽类4种),甘肃省保护的有益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动物24种。保护区内保存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裸果木、半日花、星叶草、绵刺4种,国家三级保护植物桃儿七、瓣鳞花、黄芪、蒙古扁桃4种。被列入《野生动植物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兰科植物12属16种。
二、生物多样性在保护区生态旅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生物多样性是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的依托
生物多样性最重要的价值在于其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相联系的间接使用价值,占其总价值的约95%,这一部分价值也正是生态旅游存在并大行其道的资源基础[3]。生物多样性是祁连山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的最重要的物质条件和依托。如果丧失了生物多样性,就失去了对游客的吸引力,保护区生态旅游也就失去了赖以存在发展的基础。
(二)生物多样性满足了游客亲近自然的需求
生物多样性是大自然在长期的发展变化中形成的生物及其生境的生态复合体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生态过程的总和,为游客提供了最为原始、最为生动的自然景观和环境,让游客在感受大自然神奇奥妙的过程中得到了放松和休憩,促进了身心健康,满足了亲近自然,享受自然的需求。
(三)生物多样性增加了生态旅游经营者收益
在开展生态旅游的过程中,生物多样性为经营者带来的不仅仅是门票收入,野生菌类和野菜为游客提供了别具风味的美食,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在满足游客观赏需求的同时,还为人类提供了名贵的补品和药材,为生态旅游经营者带来了更多的经济收益。
(四)生物多样性是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祁连山保护区生态旅游最大的优势就是以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为欣赏对象,为游客提供了一个生态良好,物种多样,环境优美的休憩场所。生物多样性既是保护区生态旅游景观,又为开展生态旅游提供了物质基础,为保护区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如果失去了生物多样性,就丧失了保护区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三、生态旅游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一)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和生境遭到破坏
在生态旅游发展过程中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景区开发活动,以及大量游客的活动干扰,使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和生存环境遭到了破坏,景区内游客活动频繁的地区已经没有野生动物栖息。
(二)植被遭到破坏
由于游客的过度踩踏,保护区生态旅游景区的植被遭到破坏,调查发现,保护区金露梅、紫花针茅、疏花针茅等主要低矮植被的高度和覆盖率都低于景区外草原,保护区景区内植被覆盖率比景区外平均低26%。
(三)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减少
保护区生态旅游景区内野生动物种群和数量明显减少,景区开发之前活动在景区及周围的马麝、马鹿、盘羊、岩羊、棕熊等野生动物,目前在景区及周边5千米范围内已找不到活动踪迹,血雉、兰马鸡、雉鹑、斑尾榛鸡、草兔、中华鼢鼠等野生动物在景区的数量下降了68.4%。
(四)生物遗传资源流失
随着生态旅游的发展,保护区部分物种数量迅速减少,甚至灭绝,导致生物遗传资源流失。景区内的山丹花因游客过度采摘,分布面积锐减91%,植株数量锐减87%。
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措施
(一)加强游客管理
及时加强对游客的管理,规范游客的行为,尽可能减少游客活动对植被的破坏。
(二)严控旅游设施建设
加大旅游设施审批监管力度,旅游设施建设必须遵照必要性、合理性和科学性的原则严格审批,坚决杜绝随意建设旅游设施,破坏景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和生境的现象。
(三)严格执法
严格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对破坏环境案件的查处力度,为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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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采用质性研究中的目的抽样法,选取符合纳入标准的本科生进行访谈。纳入标准为:(1)各院校在读本科生;(2)知情同意,自愿参加;(3)语言能力较强,能清楚表达自己的感受。当信息饱和、不再有新观点出现时停止访谈。共有20名受访者参与访谈,其年龄、性别、专业类别等一般情况见表1。
1.2方法
1.2.1质量控制方法研究者对提纲上的问题理解透彻,在访谈过程中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遇到问题及时追问、澄清。1.2.2德尔菲专家咨询法首先根据研究目的初步制定访谈提纲,然后进行专家咨询,结合专家意见修改访谈提纲。最终确定的访谈提纲如下:①对生态保护的认识;②从何时开始接触生态保护教育;③在社会生活中获取该方面的信息情况;④在生态保护方面的自我约束情况;⑤哪些教育方式对您生态保护意识的养成影响最大;⑥身边同龄人的生态保护意识对您有何影响;⑦对生态保护的教育感受。1.2.3资料收集通过面对面形式,进行一对一半结构式访谈,向受访者做自我介绍,说明访谈目的,保证会完全遵守保密原则,在舒适安静的环境中进行访谈。1.2.4资料分析在征得访谈对象的同意后,开始访谈。访谈过程中全程录音,在访谈结束后及时将录音文件逐字逐句转为文本模式。采用Colaizzi的现象学资料7步分析法,对信息加以处理、分析。
2结果
2.1本科生生态保护意识现状
2.1.1生态保护意识较强,与自身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态文明行为表现较好调查发现,大部分本科生自律性较强,在日常生活中养成了良好习惯,这与其他学者的研究结果相同[5]。从访谈结果可知,几乎所有受访者都自述其生态保护意识较强,尤其体现在与自身生活相关的行为方面。当谈到对于生态保护的认识和意义时,5号受访者说:“在平时会少使用一些一次性筷子,注意空调的使用时间,环境好了传染病就会少一点。”6号受访者说:“生态保护对我们十分重要,如果生态保护做得好,我们的环境就会变好,有助于我们的身心健康。”18号受访者说:“能做到一些基本的环保行为,不踩踏草坪、不乱扔垃圾等,这是对我们的子孙后代负责,谁也不希望生活在糟糕的环境里。”2.1.2习惯已经固定,不会轻易改变随着年龄的增长,本科生会养成各种各样的习惯,而且习惯养成之后很难改变。本科生的生态保护意识养成会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如教师和家长的模范作用、身边同学的行为习惯等。当问到“你认为做些什么能增强自己的生态保护意识”时,4号受访者说:“感觉改变还是挺难的,学校开设大班课的作用可能不大,习惯已经养成20多年了,几节课也改变不了什么。”16号受访者说:“我觉得还是宣传力度不够大,应该在各方面都加大力度,而且要采用强制性措施,否则很难轻易改变。”
2.2本科生生态保护意识来源
2.2.1以口头教育为主的家庭、学校教育大多数环保宣传停留在口头上[6]。在访谈中,大部分学生表示,自己的长辈、教师在平时生活中对其进行的生态保护教育以口头教育为主。在问到“你大概什么时候开始接受生态保护相关的教育”时,1号、3号、4号、5号、6号、8号、10号、15号、18号受访者均表示:“家庭方面的教育从记事起就已经开始,渗透在平时生活中。”9号受访者表示:“家里没有专门教育过,就是口头教育,尤其我是和老人一起长大的,他们也不是很注重这些;老师也会口头教育,如不能随地扔垃圾、节约用水之类;小学也会有那种乱扔垃圾会给班级扣分的强制约束性措施。”2.2.2学校在各学科中渗透相关教育很多学校会将生态保护的内容渗透到文化课中[7]。20位受访者中,仅有6号受访者表示学校开设过与生态保护相关的必修课。在问到学校方面的教育时,6号受访者说:“在小学阶段,学校开设一些科学百科类的科目,涉及生态保护教育;但从初高中开始,因为文化课开始紧凑起来,相关课程就变得很少了。”2号、3号、7号、17号、19号受访者均表示:“学校没有专门开设过生态保护相关课程,不过会在语文、生物、地理、化学中渗透生态保护教育,还有一部分课程与生态保护有关。”8号、20号受访者表示:“学校这方面还是挺缺乏的,在课堂上老师不会给我们具体地讲关于保护环境的问题,更没有专业的老师来教我们。”2.2.3通过手机或广告获取有关生态保护的知识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智能手机走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手机和广告成为青少年学习生态保护知识的主要途径[8]。对于“社会生活中获取生态保护信息的具体情况”这一问题,很多学生认为自己通过社会途径接触生态保护信息最多。13号受访者说:“在网络上获取信息比较多,网络上经常有一些有关生态保护的公益广告,比如‘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让更多的人意识到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10号、15号受访者表示:“我经常在自媒体上看到一些和生态保护相关的视频,微博和视频类APP也会自动推送这些知识。”
2.3影响本科生生态保护意识的因素
2.3.1生态保护意识受同情心影响生态道德情感的培养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9]。培养青少年的同情心,有利于培养其仁爱之心,有利于人际关系的和谐[10],对促进生态保护也有帮助。有学生表示,在看到一些生态环境恶化导致的恶劣后果时,会激发自己的同情心,进而促使自己产生保护生态的行为。4号受访者说:“电视上的一些新闻会让我印象比较深刻,感觉多接触那些比较恶劣的环境,就会激发你想保护生态的欲望。”7号受访者说:“当自己在微博上看到南极北极冰川融化,企鹅、北极熊那么可怜时,就会想去进行生态保护,对于我自己而言,多看看这方面的新闻,就会影响我很长一段时间。”2.3.2生态保护意识受身边同龄人影响通过访谈了解到,当身边的同学有良好的生态保护意识时,受访者会主动向他们学习;而对于生态保护意识较差的同学,受访者表示不会受他们影响。6号受访者说:“我身边的很多同学对生态保护都有很深层次的认识,我会主动向他们学习。”8号受访者说:“身边同学的生态保护意识都挺强的,对我也会有很大影响,比如他们都那么做,我要是没有做到,就会有一种愧疚感,也会督促我去进行生态保护。”3号、10号受访者说:“身边的同龄人还是有差异的,毕竟大家的教育环境不同,对我来说,我会选择学习好的行为,纠正那些对生态保护不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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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生态补偿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的生态补偿措施还尚不能满足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还不能够有效地调节生态保护中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环境的破坏和生态服务功能退化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生态保护者的经济利益和权益不能得到保障。
(一)生态补偿机制缺乏系统的制度设计
目前,我国对生态补偿机制的设计尚没有统一的法律政策,各地区的补偿措施取决于决策者的意愿及该地区的当年财政预算状况。另外,由于我国的生态补偿机制还处于初步的形成之中,林业、农业、水利、发改委、财政等不同部门都是根据各部门的职权和利益来开展生态补偿的实践工作,以至于生态补偿政策较多,统一的国家生态补偿制度难以形成。
(二)补偿范围方法的界定不科学
生态补偿范围主要是指应该得到补偿的地域范围。我国现行的生态补偿实践中范围的界定尚没有明确的标准和方法,通常确定的依据是河流上游区域、江河源头,或林区、山区和矿区等,边界范围较为含糊,与生态补偿中要保障生态服务功能的持续供给目的关系不明确,从而导致了补偿责任的不明确,使得生态服务功能持续供给得不到保障。
(三)政策效果不明显
当前,生态补偿资金的利用与生态保护的效果还没有直接挂钩,尚没有建立起生态保护效果的评估机制与监管机制,也没有建立相应的奖惩措施,受偿者的责任不明确。尽管国家与各级政府投入了高额的生态补偿资金,但是目前的情形却是生态保护与开发的矛盾还在不断加剧,生态退化的趋势仍然没有得到有效地遏制。
二、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
生态补偿机制从经济意义上来说,就是将生态保护的外部性经济内部化,使得生态保护者能够享受到保护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其相应的费用是由生态保护成果中的受益者来支付,从而通过制度设计来实现生态功能这一特殊的“公共产品”,使保障生态功能的投资者能够得到合理的回报,以此鼓励“生态服务功能”产品可持续性生产,从而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因此,建立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对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生态补偿机制
根据我国特有的生态环境问题特征和生态安全的需要,以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为科学基础、受益者补偿、生态保护者者受益等原则,来建立符合各区域实际情况的生态补偿机制。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是人类直接或间接地从生态系统中得到的各种利益。生态补偿最直接的一个目的就是保护上述各种功能赖以存在的生态系统,实现可持续提供生态系统服务。所以,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是设计生态补偿制度中的重要科学基础。受益者补偿也就是通常说的“谁受益,谁付费”。生态服务功能可以看成是一类特殊的公共产品,因此,按照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享受产品和服务的个人与社会应该向提供该产品和服务的人付费。生态保护是一种强外部性经济的活动,若不给予生态保护者一定的经济补偿,则会影响他们保护生态的积极性,造成生态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很可能会导致生态服务功能的退化,使生态安全受到威胁。所以要对生态保护者给予一定的经济鼓励,使生态保护不再仅仅是政府的强制和整个社会的公益事业,更好地鼓励人们参与到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中。
(二)科学确定生态补偿的地域范围
不同地域的生态系统有着不同的生态服务功能,有些地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较弱,而有些地域单元则具有极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由于保护生态功能是生态保护的目的,因此确定生态补偿的地域范围时,必须以生态服务功能为基础,来评价不同地域生态服务功能的重要性,并根据其重要程度来确定生态补偿的先后顺序。
(三)建立生态补偿金额的合理核算方法
生态补偿金额的确定应考虑到的不同因素有:一是,由生态保护所致的直接经济损失,譬如通过野生动物破坏的居民农作物造成的经济损失。二是,为了保护生态功能而产生的机会成本,如水源保护区域不能发展某些高污染的产业、沙尘暴控制区限制或不能放养牲畜,由此给农牧民带来的经济损失。三是,生态保护的投入,如用于退耕还林、还草、还湖的补偿,保护天然林的补偿,和用于生态保护的人力、物力和管理费用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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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陶建格.生态补偿理论研究现状与进展[J].生态环境学报.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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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北部山区位于市行政中心北侧,其主要山体*山、*及*岭等是新城生态建设和景观构造的核心区域。加强新城北部山区的生态保护,有效改善生态环境,是建设新城现代化山水园林城市的必然选择,对树立*门户城市新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山体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把新城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打造生态宜居新城、建设“幸福”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出成效。
二、保护范围
划定包括*山及周边的*、*岭等各山体及其坡地,面积约500公顷为新城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区。保护区内除已规划建设的项目外,严格控制各类城市建设活动。
按照环境优先、分区管理的原则,保护区划分为限制建设及禁止建设两个区。路以南、*岭东环路以西、*岭西环路以东10公顷用地为限制建设区;其它均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内,所有规划建设项目均需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严格进行规划方案审查,不得进行工业、仓储类用地规划建设,限制房地产开发类用地规划建设;新建建筑在形态、色彩、高度上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禁止建设区内,除已经规划建设的项目,生态保护需配套建设的建(构)筑物,公园开发需配套建设的建(构)筑物外,不得进行其它内容的建设活动,不得采石、取土、放牧、修坟、烧纸、砍柴、滥伐树木等。
新城北部山区生态保护规划变更及保护区内新建建设项目涉及变更生态保护功能的,需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同意。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科学规划,加强统筹管理。规划部门要科学编制新城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积极开展北部山区景观规划研究,立足于生态建设与人文景观开发相结合,生态建设与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相结合,编制新城北部山区生态保护与发展规划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规划管理,加强规划的实施监管,把北部山区及周边的规划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对于采石、取土已造成的山体破坏,相关主管部门应本着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的原则,合理规划生态绿化方案,以较低的成本投入完成生态环境修复和优化。
(二)开展绿化造林,提升生态水平。林业部门要立足于提高北部山区整体绿化水平,加大植树造林力度。根据气候特征及地质条件、山体走势,培育保护好森林风景资源,营造富有特色的生态森林景观,形成良好的森林生态体系。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保护补偿、多元投入、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综合管护,保证山区绿化效果。
(三)强化监管,构建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对北部山区生态保护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目标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新城北部山区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建立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负责山区生态建设中的各项工作,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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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生态权是农民享受政治、经济、文化等权利的基础,是农民的基本人权衍生的权利,农民在农村生态系统中生存,是整个生态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一个连接点,只有享有对生态系统的安全监督权、利益享受权、生态保护权、生态发展权和选择生态系统的权利,才能够在自己的生态系统中生存与发展下去。
农民生态权的内容非常广泛,主要有其一,生态安全权。生态安全权是农民生态权的第一权利,农民世世代代生活在农业生态系统中间,农民的一切都必须依靠生态系统供给,生态安全是农民最重要的生态权。其二,生态利益权。生态利益权是农民对所处生态系统利益的享有权,是农民生存的物质基础所在。其三是生态选择权。农民对生态系统的依赖程度很高,生态系统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存状况,因此,在合法的途径和条件下,农民应该有对自己生态系统的选择权利,就是农民自己为了生存,可以选择哪个生态系统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其四,生态保护权。农民应该拥有对自己生态系统进行保护的权利,有权跟破坏自己生态系统的一切行为作斗争,有权对破坏自己生态系统的行为请求赔偿或补偿。
生态权:新农村生态环境的保障
农民生态权是农民权益的基础,是农民生存发展的保证,同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农村自然生态和谐,没有生态权,农村的自然和谐环境就得不到保障。因此,它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是新农村建设主体权利保障的要求。农民是农村生态建设和维护的主体,是农村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系统对其生存和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农民生活在农村生态系统中,他们的权利衍生于生态权,没有生态权,他们就不能生存,其他权利也不再存在。保障农民的权利,必须有生态权作为根据和基础。农民居住在农村社会,农村的生态环境是他们最大和最亲近的环境,生态变迁会影响农民的生存、发展,他们对所处的环境理当可以主张权利,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有建设社会主义生态和谐的新农村之权利,有维护新农村生态平衡的力量。
2、是构建和谐生态农村的保证。生态和谐是生态平衡的重要特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之一。生态和谐是农民的夙愿,特别是在我国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和谐的农村生态环境显得尤为重要。目前,人与自然的的关系日益显得紧张,环境污染、人口问题、资源紧张、粮食短缺等问题严重存在,这些问题很大程度都与农村生态有关。而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城镇化的发展,是城市环境恶化向农村的转嫁,这种转嫁使农村生态环境更加恶化。严重影响了农村生态和谐的建设。因此,给农民以生态权,是农民有权利抵制城市生态恶化的挤压,能够使农村和谐协调发展,为构建农村生态和谐提供权利保证。
3、为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生态问题提供长效机制。新农村建设中必须解决当前日益严重的生态问题,农村生态问题不是农民本身造成的,也不是农民自己引起的,而是农民生态权缺失引起的。农民是农村生态保护的主体,也是生态环境的受益者,但是,由于我国农民至今生态权缺失,农民不能拥有保护农村生态的权利,眼见生态环境被破坏却无能为力。当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权在国家,环境保护局代表国家行使生态保护权,环保局本身的权威有限,在加上其对农村的监管有限,还有许多破坏农村生态的行为都以城市建设为名,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项目。因此,使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力量不足。只有赋予农民强有力的生态权,农民有权利保护自己的生态环境,才能抵制来自各方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才能建立起解决农村生态问题的长效机制。
4、为维护农村生态平衡增强主体力量。生态平衡是新农村建设的环境基础,生态平衡不是政府单方的事情,也不是政府单方面能够解决的问题,它是生态系统中所有组分的事情,也是整个社会的大事。维护生态平衡要调动社会各阶层的力量,要动员全社会人员参与。农村生态的平衡是整个生态系统平衡的关键,因为农村是整个生态系统的大本营。当前,我国主要在环境保护基础上促进生态平衡,进而保护生态系统,没有赋予社会广泛的生态保护权利,这就造成了生态保护的主体力量弱小的局面。特别是在农村,农民还没有保护生态平衡的主体资格,没有形成主体力量。因此,只有赋予农民保护生态的权利,使他们成为保护生态的主人,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增强生态保护的主体力量。
切实保障农民生态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创新环境保护的理念。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我国现行环境保护体制是一种国家本位主义的环境保护理念,把环境保护的权利通归国家所有,造成公民保护环境的权利缺位。农民对侵犯自己生态权的行为缺乏保护的主体根据,因此,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自己没有保护的力量。这种理念认为,环境保护是国家的重大事情,只能由国家统一行使保护职权。这种理念对我国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也收到了显著的效果。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环境破坏主体的日益多样化,仅仅由国家保护的机制也日益出现缺陷。因此,必须创新环境保护的理念,赋予公民自力保护环境的权利,让社会所有公民形成环境保护的合力。创新农村环境保护的理念,赋予农民环境保护的权利,使农民能够对自己的环境权利进行自力保护,维护农村生态环境健康发展,是保障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的主要措施,这也是农民环境意识日益增强的要求,还是国际环境保护的发展趋势。
2、增强农民保护生态的主体意识。我国过去在地大物博的环境观念下,形成了一种自然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思想意识,特别是在农村,节约自然资源、保护自然环境的意识远远不够,农民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被错误的资源观隐没。在我国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增强农民保护生态的主体意识,特别是农民生态权利意识,是我国新农村环境建设中的首要问题。生态权是现代社会里日益重要的权利,对于当代农民,生态更加重要。我国农民保护生态权的主体意识逐渐觉醒,但是自主保护意识不够强。生态权是一项随着生态危机而发展和凸显的权利,在以往的社会发展中,因为生态危机不严重,农村生态环境良好,农民的生态权也没有觉醒。随着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农业生产日益被生态危机影响,农民才意识到自己的生态权利的重要性。我国农民要求生态权的主体意识正在逐渐增强,生态维权意识急剧上升,有农民和政府要生态权的,有农民不准企业上马的,不准企业开工的,但是,自主保护的能力和力度还是不够,不能有效的维护自己的生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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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哲学的角度分析,林业经济发展与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是林业发展的两个方面,缺一不可。它们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一方面,如果片面追求林业经济效益而破坏林业生态环境、就会导致林业产业陷入昏乱状态,林业生态环境被恶化,人与自然的矛盾就会更加尖锐,这显然是违背自然和社会的发展规律。另一方面,过分强调保护林业生态环境而忽视林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就会造成林业资源的浪费,不能充分发挥林业的经济功能和作用。我国林业发展的经验表明,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需要依靠林业经济的推动,林业经济的发展能够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从而调动林业经营者保护林业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只有林业经济和林业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才能实现林业综合效益的最大化,在林业的发展过程中必须加强林业生态环境保护。
1.2 充分发挥人在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观能动性
哲学认为,人具有主观能动性。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过程中应该正确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深刻认识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善于合理开发利用林业资源,努力做到以最小的资源与环境代价,创造良好的林业经济与社会效益,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林业经济增长与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林业生态环境建设需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加强林业生态科技研究,将生态环境保护的科研成果应用到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中去,提高林业生态建设效益,始终坚持保护林业生态环境的意识,以坚强的意志和十足的干劲从事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林业经济活动必然涉及到林业生态环境,人类应该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遵守自然规律,如按照林木的生长规律,制定科学合理的采伐时间和方式,人类活动不能超越林业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
1.3 注重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客观普遍联系
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整体,任何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都存在着联系。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是构建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资源安全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改善生态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林业生态环境不仅与林业经济关系密切,而且与生态系统多样性、人们的居住环境、气候变化紧密联系。林业建设必须加强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才能使林业的生态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关于群众观点的观点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应该充分发挥林区群众的作用,天然林、公益林的养护和经济林的推广和种植都离不开林区群众。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为林业经济发展提供丰富的资源,有利于提高林区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林业生态环境能起到防风固沙的作用保障农业生产,同时改善林区周边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中国,提高人们的生活的幸福指数创造了条件。
1.4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发展观。因此,在发展林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党的十报告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正确处理好人类活动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生态文明建设与林业关系,是系统与子系统的关系,是整体与个体关系,是大厦与基础的关系。人类要提升生态伦理关怀,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林业产业体系,使林业生态环境和林业经济能够共同发展,在拥有优美的林业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发挥林业在增加农民就业增收的作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科学合理的措施来推动林业服务于党的十报告提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发展。
1.5 蕴含继承与创新的辩证关系
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蕴含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我国森林资源丰富,古代人在利用林业资源中也有关于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观念,如儒家的主张“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如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其中就要求遵守林木的生长规律,在合适的时间进行林木采伐。传统文化中还有很多关于林业环境保护的生态智慧可以借鉴,在当前的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中应对其进行继承和创新,结合我国的国情和林业发展状况,按照现代林业的发展要求,研究新的发展思路和对策,可以从加强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技研究、创新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加强林业产业管理等方面来完善和创新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2.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在长期的发展林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经验,不断探索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对策,制定生态与经济双蠃式林业发展战略,妥善处理林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促进林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2011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资料显示,我国的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成效显著,天然林保护工程全年造林57.16万hm2,森林改培3.33万hm2,森林抚育175.13万hm2,1.15亿hm2森林得到有效保护。但是,目前仍然存在若干问题制约着林业生态环境建设。
2.1 未形成科学的林业生态保护意识
哲学认为,正确的意识能够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部分地区和群众尚未形成科学的林业生态建设意识,或者没有充分认识到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作用,这就阻碍到林业生态环境的发展。一是政府对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宣传不够,使林区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律意识薄弱,偷砍滥伐现象依然严重存在。林业具有商品生产的属性,部分地区为了获得林业经济效益,对在林业发展过程中‘‘重用材,轻护林”的现象没有加以引导。二是对林区的生物多样性重视不够,有些地方采用单一林木品种培育模式,缺乏林下经济意识,因此浪费很多林地空间,没有形成科学的林业生态结构,森林增长量与消耗量比例不合理,导致森林生态功能下降。三是利用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科技的意识不强,我国对林业生态保护科技成果的推广不够到位。
2.2 群众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群众观点认为,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必须依靠群众的力量,努力使群众获得更多的生态经济效益,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这也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体现,但实际的情况是贯彻不力。一是目前林区群众参与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基本上是由政府的号召和行政力量的推动,但是按照林业的发展规律,这样的群众参与方式并不是长久之计,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把林业生态环境保护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二是部分林区的公共财政投入不足,部分林权所有者不能按规定获得国家的生态补偿,林农利益得不到保障,没有严格依法实施管理经营,导致公益林建设效果不佳。三是林业工作者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林场职工应该既是森防工作者又是森林的保健工作者,然而对他们的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培训较少,不利于他们开展林业生态保护工作。
2.3 未实现林业生态建设质量的全面提升
结合我国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现状分析,当前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还有很大发展空间。一是我国人口基数大且增长较快,对林业资源的需求量大,但是林木生长量较低。我国现阶段的人均森林面积占有量只达到世界人均森林面积占有量的21%,而人均森林蓄积量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12%。这种供需的不平衡是人类活动造成林业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同时也是实现林业生态建设质的发展的阻碍因素。二是林业生态保护科技的研究仍须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率不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和贡献率较低,林业生态保护科技创新水平尚待提高。三是林业产业对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支持力度不够,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后劲不足,林业生态保护激励机制不健全。生态文化体系初步构成,但要实现党的十提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五位一体的格局,还需要以林业产业为支撑、全社会共同努力繁荣林业生态文化。
3.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对策
生态文明建设在国家和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而森林是大陆生态系统的主要环节,所以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应该针对当前林业生态保护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提出相应的对策,推动林业生态环境优质、稳定地持续发展。
3.1 增强科学的林业生态保护意识
—是强化群众的林业生态意识。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必须通过政府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推介,增强群众的林业生态意识。大力宣传生态林业的重要性以及内涵,改变人们的传统观念和意识,是建设好生态林业的重要措施之一。人类社会发展的实践证明,要获取长远的和宏观的经济效益,就必须从单纯地追求提高经济效益转为追求提高生态经济效益,使产业与生态相互促进,同步提高。所以,要转变传统林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林业生态保护的观念。在农村中推广新能源的应用,降低农村生产生活对于林木的需求量,减少人类活动对林业资源的破坏。二是重视林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林区的生物多样性,维持林区的生态平衡,根据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原理,形成以林木为主体,其他物种共同发展的森林生态系统,保护野生动植物,提高林业资源的利用率,推动近自然林业的发展。三是增强利用科学技术来促进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识,完善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科技服务体系,增加林业生态科技研究经费的投入。加强林业科技人员相关知识培训,安排林业科技人员深入林间进行技术指导与服务,从而为林业生态建设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使林业生态科技在森林有害病虫防治、防护林信息化建设、荒漠化治理等方面发挥作用。
3.2 充分发挥林区群众的主体作用
林区群众在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因素。一是保护森林资源要从保护利益主体开始。林区群众既是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又是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收益的主体。发展林业经济,增加林业群众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收入,提高林区群众进行林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增加公共财政对林农的生态补偿,保障林农的利益,促使他们依法进行林业经营管理。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9。通过这些措施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关系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保障公益林建设顺利开展。三是加强对林业工作者的生态保护技术专业技能培训,做好以生态伦理观和现代生态保护科技为主要内容的林业生态保护教育,壮大精干高效的林业科技保护工作队伍,为林业建设和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人才支撑,全面推进林业生态环境建设。
3.3 推动林业生态建设质量的全面提升
实现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质量的全面提升,要做到统筹林业经济与林业生态的发展,保障林区群众生产和生活所需的林业资源,利用科技来提高生态环境建设的效益,以林业产业的发展推动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一是严格做到维护生态系统整体性、多样性和稳定性,以保证森林资源总量。在当前造林绿化的中,要改变那种只求数量的造林方式,加强技术指导工作,应大力发展工程造林,确实做到“造—片,成一片,管一片”。一方面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天然林养护,打造品种多样、层次复杂、结构稳定的公益林,另一方面加强经济林科学的经营管理,充分利用林业土地,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实行绿色无公害培养,林种结构和林龄结构要合理,增强森林资源的接续能力。二是加强与林业科研院所、高校、专家的交流与合作,切实保障维持林业生态工程研究经费,建立基层林业生态科技推广机构和壮大从事林业生态保护的人才队伍,充分利用科技巩固和发展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成果。三是繁荣林业生态文化。林业生态文化建设要广泛地传播生态文化知识和观念,体现不同地区的生态文化特色,处理好林业生态文化体系和产业体系的关系,完善林业生态文化产业的基础设施,鼓励林业生态文化的艺术创作,推动林业生态文化蓬勃发展,促进中华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篇12
我国的传统风俗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不同地区、民族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不同,风俗的表现形式和内容也不相同,因此有“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之说。各民族、各地区的风俗虽有很大差异,但是在生态伦理方面却有着相同的精神内涵,尊重生命、崇敬自然的生态伦理观念是各民族各地区传统风俗的共同之处。从一定意义上说,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是各地区、各民族在独特的自然环境下和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信念的道德规范。
(一)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形成
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源自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自然条件主要是指人们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社会条件主要是指经济、政治、宗教和文化等因素。在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依赖性较强。人们对一些自然现象和自然事物无法理解,认为“万物皆有灵气”,有一种不可捉摸的力量在控制着周围的世界和自己的命运。在这种有限的知识背景下,人们屈从于大自然,产生了对自然的崇拜心理,并借助于想象把自然力量形象化,在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形成了一些较原始的思想和习惯。
进入阶级社会后,社会生产力水平有所提高,人们对自然有了更多的认识。人们受统治阶级的影响,在对待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形成了敬畏自然、顺从天命的思想,许多风俗被自上而下推广起来,并在风俗中形成了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生态伦理,一些保护环境的村规民约逐渐形成,在处理人与自然之间关系问题上有了合法依据。传统风俗受宗教因素的影响也较多,在宗教发展过程中经历了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三个阶段,一些宗教思想和宗教仪式里也带有明显的生态伦理思想。“文化因素对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影响较深,我国传统文化充满了极富生态价值的伦理理念”\[1\],儒道墨法等思想流派无不主张“天人合一”的生态伦理理念,为“人与自然平等观”奠定了理论基石,并从文化高度影响了人们的生产生活,形成了一些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风俗。由于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过度掠夺自然资源都遭到了自然的报复,人们逐渐认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在生产生活中形成了一些具有生态伦理内容的风俗。传统风俗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了很大转变。齐文英,王玉晴: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观及其现代转换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年第3期 第25卷第3期
(二)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表现
我国各民族、各地区的传统风俗中蕴含的生态伦理具有不同的表现方式,人们通过神话传说、、民间禁忌、日常礼俗、生活习惯等方式传承着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更多地包含了人们对大自然的敬畏,体现了人与自然和平共处、和谐发展的生态伦理观念。”\[2\]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反映出的尊重自然的观念。与自然环境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各民族在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中从事特定的生产、生活,并形成了具有不同特色的。从事游牧的民族,草原是他们生活生存的基础,一般崇拜水草神,以祈求保佑水草丰美,牛肥马壮。生活在山区环境的民族,山林是他们获取各种丰富物产的依靠,一般崇拜山神、树神。无论是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还是一些民族的原始宗教,都存在自然崇拜和图腾崇拜,主张保护动植物,强调人与自然和谐。“藏族人每年都有对神山、神湖的朝拜活动,诸如为神山跳神、转山(经)等,人们一般不到神湖捕捞鱼类或其他水产品。彝族则认为人与自然环境中的动植物同源,贵州从江苗族则认为人与动物来源于同祖,许多少数民族还把某种动物或植物当作自己的祖先。土家族、白族认为自己是白虎的后裔,彝族、纳西族、傈僳族则都认为自己是黑虎之后。”\[3\]许多民族都认为一些山林草木和动物都有灵气,并把它们神化当成自己的保护神,对其敬畏、祭祀,禁止人们对这些图腾物进行伤害,以求其保护。在民族的影响下,一些山林、草地的生态平衡受到保护,动物多样性得以延续。
第二,生产劳动折射出的保护生态平衡的理念。我国各地区、各民族为了调适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在生产方式上采取了许多积极的措施,形成了特有的风俗。传统社会以农业为主要生计,农业生产中有较多的生态保护民俗。田地是农民的命根,人们基于对田地的特殊感情,在祭祀田公、地母的名义下,实施着“酬田”、“酬地”的民俗行为。白族等民族每至岁末,将垃圾聚堆焚烧,然后把焚烧后的垃圾灰撒到田地里,称为“酬年”。在农业活动中,人们为了免除休耕带来的损失,采用轮种的耕作方法,即同一块地,每年种植不同的庄稼,农民称为“换茬”,轮种方式有利于地力的养护。蒙古族在生产实践中,创立了“草库伦”的草场保护方法,即把草场用栏杆或其他材料做成的藩篱圈围,在围栏内以人力更新植被,使牧场得到必要的休养。青藏高原的牧民一般都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牧民们在不同季节有组织、有规律地在不同的牧场之间进行循环式的放牧,其“轮牧制”的生产方式对草原生态的平衡十分有益,这种周期性的轮牧,较好地解决了草场使用与牧草再生的问题,使一些牧场在轮休期内得以恢复,从而很好地保护了高寒草原的生态。20世纪50年代前我国南北方均有不少民族从事狩猎生产,如北方的鄂温克、鄂伦春、赫哲、达斡尔、蒙古、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族,以及南方的傈僳族、独龙族、怒族等,都把狩猎当作主要或次要的生产方式之一。但是各民族的狩猎都有一定的规则和禁忌,人们一般不打产崽、孵卵、和哺乳的动物,春天通常很少狩猎,以保证野生动物的繁殖。这些狩猎规则和禁忌,对保护生物种群起到了很好作用。人们在生产活动中主动调适生态环境的做法形成了特有的生态保护民俗,有利于保护当地的生态平衡。
第三,日常生活体现出的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信念。我国各个民族在日常生活中都有一些体现生态伦理的风俗。“生活在云贵高原的侗族,婴儿生下后,家人就在山上栽下100棵杉苗,直到18年后才砍伐作为男婚女嫁的费用。人们不论是在路边还是在其他地方,一旦发现乔木的幼苗都会主动把它保护下来。”\[4\]水族人对生长在村寨内和附近的古树敬若神明,并加以保护。土家人在婴儿诞生后会按照习俗栽下几株树苗,称为栽“喜树”。普米族有一个独特的习俗,就是将刚出生的孩子拜寄给一棵粗壮的树木或某种强悍、灵敏的动物,希望他们像拜寄的动植物一样生机勃勃、强壮敏捷。纳西族明确规定禁止在水源头杀牲畜丢弃脏物,白族腊月的“净水节”,傣族的“泼水节”都表现出对水资源的爱惜和重视。在传统的生态保护民俗中,人们重视自身生存环境安全与卫生的保护。这种风俗一般通过节日仪式定期地表现出来。如岁末的除尘活动,新年之初对节日垃圾处理的“送穷”,正月十五对老鼠、狐狸、害虫的驱逐,端午洒“百药水”、挂艾、插菖蒲等,都表现出对疫病之害的有效预防。合理、健康、积极的生态保护民俗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具有积极作用,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我国传统风俗的生态伦理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地域性,是各地区、各民族在与自然互动的过程中形成的,其中包含着被动和主动的生态伦理意识。由于人们的活动受环境的制约性较强,对自然产生的主要是敬畏心理,从而被动地保护着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在生产生活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教训也使人们明白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从而产生了有主动意识的生态保护行为。
二 、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价值与局限
总体上看,我国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体现了人们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理念,为现代社会的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文化资源。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经历了世代传承与发展,深深地影响了人们的生态道德观念,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在现代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由于传统风俗是在生产力水平比较落后的社会环境中形成的,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包含的一些观念和做法与现代社会不相适应。
(一)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价值
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既保留了早期人类社会真实的精神风貌,又蕴含着无穷的生态智慧。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为现代社会提供了可供参照的答案,其精神内涵促使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辩证关系。
首先,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为保护自然环境、发展生态产业提供了思想条件。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倡导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理念,有利于生态平衡的保持和自然、人文生态旅游景观的开发,是保护人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等生态产业的思想条件。其次,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可以弥补生态环境管理的不足。“现代生态环境管理强调政府的功能,生态环境保护仅靠政府的作为不仅会消耗大量公共资源,而且难以取得成效。”\[5\]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可以弥补环境立法和执法的不足,不仅内在地调整了人们的生态心理,而且外在地规范了人们的生态行为。各种生态保护风俗通过约定俗成的方式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之中,形成了指导人们行为的“自律机制”,它在实践活动中取得的环境保护的效果,是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等硬性约束方式难以达到的。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会对人们产生内在约束力和精神激励,可以最大化地调动公众参与,降低生态环境管理的成本,有效弥补政府生态管理的不足。再次,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是对现代生态伦理理论的补充。现代生态伦理的基本理论知识主要是从西方传习过来的,我国领土广阔,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情况极为复杂,其理论知识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与现实的脱节。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经历了几千年的传承、演变,已经内化为各地区、各民族的特有的文化,不仅可以满足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还适应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复杂性,是对现代生态伦理理论的重要补充和完善,可以更好地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
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具有传承性和变异性,它能够有效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不断进行自我淘汰、自我更新,其精神实质永远不会落伍,表现形式也会更符合现代社会的需要。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为生态平衡提供了一个内源调节机制,“为当今生态问题的解决开启了一扇方便之门”\[6\]。
(二)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局限
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一些消极的内容。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作为传统农业社会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社会规范,还不能与现代社会有效契合,其内容和表现形式的不合理之处甚至会阻碍社会的现代化进程。
首先,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够全面。“许多地区的生态保护风俗是建立在崇拜自然、敬畏自然的心理基础之上的,多表现为宗教崇拜或民间禁忌”\[7\],这种朴素的生态伦理观仅能维护被崇拜的部分环境要素,在对自然环境的作用力上存在既保护又破坏的现象,这与现代环境治理理念是有很大差距的。其次,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包含着不科学的内容。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一些封建迷信思想,如因果报应思想、风水观念、神鬼观念等虽然能约束人们的一些行为,但是却容易使人们陷入无知和愚昧,是与以科学技术为动力的现代文明社会相悖的。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还存在因循守旧的观念和做法,在生产生活中的落后习俗不利于生产力的提高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阻碍了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再次,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容易被现代社会异化。现代社会文化呈现多元性,各种文化不断交融,影响着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观念,“一些地区民族风俗受外来文化的影响发生了或多或少的改变,许多传统风俗被异化,在利益的驱使下失去了生态保护的伦理观念。”\[8\]有的民族的生态保护风俗成为发展旅游业的装饰,成为当地增加经济收入的重要方式,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逐渐倾向于形式化和利益化,变成了一种庸俗的实用主义。
三、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现代转换
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一些传统的生态保护风俗被改变,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也面临着被异化的风险。我们在强调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价值的同时,还要认识到其中的不合理成分,并对其进行重构以使之符合现代社会的需要。
(一) 促进传统理念与现代方式的结合
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不能只依赖科学技术,还要动员一切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资源,特别是传统文化的资源。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蕴含着丰富的生态哲理,对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具有重要作用,弘扬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不是宣传旧的环保方式,而是要认识到传统生态伦理的精神实质,是对“天人合一”的生态理念的觉醒和回归。《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民族文化保护》中提出“要发挥重要节庆和习俗的积极作用,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坚持不懈地抓好移风易俗。”由于传统的生态保护风俗是在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形成的,缺乏科学知识的指导和先进技术的推动,因此,我们必须在充分挖掘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有益于生态环境保护内容时,要将传统生态理念与前沿科技结合起来,使其在新的社会发展形势下不断升华,使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转化到适应当代生态环境保护的行为上来。要创新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表现形式,改变不科学、不文明的行为方式,将传统的生态伦理理念寓于现代的活动载体之中,同时又不破坏古老的风俗习惯。要将先进的科学技术应用于传统的生态保护风俗之中,同时要推广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以提升人们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效果。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合理内核是现代社会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汲取的养分,但是要使其脱离特定的地域并在更大范围内得到认可,就要改变传统的活动方式,结合现代方式将其基本理念融入到现代社会之中。
(二)建构并推行正确的生态伦理观
“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包含着许多科学的、辩证的自然生态观的思想因子,但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它毕竟是一种朴素的、直观的、经验性的自然观”\[9\],按现代科学的实证性和精确性要求来看,是不可能对人与自然之间的复杂关系作出全面而又准确的科学解释和说明的。因此,我们要继承其中所包含的科学性、合理性因素,树立正确的生态道德、生态科学、生态价值和生态责任意识,实现向现代自然观的转换。首先要对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合理成分进行强化和引导。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在原始生态环境的保护方面作用是积极的,要有意识地进行引导,宣传其有益于生态保护的思想观念,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将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精华部分转化为政策或民族地区的法律,以建构并推行正确的生态伦理观。其次,要将现代的自然观念灌注到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之中。要抑制传统风俗生态伦理中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消极内容,并阻止外界错误价值观侵入,可以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促使人们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使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受到现代文化和观念的指导,从而在内容和结构上得到优化。再次,要培育传统风俗的生态伦理体系。各民族、各地区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基于特殊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形成了不同特色的生态保护风俗。但是由于地域性、民族性差异,还没有形成一个稳定的生态伦理体系,各地区、各民族延续着传统的生态习俗,很少去借鉴其他地区和民族的有益成分,因此应尽快培育传统风俗的生态伦理体系,使在价值上相宜的生态风俗文化结合在一起,建立一种理念上交融、方法上交流的生态保护机制,使积极、健康的生态伦理观成为现代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三)推进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制度化建设
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衍生出来的习惯法和成文法,具有对人们的心理和行为上的规范作用,但是由于缺少制度上的保障其约束力和强制力非常有限,一些传统的环保措施尚处在自发和零散的低水平上,离现代制度文明所要求的规范性、系统性和准确性还有较大的距离,生态环境的保护仅靠人们的内在约束力和自制力远远不够。现代生态文明的构建,必须以制度化和规范化作为重要内容和基本保障。传统风俗生态伦理中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朴素认识,限于当时低下的生产力水平和科技水平,是基于自然崇拜和等提出的,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其形式简单、观念落后、组织零散,制度化层面的内容远远满足不了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必须克服简单朴素的思维,在村规民约和民间禁忌的基础上建立环境保护的现代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利用法律和行政手段规避不合理、不合法的做法,加强组织领导和科学管理增强人们保护自然环境的组织性,通过教育和奖惩手段提高人们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按照现代制度文明的要求,进行文化法制建设和文化体制建设”\[10\],使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得到弘扬。
四、结语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绝对不能忽视生态环境的保护。生态环境的保护不仅要采用现代法制手段和科学技术,更重要的是应该弘扬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修正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重新确立人对自然的价值标准。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对当今社会的生态文明建设有着很大的现实价值,它蕴含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理念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以及国民综合素质的提高都具有促进作用。在探索生态环境保护的路径时,我们应该对传统风俗中的生态伦理予以重视,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唤起人们的生态伦理意识。在强调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重要价值的同时,必须对其进行重构,通过对传统风俗中生态伦理的全面搜集和认真整理,注入新的时代内核,使之转换成现代的生态伦理观,以符合新时代生产与生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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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查还涉及了高职学生的生态保护行为,如拒绝使用一次性物品,随手关灯、关水龙头,践踏草坪,制止别人践踏草坪,拒绝吃野生动物,拒绝选择过度包装的商品,自备购物袋,过度消费,随手扔垃圾,垃圾分类等问题。受访的高职学生在生态道德行为方面的表现如表2所示。在这组问题中,对于拒绝吃野生动物这一问题的回答最令人满意,其次是随手关灯、关水龙头问题,大多数学生做得不错。限塑令自2008年6月1日施行已逾五载,从调查中可以看出,高职学生自备购物袋的情况并不是很好。大多数被调查学生随手扔垃圾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垃圾分类的意识也不是很强。这一调查结果表面看起来似乎还不错,但仔细分析可以发现,表现得不太好的几个问题,其实做起来更简单,但即使是一些很容易做到的事情,也总有很多学生做不好,特别是体现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如践踏草坪和制止别人践踏草坪等问题,高职学生管自己还较容易一些,约束周围同学就显得非常无力,亦或者是根本不去关心别人的生态保护行为。这些问题也说明高职学生的整体生态保护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高职学生的生态道德意识情况
人们只有意识到生态系统之间密不可分、环环相扣的关系,才能有意识地去保护人类所处的生态环境。意识是行为的基础,生态道德意识是生态保护行为的前提和基础,是人们在认识生态环境问题和了解环境保护知识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价值观而产生的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自觉。生态保护行为是生态道德意识的外在表现。很难想象,如果不具备一定的生态道德意识,会产生很好的生态道德行为。生态道德意识应该是包含促进人与自然互利共生、协同进化和发展的自觉意识,任何忽视环境保护的社会发展和放弃社会发展的环境保护都不是生态道德意识的应有含义。因此本次调查也涉及表3~表5中的一些问题。对表3问题的回答表明,高职学生对现今环境污染问题的认识是比较一致的,多数学生认为现在的环境污染达到了非常严重的状态。对表4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表明,大多数高职学生从过去“人定胜天”的盲目乐观中走了出来,认识到人与自然应协调发展。对表5问题1的回答表明,大多数高职学生还是比较理性的,能够理解科学技术并非万能,尤其是对于生态问题,仅仅有科学技术是远远不够的。对问题2的回答表明,相当数量的高职学生认识到了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但是对于生态和经济之间的关系还没有非常清楚的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