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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相关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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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相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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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以及加入WTO后与国外经济交流的日益加深,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也将不断地向符合国际标准的方向发展。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是经济合同中的一种,是整个合同管理体系中的一个分支,具体指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等单位,为完成一定的建设工程任务而签订的合同。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多部门多领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涉及面广、个体差异性突出的特点。合同管理的成败将影响到整个项目的运作和最终目标的顺利实现。虽然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在不断地发展和进步,但与国外合同管理体系相比,还是有着相当的差距。

现阶段建设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的主要问题

工程建设涉及多部门交叉合作,其复杂性极高,这也就决定了施工合同管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目前我国这方面的发展很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也存在诸多漏洞,使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当中存在很多问题和隐患,如果处理不当,会为以后的工程损失埋下伏笔。当今施工中合同管理的主要问题为与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合同管理法律意识淡薄、专业人才匮乏以及信息化管理程度低等问题。

2.1 合同文本存在缺陷

在建设施工合同签订的时候,由于签订人不够仔细,使得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就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某些条款没有写清楚写明白,甚至没有写进合同;有些部分的措辞不够严谨,容易引起歧义;现代建设施工合同十分复杂,合同需要规定的十分具体、明确,但有些单位签订的合同过于简单,缺乏必要的组成部分,甚至只有从合同而没有主合同。上述这些缺陷都极易导致合同的履行困难,而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又很容易引起争议。

2.2 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在经济的发展大环境下,虽然我国在不断地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我国在建设工程合同方面的立法仍然有待提高和完善。上世纪80年代,国务院和建设部相继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文件,形成了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基础法规。1999年起实施的《合同法》是程序法,对于建设市场中的合同违法行为缺乏监督、处理的依据。也正是因为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使得诸多问题无法在已有的法律框架下得到妥善的解决,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3 施工合同管理法律意识淡薄

在过往种种的合同实施纠纷中我们不难发现,现如今建设施工企业的经营运作还不够规范,法律意识较为淡薄,缺乏敏锐的合同法律意识。在部分案例中,施工企业为了手续的简化,往往避过国家规定的招投标过程。而在签署合同时,合同双方既不按照已有的法律规范拟定合同文本,又不根据工程施工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合同条款,而对合同条款抠的不够仔细,对发生违约的条件以及违约责任等没有做出书面上的明确规定,这些行为不仅将合同流于形式,更是增加了合同损失和经济纠纷的危险。而在合同签订后的履行阶段,合同管理上缺乏法律意识的主要表现为:缺乏对往来信函、工程签证的必要记录和保管,在出现纠纷后无法提供相应的佐证;在获得工程施工许可后,承包商将工程分包给其他的工程队,从中获取利益,造成了责任人的不明确。

2.4 专业人才匮乏

虽然我国的建设工程行业已经存在了许多年,但是真正意义上的施工合同管理人才却极度紧缺。如今的建设工程往往非常复杂,合同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一名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合同管理知识和一定的法律知识,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合同管理,避免发生合同纠纷,以及在出现纠纷后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援等。然而,由于合同双方单位的不够重视,缺少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甚至指示一般工作人员合同管理工作,使得如今真正意义上的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及其匮乏。

2.5 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低

现如今的社会是信息化社会,社会的每个角落都离不开信息化,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也是如此。然而,由于工程单位对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使得单位对合同管理的投入过低,造成合同管理信息化的程度很低,往往采取纸质的信息往来,效率低下;而对于大量的合同相关材料,其合同管理手段又非常落后,不能够实现快速高效的合同管理。

3 对施工合同管理提出的相关建议

如前所述,目前建设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存在诸多的弊端和漏洞,接下来本论文将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合理的应对方案,以供合同管理人员参考。

3.1 尽快完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是施工合同双方在工期和善后处理纠纷的重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适应社会的发展,不断地依据现实案例做出相应的调整,唯有如此,才能够使建设工程有法可依的大环境得到保障,也可以提高效率,将诸多纠纷快速的解决。

3.2 加强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管理

招投标工作的严格管理,有利于评选出最佳的施工单位,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有利于合同双方的互相监督,避免出现贿赂、谋私利等不良行为,从而避免由此引发的工程事故。

3.3 加强法律意识

如前所述,合同双方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会为今后的合作带来隐患,所以说,合同双方都应加强相关法律意识,在拟定合同的过程中,应该由双方主管人员共同起草,对合同中的条款仔细推敲,认真约定,将所有相关内容落实到合同当中,尤其是对前述的违约条件的约定和违约责任的规定应该达成书面共识。在日常的工程交往中,注重往来信函等重要依据的保存和管理,在合同出现纠纷后,能够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依法解决合同纠纷。

3.4 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

建设工程企业应当意识到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重视本单位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同时注重使用相关专业人才进行专门管理,并完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尤其要加强施工羡慕合同管理队伍的建设,实行合同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切实的做到专业的人员管理专业的合同材料。

3.5 加强施工合同的监督工作

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当中的重要任务就是完善合同监督:一要现场监督工程队、项目小组以及分包商的工作,协助其工作来落实合同;二要对监督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协调与他们的合同关系;三要收集并保存各种工程资料,对各种信函、指令、会谈记录和账单,以及合同变更等做相应的监督控制;最后要参与施工完成后的验收工作,提供验收报告,并经常性解释合同。

3.6 加强合同的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企业需要重视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加大合同管理的投入,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注重外界合同管理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并不断改进自身合同管理工作信息化程度,改善合同管理条件,不断地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从而最终使整个建设工程受益。

总结

伴随着我国近二十年的经济腾飞,我国的建设工程也呈现了井喷式的发展。随着工程量的日益增加,建设工程施工中的诸多问题也不断体现,其中施工合同的管理问题成为现如今建设工程的主要问题之一。施工合同的管理不善会直接导致合同纠纷,经济损失,工程停工,甚至是法律介入,所以说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当务之急,本文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施工合同管理问题进行简要的剖析,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方法以供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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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现状

当前,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包括代表政府和公众利益的政府质量监管,建设单位及其代表建设单位利益的监理单位等中介组织对参建主体质量行为和活动的督促监管,以及直接参建主体的质量审核监管三个层次。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体系中,三个层次之间有着相对独立、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关系。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管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体系的核心,它分别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和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等实施全面质量监管。监理单位是关键,它根据委托内容代表建设单位监管施工、设计的质量,通过道道工序检查、层层把关签字,使建设工程投资、建设、质量监管进人良性循环。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和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等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则是自身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控制的重要方式,有利于按照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进行工程建设,有利于实现工程质量要求。

2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

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还处于破旧立新的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尽如人意的状况。具体来说,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2.1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立法不完善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很多,主要表现是:立法层次过低。应该说《建筑法》是我国建筑市场的最高层次的法律,但它只规定了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没有规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为此,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规定只能在第二层次即行政法规中有所规定,甚至只能在更低层次的部门规章和一些地方法规或文件才有所涉及;立法不健全。《建筑法》颁布于1997年,现在很多条款已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规则和行政管理的要求,存在许多与国际惯例不相符的条款,更没有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问题;缺乏与《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配套的法规及实施细则,导致有关质量责任主体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操作性不强。

2.2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存在随意性

目前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初期,建筑市场机制发育不完善,建筑市场混乱,各质量责任主体行为不规范,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质量监管者见多不惊,往往风声大雨点小。此外人情、人际关系的复杂性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它职能部门的不正常干涉,也导致监管的随意性。

2.3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渠道不畅通

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中,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具有重要作用。但是遗憾的是,我国很多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构尚未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由于各质量责任主体的组织形式、工作程序不一致,因此没有形成统一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信息系统,这种情况不利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顺利进行。

3完善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制的措施

针对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进一步完善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管。

3.1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法律法规

为了有效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必须建立和完善一整套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它们是进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法律准绳和规范依据。现行《建筑法》与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实际要求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鉴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特殊性,有必要从长远出发,借鉴发达国家的成熟做法,酝酿制定一部《建设工程质量法》,并在此基础上,颁布实施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法规,从根本大法上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管理奠定一个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合理确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制度的法律地位,明确规定建筑市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严格界定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及其相应的惩处标准。

3.2改革现行建设工程技术标准

改革现行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实行“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体制。所谓技术法规是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定,通过立法机构审议、,强制执行的。在技术法规中可引用技术标准中有关强制性条款;技术标准则是自愿采用的,由专门的标准化机构或社会组织来制定。

3.3完备建设工程市场准人制度

在市场经济模式下,政府应该按照市场运作规律进行宏观调控,国际上建设管理比较成功的国家,无一不在建设市场的准人制度上大做文章。严格的注册专业人员许可制度和企业资质等级管理制度,在有效约束从业组织和从业个人正当从事专业活动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在从业组织和从业个人资质管理方面,我国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因此,我国应当改革现行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制定合适的企业资质认证标准和管理办法,统一协调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其他工程咨询单位的从业资质,充分发挥专业人员作用,高度强化个人执业责任,形成企业从业资质与个人执业资格相结合的建筑市场准人制度,推动建筑市场逐步走向成熟。

3.4由无区别监督向差别化监督转变

原有的对不同企业、不同工程均实施单一的、无区别的质量监督模式,不能起到扬优治劣的作用,因为工程建设规模和有限的监督力量之间存在矛盾,决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可能全面覆盖,监督面越大,监督管理的深度越不够。因此,必须有所侧重,改变以往对每个企业、每个项目都实施平均资源监督的思路,应该集中资源解决影响最突出的问题,抓住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实行差别化管理。差别化管理在当前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根据不同企业和项目经理的业绩、信誉、工程质量保证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情况,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动态确定和区分重点和一般监管对象,对其实施不同强度的监督管理。二是在工程类型上,要重点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市政桥梁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工程质量安全等直接涉及到城市公共安全的工程的监督管理。三是在实体质量上,要突出对技术风险较大工程的监督。注意抓好对技术风险较高的高切坡、深基础、抗震结构、异型结构、大跨度结构、大型幕墙等部位的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现场的监督检查。

3.5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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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当前已进入加快城乡建设、加快中心镇发展、推进大型城市健康发展的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但房屋建筑质量还存在一定问题。我们国家和社会就应该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加强和提高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和技术水平相结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996~2010 中国建筑技术政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建筑安装施工规程规范标准的规定,切实做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抱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现就确实做好房屋建筑质量提出如下建议。

1.按照建设部《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招标制度,杜绝招标中的腐败行为发生,打破地域和行业垄断,通过市场竞争,防治恶性竞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明确工程质量,达到控制工程工期,确保投资效益的目的,明确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的关系,理清施工和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好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能,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以使其能够科学、公正、自主的做好房屋建设工作。

2. 项目的建设过程执行工程监理制,是建设市场走向规范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并与国际上通行的项目建设管理方法接轨。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对工程建设进行质量控制。实行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制,为了能够保证项目的正确实施和有效地对实施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业主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签订监理合同、明确质量责任,将监理工作内容具体化,并赋予监理相应权力;并对工程质量监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房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要针对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严格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严格履行监理合同,落实各级质量负责人,监督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它是保障工程质量一个完整系统,阐明了施工单位总体管理要求、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工作要求以及专项工作要求。监理工程师审点是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各类管理人员的配备、质量保证管理制度的制定。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的审查要注意其必须符合工程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符合有关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方面的、规范、法规性文件,各项管理制度要配备、完整,不留漏洞,各项工作要求明确,符合工程质量目标,制度之间不互相矛盾,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对质量管理体系审查,使其能发挥指导工程施工、提高施工效率和效益的作用。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批准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工艺,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承包合同的工程和施工行为,提出或审查设计变更,核对工程数量,科学公正的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

3.积极推行房屋建设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这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的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新形势的必然要求。免费论文参考网。

房屋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终身负责制,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逐级落实各级施工质量负责人。施工单位还必须依据有关房屋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施工工艺要求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应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五大因素(人、机、料、法、环)进行科学合理分析制定保证实现目标质量切实可行的、有效的措施和采取相应的技术标准。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量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房屋建筑的供水、排水、供热、燃气、供电、通信、消防环保节能等和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相结合,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施工原则。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的具体应用过程中,应针对不同类型建筑物的有关规划和设计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和所在地区的地理、地质、水文、气候特点以及自然灾害情况,充分考虑气候特点和岩土工程特点,因时、因地、因条件制宜,合理选用施工方法,制定施工方案,科学组织,精心施工。施工中应用已有的技术成果的重点为:合理使用钢材、木材、水泥,加大标准化、系列化构配件、制品和设备的应用量,发展地基加固、项目质量管理要有明确的目标。工程总的质量目标已由工程承包合同或任务书所明确规定。为了实现总目标还必须有许多分目标,分目标是实现总目标的具体步骤,桩基础和基坑工程施工新技术,提高钢筋混凝土施工技术水平,安装施工新技术,确保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大力应用安全环保型化学建材,提高防水、装饰工程质量;研发建筑安装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建筑企业的计算机应用水平、机械化装备水平和管理现代化水平。免费论文参考网。

4.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免费论文参考网。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对工程质量科学公正的进行评定。

参考文献:

[1] 莫锐登.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J]. 四川建材, 2007, (03) .

[2] 何强.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措施浅议[J]. 科技资讯, 2007,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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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项目对我国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家和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之一便是项目管理。当今的世界是项目纷繁复杂的时代,项目管理是大型、复杂项目成功实施的有效方法,被政府和企业实施组织管理所采纳。随着市场竞争的白热化和建筑市场秩序的日益完善,项目管理成为现代企业、政府部门以及各类组织的最新、最科学的管理方法。在小公司和大集团的不同部门的管理过程中,项目管理的管理理念都已经得到应用。

二、项目管理的现状

我国项目管理虽然现在取得了不小的进展,但依然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其具体的表现如下:

(1)目前还有许多企业没能很好的融入建筑市场,自行管理的旧观念深深影响着业主,使得业主缺乏创新观念,对项目管理的理念不够重视,并且在企业内部各部门存在人力分散的问题,在相关部门之间没有很好的合作意识,这使得优势无法集中。另一方面,技术、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的制度等都不够完善。因而,对于一些大型工程,企业无法凭借自己的能力来完成建设。

(2)由综上所述的各种情况下,产生了分别对业主、监理、造价、招标等进行委托的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之下,企业会将以上服务委托给具备对应管理能力和资质的企业来承担。然而在具体的实施中,几家单位履行各自的职责,各专业及各个单位之间沟通是不顺畅的,信息也不是对称的,所以在现行管理模式中出现了“信息孤岛”问题。而在出现这些问题之后,各专业及各单位之间又相互推诿,这对工程建设的进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另外,企业本身还缺乏项目管理的专业人才,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使用不科学的操作手册及落后的管理手段,这些导致企业的决策缺乏专业性依据。

三、项目管理中穿插信息运用

近几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在不断的发展,自身信息化建设也在不断的完善。在如今这个高速发展的社会,要想单纯依靠运用传统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就把一个大型工程建设、管理好是十分困难的。要想真正克服这个困难,就务必要把优化工程管理作为核心竞争力,利用当代的高新科技手段、管理技术,建设管理好每项工程。

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就是借助网络手段、运用建设工程管理项目的软件,对本单位的管理流程进行信息化处理。其中,参与者包括建筑单位或者委托的工程项目管理单位、设计方、施工方、材料供应商等。他们通过建立共同的数据库,搭建起建设工程管理信息化的交流平台。另外,也可以通过了解每个项目以及工作的工艺流程和组织结构,利用网络计划的特色缩短完工工期的方式来实现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因此,这对相关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管理人员要制订出科学的办公计划,实施过程中需要工程技术人员密切配合。通过多方共同合作,促进建筑工程管理高效完成。

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的意义

项目信息交流借助信息网络这一载体之后,信息交流速度得到很大提升,进而促进项目管理系统中的信息反馈速度和系统的反应速度得到提升,项目参与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的负担被大大减轻,人们期望能够及时查询工程进展情况的诉求得到满足,借助信息网络人们可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从而做出相应的决策,使得工作效率大大提高。通过信息网络各项目的参与人员可以查阅准确、完整的历史信息,并且可以在计算机上将这些信息进行拷贝、粘贴。因而,信息网络对于高效实施部门不同但内容上大致相同的项目管理工作很有帮助,由此使得传统管理模式下的大量重复抄录工作大大减少了。

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存在的问题

(1)缺乏统一的数据仓库。先进的软件开发过程需要技术水平比较高的标准方法,即便是不同的人对他进行开发,得到的效果也一样,不会因为人员的不同而有所改变,但是国内还是欠缺技术标准化,数据编码也没有统一的形式,这就使得数据、资料、信息标准会不一致,会出现脱节现象。因此,各阶段内的数据交换标准当前急需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2)建筑企业没有认识到信息化的重要性。许多中小建筑企业因为要忙于奔走市场,难以将信息化建设列入议事日程,企业领导者多认为,信息化收效慢,投资大,对企业没有太大的用处,投资信息化建设是没有必要的。导致了建筑企业信息化人才的缺失以及资金的匮乏。同时在管理系统的深度和适用范围上也有很大的问题。许多建筑企业使用的管理系统不一致,因此使用的水平也相差甚远。

(3)企业内部管理体制的缺乏。企业内部管理体制的缺乏,指的主要是在内部管理方面部分企业做得不完善,达不到管理系统的相应的要求以及标准。因此也会导致在实施过程中,部分建设项目面临的业务流程很是烦琐,在执行任务和分配各个部门之间的业务方面也不能发挥的很好。

(4)相关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我国目前虽出台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但在项目管理行业内仍没有统一的指导性的实施准则。这使得工程项目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科学化的要求无法满足。

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发展对策

(1)发展方向要明确,重点完善创建各类数据库,实施统一的管理模式,最终完成数据的共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相关数据的数据库及数据库管理系统,由企业和国家共同计划和开发,以此来创建具体各个目标中的各类数据库,建设网络平台,最终形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所有相关信息的数据仓库,使得电子商务能够很好的实施。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网络平台建议的创建。对于各种基于信息技术的管理系统,各级建筑企业或多或少地都有使用,因此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信息化发展过程中,要明确现有系统的关系,还有要明确即将拥有系统的关系,建立基于Internet、Extranet、Intranet的信息共享平台。

(3)对业务流程进行优化。业务流程优化,即对业务流程的动态过程进行优化,针对原来的管理业务流程再进行重新思考和重新设计。以完整连贯的整体性业务流程取代以前的被各种职能部门割裂的、难于管理的破碎性流程。包括识别流程,可以通过流程图来实现;确定关键流程;重新设计流程,在这个环节中,最重要的是识别关键要素,即对流程运作起决定性作用的要素;流程试运行。通过业务流程的优化,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将发生重大改变。

(4)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现有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大部分是不太规范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健全已势在必行。在立法方面,力保真正的做到互相配套,类别齐全。在行业内部,健全行业法规和规章应该按照国际的惯例和标准。确保建设项目从前期策划、勘察设计、承发包、施工到竣工等全过程都纳入法制轨道。 (作者单位:山东建筑大学)

参考文献:

[1] 李雁艳 郑洁.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现状分析[期刊论文]-科协论坛(下半月)2008(12)

[2] 王黎锋.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研究[学位论文]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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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镇化工程建设进程的加快,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工程建设领域出现了一些新特点:基本建设规模逐年增大,科技含量高、施工难度大、工期安排紧的工程日益增多,工程技术风险日益突出,建设工程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建筑施工生产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建筑施工领域的这些新变化,使安全生产和监管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所以更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从人力、物力、安全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大安全预防措施的投入,减少事故发生,把因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1.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问题存在主要原因:

1.1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体制不完善。我国原有的建筑生产安全管理己经不适应现在的建筑生产方式改善措施,再加上有关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监管效率低,社会监督体系不完善,致使安全管理不到位,适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并行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尚未形成。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建筑企业逐渐脱离了行业行政管理的束缚,成为了市场中独立的行为主体。但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上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并未真正做到行业管理。这就形成了建筑安全管理标准、管理模式不一致,伤亡事故统计数据失真,管理工作职责交叉不清。

1.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还比较淡薄。当前,在建筑时常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重质量、轻安全、最低价中标和包死价工程,因此一些公司在中标后,将工程分包给有关的专业队伍,甚至有一些建筑商为了拿到工程不惜恶意压低价格,用于安全生产的经费被忽略。因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意识淡薄和水平低,没有实施有效的安全教育,致此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安全素质差,对国家安全规范、标准不熟悉,对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少,造成对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如:施工现场还存在用电不规范,在高空线路或设备边不设围栏或防护网,电线、电缆破皮、老化、乱拉乱扯,管理混乱造成漏电等。施工现场没有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对消防设备不熟悉,发生火灾,就手足无措。部分工地施工现场标牌仍未很好的落实设置改善措施,且大部分安全标志悬挂位置不合理和无针对性,流于形式。

1.3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或缺乏针对性。有些设计单位迫于建设单位的压力,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设计论文格式。有些设计单位服务不到位,技术交底不明确,对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设施考虑不周,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没有特别注解说明。也有少数设计单位未能对复杂地质构造、不利的自然环境和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危及的施工生产安全,提出专项安全措施。在设计中还存在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专业施工方案无针对性,缺乏必要的计划书或蓝图,施工现场组织或管理结构混乱,技术性操作缺乏应有的安全保障。典型的弊病如脚手架搭设方案无针对性,高层架体无设计计划书,结点设置无详细图纸, 悬挑架未按设计要求搭设等。

1.4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普遍不到位。部分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只抓进度不管安全的现象持迁就态度,怕处理不好关系影响今后工程监理任务承包和其它工作的展开;有的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意见针对性不强。未能有效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甚至于有些监理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设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5从业人对设备的不安全性认识不足。对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定期安检跟不上,重使用,轻管理,抱着对防护装置,或弃而不用,或不经修复就使用,机械设备老化,该报废的不报废,能用就用的心态。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特别是剪刀撑,扫地杆不按照规范搭设,没有检查脚手板是否腐烂。钢管经过多年使用后,处于金属疲劳的钢管易产生变形和弯曲,扣件合格率低。安全网破损没有及时修复。另外还有施工机具防护不够规范、井字架搭设不规范塔吊和外用电梯使用不够规范等现象;违章操作改善措施,违章指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不够,缺失监理;非法使用特种设备,未经检测检验,设备存在缺陷和隐患。

安全管理的中心问题是保护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施工现场是施工生产因素的集中点,其特点是多工种立体作业,生产设施的临时性,作业环境的多变性和人机的流动性。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都是酿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问题进行改善主要措施

2.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改变重审批轻管理的模式。在建筑企业资质的审查环节和招投标监管环节,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严把建筑企业市场准入关。采取动态跟踪检查和专人定点负责的管理方式,时刻关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情况。并通过企业法人安全资格管理,明确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法定职责。企业法人重视了安全生产,就势必在企业中建立与健全一整套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以经济扛杆的手段将相关措施、制度落到实处。

2.2加大项目管理中的安全生产宣传、监管、检查力度并实行违章行为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与普及,营造企业安全生产的氛围,让人人懂得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将要付出的代价,使得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成为企业和每个员工的自觉行动。开展企业各项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是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应当立即制止,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的扩大,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定验收人员”予以整改,整改完毕要及时组织人员复检。并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凡是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不论大小,都要认真进行分析,追查和处理。在分析、追查原因中, 首先要从各级领导责任查起,在查清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查分析各类管理层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其次,是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责任奖罚机制。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市场经济的杠杆进行调节。为此,建筑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基金,制订出安全生产监督奖罚办法, 并坚持重罚与重奖原则。

2.3 科学设计施工方案,严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设计关论文格式。重点是做好四个方面的检查。一是检查方案中危险源的分析和辩识是否齐全和准确,是否充分识别各个施工阶段、部位和场所需控制的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二是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法规,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是否符合各专业工种、各施工部位的要求, 尤其是要重点检查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切实可行。三是检查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完善, 从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班组长等生产指挥系统到生产、技术、机械、器材、后勤等有关部门,是否都按其职责分工,是否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各项要求的正确实施。四是检查危险性大的工程施工方案中是否考虑了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抢险方案。

2.4做好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建设过程中加大抽查力度,督促参建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危险源。针对监督员在工程监督中监督工程量大、范围广,只能对工程安全生产实施宏观监控的特点。监督人员应认真总结各类工程的安全生产的监督经验,按不同工程的特点分析危险源,根据现行建设工程管理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各地区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改善措施,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管预案。以确保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工作的顺利展开。

2.5做好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设备管理说到底是由人来体现的,因此抓好、抓住人的管理和使用是兑现管理制度最根本的方法。企业应坚持以人为本,通过教育、培训等手段,不断提高人的安全意识、操作水平,使设备管理有了实实在在的着落点,使安全生产也有了质的保证。在此基础上以机为对象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不仅保证了设备在施工生产流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也有效地减少了设备故障,同时也延长了设备的使用寿命。企业要根据每台机械的情况,规定设备不同等级的维修保养制度,使设备在进场前都具有可靠的性能,这是确保设备安全运转的物质保证。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各个参加建设单位的通力合作和各级管理部门的严格管理。要做好这项工作, 必须事无巨测,提高施工管理素质,进一步细化管理中的各项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一个完整可靠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工作机制,形成一套规范化、科学化的内部安全管理方法与模式,培养一支能管、会管并高度负责的专业管理队伍, 才能按时保质地完成施工任务。

参考文献

[1]郭秋生等.建筑工程安全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9.

[2]陈卫星.浅谈建筑施工现场安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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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工程技术和管理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因此,其知识体系的构建既要满足学生专业素养的要求,又要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围绕培养目标,形成工程管理专业如下五大课程模块[5]。

(一)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是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它为学生学习专业基础课程奠定基础。总体上可以分为五大模块:(1)政治类基础课,如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基本原理概论等课程;(2)数学类公共基础课,如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课程;(3)英语类基础课程,如大学英语等课程;(4)计算机类基础课程;(5)实践环节类公共基础课,如军事训练及国防教育等。公共基础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以及为进一步学习提供方法论的不可缺少的课程。

(二)专业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是为专业课学习奠定必要基础的课程,是掌握专业知识技能必修的重要课程。该课程内容覆盖面较广,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知识广度,往往是专业课的理论基础。根据工程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基础课包括以下四大类:土木工程技术类、管理原理类、经济学基础类、法律基础类。

(三)专业课

专业课是根据培养目标所开设的有关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的课程。专业课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必要的专业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该专业的前沿科学技术和发展趋势,培养分析解决专业范围内一般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课的设置要坚持总体优化原则,精选课程内容,合并内容相近的课程。工程管理专业是管理学科和工程学科的结合,因此专业课应兼顾管理类课程与工科类课程。根据专业课与基础课相对应的特点,专业课同样应包括四大类:土木工程技术类、管理类、经济学类、法律类。

(四)专业实践类课程

专业实践类课程的设置,旨在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素质教育。与理论知识的学习不同,实践类课程培养的是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要求理论知识的学习与专业实践相结合,围绕能力培养目标对实践教学内容进行系统设计。工程管理专业实践类课程主要包括:工程管理专业认知实习、制图实习、测量实习、施工组织设计实习、生产实习、工程概预算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

(五)选修课

选修课可以分为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两类。限定选修课主要体现专业特点,加深理论基础,体现本学科与相邻学科的关系,拓宽学生的视野和知识面。自由选修课主要是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满足学生个人兴趣和爱好需求,以发展和完善学生个性为目的。以上五大课程模块之间是相互联系的,具体结构图如图1所示。

三、工程管理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之间的联系

(一)工程及技术知识体系

建筑识图、AutoCAD制图、工程测量是工程类专业课程的共同基础,房屋建筑学、建筑力学、土木工程材料、建筑结构、施工组织设计是专业理论基础课程,为土木工程施工及施工技术提供理论支持。它们将土木工程类的专业知识整合起来,为工程造价、土建装饰及安装工程概预算做理论与技术准备。

(二)管理学知识体系

管理学原理、统计学、运筹学等课程是对管理学理论知识的普及,为工程项目管理的学习做理论准备,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及建设项目招投标与工程合同管理是普遍管理学在工程管理专业领域的深化与拓展,研究如何运用管理知识和手段使工程建设增值。

(三)经济学知识体系

以财务管理为基础,掌握财务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并将其应用于建筑领域,对工程成本会计进行研究,支持可行性研究的财务分析。工程经济学是工程学和经济学的交叉学科,掌握这一知识有利于进行工程投资与融资分析,进而开展可行性研究与建设项目评估的经济评价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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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交通工程的建设中,工程监理促使交通建设工程更加合理化,并且呈现科学发展的趋势。在进行交通建设工程监理职责研究时,必须要结合实际问题,把监理职责的具体内容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提高整个交通建设的质量。

2交通建设工程监理的职责

工程监理的职责存在于工程施工的全部过程,包括初期的工程设计指导,中期的招标和督查以及最后的工程验收工作[1]。建设监理是一种符合时展的管理模式,能够在具体工作中对提高整个工程的质量、缩减整个工程的工期及减少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工程监理是一项新兴的发展行业。

3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的工程监管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如相关的法规和制度还比较模糊,单位和企业对其重视程度不够等,本文主要对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3.1工程监理的制度体系不健全

在具体的工程管理工作中,监理没有进行清晰的组织和规划,监理的职责不明确,法律的规定也不够清晰,这样就导致了在工程建设施工中常常出现一些责任推诿的现象出现。在具体的工作中没有严格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而监督管理工作只是存在于表面,不能够具体落实到实际的施工中,有关的法律规定也被忽视。

3.2监理水平良莠不齐

学校是培育专业性人才的关键地方,很多的学习内容只是注重了理论知识,而忽略了具体的实践,这让很多学生与企业无法有效衔接。而经验丰富的监理师却没有相应的理论基础,经常依据感觉办事,这让工程的监理缺失一定的科学性。同时监理工程工作的艰辛及低薪酬导致了整个监理行业的人员流失程度严重。

3.3市场不规范,工程监理招标恶性竞争

监理市场的不规范性,导致企业之间存在着恶性竞争的问题,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太过重视价格,从而忽略了质量上的严格要求,导致了社会秩序的损坏,其服务的质量也达不到要求,以至于拉低整个监理行业的形象。

3.4过分强调对承包人的服务

公路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无疑是业主单位,从有利于工程顺利进展和完成出发,在管理及技术方面对工程施工企业给予适当的帮助,既有利于业主按期获得良好的工程产品,也有利于国家建设。从对社会做贡献的共同目标出发,对承包人适当帮助是应该的,但这只是道义上的责任,不是法律上的义务。因此,将承包人作为服务对象,或者过分强调对承包人的服务就是进入误区,这无形中就会减轻承包人的责任。

4提高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

4.1制定明确的规则,把质量作为工程的基础

在交通建设的施工中,必须要坚持工程为上,质量为重的相关原则。整个工程的核心和灵魂是质量。监理人员要对其所管理的项目结合工程中的多种因素,比如,具体工程的特征、工期以及人力设备等方面,分析质量控制问题的重点和关键,提出明确的控制标准。为了解决监理工作中的盲目性,在建设相关的规定和合理配置人员的基础上,要制定出完善的方案让监理部的员工依法展开工作,保障监理工作的质量。

4.2完善法律法规、培养专业人才

企业想要正常地运转,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撑,这是企业发展运营的基本和前提。当前的法律在工程监理方面还不够健全,对每个职位的责任不明确,因此,相关的部门要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总结相关经验,去掉不合理的法律规范,加入必要的规章制度,这样才能够保障整个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基础,这是企业在市场中立足的重要部分[2]。监理人员需要的是综合性的人才,所以相关的教育单位和企业要在人才的专业技能和其综合素质上同时进行培养,培养集管理和技术为一体的复合型人才,组织学生或者员工进行专业化的培训,提升其实际的专业技能,增加企业的创造能力,从根本上促使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整体质量。

4.3增强施工和竣工阶段的质量监理工作

在前期的准备工作中,监理人员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监督,要让施工人员的专业水平与项目工程技术的效果要求相配。要对施工的设计和质量目标进行检查,施工时使用的相关机械也要进行检查,具体到机械设施的型号和数量等方面是否符合前期投标中的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时间是否能够确保整个施工质量和进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在安装之后要让相关的部门检查,在获得合格中之后才能使用到实际的施工中。

5交通建设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向

在后续的工程施工中,监理还会被更加普遍地使用,因此,后期的发展也非常重要。其相关的监理条例也在实践中不断地被完善和修改,工程施工阶段,其监管工作必须要强制进行,使其在建设中成为主导地位。一些大型的监理企业要逐渐具备多样化的工程管理能力,而一些中小企业则需转型成为各具特色的服务机构。在监理市场上也要进行标准化的管理,促使其成为行业中的专业化环节。人才培养依旧是监理企业需要解决的最大问题,所以在以后的发展中,组建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理人才队伍是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方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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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 building engineering; Bidding; Problem; Cause; 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近年来,经济的发展使我国的建筑市场异常火爆,建筑工程的招投标也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话题。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使之科学化、合理化,我国的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为保证规范的招投标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坚实基础,有效的解决了其中的一些腐败问题,但是工程的招投标毕竟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它具有商品市场的特性,所以发展至今,它的运作仍然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政府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不断的结合它的发展现状、发展环境,全面的看待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确保规范工作的正确开展。

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行政干预仍有较大影响

从表面看,很多建筑工程项目在实施招投标的过程中,是建立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原则之上的,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也是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来进行的,但是我们透过表面往实质看,却发现很多建设单位的招投标是受到各方各级的行政干预的,建设单位并不是通过招投标来选择施工单位的,而是事先已经由行政单位内定了施工单位,再通过公开招投标来走个过场罢了。这种表里不一的现象在全国各地的建筑招投标过程中是广泛存在的。

串通投标

所谓串通投标就是指在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建设单位违反有关程序采取手段限制竞争的行为。具体的说,有两种方式:一是投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参加投标之前,想参与投标的建设单位通过事前的沟通,以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互相报价通气,达到自己的不良目的。二是投标者和招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公开招投标之前,招投标者泄露标底,破换正常的招投标工程,达到不法的目的。

寻找借口,规避招标

主要表现在通过手段将整个的建筑工程项目化整体为部分,再分配给不同施工单位。国家规定,如果一个建筑工程的各种工程建设施工费用估价在50万元以上,包括50万,那么这个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所以,有的单位为了不实施招投标,把符合规定的项目人为的进行拆分、肢解,化整体为部分,从而使整个项目免于招投标。或者是把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分阶段报批,只申报部分项目,从而使每一次的项目都达不到法定招投标数额,从而免于公开招投标。

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市场存在不正当竞争

主要表现在招投标双方未来达成双方的不正当利益,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对整个招投标的过程进行干预,排挤其他投标者,严重的干扰了整个建筑工程正常的招投标工作秩序,破坏了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造成招标项目成本一直居高不下,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招标的意义。

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不合理

很多招标单位在进行招标之前,没有做好充足的功课,在进行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设立的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使整个招投标过程失去了秩序,甚至使许多不怀好意的投标者钻了不合理方法的空子,让这个招投标失去了原来的意义,还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6、招投标工作完成后招标方与中标方违背原来的合同

据法律规定,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中标者应该在中标通知发出的30日内,与投标者订立合同,合同依据招投标时双方出示的文件订立。但是实际情况是,在招投标工作之后,双方有一方违背当初的招投标文件,以各种理由,各种借口,随意变更施工内容或要求,增加投资额,造成整个投资超出之前的计划,之前的招投标失去了意义。

存在的问题的成因分析

国家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制建设健全,导致国民的法制意识不强

虽然前面提到国家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市场,使之走向规范化、专业化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纵观整个的法律法规,惩罚招投标市场的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十分少见,惩罚的力度的措施也不够。这就导致一些招投标单位和个人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所以才会在整个的建筑工程的招投标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违法行为

整个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严重不平衡,从业人员的素质。

因为市场的供求不平衡,所以整个市场出现了激烈的竞争,有些单位和个人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求得生存,就往往会铤而走险,做出违法的行为。

我国诚信经营的意识薄弱

因为我国现在仍然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步阶段,所以虽然市场经济已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占主导地位,但由于长期计划经济作用的结果及传统文化占据一定的地位,诚信经营的意识还没有深入到我国国民心中和企业的文化中。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看重的更多是人情世故。另外,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全国统一信息平台整合工作滞后于现实监管需要,从而给“暗箱操作”者提供了机会。

行政部门本身存在着一些问题

我国目前的行政单位由于工作量大,人员复杂,本身的建设工作就存在着一些问题。在加上目前建筑市场处于建设高峰期,项目规模大、数量多、分布广,许多建设项目法人作为一次性业主缺乏工程项目经验,建筑市场必然会产生大量问题。而行政单位的工作能力有限,不能对其实施很好的监管,问题就这样出现了。

四.应对这些问题的措施

1、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当前,项目业主虚假招标,承包单位“陪标”、“串标”、“挂靠高资质企业”,建设市场主体各方对招标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已是习以为常,其主要原因是招投标还没有真正走上法制化轨道,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有关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不够,打击不及时。因此,为防止招投标走形式,应积极完善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督管理。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立规范有序的竞争机制。杜绝不合理的竞争体制,加强评标、定标工作的管理,全面推行无标底招标。明确资金到位情况,严格限制业主供材的范围,坚持合理工期、合法分包、杜绝转包。

3、规范评标过程,完善评标方法。在招标文件中应该对评标的相关事宜进行规定,为评标过程中各个单位的投标价格的比较提供统一的口径,使得投标文件具有价格上的可比性。同时要求公开唱标,有标底评标的要求标底绝对保密。评标时应综合考虑技术标、商务标,尤其应以技术标为核心,不应片面追求低价,同时投标应以合理低价中标为好。

五.结束语

从上面的分析研究中我们看到,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我国的发展确实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着我国建筑市场的有序发展,和建筑施工的专业化、规范化进程。这些问题不仅是建筑部门本身的问题,行政单位在这其中也有着不小的责任。在未来,如何使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实现高质量的理想化投标,是建设工程企业经营管理者考虑的重要课题,也是摆在行政单位面前的一道难题。希望在未来,建筑行业能够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有效”的原则树立起我国招投标制度的良好形象,为我国工程项目市场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张昕 蒋晓红 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被引用 4 次)[期刊论文] 《浙江建筑》 -2009年1期

[2]朱珩琰 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分析与对策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年16期

[3]蔡辉鹏 论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年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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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合同管理》课程介绍及面临问题

《工程合同管理》课程主要包括合同文件订立、履行的相关理论知识;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制度和基本方法;工程合同的争议及解决;工程合同索赔的理论知识与方法;建设工程所涉及的各类合同示范文本(包括工程监理合同、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以及FIDIC合同等)的主要内容。

本课程具有综合性强、政策性强、实践性强的特点,从教学要求和知识体系的结构分析,涉及到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工程技术、工程法律等知识体系,对学生应用相关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要求很高,另外,本课程同国家法规政策紧密相关,要求教学内容要及时更新,与时俱进;然而,本课程传统的教学模式仍然是教师讲,学生听,教师出题考试,学生死记硬背。

这种传统的教学模式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难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实际操作的能力。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绝对不能够照本宣科,只停留在问题的表面,一定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大胆进行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创新。

二、多种有效教学方式的探索

1、采用案例教学法,促进课堂互动

案例分析是本课程不可缺少的内容,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门综合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也是文字繁多,枯燥乏味的学科;要使学生提高学习兴趣和保证教学效果,使学生对教学内容更加深刻的领会和灵活运用,就应极采用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可以有效克服传统教学方法的弊端,有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主动探索、认真思考,大胆发表自己的观点,从而提高他们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通过案例教学,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深入讨论和分析,使一些看起来复杂的专业知识很快被学生理解和掌握,能给学生提供解决实际问题的机会,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为提高教学质量,突出专业特色奠定了基础。

2、采用模拟教学法,增强学生实践能力

模拟教学方式是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模拟工程的施工实际招标投标中的开标、评标案件,模拟工程项目中的当事人,承包商,分包商等为解决某一具体工程项目的争议或索赔展开讨论的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具有实践性、公开性、应用性强的特点,通过模拟教学可以充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独立判断、独立思考的能力,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把学生由被动接受知识变为主动探索知识,提高了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增强了学生的实践能力,为将来就业做准备。

3、采用及时教学法,搭建师生沟通桥梁

及时教学法是一种基于网络教学平台学习为基础,以学生的自主性学习为主,课堂教学与课外辅导之间的互补和互动进行教学的形式。现在很多高校都已建立网络教学的综合管理平台,教师可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及时上传教课内容,及时更新课程相关知识体系。

基于本课程的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地方政策;合同示范文本;各种合同文件案例等文件都可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实现及时更新,资源共享,同时也为学生搭建了及时学习,及时探讨的教学平台。通过网络在信息传递上无与伦比的优势和不受时间限制的特性,实现了教师和学生之间随时随地的自由沟通,这种开放式的教育和学生自主学习的环境,可以进一步扩展学生学习的知识面,也大大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从而更好的掌握和应用合同管理知识及相关的工程法律知识。

三、结束语

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开放式发展,工程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与国际惯例接轨。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的教学也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及时更新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的教学知识体系,才能使同学们更系统的掌握合同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真正的把合同管理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结合,以后在同学们工作时,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教师履行的责任才能真正实现,我们的教学工作才能有亮点,也更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周旭;《工程合同管理》本科课程教学改革探索;[期刊论文]-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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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招投标概述

建设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发包建设项目之前,依据法定程序,以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鼓励潜在的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参与竞争,通过评定以便从中择优选定中标人的一种经济活动。

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包括以下程序:招标活动的准备工作;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编制与;资格审查;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踏勘现场与召开投标预备会;建设项目投标;开标、评标和定标。[1]具体如下:(1)招标活动的准备工作。项目招标前,招标人应当办理有关的审批手续、确定招标方式以及划分标段等工作。(2)资格审查。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可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3)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主要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工程量清单编制。(4)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投标前的准备。投标人的准备工作包括:调查研究,收集投标信息和资料;建立投标机构;投标决策;准备相关的资料。投标文件的编制。(5)开标、评标和定标。

三、我国招投标过程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有效的资格预审方式。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招标方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缺乏必要的审查手段、评价方法、操作程序,致使不符合资质的投标人骗取中标,给后续施工过程埋下了隐患,损害了业主、公众、乃至国家的利益。

(二)招标文件规范化。招标文件是整个招标过程所应遵循的基础性文件,既是投标和评标的基础,又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重要依据。能否编制出完整、严谨的招标文件,直接影响到招标质量,也是招标工作成败的关键。[2]目前,在参考国际上通用的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模式的基础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2003年2月 17 日颁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投标提供了基础条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就要求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包括相应的工程量清单。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各环节的研究需要更加全面系统。

(三)评标过程中的决策与对策问题。对于招标方来讲,评标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必须进行细致的理解、分析,建立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当前国内在评标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集中在如何科学合理地建立有效的评标数学模型,将各定性指标转化为定量指标,最大限度地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满足招标方的实质性要求,促使整个招标投标过程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

四、规范招标投标管理的对策

为了进一步提高招投标的公平性,有效提高招标工作质量,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国有投资效益,减少和预防腐败行为,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建立健全法律结构体系

健全、严格的招投标法制体系是促进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有效保障,当前我国招标投标法制体系不健全,而且存在许多法律空白漏洞,必须通过立法修改和完善《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建筑法》等法律,减少上位法之间的冲突;清理现存法规,使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与上位法相统一,减少法规相互冲突、互不买帐的现象;同时,积极推进《招标投标法实条例》的立法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立法意见和建议,有效弥补现存的法律漏洞和空白,使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当前招标投标领域腐败、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监督不力。现阶段我国的招投标行政监督体制基本上还是条块分割、多头执法。根据现行制度安排,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有11个之多,许多政府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既是监督机构、也是项目业主。同体监督,权力过于集中,执法多头,为权力寻租、腐败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创造了有利条件。要从根本上解

决这一问题,必须改革现有的招投标行政监督体制,由独立的、与招投标活动没有利益关系的行政部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监督,推行招投标综合集中执法,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招标投标领域行政监督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监督不力的弊端,在全国建立科学、有效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管机制。坚持常备不懈地检查监督,加大对违法乱纪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加强招投标领域的纪检监察

工作,引入再监督机制,有效减少违法违规和腐败行为。

(三)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功能,完善招投标市场体系

招标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在招投标行业健康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招标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我们要在大力培育和发展招标行业的同时,从提高招标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严格行业准入和市场行为,加强招标行业自律等方面入手,规范招标机构的行为。[3]同时,切实发挥有形市场的交易功能,真正做到项目发包方、承包方、中介机构都纳入有形市场管理,并把发包工程项目交易的监督管理都安排到这个场所公开进行,切实把好造价、质量、安全等主要关口,使交易行为走向规范化,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环境,真正做到“阳光下交易”。

参考文献:

[1] 丁军.我国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创新的探讨.生产力[J].2006,(7):133-135.

[2] 吕全军.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思考.商场现代化[J].2005,(1):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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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促使承包商把好质量关,促进工程进度

监理是经常性的检查工作。监理人员通过巡查和旁站监理,观察、检查施工情况和准备工作,检查施工过程的施工工序、施工工艺、人员和设备的工作状态及工作效率等,并对那些影响工程的因素进行记录(记录尽可能详细,内容应真实可靠,不准弄虚作假),从中分析研究,发现问题,做出反应,对承包人发出指示,改善施工条件,提高和确保工程质量,促进承包商加强质量和进度管理,完善施工工序,加快工程进度。

(二)监理是业主控制投资的重要资料

监理过程中的记录是工程施工的原始资料之一,具有系统性和不可间断性,是解决施工中技术问题的重要依据,是处理变更和索赔的重要参考资料,它是监理人对承包人班报、日报、周报和月报签认的依据,是进行投资控制的有力素材和工程质量评定的证据。它对防止不法承包商做假变更和假资料的索赔起重要的作用,对投资控制非常重要。

(三)监理工作是工程的保障

监理人员要想做到“独立、公正、科学、廉洁”就必须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的第一手资料,这就要求监理人员经常性的进行巡查和旁站,真正的掌握施工现场,并随时做好记录,为业主真诚服务,科学决策,发挥监理应有的作用,落实好监理的“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四)监理工作是施工的关键

监理人员的巡查即是巡视和检查,是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对于施工正常、不易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的中间过程监理,采用巡查监理。例如钢筋加工、安装、非重要部位砼施工、土方开挖、清淤泥等等。旁站是监理人员对工程项目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对于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隐蔽部位和薄弱环节等则要进行旁站监理。例如架空明槽灌注桩的砼浇筑、水泥搅拌桩的施工等等。

二、做好现场监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清楚监理依据

清楚监理依据是做好监理员的前提,监理员在施工现场执行监理任务时,自己所做的一切必须有监理依据,不能不表明自己的态度,不能说一些模棱两可的话,更不能凭心情、人情或毫无根据地评价工程质量。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批示,工程施工监理技术服务合同书,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会议纪要以及上级监督、监理部门的有关指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所签定的合同等都是现场监理员所必须熟悉的监理依据。在执行过程中,若这些作为监理依据的法规、文件相互矛盾时,现场监理员应必须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请示,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指定其中一个遵照执行;另外,在施工期间,要注意收集国家、地方、行业新颁布的有关文件及工地例会纪要,因为这些均为监理的依据(二)加强监理工作的业务学习

监理人员学习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科学知识,这是搞好现场监理工作,提高监理业务素质的理论基础。因为监理人员在从事现场监理工作之前,一般都是从事施工管理工作或者其他工作的,对工程建设监理这项新兴行业比较陌生。现场监理工作需要建设监理知识、工程专业知识、经济管理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以及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为此,必须充分利用各种监理业务培训的机会,认真系统地学习监理概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必修课程,提高监理理论水平,同时还要做到理论联系实践、指导实践。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践

所谓理论联系实际就是要多考虑问题,多从实践工件中想办法,这是搞好现场监理工作、不断提高监理优质服务能力的先决条件。在实践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只有多想,遇事多问几个为什么?才能把学到的科学知识运用到监理工作的实践中去。特别是:现场监理人员是代表监理公司在施工现场履行监理合同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要当好各级领导和业主的参谋和助手。换言之,就是要帮助他们出主意、想办法。比较全面地分析施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指出发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作为各级领导决策的依据。例如某水库工程从事现场监理期间,发现原措施图纸计算的工程量与中标施工单位的投标书标注的工程量有较大的出入,为使工程总投资额控制在业主能承受的程度内,我们通过与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多次联系,提出修改工程设计的建议,得到了采纳。通过设计变更减少了基础开挖土石方、坝体浆砌石及相关砼的工程量,使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与投标书的工程量差异缩小。从而相应地减少了工程投资,使工程总投资额得到了有效监控。

(四)深入施工现场,搞好监理工作

现场监理人员要长驻施工现场、深入工地、深入基层、深入社会,这是搞好监理优质服务的关键环节。只有深入施工现场,才能掌握监理工作的第一手资料。每天要结合监理旁站监控业务,到各分部工程施工现场巡回检查施工情况,不但把各分部工程出勤工日、投入机械、使用材料、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及安全施工等情况了解清楚,而且还能及时地发现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与相关人员共同研究立即给予解决。同时必须坚持每天登记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并及时填写《监理日志》。

(五)勤于整理相关材料,清楚相关程序

监理人员要勤于编写相关的监理技术档案资料,这是搞好现场监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具体运作时,要做到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指示和相关审批文件,及时编写好八项监理内部工作记录和向业主提供的《监理月报》档案资料。通过勤写监理档案资料,不但对各个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而且还为每个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打下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三、结束语

我们只有经过不断的研究、探索,让工程监理回归其“为业主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服务”的本来定位,才能使我国工程监理企业走出国门,开拓国际市场,与国外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接轨。监理人员是建设工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因子,要充分发挥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中的积极作用,就要求每一个参建单位作好本职工作,互相协调,为建设工程的更好的前景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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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经济、科技水平不断提高的当下,建设工程实施的过程中注意利用先进的检测技术、质量管理技术、信息网络技术等来优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可以确保此种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作用,推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再上一个新台阶,对建设工程质量予以严格地、规范地监督,避免各种不良事故发生,为高质高效完成建设工程创造条件。所以说,在现代化的今天,不断优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一、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现状分析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原则及基本条件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原则主要是以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维护公共利益为主要目的。基于此目的,在具体落实各项工作的过程中,是以政府强制监督为主要方式,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为主要工作依据,对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等相关方面进行监督,确保建设工程高质高效的完成。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构成与工作落实需要有基本条件作支撑,如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才能够遵照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的监督建设工程各个方面。那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基本条件都有哪些呢?首先,必须要有监督人员。监督人员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主体,其有效落实各项质量监督工作,才能够完成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其次,要保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固定的办公场所,可以使监督工作人员在此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资料进行分析和思考,确定建设工程实施是否存在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再次,就是要具备工程质量监督的仪器、设备、工具等。这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准确、有效、真实的关键。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是对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各参建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施内容包括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督工程竣工验收、形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等。通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施,促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可以科学、合理的落实,提高工程监督质量,为高质高效的完成建设工程创造条件。

二、当前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从当形势出发来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行分析,可以确定其落实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管理效果大大降低。

(一)公众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识不足

质量监督机构因为参加总监组织的基础、主体分部验收、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和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兼之质量监督机构作为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这就使得社会各界容易把质量监督机构定位于一般质量责任主体。但实则不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具有一定职能的监管部门,其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各个方面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控制,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可以有效落实。但现阶段公众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识存在偏差,促使质量监督人员承受公众舆论压力,这不利于提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效果。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质量责任意识不强

在我国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要求越来越严格的当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主体,其责任意识的强弱直接决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效果。但经过相关调查研究,目前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普遍存在专业不对口,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工作的原则行不强,得过且过,怕得罪人,因此导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一些管理工作落实不科学、不合理不到位的问题。所以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业务素质低,责任意识不强也是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效果的因素之一。

(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

人均监督建筑面积已经达到十几万到三十几万平方米的高强度工作使得监督人员在现场很少有时间对照设计图纸和验收规范进行细致的抽查。我们的监督人员在高强度工作下必然存在工作不科学、工作不完善、工作不合理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使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效果不佳。针对目前我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调整监督管理职能,转变监督管理方式势在必得。

三、当前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完善的有效途径

面对当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诸多问题的情况,笔者认为应当通过以下途径来改善和优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这对于高质量完成建设工程起到促进作用。

(一)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执法地位

在我国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提出更高要求的情况下,确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执法地位,可以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参照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落实的各个方责任主体进行全面的、详细的监督、监控,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作用,及时查出建设工程落实存在的不足,不促进施工人员予以有效的处理,为高质量的完成建设工程创造条件。所以说,确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执法地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将会有效落实。

(二)明确建筑市场责任主体的义务

就建设单位而言,建设单位首要条件就是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这样才能够保证建设工程有效的落实,促使建设工程高质量完成。但事实上,一些建设单位为了获得更多利益,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无资质或低资质施工队,给建设工程带来安全隐患。为了避免此种情况发生,在依照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过程中,注意明确建筑市场责任主体的义务,使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在义务驱使下,规范、合理的完成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这不仅可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还能够避免建设工程不良事故发生。

(三)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

一是充实人员,争取以招聘等形式择优录取专业对口,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充实监督队伍,以提高整体素质。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充分利用冬季停工时间,组织质量监督人员进行素质教育和专业培训,积极参加国家、省、市有关法律、规范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质监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监督能力。三是严格监督考核,作风就是形象,执法体现素质。要首问负责,严格执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依法、公正、文明、阳光、廉洁执法。

结束语

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不断推进的当下,建设工程如若不有效落实,则会导致各类不良事故发生,造成严重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为了尽量杜绝此种情况发生,在落实建设工程的过程中,注意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实施,这可以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充分发挥作用,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详细的、深入的监督,促使建设工程高质高效的完成。所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落实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谭皓文.浅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及加强措施[J].《中华民居(下旬刊)》 ,2012(06).

篇13

近年来,建筑业蓬勃发展,对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每一位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只有不断丰富知识提高能力,才能够应对各方面的考验,才能确保工作质量不断的提升。

2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概念、性质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障公共卫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不受侵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其他建设市场行为的管理规定的一种监督、检查、管理的行政执法行为。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经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考核认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质量具体实施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各参建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是全过程监督,是一种政府行为,是经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可的,具有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是一种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3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应具备的素质要求

3.1诚信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工作应当以诚信守法作为职业准则,把公平和独立自主作为工作的原则,根据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验收的标准来履行监督人员的责任。工程质量监督在实施过程中,更多的是与人打交道,所以在与人沟通交流的过程中,必须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才能保证在监督过程中抓方法、抓重点、抓效果,分析问题才能更透彻,从理论的水平出发,才能更具有权威作用。

其次,掌握工程建设方面的专业知识是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必须具备的,要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在解决实际问题时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从根本上解决和处理处理。对于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偷工减料问题要及时的反应,并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做到不包庇犯错人员,切实把工程质量作为监督的首要任务。同时,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还必须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处理问题的工作态度,不能损害工程建设任何一方的利益,采用积极沟通和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法,使自己的协调能力得以提高。做到公平公正、遵纪守法、尽职尽责。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各方面支持配合为后盾,做好质量监督人员的工作,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只有做到以上提出的几点,工程监督人员的工作才能更顺利的进行。

3.2 业务能力素质和政治思想素质

一方面要求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技能技术和拥有较高的学习能力,喜欢努力钻研业务,刻苦勤奋学习关于建筑方面的知识。熟悉和掌握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相关技能和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同时还要熟悉和掌握建筑方面的法规,相关软件的应用管理方面的知识,只有这样,你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才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

另一方面,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也决定工作的质量。遵纪守法,全面履行义务,坚持求实、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正确使用工作权限,高效、勤奋地开展监督工作,具体表现为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法制观念强,熟悉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行事:具备公平、公正、廉洁自律的思想,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团队精神,身体健康等,总之,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要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

3.3组织协调关系能力

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要协调好各单位的关系,加强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协作,不仅要具备合同管理知识和经验外,还要具备丰富的社会经验及工程施工实践经验。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还应该经常深入工地,实地巡查,发现和掌握相关问题,及时处理。提高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尽职尽责,公正廉洁,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及工程建设各方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坚持实事求是、平等协商、公正合理地维护合同双方利益,融洽各方关系,充分调动建设各方的积极性,使工程建设得以顺利的进行。

3.4可预见性和敏锐洞察问题的能力

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双方的利益。监督活动伴随着工程项目的进行而随时变动,工程质量监督人员需要在动态过程中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但是,工程质量遇到安全事故的发生是不确定性的,不会给你任何征兆,一些违规的行为在不经意之间就发生了,有时还会给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以假象。所以,如果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不谨慎,事先没有预见性和敏锐洞察问题的能力,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和制止,那将会产生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责任。俗话说:“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对于可能或者将要发生的事情提前制止并且采取相关的措施,不要在事后再做补救浪费不必要的时间。这就要求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不仅要在宏观上进行监督预控,还要在微观上注意到每个细微环节,针对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要尽可能的提前进行监督交底或书面告之,做到防患未然。

3.5法律、法规对监督人员的要求

2007 年7月26日开始实施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监督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工程类执业注册资格;(二)具有三年以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或者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经历;(三)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五)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六)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七)连续从事质量监督工作满15年,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学历可适当放宽一些。

我国目前现有的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主要是由学校毕业的学生和相关建筑方面的人员构成,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能力都处于参差不齐的状态。我国现有的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配备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整体性。首先表现在人员素质上,长期以来,由于对人员专业知识技能要求素质很高导致人员匮乏,监督人员的素质决定了监督质量的高低,没有一流的人员,就很难做出一流的成绩,因此监督人员素质必须要提高,提高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首先要从自身做起,加强各方面知识的学习,学以致用,另外各级相关部门也要采取措施提高监督人员素质。

4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发展展望

随着建筑行业突飞猛进的发展以及建设工程向大体量、超高层、高难度发展,各行各业以及国家对监督工作越来越重视,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任务也会越来越艰巨,对监督人员的素质要求会越来越高。

5 结论

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是建筑行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不仅关系到工程质量问题,更多的是关系到企业的发展问题,还有建筑业的发展问题。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素质的提高不是一个人的事情,它需要各单位、各部门共同努力通力合作,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