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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行政的构成要素对三者的区分
(一)三者的分类标准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行政几乎是伴随着人类社会同时而来,它的发展自古就有三种形态:国家行政、社会行政和私人行政。历史上的行政主要是按国家行政----私人行政----社会行政及其三者的相互影响的轨迹而运行的。这种运行不是一般的简单的循环和交融,而是在更高层次上的不断的提升。自有国家以来,人类社会的每一个社会时期都绝对不存在某一种纯粹的行政形态,而是某种形态占主导地位。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三者是互补的在社会的不同层级上交互存在,这在很大意义上受国家对社会的整合程度以及国家和社会的变动关系的影响。正是由于这样的变动,我们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区分研究。
(二)三者的区分
1.行政的内容。国家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实现国家目的,运用制定政策法规、规章、组织实施管理、命令、监督制裁等方式执行国家法律和权力(立法)机关意志的活动。它具有包容性,是三种行政形态中范围最广的。在历史上,国家行政在一段时期内曾今覆盖整个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私人行政是指私法上的个人建立企业和团体的运行中所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古代的家族和商人们的内部运作就体现了这种行政的特征,尤其是在人类的经济交易中得到充分的体现与发展。而所谓社会行政就是指非政府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运用国家赋予的社会管理权限,为实现国家的社会目标和组织下每一个成员的利益而进行的管理和组织社会事务的有效活动。2.行政的主体。国家行政的主体原则上是国家行政机关,此外,近代法律还创造了其他一些国家行政的主体,如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它们也被称为公共行政的主体或叫公法人。私人行政中的私人企业和团体当然成为这一行政形态的主体,像现在的诸多的家族型企业就是它的表现。至于社会行政,那些依法而建立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是它的主体,一般像一些行业协会之类的自治组织等是它的表现。
3.行政的目的。一般而言,国家行政和社会行政所追求的目的都是要满足国家或政府所认定的公共利益,所不同的是,前者具体是整个国家大的公共利益,而后者是某一个具体的公共利益罢了,像律师协会的各项行政就是为的律师这一行业的公共利益而服务的。相比之下,私人行政所为之追求的目的是私人利益而已,虽然有时也有个别私人的偶然“越礼行为”。
4.行政的手段。众所周知,任何私人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私人企业和团体原则上只能通过合同方式来把他们的意图得以实施。公共行政一般在手段上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问当事人是否同意,这种手段属于行政主体的特权。[2]但是,国家行政绝大部分是如此的,而社会行政相对就又弱一点,在于成员与组织间的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的方式来维护的。
5.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的关系。国家行政中,行政相对方处于弱势地位,国家拥有强大的行政力量,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的关系是不平等的,前者自身的强制性很容易对相对方造成心理上的强制,即便是在施行一些所谓的非强制行政行为,也容易形成事实上的强制。而在社会行政中,成员参与组织的行政过程,对组织的行政活动形成一种制约关系。尽管成员仍然处于一种相对弱势地位,但与国家行政相比,两者关系基本上是平等的。至于私人行政,就没有这样的问题,因为私人与其相对方完全是通过合同来维系他们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是在平等自愿的合意上达成的一种行政关系。
三、社会行政的意义与启示
(一)社会行政的历史意义
众所周知,英国是西方的“福利国家”路线的先行者,其社会福利的发展具有深厚的历史根源,它1834年颁布的“新济贫法”就成为社会行政的起源。随后,西方社会的理论界又通过对“福利应该是针对部分人的还是所有人的需要”的大讨论,通过对这样一个自由和平等之间的矛盾的比例选择的价值判断,逐渐形成了当今西方的“社会行政”概念,即从简单的公共/私人领域的大分法,从简单的政府部门/非政府部门的关系推展到个人参与到公共生活领域的公民权范畴,将社会弱势群体的需要同公民参与及社会整和加以联系。[3]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到二十世纪以前,国家对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干预日渐增强,公共行政等同于国家行政。二战前后的时期,“政府干预的万能论”被无情地打碎,“政府失灵”的状况一再出现。于是,一场以重新审视政府与市场关系为起点、以部分公共管理社会化和放松管制为主要特征、以治理和善治为目标的公共行政改革就在全球范围内萌发,使得社会行政与国家行政成为公共行政的“双手”。如德法日等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法学著作大多设专章专节研究这些“非政府的社会公共组织”,或是一些英美法系国家的行政法学著作在讨论正当程序原则时,大多会引用公立学校开除学生学籍或者给予其他纪律处分的案例,或律师协会拒绝给律师颁发执业执照或吊销开业律师执照的案例。[4]从这个意义上说,作为行政法的基本调整对象的国家行政即将被社会行政所取代,这是一举变以前的补充地位为如今的重要地位的飞跃,也是为将来的主导地位做好的一种铺垫。这种趋势也被我国学者所关注和研究。种种迹象表明,行政职能的社会化不但催生了社会行政,而且让它壮大了。这正是国家与社会分离、二元对立结构以及国家逐步还权于社会的历史必然,也就使得其历史意义凸现出来。#p#分页标题#e#
1.能改变以往的“行政国家”理念所带来的公共权力滥用、甚嚣尘上、行政效率低下等负面效应。众所周知,二战以后,在科技、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过程中,政府行政权力的急剧扩张,行政职能的日益强化,行政组织的作用和自明显扩大,使得“行政国家”的理念成为西方社会法治国时代的第一特征,这就意味着行政裁量的复杂化和行政职能的多样化,从而不可避免地对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自由造成了众多的威胁。而社会行政的出现,恰恰是在政府与社会成员之间的一个缓冲器,一方面能抵制住政府的过分侵扰,另一方面又能对社会成员的权利与自由进行有效的保护。
2.能使社会成员在同等条件下获得更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增加公众对行政的依存度。这些非政府的社会公共组织正在从各个层面、各种场合对大量的社会关系进行着有效而有益的梳理与调整,进而替代政府组织的很大一部分行政职能,并且不断地扩大行政职能的范围,即对社会成员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在如今一种“小政府、大社会”的时代面前,国家的政策终将会“以选择性而非普遍性的资源分配和分担式的支付方式,形成个人给付、部门(或单位)供款和市场供应的局面,社会行政将依赖于广阔的社会部门(如社区、社团)和企业化的社会组织来承担”,[5]以实现其所应有的功能与作用。所以,现阶段政府的任务,就是要积极立法来规范一些社会组织的职权与行为方式,如《律师法》等;同时,也要尊重一些社会部门自身的属性与规律,由其内部去制定行业规范,通过标准的行业规范来自律管理,如足球协会自己制定的自律规范等。
(二)给我国的启示
国家行政机关和非政府组织的管理活动,是一种公共权力的运用,也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目标的。而行政的对象是社会公共事务,它是从整个社会出发,对社会各方面进行的组织和管理。同时,公共利益是一定范围内不特定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产生于社会而又独立于社会。它始终是以谋求公共利益,维护公共秩序、增进公共福利为目的的。因而谋求公共利益是行政的目的,也是它的动力源泉。现在的社会行政也是不能脱离这样的目的和动力的。具体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1.借鉴社会行政的理论与实践,积极推进行政职能创新。政府的只能是掌舵而不是划桨,政府职能的转变是重塑政府的核心。即在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上,要实现从强势国家的单独管理转变为国家和社会的共同治理,通过行政参与、非政府组织化,通过政府生产性和服务的转移,通过社会责任的共担,通过契约化和委外体制等多种方式,整和民间力量,释放其原动力,形成国家建设的协作网络,以推动国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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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行政生态的异质性
里格斯认为异质性的存在是过渡性社会的重要特征。所谓“异质性”是指一个社会在同一时间里,同时呈现了不同的制度、不同的行为观点。从历史纵向来看,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时间较短,在基础起点很低的情况下,迅速掌握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不可能,短期内迅速提高国民素质不可能、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都迅速达到发达国家那种状态更是不可能。从整体而言,我国处于典型的过渡性社会,既有传统因素的存在,又有现代的因素凸现。从区域发展状态来看,我国农村相对于城市而言,中西部相对于东部和南部而言,传统的农业社会的特征更显著,生产力水平十分落后。同时,现代工业文明又势不可挡的强力推进。东部沿海地区如上海广东深圳等地已经发展的相当充足,某些领域已步入后现代社会。
二、中国行政管理的形式主义
中国行政管理的形式主义行政生态理论认为所谓的“形式主义”,是指“理论与实际的严重脱节,应该的与事实的之间有一大段距离,政府有一套漂亮的宪法,但做的完全是另一套。”在过渡社会形态中,国家虽然有着完整的法律制度,但实际上起不到约束和规范的作用,仅仅是形同虚设。传统的东西在实际上仍有巨大的影响力。如许多国家宪法规定了议会制和内阁制,但军人却把持着政权,宪法只是一种形式摆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极为严重。而在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社会文化诸方面都在飞速发展,新的经济状态下,新的价值观和新的利益格局的出现,作为政府公共政策执行者的各级政府拥有越来越大的行政处置权,而实际的约束机制的法律和制度不能很好的贯彻,就加重了法律和制度的形式主义和行政事实行为与原则的偏离。正如里格斯所分析的那样,西方的行政体制、行政方法、行政技术以及文官制度等在一些新兴发展国家迅速建立起来后,在西方国家行之有效的这些制度在发展中国家收效甚微,以至于毫无功效,实际上源于行政环境的不同。
三、中国政府行政的重叠性
行政生态学认为过渡型社会即发展中国家的公共行政存在着严重的重叠性。所谓“重叠性”是指“一个结构并不一定产生其当有的功能行政行为往往受非行政行为的标准所主宰,而不受行政的标准所决定。同理,经济行为不受市场规律控制,而受非经济的因素所决定。”在过渡社会中,在组织和结构上,由于功能的分工不明,呈现出传统与现代的重叠。我国的政府组织结构脱胎于解放后的计划经济时代,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经济文化各个方面的飞速发展,社会事务日趋庞杂,政府管理范围也随之扩张,政府的权力也急剧膨胀,这样原有的行政机构在不能很好的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行政职能增加,行政机构扩大,增加和扩大并不是在提前计划好的状态下进行的,因此难免职能的重叠和机构之间争权夺利。而行政系统的改革,是远远难于经济改革的,行政改革是中国现阶段改革的最大难题。我国政府必须承担大量的社会职能,从而设立了庞大的行政机构。
四、行政生态学对中国行政管理的启发
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公共行政属于过渡社会的“棱柱型行政”,其发展前途是以平等、成就、民主、功绩制等为主要特征的“衍射型行政”。按照里格斯的发展行政理论,行政发展的关键在于实现分化与综合的高度统一,提高衍射程度。而分化与综合的统一依赖于政府渗透能力、社会参与愿望和参与能力的提高。基于此,转型期中国公共行政的价值选择,应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参与行政
所谓参与行政,广义的解释是指公众参与社会公共行政管理的活动与行为;狭义的解释是指政府部门与一些介于政府与企业组织之间的第三部门对社会公共活动和公共事务的协同管理。作为转型时期的产物,参与行政这种新型的行政运作机制和方式能有效地实现分化与综合的统一,提高社会衍射程度,促进行政的发展。这是因为,参与行政具有高度的社会关注性、社会开放性和社会动员性。一方面,参与政府的行政管理活动有利于参与者逐渐了解政府内部的工作条件和环境,熟悉政府工作的过程、方法、机制与手段,掌握公共行政管理活动的规则和规律。因此,参与者的参与愿望能得以不断激发,参与技能会越来越娴熟,参与能力也将会越来越强;另一方面,社会特别是那些行为直接或间接地受到政府公共政策规范、管制和制约的个人和组织对政府公共行政的关注,不仅有利于密切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而且有利于政府在充分的意见表达和利益整合的基础上制定政策。
2、整合行政
作为行政运作的一种基本手段,整合行政的精髓在于用系统和全局的思想来统领行政系统,控制行政过程,将各种异质的要素、重叠的机构和行为有机地整合在一起,发挥行政系统的整体功能,强化政府的渗透能力。它涉及到行政系统内部和外部的各个方面,可以采用规划整合、制度整合和政策整合几种具体形式。规划整合主要涉及到行政系统的组织使命和总体目标。制度整合就是借助制度的力量来规范和协调政府机构及其人员的行为,提升政府的渗透能力。契约若没有刀剑,就只是一纸空文(霍布斯)。因此,必须通过政府的制度安排来塑造一种具有刚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制度环境,特别是要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绩效评估制度和行政监控制度,以最大限度地促进行政系统的整合。
3、服务行政
参与行政和整合行政分属于技术和制度的范畴,难以解决思想观念的问题。因此,转型期中国公共行政的价值选择还应有一种行政模式即服务行政。作为主权在民思想的产物,服务行政在实现分化与综合的统一,促进行政发展上的作用在于:一方面,从政府的角度观之,政府既是作为人民的服务者而存在,理应将其管理理念转变到社会导向、结果导向、责任导向、顾客导向和市场导向,站在社会的角度,权衡利弊得失,制定出能充分反应社会各方利益和诉求的公共政策并有效执行之,使自身的渗透能力得到不断提升;另一方面,从社会的角度来说,基于主权者的身份,社会大众将会以极大的热情和强烈的意愿,参与到政府的管理活动中来,监督政府的行为,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使政府的政策更加符合自身的利益,也使自身的参与能力越来越高。同时,服务行政还能有效地促进社会发育,提高社会的制度化、组织化和自主化程度,强化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促进各种异质性要素的整合,推动中国公共行政的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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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公务员录用人员不断增加(见表1),公务员行政伦理失范、行政人格异化现象比较严重,政府职能面临巨大挑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能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需要塑造和完善作为行政主体的公务员的行政人格。行政人格的研究实质上是公共行政中人的行为研究。威尔逊(Woodrow Wilson)[1]、古德诺(Goodnow)[2]的“政治与行政二分”理论将行政人定位为行政意志的纯粹执行者。随后,一些学者加入了行政组织中人或人格的讨论。如韦伯(Max Weber)认为行政人员具有工具理性和非人格化;[3]达尔(Robert A. Dahl)指出公共行政学的创立须对人的行为进行科学研究;[4]库珀(Terry L. Cooper)认为公务员的道德品质是行政机构有效运转的必备条件;[5]弗雷德里克森(H. G. Frederickson)指出公共行政需构建公务员遵循的价值规范与伦理准则,保证政府治理的有效性。[6]国外的研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对行政人格的进一步研究具有借鉴作用。
在国内,学者们从心理学[7]、法学[8]、伦理学[9]、公共行政学[10]等视角对行政人格进行了探讨,主要包括公务员行政人格的内涵与特征、行政人格的类型与要素、行政人格的影响因素与现状、行政人格的完善途径等,但其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公共行政学发展和逻辑演进到公共管理阶段,越来越涉及到行政价值问题,提出了对政府进行伦理思考与道德定位。公共伦理学的产生和形成,是公共行政学发展的逻辑必然,是与公共管理范式相适应、相匹配的学科拓展。本文拟立足于正在形成的公共管理范式,从公共伦理的角度探讨公务员行政人格的内涵及其塑造途径。
二、公务员行政人格的内涵与特征
1.行政人格的内涵。行政人格在学术界是一个比较新鲜的学术概念,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了解释,目前尚无统一的定论。心理学角度的行政人格强调公务员“统一的结构性自我”,法学角度的行政人格强调公务员“有存在价值的自我”,伦理学角度的行政人格强调公务员“崇高的自我”,哲学角度的行政人格强调公务员“有自由价值的自我”,社会学角度的行政人格强调公务员“持久的自我”,公共行政学角度的行政人格强调公务员“公共服务的自我”。[9]
公共伦理的价值目标,是培养和完善公共伦理人格。本文认为公共伦理视角下的行政人格是公务员区别于其他社会群体的内在规定性,是指公务员的伦理尊严、伦理规范、伦理品质、伦理境界依据职业要求和角色规范在公共行政领域中行使公共权力、维护公共利益、实现公共行政伦理价值而形成的道德意识、职业责任、智能结构的统一。行政人格是公务员作为群体之格在公共领域与作为个体之格在私人领域的有机统一。
2.行政人格的特征。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范式,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在伦理精神、原则和理念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新的社会治理模式。[11]公共行政学发展和演进到公共管理阶段,提出了对政府进行伦理思考与道德定位,并将更加关注公务员的行政价值、道德准则与伦理规范。因此,本文认为立足于与公共管理范式相适应的服务行政的背景下的公务员行政人格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行政人格是公务员行政道德意识、行政职业责任、行政智能结构的内在统一。行政道德意识是公务员作为伦理主体资格的拥有者和道德规范的践行者在公共行政领域实现的道德意识品格。行政职业责任是公务员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履行行政义务、承担行政责任、维护公共利益而形成的职业角色意识。行政智能结构是公务员在公共管理活动中遵循行为规范和伦理要求而凝聚成的行政智慧与能力。第二,行政人格是公务员在公共管理过程中的伦理道德问题,是公共伦理观和行政价值观在公共行政主体中的体现,即行政人格具有伦理内涵。公共伦理视角下的公务员行政人格,是公务员作为公共事务管理主体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伦理观与行政价值观的共同实现,是公务员的观念、意识、心理、理想等与公共行为相统一的总体性存在,是公务员行政价值、行政尊严、行政规范、行政品格、行政境界的伦理存在。第三,公共伦理下的行政人格是“公共人格”、“责任人格”、“服务人格”、“廉政人格”、“公仆人格”的统一,是公务员追求的目标。公共伦理是与服务型政府模式、公共管理范式相适应的范畴,其视角下的公务员行政人格是摒弃了“官僚制”体制的高层次行政人格,是与服务型政府相匹配的行政人格,理应成为公务员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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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1979年萨切尔内阁的英国新公共管理运动,也可以看作是英国公共服务在职业化基础上进一步寻求专业化和商业化的努力。英国公共服务职业化的进程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在60年代达到。政策上的凯恩斯主义和行政上的职业化,使政府的规模和活动范围持续扩大,由此带来的经济、社会和政治问题到70年代石油危机之后以巨大的财政预算赤字、甚至于财政危机的形式集中表现出来,这迫使萨切尔内阁走上公共服务专业化和商业化的道路,以期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公共服务的专业化和商业化意味着政府和公共组织的内部结构、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的根本性改变,而其最终目标则是要减小政府规模、压缩政府活动空间、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法,以更低的费用、更高的效率实现公共目标。因此,应该说,英国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最直接、最明显的动因就是财政和经济需要,减少预算赤字、削减公共部门、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成为英国行政改革的主要推动力量。英国新公共管理运动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大的阶段,即:引进私人部门管理技术和公共服务私有化阶段(1979-1987)、公共服务化和公共-私人部门伙伴关系阶段(1988-今)。
(一)引进私人部门管理技术和公共服务私有化阶段。在英国公共服务中,私人部门管理技术的大规模引人,开始于1979年5月萨切尔内阁设立并实施Rayner调查和评估项目。来自于私人部门的DerekRay-ner在内阁办公室中负责一个对各政府部门的职能和绩效进行全面评估的小组,其评价工作范围广泛涉及政府政策、行政活动和行政效果,最终目标是通过更严格的成本核算实现费用节约。至1982年12月,评估小组共进行了130项评估,据称节约费用1.7亿英镑(〔3〕,p.47);而实施Rayner调查和评估项目的另一个重要成果是于1982年5月开始推行“政府财政管理项目”,它要求各级政府部门确立清晰的目标,并根据这些目标测量绩效、核算成本。为了支持“政府财政管理项目”的实施,英国还建立起政府财政信息系统(〔3〕,p.48)。不仅如此,萨切尔内阁还提出著名的3E标准,即节约(Economy)、效率(Efficiency)和效益(Effectiveness),作为衡量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最终尺度,而大规模引进私人部门管理技术也正是促进公共部门管理满足3E标准的重要手段之一。
引进私人部门的管理技术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英国行政效率的提高、公共开支的下降和政府所提供公共服务项目的缩减,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政府公共组织规模庞大和活动范围过大的问题,该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公共服务的私有化改革。
英国公共服务的私有化开始于1983年英国全国审计体系的创立,其目的在于压缩政府规模、缩小政府活动范围,从而根本解决公共部门和公共服务效率低下问题。伴随私有化进程,公共部门就业人数迅速减少,从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的10年间,公共部门就业人数减少了三分之一,有50%的公共部门、80多万名雇员转人私人部门,1979年英国国有工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为11%,而90年代初则已下降到5.5%;而这期间完成私有化的英国产业部门包括电信、电力、航空、铁路、城市供气、供水和排污等等,这些产业的市场价值超过1千亿英磅。
公共部门私有化在减小政府规模和活动范围的同时,也改变了政府在国家经济活动中的形象,用萨切尔夫人自己的话说保守党内阁拒绝集权式管理、官僚主义和干预者风格的政府形象,政府不必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做,政府干预的利益早已经消失了,政府必须坚信自由和自由市场,自觉限制自己的活动范围,相信企业的创造力”
(二)公共服务化和公共-私人部门伙伴关系阶段。这个阶段开始的标志是1988年《提高政府管理:下一步》报告的出版。该报告提出了一个政府机构和职能改革的全新架构,其核心思想是政府职能化,具体地说就是创建或应用具有半自治性质的机构来负责政府政策的实施或其它操作类型的管理。这实际上是公共行政学中一个经典命题“政策与行政相分离”的具体实现形式。根据该报告,英国政府公共服务的新架构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负责政策制订的核心政府部门,另一部分是负责政策实施的机构。核心政府部门由作为高级公务员的内阁大臣负责,机构则由基于合同的、且大部分是通过公开竞争任命的人负责,他并不是永久公务员。每个机构都有一个框架文件说明它的宗旨、绩效目标、预算和人事自主权,人个人对机构的绩效向所属大臣负责。机构被看作是在不易私有化或私有化时机尚不成熟的公共部门里对私有化的一种替代品,或者是私有化的过渡阶段。
英国公共服务化首先在公共卫生、教育、个人社会服务等部门大规模推行,到1994年4月,已经有97家机构雇用了公共服务系统64%的雇员,承担着75%以上的公共服务项目(〔3〕,P.46)。公共服务化使得公共服务的购买者和提供者相分离,用合同外包关系代替了传统的层级关系,这确保了公共服务的精确性、透明性、质量和说明义务。当然,在公共服务中使用机构也不是没有风险的,其中最大的问题是治理公共机构之间的契约关系的公共法体系还没有随着管理实践而完善起来,因而在交易过程中容易产生各种问题。正是为了保证机构的公共服务质量,1991年英国政府出版了《为质量而竞争》的白皮书,强调在机构之间引人市场机制和竞争,来决定在最优长期货币价值基础上谁是最有能力的公共服务提供者,并明确规定机构每5年进行一次评估和重新竞标。
1992年梅杰内阁更是颁行了影响巨大的《公民》,它的核心目标是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使公共服务真正做到“务有所值"(ValueForMoney)。《公民》列出了6项公共服务原则,它们包括:
(1)公布明确的标准。这个标准必须是每个公共服务的个体消费者都能够合理期望的,而且还要公开披露与这些标准相对照的实际服务绩效。
(2)关于服务运作的全面和准确的信息公布。要求以通俗语言表达出关于服务如何运作、成本如何、效果如何以及有关负责者的全面而可靠的信息。
(3)用P选择和咨询。公共部门应该给用户提供可供选择的机会,定期为用户作系统咨询,听取用户关于服务的着法、所期望的提髙服务质量的优先序,并在决策中予以考虑。
(4)优质服务。公务员应该佩戴规范的名牌,提供优质而有效的服务,并保证这些服务对所有用户都是公平的。
(5)有效纠偏。当服务出现差错时,应及时道歉、全面解释,并迅速而有效的补偿和纠正,还应该向用户提供新的详细的易于使用的遵循程序。
(6)确保效率和经济。在公共服务供给中应在资源许可范围内保证效率和经济性,为此要进行独立的绩效评价。
《公民》成为英国公共服务部门活动的准则,并被视为英国新公共管理运动中自1979年开始的有关公共部门产出和绩效测量与评估工作的高峰,同时,也为在公共和私人部门之间建立伙伴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97年5月,工党取代保守党执政之后,大力推行以公共和私人部门伙伴关系为核心的政策组合,将英国新公共管理运动推向了一个新阶段。[8]英国工党的传统信条是“政府应该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领导作用”,但布莱尔所领导的工党内阁却在很大程度上修正了这一信条。布莱尔内阁的新信条是:“没有私人商业部门的有力支持,政府难有作为;政府的主要经济责任是提供一个框架,在其中私人部门可以创造利益、创造就业机会,并通过与公共部门结成伙伴关系来参与提供公共服务。”这个信条的核心是“利益相关者”概念,它是指公共部门是由大量利益相关集团构成,其中每个集团在资助公共服务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上都有自己的利益。“利益相关者”概念被认为是将工党为自身塑造现代政府前景的愿望与商业需要和目标联系起来的桥梁。
布莱尔内阁的“利益相关者”信条强烈支持在政府机构、私人部门和志愿部门(也称第三部门)之间通过建立伙伴关系来提供公共服务的努力。以公共和私人部门伙伴关系为核心的政策组合所要达到的一系列重要目标包括:(1)为公共部门提供新的资金来源;(2)实现政府再造,以及在地方经济发展政策实施过程中与地方社团建立合法关系;(3)应对在现代市民社会制订和实施政策过程中所面临的全面参与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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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16-0-02
随着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提出与应用,其在政府行政管理上的优势也不断显现出来。其中,结合市场经济的竞争管理方式、重视效率的战略管理方法、以结果为重的目标管理等构建了全新的公共管理体系,在政府开展行政管理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地提升了政府行政管理的效率,对公共管理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深入探析新公共管理理论方法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1 新公共管理理论方法论的主要特征
第一,工具理性特征。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来源于经济学理论,比以往的公共行政的理论更加科学、严谨,但该方法论重视工具理性思维方式,将价值因素剔除在外,强调效率和结果,认为公共行政管理是一种重要的手段和工具。因此,此种方法论提倡规范性和客观性,关注行政管理的方法、程序及手段,具有显著的工具理性特征,能够较好地增强公共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第二,个人理性特征。有关研究表明,新公共管理的逻辑起点是理性经济人,此种逻辑起点是一种鲜明的个人主义理性思维方法。理性经济人是对人性利己观念的一种继承和发展,它主张个体都是经济人,其活动的基本动机和最终目的都是获得最大的个人利益。基于这样的思想观念,新公共管理理论方法论也具有鲜明的个人理性特征,提倡政府行政管理要符合市场导向,尊重个体层面的自利需求,尤其要满足顾客的合理需求和组织成员的个人利益。
第三,实证主义特征。在新公共管理理论形成、发展的过程中,引入并融合了企业的成功经验和管理方法,这些经验和方法都是实证主义方法论,遵循的原则是有用即真理,重视实际操作方法和管理经验的积极作用。因此,借鉴了战略管理、目标管理、项目预算和绩效工资制等方法论的新公共管理理论方法论具有较强的实证主义特征,可以较好地推进公共部门变革,促使其创新行政管理方法,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
2 新公共管理理论方法论的创新作用
2.1 为公共管理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视角
新公共管理理论基础主要来自经济学理论,如新制度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这是一种重要的思想武器,既可以用来批判以官僚体制理论为代表的传统公共行政理论,也有助于推进政府改革实践,同时还能够为公共管理和决策模式的创新、完善提供基础的方法论支持。相较以往的公共行政学理论基础,经济学理论具有的确定性、经验性及精确性都更高,使公共行政管理研究的视角朝着经济学取向的竞争化、自由化和市场化方向发展。此种方法论不仅有助于丰富政府公共管理理论的内涵,使之更科学完善,也可以较好地推动公共行政管理改革,使之更有序地实施。
就理论层面来说,新公共管理方法论的理论范畴和视野都得到了较大扩展。在以往的公共行政理论中,理论基础主要为政治与行政二分理论(理论提出者:威尔逊、古德诺)和官僚制理论(理论提出者:韦伯),这两种理论都在政治学理论范畴之内。而在新公共管理理论中,当代工商管理学、西方经济学等均被纳入其理论基础中,从而打破了以往公共行政学方面存在的学科局限,公共组织也从过分关注效率转变为重视市场价值,这为开展公共管理学方面的研究提供了全新的视角,例如:公共选择理论借助现代经济学领域的方法与逻辑,通过理性经济人理论中的供求分析、交换及效用最大化等要素,对那些和民众联系紧密的政治个体进行行为特征分析,同时也对典型的政治团体和政府所具有的行为特征进行了总结。这使研究的侧重点和涉及范围都得到了拓展与延伸,关于如何有效执行、拟定政府公共政策也逐渐成为了一个现实性课题。由此不难看出,公共选择理论的引入拓宽了公共行政学的思考范围和研究视角,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
从实践角度分析,新公共管理方法的应用有助于提升公共组织的行政效率。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的政府公共行政管理的效率日趋低下,甚至出现了严重的信任危机。而经济学理论包含的方法论极为独特,学科基础也颇为成熟,尤其是其重产出结果比的绩效理念对公共行政管理有着重要影响,将其引入公共管理研究后有效地扭转了这种效率低下的局面,同时,在应用过程中逐渐被置于支配地位,促使公共管理改革朝着市场化方向健康发展。有学者深入探讨了经济学理论基础和新公共管理方法论的内在关联,提出:新公共管理理论坚持市场取向是因为引入了经济学理论,受这种理论思想和方法论的影响,逐渐认可了市场价值的积极作用,当其被应用到公共管理改革过程中之后,逐步取代了以往公共行政学理论的地位,也使公共官僚组织的思想观念得到改变。
2.2 使公共管理方法的取向和范围不断拓宽
新公共管理方法既囊括了工商管理学、经济学方面的理论,同时也将管理学、社会学、政治学及政策学等领域的方法和知识有机结合在一起,其核心主题是如何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和物品,实现有效的公共管理,这有助于增强公共管理方法的综合性和广泛性。
新公共管理方法认为,政府公共服务应当以市场化为导向,同时要充分考虑客户取向,在当代工商管理学理论的支持下,积极利用私人部门成功的管理经验、技术、方法和原则,创新绩效管理方法和战略思维。同时,充分运用政策科学分析方面的技术、方法,以及有关公共政策结果和过程方面的研究成果,从而建立起综合且广泛的管理方法,使公共管理研究更科学有效。
相较以往的公共行政方法,新公共管理方法的应用使行政主题和理念得到了创新、完善。基于管理行政理念的指导,以往的公共行政重视层级节制和制度约束,多采取官僚化的管理方法开展行政工作,非常重视对行政体制、机构及过程等行政组织内部事务进行研究,而没有对组织的发展趋势和外部环境等方面进行分析。因此,不难发现,公共行政管理活动具有明显的内部取向特征。新公共管理方法认为,既要对组织内部进行研究,分析内部系统要素存在的关系,也要关注组织的未来发展形势和外部环境特征,厘清外部环境和组织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在做好组织内部管理的同时,要通过战略管理、结果控制及战略计划等方法,将组织置于外部环境进行分析,探讨组织行政管理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分析组织发展过程中存在哪些不利因素和有利因素,以便公共组织机构可以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在稳步管理中实现长足发展。
基于服务行政理念的指导,新公共管理方法论主张,公共行政管理要对公民和公共管理者的关系进行深入分析,行政管理活动要充分体现民主性和服务性。因此,公共服务和公共责任也被纳入新公共管理。相较以往的公共行政,新公共管理引入并融合了当代工商管理与西方经济学领域的模式、经验、技术、方法及原则,向新公共管理方法注入了包括组织发展、制度安排、信息管理、人力资源开发、顾客至上、业绩工资制、合同雇佣制、成本核算、绩效目标、交易成本与公共选择等在内的许多全新的内容和主题,给公共行政赋予了全新的概念与涵义,为其作出了更为全面的释义。在公共行政管理领域引入并使用这些管理方法,不仅能够彰显政府人性化管理的特点,体现绩效评估和竞争机制的优势,较好地改善行政管理的效果,同时也可以拓宽新公共管理方法的研究主题和理论视野,使公共管理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2.3 用激励机制取代规制的公共管理方法
一般来说,对组织结构行为和设计进行研究分析时需要一个逻辑起点。基于新公共管理方法论,人性假设被当作基本的逻辑起点,这有助于政府转变公共管理方法的导向,即用激励取代规制。
以往官僚制度的逻辑起点是人性恶,所以,公共官僚组织在进行管理时非常重视规制,为了避免人出于恶的本性损害、破坏公共利益,往往会制定多种规章制度,以便对政治权力进行有效监督、控制,防止出现滥用官僚权力的现象。韦伯在设计官僚制的有关制度时,非常看重规则的完整性和详实度,而且对权利体系的层级节制设计尤为关注,确保其能够达到较高的理性化水平。显然,这样的官僚体制是以规制为导向的,它能够起到推动公共行政发展的积极作用。但从长远角度来看,这种体制过于重视规则,可能会使行政工作陷入教条主义的危机,从而不利于行政效率和质量的进一步提升,会对公共行政长期发展形成阻碍。
新公共管理方法强调市场的导向作用,认为可以通过创建有效的激励机制来完善公共行政管理。该方法基于人性假设这个逻辑起点,将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里面的个体视为理性经济人,其显著特征就是追求利益和效用的最大化。在政府组织机构中引入市场机制,同时创建有效的竞争机制,将绩效管理纳入劳动报酬体系,并把绩效作为劳动报酬的重要指标,根据劳动和竞争形成的结果实施绩效管理。这样在竞争过程中就会出现差异和距离,为了不落后于他人,获得更多的劳动报酬,机制中的理性经济人必然会主动增强工作积极性,做好本职工作。
以往的官僚体制以规制为导向,重视层级节制,认为下级要绝对服从上级的命令,在工作过程中所有人都必须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这既不能够激发公务人员的工作热情,也会扼杀其创造性,还不利于充分实现公共利益。长此以往,公务人员不仅会养成按章办事的习惯,也会形成墨守成规的固定工作模式,从而将降低工作效率,甚至引发扯皮推诿等问题。基于新公共管理方法论,个人的合理利益得到承认,竞争机制和市场机制被纳入政府内部,同时绩效管理也得以实现,这样可以较好地提高公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充分挖掘其潜在能力,有助于突破僵化的官僚体制模式的限制,使公务人员的主体性得到充分发挥,对协调、改善组织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有一定促进作用。
3 结 语
新公共管理理论中引入了经济学理论,借鉴了工商企业管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及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等诸多方法论,对以往的公共行政管理作出了补充、完善,同时也提出了全新的公共管理理论概念,为公共管理研究提供了更多视角,使公共管理方法完善,将其运用到公共部门行政管理过程中,能够有效提升行政管理的效率,改善行政管理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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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的“公共性”内涵可以归结为公共精神。
现代公共行政的公共精神应包括四个方面:民主的精神,即人民的意愿是政府合法性的唯一来源;法的精神,它意味着政府的一切活动应受到预先确定并加以宣布的规则制约;公正的精神,即承认社会公民应具有平等的权利并不受公共权力所侵害;公共服务的精神,即政府的公共服务应尽可能公平分配,政府的施政过程应平等、公正和透明。这四种公共精神在公共行政活动中的实现方式应是:逐步实现政府与公民平等化;行政权力既受到保护又受到制约;行政活动既有效率又有责任;公共行政是由民众驱动的、积极的、合作主义的、参与的过程等等。公共性价值的内在要求在2004年国家统计局新颁布的国民经济三次产业划分规定里,明确了税务部门“公共管理”部门的行业性质。税务部门作为所谓“纯粹的”公共部门,具有与其他公共部门相同的价值取向。它有以下基本特点:第一,其基本职能是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第二,用来从事税收管理的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
第三,政府组织所掌握和运用的资源是一种公共资源。因此,税务部门应该是一种“公益组织”而不应该是一种“自利组织”。它应该也只能把追求和维护公共利益作为本组织、本部门的行为目标。当然我们需要澄清的问题是,公共性不是税务行政管理的主导价值取向,而不是唯一。
在实践中,人们发现除了正义性和公平性以外的主导价值,税务行政管理活动也有安全、自由度的价值要求,也有成本——效益的核算问题。按照公共性的要求,作为税务部门的公务员,其道德价值坐标应包括三个主要向量:其一,税务公务员必须建立对公共利益的信仰;其二,必须对其执掌的公共权力,如征税权、检查权、稽查权、核税权等,以及自己的定位有着充分的自觉;其三,必须确定无私奉献的价值目标。
前三个维度反映了社会对税务部门行政管理绩效量的要求;秩序、公平和民主的价值取向是一种解决各种社会关系和利益冲突的互动行为模式,反映了社会对税务行政管理质的要求,后者在税务行政管理效率评估的过程中,可通过纳税人的满意程度这一价值判断来体现。
公共性价值根源在经济学领域,由于公共欲望和私人欲望的存在,便有了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的划分。人类为了满足私人欲望,在经济上需要有一些物品供自己消费,以维持自身的存续和繁衍。
此外,由于人类还存在着一些不同层次的公共欲望,因而还需要有一些物品来满足,这些物品便被称为公共物品。公共物品因其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或非竞争性,而不像私人物品那样具有独占性、消费的排他性和可转让性,因而它不能或不适宜由市场来提供,而通常由政府来提供,由此产生了公共部门,公共部门产生的特殊背景使其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对公众利益的追求和公共服务的重视。
可见,公共部门的公共性价值导向根源于“公”、“私”二元结构所产生的矛盾。税务行政管理就是税收征管资源的配置问题。具体来讲,税收征管资源是在贯彻各项税收政策、提高纳税人遵从水平而开展的税收管理活动中能够起主体作用的各种资源的总称,特指对税收行政管理活动中所能够投入和控制的各项资源要素,这些要素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
税收征管资源是整个社会资源的一部分,来自于公众的委托,其根源是公共需要即对于公共产品的需求,是公众为了取得公共产品而必须付出的代价。税务部门负责组织收入,其征税权是公众的赋予,与公众形成委托关系。另外,如果借用科斯关于企业性质的理论(企业是对于市场的替代)来看待公共部门,公共部门及其权威也是对市场的某种替代。
因此公共部门存在的理由是:政府通过垄断赋税进行公共管理的成本,通常要低于社会成员在完全市场化之下从事公共事务的交易成本,即在社会资源分配给公共部门之后,社会总效益较分配前应该是增加的。当然,不管从公共财政的角度还是从交易成本的角度,一方面说明税务部门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而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其价值导向的基础。
优化税务行政管理近年来,在加入WTO、体制改革、经济转型三大合力的推动下,中国正在迎来有史以来最大规模、最深刻的大变革,在职能转变上,突出表现为管制行政的传统正在被摒弃,服务行政正作为一种核心价值观被注入到政府职能设计和政府行政中来,政府发挥作用的重点正在逐步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作为政府的重要执法管理部门,税务机关也要进行相应的职能定位和转换。按照前述公共性价值导向的要求,税务行政管理的变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税收立法的民主性现代税收概念也被学者称为“民主税收”。在此前提下,税收只能是满足人民自身福利需要,并经人民同意而征收的由人民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费用。在实践中,税收的民主性则主要体现在税收的立法上,而且民众参与是民主概念的题中之义,税收立法民主必然要求民众参与。2005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召开了听证会,迈出了税收立法民主化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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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8-7168(2015)01-0016-09
一、导 论
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学者们开始自觉地对公共管理研究的方法论进行反思,先后经历了三波反思和争论。第一波以西蒙(Herbert Simon)为代表的实证主义和以德怀特・沃尔多(Dwight Waldo)为代表的规范主义之间的争论为焦点。两者就公共管理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等方面展开了旷日持久的争论。这场争论,加之学者们对公共行政的学术地位、研究范围、主题等方面认识的分歧,引发了公共行政学的“身份危机”<sup>[1]</sup>和“思想危机”<sup>[2]</sup>。第二波以批判主义和实证主义之间的争论为焦点。1979年罗伯特・丹哈特(Robert Denhardt)针对西蒙的理性实证方法,将批判方法论引入公共组织的研究中,引发了实证方法论和后实证方法论之间的争论<sup>[3]</sup>。第三波以倡导方法论的整合为主要特征。1986年杰・怀特(Jay White)提出后经验论哲学用以整合公共管理研究的实证、诠释与批判三种取向<sup>[4]</sup>。斯托林斯(R.A.Stallings)则认为成功的研究应该整合经验主义传统的量化研究与现象学传统的质性研究<sup>[5]</sup>。中国台湾学者江明修<sup>[6]</sup>、颜良恭<sup>[7]</sup>等人则使用科学哲学的“范式”理论探讨了公共管理的多元方法论及其整合问题。
上述争论使得公共管理研究似乎走向了繁荣,但在公共管理方法论的争论中,学者们辩论的主线是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规范、诠释和批判)的对立和融合:实证主义者将公共管理现象看做是“自然的”,非实证主义者将公共管理现象看做是“人文的”。事实上,公共管理并非单纯的“自然”存在,亦非单纯的“人文”存在,而是介于自然和人文之间的“人工物”。虽然将公共管理作为“人工物”的思想从公共管理学诞生之初就得到了很好的体现,这一思想亦在西蒙那里得到了较为系统的论证,西蒙认为:“人工物具有以下特征:人工物是经由人综合而成的(虽然并不总是、或通常不是周密计划的产物)。人工物可以模仿自然物的外表而不具备被模仿自然物的某一方面或许多方面的本质特征。人工物可以通过功能、目标、适应性三方面来表征。在讨论人工物,尤其是设计人工物时,人们经常不仅着眼于描述性,也着眼于规范性。”[8](p.103)但是在公共管理学的方法论的论争史上,人们一直陷于“自然”和“人文”的对立,没有在公共管理作为“人工物”的基础上,形成清晰而完整的公共管理技术设计研究范式。基于这一考虑,本文旨在解释公共管理研究的技术设计范式“缺位”的原因,阐明该范式的方法论基础,说明该范式的基本议题,厘清其基本逻辑。
大部分的公共管理研究(包括学术、咨询和实务问题的解决三种形态)本质是在进行技术设计活动,即为了实现既定目标,以科学原理为基础,通过政策、制度、体制、机制和治理工具的设计,实现特定的目标,解决公共管理的实践问题。凡是寻求合理手段实现特定目标的思想、程序、知识和技艺都属于技术的范畴。“设计”则是产生技术知识的核心环节。正如西蒙所言:“关于自然事物的知识的教授是科学学科的任务:自然事物的存在状态怎样,它们是如何发生作用的。关于人工物的知识的教授是工程学院的任务:如何制造具备人们想望性质的人工物,如何设计。工程师并不是唯一的专业设计师。凡是以将现存情形改变成想望情形为目标而构想行动方案的人都在搞设计。生产物质性人工物的智力活动与为病人开药方或为公司制订新销售计划或为国家制订社会福利政策等这些智力活动并无根本不同。如此解释的设计是所有专业训练的核心,是将专业(Profession)与科学区分开的主要标志。工程学院像建筑学院、商学院、教育学院、法学院、医学院一样,主要关心设计过程。”[8](p.103)
1968年托马斯・库恩(Thomas S.Kuhn)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提出了“范式”的概念。英国学者玛格丽特・玛斯特曼(Margaret Masterman)对库恩的范式作了系统的考察,他将库恩使用的21种不同含义的范式进行了概括,总结了范式的三重含义。一是作为一种信念、一种形而上学思辨,它是哲学范式或元范式;二是作为一种科学习惯、一种学术传统、一个具体的科学成就,它是社会学范式;三是作为一种依靠本身成功示范的工具、一个解疑难的方法、一个用来类比的图像,它是人工范式或构造范式。在库恩看来,范式不是客观世界的知识,是科学共同体用来解决科学研究中的各种难题的工具。“范式”是一个比“理论”和“理论框架”含义更复杂、广泛和多样的概念,范式除了理论框架的含义外,还包括科学共同体的信仰、解题规则、实验手段、成功的示例等含义<sup>[9]</sup>。
本文所说的公共管理研究的技术设计范式意指:将公共管理活动看做“人工物”的构造活动,并据此形成的公共管理研究方法论、学术传统和解题(研究)逻辑。换言之,公共管理研究的技术设计范式是哲学和方法论基础(哲学范式)、学术传统和主要议题(社会学范式)、开展研究的基本逻辑(构造范式)三个层面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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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公共管理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将公共文化以及市场文化融合在一起。
2.1公共管理理论行政文化创新的核心是市场理念与公共理念的融合:
根据公共管理理论可知,从本质上看,市场文化和公共文化融合即为对政府公共管理效率的要求,这是政府公共管理市场效率理念的重要基础。在以往的公共行政观念中,政府将过多的注意力放在公平、公正方面,以将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为追求,忽视了自身所制定的政策在市场的执行效率,忽视了资金的市场价值。公共管理理论没有否定公平、公正、预算的作用,而是将部分政府注意力转移到资金市场效率方面,也就是在满足公众对公共产品和服务需求的前提下,将成本控制在最低水平。所以,在进行公共管理革新时,政府会将更多的关注倾向于服务质量方面。
2.2公共管理理论的行政价值观念创新:
公共管理对公共行政内部所包含的关系进行审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构建和更新自身对国家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政府和人民等多种关系认识的过程,这是对以往公共行政理论所倡导的价值观的进一步延伸。公共管理认为,公共行政应该追求公共价值以及市场价值,而且努力将两种价值归于一个方向上。公共管理理论是由“公共理论”和“管理理论”所构成的。前者突出显示公共管理组织所具有的公共性,认为公共行政的需要承担起对政治和公民的责任。后者的理论来源于现代经济学以及企业管理理论,它将企业这种经济主体的管理经验应用到公共部门中来。过去的行政学理论,往往都是在“公共”和“管理”二者中择其一,这种问题在公共管理理论中得到了有效的解决。把公共管理理论引入到行政学中来,有效地将“公共”和“管理”同时纳入到行政学范畴内。公共管理所追求的价值即为提升行政民主政治责任意识,它以议会和行政、政党和行政等多种关系为切入点,全面研究在既定的政治背景下,行政所表现出的适应性以及敏感性。以往的行政管理在寻找将行政和政治分隔开来的方法,该怎么样确保行政不受政治的影响;而公共管理理论却提倡让行政去主动适应政治,同时揭示了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公共管理理论十分重视政府外部的正式生态环境因素,对公共管理产生的复杂的作用。“公共理论”从管理人员面对的公共生态环境入手,强调公共管理者必须不断提高自身对环境的敏感性,特别是当政治中混有多元民主时,公共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意识到环境的变化并据此调整策略方向。“公共理论”一直在尝试寻找一条实现行政官僚体系和民主共存的途径。对于欧美国家所实施的民主体制而言,文官的选拔并没有采取选举制或任命制,不过他们被法律赋予了行政和政治权力,这是他们执行社会价值分配的必备基础。在实践中权力的度是很难把握的,这一问题长期以来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人们对政府的期望存在很多矛盾的地方,他们希望政府在社会经济建设方面有所作为的同时,又希望政府将重点精力放在革除弊病方面。因此才会构建很多程序来对政府进行约束。在民主政治体制背景下,官僚行政组织对民主的控制通过两种方式实现:第一种,赋予立法机构对行政部门的监控权;第二种为政务领导,也就是构建政务官和常任文官之间的上下级关系。
2.3公共管理的行政组织文化创新:
利用公共管理理论作为行政组织体制改革的指导,具体措施为将决策权和执行权赋予不同的机关。成立在人事和财务方面能够自我管理的行政执行局,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行政执行管理。执行机构体制或执行局制作为一种行政执行体制,其主要的特征在于对决策和执行实施分权而治,具体来说,将位于现行科层制中的中下层组织单独抽离出来,让其实现独立经营,并将编制、人事、财务等权限赋予掌控经营大权的经理。也就是说不同部门之间的关系从上下级变成了合同关系。行政执行局的成立有法律作为依据和保障,其主要职能在于执行政府政策以及向公众提供服务,在技术、专业、监管等方面表现出自身的特性,业务之间的关联更小,不再具有政府职能部门的性质和属性,但必须接受政府部门的管理。执行机构不能制定政策。执行机构的正式成立,说明政府组织机构已经转向执行机构包裹核心政策司的形式,其中核心政策司的主要作用是制定政策,执行结构的职责为确保政策能够落实,并提供服务,这和以往作为下级单位直接听命于上级部门和领导来说是完全不同的。从行政角度来看,执行机构和政策核心司不是前者隶属于后者。后者对前者的领导是通过合同实现的。将决策权和执行权分离开来的思想,实际上是公共管理中公共文化和市场文化融合在一起后产生的。在进行这种行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组织内部就的行政组织文化也会慢慢发生改变,主要特征在于让行政组织更加重视绩效、服务质量以及商业价值。绩效指的是在承担行政责任的前提下,行政管理必须追求更高的绩效,通过各种措施的实施,比如合同管理、组织结构简化等,促进行政组织理性和灵活性的全面提升,最终实现组织效率的大幅提高;服务指的是行政组织要转变对公民的看法,将公民当做顾客一样为其提供服务。只有服务质量得到了提高,公民满意度才会相应地提高;商业指的是要将公共服务当做一种商品,然后再推向市场。让更多的政府部门甚至是私人部门参与到公共服务建设中来,实现市场竞争目的。
篇9
当代西方行政改革源于四大动力:①政府面临的困境;②公众对政府期望的增高;③私人企业革新成就对政府的压力和示范效应;④大众传播媒介的普及和日益增长的监督作用。其中政府面临的困境无疑是改革的主动因。
政府面临的困境可归结为财政危机、管理危机和信任危机。这些危机被认为是政府职能扩张和规模膨胀的结果。
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确立到本世纪30年代初期,虽然资本主义经济由自由竞争走向垄断,但就政府管理而言,基本上是一个放任时期。“政府是必要的祸害”,“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是这一时期的主导哲学。
政府职能的大规模扩张始于30年代中期。扩张主要体现在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1]两个方面。经济职能的扩张表现为政府对市场和经济生活的大规模干预,其主要标志是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政策的盛行和随后的微观经济管理活动(如市场管制、保护产业的规制等)。社会职能扩张在美国经历了30年代和60年代两次高峰,在欧洲表现为40年代后期开始的建立“人民社会主义”和“福利国家”的努力。伴随着职能扩张的是政府规模的急剧膨胀。
进入70年代中期,客观环境发生了重要变化:新的公共政策领域(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等)引起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亚洲特别是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对欧美国家形成巨大压力;60年代后期出现的滞胀局面由于70年代初期的石油危机达到新的高峰,西方经济发展很不稳定;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中产阶级成为社会主体。
上述变化首先意味着政府的职能还要继续扩张。这种扩张既表现在新的管理领域(如环保、有组织的科技开发等),又表现在新的服务职能上(如制定指导性经济计划、建立经济和市场信息高速通道、帮助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其次,经济不稳定一方面使政府收入减少,另一方面导致社会保障开支大幅上升,政府陷入入不敷出的窘境。第三,由于中产阶级成为社会主体,靠增加税收解决财政危机的传统方法在政治上已日益不可取。简言之,政府职能和责任增加,财力资源有限又无获取新资源的良策,从而陷入财政危机之中。
伴随着财政危机的是管理危机和信任危机。政府规模过于庞大导致管理中的失调、失控、和效率低下,其结果是政府形象受损和普遍存在的信任危机。
政府面临困境无疑是当代行政改革的内在动力,上述其他三条则是促使改革的外部压力。两股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使全面深入的行政改革在70年代后期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二、公共选择和管理主义——改革的主导理论
改革呼唤着新的理论。适应改革的需求,西方行政学中出现了公共选择、新联邦主义、新合作主义、管理主义等新的思潮和流派。就实践中的影响而言,公共选择和管理主义无疑是当代行政改革的主导理论。
作为一个独立的学术领域,公共选择(PublicChoice)被定义为“对非市场决策的经济学研究”。作为行政学中的一个思潮或学派,公共选择关注的重点是政府的管理活动及各个领域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因此它又被称为“官僚经济学”。在用种种经济学理论、模型、方法对政府行政管理活动进行分析之后,公共选择对政府困境及其原因做出如下诊断:
1.政府机构的关键性特征之一是其产出的非市场性质。允许一个机构对一特定服务的提供进行垄断的通常理由是为了避免浪费性的重复生产,但其结果是使这些机构免除了竞争压力而变得没有效率。
2.政府机构产出的质与量难以测定和量度,因而公众和民意机关难以对它们的工作效率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3.公共机构内部的规章制度严格而又死板,缺乏有效激励机制,从而在公务员内部形成了逃避风险、不事创新,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普遍心态,使公共机构失去追求效率的内在动力。
4.由于历史原因和技术上的困难,政府预算未能和效率联系起来,于是产生了预算的误导作用:机构负责人视工作绩效为维持扩大本部门预算的能力,提高效率节省开支只能导致下一年度预算额的削减。其净效应只能是政府规模的巨大扩张。
5.理想的官僚已不复存在。个人主义、利己主义、在追求公共效用时至少部分地追求个人效用的最大化,已成了公务人员的普遍特征。
值得指出的是,除了运用一套经济学的方法得出上述结论外,公共选择对政府面临的问题及其原因的分析并无独到之处。其独到之处在于它提出的解决问题的出路。与传统行政学致力于改革完善政府本身不同,公共选择关注的中心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它认为“没有任何逻辑理由证明公共服务必须由政府官僚机构来提供”。既然政府内部问题重重且历次改革收效甚微,那么最好的出路是打破政府的垄断地位,建立公私机构之间的竞争,从而使公众得到自由选择的机会。具体来说,公共选择主张:
1.组织类型的理性选择。私人企业,非赢利性公共机构,半独立性公共公司,政府官僚机构等各种类型的组织,都可以提供公共服务。但在特定的情况下对特定的服务来说,某一类组织会比其他组织干得更好,由此产生了组织类型的理性选择问题。过去的错误在于对官僚组织的过分依赖,尽管没有证据表明它在效率和服务质量方面比其他类型组织更胜一筹。
2.市场机制与个人选择。市场机制主要是竞争机制——公私组织之间,公共组织之间的充分竞争。这种竞争给公众提供了“用脚投票”(即自由选择服务机构)的机会。公民由此获得了至高无上的市场权力:就像顾客通过对产品的选择决定企业命运一样,公民对服务机构的选择可以决定单个公共机构的存亡。这必然迫使公共机构竭力改善服务以赢得更多的“顾客”。
3.分权化。分权化并非公共选择学派首创,但公共选择的分权主张有其特色:分权可以达到“权威分割”(FragmentationofAuthority)的程度,而且应允许不同组织之间在职能和管辖区域上的重叠交叉。这样公众才有自由选择的可能。
4.公共服务组织小规模化。规模小,数量才能多。数量多,选择才会更为便利。小到何种程度?公共选择提出了四条标准:便于控制,有利提高效率;政治代表性;体现地方自治。
5.自由化,其主要表现是放松管制——包括放松市场管制和社会管制。
公共选择的核心是所谓的“市场价值的重新发现和利用”。
“管理主义”(Managerialism)又称公共管理学派,它关注的中心是政府自身及其管理活动。遗憾的是,管理主义虽贵为“主义”,却没有一个基本的理论体系和概念框架。它仅被定义为“公共行政的传统规范与工商企业管理方法的融合”。管理主义的基本观点是: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在管理上并无本质差别;私营企业的管理比政府部门优越得多;借用私人企业的管理人员和管理理论、原则、方法、技术来“重塑政府”,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捷径。
三、社会、市场管理与政府职能优化
西方政府面临的困境是职能扩张的结果。因此,改革的第一要务是政府职能的调整和优化,即首先解决应该管什么不应管什么的问题。职能调整理当有增有减,但在现时的客观环境下,改革的侧重点是政府职能的减少。具体来说,改革有以下主要内容:
1.非国有化(De-nationalization)。非国有化即公有企业和公用事业的产权转移或私有化。[2]它是西方盛行的全面私有化的主要内容之一。鉴于国有企业具有国有国营、国有独立经营、政府控股和公共公司等不同性质,非国有化相应采取了不同形式,私有化后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也各不相同。当然这种形式的私有化并非新创造,但当代私有化不仅范围广、规模大、形式灵活多样,而且具有超越意识形态的特征。[3]非国有化的原因很多,但从政府角度看,这样做至少有如下益处:①减少了政府的管理职能和责任。②减少了政府雇员人数并缓解了由此产生的管理困难。③私有化后企业能够在资本市场上获得资金,改善生产条件,改变了过去对政府投资的依赖。④出售企业增加财政收入,减少了政府的财政赤字。
2.自由化(Liberalization)。自由化主要表现为缓和规制(deregulation),包括社会规制,市场管制,保护产业的规制等等。改革的重点是放松对市场的管制。
政府对市场的管制始于19世纪后期,20世纪急剧增长。管制机构所制定的规定、标准汗牛充栋,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管制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主要有:有关机构之间职能重叠而又缺乏协调,所制定的规则、标准等不尽一致;管制机构虽独立于立法和行政机关,但易受管制对象压力集团的影响,有的甚至为其所左右;管制加剧通货膨胀,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导致市场价格扭曲,其结果是限制了竞争,如此等等。然而,政府管制能力不足,疲于应付,吃力不讨好,也是放松管制的重要原因。
放松管制酝酿于70年代初期,70年代后期付诸实施,80年代形成高峰——放松管制扩大到越来越多的领域,盛行于西方各主要国家。“市场和竞争就是最好的管制”成了流行的口号。显然,改革无异于原始信条和放任政策的回归,虽然客观环境有了很大的不同。
3.压缩式管理(CutbackManagement)。压缩式管理是为了应付财政困难而采取的新的管理策略,所涉及的主要是政府的社会服务职能。其具体措施包括:公共项目系统排序(systematicprioritysetting),分清主次,拨款时区别对待;中止效率和效益不佳的社会项目,解散相应机构,遣散有关人员;有选择地降低社会服务的总体水平[4];逐步实行公共服务使用者付费制度(usercharge),节约公共开支。
可以看出,政府职能优化的核心是放手政策。只有对那些不该管的事放手不管,才能集中财力和精力把该管的事管好。
四、社会力量的利用和公共服务社会化
政府职能优化解决的是政府该管什么,不应管什么的问题,下一个问题是政府该管的事如何管。西方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可以归结为两条:一是利用市场和社会力量,推行公共服务社会化;二是改革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体制,以提高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共服务社会化在实践中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政府业务合同出租(Contracting-out)。合同出租即把政府的一些工作任务推向市场。私营企业的竞争获胜者与政府主管部门签订合同,前者完成任务并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后者支付合同约定的报酬。政府工作合同出租并非始自70年代,但70年代以来的合同出租无疑上升到一个新阶段:出租浪潮席卷西方各国,其内容也由过去的机关后勤事务扩大到政府的业务工作。据初步观察,这一时期相继走向市场的政府业务工作包括环境保护,公用设施维护,消防和救护服务,讨还债务,选民登记,公共管理人员录用,犯人的监护管理,决策咨询与政策设计,公共项目的论证与规划,政策效力评价,项目影响评价,公共组织绩效评估等领域和方面。
2.以私补公,打破政府垄断。即用说服、宣传表彰、政策优惠等手段鼓励和吸引私人资本投入到原来由政府包揽的事业中,如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险、退休保障、廉价住宅建设、医疗服务等领域,弥补政府财力和服务能力的不足。
3.建立政府部门与私营企业的伙伴关系。固定且正式的伙伴如美国的通讯卫星公司,联邦房地产协会等。这些公司履行政府所要求的特定的管理职能,政府合作部门则在土地征用等方面给其“伙伴”以某种形式的优惠。非固定的伙伴关系与合作则采取核发许可证时提出一些附加条件等形式,要求私营公司提供特定的社会服务。
4.公共服务社区化。具体措施如鼓励各社区建立公益事业如养老院、残疾人福利中心等;政府机构如社会工作部门、警察局出面组织邻里互助、街道联防等以改进社会服务或控制犯罪活动。
公共服务社会化无疑提出了一个在维持一定职能和服务水平的前提下实现政府机构和人员削减的有效途径。此外,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财政支出,利用市场对公共机构形成竞争压力,也是西方政府热衷于公共服务社会化的重要原因。
五、政府部门内部的管理体制改革
政府部门内部的管理体制改革包括组织机构改革,权责关系的调整,人事制度的改革,管理方法和技术改革等方面,其目的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效益和服务质量。当代改革的最显著特征是公共行政中的管理主义(Managerialism)倾向,即引进私营部门的管理人员和管理理论、原则、方法、技术来“重塑”政府。具体来说,改革包括以下主要方面:
1.利用信息技术革命新成果,建立完善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决策支持信息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前者如各国政府诸部门建立的多样化的决策信息系统和政策方案分析选择系统,后者则以英国的部长管理信息系统(ManagementInformationSystemforMinisters)最为著名。
2.分权与权力下放。分权与权力下放既涉及到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又涉及到中央政府部门内部上下级关系。后一方面是当代行政改革的热点,其中最激进的当属英国的“下一部行动方案”(TheNextSteps)和新西兰的公司化改革。两者的共同之处是把部内的中下层组织转变为具有独立性质的单位[5],实行经理负责制——经理被赋予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财务等方面的极大自。这一改革实现了上下级关系由直接隶属到合同关系的转变,上级对下级控制由着眼于工作过程到着眼于工作结果的转变,体现了决策与执行分离和分权制度化的趋势。
3.部门内部的组织结构改革。现代管理信息系统所形成的规范化的直接的沟通渠道无疑降低了中间管理层次的中转作用。因此,伴随着种种分权化努力,政府部门内部的组织结构正在发生变革:不同部门的层级结构趋于多样化;中间管理层次减少;幕僚机构的权力受到限制并被削弱;上下级权责关系及控制方式相应改变。
4.公共人事制度改革。70年代初,美国全国公务员联合会主席宣称:公务员制度是作为恩赐制、分肥制的对立物而出现的,其主要目的是保障社会公平。然而“当今的核心问题是政府的生产率和效率,……在这些方面,公务员制度显然失败了”。这一看法预示着公务员制度的重大变革。20年来,西方公务员制度确实在经历一场“静静的革命”,传统公务员制度的一些重要原则和核心特征正在被动摇:①由于合同用人制的推行和独立核算中心(或公司)不受现有文官法规限制的用人制度,公务员的永业原则已名存实亡;②政治中立原则受到严重挑战。撒切尔政府以提高文官的政治敏感性和响应性(politicalse-nsitivityandresponsiveness)为名,加强对高级文官的政治控制,导致高级文官政治化。美国国会两院则以政治中立使公务员成为政治上的二等公民为由,两次通过了公务员政治权力法案。[6]③独立管理原则被动摇。公务员选拔录用晋升方面的权力逐渐转移到政务官或行政部门手中,独立文官管理机构的权力被削弱,有的甚至被解散。随着上述重大变化,人们的注意力转到了人力资源开发、公共部门劳工关系、代表性官僚制(representativebureaucra-cy)、公务员激励机制等方面。
5.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公共机构形象。指导思想上强调顾客取向(cust-omerorientation)和服务对象为中心,具体措施如:①公共服务提供小规模化,打破传统划片服务的办法,从而给公民提供“用脚投票”即自由选择服务机构的机会;②在公共服务机构之间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期望“顾客”能形成对公共机构的压力;③推行公民参与管理,并借用“市场检验”方法,定期广泛征求公民对公共服务的满意程度。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英国保守党政府的“公民”(Citizen'sCharter)运动,它体现了明确的服务标准、公开性与透明度、礼貌服务、公民自由选择、完善的投拆受理机制、“金钱的价值”(ValueforMoney)[7]等六个特点,被认为是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
6.公共行政传统规范与工商企业管理方法的融合。一方面,通过各种方法,吸引私营部门管理人才到政府部门任职或兼职。另一方面,大力引进私营企业的管理技术和方法,如绩效评估、全面质量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以提高政府部门的行政效率。
六、当代改革与行政管理模式的转换
当代西方行政改革是对前期行政管理实践的检讨和反思过程,同时也是对新时代、新环境的适应过程。打破层级制,建立适应后工业社会和信息时代的“后层级制行政模式”,既是当代行政改革的自觉目标,又体现了这一改革的重大意义。
迄今为止的行政管理实践中,以韦伯为代表的层级制模式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层级制模式以政府垄断为基础,权力高度集中,严格的规章制度,过程取向的控制机制,官吏非人格化等是其主要特征。层级制之所以过时,主要在于它不能解决当代政府面临的两大核心问题——责任(Accountability)和效率。过分集权和死板的规章制度压抑人的积极性和首创精神,最终导致效率低下,这一点已为人们所共知。更为重要的是,传统的责任保障机制已经失灵。传统的责任保障机制以间接性为其特征——公众通过投票选举等手段来控制政务官,政务官再利用人民赋予的政治权力控制公务员。从理论上说,任何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导致责任保障机制动作失灵。而现实是两个环节都出了问题。首先,由于现代影响、操纵民意的技术的出现和广泛应用,公众很难再用投票实施对政治家的控制。同时,现代行政管理活动的极端复杂性,行政组织的巨大规模,管理技术的高度专门化和分工,使政务官失去对公务员的有效控制。结果是公共组织失去对公众的责任感。其表现如自我中心,自我服务,曲解民意,漠视公共需求等等。因此,完善公共组织责任机制,提高行政效率,成了后层级制行政模式的两大主题和主要目标。
后层级制行政模式仅是行政管理诸种新模式的统称。迄今为止,西方学者共归结出下述四个具体的行政管理新模式:
1.市场模式(MarketModel)。市场模式的主要特征是:相信市场和社会的自我调节、自我适应、自我完善能力,减少政府干预,实现政府职能优化;淡化传统公私之间的界限,利用市场和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服务,弥补政府财力和服务能力的不足;在公共组织内部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引进私营企业的管理人员和管理理论、原则、技术方法等等。市场模式的着眼点是建立公众对公共机构的直接控制机制,即通过给公众提供充分的自由选择机会,建立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买方市场或“顾客”。据认为,这种市场式的控制机制比传统的间接控制机制要有效得多。从上面的讨论可以看出,市场模式是当代行政改革实践中的主导模式。
2.非管制政府模式(DeregulatingGovernmentModel)。与市场模式相同,非管制政府模式也主张减少对社会和市场的干预,放松政府对外管制。但它的侧重点是把放松管制观念应用于政府机构的内部管理。其主要特点是:①简化内部规章制度,取消过程取向的控制机制,相信公务员个人的责任心和能力;②强调道德驱动原则(Ethics-driven),即通过强化对公务人员的个人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实现公务人员公共责任感的内在化,靠个人觉悟而非外部控制来促进和保证公共利益。③分权与权力下放,给下层组织和公务员个人以自,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力。
3.参与模式(participationModel)。其主要特点是:①组织结构上压平层级制,减少中间管理层次,实现分权制度化,从组织上保证下层自;②组织内部的参与管理,如强调自下而上的观念,全方位信息沟通,推行参与管理新技术如全面质量管理、质量周期等;③参与决策,特别是政策目标群体的参与。
篇10
在传统的行政学理论中,政府是公共行政(publicadministration)的主体。在现代公共管理理念中,政府是居于公共管理(PublicManagement)核心地位和主导地位的主体之一。长期以来,特别是建立在行政行为分析阶段的政府理论,对政府的考察一直停留在内部静态结构上,甚至批评政府组织根本无法适应环境变迁的需要。一些学者在分析政府问题时,对政府组织的静态形式考虑过多,包括结构模型、管理方式、制度要素、价值判断等方面,最大的失误是忽视了运转起来的政府组织和参与其中活动的人之间的互动关系。这种风气从古典组织理论时期一直蔓延到今天,可以称之为“政府组织的静态研究”。
重新阅读古典组织理论的经典文献,我们会获得新的发现。马克斯·韦伯官僚制理论设计的前提是建立一套官僚权力对行政的控制机制。在他看来,劳动分工、层级节制、职业训练都是以权力的不可侵犯为基础,权力的绝对集中才能保证金字塔式的结构稳固存在。“任何官僚制组织都力求通过对知识和意图的保密来增强其专业上的优越地位”。[1]韦伯同时认为,官僚制的技术优越性高于其他任何组织,其基本原则实现了官僚制在行政中的协调与控制功能。但事实上官僚组织的理论设计与实践之间的严重脱节,官僚制的不透明性、组织僵化、严格的等级制度和理性主义的形式使任何公共组织不可避免地陷入封闭状态中,并且拒绝民主方法、民主思想的渗透。
马克斯·韦伯(MaxWeber)在设计组织模型时首先把静态的规则看成最重要的,强调规则对组织的重要性。其次,把组织结构分层看作是重要的,强调科层与权力、责任的完全配套。第三,强调权力神圣不可侵犯,目标的精确性。第四,非常看重官僚制每一层级中个人的质量——是否是一个具备专业知识的技术官僚。在韦伯那里,组织要素的重要性超过要素之间的互动作用。
巴纳德的研究重点放在组织结构的逻辑分析上,也是从静态形式入手分析组织的。他的观点是正式组织与非正式组织的重要意义是相同的,组织以什么方式、什么状态产生是判断组织结构、性质的关键,各级组织包括军事的、宗教的、学术的、企业的都是一个协作的系统,它们都是社会这个大协作系统的某个部分和方面。所有的协作行为都是物的因素、生物的因素、人的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这些不同因素的综合体。这些协作组织是正式组织,包含协作的意愿、共同的目标和信息联系。在所有的正式组织中都存在非正式组织。正式组织是保持秩序和一贯性所不可缺少的,而非正式组织是提供活力所必须的。两者是协作中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在巴纳德的观点中,协作的重要性显然是建立在更重要的对组织性质的认识基础之上。
同样,法约尔的研究以企业整体作为研究对象,他认为管理理论是“指有关管理的、得到普遍承认的理论,是经过普遍经验检验并得到论证的一套有关原则、标准、方法、程序等内容的完整体系”,有关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不仅适用于公私企业,也适用于军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在1916年出版的《工业管理和一般管理》中,法约尔将管理活动分为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五大管理职能和十四项管理原则,并进行了相应的分析和讨论。五大管理职能和十四项原则的重要性超过其他方面。
1937年,卢瑟·H·古立克(LutherH.Gulick)和林达尔·厄威克(LyndallUrwick)发表《行政科学论文集》(PapersScienceofAdministration),提出了“POSDCORB”职能,但仅“代表了1937年的公共行政”,“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在许多读者内心深处变成了僵化的‘科学原则’。”[2][P.55]1961年,利格斯发表《公共行政生态学》一文,一定意义上发展了行政生态理论,但他只是把行政行为放在经济环境的简单背景上进行剖析,仍旧没有逃脱组织是一种静态形式的思维模式。
也许,对于一些细小组织而言,以什么样的状态存在并不重要,但对政府组织而言,静态形式的过多考察明显地造成了政府组织的封闭性。
与此同时,传统的行政管理理论和官僚制理论对“行政”与“效率”的理解适应了这种封闭性,并使之获得了长足的发展。[3]官僚制范式的流行摧毁了一切公共组织可能有的变革思想,虽然后来许多学者对其弊端进行了批评,但官僚制作为一种有效的组织形态依然长期存在,并且在此后的发展中演变成了另一种形态,即作风。作风表现出来的等级森严、权力集中、惰性严重,没有进去精神,无效率等方面成为一切不作为的政府组织的病症,也造成了事实上的政府组织的严重封闭状态。在另一方面,传统的行政管理理论始终没能摆脱单一的价值追求,过多地围绕“行政”与“政治”的关系进行争论,看重“效率”这一静态结果,而忽视了对民主、公正、回应性、平等动态价值的考察。同时,强调政府行为与政治行为不可分离,政治对政府的控制主要以政策的产出为基础,这样,政府的行为就首先是为政治负责而不是为公众负责,表现出对社会、公众封闭的一面。休斯在“政治控制的问题”的题目下指出威尔逊“要对政治与行政,或政策与行政进行严格的区分永远都是不现实的,而且,美国实行的改革运动并未能实现将政策从行政中分离出来,或是将政治家从行政管理者中独立出来”恰好证明了这一点。[4][P.46]
政府组织的基本特性并不是静态形式所表现出来的封闭性状态,“管理职能”一词也不能代替政府的特性,而政府特性的研究也不能长期被忽视下去。抛开有关的争论,仔细审视政府组织的运转运动过程,全面梳理政府的运行轨迹,摈弃影响政府变革与发展的阻力,从一个新的视角全面理解政府组织,我们就会把握住政府的本质特性,促进政府更快、更好地前进。
二、政府的开放性特征
一个完整的社会组织从功能上看,其具备三个方面的特征:其一、资源聚集功能,即使各种分散的人力、物力、财力、智力、信息聚合在一起。其二、资源转换功能,即促使各种资源进行有效的配置,形成新的合力,实现“整体大于部分之合”的目的。其三、能量释放功能,即通过一定的方式释放组织的新能量,实现依靠单一资源无法实现的目标。从构成上看,社会组织的构成要素分为静态要素和动态要素两部分。静态要素构成组织的基本形式,动态要素构成组织的运转过程。静态要素是隐性的,只有通过动态要素才能体现出来。动态要素是显性的,只有在静态要素的基础上才能发挥作用。政府组织是特殊的组织,其聚集了丰富的人力、物力与财力资源,聚集了最有效的信息资源和掌握着最大的智力资源,通过有效的资源配置,政府组织可以解决其他社会组织无法解决的公共问题,提供公益物品和服务,满足公共的利益追求。在政府组织中,静态要素与动态要素的构成极其复杂,动态过程所表现出来的特性代表了政府一切要素的力量。在政府组织的多种特性中,开放性最为重要,也就是说政府组织的开放性特征是政府动态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最主要的特征,是所有构成要素的本质体现。
政府组织是依靠政治选择建立起来的,公共权力的分享与公共责任的承担要求政府必须以开放的方式与外部建立良性的关系。这不仅是政治民主的需求,也是政府组织自身发展的需求。Allison在其建立的模式中把公共组织所面临的外部构成要素归纳为三种协调关系,即:与同一组织的外部单位或该组织的各个部门的协调关系;与独立组织的协调关系;与新闻媒体和公众的协调关系。[5]开放性正是实现这种协调的前提。然而,现实中的政府组织忽视了这一点,其基本运转过程始终处于封闭状态,因此,必要的协调中总是问题不断。
一些研究者从古典组织理论的视野出发,把内部因素的互动关系看作政府组织存在的基础,而另一些学者包括张金鉴先生则从行政生态的角度把外部因素的互动关系看得很重要。在这些研究中,他们看到了内部与外部之间的关系,但对这种关系存在的基础忽视了,开放性正是这一关系存在的基础,能够解决和疏通因内外部关系不畅而造成的行政问题的发生。
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证明政府组织开放性意义的有力证据是尼古拉斯·亨利(NicholasHenry)的观点,他从相关文献中证实组织模型应该有三种流派:封闭模型、开放模型和综合模型。封闭模型中以韦伯为代表的官僚制理论(Bureaucratictheory)、以泰勒、吉尔布莱斯为代表的科学管理理论(Scientificmanagement)以及古立克、厄威克等为代表的行政管理(Administrativemanagement)或一般管理理论(Genericmanagement)三种最为盛行。开放模型中人际关系学派、新组织发展学派、组织与环境互动学派三种最为盛行。官僚制体制所治理的公民和官僚本身是反人本主义的,科学管理追求的效率能够服务于人本主义,也能够服务于其他价值。开放模型与封闭模型根本的差异可归纳为四项感知上的不同:对组织环境的感知、对人性的感知、对组织中操纵理念的感知和对组织在社会的角色和意义的感知。亨利虽然把开放模型的历史起源追到圣西门和奥古斯特·孔德的写作年代,并认可了他们“组织本身则是人性的解放力量”,“强调自发性组织的价值”的观点,[2][P.93-127]但组织的开放模型真正得到实践并不是从理论源头就开始了。因此,认识到组织的封闭模型与开放模型并十分完整地进行理论总结是尼古拉斯·亨利的贡献,也为我们进一步理解政府组织的开放性意义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汤姆·伯恩斯(TomBurns)和G·M·斯道克(G.M.Stalker)1961年在其《革新的管理》(《TheManagementofInnovation》)一书中对开放模型的主要特征进行了表述,也为我们理解开放性提供了参考。开放模型的主要特征是:在不稳定条件下出现的非常规任务;专门化的知识来完成共同的知识;强调目的(ends)(或者把工作完成)而不是手段;组织内部的冲突是由同事的交互作用加以协调而不是由上面来裁决;强调“责任的轮替(sheddingofresponsibility)”;个人对组织整体的责任感和忠诚感;组织被看成一个流动式的网络结构(fluidicnetworkstructure);知识能够位于组织的任何地方;组织中人与人之间的交互作用不仅倾向于纵向的而且还倾向于横向的;互动方式是为了成果和“建议”(而不是命令),而且以“贵族神话”为特征,包含了上下级最明显的服从关系;强调工作成果以及完成任务的卓越绩效,有时会牺牲对上级的顺从;声誉外部化了等等。[2][P.102-103]组织开放模型的特征是对其开放性的诠释,作为最大的和影响最为深远的公共组织—政府的开放性是政府组织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直接关系到政府组织的生存状态。
开放性是政府文明的标志,也是政治文明的标志。作为民主政治中的一种基本理念,它是一种渠道,传递民众和社会对政府的呼声和要求,并要求政府以自己的行动做出积极的回应。作为政府追求的一种价值,它是对政府状态的描写,反映了民众对政府评价和政府在民众心目中的地位。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它意味着在政府内部与外部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以利于政府机器内在运行和外在运行状况良好。政府开放性的基本内涵:(1)政府文明。制度追求与道德追求是政府的重要任务,关心政府的每一成员并实行人性化管理,通过民主的渠道树立政府的威信,通过科学的方法建立政府的信誉,有良好的政风。(2)发展环境优良。政府有能力为自己创造和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并与之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使政治环境宽松,经济环境良好,社会环境稳定,自然环境优良。(3)政府职能独立化。政府的基本职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职能是政府独有的。要使政治职能完善,通过民主与法制的手段确保一切民力得到正常发挥。要使经济职能社会化,通过建立多元的经济主体使经济成份的构成多样。要使文化职能丰富化,文化产品多样和多层次,真正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追求。要使社会职能健全,最大可能和最全面提供各种社会保障产品、提供人人享有的社会救济和健全的社会福利事业。(4)政府行为公开化。通过行政听政制度、行政采购制度、行政审批制度的完善,使政府在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指挥、行政控制方面的一切政务进一步公开化、透明化,并逐步建立各级政府财务公开制度和各级官员财产公开制度。(5)行政监督透明化。通过对监督目标的选择把政府自身监督与其他监督主体共同监督结合起来,公开监督结果,提出改进措施,确保监督效果。
由于政府组织具有主导地位,政府组织的开放性可以产生不凡的意义。在组织之间,政府组织、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中公平、民主的意义大于效率的意义;组织无等级与公共政策的平等性;公共制度(包括政治制度)的发展与进步先于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工业化模式是先进政治模式的结晶;组织在纵向和横向方面都表现出网络的稳固性,信息传输渠道畅通,即政府组织从中央到地方的纵向延伸与政府组织的横向展开、私营部门从大企业集团到家庭作坊式经营的纵向延伸与私营部门的横向展开、第三部门的不同类型分割等等,构成了整个社会完整的网络体系,便于各类信息的传输、共享。在实现民主行政的进程中,实现从行政听政到行政财务的全面公开;实现从政府上网到网络政务的全面公开,公文开放浏览,通过网络虚拟办公解决实际中效率底下的问题;实现从人的管理到制度管理的转变;实现政风的根本好转,建立公务人员平等、自由、民主参与公务的机制。显然,在这里,政府的开放性有两重基本价值:一是保证了有效监督机制的运行,通过规制与参与,确立“平行式”监督和“渗透式”监督机制。二是有利于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建立零距离。
政府开放性以政府开放度为标准。衡量政府的开放度主要应该有三个方面的指标:制度开放指标、行为开放指标和开放进展指标。制度开放指标包括政府制度有多少种可以公开和查阅,有多少种无密级可言,政策和规章有多少可以在公共场所(包括互联网)上公布。百分比越大开放度越大。行为开放指标包括政府决策项目的公开数目,行政听政项目的公开数目和行政听政次数、人数指标和公众的评判指数,以及财务公开的数目。
政府开放性也是有限度的。开放性以不影响政府组织存在、不动摇政府组织作用的发挥为前提。无限度的开放性政府会失去社会价值,会导致全社会无政府状态。有限度的开放性会使政府陷入封闭状态。因此,强调开放性是强调政府开放性理性上的最大化,而非无限化。
过去有关开放性的理解十分片面,仅认为是政府组织的一种简单状态描述,是有关经济、法律、政策等各方面的数据,包括技术数据和程序数据的进一步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和简单的行政听政制度,事实上并不是这样,随着政府开放度的加深,开放性的内涵会更加丰富、深刻。
三、开放性与公共管理时代
公共管理时代对政府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内容既不同与古典行政学时期,也不同与新公共管理时期,它要求政府以极度开放的姿态应对一切挑战。[*]公共管理时代的基本特征是社会化管理趋势日益明显,公益物品的供给、公共资源的利用建立在全社会共同关注的基础上,并且以提供公益物品、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为核心,政府职能市场化、政府权力分散化、公共服务社会化、政府管理企业化和政府治理,这是传统状态下的政府根本无法解决的问题。开放性是政府自治的结果,是政府实现善治的开始,也只有在开放性的特征下,政府公共管理的任务才能完成。
公共管理时代是全球化时代和知识产业兴起的时代,开放性适应了这两大发展趋势。全球化带来新的世界政治秩序、经济秩序和价值秩序冲击着每一个国家,给每一个政府以新的机会、挑战、权利和责任。只有开放性的政府,才能在这种冲击下获得新的机会,在各种挑战面前解决一切可能出现的问题,依靠政府权力获得政府利益。知识成为商品和知识产业的兴起促使政府间、政府与社会间的互动、协调关系加强。开放性政府就能够兼收并蓄,接受各类知识,同时使知识转化成经济力量。政府也因为获得了更多的知识而变得文明和守信。这两大发展趋势顺应了公共管理时代对政府发展环境的要求,也确定了政府必须有的开放性特征。在问题的另一面,公共管理时代的政府面临着更多的动态性问题(dynamicquestion)、复杂性问题(complexityquestion)与多样性问题(diversityquestion),以开放性的姿态解决这些问题是公共管理时代对政府的要求。
开放性能够解决公共管理时代政府的内部关系问题。政府获得权力和巩固权力需要经过一系列艰难的过程和面对各种各样的关系,政府每一步行动都是各种关系协调、控制与选择的结果。政府的内部关系通常是不透明的,外部关系则是清晰的。在政府内部,政府统治与政府治理的关系、成本与效益的关系、行为与目标的关系、组织与管理者的关系等等方面都表现出极不透明的特点,政府自身利益分割上很难照顾各个方面,利益的侵占与冲突使得政府内部常常出现不应有的争夺与矛盾斗争,必要的妥协与退让很难做到。而在政府外部,政府与市场可以互补,建立政府生态的平衡运做机制,同时,政府与其他利益团体之间通过谈判可以达成一定的协议,通过退让、妥协达到双赢。因此,开放性更强调政府内部关系的开放和透明、利益分割的开放与透明,矛盾的外化和解决矛盾的方法的透明,并由此使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沟通,最终建立“政府内部关系协调,外部关系顺畅”的发展模式。
开放性能够合理地解决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对国家总权力的分配事实上是由公众委托的政府来承担的,政府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拥有最大的公共权力。在整个社会领域,政府作为独立的社会主体对整个社会事务的安排有更大的主动权和支配权。公共选择理论与委托人理论以经济领域为例,认为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同时需要对方去干预和补救,但这种干预和补救是自愿的还是强迫的?还是外在制度的安排?显然,是外在力量的作用,这种外在力量正是政府公共权力的力量,政府与市场关系中政府更有主动权和支配权。在一个封闭的政府里,政府不会自发地让位于市场的干预,市场也不可能自发地进行干预。一定意义上,市场的干预必须取得政府的支持和认可。只有在开放的政府里,政府才会让位于市场,并安排市场合理干预和补救因政府失灵而造成的损失。政府的开放性越强,开放度就越大,有效的市场补充越充分,干预越有效。因此,开放性是协调政府与市场关系,解决政府与市场矛盾的一剂良药。在市场提供有效的服务的同时,一个开放的政府懂得自己应该做的和必须做的事情,即安德森(Anderson)所认为的:(1)提供经济基础;(2)提供各种公共商品和服务;(3)协调与解决团体冲突;(4)维护竞争;(5)保护自然资源;(6)为个人提供获得商品和服务的最低条件;(7)保持经济稳定。[4]这样,在整个社会生活领域,就会最终建立起一个“政府做,市场也做”的平等发展模式。
开放性解决了公共管理中政府的定位问题。在开放理念下,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方面就是政府组织的运行职能即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总结、预算与人事七个方面必须是开放的,是在公开状态下进行的,规章制度和文件除过的保密之外,民众和任何社会团体的阅读、查询都是公开的和方便的。同时,政府的基本职能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诸方面的功能必须开放。政治的开放程度直接关系政治文明、政治稳定和民主价值的实现;经济功能的实现完全依赖经济的开放程度;文化的开放与兼容更有利于文化的多元化和文化功能的最终完善;而社会功能的开放可以使更多的社会利益群体分担社会事务,最终减轻政府的负担。在开放理念下,政府的结构应该是透明的,尽管不同级别的政府组织结构模式不尽相同,但其基本的要素是应该清晰的。结构的透明有利于对政府运行成本进行监督,最终建立“透明政府”的结构模式和运行模式。
开放性有利于理解公共管理时代公共政策的实质问题。公共管理时代,公共决策有两层含义,其一是政府为自身发展制定必要的政策,其二是为社会制定规范和制度,包括符合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使用的规范与制度。政府决策最重要的是坚持民主与科学原则的统一,最广泛的民主意味着决策过程最大程度的开放,一切科学手段的采用意味着决策的正确率增强和能够经得起科学的检验。开放性的政府可以最大限度地体现民主的原则,可以充分吸收科学家的意见和采用最科学的办法进行决策,使决策体现公共价值的实质,即最大化地满足公共利益和解决公共问题,最终建立“大家决策,大家参与”的科学模式。
开放性确立了政府在公共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并对政府提出了“做表率”的要求。政府是公共管理的核心,是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和公共利益的分享者,但并不等于政府可以独霸和支配公共领域的所有事务。开放性是政府作为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和第三部门最终建立平等的主体关系,同时更好地体现政府民主、回应性、公正、公平的价值。政府必须以行动证明自己是可以承担和拥有这一核心地位的,一方面所制定的公共政策不仅仅以政府自身利益为出发点,兼顾社会各个团体,特别是不制定歧视性政策和不平等政策,另一方面保证社会制度的公平与公正。政府是核心、更是表率,政府开放,其他社会组织、包括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也应该适度开放,最终实现“全社会开放”的完整体系。
开放性有利于克服公共管理中政府自利性和非理带来的问题。政府自利性即政府公务人员依托政府肌体实现个人利益和政府内部部门官僚集团为实现部门利益而产生的自私行为称为自利性。政府能力弱化、权力异化以及由此导致的公共行政中行政无效果、行政灾害称为非理。[9]就运行过程分析,自利性和非理的产生正是由于政府封闭运转,公务人员行政行为缺乏监督,搞内部操作造成的恶果。在开放性原则下,不仅可以提高对政府的监督力度,而且可以有效监督公务人员的行为过程,特别是公务人员在公务活动中的行为,同时,依靠开放的秩序和制度保证一切非理在发生之前就得到遏止,从而减少政府非理下的灾害发生,树立良好的政府威信。
最后,开放性推动了公共管理时代民主化进程。依靠良好的民主的基础,民主行政、民主管理的渠道愈加畅通,民主的结果更加有保证。同时,从经济领域入手改变忽视效率的作风,实现生产要素自由地跨越地域流动,按照市场规律配置资源。从政治领域入手完善政府体制,改变政风和党风,实现政治文明,实现民主科学的政治制度的建立。从文化领域入手重塑政府道德,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树立政府威信。惟此,推动中国政府管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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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aldF.Kettl教授在《全球公共管理革命——关于治理转型的报告》中提出了这场运动的核心内容主要是六个方面,即生产率、市场化、服务导向、分权、政策和对政策效果的负责。[1]由于是以“报告”的形式给出的,因此Donald教授没有充分展开。这是由于“报告”本身的局限性所决定的。我们无可苛求。如果我们要深入理解新公共管理运动,我们完全有必要就此作进一步的阐释与分析。诸如这些核心内容的真正内涵何在?将会引发什么样的问题?这些核心内容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如何从一个整体而不是支离破碎的角度来理解新公共管理运动?对这些问题的深入阐述有助于深化我们对新公共管理的本质的系统把握与整体认知。这是我们把握新公共管理运动所必须具备的至为基础、也是至为关键的基础性内容。易言之,对上述这些问题的回答构成了本文的主要内容。
第一,生产率(productivity)。这里主要的问题是,政府如何才能以更少的税收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人们对税收的要求与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期待总是逆向运动。对前者期待的降低与对后者期待的越来越多、质量越来越高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这二者之间形成了一个尖锐的对立。形成这样一个尖锐的对立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人们对政府公共服务的不满意,或者说公共服务的拙劣和日益恶化是直接原因,二是税收的普遍上扬,传统上的高税收国家公共服务职能的弱化,使得人们从反思这一税制本身到反思整个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人们普遍发现,自己向政府所上缴的税收总是在不断增加,可是政府向我们提供的公共服务却越来越少,质量也越来越糟糕。如此情形,对于普通公民来说,是一件极为苦恼和伤害官民感情的事;对于政府来说,这却是向其提出了一大挑战,如何花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特别是少花纳税人的钱,同时又有效供给更多的公共服务。
据此,进一步提出的问题是,如何监管这些纳税人的钱,并且能够恰到好处地使用?如何评估政府的公共服务?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标准、什么样的机构来进行公正、透明、负责的评判?在此过程之中,纳税人应当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公民出钱,政府花钱,谁来监督政府花钱,这一整套机制如何理顺?问题的另一面恐怕也值得惊醒:不花钱的政府是不是能够提供良好的服务?诚然,这一点完全不可能。任何政府都需要花钱。只是说这些钱来源于何处?如何花销?如何合理的分配?在政府财力达到一定的时候,政府是否还是需要从纳税人手中汲取大量资财?税收机制如何适时调整?这一点对于那些税收日益攀升的国家、地区和社会来说,尤其如此。对于穷人来说,税收与其关系不大;对于富人来说,税收也无非隔靴搔痒而已,因为其大部分收入是不会进入税收核算体制的。毕竟,他们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方法逃税、避税、减税。因此,税收盯住的和伤害的只能是中产阶级。显然,对于中产阶级来说,他们会觉得这是极为不合理之事。问题在于,以一种什么样的机制来调整?要回答政府如何以更少的钱来办更多的事这一问题,我们就必须顾及以上问题。对这些问题的不同解答,都涉及到政府收入问题。一旦政府收入受到影响,其所要提供的公共服务也将发生多米诺式的反映。
第二,市场化(marketization)。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发展历史就是市场化的不断推进与官僚制的逐步摒除同步演进的历史。问题只是在于,政府如何采取市场化的激励手段来根除政府官僚体制的弊病?最近二三十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的运转模式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这就是原来由政府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和操纵的企业纷纷以股份制、承包制、租赁制等形式私有化了。在这一意义上,私有化成为市场化的代名词。而此间需要警惕的问题恰恰就在于这个私有化。毕竟市场化本身并不就是私有化。因为它极有可能导致的问题就是国有资产或者集体资产的流失。如何做到私有化的同时,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保殖增殖,这本身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对于宣称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一方面是私有化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另一方面,却是私有化对公有制这一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的挑战。不管怎么说,市场化的效率意识、竞争意识对于传统的官僚体制来说,确实是致命的挑战和打击。实际上,在过去的二十多年的改革历程中,改革采用的主导观念是市场。其理论假设就是,公共机构如果像私人机构一样运转,势必发挥更为经济、更为效率的功能。撒切尔夫人非常偏好的经济学家威廉尼斯卡宁的著名观点就是,政府内官僚机构的管理者就是野心勃勃的企业家,他们希望最大化自己的事业。[2]
在私有化之外,一些国家的做法却是大力发展政府与非政府的合作。与非政府的合作,表明政府开始向非政府组织由原来的不信任到信任、从彼此隔绝到合作共赢、从信息资源封锁到广泛接触开放的转变。无论如何,这对于政府组织来说,既可以吸取大量的知识智慧,也可以吸纳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共同投入到政府的发展中来。这本身就大大减轻了政府日益增长的压力,缓解了政府在诸多方面发展的危机。毫无疑问,对于政府组织而言,其充分放开手脚与非政府组织进行广泛的合作,有助于形成一种既有利于政府自身发展,又有利于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多赢格局。只是,问题同样会不断涌现。如何把握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合作的界限?哪些问题可以合作?哪些问题不能合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原来等级森严的官僚体制如何适应这种转变?以及相应的信息处理方式应该作何跟进?内部资料、公开资料这些如何适应转变?非政府组织如何能够最有效地为政府提高服务,而不是另有它图?换言之,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监管不仅应当提上议事日程,而且还要强调其实效。
不管是哪一种市场化的方式,其都会对传统的官僚体制和管制模式提出一些根本性的挑战。用市场战略来取代传统的命令-控制的官僚体制,它冲击的不仅是这个体制本身,而且是体制中的每一个从业人员。也就是说,市场化将改变的不仅仅是这个体制本身,而且是对这个体制中的每一位公务人员进行根本性的洗脑。如果没有这些人员思想观念与实际行动的根本性转变,体制自身的演变将是非常艰难的过程。否则,就只能是徒有其名或者虚有其表而已。只有公务人员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体制的良性变迁才有可能发生。更何况,晚近以来,人们对官僚的质疑声浪剧增。一方面,官僚被看成是寻求增加权力和一体化运作的利维坦;另一方面,官僚被看成是宫廷弄臣,是一系列不相协调、漏洞百出的部门的集合,最好就是蒙混过关,最坏就是自己愚弄自己。由于公众关心的问题的数量日益增多、公众关心的问题的质量日益提高、立法和行政未能适应政策制定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共官僚自身的性质等原因,公共官僚的权力一直在稳健上升。[3]
第三,服务导向(serviceorientation)。市场化的推进自然会波及政府转型。市场化的进程使得服务意识、顾客理念等都被极大地放大了。因而相应的问题就是,政府如何才能更好地联系公民、回应公民、服务公民?生产率的改进和市场化的发展,其必然结果就是政府服务效能的转型。于是,“服务”的功能被极大地强化了。政府自身的转型表现在必须从传统意义上的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服务型政府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政府存在的理念必须以市场、以公民、以诉求为中心。类似于市场上的供应者与消费者一样。前者必须即时回应后者对服务的诉求,且必须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水平、科技的进步状况、社会的文明程度等不断刷新这种服务,始终做到为后者提供良好的服务。这种服务可以有主动提供与被动赋予之分。就前者而言,主要指的是政府主动向公众和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诚然,这种服务水平的高低会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和合法性。在传统官僚制之下,这种主动提供服务的水平往往都是低下的。毕竟管制型的社会缺乏这种服务的传统、动力与能量。
实际上,这恰是为什么近年来公众对政府机构的信任度一度走低的重要原因。针对这种政府机构公信力逐渐下降,政府面临着重重危机和种种挑战的情形之下,一种要求政府主动回应社会和公民需求的呼声日益高涨。由此,政府是否具有较好的回应性被当作是一个事关政府是否有效运转的重要标准之一。在一些学者的研究中,回应性也被列入政府治理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准之一。增强政府的回应性,其做法大致有以下几种:要么是提供数个可以互相替代的服务选项,要么是训练政府人员正视选民市场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不管是哪一种形式,消费者需求的理念都被置于一个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这既是市场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又是政府回应性增强的重要表现。回应性使得政府与公民、政府与社会由原来的彼此隔绝、甚至是彼此对立的情形更进一步地紧密相连在一起。
服务导向的政府,又被成为消费者化的政府(consumerizinggovernment)。这是改变公共机构的一种普遍策略之一。试图促使政府对“顾客”更加友好,并在公共服务中制度化“服务顾客”的理念。在政府问题的市场化解读中,消费者的观念可能最为强烈。但是,“顾客”本身也有争议,这就是谁是顾客?在教育、社会福利、经济计划等项目中,顾客比较容易界定。可是,诸如被监禁的囚徒,他们能否得到公正的对待,以及能否确保有一定的途径保证他们能够受到公正的对待,就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此外,公众有受到诸如税务官、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简称城管)、交通警察(简称交警)等行政执法人员的公正对待,可是针对他们的处罚的看法和态度却总是难免导致不一致、不公正的质疑。
于是,简单地提服务顾客的想法,也就无法纳入良好服务的顾客范畴,更莫论全方位的、竞争性的服务。问题尚有,消费者化政府的伦理争议在于,是应当建议公共机构把公众当作消费者还是当作公民?如果仅仅作为消费者,仅仅是关注公众参与政府的经济和服务接收者的性质,这种关系实际上会更加复杂,也更具多面性。而且,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消费者的角色,势必弱化以政治为基础的公民角色、模糊内蕴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的公民资格等概念。毕竟,纯粹意义上的消费者,会逐渐忽略公共机构的公共性质,因为它假设公民所希冀的无非是良好的公共服务、满意的公共消费,而没有公民的政治内涵。[4]如何平衡这既作为消费者,又不失公民身份与公民资格这二者之间的矛盾,看来确实是服务导向的政府理念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第四,分权(decentralization)。既然服务导向已经成为政府与公民关系的主导观念,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公民和社会,政府必须不断增强其回应性。进一步的问题也就是,政府如何对公民的需求做出迅速和高效的反映?在一个极权体制或者一个集权体制之下,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服务导向的问题,因为在这些体制之下,公民的需求从来就不会被当局引起足够的重视。只要自下而上的公民需求得不到政府的认可与接纳,自上而下的服务体系就不可能建立起来。因此,在极权体制和集权体制之下,根本就不存在服务导向的问题,也就更不会因为服务导向而发生分权问题。
在民主政制发展的早期,这种服务导向发展的也不是特别明显,只是随着市场经济和工业社会的发展,服务的理念由商业世界进军到政治领域,由不仅限于市场原则,而且也变为政治原则之后,服务导向才成为政治运转的法则之一,这才有了如何更好地服务,如何提高服务的水平问题。就新公共管理的分权来说,主要的做法无非有三:联邦制国家里权力在政府体系内部的转移,包括权力的横向分割和纵向放权。与此同时,责任机制也随之发生变化。下层和基层将拥有更多的权力以自主开展工作。目的是让下层和基层拥有更大的权力、足够的动力以及充分的能力来回应公民的需求。新公共管理运动所强调的分权仍然会面对一些问题,比如合理分权、有效授权的界限如何清晰界定?分权不只是具有一定的科学性特征,它还具备一定的艺术特质,那么,如何合理把握分权和授权的艺术问题,也就成为分权与授权无法回避的一个难题。不管怎么说,新公共管理运动对分权的重视确实与传统的管理更多强调集权截然不同。新公共管理运动将分权置于一个突出的地位,主要体现在将分权视为一个高绩效组织的主要特征之一。一个高绩效的组织被认为具备如下特征:任务明确;明确规定目标并且强调效果;向雇员下放权力;创建新的方法激励人们成功;当情况发生时,高绩效组织能够灵活迅速地调整自身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就绩效而言,高绩效组织具有竞争性;调整工作方法以满足顾客需要;保持在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公开的建设性的信息交流。分权、授权的理念之所以在高绩效组织中受到高度重视,是因为雇员是高绩效组织中至关重要的核心。要达到高绩效,就要给雇员以利用他们的技巧、创造力、适应变化的能力,以及不断学习以完成组织使命的能力。雇员有权根据其兴趣结成联盟和工作关系以达到组织的目标,完成组织的使命。他们不受组织界限的限制。在很大程度上,雇员迎接挑战,利用技能完成组织使命,发展新技能,全身心投入继续学习等诸方面做得如何,将决定组织是否能够取得成功。[5]
第五,政策(policy)。无论是生产率的提高,市场化的推进,还是服务导向的发展,分权化改革的深入,最后都要具体表现在政策层面。换言之,要通过政策来具体体现上述思想和主张。因此,政府的政策能力和政策水平也就成为深入贯彻前述新公共管理运动发展要求的重要指标。进而政府如何才能提高其设计和执行政策的能力,也就成为新公共管理的第五个重要内容。这是将前述思想具体化和操作化的重要阶段。也是具体兑现和落实这些思想的重要举措。如果政策设计不能充分体现上述思想,或者不足以落实上述理念,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核心思想的实现必将受到极大的限制与制约。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公共政策实质上是新公共管理对社会和公民输出的信号与产物。换言之,公民能否感受到政府是采用传统的官僚制还是新公共管理,他们能够直接感知的就是政府的政策是否发生了变化?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这些变化背后所反映的政府理念是否有所变迁?如果说生产率、市场化、服务和分权这些理念会更多地停留于政府层面的话,那么,对于公民来说,政策则是更多的行政层面、公民最能直接感知、最能直接体悟的要素。不管政府推行什么样的新公共管理,如果不能让公民和社会在政策层面有一个全新的认知和不同的感受的话,那么,这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必将以失败而告终。这就是为什么新公共管理运动为什么将政策作为一个重要内容的原因所在。
纵虽如此,(公共)政策分析的局限性依然无法回避。这些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一些社会问题,由于它们被界定的方式是注定不能够得到解决的,如果问题是用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数据来界定,它们就绝不可能通过公共政策来解决。比如一个国家按一定比例对贫困线的划定,总是会有一些人处于贫困线以下。毕竟,社会的相对差异永远也不可能消除。(2)人们的期望总会比政府的能力增长得快。政策领域的任何进展可能只会导致人们对政策应该完成的任务寄予更高的期望。(3)解决某一群体问题的政策可能会给其他群体带来一些问题。在多元社会里,解决一个人的问题可能同时意味着给其他人带来问题。毕竟,没有任何一项政策能够同时达到多方共赢的格局。(4)有一些社会趋向很可能是不能够由政府来推动的,即使它值得去做。比如,为解决种族问题,将白人与黑人混合居住,往往收效甚微,甚至适得其反。(5)人们常常会调适自己的行为,使公共政策变得毫无用处,政府也因此面临窘境。比如高福利导致大量懒惰,从而过度依赖政府救济金的行为。(6)社会问题可能会有很多原因,一项具体的政策并不能完全根除某一类问题。(7)一些社会问题的解决可能需要比问题本身成本更大的政策,甚而牺牲原有的社会制度或者价值理念。比如采用高压政策镇压社会动乱、各种维权行为。它牺牲的就可能是一些民主的价值,诸如结社的权利、言论和出版自由、组织反对党的权利等。(8)政治体系的建构可能不完全适宜于进行理性决策。社会问题的解决总体上需要理性决策,可是,由于民选官员需要回应选民的要求,如果加上一些利益集团的因素,此时政府的公共政策很可能就不是理性的,而是非理性的。[6]
第六,对政策效果的负责(accountabilityforresults)。如前所述,新公共管理除了要能够将其生产率、市场化、服务导向、分权等思想变为有效的政策(也就是将思想操作化)之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也就是要强化政策执行的效果问题。于是,问题又进一步转化为政策执行效果的责任机制问题。为什么新公共管理如此强调要对政策的效果负责?
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主要基于两种理论基础,管僚制理论和政治行政二分法。新公共管理则分别是经济学理论和私营部门管理。“重视目标或许是私营部门最重要的一点。传统的行政模式因其过于关注结构和过程而忽视了结果,因而受到了众多批评。现在的公共部门管理转而将目标作为首要的目的,其他则退居其次,这是人们在态度上的一个重大变化。”随着“以顾客为中心”的呼声一天天地高涨,以及要更好地对外部团体和个人的需求做出反应,公共管理最终认识到管理者应直接对公众负责。这也是它与传统模式地一个较大不同。[7]对结果的负责,主要来源于新公共管理严格区分了“行政”和“管理”的含义。“行政”基本上指服从指令和服务,而“管理”则指:(1)取得某些结果;(2)取得这些结果的管理者的个人责任。简言之,行政指的是听从指令,管理则指的是实现结果。这就意味着:一个管理者不仅仅是服从指令,他注重的是取得“结果”和为此负有的责任。公务员日益认识到,他们的职能是进行组织,以实现他们对其结果负有真正责任的目标,而不仅仅是服从命令、程序操作和将政策变为行动。这就是说,公务员把自己不再仅仅看作是行政者,更重要的还是管理者。或者说公务员完成的是管理性的而不是行政性的工作。因此,使用“公共管理”一词正在成为人们的偏好,“公共行政”一词即使尚未被人抛弃,现在也似乎已经过时了。[8]
新公共管理发展到今天已经逐渐形成其自己的特色。这就是对结果和责任意识的强化。“管理主义模式的主要特点是管理者对产出和结果负责。”“公共组织需要有所作为;政府现在想知道它们做什么;它们做的怎样;谁是主管并对结果负有责任。达到这一目标的首要途径就是‘让管理者来管理’,意即高级管理者本人对结果能否切实负责,而不仅仅只是像行政人员一样服从别人的命令。改革将越来越多的管理权力进行分割,这意味着部门领导必须负有更多的责任。公共管理者现在已介入有关的政策事务以及严格意义上的政治事务,他们越来越多地对这些事务负有个人责任。如果事情出现某些差错,他们付出的代价将是失去工作。”[9]简言之,新公共管理“改革的重点在于实现结果和对结果负起责任。换句话说,改革的重点是成为管理者而不是成为行政者”。[10]这方面的典型案例主要是英国的富尔顿报告和美国的《文官改革法》1968年英国的富尔顿报告就是一个典型。该报告指出,公务员的整个管理任务由四个方面组成:在政治指导下制定政策;创立侦测执行的“机制”;行政体制的运转;对议会和公众负责。1978年,美国的《文官改革法》的目标在于,使管理者对结果负有更大的责任。
新公共管理的“责任”问题依然需要进一步明晰。这里涉及的问题依然有很多。比如,如果没有实现预定目标,是否必然是管理者的过失?如何理性评估这些原因,包括资金不足,或者预定目标不够科学,也不现实?而对责任的监管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其一,由于公民会较多地依赖公共组织项目的执行与实施,他们不敢提出过于严厉的批评。其二,很多项目没有清晰地界定的顾客,顾客是谁?我们不知道。很多时候谈不上监督,尤其是长期的监督;其三,过分依赖公共雇员的良好动机和专家主义,会使公众面临不法行为和不当行为时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11]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新公共管理运动强化责任时不得不审慎思索,认真求解的难题。
综上所述,不管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发展经历了什么样的历程,也不管人们如何评价新公共管理运动。充分认识、深入理解新公共管理的核心内容是把握二十世纪最后二三十年来新公共管理及其发展的关键所在。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要把握这些要素之间的内在关系。为什么是这些要素?它们能否构成一个完整的要素体系?如果说生产率和市场化是市场经济和企业化政府的必然要求,那么服务导向则是其必然结果。而要提供良好的服务,不论是在横向的权力分割,还是在纵向的权力分解中必须贯彻分权原则。可以说,这是公共服务发展的必然要求。所有的这一切最后都必须通过政策体现出来。一个良好的政策就是所有这些要素的集中体现。换句话来说,只要审视我们的公共政策,就可以找寻生产率、市场化、服务导向和分权这几者的具体落实和操作情况。
诚然,公共政策本身是需要加强监管的。没有监管的公共政策,很难保证其良好的效果,以及优良的公共政策。这就涉及到新公共管理运动的责任问题。其实和传统的公共行政一致之处在于,很大程度上,新公共管理虽然有诸多新理念,然而其对责任的强调实则是对传统的公共行政的复制与强化。就新公共管理运动本身而言,除责任之外的所有要素,其要义都在于提供公共机构的透明度和责任性。因为,不管公共行政如何变化,其核心内容依然是公共组织的责任。只是责任形式不同而已,传统的责任形式大多基于设立政治机制或者行为主体,新公共管理运动强调通过绩效考核,或有能力促使管理者对个人和机构行为负责。[12]质言之,这些核心要素之间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绝不可孤立观之。否则,对新公共管理的理解就容易出现一知半解或者断章取义。既要把握每一个要素的特定内涵,又要把握这些要素之间的内在关联;既要明晰其优势之处,又要厘清其问题所在。这就是我们在把握新公共管理运动核心内容这一基本问题上最基本的立场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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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澳]欧文·休斯:《公共管理导论》(第二版),彭和平、周明德、金竹青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73、80页。
篇12
DonaldF.Kettl教授在《全球公共管理革命——关于治理转型的报告》中提出了这场运动的核心内容主要是六个方面,即生产率、市场化、服务导向、分权、政策和对政策效果的负责。[1]由于是以“报告”的形式给出的,因此Donald教授没有充分展开。这是由于“报告”本身的局限性所决定的。我们无可苛求。如果我们要深入理解新公共管理运动,我们完全有必要就此作进一步的阐释与分析。诸如这些核心内容的真正内涵何在?将会引发什么样的问题?这些核心内容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如何从一个整体而不是支离破碎的角度来理解新公共管理运动?对这些问题的深入阐述有助于深化我们对新公共管理的本质的系统把握与整体认知。这是我们把握新公共管理运动所必须具备的至为基础、也是至为关键的基础性内容。易言之,对上述这些问题的回答构成了本文的主要内容。
第一,生产率(productivity)。这里主要的问题是,政府如何才能以更少的税收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人们对税收的要求与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期待总是逆向运动。对前者期待的降低与对后者期待的越来越多、质量越来越高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这二者之间形成了一个尖锐的对立。形成这样一个尖锐的对立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人们对政府公共服务的不满意,或者说公共服务的拙劣和日益恶化是直接原因,二是税收的普遍上扬,传统上的高税收国家公共服务职能的弱化,使得人们从反思这一税制本身到反思整个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人们普遍发现,自己向政府所上缴的税收总是在不断增加,可是政府向我们提供的公共服务却越来越少,质量也越来越糟糕。如此情形,对于普通公民来说,是一件极为苦恼和伤害官民感情的事;对于政府来说,这却是向其提出了一大挑战,如何花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特别是少花纳税人的钱,同时又有效供给更多的公共服务。
据此,进一步提出的问题是,如何监管这些纳税人的钱,并且能够恰到好处地使用?如何评估政府的公共服务?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标准、什么样的机构来进行公正、透明、负责的评判?在此过程之中,纳税人应当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公民出钱,政府花钱,谁来监督政府花钱,这一整套机制如何理顺?问题的另一面恐怕也值得惊醒:不花钱的政府是不是能够提供良好的服务?诚然,这一点完全不可能。任何政府都需要花钱。只是说这些钱来源于何处?如何花销?如何合理的分配?在政府财力达到一定的时候,政府是否还是需要从纳税人手中汲取大量资财?税收机制如何适时调整?这一点对于那些税收日益攀升的国家、地区和社会来说,尤其如此。对于穷人来说,税收与其关系不大;对于富人来说,税收也无非隔靴搔痒而已,因为其大部分收入是不会进入税收核算体制的。毕竟,他们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方法逃税、避税、减税。因此,税收盯住的和伤害的只能是中产阶级。显然,对于中产阶级来说,他们会觉得这是极为不合理之事。问题在于,以一种什么样的机制来调整?要回答政府如何以更少的钱来办更多的事这一问题,我们就必须顾及以上问题。对这些问题的不同解答,都涉及到政府收入问题。一旦政府收入受到影响,其所要提供的公共服务也将发生多米诺式的反映。
第二,市场化(marketization)。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发展历史就是市场化的不断推进与官僚制的逐步摒除同步演进的历史。问题只是在于,政府如何采取市场化的激励手段来根除政府官僚体制的弊病?最近二三十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的运转模式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这就是原来由政府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和操纵的企业纷纷以股份制、承包制、租赁制等形式私有化了。在这一意义上,私有化成为市场化的代名词。而此间需要警惕的问题恰恰就在于这个私有化。毕竟市场化本身并不就是私有化。因为它极有可能导致的问题就是国有资产或者集体资产的流失。如何做到私有化的同时,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保殖增殖,这本身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对于宣称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一方面是私有化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另一方面,却是私有化对公有制这一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的挑战。不管怎么说,市场化的效率意识、竞争意识对于传统的官僚体制来说,确实是致命的挑战和打击。实际上,在过去的二十多年的改革历程中,改革采用的主导观念是市场。其理论假设就是,公共机构如果像私人机构一样运转,势必发挥更为经济、更为效率的功能。撒切尔夫人非常偏好的经济学家威廉尼斯卡宁的著名观点就是,政府内官僚机构的管理者就是野心勃勃的企业家,他们希望最大化自己的事业。[2]
在私有化之外,一些国家的做法却是大力发展政府与非政府的合作。与非政府的合作,表明政府开始向非政府组织由原来的不信任到信任、从彼此隔绝到合作共赢、从信息资源封锁到广泛接触开放的转变。无论如何,这对于政府组织来说,既可以吸取大量的知识智慧,也可以吸纳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共同投入到政府的发展中来。这本身就大大减轻了政府日益增长的压力,缓解了政府在诸多方面发展的危机。毫无疑问,对于政府组织而言,其充分放开手脚与非政府组织进行广泛的合作,有助于形成一种既有利于政府自身发展,又有利于非政府组织发展的多赢格局。只是,问题同样会不断涌现。如何把握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合作的界限?哪些问题可以合作?哪些问题不能合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原来等级森严的官僚体制如何适应这种转变?以及相应的信息处理方式应该作何跟进?内部资料、公开资料这些如何适应转变?非政府组织如何能够最有效地为政府提高服务,而不是另有它图?换言之,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监管不仅应当提上议事日程,而且还要强调其实效。
不管是哪一种市场化的方式,其都会对传统的官僚体制和管制模式提出一些根本性的挑战。用市场战略来取代传统的命令-控制的官僚体制,它冲击的不仅是这个体制本身,而且是体制中的每一个从业人员。也就是说,市场化将改变的不仅仅是这个体制本身,而且是对这个体制中的每一位公务人员进行根本性的洗脑。如果没有这些人员思想观念与实际行动的根本性转变,体制自身的演变将是非常艰难的过程。否则,就只能是徒有其名或者虚有其表而已。只有公务人员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体制的良性变迁才有可能发生。更何况,晚近以来,人们对官僚的质疑声浪剧增。一方面,官僚被看成是寻求增加权力和一体化运作的利维坦;另一方面,官僚被看成是宫廷弄臣,是一系列不相协调、漏洞百出的部门的集合,最好就是蒙混过关,最坏就是自己愚弄自己。由于公众关心的问题的数量日益增多、公众关心的问题的质量日益提高、立法和行政未能适应政策制定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共官僚自身的性质等原因,公共官僚的权力一直在稳健上升。[3]
第三,服务导向(serviceorientation)。市场化的推进自然会波及政府转型。市场化的进程使得服务意识、顾客理念等都被极大地放大了。因而相应的问题就是,政府如何才能更好地联系公民、回应公民、服务公民?生产率的改进和市场化的发展,其必然结果就是政府服务效能的转型。于是,“服务”的功能被极大地强化了。政府自身的转型表现在必须从传统意义上的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服务型政府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政府存在的理念必须以市场、以公民、以诉求为中心。类似于市场上的供应者与消费者一样。前者必须即时回应后者对服务的诉求,且必须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水平、科技的进步状况、社会的文明程度等不断刷新这种服务,始终做到为后者提供良好的服务。这种服务可以有主动提供与被动赋予之分。就前者而言,主要指的是政府主动向公众和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诚然,这种服务水平的高低会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和合法性。在传统官僚制之下,这种主动提供服务的水平往往都是低下的。毕竟管制型的社会缺乏这种服务的传统、动力与能量。
实际上,这恰是为什么近年来公众对政府机构的信任度一度走低的重要原因。针对这种政府机构公信力逐渐下降,政府面临着重重危机和种种挑战的情形之下,一种要求政府主动回应社会和公民需求的呼声日益高涨。由此,政府是否具有较好的回应性被当作是一个事关政府是否有效运转的重要标准之一。在一些学者的研究中,回应性也被列入政府治理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准之一。增强政府的回应性,其做法大致有以下几种:要么是提供数个可以互相替代的服务选项,要么是训练政府人员正视选民市场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不管是哪一种形式,消费者需求的理念都被置于一个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这既是市场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又是政府回应性增强的重要表现。回应性使得政府与公民、政府与社会由原来的彼此隔绝、甚至是彼此对立的情形更进一步地紧密相连在一起。
服务导向的政府,又被成为消费者化的政府(consumerizinggovernment)。这是改变公共机构的一种普遍策略之一。试图促使政府对“顾客”更加友好,并在公共服务中制度化“服务顾客”的理念。在政府问题的市场化解读中,消费者的观念可能最为强烈。但是,“顾客”本身也有争议,这就是谁是顾客?在教育、社会福利、经济计划等项目中,顾客比较容易界定。可是,诸如被监禁的囚徒,他们能否得到公正的对待,以及能否确保有一定的途径保证他们能够受到公正的对待,就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此外,公众有受到诸如税务官、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简称城管)、交通警察(简称交警)等行政执法人员的公正对待,可是针对他们的处罚的看法和态度却总是难免导致不一致、不公正的质疑。
于是,简单地提服务顾客的想法,也就无法纳入良好服务的顾客范畴,更莫论全方位的、竞争性的服务。问题尚有,消费者化政府的伦理争议在于,是应当建议公共机构把公众当作消费者还是当作公民?如果仅仅作为消费者,仅仅是关注公众参与政府的经济和服务接收者的性质,这种关系实际上会更加复杂,也更具多面性。而且,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消费者的角色,势必弱化以政治为基础的公民角色、模糊内蕴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的公民资格等概念。毕竟,纯粹意义上的消费者,会逐渐忽略公共机构的公共性质,因为它假设公民所希冀的无非是良好的公共服务、满意的公共消费,而没有公民的政治内涵。[4]如何平衡这既作为消费者,又不失公民身份与公民资格这二者之间的矛盾,看来确实是服务导向的政府理念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第四,分权(decentralization)。既然服务导向已经成为政府与公民关系的主导观念,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公民和社会,政府必须不断增强其回应性。进一步的问题也就是,政府如何对公民的需求做出迅速和高效的反映?在一个极权体制或者一个集权体制之下,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服务导向的问题,因为在这些体制之下,公民的需求从来就不会被当局引起足够的重视。只要自下而上的公民需求得不到政府的认可与接纳,自上而下的服务体系就不可能建立起来。因此,在极权体制和集权体制之下,根本就不存在服务导向的问题,也就更不会因为服务导向而发生分权问题。
在民主政制发展的早期,这种服务导向发展的也不是特别明显,只是随着市场经济和工业社会的发展,服务的理念由商业世界进军到政治领域,由不仅限于市场原则,而且也变为政治原则之后,服务导向才成为政治运转的法则之一,这才有了如何更好地服务,如何提高服务的水平问题。就新公共管理的分权来说,主要的做法无非有三:联邦制国家里权力在政府体系内部的转移,包括权力的横向分割和纵向放权。与此同时,责任机制也随之发生变化。下层和基层将拥有更多的权力以自主开展工作。目的是让下层和基层拥有更大的权力、足够的动力以及充分的能力来回应公民的需求。新公共管理运动所强调的分权仍然会面对一些问题,比如合理分权、有效授权的界限如何清晰界定?分权不只是具有一定的科学性特征,它还具备一定的艺术特质,那么,如何合理把握分权和授权的艺术问题,也就成为分权与授权无法回避的一个难题。不管怎么说,新公共管理运动对分权的重视确实与传统的管理更多强调集权截然不同。
新公共管理运动将分权置于一个突出的地位,主要体现在将分权视为一个高绩效组织的主要特征之一。一个高绩效的组织被认为具备如下特征:任务明确;明确规定目标并且强调效果;向雇员下放权力;创建新的方法激励人们成功;当情况发生时,高绩效组织能够灵活迅速地调整自身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就绩效而言,高绩效组织具有竞争性;调整工作方法以满足顾客需要;保持在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公开的建设性的信息交流。分权、授权的理念之所以在高绩效组织中受到高度重视,是因为雇员是高绩效组织中至关重要的核心。要达到高绩效,就要给雇员以利用他们的技巧、创造力、适应变化的能力,以及不断学习以完成组织使命的能力。雇员有权根据其兴趣结成联盟和工作关系以达到组织的目标,完成组织的使命。他们不受组织界限的限制。在很大程度上,雇员迎接挑战,利用技能完成组织使命,发展新技能,全身心投入继续学习等诸方面做得如何,将决定组织是否能够取得成功。[5]
第五,政策(policy)。无论是生产率的提高,市场化的推进,还是服务导向的发展,分权化改革的深入,最后都要具体表现在政策层面。换言之,要通过政策来具体体现上述思想和主张。因此,政府的政策能力和政策水平也就成为深入贯彻前述新公共管理运动发展要求的重要指标。进而政府如何才能提高其设计和执行政策的能力,也就成为新公共管理的第五个重要内容。这是将前述思想具体化和操作化的重要阶段。也是具体兑现和落实这些思想的重要举措。如果政策设计不能充分体现上述思想,或者不足以落实上述理念,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核心思想的实现必将受到极大的限制与制约。
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公共政策实质上是新公共管理对社会和公民输出的信号与产物。换言之,公民能否感受到政府是采用传统的官僚制还是新公共管理,他们能够直接感知的就是政府的政策是否发生了变化?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这些变化背后所反映的政府理念是否有所变迁?如果说生产率、市场化、服务和分权这些理念会更多地停留于政府层面的话,那么,对于公民来说,政策则是更多的行政层面、公民最能直接感知、最能直接体悟的要素。不管政府推行什么样的新公共管理,如果不能让公民和社会在政策层面有一个全新的认知和不同的感受的话,那么,这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必将以失败而告终。这就是为什么新公共管理运动为什么将政策作为一个重要内容的原因所在。
纵虽如此,(公共)政策分析的局限性依然无法回避。这些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一些社会问题,由于它们被界定的方式是注定不能够得到解决的,如果问题是用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数据来界定,它们就绝不可能通过公共政策来解决。比如一个国家按一定比例对贫困线的划定,总是会有一些人处于贫困线以下。毕竟,社会的相对差异永远也不可能消除。(2)人们的期望总会比政府的能力增长得快。政策领域的任何进展可能只会导致人们对政策应该完成的任务寄予更高的期望。(3)解决某一群体问题的政策可能会给其他群体带来一些问题。在多元社会里,解决一个人的问题可能同时意味着给其他人带来问题。毕竟,没有任何一项政策能够同时达到多方共赢的格局。(4)有一些社会趋向很可能是不能够由政府来推动的,即使它值得去做。比如,为解决种族问题,将白人与黑人混合居住,往往收效甚微,甚至适得其反。(5)人们常常会调适自己的行为,使公共政策变得毫无用处,政府也因此面临窘境。比如高福利导致大量懒惰,从而过度依赖政府救济金的行为。(6)社会问题可能会有很多原因,一项具体的政策并不能完全根除某一类问题。(7)一些社会问题的解决可能需要比问题本身成本更大的政策,甚而牺牲原有的社会制度或者价值理念。比如采用高压政策镇压社会动乱、各种维权行为。它牺牲的就可能是一些民主的价值,诸如结社的权利、言论和出版自由、组织反对党的权利等。(8)政治体系的建构可能不完全适宜于进行理性决策。社会问题的解决总体上需要理性决策,可是,由于民选官员需要回应选民的要求,如果加上一些利益集团的因素,此时政府的公共政策很可能就不是理性的,而是非理性的。[6]
第六,对政策效果的负责(accountabilityforresults)。如前所述,新公共管理除了要能够将其生产率、市场化、服务导向、分权等思想变为有效的政策(也就是将思想操作化)之外,更为重要的是要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也就是要强化政策执行的效果问题。于是,问题又进一步转化为政策执行效果的责任机制问题。为什么新公共管理如此强调要对政策的效果负责?
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主要基于两种理论基础,管僚制理论和政治行政二分法。新公共管理则分别是经济学理论和私营部门管理。“重视目标或许是私营部门最重要的一点。传统的行政模式因其过于关注结构和过程而忽视了结果,因而受到了众多批评。现在的公共部门管理转而将目标作为首要的目的,其他则退居其次,这是人们在态度上的一个重大变化。”随着“以顾客为中心”的呼声一天天地高涨,以及要更好地对外部团体和个人的需求做出反应,公共管理最终认识到管理者应直接对公众负责。这也是它与传统模式地一个较大不同。[7]对结果的负责,主要来源于新公共管理严格区分了“行政”和“管理”的含义。“行政”基本上指服从指令和服务,而“管理”则指:(1)取得某些结果;(2)取得这些结果的管理者的个人责任。简言之,行政指的是听从指令,管理则指的是实现结果。这就意味着:一个管理者不仅仅是服从指令,他注重的是取得“结果”和为此负有的责任。公务员日益认识到,他们的职能是进行组织,以实现他们对其结果负有真正责任的目标,而不仅仅是服从命令、程序操作和将政策变为行动。这就是说,公务员把自己不再仅仅看作是行政者,更重要的还是管理者。或者说公务员完成的是管理性的而不是行政性的工作。因此,使用“公共管理”一词正在成为人们的偏好,“公共行政”一词即使尚未被人抛弃,现在也似乎已经过时了。[8]
新公共管理发展到今天已经逐渐形成其自己的特色。这就是对结果和责任意识的强化。“管理主义模式的主要特点是管理者对产出和结果负责。”“公共组织需要有所作为;政府现在想知道它们做什么;它们做的怎样;谁是主管并对结果负有责任。达到这一目标的首要途径就是‘让管理者来管理’,意即高级管理者本人对结果能否切实负责,而不仅仅只是像行政人员一样服从别人的命令。改革将越来越多的管理权力进行分割,这意味着部门领导必须负有更多的责任。公共管理者现在已介入有关的政策事务以及严格意义上的政治事务,他们越来越多地对这些事务负有个人责任。如果事情出现某些差错,他们付出的代价将是失去工作。”[9]简言之,新公共管理“改革的重点在于实现结果和对结果负起责任。换句话说,改革的重点是成为管理者而不是成为行政者”。[10]这方面的典型案例主要是英国的富尔顿报告和美国的《文官改革法》1968年英国的富尔顿报告就是一个典型。该报告指出,公务员的整个管理任务由四个方面组成:在政治指导下制定政策;创立侦测执行的“机制”;行政体制的运转;对议会和公众负责。1978年,美国的《文官改革法》的目标在于,使管理者对结果负有更大的责任。
新公共管理的“责任”问题依然需要进一步明晰。这里涉及的问题依然有很多。比如,如果没有实现预定目标,是否必然是管理者的过失?如何理性评估这些原因,包括资金不足,或者预定目标不够科学,也不现实?而对责任的监管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其一,由于公民会较多地依赖公共组织项目的执行与实施,他们不敢提出过于严厉的批评。其二,很多项目没有清晰地界定的顾客,顾客是谁?我们不知道。很多时候谈不上监督,尤其是长期的监督;其三,过分依赖公共雇员的良好动机和专家主义,会使公众面临不法行为和不当行为时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11]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新公共管理运动强化责任时不得不审慎思索,认真求解的难题。
综上所述,不管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发展经历了什么样的历程,也不管人们如何评价新公共管理运动。充分认识、深入理解新公共管理的核心内容是把握二十世纪最后二三十年来新公共管理及其发展的关键所在。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要把握这些要素之间的内在关系。为什么是这些要素?它们能否构成一个完整的要素体系?如果说生产率和市场化是市场经济和企业化政府的必然要求,那么服务导向则是其必然结果。而要提供良好的服务,不论是在横向的权力分割,还是在纵向的权力分解中必须贯彻分权原则。可以说,这是公共服务发展的必然要求。所有的这一切最后都必须通过政策体现出来。一个良好的政策就是所有这些要素的集中体现。换句话来说,只要审视我们的公共政策,就可以找寻生产率、市场化、服务导向和分权这几者的具体落实和操作情况。
诚然,公共政策本身是需要加强监管的。没有监管的公共政策,很难保证其良好的效果,以及优良的公共政策。这就涉及到新公共管理运动的责任问题。其实和传统的公共行政一致之处在于,很大程度上,新公共管理虽然有诸多新理念,然而其对责任的强调实则是对传统的公共行政的复制与强化。就新公共管理运动本身而言,除责任之外的所有要素,其要义都在于提供公共机构的透明度和责任性。因为,不管公共行政如何变化,其核心内容依然是公共组织的责任。只是责任形式不同而已,传统的责任形式大多基于设立政治机制或者行为主体,新公共管理运动强调通过绩效考核,或有能力促使管理者对个人和机构行为负责。[12]质言之,这些核心要素之间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绝不可孤立观之。否则,对新公共管理的理解就容易出现一知半解或者断章取义。既要把握每一个要素的特定内涵,又要把握这些要素之间的内在关联;既要明晰其优势之处,又要厘清其问题所在。这就是我们在把握新公共管理运动核心内容这一基本问题上最基本的立场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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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关于新公共管理核心内容的主要参考DonaldF.Kettl,TheGlobalPublicManagementRevolutio:AReportontheTransformationofGovernance,Brookingsinstitutionpress,Washington,D.C,1-3.
[2][美]B·盖伊·彼得斯:《官僚政治》(第五版),聂露、李姿姿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67页。
[3][美]B·盖伊·彼得斯:《官僚政治》(第五版),聂露、李姿姿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4-21页。
[4][美]B·盖伊·彼得斯:《官僚政治》(第五版),聂露、李姿姿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76-378页。
[5][美]马克·G·波波维奇主编:《创建高绩效政府组织》,孔宪遂、耿洪敏译,耿洪敏校,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6-21页。
[6][美]托马斯·R·戴伊:《理解公共政策》,彭勃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年版,第294-295页。
[7][澳]欧文·休斯:《公共管理导论》(第二版),彭和平、周明德、金竹青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0-82页。
[8][澳]欧文·休斯:《公共管理导论》(第二版),彭和平、周明德、金竹青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6-7页。
[9][澳]欧文·休斯:《公共管理导论》(第二版),彭和平、周明德、金竹青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73、80页。
篇13
一、跨界社会问题的涌现:城市社会治理面临的新挑战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急剧转型,社会问题自身的属性和治理过程都表现出明显的跨边界性,各种城市社会问题相互交叠,对原有的城市治理模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跨边界社会问题都不是仅靠单个部门或某一级政府就能轻易解决的。本文将具有跨行政区、跨部门、跨层级治理等特征的社会问题定义为跨界社会问题。从治理的角度而言,跨界社会问题具有四个方面的意蕴:
(一)地理空间维度:跨行政区边界。我国地方政府在特定的行政区划范围内通过行使职权,对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公共事务实行分层和分区域管理,每个地方政府的权力和职能都有着严格的边界。但是,在社会要素的快速流动和社会问题扩张的交互作用下,诸如环境污染、流动犯罪和传染病等典型的社会问题开始不断扩大其空间范围,并跨越原有的行政区域边界。这类跨行政区社会问题的范围大到涉及几个省,小到几个乡镇或街道,甚至是几个社区或村委会。面对跨行政区域的社会问题,某个行政区域内的地方政府已经难以仅仅依靠采取单方面的行动来实现有效治理。我国地方政府在行政管理中以利益为中心,片面强调行政区划和管辖范围,以至画地为牢、以邻为壑的管理思维与城市跨界社会问题之间形成了巨大的紧张关系。
(二)横向结构维度:行政部门边界。传统的官僚制以专业分工、等级制和非人格化为特征,并日益发展成为支配公共行政的普遍组织形式。这种专业化分工的管理模式强调以职能为中心设置政府部门,在一个部门、一个岗位只需重复一种工作的情况下,无疑能够提高行政效率。但是,现代社会的复杂性程度越来越高,社会问题的界定、诊断和治理都将超出特定部门的权力和职能范围。传统的官僚制在带来效率的同时,也造成了地方行政管理的“碎片化”问题,在我国则具体表现为部门利益导向、各自为政、多头管理、职责交叉重叠和推诿扯皮等现象。面对跨部门边界的社会问题,各行政部门在现实中经常出现“好事抢着管”、“难事不愿管、没人管”的尴尬局面。“碎片化”的地方行政管理已经难以有效应对大量跨部门边界的社会问题,成为我国地方行政管理中的一个普遍的难题。
(三)纵向结构维度:跨行政层级边界。以科层制为主要特征的行政管理表现出对权威和信息纵向流动的高度依赖。在科层制结构中,不同层级的政府主要依赖信息的层级控制进行公共事务的管理,即信息的传播需自上而下层层下达和自下而上逐级汇报。但是,近年来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特别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信息由“点到点”的传播方式逐步演变为“点到面”的裂变式传播方式。不同层级政府间的信息传播也已经从层级控制转向实时共享,任何个体、组织或政府都难以对信息进行垄断。传统的科层制管理模式缺乏灵活性和即时性,在治理跨行政层级的社会问题时显得僵硬呆板。
(四)公共治理维度:跨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边界的共同治理。跨界社会问题的治理已经超越了政府部门的任务范围,单从政府角度来治理社会问题往往陷入“治乱循环”的困境。跨界社会问题的治理要求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它的一个显著特征表现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体之间的合作治理。在现代社会,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作为公共治理主体将跨越各种壁垒和边界,按照信任、沟通、合作的原则,构建政府―企业―社会之间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让社会组织和企业等组织充分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和社会管理过程,整合政府、社会、市场三方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努力实现经济增长、政治民主、社会发育的多赢式治理目标。[1]
二、整体性治理:对跨界社会问题治理的一种理论回应
针对社会问题跨边界性和行政管理碎片化之间持续增强的紧张关系,公共管理的研究进行了理论回应,并在各国的实践中进行了多维度的创新,形成了以下三种主要的解决路径:一是信息技术的路径。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通过在政府部门运用互联网技术,全面推动和实施跨部门、跨机构的信息共享与电子政府工程。二是组织结构的路径。在充分尊重不同部门各自分工与专业化的基础上,围绕共同面临的问题,以共同目标为纽带,建立健全由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或者进行大部制改革。三是管理过程的路径。公共政策的执行与目标的实现既不能依靠各自分立的政府职能部门,也不能依赖设立新的“超级部门”,而是要在不取消部门边界的前提下实行跨部门合作,典型代表有“无缝隙政府”和协同治理等。
问题在于,以上各种改革路径虽然都在某个侧面为解决行政管理的“碎片化”问题提供了具有启发意义思路:但是,任何单一的行政改革路径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这迫切需要一种整合性的理论来提出系统性的解决方案。整体性治理作为一种问题的解决方式,它是对传统公共行政的衰落和新公共管理改革过程中造成的严重“碎片化问题”的战略性回应。本世纪以来,为有效应对政府管理中的部门主义、视野狭隘和各自为政等问题,从而提升政府的跨部门合作能力和政府绩效,满足多方位、多元化的社会需求,西方国家的政府改革的重点已经从结构性分权、机构裁减和设立单一职能的机构向有效的“跨界”合作和推进整体政府改革的转变。[2]
整体性治理致力于解决传统官僚模式中的部门分立和碎片化问题,对跨界社会问题的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其一,整体性治理为跨界社会问题提供了整体主义的思维方式。希克斯则认为,整体性治理作为一种解决方式,它针对的是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政府改革所强化的碎片化状况。[3]整体性治理”是一种整体主义的思维方式,这思维方式注重各部分之间的连结方式或结合方式,以及在这种结合方式中产生的新的现象、新的属性,它是社会科学研究中一个行之有效、并被广泛应用的传统方法。其二,整体性治理为跨界社会问题提供了更加有效的治理工具。整体性治理理论强调通过政府内部的组织、流程、技术和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建立部门间的有效沟通和协调,达成组织之间的合作共治。其三,整体性治理为跨界社会问题提供了新的治理模式。整体性治理强调不同部门之间的协同,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组织的一体化的信息平台,通过实现“一站式”的平台,为公民提供跨越边界的整体。[4]
图2 城市跨界社会问题治理流程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实地调研获取的资料绘制。
5.定期会诊问题:跨界社会问题整体性治理的信息研判。长宁区社会管理联动中心组建情况信息分析研判平台,每月会同区维稳办,将涉及社会稳定、城市运行安全、城区市容管理、市民需求反映等方面情况实现全方位采集、全时空汇集,形成了社会问题和信息的“月度分析、专项研判、动态预测”的分析研判和会诊机制,从中梳理出各阶段、各时期城市管理中市民反映最多和民生服务中市民最需要解决的问题。社会管理联动中心还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把对社会问题的分析研判融入到政府工作的推进中,在复杂地区整治、民生需求服务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提供准确的信息,发挥社会管理联动中心的辅助决策和参谋作用。
6.畅通参与渠道:跨界社会问题整体性治理中的政社合作。发挥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作用是跨界社会问题整体性治理的有效措施,也是拓展信息渠道,广泛延伸管理触角,更有力地加强城市管理和公共安全的基本要求。一是组建社会管理议事员队伍。长宁区动员和引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委干部、地区居民、企事业职员和热心参与社会管理的志愿者等加入到开展收集反映市民呼声、监督评价处置情况、查找管理建议、跟踪督促隐患整改等社会管理的工作中。二是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工作奖励办法。长宁区制定了《鼓励市民参与社会管理奖励的暂行办法》,明确参与范围、参与主体、奖励程序、评奖要求等内容,提高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三是开发试用社会管理互动智能模块。按照更加有利于市民参与社会管理,更加便捷地建立政社渠道的要求,社会管理联动中心会同研发公司,开发互动智能模块,让市民便捷地从网络下载软件,建立起互通渠道。
(三)对上海市长宁区社会管理大联动模式的评价
与传统的社会管理方式相比,长宁区的社会管理联动模式是一种制度上的创新,也是城市网格化管理在技术上的升级、功能上的拓展和管理领域的延伸。它的特点在于在不打破原有管理体制的基础上通过组织结构创新、功能整合和流程再造,从而实现对城市跨界社会问题的整体性治理。在实际运行中,长宁区社会管理大联动模式在跨界社会问题的治理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一是实现了对疑难事项处置由“按职处置”向“指定处置”的转变。针对公众需求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和职能边界模糊的情况,长宁区遵循市民利益为重的原则,采取了“指定谁、谁处置”的方式,减少了因部门职责交叉、职能重叠而出现的推诿扯皮情况。二是实现了社会管理方式由“应急处置”向“常态管理”的转变。长宁区改变了以前社会管理具体事项应急运动式的处置模式,把联动处置作为社会管理的工作机制固化下来,以常态化的工作格局促进社会管理的规范化。三是实现了社会服务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社会管理联动中心的平台全面整合区、街镇、网格和部门的各类服务管理资源,形成以网格为基础,以街镇为单位,以部门为依托的工作格局,建立发现、立案、派遣、处置、核查、结案的闭环式工作流程。社会管理联动中心在处置事件中遵守工作规范,对联动处置形成了严格的评价标准,并纳入到对部门的绩效考核,有力地推进了社会管理的精细化和标准化。
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管理模式和手段,长宁区社会管理联动模式也有许多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尤其是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的前提下,新的社会管理模式不可避免地会与原有体制不衔接,在新技术及新管理手段的应用上也会存在一些技术障碍与认识问题。例如,在社会问题的发现层面,社会管理大联动模式主要存在市民诉求受理渠道多、受理面广,各部门的信息系统尚未完全归并和打通,条块信息汇集不畅,基层多头接受派单和指令等问题;在社会问题的处置层面,社会管理大联动模式中的综合类事件的处置效能不高,主动发现问题的效率和能力还有待提高;在社会管理大联动的体系层面,区和街道两级联动平台关系尚未理顺,网格内资源整合和利用的效果不明显。
(四)长宁区社会管理大联动模式的展望:基于智慧城市的跨界社会问题整体性治理
长宁区政府于2001年提出“数字长宁”的发展战略,又在“十二五”规划中更明确地提出建设“智慧高地”的设想。在智慧城市建设的背景下,长宁区社会管理联动中心的整体性治理还有更大的提升和发展空间。一是针对目前社会管理联动工作系统不通、接口不连、信息不畅等问题,长宁区可在现有系统平台的基础上,建立以“三个实有”数据库(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和实有单位)为基础,依托社会管理联动工作,整合视频监控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视频对讲系统、移动通讯系统等网络资源,建立集发现、受理、派单、管理、统计、监督等功能为一体,覆盖社会管理各个环节的智能化的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是在社会管理联动系统建设、平台升级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数据标准、统一维护要求、统一信息格式,建立健全联动单位必须统一遵守的社会管理联动信息管理工作机制,形成“信息共享、系统共管、诚信共建”的管理格局。三是针对当前政府临管存在多头监管、监管职能交叉、条块分割、沟通不畅等情况。长宁区可依托“三个实有”数据库和社会管理联动平台,将食品安全监管、城市运行安全监管、企业日常管理监管等纳动平台之中,对企业单位日常经营、生产、管理过程中依法进行检查、监管、处罚等情况进行汇集,使多部门监管、多方位记录、多渠道反映汇集于一个系统之内,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数据,形成政府监管的信息综合积累,提升监管的有效性、针对性。
四、结语
本文运用整体性治理理论对长宁区社会管理联动中心的改革实践作了初步的理论分析和评价,可以发现跨界社会问题的整体性治理涉及体制、机制和技术等多个层面,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健全部门间、层级政府间和社会主体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跨界社会问题的整体性治理模式需要战略层面的系统规划和顶层设计。长宁区社会管理联动中心的改革创新带给我们的启示意义在于:它对治理过程的优化是在未对现有的行政体制进行大规模手术的基础上实现的,这也避免了改革的阻力,这是一种系统内的技术整合和流程再造。但值得关注的是,随着长宁区社会管理联动中心实践的深入推进,它也必将遇到原有体制内政府部门利益化冲动和部门间合作文化缺失的阻力,这将影响社会管理联动中心整体性治理的长期效果。
作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区之一,长宁区担负着成果推广和经验扩散的责任,长宁区社会管理联动中心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作出改进:首先是加强顶层设计。在长宁区区级层面,不仅区委、区政府要对社会管理联动的改革进行常态化的沟通和协调,以使各个部门能步调一致,而且也要形成区和上海市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在更高层面达到条和块的协调以及部门间信息技术标准的统一。其次是构建合作文化。在长宁区社会管理大联动的运作过程中,共同价值观、参与、信任与团队合作文化的培养和塑造仍然是一项十分重要任务。再次是提升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地方干部要有更加包容的心态和开放的思维,不断提升运用新媒体吸纳和整合民意的能力,这些都是地方干部在实现城市跨界社会问题的整体性治理中必备的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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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listic Governance on Cross - border Urban Issues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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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 Junj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