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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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风险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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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标要求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资源普查工作要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坚持以为人本、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化解可能导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各种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努力为全局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平安、和谐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内容

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重点突出、全面推进的原则,认真做好我局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资源的普查工作,全面准确地应急资源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建立更新县应急资源数据库民政局承担部分。

四、工作重点

1、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资源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应急管理基础工作,是保证突发公共事件赢家救援工作科学决策、精确指挥、快速保障、高效实施的重要依据。局普查办要重点抓好落实,确保普查数据详实。

2、组织召开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对民政局应急管理资源进行全面排查,认真填写各类表格,要求真实、准确。

3、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治区基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以及县“十二五”期间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应急管理相关知识。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救技能技术竟赛,开展事故预防、逃生等安全生产综合性的应急救援演练。

5、组织收听收看安全系列的宣传图片,板报、培训班,宣传和学习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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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减灾救灾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抓好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坚决遏制重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营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建党一百周年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结合近期我县各类安全事故、险情多发频发的形势,矾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企业(市场主体)主动排查风险隐患、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上取得明显突破;推动重点领域的重点举措有效落实上取得明显突破;推动各行业部门积极解决执法监督宽松软、行刑衔接不到位等问题上取得明显突破;推动各专委会、专委办真正承担本领域牵头协调、统筹督查责任上取得明显突破。通过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彻底扭转事故、险情多发频发态势,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解决企业(市场主体)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检查企业(市场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否认识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否履职到位、日常管理与阶段性监督检查是否到位、隐患排查与整改是否到位、危险源监控是否到位等,重点检查企业(市场主体)是否主动接受风险普查业务培训、是否高质量如实填报数据、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审核把关、是否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是否落实风险“常普常新”要求等。同时,检查属地和行业部门是否建立企业自查自改激励约束机制,正向激励如实申报风险、主动整改隐患的企业,对故意瞒报漏报风险、隐患拒不整改的,是否依法严肃查处。[镇各专委会指导,镇人民政府负责]

(二)解决重点领域重点举措落实落底不够问题。

1.道路交通领域:在继续推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加大力度淘汰营运卧铺等客车和整治事故多发点段隐患等的同时,针对近阶段事故多发特点,加大路面巡查力度,集中力量坚决打击各类货运车辆、外省籍车辆、农村客运车辆等的违法违规行为。[镇道路交通安全专委会指导,道路交通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及镇人民政府负责]

2.涉海涉渔领域:抓住休渔期契机,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整顿提升的同时,重点针对近期安全事故多发特点,对“三无船舶”、运砂船、采砂船、喷砂船、休闲船等违法行为,集中开展强有力的打击,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坚决依法整治态势。[镇涉海涉渔安全专委会指导,涉海涉渔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及镇人民政府负责]

3.消防领域:针对近期火灾多发领域,在继续推动“固本质”“重行业”“推群防”等火灾防治基础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强对民营医院、宾馆酒店、重点单位、合用场所、高校等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充分运用《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手段,切实加大危险作业罪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镇消防安全专委会指导,消防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及镇人民政府负责]

4.危化品领域:继续加快提升数字化管控水平,着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企业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处置不闭环、员工长期违反岗位操作规程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小化工”,完成涉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等5种重点危险工艺安全隐患“清零”。[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委会指导,危险化学品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及镇人民政府负责]

5.建设施工领域:在继续推动建筑施工危大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农村房屋等隐患治理的同时,重点聚焦交通工程,加大对“三无”企业、施工不规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事故调查,严格问责追刑。[镇建设施工安全专委会指导,建设施工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及镇人民政府负责]

6.工矿领域:在扎实推进安全风险普查,实现边查、边改、边提高的同时,重点排查矿山高陡边坡治理、有限空问作业审批和管控、涉爆粉尘企业除尘系统安全等情况,消除源头性、隐性的事故隐患。[镇工矿安全专委会指导,工矿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及镇人民政府负责]

7.旅游领域:在继续推动旅游新业态排查、密闭式室内景点消防、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等工作的同时,深入剖析近期公共安全突发事件背后反映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管理。[镇旅游安全专委会指导,旅游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及镇人民政府负责]

8.城市运行领域:在继续推动城镇燃气、城市桥梁隧道等隐患排查治理的同时,针对城市路面塌陷险情、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工作要求,全面摸清并加快治理地下水网跑冒滴漏形成的冲刷空洞、地质地貌存在的原始空腔溶洞及建筑深基坑开挖造成垮塌等事故风险隐患。[镇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指导,城市运行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及镇人民政府负责]

9.其他领域:针对浙江省5月以来局地暴雨并伴有大风强对流天气多发,深刻吸取常山“5·l0”凉亭倒塌事故教训,突出强对流天气短临预报,及时靶向预瞥,重点加强凉亭、廊桥、牌坊等农村公共设施隐患排查和加固维修,压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风险区的巡查防治责任。[镇减灾委、镇住建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经济发展办,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解决行业部门执法监管力度明显不够的问题。重点检查有安全执法职能的部门非事故处罚明显偏低的情况,是否存在“只检查、不处罚,甚至零处罚”;事故调查问责是否到位,整改措施是否到位;行刑衔接是否做到“应移尽移”,是否存在“以罚代刑”,尤其是涉海涉渔、住建、旅游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是否加大对危险作业罪的移送查处力度。[镇各专委会指导,各专委会成员单位及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解决各专委会、专委办有效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各专委会、专委办是否按照县安委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组织架构、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并有效运行会议制度、报告制度、专项检查制度等,重点检查各专委会、专委办领导是否承担开展本领域安全形势研判、统筹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督办等工作。[镇各专委会指导,各专委会成员单位及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工作方法

(一)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企业(市场主体)做好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要设计制作宣传标语、横幅,让专项行动相关任务要求入脑入心。

(二)做好“三个结合”。即排查整治与推动“遏重大”攻坚任务落实相结合、与高质量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普查相结合、与近期事故多发频发暴露出的问题整改相结合。

(三)分层分级推动。

1.企业自查自改。各企业(市场主体)根据省安委会关于风险普查的总体要求,按照省级各专委办编制的8个领域56张行业风险清单,通过使用便捷式数字化风险普查工具,重点排查风险认不清、后果想不到、要害管不到等问题。按照边排查、边整改原则,最迟在6月30日前完成风险填报、隐患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制订整改方案。

2.分级检查。按照安委会抓统筹、各重点领域专业委员会分工协作、镇政府分级负责要求,根据辖区内企业风险大小、行业特点、自查自改完成质量等分类分级确定现场检查的比例。道路交通、涉海涉渔、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旅游、城市运行等6个领域以“条块结合、行业为主”方式组织检查,消防、工矿等2个领域以“条块结合、属地为主”方式组织检查。6月20日前,各部门要确定一批大排查大整治标杆示范企业,予以宣传表彰。对其他企业按照自查自改情况,实施包括差异化执法在内的综合整治。对6月30日仍未完成自查自改或排查工作走形式、瞒报风险隐患的,要依法从严查处。对虽积极主动开展排查,但因自身能力局限不能达到整治要求的小微企业,各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帮扶服务,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停。

3.督查暗访。镇安委办、镇减灾办将组织联合暗访组,深入各村居开展暗访抽查。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确定暗访抽查的主要内容。每个暗访组将对突出问题予以通报。同时,引导群众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并落实奖励政策。

四、相关要求

(一)领导干部务必要亲力亲为。各专委会、专委办领导要坚决防止工作停留在会上讲了、要求提了、文件发了,一般号召多、扎实指导推动少等,要亲力亲为带头带领着干。 5月20日前要组织1次专委会专题研究,真正承担起本领域牵头协调、统筹督查的责任,有效推动相关监管部门落实解决重点举措落地打滑问题;要不折不扣落实重点领域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包干负责的领导督办制度,督办落实本地区、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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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3年5月31日至6月30日。6月第一周为安全宣传周;第二周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周;第三周为安全隐患排查周;第四周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区人防办调研员;副组长:区人防办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调研员门中权;工管所负责实施落实宣传、检查等相关安全活动。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与目前正在进行的人防工程普查、年检备案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自查与普查整改结合起来;把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人防工程管理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进一步促进人防工程管理的安全稳定。

1、各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在人防工程出入口、小区的显耀处张挂安全宣传条幅。

2、各人防工程单位在小区宣传橱窗里开辟“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设置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安全工作动态、隐患识别、经验交流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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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逐级落实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市、市区(含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新区,下同)、镇(街)、村居(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稳步建立简明、高效、实用的网格化安全生产监管平台,结合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有效整合基础信息统计、隐患排查、执法检查、应急处置和督查督办等各种监管功能,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的精细化、业务的信息化和管理的规范化,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以属地为主”的原则,网格化分为市、市区、镇(街)、村居(社区)、生产经营单位五级。

市直相关部门是分管行业领域实施网格化监管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分工负责,条块结合,分行业推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全面开展。要牢固树立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一盘棋”的意识,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形成监管工作合力。

各市区是本地区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整体规划,全面覆盖,规范标准,权责一致,持续完善的原则,对区域网格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要求,对网格划分设置、人员定岗定责等环节细化明确,在人员、资金、设备配置上予以充分保障。将安监、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国土资源、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海洋与渔业、质监、海事等安全生产重点监管部门纳入体系,提升网格整体执行能力。将各类经济功能区、驻市区单位等及时纳入属地网格,抓好源头治理,消除监管盲点。坚持运用网格化监管的手段推进安全监管工作,坚持运用信息化的工具整理、反馈、处置突发事件,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镇(街)是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关键环节,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集合基层信息的中转站。要结合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将上级工作部署责任分解到监管网格,细化责任,明确人员,保证落实。要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明确信息平台管理人员、信息员,保证办公场所、经费、装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要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为目标,不断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能力和保障能力。

村居(社区)是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重要基础。积极探索城市化社区、农业村、城乡结合部等网格化监管的模式,在社区管理、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和信息处置等方面综合应用网格化监管手段。通过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配齐一支专业精良的监管队伍,配备一批灵活实用的监管工具,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完善流动检查小组、义务巡逻队等组织,坚实安全监管工作的群众基础,及时上报工作信息,正确应对突况,提高迅速反应能力。

生产经营单位是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对象和落脚点。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部署、进度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基本信息登记、重大危险源普查、隐患自查自纠、整改指令落实、信息更新维护和统计上报等各项工作。要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二)完善网格化监管运行工作机制。

1.领导定点。在每个网格确定1名挂点领导的基础上,上一级网格的领导到下一级网格挂点,强化对责任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检查和指导。

2.全员定责。各级各类人员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属地范畴和生产过程的每个环节、岗位和个人,层层签订责任书,明晰责任主体,分解责任指标。

3.监管定位。对每个区域、每个场所、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设施设备、每个工艺流程,逐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明确所负责的行业领域及对象,实施有效监管。

4.排查定级。根据隐患和风险的辨识标准,确认等级,确定治理方案。

5.应急定制。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体制、机制和编制,落实队伍、装备、物资器材,强化演练,及时处置事故。

6.配置定量。明确各级网格和信息平台管理人员,落实资金、装备、物资器材和办公场所。

7.培训定岗。对网格负责人和网格内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8.信息定时。将执法监察、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汇总上报,发生事故时按规定时限逐级如实报告。

9.奖惩定格。通过督查、检查、考核等形式,奖优罚劣,对发生安全事故和完不成控制指标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

(三)稳步推进网格化监管平台建设。建立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平台,结合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有效整合基础信息统计、隐患排查、执法检查、应急处置和督查督办等各种监管功能,加强统一指挥和调度,实现网格监管的体系化、常态化和规范化。监管平台分内外网两部分。外网部分,主要用于企业安全生产基本信息登记、重大危险源普查、隐患自查自纠记录等,并能接收内网有关文件、隐患督查等信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内网部分,同步外网数据,绘制电子管理地图,建立隐患、危险源和各种基础信息的数据库,有效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将基层和企业的信息定量、定情、定位到单元网格中,实现安全监管的精细化和数据化,并通过网格及时协调、督办和跟踪隐患的治理。同时,在内网设置管理、监督等模块,细化落实监管责任。管理模块,将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统计分析、隐患整治、专项监管、综合监管、行政执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日常工作纳入,并建立两个交换机制,一是要与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应急、隐患排查治理等系统建立数据交换机制;二是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建设、卫生、质监、工商等本级各有关部门建立共享的数据交换机制。监督模块,强化对各项重点任务、重点环节的动态监督,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控制指标完成情况、重要批办件及群众举报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责任追究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纳入监察、督查范围,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各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本地区、本行业现有信息平台,参照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平台架构,做好相应升级改造工作,并实现与市平台的数据、信息对接。

四、实施步骤

按照试点先行、分步推动的原则,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

(一)网格化定责阶段(2012年5月—7月)。按照《市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威政办发〔2008〕91号)明确的原则,以及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运行机制、规范基层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总体要求,合理划分网格,确定各级网格、各个责任区、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措施。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前期调研。

(二)网格化立制阶段(2012年8月—9月)。制定上下级网格、同级网格、网格内部的运行规则、程序、制度及措施,确保网格有序运行。部署试点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交通运输企业,渔业生产企业,电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普查、重大危险源普查。制定落实内外网数据交换方案和措施。

(三)网格化试点阶段。(2012年10月—12月)。加快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外网部分基本建设到位,试点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全部录入。内网部分基本建设到位并开始试运行,各级各有关部门数据交换机制、内外网数据交换机制、平台运行机制基本落实到位,网格化监管取得初步成效。组织年度考核验收,总结试点经验,表彰先进。

(四)网格化推进阶段(2013年—2015年)。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年制定推进计划,逐步将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息录入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围绕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网格化运行、保障等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的精细化、业务的信息化和管理的规范化,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网格化监管取得明显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为组长,市安监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海洋与渔业局、工商局、质监局、海事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工作。各市区要配套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人、财、物投入,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推进提供支撑。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平台建设、督查督导和考核考评。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本行业领域网格化实施、推进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创新意识,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安排专门力量和资金,全力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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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制定完善了全局(公司)各单位、各类职员安全治理《责任制》,使全局上下人人都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形成了全员抓安全的大格式。

三是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调度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查找题目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四是落实应急预案制度,按照县安监局同一部署。从组织指挥、职员分工都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由于制度健全,责任到位,使安全工作逐步纳进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教育培训到位针对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我们利用多种教育形式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各单位负责人、兼职安全员采取多种形式,利用业余时间对本单位职员进行培训,并开展了安全知识竞赛考试。针对全局(公司)车辆多、驾驶员比较分散,我们于x月份邀请***大队工作职员来我公司对驾驶员进行培训。组织观看交通事故警示片和图片展览。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全员安全意识,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熟悉深进人心,促进了行业安全治理法制建设,为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企业打下了强有力的基础。

四、加大力度,检查到位安全治理工作贵在领导重视,重在检查督查,只有坚持经常抓,抓经常,切实做到:警钟常叫,常抓不懈,严防死守,才能确保平安。随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建设的不断深进,我们与时俱进,建立健全了安全检查机制,不断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密度、力度,并做到了“四个结合”,即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部分自查与局(公司)复查相结合;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白天查与夜间查相结合。每月一大查,半月一小查,1—11月份共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x次,下发检查通报x次,夜间电话抽查x次,我们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跟踪追究,严厉处理,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特别是在烟叶收购期间。及时的、不定期的检查、督查,强化了由应付检查向主动自查的转变,使各单位对安全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进步,切实做到了“警钟常叫,常抓不懈”。

五、舍得花钱,投进到位在具体工作中,局(公司)领导熟悉到位,达成共叫,特事特办,舍得花钱买“平安”。在往年对基层单位及职工家属院电源线路进行全面改造的基础上,我们又新购进部分干粉灭火器、消防带等消防器材。对烟站消防用油及时补给,消防泵进行普查及维修,做到了对消防器材谁使用,谁保养,谁维修。同时对部分烟站院墙进行加高,对两处烟站墙内墙外树木进行清理,并对三处烟站及公司办公楼、家属楼的避雷设施进行了监测及维修,为全年安全无事故打下了坚实基础。

六、重点防范到位切实抓好“预防为主、防线前移”,确保安全生产示范企业目标的实现,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工作中我们突出了“三个重点”:

㈠防火,加倍警惕,常抓不懈,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始终绷紧防火这根弦,果断杜尽火灾事故的发生。

㈡防盗抢。针对烟草系统点多面广,现金、物资等数目大的特点,我们始终把防盗抢做为工作重点。各烟站首先把防盗抢列进安全治理工作重点,特别是收购期间的货款和垛位仓储都要引起足够留意,紧抓不放,确保万无一失;为解决收购资金支付存在的风险,我们与金融部分协作,由他们代支收购资金,避免了现金支付风险。访销配送中心,始终把防盗抢做为大事来抓,从制度上、规范上、措施上确保万无一失。工作中,我们始终把防盗抢做为整个局(公司)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确保了国家财产的安全。

㈢防交通事故。针对我局(公司)车辆多,业务繁忙的特点,我们切实加强了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年初与驾驶员签订了《车辆驾驶安全责任书》,突出抓好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车辆维修,严格派车制度,坚持驾驶员持证上岗,开展了“安全行驶百日赛活动”效果良好,对基层包线职员及客户经理、户管员等摩托车驾驶职员,纳进重点治理,提出明确要求,严禁私自出车,严禁酒后驾车,开疲惫车和违章超车、超速、超载驾驶。认真落实交通安全措施,避免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总之,今年以来,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自己与自己比,现在和过往比,有成绩,有进步,但离上级要求还相差很远,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重形势还很不适应,还存在不少题目:

一是抓安全治理工作熟悉上仍然不能适应新的严重形势要求,存在观念和做法相对滞后的题目;

二是部分消防器材设施老化、失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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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当前亟待创造条件对渔港实施封闭管理,最起码从一、二级渔港开始。今后从渔港规划、设计、建设中就要为今后的渔港管理打好基础;同时应在60%以上渔港或300条以上船舶的区域均设置渔港监督,全省应该有180个左右的机构,至少需要增加300个渔监人员,增加8艘监督艇,形成有效监督力量,从而促进渔业生产安全。

三、对海洋捕捞业实施高保障政策,实现可持续发展。

海洋捕捞业本属高成本、高风险的产业,实行高保障政策是对产业特性的要求,也是保障此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

1、对船舶实施强制保险的政策:在现实中,目前我省渔业船舶承保面低于2%,就是说绝大部分船东并未履行其义务,一旦事故发生后,肇事者逃跑屡有发生,船东无法恢复生产,无法偿还其债务,无法为死难的雇工提供善后抚恤金的赔偿金,更无变为造成第三者损害进行赔偿,导致很多的社会问题发生,直接影响渔区社会的安定和稳定。因此各级政府对船舶实施强制保险的政策。具体从渔业生产角度来看,渔业船舶应从大功率渔业船舶开始逐步实施强制保险政策,尤其对雇佣船员的雇工责任和第三者碰撞责任实行法定保险,使船东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同时提高抵御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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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范围

对电站生产中的全部操作岗位、重点危险部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各类安全生产资质证照是否齐全;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落实到位;

3、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教育培训情况;

6、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档案建立情况;

7、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备案、培训、演练情况,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维护等情况;

8、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健全和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和落实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评估情况;

9、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10、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风险作业审批制度落实情况和专项工程施工作业规程编制落实情况;

11、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

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12、事故报告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14、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三、检查方式

1、部门自查。各部门都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

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防事故措施。

2、创新检查方式。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大检查总结分析会,总结分析本月的安全检查工作,通报检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

四、自查情况及整改措施:

1、安全生产证照齐全。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人员已落实到位。

3、安全生产责任制已全部落实到位,并与各电站站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4、本公司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要求进行操作。

5、本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县安检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学习,特种作业(包括天车操作人员、压力容器运行管理人员、高低压电工等工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并且公司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学习教育活动。

6、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档案建立不完善。

7、本公司的应急预案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制度已完善并备案,并不定期展开培训学习应急演练计划,应急队伍已安排人员参加并落实到位,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充足并定期维护。

8、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健全和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和落实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评估工作正在展开并逐步完善: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档案正在建立实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防护用品正在联系购买并进行配备,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评估逐步开展。

9、本公司的特种设备包括桥式天车及调速器的空气储气罐,设备完好,定期请张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

10、机组检修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规程及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临时用电严格执行临时用电的要求,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确保人身安全的工作落实到位。

11、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等工作已落实到位,并在有危险因素的关键部位设置警戒带及安全防护栏,监控预警制度正在建立并逐步完善。

12、本公司生产发电至今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13、本公司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已完成,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正在制定并落实。

14、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正在开展并逐步落实

五、强化管理,明确责任

为保证电站正常安全生产,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力争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到位,防患于未然。

六、细化措施,落实到位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做到依法管理,强化监督,严格检查,督促整改,让隐患得到消除,事故得到控制,职工的生命财产得到保障。以监管工作为重点,严防一般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公司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七、工作内容及措施办法得当

1、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倡导和抓好安全文化建设,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公司要按照有关要求,积极主动选派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和复训,并切实抓好公司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和生产技能的培训以及对新进公司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检查、督促,促使本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2、强化安全责任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本公司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有岗、有位、有责。二是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定期组织人员对电站各个部门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将情况登记在册,作为年终综合考核的评分依据。三是电站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规程,并严格执行,杜绝“三违”现象,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有章可循。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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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安监局负责。

2、社会消防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消防支队负责。

3、工程建设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城乡建委负责。

4、防汛抗旱、水利工程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水利局负责。

5、森林火灾和重大森林病虫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林业局负责。

6、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国土分局负责。

7、环境污染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

8、工业企业、燃气、电力领域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经信委负责。

9、民爆物品、成品油、液化气、大型商场超市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商委负责。

10、道路交通安全,道路运输、水上交通、交通设施及在建工程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分别由区公安分局、区交委负责。

11、卫生医疗机构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

12、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食药监分局负责。

13、特种设备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质监局负责。

14、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教委负责。

15、房屋住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房管局负责。

16、防雷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由区气象局负责。

17、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区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和《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府发〔〕69号)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职责分工,开展好本行业或领域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二、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研究解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范围、时间进度要求,立即组织实施。

(二)实施阶段

一是排查登记。采用资料分析、实地调查、勘查、走访、鼓励群众报告和听取专家意见等多种方式迅速开展好风险隐患普查工作,将排查出的各类风险隐患以表格的形式统计归档,详细登记风险隐患类型、形成原因、确定依据、责任主体、上报单位以及应对各类风险隐患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等基本情况。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要对本单位的风险隐患进行登记建档,并将有关情况报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

二是分析评估。对各类风险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地点及发生概率,可控性和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及次生危害,受其影响区域内其他风险隐患情况,需整改的内容、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应对该类风险隐患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储备等各方面,全面深入地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风险隐患级别,完善监测预警网络,落实强有力的监控措施,同时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发事件隐患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府办发〔〕10号)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风险隐患信息。

三是治理整改。坚持边查边改,把治理整改工作贯穿于普查登记全过程。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制定“一对一”的应急急预案和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风险隐患;对风险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问题较多、隐患严重、危险较大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或停止使用等果断措施,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是汇总上报。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信息汇总和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各类风险隐患数据库,明确风险隐患的类别、性质、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影响范围、警示事项、简化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公众自我保护措施、隐患动态发展情况、责任单位、责任人等,风险隐患数据库资料(含电子件)于年3月25日前通过党政内网上报区政府应急办,对情况紧急、极易引发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要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三)检查阶段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自查、全面总结,于年3月25日前将该项工作总结材料报区政府应急办。区政府应急办会同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区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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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冶金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一)做好“三张责任清单”的落实。一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清单;二是落实非煤矿山、冶金企业管理责任清单;三是落实职工安全操作责任清单。

(二)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公示、信用承诺、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等制度,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

(三)建立通报约谈制度。每半年通报一次重点工作落实、行政执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等情况。对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不及时的,将约谈有关企业、部门和政府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管理松懈的乡镇(管委)实施重点监管、跟踪督办,以及问责、约谈、警示通报等措施,加大约束惩戒力度。

二、深入推进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

(四)跟踪落实“专家”会诊隐患整改工作。结合2015年全县开展的专家“会诊”结果,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原则,认真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工作,确保隐患落实整改到位。

(五)全面实施风险分级管理。按照《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细则》要求,对全县非煤矿山开展安全风险分级、差异化、动态监管,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查、专家“会诊”和督查相结合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行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公告制度,建立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六)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微信助力监管方式,更好发挥微信的预防预警和事故警示作用。

(七)全面推动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动态达标。督促企业及时组织开展好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自查工作,组织开展好半年度及年终达标考核工作,及时公布企业达标考核等级。推动选矿厂的安全标准化工作。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制定和完善各类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三、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冶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八)认真做好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认真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前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通知》要求,做好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对未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工作措施,实施上限处罚和追责。继续开展汛期、节假日和重要时段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

(九)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采空区排查治理工作。在2015年采空区普查摸底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采空区排查治理工作,凡存在大面积采空区可能造成冒顶事故及采空区稳定性评估结论为不稳定的,一律责令其停产整顿,并督促企业和属地政府立即制定科学、详尽的整改方案。深化小型露天采石场边坡专项整治,各地要根据非煤矿山特点和季节变化,继续深入开展严防非煤矿山“十类”事故的专项整治。

(十)开展非煤矿山、冶金企业技术管理体系专项整治。对非煤矿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对凡未按规定配备或委托专业技术机构提供技术服务的矿山企业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各地要强化非煤矿山、冶金企业技术机构对安全风险的管控功能,严格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督促技术保障落实到位。

(十一)深化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非煤矿山企业经济效益大幅下滑暴露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停产、停建的非煤矿山企业严格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加强对非煤矿山开拓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和整治基建期间非法组织生产等违法行为。加强生产矿山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和整治不按初步设计规定的采矿方法和回采顺序采矿、未经安全论证和批准擅自开采保安矿柱、提高回采上限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大对尾矿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力度,对长期停用和废弃的尾矿库要按照程序及时进行闭库。

四、全面提高非煤矿山、冶金企业安全保障能力。

(十二)加快推进非煤矿山、冶金整顿关闭和升级改造工作。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使用淘汰落后设备设施和工艺的非煤矿山、冶金企业一律实行停产停工整顿。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定的非煤矿山、冶金企业,一律不予安全许可。

(十三)开展非煤矿山示范矿山建设。按照《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力推广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技术。

五、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十四)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常态机制。按照全县2016年安全生产年度执法计划,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回头看”检查、互查、专家“会诊”、巡查等方式,全面检查全县所有非煤矿山、冶金企业,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政府的监管责任的落实。

(十五)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对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各地一律不予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对领证后管理滑坡或擅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要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要一律按上限处罚,并建议有关部门吊销相关证照。

(十六)严格规范执法内容。按照市局编写的《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表》,全面开展矿山企业自查自纠和执法检查。

(十七)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按照国务院令493号和省政府令第232号要求,按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迟报、瞒报、谎报安全生产事故行为。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事故的矿山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在复工复产前,重新进行安全论证或安全现状评价,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提请政府实施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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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有成效。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并通过签定责任状(书)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乡镇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作经费有足够保证。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符合有关规定。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各乡镇安全生产达标;各企业按《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五)加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管理,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进行全面普查、建档。当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知情率、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重特大事故隐患根治率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100%。

(六)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率达100%;企业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七)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和评估,评价和评估率不低于9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审查验收率100%。

(八)深入开展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城市燃气和液化气瓶、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整治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九)完善本辖区或本行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逐步建立健全本地区应急救援体系。

(十)严格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各类事故,发生事故在规定期限内处理结案,结案率达100%。建立和完善事故统计上报制度,及时准确向县安委会上报各类报表。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县安委会已制定下发)。各责任单位上半年和年终,应对照《考核细则》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书面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在年底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按“考核细则”和签订的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县安会办公室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应将考核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由县安委会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同时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相关主管部门。

(二)考核等次考核按满分1000分计,分四个档次:

优秀:等于或高于900分;

合格:等于或高于800分、低于900分;

基本合格:等于或高于600分、低于800分;

不合格:低于600分。

(三)奖惩方法根据考核等次,决定奖惩办法如下:

优秀:返还全部风险抵押金,奖励风险抵押金数额的40%,并在全县通报表彰。

合格:返还全部风险抵押金;

基本合格:扣减40%风险抵押金,返还60%风险抵押金;

不合格: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

奖励资金来源为: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返还各单位的风险抵押金和奖励资金作为各责任单位的安全奖励资金使用。扣减的风险抵押金纳入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被考核责任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及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责任单位或其管辖范围内当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乡镇安全生产管理不达标;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五、强化目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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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杜绝重大、特大伤亡事故,控制一般事故发生

3、深入开展无重大事故隐患、无安全责任事故的“双无”竞赛活动,全面落实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厂长经理安全知识培训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

5、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普查评估和日常管理工作,完善安全防范设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率不少于95%;深入开展化工、矿山、建筑、拆房、液化气销售及充装、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特种设备持证运行,定期检测。

6、深入开展“抓制度、明职责、保安全”活动,落实安全防范规范化建设。

二、防火安全目标任务

1、全面落实各级各类人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及防火安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消防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并严格考核。

2、防火安全管理机构、网络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工作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

3、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一般火灾事故、伤亡人数低于前三年平均数,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低于2005年的损失数,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无火灾事故。

4、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企事业单位法人防火安全知识培训率达到100%,非公有制企业业主防火安全知识培训率不低于90%,消控中心操作人员、涉危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率达10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员工的培训率达100%,新职工和外来工三级防火教育率达100%。

5、积极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狠抓火灾隐患整改,全年检查除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日外不得少于4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并且每日有专人进行防火巡查;一般火灾隐患整改达100%,重大火灾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到位。

6、深入开展活动场所和集贸市场及爆炸物品从业点等方面无重大火灾隐患、无重大火灾责任事故的专项治理,全面落实防火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措施。

7、进一步实施消防规划,严格执行“三同时”审批制度,加大消防投入,加强消防设备基础设施建设。

8、建立健全社居委达标台帐。

9、进一步加强社居委、居住户的防火管理。

三、考核与奖惩

1、安全生产与防火安全目标责任的考核,由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实施。

2、安全生产与防火安全管理实行风险责任金制度,你单位在接到本责任书15天内上交相应的风险责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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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超前辨识,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点准穴位,精确发力,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厦门会议和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打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有效防范有较大社会影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厦门会议、党的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群死群伤事件,为厦门会议和党的胜利召开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三、排查整治范围

全乡安全生产各行业和领域。重点紧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民爆、消防、特种设备、燃气管线、水电油气煤等重要基础设施、“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一)主要任务。各村各有关单位针对本村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分别部署实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按照“查一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是不是彻底,查一查企业主体责任是不是已经落实,查一查部门监管责任是不是已经落实”和“查短板补短板,切实把安全风险控制在小、解决在早”的要求,深入细致地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尤其是要彻底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持续抓好重要领域、重要目标、重要单位、水电油气煤等重要基础设施、非煤矿山、公共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和风险管控工作。

(二)重点内容。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台风汛期和高温天气等特殊季节及灾害天气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全面排查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清除看不到、管不着的安全监管盲区,理清安全监管职责交叉等情况;全面排查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预案及演练、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等情况。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行为,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行为,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五、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自即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具体分为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组织自查自报,及时整改隐患(即日起至5月31日)。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广泛发动、动员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通过“智慧安监”或本行业(领域)监管平台及时上报情况。各有关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整合资源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督促指导和抽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查改结合、以改为主,集中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动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进行普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等,并找准问题和短板,列出隐患治理和“打非治违”任务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

第二阶段:强化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整改(6月1日至7月31日)。以查漏补缺、实地督导为主线,全力补齐短板。各有关单位要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督促检查,层层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执法检查,严格执法措施,确保完成任务清单。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要采取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对重大风险点要采取果断措施,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严防死守。要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评估,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要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有步骤、有节奏地梯次加强安全监管强度,检查事故隐患是否整治到位,检查非法违法行为是否有效打击,检查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巩固成果,提升成效。

第三阶段:强化风险管控,落实约束措施(8月1日至8月31日)。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安全巡查。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要增加督导检查频次,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

第四阶段:开展“回头看”,严格应急值守(9月1日至9月30日)。以严防死守、盯死看牢为主线,全员发动,全力以赴为厦门会议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的管到位,并持续抓好重要领域、重要目标、重要单位、水电油气煤等重要基础设施、非煤矿山、公共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和风险排除管控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及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报送及时准确,确保本单位应急值守及应急通讯处于良好备勤状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阶段: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提升成果(10月1日至10月31日)。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在全面总结厦门会议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党的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六、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职责分工和“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要求,由乡政府统一领导,乡直各有关单位按照本单位职能和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县直有关单位的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一)文体中心负责教育系统(包括民办学校、学校实验室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牵头负责校车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二)文体中心负责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行业领域(含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体育馆、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网吧、印刷厂等)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三)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民爆(销售企业)、信息化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配合乡安监办抓好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四)乡卫计委负责卫生系统(含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机构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五)派出所负责民爆物品使用储存仓库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管。

(六)民政办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七)国土资源所负责未取得采矿许可证非法采矿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八)国土所和城镇规划办公室负责房屋建筑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牵头负责渣土车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九)供销社负责供销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派出所负责道路运输、公路水路建设(职责范围内)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一)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系统(包括渔业生产、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二)林业站负责林业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森林公园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三)水利站负责水利工程、水利设施、河道采砂、水利风景区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四)工商所负责商贸、粮食等行业(含大型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五)安监办负责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及餐饮企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六)安监办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十七)安监办负责消防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其他各有关单位按各自职能负责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派出所、工商、环保等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由乡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由乡安监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乡直有关单位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推进各行业领域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乡直各有关单位要把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保障厦门会议和党的期间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篇13

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区民爆、铁路道口中开展安全生产系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按照时间节点,分阶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全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四项制度”的落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工信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安全生产专家作用,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全面深化责任落实,努力为全区安全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三、年度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事项

1.民爆行业监督检查计划。

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全省民爆行业2020年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及〈全省民爆行业2020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的通知》要求,区工信局每月组织一次对辖区内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具体时间自行安排。

检查内容: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五落实、五到位”践行情况;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危险区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情况;库区内外部安全距离及存储民用爆炸物品限定量合规情况;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对应岗位持证上岗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宣教情况;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安全生产及消防设备设施情况;职业卫生制度、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建立执行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修订完善及与重大危险源信息备案情况;《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18)、《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WJ/T9095-2018)等国家标准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通知、文件情况。

2.铁路监护道口领域管理计划。

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度全省铁路监护道口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道口检查工作采取普查、抽查和督查等三种形式开展。区工信局每周例行检查一次。

检查内容:管理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道口员落实责任制情况;监护道口设备、人员的巡查巡检以及道口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道口预警系统、道口员是否按规定履行职责情况;室内外环境卫生、防火用电情况;应急情况的应对措施等。

3.管理行业督促指导计划。

1.时间安排:区工信局每月组织一次对辖区内行管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具体时间自行安排。

2.督导范围:建材、石化(不含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医药等行业企业。

3.督导方式:采取专项督导、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

4.督导内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保障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情况;制定及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落实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和冬春大会战情况;落实行业标准规范情况以及防火、防汛等情况。

四、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组织协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精心谋划、统筹推进,确保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工作高效完成。

(二)严查细排,严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