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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与环境的区别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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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与环境的区别

篇1

另外,欧松板的品质也是极好的,它拥有很好的稳定性,在各种环境下都不容易变形与开裂,能够使用很久。最重要的一点是,相比于其他木材类的家具,它所制作成的家具具有很好的防水防潮属性,可以在比较潮湿的环境下使用也不会发霉变质。而且它本身的可塑性是很强的,这意味着它可以随意“捏造”,能加工制作成各种形状,各种形态的物件。

至于人们非常关注的环保性能,它也是有的,品质好的欧松板,在制作时使用的是高级环保胶粘剂,符合欧洲对于甲醛排放量的标准,是一种绿色环保的建材。

欧松板好还是多层实木板好

1、如果是木工做的,还是欧松板做的比多层板刨性更好,板更结实更硬。如果是定制的,选择多层板更经济。如果做木工活,需要封边。建议不要在潮湿的地方使用这种板。如果定制,封边工艺比木工现场封边好。

2、欧松板比较适合衣柜或者多层板。首先,欧松板结构非常致密,物理性能强,硬度高,与胶合板、多层板、细木工板相比,欧松板线膨胀系数小,稳定性好,材料均匀。欧松班在德国通过了一系列的消防测试。

欧松板和多层实木板的区别

1、制作工艺上区别

欧洲松木板是一种定向结构板,它是通过去油工艺将木材中的油脂完全去除,然后干燥,最后涂上环保胶,通过定向铺装和高温热压工艺加工而成。多层实木板材由多块薄板纵横交错铺设,经热压加工成型,并在板材表面添加原木纹理的单板制成,相比之下工艺要求更高。

篇2

全球的生态系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环境问题具有全球性,解决全球环境问题需要所有国家的参与,每个国家都有责任。全球环保问题已经成为人类共同关注的焦点,而不只是某一个国家的国内立法问题。

(2)共同责任的内容

许多关于环境与发展的国际文件中均有共同责任的规定。共同责任要求每个国家不论其大小、贫富等方面的区别,都对保护全球环境负有一份责任,都应当参加全球环境保护事业,都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环境方面承担义务。基于共同责任,所有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都应该参与关于可持续发展的立法以及相关法律的实施。许多现有的有关环境的国际法律文件没有发展中国家的参与。为了保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有必要对相关文件进行修订,从而确保上述法律文件适用范围的广泛性。

2、有区别的责任

(1)有区别的责任的理论依据

有区别的责任的理论依据是公平原则。如果一个国家曾未经其他国家同意而不公平地对其进行利用而使其付出代价,那么受害国有权要求该侵害方承担与其此前所获利益相对应的责任,从而恢复公平。在这个问题上,正确的解决途径是适用有区别的责任,即任何国家都不应该承担不成比例的有害的环境后果和解决环境问题的成本。

(2)有区别的责任的内容

《里约宣言》第7条指出有区别的责任适用前提有二:一是各个国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同;二是发达国家具有技术和资金优势。

有区别的责任适用的第一个前提,主要是发展中国家所强调的。1991年41个发展中国家通过的《北京环境与发展宣言》宣布:尽管保护环境是全人类的共同事业,但是发达国家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自从工业革命以来,发达国家通过掠夺式的生产方式过度开发自然资源,给全球环境造成了损害,同时也给发展中国家造成了损害。尽管发达国家极力否认,但是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是不可否认的历史和现实。以有区别的责任适用的第二个前提条件,即发达国家具有技术和资金优势,来要求发达国家承担责任,只具有道义上的或者政治上的意义。

基于上述理由,发达国家应采取措施来解决全球环境问题。发达国家承担责任体现了污染者负责原则。该原则综合考虑了三个因素:国家过去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国家现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国家处理环境问题的能力。按照这个原则,国家对环境问题承担的责任应该与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处理能力成比例。不同国家承担的责任有所不同,发达国家应该起主要作用。

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对不同国家的要求

1、对发展中国家的要求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要求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适用不同的环保标准,即双重标准。《里约宣言》第11条规定:成员国应该制定行之有效的环境法律,环保标准、管理目标、优先考虑的问题应该反映当时环境和发展的实际情况,某些国家适用的标准对其他国家有可能不适用。

(1)双重标准的内容

双重标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不同国家享有不同的权利并承受不同的义务;对不同国家履行相关环境条约设定不同的时间表。

在可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第一方面在许多条约中都有所体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条约》规定,全体成员国均应制定并贯彻落实减缓气候变化的方案,在科技、经济等领域开展合作。第12条规定,为了贯彻落实成员国会议相关规定而进行信息交流,对此所有国家均应做出承诺,但是信息交流的内容是不同的。另外,发达国家承诺到2000年其温室气体排放水平恢复到1990年的水平。第4条还规定对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该条约第4条第2款规定的承诺很不明确,因此,于1997年在京都召开的成员国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京都议定书》要求其确保温室气体排放量不超过所承诺的数量。在2008—2012年之间其排放量要至少比1990年的排放量低5%,而对发展中国家未作规定。

双重标准的另一个方面是对不同国家履行相关环境条约设定不同的时间表。例如,《蒙特利尔议定书》第5条规定:允许某些国家推迟10年实施议定书所确立的环保措施。

(2)双重标准的弊端

鉴于地球生态系统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双重标准是不尽如人意的。对于环保低标准国家而言,因为其为环保少支付了费用,与发达国家相比,其生产同类产品的成本有所下降。因此,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跨国公司就会迁移到那些环保低标准的国家。这有可能导致环境灾难。

考虑到目前国际社会的现实情况,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很大差距,实行双重标准是必要的,但只是暂时的,其废止取决于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2、对发达国家的要求

(1)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援助

对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援助,主要是对其在环境条约贯彻落实方面的帮助,包括两个方面:

①资金援助。在一些环境条约中,发达国家同意为发展中国家履行其条约义务而支付的费用提供资金援助。例如,《蒙特利尔议定书》创设了一个合作机制,其中包括多边基金。这个机制为发展中国家实施议定书规定的环保措施提供资金支持,同时也鼓励向发展中国家转让与环境相关的技术。议定书明确指出,环保措施的贯彻落实取决于资金援助以及技术转让的有效贯彻落实。这样,发展中国家环保措施的贯彻落实就与发达国家提供资金技术援助紧密联系起来。类似的基金机制对于发展中国家参与环境保护事业的有效性已被事实证明是成功的。

②发展中国家不能遵守环保条约的报告制度。1992年《蒙特利尔议定书》首先引入了这个概念。这个制度表面上适用于所有缔约国,但事实上主要适用于发展中国家。实施委员会审查针对成员国不履行议定书义务所提出的报告并核实当事国对该报告的反应。如果当事国尽管尽了最大努力仍不能完全履行其义务,它应该向秘书处提交报告,解释其认为不能履行义务的特殊原因。委员会应该对与解决该问题相关的信息进行全面考虑,然后向成员国会议提交报告,同时应该附有其认为切实可行的建议。收到委员会提交的报告之后,成员国会议可以采取使议定书得以遵守的措施。成员国会议采取的措施包括:中止议定书所规定的特权;提供特别帮助,包括帮助收集和报告数据、科技援助、资金支持以及信息交流等。这个制度的显著特征在于它的非对抗性以及易操作性。它保证了那些愿意解决问题但是自身又没有解决能力的成员国得以履行其条约义务。

(2)改变生产消费方式

《里约宣言》第8条规定:为了实现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每个国家都应该消减不符合可持续性发展理念的生产消费方式。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改变生产消费方式第一次被提上多边谈判的议事日程。因为不可持续性生产消费方式通常发生在发达国家,所以只有发达国家停止以不可持续性发展方式侵害发展中国家,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所以,问题的焦点是发达国家改变其不可持续性生产消费方式。

许多国际环境条约的贯彻落实都包含生产消费方式。这些条约涉及的领域包括:温室气体排放、臭氧层、沙漠化、生物多样性、危险废物的跨境转移以及海洋污染等。《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条约》以及《京都议定书》关于温室气体排放的规定都要求生产消费方式的实质性改变,尤其是针对发达国家。但是,几乎所有上述条约均未对生产消费方式进行直接规定,生产消费方式的改变只是条约履行产生的间接后果。1989年通过的《布鲁塞尔关于危险废物的跨境转移与处理条约》是个例外,它直接规定了生产消费方式。其序言指出“使人类和环境免受危险废物影响的最有效方法是将其数量减小到最低水平。”所以,每个成员国均应采取合适的措施以确保危险废物以及其他废物减小到最低水平。该条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有效,但实际上,危险废物的出口国主要是发达国家,上述规定主要适用于发达国家。

三、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法律属性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许多可持续发展国际文件中都有所体现。这些国际文件包括软法,如《里约宣言》;同时也包括其他法律性文件,如《蒙特利尔议定书》等。因此,可以说该原则已经成为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一项法律原则在立法过程中应起到指导作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条约》、《蒙特利尔议定书》以及《京都议定书》的制定过程中确实起到了指导作用,具体体现在上述文件对不同国家的责任规定有所不同。

篇3

自2008年以来,由于大城市宿住人口的逐年大量增加,再加上轿车进入家庭市场使用等多方面原因,人们的活动范围已经超出了城市中原有的生态环境条件、交通等多方面的承载力。具体地讲,全国一线大城市的北京、上海,二线各省会大城市的石家庄、太原、天津、济南、南京、杭州等其他一些大城市,自当年的10月中旬至翌年3月常出现雾霾天气。

雾霾天气是指一种大气污染状态,雾霾是对大气中各种悬浮颗粒物含量超标的笼统表述,尤其是PM2.5(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2.5 μm的微粒物)被认为是造成雾霾天气的“元凶”。雾霾的源头多种多样,比如汽车尾气、工业排放废气、建筑扬尘、垃圾焚烧及农作物收获后秸秆焚烧产生烟灰等,雾霾天气通常是由多种污染源混合作用形成。从目前医学临床上的诊断来看,雾霾对人类健康最直接的危害主要是增加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病率,如重金属等有害颗粒物一旦进入呼吸道并附着在肺泡上,轻则会造成鼻炎等鼻腔疾病,重则会造成肺部硬化等。

从国家和民族整体长远利益的大局出发,本文在了解和提高对雾霾天气的认识的基础上,着重探索研究治理当前生态环境问题具有重要性及紧迫性,旨在帮助人们认识到雾霾天气的发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1 雾霾天气概述

1.1 雾和霾的概念与区别

雾霾是雾和霾的统称。雾霾天气是指一种大气污染状态,雾霾是对大气中各种悬浮颗粒物含量超标的笼统表述,尤其是PM2.5(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2.5 μm的颗粒物)被认为是造成雾霾天气的“元凶”。雾霾的源头是多种多样,比如汽车尾气、工业排放废气、建筑扬尘、垃圾焚烧、农田中的农作物收获后秸秆焚烧等,雾霾天气通常是由多种污染混合作用形成的。但在全国各地区的雾霾天气中,不同污染的作用程度各有差异。

雾和霾的区别很大。霾狭义上是指空气中的灰尘、硫酸(H2SO4)、硝酸(HNO3)等颗粒物组成的气溶胶系统造成的视觉障碍叫霾[1]。霾就是灰霾(烟霾)。当水汽凝结加剧、空气湿度增大时,霾就会转化为雾。霾与雾的区别在于发生霾时相对湿度不大(空气相对湿度通常在60%以下),而雾中的相对湿度达到饱和(如有大量凝结核存在时,相对湿度不一定达到100%就可能出现饱和)。霾广义上由空气中的灰尘、硫酸、硝酸、有机碳氢化合物等粒子组成。它也能使大气浑蚀,视野模糊并导致能见度恶化,如果水平能见度小于10 km时,将这种非水成物组成的气溶胶系统造成的视觉障碍称为霾(Haze)或灰霾(Dust-haze)。

1.2 雾霾天气形成的气象条件

雾霾形成的“源头”包括汽车尾气、建筑扬尘等,而空气中的PM2.5颗粒物等则是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一旦污染物在长期处于静态(主要是指无风状态)的气象条件积聚,就容易形成雾霾天气。

雾霾主要由二氧化硫(SO2)、氮氧化合物(NO、NO2、N2O4、N2O5等,下同)和可吸入颗粒物等3项组成,它们与雾气结合在一起,让天空瞬间变得阴沉灰暗。颗粒物的英文缩写为PM,上海监测的是细颗粉物(PM2.5),也就是空气动力学当量≤2.5 μm的污染物颗粒。这种颗粒本身就是一种污染物,又是重金属、多环芳烃等有毒物质的载体。

城市有毒颗粒物的来源,首先是汽车尾气,使用柴油的机动车是排放细颗粒的“重犯”;其次是使用汽油的小型车(包括轿车),虽然排放的是气态污染物,比如氮氧化合物等,但碰上雾天很容易转化为二次颗粒污染物,加重雾霾的发生。

1.3 雾霾天气的成因

雾与霾从某种角度来分析存在很大差异。比如:出现雾时空气潮湿,并且相对湿度是饱和的;出现霾时空气则相对干燥,空气相对湿度通常在60%以下。其形成原因是由于大量极细微的尘粒、烟粒、盐粒等均匀地浮游在空气中,使有效水平能见度10 km的空气混蚀的现象。霾的日变化一般不明显。当气团无大的变化且空气团较稳定时,持续出现时间较长,有时甚至可持续10 d以上。由于雾霾、轻雾、沙尘暴、浮尘等天气现象都是因浮游在空中大量极微细的尘粒或烟粒等影响致使有效水平能见度小于10 km,有时气象专业人员都难以区分,所以必须结合天气背景、天空状况、空气湿度、颜色、气味及卫星监测等因素综合分析判断,才能得出正确结论。此外,雾和霾的天气现象有时可以相互转换。

2 雾与霾的主要区别

一般相对湿度小于80%时的大气混蚀,视野模糊导致的能见度恶化是霾造成的,相对湿度大于90%时的大气混蚀、视野模糊导致的能见度恶化是雾造成的;相对湿度介于80%~90%时的大气混蚀,视野模糊导致能见度恶化是雾和霾的混合物共同造成的,但其主要成分是霾。霾的厚度比较厚,可达1~3 km。霾与雾、云不相同,与晴空区之间无明显边界,霾粒子的分布比较均匀,而且灰霾粒子的直径比较小,为0.001~10.000 μm,平均直径在1~2 μm,因此肉眼看不到空中飘浮的颗粒物。由于灰尘、硫酸、硝酸等粒子组成的霾,其散射波长较长的光比较多,因而霾看起来呈黄色或橙灰色。

3 雾霾天气实况

自2008年以来,由于大城市宿住人口的逐年大量增加,再加上轿车进入家庭市场使用等方面的原因,人们的活动范围超出了大城市中原有的生态环境条件、交通等多方面的承载力。因而从2010年以来的数年中,自当年的10月中旬至翌年3月,从北方地区的河北石家庄、山西太原、北京、天津、山东济南直至长江以南的南京、上海 、杭州等城市频频出现雾霾天气。具体地讲,全国一线大城市的北京、上海,二线的各省省会大城市的石家庄、太原、天津、济南、南京、杭州等其他大城市及省会大城市以下中小城市雾霾天气的发生日趋频繁。

4 雾霾天气治理建议

4.1 种植较强吸收SO2的植物

由于绿色植物具有较大的叶面积系数,所以对SO2具有较强的吸收能力。全国范围内的大中型园林公园内或草坪禾草绿地内空气中的SO2含量要比非绿化区少10%~50%。悬铃木、垂柳、银杏、柳杉、红豆树等树木都有较强的吸收SO2的能力。如柳杉种植3~5年以后,每年能从大气层吸收SO2 720 kg/hm2。种植紫花苜蓿1年内也可使空气中的SO2减少10.3 kg/hm2。因此,建议有条件的地方,如工业技术开发区、园林公园及公路两侧大量种植能够有效吸收大气中SO2的植物,以逐年改善生态环境。另外,建议市民逢年过节,尤其在每年的春节期间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并长期在全国各地的省会城市、省会以下中小城市及广大农村地区坚持落实,可有效避免重大灾(火)害事故的发生,同时有利于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

4.2 严禁焚烧秸秆

全国各地粮食作物主产区小麦等作物的收获季节一般在每年的5月中下旬至6月上旬(即5月11日至6月10日),水稻等作物的收获季节一般在当年的10月上旬至11月中旬止(即10月1日至11月20日)。建议在全国各地粮食作物主产区的地区严禁秸秆焚烧,甚少有3个方面的益处:一是秸秆直接还田,相当于给后茬水稻作物增施1次基肥,既可以增加土壤肥力和改进土壤的理化性质,又可以培育田间有益的天敌昆虫,抑制害虫在水稻生育期为害,如卵期寄生性天敌有稻螟赤眼蜂的幼虫可抑制稻纵卷叶螟的发生与为害[2]。二是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支持旅游航空事业的发展。民用飞机在空中飞行过程中,可以免受地面秸秆焚烧后烟雾的干扰而顺利到达目的地。如上海某国际旅行社(公司)在2014年5月下旬组建好一支约有30名市民的旅行团到海南省三亚市进行7 d左右的观光旅游,于5月24日11:40在上海虹桥国际机场登机起飞,在飞行过程中因未受地面烟雾的干扰影响,3 h后于当日15:00顺利到达三亚市凤凰国际机场。三是粮食主产区在此方圆数十千米范围内可以不受烟雾的干扰影响,绿色植物可以照常进行光合作用,且可以起到保护现有生态环境的作用[3]。

2000年以来,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一系列惠农政策(如粮食补贴制度直接付给种粮户本人等政策)连续贯彻的前提下,笔者建议粮食作物主产区的各省市政府在地方财政允许的情况下,筹集一定资金向种粮农民倾斜,对其给予补助,促进秸秆焚烧。这样对国家、社会及种粮农民三者均有好处。

4.3 推广环保型机动车的使用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投放(推广)环保型大型公交客车及小轿车进入家庭市场使用。

国家从2010年以来重新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新的治理环保方面的政策法令,并纳入全国各地省会城市的考核指标。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即5月1日至10月31日长达184 d的世博会园区的参展时期,上海市政府花大力气在园区全部采用环保型大型客车(充电式的公交车,即新能源车,下同)作为交通车辆。此举措有利于减少向大气中排放有害气体,在全国范围内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起到了一个表率作用。2011年起,一线大城市如北京、上海两地车辆公交公司率先投放(推广)环保型大型公交客车,以方便市民的出行。2012年下半年起,北京、上海两地环保型小轿车进入家庭市场使用。2013年3月,杭州市环保型小轿车也进入了家庭市场使用行列。这对向大气中停止排放氮氧化合物等有害气体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同时也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笔者于2007年下半年开始研究气象学专业中有关雾霾天气的发生。从国家和民族整体长远利益的大局出发,建议针对雾霾天气的发生,探索研究治理当前生态环境的措施,最重要的是推广环保型机动车的使用,应放在国家主要的战略位置来看待和考虑[4]。

5 结语

针对雾霾天气的发生,治理生态环境的工作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应由国家层面出台环保方面政策法令或具体措施,如对单位或个人积极种植能有效吸收SO2的植物(树木)实行物质奖励制度;对购买环保型小轿车进入家庭市场使用的市民(包括农民),以当地政府对小轿车市场价优惠25%~35%比例来计算。力争用10~20年时间,经过全国人民的共同的努力,减少或杜绝雾霾天气的发生[5-6]。

6 参考文献

[1] 王润清.雾霾天气气象学定义及预防措施[J].现代农业科技,2012(7):44.

[2] 毛艺林.雾霾环境对设施农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河南农业科学,2014(7):76-79.

[3] 赵秀娟,蒲维维,孟伟,等.北京地区秋季雾霾天PM2.5污染与气溶胶光学特征分析[J].环境科学,2013(2):416-423.

篇4

区别于传统的幼儿美术活动,幼儿创意美术活动的目的并不强调让幼儿机械地习得某种美术技能,而是把重点放在“创意”二字上,即在以幼儿为中心、以经验为基础,整合多种美术表达形式来个性化地创造艺术形象,陶冶情感,发展自我探索能力的美术活动,为幼儿提供全方位的支持,鼓励幼儿充分发挥想象,大胆运用各种材料和美术表现形式创造和表现新的、美的艺术形象,在创造美和表现美的过程中获得美的情感体验以及成功感。

细看超市的商品琳琅满目,包装盒造型各异、质地不同、色彩丰富,这些东西弃之则废,用之则宝。选择利用废旧材料进行美术创作,尝试在寓教于乐中培养幼儿的创造力,引导幼儿学习细致的观察生活,关心环保,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对幼儿园素质教育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也符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提出的:利用身边的物品或废旧材料制作玩具、手工工艺品等来美化自己的生活或开展其他的活动的要求。

一、培养幼儿做生活中的有心人,学习收旧利废,关心环保

教师先利用废旧材料制作出精美的美术作品让幼儿欣赏,幼儿惊讶这些随手扔掉的“垃圾”居然能变成这么精美的美术作品,纷纷表现出了强烈的探索欲望和浓厚兴趣,教师适时地鼓励幼儿:你们也做得到,激发幼儿尝试利用废旧材料进行创意美术活动的兴趣,培养幼儿做生活中的有心人,学会物尽其用,变废为宝。在家长的帮助下共同收集废旧材料,在收集过程中引导幼儿学习区分哪些废旧材料是无毒无害的,将收集来的废旧材料进行清洗、消毒,用日光暴晒,最后再带到幼儿园来,分类放在纸箱里,以备需要时自由选择使用。

二、在班级设立“梦工厂”, 为幼儿创设宽松、自由的创作环境

在班上我设立了一个创意美工角,并冠名为“梦工厂”,告诉幼儿:你梦想这个废旧材料变成什么什么就可以在“梦工厂”里实现。幼儿可以充分自主选择材料,自主选择制作方法,让幼儿有充分想象创造作品的空间。

区别于其他的美工角,“梦工厂”里除了常见的彩笔、橡皮泥、手工纸、剪刀…… 这些常见的美工工具外,还有一纸箱一纸箱的废旧材料:如宝宝们的薯片罐、饮料瓶、蛋糕盒、从工地上捡来的较短的PPC水管等,经过一番巧心思,在老师的引导下,这些废旧材料就成了幼儿大胆表现自己美术创意的好材料。

只要有时间,幼儿就可以自由地进入“梦工厂”, 他们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由的选择纸箱里的废旧材料,去思考、去想象、去动手,孩子们完全沉浸在自由、轻松、愉快的活动中,表现出强烈的好奇心和无限的创作热情。他们或一个人、或两人合作、或一小组,自由、高兴、愉快地创作着,他们在愉快的玩耍、摆弄的过程中提高了创意美术的能力。

三、教师适时退位,在一旁作引导者、支持者

当幼儿进入“梦工厂”进行创意美术活动时,幼儿是活动的主体,此时教师要适时退位,支持、帮助为主,参与指导为辅,在一旁作引导者、支持者。幼儿在操作过程中会碰到困难,使他们无所适从,不是每一次教师运用类似“大胆一些”“想怎样做就怎样做”等鼓励的话语,就可以帮助他们解决面临的困难。遇到这种情况,教师应该分析造成困难的原因,并积极的引导幼儿应对。“强调自主发展并不等于自由放纵”,创意美术强调教师要退位观察、适时介入,帮助指导,找到孩子发生困难的症结,创设解决问题的情境。

四、在班级设立 “梦享家”展示幼儿作品,分享创作的成就感

篇5

一、案例再现

2010年7月3日,福建紫金矿业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发生铜酸水渗漏事故,该事故造成汀江部分水域严重污染,导致当地棉花滩库区死鱼和鱼中毒约达378万公斤 。

2011年5月,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紫金矿业原副总裁陈家洪等5名公司管理人员分别被判处3年至3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根据环保部2010年5月14日的《关于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情况的通报》,紫金矿业因存在7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环保问题而名列榜首 。对于此次重大环境事故,大多数人仅仅关注事故的直接制造者而忽视了企业背后的力量――给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的金融机构,银行为企业的重大运营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的前提是认可该项目的实施,因此,银行应该对企业和社会负责,有义务在决定是否提供信贷时将企业的环境影响纳入评估。

二、我国绿色信贷的实施现状分析

(一)各商业银行环境信息披露状况

中国工商银行为加强和完善绿色信贷制度建设,先后制订了《关于加强绿色信贷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关于对境内公司贷款实施绿色信贷分类及管理的通知》、以及2011年4月下发的《绿色信贷建设实施纲要》等多项制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贷投向政策指引(2010年度)》,明确提出对节能减排领域的信贷支持;招商银行专门推出了“绿色金融营销指引”,以推动绿色金融业务发展。

(二)各商业银行退出“两高一剩”行业的情况

在2009年度各中资上市银行“两高一剩”贷款情况排名中,位居第一的招商银行累计从“两高”行业退出风险资产154.25亿元,截至2009年末,对“两高”行业的贷款余额为962.45亿元,占境内公司贷款的14.88%,比年初下降1.95个百分点,不良率为0.62% 。中国工商银行截至2009年底,在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8个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余额为1299.7亿元,比年初下降71.4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79%,比年初下降0.81个百分点。

2010年,银行业对钢铁、水泥、造船等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余额占总贷款比重为3.57%,较2009年下降了0.37个百分点,“两高一剩”行业贷款清理、退出力度也在不断加大。

(三)各商业银行对节能环保行业的贷款情况

各商业银行是否加大了对于环保产业的信贷支持也是考察我国绿色信贷政策实施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据统计,节能环保项目贷款余额较上年增长18.07%,涉及项目金额同比增长1.71%,客户数量增长11.2% 。

在节能环保行业贷款领域,表现最为突出的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至2009年末,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共投入节能环保行业贷款174.88亿元,且节能环保项目贷款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逐年提高,2009年的占比为1.89%。

然而,对于哪些是节能环保项目,国家也无明确的标准。从数据来看,各银行在节能环保行业贷款数额有明显增加,但与绿色发展的趋势还有很大的距离。

三、差别化绿色信贷的实施

(一)建立考核问责机制

首先,将地区环境指标与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建立严格的考核问责机制。全面考虑经济指标和环境指标的协调发展,将环保指标纳入地方官员或银行高管的绩效指标考核体系,避免出现以环境污染为代价发展经济的盲目行为。同时,加强对政府相关公务人员的培训。

其次,严肃处理地方政府、包庇环境违法项目的行为,给环保企业创造公平的信贷环境。针对目前绿色信贷理念尚未得到企业和公众普遍认知的情况,政府应加大绿色信贷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公益广告、宣传栏等方式向相关企业和公众宣传绿色信贷的重要性,以及绿色信贷政策的理念、流程、规定等相关知识,使绿色信贷理念能够真正地深入人心。

(二)实行严格的差别化信贷政策

根据我国的国情,实行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应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东西部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环境容量也各不相同,在绿色信贷政策上应当有所体现;二是针对不同行业应当实施不同的信贷政策。

篇6

一、在有关国际贸易国际谈判和国内立法过程中应继续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是1992年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提出并确立的,截至目前全世界已经有192个国家批准了这份公约,它是国际社会在对付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而该公约的核心正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内涵由“共同责任”原则和“区别责任”原则两部分构成。“共同责任”的意思是全世界每个国家都有责任承担应对全球变暖的义务。共同责任就是要求全世界所有国家和人民在应对气候问题上齐心协力、不容许有丝毫的逃避和推诿,共同拯救我们的地球家园。相对于共同责任原则来说,“区别责任”原则对于公约的意义更加重大,因为共同责任原则是所有国家都普遍认可的,关键是如何具体承担这些共同责任。前文已经提到,发达国家在过去的几百年间,已经以大量排放二氧化碳的方法和损害地球环境的代价发展了本国工业,发展至今对排碳的依赖程度已经不高,且拥有了相对完善的减排技术,而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大部分工业才刚刚起步,他们之前并没有发展工业,也没有大量的排放温室气体,他们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依靠快速发展工业以增加社会财富、消除国内贫困,让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承担同样的减排义务是不公平的。综上所述,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对于全球变暖应当承担“共同但有区别”责任。

二、根据国际贸易法原则,针对对我国产品征收碳关税的国家进行对等措施

由于美国和一些欧洲国家已经以立法的方式确立了碳关税征收政策,由此看来碳关税的实施已成定局,既然如此,在明确表示强烈反对和同相关国家紧密磋商的同时,我国也应当制定相应的对策予以积极应对。前文提到,碳关税实质上是具有浓烈贸易保护主义色彩、披着“减少污染、改善环境”绿色外衣的关税壁垒。应对贸易保护主义和关税壁垒的对策主要是通过立法设置相应的关税壁垒,即所谓的“以牙还牙”,具体而言就是也立法开始征收相关国家的碳关税。

然而,我国不能学习美国和欧盟那样对进口产品无一例外的征收碳关税,我国的碳关税仅仅是针对对我国产品征收碳关税的相关国家,对其他国家不予适用。而且,基于公平原则,我国征收的碳关税税率应当比相关发达国家所征税率要高。这样一来,一方面坚持了我国反对碳关税的立场(我国并没有承认碳关税的合理性,因此并没有将其普遍适用于国际贸易领域,我国对相关国家征收碳关税仅仅是一种基于公平的关税对等措施),另一方面还维护了我国的经济利益,削弱了对方产品的竞争力,还增加了财政税收,而这部分增加的税收应当用于对被征收碳关税的国内企业的专项补贴,以使其保持国际竞争力。

三、利用国际贸易组织等多边谈判机制解决贸易与气候的综合问题、促进环保与贸易协调处理机制的确定

在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前提下抓紧和相关国家的磋商的同时,我国应当积极倡导利用多边谈判机制解决气候问题、促进环保与贸易协调处理机制的确定。气候与环境问题不同于其他政治、经济等问题,地球气候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所有国家在气候问题面前完全是拴在一起,“一荣俱荣、一辱俱辱”。全世界各国应当不论国家大小、经济强弱,都平等的坐到一起进行多边谈判,并且加紧建立环保与贸易协调处理机制,以更有效率的处理全球范围内与贸易相关的环保问题。

我国应坚决反对个别国家违背国际自由贸易大原则,并且私自跳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会议,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径行制定单边的法律规章,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全世界的国际贸易秩序和全世界人们齐心协力应对气候问题的良好氛围,打乱了改善全球气候的进程,这就更需要多边谈判机制和环保与贸易协调处理机制的早日确定。中国经济50人论坛研究小组提出建立《国际减排公约》的倡议,以“人均历史累计消费排放量”为标准,计算各国应担负的减排责任,在目前仅存的多国基金和碳交易之外,开辟“第三国国际减排机制”,在政府层面,促进发达国家按其应负的责任,进行必要的资金与技术的转移,协助发展中国家实现更多的减排。我国应当在国际贸易谈判和国内立法的制定中有所侧重。■

参考文献:

[1]赵爱玲.“碳关税”:贸易保护的“新马甲”[J].中国对外贸易,2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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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碳税

碳税就是二氧化碳的排放征收的一种税。环境税,泛指为了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而征收的相关税中,或者与环保相关的税收。能源税,泛指对各种能源征收的相关税收,包括所得税、资源税等。三者比较,环境税最宽范,即碳税可以是环境税当中的一个税目。因此,碳税的实施方式,可以通过改造现有的税种,包括能耗税、消费税等,通过对这些税费的改革,来达到减排二氧化碳的目的;也可以将碳税列为环境税的一个税目;也可以单独搞一个碳税。但是把所有的与能源相关的税收全部归纳为碳税,即中国单独搞一个碳税,是一种理想中的模式。这样对中国的资源保护、对节能减排能发挥更大作用。

二、环境税与排污费的区别

环境税和环境税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我国早就有环境税收政策。如:以消费税名义出台的“燃油附加税”就可以看做是一种环境税,因为它起到的作用就是增加使用者的成本;再有,增值税中的一些减免条款,实际上也体现了环保的理念。这些环境税收,可以称为“融入型”的环境税。而单独设立一个环境税,则仅仅是整个环境税收中的一个“独立型”的税收政策。所以,从广义的角度来说,我国已经有了环境税。现在有些专家提出的环境税,实际上专指设立一个新的环境税税种。

现在提出的环境税概念,是专门辟出一个新的税种。要在短期内全面推行费改税有一系列技术障碍。首先排污收费的费率难以直接转换为税收的税率。在我国,各地征收排污费使用的费率是不一样的。征收的费率不仅与环保部门的征收能力有关,还与地方政府的关注度、企业的认识、以及环保部门的监测能力直接相关。环保监测能力强的,政府投入多的,可能就收得好一些。而税收的征收能力主要取决于税收部门的能力建设,两者难以直接转换。

另外,从理论上看,税收与政府性收费最大的区别是,税收强调“中性”原则,收费更加强调“调控”,收费的资金基本用于形成专项资金,而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作为预算分配。如果费改税,会丧失排污费目前作为国家调控环保资金的作用。

在过去几年的发展中,排污费还承载了更多的职能,特别是已经被用做环境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在未来将要推广的排污权交易或碳交易中,排污费制度都是重要的制度基础。一些专家认为,是否用环境税取代排污费还有待深入研究。

三、环境税应是新税源而非新财源

环境税是对消耗能源、占用环境资源和污染环境等行为进行的征税,纳税主体主要是各类企业。而这可能会带来一系列问题。

首先,税基的确定。相比其他较易量化的指标,对污染物种类及排放标准的测算显然难度更大,所需技术水平也更高,对纳税企业、环保及税收部门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均构成一定要求。

其次,税率的确定。一个根本的原则是,环境税的立税是为了改善环境质量,而不是税收增长,它可以成为一个新税源,但绝不能成为新财源。这就需要一个合适的尺度:税率过低难以显示调节效应,也难以影响人们的行为,而过高又会造成生产抑制,甚至会导致破坏环境的秘密违法行为。

从实践经验看,各国对环境税设立与征收并没有统一标准和模式,因此,中国特色也应该是中国环境税的应有之义。不可否认,我国经济增长模式彻底转变尚需时日,人们消费模式和消费结构的改变也远非一日之功,在这个意义上,环境税固然该征,但也需慎征。准备要充分,太过草率和太过激进都难免会事倍功半。

四、国外环境税体系分析

就制度建构而言,有学者将环境税法律体系区分为独立型环境税体系和融入型环境税体系。独立的环境税由一般环境税、污染产品消费税和污染税组成;融入型的环境税则是利用消费税和资源税等传统税种的“绿化”而成。

目前鲜有国家完全建立起了独立型的环境税收法律制度,绝大多数国家都是采用一种综合的方式,对现行的税收法律制度的进行绿化,并配合新税种的开征来逐步建立起环境税收体系。所谓“税制绿化是指通过取消和调整对环境有负面效益的税收政策和补贴,开征新的环境税,达到保护自然环境的目的。采取这种方式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环境税收法律制度的发展时间短,仍处于动态发展阶段,对环境税收制度的实效性研究还不足;另一方面,环境税法律制度的建立还须充分考虑到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和税收体系的总体平衡问题。环境税收法律体系的构建是长期的过程,直接建立起独立的环境税收法律体系几乎是不可能的。我们必须从现实的角度出发,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的讨论上,否则,再完美的制度构建也将流于形式。

五、环境税的环保意义

税收政策来促进环境保护,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鼓励对环保技术的研究、开发、引进和使用。这主要通过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列支、技术转让费的税收减免、对引进高新环保技术的税收优惠等措施来调节实施。

鼓励对环保的投资。主要通过对环保投资退税、允许环保设施加速折旧等税收措施来调节实施。

鼓励环保产品的生产、使用,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许多国家都在征税时通过适用低税率对环保产品予以照顾,对废物回收利用也往往予以免税优待。

鼓励环保行为。如美国为鼓励私人造林,规定在税收方面予以优惠:私人造林只征收土地税,而不征收青山林木税,私人造林的耗费可以抵缴所得税。

对污染产品和不利于环境保护的行为征收重税,这包括消费税、能源税中有利于环保条款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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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这个全世界为之关注的话题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xx总书记在党的“七一”讲话中指出“要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使人们在优关的生态和环境中生活和工作……改善生态环境和美化生活环境”。 然而,什么是环境保护?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是全国政协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问题的一个重要议题。有这样一组令人痛惜的数字:我国水资源匮乏,人均水资源拥有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4,许多河流开发利用率超过国际30%的生态警戒线。XX年国家环保总局统计的340个城市中,严重污染的91个,占27%。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水土流失面积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37.08%。我国荒漠化土地面积达267万多平方公里。进入工业化社会以来,人类滥用改变自然的力量,无节制地挥霍着自然资源。水土流失、山洪暴发、土地沙化和环境污染种种严重生态危机频繁凸现,这是大自然对人类社会的一种沉重惩罚。无数的自然灾害告诉我们:如果人类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无节制地破坏环境,必然会丧失赖以生存的自然基础,使发展最终失去意义。具体到一个地区又应该怎样保护环境?作为大学生又该为环境保护做些怎样切实有效的贡献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实践小组于7 月28日赴杭州东明山举行了以“走进环保”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

在辅导员高飞老师的带领下,我们举行了一次登山活动。但是这次出发.我们带着问题,一起登上了杭州东明山。第一次亲临大自然的怀抱,感受大自然的洗礼,感受城市公园和野生公园的区别。那里是没有废气污染,没有噪音污染的大自然。越近山腰,空气越新鲜,于是,同学们的兴致也越来越高。但是后来,一场阵雨不得不让我们取消了越近山顶的念头,只能被迫选择返回山脚。男生们把雨伞腾出来给女生,女生们也你让我,我让你,一种同学间相互谦让,相互关心的集体精神在这里取得了良好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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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管制”类环境政策的管理实践困境催生环境经济政策由社会经济活动的纯经济性和行为的无约束性所导致的外部不经济性,是环境问题形成的理论根源。同时,由于自然环境具有典型公共物品的性质,因此“直接控制制度”从一开始就成为环境管理的主要方法。我国目前已形成的以“三同时”等8项制度为框架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就大部分属于行政管理手段(表1)。

我国长期主要依赖行政手段控制环境污染,实践证明,采取行政命令手段在短期内可能能够获得较大的环境效益,但也逐步意识到,直接控制制度的社会成本过高,在有些领域的作用十分有限,甚至可能阻碍经济的发展。因此,政策制定者开始重点研究和运用成本更低、更有效、不阻碍甚至能够刺激经济发展的经济激励制度——环境经济政策。对环境问题成因更深入的理论认识,使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和实践越发受到重视除去极少的纯粹由自然效应和自然灾害所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外,绝大部分环境污染都是由于人类的各种行为所造成的,而人类行为归根结底可以分为两类,即生产行为和消费行为,为此,七次环保大会明确指出“环境问题本质上是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和消费模式问题”,具体来讲,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导致我国单位产出的资源能效消耗远高于先进国家,重投资贸易轻消费的不合理的经济结构使我国污染形势复杂、污染事故多发、污染留在国内、产品出口国外现象严重,无节制、不公平的消费模式极大地加速了资源和环境的耗竭速度,因而,新时期环境政策的制定应围绕“优化生产方式、引导消费模式”这一核心要求展开,而能够基于生产、流通、消费、再生产全流程制定相关措施,统筹兼顾投资、出口、消费三方面的发展与保护的环境经济政策就受到了更多的重视和应用。

新时期、新阶段的新问题及外部新挑战对环境经济政策提出新任务、新要求

一是我国现有的资源环境压力巨大,由于资源匮乏、环境脆弱、人口众多、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环境监管滞后等历史和现实原因,导致我国当前所面临的资源环境问题比任何国家都要突出;

二是发展的新阶段可能带来新的资源环境问题,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接近5000美元,进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前一时期快速发展中积聚的各种矛盾可能集中爆发,加之该阶段我国发展将面临后工业化等一系列新特征,使得我国可能面临新的资源环境问题;

三是国际形势的变化对我国解决资源环境问题提出了新挑战,当下发达国家可能集体遭遇“失去的十年”,房地产泡沫破灭、资产价格下跌、失业率高企、消费低迷等现象同时出现,在金融领域去杠杆化并重启国内制造业,国际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同时,以我国限制9种原材料出口案败诉为标志的资源环境领域的贸易争端有进一步加大的趋势,极大地压缩了我国一直以来倚重的通过贸易限制保护资源、倒逼环保升级的政策空间,国际贸易形势发生重大变化。

环境经济政策研究应用仍存诸多问题

一是对环保的促进作用还有限,“十一五”时期,以污水处理收费政策、脱硫电价补贴等为代表的环境经济政策对促进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起到了重大作用,但是除对大规模污染源(如火电厂和污水处理厂)外,将环境成本内部化的工作整体进展缓慢,市场机制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企业节能减排的内生性动力仍然不足;

二是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环境经济政策种类少、作用小,绿色贸易、绿色金融、绿色信贷等能够有效促进先进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环境经济政策受重视不够、研究不深、实践不广,目前上述政策的应用基本仅停留在通过限制落后来倒逼污染治理和环保升级上,而对能够通过环保优化发展的鼓励先导类的贸易、信贷和金融的环境经济政策研究和应用的还非常少;

三是对环境经济政策政策效益的评估尚待深入,区别于传统的直接管制类政策,环境经济政策的作用对象界限不清晰、作用机理复杂、政策协同运用多,导致其政策效益较难评估,具体体现在,首先,缺乏对部分环境经济政策环境效益的评估,比如绿色信贷政策,对其效果的评述仅局限于“4万余条环境违法信息、7000余条项目环评审批验收信息进入银行征信管理系统”。其次,缺乏对大部分环境经济政策经济效益的评估,各项环境经济政策减少了多少污染、减少了多少资源消耗等资源环境效益,相对来说较好估算,但是,其具体减轻了多少环境代价、取得了多少的经济效益、相对备选的直接管制类政策的成本效益究竟如何,研究较少。

再次,对环境经济政策效益的定量化评估,整体上进展缓慢。新时期环境经济政策的体系在认清国情、妥处世情的基础上,七次环保大会制定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总基调,提出了“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保新道路”的总要求,指导“十二五”时期环保工作的开展。七次环保大会为新时期、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连接环境政策与经济政策、全面协调发展与保护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制定,赋予了新任务、提供了新机遇,具体来讲,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

一是要从宏观层面研究制定覆盖再生产全过程的环境经济政策。针对经济活动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环节均存在环境污染的现象,应有针对性地设计研究相关政策手段从而建立覆盖整个经济活动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影响企业生产环节的环境经济政策主要有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环境财政、环境税/费政策,其中,来自金融机构的资金是企业生产活动得以维持的根本,因而绿色金融政策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环境税/费政策一方面通过惩罚性手段使得外部性内部化,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另一方面通过优惠政策来激励企业改善自身环境行为,降低企业生产成本;而环境财政政策通常为激励性政策,通过补贴或转移支付的形式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影响商品消费环节的环境经济政策主要包括绿色采购政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政策、环境税/费政策和信息公开政策,上述政策主要是需求侧管理,其中,绿色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和信息公开政策可直接引导各消费主体选择环境绩效较好的厂家生产的商品或本身环境污染较轻的商品,而环境税/费政策通过增加或降低消费者的消费成本,引导绿色消费。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可有效降低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风险。绿色贸易政策旨在抑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可以鼓励生产过程中污染轻、生态影响小的产品出口,从有针对性地抑制和鼓励国外消费的角度,引导和倒逼国内环保升级。上述多环节、多层面、多角度且各有侧重的环境经济政策,为达到刺激内需、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发展质量的政策目标,从“经济增长、结构调整、民生改善”这个聚集点和连接点,直接提供了灵活、有效的备选政策工具组合。#p#分页标题#e#

二是从中观层面研究制定针对特定区域和行业的环境经济政策。针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环境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开展工作,就是牵住了环保工作的“牛鼻子”。电力行业和钢铁行业是典型的高硫、高氮行业,二者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工业排放量的60%左右,造纸行业和印染行业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占工业排放量的40%左右,控制住了四个行业的排放总量,就为总量减排目标的实现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我国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重金属等污染,均呈现典型的区域化特征,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粒子导致的灰霾天气,湘江流域、“锰三角”等区域的重金属污染等,如果能够针对区域性的问题出台一些地区性的环境经济政策,或是将一些主要环境经济政策的试点选择在重点区域,将对区域性的环境质量改善起到巨大支撑作用。具体来讲,主要有针对重点行业和区域开展排污交易试点,针对重点行业深入开展差异对待、兼顾奖惩的绿色贸易和绿色信贷研究,在区别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对电、水、气等涉及民生的资源产品实行有区别的价格政策,以及完善旨在维护区域间发展与环保机会公平均等的生态补偿和绿色财政政策等。而且,上述中观层面的环境经济政策,一方面是促进总量减排、质量改善和风险防范等环保重点工作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促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和改善环境基本人权、更好地发挥环保在服务民生中的重要作用的政策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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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不仅是一个世纪以来人类经历的最严重的危机,更是时代变革的最好证明。相应的奢侈品行业选择在这一时期举行了两个活动。其中一个是2009年3月在印度德里召开的“《国际先驱论坛报》可持续奢侈品大会”(International Herald TrbunesSustainable Luxury Conference),另一个是同年5月在巴黎举办的“首届可持续奢侈品展”(First SustainabIe Luxury Fair),讨论奢侈品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这是人们的消费观念开始向环保型消费转变的两个标志性事件。世界奢侈品行业对环保理念的认同更能引领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从而生态奢侈品的概念也油然而生了。

ECO一是Ecological的缩写,表示“环境、生态的”意思,奢侈品是一个舶来概念,是英文中的Luxu ry,表示“奢侈、华贵”的意思。从表面上看,似乎奢侈品的发展与可持续发展两者的关系是水火不容的,毕竟众所周知的,奢侈品是建立在无节制的私利的基础上的,怎能够跟环保节约扯上任何关系?要解释这一点,可以从奢侈品品牌的价值观及消费者需求谈起。奢侈品是以其品牌的历史传承、个性及时尚来区别于竞争对手,并始终走在时代的前沿而消费群体又建立在社会富裕阶层的权贵精英人士,可持续发展这种具备社会责任与历史使命的价值观更易被这一群体接受,相应地,推广品牌效应的力度比普通宣传更强大,也更有成效高端消费者的价值观决定了奢侈品所提供相应的诉求,环保理念便成为了奢侈品的重要发展趋势。奢侈品中更新最快的时尚奢侈品充分说明了“洗绿”运动正在被大众所接受,更从根本上解释了,当今环境问题与社会责任为何成为奢侈品行业做出果断决策的推动力。

1.2生态奢侈品(ECO-luxu ry)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我们可以注意到有些奢侈品品牌在“洗绿”道路上做出的真心努力比如意大利知名服装品牌Armani他们每卖出一件衣服,就捐资给非洲儿童,用于购买治疗艾滋病的药物;法国著名奢侈品LV在环保举措上,宣称宁可推迟新货上架的时间,也要采用轮船运输来代替空运以减少污染;年轻奢侈品GUESS也以GUESS GREEN命名的环保牛仔和连卷标都用再造纸及大豆制的油墨印制等等。他们从环境保护到慈善事业、从人权到性别平等、从饮食保健到疾病预防、从艺术到体育,奢侈品似乎正用心回馈社会。而致力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奢侈品设计案例也不胜枚举。他们不仅是在宣传环保的理念,也是在推销一种环保的生活态度。

中,就曾有过数次因“绿”而扬名的成功创意。比如,早在1947年就推出过“竹节包”(BambooBag),便用高温加工塑造了竹节手柄,而包的外形则依照马鞍侧面轮廓的形状,以及其它具有马术风情的元素进行设计。至今为止、此款设计仍是该品牌最经典的款式。与以往奢侈品因材料匮乏才不得已而为之的初衷截然相反的是,Gucci眼下的环保行为,除了社会责任的因素外,还还原了奢侈品物以稀为贵的核心价值观。

2007年3月,由英国设计师Anyandma rch为一家环保组织设计的环保布袋“l’m not a plastic bag”出现在公众面前它的提手是以纯棉粗绳织成、接缝处以麻绳多层围绕,袋身则是米白色未经漂染的纯棉材质,设计的目的是敦促人们不用或少用塑料袋。本一款以“环保、时尚、仅售5英镑”的限量版手袋被众多明星携带亮相后,价格飚升到人民币近4000元,令人瞠目结舌。这款包的出现,几乎让所有的时尚杂志刊物都做了关于环保袋的时尚专题。从标志性的“我不是一个塑料包”到各大奢侈品牌的环保手袋展示,多米诺效应—直延续至今,仍然被追捧。当然,并不能说时尚圈支持环保就是潮流趋势,更多的是让人们在追寻时尚的标准下来追寻环保,对高端消费者来说是种高尚的奢侈。

“洗绿”运动也向家居饰品行业延伸,2008年春季,“The One”朴琢环真纸制家饰品系列由比利时设计师Domingos Totora操刀运用废弃纸制成了花瓶、托盘等家饰作品,以纯手工保留旧纸的色泽,呈现出古老质朴的触感。这种采用回收再利用的牛皮纸和香蕉纤维等绿色材料的搭配摇身一变成为艺术品,赋予旧物新的生命,更以NT$12,000-79,000台币的价格出售。以低成本的原材料加上精细的纯手工艺加工制作,名副其实的成就了这款生态奢侈品。

生态奢侈品不仅仅在服饰及家饰品牌上得以突显,在运动休闲品牌中也完全被推广,著名的运动品牌Nike为革新品牌文化,倡导绿色生活,在2010年推出首款弱化“运动”概念,强调“现代生活方式”的运动鞋Nike Sportswear这三款运动鞋是为女性设计的,以过期杂志为材质打造出全新的环保运动鞋款,表面经过特殊处理以确保耐用度,以及提升其舒适度和耐水性能。价格也以1 000-2000美元限量版销售。

这些奢侈品行业对绿色奢华生活方式的呈现,让奢侈品在绿色道路上成功的站稳了脚步,为自身的公益形象博取了更大利益。也从本质上解决了奢侈品无节制的消耗珍稀资源而造成环境恶化的问题。

2、传统奢侈品与生态奢侈品的区别

奢侈品是一种超出人们生存与发展需要范围的,具有独特、稀缺、珍奇等特点的消费品,又称为非生活必需品,是价值与品质关系比值最高的产品。传统奢侈品亦是如此,它是人们消费结构中最高级别的消费品,能够使消费者精神上获取愉悦、使用中得到舒逸的感受,而其价格也是非常昂贵,只属于少数富豪人群的奢侈品。而生态奢侈品的出现,让奢侈品有了更新一层的定义。以下从几个方面详细分析了传统奢侈品与生态奢侈品的区别:

(1.)在材料选择上:传统奢侈品选用稀缺贵重材料,来突出其材质的肌理效果,这些材料一般是没有替代品的。如利用一些动物皮毛做的奢侈品;生态奢侈品则选用环保材料,特别是富有当地地域特色的自然资源以及可降解的,可循环利用且减少对环境有害的材料。如能进行生物降解的材料:树脂、有机棉、鱼皮、矿物质等等。

(2.)在制作工艺上:传统奢侈品是定制化加工,人工成本高,由老工匠手工制作,工序复杂精细,制作时间较长;而生态奢侈品恢复了传统手工艺制作,可进行小批量生产,且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突出环保创新工艺。

(3.)在形式风格上:繁复精致而雍容华贵是传统奢侈品风格的主要体现;生态奢侈品除了它的简约精致、带有原始质感之外,更注重其本身的地域特色及文化传承。

(4.)在价值理念上:传统奢侈品代表着身份权贵的象征,产品外在的价值及品牌档次直接影响消费者的心理需求。而生态奢侈品是既能得到社会认同又能实现个人价值的体现,倡导一种绿色高尚的生活品质。价格是普通消费品的数倍,但又不像传统奢侈品那么高不可攀,其内在价值感远胜于金钱的堆砌。

(5.)在消费群体上:传统奢侈品和生态奢侈品都是社会高端消费者权贵精英人士的消费品。不同之处是,传统奢侈品的消费者是价格消费,个人享乐主义并渴望得到地位及社会认同;而生态奢侈品的消费者更多是出于对社会的责任及历史使命感而理性消费的人群。

(6.)在思想情感上:传统奢侈品的消费者在购买时几乎不受情感因素的影响;而生态奢侈品本身所蕴含的情感因素,能够激发消费者内在的心理诉求,怀着信仰和责任的态度消费。

从以上各个方面分析,显然可以得出生态奢侈品为什么能成为当前各大奢侈品品牌重点发展的方向。也可以归纳出生态奢侈品与传统奢侈品之间截然不同的地方。所示:生态奢侈品作为一种新兴趋势,在传统奢侈品范畴内融入环保的理念,使其符合当下的主流价值观,与高端消费群期望自我价值实现的特性形成文化认同。在选择材料的环保,制作、包装、运输、使用、清洁、回收、降解等等过程中尽可能的减少了对环境的危害。这种对传统手工艺的回归和小批量化生产,既使得产品符合环保的时尚精神,又使得奢侈品作为高端商品的依据更加充分,从而赋予奢侈(Luxury)一种更为深刻的文化内涵。

3、生态奢侈品设计在品牌中的核心价值

低廉的成本加上奢侈品的品牌效应,让原本便宜的产品也变得及其昂贵。为了标榜自己有颗绿色的心,生态奢侈品的发展与其企业卓越的管理及设计战略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Freitag背包,来自瑞士的知名环保袋包品牌,是于1 990年最早推出环保袋包的企业。由苏黎世的平面设计师兄弟马库斯和丹尼尔-弗莱塔格所设计的。背包的面料十分特别,布面是废旧的卡车防水布,布面的滚边是自行车的废旧内胆,背带直接用上了汽车的废旧安全带。就这样,卡车防水布,自行车车胎内胆及汽车安全带这三样材料设计出了时尚的环保包。而且经过他们悉心裁剪,原本卡车上的普通防水布变得富有平面构成的美感,其独一无二的花样及颜色,满足了年轻消费者的喜好。这件低调的背包价格却不低调,基本款约合人民币1500元。这样一件低调的设计品发展成在世界被广泛销售的生态奢侈品,其中起到核心作用的不仅是设计师敏锐的洞察力,还包括从产品设计到品牌策划的一系列措施中,从以下几方面可以看出:

(1.)由于当地气候问题,卡车防水布经常隔5-8年会替换一次,而回收的防水布被员工裁剪成标准的工作尺寸,剩余的残缺布料会再次送到回收中心;

(2.)工厂有专门收集雨水的储存库,而清洗防水布的水则是用过滤后的雨水处理的;

(3.)设计师裁剪每块布料中具有图案化的元素,使每件背包都独一无二;

(4.)防水布残余用来制成垃圾袋并要求员工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5.)员工上下班以自行车为主要交通工具;

(6.)企业内部办公空间则是用厂房内废弃掉的金属加工件等残余构建起来的;

(7.)商场的展示空间则利用了17个生锈的集装箱搭建而成,展示场地极具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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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

图2环保产业基地与环保科技标范区的区别与联系

1.3环保产业基地与环保产业及环境保护事业的联系

环保产业基地的功能主要是环保设备制造和环保产品生产,是环保产业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

环保产业是指能够提供相关技术支持、设备制造与集成、工程承包与施工的产业,是一个国家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基础。

环境保护主要包括物质形态和精神形态方面的东西,是一个国家社会事业发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环保产业的发展加快和提升了环保产业基地的发展水平,实践证明,我国环保产业发达的地区,其环保产业基地的建设情况也较其他地区要快。另一方面,环保产业基地的发展又为环保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支持。而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则为环保产业和环保产业基地发展提供了可能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因此,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互相包含、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互为补充的关系。

附图

图3环境保护事业、环保产业、环保产业基地三者之间的关系

2中国环保产业基地的发展状况分析

2.1中国环保产业基地的概念

环保产业基地是环保产业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以环保设备成套化、系列化和开发生产为主要任务,以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环境污染治理提供适宜可靠的环保设备和环保产品为发展目标。具体包括城市污水处理设备、城市垃圾处理设备、烟气脱硫除尘设备、有毒有害气体处理设备、危险废物处理设备、消除白色污染技术和产品、环境监测技术设备、环保型能源生产和新能源开发等几大类。

中国环保产业基地的发展是伴随着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环保产业基地无论在规模还是在质量上都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2.2中国环保产业基地的分类

从发展的角度来看,我国环保产业基地大致可分为二种类型:一种是政府主导型的环保产业基地。这类环保产业基地根据政府的级别,又可分为国家级环保产业基地和省市级环保产业基地两种类型。所谓国家级的环保产业基地,是指国家有关部委为了促进环保产业基地的发展而在全国各地设立的国家级环保产业基地,目前全国共有10个国家级的环保产业基地;所谓省市级环保产业基地,是指各省市为了发展区域内的环保产业而设立的环保产业基地,主要在上海、河北、山东等省市。另一种是企业主导型的环保产业基地。这种类型的环保产业基地是指环保企业为了整合环保产业链而通过购并等多种方式设立的环保产业基地,如清华紫光、中兴环保等。政府主导型的环保产业基地主要是通过招商引资的途径发展环保产业基地,并力求使环保产业成为地方新的经济增长点。企业主导型的环保产业基地主要是一些实力较强的环保企业为了整合环保产业链,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而通过购并和新建等多种渠道设立的以生产环保设备和技术转化为目的的环保产业基地,这种环保产业基地,可以设在国家级或省市级的环保产业基地中,如桑德环保就在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的国家级环保产业基地中,也可以按照企业自身的战略定位和发展需要,在全国各地有选择地设立,如清华紫光已在辽宁鞍山、北京密云、北京通州、北京怀柔建立了四个环保产业基地。

表1拥有国家级环保产业基地地区2000年的环境保护相关产业概况

附图

本文就只对国家级环保产业基地和环保企业的环保产业基地的发展做一调查研究分析。其结果见表2,表3。

随着中国环保产业的发展,这两种类型的环保产业基地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相比较而言,政府主导型的环保产业基地的发展不仅起步较早,而且由于地方经济的发展需要和政府的促进作用,其发展呈方兴未艾之势。如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是于1992年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我国第一个以发展环保产业为主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家科技部、国家环保总局“共同管理和支持”的单位。同年,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的建设与管理被列入“中国21世纪议程优先项目计划”。工业园的规划用地范围70多km[2],分设一期、二期和配套区三个建设区域。电、水、通讯、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经过10多年的发展,中国宜兴环保产业基地的产值,其增长率一直保持在20%,并在各个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表2我国国家级环保产业基地统计

附图

表3我国部分环保企业环保产业基地统计情况表

附图

3中国环保产业基地发展的特点分析

3.1缺乏宏观政策的引导

进入60年代,一些支持和引导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开始出台,尤其是一些投融资政策相继的出台。特别是近几年,国家进一步加大了产业管理、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的力度,制定和颁布一系列鼓励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等政策措施。可以相信,这些政策的相继出台,将会吸引众多的社会投资机构和民间投资者大量投资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了一直制约环保产业发展的资金紧缺问题,促进了环境污染的治理。另一方面,国家利用大量的国债资金集中安排解决了一批关乎国计民生的生态环境建设、污染治理和环保产业项目,大大地推进了环保产业的发展。这些举措有力地拉动了我国环保市场的需求,促进了我国环保产业的高速发展,使我国环保产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可截止目前,我国还没能出台有关促进环保产业基地发展的宏观政策,以至于环保产业基地的发展极为缓慢,与同一时期快速发展的环保产业形成了鲜明的对照。由于环保产业的发展与环保产业基地的发展具有互补性,这种两相发展的不协调性,就会使我国环保产业基地不平衡的发展速度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我国整个环保产业的发展。

3.2进入门槛较高

与其他产业相比,环保产业更具有多学科性和复杂性,这就使环保产业基地的发展具有了一定的特殊性。实践证明,发展和建设环保产业基地,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1)具有雄厚的机械制造基础和工业基础,能为环保产业基地的发展提供丰富的技术资源和人材

资源,如辽宁省;(2)环保产业基地要获得快速的发展,就必须得具备较强的整合能力,以加快社会资源的整合,如北京市;(3)具有创新能力,包括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等;(4)具有良好的交通环境,使购销渠道通畅成为可能,如天津市;(5)具有运输能力,为客户提供及时方便的服务;(6)其他工业发达,为环保产业基地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能。

附图

图4宜兴环保产业地基地1998-2001年产值状况图

这些条件与要求,是环保产业基地自身发展的规律所决定的,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建设环保产业基地的进入门槛,同时又有利于促进环保产业基地健康快速地发展。这就是为什么10个国家级的环保产业基地都会建立在工业经济发达的地区的原因,这也就是为什么几乎每个地区都要把环保产业当成地方经济的一个新的增长点,却只有不多的几个省市的环保产业才发展得较好的原因。

3.3缺乏统一规划

目前,我国在对环保产业基地发展的指导方面,可谓政出多门,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部门来对其进行引导、规划和管理。这种分散管理的情况,不仅不利于环保产业基地的顺利发展,而且还会影响整个环保产业的快速发展和环境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3.4缺乏竞争机制

环保产业基地发展,不仅要符合自身要求和发展规律,而且还要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各种要求和运行规律。由于目前我国的环保产业基地缺乏统一的指导,尤其是政府主导型的环保产业基地占有相当的比例,政府意愿和人为因素较多,与市场经济资源优化配置的规律不相符合,以致于整个环保产业的发展缺乏相应的竞争机制和发展后劲,阻碍了环保产业基地的发展。

4中国环保产业基地发展的对策

4.1加强统一规划指导

由于国家缺乏对环保产业基地进行宏观调控,这就使得环保产业及环保产业基地的建设和发展缺乏统一的规划。目前,国家级的环保产业基地已有10个,各省市也纷纷提出要建设自己省域内的环保产业基地,并把环保产业的发展作为当地经济的新的增长点。环保产业基地的发展具有自身的要求和特点,并不是每一个省都适合发展环保产业,也并不一定每个省都要建设环保产业基地。为避免各地一哄而上,重蹈大而全小而全建设的历史覆辙,就必须要对中国环保产业基地的发展进行统一规划和规范指导。

4.2积极鼓励环保产业基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

环保设备的制造主要集中在环保产业基地,而我国的机械制造业与发达国家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因此,只有出台鼓励环保产业基地开展技术创新的积极政策,才会对环保产业基地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推动力。另外,制度安排曾一度成为制约环保产业基地的重要因素,因此,不管是地方政府还是环保企业自身,都要通过制度创新来吸引各种人才和各种企业入驻。只有这样,环保产业基地才会有活力,整个经济也会充满活力和保持可持续发展。

4.3增强环保产业基地的整合能力

环境科学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学科,环保产业涉及技术开发、工艺设计、工程施工、设备制造等各个环节。为了加速环保产业基地的发展,就需要进行跨行业的购并,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的机械制造等传统产业,使之成为环保产业的一支生力军。而购并成功的关键在于企业的整合能力,包括品牌的整合,管理的整合和人力资源的整合,而只有在科研、组织、金融、社会资源等某些方面具有优势的企业才有可能拥有这种整合能力。因此,作为环境科学技术转化中心和环保产业依托的环保产业基地,就必须通过强化自身的优势,以增强整合环保产业的能力,从而促进环保产业基地的发展。另外,由于企业整合能力的发挥需要一定的社会基础,如社会法律对某一企业行为的允许和保护,这就要求企业在增强整合环保产业能力的同时,政府一定要加快社会的改革和完善各种法律制度,使之适应企业的整合行为,并为之服务。

4.4政府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

篇12

开征环保税是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最先提出的,他主张应根据环境污染所造成的损害对污染者征税,以税收弥补因污染造成的资源损失和治理环境污染。这种观点为西欧国家普遍接受,曾先后掀起了推进环保税收发展的“两次浪潮”:第一次是20世纪70-80年代,主要是针对污水和固体废弃物等突出的“显性污染”进行强制征税,其具体操作是采用押金制度和许可证制度来进行预防控制,然后根据排污量和污染程度进行征税;第二次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欧美各国越来越多地采用生态税、绿色环保税等多种特指税种来维护生态环境。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发达国家的环保税收政策又有了新的发展,从对废气、废水、垃圾、噪音、农业污染征税发展到全面“绿化”税制,从零散的、个别的环保税种开征,发展到逐步形成环保税收体系。除征收各种环保税外,还对原有的税种进行调整,使之具有环保功能,从而实现全面“绿化税制”的目标。绿化税制的核心是“绿化”税制体系,即将环境考核整合于税制体系的设计中。税制绿化包括三个方面互补的内容:

1.取消原有税制中不符合环保要求,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的规定。以OECD(即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的补贴政策为例,其许多与环境相关的经济部门都接受政府的巨额补贴,这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十分明显,能源、运输。农业及制造业等领域尤为严重。OECD国家对农业的补贴每年达3500亿美元(约占OECD国家GDP的2%)。补贴鼓励农业过量生产,从而导致农药、杀虫剂的过量使用及土地板结、沙化等一系列生态环境恶果。在7个OECD国家中,每年对煤的补贴为103亿美元,能源部门的补贴造成使用者偏好使用黑色能源而非绿色能源。美国政府提供灌溉水的成本中,只有25%是由使用者负担的,由此造成的水资源浪费更是显而易见。纠正这类补贴,会促使人们的行为转向有利于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方面。

2.修正原有赋税,采取新的有利于环保的税收措施。过去许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都产生了不良的环境效果。例如,对湿地的农业和工业发展的免税优惠政策导致湿地的破坏、森林的滥砍滥伐;在交通运输部门,税赋的环境扭曲效应更为明显,公司车辆的优惠税率及通勤费用被允许税前扣除,鼓励了私家车辆的使用,造成了交通污染和拥挤;而柴油燃烧的低税率(许多国家的柴油税率仅为汽油税率的一半),更加剧了交通污染和拥挤。修正这些赋税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根据产品或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确定税率,对污染较严重的产品或活动课以重税,改变其相对价格,从而减少其对环境的危害。如许多OECD国家已采用燃料差别税率、汽车销售差别税率以及年度汽车牌照差别税率,以鼓励生产和使用低污染的车辆和燃料。

3.调整原有税种,开征新的环境税,使环保功能更加突出。OECD国家近年来越来越多地对在制造、消费或处理过程中产生污染,造成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涉及稀缺资源使用的产品和活动开征环境税(又称生态税)。这样,可以提高这类产品和活动的成本和相对价格,减少不利于环境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从而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环境资源。不少国家还对油、肥料、杀虫剂、不可回收容器、含汞及镉的电池、化学原料及包装材料等容易造成污染的产品课税。在大多数情况下,环境税用来逐一处理特定的环境问题。例如,法国自1985年起开征硫税,并于1990年对工业生产中产生的H2S、NOx及HC的排放课税;芬兰和英国1996年开始征收垃圾场税;比利时于1993年制定“生态税法”后,开始实行生态税制,将生态税应用于各种产品;荷兰已经开征了一系列环境税,包括污染相关产品、地下水的抽取、废弃物的排放等。

国外“绿化”税制的作法为我国构建环保税收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二、我国环保税收制度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环境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本着“准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政府实行了排污收费制度,为环保工作提供了专项资金。但排污收费制度立法层次低、不规范、没有足额征收,效果不够理想。从政策选择上看,开征环保税,取消排污收费应是必要的、可行的。在我国现行税制中,具有环保功能的税种主要有资源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耕地占用税等。它们在环保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

1.防止发达国家的“污染转嫁”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发达国家出于履行国际环境公约和提高产业层次的双重需要,把资源消耗等污染重的产业作为夕阳产业转移给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累计实际利用外资规模居发展中国家首位,但结构不甚合理,其中50%集中在一般加工业,并以重污染密集型企业为主。为正确处理好环境和引资的关系,我国在税收手段上应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现有环保税税种中显现出不同程度的不足:(1)资源税存在的问题。首先,性质定位不当。它仅被视为一种级差调节手段,严重限制了资源税应有的保护环境的作用。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额主要取决于资源的开采条件,而与该资源开采造成的环境影响无关。其次,征收范围过窄。仅限于矿产品和盐,极不利于保护所有的资源,也造成资源后续产品比价的不合理。(2)消费税暴露的缺陷。在消费税所包括的11个税目中,有8种产品的消费均直接影响环境状况,在统一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对这些产品另征一道消费税即可起到限制污染的作用。征收消费税的目的主要是调节消费结构、引导消费方向、增加财政收入。另外,消费税没有把一些容易给环境带来污染的消费品列入税收范围,如电池、塑料等。(3)城市维护建设税作为名副其实的绿色税收,其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尽管每年征收的该项税额仅占年税收收入的4%左右,但由于该税具有专款专用的特点,已经成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对改善城市大气和水的环境质量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是一项绿色税收,但它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潜力还有待进一步挖掘。

3.现行税制中有关环保政策与环保需要不相适应。当前我国环保措施已基本形成了体系,将环保作为一条重要原则,在现行的消费税、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若干税种中都体现了保护环境的政策精神,这些税收政策与政府采取的其他有关措施相配合,在减轻或消除污染,加强环保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国现行税制中也有不利于环保的税收政策,主要表现在:(1)在税率设计或调整时考虑污染程度不够。如,对大气污染较重的汽油、柴油消费税只设一档税率,未按油质的高低对大气的污染程度规定税率;汽车汽缸容量越大排污量越多,而我国对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的消费税率不是按汽缸容量大小来设计的;护肤护发品的消费税率由17%降为8%,显然不利于环境保护。这些税收政策都不同程度降低了税收对控制污染行为的作用。(2)现行税制考虑环境保护因素而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还缺乏系统性、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现行环保优惠政策之间还存在摩擦和不协调,需要相互衔接和进一步配套。税收优惠措施的形式过于单一,仅限于减税和免税,影响了税收优惠的实施效果。(3)现行税制中缺少以保护环境为目的针对污染环境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税种,税收对环保的作用主要依赖于分散在某些税种中的税收优惠措施。这样既限制了税收对环境的调控力度,也难以形成专门用于环保的收入来源,弱化了税收在环保方面的作用。

三、完善我国环保税收制度的基本思路

在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今天,环境税收的作用日益突出。设计和完善环保税收制度,必须在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方面体现出良好的调控效果。为此,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篇13

开征环保税是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最先提出的,他主张应根据环境污染所造成的损害对污染者征税,以税收弥补因污染造成的资源损失和治理环境污染。这种观点为西欧国家普遍接受,曾先后掀起了推进环保税收发展的“两次浪潮”:第一次是20世纪70-80年代,主要是针对污水和固体废弃物等突出的“显性污染”进行强制征税,其具体操作是采用押金制度和许可证制度来进行预防控制,然后根据排污量和污染程度进行征税;第二次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欧美各国越来越多地采用生态税、绿色环保税等多种特指税种来维护生态环境。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发达国家的环保税收政策又有了新的发展,从对废气、废水、垃圾、噪音、农业污染征税发展到全面“绿化”税制,从零散的、个别的环保税种开征,发展到逐步形成环保税收体系。除征收各种环保税外,还对原有的税种进行调整,使之具有环保功能,从而实现全面“绿化税制”的目标。绿化税制的核心是“绿化”税制体系,即将环境考核整合于税制体系的设计中。税制绿化包括三个方面互补的内容:

1.取消原有税制中不符合环保要求,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的规定。以oecd(即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的补贴政策为例,其许多与环境相关的经济部门都接受政府的巨额补贴,这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十分明显,能源、运输。农业及制造业等领域尤为严重。oecd国家对农业的补贴每年达3500亿美元(约占oecd国家gdp的2%)。补贴鼓励农业过量生产,从而导致农药、杀虫剂的过量使用及土地板结、沙化等一系列生态环境恶果。在7个oecd国家中,每年对煤的补贴为103亿美元,能源部门的补贴造成使用者偏好使用黑色能源而非绿色能源。美国政府提供灌溉水的成本中,只有25%是由使用者负担的,由此造成的水资源浪费更是显而易见。纠正这类补贴,会促使人们的行为转向有利于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方面。

2.修正原有赋税,采取新的有利于环保的税收措施。过去许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都产生了不良的环境效果。例如,对湿地的农业和工业发展的免税优惠政策导致湿地的破坏、森林的滥砍滥伐;在交通运输部门,税赋的环境扭曲效应更为明显,公司车辆的优惠税率及通勤费用被允许税前扣除,鼓励了私家车辆的使用,造成了交通污染和拥挤;而柴油燃烧的低税率(许多国家的柴油税率仅为汽油税率的一半),更加剧了交通污染和拥挤。修正这些赋税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根据产品或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确定税率,对污染较严重的产品或活动课以重税,改变其相对价格,从而减少其对环境的危害。如许多oecd国家已采用燃料差别税率、汽车销售差别税率以及年度汽车牌照差别税率,以鼓励生产和使用低污染的车辆和燃料。

3.调整原有税种,开征新的环境税,使环保功能更加突出。oecd国家近年来越来越多地对在制造、消费或处理过程中产生污染,造成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涉及稀缺资源使用的产品和活动开征环境税(又称生态税)。这样,可以提高这类产品和活动的成本和相对价格,减少不利于环境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从而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环境资源。不少国家还对油、肥料、杀虫剂、不可回收容器、含汞及镉的电池、化学原料及包装材料等容易造成污染的产品课税。在大多数情况下,环境税用来逐一处理特定的环境问题。例如,法国自1985年起开征硫税,并于1990年对工业生产中产生的h2s、nox及hc的排放课税;芬兰和英国1996年开始征收垃圾场税;比利时于1993年制定“生态税法”后,开始实行生态税制,将生态税应用于各种产品;荷兰已经开征了一系列环境税,包括污染相关产品、地下水的抽取、废弃物的排放等。

国外“绿化”税制的作法为我国构建环保税收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二、我国环保税收制度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环境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本着“准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政府实行了排污收费制度,为环保工作提供了专项资金。但排污收费制度立法层次低、不规范、没有足额征收,效果不够理想。从政策选择上看,开征环保税,取消排污收费应是必要的、可行的。在我国现行税制中,具有环保功能的税种主要有资源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耕地占用税等。它们在环保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

1.防止发达国家的“污染转嫁”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发达国家出于履行国际环境公约和提高产业层次的双重需要,把资源消耗等污染重的产业作为夕阳产业转移给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累计实际利用外资规模居发展中国家首位,但结构不甚合理,其中50%集中在一般加工业,并以重污染密集型企业为主。为正确处理好环境和引资的关系,我国在税收手段上应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现有环保税税种中显现出不同程度的不足:(1)资源税存在的问题。首先,性质定位不当。它仅被视为一种级差调节手段,严重限制了资源税应有的保护环境的作用。纳税人具体适用的税额主要取决于资源的开采条件,而与该资源开采造成的环境影响无关。其次,征收范围过窄。仅限于矿产品和盐,极不利于保护所有的资源,也造成资源后续产品比价的不合理。(2)消费税暴露的缺陷。在消费税所包括的11个税目中,有8种产品的消费均直接影响环境状况,在统一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对这些产品另征一道消费税即可起到限制污染的作用。征收消费税的目的主要是调节消费结构、引导消费方向、增加财政收入。另外,消费税没有把一些容易给环境带来污染的消费品列入税收范围,如电池、塑料等。(3)城市维护建设税作为名副其实的绿色税收,其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尽管每年征收的该项税额仅占年税收收入的4%左右,但由于该税具有专款专用的特点,已经成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对改善城市大气和水的环境质量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是一项绿色税收,但它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潜力还有待进一步挖掘。

3.现行税制中有关环保政策与环保需要不相适应。当前我国环保措施已基本形成了体系,将环保作为一条重要原则,在现行的消费税、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若干税种中都体现了保护环境的政策精神,这些税收政策与政府采取的其他有关措施相配合,在减轻或消除污染,加强环保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国现行税制中也有不利于环保的税收政策,主要表现在:(1)在税率设计或调整时考虑污染程度不够。如,对大气污染较重的汽油、柴油消费税只设一档税率,未按油质的高低对大气的污染程度规定税率;汽车汽缸容量越大排污量越多,而我国对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的消费税率不是按汽缸容量大小来设计的;护肤护发品的消费税率由17%降为8%,显然不利于环境保护。这些税收政策都不同程度降低了税收对控制污染行为的作用。(2)现行税制考虑环境保护因素而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还缺乏系统性、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现行环保优惠政策之间还存在摩擦和不协调,需要相互衔接和进一步配套。税收优惠措施的形式过于单一,仅限于减税和免税,影响了税收优惠的实施效果。(3)现行税制中缺少以保护环境为目的针对污染环境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税种,税收对环保的作用主要依赖于分散在某些税种中的税收优惠措施。这样既限制了税收对环境的调控力度,也难以形成专门用于环保的收入来源,弱化了税收在环保方面的作用。

三、完善我国环保税收制度的基本思路

在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今天,环境税收的作用日益突出。设计和完善环保税收制度,必须在减少污染、保护环境方面体现出良好的调控效果。为此,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