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一体化案例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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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一体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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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大国和经济大国,无论是从全球战略还是地区战略的角度,中国都需要建立以自身为核心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的三个单独关税区,又是互为重要的贸易与投资伙伴。两岸四方建立自由贸易区即“大中华自由贸易区”是两岸四地经济繁荣与发展的需要,是顺应潮流的举措,也是新世纪“一国两制”的新发展。

一、区域经济合作对中国的意义

1、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区域经济合作意味着成员国内部贸易壁垒的降低或取消,使得贸易环境相对于非成员国而言变得更为有利,有力推进了区域内贸易的发展。

2、获取规模经济和竞争的福利效应。生产上的“规模经济”主要表现在产品双向贸易的增长上。统一市场的建立为化工业扩大生产、享受规模经济提供了可能性。生产能力的充分运用,不仅可以增加产出,还可以降低成本和市场价格,使生产者和消费者同时受益,而且在统一大市场下,还可以避免各国规模的扩大可能产生的垄断。另外,在本国市场有限需求的限制下,企业规模的发展一方面会有“规模经济”,另一方面会使企业数目减少、竞争程度降低而失去部分经济效益。统一大市场的建立,不仅提高了部分企业的经济规模,而且提高了整个市场的竞争程度,提高了整个统一市场的经济效益。

3、规避经济全球化带来的风险。经济全球化是一个有利于全球福利增进的过程,因为经济全球化扩大了世界市场的规模,促进了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从而使得所有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国家可以在更大范围的国际分工与贸易中获利。但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经济全球化是一个自发的市场机制起作用的过程,不仅具有随机性,而且其作用的结果往往是强者获利、弱者受损。因此,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中风险是很难规避的。而区域经济一体化则是一个国家起着主导作用的进程,在国家作用下,一体化的区域经济把全球市场内部化为区域市场,有效地降低了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搜寻成本,也降低了交易成本和违约风险。

4、有利于地区安全和多极世界的建立。区域一体化的国家,在国际事务中出于共同的利益,以共同的声音和共同立场一致对外,增强了谈判地位和综合实力,有利于地区安全和多极世界的建立。

5、加速企业的重新组合,提高竞争能力。由于区域经济一体化创造了相对自由的贸易环境,给区域内企业提供了重新组织和提高竞争能力的机会和客观条件。因为劳动力和资本等生产要素可以在更广泛的区域内获得,商品可以在更广阔的市场低壁垒或无壁垒的销售,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扩大规模,改善组织结构,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竞争能力。

一般来说,只有区域贸易成员间的贸易才能达到一个较高水平,区域一体化才会成为现实的需要。如欧盟经过近50年的努力,其区域贸易占全部贸易的比重达到了60%以上,除此之外,北美自由贸易区成员域内贸易已经超过45%,也就是说,在事实上,两岸四地的贸易一体化已经达到较高水平,我们需共同承认这种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顺乎民意,尊重经济发展的客观,并辅之以必要的制度安排,以促进两岸四地共同的经济与贸易繁荣。

建立大中华自由贸易区,要从以下经济理论和据角度这两方面分析,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全球范围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迅速发展。据WTO统计,迄今世界已签订120多个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截至2002年3月1日,正在实施的区域贸易一体化中,绝大多数是自由贸易协议,占所有区域贸易安排的72%,共有175个,关税同盟22个,占9%,服务贸易协议及部分授权条款实施的区域贸易一体化共46个,占总区域贸易一体化的19%,其中除货物外,还涉及服务贸易的有17个自由贸易协议和1个关税同盟安排。,除中国的三个单独关税区香港、澳门、中国台湾省尚未正式签署区域贸易一体化之外,WTO的每个成员均至少参加了一个区域贸易一体化组织,多者则达30个以上,区域贸易一体化遍布各大洲和地区。

那么为什么要区域化?除了出于外交政策和国家安全方面的考虑外,其背后的驱动力主要出于各国经济上的考虑。

首先,一部分国家由于历史渊源和地理上的便利以及文化上的相似性,往往在外贸政策上发出同样的声音,这些想法相似的国家可能会在开放贸易方面比大部分成员走的更远,因此具有相似的禀赋和人均收入的国家之间产业内部贸易水平很高,这些国家传统上倾向于形成区域一体化协议。与区域一体化协议有关的总的调整代价会比在多边贸易谈判的情况下小得多,因为这类国家的贸易主要是中间产品和品种相异的同类产品。大多数成功的区域一体化协议——欧盟、欧洲共同体以及北美自由贸易区,成员国之间无论是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其产业内部贸易水平都很高。其次,区域一体化协议是一些国家增强其市场力或者规避GATT关于非歧视性要求的一种手段。实际上,如果区域一体化协议使不同经济体进行融合,并且在这一过程中不对非成员提高贸易壁垒的话,区域一体化协议将会给世界带来好处。也就是说在利己的同时不损人。再次,寻求区域一体化协议的另一经济动机是将其作为一种锁定贸易自由化或制度改革进程的机制。另外还有一个因素不能忽略,那就是为了保障市场准入。因为即便是在一体化水平最低的自由贸易区阶段,成员国之间彼此消除了各种贸易限制。

三、WTO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定义及主要规定

WTO与GATT对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持肯定态度的。关贸总协定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利于促进区域内贸易自由化,并对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全球贸易自由化是有好处的。WTO的“最惠国待遇(MFN)”原则,其主要目的是避免一成员片面实施贸易措施而导致不公平贸易的产生,另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各国利用区域组织之名,造成区域组织与个别国家的对抗。但GATT第二十四条是WTO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它规范和肯定了区域贸易组织的存在。WTO总理事会于1996年2月成立了区域贸易协议委员会(Committee on 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CRTA),赋与该委员会审理各国所提出有关区域贸易协议的申请,并制订一个可供依循的标准模式,评估区域贸易协议对多边体制所造成的影响。《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二十四条和《关于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谅解》及《服务贸易总协定》第5条对成立区域贸易组织(主要分为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两种类型)的定义、目的、涵盖范围、过渡期、结果及审议等做了明确规定。

(1)定义。根据关贸总协定第二十四条“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第8项规定:关税同盟应理解为以一个单独关税领土代替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关税领土。区内成员实质上取消关税或其他贸易限制,实质上实施同一关税或其他贸易规章。自由贸易区应理解为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关税领土所组成的集团,对原产于这些组成领土的产品的贸易,已实质上取消关税或其他贸易限制的集团。自由贸易区有两个特点,一方面,在该集团内成员相互之间取消关税或其他贸易限制;另一方面,各个成员又各自独立地保留自己的对外贸易政策,尤其是关税政策,所以,有人把自由贸易区称为半关税同盟。关贸总协定第二十四条第4款说明了总协定对建立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的态度:通过自愿签订协定发展各国之间经济的一体化,以扩大贸易的自由化是有好处的。缔约各国(方)还认为,建立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的目的,应为便利组成同盟或自由贸易区的各领土之间的贸易,但不得提高对其他缔约方与这些领土之间进行的贸易壁垒。

(2)成立的目的。GATT第24条第4项规定:“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的目的应是为便利成员领土之间的贸易,而非提高其他成员与此区域性组织之间的贸易壁垒”。“参加方应在最大限度内避免对其他WTO成员的贸易造成不利影响”。GATS亦规定:区域化服务贸易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促进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而非在提高对外服务贸易的整体贸易障碍。

(3)涵盖范围。区域性贸易组织必须实质上涵盖所有的贸易范围(substantially all the trade,SAT)。GATT第二十四条第8项第(A)款规定,不论为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其构成成员之间实质上取消关税或其他贸易限制。本项规定的目的是避免发生“并非真正要在区域之内实施自由贸易,而只欲就某些特定产品形成优惠待遇,以排斥或限制其它国家产品进入其市场,从而形成区域壁垒现象(Regional Block)”。

(4)过渡期。不论是关税同盟还是自由贸易区,若不是立即成立,而是经过一段期间逐步完成,则应在合理期限内完成。GATT第二十四条第5项第(C)款规定,签订任何“过渡性协议”(an interim agreement,即最终将形成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协议),应将形成关税同盟及自由贸易区的时间表及计划包括在内,其时间应不超过合理的长度。《关于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谅解》规定,只有在例外情形下(exceptional cases)下,“合理时间”才可超过十年;倘若过渡性协议缔约国的WTO成员认为十年并不足够时,则其应向货物贸易理事会提出其需要较长期间的充分理由。

(5)协议结果。GATT第二十四条第5项第(A)款规定,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对非区内成员的关税或其它贸易限制在整体上不得高于未成立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前之关税或其它贸易限制。

(6)审查程序。GATT第二十四条第7项规定,WTO会员欲签署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及过渡协议时,应立即通知货物贸易理事会,并由货物贸易理事会交由区域贸易协议委员会进行审查,并提出报告,送交货物贸易理事会采纳。

(7)对受的区外成员的补偿。GATT第二十四条第6项规定,在符合第二十四条第5项(A)款前提下,若成员方为成立关税同盟而必须提高关税,而此项提高并不符合GATT第二条(减让表)规定的,则必须适用GATT第二十八的条所规定的“调整关税时对受影响国家的补偿”。《关于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谅解》第五项规定的补偿形式为:调低其它关税类别的关税。如果不被接受,双方应继续谈判;若在合理期间仍无法达成协议,关税同盟有必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其减让。

由此我们得知,相对于内部成员来说,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对其他WTO成员实行贸易歧视。但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成员之间取消贸易壁垒毕竟是朝着完全的贸易自由化迈进。国际贸易基础知识告诉我们,全球化及世贸组织所推行的贸易自由化最终会使世界范围内的资源得到最优的配置,这也决定了世界经济的客观趋势是最终实现经济全球化。但人类几千年以来就存在的、文化、宗教、民族等方面的差异性和资源禀赋的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都不是旦夕之间就能消除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经济全球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和必经的发展阶段,是走向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一个台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显著特点是对内自由对外保护。因此对于区域经济集团来说,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是一对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既相互斗争又相互促进的矛盾体。但应当注意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在世贸组织的框架下发展起来的。世贸组织第24款允许区域贸易协定作为一个特例存在,条件是它在促进区域内贸易流动的同时不得提高对外部世界的壁垒,即区域贸易协定应该补充而不是威胁多边贸易体系。也就是世贸组织允许在坚持非歧视原则的同时,允许区域贸易协定的存在。世贸组织对贸易协定的认同为区域贸易协定的扩展提供了极大的制度空间。同时由于世贸组织无法满足一部分国家在开放贸易方面的需求,从而导致一些国家致力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因为他们在多边谈判中无法达成的协议却在双边或诸边谈判中取得成功,许多贸易自由化措施都是首先在区域一体化内部实现的。可以说,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殊途同归

四、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构想

(一)模式选择

区域一体化协议(RIAs)根据一体化程度可能会有几种形式:在自由贸易区中(FTA)中,成员国之间消除了贸易限制,但各成员均对区外成员保持各自的关税结构;关税同盟是具有共同对外贸易政策的自由贸易区;共同市场是一种允许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关税同盟;经济同盟则是一种成员在一定程度上统一了经济政策的共同市场;而货币同盟是采用统一货币的共同市场或经济同盟。就,在WTO协议中,GATT第24条规定了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例外,

关税同盟与自由贸易区都是在一定范围内对关税事务进行合作的地区经济组织,两者的区别在于关税合作的范围与程度有所不同。关税同盟是一些彼此之间实行自由贸易的国家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实行共同关税壁垒的财政合作形式。在关税同盟下,某一成员国对来自其他成员国的进口商品,减征或免征进口关税,而对来自非成员国的进口商品按共同制定的统一对外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在自由贸易区下,各成员国相互减征或免征进口关税,但对非成员国的商品则分别按各自规定的税率征税,各成员国没有共同的外贸政策,各自按本国的具体情况决定本国对非成员国的贸易政策与关税税率。显然,相比之下,关税同盟成员国对整个组织所承担的义务和所受的约束范围比自由贸易区要大。

因此,就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看,显然建立自由贸易区比较切合实际,也更易行。应该采取有层次分步奏的方式,逐步过渡到高层次的一体化水平上。首先建立类似于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即CEPA(closer Economic Relations Arrangement),使两岸四地彼此之间消除贸易壁垒,之后随着彼此间经济联系的不断增强和“一国两制”不断深化,四方的关系可以升级为关税同盟,最终发展为完全的经济共同体(Complete Economic Integration)。

(二)制度安排

两岸四方的经济联系、要素流动日益密切,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日益深层次的经济融合并没有产生两岸四方间重大的协定和经济一体化的制度安排,而且两岸之间的经贸关系一直是在当局各种政策限制和阻力下实现的。

换言之,如无政治障碍,两岸四方现实的经济一体化将会发展到更高层次。尤其是对内地和台湾来说,其一体化的特点在于它是绕过政治障碍“”形成的。其隐含的意义之一就是,当政治壁垒拆除工作迈出一小步,由于经济关联的相互作用而引致的经济联系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将迈出一大步。

从前文的中可得出,两岸四方经济一体化是两岸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受经济利益所驱动的不可阻挡的潮流。但是随着两岸经济一体化的深化发展,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和格局的变动,两岸四方自发形成的经济融合正在呼唤两岸高层次的制度安排,以为其持续深化发展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迅猛发展对两岸四方都是挑战和压力,两岸四方应意识到强化业已形成的利益共同体的紧迫性。因而,顺应经济发展,推动两岸四方经济一体化,制定适当的制度安排,是两岸四方最现实的选择。

制度安排是四方经济向高层次多方位融合的关键。两岸四方的经济联系、要素流动日益密切,但其经济合作主要是外向型的产业,其结构和布局特点是港澳台地区的生产化解和资金、技术等要素通过不断转移的方式扩散到华南地区,在两岸四地之间形成了一个世界上出口量最高的制造业加工基地。但由于缺乏政府间的正式安排和高层协调,其合作性不稳定,难以全面发挥区域合作的竞争优势,影响到四地高层次运作和进一步的经济融合。如何进一步深化两岸四地间已具雏形的产业互补和分工体系,使更多的经济资源纳入到区域合作中来,加快区域间生产要素的流动,在更大范围内进行生产、服务、创新为一体的经济整合,制度安排成为其中的关键。

1、伯纳德。霍克曼迈克尔。考斯泰基《世界贸易体制的政治经济学》,出版社,1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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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10-208-01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不同的空间经济主体之间为了生产、消费、贸易等利益的获取,产生市场一体化的过程。包括从产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劳动力、资本、技术、信鼠)到经济政策统一的逐步演化。它是状态与过程、手段与目的的统一,是在区域战略的指导下,通过区域规划、区域政策,加强区域间的协调,实现社会经济活动的空间格局优化。

一、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阶段的判断

区域经济一体化一般包含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取消对商品流动的限制,实现贸易一体化;第二阶段: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实现要素一体化;第三阶段:区域内经济政策的协调一致,达到政策一体化;第四阶段:所有贸易、要素和政策全面统一,实现完全一体化。那么,京津冀都市圈目前处在哪个阶段呢?我们的基本判断是:京津冀都市圈已经走过了贸易一体化这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初级阶段。作为国内的三个一级行政区,本身并不存在贸易的壁垒,市场开放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已经达成共识,发挥整体功能,增强整体实力,成为共同的发展目标。我们通过具体案例来看京津冀都市圈区域合作的表现:

1 近年来,受市场力量的驱动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京津冀都市圈跨行政区的产业转移频繁。一些不再符合北京的功能定位、资源财富和环境要求的产业,因此搬迁到河北具有较强产业基础的地区。2002年以来,已有近500家北京企业搬迁到了周边河北各市。最具代表性的产业转移,当然是首钢的搬迁。作为北京最大企业之一的首钢公司,将其钢铁生产迁移到河北省唐山的曹妃甸,在渤海之滨新建起一座中国最现代化的钢铁企业,并与唐山的其他钢铁企业一起,形成中国最大的钢铁工业生产基地。

2 产业链在京津冀跨行政区布局,是要素一体化的另一个表现。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进程的加快使产业价值链发生了重大变化,现代企业的运作模式是将研发、营销等产业链上的高能级生产要素放在高梯度地区,而将产品加工等低能级生产工序放在低梯度地区。目前,京津冀都市圈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总部在北京,生产基地在天津、河北的聚集趋势。例如,天津的“摩托罗拉”公司把北亚地区总部设在北京,河北海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制药集团公司等企业相继把研发机构设立在北京。

3 从区域经济发展规律看,加强京津冀都市圈的合作,是区域经济空间格局演变规律的必然要求。根据区域经济发展规律,当一个区域达到中等发达水平后,必然会产生产业结构与产业布局调整的要求,也就是说,必然进入要素一体化的区域经济一体化阶段。我们从京津冀都市圈的区域合作的现实中看到:人员自由往来已经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初步展开,产业转移已经开始。所以,我们对京津冀都市圈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判断是目前阶段为要素一体化阶段。

二、继续推进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途径探讨

继续推进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使之向更高的一体化阶段演化,就是进入到政策一体化阶段。所谓政策一体化,就是在京津冀都市圈中,根据发展的现实要求,在一些政策上寻求三地的共同性或一致性。在此,我们提出实现政策一体化的途径:

1 坚持科学发展观,整合京津冀都市圈区域经济社会的综合目标。要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首先是要对目前各区域的发展目标进行整合,形成京津冀在发展目标上的共识。目标整合的导向是实现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追求社会公平。为缩小区域差距,应发挥经济扶持与财政优惠政策的积极效应,建立财政转移、产业转移、人才转移和科技转移的四个机制。发挥京津和河北省的中心城市经济实力方面的优势,对河北省边穷落后地区给予财政补助,以平衡该地区经济的自我积累能力与整个区域的协调能力。加大向落后地区公共卫生、医疗和社会救助的扶持力度,加大对贫困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实现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2 注重规划协调,提升京津冀都市圈的区域整体竞争力。区域规划是政府对经济活动和资源利用的空间安排。推进京津冀都市圈的一体化必须规划先行,通过规划明确一体化的总目标和分阶段目标。目前,国家层面的《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已经进人审议阶段,将为京津冀一体化奠定了政策基础。加强京津冀都市圈产业发展的规划协调。包括协调产业结构。协调项目安排等。要使京津冀区域经济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强劲的发展势头,就必须从自身的比较优势和竞争力出发,统一制定适合本地区特点的区域产业发展规划。与此同时,要加强各地区产业发展的规划协调,京津冀都市圈重大的生产力布局,要在正确认识区域差异和地区优势问题的前提下,从全局出发合理布局重大的工业项目、农业项目、交通运输项目以及城镇和其他方面的建设项目,使区域经济能够均衡发展。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在竞争中进行产业整合,在竞争中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和产业结构安排,逐渐形成以分工协作为基础的区域性产业网络,进而形成整体竞争优势。

3 以构建和谐的区域关系为目标,建立区域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区域利益协调的长效机制,是构建京津冀都市圈和谐区域经济关系的核心内容。这些机制包括市场开放、政策优惠、区域援助、转移支付等多方面。其中,制定京津冀生态环境改善的建设和补偿方案,保护生态环境,是目前建立区域利益协调的长效机制的当务之急。为确保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质量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应尽快建立科学合理的京津冀都市圈生态环境整治补偿机制。一是对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进行梳理并尽快设立补偿基金;二是对该地区环境质量下降、负载量迅速增加等问题,加大投入力度进行综合治理与规划建设;三是合理配置水资源,补偿三省市水资源分配以及由此引发的移民、生态环境保护和防洪损失问题。

4 加强各层次主体之间的密切配合,强化政府间协作的机制。实现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的主体是政府、企业和非政府组织。市场主导、政府推动,是当前区域经济合作的必由之路,从长远看,京津冀都市圈的整合应当由市场力量来推进,但由于目前我们仍处在市场机制还不完善的转型时期,政府的推动和协调是十分必要的。在现有的政府协商机制的框架下,面对诸多促进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的契机,各地政府要齐心协力。相互依托,优势互补,共谋合作发展大计。各层次主体之间要彼此协作。密切配合,构筑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总体框架,实现区域的腾飞,使京津冀成为拉动我国经济的重要引擎。

参考文献:

1 孙翠兰.区域经济一体化与京津冀区域经济合作[J].渤海经济望,2007[3]

2 孟祥林,张悦想区域经济合作的必要性与障碍因素分析[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

3 曹阳,王亮.区域合作模式与类型的分析框架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07(5)

篇3

11-15BDACB

16-20DCBAC

21-24BCDB

25,ABD 26,BC 27,ABCDE 28,ACD 29,ABCE

30,顺差额=129362.4-114795.3=14567.1亿元

31,K===1.54

32,单位货物佣金价=含佣价×佣金比率=1500×2%=30美元

净价=含佣价-单位货物佣金价=1500-30=1470美元

含佣价=净价/(1-佣金比率)=1470/(1-5%)=1547.37美元

33,保险金额=CIF×110%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金额=12000×110%=13200美元一切险费=13200×0.6%=79.2美元战争险=13200×0.6%=52.8美元

四,简答

34,(1)对古典自由贸易理论提出批评(2)保护的对象和时间(3)保护手段

35,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

特点:

1,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共同的,采取的措施必须是合理的,这是前提条件。

2,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臆测的,或者是不可避免的发生的。

3,共同海损的牺牲必须是自动的和有意采取的行为,其费用必须是额外的。

4,共同海损必须是属于非常情况下的损失。

36,信用证。因为一笔交易的货款,部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余额用托收方式结算。具体做法是: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卖方)开立两张汇票项下,属于信用证项下的部分货款凭支票支付,而余额则将货运单据附在托收的汇票项下,按即期或远期付款交单方式托收。这种做法,对卖方收汇较安全,对进口方可减少垫金,易为双方接受,但信用证必须订明信用证的种类和支付金额,托收方式的种类也必须订明条款。

37,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的原则。

38,

1,发展中国家经济一体化趋势加强,但一体化进程缓慢

2,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开始出现

3,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突破了国土相邻的限制,出现跨洲,跨洋的区域性经济联合体,多数采取自由贸易区的形式。

4,世界上多数国家都成为了不同形式的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成员,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交叉,身份重叠。

5,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迅猛发展与多边贸易体制职能强化并存。

六,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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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和世界城市网络中城市间竞争的加剧,当今世界城市发展已呈现城市区域化和区域城市化这一显著的变化趋势。正是为了顺应这种发展,区域一体化已成为我国规划界关注的热点课题。本文通过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产生和发展动因两个主要方面的研究,认为区域一体化规划是区域层面规划领域的一次重要创新,并将对省域甚至是区域的整体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然而,我们深深感到区域一体化的战略部署还有许多本质问题,方法问题、规划思路问题及区域层面的空间治理的重要影响问题等值得加深认识。

二、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理论探索

联系国内外对于城市群、都市圈及同城化的理论探索,浅析在我国经济及城市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区域一体化的理论概念发展。

我国对城市群的研究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初,城市群(UrbanAgglomeration)是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城市集聚与城扩散的一种组团发育的高级现象(姚士谋、陈振光,2007)。在城市群的发展过程中,核心城市与所在区域协调发展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和决定着城市群的发展进程和发展水平。

都市圈仍然是一定尺度的城市群的概念。从地理学的角度来看,都市圈作为城市经济、社会活动的载体是一个空间概念;而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它的实质是城市的经济联盟,反映为“经济区”的概念(张正康,2002)。都市圈的发展与城市群的发展从本质上来说是基于同一理论溯源的。

同城化是城市相互作用的一种新模式,是指相邻城市空间一体化、经济一体化和制度一体化的地域过程与现象。同城化也是相邻城市产业发展相互协调、商品和要素跨区流动的额外成本逐渐接近于零的经济一体化现象。同城化更是相邻城市为提升综合竞争力而主动打破城市间行政壁垒和地方保护主义的一种制度一体化现象(桑秋、张平宇等,2009)。总而言之,同城化是在两个城市或者多个城市的空间距离与产业结构互补的基础上而衍生出的一种地域现象。

城市群、都市圈及同城化这三个学术概念在关于中心城市与其周围城镇的组合及相互关系方面的表述是一致的。目前,国际上对于区域一体化还没有统一的概念与界定标准。笔者认为,区域一体化是城市群、都市圈及同城化现象的特别表征。区域一体化是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为打破传统的各城市之间的行政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限制,逐步实现资源共享、统筹协作,提高区域经济整体竞争力而提出的一种区域发展战略。从更广义的范围上来说,区域一体化表征一种超越行政区划的经济融合,强调经济要素资源的合理配置,并且意味着高程度的区域合作与融合。

三、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动因

(一)国内部分区域一体化案例

通过对沪苏、港深、广佛、沈抚、西咸、长株潭等国内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一体化案例的定性及定量分析,从而进一步研究指出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基本驱动因素,从规划发展的角度提出区域一体化形成的基本条件以便更深入的学习研究,见表1。

(二)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关键因素

基于以上对相关案例的归纳及了解,笔者认为区域一体化的驱动力的来源离不开以下几方面的条件支撑,见表2。

简而言之,区域一体化的发展离不开地域相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要素紧密联系,具有空间接近、功能关联、交通便利及认同感强等关键驱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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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式教学方法具体实施主要包括:专题教学课程体系的设计、专题教学课程内容的设计、专题教学方法的设计、专题教学手段与考核评价方式五个内容。下面笔者结合“国际贸易”课程教学实际情况,作具体阐述。第一,以课程体系为主线,抓好专题化设计。为保证授课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要根据课时的要求、学生的需要,确定教学内容的总体框架,在凸现知识体系的科学性和完整性的同时,抓住教学的重点、难点,反映热点,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将要讲授的内容融合到几个专题的理论框架中。所以,根据学生对专业课掌握情况,我们对该课进行了调整、充实和优化,《国际贸易》课程的内容丰富,章节较多。根据知识点的内在联系和相对独立性,把教学内容划分为国际贸易发展史、国际贸易理论、国际分工、世界市场、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国际贸易政策与措施、经济一体化与全球化、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贸易发展战略等8个专题,这些专题涵盖了该课程的所有主要内容。在这8个专题下,又根据每个专题具体内容、结合国际贸易发展的热点内容设立了一些子专题……比如在经济一体化与全球化专题下又设计了几个子专题,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亚太经合组织、CEPA、欧盟东扩的内容、中国已经参加的和正在积极筹备参加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新情况。这些专题的设立,一方面深化了教材内容,拓展了学生对该问题的认识深度,同时又对其进行延伸和拓展,使这门课的内容在变薄、变精的同时,又厚重了。第二,站在学科的前沿,充实和更新教学内容。实施专题式教学对任课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教师应当具有广博的知识、深厚的理论功底,且善于吸收新知识、新观念,而且教师要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高度的归纳、整理、概括、抽象能力。教师应该增加对国际贸易新理论的讲解,增加对各国如中国、美国与他国建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讲解,对WTO协定及WTO动态的了解。教师应根据时政热点来适当调整教学重点。教师应随时关注国际经贸发展动态,并及时把这些内容充实在自己的课堂教学中,并能用已经学过的理论来对所发生的经贸现象进行比较详细的分析。如用“经济新闻播报”的形式引导学生关注经济焦点问题,结合教学内容指导学生分析原因,找出对策。如,中美经贸战略对话、反倾销问题、贸易摩擦问题、对外贸易与经济增长问题、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等等。第三,针对不同的专题,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多使用案例教学法、现场教学法和辩论法、讨论法。通过这些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助于培养学生思维的敏捷性、口头表达能力、研究能力、学生的集体意识和协作精神,锻炼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具体应根据不同专题的特点,确定不同的讲授方式,如国际贸易发展史、国际贸易理论专题这两个专题理论性、知识性较强,相对较为枯燥,如果直接讲授,学生难以理解。我们事先布置学生阅读一些文献、书籍,教师在课堂上与学生讨论阅读内容,并进行重点讲解。古典的和新古典的国际贸易理论模型比较抽象,授课中教师应对各个模型作对比分析,同时补充当代最新国际贸易理论。国际分工和世界市场专题,这两个专题与实践结合较紧密,因此在讲授基本理论的同时,要求学生利用网络等资源搜集国际分工和世界市场的新情况,并进行讨论。例如,结合当前中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欧美是董事会,印度是办公室,中国是世界工厂”,让学生展开讨论,引导学生思考自由贸易理论的局限性。国际贸易政策与措施专题,国际贸易发展迅速,新的政策不断出现,教材滞后现象突出。因此,教师应关注时事,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如技术性贸易壁垒、反倾销问题、保障措施等用案例进行教学,同时请同学们分成小组分析讨论,作为成绩记录,给学生学习的动力。经济一体化与全球化、世界贸易组织专题,采用“专题报告互动教学法”授课。做法是:a、把学生分成几组;b、课堂上安排各小组做专题报告;c、同学和教师对专题报告涉及的内容进行互动性提问,同时阐述各自的观点或互相补充;d、最后对专题内容进行重点概括、总结。这种教学方法能够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第四,采用新颖和多样化的教学手段。教学手段上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将枯燥的理论知识通过生动形象的多媒体音画形式表达出来,增加课堂信息量,使授课内容变得生动、丰富,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第五,改革考试制度,鼓励学生和参与课题,切实提高学生论文写作能力,以免流于形式。其考核方法有:布置作业或进行专题研讨,每位学生事前都要准备好发言提纲;出小专题写短小案例,寻求解决良策;结合课程内容和现实问题,自行择题,撰写论文。这种方法可以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和撰写文章的能力,这正是大学生毕业和未来发展应该具备的能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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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域货币合作理论的产生和发展

1.最优货币区理论的产生和发展历程。根据《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的定义,最优货币区(OCA)是这样一种区域,在此区域内,“一般的支付手段或是一种单一的共同货币,或是几种货币,这几种货币之间具有无限可兑换性,其汇率在进行经常交易和资本交易时互相钉住,保持不变;但是区域内国家与区域以外的国家之间的汇率保持浮动。”

1961年9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罗伯特·蒙代尔(Robert Mundell)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发表了他著名的《最优货币区理论》一文,以全新的视角看待固定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问题,他从一个崭新的角度研究汇率和货币区,开创了观察汇率问题和货币区的全新视野,触发了有关“最优货币区(OCA)”理论的大量文献。蒙代尔提出用生产要素的流动性作为确定最优货币区的标准,所以有人将他的OCA理论称为要素流动论。

蒙代尔的最优货币区理论提出之后,引起了西方经济学界的密切关注,也引起了更多经济学家对有关最优货币区判断标准的讨论,促进了最优货币区理论的进一步发展。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中期,学者们对最优货币理论的讨论大多集中在最优货币区的构成条件上,这些讨论从不同的侧面发展了最优货币区理论。

1963年,罗纳德·麦金农 (R.I. McKinnon )提出了把“经济开放度”作为衡量最优货币区的又一评价标准,即一国生产或消费中贸易品占社会总产品的比率。1969年,彼得·凯南 (P.B. Kenen) 在《最佳货币区:一个折衷的观念》提出,经济高度多样化的国家是货币区的更为理想的参与者。詹姆斯·英格拉姆(J·C·Ingram,1969)指出,为了达到货币区的最优化,有必要考察经济社会的金融特征,并提出以“国际金融高度一体化”作为最优货币区标准的观点。哈伯勒 (C·Haberler,1970)和弗莱明(J·M·Fleming,1971)分别提出把“通货膨胀率的相似性”作为衡量最优货币区的标准,即通货膨胀率接近的国家更适于达成货币一体化。1976年,爱德华·托维尔 (E·Tower)、托马斯·维利特(T·Willet)和弗莱明强调把“货币区成员国之间的政策相似性”作为衡量最优货币区的标准。

但是,以上这些研究也不可避免带有一些局限性。首先,这些标准都有一定的片面性。其次,有些标准难以量化,缺乏实际上的可操作性。第三,这些理论在强调组成货币区的正面效应时忽视了一国加入货币区的成本问题。加入货币区在给一国带来收益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定的成本;特别是,货币是一国经济主权的象征,加入某一货币区即意味着该国对其主权的放弃。因此,成本和收益的权衡对一个考虑加入货币联盟的国家而言,具有现实的重要意义。

2.最优货币区理论的进展。传统的对最优货币区的研究视角是短期的、静态的,侧重于现实约束对汇率制度选择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以后,滨田宏一 (Hamada,1985)研究了一些国家加入货币区的福利含义。而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新理论加入了私人部门的自由选择权和自由放任思潮。克鲁格曼和奥博斯菲尔德(Krugman & Obstfeld,1998)也对该理论的研究做了总结,并提出了通过GG一LL模型判断加入货币联盟的时机。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现实世界一体化和区域化发展趋势的增强,各国宏观经济政策的重点逐步从相对孤立的宏观经济稳定转移到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共同发展上,汇率制度本身越来越成为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政策工具。新的研究不仅放宽了对于价格和市场竞争性的假设,综合了各种关于最优现实标准的探讨,而且提供了从动态视角阐释”最优”的研究思路。区域一体化发展和区域对称性的动态联系,成为主导最优货币区成本一收益判断的主要因素,对于区域货币合作前景的判断,从关注成本——收益的现实约束状态,放到关注区域货币一体化发展和实质经济一体化发展,以及同区域内部对称性增强之间的动态前景上,研究的视野更加宽广。

二、区域货币合作的主要实践

1.欧洲货币一体化。早在20世纪50年代起,欧洲联盟(欧洲共同体的前身)就开始了进行货币一体化的尝试,一直到2002年1月1日起欧元正式流通,成为欧元区各国惟一的法定货币。欧洲货币一体化的实现是世界货币史上的一个创举。正如欧洲中央银行前行长杜伊森贝赫所说,欧元是欧洲人民联合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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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区域经济合作的趋势

(一)有坚实的区域经济合作载体

通过各地区经济开发区的设立,我国的改革开放程度不断加深,现代产业集聚效应明显,经济水平飞速提高,另外,区域经济的合作,对我国劳动人口的就业问题也有所解决,成为我国土地集约利用合理的典型案例。2011年,我国出台了有关山东半岛、浙江、广东以及河北等沿海地区的区域经济规划,实现了我国里海岸线的区域经济全覆盖,至此,我国沿海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形成了较为完整、系统的体系。各种经济带、经济区的形成,使我国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都实现了最大效率的利用[1]。随着区域经济合作程度的不断加深,行政区域的界限必将会被打破,将实现各个地区经济、人文、政治力量的充分聚拢,为区域的经济合作提供发展平台。

(二)区域经济合作的成本不断降低

区域合作的范围是由合作的成本和收益决定的,伴随我国财政收入的不断提高,区域政府对区域间环境、基础设施、社会政治、市场的一体化发展越来越重视,在这些方面的资金投入不断加强,可以使区域间的交易、运输成本大大降低,从而降低整个区域合作的成本,实现区域经济合作利益的最大化。

(三)区域经济合作的收益不断增加

区域经济合作过程中,难免出现合作双方因为利益冲突在区域的经济方面产生差异化,对区域经济的发展造成阻碍。但是,在整个区域经济合作中,政府的主导作用较为突出,可以运用宏观调控手段调节区域内部因经济利益产生的纠纷。因此,政府在区域经济合作过程中必须要看清自己的位置,制定一系列的区域合作规则,打破市场壁垒,保证区域内部的资金、人才、产品的正常流通。在此基础之上,建立完善的利益机制,在水电、环境等方面实行利益补偿机制,起到调节区域内部利益分配的作用,避免区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出现成本过高的弊端。另外,各个区域的政府部门要根据地区原有的资源和供需程度,科学合理的选择区域内的主要经济支柱产业,实现区域功能的互补。在税收方面,需要政府进一步宏观调整,以推动区域间的整体性发展。

(四)区域经济合作的空间资源有所提升

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要求我国对区域市场要进行全新的整合,积极的加入到经济一体化的建设中去,建立全方位的区域经济合作体系。

东北地区的经济合作发挥了其重要的地理优势、产业优势、自然与人文优势,与俄罗斯和朝鲜地区的贸易合作不断增加,逐步建设了以现代产业、交易物流、旅游观光为中心的区域经济合作体系。在西北地区的区域经济合作中,新疆的作用极为重要,作为向西开放的门户,将中国与中亚地区紧密联系在一起,促进了西北地区经济的发展。在云南、广西等西南地区,区域经济合作的范围不断扩展到东南亚地区,加速了次区域经济合作的进程,实现了多方的共同发展。在东南地区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的经济交流、发展也日益巩固[2]。

通过国家和政府的一系列干预措施,我国与国外的区域合作也不断增加,有利于我国的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水平提高和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

二、我国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模式

首先,从主体上分,发展模式主要包括:政府主导型和企业主导型;第二,从合作结构看,分为产权型合作、松散型合作和联盟型合作三种发展模式;第三,从合作的空间结构上分,主要包括圈层合作和轴带合作两种模式;最后,从服务的核心内容上看,主要分为贸易型合作和品牌服务型合作;第四,在合作双方的关系上看,发展模式主要有:优势互补型合作、产品互补型合作和资源互补型合作。综合所有方面,对我国区域经济合作的方式进行如下划分:综合性行业合作模式、单一性行业合作模式、多元化全面合作模式[3]。

三、我国在区域经济合作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区域市场发展不平衡

市场发展程度的差异性对我国的区域经济合作发展产生了许多消极影响,不平衡的市场发展状况导致区域间的经济矛盾日益突出。

(二)政府影响力过强

在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过程中,政府的职能作用有一定的强制力,导致区域合作的方式与内容难以拓展。政府在区域建设过程中,过多的考虑眼前利益,为了完成硬性指标,只是一味的追求政绩,区域间的市场流动出现严重停滞,致使区域间对市场进行割据,对资源强行占有的现象不断出现,失去了区域间经济合作的原本目的与意义。

(三)区域经济合作的协调机制不完善

不完善的区域经济合作协调机制会导致区域合作在发展过程中发挥不了其原有的作用。着眼于当今的区域经济发展趋势,建立完善的协调组织制度迫在眉睫,要开设权利凌驾于区域政府的协调机构,并使其直接与中央政府对话,对区域内的经济状况进行协调处理。

四、针对我国在区域经济合作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建议

(一)完善市场体系

市场体系的形成不能单单依靠市场的外部建设,更要有完备的市场机制和良好的市场环境。中国市场在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市场混乱无序的情况,中央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将积极采用宏观调控的手段,营造出竞争力良好的市场环境,制定一系列的市场规则和产业守则,整顿区域内市场竞争环境,使得市场机制在区域经济合作发展中能够发挥其重要的积极作用。

(二)优化产业结构

通过产业结构不断地优化升级,使生产要素在区域范围内进行合理流动,进而推动区域间的合作。想要实现区域经济合作的产业结构优化,就要发展大型的跨地区企业,提高产业区域内部的经济合作水平,实现区域内企业的信息化发展,对相关产业布局作出合理调整,与此同时,还要不断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对资源的高效利用率,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

(三)健全推进机制

首先,建立与完善区域间的合作协调机制,能够有效地解决合

作区域双方的各类经济矛盾,促进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还可以减少贸易过程中的摩擦,进一步实现区域市场的一体化[4]。第一,建立协调机构,由高层部门及人员进行负责,主要研究并制定能够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有效政策,对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予以决定性的意见;第二,可由专家学者建设协会机构,对区域内的经济、市场等情况进行分析,为区域合作提供信息交流的平台;第三,企业间的合作会议,区域内部的企业可定期召开相关会议,这样可以对区域经济的发展方向及时调整,对产品的宣传与销售进行探讨,有利于区域经济合作的深入。

其次,为了确保各地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积极性,要建立有效地评价激励体制,让想要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地区能够争取政府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促进区域经济合作的利益积极性,政府制定评价激励标准,对优秀发展区域或企业进行表彰,从而推进区域经济合作的不断发展。

最后,约束和监督机制是区域经济合作合法运行的保障。想要保证区域经济合理、合法的规范运行,就要建立严格、全面的约束和监督机制,针对区域内的不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证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转变政府职能

政府是区域经济合作的主导者,要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制定与之相匹配的帮扶政策,推动区域经济的不断发展,构建区域在市场的基础上获取经济利益的良性发展格局。政府的职能转变要从微观管理转为宏观操控,将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用经济手段替代政治手段,逐渐弱化政府的主导者形象,消除地方保护主义观念,真正实现政企分开。

(五)构建利益分享机制

区域内部会不可避免的出现发展不平衡的状态,区域的中心地区往往经济发展水平过高,而区域边缘地带的经济实力不能得到全面提升,产生经济失重的两极分化状况。利益分享机制的构建,有利于区域内部成员达成利益共识,实现利益与风险共同承担的意识,在合作过程中进行优势互补,推进合作的深入。

(六)树立生态意识

为了积极落实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把我国将设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区域内部必须树立正确的生态环保意识,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尤其要重视对水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能源矿产等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建设可持续性的区域经济合作。

结论:

区域经济合作在我国的发展,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现代化的推进提供了强大的助力,了解区域经济合作的模式与发展趋势,能够保证我国区域的统筹发展,有利于提升我国的总体经济实力。

参考文献:

[1]车冰清,朱传耿.中国区域经济合作研究分析[J].学习与实践,2008,02: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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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域一体化的静态效应

早期关于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和实证研究认为,贸易和资本流动是服务于国外市场的两种替代方式。从贸易和要素流动性关系的理论来看,关税壁垒有助于促进进口替代型FDI,而总体关税的降低将会减少FDI流入,甚至会促使跨国公司抽回国外的原有投资。非关税壁垒和FDI的关系也是如此:如果一体化安排减少或消除了非关税壁垒,那么,出口而不是在国外生产可能是跨国公司所选择的更为可行的模式。但是,也有研究认为,FDI能用于保护跨国公司的无形资产,即采用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服务于东道国市场比产品出口或技术许可更加有利可图。在国外市场中,本地企业对当地市场、消费者偏好及经营实践经验等具有更深的了解,以国际化经营为目标的跨国公司要在国外市场中成功地与当地企业竞争,就必须拥有当地企业所没有的无形资产,比如工业技术和市场营销特长,以便获得竞争优势。对无形资产的有效开发要求公司通过建立国外分支机构来实现国际经营内部化。由于产品出口和技术出口等其他国际化经营方式需要承担相对较高的交易成本,因此,即使国家之间不存在任何贸易壁垒,FDI也有可能产生。比如,尽管OECD国家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都比较低,但是却存在着大量的相互投资。这种现象可能说明了跨国公司“内部化”动机在对外投资中的相对重要性。事实上,虽然这种“内部化”观没有强调贸易壁垒的投资效应,但无疑它确认了市场规模和竞争对FDI的促进作用,而这些促进因素和区域一体化又是紧密相关的。

区域一体化的静态效应还体现在扩大的市场规模方面。区域贸易自由化为跨国公司提供了能够实现其规模经济的市场容量,使其摆脱了单个国家有限市场需求的约束,从而有利于跨国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同时,扩大的市场也可能吸引那些潜在的投资者。在一体化之前,东道国有限的市场可能限制着FDI(尤其市场导向型FDI)的流入;区域一体化扩大了市场规模,从而能够承担跨国公司因新开业所支付的固定成本。因此,区域一体化的形成不仅导致原有跨国公司后续投资的增加,还会吸引更多的新投资者。

在区域一体化安排中,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条款也会对FDI流入产生影响。国民待遇确保外国投资者不会遭到歧视;争端解决机制减少了参与国之间的贸易和投资纷争;当地成分要求、业绩要求、技术转移要求以及国有化和征用风险的消除或减少,都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区域协定也使具体国家的政策“锁定”在区域或国际的水平上,从而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更加可预测的政策环境;所有这些都有利于FDI的流入。同时,由于一体化前各个成员国FDI法律壁垒的数量和范围是不同的,所以一体化通过消除这些壁垒、为各个成员国带来的投资效应也是不同的。

2.区域一体化的动态效应

从长期来看,区域一体化的动态效应更为重要。尽管区域一体化和经济增长的关系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但是,一般认为,一体化过程将为该区域带来重要的效率利益,这些效率利益将在中长期提升成员国的经济增长率。这些效率利益至少体现在专业化分工和竞争效应两个方面。不仅区域内激烈的竞争以及有效的资源配置能够带来更高的真实收益,而且效率和产量的增加又进一步提高了要素回报,产生了新的存量和投资,这些又进一步有益于经济的持久增长,从而对FDI产生长久的吸引力。

通过把分割的国家市场整合为一个共同的市场,区域一体化会改变跨国公司的所有权优势。这是因为,一体化会促进跨国公司无形资产存量的提高。一方面,共同市场要比单个国家市场更有利于跨国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另一方面,区域内部贸易壁垒的消除使区域内部市场更具竞争性,跨国公司为了迎接这种挑战,会寻求战略联盟或与以前的对手合并。这样,跨国公司变得越强大,它们在研究开发和市场运营方面的投资越多,新的无形资产存量也越大,而无形资产正是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所依凭的所有权优势。

总之,伴随着区域一体化过程,区域市场规模的扩大、效率和收入水平的提高、竞争的加剧和贸易壁垒的存在,所有这些都必然使一体化区域对FDI产生强大的吸引力。但是,应该明确,FDI的动机不同,一体化效应也有所不同。比如,对于“跳越关税”型FDI,如果区域共同对外关税或各个国家对外关税比较高,那么,区域一体化的投资效应就会越大。然而,一体化前后的关税差异对效率寻求型的FDI的影响可能不大。同时,还应该明确,FDI在成员国和产业上的分布是不均等的。区域一体化导致的各个成员国的特定区位优势以及产业结构的变化是这种不均衡后果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说,在加入一体化后,政策环境的变化越大、区位优势越强的国家和行业,吸引的直接投资就越多;反之,则越少。

早期关于区域一体化投资效应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欧洲一体化对跨国公司活动的规模和结构的影响方面。60年代到70年代的研究主要探讨了美国在西欧的投资受欧共体(EC)建立的影响程度。普遍的看法是欧洲共同市场的形成促进了美国在该地区的投资,而这些投资本来也会选择其他非成员欧洲国家。就是说,经济一体化很可能使这个地区变得对美国投资者更有吸引力。但是,新近的研究呈现出近似矛盾的观点。比如:Dunning(1992)认为欧洲1992计划将促使美国恢复在该地区的投资;然而,Lipsey(1990)却认为,美国跨国公司不会因为欧洲1992计划而加大对该地区的投资。在国家层面上,观点也是向左的。比如Mayes(1983)和Grant(1983)对英国的研究以及 O’Farrell(1983)对爱尔兰的研究发现:尽管没有发现区域一体化对英国吸引外资具有显著的影响,但是爱尔兰的成员国身份的确刺激了区域内和区域外的FDI流入。他们的解释是:许多外国投资者,尤其是美国公司,早在50和60年代就已经进入了相对开放的英国市场,所以对后来的一体化的反应不敏感。而爱尔兰在成为EC会员之前,并不是外来投资的主要区位,欧洲一体化向跨国公司提供了运用这个国家区位优势的好时机。Winters(1996)也注意到了西班牙、葡萄牙和希腊的不同。同为EC会员国,西班牙和葡萄牙要比希腊吸引的直接投资更多。他们认为,希腊的宏观经济政策没有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也就是说,较差的区位优势抵消了有可能受益的成员国身份的潜在投资效应。

概括地讲,已有的研究倾向于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了外资流入。同时也显示出,尽管整个区域的FDI增加了,但各个成员国得到的份额是不同的。国家之间的这种差异反映出成员国工业结构和相对规模的不同。一体化(直接或间接地)提升一个国家相对于其他成员国的区位优势的程度,也是造成这种差异的关键因素。应该承认,一体化的直接投资效应理论还不成熟,不仅存在许多争论,而且有许多问题仍有待于进一步分析。比如:不同行业、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区域一体化效应,各个区域的一体化的投资效应差别等还很少得到研究。加之,由于研究对象主要集中在欧美国家的跨国公司,对区域外国家直接投资行为较少涉及,从而影响了理论的发展。总之,由于FDI的决定因素不仅是十分复杂的,而且其中一些因素的作用方向完全相反,所以从理论上全面把握区域一体化和FDI的关系将是非常困难的,更多的努力需要付诸于实证研究。

日本对欧美的直接投资

日本企业大规模对外投资始于80年代中期,此后,对外投资快速增长。80年代年平均290亿美元。90年代尽管受国内宏观经济环境以及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对外投资的速度有所放缓,但仍保持较高的水平。整个90年代年平均为240亿美元。在本世纪初,日本的对外投资有所恢复,2000、2001、2002年分别为315、383和314亿美元(UNCTAD,2003)。截止到2001年,北美自由贸易区仍是日本最大的投资地区,占日本整个对外投资存量的48.9%,其后是欧盟(22.8%)(表1)。美国占日本对北美投资的绝大部分(表3)。日本对欧盟的投资主要集中在英国、荷兰、法国和德国等少数国家,欧盟其他国家吸引日本投资较少(表2)。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90年代,日本对北美的投资要超过对欧盟的投资(表2、表3)。

在行业构成上,无论是北美还是欧盟,日本企业对外投资的一个突出特征是高度集中在非制造业部门。资料显示:从1989-2002年平均数字来看,在美国,非制造业占据了日本对美投资总额的64%,欧盟为69%。但是也存在显著的不同之处。在欧盟,金融和保险占日本投资总额的32%;而在美国,服务业所占的比重较大,为18%,其次是不动产(16%),金融和保险(12%)。日本在美国的服务业和不动产投资在90年代前半期所占比重较大,后来则大幅度下降。在制造业方面,运输设备占日本对欧盟总投资的8%,其次是电子(6.4%),机械(3.7%)。在美国,电子工业占较大的比重,为12.7%,其次是运输设备(4.4%),机械制造(3.6%)。

事实上,日本对外直接投资的地区和产业结构一直在发生剧烈的变化。在70年代以前,日本的对外投资大都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尤其集中在地理位置相近、工资水平低的东南亚地区的资源获取型和劳动密集型项目上,对制造业和商业的投资比较少。70年代的投资表现出开拓国际市场和获取自然资源并举的特点,对发达国家制造业的投资开始起步。80年代,发达国家已经成为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场所,一开始投资东道国主要为美国,以后扩展到欧洲。同时,对东亚和中国、拉美也有大量投资,从而形成日本跨国公司的区域多元化投资体系。90年代和80年代相比,尽管日本在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分布上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只不过是非制造业占据的比重更大了。但是,在直接投资的区位分布上,则呈现出鲜明的特征:日本越来越依从于欧美发达国家,而发展中国家得到的份额出现了显著的下降(表1)。日本在欧美直接投资大幅增长的驱动因素是什么?尽管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应该说,这是日本跨国公司面对欧美经济一体化的现实,进行战略调整的结果。

三、 欧美一体化对日本FDI的投资效应分析

在对欧美一体化投资效应进行分析之前,需要对日本FDI动机加以分析。一个普遍的看法是,日本在欧美的投资主要是市场导向型的。Fukunari Kimura (1998) 通过对日本在采矿业、制造业和商业海外投资企业的销售进行研究发现:日本在欧美的直接投资主要是为了服务于当地市场。比如,在1991年,当地销售占在欧盟和北美的日本跨国公司年销售额比重分别为59.33%和77.39%,对第三国家的出口为31.2%和10.17%,返销到日本的仅占9.47%和12.44%。另据1994年《东洋经济》社以及日本进出口银行在1990-1996年间对日本企业在欧美投资动机的调查证实:“开辟新市场”和“保持既有市场份额”是在被调查企业中最普遍的对外投资动机。

从日本FDI的动机来看,欧美一体化的建设对日本FDI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欧美市场扩大。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成立对这些区域的区位优势和区域市场结构的性质带来深远的影响。区域内关税的废除、同一的标准、其他非关税壁垒的减少等提供了超大规模的市场,以及潜在的经济增长的可能。在1997年,欧盟15国的名义GDP达到80880亿美元,占整个世界GDP的27.4%;美国达到78440亿美元,占世界GDP的26.6%。欧美作为全球两个最大的区域市场,市场容量大,对借贷资本有长期稳定的大量需求,加之其资本市场完善、流动性好、技术水平高、信息发达、且有高质量的劳动力,这即可充分发挥日本跨国公司的管理技能等所有权优势,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资本的获利性,并且具有发展中国家难以保证的安全性。这些都为日本在该区域的投资提供了有利的环境。欧美经济一体化促进了大量的日本非制造业投资。欧美的超大规模市场既可以保证资本的安全和获利,同时也可以便利日本制造业跨国公司在当地市场的运作。由于日本的制造业跨国公司一直有向本国海外银行分支机构进行融资的偏好,日本在该区域非制造业的投资进而带动了制造业的投资。在90年代后期,日本对欧美的制造业比重都有所提高,尤其是美国。

第二,贸易壁垒效应。欧美区域贸易政策对日本制造业FDI的影响非常显著。从本质上讲,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是一种封闭式的区域安排。尽管对内实行零关税,但是对外则实行歧视:要么实行共同关税,要么仍保留各个国家的对外关税水平。同时,又由于在这些区域广泛存在着当地成分、原产地规则、自愿出口限制和反倾销等贸易政策,这些都刺激了日本制造业FDI对欧美的投资。日本企业在通用机械、电子电器设备、运输设备等行业中的投资占整个制造业比重的大部分,而这些行业受区域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是非常显著的。日本电子制造业在欧盟的投资充分反映出区域贸易政策对日本FDI的影响。始于80年代早期,从事电子产品出口的日本公司一直面临着欧盟贸易政策的限制。在1983年,通过日本国际贸易工业署(MITI),欧共体(EC)和日本工业部门关于自愿出口限制(VER)进行了谈判,限制了日本录像机的进口。EC还对绝大部分电子产品,如电视机、显像管、集成电路等征收相当高的关税;并分别于1984年和1986年提高了游戏机和录像机的关税水平。在EC贸易政策中,最重要的手段是实施反倾销措施。在最近十多年来,主要的日本电子出口商品,从半导体到复印机,都遭到了反倾销调查。通常的情况是,这些案例最终都由欧盟得到了证实,并征收高达20-30%的关税。这样,作为“靶子”的日本出口商为了避免支付反倾销关税,往往在进行反倾销调查前后,就开始在该区域内部投资兴建装配工厂。面对日本这种“跳越关税”FDI的浪潮,欧共体于1987年修订了反倾销法,主要针对为了逃避制成品的反倾销关税而建立起来的日本装配工厂。新法令规定:这些装配工厂的制成品至少应有40%的成分来源于其他国家而不是日本。如果达不到这个标准,那么这些制成品将被征收额外的关税。这样,日本跨国公司就只能减少来自母国零部件的进口,通过在欧盟的投资来增加产品的当地成分。仅在1986-1989年间,日本在欧盟的电子制造业工厂数量增加了近两倍,从70个增加到138个。北美的情况也与欧盟极其相似。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也都显示出北美(尤其是美国)的贸易政策对日本FDI的影响。比如,Caves(1993)、Cushman(1987)以及Catherine(1997)认为,美国对日本汽车业的自愿出口限制(VERs)以及半导体贸易协定都促进了日本在美国的直接投资。

第三,竞争效应。欧美一体化的建立消除了区域内贸易壁垒,导致区域内市场更具竞争性。日本跨国公司不仅要面对本土企业,还要面对其他区域外国家跨国公司的竞争。为迎接这种挑战,它会寻求战略联盟或实施购并战略,从而增加在这些区域的投资。

第四,专业化生产的前景。日本在欧美的制造业投资与其他地方(比如东南亚、日本本土)相比,其生产成本较高。换句话讲,如果不存在限制性贸易政策,日本公司是不情愿在这些区域进行投资的。但是,随着欧盟的东扩以及美洲自由贸易区的进展,这一问题有望得到解决。这是因为,与原成员国相比,这些后来者至少在成本上具有区位优势。这样,日本跨国公司就可以或者通过对价值链的各个环节进行重新配置,或者把新投资放到这些地方,从而作为“内部人”既可以服务于整个区域市场,同时又可以降低成本以使效率最大化。

从区域内来看,日本FDI分布呈现高度聚集现象。除英国、荷兰、法国、德国和美国以外,区域内的其他国家很少吸引到日本的投资。90年代曾经作过一项调查,询问日本跨国公司在欧洲分支机构选择投资地的标准。地理位置是日本跨国公司选择东道国的最重要标准。另外,是否有其他日本分支机构进驻该国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主要是降低投资的不确定性(JETRO,1991)。对日本跨国公司而言,由于英国在语言文化因素、直接投资环境政策和相对劳动力成本等整体投资环境远胜于其他国家;另外,由于日本在英国的跨国公司比较多,其他日本跨国公司也会倾向于向英国投资,形成聚集效应。对于北美而言,美国以其巨大的市场规模,较高的消费水平,较高的劳动力素质,便利的设施对日本企业也具有巨大的吸引力(Culem,1988)。相应地,希腊、奥地利、丹麦、葡萄牙、瑞典等其他欧盟成员国以及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墨西哥对日本跨国公司来讲,不具有相对较强的区位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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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产业关联、人文历史相似的相邻城市合作的程度大大提高,从广佛同城化到丹东东港同城化,从合淮同城化到沈抚同城化,“同城化”的趋势不断加强。纵观国内同城化的案例,基本以两个临近城市间的同城化为主,尚没有形成类似日本东京城市群那样的大规模同城化。但几个城市之间的同城化合作是加快经济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必然选择,能够快速提高该区域整体的经济发展。以沈阳、抚顺、本溪、营口、铁岭为主体的辽宁中部五城市,随着东北振兴战略的实施,其地区经济发展的主导地位和带动作用日趋显现。显然,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实现辽宁和沈阳社会经济发展的“十一五”战略目标、提升沈阳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竞争力,发挥以沈阳为核心的辽宁中部五城市的整体功能和带动作用是一个明智之举。在现有的局限条件下,要实现辽宁中部五城市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就必须以辽宁中部五城市的同城化为先导。如何通过同城化的建设来推动辽宁中部城市群的发展,是实现辽宁经济持续发展所面临的一个迫切而现实的课题任务。

二、辽宁中部五城市同城化的可行性

(一)区域空间的可达性

可达性是指区域之间进行商品、资金、人口、技术、信息等传输的便利性。可达性越大,则区域之间发生作用和联系的便利性越大。笔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从地理位置上看,沈阳地处辽宁省的中心,北与铁岭接壤,东与抚顺、本溪相邻,南有营口相望;从交通环境上看,辽宁中部城市群基础设施完善,各种交通基础设施纵横交错,初步形成了立体化的交通运输网络,不但扩大了城市群区域交通规模,还促进了区际交通路网的连通,加快了区域内经济联系;从区域之间行政壁垒角度来看,辽宁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辽宁中部城市群(沈阳经济区)建设,并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沈阳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并且,沈抚同城化已经在进行中,沈北新区的开发也为铁岭与沈阳同城化增添了筹码。

(二)生产要素的互补性

1、人才资源:专业的科技技术人才是技术创新的源动力,对经济的高速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沈阳市作为辽宁省省会,拥有全省数量最多、规模最大的各类高等院校以及各类科研机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0余万人。而营口、本溪、抚顺、铁岭在人才的培养方面则要落后的多,人才资源极其匮乏,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因此辽宁中部其它四市可以以沈阳为依托,加大引进专业人才的力度,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加强企业与沈阳的科研机构、大学之间的合作,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区域的整体竞争力。

2、自然资源:自然资源虽然不是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但对经济增长起着重要作用。抚顺境内森林面积和林木蓄积量居全省之首,全区林面积65万公顷,可为辽宁中部五市提供优质的林木资源;铁岭市地下蕴藏着丰富的煤炭资源,现有煤炭储量23亿吨,占辽宁省储量的三分之一,是辽宁省最重要的能源基地;本溪则拥有易于开采的丰富铁矿资源,同时境内年地表径流量35万亿立方米,可开发的水力资源极其丰富;营口菱镁石储量丰富,是世界四大镁矿之一;滑石和硼石储量位居国内前列,金矿储量居辽宁第一。因此,从自然资源来看,辽宁中部五城市完全有建立同城化所需要的自然资源继基础。

3、产业结构:辽宁中部五城市第一、二、三产业差异化情况明显,笔者以2005年数据为例进行说明(见表1)。由表1可以看出,沈阳市第三产业产值所占比重要高于其它城市,而本溪、抚顺第二产业所占比重较高,铁岭农业对经济贡献要比较明显。因此,从产业互补角度来看,这个区域完全符合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要求。

具体来讲,辽宁中部五城市产业发展格局已经初步形成了职能各异、分工有序的特点:沈阳在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商贸、物流、金融、信息服务业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抚顺在石化工业上具有一定优势;本溪在钢铁工业方面特色较为突出;营口是辽中部城市群的海上物流门户,是辽宁沿海经济带“五点一线”的中心节点;铁岭是农产品基地和能源基地。随着“同城化”的推进,根据国际产业转移理论,沈阳会逐渐将其优势产业向抚顺、铁岭转移,逐步成为现代服务业中心,为整个辽宁中部五城市提供完整的物流服务与金融服务。而抚顺、本溪则成为辽宁中部能源原材料的供应基地。石化产品、冶金产品、涂料原料、石蜡制品原料、橡胶原料、以及精细化工产品将成为二城的主要产业支柱。铁岭则发挥其辽北粮仓的作用,为辽宁中部五城市提供数量可观而又价格低廉的粮食作物,成为辽宁中部的主要粮食供应基地。营口成为口岸综合性大城市,为辽宁中部的进出口提供优良运输条件,成为辽宁中部经济起飞的翅膀。

三、辽宁中部五城市同城化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一)行政壁垒问题

辽宁中部五城市目前行政分割情况仍然比较严重。由于各级地方政府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各市都为本地的GDP增长和财政收入增加努力,这导致各市之间在市场准入、优惠政策、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等各个领域差异很大,严重阻碍了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各级地方政府的理导致了集体的非理性。有学者指出,招商引资、土地批租、外贸出口、人才流动、技术开发、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政策差异使得行政管理体制问题成为困扰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瓶颈”。因此,区域内实现“同城化”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构建城市发展的利益协调机制,消除行政壁垒,使得辽宁中部的资源能够统一配置。

(二)行政主导过度

常有学者将我国的市场经济称为政府主导的经济。辽宁各级政府部门也同样有意或者无意地扮演着管理者的角色,主导着经济发展。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经验告诉我们,市场经济要发挥价格这一“无形之手”的主导作用,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作为“有形之手”是起到辅助作用的。“有形之手”不能强于“无形之手”的力量,两者不均衡只能打破市场的均衡,同时增加政府的行政成本。因此,要加快区域内个城市实现“同城化”最基本的目标应该是实现市场一体化,市场一体化是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础。让市场发挥主导作用,创造一个开放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市场更为有效地运行。

(三)产业发展与创新不足

长期以来,辽宁中部依靠丰富的基础原料形成了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的重化工产业。但是过去过度“求大”、“求全”的发展模式不但浪费了大量了人力物力资源,更严重破坏了环境。在市场日益趋于饱和的今天,这种粗矿的发展模式使得企业发展步履维艰。另外,技术创新的落后使得企业只能单纯的引进新技术,而缺乏再创新的能力却再一次使企业的技术成为明日黄花。企业创新成果扩散循环不畅,吸纳转化能力极其低下。因此,产业要发展,就要注意促进产业集群,形成规模效应,让“外部性”在产业内得到充分利用。同时注意培育和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关键性设备,积极向高端市场推进,逐步向大型化、智能化与成套化方向发展。

(四)城市间产业联系不足

受到长期以来行政壁垒和各城市产业结构和企业结构趋同的影响,辽宁中部各城市专业化的分工体系尚未建立,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市间的产业联系,进而影响城市群空间经济联系。根据催万田学者的研究,辽中城市群虽然有发达的石油加工和钢铁工业,但其前向联系程度却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化工、机械等主要行业的前后向联系程度也不高。因此,要明确辽中五城各自的功能定位,统一指导,尽快形成各城市真正的专业化分工,加强企业之间合理的分工协作,尽可能延长产业链条。立足现实情况,加强各城市之间的产业统筹分布,实现互惠共赢。

(五)资源生态问题

辽宁中部五城市在工业化与城市化推进过程中产生了极大的负外部效应,主要表现为资源的短缺,自然资源浪费以及生态坏境的污染和破坏。以浑河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为例,过度的水资源开发利用造成了对水质的严重污染,目前浑河干流及支流均为劣V类水质,水污染严重,甚至部分水源因污染超标而不能饮用。从空气污染情况看,近年来辽宁各城市空去状况均有所好转,除沈阳空气污染综合级别仍然是三级外,其他城市都达到国家要求的二级标准。因此,要实现辽宁中部的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合理利用有限的自然资源,同时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辽宁中部五城市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四、结束语

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加深的情况下,区域经济之间的竞争也由产品竞争、产业竞争逐渐演变为产业群与城市群之间的竞争。临近城市间的同城化将成为国内经济发展的潮流,多个城市间的合作将不断加强。辽宁中部五城市同城化要走在前列,就迫切需要打破区域间的行政壁垒,尽快形成中部五城市之间的协调机制,加快五城市市场一体化的形成。在仍然以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下,政府行政干预的力量对五城市同城化的实现就显得尤为重要。从而协调各城市间的利益问题则主要在于协调机制的形成。在同城化的概念达到一致的情况下,不断推进五城市市场一体化,最后实现辽宁中部五城市一体化。辽宁中部五城市一体化的形成将为辽宁经济持续发展做出不可估量的重大贡献。

参考文献:

1、催万田.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与区域经济创新[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4).

2、梁启东.辽宁中部城市群市场一体化研究[J].社会科学辑刊,2008(1).

3、张玉明,李凯.区域创新视角下的辽宁中部城市群的建设与实践[J].中国软科学,2007(3).

4、邢铭. 沈抚同城化建设的若干思考[J].城市规划,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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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域货币合作理论的产生和发展

1.最优货币区理论的产生和发展历程。根据《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的定义,最优货币区(OCA)是这样一种区域,在此区域内,“一般的支付手段或是一种单一的共同货币,或是几种货币,这几种货币之间具有无限可兑换性,其汇率在进行经常交易和资本交易时互相钉住,保持不变;但是区域内国家与区域以外的国家之间的汇率保持浮动。”

1961年9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罗伯特・蒙代尔(Robert Mundell)在《美国经济评论》上发表了他著名的《最优货币区理论》一文,以全新的视角看待固定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问题,他从一个崭新的角度研究汇率和货币区,开创了观察汇率问题和货币区的全新视野,触发了有关“最优货币区(OCA)”理论的大量文献。蒙代尔提出用生产要素的流动性作为确定最优货币区的标准,所以有人将他的OCA理论称为要素流动论。

蒙代尔的最优货币区理论提出之后,引起了西方经济学界的密切关注,也引起了更多经济学家对有关最优货币区判断标准的讨论,促进了最优货币区理论的进一步发展。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中期,学者们对最优货币理论的讨论大多集中在最优货币区的构成条件上,这些讨论从不同的侧面发展了最优货币区理论。

1963年,罗纳德・麦金农 (R.I. McKinnon )提出了把“经济开放度”作为衡量最优货币区的又一评价标准,即一国生产或消费中贸易品占社会总产品的比率。1969年,彼得・凯南 (P.B. Kenen) 在《最佳货币区:一个折衷的观念》提出,经济高度多样化的国家是货币区的更为理想的参与者。詹姆斯・英格拉姆(J・C・Ingram,1969)指出,为了达到货币区的最优化,有必要考察经济社会的金融特征,并提出以“国际金融高度一体化”作为最优货币区标准的观点。哈伯勒 (C・Haberler,1970)和弗莱明(J・M・Fleming,1971)分别提出把“通货膨胀率的相似性”作为衡量最优货币区的标准,即通货膨胀率接近的国家更适于达成货币一体化。1976年,爱德华・托维尔 (E・Tower)、托马斯・维利特(T・Willet)和弗莱明强调把“货币区成员国之间的政策相似性”作为衡量最优货币区的标准。

但是,以上这些研究也不可避免带有一些局限性。首先,这些标准都有一定的片面性。其次,有些标准难以量化,缺乏实际上的可操作性。第三,这些理论在强调组成货币区的正面效应时忽视了一国加入货币区的成本问题。加入货币区在给一国带来收益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定的成本;特别是,货币是一国经济的象征,加入某一货币区即意味着该国对其的放弃。因此,成本和收益的权衡对一个考虑加入货币联盟的国家而言,具有现实的重要意义。

2.最优货币区理论的进展。传统的对最优货币区的研究视角是短期的、静态的,侧重于现实约束对汇率制度选择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以后,滨田宏一 (Hamada,1985)研究了一些国家加入货币区的福利含义。而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新理论加入了私人部门的自由选择权和自由放任思潮。克鲁格曼和奥博斯菲尔德(Krugman & Obstfeld,1998)也对该理论的研究做了总结,并提出了通过GG一LL模型判断加入货币联盟的时机。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现实世界一体化和区域化发展趋势的增强,各国宏观经济政策的重点逐步从相对孤立的宏观经济稳定转移到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共同发展上,汇率制度本身越来越成为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政策工具。新的研究不仅放宽了对于价格和市场竞争性的假设,综合了各种关于最优现实标准的探讨,而且提供了从动态视角阐释”最优”的研究思路。区域一体化发展和区域对称性的动态联系,成为主导最优货币区成本一收益判断的主要因素,对于区域货币合作前景的判断,从关注成本――收益的现实约束状态,放到关注区域货币一体化发展和实质经济一体化发展,以及同区域内部对称性增强之间的动态前景上,研究的视野更加宽广。

二、区域货币合作的主要实践

1.欧洲货币一体化。早在20世纪50年代起,欧洲联盟(欧洲共同体的前身)就开始了进行货币一体化的尝试,一直到2002年1月1日起欧元正式流通,成为欧元区各国惟一的法定货币。欧洲货币一体化的实现是世界货币史上的一个创举。正如欧洲中央银行前行长杜伊森贝赫所说,欧元是欧洲人民联合的象征。

随着欧元区资本市场不断一体化发展,欧元区国家投资者,尤其是政府部门更愿意在欧元区而非国内市场借债,单一货币欧元为在国际市场融资带来的优势,同时投资银行费率的降低和投资者倾向于通过国际市场进行投资组合分散风险也带动欧元区的债券发行的增长。以欧元发行的国际负债额已经远远超过以美元发行的国际负债额,成为全球最大的发行比重。伴随着欧元区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以及巨大的具备较强流动性的金融市场的形成,欧元拥有了挑战美元作为最大储备货币的潜力。由于许多国家的中央银行,尤其是亚洲国家的中央银行在将外汇储备多元化时越来越青睐于欧元。2006年末,美元占全球官方外汇储备的比例降至约64.7%,而与此同时,欧元占全球官方外汇储备的比例从1999年17.9%升至2006年底的25.8%。随着近年来欧元兑美元的汇率水平屡创新高,欧元占全球官方外汇储备的比例也会不断提高。

2.拉美国家美元化。拉美国家货币美元化的内涵,从经济学角度来解释,就是通常所说的“货币替代”现象 。“货币替代”是指一国居民因对本币的币值稳定失去信心,或本币资产收益率相对较低时发生的大规模货币兑换,从而外币在价值储藏、交易媒介和计价标准等货币职能方面全部或部分地替代本币。在经济易发生动荡的拉美国家,为寻求本国经济的稳定增长,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开始实施美元化政策,使美元具有和本国货币同等的法定货币资格,由此形成了特有的美元区域化现象。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的政策制定者早就提议在西半球建立美元集团,NAFTA的贸易伙伴们在许多贸易中已经大量使用了美元。 根据统计,已经有包括阿根廷、秘鲁、乌拉圭、厄瓜多尔、墨西哥、多美尼加等多个国家已成为高度或中度美元化国家。

地区经济一体化是拉美经济“美元化”的重要动因。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拉美国家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不断加强区域内联系与合作,以增强抵御外来冲击的能力。南方共同市场、安第斯共同体、美洲自由贸易区等经济协作体的建立,就是这种合作的体现。地区经济一体化,特别是贸易一体化推动了货币一体化。当贸易关系加强时,同主要的经济伙伴分享一种共同货币自然会带来利益,因为利用汇率差别转移资本的成本会变得更高。2005年美洲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加强了拉美同占统治地位的美国市场的贸易联系,并加速了这个地区的“美元化”。

3.非洲区域货币合作。非洲的货币合作最早起源于殖民地时期,法属殖民地和英属殖民地的各类国家群体联合进行了共同的货币制度安排。当时实行的货币制度安排主要采取两种方式:英属殖民地国家的货币钉住英镑,并由英镑支持,当地政府的作用是极其有限的,殖民行政当局凭借在英国政府储备投资的利息而获得领地特权收入;而法属殖民地的法郎也是钉住宗主国法国的法郎,且殖民地的货币发行最终是由法国财政部的可兑换性保证和对政府借贷融资幅度的限制来支持的。

非洲法郎区形成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货币、经济和文化区域,是世界上惟一一个融合不同发展水平国家的真正的地区性货币体系。非洲法郎区货币合作的模式是在原法属殖民地的法郎联盟逐渐扩展基础上组成了非洲法郎货币联盟。该种模式的特征是:从技术层面上讲,法郎区是一个具有内外联系的货币体系。从政治层面上讲,法郎区则是各成员国政府所支持的合法组织(张延良、木泽姆,2002),它以一种国家责任的方式实施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是不发达金融合作体系的典范。

三、区域货币合作给我们的启示

从区域货币合作理论和以上实践的历史回顾,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1.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是区域货币合作稳步推进的保障。欧洲、非洲单一货币的实践使区域货币合作由汇率合作上升到了统一货币管理的阶段。区域货币稳定的前提是经济趋同和政策协调,这是货币联盟取得成功的关键,也是欧元对国际货币制度改革的最大启示。从欧洲货币联盟的运行机制上看,它具有布雷顿森林体系所完全没有的强有力的、超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权(分别由欧洲央行和欧盟委员会承担),这是以欧元为中心的统一汇率制度运行的基本保证。亚洲货币合作必须借鉴其经验,建立具有国际主义精神、能牺牲各个国家局部利益从而确保全局利益的超国家机构,制定、执行统一的货币政策和区域结构政策,协调、监督各国的宏观经济政策。

2.欧元的出现,纠正了布雷顿森林体系过分强调全球性货币合作而忽略了区域性货币安排的弊端,它启示我们,全球范围的货币合作可能从区域货币合作和货币一体化迈开实质性步伐,从而为全球货币的统一奠定基础。区域货币合作可以有效地抑制投机资金的冲击。欧元的产生突破了以往国际货币合作仅限于汇率合作的传统观念和做法,使创新后的货币体制更富有效率。而从欧洲货币一体化的实践看,法、德两大主要国家起了十分关键的作用。必须有几个主要国家的支持,这对当前尚处于起步阶段的亚洲货币合作来说是一个有益的启示。亚洲在推进货币合作进程中,应该加强该地区两个经济强国――中国和日本之间的合作,发挥主要国家的作用。

3.美元化所产生的影响是深远的。首先,它预示着国际货币体系将成为以美元、欧元等少数货币的新格局,以致汇率风险主要集中在美元与欧元之间。其次,它导致了货币这一传统的国家要素从国家中分离出来。再次,它暗含着经济全球化的归宿终将为两极化或三极化而非多极化。

4.非洲区域货币汇率合作给我们的启示是:一项国际经济、金融制度安排,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同时也是个政治问题。一项制度协议即使在经济上合乎逻辑且能够带来共同利益,成员国的政治实力和意愿也会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它是否能够正常而有效地运行。换言之,如果缺乏政治意愿并相互协调与配合,在现实中就很可能会出现囚徒困境,即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博弈最终将导致非最优甚至是糟糕的结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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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对外贸易政策是以增强国家国际综合竞争力为宏观目标,以提高本国居民收入及社会福利为具体目标,在不同国家和不同历史时期分别呈现出不同的形式。同时,由于各国所处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性,又使得其贸易政策具有非静态变化的基本特点。例如,美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宗旨是服务于其全球霸权地位的巩固与发展;俄罗斯对外贸易政策的宗旨是利用能源出口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日本则是通过对外贸易奠定其科技优势地位。上述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随偶有变动,但其宗旨却保持着一定的延续性。因此,《贸易政策比较》课程的重点,理应放在对不同国家、不同阶段的政策动态比较,通过比较分析法的广泛应用,使学生了解贸易政策的延续性与波动性。但现行课程体系设置中,存在着知识点重复、政策比较实例较少、各国政策特点分析不足等一系列有待改进之处。

一、《贸易政策比较》课程中概念的教学创新

目前,我国高等院校本科阶段所采用的《贸易政策比较》课程,在开篇第一部分“国际贸易的产生与发展”中往往包含以下几点内容:国际贸易中的专业词汇及其概念;国际贸易产生的发展的过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贸易发展变化的特点;国际贸易对国家经济发展的作用。其用意是使学生对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有一个直观性的了解,同时学习国际贸易产生、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掌握不同阶段国际贸易的特点与变化。但是,对于本科阶段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来说,这部分内容与其前面所学的《国际贸易》、《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两门课程多有重复,而且,不同教材其专业用语也不尽相同,极易造成学生对国际贸易基本概念记忆混淆,或概念模糊。

因此,笔者建议在《贸易政策比较》课程体系中对本部分可做出如下更新:

第一,以教师课堂带领学生简单回顾相关概念为主要方式,强调概念的理解,而不再要求学生对具体概念强制性记忆。例如,在“国际贸易地理方向”的概念回顾中,可主要阐述其分布特点,以及世界各洲、各国或各个区域集团在国际贸易中所占地位的指标。同时,引用中国、美国及其他各国近10年的进出口数据,对比分析其在世界进出口市场中所处位次。再如,在“国际贸易商品结构”的概念中,除讲述进出口商品结构外,还应着重分析一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所反映的该国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科技发展水平等贸易与国内经济联系的具体情况,使学生认知到国际贸易的最终目的是为发展本国经济所服务,其与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密不可分。

第二,强调Excel等统计软件工具的运用。基于多数学生对统计表格阅读、分析知识的欠缺,在本部分教师可针对各班学生的具体情况,差异化实施实训课程的相关训练。例如,使用Excel表格时可分为如下步骤:1.填写我国1978-2009年度进出口商品结构数据,区别不同统计指标的经济含义;2.令学生找出所占比重较大的商品种类,并结合《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课程中所学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 SITC中的分类标准,总结我国进出口商品的具体类型;3.通过对进出口商品结构增减比例(%)的计算,观察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进出口商品结构上的变化,对照与变化折点时间相符的我国对外贸易政策调整细节,找出其中所蕴含的国家对贸易政策宏观调控的具体思路与趋势。

通过上述两个方面的学习,一方面,使学生加深国际贸易相关理论性概念的理解,熟练掌握各种常用国际贸易专业词汇;另一方面,强调概念的灵活运用,特别是注重培养学生对相关统计软件、统计表格、统计图表的认知程度,加强其自我动手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贸易政策比较》中“政策和措施”解释的教学创新

在现行《贸易政策比较》课程体系中,通常将“政策和措施”部分作为重点内容,其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政策概述、国际贸易政策演变、进口关税及非关税措施、出口管理方法等。笔者认为,在这一部分可适当减少对概念性问题的阐述,转而增加对与现实世界相耦合的国际时政及其与贸易关联性的内容讲解。例如:

国际贸易政策概述部分,在帮助学生分析、掌握国际贸易政策的含义与构成、类型与区别的基础上,着重讲述各国政府制定的对外贸易政策的实质是,代表本国统治阶级,为本国统治阶级利益及本国的经济发展服务。其出发点主要是扩大本国产品的出口,保护本国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的竞争,有利于本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积累资金并维护本国对外的政治关系。各国政府制定的对外贸易政策,往往要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各国的经济发发展水平,不同的经济思想和外贸理论而随时调整和改变。但不论如何变化,总不外乎是两种基本类型: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

国际贸易政策演变部分,重点讲述:自资本主义初期重商主义的产生到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超保护贸易政策的进化过程,以及现阶段国际贸易所呈现出的保护与自由结合的混合贸易政策。这里,可引用如下的中美两国贸易政策演变为实例。(1)中国实例:1978年之前,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特点是以世界社会主义国家阵营为主要贸易对象,强调“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力争打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垄断与制裁;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对外贸易政策转向积极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更加强调国际间的沟通与合作,将对外贸易转变成为引领中国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并通过鼓励出口等措施的实施,扩大外汇储备、增强综合国力。(2)美国实例:在2007年金融危机波及国内实体经济之前,美国一直是自由贸易的积极倡导者,但是应当看到其贸易政策的利己性和攻击性,特别是美国“301条款”表明美国贸易政策的实质是美国利用贸易政策推行其价值观念的一种手段,其威力不在于条款本身,而在于它所带来的报复性后果和制裁的可能;2007年以后,随着金融危机不断向实体经济扩散,基于向外扩散危机以及提高国内就业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美国主动放弃了对自由贸易的捍卫,转而公然违背WTO准侧,持续加大贸易保护,这一切均是美国贸易利己主义的集中体现。

进出口关税措施部分,则重点应放在进口方面。主要包括进口关税的税率标准、分类标准、普惠税的给惠方案等,在细节上,应关注学生对非关税壁垒的理解程度。例如,在进口配额方面,以中国为例详细阐述绝对配额、关税配额的定义与区别;在自愿出口限额方面,使学生分清自愿出口限制的原因、配额的协商机制;在进口许可证制度方面,重点讲述进口许可证发放规则、发放手续、管理程序以及进口许可证的种类等;在外汇管制方面,帮助学生理清数量性外汇管制、成本性外汇管制、混合性外汇管制在管制方法上的不同点,并分析中国自1994年实行外汇体制改革以来,取消原人民币官方汇率和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行的双轨制度的原因及其影响等。

出口管理措施部分,重点在于分析不同国家对出口的鼓励措施和实际应用效果评价。例如,我国出口信贷政策对中小型外贸企业的优惠措施及具体实施细则;短期信贷、中长期信贷的政策提供与企业选择之间的耦合关系;出口补贴,特别是中美两国农产品出口补贴制度的联系与区别,详细向学生讲解WTO《农业协定》第10条之规定(即不得通过出口信贷和食品援助来规避出口补贴减让承诺,并要求按一定的纪律来管理出口信贷和食品援助);偶然性倾销、间歇性或掠夺性倾销的原因与影响。

综上所述,在第二部分“政策和措施”的课堂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必须从全球现阶段经济与贸易发展变化的特点出发,通过对比分析、引用实际案例等多元化教学手段,使学生对贸易政策及其执行措施有更深层次的理解,并能够正确解读国际贸易热点问题的起因与后续可能发生的影响。

三、《贸易政策比较》中“国际贸易的基本准则”的教学创新

传统的《贸易政策比较》课程中,“国际贸易的基本准侧”部分将解读WTO原则作为重点部分,主要阐述WTO中的非歧视性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公平竞争原则、透明度原则等。在传统教学课程中,对本部分往往单一注重基本准则的文件性解释,针对具体操作以及如何在WTO框架下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的实际案例较少。

因此,笔者建议在这一部分的课堂教学中,应将美国等发达国家如何利用WTO准则干预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以及新世纪以来我国如何应对历次WTO诉讼等案例作为重点,通过实例分析,使学生理解并能够掌握如何合理运用WTO准则。例如,在本部分中,添加“发展中国家与WTO案例”,讲述以中国为首的发展中国家运用WTO准则的具体措施,具体案例,如美国向WTO提起的关于对中国用于生产钢、铝和化学产品的多用工业原料实施出口限制的投诉,本案的诉讼方都以WTO准则和中国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即《入世议定书》)的承诺为重要的诉讼理由,美方的诉讼理由主要包括中国以出口配额、征收出口税以及建立招标体制分配矾土,氟石和碳化硅配额,向企业收取费用等,违反了中国在 《入世议定书》和《加入WTO工作组报告》中关于取消出口产品税费和出口限制的承诺。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入世议定书》中附件6仅列明84个税号的商品不承诺取消适用于出口产品的全部税费,许多在近年引起关注的资源性产品(如稀土、锰等)并未被列入,这为今后的争端埋下了伏笔:由于中国对稀土等战略性资源的出口配额及关税制度和此案中涉及的9项原材料适用的WTO条款差别不大,因而,若WTO做出不利于中方的裁决,可能会引发中国更多的贸易政策在WTO的争端仲裁台上成为被告[2]。

除此以外,在本部分中还可在课堂实践教学过程中,根据各班学生的兴趣度及接受新知识的能力,适当讲述美日贸易冲突、欧美钢铁保卫战等著名案例,提高学生对WTO准则的认知度,并使其能够根据现实案例分析WTO准则如何适用于不同国家间的贸易往来,如何利用准则应对贸易保护主义等。

四、《贸易政策比较》中“国际贸易发展现状与趋势”的教学创新

在本部分中,笔者认为,讲述的重点应放在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利弊分析以及国际贸易新变化所带来的政策取向问题上。

首先,在课堂教学中着重分析经济一体化的含义与成因。在含义方面,应明确阐述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在现有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国际分工的基础上,由政府间通过协商缔结条约,建立多国的经济联盟,并分析广义经济一体化与侠义经济一体化在概念上的区别;在成因方面,以“三环外交”、北美自由贸易区、美洲自由贸易区、亚太经合组织等实际案例为基础,帮助学生理解经济一体化的历史成因与必然趋势。

其次,以欧盟为例,讲述从欧共体到欧盟的演变过程,以及经济一体化给欧洲各国带来的影响。例如,欧元区的成立,实际上加速了整个欧洲经济一体化,而非仅仅局限于欧盟成员国,其后续影响应结合当前欧盟国家,如希腊、葡萄牙、爱尔兰等国出现的财政危机,着重分析欧洲经济一体化所产生的消极影响,并列举其可能采取的应对措施,使学生深刻认识到经济一体化并尽善尽美,而是挑战与机遇并存。

第三,结合我国及东亚周边地区形势,分析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联系与区别。在这一部分,也可对未来APEC的发展趋势,以及亚元区形成的可能性进行展望,加强学生自主分析问题能力,促进其多元化经济思维模式的形成。

五、总结

国际贸易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而各国贸易政策的适时调整则凸显了当前国际贸易形势变化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因而,正如前文所述,《贸易政策比较》课程是本科阶段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必修课程之一,其教学重点应有别于《国际贸易》和《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两门课程:(1)《贸易政策比较》应更注重对各国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所采取的贸易政策的比较分析,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定义与概念的讲述;(2)《贸易政策比较》应更注重对现实案例的解读,其案例的特点应具有鲜明的时效性,即结合当年发生的各国贸易摩擦、贸易政策调整等;(3)《贸易政策比较》在教学过程中,应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国际贸易政策能力放在第一位,力争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提高学生具备自主分析问题的能力。

篇12

一、秦唐沧三市现阶段情况分析

秦皇岛市努力建设环渤梅地区经济隆起城市,招商引资实现新突破。2010年1―9月,全市直接利用外资1.56亿美元,完成省定目标的66.52%;实际引进内资30.07亿元,完成省定目标的96.42%。海湾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上市,募集资金4.3亿港元。临港产业有新发展。首奏金属材料、旭硝子汽车玻璃等大项目顺利建成投产,天威保变、GE燃气轮机等大项目顺利开工,美铝渤海铝业、永顺泰麦芽等大项目正式落地,秦皇岛至仁川国际航线顺利开通,中粮精炼糖、三养玉米深加工等项目顺利推进。对外经贸呈现新气象,我国中断8年之久的对中东活畜出口在该市得到了恢复,耀华玻璃集团承建的中国政府首个援朝浮法玻璃生产线顺利投产。

唐山市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港口为龙头,以沿海县(区)和开发区为支撑,辐射沿海区域、带动全局的开放型沿海经济隆起带,吸引了大唐发电、北京焦化厂―迁建、恒通精密薄板、韩国相林皮革、韩京电工、美国气体化工产品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生根。唐山港京唐港区运营今年有望突破3000万吨,成为全国港口20强之一。

沧州市在项目建设上,总体抓集群,单体抓项目,重点抓工业,把对外对接合作的重点放在延长产业链条、做大主导产业上。这包括化工产业、汽车配件、裘皮制品。另外,河间线缆、献县扣件、东光塑料加工等也正在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产业龙头。在抓好产业链的同时,该市注重推进有影响、有牵动作用的重点项目,主要是美国通用电缆公司参股的宝丰线缆项目、法国液化空气公司与沧化集团合资空分装置项目、临港污水处理项目、临港输水建设项目、沧州炼油厂扩建项目和沧东电厂三期工程等大型合资合作项目,形成了竣工一批、建设一批、谋划一批的项目梯次发展结构。在招商方式上,该市确定了“主攻日韩,巩固港台,拓展欧美”的招商策略。随着韩国客商的增多,韩国工业园区正在加快建设。

二、秦唐沧地区的独特区位优势

(一)优越的地理位置

秦唐沧三市地处环渤海经济圈的核心地带、区位优势非常明显。环渤海经济圈正在成为中国经济板块乃至东北亚地区极具发展潜力的经济隆起地带,河北省秦唐沧地区处于环渤海核心地带,内接京津,外临渤海,北接辽宁沿海经济带,南连山东黄河三角洲,中嵌天津滨海新区。这里地理位置优越,水陆交通便捷,自然资源丰富,工业基础雄厚,自古贸易活动十分频繁,有天然的不冻港――秦皇岛港,从长远来看,是我国沿海最具开发潜质和影响力的战略要地之一。

(二)发达的产业集群区

目前,这一地区已形成了以钢铁、化工、装备、建材为支柱的制造业体系,以电力、煤炭为主体的能源产业体系,以物流、旅游、运输等为主导的服务业体系,培育出了一批有实力、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和优势产品,建设了曹妃甸新区、渤海新区、北戴河新区等一批产业聚集区,是我国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和培育的经济区。

(三)港口经济各具特色

秦皇岛是我国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和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煤炭输出港之一;黄骅港是我国西煤东运输出的第二大通道,也是继天津港和秦皇岛港之后我国第三大煤炭输出港;唐山港分为曹妃甸港区、京唐港区和丰南港区,正在快速崛起。河北省正在形成以秦皇岛港为主枢纽港,以黄骅港、唐山港为区域性重要港口,以曹妃甸为大型深水矿石,原油接卸码头的港口群体系。

但是,目前秦唐沧地区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会直接影响河北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进而影响京津冀地区整体实力、竞争力和区域地位提升,甚至拖累整个环渤海经济圈的发展。

三、秦唐沧三市未来应采取的措施

(一)利用秦唐沧地区现有工业优势,积极发展特色主导产业

这一地区是建材、冶金、化工产品的生产基地,在全国也占重要地位。这些具有雄厚基础的特色工业是提高秦唐沧地区工业结构水平的主导产业。因此今后这一地区相关产业的发展,应走集约型发展的道路,而不能搞粗放、低效型的产值型模式;不仅应使这些主导产业成为该地区的主导产业和出口创汇支柱产业,而且还要通过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外向度高和附加值较高的产品,力争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和最大生产基地的地位。

(二)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提高三市产业结构水平

迁安市积极与首钢集团携手,促成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建立,就是成功的案例。实际上,首钢东迁不仅仅是其生产流程在空间上的迁移,而且必然会涉及到产品结构和技术水平的调整。迁安作为产业承接方,在接收首钢部分生产环节的同时也自然会触及其部分新产品、新工艺与新技术,这无论对迁安还是对整个唐山的产业发展以及整个河北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积极引进京津的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促进产业梯度转移

秦唐沧应充分利用环抱京津的特殊区位优势,大力引进我省相对稀缺的资金、技术和管理人才等要素。这就需要积极培育生产要素市场,采取各种措施推动生产要素的跨地区流动。政府应加快制定、实施灵活多样的鼓励性措施,吸引京津的资金、技术、信息和管理人才等,真正做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利用京津先进、充裕的生产要素提升产业结构层次和水平,最终实现产业结构的全面优化与升级。

(四)加强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内、对外开放力度

秦唐沧地区的发展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区位优势,立足对内、对外开放,通过“外引内联”,营造对内、对外开放的新格局。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委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以制定优惠政策、简化审批手续、提供良好服务、完善基础设施为核心,大力加强软环境和硬环境建设,加快引进内资、外资步伐,提高对内、对外开放质量,通过外力带动本地区的发展。

综上所述,以秦唐沧为核心的环渤海经济圈的形成将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从而进一步提高我国的对外开放程度和贸易水平,积极推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顺利实现十二五的宏伟目标。

参考文献

[1]高金田,姜萌.韩国一欧盟自由贸易区的贸易效应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0(21).

[2]张玉山,刘维.韩美自由贸易协定对我国的影响与对策[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8(8).

[3]王冬英.加快我国区域经济合作步伐,构建中华自由贸易区[J].理论导刊,2004(5).

[4]郭洁.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关系[J].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7(4):

120-123.

[5]河北统计年鉴:2007-2010.

篇13

1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制度概述

1.1现状分析

随着东盟各国贸易往来的不断增多,原有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已经不能满足国际贸易中个人贸易的发展要求。个人贸易中不断涌现出贸易堡垒、国家垄断等行为,不正当企业交易等问题阻碍着东盟经济的发展,本文借鉴北美由贸易区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优点,对当下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中个人贸易问题进行研究。

1.2问题来源

2004年东盟各成员国决定对1996年通过的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进行修改完善。从理论上来讲,在解决东盟各成员国协贸易争端方面,解决机制应为一种有效手段。但在实践层面,曾发生过与降税和消除税相关的贸易争端、东盟自由贸易区域协定下的成员国之间的非税纠纷等,东盟成员国喜欢通过外交手段来解决上述问题。不管怎样,东盟各成员国选用的方式对贸易争端的解决产生了一定作用。

目前东盟自由贸易组织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在某些具体内容方面还不健全,如由于他人或他国违反贸易秩序使得个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理论上,东盟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在决定解决贸易争端具体做法的规定时给予涉事国家权利。因此,涉事国家政府在所发生的争端问题上有决定权,由于个人为了解决贸易争端问题需要依靠国家政府并等待政府来干预,这致使贸易争端的解决具有不确定性。反之,如果目前的东盟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允许并创造机会让个人不用通过政府可以直接进行申诉来解决贸易争端问题,那么贸易争端得到解决的确定性便会增大。

1.3问题理论基础――自由贸易区理论

自由贸易区理论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形式之一,它是指两个以上的国家,通过缔结条约消除关税壁垒和数量限制,在区内各成员国之间废除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实现区内的完全自由流动,但每个成员国仍保留对非成员国的原有壁垒。自由贸易区的一个关键性基石就是“原场地原则”,据此能够防止非成员国的产品从低关税成员国出口到享有自由贸易区优惠的关税较高的国家。

根据发展目标、阶段和程度的不同,区域经济一体化可分为六种类型,从经济融合程度从低到高,依次为优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与完全经济一体化。而东盟自由贸易区就是最典型自由贸易区理论的体现。其理论最具体的体现就是个人贸易问题。

1.4问题的历史来源

21世纪一个重要的发展是东南亚国家联盟这个区域合作组织的扩大。其发展源于其丰富的历史及环境。而复杂的环境导致各区域个人贸易的差异。政治状况,东南亚地区主义追求的不是政治经济的一体化,而是国家间的合作。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个人贸易问题就处于次要位置,国家贸易处于主导。对个人贸易的不重视,导致了个人贸易与国家经济格局的冲突。国家利益和区域利益的矛盾也是一大因素。

1.5问题的重要性

目前的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在解决个人贸易争端问题方面还不足,仍主要依靠政府,这致使个人贸易争端的解决缺乏效率。因此,需要通过比较北美自由贸易区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汲取其中的优势经验,以期完善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争端机制中存在的不足,为东盟的个人贸易问题谋出路。

2研究成果

2.1北美自由贸易区贸易制度简介

北美自由贸易区已经发展多年,由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3国组成,1992年8月12日三国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达成一致,并于同年12月17日正式签署。通过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之间的南北合作,美国一国主导性的机制。水平、垂直分工并存与经济互补性,减免关税的不同步性等多种手段来解决面对的个人贸易问题。其中最有借鉴价值的就是个人对贸易问题的间接控诉解决方法。

2.2欧盟合作模式的借鉴价值

区域组织成员国经济水平越接近,就越能减少在经济运行中的“调整成本”,消除市场障碍和实行专业化分工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越均匀,越能产生经济共同体的需要。产业内贸易理论认为,贸易不一定是比较优势的结果,也有可能是规模经济或收益递增的结果,这些理论为欧洲共同体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理论基础。欧盟凭借各成员国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小,各成员国对同盟内部市场的依赖性较强等优点,从区域调解机构方面解决个人贸易问题。如设立结构基金重点扶持落后地区经济的发展。在社会的各行业、各领域建立专属机构来调剂个人贸易问题,这有很大的借鉴价值。

2.3研究成果

通过研究分析相关文献,可以总结出如下研究成果:

2.3.1北美自由贸易区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中第19条规定

北美自由贸易区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中第19条规定关于反对贸易保护的措施;个人采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解决个人贸易争端的表现为,个人能够控诉违反北美自由贸易区成员国间贸易协定的成员国。在解决贸易争端时,个人能够帮国家承担部分解决贸易争端的商讨成本。除此之外,个人在指控其他国家时还拥有直接反驳权。上述权利使个人能够在涉事案件的处理中帮到自己的国家。

2.3.2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中,个人无权直接控诉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即当个人由于其他成员国违反贸易协定而致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个人只能间接地通过国家来解决个人贸易争端,个人无权直接指控及反驳其他国家,这便致使在解决个人贸易争端过程当中,个人无法代表自己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与他国直接进行辩驳。同时,当个人为维权而找到己国政府时,政府也不会竭力为个人争取权益,毕竟政府不是直接受益者或直接受害者。

2.4政府在解决个人贸易争端中的职责

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区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规定,由于个人有直接控诉权,政府不得拒绝来自个人对他国的控诉,这样贸易争端得到解决的确定性便大大增大了。与这一规定恰恰相反,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不允许个人进行直接控诉。他们必须先通过向他们的国家申诉,然后政府在商量怎么解决。因此东盟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下的贸易争端解决不具有确定性。

2.4.1个人直接控诉可减轻对国与国之间外交关系的冲击

如果处理对其他国家控诉的案子的话可能会影响到国与国之间的外交关系,但是北美第19条规定就很好地规避了这一问题,因为贸易争端控诉者为个人而非国家。相反,东盟自由贸易区个成员国不得不面临处理贸易争端时控诉国和被控诉国之间的外交关系冲击。原因便是,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规定只有东盟成员国才能运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解决贸易争端,而个人则无权运用此机制。因此,东盟各成员国为了维护好国际外交关系,便热衷于其他手段如外交磋商等来解决贸易争端

2.4.2个人运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解决贸易争端可提高办事效率

个人运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解决贸易争端对国家,对个人以及对贸易争端案件的顺利处理都有很多好处。但要避免因允许个人运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个人贸易争端而产生的一些问题。如:贸易争端案例的增加,处理案件时所需手续费的增加,在解决贸易争端时政府商讨权利减小,以及致使贸易争端的解决缺乏确定性。

3总结及建议

尽管东盟各成员国已对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进行了完善,但未有成员国运用此机制来解决贸易争端问题,这些手段也存在很多缺陷。因此,为了确保个人贸易争端得到良好的解决,东盟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决定允许个人拥有直接提出控诉的权利。对此,Schneider先生评价到,允许个人运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解决个人贸易争端或者直接提出控诉是解决个人贸易争端相关问题的最有效方法。

允许个人运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解决个人贸易争端具有很高的实效性及多种好处,如:允许个人运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解决个人贸易争端,可以让个人之政府尤其是权益受侵的一方更加积极地处理贸易争端;以及允许个人运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解决个人贸易争端或允许个人直接进行控诉,有利于帮助国家避免外交关系受到冲击。此外,允许个人参与案件商讨,贸易争端案件的处理比以前更加有效。并不是说,允许个人运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解决个人贸易争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不足之处如:政府在处理贸易争端时权利减弱问题,解决争端时应有怎样的强度,以及在处理贸易争端时所需的手续费增加等等。

此外,东盟应该通过关于反对贸易保护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给个人创造机会,让个人可以运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个人贸易争端问题。北美规定为日后完善东盟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但各东盟成员国要考虑到因允许个人运用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个人贸易争端而产生的一些问题,即在上文已提及的关于北美自由贸易区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允许个人运用此机制解决贸易争端而产生的一些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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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美)戴维W.J.争端解决关贸总协定.在W.J.约翰・H・杰克逊,法律问题的国际经济关系:案例,材料和文本上的国家和跨国经济关系国际关系[M].西方出版公司,2011: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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