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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法律知识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老年人法律知识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老年人法律知识

篇1

据了解,“涉老”民事案件呈现以下特点:借款案件增多、再婚老人离婚案件增多、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增加。

随着老年人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及民间借贷的兴起,“涉老”借款案件也越来越多。如老年人提供自己名下的财产为子女借款作抵押担保,子女未能按时还款或无力偿还而违约时,产生的纠纷便使老年人成了案件被告之一。

再婚老人离婚案件增多。老年人再婚重组家庭,往往带来经济利益和财产分配的问题,有些老人婚前未能通过法律程序有效处分财产,婚后因未能处理好与双方子女的关系和财产分配上的分歧,导致再婚老人离婚时容易引起离婚诉讼。

另外,“涉老”民事案例中人身损害赔偿和涉及经济财产的纠纷增多,涉人身和财产的纠纷占较大比例。有因子女或家庭成员侵犯老年人居住权、房产权引发的纠纷;有老年人退休后发挥余热而产生的劳动报酬纠纷;有财产损害、继承析产、已有财产分割等纠纷。

法律认知能力差导致维权难

据一位法官介绍,老年人由于自身生理、心理因素的限制,是社会特殊群体,而在“涉老”案件的老年人大多文化程度低,文盲和半文盲多,诉讼能力弱,妨碍他们行使诉讼权利。

在解决涉老“案件”过程中,法院除了保护老年人的合理请求,还加强了对他们的教育,积极指导他们举证,倾情为老年人维权。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涉老”案件中,较多老人存在法律意识不强,重视口头承诺,不知道保存有关证据凭条,以致发生纠纷时往往不能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使自己处于不利位置,直接影响诉讼结果。

“涉老”案件存在法律缺陷

近年来,我国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越来越重视,继1996年8月29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后,各地也出台相应的保护老年人权益的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缺陷,由于某些条款的规定不明确,致使法院在审判中难以适用,使那些违法者有机可乘,给老年人权益的保护带来障碍。

“近年来涉老民事案件中因医疗行为所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也明显增加”,有律师指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而《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仅要查明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还要查明医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因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并不说明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而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要判断该行为是否有过错以及是否有因果关系,就要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对此进行鉴定,但目前专业鉴定机构并不作出是否有过错的鉴定,而作为当事人要就此举证证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有过错的难度就相应增加,尤其是对老年当事人,更是难上加难。

精神赡养不能忽视

物质生活得不到最基本保障,多名子女共同赡养老人,因赡养费分配不平等而产生纠纷,老人迫不得已把子女告上法庭……随着养老保险的建立和完善、经济水平的提高,赡养案件的发生相对减少。

赡养案件相对减少,但精神赡养成为新问题。不少老年人在物质生活上有了较大提高后,对精神生活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许多老年人希望子女能多回家看望自己,共聚天伦之乐,给予精神慰藉,但子女总因工作缠身等问题而未能满足老年人的要求,因此使矛盾纠纷增加。

篇2

反复实验后,老鼠会渐渐将声响与足部刺激两者联系起来,即记住了听到声响后足部会出现痉挛。在实验第二阶段,只让老鼠听到声响而不给其以电子刺激。科学家们发现,年轻的实验鼠依然会习惯性地出现足部痉挛。这证明它们记住了在第一阶段中所形成的因两者关联而产生的自然机体反应。但年老的实验鼠则在听到声响后很少出现足部痉挛反应。这表明它们的记忆力出现衰退。

在实验过程中,科学家发现一种名为“SK3”的蛋白质在不同年龄的实验鼠脑部中的含量与其记忆能力密切相关。老年实验鼠脑部该蛋白质含量较高,年轻实验鼠含量较少。当科学家设法降低老年实验鼠脑部的SK3含量后,它们的记忆力出现了好转。

科学家解释说,此前的研究也证实,生物体将外部刺激传导给大脑的过程中,SK3起到了重要的控制作用。科学家期望,他们可以研发出一种调节人类大脑中SK3蛋白质含量的药物,帮助减缓老年人记忆力衰退的速度。

尿检预测长期记忆丧失

前期研究结果显示,对尿液中的应激性激素进行检测有可能预测出老年男人是否会发生增龄性记忆丧失:肾上腺素含量的增加与七十多岁男性的心智功能衰退是密切相关的。有关研究报告已呈交给美国老龄学会(GSA)年会上,专家们认为该项发现最终将用于预测中老年人患Alzheimer氏症可能性。洛杉矶加州大学的安瑞大夫等指出,实际上已经知道这类应激性激素的增加意味着健康状况的退变,只不过迄今尚不清楚其含量的下降是否真的有利于改善健康,但此前的相关研究确实证明了血液中应激激素的增加(包括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和氢化可的松等)与老年人的死亡率、心脏病和精神障碍等密切相关。在该项研究中,专家们在1988年对154位七十多岁的健康男女自愿者的隔夜尿样进行了检查,将肾上腺素测定结果与他们的心智功能状况进行比较,并分别在两年半和七年后重复检测。结果在排除了其他因素的作用后发现,对于那些在两年半后就表现出肾上腺素上升的老年男人来说,他们在随后的四年半里患记忆丧失的危险就会显著增加。

焦虑症使心脏病发作风险提升74%

荷兰蒂尔堡大学研究人员一份研究报告说,一名心脏疾病患者如果患有焦虑症,将会增加其心脏病发作、中风、心脏衰歇甚至死亡的风险。

研究人员选取了1000多名病情稳定的心脏疾病患者为研究对象。调查之初,他们对这些人进行检查,以评估是否患有焦虑症。

篇3

一、当地老年人赡养法律意识现状

通过调研,当前农村群众依法赡养老年人的法律素质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法律通型;二是似懂非懂型;三是法盲型。

(一)、法律通型。在调研的几个村的部分村两委成员和普通群众共80人,有17%的干部群众属法律通型的,他们主要是通过观看电视节目、阅读报纸、书籍,县、乡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组成的法律讲师团下村讲课来学习关于老年人赡养的法律知识。他们往往会用法律的知识武装、充实自己的头脑,法律通型的干部群众较善于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其中还有5%的老年人会用法,与子女签订老人赡养协议。

(二)、似懂非懂型。在调研的120人中,有大约57%的属于这一类型。他们对老年人赡养的法律往往是一知半解,似懂非懂。他们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主要是通过别人说和评论。他们往往不轻易犯法,但不能更好的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

(三)、法盲型。法盲型的干部群众对法律一点都不知道,这种人占26%。这种类型的人不懂什么是法,什么是违法,只知道自己做的是对的。

二、当地群众老年人赡养法律意识不强的制约因素

(一)子女的问题

1.子女经济紧张致使老年人赡养折扣。

对于以务农为生的子女来说,由于目前农村劳动生产率低下,多数农民收入不高,很多家庭难以承受抚养孩子和赡养老人的双重压力。在现代家庭中老年人已经失去支配地位的情况下,家庭赡养老人的质量大打折扣,这些人有的还在贫困线上挣扎,有的自己生活都成问题,也根本无能力赡养自己的父母。

2.子女道德缺失造成老年人赡养丢弃。

篇4

二、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通过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使广大领导干部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上半年,我们聘请民族学院法学教授,举办了全区科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收到了理想的效果。

行政执法人员是法律法规的直接实施者,他们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执法水平和执法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其依法行使公共权利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法律公正实施。上半年,我们举办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全区共5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下一步我们还将筹备举办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竞赛,以此掀起一个全区学法用法新的。

三、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水平,维护其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也是我们普法的重点对象。首先,切实抓好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做到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障、并形成制度,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其次,我们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报告宣讲团,调集公、检、法、司具有专业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同志担任法制报告团成员,定期在全区各学校做法制报告,并且在辖区各学校都聘请了法制辅导员,由法制辅导员不定期的开展法制主题班会活动,现全区已有法制辅导员124名。上半年,我们已举办校园法制报告会6起,法制主题班会10起,发放青少年普法读物1200余册,受教育学生共达3200余人次。我们还以“148”热线为载体,开通了未成年人援助热线,我们广大的青少年如有法律上的疑难或其本身受到了侵害,都可以通过“148”热线电话向我们咨询、求助,我们在热线旁将有专人为未成年人解答并提供帮助。上半年,共接受咨询31次,

有力地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四、加大有关维护老年人、妇女权益方面的法律知识普及,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及妇女的合法权益。

老年人和妇女都是社会的弱者,维护好他们的权益是我们普法工作的一个重点。我们在法律进基层活动中都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做为我们一个重点内容进行普及。我们经常与社区干部、村干部进行联系,对有出现侵害老年人、妇女权益的行为,立刻安排专人进行点对点、人对人的宣教。今年上半年的“三八”妇女节,我们会同相关单位组织了大型宣传活动,印制了维护妇女权益的宣传手册,在主要街道设点宣传,向群众讲解妇女应当享有的各项权益,消除人们的重男轻女思想。

五、进一步加强社区法律服务与法制宣传的力度。

社区是我们普法战线上的一块主阵地,我们始终都将此项工作做为我们的重中之重。我们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法律进社区服务队。服务队会同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员定期下到社区,为群众提供宣传、咨询等各种法律服务。上半年,我们深入到辖区凤凰家园与八厂社区,在社区开展了普法“五个一”工程,即向群众发一份普法传单,送一本法律书籍,举行一次法制图板展览,做一次法律咨询,讲一堂法制讲座,并在开展“五个一”工程的同时,在司法所的配合下宣传教育入户,有重点到人,力求在普法过程中用法律手段调处化解群众的热难点问题,排除社会不安定因素,防患于未然。为了建立社区普

法长效机制,我们积极地与街道、社区联系,并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普法活动站。我们定期为活动站更新普法读物,以便社区群众能够长期地有法可学、有法可用。

六、参加各类大型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普及法律知识。

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声势大、人员多、影响面广,容易引起群众的关注。通过这些宣传活动,走上街头,真正的贴近群众,面对面地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为群众解答法律上的疑难,提供法律上的帮助。今年上半年,我们参加了“科技之春”、“综合治理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等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60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45次,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次,收到了理想的社会效果。

七、创新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工作。

篇5

1995年,林建德自费创办老年法制学校,常年开设由他主讲的法律法规专题课,同时定期举办学法用法特色班,从公、检、法、司等部门聘请专业法律人士来校授课。29年来,林建德先后培养了2000多位法律明白人,并为老年人提供大量的免费法律援助。林建德说,法律就像灯塔,能照亮航程,指明方向,找到归宿;如果大家都遵法守法,社会就更加进步,邻里就更加和谐。2016年8月,林建德获得“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模范个人”称号。

这就是林建德用他的言行呈现给我们的一种有情怀的老人样。

也许有人觉得对老年人讲情怀,要求有点高了。老年人不就是跳跳广场舞、打打太极拳、带带孙子、谈谈保健,或者聚聚聊聊、走走看看。其实不然。因为我们真切地看到,在许多发达地区,老年人做善事、做公益的情怀与担当已经越来越普遍,越来越常态化了。在这些地方,老年人讲情怀、讲担当、讲责任,不仅成为一种时尚,也逐渐内化为自觉行动。正如林建德所说:“居家养老不是在家待着,而是走出家门,尽己所能,回报社会。”

有情怀的老人是什么样子

有情怀的老人,热爱生活,写好人生。在这些老年人看来,自己虽然退休离开了原来的职场,但生活的意义与对生活的热爱并没有因此改变或减少。他们以前做事难免有着谋生的无奈,如今完全可以更加关注兴趣与意义。梁实秋曾经说过,老年的情趣在于互相扶持地走下山岗,自得其乐。老年人已经将一切恩怨炎凉看得明白,但是,这不该妨碍他们感慨之余行动起来,继续享受做事情的快乐。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有情怀的老人也许自己衣食无忧,但他们清醒地看到仍有不少人的生活并不如意。所以,他们总是善于用发现美的眼光与心态去捕捉、挖掘、呵护生活中点点滴滴的真善美,他们总是尽自己所能扶贫济困,去帮助那些生活困难的人,他们总是用自己的爱与热情去感染、引导那些遭受挫折困扰的人增强信心与勇气。

有情怀的老人,感恩社会,继续梦想。这些老年人认为,社会给了他们很多机会与梦想,也给了他们很多利益与待遇,他们不可能不知恩图报、服务社会、继续梦想。就像林建德那样,他们以自己独特的视角观察社会发展的进程与趋势,敏锐发现其中的短板与症结,提出自己独有的推动社会进步的方案与解决具体问题的办法,并身体力行亲历亲为地去做。

篇6

老年住院患者主要安全问题

夜间急症发生率高:①由于老年人的身体机能的特点决定老年人有些疾病易在睡眠时急性发作,而且往往比白天发病更为凶险。如脑梗死发病时,病人突然半身不遂、肢体麻木、口歪眼斜、视物模糊,这主要是夜间睡眠时,心率减慢、血流迟缓,血小板凝固,形成血栓而发病。另外,胆绞痛、痛风、心绞痛、哮喘都是老年患者夜间易发的急症。②跌倒:老年患者都有不同程度的视力、听力障碍。地面光滑、潮湿、有果皮、病房内设施多、过道障碍物、卧床时间长等均可使患者站立不稳而跌倒。据报道有患者因术后卧床时间长,在慌张起身接电话中跌倒,导致颅底骨折[2]。

告知行为不规范:告知行为反映了护士职业情感以及对患者的尊重,告知过程中的不恰当,会给患者带来不稳定感和心理负担,甚至导致治疗的失败,同时也给医院带来负面影响。如老年人失眠时服用的安定与异搏定同用时可造成肝炎;与杜冷丁同用时可引起呼吸停止;与利眠宁合用可引起遗尿;与苯巴比妥合用可引起精神错乱[3]。

安全管理对策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护理安全的保证,重视安全教育应在落实上下功夫,组织全体护士学习《老年病诊疗手册》、《医院管理条例》、《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从职业道德和法律的高度规范护士的管理行为,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使护士认识到遵守规章制度也是一种自我保护,提高护士自觉性,消除隐患,防范于未然。鼓励护理人员在工作中讲奉献、讲协作、创一流服务。我们充分考虑老年患者身体功能有不同程度损害的特殊性,以患者为中心,为患者解决实际问题,加强老年病知识的业务学习,定期召开护理工作讲评会,听取护士的意见和建议,重新修订相应的护理规范、常规,进一步规范护理行为。

建立防护措施:保持每块地面清洁干燥,病房和通道内简化设施,走廊、厕所、浴室设有扶手,电话由床尾改装在床头,并在床头设置呼叫器,夜班护士按时巡视病房。对术后和卧床时间长的患者提醒其做到3个30秒,即醒后30秒再起床,起床后30秒再站立,站后30秒再行走,以防跌倒[2]。

加强老年病健康宣教:为落实健康教育,请专业医生讲解各疾病的特点及注意事项,要求责任护士在患者入院3天内,讲解疾病知识,护士长对入院3天的患者就健康教育知晓率进行检查,并把此次检查以优、中、差纳入护士量化考核中,直接与奖金和年终考核挂钩。护士长每周召开1次护患座谈会,倾听患者对诊疗护理及病区安全管理方面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对潜在的隐患妥善处理,从而保证了安全,如一长期服用安定的老年患者通过责任护士的健康宣教知道了自己服用安定后不能服用异搏定等知识,避免了不良反应的发生。

参考文献

篇7

1. 1输液安全隐患因素

1. 1. 1社会因素:我国现有国情为独居老人多,无人陪伴,通常一个人前来就诊。护士不仅要进行输液操作,还要应对老年人的生活护理,影响工作的连续性和操作准确度。医生及患者偏好输液这种治疗方式,管理制度不完善,要求不严,激励机制欠缺等。

1. 1. 2护理人员因素:人员配制不足,护理人员不足,排班不合理,搭配不当,对患者的呼唤没有及时应答,没有及时更换液体,引发回血,使患者不满情绪明显增强;患者多,时常出现多个输液人员同时拔针,护士没有时间帮助有困难的老年人按压针眼,导致出血,引起患者的指责;按规定患者输液结束后,需留院观察半个小时,因护士无暇认真交代,导致患者直接离去,途中出现不良反应,引起纠纷等。少部分护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护理技术不达标,造成操作失当,违反操作规程,静脉穿刺失误或固定不佳,也会导致药物外渗等。

1. 1. 3老年患者因素:老年人随着年龄增大,机体衰老,肌肉、关节、平衡、运动能力下降,容易摔倒,骨质疏松易出现骨折;感觉功能下降,包括视力、听力、体表的冷热、疼痛等感知功能下降,容易出现听不清、听错名宇,自我观察是否有渗出、输液的速度及进程能力差;男性患者前列腺增生尿频、尿急、反复上卫生间次数多;有的老年人患有轻度精神障碍(如脑梗、中风后遗症、阿尔默海茨综合征等),性情偏执、好激动、多疑;还有的老年人患有基础病,长期使用多种药品,容易忽略配伍禁忌与相互拮抗作用;甚至还有不少老年人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突发意外可能性大等。

2安全隐患相应的对策

2. 1注重科学管理,重视护理人员的配制:适当增加护士力量,实行弹性排班,增加高峰期上班人数。规范护理操作,增强考核力度,将护士的工作业绩与绩效和晋升挂钩。

2. 2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实施护理,护理人员首先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等相关知识要多了解,多掌握,提高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安排专人巡视观察输液速度、渗出、有无不良反应,协助行动不便的老人如厕、按压拔针部位等。

2. 3重视个人修养,加强职业道德的教育:贯彻落实三好一满意精神,弘扬中华传统,尊老敬老,语言文明,态度亲切。

2. 4提高业务水平,加强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利用下午等相对空闲时间组织业务学习,护士不仅要掌握输液的相关理论和技能,还要掌握药物的性能、配伍禁忌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组织护士学习老年人常见疾病的观察,输液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并发症及急救方法,确保抢救药品齐全,抢救设施保存完好。

2. 5运用沟通技巧,提高与老年人的沟通质量:主动与患者进行交谈、沟通,耐心倾听老年人的诉说,了解患者的认知能力,请同时输液的患者对老年人给予关注与帮助。由于护士力量有限,交代老年患者(80岁以上)及残障老人尽量有亲属陪伴。

2. 6开展健康宣教,争取老年人的理解与配合:对老年人进行有效的健康教育,明确用药目的,对输液的注意事项进行充分而又详细地了解,观察用药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工作中落实各项告知制度,要有耐心,详细告知皮试时间、输液瓶数、输液滴数、药物的不良反应、避免液体渗漏等,让患者心中有数。

3结果

通过全面细致的护理措施,提高了社区输液厅老年患者的护理质量,减少护理差错事故和纠纷的发生,提高了服务满意度。

篇8

(二)涉老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赡养纠纷。2009年至2012年某基层法院共审结赡养纠纷案件49件,占同期受理涉老纠纷案件的45%。2010年以后审结赡养纠纷案件虽然数量下降,但是案件处理难度日益增大,主要原因是老年人对生活费、医疗费的需求增加,而其子女经济能力有限,给案件处理增加了难度。

(三)房屋产权纠纷、租赁使用权纠纷案件逐渐缠上老人。随着房价不断上涨,涉老房屋产权纠纷、房屋买卖纠纷、租赁权纠纷逐年增长,且随着城镇化进度加速,涉及房屋拆迁安置款纠纷和房屋确权、继承析产纠纷案件也在增加。

二、涉老案件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老年人用法律维权的意识不足。受“家丑不可外扬”“打官司丢人”“快人土的人还离婚”等传统观念的束缚,提讼对老年人本身而言需要极大的勇气,甚至是一种内心伤害。有的老人提讼后,受到外界阻挠又撤诉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证据意识普遍不强。基于亲属关系,老年人的钱财、物权凭证、身份证件往往交由特定亲属保管,导致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往往由于缺乏有力的证据,致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有些老年人法律知识欠缺,不懂得取证、举证等现代司法概念,甚至将道德事项寄希望于用法律来处理。导致有的诉讼请求难以得到支持。有些老年人以偏概全,将其长期工作生活形成的思维定式强加给法院,增加法官及时审结案件的难度。

(三)许多老人诉讼能力较低,需要得到司法关怀。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法院会主动对其应交的诉讼费采取缓交、减交、免交等措施。法官有时还会与村委会、居委会和老人所在单位协调解决老人的实际困难,给予老人最大限度的帮助,延伸司法关怀。但有些涉老案件往往是伴随着家庭财产分割、孙子女抚养、老年人再婚、父母子女矛盾、婆媳翁婿矛盾等较为复杂的因素,解决起来比较困难,有时个案的解决难以从根源上彻底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四)老人参加诉讼,牵动多方精力。如80岁的王某诉某图书馆的12册诗集署名权纠纷,因其听力存在部分障碍,需要与78岁的老伴一同出席法庭,子女对其父母的庭审情况也不断打电话询问,法官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也不断对王某进行悉心指导。因此,很多涉老案件需要基层组织领导、当事人亲属等多方参与,形成合力,从情、理、法各个角度来做当事人的工作,这样处理案件才能最终形成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老年人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法律纠纷

首先是管理好自己的身份证、房产证等重要证件。随着社会管理日渐规范。公民从事各种社会活动,办理相关事务,均要出示有效证件。一旦产生纠纷,上述证件必然成为判断法律行为是否有效的证据。

篇9

    一、巩固本社区原有的资源,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始终把老龄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老龄委的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整体推进社区老龄事业的发展。社区要从广大老年人精神生活需要出发,组织开展各种有益活动,推动“***社区”的建设。

    二、 进一步做好社区独居老人关爱工作,针对各种不同需求的独居老人提供各类相关的服务,巩固所有老人一对一的结对关爱活动。大力宣传“安康通”呼叫装置,为有这方面需求的老人做好服务工作。

    三、认真做好老年人来访、来信工作,热情接待,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困难。

    四、深入开展敬老活动,对小区困难老人及时送温暖,经常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发现困难及时解决。在春节、端午节、重阳节、夏季高温等重大节日前夕对无业老人、高龄老人、离休干部等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在“三八”妇女节,组织文体骨干排练节目,为社区中的老人们表演,

    工作计划《老年人工作计划》

    五、加强老年人权益维护力度,利用小区科普画廊、小黑板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对社区老人在赡养、家庭、财产等纠纷问题及时处理和调解,并在社区开设法律维权讲座,增强老人们自我维权意识。

    六、发挥社区内三个“睦邻点”的特色功能,继续作好“空中老年大学”的工作。

    七、充分发挥离休老干部作用,使他们的余热能得到发挥。

    八、定期开展志愿者送温暖活动,扩大为老服务志愿者读物,为特殊困难居民送医、免费测量血压、健康咨询、理发等。

篇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3-069-02

要规避西方养老问题走过的弯路,就不能将养老问题全部推向社会化,而应实行社会工作介入的居家养老方式,发挥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功能的长处,为老年人营造良好的养老服务氛围。

一、社工介入居家养老服务的前提是政府的主导作用

要想解决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匮乏问题,不能完全依靠政府投入,还需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其中。发挥社区社会工作组织的作用,介入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筹集工作,社区社会工作者组织募捐等公益性活动。国家出台政策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居家养老服务行业,解决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问题。

国家出台政策,鼓励子女与父母同住。“孝道”是人的根本。只有能够孝顺父母的人才能成为忠于祖国和人民的人。鼓励子女与父母同住不能靠强制性的措施,可以采取减低税收,或者经济补助的方式。在社会加大子女与父母同住的宣传力度,可以潜移默化的教育下一代孝顺长辈的“孝道”文化。父母对“孝道”的言传身教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子女的悉心关怀和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服务能够解决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后顾之忧,降低老年人的意外发生率。在购房政策上也可以向与父母同住的家庭倾斜,并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与父母同住的家庭可以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缓住房需求的增长速度。

市场经济大潮席卷之下,传统家庭养老的价值观念受到很大冲击。维护我国传统养老文化不仅需要道德伦理的传承,还需制定赡养老人的法律法规,在现实中具有可操作性。制定相应法律法规,使家庭养老成为子女的强制性责任。对赡养老人的家庭经济负担重,可以适当进行经济补助。尤其当家庭面临窘境的状态下,可适当加大经济补贴力度。为失业家庭提供了就业岗位培训,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对赡养老人的家庭子女接受教育实行相应的减免政策,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健全养老保障制度,解决老年人就医和日常生活费用。社区社工组织受政府委托,负责管理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有居家老年人自身的工资、养老金、子女的赡养费、社会福利等,社区社工组织负责最大程度的提高每个居住在家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质量。社区社工组织负责组织和监督养老服务队伍的福利性质和公益性质的服务,但同时还要引进市场化运作,解决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缺口问题。

二、发挥家庭养老功能的优势

家庭养老能够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慰藉需求。老人与子女同住,能够保持与社会的联系,更有效参与到社会活动中去,并获得社会认同感。子女在社会快节奏压力下,能够感受家庭温情。家庭养老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感,增强了家庭的稳定,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家庭养老能够使老人与子女互相照料。老人可以力所能及地为子女分担家务,减轻子女负担,老人挺能实现自身价值,能够获得自我认同。老人需要照料时,子女力便照顾老人,子女与老人互相帮扶。家庭养老是传统的养老方式的传承,随着我国向现代化迈进,传统家庭养老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是并行不悖的,只不过二者适合的社会发展程度不同,我国当前家庭养老的社会化是不可避免的养老方式。家庭养老面临困境的重要方面是老人对养老资源需求的增加。社区社会工作者介入居家养老服务,调节社区养老资源,提高居家养老的社会化程度,最大程度地减轻子女的负担,发挥家庭养老的优势。社工组织介入居家养老,可以对家庭主要照顾者定期展开培训,提高家庭主要照顾者的生活照料技能和加强对老人的情感慰藉,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指数。

居家养老能够节省国家修建大规模养老院舍的资金,同家可以将节省下来的资金用于购买养老服务,惠及老年人自身,从而缓解社会化养老的压力。居家养老是开放的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模式让老年人在自己熟悉的居住环境中养老,不改变老年人原有的人际关系,满足老年人的人际交往需求。良好的居住环境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方便老年人获得子女等家人的照料。

三、发挥家政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功能

子女工作压力大,不能时时在父母身边,家政服务有效缓解了子女照顾老人的压力。家政服务的养老服务功能缺乏监管机制,家政服务人员本身缺乏必要的培训,养老服务不够专业化。社区社会工作者利用社区资源,提升家政服务人员的养老服务专业素质。

社区社工组织参与政府居家养老服务的采购T作,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的良性竞争。从发展家政服务着手,壮大养老服务队伍。吸收农村和城市剩余劳动力加入到家政服务队伍,对家政服务人员进行养老护理培训和社工专业知识培训,获得结业资格方可进入家政服务队伍。严格规范家政服务队伍的监管制度,实行家政服务人员业绩公开制度,便于业主根据表现选择家政服务人员。家政服务公司与社区街道办事处建立合作关系,优先满足养老服务家庭的家政人员供给。家政服务公司与社区街道办事处做好家政人员和养老服务家庭的记录工作,及时联络供求双方。社区应严格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为家政公司从业人员建立信用公开制度,南业主公开打分。公开家政服务人员工作信息和擅长的业务,便于业主选择家政服务人员。加强家政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促进家政服务的发展,充实和壮大养老服务队伍。

四、整合居家养老服务人力资源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社区养老服务队伍由社工组织介入,能够提高社区养老服务管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社工组织能够定期对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素质,定期对养老服务人员开展心理知识培训和日常护理技能培训。社工组织介入居家养老能够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对老人的精神慰藉服务,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社工组织能够吸引优秀的养老服务人员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中来,提高工资待遇是留住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的最有效手段。

居家养老服务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其中,可以开设养老服务储蓄项目,发挥老年人自身的力量参与到养老服务中来,比如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志愿服务,换取将来养老服务的储蓄。老年人在生活能够自理之时,还可以实行自我养老,减轻社会和家庭的负担,提供老人自立。

社区社工组织能够大力发展志愿者养老服务队伍,吸引社会各界志愿者加入到养老服务队伍中来,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的凝聚力。社工组织人员要积极调动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的工作热情,建立志愿者档案,详细记录志愿者的表现,定期向社会通报嘉奖等激励机制。志愿者服务队伍让贫困或者孤寡老人享受到公益,度过祥和的晚年。

五、拓宽居家养老服务内容

社区养老服务主要由社区为居住在家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或者托老服务等服务项目。具体服务项目包括个人卫生、饮食起居等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服务项目。居家养老将家庭提供的养老服务转变为社区提供。社区开办老年人活动场所,开设全托或日托等托老服务,缓解家庭的养老压力。社区开办老年人培训班,让老年人发挥余热,对社会有所贡献。社区社工组织要监督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对老年人生活照料服务情况,并及时收到居家养老老人的反馈,根据反馈情况,对养老服务人员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对居家老人的生活照料水平。社区社区社工组织者组织养老服务人员为居家老年人建立健康梢案,根据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实施跟踪服务和关注。定期向家庭通报老人的健康状况,为老人提供日常保健护理,还可以陪老人就医问药等日常服务。

要拓宽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如为居家老人提供日常餐饮服务,可以送饭上门;为居家老人提供个人卫生服务和房屋打扫等情节工作;为老人提供代办业务,如缴费、取款、代购物品等上门服务项目。

社区社工组织培训养老服务人员为展家养老的老人提供精神慰藉服务,如为老人提供心理咨询、人际关系指导、读书看报、健身等服务项目。社区社工组织应组织养老服务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讲座,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法律索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知识和维权咨询服务。社区社工组织应建立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小组,做好老年人的维权服务。社区建立老年活动中心作为老年人的业余活动场所,由社区工作人员实行统一管理,政府适当补贴,满足老年人的休闲娱乐需求,社区社工组织应考虑到老年人的学习需求,开办老年人大学,开设健身、餐饮、知识学习等课程,提高老年人适应社会的能力。

社区社工组织牵头建立社区居家老人的紧急救助系统,在老年人家里和社区服务办公室安装紧急呼救装置和直拨电话,方便老年人的上门服务和紧急救助服务。社区社工组织成拓展居家老人的服务项目,为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的老人提供暂托或者整托服务。暂托或者整托服务项目能够让家庭主要照顾者全力投入工作,或者有时间彻底放松休息,又方便及时了解老人近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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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真做好老年人来访、来信工作,热情接待,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困难。

四、深入开展敬老活动,对小区困难老人及时送温暖,经常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发现困难及时解决。在春节、端午节、重阳节、夏季高温等重大节日前夕对无业老人、高龄老人、离休干部等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在“三八”妇女节,组织文体骨干排练节目,为社区中的老人们表演。

五、加强老年人权益维护力度,利用小区科普画廊、小黑板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对社区老人在赡养、家庭、财产等纠纷问题及时处理和调解,并在社区开设法律维权讲座,增强老人们自我维权意识。

六、发挥社区内三个“睦邻点”的特色功能,继续作好“空中老年大学”的工作。

七、充分发挥离休老干部作用,使他们的余热能得到发挥。

八、定期开展志愿者送温暖活动,扩大为老服务志愿者读物,为特殊困难居民送医、免费测量血压、健康咨询、理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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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刊《鸣镝》因全面反映研究所情况,得到离退休老同志长期关注。作为《鸣镝》工作人员,笔者从刊物定位与策划、人文理念、对象性与兼容性几方面进行思考与设想,希望以《鸣镝》为平台,进一步推动离退休老同志的媒体宣传工作。

一、定位与策划

刊物定位在读者多元化的今天显得尤其重要。刊物定位准,跟读者结缘,读者就喜欢看,刊物有号召力,反之只能事半功倍。要想办好刊物,定位与策划要紧密相连。《鸣镝》作为所刊,主要针对的是研究所全体人员,在此基础上,设置的栏目与板块也各有定位,因此定位与策划应着眼三方面。

(一)正确引导,塑造正面、积极的舆论氛围

《鸣镝》作为所刊,是在所党委领导下创办的刊物,应协助所党委做好正确宣传引导,营造正面、积极的舆论氛围,全面做好新形势下各项工作,包括要实现离退休工作的科学管理,营造和谐稳定局面。

《鸣镝》每期都在“卷首语”、“所内要闻”、“简迅”等栏目刊登反映上级组织的各项工作,传达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工作的文件精神等,起到非常重要的宣传作用。此外,每年不同主题的形势任务教育专栏,更是深度解析、立体呈现不同时期重点形势。另外,在纪实、文化、生活等各板块,都从不同角度进行细节展示。这种及时有效的新闻报道对宣传、贯彻上级及所党委的指示精神起到十分重要作用,而老同志在这样的舆论引导下,能及时了解各项政策与当前形势,有利于建立积极阳光的心态,有助于身心健康。

(二)搭建互动平台,做好沟通人

《鸣镝》发行范围较广,读者群体除了离退休老同志,也有很多在职人员。刊物不仅承担上情下达任务,也承担下情上达任务。研究所一直坚持“双服务、双管理、双增长、双和谐“离退休工作方针,对老同志十分尊重。在这种氛围下,《鸣镝》将组织发展,双管理工作情况等及时展现给老同志,让他们感受到自己虽退休但不离航天,感受到大家对他们的关怀。对此,可开设相应栏目,如曾开设的 “双管理园地”,反映了所党委、所离退休办公室及各个部门双管理活动情况,看后感觉很温馨。还可开设如“航天动态”之类栏目,用精简文字和图片及时反映所、院及兄弟单位的动态事件,还可在重阳节、春节等特别节日、时段增设特别内容。

另一方面,刊物也可将老同志们的生活状态、精神风貌展现给在职人员和其他老同志。老同志的优秀事迹、优秀作品应大力宣传,以起正面引导作用。如上级研究院下设的新闻中心系列节目 “夕阳礼赞”等,都起到很好的积极作用。《鸣镝》目前关于离退内容的栏目主要是“夕阳正红”,另外“摄影作品赏析”等也展现了老同志的精神风貌。此外,老同志遇到的困难、问题也应让大家及时了解,及时给与帮助、解决,例如可以开设“热线”、“我来帮忙”等栏目,发挥媒体作用。

(三)加强服务意识,关注老同志关心的事,办对老同志有用、有益的刊物

研究所在新的历史时期,一直把尊老、敬老、爱老的优良作风弘扬光大,坚持全心全意为老同志服务,因此《鸣镝》应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关注老同志关心的事,使刊物对老同志有用、有益。

在相应栏目上应定位 “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有所医”的目标,使有限的栏目发挥最大的作用。如法律知识、养生保健、文体娱乐、老年大学等,都可利用现有资源加大栏目可读性与实用性。《鸣镝》先后开设的“夕阳正红”、“健康管理”、“法制园地”等都有可丰富之处。如涉及法律知识内容,可与所法律、行政等部门合作,不定期以座谈、问答、访谈等多形式邀请相关人员(如所法律顾问等)专题解读各种与老同志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也可以搜集、摘录当前社会上热点关注的法律问题等;涉及养生与保健内容,可以与所工会、院医院、各社区门诊合作,采取适当形式请专业医师、专家介绍老年病的预防和治疗等,还可广泛借助网络、书籍等资源搜集、摘录与老年人相关的养生与保健知识等;涉及文体娱乐、老年大学等内容,可以与所工会、所十大协会、离退办合作,多方面、多角度、多形式充实栏目内容。当栏目成熟后,还可以不定期举行座谈会,将文字、图片立体为人与人的对面接触,加大栏目影响力,实实在在为老同志服务。

二、人文理念

刊物中的老年栏目同其它栏目一样应色彩缤纷,但无论表现形式如何变化,栏目的人文理念都是:尊重、理解、关爱。

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个人,每个群体,都需要尊重,但我们的离退休老同志尤其需要尊重。他们奋斗、拼搏一生,为航天事业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今天,离开工作岗位赋闲在家,心中自有万千感慨。面对这个群体,尊重是重中之重。事上,一个社会文明与否的标志之一便是能否“尊老”成风。虽然从生物学角度看老年人的生理机能衰退,使人们很容易把老人同虚弱连在一起。我们经常听到晚辈这样劝慰老人:“老了,该吃就吃,该喝就喝,好好养着吧。”“这把年纪了,操那些闲心干吗?”作为信息传递,它的每一次重复都在强化一种暗示:老了就是老了,该颐养天年了。当然,这是温馨的声音,却未必是理性的声音。根据社会调查,大多数老年人认为自己聪明机警,更虚心,适应性更强,有能力达到自己的目标。在与身边的老同志相处期间,笔者也意识到现在的老年人已不再满足于基本生活需求,而是把更广阔的视野投向了外面世界。他们希望通过媒体打开生活的另一扇窗,作为了解新鲜事物、娱乐消遣的一个工具。在老龄化,且“空巢”化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养老成为摆在每个人面前的重要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拓展刊物栏目,办好刊物是我们在专业化趋势下迎来的一个新机遇。因此《鸣镝》在现有基础上,应加大人文关怀,不仅在内容上关注老年人的生存状态、生存空间,同时也尽可能在形式上提供可表达喜怒哀乐的表现空间。如央视的“新闻会客厅”及研究院电视台的“多彩航天人”等栏目,就是让人物直接走上荧屏,或和观众面对面交流,或以人物专题片形式进行展示。这些人物的个性、智慧、兴趣、见识得到了充分展示和发挥,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他们中一部分人的表现欲望。对于屏幕下的观众而言,屏幕上人物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牵动着他们的心,调动了他们的思维和情感,并与之产生强烈共鸣,进而在心灵上获得一定的满足。

因此笔者认为,包括老同志读者群体在内,《鸣镝》整体未来走向应进一步关注人文理念,在可读性、实用性、适用性方面加大力度。尤其对老同志来讲,他们对自己的过往,特别是年轻时候的事情记忆犹新。每当身边的老同志向我们讲述当年往事时,都充满感情与怀念。因此,设置回忆类、谈话类栏目或将此内容扩充至已有栏目都有一定可行性。此外,在吸引读者参与方面可拓宽思路,加强双向交流,将老同志津津乐道的过往事迹展现出来,一方面树立典型人物,宣传典型事迹,展示老年人优秀作品,另一方面对在职员工尤其是青年员工也是生动、实在的教育事例。这里还可以结合上述内容不定期举行座谈会,让老同志与在职人员尤其是青年员工有近距离接触机会,加深了解,激发活力,融合感情,不让时间与空间陌生彼此。

还如健康类内容,老年人生理机能一天天衰退,如何利用饮食调理、延年益寿,都是每天生活中必须遇到的问题。健康类内容不能只局限于说教方式,应将知识性与趣味性融为一体,可设立有奖知识问答,提供适合老年人的奖品,提高读者参与的积极性。总之要围绕老年人所关心的热点选择话题。

三、对象性与兼容性

尽管网络、多媒体发展日新月异,可老年人大多还是习惯戴上老花镜,慢悠悠看报纸读杂志,因为他们大半辈子都习惯了传统阅读方式,这就注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报刊依然是老年人了解社会、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鸣镝》作为月刊的一个特点是它的对象相对固定,安排的内容针对性强,因此把握好此基础对办好刊物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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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主要原因。

一是社会养老机制还不健全。大部分的农村老年人都没有参加社会保障,医疗、生活费用没有很好的保障。一旦生病、住院就会导致经济负担加重,自己无力支付费用。

二是农村多数老年人一生无储蓄或储蓄很少,自力能力差。受传统的“养儿防老”的思想影响,多数老人把一切投入和积蓄都用到子女身上,因而老年生活更为拮据。

三是养老负担大部分落在了家庭。随着农村独生子女增多,大家庭养老格局解体,家庭小型化和老龄化社会逐步形成,这就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家庭养老矛盾日趋突出。

四是随着目前就业的严峻形势,许多农村青年没有一技之长,导致其自身经济收入不高,又要养家糊口,对于赡养老人的义务有的兄弟之间相互推脱,有的就能拖就拖,结果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没有着落。

二、建立健全农村老年人维权的机制和渠道

近年来,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在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依据,本着“尊老敬老爱老”的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与区老龄委联手,充分发挥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同时积极依托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大力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通过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大大方便了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和途径,可以使老年人特别农村老年人能够多渠道、更加方便便捷地、在家门口享受到法律援助。

三、不断加大对农村老年人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

区法律援助中心十分重视老年人维权的宣传工作,经常在《司法信息》上刊登老年人维权的典型案例和维权信息,并组织工作人员经常到驻地社区居委会为老年人上法制宣传课,介绍老年人维权法律知识,解答老年人法律咨询。在每年的“老人节”、“学雷锋日”,法援中心还协调政法各部门,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专题法律咨询活动,邀请专职律师参加值班解答,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到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同时也是完善老年人维权机制的重要保障。对于老年人维权,我们首先要让他们了解有哪些维权途径。在法律援助维护老年人权益方面,必须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度。对于一些比较典型的有代表性的援助案例,我们通过报纸或者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援助制度。此外,对于一些老年人,特别是农村的老年人,由于他们获取信息的渠道比较单一,有的人平时既不看报纸又不看电视新闻。针对这一人群的特点,我们还经常组织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多次送法下乡,用简单朴实的语言给他们讲解《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告诉他们遇到哪些情况,可以向住所地的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农村老年人法律援助的协作机制

老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法律援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