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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1、不是全国有效,协理证有区域限制的,只在所在区有效。
2、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是指通过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是合格从业上岗的重要资质证明,也是最低的入门资格证,凡是没有取得资质证的人员是不能在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事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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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带动效应是指一个产业发展所需的各项生产要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其他产业的拉动。在区域经济中表现为,房地产业及其直接或间接产业的经济技术关系,即房地产业的发展对其他产业发展产生不同程度的连锁反应,从而对区域经济的整体协调发展产生影响。这一带动效应主要包括三个层次:(1)房地产发展对区域经济相对后向产业的带动;(2)房地产发展对区域经济前向产业带动;(3)房地产发展对区域经济的旁侧带动。
(一)房地产发展对区域经济相对后向产业的带动
这一带动效应又称向关联效应,是指房地产业发展对其直接或间接提供生产要素产业的带动,如金融业、建材业、冶金业、建筑业、劳动力等。房地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这些产业为其提供原料基础。而就某一具体地区看,若房地产业的发展呈现快速上升的态势,则该地区的这些产业必然产生繁荣发展的景象。相反,若房地产业发展萎靡,则该地区的这些产业则会相应的产生衰退。
(二)房地产发展对区域经济相对前向产业的带动
亦称房地产业前向关联效应,是指房地产业发展对直接或间接需求本产业产品或服务的产业产生的影响,如装饰装修行业、厨房设备行业、卫生设备行业等。尽管房地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建筑业、建材业等为其提供基本生产要素,但由于现代化市场经济的需要,房地产业的发展对装饰装修、厨房设备等行业的需求产生了巨大影响。
(三)房地产业的旁侧带动效应
旁侧带动主要指的是由于房地产业的发展,直接或间接对区域内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等产生的较大影响。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房地产市场的良好发展对消费者的生活形成有利保障。从而对改善区域内的人口素质、社会制度、消费结构等提供可能性。
房地产业正是通过以上三种形式的带动效应对区域经济的发展产生作用。但这种作用并不能简单的看作是积极的,同时这种效应也有自身的限度。由于现代市场经济制度的不健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加之我国不同地域具有的较大区域性差异,使得房地产由满足人类基本生活所需的必需品,逐步演变成可以增值的投资理财产品,尤其是在大中城市这种现象更为明显。这一方面说明,房地产的发展给区域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有效动力,但另一方面,由于区域经济对房地产的过度依赖也给区域经济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二、区域经济对房地产业发展的推动效应分析
房地产业通过带动效应,对区域经济的发展产生影响;同时反过来区域经济的良好发展也推动了房地产业的发展。这一经济现象表现为区域经济对房地产业的推动效应上。
(一)国民收入增长对房地产业产生的推动效应
有关学者研究表明,国民收入与房地产业之间存在着倒U现象,即在人均收入较低的发展水平下,由于住房难以成为大众化消费物品,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房地产业所起作用就很小;但随着收入的增加,住房需求则不断扩大,国民经济中房地产业的促进作用则增强;而到后期,由于住房高度普及化,区域经济对房地产业的推动效应则变弱。由此可见,房地产业一味的突飞猛进并非能完全促进区域经济的良好发展。只有把握好两者的发展比例关系,才能够实现两者合理发展的关键目标。
(二)区域经济内投资水平对房地产业产生的推动效应
房地产业与区域经济内投资水平之间保持着及其密切的关系。表现为两者之间正向相关的关系。增加区域经济的投资水平,尤其是增加对固定资本的投资力度,会直接刺激房地产业的发展。相反,投资水平的降低,特别采取相关措施抑制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的发展则会出现收缩。但这种关系并非绝对,而是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
(三)区域消费水平对房地产业产生的推动效应
消费水平与房地产业之间往往保持着正相关的关系,一个国家或地区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房地产的需求则会变大;反之则会缩减对房地产的需求。同样,这种推动效应的前提是,消费水平的提高与房价的变动保持在一定的合理比值上。如果,房价过高或由于消费水平的变动而导致边际消费倾向发生显著变化时,区域经济的消费水平则会对房地产业的发展产生抑制作用。此外,像信贷规模、利率等对房地产业同样产生较大影响。投资量大、收益率高、投资风险大等特点,使得房地产业开发对于信贷规模和利率变化极为敏感。通常情况下,信贷规模扩大、信贷门槛降低时,有利房地产业的发展;同样,利率的降低一方面不但降低了房地产的开发成本,同时另一方面低利率信贷间接扩大了市场需求,进而推动房地产业的发展。
三、结语
从房地产业与区域经济相互作用看,房地产业都是一个具有较强区域性特点的基础性行业,在经济发展中往往起先导性作用。但国民经济的区域性特点使得并非每个地区都适合把房地产业作为主导产业,甚至支柱产业。相反,房地产业发展过程当中产生的区域性差异又反作用于区域经济,因此只有正确研究、把握房地产业与区域经济发展关系的内在规律,才能够实现区域经济与房地产业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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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南省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实施房地产中介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咨询,是指为房地产活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价格评估,是指对房地产进行测算,测定其经济价值和价格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为委托人提供房地产信息和居间业务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中介服务人员资格管理
第四条、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人员,须参加相应业务的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后,方可执业。
第五条、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人员,须取得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与房地产咨询业务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房地产咨询人员须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培训、考试,取得《房地产咨询人员岗位合格证书》,并办理注册登记。凡未取得《房地产咨询人员岗位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
第六条、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分为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员。
房地产估价师须经全国统一考试、执业资格认证,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不得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房地产估价员须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培训、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书》,并办理注册登记。凡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第七条、国家实行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须经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并办理注册登记,方能进入房地产经纪活动关键岗位,作为发起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必备条件。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须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培训、考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并办理注册登记。凡未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第八条、严禁伪造、涂改、转让《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房地产咨询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遗失以上各类证书的,应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纸上声明作废,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九条、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的执业资格实行年审制度,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结合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年审进行。
第三章、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第十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从事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等方面服务的经营活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凡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应当设立相应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第十一条、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单位的名称、组织机构及章程;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四)有与其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相应资格等级相适应的执业资格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资质等级,按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管理的若干规定》分为一、二、三级和临时资质。
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各类房地产价格评估,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评估业务。
二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企业兼并、合资入股、司法仲裁等方面的房地产价格评估。
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在注册地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土地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评估项目。
临时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在注册地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土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评估项目。
第十三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按其注册资本、执业资格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经营业绩及社会信誉条件等,分为一、二、三级和临时资质等级。
(一)一级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有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房地产经纪人10名以上,同时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会计师各1名;有相应的经营业绩,未发生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以房地产经纪为主营业务。
一级房地产经纪机构,可各类商品房销售、其他房屋交易,经营各种房源信息业务。
(二)二级经纪机构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有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房地产经纪人5名以上,同时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各1名,会计师1名;有相应的经营业绩,未发生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以房地产经纪为主营业务。
二级房地产经纪机构,可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销售、其他房屋交易,经营各种房源信息业务。
(三)三级经纪机构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取得颁发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房地产经纪人3名以上,同时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1名,会计师1名,有相应的经营业绩。
三级房地产经纪机构,可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销售、其他房屋交易,经营各种房源信息业务。
(四)新成立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低于三级资质所要求的条件标准,在一年的暂定资质有效期内,可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销售、其他房屋交易,经营各种房源信息业务。一年后视情况决定是否核定三级资质。
一、二级房地产经纪机构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推荐,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批、颁发《河南省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三级及临时资质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颁发《河南省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报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房地产咨询机构的资质不分等级。
设立房地产咨询机构,其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万元,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总人数的50%.房地产咨询机构资质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颁发《河南省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报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取得《河南省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第十六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年审制度。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一、二级房地产经纪机构年审由市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初审后,报省建设主管部门年审,其他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由核发资质的部门进行年审。年审结果在媒体上公布,年审不合格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继续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
第十七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按核准的业务范围及合同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四)依法交纳税费;
(五)按规定标准收取服务费用,不得擅自抬高或变相降低收费标准;
(六)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中介业务管理
第十八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由其所在中介机构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中介服务合同,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第十九条、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合同各方当事人名称(姓名);
(二)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三)标的内容、要求和标准,有按要求须登记备案的应对由何方办理作出约定;
(四)合同履行期限;
(五)收费数额和支付方式、时间;
(六)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内容。
第二十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委托需对外出具报告书的,必须由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签署,并加盖由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号核发的执业专用章。
第二十一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应当建立业务记录,设立业务台帐。业务记录和业务台帐应当载明开展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支出的费用以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业务管理和监督,定期报送有关报表。
第二十三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执行业务,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查看现场和设施,委托人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二十四条、由于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失误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所在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所在机构可以对中介服务人员追偿。由于委托人的原因,给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二)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三)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中介服务机构执行业务;
(四)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省外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到本省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应到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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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房地产经纪人;职业标准;研制
中图分类号:F293.3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5)25-0165-02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能够引导房地产经纪人才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与鉴定、技能竞赛等活动。本文采用国家劳动保障部制定的《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研制房地产经纪人职业标准。
一、房地产经纪人职业标准研究的价值与原则
(1)研究的价值。目前,我国尚没有开展房地产经纪人职业标准方面的深入研究,还没有相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的需求,无法适应房地产经济发展形势。所以,开展房地产经纪人职业标准研究非常有价值。
(2)研制的原则。以房地产经纪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运用职业功能分析法,按照模块化、层次化、国际化和专业化的方向,梳理、编制房地产经纪岗位的职业标准,提出房地产经纪人职业岗位规范性要求。
二、职业概况
(1)职业定义。房地产经纪人是掌握房地产经纪的原理、技术、方法和工具,从事房地产市场调研、市场分析、房源客源市场开拓、居间、客户管理等经纪活动的人员。
(2)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房地产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房地产经纪人(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三、基本要求
(1)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杜绝欺诈;讲究信誉,公平竞争;忠诚敬业,团队合作。
(2)专业知识。①基础知识:熟悉房地产经纪及特点、职业规范知识,熟悉建筑、城市规划、金融、保险等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以及房地产经纪相关法律、政策知识。②岗位知识:熟悉房地产交易(转让、租赁、抵押)流程与合同、房地产税费、房屋查验知识以及房地产电商知识;掌握二手房居间业务、房地产业务方法。
四、工作要求与比重表
(1)工作要求。对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高级房地产经纪人的能力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见表4-1。
(2)比重表。分为理论知识比重表和专业能力比重表,见表4-2。
以上工作要求与比重表的内容,是高职高专、应用本科“房地产经纪”“房地产经纪综合实训”两门核心课程进行课程标准设计、教学设计、教材编写以及技能大赛的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1]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标准汇编[M].北京:中国劳
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1.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R].北
京,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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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及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经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就房地产代办手续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办的房地产基本情况
所有权人/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的物价值(万元):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预售合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代办事项(选项打“√”)
房地产交易登记
房屋使用权过户
房屋初始登记
国有土地使用证
房地产权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规划许可证
二手房按揭
转按揭
其他手续( )
三、委托权限(选项打“√”)
全权:乙方以人身份,代为行使甲方权利、义务。在委托权限、期限内,乙方与第三人或有关单位、部门洽谈,开展相关工作。委托人可以不到场,但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一般: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关咨询、劳务方面的服务,指导甲方填写、整理登记有关表格、资料,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四、限制代办情况
甲方不得将具有下列情形的房地产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服务,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赔偿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务或在合同履行中发现下列情况随时终止合同:
1.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财产保全等;
2.属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的;
3.已作为抵押担保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弄虚作假和非正当交易一经发现的;
6.其他限制交易的情况。
五、甲方应遵守的约定
1.应出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料证明;
2.提交代办事项所需的、真实合法的、齐备的证件资料;
3.如实申报交易价格,缴纳有关税费;
4.有责任如实向乙方和登记机关介绍房屋基本情况及交易情况,并为其提供查勘现场的条件;
5.甲方对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和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甲方委托提供的权属文件及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六、乙方应遵守的约定
1.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经营资料证明;
2.在授权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代办服务工作;
3.如实介绍代办的程序、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
4.协助整理有关资料,填写相关表格,代为呈送登记要件至办证机关;
5.将代办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告之甲方;
6.在约定的时限内办理完甲方委托的事项,领取有关证件及登记合同;
7.为委托人保守其交易秘密和个人隐私。
七、甲方应交付代办事项所需的证件(选项打“√”不选“x”)
房屋所有权证
国土使用证
买卖合同
抵押合同
借款合同
上级机关批文
董事会决议
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结婚证
身份证明
其他
八、代办时限从甲方登记要件交验齐全之日起,共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代办事项。
九、代办服务费及付款方式乙方全部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代办服务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付款方式如下(选项打“√”不选“x”)
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代办服务费和税费。
合同签订后,乙方预收甲方代办服务费和税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在领证时一次性结算。因甲方原因中途停止委托的,甲方应按代办服务费总额的______%支付已乙方劳务费。乙方所收各项费用必须开具有乙方代办机构财务专用章的收款票据。
十、违约责任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为代办服务费的_______%。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选项打“√”):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讼( )
十二、本合同(含附件页)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办证机关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章即刻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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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26-0149-02
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实施的基础,是实现专业建设的最基本工作内容。高职房地产检测与估价专业是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中出现的一个新专业(从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分设)。不少高职院校2016年已经开始了招生,目前对房地产检测与估价这一新专业的人才培养开展相关研究显得越来越有必要了。人才培养方案的研究首先就要解决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问题。
一、房地产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职业定位分析
原来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职业定位,因不同高职院结合各个学校的专业背景不同而有所不同,但无非是助理房地产营销师(含置业顾问)、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估价员、助理房地产策划师、物业管理员等。专业分设后,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对应的职业类别情况为: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房地产检测与估价――安全工程技术人员+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商务专业人员。
考虑到各个专业的特色与人才供求的状况,房地产类三个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该有所区别,特别是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检测与估价这两个专业都有培养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的需求,也就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职业定位需要进一步定位。
二、房地产检测与估价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分析
从人才需求与专业背景出发,房地产检测与估价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职业岗位设计为“验房师(及助理验房师)、房地产估价师(及房地产估价员)、房地产经纪人(及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屋安全工程师(及房屋安全工程师助理)”等。各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见表一。
其中“就业典型岗位”主要是助理验房师与房地产估价员,即经过在校学习以及顶岗实习毕业后,应该具备在专业验房机构从事验房服务,以及在估价公司从事房地产估价服务的职业能力,并能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所谓“就业拓展岗位”,是指本着以就业为导向,M足个性发展,即毕业后同样具有在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在工程检测机构从事房屋工程安全检测咨询服务的职业能力。“发展提升岗位”是指通过若干年的工作实践,应该能够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或房屋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并胜任该岗位。
三、房地产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区隔与融合特色分析
考虑到各个专业的特色与人才供求的状况,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检测与估价、物业管理(以及物业设施管理方向)三个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该有所不同,特别是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检测与估价这两个专业都有培养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的需求,也就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职业定位,特别是典型岗位需要进一步进行区隔。各专业的职业定位见表二。
从表二可以看出,房地产类三个专业其培养目标的典型岗位是不相同的,没有发生重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这种“区隔”,为专业的特色发展建设以及人才培养特色定位确立了基础。同时也可以看出,房地产类三个专业其培养目标的拓展岗位之间,不同专业间典型岗位与拓展岗位之间有些又是相同的。比如房地产经纪人是三个专业人才培养的共同目标,房地产估价师是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检测与估价专业人才培养共同目标等等。使得房地产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具有“融合”特点。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这种“区隔”与“融合”,恰恰反映出这三个专业都基于房地产行业以及行业人才需求,这为专业群建设以及房地产类专业(专业群)资源共享、协同培养确立了基础。
房地产检测与估价专业的分设,需要我们对积累了十多年的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建设成果,进行总结分析,也是通过对房地产检测与估价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研究,探索出房地产类三个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这种区隔与融合。这也为房地产检测与估价专业建设、房地产类专业群建设与高职房地产特色人才培养做出了尝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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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人是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学生的就业岗位之一,我校自2005年开设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以来,房地产经纪课程一直作为本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在高职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课程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从我校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学生的就业去向来看,以2012届毕业生就业单位为例,90名学生中有19名从事房地产经纪方面的工作。房地产经纪人这一职业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房地产行业中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地位。在房地产专业的课程教学中,通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形式让学生掌握房地产销售技能,使他们能够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进而成为房地产经纪企业的优秀员工。本人作为校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的专任教师,结合近几年来房地产经纪课程的教学实践和对往届毕业生的毕业回访,对房地产经纪课程的项目教学模式提出一点看法和建议。
一、房地产经纪课程项目教学必要性
1.房地产经纪课程教学现状。教育部明确提出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高等职业教育应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高等职业院校要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房地产经纪在高职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模块中占据重要地位,通过对专业岗位群中每个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进行归类,确定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课程教学。目前开设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的院校有: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池州学院、四川建院、福建江夏学院、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隶属经济管理系;山东建筑大学、河南大学、开封大学等隶属土木建设管理学院。各院校对于房地产经纪课程的教学主要停留在理论讲授上,为了方便教学,教师授课都是以教材为主,而现在各个不同房地产经纪教材的编写内容大同小异。教师授课内容离不开教材,没有重视现在房地产经纪人员应该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执业技能。理论和实践脱节比较严重,对于学生以后实习及工作帮助不是很大。对于如何把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相结合的职业能力培养融入到教学中去,许多担任房地产经纪课程教学的教师做得还远远不够。从往届毕业生从事房地产经纪行业的调查反馈来看,学生普遍认为,应该加强对房地产经纪实践能力的培养,在教学中强化实践训练项目,实现课堂教学和岗位能力的对接。
2.房地产经纪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①重视理论、忽视实践。房地产经纪课程的岗位导向性非常明确,就是让学生具备房地产经纪人的基本业务知识和技能,房地产经纪人岗位的操作性比较强,要求学生了解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和岗位设置情况,熟悉房地产经纪人的主要工作内容,熟悉房地产经纪业务流程,做到熟悉程序,具有业务操盘能力和业务技能,具备房地产经纪人岗位的顶岗能力。在培养学生岗位能力的过程中,房地产经纪课程是一门核心的课程,而课程教学中理论性太突出,实践性不足,这对于以后学生从事相关的顶岗实习工作的帮助有限,实践是可以将实践内容放到课程实践环节项目中去,科学合理地设计实训项目,让学生掌握房地产经纪人服务工作的具体内容。②课程内容包含的知识层面不够。房地产经纪人员需要有比较完善的知识结构,为形成良好的执业能力打下坚实基础。从专业课程安排来看,高职院校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开设课程基本上涵盖了大部分所需知识,但是对社会及心理学的知识涉及有所欠缺,学生以后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如果欠缺这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会对工作造成阻碍。所以教师在讲授课本理论知识的同时,应力求使学生掌握的知识更具实际意义。③课堂教学和岗位要求脱节。课堂教学重视房地产经纪专业知识的介绍,而对学生房地产经纪执业能力的培养方面则做得不够,造成课堂教学和房地产经纪岗位要求脱节。房地产经纪课程的教学还需训练学生的表达能力、交流能力、公关能力、权衡价值得失能力,解决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等。总之,既然房地产经纪课程对应的就业岗位就是房地产经纪人,就应注意优化学生的能力结构。
二、房地产经纪课程项目教学安排
本着教育部关于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的“理论够用、注重实践技能和应用能力培养”的原则,房地产项目教学的实施应该注意把握以下两点:第一,充分体现以房地产经纪岗位工作任务作引领,把房地产经纪的业务工作分解为8个典型工作项目,根据完成工作项目的需要和现行岗位操作流程,组织并设计教学内容。第二,充分体现职业教育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特点。做到教学对接岗位需求、贴近房地产市场和行业发展。教学中的实操设计内容需要做到很具体,较好地模拟房地产经纪业务活动。在教学安排上,按照房地产经纪人8个核心能力设置项目教学,合理安排课程,具体如下:
1.房地产经纪人职业发展。目前,高职高专院校普遍实施“双证书”制度,即学生除毕业获得毕业证以外,还需在毕业前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我校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学生适合考的职业资格证包括房地产中介服务员证、估价师助理、经济师等。从我校房地产专业学生的考证情况来看,较多学生在毕业前拿到房地产中介服务员证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证,考证对学生以后的实习就业有一定的帮助,在房地产经纪人职业发展项目教学中,着重介绍房地产经纪人相关职业资格证的考试报考条件,对学生进行考证培训或相关辅导工作。
2.踩盘调查。踩盘对于房地产经纪活动来说比较重要,是指到实地去看楼盘,了解楼盘各方面的信息。通常采取隐瞒真实身份和目的的形式,了解楼盘项目的价格、管理、销售等各项情况,以及楼盘的大小、朝向、绿化、公共设施用地等。几乎每个房地产公司都会进行这项活动,以获得竞争对手或者市场的情况。一般设立有关土地和房产专业的学校,都会组织学生去踩盘,让学生自己去到楼盘收集信息,并进行分析,这也是一种专业实习。
3.收集房源和开发客源。介绍房源收集的主要途径,对收集的房源需要即时勘察物业基本情况。包括核实物业地址、装修情况、户型结构等基本情况;审核产权归属,要点是产权人、建筑面积、土地性质、共有权人、抵押记录、产权获取方式等;用数码相机拍摄物业内、外图片。介绍开发客源的主要途径,让学生进行模拟练习。
4.客户接待和带看技巧。主要介绍房地产中介涉及的各类客户的接待方法,让学生熟悉基本的接待流程:接待准备工作—主动迎接客户—自我介绍—问明来意。通过角色扮演,情景模拟,教师点评的形式让学生了解客户接待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在带看技巧方面,应让学生弄清楚客户目的,学会准备看房工具,能够进行看房方案设计,包括看房时间设定技巧、看房路线设计原则、看房数量设定方法、看房结束后注意细节等。
5.谈判及签订中介合同。通过对房地产经纪人与客户的谈判技巧介绍,让学生了解如何更准确地抓住顾客心理,达成目标。以接待购买二手房客户为例,包括明确客户购买因素,把握议价的基本原则,抑制客户杀价念头等。有时实地看房后,有些客户就某些问题难以与售房者达成一致,这就需要房地产居间人以专业人士的身份和经验协调双方的认识,促使双方达成交易共识。关于中介合同签订方面,要求学生掌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如何约定时间和地点,提醒房主和客户需要带哪些证件物品,把握合同签订的原则以及合同的填写方式。
6.房地产经纪信息系统。让学生掌握现在房地产经纪信息系统的发展情况,学会使用应用广泛的中介管理软件,如顺驰不动产、合富辉煌和浙江裕兴不动产等房地产经纪公司采用的RIS房地产中介管理系统,让学生掌握房地产信息的收集、整理、搜索,房源和客源信息的匹配及成交操作。使学生能熟练运用房地产经纪信息系统,会准确、方便、快捷地查询房源、客源,能进行房地产成交操作,并能够对房源、客源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可以通过机房实训的方式让学生熟悉软件的使用和具体操作流程。
7.客户心理分析。房地产经纪人员频繁与人打交道,与出租者、求租者、出售方、求购方沟通交流,无论是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哪一个流程,都需要房地产经纪人员运用娴熟的业务知识加上较高的沟通技巧。因此,如何能更准确把握客户心理,如何能做到根据不同的客户反应做出不同的应对策略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一个项目让学生能有效把握客户心理,及时作出反应,促成交易成功。可以通过一些情景模拟训练让学生明白对待不同性格客户的应对策略,了解一些社会学和心理学的知识。
8.房地产经纪公共关系与口才。房地产经纪人员除具备处理经纪业务活动的能力外,还需要具有良好的公关能力和口才,这样才能更好地和客户交流和谈判,让学生具备权衡价值得失的能力,解决一些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从事房地产经纪行业是与人打交道比较多的,要求学生也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通过一些突发事件处理的实训,让学生了解各种做好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技巧,譬如对不同类型顾客的称赞技巧。
三、教学安排
房地产经纪课程的教学根据企业要求以及学生理解能力低和社会经验少等特点来安排,将经纪人的工作内容深化,以工作过程为导向,将房地产经纪工作任务分解为各个小的环节,每一部分的课程训练其中一个项目,让学生更加熟练房地产经纪人实际操作业务,使学生对房地产经纪人的工作有更深的理解。每个项目都有不同的侧重点,项目一侧重对学生的考证辅导和培训,项目二和项目三侧重学生实践能力锻炼,项目四、项目五、项目七和项目八侧重通过情景模拟训练学生能力,项目六侧重通过机房实训让学生熟悉操作方法,课堂讲授和实训实践相结合,让学生更熟悉房地产经纪人业务,做到熟能生巧,灵活应用,达到经纪人岗位要求,为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做好准备。
总之,在教学安排上,将课堂理论讲授、实践指导、学生走访调查、情景模拟、机房实训等有机结合,尽量能对学生以后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提供最大的帮助。学校也应该充分利用校内校外资源,通过校外实训基地的合理利用,如21世纪不动产作为我校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校外实训基地,为我校房地产专业学生提供较多房地产中介岗位,学生通过实习工作锻炼了能力,对自己的收入情况也表示比较满意。在教学之外,学校也应该适当聘请一些企业培训师、店长、优秀经纪人到校上课或开讲座,他们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将一些经验和教训传授给学生,解决学生的疑惑。另外,我校持续稳定地向大型房地产经纪企业输送人才,同一家企业里师兄师姐对学弟学妹的指导,也对应届毕业生的房地产经纪工作技能提高有帮助。在房地产市场日趋繁荣和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队伍逐渐壮大的背景下,随着社会对房地产经纪行业人才培养的关注和重视,相信不久的将来,会有一批综合素质高、能力强的房地产经纪行业人才出现,为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俞明轩,高丹.房地产经纪行业人才培养内容的探讨[J].中国房地产估价与经纪,2008,(4).
[2]贾忠革.房地产经纪人项目教学模式的探索[J].职业技术,2011,(2).
[3]谭明辉.《房地产经纪人》课程教学改革探索[J].职业技术教育研究,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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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存量房市场是上世纪末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兴起逐步培育和发展起来的,在经历房地产市场十余年快速发展过程中,存量房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当前已基本与增量房市场平分秋色,从发展趋势来看,市场比重还将进一步提高。与之相适应,房地产经纪行业近年来也是飞速发展,从业机构和人员已具备一定规模。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制度建设的滞后性,存量房市场和房地产经纪行业存在的问题也是层出不穷,具体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缺乏统一、规范的信息渠道
长期以来,房地产经纪机构各自为战,通过门店、网络等手段网罗房产信息,并以各种方式刊登和散发房源信息。一方面,信息重复率和混乱程度很高,造成了消费者的无所适从;另一方面,经营过程中广告、营销费用大,有效性存疑,导致经纪机构效益普遍不高。尤为严重的是,有少数不法经纪机构利用信息渠道的混乱和信息不对称,肆意编造不实信息,骗取不当利益,给市场和行业造成了严重不良的影响。
2.从业门槛低,行业整体素质有待提升
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机构和人员一直以来都存在进入门槛低、鱼龙混杂等问题,存量房市场活跃时,经纪机构往往如雨后春笋般急剧增加,而一旦市场转淡时则纷纷关门歇业,造成了市场的极不稳定。加上一些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经营诚信度不强,服务常常很难到位,使得整个行业的市场形象和社会地位始终不高,严重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3.经纪行业竞争无序,市场秩序急需梳理
为了在有限的空间争得发展机遇,不少经纪机构一方面相互采用低价竞争的“自杀式行为”争抢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对消费者采取瞒报、模糊收费甚至赚取差价等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整个行业缺乏统一、规范的操作模式,行业自律严重不足。
4.运作成本居高不下,市场效率尚需提高
由于经纪机构诚信度较低,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经纪机构盲目外延式扩张,信息行业推波助澜,造成空前繁荣的假象。以一个中等城市为例,存量房年交易量11000多户,经纪机构达400多家,注册的从业人员有3000多人,年人均撮合成交房屋3~4户,可以看出这是一个非理性的市场,是一个效率低下的市场。
5.监管不力,交易安全屡受挑战
由于有关部门缺乏对经纪机构的有效监管手段以及交易资金监管实施不到位,使得存量房市场屡屡出现各地经纪机构占用、骗取客户大量资金的情况,使得房产经纪行业的信誉度一直处于被广泛质疑的境地,存量房交易安全问题也成为社会稳定的一个隐患。
二、建立统一、规范的房地产信息服务平台
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和监管的有效落实需从源头抓起。因此,建立健全房地产信息服务平台,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一是,由政府部门牵头建立统一、规范、开放的区域性房地产信息网络系统。一个城市或地区所有待售的房源信息和需求信息都在同一系统登记、,信息分级限向社会开放。经纪机构以会员制方式加入该服务平台。房地产经纪人可通过注册方式在该平台承接和业务信息。
二是,委托人与受托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并建立经纪信息官方核验制度,避免重复信息和无效信息。
三是,参照欧美发达国家“公盘制”模式,结合“独家”制度,实行信息的全面共享和经纪机构利益分享机制。
三、建立安全、高效的存量房网上交易平台
按照住建部关于“健全房地产经纪市场监管体系,加快开通房地产经纪合同和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构建统一的网上签约、交易过户、产权登记信息平台”及《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开发建设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该系统包含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房地产经纪人管理、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统计分析、诚信档案、信息六个子系统,全面管理经纪行业动态,准确及时公布行业信息,客观公正评价行业信誉,从而为市场交易形势研判提供有效依据。
四、切实加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实现房地产交易全过程网络监管
2006年12月29日,建设部和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已有不少城市出台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政策和实施方案,基本上有政府直接监管、委托第三方机构监管以及银行监管等方式,从实施效果看,都在流程运转和运行效率方面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方面,加强存量房资金监管、规避由经纪机构代客户保管资金所可能出现的风险,是政府有关部门刻不容缓的责任;另一方面,交易本身是市场行为,不能简单以行政手段长时间强行制约。如何兼顾两方面情况并适应市场需求,是资金监管机制长效建设的关键。
首先,必须明确政府在存量房资金监管方面的主导作用,由政府有关方面积极制定方案和实施细则;其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既要考虑必须有一定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度,也要确保市场效率和运行顺畅。因此,比较理想的模式是: 1.政府直接引导但不具体实施监管,即组建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来进行资金监管。2.加强与银行、公积金中心、贷款担保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协调。3.资金监管与房地产信息网络化管理以及存量房交易网上管理系统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管控网络。4.资金监管实行市场化选择,由交易双方选择是否进入,一旦进入则实行全面的资金监管,并且第三方监管机构承诺确保交易资金安全。5.积极引导和鼓励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存量房交易进入资金监管系统。通过政府引导组建的资金监管机制为存量房交易市场提供安全、省心的服务平台,采用交易双方选择方式,保障了存量房交易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
五、多管齐下、配套服务,系统推进存量房交易平台的全面升级
一是,政府重视,整合资源优势,加快推进规范化市场管理。房地产经纪行业是城市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要从产业振兴和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充分利用相关资源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交易规则,加强监督管理,合理制定税费标准,促进存量房市场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自律、自强。一方面,通过行业协会形成合力,培育骨干经纪机构,制定行业公约,引导和促进经纪机构的规范化发展,提升行业形象和社会影响力;另一方面,积极发挥行业在企业和政府间的桥梁作用,为行业发展争取更有利的政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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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业结构
以重工业为代表的传统产业所占的比重逐渐下降,以高端制造业和服务业占主导地位的新兴产业相对比重逐渐提高,产业结构调整促使产业不断转型升级。消费对于经济的推动力逐渐提升,传统工业企业亟待转型升级,服务业和制造业将成为我国未来产业结构长期发展的趋势。但值得指出的是,虽然工业经济所占的比重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会有所下降,但这并不意味着工业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就变得不重要了。相反的是,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工业经济不得不将创新作为发展的新动力,以此解决常年积压下来的产能过剩问题,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工业仍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力量,对于我国的创新发展、劳动力就业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作为产业调整的方向,劳动密集型的低端制造业要转型升级为以高端技术为导向的高端制造业。不仅如此,我国工业经济产业结构也正逐步朝着自动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将节能环保作为企业发展的保障,从而来有效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经济增速
自世界金融危机以来,经济的增长开始进入快速回升、快速回落、平稳回落的循环期,目前正处于第二个循环期的回落阶段。我国工业经济增速将进入中长期放缓的阶段,甚至有可能会出现负增长的情况。一方面,房地产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受到市场经济规律的制约以及政府的宏观调控,其增速有所回落,而受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增速回落的影响,由其带动的制造业和重化工的增速也会相应降低。另一方面,随着人民币的升值以及国内生产要素成本的不斷提高,大多工业企业愿意选择进口产品或生产原料,出口对于经济增速的贡献率降低,加之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需求也随之增大,为拉动内需进口商品呈现出明显的优势,导致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比重大幅度下降。再者,消费作为推动内需、带动经济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其对于工业经济增速的作用逐渐超过投资,但由于没有一个好的消费环境,收入水平相差悬殊,分配结构不平衡等,受到这些不利条件的制约,在这样一个复杂的经济结构下,消费对于推动经济增速的作用就不会很明显。
二、我国工业的总体发展态势
随着我国“十三五”规划及“中国制造2025”的开展,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步伐加快。从图1中可以看出从2007~2016年,我国工业贡献率从43.8%下降到30.9%,拉动率从6.2%下降到2.1%,增长率从21.09%下降到4.8%。工业贡献率、拉动率、增长率每年走向基本都是下降的,符合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产业结构由“二、三、一”向“三、二、一”转变的一般规律。
(一)行业分布
2016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排行前十的分别是非金属矿物质业35026家,农副食品加工业26011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4583家,通用设备制造业23680家,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23605家,金属制造业20731家,纺织业19752家,橡胶和塑料制品业18298家,专用设备制造业17603家,纺织服装、服饰业15445家,前十名企业数量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量的59.36%,呈现出以非金属矿物质、农副产品加工、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为主导,其他各产业蓬勃发展的状态。
(二)企业规模分布
如图2所示,我国的小型企业数量最多316287个,其次是中型企业52681个,最少的大型企业仅9631个,三者企业数量的比重为0.025∶0.139∶0.835;但是就主营业务收入而言,大型企业比重最大,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共4364445亿元,占总数37.66%,中型企业286490亿元,占比24.72%,小型企业436064亿元,占37.62%。由此可见,大型企业占主导地位。
三、结语
综上所述,技术进步与工业的经济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想要使得工业得到高速的发展务必要加快、加大技术进步的脚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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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双方提供相应证件
(一)甲方提供:能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甲方的下列证件:权属证明、户口本、房主身份证(如人需有房主委托书及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其他有关证明。
(二)乙方提供
1、营业执照;
2、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3、房地产经纪人从业资格证书;
双方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如由于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实或陈述的房屋具体情况不实,而导致乙方遭受具体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并承担民事责任;如因乙方所提供虚假证件而导致甲方遭受具体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赔偿并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市 _______区(县) 。 该房屋为:_______楼房 _______室_______ 厅 _______卫,面积为 _______ 平方米,委托乙方对外出租。甲方提供的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物品交接单》中具体说明。
(二)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独家委托房屋出租事项,并委托签署相关合同,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文件,甲方均认可。
第三条 委托权限
乙方具本独家委托权限为:
(一)以甲方名义委托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谈、联络、签约事宜。
(二)代甲方向承租房收取租金。
(三)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
(四)甲方允许乙方在季托期内对房屋进行维修、维护、装饰、装修以及添置新物品。
(五)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文件,甲方均认可。
第四条 委托出租期限
(一)委托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年_____个月。
(二)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三)委托期满时,如乙方仍有客户居住该房,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需配合将租期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延长期内,乙方应按委托期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五条 租金、拥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标准为 _____元/月,按 _____缴付。乙方须提前叁日向甲方支付下次房屋租金,委托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否则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3、如通过银行收付租金,则甲方需在指定银行开立账户、并且提供准确的账户信息。
4、甲方账户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户主姓名:_______________ 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期内甲方同意每年预留出 _____工作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工作日后于_____ 年 _____月 _____日开始计算租金,即自委托期起每年乙方给甲方 _____个月零 _____ 天房租。甲方同意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在第一次付款中扣除。
(三)具体付款日期:(遇节假日顺延,不再另行通知)第二次 _____年 _____月_____ 日( 元整),第三次_____ 年 _____月 _____日(_____ 元整) 第四次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_____元整)
第六条 费用分担问题
(一)、甲方承担:供暖费(自供暖除外)、物业管理费等。
(二)、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燃气费5、有线电视费6、卫生费等。
(三)、双方各自范围内的费用各自承担。
(四)、因甲方欠费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的,乙方有权代缴,代缴费用从交付甲方的房租中扣除。
第七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委托期开始前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备设施应完好无损(经过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委托期开始后乙方应监督承租人妥善管理并安全使用房屋,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承租人使用不当所导致毁损、丢失或造成其他损失,乙方负责监督承租人修理或赔偿。
(二)如房屋内的基础设施由于自然老化所导致的损坏由甲方负责。或者由乙方负责修理,甲方承担费用。
(三)如房屋内所留家电、设施等过于陈旧或已严重超出使用年限,甲方应主动搬离此房,否则自然损坏后不得据此赔偿。
第八条 转委托及承租人身份验证义务
委托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委托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保证承租人的合法身份,如出现承租人非法转租,欠费脱逃等意外情况,由乙方负责,甲方应积极协助。
第九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火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3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委托出租该房屋的;
4、设施严重老化,供暖供电供气不足;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个工作日以上的又无正当理由;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由此给乙方及客户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委托期内乙方需提前缓和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承诺均无效。
第十四条 补充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委托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经双方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其房屋出租事宜。
第一条 房屋位置
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委托乙方。
第二条 期
1.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免租期为________(天),期满乙方可再续租_______月。
2.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签本合同,需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供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 房屋租金
1.甲乙双方协商,乙方甲方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一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
2.房屋租金按_________缴纳。
3.甲方收取租金,可选择(A.到乙方公司所在地领取,B.乙方送往甲方指定地点,C.乙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D.或其他方式)
第四条 其它费用
1.在租赁期内,如房屋所在地进行公共设施改造如:小区建设,电力增容,宽带入户等所需交纳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2.在租赁期内,房屋内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收视及电话费由乙方客户承担,物业及供暖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委托方和方的权利及义务
1.在期间,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要求收回房屋,乙方可以拒绝。
2.甲方提供:①产权证明②户口本③业主身份证(如代办需有代办人身份证)④其它必备相关证明;
乙方出示:①经纪机构资质证书②营业执照。
3.双方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如由于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出租材料不全或不实,而导致客户无法正常居住(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乙方并有权终止合同;如因乙方提供虚假证件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甲方并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在交房时,有义务对房内设施进行检查修缮,保证电器正常使用,乙方积极配合。
5.在期间,乙方应及时安排客户看房,保证客户合法守法。
6.在期间,房屋租户如有更换,乙方负责房内各项费用结算及清点检查修缮屋内家具电器等设施,并免费为甲方寻找下拨客户
7.期间,房屋因自然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缮。
8.期满,乙方交房时,结清房内各项费用及清点家具电器等设施。
9.甲方不得与乙方所介绍承租人以任何理由私下成交,否则视为违约,如违约应赔偿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10.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便乙方安排客户,并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赔偿。
第六条 其它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力及不能预想之因素导致损毁或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房屋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补充协议。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取消本合同。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_________人民法院解决。
6.本合同附房屋设备清单。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委托合同书协议书
合同编号:
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号: 住 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委托人和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权限 甲方选择以下第
种委托权限。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代为行使甲方的权利、义务,在委托权限、期限内乙方以人的身份直接与第三人洽谈委托事项,开展相关工作,并签定交易合同,直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委托事项,其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一般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劳务方面的服务,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签定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交易意向: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项服务。
(1)出售 (2)出租 (3)置换 (4)求购 (5)求租
第三条 限制交易的情况:
如该房地产有以下限制交易的情况,甲方不得委托乙方为其交易,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务或在履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后随时终止合同。
1、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财产保全等; 2、属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
3、已作为抵押担保物,未经抵押权同意或告知受让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其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在委托乙方上述房地产交易事项后,不得再委托他人重复,若发生多头委托的情况,视为违约处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2、凡是乙方提供的房源或客户,甲方应充分尊重乙方的权及劳动成果,恪守本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将乙方提供的房源推荐给第三人,或未经乙方许可,私自与乙方提供的客户联系,并进行交易,若发生此种情况,视为违约处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3、经过乙方成功的交易,甲方应将签定交易合同的准确时间及地点告知乙方,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
4、甲方向乙方提供交易的房地产权证应真实、合法、无纠纷、并且房地产交易手续完备。
5、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将甲方的委托信息进行广泛传播,并运用其客户网络为甲方寻找房源或促销。 2、及时向甲方通报其委托事项的真实进展情况及市场供求情况。
3、陪同甲方及客户看房,如实介绍房地产基本情况,协助甲方洽谈并签定交易合同,在成交价格、付款方式、房屋交割、交易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方面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
4、不得向客户或第三人作虚假承诺或广告宣传,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视为违约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5、为甲方保守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6、根据市场及客户要求需变更委托事项或转移委托的,乙方应征得甲方得同意,并另行签定书面补充协议。乙方不得超越委托权限或范围开展工作。超越授权或擅自变更委托的视为违约处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8、乙方同时接受交易双方委托的,应向双方当事人如实说明情况,在双方同时允许的情况下,方可办理委托事项。
第六条 委托期限:
此委托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委托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请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续约期为 个月。
第七条 佣金:
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额为成交额的 %,或按月租金额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按下列第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付款方式:
第九条 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盖印章的财务专用章为收款凭据(税收发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受约方,违约金按交易合同金额的 %计算。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选择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种方式按期付款。 %支付。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人: 电 话: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 注册号码:
电 话:
篇11
【护照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 (系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号: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委托人和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委托人为出租《标的房屋信息》(见本协议附件)所特指的房屋(以下简称标的房屋),委托受托人提供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服务。【受托人指派】【委托人选定】注册在受托人名下的下列房地产经纪人为本协议委托事项的承办人,执行委托事项: 承办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 房地产经纪人注册号: 。承办人选派注册在受托人名下的下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为本协议委托事项的协办人,协助承办人执行委托事项: 协办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 。 第二条 标的房屋信息签订本协议时,受托人应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向委托人全面、详细询问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标的房屋租赁所必需的标的房屋情况,要求委托人如实提供相应的资料;委托人应对其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情况和资料,到标的房屋现场及有关部门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并与委托人共同如实填写《标的房屋信息》。《标的房屋信息》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服务内容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提供下列第 项服务(可多选):(一)提供与标的房屋租赁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市场行情咨询。(二)寻找承租人。(三)在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代管标的房屋。(四)协助委托人与承租人达成房屋租赁合同。(五)为委托人代办税费缴纳事务。(六)交接房屋、附属设施及家具设备等。(七)代办各种收费设施的交接手续。(八)其他(请注明) 。受托人为完成委托代办事项而向委托人收取证件、文件、资料时,应向委托人开具规范的收件清单,并妥善保管;完成委托代办事项后,应及时将上述证件、文件、资料退还委托人。 第四条 委托期限与方式(一)委托期限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只可选一项):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本协议自行终止。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止。 3.其他(请注明) 。(二)委托人【承诺】【不承诺】在委托期限内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为委托。 第五条 委托出租价格委托人要求标的房屋的【月】【季】【年】【 】租金不低于【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 元)。实际租金高于前款约定最低租金的,高出部分属委托人所有。 第六条 服务费用支付(一)佣金在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委托人与承租人达成房屋租赁合同的,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佣金。 1.佣金的支付标准及金额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只可选一项):(1)按房屋租赁合同中载明的【月】【季】【年】【 】租金的大写百分之 (小写 %)计付佣金。(2)按固定金额【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 元)支付佣金。(3)其他(请注明) 。 2.佣金的支付时间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1)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2)其他(请注明) 。 3.在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未能达成房屋租赁合同的,对受托人为完成委托事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下列选项只有一项有效,填写两项或两项以上者,按照有利于委托人的选项执行):(1)由受托人承担。(2)以【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 元)为限,自委托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支付。(3)按上列约定佣金支付标准的大写百分之 (小写 %)计算,自委托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支付。(4)由委托人和受托人根据受托人完成的工作量另行议定。(5)其他(请注明) 。 4.受托人收取佣金后,应向委托人开据正式发票。(二)代办事项服务费受托人完成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代办事项的,委托人应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向受托人支付服务费(下列选项只有一项有效,填写两项或两项以上者,按照有利于委托人的选项执行): 1.由受托人承担。 2.按受托人经营场所明示的收费标准,自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 日内或 支付。 3.按受托人经营场所明示的收费标准的大写百分之 (小写 %),自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 日内或 支付。 4.按固定金额【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 元),自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 日内或 支付。 5.其他(请注明) 。受托人收取代办服务费后,应向委托人开据正式发票。(三)代缴税费受托人在完成委托事项中,代委托人向第三方缴纳的税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下列选项只有一项有效,填写两项或两项以上者,按照有利于委托人的选项执行): 1.委托人按委托人和受托人认同的估算金额预付给受托人,待约定的代缴税费事项完成、委托期限届满或者本协议终止(以先者为准)时,受托人凭缴纳税费收据与委托人结算,如有差额多退少补。 2.由受托人提供收费标准与金额,委托人按代办进程将应缴税费付给受托人,委托其代为向第三方缴纳。 3.其他(请注明) 。 第七条 交易过错责任承担委托人因与本项委托直接关联的交易与承租人发生房屋租赁权纠纷且委托人属过错方的,除受托人能证明属于委托人过错、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外,受托人作为专业机构应承担过错责任,对委托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受托人不得在本协议以外的补充约定中,设立明示或者暗示与本条款相冲突的免除受托人责任的条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一)委托人违约责任1.委托人故意提供虚假的标的房屋情况和资料的,受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委托人泄露由受托人提供的承租人资料,给受托人、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委托人在委托期限内自行与第三人达成交易的,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向受托人支付佣金。但委托人在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中不承诺为委托,并能证明该项交易与受托人的服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除外。(二)受托人违约责任 1.受托人违背执业保密义务,不当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补充赔偿。 2.受托人有隐瞒、虚构信息或恶意串通等影响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委托人除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退还已支付的相关款项外,受托人还应按照 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3.在委托代办事项中,受托人因工作疏漏,遗失委托人的证件、文件、资料、发票等,应给予相应经济补偿。(三)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有付款义务而延迟履行的,应按照迟延天数乘以应付款项的大写百分之 (小写 %)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支付给对方,但不超过应付款总额。 第九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一)协议变更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应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经双方协商一致,无需签订补充协议的,应将变更事项简记于本协议的附注栏内。(二)协议解除 1.委托人有确凿证据证明受托人有与其执业身份不相称的行为且将影响委托人利益的,可于委托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受托人解除本协议,受托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将预收的费用退还委托人。 2.受托人有确凿证据证明委托人隐瞒重要事实且足以影响交易安全的,可于委托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委托人解除本协议,已收费用不予退还,并可依法追偿约定的或已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 争议处理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不同意】由标的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或者不同意调解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 份,受托人 份。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承办人(签章): 协办人(签章):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北京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___终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车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 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___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准驾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_________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
篇12
职业概况:中国现有工商企业1300 多万家,很多企业都设有市场部、企划部或广告宣传部,若按5% 的比率估算,则有60 多万人从事品牌管理工作。另有10 多万家管理咨询和广告设计公司,专家估计其中约有10 万人主要从事品牌管理工作。再加上1 万多家新闻单位中为企业品牌传播服务的人员,共有70 多万人从事品牌管理工作。从业人员大多有大专以上文凭,多为具有经济、心理、文化和传播多学科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目前主要来源于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广告设计和新闻传播等相关专业,当前中国大学中尚无品牌管理专业。
职业前景: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对此职业的需求大多包含在市场营销中,估计未来10 年市场人才缺口在100万人,由于这类复合型人才培养较慢,因此就业前景很好。
酿酒师
职业定义:在酒类酿造过程中,从事指导生产工艺设计、参数控制等工作的人员。
职业内容:选用酿酒原料和辅料;选择和使用酿酒设备;制备和选择糖化发酵剂;设计和应用糖化、发酵、蒸馏、贮存、灌装工艺;监控各工艺参数;开发酿酒新原料、新工艺及酒类新产品。
职业概况:根据国家酿酒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和国家统计局对国有和非国有、年销售收入在500 万元以上的企业统计,我国有酿酒企业15600 余家,从业人员800 多万,从事酿酒的技术人员在100 万人左右。
职业前景: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和行业发展目标,我国的酿酒业将有更大的跨越式发展。随着自动化装备水平的提高,传统的密集型劳动模式将被淘汰,代之以知识型的现代化生产,对酿酒行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技能也有更高的要求,酿酒师的地位与作用凸显,职业前景乐观。
报关员
职业定义:从事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的申报及相关事宜的人员。
职业内容: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向海关提交报关单、贸易管制证件、进出口商业单证等材料;配合海关查验进出口货物;向海关办理所报货物的税费缴纳和退补手续;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的减免税、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核销等事宜。
职业概况:据海关统计,2001年至2005年,我国进出口值平均年增长速度约为30%,2005年达1万4千多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三位。截至2005年底,在海关注册的报关从业人员已达74878人。
职业前景:近年来,报关单数量以年均20%的速度增长,随着报关业务量的增长,报关从业人员人数也将不断增加。特别是从2006年起,海关明确要求所有加工贸易货物的报关手续均需由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员办理,进一步拓展了报关业务的范围,报关员的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重要。根据报关业务量的增长趋势,预计在“十一五”末期,报关从业人员的人数将比现在翻一番,达15万人左右。
鞋类设计师
职业定义:根据人体脚型、运动机理及美学原理,结合制鞋材料的性质和制造工艺,设计各类鞋产品的人员。
职业内容:设计鞋楦、鞋帮部、鞋底部造型和结构;进行计算机辅助设计和打板;开展市场调研,收集整理流行元素,把握流行趋势;开发新产品,试制新材料新工艺,引进新技术;制定鞋类产品的加工工艺;进行鞋类产品生产管理和工艺管理;制定、审核并执行鞋类产品企业标准;参加或承担原辅材料的定制、检验、验收工作。
职业概况:制鞋行业是我国轻工行业的龙头产业,鞋类产品是我国外贸出口的主力产品。我国制鞋行业的主要产区在珠江流域和长江流域。制鞋产业的兴起,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目前市场已经初步形成了鞋类产品的设计队伍,并在行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职业前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不断上升,国内市场对鞋类设计师需求旺盛。预计今后10 年中对鞋类设计师的需求在25 ~ 30 万人。
房地产经纪人
职业定义:在房地产经济活动过程中,受委托进行双边或多边接洽、事务、信息咨询服务的人员。
职业内容:采集、核实和分析客户与房源等信息,设计与管理房号体系,填报和分析业务报表等;陪伴客户查看房屋,测算购房费用等;契约鉴证与契税缴纳及权证办理,咨询与各类房贷事宜,协理房屋验收与移交等;申办租售许可证,调研房地产市场,核算与评估房价,设计价格体系,编制宣传展示与管理用图表文件,设计平面安排和处理面积误差。
职业概况:据推算,全国从事房地产经纪人职业的人员不低于40 万人,而且还在不断扩展之中。本职业从业人员在地域上主要集中分布在全国的大中型城市,但已有向中小型城市扩散的明显态势。
职业前景:本职业属于快速发展的朝阳职业之一,前景预期十分良好。近几年来,本职业已成为常年招聘但总是招聘不足的职业之一,在人力资源市场上是典型的供方市场,缺口较大,就业形势很好。本职业从业人员的收入较高,但年更新率亦始终很高。预计在未来的20 ~ 30 年内,从业人员总数将呈几何级数增长。在港台,本职业是比律师更为人们所看好的职业;在人口流动性较大的美国和西欧,更是最近百余年来平均收入稳居全国前二十名的传统而又不断获得新活力的职业之一。
社会文化指导员
职业定义:在群众性社会文化活动中从事文化艺术传授、文艺表演和创作指导,整理、研究和开发民间文化艺术的人员。
职业内容:对社会文化活动进行咨询与指导;对社会文化活动进行专业能力辅导;策划、组织、排练各种演出;策划和实施群众性文化活动;管理和使用社会文化活动所需要的场地、设备、器材、服装、道具等;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民间民俗文化遗产。
职业概况:据估算,全国娱乐业从业人员约为百万人左右。此外,随着少儿艺术热的兴起,专门从事家庭艺术指导工作的人员越来越多,总体合计,全国从事社会文化工作的人员至少应在200 万人。
职业前景:在未来5 年,各地的群艺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以及行政村文化室将有较大发展,对社会文化指导员的需求在10 万人以上;各工矿企业文化俱乐部,以及社会文化娱乐场所,对人员的需求量不会发生大的变化,基本处在自然更替状态;而家庭艺术指导人员将会增加较快,以满足少儿学艺术的社会需求。
机场运行指挥员
职业定义:在机场的运行中进行协调控制、机坪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等工作的人员。
职业内容:通过机场生产运行网络,协调指挥各驻场单位,保障飞机在机场地面的有序运行;对于机坪上地面保障车辆、人员进行监管,为飞机在机场停留期间营造运行环境;当飞机发生事故或紧急事件时,向各救援单位信息和指令,协调指挥应急救援。
职业概况:目前,在我国机场从事机场运行指挥或相关工作的人员有4000 多人,这些从业人员以前多数是从航管、机务和运输等主要业务部门转岗而来,近几年则多数来自民航院校相近专业的毕业生。
职业前景:目前我国共有民用机场144 个,预计2010年将达到187 个,2020 年将达到223 个。据预测,每年全民航机场此职业将需要1500 人以上。
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
职业定义: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是指从事可编程序控制器(PLC)选型、编程,并对应用系统进行设计、整体集成和维护的人员。
篇13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资质等级及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为促进商品房的销售,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的项目进行独家营销策划和销售,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委托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委托主要事项(选项打"√")
全程
市场调研
营销策划
销售
第二条 委托项目的位置、面积
1、项目座落位置:_________;
2、项目总面积约为_________平方米(详见甲方提供的测绘面积表,附件一)
第三条 销售价格
1、销售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2、合同所约定的销售房屋价格均价为_________元/㎡;乙方应按照与甲方所商定并经甲方签章认可的售楼价格(各房屋具体销售底价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等)进行销售(详见附件二);
3、在实际销售中,如属溢价方式销售,在溢价范围内乙方有权折扣优惠,无需经甲方同意;如属甲方定价销售,乙方无权折扣优惠,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折扣优惠。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2、提供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商品房销售证书或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及施工图、分层平面图、面积测绘报告、户型图以及施工进度计划、项目材设及配置表等资料;
3、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综合验收时间及交房时间(详见附件三),项目在修建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按双方协商确定的计划,承担销售广告宣传费用以及相关资料制作费用(详见附件四“广告宣传推广计划”);
5、派出专人配合销售,负责审定售房合同、收款,办理售房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与房屋产权、国土等手续,落实购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7、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8、提供装修好的售房部、配备售楼电话、必要的办公用品和购房直通车,承担售房部房租、水、电、电话等办公易耗品及车辆使用等费用;
9、可以定期检查、督导乙方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11、负责按时支付乙方佣金及策划费;
1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中介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2、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市场调查报告、营销策划案及营销实施计划给甲方审定,在甲方基本具备销售条件后,经甲方同意,在_________天内展开销售实际运作;
3、切实完成向甲方承诺的销售计划(详见附件五),严格执行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详见附件六付款方式)。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
5、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收任何售房款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代收客户房款,需在24小时内交付甲方,其它约定除外;
7、根据销售需要及市场需求,在双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基础上,溢价或涨价的幅度应报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8、协助甲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合同约定销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销售均视为乙方完成;
9、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虚假按揭融资;
10、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相关商业机密;
1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
1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_________
第六条 本项目广告宣传和活动推广费用(包括报刊、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展销会等),由甲方根据推广计划按以下项支付。
1、广告推广费用分别直接支付给新闻宣传单位和制作单位;
2、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七条 策划费及结算方式
前期市场调查、项目定位调研和项目营销策划费为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万元),本合同签定时甲方预付_________万元给乙方,余款甲方在乙方提交正式报告文本_____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若甲方对正式报告文本有异议,需在二日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在日内整改完成,提交甲方,甲方二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
第八条 销售佣金按以下项方式计算
1、佣金=底价佣金+溢价奖励,其中:底价佣金=底价销售合同总金额×_________%,溢价奖励=(销售价-底价)×销售面积×_________%
2、佣金=(销售价-底价)×销售面积
3、佣金=销售合同实际金额的_________%
4、其他方式_________
第九条 销售佣金结算方式
1、当甲方收到所签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时,视乙方成功,甲方应按售房合同成交总额,依照本合同第八条分别计算佣金;
2、当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后即应按时结算佣金给予乙方,结算日为_________,甲方在结算当日可用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据。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1、若购房人购买的该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规划设计变更或销售面积变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质量、银行按揭、典当抵押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则每超过一天按应付佣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佣金支付时间超过三个月,视甲方违约,违约金为_________万元。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完全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认可的销售费用开支不能及时到位,由此造成销售工作的停顿,后果由甲方承担;
4、开盘时间定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该项目不能按时开盘而引起的乙方前期准备工作顺延,顺延时间不超过_________天,否则甲方应支付乙方前期工作准备金_________万元整,并且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购房人,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和允许的范围内对购房人进行宣传,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及预订款,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预订款以及其它挪用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承销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如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策划工作进行销售,视乙方违约,违约金为_________万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若无故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在合同约定的销售范围内,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购房客户,须交乙方进行办理,售出房屋仍计入乙方销售总额中,并按合同约定结算佣金给乙方,如甲方用委托乙方销售的房屋进行抵债、抵偿、抵押、置换等,则视同为乙方销售,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第十三条 正式销售时间为办好预售许可证时双方协商计算,三个月之内乙方销售房屋面积少于计划任务的_________%或销售额少于_________万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需结清乙方应得佣金;否则乙方有权销售至合同期满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销权。
第十四条 退房处理方式
1、甲方责任:乙方执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继续销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还甲方,乙方再售该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乙方责任: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若乙方无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超范围的受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期未满而中途终止时,在一年内甲方不得聘用未经乙方许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员。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
第十七条 合同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满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期自动延长60天。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选项打"√"):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办证机构登记备案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