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对市科技局的建议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篇1
关键词:协同教学理念;家具设计课程;团队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4107(2015)09-0043-03
收稿日期:2014-11-11
作者简介:刘学莘(1987—),男,辽宁辽阳人,福建农林大学材料工程学院讲师,东北林业大学在读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家具设计与工程教学与研究。
基金项目:福建省教育改革试点项目“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综合试点改革”(114S121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学科研项目“家具工程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方案研究”(JB13046);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
我国是家具制造大国,无论家具产品的总产量还是总产值均居世界首位。家具设计类课程主要开设于我国农林院校的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一般工科或者综合型大学的工业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以及大专院校的家具设计与制造、木材机械加工专业。这些高等院校为我国家具设计行业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福建农林大学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其家具设计方向为专业主要研究方向之一。历经40余年发展,该专业已成为华东和华南地区家具行业重要的人才基地,为海西家具产业发展提供支持。由于家具设计类课程涉猎面广,且实践性较强,课程间的连带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本专业逐步打造了“家具设计”教学团队,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本文基于协同教学理念,提出了家具设计类课程团队教学实施策略,为家具设计类课程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参考。
一、家具设计类课程团队教学的意义
(一)家具设计类课程的特点
家具设计类课程体系主要包括:家具制图、家具CAD、家具与室内人体工程学、家具材料学、家具装备学、家具造型设计、家具结构设计、家具制造工艺学、家具模型设计与制作等课程,涉及面极广,实践性较强。家具设计类课程的教学目的在于,使学生了解现代家具产业的发展现状,掌握家具设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掌握现代家具的设计技术,能够在毕业后胜任家具企业的生产设计工作,具备独立分析和解决家具设计与制造领域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
(二)家具设计课类程团队教学的意义
团队教学是指若干教师围绕教学任务发挥各自优势,组成一个教学团队,协同教学,形成合力,达到教学目标[1]。由于团队教学法能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减轻教师个人主义的缺陷,在教学实践中得到了一定的应用,对于推动家具设计类课程改革具有如下意义。
第一,有利于分解教学任务,缓解教力不足的问题。由于福建农林大学开设家具设计类课程的专业分布于材料工程学院、艺术园林学院、金山学院等,每年学习该类课程的在校生高达1000余人。如果这些学生的专业课程全部由一个专业或者一个学院教师承担,必然导致一名教师承担多门课程,一些课程也未必是任课教师的专长,导致教学资源不能很好地分配,师生比严重不足,这与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宗旨是相悖的。通过建设教学团队,整合不同学院、不同专业的师资队伍,对于缓解教师教学压力,提高教学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有利于培养青年教师,稳定与强化教学队伍。由于福建农林大学近年来不断扩大招生数量,新进青年教师的数量不断增多。福建农林大学承担家具设计类课程的教师以青年教师为主,助教、讲师职称比重占50%左右。青年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所掌握的资源相对较少,经验不足,但可塑性较强。因此,利用团队教学搭建青年教师交流、学习和展示教学技能的平台具有重要的意义。采用团队教学的教学成长模式有助于依托教学平台,在较短的时间内培养优秀的青年教师队伍。
第三,有利于规范教学形式,提高教学理念的系统性。一名新教师进入教学岗位后的专业性训练主要是岗前培训,除此之外,部分高校设立了青年教师导师制或听课制度。但由于高校教师教学科研任务普遍较重,教师听课制度很多情况下流于形式,这不利于青年教师教学专业化的成长和良好教学风格的形成。因此,通过建设家具设计类课程教学团队,对强化教师之间的交流,整体把握课程体系和教学理念,优化教学效果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家具设计类课程协同教学理念分析
(一)协同教学的内涵与特征
协同教学理念由来已久,一般认为协同教学正式成为一种现代计划性的教育形式始于1930年杜威(JohnDewey)的8年研究,此后,20世纪60年代和90年代各兴起了一股协同教学的热潮,两股热潮本质上都强调基于教学改革需要缘由,教师应共同合作以进行教学的规划和实施[2]。另一种观点认为协同教学理念的方法论基础是协同学。协同学于20世纪70年代初由西德斯图加特大学理论物理学教授赫尔曼·哈肯基于激光理论提出,自1977年正式问世以来,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得到广泛的运用。协同教学(TeamTeaching)是协同理论在教育领域运用的产物。“协同教学之父”——美国华盛顿大学J.T.Shaplin教授认为,协同教学是指两个乃至两个以上教师相互合作,负责承担同一群组学生的全部或主要部分教学任务的一种教学组织形式,其主体包括教师、助理和他们所担任教学的学生[3]。
协同教学理念于19世纪50年代中期在美国得到广泛的倡导。为了应对当时美国人口膨胀、教师不足、课程爆炸、教育目的重新界定、教学方法亟待改进等社会现实需求,教育界提出结合两位或更多教师实施合作计划、教学和评价,利用协同作用使教学系统内各子系统之间及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产生有序的教学结构,力求充分运用教师的人力资源,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从而实现教学整体的优化[4]。一般认为协同教学理念的特征如下:(1)两位或两位以上的,拥有不同专长的教师共同为学生群体授课,但教师单独实施教学活动;(2)教师在相同的学生群体中具有亲密的协同关系,相互分享教学思想与公共资源,包括教学计划等;(3)虽然拥有亲密的协同关系,但教师有自己专门负责的专业或技能领域;(4)教师团队为学生开发与设计教学材料、资源,但在学生、时间、分组或空间的调配等方面是多样且多变的[5]。
(二)协同教学理念与家具设计团队教学的契合性
协同教学理念具有多元而富有弹性的教学形式,主要有全员模式、支持模式、嘉宾模式和分享模式等。全员模式指教学团队全体成员共同对教学内容的设计、呈现和考核评定负责,教师的协作贯穿于教学全过程,是典型的协同教学模式;支持模式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教师协同合作,根据专业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区别负责不同的主题,共同参与最终的考核评定;嘉宾模式指一位教师全面负责一门课的整体设计、呈现和考核,其他教师以嘉宾的身份不定期开设讲座;分享模式指教学团队成员分别独立授课不同的班级,不定期地相互交流观点,分享经验、资源[6]。
福建农林大学家具设计类课程的教学主要采用全员模式和支持模式两种理念。教师统一在上学期末商量下一学期的任务承担,共同确定教学目标、教学内容,设计教学过程。每门课程由一名高级职称教师任主要教师,并配备若干名中、初级职称青年教师。家具设计教学团队教学实施以来,协同教学团队合作交流的紧密性、成员结构的差异及互补性和教学形式的灵活多样性等优势逐步体现。在实际操作中,协同教学理念从学生培养到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预期效果。从学生方面看,首先,协同教学通过学科系统性和科学性主线串联起学生所学的分散知识,搭建了一座从现象到理论的桥梁,激发学生主动进行经济学理论与现实问题的融合。其次,协同教学理念下的团队教学使学生在同一门课程中接受不同专业背景和风格教师的影响,促使学生从不同的视角思考和分析问题,鼓励学生学会用批判性思维正确看待教师的知识权威,培养学生论辩、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再次,教师团队教学的合作方式为学生提供了知识和管理合作的良好示范,为“生生协作”模式的形成和团队精神的培养起到无形的促进作用。从教师的层面看,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对课程内容的设计、教学方法的运用、教学程序各步骤的衔接、教学任务的细化和实施、教学策略的运用等多方面取长补短、协同合作,深化了教师的学科专业知识,拓宽了教师的知识构架,提高了教师科学沟通、反馈能力和习惯性教学反思能力[7]。
三、基于协同教学理念的家具设计类课程团队教学策略
(一)以教师之间的协同推动教学组织的系统性
教师之间的协同是协同教学理念最基本的形式,应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以福建农林大学家具设计类课程团队教学为例,教师之间的协同可体现在如下方面。
第一,根据家具设计类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情境等教学元素,充分利用团队优势,以集体说课、教学研讨等形式总结往届学生的兴趣点和理解上的难点,把握“家具设计类课程”的重点内容,根据课堂反馈情况分层厘清教学目标、教学流程、教学方法和策略等,确定课程衔接顺序,畅通课堂教学渠道,确保教学理念的一致性。
第二,充分利用教学团队成员不同的专业背景、个性风格和技能特征进行合理的角色规划。如在进行课程任务分配时,可结合教师的业务专长安排授课内容。如主讲“家具制图”课程的教师同时承担“家具结构设计”课程,主讲“家具装备学”的教师同时承担“家具制造工艺学”课程,同一门课程配备若干教师,分别主讲自己最擅长的章节。
第三,建立团队与个人相结合的有效绩效考核机制。福建农林大学现有的教学绩效考核办法主要有学生评教、教学质量奖励、绩效工资等,主要侧重个体教师的绩效,缺少针对团队教学实际的团队绩效考核内容,不利于激励教师之间的有效协作。参与团队教学的教师在备课、教学资源整合、教学研讨等方面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如果能够针对明确和可衡量的团队目标建立考核机制,适当加以精神和物质奖励,可能提高良好的团队合作意愿[8]。
(二)以师生之间的协同提高知识应用的有效性
师生之间的协同能直接反映教学效果的优劣,是协同教学理念对教师角色升华的呼唤。在家具设计类课程教学实践中,师生之间的协同主要可以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运用交互性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例如家具结构设计课程可针对桌、椅、柜、床等家具进行拆装训练,并绘制其结构装配图,家具制造工艺学课程,仍然应用这些教具进行零部件工艺卡片设计、生产工艺流程设计等,而家具造型设计课程可根据这几件教具激发学生想象力,进行外观创新改装设计。通过这种方式使不同课程得以衔接,形成系统的教学体系。
第二,善于引导学生的探究意识,培养学生独创性、批判性和发散性的思维品质。在问题导入引起学生兴趣的基础上,鼓励学生针对家具设计与制造领域的热点问题展开调研,如小户型家具设计、家具企业节能减排、家具产品低碳足迹、绿色家具设计、以竹代木家具开发等议题,要求学生查阅资料完成调研报告或者综述性论文。
第三,利用先进的教学信息系统,建立良好的师生交流平台[9]。由于家具设计类课程的实践性较强,传统的黑板加粉笔式教学方式信息量有限,很难满足学生的知识需求。一些有计算机网络专长的年轻教师可以利用课程改革政策,构建网络教学交流平台,鼓励学生在课后展开探讨,搭建师生协同教学的“微课堂”。
(三)以生生之间的协同促成交流合作的体验性
由于福建农林大学家具设计方向的师生比尚显不足,加之设计类课程的实践性较强,教师无法对每一名学生手把手地指导,这就需要充分利用学生团队内的沟通协作与团队间的相互竞争来发挥每个学生的积极性,从而实现教学中的生生协同。例如教师应精心选择具有时效性的教学案例,将班级分为若干讨论小组,让学生针对某一课题展开探讨。然后,由每个小组推选一个代表汇报小组的主要观点;再由其他小组的成员发表对该小组观点的看法,相互点评。最后,在每个小组讨论结束后,教师结合讨论情况简要总结,重点归纳各小组讨论过程中有价值、有新意的观点并加以鼓励,点出不够确切的观点并提醒、引导学生加以区分。学生通过小组讨论的形式,加深了课堂理论与实际问题的结合,强化学生交流合作的体验性。
总之,家具设计类课程具有较强的应用性,教师应不断更新教学理念,提升教学水平,以改善教学效果,为家具产业培养出更加优秀的接班人。在教学过程中,可基于协同教学理念,通过建立教师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协同教学,建立一套完善的家具设计类课程协同教学模式。这种模式将有利于规范教学形式,提高教学理念的系统性;有利于培养青年教师,稳定和强化教学队伍;有利于分解教学任务,缓解教力不足。
参考文献:
[1]都瑞成,张进存.军校任职教育团队教学的理论思考与模式构建[J].求实,2010,(1).
[2]黄永和,庄淑琴.“协同教学”的回顾与展望[J].教育研究月刊,2004,(1).
[3]J.L.Trump,T.Husen.TeamTeaching[J].TheInterna-tionalEncyclopediaofEducation,1977,(2):134-140.
[4]钱丹洁,张伟平.协同教学中教师角色的升华[J].教育科学论坛,2012,(8).
[5]杨刚,张新立.CDIO视域下基于项目的协同教学理念与实践——以教育技术实践项目课程为例[J].现代教育技术,2013,(7).
[6]张强,刘晓剑.国家精品课程实施中的协同教学模式[J].高教探索,2008,(5).
篇2
二、制定整改方案。
1、认真梳理、公布自查结果和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活动期间,通过自查、召开座谈会、发送征求意见函等形式,收集意见和建议100多份,梳理汇总后共有4类15条意见和建议,在科技局网站、机关电子显示屏上向社会公布。
①、关于机关管理:一是科技局办公大楼有科技局、担保公司、九派创投、市工商联等多家单位在此办公,前来办事的人员经常找错地方。二是要坚持办好“科技简讯”。
②、关于科技宣传:一是科技下乡活动要覆盖全市,尤其是偏远乡镇。二是科技宣传、成果展示要多进校园,培育学生科技创新意识。三是加大专利申请、保护等方面知识的普及力度,培养知识产权意识。
③、关于科技服务:一是要多组织科技志愿者开展活动。二是多到企业、乡镇调研,多组织权威专家授课。三是要调动农技110专家的工作积极性。四是要多培育本土科技特派员队伍,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创业。五是作为科技管理部门,在引导和推动本土农业企业做大做强方面要有所作为。
④、关于科技项目: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科技经费的力度。二是要深入企业指导,提高企业申报项目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培育更多的企业进入项目储备库。四是要加大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项目支持力度。五是要加大项目的后期管理,对项目执行情况要组织检查。
2、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根据梳理汇总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哪些问题突出就解决哪些问题的原则,制定了15条整改措施,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规定了整改时限。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个科室,要求迅速整改落实。
(1)、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2)、在一楼大厅建相关单位办公指示牌。
(3)、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奖励制度,相关科室每月上报不少于2篇信息。
(4)、组织农业科技特派员和农技110专家到郑场、陈场、沙湖等地义务开展实用科技讲座、科技赶集等活动。
(5)、在职院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活动。
(6)、扩大科技特派员、农技110专家队伍,新聘请一批市级科技特派员。
(7)、落实专家“党群通”手机费用补贴,通过科技项目支持专家到工业农业第一线创新创业。
(8)、开展全市工业、农业科技“三新”的调研、推广等活动。
(9)、组织本土企业代表、市政协提案委员到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观,邀请香港联瑞知识产权集团专家讲课。
(10)、加强产学研合作,在全市建立50个以上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以上5条责任领导:张迎祥、郭冰、张砚平,责任科室:工业科技科、农业科技科、知识产权局,整改时限:7月31日。
(11)、广泛调研、精心培育新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扩大覆盖面。
(12)、精心组织2013年科技计划重大专项申报工作。
(13)、加强对项目申报主体在材料组织、现场答辩等方面的指导,提高申报项目的能力和水平。
(14)、在省科技厅下达的科技计划指标中,安排一定比例的指标给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15)、加强项目中、后期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检查。
责任科室:工业科技科、农业科技科、社发科,整改时限:8月31日
三、全面促进当前工作。
篇3
针对该村现状和村组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现场实际查看,了解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并提出了看法和建议。
二、认真排查发展难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村组稳定
罗圩乡古路村,经济基础薄弱,群众生活比较困难,贫困户较多,问题多,矛盾多,是该村的主要特点。
1、出行难。所有村与组之间未有一条硬化路,雨天村民出行全是泥泞,通行困难;
2、生产用水难。每年插秧季节全村农户无水可用,有几个小组是旱不能灌,涝不能排,农业生产无保障,造成农作物减产,农民收入降低,群众怨声很大;
3、问题解决难。近几年群众多次反映存在的问题一直未能解决,群众呼声强烈,甚至曾经造成群众上访;
该村的实际情况给挂钩帮扶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为此,我们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一是做好稳定工作:认真听取各方面的呼声和建议,讲解党的“三农”政策,宣传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措施,并表示了科技局协助乡村干部解决问题的决心,逐渐排放了村民心中的怨气,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帮助解决突出问题。利用双休日和工作之余,马局长多次带领科技局人员,调研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不通问题,与村组干部研究制定道路铺设方案,落实铺路资金来源和招标工作。
由于科技局为村里办了实事,化解了矛盾,目前古路村社会稳定,群众对科技局挂钩帮扶为民办实事由当初的看法是作秀到现在的认同。
三、健全服务工作机制,推进挂钩帮扶工作开展
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按照挂钩帮扶工作的要求,科技局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考核,形成了一整套责任清晰、目标明确、要求具体的责任落实机制。规定每人每月下乡“走亲戚”不少于8天,帮扶的困难户年收入要比上年增长30%以上。二是健全服务机制。科技局结合开展“满意服务窗口”活动,围绕本部门工作职责,将挂钩帮扶与科技项目调研、送科技下乡有机结合起来,今年以来已举办农村科技项目培训班2期60多人次,开展科技下乡宣传活动21次。三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挂钩帮扶工作要真抓实干,认认真真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问题,实实在在地为联系村办1-2件实事。科技局对在活动中出现违反群众纪律和工作中不作为以及敷衍了事没有实绩的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存在问题
1、科技局经费紧张,公款帮扶费用少;不掌握农村优惠政策,对铺路、农田水利建设等问题,不好解决。
2、个别人借口工作忙,下乡帮扶次数少,没有真正把挂钩帮扶工作放在心上。
3、古路村比较落后,没有村办企业,而种养加科技含量又低,想为其报项目,因没有项目源,报不出列不上。
五、下一步挂钩帮扶工作打算
科技局下一步挂钩帮扶工作,继续按照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协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古路村农业生产用水问题,争取早日解决。加大对贫困户的扶持力度,把联系村当“娘家”来走,把贫困户当“亲戚”走,切实为他们着想,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使贫困户以每年40%的速度减少,坚决不使适龄儿童有一个因困难而辍学。
篇4
1.1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的信息化系统主要包括其门户网站和专利数据库两部分。专利数据库现有数据容量3733万条专利,年访问量大概为1000人次。数据库服务器安装必要的杀毒软件和防火墙,数据库系统管理采用专人管理,运维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安图特科技有限公司定期进行巡检。
1.2 创新谷管理中心
创新谷管理中心目前有一门户网站正在建设中,由省科学院云计算中心建设。
1.3 技术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和山东济南生产力促进中心
技术市场的信息化系统主要是其门户网站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主要负责新闻稿件和收集到的科技成果及大型仪器共享的申报管理工作,同时转发其他网站与科技工作有关的信息。
1.4 科技信息研究所
信息所目前负责着包括济南市科技局门户网站―济南科技信息网在内的多个网站系统和多个公共服务平台的运行和维护。其中,2010年由局机关组织领导、信息所具体负责建设完成的济南科技信息服务平台针对当时济南市科技局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情况和需求,整合了原有的科技计划申报系统等7个业务系统,新建了农业科技产业化示范项目管理系统等17个业务系统,增加和扩充了面向企业的对外服务,促进了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使济南市科技局系统的信息资源更加体系化。
目前信息所负责的各个系统都搬迁到省科学院云计算平台。
2 当前信息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科技局及局属单位网络信息化系统包括多个门户网站和业务系统,由于建设之初没有统一的规划与协调,造成了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自为战重复投入。每个单位都建设自己的信息化系统在软硬件投入上出现重复投入、重复开发、重复建设等问题。
(2)各个系统相互隔离无法协同为公众、企业提供全面服务。各自为战建立的系统,无论是网络还是软件都不能实现数据的共享,无法形成有效的合作,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
(3)技术力量层次不齐。由于各单位对技术力量投入的不同,造成各单位之间信息化建设的水平出现差异,有些单位虽然通过托管解决了硬件环境的问题,但出现问题以后还是需要靠自身技术力量解决,一旦结局不好不仅自身工作无法完成,还会影响科技局系统整体形象。
(4)由于系统的分散造成了安全标准的不统一,尤其是有些系统数据库版本较低,程序代码也有漏洞和后门被不断频频攻击,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5)由于每个单位管理方式和计划不同,某些网站内容已久未更新,基本成为“睡眠网站”。
(6)系统软件需要升级换代,即将无法满足业务系统对资源和安全的需求。
3 浅谈解决以上存在问题的思路
基于以上问题,根据目前科技局和局属各单位的情况,建议在此基础上打造济南市“科技云”,利用云计算技术进行济南市科技局信息化平台的规划和整合,解决以上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达到充分利用资源、避免重复投入、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支撑科技局业务工作的目的。
传统信息系统建设方式和云计算方式的对比
传统的信息系统建设方式以各业务部门单独运维或单位信息中心托管两种方式为主,以物理服务器为载体,有如下几个特点:
对于物理资源的需求是线性增长的。用户的业务灵活变化,需求无法预估,随着业务的开展,对计算能力的需求不断增长,导致增加一个应用系统就要新购至少一台服务器并配备相应软件。
独占式使用物理资源。有些业务系统(如计划申报系统)仅在高峰时间段需要占用较多资源,在平时就很少使用从而造成资源的浪费。
用户缺乏系统管理能力。业务系统繁多且难以管理,没有专门的系统运维费用,一般各部门独立运维或者托管在信息中心,软硬件购置和维护都由用户自己来进行。
资源投入有限。业务系统对计算、存储资源的需求量很大,而用户对计算、存储、网络、安全等设备的投入又比较有限。
云计算作为一种资源聚合的技术手段,具有资源池化、按需租用、动态扩展、快速交付等特点,它可以将地理上分散的IT资源逻辑地集中起来,使用户通过互联网以租用服务的方式使用各类资源,而这些资源对用户来讲都是透明的。对于济南市科技局来说,以云计算方式进行信息化平台建设,具有以下优势:
提高基础设施的共享水平。云计算对基础设施进行统一的配置管理,把计算、存储、网络、软件等资源整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统一的资源池,并能按需扩展、随时可用,使信息系统得到更快速的部署和使用,实现数据和资源的本地共享。从而消除IT资源独立分散造成的资源紧张、资源闲置、资源浪费,避免了系统重复建设、系统平台难以无缝对接的问题,使IT基础设施得到充分利用。
降低信息化建设中的资源投入。云计算采用虚拟化、分布式存储、弹性计算等技术,解放了硬件配置对计算能力的限制。用户只要按需租用看似无限的存储和计算资源,不必再考虑硬件设备的工作能力,更不用关注设备的更新换代和日常维护等事宜,对硬件设备等的投入大大减少。
提供统一的运维管理。云计算在技术上采用多级防火墙、虚机网络、灾备等安全设计,服务上具备规范的安全制度,用户既不用担心自己的存储设备损坏导致数据消失,也不用担心病毒木马入侵将数据破坏或窃取等。安全工作交由托管单位来管理,用户可以更加专注于自己的服务,增加了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
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利用云计算平台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机制,不仅有助于消除“信息孤岛”,促进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和持续完善,整体升级信息化水平,更有利于用户之间的通信和协作,促进信息化产业链条的和谐发展,提升业务的创新能力。综合以上对比,建议采用云计算方式建设科技云来满足济南市科技局信息化建设的需求。
科技云主要包括市科技局和各单位的门户网站,以及提供对外服务的公共业务系统,科技信息网作为中心主站点,其他作为子站点,主站与子站既相互独立又相辅相成,相互独立是指各单位之间分工明确,各自维护自己站点的栏目和内容更新,同时作为主站的管理者市科技局,可以将各单位好的内容引用或推荐到主站,利用市科技局的有利地位予以宣传,扩大影响;另一方面,各局属单位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申请主站的相关资源配合自己的工作,达到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目的。
科技业务集群主要包括市科技局机关各处室的主要业务系统、局属单位的相关业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以及基于这些系统的查询统计和决策分析等功能。通过业务集群使整个科技局系统的日常工作可以通过内网系统基本完成,一方面可以提高相关工作的效率,另一方面也满足了对相关数据的保密要求,符合相关部门对保密和安全工作的规定。
从长远发展来看,通过集群化建设,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可以更好的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同时,资源的优势互补,还能够使科技局及局属各单位充分发挥自己工作上的特长,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建设性建议。
总的来说,科技局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目的是通过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利用自身人才储备,发挥人才优势,积累科技资源,为政府、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4 建设方式
建议依托第三方云计算平台所提供的IT资源,进行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迁移。公共的云计算平台能够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环境、强大的云计算能力、丰富的IT资源、全面的运维保障和信息安全体系。用户只需要将精力集中到自己的业务上去,而无需要再去过多的考虑系统建设和运维方面的问题。另外,用户只需要按照其使用的资源进行付费,可以节省大量的信息化投入和运维成本。
但是,电子政务有别于普通的信息系统建设,其中一些信息系统不允许在互联网上运行。根据国家电子政务保密管理要求,“电子政务网络由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构成,两网之间物理隔离,政务外网与互联网之间逻辑隔离”、“在电子政务建设中,政务内网要严格按照信息系统的要求建设和审批”。
因此,基于公共的云平台进行政务系统建设有两种方式:
(1)完全基于公共云平台的方式。这种方式必须根据国家保密要求,在正确分析系统的要求之后,设计合理的部署架构。对于系统,需要在云平台开辟专门的区域,架设专线接入政务内网或专网,然后政府部门也通过专线接入云平台政务内网。对于门户网站等非系统,则可以直接运行于云平台接入互联网。
(2)部分基于公共云平台的方式。这种方式是指基于云平台与政府部门内部局域网进行政务系统建设,即对于一些非应用,如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信息化平台以及一些门户网站等等,基于公共的云平台资源进行建设。对于的政务系统,基于政府部门的内部局域网进行建设。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通过数据接口或数据拷贝实现。
5 跟进的配套措施
5.1 管理制度
要系统运行正常,除了良好的软硬件环境,严格的管理也是必不可少的,而严格的管理是建立在严谨的制度基础上的,为了确保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必须建立科学严谨的管理制度。这些制度主要包括:信息化建设的领导机构、信息安全制度、机房管理制度、安全保密制度、责任分工制度。
5.2 人员管理
人员的管理在资源整合后也是很重要的,虽然各单位的资源整合在一起,但是各自的技术人员仍然分在,对人员的管理的原则重点是各司其职,负责到人。首先要对各个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系统和安全的培训,统一系统运行的相关安全和技术标准。其次,建立通畅的联系渠道,保证各系统由专人负责,一方面机房人员要分工到人,另一方面各个单位自己的技术人员可以选择常驻机房或者定期巡检自己的服务器,同时保证通讯畅通,确保各个单位的业务系统和网站的正常运转。
5.3 运维保障
运维保障制度主要是通过专业的技术企业为科技系统的内网和外网提供运维支持,根据内外网的环境和功能的不同,对运维制度有不同的要求。
5.3.1 内网系统运维保障
篇5
第三条科学技术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方针。
第四条县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授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条县科技局负责县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设立*县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县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由县科技局提出,报县人民政府批准。评审委员会根据县科学技术奖评审需要,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县科学技术奖的具体评审工作。
第六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社会力量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必须在县科技局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力量经登记设立的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在奖励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县科学技术奖评选条件和设置
第七条县科学技术奖授予下列人员和组织:
(一)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做出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成果的人员;
(二)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方法、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重要技术发明的人员;
(三)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人员或者组织;
(四)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社会公益性工作,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人员或者组织;
(五)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采用先进技术方法,保障工程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组织;
(六)促进我县与县外进行科学技术合作,做出突出贡献,或与我县合作进行技术开发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县外、境外人员和组织。
第八条县科学技术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对在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做出重大贡献,创造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者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的人员,授予重大科学技术贡献奖。重大科学技术贡献奖每次评选1人,可以空缺。
县科学技术奖每次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30项。
第三章县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授予
第九条县科学技术奖每两年评审一次。
第十条县科学技术奖候选人由下列单位推荐:
(一)乡、镇人民政府;
(二)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三)县科技局认定的其它单位。
第十一条县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完成的科学技术成果,应当按规定组织相关专业领域的科学技术专家进行初审,形成评价意见。
第十二条推荐单位限额推荐县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推荐时,应当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书,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价材料,并提出奖励等级的建议。
第十三条评审组做出认定科学技术成果的结论,并向评审委员会提出获奖人选和奖励等级的建议。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组的建议,做出获奖人选和奖励等级的决议。
县科技局对评审委员会的决议进行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县科技局应当在获奖人选和奖励等级决议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前,在媒体上刊登公示公告,公示期为7天。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获奖人选及其获奖项目有异议的,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县科技局提出。
第十五条县科学技术奖由县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奖金,其中重大科学技术贡献奖由县长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第十六条县科学技术奖奖金数额标准: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0.5万元;重大科学技术贡献奖的奖金数额由县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七条县科学技术奖的奖励经费由县财政列支。县财政设立不少于30万元的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以后视经济发展情况可适当增加)。
第四章罚则
第十八条剽窃、侵夺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骗取县科学技术奖的,由县科技局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奖金。
第十九条推荐单位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县科学技术奖的,由县科技局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推荐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篇6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量巨大,2005年,无锡市科学技术局设立了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并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到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中。现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流程如图1所示,整个流程分为:注册、申报、审核、评审、立项、签订合同。
二、系统简介
1、注册
项目申报通知后,企业登陆无锡市科技局官方网站,通过“在线申报”即可登陆“无锡市科技局综合服务平台”。如果企业已注册过账号,可以直接登陆;如果企业未注册过账号,则需要以公司的组织结构代码号申请,完善企业相关信息,设置密码之后完成注册。企业初次注册,需要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传真给项目受理中心,项目受理中心收到传真资料后,审核后给予激活。账号未激活前,企业无法申报项目。
2、申报
申报包括网上申报和纸质版申报。企业登陆系统主界面如图2。左侧标题栏,完善企业信息,修改密码等;公告栏,用于在系统中公告最新的信息等;个人通知,通知企业其申报项目的最新状态;快速申报入口,是企业申报项目的快速链接,如果有多个类别的项目同时在申报,后台可以设置多个项目的快速链接,点击可快速申报对应类别的项目;右侧标题栏,告知企业其目前所有申报项目的情况。
如上图,点击“无锡市院士工作站”即可申报无锡市院士工作站项目。按照系统要求首先填写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项目信息表(图3),然后,下载项目计划书模板,完成项目计划书并上传到系统中。企业确认无误后,点击“报送项目”提交项目,等待管理部门审核。在线申报完成后,企业还需要将对应的纸质版申报材料提交给管理部门。
3、审核
企业报送项目后,系统会提示企业所在地的区科技局审核。区科技局登陆系统,根据企业提交的纸质版项目申报书对系统中对应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提交至项目受理中心审核;审核不通过则退回给企业修改。
项目受理中心登陆系统,查看并审核各个区科技局推荐的等待受理的项目,审核通过受理该项目;审核不通过则退回给企业修改。
4、评审
评审包括技术评审和综合评审。技术评审是对项目的科技含量进行评判,综合评审是对申报企业的总体情况进行评判,包括技术、财务、市场等。只有通过技术评审和综合评审的项目,才能立项。由于目前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采用现场评审,所以评审并未在系统中应用。
5、立项
项目受理中心按照评审的结果,对通过两轮评审的项目进行相应操作,点击“推荐立项”,则对应的项目推荐给无锡市科技局计划财务处等待立项。无锡市科技局计划财务处登陆系统,查看等待立项的项目,点击“同意立项”,该项目即立项。
6、签订合同
立项的项目进入合同签订流程,对应的申报单位会接收到系统通知,通知企业其项目已立项,准备签订合同。企业登陆系统,先下载空白的合同模板,填报合同并上传提交给管理部门审核。
区科技局审核通过,提交给项目受理中心等待受理;审核不通过,则退回企业修改。项目受理中心审核通过,受理合同并提交给市科技局计划财务处;审核不通过,退回企业修改。计划财务处审核通过之后,签订合同。
三、系统改进建议
近年来,无锡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每年申报的项目都达到600多个,立项的项目也都达到300多个。系统的上线,给项目申报提供了很大便利,但是随着项目的日益增多,系统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以下是作者对系统的几个改进建议:
1、申报项目汇总表排序、导出功能
受理中心受理项目过程中,可以查看所有的项目,也能查看项目的具体内容。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需要将所有项目导出做成申报项目汇总表。目前系统没有此功能,用户只能手动地选择一页一页的所有项目,复制并粘贴至电子表格中,再制成申报项目汇总表。在项目总数不多时,手动操作还能接受;但是随着项目总数的增多,这种原始的制作申报项目汇总表的方式体现出了越来越多的弊端。因此,作者建议在申报系统中增加排序、导出功能,排序功能使用户可以方便的按某个条件排列所有项目,如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而导出功能使用户可以根据需求自己选择项目汇总表所需要的项目关键字,比如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年份等,然后导出所有的项目,自动生成申报项目汇总表。此功能将为用户制作申报项目汇总表提供极大的便利。
2、在线填报项目计划书和项目合同书智能生成功能
目前系统中项目信息表是在线录入,但是项目计划书和项目合同书,都是企业下载了空白模板后,填写了相应的内容再上传到申报系统中的。这会导致很多问题,譬如:企业的项目计划书修改了多次有了多个版本,企业上传到系统的项目计划书和最后打印提交的纸质版计划书不是同一个版本。这种情况,管理部门审核肯定不会通过。企业要么重新上传对应的项目计划书,要么重新打印对应的项目计划书。因此,作者建议将与项目类别对应的项目计划书模板(模板由管理人员导入)做进系统,企业用户登陆系统之后,直接在系统中填报项目计划书,系统对关键内容设警示,如经济指标一致性、时间、量化考核指标等,填报完成提交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用户才能在线打印项目计划书,这将极大的减少企业项目计划书填报错误、版本不一致等问题。项目合同书中有部分内容是和项目计划书一样的,企业登陆系统填写合同书,点击智能生成功能,系统自动将项目计划书中对应内容生成到合同书中,不仅能减少企业重新录入的繁琐,还能避免企业填报出错导致合同书和计划书内容不一致等问题,大大提高了企业用户填报项目合同书的效率和准确率。
3、批量操作功能
管理部门界面中,对所有的项目只能逐个操作,这对用户来说是个费时间、费精力、易出错的任务。作者建议,系统可以增加批量操作功能,待管理部门用户确认项目准确无误的前提下,选择需要操作的所有项目直接批量操作,以提高管理部门用户的工作效率并降低出错几率。
4、网上评审功能
目前,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采取现场评审的方式,对人力、物力、财力都是极大的考验。作者建议,系统可以加入网上评审功能,为每位参与评审的专家设置账户密码,专家登录系统就能在线对项目进行评判。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都是邀请的外地专家,如果现场评审,每位专家必须来到当地,而网上评审使得专家在本市就能完成评审工作,为申报项目无纸化提供了前提条件。
5、立项项目自动比对功能
篇7
二是很好落实机关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开拓、透明、诚信、高效”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完善了《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健全了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重新确定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补充了《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坚决按照值班工作制度,组织值班人员认真学习知识,教育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热情接待上访群众,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负责答复与解释,并认真做好来电来信来访接待、登记、转发、转送等工作,逐步形成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促进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三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软硬件设施。对科技网和知识产权网等网络进行扩容;充分利用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宣传专栏;机关各科室都能及时更新和补充重要工作和业务信息;局办公室能按时完成负责局信息公开的收集、整理、审核、上报等事务。着力抓了科技电子政务办公系统建设,实现了科技信息报送系统,科技信息报送和反馈工作基本实现了电子化和无纸化办公。在此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加强了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省科技厅的统一安排下启动的“一网库三平台”设施,真正实现了与省、市、县(市、区)公文流转的四级连通。
四是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以中国网政务信息公开系统、科技网为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平台,开辟了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通过新闻会,报纸、广播、电视,《科技》杂志等途径进行,每年的各类科技项目申报、科技进步奖评审等信息、科技政策和措施都会第一时间在这些平面媒体进行宣传,切实增强科技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公开公平。利用热线电话、电子信箱等形式进行答复。通过印发文件、致公开信(函)等形式进行。公众对科技项目申报、科技进步奖评审等栏目最为关注。为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我们采取统一受理,任务分解,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实现了信息咨询的有序答复。
五是有力加大信息工作力度。继续坚持了信息工作“五手抓”:一是抓队伍建设。调整充实了信息员队伍,要求各县区科技部门推荐一名文字功底好、理论素养高的信息员,在确保队伍素质的基础上确保优质稿源。二是抓动态通报。为鼓励先进,激励后进,促进信息工作全面均衡地发展,每月进行一次工作动态通报,对各地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公开,使信息工作呈现出你追我赶的喜人局面。三是抓机制完善。建立健全了信息工作奖励机制,通过一年一度的全市科技系统信息工作会议,表彰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对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了总结和交流,推动了信息工作的全面进步。四是抓深层次信息。积极履行好信息工作是领导“耳目”和参谋助手的职能。五是抓信息互动。在科技系统、科技型企业建立了科技创新联络群(QQ群),该流活跃,信息交流及时快捷。
六是及时加强信息反馈工作。根据局里的实际情况,完善了《市科技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反馈工作实施细则》,对群众来信来访、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回复等各个工作环节提出了更为明确的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特别是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更是高度重视,制定完善了《市科技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办法》,做到从交办、办理、催办、答复到检查落实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年共承办政协提案3件,委员满意率达100%。
二、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年度全市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
年度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
年市科技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
年,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力度还不够。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前来咨询和查阅的人数不多。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总结经验,围绕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的实效性和群众的满意度,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打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认真查找、总结、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学习别的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改进工作方式。
二是进一步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及时搞好有关记录保存备案。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在答复申请时,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篇8
第三条创新基金作为匹配资金,优先支持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国家和**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创新项目。
第四条创新基金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是通过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支持,增强其创新能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五条创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省和我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六条创新是创新基金支持项目的前提条件。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要求在技术、工艺或是产品性能上要有较大的创新,或有实质性的改进,技术水平要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第二章创新基金的资金来源和使用方式
第七条创新基金从2002年开始建立。资金来源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从市科技三项费中每年安排2000万元;
(二)市财政根据当年的财政状况,另外安排一定额度;
(三)创新基金的银行存款利息。
第八条根据中小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创新基金的使用主要采取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金投入等方式:
(一)贷款贴息:对已具有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急需形成和扩大生产规模的技术创新项目,可采取贷款贴息方式支持其使用银行贷款。一般按贷款额年利息的50%-100%给予补贴,贴息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二)无偿资助:主要用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中小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补助。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且接受无偿资助的中小企业至少应有等额的自有匹配资金。
(三)资本金投入:对少数起点高、具有较广创新内涵、较高创新水平并有后续创新潜力、预计投产后具有较大市场需求,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项目,采取资本金投入方式。资本金投入.以引导其他资本投入为主要目的,数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投资项目建成并产生效益的,其投资股权转交**市国有资产(持股)经营公司管理,并可依法转让;如投资项目产生风险,由市科技局与市财政局审批后办理核销手续。
第三章创新基金使用的基本条件
第九条申请创新基金的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在**市行政辖区内且在**市纳税;
(二)企业已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已有主导产品,经营业绩良好,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
(四)项目符合**市产业发展导向,有较高的创新水平且能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转化后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和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利于新兴产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其他技术创新;
(五)直接从事项目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人数的10%以上。
第十条创新基金鼓励并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的技术创新项目和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高附加值、节能降耗、有利环境保护及能出口创汇的技术创新项目。
第十一条创新基金不支持低水平的重复开发和建设、单纯的基本建设和一般加工工业项目;不参与股票、证券、期货、房地产等类项目。
第四章创新基金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十二条组建**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管理中心为非营利性事业法人,在市科技局的领导和市财政局的监督、指导下,负责创新基金的具体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能:
(一)研究提出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选项指南,统一受理创新基金项目申请并进行程序性审查;
(二)研究提出有关创新基金申请项目的评估、评审、招标标准,提出参与创新基金的评估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
(三)委托或组织有关单位或者机构进行创新基金项目的评估、评审、招标等工作;
(四)负责编制创新基金的年度财务决算和工作计划,提出创新基金年度支持的项目建议,具体负责创新基金的运作;
(五)全面负责创新基金支持项目实施过程的综合管理,负责创新基金项目的统计、监理和定期报告工作。
第十三条设立由技术、经济、管理专家和企业家组成的创新基金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研究创新基金年度优先支持领域和重点项目,指导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工作指南的制定,为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提供技术咨询。
第五章创新基金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第十四条符合创新基金支持条件的创新项目,由企业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须经项目推荐单位出具推荐意见;申请贷款贴息的,还需提供有关银行的承贷依据。
第十五条项目推荐单位一般应是县(市)、区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单位必须严肃、认真、科学、公正地履行其职责,对申请企业的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等进行认真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出具推荐意见。
第十六条创新基金项目推行评估、招标制度。凡符合招标条件的或者同一项目多家申报的,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
第十七条管理中心按照有关标准要求,统一受理项目申请并负责程序性审查后,送有关评估机构或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估、评审或者咨询。评估机构或评审专家对申请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创新性、技术可行性、风险性、效益性和申请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等进行评估、评审后;出具明确的评估、评审意见。
第十八条管理中心根据招标情况或评估、评审意见,提出创新基金年度支持的项目建议;必要时市科技局可以对评估结果进行复审。项目建议经市科技局审定并送市财政局备案后,编入创新基金年度支持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由管理中心与企业签订项目合同书,并据此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对未通过程序性审查和经评估、评审或竞标失败不予支持的项目,管理中心应当在项目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书面通知申请企业。
第六章创新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市科技局是创新基金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编制创新基金年度预算,审定和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选项指南,批准创新基金的年度工作计划,审批创新基金支持项目,审议创新基金运作中的重大事项,向市财政局通报年度执行情况等。
第二十一条市财政局是创新基金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创新基金监管,参与审议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选项指南和运作中的重大事项,并根据创新基金年度工作计划将创新基金拨入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同时对创新基金运作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市科技局每年分批向社会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和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在项目申报中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创新基金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重违反规定的,将取消或停止对其支持,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对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四条创新基金的年度预算安排由市财政局报市政府确定。市科技局根据市财政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报告创新基金的使用情况,并接受市财政局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管理中心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时足额地将创新基金拨至有关项目承担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按合同有关规定和合同书的要求使用经费,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项目承担单位要按规定时限向管理中心报告项目执行情况;管理中心按期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报送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
第二十六条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完成后的验收,由管理中心按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有关规定另行拟定验收办法,报市科技局审定。
第二十八条因客观原因,承担项目的企业需要对项目的目标、进度、经费进行调整或撤消时,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中心审核,报市科技局审批后方可执行。已签订过项目合同并经批准撤消或者中止的项目,承担项目的企业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并将剩余经费退还管理中心。
第二十九条创新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篇9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是指已取得科技成果、经中试并进入产业化开发、能较快形成产业规模、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第四条成果转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突出重点、集成联动、科学管理、专款专用、注重效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级政府、金融机构、民间和外资等多方面资金支持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
第二章工作机构及职能
第五条设立县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协调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
(二)审议成果转化资金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议成果转化资金的年度经费预算及决算;
(四)审议成果转化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
(五)协调解决成果转化资金运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县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协调小组由县政府分管科技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科技局和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经贸委、科技局、财政局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组成。
第七条县科技局具体负责成果转化资金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会同县财政局拟定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研究提出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评审论证标准;
(二)研究提出成果转化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和项目指南,统一受理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
(三)组织专家开展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评审、论证工作;
(四)会同县财政局编制成果转化资金工作计划,提出成果转化资金年度支持项目及经费安排建议;
(五)负责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管理,包括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合同签订、项目监理、验收、统计等,并向县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协调小组汇报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
(六)办理县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县财政局是成果转化资金的监管部门。与县科技局共同拟定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相关实施细则及工作指南,研究提出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评审论证标准,编制成果转化资金年度工作计划及项目安排建议;根据成果转化资金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成果转化资金年度经费,并依据项目合同及实施进度拨付项目经费;负责成果转化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资金支持范围与对象
第九条成果转化资金主要支持生物与新医药技术、新能源及节能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高技术服务业、资源与环境技术、电子信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等重点领域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支持列为国家科技计划、创新基金、专利二次开发项目、购买一、二、三类新药证书和省重大专项等科技成果项目的转化及产业化。
第十条成果转化资金支持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成熟度高、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
(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产品的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有望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能力的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品群。
第十一条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实施以企业为主体。实施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有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第四章资金使用方式
第十二条根据项目和企业的不同特点确定成果转化资金支持方式。主要有:
前期补助。主要用于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试或产业化过程中的研究开发工作给予经费补助,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研究开发经费的50%。
贷款贴息。主要用于为形成较大产业化规模效益而向银行大额借贷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贷款贴息。根据项目技术水平、产业规模及贷款额度,确定相应的贴息比例和年限。
转化奖励。对科技成果取得后进行转化并有明显成效的给予奖励,两年内实现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税收超过100万元的为三等奖,奖励10万元;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税收超过200万元的为二等奖,奖励20万元;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税收超过500万元的为一等奖,奖励50万元。对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在两年后评奖时,达到更高奖项条件的,补足两档之间奖励差额;对一等奖,在两年后评奖时,达到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税收超过1000万元的,再奖励50万元。
上述方式可以单项使用,也可以混合使用。每个项目总资金量不超过100万元。
第五章项目申报
第十三条每年由县科技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指南,企业根据指南申报项目。
第十四条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
(二)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企业与技术依托方的合作协议;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两年度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并提供最近1个月的各类会计报表(复印件)。
(五)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
第六章项目审批
第十五条由县科技局选聘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专家组由县内外科技、产业、管理等方面的知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的技术创新性和可行性、市场前景、风险性、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等进行评审、论证,并提出明确的咨询意见。
第十六条县科技局、财政局依据专家组的咨询意见,并听取有关方面意见,提出项目安排建议,报县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协调小组审定。经审定的项目,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县科技局、财政局行文立项,并与有关责任方签订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合同。
第七章项目管理
第十七条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可行性论证报告和项目合同书的要求,落实自筹资金等实施条件,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定期报送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县财政局、科技局负责落实地方财政配套经费,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监督检查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并及时报告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县科技局、财政局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县科技局组织对项目的验收。
第二十条建立成果转化资金使用效果的绩效考评和奖惩机制。考评的重点是使用成果转化资金的项目是否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是否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并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第八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成果转化资金由县财政局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对批准立项的项目,其经费由县财政局按项目合同和实施进度及资金合理流向予以拨付。
第二十二条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经费,加强经费管理和核算。成果转化资金、配套资金与自筹资金等实行统一预算管理和核算。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挪用或挤占成果转化资金的,由县财政局、科技局采取通报批评、停止并追回拨款、终止项目、取消申报资格等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政府相关人员违反项目管理规定,弄虚作假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其行政直至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篇10
篇11
二、活动内容
(一)市年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
1、时间:5月15日
2、地点:市市政广场
3、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
4、活动安排: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为重点,以全民创业科技服务活动为主要抓手,通过设立展板、咨询台、发放科技资料等形式,宣传科技创业典型,举办实用技术论坛,集中展示一批科研单位和企业最新专利技术,同时展示一批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优秀科技成果,向科技下乡小分队授旗等。
(二)开展科技下乡进社区活动
1.时间:5月16日-21日
2.地点:市五县(市)四区
3.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市农科院等
4.活动安排:组织农业、农机、林业、畜牧、卫生等部门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县市区开展科技下乡活动,赠送农业实用技术等方面的科技图书,培训农业专业实用技术人才,建立科普书屋,重点对种养业、配方施肥、农村沼气管护等进行指导和服务。社区利用科普宣传片、科普展板、科普宣传资料等开展卫生保健、地震安全、专利保护等科学知识宣传、咨询活动,提高群众科学素质。
(三)科技政策论坛
1.时间:5月17日
2.地点:市
3.主办单位:市科技局
4.活动安排:进行知识产权申报管理知识讲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管理知识讲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政策讲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知识讲座;应对金融危机,突出科技创新讲座;产业集聚区发展论坛。提高各县(市区)科技管理人员、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财会人员,产业集聚区负责人政策意识和服务能力,加快我市科技进步与发展。
(四)省级民营科技园区送科技活动
1、时间:5月18日
2、地点:县
3、主办单位:市科技局、县科技局
4、活动安排:通过县省级民营科技园区专家技术讲座;项目考察对接等系列化活动开展,加快民营科技园区发展,增强园区科技发展后劲。
(五)农业实用技术讲座
1、时间:5月19日
2、地点:市区
3、主办单位:市科技局、区科技局
4、活动安排:聘请市养殖专家对区乡“无公害生猪”专业养殖户就“如何有效预防生猪疾病、提高产量”等技术问题进行专场技术指导,开展“无公害生猪”养殖技术讲座。聘请市种植专家对区宝莲寺镇“早熟西瓜及日光温室大棚无公害蔬菜”百名种植人员进行“如何预防病虫害的发生、怎样及时预防蔬菜疾病”等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培训。引导农民充分发挥科技信息网站的平台作用,大力宣传科技活动周,并全民创业科技致富信息。
(六)市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
1、时间:5月20日
2、地点:市区
3、主办单位:市科技局、区科技局
4、活动内容:围绕“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一主题,组织11名科技特派员深入市区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活动,举办“技术创新与专利保护”知识讲座,切实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七)科技专家入企行动
1、时间:5月21日
2、地点:市开发区
3、主办单位:市科技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4、活动安排: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座谈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政策讲座;知识产权普及宣传活动;科技普及咨询;技术资料发放。提高高新区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及农民科技素质,增强学科技用科技意识,加快经济发展,成为引领我市科技发展的示范区。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支持力度。作为主办单位,要把组织筹备好科技活动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统筹部署,密切配合,联合协作,集成资源。要在总结以往科技活动周举办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今年活动方案,在活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推出一批适合公众需求的精品活动,办出特色,讲求实效,进一步扩大科技活动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在科技活动周具体组织和实施过程中,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组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合力。社会各界要通力协作、积极配合。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等单位要组织科技人员、教师等开展科普活动;中小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要把组织学生参加科技周活动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科技馆(站)、科技活动中心、科技教育基地等设施要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
篇12
篇13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区财政核拨的科技项目专项资金安排的各类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项目申报
第四条申报的项目应符合我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符合国家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符合我区科技发展规划的部署和项目申报要求。
第五条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公益性项目(如农村医疗、环保、教育、村镇建设等方面)允许事业单位牵头申报,重点面向农业“两区”(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星火示范基地、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及农业龙头企业。
第三章项目立项
第六条项目立项实行专家评审与行政决策相结合的方式。项目评审采取专家负责制,每个项目应有5位(含5位)以上行业、财务、管理方面的专家进行评审,并组成专家组,对项目的创新性、技术方案的可行性、项目组的承担能力、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市场前景等进行评价。项目评审采取百分制,侯选项目平均得分不低于60分。
第七条职能科室根据专家意见,依据经费安排、分数高低、政策导向等拟定项目立项建议,按照规定的程序发文确认。
第八条本办法所指项目按照配套项目和区级项目进行分类。
配套项目是指列入市级以上农业社发科技计划的各类项目,对列入市级农业社发计划项目(企业),给予10万元以内配套补助;对列入各类国家级农业社发计划项目(企业)的,给予一定的配套额度,具体补助额度一事一议;对被认定为市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镇(试点单位)和市星火示范基地的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补助。
区级项目是指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支撑,对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有较强推动作用的技术研发项目,农业农村类重点面向生物种业、设施与工程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发展类项目面向生命健康、生态环保、宜居便行、公共安全、教育科学、社会管理等领域,立项后区财政给予10万元以内补助。
第九条项目科技经费补助原则。由科技局通过实地了解项目经费投入情况,结合项目评审专家组(由相关技术专家、财务专家、管理专家等人员组成,专家组对各项目的相关指标进行评估打分)意见,提出项目经费拟补助额度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确定。项目资金拨付和受理按照镇财执行。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十条列入区级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攻关项目后,承担单位和个人要认真组织实施,科技局安排的项目补助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一条对于年度实施的项目,科技局每年检查一次,实施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提交阶段性总结报告,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要及时向科技局提出申请验收,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体现项目执行成果的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对于到期没有通过验收的项目,以及到期无故不申请验收或经科技部门通知后仍不申请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三年内不得承担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时不推荐申报市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