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合同管理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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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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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理工程合同管理在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2.1查阅合同段施工承包合同、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及其相关数据,收集承包商投标的“工、料、机”单价等,填制《高速公路工程投标报价情况汇总表》,整理后存档,为之后监理工作中出现的工程变更准备第一手资料。

2.2查阅施工图设计,编制构造物一览表,按桩号从小到大列出构造物的名称,按施工图设计中桥型布置图等相关资料填制构造物的结构型式(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基础)、孔数、孔径、斜交角度、桥长以及各分项工程数量,并形成桥涵、隧道汇总表,桥涵、隧道汇总表一般填制原则“: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划分特大、大、中、小桥、通道、涵洞,互通立交区的匝道桥按桥长分别列入特大、大、中、小桥内,公公分离式立交桥(主线下穿)或天桥(跨线桥)列入跨线桥内”。

2.3组织承包人进行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量清单的复核。复核的依据是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等。首先应复核工程量清单中各细目工程量是否与施工图设计相应各工程数量表中的工程量相符,若工程数量表中的工程量与相应的细部结构图存在差异,应复核各相应结构图,如工程量清单各细目工程量与相应结构图工程数量之和不相等,以结构图工程量之和为准。合同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是为工程实施过程中各项监理工作提供有力基础数据的重要过程,如构造物一览表为各部门和各种报表、计划、施组填报等提供了快速便捷的查询统计功能;投标报价和工料机单价的统计收集为在工程进行中发生的工程设计变更需要确定新单价时提供依据,一个合理单价的组成,有利于维护业主与施工单位双方的利益。

3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中的计量与支付

计量与支付工作是工程投资控制的关键环节,也是约束承包商履行合同的重要手段。

3.1计量与支付的原则:计量与支付依据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进行,工程计量与支付的前提条件是经过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出具交工和转序证书的分项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量,只能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进行计量与支付,清单未列项均为其为完成此项工程的辅助工程,不能得到计量与支付;变更工程须完善全部变更手续并签订补充合同后方可参与计量与支付。

3.2计量与支付不改变承包商应尽的义务,计量支付的对象是合格品,若事后发现已计量的工程有缺陷,仍不免除承包人无偿返工的责任,同时应扣回已计量支付的工程款项。

3.3计量与支付的流程:承包人将计量周期内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分项工程证明文件整理齐全,计算工程量,填写《中间计量表》和《中间计量汇总表》,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报总监办审批;承包人再依据总监办出具的《中期支付证书》(含应支、应扣的其他款项),填报工程价款计量支付统计报表,并附其他必要的书面凭证,依次报监理驻地办、总监办、项目指挥部审核确认,报高建局计划协调处核定后,持工程价款计量支付统计报表、其他必要书面凭证和建筑企业发票到高建局财务审计处办理工程价款拨付手续。

4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中的工程设计变更

工程设计变更一般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等提出,监理工程师在审核工程设计变更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使用功能、安全性能及生态环保等要求。提出工程设计变更时应填写“工程设计变更方案审批单”,应附材料包括预估工程造价计算书、工程量清单、组价预算编制说明、有关会议纪要、变更设计文件、原设计图纸、现场图片、其他必要的检测报告等变更依据。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核变更依据、变更设计基本形式、变更工程技术要求、变更预估工程量、预估金额等内容。设计变更方案必须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并督促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变更方案及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并由监理工程师对设计变更工程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理。设计变更工程完工并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编制上报“工程设计变更报告审批单”,经各级部门批准并签订补充合同后方可进行工程变更部分工程的计量与支付。

5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中的施工进度计划管理

5.1施工进度计划:工程建设进度控制是指对工程建设各阶段中的工作内容、工作顺序、持续时间及工作之间的相互搭接关系等进行计划并付诸实施。施工进度计划是表示各项工程的施工顺序、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及相互衔接关系的计划,是监理工程师实施进度控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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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效保障监理工程师的权力

1.正确理解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的相互关系。在建筑市场中,监理工程师与业主的关系是通过合同确定的,他们之间是相互平等的关系。业主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一定的权力,监理工程师在业主授权的范围内进行监理。监理工程师超越合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都会导致监理工作的失误。通过这种现象来看,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是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我们有时把监理工程师称为“第三方”管理。在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中,监理工程师要做到公平、公正,顾及到承发包双方的利益,使双方都达到满意。只有正确理解和处理好双方的关系,才能有效保障监理工程师的权力。2.监理工程师应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在施工项目中,大多数的参建单位的任务是三管三控一协调,监理工程师也不例外。要做到安全、信息、合同管理,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和组织协调。有时,监理工程师只重视质量、进度、投资的管理,而忽略了安全、信息、组织协调等内容。因此,应注意它们之间的协调发展。同时,监理工程师要充分利用组织、管理、经济、技术措施来行使自己的否决权、审批权、建议权。3.监理工程师要争取业主的支持和信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项目进行监理,取得业主的支持和信任是关键。而如何得到业主的支持与信任是一个深思的话题。一方面,业主让监理工程师对施工项目进行管理,要充分信任监理工程师,最大限度的支持监理工作;另一方面,监理工程师要严格职守,不弄虚作假,全心全意的进行监理,对工程质量负责,对业主负责。另外,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应密切配合,光有分工是远远不够的,无保留的合作是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只有做到上述几点,才能得到业主的支持和信任,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加强施工项目的索赔管理

1.树立正确的索赔观念。索赔工作从项目开始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一直伴随其中。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高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我国的建筑企业与国外的建筑企业接轨。2.监理工程师应正确处理索赔工作。索赔工作是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必不可少的环节。监理工程师必须坚持自己的原则,在处理索赔事件时。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第一,监理工程师要有正确的索赔意识。第二,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时不能信口开河、无凭无据,要有科学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合同依据和事实依据等。第三,认真阅读施工合同,详细了解合同内容。第四,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尽量减少索赔。

三、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

1.熟悉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合同和职责。国家和监理方面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监理合同等是监理工程师对施工项目进行合同管理的依据。监理工程师只有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才能从整体上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运用掌握的专业知识技能,更好地为业主提供相应的服务。2.监理工程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加强监理工程师的从业道德;对监理工程师进行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等。独立自主的对工程进行监理;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坚决不做,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执业准则进行执业;监理工程师只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才能从整体上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3.监理工程师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在处理各方利益时,要尊重客观事实,做到公平、公正。既不损害承包商的利益,也不损害业主的利益。

四、加强合同的过程管理和动态管理

1.加强合同的过程管理。通过合同的过程管理,将工程在各阶段所涉及到的各个单位确定他们的权力和义务,以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对合同的过程建立文档系统;对工程目标进行追踪,合同的实施进行监督;工程量的计量、工程价款的审批等,这一系列的施工工作都是在过程中进行管理的。2.加强合同的动态管理。动态管理是不断的进行目标分解、检查、纠偏、处理的过程。当检查的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对项目目标进行调整,调整后回到第一步,继续实行PDCA循环。对合同的动态管理应做到: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职责和义务;涉及到工程文件,应不断进行追踪更新;对于造成的工程损失,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处理等。

五、规范合同内容并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1.重视施工合同文本的制定。在签署施工合同之时,要重视施工合同文本的制定。合同文本形式上要选用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合同的制定上,培养专业的合同制定人员,提高合同制定人的法律水平和文字能力。重视合同文本的制定,健全合同要素,明确合同当事人的责任义务。从合同实施的条款上,严厉打击不公平合同的出现,合同双方要签订公平、公正的合同,责任义务分工要明确,对意外伤害和其它情况也明确规定,减少对承包商利益的损害。2.提高对施工合同管理的效率。施工合同管理作为监理工程师重要的工作之一,从项目开始一直伴随到项目结束。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有利于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提高施工合同管理的效率,首要的条件就是拟定完善的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建立并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明确合同管理分工。监理单位应组织监理工程师制定完善的合同实施细则,对监理工程师进行教育培训。只有项目部全体同心协力,共同努力,方能提高效益。3.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是保证项目顺利完成的依据。因此,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是关键。首先,业主和工程项目承包商要对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给予充分的重视。其次,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合同管理内容是否完善,顺应市场发展的潮流。若出现体系中不适合的部分应进行必要的调整,完善合同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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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造价控制的原则

①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约定的合同价、单价、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工程款支付方式。②坚持对报验资料不齐、与合同条件约定不符、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或有违约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和审核,拒绝支付工程款。③合理、公正地处理由于工程变更和违约赔偿引起的费用增减。④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问题,应采取协商的方法确定,在协商无效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做出决定。仍然有争议的,可执行合同争议调解的基本程序。⑤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时限内对工程量及工程款的进行审核。

2 严格控制工程款审核关

工程项目建设的造价控制包括技术和经济两个方面,技术和经济相结合是造价控制最有效的手段,是不可分离的,主要通过现场监理人员对施工技术方案确认,对已经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签认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工程合同及计价原则对工程价款进行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最终审定的方式进行。即每个标段施工单位申请当月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同时提供由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出具的工程量确认报告。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当月完成的工程内容及其进度完成情况、质量验收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同时,对分部分项工程进度内容完成且工程质量验收合格部分计入当月进度结算款结账。

3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关

由于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条件限制,在实施中往往会出现某些实际情况与原设计文件不符;以及发现原设计的错误、遗漏或因其他客观因素而改变原设计方案、结构、数量或调整原合同中的工作内容,这就产生了工程变更。只要在工程实施中有前述情况发生,工程建设相关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包括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方、设计方)均可据此提出工程变更。任何工程上的变更势必影响到工程的正常施工运行,都会对工期、造价等产生影响,易使投资失控,使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受到影响。频繁的工程变更会增加和扰乱业主方和承包方正常的工作步骤和内容,还会增加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协调工作量,对合同管理和质量控制都不利,增加项目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并间接导致工程造价的增加,成为造价控制监理工作的一个难点。

在项目监督管理中可采用加强对必须变更项目的变更价款审核的方式进行控制。要求工程施工过程发生变动时应通知各方造价控制人员到场,与业主、承包方、专业监理工程师就变动的工程最及相关费用进行核对,以便及时掌握可能造成的投资变动情况。为了使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合理有据,对影响造价的变更采用连续跟踪,专业监理工程师积极介入施工过程中相关环节,参加各种相关工程例会,及时为每个项目的结算做好资料积累工作。

4 严格控制已完工程价款结算关

工程款结算是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应建立严密的工程价款结算程序,首先由施工单位进行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重点审核申报项目是否完工、质量是否到达要求、工程量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办理支付凭证手续,审核后签发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对工程进度款及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出具相应的月进度款或工程结算款监理审核报告,报请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最终审定,由建设单位批准和支付。

5 严格控制工程索赔关

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事件时一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二是必须以合同为依据。三要采用公平、协商合理原则。在遇到索赔事件时,按照索赔程序处理,同时一定要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同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研究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当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会议参加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同时还应建立业务往来的文件编号档案等业务记录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3年.

[2]徐健.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影响的机制分析.山西建筑,2011年30期.

[3]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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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合同文本不规范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责任和义务,不采用标准合同文本,而通过自制的、模棱两可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还有些合同文本,履约双方的责任划分不清,违约的后果及处理方法描述不明确。大多数施工合同文本中,缺少对工程保险责任、索赔计算原则的具体约定。

1.3合同管理力度不够,缺乏大量合同管理人才

大多数建筑企业尚未制定一套合理的合同管理程序,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合同文档管理混乱,现阶段我国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已成为专业化合同管理的主要障碍。

1.4合同内容履行不及时

在建设工程中,拖欠工程款的事情时有发生。我国每年几千亿的工程款拖欠以及农民工工资拖欠都与此有关。合同讲究的是一种诚信,作为签订合同的双方应该要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履行合同应当是双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杜绝合同内容履行不及时的现象,监理企业义不容辞。

2合同管理中监理单位的工作要点

合同管理对监理单位完成监理任务是非常重要的,监理单位必须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双方进行调节和处理,以保证合同的依法签订和全面履行。针对合同管理的现状和不足,监理单位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2.1积极参与合同的制定和谈判

这对了解签订合同双方和合同内容都有好处,它为今后合同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监理单位的参与可以避免出现合同文本不规范,合同条款不清楚,违约责任不明确等现象,也是掌握合同管理第一手资料的最好办法,同时也可以杜绝违法合同的签订,帮助维护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2进行合同分析

认真弄清合同的各项内容,对各项条款进行分门别类的认真研究和解释,找出合同的缺陷和弱点,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合同分析对于促进合同双方履行义务和正确使用合同赋予的权利,对解决合同争议,预防和处理索赔都是十分必要的。

2.3建立专业的监理队伍

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需要一支具有应变能力又能坚持合同原则的监理队伍,监理单位的各类监理人员,既要有多学科的专业知识,还要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更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处理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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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nstruction unit,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包发包合同来实现的,合同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对建设合同进行全面管理。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建设工程合同及合同管理对承包方、发包双方来说都在变的越来越重要,工程招投标不再只是一个纯粹的报价问题,合同管理也不再是一个签字那么简单。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维护业主和承包方的正当合法权益,使双方履行各自的义务,建立协作关系,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工程顺利实施,最终实现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的控制目标。

一、 合同管理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中心,在建筑项目管理中处于重要的地位。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施工单位合同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施工任务承包模式(合同结构)、选择合同文本、确定合同计价方法和支付方法、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合同索赔等等。然而,施工单位普遍因为体制不健全、风险意识不强,内部责任不明确等等原因,在合同管理中往往存在一些漏洞。结合自己多年来的工作经历,简单的谈谈施工单位合同管理中的几个常见问题。

2.1对合同的签订重视程度不够

施工单位必须进行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落实责任人和明确工作范围,并且进行合同跟踪和控制。另一方面,目前施工项目一般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分包单位的选择和分包单价、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工程机械的租赁等等,都由项目经理负责考察和谈判,达成一致后就开始施工,很少签订正式的合同。即使签订合同的,很多也是为了应付检查,仅仅简单的签订合同,一些条目表述不清楚或摸棱两可。这样,在项目完工的时候分包单位、原材料和设备供应商等与承包商往往因为一些利益而发生冲突。合同法规定,建筑工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施工单位因对合同的签订予以足够重视,避免因口头协议、争议合同等原因发生纠纷。

2.2 正确认识合同在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三者关系中的地位

业主是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和责任主体,通过招标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并签订合同,按照合同支付资金、取得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受聘于业主,在业主授权范围内进行合同管理,业主和承包商一般情况下都应当遵守监理工程师做出的决定,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实施工程项目,接受并仅接受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在实施工程项目中取得利润。

2.3 对合同的履行认识程度不够

合同是一种协议,依法订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施工单位做的一切工作都应围绕施工合同,并且当落实到施工合同中去。认真履行合同,是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合作、信任关系的关键。施工单位有的时候因为希望减少投入增加产出,有的时候因为赶进度,或者其他一些原因,不能把履行合同融入平时的工作中来,容易造成有意或无意地违反合同约定。

2.4 平时只注重生产任务,对合同要求的其他条款要求不够

建筑工程业主单位在合同中往往对承包商提出了施工任务之外的一些要求,比如驻地建设,文明施工,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构成、安全、环保等等,这些一般在招标文件中都有表述。施工单位如果进行了投标,也就是对招标文件的所有要约进行了实质性的响应。一旦中标,招标文件也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施工单位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2.5 对合同变更.索赔等意识不够

加强合同管理,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手段。工程索赔是承包人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重要而有效的手段。长期以来,我国受计划经济影响。合同当事人索赔意识淡薄。事实上,索赔是施工单位管理水平进步的表现,施工单位没有很高的水平是不能取得索赔成功的。施工单位必须切实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加强合同管理的意识,才能对索赔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有利,有理,有节。

2.6 施工合同文件应作为档案文档整理、存档

因为施工单位多是施工技术人员,对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具体做法不是太清楚,不能按照规范进行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向工地派驻具有相应资质,熟悉合同的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办法,建立严格制度。包括承包商与业主单位,分包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等等在工程施工中签订的一切施工合同以及为施工顺利进行而签订的合同均应作为项目档案管理的一部分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三、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合同履约这一管理意识,已成为约束建设市场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熟练掌握现行建设工程合同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遵循经济规律,并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才有利于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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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确保医院安全保障和灾害应对措施有效响应的重要手段和程序保证,是对参与医院工程项目建设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各方面社会关系的权力和义务的约束和管理。医院建设工程的质量、投资和进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调整、保护和制约下进行的。也就是在接受政府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主体进行具体监管的同时,在法律框架内通过“合同”契约方式来完成与其他各方面社会关系权责利的约定。

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医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方方面面,影响因素众多,但其根本特点主要表现为:

1、质量标准高。医院建设工程是生命线工程。其自身特点决定工程质量要求非常高,特别是消防、职业病防护、风水电气等基本保障设施不允许出现质量问题。

2、工期要求严格。医院的医疗医技发展、社会需求和期待、相关部门的监管,都对工程规划提出了严格的进度要求。

3.造价控制严格,医院建设投资计划不但需相关部门批准,而且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还要受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控制。

二、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形式

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订立合同双方通过其有关机构或人员,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是双方协调互动的动态过程。其主要内容包括合同订立阶段的管理、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和合同备案管理。

(一)合同订立阶段的管理。合同订立阶段的管理包括合同订立前的准备阶段和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管理。主要体现在招标和签约过程中双方所进行的一系列相关的工作。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在承包方把合同初稿报到医院后,医院基建部门先进行初审,再提请法律顾问进行审查,然后填写合同会签单,报医院财务、审计、院办等职能部门审核会签,再由医院主管基建的副院长核准,最后报医院法人代表(院长)审定,并依据医院合同管理办法按合同金额指定人签字盖章。

(二)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主要包括双方对合同内容执行的跟踪、核查、监督,以及合同纠纷的解决等方面工作。

(三)合同备案管理。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推荐使用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完成合同后,要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要求进行备案,并接受其对合同的审查和鉴证,以及对合同履行的监督,合同争议的调解。

三、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目的

通过良好的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合同当事人、合同订立形式和程序的合法性,才能保证合同内容的全面、合法、明确,进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使有限的投资发挥最大的经济效果。

合同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工期、造价和质量。

医院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自身特殊性和复杂性,它是甲乙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是甲乙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权利、责任、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甲方进行工程建设,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一份全面、周密的合同,可以为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预防经济风险、保证工程质量提供有效的途径。

合同管理的方向应是尽量使之成为调节甲乙双方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甚至是唯一依据。做到这一点,对规范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工程质量、严格成本控制将会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四、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到投入使用,特别是大中型项目,需要经历一个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主要是通过签订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等一系列合同,并通过一系列合同的管理来实现工程项目的过程管理。

(一)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档案。

2.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合同管理从发出招标文件时就开始了。包括解答和记录投标人问题、评标、定标、合同谈判、签约、履约和合同结尾。

3.合同订立中的管理。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应当认真凭实据严肃拟定合同条款,做到合同合法、公平、全面、明确、有效。

4.合同履行中的管理。认真分析和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处理有关工程索赔事宜和合同纠纷事宜。合同管理者必须及时了解对方已履行哪些义务、完成了哪些应交付成果,哪些尚未履行或完成;工作质量是否达到要求;已经支出哪些费用等等。

如果遇到了签约时未曾预料的情况,造成了损失或延误了时间,或者对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都可以要求给予补偿或赔偿。索赔或索补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和结束时,应当按照事先计划好的方式,由专人及时、完整地收集、整理和妥善保管与合同对方以及其他参与者的往来函件、合同变更、付款证书和付款申请、索赔等资料和文件。

(二)合同管理的基本方法

1.合同签订与履行程序。项目申请考察论证填写合同申请表草拟合同文本合同洽谈律师审签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履约验收合同审计合同结算。

2.合同签订基本要求。

审查乙方资质等级及履约信誉;审查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使用标准合同文本,切实约定“补充条款”;恰当约定工程量测算与工程计价方式;明确约定进度款的支付条件和竣工款的结算程序;具体约定工期顺延情形和停工损失的计算方法;预防工程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等欺诈行为;明确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详细约定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对工期问题、质量问题、施工作业问题、质量保证体系、价款问题要进行必要的说明。

3.合同发放范围。根据工作需要,由基建主管部门发放到采购、财务、纪检等相关部门和人员。

4.合同责任管理。

(1)正式合同签订后,合同经办人必须将正式合同送交资料管理员并办理签收手续,管理员按规定存放归档。

(2)合同在实施中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员负责检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并定期或不定期向院领导进行汇报。

(3)工程预决算员、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办理相关决算和财务结算事宜。

(4)由于经办人未按规定范围及时发送合同或有关人员未严格执行合同,而在施工中产生纠纷或产生质量事故、影响工期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泄露合同机密。由于泄密而造成损失,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点

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重点是围绕工程的造价、质量和工期三个要点进行管理。

(一)工程造价管理

1、工程预付款管理

工程预付款是发包人(甲方)支付给承包人(乙方)用于动员和设计的无息贷款。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工程设计和实施购置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力量进场等。额度和支付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须专用于合同约定的工作。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预付款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应与预付款金额相同。担保金额可随预付款的不断扣回相应减少。

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扣回,扣回办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时,预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承包人的到期应付款。

2、工程价款管理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作。专款专用可确保承包人良好的财务状况,确保发包人的所有付款,都用于本工程。否则,会造成承包人因资金无以为继,而延误工期,甚至终止合同。

发包人可通过监督承包人向分包商、供应商的付款,或依照物权法进行权利质权,或采取专款专户,或严格请款程序等有效措施和方法来实现专款专用。

3、变更管理

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程序,及时做好变更估价,特别是工程量增加时,调整合同价的方式。

(二)工程质量管理

在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与接收、检验与验收同等重要但管理难度更大的是,工程建设过程中隐蔽工程的质量管理。隐蔽工程的及时存证和计量不仅决定工程质量,而且影响工程造价。

(三)合同进度计划管理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详细的进度计划,包括设计、承包人文件提交、采购、制造、检验、运达现场、施工、安装、试验的各个阶段的预期时间以及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说明等报送监理人。监理人批准的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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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和类别非常多,不同种类的合同有不同的应用条件、不同的权利和责任的分配及不同的合同风险。按计价方式的不同,房地产开发项目承包合同一般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3大类;按照合同所包括的工程范围,以及承包关系不同,合同形式又可分总包合同,独立承包合同及发展商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合同;按照是否包料的标准,可划分为包工包料合同、包工部分包料合同、包工不包料合同。

1.1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就是按照商定的总价签订的承包合同。它的特点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标价,并一笔包死。

1.2单价合同

当准备发包的工程项目的内容和设计指标一时不能确定,或是工程量可能出入较大,则采用单价合同形式为宜。这样可以避免由于工程量的不精确,而使得合同任何一方承担过大风险。

1.3成本加酬金合同

按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它直接费用和施工管理费及各项独立费用。这种合同方式主要适用于开工前对工程内容尚不十分清楚的情况。

1.4总包合同

总包就是指一个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或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人负责组织实施,据此签订的合同称为总包合同。

1.5招标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合同

这种方式是指在同一开发项目中,招标人直接把工程分包给各承包人,并由此签订的合同。

1.6独立承包合同

当开发项目规模较小,技术要求较为简单时,则招标人可将开发项目的建设任务发包给一个承包人独立完成。

1.7包工包料合同

包工包料就是指承包人负责施工所用的全部人工和材料设备。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2.1工程持续时间长,合同管理必须同步。

2.2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巨大,工程价值量大,合同价格高,使得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好,可使承包商避免亏本,赢得利润,否则承包商要蒙受较大的经济损失,在现代工程中,由于竞争激烈,合同价格中包括的利润减少,合同管理中稍有失误即会导致工程亏本。

2.3合同管理工作极为复杂、繁琐,是高度准确、严密和精细的管理工作。这是由如下几方面原因造成的。

2.3.1现代工程体积庞大,结构复杂,技术标准、质量标准高,要求相应的合同实施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高。

2.3.2由于现代工程资金来源渠道多,有许多特殊的融资方式和承包方式,使工程项目合同关系越来越复杂。

2.3.3现代工程合同条件越来越复杂,这不仅表现在合同条款多,所属的合同文件多,还表现在与主合同相关的其他合同多。例如在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内可能有许多分包、供应、劳务、租赁、保险合同,它们之间存在极为复杂的关系,形成一个严密的合同网络。复杂的合同条件和合同关系要求高水平的项目管理特别是合同管理与支配,否则合同条件没有实用性,项目不能顺利实施。

2.3.4工程的参加单位和协作单位多,通常涉及业主、总包、分包、材料供应商、设备供应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运输单位、保险公司等十几家甚至几十家。各方面负责的划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的定义异常复杂,合同文件出错和矛盾的可能性加大。合同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衔接和协调极为重要,同时又极为复杂和困难。合同管理必须协调和处理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在内容上、技术上、组织上、时间上协调一致,形成一个完整、周密、有序的体系,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

2.3.5合同实施过程复杂,从购买标书到合同结束必须经历许多过程。签约前要求完成许多手续和工作,签约后进行工程实施,要完整地履行一个承包合同,必须完成几百个甚至几千个相关的合同事件,从局部完成到全部完成。在整个过程中,稍有疏忽就会导致前功尽弃,导致经济损失。所以必须保证合同在工程的全过程和每个环节上都顺利实施。

2,3.6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相关文件,各种工程资料繁多。在合同管理中必须取得、处理、使用、保存这些文件和资料。

2.3.7管理过程持续时间长。建筑工程项目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工程持续时间长,这使得相关的合同,特别是工程承包合同的生命期较长。它不仅包括施工期,而且包括招标投标和合同谈判以及保修期,所以一般至少两年,长的可达5年或更长时间。合同管理必须在这么长时间内连续地不间断地进行,从领取标书直到合同完成并失败。

(三)、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尤为重要。合同管理的指对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进行处理,以确保合同依法订立和全面履行。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履行、终结直至归档的全过程

3.1内容

3.1.1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提高合同履约率。

3.1.2经常对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3.1.3建立建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包括项目合同归口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统计及归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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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述合同管理于工程监理的重要性

(一)合同具有较强的法力约束效力

工程监理是施工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建设单位的业主或者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的方式对施工单位进行择优录取,将项目管理工作交予其监管。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是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工作的依据。委托是一种契约关系,委托是以契约形式存在的一种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而工程监理的管理是以管理性的政府监理经济法律和委托过程中的社会监理经济法律的综合。工程承包合同以国家经济合同法作为法律依据。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委托双方签订的合同,合同一旦具有法力效力就可以说监理工作受到法律的保护。从以上论断可以看出,合同管理在监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二)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监理目标的实现

建立目标控制一方面在于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另一方面主要是取决于合同管理和控制的好坏与否。项目施工的行为和过程要满足合同的要求,一方面建设行为要合乎合同规范,施工建设过程要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肯定,另一方面工程建设效果也要让业主满意。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建立目标实现。

(三)加强费用控制是做好监理工作的有效手段

费用控制时间里工作中四大控制内容的核心,也是进行进度控制与质量控制的有效手段。费用、进度、质量控制目标的制定是经过合同形式确定的。因此,合同管理在整个监理工作中是最基本的工作也是重要的手段。监理工程师在项目施工中进行的监理工作其实质上也就是合同管理工作。建立行业在建设市场中作为主体之间参与到建设工程的管理环节中,要想做好监理工作,除了要协调好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以及项目投资外,还要让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的监理人员切实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这样才能让建设施工更好、更快的达到预期的建设目标。

二、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内容

合同履行管理和合同文档资料管理都属于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合同履行管理也叫做合同控制管理,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依据合同上所列出的条款规定,对工程建设项目双方的建设行为及过程实行科学有效地控制监督,确保合同得以顺利执行。合同文档资料管理又称为合同档案管理,从属于建立档案管理的一环节。其中包括合同管理、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函件、电子信息资料、传真资料、电子邮件、电子数据、各种证明、影像资料、工程纪实和图纸的分析和使用的系统管理工作。

合同档案是工程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证实合同是否的有效法律证据,这进一步说明合同档案管理的重要性。监理工程师主要在施工阶段进行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工程项目分开承包管理;(2)工程施工变更管理;(3)工程延期管理;(4)合同赔偿管理;(5)协调合同纠纷;(6)管理合同支付;(7)合同档案管理;(8)管理工程各项保险。

三、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管理好合同事件

基于施工合同的履行时根据所有合同事件的处理完结而完成的,因此,监理工程师可以对施工方在编制工程计划的时候提出要按照分项工程来进行合同事件表的制定,实行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安排恰当,以便更好的进行合同管理工作。同时监理工程师也必须按照合同事件表实施对合同事务的监督控制和处理。对于正常的一般的合同时间只要做好统计,而存在违约行为的合同事件或者是涉及到工程变更的事件就要严格按照合同条例进行处理。

(二)合同履行的信息管理

合同履行情况的好坏与否要由信息来证实,也就是说要靠客观数据来证明,而不是主观的判断或者概述。文档资料是否全面和可靠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管理工作的好坏。一个良好的工程监理系统首先都有一个良好的信息管理系统,而且进行信息化方式进行管理。在信息管理系统中要充分做好合同管理子系统与其他各项信息系统之间的相互沟通和联系工作,各子系统输入输出的信息构成合同管理系统的信息结构。比如各项工程的开工时间、工程完成日期、工程质量检测、费用结算、施工安全数据记录等按照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分别输入并与计划值进行比较,合同事件履行的情况便可一目了然。

(三)合同文件的管理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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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现状

建筑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分包项目的成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对招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不重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跟招投标管理密切相关,招投标的过程其实也是合同谈判的一个过程,一旦中标签订合同,它就有法律约束力,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严肃性,承发包双方都应该重视合同签订前后的管理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工程合同管理和招投标管理两个内容基本是被人为的独立开来,两者严重脱节。使得工程合同和招投标文件、投标书内容不相符合,导致后期施工情况不符合合同要求。

(2)缺乏对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工作。工程合同签订之后还需要严格地执行,才能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建筑工程企业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利润,往往会把合同管理的事情放在一边,忽视对合同在履行阶段的管理。因此,就会很容易出现施工不能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情况。施工图纸交底、技术交底只有在施工现场才有,但是未在合同中交底,一旦出现事故或质量问题,则责任、义务难以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

(3)合同变更意识薄弱。建筑工程的周期比较长,施工复杂,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变更情况,合同的修改虽然不会免除供应商的责任,但是会对合同的实施产生影响。某些工程的合同根据设计方案设计,各个工程环节可以说是息息相关,而某个工序需要更改,则其他工序很有可能也要随着变更。也就是说,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在内的工作计划,都需要进行重新制定,因此在更换工程内容之后,为了减少工作量,往往不青睐于合同变更,而仅仅在施工当中主观调整工程内容。

2 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的建议

鉴于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在选择分包商的基础上,做好分包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几方面的工作。具体建议措施如下:

2.1 合同的签订管理

在选定分包商之后,开始制定分包合同,其中总承包商、分包商的责任和权利必须明确,笔者建议参考借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写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英国咨询工程师协会的《土木工程分包合同》,其中分包合同必须服从于总包合同,包括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安全要求、环境保护等,另外还要协调各个分包商之间的关系,避免分包商工作之间的冲突,同时在分包合同当中注明分包商出现矛盾时候的协调主体和协调要求。除此之外,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商对外交往和协调工作,需要通过总承包商进行,譬如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协调。为了避免分包商的违约,分包合同的签订还需要列明分包商的惩罚措施,责令分包商服从工程的总体计划,以便更好地完成工程任务。

2.2 合同的履行管理

建筑工程的分包,涉及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具体的工程分包关系是业主与总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协商好工程分包的事宜,业主将工程分包的权力委托给总承包商,而总承包商通过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在这个过程中,业务管理主合同,与分包商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仅仅负责分包合同的批准。分包合同履行管理的责任,需由工程师和总承包商承担,前者是对工程施工现场分包商使用材料、工艺、质量等的监督管理,但工程师发出的分包工程指示,需要得到总承包商的同意,分包商方可执行;后者履行分包合同,包括分包商选择、分包商合同履行监督,并负责将总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在审核之后列入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以合同的书面形式转发给分包商。

2.3 合同的变更管理

出于主客观因素的原因,建筑工程的合同需要进行变更,包括工程量、工程进度、质量标准等。建筑工程合同变更属于常见的现象,甚至可以说是合同管理的特点之一,如果合同变更管理工作不到位,可能会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导致工程纠纷的出现。我国《合同法》对合同变更作出的规定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工程合同变更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首先是业务具有发出签发合同变更令的权力,而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变更令,事后再与业主进行协商变更的费用和工期等问题。其次是合同变更的类型,常见的有费用变更、工期变更、合同条款变更三种,其中争议最大的变更是费用变更,在出现费用变更的时候,需要根据合同上协商的合同变更费用处理方式,具体的衡量标准是“公平合理”。再次是合同变更时候,承包商按照业主要求实施变更工作,但分包商产生的间接费用如何得到补偿,目前在合同法当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原则上应该予以补偿,但涉及到机会成本的部分,要倾向于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最后是总承包商以书面的形势通知分包商变更工程任务,在收到工程师的工程变更指令之后,要邀请承包商参与估算工程量和工程价格,以合理确定分包合同变更后对分包商的补偿款和工期。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分包项目的成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诸多的问题,包括合同签订管理、合同履行管理、合同变更管理等,譬如有些建筑工程企业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利润,往往会把合同管理的事情放在一边,忽视对合同在履行阶段的管理。为此,我们需要在选择分包商的基础上,做好分包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几方面的工作。

参考文献

[1]刘承栋.工程分包合同管理浅谈[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1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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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及必要性。因为施工合同是一份具有有效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因此施工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完全依照工程签订的施工合同进行。如果一个工程没有签订有效的工程施工合同,那么后续的生产建设活动也就不能正常的实施、监管。一旦施工合同成功签订就意味着施工企业相应的所有生产计划、操作以及各项经济技术的指标都一并归属于施工合同的管理范围内。一些施工企业习惯采用将整个工程用总包、分包以及内部承包等方式来完成,而这些正是按照施工方同建设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表明的、需要承担的一些权利义务还有经济责任等内容来进行划分认定的,可以认为所有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就是一个施工企业对自己承包的项目中所包含的各项任务指标的分解、落实。因此,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不论形式、内容,还是管理的范围等都与其他的企业有一定区别,是一个格局十分完整并且自成体系的管理方式。

2、合同管理中监理工作的任务。(1)监理工程师上岗前必须每人认真熟悉合同文件,对工作范围内的所涉及的合同文件尤其需要掌握;(2)对承建合同进行跟踪管理,对合同各方执行合同情况进行检查,按合同条款进行全过程全面的监督与管理;(3)承建单位对合同有不同的理解时,举行专门会议,并力争与承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解决;(4)对合同内项目及新增、变更和延期项目,以及索赔、争议项目、合同纠纷的管理和处理;(5)协助业主管理设计合同、督促施工图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完成;(6)协助业主管理材料、永久设备的采购合同;(7)审查承建单位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合同;(8)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有关规定对承建单位的保险进行检查,包括工程的装备的保险、人员伤亡或伤残事故的保险。(9)协同设计单位认真研究设计,促使设计周全,尽量避免出现索赔。调查和审核承建单位提出的各类索赔事项;对于承建单位延误工期和造成的质量事故,配合业主单位提出反索赔意见。

二、水电工程监理的现状

我国水利工程监理制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事业设计单位,当时没有独立的监理企业,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是在政府的统一指令下完成的。由于建国初期百废待兴、经济落后,水利工程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边生产,形成了当年设计、当年施工、当年建成、当年投入运行的效益低下的工程项目。由于可行性研究不到位,造成前期的咨询工作日益削弱,工程建设有的违背经济规律,甚至无经济效益,达不到或削弱投资人立项初期的经济增值的目的。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为了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以后,水利工程的分工不断细化,在项目管理上逐渐引进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形成了从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生产准备,一直到竣工验收和后评价阶段的建设程序。水利工程监理隶属于建设工程监理的一个专业,建设工程监理又隶属于咨询工程师的项目管理范围,由于水利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比较单一,只是对水利工程进行监理,水利工程又是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类工程项目,所以具有相对性、临时性、目标性、约束性、周期性的因素,导致了水利工程监理任务唯一性、知识密集性、监理因素复杂性、监理视野的前瞻性、监理产品的非物质性等特点。

三.加强水电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的措施

1、提高水利工程参与单位对监理工作的认识。水利项目工程建设的业主和施工单位应该强化对监理工作的认识,意识到工程监理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的重要保证,加强监理工作对施工方、业主都是非常有利的。从业主角度来分析,水利工程项目大部分都是政府,所以对各级人民政府来说建设一个高质量、高标准的水利工程是一项目利国利民的工程,能够给人民带来极大的优惠满足人民群众对水资源的要求,要想做到这一点必须重视监理工程。对于施工方来说,如果不按照监理工程的相应要求出现工程问题不仅得不到工程款还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水利工程项目的投资者和施工方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从思想上确实重视工程监理,自觉按照工程监理的要求组织施工活动。

2、要制定完整、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水电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涉及面比较广,实施起来比较繁琐,管理环节又多,从合同前期的洽谈、拟定到后期的执行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变更、中止、终止等,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不仅可以促使合同管理的规范性,也保证了合同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的实施有章可循,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要全方位的对建筑合同进行有效的监管,包括合同的授权、审查、监督、纠纷处理等等,以保证有序的进行预防、控制和后期维护等工作,促进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合理化,维护了合同双方的权益。

3、对水电工程合同进行有效的动态管理。也就是对合同的变更和履行阶段进行实时的跟踪和评价。由于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常因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而需要不断更改和补充合同内容,导致合同发生变更。这时合同管理人员要跟踪检查合同的实施情况,看其是否符合合同内容,同时要对合同变更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对发生与合同不符的地方及时找出原因,进行改正,尽可能的降低风险。另外,在合同履行阶段,作为合同的管理者要实时的了解合同的履行状况,对合同的履行过程建立一个可靠的档案,制定相应的报表,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对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不正当的行为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损失,以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的质量。

4、提高施工监理队伍的素质。首先,工程监理人员应该根据工程监理的相应要求主动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的监理水平和能力。在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的同时还要加强总监队伍建设,培养一批综合型、高素质的总监队伍,从而确保监理工程师确实负起相应的责任,解决目前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高水平的总监理工程师问题。对此,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该组织好本单位的监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引进各种高素质的人才来补充监理队伍的人才缺口。其次,建立监理检查监督制度,督促工程监理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应的监理工作要求来开展监理工作,从而来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加强对现场监理工作的检查、监督,规范监理行为。

结束语

水电工程建设是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水电的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开展监理工作,保证工程的质量以及工程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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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L372+.2

我国实行建设监理制度,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这种新的建设项目管理运行机为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节约建筑工程的投资、缩短建筑工程的工期创造有利条件。根据本人多年的工作体会拟谈谈建筑工程项目中工程监理工作的合同管理。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依据范围方法

工程监理师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业主委托或者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竞争方式择优委托监理单位,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依据是监理委托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即可以说监理工作受到法律保护来自于合同,因此仅仅从这一点就足以说明合同管理在监理工作中的地位是至关重要的。合同管理是监理工作的基础,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监理目标的实现。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业务面很广,每项业务都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各项业务之间又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进度控制、图纸和规范、工程施工设备、材料、施工质量控制、施工条件、安全检查、现场会议、合同变更和索赔、工程风险的合理负担、工程验收、劳务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纠纷的协调处理、档案资料管理等等。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有重点有方法的,只有突出重点,依法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管理人才、设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设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法律手段,才能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阶段及内容

我国有关法律对建筑工程合同的要求是以要式为原则的。鉴于施工合同的内容复杂、涉及面广,为了避免施工合同的遗漏或条款约定责任不够公平合理,应依据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时需注意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需说明的内容。应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原则。

1.合同订立阶段的管理

合同的成立分为要式和不要式;要式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因此,合同管理要自始至终抓住合同这个牛鼻子不放,才能处于主动地位。

2.合同实施阶段的履约管理

合同履约管理亦称为合同控制,就是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当事人的双方的建设行为和工程建设过程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以保证合同顺利进行。在此阶段中,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如下;明确管理程序;归口、分级、授权管理;采购与分包的管理;工程变更、延期、索赔管理;合同纠纷的协调;对合同进度、质量、投资进行控制、核对协调管理;对工程保险管理。

三、合同文档管理与协调;

合同文档管理既合同档案管理,是监理档案管理的一部分,是对包括合同在内的,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各种记录、证明、录像、照片、纪要、报告、图纸以及说明等进行的归类、编码、整理、存放、保管、检索、分析和使用等系统管理工作。合同档案是工程技术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合同履行的真实记录和有效法律证据,因此,合同档案管理非常重要。

一般来讲,在建筑市场的竞争中尤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总是处于弱势地位,鉴于此,作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及其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更应有根据地维护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要约条件,正视矛盾、运用不同的合理手段和措施适时处理,做到不积压矛盾;既代表建设单位利益,又要维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就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

首先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应不断地进行目标一致性的协调。在协调问题上,监理工程师应当主动牵头进行组织。只有经常协调过程中发生或预测将要发生的违约风险点,本着风雨共担、同舟共济的原则,及时化解或消除风险,才能大大降低合同管理中发生的违约现象。

坚持实事求是,就要求合同主体各方应敢于承担责任。建设单位不能一谈到有关自身工作不到位或者社会条件制约因素导致违约责任就如临大敌,视承包人在推卸责任转嫁风险,甚至一提违约索赔就大为恼火,认为是有挬常理的不规范行为。具有真正市场经济头脑的建设单位应该正视和承认违约责任,将之看做甲方与承包人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的一种很正常的经常性经济活动,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以积极合作的姿态来对待。

坚持实事求是,就是要求承包人加强合同管理,严肃认真地履行施工合同和抓好分包合同及采购加工订货合同的落实。建设工程承包人绝对不应当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要自觉地用合同约定去约束企业的施工行为,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务。依据《经济合同法》的原则,履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对于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应是在履约双方之间进行的,如果不执行合同合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双方有依据合同约定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的权利,要敢于依约据实提出索赔要求。

工程实践中往往会发生建设单位向承包人提出工期和质量问题的质疑,承包人往往会提出许多无证据的理由来回避自身的责任。针对这种矛盾,监理工程师应在监控承包人和建设单位履约过程中,切实加强数据证据和资料的收集整理,用确凿的数据证据来说服各方并作出合理准确的判断。切实做到收集各方违约资料,力求完整,手续齐全,及时确定。既有既成事实,又有责任归属证据,同时还要有判断违约的资料和数据。

在处理承包人向建设单位提出违约要因和索赔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充分分析。要在把握事件与合同对照是否出现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是否会对质量和功能造成影响,排除虚拟臆造成分的同时又要甄别分析费用增加和工期延长的因果关系,在此基础上划清责任,按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协调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特别重视以下几方面的收集整理工作。

向建设单位索要完整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

收集合同变更文件或补充协议,要求承包人和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分包合同、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及时收集官方的物价指数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等;

收集整理各种会议纪要和往来电函;工程照片和音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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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当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公路工程建设事业也随之发展起来,其中合同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它几乎遍布公路工程建设的所有阶段。施工合同能否得到良好的管理,是参与工程建设施工的每一个人能否得到合同相关事项约定的前提保障,同时也是工程建设目标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因素。接下来,笔者将详细探讨公路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的作用以及完善施工合同管理的建议这两个问题。

一、公路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的作用

(一)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

要实施工程项目建设,必须签订相关承包合同。通过对承包的价款、范围、内容、质量标准及工期等合同条款的约定和履行,同时在合同环境下,建筑商和业主可以调控工程建设项目的运行情况。无论是工程项目有关业主的管理,还是承包商的管理,合同管理始终处于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系的核心地位。

(二)施工合同是约束承发包双方的法律基础和依据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发包双方的基本责任、义务和应享有的权力,这也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合同中合理分摊了工程的风险,是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有利保障。比如,承包方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有关施工组织文件进行安排施工工作;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并对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及办理竣工结算等涉及到工程结算的一系列验收及组织管理工作。

二、完善施工合同管理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否合理对整个施工企业或业主的利益的影响十分明显。现如今公路工程建设水平越来越高,因此带来了合同管理体制的全面化、合理化、规范化,但不能盲目乐观,合同管理体制中仍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公路验收标准或合同价格能够被一些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随意改动;现如今人才是企业发展的保障,但有些企业不重视引入,更谈不上培养合同管理人才,因此,施工企业要加强合同意识,注重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现今的公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一些企业不注重对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的协调分配工作,因而无法把控好合同履行的控制力度。所以,就当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下面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

(一)合同管理法律意识有待加强

合同综合体现了三个方面的意识,即工程管理方面、市场经济方面和法律方面,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要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和相关内容后进行。首先,合同管理制度要严格依照招投标法,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全力推行工程清单报价体制;承包商和业主这两方的利益要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得到良好协调,并且在投标阶段要注意积累资料并要做好资料预审表后的工作,物资管理专家要积极参与投标过程,并对投标进行公平、公开、合理地评判。其次,承包商也要合理管理施工合同风险,增强法律意识,对签订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合法性和严密性要有有意识地检查。例如:合同条款的用词要反复核准;承包商和发包商的权力及义务是否分配清楚,特别是要规定清楚违约后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在签订合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防止疏忽大意,造成合同漏洞。总而言之,要尽可能降低发生纠纷的可能性,以保证顺利履行合同,有效保障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最重要的是,施工合同是产生法律效力的有效凭证,若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出现,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各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义务。因此,承包商应做好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工作,对于违反施工合同后的索赔工作,要加强管理,建议要根据施工情况和法律法规的的相关规定,适时地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与此同时,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的工作,还要积极推行合理的合同管理政策与措施,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从而有效保障合法权益。

(二)关于合同管理制度的优化

在过去的公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往往错误地分配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为了降低合同管理中争议的发生率,要对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进行优化,以便履行好合同的全程跟踪。整个工程建设真实反映在工程合同管理中,处理合同纠纷后,要认真做好工程施工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备案工作,以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为提供合理的评估结果提供科学依据,有效保证了施工合同档案管理全过程的规范化运行。除此之外,要严格履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并对其情况与实施计划之间进行比较、分析、评价,产生结果后,总结经验教训,这将大大提高对今后工作的指导,为今后工作的管理方式提供方便,同时,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谈判成功的概率和合同履行率也将大大提升;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培训,培训体制要进一步优化,还要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让他们严格按照法律办事,他们只有掌握更加牢靠的专业技能和具备较强的法制观念,才是对我国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才能对我国合同管理氛围创造有利条件,我国公路工程管理事业才能更上一层楼。

三、结语

综上所述,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体系中的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十分重要的工作,施工单位应提高意识,重视这一工作的开展状态,并能够做出合理的改正。除此之外,我们要在实践中修正合同管理工作的发展方向,使其朝着更加有法律约束力、更加符合时代特征、更加有序的方向发展,特别是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要严于律己,提高自觉性以培养更好地处理合同纠纷的能力,进而促使我国合同管理工作更加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的需求,最终工程建设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和经济效益得以提升。

参考文献:

[1] 马文超,罗义强.浅谈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项目中的重要作用[J]. 科技资讯. 2005(24)

[2] 朱敏荣,曹宁,新梅.公路施工监理中的合同管理[J]. 青海交通科技. 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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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合同具体指的是承办商依据发包商要求依照勘探调查、制定并实施的施工安装建设的蓝本。发包商与承包商为了实现建设工程的总体目标要尽快明确双方权责、确认双方应尽责任与应该履行的义务。承包商在进行施工建设之前,发包商应尽快缴清价款。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施工质量、投资商情况进行合理计划,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

二、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重要性

建设工程工程量大、项目多、履行合约时间较长、受影响的因素很多。由于汶川县水文地质、供电供水、气候交通等方面条件的不便导致设计革新、业主或工程监理新提出的要求等都会造成合同条款规定与实际履行情况的出入。这一系列在实际操作之中常见的问题给合同管理造成了诸多不便。施工合同管理的处理不当与处理方式失当会给发包商与承包商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要依靠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合乎规范的施工合同应该包含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没有一定的施工合同就无法一步步实施工程的各项琐碎工作。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要区别于其他企业,从管理形式、范畴、内容要成为一个格局完整,成体系的管理方式。

三、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中的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合同的内容,依据合同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进行控制。而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最为重要。

3.1、各阶段的合同管理

(1)施工准备阶段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对监理委托合同进行阅读、熟悉,明确项目建设目标,了解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分析委托人对监理服务质量的要求等;同时也应对施工合同进行较为深入的研究,明确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等信息。

(2)施工阶段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重点是施工合同,但监理合同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础

。施工阶段是个长期的过程,影响因素也较多,这导致施工合同涵盖内容多,涉及面广,且随着工程的进展,合同变更随时有可能发生,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有较高的合同管理水平。因此,在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建立合同管理工作程序,例如建立工程变更审批程序、工程资料报验程序等,并且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协商会议;②重视信息沟通,建立信息沟通渠道,确保能及时收到及发出指令;③工程施工阶段会有较多的会议、变更、联系单等,监理工程师应建立文档管理系统,保证在处理各项事务时能做到有据可查;④做好统计工作,即建立各种施工台账。

(3)竣工验收阶段

竣工验收阶段是整个工程一个重要的工作阶段。该阶段监理工程师工作繁重,要审核大量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技术资料,对各个单位工程进行评估,组织预验收,参加验收等。因此该阶段中,监理工程师应尤其注意:①预验收及验收是否符合程序,例如是否在预验收前进行试车、是否有公安消防或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等;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是否有

违约现象,例如是否有拖欠竣工结算款等行为;③明确不同工程部位的保修年限及保修责任。

3.2、施工合同的管理

施工合同是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件,监理工程师在实施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都应将施工合同管理放在项目管理的核心位置。

(1)施工合同的履约

施工合同的履约不仅是施工单位对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进度等进行履约,还包括建设单位是否按合同要求提供三通一平,是否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是否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等。笔者在某工程担任监理工程师时,建设单位未按合同要求对场地进行三通一平,而是在施工单位进场后由其自行对场地进行平整、接入水电设施等,且施工单位在完成以上工作后并未提出索赔或者办理签证。笔者发现以上问题后及时向施工单位及业主建设单位提出,妥善解决了该项未来可能发生的纠纷。因此,施工合同的履约是双向的,承包人及发包人都应履行合同,而作为第三方的监理单位则应做好该方面的管理及协调。

(2)多个施工合同同时存在时的管理

在非总承包模式下,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往往由许多施工单位共同参与、承担。由于各施工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不尽相同,与建设单位也分别签订了不同的施工合同。在同时对多个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时,监理工程师应在以下方面特别加强管理:①勿要把一个施工合同内的条款下意识地套入其他施工合同中。例如,某项目的不同施工合同中,对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金支付规定有所不同,监理工程师在对工期延误进行计算时则应区别对待,对各个施工合同进行单独处理;②协调好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可能产生的合同纠纷。这种发包模式下一般都会产生施工配合费,易极产生纠纷,例如总包单位不按合同约定为分包单位提供搭设脚手架、临时用房等,或者分包单位不按合同要求按时支付施工配合费等,这些都是监理工程师应掌握的信息,并应及时按合同要求对发生的问题进行处理。③发生同时涉及多个施工单位的事项时,集所有涉及该事项的施工单位同时到场进行处理。例如某工程设备试运行时,如果只邀请了设备安装单位,而遗漏了布线施工单位,则极有可能无法发现试运行的问题或者延缓了该问题的暴露,对工程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3)提高对施工合同管理的效率

施工合同管理作为监理工程师的一项日常工作,从施工准备阶段持续到使用阶段。提高对施工合同管理的效率既能利于整个项目的进展,同时也能提高监理企业的经济效益。项目监理部应制定合同管理细则或对项目所有监理人员进行交底。只有整个项目部人员共同参与,内部及时沟通,方能提高效率。

3.3、加强合同管理体系的建成

工程项目承包商与业主要对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给予充分重视。要在做好合同归档工作之余,注意对合同签订、审查、授权、履行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相关单位要致力于建立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既有程序按部就班做事,加强对施工单位合同管理者职业道德与专业素养的定期培训。经常总结以往工程合同管理制度、造价管理方面经验教训。在合同拟定时期预测各种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将这些内容一一写入合同之中。利用网络高科技规范合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工程建设必将突飞猛进。监理工作作为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保障,其重要性也越发明显,同时也对监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的核心,是监理工作的重心,因此要紧抓工作重心,提高监理质量,为每个工程圆满结束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郭海洁.刍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