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国际金融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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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国际金融

篇1

世纪的新技术革命开启了人类社会生活的新时代。但时至今日,现代经济学的基础理论研究远远地落后于这个时代,不能有效地为现实经济的运行和发展服务。从人类思想发展的根基讲,当代人更应该看到的是,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不仅是对世界上各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能否尽快复苏,提出了现实的挑战,更是对于现代经济学的基础理论研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一、挑战经济人假设经济学的研究

篇2

1.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直接导致信贷规模的扩张,2009年金融机构本外币新增贷款9.4万亿元,约为2008年新增贷款的两倍,此轮信贷投放狂潮持续至2010年上半年。如此高增速的新增贷款规模,是政府应对危机,加大投资力度的结果。如果扩大内需及其他刺激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并不能有效地促进我国经济的长期增长,则当前的新增贷款将成为若干年后的不良贷款,为银行体系埋下系统性风险的祸根。

2.在信贷规模高速增长的同时,信贷投放的行业、客户、融资渠道的集中也增大了银行的系统性风险。首先,投放行业过度集中。2009年主要金融机构本外币中长期贷款投向基础设施行业的比重为50.5%,占全部新增贷款的24.28%,这些项目贷款具有工期长、资金需求量大、受政策影响大的特点,如果后续资金链断裂的话,银行将会出现巨额不良贷款。其次,投放对象过度集中。一方面,贷款主体的“政府化”,导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大幅度增加。据央行公布的《2010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截至2010年末,平台贷款在人民币各项贷款中占比近30%,政府成了银行贷款的重要角色,受贷款项目的经营状况、贷款的担保方式和土地出让金收益下滑等因素的影响,使平台贷款的风险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贷款向国有大型客户集中,如兴业、民生、南京、北京银行的单一客户集中度和最大前10家客户集中度,都接近监管水平的上限,这就不可避免地隐埋了信贷集中性风险。

3.由于反周期的宽松的货币政策,流动性集中于金融市场、房地产和大宗商品等具有金融属性的市场,加上我国目前金融监管尚不完善,难以保证所有企业都将信贷资金投向实体经济,部分信贷资金不可避免地流入股市、房市,加剧了资产泡沫,如果股市房市出现剧烈波动,也会给商业银行带来信用风险。反周期政策的起点是中国著名的“四万亿”投资,拉动了相应的“铁公基”项目上马,这种源于外生性投资拉动的需求,因缺少实体经济增长的支撑,属于反周期政策带来的短期繁荣,引致2010年的经济增长呈现明显的价格指数居高而增长动力不足的态势,经济过热成为2010年的主要宏观经济特征。于是,出现了2011年的连续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房地产价格调控、信贷规模控制等一系列紧缩性的调控政策。而紧缩性的调控政策又给银行业带来新一轮的信贷风险。

(二)当前调控背景下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来源

1.紧缩性货币政策所带来的信贷风险。当前的紧缩货币政策伴随而来的是信贷规模控制,使银行的可贷资金减少,则债务人将面临中长期贷款的还本付息压力,尤其是地方融资平台债务,暴涨出现在2008年下半年之后,按照3到5年的平均还款期计算,融资平台真正的还债高峰将出现在2012年至2013年左右,届时将出现中长期贷款还本付息额占财政收入比重突破30%的局面,如果银行的后续资金跟不上,可能出现债务链断裂,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风险。

2.房地产价格的调控,导致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风险加大。截止2010年1月,我国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占贷款增量和整个贷款余额的20%左右。与经济周期高度相关的房地产业,一旦受经济下行的影响,房地产行业的波动将增大银行的信用风险,并有可能演化为银行的系统性风险。据研究表明,1998年香港一半房屋价格下跌50%,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率上升300%以上。此轮美国的次贷危机引起美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的大量增加,导致100多家银行的最终破产,也是又一佐证。因此,随着中国下一步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可能由此引发的居民收入的下降、房价的逐步回落等,都有可能由于房地产贷款的过度集中,最终加大银行的系统性风险。

3.经济结构调整所带来的信贷风险。在投资拉动的增长模式带来资产价格泡沫化和实体经济低位运行的情况下,2012年中国将以经济结构的调整推动新一轮的经济增长。结构调整的结果必然出现产能过剩的部分行业企业倒闭、关停、转产等情况,而对于这些行业,在当前的严格限制融资的监管政策和紧缩信贷背景下,有的已经出现资金链断裂关停倒闭的情况,给银行的前期信贷投入带来损失。因此,经济结构的调整也会给商业银行带来阵痛。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现状

后金融危机时代,面对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宏观调控政策的变更,我国商业银行又该如何应对呢?现有的风险管理现状和管理水平如何,是否能应对这样的考验?对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现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概括。

(一)从风险管理的总体水平来看,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多处于全面风险管理阶段,而我国的大多数商业银行仍处于资产负债综合管理阶段,如比例管理阶段。当前,我国新一轮的信贷规模的扩张、宏观政策的调整对银行粗放的信贷风险管理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二)从风险管理方法来看,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方法还处于定性分析或向定量分析的方向发展的阶段。风险评估缺乏系统科学的定量分析模型,信用风险分析主要停留在传统的比例分析阶段,缺乏建立在统计分析和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方法基础上的信用风险量化测量工具。实际工作中在各种风险处罚的制度约束下,多数审贷人员在评审过程中选择的是风险回避,而不是去经营风险。

(三)从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来看,纵向管理链条长,而横向的制衡关系也强调得不够,从根本上导致信贷风险控制职能与业务部门职能混在一起,无法行使独立、集中化的风险控制职能。第一,由于职能责任划分不清,风控岗位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强调的不够,目前的风险管理形同合规管理和事后反馈,而不是对贷款风险的深度识别和对风险事件的专业处理,违背了风险管理的精神实质。第二,由于管理链条长,传递环节多(传递过程是从管户的客户经理,到贷后管理人员到风险管理部门,然后到分管业务的行长,最后到风险管理委员会),政策传导、责任路线和报告关系影响了决策的效率、准确性和灵活性。经调查了解,一般对风险信号的发现到有效处理需要至少二周的时间。第三,人员素质和配备依然是风险管理的短板。由于观念的偏差,对前台客户营销配备人员较多,对风险管理人员配备较少,人为造成了风控工作薄弱;同时,我国商业银行的高级风险管理人才还相当匮乏,刚刚开始组建的全面风险管理部门没有配备专职的风险经理,或者虽有配备,人员的能力风险和道德风险因素,无法实现银行信贷风险的有效管理。

(四)信贷审批欠缺独立性和专业性。信贷风险产生及其控制,首先取决于决策的正确与否。据调查,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贷款的主要决策机构是贷款审查委员会,而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的负责人都是贷审会的成员,这就使得贷款决策从根本上不能与风险控制部门和业务部门分开,审批决策往往是在信贷风险控制和信贷业务营销之间的折衷,折衷的结果是信贷风险后移,加大了贷后管理的难度和风险隐患。此外,贷审会负责审议几乎所有业务线条的信贷项目,一方面是专业领域的盲点会造成决策的失误;另一方面对不同行业不同业务的相同或相似的审议程序,最终会造成贷审会对信贷风险的敏感性降低。

三、探寻信贷风险管理的新对策

面对后危机时代的信贷扩张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当前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以及宏观调控政策所带来的经营环境的变更,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信贷风险管理机制,提高风险管理能力,需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信息数据库,开发度量模型,提高信贷风险量化管理水平近年来,西方金融界在银行信贷风险测量技术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比较典型的有:RAROC模型,把贷款看作为期权的KMV模型,在险值(VAR)方法,基于精算方法的CreditRisk模型,宏观经济模拟(CreditPortfo-lioView)等。但在我国,全面应用VAR和KMV模型的信用风险度量模型的条件还不够成熟。要在我国全面应用度量模型,需要完善以下基础条件:

1.建立健全贷款企业的数据库,通过建立信息数据仓库,客户经理、信贷分析人员及各级审批人在不同的授权下,均可方便查询行业、地区、客户信息资料、信用评级情况等,并根据这些数据能准确计算出客户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数据库的建设,除了要从内部收集大量以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DA)为首的数据外,还要及时收集外部的公司数据如外部评级数据、外部评级量化数据、外部模型数据、上市公司数据等。数据积累既是实施内部评级法最基础的工作,也是选择风险度量模型的制约条件。建立完善的内部评级数据库,是现阶段商业银行提高量化风险管理水平的首要环节。

2.开发符合我国国情及财务制度的企业违约分析模型和破产预测模型。由于违约风险是我国银行面临的最重要的信贷风险,因此信贷风险管理系统应侧重于对违约风险进行度量。加强对贷款企业经营状况及发展前景的分析和监测,加强企业违约、破产的预测、预报工作,对预期违约概率、赔付率和贷款损失等变量进行估算,进而计算银行个体贷款和贷款组合的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运用度量模型提高决策的准确度,弱化个人主观判断在贷款业务中的作用,使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避免或降低损失。

篇3

一、金融危机下商业银行面对的信贷风险

(一)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金融危机下,中国今明两年经济增速放缓将成为大势所趋,出口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回落也是必然趋势,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爆发。主要原因在于:美国经济增长放缓,出口增长减速远超出预期;通货膨胀率升高的趋势将使中国政府采取更严厉的紧缩货币政策,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企业倒闭潮出现,工业利润增长大幅放缓;信贷紧缩下房地产市场降温,可能出现比2008年更为严重的危机;宏观调控下,房地产、钢材、水泥、铝合金和汽车产业投资增速回落;每年1 000万个新就业岗位完成很困难;收入的不稳定性增大、股市的负财富效应、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等原因使居民的消费欲望受到抑制。

(二)金融危机下商业银行面对的信贷风险

1.个人住房贷款者的信用风险

由于信用体系的缺乏,中国商业银行在实际贷款发放过程中,无法得到借款人的信用保证。根据国际经验,个人住房不良贷款将在未来三至八年间出现,也就是说三年以后,个人住房贷款违约率将上升,不良贷款的风险将开始逐渐暴露出来。中国商业银行在审核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时,主要是通过申请者从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来审查其收入状况,导致资信较差的借款者可能凭借虚假证明从银行得到贷款,进入房贷市场。按照国际惯例,贷款人每月还款不应超过收入的35%,而事实中在很多家庭这个比例甚至高达60%~70%。因此,中国住房按揭贷款存在的信用风险大于美国。

2.商业银行过度放贷的风险

住房按揭贷款被中国商业银行视为优质资产业务而大力发展。行业间的激烈竞争和巨大的利润空间又促使其不断降低办理条件,进而对贷款审查流于形式。许多银行还通过推出各种优惠业务刺激个人房贷消费,从而抢占市场份额。这种风险意识的缺失使银行业的风险正在不断累积,在过度放贷的情形下,所有商业银行利益都将受到损害,过度的信贷扩张对银行经营不仅不能带来很好的成果,反而加大银行风险。靠存贷利差是银行最原始的经营模式,不断地再融资只能让银行在原始的经营模式中无法自拔。银行的当务之急似乎不是源源不断地进行再融资,而是实施业务转型,不再依赖庞大的资本金来赚取息差,而是通过提供更多更新颖的服务和创新来获得利润。

二、金融危机下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对策

(一)控制贷款者的信用级别

商业银行应充分认识当前形势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以提高资产安全为现阶段的第一要务,兼顾流动性和效益性。应深入研究风险规律,科学识别风险,及时总结,提高风险识别的能力。首先,就个人贷款而言,商业银行必须使用内部控制的标准流程从严控制个人贷款者的信用级别,严格检查每一笔按揭贷款业务,信贷员必须要与贷款申请人见面,而且必须面对面地签订贷款合同。对于新收到的贷款申请,由信贷工作人员到单位核实收入证明,同时核实贷款者真实身份。对于已经办理完贷款的借款人,要逐个重新检查其相关贷款材料。其次,就企业贷款而言,商业银行应充分重视企业基本经营管理能力和财务稳健性及其流动性风险,严格审查资金链变化情况和第一还款来源的充分性、可靠性。还要摸清企业的关联方关系,深入研究关联方的影响,研究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多样化风险和关联性风险,研究在经济周期下行压力下对企业及其关联方风险承受能力的状况,密切关注特殊事件风险。方法措施如下:第一,建立信贷风险预警体系及企业信用风险等级评价模型。贷款风险预警体系可对企业因财务变动、经营状况变动、重要管理人员变动等所导致的问题贷款的出现发出及时的报警信号,使信贷人员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对策,减少或避免损失。企业信用风险等级评价是就企业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生产经营状况等诸多项目进行打分,然后加权平均得出总分值,并确定其风险级别,进而确定其贷款方式和贷款定价等。第二,开发符合中国国情及财务制度的企业违约分析模型和破产预测模型。加强对贷款企业经营状况及发展前景的分析和监测,建立贷款企业资料数据库,加强企业违约、破产的预测、预报工作,使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避免或降低损失。第三,运用资产组合管理法,降低和分散信贷风险。贷款组合管理是西方商业银行广泛采用的降低风险、增加收益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良好的贷款组合应综合考虑经济环境、行业前景、企业发展等多方因素来实现。中国商业银行可适当借鉴西方国家的一些做法,同时,还可组成银团对企业进行贷款来分散单个银行的信贷风险。

(二)增强商业银行自身流动性

从宏观层面看,从紧货币政策的实施回收了银行体系内相当数量的流动性。而在金融危机过程中,保持自身流动性成为银行渡过难关的重要手段。因此,商业银行必须调整自身资产结构,增加流动性资产的持有,包括央行存款、央行票据、短期国债和金融债等短期资产,以便当危机出现或遭遇诸如挤兑等突发事件时能够转变为现金。同时建立流动性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日常资金管理,通过监控未来的现金流量,以确保满足资金头寸需求。

(三)加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

完善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应做好如下两方面工作:一是成立由管理层直接推动的内控机构。信贷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如果由上而下建设则容易成功,建议成立由行领导直接推动的建设机构并争取整个管理层的支持。这样既明确了目标,又在建设过强程中加强整体意识,方便与各个层面沟通,并可获得员工的支持。二是强调信贷部门在内控体系建设中的职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系统工程,需要强化各部门职责,使其互相配合,提高内控体系的效率。同时由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反馈,并提出进一步完善信贷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议,使其长期处于有效状态。商业银行只有完善信贷内部控制,才会在信贷业务流程的每一环节控制风险。

(四)加强金融创新监管

从美国的次贷危机到全球的金融危机再次印证了金融创新会给银行业带来双重影响。在国际金融市场和交易日趋复杂化的背景下,必须清醒认识到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审视次贷危机的爆发过程发现,即使美国在监管体系完善的市场中,仍然存在着大量的监管缺失,尤其是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金融产品的复杂化导致了对其认识上的盲点和监管上的空白。

因此,在对于金融衍生品的监管中,一定要根据本国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来考察引入的金融衍生品类型及其对于金融体系的作用,并在创造的模拟条件引发风险试验基础上,决定推广的范围,使金融监管跟上金融创新的步伐。

(五)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信贷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信贷风险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强、全员参与的工作,内部审计就是这一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内部审计在商业银行组织结构中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所以内部审计发挥的作用是其他部门无法替代的。在商业银行传统业务操作模式中,前台业务经营部门是风险防范体系的第一道防线,而后台的业务复核则是这一风险防范体系的第二道防线。对于一般意义上的操作风险、合规风险或发现舞弊等环节,内部审计则起着“第三道防线”作用,内部审计对上述两道防线的检查是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最后一关。内部审计这种事后的独立性检查,不仅可评估前两个环节发挥作用的好坏,也是对前两道防线的再监督,对他们充分履行职能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 张汉飞.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的危险分析与对策研究[J].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3).

[2] 孙涤娜.商业银行消费信贷风险分析与对策研究[J].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13).

[3] 于凤芹.美国次贷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J].管理科学文摘,2008,(1).

[4] 张明.透视美国次级债危机及其对中国的影响[J].国际经济评论,2007,(5).

篇4

金融危机后全球金融衍生品市场正逐步复苏,2010年第一季度利率、股票和外汇衍生品交易比前一季度增长了8%左右,达到555万亿美元。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也出现了增长的态势。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经过早期的尝试及近年来快速的发展,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随着股指期货的推出,国债期货等更多金融衍生品将指日可待。作为一个新兴市场国家,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如何借鉴国际经验有效防范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风险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阐述了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风险,并透过金融危机分析了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风险特征,进而针对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状况提出了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风险监控对策。

金融危机后对金融衍生品市场风险的再认识

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研究报告,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的企业特定风险(Firm-specific Risk)有五种:第一,市场风险,即衍生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而给市场参与者带来的价值损失风险。第二,信用风险,即交易对手违约对市场参与者造成损失的风险。第三,流动性风险,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市场流动的风险,即由于市场业务量不足,导致交易者无法获得市场价格,进行平仓;二是资金流动风险,即交易者流动资金不足,出现合约到期无法履行支付义务或无法按合约要求追加保证金。第四,操作风险,即由于技术问题(如计算机故障)、控制系统缺陷以及价格变动反映不及时等引致损失的风险。第五,法律风险,指合约内容在法律上有缺陷或无法履行的风险。

金融衍生品的上述风险具有复杂性、隐蔽性、传染性、表外性、集中性等特征。大部分金融衍生品结构比较复杂,不太成熟的投资者并不了解其中的风险,从而造成对风险的忽视。一些金融衍生品结构化层次过多,其中隐含的风险不仅交易者不明了,甚至发行者和监管者都很难明了其风险转移的复杂链条。金融衍生品交易涉及的参与者众多,而且和基础资产市场环环相连。一旦基础资产或衍生品的流动性出现问题,在多米诺骨牌效应的作用下,就会通过金融衍生链条迅速传染到整个金融交易市场,并影响实体经济。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表外化导致其风险的表外性,金融监管部门和评估机构对金融衍生品的风险很难进行准确评估。金融衍生品交易多集中于大型金融机构,风险的集中程度比较高。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上因为经营金融衍生品交易而遭受损失的案例数不胜数。英国巴林银行倒闭,美国桔县在利率衍生品上损失了17亿美元,德国MGRM公司在一次石油衍生产品交易中损失将近15亿美元,日本大和银行账外买卖美国联邦债券造成11亿美元的巨额亏损,中国航油新加坡公司从事衍生产品交易时造成了5.54亿美元巨额亏损。

金融衍生品交易不光对微观经济主体带来风险,从宏观来看,金融衍生品交易可能对一国金融体系带来金融风险,并可能酿成金融危机。这就是系统性风险(Systemic Risk)。系统性风险是由涉及整个金融活动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因素造成的,它指的是金融体系的脆弱性。由于金融衍生品在本质上是跨越国界的,系统性风险将更多地呈现出全球化特征。由于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极大渗透性,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增大了金融体系的系统风险。

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金融衍生品交易打开了金融风险跨国传导的渠道。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开放性和全球性使国际性的大金融机构之间普遍建立起借贷关系网,信用链上个别机构的违约可能威胁到这些重量级机构的流动性,进而可能酿成全球性金融危机。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机,就是由于次贷违约率上升导致以次贷为基础的众多金融衍生品(如ABS、CDS、CDO)出现流动性问题,并导致拥有这些次贷衍生品的金融机构陷入困境,并最终引发了全球性金融危机。

2008年金融危机充分彰显了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上述系统性和非系统性风险,此外,它还进一步揭示了金融衍生品市场由于证券化层次过多、市场结构不完善、透明度不足、跨市场传染等引起的一系列风险问题。

资产证券化层次过多隐含巨大风险。金融衍生品是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但如果被滥用,将造成严重的后果。过度衍生的场外市场、资产证券化层次过多正是造成此次金融危机的原因之一。次贷危机中,由于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复杂性、表外性和透明度不高,市场对于风险严重估计不足。当基础资产和交易对手出现问题后,大量的信用风险沿着资产证券化的链条逐级传导,从而危机整个金融市场。

场外市场流动性不足,仅靠行业自律无法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包括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场外市场风险更大。场内市场是有组织的集中市场,监管环境严格,透明度较高,交易所通过各种制度安排,如保证金制度、涨停板制度、逐日盯市、中央清算、谨慎经营要求等大大降低了信用风险。而场外市场没有正式的组织结构,是个性化的、分散的市场,缺乏逐日盯市结算与中央担保方的机制,监管环境非常宽松,主要受市场机制约束,透明度不高。

这次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危机中,扮演重要角色的CDS完全在场外各机构间进行交易,没有中央清算系统,没有集中报价系统,交易信息完全不被监管者掌控。缺乏公开、透明的二级交易市场,导致了CDS产品的流动性很差。因此,一旦出现问题,这类产品便变得有价无市,如果抛售则导致其价值大幅度缩水,进而带动其他金融资产的价格大幅波动,导致整个金融市场的动荡。

金融危机爆发时,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主要依靠行业自律,包括行业协会与市场参与主体的风险内控两个层面,基本不受官方监管。美国1936年《商品交易所法》和2000年《商品期货现代化法案》(CFMA)将多项场外衍生品交易排除在监管范围之外,场外市场发展基本上是一个自治的市场。危机表明,仅靠行业自律无法有效控制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风险。

市场透明度不够导致人们对风险认识不够。金融衍生品市场透明度不够导致市场参与者、监管部门和市场评级机构对金融衍生品的风险认识不足,防范意识不强,是此次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由于监管缺失,危机爆发前有关法律基本上没有要求产品的提供者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投资者无法真正了解衍生品的真正价值,他们眼里只有利益,而完全忽略风险。此外,现有会计准则无法为金融衍生品准确定价,评级机构也无法准确为金融衍生品准确评级。现有的会计和评级体系只能适应传统的股票和债券等证券产品,对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和价值揭示不够。这样,有限的由资产负债表所揭示的信息根本是不完整的,甚至是不准确的。

金融衍生品风险具有很强的跨市场传染性。金融衍生品交易中涉及众多市场参与者,衍生品市场和现货市场也具有天然的关联性,这样,单个市场的风险可能迅速在各市场传递,并引发不同市场间同时产生风险。在此次危机中,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市场本身的规模与美国金融市场相比可以忽略不计,但由于投资者预期迅速变化,导致市场瞬间由流动性过剩变为流动性缺乏,并引发恶性循环,造成了全球范围内的市场动荡。

金融危机后美国对金融衍生品市场风险监管体系的改革

金融危机充分暴露了全球金融监管体系的缺陷和不足,反映了微观金融主体的逐利行为与金融体系稳定性之间的矛盾。2008年以来,西方各国纷纷开展金融监管体系的重建改革, G-20峰会围绕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金融市场监管体系的重构形成了一些共识。2010年7月15日,美国参议院表决通过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即《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该法案是自1933年全球经济大萧条之后美国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以来最重要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以《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为标志的一系列金融改革奠定了后危机时代美国金融监管的基石,将对美国金融市场和全球金融市场产生深远影响。

美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体系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成立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加强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控制

联邦政府将在联邦储备委员会之上设立更高级别的“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负责监测和处理威胁国家金融稳定的系统性风险。该委员会主席由财政部部长担任,其他成员分别由负责监控和管理美国金融系统性风险的现有监管者组成。该委员会主要负责收集金融行业的各类监管信息,识别并监控系统性金融风险,协调各监管机构的关系,提高金融监管效率该委员会可根据金融企业的财务健康状况,强制企业重组、限制高管薪酬甚至拆分破产。

(二)设立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扩大美联储的监管权力

美联储被赋予更大的监管职责,成为“超级监管者”,是美国未来金融监管最主要的防线。美联储内部建立一个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署,将目前分散于美联储、证券交易委员会、联邦贸易委员会等机构手中的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职权,统一集中到新成立的消费者金融保护署,避免政出多门而效果不彰以此解决此前存在的“系统性风险”。美联储将对企业高管薪酬进行监督,确保高管薪酬制度不会导致对风险的过度追求。美联储将提供纲领性指导而非制定具体规则,一旦发现薪酬制度导致企业过度追求高风险业务,美联储有权加以干预和阻止。

(三)扩大金融监管领域,加强对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

将之前缺乏监管的场外衍生品市场纳入监管范围,提高场外衍生品市场运作透明度。大部分衍生品须在交易所内通过第三方清算进行交易,并且要求规模高达数百万亿美元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交易必须透明且通过清算机构清算,对非中央清算的衍生品交易将实行保证金制度,以控制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对从事衍生品交易的公司实施特别的资本比例、保证金、交易记录和职业操守等监管要求,为防止银行机构通过证券化产品转移风险,要求发行人必须将至少5%的风险资产保留在其资产负债表上。取消信用评级机构法律豁免权,提高评级机构监管水平。对信用评级机构采取同会计事务所、证券分析师同等的执法和处罚要求;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对评级方法和假设前提都要进行详细披露;对信用评级的历史数据都要进行披露,要求每次评级调整披露。

(四)采取“沃尔克法则”,对金融机构的投机易进行限制

与“沃尔克法则”有关的金融改革内容有:限制商业银行规模,规定单一金融机构在储蓄存款市场上所占份额不得超过10%,限制银行利用自身资本进行自营交易;禁止银行拥有或资助对私募基金和对冲基金的投资,让银行在传统借贷业务与高杠杆、对冲、私募等高风险投资活动之间划出明确界线;美联储有权对受其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自营交易、投资对冲基金或私募股权基金制定更加严格的资本或其他量化要求。

沃尔克法则的根本目标是金融市场的“去杠杆化”,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在自营交易方面,允许银行投资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但资金规模不得高于自身一级资本的3%。在衍生品交易方面,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要求商业银行将信用违约互换(CDS)、商品和股票互换交易等业务剥离至资本充足的子公司,但可以保留为对冲自身风险进行的互换交易、利率互换、外汇互换等交易。

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风险监控对策

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经过早期的尝试及近年来快速的发展,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总的来说,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中国的经济总量、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发展速度与规模远远超过了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大力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符合中国经济发展与金融市场发展的要求,对完善我国金融市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管理金融风险,提升金融竞争力等具有积极作用。但金融衍生品是一把双刃剑。金融衍生品运用得当可以减少、规避和转移金融风险,促进资本市场稳定;但操作不当、监管不力、恶意投机等则会给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风波,影响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为保证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必须加强风险监控。借鉴金融危机后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有关措施,本文对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风险监控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宏观审慎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

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应该把维护金融稳定、防范系统性风险作为监管的首要任务。可以强化中国人民银行在宏观审慎监管和防范系统性风险方面的职能,或者借鉴美国金融监管的改革模式,在目前“一行三会”体制之上设立一个更高级别的金融稳定委员会,主要负责识别并监控系统性金融风险,协调各监管机构的关系,提高金融监管效率。

(二)提高市场参与者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

必须对市场参与者普及风险意识,让他们对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成为理性的市场交易主体。在市场参与者理性的情况下,他们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时才会认真选择交易对象,进行成本、收益和风险的全面考量,减少盲目跟风,降低“羊群效应”。市场参与者,应该建立完善的风险内控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三)完善法规与监管体系

为保证金融衍生品交易安全运作,必须建立完善的法规与监管体系。应该尽快制定和完善有关金融衍生品的法律、法规,使金融衍生品交易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尽快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相关的立法,从立法的高度实现金融消费者利益的保护。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离不开有效的行业自律,特别是场外市场。充分借鉴ISDA的经验,制订科学合理的行业标准,加强行业培训和人员的资格管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要履行社会责任,保证自身信息和披露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

(四)完善金融监管覆盖范围

充分借鉴美国的经验和教训,将场外市场交易的衍生产品与场内市场交易的衍生产品统一纳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范畴,将大部分衍生品交易通过中央清算机构进行清算,并逐渐转移到交易所场内交易。规定所有的衍生品交易必须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以便控制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我国场外衍生品市场从现在起就应该严格监管,监管部门应该及时跟踪场外市场交易商的动向。

场外市场的交易商要及时提交准确的交易数据,并对重要的资产类别和产品进行充分说明;从事场外交易的机构需持有部分资本储备金以预防风险;所有衍生产品交易都要求提供并保有足够和适当的抵押品(押金);交易者应对衍生品进行组合管理,利用净额结算和抵押协议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为提高场外市场监管的有效性,对金融衍生品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规则应该准确披露金融衍生品的风险程度。应按照最新国际惯例,改善金融衍生品的会计处理方法,特别是流动性不足时的公允计价问题。

(五)对国际游资建立适时监控和防范预警制度

如果允许国际资本进入本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必须建立有效的防范预警措施,防止其利用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恶意冲击本国金融市场,制造金融风波。金融衍生品可以规避金融现货市场的风险,但是它不能完全消除风险,而且由于衍生品自身的交易特点,如高杠杆性,在交易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新的更大的风险。因此,应该建立风险预警制度,防患于未然。

(六)加强金融衍生品的国际监管协调

此次国际金融危机证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深化,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在当今的金融体系中独善其身。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超国家性质也需要加强金融衍生品的国际监管协调,建立信息共享与合作机制,解决金融衍生品市场交易全球化、监管本地化问题。因此,国内监管部门要积极参与全球金融监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我国作为最大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加强与国际清算银行(BIS)、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组织(IOSCO)、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国际互换和衍生产品协会(ISDA)、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G20等国际组织在金融监管领域的合作,积极推动国际金融监管共同规则的制定与实施,加强双边与多边交流与合作力度,在信息共享、会计准则、法律制度协调等方面加强合作,建立信息共享与合作机制、突发事件下的监管合作和危机磋商机制,加强对系统性风险和顺周期经济政策的协同监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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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Barry Schachter, Derivatives, Regulation and Banking[M]. Elsevier,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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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国际金融格局新变化

世界经济格局的新变化。金融格局建立在经济格局之上,因此金融格局变化背后是世界经济格局发生了改变。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世界经济格局已然开始调整,发达国家的经济在金融危机中快速衰退,之后逐步复苏,但整体发展趋于缓慢且时有震荡;而发展中国家成为世界经济的新兴市场,发展速度快且态势平稳。但欠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与世界经济发展的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世界经济朝多极化方向发展,但世界经济格局依然处于不平衡状态。

发展中国家金融地位上升。在近十多年中,中国和印度这两个较大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一直处于快速发展状态,在此次金融危机中,两国虽然受到影响,但相较欧美等国,损失较少,保存了金融实力。如印度在2008年到2009年间经济增长速度保持6.7%,到2010年增长率高达10.4%。在金融方面,新兴国家的财富基金规模不断上涨。20世纪末,新兴国家市场保持着巨大的国际贸易顺差,加之石油价格大涨,这使得一些国家的外汇储备快速增加,并推动了财富基金的发展。据伦敦金融机构的统计,2008年全球拥有3.9万亿的财富基金,而其中中东产油国占比最大,为45%,其次是亚洲占33%的份额。全球财富基金已经超过私募基金和对冲基金,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主要机构参与方,这也表明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力量在全球金融中崛起。

国际货币体系进入改革期。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美元持续贬值,国际货币地位不断下降。为了维护本国利益,美国不可能放弃美元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中心地位,但同时美元的贬值又会冲击国际金融市场,为此必须对现有的国际货币体系进行改革。一是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进行改革,主要是在决策结构上增加了新兴经济体的代表权;二是重视G20在国际货币金融合作中的作用,促使国际货币金融事务处理从原本的七国集团、八国集团向二十国集团发展,提升国际金融市场的透明度,多方协调全球国际金融市场。

中国在当代国际金融格局中的现状

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现状。目前,在国际银行业金融竞争中,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竞争力总体上是不断增强的,资产增长速度较快,2006~2011年之间,中国银行的资产增长率一直保持在17%以上,2009年更是高达26.3%。在资产质量上,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比率与余额呈不断下降趋势,资产质量提高。我国银行在资本充足率上也高于国际银行的平均水平。此外,我国银行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不断提升,资产利润率由2007年的0.9%增长为2011年的1.2%。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国际银行业中实力亦有所提升。

中国资本市场在国际金融格局中的发展。资本市场是指证券交易与资金融资的场所,它的典型形态为证券市场。目前,我国拥有上海与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一家金融期货交易所、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截至2011年,在国内上市的企业有两千多家,总市值为21.5万亿人民币,排名世界第三。随着国际化的深入,我国也开放了证券市场,境内企业可以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市,国家鼓励境内的证券机构发展境外业务,并制定了吸引外资证券金融机构参与国内资本市场的政策,这些举措有利于提升中国资本市场在国际资本体系中的影响力。

人民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地位。国际金融的核心问题之一便是货币问题。自金融危机以来,以美元为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受到冲击,对现有的国际货币体系进行改革已经是国际共识,而国际储备货币多元化是未来的改革方向之一。我国经济的发展也提升了人民币的国际地位:在跨国贸易中,人民币结算业务不断推广,尤其是在中国周边国家,人民币被广泛认可并作为结算货币。从作为国际投资货币方面看,人民币的投资渠道有所拓展,但投资规模依然不大。在作为国家储备货币方面,人民币进步较大,被韩国、马来西亚等国纳入官方外汇储备。

中国在当代国际金融格局中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首先,在机遇方面,国际局势整体处于缓和状态,这为我国的发展与经济转型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近年来,欧美等西方国家经济增速放缓,而发展中国家成为新兴的经济体,他们为调整国际金融格局注入新动力。世界经济朝多极化方向发展,这有利于限制发达国家的金融霸权,提升新兴经济体在国际金融格局中的地位,促进更加民主、合理、科学的国际金融秩序的形成,这也为我国金融业发展提供更好的国际金融空间。我国虽然在国际金融危机中遭受损失,但这一危机让中国看到美国金融模式存在的缺陷,这有利于中国吸取教训和经验,改革自身的金融运作模式,避免引发金融危机。此外,实施可持续发展策略,保证经济的平稳持续增长,这为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奠定经济基础。

其次,我国金融业发展面临五个方面的挑战:一是金融发展自由化与全球化带来的挑战。总体来说我国金融业自由化与国际化程度依然有限,要想提升国际地位,必然要更快适应自由化、全球化的金融市场,这就需要国内金融业进行规则调整。二是我国的金融实力不足。虽然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态势放缓,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势头迅猛,但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综合国力依然大大超过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金融领域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中国的政治金融实力随着经济发展也逐步增强,但依然不足以主导国际金融格局变革。三是国际遏制中国发展。一些西方国家为了维护自身在现有国际秩序中的利益,不断压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如近年来西方国家多次对我国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遏制我国的外贸出口。四是在新的发展时期,我国的宏观调控模式存在缺陷。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日益成熟,原本以行政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政策很难再适应高度市场化的经济体制,我国应该建立起以市场规律和法律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模式。

国际金融格局对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启示

转变金融机构发展方式。一国金融机构的强大是其国际金融实力的重要表现。在此次金融危机中,中国的金融机构所受冲击要小于西方金融机构,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金融机构的风险防御能力强。中国金融机构之所以未受巨大冲击,原因是其并未大规模、深度地参与到国际金融格局之中。但从长远来看,中国金融机构要想在世界金融格局中占据一席之地,需要吸取国际金融机构的经验与教训,并进一步参与到国际金融活动中,提升自身的国际金融竞争力。为此,我国应该从宏观上对国内金融机构的管理结构、业务模式、绩效考核机制等进行调整和改革,使之与国际金融机构运作模式接轨,更好地融入到国际金融格局之中。

进行金融结构调整,提升资本市场实力。首先,壮大资本市场,需要提升市场融资能力,扩大融资规模。直接融资主要通过股票市场完成,为此提升融资能力,需要完善股票市场:要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完善公司上市与退市机制。促进股票市场的多层次建设。可以根据不同发展水平和有不同需求的企业丰富股票市场的层次,如科技型小企业更需要创业板股票市场。要加强对股票市场的监管,营造一个公平、诚信的股票市场环境。其次,要改变资本市场结构,发展债券市场。除了股票融资以外,债券市场同样具有融资功能,在股票市场低迷时,债券市场可以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要提升债券发行规模,可以引导银行参与债券发行,丰富债券种类。要壮大资本市场的投资者规模。可以将散户投资、中小投资者集中起来,形成机构投资者;可以进一步开放资本市场,制定政策吸引境外机构投资者。最后,证券机构应注重自身竞争力的提升,除了要重视规模的扩大,也应综合考虑发展质量与效益。在业务结构调整上,应朝多元化业务结构发展,建立包含资产管理业务、经纪业务、咨询业务等在内的综合性业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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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汽车金融的概念

汽车消费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自用或租赁经营的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实行“部分自筹、有效担保、专款专用、按期偿还”的原则。借贷双方应根据此原则依法签订借款合同。贷款人包括商业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二手车市场等。他们向经销商或用户在销售、购买汽车时提供融资业务,包括对经销商的存货融资和对用户的分期付款融资。

1.2我国汽车金融发展的现状

在国外,商业银行自从1919年通用汽车公司建立起世界第一个为汽车销售提供贷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来,汽车金融产业就开始在发达国家发展。20世纪发达国家的汽车业迅猛发展,刺激了消费者的消费欲望,进而汽车金融服务业也应运而生。汽车金融公司专门为一些无法全款买车的消费者制定适合他们的消费方案,是在不影响他们日常生活开支的情况下以分期付款的方式以此来达到消费者需求与实际能力的平衡点。但是在2008~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欧洲的汽车销售下滑了20%,传统的汽车金融公司必须进行产业升级才可能摆脱破产的可能性,例如:金融服务的多元化,加强汽车售后的服务,汽车的保养、首次投保或每年的续保工作;或者利用信息的现代化建立风险评估系统和个人信用评估系统,以此更好的防控风险。这也就是中国人常说的“变则通,通则达,达则兼济天下。”我国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发展汽车金融业务。而国外发达国家近百年的历史经验教训确实为我国在这一领域发展提供了无数现成的参考。针对我国的汽车行业发展,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自2009年开始,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379.10万辆和1364.48万辆,跃居全球第一;2013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双双超过2000万辆;2016年汽车产销均超过2800万辆;连续八年蝉联全球第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市的不断扩建,居民收入的增加,买车的需求已经成为像房子一样的刚性需求。如今的年轻人对于金融知识的一定储备也决定了汽车金融在我国发展向好的一面。自2004年我国成立了第一家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开始截止至2015年我国已经有25家汽车金融公司开业运营。可见汽车金融在我国的发展潜力是巨大的。

1.3我国汽车金融公司、银行汽车信贷业务以及其他方式融资购车的对比

2我国汽车金融信贷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根据上述分析我国为什么会需要汽车金融该项业务以及对于各种融资购车手段的对比,接下来我们来着重分析一下我国汽车金融在信贷业务上存在哪些问题:

(1)相比较于国外,提供汽车金融服务的机构为生产汽车企业的财务公司,专业汽车金融公司和商业银行,但在发达国家商业银行正在逐步地退出汽车金融的市场。汽车金融公司在我国处在一个很尴尬的位置上,虽然有美好的前景,但仍然有很多不可逾越的障碍。首先,从外部环境来讲,虽然我国现阶段经济高速发展,城市不断扩张,居民收入也较以前有了很大的增长,但对于大多数普通民众来讲购买车辆对他们属于刚性需求,在车型和车辆品牌的选择上会受到经济承载能力的影响,所以会阻碍以汽车金融及汽车周边服务为主营业务的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拓展;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需要一个健全的个人和社会信用体系,而我国整个征信体系尚不完善,公众的诚信意识较为淡薄,影响了汽车金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现阶段中国民众的金融知识的储备参差不齐,对于新鲜事物的接受程度也不尽相同。当今,社会的中坚力量“80后”“90”后虽然思想开放,但事业大多属于奋斗期或者是上升期,经济能力有限。而社会的大部分财富的持有者“60后”“70后”这一辈人思想较为保守,属于风险保守型人群,更愿意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全款购买车辆。其次,从内部因素来讲,我国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渠道并不稳定。融资的方式主要以注册资本和股东存款的基础融资以及银行借款为主要的融资方式,基础融资的方式虽然稳定、成本低,但是数额有限,很难维持长期的发展;而银行贷款此种融资方式金额大,但是也会有成本高,再授信难度大的问题存在。其他的融资渠道例如金融债券、同业拆借、经销商保证金都不能维持汽车金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只能是以辅助的角色出现在融资的舞台上。由于汽车金融公司在我国起步晚所以兼具有汽车经验又具有良好的金融知识的高端人才极度缺乏,再加之该行业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诚信意识,所以汽车金融公司要想在我国发展起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反观我国的汽车金融市场,提供汽车金融信贷业务的主体仍然是商业银行。首先,商业银行的基数大,网点多,资金充足,民众认可度比较高,认为银行有国家政府或者大型企业集团作为后盾,安全性高。其次,中国民众与银行接触频繁,无论是存款,理财,或保险等日常业务都与银行有关,银行方面会出台各种产品牢牢锁定客户,而客户也在日常办理各项业务中与银行客户经理建立了良好的关系,进而再有汽车贷款的需求时,首先自然选择熟识的商业银行,这是一种双赢的方式。最后,商业银行的融资成本更低,因此相较于汽车金融公司信贷利率低,这也是中国民众选择商业银行的一个关键条件。这种供需并不是因为市场的调节而产生的,更多的是因为中国民众思维中的公约良俗的观念和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导致的,这样表面上的“安全”却隐藏着巨大的危机。对于商业银行来讲对内有同业的竞争,对外有汽车金融公司的竞争,近几年我国不断地发展“互联网+”的技术,二手车市场联手互联网电商平台也要在这个汽车市场分一杯羹,商业银行势必会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逐步的放弃自己本该坚守的原则。例如很多商业银行为了应对外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冲击,下浮贷款利率,以降低利率来吸引客户,造成整个银行业利润的下降,呆账坏账的增多使银行业资产业务发展进入恶性循环。

3现阶段我国汽车金融风险防控措施

3.1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完善征信法律制度尽可能将公民诚信纳入征信体系中,用法律的强制性来规避不诚信的行为。加快修订《破产法》的速度,确立个人破产制度。不断完善与汽车信贷相关的现行法律,《担保法》《经济合同法》《抵押登记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法》《个人信用征信法》等。使民众在实施任何一种经济行为的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而相关的监管部门也可以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才能净化我们的金融市场,使整个市场良性发展。

3.2加强诚信教育、建立健全的信用体系

建立完备的征信法律;建议国家建立一个独立的征信机构,该独立的征信机构不仅按时收集归纳公民的经济方面的信用数据。该独立的征信机构还应该积极地向行业外部寻求合作,例如希望与电信公司,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交通部门,公安系统,法院系统实行网络信息互通,更好的完善个人诚信的体系建设,设置不诚信黑名单。

3.3加强汽车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之间的互利合作

从长远来看汽车金融公司在我国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现阶段我国的实际情况是商业银行在汽车信贷业务上占主导地位,所以与其单打独斗不如在竞争中合作,实现双赢局面。一方面,汽车金融公司可以借助银行良好的客户源承接信贷业务的部分环节,例如,贷前的调查和贷后的维护,银行主要负责中间审批和放款的环节,这样既解决了客户源的问题,也解决了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渠道面窄的问题。另一方面,汽车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也更好地为自己再融资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参考文献

[1]莫易娴.国内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策略[J].华北金融,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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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级贷风暴的前世今生

在过去的数年间,全球房地产市场经历了高度繁荣,住房次级抵押贷款市场也快速发展起来。但是从今年年初开始,房地产市场开始进入严酷的下行周期,加上日欧等发达国家的利率不断上升,次级抵押贷款的危机开始暴露。很多次级抵押贷款市场的借款人无法按期偿还借款,导致一些放贷机构遭受严重损失甚至破产。危机迅速蔓延到其他金融市场,包括全球股市暴跌,期货市场看空严重,黄金等全球避险产品价格不断上涨。

为此,包括美联储、欧洲央行、日本央行在内,多家中央银行已联手展开救助行动,仅8月9日和10日两天内,就向金融系统注资超过3262亿美元,但全球金融市场似乎并未完全“领情”。

事实上,似乎正是央行本身的干预改变了市场的预期。

如临大敌的各国央行已经将此次次级抵押贷款风暴等同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9・11事件”。如此大规模的各国央行协调干预给市场发出了“风险巨大、难以估量”的负面信号。

为避免潜在的损失,银行系统紧缩银根,提高贷款利率,甚至是优质客户的利率;为了抵御贷款压力,采用程序交易的主要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开始执行相似的策略,缩减其持仓规模,将投资策略由激进变为保守,证券市场受卖盘抛压,出现暴跌;与证券市场高度相关的衍生品市场亦难以幸免,期货、期权市场均以暴跌收场。这一系列的危机传导很好地验证了“市场传导理论”和“羊群效应”。

资本管制“天堑”阻挡次级贷风暴

由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的表现,中国的资本管制政策能否阻挡世界性的次级抵押贷款风暴,成了世界各国人士不断揣测的问题。

直接的影响似乎有限,中国投资于美国次级抵押贷款的主要是工行、中行等几大国有商业银行,其直接投资的规模相对有限,如工行的投资规模仅为20亿美元,仅占其资产总额的1%以下,其他几大国有商业银行也是类似。

再加上资本项目并未完全开放,游资的流入流出受到严格的限制,国内金融市场相对比较封闭,内地主要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与外汇市场并未与国际同步,国内衍生品市场也未建立。此次次级抵押贷款的直接冲击可能主要通过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渠道影响中国,但是考虑到地下金融毕竟不是市场的主流,其产生的冲击也相当有限。

因此,此次次级抵押贷款的间接影响主要是心理上和潜在性的。心理上的影响主要是恐慌性的抛售,一旦发现市场并未受其影响,则自动消失。在次贷风波之后中国股市调整上扬即说明了这一点。

此外,世界范围内的短期性流动性紧缩对于中国股市来说并不一定是好事。试想,如果中国股市能在此次次贷风暴中独善其身,那么其日益累积的“财富效应”与资产“避风港”效应叠加将会产生怎样的后果?必然是全球各地的游资大量涌入中国市场,致使本已过剩的流动性进一步膨胀,给中国日益严重的通货膨胀和证券市场泡沫治理制造更多的麻烦。

经济上升中不应放松风险控制

除了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冲击以外,此次次级抵押贷款危机给我们最重要的警示是警惕宏观经济系统性风险,对于宏观经济系统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必须防微杜渐。

此次次级抵押贷款的导火线是房地产市场的过热与崩塌,中国同样存在这种隐忧。事实上,正是世界范围内的经济金融市场回调,与经济上行周期中对风险控制的放松才是此次金融危机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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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危机产生的最根本原因是资产价格泡沫增加了市场投资者的风险偏好,贷款机构在利益驱动下放松了信用风险的管理。次级抵押贷款是一些贷款机构向信用程度较差和收入不高的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本身就属于高风险产品。大量的次级抵押贷款在房地产市场创造出巨大的购买力,在帮助中低收入群体获得住房的同时推动了房地产价格的上涨和繁荣,但当房价开始下跌时次级贷款这种金融创新产品出现了信用风险,大量次级贷款者很难再将自己的房屋卖出去,房屋价值也可能下跌到不足以偿还剩余贷款的地步。从而出现大量的信用违约者,放款机构无法正常收回贷款尽而引发美国次贷危机。

二、从金融创新的角度剖析美国次贷危机

首先从金融产品创新来看,我们认为金融产品创新既有风险又有收益,风险是我们持续不断关注的。其实就是说金融创新更多的还是要在优质资产的基础上进行金融产品创新,美国次贷危机之所以爆发,因为次级贷款本身就不是优质的产品,是有问题的资产,是对于有问题的资产进行重新的整合和打包,当然这种方式有可能适应对有投资风险偏好的人比较适合,反之的话就会造成巨大的风险。就是说我们在创新过程当中要更多的用优质资产,那么一些不良资产或者是有问题的资产是不宜于创新,否则会增大金融创新过程中的风险。

其次为分散抵押贷款机构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美国的投资银行通过资产证券化这一金融创新工具,将同类性质的按揭贷款处理成债券形式在次级债市场出售。最具有代表性的金融创新产品是所谓的债务抵押证券(CDO),它是将基于次级按揭的MBS(按揭支持证券)再打包发行的证券化产品,这一过程被称为二次证券化。在这次证券化过程中,基础资产池中的信用风险不同程度地转移到不同档次的CDO投资者。此外,以信用违约互换(CDS)为代表的金融创新产品在风险转移过程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方面,CDS可以用于高级档CDO的信用增强,将信用风险转移给信用保护出售者,进而获得资本市场准入;另一方面,CDS也可以被信用保护出售者用于构造高风险的合成CDO,以承担次级按揭风险来获取高收益。金融创新产品让风险转移进一步市场化、扩散更广。

上述分析表明金融创新与危机产生和传导密切相关,金融创新产品使金融体系信用风险承担总量增加,导致了信用风险由信贷领域转移到资本市场,进而传导到更加广泛的投资者。由此可见,金融创新在本次危机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使金融业在传统风险的基础上面临越来越大的金融创新风险。应该充分重视金融创新酿成的新型金融危机,采取措施去加强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

三、次贷危机给我国金融创新风险防范带来的启示

从美国次级抵押贷款到次级债危机,是一个伴随着金融创新风险不断产生并强化、扩散的过程。目前我国的金融创新有所推进,但处于初级阶段,如何在推进的过程中,更加稳健,更加注重风险监控,在这个基础上,有条件、有选择地进行产品创新。在剖析美国次级债危机的基础上,对我国金融创新的风险防范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观念,提高风险管理意识

金融机构在创新过程中,面对风险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必须确立风险管理意识和观念。不应因金融创新在防范和控制风险取得一时成效,而忽视其未来可能带来更大的风险,因为有些创新可能只是延缓了当前的风险,却在未来聚集了风险,这是风险累积性的一个重要特征。早在美次贷危机爆发前相当长一段时间,一些金融机构就发现了问题,但由于利益驱动,没有采取措施,关键还是风险防范和管理意识不够。要培养员工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在日常的监控中及时发现并避免风险。 在规划创新体系时要遵循谨慎性原则,回避决策风险;在创新产品的营销中,应遵循分散风险原则,扩大经营范围,实行多元化经营,以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

2.完善对基础产品和客户的持续管理,加强对衍生和原生产品联动关系的研究

无论是原始还是包装过的金融产品,最根本的是要加强和完善对原始产品和客户的持续管理。比如美国的次贷危机中牵涉到一系列环节,而且影响越来越大,但究其源头却是银行在房价上涨过程中如何衡量零首付和低首付住房贷款的风险问题,因此无论金融产品怎样包装,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原始产品的风险管理要规范,对原始的客户和风险的跟踪要及时。有效的金融创新需要风险严格可控的基础金融产品的支持。

具有衍生特征金融产品的价值依赖于原生资产价值的变化,但金融创新令许多衍生品价值与真实资产价值的联动关系被削弱。此次危机表明,次级按揭贷款被层层衍生成不同等级的资金提供者的投资品种,通过金融机构投资者衍生成收购兼并交易的主要融资途径,但是贷款人的偿付保障并不是建立在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房价不断上涨的假设之下,这种依据假设收益率做出的交易决策,风险可想而知。我国目前正在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工作,在推进过程中有必要对衍生与原生产品的联动关系加以研究,防止“假设”因市场环境变化而累积市场风险。

3.采取多种监管形式,加强金融监管

在次贷危机中,美国金融体系中的多个环节都存在着监管缺失,因此加强监管非常必要。

首先,注重规制导向监管与原则监管相结合。次级债危机反映出美国规制性监管模式的滞后性和不灵活性,汲取美国的经验教训,我们必须在坚持以规制性监管的基础上。其次,实现规制监管与原则监管的有机结合,针对不同监管事项、不同监管领域实施不同的监管原则。再次,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监管。从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融业发展水平和趋势来看,分业监管仍是目前比较理想的监管体制选择。尽管当前应维持分业监管的格局,但也必须完善现有的监管治理体制,在加强金融监管协调的同时,完善主监管制度,强化功能监管。[实施以风险为本的持续性监管,建立并完善一个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稽核相结合的风险识别和评估系统,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确定问题机构重点监管对象的依据。建立稳妥透明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

4.建立金融创新体系,健全创新机制

金融创新是一个涉及到多方面因素和环节的系统工程,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首先,各类金融机构要设立专门的金融创新组织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指导、管理和协调内部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创新活动以及与社会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对潜在的风险状况提出有预见性的方法和控制对策。其次,认真搞好创新的规划工作。在充分把握和跟踪国内外金融创新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条件和许可,明确创新目标,规划创新程序,确定创新重点。再次,建立创新评价机制和奖惩机制。评价的重点要放在对创新的预期效应和事后效应的检验方面,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容错机制和纠正机制,最终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研究开发目标、健全的组织体系和协调机制、科学的管理流程和决策机制、有效的营销管理和市场导入机制、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持和必要的人力资源配置为主要特征的金融创新机制,确保金融创新效益的最大化和风险的最小化。

5.加强制度建设,注重市场约束

次级债危机在很多方面反映出市场制度上的不完善,而制度上不完善带来的风险往往是系统性的,破坏力极强且不易扭转,因此要注重市场制度建设。一是要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对信息披露的内容、程序、质量标准用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二是完善金融机构的信息库和指标体系;三是加强信用评级机构和金融咨询机构的建设,充分利用外部审计力量,提高金融运行的透明度。四是要建立社会诚信和建立信用体系。

市场既是竞争的场所,也是自然的监督机制,所以各经济体都日益强调市场约束。各国监管当局正采取各种方法将政府监管与市场约束有机结合起来,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通过积极推行银行信用、加强金融债权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强化市场信用观念,提高信用意识,发挥市场制约作用。这些措施就是通过市场经济力量本身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实施约束,这是从根本上防范金融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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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financial instrument;recognization and measurement;case study

中图分类号:F8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09)10-0148-03

0引言

金融工具,是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另一个企业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资产,主要是指现金、对方的权益工具、收取现金等金融资产的合约权利或者是以潜在有利条件与对方进行金融工具交换合约或者以自身权益工具交割的合约,包括主体有权利收取一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和通过一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一定数量的现金或金融资产之外的衍生工具,但这些权益工具不包含未来收取或派发自身权益工具的合约。[1]金融债务是支付现金等其他金融资产的合约、以不利条件与对方交换金融资产或债务的合约,或者以自身权益工具交割的合约,包含期权、互换、期货等为风险投机或对冲的金融衍生工具。这里的权益工具是指拥有扣除所有负债后企业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约,衍生工具是指具有特定特征的金融工具,其价值随特定利率、证券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或利率指数、信用等级或信用指数、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比市场条件变动具有类似反映的其他类型合同要求较少的净投资,且在未来日期结算。

1金融资产与债务的识别和注销

金融资产与债务的识别应在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约条款的一方时确认,识别时计量是含交易成本的公平价值而不是用以交易的公平值,相应的交易成本需要资本化。[2]金融资产注销是在金融资产所有权的报酬和风险已经消失或相应的现金流合约权利已经过期,如金融资产被销售时所有权的报酬和风险已经消失可以注销金融资产;但作为专业财会分析核算人员应该从公允与真实的角度审视交易业务的实质,准确把握金融资产的注销必须涉及所有权的报酬与风险的转移。金融债务的注销是在合约特定的义务偿付、取消或过期时,如债务偿付、法庭胜诉或发行可转债。如果借款方与债权工具的出借方在重大不等条款下交易,或现有金融债务交易条款的实质修改,如债务清偿以少于成本时,应该注销原金融债务而记录新金融债务,同时确认旧金融债务注销所产生的损益。

案例:Kashmir公司遇到现金流问题,销售应收账款10万美元给保理商,融资8.5万美元,其中所选应收账款发票均是公司长期客户预期6个月后到期,保理商要求该公司担保返还自到期日3个月内未收集的任何发票面值。按法律对客账受让规定,公司债权应在出售时注销,同时确认出售损失为10-8.5=1.5万美元,然而这并没有公允和真实反映此笔交易实质内容。虽然此笔交易应收账款发票已转移给保理商,但与债权相关的坏账风险并未转移,一旦出售给保理商的应收账款发生坏账,Kashmir必须保证返还发票面值和利息给保理商,因此收取的现金存在须返还的可能,出让应收账款业务实质是一项贷款交易活动;所以正确的会计核算应该是保留该项资产在账户中,直到保理商在6个月后收回应收账款时其风险与报酬才消失,故而Kashmir会计核算此笔出让应收账款业务时,应借记现金,并同时贷记贷款。

2金融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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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行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分析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金融机构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贫困的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发放的用于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商业性贷款,财政向借款人在校期间全额贴息,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目前,我国实施的是以商业银行为主的国家助学贷款模式。可见,国家助学贷款既不完全是政策性贷款,也不纯粹是金融机构的普通商业性贷款业务。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即在毕业后6年内(含2年的宽限期和4年的还款期)还清贷款本息。贷款额度按照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具体额度由借款人所在学校确定。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尽管国家助学贷款通过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实施机制等一系列的制度规则制约着国家、银行、高校、贫困大学生四者的选择空间,并约束着四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减少国家助学贷款中的种种风险和交易费用,然而仅从信用风险来看,据不完全统计,在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中,已进入还款期的学生违约率达到了20%;连续90天以上违约的人数已达16.7%,从而迫使商业银行“惧贷”、“拒贷”和“停贷”,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可持续发展。从商业银行的角度分析,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主要有外在风险和内在风险两大类。

(一)银行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的外在风险

银行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的外在风险具体包括信用风险、经济体制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利率风险以及引致信用风险。银行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的外在风险产生的原因表现在:

1.社会信用意识淡薄,信用评估体系缺乏。在西方发达国家,信用大于生命。银行向客户提供的不仅仅是一种产品,而更是一种信用。但目前,我国还是“非征信国家”,还没有建立起独立的信用风险评级机构,商业银行无法获得有价值的信用风险信息,客户信用审查的成本极高;现有的会计、审计等信息中介机构独立反映贷款人财务风险信息能力较差,有时甚至出现提供虚假信息现象;还没有面向金融机构提供风险管理技术和信息咨询服务的专业化公司。具体到国家助学贷款上,由于缺乏能反映个人信用的相关资料,缺乏对现有个人信用资料进行科学评估和查询的系统,导致银行和借款学生间信息不对称,银行在贷款发放时就面临较大的违约隐患;国家助学贷款采用无担保的信用方式,信用贷款按照资产风险分类属于高风险资产,风险系数100%。因此,目前国家助学贷款的信用风险很大。

2.商业银行的盈利性与国家助学贷款的公益性存在价值冲突。国家助学贷款现行的基本政策是:由国有商业银行采用无担保的信用方式向在校贫困大学生提供贷款;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借款人享受利息补贴,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将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则全部自付。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已完成股份制治理,虽然国有股独大,但是现代公司制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必须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国家助学贷款体现的社会公益性通过行政手段转嫁到国有商业银行上,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存在体制风险,尽管国家财政进行了四年贴息。

3.国家助学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不上浮。当国家基准利率调高的情况下,或者宏观经济形势过热,通货膨胀发生,CPI大于基准利率时,商业银行贷出去的助学贷款即使本息能够按期收回,银行资产也严重缩水了。因此,商业银行承担的利率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也较大。

4.大学生就业难、收入低引致国家助学贷款的信用风险。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表明,毕业生一旦开始还款,时限则为4年,如果本科四年借款的总额为24000元,则每年的还款金额至少在6000元之上(还不包括利息),相当于2008年全国职工平均货币工资水平29229元的20.5%,远高于新加坡的10%、澳大利亚的3%~6%和瑞典的4%。按照国际通行口径,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走向大众化,高等教育走向大众化也同时意味着大学生的就业压力将是一个长期的问题。在毕业生数量年年大幅度增长的同时,离校毕业生待业的现象开始出现,且这个数量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国家助学贷款主要是建立在学生未来收入流预期基础上的信用,而未来收入流本身具有不确定性。贫困学生大多来自边远地区,由于缺少家庭背景,靠自己找到一份条件比较好的工作难度很大。大学生刚毕业工资水平不高,除去生活必需费用外所剩无几,这给他们还款带来很大的困难。这些都导致其还款率低,引致国家助学贷款的信用风险。

(二)银行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的内在风险

内在风险是指银行金融机构自身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银行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的内在风险主要是管理风险和操作风险。在转轨时期助学贷款公司特有风险产生的原因有:

1.外在风险内在化。由于国家助学贷款具有社会公益性,商业银行的盈利性与社会公益性主体错位,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本位意识不强,虽然政府宏观层面对风险监管和防范重视,而微观银行企业还是被动式风险管理,因而管理风险仍然存在。

2.内控制度不健全,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不完善。完善的内控制度是现代银行有效进行风险管理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内部制度保障。内部控制不仅要求现代银行企业建立内部制度政策与程序,还要检查内部控制政策与程序是否得到了遵守。目前,国家助学贷款一方面控制不足,表现为内控制度与管理部门衔接不充分;一方面控制分散,缺少整合性。在风险管理方面,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都还没有现代意义上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也没有专职的风险经理,没有一个独立的部门有能力承担起有效管理银行全面风险的职责。由于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分布区域广,批量大,就业不理想,工作地址频繁变动,贷后管理、贷款催收等的工作量非常大。而且催收主要靠长途电话和特快专递方式,收回一笔贷款往往要增加几十元的电话费、邮寄费等额外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容易产生道德风险,拖欠或逃避银行债务,从而增加银行的不良资产,导致交易费用巨大,银行经营的安全性降低。因此,国家助学贷款的操作风险较大。

3.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落后。风险量化管理和模型化是现代银行企业管理在技术上的重要发展趋势。而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在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量化管理技术和工具方面非常薄弱,没有建立信用风险评级系统和市场风险计量系统。总之,把我国助学贷款的风险分内,外两个方面并分析其成因,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控制风险,管理风险,进而进行全面风险管理。

二、银行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控制的缺陷

现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在风险控制方面还存在较大的缺陷,表现在:第一,信用风险预防制度不健全。信用风险预防制度的规定零散,没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因而其作用非常有限;有些风险防范措施,特别是其中较有约束的措施都还未能落实或没有条件落实;对信用助学贷款,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多依据的是现有的《消费信贷法》、《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法规,在具体操作时无章可循,特别是当贷款学生违约时没有相应的法律制裁。如,助学贷款制度中规定,不能及时偿还助学贷款的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在新闻媒体和高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上公布其姓名。而对于主办国家助学贷款的商业银行来说,也没有风险控制的任何措施。这样的一种制度设计,违约成本明显过低。对于贷款学生来讲,在媒体上公布姓名与偿还上万甚至几万的助学贷款相比,放弃偿还助学贷款似乎容易成为他们的选择。第二,商业银行的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无利不起早,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贷款额度几乎都满足不了盈利性强的优质的房地产抵押贷款、优质的担保贷款,心中哪还有无任何抵押与担保、完全靠未来工作都不确定的个人信用的贷款基准利率不上调的助学贷款。第三,风险补偿专项基金负担分配不合理。助学贷款新规定初步提出了建立国家助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政府和学校各负担50%,以此来弥补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和损失,提高商业银行的积极性。这一规定应该说在保障银行利益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贷款经办行的积极性。这种风险补偿机制的实质是由财政和高校对经办银行因贷款发生坏帐造成的损失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但这种规定也存在着不足的地方:由财政来进行补偿理所当然,因为作为种政策性贷款,本来就是一种准公共产品,需要政府财政资金的补贴,其他的政策性贷款也都是政府财政资金补贴的;由高校来进行补偿则不太适宜,高校不是政府部门,也不是公共机构,不适宜承担这种政策性贷款的补贴,学生毕业后,高校也无法控制和影响他们还款,却要为他们欠还款承担责任,这缺乏公平性,影响高校配合开展助学贷款的积极性。在损失补偿方面,虽然政策规定呆账贷款税前予以核销,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商银行呆账损失,但仍然挤占了商业银行利润,因为大部分贷款损失未予以补偿。

三、银行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的全面风险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简称ERM)框架有三个维度,第一维度是管理目标;第二维度是全面风险管理要素;第三维度是管理层级。管理目标有4个,即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合规目标;全面风险管理要素有8个,即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件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交流、监控;管理层级包括整个管理对象的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子公司。ERM三个维度的关系是,全面风险管理的8个要素都是为4个目标服务的;管理各个层级都要坚持同样的4个目标;每个层次都必须从以上8个方面进行风险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也是《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蕴涵的风险管理新理念,是当今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新趋势。全面风险管理是全程、立体、动态、计量的风险控制。符合国情的银行金融机构国家助学贷款全面风险管理,目前应重点做以下工作:

1.严格防范风险。贷前,学生户口所在地相关部门应仔细调查辖区申助学贷款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贷中,学校应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并学习不努力,有记过处分及退学等情况的学生及时通知经办银行;贷后,加强毕业生还款追踪工作,建立完整的个人信用体系,同时通过个人征信系统,影响其以后在商业银行的再贷款。

2.建立健全个人资信征询系统。银行根据完善的个人信用系统,查询客户信用的历史记录、自我评估或请专业评估机构取得消费者的信用状况,评定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从而有效的防范和消除信贷风险。

3.建立健全国家助学贷款失信惩戒制度。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应借助高院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将贷款学生的基本情况记录在案,一旦违约并经证实确系恶意违约,即将此记录转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的黑名单,全国任一金融营业网点都可查询。那么,其以后请贷款等金融活动就要受到此“信用污点”的影响,很难和金融机构、政府部门打交道。对违约人来说,此终生陪伴的信用污点具有很大的威慑力。与此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人信用法律法规,建立社会机构,特别是金融机构对于失信的惩罚机制,对于失信的败德行为予相应的惩罚和制约。

4.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根据2007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生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保险机构合作,将保险引入助学贷款,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目前,华安财产保险公司率先推出了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当贷款学生事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完全未履行还款义务,保险公司对银行的这部分贷款进行赔付。

5.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国家担保制度。政府应建立专门国家助学贷款担保基金,用于补贴那些为此而出现较大亏损的金融机构。

参考文献

[1]人行安康市中心支行课题组:国家学贷款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建议[J].西安金融,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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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0年开始,国家为了抑制通货膨胀的过快增长,执行了一系列从紧的货币政策,使金融信贷受到明显限制,这直接加大了个人和企业从银行获取资金的难度,进而使融资的方向转向民间。很多人一提到民间借贷,就想到高利贷,其实国家近年来对民间金融持规范和积极扶持的态度,从国家出台了《放贷人条例》,出台政策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等成立和发展就可见一斑。同时国家法律明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括利率本数)。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这也从法律上明确保护了民间借贷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高额利息对民间借贷人产生巨大的经济压力,把放贷人的利息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这有利于民间金融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民间借贷的特点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一般分为民间个人借贷和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很旺盛,但是由于银行今年来对贷款的控制比较严,同时对企业的资质要求很高,很多发展良好的中小企业贷款无门,严重影响这些中小企业的发展。而民间金融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门槛低。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达成一致,就可以进行融资,一般对企业的注册资金、经营年限、经营范围没有明确的限制,很多时候甚至不需要抵押,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即可。

二是手续简单。民间融资不像银行贷款那样需要提供营业执照、会计报表、购销合同、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验资报告等一大堆材料,一般只是利用人际关系的信誉,由借款人和放贷人签订借款合同即可办理。

三是资金随需随借。按银行的正常贷款程序,企业从向银行申请贷款到获得贷款,期间大约需要一个月左右,即使是长期合作客户,最快也需要10天左右;而民间借贷一般仅需要3―5天甚至更短的时间即可获得所需资金。

民间借贷因其特点,愈来愈多地受到了广大中小企业的欢迎,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民间融资一直是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

二、民间金融的风险控制

1、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于这些人平时关系比较密切,出于信任或碍于情面,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法院,出借人也会因举证不足而败诉。

2、书面协议内容合法全面。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应载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姓名、币种、数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决定当借不当借,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诈骗、走私、买卖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3、利息约定明确。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借贷双方最容易发生矛盾的是利息,《合同法》第211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在民间借贷中,对利息的约定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要约定明确。

4、重视借款期限届满时的债权保护。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2年诉讼时效期间,故当事人要加强自我保护,在还款期限届满后注意催要,及时,以保护自己的合法债权得已实现。

三、风险控制秘籍及财务报表分析

控制民间个人借贷风险,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考察借款人的道德品质。看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如果信用记录太差坚决不予考虑。从一些小的细节观察借款人的道德品质,如经常不守时,经常撒谎或不守信用,这样的人也要坚决否决出局。

如果是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则要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全面分析财务报表。同时,要求企业做强制性公证,以提高借款人违约成本,降低法律风险。

衡量公司财务状况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资产净值。资产净值也就是公司的自有资本(资本金+创业利润+内部保留利润+该结算期利润)。它是考察公司经营安全性和发展前景的重要依据。第二,总资产(负债+资产净值)。它显示公司的经营规模。第三,自有资本率(自有资本/总资产×100%)。它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作风和抗风险能力。第四,公司利润总额及资本利润率(当期利润/总资本)等等。

同时要做好企业财务比率分析。

(一)偿债能力比率

变现能力比率,其主要功能在于提供公司清偿短期债务能力的资料,一般分为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

流动比率计算公式=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速动比率计算公式=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100%

负债比率。负债比率公式=总负债/总资产*100%

(二)经营能力比率

1.存货周转率=销货/存货

2.固定资产周转率=销货/固定资产

3.总资产周转率=销货/总资产

(三)获利能力比率

销货的利润边际率=税后净利/销货

总资产的报酬率=税后净利/总资产

净值报酬率=税后净利/净值

(四)两个最重要的比率

1.偿债能力比率.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2:1

2.DIR.比率。国内银行过去只重视最终还款能力,忽视收入与负债比率,所以过去坏账率高,西方银行很重视DIR比率,所以坏账率低,DIR小于50%,基本上不批。

借款用途用于经营企业的,要细致做实地调查,确认借款人没有隐瞒情况,并从以下几个方面从宏观上判断企业经营现状及经营前景。

一是产品――观察企业产品质量及在同行业中有无优势。

二是价格――价格在同行业中有无优势。

三是渠道――销售渠道和进货渠道是否广泛建立。

四是促销――公司是否有良好的促销手段。

五是people――公司内部是否团结,员工对老板是否有怨言,客户对公司满意度。

民间借贷的过程中如果能很好地注意以上几点,就能很好地降低风险,降低坏账率,这对于促进民间金融的发展有促进作用。

四、规范与引导民间金融的发展

民间金融不仅能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为中小企业融资另辟蹊径,还可以减轻中小企业对银行的信贷压力,转移与分散银行的信贷风险。对于民间金融的现状和发展前景,我们应正确认识、尊重民间金融,客观认识民间金融,加强对民间金融的引导和管理,趋利避害,促进其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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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养老保险体系由国家通过税收筹资的基本养老基金、企业建立的以401(k)计划和个人退休帐户(IRAs)为主的职业养老金计划、个人养老储蓄以及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共同构成,这就是所谓的三支柱模式,被形象的称为三条腿的板凳。其中,美国国家养老金和企业职业年金两部分构成了绝大多数美国老人退休收入的主体。

1.国家基本养老计划

简称为OASDI方案,包括老年养老金、遗属养老金和伤残养老金三个部分,由国会立法强制实施,是美国最重要的收入保障项目。该制度是全国性的,覆盖了美国约96%的劳动人口,社会养老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美国联邦收入税、社会保障收入本身的课税、美国财政部的一般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的投资收益等,账户由联邦政府统一管理,并依据社会保障法的规定进行运作,实行现收现付制。

2.企业职业养老计划

企业养老金计划比较复杂,包含了多种不同种类的养老金计划。其中,最主要、也最受欢迎的计划是401(k)计划和个人退休帐户(IRAs),共包含两种框架:一种为待遇确定型计划(DB),相对高度规制,由雇主支付;另一种为缴费确定型计划(DC),雇主和雇员都可以缴费。无论是DB型计划还是DC型计划,收入主要来自雇主、雇员缴费和投资收益。企业定期向该计划交纳资金,养老金管理机构通过基金投资行为对养老金进行保值增值,它没有固定利率,投保人的未来收益取决于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

3.个人养老储蓄以及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

美国养老保障体系除了上面介绍的作为基石的OASDI和作为其重要补充的第二层次的雇主养老金计划,个人储蓄养老金计划构成了重要的第三层次。个人储蓄养老金计划是一个完全由个人决定是否愿意参加的养老金计划,它不属于企业养老金的范畴。在美国,个人退休储蓄与保险投资主要有两类:一是以退休养老为目的“退休储蓄账户”,这是一种税收优惠的退休储蓄计划,但该账户存款只能在你年老时方可提取;二是以家庭或个人为主体进行的保险投资,即向商业保险公司定期缴纳保费,购买人寿保险或养老保障。美国保险市场十分发达,国民保险意识较强,因此,美国人购买商业保险养老也是极流行的投资方式。

二、金融危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影响

1.对国家养老计划的影响

由于这部分覆盖面广,统筹层次高,由联邦政府统一管理,是美国社会保障养老金的第一支柱,而且基金采用的是现收现付制,是指以同一个时期正在工作的一代人的缴费来支付已经退休的一代人的养老金的保险财务模式。它根据每年养老金的实际需要,从工资中提取相应比例的养老金,本期征收,本期使用,不为以后使用提供储备。因为这部分资金是当期收缴当期利用的,对资金的保值增值要求不大,不必再资金市场上运行很久,更兼有强大的国家政策作为支撑和后盾,在本次金融危机中,由于其稳妥的投资策略,既没有投资股票市场,也没有投资于房地产,避免了这次由房地产市场下跌而引起连锁反应的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所以金融危机并未对这部分的资金产生较大的影响。

2.对企业职业养老计划的影响

债务是风险的源泉,次贷危机的一个简单而重要的解释就是:让不具备购房能力的人群购买了房产,而无法持续还贷就引爆了整个金融体系。如果承诺的养老金待遇无法实现,势必引起劳资冲突,而如果让不可能的养老金待遇水平付诸实施,则大量的养老金债务很可能成为下一个危机的发端。对这部分的探讨主要从它的构成两大框架入手。

(1)对DB型养老金计划的影响

DB型计划预先确定雇员退休时的待遇水平,养老金资产的投资风险完全由雇主承担。DB型计划由养老金给付担保公司(PBGC)对员工的退休金待遇担保,在基金积累出现供款不足时保证员工的退休金安全。

参与DB型计划的员工退休待遇在员工加入公司时就已经确定,因而不会受到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二作为退休金给付来源之一的投资收益却随着市场环境变化起起伏伏。要保证DB型养老金计划的稳定性就必须保证其资产与负债平衡,在投资收益不能完全满足养老金支付时由企业向其注资,避免出现融资缺口。

事实上,美国DB型养老金计划在2011年就已经出现财务危机,其后每年融资缺口不断扩大,而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无疑造成了雪上加霜的后果,更加重DB型养老金计划的财务困境,使其供款充足率普遍下降。

对DB型养老金计划来说,收益率急剧下降对当期退休收入水平的影响不是很大,但资产价格答复下降不进讲恶化其财务支付能力,而且由于金融危机导致长期利益下降,必将导致其融资缺口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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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全球目前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外汇储备规模达到2万亿美元以上,其中主要的储币种为美元。美国金融危机发生后,为了缓解美国国内流动性不足的危机,美联储不断地向金融系统注资,并不断地下调联邦基金利率,使美元的汇率不断贬值,与此相应,国际商品期货市场上各类大宗商品的价格持续上扬,屡创新高。而在金融市场上,股市和债市大幅下跌,资产缩水严重。这些情况的发生,对我国外汇储备的管理带来诸多风险。

一、汇兑风险

我国外汇储备资产面临的汇兑风险主要是美元汇率变动给储备资产损益带来的不确定性。美国经济结构问题和周期变化被认为是美元贬值的主要原因,2007年爆发的金融危机进一步恶化美元走低的局面。

一旦美元汇率继续贬值,我国以美元资产为主的外汇储备既存在巨大的汇兑损失,又面临丧失转持其他货币资产所带来的汇兑利润的损失。虽然我国央行没有公布外汇储备资产币种比例,但国内一些学者对此进行了估算和推测,一致认为我国的外汇储备资产中美元占70%左右的比例。我国外汇储备资产以2万亿美元来算,其中若70%为美元资产,就有大致14,0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资产暴露于美元贬值的风险当中。根据经合组织(OECD)及美国经济学家的估计,未来美元至少要贬值20%,最多可能贬值40%。假设这一估计是成立的,那么中国将损失2,800亿美元到5,600亿美元的外汇购买力。这还不包括由于欧元等其他货币的相对升值,储备资产若能及时进行币种转换所能带来的汇兑利润的损失。例如,2008年3月,美元相对国际主要货币就跌去了2.6%。如果假定中国外储内90%是美元,一个月就蒸发357亿美元,相当于中国2008年2月份贸易顺差的4倍。《货币战争》作者宋鸿兵说,这相当于中国每月被击沉了4艘航空母舰。

二、购买力风险

随着美元贬值,国际商品期货市场上大宗商品价格如石油、黄金、有色金属、农产品等价格持续上涨,使得我国外汇储备的国际购买力不断下降。石油价格接近120美元一桶,创历史新高;国际黄金价格曾经突破1,000美元/盎司;有色金属期货大涨,铜已到8,889.5美元/吨,又将挑战历史新高;国际农产品价格持续上涨,大米期货价格足足上扬了一倍,在大米的带动下,小麦、玉米和大豆期货也出现攀升;国际焦煤价格随着日本钢铁企业与澳大利亚供应商达成涨价200%以上的协议而进一步攀升,国际国内焦炭价格一路上涨,国际市场已达到2,000元/吨;国际铁矿石巨头扬言2010年铁矿石价格上涨30%。由于2007年以来钢铁生产的主要原材料铁矿石、炼焦煤、焦炭价格均出现大幅上涨,国际钢铁价格持续上扬。大宗商品的价格上涨,使我国外汇储备的购买力大大下降。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用宝贵的资源和人民的血汗所换来的巨额外汇储备,将来能够换来多少我们所需要的商品,现在还得打一个问号。

三、资产泡沫风险

外汇储备的增加,使得由于外汇占款所投放的基础货币增加,在货币乘数的放大下,会使我国的货币供应量大大增加,出现流动性过剩。国际经验表明,宏观意义上的流动性风险极有可能会造成大量资产被严重高估,并出现资产泡沫的危险。例如,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日本,经历了日元大幅升值后,从日元到房地产再到股市等,几乎所有资产都被严重高估,因此日本的经济危机和全面资产价值缩水在所难免,最终酿成了日本经济长达十年的大萧条。需要强调的是,今天中国已经出现了类似日本当时流动性泛滥、资产价格狂升、资金转向虚拟世界的迹象。而无限推高的资产价格破灭之时,将是实体经济和百姓生活遭殃之日。

例如,从房地产来说,一方面随着人们投资理念的逐渐形成,加之通货膨胀高居不下,银行存款实际利率为负,人们的投资性需求越来越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房价和股价上涨,北京、上海、深圳的涨势更是惊人;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银行存在大量流动性过剩,迫于盈利压力,银行急于把这些过剩的资金贷出去,而房地产业有借款人的房产作为抵押物,相对风险较小,因此成为各家银行青睐的放贷对象,再加上地方政府对房地产业的支持,银行和地方政府形成了一种紧密型的“银政联盟”,使房地产商在资金和土地两个方面都得到了满足,加剧了房价的上涨。

四、海外投资风险

由于我国外汇储备规模的激增,在外汇储备管理的思路上从原先追求流动性和安全性转向追求收益性,中司的成立和QDⅡ的出现都体现了这种思路的贯彻执行。美国金融危机发生后,美国以及亚洲股市尤其是香港股市都出现了大幅的震荡下跌,国家财富基金中司以及QDⅡ等机构,在激进的“抄底”战略下,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账面损失。我国外汇储备资产面临大幅缩水的危险。

我国的外汇储备资产中大量以美国国债尤其是中短期国债为主,而这些国债的收益率全面下跌,使我国外汇储备资产的收益大大下降,而我国为了抑制国内的通货膨胀,2007年连续六次加息,已经使国内的利率水平从2.52%提高到4.14%,中美利率出现了倒挂。为了克服由于外汇占款所产生的流动性过剩而发行的央行票据,其票面利率已经超过美国国债的利率,所以外汇储备资产的收益率已远远低于由于这些储备资产增加所产生的调控成本。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澄迈县支行)

主要参考文献:

[1]王学龙,王绍宏.论外汇储备投资多元化及其风险管理[J].现代财经,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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