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管理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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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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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税收筹划指的是企业在纳税之前,在不违背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自己的投资以及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合理规划,目的是降低税收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企业税收筹划属于自身一种理财行为,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与偷税、漏税是有本质区别的,因为它都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一切行动都不能超出法律的界限。国家现行政策对税收筹划给予了适当的引导和鼓励。企业税收筹划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优惠政策,通过制定合理的纳税方案,提前筹划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环节,使自身减轻税收负担或者延缓缴纳税款的行为。

对企业来说,税收筹划非常重要。因为如果税收筹划科学合理,适时调整自己的经营方向,可以大大降低税收成本,避免资金浪费,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我国的税收筹划起步比较晚,同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发达国家,企业会聘请专业人士担任税务顾问,通过不断研究国家税收政策和征收法规,发现其中的优惠政策,节约税款。

二、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1、企业税收筹划起步晚,意识不够

税收筹划在上个世纪末才开始在我国兴起,因此我国企业的税收筹划意识较为淡薄,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很多企业甚至没有弄清楚税收筹划的实质,片面地认为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少纳税,甚至有的企业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偷税、漏税。由于企业对税收筹划没有全面而正确的认识,导致税收筹划在实际应用中的作用大打折扣。

2、企业税收筹划水平不高,。对国家税收政策把握不准

由于我国的税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还不太完善,所以经常会发生一些变动。而企业税收筹划需要及时并且很准确地把握国家的税收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这才能更好的利用国家政策达到减税、免税以及延期缴税的目的。如果企业对国家政策把握不准,没有清楚地认识国家的税法变动,就会在具体的实践中,造成筹划失误。比如我国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般多关注节税,有时候因为把握不当会引发偷税事实。还有的时候,企业因为享受小的优惠政策而忽略了全局的的考虑,导致因小失大、顾此失彼,造成损失。

3、企业财务人员筹划能力不足,缺乏专业人才

企业的财务人员需要具备多方面的知识,比如财务、税收、管理、统计等,需要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我国很多企业的财务人员由于知识水平、学历的限制,以及不加强自身学习,导致业务素质较低,税收筹划的能力不够。由于没有专业的税收筹划人才,无法满足我国企业纳税筹划的发展要求,导致难以应对税收筹划中的各种问题,企业也就无法实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4、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意识淡薄,忽视风险管理

企业税收筹划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如果不提前预料并且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就可能为企业带来巨大风险。企业的纳税行为可能与国家税法背道而驰,造成偷税、漏税的不利局面,或者多交税款加重自身负担。可是现实中,许多企业并没有充分认识到税收筹划中的风险,没有树立风险管理意识,所以不会及时采取有效的规避措施来应对筹划中的风险,导致蒙受巨大损失。

三、搞好税收筹划的合理化建议

税收筹划科学合理才能使它更好地为企业的发展服务,所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税收筹划,降低筹划过程中的风险。下面谈几点建议:

1、企业要高度重视税收筹划。企业应该及时了解国家税法的变动,然后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税收管理计划。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适时调整经营方向,达到节税的目的。企业领导应该用战略的眼光看待税收筹划问题,不能为了追求某个抵税额就改变投资方向,调整经营活动。

2、企业要聘请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士担任自己的财务人员。这些人熟悉国家各项政策,及时把握国家政策的变动,并且能针对政策的变动适时调整税务筹划的制定。目的是在节税的同时实现企业税后收益最大化。

3、企业可以借助于社会上税务师事务所的帮助。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上的税务中介机构越来越多,这些中介机构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实现税务筹划的合理化。这些税务机构熟悉涉税处理业务,税务管理水平很高,能帮助企业筹划出最好的税务管理计划。除此之外,如果中介机构筹划的税务计划不合理,那么按照合同约定,事务所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这样,因为税务筹划不合理的风险就转嫁给了税务中介机构,企业受到的伤害就降到最低。

4、企业还要多与税收执法人员进行交流。企业要学会与税收执法人员进行有效沟通,正确处理与税务机关的关系。通过与税收人员沟通,可以获取更多的关于避免税收筹划风险的建议。另外,企业可以先请税收人员针对制定的税收筹划方案提出自己的建议,争取得到税收机关的支持。

总之,国家支持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因此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合理的税收筹划能实现税收成本最小、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减轻企业负担,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因此,我国企业应充分认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积极进行税收筹划,争取获得更广阔的市场。

参考文献:

[1]李春怡.浅谈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存在问题与对策[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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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收筹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由于税收具有无偿性的特点,所以税收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纳税人的既得经济利益,与纳税人的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相背离。这就要求纳税人认真研究政府的税收政策及立法精神,针对自身的经营特点,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找到能够为自己所利用的途径,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减轻税收负担。

(三)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国际间的税收制度的差异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地区间、部门间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不合理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促进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是我国目前宏观控制的主要内容。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我国充分发挥税收这一经济杠杆的作用,在税收制度的制定上,在诸多税种上都制定了一些区域税收优惠政策,产业、行业税收优惠政策,产品税收优惠政策等。另外,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制度不同,国情不同,税收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有的国家不征或少征所得税,税率有高有低,税基有大有校这就使纳税人有更多的选择机会,给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广大的操作空间。

二、我国税收筹划的现状分析

税收筹划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遍,已经成为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制定经营和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税收筹划开展较晚,发展较为缓慢。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意识淡雹观念陈旧

税收筹划目前并没有被我国企业所普遍接受,许多企业不理解税收筹划的真正意义,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偷税、漏税。除此之外,理论界对税收筹划重视程度不够也是制约我国税收筹划广泛开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税务制度不健全

税收筹划须有谙熟我国税收制度,了解我国立法意图的高素质的专门人才。但很多企业并不具备这一关键条件,只有通过成熟的中介机构税务,才能有效地进行税收筹划,达到节税的目的。我国的税收制度从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出现,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并且,业务也多局限于纳税申报等经常发生的内容上,很少涉及税收筹划。

(三)我国税收制度不够完善

由于流转税等间接税的纳税人可以通过提高商品的销售价格或降低原材料等的购买价格将税款转嫁给购买者或供应商。所以,税收筹划主要是针对税款难以转嫁的所得税等直接税。我国的税收制度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过分倚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间接税种,尚未开展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社会保障税、遗产税、赠与税等直接税税种,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简单且不完备,这使得税收筹划的成长受到很大的限制。

三、税收筹划的方法选择

税收筹划贯穿于纳税人自设立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在不同的阶段,进行税收筹划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

(一)企业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组织形式的选择

企业在设立时都会涉及组织形式的选择问题,而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供企业选择的企业组织形式很多,不同的组织形式税收负担不同。企业可以通过税收筹划,选择税收负担较轻的组织形式。

2.投资行业的选择

在我国,税法对不同的行业给予不同的税收优惠,企业在进行投资时,要予以充分的考虑,结合实际情况,精心筹划投资行业。

3.投资地区的选择

由于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我国税法对投资者在不同的地区进行投资时,也给予了不同的税收优惠,如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沿海开放城市、西部地区等的税收政策比较优惠。因此,投资者要根据需要,向这些地区进行投资,可以减轻税收负担。

(二)企业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不论是新设立企业还是企业扩大经营规模,都需要一定量的资金。可以说,筹资是企业进行一系列经济活动的前提和基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筹资,如企业内部积累、企业职工投资入股、向银行借款、企业间相互拆借、向社会发行债券和股票等,而不同筹资渠道的税收负担也不一样。因此,企业在进行筹资决策时,应对不同的筹资组合进行比较、分析,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确定一个能达到减少税收目的筹资组合。

(三)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利润不仅是反映一个企业一定时期经营成果的重要指标,也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税额的主要依据。企业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选择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对一定时期的利润进行控制,达到减少税收负担的目的。

1.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

企业存货计价的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企业采取不同的计价方法,直接影响企业期末存货的价值以及利润总额,从而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企业应根据当年的物价水平选择计价方法来减轻税收负担。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

r>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是产品成本的组成部分,而折旧额的大小与企业采取的折旧方法有关。根据现行制度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等。企业可以根据税率的类型、税收优惠政策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

3.费用分摊方法的选择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然发生如管理费、福利费等费用支出,而这些费用大多要分摊到各期的产品成本中,费用的分摊可以采取实际发生分摊法、平均分摊法、不规则分摊法等,而不同的分摊方法直接影响各期的利润、税收负担。因此,企业要对费用分摊方法认真筹划。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对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无形资产的分摊年限等内容进行筹划。

四、税收筹划应考虑的几个问题

进行税收筹划不能盲目,否则,将事与愿违。要有效地进行税收筹划,达到节税的目标,需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一)税收筹划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

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筹资、投资、生产经营等过程。它应该服从财务管理的目标,即利润(税后利润)最大化。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许多税收筹划方案理论上虽然可以达到少缴税金,降低税收成本的目的,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其中方案不符合成本一效益的原则是筹划失败的重要原因。也就是说,在筹划税收方案时,过分地强调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了因该方案的实施会带来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益的减少,使纳税人的绝对收益减少。比如说,某企业准备投资一个项目,在税收筹划时,只考虑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选择在某一个所得税税率较低的地区。但该项目所需原材料要从外地购入,使成本加大。该方案的实施可能使税收降低的数额小于其他费用增加的数额。显然,这种方案不是令人满意的筹划方案。采取以牺牲企业整体利益来换取税收负担降低的筹划方案是不可取的。可见,税收筹划必须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则。

(二)税收筹划应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和将适用的边际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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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筹划是指跨国纳税义务人利用各国税法差异,通过对跨国筹资、投资、收益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合理的事先规划和安排,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减少或消除其对政府的纳税义务。国际税收筹划是国内税收筹划在国际范围间的延伸和发展,其行为不仅跨越了国境,而且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税收政策,因此国际税收筹划较国内税收筹划更为复杂。国际税收筹划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一是国际税收筹划的主体是具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即纳税人;二是税收筹划的过程或措施必须是科学的,必须在税法规定并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精心安排,才能达到的;三是税收筹划的结果是获得节税收益。因此,偷税、漏税尽管能达到税款的节省,但由于其手段违法,不属于税收筹划的范畴。

二、国际税收策划的可行性分析

企业要进行国际税务策划,首先要对各国的税制有较深的认识。因为国际税务策划的客观基础是国际税收的差别,即各国由于政治体制的不同,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国税制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为跨国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可能的空间和机会。企业只有在全面掌握有关国家税收法规及其具体税制的基础上,兼顾考虑一些其它客观因素,才有可能制定出正确的税务筹划方案。因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各国之间税收的差异

世界各国都是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来制定符合其利益的税收制度的,因而在税收制度上各国存在一定的差别,跨国企业可利用这些差别如选择低税经营、对纳税义务确定标准的差异、税率的差异、税收基数上的差异等进行有效的税收策划。

此外,各国在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别。一般说来,发达国家税收优惠的重点放在高新技术的开发、能源的节约、环境的保护上;而发展中国家一般不如发达国家那么集中,税收鼓励的范围相对广泛得多。为了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发展中国家往往对某一地区或某些行业给予普遍优惠,税收优惠政策相对要多一些。可见,不同国家税收制度的差异为跨国经营的税收筹划提供了种种可能,跨国经营者面对的税收法规越复杂,税收负担差别越明显,其进行筹划的余地就越大。

(二)避税港的存在

避税港是指为跨国经营者取得所得或财产提供免税和低税待遇的国家和地区,为众多跨国投资者所青睐。由于避税港的税负很轻,如百慕大对所得、股息、资本利得和销售额不征收任何税收,也不开征预提和遗产税,因而成为跨国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理想场所。

(三)税收协定网络的不断拓宽

目前,世界上国家与国家之间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已有1000多个,我国已与63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随着贸易全球化进程的日益加快,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所签订的税收协定将会越来越多,这将成为跨国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温床。由于税收协定对缔约国的居民纳税人提供了许多优惠待遇,所以跨国纳税人在选择投资国时一定要注意这些国家对外缔结协定的网络情况。

(四)经济全球化提供了税收筹划的新环境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贸易自由化和金融市场自由化为跨国经营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更大的可能。由于国际资本流动的加速和自由化降低了资本成本,提高了税收负担在公司决策中的重要性,因此也加强了跨国经营进行税收筹划的意识。

从上述分析可知,国际税务筹划的基础就是各国税制的差异。企业只有在全面掌握有关国家税收法规及其具体税制的基础上,加以考虑一些其它客观因素,才有可能制定出正确的税务筹划方案。

三、跨国公司进行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一)利用投资地点的合理选择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1.充分利用各国的税收优惠政策,选择税负水平低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

在跨国经营中,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税收负担水平有很大差别,且各国也都规定有各种优惠政策,如加速折旧、税收抵免、差别税率和亏损结转等。选择有较多税收优惠政策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必能长期受益,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从而提高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同时,还应考虑投资地对企业的利润汇出有无限制,因为一些发展中国家,一方面以低所得税甚至免所得税来吸引投资;另一方面又以对外资企业的利润汇出实行限制,希望以此促使外商进行再投资。此外在跨国投资中,投资者还会遇到国际双重征税问题,规避国际双重征税也是我国跨国投资者在选择地点时必须考虑的因素,应尽量选择与母公司所在国签订有国际税收协定的国家和地区,以规避国际双重征税。

2.尽量选择在国际避税地进行投资

目前,世界各国普遍使用三种税制模式,即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和低税制模式。实行低税制模式的国家和地区一般称为“避税地”,主要有三种类型:(1)纯国际避税地,即没有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净财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国家和地区,如百慕大、巴哈马等;(2)只行使地域管辖权,完全放弃居民管辖权,对源于国外所得或一般财产等一律免税的国家和地区,如瑞士、香港、巴拿马等。(3)实行正常课税,但在税制中规定了外国投资者的特别优惠政策的国家和地区,如加拿大、荷兰等。显然,投资者若能选择在这些避税地进行投资,无疑可以免税,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二)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方式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跨国投资者不同的企业组织方式在税收待遇上有很大的差别,如采用分公司和子公司时:子公司由于在国外是以独立的法人身份出现,因而可享受所在国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则是企业的一部分派往国外,不能享受税收优惠,但子公司的亏损不能汇入国内总公司,而分公司的亏损则可汇入总公司。因此跨国经营时,可根据所在国企业情况采取不同的组织形式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例如,在海外公司初创期,由于亏损的可能性较大,可以采用分公司的组织形式,而当海外公司转为盈利后,若及时地将其转变为子公司形式,便能获得分公司无法获得的许多税收好处。

(三)选择有利的资本结构和投资对象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企业的经营资本通常由自有资本(权益)和借入资本(负债)构成,各国税法一般规定股息不作为费用列支,只能在税后利润中分配,而利息则可作为费用列支,允许从应税所得中扣减。因而,企业要选择自有资本与借入资本的适当比例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如企业选择融资租赁既可以迅速获得所需资产保障企业的举债能力,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也可按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减少了纳税基数。对于投资对象的选择,跨国经营者应着重了解投资国有关行业性的税收优惠及不同行业的税制差别。

(四)利用关联企业交易中的转让定价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转让定价是指关联企业之间内部转让交易确定的价格,通常不同于一般市场上的价格,转让定价可以高于、低于或等于产品成本。国际关联企业的转让定价往往受跨国公司集团利益的支配,不易于受市场一般供求关系约束。由于在现代国际贸易中,跨国公司的内部交易占有很大的比例,因而可利用高低税收差异,借助转移价格实现利润的转移,以减轻公司的总体税负,从而保证整个公司系统获取最大利润。

(五)通过避免设常设机构来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常设机构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场所,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和作业场所等。它已成为许多缔约国判定对非居民营业利润征税与否的标准。对于跨国经营而言,避免了常设机构也就避免了立刻在非居住国的有限纳税义务。特别是当非居住国税率高于居住国税率时,这一点显得更为重要。因而,跨国经营者可通过货物仓储、存货管理、广告宣传或其他辅营业活动而并非设立常设机构来达到在非居住国免税的义务优惠。

(六)通过选择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会计方法的多样性为税收筹划提供了保障,跨国企业应选择符合国际税务环境的会计核算方法。为减轻对外投资建立的公司的税务负担,跨国企业要注重对东道国税务会计的研究,巧妙地使用各种会计处理方法,以减轻税务或延缓纳税。如平均费用分摊是最大限度地抵销利润、减轻纳税的最佳方法。

除此之外,各项基金的提取、会计科目的使用与会计政策都是税务筹划的内容。

四、企业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时应注意的问题

跨国纳税人面对风云变幻的世界经济气候和错综复杂的国际税收环境制定国际税收计划,其根本目的在于纳税负担最小化。因此,笔者认为,我国跨国经营企业在进行国际税收筹划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深入了解各国税收制度及相关信息

要了解各国的税收制度、税种、税率、计税方法以及在各国的经营形态、收益的种类、经营内容、税收地点以及政治、军事、科技、文化、民俗等,这些都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而影响着企业的财务和税务安排。

(二)要有多个备选方案

跨国经营企业应全面分析情况,从各个角度尽可能地设计多个备选方案,并从中选择最有利的方案。

(三)要有全局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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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tax;planning;financial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9-0041-02

0引言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合理筹划和安排,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取得“节税”的税前利益,从而实现税后的利益最大化。

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在现代企业的生存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和财会人员接受和运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税收筹划方案理论上虽然可以少缴纳一些税金或降低部分税负,但在实际运作中却往往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其中很多筹划方案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是造成税收筹划失败的重要原因。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应归结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它的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即实现企业所有者财富最大化。也就是说,在筹划税收方案时,不能一味地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因此,决策者在选择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可以说,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有其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因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机会收益。当新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时,该项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当费用或损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时,该筹划方案就是失败方案。成功的税收是有其固定的特点的,不能片面的认为低的税收就是好的方案,因为往往低的税收反映的是企业的效益的低下。比如,某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必然要缴纳相应的流转税和所得税,如果向他提供一份筹划方案,可以让他免予缴纳任何税款,只要他把经营业绩控制在起征点下就可以了,但这项税收筹划方案是合理的吗?当然不是。这位个体户的税收负担虽然为零,但其收益也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这种方案自然不是令人满意的筹划方案。牺牲企业整体利益换取税收负担的降低明显是不可取的。可见,税收筹划和其他财务管理决策一样,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只有当筹划方案的所得大于支出时,该项税收筹划才是成功的筹划。

归根结底,税收筹划总是要在税收法规、税收政策、税收征收程序上做文章,也就是想着法儿,在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降低税负,多获取点利润。这就要求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能够精通现行的相关税收政策法规,掌握企业产品涉税的范围和项目,懂得不同税种在经济活动中的不同调节作用。在此基础上,企业做出的税收筹划决策才会合法而有效。

1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主要掌握以下基本技巧

1.1 向优惠政策靠拢各国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或者从自身的发展战略考虑,往往在一些地方或一些行业制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以我国为例,地域税收优惠方面有特区税收优惠、沿海十四个城市的税收优惠、沿海沿边地区税收优惠等等。国家为了开发我国的西部,又对我国西部地区的十九个省市自治区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企业创建或通过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进行大市场运作时,就可以考虑不同的区域税收优惠特点,并充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有关利用税收优惠的问题在很多文章里都有介绍。这里着重介绍的是纳税人从事大市场运作主要手段之一的“转让定价”。转让定价是企业常用的税收筹划手段,以税收筹划为目的的转让定价的方法有多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1 通过调节费用的价格调节企业的利润企业发生的费用直接影响相关业务的成本,作为一个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其下属企业一定不少,而这些企业在一般的情况下都会有所分工,有的主要负责生产,有的主要负责销售,有的负责服务。这样,企业就可能发生各种费用,比如,管理费、财务费、广告费、咨询费、保险费以及正常的和非正常的损失等。针对这些情况,企业就应该事先作出计划和安排,在不同地区、负责不同职能的、经营不同项目的企业之间合理地安排有关费用,从而使总公司的利润最大化,进而保证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1.1.2 销售环节利用产品的销售给购买方以比正常价格高或低的价格,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比如,生产产品的独立核算企业在高税负区域,而有关联关系的子公司在低税负区域,则用比市面上低的价格将产品销售给对方,而对方子公司再以较高的价格将产品销售出去,从而将利润转移到低税负的公司。反之,则用较高的价格将利润转移到生产该产品的企业。这样,从总公司或集团企业的角度讲,税收负担就比较低,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

1.1.3 通过提供资金,收取资金使用费的形式调节各企业的利润如果地处高税负地区的企业需要资金,而低税负区的关联公司又有富余资金可以调剂的话,总公司就可以出面协调,由高税区的企业向低税区的企业拆借资金,出借方向借款方收取足够高的借款利息,从而达到调节利润进而达到调节税收之目的。

1.1.4 通过对无形资产的转让来影响税收其与有形资产的转让不同,一是没有实物形态,对其质地、效用的评价比较困难;二是客观存在的独特性,导致其在市场的不可比性。这就为拥有无形资产的集团性公司利用无形资产筹划税收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具体操作方法是:总公司向高税负区的子公司以足够高的价格转让所需的无形资产,或者收取足够高的服务费和技术咨询费,从而将利润从高税负区企业转走。这种方法隐蔽性最强,效果最好。

1.2 尽可能缩小税基这个方面的思路主要体现在具体企业的会计核算过程中,体现在财务运作的每一个环节。从大的方面看,企业在具体的财务核算环节降低税收负担的具体思路,可以从税收要素方面去思考,也可以从会计核算流程的角度去思考。从税收要素的角度去思考,主要可从纳税人、计税依据、纳税期限、减免税等方面去考虑。从纳税人要素角度看,主要是经营地点的选择。从计税依据要素角度看,可筹划的内容十分丰富,如果我们能够想方设法将计税依据压缩到尽可能小的范围内,而且又不违背税收法规的要求的话,那么这个税收筹划就成功了。

2企业财务活动中税收筹划方法的利用

2.1 企业筹资的税收筹划企业筹集和使用资金,不论是短期的还是长期的,都存在一定的资金成本。筹资决策的目标不仅要求筹集到足够数额的资金,而且要使资金成本最低。由于不同筹资方案的税负轻重程度往往存在差异,这便为企业在筹资决策中运用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企业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通常可以通过从银行取得长期借款、发行债券、发行股票、融资租赁以及利用企业的保留赢余等途径取得。企业筹集的资金,按资金来源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债务资本需要偿还,而权益资本不需要偿还,只需要在有赢利时进行分配。通过贷款、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属于债务资本,留存收益、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属于权益资本。根据以上筹资成本的分析,企业在融资时应考虑以下内容:

2.1.1 债务资本的筹集费用和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而权益资本只能扣除筹集费用,股息不能作为费用列支,只能在企业税后利润中分配。因此,企业在确定资本结构时必须考虑债务资本的比例,通过举债方式筹集一定的资金,可以获得节税利益。

2.1.2 纳税人进行筹资筹划,除了考虑企业的节税金额和税后利润外,还要对企业资本结构通盘考虑。比如过高的资产负债率除了会带来高收益外,还会相应加大企业的经营风险。

2.1.3 在权益资本筹集过程中,企业应更多地利用留存收益。因为使用企业留存收益所受限制较少,具有更大的灵活性,财务负担和风险都较小。

2.2 企业投资的税收筹划投资筹划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企业自身情况的分析、各地区优惠政策的对比、投资形式、注册地点、财务核算形式的确定、税收负担的测算、纳税方案的拟订和最佳方案的选择等等,涉及政策面广、实务性强、个性突出。由于投资筹划比较系统、复杂,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难以全面阐述。下面举一个出资方式筹划的例子,从企业对不同投资形式的选择中说明投资筹划应从哪些方面入手。某内资企业准备与某外国企业联合投资设立中外合作企业,投资总额为8000万元,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中方1600万元,占40%;外方2400万元,占60%。中方准备用使用过的机器设备1600万元和房屋、建筑物1600万元投入,投入方式有两种:一是以机器设备作价16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二是以房屋、建筑物作价16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机器设备作价1600万元作为其他投入。这两种方案看似仅字面上的交换,但事实上蕴含着丰富的税收内涵,最终结果大相径庭。方案一、按照税法规定,企业以设备作为注册资本投入,参与合资企业利润分配,同时承担投资风险,不征增值和相关税金及附加。但把房屋、建筑物直接作价给另一企业,作为新企业的负债,不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应视同房产转让,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及契税。应缴税金为:营业税=1600?鄢5%=80万元;城建税、教育附加费=80?鄢(7%+4%)=8.8万元,契税=1600?鄢3%=48万元(由受让方缴纳)。方案二、房屋、建筑物作为注册资本投资入股,参与利润分配,承担投资风险,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不征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但需征契税(由受让方缴纳)。同时,税法又规定,企业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售价不超过原值的,不征增值税。方案二中,企业把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直接作价给另一企业,视同转让固定资产,且其售价一般达不到设备原值,因此,按政策规定可以不征增值税。其最终的应缴税金为:契税=1600?鄢3%=48万元(由受让方缴纳)。通过上述两个方案的对比可以看出,中方企业在投资过程中,虽然只改变了几个字,但由于改变了出资方式,最终使税收负担相差88.8万元。这只是投资筹划链条中的小小一环,对企业来说,投资是一项有计划、有目的的行动,纳税又是投资过程中必须履行的义务,企业越早把投资与纳税结合起来规划,就越容易综合考虑税收负担。因此,我们建议所有企业从投资开始,就把税收筹划纳入企业总体规划范畴,以达到创造最佳经济效益的目的。

2.3 跨国经营的税收筹划

2.3.1 选择有利的投资地点在跨国经营中,投资者除了要考虑基础设施、原材料供应、金融环境、技术和劳动力供应等常规因素外,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别也是重要的考虑因素。要充分利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制差异或区域性税收倾斜政策,选择整体税负水平较低的地区或税区进行投资。如考虑被投资国对外资提供了低税或免税优惠,而发达国家则一般实行内外资同等税收待遇政策。同时,还应考虑对外资企业的利润的汇出有无限制。因为一些发展中国家,一方面以低所得税甚至免税来吸引外资,同时又对外资企业的利润汇出实行限制,希望以此促使外商进行在投资。此外,还应考虑各国的预提税税率,由于多边税收协定可使缔约国相互征收的预提税大为降低,因此还必须注意东道国与我国之间是否签订了有关的税收协定。

2.3.2 选择有利的组织形式进行跨国经营在确定了投资地点后,还需要选择纳税优惠的组织形式。首先,就分公司和子公司的选择而言,子公司由于在国外是以独立的法人身份出现,因而可享受所在国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织部分之一派往国外,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另外,子公司的亏损不能汇入母国企业,而分公司与总公司由于是同一法人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亏损便可汇入总公司账上。因此,跨国投资是可根据所在国企业自身情况采取不同的组织形式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其次,就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的选择而言,许多国家对公司和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例如,公司的营业利润在本环节课征公司税,税后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投资者,投资者还要交纳一道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营业利润不征所得税,只课征各个合伙人分得利润的个人所得税。因此,跨国经营时应充分考虑到这些。

2.3.3 选择有利的资本结构和投资对象企业的经营资本通常由自有资本(权益)和借入资本(负债)构成,各国税法一般规定股息支付不作为费用列支,只能在税后利润中分配,而利息支付则可作为费用列支,允许从应税所得中扣减。因而企业就需要选择自有资本与借入资本的适当比例以获得更多利益。另外,企业通过选择融资租赁作为一项重要的筹资方式,可以迅速获得所需的资产,保存企业的举债能力,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也可按规定在所得税前扣除,进一步减少了纳税基数。对于投资对象的选择,跨国经营者应着重了解投资国有关行业性的税收优惠及不同行业的税制差别。

2.3.4 设立国际控股公司、金融公司、投资公司等公司机构设立国际控股公司或国际金融公司及国际投资公司是当今跨国公司进行税收筹划的重要途径之一。跨国公司往往通过在缔约国、低税国或避税地设立此类公司,可以获得少缴预提税方面的利益,同时还由于子公司税后所得不汇回,母公司可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此外还可以较容易地筹集资本,调整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如用一国子公司的利润冲抵另一国子公司的亏损。如我过首钢集团通过在香港设立控股子公司就发挥了其卓著的筹资功能,同时也达到了减轻税负的目的。其与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还都在海外设立了自己的金融公司,达到了降低资金成本,降低税负的目的。

2.3.5 利用关联企业交易中的转让定价转让定价是指关联企业之间内部转让交易确定的价格,通常不同于一般市场上的价格。国际关联企业的转让定价往往受跨国公司集团利益的支配,不易受市场一般供求关系约束。而目前,在现代国际贸易中,跨国公司的内部企业交易占有很大比例,因而可能通过利用其在世界范围内的高低税收差异,借助转移价格实现利润的转移,减轻公司的总体税负,从而保证了整个公司系统获得最大利润。

2.3.6 避免构成常设机构常设机构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场所,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作业场所等。目前,它已成为许多缔约国判定对非居民营业利润征税与否的标准。对于跨国经营而言,避免了常设机构,也就随之避免了在该非居住国的有限纳税义务,特别是当非居住国税率高于居住国税率时,这一点显得更为重要,因而跨国经营者可通过货物仓储、存货管理、货物购买、广告宣传、信息提供或其它辅营业活动而并非设立一常设机构,来达到在非居住国免予纳税的优惠。又如对于建设工地或安装工程项目,由于不少国家间的税收协定是分别按照持续时间12个月以上和6个月以上来判定其作为常设机构,在这一情况下,跨国经营者可通过精心安排施工力量,设法在那一期限前完工撤出,就可以达到避免成为常设机构在该非居住国纳税的目的。

2.3.7 选择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如跨国经营者在对于固定资产进行折旧会计处理时,采用加速折旧法,可达到早日收回固定资产投资,减少同期的利润,延缓缴纳所得税的目的。而通过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使用也可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税收筹划与企业经营[N].中国税务报,2001.

[2]张光荣.正确认识税收筹划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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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财务管理中开展税收筹划的意义

1.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利润,降低成本,一般来说增加利润的方法可以分为两种:第一,促进企业效益的提升。第二,减少企业支出,包括税费和各项经费。第一种方法在投资一定的状况下,虽然通过各种方法能够提高效益,但是提高的力度是有限度的。而第二种方法,通过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税费,为企业利润的增加提供了可能,能够更好地促进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

2.有利于提高企业纳税意识

依法纳税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任何一个企业都必须依据国家规定依法纳税。税收筹划只是在合理条件下降低企业税费,是客观的,但是目前随着市场竞争不断激烈化,很多企业成本不断增加,降低税费的需求越来越大,因此更多企业会重视税收的筹划,将自己的减税行为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另外,税收筹划管理间接促进企业利润的提升,合理的筹划管理,能够为企业降低较多税费,从而引起企业管理者的重视,提高纳税意识。

3.有利于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企业财务管理最主要的三方面是利润、成本、资金。税收筹划管理是降低成本、资金,提高企业利润的重要手段,合理的税收筹划管理,能够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效率。一般来说,税收的相关政策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一定的严密性、规范性和实用性,企业要想通过税收管理降低税费,需要加强内部的财务核算、财务资料整合分类以及经营管理等,而这些行为的进行无形中提高了企业财务管理的水平。

四、改进税收筹划的意见和对策分析

1.要培养企业财务人员的税收筹划意识

企业财务人员是收税筹划的主要人员,在企业纳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就目前状况来看,虽然很多人的纳税观念已经改变,可以依法纳税,但是很多会计人员只是依据国家规定进行税费缴纳,并没有进行筹划研究,这就在无形中造成了企业资本的流失。所以必须要加强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为税收筹划打好基础。另外,要完善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可以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去学习,定期召开沟通交流会,提高财务人员对税收筹划的认识,也可以定期考察财务人员的税务方面知识,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

2.企业领导要重视税收筹划

企业领导重视税收筹划是基础,财务人员税收培训是条件。首先企业领导要了解相关税收知识,从本身出发进行税收筹划意识的培养,这样才能提高自己的纳税和筹划意识,进而促进财务人员的意识培养。税收筹划贯穿于企业运营的整个过程,如果企业领导不重视税收管理,那么势必会造成财务人员对税收筹划的忽视。可以通过财务资料的分析,了解税费缴纳的数额,并进行对比评估,提高筹划意识。另外,从企业运行整体入手,项目开发环节、销售环节以及供应环节都与企业的税收相关,并不单单是财务人员的事情,要做好单位人员整体的宣传,为减少税费做铺垫。

3.注重税收筹划的可操作性和整体性

对企业内部财务活动进行合理整合和筹划,降低税费,促进企业利益最大化,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筹划的过程中要注重企业的实际状况,通过实际情况的分析制定合理的筹划方案,而不能盲目追求低税费,忽视企业其他方面的利益,造成企业决策的偏颇。另外,还要对筹划的实施方案进行分析和研究,确定其可行性之后再进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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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以税收政策为导向,以节税为目的,选择和安排企业筹资、投资和经营及交易等事项的过程,是在对税收法规学习、研究的基础上,对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进行统筹策划获得财务利益的行为。

从本质上说,税收筹划是一种理财行为,属于纳税人的财务管理活动,并赋予了财务管理新的内容。如何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更加合理、有效地进行税收筹划,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成为企业战略管理中需要重点考量的问题。

税务管理是在税收筹划的基础上发展、衍生出的一个概念。企业税务管理是一种不同于税收筹划的过程管理,或者讲是一个系统的管理进程,是企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经营目标,在控制税务风险的前提下为实现企业纳税成本的最小化,而对企业的涉税业务和纳税事物进行分析、筹划、监控、预测、实施等全过程的管理行为的总和。

企业税务管理研究的是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如何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从这个意义上讲,税务筹划仅仅是税务管理的一个部分,而税务管理还包括了税务风险防控。税务筹划主要研究的是如何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而税务管理的目的除了要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外,还要控制企业的税务风险。两者相互制约、辩证统一,共同服务于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做好税务管理需要把握的基本原则

1、合法和诚信原则

企业在实施税务管理工作中,要严格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合法的手段为企业节约纳税成本。否则,所实施的税务管理工作很可能就沦为偷税、漏税的行为,企业为此也会遭受严厉的法律制裁,企业财产、声誉等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企业在税务管理工作中也要严格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企业的诚信纳税行为不仅可以有效地减少税务风险,其诚信的精神也能获得企业管理层、员工等内部群体以及商业合作伙伴等外部群体的信任,同时也更容易获得政府部门、社会公众的支持和认可,提升企业社会形象,改善企业社会关系,降低管理成本和合作成本,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2、全面控制原则

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重心应放在纳税行为之前。相比被动的事后管理,事前管理能够预判可能的筹划空间和机会,提前预计可能出现的税务风险,从而设计最优化的税务管理方案,进行科学的决策和有效的反馈。

在此基础上,企业应该进一步梳理与税收有关的经营过程和管理环节,通过建章立制,将风险防控工作融入投融资决策和生产流程,与企业内部控制和业绩评价等有机结合,建立全面的、一体化的控制体系,从而保证整个管理过程的连贯性和有效性。

3、经济效益原则

成本效益原则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企业要通过寻求纳税方案的最优化选择,降低纳税成本;另一方面,税务管理在帮助企业获得节税收益的同时,本身也会产生相应的管理成本。要符合成本收益的原则,就必须使企业因采取税务管理而产生的额外管理成本不能超过企业最终获得的节税收益。可以说,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有其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因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机会收益;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不能简单认为税负最轻的方案便是最优,一味追求税收负担的降低往往会导致企业总体利益的下降。

三、税务管理的系统构建

作为一个系统工程,税务管理要间接服务于企业的财务目标,并要最终服务于企业战略目标。

1、管理前置:与财务管理的结合

从根本上说,税务管理应该归结为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基于战略视角进行税务管理,不能仅仅通过某些具体税种进行筹划和安排,而应当从资金运动的全过程进行整体把握,具体包括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分配环节的税收筹划和税务风险控制。

(1)筹资过程的税务管理。主要是分析在税收因素的影响下,资本结构与企业价值的关系,涉及的问题包括:资本结构的变化如何影响企业的税负及业绩,企业如何在筹集过程中进行税收筹划实现企业资本结构的优化,等等。

(2)投资过程的税收筹划。经济学理论认为,税收通过影响资本成本从而影响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取决于每一新增投资的边际报酬率,而税收正是通过影响边际报酬率而影响企业的投资决策。因此,进行税务管理,需要关注税收对投资决策的影响,进而从企业投资过程中寻求税收筹划的技术和方法。

(3)股利分配过程的税务管理。股利分配是股东投资过程中的收益环节,通常包括股息所得和资本收益所得。通常情况下,股息所得的税率要比资本收益所得的税率高,这种不同股利分配政策在股东利益上的差异,为企业股利分配过程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一定的空间。企业在进行股利分配的过程中,在遵循税收制度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通过选择有利于股东利益的股利政策,使得股东的税负最轻,达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2、管理嵌入:与内部控制的结合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税务风险作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之一种,理所应当被纳入企业内部控制要素之内。只有对纳税环节的各类风险进行合理预期和有效控制,才能保证企业真正享有税收筹划所带来的节税收益,实现价值最大化。

既然税务管理是伴随企业从始至终,那么企业从拟投资设立到生产、销售直至进入清算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需要规避的税务风险。加强内部控制,对纳税风险进行有针对性的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把纳税风险降至最低,是企业税务管理的重要课题。

建立税务风险预防机制,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企业管理树立正确的纳税意识和风险防范理念,防止和杜绝一味“逃税”、“漏税”的错误观念;其次,应加强对当前国家税收政策的研究力度,防范在政策上给企业税务带来风险;再次,企业应保持谨慎态度对待企业纳税筹划,要合理选择优惠的政策路径;最后,企业应定期收集相关信息,对企业税务管理的效果进行评估,以便及时调整和改善企业的税务策略。

3、管理促进:与业绩评价的结合

业绩评价是企业为了衡量企业既定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企业内部各部门、个人对目标实现的贡献程度的一个评判过程。具体地说,业绩评价是指评价主体运用数量统计和运筹等方法,采用特定的指标体系,对照设定的评价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通过定性定量对比分析,对评价客体在一定期间的业绩作出客观、公正和准确的综合评判。

税务管理最终目标也是协助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乃至战略目标的实现。从根本上讲,一套合理有效的评价机制理所应当要把税务管理的成效纳入到相关部门的考核评价指标当中去。这样可以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对问题进行分析和反馈,兴利除弊,不断提高税收筹划水平。

税收筹划评价体系大体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可以进行量化的指标评价标准,可以根据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二是不可量化的非财务指标评价标准,需要按照一定的步判断标准和环境因素来进行判断和分析,具有一定的人为主观因素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蔡昌.2009.税收筹划:理论,方法与案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 曹萍.2009.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企业税务管理若干问题研究[D].复旦大学硕士论文.

[3] 陈石.2012.加强企业税务管理的途径探究[J].中国总会计师(01):1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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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代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

企业税收筹划不仅是一种“节税”行为,也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应归结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其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也就是说,在确定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一味地仅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因此,为充分发挥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促进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决策者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1)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必须依法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选择,而不能违反税收法律规定,逃避税收负担;(2)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3)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企业税收筹划方案是在一定时间、一定法律环境下,以一定的企业经营活动为背景来制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的法律法规可能发生变更,企业财务管理者就必须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正和完善。

(二)服务于财务决策过程的原则。企业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经营的安排来实现,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投资、融资、生产经营、利润分配决策,企业的税收筹划不能独立于企业财务决策,必须服务于企业的财务决策。如果企业的税收筹划脱离企业财务决策,必然会影响到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甚至透导企业作出错误的财务决策。例如,税法规定企业出口的产品可以享受退税的优惠政策,企业选择开放式的出口经营策略,必然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税收利益。但是,如果撇开国际市场对企业产品的吸纳能力和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片面追求出口经营带来的税收利益,那就可能诱导企业作出错误甚至是致命的营销决策。

(三)服从于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原则。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使企业实现其财务管理的目标即税后利润最大化,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选择低税负,即降低税收成本,提高资本回收率;二是迟延纳税。不管是哪一种,其结果都可以实现税收支出的节约。要进一步考虑的是,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子系统,税收筹划应始终围绕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来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在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税收负担的降低并不一定带来企业总体成本的降低和收益水平的提高。例如,税法规定企业负债利息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而负债融资对企业具有节税的财务杠杆效应,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随着负债比率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及融资风险成本也随之增加,当负债成本超过了息前的投资收益率,负债融资就会呈现出负的杠杆效应,这时权益资本的收益率就会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而下降。因此,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如不考虑企业财务管理的总体目标,只以税负轻重作为选择纳税方案的唯一标准,就可能会影响到财务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

(四)成本效益原则。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就为了取得效益。但是,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有其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因为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机会收益。当新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时,该项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当费用或损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时,该筹划方案就是失败方案。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必须综合考虑。一方面,企业税收筹划必须着眼于企业整体税负的降低,不能只盯在个别税种的负担上,因为各个税种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一种税少缴了,另一种税可能就要多缴;另一方面,企业的税收筹划不是企业税收负担的简单比较,必须充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因为一个能降低当前税收负担的纳税方案可能会增加企业未来的税收负担,这就要求企业财务管理者在评估纳税方案时,要引进资金时间价值观念,把不同纳税方案、同一纳税方案中不同时期的税收负担折算成现值来加以比较。

(五)事先筹划原则。事先筹划原则要求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在国家和企业税收法律关系形成以前,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差异性,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才能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如果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已经形成,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再想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那就只能进行偷税、欠税,而不是真正意义的税收筹划。

二、现代企业实现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一)税收理念的改变为企业税收筹划排除了思想障碍。计划经济时代,人们把税收看作企业对国家应有的贡献,侧重从作为征税主体的国家角度研究税收,片面强调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特别突出国家在征纳关系中的权威性,忽视了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在依法纳税过程中的合法权利,企业只须在政府派驻的税收专管员直接辅导下申报纳税,甚至把税收筹划与偷逃税混为一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并逐步国际化、知识化、信息化,理论界开始重视从纳税主体的角度研究税收,企业财务管理者开始认识到税收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另外,税收征管法和刑法也对偷逃税的内涵和外延作了明确的界定。可以说,目前研究企业税收筹划的思想障碍已经基本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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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培养正确纳税意识

依法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而合理、合法地筹划税收、科学按排收支也是纳税人的权利。树立合法的税收筹划观念,以合法的税收筹划方式,合理安排经营活动。只有合法性,才是税收筹划经得起检查、考验并最终取得成功的关键。

1.2准确把握税法

准确把握税收政策也是税收筹划的关键,全面了解与投资、经营、筹资活动相关的税收法规、其他法规以及处理惯例,深入研究掌握税法规定和充分领会立法精神,使税收筹划活动遵循立法精神,才能避免偷税之嫌。

1.3关注税法变动

成功的税收筹划应充分考虑企业所处外部环境条件的变迁、未来经济环境的发展趋势、国家政策的变动、税法与税率的可能变动趋势、国家规定的非税收的奖励等非税收因素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综合衡量税收筹划方案,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为企业增加效益。目前,我国税制建设还不很完善,税收政策变化较快,纳税人必须通晓税法,在利用某项政策规定筹划时,应对政策变化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和防范筹划的风险,因为政策发生变化后往往有追溯力,原来是税收筹划,政策变化后可能被认定是偷税。因此,要能够准确评价税法变动的发展趋势。

1.4保持账证完整

税收筹划是否合法,首先必须通过纳税检查,而检查的依据就是企业的会计凭证和记录,如果企业不能依法取得并保全会计凭证或记录不健全,税收筹划的结果可能无效或打折扣。

1.5健全财务管理

税收筹划可以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加强财务核算尤其是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税收的法规、政策在一定时期内有其一定的适用性、相对的规范性和严密性。企业要达到合法“节税”的目的,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投资方案、经营方案、纳税方案等方面税收筹划的同时,必然要依靠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才能使筹划的方案得到最好实现。

2进行税收筹划的对策

2.1企业设立前的税收筹划

(1)利用注册地(经营所在地)进行税务筹划。国家在不同的时期为了鼓励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对设在不同地区的相同性质的企业的税收政策有明显的区别,作为一个企业,在其成立前,要善于研究国家的政策导向,充分利用这点进行税收筹划,去选择合适的注册地点,并将经营管理所在地也设在注册地。如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充分考虑了国家的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将公司注册地和经营所在地都选在了武汉东湖技术开发区就是其例。

(2)利用纳税人性质(内资或外资)进行税务筹划。在一定的时期,国家为了吸收外国资本,给予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税收政策不同,企业可以利用国家给予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税收政策不同而进行税收筹划。如外资企业的人员工资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而内资企业的员工工资税前扣除标准为800元/人/月;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而一般的内资企业则没有此优惠。

(3)利用行业性质进行税务筹划。国家对不同的行业(产业),有不同的政策,有的是国家鼓励的产业,有的是国家禁止的产业(如小型造纸业)。如国家为了鼓励信息产业的发展,对软件企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软件开发企业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在广告费的税前扣除上,一般企业只能在销售收入的2%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结转,而软件开发企业可自登记成立之日起五个纳税年度内据实扣除,超过五年的,按销售收入的8%扣除。这些政策的出台无疑将对我国的软件行业起到有力的扶植和推动作用。所以,企业在作投资领域的决策时,对各行业可享受税收优惠的比较应成为重要的决策依据之一。

2.2企业设立后的税收筹划

(1)企业设立后的,可以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进行税务筹划。

采用合理折旧方法减轻企业税负。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和提取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的税负轻重,由于折旧方法存在差异,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在选择折旧方法时要考虑税制、通货膨胀、资金时间价值、折旧年限、各年收益分布情况等因素。由于资金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企业会因为选择的折旧方法不同,而获得不同的收益和承担不同的税负。资金时间价值是指资金在时间推移中的增值现象。加速折旧法,早期提取的折旧额大,晚期提取的折旧额小,刚好与企业早期利润高,晚期利润低成比例配合,使企业各年的收益均衡分布,可以避免因企业某一时期收益过高给企业带来的高税负。

利用成本费用的充分列支减轻企业税负。从成本核算的角度看,利用成本费用的充分列支是减轻企业税负的最根本的手段。企业应纳所得税数额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求得。在税率既定的情况下,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多寡取决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多少。应纳税所得额则由企业收入总额扣除与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后计算求得。在收入既定时,尽量增加准予扣除的项目,即在财务会计准则和税收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将企业发生的准予扣除的项目予以充分列支,会使应纳税所得额大大减少,最终减少企业的所得税计税依据,并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合理选择存货计价方法减轻企业税负。存货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消耗或销售而持有的各种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外购商品、协作件、自制半成品等。存货成本的计算,对于产品成本、企业利润及所得税都有较大的影响。各项存货的发出和领用,其实际成本价的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的会计政策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2)利用公积金政策进行税务筹划。

取消福利分房后,国家为了推进住房货币化政策,鼓励职工自主购买住房,允许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全额扣除公积金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在二00五年一月十日联合发文《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中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两个8%,有条件的企业原则上不高于12%。企业可以利用此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财力许可的前提下,采用最高的缴存比例和基数来进行税务筹划,以便在企业付出的成本相同的情况下,为员工谋取最大的利益;在为员工谋取最大的利益的前提下,企业付出最低的成本。

(3)利用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税务筹划。

2005年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个新的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对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做出了新的规定。

新的计算方法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税方法的改变会直接影响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发放方法。随着新规定的出台,个人所得税的筹划方法也随之发生了变动。

3税收筹划应有系统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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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又称节税,是指纳税人在既定的税法和税制框架内,从多种纳税方案中进行选择和规划,使自身税负得以减轻或延缓的符合立法意图的活动。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合理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从而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三、逃税、避税与税收筹划的区别

逃税、避税还有税收筹划虽然终极目的是一样的,即以规避或减轻税收负担,其行为也都表现为纳税人的故意,但是途径或者手段是不同的,具有本质的差别,存在着区别。税收筹划既不同于逃税,也不同于避税。但它们在法律性质和行为方式上又是截然不同的,主要区别如下:

(一)从法律角度看三者区别

避税是纳税人通过人为安排交易行为,利用税法的缺陷与漏洞,来达到规避或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没有直接违犯税法。但是逃税是企业发生了应税行为,却没有依法如期、足额地缴纳税款,而是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等手段,达到不纳税或少纳税的目的。它是不合理的、违法的,是对税法的挑战与蔑视,如果一旦被发现,必然要受到相关部门的惩罚。税收筹划则是税法允许甚至鼓励的,在形式上,它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为依据。在实行中,又是顺应立法意图的。可以说节税的动机是合理的,手段是合法的。从以上可以看出,逃税和避税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歪曲了经济运动的规律,违背了“税负公平”的原则。而且避税只是在形式上不违反法律,但实质上却与立法意图、立法精神相悖。这种行为本身是税法希望加以规范、约束的,但因法律的漏洞而使该目的落空。而一旦这些缺陷得以弥补,避税行为就再也不能游离于税法之外,就会被纳入法律所规范的范围之内。税收筹划行为不但谋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且依法纳税,履行税法规定的义务,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它是对国家征税权利和企业自主选择最佳纳税方案权利的维护,对纳税人有利,对国家也无害。因此,税收筹划是法制社会下纳税人减少税收支出的最佳选择。

(二)从时间和途径角度看三者区别

逃税是纳税人通过缩小税基、降低税率适用档次等欺骗隐瞒方法,来减少应纳税额,在纳税义务发生后进行的。避税是通过对一系列以税收利益为主要动机的交易进行人为安排而实现,这种交易常常无商业目的,是在纳税义务发生后进行的。而税收筹划则是对纳税地位的低位选择,是企业通过对生产经营活动的事前选择或安排实现的,以其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

四、税收筹划的特征

税务筹划与逃税、欠税及避税比较,虽然根本目的都是减轻税负以实现企业税后收益的最大化,但税务筹划具有逃税、欠税及避税所不全有的如下特征:

(一)税收筹划的合法性

税法是处理征纳关系的共同准绳,作为纳税义务人的企业要依法缴税。税务筹划是在完全符合税法、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进行的,是在纳税义务没有确定、存在多种纳税方法可供选择时,企业作出缴纳低税负的决策。依法行政的税务机关对此不应反对,与偷税具有本质的不同。

(二)税收筹划的目的性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目标不应是单一的,而应是一组目标:直接减轻税收负担;延缓纳税、无偿使用财政资金以获取资金时间价值;保证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缴税及时足额,不出现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名誉损失,实现涉税零风险;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法确定筹划的净收益,保证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三)税收筹划的筹划性

税务筹划不是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后想办法减轻税负,而是在应税行为发生之前,通过纳税人充分了解现行税法知识和财务知识,结合企业全方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有计划的规划、设计、安排来寻求未来税负相对最轻,经营效益相对最好的决策方案的行为,是一种合理合法的预先筹划,具有超前性特点。

(四)税收筹划过程的时间和空间性

税收筹划过程的时间和空间性,一是时间性方面,税务筹划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任何一个可能产生税金的环节,均应进行税务筹划。不仅生产经营过程中规模的大小、会计方法的选择、购销活动的安排需要税务筹划,而且在设立之前、生产经营活动之前、新产品开发设计阶段。一是空间性方面,税务筹划活动不仅限于本企业!应同其他单位联合,共同寻求节税的途径。

五、税收筹划的基本实施方法

虽然企业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比较多,但是为使企业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具体筹划时企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状况,综合权衡,可交叉选择使用各种方法,一些常用的方法如下:

(一)企业设立的纳税筹划

税收筹划做为企业理财的一个重要领域,应围绕资金运动而展开,因为资金运动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并成为联结企业与市场、企业与政府的纽带.节税就是为了实现资金、成本、利润的最优效果,那么我们按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税收筹划,从企业一开始设立就想着税收筹划。应该从组建形式的税收筹划;投资方向的税收筹划;注册地点的税收筹划等方面着手。

(二)企业筹资与投资的税收筹划

从税收筹划角度看,为获取较低的融资成本和发挥利息费用抵税效果,企业内部集资和企业之间拆借资金方式筹资最好;金融机构贷款次之;自我积累方法效果最差。因为通过企业内部融资和企业之间拆借资金,这两种融资行为涉及的人员和机构较多,容易寻求到较低的融资成本和发挥利息费用抵税效果。企业仍可利用与金融机构特殊的业务联系实现一定规模的筹资,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对于投资者来说,税收是投资收益的减项,应缴税金的多少,直接影响投资者最终收益,那么,首先,利用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优惠政策,要考虑投资于固定资产可以享受折旧抵税优惠待遇,以减轻税负。其次,通过在投资总额中压缩注册资本比例,实现税收筹划。因为借款的利息可以列人被投资企业的期间费用,而节省所得税开支,同时可以减少投资风险,享受财务杠杆利益。再次,通过出资方式及资产评估进行税收筹划,如尽可能选择设备和无形资产投资而少选择货币资金投资方式,争取分期投资等,原因在于设备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费都在税前扣除,缩小所得税税基,节约现金流出;同时,设备投资计价及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于产权变动时,须进行资产评估。

(三)企业内部核算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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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税收政策还规定,国有商业银行所取得的金融企业往来收入可不缴纳营业税。所以国有商业银行可以尽力拓展票据的转贴现业务和同业拆借业务,通过向同业拆出资金和买入转贴现票据取得金融企业往来收入,以规避营业税。

纳税方式的税收筹划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所得税的缴纳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由分支机构逐级纳税调整后由其总行集中缴纳,其他税种则由分支机构就地交纳当地税务机关,这也是各大商业银行基本上采用的方式;二是在年度中间由分支机构就地预缴,年度终了再由总行统一汇算清缴;三是由各地分支机构向地方自行缴纳所得税。这三种方式可以说是各有利弊,但是从纳税数额上来说,前两种方法还是更具优势。因为若某分支行某年度出现应纳税所得额为负的现象,在汇算清缴时可以抵消掉一部分应纳税所得总额。对于营业税的缴纳也亦采用合并缴纳的方法,因为我国税法规定,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因此,在各个营业分支机构的营业额出现由正负差时,应合并缴纳营业税,这样可以得到节税的效果。

贷款利息的税收筹划

我国税法规定,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期计算利息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发放的贷款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尚未收回的,此前(含90天)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应按规定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此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实际收回时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180天(含18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应继续记入当期损益;贷款利息逾期180天以上,无论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在表外核算,实际收回时再记入损益。对已经纳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在其贷款本金或应收利息逾期超过180天以后,金融企业要相应作冲减利息收入处理。

因此,对于已有欠息现象的逾期贷款,当企业部分还款时,银行应当首先将其作为贷款本金的归还处理,还是作为应收利息的归还处理,目前,对这一问题,财政部与人民银行均无规定,但实际上这是有重要差异的。从税收和稳健经营的角度看,将这一部分还款首先作为贷款本金的归还是有利的。因为对应收利息,按照现行规定,在其逾期超过一定期限后,商业银行要相应作冲减利息收入处理,这样将企业的部分还款确认为贷款本金的归还,可以尽量避免营业税的垫支。

商业银行在处置不良资产时的税收筹划

银行在被迫收取和处置抵债资产的过程中要缴纳双重的税收,比如,房地产在收取、处置变现过程中,涉及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房产税、城建税等6种税及土地出让金、交易综合服务费等费用;交通工具收取、变现需缴纳营业税、车船使用税等。同时,由于债务人财务状况恶化,银行常常被迫承担应由债务人承担的费用。如房地产交易中的交易综合服务费,须按买卖成交价的0.9%收取,双方负担各半,但在实际操作中却由银行全额缴纳。这使得处置抵债资产损失巨大。以账面价值为100元的抵债资产为例,如果最终收回40元现金,那么损失率为60%,其中15%-20%的损失是税费损失。

因此,银行在处理不良资产时,不把抵债资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而是直接变现,则相当于银行收回贷款,则不需要缴纳上述税种。银行也可通过债转股的方式成为企业的股东这样也可避免税负问题。

合理运用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税前扣除办法

2001年出台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参照了国际通行的做法,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在原“一逾两呆”分类的同时采用贷款五级分类的方法,即把贷款从优到劣划分为五类——正常类贷款、关注类贷款、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的要求,银行应按季计提一般准备,且一般准备年末余额应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1%。具体操作银行可以参照以下比例按季计提专项准备:对于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对于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对于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对于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其中,次级类和可疑类贷款的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特种准备由银行根据不同类别(如国别、行业)贷款的特殊风险情况、风险损失概率及历史经验,自行确定按季计提比例。

2002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4号令)。该办法中规定的税务处理与上面所述的会计处理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首先国家税务总局只允许计提1%比例的呆账准备,其余在会计核算上计提的呆账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其次,财政部要求核销的呆账做冲减呆账准备处理;而税务总局规定呆账先冲抵已在税前扣除的呆账准备,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税前扣除。这两种处理方法虽然在表面上不同,但是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即从计提到核销这个全过程看,两者都达到了呆账损失冲减应税所得额的目的,只是按财政部的办法会导致延期纳税;按税务总局的办法,导致纳税期提前。但是在实务中由于某些企业对此的理解有偏颇导致了多缴税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它们在计提准备当年对超比例的部分调增了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了所得税,而在核销呆账当年,呆账损失全部是用会计账面的呆账准备来冲减的,对呆账损失超过已在税前扣除的呆账准备的部分,未调减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致使多缴税。

除此之外,《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还规定,金融企业发生的呆账损失需经税务机关审批方可税前扣除,并进一步指出不同贷款损失的审批部门。在审批时,相关证据的提交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可是许多银行在这方面仍需完善。同时银行在贷款的过程中应作好相关的管理工作,保存好相关的证明,同时及时与税务部门协调沟通。

与外国银行成立合资商业银行

在现阶段,寻求与外资银行合作,对我国的商业银行有着很大的意义。它不仅可以给我国银行提供充足的资本金,提高抗风险的能力,还可以引进国外先进银行业的管理思想,提升我国银行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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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向李生亮支付借款利息30000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公司应该赔缴。应赔缴个人所得税为6000元(即250000元×12%×20%)。

2.支付借款利息超过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的部分已经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在税前扣除,根据现行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6000元[即250000元×(12%-6%)].

根据财税[2000]91号文件规定: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参照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确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投资者李生华的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全年合计9600元。则康达机械制造公司需补缴个人所得税5600元[即(60000元+16000元-9600元)×35%-6750元-10890元].

地税机关按税法规定对康达机械制造公司的违法事实作出了补税11600元的决定,同时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一倍的处理意见。这样,康达机械制造公司和李生华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22490元(即10890元+5600元+6000元),罚款11600元。

正当李生华拿着《税务违法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违法处罚决定书》筹款往税务局去的路上遇到了我们,当我们问清情况后,想起李生华当初曾向我们咨询过企业开办的税收情况,于是提醒他:当初我们曾建议你将借款办企业改为合资办企业的,你没有按这个意见办吗?

一句话点醒了梦中人。原来,康达机械制造公司的老板李生华出资25万元,向其弟李生亮借了25万元,要于2003年1月开办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当李生华准备拿着注册会计师的验资报告到工商部门办理《法人营业执照》时,接受我们的建议,与其弟李生亮商量,将他的25万元借款改作投资,兄弟俩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申请注册成立了合伙企业。

由于公司成立后仍是李生华负责经营,其弟很少介入公司管理事务,公司的会计没有注意到这个变化,在进行具体的会计处理时,仍以独资企业的方法操作。李生华按年息12%向李生亮支付了利息3万元(银行同期同档利率为6%)。

事实上,两个人作为合伙股东,不需要在税前支付李生亮的30000元利息,而应在税后进行利润分配。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合伙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当是90000元。

财税[2000]91号文件规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李生华与李生亮在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分配比例,则两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均为45000元。二人应分别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6370元[即(45000元-9600元)×30%-4250元].

李生华与李生亮合计应承担个人所得税12740元(即6370元×2),比现行会计核算方法减少个人所得税9750元(即22490元-12740元)。

“现在应该怎么办?”李生华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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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筹划与盈余管理的界定

(一)税收筹划的定位

税收筹划最早起源于19世纪中叶的意大利,并在20世纪30年代引起西方社会的关注,并得到法律界的认可。我国对税收筹划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并且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税收筹划的定义尚未达成一致,不过颇具代表性的观点有:印度税务专家N.J.Yasaswy(1987)认为“税收筹划是纳税人通过财务活动的安排,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提供的包括减免在内的一切优惠,从而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随着财务管理理论的发展,美国的税务专家SchoIeS和Wolf-son(1992)提出了有效税收筹划(Effective Tax Planninq)的概念,该理论要求企业进行投融资决策时,充分考虑交易各方、显性税收和隐形税收、税收成本和非税成本三项因素,并以税后利润最大化作为目标。国内比较有代表性和得到广泛认可的是盖地(2005)提出的:税收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税境和现行税法,遵循税收国际惯例,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根据税法中的“允许”、“不允许”以及“非不允许”的项目和内容等,对企业涉税事项进行的旨在减轻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尽管国内外学者对税收筹划的定义表述有所不同,本文所界定的税收筹划是遵守或者至少不违反现行税收法律规范下进行的,并且将其初级目标和较高层次目标分别定位为“税收负担最小化”和“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二)盈余管理的定位

盈余管理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焦点,但目前仍缺乏一个权威或被广泛认可的盈余管理的定义,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美国著名会计学家Scott(2000)从编制财务报告是否遵从公认会计原则(GAAP)的角度,认为“盈余管理是在公认会计原则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为”。另一美国学者Schiper(1989)从管理者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或动机角度,指出“盈余管理实际上是企业管理人员通过有目的地干涉和控制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从两者对盈余管理的定义中可以看到,盈余管理目的是都与经营者自身利益有关,而经营者的自身利益和企业的生存状况又是密切相关的,因此,盈余管理的目标应定位于改善企业的生存状况或使企业的价值最大化。从近年来我国学者对盈余管理的相关研究上看,将盈余管理基本上界定为一种不违背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通过主观选择会计政策和构造真实的交易事项来影响那些基于财务数据履行的契约,从而达到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或是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会计盈余管理过程(魏明海,2000:宁亚平,2004;吴联生,2005)。因此,盈余管理与利润操纵有着本质区别。虽然目前新的研究倾向于以中性的角度看待盈余管理行为,但要注意把控盈余管理的“尺度”。

二、税收筹划与盈余管理的关系

税收筹划和盈余管理构成了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二者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平行独立关系,而是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一方面,税收筹划既是企业盈余管理的一种手段,又是盈余管理的动机之一,并影响企业盈余管理方式的选择.另一方面,税收筹划通过税收成本这一要素反作用于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

(一)税收筹划是企业盈余管理的一种手段

从盈余管理的定义可知,盈余管理力图通过主观选择会计政策和构造真实的交易事项以使企业的盈余水平达到既定目标,在财务报表上主要反映为税后利润指标。税后利润是利润总额扣减所得税费用后的净额,在利润总额一定的前提下,所得税费用的高低直接决定税后利润的大小。应纳税所得额是影响当期所得税费用的重要因素,因此通过选择税收政策、降低适用税率、调整涉税项目等一系列税收筹划方法,来达到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减少所得税费用的目的,最终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盈余管理目标。

此外,税收规避是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一个重要动机。王跃堂等(2009)以2008年实施的所得税制改革为研究背景,考察了税率变动对于盈余管理行为及其方式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出于避税动机预期税率降低的公司确实发生了显著的盈余管理行为:而这种行为在预期税率提高的公司则不明显,但他们的研究仅考虑了应计项目的操控方式,而没有研究公司基于避税动机通过真实活动操控的盈余管理方式。李增福等(2010,2011)、赵景文和许育瑜(2012)验证了王跃堂等(2009)的研究结论,并进一步考察上市公司是否会通过采取真实活动盈余管理方式达到避税目的。实证结果显示,预期税率降低的公司的确存在采用显著的应计盈余管理方式延迟确认收益的行为,不存在显著的真实盈余管理方式而预期税率上升的情况下,李增福等(2010,2011)发现公司主要通过实施真实活动的盈余管理方式达到提早确认收益的目的:但学者赵景文和许育瑜(2012)发现公司均未采用显著的应计项目盈余管理方式和真实活动盈余管理方式。因此,税收筹划既是盈余管理的一种手段,又是盈余管理的动机之

一,并且也影响盈余管理方式的选择。

(二)税收筹划能动地反作用于盈余管理

1.财务报告成本和税收成本的权衡。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是有成本的,除了要考量未来可能承担的法律风险外,还须考虑所得税成本。企业的盈余管理决策通常需要在盈余管理收益和盈余管理成本之间进行权衡和选择,而所得税成本就是盈余管理成本中的重要一项。当管理层为了提高利润而进行盈余管理时,不可避免地要以支付更高所得税成本为代价。因此,当企业过度地进行正向盈余管理时,将会导致高额的所得税成本,这与税收筹划的初始目标背道而驰。但如果一味地追求降低税收成本,又会导致财务报告成本的增加,不利于盈余目标的实现。因此,税收筹划通过税收成本这一要素反作用于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

2.基于不同方向盈余管理行为的税收筹划。企业的盈余管理活动,就其实质而言,可划分为正向盈余管理和负向盈余管理两种不同方向的行为,两者在基本动因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吴珊,2013)。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更加关注利润的平滑增长,即依据企业本期实际的生产经营和盈利状况,通过采取选择会计政策、非经常性损益、关联方交易、安排真实交易等方法,有目的地提早或延迟收入和费用的确认,进而使企业达到一个利润平稳增长的状态。因此,当企业预测本期实现的利润远高于预期水平,为了维持平稳地利润增长模式,企业通常会采取推迟收入的确认和提早费用或损失的确认等方式促使本期的盈余下降。所以,当企业以减少本期盈余为目标时,在会计政策的选择方面,税收筹划和盈余管理是一致的,通过税收筹划更有助于企业进一步降低盈余。相反,当企业预测本期实现的利润远低于预期水平,企业则会采用提早收入的确认和推迟费用或损失的确认等方式促使本期的盈余增加。而与此同时,如果企业开展大量的税收筹划活动,盈余管理目标的实现无疑将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在企业向上管理盈余时,税收筹划可能对盈余管理活动产生抑制作用。

三、税收筹划与盈余管理的协调

(一)非应税项目损益的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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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职能统一性税收筹划在财务决策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必须要对各方面的税收信息进行收集,并充分利用决策理论与方针,从而确保财务决策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一般而言,税收筹划是企业进行财务规划以及预算的具体表现,税收筹划与财务规划彼此影响,相互促进,财务规划对税收筹划具有指导和制约作用,税收筹划又为财务规划服务,以财务控制为依据而进行。企业的财务控制有利于税收筹划方案的贯彻落实,因此在实施税收筹划方案的过程中,必须要对纳税成本进行有效控制,对税金的支出进行监督;同时要以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不断调整和完善税收筹划方案,确保企业经营的顺利进行[3]。

1.3目标递进性税收筹划作为理财活动和策划活动,从学科角度而言,税收筹划结合了税务会计以及财务学的相关知识;从目标和作用角度而言,其属于财务学。税收筹划作为理财活动,在实际活动中,贯穿于财务管理的全过程;同时在选择和设计税收筹划的方案时,其往往以财务管理的最高目标为依据而进行。一般来说,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以及方向,是由财务管理目标决定,其必须要服务于财务管理目标。企业在制定税收筹划的目标时,必须要确保其层次性与科学性,与财务管理目标相契合,从而有效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1.4经济活动融合互动性税收筹划的技术性以及政策性较强,其与企业财务管理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要想保证税收筹划执行效果的提高,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在财务管理中及时有效纳入税收筹划,并利用各环节的互动,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此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必须要有效保证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之间的融合互动,由于财务活动会在一定程度上受税收政策的影响,因此在实施税收筹划时,往往会对企业的财务管理产生直接影响。一般而言,税收筹划的提高会促进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进步,同时财务管理的实施有利于税收方案的改进。

2财务管理理念在税收筹划中的具体应用

2.1成本收益一般税收筹划在获得一定的税收效益时,也必须要付出一定的成本,税收筹划成本包括直接成本、机会成本以及风险成本三部分。直接成本是指纳税人为了使税收款项节省而消耗的财力、物力以及人力,其主要包括税收方案的实施成本以及设计成本。机会成本是指企业在实施某一项税收筹划方案时,对其他税收筹划方案的最大效益加以放弃,具体而言,不同的筹划方案会有不同的优势,如果选择一种筹划方案,则必须要失去其他筹划方案的优势。风险成本是指企业税收筹划在设计和实施过程中,因失误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前,必须要以经营成本为依据,合理选择和使用税收筹划方案和筹划方式,对比分析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案,确保其预期效益高于筹划成本,从而实现良好的筹划效益。

2.2货币时间价值与延期纳税一般货币时间价值是指在资金周转过程中,时间增长时,货币价值会相应增值。货币时间价值理念广泛应用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如净现值法以及内含报酬律法等。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有效应用货币时间价值,在不改变纳税总额的基础上,初期上缴较少的税款,后期上缴较多的税款,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2.3风险分析与控制税收筹划虽然有利于企业的节税收益,但是也会使企业承担一定的风险。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能会面临不成功的风险。如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税务机关在认定税收筹划时存在的风险、错位运用和执行税收优惠规定、错误理解税收政策等。如果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不重视这些风险,结果往往会背离最初预测的目标,因此企业必须要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确保筹划方案的顺利实施。由于风险具有不确定性,经营环境具有多样性以及复杂性,因此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须要加强风险控制,对筹划风险保持警惕性。此外,企业可以建立相应地税收预警系统,确保系统科学、高效地运行,从而对税务政策的执行情况、企业经营的状况、税收政策的变动情况等进行深入分析,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有效规避风险。企业要想保证税收筹划的顺利进行,必须要建立和完善预警控制体系,加强风险控制,提高税收筹划的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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