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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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收支审计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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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顺符民意“逢举必查”

高校医院有独立法人地位,人、财、物相对独立,管理决策自成体系,业务特殊,行业敏感,高校历年来均把附属单位高配高管,基本上要人就配、要物就购、要政策就倾斜、要资金就拨款,名义上为附属,实质为特区管理。毋容置疑,特区式管理与新常态下的管理要求存在巨大差距,诸多业务偏离合法合规,游走在制度的边缘。药品管理、基建维修、人才引进、职称待遇等与群众的期望值存在一定的距离。多年来,高校医院很少接受国家层面的检查,特别是像巡视组这样的检查还没有进入高校,更没有进入地方高校医院。综合多方面的因素,在高学历、高职称人才云集的医院,合理诉求特别多,在通过正常途径无法达到诉求目标时,举报就成为解决合理诉求的途径之一。在往年的内审中,由于没有按照审计规定畅通举报渠道,收到的举报材料很少。即或是有举报材料,处理效果不佳,点到为止,避重就轻,有淡化处理嫌疑。现在,外部环境倒逼审计主动作为,必须其实履行审计监督主体责任,将纪律挺在前面,以规矩办事。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必须高调传递“缝举必查”、“一查到底”的信息,亮出审计底线、红线、高压线,用铁定的证据说话。不抓大放小、不淡化处理,不论是谁、不论难度多大,坚决查个水落石出,见人见事见责,采取点名道姓方式予以通报批评,依纪依规顶格处理,“杀一儆百”,“杀鸡给猴看”,让其颜面扫地,树立“标杆意识”,高调维护审计权威。

三、强行规范“必审”

当下医疗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医院只有实现超常规发展才能立足市场,尤其是高校医院更是如此。与地方政府公立医院相比,高校医院在诸多政策上倾斜有限,高校医院的发展更是偶遇诸多瓶颈。高校医院要尽快发展,必然出现阵痛期,各种矛盾逐渐显现,特别是有的医院正处于创三甲期间,一切工作为创“三甲”让路。在“让路”背景下,甚至出现财经纪律也为“三甲”让路的怪像。毕竟有党纪国法,明目张胆的违规违纪很少,但是,“绕道走”、“球”等惯性思维剧增,呈不可遏制态势,表现为惯性思维、变通思维,停滞于“绕道走”、打“球”的思维阶段,对新的规范和要求不适应,转不过弯,有报怨、有牢骚、甚至有抵触,等待观望。总是拿适合味口的人和事作比较,用“宽”标准作比较,用“松”的例子作比较,不把制度当回事,误导规矩的执行。很多被审计对象不按照规定动作办事,成天研究制度的漏洞与边缘,和制度博弈把“球”玩得溜溜转,从中获利,损害国家利益。如变通报销出差期间的士费,报销跟随领导出差的飞机票等;电话邀请接待无公函,模糊规格、标准、人数接待;用公款在私人会所娱乐消费;以领导出差为由报销长假期间的过路费小票;以工作日用车为由报销公休日加油票据等。为此,在实施实施过程中,审计人员要把“必审”的审计思想高调传递出来,“一擦就审”,“”无路可走,及时消除惯性思维,帮助被审计对象牢固树立正确的思维观、制度观,倒逼被审计对象清白做事,清白做人。

四、对接党纪“逢案必交”

不可否认也无需考证,以往的审计过程中出现了“人情审计”,“关系审计”,对于已经违规违纪等线索,出于方方面面的原因,诸多线索被内部消化、淡化、大事化小、小事化小,没有按照审计法规、审计程序向线索主管部门移交,最终直接导致线索不了了之。如此模式,审计工作变相为线索涉案人做了一件上好的嫁衣,审计人员不但没有做到审计监督的主体责任,反而推波助澜,继续放任被审计对象,达不到审计整改目的,直接导致屡审屡犯,问题越审越多,一旦秋后算账,干部必倒无疑。为此,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组要高调把“缝案必交”的审计思想传递出来,不隐瞒、不积压,悉数移交,由案件管理部门二次入手,形成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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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审计调查与财务收支审计的基本理论概述

专项审计调查是指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采用特定的审计方法对被审计对象在经济、行政、司法等领域的特定事项实施专门审计的审计工作,是审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审计监督职责、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的重要工作。财务收支审计则是常规性地对被审计单位(一般为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侧重于收入支出、基建项目、资产负债等方面的审计工作,主要审查被审计单位的资金收支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财政制度的规定,以及国有资产是否保全等的合法性、合规性的问题。

二、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的优势

(一)专项审计调查是科学审计的内涵

专项审计调查具有中国特色。一方面,通过专项审计调查,借助个别单位和部门的调查解剖,能够及时发现某事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及时了解和掌握事项的总体概况并及时处理,避免审计滞后。另一方面,经济工作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不能一概以对错评论,常规的审计方法有时难以适应,定性处理也不好掌握。

(二)专项审计调查有利于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专项审计调查具有温和、无偏见的天然内涵,容易得到被审计方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取得真实可靠的调查材料。由于审计调查通过分析、总结并与各有关调查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协调,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更具有针对性和实践性,能够帮助被审计单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和困难,而不仅仅是处理、处罚;更容易得到被审计单位的欢迎和接受,更有利于发挥审计的服务建设。

与一般审计项目相比,专项审计调查更多的是从政策、体制、机制上找原因、找问题、提建议,从而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这种为决策和管理部门提供高水准的管理信息的审计活动,服务建设更强,远比一般的审计能产生更大的审计影响力。

三、有关审计调查与财务收支审计的关系探讨

本文通过对现阶段我国审计调查与财务收支审计的工作情况进行总体调查分析,查阅大量有关审计调查工作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的文献资料并进行分析,将二者的关系总结为以下几点:

(一)审计调查与财务收支审计之间的区别

根据上文对审计调查和财务收支审计的分别概述,可以看出二者之间有着较大的区别,笔者将从以下几点进行概述:

第一,覆盖范围不同。覆盖范围不同是审计调查和财务收支审计之间首要的也是最为根本的区别。对于审计调查来说,其是一种政府性质的行为,是针对某一经济问题而进行审核和调查的行为,覆盖范围更为广泛,除了经济方面外,还涉及政治和法律范畴。对于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来说,其主要针对的是在某一会计就职期间企事业单位内部相关财务活动的审核工作,只能局限在经济领域之内进行。

第二,目标不同。τ谏蠹频鞑槔此担主要是相关政府审计部门为了保证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而对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进行经济审核工作,目的性较为宏观,能够进一步发现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制定合理的对策进行解决。对于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来说,主要目的是为了尽量规避财务风险,确保企事业单位在运行过程中不会出现经济问题,使企事业单位内部资金的使用率达到最大化,目的性相对来说比较微观。

第三,方法不同。对于审计调查工作来说,其运行方式多种多样,涉及法律、经济以及统计技术等方面。对于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来说,其运行方式通常采用传统的专业审计技术,运用统一的模式进行运作。

(二)审计调查与财务收支审计之间的相同点

审计调查与财务收支审计工作虽然在工作方法、涵盖范围及目的性上有着很大的区别,但是最终归宿点都是为了确保整个社会主义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因此其内在具有相应的一致性。首先,审计调查与财务收支审计在法律程序上具有一致性,二者在运行过程中所依循的法律法规都是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其次,审计调查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之间相辅相成,互相配合,共同构成了我国完整的审计工作。

四、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调查方案

针对审计调查事项,要认真学习研究与审计调查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走访、座谈、调查表等形式,掌握审计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从而确定审计的重点。要围绕调查目标、范围、内容、时间和人员分工等制定审计调查方案,其中调查步骤和调查方法应详细制定,从而使调查方案真正做到切实可行,真正作为专项审计调查的工作指南。

(二)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方法和技术

要做好审计调查,必须灵活运用多种审计方法和手段,既可以通过检查、监盘、观察、查询、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取得有关的审计调查证据,也可以运用座谈、调查问卷、计算机辅助审计等手段多渠道、多途径地收集审计调查所需要的资料。在审计调查过程中要强调重点调查与延伸调查相结合、全面调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审计与调查相结合,以保证审计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多方位做好综合分析,提供决策参考

综合分析是做好专项审计调查的关键,是专项审计调查的本质要求,也是专项审计调查区别于一般审计项目的重要特征。审计人员要在把握总体情况的基础上,从更高的角度对所获取的资料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进行取舍、归纳和提炼,从主客观、内外部、历史与现实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从而提供全面、客观、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和决策部门当好参谋。

总之,专项审计调查能够对财务收支审计进行有效补充,为其提供具有针对性、可比性的具体的问题总结和经济数据、行政管理数据等信息。财务收支审计能够对专项审计调查提出的问题的改进效果加以监督审核。两者在实际工作中紧密结合,能够有效提高我国政府的财务管理和施政绩效水平。

(作者单位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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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繁荣,企业和事业单位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一方面,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企业和事业单位创造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不断增多。另一方面,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不断拓宽,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审计难度日益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层有重要的约束作用,为了促进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对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进行对比分析。

一、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相同之处

1.根本性质相同

首先,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根本性质相同。无论是经济责任审计,还是财务收支审计,都是非常重要的审计业务类型。在开展上述两种审计业务的过程当中,相关人员必须对企业或事业单位的财务资料进行审查,保证审查过程的透明性。在确保财务资料数据无误后,方可以编制审计报告,提供审计评估。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可以对领导层的行为进行规范、对企业或事业单位的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审核、对财务报表作出精确评价。

2.基本方法相同

其次,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基本方法相同。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需要调查企业或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检查财务报表的各项指标。财务报表上包括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净收入、利润总额等。在开展财务收支审计时,同样需要查看企业或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对报表上的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确认。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的常用调查方法有抽样调查法、对比分析法、直接审查法等等。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的常用调查渠道有召开内部会议、进行财务汇报等等。

3.法定程序相同

再次,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法定程序相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规范审计业务,国家对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审计流程作出了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审计流程包括审计方案准备、审计方案实施、审计报告撰写等。无论是经济责任审计,还是财务收支审计,都必须遵循既定的审计流程。审计流程具有科学性和规范性的特征,有利于提高审计管理的效率。国家为审计业务提供了法律保障,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必须在制度之内运行。

4.监察规则相同

最后,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监察规则相同。在对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进行监察时,必须遵循公正原则。经济责任审计以领导层作为主体,对领导层起着重要的制约作用,如果审计失责,会导致问题的发生。财务收支审计以企业和事业单位作为主体,对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发展至关重要,如果监察不力,将无法帮助企业预测市场的发展方向。因此在开展上述审计工作时,必须遵循脚踏实地的监察规则。

二、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不同之处

1.审计内容不同

首先,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的审计内容不同。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是对领导层的经济责任进行审查和核算,一旦领导层出现失责问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这个角度来看,经济责任审计更偏向于“责任”的内容。财务收支审计是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作出评价,计算企业在一段时间内所获得的经济收益。从这个角度来看,财务收支审计更偏向于“财务收支”的内容。

2.审计资料不同

其次,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的审计资料不同。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企业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对领导干部的工作进行督查。一方面,审计部门需要和纪检部门建立沟通与联系,获取领导干部的工作资料、廉政资料等。另一方面,审计部门需要搜集基层意见,对领导干部作出客观且正确的评价。在开展财务收支审计时,审计部门需要获取企业的财务报表、财务账簿等,还有企业其他经济活动的票据。

3.审计效益不同

再次,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的审计效益不同。经济责任审计面向的主体是领导层,对领导干部起着重要的纠偏作用。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后,领导越权行为越来越少,干部工作效率越来越高,企业和事业单位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财务收支审计面向的主体是企业或事业单位,在开展这一审计工作后,企业可以根据审计报告制定发展决策,提升自身的综合竞争力。

4.审计时限不同

最后,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的审计时限不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需要相关部门的授权,审计部门不能自主决定工作内容。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限比较长,最大时限甚至超过了十年。与之相较,财务收支审计的时限比较短,仅仅发生在会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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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与年度财务收支审计虽然审计计划、审计目的、审计重点和评价方法不尽相同,但其审计程序、审计方法有其相同点,从根本上说,财务收支审计也是一种经济责任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即是对单位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也是对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二者都具有维护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审计监督职能。如果能够做好二者的结合,可以避免重复审计,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加强审计成果落实和应用。结合近几年开展的此类审计工作的经验和体会,笔者认为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不但可行,而且提高效率。

一、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和重点内容

财务收支审计是对会计核算的合规性、合法性、相关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正确性进行监督和评价活动。主要目的是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审计重点主要对被审计单位总体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与分析。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则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的业绩和存在的问题应负的责任,为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有效结合的必要性

维护年度审计计划纲性的需要。审计部在制度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时都会将所属单位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纳入审计范围,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审计工作。而经济责任审计则不同,由于单位负责人的离任或更换是受主管单位任命,由于多方面原因审计部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不可能将该年度的经济责任审计全部纳入年度审计计划,这就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的不确定性,不利于统筹安排全年审计项目,整合审计资源。如果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中,逐步形成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结合,充分考虑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和内容,即可以避免重复审计,又节约了审计资源,一旦主管部门委托审计部开展某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充分利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的审计底稿和审计结论,提高审计效率,强化年度审计计划。

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时效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为离任审计,由于审计部难以确定该年度中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且主管部门对干部任免大都属于集中任免,往往一下委托审计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不是一二个项目,而经济责任审计又要求审计报告的出具不能距离原单位负责人离任时间太长,否则失去审计意义。而一些负责人任期时间多则二三年,长则五六年,在短时间内要完成几年的经济事项审计工作,还要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又要保证审计质量,这就往往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临时放下一切审计项目,集中审计资源去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如果能够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做好这方面的审计证据收集和审计底稿编制工作,就可以充分加以利用,提高审计效率。如某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由于该单位负责人任期长达六年之久,如果按照常规审计,三四个审计人员至少需半月时间才能完成审计工作,改变审计策略后,审计人员首先调取了该单位六年的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和审计底稿,经过讨论分析,筛选出对经济责任审计有用的审计底稿,再对多年的经营指标、资产状况等进行对比分析,对重大事项和决策进行梳理,从而在审计人员未进驻该单位开展现场审计前已经做好了审前准备工作,并充分了解了该单位经营特点,确定了审计重点和具体工作范围。从而在审前调查阶段大大节约了时间,减少了被审计单位需要提供审计资料的范围和数量。进驻该单位后根据审计方案有序开展现场审计工作,避免了重复调取审计资料、重复取得审计证据,减少了现场审计时间,提高了审计效率。下面是某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单独开展和与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二者结合的审计效率对比表。

提高审计成果应用的需要。原单位负责人在离任的同时也到了新的单位上任,只要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不存在重大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存在重大决策失误行为,不存在损失浪费或负主要责任的问题发生现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对原负责人在主管部门中考核依据的重要性已大打折扣,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程序烦琐,即要与离任负责人本人交换意见又要与原单位交换意见,原负责人认为自己已经离任,对经济责任审计不重视,推脱、延时现象时有发生,而新任负责人对原任负责人任期间存在的问题认为与自己关系不大,以对原来问题不清楚等为由配合力度不够,对审计意见整改力度缺少积极性。如果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按照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开展工作,对于发现的重大经济事项等问题,由于负责人尚在任中,对审计意见能够及时有效落实,审计成果能够得到较好应用,达到审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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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场收入缺乏完整性

团场的收入复杂却不够完整,由于团场内部分支机构、行政事业单位、牧场、企业等较多,收入来源比较广泛,但是在实际收入审计工作中,缺乏完整的审计。一些收入来源的界定,有时也会混淆。

(二)成本开支范围混乱,致使成本失真

团场内部一些企业,在遇到经济利润增长较低的情况下,或者因一些领导的个人业绩考核压力,可能会故意隐瞒一部分成本费用,导致会计核算的成本不能真正反映单位的实际情况。而一些经济效益较好的单位,也会担心年底收支结余较多,而影响上级单位的财务补充规定,对自己的成本进行扩大,降低本单位的利润,这种做法也会导致企业的开支出现混乱,不能反映真实的成本情况。

(三)财务核算和管理不够规范

团场内部一些企业存在多计少计收入和成本、少计费用、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少计提坏账准备金等情况。财务核算和管理,反映团场的整体财务管理水平,由于内部机构众多,人事系统复杂,在财务管理效率和管理的专业性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团场财务收支审计的改进措施建议

(一)加强对团场财务管理制度的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之前,首先要对财务制度进行审计。团场财务部门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对团场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审计,能够大幅度地降低报表项目以及有关账户的测试工作量,进而有效地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严格落实基础项目建设审计

对于兵团内部来说,基础项目建设是其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由于基础建设项目情况比较特殊,资金来源以及使用情况复杂,因此,在财务收支审计时,一定要进行重点监督核查。清楚明确各项资金支出情况,保证筹集资金渠道的公开透明合法,用科学化的审计流程和操作方法,降低团场收支风险发生的概率,切实发挥好收支审计的作用和价值。

(三)会计工作岗位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一个重要的审计事项,是对相关重要岗位的分离情况进行审计,要对需要设置分离岗位的部门进行审计,发现不按照相关要求设立分类岗位的进行通报。对会计科目的设置,凭证资料、收支款项资料是否真实合法进行审计。

(四)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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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转变观念,合理定位。目前,在作为审计主体的审计人员中,有些人对管理审计存在一些模糊认识,认为在企业管理活动中,管理审计是服务,财务收支审计是监督,担心管理审计会削弱审计监督的职能。事实上,管理审计是监督与服务的有机结合,财务收支审计与管理审计都兼有监督与服务的职能,监督与服务可以统一于一种审计形式之中。管理审计从财务审计入手,在搞好财务收支的基础上,先披露违纪违规问题,再披露管理方面的问题,然后分析原因,找出对策和方法,提出改进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因此,审计人员要引入先进的审计理念,树立管理审计的思想。

审计客体即被审计单位也应转变观念,不能认为审计就是查问题的,不能真正解决企业存在的管理问题。审计客体必须认识到:审计行为真正的目的是促进企业提高竞争力,达到效益最大化,与管理者、被审者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应支持配合审计工作,共同解决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总之,审计的主、客体应努力进行观念自我更新,建立审计监督与审计对象、业务部门的伙伴关系,使审计监督与企业管理相结合,避免孤军作战,使审计工作难以开展。

第二,提高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基本原则,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通过审计机构设置和审计的客观性来体现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在整个组织或单位中处于较高的权威位置,直接受最高管理层的领导或授权。只有这样,审计业务才会不受其他部门的干扰和限制,从而有效地行使审计职权。审计部门的独立性有利于审计的客观性。审计部门应独立于管理部门、经营部门之外,审计部门只有独立于被审计活动,才能做到审计结论的客观、真实、公正。

第三,内部审计要立足“内向服务”。管理审计的目的是提高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水平,帮助他们挖掘提高经济效益的潜力,主要做法是提出改进管理工作的建议。这就要求审计部门必须转变工作重点,立足于企业内向服务,对于企业主要经济活动进行有效控制,真正服务于管理层;要发挥独立的监督、评价职能,正确理解审计的独立性原则,坚持独立审计与积极参与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内审贴近经营、熟知管理的优势。审计人员要扩大视野,将审计视点和分析问题的着眼点从具体经济业务转移到管理过程上来,运用各种分析性审计程序,将传统的直观反映审计发现转变为分析评价内部控制,揭示经营管理、内控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分析其深层次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提高审计服务质量。

第四,从内部控制入手,加强事前事中审计,对企业经济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内部控制是企业自我调节、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一种管理控制系统,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人员在进行管理及效益审计时,应按照内部控制评审的要求,采用灵活多样的审计方法,对内部控制进行功能性测试和遵循性测试,找出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对症下药,从而促进企业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使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

二、完善机制,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第一,建立完善的审计内部激励约束机制。财务收支审计简单易行且审计结果直观,成果易见。管理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相比,侧重点有所不同,不仅花费力气大,且直接成果相对不大,但间接成果即审计建议被采纳带来的效益却可能非常大。由于审计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成效考核指标偏重于审计结果,使得审计人员人为地将管理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混淆起来,一方面讲管理审计很重要,另一方面又讲企业经营不规范,违纪违规现象严重,先搞好财务收支审计,再向管理审计延伸,使管理审计停留在口头上。针对这种情况,须在激励和约束机制上做文章,在对审计人员考核时,应加大对管理审计的倾斜,引导审计人员在这方面下功夫,为搞好管理审计提供保障。

第二,审计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审计业务涉及企业全部经济活动,是专业性很强且依赖于审计人员审慎性、创造性的劳动。管理审计与财务等管理部门开展的经济活动分析,在性质上是不相同的,前者是一种具有独立性的间接经济监督评价,其本身不具有管理职能,不是直接的管理活动,不能替代管理部门的工作,后者是管理部门结合各自的业务所进行的一种管理活动,两者的目的和程序也不尽相同。这就要求进行审计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在掌握财务、统计、审计知识的同时,还需掌握企业生产工艺流程、企业管理、决策、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这样才能找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并据此提出建议,帮助被审计单位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抓住重点,改进方法。首先要选好审计项目,结合本单位特点有针对性选择内部控制审计、经济合同审计及营销审计等类型审计项目。一般情况下按照调查、测试和评价的方法,可以查出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找出问题的症结及原因,进一步确定审计重点。也可以采用对比法、系统分析法,对市场营销、经营目标、组织、方法、程序、业务流程及营销效果等进行综合检查,寻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审计建议。

总之,将财务收支审计向管理审计延伸,应作为内部审计工作的核心和今后的发展方向,审计工作的目标应放在提高管理水平和提高经济效益上,其定位应放在“管理、效益”四个字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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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审计行政法规。《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3.绩效审计部门规章。1999年以来财政部等中央部门先后就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审计以及国有企业绩效评价等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09年8月出台了内部审计具体准则25号――经济性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26号――效果性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27号――效率性审计。

一、我国绩效审计法规体系亟待完善之处

总体来讲,我国绩效审计法规体系属初建时期,内容较少,监督体系、审计范围、审计程序等尚处于初创阶段,缺乏绩效审计专门法和操作性强的规范意见以及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等,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绩效审计工作的发展。

1.缺乏绩效审计专门法律、准则和指南。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绩效审计法律、准则和指南,有关绩效审计的法律规定基本上还只是在审计法中有所表述和体现,其余能起到补充作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又都比较分散,且涉及绩效审计的内容也较少。我国现行国家审计准则主要是针对合规性审计,虽然有的准则强调了要关注效益性审计,却又局限于财政财务收支的效益性,没有涵盖绩效审计的全部工作范围,其实质仍然是对合规性审计的要求,不能给审计人员开展绩效审计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有意义的指导,迫切需要一套关于绩效审计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指导实践。

2.缺乏绩效审计评价标准。虽然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就中央部门预算支出、政府投资、国有企业绩效制定了绩效评价标准和操作细则,为规范评价行为、增强评价效果的客观公正性提供了一定的依据。但是,对于政府公共部门、宏观政策、资源环境的绩效审计,目前尚没有一个明确的规范。即便已有的评价准则也是基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制定的,如《审计机关审计事项评价标准》第八条,“效益性评价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经济、效率和效果的评价”。此规定将绩效审计评价囿于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不涉及管理政策和管理活动,导致评价不全面。

3.对绩效审计内容规定不全面。审计内容上,审计法仅规定审计机关依法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其重点是财政资金,对管理政策、管理活动以及其他资源利用情况的绩效审计没有说明。世界审计组织审计准则将绩效审计定义为:“对被审计单位在履行职责时利用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进行的审计”,强调的是“履行职责时利用资源”,不仅包括资金的使用效益,还包括有关责任方的职责履行情况、公共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政策效果的评价。审计实践中我国绩效审计已覆盖宏观政策、公共资源、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公共投资等,远远超出了审计法所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范围。

二、完善我国绩效审计法规体系设想建议

1.完善绩效审计法律法规。目前,我国绩效审计尚缺少高层次的专门之法,现有的绩效审计法律也只是原则上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应当适应绩效审计发展的需要,适时制定绩效审计专门法律,进一步提高绩效审计的法律地位,为绩效审计的深入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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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审计、后离任”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一般来讲,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将其作为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教育管理和年度考评的依据,同时将审计结果列入干部考核档案。由于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所处环境的特殊性,目前大部分经济责任审计都是在领导干部换届换岗的时候进行的,往往都是“先离任后审计”,即组织部门在考核任用干部时,没有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用人与审计脱节。这种“马后炮”式的审计,给审计人员核实问题、搜集证据、征求意见、处理问题、落实结论等带来诸多不便,审计报告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作用也无从发挥。特别是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给追究责任带来了困难。

2、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结合不足。

⑴、财务收支是桥梁,责任到人是结果。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审计法人、评价自然人”的活动,它的着眼点是人,由事及人,单位或部门的财务收支,只是作为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桥梁和中介。因此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除按照财务收支的有关内容及规定程序操作外,还必须将财务收支的结果进行提炼和升华,要把审计中发现的有关内容和问题落实到领导干部个人头上,也就是李金华审计长所说的:经济责任审计是财务收支结果的人格化。

⑵经济责任和资金活动的关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围绕“经济责任”这条主线开展的,财务收支审计是以“资金活动”为着眼点的,经济责任涵盖财务收支,因而二者不能等同。目前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各项经济指标还处于摸索阶段,只陷于对单位的收支审计,而对领导干部的宏观经济目标、决策、管理等内容涉及较少。有限的审计资源难以应付工作量日渐增大的经济责任审计,“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政策难以落实,审计工作思路和具体的审计技术方法面临新挑战。

3、审计力量不充沛。

石化街道财务审计科是“2块牌子1套班子”,审计人员又是财务人员,在完成日常财务工作以后,再把精力投入到内部审计工作。由于时间和自身建设的限制,可能对审计工作的质量有一定的影响。

三、建议和意见

1、加大日常工作的协调力度。

⑴作为负责牵头的组织部门,平时多与纪检、审计等部门了解、沟通,并督办工作进展的情况;各事业单位、部门也要及时、准确地将掌握的问题、工作进展情况向组织部门报告,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更突出、对问题的监督更及时,形成对审计对象进行动态监督的效果。

⑵加大推行任期内审计的力度。积极推行任中审计,有利于实现监督的及时性和连续性,变被动为主动,进一步将监督关口前移。要达到这个目标,必须要遵循两点:一是通过任期内的审计积累相关资料,在干部调任时尽快拿出审计意见,缩短调任时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以解决“审”、“任”的衔接困难;二是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档案。根据部门和领导干部任职情况,引入现代技术手段,建立年度审计档案,储存、利用常规审计成果,使经济责任审计由“离任算账”变为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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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资金信息是各类信息的交汇点,也是支撑经营决策的基础。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中心的理念,已成为目前企业界的共识。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统一的财务管理软件是先进的管理思想、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的有效载体。也是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和有效监督控制的必然选择。财务管理软件的推广使用,不单纯是推广软件本身,更重要的是推广一种科学、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和管理技术。

(二)要从薄弱环节入手,建立起以财务管理为植心的内部信息管理系统

目前我国多数企业在采购、库存、分销、成本核算等环节的财务资金信息时效性差,会计信息质量特别是信息的真实性方面问题突出。通过采用计算机网络手段和统一的财务管理软件,可以将过去繁琐的会计数据加工、分析及人工无法做到的基础性管理工作和“人盯人”的监控方式,借助计算机管理软件应用予以取代,使管理工作的“手”伸长,透明度增加,特别是规章制度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固化,减少人为因素,变成硬约束,从技术上解决信息不及时、不对称和监督乏力、滞后问题。

(三)积极推进企业财务与业务一体化工作

企业应结合实际,积极引进开发运用统一的财务与业务一体化的管理软件,逐步实现生产经营全过程的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集成和数据共享,保障企业预算、结算、监控等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高效化。同时财务应为业务部门提供准确信息,服务于日常生产经营,引导生产经营健康发展,并做好财务分析工作。财务分析要做到“从财务的观点来看经营,从经营的观点来看财务”,对重点业务和重要财务变动情况进行跟踪,定期或不定期地提出各种财务分析报告。

二、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完善结算制度,实施全方位财务控制

采取以成本为起点的预算管理模式,分解到公司的各个部门,建立约束各预算单位行为的分预算成本。通过严格控制预算执行过程,考核预算执行结果,及时纠正调整偏差,将公司的经营目标渗透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增强了企业的竞争能力。在具体实践中,按照“总量控制,分解到项,重点突出”的成本控制思路,将各项成本,特别是可控成本,分门别类细化到最末端,然后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将各成本项目考核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或物,对责任人或单位进行考核。

三、推行企业会计委派制和内、外部审计制度,强化财务的监督与控制

(一)推行会计委派制

会计人员委派制度作为会计管理体制的一种新模式,其优势和作用日渐突出。会计人员委派制度是对原有财务管理体制的一个突破,要充分发挥该体制的内在作用,从上到下必须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要认识到会计人员委派制度是加强管理、加强监督的一项有效措施,增强会计人员的竞争意识,有利于提高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实行会计人员委派制度,将会打破会计人员一个岗位做到老的传统。

(二)强化企业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

企业的内部审计是严格监督、考核企业财务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大型企业都应建立高层的内部预算审计监督机构,配备专门人员,确立其地位,明确其职能,并健全内部审计监督考核制度,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要加强对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和重大经营决策执行情况的过程性审计和监督,前移监督关口,变过去的“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和适时监督。围绕企业的发展目标和年度预算,对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投融资、资金流向、财务状况变动等情况实施全过程的跟踪和监控,定期检查,及时反馈预算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并给予纠正和处理,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企业发展目标的如期实现。

四、推行精细化财务管理,把好会计控制关

精细化财务管理是以“细”为起点,做到细致入微,对每一岗位、每一项具体的业务,都建立起一套相应的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在实践中狠抓落实,并将财务管理的触角延伸到公司的各个生产经营领域,通过行使财务监督职能,拓展财务管理与服务职能,实现财务管理“零”死角,挖掘财务活动的潜在价值。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作为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该得到各单位的重视。从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设计的内容上看,企业设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及其权限由企业根据其组织结构、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确定。在确定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时,必须坚持可控性原则,即审批人员必须能够对其审批权限内的经济业务具有管理(控制)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审批人员能够正确审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审批质量。

财务收支审批程序。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收支,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批准。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情况下,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会计人员,先审批后审核,必然造成会计人员的审核形同虚设。许多会计人员直接以是否有领导签字为依据进行审核。如果领导已审批通过,会计人员往往不会或不敢有异议,这显然不利于发挥会计的审核监督作用。因此,在设计审批程序时,如果审批人员的职位高于审核人员,应实行先审核、后审批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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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开展效益审计。主要是县丰市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宾馆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经济效益审计,全面反映企业经营情况,检查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检查各种补贴支出情况,有无乱支行为现象;检查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有无“小金库”、公款私存和帐外帐,各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财经法规,有无违纪违规、弄虚作假和损失浪费等行为。

(二)做好资金使用效率审计。主要是县丰裕棉业和丰特有限责任公司租赁费是否全额及时收缴,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着重检查是否把有限资金优先于职工“两金”的上缴以及资金使用合法性、真实性。

(三)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一是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牵制制度、财务审批制度、票据管理制度、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财务检查监督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二是检查票据的管理、使用情况,审查是否建立相应的票据管理制度,检查出纳与印鉴管理、票据申领与使用等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是否落实专人负责对票据的领用、缴销管理,相关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入账等。

二、审计对象

内审对象是商贸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和所属企业,主要是审计上一年度经济效益和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对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收支每半年审计一次。但鉴于各企业目前经营状况不同,审计的侧重点也各不相同,重点是县丰市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宾馆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度的经济效益审计。

三、时间安排

(一)2月底至3月初对商贸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二)3月份对丰羽禽业有限主任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三)3—4月份对县丰市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宾馆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度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四)4月份对县丰裕棉业和丰特有限责任公司租赁费是否收缴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五)5月份对丰宝化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六)7-8月对商贸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上半年经营状况,财务收支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计:

(七)9-10月份对所属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县丰市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猪定点屠宰专用票据申领、使用以及缴销和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入账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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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看出,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只是会计工作的责任发生了转移,没有改变单位的财务主体资格和财务责任,也没有改变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规定责任。因此,无论是对纳入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还是对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以及会计中心相对应的会计责任,以及会计中心相应的会计责任,都离不开政府审计的监督。

二、会计集中核算对审计的影响

1、对审计对象的影响。由于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没有改变纳入单位的财务主体资格和财务责任,只是单位会计工作的责任部分发生了转移,所以,纳入单位作为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被审计对象的地位没有变化,单位负责人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被审计对象地位也没有变化。根据《审计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都应当接受审计监督,根据中央两办关于《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暂行规定》,在会计集中核算后,政府审计不仅要把纳入单位作为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审计对象,把单位负责人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对象,同时还要把会计中心纳入审计监督的对象。

2、对审计目标的影响。会计集中核算影响到单位部分会计责任的转移,相应的影响到审计目标的调整。新的《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负有责任”。一方面,会计集中核算,与原有会计管理形式相比较,使得单位原有的会计利益的一致化和会计责任的完整化格局被打破。主要是会计和出纳人员不现是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开展会计工作,而是依法、独立的行使会计工作职责,如果出现了会计监督不力、核算不规范、甚至出现违反《会计法》和《审计法》的行为,会计中心及其有关会计人员要承担相应的会计工作责任,这种责任是不能推脱的。另一方面,会计集中核算,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被审计单位及其单位负责人仍然负有完全责任。如果单位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提交虚假的会计资料,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会计核算不准确,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则应承担相应的会计法律责任,如果对审计结论的真实性造成了影响,还要承担审计法律责任。因此,在审计中,审计不仅要查清被审计对象的会计责任,还要分清会计中心的工作责任,任何否定相应会计责任的独立性,或者否定会计责任的联系性,都不能算作完整的审计。因此,会计集中核算后,政府审计应当及时调整审计目标。

3、对审计内容和审计重点的影响。审计目标决定审计内容,会计管理方式决定审计重点。由于会计集中核算运作存在着阶段性,决定着审计在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有所不同。会计工作移交阶段。审计要把纳入单位的财产清理、财务清理和会计移交手续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同时按照政府要求,审计要担任好会计移交工作的“监交人”。会计中心运行初期。审计需要针对会计、出纳不在纳入单位工作,身份发生变化,情况不熟悉,会计核算与单位财务脱节,会计核算不准确的问题加强三个方面的监督:一是要围绕与单位职能相关的专项资金和重点问题展开审计,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国家经济政策的情况;二是要围绕单位预算内、外收入开展审计,检查被审计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情况;三是要围绕单位各项支出以及发放津补贴开展审计,检查被审计单位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会计集中核算纪律的情况。会计中心稳定运行时期。审计要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实行全方位的审计监督,其目的是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保障会计集中核算体制的健康运行。

4、对审计方式和方法的影响。由于会计集中核算,与原会计管理模式比较,开展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在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增加了会计中心这个中间环节,它使得审计程序执行环节增加,审计方式方法得到调整。如,会计资料的收集和取得、审计方案的制定、审计准备、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形式、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的下达方式、审计罚款资金的收缴,审计决定、建议督促落实方式、审计的工作方法等都带来了影响。对此,政府审计及其审计人员需要更新观念,增强开拓创新意识,一方面要依照审计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计,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新的审计模式和审计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为会计改革服务。

三、审计应采取的对策

1、建立健全审计制度,为审计监督提供法律保障。为了支持会计改革,审计要建立健全与会计集中核算方式相适应的审计法律制度。以法规形式明确,审计机关有权依法对进入会计中心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同时,明确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法律责任;明确被审计单位的义务和责任;明确审计中会计中心的义务和责任。使得审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做到依法审计。

2、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会计集中核算方式下,更加需要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加强审计风险的防范。与原会计管理方式相比较开展审计,审计需要不再是从被审计单位提取会计资料,而是从会计中心取得被审计单位的帐薄,凭证等会计资料,审计在环节上、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上难度增大。取消了被审计单位的银行账户、被审计单位失去资金管理权,也对审计检查被审计单位有否账外收支、资金体外循环等问题的难度和风险。因此,执行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应当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审计对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同时也要抄送会计核算中心;履行审计承诺手续,审计应当与被审计单位和会计中心分别签订承诺书,承诺书的内容要符合针对性和合法性要求。二是审计报告要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涉及相关内容要求会计中心有关人员参加;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在主送被审计单位的同时,审计机关认为需要的,可以抄送会计中心;审计对涉及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处罚款额的收缴,由于被审计单位的资金集中在会计中心管理,这样,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后,审计应当要求会计中心积极配合审计决定的执行、审计处罚款额的清缴,以及审计决定和意见的落实。三是对会计中心业务质量方面的问题,审计机关应当下达审计建议书,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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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0日止,审结项目11项,其中:专项审计调查2项,财务收支6项,专项审计3项,针对存在问题共提出整改或审计建议15条,通过审计纠正了被审计部门的不规范行为和事项,健全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财务收支中,二级核算单位的财务人员业务不够熟悉致使账制不够健全、核算不够规范;二是存在少量的白条支付和坐支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内审工作目前由于受经费、人员等因素制约,仍有少量单位部门领导未能将部门的内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确定或安排专人(兼职工作人员)从事部门的内部审计工作;二是部分部门单位的内审从业人员工作积极主动性不够,对开展工作存在凝滤或畏难情叙,效率不高,以至于不能很好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三是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对内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促进部门、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和行文不断规范。

三、下步内审工作安排

(一)工作指导思想

继续以贯彻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巩固和发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的新成效,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做好部门的年初内审工作计划,把审计工作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责,从保障国家、人民的安全和利益出发,以“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目标,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中,着力推进绩效审计,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分析和反映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促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积极推进体制制度创新和民主法制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内审监督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功能。

(二)审计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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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和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要想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监督工作,就必须充分了解其财政和财务收支存在哪些问题。总体上讲,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事业单位违规乱收费现象仍然存在。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或通过其二三级单位自立收费项目进行收费,或对已经明令取消收费标准的项目仍然按原定标准征收,有的甚至是变更项目名称进行征收;二是行政事业单位税款申报和缴纳不够及时。比如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出租收入、个人工资收入等不按时申报和缴税;三是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不完善。一些行政不断更新新购置的固定资产不入账,不定期清理固定资产从而导致账面数额与实际情况不符;四是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目不规范。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对往来账目不做明细表,对往来账目长期不清理,有的则违反相关规定使用现金支付往来款;五是行政事业单位档案资料保管不规范。有的单位对账薄管理不规范,导致会计凭证丢失。而有的单位对档案管理不重视,整理、归档、保管不善,使档案散落各处,给财务管理带来一定风险。

二、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监督的工作要点

为了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应重点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抓住对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的重点对象

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相比较而言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在审计监督工作中要抓住以下重点。首先,要对具有执法权的单位进行重点审计。行政事业单位中具有行政处罚权、收费权的单位,如公检法机关等,要作为审计重点。在审计中针对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等问题严格审查。其次,要对财政拨款数额大、预算外资金多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审计。这些部门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关系密切,社会影响巨大,必须作为重点对象进行审计。再次,要对重点资金和专项资金加强审计。如城市建设资金、社会保障资金、农业专项资金、住房公积金等,要通过审计来发现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

(二)要抓住行政事业单位的要害问题进行审计

首先,要抓住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对行政事业单位截留预算内、外资金,小金库等问题要严肃对待,在审计中如果发现线索一定要重视,并进行深入、透彻的审计和追查。其次,要抓住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的合法性。在审计中要从被审计单位收费票据的管理环节入手,审计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或超过规定标准收费的现象。要对账表、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认真复核,从中发现“账外账”“小金库”及“三乱”等问题。再次,要突出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的合法性和效益性。在审计中要重视审查被审计单位预算批复和预算执行情况,看支出是否符合规定、开支是否真实、有无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标准等问题。此外,还要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支出的效益进行审查,看经费支出是否达到了预计目标,有无浪费等情况。最后,要抓住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完整性,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在审计中,要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如存款、房屋、设备、现金等的流动、保管维护、资产核销手续、资产活动报批手续等重点内容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要抓好延伸审计,把审计工作向下级单位延伸

行政事业单位一般都设有二三级预算单位,有的事业单位还设有经济实体,上下级单位之间的资金、收支业务活动关系密切。在审计中,要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违纪现象下转问题予以足够的重视,防止行政事业单位通过转移资金、费用摊派、资产违规处理等方式,把本单位可能产生的违规违纪现象转移给下级单位,从而规避本级单位出现问题。

(四)抓好审计方法的选择与应用

首先,要抓好点面结合的审计方式。在审计项目的安排上要保证全面审计与重点审计相结合,并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在全面进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同时加强对其他方面的违规违纪现象的审计,做到应查尽查,查有成效。其次,要重视延伸审计,对存在问题的本级单位与下级单位一查到底。再次,要重视现代审计技术的应用。目前,计算机辅助审计已经作为常规审计手段被广泛应用,有些地方对计算机审计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实践中要重视对相关技术手段的研发与应用,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监督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