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篇1
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内涵
1、内部审计是指部门或单位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或部门、单位指定的法律、政策、制度等标准,采用专门的程序和方法,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进行审核,查明其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以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
2、加强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建设、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对于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
(一)审计时间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应当遵循“先审后离”的原则。但在近年来的实际操作中,大部分项目是先离任后审计。这种先离任后审计,审计监督滞后的现象,从一定程度上讲,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失去了考核、监督的意义,监督上的滞后,导致干部考察与使用“两张皮”。
(二)审计对象问题。
当前很多提拔调任的领导干部,多数都是经过组织严格考核,公示通过后任命的。这样,也往往使审计人员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虽然很重要,但也只是走过场而已,而大部分员工对领导干部公开赞扬的多,而客观批评的却很少或不敢,使审计人员有时难以掌握真实情况,使很多领导产生“审计走过场”的心理定势,因此很难体现经济责任的权威性,更难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三)审计项目问题。
看重财务数据,忽视理性分析;看重问题明细,忽视任期效益,看重问题罗列,忽视责任划分。财务审计内容重点不突出,审计质量难以提高,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雷同于常规审计,影响了审计效果。
(四)审计方法标准问题。
目前主要采取了查阅、设举报箱、公告审计、座谈等方法。账外审计方法上下功夫不够,使审计的问题难以查深查透,审计质量无法提高。不同单位、不同行业的领导干部的审计标准和政绩评价标准不统一,导致在认定经济责任划分时特别的个人责任划分时审计单位和领导者往往存在分歧。
三、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与对策
(一)先审后离。
针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监督滞后、审计结果难以有效运用以及审计任务相对集中等问题,今后应认真贯彻“先审后离”制度,积极推行任中审计。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增强内部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开展任中审计后,可以科学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审计哪些部门(单位),审计哪些内容,审计哪些重点事先都可以做到心中有数,改变了离任审计被动、盲目的弊端。而且,按照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将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审计调查等与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起来,避免了重复审计,实现了审计成果互用和资料共享节约了审计成本,提高了审计效率。
(二)定期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要求很高,内审部门不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一个部门的全部重要指标进行审核和作出评价。因此,必须突出重点,对其进行定期审计。有重点地对重点部门(单位)进行定期审计。对财政财务收支数额和政资金分配权较大的、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的领导干部定期安排经济责任审计,掌握基本情况。并通过定期审计,将这些部门的基本情况、基础数据和有关的财政、财务数据等进行分类汇总,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数据实施监控,使审计人员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被审计单位的资金流向和基本情况,分析审核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并对照检查其内控制度、行业政策和发展状况、执行财经纪律等情况,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动态管理。
(三)确定审计重点。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不但包括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还包括各项经济指标具体完成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的审计。在内容上经济责任审计应当突出重点,主要包括:第一,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点审计合法性和真实性;第二,审计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政策执行情况、投资决策情况、廉政建设情况等,重点审计效益性。
(四)开展有效审计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除使用审计的一般方法外,还可以运用一些特殊的方法:一是“看”,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基础设施等进行察看,通过观察、分析产生审计疑问,从而确定审计重点;二是“问”,围绕领导干部实施的经济行为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全方位、多角度了解领导者施政情况;三是“访”,围绕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和施政行为,走访相关人员;四是“谈”,组织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不同层次的人员召开座谈会,全面收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篇2
一、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
(一)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由来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始于20世纪90年代。1992年4月,原国家教委办公厅印发了《国家教委直属企业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试行办法》,拉开了在教育系统内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序幕。1997年12月,原国家教委颁布了《高等学校有关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2000年9月,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至此,高校内部建立了领导干部离任必审的审计制度。
(二)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
依据现行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主要有:高等学校校长;高校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校办产业、基本建设、后勤工作的副校长;高校机关行政处室负责人;院、系、所的主要行政负责人;附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校办企业法人代表。目前,高校校长、副校长、总会计师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由上级主管单位安排进行,审计规范覆盖面广,主要特点体现为上级单位委托审计。高校其他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主要由学校内部审计部门依据组织人事部门委托进行审计,主要特点体现为学校自主审计。
二、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组织部门考核和聘任干部的重要依据
按照现行《北京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第二条相关规定,审计结论和评价是考核、任用和评定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并归入干部档案。依据上述规定,多数学校党委要求在高校领导干部离职、换岗前,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党委会范围内公开,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高校内控制度建设的有效手段
在审计实践中,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被审计部门的内控制度建设。审计过程中发现,内控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的部门,相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普遍良好。另一方面,通过审计横向比较,部分内控制度不健全的部门,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提出的审计意见进行整改,使相关部门的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得到了有效加强。
(三)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树立经济责任意识的重要途径
审计实践中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部分高校领导干部在任职时,相关任职文件和考核制度中没有明确其经济责任是什么,致使他们任职后不清楚应该承担什么经济责任。二是部分领导干部长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在部门管理过程中对财经制度不熟悉,执行财经规章意识不强,致使相关管理责任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加强相关责任宣传,强调财经制度、明确经济责任,达到对领导干部普及财经知识的目的。
(四)做好单位自主经济责任审计是确保在上级单位委托审计中取得好成绩的重要前提
按照现行规定,高校校长离任前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论是评价校长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依据。管理实践中,校长将日常管理的经济责任分解给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和附属单位的负责人,他们履行经济责任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高校校长经济责任审计的结论。审计实践中,上级单位委托对高校校长、副校长和总会计师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重点放在二级单位的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上。因此,高校日常开展的自主经济责任审计,将有效的监督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为上级单位委托审计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学校领导掌握二级单位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现阶段开展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宣传力度不够,部分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认识不到位
由于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宣传工作尚不到位,部分被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认识尚不到位,认为审计就是不信任,是来查错纠弊的,在被审计过程中存在抵触情绪。个别被审计部门行政负责人所在单位员工,仍存在被审计就是领导干部经济上出问题了这样的误解。
(二)高校内设机构工作性质不同,行政负责人承担的经济责任差异较大。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所在部门工作性质差异较大,他们涉及二级学院、教务处、科技处、督导处、基础部、思政部等教学科研单位;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财务处、资产处等行政处室;团委、学工部等学生管理部门,图书馆、信息中心等学校附属单位,各类单位性质不同,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各有差异,在审计实践中给经济责任审计统一评价标准带来困难。
(三)指导高校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具体操作规范的文件较少
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校有关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关于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交接工作并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交接内容的通知》等规章制度,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于2009年下发了《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各高校也相继出台了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但以上制度主要是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程序、内容、人员配置等方面做出规定,内容较为宏观,实务操作性不强。由于在审计实践中,缺少必要的、统一的经济责任量化考核指标,缺少统一的行政责任定性考核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审计工作主要体现为财务审计,没有发挥综合评价作用
现阶段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停留在财务审计阶段,侧重于财务收支的真实、合规、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审计内容与预算执行审计重合度较高。审计过程中,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审计、预算执行效益审计、内控制度执行审计等涉及不深,影响了审计部门评价被审计人员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状况的全面性。
(五)审计过程中部门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
经济责任审计是单位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审计工作需要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审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财务处等多个部门配合。部分高校尚未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尚未形成合力,没有制定有计划的经济责任审计年度工作计划。
(六)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由于采取了不适当的审计程序和方法,作出错误的审计结论,发表不适当的审计意见,导致审计人员和审计组织承担相关责任的风险。出现审计风险主要因素有:1.审计部门独立性不足,人员力量薄弱,在很大程度上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流于形式,严重影响了审计工作质量;2.缺乏统一的审计评价标准;3.审计取证手段有限。此外,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包含被审计人员个人廉政情况评价,现阶段经济责任审计取证主要手段是账面审计,个人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账外账、小金库、接受贿赂,以上这些现象很难从财务账面上发现,给审计评价带来风险。
四、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
(一)分类建立经济责任指标,加大审计宣传力度
由于高校内部管理部门工作性质存在较大差异,审计部门需要会同组织人事、财务、资产等相关部门,针对不同部门的情况制定不同的经济责任目标,并在任前明确告知并签订经济责任履职责任书,让相关领导干部更好的履行经济责任。
审计人员在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要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宣传力度,树立审计服务理念,明确告知被审计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不是查错纠弊,是对被审计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履行状况的评价与认可,取得被审计人员和所在部门工作人员的理解与支持。
(二)完善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
完善的审计法规体系是规范做好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依据,更是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支柱。为使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更加规范,更加有效的防范审计风险,各高校应根据2010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结合学校自身特点和发展现状,对原有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行整合、修订、完善,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干部任期考核的常规内容,依照相关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审计程序。同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逐步探索公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并将审计报告作为干部档案管理资料进行存档。
(三)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审计合力
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抓手,工作涉及面广,部门之间关联度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仅依靠审计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高校应按照2003年中央五部委联合颁布的《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规定,与组织、人事、纪检等相关部门组成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邀请教务、科研、财务、资产等相关部门参与协调,通过联席会议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力度,即紧密配合又各司其职,形成审计合力。
(四)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树立风险防范意识
加强和完善审计队伍建设是完成各项审计工作的重要基础,高校内部审计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环节和制度保证。高校内部审计已经由财务合规性审计向管理审计、风险审计以及绩效审计等深层次发展,这些都对审计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部门需要建立一支财务、基建、管理、风险防控等复合型人才队伍,同时现有审计人员也要不断加大学习力度,以适应审计业务不断发展对审计人员提出的新要求。
加强审计风险控制是做好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保证,当前做好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防控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首先,在审前准备阶段,要遵循法定审计程序逐步开展审计工作,制定审计方案,明确审计范围、内容、重点和方法,合理配备审计人员实行分工责任制,实现审计人员专业特长和审计任务相匹配,从而降低审计风险。其次,在审计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与被审计人员的沟通取得被审计人员和所在单位的配合,坚持审计公告制度,公开审计信箱扩大审计信息收集渠道, 落实会计信息资料承诺制,有效的划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是得出审计结论的重要依据,因此,正确运用审计取证手段获得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可以有效的控制审计风险。最后,在形成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时要发挥审计联席会议的作用,正确选用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注意法律规章制度的针对性和一致性,对于审计报告要建立复核制度,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审计报告的正确性和一致性。
参考文献
[1] 史伟民. 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J].中外教育研究,2012(7)
篇3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7-115-03
一、开展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
1.明确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内容。公安现役部队内部审计工作在公安部审计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部队中心任务,按照“强基础、促规范、增效益、重质量”的工作思路,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益和经济效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公安现役部队审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一起对承担一定经济责任的支队级以上单位和部门主管或分管经济工作的领导干部,依法对其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对其决策行为、管理行为以及行为效益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所进行的审计监督。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主要包括对在职领导干部任现职两年以上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提升、调动、免职或退出现役的领导干部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经济方面有反映需要核实的领导干部的专项经济责任审计等。
针对不同单位、不同部门、不同类型的领导干部,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职责确定其经济责任中经济决策、经济执行、经济管理、经济报告行为和与审计内容相关的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以被审计领导干部直接决策、管理、批办的经济事项为主。主要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国家、部队财经政策、法规情况;履行工作任务和部队全面建设的保障状况;重大经济决策、重大经济事项的程序和效果;所有经费的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预算(计划)的制定、调整、报批、执行情况;工程建设、有偿服务和装备、物资、器材采购情况;实物资产管理情况、家底经费、债权债务变化、遗留问题清理处理情况;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和涉案财物管理情况;内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单位廉政建设和本人廉洁自律情况及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各级领导干部自接受任命之日起就开始对本单位履行其所担负的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针对经济责任要正确区分几种相关的责任,如财务责任和管理责任、历史责任与现实责任、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等。
2.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完善公安现役部队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公安部审计局关于《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都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审计部门的重要职责,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也是公安现役部队的明确要求。近年来各级部队历次党委扩大会议都强调:“抓好工作落实,必须建立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严格的责任制”,为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依据,为全面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起到了推动作用。因此,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完善公安现役部队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必将有力地促进各级部队军事经济监督管理的全面建设。
3.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公安现役部队军事经济监督管理的迫切要求。为适应公安现役部队建设发展的需要,各级部队在后勤保障方式、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如何在新时期强化后勤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能力。审计实践证明:同样的单位、同样的地理条件、同样的经费标准,哪个单位领导敢管会管,哪个单位经费使用效益就高,就能在现有财力内有所发展,有所作为;哪个单位领导瞎管乱管,哪个单位经费使用效益就低,甚至会出现违法乱纪问题。所以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他们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科学的评价和监督,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提出改进意见,从而支持领导干部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促使领导干部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增强向管理要效益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4.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完善干部考核制度,促使领导干部恪尽职守,谨慎决策。新时期部队经济活动逐渐步入市场经济后,自成体系、自我运转的封闭状态被打破,人们价值观念的变化和利益关系的调整,必然对部队主管经济工作的领导干部带来冲击和影响。经济运行中各级领导干部所拥有投资、立项、分配等经济决策的权利及所承负相应的经济责任都有了相应的扩大,各种决策的风险性也随之增大。与此同时盲目决策带来的不必要损失的现象屡见不鲜,有少数领导干部不能适应新的形势,管理能力较差,想管不会管;还有少数领导干部事业心责任感不强,会管不想管;也有极少数干部,瞎管乱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有极个别干部,贪污受贿,沦为腐败分子。这些问题说明,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是审计工作为宏观军事经济管理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公安现役部队审计监督是高层次、综合性的军事经济监督活动,就领导干部而言从任职之日起就考虑自己的经济行为要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必须自觉地对自己的经济行为进行约束,恪尽职守,谨慎决策,并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性,更好地履行其所担负的经济责任。同时,要促使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市场经济和军事经济管理知识,更新管理观念,科学管理决策,严格遵纪守法,成为部队政治素质好,适应能力强,敢管家,会理财的明白人和清正廉洁的带头人。
新形势下经常性地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疏忽和失误,为审计对象提供相关信息,而且对主管经济工作的领导干部建立一种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对他们运用经济权力,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促使他们尽职尽责,提高驾驭经济活动和拒腐防变的“两个能力”。通过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作出准确、客观的评价,弥补干部考核时的评价不全面、不科学之处,起到完善干部考核制度的作用。
二、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1.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监督合力。公安现役部队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强,涉及面宽,难度较大,而有些审计制度本身也有不完善的地方,在实践中遇到了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把这项工作搞得更加扎实稳妥,卓有成效,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研究对策,完善制度,增强监督合力,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当前,有的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还存在模糊认识,认为审计谁就是与谁“过不去”,不太愿意接受审计;有的职能部门认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不太积极配合。解决好这些问题,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定期公布审计成果。不仅要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更要大力宣扬审计发现的先进典型,不断扩大审计影响,使广大官兵进一步认识审计、理解审计、支持审计,创造良好的审计氛围。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军政主官经常过问,加强指导。四是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尽职尽责地当好骨干,主动向有关部门通报党委下达的审计任务,共同领会好党委意图;主动请有关部门参与研究实施方案,保证计划严密可行;主动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结果,便于及时得到处理。各级干部、组织、纪检、财务等部门要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份内”的工作,积极选派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的干部参加审计。同时,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对德才优秀的干部,干部部门要列入重点培养使用计划;对成绩突出的干部,组织部门要按条令规定给予奖励;对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干部,纪检部门要按党纪党规给予严肃处理;对触犯刑律的干部,司法部门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发挥党纪、政纪、司法和审计监督的整体效能。
2.进一步注重质量,提高审计效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至关重要。审计扎实稳妥,评价客观公正,结果处理得当,就能起到教育干部、稳定部队、调动积极因素的作用;反之,就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和后果。因此,各级审计部门一是要坚持量力而行。根据有关规定,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部队实际,统一制定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报经公安部审计局批准后,以审计任务书的形式,将审计数量层层分解,确定适当的审计对象。二是坚持质量第一。各级审计部门必须确立数量服从质量的观念,每审计一名领导干部,都要事实清楚、责任分明、评价公正、建议合理,确保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经得起检验。三是改进审计方法。尤其要加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运用,以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四是严格质量检查。各级党委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审计立项、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审计结果处理上实施全程审查把关。上级审计部门对下级审计部门要经常进行审计质量检查,督促各级审计部门严格执行审计程序,保质保量地完成年度审计任务。
3.坚持依法审计,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审计是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原则。各级审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审计法律、法规,正确行使审计职权,切实纠正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例如在问题认定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审计执法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等。这种现象直接影响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际效果。解决这些问题的主要对策:一是各级党委要把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重要措施来抓,坚决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对干扰审计工作、甚至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的人和事要敢于进行批评教育,严肃处理。二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真心诚意地接受审计,虚心听取审计意见,认真改正工作中出现的缺点或错误,以实际行动支持审计部门严格执法。三是各级审计部门要紧紧依靠单位党委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对审计发现的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四是要加强对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各级审计部门要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报告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同时,组织力量有重点的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后续审计,对认真落实审计意见或决定的,要给予通报表扬;对拒绝或者拖延执行审计意见或决定的,要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以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提高审计监督的权威。
4.明确审计主体构成 不断完善审计规范。《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明确指出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构成都宜采用以审计部门为主,干部、纪检、财务等部门配合,按照党委下达的审计任务,合理分工,各有侧重,共同完成好此项工作。审计部门在执行审计任务时所要达到的审计目的就是找到各种证据来证明被审计人履职程度,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并使党委及时了解掌握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便于指定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结果的处理工作,目的是为了从根本上加强对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通过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来客观公正地评价其领导经济工作的业绩,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财经法规,自觉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保持清正廉洁。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一项新课题,作为一项军事经济管理与监督的重大改革,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逐步实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今后要进一步以《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为依据,吸取审计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拟制统一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准则,明确对审计部门及其审计干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以及在组织实施审计、反映审计结果、审定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书和作出审计决定时应当遵循的标准,从而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避免审计工作的随意性,预防和减少审计风险。各级审计干部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范,自觉用审计规范约束自己的审计行为。各级审计部门对审计干部遵守审计规范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大力表彰严格遵守审计规范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违反审计规范的问题,做到赏罚严明,保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运行。
5.规范审计程序,把握审计工作重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审计一样,在受领任务以后,一般都经过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和审计报告阶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所特有的综合性,使其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与财务审计有较大区别,把握住各环节的工作重点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重要的作用。(1)审计准备阶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这就决定了开展这项工作也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每年所审计的领导干部要由党委批准决定。审计部门根据党委批准决定的审计计划,结合被审计对象所承担的经济责任情况,拟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审计内容、人员分工、方法步骤、收集各相关证据的数量、质量及工作完成时间。并提前30天向审计对象所在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要求审计对象按照《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提交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述职报告,审计对象所在单位财务和有关部门准备好反映财务收支、家底、债权、债务和事业成果的报表和资料。(2)审计实施阶段。审计工作进入了整个审计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环,要按照事先预定好的实施方案,运用各种审计方法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审计对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现代审计多是基于制度基础,首先要考查的就是管理责任中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对该领导干部的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其次是考查其财务责任时抽查会计资料的内容范围和程序,据以对领导干部所担负的其它经济责任进行考查,即分别考查经济决策情况,预算的编制、执行情况,债权债务及“家底”经费的开支情况,本单位经济效益情况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进而明确领导干部在经济决策、经费物资预算管理使用、执行财经法纪及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需要说明的是,此段工作的重点是在调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较全面的掌握领导者的业绩和功过。第三是审计报告阶段。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公安现役部队各级党委、首长越来越重视审计工作的审计结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对审汁对象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直接关系到审计对象工作的可信任程度。因此,我们在作出审计结论时,一定要本着对党委、对审计对象个人和对审计机关自身负责的态度,全面、合理地分析审计证据所能作出的证明力度,客观、公正地评价审计对象,组织专人审核审计报告和结论,以期完善审计部门的内部责任制,使报告达到“事实清楚、责任分明、评价公正、建议合理”的要求。在考虑被审计单位党委意见的基础上,对报告中存在的分歧进行认真复核,对报告的结构、格式及措辞严格把关,全面评述审计对象履行经济管理责任和经济决策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经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保审计报告的质量。在征求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党委的意见后,经派出单位的审计部门审查,报单位党委审批。审计报告应分别报上级审计部门和干部部门存档,作为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篇4
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在其任期内必须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法规赋予内部审计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内部控制、完善组织治理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内部审计深入发展、提升内部审计的地位和权威、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在于既要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价,以决定对其的奖惩或去留;又可借此项审计划清经济责任的界限,为继任的主要负责人解除后顾之忧。由此可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最基本内容就是审查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其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情况。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受组织部门委托开展审计,由于多方面原因审计部门不能在制订年度审计计划时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量,主动性较差;同时,经济责任审计已逐步形成于其他审计联动的模式如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结合、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结合等,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的不确定性,不利于审计项目的资源整合。所以,为了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在企业制度设计中,完善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责,明确对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审计,经保证单位负责人认识到自己的重大经济决策是受内部审计的监督和检查,为了避免自己的行为不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必要的时候,可以事先告知审计部或监察室等内部监督单位,也维护了国家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制度安排的权威性。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加强企业管理,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进行评价,同时检查企业负责人是否在任职期间守法、依法管理企业;开展审计可以通过审计发现的问题与企业负责人耐心沟通,起到宣传教育的作用,并责令其认识企业管理缺陷的存在,及时亡羊补牢,可以总结和教育企业管理层加强管理缺陷的整改,可以给企业打上“预防针”。
二、经济责任审计指导思想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分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两种,前者是企业负责人已经离任,后者是企业负责人很可能继任。企业负责人任命目前多数未指定任期,一般不离任不需审计,且受企业内部审计资源也是有限的影响而未实施审计。公司高层领导想借下一级单位负责人换人之际,派审计人员前往实施审计,摸清自己的队伍是否廉洁,守法,以及判断下级单位负责人的企业管理能力,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或者是出于自己新官上任,下级单位必选由自己任命的人选接管自己管辖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或部门,以摸清被审计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由于,时间的紧迫,企业很少能留给审计部门足够的调研时间,基本上是接到审计任务,立即赶往被审计单位现场,收集相关资料,同时,新上任子公司领导也一同到任。这样的审计,很大程度上消弱了经济责任审计为领导干部考核提供依据的作用。针对各种因素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我们不断科学地改进审计工作的方法:
(一)审计程序过于累赘
审计通知书发放前,按程序应当做前期审计调查,调查后根据委托部门的情况,将审计通知书发送到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主要负责人,同时抄送给现任负责人和委托部门及相关配合审计的部门等等,且在到现场审计开展前,有条件的话,必须在被审计单位召开进场审计会议,传达经济责任审计的精神及被审计单位需要配合的工作。审计组如果能在离任领导干部离任前一个期间(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组与离任领导交换意见更为方便,毕竟审计发现的问题需要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可以大大提高审计效率,有利于向离任领导干部提供相关材料或形成书面意见。
(二)配合力度受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的重视程度的影响
有些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认为自己已经离任,只要没违法,任职期间的绩效与本人和单位关系不大,采取应付了事的态度;有些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交换意见的时间安排不重视,推脱、延时等现象时有发生;有些领导干部“新官不理旧账”,认为离任审计是“马后炮”,不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我认为如果能在薪酬体系设计的时候,效益部分应由经济及责任审计的意见来决定是否发放,给予审计一定的经济裁量权限;如果离任领导即将到其他的公司任职,应该考虑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而决定是否派遣,这样离任领导会给与一定程度的配合。
(三)审计收集审计证据难
有的企业管理相对比较混乱,内部控制比较弱,有些资料不保留或保留不完整,对审计结论有很大影响。有些有的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较长,时间跨度大,有的事项发生在多年前,查证工作难度大且花费时间长。我们认为应当在任命领导干部的时候,应当实行任期制度,所有领导干部,三年为一个任期,到了任期,不管是否继续任职与否,先让企业内部审计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将审计时间与被审计期间有效缩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下一届任期不在发生类似错误,同时,给经济责任审计取证带来一定的便利。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
(一)审计对象确定缺乏规范
对那些领导干部、领导干部任职几年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目前还没有规范。在实际工作中,人力资源部门和党委工作部门与审计部门确定审计对象所考虑的因素也有偏差。人力资源部门、党委工作部门也感到困惑,有效领导干部的任命的决定并不是由人力资源部门或党委工作部门来决定,最终的人事权由公司更高一级领导决定,而决定前不会告知审计部门,目前企业没有事先告知审计部门的机制和制度。
(二)部分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篇5
中图分类号:F239.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08(a)-0106-02
经济责任审计在防治腐败、整治作风问题的工作中发挥了重大作用,有效推进了廉政建设进程,作为最具中国特色的审计工作类型,经济责任审计在权责明确以及监督管理上具有重要意义,是高层次的经济监督方式。其工作对象主要为领导干部,审计内容主要是审计对象工作期间所有的经济活动,对其经济活动中财政收支是否合理合法进行确定,从而监督领导干部经济职责及工作状况,防治腐败。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还存在诸多漏洞,相关制度体系还不完善,加之该审计工作政策性较强,涉及对象及内容相对复杂,因而工作要求相对较高,工作中风险产生的几率相对较高。如何防范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是目前关注的热点,加强对于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成因以及防范的研究非常必要。
1 风险的成因
(1)客观因素。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内容涉及范围相对较广,因而导致其风险产生的客观因素多种多样。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导致风险出现的客观因素主要有三个。首先,管理制度存在漏洞。管理制度不完善就导致管理工作受限,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利益关系复杂,一旦管理工作存在漏洞很容易令决策受到外界因素干扰,影响审计的公平公正,最终导致审计结果真实性受到影响,从而加大了风险的产生几率。经济责任审计需要独立的权力,但是目前我国制定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无法保证经济责任审计部门权力的独立性,这对审计工作造成了严重的制约。其次,审计对象较为特殊。经济责任审查的对象主要是领导层,因此增加了审计的难度。最后,审计成本对审计工作造成了限制。由于经济的发展,经济活动的内容越来越复杂、方式越来越多变、范围越来越广,经济活动中涉及的经济关系也更为多元化,但是面对越来越重的工作任务,经济责任审计投入却没有增加,由于资金短缺,致使审计工作中一些调查活动无法有效开展,无形中增加了工作风险。
(2)主观因素。主观因素是导致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产生的主要因素。对实际工作中的主观因素进行总结主要包括:缺少风险意识、使用了不合理的审计方法、在岗人员专业素质不达标、现有审计标准存在漏洞等。作为国家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部门依法建立,受法律保护,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但是针对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在相关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表示,一旦审计人员的审计报告以及审计意见存在错误,没有法律予以惩戒,这就造成了审计人员忽略风险防范,对工作要求低,相应的审计风险出现几率便因此提高。另外,我国目前使用的审计方法以及审计手段相对落后,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经济问题无法深入调查,例如贿赂问题、假发票问题,方法上的限制也是审计风险发生的因素。审计人员是经济责任审计的行为主体,因此想要确保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必须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过硬的专业素质。但是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队伍建设还尚未完善,现有审计人员专业素质也参差不齐,因而增加了风险。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基础,但是不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也是致使审计风险发生的因素之一,由于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不完善,在评价体系以及评价标准上并未进行明确规定,因而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常常会出现主观臆断以及超范围评价的失误。
2 风险防范措施
经济责任审计由于其工作性质的特殊,其工作质量要求相对较高,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依照审计标准,认真负责地完成审计工作,以确保审计结果准确真实。
(1)建设完善的审计队伍,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对于审计人员来说,加强专业素质的培养是非常必要的。加强审计人员的道德教育和专业素质教育,增强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审计人员意识到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才能更加努力认真地进行工作,从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有效规避审计风险。
(2)依照审计标准和程序规范操作。经济责任审计由于较为特殊,因而对其进行了工作程序以及工作标准的规定。在审计时,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必须恪守规范化程序、标准进行操作。此外,审计人员的相关报告、意见应当保证真实合理,符合审计规范要求。除此之外,针对不完善的审计制度以及相关管理机制,应当予以完善,从而对审计人员的工作行为予以规范,避免由于机制、制度的不完善而导致的风险,保证审计结果真实准确。
(3)规范审计取证工作。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充分认识到其工作性质,明确其工作结果的影响,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予以重视,突出工作重点,尊重客观事实,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够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在审计前,审计人员应当进行详细的调查,认真了解审计涉及的相关材料,保证取证的真实性,并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当建立在客观现实的基础上,公正地做出评价,不夸大问题,不隐瞒弊端,不回避责任,将真实客观的事实呈现出来。另外,由于审计内容的广泛性、特殊性,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当在规范操作的基础上拓展审计思维,全面综合各类因素,以适应多变的客观情况。
(4)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引入经济效益审计。采取合适的经济责任审计手段,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引入经济效益审计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手段。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引入经济效益审计,不仅有助于经济管理,提高投资决策水平,还可以有效地推进经济管理的现代化。将经济效益审计引入到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注意经济效益审计的基本理念不要和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相冲突,保证两者协调统一。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要将经济效益审计的思维模式和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相结合,保证两者之间不要互相矛盾。最后,经济效益审计的基本审计方法和经济责任审计有所不同,要注意和经济责任审计实际操作相对比,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5)建立相关性强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由于经济责任审计责任目标和考核标准的模糊不清,建立健全相关性强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就是将目标和标准具体化,保证审计评价的准确合理。在建立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时,要注意相关性原则,保证审计评价不同类型的对象能够相互适应。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在建立时要注意系统性,注意指标体系设置的系统化和规范化。建立相关性强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可以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经济责任审计所要承担的风险。
3 结语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对其审计工作质量会产生不利影响,因而如何防范风险的发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一门特殊的工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但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保护了国有资产,还加强了对领导队伍的监督,遏制腐败。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廉政建设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篇6
一、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重视不够,组织实施难度大。部分军队组织部门没有真正把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监督管理中,评价和任用干部时只是委托审计机关走走形式而已。致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互相推诿,清查不深不细,甚至敷衍了事走过场。
第二,审计监督覆盖面小。有的单位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只满足于“例行公事”,过关完事,而不能通过审计从经费的使用、管理、单位全面建设情况考核干部的决策能力、理财能力和事业心等,未达到审计的最终目的。
第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军队现行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对审计的原则、范围、内容等做了明确规定,但缺乏统一完善的配套制度。在责任区分上,党委决策与个人责任、单位领导与部门领导、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等经济责任区分不够明确。在评价标准上,有的重视事业成果,有的重财经管理,有的重视廉洁自律等,没有形成科学统一,便于操作,定量与定性有机结合的审计评价标准。
第四,审机机构人事方面力量不足。军队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问题至今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随着军事活动的不断发展,各级军队审计机关的工作量急剧增加,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
二、新形势下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策
第一,深化人事,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要提高对实行这项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各级党委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坚持对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干部管理、使用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干部、纪检部门与审计部门,要把它作为干部政绩、廉政建设考核和审计工作职责范围的重要内容做细做好。二是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党委要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工专人负责。干部离任,一律要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部门与干部部门应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协同工作。
第二,完善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军队领导干部审计工作已经初步实现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但是,为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还是一个空白。《中国人名审计条例》知识在原则上要求对军事经济效益进行监督,缺乏具体的行为规范。当前军队审计部门应以《审计法》的修订为契机,完善法律制度,同时依据修改后的《审计法》修改《中国人名审计条例》,对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内容、方法、程序、标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此外,随着军队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入,《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的有些内容已经不适应审计工作的需要,应进行必要的补充、修改和完善。新晨
篇7
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结合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不仅是一种监督方式,而且也是一种科学的评价方式,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对领导干部在任期之间的经济进行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主要侧重于遵守法律法规、重大经济政策、财政收支以及审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工作。
一、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结合的现状
就现阶段来说,某些单位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过程中,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以及经济活动的合法性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只有积极对财务会计活动以及经济行为的规范化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才能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工作人员必须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对真实的信息进行核对,如果不能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就会研究严重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另外,经济责任审计在贯彻绩效审计理念方面的深度以及广度不能满足实际的需求,也会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造成影响。绩效审计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都会涉及到各种类型财务指标以及和非财务指标,但是,在实际的工作开展过程中,指标自身就难以量化,并且被审计单位绩效的影响因素较多,衡量审计单位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指标不能进行统一,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不能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治理。
二、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结合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工作的工作力度不足
就现阶段来说,我国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工作量较大,特别在各个政府换届的过程,各个部门的人化状况较大,因此,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也较大,从而难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另外,在实际的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缺少专业的审计工作人员,在设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工作人员不能掌握经济审计工作的重点,不能准确的界定经济责任,更不能技及时的对工作内容进行评价。
(二)不具备合理的效益界定目标
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上级部门、监管部门及人事部门考察与任命干部提供科学合理的工作依据。但在,在审计工作中,审计工作人员能够及时的确定干部在任期之间的微观效益,但是不能直接有效的认定其宏观效益,从而导致不能及时客观的对党政干部进行有效评估,严重影响了审计工作的质量。
(三)不具备完善的评价标准
在我国财政监督工作开展过程中,主要的监督内容包括总量监督和结构监督,但是,严重忽视了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监督,经济责任设计工作在开展过程中,不能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只有积极构建新的评价标准,才能保证审计工作开展的有效性。
三、提高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结合工作的措施分析
(一)根据绩效审计选择合适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绩效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所涉及的内容较为广泛,并且工作较为复杂,相应的审计方式与传统的审计方式存在不同的差别。因此,工作人员在选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应该积极坚持可行性、重要性、时效性的原则,采取合理的方式选择绩效审计项目。并且,在选择过程中,还应该依据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知识结构体系等进行综合考虑,选择一些资金规模较大、影响力较强,而且可以保证审计成本合理以及操作性较强的项目,尽可能的避免选择一些数据信息获取难度较大,不具备统一审计指标的项目。
(二)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审计评级指标
就目前来说,我国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绩效审计指标主要是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在共同认识以及约定指标开展审计工作。但是,在实际的审计工作时,各个被审计单位的各种情况也各不相同,并且在实践过程中,业务评价指标等相关工作指标较少。所以,审计部门应该严格按照绩效审计工作的需求,依据实际情况构建完善的定性评价以及定量评价结合的指标,从而才能保证绩效审计工作开展的有效性。
(三)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审计方式以及审计程序
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工作人员应该在采用绩效审计的基础上使得审计方式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相吻合,从而使其形成一种规律性较强的审计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绩效审计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最大化,并且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还应该积极的将两种方式进行融合,才能打破传统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数据信息的管理,保证财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四、总结
综上所述,积极对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结合的状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进行研究分析具有重要意义,是审计工作质量的根本保证。在实际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工作人员应该从审计工作中实际状况进行分析,从各个层面制定科学合理的措施,并且还要监督各项工作能够得到落实,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的有效性,同时,还能实现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结合,推动我国审计工作的开展。
篇8
一、医院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一)审计内容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涵盖了医院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工作职能而使用和管理的所有资金,以及因资金运作涉及的经济决策、制定制度、开展管理等活动,审计内容更为广泛。
(二)审计目的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既是审计部门的法定职能,又是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是干部监督管理部门选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医院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审计对象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侧重于对医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价,而不是医院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或部门。医院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任职期满或因调动、转岗、退休等原因离开现岗位时,由审计部门对其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从而明确医院领导干部在其职权管理范围内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负的责任。
二、医院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对于保障医院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促进医院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经济管理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十分必要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医院领导干部实行监督的有效手段
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约束和监督,通过审计、审查其任职期间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遵守财经纪律情况,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能在一定程度上判定领导干部是否正确的履行了其经济职责,可促进领导干部自觉遵守财经法规,遵守党和国家有关规定,为有关部门正确任用领导干部提供了参考依据。
(二)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正确评价医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
通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如实地反映医院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功过是非,消除少数领导干部沽名钓誉的幻想以及在总结政绩时虚报浮夸现象,便于明晰上下任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有利于激发领导干部的责任感,使其在工作中既踏踏实实,又勇于开拓进取。
(三)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促进医院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其职责
通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查清医院领导干部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在任期内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廉洁自律,全面履行职责。
三、医院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医院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内容多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规范,缺乏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体系
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工作中,审计人员常常将经济责任审计目标与财务收支审计目标相混淆。在“经济责任”内涵理解上存在误区,造成了工作目标不明确,超出审计职权,越权评价非经济责任事项。目前,医疗行业普遍缺乏规范、科学化的责任管理标准,也没有对经济责任的考核评价有比较切实可行的操作规定。在评价医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时,审计人员无从下手。在划分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时,常常出现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工作失误责任与有意违规责任等方面的责任归属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影响到审计报告的客观公正。
(二)审计时效性滞后,审计结果难以落实
当前,医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行的是:“先离任,后审计”。 这种滞后审计现象,给审计部门实施审计增加了难度。在被审人员离任的情况下,审计人员核查、取证存在诸多困难和不便,不利于审计人员掌握真实情况和顺利开展审计工作,影响了审计工作质量,并形成一定的审计风险。按照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公开披露。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任用脱节的问题,影响了审计结果与干部监管之间的对接,在客观上给有关部门落实审计结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三)医院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重视度不够,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低
由于医院领导干部对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认识不够端正,对审计程序缺乏了解,所以配合不够主动,还不能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理解成一种常规的经济监督形式,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搞形式、走过场,导致审计人员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很难寻找突破口。现在的审计人员一般都不具有复合专业背景,知识结构单一,业务综合素质不高,综合分析能力不佳,不能适应新出现的情况。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薄弱,不太愿意主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深入调查、分析和研究,在问题处理处罚上,存在以息事宁人、不得罪人的方式进行审计处理处罚现象,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审计处理处罚力度。
四、解决的对策
针对上述医院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决。
(一)正确界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
为了避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随意性,使评价与目标一致,必须正确界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在对医院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要注意审计的职权和审计的范围,审计只对与经济责任有关的事项进行评价,对非审计事项不进行评价,不属于审计范围的不评价,应避免涉及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人事管理、工作作风甚至生活作风等非经济方面的表现。我们可以建立以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定性评价侧重于非计量指标,主要包括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管理水平、医疗设备更新水平、行业或区域影响力、等几个方面。定量评价主要关注计量指标,主要包括资产运营状况、财务效益状况、偿债能力、发展能力等几个方面。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有助于客观、公正、谨慎地评价领导干部的业绩和经济责任,减少审计评价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二)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
为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性,应加强医院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把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及时发现、解决领导干部不廉洁的问题。将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以任中审计为主,充分利用以往的审计成果,节约审计时间和审计资源,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效率。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落实到实处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为监督和管理干部提供重要依据。当前深化审计结果运用的关键在于把审计监督和组织监督、纪检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联动机制。严格执行“先审后用”的原则,做好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之间的对接。加大审计结果公开的力度,把审计结果报告作为领导干部任职公示的内容。
篇9
(-)审计对象方面。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国有控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审计对象行为的载体除财政、财务收支信息外,还有其他资料,这是不同于一般财务收支审计项目的。审计对象对审计风险的影响主要是财务信息质量,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特性又决定多种因素制约财务信息质量。一是主要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品质以及职工素质。被审单位财务信息质量直接取决于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和相关人员专业素质,被审对象配合程度和主观意识也决定财务信息、其他信息的质量和多寡。二是系统内控制制度作用的发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往往是由多个独立核算单位组成,经济责任审计又必须评价面上的情况,在企业(单位)制度不能确保财务信息的完整的情况下,势必造成审计证据的片面性。特别是县级以下很多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对控制信息质量不够,这就必然带来风险。三是审计对象经济行为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审计主体确定的审计范围是较宽的,审计对象的各方面信息(包括财务信息以外的信息资料),又是很难取得和确认的,如重大经营(经济)决策的形成和效果,这是在某一个时点难以定性和评价的。
(二)审计主体方面。审计主体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可能会给审计主体带来损失(或不良影响),这种可能性的大小,与收集的审计证据多少、审计范围的大小,以及在此基础上做出的判断密切相关。经济责任审计中对此不利影响的因素有以下几点。一是审计人员缺乏应有的风险意识。把经济责任审计同于一般审计项目来执行,不能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特点、和背景。也反映在对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不能对审计风险进行慎重评估,继而确定审计方案。二是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经济行为较广泛,对审计人员业务能力要求更高,如果不能采取的审计,收集充分的证据,进行恰当地评价,其审计意见将失去公允性。三是审计时间和审计力量的限制。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是任前审计,组织(人事)部门往往限定审计时间,不利于审计组充分收集证据。审计项目安排也有不确定性和集中性,审计机关在完成上级指令性计划时,与政府交办的成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相冲突。特别是基层审计机关人员少、素质参差不齐,更难保证审计质量。四是审计线索的移交审计的手段是有限的,如果对线索和已证实的不移交有关部门查处,只作一般性说明,或回避它,将影响审计评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其他方面。经济责任审计承担着一种政治和社会责任,势必存在特定和人文背景下的社会风险,这种风险可以认为是无形信誉的损害。有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社会各界包括被审计对象对经济责任审计本身含义的界定不了解,继而对审计结果持不客观的评价。二是组织部门仅以审计结果评价干部,或审计机关把经济责任审计作用夸大到不适当的地步,使社会过高期望值无以回报,造成社会信誉损害。三是对审计结果不予利用。不论审计对象的经济行为是否合规合法,经济效益如何,干部任用不受影响,审计机关的职能作用将受到质疑。
二、规避审计风险的对策
审计风险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但可以通过规范审计主体的行为把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针对责任审计风险的特点,笔者建议:
(-)全面掌握情况。这里所提的情况,是指被审对象的情况,包括单位性质、机构设置、是否接受其他部门检查。财务信息、重大经济活动等。可以采取以下办法:一是必须取得被审单位和个人自查材料,对提供的材料予以明确。二是公开审计项目内容、举报电话,借以取得重大的或是难以取得的案件线索。三是收集与单位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四是落实被审计单位对财务信息质量的承诺文书。五是适时召开针对性较强地、参与者具有代表性的座谈会。通过收集情况,可以初步对内在风险要素进行测试,由此制定审计实施方案。
(二)充分收集证据。根据审计风险测试情况,可以确定审计范围和审计具体事项,审计风险大,收集的审计证据的数量就应越多,审计范围也应相应扩大。在可能的情况下,力求全面审计。为了防止由于时间和力量原因难以达到方案要求,可充分调动审计和内部审计力量,或运用其信息资料。比如,委托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理顺帐务和建立制度、交办部门所属单位审计事项。
(三)谨慎评价。对审计事项的评价,要注意保持谨慎性,对受审计范围限制、审计所涉及的、情况没有完全搞清、未能取得足够证据或未经审计的事项,一般不作评价或作有保留的评价。科学的评价就是要统一范围和标准。象党风廉政情况、借出资金安全性等方面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谨慎评价但不宜定论。
篇10
二、 中国封建制时期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中国封建社会经历了较长的历史时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经历了机构更迭、制度变异的不断演化过程,其功能也处于不断变迁中。
(一) 战国时期的“上计”制度。“上计”是以年终送审报表的方式,考核地方行政官吏政绩的制度。这种制度实质上是从经济责任的角度来考核官吏,并根据考核结果按功过进行赏罚。
(二) 秦代的御史制度。御史辅助帝王掌管政治和财政的稽查工作,代表皇帝直接审理每年由中央和郡县上报的财政收支报表,对贪污渎职的官吏进行惩处,行使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双重监督职能,丰富了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内容。如秦法中规定:如果会计账目被审计出错误、漏记错记和随意注销等情况,不仅要罚款,而且会责令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审出仓库过多超储、亏空不足、以多报少、瞒而不报非法注销而造成损失的,要进行赔偿和责任追究。而且秦律还特别规定了,新旧官员交接之时,对于经管的库存实物要进行清查,账实不符,造成差错事故的,不论问题轻重都要进行经济处罚。
(三) 西汉的受计制度。各级地方官吏定期将其辖区内有关户口变迁垦田增减、钱谷收入等造册,逐层逐级汇总上报审核,君王听取报告,谓之“受记”。“上计律”中规定了详细的上计法律制度,使上计制度具有了强制的法律效力。如果上计报告有内容不实、计算不准、呈报不及时等情况,经“受记”发现,均会依照相关法律条文治罪。史料记载,汉武帝层处理过许多上计中出现问题的官员。
(四) 隋朝的公务费管理制度。在《大业律》、《开皇律》中均有涉及财务出纳及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责任制度。对于厉行节俭并善于理财的官吏,考核后给予奖励,对于贪污腐化的官吏,从严处置。隋朝的公务费管理,改领用报销为“咸置廨钱,收息自治”⑤,公务费的管理由隋文帝亲自抓,实行由国家拨付各部门一笔金钱用作本金,收取利息作办公费用的制度,并规定不许滥用利息。
(五) 唐代的比部与御史台制度。唐律许多方面有涉及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且规定更为细化,对一些具体的违反内容例如造假或者篡改报告文书、违反报告期限、丢失簿书而至账面误差等具体细节规定了详细的刑罚标准。唐朝的比部具有了一定的专业性,唐律规定,官员犯法要报御史台弹劾,凡经济上发生的犯罪行为,要报刑部中的比部勾复核实,再由御史台上奏弹劾加以处罚。而政府部门的上计报告,均先送户部和度支部审查,再由比部复核,如果在复核中发现由于违法、失职或者是差错等情况,可按照情节轻重处以笞杖、赔偿、革职查办、流放甚至死刑。
(六) 宋朝的审计院建制。宋朝更加强了对百官职责履行情况的审计考核,太祖乾德三年诏:“诸州支度经费外,凡金帛悉送阙下”,又命“上一级军政官员或束官监临”,于是“外权削而利归上,并据以考核官吏政绩之优劣”。宋太祖又诏令由朝官充任的各路府、州通判官、转运使,到任后要亲自审核财务账籍,使官吏无法舞弊。十五路转运使,专主一路财赋“巡查辖境,稽薄考籍,举劾官吏”。其后宋朝设置了审计院,对政府财政收支进行稽查。可惜的是,宋朝中期撤下了审计机构,财政收支久未检查,造成“钱帛、约粟、积亏不可胜计”。宋朝的经验从反面证明不实行严格的经济责任审计,财政制度就如同虚设。
(七) 明代的户部制度。据《古今图书集成》记载:“郎中等官,遇有升迁及吏役满日,一应经手钱粮案卷,本部委司务公同清查明白,方许离职起送。如有不明、侵欺等项歼弊,叫部参究。”由此可见,明朝我国的官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对审查的范围和内容都有了规定,对审查的要求和处理的规定也较为具体。
(八) 清朝督察院户工两科的审计制度。户科赋有支领财物、直省钱粮交盘、盐课考核、考核秋收成分等审计职权,如发现有“浮冒、蒙混、违限”都要揭发其罪状。在“直省钱粮交盘”职权中规定:“凡藩司交代,必将其任内收放钱粮交盘,出级造册。若州县钱粮完欠不清,长官提同捏报,或抑勒放任接收,许接人官清理,直揭户科题参。”由此可见,在清朝对地方行政长官的经济责任同样要进行审计。
三、 总结和对我国现阶段的启示
我国历史上的皇权过于集中化使得法律具有很大的随意性,破坏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法律依据,总结历史上各个的发展与渐变,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篇11
本文作者:张丽艳工作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审计处
经济责任审计应客观、全面地呈现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单位的经济管理状况,要避免片面只谈问题,不谈成绩。两办文件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科学发展为目标”,“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有些审计组片面地认为审计就是查问题,在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把聚焦点仅仅放在存在的问题上,而对单位取得的成绩却避而不谈,似乎任期内取得的成绩与审计无关,这是一个更大的误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只有全面反映出领导干部任期内单位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管理问题,才能得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如果审计报告只谈问题,不谈成绩,就会打击领导干部致力于发展单位事业的热情,损害单位的长期利益,产生负面效果,违反了审计促进单位经济发展的初衷。
对具体经济事项的评价应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要关注事物的发展趋势。如果某项经济决策有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了国有资产的大幅增值,但在小的方面存在瑕疵,就应重点描述积极方面,对存在问题从进一步完善的角度提出建议,如此方能鼓励领导干部敢做事、做好事。如果基于审计就是查问题的片面思想,就该经济决策的积极效果不做评价,仅反映其不够完善的地方,评价就不够全面客观。
审计中应坚持历史的、具体的统一,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经历一个从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对于那些横向比较有特色、纵向比较有进步的经济管理事项,应给予积极肯定,不足之处应给予善意建议。如:某单位原来的经济合同管理散乱无章,缺少归口管理部门和对合同整体情况的统计,控制薄弱,个别合同以部门名义对外签订,有些合同条款明显不利于单位利益,合同是否足额到款也缺少监督。现在该单位为加强合同管理制定了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合同统一编号,重要经济合同实行多部门会签制度,明确规定不得以职能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要求合同主办部门建立合同执行情况台账,并将经济合同在财务、审计部门备案以便于不定期检查。虽然该单位在制度执行上还不够严格,但相对于以前的杂乱无章的情况,现在合同管理工作显然已经上了一个台阶,也说明被审计单位领导重视了合同管理工作,应给与积极肯定,此外就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工作给出善意提醒。切不可不谈合同管理的进步趋势,而仅描述合同制度执行不够,否则就是没有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会给人吹毛求疵的印象,不利于鼓励单位积极改进管理流程。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在“真”字上下功夫。审计工作中要坚守职业道德,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业务;要建立严格的审计质量控制程序,不能随意省略必要的质量控制环节;审计评价应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做到言必有据。不仅要注重对问题证据的收集和审核,而且对工作成绩的评价也要有相应的支持材料和审核过程。具体来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①审计底稿的编制要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涉及的数据、问题或成绩都要有确凿的支持证据作为原始附件,切忌主观臆断,随意夸大事实。②审计底稿需要有审计人员、复核人员签字,并请被审计单位相关部门或人员签字确认,以体现审计的公开透明,保证审计报告素材的真实性、准确性。③审计外勤结束后,应举办口头意见反馈会议,由审计组成员和被审计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参加,双方就初步审计情况和问题进行充分沟通,这对审计意见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是一个相应的保障。④审计报告的形成过程要有审计组成员的充分讨论,要有审计报告的复核过程,以保证客观公正。⑤审计报告印发之前,务必向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本人发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对于审计报告的反馈意见,如果被审计单位提出了充分的证据支持,审计组讨论后认为可以修改的措辞语句应予以修改。⑥印发正式审计报告后要注意做好审计档案的归集管理,将审计报告及征求意见稿、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对审计报告的反馈意见、被审计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审计底稿及依据、相关审计通知等重要资料归档备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于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其最终目标是要促进单位经济的科学发展。审计人员在实践中要不断探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方法和评价体系,帮助被审计单位完善经济管理流程,预防风险,提高管理水平,如此才能更好地体现出审计工作的职业价值。
篇12
二、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要素
1、审计主体
包括提出审计主体(审计的授权人或委托人)和实施的审计主体(实际执行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2、审计客体和审计对象
审计客体是指接受审计的经济责任承担者和履行者,即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
审计对象是指审计客体的经济责任,包括审计客体承担和履行经济责任而发生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3、审计范围
一般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担任被审计职务的整个任期或某段任职期间。
4、组织方式
领导干部任职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按计划进行,每年年底,组织人事部门应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内部审计部门提出审计委托书,提出下一年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建议。
三、具体事项审计实施范围内容及方法和步骤
(一)贯彻执行有关经济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审计
范围内容
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法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系统内上级单位的重要决策和领导批示;执行部门有关经济规章制度和决策部署情况审计。
方法和步骤
1、收集关于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以及职责履行情况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对被审计单位的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和被审计领导干部的中心工作做到充分了解。
2、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行业的情况,被审计单位适用的相关经济法规,被审计干部任职期间党和国家对该行业系统的具体方针政策适用会计制度。
3、了解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总体工作思路,调阅领导干部任职间的事业发展规划、经济规章制度、被审计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总结、年度业务统计资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党组(党支部)会议纪要、办公会议纪要,检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被审计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
4、了解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机构设置及运转情况。约请被审计单位党委(党支部)、办公室、人事等重要机构负责人,可采取座谈、个别访谈等方法。
5、走访或咨询有关部门。
(二)重要经济决策制定和执行情况审计
范围内容
包括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征求意见、决策合法性、会议决定、决策纠错以及决策责任追究机制。
方法和步骤
1、检查决策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
2、检要经济决策依据的合法合规性。
3、检要经济决策程序的规范性。
一般包括重要预算分配管理决策执行情况审计、重要基本建设项目决策执行情况的审计、重要对外投资项目决策执行情况审计、重要国有资产处置决策执行情况审计。
(三)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
方法和步骤
1、检查预算编制与批复
2、检查预算执行
具体检查包括基本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控制,涉及政府采购范畴的事项必须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资产管理必须由资产管理部门实施相应的管理和控制。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应遵循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申报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分轻重缓急排序后,视当年财力状况择优进行安排。
3、检查非税收入管理
具体检查包括立项审批、收费许可证和票据管理、收入征缴。
4、国有资产管理
具体检查包括固定资产管理、流动资产管理、对外投资管理、无形资产管理,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是否履行报批、公开拍卖等相关法律规定程序。
5、政府采购
具体审计包括以下内容:
(1)预算编报
审查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是否按照预算法和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编制;审查是否存在已列入支出预算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未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审查有无在年中因追加预算、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调整等原因需要补报政府采购项目。
(2)计划编制
与政府采购预算相比较审查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未及时将采购计划报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等问题;审查是否存在随意变更采购计划和计划外私自采购的行为。
(3)组织实施
审查是否存在将应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的采购化整为零,或以各种非正当理由转为部门集中采购或部门分散采购的问题;对于单位自行采购的项目,是否符合自行采购标准,采购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审查采购方式的确定是否合规,有无将应公开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审查招标程序的适当性。
(4)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四)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效益性审计
1、基本支出效益性审计
(1)人员支出的绩效审计
根据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情况,审查部门的定员定额标准是否合理,有无超编、空编和人头费膨胀的现象;审查被审计单位人员与机构职能是否配比,是否存在超员、冗员、人浮于事的现象;审查被审计单位关于工资、人员配备等的规定,职业准则、技术规范是否恰当。
(2)公用支出的绩效审计
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最经济地利用资源,包括是否遵循了有关财政法律法规,是否采用适当的管理程序,是否建立适当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办公用品的采购是否货比三家有无追求高标准和铺张浪费现象。
(3)项目支出效益性审计
项目立项背景和过程的检查
审查项目立项是否经过科学的决策程序,是否经过充分的论证,是否与国家方针政策、预算资金支持的范围和方向相符合等。
项目申报和批复程序的检查
审查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报送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支出预算等;是否对立项依据的充分性、项目目标的合理性、组织实施能力与条件、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风险等事项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