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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团公司上收所属各单位的固定资产购置权
集团公司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购置实行事前报批及预算核准制度。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都无权擅自投资、购置固定资产。由于固定资产具有一次性投资较大,回收期较长,通用性较差、抗风险能力较低的特性。基层单位申请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充分考虑生产任务、生产规模、资产利用率以及购置、借用、租赁等不同投入形式下的收益率、资金来源等情况,综合评估,谨慎从事,避免盲目投资,特别要杜绝公司范围内低效资产的重复投入。
(二)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批程序
1.基层单位确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首先根据投资项目的性质、类别、用途、使用效率、资金预算、资金来源、投资回收期等情况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及《固定资产购置预(决)算审批表》,上报集团公司财务处及设备、基建等部门。
2.集团公司主管部门通过对《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及《固定资产购置预(决)算审批表》等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分析论证后,对确实必须的、可行的购置项目进行批复或逐级上报领导审批。
3.集团公司批准购置的固定资产项目,财务处及相关部门在批复基层单位《购置申请》的同时,还要对《固定资产购置预(决)算审批表》进行核实、审批。基层单位凭《购置申请》的《批复》和审核批准的《固定资产购置预(决)算审批表》安排固定资产购置事宜。
4.顶账进来的固定资产也要履行上述审批及内部评估等手续。集团公司要求各单位顶账进来的固定资产,必须在接收资产30日内履行审批、内部评估等入账手续。内部评估价值与顶账价值之差直接调整本单位经营损益。
5.购建大型固定资产应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
二、固定资产折旧的管理和控制
根据《会计法》和《会计两则》规定,各类固定资产都必须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可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根据集团公司所属固定资产及实际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采用“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两种形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具体折旧形式由财务处根据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分别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不得随意变更。更不得将折旧作为调节利润多少的杠杆。基层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统一由财务处负责计提,结转计入资产使用单位成本或费用。
三、固定资产使用的管理和控制
集团公司财务处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对各单位使用、管理的固定资产及使用台帐,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抽查、核对。对固定资产利用率较高、管理维护较好的单位进行褒奖;对固定资产利用率较低、管理维护较差的单位进行惩戒,并提出低效资产的调拨、价让、报废等处置方案。
四、固定资产调拨、价让及报废的管理和控制
(一)固定资产内部调拨的管理和控制
资产调入单位凭《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及其评估价值到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及财务处办理固定资产的新增手续。
集团公司根据调拨固定资产的评估价值和再用年限,重新核定折旧率,资产调入单位依照新核定的折旧率计提折旧。
低效的、闲置的固定资产在实施调拨、价让、报废处置之前,都必须按月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调出单位凭《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到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及财务处办理资产的(调出)注销手续。
(二)固定资产价让的管理和控制
基层单位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及时上报集团公司资产主管部门和财务处,并提出调拨、价让、报废等意见。在集团公司正式批复之前,资产使用单位要按资产现状保持其完整,不得任意拆卸和调换。
基层单位不得随意低于国资委批准、确认的资产评估价值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变价收入与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让售单位当期损益。
基层单位凭《固定资产价让审批表》到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及财务处办理固定资产注销手续。
(三)固定资产报废的管理和控制
固定资产报废须由资产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并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报集团公司资产主管部门和财务处鉴定后,依据调拨、价让、报废等批复意见处置固定资产。
报废的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扣除评估计价入库残值部分的差额,由固定资产所属单位计入当期损益。基层单位凭《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到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资产的注销手续。
五、固定资产核算的管理和控制
集团公司上收所属各单位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折旧等核算职能。
(一)固定资产增加的核算
1.房屋、建筑物等土建工程的核算
(1)竣工土建工程的审计验收。新购建工程项目完工后,首先按规定进行投入资金的审计核实,确定投资成本和拨款使用情况。(2)决算报告审批。竣工工程项目经过审计确认后,承建单位根据审计报告确定的工程实际成本,编制《工程决算报告》,并填写《工程验收交接记录》。工程验收完工,移交给使用部门后,财务部门配合基建部门在半年内完成决算手续;基建部门在一年之内完成各种证照的注册登记。(3)结转固定资产。工程交付使用后,财务处按工程预算价格办理增加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并确定折旧方法和折旧率。待工程决算后,财务处凭审核批准的《工程项目验收交接记录》和《工程决算报告》,按工程实际价值对固定资产原值及已计提折旧进行相应调整。
2.车辆、机器设备等资产的核算
集团公司对固定资产购置实行事前报批及预算核准制度,基层单位按集团公司批准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及《固定资产购置预(决)算审批表》进行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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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固定资产增加计划,维护等计划
在每年11月份前由基层单位将新增计划、改造计划、维修计划上报到种植企业,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各部门进行充分论证,再报上级部门审批,种植企业总经理的审批权限在50万元以下,超过(含)50万元上报总部审批,各种植企业在审批后执行投资计划。
在计划上报前要充分考虑新增资产是否为企业生产经营所急需,还要考虑到资产使用寿命,技术先进性,是否需要员工岗前培训等,近几年,各种植企业购置大量收割机、插秧机、喷药机、拖拉机及配套农具等,由于论证充分,人员培训及时到位,强有力的支持了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在生产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较长的时期内保持机械在国内的技术领先水平。
二、固定资产使用和维护
种植企业固定资产的规模大,管理难,所以只靠固定资产的专门管理人员或某一个部门的管理是远远不够的,企业必须发挥协同效益,如财务科、农机服务站、基层使用单位等共同的管理,使这些部门做到相互协调、相互制约,这样才能避免在用设备无人管理与维修,闲置设备过多,最终导致企业资金周转紧张,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与发展。
种植企业相关部门执行经过审批后的投资方案,实施过程中安排相应程序操作,如比价采购、招投标、制定岗前培训计划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整个过程中进行监督、跟踪。第一,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做出是否进行投保判定。如需投保,需将相关材料及时上报企业,经批准后执行投保,财务部门应及时办理更新固定资产目录、卡片,详细计录各项资产的来源、验收人员、使用地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运转、维修改造、折旧政策、盘亏规定等相关内容;第二,如出现大修理时,需要根据产生的结果在规定时间更新资产目录和卡片;第三,在会计核算时,要严格审核相关文件是否完整,包括经审核批准的文件、工程合同,工程验收单等。
三、盘点清查、减值测试
(一)盘点清查
1.固定资产盘点前的准备。第一,组成固定资产盘点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种植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成由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等人员组成的固定资产盘点小组,明确具体的责任分工,以及问题的协调、上报和处理机制;第二,进行资产盘点前的摸查。由于固定资产的种类及数量多,用及使用情况变动多、产权情况可能较复杂,因此,各单位在固定资产清查时,先召开资产清查准备会,充分了解固定资产的购建、分布、占用及使用、产权及其变动、抵押及担保、在未入账资产等情况,形成会议纪要,要求各单位在各部门先行按其占用和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自查,编制固定资产部门自查表并上报固定资产清查小组,为实地核查作好准备;第三,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计划。固定资产盘点小组负责制定清查计划,包括账务清理、实地盘点、产权和抵押资料的收集及认定、损益证据收集、损益鉴定及损益申报等内容,以及这些内容的实施时间、实施人、实施程序和方法、分阶段工作报告的撰写及完成时间等。
2.利用账务清理结果,编制盘点用的固定资产明细表。通过账务清理,将固定资产分为、房屋、构筑物、机械设备、仓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灌站、水泥晒场,防渗渠等,并收集产权证明文件、发票、合同、结算书、使用说明书等资料,结合资产占用及使用情况,按照固定资产盘点表要求填制编制分类及明细盘点基础表。
3.实地盘点并核实处理有关情况。盘点人员前往固定资产存放场所现场清查。及时发现清查中存在的差异,企业和使用部门共同负责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财务部门负责汇总固定资产清查差异以及差异处理决定并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总经理审批,超出总经理审批权限的,报上级部门审批。
(二)减值测试
种植企业财务部门定期向资产使用部门分发固定资产清单,资产使用部门对当前固定资产价值进行估计,由财务部门根据估值进行测试,对于可收回金额小于财面价值的固定资产,资产财务部门应当编制减值申请,根据审核权限,报上级资产财部负责人及领导层审核。
重大固定资产减值申请应当报上级部门审核,对当前固定资产进行估值时应当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充分考虑固定资产的现状、市场行情、可能的处置费用等因素,并列明可回收金额的估算依据;重大固定资产减值,还应当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固定资产减值申请应当包括减值原因、可回收估计值及其依据、资产财面价值以及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
四、固定资产处置和转移
(一)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易、债务重组等。
企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资产清查清单和日常生产经营要求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再由归口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实,再由财务部门出具处理意见,根据审核决权限,报企业领导层审批,归口管理部门按照审批结果执行处置。
对重大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当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出具相关报告。
处置相关固定资产的申请中,要注明处置原因,预计出售价格、定价依据、估计清理费用、可回收残值的价格等内容,固定资产处置的定价应当客观公证,合理。
(二)固定资产转移
固定资产转移,主要指固定资产抵押和对外投资。
企业总部财务部根据融资需要,编制固定资产抵押申请,报企业领导层及董事会审核,财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标准流程办理固定资产抵押业务,保管相关权证,更新固定资产目录、卡片。
企业投资部门根据战略需要和实际经营情况,编制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方案,报相应领导层级和董事会审批,投资部门按审批结果办理固定资产投资事项。归口部门负责办理产权变更手读,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转出情况,更新固定资产目录和卡片,并进行会计核算。
固定资产抵押申请表中,应注明被抵押人、融资额、抵押资产价值估计方法等内容,并附当年经审核的融资计划,对于重大的固定资产,还应附中介机构评估价值的报报告。
五、结语
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过程中,让其保持适当的规模,保持技术设备的先进性,有力地支持企业的不断发展。在各类审核中,严格实行“三重一大”制度,避免决策过失,这些管理制度的实行,使国有固定资产在企业不断前进中实现保值增值,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司.《企业财务通则》解读.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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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造成账账、账卡、账实不符
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职责、权限不明确;相互之间沟通不够,缺乏制约,存在相互扯皮现象;分级管理方面出现脱节问题,造成固定资产账账、账实、账卡不符。如部分医院只在财务部门设立总账,未设财产会计、无实物明细账,有些即使有明细账,也常因管理不严,未能及时与总分类账对账,从而使总分类账与明细账不符;管理人员更换时,不能完整交接账簿,甚至不交接账簿,造成资产总账和明细账不符;在设备购置时,无专人验收且技术资料不能及时归档;资产管理人与使用人分属不同科室,盘点发现账实不符现象,因分工不明确,不能及时协调解决,盘点过后就元人过问此事;有的医院大楼已投入使用多年,但仍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财务无法入账,造成资产盘盈;资产使用后,因管理不善,卡片丢失,不及时补办,造成账卡不符;使用科室对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不强,科室间出借或转移手续不完备,固定资产增减变动不及时办理登记手续,负责人变动或调动时不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以上这些情况都将导致资产实物脱离账、卡的监督,资产损坏或丢失时无人问津,从而造成资产流失。
(二)资产购置时没有充分论证,致使资产使用率低下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许多医院为了增强自身的竞争力,都在不断地扩大基本建设规模和添置、更新仪器设备,但往往只注重设备的先进性,对其实用性、重复性关注不够,在缺乏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相互攀比、盲目购置,使高投入无回报或高投入低回报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医院在没有充分了解大型和贵重仪器设备操作使用的必要条件,甚至是在培训人员还难以达到操作技术规范要求时,就购入仪器,结果造成仪器设备闲置,利用率不高,随着技术损耗和自然损耗,很快被淘汰报废,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直以来医院各科室申请购人的资产、设备基本上终身在该科室使用,直至报废或丢失为止。很少有人关心使用科室是否还在使甩该项资产,或是已闲置不用、根本无须再用,导致医院内某些资产、设备在部分科室闲置,而同样的资产、设备却又被另外的科室申请购置,浪费现象严重。由于已购置的资产、设备缺乏流动性,导致医院的部分资产、设备利用率低下。
(四)固定资产财务处理不规范
如有的医院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的住宅并未根据房改结果相应调减账面价值;有的旧建筑,由于拆除或重建,原房产的账面价值已不存在,但财务账面上未作相应调整,导致虚增医院的资产;按财务制度的规定购入的固定资产应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但许多医院购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不完全,往往不计入运输、装卸、安装等费用,只按发票价入账;按财务制度的规定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应按固定资产原价加改、扩建的支出,减改、扩建过程中发生固定资产被拆除、更换部分的价值及变价收入后重新对固定资产定价,但许多单位简化手续将其作为维修费用直接列支。
(五)管理混乱
捐赠、上级拨入、外单位赠送、购医疗设备时配备或赠送的设备,入库不及时、人为不入库、入库时验收人员不到场,造成部分设备被遗漏验收入库,管理混乱。用政府或财政部门拨入的科研经费购入的固定资产难以全部入库,往往科研课题完成,课题组解散,部分资产如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手提电脑等变为私有财产,使单位和国有资产流失。
(六)资产处置随意、报废把关不严,导致资产流失
有的医院在固定资产调拨时只由双方约定,不经任何法律手续,资产随意转移,容易导致资产权属不清,责任不明;有的医院资产出售时不审批、不评估、不公开;有的医院因设备的使用人员和维修人员不注重日常维护,在使用的过程中,对其性能和操作规程掌握和使用不当导致设备不同程度的损坏,尚达不到报废程度就人为地报废;有些资产入账、卡不全,或被保管人拿出单位,用于个人目的,随意申请报废。报废后对资产的处理没有明确规定,由单位自行处理,如把关不严,极易造成资产流失。
二、完善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几项措施
(一)医院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建立固定资产业务岗位责任制
要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不能由同一部门或同一人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以防范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差错和舞弊,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同时医院应配备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人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并加强对其后续的教育培训工作;对不能胜任工作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充实,始终保持一支高素质的固定资产管理队伍。只有同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建设,提高职业道德、业务管理水平,明确岗位职责,才能充分发挥他们在固定资产管理中的作用。(二)建立固定资产授权批准制度
各医院应建立固定资产业务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的方式、程序、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以及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不准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审批人应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在职责范围内根据审批人的意见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三)建立固定资产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为保护医院的利益,保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医院应成立专门的招标采购领导机构,实行集体讨论决策制度,严禁一人单独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规范医院招标采购活动,确保采购活动有序进行。在新增大型、高精仪器设备和改扩建维修项目前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成本效益分析,必要时还应聘请专家进行论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部门审批及进行公开招标购置。
(四)建立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制度
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参与固定资产的验收工作。医院要区别固定资产的不同取得方式,对外购、自行建造、接受捐赠、上级拨入、随购买的仪器设备配备或赠送等方式获得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并与购货合同、发货单、捐赠方提供的有关凭据、资料进行核对,办理验收手续,并及时登记人固定资产账薄。
(五)建立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控制制度
1.建立固定资产归口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的职责权限,确保固定资产管理权责明晰、责任到人。建立财务部门、财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三账一卡”制度,做到财务部门有账、财产管理部门有账有卡、使用部门有卡有物,使其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2.加强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及时掌握其价值变动的情况,确保固定资产增、减依据充分、计量准确,账务处理正确。
3.建立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固定资产正常运行,控制维修保养费用,提高使用效率。医院管理部门应对资产设备,尤其是大型设备配备专人负责定期维修、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降低固定资产故障率,延长其使用寿命,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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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基本数据“抓不到、抓不准”。
二是,清仓盘库“查不完、查不准”。
三是,核算结果“出不来,出不全”。
四是,业务流程“走不通,走不了”。
一、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系统
(一)固定资产系统操作流程:
1.固定资产增加工作流程
(1)一般设备增加
①各科室、部门在固定资产系统“固定资产增加”窗口填制固定资产增加报告单并打印,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②签字确认过的固定资产增加申请单报物供中心,由物供中心统一报采购中心审核汇总,经财经管理处审核后,报院领导审批。
③院领导审批后,由采购中心采购。
④货到后由物供中心在固定资产系统中做入库、出库的账务处理并进行拍照、粘贴二维条形码,通知申请部门领取。
(2)计算机网络设备增加
①各科室、部门在固定资产系统“固定资产增加”窗口填制固定资产增加报告单并打印,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②签字确认的固定资产增加报告单交信息科,由信息科审核签字后送采购中心审核汇总,经财经管理处审核后,报院领导审批。
③院领导批准后,由采购中心采购。
④货到后由物供中心在固定资产系统中做入库、出库的账务处理并进行拍照、粘贴二维条形码,通知申请部门领取。
2.固定资产减少工作流程
(1)科室、部门固定资产减少(报废、转让),需在固定资产系统资产减少申请窗口,按要求填制固定资产信息,填好后打印,由科室、部门负责人签字。
(2)签字后报资产分管部门(医疗设备报医学工程科、一般设备报物供中心、计算机网络设备报信息科)鉴定。
(3)分管部门按审批权限(2仟元以内由分管院领导审批;2仟至2万元由院主官领导审批;2万至5万元由院办公会审批;5万元以上由院党委常委会审批)。
3.固定资产转移工作流程
(1)科室、部门固定资产所属部门发生变化时,如:科室分家、合并、搬家或科室、部门之间调剂,固定资产所属部门应将变动的固定资产的转出部门、转入部门、资产编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及购入时间列表填写清楚,报资产分管部门(医疗设备报医学工程科、一般设备报物供中心、计算机网络设备报信息科)核准。
(2)资产分管部门核准后报财经管理处进行固定资产转移处理。
4.固定资产处置的工作流程
(1)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由各资产分管部门在固定资产系统资产减少窗口固定资产处置界面下填制“国有资产处置申请审批单”打印并签字确认。
(2)确认后报院领导审批,院领导批准后由各资产分管部门处置,处置后款项交财经管理处,财经管理处开具收款收据于各资产分管部门。
(二)固定资产账务管理
1.固定资产入库挂账操作流程
(1)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输机人员(物供中心、医学工程科)必须及时将收到的固定资产送货单及发票信息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产生固定资产入库单并打印。
(2)固定资产输机人员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必须将上月打印出的入库单及发票交物供中心及医学工程科会计进行入库挂账处理。
(3)物供中心会计进入固定资产帐务系统提取上月入库单,对照打印出的入库单及发票,仔细核对固定资产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入库挂账处理并打印出挂帐入库单。
(4)财务会计进入财务记账系统提取上月固定资产入库挂账信息,与审签后的挂账凭证进行核对,无误后将信息转记入财务系统会计账中。
2.固定资产付款操作流程
1.每月物供中心及医学工程科会计根据付款计划,将已入库挂账拟进行付款的固定资产进行报销准备。
2.物供中心及医学工程科会计进入固定资产账务系统模块提取已入库挂账信息,根据报销单据进行仔细核对,无误后进行固定资产报销结算处理并打印出固定资产报销记账凭证。
3.物供中心及医学工程科会计于4个工作日内将粘贴好的报销凭证传至财经管理处审签。
4.财务会计进入财务记账系统提取固定资产报销结算信息,与审签后的报销凭证进行核对,无误后将信息转记入财务系统会计账中。
(三)物资供应中心工作制度
1.物资挂账流程
(1)供应商根据企业需要将物资送达物资库房,并将物资送货单、物资检验合格证、发票等相关材料交物资库房保管人员进行验收入库。
(2)物资库房保管人员对照物资送货单、物资检验合格证、发票等相关信息,对送达的物资进行检查、验收,并登记存档,完成物资的验收入库。
(3)物资库房信息录入人员根据当日收到的物资送货单、发票,将物资按类别分别录入物资管理系统中,完成各类物资的信息录入工作,生成物资入库单并打印。
(4)物资信息录入人员每月第二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必须将上月打印出的入库单及发票交物资会计进行物资入库挂账处理。
(5)物资会计进入财务账务处理系统中,提取上月物资入库信息,对照打印出的入库单及发票,仔细核对物资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物资入库挂账处理并打印入库挂账凭证。
(6)物资会计于5个工作日内将粘贴好的入库挂账凭证传至物资供应科进行审核。
(7)物资会计将物资供应科审核后的入库挂账凭证报财经管理处领导审签。
(8)财务科会计将审核后的入库挂账凭证进行挂账转记账处理。
(9)财务会计进入记账系统提取物资挂账信息,与审核后送达的挂账凭证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将挂账信息转记入企业会计核算系统中,完成物资的入库挂账工作。
2.物资付款流程
(1)每月5日前,物资会计根据物资挂账情况、使用情况,结合企业物资付款制度及规定,编制物资付款计划。在财务账务系统中选取已完成入库挂账,拟进行付款的物资信息,按月份编制付款计划,并打印付款计划单。
(2)物资会计通过系统将计划提交至财务科,财务科按照系统设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核。
(3)财务科将审核后的付款计划报财经管理处领导、院领导审签后,报院办公会研究审批。
(4)物资付款前,由物资会计进入财务账务系统中,提取已审核通过的物资付款计划信息,对照结账报销单据认真核对,无误后进行物资付款账务处理,打印并生成物资付款凭证。
(5)物资会计于5个工作日内将粘贴好的付款凭证传至财务科进行审核。
(6)财务科根据付款计划,将审核后的付款凭证报财经管理处领导和院领导审批,再将付款凭证转至财务会计进行转记账处理。
(7)财务会计进入记账系统提取物资付款信息,与审签后送达的付款凭证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将付款信息转记入企业会计核算系统中,完成物资的付款工作。
二、总述
院级核算功能特点:
(1)构建桥梁,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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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应遵循原则
1.处置行为与财务柱销分开原则
企业进行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处置行为与财务核销分开的原则。企业在按照规定权限,经过本单位、主管事业部和财务部对资产处置行为批准后,才能进行资产处置,但不能进行财务核销。对于在规定权限以上需经财务部批准的资产处置,企业须报主管事业部先行审核,并经总部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再报财务部审批。
企业对经批准处置的资产处置完毕后,不论金额大小,均应向股份公司财务部申请财务核销,经财务部批准后,方可进行财务核销。
2.“零”价值管理原则
企业进行资产处置应当遵循“零”价值管理原则。企业在按照规定权限经过本单位、主管事业部和财务部对资产处置行为批准后,必须对处置的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按规定留足净残值,存货保留“1元”名义价值。
3.及时性原则
企业处置资产应当遵循及时性原则,指定专人负责资产处置工作,定期对本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拟处置的资产,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股份公司申请处置。股份公司根据情况随时审批,原则上不进行集中审批。
4.审计复查原则
企业处置资产应当遵循审计复查原则。每年度末,企业处置的各项资产必须由具备执业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复查后,出具资产处置的专项审计报告。
5.二次备案原则
企业处置资产应当遵循二次备案原则。凡是处置行为、财务核销,不论权限和数额大小,一律报股份公司财务部门两次备案。即处置行为备案一次,财务核销备案一次。总之,要以“零”价值管理观念,抓好资产处置的两个环节。一个环节是资产处置的行为批准,另一个环节是资产处置的财务销账批准。通过行为批准,企业可据此对同意报废的资产进行清理、拆除、变卖,但不能进行财务销账,同时全额提足减值准备,当账面价值为“零”时,必须保留“1元”名义价值在账上。
二、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程序
1.固定资产极废行为的审批程序
各单位可在本企业的审批权限内,根据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如生产车间或管理部门)提出的报废申请,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如设备管理、工程管理、房屋管理等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后,确认某项固定资产确实因正常磨损或维修成本过高而失去使用价值、因技术改造更新拆除且不能再利用、毁损严重确实不能修复等,必须进行报废处置的,经本单位财部门审核,法律部门复核,在“资产处置审批(备案)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完成必备的审批手续后,再报经理办公会批准,然后方可进行拆除、变卖,但还不能进行财务核销。
2.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财务核销程序
财务核销程序如下:企业将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清理完毕后,须将“固定资产清理结果备案表”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申请财务核销;财务部对企业所报“固定资产清理结果备案表”与“资产处置审批(备案)表”清单进行审核后,正式行文批复;企业根据批复文件内容,对已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财务核销。
三、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置
1.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置
固定资产盘盈处置的规定如下:企业应当组织专人定期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通过以账对物、以物对账,把实物盘点与账务核实相结合,认真做好核对工作;企业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固定资产盘盈,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排队、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规定取得合法证据后,及时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确保账实相符。
企业调整账面价值后,应将“固定资产清理结果备案表”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2.固定资产盘亏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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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单位实施固定资产的具体方式
1.1岗位分工控制
1.1.1分清产权关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产权不明晰导致的责任界定模糊是造成固定资产管理弱化的最根本原因,所以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首先必须分清产权关系,明确责任范围,将责任细化、落实到单位直至个人。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对达到标准起点的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入账。
1.1.2要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要求,合理设计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在兼顾运营效率的同时形成一整套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制衡机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预算编审、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各单位应当配备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的人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单位对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1.1.3对于一个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不得由同单位的一部门或个人全负责。
1.2授权批准控制
1.2.1将所有固定资产业务都纳入授权批准的范围;将固定资产业务的相关人员分为审批人和经办人,并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1.2.2应根据固定资产的重要性和金额大小确定不同的授权批准层次。
1.2.3应规定每一类固定资产业务的审批程序,以便按程序办理审批,经避免越级审批、违规审批的情况发生。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固定资产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1.2.4规定被授权人在履行权力时应对哪些方面负责,应避免责任不清的情况出现。
1.3预算控制
预算制度是固定资产内部控制中最重要的部分。通常,大中型企业应编制旨在预测与控制固定资产增减和合理运用资金的年度预算;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拟购建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小规模企业即使没有正规的预算,对固定资产的购建也要事先加以计划。
1.4购建控制
购建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及使用部门共同参与论证、招标等环节的工作。对大、中型购建项目宜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政府采购除外);零星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询制度、严格签定并依法履行合同。基建项目的竣工决算要经过中介机构审核并出具报告。
1.5验收控制
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参加,根据不同的取得方式(包括:外购、自行建造、接受捐赠、外单位调入等),将实物与购货合同、供应商的发货单及捐赠方等提供的有关凭据、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单);财会人员根据验收单及时登账。对经营性租入、借用、代管的固定资产,应设立备查登记簿专门登记,验收时相关部门和财务部门必须明确固定资产的产权归属,如检查房屋产权证、车辆行车(运营)证等权属证明文件,对于权属不清的固定资产需及时补办相关手续或专门提供依据,经明确后方可验收入账。
自建工程,当建造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1.6保险控制
为防范和控制固定资产的意外风险,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投保制度。在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下,选择合适种类的保险。单位必须首先明确投保固定资产的范围和标准,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等拟定投保方案,经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后办理单位手续。
1.7(七)转移使用控制
各个业务部门获得使用固定资产的授权后,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提出固定资产转移申请,之后进行有关的固定资产出库业务。管理人员要把握好核对环节,即对准备出库的固定资产数量、规格、使用部门等要素进行核对,防止出现错误。其次是固定资产出库登记制度,即每一项固定资产的出库业务都要登记使用部门名称、固定资产转移时间等要素。固定资产使用完毕后,使用部门和仓库管理部门交接固定资产要有记录,以及固定资产转移入库要有记录和责任人交接要有记录。。
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折旧、减值等相关会计核算。。折旧费用按规定计算,固定资产记账员在每月对折旧费用的变动作出分析。
2.进行执法检查和监督并建立奖惩制度
单位当建立健全对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单位实施固定资产的具体方式进行检查和监督检查,把固有资产的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作为监督的重点,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单位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固定资产内控制度,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
建立单位固定资产保值考核奖惩制度、领导干部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使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作为组织部门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单位法人与部门负责人签订《资产管理责任书》,促使单位各级领导充分认识到管好固定资产的重要性,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定期考核责任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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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意识不够
随着各高校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视,都设立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但往往把管理的重心放在采购管理上,对固定资产使用方面的管理力度不够。从固定资产控制环境的角度来说,对固定资产没有分别按重要性实施管理、操作或保管人的资质及职责规定不明确、不具体,对许多制度、流程的执行不到位,如在移交、盘点等方面都流于形式等等。
2.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低,闲置浪费情况严重
高校固定资产的购置经费主要是由国家财政拨款,这就导致了高校对固定资产的成本效益观念淡薄,由于要提高生均资产比值,提升学校的综合实力,在没有做好前期的调研和专业设置的前提下,就大量购买固定资产,从而出现重复购置资产的情况,
3.固定资产的控制活动流于形式
高校固定资产的控制活动贯穿了固定资产申购使用、流转、处置的全过程。尽管目前全国各高校实现的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分别设置不同的归口管理分类固定资产,分别设置不同的领导进行审批权限的管理,但是,由于部门领导管理意识不强,固定资产种类繁多,导致许多的申购、审批流程往往只限于形式,而不能起到真正监管的作用。
4.固定资产的账目与实物不相符
现行的会计制度并未对高校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必然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虚增;再有,有的房屋、建筑物完工后经历的审计时间较长,不能按时入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固定资产值虚低,结果使财务账与资产明细账不符。
5.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尽管许多高校建立了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和管理制度,但是这些制度规范中存在着权责不明的情况。更有甚者,这些规范制度不能在实际中落实,虽然设置了兼职资产管理员,但许多资产管理员被部门领导安排做其他的工作,而不能完全独立地进行资产清查、资产维护等工作,对自己管理的资产长期不清查。
二、建立高校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
1.建立固定资产的预算控制制度
高校预算控制应包括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首先高校要重视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结果的控制,财务部门和物资管理部门应全程参与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其次,要实行短期预算和长期预算相结合的模式,对实际支出与预算之间的差异以及未列入预算的事项,要检查是否经过正常的审批手续。
2.建立固定资产的授权审批制度
固定资产预算应有专人负责审批,明确审批人对固定资产购置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和责任,审批人不得越权审批。每项固定资产的各个环节都必须经过授权,根据金额的大小确定不同的批准权限。
3.明确固定资产的分工管理制度
高校应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配备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专职资产管理人员,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也要任命业务能力强的专职或兼职的资产管理员专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申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等环节,明确各部门的职能以及人员的分工和办理权限。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4.明确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养制度
建立高校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制度,通过定期的资产清查熟悉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和维护等情况,以延长其使用寿命。特别是对大型的精密仪器设备,要制定大型设备使用规则,并安排专人保养、维护,以提高大型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5.建立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岗位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数量、素质直接决定了固定资产管理的好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制定岗位责任制,制定工作规范,定期组织专业技能培训,加强考核力度。
6.完善内部审计控制
高校的内部审计部门要严格对固定资产的购买、处置、资产增减等做必要的审计,以明确固定资产的采购价格是否合理、购买大型设备仪器资产是否经过认证、处置资产作价是否合理等等。
三、完善高校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具体措施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环境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比如预算制度、审批制度、维护和保养制度、处置转移制度、审计制度、资产管理员制度、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制度等等,以明确每个部门和教职工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中所担任的角色,要加强高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以增强他们的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为高校资产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管理氛围。
2.加强固定资产各管理流程的控制活动
(1)编制预算,每年由财务部门、使用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分管校领导审核使用部门提交的预算报告,进行大量的调研论证预算报告的合理性。(2)申购,各使用部门在申购一般固定资产的时候,应向采购部门提交申购报告,经过采购部门调研,并报学校领导审批,采购部门要严格遵守采购制度进行采购。对于大型的设备仪器,使用部门还要会同采购部门、审计部门进行前期的调研、评估、认证,才能确定是否要进行购买。(3)验收,固定资产经过安装、培训完成后,要根据合同所规定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技术要求等要求,经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使用部门和相关专家等相关部门的验收,共同签写验收单后方可由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入库。(4)入库登记,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验收单、合同、发票,使用部门的出库单进行资产登记。(5)使用和维护,各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人员应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固定资产,核对资产账务明细,核对标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维修。对大型设备的修理,要由使用部门管理员提出申请,按报批程序审批后进行修理,如有大型设备的技术改造,还要经过相关部门和专家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审批通过后施行。(6)维护保养,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发现损坏及时维修,特别是对大型设备,要定期清洗、运转以防止设备搁置太久而损坏,对资产保养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7)处置,对于使用期满或者没有维修价值的资产,应有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申请,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和相关专家进行认证后,报校领导审批方可办理报废手续,一次报废大额资产的情况下,还要经教育厅或财政厅审批。
3.建立全面的固定资产管理奖惩制度
高校应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以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对资产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或者是使用部门,可以针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制定若干考核指标,分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等五个级别,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可以缩减经费,对考核优、良的单位可以适当增加经费,对于具体的资产管理人员可以同收入挂钩,对于管理不当,失职的管理员要追求其责任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提高资产管理员的待遇,并通过选拔竞聘资产管理员岗位以吸引有能力、有责任心的人员进入到资产管理员的队伍中来。
4.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加强固定资产的内部监督是资产管理的重要过程,高校的内部审计部门在内部控制过程中实行实时监控和审计是高校资产管理有序进行的重要保证。此外,上级财政部门每年还应抽取部分高校对其进行审计监督。也可以委托会计事务所对高校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或专项审计,以不断完善和强化内部控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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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126-128.
[2] 马卫胜.基于内部控制的固定资产精细化管理[J].企业
研究,2011,(24):85-86.
[3] 刁幸武.完善内部控制有效提高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3,(2):115-116.
[4] 梁秀英.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控制及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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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算范围
对于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范围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同类资产多次加总超出规定单位价值(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实物资产。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二、在单位实施固定资产的具体方式
(一)岗位分工控制
1.分清产权关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产权不明晰导致的责任界定模糊是造成固定资产管理弱化的最根本原因,所以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首先必须分清产权关系,明确责任范围,将责任细化、落实到单位直至个人。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对达到标准起点的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入账。
2.要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要求,合理设计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在兼顾运营效率的同时形成一整套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制衡机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预算编审、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各单位应当配备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的人员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单位对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3.对于一个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不得由同单位的一部门或个人全负责。
(二)授权批准控制
1.将所有固定资产业务都纳入授权批准的范围;将固定资产业务的相关人员分为审批人和经办人,并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2.应根据固定资产的重要性和金额大小确定不同的授权批准层次。
3.应规定每一类固定资产业务的审批程序,以便按程序办理审批,经避免越级审批、违规审批的情况发生。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固定资产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4.规定被授权人在履行权力时应对哪些方面负责,应避免责任不清的情况出现。
5.固定资产业务是由经过授权的机构或人员进行办理的,未经授权批准的人员不能接触固定资产业务。
6.制定各类固定资产业务的流程,明确固定资产在预算、购建与验收、日常保管、处置与转移等环节的内部控制要求,并在各环节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
7.单位对于重要的固定资产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单位中的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单位集体决策意见。
(三)预算控制
预算制度是固定资产内部控制中最重要的部分。通常,大中型企业应编制旨在预测与控制固定资产增减和合理运用资金的年度预算;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审核资产存量,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拟购建资产的品目、数量,测算经费额度)。小规模企业即使没有正规的预算,对固定资产的购建也要事先加以计划。
(四)购建控制
购建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及使用部门共同参与论证、招标等环节的工作。对大、中型购建项目宜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政府采购除外);零星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询制度、严格签定并依法履行合同。基建项目的竣工决算要经过中介机构审核并出具报告。
(五)验收控制
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参加,根据不同的取得方式(包括:外购、自行建造、接受捐赠、外单位调入等),将实物与购货合同、供应商的发货单及捐赠方等提供的有关凭据、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单);财会人员根据验收单及时登账。对经营性租入、借用、代管的固定资产,应设立备查登记簿专门登记,验收时相关部门和财务部门必须明确固定资产的产权归属,如检查房屋产权证、车辆行车(运营)证等权属证明文件,对于权属不清的固定资产需及时补办相关手续或专门提供依据,经明确后方可验收入账。
自建工程,当建造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六)保险控制
为防范和控制固定资产的意外风险,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投保制度。在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下,选择合适种类的保险。单位必须首先明确投保固定资产的范围和标准,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等拟定投保方案,经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后办理单位手续。
(七)转移使用控制
各个业务部门获得使用固定资产的授权后,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提出固定资产转移申请,之后进行有关的固定资产出库业务。管理人员要把握好核对环节,即对准备出库的固定资产数量、规格、使用部门等要素进行核对,防止出现错误。其次是固定资产出库登记制度,即每一项固定资产的出库业务都要登记使用部门名称、固定资产转移时间等要素。固定资产使用完毕后,使用部门和仓库管理部门交接固定资产要有记录,以及固定资产转移入库要有记录和责任人交接要有记录。
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折旧、减值等相关会计核算。折旧费用按规定计算,固定资产记账员在每月对折旧费用的变动作出分析。
(八)维护保养制度
固定资产应有严密的维护保养制度,以防止其因各种自然和人为的因素而遭受损失,并应建立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制度,以延长其使用寿命。建立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固定资产维修保养费用,纳入单位预算,并在经批准的预算额度内执行。
(九)处置控制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处置环节的控制制度。(1)各类固定资产如有汰旧换新、无法修复、修理费用过高或闲置等情形时,可按固定资产规定程序进行出售处理。各类固定资产如以达到不堪使用状态,且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时,使用单位主管应建议是否应予报废,并按固定资产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在进行报废处理前要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对固定资产的处置依据、处置方式、处置价格等进行审核。(2)建立出租、出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其审批程序及其合同的内容。(3)建立固定资产内部调拨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由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并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经使用部门、接收部门、管理部门等部门会签后,交财务部作内部转移帐务处理。
(十)清查盘点控制
单位应组成清查小组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盘点。根据盘点结果详细填写盘点报告表,并与盘点账簿和卡片相核对。发现账实不符的,应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并及时作出报告。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应查明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原因,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后作出相应处理。
三、进行执法检查和监督并建立奖惩制度
单位当建立健全对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单位实施固定资产的具体方式进行检查和监督检查,把固有资产的真实完整和保值增值作为监督的重点,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单位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固定资产内控制度,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
建立单位固定资产保值考核奖惩制度、领导干部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使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作为组织部门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单位法人与部门负责人签订《资产管理责任书》,促使单位各级领导充分认识到管好固定资产的重要性,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定期考核责任履行情况。
单位设计良好并运行有效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可合理保证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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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加强对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和重复建设较多、投资过热行业的控制,××区在对项目审查过程中,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行业准入公告,认真执行有关行业准入条件,对项目的规划布局、技术工艺、节能、节排等方面进行审查,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一律不予立项,切实规范行业发展。××区审批、核准、备案的28个项目中,有超审批权限项目1个,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了转报,对于不符合准入条件的3个项目,坚决不予立项。
二、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国家为控制投资过热,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多次清理整顿工作,虽然我区没有国家控制的项目上马,但也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开工手续不全。虽然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但由于企业不清楚项目建设有关手续或急于开工等原因,部分项目未完成前期手续就开工建设,造成一些遗留问题。
二是项目稽查难度大。由于中心城区市直、油田、地方单位交错,客观上影响对投资项目的掌握。
三是部门协调有待加强。与项目建设有关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渠道不顺畅,也是造成项目手续不全的重要原因。
三、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力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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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现状
由于目前我国的企业单位在资产管理控制中,大都重购置而轻管理。对于固定资产的成本、计提、折旧等不能进行有效控制与管理。使得固定资产不能合理发挥应用的经济效益,并且管理层对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工作也不够重视,使固定资产管理较为混乱,不能很好的实现内部控制。事实上,当前我国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过程中还存在着其他的问题,大致有以下两点:
1.固定资产的预算不合理,会计核算方法不够科学
在单位的固定资产购置中,一些单位并没有进行全面的评估预算,以确定是否应该购置固定资产,使得固定资产的采购过于随意,从而影响了固定资产管理的有效内部控制。另外,单位的内部控制审计监督力度不够,造成了固定资产管理与采购严重脱节,造成了大量的资金浪费,影响到单位的健康发展。另外,对于固定资产进行会计核算是明确单位固定资产现状的重要手段,也是唯一了解固定资产现有价值的途径。但当前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却并没有真正反应出资产价值,使得会计信息失真,实际资产状况与账面显示不符。
2.固定资产内部控制执行力度较弱,对固定资产的处置不规范
由于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中重购置而轻管理,使得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较多问题,并且关于固定资产的验收制度、盘点方法都不够合理,甚至一些固定资产已经报废却没有在账面上反映出来,使得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这些都是因为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中,其内部控制执行不力而造成的。另外,有些固定资产因为更新或损害不得进行报废处理,这时候对固定资产的处置方式就成为一个问题。而目前很多单位在处置固定资产时并不能够按照合理的会计核算计算其价值,并作出最佳的处理决定。这就使得资产出现一定程度的流失,并且也很容易出现腐败现象。
二、内部控制审计在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具体运用
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科学、规范、合理并行之有效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单位领导应充分重视固定资产内部控制与管理,营造良好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环境。
1.对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分工的内部控制审计
固定资产管理要坚持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对固定资产的取得、记录、保管、使用、维修、处置等,均应明确划分责任,并由专职部门和专人负责。应将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与执行、固定资产的取得与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进行分离,以防止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分工不当造成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资产损失或者资源浪费。固定资产取得、处置等业务应当由经授权的机构或者人员进行办理,审批人应当根据固定资产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其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越权;经办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固定资产业务。
2.对固定资产预算编制的内部控制审计
在安排年度固定资产采购预算时,应充分结合同级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和本单位财务部门的年度预算编制,使固定资产购置和决策预算科学合理、合法合规,对于重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以聘请独立的中介机构或者专业人士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价,并由单位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应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较大的部门或单位应该设立专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提高其使用效率,及时消除风险;同时应建立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组成固定资产盘点小组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和分析结果及时上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上报授权部门批准后进行处理。
3.对固定资产处置的内部控制审计
固定资产的投资转出、报废、出售、调拨转出等处置都需要符合一定的申请报批程序,并由独立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其他部门或人员进行办理,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当检查固定资产处置的报批程序是否合理,有否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处置”的原则,其处置价格是否合理、处置执行是否有效等,以防止固定资产处置不当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单位应当赋予内部审计独立、客观的身份,内部审计应当保持相对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应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内部控制进行检查,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报资产管理部门,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起到查错防弊的作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中,必须要加强内部控制审计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增强固定资产的经济价值。针对目前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要积极应对,采取有力措施解决这些问题,以促使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更好的发挥其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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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固定资产管理职责不清
按照《会计法》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要求,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应当分离。按照《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资产的价值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实物管理由办公室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单位将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的信息维护、固定资产卡片登记等工作都推给财务部门一手操办、而财务部门并没有参与实物资产管理,工作上职责不清,资产管理很难做好。
(三)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人员基本是兼职,经常更换,且很少有人接受过专门的培训,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知识缺乏,工作主动性差、资产调配手续不全,管理工作很难做到位。
(四)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没有和单位的财务软件实行有效衔接
各单位财务软件固定资产管理模块,是按照以前的固定资产分类标准和格式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是按照新的分类标准及要求登记固定资产卡片。一项资产有两种资产卡片、两个编号,给固定资产的核对、调整带来很大麻烦,也增加了资产核算与管理的工作量。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年度预算脱节,房屋等基建工程未批先建、超预算超规模建设、设备购置随意性强等。
(六)资产处置时效性差
土地、房屋、车辆等专项资产处置需报财政厅审批,其他资产在一定限额内,各厅局本级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下属单位报各厅局审批,超过限额由财政厅审批。实际工作中,审批效率太低、时间太长,尤其是专项资产处置上报后,长时间得不到批复,造成新的账实不符。
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是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点
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规范固定资产购建工作
努力推行固定资产部门预算,增强固定资产购置的计划性,实行财政集中采购,杜绝分散采购,使固定资产购置实行实物发放,严禁单位自行购置固定资产。严把固定资产进口关,体现部门预算的严肃性,保证固定资产配置标准的统一,实现财政资金的节约使用和售后服务质量的提高。对房屋、大型资产的构建实行代建制,由政府组织专门部门或委托中介机构负责资产建造,实行专业化管理、规范化运作,从而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杜绝无审批构建,超预算超标准构建等现象发生,同时也将各单位从资产构建的繁重工作中解脱出来。
(二)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和各单位财务软件的有效衔接
财政部门应要求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商和主要财务软件开发商做好两种软件的衔接工作,实现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直接代替财务软件中的固定资产模块,各单位财务部门不再直接产生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会计凭证。固定资产增加时,由办公室等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在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填制固定资产卡片,通过在线的方式将固定资产增加信息传递到财务部门财务软件总账模块,自动生成增加固定资产的会计凭证;固定资产处置时,由资产管理部门通过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向上级部门提交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并报送相应的纸质请示,上级部门同意处置时,国有资产管理系统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将资产减少信息传递到财务部门财务软件总账模块,生成减少固定资产的会计凭证。从而从制度上保证各单位固定资产的账卡一致,减轻财务人员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实现单位内部固定资产管理职能的有效分离,明晰上下级之间固定资产管理职责,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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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一)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目标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本建设设施及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和发展不可或缺的手段。根据有关财政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一是规范合作社固定资产管理行为,保证固定资产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确保各项固定资产的实存数和账面数一致;二是防范固定资产管理中的差错和舞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合作社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三是确保固定资产政策在合作社的贯彻执行,促进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和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总之,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目标是规范合作社固定资产管理行为,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发现错误、舞弊、盗窃、非法占有等行为,及时纠正,维护合作社及广大社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固定资产在合作社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确保合作社发展计划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原则
为有效防范风险,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广大社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建立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必须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1、法性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其前提条件必须遵循《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有悖于相关法律法规。
2、制衡性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岗位有合理的设置和分工,明确职责和权限,坚持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3、有效性原则。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应定期检查其执行情况,发现薄弱环节及时改进,出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目标的有效实现。
4、适应性原则。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高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的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应适应本社生产经营或服务的特点和实际,并随外部环境的变化、本社业务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而不断改进和完善,与时俱进。
二、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的现状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大部分按照《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及有关财政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但实际形同虚设,运作的随意性较大,以致现象经常发生,没有发挥其在合作社经营管理活动中应有的作用,严重影响了广大社员的积极性和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固定资产管理观念淡薄,制度不全
合作社“重生产经营、轻监督管理”的现象较为严重,导致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保管、领用、处置等制度不健全,没有专职人员负责相应的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管理和监督。
(二)固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
主要是由于合作社的管理人员来自农民,大多业务素质较低,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导致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未按性质、类别进行明细登记,不能如实反映本社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及其变动情况,账账不符、账实不符。
(三)固定资产添置的随意性较大
既不考虑综合利用,也不考虑是否符合本社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由负责人的意志决定,导致盲目购置、重复购置,使用效率不高,浪费严重。
(四)固定资产存在账外经营
合作社的固定资产大多是由社员入股和劳动积累所形成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接受政府或其他部门捐赠和政府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建设项目完工后形成的,这部分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入账,游离于账外,用于经营或租赁,取得的收入由部分社员支配,有的甚至被个别社员或负责人无偿占有,严重侵害了本社及广大社员的利益。
(五)固定资产处置不合规
合作社的固定资产是一项重要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较大,是社员的共有资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但固定资产的处置由部分人员决定,重大固定资产的处置也未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透明度不高,社员反响较大,影响了社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的构建
建立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必须要按照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并结合本社内部管理的实际,才能确保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合作社业务发展和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一)坚持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控制和授权批准控制制度
1、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坚持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控制制度,建立固定资产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同一部门或个人不得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不宜设置过多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但以下几个岗位必须分离:固定资产的授权批准与业务执行;固定资产的取得、验收与款项支付;固定资产的审批、执行与会计记录;固定资产的保管与清查;固定资产的处置申请、审批与执行等。
2、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坚持授权批准控制制度,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由社员(代表)大会授权理事长为本社固定资产业务审批人,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固定资产业务,严禁未经审批人审批办理固定资产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固定资产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社员(代表)大会或监事会报告。
(二)建立固定资产购置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固定资产购置制度,固定资产的购置既要符合本社的发展和生产经营的实际,又要注意节约,避免浪费,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一般固定资产的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审批人在授权范围内予以审批,获批准后,有关部门方可购置。对于重大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由理事会提出,交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进行公开招标,确保固定资产购置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防止购置过程中出现的舞弊行为而损害本社和广大社员利益。
(三)建立固定资产验收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固定资产验收制度,无论是合作社自行购置的、社员投入的、建设项目完工后形成的还是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都要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牵头,会同财会部门、使用部门、技术部门或监事会等参与验收,只有在验收合格并经登记后,财会部门才能办理有关账务处理,使用部门才能办理领用手续。同时,对外购、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当符合《货币资金》、《采购与付款》、《工程项目》等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建立固定资产处置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建立固定资产处置制度,明确固定资产处置范围、标准、程序和责任。固定资产需要报损、报废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制资产报损、报废报告单,经资产管理部门、财会部门、技术部门或监事会共同鉴定,并提供处置依据、处置方式、处置价格等材料,报理事会批准后,资产管理部门和财会部门方可办理资产的注销手续,进行账务处理,否则,不得随意处置。还有,处置价款应由财会部门及时入账,避免其他部门接触。对于重大固定资产的处置应由相关部门报理事会并提出方案,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处置,防止资产流失。对于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固定资产,不得分配给社员,不得记入社员账户,仅作盈余分配依据之一,社员退社后不再享有。
(五)建立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结合本社特点,建立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固定资产账簿登记制度和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制度,确保固定资产账账、账卡、账实相符。二是做好固定资产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固定资产正常运行,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尤其是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对盘盈、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进行处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六)建立固定资产监督检查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建立固定资产监督检查制度,接受社员的民主监督,要充分发挥监事会或执行监事的职能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使之贯穿整个固定资产业务的始终。其重点一是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岗位混岗的现象。二是检查在办理固定资产请购、审批、购置、验收、付款等业务时是否有健全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存在越权审批和未按审批意见办理的违规行为等。三是检查购置固定资产程序是否适当,购置的固定资产是否符合本社发展的需要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重大固定资产的购置是否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进行公开招标,有无舞弊行为存在。四是检查处置固定资产是否履行审批手续,作价是否合理,处置款是否及时由财会部门入账,重大固定资产的处置是否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五是检查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监事会或执行监事在检查中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应及时指出并加以纠正,重大问题应向理事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如有必要,可考虑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真正体现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办社原则。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Z].财会[2001]41号.
2、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固定资产(征求意见稿)[Z].财办会[2004]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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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公司对其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等权利,各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只有经营使用权和管理权,没有处置权。
一、公司新增固定资产业务办理流程
1.新增资产设备购置申请:由所需购买设备分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经分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将申请提交总部计划处报批,填写“投资(非安装设备)结算确认审批表”,填写新增资产明细表。
2.新增资产录入财务管理信息系统AMIS7.0:固定资产资产增加资产卡片资产种类、资产类型、资产编码(类中选择)、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使用单位、计量单位、资产用途、增加原因、原值、净值、累计折旧、车牌(井)号、复合数量、资金渠道、经济用途、制造厂家、出厂编号、折旧日期、投产日期、使用情况、负责人、安装地点录入完毕保存。
二、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
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提足折旧并退出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进行正常报废处理。
1.资产使用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逐级上报到公司财务处,财务处审核后交相关专业处室;相关专业处室对拟报废资产进行审查鉴定并签署意见,上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公司财务处将报废固定资产审批结果通知各单位,由各单位进行账务处理。
2.各单位上报处置申请及资产明细,公司财务处组织相关专业处室审查,现场勘察,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定价;财务处将申请处置情况报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确认委员会审批同意,并报集团公司审查批准后,按公司处置管理规定进行处置。
三、资产变动及不良资产处置
(一)资产变动业务
1.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当使用单位、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发生变化时,需要进行固定资产的变动处理。
2.由使用单位资产管理人员,通过中油财务管理AMIS7.0系统 “资产管理”下的固定资产-数据查改-资产台账- 固定资产卡片信息进行变更,修改完毕后保存。
3.如果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固定资产调拨,应由调出单位填写“资产调拨单”,首先由调出、调入单位领导、财务负责人、资产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其次由公司设备处领导签字并加盖处室公章,最后由财务处资产管理科领导签字盖章。 打印“固定资产调拨单”一式四份,分别报送调入、调出单位、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做账并按规定存档。
(二)不良资产处置业务
1.不良资产”包括企业已计提减值准备资产、已报废尚未处置资产、闲置资产、因业务调整拟退出资产。
2.资产使用或管理单位提出不良资产处置初步方案,报公司财务资产处,方案应包括不良资产的现状、形成原因、拟采取的处置方式、受让方情况、预计收益等内容,并提供符合规定的鉴定材料。
3.公司财务资产处组织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不良资产处置方案进行审核及实地勘察,提出审核意见;公司财务资产处对处置方案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公司财务资产处委托中介机构对不良资产进行评估作价并上报资产评估确认委员会审议。
4.物资管理中心根据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确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处置通知,组织具体的处置工作;交易双方签订不良资产处置合同或委托协议。
5.资产使用或管理单位根据会议纪要和收款单据、处置合同或委托协议等进行账务处理。
四、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首先,要增强有关人员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
1.增强公司负责人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意识。《会计法》规定:
“负责人对本企业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此,必须认真执行好《会计法》,使公司主要负责人真正承担起资产管理的责任,这是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杜绝思想意识上的“重进轻管”、“重资金、轻实物”。
2.增强各分公司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有的分公司长期使用早该报废而没有及时做报废手续,账面上仍大量的反映。企业财务内控机制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力不够,不能定期清查、盘点,造成企业“家底”不清。
其次,要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预算制度。每年应根据企业实际发展需要及资金情况,合理安排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预算,并从严掌握。
2.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购置的审批权,审批人不得越权审批,未经审批,不得采购。
3.组织责任制度。对购置、验收、接收由物资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分公司设备管理人员验收。明确其责任、具体工作要求,并相互稽核、职权分离。
4.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处置、报废制度。按有关规定,公司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进行调配要遵循“合理配置、有效使用”的原则,并办理内部调拨手续,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做好报废设备的处理工作,做到物尽其用,制订设备报废条件。
5.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定期盘点制度。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公司每年实地盘点清查一次资产,年底配合终审人员清查实物资产,资产管理员清查固定资产实存数量和固定资产系统录入的数量是否一致,做到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对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必须登记造册,查明原因,将差异情况上报公司财务处资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