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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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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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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速并不断扩大,单位和个人需求不断提高,使省直机关单位有限的办公院落变得更加拥堵。开发利用好单位人防空间是解决省直单位院落拥堵和维护资金来源比较好的途径,有利于改善省直单位办公院落停车拥堵、改善办公环境和兼顾战备。

1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面临的问题

1.1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资金不足

省直机关单位人防工程大多都建设时间比较早,设施设备好多都已到了使用年限,需要大量资金进行设备更换和维修。这些维修费用是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申请的,各个机关单位根据本单位人防工程设施使用情况,向国家进行维修资金申请。而往往这些申请到的维修资金远远少于实际工作中的资金需求,直接导致维护管理工作很难落到实处。

1.2 人防工程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变动

人防工程专业管理人员要求其观察细致、监管到位。要实现有效管理,确保人防工程达到设施完好、安全可靠的战备要求,就必须做到巡查、检查的高密度,从而保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由于专业管理人员的岗位变动,使很多单位人防工程的管理者多数是兼职人员担任,他们不熟悉人防工程管理业务,从而造成人防安全检查不深入、不到位、不全面。这也正是从根本上影响人防工程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

1.3 机关单位办公房屋权属变更

未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加强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健全办公用房统一管理体制,规范统一权属登记制度,由省政府授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法实施统一确权登记管理。对省属单位办公楼进行变更,省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办公楼及附属设施(地下人防设施)。由于房屋管理权发生转变,设备维修资金申请程序又比较繁琐,人防设备维修管理的积极性可能会受到影响,实际的维护管理工作就很难落到实处,甚至根本没有维护工作开展。

2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措施

2.1 建立规章制度,加强维护管理工作

建立明确的管理制度是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根据本单位人防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办法,逐渐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切实落实人防工程责任制,保证一旦战争需要即可投入使用。如某省直单位在不断完善本单位人防维护管理办法的同时,还成立了以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相关部门组成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人防工程平展Y合利用、战时转换、安全使用、维护工作的领导与协调。由于单位第一责任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在平时维护工作中遇到问题上报时,直接上报领导小组中间少了审批的环节,节省了大量审批时间。通过成立单位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领导小组,人防维护管理工作得到了重视,使得维护管理工作开展的顺畅有力。

2.2 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人防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是决定人防管理水平的关键。因此要不断的进行人防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组织学习《人民防空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等,丰富管理人员的专业理论,增强对本单位人防工程的了解,使之成为懂法规、懂专业的高水平的人防管理者。同时大力开展单位干部职工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丰富多彩的人防知识竞赛活动,让大家了解重视人防事业,逐步提高对人防管理工作的认识程度。如某省直单位为增强广大干部职工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大家关心热爱人防工作的积极性,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当前人民防空形式需要,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知识竞赛活动。规定竞赛题目来源和竞赛试题类型,供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和查阅,设置竞赛活动奖项。通过有奖竞赛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人民防空知识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人防管理的良好局面。

2.3 积极推进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社会化

随着机关单位后勤物业服务改革,全面推进物业服务社会化管理,相关的现行管理体制在某种程度上讲已不适用新形势要求。人防工程社会化管理是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实施社会化管理,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有效的克服了工作量大和人防管理人手紧的矛盾,把人员从繁琐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解放出来。根据本单位人防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管理细则,从而有效的监督、指导物业公司对人防工程的维护和管理,提高管理专业化水平,达到人防工程战时打得赢、平时用的上的使用要求。

2.4 平战结合、用管结合,畅通维修资金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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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管理搞得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工程状况的好坏,影响平战效益的发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结建”工程的大量修建,工程布局分散、管理单位多元化等现状,给人防工程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维护管理工作难以落到实处。

1.1 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多元化和一些管理单位经济效益状况不好,给管理工作带来的难度。由于企业转制,原来由国有或集体企业管理的人防工程,现在交由个体私营企业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既没有计划指标约束,也没有经济往来作纽带,管理难度非常大。人防主管部门到这些单位检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情况时,吃“闭门羹”是常有的现象。特别是有的单位经济效益不好,人防工程成为单位的“包袱”,处于无人管理的状况。

1.2 建设和管理单位的分离,造成人防工程管理责任单位难以确定。如某小区“结建”工程,建设单位将工程建好以后,交给物业公司管理,建设和管理出现脱节,建设单位将小区“结建”工程交给物业公司管理后,基本上不闻不问;而物业公司由于是受委托经营,维护管理基本上没有落实。

1.3 维护管理资金不足或难以落实,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难以落到实处。公用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经费,国家按每平方米2元钱进行补贴,尚且不能满足实际维护管理所需资金。单位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资金好坏,主要取决于单位效益状况。有些企业效益不好,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就落实不了。小区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问题比较突出,许多建设单位将防空地下室建好后,以租赁方式将防空地下室停车位变相卖给小区业主,收益归建设单位所有。然后将防空地下室交给物业公司管理,物业公司按月收取的停车费用尚能解决一些新建人防工程维护维修的一般性问题。

1.4 有些单位钻法律的空子,变相出让人防工程产权,使管理责任转移。在目前国家对人防工程权属未予明确的情况下,人防工程只能进行租赁或转让使用权。有的建设单位在出租或转让人防工程使用权时,签订20年的租赁合同,有的干脆就签“长期租赁”,变相把人防工程产权出让了,造成产权纠纷。

1.5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工程维护管理成本高。目前,安徽省关于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方面尚未制定优惠政策,滁州市只是对平战结合的用水、用电给予一些优惠。比如:照明用电按非居民照明电价,通风、除湿、抽水用电按照非工业用电执行。这些优惠政策只针对非经营的,而经营性的人防工程管理成本比地面商铺高,更需要给予政策支持,以促进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开发利用,也符合人防建设方针。

1.6 人防防护门等防护设施平时维护责任难以落实。人防防护门等防护设施属于外加工产品,生产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保质期合同一般是一年。按照国家人防办《关于颁布〈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一年以后的维护管理应该由建设单位负责,定期对防护设施注油、刷漆以确保金属部件无锈蚀损坏,但实际上建设单位都没按规定实施。

2 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管理

2.1 加强人防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当前,人防工程由各级人防办管理。随着经济发展,城市的地面空间变得异常拥挤,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逐渐提上人们的日程,对地下空间的规划设计、功能、投资、经营管理等方面,人防部门和其它地下建筑管理部门存在着矛盾。人防部门应站在国家长远发展的角度,坚守人防阵地,在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的前提下,发挥自己的管理职能。

2.2 提高公民的人防意识。和平时期,人防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坚持走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道路,不

断提升城市整体的防灾救灾能力,人防部门应通过各种媒体,宣传人防工程的重要性,提高公民的防灾救灾意识,消除人们对人防工作的误解。

2.3 提高人防部门的自身素质。人防部门不断丰富专业知识,加大对新型建筑材料、新技术等研究与开发,完善人防工程的功能,优化设计理念,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科研队伍和施工队伍,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提升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

2.4 加强现有人防工程的管理。对于全市的人防工程,人防部门应进行全面的调查、统计、评估,对于那些没有利用价值的人防工程予以拆除,对于具有改造利用价值的人防工程进行改造,完善其功能,发挥其经济效益。

2.5 加强人防工程规划。城市要根据自己的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对人防工程进行长期的综合性的规划。通过采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确保人防工程的科学性、合理性。

2.6 广泛合作。人防工程的开发和利用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人防部门需要与城建、国土、交通等部门加强合作,认真贯彻平战结合的方针,确保平时、灾时、战时人防工程的功能。

3 结语

综上所述,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人防部门应充分发挥在规划设计、施工等方面的优势,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积极配合,加大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的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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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防空警报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按照____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____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办法》和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洲市军分区《关于印发〈株洲市人民防空警报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做到了管理人员落实规章制度,加强了日常维护管理,进一步完善落实了检查登记制度,确保了全区24台人防警报系统设备技术状态良好,安全可靠,随时鸣响率100%。完善了石峰区人防警报器布点规划,及时处置了原化工助剂厂处的一台警报器,参与了全市人防警报拉练,做好了每周与市人防办通信指挥车的警报对接。

(二)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做到了安全

我区目前有人防工程82处,1158147平方米,其中地下室为22055平方米,坑道式为93092平方米,全为六七十年代修建的老式人防工程,是全市老式人防工程最多的城区,维护管理难度居全市之首。

为确保人防工程始终保持在良好的使用状态,我办经常深入有关企业单位,向企业单位领导宣传人防法律、法规,阐明责任,积极协调解决人防工程维护方面的技术难题等,督促各人防单位维护管理好人防工程,区人防办争取上级投入了13万多元对石峰山上五处透气天窗进行了维护。进一步落实了巡查制度,90%的人防工程做到了“灯明、路洁、水畅”,保障了人防工程的安全,无垮塌,无渗漏,无安全隐患。形成了“三天一巡查,一周一排风,出现隐患及时维护”的石峰模式。

(三)人防宣传教育深入人心

人防宣传教育是人防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为了不断提高人防宣传教育质量,提高我区人防工作的社会影响,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意识,我们根据全市人防工作会议精神,加大了人防宣传教育的投入,加大了人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力度,进一步抓了人防知识“五进计划”落实。我区的人防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通过三个方面来实现:一是大型企业(如株冶、株化)通过报纸、企业内部的电视台等各种媒体进行宣传人防政策法规。二是学校初级中学班开设专门人防教育课程,落实人防知识教育。凡有人防教学任务的学校都做到有教学计划,有专门教师,做到中学人防知识教育普及率达100%。使学生普遍懂得了人民防空的重要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严格依法按程序征收人防维护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条,《__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条,《____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04号令)以及《____省物价局、____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公用人防工程维护费征收范围和标准的通知》(____价费字[____7]87号)的规定,对辖区单位进行了人防工程维护费的征收,我们做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年底一定能完成市人防办下达征收公共人防工程维护费任务。

(五)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工作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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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以及科学与建筑技术的发展,城市建设用地不仅仅限于地面,而是向地面上空及地下空间的拓展,凡是要建设大城市,建设用地这个矛盾就比较突出,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科学、合理、有序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是各级政府需要考虑的重要课题。

人民防空工程(简称人防工程)是战时实施指挥防空、医疗救护、人员物资隐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场所,在和平时期可以用做商场、停车场等场所,为经济建设和群众活服务,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中充当了很重要的角色。但是由于人防法律体系不健全,人防工程产权尤其是“结建”人防产权的不明晰,一直是困扰人防工程建设的难点。2011年3月1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中明确了独立开发的已建人防工程可按一定原则予以确权,但“对依法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待国家有关法律明确其所有权归属后再行确权”。占人防工程比例最大的“结建”人防的权属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而能否正确解决人防工程产权归属问题已成为影响人防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现状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市场经济发展,人防工程数量得以快速增加,人防工程被拆除和损坏案件开始出现,开发商与住宅小区业主关于“结建”人防的产权纠纷逐年增多,我国人防工程“只建不管”、“重建轻管”和“无钱维护、无人管理”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由于人防工程产权归属不明确,导致人防工程管理出现执法空白,同时,也导致了人防工程管理关系不顺,国有资产流失,人防资源浪费,严重影响了人防工程战时功能的有效发挥,也严重制约人防事业的长远发展。

三、人防工程产权不明晰所引发的主要问题

(一)人防工程产权不明晰导致各方利益冲突纠纷不断。

城市在发展,车辆在增多,住宅小区的停车位变得一位难求,平时可用作停车库的“结建”人防地下室成为开发商和业主们利益冲突的焦点,围绕结建人防地下室产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的纷争大幅上升,有关部门在解决这些纠纷时也无法律依据。一些开发商趁机将小区人防地下室出售,或以所谓20年使用权转让,其结果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

(二)人防工程产权不明晰导致其管理维护责任不明确。

各方的眼睛只盯着平时利益的争夺,却淡化了“小区人防”维护战时人员物资隐蔽的防空功能的义务。由于人防工程产权不明晰,维护管理责任人难以确定,维护资金难落实,人防设备损坏、被盗的事时有发生。为了方便平时使用,使用者和经营者往往采取非保护性的开发手段,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人防工程,甚至破坏了人防工程,由于无法落实维护责任人,从而造成维护、管理不落实,严重削弱了人防工程战备功能。

(三)人防工程产权不明晰影响人防建设可持续发展。

由于人防工程产权不明晰,一些人防工程无法开发利用而处于闲置状态,不能实现保值增值,使人防部门失去融资继续进行人防工程建设的条件。而投资者在办理人防工程建设投资的抵押贷款时,得不到银行和交易市场的认可,不能做预售登记和抵押、按揭,无法买卖、转让,因而无法引进资金。由于人防工程资产不能变现,一些已建成的人防工程无力开发利用,已开发利用的项目无力改造更新,不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人防工程产权不明晰导致人防执法出现空白。

城市国有土地通过招拍挂出让,对出让土地附属人防工程有多种处置方式:一是由原维护管理单位直接拆除;二是原维护管理单位交由城市土地储备部门或城市投融资部门拆除,土地经熟化后进行招拍挂;三是原维护管理单位将土地及地下附属人防工程交由城市土地储备部门或城市投融资部门,城市土地储备部门或城市投融资部门通过招拍挂将土地及地下附属人防工程交由开发商开发,人防工程由开发商拆除。《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确需拆除的,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拆除单位负责补建或者补偿。”上述前两种处置方式“拆除单位”即行政相对人很容易确定;第三种处置方式确定“拆除单位”变得困难,因为原维护管理单位、城市土地储备部门或城市投融资部门、开发商处在同一利益链上,各单位都是收益方。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一次性付出土地出让费用,再确定其为行政相对人,额外负担补偿费用,不合情理。如人防工程产权明晰,谁转让、谁收益就确定为谁为行政相对人,由其向产权所有人支付补偿费用,这类问题即会迎刃而解。

四、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人防工程产权问题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遇到的新问题,改革开放以后,人防工程建设改变了一直由政府投资修建的模式,主要靠社会力量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对人防工程权属问题没有做出具体规定,使这一资产处于产权不明晰状态,影响了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畅通的人防工程产权制度迫在眉睫。深化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加强人防工程有效维护与管理的需要,是实现人防工程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和保证人防资产顺利流转的需要。

(一)着眼长远发展,合理界定人防工程产权归属。

首先,利用国家拨款、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人防建设资金和人防专项经费修建的人防工程,如指挥所、战备物资储备场所等无疑是国防资产。其次,按照法律规定的义务,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或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都属于履行法律规定的社会义务,所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产权应归国家所有。再次,国家和社会其他主体共同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产权。鉴于其是多元主体共同投资建设,该类人防工程的产权归属,应该既保留国有属性,又体现非国家投资主体拥有部分产权的权能。最后,完全由非国家主体投资、利用社会资金等多种途径修建的法律规定义务外的人防工程,产权理应归建设单位和个人。

(二)健全人防法制,加快人防工程产权立法。

要进一步健全人防法律法规,建立体系完备、程序规范的人防法律体系。在立法上创新,明确地下空间产权,并对现有人防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出台人防法律法规的配套规章和文件,细化人防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问题,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人防工程产权所有者和使用者在享有产权和其他权利的同时,应承担人防工程的管理、维护责任和义务,维持人防工程的战备功能,保持人防工程产权法律法规的一致性,为解决人防工程产权问题提供法律依据。

(三)健全管理机制,加强人防工程产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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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的建设是一种系统性和复杂性的工作,但是人防工程比之更胜一筹。它是一种特别的地下建筑,具有保护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作用,对国家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的扩大,这促使人防工程的建设越来越多。但是,我国的人防工程整体上来说水平并不是很高,而主管部门和监督部分的最主要工作就是对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进行监督,首要任务就是严格有效的监督施工质量。

1人防工程内涵

人民防空工程指的是为了保障人民防空掩蔽、通信、指挥等要求而建设的防护建筑。它主要包括战争时期能够为人民防空指挥、人员与物资掩蔽、医疗救护等提供保障而建设的地下防护建筑,是具有人民防空要求的地下工程。在现代,人防工程并不是地道、防空洞,而是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它可能是某个地下超市,某个商场的地下停车场,也可能是某个小区的地下停车场。

2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

2.1主体建设问题

(1)墙、板的拉结筋数量不够,并且没有依照梅花形进行布置,拉结筋弯钩的角度和长度也不符合要求。拉结筋的绑扎也不标准。

(2)在密闭墙和临空墙的穿墙螺杆中断没有设置止水板,而是使用了塑料管或者是其它的套管,这就对人防工程的密闭性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3)临空墙内外侧的钢筋颠倒,没有按照图成型和绑扎。临空墙钢筋在底板中的锚固长度也达不到标准。

(4)在对板柱结构顶板进行施工的时候,下层或者上层双向钢筋的位置放置颠倒。

(5)预埋的套管伸出墙体的长度没有达到要求。预埋的套管依据不同的功能,伸出墙体的长度也会有不同的要求。但是套管伸出墙面会给墙体模板施工增加难度,这也就使得很多施工单位为了能够快捷简便的安装模板,使所有的套管都不伸出墙面。

2.2设备安装问题

(l)在对人防底板进行施工时,没有按照设计要求安装防爆波地漏。

(2)在利用电气对结构钢筋网进行接地体时,接地钢筋网的纵横交叉点没有运用焊接。

(3)在安装人防门的时候没有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校正。人防门是人防工程中的特殊防护设备,在安装的时候要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对其气密性、启闭力、垂直度和闭锁装置进行专业的测试机校正,使得安全门在人防工程中发挥最大的作用。

(4)要在密闭隔墙、防护密闭隔墙、人防临空墙等人防墙体上暗装消火栓箱和配电箱。

(5)没有按照规范的要求对电气暗敷管线穿越顶板和人防墙体的地方进行密闭处理。

(6)没有按照规定设置防护阀门。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发现施工单位没有按照设计规范的要求在人防工程的防护区内侧距离板、墙小于等于2OOmm的地方设置工作压力大于等于1.OMPa的防护阀门。

这就会导致管道在进出人防工程的地方产生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3人防工程管理面临的问题

3.1管理资金不足

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费用是由国家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定时的补贴的,但是,这些费用并不能达到实际工作中的资金需求。作为一个单位,对于人防工程的投入多少,一般是由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来决定的,一般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人防工程的维护投资资金就相对较少,管理维护工作就很难落到实处。小区防空室是小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关键所在,一些单位建好防空室之后,又以停车室的形式卖给了业主,建设单位从中取得经济利益。地下防空室也可以以租赁等形式交给物业管理公司,这样通过他用取得的一些费用,可以作为人防工程的建设维修资金,解决一般的维护管理的问题。

3.2建设、管理单位分离,责任不明确

如:建设中的一些小区出现了建设单位和维护单位相分离的情况,建设单位将工程全部建设完工之后,交接给物业公司管理,导致了建设和管理之间出现了严重的脱节现象,建设单位不管,物业公司不问,所以实际的维护工作也没有落实,甚至根本没有维护工作开展。

3.3人防管理责任出现转移现象

目前,国家对于人防工程的权属问题尚不明确,致使人防工程只是在租赁与转让中生存。一些建设单位对于人防工程的租赁转让工作中,签订的是20年或者更长的合同,另一些建设单位则为了资金回笼或者其他原因,直接将人防工程的产权出让,导致了一些产权问题的产生。

4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完善措施

4.1加强人防工程监理工作

(1)依法坚持建设质量标准。人防工程作为国防工程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能够确保公共安全的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人防监理工作的宗旨是要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及生命安全,它的内容是保证工期和进度、贯彻人防法规、控制投资、执行质量标准、提高质量、增加效益,同时也是人防工程质量管理的核心内容。

(2)对人防工程监理工作进行规范。要落实人防监理企业的日常管理并且要细化评分制度、对人防工程监理工作管理进行规范、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程序进行统一,并且要建立监督管理和考评制。

(3)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防工程建设的监理水平。当今社会,人民、社会、市场对于人防监理服务的期望值变得越来越高,这也就给监理企业带来越来越大的社会压力,同时也就要求监理企业具有更高的业务水平,这就急需通过业务培训来加强和提升人防企业的管

理水平和业务水平。

4.2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它将行政、技术、法律和经济结合为一体,是行政执法的一部分。因此,工程质量监督的前提是建立机构,关键是提高执法能力。在建立和健全机构的同时,也要依据工作的需要和性质,引进人防专业人才,提高和培养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发挥监督机构的地位和作用,这是处理解决质量问题并且提高人防工程的整体质量的关键所在。

4.3严格按照规定审查与管理资质

(1)人防主管部门和各级建设部门要对参与人防建设过程的各个责任单位加大资格审查力度,严格把守建筑市场的准入制度。人防主管部门在项目论证阶段就应该指出没有相关人防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并且要监督项目法人进行整改。在发放项目许可证之前,在办理人防质监手续的时候,人防质监部门和人防主管部门应该对参加人防结建工程的人防设备提供商、设计、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各个主体单位进行资质审查。不具有资质的,人防部门不给予出具人防质监手续,建设部门不能够发放施工许可证。

(2)要全面实施质量认证制度,由人防质量监督机构、省级人防主管部门和国家依据各自的职权,对参加人防工程建设的人防设备提供商、监理和设计等各个主体单位进行资质管理认证,并且要对各方主体的资质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和检验,考核合格以后,通过颁发检验标志、产品合格证等方式来确认企业的资质或者是生产的产品已经达到某一质量水平。

(3)加强对项目法人行为监督管理按照人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开发商在进行项目开发的时候必须要建设配套的人防结建工程,但是项目的法人往往会首先考虑到自身的利益而想方设法的去逃避法定的义务。所以,人防主管部门必须要联合国土、计划、建设和规划等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法人及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在对项目法人的行为进行监督时应该注意到以下方面:要对工程招标的过程加强监督,对项目法人是否是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参与招标进行严格的审查。要对合同加强管理,避免项目法人在施工、建筑设计过程中制定各种各样的虚假合同来逃避主管部门的监督。严格遵守施工许可制度,要把人防工程的质监手续加入到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的前置程序中,以此来避免人防质监部门和人防主管部门不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要严格遵守人防结建工程中人防专项验收,没有经过人防专项验收的项目或者是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部能够交付使用,也不能够办理产权登记。

结束语

根据以上分析,加强对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是人防工程持续发展的关键,人防工程质量的监督过程中,时刻掌握关键环节,尽最大的努力确保工程质量,这样才能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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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功能,也是最基础和关键的内容,有助于更好地改善民生、完善城市的功能,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1]。我们要在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战略下全面思考,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不断提高城市的综合防护能力。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严格执行人防工程建设的定额体系,用完善的管理制度作为保障和依托,使人防工程成为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有力后盾。

2人防工程建设的定额体系发展历程概述

我国为了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定额管理在人防工程建设中的应用效能,从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评估、项目决策、投资、质量控制、考核评价等方面,对人防工程建设实施全国统一的定额标准,这是一种适用于各类人防工程建设的定额标准,其中也包括对附建式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定额规定和标准,是一项专项的经济法规性内容[2],在对我国人防工程建设的定额编制过程中,主要表现为以下编制进程。

2.1初始阶段(1988—1992年)

在这一阶段中,是我国人防工程建设定额编制的开端,随着国家安全的需要和工程建设的需要,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正式下文,确立了全国统一的、标准的人防工程建设定额,并成立了人防工程建设定额全国编制组,即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的初期阶段。随后,在全国人防工程建设定额编制组的群思广益下,开始了对人防工程建设的定额编制,并于1987年年底最终完成,形成了《人防工程预算定额》,具体内容包括:第一册中的掘开式工程定额标准、第二册中的坑地道工程定额标准、《人防工程工期定额》《人防工程建设费用项目划分及调整暂行规定》等。基于上述初期阶段的定额编制探索,又编制出了《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安装工程、《人防工程概算定额》等。历经艰辛和相关人员的努力,最终整体形成了我国第一部人防工程建设定额,除了《人防工程估算指标》尚未编制,这个定额标准夯实了我国人防工程建设的基础,并为人防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开创了编制条件和依据。

2.2第二阶段(1992—2008年)

我国的人防工程建设在施工技术应用不断提升的条件下,需要对人防工程建设定额加以规范化,以适应人防工程建设的公平有序竞争环境。鉴于现实发展的需要,我国人民防空办公室对第一部人防工程建设定额进行修订和完善,开始编制第二部人防工程建设定额,以更好地为人防工程建设提供造价依据和参考,促进人防工程建设竞争市场的有序与和谐。在这个阶段中,我国为了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出于国有资金的现实需求,编制了《人防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并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上报审批后颁发。为了更好地在全国推行《人防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又根据各个地域实际建设的需求,编制了《人防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以推动各地的人防工程建设。

2.3第三阶段(2009—2013年)

由于我国实际人防工程建设的需要,遵循国家和社会的“平战结合”的方针和政策,我国依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预留有防护功能的平战转换项目,并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人防工程建设的现实需求,这项具有防护功能的平战转换项目更具规模,成为人防应急准备的重要举措和任务。对于这些防护功能的平战转换项目,需要拟定和编制相关的平战转换预案,在其平战转换预案中,还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建设经费的预算,以更好地实现防护功能的平战转换项目的建设。通过对实际情况的勘察和设计,我国人民防空办公室编制了《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费用编制办法》,并于2009年实施。在这个防护功能的平战转换项目的人防工程建设中,出于审核投资估算的编制需要,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又编制了《人防工程估算编制规程》和《人防工程估算指标》,于2012年实施。基于人防工程建设的现实需求,我国于2010年开始对相关的定额进行了重新的全面修编,这些定额内容包括《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掘开式工程》(HYD99-01-1999)、《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坑地道工程》(HYD99-02-2002)、《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安装工程》(HYD99-03-2003),经过修编之后,形成了新的《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掘开式工程》(HYD99-01-2013)、《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坑地道工程》(HYD99-02-2013)、《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安装工程》(HYD99-03-2013),于2013年实施。同时,为了更好地规范执行人防工程建设清单计价,国家人防办公室又编制了《人民防空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RFJ03—2009)和《人防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在2013年之后,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站从维护管理的角度,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预算定额》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并拟定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预算定额》大纲,并于2014年编制完成并实施。由上述3个不同的发展阶段来看,我国人防工程建设定额体系是处于一个动态的、变化的完善进程,它是根据国家人防工程建设的需要,对人防工程建设全过程不同阶段的造价计价的补充和完善。

3人防工程建设定额体系的主要特征分析

我国的人防工程建设定额体系主要使用统一的人防工程建设定额以及配套的费用定额,依据其计算规则实现人防工程建设的定额实施,以更好地实现对国家人防工程建设经费的节约,更好地规范了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其主要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对我国人防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勘探和测量,获取真实可靠的数据资料,通过这些真实可靠的实测资料,可以成为我国人防工程建设定额的消耗量标准参考和依据。2)在人防工程建设定额的消耗量规定中,可以真实地反映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损耗,而非估量损耗值。3)人防工程建设定额的消耗量符合科学的标准,反映了合理的水平。4)在《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掘开式工程》中的支护子目和降水子目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对其他行业来说具有引用价值和功能,并在建设定额的空白处填补了重要的一笔。5)在《人防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坑地道工程》的内容之中,还可以对军队和粮食等系统行业所引用。6)人防工程预算定额体系充分反映出防护的实际要求,具体体现在:(1)掘开式工程中,由于要使用大量的混凝土和钢筋,人工费占直接费的比例较小。(2)在坑地道工程中,由于掘进的断面较多,因而其人工费占直接费的比例较高。(3)在安装工程中,由于其施工环境相对封闭,因而要增加更多的人工消耗量。

4人防工程建设定额的管理制度研究

4.1建构和完善人防工程配套的定额管理制度

我国的人防工程定额管理推行三级管理体制,分别负责指定区域的定额站或工程部门。在这三级管理体制下,它们分别履行以下职责:(1)国家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负责对全国统一的人防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负责拟定人防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方面的制度及具体办法;负责对人防工程定额相关问题的解释及仲裁;负责对人防工程定额管理的理论研究,并对典型的人防工程造价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2)省级定额管理站。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负责对区域内的人防工程建设费用定额、补充定额加以系数的调整,并拟定区域内的定额管理和概预算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监督区域内人防工程概预算、招投标管理过程是否公平合理;对区域内的人防工程定额及费用给予解释和仲裁。(3)重点城市人防定额管理站。具体测算人防工程材料价差调整系数;审查预算及决算及招标是否公正合理;交流执行人防工程定额的具体实践经验,并及时反馈执行人防定额标准的基层意见和建议[3]。另外,《人民防空建设造价审计资质(格)考评暂行办法》([1996]99号)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内部审计办法》([1998]186号)也是人防工程建设实施统一清单计价模式的制度保证,对于推行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有极大的作用。

4.2建构和完善人防工程配套的造价管理制度

人防工程相配套的造价管理制度是定额管理制度的有效延伸和拓展,是定额管理制度实施的重要依据和参考,为了更好地实现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展,我国在2009年重新修订了《人防戒建设造价管理办法》和《人防工程建设内部审计办法》,并于2010年重新颁布了4个人防工程造价管理制度,以更好地实现对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完善。

5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是重要的战略性建设项目,它与国家安全密切相连,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具有极为重大的战略意义。我们要以人防工程建设定额体系和管理制度为研究重点,探讨不同发展时期和阶段的人防工程建设定额标准计价体系,并不断完善和规范人防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度,在提升人防工程建设定额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同时,更好地促进我国人防工程建设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丁宝全.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问题研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11):252.

篇7

1.使用与维护管理混乱。目前,除投资主体单一的人防工程归建设单位使用与维护管理,因而管理职责明确外,投资主体分散、多元的人防工程,有的作为公用人防工程归当地人防办使用与维护管理;有的由开发商出租给用户使用(期限长的20-30年,短的2-3年),有的甚至被开发商出售了使用权;有的移交物业管理公司,由公司自用或用出租所得弥补物业管理经费;有的因意见难以统一,闲置未用。这些工程往往管理职责不明,平战转换与维护资金无法落实,战备效能难以得到保证。

2.投资多元化格局难以形成。目前,对于投资主体单一的人防工程,投资者只有使用权、租赁权,而没有转让权、抵押权;对于投资主体分散、多元的人防工程,其使用权、租赁权往往难以真正行使,转让权、抵押权更无从谈起。由于业主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投资建设人防工程的积极性受到影响,人防工程投资多元化格局难以形成。

3.监管乏力。由于权属管理职责不明确,执法主体不明确,各级人防办在主观上想管管不到位、客观上不能化太多物力、精力与时间对结建人防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城镇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也无法对那些工程进行权属登记或变更;工商部门也无法查处开发商出租人防工程收取租金等事件。

人防工程确权难点

当前,确认人防工程所有权的难点主要有:

1.大多数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无法确认。《**省土地登记办法》第十条规定:“依法独立使用的地下空间,使用者应当自批准使用之日起30日内,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但大多数人防工程特别是投资主体多元、分散的结建防空地下室,由于法律、法规依据不足,对“依法独立使用的地下空间”理解不一,或因地下空间土地使用费计价依据仍不明确以及非“依法独立使用”等因素,开发商提交不了地下空间土地来源证明等相关文件,造成一些土地登记机构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利人的权利也就得不到确认。

2.部分人防工程建设投资者身份,尚有争议。主要是为依法定比例“结建”的防空地下室的投资者身份。有四种看法:一是开发商投资说,理由是出资建设的为开发商。二是业主投资说,主要理由是开发商已将防空地下室的建设成本摊入了业主的购房成本,三是国家投资说,理由是修建上述防空地下室属于法定义务,相当于工程实物赋税(因为不履行应建义务,依法须交纳易地建设费,并转化为政府财政专项资金)。四是国家和业主共同投资说,主要理由是业主作为投资人有着民法依据,但毕竟属于履行法定义务,且国家给了一定的优惠政策,也可视作投资者。

3.确认人防工程所有权,无法可依。参照现行法律、法规,政府全额投资在依法行政划拨的地下空间土地上建设(含人防部门自建)的人防工程,所有权依法应界定为国有。但因有关法律、法规对人防工程所有权登记管理无明文规定,其所有权还是无法得到确认。至于其他人防工程,因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无法确认,投资者身份尚有争议,其所有权更无法得到确认。

确认人防工程所有权的对策

1.以法律形式明确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

《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根据该规定,应在修订《土地管理法》和《人民防空法》中解决地下空间使用权。

2.以法律形式明确人防工程所有权。

《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据此断解,也可在国家或省级层面专门立法解决人防工程所有权问题。

3.确立人防工程所有权的建议。

对于政府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不论是单建人防工程、结建防空地下室,还是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工程。

对于非政府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考虑人防工程的战备属性与公益特性,统筹人防工程的战备、社会与经济效益,可区别确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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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切实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完成人防工程系统普查及年度人防工程年检备案任务,做到普查率100%,人防工程管理优良率80%,合格率90%。

3、根据市人防办统一要求,在新增人防工程内部制作、安装功能标识牌和管理制度牌。

二、完善人防军事斗争准备工作

1、围绕提高人民防空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目标,制定完成本区人防机关和专业队的年度训练计划,重点加强市电力公司、城南水厂和港华燃气三个抢险抢修专业分队的整组和训练工作。

2、制定完善街道、社区两级防空袭方案,做好区域重要经济和战略目标的调整及防护预案的修订。

3、合理规划警报网建设,完成沙洲街道、南湖二中的警报器移机复装和兴隆街道15台多媒体警报器的试点安装任务。加强警报器维护管理,保持警报器性能完好,确保我区在全市“12·13”防空袭警报试鸣工作中鸣响率100%。

4、根据上级有关人防指挥所建设的总体要求,继续跟踪协调区人防指挥所工程建设工作。

三、加大人防宣传教育力度

1、在区初级中学设立民防知识教育科目,加强对中学人防教学工作的指导,全区初级中学民防知识开课率100%,优良率88%以上。

2、推进人防进社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建设,巩固和深化城市社区人防工作成果,通过制定社区人防应急疏散预案、组织社区人防演练和加强社区人防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形式,不断提高基层防空防灾的应急救援水平。

3、深入开展人防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利用防灾减灾纪念日、国防教育日和防空警报试鸣日等纪念活动或重要时机,开展人防宣传教育活动,指导街道积极探索人防进机关、进企业的新途径。

4、加强区人防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强化人防宣传信息报道工作,提高人防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1、认真做好市权审批下放的承接工作,依法履行人防工程的若干行政审批审核工作,同时,对河西新城重要项目的工程审批,建立“绿色通道”,力争缩短审批时间。

2、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依法查处人防工程违法案件。同时,要加大人防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有效预防人防工程违法案件的发生。

3、畅通人防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公开渠道,提高“12345”政务呼叫中心人防服务平台投诉办理效率。

五、利用人防资源为民办实事

1、结合“宜居幸福圈”建设,加快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协助做好南湖体育场大型地下停车场建设工作,为老旧小区进一步发展注入动力。

2、继续通过户籍摇号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7500只应急救援包的发放,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发放成功率达95%以上。

六、强化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人防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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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防疏散基地部分设施维修维护。为有效发挥人防疏散基地的基本功能,我办于四月份对维修维护项目进行了核实核算,分别向市人防办和县政府递交了维修维护项目申请报告,并分别得到了市人防办和县政府的同意。现维修维护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争取到八月底全部完成任务。

3、小区人防工程。该工程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总投资1500万元。该工程已完成立项设计等手续,近期动工建设。

4、国际人防工程。该工程总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现正进入报批阶段,力争下半年动工建设。

(二)抓好指挥通信建设

1、对全县原有24台警报器进行了检修和维护,确保警报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警报器安装。今年新安装警报器4台。其中、、各1台,城区1台。目前全县警报器总量已达到28台。

(三)积极搞好“6.15”警报鸣放活动

结合“6.15”警报鸣放活动,积极开展警报鸣放知识和防空防灾知识宣传,“6.15”警报鸣放之前及时向市民政府公告,协调广播、电视、移动、联通等单位,以手机短信和图文播报的形式,将试鸣信息告知市民,做到全民知晓。鸣放当日,上街摆放宣传展板5块,悬挂横幅20条,发放《县市民防空防灾应急手册》、《人民防空文件汇编》和人防宣传提纲10000余份,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四)规范性文件制定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和管理,保障平时发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战时功能,我办在前期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县人防工程管理办法》。下一步报县纪委、县政府法制办审批。

(五)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今年,按照县委部署,我办把招商引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前段时间,主要领导多次去、跑济南,争取的200万元无偿资金基本落实。

(六)做好包村帮扶工作

按照县委部署,今年我们包靠镇黄家宅村,入村后积极开展工作,制定了包村帮扶工作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上半年对村容村貌进行了整治,新修村内大街6条,桥梁1座,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17人。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抓好县体育公园工程建设

一是科学制定推进计划,做到倒排工期、压茬推进;二是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三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十·一”国庆节期间投入使用。

(二)做好人防疏散基地部分设施维修维护工作

对维修维护工作,单位拿出业务骨干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八月底圆满完成任务。

(三)做好小区和国际人防工程的动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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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般来说,人防工程都是密闭的地下空间,很多有害气体容易在里面积聚。在这个密闭空间里,各种各样的建筑或者装饰材料都会散发出一些有害气体。比如说一些塑料或者油漆材料中会散发出甲醛,而一些钢筋混凝土材料中会散发出氡气,空气中会有各种各样的污染物或者细菌,甚至也包括超标的二氧化碳。无论是在战争时期或者是在和平时期,人们长期处在密闭的环境中对身体肯定是不利的。提高人防工程的通风性,改善人防工程内部空间的空气质量,在人防工程设计中是非常重要的。

一、人防工程通风的原理

人防工程本身的特点,决定了人防工程内部空气环境与地面工程相比具有热稳定性、封闭性、潮湿等特点。人防工程通风是保障人防工程内部达到要求的空气环境、保证工程内掩蔽人员生存和工作的热湿环境和空气品质、保障工程内设备正常运行的热湿环境的重要手段。人防工程通风,根据通风时机,分为平时通风和战时防护通风。平时通风是工程在和平时期使用和维护管理时的通风,防护通风是人防工程在战争时期使用时的通风。

人防工程防护通风有三种通风方式,即清洁式通风、滤毒式通风和隔绝式通风。清洁式通风是指在战争期间,当人防工程所在地未受到核生化武器袭击时所采用的通风方式。滤毒式通风是指当人防工程外的空气遭受敌人核、化学或生物武器袭击而被沾染时,进入工程内部的空气经过除尘滤毒处理。并将用过的废气靠超压排风系统排出工程的通风方式,包括进风系统和超压排风系统。隔绝式通风是指在人防工程隔绝防护的前提下实现的内循环通风方式。滤毒式通风是人防工程防护通风的核心,也是进行防护通风设计的重点。

二、防护通风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防设备安装相互冲突

在人防施工过程中,通风设备因其体积较大,极易与其他设备安装反生冲突,而且一旦发生将严重影响防空地下室的平战转换和战时使用,此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口部位置,通常表现为预埋通风短管与人防门安装互相冲突,导致人防门无法正常开启;或手电两动的密闭阀门安装离墙间距不足,影响战时通风管的平战转换;或者预埋风管标高安装不能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满足0.5%的向下坡度,无法达到战时使用要求等。图1为某二等人员掩蔽所主要口部,战时通风管进入防毒通道以后,为避免与人防门打架,不得不向上抬起,违背了战时风进入染毒区后应有0.5%向下的坡度要求。

图1某竣工人防工程主要出入口的通风设备安装

2、通风设施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人防政策要求,不妨碍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的战时通风设备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购置及安装到位(包括超压排气阀门、滤毒罐等)。但是在工程竣工之后的日常维护管理中,由于维护管理人员的不专业以及责任心缺失,造成人防通风设备因管理不善、维护不当,出现各种问题,到临战阶段无法按规定完成有效的平战转换,造成建设单位金钱人力上的巨大浪费。

3、人防工程通风设备与其他部门要求配合不完善

根据我国人防工程建设实行的“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方针,人防地下室的设计施工不仅要满足人防工程战时需要,同时也要符合消防、电信、规划等部门的相关要求,满足平时停车、储藏等各种功能。同时人防工程通风设备因为其自身特点,一般体积较大,结构较为复杂,与其他设备的安装、土建的布置存在冲突,比如滤毒室、战时风机房、专业队工程布置对平时停车位的影响。

三、保证防护通风系统质量的措施

1、要严格执行人防工程设计项目的专业化要求

针对上述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人防工程的设计过程应当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要注意提高新风质量。从人防工程使用的需要来看,改善人防工程的内部环境,加大通风量对人的正常活动是有利的。但是,由此会增大空气通风设备的负荷,造成工程成本的增加。因此,要转变成本观念,不能为节省成本而降低使用功能。要严格对照人防工程设计规范标准,把好合理确定新风量这个设计的关键环节,设计人员既要有人防工程必备的知识,也要在设计中强化人防工程的意识,保证设计的新风量达到必须的安全系数,以满足平时正常使用和战时的特殊使用需要。同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空气污染,保证进风口和排风口之间足够的距离,进风口一定要选择放置在比较洁净的地方,最好是能接近绿化环境比较好的地方。(2)要严格按照要求计算通风系统阻力和热湿负荷。作为设计人员不能凭常规经验选用通风设备,要对照标准进行严格的计算,合理地确定工程内外温度和湿度计算参数,严格计算工程内的热湿负荷,包括壁面散热散湿、新风带进的热和湿、人员散热散湿及电气设备散热等。对设计选用的通风系统,应计算通风系统的阻力,根据系统阻力与热湿负荷选用符合要求的设备,以达到人防工程使用时的空气品质要求。(3)要重视消声除尘和战时平时通风系统协调,使气流组织更加合理。消声除尘设备必须设计到位,选择的设备应当符合实际要求,尤其是要注意进风口、排风口不能过于接近,杜绝出现空气二次污染的情形。另外,对大型人防工程应当考虑布置送风口、回风口的均匀性,采取上送风、上回风或者上送风、下回风的布置,并且送风口、回风口要选用气流射角的散流器,使新风气流能够直接到达人员活动区域。

2、要重视人防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理

人防工程施工阶段是以执行既定设计计划为主的阶段,是形成人防工程建设实体、使用价值的过程。在工程设计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理是保证人防工程建设最终质量的重要途径。加强人防系统自身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对相关设计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并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把要求事前讲清,使问题尽量发现在前、整改在前。由于工程设计技术性较强,不具备条件的人防主管部门可采取委托审查的方式,加大对工程设计的审查,健全完善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责任追究制度,防止一些不具备资质或资质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参与人防工程设计。要重视人防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认证,强化施工过程专业化要求的培训,使施工单位真正增强人防工程质量意识,保证人防工程建设施工环节全部符合设计规定。加强人防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人防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施工方、监理方和建设方的沟通协调,在通风防护系统建设安装过程中,要不定期地巡回抽查,并对部分项目必须做到现场检查,如预埋通风管道等,检查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施工,切实保证通风防护系统施工质量到位。

3、要加强人防工程竣工的质量验收

强化质量监督管理,是保障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基本手段,要依据建筑、人防等法律法规来加大质量监管力度。要将竣工验收与平时质量监督相衔接,规范人防工程质量监管行为,重点是要完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所有环节都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执行。要重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不能有任何松懈的思想,工程竣工验收的重点是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任务,对照检查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意见与批复等文件档案。竣工验收过程中,应将防护通风系统作为重要内容,最好是能够按照设计图纸逐项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还应当进行通风设备系统试运行等检测,确保能够严格按照人防工程的设计标准进行施工,保障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价值和战时使用效果。要明确工程验收责任,验收组成员组成应合理,验收程序应符合规定,验收时提供的各类资料应当齐全,验收方式应以采取现场查看为主,各个环节验收结果应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应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整改后再进行验收、符合标准方可通过。

结束语

建设单位应在人防工程开工交底阶段就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积极协调设计、施工、监理之间的对接和沟通,对有可能出现的问题早作准备,认清人防设备施工安装的专业性,进行施工招标时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进行设备安装;监理应加强工作责任意识,对人防设备的安装应重点关注,熟悉施工图纸,认真做好人防全程监督质量工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S].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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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以“完成总规编制”为目标,规范流程抓推进。根据国家省市人防办提出的“人防工程规划必须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编制”的总体要求,围绕争取今年底《县人防工程总体规划(2014-2030)》通过上级评审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推进了人防工程规划的制订,学习借鉴周边县市的成功经验,组织开展了相关基础资料的收集和规划修编的组织指导工作,按照公开招标流程要求,精心编制了招标文件,经开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确定由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目前已完成总体规划的初稿。

5、以“严格行政执法”为要求,提升质量抓服务。依法依规抓好人民防空“结建”审批工作,规范人防“易地建设费”收取和管理,组织开展人防“结建”督查督办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严格执法,严格把关,做到应建则建,应收尽收,到6月底已完成征收人防“易地建设费”任务,已足额入库。同时,加强对开发区行政权力下放的指导检查,强化服务指导,确保下放事项规范运行。人防政务窗口服务工作经政务中心考核获得“综合优胜杯”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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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种形式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宣传和推广《居安思危、备战人防》科教影片,累计在县电视台和大地广告公司显示屏上各播放一周,在广场、学校、社区、电影院等场所播放20场次。与此同时,通过新闻报道、知识竞赛等多形式扩大社会影响,营造出“关爱生命、关注人防”的良好氛围。1、县电视台新闻频道(6月10日至26日):每晚播出一个部分,播出时间为20:00至20:30分;2、文化休闲广场(7月20日至21日):每晚播出四个部分,播出时间为20:00至21:30;3、文化休闲广场大地广告公司显示屏滚动播放(8月1日至8日):每天播放一个部分,从9:00至20:00滚动播出;4、配合州人防办在州民二中8月26组织观看《居安思危、备战人防》影片,开展应急演练,并组织180名学生进行了人防知识竞赛;5、开展人防知识宣传教育进社区。10月16日,我办在城东社区通过学习展板、知识挂图、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培训、开展业务咨询等形式,组织群众学习人防相关法律法规、易地建设费征收范围的政策、解读了“一令一文”(即:省政府270号令和湘价费﹝2014﹞60号文件),介绍了防空袭警报、应急救援等相关知识,让群众了解人防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群众了解人防业务、关心人防工作、支持人防事业的浓厚氛围。己统计,在城东社区共制展板10块、悬挂知识挂图52幅、发放专业书籍200本、宣传资料500份,集中学习讲解1次,业务咨询58人次。6、在文化休闲广场抓好“5.12”集中宣传活动。按照县应急办的总体安排部署,全办人员走上街头,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70号令)、《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人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4〕60号)、《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暂行办法》(永政发〔2014〕10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通告》(永政函〔2014〕34号)等法律法规和防空防灾知识,发放《公众防空防灾应急手册》、《省实施办法》、《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人防知识宣传资料5000余份(册),制作宣传展板15块,悬挂知识挂图26幅、横幅25条,张贴通告150份,接受群众咨询257人次,收到了较好效果。

二、宣传教育工作措施

(一)加大汇报力度,积极寻求领导支持。针对过来我办存在的机构没有独立、人员没有专职、业务没有开展的实际,办主要领导多次向县政府办及县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宣传人防法律法规、上级要求及周边兄弟县市工作开展情况,引起了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2013年12月28日,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人防工作,同意从2014年1月1日起启动人防执法工作,将人防办纳入县规委会成员单位,要求人防办人员归位,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通告(送审稿)》和《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4月25日,县政府正式下发了《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暂行办法》、《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通告》两个文件,明确了发改、住建、规划、房产、物价、人防等部门在人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并严格执行湘价费〔2014〕60号文件确定的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我县人防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了人员保障和制度保障。10月15日,人防办主任给县长汇报防空警报试鸣工作准备情况,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送审稿)》,县政府正式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试鸣日”之前县电视台将此通告播放了一周,人防办在公共场所把公告也进行了张贴。11月1日,我办在县城区域的两台防空警报准时试鸣,试鸣率达100%。

(二)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的人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抓紧人员,制定了《县“5.12”人防宣传工作方案》和《居安思危、备战人防》播出计划,安排人防宣传资金5万元,确保了整个宣传活动的有序开展。

(三)巩固基层基础,加大阵地建设。今年,我们把城东社区作为人防宣传教育进社区试点单位,设立了防空防灾宣教基地、办公室、综合减灾办公室、人防宣传教育活动室,制作人了人防宣传展板、张贴了人防宣传知识挂图,添置了人防宣传书籍,并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四)加强协作配合,强化应急演练。按照县人武部的安排部署,我办组织10名人防志愿者,积极参加县人武部、县消防大队联合举办的防火、防空、防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活动,开展军事训练,提升了应急救援能力。

三、宣传教育下步打算

(一)加强防空警报设施建设力度。根据城市规划现状,新添置2台防空警报,确保县城区域防空警报试鸣覆盖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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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人防结建政策。进一步规范人防服务窗口审批和质量监管工作,抓好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加强县区结建工作规范与管理,确保人防结建政策落实。

二、做好人防应急准备,全面加强人防指挥信息保障能力

做好首长机关带县区人防机关防空袭演练。按照省目标要求开展演练,突出实战性、机动性的特点,做到练指挥、练通信、练程序、练战法,提高人防队伍应急救援能力和遂行任务能力。

加强全市警报整修工作。做到自查和检查相结合,确保全市警报处于良好状态,鸣响率、统控率达100%。完成国家新型智能防空警报控制系统项目研发工作。

参加全省人防通信演练。坚持训练,开展话务、报务、计算机、警报、短波、超短波等专业学习,做到岗位练兵与野外练兵相结合,提高通信专业人员素质,在全省人防通信演练中取得好成绩。

三、抓好安全工作,全面加强人防工程的安全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