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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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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经营管理

篇1

1 活禽经营市场的类型及现状

1.1 活禽经营市场比较散

在很多边远山区人民采购东西的方式都是采用逢墟的模式。墟日一到,从邻里八村的活禽被集中在一个地方进行出售,交易的人群便随意进行选购,并且运走的工具也各式各样相当随意。还有些经济比较落后的地方及有些发达的城市死角,活禽的经营市场都是比较懒散松懈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1.2 监管机构以及相应的监管制度缺乏

在很多小镇的集市活禽市场都没有相关的监管单位,以及相对应的规章制度,商贩或者养殖户把活禽运到市场内进行交易的场地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并且在市场档口也没有亮示相关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经营证件。

1.3 活禽市场的环境不到位

活禽经营场地屠宰工具都未能及时消毒处理,对病死家禽处置也相当的不合理。各地农贸市场活禽经营的地点人员比较拥挤,人禽杂乱,各类设施不完备,空气污浊,污水处理排放不合理,场地潮湿,活禽宰杀出售比较随意,现场宰杀现场,清洗、加工、处理造成污水四溅,臭气熏天,环境恶劣,污染严重,消费环境差。

1.4 养殖户经济最大化

很多养殖户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在饲养方面就相当的不合理,常常喂活禽一些不易消化的食物,容易诱发家禽的消化疾病,甚至直接就是死亡。1.5 活禽的来源乱

各类活禽的来源比较散;检疫标准也不一样,在进行宰杀之前也没有做相应的收购和屠宰检疫,在这样一个货源散乱的情况之下就很容易造成疾病传播甚至交叉感染诱发新的病菌。

1.6 屠杀工艺落后

活禽屠宰工序落后,屠宰水平还处于原始的手工状态比较差,有很多宰杀工作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不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内脏、羽毛等废弃物随地乱丢弃,也不进行自来水清洗,难以保证肉品的卫生安全。

2 活禽经营市场的存在问题

2.1 活禽经营场地设计不合理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设有独立或相对独立出入口,但是目前很多活禽经营场地都没有。此外,禽类的宰杀场地也没有另设地方,而是就在活禽档口的旁边进行宰杀,宰杀人员也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再者就是批发市场的规划也没有严格的按照规定来进行,没有进交易区和生活区划分,从而导致了人禽混居,很多人的楼下就是活禽交易市场,而楼上又是生活场所;有的活禽交易市场就在住户的前面,。这样混乱的规划很容易造成疫病的传播,防疫消毒工作的有效进行。

2.2 活禽防疫设施不健全

2.2.1 活禽交易受到时间的限制 活禽的经营场地、宰杀场地,以及各类相关的器具都不能进行一个定期定性的进行消毒,运载活禽的工具进出经营场地也没能进行一个消毒以防病毒的病毒被携带到货源地。

2.2.2 在有些城市乡镇的活禽交易市场也没有无公害化处理设备 对死因不明的禽类进行一个无公害化处理,而是随乱丢弃,甚至有些不法经营户就是违法出售死亡的禽类。

2.2.3 活禽交易市场的场地没有进行一个区域轮休 使得工作人员能对场地进行一个全面的清洗消毒。

2.3 检疫手段落后

2.3.1 受经营时间等各方面的限制 人民的对禽类的检疫只能是存在于静态的观察而进行检疫,方法相对原始、落后。

2.3.2 现在,市场上对经检疫合格的活禽 只出具了相关的检疫证明,并没有加在禽类身上挂验讫等记号。按《动物防疫法》的要求,经过检疫合格的禽类,必须依法出具检疫证明和在相关的禽类的身上加挂检疫验讫标志,二者缺一不可。

2.4 活禽经营市场的管理体系缺乏

2.4.1 对经营行为缺乏一个规范 在很多经营市场没有一个相应的主管部门,对市场进行一个整体规范性的管理。

2.4.2 活禽市场经营时间不固定 没有有固定的进货销售时间,比较随意不利于检疫等工作的进行

2.4.3 消毒工作不能很好的进行 受经营时间管理各方面的限制,消毒工作不能进行定期定性的进行,无法做到经营场所安全卫生。

3 活禽经营市场的监管措施

3.1 严格规范活禽经营市场

活禽经营市场的建设要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明文规定。严格活禽经营市场的开办,做到四分原则:活禽的交易区和生活区相互分开,活禽交易区和屠宰区相互分开,活禽交易和其他农产品相互分开,水禽和旱禽相互分开;两互相原则:经营行为和检疫互相进行,在经营当中把好检疫这关做到肉品的安全;经营场地和防疫互相进行,在经营场地进行区域轮休的情况下对经营场所进行一个全面的消毒防疫,为经营活动提供一个安全的场所。

3.2 严格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的准入,加大监管力度

借鉴外国活禽经营市场的经验,拟定相关的市场准入制度,并严格的去实行,凡是要进入各大市场进行交易的禽类产品只能在相应的交易地点进行交易,进入了市场销售的禽类,必须是通过了消毒、检测,并具有相关的证明以及合格的标志等,这样可以做到疫病传入而导致市场混乱。对没有检疫相关证明的活禽经营,动物防疫监督相关单位应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给以相应的处罚。各级的工商部门也要配合动物防疫监督相关单位加强对市场的监管,规范活禽市场的经营秩序,严厉查处打击违法经营活禽产品行为,以防不法分子逃避检疫等各方面。

3.3 规范市场活禽宰杀行为,逐步推行活禽定点屠宰制度

各级部门对活禽经营市场禽类的宰杀行为要有一个严格的规范。要建立健全的活禽宰杀管理体系,配备设施与宰杀的规模相适应,消毒、通风和无害化处理等设施都应健全。活禽宰杀区域设施的配备及摆放都要严格的遵循相关规定,对于从事屠宰的工作人员也要严格的符合卫生部门的要求。还有就是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率先在大城市逐步取消活禽的市场销售和宰杀,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

3.4 在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下,灵活市场

灵活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大改革,可根据市场规律消费者的喜好偏向及时的对禽类的品种大小进行调整,以满足更大消费者的需求。

3.5 服务到位

交易的成败服务质量的好坏是关键所在,在交易过程中商家应该优化服务做不坑、蒙欺、诈,应秉着诚信、热情服务、价格合理,不短斤缺两的基本经营综旨,守法经营,以保证活禽经营点的信誉。

3.6 加大科普宣传工作力度,实现群防群控

加强对禽类病毒的防控知识和相关日常宣传,充分的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手段,向活禽经营着普及相应的防控法律和政策防范知识,增强活禽经营工作者的责任意识,同时也倡导大家食用正规新鲜的禽肉,树立一个科学健康文明的消费意识。

4 结束语

有针对性的抓好典型示范工作,树立起活禽生产区域的检疫、屠宰以及活禽交易市场、各大交易市场等符合规定的榜样,通过模范学习、现场会议召开的形式,大力推广典型,做到以点即面的效果,全面推进活禽交易市场的秩序整顿。

参考文献

篇2

在我国城市中进行农副产品交易的集市被称为城市农贸市场,在城市集市进行农副产品交易是中国最古老的交易形式,同时城市农贸市场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的补充。农贸市场是我国普及城乡各地的农产品批发和零售的市场,它与城乡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是城市承载力的重要支点。它与农村的集市贸易不一样,不是农产品生产者彼此交换为主的市场,而是以农民自产自销与城市居民、小商贩的批发和零卖的形式进行交易的。城市居民、集体单位和酒店餐饮业作为买方,农村、农场和农民作为卖方在农贸市场进行交易。可以这样认为:城市农贸市场管理的发展和创新是生产力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其发展进度已成为衡量现代经济发展的主要标志。它的发展和存在有助于改善城市的食品供应状况,还可以使城市居民的购买力转移到农村、农场,使农民的经济收入有所增长,所以说,城市农贸市场在城市居民和农民的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我国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国。城市农贸市场的发展和创新能推进我国现代化和工业化的发展,能帮助我国人民早日实现“中国梦”和促进伟大中华民族复兴的前进步伐。发展和创新城市农贸市场管理还能加快城区市场繁荣,保证城乡产品买卖交易持续稳定,保障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促进社会安定团结,更进一步提高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笔者就职于河南省濮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耳闻目睹了城市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和一步步发展壮大。笔者欣喜地看到:目前,城市农贸市场服务已成为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城市经济增长的亮点,特别是在网络营销和知识经济的推动下,城市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业种配置、市场环境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和创新,服务形式更加新颖多样,服务内容更加拓展延续。但是,城市农贸市场管理在发展和创新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存在的问题

众所周知,城市农贸市场的农产品是自发调整的,市场价格不是长期不变的,它是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化的。这就要求城区发展服务中心对农贸市场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遵循国家对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使城市农贸市场朝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但是,一些农贸市场由于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而且设施陈旧落后,市场管理简单粗放、行业监管不得力等问题,使得城市农贸市场管理的发展和创新受到严重制约。

1.农贸市场建设落后,设施利用率较低。目前,由于大部分城区面积迅速扩张,大批农民涌入城市务工,使得城市人口急剧增长。这就需要城市的农贸市场建筑面积迅速扩大,市场设施快速更新,以保证农产品交易成功率大大提升,这样才能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稳定提高。但是据笔者调查所知,许多城市的农贸市场建设仍旧滞后,设施利用率仍旧低下。按照国家规定的“城市居民15分钟可满足购物”的市场建设要求,很多城市小区仍然达不到这个要求,目前很多离城市较远的小区购买生活用品时需要开车购买,往返需要近一个小时。由于农贸市场建设滞后、场地狭小,使得市场内部颇为拥挤,买卖肉食的区域又脏又乱、污水横流;买卖蔬菜的区域杂乱无章、烂菜叶发出一阵阵令人作呕的气味;市场内经常发生争吵、斗殴现象,同时也给小偷造成了偷窃机会,消费者丢钱包的事件时有发生。由于市场在初建时期建设规划比较保守,在设施上没有投入较多资金,所以市场地面坑坑洼洼,上下水不通畅,市场大棚锈迹斑斑,公厕内臭气熏天,这样的环境怎能吸引众多的消费者到此消费呢!

2.上级部门监管力度不强,市场管理粗放。业内同行都很清楚,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涉及到多个行政部门。其中有工商、农业、城管、公安、消防、林业等,这种形式的管理给农贸市场的监管带来了诸多不便。首先,在检查、收费、监管等方面,各个部门都有一套自己的管理和检查方法,经营者要接受这些部门的各项检查,经常是这一拨的检查人员刚走,下一拨的检查人员又来到。由于一些职能部门没有深入到农贸市场进行驻场管理,缺乏常态监管机制,只是过一段时间走马观花地检查一下,使得好多农贸市场出现无照经营、不配备消防器材、食品加工经营户没有“三证”或“三证”不全,市场内乱搭、乱建的现象。上级有关部门监管不得力的后果造成市场管理粗放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使得划行规市不科学、不规范,蔬菜区域也有卖水果的摊位,水果区域内干鲜水果摊位混杂在一起,肉类区域生肉、熟肉一起卖,炒货、小吃点乱摆乱放,农产品检测项目、市场信息、复秤设备更是没有健全,公厕无人清扫、苍蝇满天飞,粗放管理使得农贸市场环境“脏、乱、差”,布局乱七八糟。

3.马路菜市和早市问题十分严重。笔者曾在一些农贸市场的周围做过调查研究,发现几乎每一个农贸市场周围都有马路菜市和早市存在。早晨城市居民都要出门,有的上班有的上学,但被熙熙攘攘的马路菜市和早市阻碍了出行道路。经常看到这样的情景:汽车、电动车、自行车、行人拥堵在一起,喇叭声、自行车铃声与小商小贩的叫卖声和消费者的讨价还价声交织在一起,使得农贸市场周围杂乱无章。市民的抱怨声此起彼伏,因为马路菜市和早市的存在,上班迟到被扣奖金,上学迟到被老师批评。城市居民曾大声呼吁取缔马路菜市和早市,但马路菜市和早市像春天的韭菜,被取缔一次过一段时间又死灰复燃了。只有从根本上取缔马路菜市和早市,才能保证农贸市场周围的交通通畅。

二、城区农贸市场管理的创新策略

目前,许多城市政府为加强城区标准化农贸市场的建设与管理,都制订了相应的总体设想和目标,比如,河南省濮阳市就针对农贸市场设立了“立足实际、方便群众、科学布局、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设想,并制订了“布局合理、结构协调、功能齐全与市民消费水平相适应”的建设规范化城区农贸市场的目标。笔者长期在城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工作,愿意与业内同行一起探究城市农贸市场管理的创新策略,以美化城市、规划经营、方便群众、促进消费为目标,为广大市民创造一批环境整洁、宽敞明亮、消费安全、价格公平、买卖公正的农贸市场。

1.拓展农产品业种配置,创新农贸市场精细化管理。面对激烈市场竞争形式,加强对城区农贸市场拓展农产品业种配置,进行精细化创新管理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一是改造农贸市场的设施和环境。城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转变观念,遵守国家与市政府规定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方针,统筹考虑农贸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对农贸市场进行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修建改造不合理的设施,科学布局、规范经营,将农贸市场修建的宽敞明亮;消费者的通道要布局合理,防水、防滑、防火、防拥挤;环境卫生要干净整洁;经营者要文明经商,礼貌用语;建立和建设农产品检测台、市场信息网络和复秤设备;这样做可以提高市场买卖交易成功率,实现市场信息、管理经验和市场资源共享。二是城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成立农产品采购配送中心。城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要与物流体系、农村、农场和农民形成一条农产品销售链,可以采用农产品配送的形式将农产品配送给城市的酒店、食堂和居民小区,这样做可以促进农产品渠道向新型化发展,缩短农产品流通流程,提高贸易效率,也可以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和价格,使城市消费者和农场、农村及农民的利益达到双赢。三是重新调整农贸市场布局,拓宽业种配置。笔者认为,应该对农贸市场进行科学、规范、合理的布局,将农贸市场销售的产品分为三大区域,第一区域为肉食、蔬菜、水产和干货类,可以将这一区域放在市场的中心地段,因为这一区域销售的产品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第二区域为粮油、水果、熟食和杂货类,可以将这一区域的产品放在市场边角地段,因为这一区域销售的产品消费者不需要天天购买;第三区域为绿色产品、本地特产和报亭、彩票销售等,这一区域的产品可以放在市场门口,吸引外地游客前来购买。这样的布局使农产品交易相互搭配、增加市场人气,还可以拓展农产品业种配置,创新农贸市场的精细化管理。

2.创新市场经营管理,营造市场和谐氛围。笔者深深感到,要想创新市场经营管理,首先要营造和谐氛围。市场管理人员要更新服务理念,不能再以上级领导者的身份出现,市场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再是到期收取租金、检查一下经营者的卫生状况、通知经营者一些注意事项就完成工作任务了,而是应该以市场经营者的朋友身份出现,切实帮助经营者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每一名管理人员都应该具备处理急发事件的能力,如:经营者与消费者发生争吵或斗殴事件,市场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调解,并能做到公平、公正、以理服人;经营者之间发生了矛盾,管理人员应冷静分析矛盾发生的起因和经过,以谈心的方式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他们化解矛盾心情愉快地经商。当经营者家庭遇到困难时,管理人员要伸出友谊之手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尤其是一些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没有亲戚朋友,遇到困难时常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他们迫切希望管理人员帮助解决困难。管理人员就要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热情地帮助他们。如:经营者的孩子入托难、入学难、看病难、租房难等实际问题,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和管理人员都应当帮助他们解决这些问题。这样做可以使他们积极配合市场管理工作,有利于农贸市场管理的创新和发展,还可以营造市场和谐氛围,使市场很快繁荣起来。其次,创新市场经营管理。笔者曾学习了国内外同行先进的管理理论和工作经验,认为创新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尝试:一是“批零结合”的经营模式。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利用城区交通便利的特点,积极创造“批零结合”的必备条件,吸引外地批发商到农贸市场经营农产品,使农贸市场的零售和批发经营并驾齐驱,越来越红火。二是“农加超”的经营模式。这种经营模式就是利用农贸市场和超市之间的差异化经营,使农贸市场和超市形成良好的优势互补,再加上其他业态的补充和完善,达到农贸市场和超市互利的双赢局面。只有打破陈旧的经营理念,才能将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创新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3.完善体系建设,合力治理市场。要想创新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必须完善体系建设,合力治理市场。首先要完善对农贸市场的体系建设,因为对农贸市场的整治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建立一套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相互谅解,一边抓市场的安全、整治,一边抓市场的经营、管理的农贸市场管理创新体系,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地解决存在问题,随时随地掌握市场实际情况,使农贸市场管理的创新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做起:一是成立市场经营户管理委员会,完善和推行市场经营户自律管理体系。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牵头组织每年度的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还可以在市场内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保持市场的正能量上升,以打击歪风邪气。二是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与经营户签订卫生保洁承诺书,这样做可以保证市场的卫生清洁,还要定期公布市场违规违纪经营户名单,促使经营户自觉遵守市场规定,诚信经商、文明待客,使市场买卖交易次序井然。同时还要教育和要求管理人员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决不能接受经营户的贿赂,要按照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的要求经常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党的方针和政策,落实经营者摊位前的“三包”规定,有效防止经营户乱搭、乱建、乱停、乱贴、乱摆等违规行为。其次,各部门应尽其责、合力治理农贸市场。笔者希望涉及到管理农贸市场的每一个部门都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要调动起各部门的积极性,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打造一个“秩序化、优美化、清洁化、规范化的农贸市场”,使市场成为布局科学合理、买卖井然有序、环境优美整洁、居民安然消费、新型的农贸市场。城市农贸市场既是城乡居民买卖农产品的集中交易场所,直接关系到民生发展的社会问题,又是一座连接城市、农村农产品贸易的桥梁。它关系着城乡人民的日常生活及生活水准的升降,还关系着社会安全、稳定与和谐。只有不断强化农贸市场服务功能,才能将农贸市场建设成为城市最鲜活的亮点。笔者希望业内同行不怕吃苦、不怕受累,脚踏实地、爱岗敬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让自己管理的农贸市场更好地为城乡人民服务。

参考文献:

[1]吴一萍.我国城乡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村经济问题,1996(5)

[2]李波.安康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安康市发展研究中心,20141219

篇3

活禽零售交易全面实行定点交易,交易点设置必须符合禽流感防控要求,非定点的或定点达不到设置条件的不得进行活禽零售交易。定点农贸市场至少符合4项设置条件,一是交易区、宰杀区独立封闭设置,实行物理隔离,与其他经营区严格分开,有独立对外的出入口;二是交易区和宰杀区、水禽交易区和旱禽交易区分开设立;三配备排风、排水、清洗池、操作台及垃圾收集等设施,通风良好;四是设施设备及安装符合消防、环保、食品安全及动物防疫等要求。

1.2定点活禽零售交易点主办经营管理者至少履行8项义务

一是建立定期休市制度。定点活禽零售交易点一般情况下每两周休市一天,冬春季每周休市一天,休市时间应当提前公示。休市期间,应当按照有关卫生规定,对交易和代宰区域建筑物、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洗与消毒;二是建立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等相关制度。进入定点活禽零售交易点交易的活禽,应当具有有效检疫证明,并查验相关台帐、检疫证明,没有有效检疫证明的活禽不能进入定点活禽零售交易点交易;三是建立经营者档案。登记经营者的基本情况、进货渠道、诚信状况等信息;四是建立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制度。督促经营者对活禽的运载工具进行消毒,每天收市后对活禽交易场所,以及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对废弃物和物理性原因致死的禽类集中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五是设置活禽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向消费者公示相关信息,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制定禽流感等疫情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发现活禽异常死亡或者有禽流感可疑临床症状的,应当立即依法向动物防疫监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七是设置环境卫生责任信息公示栏,公示责任范围和内容;八是建立H7N9禽流感监测制度。农贸市场主办经营管理者要制定H7N9禽流感监测计划,对活禽交易摊位/档口进行H7N9禽流感病原学和血清学监测,按照2%以上的预期流行率进行随机采样送样监测,每次采集禽血清、双拭子样品各20份以上,家禽数不足20只的全采,以及环境拭子5份以上。

1.3定点活禽零售交易点经营者至少履行8项义务

一是在经营地点公示检疫证明;二是活禽零售交易点经营者应当建立活禽经营进货台账,做好每日交易记录,记录至少保存两年;三是根据销量购进活禽,避免在市场内大量积压、滞留活禽,一般情况下购进的活禽尽量在2天内销售完,最好不要超过3天,超过3天时的活禽最好立即代宰后销售;四是每天收市后对活禽存放、代宰、销售摊位等场所和笼具、代宰器具等用具进行清洗,保持作业和周边场所整洁卫生,并配合市场经营管理者实施消毒和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五是定点活禽零售交易点的经营者应当采购定点活禽批发市场或者本地具有有效检疫证明的活禽,不得从非定点活禽批发市场采购活禽,严禁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不合格的活禽、病死禽上市销售;六是配合市场经营管理者开展H7N9禽流感病原学和血清学监测采样,必要时对采购定点活禽批发市场或者本地具有有效检疫证明的活禽检查H7N9禽流感病原学和血清学监测合格报告;七是出售的活禽应当经过代宰后,方能带出零售交易点,不得将出售的活禽交消费者带出零售交易点;八是配合主办市场经营管理者巡查,发现活禽异常死亡或者有禽流感可疑临床症状的,应当立即向主办市场经营管理者报告,并配合采取相应措施。

1.4做好个人防护活禽零售交易

从业人员应当掌握基本健康防护知识,在进行活禽交易和代宰过程中,应当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定点活禽零售交易点的主办市场经营管理者应当组织开展活禽零售交易从业人员健康防护培训,落实卫生管理要求和健康防护措施。

2建议

为确保农贸市场活禽H7N9禽流感防控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到位,建议要进一步强化三个力度。

2.1强化主体责任力度

定点农贸市场活禽零售交易点主办经营管理者和定点活禽零售经营者都要切实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农贸市场禽流感防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知道自身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各岗位人员责任制度,定点活禽零售交易点主办经营管理者要与每个定点活禽零售经营者签定活禽H7N9禽流感防控责任状,或定点活禽零售经营者向定点活禽零售交易点主办经营管理者呈交活禽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承诺书,明确定点活禽零售交易点主办经营管理者和定点活禽零售经营者都是定点农贸市场活禽H7N9禽流感防控第一责任人,确保活禽H7N9禽流感防控责任落实到位。

2.2强化长效检查力度

定点活禽零售交易点主办经营管理者要建立健全长效检查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长效检查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安排专人每天对活禽交易情况进行巡查,以及活禽H7N9禽流感防控各项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必须要暂停交易,暂停交易期间要认真整改,同时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恢复暂停交易,长时间整改不到位的要取缔交易。

篇4

但是,通过近几年的实践,我国的“农改超”活动并非一帆风顺,虽然有些城市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不少城市却困难重重,举步维艰。这是为什么呢?应如何解决?本文拟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我国大中城市“农改超”运行中的主要问题

数量少,规模小

我国大中城市的“农改超”大多数是在近几年启动的,由于时间短,缺乏经验和风险大等原因,大多数企业参与“农改超”中,采用先试点,后扩大,逐步发展的经营战略,这就必然会造成生鲜超市在起步阶段数量少,规模小。

价格高,鲜度差

“农改超”最大的障碍应该说是价格。目前,不少生鲜超市的蔬菜水果等价格要比农贸市场高。据本课题组的问卷调查表明:认为生鲜超市商品价格有点过高消费者的占44.62%,很不合理占16.54%,二者合计为61.16%。因此,如何降低生鲜超市商品的价格是“农改超”中急待解决的问题。

选择余地小,付款不方便

在生鲜超市中,同种商品往往只有一个或二个货位出售;而农贸市场的同种农产品可能有十余个甚至更多的摊位经营。因此,与农贸市场相比,消费者的选择余地较小,且不能讨价还价。对于质量标准很难统一的蔬菜水果等商品,不少消费者比较喜欢货比三家,讨价还价。这就是部分消费者不愿到生鲜购买蔬菜水果等商品的主要原因之一。

消费者进入生鲜超市购买商品大多要先存包,再选货,最后到出口收银台付款。虽然,生鲜超市可以满足消费者一站式购物的要求,但由于生鲜超市的客流量分布不均衡,难免会出现排队付款的现象,这对那些天天购买生鲜食品的消费者来说是一件很不方便的事。

影响我国大中城市“农改超”运行的主要因素

政府引导不足,政策不到位

“农改超”是大中城市的“菜篮子”工程,涉及面广,操作复杂,只有政府、企业和居民相互配合、协调一致才能获得成功,这就需要政府的大力引导和支持。应该说,大多数城市的政府在推行“农改超”活动积极主动的。但也有一些城市政府的支持力度是不够的,如在税收上,某些城市的农贸市场实行的是包税制,基数低、数量少;而生鲜超市不仅要交营业税,而且还要上交增值税等,税收负担要比农贸市场高得多。又如,少数城市尽管“农改超”启动已有时日,但事先承诺的支持政策却迟迟得不到兑现,这就严重挫伤企业进行“农改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收入水平较低,消费观念不适应

从收入水平看,我国不少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还较低,而生鲜食品天天消费,日积月累会在消费总支出中占较大比重。但在“农改超”初期,生鲜超市的商品价格又往往较高,这就增加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因此,在省钱和环境二者之间,他们往往选择省钱,这就是现阶段中低收入者到农贸市场购买生鲜食品的主要理由。

从消费观念来看,不少消费者认为,生鲜食品的消费主要是讲求价格和新鲜度,而不是购买环境、服务和品种。本课题的调查资料表明:在生鲜商品的购买者中主要关心价格和鲜度分别为23.55%和25%,主要关心环境、服务和品种分别为10.76%、12.5%和6.69%。而价格和鲜度恰恰是目前大多数生鲜超市经营中的主要弱点。

企业目标市场定位不正确、选址不当

任何企业都应有明确的目标市场,即企业为之服务的顾客群体。不少人认为“农改超”的目标顾客群就是原农贸市场的顾客。笔者认为,这种看法是不恰当的。我国大中城市中的不少居民,因为其收入低、观念旧和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原因,往往会把到农贸市场购买生鲜食品作为首选。在“农改超”的初期,若生鲜超市将这部分居民作为企业的主要目标市场,并在他们的集中居住区开设生鲜超市显然是很不明智的。

企业缺乏长期规划,经营战略不当

一般来说,企业在创业初期受投入、规模、知名度、客源和管理经验等因素的影响,价格高、盈利少甚至亏损是经常发生的。尤其是实行连锁经营的生鲜超市,它是以规模效益取胜的,大多要在十四个连锁门店以上才能盈利。但在不少大中城市中,一些参与“农改超”的企业缺乏长期规划,往往是仓促上马、但又在一、二个门店试点效果不理想的情况下就裹足不前,有的甚至关门大吉。这就造成了一些城市“农改超”活动,开业轰轰烈烈,经营冷冷清清,停业无声无息。

经营方式不当,管理落后

据本课题组调查,在“农改超”过程中,一些企业在获得生鲜超市的经营权后,先对原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进行改造,然后采用联营方式吸收原农贸市场的部分经营户进场分散经营,实行生鲜超市提供经营场地和设施,收取租金和管理费;各经营户自我经营,赚取利润,交纳租金和管理费。这样做虽然改善经营环境,但因各经营户所交的费用比农贸市场高得多,为了保证利润不降低,他们就会提高价格。而生鲜超市却因体制等原因无法实施有效的管理,结果造成商品和服务质量没提升多少,价格却上涨了不少,从而造成顾客大量流失,企业亏损严重的局面。

投资大,经营成本高

与农贸市场相比,生鲜超市的经营成本要高得多。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经营环境好了,经营设施多了,相应运行维护费用就会大幅度增加,就电费来说,由于增加了中央空调、电梯和冷柜等设施,生鲜超市要比农贸市场高出四-五倍。二是加强了对生鲜食品的安全检测,增加了检测费用。三是把农贸市场的原个体户调换为超市公司员工,工资成本也增加了不少。

配送落后,难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生鲜商品的连锁经营是以强有力的配送中心为依托的,没有配送中心的大批量采购,生鲜食品的价格就会居高不下,很难在与农贸市场的竞争中取胜;没有配送中心的流通加工,生鲜超市的多品种经营就难以实现。但是在一些大中城市,由于“农改超”处于起步阶段,大多数生鲜超市没有自己的配送中心,直接向供应商或个体户采购,规模小、数量少、品种单一。因此,没有现代配送中心,生鲜超市要以低价格、多品种和高质量来满足消费者需求是极其困难的。

进一步推动大中城市“农改超”发展的对策

由上述分析可知,影响“农改超”运行的因素是错综复杂的,既有社会、政府等宏观因素,也有企业、消费者等微观因素;既有政策因素,也有企业经营管理因素。因此,进一步推动“农改超”的对策也应多方配合,综合运用。

统一认识、明确条件

认识是行动的前奏,没有正确的认识就没有果断的行动;条件是行动的前提,不具备基本条件,就无法运作。“农改超”也是如此。要使“农改超”顺利运作。必须明确两个问题:一是明确本城市是否具备“农改超”的基本条件。一般来说,实施“农改超”的城市应具备规模较大、开放性强、居民收入高和商贸业比较发达等基本条件;二是要明确“农改超”的重要意义,要认识到“农改超”是造福于民的“民心”工程,它对保证食品安全、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促进农业发展等有着重大作用。只有统一认识,明确条件,才能坚定信心,才能保证“农改超”活动顺利开展。

加强宣传、转变观念

在“农改超”中,一些消费者片面地认为农贸市场要比生鲜超市购买方便、价格低和品种多。应该承认,在“农改超”投入期,一些大中城市的生鲜超市确实存在这种现象,但这是可以通过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经营管理的改善来解决。如福州生鲜超市的商品价格要比农贸市场平均低10%左右。又如品种,杭州家友文苑超市的生鲜经营品种曾高达2698个。这些情况应不断地向消费者宣传教育,使消费者能够正确认识“农改超”和生鲜超市,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积极引导、政策到位

在“农改超”活动的投入期,政府除了应做好整体规划、舆论宣传和政策支持外。最重要的是应做好两项工作:一是要给予生鲜超市“菜篮子”工程的优惠政策和条件,加大补贴力度和税收优惠,为“农改超”的开展奠定基础。二是找准“农改超”的主要实施者。福州经验告诉我们,在“农改超”的起步阶段,没有若干个实力强大的农产品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作为主要实施者,就会大大增加“农改超”的难度。因此,政府应通过一定的政策和措施,引导若干实力强大的大型企业积极参与,以保证“农改超”的顺利进行。

加强管理、降低成本

“农改超”是一项系统工程,“农改超”的稳定运行,不仅涉及到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硬件改造,而且,还涉及到经营管理。因此,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是进一步推动“农改超”发展的基本要求。

制定合理的长期规划和经营战略。“农改超”是一项长期投资,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因一时亏损而放弃。

准确确定生鲜超市的目标市场和店址。在“农改超”投入期,农贸市场、生鲜便利店和生鲜超市往往三者并存,在这种情况下,生鲜超市应先选择高收入群体或预期收入较高的消费群体作为近期目标顾客。并根据他们的消费观念和购买习惯来确定经营品种和方式。因此,生鲜超市的店址也应设置在这一群体的密集居住区附近。

建立和完善配送中心,搞活配送。这是“农改超”的关键环节。生鲜加工配送中心可以有效调控大宗农副产品物流和各生鲜连锁超市之间的物流联系。

改变经营方式,加强经营管理。在“农改超”中,生鲜超市应改变联营方式,坚持走自营道路,把经营权控制自己手中,这样不仅可以增加生鲜食品的规格品种,提高服务质量,而且,也有利于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大中城市“农改超”是一项涉及到整个社会的系统工程, 是农产品流通中的一项重要改革,但改革并不都是一帆风顺的。因此,一些城市在“农改超”活动出现问题是不足为奇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措施,从政府的政策支持、消费者的观念转变和和企业经营管理的改善等方面来促进“农改超”的健康发展。

参考资料:

1.曹进堂,《谁在妨碍“农改超”?》[J],商业时代,2003(22)

2.周应恒等,生鲜食品购买渠道的变迁及其发展趋势,中国流通经济,2003(4)

3.赵滟等,影响我国无公害蔬菜销售因素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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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城市农贸市场发展趋势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消费者对购物环境和食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促使农贸市场有了许多新的变化。生鲜超市作为一种全新流通模式,对传统的流通渠道形成了巨大冲击。无论是先进国家的经验还是我国近年在大中城市的实践都表明,生鲜食品的超市经营已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和潮流。所谓农贸市场超市化,是指通过政府政策的鼓励支持,引导大型流通企业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不适应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居民消费要求的原城市农贸市场,按照超市的经营业态、经营理念对城市农贸市场进行生鲜超市化改造,使其成为经营主体组织化、经营产品标准化、经营方式超市化及服务规范化,以经营生鲜农副产品为主的超市。“农改超”已在全国许多城市推出,发展速度较快,但是“农改超”存在着多层次分布和地域性差异,这就意味着“农改超”将根据各地市场特点,存在着一个逐步演进的发展过程,现有农贸市场虽然受到很大挤压,但仍具有面向低收入和传统消费阶层的市场生存空间。

2农贸市场发展规划方法探索结合东营市农贸市场规划的经验,希望能够总结出一些对中小城市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参考性的方法。

2.1通过规划控制实现农贸市场发展模式转变

2.1.1经营模式的转变首先,对现状马路市场进行严格的管理,规范和整顿马路市场秩序,逐渐取缔马路市场。其次,对现状农贸市场进行“规范、改造、提高”,使现状农贸市场达到规范化要求,加快农改超的步伐。再次,对新建农贸市场原则上采用“生鲜超市”的模式。最后,鼓励综合超市的生鲜部进入居民生活区,鼓励大型连锁企业开办生鲜副食品超市。

2.1.2投资模式的转变农贸市场建设投资必须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各类经济主体投资兴办农贸市场。

2.1.3运营模式的转变一种是BOT模式,由政府委托开发商开发或者改建,政府拥有产权,开发商拥有一定年限的使用权。另一种是产权式,将农贸市场等配套作为土地拍卖中规划的条件,使菜市完全和其他的商业地产一样,产权、使用权、经营权三权合一。

2.1.4管理模式的转变明确农贸市场的管理和建设必须法规化,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制定明确的建设和管理流程、章程,将责任法律化。

2.2“刚性与弹性”结合的规划控制方法规划中对农贸市场服务人口、服务半径、所属居住片区和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强制性的规定,而对农贸市场的具体发展模式实行因地制宜“弹性控制”。

2.3采用可操作性较强的分级分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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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晏栎 陈晓明 单位:湖南大学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

市商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现有的147处农贸市场中,主要分为露天市场、独立式室内市场、连体式室内市场、独立式棚顶市场几种类型,在各区的分布情况见。(表略)可以看出,国内类似于长沙的各大中小城市社区内存在的农贸市场主要有以下几类。第一类是独立建筑,包括独立式室内市场和独立式棚顶市场,农贸市场经营是此建筑的主要功能;第二类是附属建筑,例如连体式室内市场,一般为占用商住楼的底部一到两层建筑面积进行经营的农贸市场;第三类是露天市场,没有建筑物覆盖,一般是受环境等条件影响自发形成的临时市场。这些农贸市场经过常年使用已经非常陈旧,建筑质量不高,毫无自身的特色,反映出建设管理部门在规划时缺乏对农贸市场的景观考虑。室内外环境较差,卫生情况恶劣长沙大部分农贸市场的出入口处人车混杂,小贩众多,造成市场周边交通阻塞,缺乏良好的秩序。市场入口处的标志往往也不是很鲜明,辨识度较低。大部分独立市场都是依靠自然采光,内部光照不足,阴天时尤为严重。市场内部由于缺乏收集处理污染物的设施和专用的上下水道,经营者就地处置污染物的现象随处可见,使得地面遍布垃圾与污水。许多露天市场的环境污秽不堪,不仅对市容市貌产生了严重的影响,也增加了环卫工作的负担,降低了城市环境的质量。而市场在早晚交易高峰时期产生的吵杂声音,熟食和肉类摊档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烟尘,对周边住户的干扰也十分严重。

选址规划城市社区农贸市场在进行规划选址的时候应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方面着手,本着结合实际的原则,对城市引力位置、区域环境与景观布局进行综合分析,结合社区人行系统组织、公共交通站点规划、社区活动休闲设施,从不同的角度和层次来统筹整个规划。在规划中结合居民活动的综合目的倾向、场所选择习惯,参考自发形成的街道市场具有的区位优势和弹性发展模式,对居民的主要生活流线进行分析,优化农贸市场的区位选择和规划设计,使城市社区的农贸市场在居民日常生活和出行中成为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作为社区生活和休闲活动的中心,保证市场的稳定发展。3.2微观设计在微观设计方面社区农贸市场受建设条件和建筑用地的影响较大。单向循环主路线以及带状布置具有更多的优点,并且在众多的市场中得到了实际证明,在进行社区农贸市场建设时可以作为一种优先的发展形势来考虑。在建设用地和环境不允许时可以适当利用渠化流线引导设计,在细部设计中将环境与人类心理习惯的差异性结合考虑,使市场环境及流线符合人的行为规律。市场的弹性原则在设计中对温带地区农贸市场的影响也十分重要,由于冬夏城市居民生活习性有所差异,将使农贸市场在经营户的组成和居民参与总量方面产生变化,所以市场需要具有较强的调适能力和能动性以适应季节的变化和区域性的主客观要求。独立式市场的空间应尺度宜人,不必因为追求室外感和高大的形体而使用玻璃顶棚,造成巨大的能源浪费。需要在设计中注意营造亲切舒适的环境,市场内视线通透、内外交流方便、自然采光和通风良好,摊位设计应具有良好的功能性,临客一侧可以调整成较低的尺度,使台面触手可及。市场内通道间距考虑到亲和性,可根据顾客人流大小灵活调整变化。在色彩和环境设计中宜使用简单明快的色彩来营造轻松宜人和具有特色的室内环境。人性化设计在商业空间的设计中加入其它具有吸引力的活动已经在社会上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在社区农贸市场的设计中可以考虑到这一方面,在对居民日常购物不造成干扰的前提下,设计一些室内外相结合并具有多重使用功能的生态空间,在其中可以晒太阳、休憩、下棋聊天、读书看报,还能为小孩提供游戏场所。同时还可以利用一些第二层次的空间开辟部分休闲项目和锻炼设施,满足居民的生活健身需求,为社区增添更多的内涵,增加社区的凝聚力。完善经营管理重视制度建设,打造长效管理机制[2],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监督市场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强化管理责任、调整好经营管理的关系,杜绝自发摊点和占道摆摊行为的出现,对社区街市环境统一负责。采用居民社会、管理部门、开发商多方互动形式[3],社区居民对于市场环境和经营模式可以具有提出意见和予以否决的权利。可以通过调整市场的开业时间和营业时间、添加防护设施、增加群防和绿植隔离带等方法解决市场的噪声问题。降低农贸市场的综合成本和商品的价格,在维护商品结构完整性的同时保证居民日常购物能够实现“一站式”。

农贸市场是城市社区规划设计发展中重要的内容与环节,应该立足城市和地区的特性,深入调查研究,尊重社区居民意愿、行为规律和心理情感,从区位选址到综合规划、从组织模式到平面布局、从细微环境设计到管理经营,真正以人为本,打造出适应时代需求、适应居民需要的特色化、生活化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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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多种机制改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加快引进多种竞争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创新投资管理体系。加快建立“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运作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和外地资本多渠道投资建设农贸市场,本着“政府扶持一点、商务部门向上争取一点、各相关部门帮助一点、市场主体筹集一点”的原则,分期分批彻底解决好基础设施差的问题。吸引人才,加强管理新疆农业县虽然长期发展特色农产品,但是农贸市场缺乏相应的营销管理人才,经营管理理念落后,对市场的认识和反应也比较滞后,今后要加强农贸市场特色农产品的经营管理人才的吸引,建立品牌效应和规模效应,积极完善农业协会职能,依托农业协会吸收各类人才,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提高售后服务水平,特别是今后的农贸市场将形成统一结算、信息传递、配送等辅助功能,满足两个市场需要,一是外部市场对新疆农业县特色农产品的需求,另一个是新疆农业县对外部市场农产品的需求。

政府宏观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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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四城同创”为契机,抓好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十小”整规要求,抓好现有市场的统一规划和改造提升,力争用三年时间在集镇所在地(或中心村)按照二星级标准规划建设或改造提升一个农贸市场,满足辖区周边居民生活需要。

二、划行归市,整顿规范市场周边经营秩序

(三)坚决取缔占道设摊和马路市场。纳入“四城同创”范围的街道办事处要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坚决取缔占道设摊、马路市场。

(四)严格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要严格规范,按市场管理要求划行归市。农贸市场外原则上不得经营与市场内相同且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管理压力较大的鲜肉、活禽、水产、蔬菜等商品,若在场外有占道经营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规范管理;若在场外通过门店经营的,由市工商局牵头规范管理,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予以配合。

(五)积极引导自产自销农产品入场交易。农户自产自销上市的农产品应到市场内自产自销经营区或其他指定的场所经营。每个农贸市场都应安排一定数量的自产自销经营摊位,用于吸纳上市交易的自产自销农户,并由市财政、工商等部门共同核定每年给予市场举办者一定的补贴。

三、齐抓共管,扎实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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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场内人员行为缺乏城市公共商业空间内的文明规范

一是市民买菜沿袭路边交易习惯。有的习惯将菜叶扔在地上;有的边走边摘菜,菜叶、豆壳扔了一路;有的光膀子、随地吐痰、抽烟、乱扔烟头,不把农贸市场当作城市现代商业空间。二是场内经营者还有路边摊位经营意识。为了扩大销售额提高利润, 有的摊主喜欢突破摊位空间限制,溢摊、出摊经营;有的为图方便,在摊位周边乱扔蔬菜废弃皮壳,垃圾遍地;有的超越摊位条件开展批发业务,尤其在早市,有的甚至将经营摊位拓展到市场外和街道上。

1.2市场主办方的利益取向导致管理松弛

农贸市场主办者,一般不直接参与市场日常管理,只是根据摊位情况核算总租金,采取承包转包方式分派给日常管理人,并将日常管理费用压到很低水平, 由于日常管理人手不够,难以维护秩序和场内保洁,市场只能维持低水平运作状态。同时日常管理人员为了增收, 场内私搭乱摆,增加临时摊位,加剧了市场内部的拥挤混乱。

2.农贸市场作为准公共产品具有多重管理属性

2.1农贸市场的公共性与准公共产品定位

首先,农贸市场长期融贯于百姓生活之中, 所提供的服务具有公共性。第一,农贸市场功能可替代性弱,对于居民生活十分重要。农贸市场为居民提供日常食品需求,满足居民的一日三餐;交易的农产品新鲜、方便和价格便宜深受居民认可。即便现在城市里已经拥有众多综合性超市,还有一些专业性生鲜超市或是蔬菜连锁店,但农贸市场依然是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流程中最便捷、最经济的平台。第二,农贸市场选址基本上由历史沿袭,居民对此有很强的认同依赖。农贸市场设施基本都在居民密集区,所用场地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国有房产开发公司或政府兴建;二是政府规划由开发商享受优惠而兴建的配套设施;三是由镇街一级政府或大型企业出借闲置土地民资兴建;四是原有大棚市场改造为室内农贸市场,政府给予资金扶持。虽然现在大都实行了民营化,但其为居民生活配套服务的性质没有改变。第三,农产品集中交易有利于货源和质量的把控,农贸市场是农产品进入市民餐桌之前的重要安全关卡。农产品没有标准化的生产工艺流程,质量问题随时都有可能在生产、加工、运输、流通等环节出现,这就需要有对货源正当性进行审核、对产品质量安全性进行检测的第三方管理机制,采取农产品集中交易模式、实现集中质量安全把控显得尤为重要。第四,农贸市场盈利模式主要是靠获取租金,基本上属于微利性经营。农贸市场的经营模式主要是市场主办者通过投资兴建或上缴一定的土地房产租借费或承包费获取经营权,以收取经营户摊位费获取收入,摊位费再通过经营户成本最终传导到菜价上,形成租借链、成本链。从某种程度上讲,露天、大棚或设施越简陋的市场,蔬菜价格较低,人气反而较旺。第五,农贸市场内集聚了众多经营户,交易方式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与超市、连锁经营者不同,农贸市场内集合了众多的市场经营者,他们的进货渠道大多来自于同一集散地,进货价格几近一致,利润率极其透明,其销售价格平均要比综合性超市低。农贸市场具有公益性、微利性、替代性弱等特征,可以将此定性为准公共产品。对于准公共产品的供给,在理论上应采取政府和市场共同分担的原则。以此定位,来研究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问题,才能寻找到较佳的管理思路。

2.2农贸市场管理具有多层次性和多重属性

一是从政府的角度来看,要管理好两个层次的主体:农贸市场的主办方和场内经营户,政府应当对他们的经营活动与社会影响依法分别实施行政管理。二是农贸市场的主办方对于市场活动的日常管理,主要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实现对市场经营环境的维护,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引导场内经营户合法合规经营。

3.建立自律、契约、执法相衔接的农贸市场管理架构

3.1加强农贸市场有序进入和退出制度建设

首先,要建立农产品准入经营和入场经营制度。一是农贸市场必须具备对入场农产品货源管理机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这两项基础条件,方可对外经营。二是对小规模的独立门店实施行政许可。其次,加强对摊位收费权限、收费标准的监督,提供相关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不同档次市场的收费,提升规范经营的水平;对不按规定的、屡不改正的市场主办者暂停或收回收费权,使得政府不因对市场主办的处罚累及百姓日常的购菜权,引发。

3.2构建由政府、市场、经营者组成的规范经营责任链

首先,明确相关单位的责任,并通过契约的形式固定下来。申办农贸市场时,需要对场内场外环境和卫生、摊位摆放秩序、买卖秩序、文明宣传等事项作出责任承诺;场内经营户提出入场申请时,也要签订相应的责任承诺。其次,建立与承诺相对应的保证金制度。市场向政府指定部门或委托管理单位,缴纳文明经营保证金;经营户向市场交纳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证金。政府指定部门或委托农贸市场协会对各市场进行考核评比,对达到目标要求的,由政府兑现增加人员经费补贴或相关建设改造资金补贴;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动用保证金加以整改。

3.3充分发挥农贸市场行业协会组织自律管理的作用

政府要对行业协会加强指导。一方面,主管部门制定农贸市场文明建设的规范标准,提出总体的管理要求,为发展中介服务组织提供良好的制度依据;另一方面,职能部门参与行业管理的制度设计,做好政府管理与行业自律的衔接。

4.政府提供有效的扶持与服务

4.1政府提供必要的建设扶持资金,完善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

根据城市规划和政府工作计划,对兴建及改造升级的农贸市场,给予一定项目的一次性扶持资金,为农贸市场规范有序经营创造基本条件。为每个农贸市场配备农残检测设备,并提供一定的日常运作费用,确保这些设备的正常运行,以便把好农产品质量关。

4.2政府提供或购买部分公共服务,激发农贸市场投资者提升管理水平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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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际出发,把占路市场退路与现有市场改造增容结合起来,把市场升级改造与发展生鲜食品经营结合起来,把改善购物环境与扩大市场存量结合起来。在妥善解决4个占路市场退路安置的同时,创造条件新建生鲜食品卖场,满足群众购物需求。

(一)力争在**年全部拆除4个占路市场。

(二)改造后的农贸市场必须在购物环境、经营面积、消防安全和设施档次上具有前瞻性,与改造前相比有明显提高。

(三)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处理好各方面利益关系,调动积极性,确保按期完成。

三、实施步骤

(一)尽快确认、落实地块资源,对与4个占路市场分流安置对口的市场进行增容立项。

(二)对拟升级改造市场进行摸底测算。

1.对五福云南路农贸市场实施升级改造,扩大卖场增加容量。改造后的整体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扩大经营面积4倍。全部吸纳现拉萨道农贸市场商户。

2.对八里台文化市场进行落地重建,改造后的整体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扩大经营面积2倍,将1层改为生鲜大卖场;现文化市场进驻2、3层。吸纳安置部分同安道农贸市场商户。

3.对新兴综合市场进行增容改造,在现有1层基础上加盖2层,改造后的整体建筑面积约2650平方米,扩大经营面积1.5倍,1层定位生鲜市场,吸纳部分同安道农贸市场商户。

4.宝鸡东道市场商户通过利用吉利花园底商,全部给予安置。

5.现沈阳道市场商户(60个商亭)力争分流进驻其它市场。

(三)通过多元化融资方式,筹措市场改造资金。

(四)对改造后的市场经营进行定位、定量分析,策划招商方案。

(五)抓紧施工工期,确保年内完成退路,实现分流安置。

(六)积极稳妥地做好分流安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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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随着农产品的产量增长迅速,产销之间的“小生产、大流通”的瓶颈问题日益突出,新鲜产品的损耗和浪费巨大,已超过生产总量的20%,部分单项大类产品如水果、蔬菜等,损耗率更达到了25%的水平,农业的产业链结构调整和流通体制的改革日渐紧迫。

第二,大中型城市原有的国有蔬菜副食销售体系逐步向连锁商业转型,但面向居民的零售网络尚未形成,而更多地被无证商贩或不够规范的街头农贸集市所取代。

第三,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白菜萝卜过半年”已不能满足现在居民的消费水平,流动摊贩和街头农产品集贸市场虽然方便,但对质量、服务、环境的担心和不满却始终挥之不去。

超市生鲜经营在这个时期的出现和发展可谓是应运而生,但问题在于多数连锁超市经营企业在生鲜经营初期没有真正清晰地找准自己的位置,有效地建立生鲜经营的专业管理标准和管理方式,以至经营效果和潜力始终未能充分表现出来。 二、超市生鲜区的定位分析

对于超市生鲜经营的定位分析中首先要弄清楚的一个根本问题是,在超市中经营生鲜产品截然不同于在菜市场或者集贸市场中的销售行为。

生鲜区经营从表面上看就是在超市里卖菜,卖鱼肉和生鲜商品,换句话说就是把菜市场搬进超市经营。其实情况远非如此简单,开辟生鲜区的关键是要在超市的环境里经营生鲜商品,以生鲜经营吸引顾客,再将顾客的购买行为引导向超市的包装食品和家庭日用品。那么,在生鲜经营管理中大量地引用了超市管理的标准和要求:特别是充分体现了超市对基础管理的要求,新鲜、高质量的商品,卫生、良好的购物环境,严格的商品管理、时尚的消费引导等等。

一般来讲,超市生鲜区在蔬菜水果、鲜肉和水产等初级生鲜商品的价格竞争优势并不明显,但消费者购买需求中对购物环境和生鲜品质量保证的要求明显较高,因此,超市生鲜区能否经营好?能否达到超市生鲜经营的目的,就取决于高水准管理和商品组织保障,否则将失去超市经营生鲜区的真正意义,同时超市的整体形象也会受到影响。

生鲜品的品种,相对超市包装食品和日用品来说虽然不多,加之商品受季节性影响,品种不过千余种,但这样的商品总量规模如果加上对商品的单品管理和严格的有效期管理,再加上要求达到超市的陈列标准、卫生标准、损耗和库存控制等一系列管理要求,这样一来,生鲜区采购管理、现场经营管理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无形之中被放大了好几倍,要达到这样的水准,就势必要加大设备、人员和管理力度的投入,经营上的风险也随之增加。这些是超市的决策者在生鲜经营立项之前就应该充分估计到的。 三、消费者购买动机的比较分析

在一项消费者购买动机的比较分析资料中,反映了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中对传统菜市场或集贸市场和到超市的选择倾向。其中,一方面顾客到传统农贸市场采购鲜肉、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四类商品的购买动机依次为:26%、25%、25%、14%,而其他食品和南北干杂货等仅有10%。另一方面,到超市食品区采购的顾客,购买目的主要倾向于肉类生鲜品、水产品、蔬菜类产品、冷冻调理食品和水果类产品,购买动机依次为:14.5%、14%、10%、9.1%、2.1%,而其他包装食品、饮料、家庭日用品等比重则有50.3%。

从以上数据中可以发现,传统农贸市场里的鲜肉类产品、水产品、蔬菜类和水果类产品为生鲜经营范围的主项,超市生鲜区里的肉类生鲜品、水产品、蔬菜类和水果类产品以及冷冻调理食品等项属于生鲜经营的范围。通过对以上经营主项购买动机的分析不难得出以下分析结果:

1、消费趋向变化

消费者到传统农贸市场以购买生鲜商品特别是初级生鲜商品为目的的占绝大部分,合计占到了90%左右;而到超级市场生鲜区购买生鲜商品仅占一半,合计为49.70%。从几年前没有超市生鲜经营,到如今有近一半的顾客到超市购物的目的是为了生鲜商品,这个变化是很大的,它反映了生鲜经营在超市中的地位和顾客的消费趋向的变化,超市生鲜经营的崛起对大中城市传统农贸市场形成相当的冲击已是不争的事实。

2、商品品类分析

在超市食品的经营品类上,无论是生鲜类商品还是包装食品都比传统农贸市场从整体上得到充分的加强,品类和品种要丰富齐全得多,生鲜类商品中加工半成品和制成品及其集成度高,而超市包装食品的商品配置则是传统农贸市场所没有的,而包装食品在顾客的购买动机中也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超市通过生鲜商品、包装食品和家庭日用品的合理配置,将顾客到超市购买生鲜品的趋向进行有效的引导和转化,使超市的食品和日用品也可以具有相当的销售比重,所以才使生鲜商品的购买动机比传统农贸市场明显偏低,超市经营项目上的设计目的就在于这三者之间的合理平衡。

3、超市生鲜区的经营优势分析

目前大中城市中的相当一部分消费者正处于从农贸市场购物逐步转向大型超市购物的过渡期,在这个过渡期中,经营良好的超市生鲜区在面点、肉类及其制成品、熟食凉菜、主食厨房等几个产品类别特别是深加工产品方面具有很大的集客能力和竞争优势。而在超市生鲜初级产品经营中则优势不明显,例如蔬菜水果部门,蔬菜由于价格敏感,销量是在毛利很低的条件下实现的;水果毛利相对高一些,所以水果销售对于部门毛利贡献上比较重要。

两种市场在水产品、鲜肉和蔬菜水果类销售上的反差很大,城市居民到传统农贸市场购买此类商品的动机很强,反映出顾客生鲜初级产品消费上的传统习惯仍在延续和保持。

基于以上分析,超市生鲜经营一定要在自身定位利弊分析的基础上有所侧重,对集客性商品和盈利性商品、初级产品和制成品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制定不同的经营和销售策略,最终扬长避短,争取达到超市生鲜区应有的销售业绩和份额。 四、超市生鲜区的经营优势

在超市生鲜区的定位分析中,经营良好的超市生鲜区之所以能快速发展,主要是有效发挥了它在几个方面的经营优势:

1、消费信任度:超市生鲜区吸引顾客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其所经营的生鲜商品在卫生、安全和产品质量上的保证,加上生鲜区良好的购物环境,这对于超市生鲜区经营的成败至关重要,因此除明示服务承诺之外,对生鲜商品的顾客投诉、退换货及其赔偿等问题都会给予认真对待。

2、产品集成度:从上述定位分析中,超市生鲜区比传统农贸市场生鲜品的集成度大大提高,从消费者需求出发的商品组合满足了消费者方便快捷、一次性购足的购物方式,特别是生鲜深加工产品的创新和多样化,使超市生鲜区在经营上占据了绝对优势,同时这类商品的经营也是生鲜区获利的真正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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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1.农贸市场管理日趋优化。市场内无证照经营、欺行霸市、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商品流通秩序明显好转。

2.市场环境卫生秩序日益好转。市场及其周边的“脏、乱、差”现状和霸摊、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现象基本消除,市场环境卫生秩序显著改善。

3.食品安全卫生日臻规范。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

三、整治时间与范围

本次集中整治时间为今年7月至12月,通过半年的努力,使我市城区农贸市场面貌明显改观,初步实现城区农贸市场布局合理、业态多样、环境优美、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的现代化农贸市场体系。

本次整治工作的范围为城市中心区及周边的农贸市场。江滨市场是本次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整治力争达到三星级市场的标准。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及街道参加的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以及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项目推进、规范管理三个专项行动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工商局为牵头单位,财政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商贸办、市场总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协调、督查和验收。安排专项补助资金,保证城区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小组以城市管理执法局为牵头单位,公安局、建设局、卫生局、环保局、商贸办、市场总公司、工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开展交易、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的清理整顿。督促、定期检查市场及周边的卫生保洁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秩序整治,加大对偷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项目推进专项行动小组以工商局为牵头单位,国土局、建设局、建管局、商贸办、供销社、消防大队为成员单位。做好城区新建农贸市场的规划工作,引导市场举办者对农贸市场设施进行改造提升,落实农批市场二期扩建。

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小组以商贸办为牵头单位,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林业局、市场总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对上市商品的监管,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强肉类产品的监管,严厉打击公母猪肉、病死猪肉冒充生猪肉销售等不法行为。加强对市场禁售商品的查处。

市场总公司、供销社、*街道、*街道、*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全面承担起本辖区、本单位农贸市场的整治任务,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今年7月中旬)。市场总公司、供销社、*街道、*街道、*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在7月上旬对各自辖区内农贸市场进行专题调查,对各市场举办单位、各市场的摊位数、软硬件设施、市场周边情况、市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治工作思路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一场一方案”的要求,针对各自辖区内市场存在的不同问题,制定好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分类整治工作方案于今年7月20日前报市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行动组要根据本组工作职责,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好各专项行动方案,专项行动方案于今年7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宣传发动阶段(今年7月下旬)。

广泛宣传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步骤、政策规定等,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各相关市场主办单位要牵头召开市场经营者座谈会,组织学习《*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市场举办者、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充分认识推进城区农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形成全员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市场总公司、供销社、*街道、*街道、*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指导工作。

市场总公司、供销社、*街道、*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与辖区内各市场举办者签订《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书》,明确和落实市场举办者的任务。市场举办者要与经营者签订《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督查工作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3.组织实施阶段(今年8月至11月)。按照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在市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专项行动组要根据专项整治方案和责任分工,开展市场软硬件改造提升和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市场主办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市场经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开展市场软硬件改造提升和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加强市场日常管理。通过集中整治,重点解决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的脏、乱、差问题。

4.巩固提高阶段(今年12月)。对照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城区农贸市场进行逐个逐项评估检查。加强督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市场,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对工作不到位的市场,责令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是构筑食品安全体系的重要途径,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强化市场经营管理工作上升到关注民生、为民谋利的高度来认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正做到机构健全、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务求本次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巩固成效,建章立制。各单位要通过本次各项专项整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从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着手,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制定和完善强化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研究落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具体办法,尽快建立起我市农贸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高农贸市场监管水平,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农贸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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