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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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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

篇1

职业院校实施混合所有制政策背景

2014年,是中国职业教育史上的一个重要纪元,一个新的里程碑。重大的转机始于2月。2月26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把发展职业教育定性为“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和民生改善的战略举措”,要“以改革的思路办好职业教育”。

其实我们对“混合所有制”并不陌生。《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 号)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实现校企深度融合。这符合职业教育发展的一般规律,也是世界职业教育发展的先进经验。

“纯粹的公办,活不起来;纯粹的民办,大不起来。我国职业教育近年来发展快速,成绩显著,然而由于受计划经济模式影响,政府往往包办学校的方方面面,存在体制僵化、办学封闭、活力不足、缺乏特色的弊端。作为一种跨界教育,职业教育一头连着学校,一头连着产业,因此,要办好职业教育,必须走出封闭的围墙,与行业、企业、产业合作,充分调动社会要素。

让我们来看看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

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推动公办和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

――摘自2014年2月28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作出的决定

创新民办职业院校办学模式,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摘自2014年5月2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创新民办职业院校办学模式。支持发展一批品牌化、连锁化和中高职衔接的民办职业教育集团。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开展社会力量参与公办职业院校改革,建立混合所有制院校试点,允许社会力量通过购买、承租、委托管理等方式改造办学活力不足的公办职业院校。鼓励民间资本与公办优质教育资源嫁接合作,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鼓励企业和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学院。允许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力,探索在民办职业院校实行职工持股。鼓励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在职业院校建设股份合作制的工作室。

――摘自 2014年6月16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等六部门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

全国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路径探索

1.公立民办型 以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为代表。该学院2000年开办,资金由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全额拨款,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劳动局为合作方,属公立性质。经过2001年、2003年的两次改制,成榛旌纤有制的办学体制。目前学院股东由六方组成:上海翔宇教育集团(40%)、苏州光华集团(40%)、苏州沸点教育咨询管理有限公司(9%)、学院管理团队(9%)、苏州市教育局(1%)、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2.公有民营型 以齐齐哈尔职业技术学院为代表。该学院的前身是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职工大学,1993年,机床厂教育处曹永安接受委托管理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职工大学。第一次在这所民办高校中,拥有了国有资产存量和全民身份的教职工。也由此开启了中国民办学校与地方政府“政校合作”的先河。2001年,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成立齐齐哈尔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4月,教育部批准齐齐哈尔职业学院升格更名为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学院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隶属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3.民办公助型 以南通紫琅职业技术学院为代表。南通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是紫琅职业技术学院,建于2000年6月,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建、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6月开始由江苏江海科教开发有限公司与江苏省教育厅直属教育发展投资中心共同举办;2013年4月获得民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成为江苏省第一所民办事业单位法人高校;2013年年底,学院成为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联盟26个发起单位之一。2014年5月升格为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

篇2

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我国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阻力研究”(编号:DJA150257),主持人:王坤。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22-0030-04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职业教育取得显著成效,但是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我国职业教育存在体制僵化、办学封闭、活力不足、缺乏特色和办学效率低下等弊端。2014年5月2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决定》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作为首次引入职业教育界的新概念,“混合所有制”一经提出,立刻引发职业教育界的极大关注。

如:纯粹的公办,活不起来;纯粹的民办,大不起来,怎样做大做强职业院校?用好一个‘混’字[1];混合所有制是高职教育建立市场机制和企业参与制度的有效途径,混合所有制是公办高职院校办学体制机制改革的有效突破口[2];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是适应我国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加快发展现代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和构建现代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体系的现实要求[3]。

在单一主体的职业院校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必然会涉及到人事制度的改革,而薪酬制度又是其改革的核心。很多教职工支持拥护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动力,就是改革后自己的薪酬会有一个明显的提升,而这也是改革发起者说服教职工支持改革的一个主要承诺。然而,随着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人们发现其薪酬的改革存在比较大的障碍,大家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存在很大差距。这里仅举两条:(1)如何做好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编制内外教师薪酬制度的有效衔接?如何真正贯彻落实“同工同酬”的理念?(2)如何彰显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教师薪酬的特色?在多数以股份制为基础构建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中,是否应该有教职员工持股、间接薪酬、薪酬替代品等?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让改革实践者们为难的不是问题的层出不穷,而是对问题的观念和看法太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薪酬研究没有深入到学校内部,缺乏来自一线教职工的调查数据[4]。

一、调研目的、对象和方法

(一)调研目的

了解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体制内外教职工的薪酬水平、薪酬结构与分布状况,重点对编制内外教职工的薪酬进行比较,为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的薪酬管理制度的改革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二)调研对象

云南某大学将所属的职业学院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单位,全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2016年4-6月,课题组选择云南某大学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的编内、编外教职员工作为研究对象。调研对象范围框定为:在该学院工作1年以上,当前在工作岗位上而且自愿接受调查的教职员工。在调查研究之前,课题组向所有调查对象阐释本次调查研究的目的及意义,所有接受调查的对象皆表示自愿参与调查研究。

(三)调研方法

在具体深入该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调查之前,课题组编制好教职工一般情况调查问卷,问卷内容包括该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教职工的编制、性别、年龄、工龄、职称、学历、专业等。在向接受调查的教职员工说明来意后,接受调查的教职员工匿名如实填写,课题组当场回收调查问卷,并采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处理。

(四)数据采集

同时,从该学院在职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中提取学院教师基本信息,获取相关薪酬的数据情况。该学院现有教职工81人,其中专任教师、在编教师54人,兼任教师、编外教师27人(见表1)。

二、基于公平视角的XX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薪酬分析

XX职业学院的整个教师队伍由编内教师和编外教师构成,编外教师签约形式有合同制与劳务派遣两种形式,教师工资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校区补贴三大块构成。从公平的视角分析,该学院的薪酬管理主要存在两种表现形式。

(一)外部公平

即该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与其他性质的职业院校比较,从非在编教师的薪酬来看,XX职业学院非在编教师的工资是云南省民办高校教师薪水的1.5到2倍以上,薪酬水平和薪酬结构高于同行业市场水平;在编教师工资是该大学其他学院在编教师的1.5倍左右,XX职业学院教师课时费,高于省内其他高校教师的平均课时费,学院从校区补贴、学院津贴和课时费等几个方面对教师工资进行补助,客观来说,该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的薪酬水平是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

(二)内部公平

学院在教师薪酬方面努力做到同工同酬薪资发放标准。尽管在基本工资方面学院编内教师的财政基本工资高于编外教师1600元的基本工资,但学院通过发放非在编教师学院津贴的补助形式,拉平编外教师与编内教师基本工资水平。把编外教师的基本工资基数定位1600元,是出于对教师社保上的考虑,基数越高单位承担缴纳社保的比例就会越高。1600元的工资基数是签约劳动合同的标准,涉及到劳动合体解除等问题时降低补偿学院的补偿标准。但当我们在审视学院长远发展时,却依然发现面临一些影响生存和发展的现实难题。学院一直在努力尝试着进行绩效工资改革,争取所有教职工同工同酬,学院教师整体稳定,但是办学至今,编内编外教师薪酬上一直存在着差异,更多的是体现在分配方式的不公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绩效工资方面,编内编外行政工作人员工资相差明显。授课教师绩效工资由于按照课时计算,所以相差不大。学院形成了行政工作人员以多上课的额外付出形式来弥补工资差距的问题,而行政工作人员多上课又影响了学院的管理工作,所以形成了恶性循环。甚至出现一般管理人员的薪水和学院院长的薪水相同甚至超过院长工资的情况,工资层次明显。

2.住房公积金、保险基数存在差别。编内教师有“五险一金”,“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按照公办高校教师标准;编外教师学院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五险缴纳基数按照每月1600元基本工资进行缴纳,低于在编教师缴纳额度。2016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在编教师工资每月增长1300元,学院非在编教师并未增长。学院提出编外教师以绩效工资的形式和在编教师工资进行同步增长,向学校分管校领导多次申请未果。据笔者调查,在沈阳某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虽然编内编外教师工资奖金和评职称基本一样,但编外教师的养老金和公积金也是要低一些。

3.编内、编外教师第13个月工资、假期工资存在差异。编内教师由财政发放13个月基本工资,非在编教师由学院以每个月1600元的基本工资水平发放12个月;编内教师假期工资按照公办高校教师基本工资发放,编外教师按合同工资1600元发放,即使是学院的副院长级别,假期工资也就只有5000元左右。

4.编外教职工体验到付出多于编内教职工。编外教职工因不能适应或胜任工作,而感觉到更大的压力,在学院中往往面临被边缘化的尴尬,容易受学生、家长和外界的影响。学院往往会安排编外教师做一些额外的工作,导致他们工作效率低下而经常加班。

通过教师薪酬满意度调查显示,编外教师对福利待遇较为不满意,这说明福利待遇已经成为编外教师比较关注的项目。当然,相比较福利待遇而言,该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的编外教师更关注个人成长通道的构建,由于该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属于公办大学的二级学院,编外教师不能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也不能参加职称评审,教师发展通道阻塞,编外教师感觉到工作晋升前景和发展机会受限制,编外教师非常担心自己工作的稳定性与职业前景,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院办学的稳定性。在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中,如果将编外教师与编内教师区分为两种不同属性和社会地位的群体,由于在福利待遇和发展空间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往往会极大降低编外教职工的“获得感”,容易造成编外教职工的心理失衡。

(三)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编内外教职工薪酬差距存在的消极影响

1.不利于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在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编外教师的辞职率远远高于编内教师,编外教师因福利待遇较低和晋升渠道狭窄而带来的频繁流动,不利于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建立一支稳定高效的教师队伍。

2.违背了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办学的初衷与目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一直倡导教师员工的同工同酬,但因编制内外身份的不同而形成的巨大福利待遇差距,会背离当初的政策设计目的。

三、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薪酬分配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薪酬结构比较单一

通过分析该职业学院的薪酬结构可以发现:固定薪酬多,可变薪酬较少。薪酬结构形式均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总的工资相对固定,可变的幅度较小,虽然进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但其变化的空间很小,这就导致教职员工薪酬机制欠缺,教师普遍工作积极性较低。在整个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薪酬机制的设计中,普遍缺乏长期有效的激励举措,诸如广大教职员工持股等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即便是走在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前沿的苏州工业园区职业学院,其员工持股更多的是指管理层持股,而不是每一个普通教职员工。

(二)教职员工薪酬高低与办学绩效联系不紧密

虽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并存国有和私有两种资本,但在办学过程中,相比较单纯的民办职业院校,由于有国有资本的存在,政府对其资产管理、人才引进、学生招生就业等方面,还是有更多的偏袒与支持。往往会导致在国有资本占比超过50%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中,教职员工薪酬与学院的办学绩效没有必然的联系,“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特征依然明显[5]。

(三)政府的干涉依然过多

纯公办职业院校的管理者往往由政府部门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直接任命,其本身就有一定的行政级别,和各级行政官员之间的关系千丝万缕,腐败行为和利益输送行为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客观上来说,纯公办职业院校并不一定对办学质量产生负面影响,提高产权多元化也并不意味着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就会显著提高。但不可否认的是,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后,虽然政府相关利益部门仍然可以以各种理由干涉职业院校办学,权力寻租的空间依然存在,但是其干预的成本会大大增加。学术界普遍存在一种观点,认为学校管理层的薪酬与学校的办学成绩呈现正相关。但对于纯公办职业院校而言,学校管理层的薪酬对绩效的影响较低(甚至没有影响)。如果公办职业院校管理层和普通教职工的薪酬差距过大,虽然对学校管理层能够起到激励作用,但不利于调动普通教职工的积极性[6]。

(四)编制内外管理制度的不公平

在调查研究过程中,笔者发现,在该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中,编外教师职业认同感低、辞职率高等问题不仅与编制内外教师薪酬差距较大有关系,还与学院为编外教师参与学院管理工作提供了什么样的制度、学院对编外教师的晋升管理等制度是否能够体现公平等有密切关系。

四、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薪酬机制的建构

(一)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性质的明确界定,是构建合理薪酬分配机制的前提

在以股份制存在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中,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是不一样的。处于控股地位的投资主体掌握着学校的经营管理权和收益分配权,决定着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性质。部分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存在性质认定不清,导致编制内外教师晋升空间差别较大,如本案例中所调研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由于性质界定模糊,以致其中的编外教师无法获得职称晋升,发展渠道和发展空间受到较大限制。因此,应当明确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性质,根据股权构成比例,对应相应的管理体制,这样才有利于厘清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薪酬分配机制。

(二)充分考虑到改革所面临的困难性与复杂性,是推动改革深入持续的重要动力

混合所有制改革越向前推进,人民群众对其期望就越高,遇到的困难会更多,需要支付的改革成本也会更高。对职业院校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必然意味着对已经固化的利益的强制性再分配,而在一定的时间里,职业教育的利益是相对固定的,一些群体在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获利,必然有另一些群众在改革中利益受损。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在增强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和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的初衷中出台,而又伴随着一些群体利益的受损,比如在我们部分试点时间较早的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部分专业的学费已经与三本院校持平。这显然与人人皆可平等接受职业教育的理念是相冲突的,部分贫困家庭的孩子无力承受这样的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7]。因此,在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薪酬改革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利益受损的群体范围,配套相应的利益受损补偿机制,减少改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

(三)将程序公正放在优先位置考虑,设计具有公平性的收入分配制度

在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中,从提高编外教师对学院的认同感来看,学院应该进一步提高管理制度的透明性和公正性,提高编外教师对学院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中,由于代表公有和民营资本股东的并存,基层编外教师的利益诉求不一定能够及时反映到双方的决策层,因此,应当加强编外教师与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投资各方的双向沟通与联系,特别是关系到编外教师的切身利益,如薪酬、职务晋升等,各方的双向沟通就显得更为重要。在此过程中,应当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对编外教师的薪酬制度进行优化设计,进一步做到和编内教师“同工同酬”,增强编外教师在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工作和生活中的获得感[8]。

(四)进一步理顺薪酬分配关系,扩大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分配自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政府对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薪酬分配的干涉依然较多,市场在其中发挥的调节作用很小,积极调整编内编外、不同学科和专兼职等教师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坚持“评价主体多元化、内容全面、指标科学、方法多样、程序规范”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教师个人绩效评价原则,制定符合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发展战略定位和财政情况的富有竞争性的薪酬机制,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师资队伍中来[9]。

参考文献:

[1]董圣足.“混合所有制”,做强做大职业院校的良方?[N].中国教育报,2014-11-16(06).

[2]王振洪.混合所有制: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的有效途径[N].中国教育报,2015-01-22(04).

[3]王安兴,何文生.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4(21).

[4]袁东.我国高校薪酬调查策论[J].教育与经济,2009(3).

[5]王晔,王海净.河北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的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研究[J].河北企业,2015(10).

[6]张晓玫,朱琳琳.混合所有制公司的治理结构、高管薪酬和经营绩效――基于分行业的研究视角[J].金融经济,2016(3).

篇3

 

一、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基本认知

 

要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基本前提是要进一步梳理和厘清混合所有制的基本含义和实现形式。所谓“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在社会经济形态中,不同的产权主体多元投资、互相渗透、互相贯通、互相融合而形成的新的产权配置结构和经济形式。[1]作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向教育领域的延伸,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是指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民营资本、境外资本等不同所有制中两个及以上主体共同举办的新型教育模式,其本质特征是产权主体和治理结构的混合,使不同性质的产权主体相互渗透融合成一个新的利益共同体。[2]

 

虽然混合所有制办学是近年来职业院校新出现的概念,仍然没有相对统一成熟的办学模式,但部分地区的职业院校已经先行先试,率先在实践中进行积极的探索与创新。综合来看,主要有两种办学模式:一种是在办学之初便实现混合所有。比如,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在建院之初就确定由海南省教育厅、海口农工贸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广播电视大学三方按照产权股份化的模式共同创办。

 

二、混合所有制办学的重要意义

 

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新路,从大的方面来讲是国家立足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从小的方面来讲也是各高职院校增创发展优势、释放发展活力的一个重要契机。概括而言,高职院校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至少有四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制改革。高等职业教育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历史产物,其改革发展虽稳步向前,但行政化色彩仍然较为浓烈,特别是公办高职院校的办学自主权仍不可能在现行教育体制下得以充分落实。考虑到现代职业教育与市场经济背景下的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缺乏充分办学自主权无疑会对公办高职院校的改革发展形成制约。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办学,按照股份制公司模式运作,将有助于破除公办高职院校的体制机制弊端,有利于根据市场需求灵活办学,促进办学形式多样化、办学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加快实现协同创新和协同育人。

 

2.有利于强化职业教育的经费保障。教育投入是一国谋求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近年来,我国教育经费保障水平连创历史新高,高等职业教育领域也逐步建立起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制度。但由于我国职业教育投入普遍低于同级的普通教育,而且高等职业教育的实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培训投入相对较大,经费投入不足仍然是大部分高职院校加快发展面临的普遍性难题。只有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吸引各种所有制资本进入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方投入机制,才能有效缓解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经费短缺的问题,实现常态化的经费保障。

 

3.有利于促进学校与行业的需求对接。当前,高职院校仍然是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虽然各高职院校一直把加强和深化校企合作作为服务当地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的重要抓手,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调动起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只有当相关行业、企业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成为办学的股东并享有相应权利,真正意义上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长效机制才能有效建立起来,高职院校才能直接对接企业需求培养人才,企业也能够直接对接学校招聘合格优秀的员工,实现校企双赢。

 

4.有利于增强教育对地方的人才支撑。高等职业教育的一项重要使命就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通过建立政、校、行、企联合参与的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将最大限度地对接和服务地方人才需求,强化人才保障。比如,东莞市建筑市场具有“建设规模大、市场开放”的特点,但严重缺乏施工现场一线的高素质管理人员,各镇街质量和安全监督站也非常缺乏具备专业素质的监督员。由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企业及相关行业指导单位通过混合所有制模式共建建筑学院,培养直接上岗操作的技能人才,将有效解决当地建筑技能人才缺失的问题,缓解建筑人才培养与就业之间的结构性矛盾。

 

三、混合所有制办学的主要困难

 

虽然高职院校开展混合所有制办学已经破题,但当前仍然是热议比较多、实践比较少,热情比较高、能力比较低。客观而言,任何改革都必然要经历曲折发展的过程。就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而言,仍然存在一些主客观的问题。

 

1.法律依据不够充分。发展混合所有制办学的两种主要形式包括公办职业院校引入社会资本和不同资本合作投资新办职业院校。但无论是哪种形式,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都必然会牵涉到处理教育公益性与资本逐利性之间关系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简而言之,在当前的法律法规体系下,公办职业院校开展混合所有制办学之后的法律地位、法人属性、治理结构、产权归属、监管方式等都没有有效有力的法律法规支撑,高职院校探索推进混合所有制的实践将步履蹒跚。

 

2.体制障碍仍然存在。正如前文所述,高等职业教育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历史产物。特别是公办职业院校的行政化色彩非常浓厚,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在具体行政管理中实际相当于政府的二级单位,其自身的运作管理也往往沿用政府行政管理的那套模式,与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相去甚远。将两种管理模式混合,必然将面对混合所有制院校的“决策权、收益权、监督权”等核心权力怎样科学界定和实施的问题。此外,由于公办高职院校属于国有资产,在混合的过程中意味着国有资产和私有资产产权的交易和融合,潜在的民营资本利益被国有股东侵占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都将或多或少地加大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建立和发展的难度和阻力。

 

3.观望情绪比较强烈。职业教育作为跨界教育,一头是学校,一头是产业。因此,职业院校普遍将校企合作列为重要工作,与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但如果要将当前一般性的合作关系上升到有资产纽带连接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关系,在当前国家层面没有很好提出混合所有制办学的顶层设计的情况下,无论是学校还是企业都有所保留。学校方面,公办职业院校有天然的优势心理,不愿改变身份,同时认为改革有风险,担心对国有资产造成冲击;民营资本则主要担心公办职业教育领域,法律地位和投资收益难以保障,没决心试水“混合所有制”的职业教育。

 

四、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探索路径

 

在国家的大力引导和社会的自发实践下,高职院校开展混合所有制办学已经破题,但是由于在现行教育体制下的办学难度比较大、涉及面比较广,少数已开展试点的高职院校并没有形成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统一模式,大多是结合当地资源情况,先行先试进行探索与创新。为加快释放混合所有制办学夹带的改革红利,实现院校专业建设与行企资源支持的双向融入和有效对接,迫切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把加强顶层制度设计作为首要任务。一方面,要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加快清理不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特别是不适应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法律条文,尽快从法律法规层面为办学改革松绑,为不同性质的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办学营造公平统一的法治环境。另一方面,要加快研究出台推动高职院校开展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指导性意见,解决好公办职业院校开展混合所有制后的法律地位、法人属性、治理结构、产权归属等问题,并明确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基本条件和行政审批程序,扫清机制体制上的障碍。

 

2.把二级学院混合所有作为主要方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提出,鼓励企业和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学院。特别是在国家还未出台相关顶层设计的时候,以二级学院为平台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更显务实。关键是建立健全二级学院的管理模式,在运行机制上,可考虑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由董事会聘用院长、副院长,给予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在人事管理上,可参照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人事与薪酬管理模式,实行以绩效目标管理为核心的人事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

 

篇4

一、民办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内涵

1.定义

产是产业,教是教育。何为产教融合?从现阶段职业教育的产教融合实践来看,其实指的是学校与专业教学相关的技术服务、生产、科研的协作。但是从理论角度看,关于产教融合的定义至今没有定论。随着职业教育的兴起,产教融合的办学模式越来越受到重视,更多的专家学者投入到了产教融合定义研究中,在不久的将来可以从理论层面给予定义。

2.内涵

从目前公开发表的文献看,最早提出产教融合这一概念的职业学校是江苏无锡市技工学校。根据该校发表的相关文献,产教融合的提出旨在探索教育与生产实习结合的产品,提高学生的实习质量。在这里,产教融合的内涵很狭窄,把产教融合局限在了提高学生实习质量的范畴之内,显然不足以体现出产教融合的全部意义。但是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这一内涵一直被沿用。直至2011年,我国教育部的《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中提出了“促进产教深度合作”这一基本要求,更多职业院校加大了产教融合研究与实践力度,使得产教融合的内涵得到了极大的丰富。产教融合,不仅仅是“产”与“教”在提高学生实习质量上的浅层合作,更涉及了联合办学、促进行业企业发展的深度合作。所以从这一点看,产教融合是职业院校为提高办学质量、人才培养质量,与行业企业展开的深度合作,而这种深度合作包括学校与企业的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的对接、专业与产业的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对接,涵盖范围极为广阔。

二、民办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实现途径

职业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领域,是重要的生产业,为行业企业培养了大量的生产、服务、管理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民办职业院校作为职业教育的实施者,肩负着培养这类人才的使命。为了完成这一使命,提高自身与其他高校之间的竞争力,民办高职院校实行产教融合办学模式,促进了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提高了教师业务水平,利于激发学生的创新力与创造力,为学生创造了更多的攻读结合、勤工俭学的条件。随着高等教育逐渐大众化,民办职业院校面对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迫切需要加快教学改革,深化产教融合,这就需要探索产教深度融合的实现途径。对此,基于民办高职院校产教深度融合的需求,提出了以下实现路径。

1.加快实施集团化办学,促进人才培养链与产业链之间的融合

集团化办学是民办高职院校的办学制度之一,是实现产教深度融合的重要途径。所谓的集团化,说的是民k高职院校的办学主体由高职院校、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组成,形成一个职业教育集团。在集团化办学制度下,先要成立合理的职教集团治理结构,集团理事长由各办学主体轮流担任,充分发挥骨干成员的积极性。然后,积极开发网络课程、虚拟仿真教学资源,形成一个良好的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全力提高教学质量。采用集团化办学制度,使服务企业与服务育人并重,能有效地促进教育链与产业链之间的深度融合,使校企双方达到共赢或多赢的局面。

2.积极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调动相关机构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中提出要积极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学校,加强校企之间的深度融合。在这一文件精神下,民办职业院校应积极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充分调动行业企业、科研、生产等机构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发挥企业在校企联合办学中的重要作用,以实现产教深度融合。如何实现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可以组建股份制的科技园,也可以成立混合所有制的培训中心、混合所有制的生产性实训基地。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其他的途径,还需要民办高职院校积极的探索。

3.校企双方共建实训平台,保证教学设备与生产设备更新同步

对于民办高职院校而言,实训基地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基本保证。通过校企双方共建实训基地,可以保证教学设备与生产设备更新同步,使民办高职院校的实训基地建设步伐跟上企业。在过去,民办高职院校建立了许多校级实训基地,确实改善了学生的实训条件,但是实训基地的实力、技术水平依然远远落后于企业的实训基地,致使人才培养滞后,满足不了用人单位的用人要求。对此,应走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的道路,实现产教深度融合。在校企共建实训基地下,把先进的技术设备引进学校,用于教学,与企业生产设备保持同步更新。同时,双方借助实训平台可以共同开发技术设备、申请专利,不仅用于教学也可以用于生产,真正实现产教融合。

4.采用现代学徒制,充分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

现代学徒制,是校企合作下的一种人才培养的新方式,利于推动产教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此,民办高职院校应积极探索现代学徒制的实现途径,采用各种方式吸引企业参与,以达到培养优秀人才的目的。在现代学徒制实施过程中可以成立学徒制基地,学生、企业员工都可以在基地进行系统的学习与实训,实现校企双方协同育人,以强化产教融合。

5.校企共同开发技术服务平台,使教学内容与技术发展同步

校企双方共同开发建设技术服务平台,实现教学内容与技术发展同步,同时为产业链的下游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实现校企双方共赢或多赢,能进一步加深产教融合。在这一平台上,企业为学校提供生产设备,并与学校教师组建技术研发团队,开发新技术、新设备,为教育、生产提供服务。

三、结语

产教融合是民办职业院校的办学模式和主要特色,是彰显职业教育作用的重要方式。在职业教育改革的新时期,民办高职院校应通过集团化、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技术服务平台以及现代学徒制等方式深化校企双方的合作,实现产教深度融合。

参考文献:

[1]宋扬.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思考[J].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6):5-7.

[2]张夏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体制机制探析[J].职教通讯,2015(8):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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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7~28日,第九届中青年职教论坛在石家庄举行。此次会议的主题是“落实全国职教工作会议精神,科学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会议围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内涵与发展策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课程衔接体系建立”“产教深度融合的模式与路径”“学校管理模式改革与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立”“职业学校校长与教师培养体系构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外部制度创新”等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会议分为中青年论坛、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讨会、博士研究生沙龙、硕士研究生沙龙四个部分。会议共收到论文120余篇,来自全国各地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的40多名研究者作了主题发言。本文旨在对相关主题发言及提交论文中的重要观点进行概述和评析。

一、普职融通、中高职衔接、应用型本科转型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

根据国家政策部署,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未来一段时期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最终目标。围绕这一目标,有20余位代表提交了论文,多位青年学者作了学术交流。

天津大学贾F博士认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本特点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沟通融合。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演变也遵循了这样一个逻辑过程:职业教育被纳入国家体系――确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平等地位――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融合。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在课程内容上的渗透、整合,表现为职业技术以及职业课程作为一个体系贯穿基础教育阶段。职普融通的实践路径表现在两个方面:在机构组织形式上,不同教育机构相互协作、企业积极参与;在学校管理运行上,完善分系统构建国家资格框架体系。

与普职融通相对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另一个关键问题是纵向衔接。沈阳师范大学蒋春洋副教授从国际比较的视角介绍了中高职衔接的模式。一是日本的对口入学模式,其实质是通过在高等专门学校实施五年一贯制来实现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二是英国的单元衔接模式,其实质是把中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根据培养标准分为若干教学单元,对课程进行统一编排,分别属于五个阶段,即中等职业教育课程属于前三个阶段,高等职业教育课程属于后两个阶段,通过自然过渡来完成衔接;三是美国的课程或大纲直接衔接模式,主要途径是通过对中等职业教育课程进行改革,实现其与高中后技术课程的衔接来完成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四是澳大利亚的培训包模式,根据澳大利亚国家资格框架(AQF)的标准,“培训包”也分为不同层级与资格框架相对应,每个层级的内容与相邻层级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的。从这几种模式出发,蒋春洋认为,有效的中高职衔接具有如下特征:良好的制度环境、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有效的政策支持、重视课程内容衔接。据此,她提出,我国中高职衔接要采取如下策略:建立并完善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制度,制定适宜的课程衔接体系。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唐林伟博士提出,现代职业教育的核心理念是促进人的可持续发展,用动态的发展眼光看待职业教育的工具价值和本体价值。职业教育学历层次的上升不是知识的简单累加,中职课程与高职课程的衔接关系也不是新的“理论基础”与“实践应用”的关系,它们之间应该是基于职业资格体系的等级的上升。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需要建立相互衔接的课程体系,但仍需保证中、高等职业教育各自的相对独立性。中高职衔接不仅是中职学生学历提升的通道,更是他们职业成才的通道。

江苏师范大学陈鹏认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应基于大职教观的视野,全面考察职业教育的外部适应性、内部延展性和内“外”互通性三个基本维度。具体而言,现代职业教育应在满足经济发展的“高端性”需求、人民群众的“广泛性”需要和职业人个体的“普适性”需要等外部需求的基础上,建构包容职业启蒙教育、职业准备教育和职业继续教育的前后一体化内部结构,并试图通过学科课程渗透、高等预科教育、院校合作联盟和职业精神训育等模式实现不同层级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横向融合。

天津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闫智勇运用历史研究法和文献分析法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目标进行了系统研究。他认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总体旨归是,在国家层面统一标准和法制保障下构建多元化的职业教育体系,实现学校职业教育、社会职业培训和企事业单位职业培训齐抓并举且能互通互融,职业启蒙教育、职业准备教育、职业继续教育一脉相承且能兼顾分流、就业和转岗换业等多种需求,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且能双向转换,其目的一是以多元化的办学模式解决职业教育自身在空间上的二元对立性和生产力分布的不均衡性。二是以一贯制的办学体系和职普融通、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等值互换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为平台,满足主体职业生涯发展过程的连续性和需求的多样性。

推动应用技术大学转型、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是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绕不开的话题,很多与会人员对这一主题进行了论证,并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应用技术大学转型的具体策略。江苏理工学院臧志军博士从西方高等教育产生发展的角度论述了发展本科及以上层次职业教育的深层机制。他认为,可以将博雅教育、专业教育与职业主义实践之间的互动作为考察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工具,中国大学的问题不在于“应用性”是否足够,而在于博雅教育、专业教育与职业主义实践之间的失衡。在大学中增强职业主义并不一定必须要把大学或大学中的学院整体职业教育化,也不一定必须要把大学中的专业教育职业教育化。应该像建立高等学校分类体系一样,建立起课程分类体系,将那些贴近生产实际的知识按照职业教育的逻辑进行教学,将那些在专业内具有普遍意义的知识按照专业教育的逻辑进行教学。因此,高等教育发展的理想状态应该是相当一部分课程的职业教育化,而不是整个学校或整个专业的职业教育化。

二、发展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相融合的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创新点

近年来,通过大力发展现代学徒制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已经成为国际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而为缓解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短缺的问题,在职业院校推行以工学结合为特征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也成为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关注点。2014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各地要高度重视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着力构建现代学徒制培养体系,全面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如何借鉴西方现代学徒制的发展模式,发展适应我国国情的现代学徒制,成为本次会议的重要议题。

上海师范大学关晶博士介绍了现代学徒制的特征。她认为,现代学徒制的现代化特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功能目的从重生产性到重教育性;教育性质从狭隘到广泛,表现为从就业培训到职业教育、从非正规培训到正规教育、从终结教育到终身教育;制度规范从行会层面上升到国家层面,表现为国家法规的保护、国家机构的统筹、课程框架的统一、认证资质的通行;利益相关者机制从简单到复杂,表现为跨部门合作机制、培训合同的约束、多方严格的监督;教学组织从非结构化到结构化,表现在教学场所上,现代学徒制通常包括职业学校和企业两方面。她强调,我国应从一种更广泛的视野发展现代学徒制,把现代学徒制作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化社会的重要方式,特别是面向农民工开展现代学徒制,将其纳入正规教育体系,为农民工搭建一条与职业学校教育并行的职业生涯发展通道。与这一观点相吻合,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田立博、赵宝柱在提交的文章《从现代学徒制看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中也提出,可以将现代学徒制作为解决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发展问题的路径。

对于现代学徒制概念的理解是会议的重要关注点。东华理工大学副教授张霞在提交的论文《建立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的现代学徒制的思考》中提出,现代学徒制是传统学徒制与现代学校职业教育的结合。其既继承了传统学徒制中技能传承的特点,又增加了现代科学技术的知识基础,是适合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一种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清华大学王喜雪博士后在提交的论文《我国现代学徒制内涵解析和制度建构》中提出,现代学徒制是企业本位、基于工作进行学习的职业教育制度,其综合了学历职业教育和在职职业培训的优点,是在传统学徒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基于工作的学习是现代学徒制的本质特征。现代学徒制在我国的构建,不能单纯依靠教育部门,必须是由政府主持进行整体规划和设计。

河北师范大学副研究员王辉对英国近年来的高等学徒制进行了系统分析。他介绍说,2005~2014年间,英国高等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经历了从初起到初兴,再到勃兴的发展历程。近年来,英国高等学徒制的社会影响力与日俱增,正成为英国企业界人才引进的关键路径。2013年,英格兰地区54%的青少年已将高等学徒制视为个人发展的首选路径。他认为,英国学徒制的勃兴可以归结为如下几点:人才培养框架日益完善,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以及政府政策和行动的大力支持。借鉴英国的经验,我国应重视学徒制的发展,吸收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三、职业学校办学体制创新和校企深度融合是职业教育走向现代化的基础工程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采取措施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实现校企深度融合。作为我国职业教育办学和实施的关键环节,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实现紧密型的校企合作一直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也是本次会议探讨的重点议题。

南京师范大学刘家枢博士作了主题为“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产教深度融合的模式与路径思考”的主题发言。他指出,我国在职业教育领域应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混合所有制是推动企业成为职业教育重要办学主体、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实现校企深度融合办学体制改革的重要决策。职业院校成为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经济组织,其内涵就是产权发生革命性结构变化,由单一所有制主体办学,转变为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投资主体共同投入、建立由不同所有制性质的经济主体共同实施职业学院决策、实施、评价、改进的新型办学主体,建立新的产权结构。高等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可以采用如下模式:公办高职院校与外资企业联合组成混合所有制办学体;公办高职院校与国内私营独资企业建立混合所有制办学体;民办高职院校与公办事业单位联合组成办学体。

沈阳师范大学张淼提交了《现代职业学校制度》的论文。文章提出,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就是职业学校在社会现代化进程中,为协调各种职业学校办学及教育教学中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体系。建设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就是要构建一系列有效协调各主体行为及其关系的制度体系,具体包括:简政放权的行政管理制度,多元办学和投资体制,民主决策的现代职业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国家统筹、法治推进的校企合作制度,完备灵活的职业学校课程制度,以人为本的现代教学制度。

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多名研究者围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进行了深入阐述。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聂伟博士认为,职业教育责任属于企业最高层次的社会责任,有内外之分。企业将内生责任前置到职业院校,转化为外部责任,成为当前政策环境下校企合作的契合点和有效途径。这种途径以订单培养为具体实施形式,在降低企业成本的同时,还使其争取了相应权利,积累了社会资本,从而激发了企业参与学校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成为校企合作的典型模式。天津大学张驰博士提出,职业院校自身难以胜任综合性职业能力培养的责任,高等职业教育学习者的职业能力培养应走产学研一体化的路径,将多元主体纳入职业能力培养体系之中。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祝成林提出,产教融合是指产业和职业教育融为一体,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共同承担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责任,发挥育人双主体地位。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内容选择等方面的产教融合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天津大学祝士明教授在提交的文章中提出,校企有效合作是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同发展的源泉,互惠双赢是职业院校和企业有效合作的基础。天津大学陈胜博士提出,校企合作中,政府是主导者,行业是指导者,企业和职业院校是直接参与者。实现校企合作的功能,关键是形成政府、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的利益共同体。

四、建设独立、完整的学科体系是职业技术教育学未来发展的核心任务

作为论坛的重要一部分,会议还专门召开了职业技术教育学科建设研讨会。来自天津大学、西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多位研究者就职业技术教育学科建设及研究生培养提出了意见。

西南大学教育学部部长全作了题为“概念、框架、范式: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学科范式创生思维”的主体发言。他指出,目前我国职业技术教育学科建设面临三方面缺失:一缺“特质性”的概念,二缺“学理性”的框架,三缺“科学性”的范式。基于此,未来职业技术教育学科建设要追求“三有”:一是建构体现五大特征的学科概念,包括来源性概念、专业性概念、解释性概念、结构性概念、全息性概念;二是建构体现三大特征的“学术框架”,包括领域性框架、分析性框架、法则性框架;三是建构体现四大特征的“科学范式”,包括理念性范式、模型性范式、程序性范式、纲领性范式。

天津大学教育学院院长闫广芬教授指出,学科发展是一种在特定学术规范作用下的科学活动,需要学科共同体成员在学术活动中保持相对的边界一致、标准一致以及行为模式一致。她强调,研究生教育是以培养“主体人”为目的的超越性教育,是以“探索为本”的创造性教育。研究生教育应着力于培养学生一种正确的思维方式,坚持如下原则:原创性――研究生不仅能解决常规问题,而且通过研究、探索,提出并解决新问题。整体性――以广博的文化底蕴和坚实的基础理论形成宏大的知识背景。前沿性――研究生教育应是动态的过程,注重把科学体系中的问题和争论介绍给学生,并启发学生用科学的逻辑分析手段予以梳理判断。

华东师范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教授徐国庆作了题为“新时期职业技术教育学科建设创新”的主题发言,他通过介绍德国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科建设情况,认为“如何规划学科点的师资结构、如何规划学科的研究领域、如何转换研究范式、如何使学科从边缘走向次中心”是我国职业技术教育学科建设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浙江工业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李海宗副教授介绍了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学术性学位与专业学位的关系。他认为,学术性硕士更加关注于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方面的培养,对学生的理论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要求更高。专业硕士在保留了学术性学位对职业技术教育学相关理论学习的基础之上,更加关注专业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从此出发,两者在培养目标、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培养模式上都有一定的差异和侧重点。如职业技术教育学专业学位,强调学生职业素养的提高,因此其以“职业能力”为导向进行课程设置。

河北省职业技术研究所副所长孙志河介绍了河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经验,包括建立专兼结合的导师队伍、建立研究生科研专项经费、建立职业院校联合培养基地、建立职业院校实践制度、建立职业能力提升平台,等等。

五、结论与启示

总体来看,本次会议所提出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超越了目前学界和政策层面的视野,我国职业教育研究正朝着更加深入的方向发展。

首先,从整个高等教育体系发展的角度看待应用型本科的转型问题。江苏理工学院臧志军提出的从博雅教育、专业教育与职业主义等视角看待应用型本科转型问题,为当前的应用型本科转型提出了一个新思路。依据这一视角,应用型本科发展并非仅仅是高等教育分类的问题,而是整个高等教育体系不同职能定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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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产业发展需求是职业院校的办学生命。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紧密结合,是职业教育能否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也是职业院校发展的活力所在。近些年,济源围绕战略性产业的发展需求,在校企合作、公办民助等方面积极探索,促进了工业结构的优化。但是,职业院校的主体作用发挥仍然不容乐观,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受政府办学体制下的职业院校属于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束缚,其与企业、社会、市场对接时受到行政事务监管、财政预算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公益产权管理的制约。

充分赋予职业院校的办学自。在办学模式上,鼓励学校主动的与企业等用人单位的“零距离”对接,让用人单位深度参与到职业学校从专业调整到教学计划制订、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学生实习、考试考核等办学全过程,并大力推行“依托专业办产业、办好产业促专业”、“校内办厂”、“厂内办校”模式。在办学条件上,积极探索国有土地、设备资产与多种所有制共存的办学体制,大力倡导、鼓励职业学校面向企业、行业和个人,以股份制方式吸纳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投入职业教育,使得职业学校的设施设备等办学条件与现代化企业的生产条件相适应,且具有一定超前性。在教学内容上,职业院校应针对学生的个人兴趣和个性化发展,创办“教育超市”,进行“菜单式”培养培训,并把行业标准、职业规范、企业文化引入课堂。在教学模式上,应变革以学科体系为主的教学模式,探索实施项目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等,把企业人才需求分解成能力模块,把企业岗位需求分解为一项项生产任务或一个个工作过程,让学生从技能模块入手学习,从生产任务入手学习,从工作过程入手学习。

二、走市场化的校企合作之路

校企合作是职教发展的首要任务。首先,校企合作是世界各国职业教育的普遍规律和基本特征。不论是德国双元制、瑞士三元制,还是新加坡的“教学工厂”,均是“厂中校”的“学徒制”模式。其次,校企合作是双方共同发展的需要。当今世界,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社会对专业人才需求和质量要求不断提高,学校里能满足教育要求的师资严重不足,实训设备和设施也需要更新换代。要增强学校办学实力,必须解决好观念、经费和师资问题,三者的更新是教育发展的前提。而良好的校企合作机制能够密切校企双边关系,可通过教师到企业参加教学实践或请专业技术人员到校任教来解决师资问题,而企业也可通过合作增强发展后劲和活力。第三,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基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教育不仅要为社会、企业系统的培养输送学历性人才,也要承担起一些社区、企业多元化的短期培训需求,可以说,职业院校从招生到教学直至学生毕业就业都受到社会经济、企业发展的牵动和制约,因此,职业教育必须要加强与社会、企业的多边合作。

健全校企合作机制的任务艰巨。当前,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仍处于职业院校推荐学生就业、订单式培养的初级阶段,与深层次的企业参与学校教学、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校企双方资源共享以及校企一体化发展还有一定差距。究其原因,一是政策扶持机制不够健全。目前的校企合作多为学校和教育部门自主推进,而政府层面的统筹协调、财税激励、人才规划等方面的作用较为缺位,如激活职业学校建设用地使用权、行业企业技能人才需求的统计、制定提供实习岗位企业的财税补贴政策等等。二是公办职业院校动力不强。由于公办职业院校属全供事业单位,而并非与合作企业对等的公司法人主体,故其与合伙企业的经济往来必然掣肘于审计、预算制度。没有发展经营自的公办职业院校,很难机动灵活地调整专业设置、聘请专业教师、购进实训设备和原材料,也没有利益来驱动其积极创办“校中厂、厂中校”,建立真正与企业需求对接、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三是企业参与职教途径不畅。由于缺乏有效的财税激励或政策引导,加上部分企业的人力资源意识缺位、校企合作缺乏平台、人才供需信息不对称等因素,企业往往不愿意主动地将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到企业的价值链条之中,甚至有部分企业考虑到实习岗位的利益损失,而淡漠与学校的合作。

利益分配在校企合作中至关重要。近些年,在开放办学思想的主导下,济源的校企合作呈现了双方共建专业学院、实习工厂、组建第三方公司等发展模式,在满足学校实习岗位需求的同时,也解决了企业人力资源难题,取得了较好成效。如济源职业技术学院以1.8万平方米厂房折合3400万元入股、富士康投入6000万元设备入股,组建了济源市准源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开发教材、培养师资、训练技能,既满足了学院机电、电子和工业管理学生的岗位实习需求,也承担起了富士康科技集团干部培训任务,实现了学校教学与企业发展的双赢。下一步,校企合作应侧重于如下模式,一是校办产业企业模式。有实力的学校可根据专业特点兴办企业,实施科技和经营理论成果转化,或建立开放性、企业化管理、集教学生产科研为一体的实践教学基地。二是行业企业办学模式。即行业企业自主办学或政府将原有学校划归行业企业来管理的校企合作。事实上,历史上的中等专业学校多为此种模式。三是校企股份合作模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校和企业以股份制形式合作,组建第三方的现代企业性质的市场主体。合作企业可以是国内企业、国外企业、国有企业,也可以是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企业以设施、场地、技术、师资等多种形式向高职院校注入股份,并以办学者身份直接参与办学全过程。但是,不论何种形式的校企合作,都必须认真处理好设备购置资本、实训场地使用、技能教师选聘、学生就业安置、企业人才需求等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最有效地方法是组建由国有资本、企业资本、社会资本多方参与的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实体,通过规范的现代企业管理机制,来实现学校办学目标、企业人才需求、学生全面发展的多方共赢。

三、走集团化的规模办学之路

集团化办学是职业教育生存发展的需要。国家曾在1992年将教育归入第三产业并作为发展重点,直接催生了职业教育的集团化发展。当然,职业教育的“集团化”不同于经济学领域的“集团化”,后者的内涵是将经济领域分散的、生产规模较小的实体,以集团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规模较大的经济运行实体,而前者不仅包括紧密型组织机构,也包括松散型组织机构,主要是以集团化的形式,借助规模效应、品牌效应和对口效应,来实现职业教育的资源共享、结构优化和功能扩展,促进人才培养的高质量、集约化以及集团实力的提升。具体到济源,面对职教资源布局分散、规模较小、占地较多的状况,2013年市政府在济东新区高标准规划建设了占地700多亩的职教园区,顺利实现了1所高职院校、5所公办中职学校和2所民办职技院校的集中进驻,并以济源职业技术学院为依托,组建了由5个政府部门、6家职业院校、28家企业参与的济源职教集团,在整合教育资源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济源职教集团并非现代企业性质的“集团”,依然是松散型、协会式组织,尚存在公办职业学校重组整合不彻底、园区内公办民办学校招生竞争激烈、设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不高等客观问题,职教集团的功能发挥空间仍然十分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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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最近,我区举办了2016年全区象棋、围棋、国际象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共有来自区内各小学、各级棋类项目协会和俱乐部,以及依法注册的培训机构的象棋、围棋、国际象棋教师或教练员100多人参加。培训中,专家就三种棋类的基本规则、实战技术、基础教程解析以及教练员(指导员)日常礼仪、棋类文化教育对青少年智力开发教育的帮助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进一步提升了我区棋类项目教师、教练员(指导员)的指导水平。

(桂文)

举办首届中等职业学校

文化课教师教学技能大赛

本刊讯 近日,我区首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在广西师范学院举行,全区共有150名教师参赛。此次比赛分为语文、数学、英语、德育(含心理健康、哲学与人生、职业道德与法律、职业生涯规划、经济政治与社会)、体育、公共艺术(含音乐、书法、摄影)等6个学科组,比赛内容包括独立教学设计、说课、模拟上课和板书等,采用现场操作方式进行,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增强参赛教师的课堂实操能力。 (桂文)

广西首届青少年

科技运动会火热开幕

本刊讯 日前,广西首届青少年科技运动会在南宁火热开幕,来自全区14个市的2 000多名选手参加本次运动会,同时还特邀北京、广州、湛江等地62名选手前来竞技。本届运动会设有水火箭比高、气弓箭打靶、铁丝陀螺等9个项目,每个项目的前30%获奖选手将获得参加“首届兴华国际青少年科技运动会”的决赛资格。 (桂文)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提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检查各地各校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方面的情况,包括组织管理、制度建设、预警防范、教育演练、重点治理、事故处理等6个方面。

两部门要求严把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关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把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关。《通知》指出,各地要加强食品采购、清洗消毒、冷藏冷冻和食品留样等环节的审查力度,对食堂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合格后,方可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无证供餐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立即督促其申请办证。

国家开展校园欺凌

专项治理行动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行为进行专项治理。据悉,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各地各校要按照“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的程序,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逐级上报。

近日,青海省教育厅发出通知,鼓励省内各地各校积极增设舞蹈、戏剧、戏曲等课程,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增加体育课时。青海省教育管理部门提出,对不按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上课、擅自更改教学内容、上课不按要求着装的体育教师,按教学事故进行严肃处理;对削减、挤占体育和艺术课时的学校校长,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约谈并责令整改。

山东省青岛市试点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印发《在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市属高等职业学院中实施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明确规定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境内外非公有资本等与职业院校双向进入、相互融合,试点学校可从项目收益中提取奖励性绩效,对在编在岗职工进行奖励。

陕西省西安市60万名学生

进行研学旅行

为了提升学生综合素质,陕西省西安市从2013年起开展学生研学旅行活动,先后有1 000余所学校的60万余名学生参与,至2016年秋季学期实现了全市中小学全覆盖。据悉,研学旅行包括红色革命遗迹体验,历史名胜、自然和野外活动体验,航天航空基地、现代农业体验,传统艺术创作及工艺制作体验等18项内容,小学四、五、六年级研学旅行时间为1―3天,初中一、二年级为1―4天,高中一、二年级为1―5天。

近日,英国教育部公布了小学3―6年级学生考试成绩,这是英国政府于2014年正式实施新国家课程和评价标准后首次公布考试结果。结果显示,在3―6年级学段的小学生中,有74%的学生书写能力达标,有72%的学生语法、标点应用和拼写能力达标,有70%的学生数学能力达标,有66%的学生阅读能力达标,有53%的学生阅读、写作和数学三科成绩均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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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下简称《决定》)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结束后随即。《决定》就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性战略,明确提出“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的办学原则,同时强调企业应发挥“重要办学主体作用”[1]。这一系列的提法与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下简称《纲要》)强调政府主导下职业院校改革发展模式相比有着明显的不同。无疑,这意味着我国职业教育改革方向将发生重大调整,也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将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本文结合对《决定》的理解,结合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就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变革的相关问题进行尝试性分析,以期为推动我国职业教育的新探索与新实践做一些基础性的工作。

一、企业办学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新方向

从教育发达国家的历史和经验来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与其它教育类型不同,现代职业教育本身就是工业化发展的产物,是行业、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衍生物。换言之,现代职业教育的产生、发展是由行业、企业自身发展需要而建立的,并由行业、企业推动其发展的。只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作为独立形态的、制度化的学校教育才开始成立。同时,随着现代政府的社会职能越来越完善,政府开始介入职业教育,并在职业教育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较长时期以来,我国职业教育一直在探索如何改进企业与学校的关系问题。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不断出台关于促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相关法规、条例,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校企如何深度合作这个关键性的问题上始终没有探索出一条有效的路子。尽管这些年许多地方院校结合自身的实践,总结出来许多的所谓校企有效合作的模式,但实践表明,这些所谓模式至多只具有校本的意义,并不具备推广的条件。至于许多在政府主导下的为数众多的由学校、企业组成的所谓职业教育集团,无论在管理上还是在人才培养的运作上,都面临着诸多的难题,导致这些职业教育集团名实不符。此外,国内一些城市专门制定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之类的政策,试图推进区域性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的创新发展,但事实上效果也非常有限。这导致绝大多数职业院校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道上只能孤军奋战,同时导致行政主管部门主导的职业教育改革只能局限于在职业院校内部进行反复的、意义不大的调整。

如前所述,现代职业教育本身就是行业、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衍生物。为什么在我国会出现企业与学校的关系问题呢?

笔者认为,这源于我国职业教育关系要素之间没有形成合力。一般来说,职业教育内部关系要素的拓展,即由原来的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关系扩大为政府、企业以及学校之间的关系,表明职业教育的社会化程度不断地提高,职业教育可以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与推动,从而是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但是,如果政府、企业以及学校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当,职业教育的发展反而会受到极大的制约。事实上,只有那些政府包揽职业教育的国家里,才会面临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问题。进一步说,只有在那些政府对职业教育介入、干预过度的国家里,才会面临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的问题。关于这一点,国外早有学者对后发国家提出忠告,“各国政府,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无力迅速适应急剧变化的技术要求,或无法培养出具有最新技术水平的人才”,而“制造业在80年代后期和整个90年代的发展趋势清楚地表明,私营部门参与未来劳动力的培训是当务之急。”[2]

随着我国政府对于企业在职业教育中所处地位的认识在不断地深化和清晰,如何有效推进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如何正确处理职业教育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开始成为近年来职业教育改革探索的重心,这表明我国政府对于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越来越深刻的认识。从《纲要》到《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再到《决定》的颁布,我们不难看出,我国政府对于上述两个问题认识的变化。

在如何处理政府、企业以及学校的关系问题上,《纲要》提出,职业教育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3]很显然,《纲要》强调的是“政府主导、企业参与”,这无疑可以看作是对此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策略和方向的延续。《职业教育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体现了国家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鼓励,《修正案》在第二十三条提出,“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举办民办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至于如何鼓励,在同一条中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税收减免、政府补贴、购买服务、提供助学贷款、建立奖学基金以及捐资激励等措施,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很显然,与原《职业教育法》相比,《职业教育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明显体现了认识上一种进步。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进步并不大。这是因为,在调整政府、企业以及学校关系的问题上,这还仅仅是做了一点修修补补的工作,其理论与实践意义均非常有限。

笔者始终认为,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核心问题在于处理好政府、企业以及学校的关系,而《决定》的重大突破就在于重新厘定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尤其是明确了政府在职业教育发展中的地位与角色。一是《决定》明确提出“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的办学原则,没有继续沿用较长时期一直坚持的“政府主导”原则。这显然不表明政府在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毫无意义,而是突出了政府应该扮演更合理的角色,从而在职业教育发展中发挥更有效的作用。同时,《决定》强调企业应发挥“重要办学主体作用”,不再强调现有的以公办职业院校为主体的办学格局。这意味着,我国政府已经认识到,目前我国职业教育以政府主导下的公办职业教育为主体的办学格局是不利于职业教育长远发展的。正如总理在当年2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时指出:“完全由政府主导的职业教育,很可能偏离社会需求。”[4]

很显然,从政府办学到企业办学这一认识的转变不是偶然的,是对我国近十余年来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教训的总结,也是对当代国际社会职业教育发展经验的借鉴。其最大的意义在于为我国职业教育改革找到了真正的切入点。这意味着我国职业教育改革方向将发生重大调整,也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将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因此,笔者认为,《决定》是一份非常值得重视的职业教育改革纲领性文件,是对此前职业教育改革效率低下反思与总结的结果,标志着我国高层对于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可以成为我国将来较长一个时期内职业教育改革的顶层设计。

二、办学主体转换的体制改革要求

如前所述,较长一个时期以来,我国对如何完善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探索,一些地方还制定了《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之类的地方法规。这么多年来,我国关于促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为什么没有成功呢?那么,未来的改革是在这个方向上继续发力,还是改弦易辙?这是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这是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切入口和着力点。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过于强调职业院校的主体地位,始终把企业作为“被合作者”,没有把企校合作与自身的短期利益或长远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是企业“有限”参与职业教育的重要原因。只是,长期以来人们对于政府主导下的职业院校改革的盲目迷信,而对这些问题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

笔者认为,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而言,应该激发企业内在的动力。单纯的法规约束企业参与是最低层次的,以利益来激励企业参与次之,而让企业作为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才是根本之道。惟其如此,企业才能真正介入到职业教育中来,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才能真正与企业自身发展融为一体。因此,《决定》对企业办学主体的强调,无疑为我国职业教育找准了改革与发展的切入点。

尽管在职业教育发展中企业是关键,但政府的着眼点不应仅局限于企业。事实上,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之前的一个重要缺陷就在于,尽管意识到了企业的重要性,但只是就企业论企业,没有从更深刻、更本质的层面寻求解决问题之道。笔者认为,新一轮的职业教育改革,应该在通过体制变革激发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动力和积极性从而实现企业成为职业教育的重要办学主体。这意味着,企业成为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必须改变长期以来政府主导下公办学校为主的职业教育办学格局。唯有如此,作为技能型人才的使用者和人才培养的“旁观者”,企业才能从后台转为前台,才能真正实现企业、学校的融合。也唯有如此,新一轮的改革才能体现真正突破、超越以往改革,才能体现《决定》作为新一届中央政府实现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目标的顶层设计的意义。

具体来讲,新一轮改革应先从办学体制改革入手,辅之以管理体制改革,解决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问题,使得企业真正深度参与职业教育。

(一)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

如前所述,企业是早期职业教育的发起者和承担者,同时又是职业教育的直接获益者。但是企业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并不会自然成为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这与这些国家的传统、社会发展阶段尤其是现代企业发展所处的阶段是密切相关的。当前,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制定相关法规、政策,逐步推开职业教育的办学体制改革,是职业教育改革的首要着力点。

要实现新一轮改革目标,首要的是改变以公办学校为主体、民办教育为补充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思维方式,确立在办学体制上实行开放办学、多元化办学的观念认识。我国职业教育改革滞后的一个很重要的表现就是,原来依附于行业、企业的职业教育办学格局,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改革之后,没有进行相应的变革,导致职业教育由政府兜底,使得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渐行渐远,二者之间无法协调发展,即职业教育既不能很好地适应行业、企业的发展需要,也不能发挥支持与引领行业、企业创新发展的应有作用。

实现企业成为职业教育的重要办学主体,应该确立企业办学的法律地位。目前,我国由大中型企业举办的职业教育院校还很不够,而许多民营性质的职业教育机构自身也缺乏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条件和能力。这是造成我国职业教育办学机构过于单一的原因,也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只能局限于公办职业院校内部的重要原因。因此,政府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支持各类企业利用自身优势,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职业教育机构,从而实现形式多样、主体多元的职业教育办学格局。由此,新一轮改革应首先明确,鼓励符合职业教育办学标准的行业、企业以及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政府制定职业教育办学的准入条件,凡符合要求的均能获得办学资质,各级地方政府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限制。

同时,政府应该对职业教育的各类办学主体一视同仁,保证各办学主体的平等办学、招生等各项权利。其中,现行的职业教育招生制度亟需进行改革,依据市场配置的原则放开招生。这是企业成为职业教育办学主体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另需说明的是,目前我国大规模开展“现代学徒制”的试点工作,其中一个很关键的瓶颈在于如何实现招生即招工,如果企业独立举办职业教育,此一问题便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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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吉林地区职业教育体系客观上存在的五方面问题

一是职业教育体系结构的不足。这方面的问题可从两个角度去看,一是职业教育体系僵化,与时俱进的灵活性不够,循常规,走老路,即使有所变化也与市场需求的衔接不足,所培养出的学生在专业能力上不够突出;二是在专业、课程、教学、评价等方面衔接不足,相互之间衔接和作用的科学性和高效性不够。

二是对职业教育存在认识误区。从家长到学校都还持有对职业教育的轻视和弱化的观点,家长的不正确认识影响到学生选择学校、学习态度和就业观念。学校对于职业教育的不正确认识导致办学理念和办学模式的僵化,影响到了教育教学质量。

三是职业教育资金投入不足。从职业学校现有的软硬件设施看,普遍存在还不能满足教学需要的问题,而且两部分资金投入明显短缺,即实训条件、学校经费、教育教学设备和实验实习设施投入不足;师资的紧缺,尤其是高质量“双师型”师资队伍比较匮乏,使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四是职业学校课程设置分散,专业性不强。职业教育是一种以职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类型,职业学校培养的学生需要专业化程度更高,而当前职业学校的课程设置过于粗犷和陈旧,教学缺乏系统性。

三、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策略

(一)深化职业院校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办学活力

可尝试职业学校的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允许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的投资。把校企合作作为基本办学制度,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成立全市和全省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统筹推进校企合作,促进企业与职业学校形成联合办学的关系,或更好地发挥职业学校的办学主体作用。

(二)强化顶层设计,促进职产合作

发展职业教育需要强化顶层设计的作用。首先从职业教育上要提供法律保障,实行法制管理,能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职业教育办学模式要打破传统的封闭的旧有模式的束缚,实行同产业界合作,在二者之间建立起合作办学、订单培养人才的办学关系,在学校办学和企业用人这两个基本点上寻找双赢的办法,注重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显著改善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尤其是要加强实验实训基地建设。

(三)创新职教模式和育人思路,搭建人人成才的“立交桥”

完善中高职衔接体系。在中职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和取得中级职业教育资格证书的前提下,根据毕业生求学和就职意象给予不同的指导,在满足学生意愿的前提下,给他们当好参谋,让他们理智地作出选择,适度调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课程体系、课时比例,扩大技能训练,增加实用性和技术操作性。

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建立以企业用人需求与岗位资格标准为服务目标,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以学生(学徒)技能培养为核心,以课程为纽带,以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形式,学校、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教师、师傅深入指导,贯彻“做中学、学中做”的培养理念,大力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利用吉林市作为我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城市的有利条件,在一些院校先行试点,实行“政府引领、院校培养、企业支持、协会参与”的育人模式,不断创新现代学徒制试点。

(四)根据社会需求设置课程,更好地与岗位对接

社会需求就是职业院校所学课程的温度表,职业院校的课程设置既应该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又要瞄准市场需求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适,实行动态管理。从课程的动态管理看,应能够突出课程建设的专业性、应用性和实践性,并以市场需求为讯号,快速灵活地反应,将新工艺、新技术及时充实进课程内容中。

(五)提高教师的实践操作能力,增加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

鉴于职业学校的办学特点,要增加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将生产和经营管理一线的技术尖子和优秀人才纳入师资队伍,增加教师队伍中富有时间操作能力的专业人员的比重。创新教育模式,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鼓励专业教师要通过参加生产实践、专业培训、技能竞赛等途径,提高实践操作能力,获取“双师型”教师的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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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十次党代会和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加快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实现职教兴省、职教惠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统筹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坚持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推动公办与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以服务发展为宗旨,同步规划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人力资源开发与技术进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推进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与终身学习紧密对接,提高劳动者特别是青年的就业创业能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激发办学活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突出办学特色,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加强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衔接,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和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形成结构布局合理、服务转型升级、促进充分就业、办学特点鲜明、体制机制富有活力的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省职业教育综合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前列。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总量从34万人增至65万人左右,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例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的60%左右。中职学校整合至150所左右,专科高职院校增加至25所左右,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整体及部分转型的比例达到70%左右。职业院校全部达到国家办学标准。建设30所示范性职业院校,其中10所职业院校办成全国同类院校中的名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开展全民技能素质培训,使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至少得到一次职业培训。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职业教育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人才观念显著改善,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职业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方面贡献力大幅度提升。

二、优化布局结构,加快体系建设

(三)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在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大力培养中级技术技能人才。改善办学条件、建立升学通道、提高教育质量,增强中职学校对生源的吸引力。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要求,统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完善资助政策,支持中职学校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青年农民等群体。制定全省中职学校设置标准,实行省级合格评估和限制注册制度。与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相适应,通过撤销、兼并、划转、托管等方式,将全省中职学校整合至150所左右。每个中心城市办好若干所中职学校,每个县(市)办好1所县级职教中心(职业学校),形成中心城市、县域学校合理分布、均衡发展的格局。到2020年,中职学校在校生达到25万人左右。

(四)加快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发挥高等职业教育在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中的引领作用和在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中的推动作用,大力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鼓励高职院校依托品牌专业开展联合办学,扩大招生规模。支持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整合教育与培训资源举办高职院校。各地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举办或参与举办专科高职教育。有条件的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可在学前教育、护理、健康服务、社区服务等领域联合举办五年一贯制高职。到2020年,专科高职教育在校生达到15万人。通过推动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长春、吉林两地实现优质职业院校集群发展,其它市(州)至少办好1所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原则上中职学校不升格为专科高职院校,专科高职院校不升格为或并入本科院校,形成定位清晰、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

(五)推动普通本科院校转型发展。通过扩大办学自、调整招生计划、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加大投入等倾斜政策,引导普通本科院校和专业向应用技术型转变。通过转型试点,示范引导,支持20所左右普通本科院校整体和部分高校的分院(专业)向应用技术类型转型。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高等学校时,鼓励其定位为应用技术型高校。建立全省高校分类管理体系,形成分类设置、评价、指导、拨款机制。到2020年,应用技术型高校在校生达到25万人以上。

(六)优化专业结构。统筹规划中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围绕我省大力发展支柱产业、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求,重点支持建设新能源汽车、生物化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现代农业以及文化创意与设计、民间工艺、民族文化传承等领域的专业,打造20个国内一流的品牌(特色)专业。依托行业企业制定专业建设标准,实行多方参与的省、市、校三级专业评估制度。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以品牌(特色)专业为核心、不同教育层次相衔接、与全省产业结构相匹配的职业院校专业体系。

(七)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实施全民技能素质培训,面向全体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岗位提升和创业能力培训。企业对新录用职工要组织岗前技能培训,对在岗职工每三年至少组织一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行业部门和组织要不断完善行业主要岗位技能人才标准,组织本系统人员培训,开发职业培训包,开展行业技能大赛。支持整合后的职业院校取得培训资质、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组织中高等职业院校与街道、社区合作开展灵活多样的社区公益性培训;引导普通本科院校与职业院校等建立就业创业教育协作体,对在校大学生和离校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开展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职业院校在校培训人员(折合数)占学历在校生的比例逐步达到30%。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培训机构作用,满足社会多元培训需求。鼓励各类培训主体开发具有吉林特色的培训品牌,发展职业培训产业。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办学活力

(八)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创新民办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鼓励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以股份制形式举办实习实训基地和研发中心等。开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办学试点。在中职布局结构调整、扩大高职办学资源、推动普通本科转型发展和提高职业培训能力中,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鼓励民办职业院校开展非营利性办学试点。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学过程,共同开发课程和教材等教育资源。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与公办职业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依法享受相关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管理和评价。

(九)促进企业参与。把校企合作作为基本办学制度,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成立全省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统筹推进校企合作。落实促进校企合作办学的有关法规和激励政策,鼓励行业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企业因接受职业院校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举办职业院校或接受职业院校师生实践实习的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对职业院校自办、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十)加强行业指导。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把适宜行业组织承担的职责交给行业组织,给予政策支持并强化服务监督。根据我省重点产业发展特点,建立行业协会、企业、院校以及行业部门共同参与的20个全省性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人力资源有关信息,指导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交流教育教学改革经验,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支持行业组织发挥桥梁作用,引导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技术研发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成为我省技术技能传承和创新的重要载体。

(十一)深化集团化办学。落实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支持政策,发挥职业教育集团在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发展支撑地方产业的园区化职业教育集团。开展多元投资主体共建、以产权为纽带的职业教育集团改革试点。鼓励发展中高职多层次衔接、产学研多主体联合的职业教育集团。重点支持办好10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健全联席会、董事会、理事会等集团化办学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

(十二)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高职院校根据核定办学规模自主制定招生方案、调节招生比例、设置专业,在编制结构标准及机构设置限额内自主设置内设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招聘、自主选用硕士以上教师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以上的高技能人才,特殊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可走“绿色通道”,自主评聘专业技术(技能)职务。扩大中职学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自。职业院校依法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完善治理结构,提高治理能力。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要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职学校校长负责制、公办高职院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行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任职)制度。完善职业院校内部绩效考核分配机制。

(十三) 强化职业院校的技术技能积累作用。落实多方参与政策,推动政府、学校、企业联动,促进技术技能的积累与创新。支持示范性职业院校和转型高校与行业企业共建30个以上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每年在职业院校组织开展100个以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应用开发项目。职业院校教师和学生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成果,可依据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在企业作价入股。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资专业化水平

(十四)统筹师资建设规划。制定全省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到2020年,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达到60%以上。制定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完善体现职业院校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指标单列,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通过扩大招聘企业在职人员,增加职业院校高层次技术技能人员任教比重。通过实施招收具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的人员、职业院校毕业生培养职教师资项目和职业教育师范生免费教育项目,加强职业院校特别是面向农村职业教育和紧缺专业的师资定向培养。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创新教育模式,提高培养培训质量。

(十五)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制定职业院校和转型高校教师专业建设标准,完善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制度,建设适应现代职业教育要求的专业化教师队伍。现有中青年专业教师要通过参加生产实践、专业培训、技能竞赛等途径,提高实践操作能力,获取“双师型”教师应具备的职业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实行新录用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一年后上岗任教制度。职业院校可聘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或退休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数量不超过教职工编制总数的20%,所需费用从高职院校在新增生均拨款中统筹解决,中职学校由财政另行核拨。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业实践的时间累计达到2个月以上。对转岗教师实施“专业嫁接”培训。在专科高职院校、转型本科院校及专业设立“长白山技能名师”岗,每年聘请70人左右以专职或客座形式任教。各地可根据需要,在中职学校设立“技能导师工作室”,聘请能工巧匠、技术能手等带徒传艺。

(十六)提高教师素质。定期开展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建立社区、行业企业、学校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师德师风评价制度。每年遴选50名专业教学领军人才、30个优秀教学团队。依托职业教育集团、行业组织、院校教育创新协作体开展科研和教研活动,每年支持开展10项针对我省实际的职业教育重大理论、实践与政策等问题的研究,支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重点实验项目,全面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加强教师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评聘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十七)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着重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就业创业能力和继续学习能力。推进校企一体化培养模式,实现课程内容和教学过程与岗位要求和生产过程紧密衔接。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规范的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比例逐步提高,到2020年分别达到70%和50%左右。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教学方法。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实行“双证书”制度,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应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从2014年起,在加工制造和现代服务等专业领域,选择10所以上院校(企业)开展校企联合招生(招工)、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建立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定期开展多方参与的质量考核评价。从2014年起,在中职学校和专科高职院校中开展建立学校、企业、社区和家庭共同参与的学生成长记录与评价制度试点,并逐步推广。

(十八)完善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从2014年开始,开展中高等职业院校3+2、3+3、3+4等学制贯通试点,逐步扩大专科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转型本科高校招收中职学校和专科高职院校毕业生的比例,到2020年分别达到20%和30%左右。重点支持转型本科高校发展专业研究生教育。建立中高职协调发展的教学管理和质量评价制度。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升学等办法。将工(农)学交替、现代学徒制、远程教育等学习方式纳入职业教育政策支持范围,建立以学分银行为基础的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学习成果互认衔接。深化“千名首席技师”打造计划,采取“以赛代评”等方式选拔高技能人才。普通教育学校要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辅导教育。

(十九)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搞好规划,引导社会力量,加快推进各类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各地要支持职业院校办好实习实训基地,并搞好统筹,整合资源,多元筹资,建设一批公共实习实训基地。职业院校要通过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引企入校等方式,共建兼具生产、教学和研发功能的实习实训基地。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建立以产业为纽带的实习实训基地。通过政策引导、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优质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20个覆盖专业大类的省级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鼓励具备资质的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在完成教学培训任务的基础上,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发挥“吉林省首席技师工作室”带徒传艺、技能攻关的基地功能。

(二十)提高信息化水平。到2015年底,建立职业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建成全省数字化资源库和公共服务平台,完成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鼓励职业院校开发应用与专业课程配套的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在线课程,探索网络教学模式,开展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的远程教学建设,到2020年覆盖所有专业。推进开放大学和数字化学习港建设,服务全体劳动者接受终身职业教育。支持办好国家职业教育文献与数据中心和数字化职业教育博物馆。

(二十一)加强合作与交流。完善城乡统筹、以市带县、以县带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协调发展机制。支持城乡职业院校通过专业共建、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办学。支持开展跨区域合作办学。2015年起,每年组织50名校长和教师到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进修、培训。支持中外职业院校合作办学,对接和引进国际先进专业标准和课程体系,吸引国(境)外优质职业院校到省内办学,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到国(境)外办学。积极承担国家职业教育东中西部对口支援项目。

六、完善保障措施,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

(二十二)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省有关部门要有效运用规划、政策、财税等手段,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市县两级政府要强化责任,结合本地实际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探索解决职业教育发展的难点问题。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以及行业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有关工作,共同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二十三)健全政府投入机制。各级政府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各市(州)、县(市、区)要足额落实应负担的免学费和助学金所需经费。从2014年起,制定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各地公办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0元(含免学费补助),并随财力增长逐步提高,省财政根据各地落实情况进行奖补。2015年公办专科高职院校生均拨款达到1.2万元以上,2017年与本科院校实行统一标准。对省属本科高校实行差异化拨款,鼓励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转型,增加的省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加强教师专业化队伍建设,改善实习实训设备条件,促进农村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等。各地政府要加大经费统筹力度,发挥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以及就业经费、扶贫和移民安置资金等各类资金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职业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审计监督公告制度、预决算公开制度。

(二十四)完善政策激励资助体系。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符合规定条件的,其捐赠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税前扣除。落实财政贴息贷款等政策,健全民办职业院校融资机制。企业要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责任,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提取的教育培训经费,用于一线职工比例不低于60%。对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企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统筹用于本地区职业教育。探索利用国(境)外资金发展职业教育。建立职业院校助学金覆盖面和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农林地矿油核等专业学生助学力度。完善面向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等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资助补贴政策,推行以直补个人为主的支付办法。加强资助资金管理,严查学籍造假,确保资助资金有效使用。

篇11

在开幕式上,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解读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下称《决定》)。葛道凯从如何分析看待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形势、如何理解领会全国职教会议精神的丰富内涵、如何认识把握今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方向等方面,诠释了全国职业教育会议的重大突破,指明了专科阶段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方向。

针对社会上对高职院校的误解,葛道凯分析了职成司针对2014年高职招生的抽样调查及数据结论,鼓励高职教育工作者要“把握方位,不为所惑”。葛道凯指出,高职教育不是基础教育,不是其他类型的高等教育,在全社会认同的评判标准中,衡量职业教育最直接、最重要的标准就是就业。多年来,无论是中职,还是高职,一直保持着很高的就业率,并且持续向好。因此,学习全国职教会精神,就是要把握职业教育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整个教育发展中的位置,不为困难所惑,不为假象所惑,也不为自己的成绩而过度陶醉。

对于如何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葛道凯提出要“把握精神,领会核心”。今年的全国职教会和高职学校直接相关的重大突破有四个方面:第一个突破,重新定义职业教育。全国职教会议前后的职业教育,虽然都是职业教育,但内涵已经发生了变化。职教会前的职业教育,主要任务是培养技能型人才;职教会后的职业教育,是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职教会前的职业教育,主要是高中阶段的中等职业教育,和专科阶段的高等职业教育;职教会后的职业教育,包括高中阶段的中等职业教育、专科阶段的高等职业教育、本科阶段的高等职业教育和研究生阶段的高等职业教育。第二个突破,企业也是职业教育的重要办学主体。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领域最重大的突破和创造之一。之所以提出企业是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是要解决职业院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第三个突破,职业教育必须要推进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和创新。职业教育既是教育战线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全社会都应该关心、支持、参与到职业教育中来,如何汇聚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合力,需要创新体制机制,综合运用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把职业教育办好办强。第四个突破,必须要继续把增强针对性作为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努力方向。关于增强针对性,一是继续坚持五个对接: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二是在教育活动组织上,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并且要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让实习回归到教学环节这个基本定位上。三是推动与中国企业和产品“走出去”相配套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

葛道凯指出,全国职教会议的精神,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加快发展与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相适应的、产教深度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简单来说就是“推动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这是这次全国职教会的核心内容,其具体内涵就是职业教育要和经济社会同步规划,职业教育要和产业建设同步实施,职业教育要和技术进步同步升级。因为职业教育是教育,更是经济,还是民生。因此,职教工作者要确立一个理念,职业教育要想有生命力,就必须要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对于经济社会各行各业和各级政府来说,也要确立一个理念,经济要发展,社会要进步,要想走得稳,要想走得远,必须要有同步发展的职业教育相伴相随。

对于高职院校未来的发展,葛道凯提出要“把握方向,坚定前行”。高职院校要把握专科阶段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在做好各项日常工作的同时,加强以下四项工作:第一,要科学布局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三个功能,第一大功能是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第二大功能,服务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这是技术技能积累最直接的载体;第三大功能,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服务,促进人才的持续增长。第二,做深做细内涵建设。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高等职业学校必定要逐步扩大招收中职毕业生和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这就意味着高职学校的学生从单一普通高中起点的学生,逐步变化为既有普通高中起点的学生,也有中职毕业生,还有具有实践经验的学生。因此,高职院校的课程和教学计划要随之发生改变,进一步增强竞争力。第三,果断改革高职学校的招生考试。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到2015年,高等职业学校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要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到2017年,非高考形式要成为高等职业学校招生的主体形式。所有的高等职业学校都要研究新形式下的招生考试改革,实现中职和高职的双赢。第四,要注意关注学分的积累和转换,《意见》提出要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的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与教育,高职院校要给予关注,结合本校的实际,予以推进,为实现三个功能的科学布局提供新的依据。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司长陈锋在年会上解读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 年)》(下称《规划》),分析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及其总体框架的形成背景、主要内容及相关制度设计,并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高等教育结构调整总体思路,回答了关于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发展以及普职关系、招生制度改革、院校设置制度改革、本专科衔接等诸多社会关注的问题。

陈锋在讲话中强调,职业教育的调整和创新,实际上是整个教育宏观结构的调整,以期通过现代职业教育的体系建设来建立现代教育体系,通过职业教育的制度创新进一步激活教育制度创新的活力。

关于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经济社会背景,陈锋指出,概括起来讲就是“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创新驱动。”归结起来,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创新驱动,是今天整个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面临的最大的机遇和最大的挑战,也是高职院校面临的最大的机遇和最大的挑战。谋划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谋划高等教育的结构调整,就是要根据国家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来确定国家人才培养的终极格局。

陈锋在解读中提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基本指导思想为“就业导向、系统培养、产教融合、全面发展”。就业导向是方向,不管哪个层次的职业教育,最基本的职责、本位就是就业导向。用就业率、就业质量、长期职业发展潜力来评价高职院校,是其本身的特点决定的;系统培养是结构,因为技术的进步、产业的升级,对技术技能的需求是多层次的,所以人才培养也应该是多层次的;产教融合是机制,产教融合是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最核心的性质、最重要的灵魂、最根本的路径。对职业院校来说,只要坚持走产教融合的道路,就必然是一个特色化、多样化的发展道路;全面发展是目标,高职院校要坚持育人为本、素质教育,为学生的职业发展、人生幸福奠定基础。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具有什么样的特征?陈锋指出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贯通、衔接、立交、融合。贯通是指从中职到学位研究生的贯通。衔接包括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衔接,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衔接,搭建人才成长多样化的路线。立交是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角度而言,更多地体现为建立教育和就业的旋转门,建立学习型社会里教育―就业―再教育―再就业的人才成长路径。融合,即产教融合发展,要建立有效的机制,促进教育和经济社会、产业,特别是学校与所服务的产业,与所在的城市,所在的社区,建立命运共同体,形成共生共荣的机制。

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有很多工作要做,也面临很多困难,陈锋指出,其中最难的就是思想观念的转变。首先,要从精英化高等教育的思维转向大众化高等教育的思维。其次,要从供给导向思维转向需求导向思维。第三,要把创造价值作为评价学校的基本标准。第四,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知与行的统一。

地方本科高校的转型发展与高职院校的关系,是当下受到很多关注的问题。陈锋强调,应用技术类高等院校的发展,实际上是分两个层面的,一个层面是政策,一个层面是制度。所谓政策,就是通过示范引领的办法,选择一部分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院校转型做试点。所谓制度,即建立高等教育分类体系。政策具有当前性,制度建设则具有长远性。转型发展与高职院校原则上不能升格不是一个相互冲突的政策,转型发展是根据现在高等教育目前的状况所提出的,是结构调整的一个政策,而高职院校原则上不能升格是一个延续下来的政策。但是,不可否认,转型发展和高职院校有关系,那就是必将强化高等教育领域的竞争,而公平竞争则有利于形成高等教育良性发展的格局。

本次年会围绕“贯彻落实职教会议精神・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主题,除了政策解读外,还设置了激发高职院校办学活力专题研讨、职业教育信息化专题研讨、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推进会、企业高职合作项目推介、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专题研讨和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成果展等模块。

【激发高职院校办学活力专题研讨】完善高职现代治理结构,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高职教育创新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在分论坛上,教育部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王大泉解读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有关内容,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吴家礼通过案例的方式介绍了学校章程建设的做法与成效。韩国映像大学副校长柳在万等参与互动交流,各位嘉宾探讨了在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过程中的学校章程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强化高职办学特色,构建社会各方参与的长效机制等问题。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董圣足以“混合所有制与高职院校的改革发展”为题进行了专题报告,南通理工学院副校长唐永泽介绍了高职院校实行混合所有制的探索与思考。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执行院长劳汉生等嘉宾围绕“混合所有制”进行了经验交流,激励高职院校积极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开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引路导航。

【职业教育信息化专题研讨】该模块从国际视野、建设成效、应用创新三个方面,以国际、国内、地方、学校为不同视角,呈现了我国高职教育信息化建设的现状、问题与发展趋势。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创新教育成中心执行长廖肇弘、英特尔教育行业中国大区经理姜涛,从全球化数字化教学发展趋势的角度,展望了中国高职教育的未来,展示了国际职业教育数字资源融入教学的方式,为资源建设与应用开拓了全新的视野。为推动教学改革带动省校两级资源建设,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魏顺平分析了《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与应用》,辽宁省展示了本省的建设经验,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以本校为例,介绍了学校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状况。会议认为,加强信息化建设,以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带动资源库建设是一条有效的路径。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推进会】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启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二期――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2014年,第二批30所骨干建设院校接受教育部、财政部验收。在本次骨干校工作推进会上,职成司高职高专处结合2014年骨干校验收工作所反映出的问题,对第三批骨干校验收工作进行了部署,财务司专项资金管理处介绍了专项资金监管有关事宜,黑龙江职业技术学院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主线,介绍了学院在专业、课程、人事、分配和管理方面的改革措施与经验。高职与高专教育处就《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进行了说明。

【企业高职合作项目推介】企业高职合作项目模块包括项目推介会和项目展示两种形式。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中德诺浩(北京)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在推介会上,分别就合作办学、课程建设、教育信息化等方面进行了主题发言。上海中锐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0余家企业围绕汽车、物流、3D打印等行业进行了现场展示,促进校企共同探索合作的机会与方式。企业高职合作模块旨在推进高职院校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并同步提升企业价值。

【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专题研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以来,高职教育基础能力大幅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高,建成了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职院校。在研讨中,美国两年制学院校长培训研究院院长唐纳德・纽珀特以“优质高职院校内涵建设与启示”为主题,介绍了美国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先进经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马树超围绕“从示范高职项目到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回顾了高职院校的发展历程,并提出了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的标准、内涵及实施路径。来自江苏省教育厅、机械行业、农业院校、航空院校、建筑院校和综合性院校的专家学者,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的建设展开了深入的交流。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成果展】本次大会在会场外集中展示了部分高职院校的风采,交流教学改革的经验与成果,包括“不可替代的高职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方支持职业教育发展”、“高职教育出彩人生”、“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高职部分)”等8个主题216个典型案例,较全面地反映了高职教育战线创新发展取得的成果。

在年会闭幕式上,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主席李进代表主席团向大会作报告。李进介绍了校联会的年度五项工作:推进高职改革项目建设;组织高职专项课题研究;组织高职质量年度报告;加强宣传工作网站建设;开展校联会的日常工作。李进强调,校联会工作向公众传递的总体信息是纳入体系建设,贯彻现代治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治理现代化;在职业教育深化改革实践的层面上,体系的顶层设计与治理的具体运作在现代化的高度有机地统一起来。

李进提出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内涵:一是社会共识的治理价值目标,将教育定位聚焦到国家价值,治理定位聚焦到组织价值,责任定位聚焦到个人价值。二是有效整合的治理结构要素,包括治理主体与方式、责权裁量和利益平衡,治理制度与机制、规范程序和灵活实效,治理行动与效果,有效执行和综合评价。三是持续提升的治理综合能力,包括决策系统的创新运行,公共事务的实施维系,人力资源的开发配置。

关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治理现代化的实施路径,李进强调,首先要有基于国家发展战略的组织战略定力,应有把握方向的信力,改革发展的毅力,和制定战略举措的魄力。其次,要有基于现代职业教育平台的共同治理。政府发挥主导引导作用,履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实现产教融合共治,自治组织团体作为纽带支撑,充分反映社会各界的利益诉求。第三,要有基于现代职业教育开放体系的文化建设。要营造崇技重德的氛围,实施跨文化管理,形成制度文化。

基于以上分析,在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制定实施计划并创造性工作的过程中,高职院校要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瞄准职业教育发展的新特征,满足人民群众招录的新期盼,推动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在这一过程中,校联会作为第三方自治组织团体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作用。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巡视员周为在闭幕式上发表了讲话,她首先肯定了年会卓有成效的工作,她指出本次年会共同深入学关于职业教育的批示,和全国职业教育会议的重要精神,分析研判高等职业教育面临的改革发展的形式和任务,共同探讨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办法和途径,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交流深入,形式丰富,讨论热烈。

周为在讲话中介绍了教育部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一些进展。在教育部层面,四个月来,教育部围绕全国职教会做了许多具体的工作,重点是把总书记的批示、国务院的决定,以及一系列关于现代职业教育的顶层设计落到实处。总的思想是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相结合,主要是从四个方面来贯彻落实:一是总体的动员和部署;二是多种形式的传达和宣传;三是推进重点改革,对照职教会提出的改革重点,拟定了教育部司局层面22个配套文件的制定方案,目前已经出台4个;四是强化落实,即根据国务院决定的基本文本,进行了梳理和细化,把所有的任务点、时间节点和督促措施进一步完备,并将通过信息采集平台及时收集各地贯彻落实的动态数据,定期公布督查结果。在省一级层面,已经有6个省份召开了本省的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有二十多个省份确定在年内召开本省的职业教育工作会。有11个省份已经出台了省级政府印发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决定的实施意见和规划,各地的文件和制度都在体系建设、校企合作、教师队伍建设和经费投入,以及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办学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各地结合本地的实际,把国务院的“普通话”变成各地可以落实,可以操作的“地方话”,使政策真正落地。

篇12

一、“互联网+”给高等职业教育带来的转变

(一)学校与教师关系的转变。在学校,教师是教学实施的直接责任人,所以学校与教师的关系至关重要。目前,教师的主要工作是为学校提供教学服务,而在“互联网+”时代,教师的服务将挣脱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以互联网为平台,充分利用在线教学,使教师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更为专业的教学服务上。教师不再单纯地受雇于某一个学校或单位,大多作为自由人为多个学校或教学单位提供教学服务,而作为学校本身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开发或购买优质的教学资源弥补学校师资的不足。(二)教师与学生关系的转变。传统的教学通常是在课堂上完成的,老师在讲台上讲,学生坐在座位上听,以老师为主体,没有体现学生的能动作用。教师和学生的关系是直接的,面对面的。而在“互联网+”时代,学生不再是被动的接受者,而是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多渠道获取多个不同教师的教学资源,不再局限于面对面。教师和学生的关系也发生了大的变化,基本都是以互联网为平台来建立。师生关系将从建立在学习基础上的“师徒”关系转变为“导师—助手”关系[1]。由于互联网平台上的学习资源都是专家评审的优质品,这就使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师都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无形中增大了教师的工作压力。

二、“互联网+”时代高等职业教育需要转型

在“互联网+”时代,网络通信技术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络必然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产生深度融合,也必然促进各领域、各行业之间的跨界融合,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必将到来。重视、适应和用好“互联网+”将成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必然选择。所以,作为高等职业教育,必须要积极迎合“互联网+”带来的新要求、新挑战,把“互联网+”作为一个自身发展的良好机会,转变思想,深化改革,才能使高等职业教育立于未来的不败之列。(一)开放办学,促进多样合作。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对混合所有制办学体制的研究和探索已经进行多年。在“互联网+”时代,在建立多元办学体制方面应有所突破。高等职业院校应摈弃关门办学的思想,加快开放,广泛地吸纳社会资本,促进自身的发展。长期以来,高等职业院校专注于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企业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学校的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缺乏一个联动机制,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对区域产业发展的适应性不强,中间形成了一个断裂带。为了消除这一断裂带,高等职业院校应切实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将校企合作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树立互联网思维,借助互联网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有力促进学校和企业多方面的共同合作。(二)转变理念,形成良好的管理体系。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高等职业院校的管理思想和理念要随之发生变化,不再是单纯的办学校,要把办平台提到相当高的位置上来,这个平台不仅包括学生的发展平台,更应该包括教师的专业发展平台。因此,高等职业院校的管理方向要发生变化,由学校转向学生和老师,尤其是老师。学校要完善现代化的管理体系,提高信息化水平,建设智慧校园,使学校的各项管理智能化、科学化;使校园的各项数据及时更新,各项工作顺利进展,实现动态化;使信息推送、数据分析等服务更加精细并能及时呈现;使身份认证、进程跟踪、教学监控等工作更加精确。(三)教师培训,提升信息技术水平。要想使老师适应“互联网+”时代、利用好互联网,就必须对教师进行信息技术培训,只有这样才能应对未来的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对教师进行信息技术培训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第一,互联网和软件的应用。学校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提高教师对网络教学资源的使用能力,让老师不仅能成为网络使用高手,而且能成为网络教学资源制作的能手;第二,移动终端设备与软件的使用。移动终端设备不仅在现在,即使在未来也是必不可少的随身物品。所以提高教师移动终端设备与软件的使用能力,让老师能随时制作教学资源。(四)改造资源,满足学习者需求。在教育主管部门的倡导和支持下,各高校以及部分企业开发制作了大量的专业教学资源,但是使用情况差强人意,究其原因就是开发者只是按照以自己为主体进行设计和制作,并没有过多考虑学习者的感受,或者说只是为了应付评审而设计,没有突出学习者的客观需要,所以,必须对现行的教学资源进行改造,改造成适合学习者学习、突出学习者主体、学习者对之感兴趣的资源,不是单纯的突出“教”,而是重点突出“学”,把以“教”为主体的资源改造成以“学”为主体的“学习资源”,真正满足学习的需要。(五)实验实训,培养学生创造思维能力。在“互联网+”时代,虚拟仿真实训室和实训基地的建设可以解决职业院校实验实训教学资源短缺的问题,大幅度节约办学成本。虚拟仿真技术可用于情景创设、协作交流等教学活动。采用虚拟仿真技术可以模拟实训教学环境、工作场景;还能够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模拟,并可通过虚拟系统直接得出模拟假设所产生的结果。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可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2]

三、结语

在“互联网+”时代,高等职业教育不能“被动改造”,必须“主动适应”。要顺应“互联网+”这一发展趋势,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通过互联网改造现有专业,调整并完善专业结构,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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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概况与问题

我国职业教育起源于清代的实业教育,至今已有一百多年历史。在1978年以前由于各种复杂的政治历史原因,发展速度较慢。自1978年以后,特别是在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职业教育呈现快速增长势头,形成初、中、高三个层次的职业教育体系,培养了近2亿中高职技能型人才,逐渐从高等教育的辅助和配角地位成为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成为培养服务中国经济转型升级需要人才的主力军,在中国高等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呈现发展质量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较好、社会贡献度较高以及促进教育公平等特点。特别是在就业创业方面,根据《2015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15质量报告),2014届高职毕业生毕业半年后就业率为91.5%,加上升入本科院校的学生,比例达到了92%,就业满意度为59%,2011届毕业3年后平均月收入比毕业半年后平均月收入增长了94%,职位晋升达六成。近4年,自主创业率在持续增长,2014年达到3.8%,比2011届增长72.7%,其中85%为机会型创业,而非生存型创业。

虽然发展形势向好,但还存在经费投入明显低于本科教育、多元办学机制尚未形成、教师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以及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不协调等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职业教育普遍存在学科和专业设置与建设、培养模式、教材、教师知识技能与经验以及实训条件等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产业升级不对接、不协调等现象。再从2010―2013年各产业所聘用职教毕业生占比(该产业中职教毕业生与所有毕业生的比重)与三次产业构成比重的比较中也可以看出,除了第三次产业,第二次产业和第一次产业专业人才培养速度均慢于产业发展速度,即职业教育与第一、二次产业发展不协调。其中第一次产业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不协调度高于第二次产业,第一次产业中高职教育人才培养速度严重低于产业增长速度。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一定程度上偏离了服务区域经济产业发展的核心。

二、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是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

一是服务中国制造2025的要求。人力资本质量是经济发展质量的关键。中国要实现由制造业大国向制造型强国的跨越,要按照“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来引领和带动制造业的发展”的两化融合,分三步走,重点突破五大工程和十大领域,关键在于尽快完善从研发、转化、应用到管理的高职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说,中国要转变原来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扭转原先靠牺牲环境和廉价劳动力发展低附加值、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局面,促进集约型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就要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和培训,培养数以亿计的工程师、高级技工和高素质职业人才,提高人力资本的含金量。

二是解决就业总量矛盾、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最有效的举措。当前随着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劳动力供需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愈演愈烈。特别是我国技能劳动者总量严重不足,仅占就业人员的19%,高技能人才数量还不足5%,技能劳动者的求人倍率一直很高,特别是高级技工。技工紧缺现象逐步从东部沿海扩散至中西部地区,从季节性演变为经常性。相反,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却出现就业难,进一步凸显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无论是解决就业总量矛盾,还是结构性矛盾,最根本、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大力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三是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实现生活改善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最有效途径。实现农民工就业创业,是农民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前提条件。目前,我国农民工中接受过职业技能培训的仅占30%,缺乏技能成为影响他们融入城市、成为新型产业工人的重要障碍。同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还有数以亿计的农村劳动力需要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加强农村新成长劳动力的职业教育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把农民工打造成一支素质较高的产业工人队伍,对于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竞争力和提升产业结构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是服务“互联网+”和“一带一路”战略的需要。“互联网+”的特质是跨界融合,实现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将带来一批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需要职业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培养一大批同时懂得网络信息技术、企业管理和商贸流通等的高端复合型、技能型人才,为我国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供强力的人才支撑。“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不仅需要企业和产品“走出去”,也需要文化和服务同步走出去。职业教育在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力和经验,以后要配合“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在国际合作交流的广度和深度上进一步创新突破,促进中国文化和服务“走出去”。

三、大力发展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一)提升现代高等职业教育质量

在专业建设方面,支持紧贴产业发展、校企深度合作、社会认可度高的骨干专业建设。通过与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的规模以上企业或行业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和研发机构,并提升专业服务企业和行业发展的能力,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培养中国制造2025需要的不同层次人才,优先保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产业等的人才需求。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推进高水平大学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探索“学历教育+企业实训”的培养办法;完善以老带新的青年教师培养机制,建立教师轮训制度;加强以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为主、主要承担专业课程教学和实践教学任务的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将师德、教学水平、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服务能力作为评聘和考核的主要内容。

(二)建立多元化办学机制

一是推动集团化办学。鼓励中央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行业部门和高等职业院校,围绕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牵头组建职业教育集团。通过人员互聘、平台共享,探索建立基于产权制度和利益共享机制的集团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

二是混合所有制办学。深化办学体制改革,鼓励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和管理等要素,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参与学校改革。鼓励企业和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合作举办适用公办学校政策、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二级学院,鼓励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在职业院校建立股份合作制工作室。

三是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学习德国先进职业教育发展理念,支持地方和行业引导、扶持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试点。校企共同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试点学校主要负责理论课程教学、学生日常管理等工作,合作企业主要负责选派工程技术人员(能工巧匠)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组织实习实训。校企保障学生权益、保证合理报酬。

(三)提升服务社会能力

一是服务中国制造2025。重点服务中国制造2025,主动适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需要,围绕强化工业基础、提升产品质量、发展制造业相关产业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培养适合人才。二是支持文化和服务“走出去”。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助力优质产能走出去,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职业教育合作。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