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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总则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公认的会计要素是指根据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所确定的财务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即会计对象的具体化。这种对于会计要素的界定与认识的视角停留在实际操作和执行层面,是会计程序中的重要一步,即簿记过程的第一步——识别(确认)经济事项及分类。很显然,它不是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下会计要素的含义。
二、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下会计要素的设置
(一)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主要内容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由一系列说明财务会计并能够为财务会计所应用的基本概念所组成的理论体系,它可用来评估现有的会计准则、指导并发展未来的会计准则和解决现有的会计准则未曾涉及到的新会计问题。它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财务报告目标;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财务报表要素(会计要素);执行指南(会计假设、会计原则)。会计要素处于会计概念框架体系的第二层次,是会计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宏观的理论构建层面,而不是微观的实践操作层面。
(二)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下会计要素的含义
在财务会计目标的指导下要做到:一要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质量要求,即财务会计报告要达到目标应具备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二要规定会计要素,即通过会计要素的设置来呈现会计信息。因此,会计要素是会计概念框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套描述基本会计术语的定义。
(三)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下会计要素的设置标准
从上述会计要素的含义可以看出,会计要素是一套描述基本会计术语的定义,那么,这一套基本的会计术语应该设置哪些、如何去定义它们是构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重要内容。要解决这两个问题,首先需要选择一个标准能合理、准确的确定会计要素。这个标准是什么呢?答案就是财务报告目标。财务报告的目标是提供涉及如下方面的信息:有助于投资及信贷决策;有助于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定经济资源、对这些资源的索取权以及这些资源及索取权的变化。通过这些信息的提供,有助于投资、信贷决策以及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换句话说,要实现该目标就要先确定描述经济资源、对这些资源的索取权以及这些资源及索取权变化的基本会计术语,因此,按照这个逻辑可以确定基本会计术语(会计要素),它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资产描述的是经济资源,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描述的是对经济资源的索取权,收入和费用描述的是经济资源及索取权的变化。在我国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要素中还包括利润要素,那么,为什么在会计概念框架视角下不包含利润要素呢?因为利润是对执行层面而言的,是会计核算的中间结果,是收入与费用核算相抵后的结果,因此,在理论架构层面不应包含利润要素。
(四)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下会计要素的主要内容
通过设置标准确定了会计要素后,还需要进一步确定这些会计要素的定义及主要内容。
1.资产资产是企业拥有的资源。这种资源能给企业提供未来的服务或带来未来的收益。国际会计准则对资产的定义是:资产是指由于过去事项而由主体控制的、预期会导致未来经济利益流入主体的资源。
2.负债负债是债权人对资产的要求权,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债权人可以依法对不能清偿债务的企业进行强制清算。国际会计准则对负债的定义是:负债是指主体由于过去事项而承担的现实义务,该义务的履行预期会导致含有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主体。
3.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是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它等于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差额。因此,它通常称为剩余权益,即债权人的要求权得到满足后的剩余权益。
4.收入收入是通过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而导致的股东权益的增加额。通常,收入来源于商品的销售、劳务的支出、财产租赁等。收入通常导致资产增加。在我国,收入会计要素是狭义的收入,不包含利得收益;而概念框架层面的收入要素是广义的收入,包含企业所有的收益,如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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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是从上世纪中期从会计中分出来的两个分支,财务会计的主要职责是以一定的会计准则对企业的经济活动来进行监督和核算,财务会计是一种报账性质的会计;而管理会计是企业会计中的一种,他们通过提供各种非强制性财务报告以外的财务或者是非财务信息,来满足其企业的管理中所需要的信息,它可以按照企业的管理需求,使用多种会计处理方法或者是程序,来规划企业的未来和控制一切经济活动,这是属于企业经营型的一种会计。文章中详细阐述了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之间的关系和区别。
一、基本理论
要认识不同事物之间的差异,首先得做到对这个事物的理解,然后在这些理解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事物之间存在的关系。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具体概念是很多人模糊的,这也就导致了人们不能认清它们具体的职能,所以这些基本理论是非常重要的。
1.财务会计基本理论。财务会计[1]作为会计的一部分,相比较与管理会计而言,更多的使用了传统的会计模式,所以又称之为传统会计。财务会计的工作侧重点在于为企业外部相关方面提供需求,所以又称之为对外报告会计。财务会计的工作对象主要是企业以往的交易或者是信息。通过一定的程序,然后对这些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加工和处理,然后整理成财务报告的形式,来给企业的内部利益基团提供有利的经济信息。在这种交易过程中反映了企业在以往的资金运作。
2.管理会计基本理论。管理会计[2]的核心是决策研究,因为决策是一个企业的管理核心和最主要职能,建立一个更严密的概念也成为了研究管理会计理论的一个重要目的。管理会计是采用一些方案将财务会计所提供的经济信息进行整理和计算,最后将得到的结果分析提供给企业内部利益集团,协助企业领导做出一定的决策,以达到规范和控制企业日常发生的一切经济行为。管理会计是为企业内部服务的,其工作的目的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同时协助管理者对某一经济问题进行预测,判断经济形势,找到更好的投资和经营方法,规划企业内部责任问题,提高员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最终为企业带来最大利益。管理会计的主要职能是管理,所以为了满足其工作的需求,管理会计通常都会采用一些先进的技术,来作为其决策或者是预测的手段,通过预算的形式把管理会计的决策表达出来,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以责任会计制度为预算的控制体系。管理会计按照职能还可以细分为控制会计和计划会计两类,此外管理会计的职能还包括业绩的考查。由于管理会计只服务于本企业内部,能满足本企业在管理上的需求就可以了,所以没有很多的限制条件。
二、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相同点
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之间尽管有着很多的不同,但是二者提供服务的目的是统一的,那就是企业会计管理的总体要求,它们为实现企业的经营和管理目标以及利益相关者服务。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是组成会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会计系统是企业管理系统中占据最核心的位置。在现如今的经济情景下,科技进步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这些新科技都已经在会计系统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两种会计制度共同组成的会计系统,已经在企业管理系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好的应用到企业管理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如下几点:
1.属性相同。会计是为了给人类提供服务而诞生的。所以从本质上来讲,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有着相同的属性。它们都是管理活动会计,都是企业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都是通过对收集的信息处理、加工,然后利用有价值的经济信息,来掌控经济活动。在整个过程中财务会计的侧重点在于企业的实际运作过程的记录以及总结;而管理会计是通过根据已有的经济数据,帮助企业管理者做出相应的决定,其侧重点在于过程的控制以及决策。两者作为现代企业会计的分支,其目的都是为了企业管理服务而存在的。
2.目标相同。由于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基本属性都是会计,所以它们都有着会计的基本职能,那就是对企业运营的监督和反映。管理会计通过一定的手段或者是技术,来对企业运营中的活动或者人的行为进行一定的控制和管理;财务会计的核算是为了通过所得到的信息,来对人们的行为或者决策产生影响。所以两者都是为了服务现代企业会计的总体要求,他们都为了满足于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以及企业外部的利益相关者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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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萌芽阶段
1494年卢卡•帕乔利(Luca Pacioli)出版《算数、几何、比与比例概要》第一本描述复式簿记原理及其运用方法的名著。在萌芽阶段,对会计理解很模糊,会计概念和会计思想以账户的形式表达的,对会计方法的重对会计概念的论述。确立了复式簿记的账簿和会计的基本框架。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显然是相互混淆,没有被明确地区别开来。财产、资本、损益等概念之间的联系体现为一种隐藏于账户和方法背后的勾稽概念。基于复式簿记的财产观,或可称之为“原始的资产负债观”。
(二)起点阶段
1907年斯普拉格(Charles E.Sprague)在出版的《账户的原理》,公认是会计基本概念框架的会计理论著作。把早期的会计学概念和数学、经济学联系起来,会计实务概念化,提出了基本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斯普拉格没有明确提出会计要素的概念,就会计恒等式而言,内涵和相互关系已相当完善了,明确阐述了资产的内涵。
(三)转折阶段
1940年,美国会计学会以第3号专题研究报告形式出版了《公司会计准则导论》。在若干会计基本概念(基本假设)的基础上,佩顿(William A. Paton)和利特尔顿(Ananias C.Lit2tleton)提出会计学第一个完整的概念――主体理论,(普雷维茨、莫里诺,2007:305)并确定收益建立了一个“配比模型”。在最抽象意义上,会计要素归结为“成本”,“收入”,及成本与收入相配比而产生的“收益”三个关键的要素概念。
(四)交融阶段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1978-2001年间陆续七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FASB在1985年12月了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六号――《财务报表的要素》。FASB将企业的财务报表要素(以下称“会计要素”)分为两大类型十个要素。第一种类型(存量要素,资产负债表要素)的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和权益(净资产)三种。第二种类型(流量要素,收益表要素)的要素包括业主投资、派给业主款和全面收益、收入、费用、利得、损失七种。
会计要素的重心是资产和收益这样的基本概念,其他的概念是围绕这个重心得以建立的。会计要素概念的演变过程同时是财务会计体系在实践中从萌芽到发展完善的进化过程。
二、我国会计要素的沿革
我国企业会计要素分六项: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1993年7月迄今,我国“两则”、“两制”实施以来,财政部门和会计准则委员会对会计要素定义多次修改,使会计要素定义日臻完善。
(一)第一次会计要素定义
1992年11月,以“两则”、“两制”为标志进行的会计改革,改变了40多年来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会计模式,原来资金平衡表的体系改为资产负债表体系,会计模式的发生了根本转换,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初步协调。
(二)第二次会计要素定义
《企业会计制度(2001)》中的会计要素,是依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定义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于2000年6月国务院,自2001年1月起实施。
(三)第三次会计要素定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国函[1992]178号)的规定,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并于2006年2月1,要求上市公司及有条件实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自2007年1月起施行。
三、影响会计要素设置的因素
通常认为,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既然会计对象的具体化就是会计要素,而且会计对象作为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价值增值运动体现为一种客观存在,为什么各个国家会计准则规定的财务会计的要素如此形形,会计要素设置在国际范围内的多样化,使我们思考如下的问题:除了会计对象之外,什么决定着企业会计要素的设置?我们认为,除了会计对象决定会计要素的设置之外,会计目标和会计基本假设影响到会计要素的设置。
影响会计要素设置的因素分析如下:
(一)会计对象
会计对象是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内容,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进行的基本分类,是构成会计报表的基本成分。
(二)会计目标
财务会计目标直接影响财务会计要素。包括设立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业益)等会计要素;收入、利得、费用、损失和利润等会计要素;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和现金(存量)等会计要素。财务会计目标及其变化,直接地体现在财务会计要素的确立与变化上。
1.会计是人造的信息系统
会计作为一个人造的经济信息系统,必须存在一个明确的目标,即会计目标。会计目标涉及“谁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和“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什么样的会计信息”两项内容。
2.不同国家的会计信息使用者
不同国家的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各异,不同国家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也不同,导致具体会计目标的差异,进而导致不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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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要素问题是会计理论研究的核心,也是连接会计理论与实务的关键,一直以来都是会计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一个热点。但当前,在会计界出现了“会计要素”、“会计报表要素”,“会计对象要素”等不同的称谓。有的学者认为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会计要素实质上就是会计对象要素;有人认为会计要素构成会计报表的基本框架,包含了企业财务信息的主要内容,因此认为会计要素就是会计报表要素;还有人认为会计要素既是会计对象要素,也是会计报表要素。对会计要素认识上的分歧,导致理论界对会计要素的数量多少、各要素的本质内涵出现了不同的理解。因此作者觉得有必要澄清这些概念。
“要素”一词在《牛津词典》的解释是:某一事物总体中体现特性的必要的组成部分。《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构成事物的必要因素”。两种解释都突出了要素的必要性特征,也就是说要素是构成事物的必要组成部分,缺失了某一要素,事物将不能成为一个有机整体。按照这种理论:会计要素就是指构成会计的必要组成部分;会计对象要素是指构成会计对象的必要因素;会计报表要素指构成会计报表的要素。
二、不同观点的评析
1、会计要素
按照现代会计理论,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是为了实现特定目标(反映受托责任和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而设计的人造系统。那么会计要素就应该是指构成这一信息系统的必要组成部分,会计要素就应称为会计系统要素。
按照系统论的观点,一个系统至少应包括主体,相关的客体、主体作用或支配客体的方式。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它也至少包括系统的主体(会计人员)、客体(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各种经济数据)和运行方式(各种方法、程序、载体等)这三个要素。也就是说会计要素的第一层次包括会计人员、经济数据和运行方式三个部分。而经济数据作为会计信息系统的客体,是“客观经济活动的状态和特征的综合表现、即综合的经济信息”由于其综合性,按照这些数据的经济特征又可进行第二个层次的划分。
会计信息系统的客体,是指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各种数据,而现实企业的经济活动种类繁多、业务繁杂,要使多种多样的经济活动变成能够记录的经济数据,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约束和限制条件之上。会计主体约定了会计数据的范围,而货币则是企业经济活动价值唯一可以表现的、能够量化的形式。会计系统就采用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这些数据按照经济特征进行分类,以便反映和监督企业的经济活动。
企业的经济活动如果用货币来量化,则表现为价值运动。根据马克思学说: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一般劳动,没有质的区别,只有量的不同。价值在资本主义社会定名为“资本”,而在社会主义社会则被称为“资金”。因此企业的价值运动实质上就是企业的资金运动,主要表现为资金的进入,资金的使用和周转,以及资金的退出。
由此可以得出作为客体的数据实质上反映的是企业的资金运动。按照会计界普遍可以接受的观点:会计对象是指企业的资金运动。从这个角度来讲,会计对象要素实际上就是对会计系统中“客体”这一要素的细分。也就是说会计对象要素是会计信息系统要素的第二个层次的内容,内涵远远小于会计信息系统要素。而我国2006年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要素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来确定,这显然不是会计要素合理的解释。
2、会计对象要素
会计对象要素是指构成会计对象的必要因素,那么我们首先要知道会计对象是什么。我国会计学者从各自对会计本质的认识出发,提出了不同的会计对象观点。如“资金运动论”认为会计对象是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价值运动论”认为会计对象是随经济活动而产生的价值运动,具体表现为资金运动或资本运动;“财产论”认为会计对象是再生产过程和处于其中的财产;“经济活动论”认为会计对象是再生产过程中能够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经济利益论”指出会计对象就是经济利益及其增减变动;“双重对象论”认为会计对象既包括客观存在的价值运动,也包括客观存在的价值运动的信息。尽管对会计对象有着不同的认识,但实质都或多或少地受资金运动论的影响,或者说是对资金运动论的演化。所以我们采用“会计对象是指企业的资金运动”的观点。
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组织,它要实现经营必须要占用一定的资金(《公司法》对公司制企业规定了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其他类型的企业也有相关的规定)以保证经营所需要的机器、材料、厂地、人工、技术等,而企业的这些不同的财产所占用的资金,必须有它的合法来源,要么是业主投入的资金,要么是企业借入的资金。对企业而言,业主投入资金是一笔可以无限期使用的资金,而且没有强制还本付息的责任,所以可称为自有资金。企业借入的资金,作为债务人是需要承担还本付息责任的,对企业来讲就是一笔负债。企业在整个存续期间,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会发生各种各样的耗费(原材料的使用、工资的支付、上交税金等),而作为一个自负盈亏的组织,它又必须不断地通过自身所形成的商品或服务来取得收入,以弥补企业的各种耗费支出,以期收支相抵后取得一定的盈利来维持和扩大企业的经营。这种资金的不同来源,对企业而言,要么形成负债(借入部分),要么就是所有者权益(自有资金部分)。资金占用所形成的不同资源就成为企业的资产。经营过程中的所得与耗费,就形成企业的收入和支出(有一部分属于利得和损失)。因此,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等要素就构成企业资金运动的内容。
3、会计报表要素
财务报表是财务会计系统提供财务会计信息的主要载体,它有助于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作为浓缩的会计信息,会计报表有它固定的格式,从形式上来说,它包括表头、表体和附注。从内容来看,会计报表要能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会计信息。但会计报表作为人造系统的一部分,不仅要受会计目标的制约,还要受客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而且会计报表是内部会计信息加工的最终成果,它受内部信息加工方法和方式的影响(各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或准则对很多会计业务的处理都是有弹性的),也会受到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的影响。另外受报表容量的限制,会计报表并不能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全部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会计报表的内容构成要素是动态和发展的,它并不具有客观性。将这种动态的要素作为会计业务确认和记录的起点是不适合的。
美国将财务报表要素划分为十项,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将财务报表要素划分为五种,英国将财务报表要素划分为七项,不管是何种划分形式,都没有直接针对现金流量的要素,而作国际认可的三大财务报表之一的现金流量表,它的重要性并不亚于其它两张报表。缺少现金流量表要素的会计报表要素是不完整的。
我国对于要素的划分是从企业经济活动的客观规律入手,将会计对象按其经济特征分为诸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等要素,所以在我国会计要素应指会计对象要素。西方关于要素的划分是从会计目标开始,从满足使用者需求出发,将报表所需反映的内容按经济性质进行的大类划分,所以在西方会计要素是指会计报表要素。尽管中西方是从不同的起点来对要素进行划分,尽管会计报表所反映的内容并非是企业经营活动的全部,但各国对会计报表的重视是一致的,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获取也主要来源于会计报表,所以两者对所反映的经济业务进行大类的划分,最后基本趋近一致。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认为会计对象要素就是会计报表要素的原因。
三、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
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作为企业会计的两大分支,其划分标志是会计资料的用途。美国J.H.罗素、W.W.胡来歇和D.H.泰勒三位教授合著的《管理会计概论》一书中写道“财务会计是收集性、汇集性的资料,供投资者、政府机关和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使用。而管理会计则提供资料以帮助经理人员作出决策。财务会计有时称为对外会计,而管理会计常称为对内会计。”尽管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都是反映企业的资金运动,但是财务会计作为对外会计与管理会计有着很大的差别,了解它们之间的差别有利于理解财务会计对象要素。
1、从目标来看
财务会计侧重于向外界不特定的使用者提供整个企业财务信息;而管理会计则主要服务于企业内部管理层,有着明确的服务对象,它可以反映企业整体的信息,也可根据需要提供内部不同层次、不同部门的信息,这种信息可以是财务信息,也可以是非财务信息。由于需要维护不特定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使得财务会计需要类似于“公认会计原则”、“会计法”等强制性规范的约束,需要遵循固定的会计循环程序,对外的报告需要固定的格式,需要外部审计的监督。而管理会计由于它的“内部性”则没有这些要求。
2、从职能来看
管理会计的主要职能是预测、决策、控制和考核,而财务会计的主要职能是反映和控制,使得管理会计所包含的信息跨越过去、现在和将来,而财务会计信息由于要求“真实可靠”,它只能反映已经发生的过去的信息(现在已有所改变,但主要还是反映过去的信息)。
3、从信息特征来看
财务会计信息要求全面、系统、连续、真实、可比、明了,这决定了它反映的主要是货币化的经济信息。而管理会计由于是对内的信息,所以它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并不拘泥于用货币来表示。
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由于服务于各自的目标,采用不同方式和程序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记录和加工,已形成完全不同的运行系统。由于管理会计反映的内容和方式的灵活多样,会计准则或财务框架所能约束的只能是财务会计。
四、结论
对于目前通行的“会计要素”的称呼,作者运用系统论的观点,从企业客观存在的资金运动入手,剖析了不同观点存在的弊端,认为“会计要素”应该指“财务会计对象要素”。
【参考文献】
[1] 张文贤:会计理论创新[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2] 唐来全:会计要素新论[J].财会通讯,2006(8).
[3] 王开田:现代会计对象的再认识[J].会计研究,19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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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的界定
关于“财务报表要素”的概念,国内外一直存在较大分歧。我国财政部1992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尽管设置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六大要素,但没有明确提到“会计要素”的概念;2006年出台的基本准则中使用“会计要素”一词;而在一些国内会计学论著中还有“会计对象要素”一说。国外FASB、IASB、英国以及澳大利亚等国家和组织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则一致使用了“财务报表要素”(The Elements of Financial Statements)这个概念。因此,关于要素就出现了“会计要素”、“会计对象要素”、“财务报表要素”三个相似的概念。那么,这些名称不一的要素指的是否为同一内容,是否应当在基本准则中直接沿用国际通用概念,就成为未来构建中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所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之一。
所谓要素是构成事物必不可少的因素,是组成系统的基本单元。 “会计要素”和“会计对象要素”中的会计均指的是“财务会计”。按照管理活动论的观点,财务会计作为一项管理活动,其构成要素应是财务会计的主体、客体(对象)、目标和方法四个基本要素。按照信息系统论的观点,财务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其组成要素包括人员、数据、中介。可见,“会计要素”既可指会计行为要素,亦可是会计系统要素,而非单一的会计对象要素或财务报表要素。会计对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是按照经济内容对会计对象所作的基本分类,可以被看成会计管理活动的客体或是会计系统的数据输入。因此,会计对象要素实质是会计要素之一。
财务报表要素是由提供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的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等信息的目标所决定的财务报表的构成要素。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在《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中指出,“财务报表揭示交易和其他事项的财务影响,是根据交易和其他事项的经济特性,把它们分成大类。这些大类称作财务报表的要素。”FASB认为“财务报表的各种要素是构筑财务报表的材料――就是财务报表所包含的各类项目。”
会计对象进入会计信息系统具体化为会计对象要素,进而再具体化为会计科目进入会计账户体系(初次确认);而会计账户体系分类汇总浓缩后以财务报表的形式对外输出(再次确认)。换言之,会计对象可以看成会计信息系统的输入,财务报表则为会计信息系统的输出。不论是输入还是输出,均属于会计信息系统的数据。会计对象要素和财务报表要素应当所指内容一致,并且构成会计信息系统的组成之一。
综上所述,会计要素(或称为财务会计要素)包含会计对象要素和财务报表要素。正如葛家澍教授所说,“会计要素既指财务报表内容划分的大类,又指用于正式报告账户体系”。“所谓财务会计的要素,实际上分别指:(1)分类,有序并相互关联的账户体系中的第一层次的分类,简称账户大类,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等账户。(2)分类、有序并相互关联的报表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的分类,也简称报表内容大类,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等报表项目。”其中第一层次的分类即为会计对象要素,第二层次的分类则为财务报表要素。二者均为财务会计要素,但是财务会计要素的组成并不仅限于此。
因此,从上述三个概念内涵来看,用“会计对象要素”或“财务报表要素”来取代目前基本准则中的“会计要素”一词更为贴切;而从会计国际趋同角度看,选择“财务报表要素”一词则更为现实。
二、财务报表要素的国际比较
FASB、IASB、英国以及澳大利亚等国家和组织都颁发了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并设置了财务报表要素。我国的基本准则也确立了我国的会计要素。以下就具有代表性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FASB )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IASB)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的《财务报告原则公告》、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的财务报表要素进行比较分析,见表1。
通过表1可以看出,上述国家或组织关于财务报表要素设置呈现出总体上相似,但某些要素内涵不同的状态。
上述国家或组织的要素设置都只包含资产负债表要素和损益表要素,均未专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要素设置。实际上对于是否专门设置现金流量表要素会计理论界一直是有争论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均以应计制为基础,现金流量表则以现金制为基础。尽管现金流量表本身包含现金流入、现金流出以及现金净流量三个要素,但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可以通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相关的账户调整获得。因此没有必要专门设置一套现金流量表要素及对应的账户体系。
资产负债表的要素基本相同,都包括资产、负债和权益三个要素。其中英美还多设了“业主投资”和“派给业主款”两个要素。这两个要素都会导致权益的变动,性质上隶属于权益要素,而层次上低于权益要素。是否增设这两个要素成为上述国家或组织资产负债表要素设置的最显著分歧。
诚然英美作为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权益业务和事项数量多且复杂,并存在大量独资和合伙企业,需要详细披露有关业主投资和派给业主款信息。但实际上通过权益变动表等形式即可详细描述权益变动的过程及结果。并且“业主投资”和“派给业主款”本就隶属于“权益”要素 ,在层次上是不能和“资产”、“负债”要素并列的。因此笔者认为单设这两个要素是没有必要的。
损益表要素设置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上述国家或组织关于损益表要素的设置不仅数量不同,而且要素的涵义也各不相同。
关于收入、收益、利得要素。FASB和中国均设置了收入要素,并只包含正常活动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同的是FASB同时还设置了利得要素来概括非正常活动的经济利益流入,而中国没有。IASB和AASB设置收益要素来涵盖正常与非正常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流入;而ASB则将正常与非正常活动的经济利益流入全部包含在利得要素中。
关于费用和损失要素。上述国家或组织,除英国ASB之外,均设置费用要素。不同的是FASB和中国的费用要素均指正常活动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其中FASB单设损失要素来概括非正常活动的经济利益流出,而中国没有相应的要素。IASB和AASB的费用要素不仅包含正常活动,还包括非正常活动的经济利益流出,即包含损失。而英国ASB则将正常与非正常活动的经济利益流出全部包含在损失要素中。
关于全面收益和利润要素。考虑到收益(利得)扣除费用(损失)后即可得到净收益,故IASB、ASB和AASB均未单设净收益要素。而FASB则设置全面收益要素,并且全面收益=收入-费用+利得-损失;中国设置利润要素,并且利润由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组成。
三、中国财务报表要素设置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中国关于财务报表要素的设置可追溯至1992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该准则列出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个要素,但并未明确提出“会计要素”的概念。2006年出台的基本准则中则明确使用“会计要素”的概念,并仍然设置与1992年基本准则完全相同的要素,但其内涵(尤其是损益表要素)已发生较大变化。总体上看,2006年基本准则要素内涵较1992年的显著变化是由收入费用观转化为资产负债观,与国外主要国家或组织的要素定义已近乎趋同。但是结合前文的国际比较,可以发现中国的财务报表要素设置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非正常经营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没有要素归属
无论是1992年还是2006年基本准则关于收入和费用要素的定义,均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或日常活动,并未涉及到非常活动。对照上述国外国家或组织,无外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收入、费用要素仅指主要或中心活动,另设利得和损失要素来涵盖其他非主要或非中心活动,如FASB;另一种情况是收益(或利得)、费用(或损失)要素不仅包括正常活动,还包括非正常活动。无论上述哪种情况,对于非正常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和流出均有要素归属。
反观2006基本准则,在其第一章第十条中提及的要素为六个,但在第五章所有者权益下却又提出了“利得”和“损失”两个概念。所谓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所谓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这两个概念恰好弥补了收入和费用要素所未能涵盖的内容。因此笔者建议提升利得和损失这两个概念的地位至“财务报表要素”层次。
(二)损益表要素的内涵与要素内部关系之间相矛盾
一直以来国内损益表要素之间的关系都被描述为“收入-费用=利润”,也称之为会计第二方程。但对照2006基本准则中收入、费用要素的内涵,收入和费用之间有配比关系,收入扣除费用后的净额即为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而利润则指的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收入扣除费用后的净额只是利润的最主要组成部分,它和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共同构成利润整体。由此可见,2006基本准则的损益表要素设置与会计第二方程之间是相悖的。
根据前一问题的分析和建议,在利得和损失的要素地位得以确定的前提下,可以将损益表要素之间的关系修正为“收入-费用+利得-损失=利润”。
(三)利得和损失分别区分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使得要素设置复杂化
利得或损失的经济后果无外乎直接影响所有者权益和通过计入损益来间接影响所有者权益。那些直接影响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实质上与其他的权益类项目(如业主追加投资,资产增值)的经济后果是一致的,均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因此可以看做是所有者权益要素下的具体项目,或是影响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是隶属于权益要素,而非同一层面的内容。而那些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则恰好填补了非正常经营活动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的要素归属空缺,与收入或费用位列同一要素层面,无需将利得或损失区分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此在将利得或损失概念提升至要素层面后,资产负债表要素和损益表要素的设置将变得简单而明了。
四、结束语
财务报表要素是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而严密的要素设置对于构建内在逻辑一致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至关重要。尽管当前中国还没有出台真正意义上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或其他类似框架),但是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实际已涵盖了相似于FASB等概念框架的内容。也就是说,2006基本准则已经在现实中担当着概念框架的角色。因此,对于包含财务报表要素在内的基本准则的完善和改进仍是当下任务所在。
【参考文献】
[1]Http:/Baike.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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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唐来全.会计要素新论[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6(8).
篇6
司法会计鉴定对象是司法会计最基本的理论问题,然其具有动态性、多变性和复合性等特点,内涵难以界定。迄今在司法会计鉴定学界,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仍是最具争议的焦点问题。关于司法会计鉴定对象有“案件资金”、“涉案财务会计问题”、“会计要素”、“涉案会计事实”等诸多观点;有关司法会计鉴定要素有“会计六要素说”、“法律事实构成要素说”等。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的内涵不清、特性不明及认识不统一,不仅导致理论界对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分类方法出现多样化,严重制约了司法会计鉴定理论的发展,而且直接导致司法会计鉴定实践中鉴定内容的不规范,鉴定结论的正确性难以保障,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受到严峻挑战。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涉财案件急剧增加,司法会计鉴定业务量迅速增长,越来越多的会计人会取得司法会计鉴定人资质,从事司法会计鉴定工作。但以注册会计师为执业背景的司法会计鉴定人易将司法会计鉴定对象、鉴定要素与会计对象、会计要素相混淆,习惯于从纯会计学角度认识和定义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理解司法会计鉴定要素,以会计核算思维代为司法会计鉴定,严重影响了鉴定质量,作出的鉴定结论通常不能有力支持被证事项,庭审中难以被法官采信。
实|上,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与会计对象尽管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更有本质的区别。本文对司法会计鉴定对象本质、内涵及特点进行解析,并与会计对象进行多维比较,旨在剖析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与会计核算对象的本质区别,找出二者间的内在联系。这不仅有利于深层次地认知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的本质,更有利于完善司法会计鉴定学科体系,科学指导司法会计鉴定实践。
一、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主要学术观点剖析
(一)国内主要学术观点
对司法会计鉴定对象认识不统一,一直是理论界争论的焦点。当前理论界司法会计鉴定对象有以下几种观点:
1.案件资金[ 1 ]说。将司法会计鉴定的对象定为“案件资金”。
2.涉案会计问题[ 2 ]说。认为“司法会计鉴定对象是案件中的会计专门性问题”。
3.涉案财务会计问题[ 3 ]说。认为“司法会计活动的类型不同,其活动的对象也不同。其中,……司法会计鉴定的对象是案件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
4.涉案财会事实之六要素[ 4 ]说。认为司法会计鉴定的对象是“涉案财会事实”,“司法会计鉴定的内容是其鉴定对象(涉案财会事实)的各个组成部分,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与损失、利润,可称为司法会计鉴定的内容要素”。
5.可鉴定的涉案财务会计事实之法律事实构成[ 5 ]说。认为司法会计鉴定的对象是“可鉴定的涉案财务会计事实”,由起因、发生过程、结果和因果关系等法律事实要素构成。该说将涉案财务会计事实根据其性质不同,区分为涉案经济事实(也称涉案财务事实,下同)与涉案会计核算事实,并随之将司法会计鉴定区分为涉案经济事实鉴定和涉案会计核算事实鉴定两种类型。司法会计鉴定的类型不同,其司法会计鉴定要素的内涵和鉴定方法有差异。
(二)国内主要学术观点剖析
1.案件资金说。(1)案件资金是一静态概念,不能反映“因案件事实发生而引起的资金增减变化过程”。(2)案件涉及的会计核算问题未被包含其中。(3)实物资产具有实物形态和货币表现双重属性,当账簿记录的资金运动与其记载实物流转不相符尤其是实物盘亏时,仅鉴定案件资金显然不全面。
2.涉案会计问题说。涉案会计问题说不全面。因为,还原案件客观事实,有时不仅需要鉴定涉案的会计事实,还要鉴定相关联的涉案经济事实。
3.涉案财务会计问题说。在具体案件中,“会计专门性问题”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纷繁复杂,鉴定要求多样化,实践中难以规范和统一。
4.涉案财会事实之六要素说。笔者认为,尽管司法会计鉴定活动与会计活动有一定的联系(如会计核算方法是司法会计鉴定的技术方法之一),但二者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活动,简单地将会计要素定义为司法会计鉴定要素不够准确和全面。
第一,会计要素与司法会计鉴定对象本质、属性不同,难以适应司法鉴定需求。司法会计鉴定对象是法律诉讼需求的产物。尽管它需要待证,但却是一种已发生的客观事实,它不随时间、地域、单位性质的变化而改变,具有客观属性。司法会计鉴定要素是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的具体化,其本质及属性也理应如此。而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按经济内容进一步分类的结果,是为满足经济管理需要而产生,且国家不同时期以及不同性质单位会计要素的界定方法和界定内容是有差异的。因此,会计六要素划分不具备客观属性,难以适应诉讼的客观需求。
第二,涉案财务会计事实属于案件事实的组成部分,它随案件发生轨迹沉淀,或涉及单会计主体,或涉及多会计主体,多会计主体间以案件相联系,鉴定要素要能反映以上内容。而会计六要素只是特定单会计主体内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不能全面反映以上内容。
第三,会计六要素只用于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事实,不包括会计核算事项。
第四,不同会计主体间发生的同一济业务,在不同会计主体内表现为不同的会计要素。当涉案财务事实涉及多会计主体时,同一事实在不同会计主体中表现出的会计要素不同一。
可见,以会计要素作为司法会计鉴定要素,鉴定出的内容不是涉案财务会计事实的全部。因此不能简单地将会计要素称为司法会计鉴定的内容要素。
5.可鉴定的涉案财务会计事实之法律事实构成要素说。该观点是笔者2012年前提出的[ 5 ],当时只是对鉴定对象、鉴定要素作了初步定义和简单分析,但二者的具体内涵未作详尽研究。本文是在该观点基础上所作的进一步深入研究。
二、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内涵及特点
(一)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内涵解析
司法会计鉴定是为诉讼活动服务的,最终目的是提供法律证据。法律证据的作用在于揭示或证明案件事实,以此推之,司法会计鉴定的对象理应是案件事实的一部分,结合司法会计鉴定的专业属性,可知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应属于案件所涉财务会计事实范畴。当案件所涉财务会计事实有待证需求时,才有成为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的可能。
案件待证财务会计事实成为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应当具备三个必要条件:(1)存在财务会计事实载体――财务会计资料,即可鉴定。缺乏必要鉴定材料,司法会计鉴定人无法鉴定。(2)财务会计事实涉案。司法会计鉴定活动起因于财务会计事实涉案。(3)有诉讼上的待证需要。司法鉴定是指诉讼中的鉴定,只有诉讼或准诉讼有待证需求才能引发司法会计鉴定。
综上研究表明,司法会计鉴定对象是有待证需求且可鉴定的涉案财务会计事实。其中,涉案财务会计事实包括涉案财务事实和涉案会计核算事实。有待证需求是指案件中涉案财务会计事实有待证需求,可鉴定是指存在涉案财务会计资料。
实际上,经济事实是一种客观事实,并非财务会计资料所反映的事实(此事实可能真,亦可能假)。此外,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有一些“资金是否入账”、“采取何种会计方法或程序”等纯会计核算事实,亦可能成为司法鉴定的对象。因此,就实质来看,可能进入司法会计鉴定过程的就是这种涉案的经济事实和纯会计核算事实。
(二)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的特点
演绎推理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的形成及其内涵,可知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与会计对象不同,具有以下特点:(1)与案件相关联,对应特定的案件,是案件事实的组成部分。(2)随案件产生,伴财务会计事实形成而生成,沉淀于财务会计资料之中。(3)可涉及多个会计主体,也可涉及单会计主体,具体数量随待证案件事实所涉会计主体数量而定。(4)是一种待证客观事实,而非财务会计资料所反映的事实(此事实可能真,亦可能假,也可能真假交融。真假或源于经济活动或源于会计活动)。它或已知或未知,或待证或需确定,需要通过检验、鉴别和判断(即鉴定)相关财务会计资料去揭示。
三、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与会计对象的辨析
(一)司法会计鉴定活动与会计核算活动的比较
司法会计鉴定活动与会计核算活动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活动,存在诸多差异。
第一,职能重点不同。尽管司法会计鉴定和财务会计都具有核算的职能,均能反映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但是,二者职能发挥的重点不同:会计发挥职能重点在于核算(反映)记录经济活动,司法会计鉴定发挥反映职能的重点在于还原、揭示涉案经济活动和涉案会计核算活动。即司法会计鉴定在核算的同时,还“具有复原职能、追究职能和预防(咨询)职能”[ 6 ]。
第二,目的不同。会计活动的目的是为经济管理者提供经营决策经济信息;司法会计活动的目的主要是为诉讼活动服务,为司法活动提供真实、客观、有效的财务会计证据及财务会计事实评价。
(二)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与会计对象的辨析
1.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与会计对象的区别和联系
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与会计对象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由图1可知,经济活动涉案产生涉案经济(财务)事实,会计活动涉案产生涉案会计核算事实。会计对象是特定会计主体能用货币计量的经济活动,而司法会计鉴定对象是特定案件所涉的财务事实和会计核算事实。会计对象不一定产生司法会计鉴定对象,而司法会计鉴定对象通过涉案会计资料(如原始凭证)一定涉及具体单位的会计对象。
2.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与会计对象的比较
当前,无论理论界还是司法会计鉴定实践中,多将司法会计鉴定对象与会计核算对象混淆,认为司法会计鉴定对象就是会计六要素。研究表明,尽管司法会计鉴定活动与会计活动信息都沉淀于财务会计资料,但二者对象在定义、形成规律、产生目的、构成内容、物质载体、对应主题、对象属性、可知及真假性、涉及的会计核算主体及数量、涉及会计期间、使用的货币计量及会计政策域等方面均有本质不同,见表1。
司法会计鉴定使用的会计政策具有多样性和综合性分析。涉财案件可能涉及多个会计主体、跨越不同会计准则或制度的实施时区,其中的多会计主体可能因行业性质和所处生命阶段不同使用的会计政策有差异。司法会计鉴定使用会计政策可随案包括所涉会计主体、所涉时期的所有会计政策。因此,司法会计鉴定时,使用的会计政策域或大于会计对象核算使用的会计政策域,并具有多样性,需进行综合分析。涉案会计活动行为人及行为不合规产生的涉案会计事实,直接导致司法会计鉴定使用的会计政策具有多变性。
(三)司法会计鉴定要素与会计要素的比较
司法会计鉴定要素是司法会计鉴定对象的具体化。司法会计鉴定实质是鉴定涉案财务会计事实的法律事实构成要素,因此,司法会计鉴定要素为涉案财务会计事实发生真实性、涉案域、涉案主体、涉案原因、涉案行为过程、涉案行为结果、涉案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等。涉案财务事实和涉案会计核算事实因法律事实构成要素内涵不同鉴定要素内涵有差异[ 7 ]。
司法会计鉴定要素与会计要素有着本质的不同,其涵义、对应主题、涉及会计主体数量、划分要素的视角、划分要素的目的、要素构成原理、要素构成具体内容、运用的学科技术、使用的会计政策及政策域等方面均有差异,见表2。
表2可知,司法会计鉴定要素之会计要素不同于会计之会计要素。具体案件中,司法会计鉴定要素的内涵和外延均一般要大于会计要素。会计之会计要素仅对应会计主体;而司法会计鉴定要素之“会计要素”对应的是涉案财务会计事实,是以案件为单位组成,鉴定过程中它可能是多会计主体之会计要素的综合或演绎,当且仅当涉案会计主体唯一时,司法会计鉴定要素之会计要素才有可能等同会计之会计要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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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需注意地是,经济环境和企业经济活动的特点会影响到会计对象要素的确立。盈利组织与非盈利组织经济活动的目标特征等均有较大差别,因而其会计对象要素的设立也不相同。非持续经营企业经济活动特征、具体会计目标等有别于持续经营企业,其所确立的会计对象要素亦有差别。
一、会计要素的确立标准
正是由于这些影响因素,所以会计要素的确立标准便首先需有完备的理论支持。基本确认标准是针对会计要素确认的原则性和框架性制定的。一个完整的基本确认标准体系应符合以下几点要求:
第一、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在整个会计核算系统中以某个要素的形式得以确认。这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称为“初始确认”,指在会计核算中,满足确认标准的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以某项会计要素得以反映,从而体现在整个会计核算系统中;第二步称为“最终确认”,也称“报表确认”,指在整个财务报表报出之时,也就是在会计核算系统的最后,经济交易和经济事项以会计要素的形式得以反映。所以,我们在建立基本确认标准体系时,就要考虑确认过程本身所需要的两个步骤,并能在整个确认标准体系中体现这两个步骤,否则就是不完整的。
第二、在会计核算系统中,“确认”是关键,直接决定计量、记录、报告的结果,所以在建立基本确认标准时也应考虑其他三个过程的要求和特点。如“计量”过程在现阶段是以货币为计量手段、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属性,但是不排除将来会以历史成本和现行成本等多种计量属性并存。所以,在建立基本确认标准时就应考虑“计量”过程目前的要求和特点,也应考虑将来可能的发展趋势,即基本确认标准体系要努力突破现有会计技术制约,有一定的开放性和兼容性。
其次在明确基本理论确认标准的情况下,结合至现实中来是至关重要的一步。由于会计要素及其内在联系是会计方法建立的基础,其直接关系会计目标的实现。因此,各国会计准则机构都十分重视会计要素确认问题的研究。通过我国会计要素确立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对会计要素的确立,可以看出:
(1)我国的会计要素。我国在1992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首次明确确立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6 大会计要素。
(2)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会计要素。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1985 年12 月发表的第6 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 NO.6)中,将会计核算对象要素划分为10 个,即资产、负债、权益或净资产、业主投资、派给业主款、收入、费用、利得、损失、全面收益。
虽然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和我国的会计准则以流转过程收入理论为依据,强调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的因果关系,选择了狭义的收入要素概念。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同样强调产生费用交易的重要性,认为能列入费用要素的是指企业持续的、主要或核心业务所发生的费用,而我国则将费用要素限定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
可以看出我国对会计要素的确立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对会计要素的确立各有千秋,由于实务中现有会计要素无法为会计方法提供理论说明(如各种财务报表的理论依据),且会计要素缺乏应有的内在逻辑关系,在第二步“最终确认”上会出现无标准可依的情况,那么为在现实中的具体会计内容,除了对应基本理论确认,笔者还认为要取决于实体的经济活动特征和投资者等对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要求。所以确立会计要素,目的在于规范对会计核算对象及其规律表现为会计核算对象要素及其内在联系的认识,为会计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奠定基础。
二、会计要素的划分及作用
鉴于每个国家会计要素的划分不一,于此主要讨论我国现行的会计要素划分。我国会计要素划分正如上文所述:
(一)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二)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将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三)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又称之为净资产。
以上三项表现资金运动的相对静止状态,即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四)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五)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六)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这些要素的划分还推演出了两个重要的会计恒等式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利润=收入―费用。它揭示了各会计对象要素之间的联系,是复式记帐,试算平衡及编制会计报表的理论依据。
除此之外六要素地划分也是对经济事项引起变化的项目所作的归类。也如本文开篇所言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具体对象和内容。其作用又可以细化到以下几方面:
1.使目标明确;会计目标之一是在于为企业内外有关的团体或个人提供有用的财务信息,会计要素的划分也以此为出发点,以满足某种需要,提供某种有用的信息为目标。
2.使信息全面;所划分的要素能全面地反映和概括资金运动的内容和财务报表的项目,没有遗漏。符合“会计对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
3.使要素清晰;各个要素虽然彼此之间有密切的联系,但它们必须相互独立,不应该重叠、交叉,设置一个要素包括另一个要素的混乱现象。因此,划分各会计对象要素使其之间界限清晰,范围明确。
4.使事项易概括;研究会计要素的宗旨在于将会计对象作最基本的具体化,以揭示同类会计对象要素最基本的共性。根据这一宗旨,划分会计要素具有高度的概括性,不会给记录带来不便。
5.使事项简单;会计要素是联系会计对象和会计报表的桥梁,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会计实践,划分出的会计要素均使事项简单。
三、总结
通过以上对会计要素确立标准与划分作用的分析与探讨,明确了会计要素的在会计活动的重要性,作为对具体经济事项的内容反映,也作为会计活动的一个基础,其直接关系会计目标的实现,我们应给予重视,同时也应跟随时代的变化去不断地革新,调整其确立标准与划分方式。
参考文献:
[1]赵德武主编.会计学[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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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会计的客观内涵--会计职能
会计职能是指会计在经济管理中所具有的功能和能发挥的作用,它是会计的客观内涵。会计职能是与经济发展不同阶段对会计的要求密切相关的,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在经济管理活动中的作用范围不断扩大,会计职能也将不断增多。从现代会计发展趋势来看,会计的职能应总结为“反映”和“管理”两大职能比较合适。反映职能是指将会计信息向使用者进行充分的揭示和披露;管理职能是指会计参与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会计反映职能和管理职能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反映职能是管理职能的基础,为管理职能的发挥提供服务,管理职能是会计的固有职能,是会计的首要职能。实践证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越高,对会计与管理结合的要求也越高,会计管理职能也就发挥得越充分。不同会计人员由于其岗位责职不同,一般地应分别发挥不同的职能,这就为监事会和会计委派制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财务会计的工作要求--会计目标
会计目标是财务会计工作总的目的性要求,它是会计职能的具体化,往往作为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由于会计目标和会计职能的内在联系,西方会计学界强调会计目标,我国会计学界则强调会计职能,这是由于对财务会计体系运行的目的不同造成的,是期望达到主观要求还是发挥客观功能。目前会计界普遍接受会计目标的概念,但不同学派对会计目标的理解也有不同。如“决策有用性学派”认为,会计目标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经济责任学派”则认为,会计目标是反映和报告受托经济责任及其履行情况。我国会计准则中会计目标的定义是:为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外部投资者以及内部管理部门提供会计信息。目前,世界各国大多采用决策有用性观点,笔者也倾向于这种观点。原因在于,财务会计理论结构问题的研究应具有前瞻性,应该从长远观点出发,以确保其框架的稳定和适用。
三、财务会计的技术规范--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是从专业技术的角度对财务会计进行业务处理提出的规范要求和判断标准,是财务会计的一种技术规范。会计准则是会计实践工作经验的抽象和总结,它又反过来指导和规范会计实践,为会计人员处理具体业务提供操作规则。对于一个成熟的社会来说,会计准则不仅是技术标准,在其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带有经济性和政治性。美国的会计准则是世界上最具有代表性的,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由会计学界开始明确提出会计准则的概念,为行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和国际会计协调确立依据。我国的会计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基本准则对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准则就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和特殊行业的会计核算作出了规定。
四、财务会计的具体内容--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是按照经济特性对经济业务内容进行分类的项目,它是财务会计具体内容的基本分类。由于各国的社会经济环境不同,经济管理要求也存在较大差异,所以不同国家的会计要素项目是不同的。会计要素的划分应充分考虑项目内容的基本特征,即项目的同质性、独立性和系统性。这是因为只有根据同型内容和同质特征进行分类才能够对财务会计的具体内容进行有效的分类核算;而各会计要素在其本质特征上又应该区别于其他会计要素,这样才有其独立设置的意义;同时各个会计要素之间应存在十分严密的逻辑关系,能充分体现会计等式的内在联系。根据我国的社会经济特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分为六项,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为静态要素(又称资产负债表要素),收入、费用和利润为动态要素(又称利润表要素)。只有明确规定了会计要素的内容,才能规范会计实务,会计人员才可能在极其复杂的会计实务中得心应手地进行业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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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以特鲁博罗特(Trueblood)为首的(特鲁博罗特委员会)研究小组发表研究报告,将财务会计的目标确定为向信息使用人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并将这一目标具体化为报告现金流量的时机、金额与不确定性的信息(尽管许多后续的实证研究并不支持这样的结论)。1973年成立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全面接受了这一研究结论,并将其写入了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中。FASB同时还采纳了美国会计师协会(AAA)研究报告的结论:财务会计是一个信息系统(1966)。这样,上述定义的财务会计目标就成了整个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出发点。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是以企业以往现金流量信息为基础的,而报告企业以往的现金流量信息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前提的。这与以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为主的财务会计实务和已的具体会计准则存在严重的冲突。如果根据这样的出发点和逻辑一贯性原则去构建整个会计准则的内容,将会使会计准则和实务发生暴风骤雨式的革命。
但现实巨大的惯性没有使革命的风暴发生,变革是渐进的。迄今为止,在上述财务会计目标和现实发展的共同推动下,财务会计准则系统中报告现金流量信息的主要变化有如下几个:第一,对资产、负债等要素更加明确地从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流出的角度来定义。第二,1987年FASB了FAS No.95《现金流量表》的具体会计准则。第三,受衍生金融工具确认、计量的推动,公允价值和现值计量属性越来越多地在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实务中被采用。这其中,现金流量表经过20余年的实践,已在世界范围内成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之后的第三大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均有相关的会计要素,后来的现金流量表是否应构建相应会计要素的问题引起了学界和准则制订机构的关注。
二、FASB和IASB对现金流量表要素设置的表述及其原因分析
(一)FASB和lASB的相关表述
FASB和IASB曾对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设置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外的财务报表要素的问题予以关注。
在FASB 1985年制定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公告第6号:财务报表要素》(SFAC No.6)开篇的概要中有这样的话:“本公告定义了10个直接涉及计量主体业绩和状况的要素(没有陈述其他可能的财务报表要素。)(HlGHLIGHTS)”。在导论部分专门列了一个小标题:其他可能的财务报表要素,做了如下表述:“尽管本公告定义的要素包括了基本要素。或许是最普遍确认的财务报表要素,但它们并非是仅有的财务报表要素。本公告定义的是一组成为备受关注中心的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及相关的其他要素,它们直接涉及计量主体的业绩和状况。应计制会计提供的有关主体业绩和状况的信息是财务报告第一位的关注中心。……其他报表或被关注的中心或许需要其他的要素。(par.3)”“各种可能的报表展示的一个期间的交易、其他事项和情况对资产、负债的影响几乎是无限的,所有这些报表的项目分类都可以被称为财务报表要素。例如,一个展示了某个期间资金流量或现金流量的报表或许就包括如下资金或现金类型(categories):(a)经营;(b)借款;(c)发行权益证券;(d)出售资产等。其他方案在需要的情况下可能增加财务报表要素。(par.4)”“提到的其他要素适合于其他可能的财务报表。(par.3 note)”(值得注意的是,1985年12月正式的SFACNo.6是取代1980年12月的SFAC No.3,两者的主题都是财务报表要素。上述表述与SFAC No.3中的完全一样。)显然,FASB的上述表述为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增加传统要素以外的要素提供了空间,而且其中的举例就是当时以资金或现金为编制基础的财务状况变动表。
1989年,当时IASC在制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有如下表述:“财务状况变动表通常反映收益表的要素以及资产负债表要素的变动,所以,本《框架》不确定财务状况变动表特有的要素。(par.47)”。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是设置财务状况变动表要素并非不合理,只是对其“不确定”,即搁置起来,存而不论。二是准确揭示了三张报表的关系。财务状况变动表同样反映的是收益表的要素,即两者涉及的内容是一致的,但分别以权责发生制或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结果基本上是有一个时间差(考虑到当时公允价值计量还应用较少,报表主要反映企业日常活动带来的企业资源的增减变化)。财务状况变动表反映的是资产负债表(又被称为财务状况表)要素的变动情况。
(二)FASB和lASB未设置现金流量表会计要素的原因分析
FASB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世界上最早的,其现金流量准则也是世界上第一个,其他机构、国家的规范都是跟随借鉴FASB。分析FASB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至今未设置现金流量表会计要素,有如下原因。
第一,从表面上看,FASB上面的表述正式于SFAC No.3(1980),至SFAC No.6(1985)没有变化,而现金流量表准则(SAFNo.95)公布于1987年。这似乎是SFAC No 6中未设置现金流量表要素的一个解释,即概念框架早于具体准则。但事实上,1980年12月,FASB作为构建概念框架工作的一部分,即开始制定现金流量表准则的前期工作。至1985年正式启动现金流量表准则制定工作,已进行了多伦前期调研准备工作(FAS No 95附录A,par35-43)。从概念框架和具体准则制定协调方面来看,FASB恰恰是吸取了其前身APB的教训,将两者的制定结合得比较紧密。值得关注的是,FASB 1984年12月的SFAC No.5《企业财务报表的确认计量》中给出了一个现金流量表一般指南。其中有这样的表述:“因为所有现金的收入和支付是在其发生时被确认的,所以现金流量表几乎没有确认问题。报告现金流量不包括估计或摊销,并且除了现金流量表的分类,几乎不需要判断。(par.54)”。可以看出,这个表述反映了FASB对现金流量表的一个基本看法,即现金流量表相关的基础命题(包括要素)较之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基础命题简单、明了、歧义少,其定义与否对实务操作影响较小。
而且,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要素较之现金流量表要素对交易事项覆盖面更大。
第二,SFAC No 3和SFAC No.6时,企业编制的是财务状况变动表。其编制基础[营运资金、现金、全部资金甚至货币性流动资产(速动资产)、净货币性流动资产等]和结构均多样、不统一,这使相关要素的设置变得复杂。
第三,从逻辑上看,现金流量表会计要素的缺失使得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不够完备、完善、完美。但如下三点原因使得以FASB为代表的准则制定机构,首先考虑的不是理论和逻辑的完善。其一,美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不仅是制定会计准则的理论依据,更重要的是作为FASB应对各种质询的“借口”(葛家澍,刘峰2003)。其二,会计实务的巨大惯性以及准则的经济后果。其三,实务中不断出现具体准则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如70年代的物价变动会计、80年代披露现金流量信息、90年代至今衍生金融工具及其计量属性问题等。相形之下,设置现金流量表要素的问题远没有那么紧迫,一如当前金融海啸背景下公允价值计量问题。
三、现金流量表会计要素设置的理论和逻辑依据
会计要素在理论上有不同的定义。笔者认为,会计要素是根据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以及交易事项的经济特性对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会计要素具体表现为财务报表的内容大类。
收付实现制和现金流量表的内容结构是生成现金流量表不可或缺的依据与前提。权责发生制以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得、损失等会计要素,从理论上看是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形成的依据;从逻辑上看,是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构建的前提。现金流量表相应的依据和前提则是收付实现制以及根据信息使用人需要和交易事项特性划分的表内的项目大类。如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以及现金流入、流出、净流量等。借助这样的依据和前提,通过对交易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最终形成现金流量表。从逻辑层面看。这一过程与借助权责发生制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会计要素及其账户体系经过确认、计量、记录最后形成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是对等的。这也就是说,针对某企业某会计期间的全部交易和事项,一方面可以借助权责发生制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会计要素及其账户体系生成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另一方面也可以借助收付实现制和现金流量表的内容结构通过对相关交易事项的逐笔确认、计量、记录生成现金流量表。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直接填列法,如建立现金流量表台账序时登记编制现金流量表,正是采用这样的操作路径。换言之,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与现金流量表是对同样的会计对象借助不同的依据和前提,从不同的角度、层面分别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披露的结果。有学者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与现金流量表反映的交易和事项。是一样的作为不同意设置现金流量表会计要素的理由(傅朝选,1996)。这种观点显然是不成立的。
但在具体实务和相应规范中,现金流量表往往不是采用直接填列法编制,而是采用对权责发生制以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要素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结果进行调整的方法。如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但必须指出的是,这种调整一定要借助上述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依据和前提――收付实现制和现金流量表项目分类。也就是说,无论是通过调整的方法或是直接填列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其前提和依据是完全一样的,不能回避的。
显然,从理论和逻辑层面上看,现金流量表的项目内容在现金流量表形成过程中的作用与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形成过程中的作用是一样的。即都是必不可少的依据和前提。同时,现金流量表的项目内容和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一样,一方面是根据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对会计对象的分类构建;另一方面反映了交易和事项的结构和内在联系。因此设置现金流量表会计要素并非没有理论和逻辑的根据。
但必须指出的是,如果设置现金流量表会计要素。其所涵盖的交易和事项只是企业全部交易事项中的一部分。则将企业的全部交易和事项分为涉及现金流量的和不涉及现金流量的两大类,现金流量表要素确认计量的只是前者。而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会计要素则是对企业全部交易和事项的确认计量。换言之,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会计要素界定、涵盖、涉及的交易事项的范围更大。现金流量表涉及的交易事项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一个子集。从这种意义上讲,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要素比设置的现金流量表要素更基本,尽管三大报表都是信息使用者需要的,而且现金流量信息非常重要。
另外,设置的现金流量表会计要素与已有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会计要素之间存在如下勾稽关系(如果设置的现金流量表会计要素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现金资产+非现金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期末现金资产-期初现金资产)=(期末负债-期初负债)+(期末所有者权益-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非现金资产-期初非现金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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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要素定义的原则
在财务会计管理中,会计要素是最基本的会计概念,所有的财务报表在填制时都要以会计要素为基本内容。而财务报表的主要作用则是为了能够给会计确认和会计计量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因此作为财务报表的基础概念,会计要素的定义就更应该是基于整个会计的框架上,以满足财务报告的目标要求和财务信息的质量要求为目的,能够受到会计假设和会计对象的约束的基本要素。要求会计要素之间必须要保持前后一致,且存在严密可靠的逻辑关系。若在定义会计要素时没有站在整体会计概念的高度,就很容易使会计要素相互孤立,失去应有的紧密联系。为此,在定义会计要素时,必须要遵照一定的原则,包括科学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和通俗性原则。所谓科学性,就是指会计要素的定义要能够充分体现出其所要表达内容的本质特征;一致性是指会计要素的定义应该保持逻辑一致性;而通俗性则是指定义要通俗易懂,深入浅出,文字通顺,易于被会计人员接受。
二、当前我国会计要素规范中存在的问题
1、会计要素不能很好的概括所有的资金运行过程
会计要素作为会计管理工作的基本对象,其必须要能够全面的体现出企业的资金运动情况,这样才是真正发挥出了会计要素和会计管理的作用。但在当前的会计要素规范中,对于资金的运动情况主要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基本要素,其中前三者主要是揭示了资金运动中的存量状态,而后三者则是揭示了资金运动中的流量状态。但是因为收入和费用正是利润的主要形成要素,因此当前的会计要素只是指出了利润对资金活动的影响,而没有将其他影响因素也一并体现出来,不能全面的概括资金运行的整个过程。
2、会计要素之间的交叉现象严重
按照正常情况,会计要素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彼此联系又彼此独立的关系,但是在当前我国所使用的六大基本会计要素中,利润并不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概念,其与收入、费用之间存在一定的交叉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会计管理的独立性。
3、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定义不符合一致性原则
在会计管理学中,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都是属于表现产权关系的基本概念,在工作中也常常将两者统称为权益。但从定义角度来看,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并没有站在相同一致的立场上。负债是站在企业的立场上,而所有者权益却是站在业主的立场上,没有符合会计要素定义的一致性原则。
4、利得与损失的概念模糊不清
在会计准则中,利得与损失也属于基本的会计概念,但并没有被归入到我国的会计要素规范中,这就导致了利得与损失的概念存在模糊不清的问题,给会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5、会计要素与财务报表缺乏明确的对应关系
在我国新的会计准则中,提出了四大报表的概念,即在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中,需要制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但除了资产负债表与会计要素之间的对应关系较为明确以外,其他的报表则都没有与会计要素建立较为明确的对应关系,影响了会计管理提供的信息质量。
三、我国会计要素改进的思考
1、会计要素改进思路
笔者认为,我国应在借鉴国际先进思想的基础上,按照会计目标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构建我国的会计要素体系:①会计要素应反映资金运动的全过程;②会计要素名称应规范协调;③会计要素应与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概念密切联系、协调一致;④会计要素应具有互排性和清晰性。
2、设立广义概念的“收人”要素和“费用”要素
收入往往来自于企业持续的、中心的经营活动,而利得往往来自于偶发的、非持续的经济活动。收入和利得应该进行严格的区分。笔者认为将“收入”要素和“费用”要素界定为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及偶发易或事项。从理论上给予会计对象要素概念体系以科学的解释,从现实上使其与国际会计惯例保持一致,增强适用性。
3、取消“利润”要素
兼顾国际惯例与国内实情,利润可以作为衡量企业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是收入与费用相配比的结果,而不应成为与所有者权益并列的会计要素。根据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来分析,收入能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费用能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而利润是收入与费用对比的结果,是从属于收入和费用的衍生物。所以,应取消利润要素,使“收入一费用”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业绩。
4、为了遏制企业人为揉纵利润的目的,可以突出反映有关“利得”和“损失”的科目
利得是指收入和直接计入所有者项目外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主要反映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以外的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偶发易或事项产生的间断性经济利益流入.包括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损失是指除费用和直接计入所有者项目外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出,主要反映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以外的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偶发易或事项发生的间断性资源流出,主要是指营业外支出。同时,为了披露企业由于偶发易或事项所产生的收入和耗费,可以考虑在原来的利润表编制基础上,编制“利得与损失表”作为附表。这样,既有利于达到遏制企业入为操纵利润的目的.避免会计实务处理的混乱.又有利于客观反映企业的实际业绩,使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加完整和准确地了解企业的经营活动.作出正确的决策。
5、增加现金流量表要素,增设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和现金净流量三个要素,构建“现金流入一现金流出=现金流量净额”的数量关系
作为我国财务报表体系的 大主要财务报表,都有作为财务报表建立的“理论基础”,其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理论依据都有会计要素及其内在联系与之对应。惟独作为现金流量表的理论基础的“现金流量”没有专门的会计要素与之对应.这不得不引起我们对会计要素的思考。笔者认为,在现有会计要素的基础上可增设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和现金净流量 个要素,而且这三个要素构成“现金流入一现金流出=现金流量净额”的数量关系。这样,三张主要会计报表就都有其对应的特定要素。
四、结语
会计要素的划分和设置是会计理论的基础内容,是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进行会计事务处理的前提。我们应以发展和变化的观念去认识会计要素及其确立问题,会计要素体系是不断完善的,会计要素的内涵也是不断延伸的。特别是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必然要求世界各国遵循统一的会计要素分类,从而促进会计国际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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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要素
基本准则中的核心内容其实有一项是有关会计要素定义和其计量与确认。新修订过的基本准则中的所确定会计要素的名称和数量都没有做变动,仍然具备负债、收入、利润、资产、所有者权益和费用这六个要素,但在会计要素的定义方面做出了与之前迥异的变化。新的基本准则中针对会计要素的内涵、性质两方面做了精准定义,为会计要素增添了新的内容,使其进一步贴合会计要素的质量特征,并且保障了在确认和计量会计要素时的准确性。确认会计要素时需要满足几个标准:第一会计要素需要符合该类会计要素的定义;第二确保和将来有可能流入或者流出的经济利益相关的企业的会计要素相配匹;第三保证有可靠计量项目的成本和价值。新基本准则对资产定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在资产分类方面取决于具体项目准则;与此相同的还有负债。在所有者权益方面规定了来源包括留存收益、直接算在所有者权益的损失和利得、投入的资本等,增加了损失与利得的概念。完善的对收入进行表述,提出确认的标准。费用方面完善了其定义和确认标准,同时定义了成本。
(一)有关会计要素定义的变化
旧基本准则中资产的定义为企业拥有或控制并以货币来计量的经济资源;新基本准则中定义为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在过去交易事项中形成的,预计将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负债在旧基本准则中定义为企业所承担的以货币计量,需要用资产或者劳务赔偿方式支付的债务;新基本准则中负债定义为企业在过去交易事项中形成的预计会使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所有者权益在旧基本准则中定义为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在新基本准则里定义为企业资产在扣除负债之后所得者享有的剩余权益。收入在旧基本准则里定义为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方面的业务时获得的营业收入;新基本准则中定义为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或者和所有者投入资本没有关系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旧基本准则中对费用的定义为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各种耗费;在新基本准则中定义为企业日常活动中发生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并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没有关系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旧基本准则中对利润的定义为企业在某段期间内的经营成果;新基本准则中定义为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的经营成果。
(二)有关会计要素部分概念称谓的变化
例如新准则在第八章提出:利润包含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并直接算在当期利润的利得与损失,其中提到的利得与损失就是新基本准则中引入的概念,但其规范的内容基本和旧基本准则中营业外收支净额这一概念符合。
二、总则
国际会计准则使用定义、引言、内容和范围等方式,而我国法律规定的新基本会计准则分为章和条,和旧基本准则相比区别比较小。新基本准则有11章,总共50条;而旧基本准则有10章,总共66条。新基本准则包括总则、资产、所有者权益、费用、会计计量、附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负债、收入、利润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等。
(一)新基本准则的适用范围
新基本准则的适用范围在总则中,删除了旧基本准则包括的设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投资企业,而适用境内的公司企业。
(二)新基本准则的层次关系
新基本会计准则的总则中含有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两大项。在制定具体准则的时候应该遵守基本准则。在旧基本准则中只有对企业会计制度制定时要求遵循基本准则,这样的修改订制巩固了基本准则的明确定位。
(三)新基本准则的财务会计报告目标
之前旧基本准则中并没有对财务会计报告中的目标作出明确规范的定义,这导致财务会计报告作用目标发挥时受到很大影响。在新的基本准则中明确的提出财务会计报告目标这一概念,并且将财务会计报告目标以理论的方式呈现,内容表达为:提供给财务报告使用者企业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经营成果等相关信息,能够反映出受托责任的企业管理层的履行状况,有利于财务会计报告操作者进行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目标这一概念的定义,对会计信息操作者和操作者使用途径来说,都有了明确的规定,指明了完善与建立具体会计准则的方向,提供了构建会计要素和设计财务报告的可靠依据。财务会计报告目标与我国上市公司中国有企业占多数的基本情况相符合,突出强调履行受托责任对我国国有资产的保值起到增值的作用。
1、财务会计报告名称的变化
新基本准则中将原来的财务报告改为财务会计报告,导致这一名称上的变化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是《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中对财务会计报告的说法有源可寻;第二国际通用说法为财务会计报告,有利于和国际接轨。
2、财务会计报告内容的变化
新基本准则中对财务会计报告的说法为反映企业在一定日期内的财务状况与某一会计期间内的现金流量、经营成果等会计信息。包括会计报表在内的附注和应该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出现的其他资料和信息。规定会计报表至少需要包含利润表、负债表以及现金流量等。
(四)新基本准则的会计核算
新基本准则中,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权责发生制被提到总则中,提出企业应该把核算的基础放在权责发生制上。
三、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由于被旧基本准则列在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里,导致其作用局限在会计信息的加工处理环节。在新的基本准则中,加强了对谨慎性、可靠性、可理解性、实质重于形式、及时性、相关性、可比性、重要性等方面的修订。旧基本准则中的权责发生制将会以会计假设的身份出现在总则之中,而历史成本将会分到会计计量中。原有的资本性支出原则、配比原则和划分收益性支出原则都被取消。新基本原则中,可靠性将变为会计信息质量标准的首要,这也符合了我国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根本要求。
(一)将一般原则改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这样的修订突出体现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对基本准则的重要性,同时又加强了旧基本准则中第二章的逻辑性,使其在新基本准则中和第一条保证会计质量信息相照应。
(二)重新定义了会计要素
新基本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修订中,从性质和内涵两方面,把会计要素的标准、范围和时间要求等方面做出了确认并用理论进行了概述,提高会计要素反应信息的可靠性。
(三)实质重于形式
社会经济中出现的复杂的现象要求会计能够发挥反映经济活动的能力,所以提出实质重于形式这一要求,并使其加入到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体系中。
四、结束语
根据上面的分析比较,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旧基本准则在以政策改革为主要方法,修订出的新基本准则,在会计的目标、确认计量的原则和会计要素等方面,直面的讨论了具体问题,具有稳定性、科学性、逻辑性等特点,做到能和具体某个准则相互衔接和匹配,而避免以往只是对其简单重复与归纳整理,使原来的冗杂部分或者互相矛盾的部分不复出现,实现了修改定制新基本准则的最初目的,也达到了能和国际会计基本准则接轨的目标,增长了自身经验和计量属性的内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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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会计报表要素的概念
会计要素也称为会计报表要素。娄尔行教授对会计要素所下的定义是“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所谓会计要素就是会计报表中通常所含有的大类项目,是构建会计报表的最根本的组件。”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是会计反映和监督的具体内容;是企业所拥有的权益和应承担的义务的经济反映的具体化,还是会计基本理论研究的基石,更是会计准则建设的核心。
2 IASC和FASB对会计报表要素的表述
IASC在《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财务报表的要素”第47段指出财务报表揭示交易和其他事项的财务影响,是根据交易和其他事项的经济特性,把它们分成大类。这些大类称作财务报表的要素。与资产负债表内财务状况的计量直接联系的要素是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与收益表内经营业绩的计量直接联系的要素是收益和费用。”
FASB认为“财务报表的各种要素是构筑财务报表的材料一――财务报表所包含的各类项目。”
二、我国会计报表要素与国外会计要素的比较及差异分析
1 会计要素的比较
我国对于会计要素的划分是从企业经济活动的客观规律人手,将会计对象按其经济特征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个要素。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将会计核算对象要素划分为10个,即资产、负债、权益、业主投资、业主派得、营业收入、费用、利得、损失、综合收益。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将会计要素确定为5个,分别为资产、负债、权益、收益和费用。
2 差异分析
(1)资产负债表要素的差异分析。我国的资产负债表要素的设置和IASC基本是一致的,而且两者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权益)要素在本质界定和内容规范上基本相同;与FASB有差异,主要是FASB多出两个影响权益的要素:业主投资和业主派得。这与美国市场经济高度发达、权益业务数量多且复杂相关增设这两个要素可以提供更为详细的权益信息,满足信息使用者的要求。我国的资产负债表中有N子要素――实收资本,其与FASB的业主投资要素内涵是一致的。
(2)利润表要素的差异分析。利润表要素差异比较大。FASB的营业收入和费用要素使用了狭义概念。营业收入仅指正常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收入,强调收入实现的完整过程,费用则仅指正常经营费用或支出,依据的是配比性和应计制会计原则,强调费用产生与收入的因果关系和费用责任的合理归属。这与我国收入和费用要素的狭义概念基本是一致的。对于非正常经营收入和非经常活动的支出,FASB单独设立了利得和损失要素加以反映。虽然我国的新准则也引入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但并没有编为独立的会计要素。
三、当前会计报表要素设置存在的一些争议及改进建议
1 当前存在的一些争议
(1)是否应该设置利润会计报表要素。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没有设置该要素,理由是利润是收益与费用配比的结果,收益和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实际上就是对利润的确认和计量,利润无需专门的确认、计量准则和方法。我国学者也对该要素的设置存在争议。
(2)是否应该设置利得和损失会计报表要素。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将利得和损失确认为财务会计要素,以区分他们与“收入”、“费用”的不同性质。我国有学者也提出应将“利得”和“损失”从“利润”要素中分离出来,确认为独立的财务会计要素。
(3)是否应该建立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要素。目前各国都没有建立现金流量表的财务会计要素。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都有它们相对应的会计要素,现金流量表也应该有自己的会计要素。建立现金流量表会计要素可以更清晰地了解企业现金的来龙去脉和现金收支构成,评价企业经营状况、创现能力、筹资能力和资金实力。是否应该建立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要素值得我们深入探讨一下。
2 对会计要素的改进建议
(1)应该设置利润会计报表要素。设置利润会计报表要素的理由是:可以更好的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强化对“利润”信息的关注和揭示;利润是利润表中的一个最基本的项目,也是利润分配的基础,而企业的有关者都是非常重视利润分配的,设置“利润”要素可以为利润分配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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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在考虑了许多会计理论的基础上总结制订的,是制定准则的理论基础。然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颁布之前有关会计理论、概念框架、会计准则的探讨显得过于单薄、片面,理论内涵不足,不利于我国会计准则与实务的发展。
2.会计目标认定不明确
会计目标为制订会计准则提供方向,是会计准则理论框架的出发点。我国基本准则主张三个目标: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的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然而我国资本市场尚不十分发达,委托方仍然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证券市场的不完善,不能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效的“信号”服务来引导资源的有效配置,这些都决定了我国会计目标应该定位于“受托责任观”。
二、我国制定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必要性
《企业会计准则》初步实现了我国会计核算制度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的要求。但是,由于基本会计准则各概念之间缺乏逻辑一致性及其本身的缺陷,并未真正发挥概念框架的作用。作为指导会计准则制定的会计理论、概念框架旨在指导未来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发展,而并非是对现行会计实务处理的归纳与描述。理论研究应当具有前瞻性,不能因为会计实务的不成熟而推迟概念框架的构建。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基本会计准则的理论依据和指导思想,有助于保持会计准则的一致性,减少和避免不同会计准则之间的冲突,使准则在对会计实务进行规范时提供理论上的依据和指导。同时,在会计的国际协调方面,建立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也有它的必要性和现实性。因此,在我国构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也就成为必然。
三、制定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应重点研究的问题
1.我国会计目标的选择。目前理论界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很多,主要有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然而现阶段,我国培育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的中国来说,针对我国市场的主体是国有企业,国家是会计信息的主要需求者,同时我国的中小投资者素质不高,因此应以受托责任观为主。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用长远的眼光来看,目前会计目标应包含决策有用观。
2.会计要素的确立及其定义。《企业会计制度》虽然对其定义作了重大修改,但仍存在争议。目前理论界应该深入研究四个问题:一是概念框架中的会计要素是指会计对象要素,还是会计报表要素?二是利润要素有无必要设立?是否有必要另外设立现金流量表会计要素?三是收入、费用要素的外延是否应该包括利得和损失?四是用“经济利益观”解释所有会计要素是否科学?会计要素是概念框架的核心,必须花大力气进行研究。
3.会计计量理论。会计计量是财务会计的一个基本特征。会计计量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实现净值、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等属性。各种计量属性互有利弊,并有特定的适用范围和前提条件,因而需要对会计计量属性进行最优选择。
四、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层次结构
借鉴西方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国情,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应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主要包括会计目标、会计环境和会计对象。会计目标是整个会计理论体系的研究起点,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体现了历史与逻辑的统一性,同时也是研究的起点和基石,它依存于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引导着会计准则的制定方向。会计目标主要应确定:谁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什么信息,财务会计可提供什么信息。会计基本假设受会计基本目标制约,体现了一定社会经济环境下会计基本目标的客观要求。它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会计对象是反映会计主体的有关价值运动方面的客观数量关系,受制于会计目标,依存于会计基本假设。会计目标、会计对象和会计假设都受会计环境的影响。三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第二层次,主要包括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财务报表的基本要素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受会计目标的影响,会计对象更具体化为财务会计的要素,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会计信息应具备质量特征,即相关性和可靠性。为了正确地进行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会计核算必须坚持一般原则。
第三层次,主要包括财务报表各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这一层次主要是界定财务会计各要素确认、计量的定义、标准、方法以及方法选择的限定,将会计主体所发生的交易和事项通过甄别,归属于相应的会计要素,通过一定的方法,对其进行会计处理,通过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对外进行报告,这也是财务会计的最终要求。在上述三个层次中,会计目标属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中心和枢纽地位,是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的纽带,它把财务会计的概念要素有机地联系起来,使整个概念框架更具有整体性和目的性。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