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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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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篇1

1.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2020年3月16日为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做好市社会保险局依法行政工作,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建设法治单位,特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确实了依法行政首长负责制,领导有分工。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定落实依法行政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规范工作人员行政行为,依法行政、文明经办,强化监督管理,努力实现市社会保险局工作规范化,结合工作实际,于3月16日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方案。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落实细化考核制度。2020年5月15日,按照局《依法行政实施方案》的要求,各科室工作井然有序,为了进一步提高各科室关于依法行政的工作积极性,在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考评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作为每月评选服务标兵和业务标兵的重要业绩来抓。

(二)有序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工作

1.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学法,建立健全人员培训制度并参加培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对行政权利的制约监督。2020年3月16日,在八楼会议室,局长主持召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法行政会议,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讨论依法行政工作方案。6月12日,在八楼会议室,局长主持召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法行政学习会议,由局长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9月11日,在八楼会议室,局长主持召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法行政学习会议,由局长带领班子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并就相关业务讨论学习。10月9日,在八楼会议室,局长主持召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法行政学习会议,由局长带领班子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并就相关疑问讨论学习。10月23日,在八楼会议室,局长主持召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法行政学习会议,由局长带领班子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法》,并就相关疑问讨论学习。

2.建立了行政工作人员学法制度,组织学法搞活动,建立健全人员培训制度并参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020年3月20日,在八楼会议室,副局长主持召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法行政学习会议,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就相关业务疑问进行解答,全体工作人员分组讨论学习。7月6日,在八楼会议室,局长主持召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法行政学习会议,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并就相关业务疑问进行解答,全体工作人员分组讨论学习。8月12日在八楼会议室,局长主持召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法行政学习会议,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9月3日,在八楼会议室,局长主持召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法行政学习会议,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就相关疑问进行解答,全体工作人员分组讨论学习。10月19日,在八楼会议室,局长主持召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依法行政学习会议,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法》,并就相关疑问进行解答,全体工作人员分组讨论学习。

二、依法行政目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能对实施方案中涉及到的目标任务完成,能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通过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且对依法行政制定一票否决制,能够确保依法履行职能,促进全体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各楼层设有投诉箱和投诉电话,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也有投诉电话和留言板,畅通各种监督渠道,使社情民意得到充分表达。

三、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学法搞活动,建立健全人员培训制度并参加培训,能够充分利用好、发挥好其教育作用,但毕竟宣讲人员非专业法律人员,授课内容陈旧,需要更新和改进。

(二)整改情况

2021年将与时俱进,更新教育内容,改变教学方式方法,多通过新兴媒体进行宣传,并学习讨论,进行教育反思,促进全体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四、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坚持中一套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组织领导、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相关规定传达到各科室负责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2020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组织学习《学习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民法典》总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共计15次。

(二)重视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部署落实。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要求,为加快推动“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进程,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工作,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五、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

我们将按照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进一步优化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

(一)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组织局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学习实施细则,完善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督促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对各自负责的业务工作履行法治建设职责;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职责,从而建立“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法治建设责任制,持续深入推进系统内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高度重视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树立和法治素养培育,继续开展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局内领导干部学法的制度化、经常化。

(二)加强学习实践,提高队伍人员依法行政素质

篇2

二、认真学习领会法治精神,落实普法责任,力求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2014年,围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活动要求,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了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及省委书记张宝顺在全省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结合民政实际,认真落实市法治办研究制定的《认真学习贯彻十精神,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意见》、《市依法治市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法治建设纲要>任务分解方案》等文件、基本工作制度,努力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为民。加大创建力度,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重点法治创建项目为抓手,推动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主动适应社会发展要求,丰富美好乡村建设内涵,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推进落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考评标准及动态管理办法。

三、创新普法形式,抓好以领导干部、农民、社区干部等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根据工作职责,我局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农民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和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落实学法情况考核考试制度。倡导和推行“机关法律集中学习月”活动。二是落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县区民政局组织好村两委、社区干部学法用法,尤其在村两委、社区换届前集中组织学习培训相关法律法规。

四、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好“法律进社区”活动

根据《市“法律进社区”示范点建设标准》及牵头单位职责,我局认真总结实施“法律八进”工作以来的新经验、新做法继续深化“法律八进”工作、制定了《市民政局2014年度“法律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主题活动的推进措施,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结合部门、行业和单位特点,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进一步规范了“法律八进”内容、途径和方式,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

篇3

一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工商建设。一方面,我们工商部门很多工作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要干好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关键靠人,本质在于最大程度地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才能不断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向前发展。实践证明,任何一项工作,越向纵深推进,难度就越大,就越要有强有力的干部队伍作保障。这两个方面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前者是目的,后者是手段。

二是要坚定不移地围绕第一要务,促进经济科学发展。能不能加快科学发展,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我们要牢牢把握服务这个宗旨,着眼点就是要进一步促进工作指导思想的转变、工作思路的调整、工作方法的改进,找准履行职责与服务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运用和延伸工商职能,为经济发展办实事、作贡献。

三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市场监管执法。加强管理,搞好规范,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是推进经济健康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放松管理,不讲规范,必然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最终阻碍经济健康科学发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能是维护市场秩序,根本目的是促进科学发展。我们要充分认识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在营造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中,在强化监管中展现工商风采,树立工商形象。

四是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创新,提高行政效能。创新是我们工商事业发展永葆生机的源泉。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新的时代,面临着很多新的任务,也会出现很多新的问题,这要求我们必须用创新的方法来解决。一定要改变过去封闭的、单向的、固定的思维方式,树立开放的、多向的、辨证的思维理念,统筹兼顾,大胆地试,以创新的理念、创新的手段、创新的方式方法、创新的思路加快科学发展,实现各项工作新突破。

二、立法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国家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工商部门法制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工商部门,特别是基层工商部门在法制工作中仍然面临许多问题,给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和障碍。比如:某些重要的法律缺位或严重老化,不适应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利于工商部门市场监管职能的实现;立法层次偏低;某些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法律冲突现象较多等。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严格制定并执行立法计划。使立法工作有目的、有步骤地进行,防止匆忙立法和不必要的立法,全力保证重点立法项目,最大限度的减少立法工作中的盲目性和无序性,使立法做到既有现实性,又有科学性,既统筹兼顾,又突出重点,既注重当前,又顾及长远,从而发挥整体效应。

二是坚持各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涉及社会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个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努力。因此在立法中要注意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消除部门意识。要体现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对社会各界提出的合理意见,认真研究吸纳。

三是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不能与上位法相抵触。各地方、各部门从地方和部门利益出发,在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往往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这就要求各部门和地方应当从大局出发,具有全局意识,要加强中央和地方、部门立法的协调配合。

四是加强地区之间交流,借鉴了其他部门和地区的成功经验。

五是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通过跟踪评估机制,发现法律法规执行中的种种问题,加以解决和修正。

三、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工商行政执法水平总体上在不断提高,但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很突出。主要表现为:一是决策机制不够完善,透明度不够;二是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执法监督力量不足;四是不能正确看待复议应诉工作,发生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如临大敌,为了撤销复议或者避免诉讼,不惜损害执法尊严满足相对人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按照依法行政,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在深入调研论证基础上,积极采纳建设性、合理化建议作为决策依据,确保重大决策的合法性。此外,要强化对决策的外部监督,利用各种载体及时重要政策信息,加大工商的透明度,打造阳光政务,提升工商执法的社会公信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内部、外部制约和监督协调机制,维护法纪的严肃性。要实行执法公示,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审核等制度;要建立和完善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工作的激励机制和权力保障制度,赋予行政执法必要的刚性手段和较为具体的执法依据,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三是对各种涉及行政相对人直接利益的、对工商部门具有较大影响的行政执法行为,如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行为等,要建立严格的事前审核机制。由法制机构对这些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依据、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结果进行严格审核,以保证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完善落实执法责任制及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文书审核、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处罚听证、执法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通过分解职责、梳理依据、规范程序、完善制度、考核评议、追究责任,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管理和监督,以促进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五是建立执法监督互动机制和联系机制。加强督查,以上级部门的名义对下级执法进行监督和检查;促进协查,上级部门抽调下级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协助下级和本级部门做好巡查工作。组织交叉检查,由上级部门出面组织下级各级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交叉检查。

四、法制宣传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一直积极参与,为国家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仍然存在着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学法制度不落实,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是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科学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严格执行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检查考核。

二是拓展法制宣传的内容。不仅要加强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还要注重各项惠民政策的宣传,获得社会和百姓的认同,避免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两张皮”的现象,使法制宣传工作更加充实、丰满。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培训力度。要切实加大领导法制培训、全国性普法活动和法制骨干人才培养工作力度,以确保普法取得实效。在采取培训班、讲座等传统方式开展培训的同时,还要将法制教育充分体现在日常工作的过程中。让干部职工在实践中养成自觉学法用法的习惯。

四是积极探索运用新兴媒体普法,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努力造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五是要巧借外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法制联络员和法律顾问等作用。

五、法制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为加强基层法制队伍建设,我省工商部门在基层工商分局实行法制员制度,并且年年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员业务技能竞赛和培训活动,使得基层法制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制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责任越来越大,法制队伍建设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法制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法制队伍力量薄弱,对法制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制工作专业性不高等。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坚持原则,树立权威。法制机构履行法律工作职责,要从维护工商权威的立场出发,对潜在法律风险早发现、早化解,有效预防法律纠纷的产生。对于发现的法律问题,要明确指出并提出合理化法律建议,特别是对于容易引发复议、诉讼风险的法律问题,在相关处室不理解、有分歧的情况下,一方面要积极协调,另一方面要坚持原则,树立法制机构权威,把防止法律风险作为工作目标。

篇4

二、加强民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

民政局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建立了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制度,建立健全了集体学法制度,每周五下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法律,并做到学法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建立了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收养法》、《社团登记管理条例》、《优抚安置条例》、《省地名管理条例》等民政业务法律法规,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学好法、用好法,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开展法律宣传工作,提供周到的咨询服务。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根据民政业务实际,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并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监督、行政许可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及时为单位的11名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了新的《省行政执法证》,做到了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从事执法活动,如果不遵守有关规定,谁出现问题就按照规定追究谁的责任。去年民政局有关的行政许可和执法情况合法、适当,没有罚款性执法。

三、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我们严格执行《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在单位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制定了去年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根据民政局的行政职能、法定职责,对民政部门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执法依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完整、准确的行政执法依据。并根据本部门内设执法岗位科学合理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将有关的执法依据汇编成册,下发相关执法机构执行。目前我局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有14项,其中承诺件8项: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社会团体编制核定及会费标准核定备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批;中国公民收养登记(华侨及港澳台地区除外);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建立公墓审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审批;上报件6项:申报革命烈士;社会福利企业认定;社会福利机构审批;残疾军人等级调整及评残;乡镇区域内村的分设、裁并、更名、迁移审批;自然村和村民委员会名称、城镇居民委员会名称确定。

在工作中,我们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要求在具体的行政执法中,做到行政执法行为使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正确、程序合法、手续规范。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法队伍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持证上岗,并按照规定及时办理了证件年检和换发工作。建立了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制度,各类执法文书达到了规范的要求。HTtP//:

四、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情况

认真对单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执行的监督。建立健全了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制度,严格执行部门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集体审议、公开制度。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审查、修订、定期清理和废止本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向县政府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按规定要求一件一报,及时报备。单位规范性文件没有废止的。

篇5

(二)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今年以来,通过“中国”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2条,通过本局网站公开各类价格信息56条,确保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了价格行政权力的清理、重新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基础性工作。

(三)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因局领导分工调整,及时对综治、平安、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严格实行制定价格集体审议制度,凡是制定和调整价格、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价格行政处罚,均组织召开由审价委员会、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案件审理委员会参加的集体审议、集体审理会议,共同论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最终按照集体审议、集体审理的意见作出价格决策,提高了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5月11日核定了市浮桥镇老闸卫生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二、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深化价格改革,依法推动经济发展。深入推进电、气价格改革。贯彻落实省物价局苏价工[2012]182号《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的通知》和省物价局苏价工[2012]200号《省物价局、省民政厅、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省居民阶梯电价免费用电基数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于2012年7月1日起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根据市物价局苏价工字[2012]96号《关于实施市区管道天然气工业商业用气价格并轨的通知》精神,并报市政府批准,于8月20日实施市物价局太价管字〔2012〕第46号《关于实施市管道天然气工业商业用气价格并轨的通知》。

(二)依法履行价格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支持物业管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对《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出台一周年,进行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服务企业加快发展,围绕清费减负为目标,转发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同时为贯彻省物价局和市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意见的精神,对我市各镇区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的宣传发动阶段和自查自纠阶段。

(三)积极拓展价格阵地,努力打响服务品牌。努力打造价格服务品牌,指导创建省级价格诚信单位和市明码标价诚信经营示范街等活动,主动为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发展出谋划策,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成效。为进一步扩大价格工作的影响,在《日报》开设了“价格视点”专栏,每两星期定期刊载有关的价格政策和信息,提高了社会各界对价格部门的认知度。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继续巩固价格认证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不动摇,在确保涉案财产、司法、行政执法领域价格鉴证主体地位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涉税、消防、房地产、土地等领域的价格评估业务,为港区、新区、有关各镇及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

三、依法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一)依法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市场价格检查,重点对城区及各镇农贸市场、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商场的价格进行了巡查。重点整治交通运输、公园景点、停车收费、餐饮住宿等旅游服务的价格秩序,严肃查处经营者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大部分经营单位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及价格执行情况良好,粮、油、肉、禽等主要农副产品的价格相对稳定。

(二)重点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开展了涉农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林业站、畜牧兽医站、农资价格、浮桥等三个镇建管所进行了检查;开展了教育收费检查,重点抽查了沙溪等中、小学及幼儿园、健雄学院的收费检查。中高考期间开展对两考考场周边宾馆、饭店、餐饮、文具用品、停车场、出租车等的价格和收费及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好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配合市局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三)积极开展“关爱民生法治行”主题活动。1、开展“诚实标价,明码实价”活动。为贯彻落实好省局《价格苏省明码实价规定(试行)》及市局《关于开展诚实标价明码实价工作的通知》,3次召集了各大商场老总进行座谈,征求经营者的意见,商量制定了落实办法,进一步促进零售业在价格规定之内规范有序竞争。2、实施《企业付费登记监督卡》制度。加强对企业付费情况的监督,在全市百家不同类型企业中建立《企业付费登记监督卡》,定点、定人、定期记录企业付费情况,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的实际负担及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存在的问题,确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强化价格诚信和价格举报工作。强化价格诚信和价格举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创建省级价格诚信单位发动、申报,组织了申报单位的培训、指导和预验收,我市9家企业荣获“2011-2012年度省价格诚信单位”称号。依托12358价格举报电话、网上投诉、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等平台,共受理消费者各类价格咨询投诉93件。经过及时调查处理,共退还消费者多收价款60000余元,办结率、回复率均达到100%,较好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和完善学法用法制度

篇6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社会各方面对统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统计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难度也越来越大。在这种形势下,如何进一步确立依法统计的理念,加强统计法制建设,更好地通过法律手段来引导、规范、保障和推动统计工作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各级统计部门要以依法办事作为统计行政机关各项工作的基本要求,推进各项统计工作向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通过依法行政,不断深化统计改革,加强统计管理,规范统计活动,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促进统计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研究制定统计政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统计工作的法律依据、职责范围、制度方法、社会承诺、办事程序、标准和期限,增大统计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继续加大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这不仅是统计部门常抓不懈的基础性工作,而且也是新时期开展统计法制工作的一项重要性工作,只有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认识到位了,统计的各项工作才能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在宣传的方式上不仅要借助各种大型普查和专项调查,把统计法律法规贯穿进去,进行全面宣传,营造一个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还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通信、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注重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既要大张旗鼓地宣传执行统计法的典型,同时也要坚决曝光一些违反统计法而受到处罚的典型案例,以儆效尤。

统计法制队伍是政府统计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实施者,在统计法制建设中起着示范和组织协调作用,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制队伍,依法统计工作水平就永远不可能提高,依法统计就成为一句空话。抓好统计法制队伍建设,才能有效地组织统计法制建设工作,保证统计法规的贯彻实施。统计部门要把法制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并不断加强对现有统计法制人员的再培训、再教育,全面提高统计法制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法制工作队伍。

严格执法是提高统计部门地位,树立统计法律权威,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加强统计法治,不仅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还必须要具备较高的执法水平,才能够有效推进依法治统。一是要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法律意识强、精通统计业务、财务、税务和计算机知识的执法队伍;二是要从基础抓起,苦练内功,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做到依法办案程序化、规范化、合法化;三是要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稳妥处理每一个案件;四是要充分利用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加强处罚力度,大幅度提高统计违法成本,遏制统计违法行为。

篇7

为把“xx”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根据班子成员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和充实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基本形成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度,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思想到位,措施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培训、考核、检查等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确保xx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法制宣传教育及组织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公务员深入学习《建筑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读本》、《预防职务犯罪读本》、《反腐倡廉学习读本》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新颁布的各类法律法规,从而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思想,强化责任意识,转变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做到每年度学法不少于60小时;二是坚持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组织学法4次以上;三是积极组织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人事部门及司法部门组织的普法知识考试共计十余次,考试成绩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历次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

(三)普法经费投入有保障。

“xx”普法期间,在行政经费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我局每年用于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及培训的经费近万元,每年安排一定资金购买普法教材,由局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其人手一册发放到各位干部职工手中,方便大家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

二、分门别类开展普法工作,推进“xx”普法工作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决策能力。

领导干部既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又是决策者,领导干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既是提高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带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需要,也是不断提高我县城乡规划建设水平的需要。为此,几年来,我局领导不但带头参加了省、市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也积极组织参加了我局举行的各类法制教育培训,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建设法治政府基本知识》等普法教材,重点学习了《建筑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等颁布的专门法律法规读本,法律知识和素质有了极大提高,切实做到科学决策,依法行政。

(二)执法人员积极学法,提高执法能力。

行政执法人员站在行政管理的第一线,其执法素质的高低和水平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的效果和执法机关的形象。为此,我局高度重视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通过以下五个环节督促落实。一是抓好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要求公务员、事业单位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律法规培训,参加法制讲座,组织多批次人员参加省建设厅举办的各类专业法规的学习培训,严格考勤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的学法主动性,变被动学法为主动学法;二是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强化执法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按照四项制度建设相关要求,及时把执法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执法人员,公开股室职能职责,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及办事标准,履行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公开投诉电话,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三是把执法责任考核与岗位责任、公务员考核、奖惩、任免等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优秀公务员及先进执法人员的重要依据;四是强化建设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纪检、监察等专项监督,建立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对违法行为和消极不作为而造成重大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五是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政建设教育,适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廉政建设规定,观看反腐电教片,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杜绝脸难看、门难进,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通过努力,行政执法人员增强了自身的法律素质,能够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加强对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

“xx”普法期间,我局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对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一是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法律宣传教育,开展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重点学习《劳动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职工权利义务的认识,构建和谐劳务关系,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引导建设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规范有序、健康运行的良好氛围,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二是充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特点,利用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各类建筑工人及农民工进行建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利用安全生产月、 法制宣传日等机会深入工地开展建设法律法规宣传,使广大建筑工人及农民工兄弟受到基本的法制普及和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取得良好的效果;三是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清理拖欠建设工程款工作过程中,充分利用替农民工追讨工资和血汗钱的机会,以加强依法维权为重点,加强对建设领域农民工的维权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农民工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意识、维权意识和综合素质,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努力,“xx”普法期间,我县工程建设领域无重大上访及治安案件,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建筑市场形势稳定。

(四)各类行政执法事项有效开展。

“xx”普法期间,我局各项行政执法事项稳步开展,普法成效明显。一是加强规划审批,严格“一书三证”制度,依法办理各类建设规划手续;二是严肃查处违章建设案件,依法规范城乡规划建设行为,全县共查处违章建筑27起;三是加大质量安全执法监察力度,全县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形式稳定,历年工程竣工质量合格率100%,开展全县范围内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4次,依法查处事故责任主体2起,全面推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四是规范房地产业市场管理,严格房地产业企业、拆迁企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及商品房预售管理,按计划开展保障性住房工作,加大廉租房建设及租赁补贴资金管理力度,全县房地产市场形势稳定;五是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投标原则开展招投标管理工作,全年公开招标率100%。

三、“xx”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制度不够完善。从总体上,我局广大干部职工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能在工作中做到遵法、守法、依法办事。但目前,我局的普法教育很大程度上还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的机会少,且检测考评机制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广大干部职工知法、学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预期的普法效果很难实现。

(二)宣传培训工作有待加强。由于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专业性、技术性极强,且涉及面广,千头万绪任务繁重,因此很难统筹调配出足够多的时间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普法及依法治理方面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此外,由于财力有限,无法保障广大干部职工有效通过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和考察学习等方式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完善依法治理工作。

篇8

进一步明确“十二五”研发体系建设的思路和途径

(一)明确指导思想,把握工作定位

从“十二五”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现实情况看,研发体系的作用要体现在为“三个主体”服务上。一是要让农民得实惠。目前,我国农产品产后贮藏、保鲜、干燥等初加工环节基本是农民承担,由于这些初加工环节方法落后、设施简陋,损失浪费十分严重,每年仅粮食、蔬菜、水果、马铃薯等作物的产后损失折合近2000亿元。按目前单产水平计算,相当于全国年浪费1.4亿亩耕地的投入和产出。同时农产品产后腐烂变质、鸟啄鼠盗、蚊蝇滋生,不仅污染环境,而且严重影响产品品质。尽快提高产后初加工的能力和水平,已经成为农民最现实、最迫切的要求。我们要通过这个平台,引导部分科研力量研究、开发、集成一批适合一家一户农民需要的投资小、易操作、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设备,推荐给广大农民选用,以此减少损失,增加收入。二是要促进领军企业迅速壮大,中小企业快速成长。比如高部长重点提到的农产品加工装备研发落后、国产率低的问题,就必须在研发体系建设中直接去面对,抓住行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这条主线,一个一个产业地梳理技术需求,一个一个环节地解决技术、工艺、装备上的难题。三是要让科研人员大展宏图。要借助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这个平台,让广大科研人员发优势,人尽其才,大展宏图。

根据这个思路,我们提出“十二五”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的决策和农业部的部署,围绕各领域的重大科技需求,全面提升体系功能,以重大共性技术的攻关、集成和试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集成化、集约化、模式化技术装备的示范推广,服务中小企业和广大农民;以技术、标准、信息等的创新、普及和应用,带动整个行业升级转型;以体系内各类科技资源和企业力量的有效整合,以及国内外的广泛合作与交流,形成大联合、大开放、大协作的新格局。

(二)建设五大平台,发整体功能

关于资源整合的问题。重点要解决智力资源的整合、硬件资源的整合和重点任务的整合问题。一是整合智力资源,凝聚研发力量。二是整合硬件资源,建立开放平台。三是整合重点任务,组织协同行动。要立足农产品加工各领域的发展实际,统一开展行业技术需求调研、重大关键技术筛选、共性技术的联合攻关、成熟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以及公共培训等方面的工作。而且每一项工作都要有统一的策划方案、明确的进度要求、合理的分工协作和严格的监督检查。总之,体系运转和管理的各个方面,都要明显体现出资源整合的特点。

关于信息共享的问题。重点解决体系内信息封闭、不对称和交流不畅的问题,建设网络化、功能化的信息共享平台。一是建设好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信息网站,提升体系的社会影响力。二是立足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促进信息的广泛交流。三是利用好我部已经正式启动的农产品加工行业监测预警体系。

关于联合攻关的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攻关是我们建立研发体系的基本目标之一。我们要非常注重联合攻关的实践性、应用性和转化性。通过组织关键领域、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最终物化为重大共性技术的突破性成果。在实施方式上,要组织好两种形式的联合攻关,一类是以解决公共的、共性的技术问题为目标的联合攻关,在充分把握行业公共需求的基础上,以政府公共项目为载体,通过科研资源的有效组织和财政项目支持予以推动。我们将把行业科技项目、研发体系中试基地建设项目、农产品加工重大共性技术推广项目、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示范项目、农产品加工行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等,与研发体系的建设和公共技术问题的联合攻关紧密结合起来,使之成为促进行业科技进步的重要动力源。另一类是以解决企业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问题为目标的联合攻关。

关于专业化发展的问题。实现专业化发展的要求,对于以企业为主体的分中心来说问题不大,因为其产品结构及相应的设备工艺条件决定它必须走专业化的道路;但对于科研院所和高校来说有一定难度,因为他们的学科建设和人才结构大都是多方向的,研究的内容和承担的课题也涉及多个领域。我们提出专业化发展的本意,是希望各个分中心都能充分意识到自己在研发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突出特色、突出重点,逐步从以往可能存在的“小而全”向“专而精”方向转变,在特定的领域做大做强、做出成效。用一个形象的比喻,就是变“一片丛林”为“参天大树”。为了加强引导,今后我局在安排分中心的扶持项目时,将把专业化发展程度作为重要的条件之一。

关于创新应用的问题。“创新”应该体现在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两个方面。机制创新主要是指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创新。在管理上,要充分发体系建设三个行为主体,即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和地方农产品加工主管部门、国家中心和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分中心的作用,要实行目标制、责任制、项目制及动态管理与奖惩等机制。在运行上,要针对院所型、企业型两类分中心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运行机制与模式,最大限度地开发体系的潜能。技术创新在形式上主要是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突出强调集成创新;在内容上要紧紧围绕产业发展的重大共性技术需求,合理设计、安排研发体系的各项工作,重点强调理论与方法的创新、产业链各环节的创新、技术与设备的创新。“应用”主要指科研成果的转化、示范与推广。要在细分行业、调整优化专业分中心结构与布局的基础上,系统开展行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筛选工作,建立“成熟适用技术项目储备库”,为技术对接与推广奠定基础。同时要多方争取手段,支持研发体系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活动,努力把研发体系建设成集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熟化、集成、示范、推广为一体的转化应用平台。

(三)建立基本制度,确保高效运转

我们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为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层面的目标任务、分工责任和监督考核内容,将推行三项基本制度。

一是实行国家中心总责制。

二是实行专业委员会制度。

三是实行研发分中心扶优扶强制。

今明两年研发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

经过反复沟通和商讨,我们认为研发体系在“十二五”期间,尤其是今明两年应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技术需求调研

农产品加工技术的研发、集成和示范推广,必须建立在满足现实生产发展需要的基础之上。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作为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技术为一体的产业,任何一个企业都难免会遇到有关节能减排、副产物综合利用、质量安全控制等方面技术的制约,有些还可能成为决定企业生存的重大瓶颈问题。如前几年有关部门责令关停了许多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主要理由是排放的废水不达标,在浪费水资源的同时污染了环境。类似的例子还有不少。因此我们认为,深入调研和认真梳理农产品加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经常遇到的、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对产业健康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共性技术难题,就应该成为研发体系工作的首要任务。在具体操作上,可以将调研范围界定在体系内企业全覆盖和体系外部分有代表性的企业,调研工作由国家中心统一组织、协调,制定调研方案,各专业委员会具体落实,根据需要和可能,可分别采取实地调研、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网站查询等多种方式,广泛征集技术需求,经过汇总、分析、凝练和专家论证,形成农产品加工业技术需求调研报告,作为技术研发、引进、集成和推广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筛选农产品加工重大关键技术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农产品加工领域的科研力量不断壮大。尽管在研发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毕竟产出了不少科研成果。然而据专家测算,目前我国农产品加工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只有40%左右,明显低于发达国家70%的水平。那么,如此大比重的科技成果得不到转化应用的原因是什么?是适用性差,还是集成度低,还是政策扶持不够,还是缺乏技术供需之间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这些都需要进行认真的分析。大家知道,每一项科技成果的取得,都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如果得不到有效利用是非常可惜的。因此,我们的研发体系有责任、有义务去努力消除这种现象。在具体操作上,要将“十五”以来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组织研发的相关科技成果尽可能齐全地收集起来,并与技术需求调研的结果进行比对,根据技术本身的成熟度、与现实生产需要的适应性等,筛选出对农产品加工产业升级有重要影响的技术项目,按照攻关(包括集成)技术、引进技术、推广技术分类,编制筛选研究报告及其技术目录,以便对我们今后申报行业科技项目、“948”项目和组织成熟适用技术推广等方面的工作发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推广农产品加工成熟适用技术

这里讲的成熟适用技术,主要指有利于提高节能减排、综合利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共性技术,既包括通过研发、集成、熟化以及中试检验和专家论证,可以应用于现实生产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也包括一些早已被部分企业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但应用面有待提高的“老技术”。推广工作的对象则是数量众多、自身没有研发能力、信息相对闭塞的中小型加工企业,以及从事农产品产地储藏和初级加工的广大农户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根据我局近几年来的工作经验,在政府部门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某类农产品加工聚集区中小企业或农村大户建设加工示范线、储藏示范库(窖)的基础上,举办示范推广培训班的做法,能够获得比较好的效果。在这方面,需要我们研发体系做的工作,主要是挖掘、甄别、筛选出值得在较大范围推广的成熟适用技术、工艺和设施设备,并选派相关专家积极参与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示范推广活动。当然,我们也鼓励和支持拥有这类技术的科研机构,在体系内外自主地开展推广工作。

(四)遴选农产品加工各领域领军企业

“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是我们经过认真思考后提出的一个概念。在《农产品加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我们把“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确定为一项战略任务,主要是针对近年来国际资本大举进入我国重要农产品生产和加工领域、对我国相关产业的安全造成现实或潜在威胁的实际情况提出来的。我们希望各级政府能够采取必要的政策措施,引导龙头企业和成长型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参股、联合等形式,整合资源要素,实现优势互补,逐步发展成为规模化、集团化、整体竞争力强的行业领军企业;通过提升技术研发能力和装备水平,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带动专业化、标准化原料基地建设;通过建立和完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与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的有效对接,增强辐射带动农户的能力。总之,要通过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各领域的领军企业,遏制外资大量进入的势头,保护和巩固民族产业基础。在这方面,需要我们研发体系做的工作,主要是在研究确定农产品加工各领域子行业细化方案和领军企业认定标准的基础上,分领域编制出《农产品加工子行业领军企业目录》。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扶持领军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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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主要领导认真学习了某某领导的指示及会议精神,分管领导按照主要领导领导要求,带领分管业务处室学习会议精神,结合具体业务逐条对照落实。通过这次对会议精神的学习,切实让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都学有所思,学有所得,达到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指导实践的目的。

二、草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草拟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按照《2020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加强内部工作

开展数据共享开放绩效考核,引导各部门、区(市、县)、开发区加快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及数据应用工作,进一步释放政府数据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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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为将县委、政府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按照市司法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县司法局采取以下措施,依法向县政府、各乡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全社会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印发“关于发挥行政执法和监督职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41个行政执法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权力及相关政策和措施,于每日下午4点前执法情况汇报至县司法局。二是县司法局对全旗各行政执法领域,尤其是涉及医疗卫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商品价格等领域开展了专项督查,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社会广泛知晓地方式公布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三是对行政执法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摸底排查,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力度,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深入学习《市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下称“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2月25日至3月25日,县司法局组织全县41个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对“办法”中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并进行了理论测试。各行政执法部门在组织学习过程中,查找本部门在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8条,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设性建议5条。

三、上报、公布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年—2020年)关于相关要求,县委书记、县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县司法局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2020年第一季度将《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办公室常委会研究通过并上报至县长和分管副县长。同时将《全县2019年度法治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和全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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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抓住新农村建设、林权制度改革和灾后重建的有利时机,下村重点对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内容、标准、作用以及重要意义做全面的宣传和讲解,特别是在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了系统全面的讲解,得到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是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制。涉及本村重大事务先由村党支部研究通过,再由村委会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人翁作用,使群众的民主决策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对涉及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听取广大群众或村民代表的意见后,由村委会归纳拿出实施办法,提交村民代表讨论决定,严厉禁止一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特别是在灾后重建中,路怎么修、墙面怎么包装、庭院怎么布置规划、沼气池怎么建设摆布等方面的内容都广泛地征求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另外,在林权制度改革中,实施方案怎么制定和修改、山怎么分、林怎么改等方面的涉及到群众切实利于的大事都召开群众会进行讨论,最终由群众敲定实施方案。

五是健全和完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健全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以及民主法治示范创建的标准、内容。并要求村“两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带头学习,模范遵守该章程和民约的规定,为其他村民树立了榜样。建立健全了村帐代记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全乡各村的一切帐务由乡上的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管理,每年年终由乡上组成财务清理小组对村上的财务进行清理,之后清理小组写出清理报告上交乡党委政府,同时召开由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参加的村务财务质询听证会,自觉接受监督。健全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在乡工作组的监督下,召开有党员、村组干部和群众参加村两委干部述职述廉会议,首先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分别作工作报告,然后由乡财务清理小组宣读清理报告,之后由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就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关系到群众生产生活的产业结构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村建设、林业采伐、惠农政策的落实、矛盾纠纷调解等民生问题,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答复。最后由参会人员分别对村两委班子、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乡上对该村两委和干部的考核依据之一。值得一提的是在灾后恢复重建中,涉及到各村的都成立了在群众中德高望重、说话公道、办事公平、为人正直的老党员、老干部组成的监督指导组,对灾后重建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六是强化普法教育,提高村民素质。结合结合人民调解工作,抓好《民法通则》、《土地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各种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的学习宣传。特别是林权制度改革、新农村建设和灾后重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向干部和群众作了系统讲解。另外在普法的形式上,坚持“五个有”即:党课教育活动中要有法制教育的内容;新型农民培育中要有法制教育的内容;对青少年教育要有法制教育的内容;纠纷调处中要有法制宣传的内容;“平安家庭”创建评比要有法制教育的内容。

七是典型带动,以点促面。按照“新农村建设到那里,民主法治示范村就建设到那里”要求,我们选取了群众基础好、村组干部积极性高的杨柳、东阳两个村委会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试点村,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在党员活动中心户或村小组长以及调解员家中挂上了法制宣传骨干的牌子,配齐了相关的法律书籍,并利用农闲时节组织群众学习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村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不高。由于农活繁忙,家务事多,认为村子的发展是村干部的事情,与自己无关;

二是少数村干部对民主法制化管理的认识不到位。认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可整可不整,没有弄清民主法治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之间的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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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推进全市税源建设。进一步加强财政体制研究,推进乡镇国库改革,完善管理办法。配合税务部门加强税源调查研究,挖掘征收潜力,规范征收程序,加大征收力度。做好市外税源争取工作,不断壮大税源规模。加强税源信息统计工作,发挥涉税信息增效作用。

3、做好国家税制改革前期准备、调研、实施等工作。跟进中央税收制度改革政策,落实消费税、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等改革政策。主动开展政策评估,提出政策改革建议。积极探索培育和壮大地方税源、优化税收结构的方法和措施,为改革献计献策。

4、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会同税务等部门认真做好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

5、配合科技部门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工作。进一步完善政策和工作机制,深入企业开展调研,了解税收政策落实情况,征求工作建议,完善认定初审工作,更好地支持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6、做好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资格认定初审工作,促进我市循环经济的发展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7、做好增值税退税和其他地方税(费)退库初审工作。落实国家产业扶持政策,做好各项税(费)退库初审服务。

8、按照省厅和市财政局要求,做好非营利组织的资格认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等工作。

9、加强企业所得税、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继续做好数据分析和应用,撰写调查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10、加强出口退税政策研究,促进我市外贸发展。研究我市出口退税结构,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我市进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率调整建议,争取有利的出口退税政策,营造良好的进出口贸易环境。

11、认真开展税式支出测算工作。根据财政部要求,在梳理文件、完善指标、设计表格、采集数据的基础上,认真开展税式支出测算,按时上报相关数据和工作报告。

二、树立法治财政理念,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12、贯彻实施《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市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普法工作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财政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制中有关法治建设的指标,签订普法依法治理责任书,不断加强督促检查。

1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制宣传骨干培训和法律知识讲座,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系统普法教育机制,健全财政干部一人一证的法制宣传教育管理制度。积极推广应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配合相关科室对全系统35岁以下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财政干部进行培训考核。

14、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不断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扩大社会效果。深入到基层,面向市民,面向农民,开展财税惠民政策的宣传与咨询活动。

15、认真做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16、认真审核规范性文件。以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核作为重点,以财政管理法制化、科学化、精细化为标准,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有明显提高。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公开、清理、归档等工作。

17、推进财政依法决策。认真实施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对财政各领域涉及的重大经济项目、经济决策、合同纠纷等事项进行事前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规避行政风险,推进依法决策。

18、继续完善财政“执法四制”。加强财政行政执法检查,加大财政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工作力度,强化财政行政执法责任,按制度做好执法责任制考评考核工作。

19、清理和规范市级财政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将清理结果汇编成册并印发全系统,作为全市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工作手册。

20、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财政收支管理等方面新类型案件的关注和研究。

21、做好财政法制信息宣传工作。认真做好财政法律法规、部门政策规章、专项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向市法制办和普法办报送工作经验和动态。各镇财政所全年至少报送2篇以上的财政法制信息。

三、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22、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局党组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目标管理和行政效能建设,不断提升法规税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法规税政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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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9月11日下午,分局在临平召开全区公安工作报告会,向全区镇乡街道分管政法工作的负责人通报全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情况。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汪宏儿、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刘一敏、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翁建昌、张书庆及分局党委班子成员、派出所所长、“平安余杭”建设职能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汪宏儿书记在会上就全区平安创建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报告会上,分局常务副局长郎一舟代表分局党委向到会领导通报了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建设“平安余杭”、“法治余杭”、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标,立足公安职能,充分发挥平安余杭建设主力军作用,有序推进“三基”工程,全面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破案打击、治安防控、公安行政管理等方面工作,分析了在当前经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凸现期、刑事犯罪高发期和对敌斗争复杂期的大背景下,我区面临的严峻社会治安形势,提出了下阶段全区公安机关的五方面工作重点:一是围绕大型活动抓社会稳定;二是围绕大会战抓打击防控;三是围绕公复场所整治抓社会面管控;四是围绕基层基础建设抓重点难点突破;五是围绕正规化抓队伍建设。

听取汇报后,汪宏儿书记对分局近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汪书记指出,这些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余杭公安的总体工作特别是队伍正规化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余杭经济的快速发展创造了一个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汪书记强调,当前,“平安余杭”、“法治余杭”建设工作正有序地向前推进,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正在不断增强,成效十分明显。但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包括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较多,社会治安形势仍然严峻,平安创建工作任重道远,容不得丝毫懈怠。汪书记要求,各镇乡、街道、部门领导特别是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要正确认清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突出抓好事关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的重点问题,特别对一些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地进行纠正。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到平安创建工作中来,合力推进“平安余杭”、“法治余杭”建设,真正把余杭打造成为“最具安全感”的杭州都市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