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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合同管理考核体系的意义
(一)评价单位管理水平
企业业务开展就是合同准备、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因此,合同管理就成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单位领导对企业有效管理的重要着力点和落脚点。对一个单位管理水平高低的评价中,合同管理内容的评价应该是一个重要指标。因此建立一套有效的合同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对评价一个单位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法务机构的考核依据
合同管理机构是从事合同管理的核心部门,它的有效运行对降低企业法律风险,提高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合同管理考核体系是对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如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管理员等工作业绩考核的依据。
(三)指导工作查缺补漏
评价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有效的合同管理考核体系既能够用于指定合同管理日常工作,又能及时有效的发现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醒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为今后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我局原有合同管理考核体系存在的问题
原有合同管理考核作为年终经济责任制考核的一项内容,在年底组织实施。考核内容涉及台账是否完整;合同是否按规定及时上交等七个方面,每项如未完成扣除2%-10%分数。但随着我局合同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尤其是OA系统和合同履行跟踪制度的建立,原有的合同管理考核体系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目前合同管理的需求,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考核内容不够全面
原有考核对合同管理除了上述七个方面工作外,对制度建设、OA系统建设、合同用章等方面均未有涉及,不能覆盖合同管理工作的全部内容。
(二)考核指标不够细化
如“合同跟踪是否到位”,这项指标没有客观的评价标准;“合同签订是否存在明显不规范的情况”,这项指标包括合同文本质量、合同是否按合同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是否及时签订书面合同等多项内容,这些指标如不细化,实际考核过程中不易操作。
(三)扣分标准不能够体现各项具体工作的重要程度
原有考核指标除“合同管理工作是否存在由于工作失误造成较大损失的问题”扣5%-10%外,其余各项均扣2%。但各项指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重要程度和完成的难易程度等是不同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在制定扣分标准时予以区别。
(四)考核组织不够完善
原有考核仅在年终组织一次,时间间隔过长。此外,原有考核仅针对各单位进行考核,没有很好地体现合同管理机构,尤其是合同管理的中心人物——合同管理员的劳动成果。
三、合同管理考核体系建立的建议
(一)完善考核内容
合同管理考核体系可根据合同管理工作内容,从机构制度、资信调查、合同送审、文本质量、履行跟踪、电子系统、档案资料、合同报表、合同用章、特殊加分十个方面组织开展。
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合同管理机构、制度是否完善
(1)是否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合同管理办法。有适合单位自身特点的合同管理办法是进行合同管理的前提条件,否则接下来的工作将无章可循。
(2)当年是否在合同管理制度上出台新制度。鼓励制度创新,结合自身具体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对策,对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有重要意义。
(3)是否有合同管理员,以及合同管理员发生变更后能否及时向局合同管理机构通报。合同管理员是合同管理的中心人物,单位必须设立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管理事宜。
(4)是否有文件明确合同管理员职责。只有明确了职责,才能让他们明白该做什么,怎么做,有的放矢的做好管理工作。
(5)合同管理员是否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国家设置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并规定大型国有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中小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可以设置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也可以由某一业务部门同事承担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责,或者由企业法律顾问来履行期职责;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根据经营管理和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需要设置法律事务机构或者配备企业法律顾问。
2、合同资信调查材料是否详实
合同资信调查材料是否详实、可靠,并能及时更新。资信调查是对合同相对人从事经营事务的主体资格、履行能力和履行信用情况的动态调查。它除了能为合同顺利履行提供保障外,还能起到收集企业业务来源信息,并保证信息延续的功能,避免出现业务人员离职或流动导致业务无法接续的问题。
3、合同是否及时送审
(1)合同是否能够及时送审或备案。合同送审和备案是合同日常工作的内容,它能保证单位领导和合同涉及的职能部门了解单位经营情况,并结合各自观点就合同文本提出修改意见。
(2)对合同管理机构实质性审查意见未予采纳的是否予以解释、反馈。对管理机构的意见执行情况要及时反馈,这样才能避免合同审核流于形式,走过场。
(3)因特殊情况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未签订合同先进场施工的,能否尽快补签合同。
(4)是否存在未签订合同并未经分管领导同意而进场施工的情形。
4、合同文本质量情况
(1)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理,条款完整,不会产生歧义。本项主要是要督促合同起草人员提升法律知识和合同写作水平,尽可能避免因文本表述不清、不完善引起的合同纠纷。
(2)合同是否均有与对方名称相对应的签字、盖章、签订日期、工期等。细节决定成败,一些很简单的问题如果不注意也有可能导致重大的损失。
5、合同履行跟踪情况
合同管理不能仅就文本和档案进行管理,而应该是以合同为中心,签订前、签订时、签订后三个时间段的立体管理。合同管理机构不能签了合同放到一边,要深入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因此我局建立了重点合同的履行跟踪制度,要求各单位每月至少就2个合同进行重点跟踪,深入工地,了解合同履行情况,提醒相关单位或人员注意催收相应款项,并及时参与合同履行过程中纠纷、矛盾的化解工作。这样合同管理工作才能“接地气”,才能真正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
(1)是否及时上报重点合同履行跟踪情况。
(2)每月重点跟踪的合同是否达到2个或2个以上。
(3)能否及时提醒相关款项的催收。
(4)对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能否妥善处理。
(5)是否到工地现场跟踪合同履行情况。
6、合同管理电子系统是否完善
目前,我局合同主要内容的登记、送审等工作均已通过合同管理OA系统进行。该系统的建立对缩短的合同审核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都有重要意义。下面两项指标就是针对该系统管理情况评价而设定的。
(1)是否实现全部合同均纳入合同管理电子系统进行管理。
(2)合同管理电子系统中应填内容是否完整。
7、合同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与合同相关的合同文本、资信调查资料、履行资料、变更解除合同资料、纠纷处理资料等是否齐全,并归档管理。合同档案的管理十分重要,因为一旦发生纠纷没有这些材料,诉讼甚至协商就将变成无源之水。这里要提醒的是,档案资料除了包含合同文本外,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结算、对账、说明、会议纪要等函件、文本也应纳入合同档案管理的内容。
8、上报合同报表是否及时、准确
合同管理报表是合同统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它能够让合同管理机构和单位领导动态了解单位合同的整体情况。因此完整、规范的填写报表,并及时上报也应列入合同管理的评价体系。
(1)能否上报合同月报表。
(2)能否及时上报纸质半年报、年报。
(3)上报的合同报表填写是否完整、规范。
9、合同用章的管理是否规范
随着各单位经营交往的日益频繁,合同签订数量也逐渐增多,如果均使用单位公章将有诸多不便。因此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刻制合同专用章,并建立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1)是否制作合同专用章并指定人员进行管理。
(2)是否出台合同用章管理制度。
10、特殊加分
(1)在制度创新、追讨欠款、挽回损失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可适当加分。对理论创新或合同管理中取得直接经济效益进行奖励是十分有必要的。
(2)当年撰写合同管理相关论文获得奖项或在刊物上发表可适当加分。鼓励合同管理人员将心得体会以论文的形式进行交流,借以提升各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能够组织合同管理培训活动或参加合同管理培训活动的可适当加分。普法是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之一,在全局营造学法、用法的环境对合同管理机构顺利开展工作是十分有益的。政策法规的不断更新,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除了合同管理人员自学外,单位也应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培训交流活动,提升管理人员的各项能力。
(4) 份数和金额加分。结合各单位考核期间内管理的合同份数和金额予以加分。
(二)科学确定指标评分
结合合同管理工作具体情况科学确定各考核内容的分值,并予以动态调整,具体应遵循以下原则:
1、区分主次
根据各指标的重要程度确定具体分值。如合同是否及时送审和备案、合同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关系合同质量及纠纷发生时是否持有相关证据的指标应加大分值。
2、区分难易
有些指标虽然很重要,但各单位已基本完成或比较容易完成,可适当降低分值。如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出台制度等。
3、区分工作量
如份数和金额加分,就应按各单位合同管理工作量的大小确定。我局有些单位一个季度可能只有几份合同,有些单位则可能有几百份合同;有些单位一个季度的合同几十万元,有些单位则会达到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管理难度差别巨大,应区别对待。
4、体现工作重点
评分标准可依据考核周期内合同管理工作重点予以动态调整,如某个时期需要重点督促OA系统的完善,该部分就可加大分值比例;另一时间段,需要重点进行合同履行跟踪,就可调整这部分指标分值。
5、严格惩罚
如施工后补签合同或无书面合同的,应加大扣分分值,并不设扣分上限,对无视合同风险的行为进行严格惩罚。只有严厉的惩罚才能从制度上提高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切实降低经营风险。
6、提供加分依据
有些指标如是否现场跟踪,应要求提供进行跟踪的照片等证明材料。特殊加分的应要求提供加分的具体书面材料等。
(三)优化考核组织
1、考核组成员
由局合同管理机构牵头成立考核组,有条件的可随机抽取部分被考核单位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合同管理员参与考核。最终评分结果由考核组成员得分的算术平均数为准,其中抽取到的被考核单位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合同管理员应回避对本单位的考核。
2、考核周期
可结合实际情况每季度组织评价一次,可采用日常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3、考核结果反馈
考核结果除了上报领导外还应通报各单位。考核结果应包含各单位最终得分及排名情况、存在的主要不足、下一阶段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及可能出现的分数调整事项等。
4、明确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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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合同管理缺乏深刻认识,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合理当前,国有企业还不能从战略的高度分析和认识合同管理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缺乏对合同管理职能的重视,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甚至有些国企对于有关合同管理工作往往会放到企业中的综合办公室或企管计划部中由一个人来负责;没有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规范工作程序;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国企的法务部门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其主要表现有:首先,无法介入日常业务和管理活动,找不到从“救火”到预防的有效途径;其次,在合同审查中提出的问题和审查的周期往往被业务部门视为迅速完成业务的绊脚石;最后,内部法务工作的深层次价值受到质疑,法务部门不断地被事务化、被动化。由于对合同管理部门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不合理,合同管理最终就仅仅成为了合同审查,被动地成为流于形式审查。
(三)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缺乏有效监控国企中对于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还比较低,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还没有充分利用好信息网络资源,相互协调、配合机制也不完善,对于合同履行中的进度控制、问题解决等都产生了不利影响。由于日常合同管理工作缺乏信息化手段的有力支撑,已严重制约合同管理工作的精细化,其主要表现为:1、由于每年签署的合同类型多、数量大,对合同签订、审核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控制的难度较大;2、由于合同管理缺乏信息化手段的有利支撑,对合同相关的统计分析效率低下,无法对各类合同建立风险评估机制,难以提前采取应对措施,防范法律风险的发生。
二、完善国企合同管理的相关对策
(一)加强合同的全过程管理目前国内大部分国企对合同管理采取的是专业管理模式,即根据企业内部职能的分工,由不同部门各自负责合同的不同内容。在这种管理模式中,合同由企业的不同部门,如采购合同由采购部门负责,销售合同由销售部门负责,即使有法务部门,也没有参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只是在合同文本的制定中提供一些法律意见,在纠纷解决中提供一些法律支持。全过程、综合管理虽然是合同管理模式发展的大趋势。作为国有企业要在各自现有合同管理模式下,使合同管理逐步向合同审查前、审查后延伸,加强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定期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合同管理部门要结合国有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不断完善合同的全过程管理,要把合同管理与企业的综合计划、绩效考核、各部门间职责协调结合起来,才能使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比如,在合同审批单上注明此项合同是否在企业本年的综合计划内,所涉及到的合同标的金额是否超过综合计划内规定的金额,这样不仅做到对合同管理做到了向前延伸,还方便了以后有关合同审计的相关工作。同时涉及到不同部门需要会签的合同一定要有各部门主管领导在会签单上的签字,其不仅有利于各部门之间相关职责的衔接和配合,也为日后更好地履行合同提供了保障。合同管理部门要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和手段使合同管理工作向前、后延伸,更好地做到事前预防,事后监管,让合同管理工作贯穿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真正地起到保教护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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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合同管理的概念和意义
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对本企业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纠纷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调解、诉讼和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它贯穿于企业合同实现的全过程,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自身通过建立必要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对本企业订立、履行合同的活动进行必要的管理,使本单位的合同依法订立并依法履行,对于提高合同履约率,减少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进而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体系
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组织体系,是加强和改善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保证。建立企业合同管理组织体系,应遵守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力求精干高效的原则和既合理分工又相互协作配合的原则。具体说来,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体系,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和企业各业务部门等。加强企业内部合同管理,需要在企业内部实行合理分权,建立一整套由法定代表人亲自主管、专职合同管理机构统管、各职能部门分管、具体承办人专管的,上下成线、纵横成网、相互协调配合的企业内部合同管理体系,使合同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落到实处。
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是由企业制定用以调整企业内部在合同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它是保证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基本条件和根本保证。
1.合同归口管理制度
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即对企业合同实行由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全面、统一管理的制度,内容包括:确定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规定合同管理的原则和基本内容;规定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的程序和要求;规定合同管理人员和合同承办人员的岗位资格需求以及对合同管理人员和合同承办人员的考核和奖惩等。
2.合同管理人员资格制度
合同管理是一项法律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因此,为了保证企业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应该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具备一定的资格,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通过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等。
3.合同授权委托制度
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进行。未经授权,其他人员不得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订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委托书,规定明确的授权范围、限和有效期限。合同授权委托制度一般应明确规定企业法人委托人的条件、办理委托的程序、委托的原则范围,对授权委托书的管理等。
4.合同审查制度
合同的专业性、法律性很强,内容复杂,特别是一些重大合同,能否正确地签订履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关系极大。因此,合同必须经过审慎、严密的审查,才能正式签订。合同的审查制度就是规定企业各有关部门在合同审查中的职责、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时限,保证合同正确签订和履行的制度。
5.合同会签和审批制度
建立企业合同会签、审批制度,有利于企业签订的合同建立在牢固可靠的基础上,尽量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会签与审批的过程就是决策的过程,这实际上是企业签订合同过程中有权机构或负责人员的最后把关,因此是相当重要的。
6.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合同专用章是企业签订合同时专门使用的印章。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签订合同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由专人使用、保管;合同专用章应由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编号、备案;合同专用章刻制的申请、审批手续;对滥用合同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管理不善的责任者的处理等。
7.合同监督检查制度
企业合同监督检查制度,是指企业合同主管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及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制度。实行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和解决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保证企业按期履行合同。同时,通过对合同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还有利于促进企业各有关部门、业务人员及合同管理人员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建立企业合同监督检查制度,应明确企业合同监督检查的职能、机构专业人员、检查内容等。
8.合同台账及统计报表制度
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及有关统计报表,对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额等情况进行登记,以便随时掌握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
9.合同归档制度
必须制定严格的归档制度,妥善保管合同。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承办人员要将合同正本交本单位合同管理人员保管,合同副本留承办人员备用,必要时抄送、抄报有关部门;合同管理人员对已经生效的合同要编号登记,逐个建立档案,与合同有关的文书也要附在合同卷内归档;履行完毕的合同,按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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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的复杂性,投资金额大、施工周期长,工期迥异等特点使得必须有一份严密的合同条款对施工各方的责任与义务进行相互约束和监督,合同细节应细致入微,避免因为合同条款模糊引发纠纷。然而,在合同管理中,很多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经验的施工企业,在制定合同时往往出现合同条款不完善、责任界限模糊等问题。同时,一些建筑项目在签订合同使用不规范的合同样本,规避责任,条款内容含糊不清,模糊工程风险,为施工埋下安全隐患。甚至存在一些建设项目只通过口头协议和不具备法律效应的书面形式确定各方责任义务,在工程结束后才签订合同。这种形式极大程度会造成经济利益纠纷,出现事故找不到责任方。
1.2违背合同原则
合同各方只有自觉的遵守合同各个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才能圆满的达到合同管理效果。合同各方的关系无主次主从之分,各方都是平等公平的。等价有偿原则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制定原则,通常发生违约行为的原因有以下两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不规范,对工程各方的责任义务及利益划分不当,双方利益不对等造成引发违约行为;施工各方为了各自的利益违背合同既定的责任。违约行为最终造成合同纠纷,浪费人力物力和时间,降低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
1.3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
合同管理体系建设不完善,不重视合同管理机构机制。合同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完善,合同管理程序混乱,没有严格执行制度,手续不履行,没有进行审查和评估工作。合同管理的各项行动没有合理有效的监督措施,缺乏对合同进行监督与检查的相关制度,施工单位对合同管理与其执行情况也缺乏管理。上述众多因素造成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执行与检查没有形成制度程序化且有效的约束和监督,降低了合同的效力和有效性。同时,我国建筑施工监理机构不完善,在合同管理中无法发挥应有的效力;不能很好的发挥其施工合同管理的职责;而且存在部分施工单位只重视预算管理和施工管理,忽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建设项目没有设立合同管理机构。
2强化合同管理,提高造价控制成效
2.1规范处理施工方案的改变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地点的地址资料对投标文件、投标方案、施工组织和投标报价进行编制。不过由于施工环境的变化及勘探深度与设计深度的不同,实际的施工条件与施工合同提供的条件不同是难以避免的。因此,对施工条件与施工方案的变化要进行妥善处理,有效的控制投资。实际施工方案发生变化,要按照合同的规定与发包方及时协商,明确施工方案改变的内容,对合同中变动的条款进行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处理。
2.2规范变更和索赔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规范工程变更与索赔有利于管理工程合同,控制工程造价。故当工程施工项目出现变更和索赔时,应做到如下处理:①及时和正确界定区分变更和索赔的性质。施工条件变化,施工技术要求相应提高,前期设计深度和科学性不足都会造成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可能造成工期拖延、造价增加等问题。一旦发生变更,应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的规定界定施工方案改变的性质并作出相应的调整,尤其是判断工程造价是否需要增加;②索赔程序应规范。规范变更索赔程序保证工程变更和索赔的公平妥当。完善变更索赔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变更和索赔的程序与流程,为工程各方在处理变更索赔时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同时,施工各方要互相监督,确保变更与索赔处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加强变更与索赔的规范性。
2.3规范各方关系
雇主、工程师与承包商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建筑施工合同中应相互约束,相互监督与联系,只有明确三方之间的关系与职责、权力与义务及利益关系,才能保证三者之间相互沟通,共同协助工程造价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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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合同的制定不符合合约规范化管理
在现在的阶段,有关工程项目在制定合同的时候,没有按照一定的标准,不了解有关的知识。有的施工工程企业还会出现对合同文本管理不合理的现象。对于合同签订的内容,不够系统的规范,对于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以及如果违反了合同规定所需要承担的有关责任都没有进行详细的说明,甚至严重的合同还会存在对合作双方不公平的现象,合同文本失去了公平,造成了合同的不合理。有的合同存在对于建设工程的违约责任等要求的比较少,在不同程度上导致工程项目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另外,还存在一些工程项目,施工双方对于合同文本中的风险问题认识不足,也没有进行相应的有关说明。因为没有很清晰的认识到风险问题,所以工程项目企业就没有办法进行相应的风险规避与有关控制。
1.2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不完善
对于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必须要交给相应的管理机构来进行有关管理,如果合同管理机构不完善,势必就会造成对于合同的管理、审查、监察等出现多种多样的问题,有关工作得不到有效的落实,合同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得不到顺利的进行。在目前这个阶段,对于合同管理机构存在的一些缺点和结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管理体系不全面、有关合同管理人员不足、每一个工程项目的岗位职责不明确、对于整个工程的分级管理以及责任体质不健全等等各个方面,种种问题都会导致在制定合同的时候影响合同的规范化管理,造成合同管理力度不足,比较难以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合同管理体系。
1.3工程施工人员素质不高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比较复杂,因此对于管理人员要有一定的有关要求,比如有关的知识性了解、提高相关性意识、对于合同管理体系涉及到的有关经济、法律、财务等都要有一定的知识性了解,除了专业性知识,还需要进行一定的工程技术问题。目前很多工程项目管理,都比较缺乏这样的综合性人才,在制定合同的时候缺乏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造成合同的不规范,比较容易忽视一些问题,造成合同的不规范管理,以及日后有关责任的不明确等等,在一定程度上耽误了工程的正常进行。
2合同合约规范化管理的一些措施
由于建设工程一般都比较复杂,管理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所以笔者就从这几年的实际经验分析看出,认为对工程的合同管理必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2.1要重视文本的拟订
在合同文本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结合现实中出现的一些实际情况分析,在合同中由于格式上存在问题,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所以,当涉及到经济利益的时候,一定要更加紧密,不能出现因为一些细节或是语言表达不清楚而造成事后产生利益的损失。所以在制定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保证使用各种合同样本。尽量不要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同时,也可以利用有关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监督和控制,有利于解除纠纷,更好的维护双方的利益。在制定合同内容时,要保证有关管理人员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一定的细致分析,有一定的认识。避免出现一些歧义,导致经济效益的损失。
2.2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做好有关合同的交流
为了更加规范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保证工程进行中可以有一定的规范模板。由于工程周期一般都比较长,相对比较复杂,投资风险比较高,因此施工合同合约化管理是一项要求比较高的工程。为了保证合同制定更加的规范化,就需要有关机构以及相应的管理人员进行一系列的制度措施。合同管理制度是通过合同管理活动以及相应的行为规范,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规范化管理的关键所在。工程企业只有制定一系列的管理机构与制度,供有关管理人员进行有关的参考和了解,才可以将工程工作进行的更加完善。完善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审查管理制度、印章制度、检查和奖励制度,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制度。为了保证有关合同制定更加合理和更加规范,一定要建立完整的管理机构与制度。
2.3规范合作双方的各方关系
在工程合同制定的过程中,有关合作双方的关系也影响到了工程的进程,和有关工程质量以及工程投资。因此,应该规范合作双方的关系。解决部分矛盾,严格规范合作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在工程进行中,通过规范各方的有关责任和程序,是保障合同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如果有关合同没有进行相关的权利认定,造成责任不明确的现象,就会导致工程的延期以及质量不达标,工程的工期无法控制等等现象。规范各方的工作程序是合同中严格规定的,也是工程建设必须需要的。按照各项程序进行各方的工作,规范合作关系,确保最大利益。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重大问题必须要进行有关的配合,以及一些沟通,通过不断的沟通,保证工程的公平、公正和合理。如果一方责任人没有进行到有关的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当事人应该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处理好三方的利益关系,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
2.4规范争端解决方式
在合同制定的过程中,虽然各方的权利和有关责任都进行了一定的确定,但是由于各方理解程度的不同,还会造成在工程的处理过程中,当涉及到经济问题时,会发生一些争端。如果发生一些争端,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进行协调、调节和沟通。首先需要根据有关合同的规定,正确理解合同中规定的有关内容,查明争端原因,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进行有关工程的进行,最大限度的保证合同的规定标准和更加规范,降低损失,保证最大的经济利润。
2.5加强管理和制定一定的违约责任
对于合同中的条款,应该加强管理,确保管理职责,总分结合,职责明晰,形成合同档案管理机构,保证各个单位都要尽职尽责,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同时,由于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投资和质量控制,所以在监理的过程中,一定要落实相应的工作。同时,为了加大工程合同的作用,对于制定的一些条例,为了加强管理制度,还可以适度的增加一些违约责任。从不同方面增强合同的作用,保证制定的合同可以最大程度的实现其功能。因为制定的合同就是在保证双方公平的条件下制定的,所以对于工程双方违约责任也一定要保持公平原则,根据工程项目违约程度的不同制定不同的惩罚力度,违约严重的可以进行刑事责任。通过对合同的加强管理,可以使得合同制度更加完善,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同时,一些惩罚措施,可以使得施工人员的意识提高,加强了工作中的责任,工程人员也有了一定的动力和参考模板,保证了合同的最大效果,使得工程更加规范化。
3合同合约规范化管理的意义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的核心工程,工程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过程都要根据合同管理的模板进行一定的参考。工程合同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是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项目合同规范化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要讲究方法、策论以及相应的管理技巧。因此,要加强对合同管理规范化的重视,对于合同的加强管理,要深刻了解其处于的地位。工程通过一系列的合同规范化管理,可以不断的增强工程项目的质量。通过合同的制定,合作双方达到了一致,在保证双方都公平的条件下,可以对整个工程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加强了有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相关性知识性了解,在无形中,提高了工程的质量和效率。同时,通过对合同的规范化管理,可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在一些没有预料到的情况条件下,可以根据相关合同将责任追究到个人,不会造成另一方极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工程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起到了一定的效果。在部分工程的实践中,不断的探索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都促使了合同各方要自觉履行有关的责任,维护市场秩序,降低工程市场的风险,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4结束语
随着我国的制度不断的完善,市场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和健全。因此,有关工程项目合同一定要进行规范化管理。只有保证合同管理的规范化,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有关规定、责任和义务。公平、公正的处理一些工程中出现的问题。才可以保证工程能够按时、按量的完成。
作者:冯建梁 单位:杭州中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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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对合同变动进行一定的预防
合同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时的任务核心及重要参考依据,在进行合同签订时应该注重加强对企业资料的管理,只有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才能够促使施工单位对合同风险进行一定的控制,在对合同资料进行管理时应该注重资料管理的系统化与完整化,对于合同签订双方来往的行为都要进行一定的记录与归案,提升合同资料的完备性。相关的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分析,明确合同规定的各项职责与义务,保证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时能够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合同的履行。由于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可能会受到自然因素或者国家政策因素的影响,合同内容的变动较大,由于合同内容的变化施工单位在施工计划上也必须做出一定的调整,施工单位在对合同的管理是应该要优先对合同变化的情况做出一定的预测,并制定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提升施工单位应对变化的能力与灵活性。在制定相关合同管理政策时还应该注重关注国家的相关政策,在国家的帮助下提升自身应对合同风险的能力与水平。
3、提升合同管理与管理人员的质量
在进行合同管理时应该注重合同管理的方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增强对合同管理的灵活性与系统性,合同管理机构应该对相似工程项目的合同应该进行归类管理,做好必要的资料收集与记录。为保证合同管理的高效性,应该加强提升机构管理的整体水平与质量与管理机构工作的有效性,还应该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制度,提高管理机构建设的合理性与质量。在对相关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时应该注重对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的培养与提升。首先,在对合同管理人员的选拔上应该注重对人员的综合素质的考查,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使企业管理人员的整体水平能够得到一定的保证。其次,在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管理时应该加强对人员的监督,提升管理人员工作的效率与水平。最后,为使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够适应社会的变化与国家的需要在进行管理时应该注重对管理人员加强定期的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的素质与适应能力,促使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能够顺利高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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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企业合同的重要和必要性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合同能够促使企业内部与外部市场联系,满足双方的需要,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外部市场竞争能力。二是企业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能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提升企业在社会上品牌和形象。完善的合同是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基础,因此,健全企业合同管理机制和加强合同管理模式对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提升企业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现代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分析现代商业诉讼案中,有相当大的部分是企业合同纠纷,从中可以发现,我国一些企业对合同的管理认识等方面存在某些问题,这不仅危害了企业的利益,而且阻碍了企业的发展,比较具体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的文本不规范,文字不够严谨,容易令人产生误解和歧义,文字的内容没有合理的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有的甚至用口头合同,那么一旦引起合同纠纷,将会给企业许多潜在的危险,甚至能危害整个企业的利益。
(2)合同管理重视程度不够。一些中小型企业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工作流程不够规范,权责不清;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有时造成了合同不能够正常的履行。
(3)一些中小型企业的管理人员,由于对市场的风险认识程度不够,对《合同法》的不熟悉,只是将合同的签订看成一种表明形式。
三、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机制和加强合同管理模式
为了解决上述企业合同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从健全企业合同管理机制和加强合同管理模式等方面入手,提高现代企业合同管理。
1.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机制
企业合同现在已经成为了企业对外部市场经济交往的主要形式,为企业和市场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企业合同的签订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益和形象问题,因此,对于建立一套有效的合同管理机制,这对于现代企业是非常有必要的。比如合同管理、合同归档、合同审查、合同专用章使用、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制度等制度,都是合同管理机制方面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1)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和制度
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制度,这是管理好合同的基础,企业的合同管理应该用专业的法律机构来负责,同时由于合同管理需要企业各个部门协同合作,各负其责,因此合同管理机构应该采取统一管理和分项合作的形式,即要求企业法律机构来对合同的起草、签订、履行、变更、纠纷行使监督和管理。同时,也需要专职合同人员负责企业财务、开发、销售等部门之间的协调。为了提高合同管理机制效率,可以实行一些措施:如岗位责任制、监督考核制、档案管理制、委托制、财务公开制等合同的管理制度,一定要做到职责分明,详细的规定每个相关部门、职位、人员的相关责任,实行奖惩制度,使员工知道有所为和不有所为,使领导干部用权能受到监督,以此最大限度地来规避合同的风险,从根本上保证企业的利益,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益。
(2)合同信息化建立
随着全球信息化的进一步发展,企业合同管理信息化是合同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如建立合同管理系统的预警机制,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网上录入、审批、核算起到监控的作用,同时合同预警机制自身的加密程序能够让非合同管理人员难以知道合同机密,进一步加强了合同的保密性。这样可以确保合同管理的安全性,还可以大大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3)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在企业内部,重视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强化合同管理人才的法律意识,这些可以通过对《招标法》、《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来改善员工的法律意识,保证全体员工都能够使用这些法律,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同时,我们可以把企业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派到知名的公司进行培训,或者邀请国内外合同管理专家来公司进行讲座,或者从社会上引进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2.加强企业的合同管理模式
不同的企业的经营规模不同,其选择合同的管理模式也会不尽相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要根据企业自身的条件,制定相关合同管理模式。企业法律部门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方面具有监督、指导和检查的作用,集中体现在企业和所属的各级部门、各个单位对合同的管理模式上要做到制度、机构、人员三方面做到分工合理、制度完善,这样才能使合同管理在事前、事中、事后等都处于可控制范围,有效地规避合同风险。
(1)合同管理的事前防范
企业在签订合同前,对对方的基本情况要认真地了解。具体体现在:对方的资产报表是否属实,是否有法人资格,是否有合法的经营权,要做到心中有数。既要考虑到本方的实际情况,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经济能力,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防止企业上当受骗,以此来确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不受侵犯,义务必须履行。这些权利和义务必须在合同上有明文的规定,合同的文字要表达清楚、准确。
(2)合同的事中管理
对合同的履行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就是合同的事中管理。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违约情况的发生,所以企业必须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如果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出现变更,因及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功时,可以采取法律的武器来合法地保障自身企业的权益。因此,合同的事中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为了保证合同履行,需要企业的各个部门密切的配合,这样合同的管理才能有效地实施。
(3)合同的事后管理
合同一旦签订,那么企业之间就会产生一种法律关系,任何一方,只要试图破坏这种关系,就是一种违法关系。一方只要有违约行为,对方可以就此申请赔偿甚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措施。合同事后处理措施是在事前管理和事中管理中没有奏效的前提下,是企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最后保障。
四、小结
总之,合同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一种重要的内容。为了加强企业合同的管理,我们应从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机制和加强合同管理模式等方面入手,为企业的发展保航护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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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是指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建筑施工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一)提高工程建设效率
工程合同里的时间节点是工程类合同的重点之一。工程的进行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来完成,不能无原则过度提前造成质量下降,也不能无限拖延造成双方的巨大人力、物力的浪费。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是保证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不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的,除去客观因素后按照合同的约定对责任方进行惩罚,加大了施工方的施工进度压力,也增加了施工动力。
(二)影响工程造价
施工合同不仅明确了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明确了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商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主要委托发包商代表、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对项目的建设进行过程管理,管理的过程也是以施工合同的基本内容为工作基础的.所以承包商、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及发包商代表无一不是依据施工合同来完成各自应该履行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这些职责、权利和义务的履行都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的合理与否。
(三)解决双方经济争议
合同是解决双方经济争议的重要依据。施工合同订立的作用之一是为了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就会影响另一方的权益,按合同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及违约条件都以施工合同为依据。最终以经济来衡量,让违约者付出经济代价,受害方得到经济补偿,违约责任及违约条件是工程竣工结算的基本保证。
二、建设单位合同管理常见问题
(一)合同管理人员对招投标工作的掌控不力
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对当前不断推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办法和合同管理知识的了解掌握不够,难以胜任合同制定一管理的职责要求,影响对工程建设过程各阶段的合同管理。
(二)招标阶段工作不当
招投标时,参与的施工单位很多,竞争相当激烈,按照法律规定,是本着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但是在实际招标过程中,中标企业也许并不是最优秀的,这也给日后的工作、合同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由于企业能力的参差不齐,管理工作也会有一定的阻力。
(三)现场合同管理存在漏洞
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不重视,造成施工方现场行为违反合同而建设方没有发现的现象,对建设方造成经济损失。
(四)没有及时变更合同
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如果合同的主体和变更内容不能一致的话,后期导致合同变更索赔的时候就会有更多问题的出现,所以影响到合同管理的完善。
三、建设单位合同管理对策
(一)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本人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组织管理人员包括技术、合同以及企业管理人员的在职定期培训。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在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合同条款、合同示范文本如FIDIC条款等。合同管理需要信息沟通和处理,所以培训可以采用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相结合方式进行,加强内外部的信息沟通,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合同管理方面的最新动态和最新方法。
2、建立岗位责任制。对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二)完善合同管理机构
完善合同管理机构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础。施工企业内应设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合同的管理和保存,配备专门的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合同管理。在强化合同管理过程中,加强企业内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调与合作,建立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对于大型集团施工的合同管理机构应当设二级合同管理体系,集团公司与其子公司直接承接的项目,由集团公司牵头合同的订阅、履行、变更、解除等,对于一些小型项目的合同可以通过授权方式交给施工企业签订和管理。
(三)招标时严格审查企业资格
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一般情况下,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订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此外,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施工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投标企业的内在质量。
(四)履约中的施工现场管理
按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合同签订后,在投标阶段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再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此指导工程施工,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成本目标。在施工过程中又应根据实际情况,将施工计划进行对比检查,并进行合理调整,以满足合同要求。按照工程进度及施工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有关单元工程(或分部工程)的现场检验或试验,所有的检验、试验结果均应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以便进行单元工程(或分部工程)验收。
(五)设计变更的签证与索赔管理
设计变更的签证和索赔必须及时适时适当地按程序进行。很多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变更工程的随意性很大,往往在现场发现图纸有问题或是实际情况有变化就要求施工单位变更或是会议上口头通知,项目部应现场做好施工记录及会议纪要请业主和监理签字认可;并及时发出变更核定单,适时地跟踪签字,并保存好签字手续;变更核定单一定要规范,变更内容要清楚适当,不能盲目扩大。同时签字盖章要规范。需要设计签字的要及时找设计认可。变更单确认后要及时确认变更费用,费用的计算要有依据。
变更单不能直接交给分包队了事,要根据分包队施工的具体数量和质量确定,对有些需要重新与分包队签订确认单的就要及时签订。对于由于业主或监理的原因造成的延误及损失,施工单位要及时进行索赔,索赔的项目要统计齐全,计算要有依据。所有的签证和索赔要有专人负责,递交给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时候都要记录签收,保留好相关资料,不能事后靠回忆补记。
结束语
建设项目合同是施工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基础,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对施工合同进行有效管理能够促进双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维护双方利益,确保工程质量。施工企业要加强合同管理就需要针对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提高合同意识,完善合同管理机构,控制施工合同的签订,重视懂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提高履约中的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合同索赔管理。
参考文献
[1]宋宗宇.建筑合同法规原理与实务[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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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 ,我国水利水电工程的发展也迈向了新的一个台阶,我国水电企业为国家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随之而来,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中却存在很多的问题。水电工程项目都是在签订合同之后,才能开始进行施工建设的,合同的签订就标志着施工的开始,也是进行施工的第一道工序。合同管理作为水利水电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水电企业管理水平提高起着关键作用。水电市场竞争激烈,做好合同管理工作,能够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使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
2. 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缺乏合同管理意识,遇到合同管理问题,问题不能及时、有效的解决。
2.2我国水电企业在工程合同索赔上的管理和控制还不足,索赔执行力度较弱、未对工程索赔依据进行取证,未及时进行追踪,导致工程索赔无据可依。
2.3管理人员对合同文件和档案管理不善,未对工程档案、双方来往信函、合同文件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保存,导致后期存在的工程索赔问题无据可依,对水电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4合同管理机构体制不完善。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一有些水电工程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合同分级管理、归口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谁都可以签,管理程序不明确。有的则是不严格按制度执行,缺少必要的审查评估,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
2.5合同管理机构及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缺乏专业合同管理人才一些建设项目管理机构缺少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合同管理,或者是缺少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将合同管理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则是领导直接规定由一般人员管理,而发生合同纠纷后则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3.解决工程合同管理问题的对策
为了提高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质量,使得合同管理更加的系统化、规范性,适应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的需求,避免工程合同管理问题的出现,水电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3.1树立正确的合同管理意识。
在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要求工程项目者必须树立正确的合同管理意识,加强对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以及时发现项目合同存在的问题,采取合理的处理方法,避免合同纠纷的产生。正确的合同管理意识主要表现在“做或不做”上。例如:在工程项目设计优化过程中,若设计优化质量有所保障,并对企业有利,那么项目管理者应该积极的去争取,但是必须对设计优化存在的影响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又如在工程项目变更过程中,虽然企业有义务去执行和实施,但是如果对企业不利,我们则可用巧妙的方法来让项目业主将工程变更任务取消,例如表明项目变更存在的风险,工程造价成本的提高等。面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项目管理者要积极开阔思维,以做好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促进水电企业的发展。
3.2项目合同的理解与运用。
水电企业在进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常常由经验不足,而出现盲目签订合同的问题,导致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水电企业在签订合同条款之前,必须对工程项目的合同条款法律依据进行详细的认识和掌握,并对合同条款进行深入的理解,避免盲目性合同条款的产生,减少工程合同管理问题的出现。再者,合同管理人员在掌握合同条款内容的同时,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充分的运用。因为,合同条款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中,对整个工程项目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企业需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加深合同管理人员对工程合同管理的认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工程合同管理能力。
3.3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合作。
合同管理是一个沟通合作的过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部门与各个部门的沟通合作,才能避免合同纠纷的产生。各个部门可以通过会议讨论或者书面对话的方式来进行沟通,以缩短工程人员与工程项目业主的距离感,对工程设计方案优化、工程价格的调整、合同协议的修改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企业应该建立各种沟通渠道,对内采取有效的反馈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反映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对外采取良好的沟通机制,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信息进行及时的捕捉,将有利于合同风险防范及工程索赔的控制。
3.4合同管理机构建立和完善。
根据我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要求,合同管理部门职责主要有工程项目的对内结算、对外结算等管理,强调合同计划。合同管理部门必须具有工程计量、工程计价、工程索赔、工程变更、工程进度及工程计划等职能,才能保证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时效性和全面性。合同管理部门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在对工程项目工作效率及连续性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并按照项目阶段性特征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在界定合同管理部门职能时,必须对其工作性能及部门交流合作等因素进行充分考虑。再者,对合同管理部门人员权力及职责进行明确分工,并加强与各个部门的沟通和交流,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及合同问题处理效率。
3.5合同文档的有效管理。
在工程项目合同实施的过程中,合同文档的管理十分的重要,因为它是工程索赔和工程变更的重要依据。一些施工单位为了实行工程索赔的目的,往往会将合同文件及相关档案来作为工程索赔的依据,以获取合理的索赔金额。工程项目合同索赔文档主要包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投标文件、合同签订书、来往信函、会议记录、施工气象、地质状况、 法律文件等。对这些合同文档进行收集和整理,以为工程变更及工程索赔提供重要的依据,有利于工程索赔处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6聘用专业合同管理人才
合同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要求很高,要求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造价分析能力,要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做好合同管理人才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对于合同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考核和培训,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合同管理任务的顺利进行,保障高质量的完成建筑工程项目。这也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举措。
结 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贯穿整个于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水电企业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水电工程是否能顺利进行,对水电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有重大影响,项目管理者必须树立正确的合同管理意识,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合作,做好合同文档管理工作,提高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水平,促进我国水电工程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姚晔.浅谈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J].科技与企业,2011,9(16):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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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加强合同管理是保证企业正常营运,实现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现实需要。水下工程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维持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手段。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企业只有加强经济合同管理,才能组织生产经营。企业要维持正常的经营活动,必须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获取一定的工程服务项目;也只有通过履行和管理合同完成工程项目,并继而取得收入和营业利润。企业只有对经济合同进行严格管理,才能使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得到密切的衔接和配合,高质量、低成本的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从而实现利润增值。相反,如果施工组织不注重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一旦有违反合同、错签合同或者不当履行合同的现象发生,必然要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增加企业不必要的开支和费用,从而加重企业负担,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甚者可能导致危及企业生存。
第三,加强合同管理是预防和解决经济纠纷的有力武器。我国的经济合同纠纷一直大量存在,甚至呈上升趋势。由于经济合同纠纷,不仅给国家和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也严重地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破坏了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秩序。这些经济纠纷相当大一部分是因企业合同管理不善造成的。潜水施工主体若对其所签合同缺乏必要的管理,才没有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隐患,其结果往往是为纠纷所累,不仅造成很多资源、成本在纠纷解决中耗费,也严重影响了同业主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所以,加强合同管理对于保证合同质量、预防经济合同纠纷、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就具有了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四,科学的合同管理能够防止经济犯罪、纯洁社会环境。经济关系法律化、合同化的推行,对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利用经济合同违法犯罪的现象也屡有发生、禁而不止,给国家、社会和企业自身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败坏了社会风气,污染了社会环境。当前,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违法犯罪的情况主要有签订假合同进行诈骗、采用签订合同的形式挪用公款、控制合同的签订行贿受贿等等。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并对经济合同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监督,就可以堵塞漏洞,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防止经济犯罪的发生,纯洁社会环境。
二、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同其它行业一样,潜水工程合同的管理也需要遵循一些普遍指导意义的原则。概括起来,这些原则主要有合法管理原则、全面管理原则、分类管理原则和流程管理原则。
(一)合法管理原则
经济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得公司的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合法原则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准则,也是合同的基本准则。在经济活动中贯彻合法原则,才能使名项交易活动纳入法制轨道,保障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具体说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要求,并参照有关政策。尤其不得订立非法合同。合同的签订履行争议的处理等管理行为一般应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法律无明确规定或属法律空白的,合同应遵循一般的公平公正诚信等原则。法律明确禁止的,应通过一定的技术处理手段,使合同管理合法或至少不违法。技术上无法规避的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合同管理不得为之。
(二)全面管理原则
完整的合同管理应当包括有序的多个环节,各个环节都需要恰当的合同管理,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和偏差都会影响整个管理工作的绩效。全面管理原则的实施可以分为四个方面:第一,缔结合同的前期准备阶段,包括了解对方资信情况、确定合同内容等是整个合同管理的基础;第二,合同的审核签订阶段,包括确定合同条款、按照规定流程审核等,是合同管理的核心环节;第三,依约履行阶段,包括己方依约履行和关注对方履约等,是实现合同管理目标的有力保障;第四,争议处理阶段,这一环节虽然不是合同管理必经环节,但关系当事人利益,也应妥善管理。
(三)分类管理原则
分类管理原则的要义在于不同种类的合同,具有不同的特点,应当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与程序。关于合同的分类有不同标准,依签约的对象分,可分为内部合同与外部合同,内部合同例比和存在关联、隶属关系的单位签订的合同;依重要程度可分为一般合同与重大合同;依标的大小可以将其分为小额合同与大额合同;依是否涉外,分为涉外合同与普通合同。分类的目的在于管理,对于内部合同、一般合同、小额合同、普通合同一般管理难度较小,方式与程序相对简单;对于外部合同、重大合同、大额合同、涉外合同管理难度较大,方式与程序往往复杂一些。
(四)流程管理原则
流程管理原则就是按照合同管理的职责,对合同管理工作流程进行优化设计,完善合同管理的权限指引,对合同授权、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履行、资料归档等整个过程都进行流程规划。合同管理不是对付应急事件的处理,而是一项惯常性工作,应当按照确定的规则和程序进行。合同管理应当设置专门人员,确定合理的程序,明确分工与职责,实现协作与制衡的有机结合。合同的流程管理是实现分工协作的基础,是管理细化及专业化的必要前提。流程管理可以充分调协不同的部门专业领域的知识资源,更可能实现管好合同的目的。流程管理明确相关部门与人员的职责,在协作管理的同时,有效的实现监督和制衡。
三、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
在明确了潜水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原则之后,在具体的工作中有效实施具体的管理工作主要应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也就是说总体上要分阶段/流程实施全面管理,同时还要确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一)合同的分阶段管理
合同目标管理的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是指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为实现预期的管理目标,运用管理职能和管理方法对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行为施行管理活动的过程。
1、合同订立前的管理。合同一旦签订就意味着合同生效和全面履行,所以要采取谨慎、严肃、认真的态度,作好签订前的准备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市场预测、资信调查和决策,以及订立合同前行为的管理。
2、合同订立时的管理。合同订立阶段,意味着当事人双方经过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充分酝酿、协商一致,从而建立起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关系。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应当认真、严肃拟定合同条款,做到合同合法、公平、有效。
3、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合同依法订立后,当事人应认真做好履行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首先是本企业要严格信守合同,认真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其次是如发生对方履行义务不完全时,要在法定的或约定的时间内向对方提出。如果收到对方关于履行方面异议的函电,应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回复。与此同时,对无异议但又不履行的要确定不履行的原因,并取得有关证明,以便明确责任。
4、合同发生纠纷时的管理。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之间有可能发生纠纷,当争议纠纷出现时,有关双方首先应从整体、全局利益出发,做好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以利于纠纷的解决,合同资料是重要的、有效的法定证据。
(二)制订完备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管理档案。
合同管理要求进一步深入研究合同管理活动不同阶段的具体特点、要求、控制手段、工作侧重点等问题,结合合同管理的可利用资源状况和实际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制订相关具体措施,突出合同管理的关键点。合同管理制度主要有:合同备案审批制度、合同专用章使用登记制度、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制度、合同检查监督制度、合同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合同纠纷处理制度等。合同订立的的基础资料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所有资料,都应由专人负责,并随时收集和保存、整理编号装订,及时归档。使合同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从而形成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发展的良性循环局面。
对企业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合同管理活动基本上达到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保证了合同管理的综合质量,也使合同管理新模式有了制度和措施支撑。同时,企业还应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执行效果评价工作,通过对合同管理有关制度的评价,按照合同管理实际操作情况进行调整,以达到制度执行有效。
1、合同归口管理制度
合同归口管理制度是指对企业合同实行由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全面、统一管理的制度。其内容包括:确定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规定合同管理的原则和基本内容;规定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的程序和要求;规定合同管理人员和合同承办人员的岗位资格要求;对合同管理人员与合同承办人员的考核、奖惩等。
2、合同分类专项管理制度
企业法律机构应当根据本企业合同的种类和特点,在合同归口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各类合同的分类专项管理制度,包括:专项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及其职责;管理原则、程序和要求;对管理人员的考核、奖惩等内容。
3、合同授权委托制度
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订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委托书,规定明确的授权范围、权限和有效期限。
4、合同的审查制度
合同的专业性、法律性很强,内容比较复杂,特别是一些重大合同,能否正确地签订、履行,对企业关系极大。因此,必须经过严密的审查,方能对外签订。合同的审查制度,就是规定企业各有关部门在合同审查中的职责、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和审查时限,保证合同正确签订、履行制度。
5、合同的公证制度
在订立一些重大合同时,可依法办理公证,以使合同内容趋于完备,并使合同更具合法性和证据力,为合同顺利、正确、全面地履行打好基础。为此,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公证工作的管理。
6、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合同专用章是企业签订合同时专门使用的印章。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签订一切合同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由专人统一保管、使用;合同专用章应当由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编号、备案;合同专用章刻制的申请、审批手续;对滥用合同专用章或者对合同专用章管理不善的责任人的处理等。
7、合同台账及统计报表制度
合同台账及统计报表制度,即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及有关统计报表。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合同编号、标的物类别、标的物名称、标的物规格和数量、交付期限、执行记录、欠交数量等情况逐一进行登记,以便随时掌握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合同台账主要包括: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台账;合同变更、解除台账和违约合同登记台账等。合同统计报表主要有:合同签订情况进度表和合同执行情况进度表。
8、合同归档制度
企业必须制定严格的归档制度,妥善保管合同。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承办人员应当将合同正本交单位合同管理人员保管,合同副本留承办人备用,必要时抄送、抄报有关部门。合同管理人员对已经生效的合同要进行编号登记,逐个建立档案,与合同有关的文书也要附在合同卷内归档;对履行完毕的合同,按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进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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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合同管理规定,规范合同管理业务流程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项目不分大小轻重都应严格按照企业制定的合同管理规定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减少项目执行中的纷争。
(三)严密制订合同违约条款,保证合同履行的规范化
在起草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时要审视夺度的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各种违约情况,缜密的制定好违约责任和赔偿措施的合同条款。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双方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及时地解决争议问题。
(四)加强工程合同的索赔管理工作
合同的索赔管理要求承发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到各种不利的因素,合理预测合同履行时可能会发生的违约情况;严格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降低合同风险,科学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己方的合法权益。
(五)重视合同终结的评估工作和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一个工程合同终结后的评估是对这个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其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的执行情况,现行法律法规的应用情况,以及合同中容易出现问题条款的注意事项。及时有效的评估工作对合同的履约能力、索赔原因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可做到科学的分析汇总,能为以后相似的工程项目提供管理经验的借鉴,比如在造价控制方面需考虑进的因素。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基础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要将合同管理工作和电子化、网络化管理相结合,全面推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投资建设了首次使用世界先进的“云计算”技术,采用微软.NET技术架构,实施“大集中”管理模式的中国石化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简称CMIS),初步实现了统一、集成、规范、高效、便捷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了企业规范经营与合规管理水平。通过系统的建设、应用实现了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合同管理的专业化和一体化,普遍提高了合同管理效率和有效降低了合同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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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最高行为准则,不仅是规范双方经济活动的依据,还是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一项重要的法律依据。工程合同管理是企业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加强工程合同管理,从“依法治企”的角度看,合同法制观念得以牢固树立,合同义务自觉履行的意识得以提高,避免法律风险的方案得以提出,合同的履约率得以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也会随之得以大大增加,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将得到确保。从企业的管理角度看,合同管理始终贯穿着工程的整个施工过程,并直接关系着企业正常施工和正常结算的管理,企业中的一系列活动都离不开合同管理,加强对合同管理的过程就是在提高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过程。为此,加强对工程合同的管理,才能不断提高建筑企业竞争力,也才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一、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存在问题
1、合同文本缺乏规范化操作,法律意识淡薄
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合同条款多,内容冗杂,但是很多当事人对合同不够重视,合同的签订往往草率进行,导致合同签订的条款不完善、不严谨,甚至是内容上产生很大的歧义,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进度款支付以及工程结算时缺少依据,产生合同纠份。而且在工程施工中,合同不规范也会反映在承包商得不到业务而迁就业主,按照业主的意愿签订合同,使得合同中内容产生不平衡的问题,工程施工起来,一旦是牵涉到经济权利,终将导致经济纠纷的产生。
2、施工合同不严谨,重要条款缺失
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招投标文件和招标书的使用是一项重要的参考。但在实际签订合同中,甲乙双方往往会过多考虑自己的利益,肆意避开招投标文件中没有设定的内容和指标,例如:所依据的定额之外的计价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条款用词不准或模棱两可;承发包双方职责划分不清;缺少工程变更、合同变更等处理程序,对索赔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协调等问题缺少规定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增加了包干的风险系数,导致施工合同与政策文件内容的背道而驰,极易发生经济纠纷。
3、忽视合同严肃性,等价索赔工作难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违约现象普遍存在,很多都是集中在工程建设中建设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方不及时审核竣工结算,有意拖欠工程款,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导致合同的信用度、合同的严肃性、合同的权威性受到极大的威胁,严重影响了我国建筑市场秩序,导致建设市场工程款拖欠的顽症。在最近十年间有关全国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来看,随着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加,拖欠工程款的数量呈上升趋势,导致这一趋势的原因是法律制度尚处在完善和适应阶段。
4、合同管理意识薄弱,缺乏专职的合同管理人才
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对工程没有及时进行跟踪和动态的合同管理。目前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大多数是非合同管理专业人才,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大部分是工程施工、工程管理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兼职或中途转用,管理人才匮乏,严重的影响了合同的管理。
二、加强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措施
1、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不仅涉及经营、造价,而且涉及施工管理的各个方面,要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必须有专门的机构,专业人员从事这样的工作。要从上到下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 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合同管理覆盖到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设置专职法律顾问、合同管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员,并具体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地位、职能,合同管理部门与其它执行部门的职责范围,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规章制度,最终形成从合同谈判、审核、履行到监督检查,保证合同有效实施的保障体系。
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①合同交底制度。对新签施工合同,首先由企业合同预算部门对合同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投标报价采取的措施,如不平衡报价、多方案报价法等,对项目部合同部门进行交底,使合同部门充分了解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构成,采取的措施及采取的何种施工方案。再由合同部门与技术部门协商,分析研究施工方案是否可以优化,进行技术经济论证。②合同会审制度。通过会审,不但要掌握合同的主要内容构成,而且要对合同有一个全面的认识,重点保证合同中的关键工序,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工程的施工,把合同对施工过程中的有利影响发挥最大,把不利影响降到最低。③合同审批制度。合同在签订前应执行审查、批准制度,即项目部各业务部门会签后,以项目部名义上报企业合同预算部门和法律办审查,再报请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意见,明确表示同意对外正式签订合同。经过严格的手续,使合同签订的基础更加牢固。
3、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1)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履行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详细情况。
(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看法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4、明确合同管理分工,权责分明
在工程合同签订完毕之后,要加强对合同的贯彻执行,加强对合同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在此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范,遵守现代企业的管理方式,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对合同管理的权责进行明确的划分,实施项目经理的负责人制度,并代表施工企业全面管理合同,加强合同职能的执行,在此过程中,并设立专门的合同监督管理机构,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合同中存在问题,及时有效地进行反馈,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总之,因此,要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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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施工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没有工程施工合同,就无法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的规范之中。施工企业实行的总包、分包、内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来确定划分的,其内、外合同的关系不但一脉相承而且标的、权责也高度一致。也就是说,所有内部承包的具体内容,就是企业对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项指标的分解与落实。这就使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完整的、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
二、当前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
现阶段,各施工企业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的标前及标后的评审,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业主的能力及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有的单位执行的不够。另外,有些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企业领导对合同风险缺乏防范意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等方面支持不够。
2.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3.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
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4.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
有些企业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依据,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这是企业管理之大忌,最终将给企业带来重大的隐患。
5.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一部分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文化水平不高,业务不精通,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有效地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1.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大力贯彻全面合同管理观念。
(3)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
(4)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5)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有利于及时正确地决策,而且在发生纠纷时能及时地提供有力的证据。
(6)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工程中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的依据并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各工程活动有根有据。
(7)充分发挥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的作用。
2.及时做好合同跟踪
(1)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2)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和差异程度。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3)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
3.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1)现场中对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或分包单位工作的监督,给它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提供工作保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
(2)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监督,协调与他们的关系,如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对方合同责任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索赔与反索赔,处理合同纠纷。
(3)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
(4)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5)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同扩展分析。
(6)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工程资料。
4.防范工程合同违约行为
(1)谨慎订立合同、减少瑕疵合同以减少违约的发生。
(2)业主、承包商在合作中存在目标分歧的情形下,应借助各种制度安排来协调合作中的目标分歧以实现合作的潜在利益:包括工程监理制度,质量保修制,质量事故处罚制度等。
(3)要让监理发挥良好作用,抑制承包商的风险。
(4)加快信用制度建立,提高故意违约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