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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德医风专题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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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德医风专题

篇1

    凤险,指的是致使货物毁损、灭失的意外事由,而风险的转移实际指的就是风险承担的转移,也就是对风险所造成的损失的承担的转移。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因其涉及的利益重大,因而对于风险转移这一个直接关系双方当事人切身利益并影响双方基本权利义务的问题,各国对其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在法律中明确予以规定。

    二、风险转移的三个原则

    在国际贸易发展的过程中,关于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的问题,各国经过了长期的争论,在实践中先后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合同订立时转移。合同一经订立,即使未付款也未交货.风险即发生转移,货损责任从卖方转移到买方。这种规定大多忽略了对买方的权益保护。当合同订立时,货物仍存卖方手中,风险就已转给买方,这容易造成卖方怠于保管货物的结果,给买方带来损失。所以这种风险转移的原则并不被接受

    2、风险随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发生转移,即在货物所有权转移至买方前,货物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但所有权一旦转移给买方,不论货物是否已经交付,其风险即由买方承担当货物所有权因买卖合同而发生转移时,凤险自然也应随之转移。它在过去是可行的,但是在现在的国际贸易中,独立承运人用先进运输方式运送货物,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往往以海运提单的转移为标志,这种所有权的转移实际上是一种名义上的转移,标的物仍在卖方的控制、占有之下。因此,风险随所有权的转移也不适应当代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

    3、交货时转移,即以货物的交付时间来决定风险转移的时间,这就把所有权转移问题同风险转移问题区别开来。实务中应以具体交货时间来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而不论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在这一原则下,风险的转移是从保管货物免遭损害的角度来确定的,货物在谁手里,谁就更容易保护货物。以交货时间来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而不论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具有科学性和公平性。因此,这一原则在国际贸易中得到普遍推崇。我国采取的是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这一原则。

    三、风险转移的时间

  根据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公约》关于风险转移的时间有如下规定:

 1、涉及运输时的风险转移。国际货物贸易因其国际性,往往需要经过运输环节,而风险大多发生在运输途中。《公约》第67条规定,如果买卖合同没有规定卖方必须在某一特定地点交货,那么货物的风险在卖方按照合同把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时起,就转移给买方承担,此即“第一承运人规则”。如果买卖合同规定卖方必须在某一特定地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风险仅仅在卖方将货物于特定地点交付给承运人时方才转移,此即  “特定地点承运人规则”。同时基于货物所有权与风险分离原则,卖方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转移。虽然提单在甲公司手中,但根据所有权与风险相分离的原则,并不能阻止风险转移,货物灭失由乙公司承担。

    2、在途货物买卖风险的转移。在途货物买卖,也称路货买卖,是指针对已经在运输途中的货物,买卖双方达成的货物买卖。由于货物已在运输途中,买卖双方对于货物的实际情况都不大了解,这样无形中加大了交易的风险,所以,确定在途货物风险时要相对复杂一些。《公约》第68条规定,在途货物买卖,货物风险原则上从订立合同时起就转移给买方承担。但如果在途货物买卖是凭单交易,即卖方以向买方交付运输单据作为交货依据时,风险转移提前至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单据的承运人时。简单的说就是凭单据交易的路货买卖,在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风险发生转移,由买方承担风险。同时为保护买方,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卖方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发生损坏或灭失的事实,而向买方隐瞒,那么货物风险仍由卖方承担,而不按上述时间转移。

篇2

具体来看,河北与京签署的协作协议及备忘录包括《共同打造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框架协议》、《共建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合作区协议》、《共同加快张承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协议》、《共同加快推进市场一体化进程协议》、《共同推进物流业协同发展合作协议》、《交通一体化合作备忘录》等。

为能精准承接北京重点项目的转移,河北省对此真是下了一番功夫。首先确定了部分重点承接地区及其功能定位。例如,定位承德承接中关村的相关产业,打造中关村承德产业基地,北京新机场空港新区规划范围则是廊坊市的广阳、永清、固安,保定市的涿州部分区域,用以承接北京优质要素和产业转移,发展金融服务、总部基地、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和电子信息等高端制造业,承接首都功能转移。唐山曹妃甸区新型工业化基地,承接北京石化、装备制造、钢铁等产业转移,合作发展港口物流、海洋经济、海水淡化、节能环保等产业,并将与京津合作打造环渤海自由贸易区。保定白沟则是利用原有商贸优势,建立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市场商贸、仓储物流产业体系。

对此,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城市问题研究所副研究员赵继敏向《财经界》记者表示,仅从协议的名称来看,与河北省的期待仍有一定的差距。河北主张的是承接北京相关产业的转移,筛选出49个产业园区,绘制承接北京产业转移地图。而北京除了提出共同建设曹妃甸和新机场之外,更多地选择在物流和市场一体化方面进行合作,几乎没有明确提出疏解某项产业职能到河北。以此来看,双方的利益博弈仍在进行。

再看天津方面,上述京津签署的协议分别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推进实施重点工作协议》、《共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合作框架协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合作的协议》、《关于加强推进市场一体化进程的协议》、《关于共同推进天津未来科技城京津合作示范区建设的合作框架协议》、《交通一体化合作备忘录》。

从京津双方签署的六项协议来看,京津“双城记”朝着具体化、项目化、常态化迈出了重要一步。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北京企业到天津投资占到了天津吸引外部投资总量的三成,上千家中关村企业已在天津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此次签署的协议,将推进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天津未来科技城京津合作示范区建设,培育一批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平台。通过搭建技术和产业转移平台,京津将共建一批高端研发机构。

“听市长也要听市场”

虽然地方政策已有一定的支持,北京产业转移,更多需要市场调节,需要有成熟的承接地,无缝对接,这样的产业结构调整才会达到初衷。

赵继敏认为,京津冀多年来没有形成一体化发展的根源在于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没有切实做好各自的分工。实践证明,单纯通过行政区的地方或部门去推动难以形成区域协调发展的合力,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最终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而不能通过简单的行政命令加以解决。

今年以来中央高层的重视将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放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这为打破地方和部门的藩篱,塑造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奠定了坚实的行政基础,但要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还需要政府、企业和各类利益主体从尊重市场规律出发,将区域一体化发展放在长期性、系统性、集成性基础上,政府“有为”而不越位,“市长”、“市场”都能发挥积极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指出了在资源配置中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新的历史阶段推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市场将起到更大的作用,听市长,也要听市场,将“市长”的宏观调控与“市场”的基础性引导有效结合起来,形成区域良性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定程度上,‘市长’负责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市场决定企业和产业的最终走向,市场遵循‘人往高处走的原则’。”赵继敏表示,京津冀一体化,主要目的是缩小过大的区域发展差距,疏解北京过多的功能和人口。市场机制下,区域差距并不一定就会缩小。事实上,按照“循环累积原理”,可能呈现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马太效应”。这主要是因为现代经济中,人力资本是最核心的资源,而优质的人才总是向那些公共服务好的地区集聚。因此,推动京津冀一体化,在根源上,还需缩小区域之间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甚至给予一些将要转移的优质人才享受同北京同样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服务,才能真正推动人才的流动、产业的转移,以及首都多余功能的疏解。

不可只瞄准“低端产业”

作为京津冀一体化过程中的焦点之一,大型批发市场的转移受到人们的特别关注。谈及此,赵继敏就一针见血地指出:“北京城市功能疏解不能只瞄准‘低端产业’。”事实上,有研究指出,纽约等国际大都市,均有大量的批发零售业存在,越是发达的大都市,越是高端和低端产业相混杂的结果,因为高端产业和低端产业之间有着隐含性的联系(比如高端人口需要低端人口提供家政、安保等各类服务)。将城市功能疏解只瞄准批发市场等所谓的低端产业,最终的结果是产业无法真正疏解,城市进一步膨胀不可遏制。

为此,记者对北京市大红门批发市场进行了实地走访。在走访中,商户刘先生告诉《财经界》记者,他在这经营服装生意已经数十年了,自前段时间大红门批发市场要整体外迁的消息传出后,自己就很是担心。“我们都是从外地来的,近几年在政府的优惠政策支持下,生意经营的还算不错。我们已经有了稳定的住所,子女也在京接受教育,也算是在北京扎根了。如果我们的市场要外迁的话,客流量能否有保障,生意还能否稳定,子女教育该怎么办?”刘先生向记者讲述着自己的苦衷。

在北京,有着像刘先生这样苦恼的人不止他一个,多个大型批发市场的商户都有着这样的感受。

篇3

凤险,指的是致使货物毁损、灭失的意外事由,而风险的转移实际指的就是风险承担的转移,也就是对风险所造成的损失的承担的转移。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因其涉及的利益重大,因而对于风险转移这一个直接关系双方当事人切身利益并影响双方基本权利义务的问题,各国对其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在法律中明确予以规定。

二、风险转移的三个原则

在国际贸易发展的过程中,关于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的问题,各国经过了长期的争论,在实践中先后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合同订立时转移。合同一经订立,即使未付款也未交货.风险即发生转移,货损责任从卖方转移到买方。这种规定大多忽略了对买方的权益保护。当合同订立时,货物仍存卖方手中,风险就已转给买方,这容易造成卖方怠于保管货物的结果,给买方带来损失。所以这种风险转移的原则并不被接受

2、风险随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发生转移,即在货物所有权转移至买方前,货物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但所有权一旦转移给买方,不论货物是否已经交付,其风险即由买方承担当货物所有权因买卖合同而发生转移时,凤险自然也应随之转移。它在过去是可行的,但是在现在的国际贸易中,独立承运人用先进运输方式运送货物,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往往以海运提单的转移为标志,这种所有权的转移实际上是一种名义上的转移,标的物仍在卖方的控制、占有之下。因此,风险随所有权的转移也不适应当代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

3、交货时转移,即以货物的交付时间来决定风险转移的时间,这就把所有权转移问题同风险转移问题区别开来。实务中应以具体交货时间来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而不论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在这一原则下,风险的转移是从保管货物免遭损害的角度来确定的,货物在谁手里,谁就更容易保护货物。以交货时间来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而不论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具有科学性和公平性。因此,这一原则在国际贸易中得到普遍推崇。我国采取的是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这一原则。

三、风险转移的时间

根据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转移时间的原则,《公约》关于风险转移的时间有如下规定:

1、涉及运输时的风险转移。国际货物贸易因其国际性,往往需要经过运输环节,而风险大多发生在运输途中。《公约》第67条规定,如果买卖合同没有规定卖方必须在某一特定地点交货,那么货物的风险在卖方按照合同把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时起,就转移给买方承担,此即“第一承运人规则”。如果买卖合同规定卖方必须在某一特定地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风险仅仅在卖方将货物于特定地点交付给承运人时方才转移,此即“特定地点承运人规则”。同时基于货物所有权与风险分离原则,卖方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转移。虽然提单在甲公司手中,但根据所有权与风险相分离的原则,并不能阻止风险转移,货物灭失由乙公司承担。

2、在途货物买卖风险的转移。在途货物买卖,也称路货买卖,是指针对已经在运输途中的货物,买卖双方达成的货物买卖。由于货物已在运输途中,买卖双方对于货物的实际情况都不大了解,这样无形中加大了交易的风险,所以,确定在途货物风险时要相对复杂一些。《公约》第68条规定,在途货物买卖,货物风险原则上从订立合同时起就转移给买方承担。但如果在途货物买卖是凭单交易,即卖方以向买方交付运输单据作为交货依据时,风险转移提前至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单据的承运人时。简单的说就是凭单据交易的路货买卖,在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风险发生转移,由买方承担风险。同时为保护买方,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卖方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发生损坏或灭失的事实,而向买方隐瞒,那么货物风险仍由卖方承担,而不按上述时间转移。

篇4

1.2临床带教的问题 带教老师通常同时承担一线工作,繁重的临床工作使得老师没有时间和精力详细的指导他们进行临床诊疗,对实习生讲解少;一方面患者自我保护意识觉醒及医患关系日趋紧张,老师们出于医疗安全方面的考虑,很少给予机会进行尤其是基本技能的操作实践;部分老师带教意识薄弱,而且实习生刚开始时工作效率较低,影响带教老师的工作进程,经常有学生抱怨老师们仅安排他/她们做一些具体的事务性工作,而临床实践机会较少,觉得学不到东西,没有发挥临床实习的实际意义。 

1.3伦理及法律问题 实习带教过程需要患者的配合,随着人们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和法制观念逐日提高等因素的影响,部分患者自觉隐私受侵而出现反感、抵触情绪,愿意作为教学资源的患者越来越少,这给临床实习教学带来很多困难,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也越来越多,2000年9月就发生了全国首例由于医院将患者作为教学对象而被提起诉讼、要求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由此引起人们对于临床带教设计伦理问题及法律法规支持问题的讨论[1~3]。《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没有对临床实习作出特殊规定,也没有相应法律法规规定临床实习学生所应具备的权力,医学生没有独立工作的权利,也影响学生的工作积极性。 

1.4医学生方面的问题 

1.4.1实习态度 医学生经过理论知识的学习,对疾病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迫切地希望能在临床医疗工作中直接接触患者,对疾病有个直观形象的了解,并且希望运用所学到的知识为患者解决医疗问题,所以开始时他/她们对实习充满热情和期待,但是时间一长,部分学生发现带教老师们出于医疗安全方面的考虑、繁重的临床工作没时间详细的指导他们进行临床诊疗甚至是带教意识薄弱,老师们仅安排他/她们做一些具体的事务性工作,而临床实践机会较少,因此工作和学习热情下降,甚至出现抵触、厌学情绪。另一方面,实习期意味着即将毕业面临选择继续深造还是参加就业分配等问题而变得浮躁,对需要继续升学的学生而言,复习考试的时间与实习时间重叠,实习期间必须分出大量精力于复习中,因此不能安心实习。再者,医学生由于缺乏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概念,低估了社会、心理、环境等因素在医疗中的作用,存在只关心病、不关心人的现象,部分医学生实习小组因为人数较多,在病床前有交头接耳及轻声嬉笑等事情发生,导致患者及家属反感不配合示教。 

1.4.2实习能力 

1.4.2.1问诊重点不突出、查体不全面、手法不正确、汇报病史凌乱、病例书写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需要反复练习,总结经验。 

1.4.2.2心理准备不充分,信心不足。见习学生刚开始接触临床,不熟悉医院环境及工作流程,触患者后,发现临床病例与书本知识有很大差距,因为患者的症状和教材上描述的不同,而且风湿免疫专业的患者临床表现多样、化验检查结果解读复杂,因而无从判断及分析病情,更无法从容的运用相对有限的医学知识对患者进行初步的诊疗并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 

1.4.2.3医患沟通能力差,交流受阻。由于患者及家属因为对医学生不信任,而医学生也表现出不自信,所以患者对医学生的临床诊疗工作配合度不够,影响病史采集及体格检查等。 2 更好的做好医学生实习带教工作的对策 

2.1教学医院与教研室的重视是做好实习带教的关键。设立固定的示教室,挑选高年资主治医师或以上资历具有较丰富临床教学经验、有高度责任心和热情、乐于施教的医师担任带教老师。对每位老师进行同行评议及学生评议,对评议结果不好的老师进行末位淘汰。能督促带教教师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与时俱进,更新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以最新的知识、最新的理念和最先进的技术来指导学生。同时在教研室的指导下,改变教学模式,采用以学生为中心、以问题为中心的PBL带教模式也使医学生的积极性和自学能力得以提高,带教老师也不再是根据以前的教学资料稍作修改反复重复教学,从而不断提高教学能力,更新教学内容,改善教学方法。PBL教学方法的带教教师的角色变化很大,由“主讲者”转变为“引导者”,要求带教教师内科学知识丰富、扎实,思路清晰。PBL教学方法具有明显的优势[4]。 

2.2注重临床基本功训练。重视医疗文书书写,规范体格检查。查房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汇报病例,突出重点,明确查房目标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带教老师指导学生进行有征对性的体格检查,规范体检顺序及手法,将本学科有关新进展、新技术反映到查房中。我院作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具有目前国际国内先进的硬件设施,教研室高仿真教学器具比如综合模拟人、复苏安妮、穿刺训练模型、多种局部功能模型、计算机互动模型等,侵入性操作不会有任何危险,同时又符合伦理要求能保证患者的隐私权且模拟真实情境,又允许学生出错,敢于动手操作,方便反复练习,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带教老师也尽量指导学生亲自动手进行各种操作。 

2.3注重临床思维的培养。临床实习的目的就是指导医学生把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到临床工作中解决医疗问题。但是通常即便是相同疾病的每一个患者的临床表现往往不同,尤其风湿免疫疾病的临床表现具有多系统受累的特点,更加会给诊断和治疗带来困难,我们采用多系统回顾问诊法及系统查体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并且根据病情进行重点问诊和查体,抽丝剥茧,得到正确的诊断,做出正确的诊疗计划。通常对于疾病诊断,老师们主张“一元论”,但是风湿免疫病通常有两种疾病重叠的现象,称为重叠综合征,还有同时或不同时具有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多发性肌炎(PM)、硬皮病(SSc)、类风湿关节炎(RA)等两种疾病的混和表现又没有达到上述疾病诊断标准的情况,称为混合性结缔组织病,还有多种风湿病常常继发干燥综合征的情况,对于这些情况,医学生需要转变观念,不能固守“一元论”的思维。因此如何培养学生由纵向思维逐渐向横向思维的转变,由理论知识向临床实践的转换并且按照循证医学的理念指导临床诊疗就是临床思维能力培养的过程。临床思维能力的培养使医学生的临床诊疗从“无意识”到“有意识”,使临床思维具有逻辑性和科学性。我院采用PBL教学模式,学生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主动学习的欲望得以提高。激发学生从被动接受到主动获取,从理论学习到付诸实践,教会他们自主学习的技巧,为可持续发展打基础。于峰等[5]对比PBL教学组和传统教学组研究发现:PBL教学方法不影响医学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而且有助于临床思维能力的培养。风湿免疫专业的患者临床表现多样、化验检查结果解读复杂,对刚接触此类疾病的实习医生来说,从容地解决所有问题存在困难,打消他们的积极性和自信心,甚至产生畏缩心理,这些不良情绪,都不利于临床实习的继续进行,针对这些情况,带教老师需要鼓励学生,使其认识到医生是一份培养周期长的职业,医生的经验需要长年的工作积累及不断的学习和更新知识。并且通过典型病例教学查房,或者标准化患者模拟,先由实习生问诊查体,然后由带教医师补充询问并且做查体示范,并对学生的问诊及查体进行评价,然后进行讨论,围绕为明确诊断讨论所需要的辅助检查进行讨论,强调辅助检查的针对性及经济性和有效性。讨论诊断依据、鉴别诊断、治疗原则等,从而熟悉风湿免疫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 

2.4适当进行考核。我们按照五站式考核的模式,带教老师选择新收患者让即将出科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问诊、查体、书写病例,考核学生动手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由本科责任主治医师出题进行理论考试,结合患者实际提出问题,使得学生的理论水平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 

篇5

一、因承载力不足产生的裂缝

由于砖砌体是脆性材料,其抗拉强度较低,因承载力不足而产生的裂缝,很可能是结构破坏的特征。因此,正确认识这类裂缝的形态特征是十分重要的,这类裂缝主要产牛原因有;柱、窗间墙高厚比较人的中心受压和小偏心受压;承载大梁的墙局部受压;轴心受拉或偏心受拉;砖挑檐的竖向剪力:墙柱的大偏心受压;砖平拱的竖向弯矩:砖过梁的弯矩和剪力共同作用。

二、基础不均匀引起的裂缝

(1)正八字形裂缝:建筑物中部的下沉值较大,建筑物形成正向弯曲而造成正八字形裂缝。(2)NA字形裂缝:建筑物中部的下沉值较两端小,建筑物形成反向弯曲而造成倒八字形裂缝。(3)斜裂缝:建筑物地基局部软弱,造成局部沉降量过大而出现斜裂缝,相邻的建筑物间距过小,新建的高层建筑造成原有建筑不均匀沉降。(4)竖向裂缝:底层大窗台下的竖向裂缝,主要是因为窗间墙下基础的沉降量大于窗下基础的沉降量(因为大孔洞削弱墙重),使窗下墙产生反向弯曲变形而开裂。(5)水平裂缝:水平裂缝一般有两种。①窗间墙上的水平裂缝,一般都在每处窗间墙的上、下两对角处成对出现,沉降量大的一边裂缝在下,沉降量小的一边裂缝存上;②水平裂缝发生在地基局部塌陷处,这种裂缝较少见。

三、温度变化引发的砖砌体裂缝

1.温度裂缝形成的机理简析

外界温度变化使组成房屋建筑的结构构件产生胀缩变形,当这种变形受到其他构件的约束时,就会在构件内部或相互约束的不同材料构件之间产生应力(主要为拉应力和剪应力),当应力超过构件材料的强度极限时,就产生了温度裂缝。

在使用两种不同材料的屋面板与墙体之间,线膨胀系数a差异较大,通常混凝土屋面板的线膨胀系数a1=10×10-6,砌体的线膨胀系数a2=5×10-6。当两者以相同的温差升降时。由于线胀系数不同,在接触面上将产生相对位移,而这位移受到限制,则产生剪应力。由于屋面受到阳光的直射,通常屋面板的温度总是高于墙体的温度变化,使得这种剪应力更大。当膨胀产生的应力大于砌体的抗拉强度tmax>ftk时墙体就产生斜向温度裂缝。当温度应力超过墙体的抗剪强度tmax>fv时墙体就产生水平温度裂缝。由于应力集中的原因,就在门窗洞口四角产生竖向及斜向裂缝。而楼板的斜裂缝主要由于纵横双向框架梁受热膨胀产生推力作用于端角楼板上,超过混凝土的抗拉能力,产生了斜裂缝。

2.房屋建筑工程出现温度裂缝的修复

在发现温度裂缝时,不要急于修复,应观察到裂缝稳定后,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若发现屋面保温层末达到热工要求和标准时,首先应重新改做屋面保温隔热层,以防止裂缝继续活动。鉴定裂缝的稳定方法是在裂缝内嵌抹水泥浆或贴玻璃纸,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判断确定。对裂缝的处理须从建筑的美观、强度、耐久、使用功能等方面并充分考虑到裂缝形成的机理,从根本上加以治理。大致有:①裂缝细小,对房屋正常使用影响不大,可暂不处理;②裂缝虽细小,但已造成墙面、屋面、楼面的渗水,或对钢筋混凝土内的钢筋保护的需要,可采用嵌补密封或压力灌浆进行处理;③对于裂缝较大、较多又贯穿墙体,不仅影响美观和正常使用,还对房屋的刚度和抗震性能有较大的影响,这种情况下可在裂缝墙体两侧用或Φ6@500钢筋网片,并用Φ6@500的钢筋穿墙将两钢筋网片拉紧固定后,外抹水泥砂浆或喷射混凝土以补强加固。

四、砌体材料本身产生的裂缝

如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灰砂砖等的砌体,前者致裂的主要原因是竖缝砂浆难以饱满以及特殊的构造要求未能跟上。后者一般使用温州地区蒸压灰砂砖,由于其本身对温差敏感、表面光滑等特殊性,虽然外观、尺寸指标均较好,但在实际使用中对严格的灰砂砖砌体施工规程不熟悉,缺少使用经验,导致除存在粘土砖常见裂缝外,还常见在较长墙段中及外墙窗台下的竖斜裂缝。其机理可以认为:①刚出厂的灰砂砖稳定性差。灰砂砖主要由细砂和石灰组成,蒸压养护后,一般不到一周即已出厂,但根据生产经验,灰砂砖在出厂的一月内其释放的热量较大,存在着反复的化学反应过程,而且实际上一时难以完全反应,因此,体积极不稳定。 ②对含水率有苛刻的要求,据有关试验资料和使用经验表明,含水率控制在7%~10%之间砌体可获得较好的粘结力和抗剪强度,否则影响明显。③砖体表面太光滑,粘结性能差,特别是当含水率不当致使砌体砂浆强度低劣粘结不良后,直接地导致了在缝间抗拉剪强度低下。预防的主要方法:①确保使用前的稳定期;②严格控制含水率;③严格按温州地区有关灰砂砖操作规程和构造要求施工;④改善砖面造型。如能切实落实这四类措施,在目前大力推广使用墙改材料的今天,灰砂砖还是有广泛的生产和应用潜力的。

五,冬季施工时的注意事项:

篇6

风险转移制度中的风险主要是指货物高温、水浸、火灾、严寒、盗窃或查封等非正常情况下发生的短少、变质或灭失等损失。这里的“风险”一般须符合两个基本特点:首先,这种损失并不是因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的违约造成的,也就是说任何一方当事人对此损失都无过失。其次,这种风险是当事人不可预见的,具有不确定性;在商业贸易中的正常风险,如货物行情的涨跌等并不包括在内。

风险转移的关键是从何时起风险开始转移。各国的一般原则是风险在哪一方,就由该方承担此种损失。所以,在卖方把风险转移给买方之前,如果货物发生了意外损失,此损失应由卖方承担,即使卖方已把货物托运交付给买方也不能因此而免去其交付义务。反之,如果货物意外损失发生时风险已经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则货物因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应由买方承担,买方不能以此拒绝承担其应负的负款义务和其他相关义务。

可见,风险转移密切关系到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四章对风险转移问题的专门规定,以及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通则2000》)就13种贸易术语对风险转移的相关规定也可见其重要性。

二、风险转移的时间

风险转移的时间即风险于何时起从卖方转移至买方。对于这个问题,各国理论不尽相同。归纳起来,大概有三种:

1.以合同订立的时间为转移时间,罗马法和现代的瑞士债务法典(第185条)都采取这一原则。

2.以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为转移时间,英国货物买卖法和法国民法典体现了这一原则。

3.以交货时间为转移时间。美国、德国的法律、《公约》、《2000年通则》,以及我国《合同法》均采用了这一原则,即所有权与风险相分离的方法。《公约》第四章对此做了专门规定。

三、国际贸易术语对风险转移时间的影响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采用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贸易术语,则风险转移的时间应按这些贸易术语的规定来确定,而不按公约的规定来确定。不同的贸易术语下,规定了不用的风险转移时间。在国际贸易中,最常采用的就是FOB、CFR、CIF三种贸易术语。根据《通则2000》的规定,这三种贸易术语下风险都于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但如果选择了CPT或者CIP时,则风险转移的时间为货交买方的时间。所以在贸易买卖中,合同中要注意贸易术语的正确使用,以规避己方的风险承担。 四、交货状态对风险转移的影响

货物划拨合同项下,即物的特定化是风险转移的重要前提。特定化货物,指物的划拨,是通过对货物进行计量、包装、加上标记、或以装运单据、或向买方发出通知等方式表明货物已归于合同项下。在实践中,通常情况下卖方对非特定物特定化可以采取的办法有:1.卖方可以在货物包装上打上标记,标明目的港和收货人、货物品名、产地等等;2.在提单上载明买方为收货人或载明货物运到目的地时应通知某一买方;3.在货物为散货,同时所装运的货物又是为履行多个合同,或者卖方未采取以上两种办法的情况下,卖方就必须向买方发出一份具体指明货物情况的发货通知。

五、当事人违约对风险转移的影响

从交货时间起,风险转移于买方,这是国际惯例的一般规则。但是假若有违约行为的发生,则此规则不适用。所以违约行为对风险转移将产生不同的影响和结果。

1.买方违约对风险的转移的影响。按照《公约》第六十九条规定,如果卖方已按约定的时间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而买方没有在适当的时间内接受货物,即使他没有实际占有货物,风险也自货交他处置时转移.《2000年通则》也做了相似的规定,如在CFR术语条件下,买方一旦有权决定装运货物的时间和目的港,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若买方未履行此义务,则风险提前至约定的装运日期或装运期限届满之日起转移。

2.卖方违约对风险转移的影响。《公约》第六十六条规定,在合同履行中如果卖方违约,会对风险转移影响,买方可拒绝履行支付价款义务。同时,《公约》第七十条规定:“如果卖方已根本违反合同,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不损害买方因此种违反合同而可以采取的各种补救办法。”对于此规定的理解,第一,该条款适用于卖方根本违约的情形;第二,按此规定,卖方根本违约不影响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和第六十九条的风险转移规定;第三,卖方根本违约不损害买方不损害买方因此种违反合同而可以采取的各种补救办法,但对于买方采取的不同补救办法对风险转移的影响却未提及。

根本违约在实践中表现为两种情形:一卖方不履行交付或者未按约定的时间交付;二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由于前种情形卖方未交付货物,风险当然有卖方承担。学界中有争议的是对于第二种情形风险是否转移。笔者认为,若买方出于经济和效率的考虑,接受了货物并采取了与之不相抵触的违约救济办法,则根本违约不影响风险转移;但买方因此种违约而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时,风险由卖方承担。因为风险划分的标准是货物是否完成交付而不考虑其他因素。因此,原则上只要卖方完成交付,买方接受货物且将来也不撤消对货物的接受,则风险由买方承担。而在此之外,买方采取的各种不与接受货物相抵触的违约救济办法,则属于违约责任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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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社会的自然风险与传统保护机制

风险概念意味着预期的不确定性,这种预期实际上是人类对实践结果的无把握性。人们在实践中与劳动对象不同的结合而形成不同的生产方式,因而引发了未知的风险。前资本主义时期的农业社会是农耕生产方式,劳动组织是以家族血缘关系维系的结构,感情是社会关系的主要纽带。由于当时科学技术手段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下、主要靠天吃饭,因此风险主要来自自然风险,特别是水灾、旱灾、火灾等。自然风险的特点是突发性强、偶然性大,一旦发生,破坏性大、后果严重。从史书记载中可以看到,每当发生大的自然灾害,就会出现社会混乱、民不聊生的社会景象。因此,人类最初的生存保障来源于家庭,体现在私有土地的支持和亲朋的关爱。但在大的风险来临时,家庭或家族式的保障便无能为力,更大范围的社会保护方式就成为客观要求,慈善事业应运而生。

慈善事业是最初的社会保护形式,也是最早以再分配方式分担风险的举措,但其蕴含的情感意味和道德评价,并未脱离传统社会关系的羁绊。最初的慈善救助的特点是无规范性、主观随意性大、非常规性、以食品相助为主、救助水平低下。施善者往往以恩赐者自居,受助者因无功受惠而自尊受损。这充分说明当时的慈善事业是建立在私人感情上的社会互助,而非制度安排。农业社会条件下的慈善行为开始于民间血缘家族,后扩大到地缘互助,当宗教慈善事业发展起来后,这种保障便具有了普遍意义。之后的慈善事业逐步发展为官办善举,是由官方组织但未制度化的救助活动,一般以国家介入,并以传统道德和政治需要为基础而产生并得到发展。[1]在中国历史上典型的官办慈善措施是“义田制”、“义仓制”、“赈济制”等。西方国家有教会救助制、“仕一税”制、“施物所”等。

慈善事业是传统社会风险分散的最高形式,其社会意义在于它以非制度化手段对社会进行整合,是超出家庭关系的社会保护方式;虽然其作用有限,但自发的再分配形式为以后的制度性再分配打下基础。

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中的失地风险与社会救助制度

真正的制度化救助出现在家庭保障基础被打破,从而贫困化成为常规现象。在农业社会,家庭有土地、生产工具等生产资料,因此也有了起码的生存基础,虽然自然风险是农耕生产方式的主要威胁,但它并未摧毁家庭的土地制度,自然风险的偶然性、间歇性、地域性还构不成制度化社会保障建设的客观依据。随着资本主义因素的增长,农业社会开始向工业社会过渡,使得在资本原始积累中大量农民失去土地,并伴随着手工业者因产业败落形成的普遍的、常规性贫困。

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一方面是为新产业进行资本积累,另一方面也是进行工业劳动力储备。传统劳动力与土地生产资料的分离,恰恰是为工业生产方式准备劳动后备大军,但同时也标识风险由自然领域转向社会领域。社会风险的特点是,人为因素是风险的主因,收入分化加速,人与人的矛盾超过人与自然的矛盾并在逐步积累中形成强烈的社会不满和阶级怨恨,进而加速了社会无序与越轨行为,对当时的统治者也构成了威胁。这种情况下原有的慈善事业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承受不起社会风险的压力,客观上要求治理常规性贫困的制度性救济方式的出现,因而国家主导的社会救济制度成为必要。

最早以法的形式确立的济贫制度是1601年的英国《伊丽莎白济贫法》,经过20多年的实践和修正,1834年产生了新《济贫法》。到18世纪,世界主要国家都建立了社会救济制度,并且以它作为社会保护的主要形式。虽然济贫制度存在一些缺陷,但与慈善事业相比最主要的优势是:风险承担的主体由个人转向了国家,社会救助有了法律依据,其过程和标准都有了规范性操作和制度化程序,从而使社会救济制度成为一项正式的社会事业。社会救济制度是一个低端社会向高端社会进化过程中的必然环节,虽然在高端社会的保护系统中的位次较低,但反映出一些社会根本性的变化:

1.风险和责任意识开始发生质的转变。依据传统的观念,任何人的处境都是自己行为选择的结果,因此必须自己承担,贫困也是如此。社会救济制度的出现说明,现代社会中的许多风险并非个人责任,社会发展过程中许多超个人力量非个人的能力所能左右,因此社会有责任为公民提供保障。这种观念上的变化反映出国家的风险观念和对公民的责任意识。2.人权观念开始进入到实质阶段。人权思想是17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初期提出来的,旨在反对封建压迫和宗教神学的束缚。但是最初的人权思想作为资产阶级的革命武器,主要倡导的是自由权和平等权,目的是为资产阶级登上政治舞台服务,还未显示出对普通百姓的意义,所以马克思称其为一种抽象概念;只有当制度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起来,劳动者的生存问题得到切实的保护,人权实现才有了实际意义。所以说,社会保障为人权保护提供了基础和条件。3.国家的职能开始发生新的变化。经典国家理论把国家的职能主要归结为对外防御侵略、对内维护社会秩序两大职能,而经济发展和家庭生活是私人领域,国家不加干预。但是随着风险性质的变化、市场失灵的出现,客观上要求国家职能也要适应形势的发展。当国家从幕后走到前台,担当起调节经济和抵御社会风险的社会职能时,就使人类社会的发展道路发生了重大改变,成为市场经济系统发生脱胎换骨式转变的历史契机。[2]4.社会组织制度系统逐渐复杂化。社会组织制度主要有两大构成,一是动力系统,包括所有能推动社会发展的部门;另一个是社会保护系统,包括所有维护社会安全的部门。动力系统在社会发展初期往往具有优先性,而社会保护系统相对滞后。随着社会进化,社会保护系统逐渐发展起来,社会救济制度正是这种保护系统逐步发展完善的开端。由于救济制度的建立,社会出现了专门的保障机构、人员、法规,同时这种制度的运行也带动了社会系统向更高阶段跃进。

工业社会中的职业风险与保险体系

进入工业社会,与农业社会最大的区别就是所有制发生根本的变化,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普遍化,社会分化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和雇佣劳动者两大集团。广大劳动群众面临的最大风险已经不是自然风险和土地风险,而是职业风险。所谓职业风险,是指劳动者的生存完全依赖职业的收入,一旦在职业上出现问题,如失业、工伤、患病、年老、生育等,就会丧失收入来源,生存将受到极大威胁。正因为职业收入的不确定性,因此又称做收入风险。但是,由于工业化发展阶段不同,职业风险和社会保障也表现出不同的侧重。

1.工业化前期的技术风险与工伤、疾病保险。16~18世纪的资本原始积累为以后的工业发展奠定了基础,18~19世纪的工业革命则进入大发展时期。工业快速发展的主要特征是,工厂的普遍建立和大机器的广泛应用,各行业雇工大量增加。但是,由于当时技术并不完备,设备比较简陋,没有任何质量标准,特别是资本家为了获取最大利润,经常强迫工人在有毒有害的环境中作业,致使工伤事故不断发生,工人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也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所以说,工伤与疾病的爆发与工业化有着直接的联系。但是传统经济学认为,现行的工资标准中已经包含着对职业风险的补偿,工人接受工资就意味着接受职业中的风险;这样,工业伤害的责任就应当由工人自己承担。[3]因此,一些国家的工人们为了解决由职业带来的这种困境,自发地组织起互助组织,凡参加互助组的成员,都交纳一定的会费,当某一成员发生职业伤害或患病时,通过互助组给予一定医疗资助和生活补贴。

然而,事实不断证明,工业化初期的财富增长是与工人伤病同步增长的,伤病在给工人及其家庭带来痛苦的同时,也极大地破坏了生产力,积累了社会矛盾;因此通过安抚受伤者来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生产成为当时急待解决的问题。1883年德国把工人互助组中的一些做法进行修改,作为工伤保险法案递交到国会进行讨论。同年,疾病保险法案的草案也递交到国会,经过激烈辩论,《疾病保险法》首先获得通过。1884年,《工伤保险法》也获得通过。至此,社会保障制度从济贫阶段上升到保险阶段。工伤和疾病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建立最早、发展最快的项目。从世界上看,许多国家的工伤与疾病保险都是1930以前建立的,说明工伤与疾病保险,是这一时期社会保障的重心。[4]工伤与疾病社会保险的建立,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加强了工人的劳动保护;同时,技术的逐渐完善和设备的改进也使工伤与疾病发生率大为减少,从而使这一风险危害逐步降低。

2.工业化中后期的失业风险与失业保险。失业现象在进入工业社会后一直存在,也是职业风险中最大的风险。但是,在工业化初期它还不是社会的主要问题,随着工业化的深入而逐渐严重。虽然失业开始于圈地运动,但现代意义上的失业主要缘于经济危机。最早的经济危机发生在18世纪的英国,第一次世界性经济危机发生在19世纪40年代,而最大的一次资本主义世界性经济危机发生在1929~1934年。当时的情况是大量工厂停产、倒闭,大批工人失业,社会一片萧条。如美国在这次危机中,1/3的工人失业,1/6的家庭需要依靠救济才能生存,社会境况十分惨淡。正是由于经济危机导致的大量失业,才使国家干预成为必要,失业保障开始成为社会保障的中心课题。然而经济危机引发的失业毕竟是周期性的,一旦危机过去,经济恢复,失业者还会重新就业,失业率随之下降。所以,真正更大的失业风险还在于技术性排斥和知识性排斥。技术性排斥是指由于技术使用提高了资本有机构成,机器替代了人力,这种排斥从工业化中期开始显现。知识性排斥主要发生在后工业时代(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型)的失业中,是由于知识体系发生根本性改变,新生代生产力代替旧的生产力所表现出的排斥。这两种失业是不可逆的,没有周期性,是代际之间的历史性更替,是换代性失业。因此,这种失业风险的危害性更大。正如有的学者所说:“从收入风险角度看,信息产业的工伤风险大大减少,而数字鸿沟和由此产生的失业风险成倍地增加。”[5]正因为如此,失业保险成为工业化中后期社会保障的重点。

失业保险最初建立于1911年英国的《失业保险法》,西方主要国家在20世纪30年代前后就建立了失业保险,但失业问题成为各国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是在70年代以后。如前所述,那时恰逢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型,因知识缺失导致失业率上升,就业压力增大。当然,随着人口高峰的过去,人口增长率下降,失业风险的威胁也会逐渐降低。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是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首先,它体现了收入风险分散机制的进化。风险分散机制是一个社会自我保护的重要系统,分散机制越优越,越能发挥出最大的抗风险功能,维护社会安全,促进社会良性运行。从家庭保障到社会保险的出现,体现了社会自我保护系统的不断完善。家庭保障基本谈不上风险抵御;慈善事业则是一种临时性互助,社会救济制度从个人层面上升到国家层面是个进步,但仍然脆弱,它只是社会中分散风险机制中的一个环节,是以国家责任代替了个人责任,并没有形成一种社会性的全方位的风险分散机制。社会保险制度的出现,真正把国家、社会(企业)、个人连接起来,形成系统性的风险分散机制。其次,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是成熟市场的重要标志之一。市场经济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资源配置体系,但是它也经历了由不成熟向成熟的转变。越不成熟的市场,越表现出决策分散化、信息的不完全性、可预期性越差,因而风险越大。市场失灵就是这种风险积累的表现。而越是成熟的市场,其内部的自我调节和风险控制机制就越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出现,使“个人自由主义的不完全市场经济形态,过渡到社会参与和国家干预相结合的完全成熟的市场经济形态”[6].

未来的老龄化风险与养老保障

养老问题由来已久,传统社会主要依靠家庭养老,进入工业化以后,家庭养老的基础已不复存在,社会养老被提上日程。最早的养老法规可见1669年法国的《年金法典》,但只是对航海业的关照,正规的强制性养老保险制度建于1889年德国的《老年残疾保险法》。1935年前后,西方主要国家相继建立起养老保险制度,到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都有养老保障。但是,社会保障的重心长期以来并没有放在养老方面,原因是上世纪90年代以前,世界人口平均寿命还比较年轻。1999年,世界上60岁以上的老年人比重首次达到10%,标志着全世界开始进入到老年型社会,当年也被定为“国际老年人年”。进入老年型社会意味着养老风险将是今后最大的风险,原因在于:

1.老龄化风险与以往的一切风险不同,它是一种持续性的、增长性的风险,以往的收入风险都是阶段性的、非持续性的风险。如工伤事故主要缘于工业化初期的技术不完备以及劳动者与机器的直接结合,当技术的安全性能提高,特别是自动化、信息化成为工业化的核心组织系统后,避免人与机器直接接触,生产的安全性大大提高,工伤事故也大幅度降低。失业风险主要缘于人口无节制的增加和技术对劳动的替代,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劳动力供给减少,人口增长率的下降,失业风险也会随之减弱和消除。唯独老龄化有不断加重的趋势,这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因为人的平均寿命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活质量的提高而不断增长。另外,人类的生育观念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生育率有不断下降的趋势,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老龄化的加重是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

2.个体老年保障延续时间长。其他保障的支付几乎都是临时性的,如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等等,最长不超过2年,而人在退休后的寿命余年平均在10年以上,而且还有增长的趋势。如此长的养老金支付期,需要雄厚的、持续性的资金供给,这对保障基金来说是一个极大的考验。目前,养老保险金的支付金额在社会保障总金额中占有绝对的比例,如我国2004年社会保障支付的总金额是4778亿,其中养老保险金是3502亿,占总金额的73%,对如此大比例金额进行长时间支付,其压力可想而知。同时,老龄化过程也是医疗保障费用增长的过程。老年人口身体质量普遍下降,不仅需要经常性的医疗服务,而且也需要较多的护理和照料,老年人口是医疗服务需求最高和医疗费用支付最大的人群。这方面的压力不可小视,据美国统计部门的数据显示,长期以来美国政府的财政支出中,卫生保障支出仅次于国防开支。[7]

3.老龄化导致老年抚养比不断提高。老年抚养比是指退休人数与在职劳动者人数之比,它反映出每百名在职劳动者所赡养的老年退休者数量。抚养比越高,说明在职劳动者的抚养压力越大。据专家预测,世界平均抚养比在2002年是1:9,到2050年达到1:4;而发达国家将达到1:2.在这方面,中国的老年抚养比提高得更快,2000年为19.91%;到2050年和发达国家一样将达到50%,即每2个人抚养1个人。[8]以上还没有考虑少儿的抚养比,如果计算总和抚养比,世界各国都会提前一半时间达到。老龄化的不可逆性反映出养老压力将会日益加重,成为社会保障难以化解的难题,因此,西方国家社会保障改革的重心也会放在养老保障上。有四个显著趋势:一是公共养老金制度将逐渐被以个人积累为主、国家资助为辅的方式所取代,即现收现付制将逐步转变为完全积累制或部分积累制,如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个人养老金中的个人积累部分约占75%.[9]二是养老金管理和经营将从国家为主转到商业保险公司经营为主。三是养老金的补充部分,不是主要靠财政拨付,而是靠基金运营。四是延长退休制度,通过推迟养老金发放来缓解社会保障资金压力。

社会风险经历了一个由外部风险向内部风险转移的过程,即由最初的自然风险(自然灾害),转向人身风险(工伤、疾病),再过渡到能力素质风险(技术、知识),最后发展到人口结构性风险(社会老龄化)。前三项转变意味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更新的提速,对人的威胁越来越指向个人的内在素质。社会保障的发展也在顺应这种变化,逐渐从低层次保障过渡到高层次保障,从最初的工具性职能、经过权利性职能、过渡到人力资本性职能。

工具性职能是在社会保障初期为了调节阶级矛盾、促进生产、维护社会安全所采取的权益之计。如英国的《济贫法》主要是为了控制社会混乱,德国的社会保险主要是为了缓解劳资矛盾。只有在满足资本统治要求的前提下,政府才能做出这样的制度安排。因此,这时的社会保障完全是作为效率的剂,发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的作用。权利性职能是社会保障发展的中期,民权理念和民主程序成为社会的核心价值。效率为公平服务,经济目标服从社会目标,大多数人的福利最大化成为社会评价基准。但是,权利性保障由于过分追求公平而抑制了效率,特别是进入信息社会后,贫困的至因已由物质性缺失转化到能力性缺失;正因为如此,阿马蒂亚。森提出,在社会保障建设的理念上,要以“能力”中心观取代幸福的效用观,主张对穷人的生存救助应转变到提供发展机会和发展能力。[10]人力资本职能,是指通过知识教育、技术培训、科学传播等方式提高人的素质,增强社会竞争能力。这是上世纪90年代贯穿在积极福利思想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在积极福利思想中,社会保障被重新定位于人力资本投资,使社会保障既是社会的安全网,又是一种人的发展的基础,从而使社会保障走过生存保障、福利保障、并最终达到能力保障。它弥补了工具性职能只注重效率和权利性职能只注重公平的片面性,将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融合一起,以发展求得福利,正是科学保障观的体现。

我国未来的养老风险是一种人口结构上的风险,它将导致社会保障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发生重大改变,即由资金供给性保障转向生活照料性保障。除了养老金供给外,还要求有廉价的公共服务体系和完善的社区功能支持系统,功能组织的行为关照和精神慰藉将成为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这是一场广泛的社会动员,是一种在新型社会伙伴关系基础上形成的新保障范式。

参考文献:

[1]郑功成。 社会保障学。 北京:中国劳动保障出版社,2004: 45

[2][6]万明国。 社会保障的市场跨越。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3][4]刘燕生。 社会保障的起源、发展和道路选择。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篇8

公司基层员工作风建设专题会议心得体会

——加强作风建设 牢记责任担当

会上,首先全员集中学习了《创建文明单位学习资料》第六部分“文明礼仪知识”;副主任领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员工行为规范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作风建设十条》等相关文件,并就作风建设提出相关求。

其次,由主任作总结发言。主任指出,要积极响应公司的各项政策要求,梳理相关文件通知,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掌握重点。同时,也要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和考核管理机制,以问题导向为引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后对大家提出要求,要立足自身岗位,履职尽责,务实求效,强化责任担当,深化作风建设,为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队伍而不断努力。

通过此次专题会议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公司对作风建设的重视。作为一名基层员工,我要时刻提醒自己强化进取意识和工作作风,确保真抓实干,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自己饱满的工作激情,把心思凝聚到工作上,把功夫下到实际工作中,迎难而上,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其次,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仅要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理论上的完整性,同时也必须自觉加强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全面提高理论素养,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忘初心,牢记责任担当,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9

1 农村劳动力转移现状和趋势

农村劳动力具有显著的跨区域流动特征。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是从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流向东部经济较发达地区。同以往相比,农民工向中西部转移的比重正在变大,随着我国中西部开发战略的落实,这种趋势将会更加明显。总体来看,尽管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有效控制了未来人口增长数量,目前社会上已经出现了人口结构老龄化的问题,农村可提供劳动力数量会越来越少,从目前大部分农村地区来看,农业投入产出收益的低下直接导致处于适龄段的农民基本外出打工。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农村劳动力继续向城市转移是大势所趋。

2 劳动力转移对耕地保护的影响

2.1 劳动力输入地耕地减少

从生存空间来看,农民工在城市、城乡结合部、农村之间循环流动,具有“三栖性”。在城镇住房租金难以支付的情况下,很多外来工人都是选择或者被工厂安排在城乡结合部的地价便宜的宿舍。然而适合人类居住的土地毕竟是有限的,大量城乡结合部的开发实际上就是对耕地的占用。这些已改造的耕地一旦被用做为居住开发的土地,再想将其还耕基本上不可能。另外部分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城市成功脱贫致富,他们向往并逐渐接受适应城市生活,从而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选择在城市定居。这部分由农村劳动力转移带来的城镇区域农耕土地减少加大了我国耕地保护政策实施难度。

2.2 劳动力输出地留守劳动力素质低、年龄结构不合理

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入城镇,老年人以及部分照料儿童的留守妇女成了种地的主力军。从事农业人员老龄化逐渐成为影响我国农业发展的巨大障碍。目前大量农村留守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只有7.27a,很多只具有小学文化水平。少部分留在农村未外出务工的年轻人也更多的是游手好闲之辈,不屑农事,也不会农活。

2.3 劳动力输出地土地撂荒问题严重

农村劳动力转移给劳动力输出地的耕地保护增大了实施的难度,也是我国目前耕地保护所急需解决的最急迫的问题。土地一直以来就是农民生存和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基础,然而当下的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导致部分农民选择了弃耕撂荒。近些年来,由于农业生产成本的持续上涨抵消了农业生产带来的收益上涨,导致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性不高和劳动力大量流失,同时由于农民耕种自给自足的思想较重,较多数农民从事农耕并非以获取高额收益为目的,部分农户只耕种土壤肥沃、离家较近的耕地以保证自给自足,而造成的一种范围内的、有选择性的弃耕现象。

3 落实耕地保护的政策建议

3.1 完善土地流转制度

农地抛荒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当前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不足,因此必须完善耕地流转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政府要在政策中做出实现耕地所有权、承包权与经营使用权的真正分离。结合市场的手段,赋予土地商品属性,使承包的耕地可耕种也可转让、转租、抵押。加强市场秩序建设,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耕地经营使用权转让市场管理制度。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提高耕地农户的生产积极性。针对耕地流转不畅的现实,必须尽快建立耕地流转中介机构,鼓励民间力量以企业的方式参与土地流转的运作程序中,为实现耕地经营使用权的流转起到穿针引线作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使农民老有所依,降低其对土地的依赖程度。

3.2 加快耕地机械化建设、提高务农人员生产经营能力

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的程度,可以大大节约人力资本投入。在要素边际效益递减规律的作用下,简单劳动力的投入对农业产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越来越小,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是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机械化。在经济由二元结构向一元结构转变、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大量转移的背景下,农村农业生产应该由物质资本投入代替逐渐减少的人力资本投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户收入,达到充分利用流转土地的目的,在耕地面积有限的形势下增加产量,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在乡村大力推广农业生产技术,各级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民技能培训和落后农村地区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结合基础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进一步完善农村教育体系,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素质。

3.3 严格规范城市区域土地使用审批程序

虽然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到城市,但这不是城市区域可以随意使用耕地做为厂房和住宅基地的理由。大量进城的农民工居住在城乡结合部,这些临时性的居所应该是在不占用耕地的前提下进行开发。国家要严格控制相应城乡结合部的土地征集使用,控制城市规模。应该以改造老城区为手段、以保障耕地为目的发展城镇化。设置严格的城市区域土地使用审批程序,防止出现所谓的“官荒”、土地征而不用和乱征乱用现象。

篇10

1民用建筑砖砌体裂缝产生的原因

1.1斜裂缝 斜裂缝在软地基的建筑工程中较为常见。这主要是当地基沉降不均时,墙体会受到较大的剪切力,如果结构强度、施工材料的强度不能到达合理数值,墙体就会发生开裂。对于这一类的裂缝,就要求做好地基的探槽工作。有些建筑工程的地基较为复杂,这时有必要在基槽开挖后进行钎探验槽;有些建筑工程的地基局部设计不合理,要做到及时变更设计方案,对于软弱部位不能盲目开展施工,务必要进行加工后再做相应的基础施工。

1.2水平裂缝 水平裂缝多发生于沉降单元受到阻力时,这时窗间墙会受到较大的水平剪力,而发生在上下位置。对于这一类的裂缝,合理设置沉降缝是关键。对于平面形状比较复杂或者同一个建筑物地基处理方法有所不同的情况,沉降缝的设置应该从基础开始,这样两边可以实现各自沉降的效果,从而有效地减少或者杜绝水平裂缝的产生。在日常操作中,要特别注意,防止浇筑圈梁时将断开处浇在一起,或砖头、砂浆等杂物落人缝内。

1.3竖向裂缝 当窗间承受荷载后,窗台墙起着支梁作用,如果荷载比较集中,就会导致窗间墙遭受过大的反向变形,最终导致竖向裂缝的产生。对于竖向裂缝,主要就是要加强上部结构的刚度,这样做可以有效提高墙体的抗剪强度。此外,由于上部结构的刚度较强,施工过程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地基的不均匀沉降加以调整,一般可以在基础顶面处及各层门窗洞口上加设砼圈梁,这样可以有效减少建筑物端部门窗数量及尺寸;在整体操作中,务必严格执行操作的相关规范,尽可能的提高墙体的抗剪强度。 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的裂缝一般均是从建筑物下部开始向上发展,呈“八”字、倒“八”字、水平及竖缝.当长条形的建筑物中部沉降过大,则在房屋两端由下往上形成正“八”字缝,且首先在窗对角突破;反之,当两端沉降过大,则形成的两端由下往上的倒八字缝,首先在窗对角突破,还可在底层中部窗台处突破形成由上至下竖缝;当某一端下沉过大时,则在某端形成沉降端高的斜裂缝;当纵横墙交点处沉降过大,则在窗台下角形成上宽下窄的竖缝.有时还有沿窗台下角的水平缝;当外纵墙凹凸设计时,由于一侧的不均匀沉降,还可导致在此处产生水平推力而组成力偶,从而导致此交接处的竖缝.

1.4温差变形引发的砖砌体裂缝 温差变形引发的砖砌体裂缝一般呈现出“八”字形或者是“X”型的对称状态(有时仅仅一端出现),一般在纵向较长的建筑物顶层两端内外纵墙较为常见。这种类型缝在刚性屋面平屋顶、未设变形缝、隔热层的房屋中发生的概率较大。这是由于混凝土结构屋面的伸缩变形牵引其下砖砌体超过其材料抗拉强度的结果。具体的原因是由于温差因为的砌体主拉应力大于砌体本身抵抗力的50%-300%不等。又加上房屋两端为“自由端”,水平约束力小,上部砌体垂直压力较小,如无相应措施上述裂缝在所难免。对于这一类的裂缝,要想得到缓解和解决,要格外注意减缓消除热胀冷缩动力源,如设隔热层、变形缝;同时要提高相关砌体抗力,如提高砂浆强度,提高饱满度,空斗改实砌,加筋砌体,加设构造柱;也要同时注意抹灰的抗裂能力。

2预防民用建筑工程砖砌体裂缝,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主要措施 下面将分别从人、材、机的角度,谈下如何预防建筑工程砖砌体裂缝,如何提高工程质量。

2.1施工人员的控制 在任何一项工程施工中,做好施工人员的控制是完成高质量的项目施工的关键。一般来说,项目管理人员统一首项目经理的指挥,各自按照各自的岗位的相关标准来工作。工程部负责考核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状态,工程部需要如实记录考核的过程和考核的结果,并且将这些考核结果及时无误地录入到工程档案中去。要建立起对施工人员的科学化量化的公平公开的考核体系,对于不同性质的岗位工作,要分别制定若干小的考评项目。考核结果应给予充分重视,应作为对管理人员评定的主要依据,并与工资薪酬奖罚体制相挂钩。施工操作人员是工程质量控制的根本,稳定的施工队伍是企业壮大持续发展的提前,每个操作人员都应该认同公司的管理,为全面提升工程质量而努力。现场施工员依据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人力,力争做到人员流水作业,降低窝工损耗,操作人员进行单项作业,并将班组分成基层、面层下料组、面层粘贴组。使得整个工程有条不紊的进行下来,从而在时间上保证了顾客按时开业,赢得了顾客的高度赞扬。

2.2施工材料的控制 施工材料市场发展迅速,产品良莠不齐,而控制好施工材料是工程质量得以有效保证的关键因素之一。在施工过程中,材料进场前必须要经过报验环节,将业主看过并同意的材料样品一式两份给予封样保存。其中一份交给业务,另一份交给项目。材料进场之后,工作人员必须依样品及相关检测报告进行报验,报验合格的材料方能使用。采购人员务必严格遵守材料的检查验收手续,保证一次性采购到合格的材料。公司应将各种材料的检查方法及检验标准编辑成册,采购人员、质检人员、施工人员全部用同一标准来衡量材料是否合格。进场材料管理方面,限额领料是比较科学的制度之一。施工人员签发限额领料单,库管人员务必按照单子发货,这样可以有效节约成本。有些材料价值比较高,切容易毁坏,对于这一类的材料,在施工现场应该设置有专门的存放地位,从而有效减少搬运的次数。对于现场发现的不合格材料,如果不能及时退库,则单独放置并在明显位置标注不合格品字样,这样能够防止错发错拿现象。现场所剩边角余料如不能使用,则及时退回公司辅料库,以便其它工程使用。

2.3施工工艺的控制 控制好施工工艺,对于工程质量的控制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近年来,随着施工工艺的不断发展,各大公司越来越注重先进施工工艺的引进。对于引进的新工艺,公司应该派专人进行前期试验,然后再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主管,施工管理人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收。工艺较底设计的事项比较多,主要包括工具材料的准备、施工技术要点的说明、质量要求以及常见问题的解决等。

3.结语总而言之,建筑砌体出现裂缝的原因多为温差变形及材料方面的因素,而因超载及沉降不均匀致裂,对建筑的危害最大;对此,因不同原因导致的裂缝不能采用同一种方法一概处理,而要根据不同的产生原因,正确对待,达到对症防治的目的,要将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方面。如裂缝已经出现,则应采取一定的治理措施;如裂缝变化较为剧烈或已经对建筑结构造成安全方面的隐患,则应立即采取对应的措施,将动力源排除,及时加固补强。

参考文献

[1] 龙驭球、包世华.结构力学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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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垃圾治理工作。通过2016—2018年连续三年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实施。目前,我镇城乡垃圾户(分类)集中、村收集、镇运转、县处理的模式全面形成,建立健全了保洁、收集、清运、处理等相关制度,实现22个村街垃圾市场化运营全覆盖,农村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基本实现了“垃圾不落地”目标;但工作中,我镇农村还存在着卫生死角未彻底清除、垃圾无分类、利用不充分、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原因主要为我镇环卫配套资金缺口较大,部分工作暂时无法开展。

建议县住建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投入力度和技术指导,以便乡镇进一步提升农村垃圾治理质量。

2、污水治理工作。2018年,县政府给我镇张湾村、旺禾村安排了污水处理项目。目前旺禾村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张湾村正在建设中。集镇计划新建一座占地15亩、日处理规模1000吨、同时预留1000吨的污水处理厂,目前前期选址和土地预审工作已结束,正在规划设计和征用土地,预计年内开工建设。从我镇现有的建设情况来看,污水管网配套建设管线长、成本高,存在污水管网建设与污水处理厂建设不能同步的境况,可能出现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无污水处理的尴尬局面。

建议县住建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统一规划设计,让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网配套建设同步进行,让污水处理厂真正发挥效益。

3、改厕工作。此项民生工程,我镇从2017年开始实施,去年完成800多户,今年500户任务已全面开工,预计 9月中旬全面完成。旱厕改造群众受益,但在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一是补助资金不够,导致少数家庭建设质量不高;二是施工队伍不专业,大多为地方土瓦工,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建设不达标;三是厕具质量验收人员不专业,目前的厕具验收主要以乡镇为主;四是改造的厕所后期管护存在问题。

   建议县住建局:一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每户补贴不少于1000元;二要加大施工人员技术培训,培训专业施工队伍;三要安排专人下乡验收采购的厕具,确保质量;四是适当安排后期管护资金,以便建好后,有专人管护。

二、危房改造及危旧房处置工作

依据舒危改办[2018]2号文件要求,今年以来,我镇对全镇21个行政村疑似危旧房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评定登记,合计1679户。通过纳入危房改造一批(对象指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目前第一批已改造418户,第二批验收已通过75;第三批57户正在改造当中, 预计9月中旬全面竣工申请验收;鼓励农户自行翻建修缮一批279户760间;拆除一批400户944间;挂牌标识一批450户1336间。预计9月底我镇全面完成1679户的处置任务,实现“人居零危房”的目标。但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有部分危房一时难以拆除,存在安全隐患。二是边缘户拆除补助资金少,群众意见大。目前县级对一般农户原则上只补助30元/㎡(四类人群除外,且是主房),附属房屋、旱厕、杂物间、牛棚(栏)等无补助。

建议县住建局:一要出台一时难以拆除的危房户政策性指导意见。二要实际调研,适当增加边缘户危旧房处置的拆除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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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会议共有四项议程:一是由院党组成员李国峰同志宣读《曲沃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二是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敬天同志宣读《曲沃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实施方案》;三是请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国强同志讲话;四是请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肖博同志作重要讲话。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

请院党组成员李国峰同志宣读《曲沃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宣读完毕)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

请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敬天同志宣读《曲沃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实施方案》。

......(宣读完毕)

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

请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国强同志讲话,大家欢迎。

......(讲话完毕)

下面,进行第四项议程:

请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肖博同志作重要讲话,大家欢迎。

刚才,院党组成员李国峰同志宣读《曲沃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敬天同志宣读《曲沃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国强同志分别从“xxx,xxx,xxx”xx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马肖博院长围绕“xxx,xxx,xxx”等x个方面,就如何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专题警示教育提了具体要求。马院长的讲话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扎实抓好警示教育落实。下面,就此次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我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落实。要深刻认识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院、省高院和市中院的部署要求上来,不断增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专题警示教育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推进警示教育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认真对照检查,扎实整改落实。要对照张坚等严重违纪违法事实和教训,认真检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找准症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立行立改,进一步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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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V543+.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

1 前言

对于民用建筑,可以按照主要承重结构材料的不同,大致分为木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以及钢结构等不同的类型。现在,在我们的生活中,许多相关的住宅工程是采用砖混结构,这种建筑结构使用钢筋混凝土作为结构的水平的重要的承重构件,同时采用以砖墙或者砖柱作为承受相关竖向荷载的主要构件。房屋的建筑结构特点是施工较为简单、造价较为低廉,但是建筑结构的整体性以及刚性不足,因而在住宅工程中经常会发现墙体裂缝等相关质量危害现象。出现的状况的裂缝的大小不一同时裂缝的位置情形也不一样。房屋墙体的裂缝会在无形中给住户带来相关的经济损失以及心理压力。因此在进行砖混结构墙体产生裂缝的相关原因的分析的时候要积极做好相关的预防措施,也应该成为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2 对于裂缝产生相关原因的分析

2.1 由于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墙体的裂缝在房屋的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的地质条件的限制、地耐力不均匀,以及在地基以下出现空洞,而相关的勘察设计人员没有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同时相关的施工单位也没有进行相关的处理工作,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基础不均匀沉降的现象,同时对于墙身在较大的剪力的相关作用下,受到的相关主拉应力会大于墙体所受到的抗拉应力,会造成砌体在受主拉应力的作用下遭到破坏。出现这种裂缝往往发生在沉降较小而且沉降较大的地基之间的相关墙体上,同时随着时间推移进而会逐步向上进行扩展。

2.2 受到温度的变化的影响引起墙体的裂缝屋面由于受到长时间的阳光照射,造成屋面的温度高出墙体很多,在夏季,屋面的温度会高出墙体的温度有时候会多出1倍,同时在相同的温度条件下,相应的钢筋混凝土的线膨胀系数会高出相应的砖砌体线膨胀系数的好几倍,由此造成的影响是屋面的变形会远远超过墙体的变形。在屋面变形的过程中,会产生较大的推力作用,这种水平推力能够使墙体与屋面的接触面产生相应的剪力作用,这种剪力作用会对屋盖、挑檐或女儿墙产生相应的垂直压力作用,进而构成墙体的双向应力,当墙体受到的主拉应力大于墙体所受到的抗拉强度时,在墙体的端部就会出现相应的水平裂缝或者斜裂缝,这种相应的裂缝较多的出现的屋面的结构,多是混凝土的刚性平屋面的相应的住宅工程。

2.3 由于块石基础质量较差,引起墙体的裂缝对于块石基础而言,如果相应的块石的材料抗压强度要求不能符合的要求,同时相关的技术人员疏于检验,这样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房屋使用后基础的耐久性,相应的基础不能很好的承受上层建筑物所带来的压力,因而在时间较长的情况下,会造成基础的不均匀沉降,同时造成墙体开裂的现象。在建筑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没有能够严格按照《施工规范》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砌筑块石的砂浆不够饱满,或者采用堆砌的方法进行施工,这样极易造成块石基础的相关工程质量不能符合相关的要求。楼房在进行交付使用之后会受到相应的竖向荷载的相关作用,进而会造成块石位置的移动,进而会造成整个建筑基础产生相应的不均匀沉降现象,同时会破坏砌体的相应结构。

2.4 在冰冻线以上的位置进行基础的砌筑,造成墙体的裂缝

在温度较为寒冷的地区,在进行基础埋置深度的设计过程中,如果偏重考虑结构的相关要求而对基础的冰冻线要求没有进行足够的重视。进而基础的埋置深度小于建筑所在地区的冰冻线,在冬季天气较为寒冷的时候,地基土在受冻后体积发生膨胀,进而会给基础增加相应的向上的作用力,当主拉应力大于墙体的抗拉应力时,就会造成墙体出现相应的裂缝,特别是经过多次冻融循环之后,墙体的裂缝现象将会更加严重。2.5 在结构设计上存在的相关问题

2.5.1 建筑物顶层端部所受到的剪应力会与温度成正比的关系,而与水平阻力系数、材料弹性模量以及建筑物的长度呈一种非线性的变化关系,由于温度应力造成的墙体裂缝现象会受到很多相关因素的影响,因此不能单单使用伸缩缝作为进行裂缝控制的一种唯一的方法。

2.5.2 砖混房屋的长度超过一定的限度,例如当相关的住宅总长度超过相应的温度变形所允许的长度时,相关的规范规定,当房屋的总长超过60m就应该设置相应的伸缩缝,或者采取相关的其他措施。

2.5.3 构造柱能够起到增强建筑物的整体性,以及抵抗相应的地震作用的的重要作用。因此在构造柱的设计过程中一方面要符合相关的抗震规范,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建筑物所承受的温度应力作用。

3 裂缝宽度的相关问题在实际建筑物的建设过程中不能够充分避免相关裂缝的产生。对于相关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在设置项的大裂缝宽度时要对建筑物的结构耐久性进行充分的考虑,例如裂缝宽度对于钢筋腐蚀产生的影响,以及相关的外部构件在湿度和抗冻融方面对于建筑的耐久性产生的相关影响作用。对砌体结构而言,墙体的裂缝宽度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因为裂缝的设置还要考虑到相关的美学需要。对于钢筋混凝土结构,通常设置的裂缝宽度要大于0.3mm,而这个标准在建筑美学上是行不通的。4 防止墙体开裂的具体构造措施

4.1 防止由于混凝土屋盖发生温度变化以及砌体干缩变形造成的墙体开裂现象①在屋面的防水工程过程中要避免使用相应的钢筋混凝土大挑檐,同时也要避免使用大面积的刚性以及柔性平屋面防水结构。近年来在屋面防水中较多采用相应的彩钢瓦的坡屋面,这种结构一方面能够有效减轻屋面防水构件的重量,另一方面又能够有效增强了屋面的相应的防水功能,同时还能够有效降低屋顶墙面出现开裂的风险,同时造型较为美观大方;②采用刚性防水屋面时,要在屋盖较为适当的部位进行分隔缝的设置,间距在6~12M之间,同时分格缝的宽度要大于20mm;③在采用现浇混凝土挑檐,当挑檐的长度大于12M时,要进行相关分格缝的设置,宽度不应小于20mm,同时采用弹性油膏进行嵌缝;④伸缩缝的间距一方面要满足《砌体结构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要在较为适当的位置进行控制缝的设置。控制缝的间距要控制在30m以内,而且宽度不大于12MM。

4.2 防止主要由墙体材料由于干缩引起裂缝的相关措施

4.2.1 设置相应的控制缝控制缝的设置位置要符合下面的相关规定:a.在墙的高度突然变化处位置设置;b.在墙的厚度发生突然变化的位置进行;c .在门、窗洞口的一侧或者两侧进行设置;d.对于3层以下的房屋,要沿着沿房屋墙体的全高进行竖向控制缝的设置;e.控制缝在屋盖的位置可以不贯通,但是在相关的部位要设置相关的假缝;f.将控制缝做成相应的隐式,与墙体的灰缝相一致,控制缝的宽度要小于12mm,控制缝内选用相应的弹性密封材料进行填充。

4.2.2 设置相应的灰缝钢筋在墙洞口上的第一道或者二道灰缝的位置进行设置,其中钢筋伸入洞口的每侧长度要大于600mm;在楼盖标高以上第二或第三道灰缝的相应位置进行设置,间距要小于600mm;灰缝钢筋应该进行通长设置,在不便通长的位置进行设置时,可以进行搭接,其中搭接的长度要大于55d;在灰缝钢筋两端应该锚入相交墙或转角墙中,相应的锚固长度不要大于1m;灰缝钢筋应该埋入到砂浆中,其中灰缝钢筋砂浆保护层,上下不大于3mm,外侧不大于15mm,灰缝钢筋要进行相应的防腐处理。

5 结束语大量的实践证实,砖混结构的出现的墙体裂缝虽然不能够彻底的避免,但是只要能够进行合理的设计,充分保证施工的质量,选用适当的建筑材料,能够有效的减少建筑物的裂缝问题的发生。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