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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风险管理理论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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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风险管理理论

篇1

一、税收风险管理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源分布领域越来越广泛,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经济决定税源,税源决定税收,这是一个简单的税收经济学原理。但在实际税源管理过程中,由于受诸多客观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税源并不一定完全形成税收,从而导致客观税源决定的纳税能力与实际税收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差异,这种差异表明税源管理过程中事实上存在税收流失的风险。

根据《中国税务稽查年鉴》公布的,全国税务稽查数据显示的全国税收流失率,与同期税务机关征收的税收总额,可以推算出同期全国税收流失额。从数量上看,我国税收流失的总量逐年增加,近五年每年在3000-4000亿元左右,数额惊人。税收流失影响了我国的财政收入,弱化了税收宏观调控功能和资源的有效配置,加剧了收入分配的不公。如何有效地减少税收流失,是理论界和各地税务机关多年来一直不断探索的课题。健全法制、完善税制,规范税式支出、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纳税意识等等,其中最直接有效可控的措施,是建立现代税收征管体系。自20__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多次提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构建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税收征管体系的要求,即“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信息管税”、“税源专业化管理”、“风险管理”的提出,为实施全面的税收风险管理做了技术、业务和理论的准备。可见,税收风险管理是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方向和目标。

税收风险管理也是国际税收管理的发展趋势,是学习借鉴国际税收管理的先进理念和经验与我国税收管理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各地税务部门积极探索和实践,已取得初步成效。但由于我国税收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处于起步阶段,在诸多方面尚存在许多瓶颈需要破解,很多难题需要探索和研究解决。

二、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理论

(一)税收风险概述

1.税收风险及税收风险特征。税收风险是实现税收征管目标的障碍,是指国家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在系列不确定性因素导致纳税人未全面遵从税法的情况下,形成的税收流失的可能性,使实际税收的征收结果与税收预期之间客观上发生偏差。

税收风险从狭义上讲,主要是指管理性税收风险,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纳税遵从风险,二是税收执法风险。本文研究的是纳税遵从风险,即由于纳税人对政策认识不足、工作疏漏等情况造成非故意性不遵从,纳税人利用自身信息优势等不正当方式故意或恶意不遵从,形成的税收流失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

税收风险除了具有一般风险的共同特征外,还具有其独有的特征属性:隐蔽性和潜伏性,税收风险形成机制复杂多变,使得税收风险不容易被及时发现和察觉并加以管理。纳税人利用技术手段将税收显性风险人为处理为隐形风险,促使风险累积,导致风险压力,形成真正的税收流失;难于化解性,税收风险与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运行、税收制度、税收管理体制、管理能力及纳税遵从度等方面密切相关,使得税收风险的防范、控制、化解的管理难度较大;传导性,税收风险会在上级或下级税收之间传导和扩散,导致整个税收系统风险共担。税收系统又与社会经济紧密相关,相互影响、相互转化。所以,税收风险仍然是最为严重的社会性风险。

2.税收风险的分类及表现形式。税收风险的分类:按照风险来源,可分为税务部门税收风险和企业税收风险;按照风险的可测程度,可分为指标性税收风险和非指标性税收风险;按照风险等级评定,可分为一般税收风险和重大税收风险;按风险承担主体不同,分为纳税人风险,扣缴义务人风险,税务人风险,纳税担保人风险,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风险;按税收征管过程的具体环节,分为税务登记风险,财务核算风险,税源监控风险,纳税申报风险,信息报送风险,税务检查风险。

税收风险的表现形式:在纳税人方面表现为少缴税(可能是无意造成的,也可能是故意逃税),纳税人在技术上履行了纳税义务,但因对税法的理解不同,而可能在遵从上出现问题;在征税人方面,表现为税法缺乏透明度,税收征管方式发生了变化而纳税人并不知情等。

(二)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原理

1.税收风险管理的概念。税收风险管理:税收风险管理是指税务机关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合理配置管理资源,通过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风险应对处理,以及过程监控、绩效评估等措施,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的过程和方法。税收风险管理是现代管理科学和现代税收管理相融合的一个产物。

2.税收风险管理的理论来源。风险管理具有悠久的历史,现代风险管理思想出现在20世纪前半世纪,如法约尔的安全生产思想,马歇尔的“风险分担管理”观点等。1938年以后,美国企业对风险管理开始采用科学的方法,并逐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1950年代风险管理发展成为一门学科,加拉格尔在“风险管理:成本控制的新阶段”的论文中,提出了风险管理的概念。1970年代以后逐渐掀起了全球性的风险管理运动。1970年代以后,随着企业面临的风险复杂多样和风险费用的增加,法国从美国引进了风险管理并在法国国内传播开来。

与法国同时,日本也开始了风险管理研究。近20年来,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先后建立起全国性和地区性的风险管理协会。1983年在美国召开的风险和保险管理协会年会上,世界各国专家学者云集纽约,共同讨论并通过了“101条风险管理准则”,它标志着风险管理的发展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1986年,由欧洲11个国家共同成立的“欧洲风险研究会”将风险研究扩大到国际交流范围。1986年10月,风险管理国际学术讨论会在新加坡召开,风险管理已经由环大西洋地区向亚洲太平洋地区发展。中国对于风险管理的研究开始于1980年代。一些学者将风险管理和安全系统工程理论引入中国,在少数企业试用中感觉比较满意。中国大部分企业缺乏对风险管理的认识,也没有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作为一门学科,风险管理学在中国仍旧处于起步阶段。

3.税收风险管理发展进程。oecd(国际经济合作发展组织)作为国际组织把现代管理科学中的风险管理理论和现代税收管理相融合,推进了税收风险管理的发展:1997年7月,oecd通过一个名为风险管理的应用指引,对在税收管理领域中应用风险管理模型进行了扼要描述。20__年初的oecd战略管理论坛一致同意,为促进税收遵从风险管理的实践应用,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税收遵从风险管理,提供更加全面的指导。20__年5月,来自oecd成员国的许多税务官员在伦敦召开会议,组建了相应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主要是关注影响中小企业国内税收遵从问题。20__年10月,oecd批准了税收管理遵从小组论坛提供的,题为《遵从风险管理:管理和改进税收遵从》的税收风险管理应用指引。澳大利亚、法国、德国、日本、美国等近二十个国家税务专家参与文献的起草工作。20__年,oecd在南非开普敦召开了税收管理论坛第四次会议,讨论了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相关问题。

税收风险管理在我国的发展。20__年全国征管和科技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大力推进信息管税,树立现代税收管理新体系;20__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提出:信息管税就是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依靠立法大力推进部门信息共享,以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利用为基础,寻找和识别税收管理风险点和风险源,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具体管理措施。20__年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建立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将税收风险管理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各地税务部门积极探索和实践,已取得初步成效。

三、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成因分析

(一)税收风险产生的因素

税收风险的产生是由诸多因素作用引起的:。

从纳税人偏好角度看,纳税人会比较遵从成本和不遵从成本,从而做出遵从税法还是逃税的决定。遵从成本越高,不遵从程度也越高;只有当不遵从成本高于不遵从收益时,才能对不遵从行为起到负激励、负强化作用。

从税收制度的角度看,税制和税率的不合理、收入和税负的不公平、征管程序的不公正,容易导致纳税人的不满或产生对立情绪。

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角度看,纳税人和政府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纳税人通过缴纳税款,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但在现实中,这种关系是不完全等价的,公共支出违背公众意愿,纳税人得不到应有的优质公共服务时,政府公信度下降,也会导致纳税遵从度降低。

从税收法制的角度看,税收在立法环节的法制环境不完善;执法环节的权限和程序内容存在质效低下;司法环节存在大量税收违法和税收侵权行为未走司法程序的情况;法律监督环节流于形式等,没有给纳税人创造一个相对公平的纳税环境。

从税收征管的角度看,征纳双方存在征纳博弈和信息不对称问题。纳税人会利用信息优势为纳税不遵从作掩护,税务机关如果征管不严,会客观上助长逃税、骗税的风气,产生社会性税收风险。

从人员素质的角度看,税务人员职业素质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纳税人的道德水平和业务水平也不容乐观。

综上所述,引发税收风险的原因复杂多样的,税收风险只能控制无法彻底根除。但税收风险和风险因素之间存在联系,我们可以通过采取因素分析和控制的方法,来达到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减轻风险损失强度的目标。

(二)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原因

税务机关的基本管理目标是提高纳税遵从度。作为实施税收管理的主体,其拥有一定的资源条件,但是要保证每一个纳税人全面遵从税法,这些资源又总是不足的,即征管资源是有限的。这就意味着,科学有效的税收管理必须尽量将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和充分的利用。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对税收遵从风险容易发生,且风险级别较高的领域,优先配置资源,从而有效地、有针对性地应对风险,获得较高的纳税遵从度。税收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帮助税务机关找到管理资源配置策略和遵从目标最大化之间的最佳结合点。

税收风险管理不仅是为了更好地选择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案源,一方面是为了通过预先的分析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积极解决问题,更重要的是,最有效地使用资源,使得管理措施最终对于缩小税收遵从缺口规模起到最有效的作用。

如果税收管理中没有一种工作机制持续地研究分析、寻找识别税收管理中的风险在哪里?哪些纳税人是最需要关注的风险纳税人?那么税收管理只能是管理所有的纳税人,没有重点地管理,没有针对性的管理,这种管理会给征纳双方带来成本的增加,是一种低效地管理活动。

四、税收风险管理的流程与内容

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及内容设计一般包括税收风险战略管理、风险的分析识别、风险的等级评定、风险的应对处理和风险管理的绩效评价。

(一)税收风险管理的流程设计

税收风险管理是对管理目标科学规划,税收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程度等级排序、风险应对处理、风险控制降低、排查的管理流程系统。税收风险管理是一个周期循环、不断改进、螺旋提升的管理过程。

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基本上分为四个阶段:一是明确税收风险管理战略目标,制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及相关制度和标准,是顶层设计的基础阶段;二是税收风险分析监控,即运用涉税信息数据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测度与排序、预警监测,是事前、事中对税收风险的预警防范阶段;三是税收风险的应对处理,是税收风险有效控制、排除阶段;四是税收风险管理的绩效评价和改进完善,是事后考核评价阶段。在整个风险管理流程中,第二和第三阶段是核心重要阶段。在实际工作中,应该按照科学的操作流程依次进行,细化流程节点,有序开展,相互衔接,有效配合,分部门分阶段推进和实施。

(二)税收风险管理的具体内容

1.税收风险目标规划。明确税收风险管理目标和研究制定战略规划,是税收风险管理的开始阶段。税收风险目标规划是指管理层在对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一定时期内税收风险管理的工作目标、阶段重点、方针策略、主要措施、实施步骤等作出的具有系统性、全局性的谋划。制定一个完整的目标规划,首先要对内外部形势做准确的判断,明确组织目标,确定实现目标的方针策略和实施的重点步骤,以及必要的组织技术保障等。

2.税收风险的分析识别。税收风险识别就是通过运用涉税信息和风险特征库技术和相关工具方法,寻找和发现税收风险可能发生的领域、行业、纳税人及具体的税收风险发生环节,为税务机关实施风险控制和排查给出明确的指向目标的过程,是技术层面的基础环节,也是税收风险管理的核心环节。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的基础是采集有关涉税信息数据,运用相关数理 统计和技术方法分析识别,发现导致潜在税收流失损失的各种风险因素、风险表现及风险区域和风险点。

3.税收风险的等级排序。对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损失程度进行分析、判断和评价,确定税收风险等级,进行风险等级的高低排序,并进行风险预警提示和信息,对不同程度的纳税人和风险实施分类预警提示关注的管理过程。

4.税收风险的应对处理。风险应对环节是对税收风险分析预警监控的税收风险信息作出及时有效应对和控制的管理环节,是税收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对税收风险的及时有效控制和降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税务机关根据风险等级,合理配置征管资源,选择分类应对处置的风险应对策略,对无风险和低风险的纳税人采取优化纳税服务和纳税辅导、风险提醒等服务方式;对中等偏高风险等级的纳税人实施案头审核分析和税务约谈等方式;对高风险纳税人采取税务检查或立案稽查等方式,进行风险应对。随着税收风险等级的提高,风险应对控制逐渐由优化服务到辅导,由柔性管理到监控管理,最后到刚性执法。

5.税收风险管理的绩效评价。税收风险管理的绩效评价是税收风险管理流程的最后管理阶段,是基于税收风险管理的目标,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和机制对税收风险管理运行过程和工作结果的质量和效率进行全面总结评价、考核激励的阶段。科学的绩效评价可以为税收风险管理效能的持续提升和优化完善,提供有效的激励、信息反馈和决策支持。

五、国内外税收风险管理探索与研究综述

(一)税收风险管理的国际成果与经验

1.打破行政属地限制,对组织机构进行扁平化、专业化分类设置。美国国内收入署在1998年的《联邦税务重构与改革法》确定了美国联邦税务局的新组织结构,改变过去“一刀切”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模式,机构设置层级少,扁平化和专业化,管理模式和资源配置趋于集约化。首先是按纳税人的规模类型、性质和特点进行科学分类,在全国设置四个税收征收管理业务部门。其次突出对大企业遵从风险集约化管理,加大管理资源的配置力度,优先配置高级管理人员,为纳税人提供多种专业纳税服务。体现了把有限优质征管资源优先配置在规模大、风险大的区域的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

2.涉税信息管理水平高,信用制度成熟。欧盟委员会和oecd成员国普遍推行纳税人登记编码制度,纳税人的一切涉税事宜均通过税务代码办理,并通过税务代码运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监控管理其所有涉税信息及信用记录。美国国内收入局利用统一的社会安全号码,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对纳税人进行登记和涉税信息数据监控管理,涉税信息的来源渠道广泛、丰富并较真实。此外,oecd国家普遍制定了针对涉税信息报告的法律制度,为税务机关获取第三方信息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美国国内收入法,详细规定了几乎所有主体在内的源头信息报送义务。这些规定有效解决了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遵从风险管理提供了丰富的、高质量的基础涉税信息数据资源。

3.计算机信息网络及量化管理技术发达。发达国家通常建立由全国统一规范的先进计算机征管信息技术系统,并由国家层面主导,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的系统联网,将税务部门的征管手段延伸到国家的各个领域,与银行、保险、海关等部门实时传输、共享各种涉税信息数据,交叉比对稽核,为税收风险管理全程提供科学规范、优质高效的信息源。

4.风险管理流程设计标准化。oecd成员国税收风险管理基本上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制定规划及相关制度和标准;二是运用涉税信息进行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三是风险应对处理;四是风险管理的绩效评价,四个阶段形成一个周期性的闭环。

美国国内收入署建立了相对公平、稳定的全国性长期纳税遵从风险评定预警监测系统,该系统依据美国税制体系建立了量化的风险模型,其中以“判别函数工作量选择模型”为代表。以纳税申报表信息为基础,涵盖大量第三方信息,实现综合采集、加工、比对、测算,识别监测纳税人遵从风险发生的概率及风险程度,对纳税人申报表进行量化测度,评出风险分值,由计算机筛选出10%风险程度高的纳税人作为稽查对象。系统结合当年经济发展、物价及薪资水平等因素不断优化改进、调整完善,具有有效性、公平性和权威性。

5.分类设置风险应对形式。oecd成员国风险应对处理的特点是改变对不遵从的纳税人一律从严惩处的传统应对策略,根据风险类型和风险等级,采取差别化、针对性的分类处置和干预措施,建立了多元化的遵从风险分类应对控制管理体系。

澳大利亚建立了“金字塔”式的风险应对处置管理模型,反映了差别化、递进式遵从风险分类应对控制体系。

美国国内收入署把“服务+执法=纳税遵从”确定为税务机关的战略目标,也运用了“金字塔”式的风险应对模式,通过宽严相济的递进式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有效提高了纳税满意度和遵从度。

(二)我国税收风险管理的探索与初步成效

1.推广税收风险管理理念,统一思想认识。20__年7月召开的全国税收征管改革会议提出统一思想,凝聚合力,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会议指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就是要把风险管理贯穿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形成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和绩效评价的闭环系统,对不同税收风险的纳税人实施差异化和递进式的风险管理策略。”在各级领导的积极倡导和推动下,各级税务机关通过培训和学习,对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战略意义有了较普遍的认识,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共识和组织文化初步形成,并将税收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方案设计实践探索列入税收管理的工作重点并付诸实施。

2.各地税务机关积极探索税收风险管理模式,风险防控体系初步建立。先进税源专业化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安徽国税局搭建全省税源监控分析平台,开发90个行业税收风险模型,设置了198项指标,通过模型工具进行风险识别和等级排序,对每户纳税人自动生成风险识别报告,模型准确率在80%左右。江苏国税局开发并运用了集外部第三方信息数据利用为一体的税源风险监控管理信息化综合平台,全面实施和推进税收风险管理。

3.调整优化征管资源,明确税收风险管理职责。各地税务机关根据税收风险管理流程和风险等级程度的不同,重新配置征管资源。把税收风险管理职能从属地日常税源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实施专业化管理。尝试推进机构实体化、扁平化,市(地)、县(区)级税务机关从以行政管理职能为主向以直接承担税源税基 风险监控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转变,设置风险分析岗位、风险评估岗位等,优化了岗位设置,将最优的征管资源配置到税收风险高发地区、行业和企业的管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市(地)、县(区)级税务机关税收风险的控管能力。比如:江苏国税局探索将税源按规模划分为大企业、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三类分级监管;青岛国税局将全市信息分析、市级以上重点税源监控、高风险应对、跨区域纳税评估等任务上收到市局,强化税源管理职能。江苏地税局对跨地区经营、行业跨度大、组织结构复杂的纳税人,以省、市机关为主体,建立协同管理机制,实施风险管理。

六、乌鲁木齐市地税系统开展税收风险管理的实践情况

20__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提出要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加强对税收风险的识别、排序,对高风险点集中力量进行处置,以最大运用有限征管资源,不断降低纳税遵从风险、减少税收流失。乌鲁木齐市地税局根据自治区地税局开展税收风险管理试点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集全局之智,举全局之力,积极助推税收风险管理技术与业务的融合,对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一)统一思想认识,找准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切入点。

乌鲁木齐市地税局紧密联系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围绕影响税收征管工作全局的主要矛盾,充分认识风险管理理念的现实价值和战略意义,通过引入风险管理的思想、方法、手段,来破解当前税收管理中的瓶颈问题。在乌鲁木齐市地税系统20__年半年税务工作会议上,市局正是提出了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现代税收征管体系的导向,同时提出要将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积极借鉴国内、区内成功做法,勇于实践,开创税收征管改革的新局面。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使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运行。

通过对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的学习和理解,结合自身税源特点和机构设置情况,制定下发了《税收风险管理实施意见》,制定了《税收风险管理办法》、《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考核办法》等,为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从而引领各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避免了工作中因无头绪出现杂乱无章的情况,使这项探索性的新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制定了《乌鲁木齐市税收保障办法》,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协税职责和涉税信息交换共享机制,为税收风险管理及时准确地获取第三方信息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开展多层次培训,提高宣传效果,突出实用性。

乌鲁木齐市地税局区分不同对象,开展风险 管理理论原理和实践应用知识培训。20__年11月,在全市局范围内抽调综合素质强的业务骨干,组成税收风险管理团队,全面深入地学习研究国内外税收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形成了对税收风险管理的系统的科学认识,进一步调研实践和深入思考;2013年3月,利用市局中心组学习的机会,举办了以市局领导、市局各职能科室领导和各区(县)局领导为对象的专题讲座;2013年6月,针对各区(县)局风险管理分管领导、风险应对业务骨干,举行了86人次的实践应用培训;2013年9月,针对全市税收管理人员的税收风险管理视频培训。在这些培训和讲座中,我们紧扣国内先行省市税收风险管理的通行做法和乌鲁木齐市地税的实际情况,逐一解答了什么是税收风险管理,为什么要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如何来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等问题。

(四)科学规划全面部署,逐步推进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深化行业分析,选取试点行业。对乌鲁木齐市房地产业、金融业、餐饮业等重点行业进行深入分析,掌握行业经营特点、税源发展变化情况、涉税难点及主要涉税问题,形成行业专项分析报告。依据行业专项分析情况,确定房地产业为税收风险管理试点行业。

建立行业风险指标,测算确定预警值。针对试点行业特点选取风险指标。选取了综合税负、收入成本弹性、毛利率和连续三年亏损等指标,并根据行业财务核算特点对指标的计算口径做进一步的修正,测算确定预警值;建立同业税负模型,选取样本,对试点行业的税负进行测算,设置预警区间。

运用多种风险识别方法,锁定疑点企业。初步运用决策树比对分析法、财务指标比较分析法和逻辑推理法对试点行业进行风险识别,通过综合应用三种方法,利用税务机关内部数据,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点,确定重点风险监控企业。

分批推送,工作衔接有序。在试点运行的基础上,乌鲁木齐市地税局将全市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持续开展起来。自2013年5月以来,按月筛选风险疑点户,并逐月分批向各区(县)局推送,实施风险应对。截至九月底,共推送5批185户风险疑点户,其中个体工商户91户,企业94户,未清理发票5524833份。风险点包括综合税负和各税税负偏低、毛利率低于行业平均值、发票异常、个体建账户未进行汇算清缴、未按规定核销发票以及百万元以上大企业涉税政策漏洞等。市局根据各区(县)局的实际情况,本着不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的原则,合理安排每批风险户的推送时间与反馈期限,使工作衔接紧密,有序进行,得到了各区(县)局的大力支持,为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层基础。

实地评估,减少税收流失。鉴于目前的税收风险管理信息技术尚不完善,乌鲁木齐市地税局推送的风险应对形式主要是开展纳税评估。要求各区(县)局对风险应对户在税务约谈的基础上,进行实地检查。由于风险点明确,纳税评估的质量逐步提高,税收管理人员对税收风险管理的认识程度不断加深。通过评估,截至9月底,前四批按期反馈评估结果的有141户,其中:个体工商户90户,企业51户(申请延期的19户),共查实未按规定缴纳税款17287万元,清理未验销发票5500910份,成绩显著。纳税评估一定程度上消减了税收风险,并对类似征管风险点起到了防范的作用,同时有别于立案稽查的柔性执法方式,也提高了纳税人的自觉守法意识,和谐了征纳关系。

抽样复审,复审效果显著。乌鲁木齐市地税局根据各区(县)局的应对反馈结果,有重点地开展了两批风险应对结果的复审工作,对风险应对过程和效果进行了及时有效地控制。组成4个复审小组,对应对程序和应对结果进行复核。截至9月底,共复审了17户纳税评估户,复审率达到24%。通过复审,查实增加评估税款1378万元(不含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16933.42万元),实际入库941万元。复审过程严肃细致,市局第一时间将复审结果真实全面地向各区(县)局通报,一方面提高各区(县)局对风险应对工作的重视程度,避免敷衍塞责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指出应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政策依据,以及提高征管质量的建议等。

测试软件,提高识别质量。2013年9月1日,区局委托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新疆地税系统税收风险管理平台,正式在3个试点城市运行。先进的信息技术是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基础,乌鲁木齐市地税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区局提供的34个模型一一进行本地化测试。对可用模型,构建扫描方案,实施全面风险扫描,监控扫描结果,结合人工筛选后,作为下一期的风险推送对象;对不适用模型,结合本地税收征管实际情况,进行从指标元到模型算法的重新分析构建。在此基础上,发挥市局人力资源的作用,努力构建新的适用性强的分析模型,并鼓励各区(县)局提供更加切合征管实际的分析模型,充分发挥税收风险管理平台强 大的分析识别功能,提高识别质量。

七、乌鲁木齐市税收风险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尽管税收风险管理在乌鲁木齐实践中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征管理念、经济环境、法律制度、社会信用体系发展及计算机信息技术发展程度,导致在思想认识、理论体系、组织体系保障、资源配置、税收风险的流程化管理、立法保障建设、基础数据质量,风险分析监控及应用技术开发、风险的差别化有效应对等方面尚存在许多瓶颈需要破解,很多难题需要探索和研究解决。

1.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尚未形成普遍共识,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目前,在乌鲁木齐的税收征管实践中很多工作还是遵循传统治税理念,不论是否存在实际税收风险都视为有风险,不论风险等级大小都实施无差别的统一管理,征管力量偏重于事后全面的无差别控管,没有实施差别化的针对性的服务与管理——对无风险的纳税人优化纳税服务,对风险较高的纳税人加强管理,不仅未能有效促进纳税遵从和全面控制税收风险,反而造成了征纳成本居高不下,纳税人满意度不高,征管质量效率偏低。近年来乌鲁木齐市地税局按照“重点税源专业化管理,一般税源标准化管理,零散税源社会化管理”的原则开展了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逐步将由纳税人发起的税务事项交由办税服务厅处理,由税务机关发起的税收管理事项由税务所承担,实现管事与管户相分离,符合“服务+执法=纳税遵从”的治税理念。但是,在税源专业化管理过程中没有突出风险管理的导向作用,传统的管理方法仍然以“责任+经验”为主,没有实行针对性、差别化的分类管理和服务,管理层次较低。

2.征管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优化。在机构设置、征管模式和人力资源结构上尚未树立起 “管理有风险的纳税人,服务无风险的纳税人” 的理念。一方面,受现有机构设置、征管模式和人力资源结构等瓶颈因素影响,未能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和要求科学合理设置机构,明确岗位职责;没有做到人尽其才,把适合的人放在适合的税收风险管理岗位上,把优秀的管理人才优先配置在技术性业务性比较强的风险分析监控和税收风险大的区域行业控管,实行征管资源的优化合理配置和有效激励,税务人员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不高,风险管理质效偏低。另一方面,资源配置偏重行政和业务审批事项管理,行政管理人员、政策法规人员过多,而一线税收风险管理人员不足,尤其高层次、复合型管理人才更多处于行政管理岗位,不承担税收风险管理的具体职责,导致人才不足,风险分析识别和应对控制的资源配置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无法满足实际需要。

3.信息管税对税收风险管理的支撑力有待于进一步加大。首先,信息管税的理念尚未形成普遍共识。很多税务管理人员没有从思想上认识到信息管税的重要性,征管力量偏重于对纳税人下户管理、实施税务检查或税务稽查,缺乏广泛利用涉税信息对纳税人实施针对性和有效性税收风险管理。其次,信息采集的质量不高。受制于交易信息报送义务等税收征管立法的局限,税务机关能采集到的信息数据质量不高,纳税人申报信息数据真实性较差。税务机关采集信息渠道范围狭窄,信息量不足,及时性和有效性不强。对风险分析影响至关重要的物流、资金流等信息数据无法真实取得,政府部门的第三方信息共享度不高,直接影响了税收风险管理的工作质量。比如乌鲁木齐市地税局虽然制定了《乌鲁木齐市税收保障办法》,但在实践中第三方信息却不能顺利有效取得。再次,风险分析监控信息技术平台的开发和数据集中整合水平不高,缺乏有效的整合和综合利用。虽然目前自治区地税局开发的税收风险管理平台,理论上可以完成涉税信息的全面集中分析,但部分征管数据却无法有效提取,比如第一分局的契税数据,稽查局的稽查数据等;最后,由于现有的典型案例和行业风险管理模型数量不足,指导性差,缺乏科学完善的税收风险指标和预警参数、风险权重体系,现有的相关预警参数缺乏实践的检验和修正调整,应用性较差,分析识别算法单一等,直接影响了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测度排序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而影响税收风险管理的质效。目前,自治区地税局仅提供了34个简单模型,没有形成完整的典型案例,也未建立起专业化的行业模型,预警参数设置不尽科学,应用性差。

(二)对现阶段实施风险管理的思考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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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需要。税收风险绩效评价贯穿于税收风险管理全过程,实际上对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全方位督查、管理,在使相关工作人员保持高度责任感的同时,也能及时发现税收管理工作中的违规问题,使各层面税务人员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制度,坚持依法办事、廉洁从税。

4、是提升税收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需要。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的结果能够全面反映各级税务机关的税收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及时发现和指出在税收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把握下一步工作改进和努力的方向,从而能促进更紧密地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税收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

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基本架构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建设。

组建专门的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机构作为评价主体,承担绩效评价行为的发动,在全系统建立省、市、县税务机关三级“绩效评价机构”,专司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该专门机构直接向本级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机构人员组成可以打破现行架构,以现行征管部门或法规部门为基础,集中具有对各税种和分税源管理经验、税收分析与规划能力、信息化处理和管理技能的专业人员。

(二)评价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有效开展评价、保证其结果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条件。评价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评价目标。评价目标是绩效评价体系运行的理由,是整个评价体系运行的指南,绩效评价实质上是税收风险管理的一部分,绩效评价目标应当和税务机关税收风险管理目标相协调,引导全体税务人员自觉为实现税收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而努力。

2、明确评价对象。评价对象是绩效评价行为的受体,具体指对税收风险管理过程的监督控制和对单位部门税收风险管理综合水平的评价。风险管理过程指税收风险管理各环节事项的办理过程。评价对象不能仅限于单位部门和过程事项,还应包括处理过程事项的人。

3、明确评价内容。评价内容即考核内容,应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税收风险管理从计划管理到监控评价全过程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的考核;二是对全流程各事项的单项成效考核和税务机关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的考核。

4、明确评价方式。评价工作主要通过考核的方式实现,对评价对象具体的评价内容,考核方式也有所差别,必须有针对性加以明确,一般在评价方式上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能定量考核的尽可能创建考核指标和算法,实现信息化自动考核。

5、明确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即考核标准,是评价工作的基本准绳,也是客观评判评价对象优劣的具体参照物和对比尺度,是实施绩效评价体系的前提。评价标准分为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可采取百分制等形式体现,一经明确必须相对稳定。

6、明确评价报告。评价报告是评价工作完成后,向领导小组提交的文本文件。内容要反映评价工作目的、评价程序、评价标准、依据和评价结果分析、运用等。

(三)评价方式实现

评价方式实现采用税收风险管理单项事项评价方式和税收风险管理水平评价方式。

税收风险管理单项事项评价是根据制定的考核标准对税收风险管理各环节相关事项的办理过程中,对制度、规范遵守情况进行监管和督察,以跟踪管理方式及时发现税收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税收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范,提高税收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

税收风险管理水平评价包括对单位税收风险管理能力指数、税收风险指标,税收风险状况评价分析。能力指数是单项事项评价指标的集合,风险指标是以地域进行税收风险存在程度和分布分析,反映一个地区、一级税务机关的税收风险总体状况,税收风险状况评价分析是对一个地区、一级税务机关的税收风险管理状况进行评价,便于各级税务机关查找原因,明确一段时期内税收风险管理重点,实现整体税收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四)评价结果运用。

税收风险绩效评价结果直接反映了税务机关税收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高低,结果运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发现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存在的不足。通过运用评价结果查找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本身存在的缺失和不足,及时予以完善和修改,不断完善从计划管理到监控评价合理规范的良性互动的闭环运行系统,逐步形成健全的税收风险管理运行体系。

2、发现税务执法人员存在的执法风险。通过运用评价结果发现问题责任人并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严格责任追究,以提高税收风险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同时消除执法风险,提高工作质效。

3、发现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通过运用评价结果发现税收风险存在较高的地区、税种、行业,发现税收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以突出税收风险管理的重点,指导风险较大地区有效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实现各级税务机关税收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的共同提高。

我局秉承“先试先行”的理念,依据绩效评价体系理论,对实现风险管理的无障碍运转与全过程评价进行了有效的摸索和尝试。

(一)明确风险管理绩效评价组织职能。一是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对税政征管等业务部门和风险监控部门的绩效评价。二是税政征管等业务部门和风险监控部门负责对高中低风险应对单位(稽

查局、管理分局、纳服局)的绩效评价。三是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结果进行统计汇总。(二)逐步完善风险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制定了《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建立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创新项目实施方案》、《宜春市地税系统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办法》等一系列的制度规范,明确了评价目标、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和评价标准,逐步形成了相对完善的风险管理绩效评价制度体系。

(三)牢牢抓住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核心。一是抓住税源管理风险点。二是抓住税收执法风险点。严格控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过程:一是完善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方法,形成纵横交错、相互制约的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评价到岗到人,以个人的风险管理绩效推进单位的风险管理绩效;三是严格奖惩,风险管理绩效评价结果要与荣誉相挂钩,成为促进税收工作的有力抓手。

(四)广泛营造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氛围。一是在评价指标建立过程中,充分听取广大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全体干部的共同奋斗目标。二是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科学设立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对纳税人的宣传,帮助他们知晓税源专业化改革的意义和风险管理中的做法,营造更为融洽的征纳关系。

(五)初步建立风险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在评价指标建立过程中,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征求广大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使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指标更加科学、有效,完善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措施,促进风险管理绩效评价发挥更大作用。

在税收风险管理能力全流程关键绩效指标体系中,共设立二类评价指标18个,一类指标5个,均按标准分100分计算,指标最低得分为0分。一类指标根据其对应的二类指标得分加权计算确定。一类指标得分=∑二类评价指标得分×指标权重。

税收风险管理能力是对某地区税收风险管理水平的整体评价,

根据一类指标得分与一类指标权重加权计算确定。某地区税收风险管理能力 = ∑一类指标计算得分×一类指标权重。

我局针对计划管理、数据整备、风险分析、等级排序、风险应对和监控评价环节以及参与风险管理流程的实施主体,设计评价标准,着力构建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模型,分别设置评价考核指标,科学配置权重,通过人机结合的分析方式进行公开评价,形成税收风险管理能力综合指数,从而实现对各级税务机关风险管理总体情况和各部门围绕风险管理开展的具体工作实时进行同步评价,取得了初步成效。1至6月全市共推送风险任务1907户,己采取应对措施1881户,风险应对率为98.63%,其中存在问题共1682户,入库税款6149.51万,风险分析识别率91.4%。逐步形成了较为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操作标准,有效提升了风险管理运行效能。

今年是全省地税系统全面规范有序、稳步推进税收风险管理的第一年。我们在探索和实践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同时也面临一些疑难和困惑。

(一)体系架构建设缺乏理论支撑。在我国,第一个税务风险管理指导性文件是2009年5月5日总局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至2014年9月12日,总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下发了《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可见风险管理存在理念起步晚、理论尚不完善的现状,对于构建税源专业化模式下的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更是缺乏科学统一的评判标准和强有力的理论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价结果的规范评判。

(二)指标设计尚未做到科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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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才发展起来的。1985年,中央在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对于变化迅速、风险较大的高科技工业可以设立创业投资给予支持”。同年初,选择以深圳为代表的华南地域四个经济特区作为第一批研究风险投资可行性的调研地。9月,第一家专营风险投资的全国性金融机构一一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创公司)成立,1987年全国第一家风险投资基金在深圳成立。

90年代后期,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一批超大规模的风险投资基金开始形成。例如,经过近一年的调查与研究,中国国家科技部、深圳市科技局、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国情证券有限公司联合发起,于1997年12月决定成立“深圳科技风险投资基金”,该基金的规模为10亿元。再如1998年10月28曰由中青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创立的“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金为5亿元人民币。至1999年底,全国规模超过1亿元的风险投资基金已经超过30个。

国外的风险投资资金也开始进入我国,例如,中外合资的“北京太平洋优联风险技术创业有限公司(BPTV)”,它是美国国际数据集团所属的美国太平洋技术风险基金会与北京市优联科技发展公司共同创办的。该公司拥有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投资总额达3000万美元。与此同时,我国一些企业也开始积极地引进外资,例如四通利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最初是在吸引500万港币种子贷金的基础上创立的,它经过长期准备与精心挑选,终于得到美洲银行罗世公司、华登国际投资集团、艾芬豪国际集团等三家高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的650万美元新投资。

显然,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发展是比较快的,它在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创立和成长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看到,我国的风险投资业只经历了较短的发展历史,至今尚处于初始阶段,还无法独立支撑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风险投资在发展中还存在大量的问题,其发展的主要障碍主要表现在:

1、风险投资资金来源不足。据统计,1990年我国科技成果转化需要的资金总额为1257.3亿元,而实际仅投入资金188.49亿元,存在1068.8亿元的缺口。

2、风险投资主体单一。目前,我国许多风险投资总会看到政府的身影,主角大多是政府,或者是带有很明显的行政色彩。

3、风险投资人才极度缺乏。搞风险投资既要有经验丰富的风险资本家,又要有具备创新能力和创业管理能力的风险企业家或创业家。而我国这方面的人才还是比较匮泛的。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不利于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

风险投资的最明显特征,即这种投资行为具有较高的失败率。从一些发达国家的有关数据可以看出,它的失败率平均在50%以上。例如日本,1983年所进行的26项重要投资中,有10项最后成功了,另外16项却失败了。另外根据美国权威杂志《风险投资期刊》刊登的研究报告中对1969年至1985年接受了风险投资的393家风险企业进行统计表明,有6.9%的风险企业当初的投资在回收时翻了10倍,而投资收不回来的企业占60%。

正是由于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性,收益很不稳定,与传统投资相比处于不利的地位。而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却不利于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从企业所得税来看,主要存在两个问题。首先,风险企业的无形资产(技术投入)投入比重大,资产更新换代的时间短,而当前折旧速度不够快,往往是资产的自然寿命尚未到达就因为技术进步而不得不被淘汰。其次,当前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措施重产品和企业,轻研究开发过程,但风险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往往占企业支出的相当大部分。

2、从增值税来看,生产型的增值税不利于鼓励投资。接受风险投资的企业通常是高科技企业,一般都是知识密集型企业,尤其是软件开发行业的风险企业,其产品附加值高,销售收入也较高,但由于它消耗的原料较少,而且由于技术转让费不能抵扣,所以风险企业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就低,因而事实上承受了比一股企业更高的增值税负担。

3、从个人所得税来看,没有年度抵扣制度,不利于发挥风险资金提供者的积极性。对于投资者来说,他们进行投资必然希望获得一个较高的收益,而风险投资者的收益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有的年度可能会获得很高的收益,而有的年度则一无所获,甚至要承受较大的亏损。而个人所得税是累进的,并且没有亏损前转或后转的条款,显然这非常不利于风险投资者的经营,在他们获得较高收益时,他们要承受较高的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在亏损时则只能完全自己消化,而亏损的情形对于风险投资者来说又是经常发生的。而且,国家对高科技企业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高科技企业的投资者却没有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二、我国应该制定促进风险投资事业的税收政策

从理论上讲,税收政策的制定者在设计税收制度时,必须考虑税收的两个基本原则,即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笔者认为,从税收原则的角度出发,我国应该制定促进风险投资的税收政策,它既有必要性又有现实可能性。

前面已经讨论,风险投资由于它独有的特征,使得它在税收负担方面与传统投资相比处于不利的地位,即处于劣势地位。而通过对它实行税收上的优惠政策,让政府也分担部分投资风险,这显然可以降低风险投贸的风险程度,从而使风险投资的竞争条件有所改善,使之与其他类型的投资处于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下。从这个意义上说,对风险投资实施税收激励措施具有必要性,它有利于维护税收的公平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要求税收制度的设计应该有利于提高资源在全社会配置的效率,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即通过税收的征收,引导或促使资源从低效率部门流向高效率部门,并促进人们更有效地利用现有资源,积极探索开发新资源,以此提高全社会的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的进步。对风险投资实施优惠的税收政策,可以促进风险资金的形成,推动对高科技企业的投入,加快高技术成果的转化,从而可以把资金引导到效率更高的部门,提高整个社会的效益和效率,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所以,从税收效率的原则来看,对风险投资实施税收激励措施是可行的。

三、我国促进风险投资的税收政策措施选择

既然对风险投资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既有必要性,又是切实可行的,那么,我们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税收激励措施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首先,企业所得税应当给予风险投资适当的优惠。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它直接关系到企业净收益的多少,影响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结果。风险投资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活动,其收益也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在对风险投资适当给予企业所得税上的优惠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允许接受风险投资资金的企业在计提折旧时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高新技术生产部门是风险投资的主要对象之一,它们所采用的生产设备及技术更新速度大大高于传统生产部门,经常在它们的自然寿命结束之前就不得不被淘汰,因而,对于这类资产应当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计提折旧,以支持其技术发展。2、允许把风险投资的损失直接用于抵减其他投资的资本利得。风险投资发生亏损的情况是很常见的,这项措施可以直接降低风险投资的风险,有利于增强风险投资者进行投资的愿望和信心。3、对风险投资者实行再投贸减免。也即如果风险投资者把从其风险投资中取得的收益再用于风险投资,则这部分收益应当免征所得税。从理论上说,这项措施可以促进新风险投资行为的发生,加速风险投资资金积累。4、适当降低风险投资企业的所得税边际税率,或者实行所得税的适当减免。这是最直接的措施,也是最有效的措施,许多国家已经实际采取了该项措施,例加瑞典的税收改革之一就是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其减免总额达到股东所获股利的70%,减免额最高达到70万克郎。这样做可以鼓励小企业支付股利,从而促进小企业的股票交易,增加小企业吸引权益资本的可能性。

其次,结合风险投资企业及被投资企业的特征,应当改革当前增值税的征税方法,即由生产型增值税改革为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把购入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额作为进项税额去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收入型增值税则允许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而分次把其所含增值税额纳入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而消费型增值税则允许把购入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额一次性地用于抵减当期销项税额。显然,消费型增值税对于新企业和生产设备更新速度快的企业来说是一个有利条件。这也有利于扶持风险投资的发展,因为风险投资企业大多投资于那些高技术产业,相对而言,它们所投资的企业一般都是比较年轻的企业。由此可见,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可以促进接受风险投资的企业加速生产设备更新,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从而鼓励风险投资行为的发生。

再次,促进风险投资行为还要注意发挥风险投资资金提供者和管理者的积极性,这主要从个人所得税上入手。为了确保风险投资者不至于在税收上处于劣势,可以采取一种求平均的方式,即对于投资于风险行业所取得的收益,在每年年末按其实际收益适用税率预交个人所得税,然后按照一定的期限(例如5年)确定该期限内每年的平均收益,并根据这个平均收益选择适用的边际税率.按照该税率计算出风险投资者在此期限内(投资期限内)应该缴纳的税款。假设该税为B、而投资者实际已缴纳的税款为A,比较B与A,以此来决定是否应当对投资者退税或补征税款,若B大于A,则应当对其退税,反之则应当补税。而对于投资管理者,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其实也在进行投资,只不过他们所提供的不是货币资金,而是人力资本,他们代表了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体现了管理技能与资金的结合,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是对其进行扶持的,因此,对他们的个人所得也应该适当照顾,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以促进他们更好地进行风险运营,具体采取的措施可以是提高他们的免征额,或者专门为他们制定一个减税条款,降低其所得适用的边际税率。

四、对促进风险投资税收政策措施的效应分析

那么,对风险投资实施税收优惠,将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呢?我们不妨以个人所得税为例来分析一下实施这些税收优惠措施的效应。

我们现在假设有一个风险投资者,其拥有的资金总额为Q,市场利率为r,税率为t,他们可以投资于三个方案,其投资项目税前收益的概率分布情况如表1:

────┬──┬──┬──┬──┬──┬──┬──

收益率│-2r│-r│0│r│2r│5r│6r

投资│││││││

────┼──┼──┼──┼──┼──┼──┼──

A│0│0│0│100%│0│0│0

────┼──┼──┼──┼──┼──┼──┼──

B│0│15%│20%│25%│40%│0│0

────┼──┼──┼──┼──┼──┼──┼──

C│20%│40%│0│0│5%│15%│15%

────┴──┴──┴──┴──┴──┴──┴──

A方案相当于进行储蓄,B方案是一般性的投资方案,而c具有风险投资的特性。该投资者投资于A,B,c方案,税前收益的期望值都为r,(A方案显然是r,而对于B方案,为:

-r×15%+O×20%+r×35%+2r×40%=r,对于C方案,为:一2r×20%十(-r)×40%十O×O十r×5%十2r×5%十5r×15%十6×15%=r)

可以看出,这三种投资方案的税前预期收益率相等,但我们接着再考虑税后的情况,则会发现c方案将处于很不利的地位。由于现行个人所得税一般没有亏损后延的做法,所以这三种方案的纳税情况加下表2:

从表2可以看出,投资于方案A,该投资者预期缴纳的税收颇为Qrt,投资于方案B,该投资者预期缴纳的税额为Q(O.35rt+O.8rt),而投资于C方案,预期缴纳的税额为Q(O.O5+O.1+O.75+O.9)rt=1.8Qrt。显然,C方案明显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而且,如果我们注意到绝大多数国家奉行的都是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制。则这种税收上的不利地位将会更加突出。如果不给予其一定的税收方面的优惠。显然,任何理性的投资者都会把资金从这种方案撤出,造成大量类似c方案的投资项目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不利于新兴企业的成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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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险意识薄弱在我国国有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质量的好坏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密切的关联。而在当今社会发展形势下,我国国有企业片面的追求企业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在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当中,对风险的认识不足,从而导致了企业的税收工作脱离实际,不能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缺乏专业的人才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社会对全面型、复合型、专业性的人才需求越来越迫切,专业的、优秀的人才在我国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我国当前国有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中,缺乏专业的税务管理人员,缺乏相应的专职机构、专业人员,税务管理人员素质低下,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基本依靠基层税务机关的现有人员根据以往的经验,摸索着实施风险管理措施,这种风险管理措施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快速发展的社会的需求了。

(三)税务风险管理信息化水平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我国国有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国有企业的规模的扩大,其经营范围也在不断增加,在我国当前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规模性的发展趋势,国有企业分布广泛,给税务部门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当前,我国税务机关在征收税务的时候,由于信息化水平低,导致税收信息共享率低,从而出现重收、漏收的现象。同时在我国税务管理工作中,电子档案及风险评估系统的开发水平及整合水平不高,有效的信息资源未能得以充分利用,信息缺乏指导性或针对性,从而导致我国国有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水平低下。

(四)税收风险管理体制不完善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而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进而影响到我国财政收入。在我国国有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首先是没有建立标准的风险体系,不能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指标进行确认,许多国有企业的税务机关的风险管理主要是以指标为主,对税收风险管理模式的研究不够深入。其次就是国有企业的税收风险评估机制不够完善,企业税收风险评估的标准、程序缺乏实际操作,风险管理结果应用水平较低,互动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提高我国国有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措施

(一)强化税收风险管理意识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中的一部分,其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国有企业的税收工作与其自身的经济效益密切相连。国有企业要想取得经济效益,就必须认识到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首先强化领导税收风险管理意识。在企业管理层中,加强管理层人员的税收风险管理意识,从而保障企业内部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要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提高他们工作的责任心和责任意识,只有在企业内部树立其税收风险管理意识,才能进一步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大专业人才的培养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社会竞争已经演变为科技与人才之间的较量,专业的技术人才在这个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在我国国有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企业要想促进其自身的健康发展,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就必须价钱税收风险管理方面的人才的培养。首先,加强企业内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培养,不仅要注重专业知识的培养,同时还要加强他们专业素质的培养,可以安排他们出国深造,从而为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其次,国有企业要扩宽企业人才招收渠道,让外面优秀的人才走进来,同时加强与企业国有企业的联系,建立互联平台,通过互助学习的方式来极强彼此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

(三)建立信息化的税收风险管理系统在这个科技不断发展社会当中,以计算机为核心的应用技术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我国国有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建立统一的税收风险管理系统,利用信息采集系统,可以对企业的风险进行测试,也便于企业进行自查。在风险评估系统中,将收集到的关于企业的财务和税务数据,录入系统进行评估。在审计稽查系统中,也可以采集审计数据、处理企业的无纸化账务信息、录入审计底稿等,从而提高税收风险管理效率,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

(四)完善税收风险管理体制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国有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直接影响到其自身的经济效益。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有竞争,必然会有风险,我国国有企业要想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稳步发展,就必须强化风险管理,完善税收风险管理体制。首先,建立风险识别体系,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态,从而有效地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风险。其次,建立科学的风险指标评估体系,制定风险等级评定,完善风险预警机制,确认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风险,加强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的完善。一方面,以企业风险管理的整合框架为准绳,制定完善的企业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另一方面,需要对现行管理制度的清理、修改、补充和废止,及时发现并弥补制度设计和执行上的缺陷,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最后,建立责任制、奖惩制,通过这种方式来提高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从而提高国有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保障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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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税收风险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围绕总体税收管理目标,通过在税务管理的各个环节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税收管理的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其基本流程:收集风险管理信息——风险评估——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税收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包含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在内的税收风险评估。

二、目前风险管理理论在税源管理中运用现状及不足

在日常税源管理实践中,有许多管理方式已无形中引入了风险管理理论。如我国在纳税评估、涉外税收审计中所做的工作已具有风险管理的特性。再如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机制,也是防范税收风险所采取的一项组织协调措施。还有基层税源管理部门在税源管理中建立税负、物能耗指标、成本构成指标等预警体系,加强税源监控。这些做法的目的是为了防范税收风险,具有税收风险管理雏形。但与风险管理理论要求,不管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还存在着很大差距。

(一)风险管理意识不足。就纳税人而言,在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的“道路”上,往往采取不计较任何风险希望以最快的方式获得回报,以侥幸的心态对待税收风险。而税务机关在风险意识上,则过多地从规避执法责任方面考虑税收风险,错误地把规避执法责任作为税收风险管理的目标,没有将实现税收管理目标,即最大限度地实现税收征收率的最大化,减少税收流失作为税收风险管理的目标。在这种认识的指导下,税收风险管理重点放在对内监控上,而对纳税人没有建立一个长期防范税收风险策略,对税收风险缺乏系统地、定时地评估,缺少积极主动的风险管理机制,不能从根本上防范风险以及其所带来的损失。以致重大偷税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业性或地区性税收流失,以及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重大工作失职等案件不能得到有效遏制。

(二)没有建立与税收风险管理相适应的风险信息收集标准及传递渠道。当前税收机关掌握的纳税人信息是基于纳税人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形成的税收管理信息,这是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这些信息只反映纳税人基本生产经营情况,由于部分小企业财务核算水平低,财务信息“失真”、不完整。同时税务机关基于减轻纳税人负担的考虑,没有建立旨在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信息收集标准和制度,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基础尚未建立。基层税源管理部门要想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就必须花大量的人力和时间去采集和核实信息,由于税源管理中管户多人手少的矛盾较为突出,即使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也是局部的、短期的、缺乏全面性和长效性。

(三)没有建立完善税收风险管理预警系统。要进行税源管理风险评估必须要有“参照物”和分析模型,也就是预警系统。要对税收风险进行因素分析,系统的梳理税收的风险要素、风险环节、风险行业、风险区域、风险时期和风险来源,找准风险控制点,就必须要建立预警机制和预警指标体系,提高风险评估和认定的准确性,才能使税源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对税收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卓有成效地开展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工作,以提高税收风险预警与控制能力。而目前尚未建立一套有效、完整的风险管理预警系统。

(四)税收风险管理职能过于分散不利于风险管理。现行的税收征管理模式是一种建立在专业化管理基础上的分权管理体制,虽然经过几次征管理改革,建立以县(区)局实体化为基础的税源管理体制,实现了县局集中征收,税源管理权分散在各个职能分局(部门),由于配合、联动不够,未形成税源管理一体化与集中的税收风险管理职能体系,难以集中优势重点加强对重点风险点的管理,很难达到的分类管理目的。

三、如何在税源管理中运用风险管理理论

要将风险管理理论运用到税源管理中,按照税源管理的特点和业务流程,应建立健全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体系,建立税收风险管理预警和双向控制机制。

(一)建立健全税收风险管理流程。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收集风险管理信息、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税收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包含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在内的税收风险评估。

1、风险管理信息收集或采集。信息是实施风险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信息也就无法作出税收风险评估,不完整或失真的税收信息直接影响税收风险管理的效率。税收风险评估的第一步工作是根据税收风险管理业务需求对纳税人有关信息进行采集,信息来源于外部和内部,对收集的信息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数据平台,实现信息共享。(1)收集内部信息。主要是企业申报信息和税收管理员管理过程中收集和采集的信息。(2)收集外部信息。主要是与纳税有关部门的信息,如海关、银行、地税、工商以及其他经济管理职能部门。(3)收集风险管理典型案例。主要是由于风险失控导致税收流失的案例以及通过风险管理减少税收流失的案例,通过典型案例,收集税收风险管理的重点。

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辩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估三个步骤,这是税收风险管理的核心环节,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主要是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和风险评估人员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筛选、提炼、对比、分类、组合,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辨识是指查找纳税人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风险分析是对辨识出的风险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的定义描述,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发生的条件。风险评价是对税收管理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风险的价值等。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应将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定性方法可采用集体讨论、专家咨询、政策分析、行业标杆比较和调查研究等。定量方法可采用统计推论、计算机模拟等。在进行税收风险评估时,应统一制定各风险的度量单位和风险度量模型,并通过测试等方法,确保评估系统的假设前提、参数、数据来源和定量评估程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同时还要根据环境的变化,定期对假设前提和参数进行复核和修改,并将定量评估系统的估算结果与实际效果对比,据此对有关参数进行调整和改进。

3、制定解决方案。根据税收风险评估发现的风险,制定出相应的税收管理措施及应对解决方法。方案一般应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所需的组织领导,所涉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所需的条件、手段等资源,风险事件发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以及风险管理工具。

4、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税务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和业务单位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检验,对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进行评价,提出调整或改进建议,出具评价和建议报告。税源管理部门应依托现有的信息化条件建立贯穿于整个风险管理基本流程,连接上下级、各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沟通的及时、准确、完整,为风险管理监督与改进奠定基础。

(二)建立完善税收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总局在2001年依法治税工作会议上提出:“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依法治税指导思想,推进依法治税是税务部门长期抓好的重点工作。重在治内就必须要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措施,这与风险管理要求是一致的。一是建立内控岗位授权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各岗位明确规定授权的对象、条件、范围和额度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超越授权做出风险性决定;二是建立内控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报告人与接受报告人,报告的时间、内容、频率、传递路线、负责处理报告的部门和人员等;三是建立内控批准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事项,明确规定批准的程序、条件、范围和额度、必备文件以及有权批准的部门和人员及其相应责任;四是建立内控责任制度。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岗位、人员应负的责任和奖惩制度;五是建立内控审计检查制度。结合内控的有关要求、方法、标准与流程,明确规定审计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和负责审计检查的部门等;六是建立内控考核评价制度。把各业务单位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与绩效薪酬挂钩;七是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制度。对重大风险进行持续不断的监测,及时预警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控制措施;八是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应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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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原理告诉我们,事物的联系和发展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是:两者相互依存。整体是由部分组成的,离开部分就不存在整体。整体也不是各个部分的简单相加,而是按一定联系或关系结合在一起的,整体不等于部分的总和,优化的系统整体大于部分的总和。整体和部分相互作用。一方面,整体对部分起支配、决定作用,协调各部分向着统一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各个部分也有其相对独立性,反作用于整体,部分的变化也会影响整体的变化。正确处理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就必须分析和解决问题时着眼于整体,要求局部服从整体,反对片面强调局部、以局部利益损害整体利益的分散主义和个体主义。在税收工作实践中,我们要把社会管理与税收风险管理结合起来,立足社会管理整体、统筹兼顾税收风险管理,才能使税收事业不断取得新的发展。

同时,从事物矛盾的存在看,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即事事有矛盾;矛盾贯穿于每一个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时时有矛盾,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世界上的事物虽然都有矛盾,但是每一个事物的具体矛盾又各有其特点,即矛盾的特殊性。因为矛盾具有特殊性,所以要采取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矛盾。

近些年来,税务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中不断运用社会管理中的理念和方法持续加强和改进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通过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全方位的联系,建立完善的税收风险管理立体交叉网络,实现治税信息的及时传递与交换。其目的是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实现税款征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税收流失,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如对个体户的电子定税、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的核定征收管理、委托代征管理、网格化管理等;对大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问卷调查、自查管理、审计和评估、税务稽查管理;搭建与第三方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对非居民企业税源管理等等,无不体现以社会资源,用社会力量加强对纳税人的服务与管理。体现出社会管理的普遍性与税收风险管理的特殊性的有机结合。现在,困扰税企双方多年的金税三期征管系统已在重庆国地税上线单轨运行,主要含有核心征管(含出口退税)、个人税收管理系统的综合征管功能,决策支持系统的统一数据集成平台、会计核算、数据查询、分析、监控等核算、分析功能;并成功实现了与金税二期保留的防伪税控、货运发票、财税库银TIPS(升级到全国集中模式)等系统,以及网络发票、自助办税终端、电子申报(含网络、IC卡)等重庆本地特色应用系统的集成衔接(新旧应用系统共33个)。可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管税手段对来自征纳双方尤其是第三方涉税信息实行多角度、多维度、全方位税收监控。可以说,人们特别是征纳双方所期待的金税三期主要征管系统已初露端倪。它具有全国应用大集中、国地税统一版本、数据标准口径统一规范等特点,为实现全国统一执法、统一征管数据监控、统一纳税服务、统一管理决策奠定了坚实基础。当然,金税三期工程是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国家级电子政务工程,在税收信息化建设中处于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可以想像,此工程建成后,将进一步推动税收风险管理融入社会管理的大格局。同时,为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质效,构建现代化的税收征管体系,推动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技术保障。

二、税收风险管理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管理创新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的活动或者这些活动的过程。而创新税收风险管理是指税务机关通过先进的风险管理理论和技术手段,预测、识别和评估税收风险,根据不同的税收风险制定不同的管理战略,并通过合理的服务和管理措施规避或防范税收风险,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其实质就是借鉴社会管理理论和一般风险管理理论,建立健全科学、严密、有效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对潜在的税收风险进行确认并实施有效的控制,变事后处理为事前、事中的预警控制,科学地监测和有效地防范、化解税收风险,实现税收管理效能的最大化,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的水平和质量。融整体于部分之中,集共性于个性之中。具体来说:

首先,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要积极参与完善社会管理格局,优化税务部门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持续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紧密联系税务部门实际解决当前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因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税收风险管理部分融入社会管理整体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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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角度对现实条件下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路径的思考

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在《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中将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税务规划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对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制度或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税务档案管理以及税务数据的准备和报备等涉税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从国际经验看,税收风险管理技术层面上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模型,值得借鉴。笔者认为,现实条件下,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路径实现应该分四步:风险采集识别———风险排序分析———风险应对处理———风险反馈评价。

1.采集税收风险管理信息税收风险管理的初始信息包括外部环境信息和内部信息。其中,外部环境信息是大企业经营的重要前提,应该收集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金融、财政、投资等)和相关产业政策,大企业涉及的重要税种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内部信息包括公司市场经营、融资、投资、成本控制的各个方面。这是实施大企业税收风险全面管理的基础和前提。

2.分析归纳风险指标情形税收风险管理部门应该针对大企业内外部的相关信息,组织开展大企业风险典型识别调研,对销售环节、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物资采购等重要环节的常见税收风险点进行归纳和总结,积极探索企业风险特征、风险表现及识别方法等,并按集团、区域特点等分类归纳整理税收风险点,建立多维度的大企业风险模型,形成税收风险特征库和案源库。

3.实施税收风险应对处理税收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是由税务机关风险应对人员通过调查了解大企业税收风险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并对各环节存在的税收风险进行评价,对税收风险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作出评判,估计税收风险点转化为风险的可能性,对税收风险点实际运行的评价以及出具评价意见和结果。风险应对人员重点检查大企业税收风险内部控制的岗位设置、内部控制所生成的文件和记录,观察各税收风险管理岗位的业务开展活动。必要时,风险应对人员可以选择某些岗位具有代表性的交易事项进行跟踪,以验证这些岗位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状况,从而全面研判税收风险实质所在。

4.对税收风险的评估反馈根据以上应对评估过程,税收风险管理部门对大企业税收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对税收风险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评估,并得出评估结果。帮助大企业从税收角度了解自身条件和所处的环境,确定风险规避和风险控制的总体策略。检验前三步骤运行是否适当、正确,并且指导以后的风险应对处理,实现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良性发展。

大企业发展角度对现实条件下企业税收风险控制策略的思考

大企业要结合自身的组织结构特点,引入科学的风险评估和防范体系,通过税收风险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有针对性地制定重大事项涉税风险解决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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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Xuzhou 221000,China)

摘要: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风险管理理论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的理论,它综合运用各种风险分析手段、工具,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并在此基础上优化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使风险和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达到最大限度的管理效能。

Abstract: Risk is the uncertainty about the future. Risk management theory is to study the law of the occurrence of risk and risk control. It combines various risk analysis methods and tools to analyze and forecast a variety of possible risk, and on this basis to optimize various risk management techniques, develop risk preventive measures, and effectively control risk, so as to minimize risk and harm and achieve maximum management efficiency.

关键词: 风险 税收风险 企业集团

Key words: risk;tax risk;enterprise group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32-0128-02

0引言

税务机关在代表国家组织税收收入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不确定性也会有造成税收损失的可能性,即税收风险。那么如何识别并防范这种风险呢?笔者分析如下:

1什么是税收风险管理

1.1 税收风险管理的概念税收风险是指国家在组织税收收入过程中,由于税收制度和征税手段本身的缺陷以及各种经济因素的不确定性造成税收损失的可能性。税收风险管理是指税务机关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合理配置管理资源,通过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风险应对处理,以及过程监控、绩效评估等措施,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的过程和方法。税收风险主要由三个方面形成:一是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和法规、政策的规范性和普遍性之间的矛盾,造成法规或政策、特别是税收法规和政策不能对每种情况进行明确规定,致使其存在一些缺陷或漏洞,形成法规层面的风险,可称之为政策风险;二是由于税务人员的执法能力、政策理解偏差、信息缺失,或者执法人员不作为以及内外勾结违法等等情况,造成执法层面的风险,称之为执法风险;三是由于纳税人对政策认识不足、工作疏漏等情况造成无意不遵从,或纳税人利用自身信息优势等不正当方式恶意不遵从,形成纳税遵从风险。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收集风险管理信息――风险评估――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税收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包含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在内的税收风险评估。

1.2 税收风险管理和税务风险管理税务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为避免其因未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声誉损害和承担不必要的税收负担等风险而采取的风险识别、评估、防范、控制等行为的管理过程。税务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确定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目标,建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机制――风险识别、评估――风险应对――评估、反馈和改进税务风险管理机制。不难看出,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主体不同:税收风险的主体是国家,风险造成的结果是国家税款的流失。税务风险的主体是企业,风险造成的结果一是由于少缴税款而受到罚款处罚声誉损害等,二是由于多缴了税款而造成企业资金的流失。二者目标相同,都是综合运用各种风险分析手段、工具,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并在此基础上优化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使风险和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达到最大限度的管理效能。

2税收风险管理的现状

税收风险管理是税务机关以纳税遵从最大化为目标,利用征管资源,以有效方式进行风险目标规划、识别排序、应对处理和绩效考评,根据风险等级高低合理配置征管资源,以不断降低纳税遵从风险、减少税收流失的过程。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循环中,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起始点,也是提高风险管理针对性和效率的关键,风险识别对税收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税收风险识别是在数据集中等税收信息化建设成果基础上,围绕税收风险管理目标,应用相关学科的原理和科学合理的方法、模型以及指标体系,利用税收系统内部以及其他第三方的各种涉税数据,从税收经济运行结果入手,深入研究,探索规律,寻找、发现可能存在税收风险点,帮助科学决策,指导税收征管工作的分析活动。以江苏省国税局为例,目前省级风险特征库中包含104个风险特征指标,其中基础风险指标15个,动态风险指标89个,以省局风险特征库为基础,根据各地区纳税人产业分布结构状况,及遵从风险发生的主要特点,各省辖市也建立了本地区的市级风险特征库;这些风险特征指标具有一定的通用性,能够识别出一般企业在生产经营、纳税申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信息,并根据不同的税收风险度划分风险等级,从而开展相应的风险应对,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3针对企业集团,现行税收风险识别方法的局限性

企业集团是指一些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经营环境和企业内部组织的变化,组建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资产、产品技术等为纽带,母公司通过投资及生产经营协作等多种方式,与众多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企事业法人共同组成的经济联合体。企业集团,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企业集团的组建,不受所有制性质、地域和行业的限制。企业集团一般具有以下特点:①必须有一个实力强大,具有投资中心功能的集团核心。②必须有多层次的组织结构。除核心企业外,还有紧密层企业、半紧密层企业和松散层企业。③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与其他成员企业之间,要通过资产和生产经营的纽带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④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和其他成员企业,各自都具有法人资格。

从税收管理的角度分析,企业集团的经营管理方式与手段日益科学化、现代化和专业化,其集团规模日益扩大化,一般是跨地区多元化经营,员工多,业务量大,经营管理复杂,涉及大量繁杂的税法问题和会计处理问题,一般税务干部在管理这类企业时,会面临“管不了”或 “管的粗”的问题。借用现行的风险管理理念,通过一般的风险特征指标、数据模型等工具,能识别单一企业的风险特征,但在管理企业集团时,仅仅依靠风险指标进行风险识别就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无法识别出企业集团整体的风险信息,表现在:①企业集团内部关联交易频繁,按照交易类型分为有形资产的购销或转让,有形资产的使用,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融通资金,提供劳务等,这些关联交易,价格是否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制定,企业之间是否通过人为转移利润,偷逃转移税款等风险,通过风险特征库无法进行风险识别。②企业集团组织架构复杂,内部成员企业经常新成立或注销,企业成立或者注销原因或目的是什么?是否存在纳税筹划税款流失等风险,运用风险特征库无法识别。③企业集团一般都会有专门的税收筹划方案,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避税。企业是否存在变相利用国家政策偷逃税款,或者重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风险,如利用集团内企业间税率差别转移利润、偷逃税款,此类风险运用现有的风险特征库无法识别。④企业集团的重大事项较多,合并、分立、改组改制、股权转让、债务重组、资产评估以及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等事项频发,企业一般不会主动告知税务机关其涉税信息的变动情况,传递到税务机关的信息也往往存在严重失真现象,单纯运用风险特征库亦无法识别。

4加强企业集团税收风险管理探讨

针对现行税收风险识别方法对于企业集团管理的局限性,以及企业集团税源管理的特点,可以总结出对企业集团的风险识别途径应是多元的,除了依据计算机的数据比对,还要靠“专家型”人才职业经验的判断,既有上级机关识别的税收风险点,又要有一线管理人员管理经验反馈的。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税收风险识别不能局限于对系统数据的分析,着重要加强人工经验的识别。人工经验识别和机器识别相结合,二者互相补充、互相验证、互相提高。依靠机器识别要构建专门的适用于企业集团的风险管理模型,采集交易价格、相互间合作关系变更等信息;严格集团企业管理,加强关联交易监控,具体如下:

4.1 加强宏观税收风险识别。充分应用税收风险能力估算这一宏观税收风险识别方法,采取自上而下估算法,利用GDP等宏观统计数据、根据税收政策、应用税收经济学、统计学和国民经济核算等学科相关原理、模型和方法估算企业集团税收能力,与实现的税收收入数据比较,查找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其变动趋势。

4.2 配备高素质、责任心强的“专家型”税务管理干部。企业集团内会计人员财务水平都较高,财务制度健全,如果税务干部没有高度的责任心,高水平的专业技能,日常管理中是很难发现问题的。应配备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专家型”人才,工作方式上以团队式为主、知识结构上以跨学科、跨行业的复合型为主。

4.3 对大企业的管理在理念上要以事前预防和事中及时发现为主、在内容上以所得税和国际税收为主、在手段上以优化服务和强化企业内控为主。

①加强组织结构监控。通过编制企业集团组织结构图,全面了解企业集团相关组织结构及股权结构,各关联方适用的税种、税率及相应可享受的税收优惠,如有组织结构变更的情况,了解变更的原因与目的,是否存在纳税筹划等,从而有针对性的开展反避税调查。②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控。在关联交易确认的基础上,检查的重点是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主要检查关联企业间的购销业务、融资活动、劳务供应情况以及担保、抵押业务,对高新技术企业、免税企业、弥补亏损期企业,如果发现其某一时期利润水平明显提高时,应注意检查有无从关联企业转入利润的可能。严格按照《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监控关联交易的业务流程,包括各个环节的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与非关联交易业务流程的异同等。③建议加强对其税务风险内控体系的测试。总局2009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建议大企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税务风险内控制度,作为税务机关应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在实施测试工作的基础上对企业建立与实施税务风险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对其税务风险内控制度有效性发表意见,在对企业税务风险控制能力深入了解及客观评价的基础上,确定有针对性的税收管理措施。④建议加强延伸管理。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国际上通行的法人所得税制,允许企业集团汇总纳税或者合并纳税,那么对企业集团汇总纳税或者合并纳税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审核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实行汇总纳税或者合并纳税的企业集团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进行“延伸管理”,重点监控其关联交易情况,防范关联企业税收转移。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2009.

[2]《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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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的税收风险防范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发展迅速。国家税务总局在“十二五”规划中已经明确把加强税收风险管理作为税收管理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以科学的风险管理理论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持的税收风险管理,可以进一步落实税收征管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加强税源监控、防止税款流失”。

武汉市地税局敏锐地意识到税收风险管理是提升征管质量、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有效手段。因此,市局党组果断决策,于20__年元月组建了武汉市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市局局长任指挥长,市局副局长任副指挥长。

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实践,新组建的武汉市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在税收风险防范实践中大胆尝试,勇于实践、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进一步深化武汉市地税税收征管改革闯出了一条新路。武汉市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以风险规划—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监控评估为主要流程环节的税收遵从风险控管体系基本确立,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分级应对、绩效评价诸环节的逻辑关系得到进一步明确,并通过制定各类规章制度予以固化,为税收风险防范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成立机构,打牢风险防范的关键点。在税收风险防范过程中,武汉市地税局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设置了综合管理岗、风险信息管理岗、风险分析识别岗和风险应对实施岗,对各岗位的职责进行明确,确保了岗位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时,按照单项性税收风险的管理、系统性税收风险的管理、涉税情报信息类税收风险的管理、依申请或依职权办理涉税事项风险的管理进行分类,制定了启动、办理、处理、反馈的工作流程,为税收风险防范夯实了现实基础。

同时,打造“一个体系”,全面推进风险管理的制度建设。行政执法岗责体系是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突出作用。今年,在新的岗责体系应用推广过程中,武汉市地税局将风险管理贯穿于整个岗责体系之中,修订了《风险管理办法》,按风险类别分级、分类、过滤、筛选、排序、推送和应对,出台了《武汉市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征管与稽查协作工作规范的通知》文件,进一步理顺了与市局各处室、重点办、零散办、评估办和稽查局的关系。通过组织专班到各基层单位调研,认真听取基层一线的意见和建议,归类整理并认真回复,优化风险管理系统与行政执法岗责平台的数据共享和传递,推动了风险管理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融合。

(二)进行风险分级,打牢风险防范的参照点。武汉市地税局在按照规模、行业、事项对税源进行分类的同时,又引入税收风险的大小这个参照系,科学确定一级、二级、三级税源户,将有限的征管资源应用到税收风险最大的纳税人上。并根据税收征管程序和风险管理流程,将税源管理职责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和不同岗位之间进行合理分工,重构税源管理岗责体系,从而形成以规模管理、行业管理和风险管理为特点的税源分类模式。如2013年以行业管理为突破,以分级分类推送为重点,初步建立了房地产行业税收风险指标体系,探索性开展了行业性的风险防范工作。通过数据生成、风险等级排序,优选生成了81户房地产涉税风险企业,并推送至市局纳税评估办公室,建立了房地产行业的风险等级排序、风险分级应对的行业性风险管理机制。通过市局评估办的评估任务审核,共计查补81户房地产涉税风险企业地方税费1.3亿元。

(三)搭建平台,打牢风险防范的支撑点。紧紧依托湖北省地税局税费征管核心软件,搭建市局、区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三级应用平台,发挥信息技术在税源专业化管理过程中的支撑作用。他们自主研发的税源专业化管理子系统,其主要内容涵盖了涉税事项的前置办理、日常税源管理、涉税基础资料信息等方面,并与减免税、行政处罚等税收管理业务进行了有效对接,从而形成了以涉税事项管理为基础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信息流。行政岗责执法平台,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税源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闭环管理为目标,全面梳理岗位职责和流程,建立起涵盖涉税事项前置办理、“先办后审”事项任务分级推送、日常税源管理、电子征管资料、行政执法文书的应用平台,并与风险管理平台对接,形成了以涉税事项管理为基础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信息流。挖掘梳理了税源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78个风险点指标,通过税收风

险特征库与原始基础数据库的标准化筛选,实现了税收风险数据的自动化、定时化生成,并将全市各级税收风险管理部门的日常风险应对,全部纳入到了管理系统中,实现了风险管理的全程信息化,完善了税收风险防范评价体系和应用体系。

(四)建立机制,打牢风险防范的着力点。武汉地税通过制定《税收风险防范管理实务手册》、《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工作方案》以及《税收风险管理实施办法》等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分级分类处理机制,对于税收风险大、对税源影响大的数据,在系统中直接推送至稽查部门进行应对;对于带有行业性、普遍性的税收风险数据,在系统中直接推送至纳税评估部门进行应对;对于风险较小,带有一般性或个体性的基础性风险数据,在系统中直接推送至基层税源管理岗位应对。系统在相应数据推送至对应部门应对后,实现对应对处理结果的自动统计汇总,为下一步的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形成了风险管理信息化的完整链条。比如,针对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管理,通过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风险识别和比对,共计核实应补税人数1706人,补缴个人所得税1309万元。针对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通过对企业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及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报表的深入分析,预先设定报表间的逻辑公式条件,通过系统进行批量数据筛查,共计推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风险668户,共计880条数据,核实应补缴企业所得税户341户,共计补缴企业所得税1515万元。

同时,抓好市局、区局、税务所“三级联动”,严格把关风险防控的管理质效。在风险任务推送环节,紧密联合市局各业务处室,优选风险事项,严控风险总量,着力抓好市局、区局、税务所的“三级联动”机制。在市局层面,做好风险事项的分析、推送和考核工作,与各业务处室紧密合作,确保风险事项一个出口、绩效考核一个标准。一是在任务分析阶段,人工对风险数据进行关联性分析,尽可能将风险任务的误伤性降到最低程度,并明确税收风险防范中心与各业务处室的考核职责和范围,严格把控任务总量,实现风险任务过滤式推送。二是尝试在某一时期,将同一纳税人的不同风险在系统中进行汇总,实施风险任务的捆绑式推送,减轻基层和纳税人负担。三是严格把控风险推送的完成时间,实现风险任务的均衡式推送,避免基层在某一时期内超负荷运转。在区局层面,抓好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在风险任务推送时,各区局税收风险防范中心明确工作任务,明晰各部门职责,分工协调配合,严把质量关和考核标准。在税务所层面,抓好把关责任人。风险任务推送至税务所后,在风险管理系统中可按照各税务所责任人的分工,预先在系统内明确风险任务回复的审核人,由系统进行连带锁定,在回复事项时把好质量关,建立了风险任务在市局、区局、税务所的“三级联动”机制。

(五)实现“五大功能”,着力构建税收情报的聚集点。今年以来,为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税收征管的科学化水平,武汉市地税局党组高度重视,从战略高度出发,决定在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的基础上,筹建武汉市地税局税收情报中心,全面发挥“五大中心”功能(即文献中心、期刊中心、数据中心、情报分析中心、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于2013年10月21日召开了税收情报中心的模拟运行汇报会,相关的税收情报分析工作已按照预定计划开展。作为税收情报中心重要组成部分的湖北省数字图书馆武汉地税分馆已建立,通过汇集全国一流的税收专业数字图书资源,将实现图书期刊借阅、数字图书阅览等功能,并承担涉税数据管理、税收理论调研等多项工作。税收情报中心的建立,将实现从情报分析到风险应对的全面升级和创新,为风险管理迈向新台阶打下坚实的基础。

以风险推送为纽带,分级管理、人机结合、信息管税,实现过程控制的最优化

武汉市地税局将风险管理的流程确定为税收风险特征库建设、数据审计、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推送、风险应对处理、风险决策分析和绩效考核八个环节,并以风险推送管理作为税收征管工作纵向互动、横向联动、内外协动运行机制的纽带。

一是税收风险防范管理流程化。通过税收风险防范管理平台,对内部、外部涉税数据开展税收风险防范指标分析、数据挖掘和数据评估,生成税收风险纳税人信息,对相关信息进行分级分类处理,建立指定税收风险各指标专项管理流程。全市地税系统以风险任务工作流的形式,按照市局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市局相关处室区局(市直属局或市稽查局)区局各科、税务所(市直属局和市稽查局相关业务处室)相应管理岗位操作人员的推送流程,从上至下进行税收风险防范任务数据的分层解剖,通过风险防范管理平台与税费保障系统、税收清结评审系统和税收征稽协作系统的工作任务流转,系统开展纳税评估、涉税调查(检查)、催报催缴和税务稽查等税收管理工作。同时,市局各级风险管理部门对税收风险防范工作任务流转及其反馈信息进行跟踪,全程监控税收风险任务的处理流程和处理结果,及时统计和汇总税收风险防范任务的处理情况,从而形成风险防范、日常管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整体联动,全程监控。

同时,在风险管理工作中,着力抓好内部、外部信息的比对分析。通过数据的挖掘比对,实现风险管理的全方位监控。一是做好内部现有的各子系统内部数据的关联性结合,通过深入挖掘内部数据之间的逻辑比对分析,查找风险事项,加强风险管理。二是做好外部信息数据与内部信息数据的对比性结合,加大对外部信息的监控力度,实现风险管理向外部延伸。一方面,加强对来自政府其他部门的第三方信息的筛查比对,强化对风险事项的监管。通过取得的土地登记主管部门的第三方信息,对全市共计356条新增土地登记信息,开展了土地登记基础信息的核实及补充录入工作,全市共计补录相关土地登记信息356条,补录土地面积825万平方米,补缴土地使用税5392万元;通过从省公安交管部门取得的车辆登记第三方信息,与全市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使用税信息进行比对,共计导入车辆信息近96万条,分析识别比对13.33万条,比对不一致12万条,核查补缴车船税1076万元。另一方面,加强对来自新闻、报刊、网络等媒体的新闻媒介类信息的信息监控,并以《风险信息专报》的形式,实现风险任务网上全电子化推送,及时进行跟踪监控,强化风险管理。截至2013年11月底,已编报了《风险信息专报》12期,共计推送风险任务602条,累计查补各类税款2.4亿元。

二是税收风险分类管理层级化。对全系统的税收风险识别在操作层面分为市、区两级进行。市局主要针对全局性的、方向性的风险进行操作,对全市风险数据的完整性、逻辑合理性进行审核,建立统一的后台技术支撑, 确定风险数据的等级、类别、规模、推送应对的部门以及处理方式,确定市级风险数据的推送方式、频率及各环节完成时限,并运用风险防范管理系统推送至相应部门进行处理。市局下属各区局建立区级风险管理模式,侧重对从市局流转的风险具体应对,结合区局自身管理需要设置的税收风险点,并进行风险处理。同时,按照市、区两级风险管理的界限,建立区级风险指标和任务数据的产生机制、处理机制,应用系统开展区级税收风险基础数据的分析,设计区局风险管理任务模板,将分析结果纳入风险管理平台,生成风险待办任务,并在网上流转,与纳税评审系统进行对接,通过具体应对处理形成上下联动,建立较为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

三是风险推送预警信息化。每个风险管理任务流转环节,市局都确定了风险管理的采用系统自动预警提示和手机短信提醒两种方式,风险责任处理人只要登录系统,就可以及时查看到最新需要处理的风险信息,即使不在电脑旁,也能通过短信查看消息,以便及时处理。对于机考类税收风险指标,税收风险管理平台将直接对风险应对情况进行审核,自动计算工作进度,以此作为下一步考核依据;对于公示类税收风险,各应对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将风险应对情况人工输入风险管理平台,平台将自动汇总人工反馈的处理情况,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审核完成情况,给予最终评定。

四是风险应对考核标准化。他们将风险防范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以税收风险管理平台为依托,市局税收风险防范中心按月依据风险指标的特性,将当月生成的风险数据分成机考类风险指标、人机结合类风险指标以及突发性风险指标三种。凡是能够通过系统生成的结果,一律以系统数据为准,不得采用人工数据代替,保证每一条风险应对记录都有迹可循、有案可查。在此基础上,系统对每条风险数据的应对完整性和及时性都做及时审核,确保税收风险得到及时有效化解,风险应对真正落到实处。今年,市局税收风险防范指挥中心共计推送各类风险任务23.10万条,通过风险事项的核查,累计查补各类税款已达4.65亿元,并已全部入库。

以风险管理为重点,分层响应、差别应对、考核评估,实现征管机制的最优化

对不同的风险等级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实施差别化管理,是风险管理的重点,也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核心。为此,武汉市地税局分级分类进行了税源的科学化管理。

第一,多层面监控重点税源。一级税源户由市局重点税源办公室和市局直属局直接管理,二级、三级税源户按照“规模+行业”模式,由区局重点税源办、重点税源税务所与行业管理所实施重点税源集约化管理。利用重点税源管理平台,实行按月跟踪调查、审核、分析,市局、区局、科所“三级联动”,作为重点税源管理的实体,实时全面监控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和税源税收状况,实现重点税源监控由管户为主向管事分岗管理为主转变。2013年,纳入市局三级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共有3898户,占全市企业登记户的2.17%,入库税款488亿元,占当年全市地税税收收入的68.40%。

第二,多方式监控一般税源。对重点税源、零散税源以外的一般税源,按照属地、分事项团队化、协作化管理的要求,从提高税源监控精准度入手,由一般税源所实行专业化分工、团队化管理、流程化控制、优质化服务,变单兵式为团队流程化。各区地税局除重点税源所外,其他税务所为一般税源税务所,将管户与管事相协同,按管理环节和事项,进行专业化岗位分工管理。构建以管事为主、管户为辅的分事项、分岗位专业化管理格局。在一般税源所内,按地段分类管理,实行属地与分类管理相结合,以管事为主,努力把税源监控管理做精、做细,促进管理水平和收入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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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UK HM Revenue and Customs. Corporate GovernanceA Boardroom Perspective[R]. DECD,Paris,2006.

[4]财经网:报告称中小企业未来面临融资难和税负重两大挑战,.

[5]周琳,何欣荣,王涛.中小企业政策红利受阻“最后一公里”[N].经济参考报,2014年9月29日(A5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报告, .

[7]郑影.纳税人税收遵从行为及其影响因素[J].公共经济与政策研究,2014(上):144-154.

[8]南方周末网:科技部官员称五成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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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外研究情况

美国颁布的萨班斯法案[1]是首部对税务风险管理提出全面具体要求的研究。2004年,美国COSO委员会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定义了企业风险管理内涵。

澳大利亚的学者Michael Carmody (2003)[2]认为,税务风险来源于外部和内部的不确定性因素。由于外部因素的无法控制性,税务风险管理实际上就是企业对内部因素的控制,即以规范纳税行为、降低税收风险为目的,合理安排经营活动或者个人事务活动。

厄尔(Erle,2007)[3]指出,税务风险管理是公司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形势日益复杂的情况下,所有利益相关者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应该选择更具长远意义的最佳策略,即进行有效的税务风险管理。

(二)国内研究情况

范忠山、邱引珠(2002)[4]认为,税务风险管理是以获取“节税”收益为目的,以事先筹划、事中控制、事后审阅为手段,合法有效地安排财务活动。

金道强(2005)[5]认为,构建税务风险管理系统是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主要措施。一套完整的税务风险管理系统应该包括:风险甄别系统、风险预警系统、风险决策系统、风险规避系统和风险监控系统。

张晓(2010)[6]认为,企业在选取适用税法时,可能导致未用足相关优惠政策而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同时可能存在着纳税行为不到位等情况,对公司财务或形象方面造成不良影响。

(三)税务风险管理定义及基本方法

通过研究国内外税务风险管理理论,结合实际情况将税务风险管理定义为:围绕税务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通过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完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从而保证税务风险管理有效实施的过程和方法。

经过长期实践,G公司总结提炼形成了“识别――评估――应对――监督”闭环式税务风险管理基本方法。其中,识别是指辨识实际情况中面临的主要税务风险。评估是指利用税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损失度衡量关键风险。应对是指根据决策主体对税务风险的承受能力而制定的管理策略。监督是指风险动态管理过程中的自我评估机制。

二、税务风险管理理论在公司的创新发展――专项税务风险管控

近年来,G公司借鉴国内外税务风险管理理论,结合自身实践,总结提炼了具有电网企业特色的税务风险管理理论及方法。

(一)专项税务风险管控内涵与特征

专项税务风险管控是以税务风险评估结果为参考,以“重点税种、高风险领域、新兴业务”为核心,开展的一系列税务风险治理活动。

专项税务风险管控具有四大特点。一是重点突出,针对重要税种及涉税业务,从纳税复杂程度、税务处罚情况等角度,开展多层次、全方位专项治理。二是深度管控,聚焦至某个具体税务风险,针对具体风险成因,深入分析并制定解决措施。三是动态评估,依据上一年度的评估结果,结合内外部审计等发现的问题,确定管控重点。四是成本节约,在税务风险管理基础工作良好的情况下,有的放矢地开展专项税务风险管控。

(二)专项税务风险管控基本方法

在专项税务风险识别阶段,按照“重点税种、高风险领域、新兴业务”这一标准,判断是否为专项税务风险。其中,重点税种是从纳税规模、税法复杂程度等角度予以衡量;高风险领域是指近三年来内外部审计结果、税务机关检查等方面发现的风险等级偏高的税务风险;新兴业务是指公司新进入的行业、新成立的公司等。

税务风险评估方法采用风险衡量基本模型,即税务风险=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予以度量。比如,G公司编制《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即是一次定期的全面税务风险评估。

在专项税务风险应对阶段,由管理层采取各种措施减少专项税务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或者将可能的损失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避免在专项税务风险事件发生时带来的难以承担的损失。比如,G公司编制了《增值税实用手册》具体指导风险应对措施。

专项税务风险监督是指对风险进行定期的监控和检查。专项税务风险监控和检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风险评估所依据的假定;风险评估的结果符合实际经验等。比如,年度税务工作自查中增加了对研发费加计扣除、客户用电工程集中资金涉税问题的检查,以评估专项税务风险管控的实施效果。

三、专项税务风险管控在公司的实践应用

2014年度,G公司按照专项税务风险管控的有关理论,在已识别的税务风险基础上,判断形成包括增值税涉税业务操作风险、企业所得税研发费加计扣除风险等6项专项税务风险,并针对性地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下面以增值税涉税业务操作风险为例。

在专项税务风险识别阶段,集中研讨专家,采用流程分析等识别方法,以管控标准流程图为依托,结合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失误,识别风险点;结合往年外部审计等情况中发现的问题,识别税务风险。

在专项税务风险评估阶段,以税务风险发生的影响程度及可能性为维度。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依据该类风险发生的频率定量分为5个等级,如该类风险可能每五年以上发生一次,则将风险等级定为1级;每月可能发生一次,则定为5级。再按实际风险损失情况将风险损失度分为声誉损失和直接经济损失,每类按损失严重程度具体划分为5个等级,如风险损失造成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五亿元以下的,定为3级风险。

在专项风险应对阶段,G公司主要通过制定《增值税实用手册》、开展培训进行事前风险预防。《实用手册》本着“从基础到实务,从一般到个别”的理念,循序渐进的介绍了增值税工作实务。同时广泛宣贯了增值税纳税规范,促进了增值税业务的规范化操作。业务培训提升了涉税人员风险管控意识,强调关键涉税业务环节,推动涉税管理“业务”“财务”联动,实现管理端口向业务部门前移。

专项税务风险监督可分为两种方式。一是与内控评价与风险评估工作相结合。2014年11月中旬,G公司正式将检查增值税涉税业务操作风险管控措施是否有效执行,风险管控效果是否显著良好纳入至内控评价与风险评估工作之中。二是与财务稽核工作相结合。2014年9月,G公司将增值税涉税业务操作风险管控情况作为财务稽核工作检点,重点检查供电公司增值税涉税业务操作风险管控情况。

四、专项税务风险管控的发展方向

基于前期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公司后续将专项税务风险管控的发展方向定位于风险数量化、预警系统化。在风险识别的方法上,改进传统的经验判断方法,采用风险数量化方式,避免风险遗漏或判定不准确的情况。在税务风险的管控方式上,逐步实现系统化预警,真正实现在线监控、在线预警,保证更为及时和准确的识别风险,查找风险来源。

在此基础上,立足集团化管控角度,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研究形成适用于公司未来发展的税务风险管控基本方法及主要工具。

参考文献:

[1]董岩,常春光: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下企业税收管理流程设置,风险及控制[J].管理创新,2008(33).

[2] http:// ato. gov. au/.

[3]Bernd Erle:Tax Risk Management and Board Responsibility,, 2006-06 .

[4]范中山,邱引珠:企业税务风险与化解[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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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较为注重显性风险管理,对隐性风险管理重视不够。

第一,在业务发展导向上,注重规模和速度,强调业务增长量,忽视保险发展的质。由于我国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主要是根据保费收入增加额为依据的,保险法规和保俭监管部门对保险费地位的过份强调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商业保险公司把保费的追逐作为主要经营目标。保险公司在实际展业中,重保费,轻理赔;在保险市场竞争中,以保险价格进行恶性竞争,盲目承保、劣质承保并存;在保险险种开发上,以占取市场份额作为主要手段,对保险产品风险的管理控制重视不足。

第二,在保险发展导向上,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保险决策和保险经营中的短期行为,对保险业发展及保险公司发展战略长远性研究不够;在公众对保险的信任度方面,保险业未能充分重视恶性竞争、保险中介制度混乱、保险欺骗对社会公众产生不度影响;在制度法律建设方面,对保险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法律基础建设重视不够,一方面表现在保险法在某些方面存在着缺陷与不足,另一方面保险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开放条件下保险业的发展,一个有效的保险法律体系还未基本形成;在保险文化建设方面,保险公司文化建设滞后,保险文化传播缺乏创新,保险公司的形象度和美誉度构建急需加强。

3.较为注重内生风险管理,忽视外生风险管理。

第一,部分保险公司不重视对公众信任风险的管理。

第二,对保险开放、民族保险安全的风险重视不够。在加入WTO的背景下,如何有效地对中国保险市场进一步开放中的各种风险进行管理研究不足,忽视中国保险业发展过程中的内在的根本制约。

第三,部分保险公司较为重视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而对保险同业的规范竞争、有序竞业的风险管理重视不够,保险同业组织的作用还相当有限。

第四,对保险中介组织的风险管理力度不够。部分保险公司无视保险中介的有关法律规定,不顾中介机构经营资格、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状况等条件进行中介展业,表明保险公司对中介组织风险管理与保险公司自身的规范经营都应加强。

第五,缺乏对保险欺骗进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保险欺骗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日趋加大,在中国保险理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的国度里对保险欺骗的风险管理需在制度完善和技术创新上加大力度。

4.未能建立起有效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风险管理决策缺乏依据。

保险经营是在大量可保风险前提下运用大数法则对可保风险进行分散,各类风险数据、损失数据是保险经营的数理基础,在相当程度上也可以说,风险数据、损失数据是保险经营的保险资源。保险经营依据这些保险资源从事保险展业,通过展业扩充丰富这类资源提高保险经营水平和展业范围。因此,在理论和实践中都要求保险公司(包括社会)建立一个完整的信息系统对这类保险资源进行保护、开发和利用。我国相当部分保险公司有效的风险信息系统都未能建立,这将可能导致保险经营决策缺乏合理依据,使保险经营缺乏合理的数理基础。从某种程度上,这将可能导致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增加。

5.风险管理理论滞后,风险管理人才不足。

在我国,风险管理理论发展滞后,风险管理人才不足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保险风险管理既包括风险投资、保险购买和管理、安全、赔偿金管理、索赔管理,又包括公共关系、市场服务、培训员工、提供法律咨询等内容;既包括对保险公司的硬件失误风险和软件失误风险的管理,又包括组织性失误风险和人的失误风险的管理;既包括保险公司内部风险管理,又包括保险业风险管理;既包括保险经营显性风险的管理,又包括保险经营隐性风险的管理。只有建立起全面的风险管理观,才能推动和实现保险业有效的风险管理。

二、目前风险管理状况对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影响

1.保险业风险管理及保险经营风险管理弱化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基础;

近年来40%的保费增长率是在粗放型经营模式下,在风险管理未能有效实施的情况下实现的,在这种经营模式下,重视保费增长速度与资产负债管理重视不够并存,保险公司总资产增加与净资产减少同在,保险市场规模扩大与保险业务的利润水平逐步降低并举,增加保费的快速增长与较多风险的累积相随,这不仅有悖于保险业风险承担、风险分散的宗旨,而且大大影响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2.保险经营风险管理功能弱化将不利于深化社会公众对保险的信任,保险信任和保险信心是各国保险业发展的生命力所在。

近现代保险发展的共同基础是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和信任,这是决定保险需求的根本因素,因为信心和信任是保险理念培育的良性土壤。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建立真正地为社会公众分散风险、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种风险管理服务的经营理念,真正地实现保险经营与保险风险管理的融合,以增强和巩固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特别是在目前风险分散途径多样化的情形下,增强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信任和信心对现代保险业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3.保险经营风险管理的弱化将使中国保险业在国际保险市场中缺乏竞争力,导致中国保险业在对外开放和加入WTO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局面。

从中国民族保险发展历史可以看到,中国民族保险业是在中国本身缺乏商业保险理念和商业保险技术机制、在国外保险公司对中国保险市场进行掠夺和控制的不利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这种特定的历史路径制约了中国现代保险业的发展。因此,在中国民族保险实力不足、现代民族保险发展缺乏一定制度环境和制度基础的条件下,民族保险业更应注重自身的稳健发展,大力加强保险发展的制度建设,培植保险理念。惟有如此,才有可能实现民族保险发展从量的增加到质的升华,增强民族保险业自身在国际保险市场的竞争力,逐步有序地实现保险的国际化。

三、对策

1.实现保险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制定稳健的保险产业发展政策,为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构建良好的宏观环境。

保险业发展要实现根本性突破首先必须实现从粗放型经营方式到集约型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走出重速度、轻质量的恶性循环,把保险发展引上稳健、健康的轨道,进而逐步增强民族保险业的综合实力。也只有在经营方式根本转变的前提下,才可能制定出稳健的保险产业发展政策。

稳健的保险产业发展政策是中国民族保险业发展的基本战略前提。首先保险产业政策必须建立在中国特定的政治经济和人文背景上,只有在这种根基上培植公众的保险意识,构造保险制度环境,完善保险法律制度,开发保险资源潜力,满足公众的保险需求,才能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保险业发展道路。其次,保险产业政策必须体现可持续发展性,坚持可持续发展性,才能有效地开发中国潜在的保险资源,才能实现重速度、轻质量的粗放型经营方式到集约型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只有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才能真正实现保险业本身的宗旨;只有坚持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逐步树立和增强公众对保险的信任感。再次,中国的保险产业发展政策,必须把战略管理、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融于一体,政府应以较高的战略眼光来发展保险业,保险业在社会政治经济中的特殊地位要求政府对保险业实行低税政策,改变目前中国保险业税负较重的局面,对一些投资型产品的开发可考虑税收优惠或递延税收政策,对外资保险公司的税收政策应考虑到有利于民族保险业的发展和中外保险企业的公平竞争;保险业应坚持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相结合,实现保险真正地为社会经济、社会公众服务宗旨;保险产业政策还必须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可考虑建立区域性的保险产业政策与统一的保险产业政策相结合的保险产业政策体系。

2.培植健全的保险意识,完善保险法律制度基础,为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提供制度支持。保险风险管理不仅仅是一种风险识别、衡量、控制、融资的技术方法,还在于风险管理制度是一种保险制度安排,提供对风险管理的制度支持是十分必要的。培植健全的保险意识是构建中国保险制度基础的一个永恒主题,保险意识的培植一方面需要保险公司规范的经营作风、良好的社会形象的凝聚力和辐射力来实现,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对保险意识的传播也有利于保险意识的培植和增强。

法律是风险管理的制度基础,保险法律制度完善程度决定风险管理水平高低及其绩效大小。目前应着手解决保险发展与保险立法滞后的矛盾,弥补《保险法》中的缺陷和不足,同时抓紧时间构建完整有效的中国保险法体系(包括《保险业法》、《保险合同法》、《外资保险公司市场进入与监管条例》等)。

3.实施全方位风险管理制度,强化社会风险管理理念,是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的重点。

保险经营方式的转变、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中国的特殊体制背景下,保险经营方式转变、保险法律制度构建应与保险业全主位风险管理实施同步进行。中国保险业全方位风险管理包括对物的风险、行为风险与心理风险管理、制度风险与人的风险的管理、显性风险与隐性风险的管理、内生风险与外生风险的管理、风险信息管理系统与风险预警系统的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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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较为注重显性风险管理,对隐性风险管理重视不够。

第一,在业务发展导向上,注重规模和速度,强调业务增长量,忽视保险发展的质。由于我国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主要是根据保费收入增加额为依据的,保险法规和保俭监管部门对保险费地位的过份强调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商业保险公司把保费的追逐作为主要经营目标。保险公司在实际展业中,重保费,轻理赔;在保险市场竞争中,以保险价格进行恶性竞争,盲目承保、劣质承保并存;在保险险种开发上,以占取市场份额作为主要手段,对保险产品风险的管理控制重视不足。

第二,在保险发展导向上,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保险决策和保险经营中的短期行为,对保险业发展及保险公司发展战略长远性不够;在公众对保险的信任度方面,保险业未能充分重视恶性竞争、保险中介制度混乱、保险欺骗对公众产生不度;在制度建设方面,对保险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法律基础建设重视不够,一方面表现在保险法在某些方面存在着缺陷与不足,另一方面保险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开放条件下保险业的发展,一个有效的保险法律体系还未基本形成;在保险文化建设方面,保险公司文化建设滞后,保险文化传播缺乏创新,保险公司的形象度和美誉度构建急需加强。

3.较为注重内生风险管理,忽视外生风险管理。

第一,部分保险公司不重视对公众信任风险的管理。

第二,对保险开放、民族保险安全的风险重视不够。在加入WTO的背景下,如何有效地对中国保险市场进一步开放中的各种风险进行管理研究不足,忽视中国保险业发展过程中的内在的根本制约。

第三,部分保险公司较为重视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而对保险同业的规范竞争、有序竞业的风险管理重视不够,保险同业组织的作用还相当有限。

第四,对保险中介组织的风险管理力度不够。部分保险公司无视保险中介的有关法律规定,不顾中介机构经营资格、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状况等条件进行中介展业,表明保险公司对中介组织风险管理与保险公司自身的规范经营都应加强。

第五,缺乏对保险欺骗进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保险欺骗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日趋加大,在中国保险理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的国度里对保险欺骗的风险管理需在制度完善和技术创新上加大力度。

4.未能建立起有效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风险管理决策缺乏依据。

保险经营是在大量可保风险前提下运用大数法则对可保风险进行分散,各类风险数据、损失数据是保险经营的数理基础,在相当程度上也可以说,风险数据、损失数据是保险经营的保险资源。保险经营依据这些保险资源从事保险展业,通过展业扩充丰富这类资源提高保险经营水平和展业范围。因此,在和实践中都要求保险公司(包括社会)建立一个完整的信息系统对这类保险资源进行保护、开发和利用。我国相当部分保险公司有效的风险信息系统都未能建立,这将可能导致保险经营决策缺乏合理依据,使保险经营缺乏合理的数理基础。从某种程度上,这将可能导致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增加。

5.风险管理理论滞后,风险管理人才不足。

在我国,风险管理理论发展滞后,风险管理人才不足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保险风险管理既包括风险投资、保险购买和管理、安全、赔偿金管理、索赔管理,又包括公共关系、市场服务、培训员工、提供法律咨询等内容;既包括对保险公司的硬件失误风险和软件失误风险的管理,又包括组织性失误风险和人的失误风险的管理;既包括保险公司内部风险管理,又包括保险业风险管理;既包括保险经营显性风险的管理,又包括保险经营隐性风险的管理。只有建立起全面的风险管理观,才能推动和实现保险业有效的风险管理。

二、目前风险管理状况对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影响

1.保险业风险管理及保险经营风险管理弱化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基础;

近年来40%的保费增长率是在粗放型经营模式下,在风险管理未能有效实施的情况下实现的,在这种经营模式下,重视保费增长速度与资产负债管理重视不够并存,保险公司总资产增加与净资产减少同在,保险市场规模扩大与保险业务的利润水平逐步降低并举,增加保费的快速增长与较多风险的累积相随,这不仅有悖于保险业风险承担、风险分散的宗旨,而且大大影响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2.保险经营风险管理功能弱化将不利于深化社会公众对保险的信任,保险信任和保险信心是各国保险业发展的生命力所在。

近保险发展的共同基础是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和信任,这是决定保险需求的根本因素,因为信心和信任是保险理念培育的良性土壤。因此,保险公司必须建立真正地为社会公众分散风险、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种风险管理服务的经营理念,真正地实现保险经营与保险风险管理的融合,以增强和巩固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特别是在目前风险分散途径多样化的情形下,增强社会公众对保险业的信任和信心对现代保险业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3.保险经营风险管理的弱化将使保险业在国际保险市场中缺乏竞争力,导致中国保险业在对外开放和加入WTO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局面。

从中国民族保险可以看到,中国民族保险业是在中国本身缺乏商业保险理念和商业保险技术机制、在国外保险公司对中国保险市场进行掠夺和控制的不利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这种特定的历史路径制约了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因此,在中国民族保险实力不足、现代民族保险发展缺乏一定制度环境和制度基础的条件下,民族保险业更应注重自身的稳健发展,大力加强保险发展的制度建设,培植保险理念。惟有如此,才有可能实现民族保险发展从量的增加到质的升华,增强民族保险业自身在国际保险市场的竞争力,逐步有序地实现保险的国际化。

三、对策

1.实现保险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制定稳健的保险产业发展政策,为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构建良好的宏观环境。

保险业发展要实现根本性突破首先必须实现从粗放型经营方式到集约型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走出重速度、轻质量的恶性循环,把保险发展引上稳健、健康的轨道,进而逐步增强民族保险业的综合实力。也只有在经营方式根本转变的前提下,才可能制定出稳健的保险产业发展政策。

稳健的保险产业发展政策是中国民族保险业发展的基本战略前提。首先保险产业政策必须建立在中国特定的和人文背景上,只有在这种根基上培植公众的保险意识,构造保险制度环境,完善保险制度,开发保险资源潜力,满足公众的保险需求,才能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保险业发展道路。其次,保险产业政策必须体现可持续发展性,坚持可持续发展性,才能有效地开发中国潜在的保险资源,才能实现重速度、轻质量的粗放型经营方式到集约型经营方式的根本转变;只有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才能真正实现保险业本身的宗旨;只有坚持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逐步树立和增强公众对保险的信任感。再次,中国的保险产业发展政策,必须把战略管理、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融于一体,政府应以较高的战略眼光来发展保险业,保险业在政治经济中的特殊地位要求政府对保险业实行低税政策,改变中国保险业税负较重的局面,对一些投资型产品的开发可考虑税收优惠或递延税收政策,对外资保险公司的税收政策应考虑到有利于民族保险业的发展和中外保险的公平竞争;保险业应坚持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相结合,实现保险真正地为社会经济、社会公众服务宗旨;保险产业政策还必须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可考虑建立区域性的保险产业政策与统一的保险产业政策相结合的保险产业政策体系。

2.培植健全的保险意识,完善保险法律制度基础,为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提供制度支持。

保险风险管理不仅仅是一种风险识别、衡量、控制、融资的技术,还在于风险管理制度是一种保险制度安排,提供对风险管理的制度支持是十分必要的。培植健全的保险意识是构建中国保险制度基础的一个永恒主题,保险意识的培植一方面需要保险公司规范的经营作风、良好的社会形象的凝聚力和辐射力来实现,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对保险意识的传播也有利于保险意识的培植和增强。

法律是风险管理的制度基础,保险法律制度完善程度决定风险管理水平高低及其绩效大小。目前应着手解决保险发展与保险立法滞后的矛盾,弥补《保险法》中的缺陷和不足,同时抓紧时间构建完整有效的中国保险法体系(包括《保险业法》、《保险合同法》、《外资保险公司市场进入与监管条例》等)。

3.实施全方位风险管理制度,强化社会风险管理理念,是中国保险业风险管理的重点。

保险经营方式的转变、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不可能一蹴而就,在中国的特殊体制背景下,保险经营方式转变、保险法律制度构建应与保险业全主位风险管理实施同步进行。中国保险业全方位风险管理包括对物的风险、行为风险与心理风险管理、制度风险与人的风险的管理、显性风险与隐性风险的管理、内生风险与外生风险的管理、风险信息管理系统与风险预警系统的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