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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预防常识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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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预防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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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森林火灾预防

1.1 基础设施的建设

该场建场以来共开设了46km的人工防火通道,每年安排林场职工及护林员清理砍尽防火道上两侧10m范围内的杂草、杂灌等,扒尽枯枝、枯叶等可易燃物,消除火灾隐患,防止和阻隔森林火灾的蔓延。同时从2000年开始每年均进行生物防火道的建设,新建了一座瞭望台,以便更好地对林场及周边集体、个人林场进行监测,及时发现火情;加强了林区公路的建设,有利于阻隔林火的蔓延,保证了扑火队员和物资的畅通无阻,并及时运送到火灾现场。

1.2 防火期的确定

每年防火期为11月1日~翌年5月31日。防火期内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严格执行林场拟定的防火值班制度,以预防森林火灾以及在火情发生后确保火情信息传递畅通有效。并在林区、周边村寨及学校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在林区的要道、路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和树立宣传牌,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强化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与各相邻的乡、村、组开展联防群治工作,确保信息畅通有效。有针对性地强化火源管理力度,在防火期和节假日、重点地区严格做到人员到岗到位,开展巡山设卡、严防死守,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发现火情,以便及时进行扑救。

1.3 制定扑火预案

着力强化应急准备,修定和完善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的扑火预案,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大力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注重防火队员对防火知识的学习、掌握,开展防火实战演练,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应急能力,使其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好保护森林资源与扑救人员生命安全的关系,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扑、扑之能灭”。防火期要保证信息畅通,严阵以待,以确保火情及时发现,发现火情后迅速出警,尽快将林火扑灭,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2 森林火灾的扑救

2.1 火灾扑救前的准备工作

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启动扑火预案,做到及时出动、及时控制、及时扑救。根据火情情况及时上报县林业局,参照预案临时制定扑火实施方案,集结、调动扑火队员作好一切扑火准备,迅速赶赴火场,做到及时、有效地开展扑救,最大程度地降低林场损失。

2.2 火灾扑救过程

扑火队员到达火场后,根据火场面积、地形、风向和火势大小等具体情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集中力量封锁火场源头,限制火势的发展,把火势消灭在最小的范围内。如果火场面积已经很大,或者火势很强,分派人员从火场两翼开始进行扑打,逐渐逼近火头,降低火势,防止火灾扩展蔓延,直至将火线全部扑灭。火被扑灭后,安排人员在火场进行巡逻和清理火场,并及时、彻底地消灭火场内的余火,对靠近火场边缘还在燃烧或冒烟的树桩、枯枝等,要用水枪浇灭。同时留守部分人员看守火场,以防余火复燃,检查火场是否已经达到“三无”,即无火、无烟、无气,最后撤离火场。

2.3 安全扑火

无论是林场或林场周边森林发生的火情,扑火人员对地形不熟悉,在开展火灾扑救工作时,必须有对地形熟悉的人员带领,指挥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扑火队员开展火灾扑救工作,严格按照扑火操作规程操作,听从指挥,遵守组织纪律。扑打强度较大的火势时,要注意风向和风速的变化,不在悬崖陡壁处扑火。扑火时,特别是在大风天气扑火,要随时注意火的变化,避免被火围困和人生伤亡。在火场面积大、扑火时间长的过程中,指挥人员要从安全第一出发,严格要求纪律,切实做到安全扑火,确保防火队员的生命安全。

3 火后总结

火灾扑灭后要清点人数和带回灭火器具,并由专职人员对灭火器具进行检修、维护。组织扑火队员进行讨论、交流,总结经验教训,以使扑火队员在今后的扑火工作中做得更好。此外,在防火期时常开展防火工作培训、宣传和巡查,以提高扑火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扑救火灾的能力,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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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森林消防大队把“火少、火小”作为检验政绩的硬尺度,由季节性防火向全年性防火转变,由被动扑火向主动预防转变,由以扑救为主向打防结合转变。春防期间,大队紧紧围绕省州县政府的要求,派出兵力在一线林区严防死守,武装巡护1300余公里,深入全县重点林区宣传普及森林防火常识,对1万多名林改农户进行防扑火安全培训,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80多处,现场整治违法违规用火536起,收缴火种639余个。春节期间,大队还把兵力直接布防在重点林区的防火第一线,为全县打赢春节攻坚战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协同作战创和谐

大队与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及林业站共同研究火险火情、共同制订防御应急方案、共同开展宣传教育、共同巡查巡防、共同处置森林火情火灾。大队与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建立了统一规范、高效和谐的防扑火工作机制,营造了有利于防火灭火的和谐环境,突破了林火信息、扑救指挥、扑救保障、防灭火任务不畅通、不统一、不到位、不明晰的束缚。大队还扬己所长,指导和支持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全面开展扑火预案演练、高山灭火战法培训、安全避险训练,对全县近3000多名扑火指挥员和森林消防队员进行了正规化、专业化的培训。

进入防期,大队派出队员跟班参加防火办值班,牢牢抓住防灭火作战主动权。2月23日22时35分,阿猛镇芭蕉箐发生森林火情,已就寝的砚山县森林消防大队官兵5分钟完成集结,35分钟赶到火场,53分钟扑灭明火。2月26日,者腊乡龙路山突发森林火灾,大队迅速调集所有官兵,重拳出击,与者腊乡森林消防半专业队并肩作战,快速扑灭了30多个火头,快速消灭了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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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宣传,严防死守

砚山县森林消防大队把“火少、火小”作为检验政绩的硬尺度,由季节性防火向全年性防火转变,由被动扑火向主动预防转变,由以扑救为主向打防结合转变。春防期间,大队紧紧围绕省州县政府的要求,派出兵力在一线林区严防死守,武装巡护1300余公里,深入全县重点林区宣传普及森林防火常识,对1万多名林改农户进行防扑火安全培训,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80多处,现场整治违法违规用火536起,收缴火种639余个。春节期间,大队还把兵力直接布防在重点林区的防火第一线,为全县打赢春节攻坚战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协同作战创和谐

大队与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及林业站共同研究火险火情、共同制订防御应急方案、共同开展宣传教育、共同巡查巡防、共同处置森林火情火灾。大队与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建立了统一规范、高效和谐的防扑火工作机制,营造了有利于防火灭火的和谐环境,突破了林火信息、扑救指挥、扑救保障、防灭火任务不畅通、不统一、不到位、不明晰的束缚。大队还扬己所长,指导和支持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全面开展扑火预案演练、高山灭火战法培训、安全避险训练,对全县近3000多名扑火指挥员和森林消防队员进行了正规化、专业化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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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清明节期间是历年森林火灾频发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关系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保持高度警惕,强化检查督促,把各项预防措施和扑救准备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

二、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布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清明节期间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影像、广播有声音、乡村有标语,路口有警示,使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学校要对学生加强森林防火常识、安全避火等知识的教育。各单位要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阐明当前的森林防火形势,告知每个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在清明节期间上坟扫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烧香点烛,要积极倡导文明扫墓,移风易俗的新风尚,用种植纪念树,送鲜花等有益生态保护的方式祭奠,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清明祭祖扫墓时不发生森林火灾。各级护林防火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值班巡逻和森林火灾扑救等各项工作。对落实不到位、违反规定擅自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坚持巡查,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清明节期间,一旦森林火险等级达到4级以上,在全县范围内要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单位森林防火责任人要到岗到位,加大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不留盲区死角。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干部、林业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及森林消防人员等做好巡查工作,加强对入山作业、春游和扫墓人员的监管,实行重点防范,对墓地坟头、旅游景点、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要确定专人,划片包干,分兵把口,设卡检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对进山扫墓人员携带的香、纸、烛等物品坚持予以收缴,对拒不听劝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处理,直至依法行政拘留。职能部门要加强公墓、旅游景点、宗教场所的火源监管力度,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四、完善森林火灾处置预案,科学组织扑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在火险等级四级(含四级)以上的天气,县、乡两级扑火队要进入临战状态,要制定清明节期间的火灾事故处置预案,细化完善扑救措施,做到一有火情,能及时出击,快速扑灭。特别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格按森林火灾处理预案有序处置,正确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群治群防”与“专业扑火”的关系,加强扑火人员和林区群众的科学扑火知识教育,掌握安全自救常识,严禁老人、儿童、妇女和痴、呆、傻等人员上山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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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村(社区)要相应成立以村(社区)主任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由3—5人组成,具体负责森林火灾防范的日常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3、镇村两级森林防火机构要加强值班,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情况准确。

二、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

1、镇政府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明确森林防火的目标责任,村(社区)要把森林防火责任分解到组,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2、建立镇领导包责任区,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山头的责任制。划定责任范围,明确职责。

3、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县森林防火问责暂行办法》(办发[2013]2号),对预防不力,扑救不力等工作失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凡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过火的,扣发当年补助;退耕还林过火的,扣发当年50%的补助,所扣发的补助用于补贴镇森林防火工作经费。

三、加大力度,完善森林防火体系建设

1、不断强化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建一支20人以上的专业扑火队伍,配备必要的扑火工具。每个村(社区)组建一支10人以上的应急扑火队。同时加强扑火队伍扑火技能及安全扑火常识培训,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2、落实村级森林防火信息员。村级森林防火信息员处于森林防火第一线,必须忠于职守,适时鸣锣巡山护林。村级森林防火信息员经费按每人每年500元包干的补助标准,由县林业局防火办造册发放。

四、积极组织火灾控制和扑救,减少火灾损失

1、不突破年度森林火灾控制指标。辖区内规划界定的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不得超过0.5‰,其余有林地面积森林火灾受害率不得超过1‰;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2、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后,应立即组织扑救。明火延烧1小时未扑灭的,由村(社区)必须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镇主要领导或责任区领导应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明火延烧2小时未扑灭的,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县迅速组织队伍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实现年度森林火灾12小时扑灭率达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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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胜林场位于浙江省南部,文成县西部山区,飞云湖上游。总面积约27.25 km2,辖区范围连片集中,周边分别与文成、泰顺2个县接壤。东邻岭后乡,南倚云湖乡,西与泰顺县黄桥乡接界,北与石佯林场相连。境内群山环抱,沟壑纵横,动植物资源丰富。地形起伏变化大,峰峦叠起,山形陡峭,山岭盘亘交错,峡谷惊险狭隘。建场以来,把保护森林资源、预防火灾作为林场建设的重中之重,长期坚持森林防火宣传,建立护林防火及联防组织,制定落实具体措施,防止森林火灾发生。

1 叶胜林场森林防火现状

1.1 林场内可燃物增加

林场植物生长旺盛,累积的可燃物丰富,植被类型有多年生草木植物,积累的可燃物十分丰富,尤其在秋冬季节,林内可燃物大量积聚,森林火险等级持续上升,极易引发森林火灾[1-2]。目前,随着农民燃料结构调整与天燃气使用的日益普及,将森林植被作为燃料的情况越来越少,部分林内可燃物载量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完全具备火灾发生的物质基础条件,极易引发森林火灾,自然因素造成森林火灾发生的形势越来越严峻。

1.2 地形影响火灾扑救

叶胜林场地貌呈东西北高,南低走向,属洞宫山脉罗山支脉。地形错综复杂,起伏变化大,峰峦叠起,山形陡峭,山岭盘亘交错,峡谷惊险狭隘。山坡坡度一般为30~45°,陡峭处达60°以上。海拔一般在500~1 000 m,其中海拔1 000 m以上的山峰17座。一旦发生森林火情,不易及时发现,道路崎岖难行更是给扑救工作带来不便,容易贻误时机。

1.3 气候变化加剧林场火灾风险

近年来,受厄尔尼诺、拉尼娜等气候现象的影响,高温、干旱、大风和暖冬等极端天气明显增多,植被的组成、结构及生物量悄然改变,森林火灾发生的频率和强度可能提高。同时高火险天气集中持续,极易诱发重大森林火灾。夏季的高温、秋冬季的干燥及连续长时间的干旱导致草木易枯萎,极易发生大面积森林火灾。

1.4 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薄弱

覆盖林区的通信设备设施不健全,存在死角;望台建设少,望人员少,且工作不到位;林房数量少,阻隔系统不完善,林区塘坝、蓄水池数量少;专业扑火人员不足,扑火工具设备落后。加之这些区域山高坡陡,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很难组织起积极有效的扑救。

1.5 野外火源难以管理

林区社情、民情复杂,火险隐患多。随着生态旅游业的发展和绿色食品的开发,登山、野营等人员增多,火源管理难度加大;受传统思想的影响,林区祭祀用火现象难以消除,对森林资源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1.6 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有待提高

从林场现实情况看,地域广,森林防火人员数量少、年龄结构不合理、老龄化程度高。部分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不够全面,特别是森林防火资金投入不足,多数重点防火区单位面积林地森林防火专项资金投入不足,与发达省份的投入水平还有很大差距。森林公安、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力量薄弱,与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需要还有较大差距。

2 对策

2.1 完善森林火灾保险机制

开展林场森林火灾保险。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协同推进”的原则,兼顾林农及林业企业投险缴费能力、政府补贴能力和保险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坚持低保额、低保费、保成本。所需保费财政补贴一部分,林农、林业场自缴一部分。

2.2 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与队伍建设

加快森林防火生物林带建设,在重点林区修建防火公路或防火隔离带网,建造望台;建立覆盖全林区的林火监测系统和通信设备;配备无线电中继台基地台和对讲机,使森林防火通信网络逐渐完备;准备充足的扑火工具;另外,要拓宽防火经费的渠道,对受益于森林防火的水电和旅游等部门的收益要收取一定比例的防火经费。对防火队伍要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并保证充足的时间开展训练和学习,关键时期要集中食宿,待命扑火。开展安全扑火常识和紧急避险常识培训。各级防火指挥员必须掌握扑火战术,做到科学指挥。

2.3 强化火源管理

在火源管理上,一是把握重点部位。特别是农林交错的区域,要严防死守。二是把握重点时段。在清明节、五一等时节严加管理。在高火险时段要封山封林,确保火源管理安全。三是把握重点环节。要充分发挥望塔、检查站的职能作用,严密监测火情。同时,森林防火重点期严格控制生产性用火[3]。凡因生产需要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需按规定权限经过政府或森林防火办事机构的批准,严格遵守相关规(下转第209页)

(上接第207页)

定。对违规用火或用火不当引起的森林火情、火灾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2.4 加强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当地主管部门要开展防火宣传,营造浓厚的森防宣传氛围。林场要滚动式播放防火宣传,将 “四个一律”、“五个懂得”、“十个明白”以及《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防火义务、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为对职工群众宣传教育的重点,并通过各种方式、多元化地开展宣传教育。同时,各相关部门如防火办、宣传部、广电局、教育局等要重点抓好森防宣传工作,把防火宣传工作融入到林区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各个方面,做到人人皆知[4]。

2.5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加大对森防工作的管理、检查、监督力度,认真执行森防工作规章制度,认真按照林业局森林防火责任状的规定考核各森防责任单位的工作。出现火情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林场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瞒报、迟报火情,除按森林防火责任状规定扣发责任费和罚款外,还应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格执行24 h领导带班和防火值班制度,防火期内集中精力抓好防火,实行外出请假制度并备案,严禁擅离职守。对工作、失职渎职、贻误扑火时机的责任人,依据《森林防火条例》严肃处理。

3 参考文献

[1] 江美兰.山区森林防火技术要点[J].安徽林业,199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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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作为地球土重要的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具有蓄水保土、防风固沙、减少灾害、调节气候、净化大气、美化环境、降低噪音、养育生物、保留物种、提供林产品,满足人类生产和生活需要,保护森林,减少森林火灾,对于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和科学研究有重要意义。

2、森林火灾的特点和对人类的危害

森林火灾是指由自然或人为原因引起的失去人为控制并对森林造成破坏作用的森林燃烧现象。它是危害森林资源的主要灾害之一,具有季节性、突发性、难以预料和发现晚、但可以顶防等特点。森林火灾一旦发生,能对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很大的损失,对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的破坏,影响到人们的工作、生活、休息。我国早在20世纪印年代就颁布了《森林防火条例》,说明我国对森林防火的高度重视。

3、地理环境和社会经济状况

碧城镇地处禄丰县东部,辖区面积187.1平方公里。东与昆明市富明县接攘,南邻县内勤丰镇,西与和平镇相连,北与仁兴镇毗邻。镇内最高海拔2754m,最低海拔1750米。全年光照充足,气候温暖,冬春干燥,夏秋多雨。气候温凉,属滇东北亚热半干燥地区,年平均气温16.5℃;年平均降雨量为1000毫升,霜期100-120天。全镇有林地面积19.31万亩,森林覆盖率57.6%。辖15个村委会,236个村民小组,96个自然村。全镇总人口4743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346人,农业人口45084人;总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3414人,占总人口的7.20%,镇内农民的生活问题主要依靠种植业,农地多开垦于林缘或林中,农业生产中烧杂草桔杆、烧地埂、烧灰积肥等陋习难以改变,容易跑火形成森林火灾,是本地区最大的火灾隐患。

4、森林防火措施

“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是我国防火的一贯方针,在此方针指导下,与省、州、县森林防火工作同步,在碧城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定岗、定人、定责,组建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制定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带班制度及24小时值班制度;组织义务扑救队,定期进行各项防火技能和常识培训;明确后勤保障措施,保障通信畅通、车辆及时到位,以及其他各项的协调配合;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和与村民签订防火责任书;进行防火宣传教育,严格控制火源。从制度上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位,但仅有严密的制度,却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广大群众的传统观念,提高人们的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更无法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和支持。对防火,靠你靠我靠大家,人人有责;灭火,打早打小,事事无患,无法落到实处。

5、传统的防火意识及现实状况

由于环境、历史、社会、经济、文化等原因,重取轻予观念的存在,人们对森林防火,保护生存环境的意识淡薄,对生存环境重要性的认识不充分,普遍存在的观点:森林防火是林业部门的职能工作,与己无关。“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观念没有贯穿到日常生活中,虽有完善的防火措施,但森林防火工作仍处于被动局面,无法实现群防群治的日的。同时山区地理环境复杂,交通、通信的滞后,全镇在历年虽没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但防火工作也面临严峻考验。针对此情况,在各项措施并重的同时,结合实际,把狠抓宣传教育,提高全镇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作为重点,变被动为主动,群防群治,实现森林防火千秋业,生态安全万代兴,为子孙后代幸福的目的。

6、宣传教育采取的应对措施

“以人为本,依法治火”的理念和原则,始终贯穿于我国的《森林防火条例》,新的(森林防火条例》是我国森林防火发展史仁的里程碑。碧城镇在针对森林火灾的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危害性高、处置困难等特点,以森林火灾重防源,严格控制火源是关键为指导,结合当地实际,采取了以下宣传教育措施。

6.1 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

结合省、州、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在采取严格防火措施的同时,狠抓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从当地实际出发,动员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在防火宣传月,大张旗鼓地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社会性、必要性、长期性以及预防和扑救林火的基本常识。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各项防范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并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支持与参与。以实现全民总动员,防火保安全。

6.2 结合实际,因材施教

坚持把抓好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防线,仅仅围绕强素质,提能力,减灾害这一主题,突出防火政策法规,森林防火基本常识,应急避险知识,先进典型等。对居住在林区的村民、放牧人员、林区从事经营活动人员及长期出人林区的人员,必须宣传到位。对林区中小学校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以及对特殊人群,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加强怜理。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困,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而。

6.3 森林防火与林业持续发展相结合

森林防火,保护森林和森林资源,目的是为了实现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把森林防火上升到社会主义建设高度,有利于带动全乡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使森林防火山由自发阶段上升到自觉阶段。只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作后盾,林业经济才能得到持续发展,才能带动国家、集体、个人的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子孙后代创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空间。

6.4加强联防、积极宣传

针对与外乡(镇)、县接界的林区,坚持“自防为主,积极联防,团结互助,保护森林的原则的同时,必须广泛.深人地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以提高片区内广大干部群众爱林,护林的积极性。把控制火源,搞好护林防火及禁止一切破坏森林的行为变成自觉行为,依靠各方面的力量,把森林火灾降低到最低水平,为开创林业的新局面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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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总体思路

围绕省政府确立的确保年度无重大森林火灾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全面加强预防管理、火灾扑救、基础保障工作,重点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和《森林火灾预案》修订工作,全面推进森林防火工作专业化、科学化、现代化和规范化进程。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规定201*年度工作目标如下:

--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下;

--森林火灾控制率在5公顷/次以下;

--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达到85%以上。

三、实施策略

全面实施周密预防、快速反应、重兵扑救的森林火灾防控策略,坚决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制度落实

在工作运行中,严格落实目标管理制度、一票否决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制度、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制度、森林火灾报告制度、森林火灾处理制度、定期分析汇报森林火险趋势制度、督查稽查制度、分片包保制度、巡护搜山制度、火情监测制度、岗位培训制度、了望工作制度、入山检查制度、通讯联络制度、联防协作制度、扑火物资管理制度。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建设。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全责的原则,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齐抓共管的组织领导机制,全面强化监督指导,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建立有力的森林防火组织领导体系。

1.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逐级落实火源管理责任。

2.落实“七长”负责制和“区域联防”、“十户联防”、“省际联防”等联防联保、行政领导包保等行之有效的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3.落实好各成员单位的森林防火部门分工责任制,积极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和隐患排查。

4.完善森林防火岗位责任监管制度,强化各类管护人员的岗位责任意识,确保管好火源,及时发现火情。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作为森林防火检查和隐患排查的重中之重,发现漏岗和在岗不尽职尽责的依法严肃处理。

(二)积极推进依法治火。健全完善森林防火各项法规制度,大力推动依法治火工作,把森林防火工作切实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1.建立健全预警响应、火灾扑救、用火监管、火情监测、联防包保、行政问责、物资储备等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实施依法治火。

2.根据单位领导任职变化,及时调整森林防火行政领导问责制主要责任人名单,严格落实森林防火问责机制,重点追究迟报、瞒报火情和火情处置不当以及因火源管理措施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相关人员的责任。

3.森林公安机关要重点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火灾发生后,森林公安机关要快速介入火灾案件查处,提高火灾案件查处率。要依法严肃追究火灾肇事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坚持预防为主,严管野外火源,严查火灾隐患,依法做好野外用火审批,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监管,切实从源头上减少火灾发生。

1、森林防火联防指挥部要制定出详细的野外用火管理、审批和组织实施等有关制度,细化用火管理和处罚规定,全面规范用火行为。

2、加强对农事用火的监管。重点发挥乡镇、村社组织和林场各类森林防火管护人员的作用,全面做好农事用火监管工作。森林防火区内严禁实施农事用火、林内剩余物烧除及草甸子清理烧除等用火行为;非森林防火区农事用火也要以乡镇、林场为单位由森林防火指挥联防指挥部集中审批和组织,杜绝随意用火现象。

3.在持续性高火险和火灾多发时段,要认真执行省政府201*年森林防火命令。森林防火指挥联防指挥部要落实野外用火管制措施。各单位要采取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增加巡护员、加大巡护密度等超常规措施,确保野外火源监管无疏漏。特别是要对痴、呆、傻以及林政处罚人员、情绪不稳定等人员,逐一排查登记,落实监护责任,重点管理。

4.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监管。要加强清明、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监管,在巡护力量安排、设施设备保障、扑火预案部署等方面重点予以考虑。要强化森林旅游景区的森林防火监管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旅游沿线管理,确保景区的森林防火安全。

5.加强防火检查和隐患排查。森林防火联防指挥部要按时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立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四)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大自身投入力度,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1.加强火情了望体系建设。从加强监测手段入手,着力提高火情发现率。

2.确保森林防火通信畅通。对现有森林防火通信设备进行全面测试,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彻底解决。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火场应急通信预案,对火灾多发地、易发地提前模拟火场进行通信测试,及时做好应急通信设备的维护保养。

(五)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介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

1.结合 林区森林防火实际,4月份和9月份最后一周为森林防火宣传周,5月份和10月份为森林防火宣传月, 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和高森林火险时段为森林防火宣传日。局森防指制定下发《201*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局森林防火宣传方案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宣传内容、宣传重点和组织实施形式。在各项活动期间,各部门、单位要集中力量,开展有针对性的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力求做到宣传教育率达到百分之百。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投入力度,增加宣传牌(碑)、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彩旗等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物布设数量。

3、动员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载体,重点加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防火知识和扑火安全常识等的普及和宣传,提高公众森林防火意识,为各项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强化森林防火队伍内部的责任、使命和风险意识教育,消除经验主义和麻痹思想,消除松懈自满心理和形式主义。

(六)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全面加强预警监测工作,创新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手段,科学利用好预警预报服务信息,因险而防,因险而动。

1.不断健全预警响应预案和会商、联动机制,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提高火险预报精度,为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依据。

2.全面加强火险预警信息工作。创新手段,提高速度,扩大范围,及时向社会公众森林火险信息和高火险警报。

3.严格按照《**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状态的暂行规定》不断推进本级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建设,细化森林火险分级响应措施和应对策略,健全与预警信息相对应的科学响应机制。

4.全面做好森林火险监测维护工作,保证设备运转正常,确保防期能够实时提供准确的火险监测数据。

(七)加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扑火装备水平。

1.根据《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修订本级预案,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2.森林防火联防指挥部要依据预案有针对性组织演练,规范火灾处置组织指挥程序。

3.依照《森林消防队建设规范》加强森林消防队伍规范化建设,重点突出队伍管理、业务训练、执行制度等方面建设,全面提高队伍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和扑火作战能力。

4.武警驻露森林部队要紧紧围绕《扑火预案》配置战备值勤力量,防火期确保一线扑火兵力不低于85%,发生火情快速反应,高效扑救。

(八)加强各类森林防火人员业务素质培训。健全完善森林防火工作各项培训和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培训、全面提高各级、各类防火人员业务能力。

1.组织防火办人员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全面了解基层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和制定措施的能力。

篇9

王洼林场位于彭阳县北部,距县域46 km,西与原州区河川乡毗邻,东、南、北分别与孟塬乡、白阳镇、罗洼乡接壤,隶属彭阳县林业局管辖,属黄土丘陵沟壑区和残塬沟壑区过渡地带,境内沟壑纵横,梁峁密布,属于半干旱草原区。境内主要有野鸡、野兔、呱拉鸡、半鸡、黄鼠狼等野生动物。

1 王洼林场基本现状

林场经营总面积3 579.9 hm2,其中有林地3 552.7 hm2,苗圃地9.9 hm2。林场主要承担境内3 552.7 hm2生态公益林的管护、补植等工作,生态公益林主要分布在王洼、草庙、交岔、罗洼4个乡(镇),林地分布点多、线长、面广,管护任务繁重。辖区现有专职护林防火队伍一支55人,其中正式干部职工15名、专职护林员40人。

近年来,林场把护林防火工作始终摆在保证“生态安全”的重要位置,坚持“防管结合、预防为主”,做到有人员、有队伍、有设备、有责任、有制度、有奖惩,有效保护了林草建设成果,取得了连续5年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的好成绩,连续2年受到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表彰奖励。

2 主要做法

2.1 广泛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护林防火,预防为主,林场把每年的护林防火宣传教育作为防火工作的重点来抓,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火意识[1-2]。在每年的春、冬季防火期前都出动30多个车次,深入到各管理区、护林点散发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单3 000余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将护林防火变成全民自觉行动。扩大宣传广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用各种宣传手段,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大力开展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灭火常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3-4]。明确宣传教育重点,把吸烟人员、外来人员等特殊群体,作为护林防火宣传教育的重点,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宣传教育,不断消除盲区死角。向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广泛深入地宣传护林防火的重要意义,宣传防火、扑火常识和《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政策性法规,宣传森林草原火灾的危险性和危害性,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先后刷写森林防火固定标语40多条,制作宣传专栏2块,在林区主要路口及显眼处架设宣传牌6块,统一印制森林防火手册3 000多份。

2.2 加强队伍管理,明确防火工作责任

王洼林场管护森林资源面积点多、线长,且95%以上林地集中在山区,人员活动频繁,护林防火的难度大。全场把护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与场圃建设同安排、同部署,强化护林队伍管理,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通过人员选拔,专业培训,实地锤炼,打造了一支叫得响、过得硬的护林扑火队伍。林场与各护林点每年签订护林防火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层层有队伍、点点有护林员、人人有责任”的防火格局;制定了操作性强的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在最短的时间内遏制火势蔓延,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在每年的护林防火工作会上,都要拿出一定的资金,表彰奖励在护林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

2.3 健全体系建设,增强预防扑救能力

人们把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作为增强预防扑救能力的关键,进一步夯实基础,完善“三个体系”,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一是健全防火装备体系。先后配备了森林防火车辆、GPS定位仪、摄像机等设备,保证了防火必需装备。为进一步增强火灾扑救能力,通过争取防火项目,配置了风力灭火机、望远镜等设备,新建森林防火了望台1座,维修护林防火站13个,新建护林防火观测站2个,初步健全了森林防火观测、通讯和检查网络。二是健全森林阻隔体系。结合造林整地及树种布局,新建生物防火隔离带40 km,其中退耕地林草间作型防火林带16 km,荒山荒坡沙棘锁边型防火林带24 km,既起到了生物防火隔离带的作用,也为扑救火灾提供了便利,有效控制和阻隔了森林火灾的发生与蔓延。同时,在村庄、林缘、农林交界处,采取乔灌结合措施,栽植耐火树种,既发挥了林带阻隔作用,又稳定了森林权属。2012年,重点新建防火林带2.5 km,营造阔叶林、混交林逾26.67 hm2。三是健全防火责任体系。为增强森林防火责任书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在与各护林员签订的责任书中明确规定:每年发生森林火灾1次以上或森林火警2次以上,都要按150元/hm2责任违约金进行处罚,并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开除或辞退处理。

2.4 严格火源管理,防止森林火灾发生

一是严格火源管理[5]。积极推行野外生产用火许可、哨卡值勤、流动巡查和进山登记等制度,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从源头上预防火灾隐患。在重点林区、坟墓集中区等高火险地段和路口,设置森林防火哨卡,组织流动巡查小分队,强制收缴进山火种。二是狠抓重点预防。把林场森林防火重点区列为火灾隐患重点部位,由第一责任人定期不定期地深入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各护林点确定区域内的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和火灾隐患重点部位,由林场领导亲自进行督查。通过建立领导包片、干部包点、护林员包山头的三级责任网络,进一步加强了重点部位的预防工作[6]。同时,各重点区域还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实行造册登记,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人,加强对呆傻、弱智人员的重点监护,严控野外玩火,坚决消除火灾隐患[7-8]。

3 参考文献

[1] 罗胜强.沿海防护林防火体系建设初探[J].防护林科技,2011(6):101-102.

[2] 张洪斌,范辉,韩国金.沿海防护林树种适应性测试技术总结[J].山东林业科技,2005(4):40-41.

[3] 关于加强平原地区护林防火安全管理的意见[J].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3(11):15-16.

[4] 李琦琛,高本坤.淮北平原地区森林防火浅析[J].安徽林业科技,1999(101):30-31.

[5] 张姬利,齐向伟.林业可持续发展面临问题及对策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12):240.

篇10

紧紧围绕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深入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为促进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发展,构建生态文明安全屏障奠定良好基础。

二、宣传重点

(一)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当前我镇森林防灭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

(二)各村贯彻落实全镇森林防灭火决策部署有关情况,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典型经验,广大干部群众扑救森林火灾中表现出的奉献精神和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

(三)《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若干规定》《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预防森林火灾基本知识,扑救森林火灾基本常识和安全避险知识。

(四)开展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火灾肇事者处理情况以及典型案件背后的事故隐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五)国、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灾救灾知识。

一是充分利用村村响、流动宣传车、微信平台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灾救灾知识;二是在各村组、学校和入山进林要道等地张贴《禁火令》,发放各种宣传资料,提升社会宣传效果;三是出动宣传车深入到村组和林区等地进行巡回宣传,提高宣传频率和范围;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确保宣传的广度和力度,真正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二)抓好重点时期的集中宣传。

一是围绕森林防火期、森林旅游节假日(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野外用火多发期(春耕秋收)、传统节日危险期(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和清明节上坟烧纸),出动宣传车辆和人员,走上街头、进村入户、深入学校,面向林区群众、在校学生进行广泛宣传;二是依据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动员各村护林员在其管理范围内设置警示宣传标志,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三)抓好典型宣传,以榜样推动森林防火建设工作。

认真总结一批在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群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广大干部群众无私奉献、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的精神。组织加强扑火业务培训和演练,重点提高镇、村两级扑火指挥员、信息员的技战术水平。

(四)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媒体的警示教育和导向作用。

加大公开曝光力度,教育和警示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维护全镇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深入剖析森林火灾背后的事故隐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促进各村社切实做好工作整改,提升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整体水平。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春季防火工作阶段(1月1日至4月30日)。春防期间是森林火灾多发期和森林防火工作紧要期,各村要结合“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从预防上狠下功夫,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务求取得实效。同时,各村于4月30日前上报此阶段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总结。

第二阶段:秋冬季节防火工作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调动群众参与热情,重点围绕火源管理、隐患排查等内容,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等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各村于12月31日前上报此阶段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分管领导负总责,办点干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各村要站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形成声势。

篇11

为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村委会决定对各村民小组实行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此,各村小组要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村民小组实行村小组长负责制,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要建立一支20人以上的扑火应急分队,并进行扑火常识和扑火安全教育,负责预防和协助扑救森林火灾。。

二、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协助镇护林员派发宣传资料,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遵守森林防火村规民约,把村规民约落实到各家各户。

三、要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林区内禁止一切炼山作业和农事用火,其他确实需要野外用火的,须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核,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用火,森林防火期内,应对重点地段和关键时期必须组织人员死看硬守,严禁带火种上山,村要建立对痴呆精神病人员监护制度。

四、要备足扑火器材,至少应配备20把柴刀,20支铁铲及水壶、手巾等器材。

五、要密切注视群众野外用火动态,一旦发现火情,要迅速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六、要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一旦发现火情,村民小组长并把火情立即报告镇值班室,应尽本地力量,协助镇扑火队,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七、要加大依法治火力度,积极主动配合森林公安和镇干部查处纵火者,从严打击各种火犯。

九、在本村林地内同烟不查或不配合森林公安查处火灾案件的,责令村民小组长负责限期整改,对不执行森林防火规定和上级有关指示、规定、通知,导致森林火灾发生蔓延,造成重大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十、本责任书为期1年,年终镇政府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责任单位进行考评,对认真落实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责任制不落实的给予批评教育,责成改正。

十一、本责任书从20**年9月至20**年9月,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甲方:****村委会

乙方:****(村民小组长)

20**年9月

村级森林防火责任书范文(二)为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切实抓好我村森林防火工作,特制定20**年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状。

一、森林防火期内,杜绝将香、纸、蜡、烟花爆竹以及火种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林区、保护区;

二、禁止从事生活、生产等一切野外用火活动,因特殊情况野外用火的,须经村委会批准,并按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三、禁止儿童及智障者携带火源(种)上山,违者追究监护人责任;

四、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群众必须无条件进行扑救,同时要注意人身安全,科学扑救。

村民小组 农户(签字):

责任人(签字):

村级森林防火责任书范文(三)为了切实加强我村森林防火责任,增强防火意识,有效预防、控制和及时扑救火灾,保护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余家沟村森林防火责任书,望全村干部、全体村民、中小学生严格履行职责,共同遵守。

一、在森林防火期要求各组(学校)、农户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十不准 不准带火进入林区;不准在林区野外吸烟;不准夜间行路打火把照明;不准上坟烧纸燃放鞭炮;不准野外烧荒、烧地边草;不准烧粪土;不准上山打猎驱兽;不准在林区野外生火取暖;不准学生小孩野外玩火;不准随意烧荒炼山。

二、各组(学校)要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组(学校)的防火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工作预案。及时消除隐患,实行24小时电话畅通,发现火情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做到下情上报,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三、各组(学校)、农户要服从镇政府、村委会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发现灾情及时报告,积极组织村民(教师)进行扑火,在扑救火灾的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禁止未成年人、妇女、老人进入火区,减少不必要的伤亡,严禁夜间扑火。

四、加强预防措施。严禁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进入林区。防火期内,各组干部、学校都要落实防火责任,并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做好值班记录。

五、对发生的森林火灾,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学生失火,校长负责;小孩失火,家长负责;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失火,监护人负责;坟头失火,坟主负责;地畔失火,户主负责;庙会失火,筹办者负责。

六、本责任状执行期为20**年10月1日至20**年5月31日。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村委会和各组(学校)各执一份。

篇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20-0109-02

1 引言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扑救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森林火灾是指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蔓延,对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一定危害和损失的林火行为。森林火灾位居危害森林的三大自然灾害(火灾、病害、虫害)之首,它不仅给人类的经济建设造成巨大损失,破坏生态环境,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甚至还会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森林资源,是林业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2 景福镇森林资源概况

景福镇位于景东县西部,地理位置东经100°35′~100°42′,北纬20°16′~24°23′之间,东至无量山分水岭与锦屏镇为界,南与大朝山东镇相连,西与曼等乡相邻,北与林街乡接壤,全镇东西长16.8 km,南北长22.6 km。所辖13个村民委员会,190个村民小组,5173户农户,21805人。土地总面积24251 hm2,非林地面积占6683.3 hm2,林地面积17567.7 hm2,占土地总面积72.4%,其中有林地面积16427.5 hm2,其中松林面积占8448.5 hm2)、灌木林地面积793.6 hm2、未成林造林地面积143.3 hm2、无立木林地面积4.6 hm2、宜林地面积198.7 hm2。森林覆盖率为68.8%,活立木总蓄积1490030 m3。气候为南亚热带季风气候类型,呈典型的立体气候特征,垂直变化异常明显,辖区内山高谷深,地貌复杂,海拔高差大。

3 景福镇森林防火特点

景福镇地处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森林火灾区,境内最高海拔3376 m,最低点980 m,相对高差大,自古有“山高一丈,大不一样”之说,立体气候明显,野生动物物资源丰富,易燃的思茅松(优势树种)占景福镇森林面积的一半以上,思茅松含油脂高,不耐火烧,多年来退耕还林、荒山造林、伐区采伐迹地更新起来的思茅松中幼林生长旺盛,林木自然整枝稀疏快,会出现大量枯枝落叶和枯立木。致使林下堆积的易燃物深厚,发生火情容易由地表火变为树冠火,难以扑灭。森林防火期又正值春耕大忙时节,野外农事相对较多,旱季长,降雨量少,物燥风大,容易引发森林火灾,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扑救困难,损失较大。

据统计,景福镇发生森林火灾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群众生产生活用火管理不当引发的森林林火,占80%左右,如烧荒、烧轮歇地草木、吸烟、农作期间烧饭、烤火、上坟燃香、烧冥纸、燃放烟花鞭炮等;另外因雷电、输电线路、磷火自燃、滚石激起火花等引起的自然火极少,只占20%左右。所以,我们只要加强防火宣传,提高群众防火意识,严格火源管理,就能有效遏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4 景福镇森林防火宣传及火灾预防措施

4.1 加大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景福镇历来发生的森林火灾,绝大部分是由于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淡薄,火源管理不到位,由人为因素造成的森林火灾。因此我们应该加大教育宣传力度,确保森林防火意识和措施到位,主要是通过电视广播、制作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碑、粘贴临时性防火标语、发放《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中国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综合手册》、《森林防火知识读本》、《林农防灭森林安全手册》、《云南省乡村森林防火应知应会手册》等宣传材料,另外还要抓好林区中小学校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工程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深入到村组、重点林区广泛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防火意识,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深入人心。

4.2 加强重点林区火源监管和火灾隐患排查

景福镇所辖的公平、棠梨箐、岔河、勐令4个村委会,与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连,森林植被较好,覆盖率高,人为活动频繁,为了防止发生森林火灾,应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要加强森林防火的组织领导,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成立防火领导机构,镇与村、村与组、组与农户要层层签订防火责任状。要形成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山头的新格局。

(2)组建扑火队伍,镇级要成立专业扑火队,村级要组建义务扑火队,一旦有火灾发生,上下联动及时组织扑救。

(3)要加强重点人员的管理,对憨、聋、哑、精神病人要造册登记,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并签订监护责任书。

(4)要求各村护林员要克尽职守,加强巡山护林,对进入林区作业人员,进行实名登记。

(5)在林区特殊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及时清除枯枝落叶等林下可燃物,减少并消除火灾隐患。

(6)在林区边缘显著位置设立永久性防火警示牌,让附近林农人人知道,户户知晓,确保林区安全。

(7)建立联防合作关系,与相邻村组之间签订联防协议。

4.3 有效控制和管理可预防性火源

要控制好生产、生活等可预防性火源,就必须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森林防火期内,要严格控制各种野外用火,凡因生产需用火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经过当地村委会或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批准,方可在规定范围(时间、地块)内有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监督、指导下,才能进行用火。

5 森林火灾预警方法及措施

5.1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强化扑火组织和安全措施扑救

森林火灾应当以专业火灾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不得组织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时首先确定具有扑火经验的同志担任前线扑火指挥员,临时组织的扑火人员,必须指定区段和小组负责人,明确扑火纪律和安全事项,统一指挥;同时要加强火情侦察,组织好火场通信、救护和后勤保障;另外还要正确使用扑火机具。

5.2 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方法

5.2.1 人工扑打

方法:灭火队员编成3~4人一组,用鲜树枝或手持灭火工具不停地轮流打火头,轻举重压带拖,边打边扫,直到控制火势蔓延为止。

5.2.2 用水灭火

方法:用水(高压水枪))浇灭地下火、地表火、树冠火。

5.2.3 用土灭火

方法:用泥沙覆盖燃烧物质,减少氧气供应量或隔绝氧气,破坏燃烧条件。

5.2.4 开设防火隔离带阻止火灾蔓延

方法:人工用锄头、砍刀等开设防火线。

5.3 扑救森林火灾的安全常识

(1)扑火时坚持从火尾进入火场(火烧迹地),向火翼两侧沿火线进行扑火作业。

(2)在扑火时要特别注意风向和风速的变化,决不能迎风对着火头打火;也不能从山上向山下打上山火;不能在悬崖陡壁和乱石堆打火;不在风大火猛以及林火蔓延速度较快的情况下打火。

(3)大火袭来时,千万不能在火头前方顺风逃生或向山上跑,也不能经鞍部逃生,更不能进入草塘(沟)或灌丛中避险。

5.4 被大火围困的避险的方法

5.4.1 就近选择有利位置避险

围困时,可沿山腰横向小路的方向突围,因为火势顺风向山顶燃烧速度快,横向属逆风,燃烧速度慢,容易脱险。千万不能顺风避险逃生。

5.4.2 点火自救避险

即用火烧一个安全带避险。首先,看好地形,选择地势平坦的地方点火,火点着后,人就跟着火头前进,中间出现一个安全带,后面的火头烧到火烧迹地时,就会自行熄灭。

5.4.3 穿火突围避险

大火袭来,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要选择植被稀疏、可燃物少、坡度小的地段,用衣服蒙住头部,保护好眼睛和头发,迅速越过火线进入火烧迹地(安全地带)避险。

6 结语

森林防火工作,首先要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森林防火条例,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当地森林资源状况及主要树种组成、地形地貌、气候特点,制定出相应的预防和扑救方案及措施,才能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只有这样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才能根据制定的扑火方案,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有效扑救措施,准确、及时、安全、有效地将森林火灾彻底消灭,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国务院.中国森林防火条例[R].北京:国务院,2008.

篇13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上级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对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1.4基本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办法。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预案的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森林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的作用,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1.4.2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各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对森林火灾的快速应急能力。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落实森林火灾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在应急处理工作中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1.4.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把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森林危害。

1.4.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预防为主、常抓不懈,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1.5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火灾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1)火场持续燃烧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2)对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3)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4)乡镇政府请求援助或县政府已有明确指示。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由所辖地森林防火指挥分中心立即成立森林扑火前线指挥部,具体承担森林火灾应急处理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规定的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配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2.1森林扑火指挥部

2.1.1森林扑火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分管副县长

成员单位:政府办、林业局、监察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广播电视台、教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旅游局、卫生局、工信局、电力局、气象局、大峪林场、联通公司分公司、移动通信公司分公司、人武部、公安局、县公安消防中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2.1.2职责任务

(1)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

(2)后勤保障。协调交通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指导火灾事发地乡镇政府的扑火救灾后勤保障工作。

(3)现场督导。深入火场一线,对有关专项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和指导火灾事发地扑火前线指挥部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事发地乡镇政府在扑火救灾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2.2县政府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2.2.1组成

县森林扑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不含乡镇政府)。

2.2.2职责

(1)县武装部及驻迁武警中队: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和有关规定,组织部队、预备役队伍、民兵参加扑火救灾工作。

(2)县公安局:负责组织火灾事发地公安派出所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及火案侦破等工作,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3)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保持火灾事发地交通部门管辖的公路设施完好,保障扑火物资和扑火救灾人员快速运送。

(4)县民政局: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生活保障和灾区重建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为扑火救灾提供经费保障。

(6)县卫生局:在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负责紧急医疗救助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7)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扑救的相关工作。

(8)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协调森林火灾的新闻报道工作。

(9)县气象局:及时提供火灾事发地的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做好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的制作和工作。

(10)联通公司分公司、移动通信公司分公司:确保森林火灾应急处理通信畅通。

(11)县监察局:负责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因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引发森林火灾,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厉问责。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与处理

3.1森林火灾预防

县、乡、村三级护林防火组织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区域的监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有计划地清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火险预测预报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部门的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有关地区可燃物含水率及火源、地形、可燃物类型等情况,对可能发生火灾的乡镇火险形势预测预报。

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应对事发地的天气进行适时监测和预报,及时为森林扑火指挥部提供决策参考信息。

3.3火情监测

县、乡、村各级森林防火组织要对县内林区实施火情监测,并按规定及时、逐级报告。

3.4人工影响天气

气象部门根据天气趋势,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3.5信息报告与处理

各基层护林防火组织对辖区内火情要及时上报,一般火情,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核准情况后报县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受害森林面积超过5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本县与邻县交界地区发生的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4火灾扑救

4.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森林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4.1.1Ⅰ级响应

当发生火场持续燃烧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发生在县区交界地区的情况,需要跨区支援扑救的火场时,报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4.1.2Ⅱ级响应

当发生火场持续燃烧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森林面积5公顷以上,或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发生在乡镇交界地区的情况时,县森林扑火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调动扑火力量,同时,县森林扑火指挥部指挥长赴火场组织协调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4.1.3Ⅲ级响应

发现火情,当地乡镇政府先行组织扑救。一般情况下,发现火情后2个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由县森林扑火指挥部和事发地乡镇政府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组织扑救。

4.2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发生后,事发地乡镇防火组织立即成立临时扑火前线指挥部,先行组织和指挥扑火救灾工作,待县森林扑火指挥部到位后交接指挥。扑火前线指挥部设立扑救组、后勤组、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等工作机构。

参加扑火救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靠前指挥,火场范围较大时可以分片、分段安排扑火任务,落实扑火责任;火情蔓延速度较快趋于严重时,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作相应调整,并坚持由上到下逐级指挥。

4.3扑火原则

4.3.1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把保护灾区群众和扑火救灾人员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把保护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作为重要任务。

4.3.2在扑火战略上,要尊重自然规律,加强科学技术研究,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4.3.3在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

4.3.4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方法,建立扑火、清理、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4.4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根据天气和火势的变化情况,合理安排,科学部署,确保扑火救灾人员的安全。

4.5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事发地乡镇政府、相关单位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在居民点受到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的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

4.6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卫生部门组织救治,死难者由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4.7扑火力量

4.7.1扑火力量的组成。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为主,以经过专门训练的应急扑火队伍以及火灾事发地群众组成的扑火力量为补充。火场直接扑打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经过专门训练的武警部队应急扑火队伍为主。负责火场清理和看守的单位、人员由火灾事发地扑火前线指挥部确定。严禁动员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员和孕妇参加扑火工作。

4.7.2扑火力量的调动。发生森林火情后,事发地的专业扑火队伍应当迅速控制火势、扑灭火情。在火情不能控制造成森林火灾时,事发地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经过专门训练的武警部队的应急扑火队伍共同完成扑火任务。

4.7.3跨区域增援扑火力量。在森林火灾事发地扑火力量不足,需要增援扑火力量时,根据事发地乡镇政府的申请,县森林扑火指挥部调动其他乡镇的扑火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扑火。增援的灭火力量原则上以乡镇专业扑火队伍为主,县武警中队为辅;以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

4.8火案查处

森林火灾案件由县森林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

4.9信息

4.9.1森林火灾的信息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人心安定和公共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散布未经核实或者没有事实依据的有关森林火灾的信息和传言。

4.9.2重、特大森林火灾及其扑火动态信息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森林火灾及其扑火动态信息的,由县森林扑火指挥部。

4.9.3森林火灾的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

4.10应急结束

重、特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需要宣布结束应急状态的,依照《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请县政府批准后,适时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5后期处置

5.l火灾评估

火灾扑灭后,基层防火组织及相关技术人员要及时测量火场面积、森林受灾面积,绘制火场面积图,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并将有关材料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报、瞒报。

5.2善后处置

在对森林火灾进行应急处置的同时,事发地乡镇政府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导下,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救助灾民,切实解决灾民的饮食和居住问题,保证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群众情绪的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依照有关规定,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征用的劳务和物资、装备给予补偿,并及时返还征用的物资和装备。征用的物资和装备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损坏或者丢失的,进行修复或者依法予以补偿。

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人员被抽调参加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的,其工资和奖金由原单位照发,原福利待遇不变;城镇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和农村村民参加应急处置工作的,可由事发地乡镇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因参加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3恢复重建

森林火灾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事发地乡镇政府进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当地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督导事发地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5.4工作总结

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结束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进行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扑火救灾的成功经验、应当吸取的教训和今后的改进措施。

6综合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有线和无线通信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县与各乡镇以及重要林区互通,反应迅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森林火灾应急通信系统。

6.2后备力量保障

县、乡、村三级护林防火组织要加强森林半专业扑火队伍的建设,配备必要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在重点装备半专业扑火队伍的同时,重视后备扑火队伍的装备工作,保证有足够的扑火力量参加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

6.3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并根据各乡镇实际,对乡镇防火组织配发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6.4资金保障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列入财政预算。

6.5培训演练

有计划地开展对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干部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术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县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定期组织评估,并视情况及时修订后报县政府批准。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理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的人员需要追认为烈士的,依据国务院《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3预案解释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