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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七五普法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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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七五普法

篇1

为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县委政法委书记、宣传部长、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局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泗水县《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七五”普法期间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各有关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形成党政领导挂帅,部门领导牵头,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为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县委政府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各单位各部门也拿出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以确保普法宣传资料征订、宣传用车、设备的添置、普法的交流培训等普法工作得到落实。 

(二)结合实际,全面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

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扎实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一是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设立站点、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等传统宣传载体,利用广场、户外电子屏幕、网站、微信等现代传媒,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宣传修改宪法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行政等理念,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大力宣传基本法律法规。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5”环境保护日及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利用新闻媒体等平台,形成法治宣传声势。三是大力宣传执法司法适用的法律法规。采用法治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措施,向社会广泛宣传本单位执法司法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责任主体立足各自职能定位,将法治宣传引入执法司法全过程,增强了执法司法的透明度,提高了执法司法整体效能 。四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与“法律六进”工作有机结合。各行政执法单位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及时跟进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重点宣传、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据统计:今年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材料 10万余份,受教育群众15万人次。

(三)协调配合,创新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法律知识面对面”暨“法律夜市”活动

为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社区依法治理。今年下半年,县司法局、普法办公室组织“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法治宣传进社区,法律知识面对面”暨“法律夜市”活动。7月2日,县司法局、普法办联合县电视台、县税务局、县住建局等单位,在县文化广场举行了活动启动仪式,全面拉开了“法治宣传进社区”暨“法律夜市”活动的帷幕,并以此为契机,陆续在盛泉社区、舜发社区、龙城社区等社区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17场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等27个县直部门积极配合参与,并结合实际,宣传了各自的部门法律法规。活动以有奖知识竞答、以案释法、法律咨询、发放普法宣传物品等形式,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全县社区居民法律素质,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四)强化督导,推进普法责任制工作措施的落实

一是建立责任清单。各部门各单位把普法重点任务、重点对象、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预期目标完成时限等分年度、季度、月以清单的形式量化分解,明确列示出来,便于量化考核。二是落实责任任务。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普法责任制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可操作的普法年度工作计划,科学分解宣传任务,确保了各项普法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县普法办健全完善了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调度、检查考核,做到了“有部署、有落实、有考核”。5月份以来,我们组织人员成立了专项督导组,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农村农业局等9个单位就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的督导,并对责任不落实、普法目标未完成的部门单位,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促进了普法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普法责任制落实力度。个别单位对普法责任制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工作支持不大,有些单位还没有专门的普法宣传员,没有建立普法队伍,还有部分单位没有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导致普法工作没有计划性。普法经费更是缺乏,人财物的缺乏导致普法责任制难以顺利实施。

(二)创新普法活动的形式,“量身定制”普法内容。针对普法教育的方式单一,内容比较空洞无味,不便理解问题。要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根据不同的对象,不同的群体出台相对应的工作措施,分类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实行“精准普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篇2

我局设有独立的政策法制科,综合协调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普法宣传工作,负责起草、审查、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相关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许可听证等工作。凡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都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邀请法律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论证,并常年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决策能力。我局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普法教育工作,始终把普法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和党组中心组成员根据局制定的六五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年工作任务,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抓好政治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学会运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各项社会事务,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培训,提高执法能力。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我局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招标投标法》、《物权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学法教育。积极订购普法材料,购买了《宪法学习读本》、《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理解适用与实务指南》、《立法评估工指南》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书籍405本,印发了《最高法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十大案例》、《最高法通报政府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做到执法人员人手一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建设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每年组织不少于40小时的法律、法规继续教育培训。

3.加强行业人员教育培训,增强守法意识。依托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安全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概预算员等各类人员的培训。同时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截至12月5日止,全年共计培训各类人员约2.4万多人次,全市住建行业人员法制意识有了明显增强。

4.加强社会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守法氛围。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利用“综治平安建设法制宣传月”“安全月”“质量月”“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深入各街道办事处和建筑工地,采取分发法律法规宣传本、设立咨询台、悬挂标语条幅、开展网络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城市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分发法律法规、办事流程等宣传资料数千份。通过广泛宣传,为住建行业在社会上广泛营造依法行政的提供了良好氛围。

(三)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日常工作。坚持加强住建系统和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业市场秩序、行政执法程序、文件制定程序、完善行政复议和应诉机制等多方面工作,制定出了明确、翔实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机关职能科室和执法被委托单位的执法监督,规范执法程序和标准,每年度制定全市住建行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稽查执法工作要点,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如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检查、半年度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等等,年底开展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对各县(市、区)住建局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评查,包括法制机构设立情况、执法人员情况、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审批情况、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开展情况等,有效规范我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行为。

2.做好核对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变动及我局行政权力的调整,认真做好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核对调整工作,并与审改办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及时将情况上报市审改办。

3.积极推进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为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措施能够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各“领导小组”的下设机构及其工作职责。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建法〔XX〕3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XX政办明传〔XX〕8号)的部署要求,结合市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了《XX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工作方案》(XX建法〔XX〕11号),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作了明确规定和说明,并制订了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监督检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房地产市场检查、物业管理活动检查、建筑业企业资质批后监督检查等七项“双随机”检查事项,同时明确了各抽查事项的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抽查主体。

4.做好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积极组织我局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在第一次由我局自行组织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资格专业考试的前提下,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任务,得到了省住建厅相关领导的高度认可和好评。本次市住建局共51人参考,其中25人通过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资格,通过率在全省住建系统中名列前茅。

5.做好省住建系统2014-2015依法行政考核迎检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考核的通知》,对依法行政评估核查工作做了充分的迎检准备,对照省厅依法行政评估核查标准内容逐项分解,按六大考核内容(机构建设和决策机制、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审批工作、行政处罚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行资料分类、建档,并形成我局2014年、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情况报告、迎检工作汇报。省住建厅依法行政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文件资料等形式对我局2014、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地考核检查,在此次检查中,我局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均得到省厅认可和好评。

6.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工作,营造法治政府环境。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我局拟出台的九份中介机构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内容规范进行审核,并分别征求市法制办和局法律顾问的意见;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对XX年度到期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清理了6份,保留了1份,修改了2份。并根据市政府开展的XX年度规范性文件例行清理协调会的协调意见对我局牵头修改的《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市区棚户区(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两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同时对《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中心市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提出修改意见,为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创造了较好的政策环境。

7.积极做好复议和应诉工作,努力化解行政争议。至XX年11月份止,我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共计1宗,不予受理的1宗,未引起行政诉讼和上访,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我局能积极主动做好复议答辩各项工作,按时提交书面答辩,并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有关资料,自觉执行行政复议机关的裁决;我局今年共有行政诉讼案件18宗,其中3宗原告自动撤诉,5宗驳回,2宗驳回上诉,1宗我局主动纠正原具体行政行为,其余均在审理中。作为行政诉讼主体时,我局能依照法定程序,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组织、应诉工作,接受法院司法监督;在认真做好组织、出庭应诉工作的同时,积极加强与法院、当事人协调沟通,密切跟踪案件的审理进程,确保行政机关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的同时还通过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8.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促进行业管理法制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执法监督制度,完善法制监督机制,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监督机制,保证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在实施监督的具体做法上,要求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实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实行政务公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发动群众监督,敢于暴光亮丑,跟踪督查,限期整改。同时,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机制,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优化服务职能,把职业道德建设、勤政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推行服务承诺制度等内容融为一体,做到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自查自纠、检查评比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解决矛盾、奖优罚劣,推进了行业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每月公开内容上报,大力推行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得到了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在开展依法行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1、部分科室自身业务繁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思想重视程度不够,法制工作方面科室之间的配合还有待提高;2、近两年来,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力度不断强化、社会各方主体法律意识不断提升,法制工作业务大量增加,工作难度加大、压力加大,加之法制工作人手长期短缺,造成工作运转不够顺畅,有出现忙乱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三、2017年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继续深化住建系统普法工作。按照省、市法制宣传的统一部署,组织好各专项法律宣传活动,大力推进“七五”普法宣传,推动全系统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的形成。二是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落实各级各单位学法、干部任前学法、法律知识培训及讲座等制度,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每年自学法律不少于40学时,促进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专业法律法规。

(二)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保障住建行业发展。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重视和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加强规范性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和出台后的备案和网上公开工作,及时清理不适应实践需要的规范性文件,该修订的修订,该废止的废止,保持政策执行的上下一致、新旧衔接;加强城市建设方面的立法调研和准备工作,积极推进我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立法工作,努力营造行业法治环境与氛围。

(三)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各级有关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精神,做好具体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权力的移交工作,完善日常监管和行政处罚的衔接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做好审批、监管与处罚的无缝对接,按要求在2017年底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移交到城市管理部门,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

篇3

二、以大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努力构建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法律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涉外法律服务以及社会法律咨询服务等。一是紧跟服务“龙江丝路带”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法律服务专项行动。着力打造具有黑龙江特色的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互联互通法律服务网络。组织法律服务人员进企业、进园区、进产业,搭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服务项目建设新平台,通过法治手段帮助企业提升抵御风险能力,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法律支持,促进市场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公平交易,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作用。二是在构建外向型法律服务体系上下功夫,吸引、培养、留住高端法律服务人才,积极服务我省企业走出去,为开展国际经济交流合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三是全力抓好《全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让政策发挥作用,惠及群众。细化“互联网+法律服务”内容,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着力建设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积极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四是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着眼就业、就医、就学等民生领域,围绕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重点人群的法律诉求,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基本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普遍纳入补充事项范围,将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上接8页)群体。五是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标准,优化法律援助办案流程,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制度,建立质量检查和通报制度,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

三、以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为目标,努力构建有效的法治宣传体系

篇4

一般诊疗费

个人只要付1.5元

《措施》明确,对实行药品零差率改革的医疗机构给予综合补偿,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将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措施》指出,落实一般诊疗费政策。对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原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除个人支付1.5元外,其余全部列入医保基金支付。

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报销可达90%

有关医保报销比例,《措施》给予明确,加大差别支付政策向基层倾斜。进一步拉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高等级医院在报销比例上的差距,职工住院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三级医院75%左右、二级医院80%左右、一级医院90%左右;城镇居民住院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三级医院50%左右、二级医院65%左右、一级医院80%左右;新农合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县外医院50%左右、县级医院80%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0%以上。

慢性病处方用量

可增加至4周

《措施》完善了慢性病门诊管理和择日住院前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政策。

延长慢性病门诊处方时限。对于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可适当延长门诊处方用量至2~4周,减少就诊频次,方便慢性病患者就医治疗。对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等三类慢性病患者的门诊治疗费用,不纳入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门诊次均定额”管理。

将择日住院前门诊费用纳入医保住院费用结算。

民营医院与同级公立医院报销政策相同

《措施》放宽了医保定点准入条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资本办医的发展。

对经批准的承担国家医改任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经营面积的准入要求,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对经批准的民营医院在内的医疗机构,取消批准时限和空间距离的准入要求,符合条件的均可纳入定点范围,民营医院执行与同级公立医院相同的报销政策。

支持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凡符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

(福州晚报记者 李 晖)

福建首开通服务平台办医保 用支付宝缴纳大学生医保

从2014~2015学年开始,福州、泉州等地的大学生可通过“福建省学生服务平台”办理参加大学生医保手续。其中,缴费环节可使用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十分方便快捷。这也是我省首个开通支付宝缴纳大学生医保经办机构。

此前,福州医保中心不断对便民措施进行优化和创新,联合“福建省学生服务平台”开发机构进行“大学生医保平台”的研发工作,至今已在榕数十家高校运行了三年。该医保平台主要包含参保登记、参保审核、医保缴纳、报销管理、医保宣传等功能。

本次开通的支付宝缴费业务,参保大学生可以通过网银、支付宝、余额宝付款等方式,轻点鼠标即可完成缴费,还实现了24小时不间断缴费,延长了缴费时间。

(海峡都市报)

福州医保规范大额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审核管理

8月5日,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印发了《大额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审核管理办法》,加强对大额医疗费用发票真实性的核查,防范不法人员通过医疗费用手工报销渠道弄虚作假骗取医保基金。该《办法》从2014年8月10日起正式实行。

为切实推进大额医疗费用手工报销审核工作,福州市医保中心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由工作小组对参保人员手工报销大额医疗费用真实性进行审核和调查。《办法》中所指的大额医疗费用是参保人员单次医疗费用在5万元(含)以上的费用;同时,如对其他手工报销医疗费用所涉及发票的真实性存有疑义的,也要进行审核和调查。

《办法》对审核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备齐手工报销所需材料至福州市医保中心费用审核科办理报销手续,参保人员单次医疗费用在5万元(含)以上案例,由费用审核科收件人员填写好《医疗费用手工结算核查表》后,将相关材料提交工作小组进入审核程序。工作小组对费用审核科提交的参保人员报销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和调查,一般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结束后,工作小组集体研究作出案例审核和调查的初步结论,报中心主任批准后,将核查结果通报费用审核科。符合条件的,费用审核科按正常报销流程进入报销程序;对不符条件的,存在弄虚作假的,由费用审核科予以退回参保人员不予以报销,并告知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下的,费用审核科按正常报销流程,进行初审、审核,将其中存有疑义的案例提交工作小组进行审核。

在核查过程中,工作小组本着实事求是、弄清事实的原则,可通过发函协查、电话核实、实地核查等方式,要求参保人员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就医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承办单位等部门协助核查。

同时,工作小组在对每一案例进行核查时,应认真做好各种文字记录和影像记录,做好一案一档,形成完备的档案。并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案例进行分析,及时总结核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建立长效机制。

(福州市医保中心)

福州市民可在620多家药店 为两名家人

代缴医保

获悉,福州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在全市620多家医保定点药店为2名家庭成员续缴下一年度的城镇居民医保费,这是一项涉及140多万参保人员的便民举措。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为两名家人代缴费

福州市医保中心表示,在缴费期限内(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人员可持本人社保卡到农行网点,用现金办理续保缴费业务(银行现金解款单要注明本人身份证号码),也可通过网上银行缴费。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到市医保中心签订个人代缴协议,使用个人账户基金,为家庭成员缴纳城镇居民医保费。

2013年12月起,市医保中心推出便民措施: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在全市620多家医保定点药店为1名家人续缴下一年度的医保费用。“这项举措受到参保人员的普遍欢迎。”市医保中心负责人表示,但不少市民也反映,家庭成员较多,希望能增加代缴的人数。市医保中心响应市民呼声,决定从今年8月起,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在全市医保定点药店为2名家人续缴下一年度的城镇居民医保费。

首次参保的城镇居民需持本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在缴纳费用方面,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实行个人缴纳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政府补助340元/人,成年人个人缴纳150元,未成年人个人缴纳40元;重度残疾人、低保人员、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个人缴纳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

福州市医保开展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三周年和《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实施一周年为契机,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于近期组织开展了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和定点服务单位的法律意识。

一是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7月16日上午,福州市医保中心召集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和经办人员举办专门的法律法规培训班,组织学习《社会保险法》和《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引导定点服务单位依法依规为参保人员购药提供良好服务。

二是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印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分发给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和“两定”单位,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000多份,提高法律法规意识。

三是电子屏幕滚动宣传。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有关医疗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方便参保人员更好地了解医保政策。

四是政策宣传进参保单位。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参保单位,积极向参保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解读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用人单位自觉主动为员工办理参保手续,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福州市医保中心)

“新窗口”展现新形象

――泉州市医保完成服务大厅改造

为转变医保窗口服务形象,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泉州市医保中心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边学边改具体要求,于近期完成了医保服务大厅改造工作,同时启用窗口叫号系统,设立“引导台”,营造医保温馨服务。

泉州市医保中心按照《社会保险服务总则》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要求,对医保服务大厅进行重新装修,改进窗口服务环境。一是降低服务大厅窗口柜台高度,方便了参保群众和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二是启用自动排队叫号系统,避免出现参保群众排队等候无序状态;三是设立“引导台”,由工作人员专职引导参保群众办事;四是设置双液晶屏带触摸功能的液晶显示屏,宣传政策及办事流程;五是设置触摸屏式自助查询机,提供个人参保账户基本情况、缴费明细和消费明细等查询;六是在办理等候区安放休息座椅和饮水机等;七是配置电子宣传牌,实现不间断的告示或通知。下一步,泉州市医保中心还计划建设电话总机呼叫系统,方便参保群众电话咨询。通过医保服务大厅的改造,进一步塑造服务窗口新形象,带动医保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的全面提升。

(泉州市医保中心)

漳州医保试行外伤住院医院审批、结算

7月1日起,因外伤在漳州市医院、一七五医院、市中医院住院治疗的漳州市本级参保人员,可直接向所在医院医保办申请外伤审批并可办理刷卡结算,不需要再到漳州市医保中心审批。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住院就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民办实事具体措施,近日,漳州市医保中心与漳州市医院、一七五医院、市中医院签署协议,自7月1起漳州市本级试行外伤住院刷卡结算由医院医保办审批,不再由市医保中心审批。这次试点,是由漳州市医保中心向三家医院委托授权,把审核权限前移,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因处于试点阶段,目前仅限于漳州市直、芗城区、龙文区的参保人员,不含其他各分中心参保人员。

协议同时规定,因外伤住院的参保人员住院,经治医师在接诊时应如实、及时、完整记录致伤原因和意外受伤的情形。医院医保办应按照《漳州市医改方案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不得将参保人员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相关医疗费纳入医保刷卡结算范围。对于外伤原因不详、无法确定责任方或其他医院医保办认为需要市医保中心审批的,医院要提醒参保人员携带入院记录、门诊病历和社保卡、代办人身份证到漳州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医院凭市医保中心出具的《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外伤住院刷卡证明》刷卡结算外伤住院费用。直接在医院刷卡结算的外伤申报材料,医院医保办负责严格把关并存档备查。

(漳州市医保中心)

南平市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取得实效

在企业单位申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工作现场,服务窗口办理申报业务井然有序,与过去熙熙攘攘排长队的场景形成了强烈反差,这是南平依托“E点通-医疗保险网上申报系统”开展网上申报便民举措以来取得的明显成效。目前,南平医保网上办事大厅已开展缴费基数申报、增员、减员、单位和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等五项医疗保险业务,占基金征缴科业务50%,今后将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增加网上办理项目。过去,由于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时间紧、任务重,常出现排长队、来回“折腾”现象,单位经办人员对此反映强烈,南平市本级去年开始启用“网上办事大厅”,有效提高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效率,今年已有608家企业单位通过网上申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占总申报数的51%。今年在E点通服务器扩容升级改造的基础上,南平市将加大E点通宣传力度,在各县(市、区)全面推广启用,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网上办事大厅。

(南平市医保中心)

明明白白缴费 清清楚楚对账

今年7月初,宁德市医保中心已完成市直机关事业单位45065名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险数据采集及核对工作,并将相关数据提交至宁德市邮政局以信函形式发放。目前,2014年上半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已陆续发放至参保人员手中,对账单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划入明细表等信息,是反映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医疗保险义务、享受医疗保险权益状况信息的一项证明。参保人员可以从对账单中了解半年内个人医疗保险账户内资金的增减变动情况,并有效行使监督权利,真正实现了“明明白白缴费,清清楚楚对账”。发放对账单不仅为群众提供了便捷的服务渠道,也是宁德市医保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

(宁德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平和县职工医保实现厦漳泉同城化

漳州市平和县通过参保信息共享机制和医疗费用同城结算机制,依托全省联网信息平台,实现职工医保在厦门泉州两市的全省联网医保定点机构的同城化刷卡结算。目前,厦漳泉三地全省联网医疗机构和药店共有360家,一年来,已实现该县参保人员在厦门和泉州异地住院实时结算296人次,直接报销医疗费用463万元,个账刷卡支付20万元;异地门诊(含特殊门诊)刷卡571人次,直接报销医疗费用21万元,个账刷卡支付29万元。厦门和泉州参保人员到该县住院实时结算15人次,直接报销医疗费用17万元,个账刷卡支付1万元;门诊刷卡406人次,个账刷卡支付2万元。

(平和县人社局)

尤溪县各医疗定点机构8月起可即时结算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今年7月底,尤溪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已按最新《福建省新农合医院信息系统接口技术规范》对医院接口进行了升级,更新后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赔付的即时结算。

从8月1日起,办理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结算费用达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标准的参保患者,将可在领取医疗补偿金时一并领取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赔付金。该项措施的实施进一步减轻城乡参保患者的医疗负担。

(尤溪县人社局)

篇5

一、2016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是我市经受考验、逆势奋进、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一年来,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挑战,奋力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整体经济稳中向好。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417.9亿元,增长7.3%,增速高于全国、全区平均水平;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51亿元,同口径增长3.8%;固定资产投资3050亿元,增长12%;几项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保持全区第一,实现了高基数上的平稳较快增长。

——发展后劲显著增强。蒙西至天津南、上海庙至山东两条特高压电力通道顺利推进,京东方二期等项目即将建成,中煤烯烃、伊泰精细化学品、中天合创煤炭深加工等26个项目正式投产,一批构筑多年、投资巨大、引领转型升级的重大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全市产业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基础。

——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响沙湾莲花酒店、万家惠欢乐世界等一批特色文旅项目投入运营,国际创意文化大会、美丽乡村旅游节等一批品牌节庆活动成功举办,全市旅游人数首次突破千万人次,被列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天津港、天津物产等国内大型物流企业入驻,电子商务交易量成倍增长,物流业发展势头迅猛。

——发展环境全面改善。康巴什区正式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呼包鄂动车开通运行,鄂尔多斯机场升级为国际机场,国际航空口岸正式对外开放,综合保税区申报取得重大进展,大开放格局初步形成。“十个全覆盖”任务基本完成,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农村牧区面貌焕然一新,获评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地区。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持将80%以上的可用财力用于民生保障,重点民生工程全面完成。解决了一批社会保障、环境保护、食药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4%和7.3%,达到40221元和15480元,人民群众生活更加殷实。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集中精力抓项目扩投资,组织实施亿元以上重大项目210项。创新投融资方式,对接设立产业基金15支,总规模近500亿元,新增社会融资703.8亿元。用改革的办法破解要素制约,置换黄河用水指标1.25亿立方米;59个项目开展排污权交易;17家企业参加京蒙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项目200项,总投资59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9.5亿美元,总量居全区第一。努力扩大消费和贸易,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进出口贸易额增长80%,成为自治区唯一的全国外贸百强城市。

(二)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成30万吨煤炭、108万吨水泥、25万吨电石产能退出任务。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化解存量商品房589.8万平方米,被住建部确定为房地产去库存试点城市。积极稳妥去杠杆,企业直接融资达到151.1亿元。出台了支持工商企业降本增效一系列政策措施,累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4.7亿元,减免税费59.8亿元,落实各类补贴11.3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29.3%。优化煤炭供给结构,成功注册“鄂尔多斯煤”商标,全年销售煤炭5.4亿吨。实施补短板系列工程,基础设施、科技创新等地区发展的薄弱环节明显增强。

(三)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持续优化工业结构。新增电力装机164万千瓦,煤化工产能540万吨,煤炭就地转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大力发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非煤产业增加值占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48.3%。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旅游人数和收入分别增长19.9%和22.7%,成为国内旅游度假和休闲养生热点地区。存款余额首次突破3000亿元。我市被确定为国家第一批医养结合试点城市。稳步发展现代农牧业,粮食产量、牧业年度牲畜存栏量实现“十二连增”,农牧民与龙头企业利益联结更加紧密。

(四)持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全区率先编制并公布权责清单,率先推行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和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单一窗口”受理模式,企业和群众办事时间缩短80%以上,市场主体注册资本增长1.5倍。建成了覆盖市、旗、乡、村四级的政务服务网络,获评全国优秀政务服务平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正式施行。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全面完成。出台了促进科技创新30条政策措施,建成院士专家工作站2个、技术转移中心3个、自治区级以上众创空间15家,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3家,申请专利数增长84.7%,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展开。

(五)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心城区一体化步伐加快。率先在公共交通、电力保障等方面实现一体化运营。新建改造市政管网186.1公里、城镇道路102.9公里,新增城区绿地575万平方米。国家智慧城市、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扎实推进,进入全国智慧城市建设50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3%以上。全面改善农村牧区环境,735个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健全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成自治区级美丽宜居示范镇村8个,乌审旗无定河镇获评“中国最美乡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新增高等级公路186公里、农村牧区公路3570公里、铁路运营里程114公里。

(六)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完成林业建设145万亩、草原建设38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180.5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0.2个百分点。深入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新标准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7天。全面完成年度节能减排任务。强化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建立污染防治区域部门联动机制,在全区率先建立网格化管理平台,环保重点企业实现在线监控全覆盖。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进展顺利,《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出台。

(七)稳步提高民生保障能力。新增城镇就业2.8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88%较低水平。回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5392套。企业职工基础养老金人均提高167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64.4元和66元。更加关注特殊困难群体利益,在全区率先施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新建、续建中小学幼儿园55所,学前教育入园率提高到96%。高考普通类本科上线率达到69.4%,位居全区第二。公立医院改革向纵深推进,在全区率先推行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招标采购机制改革。两孩政策全面实施。“十个一”文化工程扎实推进,被文化部列为全国首批文化消费试点城市。

(八)全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出台防控地方金融风险工作方案,帮扶95家重点困难企业化解兑付担保风险,企业转贷续贷306.6亿元,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不良率实现“双下降”,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快金融纠纷案件处置,有力保障了群众合法利益。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风险,争取政府债券置换资金641.8亿元,增长71.2%。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建成市、旗两级食品药品综合监管平台,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大矛盾排查化解力度,一批积案得到有效解决。刑事和治安案件下降16.8%和3.7%,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

(九)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提请人大审议制定地方性法规2部。自觉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办结。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行。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政府系统作风明显改善。狠抓决策执行和工作落实,出台了提高政府执行力的实施意见,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严控行政支出,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全面完成,“三公”经费下降7.6%。加强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积极成效。

此外,精神文明和民主法治建设全面加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民族宗教、新闻广电、外事侨务、史志档案、气象地震、妇女儿童、老龄事业等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

各位代表,回首过去的一年,困难前所未有,成绩弥足珍贵。这是中央、自治区坚强领导、关怀支持的结果,是市委总揽全局、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同心同德、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各族人民和所有关心、支持、参与鄂尔多斯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发展中还面临一些突出的问题和挑战。主要是:产业规模还不大,层次低、链条短,竞争力不够强,转型升级任务艰巨;科技创新能力弱,对外开放程度低,资源环境和要素制约进一步加大,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城乡发展不够协调,农村牧区相对落后,城市治理水平仍有待提升;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维稳等领域风险隐患还很大,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还亟待解决;政府自身建设和干部作风转变与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错综复杂,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并存。新的形势,需要我们自加压力,主动担当,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响应号召,撸起袖子加油干,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跳起来摘桃子,抓住重点,攻克难点,聚焦热点,打造亮点,以新的思路、方法和举措,不断解决前进道路上的新矛盾、新问题,积极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决守住发展、生态、民生底线,振兴实体经济,深化转型发展,大力促进“五化协同”,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和党的胜利召开。

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左右,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6%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和8.5%左右。

今年,市政府将重点做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供需两侧发力,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

持续扩大有效投资。把项目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组织实施亿元以上重点项目304项,形成新的项目建设热潮。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力争纳林河矿区、准格尔中部矿区等重大规划获批,北控煤制气等项目核准。建立重大项目动态储备、调整机制,制定项目滚动投资计划,确保项目建设连续性。创新招商引资方式,通过产业链招商、平台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在煤化工产业延伸、高新技术产业、产学研一体、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再引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力争引资规模达到600亿元以上。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新增社会融资750亿元以上;继续做大产业基金规模,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切实提高经济发展活力。去产能方面,依法依规退出不合规、不达标产能,严格控制新增过剩产能。继续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引导退出煤炭落后产能90万吨。优化煤炭产品供给,分级分质对接市场需求,原煤洗选率提高到90%以上,进一步扩大我市优质煤炭市场占有率。去库存方面,把去库存与推进城镇化结合起来,统筹解决好房屋产权登记、项目重组、兑换凭证互通互用等问题,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扩大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实施棚户区改造1.6万户,再消化房地产库存500万平方米左右,引导我市房地产市场回归健康发展轨道。去杠杆方面,继续强化政府、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合作,突出抓好金融风险防范,设立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风险企业帮扶和不良贷款化解专项行动,维护好广大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坚决不允许出现政府贷款违约现象,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降成本方面,打好政策“组合拳”,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和融资、人工、物流、用地、用能成本。引导企业通过强化管理和创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补短板方面,围绕科技创新、公共服务、民生改善等领域,组织实施补短板专项工程,全面提高发展的协调性和平衡性。

积极释放消费潜力。加快综合保税区、内陆港和跨境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建成运营一批进口商品体验馆。推动北京动物园服装批发市场入驻,确保康巴什康镇、东胜铜川二手车交易市场等重点项目建成投用,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办好绒博会、煤博会等活动,聚集人气商气,促进节庆会展消费。加强苏木乡镇物流配送网点建设,挖掘农村牧区消费潜力。发扬工匠精神,打造百年老店,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和“商标品牌培育年”活动。加快创建放心消费城市,严格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管,严惩商业欺诈、制假售假等行为,全面改善地区消费环境。

大力发展非公经济。把非公经济发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落实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建立行业准入负面清单,鼓励非公经济通过PPP等模式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领域。全力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构建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格局。保护好企业家精神,进一步营造亲商、敬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民企在地区发展大潮中扛大梁、挑重担、作出更大贡献。

(二)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转型发展新突破。

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推动煤矿绿色生产,推广安全高效开采方式,煤矿采区回采率提高到80%以上,机械化开采程度提高到95%以上。加快清洁能源电力外送基地建设,抓好山东能源盛鲁电厂、国电双维电厂等电源点项目,确保蒙西至天津南、上海庙至山东特高压电力通道建成。加快煤电铝一体化,积极推进鑫恒铝业产能置换,开工建设蒙泰一期45万吨铝板带项目。大力发展精细化工,推动伊泰200万吨煤制油、神华煤制油二三线、国电投烯烃等项目建设,确保中天合创煤炭深加工、伊泰精细化学品、新能稳定轻烃等项目达产达效。稳步推进煤层气、页岩气勘探开发,常规天然气产能保持在300亿立方米左右。持续推进羊绒产业振兴计划,依靠科技创新提升陶瓷、冶金、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水平。

促进新兴产业做大做强。提升装备制造业发展层次。积极申报“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加强与以色列集团等大型企业合作,引进新能源汽车、智能机器人等项目。加快国际航空口岸建设,培育发展航空器生产和航空培训、航空物流等新型业态。加快培育发展云计算、大数据产业,把我市建成自治区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加大新能源开发力度,争取达拉特旗库布其沙漠光伏发电基地启动建设。积极引进培育石墨烯、高纯氧化铝、碳纤维等新材料产业。力争非煤产业增加值占比再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

促进现代服务业融合配套。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高起点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和品牌线路、自驾车营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专项规划,加快国家旅游改革先行示范区建设,举办好鄂尔多斯旅游推介会暨世界旅游城市形象大使选拔赛、冰雪旅游节、库布其沙漠主题和红色旅游主题等重大活动,加紧实施黄河大峡谷、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等重点项目,集中打造10个乡村旅游示范村和50个乡村旅游特色农牧家乐,继续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旅游市场,提升鄂尔多斯旅游品牌影响力。年内旅游接待人数和旅游收入分别增长18%和15%以上。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深化与天津物产、天津港等大型物流企业合作,集中推进空港、棋盘井等现代物流集聚区建设。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推进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办好国际创意文化大会、文博会等活动。发展壮大金融业,大力引进金融机构,积极筹建民营银行,深化农信社改革,推动市内大企业集团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拓展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内涵,加快仕博国际健康城等项目建设,打造健康产业集约发展示范区。

促进现代农牧业转型升级。优化农牧业产业布局,在两河流域、西部牧区、城郊区分别集中发展种养结合大农业、现代草原畜牧业和休闲观光农业。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年内流转土地10万亩、草牧场160万亩以上,建成公司化养殖园区10处、养殖大户300家、家庭农牧场100家。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落实“粮改饲”及“稳羊增牛”战略,新打造100个产业结构调整及产业发展典型示范村。促进农牧业品牌化发展,建立农牧业标准化体系,建成市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推进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10个年产值超亿元的农牧业产业链条,力争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完善农畜产品流通体系,新建网上农贸市场10家、冷链流通仓库5个、专业合作社100家,带动农牧户增收致富。

(三)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培育支撑发展新动能。

加快推进基础性关键性改革。突出抓好总书记指示自治区先行先试的三项重点改革任务,确保在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提高农牧民产业化经营收益率、扩大与俄蒙合作交流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权责清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做到审批信息互联互通、服务事项网上运行,真正实现“推开一扇门,办成一揽子事”。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现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简易注销登记。持续推进电力多边交易、碳排放权交易、水权交易等改革,破解发展要素制约。深化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推动土地草牧场“三权分置”和国有林场改革,完成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设立科技创新基金,营造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市场和社会环境。加快市高新区发展步伐,吸引高端研发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入驻。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积极推动与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等合作设立创新中心。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计划,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家、自治区级研发机构3家以上。强化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着力攻克不同煤种气化、煤炭分级利用、高盐废水处理等共性关键技术难题。组建全市众创空间联盟,推动各类科研平台向社会开放,共享创新创业资源,建设创新之城、创业之城。加大各类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满足地区发展需求。

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主动对接、全面融入呼包鄂协同发展战略,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共进。加强产业协作,联合呼包二市申建内陆自贸区,合作共建西部装备制造基地、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打造呼包鄂中心城区1小时快速铁路圈和2小时公路圈。加强生态共建,建立环境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就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和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珠三角、晋陕宁蒙等区域协作,主动参与呼包银榆经济区建设,积极承接发达地区高端、环保产业转移,提升区域合作水平。

(四)全面改善基础条件,构建协调发展新格局。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中心城区一体化进程。编制并实施中心城区道路、绿化、供水等一体化规划。推进东胜至机场轻轨、东胜吉劳庆川和康巴什环城水系景观等项目建设。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出台城市绿化、物业管理条例,深入开展住宅小区文明创建和城市精细化治理行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县域城镇化进程,开展“生态宜居美丽县城”创建行动,培育一批国家和自治区特色小镇。实施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推动城市优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改造农村牧区危房3000户以上,在全市150个行政村开展垃圾、污水集中收集和治理试点,全面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努力让农牧民共享城市公共服务。

推进基础设施网络互联互通。重点抓好“七网”建设。铁路网方面,全力推进包西铁路客运专线包榆段前期工作,力争“十三五”开工建设。加快蒙华、鄂前旗至上海庙铁路等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沿河、准朔铁路等项目完工,呼准鄂改客专项目建成,新增铁路运营里程200公里。公路网方面,启动实施包茂高速包头至东胜改扩建工程、呼市至鄂尔多斯高速等项目,加快通史至靖边、龙口至大饭铺、敖镇至东道梁等出省通道建设,确保沿黄公路一级改高速、察汗淖至棋盘井一级改高速等项目建成通车。新增高速公路260公里,改建农村牧区公路500公里。航空网方面,优化航线网络布局和运力结构,增加通航城市和国际航线。启动建设鄂前旗、杭锦旗2个通用机场。市政网方面,加大对城市老旧管网改造力度,制定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方案,在中心城区率先试点。水利网方面,实施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西北节水增效项目等重点水利工程,完成盟市水权转让一期和拦沙换水试点工程建设,增强区域水资源保障能力。能源网方面,加快陕京四线天然气管输工程建设,力争鄂安沧输气管道、蒙西煤制气外输管道获批开工。全面实施“气化鄂尔多斯”等工程,提高农村牧区清洁能源普及率。通信网方面,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鄂尔多斯至北京直通光缆建成运行。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加大信息化平台建设力度,基本完成“智慧鄂尔多斯”、“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任务。

(五)秉持绿色发展理念,开创生态文明新局面。

更大力度保护生态。实施好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突出抓好沿黄河绿化风光带、环城区城镇绿化带、沿沙漠沙地绿化带和沿路沿线绿化带“四带工程”,完成林业建设120万亩、草原建设396万亩、水土流失治理180万亩。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力度,实施灌木林平茬工程,推进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清理整治。严格执行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及草畜平衡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开垦、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行为,切实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更严措施治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条例》,保护好鄂尔多斯的蓝天净土绿地。实施工业污染全面达标排放工程,抓好煤化工和焦化行业脱硫升级改造、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等重点工作,确保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85%以上。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和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和露天煤矿复垦绿化。持续提升环保监管能力,建成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及生态环境监测监管系统。强化重点环境问题集中整治,加快棋盘井蒙西地区环境综合治理,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更高水平利用资源。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发展生态环保产业。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全面推进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力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0%以上。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引导居民低碳绿色出行。

(六)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共享社会发展新成果。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持力度不减、措施不变、投入不降,聚焦脱贫人口和市低保线下贫困人口,继续落实好“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要求,因户因人精准施策,“扶上马、再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力争市低保线下贫困人口年收入增长20%以上。设立产业扶贫基金,全面实施产业扶贫项目,扶持脱贫人口发家致富,提高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

推动充分就业创业。深入实施“创业鄂尔多斯”行动,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和激励机制,加强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创业带动就业1万人以上。实施就业服务工程,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化解过剩产能下岗职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全年新增城镇就业2.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以内。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全面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切实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建成全民参保数据库,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6%,农村牧区特困人员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万元和6852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促进社会福利、妇女儿童、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大力发展红十字等慈善公益事业。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26所,推进寄宿制学校生活设施标准化,完成市三中新校区整体搬迁。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大力发展高等教育。深化校企合作,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实现城域网教育教学全覆盖。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施“名师梯队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牧区教师生活条件。

建设健康鄂尔多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健康档案数据库,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逐步实现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改善群众就医环境,开工建设市儿童医院项目,确保市中医院新住院大楼投入使用。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快蒙中医药事业发展,建设一批知名蒙中医药馆。

繁荣发展文体事业。持续推进“十个一”文化工程,推出一批文艺精品,开展好文化下乡、文化进社区活动。大力发展民族文化,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弘扬红色文化,确保鄂前旗”1+6″红色培训教育基地建成开放。扎实推进足球运动改革发展,建成自治区级足球训练基地。完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引导全民重视健康、主动参与健身。

(七)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构筑平安稳定新优势。

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天大地大,安全最大”。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明察暗访、专家巡查和第三方监管,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建成国内领先的公共安全信息化指挥调度平台,实现市内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积极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市、旗、苏木乡镇三级信息化综合监管平台,构建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监管格局。推进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争创国家食品安全试点城市。

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化“七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鄂尔多斯。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全面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巩固双拥共建成果,促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八)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营造干事创业新环境。

全力建设法治政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政府职能,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组织实施政府协商计划,认真办理议案建议和提案。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综合执法。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全力建设效能政府。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强化执行力建设,实行政府目标管理,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机制。强化行政问责和效能监察,严肃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办有效的事,开务实的会,发管用的文。探索建立合理的容错机制,鼓励干事,支持创新,最大限度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全力建设责任政府。深入开展纠风行动和专项治理,坚决打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认真履行政府承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发挥市决策咨询委员会作用,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第三方评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集中更多财力用于民生改善、帮扶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