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防范原则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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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范原则

篇1

一、职业发展风险防范原则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统一体,这两方面总是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共同推动事物的发展

人们的职业生涯发展也是如此,一个人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工作过程也是一个职业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任何职业发展与挫折、机遇和风险并存。每次机会来临,你主动抓取,牢牢拽住,就可以把握人生的每一次机遇,不断去攀登金字塔的更高台阶。你抓住机遇的那个力量就来自你平时各方面的积累,你抓住机遇的好坏,则决定你职业发展速度的快和慢,发展质量的优与劣。相反,机遇来临,你麻木不仁,可能机遇就擦身而过。职场发展出现瓶颈或倒退。只是当这种风险出现时不能仅仅怨天尤人,我们惟有勇于担当,积极寻求对策尽可能避免风险的发生。

总的来讲,在职业风险与机遇面前,为实现职业生涯的良性发展,职业人需要积极面对,谨守如下几项基本原则:

1.自强不息的职业追求原则。人们常说,人生没有平坦的大道可走,这话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指人的职业发展遭遇风险是正常现象,遭遇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碰上风险就不求进取的懦弱心态。总结职场成功人士的经验,我们发现相同智力的大学生,为什么就业结果不一样,差别在于职业精神方面的不同。成功者的共同品质是目标如一,孜孜以求。在职业发展中,实际上人的情商在其中起主导作用了,而职场成功者情商方面共同的积极评价主要表现为:目标远大、坚忍不拔、信心百倍、锲而不舍、自强不息。

2.职业操守立业原则。做事先做人,一个人无论成就多大,人品是第一位的,而诚信就是人品的第一要素,就是说好品德是职业立足的基本要求。三一集团之所以短短十余年就蜚声世界,重要原因之一是她有一个好的企业精神:先做人,后做事,品质改变世界。有了好品性的员工事也就能做好了。

3.挖掘潜能原则。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长处,职业工作中不管面对什么情况,积极的心态是获得发展的有力武器。当风险来临时,总结经验得失,调动一切固有潜能,相信自己,才能获得职业提升和发展。

4.培育核心竞争力原则。一个人能否取得事业上的成功,关键在于是否能准确识别并充分发挥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人的核心竞争力是其职业核心能力、行业通用能力和职业岗位特定能力的有机组合。职业核心能力在高校一般是由通用基础课培养的,它是从事任何职业都需要的基础性能力。行业通用能力是专业基础课培养的从事某种行业的工作所需要的素质能力修养。而职业岗位能力一般是由专业主干课培养的从事特定岗位工作的技能。只有认清自己三种能力状况,明白自己的能力优势,有效实现不同能力的有机融合,才能凝聚成一个强有力的核心竞争力,实现职场上的奋斗、打拼和发展。

二、几种常见的职业发展风险与规避 职业风险多种多样,产生的原因各有差别,对职业者的影响也不同

从职业发展进程上来分析,职业发展常见风险主要有择业风险、“温水煮青蛙”风险、跳槽风险和晋升风险。 (一)择业风险与规避 “择业”即选择职业和事业。现代社会人们择业的风险越来越大,择业风险已经扩展到所有行业部门。

大学生刚参加工作,可能面临的择业风险主要有三类:

1.择非所愿。从经济学上分析,大学生择业就业是在人力资本投资收益-风险约束下,根据个人的风险偏好,以职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把职业收益和职业风险成本统一起来的抉择过程。择业时,在理论上他要考虑教育投入,必然以职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他要寻找理想单位,有一个好的职业收入回报。而就业后可能发现单位远非所愿。不仅仅工资福利相差甚远,就是工作环境、社会地位等也与职业规划相距甚远。

2.择非所能。大学生上大学选专业是人生职业的第一次选择,就业择业则是第二次选择。由于就业难,目前在高校学生中流行“先就业后择业”的就业观,单位选择只为实现就业。也有部分学生等到进入单位工作发现择非所专、择非所能。自己无法满足工作岗位的需要,以至造成个人与单位的矛盾十分尖锐。

3.执业有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公司招聘员工是不能收取任何费用的,有的公司却要收取培训费、定金等;试用期长短有相应特殊规定,一经确定不能延长,有的公司却随意延长随意解聘。因此,工作过程中遭遇职场陷阱或发生自身的工作失误,可能是我们整个职业生涯都要面对的职业风险问题,我们要有职业风险规避意识。 面对择业风险,我们可能采取的对策: 一是 降低期望,调整认识。既然进入职场,不管现实与自己的理想规划相差多远,先安下心来,踏实苦干,静待机遇。二是学习培训,适应转行。现代社会,干非所学的现象司空见惯,如果通过学习培训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转行转专业未尝不可。三是了解法律,谨慎择业。职场新人要 合理规避法律风险,就必须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要求的招聘信息 务必认真 核实,力戒 盲目签 定劳动合约。 四是实在不能适应,那就调换岗位或跳槽。

(二)“温水煮青蛙”风险与规避 “温水煮青蛙”典故是讲,温水里的青蛙由于对环境不敏感,没有及时跳出温水,最后被温度越来越高的水烫死了。职场中的我们在一个单位长时期做同一份工作,内容熟悉,环境日益安逸舒适,何尝不会不自觉中变成了“温水中的青蛙”?

在同一个组织、同一环境中工作时间久了,人们往往容易形成固定的思维定式,有太多难以割舍的情怀,对外来新事物缺乏敏感性,甚至内心有种拒绝感。因此,解开我们心中的情结,改变我们思维的定势是防范“青蛙”式的风险的第一选择。其次,学会内省。 孔子曰:“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论语・颜渊》) 。时常客观地认识自己所在组织和个人的特点,真正地了解自己需要什么,同时分析自己在组织的投入产出关系,这是我们保持清醒,避免酒不醉人人自醉的良方。再次,求真务实、与时俱进。领导往往不清楚;个人有什么资源、有什么特点,自己最应该清楚,但自己往往不清楚,因而,求真务实很重要,但做到很难,最需要不断修炼、与时俱进,最需要要求我们多看多学,了然行业发展大势,追逐技术进步潮流,敢于创新、勇于追求。

(三)跳槽风险与规避

跳槽对人才的职业发展而言是一把双刃剑。过于频繁地更换单位或者工作,会不利于专业经验和技能的积累。但是 有些深思熟虑的 跳槽却是激发职业发展潜力的良好机会。 向阳生涯职业咨询机构首席职业规划师洪向阳 认为 职场转型风险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定位不清 。

在职场中,有为数不少的人士在择业时并没有清晰的定位,在这种情况下考虑转型,会遭遇种种困难。职业发展目标定位不清, 这 是最大的一种风险,职场 打拼 应该引起充分重视。二是对职业的研判不够透彻 。 在转型时,对将要转过去的职业了解不够深入透彻 , 技能、知识方面的储备 不足。

三是转型跨度过大 。转型 前后两个工作几乎没有任何关联,意味一切 从头再来,因此风险肯定不小。四是过于自信 。 自信并非坏事,但是过于自信 , 一旦转型 碰到困难, 就 会茫然失措 。 根据人事主管们的经验,以下几点值得我们在转型时细加考量。一是跳槽时机的把握。大学毕业参加工作 五年内 青年人别轻易 跳槽 。跳槽 等于自贬身价 ,新录用单位很可能 只能 把你 当新手 用。

一个人干到30余岁,还是跳来跳去,很可能预示这个人职业发展要出现黄灯警示了。二是跳槽要往高处走。人们跳槽决策的依据可能多样,人们常说,找上门来的是次品, 所以一旦一个人要转换工作,他就有可能被怀疑是“次品” ,跳槽者将面临信用等级的严峻挑战。三是你得业精技能。新进单位之所以接受你的跳槽,通常是用你做事的,甚至你比原岗位人员要做的更好,这是一条职场转身法则。所以,对于准备转型之人,准备好技能是最为重要的一条。

(四)晋升风险与规避

晋升作为职场上一种重要的激励方式, 在 多数人心目中晋升 似乎意味着 成功 ,人们对晋升 往往 趋之若鹜。但“福兮恶之所伏 ’ , 晋升也不例外, 可能存在着“陷阱” 和 风险 。 作为 职业人,我们追求 工作的标准,一是 适合自己 ,二是让 自己满意。 适合和满意是相互关联的,如果一项工作 适合自己 ,且 感觉公平、有发展空间 ,那么该 工作 也就 是满意的工作 ,会在工作中获得幸福感与满意感。 因此, 一个人 如果 晋升到不适合或不满意的 工作 岗位,自己 不满意,工作又 力 不从心,则意味着 晋升 就是陷阱、就是 风险 。可能给职业发展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我们把晋升风险细分为如下三种: 一是 能力不足 。 “蜀中无大将,廖化做先锋” , “ 矮 子里拔将军” 就是说的这中情况。能力不足而得到晋升,它对个人的危害是工作难以开展,造成人际关系紧张。对组织的危害是晋升平衡被打破,风气的败坏。二是 动力不足 。个人虽然晋升了,但高兴不起来,工作失去激情,更谈不上创新。三是 特质不 合。这 是 指 一个人晋升到不适合个人特质 的 职位。 员工的积极性调动不 起来 ,企业也不能创造更好的工作绩效。至于职场晋升风险的防范,既有组织层面的工作,亦有员工个人的工作。从组织上来讲,应该健全员工晋升制度,科学 制定组织人力资源规划,尽力减少不当晋升给员工带来的风险伤害。 从员工个人来讲规避晋升风险,首先需要树立正确的职业发展目标。明白自己的个性特长及自己的真正追求。努力找到自我 追求 与职场发展的结合点,真正融入到组织发展的大环境中去。其次保持一颗良好的职场心态。在个人职业发展的道路上,成功和失败、晋升和挫折是相伴相生的,关键是你要有一颗稳定健康的向上心态,职场成功只会亲睐那些孜孜以求,百折不饶去为事业奋斗之人。

参考文献:

[1]杰弗里・格林豪斯(Jeffrey H.Greenhaus),杰勒德・A.卡拉南(Gerard A.Callanan),维罗妮卡・戈德谢克(Veronica M.Godshalk)著 王伟译. 职业生涯管理[M] 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6.1

[2]王振林 激发心灵的自我管理[M]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005

篇2

高校后勤部门机构繁多、工作千头万绪,承担着师生的吃、住、行,与每个师生员工息息相关,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二十年余年,高校后勤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师生员工提供了高质量的服务,为高校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伴随着高校后勤快速发展的同时,高职院校后勤安全工作依然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风险,本文就如何应对风险和责任,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

一、后勤存在的六大安全风险

(一)食品卫生安全风险

高职院校食堂按学校的规模大小,为几千人乃至上万人提供餐饮服务,天天如此,因此,食堂的饮食安全变得尤为重要。当前,食堂饮食安全还存在着诸多风险:(1)大部分高职院校为近几年刚从中专学校升格成立,起步较晚,设备大多沿用陈旧设备;(2)食堂内部面积较小,无法按照标准化食堂的标准进行合理布局;(3)食堂饮食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未能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缺少相应的管理制度,惩罚制度不够;(4)食堂工作人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工作责任心不强;(5)高校引入社会餐饮后,承包商片面追求利润,所购货物以次充好,甚至出现“三无食品”,严重影响师生的饮食健康;(6)高校食堂经营单位大多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突发预案,应急能力较差。上述这些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往往就是导致重大安全卫生事故的可能因素,直接威胁着校园的安全稳定。

(二)后勤合同风险

目前,中国大部分高校后勤基本实现了社会化,食堂、物业都委托给了社会经验单位管理,但在与这些单位签订合同时往往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1.与食堂签订合同,高校与餐饮单位是甲乙方关系,甲方监督乙方的经营,在执行过程中,甲方的监督不到位,流于形式。由于无法知道食堂的经营情况,是否有负债,人员工资是否按时发放,当食堂承包人卷款出逃后,食堂工作人员和债权人往往盯着学校,给学校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2.与物业签订合同,物业服务范围有时考虑的不全面,实际过程中产生扯皮现象。高校没有对物业的用工人员进行实时统计,出现虚报用工人数,以此增加物业的费用。

(三)宿舍安全风险

1.火灾隐患。学生宿舍中大量使用违章电器如“热得快”、电饭煲,宿舍内吸烟,供电线路老化或超负荷运行,消防设施过期或无安全通道;学生缺乏相应的安全用电及消防安全知识。

2.偷盗失窃问题。高校开放程度越来越高,社会闲杂人员经常出入高校,给高校的保卫工作带来了挑战,加上大学生自我防范意识较差,盗窃案在高校常常发生,给学生带来了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校园的安全稳定。

3.学生心理隐患问题。在校大学生年龄普遍在18~25岁之间,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都处在迅速发展变化阶段,遇事表现急躁,情绪容易偏激。当自己在人际交往、恋爱、就业等方面出现问题时,容易采取极端行为。

(四)设备操作安全风险

高校食堂及锅炉房常存在设备操作的安全隐患。食堂炊事机械动力强,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否则很容易伤及人身安全。电电梯等特种设备,维护不好,也易发生安全事故,人员伤亡情况比食堂机械事故更大。

(五)公共区域安全风险

高校后勤承担着学校公共设施的修缮和维护,在一些可能发生安全危险的场所设置警示标注。一是在地面挖坑、挖沟时,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在夜间还应开启警示灯,如不设置警示标志,师生极易坠入,造成人身安全伤害。二是在修缮破损门窗时,要选择晴天修缮,如遇恶劣天气容易造成玻璃脱落划伤师生。三是在河、湖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树立警示标注,以防师生溺水。以上情况如若警示标志不到而发生安全事故,学校都要承担义务不到位的赔偿责任。

(六)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风险

近几年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显著提高,它的成因是由一些已知或未知的传染性疾病对高校校园的侵袭,一旦爆发,就会迅速传播,危害性极大,部分高校面对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又缺乏有效地应急机制和预防处置措施,会导致此类事件进一步恶化,进而影响校园秩序和学校稳定。2003年和2009年分别爆发了SARS和甲型H1N1流感,引起了师生的恐慌,影响了学校的正常秩序。

二、应对安全风险的有效措施

1.加大投入,健全并改善涉及食品安全的房屋功能布局,相关设施设备,及时维修更新老旧设备,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如《五常法(5S)》、《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ISO22000)》等。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监督机制,作为甲方的学校应培养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或从卫生防疫部门聘请专业的技术人员,对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加工、经营销售过程的卫生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督促;充分发挥大学生社团的作用,成立食堂监管队伍。高校食堂还应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防控机制,制定和完善食堂饮食安全应急突发事件处理预案,遇有突况及时处理。

2.加强合同管理,强化日常监督。高校在与社会企业签订食堂、物业等合同时,应尽可能考虑的全面、细化,如遇临时增加服务内容,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签订后,所为甲方的学校应有专门的管理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乙方的履行合同情况,制定细致地管理制度,进行专项管理,每月考核、公示。如遇层层转包、虚报用工人数、拖欠工人工资引起纠纷等违反合同的事件发生,高校应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停止履行合同。

3.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高校可通过网站、橱窗、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全面提升学生的安全文化素质。及时更新学生宿舍的陈旧设施,推行标准化宿舍管理。在宿舍区域配备各种消防用品、开设安全通道,宿管部门严查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杜绝安全隐患。成立学生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其积极参与到宿舍管理中来,发现宿舍安全问题及隐患第一时间向老师或宿管人员汇报。开设心理教育课程,每学期进行心理测试,发现心理问题的学生心理老师及时劝解和疏导。

4.制定各类设备操作规范,大型设备可参加保险避免风险。加强对操作设备的员工的进行指导和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通过设备供应商或专业维修机构对设备维护、保养,增加设备的使用寿命,有效降低设备运行风险。

5.公共设施进行修缮时应设置警示标志,尤其在夜间进行作业时,更应设置醒目的标志,对门窗的损坏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避免因未设置警示标志和维修不及时造成师生人身安全伤害的事故发生。河、道等岸边设立警示标志,禁止学生在河边戏耍。

6.高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具有偶然性、突然性。平时高校应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当高校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为根本目标。校内成立统一领导的应急机构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间的分工和合作,迅速有效地控制危机的范围,避免进一步扩大,第一时间将事态的发展情况告知师生,避免引起恐慌。

高职院校后勤安全工作形势十分严峻,我们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稳定至上的意识,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风险,减少不安全因素,做好责任防范工作,积极构建以“市场提供服务、学校自主选择、政府宏观调控、行业自律管理、职能部门监管”的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确保高等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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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雨绸缪原则

企业财务风险防范的重心在防范层面,因此这一工作开展中需要做到未雨绸缪,注意财务风险的预警分析,如果等到的风险发生再进行干预,很多时候一些损失以及负面影响很难进行消除。未雨绸缪要求企业财务风险防范方面需要注意分析风险发生的征兆,建立起来风险预警机制,从而将财务风险露出苗头的时候就及时进行干预,避免财务风险的发生,或者即使不能避免,也可以分散风险、减缓风险发生时间,减少风险危害。

2.全员参与原则

企业财务风险防范不是仅仅是企业财务管理部门或者某些人的事情,而是需要全员参与,实践证明,仅仅依靠财务部门财务管理人员以及企业管理层的配合,而没有广大员工的积极参与配合,财务风险防范很难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企业财务风险防范中,需要企业将财务风险防范目标需要进行层层分解,让每一个员工都明确财务风险防范中自身所承担的重要职责,从而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参与到企业财务风险防范工作中去,减少财务风险发生的概率。

3.动态调整原则

财务风险防范需要做到动态调整,对于企业来说,不同阶段财务管理目标不同,财务管理环境不同,财务风险承受能力不同,这客观上也要求财务风险防范也需要做到动态调整,只有如此才能够做到财务风险防范策略的适用性,从而最大限度的提升财务风险防范效果。反之如果财务风险防范做不到动态调整,忽视其与财务管理要求变化、财务管理环境变化之间的匹配性,财务风险防范效果必然会走低。

二、企业财务风险防范问题

当前我国企业财务风险防范方面存在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就是风险防范理念落后、预警缺失以及方法落后,具体阐述如下。

1.风险防范理念落后

财务风险防范理念落后是很多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落后的理念往往会导致企业财务风险防范工作走入歧途,企业财务风险防范理念的落后往往就中在缺失风险理念、预防理念、创新理念,在这些理念缺失的情况下,企业财务风险防范工作被边缘化,受到不同程度的忽视,财务风险防范工作更多的是被动应对风险,做不到对于财务风险的主动预防,同时财务风险防范过于僵化保守,防范工作难以做到不断创新,从而影响到了财务风险防范效果。

2.风险预警机制缺失

财务风险防范的最理想状态就是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而不是在风险发生之后疲于应对,当前很多企业财务风险防范中突出问题之一就是缺失风险预警机制,对于各种潜在财务风险做不到及时把握,从而贻误了财务风险防范的最佳时机,导致本来可以避免的财务风险因为没有及时察觉而被放大,这往往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3.风险防范方法落后

从企业财务风险防范方法来看,很多企业存在财务风险防范方法落后的问题,依靠经营管理者定性分析估算财务风险的方法比较主流以及普遍,财务风险大小估计基本上就是依赖于管理者主观经验,缺少定量方面的分析。在财务风险防范化解方面也更多就是事后止损、分类估算,很难最大限度的减少财务风险所带来的危害。

三、企业财务风险防范策略

在企业财务风险防范的具体策略方面,需要企业紧紧围绕财务风险防范中存在不足,遵循财务风险防范的一般原则,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来不断努力。

1.更新风险防范理念

财务风险防范理念方面需要企业与时俱进树立正确的防范理念,以正确的理念来指导财务风险防范工作的具体开展,从而确保这一工作效果的持续提升。在具体的财务风险防范理念方面关键就是要树立风险理念、预防理念、创新理念,对于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中存在的各种风险需要企业客观看待,保持对于财务风险的警惕,高度重视企业财务风险防范。同时要对于财务风险做到主动预防,未雨绸缪,通过事先做好大量的基础工作来有效防止风险的发生。还有就是在风险防范方面不断创新,破除固有落后理念的桎梏,鼓励员工在财务风险防范方面去创新,推动这一工作更好的发展。

2.完善风险预警机制

企业财务风险防范需要注意风险预警机制的构建,借助于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来及时发现企业财务风险,为企业应对潜在的财务风险提供准备时间。风险预警机制的构建关键是要建立起来科学合理的预警指标体系,确保预警指标体系的敏感性、相关性,从而通过指标变化来的及时的财务风险。同时要加强财务风险防范预案的设计以及演练,一旦发生财务风险,可以根据预案及时的进行应对,减少财务风险发生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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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牵扯到不同国家之间的商业交易,涉及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问题,所以国际贸易中法律防范体系最明显的是多元性和兼顾性。多元性就是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规定不同,要融合不同国家之间的差异,建立一致的法律基础。其次就是多方面兼顾不同国家的人文习惯,尊重合作伙伴。

1.2一般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基本特点

一般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有渗透性、系统性、可操作性三个主要的特点。所谓的渗透性也就是融合性,具体来讲就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与公司固有的管理体系之间的相互渗透性和相互融合的程度。这就需要考虑商业利益的一致性原则,只有当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与公司固有的管理制度之间达成一致的协调性和融合性时,才能真正发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作用。不然的话,所谓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只是一纸空文,毫无意义。而系统性就是说要合理运用系统科学理论,让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与其他各部门之间很好的配合。操作性就是说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要与企业的宏观愿景和近期目标相吻合,与企员工素质相结合,保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国际贸易中企业常见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表现形式

由于美国的次贷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带来的影响,国际贸易中,不管是跨国公司之间的市场交易,还是国家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商业交易,从交易本质上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在这种变化的影响下,国际贸易中企业法律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也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具体的表现形式是多样化的。以下笔者将从公司合同风险、公司知识产权、公司人力资源保障三方面,来分析和阐述国际贸易中企业常见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1)公司合同风险防范体系。在国际贸易中企业法律风险首当其冲就是合同,合同是企业与企业合作的最基本原则和法则。合同的最主要目的是让合作双方的合作公正合理化,也是合作双方保证自身合作利益的有效工具和手段。所以,建立良好的公司合同风险防范体系是很重要,也是很有必要的。规范合同内容以及合同的签约管理流程,这是降低诉讼,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的重到手段和途径。

(2)企业知识产权防范体系。企业知识产权和企业的产品专利是一个企业的核心,如果一个公司不能保证自己企业的知识产权和产品专利不受侵害,将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样,如果没有正规的法律程序,造成对其他公司的知识产权和产品专利有所侵犯的话,则很可能被,这也是得不偿失的事,不仅对公司的利益有损,同时给企业的声誉造成不良的影响。企业知识产权防范体系的具体表现在,自己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不被动摇,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不被侵犯,同样,免于被其他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韩国的三星公司和美国的苹果公司就是最好的例子。

(3)公司人力资源法律保障体系。很早人们就认识到,21世纪的竞争之人才的竞争,没有优秀人才企业就不可能在竞争如此强烈的社会中存活下去。公司人力资源法律保障的主要目的和主要表现,在于最大化企业利益的同时最大化员工的利益,认真遵守以及贯彻劳务法律法律的相关规定。为企业的人力资源建立一个公正的平台,充分发挥企业所有人员的潜力,共同为企业的利益和自身的利益而努力和奋斗。

三、国际贸易中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构措施探究

为了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在国际贸易中避免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受损,弥补我国企业在法制假设上的不足,建立完整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对我国企业来说是一件意义重大的工作。本文将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加强企业领导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完整企业内部的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加强企业员工的法律知识培训等方面,就国际贸易中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构措施做简单的探究和阐述。

3.1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

在国际贸易中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构,一般遵循的原则有五个。第一,合同的合理性原则。企业的商业合作以及商业交易就好比是一场大型的游戏,是游戏就得有游戏的规则,只有在一定的游戏规则下,游戏双方才能开展游戏,公平竞争。在企业的商业化合作和商业交易中,合同的作用和游戏中的游戏规则是处于同样的地位,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只有在合理合法的合同下,合作双方才能进行公平的合作和交易。第二,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国际贸易中时刻存在着法律风险,不能等到问题出现的时候再去解决,而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的时候就要本着以预防为主的原则,把所有可预见性的风险全部扼杀在摇篮中,不给它们喘息的机会。第三,灵活运用的原则。所谓的灵活运用原则就是在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到随时调整管理策略,实现动态化的管理。第四,标本兼治的原则。标本兼治的原则就是要不断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多管齐下,达到全面治理、深层次治理的目标,而不仅仅是实施隔靴搔痒式的防范策略。第五,整体覆盖的原则。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是涉及公司所有部门的,是一个整体性的行为,而不是某个部门的工作,所以在制定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时一定要以大局为重,有整体性的思维,不是仅仅针对某个点和某个面。只有认真贯彻和运行这五个基本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原则,才能制定完整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在国际贸易中减少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受损。

3.2加强企业领导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建构,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要加强企业领导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因为我国大部分有能力、有资本进行国际贸易的企业都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本身在法律上占了很大的便宜,但这仅是在国内的市场交易上,但是在国际贸易中,很多企业的领导抱着一贯的思维,法律风险从来不考虑,或者是考虑的非常少,这样导致了企业没有完整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在大型的国际贸易中,让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在不同程度上遭受损失。所以,在建立完整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时,加强企业领导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是很重要的一步。

3.3完整企业内部的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

法律风险的产生很大的一部分原因是企业内缺少完整的内部的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没有了内部的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产生的法律责任就不能不能明确到个人,没有人负责,久而久之,谁也不怕出问题,因为谁也用不着承担责任,这样导致了企业法律风险防体系很难建立起来。因此,完整企业内部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对建立完整完善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有着催化剂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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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是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毕业生应职应岗能力为目的,通过短期真实岗位工作形式来完成的职业院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综合性教学环节,是学校和实习单位通过让学生与职业岗位“零距离”接触对学生进行所获知识、技能和技术的综合性应用训练。顶岗实习兼具教育性与职业性特征。顶岗实习的教育性表现在它与专业培养目标密切相关,是学校培养合格人才十分重要的一个教学环节;顶岗实习的职业性表现在它与职业岗位劳动密切相关,是学生通过实习单位在职业岗位上的职业操作。顶岗实习的特征表明,它既是一种实践学习过程,也是一种职业劳动过程。职业劳动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劳动风险,但劳动风险是可以防范的。为有效防范劳动风险,世界各国都出台了很多的劳动保护法律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劳动者免遭劳动风险伤害。顶岗实习也是一种职业劳动过程,也存在劳动风险,同样,顶岗实习也需要以法律防范劳动风险。

但顶岗实习劳动风险又不同于一般劳动者所面临的劳动风险。第一,顶岗实习劳动风险的主体不是一般的劳动者,而是工学结合模式下职业教育的学生,也就是说,顶岗实习的学生不同于劳动者,他们对职业岗位与操作规程不熟悉,他们需要指导和帮助,他们比一般劳动者更容易发生劳动风险事故,他们需要特别保护;第二,顶岗实习劳动风险发生的过程并非一般的职业劳动过程,而是发生于工学结合模式下职业教育的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也就是说,顶岗实习劳动风险是发生在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过程中,对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的防范,学校和实习单位都有责任。顶岗实习劳动风险的特殊性表明,适用于规范用人单位一般劳动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不足以有效地保护学生顶岗实习劳动安全,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需要专门法律进行特别规范。

(二)顶岗实习的实践要求法律对其劳动风险防范进行专门规范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职业院校要“积极推行订单培养,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要到生产服务一线参加顶岗实习。”顶岗实习在职业教育中被广泛应用和推广,已成为职业教育十分重要的教学环节。

然而,在顶岗实习中,由于学生已实际参与到了职业劳动之中,而职业劳动总是伴随着劳动风险。随着顶岗实习教学环节的深入开展,学生顶岗实习中的劳动风险事故也与日俱增。一幕幕学生顶岗实习劳动伤害事故相继出现。据报道,目前,我国将近30%的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学生顶岗实习存在劳动风险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顶岗实习的实践表明,为切实保护顶岗实习学生免遭劳动风险事故伤害,我国急需出台专门的法律制度规范学校和实习单位等相关主体对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的防范,增强其防范这种特殊风险的法律责任。

二、我国缺乏对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

(一)缺乏规范学校对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

学校是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者,面对没有实践经验而初次尝试顶岗进行具有人身危害风险的职业劳动实习的学生,理所当然地应当对学生的实习安全问题切实地承担起责任。然而,学校对顶岗实习的学生是否进行了安全教育?采取了哪些安全措施?这些安全措施是否切实有效?发生了学生实习安全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对这些问题,我国现有法律制度却缺乏具体明确的相应规定。从现有法律制度来看,规范学校组织学生顶岗实习的规定,仅有2007年教育部和财政部出台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学校“组织安排学生实习,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劳动环境。”并具体规定了五种不得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的情形②,虽然这些规定对学校的实习管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这毕竟还只是一部专门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的规章,其适用范围仅限于中等职业学校,而且其效力层次也仅仅只是一般规章,对于迅速发展的数量庞大的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难以产生有效的作用。教育部相关文件对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虽然也有所涉及,但也都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如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教职成[2006]4号)规定:学校“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有组织地安排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完善以学生实习补贴发放、劳动保护等为重点内容的实习管理制度。”这种原则性规定对指导和督促学校切实做好学生顶岗实习的劳动风险防范缺乏可操作性。

从实践来看,学校有关实习管理及实习安全问题的规定,均由学校自己作出,至于应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对相应内容应怎样规定等,法律并无相关强制性或指导性规定。根据我们的调查,学校有关实习管理及实习安全问题的规定,大多强调学生自己的责任,如一些学校要求学生与学校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这对于增强学生的安全责任意识无疑能起到一定的督促作用,但顶岗实习劳动风险仅靠增强学生个人的安全意识是难以真正做到有效防范的。在顶岗实习中,学生处于被管理者地位,学生是根据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安排来进行顶岗实习的,学校和实习单位对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其义务也是不可规避的。学生在顶岗实习中是弱势者,过分强调学生自己的安全责任,而忽视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安全责任,这对学生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二)缺乏规范实习单位对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的法律制度

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对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为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安全,我国还专门制定了《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相关配套法律规章等,还有一系列的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卫生规程。实习生不同于一般的劳动者,他们初次尝试职业劳动,对他们的实习劳动应当更加强调安全保护。然而,实习单位对仍处于学习阶段的实习生的安全教育和风险防范是否必须有别于一般员工,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也就是说,从法律上讲,用人单位没有这方面的特别义务。虽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规定:“实习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实习工作,根据需要推荐安排有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但实习单位安排与否并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予以约束。教育部对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的一些原则性规定,对企业来说,也几乎没有约束力。如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教职成[2006]4号)规定:“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而事实上,很少有企业按照教育部的这些规定去做好相关工作,教育部门的这种原则性规定很难对企业产生作用。

实践中,不仅国家对实习单位在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没有相关法律约束,而且由于实习单位难求,学校在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中也很难要求实习单位承担更多的相关义务。也就是说,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的防范,对实习单位而言,既没有法律约束,也很少有合同约束。而一旦发生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事故,实习单位则往往以学生不是其劳动者为由拒绝承担相应的责任。学生确实不是实习单位的劳动者,也更非实习单位的熟练工,但顶岗实习却实实在在地是在进行一种职业劳动,而职业劳动总是与劳动风险相伴,因此,学生顶岗实习需要特别的劳动保护。作为学生顶岗实习的直接实施者,实习单位却对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缺乏特别的防范义务,这对学生来说是危险的。

三、对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进行法律规范的建议

顶岗实习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教学环节,它需要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等多方协作来具体实施,顶岗实习劳动风险的防范更需要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等多方主体的共同努力。为切实保障顶岗实习学生的劳动安全与卫生,我国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制度,从法律层面构建政府、学校、实习单位、学生多方联动的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机制。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的构建应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一)明确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中各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

政府应主导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一方面,政府应及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和督促学校和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规范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的管理。另一方面,政府还应加强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的监督,对学校和实习单位等相关主体实施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的行为给予相应评价,对违反者给予应有的制裁。

学校是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者,负有对学生顶岗实习进行恰当安排与组织的责任。学校应在实习内容、实习时间、实习岗位的选择等方面恰当地安排好学生的顶岗实习,应就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工作协调好与实习单位的关系,并对学生顶岗实习进行跟踪管理③。

实习单位是学生顶岗实习的实施者,负有对学生顶岗实习过程岗位安全管理的责任。实习单位应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比一般劳动者更具体、更细致的岗前教育和岗位管理,并确保学生顶岗实习环境的安全与卫生。

学生是顶岗实习的主体,在学校的组织安排下直接参与实习单位的岗位操作。学生在顶岗实习中应服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卫生制度;同时,学生也应享有保护自己在顶岗实习过程中人身安全的相应权利。

(二)建立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在学生顶岗实习中,学校和实习单位分别是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安全教育与安全措施是防范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的两个关键环节。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应明确学校与实习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为有效实施责任追究,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还应明确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事故责任的责任追究主体、责任承担主体、责任归责原则、责任承担方式等;对因责任人严重失职而造成的风险事故,还应规定对责任人的具体的制裁措施。只有建立了相应的风险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不当的责任追究才能真正地落到实处。

(三)提高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的效力层次

如前所述,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需要学校、实习单位等多方主体的共同努力。而从现有相关规定来看,有关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的规定,主要是由教育行政部门来制定的。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在法律制度的效力层次上,属于部门规章,根据《立法法》第82条的规定,各部门规章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可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规章是难以有效适用于实习单位的,因为,绝大部分的实习单位并不属于教育行政部门的权限范围。因此,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要能实现有效规范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行为,就必须突破部门规章的效力层次,其效力层次应当提高到行政法规以上。根据我国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的现状,考虑到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的紧迫性,我国目前可以由国务院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制定专门的《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条例》,并在该条例中以专章规定学生顶岗实习劳动风险防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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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风险社会中,风险无处不在,其中环境风险是一种重要的风险类型之一。它突出表现在臭氧层空洞、全球气候变暖、生物多样性的消失和化学品失控等领域。相较于传统的环境问题,环境风险具有不确定性,产生的危害具有潜伏性和不可逆转性,引发的后果具有严重性,有时甚至是灾难性和毁灭性的,波及的范围具有广泛性,有时是区域性甚至全球性的,因此,环境风险成为一种有别于传统环境问题的新型环境问题。在以关注确定性为基础的传统环境保护理念下,对环境破坏问题往往采取总量的控制和事后的治理,而前期一般处于疏于监管和控制的状态。在对待科学不确定性上,一般假定环境是安全的,除非有证据证明环境是危险的。在采取环境措施时,经常考虑的问题是,什么程度的风险才是安全的、何种水平的风险才是可以接受的、生态系统可以承受多大的污染与破坏。由于环境风险具有潜伏性、危害结果具有波及面广、涉及人员多等特点,传统的思维方式显然不适应环境风险这类新型的环境问题,势必造成对风险的放任,导致严重的危害结果。人类在环境风险面前束手无策,陷入困境,而随着环境风险的日益加剧,人们的担心与日俱增,显然这种风险是人们不想承受的,在这种情况下,风险防范原则应运而生。

篇7

2.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的实施可以有效的减少和避免企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经常对企业进行纳税风险控制和税务审计工作,可以让企业依法纳税减少企业因税务带来的经济损失。

3.企业进行自身税务风险防范可以提高自己的信用度,减少信用损失。如果企业因为主客观原因没能及时缴税纳税,被税务部门认为是偷税逃税不仅会被罚款,交滞纳金更重要的是对企业的信用有很大的伤害,降低企业的信誉。所以,企业自身提高税务风险防范意识,是可以有效的避免这些问题的。

4.税务风险是极有可能引发公司管理层的人员的变动,造成工作人员的不安,使得人才损失加大。同时也是有可能导致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此承担刑事责任。通过税务风险防范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避免管理人员的错误,减小和消除税务风险可能给管理层造成的损失影响。

5.税务风险防范的实施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税企关系,对企业有着重要意义。企业通过税务风险防范的实施,不仅可以减少税务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还可以减少人员的损失,更重要的是可以为企业创造经济价值。

二、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尽管企业税务风险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很大,我们也不要觉得企业的税务风险就如洪水猛兽,无法战胜,对待税务风险,我们要用正确的态度面对。正视它,了解它,以及做好防范措施。

1.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的基本原则。企业的种类很多,所以每个企业在进行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的时候要实事求是,结合自身特点进行防范措施的实施,不能生搬硬套,给企业造成更大的损失,所以,企业在实施税务风险的防范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企业的税务防范的全过程都要依法守法,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不能违背法律法规,不仅要遵循税法规定,更要在过程中兼顾其他法律和法规,以免为了避免税务风险而犯法。造成更大的企业风险。

(2)成本———效益原则,成本———效益原则是经济学分析的重要工具,同样适用于企业的税务风险分析,它可以用来衡量某种防范措施是否可行,以便企业选择更加经济有效的防范措施。

(3)整体性原则,企业的税务风险防范不是单一独立的行为,而是企业的整体行为,不单单是企业某部门某职员的责任,更是企业里每一个人的责任,需要全体成员的参与,所以,在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时要考虑整体性,不能顾此失彼。

2.税务风险的回避要从宏观入手,避免减少税务风险的同时,还可以对其进行转移和利用,为企业创造经济价值。

3.宏观方向只是指导企业的税务风险的防范,企业自身要从经营的角度去防范,一般来说企业的企业文化会影响企业的决策变化,所以,树立企业文化中的诚信意识也是有效的降低企业税务风险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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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选拔、任用人员上把好“三关”,一是人员进入关。挑选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会计、国库等要害岗位,确保重要岗位队伍人员素质过硬,工作作风过硬;二是人员思想关。关心要害岗位员工,既从静态的角度掌握了解重要岗位员工的一贯表现,又从动态的角度掌握了解重要岗位员工的思想状况,注意员工的心态变化,注重领导与员工的沟通,并将对重要岗位人员的思想关注延伸到“八小时”以外;三是人员教育关。开展多种形式的人生观、价值观、艰苦朴素作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增强员工的敬业奉献精神和遵纪守法观念。

(二)在风险防范设备等硬件的购置经费上,实行重点倾斜。

应投入资金对会计、国库业务核算系统、监控防范系统、计算机安全防雷系统都进行大量的防护隔离改造,选配安全督导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业务程序操作安全可靠,万无一失。

(三)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规范日间操作行为,确保各重要岗位职责分明。

在计算机安全管理上,对各核算系统主机安装屏幕保护,设置进机号令和密码,对操作终端设置人离机后10分钟自动退出,防止他人进入操作系统,对大额资金汇划启用扫描仪进行凭证预先传输,对办公场所实施全方位监控布控。

(四)建立联防互动机制。

应成立风险防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对会计、国库、等重要岗位进行检查,定期召开安防例会,分析各股室岗位间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改进建议,形成书面报告。同时,与公安、金融机构建立金融安防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形成上下配合,协调一致的联防机制,防止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二、规范操作行为,强化监督管理,构筑资金风险防范安全屏障

在重要岗位设置上,遵循不相容则相分离的原则,做到不该兼岗的不兼,不该代班的不代,避免出现混岗、替岗、乱岗,杜绝业务处理“一手清”行为;在账务核对上,发行基金、行库往来每天的发生额和余额由会计、国库人员在营业终了后互相核对签章,与所辖开户单位、财政、税务部门每月实行面对面对账,由业务主管签署核对意见,在计算机的使用管理上,对业务核算系统实行防护隔离和物理隔离,建立主机房进入签到制度和计算机维护登记簿,防止非业务人员接触核算系统,规定操作人员按要求设置口令、密码,定期更换,填制《口令更换卡》。

三、严格制度执行,完善“四制原则”,预防和控制各类资金风险扩张

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直接责任、连带责任通过责任状形式加以明确。进一步完善“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事后监督制、责任追究制”风险防范四制原则,将风险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人员。要求各级业务操作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重要岗位人员考核制度,发现风险苗头及时处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张。超级秘书网

四、在风险防范上实现“三个转变”

(一)实现由事后被动防范向事前主动预防的转变。

一改过去“亡羊补牢”的事后被动防范,运用事前预测,科技监测,事中评估等手段,对整个工作流程、操作环节、规章执行进行综合评价,建立资金风险预警预报机制,将风险防范管理纳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二)实现由单一局部防范向立体全面防范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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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选拔、任用人员上把好“三关”,一是人员进入关。挑选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会计、国库等要害岗位,确保重要岗位队伍人员素质过硬,工作作风过硬;二是人员思想关。关心要害岗位员工,既从静态的角度掌握了解重要岗位员工的一贯表现,又从动态的角度掌握了解重要岗位员工的思想状况,注意员工的心态变化,注重领导与员工的沟通,并将对重要岗位人员的思想关注延伸到“八小时”以外;三是人员教育关。开展多种形式的人生观、价值观、艰苦朴素作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增强员工的敬业奉献精神和遵纪守法观念。

(二)在风险防范设备等硬件的购置经费上,实行重点倾斜。

应投入资金对会计、国库业务核算系统、监控防范系统、计算机安全防雷系统都进行大量的防护隔离改造,选配安全督导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业务程序操作安全可靠,万无一失。

(三)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规范日间操作行为,确保各重要岗位职责分明。

在计算机安全管理上,对各核算系统主机安装屏幕保护,设置进机号令和密码,对操作终端设置人离机后10分钟自动退出,防止他人进入操作系统,对大额资金汇划启用扫描仪进行凭证预先传输,对办公场所实施全方位监控布控。

(四)建立联防互动机制。

应成立风险防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对会计、国库、等重要岗位进行检查,定期召开安防例会,分析各股室岗位间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改进建议,形成书面报告。同时,与公安、金融机构建立金融安防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形成上下配合,协调一致的联防机制,防止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二、规范操作行为,强化监督管理,构筑资金风险防范安全屏障

在重要岗位设置上,遵循不相容则相分离的原则,做到不该兼岗的不兼,不该代班的不代,避免出现混岗、替岗、乱岗,杜绝业务处理“一手清”行为;在账务核对上,发行基金、行库往来每天的发生额和余额由会计、国库人员在营业终了后互相核对签章,与所辖开户单位、财政、税务部门每月实行面对面对账,由业务主管签署核对意见,在计算机的使用管理上,对业务核算系统实行防护隔离和物理隔离,建立主机房进入签到制度和计算机维护登记簿,防止非业务人员接触核算系统,规定操作人员按要求设置口令、密码,定期更换,填制《口令更换卡》。

三、严格制度执行,完善“四制原则”,预防和控制各类资金风险扩张

层层签订责任状,将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直接责任、连带责任通过责任状形式加以明确。进一步完善“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事后监督制、责任追究制”风险防范四制原则,将风险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人员。要求各级业务操作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重要岗位人员考核制度,发现风险苗头及时处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张。

四、在风险防范上实现“三个转变”

(一)实现由事后被动防范向事前主动预防的转变。

一改过去“亡羊补牢”的事后被动防范,运用事前预测,科技监测,事中评估等手段,对整个工作流程、操作环节、规章执行进行综合评价,建立资金风险预警预报机制,将风险防范管理纳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轨道。

(二)实现由单一局部防范向立体全面防范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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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险防范和价值创造的概述

企业内部控制管理集风险防范与价值创造于一体,企业加强风险防范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作用。企业拥有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那么在进行企业内控管理时,会通过实施一系列科学的措施来保障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使企业的财务信息能够真实的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从而管理者可以依据财务资料来制定正确的经营策略。企业的各项内部措施落实到实处,可以使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高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企业的长久可持续发展。但企业内控和风险防范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企业内控和风险防范制度的不完善、风险防范意识的缺乏、风险防范的范围受到限制等,因此企业应重视加强风险防范意识的培养。努力实现企业价值创造的最大化。

(二)风险防范和价值创造在企业内部控制中的体现

企业内控管理程度不同,风险防范和价值创造表现也不相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体现:1、企业在内控管理不当的情况下,即企业缺乏有效的管理控制。企业应加大对内部控制建立上的资金投入,随时关注国家出台的有关内控的相关政策,减少企业资金浪费和工作重复的现象发生。在此种情况下,由于建设内控资金的投入加大,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也会逐渐健全完善,企业内控中的风险防范也会增强,风险会随之降低,但同时,企业的价值创造受到影响限制,出现价值创造降低的局面,企业的收益也会小于成本的支出。2、在企业内控制度管理完善的情况下,企业应该深入了解其财务状况,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企业内控体系。加强对内控制度的宣传,加深企业人员对内部控制体系的了解,这样有利于内控的管理,减少企业成本费用。而且,适度的内控体系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企业的创造价值也会大于成本费用支出。总之,企业在内控管理上,应该本着企业内控成本效益的原则。

(三)企业内控运行中风险防范和价值创造的关系

风险无处不在,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价值创造于风险并存。如果一个企业害怕风险,缺乏风险防范意识、不能正确地辨别风险,无法采取措施防范风险,那么,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必然处于劣势。而风险与价值创造并不是简单的正相关或负相关,所以,企业必须在风险防范和价值创造之间做出正确的选择与权衡。如图1,在企业内控管理过程中,OA阶段指的是企业内部控制首次执行期间,AB阶段表示企业内部控制良性运行期间,BT阶段表示企业内部控制处于过度运行期间。假设随着时间不断的向前推移.企业用在风险防范上的执行成本逐渐增加。(见右侧图1)

图1 执行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关系分析

二、增强企业内控体系中风险防范和价值创造的措施

(一)健全企业内控管理制度

健全企业内控管理制度,首先,树立正确的内控管理理念。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遭遇各种不同的风险,树立正确的风险防范意识,可以将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促使企业的经营活动顺利进行,从而实现企业的价值创造,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其次,加强企业内控执行力度。

制定严格的企业内控管理制度细则,企业管理者应将人员、制度与内部控制运行流程结合起来,制订可行的内部控制实施计划,另外,企业实施奖罚规则和内部控制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可以保障企业内控措施落实在实处。在内部控制制度面前遵循“人人平等”的原则,企业工作人员都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者和维护者,使内控制度具有极大的权威性。

(二)合理组织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

根据以上所讲,过度的内控制度使企业的价值创造减少,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权衡好价值创造和风险防范的关系,合理控制好风险防范的资金投入成本。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的情况下有效的降低各种经营风险,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三、总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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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这意味着人民币与美元的固定汇率将不再保持,国内从事与美元相关业务的企业将真正暴露在汇率变动风险之下;人民币与非美元货币间的汇率波动和美元与非美元间的汇率波动不一致的可能性也会加大。从2005年7月份汇率改革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已累计攀升了6%。尽管相对其他一些货币兑美元的大幅上涨(例如欧元),人民币的涨势还算温和,但对于一直严格管制外汇的我国而言,人民币如此快速的升值实属罕见。因此从长远来看,随着汇率形成机制的日益完善,市场作用的增强,人民币汇率浮动范围逐步扩大和频率逐步加快是必然趋势。因此,对于涉外经济主体而言,如何通过规避汇率变动风险来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成果,已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二、汇率风险防范的原则

在企业防范汇率风险过程中,采用哪种方法较为理想?以及将风险降低到何种程度?这就涉及一个防范原则问题。汇率风险防范的原则,主要有:

1.经济效益原则。采用任何一种方法回避汇率风险,都要支付一定的成本,所以在众多方法中,就有一个具体选用哪种方法的成本比较问题。如果遭受汇率风险而造成的损失大于采用防范方法所费成本,那么采用该种方法就有必要;反之,就没有必要。

2.规避性原则。即是以防范风险为主,利用风险为次的原则。企业进行汇率变动预测,选择适当的操作方法,其目的并不在于利益风险进行投机活动,而在于规避可能面临的风险。根据这一原则,企业在选择各种方法时,应本着保守的原则,不能把企业的理财活动变成赌注活动,为赚得较大的收益而采取激进的冒险措施。

3.机动性原则。防范汇率风险,是交易双方共同考虑的问题,一方积极采取措施排除或降低风险,另一方同样也在绞尽脑汁回避可能的风险,若双方僵持不下,合同将难以签订。此时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得适当承受可能因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以风险保证交易成功,或在商品价格上做适当的让步。总之,在风险防范过程中,要灵活机动,既要有风险防范意识,又要尽量促成交易。

三、汇率风险防范的方法

1.实施灵活的经营战略,提高产品附加值,规避或消除汇率风险。这是规避或消除汇率风险的基本方法。由于我国外贸出口的产品,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低附加值的产品,利润率较低。因此,应当调整产品结构,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同时要加速产品换代,走差异化、品牌化之路,才是消除汇率风险的基本方法。我国企业应利用本次汇率调整时机,加速产品的升级换代,从而提高出口产品价格,化不利为契机,走差异化、品牌化之路,也能创造出另外一片天地。

2.运用外汇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各种金融衍生工具,防范和化解汇率风险。

(1)贸易融资法。这是我国外贸企业常用的规避汇率风险的方法。银行借款、进出口押汇、福费廷、贴现是其主要的形式。

(2)金融工具法,运用套期交易。①远期外汇合约交易。它是企业与银行在进行远期外汇交易时签订合约,在合约中规定买入或卖出货币的名称、金额、远期汇率、交割日期等内容的一种交易方式。它主要用来抵消套期保值者预期的外汇风险,是浮动汇率制国家企业普遍使用的一种汇率避险工具。目前,远期结售汇交易是人民币与外汇间惟一的一种远期交易方式。②期货合约交易。它也是根据目前约定的远期汇率在将来到期日办理交割的一种避险交易。所不同的是:远期交易中多以实际外汇收支需要为基础的现货交易,而外汇期货通常可以不需要实际外汇收支为背景具有标准化合约的衍生交易工具。③货币互换合约,又称掉期交易,是指交易双方按照预先约定的汇率、利率等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交换两种不同货币的本金。它常被用于双向交易的货币保值,以期抵消汇率风险,其成本是套期成本加上两种交易货币的利差。目前,我国已经允许银行对客户办理不涉及利率互换的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

3.建立汇率风险预警和管理机制,防范和化解汇率风险。

(1)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认真制定汇率风险管理的战略目标

在原有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下,大部分企业的外汇风险意识淡薄,管理层和财务人员对金融工具比较陌生。对此,企业首先要提高汇率风险防范意识。同时企业的高管层要从战略的高度重视汇率风险管理,把风险管理目标与其整体经营和发展战略结合起来,积极制定和完善汇率风险控制的责任目标,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激励机制,建立汇率风险稽核机制。

(2)强化汇率预测工作,建立汇率风险动态监控机制。财务部门应把汇率风险管理纳入企业财务管理的体系内,安排专人负责并建立汇率风险防范的责任,加强与外汇管理部门及银行的联系,充分利用国际信息网络,分析影响汇率变动的各种因素。通过风险预测模型,建立汇率风险动态监控机制,密切关注汇率波动情况,能够对短期及中长期汇率波动及其发展趋势做出准确预测。在此基础上,提出防范汇率风险应选择的时机和有效措施,供企业领导和决策部门参考。

(3)加强外向型财务管理人才的培养,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水平。汇率的预测、成本收益的测算和远期外汇交易的操作都具有复杂性、专业性的特点,企业必须拥有精通国际金融理论与实践操作的专业外向型财务管理人员。目前,我国企业普遍缺乏外向型财务管理人才,对此要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不断充实外汇风险管理方面的专业人员,使他们能够熟练使用外汇期权、远期、掉期等金融衍生工具为企业避险套利,以适应企业国际业务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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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6)12-0072-04

课题组组长:曹协和

课题组成员:陈琼列 宁艳茹 陈 颖

国库资金是国家资金,一旦国库资金发生风险,不仅是资金损失的问题,还涉及到支付清算和金融稳定,影响经济金融的不稳定,破坏政府的声誉和形象。国库资金风险是指国库部门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的因素发生使国库资金被延解、挪用、占压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而国库资金风险防范体系是指为防范国库资金发生损失而形成的对相关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应对的一系列具体制度、程序和方法的整体。2004年11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了全国国库风险防范电视电话会议,显示了人民银行对国库工作的重视和加强国库风险防范、杜绝国库案件的决心。当前,建立并健全国库资金风险防范体系,防范国库资金风险,保障国库资金安全,成为各级国库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国库资金风险状况的特征

1.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推行,国库支付风险日趋集中。随着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库通过额度控制管理进行单一账户体系间财政资金支付清算,国库支付风险日趋集中。

2.国库直接加入现代化支付系统,资金清算风险成为国库风险的重要环节。国库加入现代化支付系统汇划清算,拥有自己独立的联行行号和清算方式进行资金划转,从一个相对封闭、间接的资金清算体系转换到一个开放的、直接的资金清算体系,国库资金的出口增加、风险点增多,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的责任加重。

3.国库业务电子化的迅速发展,产生新的国库风险。从国库2.0版核算系统的应用,到目前各地横向联网和纵向数据集中的开发建设,国库会计核算对计算机的依赖性逐渐加深,网络、计算机以及系统安全成为国库风险的重要内容:如计算机病毒、网络非法侵害、应用系统本身设计缺陷、系统的内部控制功能不足,等等。

综上所述,国库具有较大的风险聚集性,而这一问题的提出,要求建立国库资金风险防范体系,从而保护国家的利益,实现“零风险国库”,同时提高国库运行效率。

二、国库资金风险产生的根源

近年来,低效率运行、监守自盗、代而不理以及与财政和税务的合谋等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在国库时有出现,这些国库资金案件的主要特点是:一是作案手段多样化,有截留资金、做假账、伪造单证、挪用税款、涂改票据、收入不入账等;二是内外勾结作案增加;三是县市支行是国库案件的高发区。深究根源,主要表现在:

1.道德风险是主要源头。主要表现为职业理想淡化,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责任感缺失,“不求无功、只求无过”;职业纪律观念淡薄,有章不循、执章不严,违规操作时有发生,给国库资金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2.国库管理体制和手段仍未健全。一是国库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目前国库机构体系庞大,有些基层国库存在错位、缺位、定位不当等现象,人民银行县市支行正在进一步改革当中,在机构变更、业务交接与人员精简过程中蕴藏着较大的风险。二是国库责权定位存在缺失。监管是国库基本职能,但法律、法规赋予国库部门对国库业务相应的监督检查权和相应的处罚权不够明确。三是国库管理手段仍未健全。上下级国库除考核评比外缺少有效管理手段,国库风险防范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3.制度控制缺乏刚性。一是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不够,如按照国库岗位“四个不能兼”、“四个不得参与”的规定,国库人员至少要配备6-7人,而基层国库人员却无法满足这一要求,使得这一严密的岗位配备制度在基层国库具体实施中难以落实到位,风险防范大打折扣。二是制度存在漏洞,如预算拨款、退库凭证作为财税部门支付库款的主要凭证,未列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形成潜在的风险。三是制度执行不严。

4.制衡机制失衡。我国就国库资金的收纳、管理、支付任务分别委托税务、人民银行、财政三家承办,表面上看,这种“三位一体”式的安排是一种相互制衡的制度安排,达到了层层约束、环环相扣的目的,但实际则不然。由于三个部门之间长久的合作变得过分信赖,导致有些地方对账流于形式;由于人民银行经理国库是国家委托的,而财政与地方税务部门更多体现地方政府意志,因而有时会产生利益冲突。这样,使非常稳定的“硬三角”由于互相之间的缺位而变成“软三角”,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5.监督检查机制乏力。一是监督行为有限性,日常检查忙于应付,缺乏环环相扣、相互监督的动态监督机制;二是惩戒机制不够,监督者无法将监督检查的结果和对经理国库人员的奖惩有机地挂钩起来。

针对国库风险防范面对的形势,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了全国国库风险防范电视电话会议,国库风险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和重视。而且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下发了《国库资金风险管理办法》,同时,经过广泛研究,中国人民银行在2005年重新修订了《国库会计管理规定》、《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规程》、《资金清算业务处理手续》“三个办法”,突出了国库风险防范的要求,从制度上对国库风险防范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安排和部署。

三、建立健全国库资金风险防范体系的路径

1.建立良好的国库资金风险防范环境。坚持实行委托制国库管理体制,即国家委托人民银行经理国库。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优势在于:一是人民银行负责国家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可以方便、高效地实现预算收入缴纳和库款支拨;二是人民银行作为国家银行,不以赢利为目的,没有商业性风险,有利于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三是人民银行是国家机关,实行垂直管理,可不受或少受外部因素的影响,有利于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从审慎性的角度来看,国家与人民银行达成的法律上具有可执行性的契约可以克服道德风险问题和机会主义行为,可以保证国库资金的安全。但这种委托制也存在一些制度缺陷,如基层国库业务量成倍增加与国库人员相对较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商业银行制度造成商业银行一身两任,资金风险隐患较大等。所以要完善人民银行经理国库这种委托制,一是要结合近年来国库业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修订《国家金库条例及实施细则》,以国库风险防范为核心,赋予国库部门在人民银行中的相对独立地位,并授予国库履行监管职能的建议监督检查权和建议处罚权;二是改善基层国库的工

作条件,健全基层国库队伍,提高基层国库的工作质量;三是进一步研究如何从源头上控制资金风险在商业银行的分散性。

2.建立高效科学的内部控制。高效科学的国库内部控制可以概括为“三道防线、四条原则、五个要素”。(1)“三道防线”是:以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为基础的相互制衡的防线;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的工作程序的防线;以内部事后监督部门对各岗位各项业务的全面监督和反馈的防线。(2)“四条原则”是:全面性原则,即内控制度必须全面系统、完整覆盖国库内部管理各个方面以及业务流程和操作环节;分级负责原则,即国库主任、国库部门负责人、国库会计主管、国库经办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重点监控原则,即对重要业务环节的风险点作为关键点予以重点监控;成本效益原则,即内部控制的操作以经济性为限制条件,实行内部控制所产生的效率和效果应与为此而投入的成本之比呈合理状态。(3)“五个要素”是:岗位职责明晰、业务制度操作规程完备、授权分责合理、制度执行严格和内部检查考核高效。内部控制的目标是确保国库会计核算业务的全过程得到全面控制和相互制约,控制程序和措施渗透到各个岗位和环节,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适当交叉并互相牵制,并突出四个控制点:关键人、关键岗位、关键事项、关键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令行禁止。

3.建立合理的国库资金风险防范流程。国库资金风险防范的流程是根据风险事件的进程对国库资金风险采取识别、排查、评估、控制等措施,保障资金安全的过程与行为(见图1)。

(1)风险识别。要想防范风险,首先要进行风险识别,识别风险就是主动地寻找各种潜在风险源。国库资金风险识别是整个防范体系工作的基础,必须考察国库会计核算的所有环节,全面掌握国库会计核算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如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等。

(2)风险评估。从定量和定性两方面评估国库资金风险状况。主要是通过建立国库资金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对风险形成的各个因素逐项进行分析评估,计算出综合加权风险值,评定风险等级,并以此来制定风险防范措施。

(3)建立国库资金风险监测指标体系。首先是确定选取监测指标的原则,确定监测指标的原则应是预警和防范性原则;充分性原则;灵敏性原则。其次是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国库会计核算业务的特点,编制出国库资金风险监测指标表,见表1。

(4)确定评价值指标的方法。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衡量监测指标,一是重要性,即风险水平,按10分计算,10分代表风险水平最高,依次类推。二是风险级别,即根据重要性和可能性水平确定指标的风险状态,分为四种:I类权数为100%,表示这类风险会导致重大损失,资金损失非常大,Ⅱ类权数为80%,表示这类风险会导致一定的损失,并带来较大影响,Ⅲ类权数为50%,表示这类风险损失较小,但有安全隐患,Ⅳ类权数为20%,表示这类风险一般无碍大局。根据此方法,判定国库资金风险水平。根据风险监测指标体系的重要性水平和风险级别,确定整个部门的风险值,计算公式为:风险值=∑(重要性水平一指标值)×权数。然后对国库资金风险进行综合评价。根据风险度的计算结果作出国库资金风险等级的综合判断,并发出风险警报。

4.强化国库资金风险控制系统。(1)建立风险控制系统。把国库资金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导入程序化管理,运用系统参数采样功能,对监测指标进行分析比较,划分风险等级,自动计算国库资金风险度;预警结果通过计算机系统发出风险警报,促使其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防止国库资金风险的产生;保存每个国库部门的风险资料信息,达到动态查询、浏览、掌握、分析和对比,实现对国库资金风险控制电子化、程序化的目标。

(2)就监测的明细指标来看,根据选定指标的重要性等级实施“高风险实施强有力控制,低风险实施低成本控制”,明确每一个监测的明细指标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形成文件化的“风险控制措施一览表”,明确防范风险的标准、依据、方法,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风险控制机制。

(3)就风险度状态表来看,依据计算的风险度的大小,确立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对于一级风险,应进行常规监控,指出其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预防措施及时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二级风险要加强对其非现场分析与现场检查,督促其加强风险管理,并进行局部的调整;三级风险应立即对整个会计核算工作进行风险评价,通过书面或谈话的方式,着重对风险隐患限期进行整改,降低风险以消除风险隐患;四级风险应立即执行风险预警和预案,进行危机管理,同时上报上级部门,并立即采取措施,协同消除灾难事件的发生。在日常工作中,应关注监测指标的变化情况,若风险值出现大的波动,风险资金大幅增加,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国库资金的安全性与完整性。

(4)建立充分的国库资金风险防范信息沟通方式。信息沟通是国库资金风险防范体系运转的必要条件,应确保有关业务运行和管理活动中的各类信息可靠、及时、可获得,同时保证信息的沟通渠道顺畅。一方面,对风险评估后的结果要实行公开透明制度,及时通报风险状况,使各级领导和各岗位人员能及时了解风险管理情况,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另一方面,各岗位人员有责任将存在的风险问题、风险控制的意见和建议等动态信息反馈给国库主管人员和上级部门。

5.从风险管理上改进工作机制。国库资金风险防范流程的着力点可以放在风险管理上,即把单纯的合规性防范向以风险性防范为主的方向转变:研究和确立风险防范战略;按照风险管理战略的要求改革国库组织架构,向“流程国库”转变;建立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为风险管理提供基础支持;按照识别、评估、控制风险的管理流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程序和操作规程。

(1)构筑“人防”体系。一要做到人员管理和风险管控相结合,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防止内盗案件是防范国库资金风险根本所在。二要做到目标管理和过程管控相结合。做到“制度、操作、执行”三严密,只有每项业务过程、各个操作环节都达到程序化、标准化、责任化,才能使高风险环节得到强有力的控制。

(2)建设“机控”工程。主要是做到业务过程全自动化,尽可能减少业务处理人工干预度,是降低差错率和规避风险的重要方法。加强财税库横向联网建设和纵向数据集中建设,实现财税库行及上下级国库的信息共享,减少凭证传递和数据重复录入的失误,消除财税库行之间的信息间隙,提高国库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安全性和使用效率。将各类风险的防范措施和业务操作制度转化为计算机系统内在的具体要求,利用提高计算机的软件水平来强制国库人员规范业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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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从近些年的全球化发展现状来看,我国的国有企业在这一背景下也面临着比较复杂的发展环境,激烈的市场竞争对国有企业带来了机遇,但也有着风险相伴。从国有企业的经营中风险类型来看,终会向着法律风险进行转变,所以对国有企业的法律风险加强防范就比较重要。

一、国有企业法律风险内涵及特征体现

(一)国有企业法律风险内涵分析从国有企业的法律风险的内涵层面来看,主要是国有企业外部法律环境发生了变化,而企业自身的法律主体没有依照着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对企业造成的法律层面的后果。在国有企业的风险类型中比较重要的就是法律风险,这对企业所造成的损害是最大的,并且在发生的领域也比较广泛化。

(二)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特征体现国有企业的法律风险也有着比较突出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企业的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是法律因素,由于企业外部法律环境的变化会对企业带来法律风险,法律环境发生了变化能够让企业产生新的法律风险,也可能会造成法律风险的损害程度加强或者是缩小等。国有企业的法律风险是存在于企业运营中的各管理环节当中的,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就会造成企业承担法律责任,而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及其他的风险也是紧密相连的,这些都是国企法律风险的突出特征。

二、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及风险成因和管理措施

(一)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分析国有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有着其必要性,由于法律风险是贯穿在企业的经营发展全过程的,不对其充分重视就会对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之所以在当前对国有企业的法律风险加强防范,是因为在整体的防范形势上不是很乐观,一些国企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还比较薄弱,企业必须要能够主动的出击。由于国企发展中的经济利益也是和法律风险的防范有着紧密联系的,所以这就需要将两者的关系辩证的看待,将法律风险防范力度得以强化,这对国企的经济效益的提升也有着促进作用。

(二)国有企业法律风险成因分析国有企业的法律风险形成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由于企业法人治理的结构没有完善就会造成制衡机制的缺失,在运行过程中没有将职责明确化,这样在相互制衡的作用就得不到有效发挥,对法律风险的防护也没有体制的保障。国有企业的领导者在法律意识层面的淡薄,比较容易出现违法经营的情况,有的是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罔顾法律。除此之外,国有企业在内部机制方面没有得到健全,并在管理过程中还有着漏洞存在,在法律事务的管理中缺乏力度以及相应机构的支持,在合同管理过程中没有严格化,这就比较容易产生经济层面的纠纷。

(三)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措施第一,国有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过程中要能够遵循相应的原则,这样才能够将管理效用最大程度的发挥。首先就是在全方位管理的原则方面要能得到充分重视,法律风险在国企的经营过程是是存在于各个方面的,所以在制定防范措施的时候要能体现出全方位的管理。然后要遵循规范化运作的原则,风险的防范要能对各个部门及岗位等职责作用进行明确,在资源的配置上要能合理化,然后构建合理化的法律风险管理制度。除此之外就要在风险管理的动态化原则层面加以遵循,灵活的防范风险,这样才能对法律风险的防范起到积极作用。第二,构建法律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国企风险管理要企业内机构和人员加以执行,这就要能够建立高效科学的组织体系来对法律风险管理运行加以确保。并要对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积极推行,设立专门的法律风险管理部门,来形成企业决策层主导及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防范组织体系,这就在风险防范的效率上有了加强。第三,对国企的员工可实施定期的法律知识培训,将企业员工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得到有效加强。对法律合同的签订只是一个开始,对合同的履行才是重要的环节,防范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要国有企业经办人员增强责任心,只有加强了这些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这就对人员的履行合同规定有着保障作用,也能防止诉讼发生时败诉。对国企法律风险的防范还需在风险管理的制度制定层面得到充分重视,由于国企的经营关系比较复杂化,所以要能有具体化的风险管理制度的规范才能顺利进行,从制度层面着手是比较有效的举措。

三、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的国有企业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有着重要保障作用,所以针对国企发展中的法律风险的防范就要充分重视,对此要能从多方面进行实施措施。此次主要从国企法律风险的特征及防范的策略几个层面进行的重点分析,由于篇幅限制不能进一步深化探究,希望通过此次的努力对我国国企的进一步发展,能起到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张续超.以创新探索法律风险管理新模式[J].现代国企研究,2013,07.

[2]赵若花.中国企业风险管理“跛腿”[J].法人杂志,20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