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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人与人就南花园金世界项目一期的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总投资额:
二、招标业务范围
1、委托招标内容:
南花园金世界一期施工单位确定。
期限:
2、委托的事项:
(1)负责编制资格审查文件,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2)对投标单位的有关资质证件、社会信誉、业绩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查;
(3)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组织评审机构,按评审标准和办法确定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并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确定投标人;
(4)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并办理招标文件的备案工作;
(5)组织接收投标人报名,负责组织招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对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作好会议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发给各投标人;
(6)根据委托人委托,负责编制标底并负责对其保密;
(7)组织开标、评标会;
(8)协助委托人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发放中标通知书;
(9)可参与施工合同的签订,编制工程量清单,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地各项承诺,组织关于合同条款的各项谈判;
(10)负责编制招标工作报告,还应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原始记录、系列文件及时装订、整理、存档并报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11)将所有的备案资料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通过,完成施工合同的等所有文件备案并交纳相关费用;
(12)其他需要人完成的招投标工作事宜。
三、委托人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委托人可自行负责编制 标底,也可委托人编制标底,也可另行委托具有标底编制资格的单位进行标底编制工作。
2、委托人有权要求人及时提供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有权要求人提交业务工作报告及招标备案资料。
3、委托人在发标前有权审阅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人应当无条件的进行修改。
4、委托人有权要求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5、委托人有权确定或变更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6、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委托人发现人在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委托人有权要求人纠正,并可以单方终止合同。人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委托人义务
1、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付给人的费。
2、委托人应当向人及时提供招投标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相关基础资料。
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授权 作为本项目委托人的代表,负责与人联系。
4、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五、人的权利
1、在审查投标企业资质中,遵照委托人的授权,有权对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进行确认或否定。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出据相关文书。
六、人义务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活动。
2、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服务,并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招标工作的全部内容,对招标有关的各项数据、技术经济分析结论、招标结果及备案工作等的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和时限负责。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并提供咨询服务,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招标人的各项义务。
4、方不得参与任何可能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活动,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过程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并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和因本次活动而知悉委托人的任何商业秘密。
6、人成立招标项目组,并任命 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工作,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任意变更。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
7、因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8、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损害委托人的利益;
9、人开展招标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使招标工作具备合法、完备的条件。
10、不得超出本合同的约定确定中标人
11、人最晚于年月日前完成所有招标文件的备案工作。
12、其他应当由人承担的义务。
七、费
费 元,由中标人支付,招标文件必须写明。(该费用为直到施工合同备案完毕的所有费用)
八、投标担保:
人须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方式为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后确定。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内容的,都应向对方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
2、人在责任期内失职,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人违反第六条人义务规定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人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人还应当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
十、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双方对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人业务程序执行无误,委托人按合同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一、其他: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权利和义务;
2、合同履行期内所发生的招标公告费、打字复印费、专家评审费(包括外埠专家的差旅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包含在费中。
十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而导致工程项目不能实施或本合同无法执行时,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 十三、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桥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施工管理合同范文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商业项目委托经营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1、委托标的物位于韩城市 一层,建筑面积 ㎡
2、合作期限:
甲方诚意指定乙方担任该项目的策划运营管理,此项目双方的合作期由本合 同签署之日起至项目结束。预计前期的策划工作完成时间为2个月,后期管理工作时间为2个月(乙方人员进驻后会报至甲方运营计划表工作),具体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止。
乙方同意于上述期限内担任该项目策划运营管理及协助甲方招商工作。
二、委托方式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该项目进行为期4个月的商业运营管理,其中包括该项目的前期策划和后期的管理。
2、乙方本着尽职尽责、为甲方尽可能减少风险和创造最大经济效益的原则,全面展开专业有效的经营,提升被委托项目的行业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场价值,并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完成甲方委托的全部事宜。
三、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的经营管理,乙方的服务内容有: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 品牌推广,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该项目的统一经营标准,以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4、协助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度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甲方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为甲方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其中包括:人员成本控制、策划成本控制以及经营成本控制;
6、组织所有厂商对该项目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7、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8、其他与经营相关事宜;
四 商业管理费
结算方式
1.1乙方策划布局得到甲方认可后,前期策划运营一个月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叁万元整( ),后期甲方付给乙方每个月运营管理费为贰万元整( )。
1.2由乙方以售卖形式售出的整体或分层物业,商户款项交至甲方财务部门后,甲方3日内按商户交纳购房款的4%给乙方结算佣金。
五、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应主动、及时提供与该项目前期策划、招商工作相关的技术及文件资料给乙方,也利于策划、招商工作的顺利进行;
1.2甲方对乙方的具体工作进行监督;
1.3对于乙方每阶段提供的方案予以审核,在确定该方案的可行性之后,配合乙方将该方案得以实施;
1.4甲方应提供现场招商中心,招商中心必要的办公设施和通讯设施;
1.5甲方在委托乙方管理过程中,不承担乙方的人员工资费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0乙方针对每一个营销策划宣传方案须报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费用由甲方方承担;
2.1乙方向该项目派驻人员进驻,并行使该项目的所有管理权;拥有该项目的日产管理权以及人事权(包括该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从业人员任免、罢免、晋升的权利);
2.2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过程中,乙方除承担己方的人员工资外,不承担该商场公司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等任何经营成本;
2.3受甲方委托,乙方在对该项目的整体布局、内外部环境、工程进度、房型和房屋内部结构、经营业态等一切有关本项目情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乙方将依据对该项目的经营业态定位,向甲方提供该商场整体策划推广方案以及共同与甲方管理经营。
2.4乙方应派驻工作人员进入该项目现场办公,负责协助招商及相应管理。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有权按照双方确认的招商计划及租金低价进行招商。在招商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特性和状况向潜在客户作如实介绍,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不得超越甲方授权范围向客户作出任何书面承诺;
2.5乙方应当配备一名经理负责与协助甲方有关招商具体事宜,管理日常工作。乙方应认真负责的做好客户接待工作,但乙方不得随意向客户承诺,如客户提出附加条件,乙方须与甲方进行协商并经甲方认可后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7未经甲方同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及本合同履行完成后,乙方不得使用或泄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技术材料;
六、违约责任
1、关于该项目的任何问题,由甲乙双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协商解决;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反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吧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的赔偿款;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的赔偿款;
4、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未尽到委托管理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如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
七、合同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八、 争议解决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均有全向该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九、 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施工管理合同范文3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相互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项目总则:
1. 项目名称:
2. 项目地点:
3. 项目面积及类型:
4. 项目日期:
1)年 月 日 月 日在乙方工场制作
2)年 月 日 月 日现场施工
5.项目委托:
1) 甲方委托乙方按设计要求进行专柜的制作、专卖店装修现场施工工作;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计方案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所需的水电,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二、工程造价及支付办法:
1. 经双方协商工程总工费为人民币: 元。(以上费用包括场外制作、现场制作,运费,材料费,人工费,后期服务等全部费用);
2. 合同签订后,甲方付给乙方总工费60%,即:人民币 元。项目完成,由甲方负责人验收,合格后一次结清全部工程余款,即:人民币 元。
三、工程实施:
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应严格遵守商场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3. 乙方应按要求进度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严把质量关,确保达到设计效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造型、色彩、材料等;
5. 乙方必须在甲方提供施工图后与甲方工程负责人沟通、熟悉制作工艺,并对施工工人有明细分工;
6. 乙方必须配备充分的项目施工人员,(电工需有资质证件);
7. 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现场临时提出的增补修改工作;
8. 乙方应按期完工,从施工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免费负责维护,自然损坏物品如灯管费用由甲方承担;
9.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装修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规定。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施工所造成的任何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10.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拒的意外(自然灾害、政府规定)而造成甲方或乙方无法覆行合同,双方不负责任,但要即时通知对方,并出具证明,协商解决有关事宜。
四、合同生效及争议纠纷: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3.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者,甲、乙双方同意由公司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4.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全部完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篇2
二、招标机构选定和招标文件审定
2、招标机构的确定。省代建办按照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机构比选有关规定,商项目主管部门对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机构进行比选,确定招标机构。招标机构确定后,由项目使用单位与其签订《招标委托合同》。
3、招标服务费的确定。结合代建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额度、功能标准、技术要求等情况,比照《招标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1980号)中“服务招标”规定的招标服务收费标准,在比选招标机构时确定,并在招标委托合同中具体明确。招标服务费纳入项目总投资中的“前期工作费用”。
4、招标文件的编制。项目使用单位配合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项目主管部门主要从投标资格要求、中标人确定方法、项目代建范围和规模与标准、代建质量和工期目标管理、代建单位招标内容和方式、项目其它管理内容、竣工验收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省代建办审查。
5、招标文件的审查。省代建办审查的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是否遵循平等竞争的原则;代建范围、内容、规模、标准和功能;代建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控制;工程造价控制;投标报价具体要求;代建管理费计取和标准;履约担保;代建内容招标的评标规则、办法;对代建方的奖励与处罚;跟踪审计;特殊情况处理等。
6、代建单位的选择范围。招标文件经省代建办审查后,由招标机构招标公告,并在代建单位名录库内招标产生代建单位。《代建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如果代建单位名录库内的单位报名投标数少于法定最低数,可以列入代建单位名录库的条件为基础,向社会公开招标。
三、开标、评标和中标
7、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省代建办会同项目使用单位依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为7人及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项目和施工管理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8、代建单位的确定。招标机构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开标、评标,并将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送省代建办和项目使用单位,由项目使用单位向社会公布预中标人。公布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或异议不属实的,招标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即为该项目代建单位。
9、履约保函的提交。代建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使用单位提交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项目使用单位对履约保函的内容、真实性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代建单位出具保函确认书,并报省代建办备案。
四、审核与签订代建合同
10、项目代建合同的起草。项目使用单位出具保函确认书后,商代建单位共同起草《项目代建委托合同》。《项目代建委托合同》起草后,由项目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参照代建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内容、标准、要求以及从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进度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后,报省代建办审查。
11、项目代建合同的审查。省代建办主要从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以及项目投资、质量和进度的管理与要求等方面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
12、项目代建合同的签订。省代建办审查后,项目使用单位与代建单位签订《项目代建委托合同》,并报项目主管部门和省代建办备案。
篇3
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概念
2003年,建设部颁发(关于培育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界定为:“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的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的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结合指导意见关于项目管理企业服务内容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项目管理是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的规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和或专业承包进行管理并提出相应的服务。
基于上述分析,项目管理主要是通过建设工程项目的各承包单位(包括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等)的监督和管理协调,以期达到缩短工期,节约投资,提高工程质量的目的。根据项目管理内容的不同,项目管理也区分为不同的类型。有针对项目建设全过程(从可研到竣工交付)的项目管理,也有针对项目建设特定阶段的项目管理。
从法律关系角度分析,项目管理在业主方面和项目管理企业之间形成了一种委托合同关系。业主方面通过向项目管理企业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由项目管理企业对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全过程或莫些内容提供管理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管理范围的具体情况而定。从全面角度而言,项目管理服务可包括如下内容:项目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管理、投资管理、流程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工程变更管理、招投标管理、采购管理等。
1、项目前期策划:工程项目的前期策划主要是根据项目功能要求和目标,进行总体的规划与设计。经筛选形成总体规划方案。总体规划方案一方面是为可行性研究提供答案,同时也是项目后期设计实施的纲领。
2、设计管理:时间管理内容包括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平面功能的审核审定、对设计进度和设计质量进行跟踪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工程中,应重点考虑对设计的管理。项目管理企业应充分利用其自身优势和专业知识,协调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加强设计与施工的衔接,加强土建结构设计与装修设计的衔接;从技术角度确认总体平面功能,最大限度保证设计文件符合业主方的使用需求;从造价角度确认工程方案是否符合经济上合理的要求。目前国内项目管理中还未充分认识到设计管理的重要性。
3、招投标管理:制表工作是工程建设项目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项目管理企业应具备招标资质,以业主方进行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等项目的招标工作。
4、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签署、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等,建设工程涉及的合同内容极为复杂,如何处理各合同文件的衔接关系,明确合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都需要项目管理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工作。
5、变更管理:在建设工程实施工程中,存在着各种因素不断干扰着工程项目进行,项目总是处于一个变化的环境中,对于项目管理企业而言,需要有效的预测可能发生的变化,以便采取预防措施,以实现项目的目标。建设工程项目的变更是可以尽量避免的。项目管理企业应加强对设计文件质量的控制,在项目的前期很好的做好项目的策划、设计管理、进度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加强与业主方、设计方、施工单位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协调沟通,尽量减少项目变更的发生;一旦发生设计变更,项目管理企业应加强技术把关,审核技术变更的必要性和科学性,并完善设计变更的有关手续,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6、施工管理:对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也是项目管理企业的重要工作之一。一般而言,项目管理企业对施工质量监督主要依托监理方进行,项目管理企业侧重对监理单位的监督,侧重协调施工现场各方的关系
7、投资管理:投资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投资估算和投资概算,审核施工过程中的洽商变更费用,进行成本控制管理和竣工决算管理等投资管理要求项目管理企业具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
8、资料管理:建设工程资料不仅是进行工程结算的基础资料,也是办理竣工验收和后期工程适用和维修的重要条件。根据建设工程资料专业性、即是性等特点,项目管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的规定,从项目前期工作开始,对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图表、声像等有关文件材料进行搜集、积累、整理和归档,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形成一整套文件档案。
9、建设工程相关手续的办理:根据建设工程的需要,项目管理企业还可以协助或代表业主方办理各项报审报备手续,并协助业主方进行工程的验收和交接手续。
三、签署项目管理委托合同的注意事项
在确定采取委托项目管理企业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后,业主方可通过招标选聘专业的项目管理企业,并签署项目管理委托合同。为明确业主方和项目管理企业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签署项目管理委托合同同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项目管理企业的资质
项目管理工作涉及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招投标等各项内容,尤其是针对整体项目的管理工作,项目管理企业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经验对项目管理工作的质量具有根本性的影响。而且,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招投标等工作提出了专门的资质要求,故在选聘项目管理企业时,应注重对企业相应技术能力和资质的考察。
针对目前国内建设工作设计与施工在衔接上存在的问题,以及设计在建设工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建议选聘项目管理企业时注重对设计能力的考察。而这也是目前国内项目管理企业中较为薄弱的环节。
另外,考虑到国内建筑市场中项目管理企业起步较晚,发展还不成熟,很难找到精通建设工程各方面技术环节的项目管理企业。在此情况下,可以考虑选聘不同的单位负责不同技术环节的项目管理。不过,若由业主方分别选聘不同项目管理企业,必然导致各项目管理企业之间的责任划分不清,从而影响工期、无法实现项目管理的目标。对此,建议实行总包制
度,即业主方仅选聘一家实力较强的企业作为项目管理企业,对于特殊技术环节需另行聘请其他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的,经业主方要求后项目管理企业应单独聘请专业单位负责,并由项目管理企业统一负责有关专业单位的管理,统一对业主方负责。
2、项目管理服务的内容
项目管理服务的具体内容是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的主体内容,业主方和项目管理企业应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项目管理服务,并明确约定于合同中。上文简要介绍了项目管理的有关内容,具体到各项目而言,可以根据业主方的要求和项目的具体情况予以调整,力求全面、准确。
3、权利和责任划分
为明确业主方和项目管理企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调动项目管理企业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应在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中明确划分业主方和项目管理企业的权限和责任。根据项目合理的基本特点,一般业主方应主要负责项目的投资控制和确定使用功能,而项目管理企业应职业发展处理建设工程的工程技术事宜,并一定程度上对工期质量负责。为了充分利用项目管理企业的作用,加快工期、节约投资,应尽量扩大项目管理企业在工程技术方面的权限,减少业主方的审批事项。
鉴于我国建筑市场中的业主的强势心里和社会信用缺失,实践中业主方在委托项目管理过程中,常常对项目管理企业的权限予以过多限制,无法调动项目管理企业的积极性和工作责任感,无法充分发挥项目管理的作用。基于此,我们建议业主方应尽量加大授权范围,将招投标、签约、工程变更、工程款的审核支付、工程预算等工作委托予项目管理企业执行,同时,为保护业主方的利益,业主方可通过如下方式加强监督:
①完善项目管理签约的汇报制度。应明确约定项目管理企业的定期汇报和重要事项的汇报制度,为业主方进行监督提供条件;
②业主方可派人参与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比如总包方的招标、关键设备和材料采购等)的全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③明确约定业主方的最终决定权。一方面,对于投资变更和使用功能调整等有关重大事项,应由业主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另一方面,业主方在监督过程中拥有对项目管理企业行为的否决权。
4、项目管理服务期限
建设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工期的不确定性,由此必然导致项目管理服务期限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一般而言,项目管理服务期限应以完成项目管理服务内容为准。项目管理企业提出服务期限的根本目的在于确定服务费用问题,即,在建设工程工期超过预计工期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增加服务费用。
与工程咨询服务不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中,项目管理企业拥有较大的权限,相应承担较大的责任和义务,其中保证工期是项目管理企业的重要责任之一。鉴于此,若非因业主方原因导致建设工程逾期,从而导致服务期限延长的,项目管理企业不仅不应要求追加服务费用,而且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不过,一般在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时,根据公平原则,项目管理企业有权获得相应的服务费补偿:
①由于业主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篇4
1.2合同的履约管理
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工作,通过合同管理可以达到理顺生产经营秩序,控制与降低工程成本,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的目的。
1.2.1加强项目组织管理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其它责任人共同参与的合同领导小组,负责对合同履约进行全过程管理。具体内容包括对分包商、分供商的选定,谈判合同、拟定合同。评审合同、确定合同价款,履约合同、工程结算、工程索赔、经营资料归档等管理工作。
1.2.2加强合同交底
合同管理人员向项目管理人员和企业各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组织大家学习合同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以会议与书面相结合的形式向全体员工介绍各个合同的承包范围、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合同的主要经济指标、合同存在的风险与履约中应注意的问题。将合同的责任进行分解,具体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各责任区。
1.2.3加强履约过程控制
加强履约过程控制对于合同管理尤为重要。由于工程项目工期一般都比较长,工程各阶段又有着不同的特点,所以履约过程中要针对各阶段的特点,认真分析研究合同,正确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合同的职责,分析预测合同的风险所在,并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控制和解决措施。力求减少或避免由合同风险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2.4履行承诺、信守合同
目前的建筑市场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项目经理部在维护自身利益、分析合同风险、寻求索赔理由、避免经济损失的同时,还要注意的是社会效益问题。在工程管理中,我们一方面认真履行承诺,圆满完成合同和各项指标,另一方面,积极帮助分包商解决实际困难,配合业主开展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争取较大的社会效益。
1.2.5重视工程索赔管理
项目经理部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履约过程中的索赔管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人员要认真研究合同条件,随时关注现场动态,积极找寻索赔依据,做好项目的索赔管理工作;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应加强合同管理力度,积极进行合同交底及合同履行的跟踪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注意正确履行我方的责任,尽力避免反索赔的发生。
2施工管理和监理工作
一直以来,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工作职责范围是“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最近很多人在此基础上将“安全控制”、“环保控制”和“文明施工控制”纳入甲方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本人认为这是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的一个有力的补充。将“三控制”更新为“六控制”(质量、工期、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控制),有着更为深远的意义。
2.1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总目标,是业主建设意图通过项目策划,包括项目的定义及建设规模、系统构成、使用功能和价值、规格档次标准等的定位策划,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正确配置施工生产要素和采用科学管理的方法,实现工程项目预期的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这是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共同责任。其中包括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安装、竣工验收各阶段,均应围绕着致力于满足业主要求的质量总目标而展开。过程如下:
2.1.1施工准备工作质量控制
(1)了解施工项目质量保证协议;
(2)施工项目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图纸会审;
(3)编制施工指导性文件;
(4)确定采用的工艺技术和施工方法;
(5)进行必要的工艺试验,新材料、新工艺的试验,新材料、新工艺的试验验证;
(6)按工程质量特性要求,选择相应的设备、配备必要的测试仪器,并进行验证;
(7)制定工序质量控制文件,对关键工序进行能力验证;
(8)制定检验计划、检验指导;
(9)制定合理的原材料构配件计划、材料消耗定额、工时定额(可说明采用规定);
(10)对特殊工程的工人进行培训和上岗认证;
(11)制定能源、公用设施、环境因素控制措施与计划。
2.1.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在施工过程中,对各项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实施有效控制、确保生产出符合设计和规范质量的要求的工程;
(2)落实现场质量责任制;
(3)贯彻并加强工艺纪律的管理;
(4)开展经常性的QC小组活动;
(5)对外购物资的采购进行计划控制、质量控制。
2.1.3施工验收质量控制
施工验收质量控制是指对已完工程验收时的质量控制,即工程产品质量控制。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过程的质量控制。
2.2工期控制
建设工程项目的总进度目标指的是整个项目的进度目标,它是在项目决策阶段项目定义时确定的,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在项目的实施阶段对项目的目标进行控制。
(1)业主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控制整个项目实施阶段的进度,包括控制设计准备阶段的工作进度、设计工作进度、施工进度、物资采购工作进度,以及项目动用前准备阶段的工作进度。
(2)设计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依据设计任务委托合同对设计工作的进度与招标、施工和物资采购等工作进度相协调。
(3)施工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依据施工任务委托合同对施工进度表的要求控制施工进度,这是施工方履行合同的义务。
在进度计划编制方面,施工方应视项目的特点和施工进度控制的需要,编制深度不同的控制性、指导性和实施性施工的进度计划,以及按不同计划周期(年度、季度、月度和旬)的施工计划等。
(4)供货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依据供货合同对供货的要求控制供货进度,这是供货方履行合同的义务。供货进度计划应包括供货的所有环节,如采购、加工制造、运输等。
2.3投资控制
项目投资控制是项目成本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指在项目成本的各项要素,即施工生产所耗费的人力、物力和各项费用开支,采取一定措施进行监督、调节和控制,及时预防、发现和纠正偏差,保证项目成本目标的实现。根据全过程成本管理的原则,成本控制应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是项目成本管理的核心。
2.4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保护劳动人民的工项重要政策,也是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内容包括:
(1)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2)安全施工教育制度;
(3)安全措施计划制度;
(4)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5)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度。
2.5文明施工
国家规范化施工,文明施工管理越来越受重视了。
(1)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文明施工条款。
(2)施工现场周围必须设临时围墙或围挡,做到及时修补损坏部位,保证围挡整齐,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施工现场材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图中规定部位堆放,并要求堆放整齐,标牌清楚。
(4)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必须放在指定位置,并及时清运。
(5)施工现场不得随便抛弃垃圾,施工区、生活区、道路等应经常清扫,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施工区严禁吸烟。
(6)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7)其他一些保障人们衣食住行的措施。
2.6环保控制
随着国家基本建设的不断扩大,每年仅施工建设所产生和排出的建筑废渣就有4000万t。由此可见能否处理好建筑垃圾问题,将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存和健康问题。将现场的环保施工控制纳入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的职责至关重要,所以管理人员应重视并监督施工单位对建筑垃圾的规范处理。
3项目成本管理
项目成本管理层是项目生产成本的控制中心,负责执行企业对项目提出的成本管理目标,在企业授权范围内实施可控责任成本的控制。
按照动态成本管理的原则和成本管理的内容,承包企业项目成本管理流程具体包括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等。
(1)项目成本预测是项目成本计划的依据。预测时,通常是对项目计划工期内影响成本的因素进行分析,比照近期已完工程项目或将完工程项目的成本(单位成本),预测这些因素对工程成本的影响程度,估算出工程的单位成本或总成本。
(2)成本计划是在成本预测的基础上编制的,是承包企业及其项目经理部对计划期内项目的成本水平所作的筹划,是对项目制定的成本管理目标。承包企业的项目计划成本是承包应通过投标与签订合同形成,作为项目管理的目标成本。目标成本是承包企业实施项目成本控制和工程价款结算的基本依据。
(3)成本控制是项目成本按理的核心内容,也是项目成本管理中不确定因素最多、最复杂、最基础的管理内容。项目成本控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决策成本控制、投标费用控制、设计成本控制、和施工成本控制等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方法包括项目成本分析表法、工期-成本同步分析法、挣植法和价值工程方法。
(4)成本核算是承包企业利用会计核算体系,对项目建设工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归集,统计其实际发生额,并计算项目总成本和单位工程成本的管理工作。这是项目成本管理最基础的工作,它所提供的各种信息,是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和成本考核等的依据。
篇5
一、委托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认识监理工作的片面性。一是有的建设单位,委托监理是出于上级政策要求,并非完全自愿,认为委托了监理单位,会降低自己手中的权力,增加自己工作的难度。二是有的建设单位出于对工程业务的不熟悉,就把监理工程师当作承包商的质检员。三是误认为工程质量是监理负责的。监理的质量责任可以理解为,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不论监理是否检测到和发现承包商的不合格产品,监理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不能因此而免除承包商的责任。
(二)委托监理工作的滞后性。一是委托监理仅局限于施工阶段。大量的工程建设实践表明,作为确定工程实体和功能,进入施工阶段工作依据的设计阶段,还存在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二是就施工阶段的监理而言,多数建设单位在招标选定施工总包单位后,再选择监理单位。
(三)发挥监理权力的局限性。一是有的建设单位对工程业务不太熟悉,随意更改设计文件,违反强制性规范条文。在思想上认为监理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建设单位的指令。二是有的建设单位不按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项,承包商拿工程款不需经过监理批准,不管工程质量优劣都能拿到工程款,导致监理人员也不能有效地对质量进行监控。三是有的建设单位多头指令,过多地干预监理的工作。建设单位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临时改变正常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各种欠科学的随意安排,造成了施工管理上的混乱,造成监理对建设具标得不到良好控制。
二、充分发挥委托监理的作用
篇6
2.规律性
虽然不同水利工程的技术难点与重要环节并不相同,但是经验积累和实践表明,监理风险多发生在模板安装与深坑支护等方面的几率较大。因此,监理单位需要在工作中重点控制工程施工的关键环节,做好风险预测和防控工作。
3.多变性
水利工程施工周期较长,施工过程中收到的影响因素众多。因此,监理过程中的风险也较为多变。例如天气突变就可能影响监理工作中施工命令的正确性,所以监理单位需要加强风险意识,制定详细的防控措施,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
二、水利工程建立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1.设计单位方面产生的风险
例如设计单位在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或复杂工艺流程;勘察资料等外部资料的不完整;设计进度的不合理,如设计的施工周期过于乐观;工程设计存在缺陷,如没有了解地质情况就进行设计,在施工中不得不变更设计等。这些因素都会使水利工程设计存在风险,进而影响到水利工程监理工作。
2.建设单位方面产生的风险
例如施工单位选择错误;建设单位将水利工程肢解,分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制定不合理的工期目标,要求施工单位盲目赶工期;建设单位盲目干预工程建设,如施工材料采购和工程整改等,这些都会阻碍监理单位开展工作,使得监理目标无法实现。
3.施工单位方面产生的风险
例如施工单位私自将工程转包或者分包,没有向监理单位报告;不服从监理单位的管理,在施工中弄虚作假;施工单位管理不善,过分依赖监理单位等。这样既影响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又影响监理单位的工作,给监理工作增加了难度。
4.监理单位自身产生的问题
例如监理人才缺乏,监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监理工程师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或者做出超出自己工作范围,给水利工程项目造成损失;监理单位管理不善,没有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沟通交流;监理人员违背职业道德,做出违法违纪的事情等。这些因素会直接给监理工作带来风险,使得监理工作无法达到预期。
三、水利工程监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措施
在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中,监理单位在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后,需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对监理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以保障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的质量,以及工程参与各方的经济利益。
1.设计单位产生风险的控制措施
在水利工程项目开始建设之前,监理单位需要和设计单位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交流,全面了解水利工程项目及其设计要求。同时,监理单位需要认真审查工程设计图纸。如果对工程设计图纸存在疑问,或者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的情况不相符合,监理单位需要及时将其告知建设单位,并与设计单位进行交流,协助设计单位对设计图纸进行更改和完善,以保证设计图纸满足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的要求。
2.建设单位产生风险的控制措施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有委托合同,主要是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因此监理单位需要妥善处理建设单位所产生的风险。一方面,监理单位需要正确处理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做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协调的桥梁,既不能过分偏向于建设单位,置施工单位的利益于不顾,也不能对建设单位有欺骗行为,向建设单位隐瞒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从而取得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例如在水利工程施工中出现问题时,监理单位需要和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及时将情况反映给建设单位,而建设单位需要支持监理单位的工作,相信监理单位会遵守合同约定,处理好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监理单位需要对建设单位负责,履行委托合同中自己的责任,并了解建设单位的具体情况。例如在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前,监理单位需要向建设单位了解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资金的数额情况,是否可以满足工程建设所需;建设单位的影响力和信誉情况,以及与其它监理单位合作情况,是否出现诉讼官司和拖欠监理费用问题;建设单位有无水利工程建设的经验,其所为委派的主管人员是否有决策权利等。这有了解清楚这些情况,监理单位才能对建设单位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后,降低或者避免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带来的风险。
3.施工单位产生风险的控制措施
首先,对施工单位将水利工程进行转包或者分包的行为,监理单位需要依据相关标准和实际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例如对合同规定不允许进行分包的工程,坚决不允许施工单位分包;对允许分包的工程,严格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杜绝不合格的分包单位进现场施工;加强对分包合同的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将分包合同提交建设单位进行备案,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分包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罚,拒不整改和不接受处罚的分包单位,坚决进行清退;对施工单位加强管理,杜绝以包代管和包而不管的行为,如果施工单位不能履行合同,则需要扣除其一定的管理费用作为惩处。其次,如果施工单位中标较低,监理单位需要防止其出现预算超支的情况,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材料进行严格检查,如产品的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和进场数量等,并到施工的现场对施工材料的规格型号进行仔细核实,看其是否和上报材料相一致,以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符合水利工程施工的标准,消除其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隐患,以免因质量问题出现工程返工情况,增加水利工程项目的施工成本。最后,监理单位需要明确自身职责,不要做超出工作范围的事情。有的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施工管理的成本,在水利工程项目施工中,没有按照合同规定配置管理人员和施工设备,而由监理单位代替管理职责。对于此种情况,监理单位要坚决予以拒绝,不能越俎代庖替施工单位安排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以免出现问题时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增加了监理工作的难度。
4.监理单位产生风险的控制措施
首先,监理单位需要在监管的过程中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约束自身行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开展监理工作,制定严格的规章管理制度,提高监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发挥监理单位在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中的作用。其次,监理单位需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例如监理单位为单位人员提供培训机会和实践机会,帮助监理人员丰富监理知识和技能,积累监理工作经验;引进优秀的监理人才,建设高素质的监理队伍;加强与其它监理单位的沟通与协作,互相交流、分享和借鉴监理经验等,提高监理人员的管理意识和质量意识。同时,监理单位需要提高监理人员的道德品质,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不在工作中做出违法违规的事情,损害监理单位的名誉。
篇7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多种类型,代表不同方利益的项目管理(业主方和项目目方各方)都有进度控制的任务,但是,其控制的目标和时间范畴是不相同的。
(1)甲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控制整个项目实施阶段的进度,包括控制设计准备阶段的工作进度、设计工作进度、施工进度、物资采购工作进度以及工程投产前准备阶段的工作进度。
(2)设计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依据设计任务委托合同对设计工作进度的要求控制设计工作进度,这是设计方履行合同的义务。另外,设计方应尽可能使设计工作的进度与招标、施工和物资采购等工作进度相协调。
在国际上,设计进度计划主要是确定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图纸(包括有关的说明)的出图计划,在出图计划中标明每张图纸的出图日期。
(3)施工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依据施工任务委托合同对施工进度的要求控制施工工作进度,这是施工方履行合同的义务。在进度计划编制方面,施工方应视项目的特点和施工进度控制的需要,编制深度不同的控制性和直接指导项目施工的进度计划,以及按不同计划周期的计划,如年度、季度、月度和旬计划等。
(4)供货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依据供货合同对供货的要求控制供货工作进度,这是供货方履行合同的义务。供货进度计划应包括供货的所有环节,如采购、加工制造、运输等。
2监理工程师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
在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监理工程师受业主委托进行施工承包合同管理的权限,并按监理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要求将这一权限明确规定到业主与施工承包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作为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合同管理的依据。监理工程师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如下。
2.1开工令
开工令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承包商接到开工令的日期,就是工程正式开工的日期(开工日期也可在开工令中规定),是推算工程竣工期的依据。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通知,对业主和承包商的工作都是有重要影响的。由于业主的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限下达开工令或者下达开工令后不能按合同规定给出相应等级数量的交通道路、营地、施工场地以及供水、供电、通信、通风等条件,合同中一般都规定了承包商工期索赔的权力。同样,如果下达开工令后,承包商由于组织、资金、设备等种种原因不能尽快开工,业主可以认为承包商违约。
2.2审批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
2.2.1施工进度计划
承包商编报的施工进度计划经监理工程师正式批准后,就作为合同性施工进度计划,成为合同的补充性文件,具有合同效力。对业主和承包商都具约束作用,同时它也是以后处理可能出现的工程延期和索赔的依据之一。假如工程师未按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提供图纸,影响了承包商的施工进度时,承包商有权力要求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如果承包商延误施工进度,则应自:费加速施工,以挽回延误了的工期,否则,就应承担拖延工期责任。这一进度计划不同于承包商在投标书中所附的进度计划。投标书中的进度计划一般只作为业主评标、决标的根据之一;中标后报送的进度计划,从编制时间、资料细度、施工方法及符合业主意图等方面都优于前者。这一施工进度计划在取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成为施工过程中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的合同性文件,将作为进度控制和处理工期索赔的重要文件。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依据,就是合同文件规定的进度控制时间和在满足合同文件规定的条件下由承包商编制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承包商应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承包商还应按时间规定报送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施工进度计划一般以横道图或网络图的形式编制,同时应说明施工方法、施工场地、道路利用的时间和范围、业主所提供的临时工程和辅助设施的利用计划,并附机械设备需要计划、主要材料需求计划、劳动力计划、财务资金计划及附属设施计划等。
2.2.2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
尽管一般合同文件中都规定: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进度计划并经其同意,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或责任。然而,这一进度计划一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就作为“合同性进度计划”,对业主和承包商都具有约束作用,所以监理工程师应细致、严格地审核承包商呈报的进度计划。一般审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进度安排是否满足合同规定的开竣工日期。
(2)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逻辑,是否符合施工程序的要求。
(3)施工单位的劳动力、材料、机具设备供应计划能否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
(4)进度安排的合理性,以防止承包商利用进度计划的安排造成业主违约,并以此向业主提出索赔。
(5)该进度计划是否与承包商其它工作计划协调。
(6)计划的安排是否满足连续性、均衡性的要求。
(7)各承包商的进度计划之间是否协调。
(8)承包商的进度计划是否与业主的工作计划协调。
2.3对施工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随时跟踪检查承包商的现场施工进度,监督承包商按合同进度计划施工,并做好监理日志。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的差别应做出具体的分析,从而根据当前施工进度的动态预测后续施工进度的态势,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落实按合同规定应由业主提供的施工条件
一般来说,施工承包合同中除了规定承包商应为业主完成的工程建设任务外,业主也应为承包商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一般包括支付工程款、提供施工场地与交通道路,提供水、电、风和通信,提供某些特定的工程设备、施工图纸与技术资料(一般由业主另外委托设计院设计)等。监理工程师除了监督承包商的施工进度外,也应及时落实按合同规定应由业主提供的施土条件。
在目前条件下施工合同的签订、执行中,施工企业往往是处于弱势,招标文件中的不平等条件,在投标中也只能作实质性地响应,也就是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也不可能得到平等。这就是当前建筑市场的游戏规则。施工企业一旦在工程项目役标时中标,那么就涉及到施工合同的管理、执行问题,作为公司级的施工管理企业应当为项目工程组建一个善管理、精技术、能团结、能战斗的项目施工管理班子即工程项目部。由项目部在合同范围内做好管理、施工、安全等工作,这样才可能使企业有利可图。
①合同工期管理
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由于受结构的复杂程度、工程地质条件、气象条件的影响,尤其是水利工程施工在非汛期施工,施工中任一外界条件的变化,都会发生工程误(延)期工期。按照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这些属于业主方因承担的风险,应当给予施工方工期的补偿。而最后施工方没有得到损失和工期的补偿。所以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是一个平等的法律主体,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单位提出工期索赔,也应当正确行使合同的索赔权。
②工程款管理
水利工程具有投资大、工程变更多的特点。工程款的按时支付是保证工程进度的基础,施工企业在缺少工程款的情况下,不能保证施工人员的必需生活,更不能保证工程所需的正常投入和工程质量。合同进度款按规定取支外,工程变更款也应及时进行签证确认,列入工程同期支付中。大多工程变更支付都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才进行确认,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施工企业的资金周转,也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工程建设管理中,项目经理或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在监理计量的基础上,及时地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工程变更款的申请和收取,以保证工程资金的正常周转和投入。
③工程质量管理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工程质量应当严格执照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验收,这是施工企业的宗旨。水利工程项目大多属于政府投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施工中,应当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采用先进技术和适合工程项目管理的模式进行施工质量管理。
(1)建立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有分包的工程,还应管理好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并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2)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未经设计、监理、业主的同意或变更程序不完善的不实行工程变更;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对确需变更的工程部位,必须做到先变更后施工。
(3)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不偷工不减料,不使用不符合设计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不使用未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
(4)对采用“四新”技术的部位或环节,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施工。对工序质量进行严格的交接验收,不让不合格的工序继续施工。
(5)积极主动地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工程质量的控制与监督,及时取得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认证。
4主持生产协调会议并做好进度协调工作
4.1生产进度协调
(1)各承包商之间的进度协调。大多数水利工程的施工发包都分成若干个分标。就业主发包来说,若一个标很大,整个授予一个承包商,本身充满了风险。按照专业特点、场地、交通、工程量等多种因素。将整个工程项目分成若干个分标各分标更易选到在工种、专业、设备、人员技术、管理技术、资金等方面合适的承包商,而且,投标报价可能会降低,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等较有保证,从而可以使工程建设达到较好的经济效果。另外,将工程项目分成几个分标以后;承包商的风险减小了,为了增强竞争力,在投标报价中,承包商可能少摊入不可预备费,从而降低报价。
(2)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协调。当由业主负责提供的材料、场地、通道、设施、资金等与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不协调,或者承包商与业主之间在执行合同中因某种原因发生冲突,甚至形成僵持局面时,监理工程师作为承包合同之外独立的第三方,应公正合理地做好协调工作。
(3)图纸供应的协调。大多数情况下,合同规定工程的施工图纸由业主提供(业主通过设计承包合同委托设计单位提供),由监理工程师签发提交承包商实施,为了避免施工进度与图纸供应的不协调,合同一般规定,在承包商提交施工进度计划的同时,提交图纸供应计划,以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在施工计划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协调好施工进度和设计单位的设计进度。当实际供图时间与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发生矛盾时,原则上应尽量满足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若设计工作确有困难时,应对施工进度计划作适当调整。
4.2生产协调会议
生产协调会议是施工阶段组织协调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监理工程师通过生产协调会议进一步了解现场施工情况,协调生产。生产协调会议应由监理工程师主持,会后整理成纪要或备忘录。经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代表签字,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1)介绍各方人员及组织机构:①各方通报自己的单位正式名称、地址、通信方式;②业主或业主代表介绍业主的办事机构、职权、职责、主要人员名单,并就有关办公事项作出说明;③总监理工程师宣布其授权的代表的职权,并将授权的有关文件递交承包商与业主;宣布监理机构、主要人员职责范围,组织机构框图、职责范围及全体人员名单,并提交业主与承包商;④承包商应书面提出现场(工地)代表授权书、主要人员名单、职能机构框图、职责范围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材料,以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2)宣布承包商的进度计划审批情况。承包商的工程进度计划应在中标后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可于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对进度计划做如下说明:①进度计划将于何时批准,或哪些分项工程已获批准;②根据批准或将批准的进度计划,承包商何时可以开始进行哪些工程施工(或设计);③有哪些重要或复杂的分项工程承包商还应补充详细的进度计划。
(3)检查承包商的开工准备:①主要人员是否进场,并提交进场人员名单;②用于工程的材料、机械、仪器和其它设施是否已经进场或何时进场,并提交清单;③施工场地、临时工程建设进展情况;④工地实验室及设备是否安装就绪,并提交试验人员及设备清单;⑤施工测量的基础资料是否复核;⑥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各种设施是否具备,并应提交清单;⑦检查其它与开工条件有关的内容及事项。
(4)明确监理工作的例行程序,提出并确定有关图、表;确定工地例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
(5)检查讨论其它与开工条件有关的事项。
5、水利施工过程质量管理的内涵
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与管理不仅包含着工程的质量管理措施、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水利项目的管理,还涉及到工程完成之后的质量验收、质量管理而采取的相关控制措施及方案。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加强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要组建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三方之间相互制约。在水利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采取合同管理模式,这样做是为了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以确保水利建设的进度,提高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此外,应注重水利施工工程质量合同制管理,要控制工程建设的总投入资金分配,要注意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与持续时间的控制,要协调相关各方面关系,比如施工人员编制和质量管理过程中各项的控制标准。
水利工程中的施工质量管理,包含了施工期间各工作人员要配合项目法人做好施工前后的各项准备工作;应加强施工质量控制细节设计与有关质量管理、施工图纸的审核;水利工程师要建设性地提出有关的技术措施,关于施工的进度和资金、材料、设备项目等要做到心中有数;在水利施工过程中对质量管理项目合同的操作与执行,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行业技术标准和批准水利施工建设的工程文件来操作;各相关单位要监督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要检查安全措施;水利工程完成后,要检验工程的完成量,要加强同上级有关部门的报告进度,以完成合同文件和归并技术档案;对相关的水利施工过程中的违纪要依法办理;质量管理控制要协助工程管理法人验收的每一施工阶段的项目。
当水利工程施工的上述项目完成后,各承包商及各岗位的工作人员要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要配合有关部门验收。
6水利完工资料管理主要原因
水利完工资料的管理、归档工作的弊端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消除,档案资料归档慢现象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扔存在一些问题,如资料的归档扔不及时,资料的收集不够完整,资料的管理不够完善,资料整理的质量不够,对资料的操作部规范等。
①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范标准,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工程竣工资料办法》及《实施细则》,其他参建单位也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从文件资料的形成,日常管理到其收集整编、移交保管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在建设过程中,还应根据情况的变化对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和调整。
②强化日常资料管理工作
日常资料管理工作的好坏,对资料的最后整编和归档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做好平时的工作,保证基础资料的规范、系统、完整,整编时可以减少很多工作量。日常资料管理中应注意的事项很多,如记录按要求填写,文件规格统一、分类存放,施工原始资料及时收集、专人保管,对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加强管理,做好登记。
③实施分阶段整编计划
在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编制整个工程项目的资料整编计划并分阶段实施,尽量做倒资料收集、整编及移交与工程建设同步。工程建设进展到一个阶段,资料收集整编完成相应的阶段;工程项目完工一个,资料相应就移交清楚并进行验收。
④通过合同管理加强对资料的管理
建设单位在施工承包商、设备制造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鉴定合同时,应对资料整编,移交作出尽可能详尽的规定,或在合同中作出一般性规定,合同生效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工程结算特别是竣工结算应严格与资料移交挂钩,一些小型项目如附属工程、临建工程可在合同终止时一次性提交全部资料,而一些规模大、工期长的项目,如主体工程中的厂房,大坝可考虑分批提交资料,然后办理结算手续。
7结语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在水利工程实施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与整个水利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密切相关。要保证水利工程质量能够达到质量标准,就必须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质量控制。要树立一种责任意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项目管理能够在水利工程中最大化的发挥,最大程度上将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的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同时水利工程项目管理还可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更加有效的进行,要加强领导,对项目建设进行统筹,改进项目管理方式,在项目管理上进行创新,将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出来,科学规划,这样就可以保证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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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转变项目管理模式
1、当前项目管理模式
当前,我国在市政工程管理方面主要采用的多为自建制,即指由使用单位自行筹建组织基建班子,实行工程建设“自建、自管、自用”的机制。在市政道路工程方面即指负责投资的政府部门自建、自管的机制,它的项目管理方(通常为项目建设指挥部)就是政府部门,对项目的管理是以行政的方式实现的。在“自建制”的项目管理机制下,由于项目管理方没有专业管理团队,缺乏足够的管理经验,项目管理水平十分有限;由于建管不分,容易造成效率底下、滋生腐败。随着建设市场的不断完善,自建制逐渐退出工程项目管理的舞台是大势所趋。
2、逐步推行项目代建制
项目代建制是政府主管部门对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按照使用单位提出的使用、建筑功能要求,通过招投标的市场机制选定专业的工程建设单位(即代建人),并委托其进行全面工程建设,建成后经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给使用单位的项目管理方法。代建制的项目管理方为专业的工程建设单位,目前它有如下三种模式:
①“委托合同”模式。在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下面,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建设工程“项目法人”,或者指定一个部门作为“项目业主”,由“项目法人”(或“项目业主”)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定一个工程咨询管理公司作为“代建单位”,再由“项目法人”(或“项目业主”)作为委托方,与“代建单位”(受托方)签订“代建合同”。上海、广州等地多采用此模式。
②“指定合同”模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采用招标投标方式选定一个项目管理公司作为代建单位,由作为“人”的该代建单位,与作为“被人”的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合同”。重庆、宁波、厦门等地多采用此模式。
③“三方代建合同”模式。政府投资管理部门与代建单位、使用单位签订“三方代建合同”。北京、浙江等地多采用此模式。在市政工程方面,政府一般为项目建成后的使用或维护单位,故“三方代建合同”模式在市政方面与“委托合同”模式并无太大差别。
市政项目的建设工期、施工质量牵涉到市民的切身利益,建设过程常常暴露在老百姓的眼皮底下,工程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地方政府的形象。而在建设中不仅要求项目管理单位有强大的协调能力,同时要有专业的工程建设经验。以道路工程为例,道路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管线迁改的问题、新建管线的埋设问题,就需要对各个部门进行协调;而对各个分部工程的统筹安排,对工程的质量控制则需要深厚的专业知识。
因此,在代建制项目管理机制下,具有强大政府背景的工程管理公司是项目管理主体的最佳选择。它不参与具体的工程建设,不以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作为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可以通过政府权威与涉及施工项目的各个责任主体进行工程协调;同时,它又拥有一支懂工程技术的专业队伍来对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方位管理。
二、协调处理好外部环境关系
1、征地拆迁
市政工程特别是道路工程征地拆迁量大,拆迁涉及到的居民数量较多,而拆迁工作的顺利与否直接牵涉到工程能否按设计图纸开工建设及施工能否顺利按计划进行的问题,因此,征地拆迁工作是业主在市政道路施工管理中的首要任务。
2、外部环境关系协调
(1)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村民小组。这两者是社会基层组织,他们与居民直接进行接触,掌握当地居民的详细情况。作为业主要与道路沿线的当地居委会负责人甚至是村民小组负责人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当地居民涉及工程施工的思想和生活动态,以便妥善处理工程与当地居民的关系,同时也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工程施工对当地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与干扰。
(2)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是工程沿线治安管理单位,治安问题也是工程安全施工内容之一。业主要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将工程施工概况通报当地派出所,以便让派出所对将要面临的治安防范有所准备,在施工过程中遇到治安案件要在第一时间与当地派出所通报信息,为安全施工创造条件。
(3)市容管理单位。市政道路施工位于市区,而市区的环境卫生的主管部门是市容管理单位。鉴于道路施工的特点是灰尘大、线路长、影响面广,因此,在施工前与施工过程中,业主要牵头保持与市容管理单位的联系,及时传达并落实市容管理单位的具体要求,将文明施工落到实处。
(4)土地管理部门。道路工程施工必然牵涉到土地使用问题,土地审批及使用审批的主管单位是土地管理部门,道路工程施工所用土地要取得土地主管单位的许可,征地过程中遇到争议时还需要他们直接参与或者裁定。因此,与土管单位协调也是业主的工作协调内容之一。
(5)城市规划部门。城市规划部门是建没工程规划的行政许可单位,没有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在施工前业主与规划部门的协商,征求规划单位的意见将是工程能否实施的必要条件。
(6)交通警察。交警部门是城市交通的直接管理单位,市政道路施工的建筑材料需要通过场外道路运至施工现场,建筑垃圾需要运出场外,这些都需要交通运输,也就不可避免的要与交通管理部门打交道;市区大型车辆是限制通过的,进场材料的运输需要事前通报交警部门,取得他们的协助与许可,以免过大影响市内交通状况。
(7)相关管线单位。市政道路工程沿线埋设多种管线,如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甚至是国防光缆。如果不能随工程进度适时安排相应管线单位进场施工,势必造成对路基多次开挖,延误工程进度,影响工程质量,因此,协调各种管线单位适时进场施工就成为业主协调工作内容之一。对此,要事前规划好各管线单位进场时机及其需要的施工工期,制定各自的质量保证措施,采用交叉施工的办法安排道路工程施工,确保不因管线施工降低道路工程质量,以及延误道路工程工期。
三、做好工程施工管理
1、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问题
(1)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问题
笔者从事市政建设项目管理多年,发现很多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缺乏最基本的质量控制意识、质量控制程序以及质量控制手段。而且这种现象会随着监管机构的管理力度表现为时好时坏。比如施工机械设备不按施工组织、施工工艺和施工规范投入;施工设备、人员的投入在质量和数量不够;违法分包、转包;借资质投标情况;施工单位的现场技术及管理人员缺乏施工经验的问题……所有这些都直接导致了目前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混乱,即施工组织不合理、现场施工质量控制差。
(2)业主单位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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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实施主体是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获得工程监理资格的单位。工程监理工作重点围绕前期与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要求签订的施工监理委托合同书展开,几乎覆盖建设工程各个方面的控制、管理及协调,旨在高质量地完成监理委托合同中包括的具体内容,现侧重分析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要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工程概况
闽清县社会福利中心工程,工程地点为闽清县梅城镇茶枳岭;工程规模、面积及用途:7180.5m2,建筑层数:七层.工程概算投资额为2539万元本工程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为七度,结构框架抗震等级二级。
3监理工作方法及原则
3.1监理工作方法
(1)首先工程监理部门工作范围不应脱离实际施工现场,必须始终强调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的主体作用,以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为依据深入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规定内容,此外相关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及操作细则等则应当作为工程监理部门实际工作根本原则。(2)同时监理过程应该贯穿项目整个过程,即工程前期进行资格审查做好预防工作、工程中期进行检验核查做好中间验收工作、工程后期进行交工验收并做好收尾工作,如此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方可真正满足实际工程需要。
3.2监理工作原则
(1)监理部门工作思路需围绕《建设监理委托合同》展开,监理工程师既要充分发挥职业属性赋予的监理权利,同时也应积极履行应尽义务,一方面努力夯实自身职业知识储备,并与实际施工过程结合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监理过程科学性与系统性,另一方面也应时刻保持实事求是职业素养,认真负责对待每一项工程监理工作,确保监理结论客观真实,从而提升工程监理公正性。(2)业主是建筑工程最终受益人,因此监理部门可在监理合同规定范围内尽己所能最大限度满足业主需求,努力为业主争取相关合理权益。(3)工程监理部门职能重在监管,在监理过程中及时发现工程问题所在并督促施工单位尽早制定解决方案,若施工单位缺乏这一问题的应对能力,此时工程监理部门应在能力范围内给予一定帮助,协助其尽快排除施工隐患,从而充分保障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
4监理组织机构及监理制度要点
4.1监理组织机构要求
(1)工程监理机构一方面需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制定系统监理方案,另一方面也需充分结合年龄层次、专业水平等因素对监理工程师团队进行结构优化,充分保障工程监理工作高效进行。(2)工程监理部门应当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员;水电专业监理员。(3)依据工程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监理部门内部成员和工作内容,避免项目监理出现空白区域。
4.2监理工作制度要点
结合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要求,监理部门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完成了监理制度的进一步细化,监理制度具体内容阐述如下:(1)各专业监理日记填写工作,应当结合实际工作内容安排专人完成。(2)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应缺席每日施工现场检查工作,尤其要重点关注工程关键环节完成质量,项目监理部需确保24h不间断运行。(3)工程监理部门要充分重视工作总结工作,每周都要对上周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同时也要能对存在问题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工程监理工作总结结束之后即可公布下周工作计划。(4)每月工程监理部门要按时上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系统汇总施工进度完成情况及监理工作成效。(5)各专业一方面要结合专业特点完成监理工作体制等文件编写工作,另一方面也要实现公司业主下发文件接收与承包建筑公司文件发放的系统管理,以上工作应当设置专人负责。(6)各专业在各分管项目完成之后,要及时形成工程质量评测报告,同时整个工程监管部门也应在工程竣工后全面总结工程监管整体完成情况,提出不足之处及相关改进意见。
5监理合同执行要素分析
5.1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监理实则是对工程质量的严格审核,而工程监理部门工作目标即在于此。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这一监理理念需贯穿工程始终,工程质量控制具体要求阐述如下:(1)工程监理部门首先应对施工单位相关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例如单位内部管理是否规范,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证书是否齐全,工程质量能否充分保证等等。(2)原材料、配件质量核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确保施工原料购买渠道正规,对于初次核验存在问题的原材料要督促其进行二次检验,留取样本备案后送至权威部门进行检测,若依然存在问题则应坚决舍弃另行购置,从而在源头上确保工程质量。(3)施工方法、技术规范化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作业之前必须将与工程对应项目方案上交至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而且只有获得主管部门明确工程许可文件批复、工程监理工程师审查符合标准之后,施工单位才可依据施工方案真正开始作业。若是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施工方案存在不合理部分,工程监管工程师应及时对存在问题给予改进意见,施工单位按照修改意见整理之后将方案再次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4)混凝土配合比的检验与调整:工程混凝土配合比,应提前上报工程监管工程师接受检验,此外在工程进行之时也要定期对混凝土作业过程进行监理,同时分项工程混凝土监理同样不可忽视,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做出调整。(5)强化施工单位自检职能。工程结构、装饰、安装环节结束之后,施工单位即可先行自检工程完成情况,同时若自检结果合格则应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处进一步检验确认,之后再提交至监管部门审核确认,监管部门将在规定时间之内完成所报项目的现场验收工作,如果以上流程均未发现问题,施工单位即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作业。工序验收有着极为严格的检验流程,而监理工作应当始终在这一流程规定范围内运行,工序交接检验。
5.2施工进度控制
(1)合理控制工程进度不仅是工程如约竣工的重要保障,同时工程资金正常运转也与其密切相关。因此工程监理工程师应当充分重视工程进度审查工作,施工初期就要结合具体需求考核施工计划制定是否合理,若不合理应当督促施工单位依据改进意见及时调整。(2)工程监理过程当中,监管部门应当实现24小时不间断办公,以此保障施工过程持续有序进行,且施工进度基本保持在正常水平。(3)施工进度控制过程,需严格遵守进度控制监理工作流程。
5.3投资控制
(1)工程监理部门严格审核施工单位提交工程变更申请及签证单,考核是否与施工实际情况相符、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做好项目投资控制工作。(2)监理工程师一方面应当规范投资控制措施,另一方面也应严格遵循行业资金控制流程。
5.4安全、文明施工控制
(1)施工机械定期维护:施工设备不仅需严格购买途径严防质量问题出现,此外也应在具体施工环境中检测设备实用性,包括其是否能够满足施工需要、安全性是否能够充分保障。(2)规范临时用电: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进行性能检测,包括其零部件是否完整、运转是否正常,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设备维护,确保符合施工要求才可允许施工单位继续作业。(3)严格特殊工种管理:对于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特殊工种要严格资质审查,不仅需要确保其拥有相应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同时也要对其实际操作能力进行考核。此外对于如高空作业高危操作工种必须确保施工人员做好充足防护措施才可进入施工现场。(4)重视施工现场周边围护:工程监理工程师不仅要关注施工现场运行状况,同时也应注意施工现场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围护出现漏洞要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修。(5)注重文明施工:施工单位在保障施工质量及进度时,切忌不可将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置之脑后,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可见垃圾应当及时清理,尽量减小施工噪音以保障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5.5信息管理
(1)工程监理师在完成监理工作之后要及时将结果汇总共享至信息交流平台,一方面保证了监理工作的公平公开,另一方面也能让施工单位、业主等实时了解施工进展情况。(2)施工单位可依据监理工程师意见及时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而业主也可据此对工程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3)工程监理部门也要与外部环境保持信息交流状态,如此便可及时了解建筑行业相关政策变动情况。
5.6内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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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主体
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管理活动涉及到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 这三者即是工程项目实
施的主体。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是合同关系; 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没有合同关系,而是监理、被监理的关系,这种关系由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所签订的合同所确定;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
1. 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之间的职责关系
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之间是工程发包与承包关系,这是一种经济法律关系。按双方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由承建单位按合同约定来完成工程,并得到自己的收益。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具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有违约行为,都负有赔偿他方损失的责任。
建设单位可以是投资者或投资授权者派出的代表组,也可以是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筹资、项目建设、项目完成后的生产经营、归还贷款和债券本息的承担资金风险的管理组织。如果技术改造项目是由企业投资的,企业派出的领导班子就是建设单位; 由多方合资的,其成立的董事会就是建设单位; 由政府投资的,其设立的管委会或工程指挥部就是建设单位。
承建单位承担了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负有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责任。
2.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的职责关系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也是一种经济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来约定,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干涉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否则将被视为侵权行为; 反之,监理工程师也必须保持自己的公正和公平,不得与承建单位有什么经济联系,更不能串通承建单位侵犯建设单位的利益,否则,建设单位将利用法律手段,使监理工程师离开工作现场。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是相互平等的主体,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的现实情况,建设单位把工程项目委托给监理单位之后,主要精力应放在积极创造实施工程项目基本条件和外部环境方面去,如组织建设投资到位,联系水电供应和对外交通,决定工程项目建设的重大变更,协调各方关系等内容。在这些工作中,如果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可以由被委托的监理单位提供咨询或协助,建设单位不必再组建大的工程指挥部调集众多的筹建人员,只需配备少数工作人员组建一个精干的工作部门就行。
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的主要精力应放在搞好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上,如协助建设单位选择承建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督促建设单位、承建方履行合同,审核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施工技术方案。审批分包组织审核施工组织与协调工程建设的实施,检查验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与费用,进行工程计量和掌握工程款项支付,调解各方争议,处理工程索赔和延期等。
3. 监理单位与承建单位之间的职责关系
监理单位与承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合同,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虽然没有经济法律关系,但两者是相互平等的主体。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监理工程师按照建设单位所委托的权限,在这个权限范围内对承建单位执行监理职责。监理单位对被监理方实施监理是监理委托合同赋予的权力,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是被监理方应尽的义务。被监理方应为工程项目监理单位提供方便,积极做好配合工作。监理单位在监理工作中既要严格,又要客观、公正、热情服务,积极维护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又要积极帮助被监理方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在坚持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指导思想下与被监理方共同搞好项目中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提高工程项目的整体效益。
监理与技术咨询的关系
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技术咨询是指咨询公司受客户的委托,帮客户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规划设计乃至完成实施竣工和交付使用等一系列过程的顾问服务。
在国际上,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比较流行的做法是聘请信息技术咨询公司作为技术顾问。咨询公司在项目论证、招投标、技术评估、项目验收等环节上,针对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向企业提供咨询意见和解决方案,其中包括投资决策、流程再造、组织变革、技术方案和管理制度等。
咨询服务的主要工作由客户委托的范围所决定,可能包括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工程设计咨询、工程建议方案编制、招投标文件编制技术方案评估、工程产品选型、报价合理性估算、组织专家组评审、施工技术和工艺评审、施工质量验收、工程调试验收、工程综合性能评估、制定项目运行操作与管理规范、项目的改进与提升方案咨询、新技术开发或引进可行性论证等。
值得注意的是,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和信息技术咨询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之间有很大的区别:
1.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含义比咨询广泛,它包含了信息技术咨询的内容,是咨询+监察管理。监理的第一重角色是咨询,第二重角色是监察管理。
2. 咨询偏重于做企业管理方面的改造,而这些取决于企业对自身未来发展的思路,技术在这里不起主导作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比咨询更全面,除了咨询业务以外,还要做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察管理,技术含量更高。
3.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责任和权力非常明确,比如监理具有停工权、工程款支付控制权等,这些都是咨询公司所不具备的。与此同时,监理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咨询公司一般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咨询公司比较注重用户信息化建设的长远目标,而不必关注国家的法律法规。但监理公司则一定要严格依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办事。
5. 监理工程承包合同签约双方(甲、乙方)之外的独立的第三方,代表公正性,不偏不倚地依法行使职权,对合同双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职业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而咨询公司只代表甲方一方的利益,无须承担工程项目成功与否的责任。
6. 对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公司和信息技术咨询公司来讲,其运行机制建立在不同的法规体系之上,监理对政策法规的依赖性更强,更加照章办事。二者对用户的价值体现在不同的层面上,咨询更侧重于规划,监理更全面,是规划+控制。
监理与代建制的
关系
代建制是一种由项目投资人选择社会化、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代建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行使投资主体职责,政府部门对代建制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不变。在项目代建制制度框架下,代建人的代建活动是建设方(业主)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一种,即工程咨询服务,而不是工程总承包服务。但是代建制并不等同于某种项目管理方式,更不是项目总承包模式。
项目代建制模式的特点是将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专门机构管理,不仅负责组织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的选型,还直接承担工程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职能,由过去工程自管型的小生产管理方式向项目管理专业化转变,项目的工程技术及管理手段也趋于现代化。代建代管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建设周期、提高投资效益的有力措施。
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经采用了上百年时间。我国从1999年开始,在上海试点市政项目的代建制。2004年7月26日国务院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各地政府尽快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推行代建制。目前代建制在政府的强力推动下,正在我国各地全面推开。据专家估计,全国大约每年有6000亿元人民币的政府投资工程进入代建制运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是在公有产权下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的“投、建、管(监)、用”一体化行政委托以及非专业管理的弊端而推行的一种市场化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在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中,政府与代建人是合同关系,政府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项目管理公司作为项目建设期间的法人,政府只能通过合同约束代建人,而非行政权力。由于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具有一次性的特点,所以项目代建人担当的是一次性专业化业主的角色,承担了实现项目管理目标的责任。在项目建设期间,项目的决策控制权和决策经营权分离,由此构成了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下的新的委托关系。
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综合管理,政府财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建设行政管理,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和代建之间的区别是非常明显的: 两者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担当的角色不同,代建单位的角色是代替建设单位(业主)负责工程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 监理单位的角色更多的像是建设单位(业主)的管家,负责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管理和控制。换言之,监理是受代建单位委托行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或某一阶段实施监督管理。
信息系统工程采用代建制时,工程项目实施建设的三方主体由代建单位、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构成,即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代建单位行使甲方的职权,监理则仍处于独立的第三方地位,对承建单位(乙方)的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现场监理。
监理与审计的关系
项目审计是对项目管理工作的全面检查,包括项目的文件记录、管理的方法和程序、财产情况、预算和费用支出情况以及项目工作的完成情况。通常项目审计是从第三者的角度对项目财务活动进行再监督。其实,任何单位内部都有监督体制,审计之所以被广泛接受,是因为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经营活动备受纳税人关注,需要权威的独立部门严格监督。在防止财务经营作弊、遏制腐败现象滋生、保护国有资产等方面,国家审计机关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巨大作用。
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审计既可以对拟建、在建或竣工的项目进行审计,也可以对项目的整体进行审计,还可以对项目的部分进行审计。如项目前期的审计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审计、项目计划审计、项目组织审计、投标审计、项目合同审计; 实施过程中的审计包括项目组织审计、报表和报告审计、设备材料审计、建设项目收入审计、施工管理审计、合同管理审计; 项目结束审计包括竣工验收审计、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建设经济效益审计、项目人员业绩评价等。
按照审计主体划分,项目组织自设的审计部门主要是针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审核,向本单位的行政首长负责,属于内部审计。一般中小型项目只进行内部审计,但大型项目除了内部审计,还要进行外部审计。外部审计则分两类: 一是由依据一定法律取得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受企业的委托对企业经营活动所进行的带有中介性质的审计活动,这属于社会审计; 再有就是国家审计,国家审计机关依照宪法的规定设立,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对国有股份超过51%以上或占有控股地位的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的审计监督。而在这三者中,国家审计强制性最强,独立性最强,被审计单位的层次最高。
虽然监理和审计两者都是立足在第三方的立场,公平对待委托方与被监督方,并要求确保独立性、公正性、公平性,但是监理和审计两者之间还是有较大差别的。
1. 监理对第三方的超然独立要求严格,因此在保证客观、公正、公平上更有可操作性。
2.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强调的是过程控制,而审计更多地偏重于“秋后算账”。
3. 监理的目的是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满足合同要求,监理活动随着工程的完成而结束。审计的目的是合理保证系统能够保护资产安全、数据完整、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其核心是信息系统的效率、效果。不仅包括对建设过程的审计,更重要的是对信息系统的运营审计,向公众出具审计报告。
链接
IT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个体系与两个层次
IT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个体系是指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组织上和法规上形成一个完整统一的系统。政府从组织机构和手段上加强和完善对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和控制,同时把建设单位自行管理项目的封闭式体制,改为由建设单位委托专业化、社会化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的开放体制。社会监理工作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自成体系,有独立的思想、组织、方法和手段,奉行公正、科学的行为准则,坚持按工程合同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范办事,既不受委托监理的建设单位随意指挥,也不受承包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干扰。
两个层次指工程建设的宏观层次和微观层次。宏观层次指政府监管; 微观层次指社会监理。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构成我国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管理的完整体制。
政府监管是指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强制性监管和对社会监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政府监管对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活动覆盖两个阶段,即项目决策阶段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两个阶段分别由计划部门和建设部门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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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即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对象,系统的、规范的、全过程的管理。或者说是:具备相关资质的项目管理组织,接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在项目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范围内,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运用系统的观点、理论和科学技术对工程项目进行计划、组织、监督、控制、协调等全过程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按服务阶段划分可分为:勘察阶段的项目管理、设计阶段的项目管理、发包阶段的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勘察阶段的项目管理主要是接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项目勘察全过程进行管理,主要是协助业主组织勘察招标、监督工程勘察、监督工程检测、协调勘察单位的关系、勘察要求及经济性分析等。设计阶段的项目管理在接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项目设计全过程进行管理的前提下,主要是协助业主组织设计招标、确立项目目标、表述设计意图、协调设计单位的关系、设计标准及经济性分析等。发包阶段的项目管理在接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项目发包全过程进行管理的前提下,主要是协助业主拟定招标文件、考察审核投标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指引投标人踏勘现场、书面解答投标人提问、选择最佳承发包模式和合同计价方式等。项目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在接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管理的前提下,主要是协助业主进行合同管理、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信息管理、对监理及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管理与协调等。
二、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发展趋势
1、项目管理国际化
我国从2001年11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于包括工程监理在内的工程咨询服务行业来说,既要面对外国企业涌入中国工程服务市场的压力,又必须敢于挑战,积极投身于国际竞争中去。所以,我国的项目管理必须与国际接轨,适应国际项目管理模式。我国的企业要更多地与国外公司合作,在合作中不仅要学习其先进的管理技术,也要在实践中锻炼出一批高素质的项目管理人才,造就一批能够胜任大型项目管理业务的人才队伍。
2、工程项目管理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显
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加剧,建筑技术得到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日趋完善,作为买方的业主对建筑业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希望建筑产品的成本逐步降低,建筑产品的质量逐步提高。业主方更多地希望设计和施工紧密结合,倾向设计加施工;希望建筑业提供形成建筑产品的
全过程的服务,包括项目前期的策划和开发以及设计、施工,以至物业管理。传统的对工程某个环节的单一承包方式被越来越多的综合承包所取代。
3、工程项目专业化管理的特征显著
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工程建设领域在技术方面向专业化发展,形成建筑设计专业化和结构设计专业化,以后又逐渐形成各种工程设备设计的专业化,施工专业化的发展形成了各种施工对象的专业化、施工阶段的专业化和施工工种的专业化。由于专业化分工,导致管理工作
的复杂性,增加了业主的管理难度和强度。工程项目管理由政府或业主自行管理逐步过渡到委托工程咨询机构管理,由施工阶段委托监理发展到全过程委托或“代建制”全过程管理。
4、项目管理内容的丰富化、扩大化和多样化
由于我国以前的项目管理内容是以工程监理为主,工程咨询服务的内容过于单一和单薄。为了适应项目管理国际化的潮流,我国的项目管理内容将不断丰富和扩大,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方式也会呈现多样化发展。现在处于工程项目管理前沿研究的全生命周期工程项目管理就是内容包括项目管理策划、项目前期准备、设计准备管理、设计管理、施工准备管理、施工管理、竣工运行阶段和运营维护阶段的咨询和管理。
5、项目管理人才的高素质化
我国目前在项目管理人才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项目管理公司应具备的资质、人才及相关条件尚未明确,开展项目管理所需人才在类别、数量及其质量方面缺口很大。所以,大专院校工程管理专业的招生数量应逐步扩大,课程设置应适应项目管理的市场情况。为国内项目管理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背景,能够胜任大型工程项目管理的高素质人才。
6、工程项目管理的集成化
所谓工程项目管理的集成化就是利用项目管理的系统方法、模型、工具对工程项目相关资源进行系统整合,并达到工程项目设定的具体目标和投资效益最大化的过程。
例如,“SIPOC”工程项目管理模型将工程项目的过程简单描述为:S- 供应商(Suppliers);I- 工程项目输入(lnput);P- 工程项目的系统处理过程(Process};O- 输出(Ouput);C-客户 (Customers)。它将工程项目的利害关系者集合(Stakehoklers) 和工程项目的过程作为一个完整的整体进行研究,揭示了工程项目的系统集成是工程项目内在本质的要求。
7、精益建设与廉洁管理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新内容
目前,发达国家的建设规范正在逐渐向性能化转变。质量管理也从确保可交付实体产品的质量范畴延伸到建设产品的全面性能、功能和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服务)的质量保证,如可行性研究的质量、设计的质量以及通过资格预审等确保采购的质量、运营和维护管理的质量(如为产品增值),要求对工程管理目标的再认识、对整个建设过程的重组,各专业和各个阶段工作的协调等问题。2001年,国际咨询师联合会出版了工程咨询业的廉洁管理指南,提出了廉洁管理的原则和工程咨询公司的廉洁管理框架,包括道德规范、检查表格等可操作的管理工具。
我国近几年来工程项目管理蓬勃发展,在我国经济发展、知识创新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在全球化这个宏观环境里,应了解和研究我国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群策群力,献言献策,使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更好地朝着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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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主要任务
水利工程建设能否正常运行,取决于工程质量的优劣。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反映了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决定着企业经营效果的整体优劣,同时也可以反映出监理工作的好坏。因此,工程质量问题是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共同利益之所在。搞好工程质量控制,是有关各方共同的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参与工程建设各方所处位置不同,各自所关注的重点也有所不同,作为业主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要以质量控制为纽带,协调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三者关系,加强对设计、监理、施工的质量控制,保证工程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基本内容
工程质量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质量控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最有效方法,并贯穿于建设的全过程。为确保工程质量,业主可按以下内容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质量控制。
(1)预测建造期和使用期对质量影响的全部因素,做好建设项目决策阶段的规划。
(2)选择资质等级、经验、信誉合格的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中必须涉及质量条款并明确质量责任。
(3)做好对重大技术方案、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审定。
3.设计、监理、施工的质量控制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从决策到验收交付使用,共分为四个阶段,即:(1)工程立项阶段,(2)设计阶段,(3)施工阶段,(4)工程验收阶段。在这四个阶段中,除第一阶段和监理、施工涉及较少外,其余三个阶段无不涉及,而涉及的重要纽带之一就是质量,从设计质量、监理质量到施工质量最终凝结成工程质量。而在各阶段,业主要针对不同时期的不同重点,采取相应的质量控制手段,来最终完成对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
3.1设计的质量控制
设计工作是工程建设的基础,及时准确地提供设计图纸、处理工程重大技术问题,对保证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业主对设计的质量目标要求是:应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做到适用、合理、经济、防灾、安全。为达到这一目标,应采取以下措施对设计质量进行控制。
(1)根据项目建设要求有关批文、资料,编制出设计大纲或方案竞争文件,组织设计招标或方案竞争,评定设计方案。
(2)进行勘察、设计、科研单位的资质审查,优选勘察、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合同和按合同实施,并加强对合同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
(3)设计方案审查。控制设计质量,审查设计方案,以保证项目设计符合设计大纲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符合现行设计规范、标准,符合国情,工艺合理,技术先进,能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
(4)设计图纸的审核。设计图纸是设计工作的成果,又是施工的直接依据。所以,设计阶段质量控制最终要体现在设计图纸的审查上。初步设计图纸审核。初步设计是决定工程采取何种技术方案。审点是: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否符合总体方案的要求,是否达到项目决策阶段的质量标准。技术设计图纸审核。技术设计是初步设计技术方案的具体化。
3.2业主对监理的质量控制
项目的建设过程执行工程监理制,是现行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走向规范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并与国际上通行的项目建设管理方法接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对工程建设进行质量控制。为了能够保证项目的正确实施,以及监理单位能够有效地对实施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业主应将委托的监理工作内容具体化,并赋予监理相应权力。就质量控制而言,应委托监理以下内容:
(1)督促承建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实施。
(2)检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监控。
(3)监督承建单位严格按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重要工程要督促承建单位实施预控措施。
(4)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5)组织工程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的预验收,并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
为确保监理单位有能力履行监理合同,业主必须对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查,优选监理单位。在此基础上,业主通过对以上委托内容具体实施过程的监督控制,使监理工程师较好地履行监理委托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职责,达到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控制的目的。业主对监理的监督控制,主要通过监理工作月报和进行现场监督。
3.3业主对施工的质量控制
项目业主在开工前,应公开招标,选定与工程建设任务相适应的承包商,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业主对施工的具体质量控制主要是委托监理进行。监理依据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监理,使承包商的工程质量活动完全处在监理的控制之中,有效地开展质量控制。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问题不是监理和施工单位就能解决的,还需要业主做大量的工作。业主在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流程中主动控制影响质量的因素(包括人员、材料、机具、设备、施工顺序和方法等)。工程质量控制流程明确后,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督组织,如业主可设质量管理部门,直接负责监督监理和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并协调二者关系。
(2)抓好质量检验、落实检验方法。质量检验方法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的互检、各工序间的交接检、质检员的巡检,以及业主、监理、设计及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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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10)01-0112-02
1 前言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从古至今的成败之理,尽在其中。细节决定成败成为当今管理学的最热门的理念。随着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精耕细作将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加强管理将是保持企业竞争力的最重要的砝码。因此精细化管理的理念在市场化运作中大行其道,成为了经营管理的金钥匙。
在我国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大规模的城市建设的号角早己吹响。到处都呈现出一片沧海桑田,旧貌换新颜的热闹场景。数量多、规模大、速度快等特点实在令人叹服。但在提倡“两型社会”的今天,作为百年大计的城市建设,必须要对此进行冷静的思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低成本、高质量将成为城市建设的重中之重。城市建设具有周期长,消耗资源大,引入技术广,参与人员多等特点。根据这些特点,国内外的成功的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在建设的各个环节都做到精细化才能达到高品质的要求。
在城市建设中,一个工程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的设计,最后把设计图纸变成实物,工程的施工建设这个环节显得尤为重要。如何更好的把理念变为现实,使图纸成为实物,在施工建设过程中高效率、高质量的管理不可或缺。推进工程施工建设精细化管理是实现高要求城市建设的必然。
现在行业内大多研究的是施工单位工程建设施工的管理,因为施工单位是工程建设的直接参与者。其实在工程建设中,业主方工程建设施工管理的好坏往往对工程建设的好坏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作为一项工程的业主方,在施工建设过程中需对工程进行全面管理,对工程的进度、质量、成本有综合的把握。如何做到这一点?下面谈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方建设施工管理精细化的一些想法。
2 业主方的工程施工管理的实质
所谓业主方工程施工管理就是在工程施工过程当中,组织与工程相关的各个单位参与建设施工全过程,监督施工主体单位和监理单位各行其职,协调工程的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并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有一个总体的控制。虽然施工建设的主体是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施工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的优劣,但业主方工程施工管理则能弥补其缺陷,改善其不足,加强其力度。
3 业主方的工程施7管理常出现的问题
业主方的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常常会出现一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建设。
3.1 业主方的自身管理体制的不足
业主方在施工建设的过程中,认为自身管理对施工建设管理影响较小,业主方工程施工的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往往容易被人忽视。结果常出现自身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不足且不全,且对管理人员制定的工程任务目标、要求很不明确、不细致。常常出现管理过程中管理人纪律性不强,惰于管理,任由工程随意进展:管理水平不高,误导施工建设的开展;责任心不强,出现问题相互推卸责任等情况。造成施工过程中的阻碍不能及时排除,影响工程进度:施工过程中的疏忽不能及时发现,影响工程质量:施工过程中的错误不能及时纠正,影响工程成本等不利局面。
3.2 业主方工程建设施工的管理的不足
业主方工程施工的管理主要是对工程本身的管理,以及对工程施工直接参与单位(主要是施工单位)的管理。业主方长年管理经验的累积,会对工程建设形成一套固定的管理经验和模式。但是不同的工程其自身特点、外部环境:工程施工单位自身管理模式:业主方对施工方委托模式都有不同。因此业主方用同一管理的模式去应对不同的工程,势必会出现管理模式不适应工程的需要的情况。业主方与施工方因为相互管理上的不适应,产生矛盾,甚至会出现相互间不配合,相互抵触的现象。这样则会严重影响工程的进展。
这些问题在工程施工建设中经常发生。如果业主方在施工过程中针对这些问题,按照精细化管理的思路与方法,完善,细化管理措施,避免这些问题并不是一件很棘手的事。
4 业主方工程施工管理要做到精细化管理
与施工单位相比业主方没有直接参与具体的施工管理,他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建设的前期工作:完成工程场地的拆迁、三通一平:监督施工建设按要求完成:控制造价等工作。业主方工程施工管理精细化程度普遍不高。而现在为了适应日益激烈的竞争,施工单位管理的精细化的程度正日益加强。工程的施工建设好坏就像是木桶效应,参与施工的任何一家单位的管理跟不上去都会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因此业主方这种粗犷的管理方式显然已不适应现在高标准城市建设的需要。
根据精细化管理的特点,针对业主方在工程管理中存在的这些一些问题,业主方工程施工管理要做到精细化,必须改变态度和观念,采取强而有力的有效举措,根据工程实际细化管理。
4.1 要改变观念,端正态度,要求管理者实现从监督、控制为主的角色向服务、指导为主的角色转变。
业主方相对于施工方,其主要职能是充当管理者的角色,两者的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在态度上是作为一个管理者,当然是对施工单位趾高气昂,发号施令。这样的一个管理态度和观念很容易使施工方产生对立情绪,特别是在工程施工不顺,施工成本太高的情况下,容易使双方矛盾变得不可调和,严重挫伤施工建设的积极性,能动性。
精细化管理是要强调无微不至的服务意识。业主方的管理者在完成基本职能的同时要从根本上改变态度和转变观念,使施工单位从被管理者向被服务者的角色转变。在施工建设的过程中,监督施工质量、控制进度和成本的同时,更要积极的帮助施工单位解决问题,排除障碍,度过难关。业主方要积极的参与施工的全过程,认真听取施工单位的意见和遇到的问题,相互沟通,相互协调,及时的为施工单位排忧解难,使建设施工能够更顺利的进行。
与此同时,加强业主方管理的服务意识,还能增强施工单位的施工的积极性,使业主方作为管理者能够对工程和施工方进行更好的控制、监督和管理。
“商业教皇”布鲁诺・蒂茨说得对: “一个管理者要有明确的管理理念和对细节无限的爱”。这个理念就是服务理念,这个细节就是对被管理者无微不至的服务和指导。
4.2 业主方自身要细分组织机构中的职能和岗位,令管理体系健全,责权利明确、到位。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行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几乎所有的经济学家,管理学家,都把分工看成是工业化进程不断深化,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的重要根据。因此如
要做到精细化管理就必须要细化分工,也就是要细分内部组织机构,细化岗位职能,尤其要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岗位与岗位之间的衔接和协作。
亚当・斯密曾经分析了分工带来的三大好处
劳动者技巧和熟练程度的提高有助于生产效率的提高;
可以免除更换工作造成的时间损失:
使人的注意力倾注在单一事物上,更易在工作方法的专业化方面有所突破,更有利于工作创新。
“欲要成其事,必先利其器”。工程建设施工的复杂性使业主方工程施工管理更需要细致的分工。一项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要根据业主方的职能要求,设分内部组织机构。管现场施工的部门要细分管质量,管安全,管工程计量,管协调等专业岗位。管技术的部门可以细分分成专管现场技术处理的技术人员与设计单位衔接的技术人员等。每项工程根据它的特殊性还要特别增设特殊岗位。除此之外,还要明确部门和个人的责任以及部门与部门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协作流程,防止出现问题相互推脱,,不负责任等现象的发生。
4.3 调查研究,管理模式在大的的框架下细化,以适应不同工程建设的需要。
随着城市建设的要求日益提高,工程建设日益复杂多变。为了适应这一特点,业主方单一,固定的管理模式显然已不适应现在工程建设的需要。只有根据不同的工程特点细化管理模式,才能保证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一项工程的建设施工主要受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因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细化管理,具体如下:
(1)不同的工程,其形式、外部环境不同 每个工程项目都有不同的形式,不同的外部环境。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了工程施工的各个方面。因此在施工之前,建设方要对工程自身特点,自身要求,外部环境进行详细考察研究,对症下药,制定一个适合的管理模式。
比如大部分房建工程它是在一个固定比较封闭的区域,三通一平基本能够保证,但是房建的安全,质量的责任大。根据这一特点业主方的管理就要着重加强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的力度,专设岗位,专人专管。道路桥梁工程的施工区域比较开阔,拆迁遗留问题大,协调任务艰巨。业主方就要增设专门、对口的协调岗位,积极联系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施工单位做好协调工作,提前发现问题,提早解决问题,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还有一些技术难度大的工程,就要加强业主方的技术力量,聘请专家,衔接外界专业人才,为施工单位当好参谋。
(2)不同的施工单位,自身的管理模式不同
为了适应日益多变的市场竞争的需要,施工单位自身都有不同的管理的模式,这些管理模式各有特点,各有优劣。比如很多大型的国有施工企业,技术力量足,管理人员专业性强,但管理机构比较臃肿,模式比较复杂,施工反应慢,不灵活。在施工过程常会出现施工队伍,材料调配效率不高,管理人员跟进不积极等现象。而有些私有施工企业,资金技术力量不强,但管理机构精简,施工反应快而且灵活。按惯例,业主方在工程开工之前都会组织对施工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分析改进施工方案。与此同时,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如果对施工单位的自身管理模式也进行一次详细的评审,看看能否适应工程的需要,然后深入调研,通过商讨,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要求施工方对自身的管理进行增进和补充,这样业主方对施工方的管理在工程建设中效果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