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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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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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事业单位的隐性负债得不到有效的计量

在收付实现制下,只有在现金发生增减时才进行会计确认,因此,已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只要未进行现金结算,就无法反映到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中。以笔者单位会计核算中的项目支出为例,按支出的经济分类来划分,有些属于设备购置项目,有些属于大型工程。如果一项工程,其工程量、已完成可使用进度是在1至6月这6个月间均匀分布,但约定的付款方式是在3月底、6月底分两次支付。在当前的收付实现制下,只有在3月、6月两次付现的时候,才进行会计处理,确认经费支出。这就导致1至2月、4至5月的月度会计报表,都不能如实反映单位因这项工程而形成的、预期会导致单位经济利益流出的现时义务。

(三)行政事业单位实际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得不到有效的计量

在收付实现制下,单位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没有得到有效的区分。笔者单位作为一家行政事业单位,在购置固定资产时,无论使用的是基本支出还是项目支出的经费,也不论付款方式是财政直接支付还是财政授权支付,在账务处理上,一律在资金流出的当期计入经费支出。这种会计核算方式,使本应通过计提折旧从而分摊到固定资产存续使用期间的成本费用被一次性地计入了购置固定资产的当期,造成了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当期的支出金额大于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同时,固定资产存续使用期间,各期的支出金额小于当期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虽然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和核算中部分存在着资本性支出和权益性支出的相关概念,但在实际的会计核算中,单位资本性支出在付现的当期直接全额计入财政拨款支出,实际上是把资本性支出当做收益性支出来处理。这在导致衡量资产价值失真的同时,财政拨款支出的账面数额与实际社会资源的耗用量也发生了背离,导致收付实现制下无法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支出(实际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进行准确的计量。

(四)行政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得不到准确的反映

净资产反映了一个行政事业单位实际拥有的、可以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资源的能力,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数据指标。净资产由两部分组成:固定基金与结余。固定基金反映了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固定基金科目的会计核算总是与固定资产科目成对出现,账面金额也始终保持相等。由于收付实现制会导致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得不到有效的计量,因此,固定基金也无法被准确反映。结余反映的是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用公式表达,即为收入-支出=结余。在支出不能被准确描述的前提下,账面结余金额自然也不能作为实际情况的精确反映。作为净资产的两个组成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基金和结余,都不能被准确计量,即单位的净资产无法得到准确的反映。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的改革设想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能够有效地解决收付实现制下产生的多种问题,使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成本核算变得具有可操作性。这里笔者简要论述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引入权责发生制的具体改革方法。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要素调整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原有五个要素,分别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在今后具体改革中,建议将“支出”要素调整为“支出与费用”要素,以便符合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处理要求。“支出与费用”要素分为“经费支出”和“摊销费用”两方面。其中“经费支出”与原有“支出”要素的区别在于其将支出又分为资本性支出和权益性支出两方面;“摊销费用”用来反映单位固定资产和存货的折旧和领用摊销。改革后的“支出与费用”要素既有利于进行传统的收支预算管理,又能够进行有效的成本核算管理。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调整

1.资产类科目调整

首先,“固定资产”科目下设两个子科目:“原值”、“累计折旧”,用于核算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实际价值。其次,设立“应收款”科目,用于核算采取权责发制带来的应收事项。原“暂付款”科目专门用来核算涉及货币资金流出的挂账事项。

2.负债类科目调整

应在负债类科目中设“应付款”科目,用于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带来的应付事项。原“暂存款”科目专门用来核算涉及货币资金流入的挂账事项。

3.净资产类科目调整

首先,设立“存货基余”科目,用于核算行政事业单位的存货所形成的净资产。其次,设立“固定基金”科目与“固定资产”科目相对应,下设三个子科目:“原值”、“累计折旧”和“损失”,用于核算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净资产。第三,设立“当年可用经费”科目,用于核算行政事业单位当年可用资金形成的净资产,年末结转至结余,属于过渡科目。

4.收入类科目调整

在“拨入经费”科目下设两个子科目:“拨入资本性支出经费”和“拨入权益性支出经费”,用于将资本性支出与权益性支出分开核算。在“拨入资本性支出经费”和“拨入权益性支出经费”下各自设立两个子科目“拨入基本支出经费”和“拨入项目支出经费”,“拨入基本支出经费”和“拨入项目支出经费”的下级科目与现行会计制度下的下级科目相同。

5.支出与费用类科目调整

首先,在一级科目“经费支出”科目下设立两个子科目:“资本性支出”和“权益性支出”,用于将资本性支出与权益性支出分开核算。在“资本性支出”和“权益性支出”下各自设立两个子科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资本性支出—基本支出”科目下设两个子科目:“存货购买”和“固定资产购置”。“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科目下设子科目“固定资产购置”。“权益性支出—基本支出”和“权益性支出—项目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置明细科目,即与现行会计制度下的子科目大体相同。其次,另设一级科目“摊销费用”。“摊销费用”科目下设立两个子科目:“固定资产折旧摊销”和“存货领用摊销”。“固定资产折旧摊销”和“存货领用摊销”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置明细科目。经费支出类科目,最终结转至结余科目;摊销费用类科目,最终结转至基金类科目。

(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方式调整

1.经济业务与实际付款分属

不同会计期间的会计核算以支出业务为例,当经济业务发生时:借记“经费支出”,贷记“应付款”,具体明细科目省略。当支付对应款项时:借记“应付款”,贷记货币资金类科目。

2.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

固定资产购置时:借记“资本性支出—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固定资产购置”,贷记货币资金类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原值”,贷记“固定基金—原值”。固定资产无偿拨入或盘盈等情况时:借记“固定资产—原值”,贷记“固定基金—原值”。固定资产存续使用期间:计提折旧,将购置费用平均摊销到各期间内,不留残值。借记“摊销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贷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当期期末,结转费用至净资产时,借记“固定基金—累计折旧”,贷记“摊销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摊销”。固定资产正常到期处置时:固定资产处置所得计入处置当期的其他收入。当期收支结转后,期末进行固定资产处置操作。借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贷记“固定资产—原值”,表示资产的注销;同时借记“固定基金—原值”,贷记“固定基金—累计折旧”表示行政事业单位对该资产的占有权同时消灭。

3.存货的会计核算

存货购置时借记“资本性支出—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存货购买”,贷记货币资金类科目。同时借记“存货”,贷记“存货基金”。存货领用时借记“摊销费用—存货领用摊销”,贷记“存货”;领用期间期末结转收支时结转至“存货基金”,借记“存货基金”,贷记“摊销费用—存货领用摊销”。

4.月末和年末结转

月末结转时,应将“摊销费用”结转至基金类科目;“经费支出”结转至“当年可用资金”科目。例如:“摊销费用—存货领用摊销”转入“存货基金”科目;“摊销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转入“固定基金—累计折旧”科目。“经费支出—资本性支出”、“经费支出—权益性支出”转入“当年可用资金—资本性支出”、“当年可用资金—权益性支出”。年末结转时,应将“当年可用资金”结转至“结余”科目。例如:“当年可用资金—资本性支出”、“当年可用资金—权益性支出”转入“结余—资本性支出”、“结余—权益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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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2004年5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的财建〔2004〕119号文件,要求煤矿从产煤实际投入成本中提取一部分用于煤炭生产安全的费用,作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设备的投入。按照规定费用性支出直接冲减安全费余额,形成资产的,在转资时一次性提足折旧。企业固定资产有两个判断标准:(1)是指为了生产经营而持有的,预计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工具器具等。(2)是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但单位价值在2000(不含2000元)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列为固定资产。不符合上述两条标准的物品,为低值晚耗品。根据这一规定,企业只要具备其中的一个条件,便可确认为固定资产。如:购买灭火器,消防设备,劳动用品等都有它的使用期和价值所在。企业在确认固定资产时,一次性全额计提折旧,同时冲减安全费余额。

形成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方式举例:

(1)动用安全储备购置安全设备等固定资产 ,价值120 000元。借: 固定资产 120 000,贷:银行存款120 000。(2)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长期应付款,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借:长期应付款 120 000,贷:累计折旧 120 000。

2、2008年11月,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又对安全生产费的处理做出了的规定,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所有者权益中的“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不再从成本中列支,而是做为利润分配的一种形式。企业在确认固定资产时,同时进行利润分配,而固定资产折旧分期计提计入费用。

形成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方式举例:

(1)动用安全储备购置安全设备等固定资产,价值120 000元。借:固定资产120 000,贷:银行存款120 000。(2)同时,按照安全生产费用实际使用的金额在所有者权益内部进行结转,结转金额以“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科目余额冲减至零为限。借:盈余公积-专项储备120 000,贷:利润分配-提取专项储备120 000。(3)每月计提折旧(假设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残值为0,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 1 000,贷:累计折旧1 000。

3、2009年6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则对安全生产费会计处理做出了最新的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专项储备”科目。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形成资产的账务处理方式举例:

动用安全储备购置安全设备等固定资产,价款120 000元,进项税额20 400元。(2009年开始进项税可以抵扣)。借:在建工程12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 400,贷:银行存款140 400。(2)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借:固定资产 120 000,贷:在建工程 120 000。(3)根据固定资产成本冲减原则作为储备资金备用,并确定相同金额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借:专项储备 120 000,贷:累计折旧 120 000。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只有企业实际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合理的支出才能准予税前扣除。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虽然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合理,但并未实际发生支出。企业在处理税务事项时,应进行纳税调整处理。通常的做法是,将本年度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对于费用性支出,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对于资本性支出,要按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计算各年度应计提的折旧额,分年度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二、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费资本性支出核算分析

通过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安全生产费资本性支出形成固定资产的核算经过了一个变化过程:

1、2004年旧规定中形成固定资产时,折旧费用一次冲减“长期应付款”,导致企业资产被严重低估,不符合配比原则,形成了账外实物尚存,账面净值为0,账实不符。

2、2008年新准则要求形成固定资产时,在所有者权益内部进行结转,按固定资产正常核算方式,每月计提折旧,记入成本当期费用。

3、2009年6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则对安全生产费会计处理做出了最新的规定,,新规定中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形成固定资产时冲减专项储备,一次性全额计提折旧,在资产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首先是导致企业资产被严重低估,不符合配比原则,形成了账外实物尚存,账面净值为0,造成账实不符,会计信息失真。其次是不利于资产实物管理,增加了资产风险。再次是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在税法规定的折旧期限内每年进行纳税调整。最后是资产类科目“累计折旧”与权益类科目“专项储备”波动过大,导致报表不能反映企业实际状况。

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费资本性支出核算的改进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对于资本性支出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分期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并不改变其本身的实物形态,而是根据其磨损程度,逐步地将其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其价值转移部分回收后形成折旧基金。因此固定资产价值回收是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分期进行的。分期计提折旧能真实反映企业资产价值,账实相符;符合固定资产价值转移理论;与税法理论及要求保持一致,减少纳税调增业务;还可避免报表数据波动过大。改进后形成资产的账务处理方式举例:按固定资产正常核算方式,每月计提折旧(假设固定资产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残值为0,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借:制造费用 1 000,贷:累计折旧1 000,借:专项储备 1 000,贷:累计折旧 1 00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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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本性支出、折旧以及资产更新周期的一般情况

企业的资本性支出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为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而购置新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可称之为追加支出;另一种是为了维系现有生产规模、生产条件,将已经达到经济寿命年限的资产进行更换而发生的支出,可称之为更新支出。在进行资本性支出预测时,通常按上述两种形式进行预测。

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作为一种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收益法中通常应参照企业实际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预测,并应区分存量资产、更新支出以及追加投资三种情况分别预测。

按照经济寿命年限的经济理论,当某一资产达到经济寿命年限时,继续使用的经济效益会小于将其进行更新而产生的经济效益,继续使用将不再经济。基于这种理论,在运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时,应考虑在某项资产经济寿命年限结束时,对其进行更新。但由于实务操作中,资产的折旧年限通常与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存在差异,资产的更新可能发生在明确的预测期内,也可能发生在永续期,通常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三、目前在实务操作中主要采用的几种预测方法及存在的问题

方法一:根据历史平均年折旧额占资产原值的比例测算综合折旧率,按上年固定资产原值某一比例分年预测资本性支出,按资产原值与当年资本性支出之和乘以综合折旧率作为当年的折旧额。永续期资本性支出按明确预测期末资产原值的某一比例计算。这种方法计算较为简便,容易操作。但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 明确预测期内折旧计算不够准确,对资产在预测期内存在的停提折旧的情况考虑不够全面。

2. 资本性支出按比例计算,没有区分资本性支出的性质,容易把更新支出与追加支出相混淆,无法全面考虑资本性支出对企业收益规模的影响。同时企业资本性支出水平的年均差异较大,很难得出一个合理的比例用以计算平均的资本性支出。

3. 没有考虑企业存量资产达到经济寿命年限后更新支出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方法二: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更新、扩建计划分别计算预测期内更新性支出与追加支出,并逐项计算各项资产在预测期内产生的折旧,折旧提足后,不再计算该项资产的折旧。永续期折旧与资本性支出相同,且等于明确预测期最后一年折旧额。这种方法较前一种方法相比,明确了资本性支出的性质,考虑了预测期内逾龄资产停提折旧对预测期内现金流量的影响,在方法上有所改进。但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 预测期内更新支出系企业提供,可能存在与成本法中考虑的经济寿命年限不一致的情况,与成本法中通过经济寿命年限计算出的成新率以及评估值相矛盾。

2. 由于永续期内的折旧与资本性支出是一种年金化的表现形式,意味着永续期内每年都按预测的这个金额进行折旧和支出。方法二中永续期内的折旧与明确预测期最后一年折旧额相同,仅仅在资产的折旧年限与经济寿命年限相同、且资产更新金额与原始购置金额相同的情况下成立,而这种情况往往只是个例,大部分资产的折旧年限与经济寿命年限存在一定差异,因此这样预测永续期的折旧往往与实际情况不符。

3. 方法二中永续期资本性支出与折旧相同,是基于固定资产投资一般通过折旧回收的理论,但由于存在时间价值,在计算成等效年金时,这两个数字往往有较大差异。例如:某项资产账面原值100万元,在明确预测期末需要进行更新,更新金额与账面原值相同,更新周期即经济寿命年限与折旧年限相同,均为5年,不考虑残值因素,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则永续期内年折旧额为100/5=20万元。而更新支出为5年一次,需要进行年金化处理,假设折现率为10%,则年更新支出A=100/(P/A,10%,5)=100×10%/[1-(1+10%)]-5=26.38万元,显然与永续期内折旧不同。因此永续期内的折旧与资本性支出需要通过等效年金换算,不能简单认为永续期内折旧与资本性支出相同。

方法三:明确预测期内折旧与资本性支出的预测与方法二相同,逐项预测资产折旧及资本性支出。在预测永续期内折旧与资本性支出时,将企业资产按房产、设备、土地等分为几个类别,把多项资产汇总模拟成简单的几项资产,分别计算其平均的经济寿命年限、平均折旧年限以及预测期末至首次更新时点的平均年限,再将永续期的折旧及资本性支出按其分布规律折算成等效年金。这种方法在解决永续期折旧及资本性支出的问题上提供了一种较好的思路,但在计算平均经济寿命年限、平均折旧年限等参数的过程中,需要先对资产合理分类并进行加权平均。如果同一类资产的折旧年限或经济寿命年限跨度较大的时候,会产生较大误差。如果按照折旧年限或经济寿命年限进行分类,往往会加大计算难度。

四、不同方法下折旧及资本性支出预测对比的案例分析

案例:某企业拥有的设备A,账面原值120万元,评估原值150万,折旧年限10年,经济寿命12年,截至评估基准日已使用2年。设备B,账面原值100万元,评估原值80万元,折旧年限与经济寿命年限相同,均为10年,截至评估基准日已使用3年。设备C,账面原值200万元,评估原值250万元,折旧年限与经济寿命年限相同,均为8年,已使用5年。企业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残值率均为0,企业所得税率为25%。评估师给出的明确预测期为5年,折现率为10%,现金流期末流入,企业提供的预测期内年末追加投资为年初固定资产原值的5%,新增资产折旧年限与经济寿命年限均为10年。假设资产在每次更新时,更新金额为基准日评估原值,永续期内不再进行追加投资。

方法一:按照案例给出的数据,评估基准日资产账面原值=原值A+原值B+原值C=120+100+200=420万元。年折旧额=120/10+100/10+200/8=47万元,综合折旧率=47/420=11.19%。本年折旧=当年期初原值×综合折旧率。

方法二:按照方法二计算,设备C在第3年末折旧到期,从第四年开始不再计算折旧。永续期折旧、资本性支出与第5年相同。

方法三:预测期内折旧及资本性支出与方法二相同,在永续期内将A、B、C及新增资产汇总为一项资产M,资产M在第5年末表现的经济特征。

其中账面净值与评估净值均为资产模拟使用至第5年末,根据使用年限与折旧年限、寿命年限模拟计算得出。

平均折旧年限=(120×10+10010+200×8+116.04×10)/(120+100+200+116.04)=9.25年,即按照资产账面原值对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加权平均得出。

同理,根据评估原值对平均经济寿命年限进行加权平均,得出资产M的平均寿命年限为9.66年。

账面综合成新率=账面净值÷账面原值×100%=2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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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项资金提取时的会计处理

企业按《通知》规定标准计提维简费时,借记“制造费用――提取维简费用”科目(即:实际产量×提取标准),如果矿井建筑物固定资产折旧未提足,则按提取的维简费中吨煤2.50元井巷费部分作为矿井建筑物资产的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将其余部分作为维简费,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维简费”科目。如果矿井建筑物固定资产折旧已提足,则提取的维简费全数记入“长期应付款――应付维简费”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提取安全费用时,借记“制造费用――提取安全费用”科目(即:实际产量×提取标准),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安全费用”科目。

(二)两项资金使用时的会计处理

对煤矿维简费的会计处理大多数煤炭生产企业仍按以前国家所发有关维简费的规定和办法执行,即将维简费的费用性支出直接在计提的维简费中核销,将维简费的资本性支出按固定资产实际价值增加资产的同时,冲减维简费并增加资本公积,该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间仍然按月计提折旧费用并计入生产成本。

对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是按照2004年5月28日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以下简称《解答四》)规定:煤炭企业于未来期间使用已提取的安全费用时,在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时,直接冲减长期应付款;如能确定有关支出最终将形成固定资产的,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按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该项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二、目前两项资金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通知》规定:煤矿维简费的使用范围是①矿井(露天)开拓延深工程;②矿井(露天)技术改造;③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④矿区生产补充勘探;⑤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⑥大型煤矿一次拆迁民房50户以上的费用和中小煤矿采动范围的搬迁赔偿;⑦矿井新技术的推广;⑧小型矿井的改造联合工程。

煤炭生产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是①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②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③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④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⑤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⑥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⑦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⑧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⑨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⑩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由上述开支项目可以看出:维简费和安全费用的使用既有费用性支出也有资本性支出。会计实务中,两项资金无论从提取的途径还是使用的范围,其性质基本相同,会计处理可比照进行。但表现出的问题是:

(一)按照《通知》的支出范围,维简费可用于矿井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零星购置等,将这部分资本性支出比照安全费用进行会计处理,按《解答四》规定可在增加固定资产的同时,按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计提折旧费用,由提取的维简费一次核销,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维简费”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该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从煤炭企业实际情况来看,每年新增固定资产中都有一定比例是用维简费形成的,这部分资产若比照安全费用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折旧的会计处理,势必会造成企业同时增加的相同类资产因资金来源不同而折旧方法不一致,其账面价值也不同的情况,不但给企业的资产管理带来不便,也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正确计量各会计要素及相关信息的要求。

(二)若用维简费形成的固定资产仍延用过去煤炭企业会计处理的做法,按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冲减维简费并增加资本公积,该固定资产在以后使用期间仍然按月计提折旧费用并计入生产成本,则导致一项支出两次计入成本,资本公积成为从成本中提取,有背资本公积项目的实质意义。在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之后,该项资本公积如何使用尚未明确。

(三)按《通知》规定,煤矿维简费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要按标准提取,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在负债类科目。当企业使用结余时负债科目为贷方余额;当企业使用透支时,负债科目为借方余额。

这种账务处理方式存在以下弊端:一是给人为调解利润创造条件。煤炭企业实际工作中,维简费、安全费用与煤炭生产成本的一些日常开支项目很难加以区分,企业为了利润的需要会将应在维简费和安全费用列支的成本项目直接在日常成本中开支,使两项资金结余在负债科目反映;相反,企业也会将本应在生产成本中的开支转入维简费、安全费用列支,甚至使维简费和安全费用的负债科目余额出现借方倒挂。二是不能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财务信息。由于上述账务处理势必出现大量的负债体现在报表中,或者本应计入成本费用而在负债的借方挂账,这样会改变企业真实的相关财务指标,如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等。三是给调解税负创造条件。如果企业当年利润较高,企业即可以通过将应有维简费和安全费用列支的费用支出列入当期成本费用,从而达到减少纳税基数的目的。

三、如何理解《通知》和《解答四》规定,对煤矿维简费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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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会计原理上来讲,如果这些支出能够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增加服务潜能、改善产品品质或者降低产品成本的,都应作为资本性支出;如果这些支出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只涉及当期,或者是为了使固定资产维持正常的使用效率的,都应作为收益性支出处理。当然在实际处理过程中,还可以看金额大小灵活处理,如果有些支出从性质上讲属于资本性支出,但是由于金额不大,如将其作为收益性支出对报表使用者的决策并没有什么大的影响,在实务中,一般企业会从成本、效益及重要性原则出发,将这些小金额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统一作为收益性支出处理。

二、固定资产的维修与改良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损坏。为了额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更好地发挥固定资产应有的使用效能,企业必须有计划地及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和修理。

根据维修范围的大小和维修时间间隔的长度,固定资产的维修可以分为一般性维修即日常维修和大修理。一般性维修是为了维护和保持固定资产正常工作状态所进行的经常性维修工作,即我们说的中小维修,具有范围小、费用支出少、次数多、间隔期和维修期较短等特点,例如排除临时性故障、更换部分主要部件和配件、对及其设备进行拆卸和清洗等。一般性维修的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计入企业当期的费用。

固定资产的大维修是指固定资产经过一定的时期后,为了恢复其原有的生产效率,对其主要组成部分或较多的零件进行更新或修理,维修的范围通常比较大,维修费用比较高,维修间隔和维修期较长,像企业房屋和建筑物的全面返修、及其设备的全部拆修等。这种大修理在企业中发生的次数一般比较少,是非经常性的维修。由于大修理的金额用处比较大且收益期不仅限于当期,因此大修理的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大维修,大修理的费用可以采取预提或待摊的方式。如果采用预提方式核算,则应当在两次大修理间隔期内均衡地预提预计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并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实际发生大修理时再冲减相应的预提费用;如采用待摊方式核算,则企业应当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先计入“待摊费用”这一资产类账户,然后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摊销,计入相应的成本或费用类账户。

预提费用是个负债类账户,在采用预提方式进行大修理核算时,由于事先并不知道今后大修理的世界之初金额,预提的金额只能是个估计数字,因此可能与实际发生的支出不符,如果预提金额小于实际支出金额,则少提部分应在实际支出时计入有关成本费用账户,如果预提金额大于实际支出金额,则多余部分可以将冲减有关成本费用账户。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是对固定资产的更新改进支出,,例如以质量或性能较好的新资产来代替部分旧资产,这种改良可以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提高服务潜能,收益期包含整个使用年限,因此改良支出应作为资本性支出。对改良支出的核算,会计上有三种处理方法:第一种是替换法,即将被改良的旧资产的成本及累计折旧账户都冲销掉,然后记录新的资产的成本;第二种是增加账面价值法,即将改良支出增加到原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去,被改良资产的累计折旧不变;第三种是冲减累计折旧法,即将改良支出计入被改良资产的累计折旧的贷方进行减冲,以达到实际上延长折旧年限的目的。

三、固定资产减值

虽然会计上强调遵循砾石成本计量基础,但是由于历史成本的局限性,处于谨慎的角度考虑会计上对资产的评价有时会在历史成本的基础上做一些修订,例如对存货的评价采取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如果存货的价值发生跌损,小于原来账上的成本时,企业就要确认相应的饿存货跌价损失。那么作为企业一项重要资产的固定资产会不会发生价值上的跌损呢?如果会,又该如何处理呢?这正是固定资产减值会计要重视与讨论的内容。

由于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生产资料,它不像存货那样是以出售为目的的,因此固定资产的成本一到那入账,除了计提折旧,一般不必经常考虑市价变动对其价值的影响,固定资产账户一般仍然维持其原来的历史成本不变。但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实际上会出现一些迹象表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有无法收回的可能,例如,固定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或者固定资产的经济环境、使用状况发生重大的变动等。因此,企业应在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判断其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企业的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企业应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企业就应当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根据我国资产减值准则,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而且只要两者中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站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个发生减值。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可按照公平交易中的销售协议价格或者按照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来确定,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限制,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固定资产建筑准备”账户是“固定资产”账户的抵减账户,确认了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后,未来会计期间该项资产的折旧应当做出相应的调整,即按照新的账面价值计提折旧。要注意的是,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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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性支出不同于成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由各受益年度的营业收入分摊负担,成本性支出全部由当年营业收入补偿。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成本性支出,是为了正确反映资产的价值和正确计算各年损益。如把资本性支出作为收益性支出,结果是少计了资产价值,多计了当年费用,虚减当年利润;反之,则多计了资产价值,少计了当年费用,虚增当年利润。在实际工作中,为了简化会计处理,有时把小于一定金额的资本性支出,也作为成本性支出处理。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原则要求在会计核算中首先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加以区分,然后将收益性支出计入费用账户,作为当期损益列入损益表;将资本性支出计入资产账户,作为资产列入资产负债表。前者称为支出费用化;后者叫做支出资本化。资本化的支出随着每期对资产的耗费,按照受益原则和耗费比例通过转移、折旧和摊销等方法,逐渐转化为费用。

一、资本性支出财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分析,各企业以多计资本性支出、少计费用性支出,进而虚增资产及利润的情况居多,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

1.固定资产分类不清

固定资产需分类的情况主要发生在大中型项目投资,如井巷勘探开发等,分类不清容易导致将部分低价值、低寿命的生产及非生产辅助设备合并计入单项大额固定资产,延长折旧年限,导致后续资本性支出及费用性支出计量有误。

2.将不合适的借款费用进行资本化

(1)外因:企业因业绩考核压力存在人为调节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的情况

长期以来,我国国有企业为了确保国家宏观利益的实现,采取了与集权式控制结构相对应的业绩考核激励机制,相对落后的机制一直成为国企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之一。而反映在资本性支出问题上,各企业为了完成计划任务和利润考核指标,存在调节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的主观意愿,同时也具备操控财务部门进而实现意愿的能力。事实上,部分企业在日常项目投资活动中确实存在因业绩考核压力人为调节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的情况,其中,又以多计资本性支出、少计费用性支出情况为多。

(2)内因:部分企业财务部门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偏差导致对资本性支出计量有误

新准则坚持原则导向,执行中需要财务人员根据准则规定做出职业判断。在实际执行中,部分企业在一些需要较多职业判断的事项上,对会计准则理解方面存在一定的偏差,从而导致对资本性支出计量有误。比如:对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大修理支出和一般修理支出划分与计量;对矿山企业,三量平衡所要求的工作同时存在,井下掘进作业等工程与当前生产作业关联度较高,对矿区权益中勘探支出、开发支出与生产支出的划分与计量等。

3.内因:部分企业在项目投资管理上的薄弱影响会计信息

部分企业在项目投资管理上较为薄弱,缺乏预算、立项、概算、验收、决算、事后监督评价等最基本的项目投资管理基础工作,而项目投资管理又和企业日常生产相近或紧密相关,在准确判断资本性支出方面确有困难,最终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等。

二、解决资本性支出的财务核算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1.针对业绩考核压力导致人为调节情况,加强预算及审计监督环节。

(1)预算方面,建议加强项目投资预算的编制管理,项目主管部门或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项目投资基本程序,做好项目勘察、设计、论证分析等前期工作;加强对项目投资预算执行进度的管理,及时分析、跟踪和通报有关情况,掌握预算执行动态,把强化预算执行进度管理经常化、制度化。

(2)审计监督方面,建议加大审计监督的力度,各企业结合正在推进的工程项目审计工作,加大力度全面推进,充分利用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手段,厘清界限、划定标准;加强会计检查的力度,同时可与年审中介机构协商予以更大关注。

2.对于新准则理解上存在的偏差及项目投资管理薄弱,可以通过培训等手段对企业进行辅导,使员工掌握相关的知识,在业务上做得更好。

(1)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执行力,从制度设计与执行等方面提高企业的项目投资管理水平,切实完善资本性支出管理相关流程;

(2) 结合实际问题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并结合内审、外审等事后监督评价等环节,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财务水平,加强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中资本性支出的理解及实务操作能力;

(3)在制度尚未完善的过渡期,建议企业加强项目投资的备案制,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的事后审计、审核,促进企业在项目投资管理及财务核算上的改进与提高。

三、企业管理与核算中的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涉及工程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研发项目、勘查项目、项目,其中工程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共性较强,合并体现在“工程类项目”部分,研发项目、勘查项目由于自身行业特色较强,独立体现。

对公司而言,由于授权管理等原因,并非所有的项目均会完整履行上述预算、项目建议、可研分析等流程,但是所有的项目投资均会履行项目管理流程。从作用而言,项目管理是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项目管理的准确和科学性,对项目投资具有极大的影响;项目管理体系是否先进、以及其业务和技术水平的高低,都直接影响到项目投资的质量和经济效益,它在保障项目投资的顺利进行、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等方面,均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以下主要就研发项目的管理进行分析:

研发项目按项目来源分为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和自主研发项目三类。纵向科研项目是指各单位承接的国家、省(部)、市(厅)政府、社团和行业管理部门等的各类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是指各单位承接的各类(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等项目;自主研发项目是指各单位以自有资金投入设立的科研项目。

纵向科研项目除满足下列内部控制标准外,还需要执行国家、省(部)、市(厅)政府、社团和行业管理部门针对科研项目的相关管理办法。

1.立项管理

包括项目建议书的编制与审核、决策环节的控制。此流程系项目投资的前置流程,侧重点在于通过合规、科学的方式对项目进行初步建议,与本文所述资本性支出无直接联系。

2.组织实施管理

包括项目团队管理、进度、经费管理等环节的控制。其中,与公司资本化控制相关的控制点主要为编制项目进度计划、检查项目进度和控制经费环节。

3.项目验收

(1)项目验收包括结题验收、档案管理、后评价等环节控制。其中,与公司资本化控制相关的控制点主要为组织鉴定及验收环节。对研发项目而言,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开发过程中仅为暂时资本化,只有通过本阶段的鉴定及验收,才能合理判断研发是否成功,开发支出应资本化还是一次性进损益。设计与审查包括合作单位选择、方案设计、审查、确定、合同订立与生效等环节的控制。其中,与公司资本化控制相关的控制点主要为编制及审核设计方案、编制项目概预算环节。实施与监督包括项目团队管理、进度、质量、效果、经费使用等管理环节的监理与控制。其中,与公司资本化控制相关的控制点主要为编制项目进度计划、项目变更、检查项目进度和项目资金控制环节。

(2)验收与成果管理。验收与成果管理包括项目成果编制、审查与资料核实等环节的控制。其中,与公司资本化控制相关的控制点主要为编制项目成果报告、编制项目决算环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规定,矿区权益中勘探支出的资本化采用成果法,即勘查过程中,矿区权益的前期取得支出及勘探支出均为暂时资本化,只有待本流程项目成果形成以后,才能最终资本化;如果不能形成项目成果,前期暂时资本化金额,将一次性列入损益。

四、总结

综合上述,企业在资本性支出方面由于业绩考核压力、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理解偏差及企业工程管理薄弱等原因,造成日常项目投资活动在财务核算及工程管理上均有不足,最终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且多表现在多计资本性支出及当期营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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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即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责权发生制原则、配比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和重要性原则。但在实际工作中一部分医疗单位却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

问题之一违反客观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又称真实性原则,是指要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资料可靠,这是会计核算工作和会计信息的基本质量要求。一部分医疗单位在项目记录完整性方面存在瑕疵。例如:固定资产只记录其金额及使用科室,但具体的固定资产的型号,使用年限等记录不全面。特别是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基本上没有记录,多数单位不给予重视。首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求固定资产在清理报废时,国家拨付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在限额以上的要求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家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报废。而自有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限额以上的则只需主管部门审批,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即可。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记录的准确性直接决定了其报废审批程序。在固定资产报废时单位的伸缩性极大。有的单位固定资产一直不予报废,只增不减,至使帐实严重不符。另有一部分单位随意进行固定资产报废,导致国有资产在管理方面形成巨大漏洞,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问题之二即违反一贯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又称一致性原则,指同一单位在不同会计期间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随意变动。一贯性原则强调的是同一企业不同会计期间会计信息相互比较。但在卫生单位中,因无需纳税,所以缺乏相关部门的监督。为了人为粉饰财务报告,会计人员任意改变会计处理方法,滥用会计政策任意调节利润。例如:在正常情况下固定资产应按月并按实际在册的固定资产的实际金额计提折旧。在实际工作中有一部分医疗单位则当月为了提高利润则不提折旧,或连续几个月不计提折旧。当某段时期为了降低利润则一次或连续任意数额计提折旧。此情况导致同一单位在不同会计期间的信息无法比较,给单位的决策带来了很大的不准确性。

问题之三即违反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是以收付应属期间为标准,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处理方法。部分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应分期计入费用的项目未分期计入,而一次性计入某一期间费用当中。而部分单位时常会应分期计入费用的项目却一次性计入成本中,导致会计利润核算不能反应单位正常的运营状况。同时也违反配比性原则,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不能相互配比。如此会使单位决策者无法做出正确判断。

问题之四违反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正常情况下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属于资本性支出,而非收益性支出。消耗材料属于费用性支出。但部分单位在固定资产验收时未列入“固定资产”,而列入了“其他材料”科目。例如:购入了一台大型设备价值500000元。正确的方法是验收为固定资产。正确的帐务处理是:借记“专用基金――一般修购基金”500000元,贷记“银行存款”500000元,同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但部分单位验收时即出现错误,将其错误的记为其他材料。出现错误的帐务处理方式,即借记:“医疗支出”500000元,贷记:“其他材料”500000元。将此项本应属于资本性的支出一次性记入了费用中。如此方法导致单位的支出极不准确,单位的正常的运营状况不得而知,决策者无法进行正确决策。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更是无法正常进行,单位固定资产帐实无法相符。

另外,部分医疗单位的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和材料的划分不清。

低值易耗品是指低值和易耗品的统称,它与固定资产不同,固定资产要具备价值高,使用年限长两个条件。低值易耗品可以具备其中一个条件,也可以两个条件都不具备。医院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较低,容易损耗,其价值不是一次转化为费用的物品。例如:单位价值不高的床垫,价值不高的桌椅等。

固定资产是指凡是医院拥有的,为了满足医疗活动需要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以及单位价值在规定金额以上的(单价在800元以上的专业设备和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以及图书资料),并在使用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质资料。例如:救护车、B超机、CT机及X光机等。其中固定资产可以分为房屋建筑物类、专业设备类、一般设备类、图书类和其他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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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作为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的一部分,应按照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进行。由于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建立在主体非经营性活动基本不核算成本基础之上的,所以有些会计原则与核算成本的要求产生了冲突。为了保证教育成本核算的质量,高等学校在遵循现行会计准则规定的大部分会计原则基础上,还须遵循以下会计原则:

一、权责发生制原则

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对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从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高等学校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同时存在着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两种处理原则,对预算资金的收支处理按照收付实现制处理,对经营活动收入和支出的处理按权责发生制进行。那么什么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呢?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主编的《会计》(2005)一书中对权责发生制的界定:“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权责发生制是依据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两个基本前提来正确划分不同会计期间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归属,并运用一些诸如应收、应付、预提、待摊等项目来记录由此形成的资产和负债等会计要素。

收付实现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处理经济业务,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计算本期盈亏的会计处理基础。在现金收付的基础上,凡在本期实际以现款付出的费用,不论其是否在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均应作为本期应计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的现款收入,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应计的收入处理;反之,凡本期还没有以现款收到的收入和没有用现款支付的费用,即使它归属于本期,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企业经营活动不是一次而是多次,而其损益的记录又要分期进行,每期的损益计算理应反映所有属于本期的真实经营业绩,收付实现制显然不能完全做到这一点。因此,权责发生制能更加准确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高等学校之所以采用收付实现制是因为有这样的一个假设:高等学校会计核算要反映和监督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分配领域里国家预算资金的运动,以本期实际收到和实际支出的资金作为核算的数据,准确地反映报告期的预算经费收支情况,以检查国家预算中有关教育经费的执行情况及其结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收付实现制并没有准确反映学校的收支情况,导致账面的资产和负债与实际不符。例如高等学校学生欠缴的学费不在账面反映。目前学生欠费额相当大,少计了学校资产。另外,固定资产一次性全部计入支出,导致当期支出数额庞大,并且固定资产只核算账面原值,不计提折旧,同时通过固定基金核算的固定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的价值,通过提取修购基金来维持固定资产的再生产,使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严重脱节。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实际经济交易与流转发生背离的情况非常普遍,以信用为基础的现代结算方式种类繁多,各种应收未收、应付未付、预提和待摊的交易与经济事项和现金流转的背离程度相当大。要准确反映和核算高等学校的教育成本,采用企业成本核算中普遍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成为一种必然。采用权责发生制是高等学校进行教育成本核算、收支配比的需要。它不仅有助于进行正确核算教育成本,而且能如实反映高等学校在教育经济活动中的权利和责任。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房屋、图书等,在一定时期内均为一次性投入,是投入在先,使用在后。对这些固定资产通过“累计折旧”会计科目来核算。这样才能真实反映学校固定资产的净值。另外,对银行贷款利息的偿还和欠发工资等这类负债,在收付实现制下只在偿还时才计入账簿,低估了财务风险,而在权责发生制下每月都要计入账簿,可以全面反映高等学校的债务状况和各期教育成本水平。

二、收益成本配合原则

收益成本配合原则又称配比原则,它要求费用与其相关收益相匹配,即将某一会计期间的费用或归集于某些对象上的费用与有关的收入或产出相匹配、相比较。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或产出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配比原则是根据收入或产出和费用的内在联系,要求将一定时期的收入或产出与为取得收入或产出所发生的费用在同一期间进行确认和计量。

收益成本配合原则作为会计要素的确认要求,用于利润确定。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会带来一定的收入,也必然要发生相应的费用。有利得必有所费,所费是为了所得,两者是对立的统一,利润正是所得比较所费的结果。收益成本配合原则的依据是受益原则,即谁受益,费用归谁负担。受益原则承认得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并非所有费用与收入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须按照收益成本配合原则区分有因果联系的直接成本费用和没有直接联系的间接成本费用。直接费用与收入进行直接配比来确定本期损益;间接费用则通过判断而采用适当合理的标准,首先在各个产品和各期收入之间进行分摊,然后用收入成本配合来确定损益。

在实际工作中收益成本配合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合,将收入或产出与其对应的成本相配比;二是时间配合,将一定时期的收入或产出与同时期的成本费用相配合。例如为培养教育学专业学生所发生的支出不能计入外语专业学生的培养成本中去,把与培养学生无关的费用,在计算成本时剔除。本学期购买的教学用品支出不能计入下学期中去。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一般原则第十七条规定:“有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其经营支出与相关的收入应当配比”,并没有对高等学校进行成本核算必须遵循收益成本配合原则进行规定。但是在核算教育成本时采用这一核算原则,能够准确分析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准确计算出一个时期或某一项教育产品成本。高等学校各项成本的计量必须在确定成本对象之后合理、准确地应用收益成本配合原则,将教育的费用与教育的收益相配合、将科研的费用与新知识的产出或技术改进相配合。

三、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

收益性支出又称“收益支出”,是指企业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其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因而由本年收益补偿的各项支出。这些支出发生时,都应记入当年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资本性支出是指取得的财产或劳务的效益涉及多个会计期间所发生的支出,这类支出应予以资本化,先计入资产类科目,然后,再分期按所得到的效益,转入适当的费用科目。资本性支出是与收益性支出相对称的。它是指单位发生其效益及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的各项支出,包括构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支出。

收益性支出不同于资本性支出,前者全部由当年的营业收入补偿,后者先记作资产,通过计提折旧或摊销分年摊入各年成本费用。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是为了正确计算各年损益和正确反映资产的价值。如把收益性支出作为资本性支出,结果是少计了当期费用,多计了资产价值,虚增利润;反之,则多计了当期费用,少计了资产价值,虚减利润。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期间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计入本会计期间的费用成本;凡是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期间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并在产生效益的几个会计期间内均衡地摊销,分别计入几个会计期间的费用成本。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但是目前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没有对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进行区分。依据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划分标准,可以确定事业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基本建设的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而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单位支出根据配比原则不能计入教育成本。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重要意义在于正确确定哪些支出应计入当期成本,哪些支出不能计入当期成本。要准确核算教育成本,就必须遵循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高等学校的支出中,也存在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要准确地核算教育成本,也必须遵循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原则。

四、专款专用原则

专款专用原则是指对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单独反映。这条原则是事业单位会计特有的一条准则,它只存在于事业单位会计。这是高等学校成本核算区别于一般企业的重要特点之一,对于国家指定用途的各类专项资金和专用基金,应当根据指定用途使用,不能挪作他用。专款专用原则对于高等学校的资金使用权限固然有所削弱,但却是出资者对其资金使用的一种约束和控制,是对高等学校不要求投资回报的资金使用的一种要求,是出资者权利的体现。

在资金投入主体较多,投入项目较多的高等学校,必须按资金取得时规定的不同用途使用资金,专款专用并专设账户;会计报表应单独反映其取得、使用情况,从而保证专用资金的使用效果。“专款专用”原则是预算会计特有的会计原则,充分体现了非营利组织按出资人意愿使用资金的思想。高等学校在进行教育成本核算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此项原则,保证国家利益的顺利实现。

权责发生制原则、收益成本配合原则、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专款专用原则是密切相关的,它们从不同方面规范会计主体,正确地核算收入和成本,是高等学校核算教育成本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四项基本原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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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结合企业实践,概括阐述固定资产从取得、使用到最终处置涉及到的内部控制及计量方面的内容。

一、固定资产取得的内部控制及计量

企业增加固定资产,势必要经过预算、采购、验收、转资等环节。在财务进行固定资产入帐前,需要相关部门做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才能保证固定资产取得的合理性及计量的准确性。

1、固定资产预算管理

企业的资本性支出预算应由董事会批准,部门只能申请使用预算范围内的项目及金额。部门发生采购需求时,需要填写《资本性采购申请》。使用部门对业务的真实性负责,预算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是否超预算范围,财务部门负责审核该项支出是否属于资本化支出。

财务部应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明确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的划分标准。

新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要同时满足两个特征:一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是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情况会比较复杂,对一项支出是属于费用性支出还是资本性支出,往往很难进行判断。签于此,财务部门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还要兼顾税法的规定,设定明确的资本化和费用化支出划分标准,由公司领导层批准后执行。比如:对于备品备件支出,如果是在设备正式使用之前试生产领用的备件应予以资本化,如果在设备正常使用过程中领用的应予费用化;对于办公家具、工具等可以以购置值做为划分的标准,比如购置值大于2000元的,予以资本化,否则费用化。

《资本性采购申请》的内容应包括:资产内容详细描述、技术标准要求、资产所属项目、资产数量、金额、目标购进日期等,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由预算管理部门、项目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提交到采购部门进入采购流程。

2、固定资产采购

采购员根据《资本性采购申请》的内容面向市场进行招标,在对投标供应商进行比对后确定最终的供应商,经过采购部门的审批流程最终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内容除必需的标准合同条款外,还需明确供应商具体的交付日期和付款时间。采购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采购部门将合同反馈给使用部门,由使用部门跟踪供应商后续的供货情况。

3、固定资产验收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验收流程,应区分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制定不同的验收流程。使用部门按验收流程以及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对供应商提供的资产进行验收。使用部门对于已达到验收标准的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验收进度报告》。《固定资产验收进度报告》中需详细填写合同号码、资产描述、本次验收进度,由各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交财务部固定资产会计。固定资产会计按照验收报告上的验收比例在系统中对合同进行收货处理,即入帐到在建工程(借:在建工程,贷:中间科目)。供应商提交等额发票后,由应付会计校对发票与合同验收金额是否一致并入帐(借:中间科目,贷:应付账款),然后完成对供应商的付款。

4、固定资产转资

如果某项资产的验收进度已达到100%,使用部门需要向固定资产会计提交《固定资产转资确认单》。

《固定资产转资确认单》的内容包括:

1) 判断资产属于新增还是增值,新增是指企业新增加的一项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会计在系统中创建一个新的资产号,增值是指对老资产原值的增加;

2) 类别,根据本企业资产情况划分大的类别,便于确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3)资产所在部门,用于归集该资产的折旧费用;

4)资产存放地点及管理人员,便于资产的日常管理。

《固定资产转资确认单》由使用部门工程师填写,资产管理部门

进行审核。固定资产会计根据《固定资产转资确认单》的内容将资产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并在系统中维护资产的主记录,包括资产折旧年限、资本化日期、使用部门等,为计提折旧做好准备。

固定资产会计将系统生成的固定资产编号打印成条形码做为固定资产标签,由固定资产管理协调员粘贴到固定资产上。标签缺失,由部门提交补打申请。

固定资产的购置值应包括:资产的采购金额,运输过程产生的费用、验收前的发生的检验检测费用,以及不应抵扣的税金等。房屋建筑物的购置值除采购金额外还应包括竣工验收前发生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等。

二、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的内部控制及计量

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的计量主要包括资本性后续支出的确认、资产减值的计提、固定资产的盘点。

资本性后续支出的确认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大修理等支出。是否属于资本性后续支出,也应参照《费用化和资本化支出划分标准》来判断是否应资本化。判断属于资本化的后续支出,使用部门按照前述固定资产取得的流程进行申请,最终由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部门在填写《固定资产转资确认单》时,要标明是对原有固定资产的增值,要提供原资产的号码,固定资产会计据以对原固定资产进行增值帐务处理。原固定资产发生增值后,从增值的次月开始重新计算月折旧额,不改变以前已计提折旧额。

资产减值的计提

企业应在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出现减值迹象的,要对设备计提减值,计入当期损益。一旦计提减值,以后都不可以转回。

固定资产的盘点

企业应至少每年对固定资产盘点一次。确定一个时点,以财务账面资产数为准,由使用部门进行100%资产全盘。运用扫描枪,将固定资产条形码一一扫入系统,固定资产会计将扫描结果与账面资产进行核对。

部门盘点结束后,财务部组织人员按一定比例进行抽盘。抽盘结束后,各部门提交部门盘点报告,财务负责整理汇总全部的盘点报告向领导层汇报,财务部根据批准的盘点报告的内容决定后续的帐务处理。

三、固定资产处置的内部控制及计量

固定资产处置主要包括出售和直接报废两种情况。为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报废资产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企业内部流程的制定显得尤为重要。

固定资产在不需用的情况下,使用部门应提交《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填写固定资产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计提减值、净值的金额,详细描述固定资产处置的原因,进口设备还要看是否属于被海关、税务监管期内。申请部门根据处置资产的账面净值金额大小,进行相应的审批流程。对于金额、规模达到一定水平的资产处置申请,还有必要经过董事会的批准。对于仍处在监管期内的资产,应按规定补交税款后才可以被处置。

资产在处置之前,企业技术人员应检查设备是否具有本企业专属的工艺技术,保证本企业的专利技术不被外漏。固定资产处置应本着更新再利用-出售-报废的优先次序选择处置方式。故事先应由专业工程师做出评估,该设备是否有可利用价值,是否更新改造比重新购置更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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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和研究会计准则,规范、合理选用会计政策,从而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成为财务人员的职责所在。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仔细研究了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会计政策,尤其是可供选择适用、且对企业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几项会计政策,提出一些见解和看法,以供参考。

一、关于固定资产的核算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差异对利润的影响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合理确定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间内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

新《企业会计准则》并未就各类资产的使用寿命作出规定,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给出了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这就表明,企业在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年限的标准上,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对企业而言,折旧费属于非付现成本。企业可以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在能够承受的经营压力下,尽可能地缩短折旧年限,加速资产折旧,加大折旧费用,减少前期的利润,将税金负担向以后年度转移,从而减少现金流出,减轻资金压力,降低资金成本。

2、修理支出的性质划分对利润的影响

新准则规定,确认固定资产应具备以下条件: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同时也规定: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不符合的应当在发生时记入到当期损益。

新准则并没有规定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资本化和费用化的明确划分标准。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可以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即:“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满足上述条件的修理费用开支,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并允许税前扣除。

由于新准则没有明确大修理支出的性质划分标准,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放宽了企业大修理支出费用化的条件,这将对经营成果产生不同的影响。企业可以工具自身经营管理需要,自主划分修理支出的性质,在修理支出未达到资本化条件时,可直接记入当期损益,将税务负担向后期推移;则选择将修理费用确认为资本性支出,或直接进行更新改造,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并将大修理或更新改造支出分摊在以后会计期间,从而减少当期费用,将经营压力向以后期间转移。

二、无形资产的核算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自行开展的研究开发项目,应当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分别进行核算:研究阶段的有关支出应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有关支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新准则对无形资产成本的确认较原企业会计制度发生了重要变动,具有着质的区别。

原企业会计制度对研究开发支出资本化的规定过于狭隘,在重视谨慎性原则的同时忽略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应用,使得企业的研究开发支出全部记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价值仅为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导致无形资产的价值被严重低估。而新准则明确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对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区分费用划和资本划进行处理,有利于企业正确计量资产价值,合理确认当期费用,同时,也为存在大量科研项目的企业自主进行科研项目的阶段划分,确认当期费用或无形资产价值提供了有利条件。

因此,对于每年都有大量科研经费投入的企业而言,合理划分科技项目支出的阶段,将对企业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在经营环境宽松、经营压力小,有足够资金支持科技投入的情况下,可以多选择些计划性和探索性的项目,加大研究阶段的开支,直接记入当期损益;反之,应减少科研阶段的支出,将资金更多的投向那些进入开发阶段,很有可能产生成果,并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项目,从而将研发支出记入无形资产价值。

三、借款费用的核算

新准则在借款费用方面与原会计制度发生了重大的变化:1、扩大了允许资本化的资产范围;2、扩大了允许资本化的借款范围,即: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息费用也允许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3、改变了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即对于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费用允许全部资本化,但需要扣减尚未动用的专门借款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这一规定避免了专门借款利息费用在资本化和当期费用化之间调整的可能性。

需要指出的是,新准则允许将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的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却未就企业确定是否占用一般借款作出相关规定,这就给企业自主划分资本性支出的资金来源提供了可选择性,即:在企业资本性支出超出专门借款金额,企业也存在一般借款的情况下,超出专门借款的资本性支出的资金来源划分就存在两种选择:第一种选择是确认为首先动用企业自有资金用于资本性支出,不足部分才占用到一般借款,企业一般借款利息较少或没有被资本性支出占用,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将更多或全部记入当期损益,从而降低企业的当期利润;另一种选择是确认为超出专门借款的资本性支出首先动用了一般借款,不足部分才占用到企业自有资金,企业一般借款的利息更多或全部资本化,其余部分记入当期损益,从而减轻了企业当期的经营压力。

四、金融资产的核算

金融资产是新准则新增加的内容,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部分金融资产的分类完全取决于管理当局的意志,且分类的不同对企业各期的利润将产生直接的影响。

按新准则规定,一些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基金等,既可被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可以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项金融资产被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再重分类为其他金融资产,即其公允价值的变动只能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也不能再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一项金融资产被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的变动暂不计入当期损益,而是计入所有者权益。只有在处置该项金融资产时才转回当前损益。这就表明,若企业将一项金融资产划分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在持有期间不会影响企业的利润,只有当其部分或全部处置时,才会转回到当期利润中,对企业当期的经营成果产生相应的影响。

五、营业外收入的核算

原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接受捐赠资产价值的处理方法是,先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在计算缴纳所得税后最终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新《企业财务通则》第十七条对企业资本公积作出了新的规定:“对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超出注册资本的差额(包括股票溢价),企业应当作为资本公积管理。经投资者审议决定后,资本公积用于转增资本。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新会计准则没有设置“待转资产价值”科目,也没有要求最终计入“资本公积”科目。因此,新准则关于企业接受捐赠资产价值的核算规定较原制度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具体如下:

1、取消科目,在企业接受捐赠资产价值的会计处理上改变思路

新会计准则不仅取消了“待转资产价值”科目,取消了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核算的要求,而且整篇准则没有出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和“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等相关概念。新准则不仅取消了对企业接受捐赠资产价值“待转”的概念,而且改变了原企业会计制度对该问题的核算思路。今后不再对接受捐赠资产区分是否“待转”的问题,不再将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

2、改变去向,计入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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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5-913X(2014)07-0160-01

一、事业单位在已有会计准则下存在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事业单位也进行了全面而又彻底的改革,但重新规划了事业单位的会计准则,提出了会计核算新的管理模式,具有很强的意义,但是改革后的事业单位依旧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使得事业单位不能完全的适应政治经济环境的改变。

(一)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信息与实际不符

事业单位内的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无法在财务报表中准确的体现出来。例如当固定资产被购入到事业单位内,虽然资产的产权与支配权已经归事业单位所有,但是由于资产的货款采取的是分期付款的形式,所以具体的资金情况就不能完全的反映在财务报表上,由此拖欠的各种欠款以及负债也不能在报表上显示。

(二)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的混淆

预算会计对资本的支出与处理和当期的费用支出处理的步骤是相似的,不能完全的反应资本支出在事业单位内产生的价值,所以在这样的会计准则实行的环境下,事业单位在制作预算的时候,也就不将当年的付现能力考虑在其中,因此对于事业单位内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所能带来的利益回报也就不能得到准确的估量,这些在固定的资产管理重采购和轻使用的普遍状况存在的现象时,直接导致事业单位内存在许多不良资产或者是闲置资产,对于事业单位的长期发展不利。

(三)预算会计梯子层次之间的链接不好

在现行的会计准则的实行之下,事业单位内的一些收付实现制度的基础很薄弱,使得现行的事业单位内在制定的会计岗位的规范制度的时候执行力比较低,存在着预算与会计资金核算的要求与单位的会计管理要求出现不一致的状况,例如在事业单位内普遍存在的现象就是对于固定资产的定义十分的模糊,分类方式与资产管理部门的规则也不相同,因此在事业单位的统一管理模式之下,几个部门之间的会计准则不一致,导致各个层次之间的衔接不佳,出现了事业单位管理不善的情况。

(四)事业单位改革后对新问题适应能力差

目前经济社会出现了很多的改革,收支两条线、部门预算细化、集中采购以及后勤社会化改革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出现使得事业单位的必需对已有的会计准则作出改善,但是事业单位进行的改革并不是十分的彻底,现行的核算方法依旧不能以最佳的途径处理事业单位内的会计事务,缺乏应有的具有说服力的理论依据,不能把会计事务的处理过程清晰的反映出来,使得事业单位在面对着一些会计事务的处理细则的时候,出现了许多的处理细节的空白。

二、 促进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改革的措施

(一)处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财务状况的信息不对称的现象

事业单位在实际的工作中经常出现的财务状况反映的信息不对称的现象,经常会造成事业单位的完全成本信息与实际不符合或者是事业单位的成本出现了波动,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事业单位在实际的收付实现制原则中出现较大的问题,为了有效的处理这些问题的弊端,在事业单位的会计准则内实行权责发生制是一件有效的事情,例如可以在处理事业单位内的财务报表的时候,将单位内资产的未缴费用进行直接的核算,积极的解决采购中每年年终因财政与单位存在时间差、决算数以谁为准的问题,按期预提或者是分摊集中支付等问题,这样可以有效的帮助事业单位内各个部门之间的细化预算问题,并为之建立坚实的基础。

此外,还可以从理论的层面上很好的解决这类问题,由于事业单位内的会计岗位的人员每年都要进行相关会计专业的岗位培训,在期间学习有关的专业知识,在多年的实践工作经验的帮助下,加之扎实的理论基础,会使得事业单位内的会计问题得到最佳的解决。

(二)处理解决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混淆的措施

由于事业单位在财务的配比原则上出现了理解错误,导致会计准则在实施期间出现了问题,因此只有采取有效的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妥善的处理期间出现的问题才是最佳的选择,将资本性支出资本化,事业单位才能够真正的做到将所有的固定资产进行有偿使用实行收支配比,促进物质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以及提高固定资产的完好率和使用率,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自动资产的实际价值才可以得到最多的保障,大量的资产不良的问题也就能得到根本的解决。

三、总结

实际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事业单位内部的管理形式以及管理制度得到了很大的加强,为了提高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率,会计准则的借鉴也就显得十分的必要,在对事业单位内的会计准则不断加强的情况下,在不同程度上对事业单位内的成本核算进行完善和控制,完善企业内的成本法,对已有的数据进行合理的处理,真正的将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进行整合,促进事业单位的长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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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

收益性支出不同于资本性支出,前者全部由当年的营业收入补偿,后者先记作资产,通过计提折旧或摊销分年摊入各年成本费用。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是为了正确计算各年损益和反映资产价值。如把收益性支出作为资本性支出,结果是少计了当期费用,多计了资产价值,虚增了利润;反之,则多计了当期费用,少计了资产价值,虚减利润。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区分收效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期间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计入本会计期间成本;凡是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期间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并在产生效益的几个会计期间内均衡地摊销,分别计入几个会计期间的成本。依据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划分标准,可以确定医疗支出属于收益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而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单位支出根据配比原则不能讲入医疗成本。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重要意义在于正确确定哪些支出应计入当期成本,哪些支出不能计入当期成本,使会计报表反映的数据真实可靠。

三、收支配比原则

收支配比原则要求费用与其相关收益相匹配,即将某一会计期间的费用或归集于某些对象上的费用与相关的收入或产出相匹配。收支配比原则作为会计要素的确认要求,用于利润确定。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带来一定收入,也必然要发生相应的费用。有利得必有所费,所费是为了所得,两者是对立的统一,利润正是所得比所费的结果。收支配比原则的依据是受益原则,即谁受益,费用归谁负担。受益原则承认得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须按照原则区分有因果联系的直接成本和没有直接联系的间接成本。直接费用与收入进行直接配比来确定本期损益;间接费用则通过判断而采用适当合理的标准。在实际工作中收支配比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合,将收入或产出与其对应的成本相配比;二是时间配合,将一定时期的收入或产出与同时期的成本费用相配合。

在核算医疗成本时采用这一核算原则,能够准确分析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准确计算出一个时期或某一病例成本。医疗成本的计量必须在确定成本对象之后合理、准确地应用收支配比原则,将医疗费用与收益相配合、将科研费用与新知识产出或技术改进相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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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9-148-03

医疗机构作为一个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其会计核算有别于企业会计、预算会计,目前医疗机构会计执行的是《医院会计制度》,在市场经济日益深入、医疗改革不断加深的当今,医疗机构会计核算也需要和企业会计接轨。政府补助作为政府对医疗机构的一种补偿机制,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医疗机构的正常、有效运转。本文主要探讨医疗机构政府补助的财务处理及其对财务报告的影响。

一、政府补助的概念及其重要性

1.政府补助的概念。要探讨医疗机构政府补助的财务处理及其对财务报告的影响。首先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个概念一政府补助。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主要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和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形式,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2.政府补助对于医疗机构日常运营及发展的重要性。医疗机构是知识密集型、高投入的事业单位,其医疗设备购置、医疗耗材、药品储备、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支出都很大就拿一个拥有1500张病床、4000人在职职工的三级甲等医院来说,一个月的运营成本在一亿元左右。目前,政府对医疗机构的政府补助还只限于基本经费补助和专项经费补助两大方面,其中,基本经费补助还只涉及人员经费中的基本工资及离退休费用部分,政府补助金额占该类支出总额10%左右;专项经费补助也多用于重点学科建设方面。近两年来,财政补助开始涉及重点学科的人才建设、政策性亏损方面,为医疗机构的日常运营、人才梯队建设、大型医疗设备购置提供了资金保障。财政补助的持续性投入。为医疗机构重点科室的学科建设及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而近两年的政策性补亏方面的财政补助也为医疗机构减轻了一定的资金压力。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的要求,落实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政府自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并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政府补助在医疗机构的运营及发展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是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为群焱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石。

二、政府补助会计账务处理的通常做法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包括两个核・心问题:第一,时于接受的政府补助究竟是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还是作为企业的收益加以确认;第:。在确认为收益的情况下,是将补助单独全额确认为收益,还是用收益抵减费用。目前,业内对于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套计核算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是资本法。另一种是收益法。

(一)政府补助采用资本法核算

主张采用资本法的认为,政府补助不需归还且非经营所得,因此应记入所有者权益。理由有三:

1.政府补助是一种融资手段。应在资产自债表内处理,不应通过利润表处理,由于预计不必归还,政府补助应当直接贷记所有者权益。

2.因政府补助不是经营收益。而是政府给予企业的无相关代价的奖励,因此在利润表中确认政府补助是不恰当的。

3.政府补助可视为股东投资以外的额外资本来源,因此,这些资本应保持不变,将这种企业白得的资本列入利润表,计入应税所得和利润分配是不合适的。

(二)政府补助采用收益法核算

主张采用收益法的认为,政府补助应在某一时期或某几期内确认为收益,理由有三:

1.政府补助不是来自股东的收入,不应直接贷记所有者权益,而应在适当的期间确认为收益。

2.政府补助很少是无偿的,企业争取到政府补助通常要履行附加条件,因此,它们应该确认为收益,并于将来要由补助来补偿的相关成本配比。

3.如同所得税和其他税费要从收益中开支一样,政府补助作为政府财政政策的一种延伸,在利润表中处理是符合逻辑的。

在政府补助采用收益核算的前提下,存在两种不同的计价方法:总额法和净额法。

总额法,是指将政府补助全额作为补贴收入,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理由是,将收益项目与费用项目相冲抵是不恰当的,将费用和补助分开,便于同不受补助影响的其他费用进行比较。

净额法,指将政府补助与其相关费用相冲抵的方法,理由是,如果没有补助,企业可能不会发生这些费用,因此,在列报费用时如不抵销补助,会引起误解。

三、目前医疗机构政府补助账务处理现状

对于担负着基本医疗保障业务的医疗机构而言,政府补助会计处理主要采取的是收益法下的总额法核算。

(一)目前医疗机构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

医疗机构政府补助目前主要有财政拨款、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两种形式,财政拨款又具体可分为基本经费补助、政策性补助、专项补助三种情形。

(二)目前医疗机构政府补助账务处理现状

自2005年开始,财政的政务公开已越来越完善,对医疗机构的政府补助均通过财政综合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立项、批复、拨付资金厦支付款项。就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收入确认方面,属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的,目前是在收到资金时一次性记入“财政补助收入”:属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则是在相关支出时,同时确认收入,并在拨款所属年末,将来支出部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贷记“财政补助收入”。也就是说,不论采取哪种方式,收入均在当年体现,而支出却有可能在下一年度,不符合权则发生制、收入支出配比原则。

四:政府补助在医疗机构的不同账务处理及对财务报告的影响

(一)财政拨款

目前财政对医疗机构的财政拨款主要有基本经费补助、政策性补助、专项补助三种情形。

1.基本经费补助。对于差额拨款的医疗机构,财政对其的基本经费补助只限于对编制内正式职工的基本工资的补助,属货币性不涉及资本性支出的补助。目前,该类经费补助是以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下达的,医疗机构在收到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金额,借记“零余额用款额度”,贷记“财政补助收入”。因是差额补助。支出时

可直接从零余额账户划到工资户中,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零余额用款额度”。

本类经费补助目前账务处理的特点:

(1)收入在收到时一次性记入当期“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时不通过“财政补助支出”核算,收入、支出不配比。

(2)本类财政补助的结余转至“医疗收支结余”,财政补助基本经费结余在“收支总表”中未单独列示,对收到拨款当期“医疗收出结余”影响较大,会出现收入确认期医疗收支结余虚增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的建议:按新会计准则从政府补助计入损益的会计期间方面的规定入手,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方式1.现有填报基本经费计划可采取一次性填报一次性批复,也可分次填报分次批复,应统一要求改为逐月填报基本经费用款计划,按月下达的方式,减少目前某些医疗机构在某会计月度内一次性记“财政补助收入”分月支出时对“医疗收出结余”的影响。

方式2在不改变经费计划下达的前提下。改变会计核算方法。在净资产类项下增设“待转财政拨款”一级科目。核算医疗机构取得的尚未结转入收入的财政拨款,并在“待转财政拨款”科目下增设“待转基本经费拨款”二级明细。医疗机构在收到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金额,借记“零余额用款额度”,贷记“待转财政拨款一待转基本经费拨款”:在收支科目类下增设“财政补助支出”一级明细,并在“财政补助支出”科目下增设“基本经费支出”,现有的一级明细科目“财政专项支出”降为与新增的“基本经费支出”平行的二级明细科目。

医疗机构用零余额支付工资时,借记“待转财政拨款一待转基本经费拨款”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一基本经费补助”。同时,借记“财政补助支出一基本经费支出”科目,贷记“零余额用款额度”,期末“待转基本经费拨款”的贷方余额反映医疗机构已收到但尚未支付的经常性经费补助。

2.政策性补助。这类财政拨款一般设有指定用途而且与资产无关。其实质是对医疗机构运营中因政府调控干预或其他非市场因素导致的“亏损”或“微利”等运营结果,从收支结余总额的角度进行“纠aX"。比如2008年拨付的药品补偿款、食用含三氯氢胺婴幼儿奶粉事件免费治疗费用、2009年拨付的医疗机构欠费补偿款,都属于本类补助。根据政府补助会计准则,医疗机构应在收到补助时,凭借零余额到账通知书,借记“零余额用款额度”,贷记“财政补助收入一”。支付时,根据归垫批文,借记“财政补助支出一财政专项支出一。贷记“零余额用款额度”。

本类经费补助目前账务处理的特点: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已在发生时作为当期费用列支,在归垫时冲减相关费用,对当期“医疗收出结余”有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的建议,在当期财务报告中

3.专项补助。这类财政拨款是指核算医院按照批复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的由同级财政部门拨入的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多为货币性资本支出补助,按是否履行政府招投标程序又分为“财政授权支付”、“财政直接支付”两种方式。对于归属“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的财政专项,其收入、支出的确认等同于基本经费补助所采取的账务处理模式,在此不再复述;归属“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财政专项。是在支出的同时确认收入。

“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本类经费补助目前账务处理的特点:对于医疗机构而言,本类经费多用于购买医疗设备、工程项目,收入在支出时同时确认,符合收入支出的配比原则,但时于涉及资本性支出的项目,收入、支出一次性确认,不符合权则发生制原则。

按现在的《医院会计制度》,购入医疗设备。

①借:财政补助支出(设备金额)

贷:财政补助收入(设备金额)

同时:

②借:固定资产(设备金额)

贷:固定基金(设备金额)

而工程项目,则借:财政补助支出(支付金额,)

贷:财政补助收入(支付金额)

并做备查账登记,待I程完工,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设备金额)

贷:固定基金(设备金额)

“固定基金”属净资产范畴,与“固定资产”相对应,以固定资产存续期间的原值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中,从而造成医疗机构资产虚增,且当同一批次的固定资产同时报废时,又会使报废期的总资产一下减值过多,从而对报表使用者产生误导。

针对上述问题的建议:按新会计准则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要求按规定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增强可操作性和配比性的要求,改变当前的一次性确认收入的会计核算方法,对于涉及资本性支出的财政项目。按折旧分期确认收入。具体做法如下:

在净资产类项下增设“待转财政拨款”总账科目,核算医疗机构取得的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相关的尚未结转入收入的财政拔款,以及医院取得的尚不能确定是否用于资本性支出的财政拨款。并设“待转资本性拨款”和“其他待转拨款”一级明细科目。在“待转资本性拨款”一级明细科目下按具体使用项目设置二级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停用“固定基金”科目。支出时,区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两大类。

(1)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本类业务分为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两类。涉及资本性支出的。采取总额法接折旧分期确认收入的方法核算、涉及非资本性支出的,采取总额法核算。

医疗机构在收到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

借:零余额用款额度到账金额

贷:待转财政拨款--待转资本性拨款一某项目名称

用于资本性支出的到账金额

待转财政拨款一其他待特拨款一某项目名称

无法确认是否是资本性支出的到账金额

财政补助收入一财政授权支付一项目名称

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到账金额

①资本性支出的货物采购:

i.支付设备款时

借:固定资产

贷:零余额用款额度

ii.次月计提设备折旧时借:财政补助支出一财政专项支出一财政授权支付一某项目名称直线法月折旧额

贷:专用基金―提取修购基金(累计折旧)直线法月折旧额

iii.按折旧分期确收入时

借:待持财政拨款一待转资本性拨款―某项目名称直线法月折旧额

贷:财政补助收八―授权支付一某项目名称直线法月折旧额

②非资本性支出:

支出时,如发放人员工资:

借:财政补助支出一基本经费支出

贷:零余额用款额度

(2)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本类业务分为资本性支出的货物采购和工程采购两类,采取总额法按折旧分期确认收入的方法核算。

①货物采购:医疗机构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

i.支付设备款时

借:固定资产设备原值

贷:待转财政拨款一待转资本性拨款一某项目名称设备原值

ii.次月计提设备折旧时

借:财政补助支出一财政专项支出一财政

直接支付一某项目名称直线法月折旧额

贷:专用基金一提取修购基金(累计折旧)直线法月折旧额

iii.按折旧分期确认收入时

借:待转财政拨款一待转资本性拨款一某项目名称直线法月折旧额

贷:财政补助收入一直接支付一某项目名称直线法月折旧额

②工程采购:医疗机构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

i.按工程合同分期支付工程款时

借:在建工程一某项目名称 支付金额

贷:待转财政拨款一待转资本性拨款一某项目名称支付金额

ii.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累计支付金额

贷:在建工程一某项目名称累计支付金额

iii.次月计固定资产折旧时

借:财政补助支出一财政专项支出一财政直接支付一某项目名称直线法月折旧额

贷:专用基金一提取修购基金(累计折旧)直线法月折旧额

iv.按折旧分期确认收入时

借:待转财政拨款一待转资本性拨款一某项目名称直线法月折旧额

贷:财政补助收入一直接支付一某项目名称直线法月折旧额

(3)结转下年的账务处理。

年度终了,依据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中的注销额度,将当年未支付完毕的财政补助结转下年。

①财政直接支付业务结转下年: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一财政直接支付结转下年使用金额

贷:待转财政拨款一待转资本性拨款~某项目名称结转下年使用金额

②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结转下年: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一财政授权支付结转下年使用金额

贷:零余额用款额度结转下年使用金额

(二)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这类财政拨款是指医疗机构取得的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收到时,按捐赠方提供的资产发票、单据注明的价值,没有注明价值的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

本类财政拨款目前账务处理的特点:在取得时直接记入净资产类性质的科目“固定基金”中,来作为收入确认。

针对上述问题的建议:按捐赠方提供的资产发票、单据注明的价值,没有注明价值的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该资产的公允价。

1.不需安装的设备。

借:固定资产公允价

贷:银行存款 支付的相关税费

其他收入一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差额

2.需安装的设备。

(1)设备到货时。

借:在建I程一设备安装设备安装支付金额

贷:银行存款设备安装支付金额

(2)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设备安装累计支付金额+公允价

贷:在建工程一设备安装设备安装累计支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