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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在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基础上,为明确“受托公共经济责任”,通过对领导干部基于其特定的职务在经济决策行为、经济管理活动、政策法规执行、自我约束等方面应履行、承担的与经济相关的职责和义务进行审计评价的一种监督制度。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
第一,是否存在被调查者故意唆使、授命或强迫财务等人员违规操作;财务数据有无弄虚作假;财政预算是否笔笔透明;财政收入和支出是否相符。
第二,关于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首先,固定资产是否登记入账,账面清晰完整。其次,有无账外设账、账实不符等问题。最后,是否存在因管理不到位而导致资产流失的问题。
第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严格履行财经法纪。首先,有无明确规定财务人员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以及工作规程;其次,有无健全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像一支笔审批制度、报销制度、现金出纳制度以及借款制度等。
第四,对被审计者在任职期间的各项经济指标、财政以及财务指标等完成情况进行监管。
第五,鉴定经济决策是否具有科学合理性、可行性和经济性;是否存在违反决策程序情况,抑或是暗度陈仓、违规操作、滥用私权等情况;是否存在马虎行事、盲目妄为以及办事效率低等情况。
第六,被调查者在任职期间,是否有私自侵吞国家财产问题,有无收受贿赂问题,有无私自挪用公款问题,有无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重点与具体实施对策
1.抓住资产管理环节,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管理。主要审查其会计基础工作情况,尤其是固定资产的管理。一些单位在基础工作上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如资产核算不严密,重资金核算、轻资产核算等,在审计中应予以高度关注。要注意资产是否如实入账,是否存在固定资产不入账或擅自处置、变卖不上缴等资产流失现象。
2.抓住现金收付环节。一是审查是否有个人截留现金收入,或将收到的现金形成账外账等问题;二看是否存在将现金收入直接用于现金支出,非法坐支现金问题;三看是否存在超出规定范围收付现金现象,逃避银行监督的行为;四要检查是否存在不符合财务手续和会计要求的字条或单据抵充库存现金;五是审核有关支出付款的原始凭证,注重票据要素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六要检查是否存在利用本单位银行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等行为。
3.关注采购环节。行政事业单位经常要发生一些购买性支出,如公务用车、办公设备等,应重点关注。审查购买的商品是否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是否进行了审批。对价额的审查,要与同类商品的市场价额进行对比,必要时进行函证、询价。
4.抓住专项资金环节。专项资金,特别是由国家资金安排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是最容易出问题的高风险所在,要予以高度关注。审查其招投标是否存在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审查财务收支过程中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的问题。
5.审查规费的执收及入库环节。事业单位的各项收费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且多实行预算外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审查其是否按国家规定的收费目录及标准执行,是否存在乱收费和不按规定标准收取的情况,是否及时足额入库,或收入不缴入国库指定的账户而存入其他账户等现象。
6.审查单位预算的编制及执行情况。检查单位预算的编制是否符合规定,预算支出是否公开、透明,支出项目是否详细、列示清楚;审查预算执行情况,看其支出是否按预算数执行,并将实际支出数与预算数进行比较,找出超预算数支出的事项,并进行审查。
三、完善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建议
综上所述,要想真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在完善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制度基础上,还需要:
1.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为了有效实现既定的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必须对审计过程实施全程质量控制,其中审计过程包括审计方案、证据以及报告等。对审计方案实施质量控制是以审计项目的实际情况为基础,针对审计小组人员的业务特长合理安排工作岗位,确保小组成员充分发挥自己的业务特长。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不光要严格执行三级复核制度,还要明确审计取证的范围及责任并进一步规范取证方法。对审计报告进行质量控制是为了保障其具有真实性及完整性。
2.搞好审前调查和审中内控制度测试
事业单位一般都具有一定的管理、监督或服务职能,具有一定的收费或罚款权力,内设机构、人员分工复杂,一人身兼多职情况经常出现。审计组应从被审计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分工及财务事项审批手续等控制点入手。通过审前调查、召开会议、交流询问等方式,深入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财政、会计资料及内控制度建立、完善等情况。以确定内控制度的可信程度,从中发现财务、经费管理的薄弱环节,从而掌握审计重点。
3.实施项目管理,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经常制度
对经济责任审计实施项目管理指的审计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周期、审计任务、审计时间和强度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从而高质量的完成审计任务。目前,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审计任务集中以及审计时间不足,而对经济责任审计实施项目管理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举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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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不足
(一)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识不到位
作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一部分,高校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专项审计工作来说,本身就是具备例行性和常规性的特征,主要是指学校部门领导离职、调岗时都应该接受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对其任期时的经济责任审计。但是目前部分高校审计人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中经济责任审计只是高校领导干部职业工作中的例行检查,并只是在其离职时会对其进行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这样就是的部分高校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注度不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都只是走个形式,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
(二)没有建立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有效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对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而缺失或者没有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很容易造成审计人员无法把握违规违纪和重大损失上的有效指导,使得高校审计结果中受认为因素影响较大。伴随着人们对于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更深层次的认识,不少学者也在不断进行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也制定出了一个比较完善和科学的指标体系,但是由于每所高校自身特点的不同,管理制度的差异,也就是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并适用于每所学校。另外就是现有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中,定性指标较多,定量指标较少,人为因素较多,客观因素较少。这样的审计指标体系,便很难对高校领导干部做出科学公正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进一步降低和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评价质量和利用价值。
(三)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没有得到有效的运用
目前我国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需要是对于高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评价工作,利用规范和合理的审计程度对于高校领导干部进行审计,确实能够查出很多方面的问题,包括一些违法违纪的问题。但是从整体来看,目前我国高校审计结果在运用上还有所欠缺,很多高校都没有将审计结果进行充分的运用,更没有运用到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中去,对于高校中被审计人员职业生涯产生了很大不利影响。
(四)高校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存在问题
当前,部分高校内部审计部门中存在审计人员配备不全,审计人员专业知识较低,更有是很多审计工作人员和被审计人员之间是非常熟悉的同事关系,这样对于审计工作的开展十分不利。另外就是伴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高校也都加快了领导干部的轮换速度,审计人员都面临着繁重的任务,从而造成审计评价工作的准确性降低。因此,强化高校审计队伍建议,已经成为了高校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对策
(一)构建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完善高校审计工作首先应该从高校制度建设入手,构建完善和相应的约束机制,从而保证高校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和高校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够得到全面有效的落实。构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需要高校人事管理部门建立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为高校考核干部的必要程度,这样在进行干部调整工作能够有效避免大批量的进行,将“先审计后离任”这一制度真正的落实到位。
(二)建立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做好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另一方面就是建立一个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这需要高校主管部分结合现行的教育审计规范,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作为教育审计规范中一部分,进而建立起一套系统、完整和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的集合,同时对于被审计人员在经济管理方面的情况作出公正和客观的评价。建立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还能够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和经济责任的界定。
(三)制定科学合理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计划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就必须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全面审计就是对于那些尚未离职,但是长期没有接受审计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充分和全面的履行审计监督制度。突出重点就是指对于高校中那些管理财务的重要部门的领导干部进行重点审计,并将高校审计的重心放在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上。
(四)强化高校审计队伍建设
强化高校审计队伍建设是确保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的关键,由于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审计风险较高。因此,提升高校经济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全面熟悉被审计单位的工作特点,做好审计工作中的风险防范工作,从而保证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适应新形势下对于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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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责任审计增加效益性目标的必然性分析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效益审计在我国逐步得到关注和重视。《审计署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指出:“积极开展效益审计,争取到2007年,投入效益审计力量占整个审计力量的一半左右。”延伸至国际范围来看。效益审计在一些发达国家军事审计中一直居于主导地位,美国国防审计就是以效益审计为主。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审查活动。必然涉及到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主管经济活动的效益性。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增加效益性目标,既是形势发展的要求,也是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和与国际国防审计发展接轨的需要。
目前我军经济责任审计只能称之为“财务责任审计”,以真实合法性为主,而效益性评价多半还停留在理论上的假想。从经济责任审计的完整性分析,只评价领导干部所在部队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而忽视效益性,得出的结论必然有失偏颇。从我军经费使用现状分析,由于历史上长期习惯于供给制,加之很多单位财务水平欠缺,部队任务繁杂,领导干部往往经济效益观念淡薄,这在军队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着实令人担忧。从审计成本来分析,效益性目标融入经济责任审计,则不必重复进行效益审计,可以大大节约我军审计资源。“财务责任审计”已然完全不合时宜,效益性目标亟待提上经济责任审计的日程。
二、经济责任审计中增加效益性目标的难点分析
长期以来,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的经营业绩评价往往过于笼统,未能真正引入量化指标和数学模型作为评价基础。评价量化标准的缺失,成为经济责任审计中推进效益性目标的软肋。
1 效益评价的难点何在?不同于地方经济效益的衡量,军事经济效益具有非盈利性的特点,主要表现在部队经费的使用是否有利于部队战斗力的提高。是否有利于部队的全面建设,而这些都难以用数量来表示,所以在区分具体经济责任时,尺度比较难把握,量化指标表现为不确定性和可变性。
2 军事经济效益评价是否就真的很难量化呢?本文以为不尽然。既然是经济责任,就必然涉及资金流转,就必然可以效益考量。其一,对于军队有偿服务的经济责任审计,其经济效益显而易见,可以采用以杜邦财务分析体系(所有者权益利润率等)为主的一系列指标进行评价;其二,对于消耗性的非营利目的的经费支出,本文认为影子效益是一个很好的借鉴。如武警学院建训练场馆,其经济效益就可以间接地从部队训练的合格率和达标率影射出来,通过审计合格率和达标程度就可以评估场馆建设经费的效果;其三,如果用影子效益都很难确定,那么效益评价还可以用最小成本来衡量。从支出成本来看,军费的供应、管理、使用,即经费的计划、预算、划拨、开支、报销、决算等过程,这些成本增减变化的数量关系,是评价军事经济效益的主要数据,而反映这些数据的资料一般比较齐全,记载准确,是相对容易查取的。
三、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中效益性目标的一点拙见
推进我军经济责任审计中的效益性评价,是包括军队审计立法,审计队伍建设等诸多方面的复杂工程。
(一)划定范围,试点推进
我军经济责任审计中效益性评价还只是星星之火,审计资源、审计方法、审计评价等都不尽完善,因此分步试点、逐步推进,是必然经历的过程。以现阶段武警部队经济责任审计为例,区域试点范围可以经济发达地区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在经济沿海发达地区,武警部队经费来源广,经济决策多,经济责任大,最容易出现经济违规行为,也最容易存在经济损失浪费现象。审计内容范围划定可以军队工程建设、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开发、有偿服务等领域为试点进行实践探索。这些审计内容。一方面普遍存在涉及资金金额较大,经济色彩比较浓重;另一方面其经济效益相对直观,容易获得,也容易量化和评价。
(二)积极拓展经济责任审计中效益评价体系
其一,创建指标体系。以经济责任审计中工程投资决策效益审计为例,工程建设决策效益评价指标可以包括速度效益审计指标、成本效益审计指标和质量效益审计指标。常见指标有:
工程竣工率=审查完工面积/工程总面积×100%
投资完成率=实际投资额/投资概算总额×100%
单位面积造价=竣工总投资额/竣工总面积×100%
工程成本降低率=(工程预算成本一实际成本)/工程预算成本×100%
投资效益比=新增保障能力/工程投资×100%
其中单位造价则从最小成本的角度来考量,而新增保障能力可以认定为工程建设的影子效益。
其二,创建方法体系。比较分析法在军队中运用较为广泛,按比较所用的指标或基准不同,可分为绝对数比较分析法和相对数比较分析法两种,另外还可以采用纵向和横向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则可以衡量各项因素影响程度的大小,以便判断影响指标变动的主要原因及影响值。为确定审计的重点目标、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提供有效的分析性数量证据。层次分析法(AHP法)适用于目标结构复杂且缺乏必要数据的情况,对决策者是否选择最优方案进行评价,此法在经济责任效益审计中已有很多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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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在其任期内必须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法规赋予内部审计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内部控制、完善组织治理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内部审计深入发展、提升内部审计的地位和权威、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在于既要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价,以决定对其的奖惩或去留;又可借此项审计划清经济责任的界限,为继任的主要负责人解除后顾之忧。由此可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最基本内容就是审查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其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情况。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受组织部门委托开展审计,由于多方面原因审计部门不能在制订年度审计计划时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量,主动性较差;同时,经济责任审计已逐步形成于其他审计联动的模式如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结合、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结合等,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的不确定性,不利于审计项目的资源整合。所以,为了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在企业制度设计中,完善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责,明确对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审计,经保证单位负责人认识到自己的重大经济决策是受内部审计的监督和检查,为了避免自己的行为不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必要的时候,可以事先告知审计部或监察室等内部监督单位,也维护了国家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制度安排的权威性。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加强企业管理,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进行评价,同时检查企业负责人是否在任职期间守法、依法管理企业;开展审计可以通过审计发现的问题与企业负责人耐心沟通,起到宣传教育的作用,并责令其认识企业管理缺陷的存在,及时亡羊补牢,可以总结和教育企业管理层加强管理缺陷的整改,可以给企业打上“预防针”。
二、经济责任审计指导思想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分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两种,前者是企业负责人已经离任,后者是企业负责人很可能继任。企业负责人任命目前多数未指定任期,一般不离任不需审计,且受企业内部审计资源也是有限的影响而未实施审计。公司高层领导想借下一级单位负责人换人之际,派审计人员前往实施审计,摸清自己的队伍是否廉洁,守法,以及判断下级单位负责人的企业管理能力,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或者是出于自己新官上任,下级单位必选由自己任命的人选接管自己管辖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或部门,以摸清被审计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由于,时间的紧迫,企业很少能留给审计部门足够的调研时间,基本上是接到审计任务,立即赶往被审计单位现场,收集相关资料,同时,新上任子公司领导也一同到任。这样的审计,很大程度上消弱了经济责任审计为领导干部考核提供依据的作用。针对各种因素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我们不断科学地改进审计工作的方法:
(一)审计程序过于累赘
审计通知书发放前,按程序应当做前期审计调查,调查后根据委托部门的情况,将审计通知书发送到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主要负责人,同时抄送给现任负责人和委托部门及相关配合审计的部门等等,且在到现场审计开展前,有条件的话,必须在被审计单位召开进场审计会议,传达经济责任审计的精神及被审计单位需要配合的工作。审计组如果能在离任领导干部离任前一个期间(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组与离任领导交换意见更为方便,毕竟审计发现的问题需要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可以大大提高审计效率,有利于向离任领导干部提供相关材料或形成书面意见。
(二)配合力度受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的重视程度的影响
有些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认为自己已经离任,只要没违法,任职期间的绩效与本人和单位关系不大,采取应付了事的态度;有些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交换意见的时间安排不重视,推脱、延时等现象时有发生;有些领导干部“新官不理旧账”,认为离任审计是“马后炮”,不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我认为如果能在薪酬体系设计的时候,效益部分应由经济及责任审计的意见来决定是否发放,给予审计一定的经济裁量权限;如果离任领导即将到其他的公司任职,应该考虑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而决定是否派遣,这样离任领导会给与一定程度的配合。
(三)审计收集审计证据难
有的企业管理相对比较混乱,内部控制比较弱,有些资料不保留或保留不完整,对审计结论有很大影响。有些有的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较长,时间跨度大,有的事项发生在多年前,查证工作难度大且花费时间长。我们认为应当在任命领导干部的时候,应当实行任期制度,所有领导干部,三年为一个任期,到了任期,不管是否继续任职与否,先让企业内部审计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将审计时间与被审计期间有效缩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下一届任期不在发生类似错误,同时,给经济责任审计取证带来一定的便利。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
(一)审计对象确定缺乏规范
对那些领导干部、领导干部任职几年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目前还没有规范。在实际工作中,人力资源部门和党委工作部门与审计部门确定审计对象所考虑的因素也有偏差。人力资源部门、党委工作部门也感到困惑,有效领导干部的任命的决定并不是由人力资源部门或党委工作部门来决定,最终的人事权由公司更高一级领导决定,而决定前不会告知审计部门,目前企业没有事先告知审计部门的机制和制度。
(二)部分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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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基础――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1.要建立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规章制度
在长期的审计工作实践中,我们充分认识到制度建设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保证和客观要求,所以,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中,也要做到制度先行,并在工作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进行修订和完善。特别要在制度中明确被审计对象、审计原则、审计内容、审计程序、联席会议制度、审计结果利用以及审计工作责任等内容,并要明确学校组织部、人事处和纪委、监察处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该负有的职责和义务,以及审计结果要作为考察、考核、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这样,才能使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从源头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2.要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严肃性的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复杂,要求高,为建立起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有效机制,要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一般来说,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应由组织部门牵头召开,成员由纪委、监察处、组织部、人事处、工会、财务处和审计处领导组成,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商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审议审计报告,监督检查审计结果利用和整改落实等情况,特别是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把握不准、责任不清、审计小组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联席会议集体审定。通过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学校组织、人事、纪委、监督处等相关部门相互支持、配合、协调、沟通的作用,形成经济责任审计的合力,同时也规避了审计风险。
3.要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立项和工作程序
经济责任审计程序,是审计人员必须遵循的基本步骤,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操作规程。首先,组织部门委托是立项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前提,;其次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程序是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保证,在经济责任审计立项后,要根据审计项目实际需要,组织安排人员成立审计组,明确人员分工,然后按审计程序,进行审前调查,编制审计实施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被审计干部个人及所在单位),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见面会,也称进点会,在正式实施审计前召开,组织部、审计处、被审计干部及所在单位领导和主要干部参加,具体提出审计工作要求以及做好联系沟通工作,同时,逐步推进审计公示制度,在被审计干部所在单位进行审前公示,向广大教职工公布审计事项,也欢迎反映问题,监督工作,最后进入审计实施阶段。
二、工作实效――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几个环节
1.抓好审计调查取证环节
审计调查取证是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环节。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要根据被审计干部及所在单位的情况,通过有针对性和目的性的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取得真实可靠的审计证据。
一是做好审前调查,这是开展审计的基础性工作。在正式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前,应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审前调查。首先是制定详细周密的调查方案,针对被审计干部及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拟定调查提纲,对调查内容和人员进行分工;其次是深入细致开展审前调查,采取调查和被审计干部所在单位内部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调查主要是走访主管部门、纪委监察、组织部门、财务部门等,了解是否有群众举报以及反映问题等情况,在被审计干部所在单位内部调查了解基本情况,包括被审计干部所在单位基本情况,如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被审计干部的职责范围,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有关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和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情况等。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制定审计方案,确定审计重点。
二是做好审中调查取证,这是审计实施阶段的重要工作。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除了运用常规的审计取证的方法,如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就审计中遇到的问题,还可以运用以下方法收集了解有关情况,如有针对性地进行个别谈话和召开座谈会听取广大干部职工对被审计干部的反映和评价,特别是职责履行、民主决策、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纪要、函件、通知等,以掌握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资料。在调查取证中,首先是抓住重点,有的放矢,围绕审计方案和重要内容进行调查取证,特别是针对内控制度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其次是去伪取真、去粗取精,把审计调查所取得的资料进行汇总和梳理,注意发现重要线索,并分析性质和重要程度选取审计证据。通过审计调查取证,可以有力地支持我们的审计意见,为审计评价提供证据支撑。
2.抓好审计评价和审计报告撰写环节
审计评价和审计报告的撰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加之高校也未建立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目标,给审计评价和审计报告撰写带来一定的难度。
一是做好审计评价。经过充分的审计取证,下一步就是要把审计证据进行整理归纳,最后落实到对被审计干部的审计评价上。对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要通过对其所在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对被审计干部应负有的经济责任进行综合评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基本原则。审计评价首先是围绕被审计干部的相关经济责任进行评价,不能把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对被审计干部业绩全面评价等同起来,同时对于依据不足、性质不明、责任不清或政策法规不明确的事项,不写入审计报告,更不做出评价;其次要注意区分责任,要划清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前任责任和后任责任、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最后要肯定与否定相结合,既要肯定被审计干部任职期间的成绩,又要指出问题和不足,对于履行经济责任成绩突出的,应建议组织部门给予其表扬,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落实责任,坚决整改。这样,审计评价客观公平,实事求是,才能得到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肯定和被审计干部及所在单位的认同。
二是审计报告三级复核制。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很大程度上反映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上,所以,要重视审计报告的撰写与审定。首先,审计小组在充分取证的基础上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其次,审计组长(一般为审计处处长)对初稿进行复核,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对存在问题和审计意见,特别是涉及到被审计干部评价和责任界定,要十分谨慎,如有必要,要求审计小组再进一步核实和取证,在此基础上修改审计报告,审计组长审核后作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送被审计干部及所在单位征求意见,有异议则审计小组再次核实并报审计组长审核;最后,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成员集体审议审计报告,特别是对于审计评价做到集体审议并最终定性,落实责任。这样,审计报告经过三级复核,提高了审计报告质量,达到了降低审计风险的目的。
3.抓好审计结果利用环节
开展审计工作,发现问题不是目的,纠正错误、整改问题,以促进单位加强内部管理,这才是审计的目标。首先,要通过制度详细规定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要将审计结果作为对干部考察、考核、提拔任用、奖惩的依据,审计结果报告要进入干部个人档案和廉政档案,对于审计查出的有关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应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交由干部管理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其次,要注重抓好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要将发现的问题写入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后,与被审计干部所在单位和被审计干部交换意见,对反映的存在问题以及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要求被审计干部所在单位和被审计干部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写进正式印发的审计报告,改变以往审完即止的状况,真正发挥了审计的“纠、帮、促”的作用。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单单靠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的力量难以发挥出其巨大的威力和震慑力。只有学校领导重视和支持,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才能发挥出经济责任审计的最大效力。我们相信,随着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开展,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会不断完善和发展,在健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贺长雄,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形成与防范[J].陕西审计,200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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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在经济活动日趋频繁,干部管理监督机制逐步完善的条件下,以法制的形式开展并固定下来的。完善和推进院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院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一)开展院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推进依法治校的有效手段
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有助于将领导干部权力的行使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防止干部失职、越权以及滥用权力,促使干部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引导领导干部依法用权、依法行政。院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可以进一步维护院校经济秩序,促进学校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开展院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保护院校资产安全完整的客观需要
经济责任审计能通过对法定代表人履行责任状况的监督,警示并鞭策责任人加强自身素质培养,促使党政领导懂经济、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整体管理水平,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挖掘潜力增收节支,保证院校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开展院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干部考核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监督这一特殊手段,采取量化分析的方法,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个人的经济行为进行考核,具有可比性强、可信度高的优点,既丰富了干部考核的内容,又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干部真实业绩,是考核干部的一种有效方法。
二、院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院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是院校审计工作的新课题,工作中存在很多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和解决。
(一)院校审计部门独立性不强
院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虽然是受托审计,但仍然是同级审同级,是对同级干部的考察和监督,涉及干部的敏感问题,又碍于同级干部的面子,对于大胆履行审计的监督职能,会大打折扣,同时审计部门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时很大程度上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限制了审计工作的开展。
(二)经济责任审计手段单一、方法滞后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借鉴,审计部门在工作方法上多沿袭传统的审计办法,审计手段只限于调查、审阅、核对、查证等,如没有特殊线索,审计中难以发现会计记录未反映的问题。而领导干部的个人经济问题一般很少反映在单位账上,审计部门对此类问题要查深查透,困难重重。
(三)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不明确
由于被审计对象在任职时,大都没有明确其任期内的经济指标,在评价其业绩时,缺乏指标依据给审计评价带来难度。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不统一,导致对被审计领导的经济责任和领导责任难以界定,审计评价无从下手。同时,审计评价和责任界定无统一标准,评价难以适度,表现为评价范围过宽或过窄。
三、完善院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明确经济责任审计意义
审计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审计风险,使经济责任审计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深化。各级领导要全力支持审计工作,保证审计制度程序的规范和审计工作的效果,要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既发挥审计职能部门的主力军作用,又加强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将审计监督与干部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但是审计部门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协调,积极配合,对院校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不只是审计一个部门的任务,而是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内部审计的共同职责,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联度高、内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协同作战,以更好地发挥监督的整体合力,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经常化。
(三)明确重点、科学评价,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在审计重点上,既要注重真实性的审查,更要注重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查,在利用财务收支审计的成果时,应注意区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异同点。在审计评价中,应客观全面,尊重历史,注意划清四个界限:任期内责任与任期前责任的界限,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的界限,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的界限,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的界限,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准确性。
(四)加强培训、深化研究,提高审计人员业务素质
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其他审计,其风险更大,对审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要求更高,审计人员的素质决定着审计质量,关系到经济责任审计的成败,影响到干部考核和录用。因此,必须加强审计人员的学习、培训和理论研究,提高审计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理论水平,为更好的开展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张素梅,李天舒,梁建华.试论完善院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国农业会计.2006.5.
篇7
(二)调查内容的针对性。经济责任审计中,调查的内容十分广泛,但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主要有:被审计单位账面没有记载而又必须调查核实的事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缺乏可靠性,而又必须调查清楚的事项,如发票要素不全、内容不真实,需要作进一步的调查;从被审计单位账面的审计发现了疑点,而又必须进一步调查证实的事项;根据审计目标和委托部门的要求,需要调查的其他事项。
(三)调查方法的多样性。审计调查方法取决于调查对象、范围、内容和目标等的不同要求。有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普遍调查和典型调查,综合调查和专题调查,内部调查和外部调查,函证调查和现场调查,对单位调查和对个人调查,书面调查和会议调查等。这些调查方法可以相互结合运用,也可以与其他审计方法结合运用。
(四)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审计调查能够获得帐面审查所不能取得的比较真实的证据,审计调查的结果就是审计人员所看、所问、所闻、所查、所记、所算的和被调查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证据资料。调查中所收集的审计证据准确、可靠,客观真实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与帐面审计结果相结合,可以起到相互印证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调查的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需要调查的内容很多,概括起来有如下三个方面:
(一)、围绕经济责任开展审计调查。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任务就是认定或者解除审计人及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调查必须围绕这一根本任务来开展,以便划清经济责任界限。划分被审计人和相关人员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有以下几种方法:1.按追责对象分为领导责任和经管责任,2.按追责程度分为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3.按追责内容分为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4.按追责方式分为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党纪责任。通过审计调查,进一步区分被审计人及其有关人员是否应承担经济责任及应负经济责任的程度或者履行经济责任的程度,对不应承担经济责任或者全面履行经济责任者应当解除其任期经济责任。
(二)、围绕经济案件开展审计调查。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促进廉政建设。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账面审计难以发现或者难以查清的案件线索,或者群众检举、控告的案件线索,都应进行审计调查。调查经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结果,调查经济案件所涉及的经济业务经手人、知情人、审批人、检举人;调查经济案件涉案人员所采取的手段以及反映作案过程的全部载体。
(三)、围绕重点开展审计调查。重点问题又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必须针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问题进行审计调查。否则审计结论就缺乏公正性,因而会失去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
三、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1、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单位所涉及的有关事项,确定审计调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又在审计调查中适当进行延伸审计,综合运用各种审计方法。
2、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要求所涉及的有关项目,选择恰当的调查方式。如用统计调查法核实经济指标,用试点调查法了解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用重点调查法追查经济案件,用会议调查法征求对被审计人的总体评价等。
3、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所涉及的特定事项,对审计调查材料进行相互联系、客观地,使审计调查的内容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具有相关性,而不能将两者割裂开来,更重要的是将两者有机结合,综合利用。
4、根据经济责任审计方案制订审计调查方案,合理安排审计调查人员、时间和审计力量及其组织方式。同时,又要根据审计调查过程中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经济责任审计方案。使审计调查与经济责任审计在目标要求上达到一致,在组织实施上达到统一,在时间安排上协调同步。
5、根据责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的关系,搞好几个结合。即:审计与现场观察结合,审计与问卷调查相结合,审计与调查相结合,数据统计与事实调查相结合,内查与外调相结合。在此基础上,根据审计调查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审计调查,以求得最佳的审计调查效果,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效率。
四、经济责任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
审计调查结果就是审计调查报告及其产生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除了方法、上的结合外,还必须注重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审计调查结果相结合运用。
(-)、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重要依据之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包含了审计调查的结果,对被审计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内容反映了审计调查报告的内容,是总与分的关系。审计调查的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基础,调查报告必然成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对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程度反映了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高低,审计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的优劣直接到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和效果,在一定意义上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能否被充分地利用并发挥作用,关键取决于审计调查结果有无分量。审计调查结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补充。一个项目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往往是反映总括、全面的情况,而审计调查报告是反映某一方面具体、详细的情况,可以起到补充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程度决定审计调查结果的运用程度。因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决定了审计调查报告所反映的情况、和意见及其范围和方式。但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要依赖委托审计的部门和审计报告使用者来体现,而审计调查结果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影响程度不完全是调查报告本身,还受审计机关的指导思想和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等影响,比较好的审计调查报告不一定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得到充分体现。这一点必须引起各级审计部门及其审计人员的高度关注,不能忽视审计调查结果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所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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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突出“二个重点”
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注重因地制宜,因人而异,根据被审计者所在村集体经济和村财务收支的特点,紧紧抓住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确定为审计重点。
一是对于工农业生产总值、农民人均收入,经济增长速度等宏观经济指标,从统计、经管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汇总资料入手,按照报表的层层隶属关系,选择最基础单位进行逆向延伸审查,并结合有关指标进行比较分析,以核实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客观性;同时,对被审计对象任期内掌管的资金、实物审批权,尤其是各项惠农专项资金、业务招待费、“小金库”及村干部任期内集体经济资产增减状况等为重点,确认村干部任期内投资状况和投出、收回及收益的变动情况, 审查集体资产的完整性、效益性和财务管理方面的经济责任。
二是以村集体经济活动的决策权为重点进行审计评价,诸如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经济事项的决定和执行中,主导决策的经营效果等进行审计评价,分清决策方面的经济责任,检查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村办企业的管理情况,对集体土地的发包或转包出租是否合法,村办企业撤并、承包、转让等经营合同的签订手续是否合规。
三、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注意“三个结合”
1.结合摸清村集体经济家底,对村集体经济的资产、负债和财务收支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加以审计,比如任期内为民办实事工程情况及发包和上交收入等是否按照合同足额收取,支出是否审批手续齐全,各项福利费发放是否按规定执行,分清涉及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个人经济责任。
2.结合以前年度村财务公开或审计资料,将村财务公开和经常性审计情况在离任审计时予以充分利用,这样既能节约审计资源,又能较为全面地反映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全貌。
3.结合村级负责人个体履行职能所涉及到的重大经济活动,除查账外,结合村干部负责人工作特点、静态资料与动态情况,进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比如销售收入、产值、税收、实得财力完成情况,做到业绩讲“实”,评价有“度”。
四、村干部经济责任界定、确认,须区分“四种情形”,分清“四种责任”
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进行审计评价,是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发挥其作用的关键所在,界定、确认被审计村干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主题和核心,要紧扣“经济责任”的主题,评价的范围,只限于经济责任;评价的依据,必须是通过审计取得的真实材料;评价的角度,必须既能体现村级负责人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又能反映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因此,必须区分“四种情形”,分清四种责任。
一是对直接经办、签署意见或批准等构成违法违规行为的,构成指使、纵容、包庇下属人员私设小金库的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且知情不报,对该项违纪问题,通过审计确定,应负直接责任。
二是对村集体经济存在的违纪问题及其他问题是经村委会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的,但本人是发起人或具有最终决定权的,应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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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制度最早始于1997年,最近一次,教育部又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2011]2号)。通知中规定了以下内容:一,高校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的首要职责是进行预算的执行,以及统计其它财政收支的数据,并确保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二,负责管理高校内部的投资情况以及统筹高校的财务状况;三,对重要的经济项目具有决策权,可以编订高校内部的财务制度以及监督其执行状况;对下级单位具有监督权和裁决权。此外,责任人必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始终与国家政策衔接,遵守国家有关的经济法规,执行好上级的指示;并处置重大的经济决策事项以及做好与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活动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牢牢树立法律意识,杜绝金钱腐败、权力腐败。
二、当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所存在的不足
(一)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制度存在众多缺陷
尽管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已经在我国推行了十多年了,但是,在实际中还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比如说在一些比较重要的部门,或者在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方面,重大财产处置方面,没有真正的将责任落实的执行者的身上,而且对学校内部所谓的经济责任人的监督不够全面,只停留在制度的层面,没有落实好执行情况,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于国内各大高校。
(二)高校难以制定统一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由于高校的职能部门比较繁琐,不仅涉及到各个学院、食堂、医院、图书馆、后勤集团、科研所等,还涉及到社团、商户、游泳馆等,其组成部分比较冗杂。既有事业单位的成分在里面,也有私人商户和公司企业参杂其中,有公益性质的成分在里面,也有盈利性质的成分在里面。由于最近几年高校内部经济制度的改革,导致许多高校内部的管理制度都不尽相同,校内经济更加的多元化,也更加难以管理。
(三)高校现有的财务制度无法满足经济责任审计
虽然我国早在1997年就颁布了与高校有关的财务制度,十多年过去了,管理财务的方式依然没有多大的变革,虽然有一些小小的改进,但整体内容都还是照搬原来的制度,无论是财务报表还是财务审计,早已无法适应新时期高校的财务要求。所以,高校现有的财务制度首先是不能够满足现在的财务核算要求,其次是如果责任人卸任,在交接的过程中会出现财务结算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拖欠账款,贷款,导致接任人无法处理好问题。再就是,资产折旧不及时,容易导致重复折旧,或者被动折旧。
(四)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缺乏有效的管控环节
一般而言,高校的审计人员均是学财务出身,有些人名为“财务管理”出身,实际上却并不通管理之道。因为这些人员往往会从专业知识的角度出发,主要注意力会聚焦在财务统计上,而忽视了管理能力的提升,从而不利于财务工作的开展。因为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讲,关注财务使用的过程就是财务管控的过程,二者缺一不可。
三、提升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水平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摸清审计评价的对象和内容
要建立健全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首先要弄清楚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然后后续任务才得以开展。要弄清楚审计对象,细化到高校的各个部门中去,弄清楚不同的部门所使用的审计手段和审计方法。将经济责任审计完完全全落实到个人,谁负责,谁签字,出了差错该怎么办?谁来制定决策,怎样执行,怎样审核项目等,这都要与责任人进行挂钩,以确保责任制度的顺利执行。
(二)拓宽审计渠道和具体的经济行为,更新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当前,高校的经济活动主要停留在结果层面,而过程往往被忽略,资金使用的动向,资金使用又没有真正的落实,虚假报账等时有发生。比如项目招标,预算和实际会有出入,但是实际上仅凭发票就能报账等,严重影响了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再就是,由于现有的经济责任制度依然沿用的是97年的财务制度,但2011年出了新规,所以高校应当立足新规,引入更加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制度,以提高高校财务的高效性、透明性。
(三)按照高校现有的行政结构,探索全新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体系
由于我国的高校具有普遍的特殊性,若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且适用的体系,必须依托高校现行的管理模式,量身定做适合当前高校管理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从日常考核、廉洁奉公、科学决策、科学管理、依法行政这五个方面入手,才能制定出符合我国高校情况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学校领导在做出有关经济责任的重大决策之前,必须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以及制定科学的方案,切不可,造成经济决策失误,拖累经济责任人。
参考文献:
[1]王亚荣,冯民柱.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几个难点问题及对策探讨[J].当代经济科学,2011.
[2]程海艳.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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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制度最早始于1997年,最近一次,教育部又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2011]2号)。通知中规定了以下内容:一,高校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的首要职责是进行预算的执行,以及统计其它财政收支的数据,并确保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二,负责管理高校内部的投资情况以及统筹高校的财务状况;三,对重要的经济项目具有决策权,可以编订高校内部的财务制度以及监督其执行状况;对下级单位具有监督权和裁决权。此外,责任人必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始终与国家政策衔接,遵守国家有关的经济法规,执行好上级的指示;并处置重大的经济决策事项以及做好与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活动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牢牢树立法律意识,杜绝金钱腐败、权力腐败。
二、当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所存在的不足
(一)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制度存在众多缺陷
尽管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已经在我国推行了十多年了,但是,在实际中还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比如说在一些比较重要的部门,或者在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方面,重大财产处置方面,没有真正的将责任落实的执行者的身上,而且对学校内部所谓的经济责任人的监督不够全面,只停留在制度的层面,没有落实好执行情况,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于国内各大高校。
(二)高校难以制定统一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由于高校的职能部门比较繁琐,不仅涉及到各个学院、食堂、医院、图书馆、后勤集团、科研所等,还涉及到社团、商户、游泳馆等,其组成部分比较冗杂。既有事业单位的成分在里面,也有私人商户和公司企业参杂其中,有公益性质的成分在里面,也有盈利性质的成分在里面。由于最近几年高校内部经济制度的改革,导致许多高校内部的管理制度都不尽相同,校内经济更加的多元化,也更加难以管理。
(三)高校现有的财务制度无法满足
经济责任审计虽然我国早在1997年就颁布了与高校有关的财务制度,十多年过去了,管理财务的方式依然没有多大的变革,虽然有一些小小的改进,但整体内容都还是照搬原来的制度,无论是财务报表还是财务审计,早已无法适应新时期高校的财务要求。所以,高校现有的财务制度首先是不能够满足现在的财务核算要求,其次是如果责任人卸任,在交接的过程中会出现财务结算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拖欠账款,贷款,导致接任人无法处理好问题。再就是,资产折旧不及时,容易导致重复折旧,或者被动折旧。
(四)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缺乏有效的管控环节
一般而言,高校的审计人员均是学财务出身,有些人名为“财务管理”出身,实际上却并不通管理之道。因为这些人员往往会从专业知识的角度出发,主要注意力会聚焦在财务统计上,而忽视了管理能力的提升,从而不利于财务工作的开展。因为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讲,关注财务使用的过程就是财务管控的过程,二者缺一不可。
三、提升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水平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摸清审计评价的对象和内容
要建立健全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首先要弄清楚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然后后续任务才得以开展。要弄清楚审计对象,细化到高校的各个部门中去,弄清楚不同的部门所使用的审计手段和审计方法。将经济责任审计完完全全落实到个人,谁负责,谁签字,出了差错该怎么办?谁来制定决策,怎样执行,怎样审核项目等,这都要与责任人进行挂钩,以确保责任制度的顺利执行。
(二)拓宽审计渠道和具体的经济行为,更新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当前,高校的经济活动主要停留在结果层面,而过程往往被忽略,资金使用的动向,资金使用又没有真正的落实,虚假报账等时有发生。比如项目招标,预算和实际会有出入,但是实际上仅凭发票就能报账等,严重影响了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再就是,由于现有的经济责任制度依然沿用的是97年的财务制度,但2011年出了新规,所以高校应当立足新规,引入更加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制度,以提高高校财务的高效性、透明性。
(三)按照高校现有的行政结构,探索全新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体系
由于我国的高校具有普遍的特殊性,若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且适用的体系,必须依托高校现行的管理模式,量身定做适合当前高校管理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从日常考核、廉洁奉公、科学决策、科学管理、依法行政这五个方面入手,才能制定出符合我国高校情况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学校领导在做出有关经济责任的重大决策之前,必须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以及制定科学的方案,切不可,造成经济决策失误,拖累经济责任人。
作者:张新妍 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参考文献:
[1]王亚荣,冯民柱.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几个难点问题及对策探讨[J].当代经济科学,2011.
篇11
在审计内容方面,要根据不同审计对象、不同工作性质、不同岗位职责等要求,认真研究并合理确定审计边界。在组织方式上,牢固树立审计工作“一盘棋”思想,按照“统一方案,统一部署,统一调配”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上,要根据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和行业,健全量化评价指标,增强评价的针对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在审计手段上,要逐步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数据库,开发应用相关审计软件。
(三)创新审计结果运用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要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国资管理等部门的联系,在项目计划、组织实施、考核监督等各方面各尽其责,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切实纳入到领导干部的考核、奖惩、任用、调动等各环节中,每年向领导小组通报审计结果使用情况。建立审计诫勉谈话制度。适时采用审计结果公告方式,切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用经费在监督下使用。
(四)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由审计机关或是领导小组日常办公室牵头,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安排联席会议的具体时间、内容等。结合各地实际,联席会议可每年召开一次,办公室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工作动态每月编发一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日常办事机构的作用,承担好协调、组织、实施、办理等工作任务,当好参谋助手角色,积极建言献策,谋划好经济责任审计。
篇12
二、绩效审计视角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面临的主要难点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真实性和合法性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
从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来看,有些被审计单位 在信息资料的真实性、经济活动的合法性方面依然存在问题,财务会计活动和经济行为的规范化仍有待进一步提高,这就为绩效审计的广泛和深入开展造成一定的困难。在真实性合法性的问题没有得到基本解决的情况下,绩效审计难以达到较大的覆盖面和较高的层次。
(二)经济责任审计在贯彻绩效审计理念方面缺乏广度和深度
绩效审计,包括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审计,涵盖了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经济运营和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覆盖较广,涉及较深。但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中对于绩效问题的关注尚处于探索阶段。
(三)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缺乏确定性,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造成一定的障碍
绩效审计评价会涉及各类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有的指标本身就比较难以量化,加之影响被审计单位绩效的因素比较复杂,衡量审计对象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标准难以统一,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审计人员实践经验和判断能力上的差别,就为评价上的随意性留下了过大的空间,审计质量和审计风险难以有效控制。
三、绩效审计视角下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水平的措施分析
(一)逐步推进绩效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结合
从绩效审计的主要特点来看,其一般涉及的审计范围较广,审计的问题难度较大,审计方法比较独特,同传统的审计方式,有着比较明显的差别。基于绩效审计的这种特点,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应该坚持可行性、重要性和实效性相互结合、有机统一的原则,严格做好相关审计项目的分析筛选。审计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审计工作特点,充分利用现有的审计资源。在绩效审计视角下,做好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的控制,优化审计程序,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水平,逐步实现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深度结合。
(二)提高审计评价指标的建设水平
经济责任的审计,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要对其进行审计评价。因此,要制定一套比较符合现代绩效审计理念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这种评价指标体系,可以更好地发现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领导干部的工作考核、资金的使用、国有资产的运营等方面,严格落实相关的审计制度,对于不符合相关审计程序、审计标准的环节,要及时纠正,防止问题的扩大。在建立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过程中,各级审计单位,既要立足本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求,又要着眼未来,提高审计工作的时代性,坚持审计责任、审计理念与时俱进,充分发挥现代绩效审计模式的有点,切实提高审计评价指标的水平。
(三)各级审计工作人员要及时转变和更新观念,切实提高审计资源的整合效果
篇13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一方面,中国政府大力减政放权,释放市场活力;另一方面,一系列国家宏观金融定向调控政策也在助力农村经济发展。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工商资本、民间资本正不断涌向农村,这无疑为新常态下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巨大机遇。在这一关键时期,作为国民经济发展基础的农村经济能否把握机遇,维护国民经济整体的正常有序运行,针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审计监督将会变得愈加重要。村居政府是政府部门的基层单位,农村领导干部直接与广大人民群众接触,只有农村领导干部严格自律,才能维护我党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只有一切从广大村民的利益出发,一切以农村经济发展为重,才能把握机遇,实现新常态下农村经济发展的顺利转型。基于国家政策重大利好和财政、工商业资金的大量投入的良好契机,农村领导干部能否严格落实“三严三实”的规定,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将巨额资金用在促进农村经济建设的刀刃上,这是至关重要的。新常态下的农村建设新发展,不仅仅是农村经济的发展,更是构建人民满意的基层政府的新目标。有效的村居经济责任审计是监督基层政府部门廉洁高效的有力保障,是达成新常态下新目标的坚强后盾。
二、新常态下村居经济责任审计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1、经济责任的认定困难
从农村政府部门的机构设置及职责分配来看,村主任既负责村居的财政收支,也是村中大小事务的财务负责人。新常态下,投资于农村建设的财政资金将会大幅增加,而村主任的这种双重身份,体现出村居政府组织内部控制制度的缺失,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势必导致个人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及复杂性增大,从而最终影响到对经济责任的认定存在困难。从审计的内容上来看,我国村居政府机构多采用多层财务管理模式,即村居政府机构的收支既在本级列支外,还会在上级财政机关或部门列报。这样一来,如何界定经济责任的范围就存在诸多难点。
2、审计主体的权利范围模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从“审计法”的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这其中并没有明确关于村居经济责任审计主体的规定。当前,我国村居的审计工作多由农管站负责,虽有审计权限,但村中事务多由村居领导直接负责,迫于上级压力,使得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独立性备受质疑。与此同时,农管站中审计力量薄弱,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然而,如果由上级审计机关直接负责村居经济责任审计,却又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很难具有说服力。
3、专业审计人员匮乏
由于村居审计部门没有审计机关的直接编制,存在着招不到专业的审计人员的问题,致使村居审计部门审计力量薄弱,职业化程度较低。与此同时,在历届领导干部更替的特殊时期,审计任务量大与专业的审计人员匮乏之间的矛盾愈加突出,这都会直接影响到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从而最终影响新常态下农村经济的顺利转型。
4、审计内容单一
新常态下,在国家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政策号召下,农村各项经济指标都呈现一个良好的发展态势。然而,在良好的财务指标的背后并不一定意味着村民对生活满意度的提升,也并不意味着村民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社会和谐度的提升。我国村居经济责任审计仅仅以财务信息为主去衡量农村的发展状况显然不够全面。
5、国家政策的落实审计困难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将出台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农村也将越来越多的接收到上级拨付的重要专项资金。在目标管理下,上级指示是村居领导干部贯彻经济方针的依据。然而,在国家经济政策的落实过程中可能存在下列问题:首先,国家的经济方针属于宏观层次的目标任务,并不一定适合每个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其次,村居领导干部如何理解上级指示,以及采用何种方法贯彻实施都各有不同。最后,由于信息的不对称问题,加之存在的农村资金监管上的漏洞,可能导致重大专项资金的流失。因此,在审计工作中,如何正确看待村居领导干部在制度化的指示下开展因地适宜的工作以及工作成果,如何降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影响,是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的一个难题。
6、审计标准模糊
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独有的一种审计类型,而村居经济责任审计又是近几年刚刚起步,地区之间审计经验的交流较少。与此同时,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明确、系统的评价标准,在开展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只能利用职业判断对村居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主观评价。因此,当前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经验匮乏,审计标准模糊是审计人员面临的问题。
7、审计结果运用不到位
在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的后期,归纳提炼审计意见时,由于缺乏明确的评价标准,得出的审计结论多是笼统地对经济责任的定性。而缺乏定量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就会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很难与村居干部的升迁及绩效考核挂钩。与此同时,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不透明性意味着广大村民无法对村居干部进行有效的监督,这都违背了村居经济责任的基本动因。由此可以看出,针对现有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还不到位。
三、新常态下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路径
1、转变审计观念,拓展审计内容
村居干部多是实干家,在对待当地的经济发展问题存在较大的知识短缺。村居经济责任审计固然是以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为对象,但是村居经济责任审计不是“猫抓老鼠”的游戏,如果审计人员站在了村居干部工作的对立面,无疑会相悖于审计服务经济发展的本质。因此,在审计的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要转变审计观念,因地适宜的开展审计工作,增加审计过程中与村居干部及村民之间的沟通。在村居财务状况的基础上,还要对农村经济整体发展状况进行考察,促使审计人员与村居干部间形成良性互动,促使审计活动与村中事务相互契合。新常态下,经济责任审计不应仅仅关注财务信息的审计,更应该关注村居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审计。
2、从宏观层面调整村居审计组织的结构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在农村资金收支增长,建设项目增加的背景下,村居经济责任审计势必呈现常态化的发展趋势。如若审计权限依旧模棱两可,必然影响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最终影响国家大力发展农村建设政策的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为主管农村工作、农业经济的议事协调机构,如若在其中专门增设审计部门,从宏观上创立适合村居审计的体系结构,明确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主体及审计范围,就会消除当前村居经济责任审计权限模糊的尴尬局面,同时亦确保了审计的独立性。
3、及时反馈审计成果,配合部门工作整改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农村建设发展速度加快,这其中必然会暴露出种种问题。审计的本质在于监督,监督不仅仅要查出问题,更要找出问题背后的原因,并促进相关部门对问题的整改。为使审计结果披露出的相关问题能够落实整改,审计结果必须做到细化和量化。细化的审计结果要做到责任划分恰当,明确到具体部门及经办人员,从而实现多部门的协同整改。而量化的审计结果就是要将审计结果的严重程度进行划分,将审计评价结果计入个人人事工作档案中,以便将审计结果充分与村居领导干部的个人业绩、升迁相挂钩,作为今后人事调动的参考,这也是审计整改的一个重要部分。
4、完善审计评价体系
完善的审计评价体系应是对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进行综合的评价。定性评价结果是基础,定量评价结果是在参考一揽子定性评价结论上的具体量化。新常态下,村居经济责任审计不再仅关注财务信息。因此,依据对审计结果的评价内容不同,可将其定性为财务责任,法纪责任,管理责任,社会责任,个人经济责任五部分。依据每一部分重要性的不同,再分别赋予对应权重。同时,把每一部分内容细化分解成不同的评价指标。
5、增加村居经济责任审计经验交流
县级审计机关内部也要建立村居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定期召开审计内部工作交流会议,相互交流优秀的村居经济责任审计案例。将优秀的审计方法、审计评价标准计入数据库,最终形成较为完善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并制定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相关村居经济责任审计法律法规。
作者:徐博雅 单位:南京审计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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