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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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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法规》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行业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国家立法并强制执行了建设行业的执业资格认证制度。工程建设行业应用广泛的执业资格有: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拥有这些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方能从事相关专业活动。

各种执业资格的具体岗位不同,但资格认定的法定流程是一致的。①建筑从业人员达到一定条件后可以参加国家组织的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取得执业资格证书;②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造价咨询等单位,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通过审批后,取得相应的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③在相应专业领域执业。

各种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中,均列入了《建设工程法规》。可见,国家对建筑从业人员对法律知识的普及要求。作为建筑工程专业的院系,也应领会行业的教育理念,开设《建设工程法规》课程并加强其课程建设。

二、《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实行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是我国建设工程市场趋向规范化、完善化的重要举措,对于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全面降低工程造价,进而使工程造价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有:①形成了市场定价机制,有利于节约投资、提高效益。②降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使生产力资源较优配置,优胜劣汰。③工程价格符合价值基础,有利于供求双方相互选择、择优选择,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企业认真编写投标文件,结合运用各种投标技巧,中标后,签订承包合同,实施承包的工程任务,进入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体现在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和费用的四大控制目标上,这四大控制目标的标准主要体现在合同中。在合同中规定四大控制目标后,要求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管理中细化这些内容,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有:①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②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③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④对合同变更进行管理;⑤及时做好索赔管理和反索赔管理。科学做好合同管理,工程的安全和质量能够有效地得到保障,进度和投资的控制目标也能够实现。因此,合同管理能够有效地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

项目能不能承包关键在于能否中标,项目赚取利润的多少关键在于合同管理。因此建筑行业企业运营有两步关键,招投标是第一步,合同管理是第二步。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建筑行业企业运营的关键,也必然是建筑专业学生学习的重要内容。

三、教学整合

为了加强学生的顶岗实践,我们建筑工程系进行了多项教学改革。课程整合就是其中一项。我们将《建设工程法规》、《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由两门课程整合成了一门课程。

四、课程整合后的切入点

整合,不是单纯的合并。如何使两门课程自然地融合在一起,是整合成功的关键。目前,各大出版社尚未出版我们适用的教材,因此我们仍然采用《建设工程法规》、《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两本书。《法规》中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中有招标投标的具体内容,如招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的编写、投标技巧、评标的方法,建设工程相关合同条款,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如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的执行、合同的变更、索赔。虽然是两本教材,但并不是讲完一本教材,再讲另一本教材,而是改变原教材中的章节顺序,使两本教材自然融合。切入点体现在以下两部分:①先讲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再讲解招标投标的具体内容。②先讲解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再讲解建设工程相关合同条款,然后讲解合同管理具体内容。

五、教学内容与顺序

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教学内容与顺序: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法人制度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担保制度保险制度法律责任。第2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教学内容与顺序: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注册师执业资格制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第3章招标投标,教学内容与顺序:建设工程承发包制度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第4章建设工程合同,教学内容与顺序: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相关合同条款合同管理方法索赔计算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第5章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教学内容与顺序:施工环境保护制度施工节约能源制度施工文物保护制度。第6章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教学内容与顺序: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施工安全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度。第7章质量法律制度,教学内容与顺序: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第8章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教学内容与顺序: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民事诉讼制度仲裁制度调解、和解制度与争议评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六、授课方法

由于法律条款较为枯燥,且晦涩难懂,又或者简单明了,但不宜掌握其精髓,所以授课过程中应该引入案例加以讲解,并利用习题,加深对条款的全方位理解。采用多媒体教学,便于引入大量案例及习题。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看似简单的一句法律条文,我们该如何理解透彻?授课中,可引入以下案例,帮助学生加深理解。

【案例】某建筑公司首次进入某省施工,为了“干一个工程,竖一块丰碑”,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经理李某决定暗自修改混凝土的配合比,使得修改后的混凝土强度远高于配合比的混凝土强度,项目经理部也愿意承担所增加的费用。你认为这个决定可取吗?分析:不可取。混凝土强度提高了,但其他性能可能变差,比如脆性增大,容易造成构件脆性破坏,或抗裂度不能满足要求,影响构件的正常使用功能。设计单位考虑混凝土标号时,综合了设计规范中的各种因素,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即可,如需变更,须经得设计单位的认可。所以,虽然是提高了混凝土配合比,但也属于“施工单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都属于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首先要对建设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由于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工程技术标准施工存在潜在的巨大的社会危害性,法律又将其确定为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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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92)财综字第38号文件《关于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后适当发给职工等有关人员粮价补贴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后,国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企业发给职工粮价补贴的会计处理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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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工程技术和管理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因此,其知识体系的构建既要满足学生专业素养的要求,又要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围绕培养目标,形成工程管理专业如下五大课程模块[5]。

(一)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是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它为学生学习专业基础课程奠定基础。总体上可以分为五大模块:(1)政治类基础课,如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基本原理概论等课程;(2)数学类公共基础课,如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课程;(3)英语类基础课程,如大学英语等课程;(4)计算机类基础课程;(5)实践环节类公共基础课,如军事训练及国防教育等。公共基础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以及为进一步学习提供方法论的不可缺少的课程。

(二)专业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是为专业课学习奠定必要基础的课程,是掌握专业知识技能必修的重要课程。该课程内容覆盖面较广,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知识广度,往往是专业课的理论基础。根据工程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基础课包括以下四大类:土木工程技术类、管理原理类、经济学基础类、法律基础类。

(三)专业课

专业课是根据培养目标所开设的有关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的课程。专业课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必要的专业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该专业的前沿科学技术和发展趋势,培养分析解决专业范围内一般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课的设置要坚持总体优化原则,精选课程内容,合并内容相近的课程。工程管理专业是管理学科和工程学科的结合,因此专业课应兼顾管理类课程与工科类课程。根据专业课与基础课相对应的特点,专业课同样应包括四大类:土木工程技术类、管理类、经济学类、法律类。

(四)专业实践类课程

专业实践类课程的设置,旨在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素质教育。与理论知识的学习不同,实践类课程培养的是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要求理论知识的学习与专业实践相结合,围绕能力培养目标对实践教学内容进行系统设计。工程管理专业实践类课程主要包括:工程管理专业认知实习、制图实习、测量实习、施工组织设计实习、生产实习、工程概预算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

(五)选修课

选修课可以分为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两类。限定选修课主要体现专业特点,加深理论基础,体现本学科与相邻学科的关系,拓宽学生的视野和知识面。自由选修课主要是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满足学生个人兴趣和爱好需求,以发展和完善学生个性为目的。以上五大课程模块之间是相互联系的,具体结构图如图1所示。

三、工程管理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之间的联系

(一)工程及技术知识体系

建筑识图、AutoCAD制图、工程测量是工程类专业课程的共同基础,房屋建筑学、建筑力学、土木工程材料、建筑结构、施工组织设计是专业理论基础课程,为土木工程施工及施工技术提供理论支持。它们将土木工程类的专业知识整合起来,为工程造价、土建装饰及安装工程概预算做理论与技术准备。

(二)管理学知识体系

管理学原理、统计学、运筹学等课程是对管理学理论知识的普及,为工程项目管理的学习做理论准备,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及建设项目招投标与工程合同管理是普遍管理学在工程管理专业领域的深化与拓展,研究如何运用管理知识和手段使工程建设增值。

(三)经济学知识体系

以财务管理为基础,掌握财务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并将其应用于建筑领域,对工程成本会计进行研究,支持可行性研究的财务分析。工程经济学是工程学和经济学的交叉学科,掌握这一知识有利于进行工程投资与融资分析,进而开展可行性研究与建设项目评估的经济评价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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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法规课程的特点

1.1 跨学科性、内容多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人们为了使得建设法规所涉及到的内容更加全面,就将各个学科中的相关内容应用到建设法规中。建设法规的内容主要包含工程建设项目程序法规、建筑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建设工程合同法、房地产法规和相关法规[2]。

1.2 知识的抽象性

《建设法规》课程所涉及到的教学内容,并不像其他的工程类教学内容那样比较直观,可以通过公式、图像或者实际案例来进行表达[3]。

1.3 课程政策性强,课时有限

《建设法规》课程内容政策性强,与国家经济发展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变化及更新密切相关,但一般高职院校的授课时限仅有40个学时左右。

二、课程改革的内容和方法

2.1 及时更新教材内容,做到因材施教

基于《建设法规》课程的特点分析,我们在授课时应及时改进教学课程教材,把最新的建设法律法规应用到教学中;也可以把一些执业资格考试(如建造师)真题作为练习题,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兴趣。同时,针对不同专业,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教学内容上应有所区别。例如,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侧重于建筑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和勘察设计法,工程造价专业侧重于招投标法和合同法,工程监理专业则侧重于施工质量、安全和工程监理法的学习等,在教学内容上做到因此施教。

2.2 教学方法多元化,提高教学效果

针对建设法规课程学时少、内容多的特点,既要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又要切实保证教学效果,必须将传统教学手段与现代教学手段有机整合[4]。现将《建设法规》课程部分授课内容可采用的教学方法总结如表2-1。

表2-1《建设法规》课程内容及授课方法表

注:讲授法是教师通过简明、生动的口头语言向学生传授知识、发展学生智力的方法;小组讨论法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围绕教材的中心问题,各抒己见,通过讨论或辩论活动,获得知识或巩固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角色扮演、模拟演示:让学生以老师的角色进行备课、授课及评论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通过全程案例教学,帮助学生了解建设项目的过程,让学生在分析案例过程中找到相应的法律条文,从而激发学生的思维潜力及协作学习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2.3优化考核方式,提高学生自主能到性和实践性

课程考试形式建议采取书面考核和课堂成绩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书面考核成绩占40%,考核的形式可以以考卷或者论文的形式表现;课堂成绩占60%,具体包括学生的出勤率、在课堂上讨论时的参与程度和对案例分析的深入度等。这样不仅能够克服单纯卷面考试的弊端,又能够把学生参与课堂案例讨论和模拟演练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三、结语

本文对建设法规课程教学内容进行较系统的阐述,从岗位需求和学生的发展角度出发对教学方法尝试改革,以培养学生今后进行相关专业工作“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运用手段的能力。

参考文献

[1]黄洁丽.《建设法规》课程教学方法改革中对案例教学法的应用[J].法制与经济,2012,12(333):1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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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23.0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10052909(2013)04000904

中国工程管理专业的开办可追溯到1980年,经过30余年的发展与演变,目前该专业的专业课程不仅包括工程技术基础知识,还包括经济、工程法律、项目管理等学科知识。中国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需要大量的工程管理人才,因此,应积极推进工程管理专业教育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工程管理专业的学科地位,建立完善的学科体系、知识体系和组织体系,对工程管理专业教学活动进行深入研究。

目前全国有近300所高等学校开设了工程管理专业,从专业开设基础来看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普通高校在教育部 1997 年撤并部分本科专业过程中,把与工程管理专业方向相关的专业如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建筑技术经济和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等进行重新组合,设立了工程管理专业;二是高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投资经济、建筑经济等原有专业的基础上,改设工程管理专业;三是少数高校在学科建设和师资力量并不完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考虑到工程管理专业毕业生就业形势看好,市场对工程管理专业人才需求增加,也设置了工程管理专业[1]。由于这些原因,工程管理专业教育存在问题较多,特别是专业课程之间内容重复较多、关联性较差,造成本已紧张的课时资源的浪费。目前,中国关于工程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研究已有不少。陈建国[2]等从实践能力培养环节、实践教学的方式和实践教学的基本架构等三个方面,提出了针对工程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曾德珩[3]等提出了“技能—能力—创新”三个训练层次,并对实习、实验、设计等多个实践教学环节进行了优化,提出了工程管理专业未来发展趋势的合理化建议。许娜[4]等提出了工程管理专业计算机类课程的培养目标及其在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定位,提出“脉络式”与“自助式”的教学方法,并对案例教学的案例编制与教学方法进行了改革。笔者主要就工程管理专业课程结构体系作了一些探讨。

一、工程管理专业课程之间内容重复的知识点

招投标程序的相关介绍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管理中的采购管理、土木工程建设法规中的招投标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等内容中均有涉及。资金的时间价值在工程经济学、财务管理、建设项目投资与融资、工程造价管理、项目决策与评估等课程都有介绍。资金筹措与资金成本在财务管理、工程经济学、建设项目投资与融资、工程造价管理等课程中都有介绍。项目经济评价在财务管理、工程经济学、建设项目投资与融资、工程造价管理、项目决策与评估中的介绍内容基本一致。工程造价的构成在工程估价、工程造价管理中有介绍。项目投资的构成及投资估算在财务管理、工程估价、建设项目投资与融资、工程经济学、项目决策与评估课程中有重复。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标价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程估价、项目管理中的成本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均有介绍。索赔管理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建设法规等课程中均有介绍。可行性研究的内容在工程经济学、项目管理、项目决策与评估、工程造价管理等课程中的介绍是重复的。方案的评价比选在工程经济学、项目决策与评估、财务管理等课程中均有涉及。设备更新的相关内容在工程经济学、项目决策与评估中都有介绍。质量管理在项目管理、建设法规中均有涉及。安全与环境管理在项目管理、建设法规中均有涉及。建设项目成本管理在项目管理、工程经济学、工程估价、项目投资与融资、工程造价管理中均有介绍。风险管理在项目管理、项目投资与融资、工程经济学、建设法规(合同风险策划)、项目决策与评估中均有介绍。进度管理在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施工组织设计等课程中均有介绍。

二、工程管理专业知识体系结构

工程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工程技术和管理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因此,其知识体系的构建既要满足学生专业素养的要求,又要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围绕培养目标,形成工程管理专业如下五大课程模块[5]。

(一)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是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它为学生学习专业基础课程奠定基础。总体上可以分为五大模块:(1)政治类基础课,如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基本原理概论等课程;(2)数学类公共基础课,如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课程;(3)英语类基础课程,如大学英语等课程;(4)计算机类基础课程;(5)实践环节类公共基础课,如军事训练及国防教育等。公共基础课虽然不一定同所学专业有直接联系,但它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以及为进一步学习提供方法论的不可缺少的课程。

(二)专业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是为专业课学习奠定必要基础的课程,是掌握专业知识技能必修的重要课程。该课程内容覆盖面较广,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知识广度,往往是专业课的理论基础。根据工程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基础课包括以下四大类:土木工程技术类、管理原理类、经济学基础类、法律基础类。

(三)专业课

专业课是根据培养目标所开设的有关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的课程。 专业课的任务,是使学生掌握必要的专业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该专业的前沿科学技术和发展趋势,培养分析解决专业范围内一般实际问题的能力。 专业课的设置要坚持总体优化原则,精选课程内容,合并内容相近的课程。工程管理专业是管理学科和工程学科的结合,因此专业课应兼顾管理类课程与工科类课程。根据专业课与基础课相对应的特点,专业课同样应包括四大类:土木工程技术类、管理类、经济学类、法律类。

(四)专业实践类课程

专业实践类课程的设置,旨在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素质教育。与理论知识的学习不同,实践类课程培养的是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要求理论知识的学习与专业实践相结合,围绕能力培养目标对实践教学内容进行系统设计。工程管理专业实践类课程主要包括:工程管理专业认知实习、制图实习、测量实习、施工组织设计实习、生产实习、工程概预算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

(五)选修课

选修课可以分为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两类。限定选修课主要体现专业特点,加深理论基础,体现本学科与相邻学科的关系,拓宽学生的视野和知识面。自由选修课主要是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满足学生个人兴趣和爱好需求,以发展和完善学生个性为目的。

以上五大课程模块之间是相互联系的,具体结构图如图1所示。

三、工程管理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之间的联系与结构

工程管理专业培养的是具备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和土木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方法和手段,能在国内外工程建设领域从事项目决策和全过程管理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根据工程管理专业的这一培养目标,该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可具体划分为如下四大知识体系[6]。

(一)工程及技术知识体系

建筑识图、AutoCAD制图、工程测量是工程类专业课程的共同基础,房屋建筑学、建筑力学、土木工程材料、建筑结构、施工组织设计是专业理论基础课程,为土木工程施工及施工技术提供理论支持。它们将土木工程类的专业知识整合起来,为工程造价、土建装饰及安装工程概预算做理论与技术准备。

(二)管理学知识体系

管理学原理、统计学、运筹学等课程是对管理学理论知识的普及,为工程项目管理的学习做理论准备,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及建设项目招投标与工程合同管理是普遍管理学在工程管理专业领域的深化与拓展,研究如何运用管理知识和手段使工程建设增值。

(三)经济学知识体系

以财务管理为基础,掌握财务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并将其应用于建筑领域,对工程成本会计进行研究,支持可行性研究的财务分析。工程经济学是工程学和经济学的交叉学科,掌握这一知识有利于进行工程投资与融资分析,进而开展可行性研究与建设项目评估的经济评价环节。

(四)法律知识体系

以经济法为基础,在延伸过程中逐一细分,从体现专业性的建设法规到工程合同管理,研究内容层层深入。

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的课程结构如图2。

四、结语

通过整理工程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以及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之间的结构,尽可能地查找各课程之间重复的知识点,以理顺专业内不同课程之间的关系,从而优化课程内容,避免专业知识点的重复,更好地利用教学资源,使本来有限的课时得到合理利用。

参考文献:

[1] 杜小武,胥卫平.石油类高校工程管理专业课程设置的思考[J].经济研究导刊,2010(27):280-281.

[2] 陈建国,许凤.工程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研究[J].高等建筑教育,2010,19(1):89-94.

[3] 曾德珩,曹小琳.工程管理本科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研究与实践[J].高等建筑教育,2011(1):119-123.

[4] XU Na, WANG Li, WANG Wenshun.The 3rd International Annual Conference on Teaching Management and Curriculum Construction [C].Hu Nan: China academic journals electronice press, 2012: 144-147.

[5] 王晓燕.工程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 2002 (4): 21-23.

[6] 王立国,高平.关于工程管理专业课程整合的思考[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7(3):92-94.[ZK)]

Research on the curriculum system structure and the correlation of engineering management

ZHANG Mingyuan, GAO Ying, YUAN Yongbo

(Faculty of Infrastructure Engineering, 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Dalian 116023, P. R.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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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履约

0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水利水电工程也取得了长足发展。水利水电工程的开发建设过程中,由于不确定影响因素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我国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水平有限,管理中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是项目管理中较为薄弱的环节。为了更好地实现水利水电工程的效益,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作用分析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不断完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越来越注重对合同的履行。由于合同具有的法律效力,它使得工程参与方能够按照合同执行,对于工程建设,由于有合同作为依据,因而能有效地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其具体作用体现在以下几方面:①解决工程纠纷,由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资金投入大、难度较高、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合同履行中,建设单位、承建单位以及供应商之间经常会发生纠纷,此时,参建各方签订的合同就成为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②提高企业信誉,水利水电招投标过程中,企业的社会信誉以及履约能力是评标中的重要方面,企业的合同管理能力会影响到企业的信誉,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的履行能力,能够提高的信誉度;③规范合同签订各方的行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签订时,合同中会规定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各建设工程合同主体也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合同内容,加强合同管理,能够有效地约束其他各方正确地履行义务,保障主体方权利的实现;④为其他项目管理内容提供依据,合同管理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依据,也是水利水电工程进行施工管理的核心内容,施工管理包括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以及进度管理等,合同管理贯穿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的各个过程,为实现其他项目管理提供了依据。

2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尽管我国的水利水电事业发展迅速,并取得一定的成就,但是,由于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合同管理起步晚,缺乏一定经验的积累,因此,合同管理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2.1招标阶段的问题

招标阶段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多存在于施工合同中,招标不规范很容易造成合同管理的困难。施工合同中由于权利义务的互异性,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合同双方的利益矛盾。例如,某些建设单位在招标过程中,为了降低工程建设成本,对施工单位提出一些严苛的要求,使得承包商不得不压低报价,或者直接在招标中压低中标价,造成了承包方的利益受损。而为了承包到工程,有时面对不公正的合同内容条款,考虑到自身的生存压力和发展需要,承包方也只能接受。当然也有承包方为了中标不择手段恶性竞争,通过联合投标甚至串标的方式,提高项目的中标价,扰乱了建筑市场,使能力更强、管理水平更好的承包人无法中标,工程建设的质量难以保证,造成了施工合同管理中的被动性。

2.2签约阶段的问题

合同签约阶段,合同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①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成立必须要求主体合格,有些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签订中合同当事并不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或者民事行为能力,又或者设计、施工等单位并不满足承接工程的资质条件;②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订立中,各条款应清晰表达双方的意图,不能有歧义,否则容易导致合同履行中产生争议;③合同出现违法条款,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建设法规的相关内容,合同中出现违法条款可能会造成整个合同的无效;④合同形式及内容有缺陷,某些重要的合同必须依据法律法规执行标准合同文本,同时要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否则视为无效,在合同内容中,必须要根据法律要求订立合同,否则会造成内容缺陷,影响合同的履行;⑤合同与结算分离,某些水利水电工程签约中,对合同执行不严格,结算条件不明确,导致按合同无法结算,最终导致合同和结算相分离,未起到应有的作用。

2.3履约阶段的问题

履约阶段中常出现的问题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违法转包或分包。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给第三人,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肢解后分别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工程主体结构,禁止将工程分包给资质不足的单位,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承包方非法转包或层层分包的行为,不仅造成工程质量和工期难以保证,也造成同管理工作的难以开展。②不全面履行合同。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实际工程中,常常出现只履行合同中部分条款,而不履行另一部分条款的情况。③未能及时变更合同。合同订立后,某些条件发生了改变,此时需要根据情况对原有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以确保合同能够有效地继续执行下去,如果未能及时变更合同,有可能会导致出现利益损失。④缺乏有效的沟通。在合同的履行中,如果相关部门缺少有效的沟通,就会导致合同履行中存在不便,也不利于问题的及时解决。⑤诉讼时效问题,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是2年,某些水利水电工程的合同在履行中需要进行诉讼而没有及时申诉,导致过了诉讼时效,从而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⑥不注重履行随附义务。水利水电工程竣工使用后,施工单位有相应时期的保修义务,质量保修期间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施工方进行维修。⑦国际承包工程的汇率风险。随着我国水利工程承包走入世界市场,承包工程中存在着汇率风险,包括工程收入汇率风险、支出汇率风险以及外币贷款汇率风险三类,它们会受到汇率影响,例如,工程收入会由于人民币汇率降低而造成收入减少的情况。⑧履约的及时性。在一些水利工程项目中,尤其是在大型水利工程项目或国际承包工程项目建设中,工程投资数目大,如果工程款不能及时支付,就会影响工程进度,造成工程活动无法进行。

3对于完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建议

3.1提高法律意识,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目前,我国的建筑行业发展中,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日臻完善,如,我国颁布了《招标投标法》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颁布《合同法》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水利系统结合自身特点,也制定了相关规范。各级水利水电管理部门以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方需要增强法律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认真守法、学法、用法,并运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障水利水电工程的顺利建设。合同各主体应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合同内容及自身的权利、义务进行详细地了解,对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合同履行的其他要求都要做出具体解释,使得合同更具有严密性。

3.2加强合同管理意识,完善合同管理体制

合同管理中必须严格遵照法律程序,根本性地转变依靠行政手段进行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的方式。合同管理不同于企业内的其他管理工作,如生产经营、人力资源或者财务管理等,合同是受法律法规调整的社会关系,合同中涉及诸多法律问题。为了强化合同管理,必须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的意识,设置相应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内合同签订的审核以及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另外,企业还需要建立企业各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各监察部门共同进行把关的会审制度,实现完整系统的合同管理体制,加强合同管理工作。

3.3积极使用合同范本,共同协商签约事项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范本的使用有助于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避免合同中出现缺漏项以及不平等条款,合同各方应当积极使用合同范本。合同订立以前,企业的合同管理要加强对合同文本的把关,利用企业内的合同会审制度进行严格把控。要确定好双方签订合同的准确性以及公平性,对合同条款进行平等协商,及早发现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对相关内容达成一致,以便后期合同的履行。

3.4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合同风险管理

水利工程的建设需要资金的支持,由于承包方一般先自行垫付资金进行工程建设,再按工程量向建设单位申请工程款。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施工单位一方面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资金筹措能力,另一方面要依据合同规定及时地申请工程款,以按期完成工程建设。另外,针对国际工程承包中的汇率风险,承包方应将汇率风险的重心放在汇率防范上。为此,就要分析汇率变动情况,对影响汇率变动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预测汇率变化。在签订承包合同时考虑汇率因素,制定价格上有利于自身的相关条款,也可以通过购买工程险,实现风险转移,将一部分可能的损失转移到保险公司,以减小自身损失。

3.5完善合同清算,加强合同索赔管理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执行完之后,合同管理部门应对合同进行逐一清算。对于合同中关于工程竣工的资料要备齐并要符合工程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还要对合同费用进行决算,并需得到双方对于结果的签字认可。在水利水电工程实施中,经常会出现工程索赔的情况。由于工程承发包双方对于工程索赔意识的欠缺,对于推行工程索赔缺乏应有的认识。工程施工和同时进行工程索赔的依据,合同管理索赔需要承包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就要对各种不利因素进行充分地考虑,分析合同变更以及由此产生工程索赔的可能性,为此,就必须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采取有效的索赔策略。在施工合同的履行中,根据施工情况,认真分析法律法规。加强合同索赔管理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自己的利益,同时能够使得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更加规范化。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对于推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意义重大,它能够有效控制工程建设过程,使得工程参与各方能够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提高工程的建设质量,促进我国的水利水电事业不断取得进步,促进水利事业的规范化。

作者:康宇 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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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不少项目签订的承包合同非常简单,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使得不少合同不符合标准合同要求,更不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本的要求;对一些重要的合同条款,签约双方可能还有分歧,但在外界的压力下草率签订合同,为日后产生合同纠纷埋下隐患。

其二,签约的双方都不认真执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或对合同规定打折扣。如发包方不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有的业主长期拖欠工程款;而承包方往往既不采取索赔措施,也不敢擅自停工,致使施工承包合同半用半废,对合同双方都不能起到约束的作用。

其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合同纠纷时,合同双方首先采用的解决方式不是按照国际惯例请监理工程师对争议做出公正的决定并执行这个决定,而是想方设法用行政手段解决,往往致使合同争议复杂化;

其四,业主对某些专业工程指定分包单位,在管理和拨付进度款等方面均按指定分包商对待,但要求总包单位和这些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在法律上,这些分包单位是普通分包商,对这些分包商出现的违反合同的行为,总包单位难以约束。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径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不断完善和规范,合同必将成为维系发、承包双方的重要法律依据,因此必须加强施工承包合同的管理。笔者经过多年实践,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应采用规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建筑工程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具有金额大、履约时间长、涉及面广等特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文本内容全面、依据充分、定义严谨、格式合理,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较强的适用性。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规范文本,有利于双方减少合同纠纷,能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随着我国加入WTO,建设单位和企业应尽快熟悉并适应国际工程管理的需要,按国际惯例规范工程管理行为,采用规范合同文本,这对建筑企业提高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和生存能力有积极的作用。应注意的是,订立合同时应对专用条款的签订,根据建设条件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斟酌,这是订立合同的核心。

(2)要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主要是了解国家政策和行业规定,收集齐全设备和原材料的价格信息,深入市场了解和具体项目相关的技术,及时掌握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情况。这些工作是长期性的,但也是非常重要的。没有扎实的基础工作,施工合同管理是不能成功的。

(3)把合同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在建设领域内要进一步引入法制机制,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违反合同的行为,不管他是合同的哪一方,都应依法接受处罚,从而把合同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3在加强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一些实际做法

(1)合理进行分包。在签订主承包合同时,要通盘考虑,用分包方式把非自己专长的工程或风险大的工程部分分包出去,使自己能集中精力做好总承包的合同管理工作,并完成自己承担的主体工程部分的施工,以确保整个工程项目按时保质地建成,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2)在施工“三控制”中首先要抓进度。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人们都熟知要抓好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成本管理。在这三控制中,承包商在施工中尤应特别注意进度控制,使施工进程严格地按计划进度进行,防止工期延误。施工进度的管理,其重要性不仅在于使工程项目按计划日期建成投产,更在于它对施工质量和工程成本的严重影响。实践经验证明,严重的工期延误往往会带来一系列的被动,会导致施工质量难以保证,工程成本大量增加,甚至失控。

(3)学会使用“指定分包商”。“指定分包商”是现在工程承包施工实践中经常采用一种分包方式。由于种种原因,总包商对指定分包商应承担的责任往往和普通分包商同等对待,造成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被动。

按照国际惯例,在合同关系和合同责任方面,“指定分包商”的不同主要表现在:对于特定的工程部位由业主指定的分包商来完成,当这个“指定分包商”没有完成合同义务时,业主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总承包商不按时按量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他已从业主方面领到的工程款时,业主可以直接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指定分包商”所负责实施的工程部位,其报价列入总承包商的报价书,但此项款额由“暂定金额”项目支付。

由上述特点看,如果“指定分包商”违约,无论是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施工期限落后于合同进度,业主均负有推脱不开的责任,总承包商可以摆脱合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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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工程建设活动日益增多,建设活动的法制要求也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我国已制定了一系列建筑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围绕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为这些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全体公民切身利益。如建筑业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相关的部门规章有《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等。

然而建筑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因此,在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过程中更要注入更多的法律理念,依法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已成为建筑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我认为应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严格市场准入资格,搞好工程项目管理

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是自建设工程项目策划开始至项目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完成,通过项目控制,以使项目的质量、造价、进度、安全等各目标得以实现的专业化活动。要做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就必须及时关注我国建设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的变化,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实际工作中用相关法律、法规来指导我们的实践。

工程建设活动不同于一般的经济活动,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责任极为重大。由于建设工程技术要求比较复杂,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专业性、技术性极强,其从业单位所具备条件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因此必须对从事建筑业活动的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必须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而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

近年来,由于市场的不规范,建筑领域里的质量、安全等都存在着严重问题,工程款拖欠现象也十分普遍。无序的挂靠,转包及分包也存在着好多不合法的现象。这些无疑都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

1、关于总包:总承包通常分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两大类,市场中普遍存在的主要是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在其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建筑法》明确规定了三项禁止:1 禁止无资质承揽工程、2 禁止越级承揽工程、3禁止租借资质承揽工程。在我们的实际中这三种情况都时有发生,尤其是后两种。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使得正常的施工生产的质量、造价、进度、安全等合同要素无法得到保证,增大了发包方的合同风险。因此要依法对总包方进行管理,杜绝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发生。

2、关于分包:为了适应发展变化和激烈的市场竞争,总包方通常会采用分包的方式来转移风险,更多的依赖外部资源,因此,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就显得越来越重要。法律规定分包的五个合法条件为:1 总承包合同必须有效 2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3 分包必须基于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许可 4 主体结构必须由总包完成5 分包只能进行一次,不得层层分包。目前分包市场还不十分完善,专业分包过细过多将会导致众多交叉施工,会带来许多的管理问题,甚至引起纠纷,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这些问题给项目管理带来的影响。如果在分包管理上任总包方违法分包,那么最终的质量、造价、进度、安全及农民工的工资等都无法得到保障,所以要依法管理总包方的分包行为,禁止不合法的分包行为发生。

3、关于人员资格:《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目前不论是项目经理(建造师)还是技术人员,不论安全管理人员、还是特种作业人员,都存在着严重的挂证、假证等现象。如有一次去施工现场检查,监理人员居然不知道工程中混凝土的配合比是多少。这些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在管理和施工中就可能不懂得如何去正确的去工作,就必然会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出现了返工等可以弥补的问题只是影响造价和进度目标的实现,如果出现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则是极大的犯罪。所以,依法严格把好从业人员的资格关,是顺利达到预期目标最基本的要求。

二、严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关,搞好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的管理过程中的一条主线其实就是合同的管理。项目的论证、设计、施工、保修、运行等阶段,都依靠合同把各参与方有序的连结起来。要管理好合同,就需要我们正确的解读我国现行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合同管理包括勘察、设计合同管理、总承包合同管理、建设监理合同管理、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管理、造价咨询合同管理、招标合同管理和施工合同管理等内容,而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施工合同管理。

为进一步贯彻《建筑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施工合同订立和履行行为,保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在总结我省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情况的基础上,我省组织制定了《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于2008年4月1日起实施,该合同能够最大限度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当合同中出现相互矛盾时,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承包人的中标通知书4、专用条款5、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招标文件。按照这种解释顺序,不论是施工总承包合同、还是分包合同,除了明确其中的“通用条款”外,更应当重视“专用条款”中的某些自主填写的内容,这往往是合同的关键内容,如果不引起足够的重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实际工作中,常有因合同签订不严密而导致的纠纷。如合同中易引起争议的承包范围不清的问题、合同价款调整方法问题等。合同中承包范围一般填写:图纸、清单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或土建、水暖、电或包工包料。这样填写其实都不够准确,应当尽量的写详细。比如:电梯、门窗、幕墙等专业工程是否包含在承包范围内,其价款是否含在总价中;还有目前我市的电力部门统一标准(90元/m 2)的表前的投资和施工,是否包含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等。如果出现承包范围填写不清、价款调整方法约定不明确等情况,就容易引起争议,并且争议的数额往往巨大,难以协商达成一致,最终导致走上仲裁或诉讼解决的道路。其他的如采购、订货等合同也尽量避免合同签订不细致而带来的干扰,尽量把双方的责权利表达清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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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业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政府由过去的主导地位变为现在的宏观调控,职能逐步发生了转变。然而,由于我国建筑市场发育尚不完善,相关的建设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就施工合同管理而言,行政管理层减少了对合同履约的干预,强化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愿。合同当事人由于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及缺乏专业合同管理人才等,使“阴阳合同”的出现较为普遍。

1 在施工合同中经常出现的问题

1.1 行政机构对合同的管理

各地区建设工程合同的审查、鉴证及监督管理工作,主要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它主要是从法律和市场管理的角度进行合同的管理,但由于其监管的过程中出现了缺失、手段单一、效率低下、缺乏主动性等一些原因很难以满足当前合同需要。

1.2 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就完成具体工程项目施工而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如果施工合同存在条款漏洞不完善的缺陷,那么义务不清、违约责任不明、意识表达不准确等现象,那么这个责任是由于合同当事人意识不清楚,履约责任意识不强,没有专业合同管理人才造成的。特别是工程价款结算支付办法,合同条款过于简单,特别是在款项支付,结算,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要是合同的条款过少,会导致了过多的工程经济纠纷情况接连出现。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签订的合同不规范、合同有关条款设置较粗放引起的。

2 全面的完善施工合同管理

2.1 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为施工管理提供保障

提高法制观念,树立合同法律效力意识,特别是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依托现有的造价员队伍参与

管理。

2.2 做好事前合同的规范化工作,严格施工合同订立行为

审查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效力是合同依法成立所具有的约束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五种合同无效情形是签订合同时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是合同当事人受法律保护,权利得以实现的根本。

审查合同中的条款。主要包括合同中的建设时间、竣工时间、工程量大小的范围、工程的质量、工程的造价、技术资料交付的期限、材料和设备供应的一些情况、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

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当前施工合同纠纷的问题,充分研究法律、行政法规的各项规定,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实施过程中注重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以及弱势地位当事人合法权益。各项合同管理的要求以合同条款的形式予以固化,以规范合同表述形式,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完善、有缺陷、有漏洞、义务不清、违约责任不明、意思表达不准确等各种不好情况而产生的施工合同纠纷事件的发生。

2.3 强化施工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加强过程控制工作

完善履约信息报送制度。此制度可全面了解备案施工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对于存在施工合同纠纷隐患的工程,可及时督促合同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将施工合同纠纷化解在施工阶段。

强网上公示制度。为有效遏制支解发包、拖欠工程款和劳动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可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将备案的工程项目合同价等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开,接收社会媒体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管理,以提高承发包双方透明度,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从而可以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开展施工合同履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多种形式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包括:合同变更、项目经理变更的备案情况;履行合同主体是否与订立合同的主体一致;工程价款的变更、确认及支付情况;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加履行及职务变更;合同履行数据报送情况等。

2.4 加强合同中约定检查的情况评价和评估制度,做好事后查处工作

开展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评价。内容包括:合同签订情况评价、合同执行情况评价、合同管理工作评价,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告,并直接作为评选市级文明示范工地或优质工程建设项目的必要条件之一,逐渐推进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同时对没有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规定的的应给予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在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处罚。

建立合同单方造价评估制度。充分利用造价信息指标系统中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单方造价指标,对备案合同项目的单方造价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工程质量与工程造价管理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为工程建设各方对项目进行重点监控提供依据。

2.5 规范工程价款结算行为,强化竣工结算备案审查制度

竣工结算备案管理是合同管理最关键环节,竣工结算文件是全过程合同管理情况的最终体现。它直接反映出结算行为是否规范、是否按合同约定执行形成闭合管理系统,可以有效遏制“阴阳合同”、高估冒及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现象的发生,维护了建设各方主体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3 结语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的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工程施工合同现在已经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履行合同的内容成为了约束建设市场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不断推进,不断学习与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施工合同管理经验,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施工合同履约全过程动态监管的新机制、新途径,才能更好地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从而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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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任何一项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项目都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来签订施工合同来进行商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下,施工合同的签订更具有必要性,其不仅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同时也可以有效的规范建筑市场。而且通过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可以有效的实现工程造价控制的目的。

一、工程造价与合同管理关系概述

工程造价是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组成。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长,生产要素价格变化频繁,使得工程造价复杂可变。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包括立项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工程招标及承发包工程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价段和财务决算价段,其中后五个价段均与施工合同有关,要做好工程造价控制工作,就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

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一门精细的科学,需要造价人员掌握有关设计、施工、定额、材料、法律等大量相关知识,同时需要足够的精力、责任心和耐心。才能处理好计价、变更、索赔等问题,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基础。如果合同对其中一方不公,必然会影响合同的执行,利益受损的一方会千方百计索赔,或拖延结算,造成甲乙双方很多纠纷。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才能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造价。在合同签订后。要注意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对于合同、补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签证、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文字记录,必须完整保存,同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保证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二、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

由于我国施工行业市场相对来讲还存在着很多不规范和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在施工合同管理上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许多项目签订时所使用的合同过于简单,不符合标准的合同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不遵照合同来进行施工,更多的是利用口头委托或是政府命令的方式。或是采用不规范的合同文本来回避义务,从而对工程的风险进行转嫁。由于缺少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所以随意修改合同,不认真履行合同的情况十分突出。而且在合同发生纠纷时,并不及时考虑用法律手段进行解决,更多的是采用行政手段,所以导致纠纷久拖不决,给双方都造成较大的损失。

合同管理方法落后。目前施工企业中对于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不重视,不归档,管理手段落后,采用人工进行管理,缺乏信息化技术的利用,从而导致合同处于分散管理的状态下,由于缺乏归档程序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控制措施,所以导致使合同管理处于粗放式的状态下。

从以上这些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可以看出来,施工合同管理还处于十分落后的状态下,对我国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起到了极大的制约作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更是没有发挥出积极的作用。

三、合同管理过程中对工程造价控制的措施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做到全员参与合同管理

为了加强合同管理,对于大型公司应当设立合同管理的机构,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小型公司也应该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某些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都是其他岗位人员来兼任,这是不合理的。合同管理的关键在于管理人员的素质。首先应选好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熟悉电脑办公操作、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同时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作风正派;其次实行岗位责任制。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成绩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后方能上岗;三是继续教育。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不断完善,不进行继续教育很有可能会与时代步伐脱离,因此应该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此外,应该加强全员的合同管理学习,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达到全员管理合同。

2、加强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基础工作主要是要了解、理解国家的政策和行业规定,收集同类工程的工程量、机械设备、周围市场材料价格等资料,深入市场调研,对有关的技术指标了解清楚,方便进行工程造价的确定以及对日后的工程索赔和反索赔提供一定的参考,同时业主、承包方、监理方及设计方之间的沟通等都应该用书面的形式将内容保存下来,让工程活动有据可依。这些工作是琐碎的、长期的,最好建立档案进行管理。这项工作做的越细致,漏洞就越少,双方的纠纷就会减少。

3、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控制变更

合同管理目标是指合同管理活动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的。合同管理应当设立管理目标并将管理目标落实到位,其关键在于控制合同变更。目前一些施工单位将施工人员的奖金待遇与索赔挂钩,导致部分施工人员致力于寻找合同漏洞、想方设法要求变更。控制变更在于规范程序,由承包商提出来的设计变化,应由提出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表明变更原因、地点、内容及变更后对工程的影响分析等内容,由监理方审查必要性并同意后,再由发包方审查批准后执行。

4、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可以帮助当事人了解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使具体的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避免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的利益和维持建设市场次序。在我国和国外承包方签订的很多合同中都出现了“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怪现象,甚至有些工程索赔远高于中标价格,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双方签订的合同不规范、存在很多我方不知道的漏洞。目前,我国相关管理部门根据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并结合我国建筑业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教训编写出的示范文本,是一份非常严谨、便于执行操作的合同示范文本。

5、对合同履行情况实行统筹

在一些大型工程中,会有很多承包商参加建设,如某歌剧院的施工有十几家单位同时进行施工,这种情况下各个工程之间的衔接、发包方与各个承包方、工程所在地各管理部门之间的配合都需要进行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统筹管理时要检查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某些方面的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严格履行变更签证手续,并要求各方保存书面证据,检查各方是否存在违约情况,然后根据检查的结构进行综合平衡,要求各方自己进行严格检查,一旦发现偏差要及时纠正。

结束语

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在实施项目中是不可或缺的。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必须认真加以研究,从管理的方法和手段采取措施,在施工合同的全过程中,除需要技术人员具体操作外,同时需要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进行全过程的造价控制。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一方面能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

参考文献

篇11

应届初中毕业生,3年。

三、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综合职业能力,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专业领域的施工操作和基层技术管理的高素质劳动者和初级应用型技能人才。

四、职业(岗位)面向、继续学习专业、考证要求

1.职业岗位面向: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从事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建筑施工操作、预决算、质量检测、CAD绘图、测量放线等工作。

2.继续学习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监理。

3.本专业学生资格证书要求

五、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

1.职业素养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职业素养、竞争和创新意识;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团队协作能力及健康的心理;具有通过不同途径获取信息、学习新知识的能力;具有运用计算机进行技术交流和信息处理的能力;了解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技术发展动态,以及人文、社会方面的基本常识。

2.知识结构及要求

具有识读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建筑工程设备施工图等的基本知识;具备建筑材料、建筑制图基础、建筑构造、房屋设备、建筑电工、建筑工程测量、建筑结构、建筑施工技术与机械、建筑施工工艺、建筑工程预算、施工组织与管理等的基本知识;具有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质量控制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3.能力结构及要求

具有比较熟练的建筑工程施工操作岗位的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建筑施工、预算、质量、材料等基层技术与管理工作的实际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立业创业能力,并具有继续学习的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取得CAD、测量及相应工种的初级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六、课程设置和教学要求

(一)课程设置和教学要求

1.建筑工程图识读

教学内容:制图基本知识,正投影的基本原理,剖面图与断面图的绘制,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的绘制与识读方法。

教学要求:掌握点、线、面、形体正投影的基本理论与作图方法,掌握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的绘制与识读方法。

2.建筑力学

教学内容:静力学公理,约束与约束反力,物体及物系的受力分析,平面力系(平面汇交力系、平面平行力系、平面一般力系)平衡条件的应用;空间汇交力系平衡条件的应用,力对轴的矩,空间平行力系、一般力系的平衡条件简介;四种基本杆件的内力、应力计算及强度分析,四种基本杆件的变形计算与刚度分析,压杆稳定性分析;杆件结构体系的几何组成分析,静定杆件结构受力分析,简单超静定结构受力分析;相应的力学试验。

教学要求:能进行结构受力分析,掌握静定结构和简单超静定结构内力计算及内力图绘制方法。

3.建筑材料

教学内容:建筑材料的基本性质,常用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石材、水泥、混凝土、钢材、木材、沥青、防水材料及建筑塑料、玻璃、涂料、面砖等等)及其制品的主要技术性能、用途、质量标准、检测试验方法、保管要求、建材试验。

教学要求:掌握常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及其制品的主要技术性能、用途、质量标准、检测试验方法、保管要求。

4.建筑测量

教学内容:水准测量,角度测量,距离丈量及直线定向,水准仪、经纬仪等仪器设备的操作实践,测量误差基本知识,小区控制测量,大比例尺地形图的测绘,建筑施工测量。

教学要求:能熟练操作水准仪、经纬仪等仪器设备,掌握建筑施工测量的方法。

5.房屋建筑学

教学内容:建筑设计程序及原则,民用建筑构造,民用建筑施工图,工业建筑构造,工业建筑施工图。

教学要求:掌握常见建筑构造的原理与典型做法,能识读和理解民用建筑、工业建筑施工图。

6.土力学与地基基础

教学内容:土的物理性质及工程分类,地基土应力及变形计算,土的抗剪强度及地基承载力,土坡稳定性验算,浅基础设计,桩基础,基础施工图,土工实验。

教学要求:掌握岩土的工程分类,并能在现场识别常见岩土,掌握特殊土地基的处理方法,掌握基础的类型及构造,能识读和理解基础施工图。

7.建筑工程施工

教学内容: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预应力混凝土工程、结构安装工程、防水工程、装饰工程、冬雨期施工、大模板施工、滑模施工、升板法施工等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质量标准、主要安全措施以及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高层建筑施工。

教学要求:掌握各主要工种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和主要安全措施,掌握冬雨期施工的方法与技术措施,能正确选择和使用施工机械。

8.监理概论

教学内容: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概念,监理工程师,建设监理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组织及程序,工程监理信息管理和风险管理基本知识,工程建设监理技术文件。

教学要求: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组织及程序,熟悉工程建设监理技术文件。

9.施工组织

教学内容:进度控制的概念,施工组织与网络计划技术,进度计划实施中的监测与调整方法,设计阶段的进度控制,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物资供应的进度控制,施工组织软件应用。

教学要求:掌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阶段进度控制的方法。

10.建筑质量与安全管理

教学内容:工程质量概论,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质量控制,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与处理,ISO9000标准简介,安全控制。

教学要求:掌握工程建设各阶段质量控制的方法。

11.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

教学内容:投资及投资控制的基本概念,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建筑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计量,建筑工程计价,建筑工程竣工结算,造价软件应用。

教学要求:掌握投资控制的基本概念,能进行建筑工程计量和计价。

12.建设法规

教学内容:工程建设法规概述;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城市规划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法规,建筑市场法规,工程建设监理法规,工程建设经济纠纷解决的途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其他合同管理,FIDIC合同条件。

教学要求:熟悉工程建设主要法规,掌握各阶段合同管理的内容,能运用有关法规分析、处理一般纠纷。

(二)专业教师任职资格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具有本专业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技术职称。

(三)学校应具备的本专业相关实训(实验)场室

建筑工程施工图绘图实训室,建筑材料检测实训室,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实训室,建筑工程测量实训室,建筑工程检测实训室,钢筋翻样与加工实训室,建筑施工管理技术综合实训室,工种实训中心(砌筑、抹灰、木工等)。

七、课程设置及教学时间安排

1.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单位:周)

2.技能训练项目时间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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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的专业技术课分为4个模块:建筑制图与识图模块、施工技术知识模块、项目管理知识模块和计量计价知识模块。建筑制图与识图模块包括《建筑识图与构造》、《建筑力学与结构》、《建筑AutoCAD》、《土力学与地基基础》、《建筑设备工程》等课程和《建筑制图与识图》、《房屋建筑学》、《建筑结构》课程设计实习周。施工技术知识模块包括《建筑工程测量》、《建筑施工技术》、《建筑施工组织》等课程和《建筑工程测量》、《建筑施工技术》、《建筑施工组织》实习周。项目管理知识模块包括《建筑法规》、《合同管理》、《项目管理》、《监理概论》、《建筑工程资料》等课程。计量计价知识模块包括《建筑工程经济》、《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招投标与工程项目管理》等课程和《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实习周。

研究比较各院校的教学计划并结合学校实际,确立本专业的建设目标和重点建设项目,将《建筑识图与构造》、《建筑工程测量》、《建筑力学与结构》、《建筑施工技术》、《建筑施工组织》和《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列为重点建设课程。如围绕建筑制图与识图能力,对《建筑识图与构造》、《建筑力学与结构》、《建筑AutoCAD》、《建筑设备工程》课程及其实践环节的内容作相应整合,重新选择教材,加强各课程实训环节的设计、组织和实施;对本专业管理类的课程进行彻底整合,将原来的《建筑法规》、《合同管理》、《工程招投标》三门课程整合成《建设法规、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减少课程间内容的重复,以节省课时。

二、教学管理改革

目前,《建筑识图与构造》、《建筑施工技术》、《建筑施工组织》、《建筑AutoCAD》4门课程已被列为院级精品课程,《建筑工程测量》已被列为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电子教案、电子课件、作业习题、试题库、实验实训指导书、课程录像、新技术介绍等教学资料已上网,供师生使用。专业中的重点建设课程实行集体备课制度,对课程重难点及教学方法进行探讨,推动课程建设。核心课程全部实行考教分离,以便检验学生知识和能力的掌握情况,评价教师在教学中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

三、教学方法改革

确定教学目标后,教学方法就是决定性因素,直接影响教学质量。一般采用讲授法、讨论法、演示法、练习法、启发式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计算机辅助教学法和多媒体教学法等。学校积极组织教师下企业挂职锻练,实行“双师型”教师带特长生制度,师生共同参加工程实践活动,实行开放式教学。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给学生传授知识和技能,更要教会学生主动学习,掌握知识和技能的方法。

四、实践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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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资管理环节发生在人资管理环节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1)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条款约定不清晰(包括保密条款的约定);(2)对具备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人员,未及时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未按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及时支付足额劳动报酬,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4)违章指挥,强令劳动者冒险作业。

2原因剖析

2.1意识层面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供电企业处于“政企不分”的状态,加上是垄断经营,其运作机制实际是非市场化的。因此,在制度设计上,供电企业往往只注重内部业务链的实现,而缺少关注与外部法律法规的衔接,从而导致守法意识、规则意识较差,并突出表现为对法律风险及其防范重要性的忽视。近年来,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和外人触电事故等民事纠纷不断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2.2管理层面主要指合同管理方面。由于供电企业的强势地位,企业员工对合同管理普遍不够重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予有效监管),企业也缺乏对失策甚至错误合同的正确总结。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根本上说是以合同为基础的契约经济,因此,从长远看,供电企业能否有效管控合同,将是其能否实现现代化经营的关键因素。

2.3机制层面就目前来看,大多数供电企业有关法律风险的分析、识别、提示以及防范等工作,基本处于朴素自发状态,即内部没有明晰的法律风险防范责任主体,在相关流程设计上更是空白一片。随着国有资本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风险预普、风险防范、风险应对等机制须尽快建立并得以贯彻。

2.4法规层面目前,我国的电力法规尚不完善,甚至有相互矛盾的情况。例如针对“反窃电”,虽然《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法》等都对此有所规定,但内容零乱,实际不具备可操作性。这样,供电企业就较难与司法部门协同合作,利用相关法律维护自身利益并规避外部环境的风险。

3防范法律风险的对策

3.1建立法律风险管理的内控机制内控机制的建立目标:(1)维护企业财产完整性,保证企业会计信息准确性;(2)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效率性、经济性和效果性,保证国家法律的遵守执行。内控机制的建立理念:(1)建章立制,把合法运营、依法治企的理念贯穿到企业日常活动各环节,切实把依法经营当作企业生命线;(2)形成事前有人到位、事中监管到位、事后补救到位的全方位法律风险内控机制。内控机制的实现方式:(1)建立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2)建立以总法律顾问为牵头、决策层为主导、法律顾问提供业务保障、全体职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责任体系;(3)建立或完善法律纠纷的备案管理制度;(4)完善重要岗位的权力制衡制度,明确与相关法律相对应的职责及权利。

3.2建立法律风险管理的业务流程机制实施方向:基于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对各项核心业务流程进行认真考察和梳理,并开展法律风险分析,以确定有可能引发法律风险的关键环节。最后剖析原因,并在此基础上设定新流程或调整原业务。实施目标:通过引入法律风险评估体系,整合现有管理流程及员工风控意识,形成规范性、系统性的风险防范法律意见,逐步提升供电企业处理法律风险的能力。

3.3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加强以合同管理为中心的管理体系建设将是提升供电企业管理水准的必由之路。要实现对合同的规范管理,就是要树立“凡事以合同为准绳”的理念,设立专门机构对合同进行管控,有效防范企业的合同风险。

3.4建立法律风险管理的信息系统系统意义:实现信息化,是建设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关键。只有运用信息化手段,方能固化该体系建设成果,方能统一法律风险分析和识别的工具,明晰管理流程,实现资源共享,保证措施落实到位。系统定位:(1)通过信息化平成法律风险识别、控制、评估等主要工作,实现管理流程电子化;(2)实现相关信息的在线查询、维护、检索以及咨询。

3.5建立法制宣传及教育体系分对内、对外两个层面。对内:(1)结合案例组织讲座;(2)在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和业务管理岗位培训中,将所牵涉的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计划,做到业务培训与法律学习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考试,以强化员工法律风险意识。对外:(1)宣传重点放在合法用电、安全用电等方面,以尽量避免触电事故发生;(2)对违反电力合同用电、窃电等,要结合国家普法工作的实施进行案例宣传以打击犯罪,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