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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风险是由信息缺陷造成的,而信息缺陷产生于私人信息,分工导致了私人信息的形成。因此,风险是以分工作为起点的。现阶段金融是经济的核心,而金融风险是现代经济风险的主要体现,风险的表现形式主要是金融风险。这两个概念是经济学中重要的概念,深入学习认识这两个概念对企业的投资建设有着巨大的意义,因此研究这个金融风险和风险是一项紧迫的课题。
1.风险分析
1.1内生性风险
在经济学中,内在风险主要由于信息分布不集中,不对称造成的。从本质上来讲,信息具有空间分布不对称性,而每一个人所拥有的信息种类和信息储量也是不相同的,这就是私人信息。由于现在市场经济制度的改进和完善,很大程度上加剧了个体之间信息含量的差距,使得个人信息分布不对称现象严重,并且情况越来越严重。内生性风险有两种表现形式:逆向风险和道德风险。在合约签订之前,主要的内生性风险是逆向风险,而道德风险主要发生在合约签订之后,人在中间委托人不能够观测监督的地方决定是否要采取措施,从而最终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这种行为对中间委托人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严重威胁了委托人的自身利益[1]。
1.2外生性风险
由于信息不完全造成的风险是外生性风险。人在自然界中会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因此人们获取的信息始终是残缺不全的,所以人们只能够认识真理却永远也达不到真理的境界。在经济学中,信息的不完全性是这样理解的,每个经济体中的各个组成成员对于经济的发展状况和未来的发展趋势的信息量掌握比经济体自身的信息储量要小。外生性风险主要产生在微观经济体之外,人们自己的意志不能对外生性风险产生产生影响,所以外生性风险也可以称作客观风险。由于社会信息总含量不变外在性风险不会消失,会通过平均分配的方式对社会经济造成影响。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们对于自然中存在的信息量的探索越来越多,掌握的信息量也越来越多,在此情况下,外生性风险发生的概率越来越小[2]。
2.金融风险分析
2.1金融风险的外在表现形式和特点
由于社会中存在着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现象,企业的管理着没有意识到这种信息的缺少现象,无法对目前个未来企业产品价格进行预测,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企业决策是否在正确。这是金融风险的主要外在表现。金融机构具有内在的脆弱性、金融资产价格具有波动倾向、金融危机时时爆发、社会个体金融行为出现投机是四个可观测的经济现象。
对于市场经济来讲,金融风险往往能够导致经济收益和金融损失相互抵消,因此不回对社会造成很大的影响,但是由于个体信息并不是完整的,金融资产价格往往会由于机会主义模式的影响而产生波动,这对于市场预期的形成具有恶劣的影响,容易造成金融一体经济的混乱现象。金融机构也是微观的金融主体,也会受到内生性风险和外在性风险的影响[3]。
2.2金融风险的集中体现是经济风险
现阶段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所以很大程度上金融风险是经济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货币与信用是界定社会中经济活动不确定因素的主要影响因素[4]。
经济学家认为,货币在信息交换中充当一般等价物,使得社会商品在交易中能够轻松的实现买与卖,正是由于这一点才有了价格,一般等价物的出现,使得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易变为了现实。在市场经济中,价格是生存与发展到重要条件,由此可见,现代经济发展状态和未来经济的发展趋势信息不完全使得价格状况与未来的变化有着同样的不确定性,而外生性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是金融风险,一定程度上来讲外生性风险的演化和发展是金融风险。
3.总结
本文主要对经济学中的两个重要的基本概念风险和金融风险做了详细的阐述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希望能够让更多的人了解认识这两个概念,深入了解学习风险和金融风险能够避免投资风险,减少经济损失。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进一步推动经济学中这两个抽象概念的发展和深化,具有极大的研究价值。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国有股减持”课题组.国有股减持修正案的设计原则、定价机制和资金运作模式[J].经济导刊,2011,13(5):101-110.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减持”课题组. 国有股配送的价格确定与方式创新[J],2011,13(5):113-116.
篇2
物流金融理论研究的发展历程
国内物流金融的理论研究最初是沿着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和保兑仓的业务总结开始的。早在1987年3月,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的陈淮就提出了关于构建物资银行的设想。90年代初期也有学者发表文章,探讨物资银行的运作。但是,那时的“物资银行”还带着非常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主要是探讨通过物资银行来完成物资品种的调剂和串换。由于物流的概念没有被充分发现和认识,所以当时的物资银行的概念与现在的概念存在较大差异。
1998年4月,时任陕西秦岭曾氏有限金属公司总经理的任文超探讨了利用“物资银行”解决企业的三角债问题,是这一概念的一个突破。随着物流学的不断发展,物资银行的概念也逐渐发展成熟。2003年9月,西安交大管理学院的学者于洋、冯耕中,2004年任文超以及2005年华中科技大学的王治等,都对物资银行的含义重新进行了研究,得出了比较规范的概念。仓单质押业务的理论总结始于1997年6月,当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张平祥、韩旭杰对粮棉油货款的仓单质押业务展开了研究,但是并没有将物流的概念结合进来。
此后,随着物流学的兴起,相应的研究开始增多。2001年,烟台大学的房绍坤;2002年,学者孙宁;2003年,东南大学的郑金波;2004年,学者邵辉等对此都进行了研究。该业务与物流业发生紧密联系只是近几年的事。对于保兑仓业务的研究则是基于仓单质押业务而衍生出来的。
物流金融领域的一项标志性成果是“融通仓”的研究。2002年2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罗齐和朱道立等人提出“融通仓”的概念和运作模式,迄今仍有系列成果推出。2004年5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邹小、唐元琦首次提出“物流金融”的概念,定义了它的内涵和外延,“物流金融”被正式确立为一个新的研究平台。至此,物流金融的研究对象、研究方向基本确立,并且与实践相结合归纳出了一系列的运作模式。在学科概念的发展过程中,也有学者做出探索。2005年3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的陈祥锋、朱道立提出了与物流金融相类似的“金融物流”的概念。但因其相对于“物流金融”在表达上不够准确,续用者不多。物流金融领域的另一项标志性成果是“物流银行”业务的出现与普及。2004年,广东发展银行在“民营100”的金融平台基础上及时推出了“物流银行”业务,期望有效解决企业的融资与发展难题。从2004年底至今物流银行业务迅速在各行业中得到应用,如中储与华夏银行的合作,福建中海物流公司、泉州正大集团与中信银行的合作等等。物流银行业务是以产品畅销、价格波动幅度小、处于正常贸易流转状态且符合质押品要求的抵押或质押为授信条件,运用实力较强的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有机结合,向客户提供集融资、结算等多项银行业务于一体的银行综合服务业务。可以看出“物流银行”是“物资银行”业务的升华,具有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远程化和广泛性的特点。物流金融近期的研究热点主要集中在基于网络技术的物流金融产品设计和风险管理等领域。
物流金融的相关概念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的邹小芃、唐元琦首次定义了“物流金融”的概念。他们认为物流金融就是面向物流业的运营,通过开发、提供和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资金和信用的运动,达到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有机统一。这些资金和信用的运动包括发生在物流过程中的各种贷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结算、有价证券的发行与交易,收购兼并与资产重组、咨询、担保以及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类涉及物流业的中间业务等。物流金融是为物流产业提供资金融通、结算、保险等服务的金融业务,它伴随着物流产业的发展而产生。物流和金融的紧密融合能有力支持社会商品的流通,提高全社会的福利。该定义指出了物流金融所研究的领域和基本的研究方向,它还强调金融创新思维和金融工程技术的运用。
“融通仓”作为物流金融领域的重要概念最早是由复旦大学的罗齐和朱道立在2002年提出。朱道立等人系统地介绍了融通仓理论。他们认为,因为融通仓所涉及的对象数量众多,要想把这些分散的个体有机地连接起来,实现资金、信息和物流的结合,除了借助先进的信息通讯系统和交通技术之外,还要用系统的思想和方法设计出切实可行的模式和结构,包括基于动产管理的融通仓运作模式、基于资金管理的融通仓运作模式、基于风险管理的融通仓运作模式等三种。他们设想的融资结构有纵向结构、横向结构、星状结构和网状结构四种。这些结构的设想主要是来自对不同环境与规模类型的企业给出的因对象而异的分析。基本思路是以“仓”为突破口,运用各种各样的信息传递程序,实现对仓中动态的物资的计价,使它们可以与资本实现转化。资本、物流、仓储是企业运作过程中流动资产的三个代表性的形态,它们覆盖了企业日常运作的全部流程。朱道立等人的理论研究强调物流对金融的融资功能的辅助,注重基于银行服务的讨论,给出了第三方物流企业扩大服务范围,开发新的高利润服务项目的思路。其中虽然涉及了物流金融的结算职能,但没有把它作为重要的内容加以讨论。
物流金融理论在实践中另一个重要的应用是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物流银行打破了固定资产抵押贷款的传统思维,创新地运用动产质押解决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广发银行在国内物流银行业务的开拓上走出了第一步。广发行对生产企业的一个(或多个)品牌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经销给予支持,改变了以往单个经销商达不到银行授信条件而无法获得银行支持的局面,同时银行通过全国范围内的经销商和生产商内部的调剂,分散了风险。“物流银行”与前面的“融通仓”在寻求对流通中的资产进行评估的思路上保持了一致,区别是它更多地站在银行努力寻求在扩大贷款的同时控制风险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物流金融理论的研究发展
在“物流金融”概念问世之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涉足这个领域,他们的研究丰富了物流金融学的内容。刘高勇(2004)从网络技术的角度讨论了企业物流与资金流的融合。他论证了网络环境下企业物流与资金流融合的可能,其中信息充当物流和金融整合的媒介,对生产和经营过程产生重要的影响。陈祥锋、朱道立(2005)提出了面向供应链的金融物流的概念,尝试从物流金融提供者的角度转换到物流金融的客户角度来开展分析。徐莉、罗茜、熊侃霞(2005)介绍了物流银行业务的特点与作用,指出开展物流银行业务面临的风险,并就风险防范和利益分配等问题提出设想。王颖琦(2005)介绍了物流保险在现实的生产过程中的应用,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唐少艺(2005)以UPS和和广东发展银行为案例,描述了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的物流金融业务,向准备在我国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企业提出了针对市场现有状况合理运作的建议。邹小(2005)在《管理塑料价格风险的利器:网上中远期仓单市场》一书中指出,在传统现货批发市场基础上综合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和电子商务模式而建立的中远期仓单市场,是全新的流通方式,极具创新意义和推广价值,能大幅降低物流成本,有效满足业界规避价格风险和违约风险的需求。该书以浙江塑料城网上交易市场为代表的仓单市场作为研究对象。从阐述仓单交易市场的基本内涵、形成、现状、功能作用和市场运作等角度入手,对网上中远期仓单市场的组织架构、市场管理、交易者、交易行为、交易目的等进行论述,对市场的操作流程和基本制度作了详细的解说,研究了衍生品交易和物流服务如何结合并产生效益和控制风险。唐少麟、乔婷婷(2006)用博弈分析的方法从风险控制的角度论证了对中小企业开展物流金融的可行性,指出相应的风险可以通过规范管理制度和采用新的管理工具(主要是管理信息系统)加以有效控制。
现实世界里,“资金”、“原材料”、“库存”这三种资产形态经常相互转换,而转换过程通常很难受到全程不间断地跟踪,特别是“物流”的过程在先进的通讯和信息技术得以广泛应用之前是很难被考察的。因而传统的会计学和金融学在研究企业运作时通常取其“现金”或“库存”的静止状态进行分析,很少涉及动态的转换。“物流金融”的长处就是能解决运动中或处在不稳定状态下的资产利用的问题。它好比社会科学中的“微积分”,使商业领域中的变量可以计量。
通过众多学者的努力,物流金融的理论体系初步建立,明确了融资、结算、风险控制等主要职能,总结出替代采购、信用证担保、仓单质押、买方信贷、授信融资和反向担保等服务模式,在实践中收到成效。UPS的综合性物流金融服务、中储股份的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广发银行的“物流银行”、TCL应用融通仓思想开拓手机市场等案例对理论做出很好的印证。
结论
中国的物流金融研究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学术界已经充分论证了开展物流金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确立了开展物流金融的主体,提出了以不同主体为核心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多种模式,并且与实践相结合,指导相关行业运作。但是物流金融服务的开展仍然要面临许多问题,比如:如何有效地管理物流金融业务所带来的风险;金融工程技术在物流管理中的应用;物流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信用评估系统建设;账单和支付管理系统的完善以及企业应用物流金融时会计记录怎样才能更加合理;运筹学的理论如何在物流金融的体系中最大限度的发挥功效等。这些细节问题还有待学者们进一步研究解决。
参考文献:
1.陈淮.关于物资银行的设想[J].中国工业经济研究,1987(3)
2.张平祥,韩旭杰.粮棉油贷款仓单质押的意义与建议[J].济南金融,1997(6)
3.任文超.物资银行及其实践[J].科学决策,1998(2)
4.房绍坤.论仓单质押[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1(4)
5.罗齐,朱道立,陈伯铭.第三方物流服务创新:融通仓及其运作模式初探[J].中国流通经济,2002(2)
6.孙宁.仓单质押贷款的操作要点[J].农村金融研究,2002(3)
7.郑金波.仓单质押的管理[J].中国物流与采购,2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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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气候变化是人类发展的主要挑战之一,近几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加剧和大众对生态环境关注度的提高,发展以限制温室气体排放为目标的低碳经济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共识。低碳经济(Low-carbon economy)这一概念最早见于2003年英国政府的能源白皮书《我们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二氧化碳排放为特征的绿色发展模式。此后,低碳经济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
经济决定金融,低碳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需要发展相应的金融业务,如为碳排放权交易提供融资、理财等,这就是碳金融业务。低碳经济的发展不仅催生了低碳金融的发展,而且需要低碳金融的加快发展反过来支持低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低碳经济和碳金融已成为时展潮流的现实背景下,传统的金融制度与发展理念需要改变,金融体系也需要调整,以适应低碳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随着低碳经济和碳金融的快速发展,学术界对碳金融发展理论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本文将全面回顾碳金融理论研究进展,系统归纳和评介碳金融理论研究的方法和内容,并展望碳金融理论研究的趋势,以期为碳金融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
二、碳金融的概念及属性
“碳金融”是指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并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一切活动,这是现代金融根据环境金融与绿色金融延伸出来的最新提法与发展方向。20世纪90年代,为了降低日益恶化的环境问题对人类生存的负面影响,国外经济学者试图从经济理论的角度对环境问题进行思考。而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中心,如何利用“金融”手段解决环境问题也就成为理论界关注的热点,由此“环境金融”便应运而生。最先提出“环境金融”概念的是Salazar(1998),之后Cowan(1999)、Jeucken(2001)、Labatt等(2002)分别从不同侧重点对环境金融进行了阐述:Cowan(1999)侧重对环境经济和金融双方互利的角度进行界定,认为环境金融是环境经济和金融学的交叉,其既为发展环境经济提供了各种资金融通的途径,同时又能从环境经济发展中获益;Jeucken(2001)侧重对环境与金融关系的演变过程进行解释,在对银行业与可持续发展关系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将银行业对待可持续发展的态度分为抗拒阶段、规避阶段、积极阶段、可持续发展阶段四个阶段;Labatt等(2002)在《碳金融》一书中侧重从环境金融产品的角度对环境金融进行表述,认为环境金融是以市场为基础,以提高环境质量、降低环境风险为目标而设计的金融产品。2003年,英国政府在其能源白皮书中首次提出了“低碳经济”的概念,加上《京都议定书》中市场机制的设计使原本是免费环境资源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商品化,从环境金融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延伸出的“碳金融”概念便应运而生,并得到众多学者的广泛关注。
王定祥,琚丽娟:碳金融理论研究评述与展望碳金融是指建立在《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为温室气体减排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的机制(Meijer et al,2006),这是一个比较广泛、抽象的概念。世界银行对碳金融概念的界定则显得相对狭隘,认为碳金融是提供给温室气体减排量购买者的资源。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碳金融已经超出了减排量购买的范畴。Labatt等(2007)在前人的基础上对碳金融的内涵进行了梳理和拓展,认为碳金融是环境金融的一个分支,探讨与碳限制社会有关的财务风险和机会,提供和应用市场机制转移环境风险和促进环境目标的实现。总的来讲,碳金融是指在碳排放受限制约束的情况下,在一个排放二氧化碳及其他温室气体必须付出代价的世界中所产生的金融问题以及解决气候变化的金融方法和工具。可见,“碳金融”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可以把通过金融工具转移环境风险并实现环境目标的碳约束行为视为狭义的碳金融,而将所有应对气候变化的市场解决方式定义为广义的碳金融。
随着国内低碳经济的兴起以及受国外碳金融理念的影响,碳金融研究成为近几年国内学术界关注的热点。国内一些学者在相关著作中引入了“环境金融”的概念。部分学者,如孙洪庆(2002)、熊学萍等(2004)还用“绿色金融”“生态金融”来表示金融业与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其内涵与“碳金融”一词有异曲同工之处。王宇等(2008)从碳金融对环境意义的战略高度出发对“碳金融”进行了概括,认为碳金融是金融体系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机制创新,其具有减排的成本收益转化功能、能源链转型的资金融通功能、气候风险转移功能和国际贸易投资促进功能四个方面的功能。吴玉宇(2009)和曾刚等(2009)对“碳金融”概念的观点基本相似,认为凡是服务于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以及与之相关的金融活动都可以称之为碳金融。张明珅(2010)对碳金融概念的界定比较全面,认为碳金融是指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有关的金融活动,包括相关金融制度设计、金融交易和中介行为,通过金融活动和金融工具使有限资源投入低碳经济,促进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绿色经济发展。目前“碳金融”在学术界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概念界定,而本文比较认同的是郑扬扬(2012)的观点,其在借鉴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碳金融”定义为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目的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它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
在对碳金融概念进行界定的同时,国内学者还对碳金融的特殊属性进行了探讨,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其与传统金融的本质区别。碳金融以碳排放量的交易为核心,它不仅具备在交易中形成的商品属性,而且金融在商品市场中的流通使其逐渐由商品属性向金融属性过渡。从对碳金融的内涵界定可知,碳金融实质上是“碳交易+金融属性”,碳排放权具有准金融属性,而且可以进一步衍生为具有投资价值的金融资产,通过对碳金融收益的追逐可以带来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易霞仔等(2012)认为碳金融是社会属性、准金融属性和商品属性的集合体,其社会属性体在于其与金融衍生产品类似,是在碳排放交易机制下产生的旨在通过碳交易来转移风险的一种金融性碳契约;其准金融属性不仅在于以碳排放权为载体的碳金融具有货币性,而且碳交易以及低碳生产方式也凸显出了其“准金融的属性”;其商品属性则在于其成本收益的负相关性、依靠市场的价格信号形成对资金的融通功能以及对环境风险的转移和分化。娄欢欢(2011)从法律的角度对碳排放权的特殊性进行了分析,指出碳排放权在法律意义上成立的实质在于,无论个人还是企事业法人单位,为了自身生存发展需要而对温室气体进行排放的行为,是通过法律拟制而获得的对环境容量使用的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这种权利必须通过合法途径并在国家公权力的许可下获得;之后,碳排放权人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被授予的排放权能,超出规定权限将受到法律的惩罚。乔海曙等(2011)研究认为,碳排放权实质是一种新的金融形式,不仅具有金融资产属性,而且具有金融资源和金融功能属性:金融资产属性体现在碳排放权的“准货币化”特征、碳排放权作为金融资产的特殊性和广泛性等方面,金融资源属性体现在其具有稀缺性和战略性两方面,而金融功能属性主要体现在其特殊的减排成本内部化和最小化、产业链低碳转型、气候风险转移和分散功能三方面。
从以上对碳金融概念及属性的研究可以发现,学界对“碳金融”概念提出的逻辑起点以及对这一事物认识的成熟度和完善性上存在差异,尽管他们在概念表述、研究角度上各不相同,但普遍认为,碳金融是金融领域服务于温室气体排放的一种金融创新活动,为缓减气候变暖、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个有效的途径,可见其本质是一致的。低碳金融属性的研究是对碳金融内涵的进一步延伸,同时,将低碳金融与传统金融划清了界限。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国内外对“碳金融”概念及属性的认识正在逐步趋向科学化和系统化,这将为未来碳金融理论的深入研究奠定坚实的认识基础和理论前提。
三、碳金融发展的理论基础
1.“绿色金融”理论
20世纪以来,环境气候的变化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尤其在现代社会经济领域,金融对资金和社会资源起到了“绿色配置”的作用,这将大大促进气候变化问题的解决。“绿色金融”不仅要求将环境保护观念引入金融机构内部,而且更加强调金融业为解决环境污染、为环境产业的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支持,它成为环境保护与金融之间的绿色桥梁。Jeucken(2001)在《金融可持续发展与银行业》中分析了金融业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强调了银行在环境问题上的重要性。Gradel 等(2004)把金融与环境保护关系的研究推向了一个新阶段,他们在《产业生态学》中系统研究了金融与环境保护的内在联系,从产业与环境的视角把金融作为一种服务业纳入服务业与环境保护的理论框架中,以至于最终成为学者们研究碳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理论基础。
2.气候风险管理理论
气候环境的变化不仅威胁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Labatt 等(2002)认为,气候变化同样也会给企业、金融服务业、投资者带来风险,他们将其称为气候风险。从企业层面来讲,气候风险主要包括企业因不遵守气候法规而遭遇法律诉讼的法律风险,而且如果忽视与碳排放有关政策、产品和生产程序等将面临声誉风险。碳排放限制政策随着气候的变化而不同,而不同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也不同,将会影响到其资产和资本的支出,进一步使其面临市场竞争风险,如何应对气候风险和增强对气候风险的管理成为摆在众多企业面前的一大难题。同时,他们的研究表明,尽管不同企业受到气候风险的影响程度不同,但是要想转移气候风险必须通过碳金融市场这个载体来管理和解决。随着气候风险已经成为影响金融业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气候风险管理理论便成为碳金融发展的重要理论基础。
3.外部性理论
外部性最早源于马歇尔所著《经济学原理》中的“外部经济”概念,其包括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在社会生产过程中,温室气体的减排和全球环境质量的改善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容易给对社会造成一定负外部性的传统企业带来“搭便车”的机会,使私人成本不能完全内生化。针对这种外部性,特别是负外部性,科斯基于市场机制下的外部性理论为合理的碳减排提供了方法上的指导,经济活动主体拥有排放一定污染物的权力(即人均排放权),在该碳排放产权清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碳基金等业务手段,可以在达到碳减排目的的同时使外部成本内部化。Barrett(1998)指出,各地碳减排成本的不同意味着《京都议定书》下的减排机制能督促全球碳减排分配产生效益。但是,不同企业由于自身创新能力不同,应对环境问题将对其成本收益产生较大的影响,对于能够通过创新将多余的碳排放指标在全球范围内交易并从中赢利的企业来说,外部成本内在化是其减排的兴趣所在。企业的经营目标不仅要追求自身经济效益,还要注重社会效益,这样企业才能保持长期竞争力。Schaltegger 等(2000)对企业环境管理投资与其金融利益相关者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检验,发现两者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即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既有利于自身,也有利于金融利益相关者获得发展优势,于是碳减排交易便在该理论的基础上得以产生和运用。
以上理论研究不仅廓清了碳金融发展的理论基础,而且也为全球碳金融的实践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但是与目前碳金融应用层面的研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未来碳金融理论的发展应与实践应用同步前进,并指导碳金融实践。同时,碳金融不是一门独立的学科,而是综合了环境经济学、金融学、社会学、法学等多种学科的交叉学科。因此,在未来的理论研究过程中不能孤立进行,要在借鉴其它学科知识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使碳金融理论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四、碳金融市场及其相关领域的研究
碳金融的发展离不开碳金融市场的有效运行,创新和发展碳金融市场不仅是碳金融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更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绿色经济的重要内容和途径,同时还关系到金融体系的重构和金融产业的优化升级。目前,世界各国正在积极建立碳金融市场体系,旨在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实现碳减排目标。国外碳金融市场已经具有相当规模,学界对碳金融市场的研究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骆华等(2010)对国际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进行了研究,自2005年《京都议定书》以来,国际碳金融市场的交易额由2005年的109.90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1 360亿美元,年均增长184.6%。世界银行预测,2010—2012年全球碳交易规模每年可达到600亿美元。
碳交易额的迅猛增长使碳金融市场结构的划分变得不可或缺。张小艳(2012)按照碳信用来源不同,将其分为配额型交易市场和项目型交易市场。配额型市场包括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下的配额交易(AUU)市场、区域性碳减排机制下的配额交易市场、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下的配额交易市场三个层次;项目型交易市场包括清洁发展机制下的核证减排单位(CERS)交易和联合履行机制下的减排单位(EUR)交易。Hamilton等(2008)根据交易主体减排义务是否具有强制性,将碳信用市场分为规范市场和自愿市场两种类型,其中规范市场要受到国际、国内或区域性的强制性法规的限制《京都议定书》下的AAUs、ERUs及CRUs都可在规范市场进行交易。 ;而自愿市场不受强制法规的束缚,因此可供交易的碳信用也相对比较广泛,除了在规范市场交易的碳信用形式外,未经核准的减排量(NERs)、经核实的减排量(VERs)以及预期减排量(PERs)都可在自愿市场进行交易。从碳交易所的全球分布结构看,李瑞红(2010)认为国际上大部分碳交易所为发达国家所控制,而发展中国家所占比重较小国外已形成了欧盟排放贸易体系(EUETS)、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亚洲碳交易所(ACX)、欧洲能源交易所(ECX)等近20多个交易所;而我国自2009年山西吕梁、湖北武汉、浙江杭州、云南昆明等一系列交易所相继成立以后,碳交易体系才粗具雏形。 。乔海曙等(2011)研究认为,碳交易市场与一般金融产品市场类似,存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之分:一级市场涉及排放权的初始分配,即产品产生核准阶段;二级市场是指初始分配后的自由交易市场,主要涉及以初始分配为基础的产品的交易流通阶段。
金融市场的组成要素是市场发展的基础,全球碳金融市场规模的扩展以及结构变迁为进一步探索碳金融市场相关要素提供了条件。市场参与主体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要素,其发展规模和类型的多元化是衡量碳金融市场发展水平的主要标志参与主体的变迁是市场结构变化的表现。在碳金融发展初期,我国市场参与主体主要是在政府鼓励下的一些金融机构,结构较为单一,市场发展缺乏动力。之后,随着人们对碳金融认识的不断深化,政府、国内外商业银行、保险机构、风险投资公司以及基金等都参与到碳金融市场的交易中来。参与主体规模的日渐扩大和种类的日趋丰富,在提高碳金融市场运行效率的同时,也为各类市场主体进行投融资提供了一种科学化的平台。 。刘英等(2010)按照交易目的的不同将碳金融市场参与主体分为通过期货买卖来规避风险套期保值且有减排任务的企业、通过碳金融产品价格的涨跌进行贱买贵卖的纯粹的投机者、作为中介代表的期货公司和保障碳市场规范运作的监管主体等。林永生等(2012)根据参与主体功能的不同,将国际碳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分为供给方、需求方和中间商三类:供给方包括转型和发展中国家以及拥有多余碳排放配额的发达国家;需求方包括资源减排市场的买方以及在《京都议定书》下承担减排任务的政府;中介商主要是指从发展中国家买入经核准的减排单位,然后将其在交易所卖出实现套利的中介机构。
碳金融产品作为市场交易的物质载体,在碳金融市场的不断拓展中走向多元化和复杂化,由初期的以配额市场中的碳排放配额和项目市场中的核证碳减排量为主的原生产品交易,向以碳排放权为基础的碳远期、期货、期权、掉期等为主的衍生产品的方向发展原生产品主要是以EUA(即欧洲碳排放配额)、AAU(即UNFCCC附件Ⅰ缔约方国家间协商确定的排放额)为主的配额市场中的碳排放配额和CER(即核证减排量)、ERU(即联合履行机制允许的附件Ⅰ国家通过投资项目的方式从另一附件Ⅰ国家获得的减排量)为主的项目市场中的碳核证减排量。2005年欧洲能源交易所(EEX)碳排放权期货市场的建立,标志着以碳排放权为基础的碳金融衍生产品的正式问世。随后Uhrig(2006)和Wagner(2006)提出了一种标准化的期权产品设计方案,旨在通过向市场引入一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权工具来达到规避风险、实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王留之等(2009)针对国内碳交易市场中企业开发CDM项目融资难的问题,提出进行金融创新的计划,推出了银行类碳基金理财产品、融资租赁、保险业务、信托类碳金融产品、私募基金、碳资产证券、碳交易保险、以CERs收益权为质押的贷款等八种创新产品。目前,在国际金融机构提供的碳金融产品中,比较成熟的包括绿色贷款、互换合约、环保期货、环保基金、碳交易保险、巨灾债券以及基于减排信用设计的金融产品、天气衍生产品等。目前,远期、期权在国际碳金融市场中的交易数量和金额已经远远超过基础产品成为最主要的交易工具。 。碳金融产品的多样化在最大限度满足不同企业和金融机构需求的同时,也大大地活跃了碳金融市场,激发了碳交易市场的生机和活力。然而,碳金融产品种类的创新对产品的市场定价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因此,厘清影响碳金融产品价格的因素,并构建一套完整的包括定价、核证在内的价格体系,成为西方学者关注的重要内容。Wilfried(2007)等将碳市场中的碳配额看做是一项稀缺的输入变量,认为EU-ETS碳配额价格将在很大程度上受能源和气候变化的影响。Mansanet(2007)则持不同的观点,其通过对碳配额日价格的变动观察发现,能源资源是决定碳配额价格的主要因素,而气候只有在极端情况下才会对其产生影响。Alberola(2008)等人指出,EUA现货价格不仅受错误预测能源价格的影响,而且与未预计到的温度变化也有关。刘英(2010)认为,碳价格在与能源市场价格存在较强关联性的同时,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Daskalakis(2009)和Paul(2010)分别通过蒙特卡洛法和扩展的带有跳跃性的几何布朗运动模型对欧洲碳期权定价和欧盟碳排放权的现货价格进行了研究,前者肯定了模型的有效性,后者得出了碳信用现货价格具有跳跃性和非平稳性特征的结论。Camona(2009)等学者利用竞争性随机模型对碳配额价格的形成及驱动机制进行了研究,结论显示,模型的解服从最优随机控制理论。为了检验碳配额价格与相关动态因子之间的相关关系,Benz 等(2009)、Chevallier(2009)采用马尔科夫机制转换和自回归条件异方差模型以及非对称的GARCH模型对不同阶段碳排放配额的短期现货价格与收益的波动行为、宏观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总体上看,目前在碳金融产品定价的研究上还处于初级阶段。
全球碳金融市场在近几年得到了迅猛地发展。但由于目前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尚未完全统一,各类碳金融衍生产品层出不穷,加之市场管理规则的千差万别,伴随而来的是碳金融市场交易的高风险和低效率并存。因此,加强对碳金融市场的管理不仅对碳金融市场参与主体来说至关重要,而且也是未来全球碳金融市场能够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的关键。林立(2012)选取国际碳金融市场中最具代表性的期货市场,以2006—2010年的ECX期货合约为样本数据,研究了其在不同市场收益率和不同投资时间影响下的风险状况,认为碳金融市场存在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而且通过对2006—2007年和2008—2010年两个时间段的比较,发现碳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比较平稳,而非系统性风险在逐渐减小,说明国际碳金融市场正在逐步趋于规范化。一些国外学者分析了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管理的方法,认为CDM项目存在基准线风险、政策风险、项目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治风险以及名誉风险7大类风险,而风险管理的原则是将风险指定给最有能力承受它的一方。还有些学者,如Blyth(2009)和Li 等(2011)通过实证的方法将影响碳金融的相关因素引入模型来研究风险管理,前者引入政策因素和技术成本研究碳信用价格的风险管理;后者通过层次分析方对影响碳金融的相关因素(如工业发展背景、市场结构、商业发展状况以及基础设施等)进行实证,认为建立一个完整的碳金融评估体系是中国市场解决碳金融风险的一个迫切任务。尽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碳金融的发展主要以市场为基础,但市场不是万能的,多数情况下存在资源配置失灵现象。张晓春等(2011)把碳金融市场无法有效运行的原因分为价格非理性波动、市场垄断和非法经营,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强化政府监管,政府监管是克服“市场失灵”引发多方风险的有效手段。卢现祥等(2011)针对我国企业减排动力不足带来的问题,从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入手分析了政府职能与企业减排之间的关系,建议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来激发企业的内在动力。
毋庸置疑,碳金融市场的风险监控至关重要,但其效率的管理也不容忽视。碳金融市场作为一个新兴市场,不完全竞争性以及大量不合理和非有效因素的存在成为其高效运行的障碍。除此之外,目前全球碳金融市场呈现出区域性竞争发展的特征,空间上的分割以及地区性排放额分配政策的差异,增加了碳金融市场的监管成本,降低了碳金融产品交易的效率。可见,优化碳减排量在空间的合理配置,促进碳减排政策在各地区之间的协调配合,是促进碳交易市场更加有效的重要措施。Moslener(2004)和Stranlund(2007)都强调了监管在碳金融市场效率提高中的重要性,前者通过一个交互模拟模型对EU-ETS成员国碳排放额分配方案进行各种设计,认为减少管制成本以及资源在转移过程中的浪费可以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Daskalakis(2008)和Markellos(2008)运用现货和期货市场的部分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结论表明政府对短线投资和碳配额融资的限制将带来碳交易市场的弱有效性。Vrnokur(2009)也对EU-ETS施加配额融资和申请的限制提出反驳意见,认为提高碳交易体系的效率必须解除限制并增加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篇4
下表列示了终止确认方法、标准与准则之间的关系:
一、整体确认法和组成部分法的比较
就金融资产和金融债务终止确认的方法而言,我认为,组成部分法优于整体确认法。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条:
(一)组成部分法更好地反映了交易的实质。正如前面提到的,大部分金融工具由许多合约权利和义务组成,并且这些权利和义务在交易中不断被分解和重新组合。因此,只有采用组成部分法才能充分、可靠地反映那些交易和事项。
(二)组成部分法与金融市场参与者观察金融资产的方式和采用的风险管理方法是一致的。
(三)组成部分法更加适合公允价值计量系统。金融工具最相关的计量属性是公允价值(详见第三节)已经得到各主要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认同。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反映的是嵌入金融工具中的合约现金流量的价值,为了计量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必须考虑所有的合约权利和义务,忽略所有已不拥有的合约权利和义务,组成部分法能清楚地做到这一点,而整体确认法却不能。比如,在整体确认法下,企业将继续确认一些它不再拥有的合约权利,因为它仍然控制着这一资产或者仍然拥有该资产所产生的实质的风险和收益,从而不能终止确认该资产不再拥有的合约权利,但事实是与该资产相关的这些权利已经转移,在报表上却似乎什么事情都未发生,如此计量该资产的“公允价值”显然是不正确的。组成部分法恰恰能避免这一缺陷,可靠反映合约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
二、终止确认标准的分析
(一)全部风险收益模式
全部风险收益模式是最早的终止确认标准,该标准主要于整体确认法,现在已经被摒弃。该标准最主要的缺点有以下三条:1.它与资产的概念不一致。确认的基本条件之一是符合要素定义,资产通常被认为是由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会计主体控制的未来的利益。在一般情况下,控制金融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与承担相关的风险和收益是一致的,但随着金融工程技术的,风险、收益与对资产的控制并非总是等同,用风险、收益来判断与资产的定义可能会不相符。2.该方法将金融工具与其附属的风险和报酬看成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如果转让人仍然保留转让资产相关的一部分风险和报酬,则该资产不能终止确认,哪怕保留的仅仅是非常次要的风险和报酬,因此,该标准不能真实和公正地反映会计主体的相关经济状况。3.该标准也缺乏可操作性。风险和报酬是模糊概念,它的边界并不能非常清晰地界定,所以该标准看似简单却不易操作,因为要运用该标准就必须找出相关资产包含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并对它们进行评价,这相当困难,有时甚至不可能,所以该标准缺乏可操作性。
(二)实质风险收益模式
实质风险收益模式是对全部风险受益模式的改进,主要作为整体确认法的判断标准。该标准最大的优点在于,它并不要求所有的风险和收益全部转移才终止确认,只要全部实质的风险和收益转移给受让人,就可以终止确认该项资产。但该标准最大的缺陷是可操作性更低,因为实质全部风险和收益是更加不确定的概念。为了判断实质全部风险和收益,转让人需要判断转让了多少风险和收益,保留了多少风险和收益,各种风险和收益的公允价值是多大,保留的风险和收益的公允价值相对于金融资产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有多大,多小的比例才算实质全部风险和收益已经转移。这一过程不但复杂而且更多地依赖于管理当局的主观判断,其可操作性可想而知。
(三)控制权标准控制权标准相对于前面两个标准而言,是比较成熟和可行的,到为止,IAS39和FAS140采用的终止确认标准就是控制权模式。该标准最大的优点是避免了对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进行判断。但不能否认的是控制权是否转移也很模糊。控制权模式评估控制权是否转移,通常从转让人和受让人两方面判断,主要看是否某一方能够无限制地出售或抵押被转让的资产,但是如果双方从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出发,互相限制,可能双方都不能无限制地出售或抵押被转让的资产,控制权是否转移极难判断。并且,控制权模式的某些(详见IAS39第38段)规定被转让资产是否易于在市场上获得,也是判断终止确认的条件。但直到今天,IASC都不能证明为什么在某些情况下的终止确认,要求被转让资产必须易于从市场上获得,而对其它情况则没有这样的限制。
(四)继续涉及模式继续涉及模式是IAS39修改意见稿提出的新标准。该标准最大的优点是不再纠缠于模糊的概念,比如控制权、风险—收益的判断等等。它的判断标准相对简单,如果转让方继续涉及某项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则不能终止确认,反之,就可以终止确认。虽然继续涉及模式有概念清楚、边界清晰、易于理解的优点。但一些组织认为它会使反映的信息失真,比如,A转让给B某一金融资产X,并签署基于该资产的总回报互换。此时,A继续涉及该资产X,不能终止确认。在类似的情况下,A转让给B某一金融资产X,但与C签署了与资产X相类似资产Y(Y可以既不属于A也不属于C)的相同价值的总回报互换,在该例中,A却能终止确认资产X.也就是说,尽管上述这两种情况实质上没有多大差异,但在上却采用两种不同的方式来处理。
经过以上,不能否认继续涉及模式仍然存在缺陷,对其也有许多严厉的批评意见,但就实务而言,它比控制权模式和风险收益模式可靠性高,因此我认为继续涉及模式是比较适宜的终止确认标准。
「
1.IASB.EXPOSUREDRAFT《PROPOSED AMENDMENTS TO IAS 32 FINANCIAL INSTRUMENTS:DISCLOSURE AND PRESENTATION IAS 39 FINANCIAL INSTRUMENTS: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May2002.
2.FASB.SFAS No.140《Accounting forT ransfersand Servicing of Financial Assets and Extinguishments of Liabilities(areplacement of FASB Statement No.125)》。September2000.
篇5
信用风险的概念可以分成两个方面,传统的观点和现在的观点。
1.1 信用风险的传统概念
在传统概念中,信用风险也被称之为违约风险,其定义为交易双方无法抵抗的风险,也就是只因为债务人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返还债款,导致贷款人受到亏损的风险。其中亏损是在借贷双方有一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才存在。但是在现代金融业和银行业不断发展之时,传统的信用风险概念已经无法正确对当前信用风险管理的性质和特性进行全面的定义,其主要因素是由于信用产品的市场价值会跟着债务人的还钱能力和信用值情况的改变而发生改变。借贷交易中的相关投资人和商业银行都会因为贷款资金无法及时收回而收到影响,债务人信用也会因此而大大降低,这对其日后再次进行贷款将会有极大的负面影响。
1.2 信用风险的现代概念
在现代概念中,信用风险是因为债务人或借款人违约而产生亏损的风险,以及因为债务人的信用等级、履行合约的能力出现变化而使得交易市场的债务价值也跟着出现变动,进而导致合同出现贬值亏损的风险。从这一概念中可以得出,信用风险主要内容可以分成两部分:违约风险和信用变化风险。违约风险的定义是指借贷双方中任何一方不想或无能力履行合约,导致交易双方另一方出现亏损的风险。信用变化风险的定义则是指因为信用等级的变化导致交易一方出现亏损。这一概念更能满足当前金融业、商业银行等有关单位对信用风险管理方面的全面理解。
2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特征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具有一般金融风险中必然性、普遍性、传输性、密闭性等特点,同时也具有自己的特性。
2.1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具有非全面性的特点
从造成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因素来分析,主要是由于单个企业或个人违约和信用等级变化而造成的,非全面性特点很显然。因此,在进行信用风险管理之时,要和借贷双方沟通好,关注其信用等级变化和还钱能力,并用分散化投入的非全面性风险管理标准进行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
2.2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具有内生的特点
这是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中最为关键的一个特性,也是对借贷双方利益和亏损影响最大的特点,分析原因主要是由于债务人不愿意或无能力还钱。因为说,出现信用风险的主因在于交易双方的个人因素,这就需要在进行交易之前,双方要对对方的信息进行全面的了解,尤其是了解清楚其信用等级。
2.3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具有发生率不明确的特点
从借贷交易双方的盈利分布图来分析,曲线图并不具备对称性,这也表明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发生率不明确。
3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策略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普遍存在,并影响着交易双方的利益。由于信用风险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甚至威胁到了整个国家金融行业的资金安全,因此商业银行、政府部分等单位都对信用风险管理非常关注,特提出了相应的管理策略。
3.1 规范信用评级标准
相应的管理部门要强化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管理,对信用风险的评级标准进行规范化,提倡通过先进的技术降低风险控制成本,进而提高风险的管理能力。可以从两方面做起,一是将银行内部的数据库进行升级和规范,这不仅可以有效地提升交易操作的成交时间,还可以有效地对交易双方的信息进行统一管理,看起来更加直观,对信用的评级也更快更准;二是借助第三方专业评级中心对交易双方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分,通过专业评级机构所提供的庞大数据和信息,能够更准确地分析交易双方的信用度,进而有效地减少商业信用风险的发生。
3.2 研发可行性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和策略
目前,国外相关行业人士对信用风险的分析方法主要包含两种:利用主观判断法和财务统计中的动态计量法,其发展模式越来越趋向于从单笔交易的信用风险管理过渡到组合式的管理。但是我国当前在对这两中方法的应用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比如设备过于陈旧、技术无法跟上等。 但无论是进行组合管理方法还是进行对交易双方信用的评级方法,都西药使用到的工具是信用评级作为模型输入变量。因而就要求更深入地研究合理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和方法。,更好的满足信用评级的标准。
3.3 强化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工作
对于银行的保监会而言,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说明:(1)当标准化的管理向风险管理演变时,若想提升尽管力度和治疗,则需要将合规性和风险性有效的连接连接起来,真正做到信用分险的防范和控制。(2)确立统一的非现场管理制度,并保证管理的可持续性发展,不能三分钟热度。同时还要对监管进行规范化记录。
参考文献
[1]刘晓勇.商业银行风险控制机制研究.金融研究.2006(7):78―85.
[2]陈雪娇.从雷曼破产看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技术与市场.2009.
篇6
在金融全球化和金融创新的浪潮中,世界主要国家的金融体系先后由分业经营模式转向混业经营模式,在这一过程中美国、日本和中国台湾等国家(或地区)都选择以金融控股集团(Financial Holding Companies)作为实现混业经营的组织形式,金融控股集团的集团化经营模式所具有的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协同效应等优势是导致这一现象发生的重要原因(Demsetz和Strahan,1997)。近年来金融控股集团组织形式也在我国开始发展,国有商业银行、大型非银行金融机构纷纷将金融控股集团作为改革目标,同时各类产业资本控制的企业集团也通过参股、控股等方式渗入金融行业,形成实际的金融控股集团。由于涉足业务领域广泛(例如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期货业),金融控股集团普遍面临着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即整个集团层面上的综合风险度量问题。
相对于单一业务金融机构,金融控股集团组织形式既带来了风险分散化效应——范围经济、规模经济导致的后果(Kuritzkes et al,2003),也引发了集团内部风险溢出和传染效应——协同效应的结果(Leaven和Levine, 2007),因此金融控股集团的风险加总(risk aggregation)显得非常复杂。常见的风险加总思路可以概括为两个方向:(1)计算集团所涉及的每项业务单元(或每家子公司)的风险,即自下而上的风险加总;(2)计算集团所面临的每类性质的风险,即集团总体层面自上而下加总。目前而言,由于前者的实际运用难度较大,自上而下的风险加总是学术界及实务界讨论较多的方向(Junker和May,2005)。
然而由于不同性质风险所具有的分布特征不同,风险加总并不表现为不同风险的Gaussian加总。以金融机构面临的最普遍的三类最主要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为例,不少学者已经证明(如Jorion,2001),尽管股票、商品等市场资产的收益率并不服从正态分布,市场投资组合的价值分布却通常具有对称、薄尾特征,它可以使用Gaussian分布进行估计,因此市场风险表现出可加总性。不过,如借款者集中、信贷传染等现象的存在使得信贷损失分布表现出显著的非对称、长尾特征;操作损失分布的非对称、长尾特征则更加明显——系统崩溃、诉讼、欺诈等外部冲击发生的概率更低,而一旦发生时造成的损失也更巨大。
因此,传统Gaussian估计方法无法准确分析不同性质风险间内在联系。Copula理论的发展为解决该问题提供了帮助,它可以在保留单一变量边缘分布重要特征(如偏度、峰度)的同时,得到多维变量间的一致性联合分布。正因为这种优势的存在,Copula方法在金融风险度量领域的应用非常广泛;最近10多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也开始将Copula方法引入至金融风险加总领域研究, Rosenberg和Schuermann(2006)、Aas et al(2007)、Jacobs (2011)对银行集团主要风险联合分布的分析,都使用了不同形式的Copula函数。这些研究将是本文所提出的金融控股集团风险加总模型的重要借鉴。
风险度量的目的是进行风险资本覆盖。目前,无论是对于监管者还是金融实务者,经济资本(Economic Capital)管理作为一种新兴的资本管理理论受到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经济资本概念可以追溯至上世纪70年代,当时美国信孚银行(Bankers Trust)使用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Risk Adjusted Return On Capital, RAROC)方法进行交易风险概率分布分析,并使用经济资本作为综合风险管理手段,至此之后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开始在风险决策过程中引入经济资本管理理念。随着信息科学技术及金融工程技术的飞速发展,一系列综合风险度量模型和方法不断被开发出来,经济资本涵盖外延也因此不断扩展,现今经济资本概念已经能够包括多种性质的风险资本。这种趋势在金融监管中也得到了体现,以银行业监管为例,新巴塞尔银行资本协议第二支柱规定的内部资本充足率评估程序(Internal Capital Adequacy Assessment Process, ICAAP)要求金融机构将各种性质的风险考虑进资本充足率综合评估过程,事实上ICAAP也属于经济资本管理体系。
本文将首先构建金融控股集团综合风险度量模型,这将是本文第二节分析内容。与一般利用风险价值(Value at Risk, VaR)方法进行风险度量不同,本文所研究的风险加总模型将建立在预期缺口(Expected Shortfall, ES)理论基础上,并提出用广义Pareto分布和学生t-分布进行单一风险边缘分布估计,用Copula方法进行不同性质风险间相依结构分析。之后,在阐述经济资本理论详细内涵基础上,本文将提出经济资本度量方法,这是本文第二节内容。加上引言和第三届结论部分,以上构成本文的论述框架。
1 金融控股集团综合风险度量
目前而言,预期缺口是一种用来度量综合风险的一致性方法。ES综合风险度量要涉及到两方面内容估计:1)单一风险边缘分布估计;2)风险因子间相关关系估计。
1.1 ES一致性综合风险度量方法
人们常常使用标准差、方差等作为风险的度量手段,这种度量方法的应用存在一个重要前提,即风险损失概率分布服从正态分布或Gaussian分布。实际中该假设前提通常并不满足,因此人们不断开发出更符合现实情况的风险度量方法,其中应用最广泛的莫过于VaR方法。VaR度量在给定置信水平下,在给定持有期间内,资产价值所面临的潜在最大损失。假设时刻t金融机构面临着K种风险,风险因子向量为Xt=(X1t,…,XKt),其联合概率分布为FX(X)=Pr(X1≤x1,…,XK≤xK)。定义пt,t+(Xt)为持有期[t,t+t]内金融机构的总损失,同时假定所有资产头寸的计价币种相同,故有
(1)
定义 为置信水平为α时的VaR值,即
(2)
VaR法诞生后不断受到诸多学者的质疑,不过因为它所具有的简洁性和直观性优势,VaR度量方法很快推广成为一种行业标准。而对VaR法提出颠覆性质怀疑的是Artzner et al(1999),他们提出了一致性风险度量(Coherent Risk Measurement,CRM)概念,即一种良好定义的风险度量手段应该满足单调性、一次齐次性、平移不变性和次可加性四个条件,而VaR度量方法并不满足CRM中的次可加性条件。
Acerbi和Tache(2001)提出预期缺口概念,ES法满足CRM条件,因此是一种一致性度量方法。ES是超过 的风险暴露条件期望值,即
(3)
ES法是最近10多年来金融风险研究中受认可程度较高的度量方法,它与VaR比较接近,实证也表明,99%置信水平下的ES值与99.97%置信水平下的VaR值非常接近(Embrechts et al, 2002)。ES度量的关键在于确定(3)式中的VaR值。为得到总损失的VaR阀值,首先必须要得到K个单一风险暴露间的边缘分布及联合分布。
1.2 单一风险边缘分布估计
如引言部分已经讨论过的,依据风险的概率分布特征,可将金融机构面临的不同性质风险分为两类:1)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2)市场风险。第一类风险的概率分布通常表现为非对称性,可以适用广义Pareto分布进行风险暴露数据拟合。广义Pareto分布是广义极值(Generalized Extreme Value, GEV)分布中的一类重要截断分布,GEV分布的函数形式
(4)
其中μ,ξ∈R分别是位置参数和形状参数,σ∈R+是尺度参数,并且当 时成立ξ∈R+。为使得风险损失非负,引入限制条件 ,此时得到广义Pareto分布的函数形式
(5)
对于市场风险而言,它们的概率分布通常表现出对称性特征,通常可以适用学生t-分布进行风险暴露数据拟合,其分布函数形式
(6)
其中v∈R+表示自由度,г:R+R+是标准Gamma函数,B:[0,1][0,1] 是标准Beta函数,因此(6)式左边是一个归一化的非完全Beta函数。
1.3 Copula理论
Sklar定理认为:1)任意一多元联合分布都可以分解为它的边缘分布和表示相依关系的Copula函数两部分,即Fx(X)=C(Fx1(x1),…Fxk(xk)),其中Fxi(xi)是xi的边缘分布,C(u)s.t.u∈[0,1]k是使得每个边缘分布都落在[0,1]区间内的Copula函数。2)利用联合分布函数和边际分布的反函数可以求得Copula函数,即C(u)=Fx(Fx1-1(u1),…,Fxk-1(uk))(Sklar,1958)。
Gaussian Copula和学生t-Copula是最常见的椭圆Copula函数。Gaussian Copula又被称为正态Copula,其函数形式为
(7)
其中Φ(X) 为多元联合正态分布函数。学生t- Copula函数的表达形式为
(8)
其中T(X)多元联合学生t-分布函数。Gaussian Copula和学生t-Copula概率密度函数都呈现出对称性,对多维随机变量间的非对称关系捕捉能力很弱。
Copula函数族中,最基础的莫过于Archimadean族。Archimadean Copula族形式简单,通常具有关联性、相依结构多变等良好特征,并且大部分函数都具有闭合形式解。一个典型的K维Archimadean Copula形式如下
(9)
其中Ψ:[0,1]R+为生成元,并满足Ψ(1)=0,
,以及 等条件。假定Ψ(x)=xθ-1,由(9)式可以得到
(10)
(7)式是Clayton Copula函数的代表形式,它表现出下尾相关性特征,即它易于捕捉随机变量间下尾相关性的变化。若令Ψ(x)=(-ln(x))θ,将其带入(9)式将得到Archimadean Copula族另一个重要的子族Gumbel Copula函数族
(11)
它表现出上尾相关性特征,即它易于捕捉随机变量间上尾相关性的变化。若令
将其带入(9)式将得到Archimadean Copula族另一个重要的子族Frank Copula函数族
(12)
它既不表现出上尾相关性,也不表现出下尾相关性。
Copula方法的实际应用非常广泛。1)Copula方法是估计由异质性动态模型(如GRACH模型)生成的风险变量间的联合分布的有用工具——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不同风险的解释变量、数据频率、模型种类各不相同,传统的动态相关模型不再适用;而应用Copula方法可以很容易的估计时变风险联合分布。2)在估计调研数据、强度频度组合数据等非时间序列风险变量联合分布时,Copula方法的拟合能力也非常强——尽管此时也可以判断风险变量间的多元Gaussian联合分布,但Gaussian分布仅限于线性相关关系判断。
这两点优势在金融机构风险加总中显得至关重要。由于实际运用中必须先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因子取变量以求得它们的风险损失分布。市场风险因子变量通常有很多,如回购利率,它们通常是时间序列数据。信用风险因子变量也有不少,如总坏账,它们也常常是时间序列数据。而操作风险因子变量则较难选取,并且所选取的变量数据通常很缺乏。此时,Copula估计方法是一种很有效的工具。
1.4 ES度量的实际应用框架
至此,我们可以得到金融控股集团的加总风险度量框架,其应用包括如下三个步骤:1)利用极大似然估计(Maximum Likelihood Estimation, MLE)方法,用广义Pareto分布函数去拟合信用风险暴露、操作风险暴露数据,用学生t-分布函数去拟合市场风险暴露数据,求得(5)式和(6)式中的参数,即得到单一风险的边缘分布函数;2)利用MLE法确定边缘分布函数的相依结构,即估计单一风险边缘分布间的具体Copula函数形式,进而通过Monte Carlo或Bootstrap模拟方法求得VaR值;3)使用(3)式所示的ES一致性风险度量方法得到给定置信水平α下的加总风险。
目前有一些国内学者使用过Copula方法进行过实证研究,如胡利琴等(2009)、吴庆晓等(2011)。本文所提出的综合风险度量模型的优势体现在:1)目前大多数研究仍建立在VaR综合风险估计方法基础上,本文使用一致性的ES方法进行风险度量;2)由于国内商业银行发展历史不长,三大风险(尤其是操作风险)的相关数据还不成系统,本文提出的单一风险边缘分布估计方法,较好地考虑到了这种情况。
2 金融控股集团综合风险经济资本度量
经济资本并不等同于常见的可用资本(Available Capital)概念。可用资本是指金融机构用以预防偿付能力出现不足时的缓冲资本。当金融机构净资产价值低于零时,偿付能力不足现象即发生,不过偿付能力不足并不完全等同于破产;并且净资产价值波动率越高,偿付能力不足的概率也越高,这种可能性被定义为置信水平。经济资本,即指在给定置信水平和时间段内,金融机构用以弥补因确保偿付能力而导致的可用资本损失额度。
可用资本损失又分为预期损失(Expected Loss)和非预期损失(Unexpected Loss)两大类。预期损失是金融机构从事金融业务时的正常损失,它可以看成是金融机构的系统性损失,无法避免。因此,一般认为预期损失并不能算做是一种风险损失,金融机构在日常经营中必须完全考虑到这种损失,一个典型例子是银行资产负债表中信贷损失拨备。金融机构事实损失(Realized Loss)通常并不恰好等于预期损失,二者间的差异即为非预期损失,这才是金融机构的风险所在。如果非预期损失很小,它并不会侵蚀金融机构资本;而如果非预期损失很大,很大可能是事实利润低于事实损失,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资本额会减少。一个诠释非预期损失和资本关系的很好例子是2007-2009全球性金融危机,由于危机中金融机构遭受了大量非预期损失,许多金融机构的资本额大幅下降。下图1很清楚地描述了经济资本、预期损失、非预期损失三者间的联系。所谓经济资本,是指金融机构用以弥补可用资本非预期损失的资本。表1中列举了全球部分金融控股集团年报中所公布的综合风险经济资本实际数额。
3 结论
从ES理论和Copula理论出发,本文首先进行风险加总分析而得到金融控股集团综合风险度量模型。然后通过对经济资本概念深层含义的分析,得到经济资本度量方法,因此而得到本文所研究的综合风险经济资本度量模型。当然,本文模型的构建基础——ES理论和Copula理论,也有部分学者对此提过质疑,如Genest et al(2009)认为Copula函数的拟合效度,以及Copula函数估计所使用的非参数设定,均不够完全严谨。因此,本文所提出的金融控股集团综合风险经济资本模型也需要在实践应用中得到进一步的验证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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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近20年来,经济的全球化以及投资的自由化使得金融市场的波动性日渐加剧,金融风险管理逐渐受到重视重视。70年代以前,金融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风险;70年代以后,随着金融理论的突破,信息科技的发展、金融市场的自由化在其中的推波助澜以致主要的金融风险由信用风险转化为了市场风险;衍生产品大规模出现使得过去的线性风险度量工具如β,delta,久期不再适用;在这两种原因作用下,在险价值(Value at Risk)应运而生成为了当今衡量金融风险的一个主要工具。
二、理论分析
受市场发展程度的限制,我国在对VaR的研究起步较晚。郑文通(1997)最早将VaR的概念以及应用引入中国。王春峰,万海辉,李刚(2000)在这基础上对VaR进一步进行了介绍,不仅描述了VaR产生的背景和定义,还对它的三种常用计算方法――方差――协方差法,历史数据法,蒙特卡罗模拟法进行了介绍,并浅述了VaR模型存在的问题。牛昂(1997),刘宇飞(1999),戴国强,徐龙炳,陆荣(2000)杜海涛(2000)分别在对VaR进行简要描述的基础上对VaR模型在银行风险管理,金融风险管理,证券风险管理中的应用进行了简要描述并对VaR模型的未来广泛应用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这一阶段的文章大多是对VaR模型的介绍,改进创新很少。
三、早期实证分析
之后,由于统计的发展与我国数据收集的规范化,大量的数据使得实证研究分析成为可能,由此兴起了一批对VaR模型的实证研究。例如吴世农,陈斌(1999)使用我国证券市场股票和国债的有关数据,利用VaR模型对金融资产配置问题进行了研究;张永东(2002)和张永东,何荣天(2003)采用1996/1/2-2001/12/31期间上证综合指数与深证成分股指数的日收盘指数分别计算VaR值,实证分析得出利用RiskMetrics方法估计VaR值之所以效果较好,主要是因为采用了95%的置信水平,但现有的资本充足规则有一些要求99%的置信水平,在99%的置信水平下,RiskMetrics低估了风险,即在置信水平较高时,低估了实际损失值,这主要是由于RiskMetrics方法对收益率分布所作出的零均值正态假定与实际不符,忽视了收益率分布厚尾的特性。这个阶段的实证分析大多只是对VaR模型的简单应用,结论也只是VaR模型效果好坏的基本判断,对VaR模型的研究还处于比较浅的阶段。
四、对分布特征变化的研究
随着中国学者对VaR模型的理解深入,在实证研究中注意到实际数据并不符合假设中的正态分布特性,而是具有尖峰后尾性,于是一批学者开始对VaR的分布特性进行研究。如邹建军,张宗益,秦拯(2002)采用GARCH(1,1)模型、RiskMetrics和移动平均法计算的沪市指数每天VaR及对应的当天日收益率,并得出结论GARCH模型具有最佳的拟合效果。同时还指出,GARCH模型的实证研究结果会低估风险,而这可能是采取的正态假设不符合实际的高峰厚尾的缘故。陈守东,俞世典(2002)利用基于不同分布假定下的GARCH模型的VaR方法对深圳股票市场与上海股票市场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分析的结果表明深圳股票市场比上海股票市场有更大的风险;用t分布和GED分布假定下的GARCH模型能够更好地反映出收益率的风险特性。龚锐,陈仲常,杨栋锐(2005)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选取时间较长的上证指数、深证综指及时间较短的上证180指数,分别用有代表性的ARCH族模型-GARCH、EGARCH、PARCH及相应的均值方程(ARCH-M族)模型在正态分布、t-分布及GED分布假设下,计算VaR值,对结果进行比较,并用返回检验法检验。并比较了riskmetrics最后得出结论:GARCH族模型优于RishMetrics;e-GARCH,p-ARCH结果优于GARCH,且t分布得到的结果过去保守,正态假设在样本少,风险大的情况下并不适用。这篇文献几乎可以看做是对这一类文献的概括。
五、综合金融风险中的应用
由于新巴塞尔协议中的新概念―综合金融风险概念逐渐兴起,中国学者们发现单独考虑市场风险不再适合当今的金融风险管理理念。而由于市场风险,应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金融风险具有一定的相关关系,因此刻画这种相关关系成为了中国许多学者们研究的焦点。为解决多重风险之间的复杂的联合分布和高维所引起的维数灾难问题,Copula成为了许多学者们的选择。如叶五一,缪柏其,吴振翔(2006)利用Copula相依结构可以估计出联合分布以及日内波幅条件下的条件分布,进而得到条件VaR的估计。杨湘豫,夏宇(2008),任浩(2008)分别利用Copula―VaR法对开放式基金组,上证和深证指数,市场风险进行了实证研究,并取得了比较满意的结果。
六、极值风险
尾部上的极值金融风险也是广大金融机构的关注重点,这是因为分布的尾部反映的是潜在的灾难性事件导致的金融机构的重大损失,这种损失一旦发生产生的可能就是毁灭性的结果。而计算出的VaR值是一个基准值,当我们考虑到分布的尾时,要计算最大可能损失则以上方法就显得力不从心了。因此极值理论被引入到了VaR模型的研究中。如周开国,缪柏其(2002)指出传统的VaR三大算法的缺点并引入极值理论的概念后,对香港恒生指数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极值理论的计算结果较为保守,可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田宏伟,詹原瑞,邱军(2000)讨论了极值理论计算受险价值的两类不同的算法:基于矩估计的“两次子样试算法”和“极大似然估计法”对四种汇率的历史数据进行了研究,对极值理论本身却基本没有介绍。此阶段的极值理论研究还处于很基本的层次,不仅文献数量较少,而且大多只是对极值理论的简单介绍或是简单计算。
之后随着越来越多的学者逐渐发现传统的t或者是normal分布假设下的GARCH模型及其它模型在估算极端风险时总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极值理论却由于其不需要对整个分布进行拟合的优点而为更多人所重视。这一期的文献大多是将极值理论的效果同传统的模型拟合的极端风险进行比较。陈守东,孔繁利,胡铮洋(2007)比较发现,在较高的置信水平下(如99%),极值理论效果较好;而较低的置信水平下(95%及以下),极值法和其它方法的效果都不错。魏宇(2006)用不同方法研究了纽市和上市各显著性水平下的尾部收益特征和风险状况,并得出在两种市场的任何条件下evt都能更好的拟合尾部收益特征和风险状况。此类文献还有许多,如李贺,叶中行(2007),周孝华,唐秋燕(2008)都做了类似研究。
七、结合ARCH族模型的研究
虽然极值理论比较好的解决了尾部的厚尾性问题,但却无法解决ARCH族模型很好解决的波动的异方差问题。因此诞生出了一些将evt方法同ARCH族模型结合在一起的方法。杨湘豫,崔迎媛(2009)用Copula-GARCH-evt模型通过对光大红利基金的实证研究,得到前十大重仓中单只股票及其投资组合的风险值,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高莹,周鑫,金秀(2008)基于GARCH-evt对上证综合指数进行实证研究比较发现效果比GARCH-normal模型效果要好。王宗润,周艳菊(2008)则用GARCH-evt模型对人民币汇率进行了研究。
尽管上述文献将evt与ARCH族模型联合在一起消除异方差和厚尾性的影响,但却忽略了波动的长期记忆性。于是肖智,傅肖肖,钟波(2008)在两篇文献中分别利用evt-bm-fiGARCH模型和evt-pot-fiGARCH模型有效地解决了厚尾性,波动的异方差性及波动明显的长期记忆性。
八、cVaR理论及应用同时,由于VaR不满足著名的一致性公理中的次可加性和尾部损失测量的非充分性,因此Artzner首次引入了cVaR的概念,即投资组合的损失大于某个给定VaR值的条件下,该投资组合损失的平均值。cVaR有效克服了VaR的弊端,因此许多学者也对cVaR模型进行了研究。林辉,何建敏(2003)描述了cVaR相对VaR的优势后,介绍了其可在投资组合管理中应用。许明辉,于刚,张汉勒(2006)在cVaR风险度量准则下研究了有缺货惩罚的报童模型与无缺货惩罚时的差异,并得出结论这两者不同,差异取决于需求的分布、风险厌恶的成都以及单位缺货惩罚的大小。刘俊山(2007)说明了椭圆分布假定下VaR依然具有比较好的性质并且说明了cVaR模型在实践中所遇到的难题及事后检验难以实施等问题。
九、实际应用
除了对方法的研究外,对实际问题方面中国学者也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如迟国泰,王际科,齐菲(2009)以cVaR最小为目标函数建立了贷款组合优化模型;曹志鹏,王晓芳(2008)则研究了银行间债卷回购市场利率风险模型;赵光军,迟国泰,杨中原(2008)还对期货最优套期保值比率进行了一系列探索。
总而言之,中国的VaR发展虽然速度很快,但整体研究深度比较浅。大多是一些基本介绍,而前沿的方法研究比较少,实证研究也比较简单。(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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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杨湘豫,夏宇.基于Copula方法的开放式基金投资组合的VaR研究[J].系统工程,2008,12: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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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用卡发放风险的类型
信用卡发放风险的类型有很多种,主要可以归纳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外部风险很显然是由于所使用信用卡的主体造成的,这其中又包括了外部道德风险和经济原因造成的风险。前者主要表现为信用卡客户恶意透支,恶意欺骗,冒用他人信用卡,账户套现[2]等,后者主要表现为逾期偿还。内部风险中又包括了操作风险和流动风险。前者是指银行在进行信用卡业务办理的流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执行不严格,制度不规范从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风险。后者主要发生在经济萧条的时候,由于银行资金链出现问题而给信用卡业务及其经营机构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商业银行信用卡发放风险管理的概念和环节
(一)商业银行信用卡发放风险管理的概念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因为各种客观主观复杂的原因,商业银行信用卡在发放中肯定会存在风险,为了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为了提高银行的利润,发卡银行必须要对信用卡风险进行严格的管理。对信用卡风险管理的能力高低体现了该商业银行运营效率的高低,也是商业银行是否能最大程度盈利的关键。
(二)商业银行信用卡发放风险管理的基本环节
对信用卡风险进行管理是一个环节多,时间长,任务重的过程。这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一旦哪一个细节出现问题就可能对商业银行的利益产生重大的影响。信用卡风险管理的环节主要分为一,授信政策制定及征信环节,授信政策的制定是所有环节的基本,一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制定,然后根据所制定的政策对将要发卡的客户进行严格筛选,核对其真实信息。二,授权和客户联系环节,这个环节主要是为客户提供授权服务,以及在必要时刻及时联系客户的功能。三,监督管理环节,这个环节主要是当账户出现异动时,银行需要对账户进行严密监控,对资产进行严格控制。
三、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发放风险管理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商业银行信用卡发放风险管理的问题
现阶段尽管有关部门,金融机构越来越认识到对信用卡发放进行风险管理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信用卡业务发展迅速,信用卡业务办理竞争激烈,在对其进行风险管理的时候还是出现了许多问题。
1.国家和有关部门没有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这主要表现在国家对信用卡发放中风险管理制度的缺失,信用卡发放风险管理中的监控无法可依,对第三方机构的行为没有严格规范,对坏账销账系统缺乏有力的管理等。
2.商业银行内部机制不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机制不完善,主要是因为银行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风险管理的意识不到位,一味追求眼前的利益却没有建立长远的计划。比如银行在工作人员考核制度上只看中发卡人员发卡的数量;在对客户进行筛选的时候因为没有严格的监控而出现和授信政策不一致的地方;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和评估体系不完善,评估体系比较简单,单一;在风险发生后对风险进行转移和冲散方面的制度和能力都不够[3]。
3.商业银行内部信用卡风险管理方面的人员和技术不足。这主要是因为银行没有建立高标准的人才选拔机制,在对风险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的时候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进行,另外,商业银行在信用卡评估技术,监控技术,转移风险技术等方面还是存在欠缺。第三,是由于国家和有关部门没有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的原因。这主要表现在国家对信用卡发放中风险管理制度的缺失,信用卡发放风险管理中的监控无法可依,对第三方?C构的行为没有严格规范,对坏账销账系统缺乏有力的管理等。另外,个人征信体系的不完善也是造成银行卡发放风险管理存在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商业银行信用卡发放风险管理的解决措施
解决信用卡发放风险管理中的问题可以参考国外的风险管理方式,需要国家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金融行业工作者的共同努力。
1.制定并完善信用卡风险管理相关的政策。首先,国家方面需要统筹管理,在对金融市场进行经济行政方面管理的同时,还需要用法律的手段对金融机构进行制约和管理,尤其是对当今银行信用卡业务方面的管理。这就要求政府制定统一的信用卡风险管理标准,包括授信政策的规定,规范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规章制度,个人征信体系方面制度的完善。
2.完善银行内部的管理体系。银行内部必须要建立一个统一的高标准的信用卡风险管理体系,首先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和员工的考核机制。其次,还需要建立风险预警和检测机制,风险发生后的转移和消散的机制。另外,在对技术和人才培养方面也要建立完善的知识和人才培训机制,银行的营销模式方面也要做适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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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下高度重视。贫困县域发展问题以及“农村、农民、农民工”问题是目前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破解的主要问题。普惠金融作为新型金融发展理念,兼具公平和效率的特点,在县域推动改革,让金融从重点支持“阳春白雪”转向同时关心“下里巴人”,让那些传统金融难以惠及的弱势群体、落后区域也能获得普惠金融的“阳光普照”,对于金融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破解当前中国贫困县域发展问题都具有重大意义。
其实,早在2005年联合国首次提出普惠金融概念以前,小微企业和农户的贷款问题就已经在中国受到高度重视,中国政府在政策上已经广泛提出了加大对小额贷款和面向农户贷款支持力度等要求,适逢普惠金融概念的提出,从一开始就受到中国上下的一致关注和支持。
2.与扶贫攻坚相互契合。中国提出确保到2020年所有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金融作为其中的生力军,始终是各级政府扶贫攻坚部署中不可或缺的角色。在这个基础上,普惠金融作为金融中最重视贫困问题的一个金融概念,更加受到人们的关注,各地的扶贫工作在实践中都很自然地与普惠金融发展结合起来,以期能发挥出普惠金融在扶贫中的作用。
3.运用科技金融。中国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在运用手机、微信、网上银行、自动设备等领域发展迅速。以兰考普惠金融试验区为例,在征信系统方面,通过研发“企业非银行信息系统+农户信用信息系统+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这样的新型信用信息系统,进一步扩大了对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等相关信息的收集;在支付系统方面,通过“普惠金融一网通”微信号,将有关社保、医保、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缴费渠道和有关涉农补贴渠道纳入;在硬件环境方面,设置惠农金融便利店、助农取款点、刷卡设备、点钞机、自助银行等现代化设备,工行还通过增加网点渠道投入、智能设备的布设,打造县域智能化银行。
4.探索发展模式。中国不仅重视普惠金融发展理念的传播,也非常重视普惠金融的模式探索,已有多个地区提出开展普惠金融的试验或者试点(如表所示),先通过“试”的方式,摸索经验,力求探索出符合国情的普惠金融发展之路。
中国普惠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普惠信贷领域创新不够。目前,金融服务方面的普惠金融改革开展得比较快,而在普惠信贷方面的业务开展得还不够,没有形成很好的业务渠道,缺少普惠信贷风险控制方面的模式和经验。
普惠金融提倡为所有社会成员提供金融服务,而不受身份或经济条件的制约。社会个体对金融资源的占有程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创造财富的能力和改善经济状况的可能性,因此, 应设计一套正义的制度来保障金融资源配置的公平性。但是现实经济生活中金融资源的配置偏向富有者,那些有融资需求却缺乏足够抵押的低收入者不能获得正规金融服务,结果必然会加剧贫富分化。
从贷款细节来看,对财务状况较差的群体而言,不是金融机构不愿意从他们身上“挣钱”,而是因其风险承担能力和信用还款能力较低,金融机构面临更高的成本和坏账风险。对财务状况差的群体投资次数多了,传统金融机构会得不偿失,所以很少有金融机构愿意为这类人群提供贷款服务。普惠金融强调的应该是更多地向薄弱领域倾斜,有必要进一步探索金融企业分配一定的精力和资源专门来支持就业、创业和小微企业等薄弱领域。
2.弱势群体消费者保护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方面,金融业务、产品众多,有的还比较复杂,金融消费者要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权益(比如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基本权利)非常不易;另一方面,涉及金融业务的纠纷案件也较多,包括存在一些误导甚至诈骗。弱势群体因为知识欠缺、识别能力不足等原因,遭遇的这些问题尤为突出。如何专门针对弱势群体,开展这方面的普惠金融工作,有待进一步探索。
3.风险防控面临挑战。风险问题是发展普惠金融面临的共性问题。在经济新常态下,随着经济增长动力转换,相当一部分产能过剩产业的企业将被市场淘汰,金融机构的隐性风险将逐渐显性化。同时,产业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主体、商业模式、新兴产业处于转换成长期,各方面的不完善导致信贷风险较高,发展普惠金融面临的风险考验将更加严峻。
4.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普惠金融不仅强调公平,也强调兼顾公平和效率,没有效率或者盈利称不上普惠金融。从盈利的渠道来说,普惠金融注重的是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和控制信贷风险等手段提高业务的盈利性。适当的盈利水平是普惠金融得以持续发展的基础,对盈利性的合理追求并不违背普惠金融的初衷,反倒是对盈利性的刻意忽视会不利于普惠金融的发展。
有关普惠金融发展策略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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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7-7685(2013)04-0027-04
近期,随着对国内银行理财产品的热议,影子银行的概念引发各方关注。事实上,国际金融界对影子银行的定义与各经济体的经济金融结构、金融发展阶段和金融监管环境密不可分。
一、影子银行的内涵
影子银行(shadow banking)于2007年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麦卡利首次提出,目前国际金融监管组织对影子银行的定义已基本达成一致。根据2011年4月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的《影子银行:范围界定》的研究报告,影子银行指“游离于银行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套利等问题的信用中介体系(包括各类相关机构和业务活动)。”影子银行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四个:期限错配、流动性转换、信用转换和高杠杆。
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对影子银行给出了较为明确的定义和特征描述,但由于各国金融结构、金融市场发展阶段和金融监管环境的不同,影子银行的形式也各不相同。美国的影子银行体系主要包括货币市场基金等投资基金、投资银行等围绕证券化进行风险分散和加大杠杆等展开的信用中介体系;欧洲的影子银行体系则主要包括对冲基金等投资基金和证券化交易活动。而这些在欧美发达国家影子银行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机构在当前中国的金融体系中尚不广泛存在。中国金融界对影子银行的界定主要包括如下四个口径:最窄口径,影子银行仅包括银行理财业务和信托公司两类;较窄口径,包括银行理财业务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较宽口径,包括较窄口径、银行同业业务、委托贷款等表外业务、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最宽口径,包括较宽口径和民间借贷。本文选择受到关注最高也是目前最为流行的较窄口径,即银行理财业务和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中国影子银行进行讨论。
二、中国影子银行与欧美国家有本质上的不同
结合影子银行在此次国际金融危机中的表现,对影子银行的界定应主要考虑如下三方面:一是是否纳入正规金融监管体系。国际金融危机前欧美国家的对冲基金等影子银行业务并未受到充分监管,这些机构在回购业务和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创新的推动下,不断扩张资产负债表实现低成本、高风险的运营。二是是否具有期限错配和高杠杆经营的特征及由此可能带来的较高的单体风险。国际金融危机中,欧美影子银行的负债以银行间借贷、商业票据等短期批发融资为主,但投资却是期限较长、流动性较差的资产支持证券等资产,从而带来严重的期限错配问题。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前美国主要投资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急剧扩张,平均杠杆倍数更是高达40倍,危机期间激烈的去杠杆效应也加速了资产价格的大幅下跌。三是是否具有关联性和传染性从而带来系统性风险的可能。国际金融危机前通过业务往来和股权投资等方式,欧美影子银行体系和商业银行体系相互关联,使危机发生时风险迅速从影子银行体系传染至商业银行体系,从而带来了系统性风险。基于以上三方面的考虑,虽然中国影子银行的产生是出于监管套利的目的,同样具有流动性转换和信用风险的特征,但总体上已被纳入正规的监管体系内,并不具备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高杠杆和期限错配的特征,同时其规模和风险也尚未对系统性风险产生巨大的影响。总体看,中国影子银行与欧美有本质上的不同。
第一,中国影子银行仍在金融监管的范围内。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已在监管部门现有的监管统计口径中,各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运行情况定期报送监管部门,理财产品的明细也需报送央行并纳入社会融资总量的口径。2005年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2012年实施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是银行理财业务的主要监管法规。监管部门对信托公司也实施了包括准入、资本监管等较为严格的管理。在《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和《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约束下,监管部门也已参照商业银行的监管要求,对相关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审慎监管制度。
第二,中国影子银行不具备明显的高杠杆和大规模期限错配的特征。合规的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池应做到单独管理和充分的信息披露,使每笔资金都有对应的资产,每笔收益基本可以覆盖风险。这样,理财产品的风险应基本接近于正规监管体系内部公募基金的类似投资产品。从理财资金投资的项目资产看,超过90%的资产期限都在5年以内,期限错配程度与商业银行业务相当。对目前中国的信托公司来说,既不能负债经营,也不能向银行贷款,不具备杠杆经营的条件。同时,信托业务的资金实施封闭式运行,投资期限与项目期限要求一致,因此不具备高杠杆和期限错配特征。
第三,中国影子银行尚不具备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可能。首先,影子银行的规模不大。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12年9月,银行业金融机构存续的理财金额6.73万亿元,全国66家信托公司总资产达6.32万亿元,占银行业总资产的5.2%。可见,信托公司的规模较小,财务公司、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的资产规模则更小,总计不超过3万亿元,且拥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较充足的资本和拨备。其次,资金运用的安全性较高。理财产品中约有四成投向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两成投向存款,两成投向项目融资类资产,仅有一成投向权益类资产及其他,这些资产的整体信用状况较好。信托资产中有四成用于贷款,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可供出售及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存放同业及其他各占一成。从投向看,工商企业和基础产业各占四分之一,房地产和金融机构各一成,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有一定保障。同时,为控制房地产信托业务的过快增长,监管部门还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规定。再次,出台了严格的监管措施,发生大规模风险传染的可能性不大。针对信托公司与银行间可能存在的风险传染,监管部门于2011年初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明确银信合作业务的风险归属,要求商业银行严格执行将银信合作业务表外资产转入表内的规定,控制银行体系与信托公司间的风险传染,而其他金融公司通过商业银行借款金额占商业银行总体贷款规模不足1%,发生大规模风险传染的可能性较低。
综上,基于不同的金融结构和相关功能特征,中国的影子银行与欧美的影子银行有着本质的区别,如表1所示,其在监管现状、规模大小、杠杆化程度、期限错配状况、关联性上都有明显不同,其表现出的风险特征也与欧美国家的影子银行有着本质的区别。更重要的是,与欧美金融市场中影子银行对商业银行核心功能的复制、以逃避监管为目的的快速扩张不同,中国的影子银行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提供直接融资、服务实体经济融资需求的功能。
三、当前中国影子银行对完善融资结构和促进经济转型起到重要作用
从金融发展阶段和金融结构演进的大背景看,在中国当前的金融管理体制下,影子银行更多的是金融结构发展、融资多元化进程中的一个表现。
(一)现阶段中国影子银行的发展是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受到特定条件限制时的市场选择
从特定角度看,银行理财业务实质上是一种利率市场化的试水,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在一定程度上更接近无风险资金的市场价格,与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总体上处于同一水平(如,2013年1月6日的7天拆借利率为3.6%,同期1个月的理财产品年收益率约为4.13%,远远低于同期民间融资利率水平;根据温州金融办公布的数据,同期温州民间融资综合利率高达26.2%)。当利率市场化完成后,银行可通过自主定价的方式吸收存款,理财产品可能会逐渐萎缩并出现其他形式的金融创新。因此,中国当前的影子银行更多的是金融结构变化背景下、融资多元化和利率市场化进程中的特定表现。
(二)当前中国影子银行存在的意义在于修正金融抑制,提高金融体系效率
目前,有两成的理财产品和四成的信托产品投向实体经济,满足了实体经济的大量资金需求,使储蓄向社会有效投资的转化更为便利。中国金融体系中间接融资的占比始终偏高,不仅使金融体系的风险在银行体系大量积聚,也限制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银行理财、信托和财务公司等影子银行业务的存在,在为企业提供更多融资途径的同时也为居民提供了多元的投资工具,发挥了商业银行的专业投资管理能力,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合理的领域,在更为市场化的资金运作链条中,资金实现更为市场化的配置。
四、淡化影子银行的概念,从防范系统性风险的角度实施差别化监管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历程,非传统业务的金融创新并非近年来才出现,只是在“影子银行”这个舶来品尚未出现之前这些产品有其他的称谓,如资金体外循环等。而影子银行的出现似乎为这些金融创新附加了更多的负面含义。从金融结构的发展趋势看,应逐步淡化“影子银行”的概念,更多将其看作是非传统融资市场和非银行信用中介的创新,应对这些金融创新的风险特征和功能效率分类讨论,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在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同时增强其促进金融结构完善的作用。
篇11
理解互联网金融的概念,需要抓住三个要点:
第一,互联网金融是一个前瞻概念。理解互联网金融,要有充分想象力。
第二,互联网金融较传统金融而言,同时具备了“变”与“不变”。“不变”体现在互联网金融中,金融的核心功能不变,股权、债权、保险、信托等金融契约的内涵不变,金融风险、外部性等概念的内涵和金融监管的基础理论也不变。“变”体现在互联网因素对金融的浸入,主要来自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精神的影响。
第三,互联网金融的三大支柱分别是支付、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任何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三大支柱只要其一具备了相关特征(注:不要求三大支柱都具有相关特征),就属于互联网金融。这也是本报告对互联网金融的构造性定义。此定义涵盖了目前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形态,而且我们认为所谓“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的划分(或者争论)没有必要。
互联网金融还需20年才能发展成型
尽管如此,到本报告完成时,互联网金融远没有发展成型,乐观估计这至少还需20年。因此,互联网金融既不完全是总结历史,也不完全是概括现状,更多是设想未来。尽管如此,互联网金融依旧扎根于理性思维,并非乌托邦式的空想。
本报告对互联网金融的研究正是基于以下三个“理性之锚”:
第一,互联网金融立足于现实。现实中已经出现的互联网金融形态,是我们推演未来发展的出发点。
第二,互联网金融符合经济学、金融学基本理论,就如同现实物体运动遵循物理学基本原理一样。不管是对互联网金融已有形态的解释,还是对互联网金融未来发展的预测,目前的经济学、金融学基本理论都提供了足够的分析工具。这是本报告根本的方法论。
第三,互联网金融研究的基准,是瓦尔拉斯一般均衡对应的无金融中介或市场情形,这也是互联网金融的理想情形。
三大支柱助推互联网金融发展
本报告以“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为研究理念,既放眼于国际,也立足于中国实践,对互联网金融的国际国内发展情况、发展支柱进行了深刻剖析、大胆推演和充分举证,致力于为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有力借鉴。
一方面,我们认为,金融互联网化是一个必然趋势。以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网络证券公司、网络保险公司、网络金融交易平台以及金融产品的网络销售等形式出现的金融互联网化,顺应了互联网时代金融业发展的要求。
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远不仅是金融互联网化。三大支柱的发展将助推互联网金融呈现新兴的发展态势。
首先,支付领域的创新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注入创新基因,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移动支付、第三方支付实质就是电子货币的流转;二是移动支付除具备支付功能外,同时还可具有金融商品的属性。移动支付从表面上看,是把支付终端从电脑端向手机端等转移,实质是货币在不同账号之间的转移;三是移动支付与第三方支付的融合,放大了支付实现货币转移这一优势。
第二,大数据的应用解决了互联网金融发展中信息处理的问题。数据是金融机构的核心资产。大数据改变了传统数据及其分析方法,对金融领域产生了重要甚至革命性的影响。目前,大数据在征信和网络贷款中的应用发展较为成熟,如,Kabbage和阿里小贷已发展成为基于大数据的网络贷款的典型案例。未来,大数据将逐步应用于证券投资和保险精算中。
第三,P2P网络贷款和众筹融资是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新兴力量。在国外,P2P网络贷款及众筹融资方面已有典型案例,P2P如LendingClub等,众筹如Kickstarter等。在国内,一方面P2P网络贷款和众筹融资虽已如雨后春笋般兴起,但发展尚未成熟。另一方面,P2P网络贷款在中国的实践,还需解决风险、自律、监管等问题。众筹融资在中国的实践,还需解决激励机制、风险及市场设计等问题。
以监管促发展
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目前各国政府都还处在探索阶段。我们认为,对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不能因其发展尚处不成熟时期,就采取自由放任的监管理念,应该以监管促发展,在一定负面清单、底线思维和监管红线下,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
第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及特殊性。我们认为,须参照此轮国际金融危机后金融监管改革的理念和方法,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并在监管中考虑互联网金融的一些特殊性。
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的两个突出风险特征在监管中要注意。一是信息科技风险。对信息科技风险可以采取非现场监管(使用监管指标)、现场检查、风险评估与监管评级、前瞻性风险控制措施,也可以使用数理模型来计量信息技术风险;
二是“长尾”风险。对“长尾”风险,强制性的、以专业知识为基础的、时间持续的金融监管不可或缺,而金融消费者保护尤为重要。
第二,互联网金融应以监管促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综合运用功能监管和机构监管,并通过加强监管协调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篇12
3.草船借箭有风险──哈佛大学博士陈琳谈金融风险管理
4.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关系框架——基于战略管理视角
5.企业风险管理发展历程及其研究趋势的新认识
6.论企业内部控制的风险管理机制
7.集团管理控制与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基于10家企业集团的多案例分析
8.村镇银行风险管理现状、问题与对策——以浙江长兴联合村镇银行为例
9.董事会治理与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基于10家集团公司结构式调查的多案例分析
10.面向调度运行的电网安全风险管理控制系统 (一)概念及架构与功能设计
11.内部控制、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一个职能论的视角
12.风险管理在住院患者跌倒/坠床预防中的应用
13.国外风险管理理论研究综述
14.风险管理在护理管理中的应用
15.社区灾害风险管理现状与展望
16.新形势下银行信贷风险管理问题的研究
17.全面风险管理模型设计与评价:基于RAROC的分析
18.供应链风险识别与风险管理杠杆选择
19.计及电力安全事故责任的稳定控制系统风险管理
20.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基于治理风险视角的分析
21.互联网信贷、信用风险管理与征信
22.集团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框架探讨
23.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问题解析
24.风险管理发展历程和趋势综述
25.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研究现状与前景展望
26.投资集团公司财务风险管理探究
27.企业风险管理理论的演进与展望
28.资本配置: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
29.大断面城市隧道施工全过程风险管理模式研究
30.集团资金集中控制下的风险管理——基于大中型集团公司的案例分析
31.对急诊护理操作实施风险管理的探讨
32.基于贝叶斯网络的地铁施工风险管理研究
33.基于第三方B2B平台的线上供应链金融模式演进与风险管理研究
34.中国地下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现状、问题及相关建议
35.基于制度设计与措施选择论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
36.后危机时代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
37.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管理研究
38.企业信息系统与服务外包风险管理研究
39.特种设备风险管理体系构建及关键问题探究
40.论我国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对策
41.风险管理理论沿袭和最新研究趋势综述
42.论政府风险管理——基于国内外政府风险管理实践的评述
43.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再造研究
44.珠三角土壤镉含量时空分布及风险管理
45.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本质与风险管理
46.灾害风险理论与风险管理方法研究
47.电网运行风险管理的基础研究
48.大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问题研究
49.滑坡风险管理综述
50.ICU护理风险管理影响因素及对策研究
51.对我国农业保险风险管理创新问题的几点看法
52.论现代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十项原则
53.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机制有效性研究——对风险管理长效机制问题的思考
54.论风险管理体系概念在法律层面的引入——以监事会的完善为目标
55.试论风险投资的阶段性特征及风险管理策略
56.国外体育风险管理体系的理论研究
57.学校体育运动风险管理研究述评
58.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研究综述
59.我国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类型及风险管理对策研究
60.股权激励经理人道德风险的化解——全面风险管理视角
61.风险管理在隧道及地下工程中的应用研讨
62.我国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进展研究
63.政府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风险管理研究
64.银行风险管理、资本约束与贷款买卖行为分析
65.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商业银行风险预警机制的构建
66.药品安全与风险管理
67.不确定性、联盟风险管理与合作绩效满意度
68.企业风险管理中的风险沟通机制研究
69.廉政风险管理的分析框架:理论、过程和机制
70.风险管理标准化述评
71.企业全面风险管理(ERM)理论梳理和框架构建
72.风险管理:从被动反应到主动保障
73.构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研究
74.国外电力企业风险管理典型案例及其启示
75.糖尿病护理团队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76.心血管内科重症患者的护理风险管理
77.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与绩效评价关系研究
78.英美加澳和中国台湾地区医疗风险管理方法与评估工具的比较研究
79.山地自然灾害、风险管理与避灾扶贫移民搬迁
80.企业集成风险管理——企业风险管理发展新方向
81.金融衍生品及其风险管理——基于美国次贷危机视角
82.企业风险管理发展的新趋势
83.银行风险管理、贷款信息披露与并购宣告市场反应
84.内部控制、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关系与整合
85.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与风险管理问题探讨
86.国家审计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中的功能认知分析
87.区域生态风险管理研究进展
88.论城市公共安全的风险管理
89.从金融监管改革新形势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转型升级的着力点
90.门诊输液患儿应用静脉留置针的风险管理
91.国际巨灾风险管理文献计量分析
92.基于模糊认知图的生态风险管理探究
93.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对气候变化风险及风险管理的新认知
94.弹性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建构的探讨——基于供应链弹性等领域的文献回顾与拓展
95.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关系辨析——基于概念演进的视角
96.基于风险管理的企业内部控制研究
97.药品风险管理:概念、原则、研究方法与实践
98.基于公司价值视角的企业风险管理有效性检验
99.浅析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现状
100.企业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101.不同主体在现代企业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与责任
102.学校体育风险管理研究追溯与风险应对反思
103.软土地下工程的风险管理
104.从COSO框架报告看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异同
105.论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106.推行护理风险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107.金融风险管理悖论的经济学释析
108.农业巨灾风险管理的比较制度分析:一个文献研究
109.论企业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的设计
110.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
111.浅析金融创新条件下的金融风险管理
112.从银行监管改革变迁看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路径选择
113.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机制研究
114.基于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的地铁风险管理研究
115.构建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内部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116.金融租赁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构建初探
117.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探索
118.对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思考
119.伦敦城市风险管理的主要做法与经验
120.论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121.新环境下的企业风险管理与风险导向内部审计
122.税收风险管理的范畴与控制流程
123.高校风险管理的现状分析及对策
124.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机制研究
125.中观信息系统审计风险管理的理论探索与体系构架
126.商业银行的信贷战略风险管理
127.风险矩阵在民航机务维修质量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128.金融风险管理理论论述
129.国际化大都市风险管理:挑战与经验
130.社会风险管理:框架、风险评估与工具运用
131.金融监管制度演变与金融机构风险管理
132.“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能力——以沪市上市公司为例
133.社会保障风险管理国际比较分析
134.现代技术项目风险管理研究的理论热点与展望
135.论我国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
136.我国化学品的风险评价及风险管理
篇13
供应链金融是指在对供应链内部的交易结果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信贷模型,并引入核心企业、物流监管公司、资金流引导工具等新的风险控制变量,对供应链的不同节点提供封闭的授信支持及其他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①。也就是在供应链中,上下游中小企业在核心企业的同意下,以核心企业为担保,向商业银行融资,促进整个生产链的顺利运作。与传统的贸易融资业务不同的是,银行通过核心企业来管理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流和物流,把风险控制到最低。供应链金融很好的实现了“资金流”、“物流”、“信息流”和“商流”等的多流统一,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和风险控制效果。但供应链金融在给整个生产链带来丰厚利润的同时放松了对供应商的资金约束,因而蕴藏着很大的风险。
二、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
(一)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风险
供应链金融主要流程是中小企业(融资商)在与核心企业签订合同后向监管方交付抵押物,并向银行申请融资,监管方向银行提供评价证明,银行确认后向中小企业(融资商)提供授信,同时核心企业受到货物后验收,将应收账款单据交给银行,并向银行确认将来支付贷款。因此,供应链金融风险主要可以分为五个方面:银行风险、企业内部风险、企业外部环境风险、担保存货风险。
各风险细分图如下:
(二)风险评估
由于供应链涉及因素过多而导致供应链金融风险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在做风险评估时采用定量分析法中的层次分析法和模糊层次分析法比较实用。这里选用模糊层次分析法对各风险进行评估。
步骤如下:
1、列出层次结构
三、结束语
由于各因素之间的优先关系评估是由专家判断得到,数据具有很强的主观性,所以在做评估时要做好详细的调查,收集可信数据,总结经验,结合实际,并且可以采取多位专家评估求平均值的方法。此外对于模糊矩阵做一致性检验处理,使得到的权重数据更可
批注:①供应链金融的概念出自百度百科
参考文献:
[1]张吉军.模糊层次分析法(FZHP)[J].模糊系统与数学,2000,14(2):80-88.
[2]李毅学,汪寿阳,冯耕中.一个新的学科方向――物流金融的实践发展与理论综述[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9
[3]王寿阳,张维.金融工程:一个新兴的、充满挑战的研究领域[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8,2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