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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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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篇1

2008年由于受西方金融危机的影响,订单出现阶段性下降,同时国内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人民币汇率持续升值,企业利润出现较大下滑,当时工厂还面临限期搬迁新建铸造车间、购置大型铸造设备等重大资金投入,受上述重大因素影响,企业流动资金缺口巨大,资金链面临严峻的挑战;国家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使当时银行直接融资难度很大,新增银行贷款始终无法落实,在如此困难的条件下,我们从“化解资金危机、降低成本”双重角度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最终有效缓解了资金紧张的局面,取得非常好的效果。

一、积极开展贸易融资,加快回笼资金,规避汇率风险

2008年初面对人民币升值加快,公司及时与银行取得联系,商讨采用出口押汇等形式及时回笼资金,降低汇兑损失,在银行的积极配合下,根据不同国外客户的不同情况,对有条件的客户采取了出口押汇、出口保理(无追索权)等贸易融资形式提前收回货款,年度累计提前结汇1400余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亿元),以提前收汇60天人民币升值1%计算,减少汇兑损失约i00万元。

二、利用回笼资金,及时锁定原材料价格,降低采购成本

受国际大环境影响,2007年起资源类产品价格持续上涨,公司的主要原材料生铁、焦碳、废钢2007年下半年至2008年初出现20%以上的快速上涨。在分析预期仍将继续上涨的情况下,从控制原材料成本考虑,2008年初从上级紧急借款1500万元预付供应商,及时锁定了3000余吨生铁的单价,对于其他材料也适当加大采购(现金或汇票形式)。不出所料,2008年4季度原材料普遍又上涨近10%,价格锁定后累计节约采购成本约150万元。

三、灵活运用承兑汇票进行结算和融资

在国内销售结算中,特别是给主机厂配套中,收款有相当部分为银行或商业汇票,其流动性不如现金,贴现成本又较高,公司在对外采购付款中在低于贴现息的前提下,适当提高采购单价,鼓励供应商采用汇票方式结算,及时消化收到的汇票,加速资金周转。2009年汇票贴现率和贷款利率出现倒挂,公司利用银行额度,在原材料采购中以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通过对方贴现回款的方法,获得低成本现金融资,缓解流动资金紧张局面。经统计,当年汇票支付货款约4600万元,汇票贴现融资1000万元。

四、加强应收账款管理

本企业有个兄弟公司在国外,通过库存寄售的方式销售工厂刹车盘,近年平均应收账款在人民币3000万元左右,回款周期在半年以上。2005年汇改以后,由于延期收款造成的汇兑损失每年都达百万元,2008年更达424万元,该应收款也长期占用了公司大量的流动资金。解决该公司应收账款是化解流动资金紧张的重要任务,我们一方面加大催款力度,适当减少发货量(该海外公司2007年起由于价格等因素本身已大幅减少了采购量),另一方面积极同银行商讨该客户的贸易融资方法。可是由于该海外公司规模小、利润低、信用等级不高,不具备贸易融资(出口押汇、保理等)的基本条件。但我们没有放弃努力,不断同当地中国银行磋商,后来当地中行主动与上级分行直至省分行进行多次沟通,经过1年多的艰苦努力,最终中行同意在一定额度内给予出口融资。在各方面的努力下,该海外公司2009年末应收账款由上年末3590万元下降至549万元,汇兑损失下降至25万元,极大缓解了公司流动资金,减少了汇兑损失。

五、其他辅助措施

在利用银行、票据融资的同时,我们也从内部挖掘资金的潜力,先后采用了先收款后发货、延迟付原材料、设备采购款、适当增加采购供应商数量(降低单个供应商的应付款)等方式加快资金流入,减缓资金流出。

同时积极与政府相关委办局沟通,2008~2010年,先后向当地发改局、经贸局、民营局等部门申请中小企业贷款及资金支持,同时在技改项目中利用节能、环保等技术寻求政府补助资金,也取得一定效果。

六、结论

篇2

1、目的

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必要的物质基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3、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3.1安全设备、设施的购置、维护、检测费用;

3.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3.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险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3.5安全研发措施和隐患整治费用;

3.6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3.7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检修

3.8安全标志及标识

3.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活动

4、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

4.1安全费用是指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本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4.2安全费用按照“财务提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4.3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以营业收入而定逐年提取。

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5.1为了确保公司安全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财务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公司全年经费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5.2公司总经理或安全生产实际控制人是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责任人,要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做到安全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项使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3在本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满足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5.4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卫生、环境保护、安全宣传、安全培训教育、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应急救援预案物资、个人劳动防护费用、安全生产先进者奖励费用项目等进行合理安排安全费用。

5.5各部门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时,应编制计划,由采购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再报财务部执行。

5.6年度结余的安全费用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门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5.7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规定管理使用。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效益。

6、安全领导小组及财务监督

篇3

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及各项目部:

为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经公司研究决定印发公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制度的通知,望各单位接到文件后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执行。

附: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0日

主题词:安全

资金

制度

抄报:董事长、总经理;

篇4

在我国,工程建设投资巨大,从业人员众多,使得安全事故的后果异常严重和巨大。较低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已成为阻碍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生产科技相对落后,不能为安全生产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撑和保障,施工现场各方主体安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在享有生产经营自的同时,也要独立承担施工安全的风险,独立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很多施工企业盲目承接工程,完全忽视国家的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不但没有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并且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生产科技落后,更没有专职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很多施工现场各方主体责任划分不清,出了事故相互推诿,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落到实处,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三违现象经常发生,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专业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不健全,施工企业整体素质不高,施工现场工人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安全生产法制观念不强。[1]

施工现场中的建筑工人很大一部分是来自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并且绝大一部分是农民工[2]。他们的文化程度低,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更是完全不了解。在对现场技术工人和工程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问题上,我国现有的培训机制也不健全,有许多技术工人和施工管理人员相当缺乏施工安全知识,其中甚至包括某些工程监理人员,对现场施工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熟视无睹,增加了施工的安全隐患。

(3)施工单位难以保证本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3]。

由于建筑市场竞争的激烈,很多建筑商为了拿到工程在投标时不惜恶意压价,用于安全生产的费用多数是忽略不计的。一旦中标,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工具等都无力配置,能省则省、能拖则拖。从而导致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多处存在,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不完善,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落后。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操作水平的重要管理制度,但是目前很多施工现场的施工企业并未制定完善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落后,有的流于形式,致使很多危险因素难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二、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对策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安全目标的实现,建筑企业应针对施工全过程中各种特定工程项目的不安全因素和施工安全保证要求,相应采取消除隐患以及警示、限控、保险、保护、排险和救助等安全技术与防护基本措施。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教育培训体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2)完善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①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应以文件形式确立;

②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能够有效投入;

③应对安全劳动防护用品资金、安全教育培训宣传专项资金、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资金和安全生产先进奖励资金等费用提出管理要求;

④有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进行监控的管理措施。

(3)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工作,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组织施工安全作业。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建筑工程前期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指导全局,统筹规划建筑工程施工活动全过程的组织,技术、经济文件,是施工生产中的一个重要阶段,也是保证各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前提。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实行,合理组织施工作业。

(4)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季节性施工准备工作。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同时,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总之,企业建立并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是强化企业管理的需要,也将为企业增强国际市场竞争能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带来巨大影响。

参考文献:

篇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8-0019-02

1 影响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因素分析

1.1 渔业生产经营体制

(1)随着计划经济时代的国营大渔业公司的改制和解体,从原来单一的全民、集体所有制向个体承包、股份经营等多元化经济结构方式转变,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渔业经济的发展,但生产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的特点也使得管理难度增大,同时也降低了渔业生产抵御灾害和事故的能力。

(2)随着近海资源衰退,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渔业生产成本大幅增加,渔业企业和船东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忽视安全生产投入,对渔船维护保养、安全设施的配备不重视,渔船带病作业时有发生,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增加了安全生产隐患。

(3)个体渔船船东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将个人所属的渔船承包给被雇佣的船长,既不签订合同,也不签署安全监管责任条款,使安全管理与生产经营完全分离。

1.2 渔业船员组织结构

(1)随着近海渔业资源的衰退,远洋渔业得到迅猛发展,一大批远洋渔船出国生产,使国内渔业生产船员短缺。

(2)非渔业从业人员、内陆劳工增加,经济落后文化水平整体不高,流动性较大,船员素质整体下降,大部分未与雇佣船员签订劳动合同,未经培训上岗,无船员证书等。

1.3 渔港基础设施

在渔港建设上,多年来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投资不足、建设不规范和渔港安全功能性差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近年来在农业部的大力支持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视下,地方渔港的安全基础功能建设逐步改善,即使这样,从目前总体情况看仍不能普遍达到标准规定,相当部分渔港安全功能仍然存在欠缺,尤其是近年来个体经营人修建的一些小型渔港码头,安全基础设施几乎处于空白,严重缺乏安全防护功能,发生火灾、爆炸、沉船等类型事故时,除渔船薄弱的自救能力外,渔港基本也提供不了应有的救助保障,灾害型天气中,渔船基本就得硬挺、硬抗,任凭风浪侵袭,对渔业安全生产构成威胁。

1.4 渔业应急救援体系

渔业海难快速应急搜寻救助体系尚未真正建立起来,搜寻救助力量明显不足,救援资金没有保障,没有一支完整的渔业专业救援队伍,渔业安全通讯网络尚未发挥作用,应急反应机制有待强化。

2 渔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渔业安全管理体制

(1)责任主体错位。有些地方过于强调政府及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忽视了渔业生产者应承担的责任,各级政府,渔业安全监督机构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承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而渔业安全生产单位的主体责任却被淡化、弱化、责任主体产生错位。

(2)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存在矛盾。渔业安全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执法监督体制,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安全监督机构在人、财、物等方面受当地政府管辖,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与其是业务指导关系,全国各地渔业安全监督机构设置情况差异较大,上下级之间,不同地方之间机构设置不一致,名称也不统一,降低了渔业安全监督管理的统一性。渔港监督机关具有国家行政机关的所有特性和职权,属于专门权限的行政机关,目前各级渔港监督机关设在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之内,接受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渔港监督机关的双重领导,由于渔业体制上的原因,造成了安全管理与监督管理之间的职责不清,导致管理权限与应该承担责任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

(3)管理力量薄弱。特别是基层,由于人员少,管理力量薄弱,致使渔船进出港签证、海上执法检查等很多管理措施无法完全落实到位,对渔船安全的全方位监督功能无法正常发挥,管理效果难以保证。

2.2 渔业安全生产总体投入不足

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渔业安全生产投入在不断增加,但也没有解决根本问题,渔业安全生产形式仍然严峻,渔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渔业安全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不大。如渔港、码头、防浪(波)堤,渔用航标和通讯基站等公共事业项目长期缺少专项维修养护资金的投入,对渔业安全生产构成威胁,增加了渔业安全生产的隐患。

2.3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水平较低

(1)目前在渔业船员群体构成中,绝大多数船员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沿海渔民,基本上是来自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的人员,文化水平低,即使是受过从业前的渔业安全基础培训,也难以在短时间内从素质角度达到相应的安全技能标准要求,船东佣工私拉乱招造成的船员不经培训直接上岗,不了解渔船作业危险性特点就出海作业的情况相当普遍,同时由于渔船船员的流动性大,这些人员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在短时间内就需担任职务船员,加大了潜在的危险因素。

(2)渔业船员职业技能教育体系不够完善。渔业船员培养分三个层次:一是大专院校以侧重培养理论研究型人才及研发人员为主;二是中专和职业学校培养对象主要是海洋渔业船舶上实用技能型人才和技术骨干;三是基于各种岗位适任证书的短期职业培训,这三方面构成了海洋渔业人才培养的三个支撑。但是,由于目前产业发展的原因,海上收入和陆地收入差距缩小,再加上海上生产环境恶劣,渔业船员来源锐减,常常是要开船了所必须的职务船员还未配齐,上述前两个层次的人才培养严重萎缩,实际情况是以适任证书短期培训为主,渔业船员的培养在低水平上重复,海洋渔业技能型人才严重缺乏。

2.4 渔业法律法规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及安全保障体系尚未建立完善

(1)现行适用的渔业法律法规在法律层级较低,在管理的范围上存在漏洞,在管理的内容上有欠缺,在处罚的标准上罚款额度较轻,由此造成在执行上有时难度较大、有时无法可依,有时力度不够,带来了管理上的风险。

(2)渔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上的滞后。各省在应急处理、抢险救助、通讯联络方面仍然是尚未完善、各自为战、未形成专业救助队伍与专业救助队伍之间、专业救助队伍与非专业救助队伍之间的紧密联系和上下协调的联动机制。

(3)渔业安全保障体系无保障。造成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渔船船东几乎是倾家荡产,船东是很难有能力赔付和恢复生产。因此在渔业海损事故造成的巨大生命财产损失面前,我们的渔民显得无助而脆弱,政府行为也明显力不从心。

2.5 渔业安全生产科技水平落后

目前我国渔业生产科技含量较低,渔港基础设施、渔船救生消防和通讯等安全设备相对落后,渔业安全科研滞后于渔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安全科技不能为渔业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1)缺乏政策支持。渔业安全科技工作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在计划经济年代,渔业安全科技工作由政府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改革开放后,渔业领域有限的科研力量也逐渐被推向市场,科研单位将科研力量投入到成果转化快、经济效益高的领域,而实力不强的科研单位又难以承担海洋渔业安全科研任务,制约了渔业安全科技研发和推广工作。

(2)科技投入不足。渔业安全科技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为主导的事业,需要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需要国家资金投入的安全科技项目较多,国家每年用于渔业安全的科技研究的经费相对很少,有限的经费往往被用于应对渔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处理,而地方政府对此也认识不一,往往将渔业安全科技研究工作简单的推向市场,因没有明确可靠的资金投入渠道,渔业安全科研经费投入成逐年下降的趋势。

(3)科技标准缺乏。现行的渔业安全技术标准,是经济体制改革初期在国营渔业企业标准的基础上形成的,已使用多年,随着科技的进步,客观环境和经营业体制的变化,旧的标准同当前安全生产实际不相适应,渔船建造修理标准、渔船安全装备标准、人员操作技能标准等,涉及渔业安全技术的标准缺口大、技术水平低,现有的标准修订、补充和完善工作迫在眉睫。

3 探索渔业安全生产对策

随着国家安全生产总体形式的发展和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深化,远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迫切需要纳入渔业主管部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序列,这是深化“以人为本”思想的需要,是渔业安全规范化建设的需要,责无旁贷。

3.1 初步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和海洋渔业生产实际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要研究、规划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投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应急救助体系、创新培训教育体系、强化防灾减灾体系、改革监督执法体制和加大科学技术支撑服务等一系列问题。做到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与渔业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实现可持续安全发展,促进渔业安全生产与渔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3.2 加大安全投入,渔业基础保障设施建设

(1)国家在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渔民需求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实现安全生产要靠投入保障作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能力,自然就需要为安全付出成本。不少地方在进行渔港建设时,受建设经费的制约,无法做到将渔港消防、导航等安全设施建设与渔港基础建设同时设计、施工并投入使用,投入重点只是侧重生产,渔港不能完全发挥保障渔业安全生产的作用。主管部门应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渔业安全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2)改善渔业生产基础设施,对现有渔港、渔船等渔业生产基础设施进行排查统计,依法掌握统一结果,加大渔业生产基础设施的投入,同时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渔港、渔船进行严格整顿。

3.3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1)渔业安全宣传教育是以宣传贯彻和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和相关渔业法律法规为主线,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渔业安全监管责任意识为主要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面向渔区和全社会,开辟多元化的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途径,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渔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渔业生产者安全生产意识,为实现渔业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

(2)提高渔业船员技术素质应立足长远,与社会接轨。从战略发展角度将渔业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纳入社会分工协作主体中,实施整合资源,统一调配,充分发挥社会职业培训机构作用和劳动力统配机构作用,实现渔船佣工的素质化和人力输送的社会化,专业化,从加强渔业专业人才培养角度,应强化各专业院校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输送,逐步改善渔业从业人员队伍素质结构,从渔业安全技术特殊需要角度,有关院校应增设渔业安全专业学科,强化渔业生产安全技术理论总结与传播,普及渔业安全生产技术理论宣传教育,从各个角度共同促进渔业从业人员技术素质的逐步提高,保证渔业安全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首先要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机构建设,加快制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对现有培训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坚持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实现资源整合,规范渔业安全培训机构设置,实行培训机构资质认可制度,规范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教学设施、实验室、教材和教学师资等各项硬件和软件条件。同时,国家还应从政策和资金方面予以扶持,帮助培训机构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培训能力和水平。社会、国家是渔业船员培训的主要受益者,因此政府应当是渔业安全生产成本的主要承担者,各级政府也只有加大对渔业船员培训机构的资金投入,方能保证渔业的生命财产安全。

3.4 加强渔业安全监察队伍建设

(1)加强渔业安全监察队伍建设,适度增加渔业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力量,保障执法工作所必须的装备、经费和工作条件,加强安全执法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完善执法队伍自身建设的制度,从严治内。

(2)加大安全执法力度,建立和完善执法公告制度和规则,建立执法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各级渔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当与政府及其安全监管执法部门、司法机关之间建立联动机制,在信息共享、联合行动,案件查出和移送,执法反馈等项工作中加强联手,相互配合。

3.5 提高和改进渔业安全科技保障水平

(1)建立完善渔船检验手段技术标准,提高技术含量,用技术手段标准保证检验规范的落实;提高、完善渔业船舶救生、消防设备配备标准,用科学技术保障渔业生产安全源头关。

(2)普及通讯网络使用,实时监控调度渔船,准确定位报警渔船,实现周边渔船和指挥中心及时救援,组成包括报 警渔船、救援船队、监控中心在内的临时救援通信网,提高灾害预警信息能力。

篇6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富民兴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2010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从实践“*”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从我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二)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实施治本措施为重点,以科技进步和监管创新为动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综合治理,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为全区社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奋斗目标。各类生产事故死亡人数逐年递减2.5%以上;到*年,建立起较完善的适合我区实际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制;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消防、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状况得到扭转,生产事故死亡人数、道路交通运输万车死亡率等指标均有明显下降;到2010年,全区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显著好转,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防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四)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发展规划。在制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同时,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专项规划。

(五)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各级各部门目标考核体系。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完善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建立激励机制。区政府每年向各街道办事处、综管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下达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控制指标,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年终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区政府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及区安委会每月工作会检查各部门、街道办事处、综管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控制指标实现情况,并向全区通报。区政府每年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六)加大政府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区政府对安全生产经费予以保障,设置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用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综管处每年要按财政预算安排相应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各企事业单位每年也应落实专项资金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开展。

(七)搞好安全生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市安全生产项目专项资金、国债资金、财政贴息贷款、西部发展资金,并提供配套资金,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安全技术改造,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要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逐步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金融和保险参与的全社会投入的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八)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推进工伤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实行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与工伤保险费率挂钩。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建立企业负责人自觉保障安全投入、努力减少事故的机制。

(九)积极推进提取安全费用制度。高危行业生产企业,要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提取安全费用制度,按相关提取标准,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工作。具体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及市相关规定实施。

(十)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领域或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收取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伤亡事故的,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具体办法按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严格高危行业市场准入标准,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十一)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负有实施行政许可审查、审批的职能部门,要把法定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重要审查内容,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报批审批。对没有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十二)严格执行高危行业准入标准。按照符合安全条件的管理细则、技术规范和规划布局,从严控制高危行业市场准入,逐步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技术装备。现有企业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收回相关证照,限期关停。

(十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安全设施设计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备案审查和审批;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未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审查审批部门不予办理行政许可相关手续,不准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

(十四)安全生产重要岗位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重要工种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遏制高危行业事故多发势头

(十五)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强化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督促区内客、货运车辆安装GPS卫星监控装置及防撞装置。强化交通安全的日常监管,特别是要重点加强节假日的交通安全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五个整顿、两个关闭”有关工作;凡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的企业,一律取缔并予以处罚;积极配合做好市对我区有关企业采取“关停、治理、破产、搬迁、转产、调整、限产”的相关工作。

(十七)消防安全整治。以学校、商场、宾馆、市场、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对象,切实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继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的规范整治,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场所,要严格依法执法,从严查处,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十八)其他相关领域的安全整治。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至发生重大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要限期整改并按规定从严处理。对城市地下管网、人防工程、轨道索道交通系统、供电系统、信号系统、防灾报警系统、通风排烟系统以及救援防护用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加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经常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的整治工作。举办大型文化、体育、经贸、庆典等集会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批和监管。各行业和领域,要根据各自的安全生产状况,深化安全整治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五、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实行应急救援联动

(十九)制定和完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监控体系。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综管处和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要进行普查和登记,要建立区、街道(部门)和企业三级重大危险源及安全隐患监控体系,完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

(二十)建立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由区安监局牵头,按上级要求尽快建立和完备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制定和完善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方案,建立区、街、区域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二十一)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实行应急救援联动,充分发挥公安消防机构以及其他各类救护机构的作用,充分利用119、110、120、122联动功能,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优化整合救护资源,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人防工事、建筑施工企业,旅游景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六、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十二)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单位安全生产水平;保障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发挥工会和职代会在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职工参与、监督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二十三)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在全区所有工、商、贸、建筑施工、交通等生产经营单位,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建立起完整详细的安全生产台账和各生产环节、各岗位安全质量责任制。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加快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设、交通等部门,要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规划、组织、指导和督促,及时总结推广。

七、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二十四)认真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政府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综管处要根据实际,落实安全生产规范,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措施,利用各种形式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轨道。

(二十五)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保障办公经费,创造工作条件,树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权威,保证其依法履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查处职责。区将组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配备专职执法人员、安全监察执法车辆及相关装备,进一步加强安全监察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

(二*)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具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的有效途径,督促企业及早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及其负责人或业主,要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和处罚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限期整改,直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十七)严格行政责任追究。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关于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未经安全生产审查擅自审批许可,对安全生产工作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要严格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市*区人民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追究、问责。

八、加强领导,狠抓“双基”,构建齐抓共管格局

(二十八)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和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考核。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综管处要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每个街道要配备与当地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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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重实效性的教育培训,实现人的本质安全

注重实效性的教育培训,实现人的本质安全是抓好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在工区、班组开展安全技术问答、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培训、技术比赛、摸拟现场安全措施、安全分析、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等内容丰富的活动,使每个职工感到安全活动内容生动活泼、学以致用,从而提高参加学习的积极性和效率,也提高每个职工的安全素质。要完善工区、班组安全责任制,建立和形成一个好的安全生产机制,是工区、班组安全管理的保证。遵守电力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主要措施,对每一个工作岗位的工作内容、要求、职责要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使每个职工都清楚自己的岗位该做什么、该怎么做、要达到什么标准。要抓好工区、班组管理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工区、班组与部门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实现“人人为安全,人人保安全”的目标。做到组织、思想、责任、措施四到位,真正形成一个有效的安全生产机制,把安全生产真正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个工作岗位中去。

2、把好工器具、机械设备管理关,实现物的本质安全

把好工器具、机械设备管理关,实现物的本质安全,要下大力气加强工器具、机械设备管理工作,适时维修,保证技术性能,实现高效运行。要加强工器具、机械设备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正常运行。要积极开展技术改造活动,加大工器具、机械设备修理保养监督力度,强制进行工器具、机械设备一二级保养工作,确保保养内容全面开展,开展小改、小革活动,减缓磨损,根除隐患,优化工器具、机械设备技术状况,保证生产需要。

3、强化工区、班组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实现安全风险的主动规避与防范

强化班组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实现安全风险的主动规避与防范,要将班组危险点由低到高依次划为“黄色”、“橙色”、“红色”等3个级别进行分析,制定预控措施。在进行分析和制定预控措施后,要加强学习和演练,使每个职工懂得自己所在工区、班组的危险点,知道应对危险点的措施,实现安全风险的主动规避与防范,确保生产安全。

二、强化监督检查

要实现安全生产,少不了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检查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措施与必经之路。

1、自查自纠

工区、班组存在的安全隐患,工区、班组的人最清楚,由工区、班组自己人做好安全生产的自查自纠工作对保证安全生产是至关重要的。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一要规定自查自纠时间与次数,要求每月自查自纠一次。二要细致全面,自查自纠不能走过场,为检查而检查,必须细致全面,要查出问题,查出隐患。三要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马上纠正,小问题小隐患,当日纠正,大问题大隐患除报告上级领导外,在一星期内纠正完毕。

2、专项检查

要针对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实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不定时间与次数,做到有问题有隐患就查。特别越是安全生产稳定的时候要开展专项检查,往往许多安全隐患都隐藏在安全生产稳定的时候,这时候忽视专项检查,常常形成安全生产威胁。专项检查不能草率从事,要有专项检查的计划目标任务,达到专项检查的目的与初衷。

3、监督整治

对于发现或检查出来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必须监督整治,要制定监督整治表,载明整治问题、整治责任部门与责任人、整治时间、整治目标和监督整治人等内容,严格按表所载内容实行监督整治。监督整治完毕后,监督整治表立档归案,以便日后查阅。

三、应急保障

做好安全生产的应急保障工作是保证安全生产,减少损失,维护性命与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务必抓紧抓好。

1、加强法制规章建设

要制定安全生产应急保障工作的法规规章,对应急救援组织体系、预案体系建设及指挥调度、队伍和基地、应急救援资金保障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安全生产应急保障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2、编制应急预案,抓好预案演练和预防性检查

要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做好预防性检查,确保发生应急事件时,能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迅速启动应急队伍,开展紧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3、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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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项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含租赁设备费用)

1、“三宝”,即: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

2、“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3、“临边”,即: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接料平台的两侧等;

4、内外脚手架,即:落地架、悬挑架、门架、附着式提升架;

5、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设施;

6、施工机械与用具,即:新增新的安全设备、器材、装备,设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工具、仪器、仪表等。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

按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沪劳保保发[1999]第24号文关于印发《上海市劳动防护用品配冒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其发生的费用列入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

1、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牌、横幅等宣传用品费用。

2、各类人员的安峰教育培训,操作证培训、复训、经常性教育培训等费用。

3、现场警戒警示标志等其它安全防护费用。

4、应急预案措施费、演练费。

四、项目部在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时,在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同时,还要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实效,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

五、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经项目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财务部门报销,公司财务部根据项目部使用情况每季度予以汇总,并同各项目部对帐,发现差错,及时核准。

六,公司财务与项目部每季度出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报表:

1、公司财务部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使用汇总表》;

2、项目部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使用明细表》;

七、公司对则务与项目部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的台帐、报表等;

2、实物与帐册是否相符;

3、推销手续是否齐全,报销凭证是舌有效;

4、财务设置科目与列入科目记帐是否符合要求。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调整整改,如屡次违反,公司将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凡项目部编制的专项资金不足缺额时,应及时追加投入资金额,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若项目部在工程竣工后,其专项资金尚有盈余,由项目部以福利、奖励等形式予以分配,或累计到下一个承接工程项目作为专项资金的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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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是煤矿生产的本质要求。在多元化价值观的影响下,部分煤矿企业为了追求超额利润,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常常将煤矿工人至于危险的工作环境中,以至于煤矿安全事故频发,这些问题的出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此,我国政府也是对煤矿生产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管理成效,但是,仍然不能从根本上加以有效解决煤矿的安全管理问题。归其原因,就是管理者忽视了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就是煤矿全体成员的整体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的很多关于煤矿安全管理的文章都是侧重于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以及安全防护措施的制定,很少从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角度对煤矿本质安全管理进行分析。基于此,本文重点从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构建方面进行探讨如何有效提升煤矿本质安全管理质量。

1 煤矿本质安全管理和要素

1.1 煤矿本质安全管理

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主要是指:以实现人、机以及环境等系统的最佳匹配为目标,围绕煤矿安全系统中存在的各类危险源进行的各种风险管理。主要的管理途径包括:对煤矿生产等环节中的危险源进行有效判断、评价以及有效控制等流程管理。其中,所谓的“危险源”具体指的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1.2 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的要素

(1)人的本质安全。煤矿企业的生产过程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保障煤矿企业职工的人身安全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不仅如此,据调查发现,很多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人的违章行为导致的。所以,作为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系统的构成要素,人即是安全管理的主体,同时还是安全管理的对象。

(2)机的安全。机的本质安全主要包括:机器设备、机具以及相应的安全设施的安全。其中,机械设备的本质安全具体指:在机械设备的安装上要保证正确无误,在日常的维护过程中,要定时维护保养,确保机r器正常使用;在机械设备的设计上要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从设备生产制造之前就有效保障机械设备的本质安全。同时,还要为机械设备的使用者,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不仅如此,机的本质安全还要体现在机的安全可靠性上,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其能够避免一定的安全事故发生。另外,还要确保机器不存在安全隐患,确保机的正常运转。

(3)环境的本质安全。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确保企业职工的生存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借助各种科学、安全的技术措施,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以及生活环境。具体要求包括:煤矿的井下生产环境应该符合国家的安全规程以及标准,这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在作业环境中保证煤矿职工的人身安全,保持作业环境的清洁、有序、通道顺畅以及空气流通。

(4)管理的本质安全。科学的管理手段能够有效保障人、机以及环境等因素的本质安全,甚至弥补这几方面存在的安全不足。具体的管理本质安全主要体现在:制定科学、完善的管理保障原则和实施措施,构建全面的管理保障系统。相对来讲,尽管本质安全管理并不能将所有的事故全部避免,但是,其能够从根本上避免因管理问题而造成的责任事故。

(5)信息本质安全。煤矿企业根据自身的管理状况,制定出对应的链接、控制以及管理各部门的信息执行协议。信息是前面四个要素的重要沟通渠道,其为管理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其反映出管理机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为管理者提供了管理依据。所以,信息本质安全也可以算是管理本质安全的重要组成。

2 国内煤矿安全管理模式及其存在的问题

2.1 国内煤矿安全管理模式

目前,国内的煤矿安全管理模式主要表现为:

(1)对责任进行明确和强化。煤矿管理制度中最基本的管理制度就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其处于核心地位。这一制度关系到普通职工,也关系到矿长。其是将安全与生产、管理以及各项工作从组织领导方面、部门职责方面以及职工工作方面进行统一管理。各自进行明确分工,权责明确,目标一致,进而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身上。

(2)安全目标管理。目前,在当前的各类煤矿安全管理模式中,都将安全工作目标纳入其中。所谓的安全目标管理主要是指:借助目标管理原理,对煤矿企业的安全工作进行有效监管的一类管理方式。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将煤矿企业的总体安全目标作为基础,并将该目标逐级分解,细化成更多的具体、明确的分目标。并且,在执行的过程中,遵循全面安全管理规则,每一个企业员工都是目标的执行者,并对自身的管理地位以及责任更加明确,进而在充分调动职工的主体能动性的同时,顺利地将总体目标圆满完成。

2.2 国内煤矿本质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诸多因素的影响下,国内的煤矿企业在本质安全管理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具体的问题如下:

(1)在多数的煤矿企业,管理对象以及管理机制方面,普遍侧重于事后管理以及对象化隐患管理,其中,主要涉及到人、机以及环境等多方面的不安全因素,然而,却很少进行系统的风险管理。这种停留在安全隐患的管理层面上的管理模式,常常表现出分散型管理特点,缺乏对事故发生进行预先的系统风险管理,从而在危险源的风险识别、评价以及控制方面存在一定的安全管理漏洞,进而无法形成安全管理系统的风险预警、预控以及预防机制。

(2)在管理方面,尽管多数企业构建了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并逐步将安全意识管理建设归入到实际的安全管理体系当中,但是,由于对安全意识的重视程度不足,管理者并没有将其处于应有的层面上,以至于效果并不明显。广大的煤矿职工并没有形成一定的安全生产意识,从而安全意识淡薄,企业也是未收到良好的执行效果。

(3)管理方式以及效果上。目前,多数的煤矿企业的管理主要是采用严格的安全检查以及安全监督,在事故发生之后,对违章行为进行经济或刑事上的处罚。然而,在管理的过程中,对应的管理制度并没有将人的管理主体能动性充分地调动起来,而是仅将其视为管理的具体对象。多数的管理手段仅是从外部对员工规定执行标准以及目标,而没有从职工的安全需求方面进行安全意识引导,以至于职工的安全生产自觉意识有待于大幅度提升。

3 构建煤矿本质安全保障体系

煤矿本质安全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组织保障主要是:鉴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复杂以及多样性,管理者需要对组织结构进行合理地优化配置,充分发挥组织的整体管理功能,并促进煤矿本质安全管理水平的可持续提高。制度保障主要是指:将煤矿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化、具体化以及程序化,从而促使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有理可依、有据可循。

3.1 组织保障

(1)组织机构模式以及组成。目前,煤矿安全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专职组织、职能组织以及职工监督组织,这四个部分共同完成决策的制定、安全制度的执行以及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其中,可以将监督职能归入到本质安全保障体系之中,借助统一的信息安全管理平台,将煤矿安全生产的预警以及保障功效充分地发挥出来。

(2)重构后的组织体系职能配置。当组织进行重构之后,原有的煤矿安全管理专职系统以及监督系统合二为一,组成了本质安全保障系统的重要部分。而安全管理职能系统并没有重大改变,但对其具体的职能进行了适当的调整。

3.2 制度保障

3.2.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该类体系中的制度属于法规性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决定》、《特别规定》等一系列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全员的法律素质,把煤矿安全生产建立在法制的基础之上,推进依法治安战略的实施。

3.2.2 安全生产的激励和约束制度

所谓激励约束,即激励约主体根据组织目标和人的行为规律,规范人的行为,并通过各种方式激发人的内在的动力和需求,使人迸发出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朝着组织目标前进的过程。在煤矿企业生产经营中,激励和约束制度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责任、考核、惩罚与奖励。

3.2.3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为确保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煤矿应该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企业内部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设置专职部门或明确专门机构负责专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且应设置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生产调度指挥、应急值守等工作。

(2)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与方法。煤矿应该按照国家颁发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办法》和地方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比办法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由于煤矿生产条件不确定因素多,工作场所移动性强,难以预见的不安全隐患较多,因此,在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各个矿井的实际状况与生产条件的差异,并且结合开采的新技术和手段的投入,持续地对安全质量标准进行修订完善。

3.2.4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煤矿安全资金管理模式。为了更好地将投入的安全管理资金发挥出最大的实际功效,在资金管理方面应采取统一的核算管理模式。这类核算模式属于一类高度集权的资金管理模式,企业的最高决策者能够对安全资金的收支进行统一的决策与管理。

(2)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煤矿企业建立适当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户,并由企业的财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煤矿企业的决策部门应该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构建的需求资金及时到位。为了促进这一任务的顺利完成,有关部门应负责监督管理工作,并对无法确保资金到位的责任人进行严格的惩罚,借此促使其真正地将该项工作重视起来;煤矿企业的财务部门以及安全质量管理部门亦是要定期编制投入资金的计划以及使用报告。安全专项费用的提取需由财务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提取,并要严格遵循提取标准,不允许私自进行超标提取。当实际需求出现变动,确实需要进行提取标准变动时,必须将变动情况上报给相应的管理部门,经审批合格并备案之后,才能从下年开始执行。

3.2.5 监督检查与应急救援制度

(1)监督检查制度。日常检制度。为了能够将本质安全管理体系中的不合格项目及时地进行发现,从而有效地排查出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而有效地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转,必须对煤矿安全管理系统进行日常检查工作,及时进行纠正,有效做好预防措施。内部审核制度。任何一个系统在建立与运行的过程中,都不可能是完美的,所以,为了进一步促进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系统更加符合要求,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要制定完善的系统内部审核制度,并严格加以落实。当出现问题时,要及时加以修正,进而确保本质安全管理系统的实效性和可持续性。同时,为了更好地保障内部审核制度的制定质量以及执行质量,相应的执行以及制定人员要本着客观、公平的原则,并具有高水平的专业素质。从而保证审核制度的不断更新与完善,审核效率的不断提升。值得注意的是,审核人员在审核的过程中,不能对自身的工作进行审核。管理评审。在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执行过程中,为了有效地确保该系统的适宜性、实效性,对应的安全管理委员应该对系统的实际运行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审核以及评定。尤其是在系统的运行初期,更是应该加大评审的次数,促进本质安全管理系统快速地完善起来。

(2)应急救援制度。预测与预警。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应急处置。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有关部门领导,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恢复与重建。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并对重大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最后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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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区应急管理局、教体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全市高危行业领域职工安全技能水平,筑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安全生产基础,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 能源局关于加强全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20〕30号)和《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办〔2019〕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印发《铜陵市2020-2021年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562-2110082)。

 

   铜陵市应急管理局                铜陵市教体局

 

     铜陵市财政局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铜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 26 日

 

 

铜陵市2020-2021年高危行业领域

安全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 能源局关于加强全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20〕30号)、《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办〔2019〕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精神,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为契机,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为重点,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广泛开展各类安全技能培训,全面落实培训补贴政策,补齐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不足的重大短板,大幅度推动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人才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重点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大幅度提升,具体目标如下:

1、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的特种作业人员(含建筑施工下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30%以上。

2、努力建设功能相对齐全的铜陵市安全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培育1-2个以上具有辐射全市的安全技能实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基地;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大型骨干企业(集团)、社会培训机构、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实操考试点等,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和安全技能培训基础,提升培训供给能力和质量。

3、安全技能培训制度机制更加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各类机构积极参与、职工踊跃参加、部门协调配合、政府激励推动的安全技能培训格局。

三、重点任务

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督促高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一)加强高危企业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从业资格培训

以新录用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外包施工队伍人员)、转岗职工为重点,支持高危企业面向拟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含建筑施工下同)、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开展从业资格培训,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可以自主实施,或委托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以下简称“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对职工培训结业后,经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取得相应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证件取得区间为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 月31日的,按 3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同一工种不得重复享受补贴,补贴对象具体由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从业资格培训不得少于3天(24学时),每学时45分钟,其中实际技能操作训练原则不低于总课时 60%。其中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要求的规定学时。企业或其委托的培训机构在培训开班前,须将加盖公章的《培训计划》,按照组织开展培训班的类型,报送至对口管理的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报备内容包括:培训组织实施单位、培训对象、项目类别、培训课时、课程安排、师资安排、教学地点等。

(二)广泛开展高危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

1、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以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装置操作、矿山井下作业、油气管道带压开孔、金属冶炼煤气作业、压力容器作业等风险偏高的技能操作型岗位为重点,支持高危企业对与其签订12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新录用人员,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以内实施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不低于人均8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符合规定的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限截止前参加用工企业组织的岗前技能培训的,按不低于人均8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高危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每学时45分钟,其中技术理论知识与综合素质理论知识(安全生产、工伤预防等)的培训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30%。高危企业与培训机构联合对符合条件的新录用人员(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培训时长为1—3年。

2、开展在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以在高危企业工作12个月以上且已取得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的在职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为重点,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职工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标准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重点企业(困难企业)的高危企业,可结合安全生产需要,组织开展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即新培训的工种(项目)与职工目前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项目)不隶属于同一个职业分类之下,具有实质性转岗转业特征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不低于人均12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各地在开展“岗前技能”、“技能提升”培训课程中,要安排必要的安全技能知识,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不可以岗位技能培训替代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从业资格培训。

2019年各高危行业企业已开展并取得的各类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可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申报各项补贴。

(三)强化高危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考核管理

建立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能源管理(发展改革)等分别负责的高危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考核管理机制。高危企业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从业资格培训由企业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确定的管理规程)负责监督管理;高危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由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本级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具体管理规程依照《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政策释义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78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切实加强培训后的考核评价工作,高危企业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启动实施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实操考试点提升创优计划,坚持“以用为本、能力至上”原则,取消以问答代替实际操作的考试考核方式,强化对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应用的测评。

(四)加强培训考评机构的监管服务。进一步规范高危行业领域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对培训机构设置的标准条件,履行好联合实地核查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机构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并向社会公示公开有关服务信息事项。各级教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专业建设、师资培养和教材开发,要在相关专业教学标准中增加安全生产知识作为必修内容,着力打造安全生产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的主阵地。严格落实国家对安全技能培训教学场所、设施设备等的基础要求,不具备实际操作条件的机构不得承担培训任务。统筹推进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院校“1+X”证书制度试点、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加强工作质量督导,充分发挥技能等级认定的“指挥棒”作用,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凭技能得到使用、凭贡献提高待遇的评用结合机制。

(五)推进安全生产公共培训平台建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教体、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等部门要联合遴选公布1—2家以上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能力较强的示范职业院校、大型企业(集团),辐射全市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供给,支持申报省级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和奖补资金。鼓励有能力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编制课程体系、建立考核标准和题库,自主实施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积极支持高危企业与职业院校建立产教融合联盟,支持高危企业依托职业院校设置职工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共建一批安全生产特色职业院校。

(六)落实企业安全技能培训主体责任。高危企业是安全技能培训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并推动实施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含企业职工、被派遣劳动者、外包施工队伍人员),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管理台账,新录用特种作业的人员、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要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须具备高中阶段及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委托其他社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保证安全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要落实好培训到位的责任。高危企业要依法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和安全生产费用,并在经费预算中配套安排安全技能培训资金,确保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

(七)规范补贴申请拨付程序。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从业资格培训补贴实行分类申请拨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即可申请补贴,统一由企业向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定培训补贴。

申请时须登录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权限下的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录入从业资格培训合格人员信息,内容包括:职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证书编号、作业(准操)项目类别、所在企业的规范全称、企业或承训单位在金融机构设立的基本账户(开户行规范全称、账号)。同时上传以下申请材料扫描件一份:

(一)安全生产从业资格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二)承训机构向委托企业依法开具的培训收费发票复印件(仅采取委托培训方式时提供)。

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登录管理系统审核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提交至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未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并退回申请单位。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实录培训合格人数,于2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入申请单位在金融机构设立的基本账户。

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在岗职工技能提升、转岗转业培训的监督管理和资金拨付等,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行规定执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健全补贴资金实名制拨付制度,推动信息共享,严防虚假培训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发生,不断提高补贴资金的安全绩效。

(八)明确补贴经费来源渠道。高危企业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从各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安全生产任务较重的地区可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职工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申请省级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获批的,其补助资金,由批准的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补助并从省级补助资金中列支。通过现有渠道安排资金,对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数字资源建设等给予支持。

四、时间安排

实施方案分为动员部署、示范推进、组织实施、总结评估四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10日前,各县区应急管理局、经开区安环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辖区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并将方案宣传至辖区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单位)。2020年6月底以前,各高危行业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单位培训计划并实施。

(二)示范推进阶段。到2020年底前,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大型企业(集团)等新建或提升改造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组织学习先进典型经验;联合公布一批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能力和意愿较强的示范职业院校;推动一批高危企业依托职业院校设置职工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全面推动高危企业实施安全技能培训。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0月底以前,各高危企业和有关单位全面实施并扎实推进提升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工作。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1月底以前,各级各单位总结提升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相关工作总结,并用于指导实际工作,建立保障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的长效机制。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市教体、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发展改革等部门密切配合的部门联动机制,将各地提升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计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综合考核内容,各高危企业的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基本条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抽查评估和情况通报机制,细化落实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二)落实安全技能培训补贴资金来源等相关政策。将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中相关内容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高危企业要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和安全生产费用预算中配套安排安全技能培训资金,要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的相关政策。各地区要将统筹的地区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比例用于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机构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 9010-2019),对参保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日常培训和专项培训。

(三)加大执法考核力度。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高危企业职业能力提升计划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将企业(机构)培训计划、培训材料管理、企业持证情况、补贴领取情况、从业员工安全技能掌握情况、培训过程监管等作为培训执法检要内容。对检查发现的违背市场竞争、违背行业自律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安全生产从业资格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

附件

安全生产从业资格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法人身份证

 

经办人手机

 

(委托)培训机构名称

 

培训工种及

对应人数

 

培训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取证人数

 

申请补贴金额

 

申请

单位

书面

承诺

 

本(委托)企业与职工依法建立了劳动(用工)关系,本单位按照培训实施方案要求已经完成培训任务,培训资金由企业统一支付(产生);补贴资金申请信息真实全面、准确无误。愿意承担虚假培训及申报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其他

 

           

 

 

 

 

 

 

 

 

 

 

 

 

 

 

 

 

 

 

 

篇11

1.2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

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局党委一直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始终把水利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把水利工程安全作为水利项目建设、水利设施运行管理的前提,全程监管。按照职责分工,陆浑水库管理局成立了水利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4个二级管理单位负责人和工程科负责人任成员,具体工作有工程科负责组织协调,并按规定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3强化措施,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监督管理是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障。陆浑水库管理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经常有组长、副组长带队,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部署及相关要求、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和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预案的制定及演练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一是部署专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了春季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汛前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防汛大检查等专项检查;结合每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坍塌滑坡、高空作业放坠落、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等专项整治活动,依据制定的活动方案,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突出以在建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河道、水闸和水库等重要水利设施安全管理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定期与不定期,全面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狠抓整改落实,确保不留隐患。三是提前安排部署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汛期、节假日和重大活动,陆浑水库管理局都提前下发有关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安全自查,局对二级单位进行抽查,确保安全生产。

1.4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经费

陆浑水库管理局为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陆浑水库管理局一向注重安全生产投入,将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纳入局财务预算,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安全生产资金足额满足,并在年初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经费使用计划,建立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资金使用包括大坝工程维修养护、启闭机维修养护、管理辖区内安全警示标识牌等、添置更新了消防器材,特殊作业人员配备了绝缘鞋、安全帽等劳保用品,有利的保障了国家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

1.5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保障,近年来,陆浑水库管理局根据自身情况,初步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管理体系,包括《陆浑水库管理局安全生产责任制》《陆浑水库管理局安全例会制度》《陆浑水库管理局安全检查制度》《陆浑水库管理局隐患排查制度》《陆浑水库管理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应对安全生产中的突发事件,陆浑水库管理局还制定了《陆浑水库管理局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陆浑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陆浑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陆浑水库管理局水行政执法应急预案》《陆浑水库管理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有安全生产档案专柜,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有关文件、记录经常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档案资料规范化。

1.6扎实做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陆浑水库管理局每年都印发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征求意见,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落实科室对征求意见的合理建议,完成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台账工作。管理局非常重视职工的安全培训,尤其是对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通过单位统一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科室按照科室特点重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全面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培训,采用以老带新、现场实际操作等手段,尽快熟悉和掌握岗位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将安全风险降到零。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努力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素质和技术水平,实时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月总结。

1.7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强化日常作业安全

陆浑水库管理局于2012年成立了应急处理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及协调小组、应急救援小组、善后处理小组等应急管理机构,为妥善、及时地处置可能发生的安全突发性事故提供了保障。结合本单位实际,陆浑水库管理局又制定了《陆浑水库管理局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同时,修订了《陆浑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陆浑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加强陆浑水库管理局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陆浑水库管理局制定了《陆浑水库管理局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事故处理的原则: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同时,对事故的处理程序、报告制度、调查处理、善后处置、总结报告的编写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日常工作中,明确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规程进行运行管理,作业场所规范整洁,安全标志齐全醒目,安全操作规程齐全并明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且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并相应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确保现场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安全。

篇12

1、从企业来看,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资金普遍紧张,企业疲于应付生产,勉强经营,没有资金进行设备和技术更新,甚至大幅裁员。在安全和效益难以兼得的情况下,有的企业只顾效益,忽视安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不到落实,安全投入得不到保障。有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待遇和岗位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受到打击。一些季节性生产经营比较集中的企业开始大量招用临时工、季节工,这些员工没有得到任何的安全知识培训,便仓促上阵,进入生产一线。同时,由于资金紧张,企业的劳动防护用品也得不到及时更新,员工在相对恶劣的情况下工作,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2、从员工方面看,同样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就业形势空前严峻,为了能够保住自己的饭碗,只顾蛮干,对自己应得的安全生产保障条件难以提出要求,权益得不到保障。特别是新进厂的员工,为了能有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有一份收入,不得不忍气吞声,明知企业提供的岗位存在风险,自身的安全得不到保障,也不敢提意见,在相对恶劣和危险的条件下进行工作,且满腹怨气,情绪不稳,存在难以遇见的危险。

二、针对不利影响,如何转危为安

在当前经济特殊时期,首先应该统一思想,坚定信念,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安全生产永无停息,越是条件艰苦就越容易发生问题,越是要绷紧安全生产弦,不得有丝毫懈怠。同时,要尽快适应新形势对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本文来源:文秘站 的新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妥善使用“自由裁量权”,实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尽可能在最大范围内为企业分忧解难,

1、坚持发展是硬道理不放松

发展是硬道理,没有什么问题比发展更重要,安全生产是为经济发展服务的,不能一味的就安全抓安全,看不到企业的实际困难。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转变传统的工作理念,提高办事效率,更新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手段,设身处地的为企业着想。要通过到企业检查的有利时机,多听取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探讨不同的管理办法。切忌背着条文行天下,不管情况如何,一律照搬照办。

2、坚持“三不罚”

即首查不罚、及时整改不罚、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罚,善于运用自由裁量权,以整改问题不发生事故为目的,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安全执法检查,是一种手段,根本目的是为了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确保生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不能以罚款为目的,不能下达罚款任务,更不能职权利益化,把罚款作为发家致富的手段。对无视国家法律,公权私用,滥罚款的现象,要坚决打击,严惩不贷。

首次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时,要及时告知企业,责令整改,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不得处罚;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按时进行复查,已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不得处罚;即使企业在规定期限内由于客观原因未进行完全整改,只要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未发生事故,也不得处罚。

3、善于利用危机,“转危为安”

金融危机给企业和执法部门都带来了不利影响,但我们也要看到,危机里面也蕴藏生机。经济条件好的情况下,企业生产任务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都没有足够的精力研究安全生产,没有充足的时间仔细的分析企业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更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当前,部分企业停产、歇业,主要负责人有了难得的充裕时间,安监部门要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铺下身子,深入到企业,帮助企业查问题,想办法,定计划,促行动,在停产期间做足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等危机过去,企业再进行生产时,安全条件已有了很大改善和提高,生产得到了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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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费用投入必要性。

建筑施工行业属于高危行业,从业人员众多,施工环境复杂,工人素质参差不齐,现场安全措施不足,以致生产过程中各类事故频发,不仅影响正常经营,更重要的是关系职工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甚至影响经济社会安全,安全问题的综合治理显得尤为重要。安全费用投入则是施工安全管理得以正常开展和实施的前提保证,它的根本意义不是简单的货币形式,而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健康的警示、防护措施在经济上的表现。它符合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与职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密切相关,也是企业最好的生产效益。一个企业、项目的安全费用投入情况,直接反映了现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和企业管理成败。

2安全费用投入的现状和分析

尽管安全费用投入在施工安全管理中十分重要,但施工现场安全投入仍然面临处境尴尬、各类问题突出的局面,现状令人堪忧。

(1)安全生产投入思想观念转变缓慢。

随着社会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不断更新换代,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也带来了事故频发、职业危害增加、事故危害加大、安全风险倍增等新的安全问题。只有不断加强安全投入,增强防护措施,强化安全管理才能真正解决好生产与安全问题。然而部分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思想却未跟上时展,未及时转变安全生产观念,思想意识较为淡薄,未意识到安全生产投入的重要性,结果往往用事故深刻教训教育自己。

(2)安全费用计价认识不足。

部分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对安全费用计价的认识仍然不足,觉得安全投入花费了较大成本。其实不然,现今建设施工安全费用投入均已实行“专款专用”、“实报实销”、“单独结算”制度。国家建设部和各省建设厅均下发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基本费的50%-7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基本费的30%-5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依据合同约定支付。安全费用和工程造价的“分离”,无疑给安全生产提供了最大限度的资金保障,合理有效解决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

(3)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不清楚。

一些企业对两个时期的两个通知并不了解或未深入了解,导致签订施工合同时对安全费用不予约定或约定不明,施工过程安全费用提取、使用随意性较大,安全投入控制管理较差,现场安全措施未落实到实处。企业只有充分认识、了解到安全费用的提取管理办法,才能做到安全生产的资金保障、有的放矢,安全顺利完成施工任务。

(4)安全费用投入计划不明确。

部分施工企业未根据施工需要对安全费用的申请、计划、使用、控制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往往造成安全投入无序、投入不合理或的得不到应有保障。为确保安全费用落实到实处,安全费用投入计划必须明确。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其确保了施工安全投入的资金来源得到保障。同样,对施工单位,尤其中大型施工单位,安全费用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如何计划好、使用好该笔资金,做到计划明确,专款专用,心中有数,对现场安全管理至关重要。安全费用的控制管理情况,直接关系到安全成本控制和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效果。

(5)安全费用安排使用不合理。

部分施工企业为了套取、挪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施工中安全费用安排、使用极不合理。采用“球”、造假、法律监管漏洞等各种方式报销安全费用,不仅违规占用了安全专项经费,使得现场应有的安全措施得不到保障和落实,还违反了“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安全费用管理原则。其后果会导致企业在安全管理上得不偿失,最终还会降低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损害企业发展和企业文化。唯有结合施工实际,合理安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才能产生最大经济效益,让企业走的更好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