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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物流金融的概念
物流金融是物流业和金融业因各自发展需要而相互融合的产物,从广义上讲它是针对物流运营的整个过程,运用各种金融产品,进行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效整合、组织和调节供应链运作过程中金融资金的流动,达到提高资金运行效率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从狭义上讲,物流金融是金融机构和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在供应链运作的全过程向客户提供的结算、融资以及保险等增值服务过程,其核心是物流融资。
1.2 物流金融的职能
物流金融服务的表现形式非常多,具体根据现代物流金融在物流产业中的职能划分,物流金融主要由物流结算、物流融资、物流保险三个方面组成。物流结算是指在物流业经营过程中运用金融机构的结算功能,是整个物流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环节。现在理论界对物流融资的概念还不确定。从融通资金的方向来看,物流融资既可以是物流企业自身融资,也可以是为其他企业提供融资。物流保险是金融保险在物流业的运用。
2 物流金融服务发展现状
2.1 国外物流金融业务发展状况
北美(美国和加拿大)以及菲律宾等地的物流金融业务具有相对全面的规划体系。以美国为例,其物流金融物流服务模式主要是仓单质押,既可以把仓单向银行贷款作抵押,也可以把它用在贸易中进行流通作为支付手段。它的物流金融体系是以政府为基础的,这样不仅提高了运营系统的效率,而且降低了运营成本。物流金融业务在发展中国家发展得较晚,制度也不够完善。在国外,物流金融已经有一定的发展,物流金融服务是物流企业重要的盈利来源。例如UPS公司,制胜法宝就是金融服务。
2.2 国内物流金融业务发展状况
国内对物流金融市场的需求旺盛,因此国内企业和国外公司都在寻找契机。在北京召开“首届中国物流金融国际峰会”时,中国诚通集团、中国外运集团等国内大型物流企业,UPS、DHL等跨国物流公司以及花旗银行等金融机构都参加了,欲尚未成熟的物流金融市场。国内最大的仓储企业―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CMST)开展物流金融业务最早、规模最大。尽管物流企业的业务范围已经开始涉及物流金融,但是目前的服务程度还不高,服务范围较为单一,都一直在针对供应链上的某一环节提供相关的融资服务。
3 物流金融服务模式
3.1 代客结算模式
1.代收货款模式
代收货款是指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将货物送至收货方后,货方收取货款,并在一定时间内将货款返还发货方。
Bto C业务常用代收货款模式,具有业务的附加值高、运营成本低、有区域性集中的特点,利于规模作业,直接投资小,见效快,需要追加的投资很少,业务前景广阔。因此已经在发达地区的邮政系统和很多中小型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中广泛开展,在国内宅急送也在尝试开展代收货款业务。
2.垫付货款模式(1)
垫付货款模式常用于BtoB业务中,发货人委托第三方物流供应商送货,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垫付扣除物流费用的部分或者全部货款,第三物流供应商向提货人交货,根据发货人的委托同时向提货人收取发货人的应收账款,最后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与发货人结清货款。
3.垫付货款模式(2)
当然如果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没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就需要引入银行作为第四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货人将货权转移给银行,银行根据市场情况按一定比例提供融资。当提货人向银行偿还货款后,银行向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发出放货指示,将货权还给提货人。
3.2 融通仓模式
融通仓是一个以质押物资仓管与监管、价值评估、公共仓储、物流配送、拍卖为核心的综合性第三方物流服务平台,它不仅为银企间的合作构架新桥梁,也将良好地融入企业供应链体系之中,成为中小企业重要的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者。融通仓主要有仓单质押和保兑仓(买方信贷)两种操作模式,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仓单质押业务先有货再有票,保兑仓业务先有票再有货。
融通仓模式以物流公司为中心建立一个融质押商品仓储与监管、价值评估、融资担保、物流配送、商品处置为一体的综合性物流服务平台,银行根据融通仓的规模、经营业绩、运营现状、资产负债比例以及信用程度,授予融通仓一定的信贷额度,物流公司可以直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相关企业提供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由融通仓直接监控质押贷款业务的全过程,金融机构则基本上不参与该质押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
3.3 物流保理模式
保理市场的迅速发展促进物流保理业务的发展。在物流保理业务的运作过程中,客户在其产品置于第三方物流企业监管之下的同时就能凭提单获得物流企业预付的货款,货物运输和保理业务的办理是同时进行的。因为政策的限制,目前在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需通过银行从事保理业务,不能直接开展此业务。
4 结论
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服务的时间不长,对物流企业在增值服务方面的探索意义非浅。我国物流金融业务研究处于探索阶段,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活动都急待进一步深化。基于物流企业应用物流金融所作的探讨对我国物流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是非常有意义的。
参考文献:
[l]唐少艺.发展物流金融降低国际结算风险[J].中国管理信息化(综合版),
2007,(04):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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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黑龙江省农业综合配套改革的不断深化,黑龙江省农业建设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形成组织方式优化、物质装备先进、服务保障有力、产业体系完善的新型农业局面。现代农业形式下形成的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具有多频度、多层次的特点,黑龙江省现存农村金融服务模式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现实需求。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创新问题亟待解决。当前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模式,无论在金融服务质量水平上,还是金融制度环境方面,都无法满足我省农业发展的需求。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与农业发展进程存在相对较大的滞后性。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弄够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从而推进黑龙江省现代化大农业的发展。因此,研究现代化大农业下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对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以及促进黑龙江省现代化大农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2制约农业主体融资的因素
首先,对于以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为代表的小型农村经营主体而言,担保物品不足以及农村地区信用信息不完全是农村经营主体面临的主要障碍。制约小规模农业经营者获得金融服务支持的主要因素主要表现于小型农村经营主体收入水平较低,进而可用于担保抵押的财产不足,无法满足农村金融机构对其客户的担保要求;同时,农村地区信用信息体系不健全,金融服务机构无法低成本的获得客户相关信用信息。小规模农村经营者信用情况不佳,贷款服务的获得率不高,导致小规模农业主体融资的交易成本较高。第二,对于中型农业企业来说,担保不足同样是制约其获得金融支持的一大障碍。中小规模农业企业所拥有的机器设备、厂房等对于企业发展的具有重要作用。中等规模企业受其自有资金限制主要以租赁的方式使用这些生产要素,并不具备所有权。可作为抵押物品的生产资料掌握在少数规模较大的企业手中。由此,中等规模的农业企业同样面临担保不足的困境。其原因主要来自农业企业资产规模和生产效能的相对滞后,缺乏有力的固定资产抵押物以及可靠的利润来源。因而扩大中等规模企业的利润空间,增加其固定资产包括厂房、设备等的投入是解决中等规模企业金融需求的有利途径。第三,对于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生产成本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因素。农业受其自身发展的限制,存在生产周期长,受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的特征,因而其经营风险和生产成本都相对较高。由此,生产成本高是限制大型农业企业获得有效金融服务的主要因素。农业发展受到自然环境、季节性因素的影响,其经营风险较大。且农产品需求弹性较小使得黑龙江省农业企业生产经营利润空间普遍较小。因而提高大型农业龙头企业的运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其利润空间是促进农村金融服务于大型农业企业的根本保障。
3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创新
3.1合作联保金融组织模式适用于小规模农业经营主体,如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规模较小的组织形式。分散的小农生产是影响农村金融的重要方面,影响小规模农村经营者融资的主要因素主要表现于小型农村经营主体收入水平较低,可用于担保抵押的财产不足。同时,小规模农村经营者信用情况不佳导致其融资的交易成本较高,容易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基于此种现状,为解决黑龙江省农户小规模运营与大市场环境之间的匹配问题,应着力将分散的小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起来,建立联合性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从而借助联合金融组织改善农村借款者与农村金融机构之间讨价还价的被动局势,从而为小型农村经营主体解决了融资困难的问题。合作联保金融模式对以往的小农经营模式有了很大的改善,尤其是很好解决了小农经营分散性的不足。因此,合作联保农村金融服务模式是黑龙江省当前将小规模农村经营主体联合起来的有效农村金融服务模式,这不仅提高了农村经营者的融资实力,有利于多种规模经营的发展,同时大幅降低农村金融机构可能面临的违约成本。
3.2订单型农业金融服务模式主要适用于中等规模的农业企业。黑龙江省中小农业企业的农村金融支持水平主要受到企业拥有的农机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影响。农业生产设备和固定资产投资是企业担保物品的重要来源。由此可见,中等规模的农业企业同样存在担保不足的问题。考虑到农业企业运营过程可能涉及多个主体,以及上下游企业相关连的运作模式,订单农业金融服务模式可以使农村地区企业之间形成以订单为基础的联合信用担保机制。这种担保模式创新着力于突破传统农村金融担保方式的制约,通过订单的形式使农业主体间形成相互配合的信用担保模式。订单农业模式是指农业生产主体通过使用农产品订单作为抵押品而获取金融支持服务的一种农村金融服务模式。以农业生产和销售环节的订单形式联合上下游企业形成互惠互利的企业间担保体系。订单农业金融服务模式主要利用下游收购企业订单作为担保,以产品产销完成后的收购款作为贷款偿还资金。从而解决中小农业企业担保品缺失的困境。基于这种农业订单担保机制,能够解决农村中小企业抵押不足等问题,有效降低了金融机构搜寻信息带来的交易成本。与此同时,农业订单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农产品价格保障和农业技术服务支持等附加作用,从而能够有效的使农村金融风险降低,对提高农业企业运营效率具有较大益处。
3.3价值链融资模式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的农业龙头企业。黑龙江省大型农业龙头企业所面临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困境主要是来自于农业生产成本过高。其融资过程受农业生产周期和季节的影响较大。大型农业企业所需现金周转的使用周期长,对金融机构来讲承受的风险较大,因而金融服务难以满足龙头企业资金融通的需求。农业价值链融资模式可以很好的解决黑龙江省较大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的问题。农业价值链融资的运行模式为:通过农业价值链融资模式将企业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过程中的价值增值过程和金融活动相结合,基于大型农业企业间业务往来形成的真实交易过程,以企业生产加工的最终产品和在产品为信用保障,向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同时便于金融机构对风险的识别与控制,降低金融机构的审核监督的交易成本。企业间存在大量的赊销预付等商业行为,这使得价值链融资可以通过内部的行为,使得价值链活动的主要参与者无形中变为可以提供金融服务的供给主体,这就打破了农村金融服务供给规模小以及服务数量不足的现实局面。
4保障措施
黑龙江省农村金融服务模式要想正常平稳的运行,就必须有宏观政策的支持和制度层面的保障。在此引出以下几点保障措施:(1)健全农业保险体系;农业保险体系的完善,能够促进农村金融服务的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都需要保险体系加以合理规避,农业保险体系的建立为农村金融服务模式的健康运转提供保障。(2)完善政府的引导支持作用;实现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需要政府积极的发挥其引导作用。基于国外农村金融发展的实践经验,国家政策性金融引导作用突出。政策性金融可以在纠正和监管金融市场的同时,对农业政策的推行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农村金融在经济中地位独特,需要政府相关政策的扶持。(3)改善农村金融环境;当前,黑龙江省农村地区的金融环境普遍较差。对担保体系、法律体系、和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保障农村金融服务模式顺利运行的基础。因此完善担保机制、健全农村金融相关法律制度、改善农村信用状况是确保农村金融服务模式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
作者:张文超 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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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Ronard.I.Mckinnon.Moneyandcapitalineconomicdevelop-ment[M].WashingtonD.C:TheBrookingsInstitution,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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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期间,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坚持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确保农产品供给,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这充分表明中央对巩固和加强“三农”工作基础地位的重要性和决心。在已经开始的“十二五”期间,“三农”发展已成为我国事关经济、社会整体发展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今年中央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将达到9884.5亿元。“三农”之于党和国家的意义更加突出。因此,“十二五”时期,我国的“三农”发展将进入一个全面提升的阶段。
“三农”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全面提升“三农”,需要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近年来,各级农村金融部门积极发挥金融杠杆的助推作用,为“三农”提供了全面的金融服务,有效促进了“三农”发展,农村金融服务已经有了明显改观。但要满足日益发展的“三农”金融需求,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我们应该看到目前农村金融服务还相对滞后,农村地区资金投入相对不足,尤其是融资难问题一直困扰着农村地区,这对加快“三农”发展形成了严重的制约。
进入“十二五”,随着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给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农村金融部门紧跟“三农”发展的步伐,紧贴市场,适应变化,不仅要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更要加快创新融资模式,打破融资瓶颈,切实解决融资难问题,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农村金融大环境,增强农村金融服务“三农”的能力。
二、农村金融服务“三农”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一)农村抵押与担保资源匮乏,担保方式发展滞后
“三农”融资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村地区有效担保抵押物不足,担保方式单一,致使“三农”资金需求者与金融机构之间难以实现有效对接,因而形成了困扰“三农”融资的瓶颈。其根源在于现有农村产权制度的限制,农村企业、农户一直缺乏有效的担保抵押资产,农村产权抵押还处于起步阶段。对于目前农村的农民来说,其资产有限,抵押担保资源匮乏,所拥有最有价值的资产就只有房屋和土地。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民的宅地和土地只拥有使用权,而没有完全的处分和抵押等最基本的物权。故所有权的内在属性缺失是造成农民无法对其资产行使抵押担保权利的个根源。由于农民所拥有资产的局限性,符合金融机构抵押条件的抵押物范围狭窄,种类单一。此外,目前农村企业和农民房产、土地“两证”不全、手续难办、中介收费过高、抵押评估手续繁琐等问题一直得不到根本性解决,加上借贷担保中介机制不健全,直接影响了农村信贷的发展,加重了农村企业和农民“贷款难”问题。
(二)农村信贷市场拓展的深度、广度不够,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不足
由于金融机构受自身商业化经营性质的限制,而农业整体上仍是高风险的弱质产业,使得农业信贷具有高风险、低收益的特点,从而制约了农村信贷市场的发展,也影响了金融机构对拓展农村信贷市场深度和广度的积极性。金融机构为保证信贷投入的有效收益,防范贷款损失和风险,只对风险有防、有效益的小额抵押贷款和存单质押贷款予以投放,而对其他无抵押物的农业贷款慎之又慎,一般不予介入。从而致使农业信贷产品单一,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不足,没有创新面向“三农”生产的信贷产品,也没有提供适合农村消费者特征的、包括消费信贷在内的各类金融创新产品。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不充分,导致农村金融市场缺乏动力和活力,从而使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力度不足,服务方式和手段落后,直接影响金融服务“三农”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三)农村金融资金大量外流,“三农”面临巨大资金缺口
近几年来,一些金融机构不断深化改革,初步向商业化经营转变,特别是一些国有商业银行自1993年以来,经营重心转向城市,经营策略向“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客户”倾斜。加上农业又是弱质产业,抗风险能力弱,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恶化,农村社会信用意识薄弱,农村资产匮乏,担保抵押物不足,而且担保抵押难问题一直未得到缓解。此外,县域商业银行的信贷审批权限已基本上收,贷款审批都需上级市行、省行,增加了贷款申报环节,延长了审批时间,同时也提高了贷款准入条件,增加了贷款难度。因此,导致一些县域商业银行基本上是只存不贷,存贷比例最低达到40%,其吸纳的农村资金大量上存,把信贷投向转移到城市,从而导致了大量农村资金流向城市,县域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支持力度逐渐弱化。农村资金大量外流,造成“三农”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已经严重制约了“三农”的发展。
三、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三农”融资模式的对策研究
(一)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大力发展以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农村信用担保模式
首先要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降低金融进入农村市场的交易费用,对农村金融机构实施财政奖补,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城市金融返回农村市场的积极性。其次建议政府出资牵头成立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在农业经济占比较大的乡镇设立营业所,主要承办涉农信贷担保业务。再次要扶持建立政府牵头、有关涉农企(事)业参与的农村信贷担保基金,鼓励政府出资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开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同时要明确抵押物的登记部门,完善各类评估机构,建立农村产权交易规则,为破解农村地区贷款担保抵押难提供有利条件。
(二)健全完善法律法规,扩大有效抵押担保品范围
当前农村地区有效担保物不足是制约困扰农村地区贷款难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农民最大的资产就是耕地的联产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必须盘活农民宅基地和房屋等资产,建立完善的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流转制度和市场,允许农民以转让、抵押、出租、互换、联合建设等多种形式流转宅基地使用权。对此,必须改变现有法律法规中土地使用承包经营权不可抵押的硬性规定,拓展土地用益物权、林权、水面经营权、海域权等新型权利可抵押种类,不断扩大有效抵押担保品范围,尽快使农民资产能够转化为金融部门认可的、可流转的担保手段,为银行创新信贷业务提供广阔的空间。同时,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农村产权服务中心,开展相关资产流转服务工作,增强担保资产流动性。
(三)拓宽融资担保方式,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一是创新信贷担保方式。首先要推动土地和用益物权担保的创新。尽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水面和林地经营权的抵押。在完善健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政府部门要出台政策和办法,加快对林权、水面权、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等权利的发证确权和依法登记工作,为农村地区有效运用上述权利进行担保抵押提供确权基础。可试行宅基地(房屋)抵押贷款、耕地经营权、养殖水面使用权、经济林权质押贷款等多种贷款模式。其次,要创新动产担保方式。金融部门要充分利用农村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这些动产流通性强、变现性强等特点,开发出具有较强适用性的创新担保模式,诸如农机具抵押、农产品抵押、加工制品抵押和订单农业质押等。同时,积极探索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存货质押、票据或票证质押和股权、收费权、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的融资业务,变未来的权益为当前的权益。二是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在服务“三农”工作中,金融部门要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可尝试采取“公司+农村企业”、“公司+农户”的保证担保模式,为农村民营企业、个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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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模式是仓单质押模式的一种延伸,其主体有制造商、经销商、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经销商通过和金融机构签订承兑汇票专门用于向制造商支付货款,第三方物流企业为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承保金额的确定主要根据经销商销售货物的实际情况,经销商以货物为标的对第三方物流企业实行反担保。制造商以商业银行开具的汇票为依据向保兑仓发货,第三方物流企业负责货物监管并收取一定的费用。保兑仓模式提高了资金的运转效率,各参与主体都有利所图,真正实现了多赢。
3第三方物流金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
3.1第三方物流金融风险类型
3.1.1法律风险第三方物流在我国已经有一定的历史,但是物流金融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目前我国没有针对第三方物流金融而设定的相关法律,企业开展物流金融服务所参照的法律体系主要有《担保法》《、物权法》《、合同法》等,针对物流金融没有详细的法律细则,使得企业没有可参照的、完善的法律法规,开展物流金融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3.1.2信用风险第三方物流金融服务模式中,金融机构参与较少,对资金使用方的信用评价主要依靠物流金融企业对客户的了解,缺乏明确的信用评级标准。这虽然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但是相应地也加大了信用风险。3.1.3运营风险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服务要同经销商、制造商、金融机构等合作,服务的多元化和经营范围的扩大必然面临着较多的运营风险。如果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人员素质不高的话,运营风险就会始终伴随着第三方物流企业,在物流金融发展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对物流金融业务的顺利开展造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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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创新发展已经成为了现代服务业中的一个亮点。它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国金融服务体系格局,即从根本上突破那种传统的金融观念束缚,推出更多新的金融产品与金融工具,采取现代化的电子化与网络化运作手段,让金融业务实现交叉化发展,并让金融服务功能走向多元化发展。然而,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状况并没有能够走向深入,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创新活动效果并不是很好,尤其是在我国加入了世贸组织之后,我国商业银行受到了外资银行的巨大冲击,在传统信贷业务方面也失去了一定的优势。为了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生存与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必须推进自己的金融服务模式创新,从而让自己的服务理念、金融产品以及应用技术等方面都实现有效创新,进而提升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金融业中的核心竞争力。
1 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创新的相关界定
金融业是一种产业,它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从内容上来讲,就是指微观金融机构所提供的全部金融业务,从本质上来讲,它就是指微观金融机构客户至上的金融服务意识。对于金融系统的商业银行来说,要想赢得生存与发展,就必须通过对生产要素的新组合来形成新的生产力,即实现金融服务创新。它的具体内容如下:商业银行的创新属于服务业创新活动,往往会带来金融业服务理念与金融产品等多方面的巨大变革,具有明显的行业特殊性。商业银行的服务模式创新必须是创造或模仿全新性质的新事物才可以被认为是创新,因此,它又具有新生性。此外,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创新更多的体现在服务理念与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变革或改良。因此,我们可以把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创新界定为:为了适应新的经营环境,商业银行对各种金融要素进行重组与创造性变革,进而在商业银行内部建立起一个新的生产体系,更好的迎合社会及银行自身发展需求的一系列金融服务活动。
2 我国商业银行创新现状及特点
我国商业银行当前的创新环境基本表现为:“粘性”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行业竞争环境较为激烈,潜在的竞争对手以及替代者带来了一定的威胁。那么,我国商业银行在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市场竞争形势的情况下,也在创新实践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与积极的探索,推出了很多金融创新产品与服务模式。但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创新起步较晚,并且受到了我国经济体制与政策技术等方面的多重影响与约束,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创新活动具有这样几个方面的特征,即政府主导型的自上而下的创新,创新的形式以吸纳型为主,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的创新占有较大比重,风险管理型业务创新不足,创新重点基本停留在争夺市场份额上,缺乏系统性和战略性。
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尽快实现自我的金融服务创新。应该来说,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的趋利性质直接决定了它的金融创新必要性。我国也在十几年的时间里成立了很多金融相关的服务机构,但是,我国四大国有银行仍然在金融业中占据了主体性的垄断地位。这就导致了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创新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般来说,商业银行进行金融服务创新,是需要政府推进的,并由于市场失败而需要通过创新来克服一些市场进入的缺陷。此外,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创新还需要通过现代化的技术进行推进,并以获取更多的商业利润而进行创新,从而让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活动可以实现最大化的经营利益目标。
3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服务模式创新的具体架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商业银行进行金融服务创新,是其获得活力的重要源泉。然而,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创新又受到了诸多因素的影响与制约,使其创新效能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这些影响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就是制度性因素,它主要就是指创新主体身份不明,制度不配套,权责不对称。其次就是服务理念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主要经历了一个经营服务理念的变化过程,即“服务就是奉献”的服务理念阶段,“以任务为中心”阶段,“以效益为中心”阶段,“以客户为中心”阶段。再次就是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方面,它是一种典型的直线职能组织形式,容易导致金融服务效率低下。最后,就是技术因素。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创新中还有就是技术受到了一定的限制。那么,我们就应该从这些影响因素入手,架构起一个有效的金融服务创新模式。
3.1 商业银行应该创新自己的金融服务理念
这是其进行金融服务创新的基础所在。所谓服务理念就是指企业进行服务活动时的指导思想与行为准则,它决定着企业的服务状况。在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着日益复杂的金融服务业环境的情形之下,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及时更新自己的服务理念,创新自己的服务功能,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具体来说,我国商业银行应该根据客户的要求而进行市场的重新定位,不断追求持续性的金融服务创新,以更好的适应国际国内金融业生存与发展环境。这就是说,商业银行应该以顾客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这是因为商业银行属于金融服务业,它所提供的金融服务是维系与客户关系的基本纽带,它必须根据客户的基本需求来设定自己的市场定位,为客户提供令人满意的金融服务。同时,商业银行还应该从当前的经营环境出发,主动适应当前客户经济时代的发展要求,让客户成为积极主动的金融活动参与者与辅助者。商业银行还应该从经营实践出发,及时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与经营手段,把客户利益放在首位。那么,我国商业银行可以从日本商业银行的特色服务中获取有益的启发,比如说,服务多配套、服务有标志、服务讲诚信、服务人情味、服务重需求,从而为客户提供一系列特色金融服务。此外,我国商业银行还需要树立现代商业银行服务理念,从而切实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服务质量。
3.2 商业银行应该创新自己的金融服务产品
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最为关键与核心的创新就是产品创新,它是打开市场与赢得客户的重要环节。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就应该创新金融产品的研究开发流程。尽管我们说,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创新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流程或完美的模式,但是,我们认为,商业银行仍然可以通过开发出一个新产品的正规程序来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尽可能的减少这些金融服务产品的市场风险。如果商业银行的新金融产品研发能够实现一个系统化与结构化的过程,那么,它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的巨大成功。此外,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分层次、有重点的推进金融产品创新活动。其中,金融产品的创新内容层次往往具有鲜明的渐次推进的内容层次结构,即第一个层次是实现银行、证券、保险产品之间的交叉销售第二个层次是可以将银行、证券、保险创新产品与传统业务打包,销售给不同的客户,第三个层次是实现组合金融产品完全一体化的服务。那么,商业银行可以采取这样的创新策略来推进产品创新。具体来说,商业银行应该遵循一个由易到难、从简单到复杂的循序渐进的金融产品创新过程,加强基础产品创新,并作好第二、第三层次金融产品创新的知识、经验和人员准备,将资产证券化作为一个新产品创新重点,做好组合产品创新的战略准备和层次推进,并依托银行电子化建设,利用电子化平台加速金融创新步伐。
3.3 商业银行应该创新自己的金融服务组织
这是商业银行进行金融服务创新的依托所在。它需要商业银行根据资源状况与经济金融发展需求,对外部与内部的组织机构进行创新,并为之而采取一系列经济行为与过程。事实上,组织架构是商业银行实施业务活动的运行载体,是其进行金融服务创新的重要依托物。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创新时间并不长,组织架构还不够成熟与完善,因此,我们可以从国外商业银行的相关组织架构中吸取有益的元素,推动我国商业银行单一结构模式向集团化大型化模式转变与发展,从而让商业银行在新的组织架构下保持高效的运行效率,最终提高其经营利润与市场竞争力。比如说,美国花旗银行的组织结构形态充分体现了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是根据客户需求与市场发展目标进行设置与确定的。那么,我国商业银行就应该在自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运行模式,让组织架构与西方商业银行组织架构保持类似或一致,并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与发展而及时调整自己的商业组织架构,尽可能的保证各个部门间的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运行高效。此外,我国商业银行还应该建立协调、高效的组织结构,为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创新提供可靠依托。这就是说,商业银行应该实现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建立全功能型支行、网点支行和中小型储蓄网点并存的“直通式”扁平化管理模式,并缩短管理链条,减少管理层次,切实建立起一个市场反应灵敏、客户定位清晰、前后台协调、上下高效联动、能有效防范风险的组织结构体系。当然,这种组织架构的有效实施也需要进行技术创新,比如说,需要自动取款机、电话银行、智能卡、在线银行等,还需要尽快建立网络银行系统,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从而大大降低银行的经营成本,增加银行经营的灵活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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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金融服务业集群的文献回顾
M.E.Porter(1990)首次提出“产业集群”概念后,迅速掀起了国际研究的热潮。国内外大量的文献集中于制造业产业集群,但关于金融服务业集群的研究目前仍显得相对薄弱,本文对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
国外的研究主要涉及金融产业集群理论、金融地理学、新经济地理学等相关研究。金融地理学的信息流理论有着重要的影响:Porteous(1995,1999)、Martin(1994、1999)、Thrift(1994)、Gehrig(1998)、Bossone(2003)、Zhao、Smith和Sit(2003)等反对以Brien(1992)为代表的“地理已死”的观点,并从“信息外部性”、“信息腹地”、“路径依赖”等来解释金融中心的发展。新经济地理学的Krugman(1991,1995)则应用不完全竞争经济学、递增收益、和累积因果关系等解释产业空间集聚问题。Choieltal(1986,1996,2002)、Kaufman(2001)研究了国际金融中心的动态格局和金融服务集聚的原因。Allen & Pryke(1994,1995)、Pandit& Gray(2001,2003)运用空间表示法和产业集群动态研究方法对伦敦金融中心问题进行了研究。Poon(2003)运用层次聚类分析方法分析了国际金融中心资本市场的层次。
近些年国内的相关研究也比较多:区域金融和金融地理学方面,张军洲(1995)、殷兴山(2003)、金雪军等(2004)、李小建(2006)等探讨了区域金融发展的动力、空间结构与环境等问题;张杰(1998)、周立(2004)探讨了国有银行“空间均齐分布”假说。金融产业集群理论方面,钟伟(2003)、周振华(2005)、黄解宇等(2006)、梁颖(2006)、闫彦明(2006)、郑长德(2007)、王朝阳(2008)、郗文泽(2008)等探讨了金融业集群的内在动因、集聚效应、集群模式及风险等,这些研究可分为两类观点:市场选择型和政府导向型。干杏娣(2002)、李扬(2003)、姜波克(2003)、张幼文(2003)、华民(2005)、赵晓斌(2005)等分析了金融中心的集聚效应、形成条件和决定因素等。郑长德(2007)、项俊波(2007)、高长春(2007)、王力(2008)、潘英丽(2010)等系统地探讨了金融中心的功能、类型、层次、制约因素等,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二、 京、沪、深金融服务业集群的模式比较
综观各国内外金融中心城市的情况,可以发现金融业似乎天然具有“扎堆”的特性。长期中也形成了许多著名的金融业集聚区域,如纽约华尔街、伦敦金融城、香港中环CBD等等。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在东部地区形成了京、沪、深等主要金融中心城市,并呈现出不同的产业集群特点。
1. 京、沪、深金融服务业发展概况比较。从金融服务业角度看,京、沪、深三个城市具有较多的共同点:一是分别是东部三大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长三角经济圈、珠三角经济圈重要的金融中心城市,并具有较为广阔的金融腹地;二是都集聚了大量总部级金融机构,以及一些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功能性总部等;三是都形成了鼓励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四是都成果跻身全球金融中心排行榜的前列。
从国际排名看,目前由伦敦金融城政府委托专业机构研制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The Global Financial Centres Index,简称GFCI)是最权威的排名体系。该指数从2007年3月开始第一次,此后每半年对全球主要金融中心城市进行排名,至今已经推出第10期排名。从最新一期的排名情况看,京、沪、深分别位列第5位、第19位、第35位(深圳市虽然在第6期以后才进入全球排名序列,但是位次上升很快)。
进一步从金融发展的指标来看,可以反映出三大城市的金融发展成就:北京市2011年金融业增加值为2 055.0亿元,同比增长4.8%,占GDP的比重为12.8%。上海市2011年实现金融业增加值2 240.47亿元,比上年增长8.2%,占GDP的比重为11.7%;至2011年年末,上海市有各类金融单位1 048家(其中,银行业160家,证券业149家,保险业333家)。深圳市2011年金融业增加值为1 562.43亿元,同比增长8.6%,占GDP的比重为13.6%。
2. 京、沪、深金融服务业集群的空间特征比较。金融服务业的空间集聚已成为全球金融发展的重要规律。改革开放尤其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后,京、沪、深金融服务业加速发展,在政府规划和市场机制双重作用下,各城市金融发展呈现出富有特色的空间集聚特征。
北京市:金融服务业空间布局呈现“一主一副三新四后台”的特点。金融产业呈现“十”字格局纵横发展,其横轴为长安街,竖轴是西二环。其中以金融街作为主中心区,以CBD作为副中心区。在金融街的核心区域,集聚了中国金融监管体系中“一行三会”总部、四大国有银行总部、部分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总部。在城市,北京、天津形成相互呼应的“双金融中心”格局。
上海市:金融服务业空间布局呈现“一城、一园、一带”的特点,包括陆家嘴金融城、张江银行卡产业园、外滩金融业集聚带等区域。其中在1.7平方公里的“小陆家嘴”区域内共集聚了上海一半以上的金融机构;陆家嘴金融城则涵盖了央行上海总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货币市场等一批国家级金融机构;近期四大国有银行在上海的第二总部在加速推进之中。上海依托长三角16城市群,还形成了1强多副的金融业集聚格局。
深圳市:金融服务业空间布局集中于“3集聚区、1后台”区域,即福田中央商务区、罗湖蔡屋围和南山前、后海三大金融总部集聚区,龙岗平湖金融业服务基地。深圳金融集聚区汇集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平安保险、招商银行、国信证券、中国银行产品研发中心等重要金融机构。在城市,深圳市地处香港、广州之间,并形成华南“三个金融中心”联动发展格局
3. 京、沪、深金融中心功能比较。金融集聚区往往承担着金融中心城市的核心功能,金融中心的功能定位也往往对金融集聚区的业态结构、集聚形态、发展路径等产生长远影响。近年来京、沪、深三大城市均通过法规或发展规划等形式对未来金融服务业发展相关问题进行部署。例如,北京市2008年曾《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首都金融业的定位和工作目标是:北京是国家金融决策中心、金融管理中心、金融信息中心和金融服务中心。上海市于2009年8月1日《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并提出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以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为核心,以改革创新和营造环境为重点,将上海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2012年3月的《深圳市金融业“十二五”规划》也明确提出,围绕金融改革创新综合实验区建设,不断提升市场能级和市场主体的综合实力,努力建设以金融创新、多层次资本市场、财富管理、中小企业融资为特色的全国性金融中心,使深圳成为港深大都会国际金融中心重要组成部分。
进一步结合京、沪、深各自的金融禀赋特征,按照金融中心的功能分类对三大城市的功能属性及发展定位进行比较,从中可以发现三个城市在功能上既有交叉又有不同分工,但都具有多功能综合的特点。在共性特征方面,三个城市都承担着金融信息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功能;在差异化功能方面,北京市体现为金融决策中心、监管中心等;上海市体现为金融市场中心、创新中心、清算中心等;深圳市体现为金融市场中心、创新中心等。
4. 京、沪、深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形成路径。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具有复杂的作用机制和影响因素。从国内外案例来看,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形成路径可以从政府与市场发挥作用的角度进行划分,并可大体分为政府推动型、市场主导型、复合作用型。从国际案例看,西方发达国家知名金融集聚区在形成、演化过程中,市场机制往往发挥主要的作用,如纽约华尔街早期的动因来自于1792年有关金融交易商共同签署的《梧桐树协议》及其所促成的纽约股票交易所(NYSE)的成立;伦敦金融城的早期形成得益于伦敦股票交易所等重要金融机构的建立。但是客观来看,并没有绝对的政府推动型、市场主导型金融集群发展路径,更多地是体现为复合作用型特征,只是在某些区域一种力量的主导作用而已。
从京、沪、深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形成路径来看,由于城市发展历史背景、城市区位条件等都存在很大差异,三个城市也在长期中分别形成了独特的金融服务业集群路径。北京作为中国首都城市,集聚了中国金融体系最高层、最核心的机构,主要包括监管机构中的“一行三会”总部、四大商业银行总部、政策性银行总部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总部机构,这也使得北京金融业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都具有较强的政府主导色彩。上海历来是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自1843年开埠后,上海依托优越的自然区位优势而快速集聚了一大批洋行、钱庄等金融机构;20世纪90年代初浦东开发开发后,一系列国家级金融市场的建立,吸引了众多国内外金融机构的集聚,其中有国家战略支持的因素、但更主要地体现为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自深圳特区建立以来,深圳市经济、金融发展始终释放着巨大的创新动能,深圳证券交易所建立后更加激发了证券公司、投资基金、创投基金等各种新型金融机构的迅猛发展,从而使得深圳市具有强烈的市场主导特征。统计显示,深圳证券公司总资产4 602亿元,规模居全国第一,这些证券公司大多数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周边区域而集聚发展,显示出较强的创新实力和市场化特征。
三、 结论与启示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京、沪、深三个城市的金融服务业集群在形成路径、发挥功能、业态结构等诸多方面都不尽相同,这也反映出城市金融服务业发展存在着不同模式。进一步从三个城市金融产业集群的发展环境来看,体现出不同的优劣势特征,对此进行比较分析能够更为清晰地得出金融产业集群发展可借鉴之处。
1. 结论。前文的对比分析大体反映出京、沪、深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发展进程与运行状况特点。但要对金融服务业集群这一复杂系统进行完整描述是十分困难的,除了金融、经济相关因素外,金融服务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还与政策条件、信用基础、人文环境等诸多外部条件密切相关。本文进一步对三个城市金融服务业集群的细分要素和整体优劣势做出判断:依据一,综合国内外学者关于中国金融中心等问题研究观点的系统梳理;依据二,京、沪、深三个城市金融、经济、人文等各方面具体情况;依据三,GFCI等国际权威排名的总分数及各项目得分。总体结论是:
上海在金融市场发展、金融市场开放、金融腹地资源、金融功能塑造方面具有较强优势,但在总部机构能级、创新活力等一些领域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从而也制约了金融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及进一步的发展;值得提出的是,上海并没有出现得分最低的“短板现象”,从而表现出综合实力最强的优势。
北京市金融机构能级、人力资源条件等方面具有其他两个城市无可比拟的强大优势,但是也存在创新活力不足、市场基础薄弱等显著劣势,成为今后制约金融服务业集群发展有待突破的领域。综合实力仅次于上海市。
深圳市是国内城市中创新活力最强的城市之一,也对金融创新产生强大的支撑作用;深圳市还因与香港、广州等城市相毗邻,且拥有珠三角坚实的腹地资源,在金融腹地方面也有很强的优势;但同时也在人力资源、机构能级、辐射功能等诸多方面存在相对劣势。综合实力是三个城市中最弱的。
2. 我国金融中心城市发展的启示。可以预见,随着我国区域经济的不断崛起,将会有更多的大型城市面临金融产业发展、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问题,而京、沪、深的经验可以带来重要启示。
(1)合理规划城市空间布局。国内外理论研究的普遍观点,及大量的金融中心案例表明,金融服务业发展具有极强的产业集群特征,并往往在CBD区域呈现高度集群化发展的趋势。其内在动因,一方面在于金融服务业作为信息、资金和智力密集的行业,通过产业集群能够产生更为显著的集群效应--如信息共享、知识溢出及降低交易成本等等;另一方面,金融服务业是现代产业体系中竞标付租能力(Bid Rent Ability)最强的产业之一,而在高端商务区的集聚也有助于提升金融机构的品牌影响力。为此,各个城市的金融业发展应当及早进行空间的布局,注重依托CBD区域推动金融服务业的集群式发展,避免过于分散情况的出现。
(2)城市之间宜形成金融业错位发展的格局。高端金融资源(如国内外金融机构总部、重要的金融市场组织等)具有很强的稀缺性,同时也是各个城市竞相引进的对象。为了避免城市间恶性竞争的现象,我国各个相关城市可以根据国情、市情等采取“错位竞争、联动发展”的策略,如北京侧重发挥决策中心、监管中心、信息中心等方面的功能,上海侧重发展市场中心、信息与服务中心等方面的功能,深圳侧重发挥区域性的金融市场中心和创新中心等方面的功能,其他金融中心城市立足服务本区域的角度发挥相应的金融产业功能,形成“大、中、小”金融中心共生发展、相互互补的新格局。
(3)推动金融服务业前、后台分离的集群式发展。从国内外金融业发展实来看,金融机构的前、后台部门在集群方式、集群内在机理等方面有较大差异。如伦敦、纽约等城市的金融机构前台部门往往集群于CBD区域,通过发达的配套产业基础所提供的服务,构建一种复合性产业聚集网络结构;而金融业的后台部门,则一般都选址于商务成本较低、基础设施较完善的区域(如京、沪、深等城市均在租金相对较低的区域建立了后台服务金融区域),这样的空间布局符合金融产业的内在规律,并有助于提高金融后台数据库的安全性和大型空间要求。
(4)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发展的前提。在伦敦金融城每半年一次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评价体系中,将金融制度、金融生态环境等作为重要的评判因素,这也是符合现代金融服务业发展规律的。但是反观京、沪、深及国内其他城市的情况,金融生态环境都处于“短板”状态。今后各个城市可以考虑的举措主要有:一是加强金融立法,形成有助于金融国际化发展的法律体系和执法体系,为金融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杜绝行政干预与“金融抑制”现象,积极为各方参与主体营造一个公平竞争、公开透明、合理引导的市场环境;三是推出国际化金融人才政策,可探索通过户籍制度、引进人才子女就学制度、高端人才补贴制度、住房补贴制度等措施来提高城市对金融人才的吸引力度;四是在确保金融安全的前体下,探索推进人民币利率市场化,资本项目有序开放等进程,以提高金融市场化程度和国际化程度。
参考文献:
1. Porter M.E.Clusters and new Economics of Competition.Harvard Business Review.Nov-Dec,1998,77(1).
2. Panditetal, N.R. Gary A.S. Cook and G.M. Peter Swann. The Dynamic of Industrial Clustering in British Financial Services. The Service Industrial Journal,2001,21(4):33-61.
3. 何德旭、张军洲.中国金融服务理论前沿(5).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4. 闫彦明.金融服务业集群的网络结构:上海的案例分析.上海经济研究,2009,(12).
篇7
引言
互联网金融对银行而言,是战略层面的转型,如建立银行电商、微博微信运营、小微贷款能力优化、移动支付、供应链金融、产业联盟等,不是纯技术层面的互联网渠道移动终端接入、大数据分析和云计算平台等。
一、网络金融产生的背景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金融服务模式也在迅速改变,网络金融服务具有低成本、高效率、信息量大、传送即时反馈、服务的连续性等特点,因此,对金融行业也产生了深刻的变革,使虚拟的网络金融网点成为现实。并推动金融业务处理的自动化、无人化、虚拟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一是推动了金融业务处理的自动化程度,大大简化了以往纸张办公的繁琐和漫长等待时间;二是使得虚拟网络金融营业网点成为可能,并不断丰富了网上所能开展的业务种类;三是也大幅度提升了金融机构的网络系统。
二、网络金融的发展历程
伴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网络金融也大体经历了辅助传统业务、电子业务、网络金融初期三个阶段。
1、辅助传统业务阶段
随着在20世纪60年代以计算机联机应用系统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诞生,使得金融机构得以在内部开展总部与分支机构、营业站点之间的相关存、贷、汇等联机业务,并得以在外部开展通存通贷等联行业务。在80年代以后,以水平式金融信息传输网络,电子资金转账系统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使用得以使传统金融业务的票据处理速度、支付效率和资金管理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并且提高了安全性,节约了开支,这是应该是网络金融早期发展的主要作用。
2、电子业务阶段
从20世纪80年代的后期-90年代后期.以银行为主体的金融行业逐步实现了业务的电子化操作阶段,并不断研发出了与电子业务相适应的终端服务体系。以在线银行服务、自动柜员机(ATM)、销售终端系统(Pos)、企业银行(FB)、家庭银行(HB)为代表的网络金融服务为更多的客户提供了多样化的服务模式,大大简化了传统人工业务的繁琐性,也给客户带来了粳稻的便捷体验。
3、网络金融初期阶段
得益于电子业务的良好发展,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传统金融业开始向网络金融业转变。仍然以银行这一金融主体举例来说,在1995年10月18日。世界上首家网络银行——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yFirstNetworkBank),而在1999年末,具有网络性质的银行已达到100家,到目前为止,不仅在欧美发达国家,而且在亚洲新加坡、日本、中国等国家也相继兴起了刚络金融服务。随着信息网络技术在金融领域的日益成熟、网络金融服务商的日益增多和强大,传统金融服务向网络金融转移必将是金融创新发展的主要趋势。
三、银行互联网创新模式及能力支撑
互联网行业进军金融的“先遣部队”主要有以阿里金融“余额宝”为代表的个人理财(中介)平台、阿里金融和P2P两种形式的小微和个人贷款平台、阿里金融“支付宝”为代表的数百家支付平台。这三类平台的存在,全面冲击着银行的三大核心能力:存、贷、结算,也倒逼着银行进行整体互联网创新。传统上,国内银行在交易、管理、风控等环节的能力是远高于互联网行业的平均水平,但在客户交互层面可以重点引入互联网的能力,把现有产品交易层向前扩充两层,完整地实现“前台引客(重在内容运营)、获客(重在交互)、后台留客(重在交易实现)”。在业务模式上,互联网金融主要是完善前两层,重在吸引客户、运营客户,最后把有交易需求的客户引导至银行现有交易系统中。
1、中产阶级财富管理
马云曾经说过“国内的银行只为20%的客户,我们要为80%的客户服务”,前半句话很客观,银行目前的确是重点布局高端客户,但互联网也并没有像马云所说的服务了剩下的80%客户,互联网的金融服务能力仅限于“屌丝”阶层,而国内广大的中产阶级正属于银行和互联网能力都不能顾及的真空地段,特别是他们的理财和投资需求。银行目前没有足够的客户经理资源来提供服务,而互联网缺少足够的专业能力和产品。银行的互联网金融能力将延伸现有的客户资源能力,在互联网金融渠道中引入“虚拟客户经理”,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财富管理服务:客户在线提供财富现状信息、基于客户大数据信息及在线心里评测确定客户风险偏好,银行通过决策引擎提供“打包”投资建议、通过微信银行等互联网金融渠道交互、利用互联网金融及银行传统交易渠道完成理财交易(O2O);同时,互联网渠道通过内容运营向客户持续传递理财知识和产品介绍。从另一个角度,通过互联网金融渠道完整实施客户全生命周期金融能力支持,在客户的各个阶段,如毕业后的奋斗期、成家生子时的收入稳定期、人到中年的财富鼎盛期、退休后的财富消耗期,银行可以基于客户的财务数据和大数据,为客户精确和个性化地设定产品组合,甚至可以将客户金融服务提前到儿童期。国外很多银行,如富国银行,就针对儿童和青少年推出游戏形式的理财教育,类似于大富豪游戏,将理财教育和银行产品知识包装在游戏中,在小客户群中建立富国银行的品牌。微信5.0版本推出后,国内银行也可以在这个平台中推出类似游戏。
2、小微贷款“微”创新
在传统银行业务版图中,小微贷款属于“鸡肋”位置:放贷成本高、担保无保证。一项全球小额信贷机构费用结构统计显示,总费用比例(总费用/平均总资产)约为24.6%,其中财务成本是6.3%;贷款损失拨备费用是1.4%;运营成本是15.3%,其中8.3%是人员费用;人员费用超过了财务成本,这种成本结构明显不符合国内普遍的被动负债型银行现状,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国内也有些小型银行在小微贷款业务上发展得较好。例如,泰隆银行通过社区化运营和大量的客户经理深入“民间”,拿到大量的一手需求信息和风险评估信息,获得了“北包商、南泰隆”的业内美誉。这种模式非常像国外社区银行的做法:扎根小范围区域、以贴近客户的服务和灵活定价机制来获取市场利润,主要服务区域内大量小微企业和中高端个人客户。然而,这种模式有一定的局限性:一方面当国内把存贷款利率放开后,小规模银行的生存状态会恶化,如美国在上世纪80年代放开存贷款利率后,从1985年到现在,美国的银行数量从1.8万家减到了7000多家,因此这种“小就是美”的模式会受到整体金融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这种靠客户经理“深入民间”的办法,主要适用于一些三、四线城市和县域,在一、二线城市并不适用,大城市中人与人的距离更远,泰隆银行的这种模式在拓展到杭州和上海后就遇到了业务发展瓶颈。
3,对于服务于特定对象或固定对象的金融机构,比如财务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等,可以使用微信,短信等移动网络手段,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即时性,贴近客户细致性,低成本点对点的交流,从而获得提前的金融市场的需求变化预测。
结束语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信息量越来越庞大,客户的可选择范围不断扩大,对网络信息服务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各网络金融服务提供商应更加重视以客户为主的服务理念,加强对网站的设计、业务流程的设计以及对售后服务等环节的重视,使版面更加清晰,流程更加流畅和人性化,这些方面会在激烈的竞争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篇8
“我们在贷款总额上未必最多,但从服务的企业群体规模来看却相当可观。”徐兆津介绍,与很多银行优先向大型企业发放贷款额度不同,4年来佛山农商行一直实行小微企业优先原则,在贷款上优先满足小微企业的需要,因此在小微企业间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小微企业贷款难已经不是一个新鲜话题,尤其是作为制造业大市的佛山,超过95%的企业属于小微企业,金融发展的相对落后让这个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从行业特征来看,小微企业缺乏有效的担保抵押物,企业经营风险较高,风险与收益不成比例,这是很多银行不愿意给小微企业贷款的重要原因。
“为了打破这种限制,我们在服务小微企业上进行了产品创新。”徐兆津介绍,其中最核心的是在担保方式上的创新,“要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不能简单沿用传统的担保方式。”
针对小微企业贷的特点,佛山农商行在区域内大规模推广信用贷款,把审点放在企业过往的信用记录和资金的具体用途上,“对于真正有资金需求的企业,我们会尽量满足它们,这种互利互信在企业和我们之间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据介绍,目前佛山农商行小企业专营中心发放的贷款中近9成属于无抵押的保证和信用贷款,其中信用贷款占了6成。
最小一笔贷款仅1万元
佛山农商行对于小微企业的重视与它的定位有密切关系。自去年底成功转制以来,佛山农商行就把自身定位为“社区银行”,把服务三农、小微企业以及社区居民作为支撑其发展的三大支柱。
社区银行的基本特征在于社区性,即依托所在社区的地缘人格信任关系网络开展信用中介活动。佛山农商银行的特点是,员工十分熟悉本地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相对较小,使他们能清楚地了解顾客需求,制定出更科学、更个性化的金融方案。
“社区银行的概念我们提出了近10年,但真正从概念变为现实还是最近的事情。”徐兆津介绍,这种概念在服务小微企业上显得尤其突出。
“我们做过的最小一笔贷款只有1万元,当时贷给了一对外地来的夫妻用于服装销售的资金周转。”对于这笔金额很小的贷款,徐兆津认为,从银行经营的角度看肯定是亏的,对于银行来说,发放一笔100万元的贷款和一笔1万元的贷款所需要的成本差别不大,但收益却有很大差异,“1万元贷款的收益根本覆盖不了人力等成本。”
但从银行的发展角度来看,这种牺牲又是必要的,“1万元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办一张信用卡就能解决,但客户可能连这个条件都不具备,我们的定位是社区银行,社区就意味着要为客户提供管家式、邻居式的金融服务,要充满人情味。”正是基于这种考虑,佛山农商行尝试让服务覆盖不同的群体,为它们提供必要的援助,“我们提出一个概念,真正的信贷没有不可能。”
派驻服务团队到各个镇街
这种有别于同行的发展方式让佛山农商行在最开始的时候承受了一定的压力,“我们的模式既不规模也不经济,人均单产可能要比别人低。”
为了弥补这种不足,佛山农商银行不断加强内部管理,通过自身效率的提升构建起核心竞争力,这种内部管理包含了专业队伍建设和服务精细化等方面。
“从最开始的30人到2010年的60人,直到现在130多人,我们的队伍几乎以每年翻番的速度扩张,预计今年底可以达到200人。”徐兆津介绍,和其他银行的贷款专员往往身兼数职不同,佛山农商行小企业专营中心的团队专门针对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并分成15个不同小组派驻到各个镇街,密切跟踪客户的经营情况和需求。
篇9
融资难和融资成本高,成为影响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表现为“周期短、额度小、需求急、频率高”的特点,往往没有实质性的抵押物和规范的财务报表,抑制了很多银行的贷款积极性。随着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资金融通的需求量不断上升,给银行业带来巨大的收益,金融机构逐步重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开展,竞相开展相关经营业务,与企业的融资需求直接对接,为小微企业提供覆盖广、成本小、门槛低、流程短、互动强、灵活度高的贷款产品,小微企业享受到金融服务提供的各种优惠与便利,融资方式由过去的单一融资需求向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转变。
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模式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金融服务市场持续升温,银行信贷与大数据的紧密结合,拓宽了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能够提供适合小微企业融资的模式。目前,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主要包括:银行业提供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和民间金融提供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1、银行业提供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在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将发展小微金融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进行战略转型,不论是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还是外资银行,都积极发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形成多元化竞争的格局,各银行均先后推出了多种多样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首先,大型商业银行承担着较其它银行更多的社会责任和负担,它们拥有强大的客户资源优势和分支机构网络优势,为了服务于中小微企业,大型商业银行推出的产品有:工商银行的小企业循环贷款和小企业网络融资等;建设银行的网络E 贷款、小企业网银循环贷;中国银行的中小企业周期性产品系列;农业银行的“简式贷”、“智动贷”和“厂房贷”;交通银行的“网上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蕴通电子供应链”和“小企业e贷在线”等。
其次,股份制商业银行以民生银行和招商银行为代表,以各自独具特色的业务模式、产品设计以及战略思路成为业内的领航者,民生银行与招商银行独具特色的业务模式引起了其他商业银行纷纷效仿。2011年,民生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全面的金融服务,不再局限于单纯的小微企业贷款,还为其提供结算和家庭财富管理服务,在保证贷款需求的同时扩大中间业务占比,实现其可持续发展。2011年底,招商银行正式将贷款金额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从“对公”划归到“零售”。2012年初,招商银行推出“生意一卡通”业务,该业务为小微企业经营者提供贷款资金周转业务服务的同时,还为它提供存款结算、转账汇款、工资、财富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更可享受商旅预订、折扣优惠等增值金融服务。
最后,外资银行从一开始就意识到自己与国内商业银行竞争上存在的劣势,如税负水平高、客户资源少、网点密度低、业务收费高、业务范围窄等。在发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时候,外资银行明确提出了“一站式服务”理念,渣打、汇丰、花旗等外资银行均建立了专属的中小企业服务团队,为客户配备自己专属的客户经理,提供一对一的专属金融服务。客户经理通过与中小企业进行深入、及时的沟通,能够为企业量身打造更为细致、合适的产品服务。如渣打银行的快捷贸易通、Straight2Bank;汇丰银行的应收账款融资、中小企业资产贷款;花旗银行的“优智商务”成长企业服务和应付账款融资;东亚银行的“金赢贷”、“设备通”;永亨银行的“小东主”小型企业无抵押贷款;星展银行的“机灵通”等。
2、民间金融提供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民间金融以其高效、便捷的服务方式,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服务机构,具有交易成本低、交易方式灵活、速度快等优势,符合小微企业融资“小、频、急”的特点,是对正规金融的补充,是小微企业获得资金的主要渠道。尤其在银根紧缩、正规金融机构信贷供给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小微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变得更为困难,民间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地位和力度明显提升,成为其获得资金的重要途径。除传统民间金融形式外,尝试通过互联网金融,突破地域的限制,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借贷服务。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P2P网络借贷平台,如拍拍贷、翼龙网贷、人人贷、宜信等。
三、大数据时代对金融服务行业发展的影响
全球知名咨询公司麦卡锡了《大数据:下一个竞争、创新和生产力的前沿领域》报告指出:“大数据将影响到每一个行业,将引发新一波的生产率增长和消费者盈余浪潮,其中金融、电信等领域首当其冲”。大数据是互联网、视频监控、移动设备、智能设备、非传统IT设备等渠道产生的海量结构化及非结构化数据,聚合了海量用户的海量信息,“具有数据体量巨大、数据类型繁多、价值密度低、处理速度快的‘4V’特征”。依托大数据,人们可以低成本、高效率地分析超过万亿字节的有关消费者、供应商和运营管理等信息,必将改变传统企业管理决策主要依赖于经验甚至直觉的现状,同时让企业外部协同环境也能转化成企业的金融资本。
首先,在大数据背景下,未来金融服务行业的趋势一定是产品、服务、流程的虚拟化,将金融服务的整体运作虚拟成了数据流,大数据时代为银行业提供了新颖的沟通渠道和营销手段,与客户建立全新的交易方式,将颠覆整个金融服务行业的管理理念和运营方式。
其次,利用数据的能力日益成为银行竞争的关键,银行业运营过程中积累下了海量的客户数据信息和交易记录,这些是极其宝贵的数据资源,将拥有的这些客户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可以获得很多有效信息及具有指导意义的统计结论,深入分析客户的行为特征和消费习惯,并依据信息进行精确的管理和营销,将银行内部数据和社会数据融通,获得完整准确的客户信息,细分客户需求人群,提升其营销能力与行业竞争能力。
最后,大数据时代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互联网公司尝试利用自身优势介入金融领域,最终导致出现了大数据与互联网金融服务的结合。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在于提高运营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增强融资流动性,扩大了需求供给,大大地拓展了小微企业市场空间。
四、小微企业Y公司金融服务模式
Y公司是一家第三方金融服务公司,2010年成立,创业团队具有丰富的金融领域经营之道与计算机运用技术,以利用数据处理与互联网技术为小微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高效整合行业信息流、资金流、商流和物流,主要业务包括基于核心企业的战略服务与基于行业背景的大宗物资交易服务,细分为应付账款融资、货权质押融资、统购分销业务、票据贴现业务以及贷款发放等金融服务。Y公司的创新业务正是借助于第三方金融服务使各方的顾虑得以打消,并借由专业的数据服务实现银行的风险可控,同时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以供应链上核心企业为切入点,利用供应链真实贸易背景带来的协同效应,整合银行等资金供给方、小微企业、核心企业以及其他机构(物流、担保公司)等各方的优势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在线金融服务,营造各方共赢的局面。
1、建立BAB系统
Y公司通过BAB系统开展业务。此系统的本质是一种平台金融模式,通过在核心企业、核心企业上下游、金融机构以及其他机构(如物流公司等)之间搭建平台对接数据,解决整个核心企业供应链融资流程中的数据整合问题。它不仅可以将商流、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的信息完全整合以掌握其真实贸易背景,提供有保障的线上服务。企业可以直接提出融资申请,凭借系统连接信息与相关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直接判断是否满足融资条件,金融机构再通过系统实时监控真实贸易背景与控制监管账户资金收放。整个BAB系统的基本架构包括总平台下的资金平台、交易流程信息化平台、办公信息平台。其中资金平台包括资金支付与融资服务,交易流程信息化平台包括船务管理系统、国内物流配载管理系统、国际货运管理系统、装卸仓储管理系统、国际贸易管理系统。通过BAB系统及时掌握各种真实的数据,对一个公司的数据可以达到有真实贸易背景,有完善货物周转记录,同时根据流量和营业额来计算收入回款,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匹配对应的每笔订单和金额收放通过BAB系统也可以做到清晰明细化,同时保证总数相符。在平台业务流程中,主要涉及的参与者有资金供给方、核心企业、物流机构、其他伙伴。在平台化的服务流程中,Y公司提供专业的中间业务收取服务费,这是Y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通过BAB系统各方实现互惠互利,银行等资金供给方通过Y公司的平台实现风险控制达到业务拓展获取利益,同时,小微企业也可通过平台增信获得贷款。
2、业务模式
上述平台为Y公司各业务模式的基础,是一种基于计算机技术与数据处理以及第三方支付的延伸产物。在其基础上,Y公司设计了多种业务模式,这些模式适用于不同的融资需求,现择其主要的几种业务模式加以介绍。
(1)核心企业应付账款融资业务。现实的供货商与核心企业的交易中,核心企业一般在货物验收后数月才向供应商付款,这种结算模式严重制约了供应商的发展,同样也破坏了以核心企业为中心的供应链的稳定性。基于此,Y公司推出了核心企业应付账款融资业务,通过对其上游供应商应收账款的掌控和对核心企业的信用捆绑,综合核心企业与供应商的整体风险承担能力,为核心企业和供应商提供金融服务。银行在Y公司平台上核实交易数据并审批通过后,在几个工作日内即向供应商发放贷款。该模式如图1所示,需要融资的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企业先在BAB系统中在线提出融资需求与相应的应付账款资料,然后Y公司在线查询核心企业的系统,核实应付情况,同时派遣该核心企业联络专员去核心企业获取印鉴证明。核实完毕后,整合资料向银行提出授信申请,同时将该融资企业的相应物流公司信息与核心企业内部账单信息和银行系统对接,进行实时监控。银行方面根据真实的订单信息逐步发放款项,根据核心企业系统的返款实时情况控制回款账户来保证本息回收,Y公司则根据融资期限内提供的系统服务收取费用。
(2)货权质押融资业务。核心企业通常对经销商都实行款到发货的销售政策。这种结算模式虽然保证了核心企业的资金回笼,但不利于供应链整体竞争力的持续提高。基于此,Y公司开发了货权质押融资业务,核心企业下游经销商以货权质押,通过Y公司在线金融服务平台向银行申请融资支持,银行在平台上核实交易数据并审批通过后,在几个工作日内即可向经销商发放贷款。该项业务革新了传统的货权质押模式,引入了核心企业回购的概念,成功解除了银行等融资各方在质押物处置方面的后顾之忧。该模式如图2所示,首先是经销商在线提出融资需求,经过Y公司的核实与核心企业的沟通向银行提出授信申请。对于资信较弱的企业提供担保方来达到增信,可以由经销商找评估方但同时要求评估方承诺逾期回购。货物质押过程中出现货物贬值情况要求经销商及时缴补质押物,否则有权处理质押物。在业务过程中,由物流监管方的系统提供经销商货物实时信息,一旦货物出售或者有其他进货时就能第一时间获得信息,方便资金供给方及时控制风险和监督回款。
(3)统购分销业务。统购分销是Y公司运营的垂直行业应用平台上的交易会员或交易发起人,通过应用平台发起统一购买请求,召集其他买方与某一供货商达成优惠供货意向后,生成电子交易合同。统购分销能将众多买方集合起来,组成团购规模,从而形成批量优惠价格,降低采购成本,可以有效缓解采购会员的资金压力。对厂家而言,拓宽了销售渠道,加速了资金回笼;对参与采购的贸易型会员企业而言,可在全国甚至全球范围内进行直接在线销售,减少了物流成本;对参与采购的生产商而言,可分批进行赎货,减少了流动资金的需求。模式流程如图3所示。
3、其他服务
Y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由于充当金融机构的合作伙伴和小微企业的增信机构,可以利用中间位置的特点撮合一些其他业务,其中包括票据贴现业务与第三方资金放贷。票据贴现业务是指Y公司整合所运营的垂直行业应用平台上的交易会员,统一向银行申请票据贴现,从而为会员获得批量优惠贴现利率,并为自己取得贴现服务费的业务模式;第三方资金放贷业务是在其他金融机构联系过程中发现双方需求,通过平台向企业发放贷款并提供调头业务支持,既满足了其他金融机构的拓展业务需要,也满足了平台会员的融资需求。其他服务是开展业务过程中通过特殊地位和中间服务发现双方需求借以继续撮合的一种衍生业务。Y公司所有业务都是围绕平台上其他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数据来展开的,本质上是数据收集与数据应用商,由于数据平台的对接可以方便快捷地发现企业的需求和资金,同时通过平台可以即时整合数据,撮合和金融机构相匹配的融资业务,任何业务模式对于Y公司而言都是创利的方式,Y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各项服务费,业务开展过程为了获得最完整的贸易背景信息,和多方达成合作,让业务开展可以使多方获利。随着业务运作经验的积累和客户需求的发掘,未来Y公司除了提供以上服务外,服务可扩展至为核心企业提供供应链管理咨询。
五、大数据时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注意的问题及对策
1、数据系统之间相对孤立需要联通共享
大量的基础数据为政府和银行体系所掌握,但是系统之间并没有联通,处于孤立又封闭的状态。需要建立各个系统之间数据开放共享所需的基础设施,增强数据的公开化与透明化,实现资源共享,降低运营成本,增强金融服务安全。
2、保护用户隐私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大数据时代,数据的开放与共享,为信息使用各方提供方便,防控信息泄露又成为难题。一方面是因为网络技术发展太快,相关法律规范滞后,无法同步于信息技术前进的速度;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和用户个人还没有足够重视网络信息安全。因此,政府部门要加快大数据时代金融法律监管体系建设,修正和完善金融立法体系,使之更适合现代金融市场的特征,具有前瞻性和预期性,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用户也应当加强隐私保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3、部分行业缺乏准入门槛和行业标准
P2P网贷平台的主要贷款目标是小微企业,该模式是资金需求方通过第三方P2P互联网借贷平台直接匹配资金供给方,通过平台进行直接交易,大大节约了融资成本。但是,我国对P2P 网络借贷模式的政策监管基本还处于空白,使得P2P网络借贷市场容易成为非法集资、高利贷、庞氏骗局等违法行为的温床,容易产生互联网金融诈骗、洗黑钱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强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监管,即对经营过程进行日常监督,依据其网络管理数据对其业务范围的合理性、营业资本的充足性、货币资金的流动性、经营能力的优劣性和市场风险的防范性进行监管,通过对其过程监督防止金融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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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三方物流概述
第三方物流的内涵。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社会分工不断细化,越来越多的企业特别是生产制造型企业开始回归主营业务,专注于自身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而将诸如包装、运输、仓储配送、装卸搬运、库存管理等业务外包给专门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在此背景下,第三方物流应运而生。所谓的第三方物流,即企业为了将精力集中于主要业务的经营,将原有的内部物流活动以合同的方式委托给专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处理,并运用一体化的信息系统与第三方物流企业保持密切联系,以便对物流活动进行全程管控。
(二)物流金融服务概述
1.物流金融的概念。物流金融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来说,物流金融贯穿于物流供应链活动的整个过程,第三方物流企业运用不同的金融产品和工具,有效组织和调节资金流在物流运作过程中的运动,涉及各类存贷款、信托、投资、证券、保险、抵押质押及其他金融服务,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从狭义上来说,物流金融是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处于供应链上游、中游、下游的不同企业提供融资和代客结算等金融服务,以促进资金的高效流转和整个供应链的平稳运行。
2.物流金融的特点。物流金融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标准化。第三方物流企业在提供物流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对出质产品的包装及质量的检查验收、出质债权的规范性、监管内容及流程等都有严格限制和规定标准。二是信息化。第三方物流企业依靠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完成预测市场需求、在出资方和融资方之间进行信息双向沟通、实时有效监控质押物等工作。三是远程化。由于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覆盖地区很广,即使面对地理距离遥远的融资方,第三方物流企业也能通过旗下分支机构为其提供物流金融服务,并利用计算机实现远程操作和监控。四是广泛性。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客户群体很广泛,处于供应链各环节的企业,只要有需求,第三方物流企业都可以为其提供物流金融服务;出质产品或债券的形式也很多样,从动产到不动产、从生产原料到仓单都可以纳入范畴。
物流金融服务的模式
替代采购模式。替代采购是一种比较初级、简单的物流金融服务模式。第三方物流企业首先代替融资企业向生产企业采购产品并垫付货款(不包括物流费用),融资企业交纳保证金后,第三方物流企业再根据保证金的比例向融资企业发放部分或全部产品直至融资企业结清所欠款项。
代客结算模式。代客结算是第三方物流企业最早推出的物流金融服务之一。具体又可分为代收货款模式和垫付货款模式。在代收货款模式中,第三方物流企业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根据合同的要求将用户采购的产品送货上门并代供应商收取货款,然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清供应商的应收货款。在垫付货款模式中,供应商与用户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分别签订《购销合同》和《物流服务合同》后,第三方物流企业向供应商采购用户所需的产品并垫付部分或全部货款(不包括物流费用),用户收到货物后在一定的期限内结清第三方物流企业事先垫付的款项。
仓单质押模式。仓单质押是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的最早的融资模式,现已发展得非常成熟。具体又可分为静态仓单质押模式和动态仓单质押模式。静态仓单质押模式是该模式的基础。第三方物流企业协助银行对融资企业进行贷款资格认证和审核后,三方签订正式协议。融资企业将协议规定的货物量运到指定的仓库并由第三方物流企业验收入库、现场开立专用仓单,融资企业对仓单做质押背书,第三方物流企业盖章后将仓单送交银行,银行根据质押物的市值向融资企业提供贷款。融资企业每次到仓库提货,必须首先向银行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经银行同意向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出解押指令及提货通知单后,融资企业方可提货。动态仓单质押模式对静态仓单质押模式进行了改良,由银行设立一个库存警戒线以便进行更好的控制。当仓库中的质押物数量处于库存警戒线上方时,融资企业按原有的流程进行货物自由的出入库。当质押物数量处于库存警戒线之间时,经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允许,融资企业方可提货。当质押物数量处于库存警戒线下方时,融资企业必须补充同等差额的货物入库或交纳一定的保证金、经银行同意后才可提货。
保兑仓模式。保兑仓模式涉及的主体较多,包括银行、第三方物流企业、生产企业和融资企业。四方签订正式协议后,融资企业向银行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银行开具承兑汇票并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担保承兑,生产企业收到承兑汇票后,将货物发到银行指定的仓库,货物入库后按仓单质押模式进行接下来的操作,循环往复直到融资企业的保证金账户余额与银行开具的承兑汇票的金额相等,汇票到期后由银行兑付。
融通仓模式。融通仓模式实质是对仓单质押模式的一种简化和延伸。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银行的资格认证和审核后,可获得相应额度的贷款,并以此向融资企业提供灵活便捷的质押贷款服务。银行不再参与对融资企业的审批和过程监管,而由第三方物流企业直接控制仓单质押的全过程,融资企业只需经过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批准即可提货。
物流保理模式。物流保理模式适用于国内企业进口原材料或商品并以信用证方式结算的情况。在银行、第三方物流企业、国内进口企业、国外出口企业四方签订正式协议后,国内进口企业向银行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申请开具信用证,银行对该企业和国外出口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评估后,向国外出口企业开具信用证,并在国外出口企业提交质押单据后预先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款。第三方物流企业受银行的委托代为报关、提货、入库质押监管。国内进口企业可一次性或多次还款,在银行审批后经第三方物流企业到仓库提货。
我国第三方物流金融服务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部分第三方物流企业已经开始探索发展物流金融服务,国内较大的第三方物流企业都开展了与仓单质押业务相关的物流金融服务,积极与各大银行合作建立定点融资仓库、提升仓储管理专业水平、完善物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以此作为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物流金融涵盖的客户对象持续扩大,提供的产品种类不断创新。
然而,由于我国第三方物流金融服务的起步较晚,企业自身的规模、资本实力和运营经验远不及国外第三方物流企业,因而在发展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首先,由于我国法律规定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国内第三方物流企业不能像国外企业那样通过收购或投资银行从事金融业务,只能与银行建立合作关系。这使得物流金融服务的资金来源相对单一,受国家货币政策的影响波动性较大。其次,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物流金融服务的开展中由于规范标准缺乏、技术储备不足,导致流程进展控制不力,业务操作复杂混乱,银行、融资企业、物流企业之间缺乏信息共享和有效监管。此外,很多第三方物流企业缺乏风险管理的意识和科学手段,识别、评估和控制风险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较高的监管成本使企业的收益和利润降低。
第三方物流金融服务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经营风险
第三方物流企业由于为供应链上的各企业提供多种物流金融服务,经营范围扩大,风险相应增加。具体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内部经营管理风险,主要是由于组织结构老化落后、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员工综合素质不足、管理层决策失误等原因造成的。二是市场风险,在质押物的市场价格发生波动或是汇率浮动改变变现能力时产生。三是安全风险,质押物品存储在仓库的期间很可能因为仓库本身安全管理措施不足、管理人员的诚信问题或融资企业提单诈骗等原因发生损失。四是客户资信风险,部分融资企业可能不按合同还款甚至恶意骗取贷款,使金融物流服务遭遇信任危机。
(二)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主要是由于委托人和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人有时为了满足自身的利益,会做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而委托人因为信息不足无法得知,因而蒙受损失。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物流金融服务时,既是合作企业的人,又是银行的委托人。第三方物流企业比银行掌握更多合作企业的信息,又有质押物或保证金作担保,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信息不对称的状况;为了保证长远的发展需要,第三方物流企业一般会与银行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向银行提供合作企业的真实信息,确保了物流金融服务的顺利进行,这些都降低了第三方物流企业所面临的道德风险。然而,由于第三方物流企业面向众多的客户提供物流金融服务,多项委托关系并存的局面及协议、合同中存在的漏洞都使得物流企业无法完全避免道德风险。
(三)法律风险
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开展物流金融服务时,由于涉及的主体众多,当质押物在各主体间流动时,很可能就其所有权归属问题产生纠纷,这是物流企业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涉及物流金融服务的条款还不完善,如对仓单的内容、转让、遗失和法律效力等就没有明确的规定,使得问题发生时物流企业无法可依。此外,我国规定非金融机构不得并购银行等金融机构,如何保证企业拥有充足的自有资金开展物流金融服务成为第三方物流企业亟待解决的难题。
第三方物流金融服务的风险控制策略
(一)经营风险控制策略
针对内部经营管理风险,第三方物流企业应根据不同的物流金融服务运作模式,分别制定标准、量化的操作规范和监管程序, 指派专门的工作人员并辅之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严格的业务流程操作,实现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针对市场风险和安全风险,应建立灵活迅速的市场产品信息收集及反馈体统,实现实时有效监控;对质押物的选择,尽量以适用范围广、价格涨跌幅度不明显、处置简单、质量稳定的产品为主,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方法完成对质押物的科学估价,然后确定合适的质押贷款比例。针对客户资信风险,要建立合作企业资信评估指标系统,加强对合作企业的信用管理,与其建立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同时与银行合作实行融资项目的信用及风险评估。
(二)道德风险控制策略
为了有效避免道德风险,物流企业应建立合适的客户评判标准体系,选择合适的合作企业,并按照合作时间的长短划分不同的信任等级。此外,为减少委托对委托人的损害,物流企业在物流金融服务合同中应重点关注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促进三方之间的有效合作;二是建立严格的风险防范机制,通过负激励督促三方各自履行相应义务。
(三)法律风险控制策略
我国必须加快对现行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改革和完善法律法规中有关物流金融服务的相关条款规定或制定专门的物流金融服务法,使物流企业在面对所有权纠纷或业务流程中的相关问题时有法可依。物流企业与合作企业、银行签订合同时,要事先研读涉及物流金融服务的相关条款,找出其中的空白、互相矛盾及不明之处,写进合同,防止三方中的任一方有法律漏洞可钻,有效控制法律风险。
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物流金融服务需要有效识别和评估风险,提高风险管理和控制能力,保证物流金融服务的持续进行,实现自身、供应链上各企业及银行的多方共赢。
参考文献:
1.俞特.第三方物流企业供应链金融服务的风险管理研究[J].物流商论,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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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迅速,但由于资产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弱、银企信息不对称等原因,科技型中小企业很难获得信贷资本的支持,融资难已成为制约其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解决企业与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实现银行与企业的双向信息交流,进一步提高银企对接效率,四川银监局与四川省科技厅共同搭建了“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银科对接信息服务平台”。 银科平台以四川省科技金融数据库系统为基础,通过定期信息报送与交换制度,实现企业申报、专家评价推荐、政府监控、银行独立调查与信贷审核反馈等各项功能,有效帮助企业打通资金瓶颈,促进信贷资金向优质企业流动,实现企业腾飞。
二、银科平台建设背景
融资难问题一直是阻碍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首先,科技型中小企业轻资产少抵押,在整个商务链当中处于非常弱势的地位;其次,我国目前多元化的融资机构体系尚未健全,信息渠道不畅通,贷款融资提供方主要还是大中商业银行,而这些商业银行业务更多偏向大客户,少有积极性去做中小企业。从中国目前融资市场的状况来看,银行的贷款融资仍然是整个社会融资总量的主体。根据央行公布的数据,2011年新增社会融资总量是12.83万亿,最大的占比是贷款。清科公布的私募投资每年在250亿美元左右,直接融资从IPO加上私募股权大概只有6000亿人民币,占整个社会融资结构当中不到5%。从公开市场直接发行的融资和向信贷机构借款的比例来看,公开市场的企业融资余额不到5万亿人民币,银行贷款60万亿人民币。因此,如何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沟通与银行信贷的融资通道,从而获得更多的造血和发展资金,成为科技部门和银行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2009年5月,科技厅与四川银监局经过多次沟通,决定共同搭建“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银科对接信息服务平台”,加强科技与金融的结合,进一步提高银企对接效率,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向银行机构的快速融资。银科平台是省科技厅与四川银监局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一个创新举措,它不单是一个数据系统平台,更是一个科技金融的综合服务平台。
三、银科平台的操作流程与运行机制
银科平台建设之初,就充分考虑了系统的实用性、稳定性、灵活性、扩展性与保密性,因此,保证了项目建设的先进性。
(一)银科平台两大系统
银科平台由“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系统”和“四川省银行金融机构信息服务系统”两部分组成。
1.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系统。该系统(见图1)由四川省科技厅委托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服务中心负责研发和运行管理。系统包括:四川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库、高新技术企业数据库、风险投资机构数据库、四川省创业投资补助资金申报评审数据库、中介服务机构数据库、中国(西部)高新技术企业与风险投资对接推进会申报项目数据库等6个相关数据库,汇集了全省优质科技型企业信息,拥有强大的企业、机构基础数据资源和关联信息。系统通过数据库信息和企业在线申报形式,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银行机构连接起来,将系统内有融资需求的优质企业通过服务平台对接渠道向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系统推荐,实现企业融资需求向银行金融机构的传递。
图1 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系统
2.四川省银行金融机构信息服务系统。该系统(见图2)由银监局负责研发并配置到各银行金融机构终端。系统提供了银行用户管理、银行放贷数据查询、统计分析和银行放贷信息反馈等功能,包括了银监局的监督系统和银行信息服务系统。
银企服务平台不断更新企业信息、政策咨询和银行创新金融产品介绍,同时,还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在线查询服务,有利于银行金融机构挖掘潜在信贷客户资源和项目资源,实现信息的双向沟通。
银企服务平台的重点项目推荐功能,解决了银行金融机构海量筛选项目的难度和成本。定期报送的统计分析报告制度为政府各部门及时、准确地掌握、跟踪企业成长情况和信贷资金投放情况提供了决策参考。
图2 四川省银行金融机构信息服务系统
(二)银科平台的操作运行
首先,依托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系统6大数据库资源,对数据库企业和项目进行定期、专业的深度挖掘,包括对创新性、行业地位、管理团队、商业模式、盈利性和运营评价、现金及财务状况、发展的合规合法性等代表企业发展现状及潜力的综合指标进行全面筛选与评价。其次,银科平台将挖掘后的数据分别提供给银行金融机构信息服务系统的端口银行,以及与金融服务中心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的风险投资机构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为他们提供广泛、可靠的企业信息,同时,银行金融机构、风投机构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也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增值服务,满足企业发展需求。最后,通过银科服务平台,实现政府、企业、机构的信息对称和高效对接,完成从政策咨询、投融资对接、辅导培训、项目申报、个性化服务的全方位服务功能。
银科平台服务流程和操作程序如下:
1.企业首先访问四川科技金融网(),在网站主页通过“会员登陆”窗口进行注册,登陆窗口提示企业填写机构代码证号及企业全称、密码、验证码,提示注册成功。
2.企业登陆后,点击“我的资料”,可填写、更新和修改本企业的数据库基础信息及登陆密码。
3.如果企业要申请银行贷款,点击“银行贷款”“企业申请贷款”,选择申请贷款的银行(可单选,也可多选)后填写贷款说明表,并提交,完成企业贷款申请。银行服务系统得到企业申请信息后,进行审核,达不到银行审核标准的,必须向企业说明原因,以指导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更大可能地向银行靠拢。有信贷可能的,银行机构将进行尽职调查。系统内企业可在自己的界面查看、修改贷款信息及银行反馈信息。
4.系统的“重点项目推荐”功能将筛选出的重点企业和项目推荐给银行金融机构端口,同时也推荐给风险投资机构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金融服务中心将与机构共同对重点关注项目进行考察和尽调,实现优质项目的贮备和培育。
5.银科服务平台实行季报制度,对平台内申请贷款企业的贷款金额、授信额度,按行业、地区、资金流向等都将进行统计分析,为政府各部门了解企业成长和信贷动向提供数据支撑,为相关产业政策制定提供理论依据。
(三)银科平台的核心是重点项目推荐
银科平台服务的核心是重点项目推荐。金融服务中心与四川大学科技金融研究中心合作,开发制定出一套科学的“企业成长能力评价体系”软件。系统根据“优质企业成长评选标准”,以创新性、行业地位、管理团队、商业模式、盈利性和运营评价、现金及财务状况、发展的合规合法性等代表企业发展现状及潜力的综合指标对企业进行全面筛选与评价,最终在系统中作出“重点推荐”。银企服务平台的重点项目推荐功能,更科学、更权威、更快捷,解决了银行金融机构海量筛选项目的难度和成本。
(四)银科平台的互利共享机制
银科平台不仅为银行金融机构提供优质企业项目,促进银行信贷资金科学合理的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性投放。同时,银科平台发挥信息资源互动效应及共享效应,加大银行资金对风险资本投入力度的导向功能,实现银行资金与风险资本良好互动。
银科平台的综合服务功能体现在:政府方面,对于取得银行贷款的企业,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补助资金将在担保费和银行利息方面给予补贴;银行方面,对于风险投资机构关注的企业,银行将强力跟进;风险投资方面,银行授信企业一般都是风投机构所关注的对象。政府、企业和机构在这个平台上都能找到合作和互利的空间和机制。
四、银科平台的优势与成效
银科平台打造了国内首创的银企服务模式,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首先,它提供了创新融资模式,搭建了政府、企业、机构宣传交流的公共平台,集成了强大的数据库资源,实现了网上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的多渠道融资模式;第二,平台提供了政策咨询、融资对接、辅导培训、项目申报等全方位、个性化的增值服务内容;第三,平台实现了与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结成科技金融战略联盟。
目前,平台已与149家银行金融机构联网,汇集了全省2600多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1113家高新技术企业信息、580多家风险投资机构信息、100多家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可实现在线咨询、互动服务。据四川银监局统计,截止2011年底,先后有1700多家/次企业通过该平台向金融机构提出了信贷资金需求,770多家企业获得银行授信335.3841亿元,实际发放贷款210.817亿元。
2011年,银科平台申请了成果鉴定,鉴定专家认为:该平台是一个国内首创且极具特色的创新性信息服务系统。平台实现了政府、金融机构及企业三位一体对接信息服务模式的创新,平台以经济学、管理学理论为指导,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统计与数据挖掘等定量方法,紧密结合“银科”实际,实现了综合性很强的应用集成创新。平台以用户为导向,架构科学合理,具有很强的实用性。鉴定专家一致认为:项目成果具有很强的创新性和实用性,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银科对接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被评为2011年四川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五、银科平台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和目标
(一)存在的问题
1.企业资源有待整合。目前,省、市、区以及政府各部门均有相关的数据库系统,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和资源占有,不利于信息资源的集成与整合,同时,企业信息报送的准确性也有待提高。省科技厅将与各市州科技部门积极配合,多渠道广泛征集企业信息,不断发掘和培育优质项目,吸引更多的企业、银行、风投加入到平台中来。
2.平台功能亟待完善。目前,银科平台的网上在线申报功能虽然已初步实现,但尚需完善,企业申报程序应该更加简便快捷,系统的“重点推荐”功能在权威性、专业化和公正性上亟待加强。
3.平台宣传推广尚需扩大。银科平台是一个专业化全方位的增值服务平台,但是运行近两年了,“养在深闺人少知”,企业、银行以及风险投资机构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对其功能和作用的认识都有待加强。
(二)发展对策和目标
2011年,国家八部委下发了《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2011]540号),《意见》下发后,四川银监局及省科技厅领导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进一步做好银科对接工作。
一是根据国家八部委下发了《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制定我省相关《意见》,进一步营造政策环境,加强政、产、学、研、金“五结合”,借力金融资本,促进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壮大。
二是省科技厅协助四川银监局在原有建设银行科技专营支行、成都银行科技专营支行、交通银行科技专营支行3家科技专营支行的基础上新设立了农业银行绵阳高新科技支行、德阳银行高新科技支行、工商银行自贡高新科技支行等3家科技专营支行,专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信贷支持。
三是增加“银科对接信息系统”银行客户端,建立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专职客户经理制度,为优质科技型企业量身提供金融服务。除依托科技专营支行外,各大型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将在市(州)及成都、绵阳、德阳、乐山、自贡、宜宾等科技企业聚集区的分支机构增设客户端,以促进基层行利用系统主动挖掘优质科技型企业并为之提供金融服务的积极性。
四是创新银行信贷金融产品,建立银科对接工作成效考核机制。从2012年开始,每年定期在科技企业聚集区,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了解科技型企业的需求,要求相关银行机构在信贷额度及信贷规模方面为科技型企业做出专门安排。同时,对各银行机构支持科技企业信贷情况进行考核,年终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效突出的银行机构进行表彰,提升银行信贷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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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是将大数据、云计算、电商平台等互联网技术应用于金融业务以实现资金投融资、信用评级、信息中介和电子商务等功能的一种新兴金融业态,其发展模式主要包括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众筹、互联网银行、直销银行、互联网保险和互联网信托等。
互联网金融创造性地改变了传统金融的服务内容、服务形式和服务体系,使金融走向信息化、平台化、开放化和人性化。在先进便捷的移动通信和网络技术工具的帮助下,金融企业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束缚,节约了成本,为客户提供多元化、多渠道的金融服务,融资速度快、普惠程度高,具备传统金融服务业务无可比拟的优势。
2.我国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困境分析
2.1中小型科技企业融资供求分析
(一)从资金需求方分析
初创期,企业的主要风险是技术研发风险。在这时期所有的产品、技术、项目都停留在构想阶段,技术能否落实、生产工艺是否成熟、产品能否顺利投产等等,一切都是未知的,资金需求不大,对资金连续性投入的要求不高,但企业面临的风险极大,外部融资能力极弱,资金主要来源于创办者的自有资金,因此企业很容易出现资金匮乏。
企业进入成长期后,面临的主要风险由技术研发转化为市场风险,此时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接受度和推V度都很不确定。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显著增加,除了研发费用,市场拓展、渠道推广费也必不可少,前期的自有资金已然成了杯水车薪,外部融资迫在眉睫。但处于成长期的企业业绩不突出,财务信息标准化程度较低,缺乏抵押资产或信用担保,因此存在的资金缺口较大。
经过成长期积累和市场淘汰存活下的企业进入了扩张期,生产规模扩大,在市场上享有一定的产品占有率,盈利能力提升,管理风险和市场风险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虽然这一时期企业的融资议价能力增强,资金要求较前两阶段也有所降低,但想进入准入门槛较高的资本市场进行融资还是存在较大困难。
企业发展到成熟期,一般已进入规模化阶段,技术水平、经营管理等方面都较为成熟完善,可采用的融资形式增加,资金投入主要用于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扩大市场占有率以及通过收购兼并实现资本扩张。所以处于成熟期的企业各方面面临的风险都有所降低,信用保障较强,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较高,融资能力达到最高水平,资金缺口开始缩小。
(二)从资金供给方分析
(1)银行信贷
在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外部融资方式中,银行信贷是企业获取资金的主要渠道。中国传统的商业银行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出于信贷规模的约束及效率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的考虑,都将关注的重点放在实力雄厚的大企业身上。而中小型科技企业缺乏抵押担保,企业资产价值评估难度大,贷款利率受到国家严格监管,银行承担了较大信贷风险同时却难以分享高风险所带来的红利,成本收益不对等,所以商业银行普遍对中小企业贷款不感兴趣,能提供的也多是短期贷款,而科技企业研发周期一般较长,需要长期稳定的资金保证,二者在使用期限方面出现错配。
(2)上市融资
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为快速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其设计初衷就是为资金充裕的大企业提供服务,所以一开始中小企业的融资空间就明显受到挤压。我国资本市场从20世纪90年展至今,虽然多层次的市场体系构建已显雏形,有上市门槛相对主板较低的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为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但对于处于初创期、成长期以及扩张期的中小型科技企业来说,准入条件依然过于苛刻,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大企业的垄断局面。而且在目前这个交易、监管、股票发行、退市转板等机制还不够透明、高效的资本市场环境下,即便获得上市机会,也无法满足各个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多样化融资需求。
(3)创业投资
毋庸置疑,创业投资在促进我国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从1985年的萌芽阶段开始,创业投资经历了迅速成长、行业调整、快速膨胀、深度调整几个阶段,总体发展前景向好,但存在的问题也日益凸显,比如缺乏创业投资法律法规的支持、退出机制不完善、投资回报率降低等等,这些不利因素导致中小型科技企业难以从创司那里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
综上所述,我国现有市场融资模式与企业的资金需求结构并不匹配,专门针对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缺失,无法适应“高风险、高回报、轻资产、强智力”的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发展要求,对现有模式进行改革创新已是刻不容缓。这时,为满足这一需求的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科技与金融牵手后在传统金融领域掀起一轮创新,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扩大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享有个性化的优质融资服务提供了可能。
3.互联网金融服务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融资模式探讨
3.1面向中小型科技企业的主流互联网金融模式
(一)基于大数据的小额信贷模式
基于大数据的小额信贷模式是指互联网企业依据其在电商平台上收集到的客户历史交易、评价、资金流动等电子商务信息,建立大量的数据模型分析、识别和控制风险,然后通过网络小额信贷平台向客户发放小额信贷。这种模式最大程度上克服了资金供给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障碍,流程简单,交易成本低廉,可以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快速的资金支持。以蚂蚁金服旗下的网商银行(原蚂蚁微贷、阿里小贷)为例,它是我国第一家将核心系统架构在金融云上的银行,纯互联网运营,通过风险评分模型预测卖家信用贷款的违约概率,实现“0抵押、0担保”,“除合同约定利息费用外,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网商银行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优势,截至2016年2月底已为80多万家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累计为用户提供450多亿元的信贷资金。
(二)P2P网络借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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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农业基本情况,笔者从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角度对海南省的农业发展模式进行了分类,以下几种类型占据主导地位:
(一)个体散户农业发展模式
个体散户农业发展模式是伴随土地而来的,它将集体土地分配给农户自主经营,土地使用权归农民家庭所有。本文所指的个体散户农业发展模式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单户经营规模小,农业机械化程度低;二是未形成聚集效应,当地种植的农产品比较分散;三是没有农业特色竞争优势,这有别于特色农业发展模式。个体散户农业发展模式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初级模式,虽容纳了大量的就业,但生产效率低,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升级,从目前海南省农业发展的情况来看,个体散户农业发展模式还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是海南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二)特色农产品发展模式
海南省特色农产品的开发是海南农业起步最早,也是海南目前最主要的农业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主要依靠自然资源优势将农业生产进行聚集,农业生产发展的自发性比较强,目前 “一地一品”在海南各市县还是比较普遍。
目前海南特色农产品模式还仅仅处于特色农产品的初级阶段,即特色农产品的开发主要依靠地区的自然资源优势,还未形成地区知名品牌,具有地方特色和良好市场前景的农产品未与品牌建设有效结合起来。
(三)专业大户带动模式
本文涉及到的专业大户主要以家庭为单位,与经济组织模式存在本质上的区别。随着土地流转制度的完善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需求,专业大户作为一种比小农生产经营更加高效的农业发展模式迅速成长起来,与小农生产经营相比,专业大户模式生产规模更大,生产的专业化程度更高,目前专业大户在海南呈数量不断增长的趋势,专业大户地域和行业分布广泛,对于带动农村经济发挥着强有力的示范带头作用,但与农业强省相比,海南省的农业大户带动模式还有非常大的空间。
按照海南当地标准和国内相关分类标准,本文认为作为专业大户带动模式的经营主体应主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生产经营以户为单位,属于家庭经营性质,这有别于合作组织;二是种养殖突出,其产值应占家庭经营总量的70%以上;三是要有相当的规模,种养殖规模需要消纳2个劳动力以上,户均农业产量要超过当地平均水平3倍以上。
二、邮储银行海南省分行金融服务海南农业的主要模式
(一)个体散户金融服务模式
(二)特色农业金融服务模式
特色农业金融服务模式是邮储银行海南省分行针对海南特色优势农产品种养殖业推出的一项金融服务模式,目前实施地区是特色农业发展已形成一定规模的特色农产品聚集地,包括三亚的芒果种植、陵水的鱼排养殖、儋州和临高的渔船捕捞、万宁和琼海的槟榔加工等。特色农业金融服务模式是在个体散户金融服务模式基础上的调整,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单户贷款金额是10万元基础之上适度提升,单户金额一般可达到个体散户金融服务模式的3倍以上;二是担保模式的创新,特色农业金融服务模式突破了联保、保证的担保模式范围,充分利用了客户从事特色行业的优势,比如烟草贷款、槟郎加工贷款等;三是贷款期限突破了1年期,大部分农业种养殖加工的生产周期都在1年以内,当前特色农业金融服务模式针对部分优势特色行业延长了贷款期限,突破了1年的期限,减少了贷款调查的次数,降低了成本,提高了农户的贷款使用效率。
(三)专业大户金融服务模式
三、邮储银行海南省分行金融服务发展模式转型研究
(一)积极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
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就是通过与农业产业链中位居核心地位的产业化核心企业、农村商品流通企业、农村专业批发市场等经营主体的合作,在为核心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系统分析产业链中不同环节客户的金融需求及内在联系,上下延伸金融服务触角,着力为全产业链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模式。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之所以在邮储银行将来金融服务农业的模式中占据重要地位,主要优势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邮储银行可借助核心企业等核心经营主体批量营销拓展其上下游客户,此种模式为金融机构低成本批量开发农村市场提供了工具,有效解决了金融机构服务海南农业的瓶颈问题;二是通过核心企业稳固了上下游企业和农户关系,在一定程度了降低了市场波动的风险;三是通过对上下游客户和核心企业动态的双向掌握,可以更多的了解链条上相关方的经营信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金融机构与贷款主体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四是综合收益高,此模式还可以向核心企业提供资金归集、对公理财等综合服务,提升客户综合贡献度和忠诚度。 (二)探索农户批量开发金融服务模式
从邮储银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相对于分散的农户贷款而言的,农户贷款批量开发模式是必然的趋势。邮储银行发挥网点优势,通过与农户有密切关系的第三方合作平台的合作,构建农户贷款增信机制和批发式作业机制,实现农户贷款的集约化经营、精细管理,并在提高农户贷款投放量的同时,实现农户贷款的成本可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
农户贷款批量开发模式主要针对的客户是区域行业内缺乏紧密上下游关系的农产品种养殖户,这类产品的种养殖在区域内未形成有效的规模效应,分布相对比较松散,农产品销售的波动性较大。通过引入第三方平台等方式,概括起来,就是“邮储银行+A+农户”模式,其中A就是因地制宜选取的第三方平台,包括合作组织、批发市场、党政部门(妇联、扶贫办、共青团等社团组织)、信用村等,使当前松散的单个农户开发逐步变批量开发,对于解决当前人力资源瓶颈及信息不对称等制约农户小额贷款发展的障碍具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2]。
(三)深化特色农产品金融服务模式
(四)加快新型农业经济主体金融服务模式的拓展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方式,在成长阶段、金融需求等方面差异较大,这需要构建服务全面、结构合理、主体多样、层次丰富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下一阶段,邮储银行应在海南省内重点选择一批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作为积极拓展金融服务模式的试点客户,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海域使用权、鱼塘使用权等等的新担保方式,都可以在这些新型农业经济主体中充分利用[3]。
四、邮储银行金融服务农业发展模式转型的保障措施
(一)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从邮储银行金融服务海南农业模式转型的趋势来看,单笔金额的提升及贷款的批量开发是一个重要趋势,在贷款风险方面,对于农户的单个把控也逐步拓展到对产业链条的全面把控,对信贷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因此,提高信贷从业人员的素质是实现金融服务农业模式转型的关键。提高信贷从业人员的素质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从源头上把控信贷从业务人员的素质,一方面积极选拔优秀人员充实到信贷队伍,另一方面,对于不适合在信贷队伍的人员应及时调整岗位;二是加强信贷人员的培训,主要从业务制度、业务技能和综合能力等方面强化信贷从业人员的培训;三是完善信贷人员的晋升渠道,为稳定信贷队伍的优秀人员提供良好的条件。
(二)加快涉农产品创新
涉农产品的创新是推动邮储服务农业模式转型的利器,加快涉农产品的创新需重点关注三个方面:一是加强省分行与市县的联动,通过省分行与市县的分工协作,提高涉农产品创新的时效性和实用性;二是加强市场和行业研究,以市场和行业研究为手段,及时掌控市场和行业信息,为涉农产品创新提供有效信息;三是加强产品经理队伍建设,提升产品创新的专业化程度,提高涉农产品创新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