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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第一,融资租赁合同属于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只是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前提下,把租赁物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转移给承租人。第二,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必须是法律允许的流通物,而且必须是经长期使用仍能保持使用效能的不易消耗物。第三,出租人不对租赁物的瑕疵负担保责任。融资租赁的出租人仅履行融资义务,对租赁物及其出卖人的选择由承租人决定,因而出卖人一般不承担对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第四。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而不由出租人承担。第五,融资租赁合同终止时,即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人有选择权,即有权选择支付合理代价取得租赁物所有权,或者续订租赁合同,或者将租赁物退还出租人。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1.对出租人的效力。第一,出租人应当按合同的约定为承租人购买租赁物。出租人应当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并支付货款。在该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第二,出租人不得擅自变动与承租人有关的买卖合同内容。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第三,出租人应当保障承租人对租赁物正常行使使用权。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如出租人将租赁物转让,融资租赁合同对新所有人依然有效,新所有人不得取回租赁物:如出租人将租赁物抵押,承租人仍享有对该抵押租赁物的使用权。第四,出租人在特定条件下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在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情况下,出租人承担对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责任。第五,出租人应当协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第六。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第七,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2.对承租人的效力。第一,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租金应当根据购买标的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方式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第二,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进行维修。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对租赁物进行妥善保管。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使用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方法的,当事人之间就使用方法也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应按租赁物的性质进行合理使用。承租人不能将租赁物销售、转让、用于抵押等,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有拆除、改装等影响租赁物物理使用性能的行为。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租赁物出现瑕疵需要维修时,应当由承租人自己进行维修,所花费用也应由承租人负担。因承租人保管、使用、维修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出租人可以请求停止使用,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第三,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如果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满租赁物仍归属出租人,承租人应当履行及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所有权归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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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Cui-lian WU Chun-hui MAI Shao-sheng YANG Li
The First Department of Surgery,the Second People′s Hospital of Shunde District in Foshan City,Guangdong Province,Foshan 528305,China
[Abstract]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role of nursing intervention in reducing pain and improving the postoperative hip joint mobility in aged patients with femoral trochanteric fracture.Methods From February 2015 to December 2016,132 patients given the femoral trochanteric fracture treatment in our orthopedics department of our hospital were selected as object.All patients were divided into the experimental group (n=66) and control group (n=66) and it was given the
nursing intervention and routine nursing.Pain score after intervention and postoperative hip joint mobility and so on between the two groups were compared.Results There was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of pain score between the two groups after the first day operation (P>0.05),and after the 7th,14th and 28th operation,the pain score of the experimental group were lower than those of the control group,and there was a statistical difference (P0.05),and after the 30th operation,hip joint mobility in the experimental group was higher than that of the control group,and there was a statistical difference (P
[Key words]Nursing intervention;Aged femoral trochanteric fracture
股骨粗隆间骨折又称转子间骨折,好发于老年人,在全身骨折中约有1.4%的发生率[1]。好发因素主要是老年患者骨质疏松、骨脆性增加等。目前,临床上对股骨粗隆间骨折的治疗主要采取手术治疗[2]。由于老年患者自身基础病一般较多,同时,股骨粗隆间骨折恢复所需时间也较长,不恰当的护理轻则影响预后,重则可导致患者死亡[3],因此,对老年患者进行功能锻炼等护理干预十分重要[4]。现我院为了更好地促进老年股骨粗隆间骨折患者康复,采取相关的护理干预,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5年2月~2016年12月,在我院进行股骨粗隆间骨折治疗的患者作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知情自愿,确诊为单纯性股骨粗隆骨折,有理解能力。排除标准:有严重的并发症,半途退出实验者。采用摸球法随机将所有患者分为实验组、对照组,每组66例。其中,对照组:男29例,女37例;A1型30例,A2型36例;年龄为65~84岁,平均(68±8.1)岁。实验组:男27例,女39例;A1型31例,A2型35例;年龄为66~87岁,平均(67±9.1)岁。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本研究已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患者知情同意。
1.2护理方法
对照组患者进行常规护理,包括生命体征监测,给药及生活护理等。实验组患者在其基础上给予如下护理。①加强家庭支持系统:对患者及家属同时进行健康教育,帮助其提高对股骨粗隆间骨折的认识及照料意识,增强患者恢复健康的自信心,提高依从性[5]。②康复训练:将患者置于功能位(即外展中立位),随时观察患者患侧的血运及肢体感觉情况,按摩并抬高患者患肢,防止血栓形成。术后循序渐进做功能锻炼,根据患者的情况做髋关节、膝关节屈曲、抬臀运动。每日协助患者掌握助行器的使用及日常生活能力锻炼。③疼痛护理:病室环境温馨,护理人员应做到“三轻”,减少声音对患者的刺激,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自控镇痛泵,评估其疼痛情况,进行揉按合谷穴、观看书籍报刊类等进行止痛,必要时报告医生。④健康教育:指导患者避免下蹲、负重等,以避免关节脱位,避免健侧卧位,防止患肢内收畸形。仰卧位时穿“丁字鞋”保持中立卧位,同时双腿中间放枕头防内收[6]。⑤饮食护理:术前3 d给予清淡饮食,利于肠胃功能退化的老年患者吸收,3 d后给予加强营养,禁烟酒,进食含高蛋白和维生素的食物,嘱患者细嚼慢咽,以防气道堵塞。⑥术后每隔20 min对髋关节前、内、外侧冷敷1次,持续到术后第4 d,在功能训练前改用40 ℃热水袋温敷,训练后继续冷敷20 min,持续3 d[7]。⑦安全护理:对因恐惧等因素不配合的患者应及时给予心理护理,拉好床栏,必要时使用约束带。尽量少上卫生间,可由家属协助患者床上进行大小便,防止内固定松动及骨折移位。鞋子选取防滑鞋。⑧严密观察病情,监测生命体征,特别是患者的神志情况,警惕谵妄的发生。⑨并发症的预防。经常更换,防止压疮,避免在患肢输液,防止静脉血栓,指导患者进行有效的咳嗽、扩胸、深呼吸、雾化吸入以防止肺炎发生[8]。多饮水及富含纤维的食物,防止便秘。
1.3观察指标
比较两组患者术后疼痛评分,术后7、30 d的髋关节活动度,不良反应发生率、满意度。疼痛评分采用数字评价量表[9],分别于术后的第1、7、14、28天当天早上8、12、16点对患者进行评估,选取评分最高的为当天的疼痛评分,分数越高说明疼痛越剧烈。髋关节活动度评估采用Harris量表[10]。护理满意度由我科室自行设计,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分为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总满意度以非常满意+满意计。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 18.0分析数据,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以P
2结果
2.1两组患者术后第1、7、14、28天疼痛评分的比较
两组患者在术后第1天的疼痛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术后第7、14、28天,实验组患者的疼痛评分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2两组患者术后第7、30天髋关节活动度的比较
术后第7天,两组患者的髋关节活动度情况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术后第30天时,实验组患者的髋关节屈曲、内外旋、外展度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2.3两组患者术后不良反应发生率的比较
实验组术后总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0.05%,低于对照组的4.55%(P
2.4两组患者干预后护理总满意度的比较
实验组患者干预后的总满意度为96.98%,对照组为80.30%,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3讨?
股骨粗隆骨折患者好发于老年人群,患者治疗大部分采取PFNA内固定等手术治疗方式[11],患者需卧床休息一段时间,同时,老年患者基础病较多及骨质疏松化较普遍,因此,康复的难度更大,对患者进行恰当的护理干预更重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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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的建立与实行,各工程建设单位都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对控制工程造价具有重要意义
[1]对于房地产行业而言,近年来,整个市场异常火爆,但是市场不规范,各种工程纠纷频发,超中标价、超预算现象严重,如何提升合同管理的基础地位,进而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已成为目前房产单位项目建设的新动向。因此,有必要从造价控制的角度加以认真研究合同管理,切实有效地抓好合同管理的每个环节,从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上采取措施,这样才能使项目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1 合同管理分类
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而言,合同由形成到完成结束,要经历许多过程,花费很长时间,合同管理必须在合同的整个寿命期中进行,而且要针对不同的阶段,来确定每一个阶段合同管理的任务和重点。从合同的寿命期角度,合同管理可以分为合同管理前期、合同管理中期、合同管理后期。合同管理不仅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合同签订后的管理。
1) 合同管理前期:
合同管理前期是指从发放招投标文件开始到签订合同为止,主要指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通过对招标文件的研究来分析合同的可能情况,而招标文件和标书则是业主和承包商间的初次要约和承诺。业主和承包商通过谈判取得一致,从而最终签订合同,使之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包括合约分判制定、供应商选择、确定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工程款支付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原则和方式、工期质量要求、奖罚条款、合同交底等。
2) 合同管理中期:
合同管理中期主要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协调项目各个合同的实施。主要包括签证变更的管理、工程计量的管理、工程款支付的管理、工程结算的管理、索赔的管理等。
3) 合同管理后期:
合同管理后期主要是指竣工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在这一阶段,对于业主而言,主要是指督促施工单位全面清理检查工程结算的所有资料,包括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单、招投标文件、合同书、结算书等,把好工程款结算关。对于总包合同而言,要督促承包人积极配合审价单位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审价,根据合同、审价报告,切实对照合同的工期、质量标准等要求检查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支付工程款。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 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 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2 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的作用
合同管理贯穿整个造价控制过程,是控制造价的重要手段,对于造价控制的作用可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1) 合同影响着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选择一个好的供应商,确定一个合理的合同价,应首先将合同价控制在成本指标内。如果签订的合同是一个假合同,将直接无法预见成本是否可控,实际中容易出现超成本指标的情况发生。
2) 一个完整、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内容均体现在与工程造价相关的信息中,主要包括: 工程范围、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上述各项内容在合同签订前若能予以全部科学合理地明确,可预见因素应在合同中事先具体明确约定,将有效避免出现问题后发生纠纷。同时,以便各投标单位有针对性地报价,使中标造
价尽可能接近竣工后的实际造价。
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主要指签证变更的管理及索赔的管理,直接对造价是否有效得到控制产生重大影响,甚至是全局
性的影响。
3 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作用机理
3.1 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作用概念模型构建从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的作用可见,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之间存在着密切而深刻的内在联系及相互作用。
一方面,工程建设项目的各类合同是建设活动中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贯穿于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技术经济性文件,合同编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作为一种手段及方式,目的在于保障各方责任、权利的明晰,最终也是为了规避各种扯皮现象的发生,以促进造价的合理有效控制为目的。合同管理的有效实施对于造价控制至关重要,任一环节的滞后或失灵都有可能给项目成本带来无法估量的负影响。即造价控制离不开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发展推动造价控制。
另一方面,造价控制直接关系到项目成本的控制,是保障项目利润的基础,因此又将指导合同管理,要求在全过程建设中做到合同管理到位及有效实施,并对合同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市场规范化要求的推进,合同管理日益凸显其重要性,不仅要全面、精细,更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保持可持续性。归纳而言,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主要的和有效的手段,与造价控制的关系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继而推动建设项目的可控发展。因此,必须从造价控制的角度加以认真研究合同管理,从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上采取措施,这样才能使建设项目达到良好的投资效益。合同管理 造价控制建设项目可控发展促进指导。
从合同管理分类可见,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管理前期、合同管理中期、合同管理后期,每一阶段都会对造价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促进或抑制,或直接或间接,工程造价由于每一阶段合同管理的不同状况而改变了原有的状态,从而正向或反向的影响整体状态,或造价得到有效控制,或失控,甚至可以说是全局性的。同时,造价控制的当前状态又将对合同管理的每一阶段产生反作用,指导并要求甚至限制合同管理的具体实施。最后,每一合同项目的结束,甚至是整个工程项目的结束,工程造价的分析、诊断、反馈,又将回顾整个合同管理过程,对下一工程项目及相同或类似分包合同项目的开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及借鉴,这一阶段可归纳为合同管理的后评估期。因此,构建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作用概念模型如图所示。
图 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作用概念模型
从概念模型可见,合同管理通过四阶段对造价控制产生作用,两者相互影响,以四阶段为桥梁,不断根据反馈信息修正调整,不断相互匹配,以期使整个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这就要求认真研究在合同管理的每一阶段对造价控制的作用方式及存在的问题,以期通过有效的措施完善合同管理的每一阶段,进而有效控制造价。
3.2 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作用关系阐述
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的作用渠道包括合同管理前期、中期、后期、后评估期,通过这四个阶段对造价控制产生影响,具体如下:
1) 合同管理前期。
该阶段的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主要通过供应商选择、设计方案优化深度、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合同条款的合理性等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例如,许多工程由于前期设计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导致在实施过程中的频繁变更,一方面致使工期延长,另一方面造成成本加大。
2) 合同管理中期。
该阶段的合同管理对工程投资造价控制目标的实现具有关键的意义。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通过签证变更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工程结算管理、索赔管理等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例如,付款不及时或未按规定足额付款,将可能导致承包人的索赔; 如果多付、超付,则可能造成款项难以追回的被动局面,还会引发其他许多问题。发生变更是任何工程都无法避免的,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工程项目变更。变更常常直接导致成本费用的增加和工期调整。如果对工程变更的管理与控制不力,引起费用增加的变更发生较多,必然会严重地影响工程造价的控制。
3) 合同管理后期。
该阶段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同样有不可忽略的意义,对于业主而言,主要通过实际施工的核定,调减重算、冒算的项目等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
4) 合同管理后评估期。
该阶段是一个相当关键的环节,它是对整个项目合同管理及工程造价的分析及总结,提取经验与教训,尤其是合同条款是否发生了争议、付款方式是否有待改进、供应商的能力及配合程度、管理得失等的评估,可以完善同类项目的合同范本、沉淀优秀供应商、明确同类项目的合约分判指标,用来更好地指导下一项目的实施,为其提供可借鉴之处。因此,更多的是对下一项目的工程造价的影响。合同管理不仅要重视前期的管理,更应该重视后期的管理与总结工作。
4 结语
文章对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之间的影响机制进行了分析,合同管理必须在合同的整个寿命期中进行,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对合同管理四阶段的现状加以全面分析,认识到目前存在的问题,加以针对性的改进与完善,确定每一个阶段合同管理的任务和重点,以期通过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加强每一阶段的合同管理,从而正面影响造价控制的有效性,把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以求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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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践意义
对于承包商而言,合同是确保自身利益的关键所在。但是,由于我国国际工程承包行业兴起较晚,发展时间也不长,许多承包商不具备合同管理风险控制意识。往往无法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进而失掉合同中应当享有的权利,给自己带来不便甚至造成损失。纵观整个国际市场,在国际承包界其实已然形成了以法律合同观念作为基础的承包合同管理体系,并且也产生了相应的专职专业人员进行合同管理。但是,我国在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管理时,囿于东西方文化差异、语言能力、法律知识、实践经验等。无论是在合同签订、合同管理还是风险控制方面,都与国际标准存在着一定差异。
(二)理论意义
从理论上看,我国当前对合同的研究大多集中在以下内容:合同条款、合同招投标、合同索赔等方面,针对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开展的研究并不多。本文另辟蹊径,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展开研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丰富该领域理论知识,在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方面做探索性研究,对专家学者研究有一定启发意义。 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相关概述(一)国际工程承包合同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概念建立在“合同”概念之上,一般指涉外经济合同,往往是在国际工程承包活动中签订,签订主体为业主和承包商,主要目的则是确定两者之间的权利、业务,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并且,一旦签订合同,双方义务及权利就产生,受法律保护和制约。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与其他工程承包合同相比,具有以下几点特征:
特征一,国际化。国际性主要是体现在承包合同签订双方各自来自不同国家,通常是某一个国家的承包商为另一个国家进行工程项目建设工作,从而与该国业主、法人签订合同。正是由其国际性决定了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受到多个国家的法律制约与束缚,在合同签订之时,应当对具体条款仔细考虑,不得违反任意一方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此外,在工程款项结算之时,由于来自两个不同国家,其结算货币种类往往为两种、两种以上。再者,一旦工程发生纠纷、出现争议等需要劳动仲裁的问题,为公平公正起见,往往需要第三国介入,进行仲裁。
特征二,多元化。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时通常只有承包人、业主双方,但是,在合同实际执行、正式是工程中往往会牵涉到其他多方。例如,业主方还可能涉及到咨询公司、咨询工程师。承包方则会涉及到原材料供应商、分包商、合伙人等。除与双方存在业务往来的各方之外,还包括有银行、保险公司诸如此类的担保机构。而国际工程往往建设时间较长、规模较大、技术较复杂,在建设时需要多家公司一同进行、联合承包。在实际国际工程承包中,有时候可以看到几十家承建商签订合同。基于此,在承包主合同之外,其往往还附带着原材料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劳务合同、技术转让合同、设备租赁购买合同、融资贷款合同等其他合同。
特征三,履约时间长、风险大。通过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建设时,其施工周期通常较长,少说几年,多则十几年,甚至更长。因此,在如此长的施工时间里,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影响因素,使得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履约风险加大。例如,政治环境、经济发展、自然条件、经营管理等多重因素都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承包方履约造成影响,增大了其履约风险。
(二)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是指,通过对风险发生前的规律进行研究,尽可能的控制风险发生的频率,降低风险损害的一种策略、方法、技术、手段。其主要目的是规避、减少由风险带来的损失,将企业损失降低到最小化,以最小的经济成本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目标。其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风险识别。所谓风险识别,是指对风险识别源、影响范围、产生原因、可能导致的后果等进行分析,生成较为全面的风险列表的过程。在识别时,考虑的不仅仅是该事件潜在的损失,而且还要思考其中是否藏有机会。
第二,风险估计。 风险估计需要以识别为基础,运用概率统计、资料分析等方式,结合分析结果对承包项目中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概率、一旦发生对施工的影响程度等方面进行评估。简而言之,风险估计就是以相关资料为依据,对风险进行定量分析。
第三,风险应对。这是风险控制中最为重要的环节,风险识别、估计均是为其做铺垫。风险应对主要是对改变、规避风险的措施进行选择,并加以执行,达到改变、降低风险的目的,并且对风险带来的影响做好预案,减少损害。
三、我国当前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现状和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大,人们物质文化提升,国际市场越来越规范化,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风险控制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是,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并且由于受到这些问题的影响,使得一些承建公司不再继续承接国际工程或导致其经济受到了损失。通过在实际工作中走访调查,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以下归纳:
(一)缺乏合同管理意识
众所周知,从事国际工程承包的管理人员大多经验较为丰富,其主要经验来源为国内工程项目的管理。在我国工程承包过程中,对承包合同的认识并不够深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以业主的命令、要求代替合同条款,从而造成了管理人员对合同并不重视的情况。如果管理人员将这种思想延续到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很有可能给项目建设带来极大的风险。
(二)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准确度不够
纵观国际工程承包行业,FIDIC合同条款是使用较为广泛的标准合同条款,也是被绝大部分国家、部门公认相对而言较为合理的合同条款。然而,在实际合同管理中却发现,我国工程承包商对该合同的条款理解并不充分,甚至存在着偏颇。尤其是在国际惯例、默认条款出现之时,许多工程承包商并不了解,也未加以重视,从而造成风险。
(三)合同管理人才十分缺乏
通过上述论述可以得知,国际工程承包需要签订的合同数量多、种类杂,涉及技术、经济等多个方面。这就对合同管理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我国当前建筑市场尚不发达,尤其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更是存在很大一段距离。此外,受到我国与别国文化、思维等多方面的差异影响,我国合同管理人员在开展工作时阻力也较多。因此,在我国几乎很少见到专门从事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人才。 四、我国当前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策略
(一)提升合同管理风险控制意识
要想在国际工程承包中规避由合同带来的风险,首先需要切实提升合同风险控制意识。其一,应当对上述包括国际工程承包合同、风险管理等在内的概念及其特征进行了解。其二,还需要明确意识到合同管理中风险控制的重要性。其三,承包方应当就合同事宜与委托方开展有效、持续的沟通,保持沟通渠道顺畅。其四,承包方必须将以上三点理论运用于实践中,并不断总结、反思存在的不足,及时修正。
(二)提高风险控制理论知识
为规避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承包方需要具备一些实际可行的风险控制理论知识,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第一,风险回避策略。风险回避是一种最为彻底的风险管理策略,直接将风险事件可能发生的概率降为零。一般来说有两种方法,第一是自动放弃合同的签订,从源头规避了风险。第二则是,通过合同条款对风险进行回避,是较为积极的方法。例如,在签订合同之前,与工程承包合同中加入风险防范条款就是十分有效、积极的风险回避策略。
第二,风险转移策略。顾名思义,风险转移是指签订合同的一方把自己有可能会承担的风险转移出去,让他人承担,以此达到避免损失的目的。这一策略主要是针对一些不可预见的风险,是在西方发达国家使用最多的策略。例如,通过保险、担保的方式实现风险转移。以担保为例,国际工程承包商可以在签订合同之时向业主明确提出担保,并且在将保证条款、抵押物品、期限、范围等具体内容在合同中写明。
第三,风险自留策略。风险自留是指在对合同风险进行一系列识别、评估、分析等措施之后,将其中存在的风险逐一对比,仔细权衡,主动把某一类风险留在承包商内部解决。风险自留策略需要具备一定的风险储备金,并且做好风险预案。
(三)提升全员风险意识,组建专业合同管理队伍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主要存在于承包商一方,而承包商往往需要进行激烈的市场竞争,最后夺标成功,方能承建工程。而承包方的每一位员工都关乎到工程的承接、施工、进度、质量等多方面,要想控制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就必须提升全员风险意识。例如,在投标、合同谈判、签约、执行等各个阶段,所涉及的工作人员并不相同,承包方应当尽量提升每一个员工的风险意识。此外,组件一支专业的合同管理队伍也是确保风险控制效果的有效途径。在进行承包合同管理时,不仅仅需要用到工程专业知识,还涉及到法律、管理、造价、财务等方面。因此,要想真正胜任合同管理工作,就必须组件专业队伍。按照队伍中成员精通技术、法律、管理、造价、财务等不同的方面,将合同中对应部分分发给起查阅、审核,尽量做到不将任何可能潜在的风险遗漏掉。 四、结语
总而言之,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是一项意义重大、任务繁重的工作。承包方应当不断完善理论知识,了解、掌握更多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策略,在实际工作中对理论知识进行完善,做好风险控制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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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建筑类专业学生就业岗位及其工作过程分析
对于大多数工程造价与建筑管理专业方向的学生来说,毕业后将到招标、工程造价咨询、建筑施工企业投标、项目施工管理等单位从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合同管理等工作;在各自的岗位上,所需要用到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知识不尽相同或侧重点不同,对应岗位及其涉及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知识与能力可以看出,对于高职高专的学生,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所需要掌握的主要知识点,基本上都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得以应用和体现,因此该课程的知识传授完全可以基于工作过程,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得以完成。本文以此做初步介绍。
三、基于工作过程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学方法设计
在职业教育课程中,与学科系统化课程相对应的是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以学生为中心而设计,以学生在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形成的直接经验,进而促使参与者掌握融合于各项实践行动中的知识、技能和技巧。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先对所学职业内容和工作环境等有感性的认识,获得与工作岗位和工作过程相关的知识,然后再开始学习专业知识。所以基于工作过程教学能否顺利进行,关键在于教学情境的设计,设计教学情境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精心挑选适合教学的岗位工作过程,必须使所设计的教学工作过程要覆盖到本课程所必须掌握的主要知识点,教学工作过程设计的优良是学生能够进行系统学习的关键环节。
应以过程性知识为主,陈述性知识为辅,即在基于工作过程的学习中,学生不仅要学习与工作过程有关的程序知识,还要学习与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相应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以增强学生的理解。
以学生为中心。面向每个学生,尊重每个学生发展的特殊需要,鼓励学生在行动过程中的学习体验和创造性表现。
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团队精神。在实际的教学中,可分若干组,要求各个小组通过查阅资料、讨论等方式完成比较复杂一些的工作内容,以培养学生将知识转化为应用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与评议一体化。在实施教学中,教师除了指导学生顺利完成任务,还要求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要及时对学生的学习进展和状况作出合适的调整和恰当的评价,促进学生不断解决学习中出现的问题,并最终完成工作任务。
四、教学案例分析
根据与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相关工作过程的特点,本文设计了“开标评标”的教学情境,并以此例来说明基于工作过程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工作任务:已知某实际工程招标文件,其中开标程序、评标方法已确定,要求以教学班为单位,模拟投标、开标、评标过程,并给出评标结果、编制评标报告。
背景(借用条件):前导课程建筑施工组织和工程预算的图纸与课程设计。
工作目标:按照招标文件开展评标并做出评标报告。
决策计划:
1)了解投标小组所扮演的企业状况包括企业等级,业绩情况,人员情况,目前施工任务饥饱情况等等
2)查阅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手册
3)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书的组编要求
实施:
1)确定投标小组的投标项目选择
2)确定投标选择成员的主要工作分工
3)制定投标项目的投标方案
4)编制技术标
5)编制商务标及报价
6)可以选做根据给定的条件做不平衡报价的设计
7)编组投标文件
8)对投标文件密封并参加开标会
9)由一个小组主持开标
10)各小组分别对本次开标进行评标并给出评标报告
检查:
1)检查学生对一些概念的理解程度
2)检查学生实施工作任务的进展
评估:
1)对开标程序、标书递交、相关担保、投标报价的调整、评标指标以及评标过程和评标报告等环节理解的评价
2)任务完成情况评价
3)团队合作能力评价
4)项目完成情况演示评价
通过本工作过程的训练,首先可以让学生掌握“投标、开标、评标过程”这一工作过程的程序性知识,并对相应知识点进行讲解,对于基础好、兴趣比较高的同学除了能完成这一工作过程外,可能会对相应的一些概念有深入理解的要求,教师可引导学生深入理解(比如不平衡报价)相关知识,而对另外一部分学生,由于基础较差,虽然不能对一些概念深入理解,但是能够有兴趣来完成这一过程知识,从而达到因才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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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概况与简介
柳树沟水电站是开都河中游河段水电规划中的第八个梯级电站,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境内。工程总库容约7710×104m ,装机容量180MW(2×90MW),工程规模属三等中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高102.0m,坝顶长186.4m。
由于主合同单价偏低,施工环境恶劣,加之受国家宏观经济影响,大宗材料价格与人工价格大幅上涨,致使在分包队伍(对于有实力、有经验的分包商吸引力不强)的引进及现场管理与商务管理上难度较大。只有加强合同管理,才是约束分包队伍管理的重中之重,推进项目发展战略的基础。本文结合所在项目合同管理,从合同管理的概念、重要性等方面简要阐述有关合同管理的几点认识。
2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
2.1 合同管理的目标
工程合同管理是对工程项目中相关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的管理,它是工程项目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是为项目和企业总目标服务的,保证项目和企业总目标的实现。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与正常履约,确保合同签订与实施的合法性要求。
2.2 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
合同明确了工程项目的价格、工期和质量安全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关系,所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核心。项目部开始便以合同交底、技术培训等方式,让大家对合同管理的范围、概念、责任有深刻认识。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不是某个部门的工作和管理范畴,而是要求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所有部门与人员都必须熟悉合同和合同管理工作。让每个人从思想上加强重视,从而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否则,就会导致项目目标难以实现。
3分包合同的重要性
3.1 分包合同的重要性
柳树沟水电站开工初期,考虑到主合同单价偏低,且合同条款较为苛刻等方面因素。便加强分包合同管理,强化分包细节,从而提高经济效益。项目部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订各项管理制度。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分包合同管理,对于项目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有着较大的意义。各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理念。
3.2 分包合同审核和批准
(1)合同草拟:合同由合同部门负责人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拟订初稿后必须经主管总经济师审阅后,按项目合同审批权限审批。合同审查的要点是:合法性、严谨性、条款明晰且可操作性强,双方的权利、义务具体、明确。
(2)合同的可行性:应当根据双方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调整合同条款与风险责任等,要确保合同能够落到实处,有效实施。如果一味的按照合同范本条款,不结合实际情况,合同就会无法实施或合同条款无效。
(3)合同细节:合同格式大的原则按照合同范本条款执行,并结合实际修改、修订,小条款及工作内容、计量方面一定要详细注明,规避以往分包队伍在施工过程中以此微小的合同漏洞进行索赔或提出变更单价及另外计费等。
(4)合同经项目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法律事务部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合法合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3 分包合同的签订
(1)合同谈判须由项目经理或主管总经济师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人,委托人必须对企业负责。
(2)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当事人的情况以及对方近年的信誉及工程业绩。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合同除签字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在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3)合同签订时注意的问题:首先要注明双方的单位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其次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并加盖骑缝章。
3.4 分包合同的变更、解除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遇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更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2)若当事人一方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项目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办理有关的手续。
(3)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一律无效。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4分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措施
4.1 分包合同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由于水利工程有着工期长的特点,加之设计变更频繁及其复杂性,致使分包合同管理颇为艰巨,根据实际施工合同管理情况,主要表现为:
4.1.1对合同认识不够,法律知识浅薄
合同的内容过于简单和粗糙,且漏洞过多,少数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加之市场的过度竞争,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然后非法转包,从中获取利益;或者有的施工队伍挂靠一些资信好,施工水平高的企业来承揽工程,而实际施工时却达不到施工技术要求等,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4.1.2合同文本不规范、不细化
过多的合同签订都是参考建设工程合同范本,没有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细化调整,合同约定内容不明确、不具体,致使合同在执行的过程中存在过多缺陷,产生的问题较多,合同没有起到真正的效果。
4.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强化合同管理意识。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工作,其水平的高低对项目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要求全员参与,人人重视合同管理,强化所有参建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才能确保项目经济效益。
(2)加强分包队伍资质审查。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加强对分包队伍的信息评审,调查其管理水平,物资设备情况,业绩与信誉等,确保分包队伍有实力能够完成承包工程,确保合同顺利实施。
(3)重视合同文本,强化合同条款。对施工合同可行性的研究,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确保构成合同的各种文件齐全、合同条款齐全、合同用词准确、对工程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有足够预见性。同时要具有可操作性,确保合同落到实处。
总之,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合同管理来开展,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的技巧。从而降低风险,切实维护项目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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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对于施工具有一定的预见性、约束性,而传统的建筑施工中往往就存在着忽视合同的弊端,进而导致经常出现经济纠纷。现实中很多承包商认为和业主搞好关系没有必要履行正规的合同文本,只是简简单单的就拟定了合同,没有切实的了解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亦或没有完全明确施工方和业主的应有的权利和应付的责任。此时一旦施工中某一环节出现了问题,就会直接影响到施工的质量、进程和责任归属等问题,最终给建筑施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会给承包商带来了无法挽回的合同风险。
2、管理人员拟定桌上桌下双面合同的现象
通常来讲,其中桌上合同是指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人签订合同,然后到公正部门来公正,在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由此来证明施工合同的有效性和正规性,但是主要目的是为了应付上面有关部门的检查;桌下合同即是指建设单位和施工人签定的施工合同不够正规,并不具备应有的法律效应,这将严重扰乱建筑行业的经济秩序,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同时给建设单位和施工人正确的履行合同埋下很大的隐患,这也是目前建筑行业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另外不正规的施工合同,大都不合乎法律,进而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结算造成严重的影响,并最终导致经济纠纷、三角债等诸多不良现象的产生,此种现象的产生都与相关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素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3、忽略合同的管理制度建设的弊端
在建筑行业里往往存在着对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不够重视的弊端。合同管理制度对于合同的拟定、合同的签订及合同的履行等都起着非同寻常的重要作用,而在传统的合同管理中由于忽略了管理制度的建设,从而影响到工程的效益,甚至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二、传统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通过上述对传统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弊端的分析,我们有必要对传统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通常施工合同管理问题的产生是由多方面因素共同造成的,其具体内容如下:
1、传统观念导致合同风险意识不足
在现如今的建筑行业里,部分企业对施工合同管理所持有的传统观念,是导致施工合同管理中弊端产生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许多建筑行业管理人员对合同的管理仍带有计划经济时期的色彩,即施工任务是由上级根据地域分工而下达的,在此基础上施工企业在进行施工时只需按部就班的执行上级下达的任务即可,不必考虑经营效益、经济风险等问题。由此,计划经济年代实质上是不存在施工合同一说的,所以对于传统观念也就没有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然而现如今的建筑行业已逐步走向市场经济,即施工任务不再由上级下达,而是通过竞争来实现的,在此种情况下无疑会加大各个施工单位的竞争压力,他们必须承担起施工过程中所存在的各种风险,从而明确的体现出施工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2、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
建筑施工合同通常包含多方面的内容,并且其所涉及的内容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所以建筑工程中施工合同管理人才的缺乏,将直接影响到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性,进而导致施工合同管理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并在无形中增加了风险。随着我国《合同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对建筑业中的合同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或未经过正规培训的合同管理人员,往往不能有效把好合同拟定或签订的质量关,并且在工程施工中也不能切实的做好合同管理(尤其对合同变更的管理),亦或是不具备熟练掌握并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能力,而导致在进行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上有所欠缺。由此足以说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将导致施工单位经济风险问题的产生。
3、缺乏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目前传统施工合同问题产生的原因涵盖了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的因素,即不能有效的实现合同规范化、科学化及法制化的发展要求。合同管理的不完善性其中一部分因素也是由上述两点原因所引起的,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传统合同管理存在的滞后性,一直处于合同管理客观要求之后。合同管理发展至今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完善,从完善到形成制度的3个发展过程,合同与合同管理并非同一概念,而合同管理制度的形成将对合同与合同管理进行细致的总结,所以施工企业或单位在出现合同相关的问题时,应加大对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视。
4、合同法律因素
导致问题产生的合同法律因素包括施工单位的合同法律认识不足和我国合同法律出台滞后两个方面。从我国合同法律法规的出台来讲,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建筑业不断的在发展,而与之相关的合同法却屡屡滞后,从而导致合同管理中问题的产生;另外由于合同法出台的滞后性从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施工单位对合同法律的认识不足。
三、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相关设想
建筑建设工程中,施工合同的管理师整个工程项目的总纲,同时更是和谐调节施工单位和业主间利益关系的最佳方案。为有效的避免工程中施工合同出现问题,提出以下两点设想:
1、有效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据上文所述,有效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已成为加强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可以通过高起点选择的合同管理人才,高起点人才即指同时具有职业素质和专业素质的人才,并且根据市场发展不同时期的不同需求,适时适当的组织合同管理人员的在职和培训,以此来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另外在合同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定期的对其工作及学习内容进行监察,同时鼓励其参加相关的法律考试等活动,对于专业技能水平较高、不断进取的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嘉奖,以此来激发其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实现高质量的合同管理。
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建立并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对于防止合同问题的产生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当今的社会环境下,竞争压力较大,应积极的根据我国的《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即企业通过建立由上而下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实现对合同的全面管理。例如,目前部分企业不但总公司有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而且在每个分公司也拥有独立且完善的合同管理部门,以此来实现施工合同管理制度能够遍及企业的各个层次和角落。除此之外,企业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将合同管理彻底的深入到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每个环节,从而切实的做到每个合同环节的管理都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这将有效的降低合同风险的存在。最后,企业还可以通过不断的参与“诚信合同”等相关活动,以此来加强自身的竞争力。
总而言之,施工合同的管理在整个工程建筑中占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所以企业要避免因合同而产生的问题,就应切实的将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首要任务。不同的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合同法》为依据,建立并健全施工合同的管理制度,并有效的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从而确保企业在充满竞争的市场经济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杨亮亮.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现代商业.2009.10.
[2]吕景祥.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及对策.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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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project bidding; contract management; problems; suggestions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7-0020-02
引言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最终结果就是形成承包合同,这是合同订立初始阶段的合同管理。从这个意义上讲,招标投标从属于合同管理的范畴。那么,招标投标活动与合同缔约方式应当是对应的。但是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仍有概念混淆的现象。而澄清一些概念,理清招标投标与合同的关系,对我们整个合同管理工作是大有裨益的。
一、关于两个概念的澄清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有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明确,包含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一经到达投标人即不能拒绝其投标,因此应该属于要约。而通过招标订立合同的过程就是:招标公告(要约邀请)—发出招标文件(要约)—投标(承诺)—发出中标通知书(承诺生效)的过程。另一种认为是,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才是要约,通过招投标订立合同的过程就是:招标公告(要约邀请)—发出招标文件(要约邀请)—投标(要约)—发出中标通知书(承诺)的过程。笔者同意后者意见,理由是:
1、从目的来看,《合同法》第十五条明确指出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其目的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发出招标文件的目的仍然一致,招标人此时并没有向特定的投标人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的目的非常明确,希望招标人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承包合同。
2、从内容来看,招标文件中包含的合同主要条款,如价款、工期甚至质量等都不确定,投标行为无法据此做出承诺,必须对其补充,仅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无法签订承包合同。
3、从结果来看,《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如果招标文件是要约,投标文件是承诺,那么当投标截止后合同即告成立,而事实上因为没有确定中标人合同仍未成立; 而认为投标文件是要约,签发中标通知书为承诺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此时,虽然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必须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而且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价款、质量、工期等均已经明确。此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存在,合同即告成立。概念二:《招标投标法》与《合同法》有无矛盾之处?根据《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而《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问题是:投标文件生效后,怎么还可以补充、修改,甚至撤回?我国这两部法律之间是否存在矛盾?笔者认为两者并无矛盾之处。按照《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内容具体确定”,但是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依据《招标法》,投标文件依然可以补充、修改甚至撤回,这表明此时内容不确定,不具备要约的规定,只有在投标截止后,没有撤回的投标文件才称为要约,此时该要约生效并且不能撤回。不能仅从字面理解投标文件的含义,一概把投标文件作为要约,要考虑投标文件的实效,只有在投标截止后仍未撤回的投标文件才是内容具体明确的,招标人并接受其意思表示,不得拒绝其投标。
从上述两个概念的澄清,我们可以得出投标活动实质上是:招标公告(要约邀请)—发出招标文件(要约邀请)—投标截止后未撤回的投标(要约)—发出中标通知书(承诺)的过程。
二、当前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对此通常的认识是目前合同管理缺位、合同缔约双方的素质不高,深入追究就统统推到体制的问题上。笔者认为,不管什么问题的出现必有其成因,只有把成因分析清楚,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就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来说,在履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前期招投标活动(即缔约过程)中的问题是紧密相关的。
对招投标活动与承包合同履行两者的关系认识不够。说到招投标,很多人想到最多的是遏制腐败,公开、公平和公正,提高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等等,而各地的具体招投标监管活动中更多是围绕合理、合法地确定中标人这一目标上。《招标投标法》第一条明确指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表明我们应该认识到招标投标活动作为合同管理的缔约过程,因而在保证突出竞争力的基础上选择中标人的同时,思考如何制订一份完善的合同。
制订完善的合同离不开对招标文件编制的审慎。目前的招标文件编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在合同主要条款中对计价规则的不确定,如合同价款仅说明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未说明是固定单价还是总价:工期较长的项目中的材料价格不予调整,对承包人不利:关于设计变更等工程量的调整一律按照投标文件的报价及优惠幅度执行,考虑投标时可能采用不平衡报价法,一律按照投标文件的报价对发包人不利。合同缔约时贪图省事必然给后续履约带来困难。
三、提出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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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施工企业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专业合同管理人员与机构不健全,合同执行不严格。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
一旦工程出现问题,施工企业索赔困难影响了企业的经济利益。现代工程施工企业必须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培养相关人才,为企业长远发展及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奠定基础。
2 以完备、科学的合同管理体系保障施工企业的经济利益
针对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施工企业必须要构建与完善自身的合同管理体系。首先,要提高施工企业领导层次的现代合同管理理念。施工企业应学习现代合同管理理念,通过招聘或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部门,促进合同管理的实施。通过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监督管理日常工程活动,保证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相关条款。
2.1对内部员工合同管理培训
在企业完成合同管理体系后,还应对企业内部全体员工进行相关培训使其明确合同管理体系的重要性,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同时,施工企业还应针对专业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与培养,提高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业务水平与专业素质,促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为了提高合同管理的实施效果,施工企业考虑通过对专业合同管理人员(包括合同签订与执行相关人员)绩效考核,落实合同管理工作,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
2.2强化执行合同管理制度
在企业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与相关的培训制度后,企业还应通过必要的监督制度与管理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全程监督。针对合同管理工作连续性的特点,企业应在合同制订、签订与执行的过程中强化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监控,有效保障合同的履行。为了对施工企业合同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企业应针对自身的管理架构以及施工方向、工程特点等进行执行制度的完善。通过规范化、合法化的合同签订、执行,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以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入手,制订符合实际情况与实施过程点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具有相应的依据。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中应强化合同的归口管理,签订管理、会审与审查管理、登记与备案理管理等。通过相关制度体系的建立为施工企业合同制定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并通过绩效考核与奖金工资挂钩的方式,促进企业员以职责明确、规范化的工作流程以及严格的监督与管理确保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使企业的合同签订与执行围绕着企业的经济利益以及相关法规进行,有效地保障企业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2.3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强化合同签订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内容复杂,履行期限长,投资规模大,风险较大,具有一定的计划性和程序性,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等特点决定其需要以工程的实际情况为基础,例如:工程所在地的气候环境状况、用工情况、企业设备情况等为重点进行综合分析与论证相关的参数与信息,在此基础上进行企业合同条款的制定。避免由于施工企业在工程竣工后由于工期等问题被投资方扣掉违约金,其严重的影响了施工企业的经济利益.因此,在现代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实施中,施工企业要以科学的分析为基础,制定合同条款,有效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
在施工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合同纠纷的情况,而科学的合同纠纷管理不仅能够有效地提高纠纷处理效率,其还能够通过原因分析,避免同类纠纷的发生。在施工企业出现合同纠纷时,企业应由专业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进行细致的分析、分析合同条款,明确纠纷内容,并通过法律知识对纠纷内容进行细致的分析与论证,使双方利益的最大化。提高纠纷处理管能够有效节约施工企业资金,避免资源浪费。另外,企业还要加强预防性合同纠纷管理理念。通过对以往的工程纠纷原因和谨慎签订合同条款,降低违约情况的发生,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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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的设备采购合同管理总体上可分为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解除/转让、合同终止/合同关闭。对于大型工程项目,供货周期较长、设备物项繁多,一般情况下合同履行环节是合同管理时间跨度最长,问题和风险出现最多的环节,过程控制是此环节的重点。合同变更与索赔管理便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1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基本概念
1.1 定性分析基本概念
定性分析就是对研究对象进行“质”方面的分析,目前并无统一的定义,针对适用于合同管理理解,定性分析是根据社会现象或事物所具有的属性和在运动中的矛盾变化,从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来分析事物。它以普遍承认的公理、一套演绎逻辑和大量的历史事实为分析基础,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以及抽象与概括等方法,从事物的矛盾性出发,描述、阐释所分析的事物。
进行定性分析,要依据一定的理论与经验,直接抓住事物特征的主要方面,将同质性在数量上的差异暂时略去。定性分析具有探索性、概括性、诊断性和预测性等特点,它并不追求精确的结论,而只是了解问题之所在,确认情况,从概念、性质、范围、总体、类别归属的角度对事物进行分析判断。
定性分析有两个不同的层次,一是没有或缺乏数量分析的纯定性分析,结论往往具有概括性和较浓的思辨色彩;二是建立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的、更高层次的定性分析。
1.2 定量分析基本概念
定量,即对特定研究对象以数字化符号为基础去测量及表示。定量分析是指确定事物某方面量的规定性的分析,就是将问题与现象用数量来表示,进而去分析、考验、解释。具体可理解为依据统计数据,对事物或现象的数量特征、数量关系与数量变化进行分析,建立数学模型,并用数学模型计算出分析对象的各项指标及其数值的一种方法。
在定量分析中,信息都是用某种数字来表示的。在对这些数字进行处理、分析时,首先要明确这些信息资料是依据何种尺度进行测定、加工的,史蒂文斯(S. S. Stevens)将尺度分为四种类型,即名义尺度、顺序尺度、间距尺度和比例尺度。定量研究的四种测定尺度及特征如(表1):
(1)名义尺度所使用的数值,用于表现它是否属于同一个人或物。
(2)顺序尺度所使用的数值的大小,是与研究对象的特定顺序相对应的。
(3)间距尺度所使用的数值,不仅表示测定对象所具有的量的多少,还表示它们大小的程度即间隔的大小。
(4)比例尺度的意义是绝对的,即它有着含义为“无”量的原点0。
1.3 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对比(表2)
实际应用中,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是统一的,互为条件,相互补充。在进行定量分析之前,分析者须借助定性分析确定所要分析现象的性质;在进行定量分析过程中,分析者又须借助定性分析确定现象发生质变的数量界限和引起质变的原因。二者相辅相成,定性是定量的依据,定量是定性的具体化,定量分析使定性更加科学、准确,定性使得定量分析更具针对性与合理性,二者结合起来灵活运用才能取得最佳效果。在实际分析中,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常配合使用。
2 设备供应合同的变更与索赔
2.1 设备供应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现象。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换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
通常情况下合同变更指狭义的合同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范围变更、价格变更、要求(技术等)变更、进度变更等,总体上可分为有价格变化变更与无价格变化变更。
2.2 设备供应合同的索赔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即损害赔偿索赔;或因对方违约,向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提出违约金支付要求,即违约金索赔。
在实际操作中,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都是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而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但根据合同法约定两者不能同时存在于一个违约责任中,即针对同一违约行为索赔主张只能适用于其中一种。
3 定性和定量分析在合同变更与索赔中的应用
3.1 定性分析
变更与索赔提出时,首先执行工程师需依据法律法规、合同规定、标准,对背景、责任、范围、变更或索赔类型、影响、处理时机、技术要求、支付条件、可能风险点等进行定性分析,以确定变更索赔的处理基本原则/依据、内容框架结构、各关联要素的制约关系、处理总体计划等。
特殊情况下,还需对事项的变更或索赔属性进行界定,如同一事项可定为变更亦可定为索赔,此时需考虑定为变更或索赔后对相关合同约定违约金等影响,并在最终谈判结果中进行相应规定明确。
3.2 定量分析
在完成定性分析后,往往需要对具体内容进行量化分析,即定量分析,主要包括时间(工期、进度)、价格、数量、技术参数大小、支付比例、责任比例等。如定性分析确定工期可以调整,确定可调整具体时间便需定量分析;如定性分析确定价格可合理调整,确定合理价格便需定量分析;如定量分析确定双方均存在责任,确定具体责任比例分配便需定量分析等。
3.3 定性与定量综合分析
通常情况下,定性分析是定量分析的基本前提,往往定性分析在前,定量分析在后。没有定性分析仅有定量分析,在实际操作中会严重损害己方利益,同时容易造成纠纷、法律风险等,如造成同一事项重复计价、采购方式违反招投标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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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合同管理是指煤炭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1]在煤炭企业实际业务中,合同管理可具体细分为三个环节:一是合同签订前的的管理,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当事人的用户资格、产品种类、产品价格、产品质量、用户履约能力等进行审核;二是合同签订的管理,在各类合同签订过程中对合同中具体的条款进行的审核和审批;三是合同履行的管理,在合同签订后对合同执行的监督管理。企业中不仅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合同签订后的管理,此外还要注重合同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是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市场经济是法制的合同经济,企业的经营成败与其对合同的管理密切相关,因此,有效加强合同管理已经成为煤炭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这就要求我们煤炭企业要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的管理,而且必须是对合同三个阶段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科学的管理。
二、煤炭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合同是企业对外交易的门户,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成败,对于一个国有煤炭企业的贸易公司来说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安全、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企业的信誉等问题。因此,在推进国有煤炭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企业的合同管理。[2]
三、煤炭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不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
一些煤炭企业往往在其合同管理方面缺乏其一整套符合自己的合同管理办法,或者虽然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办法,但由于种种原因很多相关制度都不能落实到实处.
(二)业务部门落后的合同管理理念
煤炭企业中很多业务人员只注重合同的签订,而忽略了合作方执行合同的能力。业务部门错误的合同管理理念往往导致企业在合作中出现无法履行合同的结果,对企业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3]
(三)合同管理部门不严格的审核
煤炭企业中合同管理部门人员对合同内容的审核环节是开展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关系到合同签订成败的关键。但在企业现实工作中却存在着下列问题:第一,资质审核不严格,主要体现在不能准确认定对方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如果由于资格审核不严而与不具备资格的单位签订合同,将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第二,合同条款审核不严格,主要体现在对合同条款中的详细内容的审核不严格。第三,缺少对合同的后续管理,合同的后续管理工作往往容易被企业所忽视,如:对合同履约情况的跟踪管理都是一些需在后续管理工作中具体开展的工作。
四、加强煤炭企业合同管理中相关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完善符合煤炭企业合同管理的《合同管理办法》制度
煤炭企业应该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制定与企业相符合的合同管理制度,可以根据合同文本的管理、用户资信的等级管理、合同风险的预防管理、合同条款审核的管理、合同履行的管理等重点结合从合同的洽谈、草拟、签订、成立、生效,直至合同终止的整个过程来制定,并要在其中加入考核和责任的追究条款,使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做到从事前、事中到事后全程管理。真正做到合同签约全程跟踪管理。
(二)加强合同管理教育和培训
合同管理人员与业务部门人员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合同管理的质量,煤炭企业应当重视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企业可以通过定期为合同管理人员提供外出培训和进修的机会,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同时定期给企业内部的业务人员进行合同签约的培训,使其明确合同管理的流程,掌握相应的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提高业务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最终提高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
(三)健全机构,充分发挥合同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
建立煤炭企业合同专管部门---法律事务部,制定适合煤炭企业的合同示范文本,优化合同管理流程。合同管理人员要认真、严格履行职责,把握好合同签订的每一个环节,对企业重大合同的调查、谈判、起草、签约等环节,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及合同把关。对有损于企业利益的情况要及时果断制止,避免合同纠纷和欺诈行为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纠纷的合同,应在有效诉讼期间内督促相关当事人按照法律程序解决,通过法律手段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在合同产生纠纷时造成的经济损失。
合同管理是煤炭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煤炭企业合同管理,确保签约合同的实施,才能够真正的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为煤炭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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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基本概念。合同是企业从事民商事行为的书面凭据,决定了企业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是否能在可控范围内有效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合同是企业间经济活动来往的重要依据,贯穿了企业活动的全部过程。经营活动的实质就是合同的履行过程。合同全生命周期主要包括前期的合同接洽、起草,中期的合同审核及签署,后期的合同执行、履约问题、纠纷解决、文档管理、统计分析与后评估等环节。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是将合同从准备阶段到终止阶段的上述全部业务纳入合同管理的整个过程,形成系统、动态的闭环管理。1.2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意义。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的建立和管理系统的应用在实现风险管控的同时,带来了一场管理的传统模式变革,推动了传统管理向信息化和精细化管理的转变,通过优化资源配置,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管理价值,推动管理不断创新。通过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的建立,可以帮助企业对合同风险管理思路进行梳理,并基于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的风险管理运作,将有关业务内容以合同为主线进行整合,进行全面分析和风险识别,在相应节点上设置控制点,达成满足每个节点控制要求的合同流转,从而实现风险管控目标。合同生命周期管理系统的应用和实施,能帮助企业厘清思路和抓住重点,摆脱合同管理烦杂,消耗资源的困境,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成为企业合同管理中落实各级责任机制的重要且有效的载体。目前,大多数企业通过ERP系统或自身的信息化建设,将各项业务纳入信息化系统进行管理。但是信息关联度不高,相互之间没有或有较弱的制约,成为信息孤岛。通过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的应用,可将分布于各处的信息孤岛有机联合,实现数据共享,从而充分实现数据或信息间多维度、多交互的相互印证,达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在企业经营活动的风险关键点上,制定满足风险控制的制度和有关要求,并通过系统强制实施业务流程和数据信息按制度和要求运转,实现风险管控的目标。
2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风险点
2.1企业合同管理协调配合性风险。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应包括前期、中期和后期的各项工作环节衔接、配合和制约。目前有误区认为合同的起草、审核和履行部门相互独立,各管一段,因此相互缺乏沟通。管理环节的割裂使得风险不断提高。合同在定价和谈判时,法务和财务及内控往往没有参与,易出现为追求经济效益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制度的问题。合同在审核时,各审核参与方仅只能就自己的专业角度提出意见或建议,对于一些技术性、专业性的条款缺乏审核能力且对实施的具体条件或要求并不了解或把握,有可能出现单方面一味强调降低风险而导致提出过于苛刻的意见或建议,使得合同不具备可操作性。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异常情况,各部门无法统一同步知悉,给企业带来经济和法律双重风险。企业合同管理协调性及配合性欠缺,于企业内部来说,易造成权力寻租,存在内控漏洞,于企业外部来说,存在合同条款问题及较高的法律风险。2.2企业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大多数企业将合同管理重点放在了签订评审环节上,其过程是静态的,合同管理并不全面。企业没有实施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防控机制,从而对于后续的合同履行,纠纷处理及合同项目评估等环节缺乏过程性管控,使得合同履行环节成为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高危所在,企业权益无法保障。2.3企业合规运行性风险。在企业实际的运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合同倒签或补签的情形,如先实际执行,再签合同或是实际执行过程中补签。这些在法律上,可能对于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无实质影响,但是从内控角度来说的话,还是存在合规风险的。比如,合同都需要经过合同评审环节,而且评审部门涉及业务、法务、财务等部门及公司管理层,先执行后补签或实行中补签,都违反了关于合同管理的合规性。另外,对于一些持续性的固定类合同,如事先近到期日前没有及时确认续期或重新招标,则影响企业的日常经营,倘若为了保障服务不中断,而被动倒签或补签,则存在内控管理的合规风险,严重者还可能产生法律风险。2.4企业财务资金管理风险。企业不同的业务板块,涉及不同类型的合同,合同的履行与企业财务资金息息相关。如硬件销售类合同,货物的交付,对方的收货并签收确认,企业的收入确认及债权形成,收款权利的行使等一系列环节将直接影响到合同的正常履行并如期回收货款。如服务类销售合同,如果不实施合同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则不能及时跟踪并了解合同项目的执行情况,不能按时提请或组织对方验收,从而把控每阶段款项结算的时点,造成不能及时收回款项的风险。对于采购类合同,若不能持续关注整个采购流程,如合同签订,签(验)收和结算条件的达成,就可能给企业带来付款结算风险。固定费用性合同,兼具周期性和持续性,如果没有合同跟踪管理,则不能于合同即将到期时及时提请承办部门清理应收款或应付款,也不能提前做好合同续签的准备,从而给企业财务资金管理带来资金管理风险及经营风险。2.5合同管理人员风险。企业经济活动的多样性,会产生大量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合同,涉及众多行业,如购销类、金融类、土地房屋租赁类、办公类、中介类、技术服务及其他咨询服务类等,需要合同管理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逻辑思维和判断能力。目前大多数企业合同管理人员配备有限,大多数不具备相关的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管理水平不高,在法律审核、风险防控及责任意识方面都不够强大,容易产生问题和风险。
3加强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内部控制建设
3.1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目标。企业经济活动涉及的合同种类繁多、形式多样且数量较大。如果靠人工手段进行管理则艰苦而复杂,对其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防范与监控存在着很大困难。一旦风险发生就会很难挽回。因此从企业内部管理角度来说,必须要求建立一套高效能的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该体系能识别、防范和监控合同全生命周期,最大程度的规避风险失控造成的经济损失。3.2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内部控制建设思路。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建设思路是将合同管理分为“合同拟制生命周期”和“合同履行生命周期”两个层面。合同拟制生命周期是指合同管理从“档案管理”升级为“档案管理+合同关键信息管理+签署追溯管理”,主要包括合同模板、拟制、审批、归档、变更和借阅板块。合同履行生命周期是指贯通“业务—财务”数据,实现履约的追溯跟踪管理和可视化管理,提升内部管理效率,主要包括收付款计划、采销业务集成、合同结算、合同任务、合同预警及合同风险控制板块。3.3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内控建设内容及做法。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主要包括:根据企业业务行业特点、商业模式及管理方式等,以企业全面风险管控为目标,建立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管理能力,促进企业的科学、可持续性发展。在风险管控体系框架下,对业务和风险进行梳理和识别并进行分类和评估,进一步对风险进行规划、监控及应对处理。从全局考虑业务流程中的风险,设置必要的控制点,对流程进行改造优化。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根据业务特点及其风险点,梳理管理需求为系统软件需求,开发与之相适应的业务及管理软件系统。利用信息系统通过数据跟踪、提醒、统计和分析等手段规范业务,从而为管理提供服务。3.4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内控系统框架。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实施需要搭建一套智能的管理平台,该平台目标是可对流程进行灵活设置,可对规则进行自定义,通过对数据的解析及预警发送,全程监控企业运营状况,实现管理需求。其系统框架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第一,事务操作层。主要是指合同拟制的工作环节及节点,包括合同模板的新建、审批、使用范围定义和模板填空定义;合同拟制的合同创建、合同信息、合同文本、合同评审和打印;合同签署和归档的用章及存档登记、电子签章和影像系统集成;合同履行的收付款计划、项目执行进度,收付款进度,项目结束;合同变更的变更申请、审批、执行、差异比较和权限控制等。第二,统计分析层。主要是指在第一层级执行记录过程的基础上,进行多维度的分析,旨在为识别风险,评估聚焦。主要包括合同模板使用效率分析,签订情况分析,评审效率分析,变更情况分析,风险情况分析,进度、绩效、交易和财务报表等分析。第三,风险管理层。基于操作层和分析层之上,通过预警定义、预警监测、消息管理、风险处理、风险评审和风险关闭管理等实现风险控制,从而达成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目标和意义。3.5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内部控制落地。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内部控制建设,包括体系的建立和系统的应用两个方面,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阻力。要保障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落地,必须要做实各项支撑工作。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工作流程必须覆盖整个周期,制度文件应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要求对合同的全周期负责。考核监督是检验和保障工作效果的手段,对于合同全生命周期来说,考核和监督应当覆盖全过程,在考核标准的制定上,针对各环节的重要性,分各层级分类别设置标准并进行考核。通过评比,促进整体管理水平得以提升。合同管理的执行者和推动者是全体成员,企业应采用会议、培训和现场指导检查等方式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全面落地,从而提升企业整体的合同管理水平。
4结语
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是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无盲区全方位管控。企业以合同沟通、签署、执行、文档管理、数据分析等为主线,自上而下,逐级分解,建设一套事前规划、事中监控和事后分析的运营架构,科学地进行业务协作和风险管控。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不仅能实现对合同的系统管理及履约质量的保障,又能对合同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同时还可借用信息系统,进行信息汇总,形成各部门在合同管理下的大数据。通过拓展合同全生命周期风险管控的广度和深度,从而推进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给企业创造更多的附加值。
参考文献
[1]位洁,刘亮杰,徐云松,等.国有企业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研究[J].中国市场,20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