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市场监管场景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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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市场监管场景

篇1

稳健性原则(或称谨慎性原则)一直是会计信息确认和计量的一项重要基本原则。

(一)国外文献综述

稳健性作为会计信息的基本原则确立已久,但是针对会计稳健性的系统研究还是在20世纪90年代,即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被越来越重视的情况下才兴起的。Watts(1993)开创了对会计稳健性的系统研究,认为会计稳健性主要受契约、诉讼、税收和政治的影响,其中契约起着主要的作用。Basu(1997)首次从实证角度对会计稳健性进行了研究和证实。Ball,Kothari和Robin(2000)发现会计稳健性普遍存在于普通法国家和成文法国家,但普通法系国家的盈余更稳健。Ball(2003)以东亚四个国家为研究样本,发现虽然这四个国家在会计准则方面均属于普通法系国家。但会计稳健性发面却存在差异,这表面会计准则本身并不能决定财务会计报告的治理,准则以外的其他因素,如经济动机等也会显著影响会计稳健性。Watts(2003)对之前的会计稳健性研究进行了评述,详细论述了四个影响会计稳健性的不同因素:契约、税收、管制、法律(政治),也对会计稳健性的三种计量方法进行了总结。Beekes等(2004)、Bushman等(2004)发现董事会的独立性显著影响了会计稳健性。Huijgen(2005)利用英国上市公司的数据证实了诉讼对会计稳健性的重要影响。Ball和Shivakumar(2005)发现在英国,国有上市公司的会计稳健性要强于私有上市公司。Bushman等(2006)拓展了其2004年的研究,发现司法体系较健全的国家具有更强的会计盈余稳健性。Lafond(2008)则发现所有权分散的上市公司具有更稳健的会计盈余特征。

国外对于会计稳健性从宏观经济因素和公司治理两个角度展开了较丰富的研究,这对我国会计稳健性的研究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二)国内文献综述

李增泉、卢文彬(2003)在Basu(1997)的研究基础上,利用我国1995-2000年上市公司的数据,发现我国会计盈余在整体上是稳健的。而李远鹏、李若山(2005)却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稳健性并非真实的稳健,而是由亏损公司的“大洗澡”行为所致。孙铮、刘凤委、汪辉(2005),刘凤委、汪扬(2006),陈胜蓝、魏明海(2007),修宗峰(2008)主要从公司治理角度研究了影响会计稳健性的因素。刘峰、周福源(2007)则将会计稳健性作为审计质量的变量,研究发现国际四大并不意味着高审计质量,相反,强烈的证据表明国际四大甚至比非四大更加不稳健。代冰彬、陆正飞、张然(2007)发现会计稳健性因素对上市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有显著影响。朱茶芬、李志文(2008)从政府干预、内部人控制、债务软约束三个角度入手,揭示了国有控股对会计稳健性影响的制度根源。刘嫦、杨兴全(2009)发现上市公司的终极控制权显著影响了会计盈余的稳健性。

(三)研究假说的提出

由上述综述可以看出,当期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从公司内部治理及稳健性本身来展开研究,还鲜有文献系统的考察上市公司治理环境的外部特征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按照制度经济学的理解,市场抑或公司的外部宏观及微观环境都是一种制度安排,它对于每一个内在于其中的企业都有重要的影响。如产品市场竞争,以及企业所在行业的政府管制特征。

一个身处产品市场竞争激烈的企业,将时时根据市场的需要不断调整市场策略,稍有失误,就将失去大片的市场份额,陷入财务困境,甚至被同类企业兼并或收购。稳健性会计信息是股东监督经理层、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工具。所以,在产品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行业,该行业内的企业有强烈的动机遵守稳健的会计原则,及时确认损失,以努力确保商业环境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被充分考虑到。

基于国家战略的考虑,某些行业受到了大量的政府干预。一方面,这些行业可以从政府获得丰富的、其他行业的企业所无法比拟的优势资源。这类企业有着稳定的目标市场(有的目标市场甚至直接为政府),且面临着较小的竞争,所以其外部环境的不确定较低。基于此,处于政府管制行业内的上市公司并没有动机进行及时、透明的信息披露。另一方面,政府管制行业内的上市公司大部分为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此类公司具有多重经营目标,往往成为政府确保民生和突出政绩的重要手段。所以,政府管制行业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及会计报告过程更容易受到操纵。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提出本文的两个研究假设:

H1: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产品市场竞争可以有效提升会计稳健性。具体来说,产品市场竞争越激烈的行业,行业内上市公司的会计稳健性越高。

H2: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政府管制会损害会计稳健性。具体来说,非政府管制行业的上市公司具有更高的会计稳健性。

二、研究设计

(一)实证模型与变量界定

Basu(1997)利用公司盈余与股票回报之间的关系设计出会计稳健性的经验性指标,且得到了广泛的运用(Ball et al,2000,2003;李增泉,2003;朱茶芬、李志文,2008等)。模型如下:

NI=β0+β1*D+β2*RET+β3*D*RET+ε

NI为每股盈余,为了减少异方差影响,使用每股盈余/期末股价,期末股价为上市公司t+1年4月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RET为超额累积回报率,等于原始累积回报率减去市场累积回报率。原始累积回报率采用上市公司t年5月至(t+1)年4月的考虑现金红利再投资的月个股回报率计算,市场回报率分别采用深、沪两市t年5月至(t+1)年4月的考虑现金红利再投资的月市场回报率(等权平均法)计算。D为虚拟变量,当RET≤0时取1,否则为0。β2代表盈余对好消息的反映,β3是盈余对坏消息的增量反映,可称为稳健性指数。β3显著大于0,说明存在会计稳健性,β3越大,稳健性越高。

在检验本文研究假说1时,本文对Basu模型作如下扩展:

NI=θ0+θ1*D+θ2*RET+θ3*D*RET+θ4*Competition+θ5*Competition*D+θ6*Competition*RET+θ7*Competition*D*RET+θ8*New+θ9*New*D+θ10*New*RET+θ11*New*D*RET+ε

Competition为本文产品市场竞争的刻度指标,用分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行业赫芬达尔指数①衡量,该指数越小,说明产品市场竞争强度越大,即竞争越激烈。θ6代表产品市场竞争对好消息反映的影响,θ7代表产品市场竞争对稳健性指数的影响。如果θ7显著

在检验本文研究假说2时,本文对Basu模型作如下扩展:

NI=λ0+λ1*D+λ2*RET+λ3*D*RET+λ4*Regulation+λ5*Regulation*D+λ6*Regulation*RET+λ7*Regulation*D*RET+λ8*New+λ9*New*D+λ10*New*RET+λ11*New*D*RET+ε

Regulation为本文政府管制的刻画指标。借鉴夏立军,陈信元(2007)的研究,将“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界定为管制性行业,具体包括以下行业:采掘业(B);石油、化学、塑胶、塑料(C4);金属、非金属(C6);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D);交通运输、仓储业(F);信息技术业(G)。括号内的行业代码根据中国证监会2001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确定。当上市公司所处行业为管制行业时,取1,否则取0。如果λ7显著

(二)研究样本与数据来源

我国在2001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且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在2001以后,我国会计盈余才逐步显现出稳健性。所以本文选取2001-2009年A股所有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并执行了以下剔除程序:2006年的全部数据②;数据缺失的样本;金融行业上市公司;ST公司;为了减少奇异值的影响,对所有小于1%分位数和大于99%分位数的数据进行缩尾处理。研究数据来源于深圳国泰安数据库(CSMAR),数据整理由Excel完成,实证检验由统计软件Spss15.0和Eviews5.0完成。

三、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表1列示了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表1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变量\&最小值\&最大值\&平均值\&标准差\&中位数\&样本数\&NI\&-1.05475\&0.555397\&0.019203\&0.050751\&0.019232\&9135\&D\&0\&1\&0.601314\&0.489655\&1\&9135\&RET\&-3.45459\&9.841694\&-0.0196\&0.552013\&-0.05906\&9135\&Competition\&0.01249\&0.874954\&0.071824\&0.104602\&0.039456\&9135\&Regulation\&0\&1\&0.368035\&0.482297\&0\&9135\&]

注:为了保持数据的原貌,描述性统计结果中列示的统计指标是采用未删除2006年数据,且未通过缩尾处理的2001-2009年的数据计算的。

在表1的描述性统计中,D的中位数为1,这说明大部分企业的超额累积回报率为负;从RET的结果来看,各股票之间的超额累积回报率差异非常大,最大值达到了9.84,而最小值为-3.45;从产品市场竞争(Competition)这一变量来看,我国部分行业呈现出高度垄断特征(最大值为0.875);最后,按照夏立军,陈信元(2007)对政府管制行业的分类方法,处于政府管制行业的上市公司比例较高(Regulation的平均值达到了0.368)。

(二)多元回归结果与分析

表2列示了产品市场竞争和政府管制对会计稳健性影响的多元回归结果。模型1回归结果是对假设1的验证;模型2回归结果是对假设2的验证。

表2 产品市场竞争、政府管制对会计稳健性影响的多元回归结果

[模型1回归结果\&模型2回归结果\&变量\&估计系数\&T值\&VIF值\&变量\&估计系数\&T值\&VIF值\&Constant\&0.024\&25.610***\&\&Constant\&0.022\&23.914***\&\&D\&-0.007\&-5.132***\&4.399\&D\&-0.005\&-3.860***\&5.000\&RET\&0.024\&8.168***\&5.926\&RET\&0.028\&10.067***\&8.067\&D*RET\&0.027\&3.259***\&6.991\&D*RET\&0.018\&1.898*\&8.018\&Competition\&0.012\&2.985***\&2.811\&Regulation\&0.004\&2.666***\&4.775\&Competition*D\&-0.003\&-0.339\&4.573\&Regulation*D\&-0.002\&-0.752\&6.885\&Competition*RET\&0.009\&1.004\&2.866\&Regulation*RET\&0.008\&2.164**\&5.031\&Competition*D*RET\&-0.109\&-3.285***\&4.223\&Regulation*D*RET\&-0.016\&-1.990**\&5.725\&New\&-0.003\&-2.797***\&4.308\&New\&-0.003\&-2.351***\&5.048\&New*D\&0.003\&1.565\&7.629\&New*D\&0.003\&1.692*\&8.308\&New*RET\&-0.022\&-6.733***\&5.717\&New*RET\&-0.023\&-6.488***\&7.353\&New*D*RET\&-0.025\&-2.785***\&8.815\&New*D*RET\&-0.019\&-1.876*\&9.864\&Adjust-R2\&0.095\&Adjust-R2\&0.094\&F值\&78.673***\&F值\&77.272***\&N\&8181\&N\&8104\&]

注:1)***、**和*分别表示在0.01、0.05和0.10水平以下统计显著(双尾检验);2)上述结果均通过了White异方差修正;3)上述结果是采用了剔除2006年数据之后的2001-2009年数据进行回归的结果。事实上,当我们采用全部2001-2009年数据进行回归时,模型1和模型2的回归结果没有发生任何变化,这说明本文的结论并不受2006年数据的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本文结论的稳定性;4)VIF值为方差扩大因子,用来检测解释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多重过线性。表2列示的VIF值均小于10,这说明研究结论没有受到严重的多重共线性的影响。

表2左侧列示的模型1回归结果证实了本文的假设1。Competition*D*RET的回归系数为-0.109,T值为-3.285,在1%水平以下显著。这表明,产品市场竞争越弱的行业,所处其中的上市公司具有更低的会计稳健性。换句话说,产品市场竞争可以有效提升会计稳健性,产品市场竞争越激烈,会计稳健性越高。由于激烈的竞争,股东和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会要求经理层实行更稳健的会计政策。表2右侧列示的模型2回归结果证实了本文的假设2。Regulation*D*RET的回归系数为-0.016,T值为-1.99,在5%水平以下显著。这表明,政府管制严重损害了会计稳健性特征。相比非政府管制行业,政府管制行业的上市公司具有更高的会计稳健性。另外,在两个模型中,D*RET均显著为正,这说明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在整体上呈现了稳健特征;New*D*RET均显著为负,新会计准则降低了我国的会计稳健性,这与毛新述、戴德明(2009)的结论一致。

虽然产品市场竞争可以有效提升会计稳健性,但是这一功能在政府管制行业和非政府管制行业是否会呈现不同的表现?产品市场竞争对会计稳健性的提升作用在哪一行业中更为显著?本文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研究方法见模型3:

NI=η0+η1*D+η2*RET+η3*D*RET+η4*Competition+η5*Competition*D+η6*Competition*RET+η7*Competition*D*RET+λ8*Regulation+η9*Regulation*D+η10*Regulation*RET+η11*Regulation*D*RET+η12*Regulation*Competition+η13*Regulation *Competition*D+η14*Regulation*Competition*RET+η15*Regulation*Competition*D*RET+η16*New+η17*New*D+η18*New*RET+η19*New*D*RET+ε (3)

如果模型3中的η15显著为负,则说明相比管制行业,产品市场竞争对会计稳健性的提升作用在非管制行业更显著;反之,如若η15显著为正,则说明产品市场竞争对会计稳健性的提升作用在管制行业更显著。我们预期η15显著为负。表3列示了模型3的回归结果③:

表3 不同行业管制特征下产品市场竞争对会计稳健性影响程度的差异分析

[变量\&估计系数\&T值\&VIF值\&Constant\&0.023\&17.879***\&\&RET\&0.026\&6.510***\&4.717\&D*RET\&0.113\&5.840***\&6.204\&Competition*RET\&-0.045\&-2.192***\&9.147\&Competition*D*RET\&-0.027\&-0.406\&4.757\&Regulation 1*D*RET\&-0.009\&-0.857\&2.634\&Regulation *Competition* RET\&0.076\&3.699***\&7.092\&Regulation*Competition*D*RET\&-0.175\&-2.243**\&4.536\&New\&-0.002\&-1.143\&3.555\&New*D\&-0.005\&-3.519***\&4.786\&New*RET\&-0.021\&-5.107***\&5.261\&New*D*RET\&-0.109\&-5.986***\&8.038\&Adjust-R2\&0.087\&F值\&72.972***\&N\&8307\&]

由于模型3存在大量的交叉项,为了减轻共线性问题,借鉴孙铮、刘凤伟和汪辉(2005)在研究债务对稳健性的影响时的方法,我们在回归中仅保存了重要的交叉项变量。表3的回归结果显示,Regulation *Competition*D*RET的回归系数为-0.175,T值为-2.243,在5%水平以下显著。这表明产品市场竞争对非管制行业上市公司的会计稳健性的提升作用更为明显。这证实了上文的猜测,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本文的假设2,政府管制损害了上市公司的会计稳健性。D*RET仍显著为正,New*D*RET显著为负。VIF值均小于10,这说明回归结果克服了多重共线性的影响。

出于稳健性考虑,我们采用上市公司的原始累积回报率替换超额累积回报率对模型重新进行了验证,回归结果支持本文的假设。

四、结论与启示

本文利用2001-2009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大样本数据,实证分析了政府管制、产品市场竞争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主要研究结论是:

(1)产品市场竞争越激烈的行业,行业内上市公司的会计稳健性越高;

(2)政府管制会损害会计稳健性。相比政府管制的行业,非政府管制行业的上市公司具有更高的会计稳健性;

(3)无论是在政府管制行业还是在非政府管制行业,产品市场竞争都可以有效提升会计稳健性。但是,相比政府管制行业,产品市场竞争对会计稳健性的提升作用在非政府管制行业更为显著。

这些结论表明,政府管制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一项特殊的制度安排,对上市公司会计稳健性具有一定的破坏作用,但是产品市场竞争作为上市公司一个重要的外部治理变量,可以有效降低这一破坏程度。这些结论表明政府逐步放松对经济的管制和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上市公司会计稳健性有着重要影响。这些结论对我国证券市场的治理机制的完善和财务信息特征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注 释:

① 行业分类根据中国证监会2001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所确定的行业代码,除制造业按二级代码分类外,其他行业均按一级代码分类。

② 对于2006年数据的删除是有实证依据的。在我们对上市公司股票的原始累积回报率计算过程中发现,2006的原始股票回报率

③ 在此之前,本文将研究样本分为政府管制和非政府管制两类,分别检验了在这两类上市公司中产品市场竞争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回归结果显示,无论是在政府管制行业还是在非政府管制行业,产品市场竞争都可以有效提升会计稳健性。模型3是在这一结果基础上更进一步的检验。限于篇幅,分样本的检验结果未列示。

参考文献:

[1]陈胜蓝,魏明海.董事会独立性、盈余稳健性与投资者保护[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96-102.

[2]陈旭东,黄登仕.会计盈余水平与会计稳健性一基于分量回归的探索分析[J].管理科学,2006,8:52-61.

[3]黎文靖.会计信息披露政府监管的经济后果[J].会计研究,2007,8:13-21.

[4]李远鹏,李若山.是会计盈余稳健性,还是利润操纵?―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2005,3:1-56.

[5]刘嫦,杨兴全.终极控制权和会计稳健性相关性研究[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8,11:83-88.

[6]刘峰,周福源.国际四大意味着高审计质量吗―基于会计稳健性角度的检验[J].会计研究,2007,3:79-94.

[7]毛新述,戴德明.会计制度改革、盈余稳健性与盈余管理[J].会计研究,2009,(12).

[8]曲晓辉,邱月华.强制性制度变迁与盈余稳健性―来自深沪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J].会计研究,2007,7:20一28.

[9]孙铮,刘凤委,汪辉.债务、公司治理与会计稳健性[J].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2005, 6:112-173.

[10]夏立军,陈信元.市场化进程、国企改革策略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内生决定[J].经济研究,2007,7:82-95.

[11]Ball, R., S.P. Kothari, and A. Robin. The Effect of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al Factors on Properties of Accounting Earnings[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2000,29, 1-51.

[12] Ball,R.,Robin,A.,and J. Wu. Incentives versus standards:properties of accounting income in four East Asia countries[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2003, 36(3):235-270.

[13] Ball, L Shivakumar. Earnings quality in UK private firms: comparative loss recognition timeliness [J].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2005, 39:83-128.

[14]Beekes, P Pope, S Young. The link between earnings timeliness, earnings conservatism and board composition: Evidence from the UK[J]. Corporate Governance: An international review, 2004, 12(1):47-59.

篇2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政府干预机制的要求

理论上,市场经济是以交易自由化为要旨,倡导供求关系以市场自动调节为准,即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虽然商品市场会出现暂时的供大于求或供不应求,但是市场利用价格等调节机制最终会达到结构均衡。政府的宏观调控是发展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它制定了利于国计民生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社会的运用,是一个全新的尝试,由于过去的市场经济都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建立的,因此,这一尝试需要摸索着前进。微观规制的作用在这里就凸现出来。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存在着一些不足,那么就需要针对具体市场行为主体进行调控的机制。只有具体行为主体处于良好的运行当中,才能为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打下基础。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加需要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的有机结合。

二、宏观调控与微观规制的有机结合

(一)宏观调控的有效开展

1.作为政府用来调节市场行为的主要方式,在运用宏观调控时要注意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结合。行政手段的特点是具有权威性和执行性,因此调控的效果很好,但是只能在短时期内使用,并且在运用时要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否则就会造成市场的结构失衡。经济手段是一种相对比较温和的手段,尊重市场机制的成分很大,利于市场自身发展的程度较高。法律手段是三种手段中最强硬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既要满足市场经济“市场调节资源配置”的要求,还要维持“政府调节资源”的实际,这一手段的运用是必须的,但不是最好的。只有将三种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好而高效地运行。

2.宏观调控要“与时俱进”。面对当前中国市场全新的特点,宏观调控要“与时俱进”。国际国内金融危机的影响,对宏观调控提出了全新的要求。不仅要提高调控的频率,拓宽调控的范围,还有加大调控力度。频率上,要提高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工具的运用频率,还有及时地优化信贷结构,为保持经济平稳有效地增长提供良好的支持;范围上,由于经济危机的国际化传导,我们要增强对出口相关政策的调整,还要加强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上,大规模地增加政府支出和实施减税,是重要的调控方法[1]。

(二)微观规制的合理运用

1.将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结合起来。经济性规制主要是规制具体的某一行业,社会性规制从社会整体范围上出发,面向全社会的企业和消费者。经济性规制以保证经济有效率地运行为目标,而社会性规制是要实现社会秩序的稳定。经济性规制是社会性规制的基础,做好了每一行业的企业行为约束,就利于社会整体性的规制;同时,社会性规制搞好了,为经济性规制打下了坚实的后盾[2]。

2.进一步改善微观规制。这里的“改善”,包括规制的范围、力度以及方法。目前,中国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比如,以前只有《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规定要设立反不正当竞争的专门机构或部门,而现在有了《反垄断法》明确规定政府必须设立反垄断的专门组织和机构[3]。

(三)宏观调控与微观规制的有机结合

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各有特点,一个“大处着手”,一个“小处着墨”。 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代表国家,整个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完全依靠市场来调节资源配置,是不现实的,还需要政府的适当干预。政府的干预,要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两手抓”,且“两手都要硬”。一方面,因为市场是由很多具体的经济主体组成的,对于市场的干预最重要的是要落实到对具体经济主体的约束,即微观规制;另一方面,微观领域的市场规制并不能适应主体构成的市场,市场结构、就业、收支平衡等总量问题,需要宏观调控。也就是说,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一体”的“两翼”,保证了“两翼”的“完好无损”,才能使整体“翱翔”,即保证了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的有机结合,才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篇3

填报单位

XX县XXX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联系人

XXX

职务

经理

手机

邮箱

XXXXX@126.com

应用级别

地级以上  县级市  ☑县(区)

新城新区  社区    产业园区   其他           

应用领域

政务领域      医疗领域    社区领域   公共安全领域 

就业领域      养老领域    餐饮领域   教育领域 

家庭服务领域  旅游领域    交通领域☑   社保领域 

扶贫领域      环保领域    其他              

场景说明

XXX物流信息服务与车辆监管平台由XX县XXX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于2015年投资建设,目前平台现有各类管理及技术人员20余名,入网车辆3000余台。平台建设落成后硬件设施到位的同时,经过多方考察论证并协商,2015年底公司与山东XX北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约合作,为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注入了后台技术数据支撑与手机APP联网应用的,在运行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经过两家公司4年的相互协作,目前配备了一支具备专业素质强、服务意识高的动态监控团队,为在线运营的道路货运车辆提供24小时实时监控与全国物流信息、收集服务,通过该平台的运用,能够及时发现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并给车辆驾驶员发送安全信息、或者电话通知等方式,督促驾驶员纠正违章驾驶行为。有效的消除了营运行车辆在经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规避了安全隐患。车辆动态监控平台除了具备:定位监控、报警预警、安全信息推送、轨迹回放、报警分级管控、夜间提醒及重点区域车辆管理等基本功能以外,还能够在第一时间搜集到全国各地的货物运输及车辆待配载信息,大大缩短了车辆的配货时间及成本,减少车辆的空驶率。 

创新应用情况及效果

该平台是集物流信息与收集、车辆北斗系统实施定位与轨迹回放、货物实时追踪为一体的多功能专业性平台。该平台目前已入网货运车辆3000余台,能够实时对所有车辆进行实时位置定位,及时跟踪货物位置,并且能够实现车辆超速报警、疲劳驾驶报警、突发事件报警、夜间提醒、重点区域车辆管理等功能,平台能够向车辆发送安全提醒短信,杜绝驾驶员疲劳驾驶,可以查看车辆一个月内的所有行驶轨迹。

另外平台物流信息收集与功能,能够及时搜集到全国各地的货物运输信息及车辆待配载信息,大大缩短了车辆的配货时间及成本,减少车辆的空驶率。

该平台目前是XX县唯一一家集物流信息及车辆定位功能的服务性平台,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继续加大对平台的进一步开发,扩大服务范围,力争在全省范围内达到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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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更多的客户体验平台的便利性,目前平台免费为客户提供相关的数据服务,同时公司组建了专业的团队为平台新老客户提供24小时后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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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效果

平台物流信息收集与功能,能够及时搜集到全国各地的货物运输信息及车辆待配载信息,大大缩短了车辆的配货时间及成本,减少车辆的空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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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填表要求:

篇4

1.体育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概念

体育市场是由体育产业所形成的以体育商品和劳务价值供给和需求及互相作用实现的商品流通总和。体育产业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整个市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体育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是指根据政府法令或法规,对体育市场经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的系统化活动的总称。根据我国市场监督管理体制,体育市场监督管理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体育市场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是认定体育市场主体资格,对体育市场主体、客体进出市场及交易行为进行监管,推进体育市场规则的完善,保护体育消费者和体育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竞争有序的体育市场环境。

2.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产业市场监督管理体制,但随着市场经济建设进程的加快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原本就不很完善、并且潜伏矛盾的现行体育产业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更加不适应新形势和加入WTO后的要求。暴露出的问题主要是设置的体育市场监督机构多、规模庞大,分工不明、权限模糊,而这些问题所引发的弊端就是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条块分割、权责不明、争权夺利、政出多门、机构臃肿、效率不高。而这些问题不只存在于部门之间,就是在同一个部门的内设机构中也有类似情况。

3.制约发展因素分析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首先是与我国正处于改革的过度发展时期有关。我国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相对于计划经济时期,体育产业市场监管的任务也更加繁重,政府职能部门和机构不断膨胀已有的规模,而与此同时,在过度时期,上下管理体系、平级管理协作体系又没有完全理顺,加剧了机构之间协调的难度。其次,这些问题的成因还有某些特殊因素。众多的体育产业市场监管部门、机构不仅争相设立,而且尽力争取一份在市场活动中“说了算”的权力,权力的大小、多少甚至可能成为“寻租”的基础,部分官员、部分机构将其作为权钱交易的有力支撑。

4.国外的经验

政府法规是市场经济发展成熟与完善不可缺少的制度保证,国外的体育市场监督管理已美国的最为完善。美国政府不设立职业体育产业的专门管理机构,而是通过立法、司法、执法三个体系对职业体育产业实施分权、分级管理:以国会为主导的立法系统颁布各种涉及或适用于职业体育的法律法规;行政机构执行法律法规,对职业体育产业实施规制;司法系统负责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实际运行过程中,主要是由立法和司法系统来行使其职能。从规范意义上来说,美国政府规制职业体育产业的动因是源于市场失灵,其规制目标是提高经济的有效性,纠正市场失灵,提高效率,维护公共利益。

二、发展我国体育市场监管体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规范市场管理促进体育产业发展

体育产业的发展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作为保证,因此应该健全并完善社会经济转型期体育产业的法律环境和运行机制,规范我国社会经济转型期体育产业的发展,为使体育产业走出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法律困境,关键要完善体育立法,建立体育产业的市场准入制度,确立体育产业的法律主体地位,建立我国体育市场监督管理体制,这样有助于规范我国体育市场管理,促进体育市场产业的发展。

2.提高服务质量水平拉动体育经济发展

发展体育市场的监督管理体制的主要目的在于服务体育产业的发展,因此建立规范完善体育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有利于提高体育市场服务水平。体育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贡献比例日益提高,而且在预计的将来将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且不可缺少的部分,体育市场监督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发展能提高管理服务体育产业市场的水平,将进一步促进和拉动我国体育经济的发展。

3.完善监督机制促进国家税收的正收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力,运用法律手段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经济活动无不受到国家税收政策的影响和制约,体育经济活动也不例外。当前,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体育产业已成为国家支柱产业,体育产业总值已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2%,体育经济活动越来越活跃,国家通过税收政策调控体育经济的有序发展。发展和提高我国体育市场监管体制综合管理水平有助于保证国家体育产业税收收益的正收。

4.促进全球化与国际接轨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国经济已经与世界经济融为一体,我国体育市场理所当然进入全球体育市场,为了能够与国际接轨,在全球体育市场中赢得自己的竞争优势, 必须提高和发展我国体育市场监督管理体制以此作为保证。伴随着2008年奥运会的召开,我国的体育产业发展面临着巨大的历史机遇,因此我们应该抓住这个机会,发展及完善我国体育市场监督管理体制,促进体育市场发展和体育产业的进步。

三、社会经济转型时期我国体育市场监督管理体制的发展

1.新形式下影响我国体育市场监管体制发展的相关因素分析

(1)国际体育产业市场的多样性及复杂性。随着社会、科技的不断向前发展,国际体育市场以及国内体育市场的构成要素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这要求逐步提高体育市场监督管理的技术含量和专业知识含量,实现管理手段及执法手段的专业化和技术化。(2)外来因素对本国体育市场的冲击。体育市场监督管理职责之一是防范外来因素及内生异化变量对本国体育市场的冲击,为国家经济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3)体育市场监管发展模式的发展与选择。体育市场监督管理职能的加强和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立和发展,必须与整个国家宏观调控体系发展的建设相一致,在建构发展的模式时要通盘考虑、全局把握,防止单个部门与整体建设脱节现象的发生。

2.发展更新体育市场监督管理体制

按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发展以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主体的统一机构,归并技术监督、物价、医药、文化、出版等部门发展更新体育市场监督管理体制。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体现:(1)严格把关对体育产业市场主体进出市场的资格进行归口审批,保证体育消费市场及生产资料市场上的交易客体的合法性;(2)建全体育产业稽查制度严厉查处并惩罚不正当经营行,保持正当的体育产业市场交易行为,促进公平竞争;(3)推动和发展体育产业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的完善,理顺其各自内部的管理体系,保证体育产业市场监督管理效力的正常发挥。

3.我国体育市场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发展

综观世界各国体育产业的发展,我们可以清楚看到:没有有力的体育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就没有体育产业的高速发展。为此,为了保证体育市场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发展和顺利实施,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重视运用政府宏观调控手段监督管理体育市场的经济活动。即通过体育市场监督管理行为促进体育市场主体的成熟,规范市场客体,规范市场行为,推动市场规则完善等来保障良性体育市场秩序的形成和维护。(2)体育市场监督管理是法制管理,一切体育市场监督管理主体的活动均须有法律的根据才能受法律保护。要制定良好的体育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通过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保障体育市场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发展。(3)提高体育产业市场监督管理队伍的素质。体育产业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专业性、技术性增强,对人员素质的要求也相应提高。应注重对体育产业市场监督管理人员专业基础素质的培养,提高综合管理水平与执法能力。

四、结语

面对迅速发展的我国体育产业市场,以竞赛表演产业市场、体育用品产业市场,以及健身娱乐产业市场为主体的多层次的体育产业市场体系已经逐渐形成,但与国外迅速发展的体育产业市场相比,我国的体育产业市场监督管理体制却相对滞后,在社团建设、法制建设、行政监督管理等方面均相当薄弱。只有对这个新兴的且发展潜力巨大的体育产业市场依法监管,因势利导,才能促进我国体育产业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因此,只有近一步加大力度发展和建全我国体育产业市场监督管理体制,使我国体育产业市场监督管理体制能有效地促进体育产业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陈雪龄:体育服务业标准化和服务质量监督管理[J].体育产业信息,2002,(12):13~15

[2]杨铁黎 吴永方 刘燕涛等:关于建立我国体育服务业质量管理体系若干基本理论问题的探讨[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02(3)

[3]国家体育总局.2001年~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J].体育科学,2001,21(3):1~6

[4]苗启元:关于我国体育市场经济与立法市场导向的思考[J].体育与科学,2003,24(1):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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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场监管工作信息化发展的必要性

现代化信息技术具有高效、便捷等特点,可以帮助各个行业、各个领域显著提升工作效率,并且在市场竞争当中具有良好的应用空间与应用优势。为此,各行各业都应当积极开展现代化信息技术引入工作,以此提升自身的综合实力以及核心竞争力。近些年,市场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已经从各个方面展开有效推进与探索,逐步转变了传统人力信息收集、整理以及信息记录的做法[1]。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来完成市场监管工作优化,由传统窗口收集信息、整理信息以及数据收集,到现有的电子化办公,将工作人员从复杂纷乱的工作环节解放出来,有效降低了人力资源的投入成本。与此同时,提升了信息收集以及信息处理效率,有效减少人力收集所带来的误差。目前国内现代化信息技术可谓是日新月异,市场监管工作应当充分发挥这项技术的作用与优势,结合互联网技术,对各个工作细节展开科学管控,及时发现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并且制定科学的优化工作措施,确保市场监管工作效率可以得到稳步提升[2]。

市场监管工作现存问题

(一)监管方式过于单一,监管效率有待提升

就目前形势而言,基层市场监管工作的对象为市场主体。监管信息收集通常采用人工上报这种方式。监管工作与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通常依靠人力资源,基础设施缺乏完善性与规范性,对市场数据的感知程度不足,导致监管工作以及其中的重点监管环节信息把控不严,管理效率有待提升,难以精准判定系统当中存在的问题[3]。

(二)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

在信息化建设环节,智能监管模式初步形成,但在实践环节,许多业务工作还是采用传统工作方式,信息化技术手段单一、各类系统的工作方式纷乱复杂,系统内部条块化、碎片化严重,登记系统、监管系统、办公系统、执法系统处于割裂状态,数据资源共享不及时、不准确,缺乏必要的沟通与互动,信息化数据应用范围狭窄,难以形成完善的整体性管理平台。除此之外,市场监管工作还存在监管单位职能过多、缺乏信息化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信息推广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不仅对数据库重视程度不足,而且信息质量也得不到有效保障[4]。

(三)缺乏必要的分析与沟通,决策缺乏合理性

市场监管工作对于信息分析以及信息沟通的要求标准较高,这也是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与重要途径。目前市场监管系统数据量较大,且内容较为多样化,整体结构相对复杂,若各个部门没有实现通力合作、有效沟通,则跨部门联动监管实施困难,极易出现重复工作这一问题。基于此,需要各个部门提升协同作业程度,发挥各个部门的作用与优势,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与义务。除此之外,目前对数据展示、数据汇总、数据加工、数据分析以及数据应用等环节的重视度不足,导致信息化建设工作无法顺利开展,很多重要决策也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建设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及大数据分析监管应用迫在眉睫[5]。

市场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优化策略

(一)实施一体化优化策略,提升基层监管效率

首先,应当推动信息统一,引入互联网技术,整合现有的市场资源,掌握相关的互联网信息数据,充分发挥现代化信息技术的作用与优势,升级现有的政务平台与互联网平台的接口,突破传统监管工作,统一开展信息收集以及信息处理。其次,进行系统整合,不仅要对上级部门的政务系统展开优化,同样也要对基层部门的监管系统展开调整,尤其在构建完善的数据中心后,应当首先判定数据是否完成有效汇集。最后,完善现代化信息管理制度,构建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体现现代化信息技术的数据处理优势,加强现代化技术应用培训,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互联网应用能力,推进整体监管工作的信息化发展智能化发展[6]。

(二)着力构建智慧监管系统,发挥信息技术优势

首先,适应监管机构的改革实际需求,加强业务整合以及数据整合力度,不断推进智慧监管工作机制建设。整体而言,要构建完善的基层工作平台以及互联网优化平台,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来提升整体监管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其次,开发统一的软件,避免软件重复开发而造成的资源浪费。在软件开发环节,应当注重软件的综合性,提升数据的精准判定能力以及系统承载能力。最后,着力构建信息数据处理中心,这是推动整个智慧监管系统发展的重要基础与核心步骤。通过各种先进技术的引入,可以实现智能化信息处理,构建符合实际情况的数据库,提升整体数据运转效率。除此之外,还应当注重对外的服务系统建设工作,各个部门之间协调统一。这不仅是智能化建设的需求,更是提升服务水平以及服务时效性的重要手段[7]。

(三)积极引入人工智能技术以及大数据分析技术

市场监管工作智能化发展还应当注重管理模式以及管理理念的优化与创新,人工智能技术与大数据分析技术有助于提升企业在数据采集分析、信息处理以及信息合理利用效率。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需要借助这两种先进技术从技术层面展开模式创新、理念创新,适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在此环节需要始终贯彻以下原则:首先,以数据为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来整合资源,构建完善的信息处理中心。其次,引入社会力量。在职能变革这一背景下,相关人员的工作眼光应更加长远,积极引入外界力量,以此提升自身的现代化信息建设水平。最后,进行分步处理,结合实际稳扎稳打,不断对建设环节当中的各个时间与节点展开调整,以此提升现代化监管工作水平[8]。

(四)定期开展信息系统升级,构建完善的信息共享平台

随着国内现代化信息技术的日渐发展与进步,市场监管工作的需求发生着明显变化。为紧随互联网时展步伐,市场监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应当加强。对各种信息以及数据进行分类,构建完善统一的管理系统。在信息升级环节,应当安排专业人员来对本单位各个运行系统状态展开评定与分析,从长远角度展开系统调整与系统优化,不断完善市场管理系统,确保互联网系统可以有效预防各种突况以及突发事件,并合理设定分支系统,使其成为市场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助力与支撑,从而实现信息价值最大化这一目标,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相关人员应当注重完善监管平台,这也是整个智能化发展环节中的根本性操作。因此,市场监管相关单位应当详细明确管理平台当中的岗位职责,合理分配各个部门任务,强化各个部门沟通与联系,树立大局意识,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智能化监管平台的建设工作。应最大程度实现资源共享,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确保互联网平台构建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充分发挥各种资源的作用与价值。通过合理规划监管工作发展方向,制定完善的监管工作标准,培养市场监管方面的专业人才,引入现代化管理模式与互联网管理理念,定期进行互联网系统升级,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与联系,大幅度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效率,实现监管工作信息化发展目标。

(五)应用云计算技术,提升数据存储与处理效果

建议在市场监督信息化发展的过程中,应用云计算技术,增强数据存储和处理效果。(1)将Hadoop体系作为主要的大数据存储体系,其中涉及的分布式文件系统和列式数据库系统,能够提供统一性、安全性、灵活性、可扩展性的存储平台。其一,使用云计算大数据存储技术,数据采集交换的功能较为完善,可以按照数据类型特点和数据库的情况针对性使用不同的工具,例如:从结构化数据信息到Hadoop采集的SQOOP软件、ETL工具软件、收集日志的工具等;其二,数据处理体系中涉及离线类型、内存类型的计算技术,机器学习技术和搜索引擎技术等,分别与各类场景相互对应;其三,为确保技术的有效应用,还需创建集群管控平台系统,统一进行整体分布式集群的管理,在平台技术生态体系内开发现代化的管控功能,例如:分布式任务调度管控功能、资源管控功能、数据安全管控和访问安全管控功能、服务监督和管理功能;其四,配置大数据处理工具进行数据整个生命周期的管理,从数据建模阶段到数据定义阶段、数据关系处理阶段、数据可视化处理阶段和数据服务化处理阶段,都可以利用相关的技术进行有效管控。(2)合理采用分布式计算技术。市场监督管理的过程中会涉及来自很多方面的各种类型数据信息,主要包括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的数据信息、其他部门数据、网络数据信息等。数据的种类很多,相互之间的关系较复杂,数据量庞大,只采用传统的数据查询技术和分析技术很难满足当前的数据计算和处理需求。因此,需要使用云计算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等进行海量数据信息的计算分析。其一,在非实时性海量数据信息统计工作中,可以用来自动化生成市场监督管理汇总的数据,可以按照月度周期、季度周期、年度周期汇总数据;其二,实时化数据信息的计算和分析,主要是针对实时所获取的数据信息进行计算处理,快速作出响应,数据吞吐量较高、处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其三,实时性进行数据信息的查询处理,按照用户所输入的内容,及时进行数据的查询,作出相应的反应,整体系统不会对查询的条件进行限制,用户可以将查询条件自定义组合,随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的工作需求查询数据内容,快速获取需要的结果和信息;其四,数据信息的深度挖掘和利用就是通过人工智能技术、机器学习技术、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等从海量数据信息中挖掘、发现隐藏的有价值的数据信息,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提供数据查询和处理的基础保障。(3)做好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数据应用场景分类,制订针对性的云计算技术和大数据处理技术的应用方案,例如:使用分布式技术有效执行海量数据信息的非实时化计算任务,利用流式计算技术方式准确进行各类实时数据的计算分析,同时还可以借助数据交互式查询技术对市场监督管理大数据动态性查询处理。另外,可以利用先进的数据信息挖掘技术,深入挖掘市场监督管理数据中有价值的内容,全面整合内部数据、部门数据、网络数据,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数据分析、验证、研究等提供一定的支持,使其通过挖掘、研究来自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市场监督管理数据信息,寻找出有助于提高市场监管工作效果和水平的内容,合理进行市场监督工作整体情况的分析、研究、判断,促使各方面工作效果和水平的提升,充分发挥云计算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应用的价值。

结语

市场监管工作的信息化发展是未来市场监管工作的必然趋势,二者之间具有诸多互通之处。相关人员可以通过实施一体化优化策略,提升基层监管效率、着力构建智慧监管系统,发挥信息技术优势、积极引入人工智能技术以及大数据分析技术等方式来开展市场监管工作,为提高市场监管工作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于成龙.协同、耦合与赋能:政务新媒体矩阵化运营的策略与路向——以市场监管系统政务新媒体为例[J].新媒体研究,2020,6(12):126-128.

[2]蓝志勇,吴件,方国阳.2018年以来地方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之探——以云南省Y市为例[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20(2):103-110.

[3]胡昕,汪基强,向淼,等.基层市场监管工作机制现代化研究——以杭州市余杭区为例[J].中国市场监管研究,2020(12):44-47.

[4]杨郁.信息化视角下“互联网+市场监管”推进路径研究——以河北省为例[J].中国管理信息化,2020,23(12):162-163.

[5]彭江辉,王思庆.机构改革背景下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困境与对策——以湖南省为例[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3(3):135-144.

篇6

 

各区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国家级开发区安委会,南海新区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鲁安办发〔2021〕14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异常事件分析评估和经验反馈工作,将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生产异常事件信息搜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的发现和处置工作,把没事当有事、小事当成大事、简单事当成复杂事,通过建立健全信息直报、在线监测预警、舆情监控、投诉举报等渠道,广泛搜集获取涉险事故、监测数据异常、各种事故苗头等安全生产异常事件信息,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迅速进行甄别和核验,准确完整记录异常信息,并及时上报,为安全生产异常事件评估和经验反馈提供信息支撑。

二、强化安全生产异常事件分析评估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每一起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的分析评估,从工艺技术、设备设施、作业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和外部环境安全等方面,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分析发生异常事件的原因,强化源头管控和治理,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对涉险事故要当作事故对待,在做好应急处置基础上,组织开展涉险事故调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补短板堵漏洞。对监测数据异常,在立即按相关工作规程进行应急处置的基础上,要组织对产生监测数据异常的原因进行深入查找分析,采取相应措施,从源头上消除问题隐患。对事故苗头,要立即派员进行现场勘察,督导出现事故苗头单位和地区采取断然措施,防止引发事故。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综合性分析评估,对一段时期内反复发生的安全生产异常事件,要分析其共性和规律性,查找出现异常事件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提高风险的提前感知和预警处置能力。

三、做好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经验反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分析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做好安全生产检查、信息预警、警示教育和“回头看”等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经验反馈工作。

(一)及时预警信息。安全生产异常事件分析评估结果和处置建议,要及时以安全生产预警信息方式向有关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反馈,跟踪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及时采取措施加强事故预防。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异常事件警示制度,在达到警示条件时及时发出警示告知书,接到警示的地区和部门要根据警示意见,迅速制定响应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二)加强异常事件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要把安全生产异常事件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全面细致检查异常事件出现的情况、原因和管控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及时把有关情况向企业及相关地区、主管部门反馈,指导企业解决好类似异常事件。

(三)做好总结和警示教育。对典型安全生产异常事件,要深刻汲取经验及教训,及时制作警示教育片等警示教育资料,将其异常事件的发生、发现、分析评估和处置措施等总结出来,进行广泛宣传,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

(四)开展好“回头看”。安全生产异常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全面检查及核实各项防范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及效果,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管控工作的闭环管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异常事件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分析评估专业队伍建设,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异常事件在线监控分析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手段,提升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的感知、获取、分析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本行业领域专业特长,认真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的调度、跟踪和分析评估工作,指导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管控措施,及时向同级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情况,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综合分析评估工作。

(三)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综合牵头协调作用,加强情况调度,做好本地区安全生产异常事件的综合分析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情况问题。

各区市和市有关部门要迅速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和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并督促其做好贯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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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十四五”期间发展目标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区相关部署和任务,继续以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为目标,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动力,以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为抓手,积极主动融入一体化发展进程,为实施“营商环境联建、重点领域联管、监管执法联动,市场信息互通、标准体系互认、市场发展互融,逐步实现统一市场规则、统一信用治理、统一市场监管”的“三联三互三统一”工程,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        “十四五”期间重点任务

1.合力打造一体化的市场准入环境。落实市场准入政策共享和“放管服”改革协同,为地区市场主体准入提供便利化服务。统一市场准入规则。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制定统一的管理规范,实现业务流程、条件要求、解释口径、办理时间“四个统一”。加快实现证照管理一体化,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事项相同、改革措施相同。协力推进“一网通办”建设。共同落实数字政府建设,构建跨区域政务服务网,强化公共数据交换共享,完善网上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电子文书归档等功能,统一电子营业执照运用场景。按照市级的统一部署设立地区“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窗口,加强政务信息和数据的互联互通,提供区域性一体化受理、收件、查询、发证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

2.合力打造一体化的市场监管环境。深入推进市场主体监管制度创新,营造规则统一、公开透明的监管环境,全面提高市场监管效能。落实一体化信用监管体系。推动“双随机公开”、抽查检查等信息在区域内充分共享应用,落实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标准、企业信用修复规则、实现信用监管标准互认结果互用。对重点监管领域和对象实施精准监管,对守信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实施“容缺受理”等便利措施,对失信企业实施重点监督和联合惩戒。落实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工作。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创造、运用和管理知识产权,鼓励以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为纽带,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加强地区行政执法,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移送制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配合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实“满意消费行动,共建区域内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共同推动经营主体自律,配合打造统一的消费投诉公示平合。推进消费领域社会监督。协同监管网络交易。充分发挥全省网络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平台作用,注重整合辖区电子商务经营者基础信息、经营信息、监管信息等信用数据,开展研究分析,实施分类监管。落实地区网络、合同案件查办协作机制,协同破解新形势下的网络监管难题。

3.合力打造一体化的质量供给环境。配合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建设。在信息、业务、资源各方面配合推进一体化建设,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协同联动、效率共同提升。配合建设和华东地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促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整体水平提升。培养计量技术人员,互派计量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交流互动。推动特种设备监管一体化。推进特种设备单位、人员、设备信息互查互享,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和运用。

4.合力打造一体化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全面建成责任体系更加健全,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全程监管更加科学,“党政同责”、“四个最严”、“四有两责”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履行,社会满意度全面提升的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有效遏制制假售假、无证经营等行为,杜绝和控制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控制和减少较大及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继续巩固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成果,积极配合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继续深化食品安全“四项治理”行动,全面推进小作坊登记和小餐饮、小摊贩备案管理。保持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公开违法违规、虚假欺诈产品和企业信息。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基础,推动实现顺向可追、逆向可溯、风险可控的地区食品领域全产业链追溯体系。不断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        “十四五”期间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发展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共同做好“十四五”规划工作和“十四五”期间各项重点工作。“十四五”规划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心得体会2800字范文稿当前,以信息技术和数据作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并成为推动各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经过近年快速发展,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数字经济大国。“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准确研判“十四五”时期国际政治经济地缘新特征新变化新趋势,对于维护延长我国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实现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及增强提升国际塑造力影响力引导力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把握数字经济战略机遇,加快推进“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经济发展活力、增强社会前进动力,更有利于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抢占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制高点。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强国建设发展对于我国而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加快发展数字科技,为建设数字经济强国提供坚强基石。尽管我国是数字科技应用大国,却不是数字科技研发强国,很多核心技术依然受制于人。因此,须加强数字科技关键技术攻关和布局,以数字科技大突破带动数字经济大发展。

一是采取清单制梳理我国数字科技的短板软肋,短期内寻找可靠的替代源和备份源,使“卡脖子”技术不因外国的封锁而断供。

与此同时,发起专项研发计划,集中力量攻克核心电子元器件、高端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工业软件等短板,补齐数字科技研发链。

二是面向数字科技前沿领域,设立国家或世界实验室,牵头发起全球大科学计划或工程,更多更好利用全球创新资源,主动嵌入全球数字科技创新链条和生态系统,吸引和积聚全球创新人才。

三是支持数字科技试点应用,积极利用智慧城市、智能工业、智慧医疗等发展契机,推进数字新科技先行应用,为数字科技应用提供试验平台和应用场景,在应用中不断完善技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加快推进数字基建,为建设数字经济强国提供有力支撑。我国在发展数字基建方面处于起步阶段,相对而言比较滞后。由此,应科学决策、统筹布局,把数据中心、场景中心、区域中心、应用中心有效结合。

一是正确处理好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政府要有战略导向和规划牵引,前瞻布局数字基础设施,与此同时,推动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社会投资的积极性主动性,把“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紧密结合,共同构建数字基础设施体系。

二是正确处理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对于中央政府而言,做好数字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通过制定行业规则、设施标准、规划布局、互联互通等,引导数字基础设施的有效投资和有序建设。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充分考虑本地发展情况和财力承受情况,尤其要根据实际需求开展数字基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注意避免一哄而上,形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

三是正确处理好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关系。以需求为牵引,把应用场景建设置于数字基建的重要位置,鼓励大型龙头企业和平台企业依托自身需求参与数字基建,并开放为社会使用,实现数字基建供给和需求精准匹配。合理跨区域布局数字基建,将数字基建同金融、物流、交易市场等渠道打通,形成产业链应用生态。

加快发展数字贸易,为建设数字经济强国提供强大引擎。随着5g等数字技术的应用和发展,以b2b为主导的产业互联网推动的企业间数字贸易将成为拉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另一强大引擎。须顺势而为,充分发挥我国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先行优势,依托消费互联网与产业互联网双轮驱动数字贸易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国数字经济的效益与质量。

一是继续做大做强消费互联网驱动的数字贸易,利用数字技术“在线化、无接触、可传输”特性,进一步提升产品与服务的数字化水平,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数字娱乐、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新兴业态,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更多高端便捷的消费选择。加大主要电商平台的全球化战略布局,通过收购或自建本土化网站,建设更多海外仓、展贸中心和营销服务中心等,带动更多中国产品与服务进入海外市场,形成国内国外双循环,拓展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空间。

二是培育壮大产业互联网驱动的数字贸易。制订实施产业互联网国家战略,构建多层联动的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动更多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支持打造“研发+生产+供应链”的数字化产业生态,共享产能、技术、数据、人才、市场、渠道、设施等,促进产业互联网带动的新型数字贸易快速发展,使其尽快成为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

稳步推进数字货币,为建设数字经济强国提供有力抓手。当前,各国高度重视数字货币的研究与实践,竞相加快央行数字货币布局。对于我国而言,以微信、支付宝为代表的零售支付体系发达,同时,较早启动了央行数字货币的理论研究,加快了央行数字货币试点落地步伐。展望未来,须顺应全球数字货币发展趋势,及早谋划、动态应对、争取主动。

一是加快战略布局,协同推进人民币数字化与国际化工作,实现国际国内同步部署,强化央行数字货币与数字贸易、数字经济的联动发展,助力人民币更好承担国际贸易、跨国投资的计价、支付、结算职能并发挥世界储备货币角色。

二是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在试点探索的基础上,优先选择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先进地区整体落地,及时总结央行数字货币发行、运营与管理经验,有序推动央行数字货币多场景推广应用进程。与此同时,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探索央行数字货币与其他零售移动支付方式联动互促、协同发展的模式与路径。

篇8

一、“十三五”期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始终以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的“四最”营商环境为目标,以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放管服”改革为动力,以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为抓手,贯彻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企业登记审批事项全面实施缺少非主要材料或者材料存在缺陷、瑕疵的,窗口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期限和超期处理办法的“容缺受理”,进一步简化住所登记,实施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清单管理制”登记模式。推动“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全面实行“最多跑一次”,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完善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实现区域全覆盖、业务全覆盖、企业类型全覆盖。十三五以来各类市场主体新增设立登记xx户,其中企业xx户,个体工商户xx户。

(二)认真履行职责,构建市场监管新格局

20xx年开始,我局承接“综合监管分类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着力构建基于大数据,广覆盖、专业化、一体化、高效率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监管部门由最初的3+7个部门到3+11再到现在的1+xx个部门,监管事项从最初的xx项扩大到xx项。对市场主体建立“一户一档”电子档案,内容涵盖监管的全部事项内容,截至目前,共建立一户一档xx户,通过监管信息平台的运用,监管部门对监管对象的数量、分布、生产经营状况一目了然,心中有数,执法管理由粗放式迈向精准化。落实一体化信用监管体系,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我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建立各部门“一单两库”——检查对象库和检查人员库,并实施动态管理。积极探索做好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对各类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电子商务平合经营者,采取送法上门、加强行政指导、规范经营、平台监测等方式,了解电商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解难题办实事。

(三)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坚守质量安全底线

加快建设质量强区工作,积极推进质量品牌建设。成立了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质量发展委员会,出台了xx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区实施方案》,召开了xx区创建质量强区动员会。十三五期间我区共有xx家企业获得“xx名牌”称号,x家企业获得“芜湖名牌”称号。目前全区在用在册特种设备总数xx台,其中电梯xx台,锅炉xx台,起重机械xx台,压力容器xx台,场(厂)内机动车辆xx台,大型游乐设施x台。我局对全区xx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了安全警示教育集中培训,全面落实“一书一单一报告”工作。建立一般安全隐患清单和重大安全隐患清单,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及时查封各类超期未检设备和不合格设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守质量安全底线。

(四)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深入贯彻实施《xx省食品安全条例》,召开宣贯会xx次、发放宣传资料xx份、实施小餐饮备案xx家、小作坊登记xx家;落实“党政同责”,出台了《xx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完成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综合监管分类执法;扎实推进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严格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稳步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工程,全区完成“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餐饮单位达xx余家,其中学校(幼儿园)“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完成率达100%;继续强化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管,深入开展了“执业药师挂证情况交叉互查”等一系列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各级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任务,积极完成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任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一大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公开率和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双“100%”;持续强化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建成并正常运行xx家食品“快检室”,累计实施快检并上传数据xx批次;组织实施小餐饮后厨前置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x个,完成xx家小餐饮后厨前置安全隐患整改,xx个独立式烟感报警器投入使用。积极开展监管人员大培训;修订了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了专项培训暨演练。扩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严格执行各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制度,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等一系列科普宣传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二、“十四五”期间发展目标

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区相关部署和任务,继续以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为目标,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动力,以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为抓手,积极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程,为实施“营商环境联建、重点领域联管、监管执法联动,市场信息互通、标准体系互认、市场发展互融,逐步实现统一市场规则、统一信用治理、统一市场监管”的“三联三互三统一”工程,贡献xx市场监管力量。

三、“十四五”期间重点任务

1.合力打造一体化的市场准入环境。落实市场准入政策共享和“放管服”改革协同,为长三角地区市场主体准入提供便利化服务。统一市场准入规则。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制定统一的管理规范,实现业务流程、条件要求、解释口径、办理时间“四个统一”。加快实现证照管理一体化,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事项相同、改革措施相同。协力推进长三角“一网通办”建设。共同落实数字政府建设,构建跨区域政务服务网,强化公共数据交换共享,完善网上身份认证、电子签名、电子文书归档等功能,统一电子营业执照运用场景。按照市级的统一部署设立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窗口,加强政务信息和数据的互联互通,提供区域性一体化受理、收件、查询、发证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

2.合力打造一体化的市场监管环境。深入推进市场主体监管制度创新,营造规则统一、公开透明的监管环境,全面提高市场监管效能。落实一体化信用监管体系。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等信息在区域内充分共享应用,落实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标准、企业信用修复规则、实现信用监管标准互认结果互用。对重点监管领域和对象实施精准监管,对守信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实施“容缺受理”等便利措施,对失信企业实施重点监督和联合惩戒。落实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工作。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创造、运用和管理知识产权,鼓励以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为纽带,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加强地区行政执法,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移送制度,降低企业维权成本。配合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实“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共建区域内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共同推动经营主体自律,配合打造统一的消费投诉公示平合。推进消费领域社会监督。协同监管网络交易。充分发挥全省网络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平台作用,注重整合辖区电子商务经营者基础信息、经营信息、监管信息等信用数据,开展研究分析,实施分类监管。落实长三角地区网络、合同案件查办协作机制,协同破解新形势下的网络监管难题。

3.合力打造一体化的质量供给环境。配合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建设。在信息、业务、资源各方面配合推进一体化建设,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协同联动、效率共同提升。配合建设长三角和华东地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促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整体水平提升。培养长三角计量技术人员,互派计量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交流互动。推动特种设备监管一体化。推进特种设备单位、人员、设备信息互查互享,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和运用。

4.合力打造一体化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全面建成责任体系更加健全,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全程监管更加科学,“党政同责”“四个最严”“四有两责”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履行,社会满意度全面提升的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有效遏制制假售假、无证经营等行为,杜绝和控制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控制和减少较大及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继续巩固xx省食品药品安全城市成果,积极配合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不断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深化芜湖市食品安全“四项治理”行动,推动实现小作坊、登记和小餐饮、小摊贩备案管理,公开违法违规、虚假欺诈产品和企业信息。以落实企业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推进长三角地区食品领域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建设,实现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四、“十四五”期间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发展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共同做好“十四五”规划工作和“十四五”期间各项重点工作。

市场监管局十三五总结报告二

一、2020年及“十三五”时期工作总结

2020年1至10月份,全市共计成交各类交易项目2.3万宗,成交金额243.26亿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6xx项,成交金额78.8亿元;政府采购项目xx94项,成交金额21.5亿元;土地出让项目1xx项,成交金额120亿元。

20xx年至20xx年交易额分别为52.63亿元、246.58亿元、2xx.50亿元、303.48亿元,成逐年上涨态势。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紧紧围绕全市大局主动担当作为、攻坚克难,持续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全市范围规则统一、公开透明的平台体系逐步健全,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概括起来,成效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权集中行使,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立公共资源交易执法支队,整合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医疗保障、数据资源等部门的监督、管理、执法等职责,统筹配置执法资源,执法监督审查力量不断增强,监管效能不断提升。

(二)制度规范加快出台,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不断健全。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和交易规则,坚决遏制低于成本价竞标行为,覆盖平台运行、服务和监管的制度体系初步建立。组织清理并修订废止相关交易制度文件,重点纠正限制市场公平竞争、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等行为,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制度规则更加合理合法。

(三)平台运行更趋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实行“容缺受理+承诺制”,企业申请事项实现程序优化、流程简化、限时办结、进度可查,交易便捷度明显提高。支持企业采用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交通运输、水利工程造价数据交互接口规范,推行远程电子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平台电子化水平稳步提升。

(四)监管体制改革创新,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明显提高。全市范围内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更加注重标后履约监管,信用监管加快推行,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规范市场行为。大数据应用加快推广,开展数据关联比对和数据统计分析,做到实时智能预警“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更加公平公正。各部门间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结果通报反馈以及联席会议制度初步形成,形成协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长效机制。通过全面排查一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立案侦查一批涉嫌串通投标案件,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明显改善,各方市场主体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2021年及“十四五”时期工作安排

主要目标:到十四五末,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基本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行目录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在此基础上,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更加科学高效,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和查处力度明显加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一)进一步拓展平台覆盖范围。完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逐步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由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扩大到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各类公共资源,系统梳理公共资源类别和范围,制定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坚持应进必进,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稳妥推进各类市场主体跨地市自主选择平台进行公共资源交易。力争到十四五末,我市全年公共资源交易金额达到600亿元。

(二)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建设。精简管理事项和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对于能够采用告知承诺制的实行容缺受理。建立完善公平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规范投诉及受理投诉行为。不断优化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推广通过“一表申请”将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集、后续重复使用并及时更新。持续推进“不见面开标”“掌上交易”等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

(三)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进一步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实施协同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形成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依法公开。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促进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完善评标评审专家、机构管理办法,健全培训、考核和清退机制。强化运用大数据技术手段,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加快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争到十四五末,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更加清朗,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逐渐减少。

(四)进一步健全标后监管体制机制。一是动态掌握项目开工及进展情况,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坚持全面覆盖、规范透明,对一般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常态化的常规巡查。二是创新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检查方式,开展芜湖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巡查,由标后办及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聘请外地专家和第三方机构组成巡查小组,深入了解掌握真实情况。三是建立标后履约“双约谈”机制,由市政府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与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进行诚信履约事项的中标约谈;由建设单位牵头与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专门问题的履约约谈。四是开发应用芜湖市政府性资金项目标后履约监管平台,自动对关键岗位人员异常变更、工期拖延等异常情形发出预警提示,提升监管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

三、2020年及“十三五”时期主要工作亮点、创新点和问题

(一)创新“智慧监管”,精准打击串通投标。市公管局勇于创新,积极探索“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推进新技术和公共资源交易的融合,会同公安部门创新构建“芜瑕·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扫黑除恶”打击串通投标专项整治行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至今,共摸排线索问题线索53条,行政处罚7条,立案32件,审判9件。20xx年,“芜瑕·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入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创新成果,纳入2020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重点工作,并在全国公安机关列装和推广使用。2020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专报》第62期介绍了芜湖市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的先进经验,充分肯定了芜湖市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智慧监管的创新做法。2020年10月,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入选安徽省第xx届长三角法治论坛现代化法治保障创新实例。

(二)市县一体化平台改革。2015年芜湖市作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试点城市。20xx年4月1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平台正式转轨运行,是全省唯一统一企业(供应商)库、统一交易系统、统一信息、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流程、统一诚信评价、统一专家库的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形成了具有芜湖特色的市县一体化平台交易模式。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试点工作被省发改委公管办作为20xx年度改革工作的重点成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打造“三位一体”的信用体系。市公管局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对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进行重新规划设计,制定《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及黑名单、不良行为认定披露、机构名录管理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等一系列信用制度,通过实施全流程信用评价、失信联合惩戒和信用评价结果运用等有力举措,切实加强履约现场交易市场两场联动,努力营造“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四、对市政府2021年及“十四五”时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一)加大对公管系统人员编制支持力度,适度提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执法支队架构;

篇9

一、加快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建设

(一)构建智慧管用的城市云脑“智能化”体系

1.一体化综合指挥。建设城市应急指挥中心、社会治理指挥中心、城市云脑大数据中心等一体化城市运行中心,满足应急协同联动、城市运行状态监测和数字即墨管理服务等工作需要。(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应急局、社会治理指挥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局)

2.全域感知体系。建设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物联感知接入、视频监控资源共享三大基础支撑平台,推动全区基础地理信息服务一张图、动态感知数据分级分类接入、全域视频资源共享共用。(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公安分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3.数据业务中台。打造城市云脑场景应用集群,推动公安、城管、应急、交通、水利、生态环境、科技创新、经济运行等重点领域应用上线,至少3个场景一屏接入城市云脑。基本建成城市云脑区(市)中枢,构建城市云脑一体化应用体系。(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应急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科技局、统计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各功能区)

(二)打造便捷满意的公共服务“数字化”体系

4.一码通城。实施“码上即墨”行动,推动政务服务、交通出行、医药卫生、文化旅游、体育健身和智慧校园等公共服务领域统一身份认证、多码融合和社保卡多领域应用。(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公安分局、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文化和旅游局、教育体育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各功能区)

5.一网通办。实施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深化完善“爱山东·青e办”即墨分厅掌上办事平台功能,建成便民利企服务专区不少于1个,接入亮点应用不少于10项。全面推行“一事全办”主题式服务,丰富应用场景,拓展可办主题至200个,实现更多事务“一次办好”。(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各功能区)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可用率超过85%。(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三)构建数智融合的政府决策“协同化”体系

6.政府决策数字化。深化数据汇聚共享,重点围绕营商环境和重点领域应用场景需求,强化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充分利用社会数据资源强化政府决策支撑,加强政企合作,鼓励多方参与,形成数据来源广泛、多方数据比对、数据时效性强的政府决策数据支撑体系。(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各功能区)

(四)形成精准高效的城市治理“现代化”体系

7.城市治理一网统管。整合各级各部门指挥调度、综合运行和辅助决策类系统及相关数据资源,建设“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全区一体、高度集成”的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应急局、公安分局、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建设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智慧公安、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系统等,更好地支撑以网络化运行、海量化参与、社会化协同为特征的社会治理需求,提高数据汇聚、事中监管、趋势研判、协同联动等能力。(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局、气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8.一部手机游即墨。依托“一部手机游青岛”平台,整合全区范围内“食、住、行、游、购、娱”等资源,为游客提供全方位文旅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9.智慧社区和智慧街区。加快智慧社区和智慧街区建设,推动城市治理和服务向基层延伸。智慧社区建设总数达到25个,其中示范点达到12个;智慧街区建设总数达到11个,其中示范点达到2个。推动建立社区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发展光影街区、数码地标、车路协同、车充响应等应用场景示范。(责任单位:各镇街,各功能区,区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二、推动智慧便民的数字社会建设

(五)提升教育数字化水平

10.智慧教育。整合部、省、市、区、校5级教育信息系统、数据资源以及各类教育服务,为全区教师、学生、家长和教育管理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开展智慧校园新装备、新技术试点,提升智慧校园建设应用水平,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99%。推动青岛市智慧体育平台应用,统筹全区各类体育资源,推行全民健身网上查询、网上预约、网上指导。(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11.人工智能教育。构建“课程教学、内容创作、开源创新”一体化的人工智能教育服务平台,打造集“课程教学、应用实践、互动体验”综合性人工智能实验室,推进全区人工智能教育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区教育体育局)

(六)提升医疗数字化水平

12.智慧医疗。积极配合青岛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升级改造,提高医疗数据互联互通效率,提升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推进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建成1家以上互联网医院。参照《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国卫办医函〔2019〕236号),2022年智慧服务达到3级以上的医院数量不少于1家。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辅助开展流行病学和溯源调查。进一步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动态利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到75%。(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13.智慧医保。进一步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建设智慧医保信息化平台。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应用,逐步实现预约、挂号、就诊、支付以及查阅报告等场景亮码、刷脸服务。(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局)

(七)提升交通数字化水平

14.智慧停车。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便捷支付、全景导航等技术实现全域停车资源的“智能感知、智能调度、智能服务”,建立全区停车管理、运营、服务一体化体系,打造智慧停车模式。(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各镇街,各功能区)

15.智慧交通。利用新技术新方法进一步提升对交通态势的精确感知控制能力,建设智能化、可统一调度的交通信号灯系统,实现对道路信号实时调整。开展5G交通网示范工程建设,推进即墨区巡游出租车车载智能终端安装项目。公共汽电车来车实时预报率达到100%;交通路口实时信号配时系统比例超过80%、电子警察监控点覆盖率达到100%,不断提高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

(八)提升人社和养老服务数字化水平

16.养老服务“静默办理”。深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应用,实现全区老年人户籍、健康、就诊、养老金、医保等信息共享共用。推动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平台与个人信用平台互联互通,鼓励更多的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推广应用智慧养老设施设备,推进医疗健康监测设备、智能安防设备、可穿戴设备、养老服务机器人等智能化设备在养老中的广泛应用,为全区居家失智老人发放智能手环。构建养老服务机构行政审批、民政备案、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养老服务质量综合监管的联动机制。优化老年人服务事项“静默办理”,养老机构和养老床位实现在线预约、签约,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津贴补贴领取等涉及老年人高频使用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由系统自动办理。按上级部署,试点推行门诊慢特病部分病种“零材料办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局、公安分局)

三、培育富有活力的数字经济生态

(九)推动特色产业发展

17.海洋大数据产业。发挥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国家深海基地等海洋科技重大平台集聚优势,持续引进涉海研发机构和产业项目。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发挥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作用,布局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专业产业园,畅通科研成果转化路径,加速蓝谷科研成果在当地产业转化。依托鳌山湾未来城做好蓝谷科研成果及产业转化承接,助推海洋经济融合发展。依托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建设国际领先的超算和海洋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立集数据采集、存储、更新、处理、分析、共享、应用等为一体的海洋大数据综合发展体系,支撑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科技发展和成果转化,推动海洋特色创客发展。推进华录山东总部基地与国家海洋大数据产业孵化基地建设,融合超算、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开发海洋信息资讯服务产品,打造以光磁一体存储设备为核心的新一代大数据设施。(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自然资源局,各镇街,各功能区)

(十)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

18.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积极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培育,规范数据交易主体行为,支持青岛大数据交易中心等市场主体探索数据交易新模式。支持更多银行和有关机构进驻数据中台开展信用贷等业务,以数据资源赋能全区实体经济发展。(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19.数字经济园区。支持加快数字经济领域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华为科技产业城、金蝶软件园、华录山东总部基地、金口智能制造及大数据发展示范基地等建设。(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鳌山卫街道办事处、金口镇政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十一)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

20.农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智慧农业发展,推动互联网与现代农业线上线下“双融合”,构建共创、共享、共赢的数字农业生态圈,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新动能。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益农信息社’建设,提高农村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引进精准农业与智慧农机示范系统,建设卫星导航差分定位基站、农用远程气象监测站,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生产的精准化、智能化。加快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动淘宝村、镇创建,提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软实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21.工业数字化转型。通过实施工业互联网赋能行动,推动传统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有序推进区内企业实施工业互联网改造,重点培育纺织服装、汽车及零部件两大特色产业,打造酷特智能“数字驱动的C2M大规模定制模式”、即发集团“织染缝一体柔性化制造模式”、森麒麟轮胎“基于精益制造的智慧工厂模式”等。完善工业互联网行业标识解析体系,工信部备案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数量不少于1家。加快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打造工业互联网安全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攻防演练等平台,提升工业互联网安全公共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2.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智慧物流,推进国际陆港、综合保税区等重点物流园区数字化升级改造,建设智慧物流园区。发展网络货运等新业态新模式,形成智慧物流典型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国际陆港管委、蓝谷高新区管委)推进商业实体向线上销售转型,鼓励发展平台经济,支持直播电商、社交电商、新零售等新业态发展。(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发展金融科技,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在金融服务中的创新应用,加强金融风险防控,改善金融市场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效率。(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推进自然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公共信用数据库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深度融合与协同使用,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增强社会诚信和自治能力。(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发展智慧文旅服务,组织有条件的景区与互联网企业进行合作,推进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建设。(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四、构建智能融合的数字基础设施

(十二)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23.多功能一体杆。以场景建设为牵引,结合道路建设、老旧路灯改造,整合路灯杆、信号杆、公交站台等市政设施,加快物联网设施部署,加速多功能杆、柱、桩等新型智能感知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

24.“双千兆”城市。加快推进“双千兆”城市建设,推动移动通信网络、固定宽带网络接入能力逐步达到1000Mbps。全面部署IPv6,统筹推进全区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IPv6升级。加快推进5G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运营商以共建共享共用新模式开展5G基站建设,城区重点公共区域5G网络覆盖率达到80%以上。高质量建设5G网络,全面推进5G网络试点和规模组网,推动5G与重点垂直行业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加强数字化转型支撑保障

(十三)完善数据资源服务体系。统筹全区基础数据资源建设,整合各类信息平台、信息系统和数据中心资源,健全基础数据资源动态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城市数据资源服务体系。加强社会、产业、互联网等领域数据汇聚。加强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为风险防控、应急调度、公共决策、协同治理提供大数据支撑,依法依规推进公共数据开放。(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区政府有关部门)

(十四)构筑防护有力的网络安全体系。推动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建设,实现政务网络和政务云中心平稳运行。采用流量监测、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技术,进一步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及时发现、处置网络安全问题,化解潜在风险,保障政务网络和政务云中心平稳运行。推动网络安全规范化管理。拟定即墨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职责,夯实主体责任。科学研究制定安全策略,组建网络安全专家技术团队,加强智力支撑,提高政务网络和政务云中心安全防护水平。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强化数据安全保障。统筹推进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开放等各环节保障网络安全的范围边界、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审查和监督,提升安全监测和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分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十五)优化数字即墨发展环境。积极推动数字即墨建设资金纳入年度地方财政预算,加快完善专项资金申请发放、绩效管理、调度激励等制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加强对数字即墨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落实,对责任单位年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督导。破除行业壁垒,推动各行业领域在技术、标准、成果转化等方面充分对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市场监管局)深化重点领域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渠道更加多样。(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配合青岛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数据流通交易、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标准体系、管理制度等。(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区委网信办)加大数字即墨建设宣传力度,及时推介数字政府建设发展的新成果、新成绩、新成就,积极营造重视数字即墨建设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抄送:区委各部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监委,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省、青岛驻即单位,各派,人民团体。

  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印发

 

 

篇10

一模拟教学法在《证券投资学》课程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证券投资学》课程的内容主要由投资工具、证券市场与监管与投资分析方法等几部分内容构成,内容之间以递进的方式构成了该课程体系,教师可以结合具体的教学内容,巧妙设置模拟场景和手段展开模拟教学。

(一)证券投资工具篇模拟教学法的运用

证券投资工具主要包括股票、债券、基金和金融衍生工具,属于虚拟资产,随着电子化和信息化的发展,这些投资工具很多没有载体,只能在电脑软件里看得见,摸不着,学生缺乏对这些投资工具的感性认识。这里以股票为例,巧妙设计模拟场景展开模拟教学。对于投资工具,教师可以类似展开模拟教学。在第一次课的时候教师就布置课下作业,要求每位同学至少选择一只股票作为自己的自选股,长期跟踪。要求对自己跟踪的股票名称,代码,行业,区域,主营业务,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股票的价格,股本规模等了然于心,并且每天都要关注该股票的价格走势和信息公告等。为了督促学生能完成这个作业,教师可以不定期的抽查学生对自己跟踪的股票的了解程度。学生通过完成该作业,加深了对股票感性认识,自己跟踪的股票就像自己领养的宠物一样,会产生感情,进而培养学生对证券投资的兴趣。

(二)证券市场与监管篇模拟教学法的运用

证券市场包括发行市场与流通市场,学生对证券市场的认识比较抽象,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为了加深对股票发行上市的流程的认识,可以设置如下情景:设置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监会、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学生真实地充当上述模拟机构中的任一角色,学生可以参与股票发行及上市的一系列流程,从而较为熟练的掌握改制,IPO,股东大会,路演等专业术语。为了加深对流通市场的认识,可以组织学生去证券公司参观,安排学生利用自己的课余时间进行相关岗位的实习,学生在参观和实习的时候可以了解具体的开户、委托、买卖、清算等一系列市场交易行为,了解证券公司各部门的职责,熟悉证券公司的运作机制。根据课程安排,学生要进行模拟交易平台的注册,注册成功后,学生就可以用模拟账户的虚拟资金进行模拟交易,通过模拟交易加深了学生对证券流通市场的认识。在证券市场监管这部分内容,教师可以采用播放相关的金融危机、金融监管模式变迁等视频资料的方式开展模拟教学,加强学生对金融监管的认识,提升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

(三)证券投资分析方法篇模拟教学法的运用

证券投资分析的方法主要包括基本面分析和技术面分析,在讲授这部分内容的时候,要求学生通过模拟交易平台选股及买卖的时候,要写出详细的投资分析报告,分别从基本面和技术面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基本面的分析包括宏观经济分析,中观行业与区域分析以及微观的个股分析,要求学生首先从基本面的角度分析选择股票。技术面的分析包括K线理论,切线理论,形态理论和技术指标等一系列内容,很多股票软件还支持自己编写指标,导致技术分析种类繁多,对技术分析的应用要求学生选取自己比较熟悉的技术指标进行分析,最终能够从技术面的角度构建自己的选股思路和买卖依据。通过模拟操作,可以让学生体验股票交易的乐趣,激发学生对证券投资的兴趣,将证券投资分析的知识应用于投资实践中去,切实加强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二模拟教学法在《证券投资学》教学中运用时注意的问题

模拟教学法在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学生实践能力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模拟毕竟不同于现实,模拟交易与实盘操作还是存在很大的区别,另外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模拟教学法也会出现新的模式,所以在《证券投资学》课程教学中运用模拟教学法也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尽量缩小模拟与现实的差距

模拟交易使用的资金是虚拟的,没有风险与成本,学生在模拟操作的过程中往往随机性强,频繁买卖,满仓操作,风险增大。这就要求学生要端正态度,认清模拟操作是没有风险与成本的前提下对选股思路和买卖技巧进行验证的方法,教师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努力缩小模拟与真实操作之间的差距。一方面要控制模拟资金的规模,过于庞大的资金会直接影响现实股价的走势,如果虚拟资金过大会使得模拟操作无法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习成果。另一方面,建议学生在自己承受能力范围之内进行小规模的实盘操作,这样学生能够以一种认真的态度去对待,体会模拟与实战的区别,减少投资的盲目与随意性。

(二)科学合理地选择模拟内容

《证券投资学》课程知识点众多,而课时非常有限,能够开展模拟教学的内容也很多,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要做到有的放矢,合理选择,课上课下合理安排模拟实践的内容。例如金融工具的学习与金融市场的认识,证券公司的参观与实习等就可以安排为课下内容,课堂上采用提问的方式让同学展示模拟的效果。对于课堂上讲授的内容,要精选案例进行模拟教学,可以综合把握以下几点,以保证模拟教学的效果:第一,内容的趣味性,尽可能选择贴近现实生活的案例,内容要新颖,具备很强的趣味性,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第二,模拟的适当性,模拟情景应当针对学生的层次量身定做,才容易为学生所接受,难易程度要适中,既不能太难让学生无从下手,也要防止太简单让人索然无味,教师可对教学内容适当拆分,精心设计,以追求最好的课堂效果。

(三)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是对专业知识的横向整合,通过模拟教学法对课堂知识的掌握和学习,以学科竞赛为辅助载体有利于培养应用型与创新型的证券投资人才。在证券投资学课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可以通过设计科学缜密的竞赛指导方法与管理体系组织院级或校级的模拟炒股比赛,学生通过参加模拟比赛,可以综合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通过比赛,寻找差距和不足,全面提升学生综合实践能力。教师可以通过校级的模拟比赛,选拔队员参加全国性的模拟操作比赛,例如参加大智慧杯全国金融精英挑战赛,通过比赛,大学生的投资能力在短期内得到大幅提升。还有希望获得丰盛的奖金和含金量超高的证书,提升大学生学习和投资的信心。

三结论

在《证券投资学》课程中应用模拟教学法无论是对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还是在提升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方面都具有其他方法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任何一种方法都不是完美无缺的,模拟投资毕竟与实盘操作有很大的不同,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在教学过程中不断分析与探索,弥补其不足,使这种方法能更科学合理地服务于金融教学,为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较强动手能力的应用型金融人才服务。

参考文献

[1] 张建江.模拟教学法在《证券投资分析》课程实践教学中的应用[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5(36)::56-57.

[2] 张继红.情景模拟教学法在金融法课程中的应用[J].金融教育研究,2016,29(4):7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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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规划引领

抓住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设立自贸区的重大机遇,依托数字福建总体战略,科学编制互联网经济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区位、产业、平台、政策等综合优势,把发展互联网经济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和打造经济升级版的重要支撑。坚持“造网”和“用网”齐头并举、改造传统和培育新型同步发展、消费互联网和产业互联网双轮驱动、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共同发力、优化创业环境和强化安全保障协调推进,推动互联网经济成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引擎、新支点。到2016年,全面夯实发展基础,健全互联网经济生态圈,各领域建成一批互联网平台。到2018年,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互联网企业,建成一批产业集中区,产业集群效应凸显。到2020年,培育一批知名互联网龙头企业,互联网经济年均增长率25%以上,总规模超过4000亿元。

二、突出发展重点

(一)电子商务。加快推进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和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体系建设。重点发展跨境电商,健全跨境电商公共平台和服务体系,推动传统外贸企业向跨境电商转型,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创建国家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加快建设一批特色闽货网上专业市场,重点培育、整合一批面向全国、覆盖全产业链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推动传统商贸业深化电商应用,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二)物联网产业。加强射频识别、传感元器件、北斗终端、基带芯片、无线传感器网络等技术攻关,加快物联网产业园建设,提升智能终端产业水平和规模。优先发展车联网、船联网、智能家居、人体感知、智慧城市等集成应用,深度推进环境监测、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应用。

(三)智慧云服务。建设交通、旅游、教育、健康、医疗、环境、城市、社区,以及广电高清电视等智慧应用云平台,构建“平台+应用+终端+内容”、网络化运营的现代服务业。抢先发展网络教育、网络医疗、智慧旅游、养老服务。开发建设经贸、科技、舆情、金融、视频、健康等大数据平台,推动政务、生产、流通、公用事业等领域大数据应用,发展商业智能、机器学习和大数据产业。

(四)文创媒体。壮大厦门、福州、泉州游戏动漫产业,做强三大运营商动漫产业基地,增强创新集聚能力。加快文化遗产和文化旅游资源数字化,发展数字阅读、网络视听、数字影视、数字出版等新兴媒体,支持主流媒体向全媒体转型,加速发展移动媒体和分发服务,支持互联网龙头企业在我省建设阅读、游戏、视听和应用分发基地,发展福建特色数字文化产品。

(五)互联网金融。加快申请全国性网络支付牌照,发展在线支付、电子支付、跨境支付和移动支付等,建设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重点发展网络支付、网贷和股权众筹融资,支持发展网络保险、网络基金、网络彩票等,创新“B2B+P2P+征信服务”三位一体金融服务模式。支持省内金融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六)工业互联网。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推动基于互联网的全流程生产协同和综合集成,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行业协同平台,基本覆盖各工业领域的企业。推进“机联网”“厂联网”,发展智能制造,加快数控一代、工业自动化通用技术、信息物理融合系统等平台建设,打造工业4.0。

(七)农业互联网。建设农村电商公共平台,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商。建设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促进生物芯片等先进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推动节水、节药、节肥、节劳力、测土施肥、可视化远程诊断、远程控制、灾变预警等农业互联网应用。

(八)互联网基础服务。发展面向不同应用和人群、各具特色的垂直社交网络。加快健全和推广数字证书、电子取证、电子缴费、电子票据、电子阅读、版式文件、数据集中管控等互联网基础平台,积极拓展移动互联网、智能仿真、虚拟化场景等新的基础服务产品,抢占互联网服务新领域。

三、加大专项扶持

(九)强化资金扶持。2015—2017年每年统筹不少于5亿元的省级互联网经济引导资金,其中,整合省级现有相关专项资金不少于2亿元,省级预算新增安排3亿元。其他未纳入整合的相关专项资金也要向互联网经济倾斜。引导资金集中用于支持互联网基础设施提升、公共平台建设、公共服务补助、政府购买服务、重点孵化项目、人才引进培养、龙头企业引进培育、初创企业补助、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市场开拓等。整合的专项资金由省级各有关部门按现有管理办法执行,省级新增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数字办制定。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发改委、数字办、经信委、商务厅、科技厅、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教育厅等

(十)强化创业扶持。加快构建“众创空间”互联网创业服务平台,促进创业者与市场充分对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省级新增引导资金采取资金资助、融资担保等方式,每年扶持一批重点孵化项目;所在地政府为每个企业(项目)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100平方米人才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每年举办互联网创业大赛,省级新增引导资金每年安排500万元奖励竞赛优胜者。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发改委、数字办,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一)强化研发扶持。经认定的互联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经税务部门核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10%且年研发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省科技厅按研发投入超过10%以上的部分予以50%后补助,年补助最高100万元,每个企业累计补助最高150万元。互联网企业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参照《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享受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四、创新融资服务

(十二)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在省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下设立不少于10亿元互联网经济子基金,有条件的设区市应在2016年底前设立相应基金。对投入互联网企业的省、市创投引导基金,在确保财政性股权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允许财政性资金收益劣后并将收益作为滚存投入,给予基金管理公司特别奖励,以吸引社会资本及国外创投机构参与。创投机构投资互联网企业从产生收益年度起,按照互联网企业发展贡献程度,由所在地政府给予两年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创投机构投资额,以鼓励创投机构加大对互联网企业的投入。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金融办,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投资集团

(十三)加大增信增贷扶持。政府支持的担保公司要加大对互联网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对各地政府支持的担保公司开展的互联网企业担保业务,省再担保公司可适当提高再担保代偿比例。“万家小微成长贷”“小微企业保证保险贷款”等应优先向互联网企业倾斜。省内地方法人银行应主动适应互联网企业需求,创新互联网企业金融产品,全面推行“无间贷”“连连贷”等无还本续贷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重大互联网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银团贷款等模式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省金融办、财政厅、经信委,驻闽各金融机构

(十四)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培育有条件的互联网企业作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鼓励各类私募基金和风投资金提前介入互联网企业,积极指导和创造上市融资条件。鼓励中小互联网企业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积极推动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接;对实现股权融资的企业,省经信委在挂牌当年给予每家30万元奖励。省、市小微企业发债增信资金池首先支持互联网企业发债,降低互联网企业发债成本。

责任单位:省金融办、发改委、财政厅、经信委

五、加强人才建设

(十五)引进培育聚集领军人才(团队)。将互联网经济人才(团队)纳入省人才工作重点和全省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针对台湾人才特点,在职称评审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鼓励互联网经济人才(团队)参加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评选。研究制定互联网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对按程序和公布标准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参照自贸区高层次人才支持办法给予支持。凡在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或机构(近三年营业收入行业排名国际前30名或国内前20名)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担任中高级以上职务、带项目来我省创业的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团队),由省委人才办按企业发展规模和创新水平,从省级新增引导资金中给予30万~10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并可根据情况连续支持。按照加强自贸区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推进和引导互联网经济企业设立首席信息官岗位,重奖有突出贡献的互联网经济创新人才。

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六)加强互联网教育培训。鼓励高等和职业(技工)院校加强互联网经济相关专业教育和实用型人才培养,推行教产研结合培养模式。鼓励互联网龙头企业设立培训机构,或与科研院所(校)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基地,由省教育厅认定验收后,一次性给予50万~100万元奖励。到2017年,全省培训互联网经济创业、从业人员40万人,省人社厅按照规定给予培训经费补助。

责任单位: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六、完善基础设施

(十七)网络设施。“十三五”期间,开通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和区域国际互联网转接点,实现运营商网络本地高速交换,大幅度降低网络时延,满足业务竞争和海外布局需要;加强农村、欠发达地区和公益行业光纤网络覆盖和宽带接入,所需省级补助资金由省级新增引导资金安排。深入实施宽带中国战略,提升宽带网络速度,尽快实现上下行同速,支撑数字家庭、智慧城市等物联网深度应用;以政府补贴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共场所提供免费无线宽带服务。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

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电信运营商、省广电网络集团

(十八)数据中心。支持央企、省属大型企业等在大数据产业重点园区建设基于云计算的数据中心,并由数据中心提供低成本、高可靠的云计算服务。鼓励重点扶持的互联网企业购买大数据产业重点园区的数据中心服务,按企业每年租用数据中心服务费用的3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年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由省数字办审核并与数据中心运营商清算,所需资金由省级新增引导资金安排。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财政厅,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省电子信息集团、各电信运营商

(十九)公共平台。加强位置服务、物联网、识别能力、视频能力、数据应用、电子取证、电子缴费、电子票据、网络安全预警、协同应用、创新研发、数据集中管控、测试等基础平台建设。对企业投资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公共平台,经省发改委、数字办认定后给予一次性300万元资金补助。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财政厅、经信委,省电子信息集团

(二十)物流网络。开展电商与物流协同试点,加快推进智能快递箱(柜)进社区、办公区,完善物流末端配送网络,重点扶持2~3家企业尽快覆盖全省市场。发展航空港口货运航线,由所在地政府给予始发的国际国内定期货运航线一定补助,扩大通往世界各地邮路通道,支持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参与跨境电商。支持大型物流企业建立物流枢纽仓储、快件分拨中心,实现仓配一体化,增强物流支撑能力。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住建厅、邮政管理局,福州市、厦门市政府

七、强化市场带动

(二十一)开放数据资源。加快建设统一的数据资源网,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鼓励增值开发利用。2015年,先行开放交通出行、医疗健康、教育文化、食品安全、空间位置、资格资质、经济统计、产品质量等与改善公共服务和支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数据资源,并逐步扩大开放范围数量,加速数据流动,同时优先向重点推广的各类平台开放。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

(二十二)加大服务采购。加快制定政府和企业信息化服务采购政策,普遍推行基于云计算和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服务外包,大幅减少政府和企业自建数据中心,减少自建应用系统。2015年起,由省发改委、数字办每年安排一批政务数据采集、平台建设、资源开发项目,委托本省互联网企业建设,所需资金由省级新增引导资金安排;省经信委每年安排一批两化融合公共平台委托本省互联网企业建设并购买服务。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财政厅、经信委、商务厅

(二十三)扩大信息消费。按照“企业出一点、政府补一点、平台让一点”,普遍推广企业信息化基础应用,整体提高企业信息化利用水平,所需省级补助资金由省经信委负责。加强居民信息消费引导,推广移动互联网和数字家庭,丰富信息产品供给;加快提高农村信息消费水平,推进省级信息进村入户,开展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实现信息精准到户、服务方便到村。加强欠发达地区电子政务建设,大力推广政务大数据应用,提高政务应用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农业厅、通信管理局、发改委、数字办

八、引进培育龙头

(二十四)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创新招商模式,推进以数据开发换项目、以平台建设招项目、以投资模式创新引项目,大力引进阿里、百度、腾讯、新浪、小米、京东、360等互联网龙头企业。推动龙头企业优先向我省开放平台接口、数据资源和市场渠道,优先在我省建立培训或创业基地,可参照有关支持政策奖励。对新引进实际到位资本金达到5000万元以上、位居行业相关细分领域前5名、具有核心技术或创新模式的龙头企业给予总部政策扶持,依据产业水平和贡献程度等情况,由所在地政府一次性给予300万元以内的落户奖励。对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在闽设立全国性总部的,由省商务厅给予300万元落户奖励。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财政厅、商务厅、经信委、金融办,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电子信息集团

(二十五)培育省内骨干企业。支持有较强市场和技术实力的本省互联网平台(产品)纳入数字福建建设重点,加大购买服务力度,加快向全省推广和提供服务。加强资源整合,以特许经营等方式将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信息资源优先委托省内企业运营开发,实现“一行业一平台,一平台一公司”,力争催生一批行业龙头。支持省内企业参加境外互联网专业展会,省商务厅优先予以支持;企业所在地政府按照不超过展位费50%的标准给予补助。企业参与省外招标项目中标,单个中标合同金额600万元以上的,按合同金额3%给予奖励,中标及省级新增配套采购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单家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300万元,所需资金由省经信委负责。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4000万元和10000万元的互联网企业,由省级新增引导资金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其中工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由省商务厅安排。对龙头企业在总部建设用地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商务厅、经信委、财政厅、国土厅,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九、推进产业集聚

(二十六)整合建立产业集中区。各县(市、区)要规划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相匹配的互联网产业园、互联网孵化器(含创业园、电商楼宇,下同)等,力争到2017年每个设区市建成1~2个功能完善的互联网经济集中区。经省发改委、商务厅、数字办认定的互联网经济集中区,参照执行开发区政策,享受相关优惠。互联网孵化器由省科技厅认定,并享受相关政策支持,达到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标准的,由省科技厅推荐上报国家科技部;新建孵化器每平方米补助100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扩建孵化器每平方米补助不超过50元。现有软件园要推动园区载体资源和公共平台向互联网企业倾斜,积极引导软件企业适应互联网经济需求,加快产品、业态、服务转型,对支撑转型的公共平台或有发展潜力的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由省经信委予以适当经费支持。支持发展民营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或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纳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或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范畴;吸纳创业主体超过20户以上的,省人社厅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支持建设农村互联网创业园,为农村网商提供网站建设、仓储配送、网络技术等服务,从业人数达到100人以上的,省人社厅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鼓励工业企业改造现有厂房,兴办互联网经济孵化器、集中区或电商园区,可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新建互联网经济集中区优先列入建设规划、优先予以用地保障,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优先纳入省重点项目管理。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发改委、数字办、科技厅、国土厅、财政厅、人社厅、商务厅,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十七)加快建设大数据重点产业园区。加快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政策落实、招商选资和建设应用,支持全面拓展互联网经济,突出基于云计算数据中心功能,作为全省互联网经济主要承载基地;突出发展政务、金融、电商、物流、健康、新媒体及物联网、北斗卫星等互联网和大数据应用产业,积极发展云服务外包和国际业务。

责任单位:福州、泉州市政府,长乐市、安溪县政府

(二十八)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对入驻政府投资建设、经认定的互联网产业孵化器、集中区或大数据重点园区的重点互联网企业用房,由所在地政府给予2~5年的房租减免;对租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给予不超过30元/平方米/月的房租补贴。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十、优化发展环境

(二十九)简化行政审批。允许企业名称登记、经营范围使用体现互联网经济特征的用语,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简化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网络文化经营、软件企业认定等许可证的申办及年检,以及互联网企业上市改制重组等相关手续的审批流程。财政资助建设的科技孵化器运营单位优先安排互联网企业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苗圃,并提供代办事务性业务。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文化厅、科技厅、经信委、金融办、通信管理局

(三十)落实优惠政策。鼓励从事云计算研发、应用和服务以及大数据开发利用的互联网企业申请认定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重点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经认定的企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优先将互联网创业纳入高校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支持范围。

责任单位:省国税局、地税局、经信委、科技厅、发改委

(三十一)构建诚信体系。2016年底前,建成包含全省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平台。支持互联网企业利用信用信息平台管控风险。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开发信用产品,提供信用评估等服务。深化个人、企业征信,促进各类信用信息互动共用,强化信用监测警示。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信用办

(三十二)完善市场监管。建立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符合互联网经济发展规律的监管方式,倡导“温和式”“预警式”监管。制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等制度,建成全省互联网经济主体数据库和以大数据为支撑的协同监管平台,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网站自律、社会监督、信息披露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完善行业组织,强化分业分类监管,健全网络市场第三方评估和协作监管机制,共同维护秩序和诚信。推广互联网金融负面清单监管模式,鼓励开展第三方资金托管、建立准备金账户制度,建立网络融资监测平台,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发改委、数字办、商务厅、质监局、知识产权局、公安厅、金融办、通信管理局

(三十三)加强高端交流。依托“6·18”平台,每年举办一次互联网经济不同专题的全国性会议,力争成为跨境电商、数字文创、物联网、大数据等重点领域高峰会议永久举办地,大力宣传我省推进互联网经济规划、政策等,推动我省成为互联网经济热点地区,提升品牌和层级,推进要素汇聚和市场拓展,营造支持创业创新的氛围。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商务厅、经信委、通信管理局,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十四)强化合力推进。建立省发改委、数字办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推进机制,以及省互联网经济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涉及互联网经济重大政策、重大规划和实施方案、重大项目、资金安排等重大事项要经过联席会议研究审议。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数字办,省直相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以上扶持政策中,省直各部门整合资金安排如有不足,可从省新增引导资金适当追加;涉及省级对高级人才(团队)创业支持、网络支付平台总部引进、重点孵化项目、研发投入、营业收入首超等的补助或奖励,所在地政府应按相同比例安排支持;扶持政策与其他政策交叉重叠的,企业可按就高原则享受,但不得重复享受。

省直有关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一个月内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在两个月内出台相应实施方案。省效能办要会同省发改委、数字办对各地市和省直部门推进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名词解释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5年3月5日

附件

篇12

微信端投诉占11%

在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投诉平台的多种渠道的入口中,消费者分投诉渠道的投诉案例数据中显示,微信端收到消费者投诉的11%,其他近九成消费者仍然习惯使用网页端录入消费投诉。

分消费商品性质投诉:

餐饮服务投诉居服务之首

按照消费者商品性质划分,消费者投诉主要可划分为商品和服务两大类别。根据历年中国质量万里行的消费者投诉量的数据不难看出,商品质量问题已经长期占据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

本期数据报告显示,商品质量问题占据平台消费投诉量的84%,与上期占比数量一致。投诉量位居前10的商品和服务是:家电行业、房产家居、医疗健康、食品烟酒、旅游教育、IT通讯、网络服务、汽车行业、金融保险、服装美容。这10类商品和服务投诉量总和占投诉总量的87.3%。

此外,十大行业投诉占比明显的商品和服务是:家电行业459例,IT通讯1381例,汽车行业326例,网络服务2780例,房产家居294例,食品烟酒426例,医疗健康78例,服装美容541例,金融保险333例,旅游教育381例。IT通讯、食品烟酒、医疗健康、服装美容、金融保险、旅游教育出现明显增长。同比分别增长61%、114%、30%、16%、233%、9%。可以看出,在具体的产品服务方面,同比增幅最大的投诉集中在消费者餐饮服务、家电维修方面。

消费者有关餐饮服务方面的投诉,广泛出现在我国一些新型的电子商务订餐平台。伴随着餐饮行业个性化服务延伸,很多商家纷纷开展订餐业务,抢占餐饮外卖市场。12月初,北京海淀区的盛女士通过质量万里行投诉称,她在某知名网购平台订餐,商家骑手偷懒耍滑不给送餐,命令消费者去外面街口自取。消费者随后操作退单,骑手没有送货却擅自操作订单送达构成欺诈,消费者使用第三方客服进行申诉,多次没有答复。

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问题为:有的商家销售诚信度低;有些小餐饮店外卖宣传广告很漂亮,但与实物存在差距;有的外卖商家没有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情况无法保证饮食安全。

针对网络订餐,除了消法的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从数据观察,近期网络订餐消费投诉增多的现象。中国质量万里行发出消费提示:

一是谨慎订购。网络、电话订餐要到有营业执照、信誉较好且比较熟悉的餐饮商家,一定要了解外卖送餐规则流程、服务承诺。不要购买不熟悉、来路不明的餐饮外卖;订餐时清楚了解住址是否在其送餐范围内,约定送餐时间、付款方式,设定退餐条件、时限;及早做好订餐计划,早点餐,尽量避开用餐高峰,订餐后要及时联系,催促商家及时送餐,以免耽误用餐。

二是留存消费凭证。付款时索要订餐票据,注意留存页面截图、支付截图、餐食照片等证据作为维权证据,必要时可录音,防止发生纠纷时无维权凭据。发生消费纠纷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

三是举报无证餐饮单位。遇到无证照餐饮商家要及时举报。目前,消费者可以通过美团、百度等大型网络送餐平台直接向相关部门举报。

分行业消费投诉:

比去年同期增幅为88%

本期投诉数据显示,分行业消费投诉量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从本期各行业投诉量数据可知,网络服务行业投诉仍居各行业投诉之首,投诉量为2780例,占本期消费投诉总量的35%。与上期相比,本期消费投诉了减少了206例,降低幅度为7%。

第二,通过与2016年第11期月度消费投诉量相比,六大行业出现了投诉量上涨的趋势。各行业幅度排名依次为:金融保险、食品烟酒、IT通讯、医疗健康、服装美容、旅游教育;其他四大行业出现了投诉量下降的趋势,各行业幅度排名依次是:房产家居、家电行业、汽车行业、网络服务。

第三,与2015年第12期各行业投诉量相比,十大行业的投诉量纷纷出现了上升趋势。各行业投诉量的增长幅度排名依次为:金融保险、食品烟酒、旅游教育、服装美容、房产家居、IT通讯、医疗健康、汽车行业、网络服务、家电行业。各行业的增幅分别为:464%、310%、228%、157%、116%、114%、44%、33%、29%。

分消费区域投诉:

广东地区略有下降

本期投V数据显示,分消费地域投诉量呈现以下特点:与上期相比,除了广东地区以外,在分区域的消费投诉案例中,几乎所有区域均出现增长。在投诉量排名比较靠前的区域中,与往期分区域消费投诉量类似,广东、北京、江苏、上海、浙江、山东等经济发达区域仍居于投诉量的前几位。

在投诉量最多的广东地区,10多名消费者投诉通过微商渠道购买了广东绿瘦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产品后,消费体验并不理想。而销售事先声称的“瘦身包”,也就是消费者“使用后一定会有效果”。这类案例中,消费者通过与绿瘦销售人员的多次沟通,很多消费者在沟通后再次购买了绿瘦“疗程”产品。事后,消费者要求退货退款,因使用的是“微商”购买,没有办法作进一步维权。

据了解,针对当前网络传销违法活动尤其是打着“微商”“电商”“多层分销”等名义从事的传销活动不断蔓延的趋势,2016年以来,工商总局部署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查处网络传销违法活动,遏制网络传销发展蔓延势头,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摸排线索,深入调查取证,全力开展打击,依法查处了一大批网络传销违法案件,取得了显著成果。

12月21日,国家工商总局官网七起涉案金额巨大的网络传销典型案件:湖北咸宁“云在指尖”案、山东蒙阴“南京国通”案、湖北京山“南京国通”案、河南许昌“诚信买卖宝”案、吉林长春“中山盛仕铭”案、浙江杭州“智麻开门”案、安徽合肥“云梦生活”案等七起参与人员众多、涉及地域广泛、涉案金额巨大、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的网络传销典型案件。

中国质量万里行提醒消费者注意,政府有关部门公布典型案例是为了震慑网络传销违法行为,提高广大消费者识别防范网络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同时,也为了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不要轻信一夜暴富、小投资高回报的谎言,避免被高利诱惑造成财产损失,更不要参与传销害人害己。

分消费诉求投诉:

退货退款比例31.6%

数据显示,消费者通过中国质量万里行进行投诉时会提交自己的投诉诉求,在投诉诉求的数据统计中,以下诉求是消费者急需维权的结果:退货退款、赔偿、换货、提供服务,这四项在本月投诉量的统计中占比分e为31.69%、25.19%、15.58%、14.03%。

其中的退货退款的诉求,主要出现在网络购物的渠道。虽然消法明确规定了远程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实施准则,但不得不承认,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消费维权还是遇到了如下熟悉不过的场景:

新疆的杨女士通过58同城上寻找兼职打字员,对方先说不收费用,后来又要求办会员缴纳199元,后又要交300元入职费。对方称,不交300元之前的199元也不退。杨女士认为是诈骗,于12月5日投诉了58同城网站。58同城通过中国质量万里行回复,“杨女士在求职过程中被引导支付会员费用问题,应立即联系警方进行报案处理,我们会全力配合警方进行调查,投诉信息可随时拨打五八同城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热线进行反馈。”

通过第三方平台上进行消费的网站还能得到维权,而山东覃先生和魏女士在他们的网购消费维权过程中并没有这么幸运。

山东覃先生查看网络得知,天行网络加速器在其官方网站上宣称“7天内可按实际使用天数退款”,12月5日他购买其公司的产品后,使用体验很差,遂要求其按其宣传内容进行退款,但发现根本无法找到退款通道。于是,覃先生联系客服人员,提出退款后,客服人员便不再回复,并通过客服机器人结束对话。

消费者魏女士在“双十一”期间购买了一件促销的大衣,没想到收到货后这件大衣无论从外形和材质都和商家叙述的不符,然而在要求退货时她却遭到了拒绝。魏女士称,购买这件大衣时正是打折促销,原价789元,现价150元。图片上大衣的样子很好看,材质也是上等面料,但没想到拿到货后竟然就是一件普通的呢子大衣,而且大衣左右还不对称。魏女士在收货后当天就向商家要求退货,但却遭到了拒绝。商家称,促销商品均为断码商品不能退换。

而经过与店家多次协商,卖家的答复是:退货没有问题,但必须先在其网店对该商品填写好评。“可是我填写完好评后,卖家还是拒绝了退货申请。”魏女士说,目前她仍没有收到退款。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其次,在实际的消费者投诉中,有时候必须要通过权威机构的检测才能认定商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然而因为鉴定价格太高,除了职业打假人,普通消费者很少有人愿意花这个钱。

12月6日,“2016中国消费・维权高峰论坛”在京召开,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强调,要高度认识消费维权协同共治的重要意义。“光靠政府部门来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已经很不现实,迫切需要汇聚各方智慧,凝聚各方力量,推动社会协同共治。”要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长远的眼光、务实的作风,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协同共治新格局。

另一个方面,在互联网经济中,消费者评论,也成为远程购物中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的重要指标之一。长期以来,中国质量万里行会收到消费投诉关于消费评论被删,遇到刷单卖家的情况。

江苏省苏州市浦女士通过agoda酒店预订app预订酒店,“第一次生成订单成功,之后又发来一次取消预定邮件,我以为预定不成功。于是我只能另外预定了别的酒店。结果,被告知两个均预定成功,原因是我没有看预定编码,是不一样的预定编码,我觉得这是误导消费者。”潘女士给客服打电话,客服说会和酒店协商,但后来再打客服一直没有下文。她觉得这件事让她很不能接受,所以写了评论希望让更多的消费者引起重视,平台却一直没有显示评论。潘女士觉得“这个平台上可能只放好的评论,就存在欺骗消费者的问题了”。

篇13

动漫是动画片和漫画的合称,指所有的动画、漫画作品。动漫形象是动漫设计人在动漫作品中创造的一个形象,它通过线条、轮廓和颜色的运用不再是抽象的概念或思想,成为了一个特定的具体的形象,如果对于动漫形象的保护只在作品中体现,完全可以依著作权法中的电影作品或者是美术作品加以保护,但这样做的意义显然不大,因为人们对于一个动漫形象的熟知是通过动漫作品但并不局限在该作品中的某一场景给人们留下的深刻印象,而是人们通过对该形象的性格、容貌、姿态形成的连续印象。

近些年来,国家对于原创动漫产业给予很大的扶持与帮助,很多地区都成立了动漫产业基地,动漫作品的质量也了很大程度的提高,诸如像《喜羊羊与灰太狼》这样的优秀动漫作品深受不同年龄层的广大动漫爱好者的喜爱,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但是,我们仍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国的动漫产业明显与外国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其中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就是动漫产业保护的外环境不够理想,一个成功的动漫形象被轻而易举的复制到了廉价粗糙的商品之上。这不仅会使权利人心寒,对经过正规授权的厂商来说也会望而却步,如此的侵权,不单单是侵犯了动漫创作者的财产权利,对其今后进一步的动漫创作的积极性也是一种打压,更不利于我国动漫产业的良好稳定发展。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将动漫形象版权化,那么我们就需要探究动漫形象版权保护的理论依据到底何在。

二、动漫形象的可版权性

1、动漫形象是作者思想情感的表述。

动漫形象作为贯穿动漫作品的一个元素,是具有独立性的作者思想情感的表述,可以与动漫作品相分离,因而应该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动漫形象具有可识别要素,可识别要素可以分为具体的识别要素和抽象的识别要素。具体的识别要素指读者或观众从感官上直观对角色进行辨认的要素,包括觉得的造型、标志性动作等。比如喜羊羊脖子上的铃铛和喜羊羊标志性的刘海都是具体的识别要素,抽象的识别要素是指寓于角色之中但不能为感官直观辨认的要素,它实际上是具体可识别要素和读者之间建立的主观联系,例如动漫形象的性格和气质。但是这种性格和气质不仅仅只能是该动漫形象所拥有的,只要换一个形象,赋予它同样的性格和气质就可以塑造另一个动漫形象,著作权不保护思想,只保护思想的表述,因此可版权化的只是动漫形象的具体的识别要素。

2、动漫形象可以具有独创性。

将虚构的动漫形象作为版权法中的一个作品类型加以保护,其法理依据在于版权保护的是作品的独创性的表达,这种表达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范围。动漫形象本身已构成版权法意义上的一种独特的表达。

独创性的标准十分重要因为它决定着一个作品是否应该被作为作品保护起来,符合作品构成要件的角色可作为独立于作品而受到保护,否则只能与作品一起整体受到保护,我国采用了“适度的独创性高度”的标准,一般著作权法是对具体识别要素的整体组合进行保护,而不是对单个的具体识别要素进行保护,这是因为单个具体识别要素原创性不高。而动漫形象恰恰大多数属于具体识别要素的整体组合,一个动漫形象中的具体识别要素组合则完全可能具备独创性。

3、动漫形象应当具有可复制性。

这一要素是比较容易达到的,符合著作权保护条件的作品,通常都能以某种物质复制形式表现的智力创作成果。复制形式包括印刷、绘画、摄影、录制等。对于动漫形象的复制,可以体现在诸多方面,比如将动漫形象运用一些方法使其附着在物品上,这也使日常生活中侵权的主要形式之一。

综合以上三点本文认为动漫形象符合著作权法中所称的作品,即动漫形象是作者思想情感的表述,具有独创性的特质,并且能够以有形形式进行复制,因此动漫形象是可以版权化的,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三、动漫形象的著作权归属

塑造一个动漫形象的过程是艰辛的,而往往一个动漫形象取得成功后如果没有对动漫形象的归属问题做好明确的划分,会给权利人引来无数的麻烦。明确动漫形象的著作权归属,减少发生权利纠纷的可能性,著作权人维护动漫形象合法权益的时候才能“师出有名”。在实践中,对于一个作品而言当然是由创作它的作者享有著作权,那么一般情况下谁设计了动漫形象谁就应该拥有著作权。如果是委托专业设计师进行创作的那么这里的权利归属问题就要通过委托合同、申明等方式来确定归属,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著作权归受托者享有;若是合作作品则著作权归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对于一个动漫形象而言,可能是由集合于多个人的智慧于一身的人物,因此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当著作权发生转让、许可使用,著作权的归属问题又该怎样呢?当作品转让时或者是许可使用时,是否连同作品中的角色一并转让或者许可出去了,这个问题有些一些类似于电影作品中的规定,电影作品中的剧本和音乐相关的著作权人可以单独的享有,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为制片人享有。但是电影作品又与动漫作品有着截然不同的地方,尽管动漫作品中的动漫形象拥有单独的著作权,但是不能否认的是动漫形象是动漫作品的灵魂,如果转让和许可使用只是针对动漫作品,这样做的意义显然不大。因此对于一个动漫作品的转让或许可使用,笔者认为关键是要看其在转让或许可使用的合同中约定的动漫形象的著作权的权力使用范围,笔者认为动漫作品的发展离不开动漫形象,那么在转让和许可使用的过程中,在动漫作品中运用动漫形象的权力是动漫形象著作权人应当保证的,至于在其他范围的使用则应该由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

如果动漫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对动漫作品进行演绎创作,那么演绎后动漫作品的著作权归演绎人所有,但是是否代表其可以拥有动漫作品中动漫形象的著作权呢?笔者认为如果动漫形象已经符合作品的范畴,就应当成为作品,著作权人将动漫作品的演绎权进行了授予,只是针对动漫作品允许其进行演绎,但并没有对动漫形象的演绎行为进行授权。再者著作权法要求作品具有较高的独创性,演绎后的动漫形象由于缺乏独创性的要求便不能称为作品,因此该动漫形象的著作权仍应该归原著作权人享有。

四、动漫形象的法律保护

著作权有了明确的归属以后,如果发生了侵权,权利人就要寻求一定的措施和方法排除这些不法侵害。这些不法侵犯动漫作品的行为可能会给整个动漫企业带来严重的损失,导致动漫企业为了弥补损失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对于动漫作品的创作是非常不利的,至于对整个动漫产业的发展是可想而知的,那么如何寻求有力的保障来打击这些不法侵权行为是我们必须探索的。对于动漫形象的侵权行为,我国的司法应该给予更加严厉的打击。

(一)动漫形象权利人自己应该注意的问题

第一,在未取得知识产权保护和必要的措施以前,动漫作品应当做好保密工作,以避免被他人剽窃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于动漫形象的著作权保护应当及时到著作权管理机构进行版权登记,做好动漫形象的著作权保护工作。

第二,及时、完整地保存动漫作品的设计底稿、图纸、胶样,做好资料收集工作。动漫企业应当建立有关动漫作品档案,保存好创作底稿、图纸、参与展览会的展览证、收藏证和会议宣传资料等,以备将来证明作品产生时间,或用作主张权利的有效证据。

第三,对于自己的权利给予密切的关注,动漫作品一但取得成功,一些不法商家极有可能制造侵权产品,动漫企业应当定期调查市场,对于没有取得授权的产品,要采取必要的手段进行打击,可以通过专业律师发律师函警告侵权行为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也可以直接想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严重时可以及时申请证据保全等维权措施,以便在今后的诉讼当中有据可依。

第四,动漫企业还应当定期对自己的员工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单位员工的法律意识,让他们意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更好的保护公司的利益。对于掌握动漫企业核心秘密的员工还要签订必要的保守商业秘密的合同,约定具体的权利义务。

(二)在立法方面明确侵犯动漫形象的行为

我国《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但是在这一条款中规定的情形没有特别的提到侵犯动漫作品中的动漫形象的行为。这就需要我们在立法中进一步将仿冒、非法使用他人动漫形象的行为明确为侵犯动漫形象的行为。第一种情况是侵权者与权利人以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使公众对于其提供的商品与动漫权利人产生某种关系的联想,造成混淆的情形。第二种情形是“搭便车”行为,是将原动漫形象中的潜在商业价值直接移植到侵权物上,攫取非法利益。

我国《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了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第49条规定了赔偿损失的具体原则,从而使侵犯著作权的侵权责任具有了明确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侵权赔偿标准依然是困扰司法实务的疑难问题,从司法实践来看,对于动漫形象的著作权人的权利救济并没有给予充分的保护,因为对于动漫形象的侵权很难量化,因此法院具有较大的裁量空间。笔者认为为了动漫产业的健康发展,我国需要加大对于这类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惩处力度过小,不足以使侵权行为人产生畏惧,不足以保护权利人的权利。那么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快速将动漫形象在著作权法中位置确立下来,明确侵权损害的赔偿标准,给予权利人最大的保护。

(三)在执法方面有效打击侵权行为

我们需要给予行政管理部门更多的执法权利与职责,我国在对侵权打假上已经投入了许多力量,也取得了一些不错的成绩,但是威慑力还不足够,其主要原因就是没有给予行政管理部门更多的权利与职责。如执法部门没有采取临时禁令的权力和职责;对于责令侵权赔偿,只是赋予执法部门以执法的权力,却并没有明确此权力同时也是执法部门的职责。对于动漫形象的价值和利润更为明显,有关执法部门必须要特别加强对动漫衍生品的检查力度,对于非法使用他人动漫形象的行为要坚决打击, 切断盗版侵权动漫产品的市场流通渠道,严厉查处侵权商品。

在《文化部关于扶持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我们看到这样的一段话:“加强市场监管,保护动漫知识产权。以国产原创动漫形象、动漫品牌及其衍生产品为重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动漫经营活动,保护合法经营,规范市场秩序,为动漫产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保护动漫知识产权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那么这就需要加强领导与部门协作,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我国刑法对于著作权保护问题上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这两个罪名,进一步的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合作也是当下需要解决的重要一环。南京市玄武区法院“6・20”案件(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贩卖盗版光盘的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就是行政执法查获后立即移交司法部门的,很快犯罪嫌疑人就得要了法律的制裁。行政执法部门在加强执法实践的过程中,注意并加强与刑事司法部门的密切合作,是从根本上消除以罚代刑、真正地遏制动漫盗版侵权犯罪行为的关键环节。

五、结束语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对动漫产业的相关政策的扶持,我国的原创动漫产业的发展迅速,国产动漫产品的数量大幅度增长,质量有所提高,一批动漫企业和动漫品牌崭露头角,中国动漫“走出去”的步伐加快。同时也在努力的缩小与诸如美国迪斯尼,日本圆谷等知名动漫机构的差距。在这个朝气蓬勃的重要时期,需要我们的著作权人完善法律保护思想,著作权行政保护部门及执法部门认真负责,对于侵权行为采取必要有力的打击措施,才能拓宽动漫产业的发展道路,为动漫产业的未来做好坚强的后盾,也只有这样我国的动漫形象才能在国内外市场站稳脚跟放手一搏,我国的动漫产业才能走的得又好又远。

参考文献

[1]维基百科zh.省略/wiki/%E5%8A%A8%E6%BC%AB.

[2]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知识产权审判分类案件综述[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

[3]谭轩盈.论动漫角色的著作权保护[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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