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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的根本特点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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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的根本特点

篇1

但是,由于新的公共管理制度诞生不久、社会欠缺相应的理论和经验,导致一些问题随着公共管理制度的创新浮现在人们眼前,其矛盾和不足之处也日益凸显。由此,如何真正发挥公共管理的效果、目的,如何体现其内在的根本价值都成为了目前社会所共同关注的问题,这不仅决定了公共管理制度所起到的最终效果,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公共管理制度最终的走向。

一、公共管理发展的基本概述

新公共管理运动发源于西方国家,其本质上是公共行政改革的一次实践活动。目前,其指导思想大多为实干家自身实践而形成的,即其自身的构思、实验和推广,此外还有对于原有的“大政府”管理模式的批判和借鉴。这就导致了当前世界各国进行公共管理制度改革没有形成具有普遍性和指导性的价值观念和改革模式,从而产生了当前的混乱局面。

许多学者都对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内容和基本制度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并且从不同角度提出了相应的观点,目前学界的普遍看法是,管理主义和新制度经济学是新公共管理的核心和本质内容,其重点在于:管理高于政策、以对绩效和效率的评估作为评价标准、划分公共官僚体制结构、将准市场化和签约外包工程作为促进竞争的主要方式;消减政府开支成本等各项内容。

此外,西方学者认为,公共管理必须从“共识”的角度需要自身的要旨,即:将行政结果是否实现和管理者是否履行自身责任作为根本评价目标;通过摒弃原有的传统官僚制度来实现政府自身的组织和人事管理运行的灵活及效率提升;组织和人事目的明确化、制定相关绩效指标,方便测定和评估任务;政府将公共服务的购买者和提供者进行分割,以此来接受市场的检验;尽量以民营化和市场来调节社会事务,以此来削减政府的权力。

二、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核心

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核心不仅是其自身价值的最终体现,而且通过对现代公共管理本质核心的了解可以对于研究当前公共管理的主要价值规范起到指导作用。

(一)公共性。作为现代公共管理的首要规范性取向,“公共性”显得尤为重要,也是实现民主价值的基础,更是对于政府活动性质和基本价值进行分析的基本工具,而其中最为直接的体现就是政府对于长远活动的长期目标,以及政府公务人员的个人职业道德。

可以说,“公共性”的制度性界定是以制度术语作为公共行政的理解,将各级政府、政府内的各级机构作为表现,保障公共利益能被社会最广泛的成员享有。总而言之,所谓的“公共性”现代管理,其根本目标便是公共利益和民主参与价值。

(二)合法性。公共过程和公共价值制约着公共管理,目标也受着社会认同、价值观及统一性和法律原则保持一致,也就是合法性要求。具体而言,公共管理的合法性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正当性,这种以保障社会正义为目标的要求对于政府这一公权力而言,是最为基本的要求,具体而言便是实现效率与公平、权力与责任之间最大程度的平等关系;其次是要具有可理解的目标,这想要求的本质来源是公民对于公权力的信任和依赖,也就是在公民现实情况下确立的公共管理目标,主要形式便是民主政治的相关结构和程序。

(三)效率。没有效率,真正的公共管理便无从谈起,所以,为了能够像公众提供更多的服务和更多的公共物品,必须总是公共管理的效率问题。但是,对于效率的重视也会不可避免的导致公平的丧失,这需要我们在具体实践中加以解决和平衡。

三、新公共管理应当具有的重要特征

在对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反省中,现代公共管理的特征已经日益浮现,可以说,这些内容正是我们今后进行公共管理改革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一)新公共服务。这一点的理念便是在人民的前提之下,将服务公共利益作为基本职能,作为主体的政府必须树立服务公共利益的观点,而不是管理整个社会的具体事务。

(二)参与式国家。这是现实中的一种制度,其根本价值便是在于规范公权力的范围,体现其价值的优先性,一般而言,参与式国家应当具有监督、授权、对话、选择四项内容。

(三)行政文化伦理化。民主本质是公共管理的特点,也是区别于以往行政学最为主要的特点,将行政文化进行伦理化对于当前社会来说是极为有利的,不仅是对于行政文化而言是一种规范性制度,也是公共管理发展的重要前提。

四、结语

任何新生事物的发展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其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许多障碍和问题,这基本上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们应当以客观、科学的眼光对其加以分析和研究,建立相关制度进行规范和保障,以期能够促进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黄健荣,杨占营.新公共管理批判及公共管理的价值根源[J].中国行政管理,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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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是针对不同社会群体进行的社会价值分配,这决定了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应该是社会学意义的群体公平。即在社会不同群体间实现的公平

虽然学术界基于不同学科背景的公平观为我们解读公共管理中的公平提供了基本的学科视角,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套用上述公平观来理解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理解任何一项社会活动的核心价值理念,都必须从这项社会活动的本质属性出发,使这一核心理念符合这项社会活动的本质属性。那么,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是什么呢?

公共管理是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的活动。为了有效地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公共管理必须解决为谁提供公共物品以及提供什么公共物品这两个公共管理的基本问题。在可以用来提供公共物品的社会公共资源稀缺(有限)的前提下,公共管理解决这两个基本问题的过程也就是对社会公共资源进行分配的过程。具体说来:解决为谁提供公共物品的问题就是实现社会公共资源在消费主体方向上的分配(配置)过程(如,在有限公共财政支出的制约下,政府将这一财政支出用于为偏远地区修公路还是为城市建广场);解决提供什么公共物品的问题就是实现社会公共资源在消费形态方向上的分配(配置)过程(如,同样是在有限公共财政支出的制约下,政府利用这一公共财政支出是为贫困群体解决住房问题还是解决子女教育问题)。因此,从公共管理解决的基本问题出发考察,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是对社会公共资源进行的分配。从社会公共资源具有的价值角度分析,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也就是对社会价值的分配。

与针对个体进行分配的提供私人物品的市场管理活动不同,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的分配是针对社会不同的群体而不是个体进行的,这是因为公共管理直接提供的是公共物品而不是私人物品。按照西方经济学的论述,公共物品是具有可分享性的物品,也是具有非排他性的物品。可分享性是指某人对公共物品的使用并不影响他人的使用;非排他性是指不能剥夺任何公民对公共物品的使用权利。在西方经济学对公共物品上述论述的基础上,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的具体体现是什么?对此,我们的回答是:第一,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排他性是在一定的地区内实现的,是对一定地区内社会成员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也就是说,一个地区的社会成员可以平等分享该地区为每一位社会成员普遍性提供的公共物品,但并不接受其他地区的社会成员分享这一公共物品。具体例证就是,在实行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的西方国家,社会福利主要由各成员国政府(州、省)负责提供,各成员国政府提供的社会福利是有差别的,各成员国的公民可以分享本成员国政府提供的社会福利,但不可以分享其他成员国提供的社会福利。第二,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是在一定社会阶层(群体)内实现的,是对一定社会阶层成员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也就是说,一定社会阶层(群体)的社会成员可以分享社会为这一阶层(群体)成员选择性提供的公共物品,但并不接受其他阶层的社会成员分享这一公共物品。具体的例证就是,任何一位残疾人都可以免费享用市内公共交通、任何一位老年人都可以免费进入市内公园,但非残疾人、非老年人则不拥有这一权利。根据对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的理解,我们可以将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进一步表述为:针对社会不同群体进行的社会价值的分配。

既然公共管理的本质属性是针对社会不同群体进行的社会价值的分配,公共管理中的公平也就应该是社会学意义上的群体公平,是在社会不同群体间实现的群体公平。

二、公共管理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公共利益。这决定了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应该是分配结果的公平。也就是使全体社会成员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平等分享公共利益

公共管理的根本目标是通过提供公共物品来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对于公共利益的认识,学术界存在着比较大的认识分歧,“甚至有些学者,如公共选择学派的代表人物詹姆斯·布坎南、肯尼斯·阿罗,根本否认公共利益的存在,认为‘公共利益是一种神话”~。布坎南等人之所以否认公共利益的存在,是基于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假设——理性人(经济人)假设。他们认为:根据理性人(经济人)假设,人们在政治决策中的动机与在市场决策中的动机是一致的,都是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个人的偏好是不同的,并且每个人都有充分的决策信息与足够的决策能力。因此,人们无法形成共同的需求,也就无法形成公共利益。事实上,公共利益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其内涵也是比较清晰的。公共利益这一概念,是由公共与利益两个基本概念构成的。公共的含义是共同的、公众的,而利益则是“人们为了生存、享受和发展所需要的资源和条件”。。因此,我们可以将公共利益理解为:公共利益是公众为了生存、享受与发展所需要的资源和条件。如果将公众为了生存、享受与发展的需要概括为需求,我们也可以将公共利益理解为:公共利益是满足公共需求的资源和条件。显然,公共管理对公共利益的实现是通过满足公共需求完成的,公共需求的满足是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的结果。因此,与提供私人物品的市场管理不同,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应该是结果的公平,是对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如何考量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呢?公共管理的目标是满足公共利益,考量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也就是考量公共管理对公共利益的实现程度。公共利益是满足公共需求的资源和条件,公共需求的主体是民众,公共利益的实现程度也应该由民众评定。在现代民主制度的背景下,民众对公共利益的评定是通过民主机制、依据民主决策规则进行的。尽管不同政治体制下的民主机制是不同的,但是民主决策的规则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全体一致规则与绝对多数规则。在采取全体一致规则的情况下,实现了全体民众所需求的利益即民众的整体利益也就是实现了公共利益;在采取绝对多数规则的情况下,实现了大多数(含全体)民众所需求的利益即民众普遍需求的个体利益也就是实现了公共利益。所谓实现公共利益,包含两个要素:一是提供的利益为民众(全体或大多数)所需求,这是由公共利益的公共性决定的;二是提供的利益为民众(全体或大多数)所分享,这是由公共利益的可分享性决定的。我国学者陈庆云等人认为,公共利益应该具有分享性,而且“实际上分享人数的多寡并不是决定公共利益的惟一因素,决定是否真正构成公共利益的基本特征是“是否具有社会分享性”。由此可知,考量公共管理对公共利益的实现程度,也就是考量公共管理是否提供了为全体民众所需求或大多数民众所需求的利益以及这一利益是否为民众所分享。因此,考量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也就是考量公共管理是否使全体社会成员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平等地分享了公共利益。

实现全体社会成员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平等分享公共利益,这是一个动态的、整体的平衡过程。由于公共资源的有限性与民众利益需求的多元性及差异性,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一项公共管理很难同时满足所有民众的利益需求。一般说来,一项公共管理总是在满足一部分民众利益需求的同时抑制另外一部分民众的利益需求或者是在满足民众某一方面利益需求的同时抑制民众另一方面的利益需求(这正是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这一本质属性的体现)。因此,公共管理要不断地对利益需求受抑制的群体(如弱势群体)或利益需求受抑制的方面予以补偿,用动态的、整体的利益平衡过程来渐进地实现社会价值分配结果的公平,使公共管理尽可能地逼近使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分享公共利益这一理想目标。

三、公平与效率分属公共管理的不同理性层面。公平是公共管理价值理性的核心。效率是公共管理工具理性的核心。效率是为实现公平服务的

对于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学术界已经多有论述,这些论述大都是抽象的,缺乏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放在具体的社会活动中的具体分析。事实上,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或不同的社会活动中,公平与效率的含义是不同的,二者之间的关系也是不同的。那么,公共管理中的公平与效率的含义及其关系如何呢?

对于公共管理中公平的含义,我们已经进行了一定的讨论:公共管理中的公平是在社会不同群体间实现的分配结果的公平,是使全体社会成员或大多数社会成员平等分享公共利益。我们再来讨论公共管理中效率的含义。公共管理中使用的效率概念来源于经济学。在经济学中,关于效率有两个含义:一是资源利用效率,是指利用有限的资源实现收益最大化的程度;二是资源配置效率,是指利用有限资源实现效用最大化的程度。经济学中效率的概念涉及了微观与宏观经济两个方面:资源利用效率是微观经济问题,属于企业管理范畴;资源配置效率是宏观经济问题,属于政府宏观调控范畴。公共管理中,效率一词的含义仍然是经济学中的含义。惟一的问题是:公共物品的提供不以赢利为目的,有些公共物品也不存在经济收益。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将收益理解为社会收益与经济收益的统一。这样,在公共管理中使用效率这一概念时,既与经济学的效率概念保持了一致,又符合了公共管理的特点。

在公共管理中,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基本准则是:从公平原则出发并注重效率。这一基本准则有三个含义:(1)公共管理必须以公平为基本出发点。第一,公共物品的可分享性与非排他性决定了公共管理必须从公平原则出发,不能以不公平的方式剥夺任一民众的消费权力。第二,公共管理的国民经济再分配性质,决定了公共管理必须从公平原则出发,将公平放在公共管理的首位。公共管理是国民经济的再分配过程,尽管各国的分配原则有所不同,但在国民经济再分配过程中,都要贯彻公平原则。从处理效率与公平关系的角度出发,可将世界各国的收入分配原则分为两类:效率优先与公平优先(尽管公平优先的国家是少数)。在公平优先的国家,再分配过程必然要贯彻公平优先的分配原则,以进一步实现公平。在效率优先的国家,国民经济的一次分配必然要形成社会收入的差异,甚至会导致尖锐的社会矛盾。为缓和由一次分配形成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并在公共选择中获取大多数人的支持,政府在国民经济再分配中,也必然要贯彻公平原则。(2)公共管理也要充分注重效率。经济学基本原理表明,公共资源是有限(稀缺)的,在有限资源的制约下,公共管理必须注重利用有限资源提供更多与效用更大的公共物品,以提高公共管理的效率。(3)公共管理中的效率是在公平统领下的效率。同其他经济活动一样,作为国民经济再分配过程的公共管理也必须解决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为谁生产这三个基本问题。与其他经济活动不同的是,公共管理解决这三个基本问题的顺序是:先解决为谁生产,再解决生产什么与怎样生产。这是因为:公共管理对社会价值分配的本质属性,要求公共管理首先要解决将社会价值分配给谁,即为谁生产公共物品的问题,在解决了为谁生产公共物品这一根本问题之后,公共管理才能考虑为这些人生产什么样的公共物品以及怎样生产这些公共物品。公共管理解决上述基本问题的顺序并以公平为基本出发点,决定了公共管理必须将公平放在首位,用公平来统领效率。具体说来就是:公共管理在决定为谁生产公共物品时从公平出发,在决定生产什么公共物品与怎样生产这些公共物品时注重效率。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公共管理中,公平作为公共管理价值理性的核心,始终是第一位的;效率作为公共管理工具理性的核心,是为价值理的,也就是为公平服务的。我国的公共管理理论研究是在借鉴西方公共管理理论与介绍西方公共管理改革运动的基础上展开的。诚然,西方的公共管理理论与英国撒切尔政府和美国里根政府率先开展的西方国家的新公共管理(改革)运动是以提高公共管理效率为中心的。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这一理论与运动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在公共管理中比较好地实现了公平的前提下进行的。认识到这一点,会使我们在努力提高我国公共管理效率的同时,始终坚持公共管理中的公平并将其放在首位,避免再次出现前一时期我国社会某些公共管理领域(如医疗、教育等领域)存在的为了追求效率而显失公平的社会现象。四、公共管理是以公共权力为核心展开的,只有实现公共管理中公共权力的合理分配,才能从根本意义上实现公共管理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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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基础上,让我们进一步其思考其管理理论的基础是什么?全书的三条主线下面各种管理思想互相交织,密不可分。其管理都是建立在一种清晰的企业目标下的,即使在作者看来企业的目标有很多,包括:市场地位、创新、生产力、实物和财力资源、获利能力、管理者绩效、员工绩效和工作态度、社会责任。[1]以上八点均可以说是企业的目标,但是其基础始终是建立在终极目标:创造顾客的细化之上的。可见,管理是一项有清晰目标的行为。在明确了最关键的管理灵魂的条件下,下面我就将结合书中的观点对现在公共管理中涌现的问题做出一些个人的分析。

 

二、结合实情的分析

 

(一)《管理实践》的分析框架

 

首先,有人会说《管理的实践》从头到尾强调的都是企业,而企业和公共部门是存在显著区别的。诚然,我们必须承认企业管理和公共管理的区别,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其存在的统一性:一、作为传统公共行政的发展,现代公共管理理论主要涵盖了关乎公平的行政学和政策学部分,同时它也涵盖了关乎效率的治理工具方面的部分。而后者正是逐渐引进市场化管理手段的结果;二、德鲁克所指的管理并非通指企业管理,他说过“管理不仅是企业管理,而且是所有现代社会机构的管理器官,尽管管理一开始就将注意力放在了企业”。[2]结合这两点,我们可以肯定:用《管理的实践》一书中的观点去分析现在社会下公共管理存在的问题是有理论依据和实际意义的。

 

(二)公共管理和公共部门的目标不统一

 

新公共服务理论公民、市场、政府三者做出了准确的定位。在公共选择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基础上变迁后的新公共服务理论明确了“公民掌舵,政府划桨”的管理定位。进一步说,政府及公共部门就是为公民利益服务的工具,是公民和市场关系的调节器。那么,我们可以认为:公共管理的目标是公民利益和公民公平。

 

然而我们再看看公共部门的目标是什么呢?由于存在多种有效性评价方法,导致了目前公共部门目标的紊乱。系统资源评价法只重视效率忽略了公民利益,参与者满意度评价法又太过于主观和武断;而一直比较简单的目标评价法也因为公共部门目标在不同目标框架下变得越来越复杂而不具备了操作性。[3]要说现在公共部门的目标到底是什么,相信没有谁能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那么,很可能存在的问题就是公共管理和公共部门的目标不吻合,而造成公共管理没有真正起到其该起的作用。那么,为何我们不看看书中的观点呢?

 

尽管德鲁克也将企业的目标归结为方面,但是我们可以很清晰的看到,所有的目标均是为企业终极目标:创造顾客服务的。所有的目标都是终极目标的细化产物。而在公共管理中,却并非如此。如果我们将创造公民利益作为终极目标,那么在Gross设计的目标框架下,许多的目标诸如获得投资、获得资源等都是和维护公民利益大相径庭的。有可能从长远角度来看,这些目标都是能为公民造福的,但是在目前来看有的目标如成员利益是和公众利益完全违背的。我们都知道,在管理中,效率和公平是很难平衡的,但是如果真的要考虑公共部门的效率也应该建立在维护公民利益的前提下,单纯强调效率是毫无意义的。即使损失效率,也要首先保证公民利益和公平,这才是公共管理的初衷。连自己的终极目标都不明确的公共部门是很难将自身组织目标和公共管理目标联系上的,而其结果无疑是公共管理的失败和政府形象的损失。

 

(三)公共管理演化为部门管理

 

分析我国实际情况不难看出,当今政府公共管理部门化现象已经越来越严重。从公共资源的分配到公共决策的制定,最后到决策的执行都极强的反映出公共管理向部门管理演化的趋势。各公共部门为了部门利益最大化,忽略公共管理的公共目标,将部门利益凌驾于公共利益至上,其作出的公共决策最根本的政策目标视为部门争取资源和利益。而这种现象不只是个案,在行政机关的各个部门中都有明显的表现。

 

公共管理部门化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公共利益的丧失,长此以往必会导致各部门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分崩离析,难以保证公民基本的权利。导致部门管理的根本原因还是公共目标的不统一。在管理者的眼中,公共管理的目标不再是公民利益、社会里最大化,而是部门利益最大化。将行政者作为利益分享者的公共选择理论很好的解释了管理者的选择偏好。如果难以实现公共利益和部门利益的统一,妄图希望行政者发生偏好的转变是不现实的。作为国家和公民的责任,一方在于正确引导和正确激励,保证公共利益和部门利益在最大限度上有交集,另一方则要在公共管理中从被管理、被服务者转变为公共管理的主体地位,通过多方主体自制,实现对相关部门的监督。

 

我国公共管理有着跨越式的发展,由于没能实现循序渐进的发展,导致当前理论和管理现实的严重脱节,在诸多问题中公共管理目标不统一是根本的障碍和困境。努力营造多元主体自制的管理模式,是我国公共管理发展的并经之路。

 

参考文献:

[1] 德鲁克.管理的实践[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5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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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在十九世纪末成为了一个单独的学科领域;而公共管理则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兴起。在现阶段的发展过程中,二者有着一定的区别,又有着本质的关联。下面我们就来简单的分析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的区别与互动。

一、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的区别。

第一,内涵区分。公共管理的主要核心是政府管理,有着多元化主体的基本特征,是以公民社会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公共管理是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这是一门学科,也是一种新的学位教育方式。公共管理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是把公共行政作为基础,将管理学、经济学一级政治学的相关理论与方法进行整合,主要涉及政府以及非政府组织等公共事务。而公共行政则是把刚性规范以及固化原则作为基本的支撑,主要依托于政府主体开展相关的政治统治工作,是国家行政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开展相关社会公共事务的活动。笔者认为,公共行政主要把政府、法律法规等授权组织机构作为主体,把国家、社会以及自身的相关事务作为客体,根据法律法规展开相关决策、组织等活动的科学体系,有着工具性以及依附性的内在本质。

第二,主客体区分。首先,主体区分。主体就是行为的实施者,可以是单一亦可是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多呈现多元化,主要以政府、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为主。根据自身的业务范围,对责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统筹协调,享有法律范围内的权限自由。公共行政的主体主要为政府以及其他法律授权的相关组织,主要依靠政府代表的相关机构。大多数主要把政府作为单一的主体。其次,客体区分。客体对象主要就是指主体行为的主要内容。公共管理主要重视社会性,对公共服务、公众的参与性以及政府的行政事务的公开化等责任与义务的履行,主要彰显了客体的社会性。公共行政较重视其公共性,对公共权力与利益的执行与维护较为重视,主要有着工具性。权威性以及规范性的基本特征。公共管理的客体有着多样化的特征,在不断的变化与拓展中有着具象化的形式。公共行政有着动态性的特点,主要针对社会发展的实际问题为方向,通过其他学科知识的引入,主要包含着公共管理以及行政管理等领域。公共行政的客体有固有的管理程序,把民生利益为主要导向,维护公共利益是公共行政的主要表现。

第三,内在区分。首先,管理目标区分。公共行政对机构、过程以及程序的管理较为重视,属于内部取向;而公共管理则对项目、结果以及绩效的管理较为重视,属于外部取向。其次,管理体制以及运作模式的区分。公共行政对具体的计划、组织以及指导等基本技能的运用较为重视,主要强的是政策的科学化;而公共管理则更加重视管理的市场化模式。

二、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的互动关系

公共行政在历史的舞台上一直是政府公共部门管理的重要理论。在其发展历史中,经历了传统的公共行政学与新公共行政学说的形式改革。作为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国际流行的行政改革主流的新公共管理,对传统的公共行政带来一定的_击,这种全面的公共部门管理方法取代了公共行政模式成为了新的管理理念。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在发展中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第一,公共管理模式与公共行政的主体都是社会公众事务进行治理,二者的管理初衷是一致的。公共管理主要是通过多元化主体采取合作管理模式开展社会治理,把公共行政中的精华与社会管理进行了细化处理,把行政管理与社会管理充分的融合在一起。

第二,公共行政是一种政府管理模式,公共管理模式的核心主体则为政府作为主,其他非政府组织作为复制管理。公共管理的主体基本上都是以组织的形式表现的。而公共庞合作系统中的组织要通过核心的、关键性的管理部门达到提高组织整体一致性的根本目的,其组织行政有着公共性的特征。公共管理模式中的组织对其行政管理有着共同管理的权利,其行政价值有着中立性的特征,把公共行政在表现形式上转变为实质的将行政管理模式,根据公共管理组织的相关服务内容、社会治理的实际需求等因素构建行政模式,将公共服务与合作治理有效的融合起来。在公共管理中的相关管理工作是社会治理的实际的、共同需求体现,可以通过合作管理模式的表现出来;公共管理行政有着科学化、技术化理论思想,注重与合作活动的开展,彰显着合作之间的信息沟通,通过社会道德体制,优化、完善公共管理活动的开展。

第三,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有着规范性的本质特征。在开展具体的活动过程中,二者都严格的执行着相关的规章制度,有着一定的规范性特征。把管理机构作为基本的、主要的活动机构;

第四,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的主要目标有着一致性的特征。在社会治理的实际过程中,二者都是将公共利益作为基本的工作目标,开展活动的过程中贯彻执行着公平性、公正性以及透明的性的政策宗旨。

第五,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工作在形式上都属于服务行政范畴之内。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都是一种社会管理的行政手段,二者有着本质的联系,都属于服务型社会治理模式范畴。

结束语:

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二者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历史与时代的二者的影响与作用下,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有着相互对立的层次也有着内在的无法割舍的必然联系,二者之间的区别与互动等错综复杂的关系会社会治理与改革带来极其重要的影响与启示。

参考文献:

[1]朱晓红,都英杰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内涵的比较与争论 [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78.79.

篇5

上个世纪80年代,随着全球外部环境的日益复杂、世界局势更加动荡和多元,各国政府面临的外部环境也越来越严峻,政府机构庞大臃肿、效率低下、政府又出现财政危机,社会福利政策难以为继,加之政府官员的自利彳®向及传统官僚制本身的弊端等,使公众对政府的能力再次产生怀疑,“政府失败论”开始占主导地位,政府出现了信任危机和合法性危机。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一种新的公共管理模式——新公共管理(NewPublicManagement)在80年代的英美两国应运而生,尝试新公共管理的各国纷纷进行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各种新理论、新流派、新措施也随之而出,并迅速扩展到西方各国。例如:美国在1992年后由Clinton_Gore政府提出NationalPerformanceReview(NPR)计划,以及世界银行1997年提出的可以利用3个基本的激励机制来提高政府能力:有效的法则与限制措施;更大的竞争压力;更多地倾听人民的呼声,鼓励更多的民众参与。

与以往传统的公共管理的改革不同,新公共管理不是在老的框架内进行变革,如降低公共管理成本,减少行政费用开支等局部问题着手,进行局部的调整,而是对现行公共管理的体制和方式进行变革,以现代经济学为理论基础,引入市场机制,主张在政府等公共部门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竞争机制,它几乎是对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的一种全面改造。至此,新公共管理成为近年来西方规模空前的行政改革的主体指导思想之一。

二、新公共管理的四个基本特征

新公共管理与传统的公共管理相比,是个相对宽松的概念。在英国叫“管理主义'在美国称为“新公共管理”或“企业家的政府”,在其他一些国家又称为“市场导向型公共行政”等等。虽然名称不同,但都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一)重构政府职能

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固然是向社会提供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公共服务都应该由政府来直接提供,而是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提供服务。政府根据宪法的规定和服务的内容不同,从而将一部分职能通过招标、合同出租等方式,将其出租给其他公营或私营部门,政府只对其进行绩效目标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报酬,例如西方一些国家所采用的“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正如<重塑政府》一书的作者奥斯本和盖布勒所说的政府的职能应该“掌舵而不是划桨”。

(二)“重绩效,轻过程”的特点

新公共管理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确定组织目标、个人目标,并根据绩效指标(performanceindicator)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由此而产生了所谓的三,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变量。这种轻过程、重绩效的方式,成为西方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

(三)将企业管理方法弓I入政府管理中

当今,由于旧有官僚体制下的政府低效率,使得西方转而采用新的政府治理模式。政府通过借鉴私人部门管理中先进的原则、方法和技术(如结果取向、绩效管理、顾客导向、分权、预算制度、成本一效益分析等),来提高政府工作绩效,改善公共服务的质量,这也是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核心观点。不过,当一系列被企业组织认为普遍适用的管理原理与方法,运用在公共部门组织时,由于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具有本质的区别,这些原理与方法,却令公共部门面临了更多在私立部门无法遇到和解决的新问题。

(四)在人的重用和任免上与以往不同

在传统的公众行政中,文官始终是保持政治中立的地位,但在新公共管理中则强调文官与政务官之间的密切互动,让部分高级文官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一来由于文官比政务官任期长(在美国,政务官平均任期仅22个月),又由于有专业知识优势和信息优势,使得文官具有较高的政治敏感性和公众响应力,因此,通过加强文官的参政行为,从而促进他们尽职尽责地执行政策,更好地运用裁量权,使政策能更加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另外,新公共管理在人员的录用和管理,提高人事管理环节上的灵活性上,新公共管理采用了短期合同制取代常任制,实行不以固定职位而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的绩效工资制等一系列重大变革。

三、新公共管理对我国公共管理改革的借鉴意义

由于一些历史上的原因,公共管理的引进与研究工作在我国起步较晚,其产生与发展有着极其现实的政治原因。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的政治、经济也产生了巨大的根本性变化,但同时也给政府管理也带来了一系列错综复杂的问题,例如决策体制和方法的落后,法制不健全,国家财政在市场运行中的困境,社会保障体系与社会就业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等一系列问题,使得我国的整个行政体制很难适应与满足中国社会的急剧变革和深化改革的需要。因此,我们要从实际出发,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为我国的公共管理改革选择一条适合自己的道路。

(一)加强公共政策制订的法制性、科学性和民主性

公共政策一般是指政府为解决现实和潜在的社会问题而做出的决定和行为。在政府公共权力日益扩大,公共政策对社会政治、经济和其它领域影响日益加深的今天,公共政策制订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和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制订科学、民主的公共决策是进行有效公共管理的根本前提和保障。

1. 变“人治”为“法治”。由于公共政策所涉及的问题一般都是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将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影响面大,其结果又难以在短期内见到成效,因此,容易造成政策决策者在制订公共政策过程中的随意性,人们不难发现,在涉及公平与效率、集权与分权、竞争与垄断等一系列强烈对比的问题上时,人们或由于自身的局限性,或由于情感因素的影响,而在制订政策时产生很大的分歧,很多时候,良好的愿望并不能产生好的效果,一个有重大失误的公共决策将极大地阻碍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因此,要将传统意义下对公共决策点头拍板的“人治”,转变成对政策制订和执行程序有法律规定和约束的“法治”,这不仅需要明确公共决策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还要进一步明确公共决策层的合理结构和科学的政策制定程序。

2. 加快建设公共决策系统网络化的步伐。公共决策系统网络化是以主体决策层为核心,以信息处理、信息咨询和监督等为子系统的网络体系。在建设决策网络时,首先需要明确人大和政府为中心的决策权主体地位;其次,还要进一步理顺决策子系统中各自决策主、客体的关系;再次,要从法律上明确公共决策体制内的其他决策子系统,如政策研究组织、民间政策咨询组织等的地位,充分保障其独立性、主动权和灵活性,使其能够为公共决策提供充分的政策咨询。

3. 树立适合现代社会发展的新决策意识。事实表明,注重民众参与,营造一种民主、平等、协商的公共政策环境,将专家咨询与民主决策适当结合,注重调查研究和决策跟踪评价,形成人人能畅所欲言,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积极提出政策建议的局面,不仅有助于制订科学合理的决策,更有助于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人们积极配合的良好局面。

(二)夯实基础,完善制度,提高实效

1. 完善法律法规,合理设置层级体系。在西方,新公共管‘理之所以能以现代经济学的基础,采用相对宽松的管理方式,

是建立在整个社会民主、法治化水平较高的前提下,在“后工业社会”进行的,他们以“理性人”(人的理性都是为自己的利益,都希望以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利益)为假定前提,采用与市场规则相适应的公共选择和交易成本等理论。我国和西方存在一定的差距,首先,我们是一个有几千年集权历史传统的国家,缺乏西方以分权制衡的民主代议制度,我们的公共管理不能像西方那样放松管制,而是要把现有的制度进行完善、整合。其次,我国的市场经济尚未充分发育成熟、民主与法制还未健全,当务之急不是要放松管制,而是要建立和健全一套完整的法规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完善我国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制度设计和操作安排。

篇6

从本世纪70年代开始,曾经主导西方公共行政领域近一个世纪之久,并被誉为是行之有效、甚至是最佳的传统或称主流的公共行政,遭受到新的外部环境的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其近乎刻板、僵化的科层体制愈来愈不能适应迅速变化的信息和知识密集型社会和经济生活,其赖以建立的两大理论基础――威尔逊和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科层管理论均无法回答和解决政府所面对的日益严重的问题和困难:政府财政危机,社会福利政策难以为继,政府机构日趋庞大臃肿,效率低下,公众对政府能力失去信心,“政府失败”论开始占主导地位。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管理模式――新公共管理(NewPublicManagement)在80年代的英美两国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西方各国。与以往传统的公共行政框架内进行的变革不同,新公共管理不是对现存行政管理体制和方式进行某种程度的局部调整,或仅仅是为了降低行政管理的成本,减少行政费用开支,更重要的是,它是对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的一种全面清算和否定。

一、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

如果说传统的公共行政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的科层制论为其理论支撑点的话,新公共管理则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首先,新公共管理从现代经济学中获得诸多理论依据,如从“理性人”(人的理性都是为自己的利益,都希望以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利益)的假定中获得绩效管理的依据;从公共选择和交易成本理论中获得政府应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和有效性的依据;从成本―效益分析中获得对政府绩效目标进行界定、测量和评估的依据等等。其次,新公共管理又从私营管理方法中汲取营养。新公共行政管理认为,私营部门许多管理方式和手段都可为公共部门所借用。如私营部门的组织形式能灵活地适应环境,而不是韦伯所说的僵化的科层制;对产出和结果的高度重视(对私营部门来说,产出就意味着利润,而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要获取利润就必须给顾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尽可能地降低成本),而不是只管投入,不重产出;人事管理上实现灵活的合同雇佣制和绩效工资制,而不是一经录用,永久任职,等等。总之,新公共管理认为,那些已经和正在为私营部门所成功地运用着的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并非为私营部门所独有,它们完全可以运用到公有部门的管理中。

二、新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

新公共管理是个非常松散的概念,它既指一种试图取代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理论,又指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还指在当代西方公共行政领域持续进行的改革运动。其名称在西方各国也不尽相同,如在英国叫“管理主义”,在美国则称为“企业家的政府”或“新公共管理”,在其他一些国家又称为“市场导向型公共行政”等等,但它们都具有大体相同的特征。

首先,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近年来,英、德、荷兰等国政府采取的简化服务手续、制订并公布服务标准、在某一级行政区域和某些部门或行业开办“一站商店”服务等,就是在这种新的政府―社会关系模式下所施行的一些具体措施。

其次,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此而重视赋予“一线经理和管理人员”(即中低级文官)以职、权、责,如在计划和预算上,重视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计划,强调对预算的“总量”控制,给一线经理在资源配置、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充分的自,以适应变化不定的外部环境和公众不断变化的需求。

第三,与上一点紧密相联,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示标(performanceindicator)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由此而产生了所谓的三E,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变量。

第四,与传统公共行政排斥私营部门管理方式不同,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和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如“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固然是向社会提供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共服务都应由政府直接提供。政府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供给方式。如图所示:

市场状况/宪法职责模式

附图

1、此项服务活动是由宪法明文规定的属政府职责范围之内,同时也没有其他竞争者,如国防,应由政府承担。

2、虽属宪法规定的政府职责,但同时有其他竞争者的存在,即其他非政府部门也在从事此项活动,如医院,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并非一定要亲自提供此项服务,而大可通过招标、合同出租等形式,将其出租给其他公营或私营部门,政府只要对其绩效目标进行测定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报酬,便不失为一种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这也就是《重塑政府》一书的作者奥斯本和盖布勒所说的政府应该“掌舵而不是划桨”。

3、宪法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而又存在着市场竞争者,如影视业,这时政府就完全可以不从事此项活动,而完全由私营部门承担。

4、宪法既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同时又没有或缺乏从事此项活动的竞争者,如高等院校,这时政府就应积极培育市场,鼓励人们参与此项活动,以提高此项服务的效率、质量和有效性。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只是典型的四种公共服务类型,在现实中,更多是介于这四种之间的混合型服务领域,因此,政府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决定自己是否直接介入以及介入的程度、范围、方式和力度。

第五,在看待文官与政务官的关系上,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存在着明显的分野。传统公共行政强调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强调文官(包括高级文官)保持政治中立和匿名原则;新公共管理则正视行政所具有的浓厚的政治色彩,强调文官与政务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和渗透关系,特别是对部分高级文官应实行政治任命,让他们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保持他们的政治敏感性,因此不应将政策制定和行政管理截然分开。事实上传统公共行政的政治―行政二分法在现实中也根本行不通,因为国会、总统等政治机构及政务官对于政策问题往往只是提出原则性目标,而具体的政策方案是由行政机构及文官制定并加以落实的,这本身就是一个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即政治决策的过程,其间不可避免地掺杂着文官的个人信仰和价值观。当文官对政务官制定的政策心存疑虑甚至不满时,他们甚至会蓄意阻挠执行。除此以外,文官所拥有的五大优势决定了文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支配政务官的决策,一是任期优势,事务有的任期长,而政务官随政府更换任期短(美国政务官平均任期仅22个月)。二是专业知识优势,这是事务官长期在一个部门任职而政务官调动频繁的必然结果。三是信息优势。送达政务官的信息由事务官筛选加工,而筛选加工信息大有文章可做。四是时间优势。事务官主要精力放在部内工作上,而政务官主要精力放在应付议会质询、内阁会议、联系选民等事务上。五是人数现模优势,政务官与事务官的比例严重失调,美国联邦政府现有文官250万,而政务官仅4000人左右,这使得“两官”力量失去平衡,政务官基本上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部门。如英国卫生和社会保险部的七位政务官实际上根本无法控制他们的96850名文官。在这种情况下,若硬性规定文官的政治中立,既不可行,也不合理,它只会使文官失去政治敏感性和对公众要求的响应力,只有正视行政机构和文官的政治功能,才能提高他们的自觉意识,即除了尽职尽责地执行政策外,更以主动的态度设计政策议程,并善用裁量权发展公共政策,使政策更加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

第六,与传统公共行政热衷于扩展政府干预,扩大公共部门规模不同,新公共管理主张对某些公营部门实行私有化,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即通过扩大对私人市场的利用以替代政府公共部门。需要说明的是,许多新公共管理的拥护、支持者也认为,公营部门的私有化并非新公共管理的必不可少的特征。

第七,与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僵硬的人事管理体制不同,新公共管理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管理环节上的灵活性,如以短期合同制取代常任制,实行不以固定职位而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的绩效工资制等等。

三、对新公共管理的批评

新公共管理在西方各国日趋流行的同时,也遭受到许多批评和指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新公共管理无视公营部门与私营部门的根本差别,盲目采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但两者在根本目标上并不相同,前者是提供公共服务,后者则以利润为最终目的。

2、新公共管理用经济学的眼光看待公共服务的供给,这是不适当的,把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完全等同于供方与顾客的市场关系,实际上是把前者简单化。因为相对于政府来说,公众具有彼此冲突的双重角色,他们既是享受政府服务的“顾客”,又是作为政府税收来源的纳税人。一方面,他们要求政府提供更多的服务,另一方面又抱怨自己交的税太多。

3、新公共管理强调对产出或绩效目标进行精确的界定、测量和评估,但政府的许多服务项目,其产出、成本以及绩效都是难以量化的,因而也就难以准确测量和评估。

4、新公共管理主张公营部门私有化,实际上是放弃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逃避提供社会福利的责任。

5、新公共管理强调目标管理、绩效管理,实际上是一种“新泰勒主义”。

6、新公共管理主张对高级文官实行政治任命,以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控制,破坏了传统的文官政治中立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政治上的腐败和。

7、新公共管理强调的所谓“顾客导向”、长期计划和预算总量控制很难付诸实施。

尽管新公共管理受到了各种指责和批评,但在西方公共行政领域,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80年代以来西方许多国家开展的一系列的行政改革便是这一潮流的集中反映,从美国的“重塑政府”运动到英国的“运动”,以及其他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市场导向和顾客导向的行政改革措施,都在不同程度上实践着新公共管理,体现出新公共管理的诸般特征。

四、几点启示

新公共管理既是西方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产物(如前所述),又在一定程度上凸现出公共行政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因而对我国行政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具有一些可供借鉴之处。

第一,新公共管理调整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如实行“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鼓励私人投资和经营公共服务行业,打破政府的垄断,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缓解了政府财政困难。我国在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基础设施行业长期存在着因资金短缺而造成的“基础瓶颈”的状况,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和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因此,可以借鉴西方的做法,在加强“产业管制”的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和鼓励非国有产权进入这些领域与国有产权合作或单独投资和经营,这有利于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竞争机制和压力结构,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新公共管理注重遵守既然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向注重实际工作绩效,特别是顾客(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方向发展。这应被视为是西方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更为成熟的一种标志。当然,在我国现阶段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健全一健套行政法规和人事法规(如制订《国家公务员法》),并保证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实现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的法制化。但我们是否也应该思考这样的问题:我们的政府归根到底是人民的公仆,因此在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时,应始终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取向,始终贴近社会现实,贴近公众需求。

第三,新公共管理把一些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如目标管理、绩效评估、成本核算等引入公共行政领域,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是有促进作用的。尽管公共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公有部门与私有部门,在各自的目的、对象和方法上均有种种差异,完全采用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的管理方法来实施公共行政管理并不可行,但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企业管理重视效率,重视产出,重视管理的科学性,重视市场需求和顾客的反馈,这些方面则可为公共行政管理包括中国公共行政管理所借鉴。

最后,有必要指出的是,即使是同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欧美各国,由于历史条件、文化传统等方面的不同,其实行新公共管理的进程、速度、重点及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均各有特点。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借鉴他们的做法和经验时,更应立足国情,走“内生化发展的道路”,简单地照抄照搬,无益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参考文献】

主要参阅书目

①ChristopherHood:《TheNewPublicManagement》,《PublicAdministration》,Vol69Spring1991(3-9).

②OwenHghes;《TheNewPublicManagement》,NewYorkStMartin’sPress1995。

③OwenHghes:“”版权所有《PublicManagementAndAdministration:AnIntroduction》,NewYorkStMartin''''sPress1994.

篇7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管理模式——新公共管理(NewPublicManagement)在80年代的英美两国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西方各国。与以往传统的公共行政框架内进行的变革不同,新公共管理不是对现存行政管理体制和方式进行某种程度的局部调整,或仅仅是为了降低行政管理的成本,减少行政费用开支,更重要的是,它是对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的一种全面清算和否定。

一、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

如果说传统的公共行政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的科层制论为其理论支撑点的话,新公共管理则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首先,新公共管理从现代经济学中获得诸多理论依据,如从“理性人”(人的理性都是为自己的利益,都希望以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利益)的假定中获得绩效管理的依据;从公共选择和交易成本理论中获得政府应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和有效性的依据;从成本—效益分析中获得对政府绩效目标进行界定、测量和评估的依据等等。其次,新公共管理又从私营管理方法中汲取营养。新公共行政管理认为,私营部门许多管理方式和手段都可为公共部门所借用。如私营部门的组织形式能灵活地适应环境,而不是韦伯所说的僵化的科层制;对产出和结果的高度重视(对私营部门来说,产出就意味着利润,而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要获取利润就必须给顾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尽可能地降低成本),而不是只管投入,不重产出;人事管理上实现灵活的合同雇佣制和绩效工资制,而不是一经录用,永久任职,等等。总之,新公共管理认为,那些已经和正在为私营部门所成功地运用着的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并非为私营部门所独有,它们完全可以运用到公有部门的管理中。

二、新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

新公共管理是个非常松散的概念,它既指一种试图取代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理论,又指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还指在当代西方公共行政领域持续进行的改革运动。其名称在西方各国也不尽相同,如在英国叫“管理主义”,在美国则称为“企业家的政府”或“新公共管理”,在其他一些国家又称为“市场导向型公共行政”等等,但它们都具有大体相同的特征。

首先,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近年来,英、德、荷兰等国政府采取的简化服务手续、制订并公布服务标准、在某一级行政区域和某些部门或行业开办“一站商店”服务等,就是在这种新的政府—社会关系模式下所施行的一些具体措施。

其次,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此而重视赋予“一线经理和管理人员”(即中低级文官)以职、权、责,如在计划和预算上,重视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计划,强调对预算的“总量”控制,给一线经理在资源配置、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充分的自,以适应变化不定的外部环境和公众不断变化的需求。

第三,与上一点紧密相联,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示标(performanceindicator)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由此而产生了所谓的三E,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变量。

第四,与传统公共行政排斥私营部门管理方式不同,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和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如“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固然是向社会提供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共服务都应由政府直接提供。政府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供给方式。如图所示:

市场状况/宪法职责模式

1、此项服务活动是由宪法明文规定的属政府职责范围之内,同时也没有其他竞争者,如国防,应由政府承担。

2、虽属宪法规定的政府职责,但同时有其他竞争者的存在,即其他非政府部门也在从事此项活动,如医院,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并非一定要亲自提供此项服务,而大可通过招标、合同出租等形式,将其出租给其他公营或私营部门,政府只要对其绩效目标进行测定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报酬,便不失为一种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这也就是《重塑政府》一书的作者奥斯本和盖布勒所说的政府应该“掌舵而不是划桨”。

3、宪法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而又存在着市场竞争者,如影视业,这时政府就完全可以不从事此项活动,而完全由私营部门承担。

4、宪法既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同时又没有或缺乏从事此项活动的竞争者,如高等院校,这时政府就应积极培育市场,鼓励人们参与此项活动,以提高此项服务的效率、质量和有效性。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只是典型的四种公共服务类型,在现实中,更多是介于这四种之间的混合型服务领域,因此,政府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决定自己是否直接介入以及介入的程度、范围、方式和力度。

第五,在看待文官与政务官的关系上,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存在着明显的分野。传统公共行政强调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强调文官(包括高级文官)保持政治中立和匿名原则;新公共管理则正视行政所具有的浓厚的政治色彩,强调文官与政务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和渗透关系,特别是对部分高级文官应实行政治任命,让他们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保持他们的政治敏感性,因此不应将政策制定和行政管理截然分开。事实上传统公共行政的政治—行政二分法在现实中也根本行不通,因为国会、总统等政治机构及政务官对于政策问题往往只是提出原则性目标,而具体的政策方案是由行政机构及文官制定并加以落实的,这本身就是一个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即政治决策的过程,其间不可避免地掺杂着文官的个人信仰和价值观。当文官对政务官制定的政策心存疑虑甚至不满时,他们甚至会蓄意阻挠执行。除此以外,文官所拥有的五大优势决定了文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支配政务官的决策,一是任期优势,事务有的任期长,而政务官随政府更换任期短(美国政务官平均任期仅22个月)。二是专业知识优势,这是事务官长期在一个部门任职而政务官调动频繁的必然结果。三是信息优势。送达政务官的信息由事务官筛选加工,而筛选加工信息大有文章可做。四是时间优势。事务官主要精力放在部内工作上,而政务官主要精力放在应付议会质询、内阁会议、联系选民等事务上。五是人数现模优势,政务官与事务官的比例严重失调,美国联邦政府现有文官250万,而政务官仅4000人左右,这使得“两官”力量失去平衡,政务官基本上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部门。如英国卫生和社会保险部的七位政务官实际上根本无法控制他们的96850名文官。在这种情况下,若硬性规定文官的政治中立,既不可行,也不合理,它只会使文官失去政治敏感性和对公众要求的响应力,只有正视行政机构和文官的政治功能,才能提高他们的自觉意识,即除了尽职尽责地执行政策外,更以主动的态度设计政策议程,并善用裁量权发展公共政策,使政策更加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

第六,与传统公共行政热衷于扩展政府干预,扩大公共部门规模不同,新公共管理主张对某些公营部门实行私有化,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即通过扩大对私人市场的利用以替代政府公共部门。需要说明的是,许多新公共管理的拥护、支持者也认为,公营部门的私有化并非新公共管理的必不可少的特征。

第七,与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僵硬的人事管理体制不同,新公共管理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管理环节上的灵活性,如以短期合同制取代常任制,实行不以固定职位而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的绩效工资制等等。

三、对新公共管理的批评

新公共管理在西方各国日趋流行的同时,也遭受到许多批评和指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新公共管理无视公营部门与私营部门的根本差别,盲目采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但两者在根本目标上并不相同,前者是提供公共服务,后者则以利润为最终目的。

2、新公共管理用经济学的眼光看待公共服务的供给,这是不适当的,把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完全等同于供方与顾客的市场关系,实际上是把前者简单化。因为相对于政府来说,公众具有彼此冲突的双重角色,他们既是享受政府服务的“顾客”,又是作为政府税收来源的纳税人。一方面,他们要求政府提供更多的服务,另一方面又抱怨自己交的税太多。

3、新公共管理强调对产出或绩效目标进行精确的界定、测量和评估,但政府的许多服务项目,其产出、成本以及绩效都是难以量化的,因而也就难以准确测量和评估。

4、新公共管理主张公营部门私有化,实际上是放弃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逃避提供社会福利的责任。

5、新公共管理强调目标管理、绩效管理,实际上是一种“新泰勒主义”。

6、新公共管理主张对高级文官实行政治任命,以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控制,破坏了传统的文官政治中立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政治上的腐败和。

7、新公共管理强调的所谓“顾客导向”、长期计划和预算总量控制很难付诸实施。

尽管新公共管理受到了各种指责和批评,但在西方公共行政领域,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80年代以来西方许多国家开展的一系列的行政改革便是这一潮流的集中反映,从美国的“重塑政府”运动到英国的“运动”,以及其他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市场导向和顾客导向的行政改革措施,都在不同程度上实践着新公共管理,体现出新公共管理的诸般特征。

四、几点启示

新公共管理既是西方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产物(如前所述),又在一定程度上凸现出公共行政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因而对我国行政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具有一些可供借鉴之处。

第一,新公共管理调整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如实行“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鼓励私人投资和经营公共服务行业,打破政府的垄断,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缓解了政府财政困难。我国在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基础设施行业长期存在着因资金短缺而造成的“基础瓶颈”的状况,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和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因此,可以借鉴西方的做法,在加强“产业管制”的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和鼓励非国有产权进入这些领域与国有产权合作或单独投资和经营,这有利于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竞争机制和压力结构,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新公共管理注重遵守既然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向注重实际工作绩效,特别是顾客(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方向发展。这应被视为是西方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更为成熟的一种标志。当然,在我国现阶段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健全一健套行政法规和人事法规(如制订《国家公务员法》),并保证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实现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的法制化。但我们是否也应该思考这样的问题:我们的政府归根到底是人民的公仆,因此在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时,应始终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取向,始终贴近社会现实,贴近公众需求。

第三,新公共管理把一些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如目标管理、绩效评估、成本核算等引入公共行政领域,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是有促进作用的。尽管公共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公有部门与私有部门,在各自的目的、对象和方法上均有种种差异,完全采用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的管理方法来实施公共行政管理并不可行,但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企业管理重视效率,重视产出,重视管理的科学性,重视市场需求和顾客的反馈,这些方面则可为公共行政管理包括中国公共行政管理所借鉴。

最后,有必要指出的是,即使是同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欧美各国,由于历史条件、文化传统等方面的不同,其实行新公共管理的进程、速度、重点及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均各有特点。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借鉴他们的做法和经验时,更应立足国情,走“内生化发展的道路”,简单地照抄照搬,无益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参考文献】

①ChristopherHood:《TheNewPublicManagement》,《PublicAdministration》,Vol69Spring1991(3-9).

②OwenHghes;《TheNewPublicManagement》,NewYorkStMartin’sPress1995。

③OwenHghes:《PublicManagementAndAdministration:AnIntroduction》,NewYorkStMartin’sPress1994.

篇8

从本世纪70年代开始,曾经主导西方公共行政领域近一个世纪之久,并被誉为是行之有效、甚至是最佳的传统或称主流的公共行政,遭受到新的外部环境的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其近乎刻板、僵化的科层体制愈来愈不能适应迅速变化的信息和知识密集型社会和经济生活,其赖以建立的两大理论基础——威尔逊和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科层管理论均无法回答和解决政府所面对的日益严重的问题和困难:政府财政危机,社会福利政策难以为继,政府机构日趋庞大臃肿,效率低下,公众对政府能力失去信心,“政府失败”论开始占主导地位。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管理模式——新公共管理(NewPublic Management)在80年代的英美两国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西方各国。与以往传统的公共行政框架内进行的变革不同,新公共管理不是对现存行政管理体制和方式进行某种程度的局部调整,或仅仅是为了降低行政管理的成本,减少行政费用开支,更重要的是,它是对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的一种全面清算和否定。

一、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

如果说传统的公共行政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的科层制论为其理论支撑点的话,新公共管理则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首先,新公共管理从现代经济学中获得诸多理论依据,如从“理性人”(人的理性都是为自己的利益,都希望以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利益)的假定中获得绩效管理的依据;从公共选择和交易成本理论中获得政府应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和有效性的依据;从成本—效益分析中获得对政府绩效目标进行界定、测量和评估的依据等等。其次,新公共管理又从私营管理方法中汲取营养。新公共行政管理认为,私营部门许多管理方式和手段都可为公共部门所借用。如私营部门的组织形式能灵活地适应环境,而不是韦伯所说的僵化的科层制;对产出和结果的高度重视(对私营部门来说,产出就意味着利润,而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要获取利润就必须给顾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尽可能地降低成本),而不是只管投入,不重产出;人事管理上实现灵活的合同雇佣制和绩效工资制,而不是一经录用,永久任职,等等。总之,新公共管理认为,那些已经和正在为私营部门所成功地运用着的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并非为私营部门所独有,它们完全可以运用到公有部门的管理中。

二、新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

新公共管理是个非常松散的概念,它既指一种试图取代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理论,又指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还指在当代西方公共行政领域持续进行的改革运动。其名称在西方各国也不尽相同,如在英国叫“管理主义”,在美国则称为“企业家的政府”或“新公共管理”,在其他一些国家又称为“市场导向型公共行政”等等,但它们都具有大体相同的特征。

首先,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近年来,英、德、荷兰等国政府采取的简化服务手续、制订并公布服务标准、在某一级行政区域和某些部门或行业开办“一站商店”服务等,就是在这种新的政府—社会关系模式下所施行的一些具体措施。

其次,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此而重视赋予“一线经理和管理人员”(即中低级文官)以职、权、责,如在计划和预算上,重视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计划,强调对预算的“总量”控制,给一线经理在资源配置、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充分的自主权,以适应变化不定的外部环境和公众不断变化的需求。

第三,与上一点紧密相联,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示标(performance indicator)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由此而产生了所谓的三E,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变量。

第四,与传统公共行政排斥私营部门管理方式不同,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和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如“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固然是向社会提供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共服务都应由政府直接提供。政府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供给方式。如图所示:

市场状况/宪法职责模式

附图

1、此项服务活动是由宪法明文规定的属政府职责范围之内,同时也没有其他竞争者,如国防,应由政府承担。

2、虽属宪法规定的政府职责,但同时有其他竞争者的存在,即其他非政府部门也在从事此项活动,如医院,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并非一定要亲自提供此项服务,而大可通过招标、合同出租等形式,将其出租给其他公营或私营部门,政府只要对其绩效目标进行测定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报酬,便不失为一种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这也就是《重塑政府》一书的作者奥斯本和盖布勒所说的政府应该“掌舵而不是划桨”。

3、宪法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而又存在着市场竞争者,如影视业,这时政府就完全可以不从事此项活动,而完全由私营部门承担。

4、宪法既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同时又没有或缺乏从事此项活动的竞争者,如高等院校,这时政府就应积极培育市场,鼓励人们参与此项活动,以提高此项服务的效率、质量和有效性。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只是典型的四种公共服务类型,在现实中,更多是介于这四种之间的混合型服务领域,因此,政府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决定自己是否直接介入以及介入的程度、范围、方式和力度。

第五,在看待文官与政务官的关系上,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存在着明显的分野。传统公共行政强调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强调文官(包括高级文官)保持政治中立和匿名原则;新公共管理则正视行政所具有的浓厚的政治色彩,强调文官与政务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和渗透关系,特别是对部分高级文官应实行政治任命,让他们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保持他们的政治敏感性,因此不应将政策制定和行政管理截然分开。事实上传统公共行政的政治—行政二分法在现实中也根本行不通,因为国会、总统等政治机构及政务官对于政策问题往往只是提出原则性目标,而具体的政策方案是由行政机构及文官制定并加以落实的,这本身就是一个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即政治决策的过程,其间不可避免地掺杂着文官的个人信仰和价值观。当文官对政务官制定的政策心存疑虑甚至不满时,他们甚至会蓄意阻挠执行。除此以外,文官所拥有的五大优势决定了文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支配政务官的决策,一是任期优势,事务有的任期长,而政务官随政府更换任期短(美国政务官平均任期仅22个月)。二是专业知识优势,这是事务官长期在一个部门任职而政务官调动频繁的必然结果。三是信息优势。送达政务官的信息由事务官筛选加工,而筛选加工信息大有文章可做。四是时间优势。事务官主要精力放在部内工作上,而政务官主要精力放在应付议会质询、内阁会议、联系选民等事务上。五是人数现模优势,政务官与事务官的比例严重失调,美国联邦政府现有文官250万,而政务官仅4000人左右,这使得“两官”力量失去平衡,政务官基本上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部门。如英国卫生和社会保险部的七位政务官实际上根本无法控制他们的96850名文官。在这种情况下,若硬性规定文官的政治中立,既不可行,也不合理,它只会使文官失去政治敏感性和对公众要求的响应力,只有正视行政机构和文官的政治功能,才能提高他们的自觉意识,即除了尽职尽责地执行政策外,更以主动的态度设计政策议程,并善用裁量权发展公共政策,使政策更加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

第六,与传统公共行政热衷于扩展政府干预,扩大公共部门规模不同,新公共管理主张对某些公营部门实行私有化,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即通过扩大对私人市场的利用以替代政府公共部门。需要说明的是,许多新公共管理的拥护、支持者也认为,公营部门的私有化并非新公共管理的必不可少的特征。

第七,与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僵硬的人事管理体制不同,新公共管理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管理环节上的灵活性,如以短期合同制取代常任制,实行不以固定职位而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的绩效工资制等等。

三、对新公共管理的批评

新公共管理在西方各国日趋流行的同时,也遭受到许多批评和指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新公共管理无视公营部门与私营部门的根本差别,盲目采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但两者在根本目标上并不相同,前者是提供公共服务,后者则以利润为最终目的。

2、新公共管理用经济学的眼光看待公共服务的供给,这是不适当的,把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完全等同于供方与顾客的市场关系,实际上是把前者简单化。因为相对于政府来说,公众具有彼此冲突的双重角色,他们既是享受政府服务的“顾客”,又是作为政府税收来源的纳税人。一方面,他们要求政府提供更多的服务,另一方面又抱怨自己交的税太多。

3、新公共管理强调对产出或绩效目标进行精确的界定、测量和评估,但政府的许多服务项目,其产出、成本以及绩效都是难以量化的,因而也就难以准确测量和评估。

4、新公共管理主张公营部门私有化,实际上是放弃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逃避提供社会福利的责任。

5、新公共管理强调目标管理、绩效管理,实际上是一种“新泰勒主义”。

6、新公共管理主张对高级文官实行政治任命,以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控制,破坏了传统的文官政治中立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政治上的腐败和滥用职权。

7、新公共管理强调的所谓“顾客导向”、长期计划和预算总量控制很难付诸实施。

尽管新公共管理受到了各种指责和批评,但在西方公共行政领域,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80年代以来西方许多国家开展的一系列的行政改革便是这一潮流的集中反映,从美国的“重塑政府”运动到英国的“运动”,以及其他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市场导向和顾客导向的行政改革措施,都在不同程度上实践着新公共管理,体现出新公共管理的诸般特征。

四、几点启示

新公共管理既是西方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产物(如前所述),又在一定程度上凸现出公共行政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因而对我国行政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具有一些可供借鉴之处。

第一,新公共管理调整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如实行“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鼓励私人投资和经营公共服务行业,打破政府的垄断,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缓解了政府财政困难。我国在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基础设施行业长期存在着因资金短缺而造成的“基础瓶颈”的状况,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和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因此,可以借鉴西方的做法,在加强“产业管制”的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和鼓励非国有产权进入这些领域与国有产权合作或单独投资和经营,这有利于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竞争机制和压力结构,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新公共管理注重遵守既然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向注重实际工作绩效,特别是顾客(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方向发展。这应被视为是西方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更为成熟的一种标志。当然,在我国现阶段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健全一健套行政法规和人事法规(如制订《国家公务员法》),并保证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实现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的法制化。但我们是否也应该思考这样的问题:我们的政府归根到底是人民的公仆,因此在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时,应始终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取向,始终贴近社会现实,贴近公众需求。

第三,新公共管理把一些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如目标管理、绩效评估、成本核算等引入公共行政领域,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是有促进作用的。尽管公共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公有部门与私有部门,在各自的目的、对象和方法上均有种种差异,完全采用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的管理方法来实施公共行政管理并不可行,但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企业管理重视效率,重视产出,重视管理的科学性,重视市场需求和顾客的反馈,这些方面则可为公共行政管理包括中国公共行政管理所借鉴。

最后,有必要指出的是,即使是同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欧美各国,由于历史条件、文化传统等方面的不同,其实行新公共管理的进程、速度、重点及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均各有特点。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借鉴他们的做法和经验时,更应立足国情,走“内生化发展的道路”,简单地照抄照搬,无益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参考文献】

主要参阅书目

①Christopher Hood:《The New Public Management》,《Public Administration》,Vol 69 Spring1991(3-9).

②Owen Hghes;《The New Public Management》,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1995。

③Owen Hghes:《Public Management And Administration:An Introduction》,New YorkSt Martin's Press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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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众传媒在公共管理中具有议程设置功能

从传播学的角度分析,议程设置是建立在环境监视功能之上的。议程设置功能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为大众传媒设定了议程日程的基本功能。在大众传媒中,新闻传媒所传播的基本信息能够以议程的方式进行展现,并且所产生的影响下能够对受众的思想产生影响。一般而言,新闻传媒所选择的播报内容容易引起受众的关注,并且传播媒介在根据现实环境中所选择的报道内容在经过加工之后能够积极呈现给广大受众。从现实角度出发,社会的现实状态是客观存在的,对于部分公众而言是不理想、不规范的,如果想让她(他)成为公共管理中的主要对象,则需要对社会问题进行转换,而大众传媒所具备的议程设置功能则能够在最大限度上接触信息,并且能够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传播,使其能够连续性的进行报道,从而引发社会公众的关注。大众传媒对社会事件的客观报道能够提高受众的认知程度,能够引发受众对社会的认识与思考,提高受众的认知度,从而将媒介议程积极转化为公众议程,形成焦点效应,产生强大的舆论引导,促使公共事务进一步调整。

(三)大众传媒在公共管理中具有监督作用

自古以来,监督是保证事物发展的关键因素,相应的,批评专栏使受众的参与意识得到加强,新闻传媒针对性的对社会发展的主要内容进行报道与批评,从而提升了政府决策的透明度。除此之外,各种社会中的而不良现象也会通过新闻传媒进行报道,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调查》以及《中国质量报告》等栏目在全国受到了关注与重视,此类节目之所以产生如此大的社会影响力,其主要原因是该类节目将媒介的舆论监督功能进行了发挥。现如今,我国民众在表达自身意愿的时候要求自身权利的合法性,而大众传媒作为最贴近百姓生活的关键因素,能够引导社会与民众之间形成良好的关系,改变社会舆论监督现状。此外,近几年在科技的发展中,网络成了新闻传播的主要载体,网络不仅改变了媒介的生存格局,并且也从根本上促使新闻信息传播的广泛性,传播速度的快速性,传播内容的全面性。网络的出现让广大受众拥有发言权与表决权,在形成双向互动模式之后,能够有技巧的对政府政策进行调控,从根本上推动我国公共管理的发展与创新,促使人们对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与了解。

(四)大众传媒具有参与政府决策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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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后期,西方各国相继步入全球化、信息化,以及知识经济的时代。在大工业时代形成和占统治地位的传统的官僚制行政体制给西方各国带来了政府机构臃肿膨胀、现象严重、管理成本无限增长、行政效率越发低下等诸多问题,导致了严重的政府财政危机和政府信任赤字。西方各国励志图强,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在西方各国内部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但方兴未艾的大规模的政府改革运动,这场运动被称为“新公共管理”运动。其体现出来的核心价值为非官僚化,即政府功能定位的市场化取向、政府服务输出的市场化取向、政府内部改革的放松规制取向和政府间制度设计的分权化取向。这场运动在相当程度上改善了西方国家的公共行政的管理水平,促进了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进一步增强了西方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竞争力。

与理性官僚体制的官僚制理论和政治一行政二分法的理论基础不同,新公共管理有其赖以产生和发展的独自的理论基础,一个是现代经济学理论,即指五六十年代兴起的公共选择理论、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理论。通过运用经济学理论来解释和研究传统上属于政治学和行政学领域的问题,使经济学理论向政治学、行政学理论渗透,从而构建形成新的公共管理理论;另一个理论基础是私营部门的管理理论和方法。这些具有更加、创新性、灵活性和环境适应性的私营部门管理理论和方法,使政府趋向于“企业型政府”。

尽管众多的学者对于新公共管理的理解存在差异,但是还是有一些能够达成的共识的基本内容:

1.政府公共政策化。也就是奥斯本与盖布勒认为的政府应起掌舵而不是划桨的作用;

2.将竞争机制注入到政府公共管理领域,取消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让更多的社会组织与公民力量广泛参与;

3.视公众为客户,政府应根据顾客和市场的需求向顾客提供服务,以顾客为中心,以顾客为导向,赋予顾客进行选择的权利;

4.政府应采取分权的管理方式,改变原来金字塔式的科层官僚制,建立扁平式的非官僚政府体制;

5.政府应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实施明确的绩效目标控制,使组织由过去的“规则驱动型”向“目标驱动型”转变;

6.行政与政治不可能完全分开,公务员不必保持中立;

7.政府应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手段和经验。

二、在我国的社会环境下对新公共管理的适应性分析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之上,不断解放思想,学习和借鉴在国外已被实践证明的先进的理论、知识、技术和方法,用以推动我国各项事业的建设。而通过实践证明,引进和借鉴而来先进的理论、知识、技术和方法在我国都存在与本土环境的契合问题,也就是适应和不适应两个方面,新公共管理理论亦不例外。

1.适应性方面,第一,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形成和丰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的出现、扩展和社会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确立、稳固化和成熟化,构成了推动我国国家现代化的政府改革的基本的历史动因和现实的经济基础。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市场经济实际上构成了我国政府改革的逻辑起点。为了适应和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国家行政组织曾先后进行过多次改革。然而迄今为止,我们虽然提出了丰富的关于政府改革的政策阐释,却没有提出、抑或尚未形成用于指导改革实践的较为系统和理性的、较具有前瞻性的理论阐释。改革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历次政府机构改革的经验教训呼唤以市场经济为理论内核的用于指导政府改革实践的新理论,而新公共管理理论就成为可以借鉴的他山之石;第二,我国经过十几年的努力于2001年9月加入WTO,遵守WTO规则成为其成员国的基本义务之一。而作为当代西方世界国家政府改革主流的新公共管理理论,其中很多内容与WTO规则存在一定程度的契合之处。在目的和宗旨上,二者都强调自由、公正、公开、公平;在基本原则上,二者均以市场为取向,即让市场来决定政府的行为标准,政府权力受到限制并且逐渐弱化,国家职能也逐渐缩小,政治权力也应当逐渐从政府社会返还于公民社会;在行为方式上,都推崇市场经济框架下的政府职能变革和政府行为的变革,主张放松管制,认为理想的政府是掌舵型的政府而不是划桨型的政府。

2.不适应方面。首先,新公共管理自身存在着固有的一些缺陷,其在理论基础、市场化价值取向、忽视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管理特质差异、政治倾向、具体政策实施和具体模式等方面受到了众多的指责和批评,这也成为了新公共管理理论并没有获得普遍认可的重要原因;其次,由于官僚制行政的政治合法性还没有从民主政治制度上得到完全确认、行政体系的运作缺乏现代制度的支撑,行政权力缺乏必要的刚性制衡机制,行政权力向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全面渗透的现象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职业官僚队伍尚未普遍地形成基于自由契约的独立人格和职业精神、公民和职业官员都普遍缺乏对体现形式合理性的制度规范的信仰,同现代法治秩序相适应的普遍主义的行为模式尚未确立等原因的存在,官僚化不足成为了当代中国行政发展所面临的首要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说,目前以理性官僚制为发展方向的定位必将会在某些方面和领域成为新公共管理在我国引入的限制性因素;最后,践行新公共管理理论在当代中国的实施尚存在诸多现实条件的制约。例如,我国社会还没有形成支撑新公共管理运行的良好的民主法律制度和市场经济制度、“第三部门”的社会自治能力还难以担负公共管理的重任、我国还难以达到新公共管理所要求的科学技术水平等等。

三、对于引进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策略研究

新公共管理理论上对官僚制所取得的巨大的比较优势,在西方世界国家所取的重大成就,以及其在相当程度上对我国国情的适应性,使我们有理由相信新公共管理的理论会在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能够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而如何借鉴和利用新公共管理,选择激进式或渐进式中的哪一种方式进行新公共管理取向的行政体制改革,成为摆在我国政府面前的现实课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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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管理以公共利益的实现为目标。从理论抽象意义上讲,公共利益就是特定范围内所有社会成员利益的共同部分。因此,公共利益不是单个社会成员或者单个组织的特定利益,而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公共利益的构成在价值上具有多元综合性,它至少包含着生存、安全、秩序、效率、公正等基本价值。这些价值是保证社会成员进行正常有序的共同生活所必需的。因此,公共利益的实现是公共管理的根本目标。

2、公共管理以公共组织为依托。公共组织是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提供公共服务为基本职能的社会组织。就其组织结构、组织要素、组织运行来说,公共组织具有一般组织共同的特性,但是,公共组织的特殊性,在于其“公共性”,这种公共性的存在是公共组织与其他组织相区别的标志。

3、公共管理具有独占性。在特定的范围内,公共利益只有一项,因此,在此范围内的公共管理都必须按照该项公共利益的要求进行,这也就决定了公共管理的独占性。在实际的公共服务过程中,公共事务和公共产品的供给具有多方面的具体内容,对于这些事务和产品的提供也会有不同的部门和组织,但是,公共生活同样表明,对于同一种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供给,必然是由一个组织或者部门承担的,就该项公共服务来说,这些组织或部门仍然具有独占性的意义。

4、公共管理接受公众监督。公共管理是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管理活动,对公共服务承担着法定的公共责任,因此,公共管理的活动必须对公共负责,其管理活动和行为必须接受公众的监督和社会舆论的批评和评价,并且根据公众的监督和评价不断改进管理工作。

(二)企业管理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而进行生产和服务的经济组织。作为现代社会管理的一种类型,企业管理有以下特点。

1、企业管理目标相对单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命线在于其经济效益,因此,企业的最大和最根本的目标是实现经济效益,而经济效益则是通过企业的盈利来实现和衡量的,企业的其他目标都服务和服从于这一目标。

2、企业管理具有竞争性。市场经济具有强有力的竞争机制,在这一机制作用下,包括企业管理在内的企业各项活动都具有竞争性,在竞争的压力下,企业的管理者必然着眼于创造更加适合市场需要的产品,提供适合社会需要的服务,同时,必然不断更新对企业的管理,提高管理的绩效。

3、企业管理具有典型的经济理性。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企业要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收益,从而使得企业活动获得最大的效益,因此,企业的管理活动必须时时处处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理性为最大原则。

4、企业管理权力来源于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以及由此委托的经营管理权。在政府规定的法定范围内,企业的形成和消失是由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决定的,因此,企业管理的权力来源于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所有权和管理经营权分离,但企业的管理权仍来源于企业产权的拥有者,因此,企业的管理者对产权拥有者负责,接受产权拥有者或者由其委托的监督者监督。

二、新公共管理兴起的背景

随着经济一体化,政治民主化的发展,传统的政府治理模式越来越显示出其局限性,难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新公共管理就应运而生了。究其背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官僚制的缺陷。第一,专业化分工与高度的集权导致低效率,进而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官僚制的建立促进了现代化的进程,实现了政府对社会的充分管理,并提供了可靠的公共秩序;另一方面,又反映出官僚制与是相伴而生的,官僚制越是得到充分的发展,的问题就越严重,及时建立起了再完善的法律制度,也无法扭转恶化的局面。”第二,责任性问题日渐突出。在官僚体制下,政府官员都倾向于歪曲传达给上级的信息,夸大对自己有利的,尽量隐瞒对自己有害的信息。由于民主监督机制的缺失,他们在执行职能过程中,总存在一些自利行为,即努力推行利己的政策和行动,从而导致了责任效率的低下。第三,官僚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财政负担日益加重。帕金森定律就阐述了这一现象。“一个不称职的官员,可能有三条出路:一是主动申请辞职,把位子让给能干的人;二是让一位能干的人来协助自己工作;三是任用俩个能力比自己更低的人当助手。”结果官员往往选择第三条路,于是推而广之,就渐渐形成了人事冗杂,效率低下的局面,这种空占职位白吃饭的行径,就加重了财政负担。

(二)信息时代对传统政府管理模式的挑战。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整个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要求政府提供更便捷的服务,而官僚制之下,不同层次之间,不同部门之间界限分明,机械的执行法定流程,而不灵活的从整体出发考虑,从而导致效率滞后。另外,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也冲击了传统的政府办公方式,电子政务这种高效率的信息化办公模式已成为了各国的宠儿。

(三)全球化与政府治理模式改革。“我们正在经历一场变革,他将重新安排即将到来的世纪的政治和经济。到那个时候,将不再存在国家的技术和产品,不再由国家的公司和工业。在国家边界以内将剩下的只是构成一个国家的人民。”信息化推动了全球化进程,使世界成了一个“小小的地球村”。全球化使不同地区的联系越来越密切,民族国家的及其政府的权力日渐削弱,它要求各国让渡政府管理权限给国际机构并服从国际规则;要求政府调整其职能范围,以适应全球范围内的竞争;要求政府善于适应国际形势,善于改革和创新,建设学习型政府,以提高政府的管理效率;要求政府对传统的科层制进行改革。

(四)政府危机与行政改革。在新公共管理兴起之际,西方国家正面临着一系列的政府治理危机,包括财政危机、管治危机、信任危机等。1979年英国公民对政府管理的满意度仅为35%,不满意竟达54%。因此,实行行政改革是势在必行了。

三、新公共管理对于企业管理的影响分析

(一)新公共管理中的经济全球化、信息技术革命理念对企业管理的影响

新公共管理中的经济全球化、信息技术革命新理念,要求企业转变以往单调死板的管理模式,寻求新的适合市场需求的管理理念与机制为企业注入活力。而新公共管理体制恰恰迎合了市场下的企业改革需求。全球化使得各国企业无法避免地参与到国际竞争舞台当中,与诸多外国、跨国公司在同一平台上展开角逐和竞争。显然,企业面临的压力比以往更大,因此,他们就必须面向市场,以市场的需要和客户的要求为导向,对企业内部的管理和人事管理决策进行不断的调整,从而达到降低生产投入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占有率,实现服务强有力的竞争的目的。新公共管理引入市场机制的理念,符合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求,进而能够通过对企业管理体制的完善提高企业的竞争水平,这符合企业当前和长远利益的要求。信息技术的变革也对企业管理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日新月异的和技术使得信息无需通过传统介质就可以进行传播和储存,大量的中间管理层次就可以被裁减,企业本身具备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就可以变“扁”变“瘦”,这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组织机构扁平化。新公共管理蕴含的内涵能够为企业实现机构扁平化提供充实的理论依据,用该理论来指导,完成企业的管理体制改革变不是一个泛泛而谈的空洞概念,而是切切实实的能够实现的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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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服务

持续有效的公共服务供给是推进公寓楼社区居民市民化的强大动力。公寓楼社区居民被拆迁安置后,面临着居住环境改变、生计方式调整、交际网络变化等新情况,对各类社会服务的需求量很大。问卷调查显示,公寓楼社区居民目前生活方面存在的最大难题排在前2位的依次是,就业难题占60.5%,创业难题占12.5%;而只有11.8%的人参加过就业培训或进修,没有参加过的占到88.2%,这说明了就业公共服务供给的欠缺。根据社区居民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强化公共服务供给,是社区居民适应新环境,加快城市融入的强大动力。一要构建完备的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加强小区生活设施、文化设施和公共空间的配套建设,给安置居民的生产提供帮助、生活提供便利、交往提供场所,增加安置群众归属感,为小区创造一个温馨、舒适的居住环境。二要完善以社区为单元的公共服务供给体制。问卷调查显示,公寓楼社区居民对公共服务感到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占到44.3%,比较满意和非常满意的只占15.8%。说明了在供给量恒定的前提下完善供给体制的必要性。要结合社区自治组织的调整,通过设立公寓楼社区公共服务站(中心)等形式,就近服务社区居民,完善以社区为单元的公共服务供给体制。三要构建灵活有效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公寓楼社区居民对公共服务需求的同质性较强,且有别于城市其他社区的公共服务需求,为此,要根据公寓楼社区居民生产生活实际,构建灵活有效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通过机制创新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性。

(三)维护稳定

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是城市扩容提质的基本前提,也是公寓楼社区安置模式成功的重要标志。一要做好前期遗留矛盾的化解。在公寓楼社区公共管理过程中,前期遗留问题的妥善解决是维护稳定的关键。要建立前期遗留问题的登记、归类和清零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按照同类问题同样对待、特殊问题特殊解决的原则,尽可能早地解决遗留问题,防止遗留问题的久拖不决和的发生。二要加强公寓楼小区周边社会治安防范。街道(管委会)要探索健全公寓楼社区管理制度,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加强公寓楼社区房屋出租的管理,建立以房管人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将公寓楼社区的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纳入到整个城市片区统一管理,防止公寓楼社区成为社会治安管理的薄弱地带。三要加强社会心理疏导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工作介入公寓楼社区社会管理,加强心理疏导和诉求表达方面的帮扶,帮助安置入住居民更好更快地适应城市生活。加强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文明创建、丰富文化生活,为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探索规律

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历史条件下,城市扩容提质带来的拆迁安置是一个全国性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拆迁安置工作系统性较强,安置户入住后的公共管理问题是整个拆迁安置工作的逻辑延伸。国外社区治理相对成熟的有以美国为代表的“社区自治”模式、英国为代表的“实用主义”模式、新加坡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模式和以日本为代表的“混合”模式,国内社区公共管理也先后出现了“沈阳模式”、“上海模式”、“青岛模式”、天津“泰达”社区社会管理模式和成都锦江区“社区小单元治理模式”等多种社区管理模式。由于各地社区发展阶段不一样,还没有统一的管理模式。基于公寓楼安置模式的创新性,公寓楼社区的公共管理也有不同于国内外其他社区公共管理的特点,如何有效地进行公共管理没有现成的答案,需要不断地进行探索。为此,公寓楼社区的公共管理应当承担起改革创新、总结经验、探索模式的重要任务。要以创新的精神,加强对公寓楼社区物业服务以及对失地农民就业、就医、就学和农民变市民思想观念转变等问题的研究,并对各种创新实践及时进行总结,通过公寓楼社区管理创新带动整个片区的城市社会管理,丰富征地拆迁公寓楼安置模式的内涵。

二、公寓楼社区公共管理模式

现代以来的国际公共管理领域先后演化形成了“公共行政”、“新公共管理”和“新公共治理”三种主要的范式,这三大范式在我国的公共管理领域,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的层面上,长期以来均有着或显或晦的深刻影响。公寓楼社区的公共管理要积极借鉴国际上的学术思想和国内的成功经验,着眼于主要任务,从管理理念、管理格局和实施路径方面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管理模式。

(一)公寓楼社区公共管理理念

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已成为党的治国方略和政府的执政理念。对于常德市公寓楼社区公共管理而言,“以人为本”更有现实意义。公寓楼安置模式本身存在着拆迁安置户民生权益与城市扩容提质公共利益的矛盾,这些矛盾将会贯穿于公共管理的全过程。坚持“以人为本”就是政府要充分体会到拆迁安置户现实困难,不与民争利,多谋民生之福,让拆迁安置户成为城市扩容提质的受益者。服务为要。现代公共管理的本质是服务。公寓楼社区入住居民的居住环境、生活方式、交际网络等都发生了或正在发生改变,实现从“农民”到“市民”身份的转换,是一个较长时间的适应过程,将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问题,这些都离不开来自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帮扶。“服务为要”就是在对公寓楼社区公共管理过程中,以服务为管理的基本手段,在服务中管理,在管理中服务。精细为策。精细化管理是现代公共管理适应社会分工细化的必然要求。公寓楼社区公共管理事关入住居民的城市融入和身份转换,事关小区所在城区的社区整合等重大问题,涉及面非常广泛,系统性和牵连性较强,必须采取精细化的策略。“精细为策”就是在管理的过程中要细化管理事务,注重专业性、注重细节、注重质量、注重实效。法制为纲。法治原则是公共管理的基本原则。公寓楼社区公共管理坚持“法制为纲”就是要在各项管理活动中坚持依法办事,在社区自治组织成立、物业管理模式选择、各种矛盾化解等方面都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基本依据,确保公寓楼社区建设和管理始终在城市管理活动依托的统一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公寓楼社区公共管理格局

常德市采取公寓楼安置模式的目的不只是为了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或者让拆迁安置户改变一个居住方式,从根本上来讲是要通过让拆迁户实现由“农民”到“市民”的转变,推进城市扩容提质。公寓楼社区公共管理模式的选择,就是要在顾及公寓楼社区居民当前生产生活实际的前提下,着眼于公寓楼安置模式的根本目标。政府既不能对那些应当由权利人决策的事项横加干涉,“替民作主”,也不能把应当属于国家、代表公共利益的行政管理职能事项,简单地交由被征地人进行民主讨论和民主决策。为此,公寓楼社区公共管理应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社会管理体制的基本要求,构建“政府主导+业主选择+多方参与+社区整合”四位一体的公共管理格局。其内涵如下:政府主导。

政府在公寓楼小区的后期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统一协调处理拆迁安置过程中发生的遗留问题,制定公寓楼小区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相关政策、制度,提供多样化的公共服务,监管其他主体参与社区公共管理活动,为公寓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自治提供条件,为公寓楼社区居民的市民化提供持久的帮扶。业主选择。业主在整个公共管理活动中居于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社区公共管理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政府或者其他主体应该提供管理或者服务的多种选项,由业主进行选择。这样既可以发挥业主的主体作用,有可以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还可以发挥其他主体在社区公共管理活动中的能动性,加快社区居民的城市融入。多方参与。公寓楼社区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多元的,主要包括政府、自治组织、其他社会组织三方。基于公寓楼社区在设计、施工、前期物业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遗留问题,在一段时间之内,公寓楼社区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各方也应该参与到公寓楼社区公共管理活动中,配合处理相关遗留问题。社区整合。公寓楼社区将被纳入城市的统一管理。基于当前的城市管理体制和社区规模,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都必须以行政社区为单位进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公寓楼社区的公共管理活动也必须通过行政社区。公寓楼社区要通过组织建设,文化建设等多种途径逐步整合到行政社区中去,使公寓楼社区的居民产生对城市社区的认同和归属感,实现由“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换。

(三)公寓楼公共管理实施路径

1.统筹推进。公寓楼社区公共管理牵涉面广,要按照城市治理的思维,将公寓楼社区的管理作为城市建设的一部分统筹推进。一要统筹城市管理与公寓楼社区管理。按照规划,公寓楼社区要实现从村庄到城市社区的转变,随着城建项目的推进,这些由农村集中安置的公寓楼小区将被城区所包围,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区,所以社区公共管理要统筹于城市管理中。二要统筹农地与非农地的使用安排。根据城市扩容规划和用地要求,不少安置户还有耕地没有征用完,这些农地与安置小区居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会直接影响到公寓楼社区的管理。要加强引导,推进未征用土地的流转和集中经营,与征用的建设用地相互为用,以不同的形式服务城市发展。三要统筹制度建设与文化建设。公寓楼社区的发展方向是与城市原有社区融为一体。公寓楼社区的公共管理既要注重制度建设的刚性约束,又要注重文化建设的柔性促进。要将公寓楼社区纳入到城市的统一管理中,统一执法标准、统一管理幅度。要以推进社区认同为目标,常态化推进社区的文化建设工作,为公寓楼社区的公共管理活动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2.健全体制。健全管理体制是实现由“村”到“居”转变的必然要求。一要实现从农村管理到城市社区管理的体制转变。按照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城市原有相关社区的建制,将公寓楼小区纳入到城市社区的统一管理中。二要理顺政府与社区的关系。要在体制上实现街道(管委会)——村庄管理到街道(管委会)——社区管理的转变。明晰街道与社区“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定位,重新界定街道对社区的职责,合理划分街道(管委会)与社区居委会的职权,防止政府行为失范和社区居委会职能错位的问题。三要健全社区公共管理主体群。社区公共管理是一个包括政府、第三部门、社区居民等共同参与的多中心治理活动。健全的社区公共管理主体群是实现多元治理的关键。要进一步明确基层政府的管理职责,依法产生社区自治组织(含党团组织)、业主委员会。创造条件让其他社会组织通过有偿或者志愿等形式介入到公寓楼社区的公共管理活动中,为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提供服务,为社区居民融入城市社区搭建平台。

3.整合资源。城市社区是公共管理的基本单元。“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资源整合是有效推进公寓楼社区公共管理的内在要求。一要整合政府资源。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责和公共服务资源分布在不同的部门中,要按照“部门管事、街道管人、社区履职”的原则,在社区层面构建社区服务中心,对相同职能进行合并、不同职能进行分开,实现单一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单一协助执法向综合协助执法转变,最大限度地提升政府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二要整合社区资源。社区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从公寓楼社区的现状来看,社区通过自然生成、社会捐赠、法律规定等途径拥有人力、公共物业、信息等资源,整合社区资源能有效提升社区在公共管理活动中的能力。三要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反映利益诉求、扩大公众参与、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政府主导下实现社会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引导社区居民自愿组建服务性、互、公益性等各类社会组织,丰富群众生活,反映群众诉求,参与社会监督,促进社区建设。

4.责任考评。责任考评是推进公寓楼社区公共管理的重要抓手。通过责任考评能够检验公共管理的成效,更好地推动公寓楼社区公共管理的发展。一要细分公共管理事务。对公寓楼社区公共事务进行分解,明确相关主体的职责范围,是进行责任考核评价的基本前提。公寓楼社区公共事务可以分解为社区行政事务、社区公共服务和社区自治事务三大类,不同的主体承担的职责范围都需要理清。二要明确公共管理的标准。要明确各项社区公共管理事项的目标,作为责任考评的基本依据。三要建立激励机制。对相关主体的公共管理活动进行责任考评后,要将考评结果作为相关单位评优、相关人员职务晋升的依据。四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公寓楼公共管理活动中出现的责任事故要进行责任追究,对考核评价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制定相关的措施给予及时解决,推进公寓楼社区公共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结语

篇13

一、构建和谐社会――当下政府公共管理追求的终极目标

建立和谐社会是当下政府公共管理价值目标的终极取向。从古至今,政府拥有着对整个社会强大和有效的控制力量,社会秩序的保障和供给也一直是公共管理的基本要义。一切政府权力的运用,都优先服务于社会秩序供给的目标。所以人们把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寄托在行使公共权力者――“政府”的身上。在当下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和谐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有着密切的联系,也是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有序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可以说,伴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的发展,建立一种完善的社会制度需要有序与和谐,也是当今各国政府的基本职能。

充分发挥政府的公共管理能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建立和谐社会的前提要件是全体社会成员对公共价值观的认同。这里所说的不是平均主义和以牺牲效率的公平,而是在整个社会中,使个人在国家整个社会变化中自我的发展得到实现,个人权益有所保障,国家经济得以持续健康的稳步发展。然而当前在我国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市场经济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对市场的规则制度却仍然没有建立和完善起来,这就会对人民应有权益的获得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在这种情景之下,政府在公共管理层面上面对的不仅是引导和规范社会组织的任务,而且还需要在各种社会组织与公民个人的交往行为中承担起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公正的角色。建立和完善一个能够使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能够有效地发挥和遵守的制度框架,显然,对于促成这一制度框架不是任何一个社会组织和部门所能够做到的,只有掌握公共权力的政府才有能力建立和完善这一制度框架。换句话说,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促成必须在政府的主导下才能够实现。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容的公共管理价值

和谐社会的美好蓝图―― 一个“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安定有序、诚信友爱”的社会。这个美好蓝图从伦理学角度来看,展现出伦理学在当今政府实现有效管理中的重要意义。

1.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人类追求美好社会的永恒主题,也是当今我国政府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所在。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关键在于如何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以及如何合理的分配社会利益,这种情况下就要求作为公共权力主体的掌握者在管理活动中将公平正义自觉地从外在的约束内化为自身认为合理和应当具有的伦理道德品质,自觉地树立作为政府公共权力掌握者的公平正义形象,主动地承担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公平处事、平等待人、妥善协调好社会各个组织利益的关系,营造出和谐的社会组织成员氛围。进而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

2.民主法治

民主体现的核心内涵就是:“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与自由的实现”。使民主观念内化为自身的道德意识并有效付诸实践,公共管理者要以民主观念来保证公众民主意愿有畅通的表达渠道,以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得以实施,这就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终的实现打下根基。法治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可以说,没有法治就不会实现社会的和谐。从伦理学讲:法治是一种他律。在当今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形式下,使法治的他律最终内化人们自身具备的道德意识,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3.安定有序

一个动荡不定、各种矛盾凸显的社会,是无法实现人们之间和睦相处,整个社会的和谐局面也就无法建立与完成。从另一个角度说,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要有条不紊的社会生活秩序和安宁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社会是不是安定有序,与掌握和实施公共权力主体的道德水平有着密切的联系。公共权力主体所具备的行为道德是社会的主体道德,在社会中有着极强的示范效应。“官德好,则民德好”。表达的意思就是整个社会如果有了优良的道德意识基础,社会就会安定有序,就会长治久安。所以说没有共同的价值理念,没有优良的道德意识,在社会和谐上是无法得以实现的。

4.诚信友爱

宋学家朱熹认为:“诚者,真实无妄之谓。”要求人们修德做事,必须效法天道,做到真实可信。简言之就是:说真话,做实事,反对欺诈、虚伪。程颐认为:“以实之谓信。”可见,“信”不仅要求人们说话诚实可靠,切忌大话、空话、假话,而且要求做事也要诚实可靠。而“信”的基本内涵也是信守诺言、言行一致、诚实不欺。一个优良的政府信任关系对社会成员之间的诚信友爱品格的养成占据着重要地位。由于政府的独特作用使它更有利于赢得公众对政府的广泛信任;有利于社会成员之间信任关系的确立;有利于感召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塑造诚实信用的品质,进而推及到整个社会诚信友爱氛围的形成,以最终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终极目标。所以说:掌握着公共权力的政府主体要在构建政府信任关系的主动性、自觉性、积极性,强化合理行使权力社会道德意识上下工夫,为建立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信任关系方面要做到率先垂范。

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共管理价值原则

“政府追求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人民提供最大的幸福”,体现出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本质要义。因此在以人为本、和谐原则指导下构建的社会应是一个人性化的价值载体,无论是在目的性管理价值、还是在手段性管理价值上,都是以人的需要即满足人的需要为指归,通过加强政府公共管理能力和制度创新与设计为和谐社会的构建与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因此,面对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和转型期的社会现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府公共管理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和谐的公共管理价值要求与原则,具体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我国政府所进行的公共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政府确立的公共管理――“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就是一切以全体人民群众的福祉为指归。其出发点就是强调: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根据以人为本的宗旨意义,政府所进行的公共管理要本着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地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以及不断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2.公共管理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和谐与秩序原则

社会的有序与和谐,是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人类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要件和依托的保障。同样任何一个具体的人,如果不能得到社会政府组织的支持,想获得常人的生活就很难以实现。所以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就在于人具有社会性。人所具有的社会性离不开组织性。社会政府的公共管理的价值就体现于优化资源和利益的产出与分配社会。正如英国社会学家科亨所概括所反映出的社会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等方面的有序与和谐:一是人们的行为具有相互吸引相互补充和配合的互动特点因而是有序和谐的;二是社会生活的稳定性,政府的公共管理持续的维持某种状态的过程;三是社会公共活动的各种因素是可测的;四是社会的可控性,即社会体系中存在着各种调控因素,包括限制和禁止性因素。总之,维护社会有序与和谐,是政府公共管理的基本价值诉求与和谐社会目标的统一。

3.公共管理必须坚持社会公平与正义原则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所有公民在人格上、权利上和机会上平等的社会。所有的公民都是独立的人格,都是社会的主人,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教育上享受同样的权利和机会。所以我们讨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应该体现为社会和谐与人民共同享有;而公共管理的服务宗旨是向社会提供及合理分配公共物品,提供及分配公共物品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提供与分配社会创造的价值。伴随政府公权力的介入,公共管理对社会所存有价值的分配也就具有了权威效能。单从社会分配阶段过程分析,公共权利的分配属于社会利益的再分配过程。在当今社会历史阶段一次分配注重效率的情况下,作为社会利益再次分配的公共权力,对于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实现公平与正义,我国的公共管理应该是使全体人民共同受益的公共管理,公共管理的过程应该能确保公共物品的共享性,在公共物品的提供上尽可能地缩小不同地区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以及不同的社会个体之间存在的差异,尽最大可能地满足社会中存在的弱势群体的共同需求。

4.公共管理必须坚持普遍幸福原则

正如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所谓幸福,就是要通过我们不断的发展生产和改革开放,使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使每一个人都能过上更加体面的生活。”和谐社会追求应是使每一个公民都感到幸福的社会。普遍幸福是这种社会的终极目的和终极原则。政府为其成员追求幸福、享受幸福营造了良好的环境、条件,创造了众多的机遇,人们可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平等地追求幸福。人们的幸福观尽管是多元的,但都是正确的,适合自己实际的。每一个人所追求和享有的幸福在广度和深度上各不相同,但这不是社会造成的,而是由于人们的素质、作为造成的,人们各得其所,自得其乐,心安理得,无怨无悔。通过政府的公共管理建立了必要的幸福保障制度,不仅弱者的幸福有基本保障,强者也可以不为失败而畏惧。

参考文献:

[1]秦宣.论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J].与现实,2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