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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于SEM模型的沿海城市生态安全作用机理分析2.1研究对象及数据来源
本文综合考虑沿海城市的区位、海域特色、经济发展
2.3数据及模型检验
2.3.1数据的信度及效度检验
本文采用内部一致性信度及合成信度对指标体系进行信度检验。内部一致性信度采用Cronbach’a作为衡量指标,一般要求a的数值大于0.6[22];合成信度采用Composite Reliability(CR)作为衡量指标,通常要求CR的数值大于0.7[23]。沿海城市生态安全DPSIR评价指标体系信度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指标体系中DPSIR五个因子的Cronbach’a值从0.633到0.892,均大于0.6,各个因子的CR值均大于0.7,该结果表明沿海城市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具有较高的信度。
本文采用内敛效度和判别效度对各个因子之间的内部一致性和差异程度进行检验。内敛效度检验要求每个因子的平均提取方差值(AVE)的临界值大于0.5;判别效度检验要求因子的AVE值的平方根大于该因子与其他因子的相关系数。本研究中DPSIR五个因子的AVE值分别为0.573、0.584、0.628、0.624和0.812,均高于临界值05,该结果表明各因子之间具有较高的内敛效度。各个因子之间的判别效度如表2所示,可以看出AVE的平方根(矩阵对角线数值)均大于该因子与对应的其他因子的相关系数(对角线左下角数值),表明沿海城市生态安全DPSIR概念模型的框架中各个因子之间具有明显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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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公路的概念
“生态公路”这一概念虽出现不久,但已受到多方关注。许多以生态公路为名的公路建设项目也已陆续上马。然而关于“生态公路”的概念,目前并没有一个比较公认的确切定义,围绕着这一概念存在很多争论。对这个概念的不同理解直接影响到公路建设的思想、理念和实践。
事实上,把握生态公路并不应在表面上死抠字眼儿,而主要应深刻理解它的思想精髓,要把握住它的神而不是形。生态公路主要是为我们指明了未来公路发展的方向,从这一点来看其基本思想和总体思路是相当明确的,具体的细节问题要由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充实。因此,叫什么名称倒是次要的,关键在于在公路建设中要充分体现生态的发展标准,坚持人与自然相和谐的思想,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意识,使公路既能高效、快捷、安全、舒适地提供良好的行车环境又能与自然生态系统和谐相容。因此,与其说“生态公路”是一个类型概念,不如说他是一个评价性的概念,即它主要不是指某一种、某一类公路,而是指一种公路营建的思想和理念,是公路建设的方向和目标。
二、生态节约型农村公路建设的主要内涵
生态节约型农村公路建设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在资金投入上下功夫,而应是在把握节约资源的基础上,尽量结合周边地形地貌,实现农村公路生态化,主要是要把握以下几个原则和目标:
(一)实施原则:安全第一、质量至上原则,设计先行、规划控制原则,建设与保护并进原则,线形与环境和谐原则,节约资源与变废为宝原则,交通文化与乡土文化共建原则。
(二)实施目标:通过实施生态节约型农村公路建设,使全市农村公路在“两个确保”的前提下,实现五个“最大限度”。即,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最大限度地保护、最大限度地恢复、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最大限度地融入自然环境、最大限度地体现乡土风格。
三、实施方法
(一)安全第一、质量至上。要坚持按照“好字当头,质量为先”的原则,精心组织、严格管理。
1.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建设单位要具体落实工程质量负责制,细化质量工作目标,强化质量管理,建立责任明确、目标明晰的质量管理制度。监理单位要加强工程现场检查和巡查力度,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工序要加强旁站。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文本和合同规定组织施工,明确质量、安全责任人,制定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控制,配备必要的压实、拌和、计量和试验等设备,强化施工质量、安全自检,确保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工序质量、安全管理不缺位、不断档、不留死角。
2.拓展“阳光工程”内涵。一是要积极探索和推广人大监督、党政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等多种行之有效的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构筑有效的综合监督网络。二是要将公示内容从主体工程拓展到附属设施,不断提升主体工程和安全设施等附属工程质量。三是要鼓励检举、揭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质量监督部门对质量举报应及时调查处理。
3.落实安全保障设施。一是要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审查、同步实施、同步验收”的原则,对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积极实施安全保障设施;二是要加强对安全设施施工质量的监督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切实为行车安全提供保障。
(二)设计先行、规划控制。
1.确立理念、用心设计。一是要把保护沿线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防止水土流失作为重要因素,在各专业设计中予以最大限度地考虑和体现。二是要重视路基防护及排水设计,在保证边坡自然稳定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植物防护或工程与植物防护相结合的设计方案;边沟等排水设施尺寸、位置、防护应结合农田水利灌溉,合理设计满足排水功能要求,尽可能采用小、暗、绿的型式。三是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减少高填深挖,少占林地或耕地,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2.完善规划,合理布局。要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一是要按照“安全、便捷、节约、实用”的原则,合理确定路网规模,避免一味贪大求全。二是要合理确定路网布局,使农村公路更加满足新农村建设需要,更加符合农村地区的发展要求。
(三)建设与保护并进。工程施工前期要采取综合措施,因地制宜、快速有效地遏制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要尽可能减少对原地面的扰动,减少对地面草木的破坏,需要爆破作业的,应按规定进行控爆设计;雨季填筑路基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临时用地在工程完成后要及时恢复原状;要完善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加强施工便道的管理,严禁在指定的取(弃)土场以外的地方乱挖乱弃。工程建设后期要在节约投资的前提下,以生物措施为主,通过复绿、还耕等措施,积极实施恢复性保护,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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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态农业追求的最终目标虽然是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但在满足人类社会持续对农产品的需求方面没有具体措施,因此,生态农业更是可持续农业的基础。
(3)生态农业主要侧重于产品生产环节的环保、绿色,而循环农业按照循环经济3R原则更重视生产环节、生产链和消费领域的物质循环利用,减少自然环境的破坏与资源的消耗。
(4)生态农业注重产品的自然安全,而循环农业在注重经济效益下对产品的安全比较弱化。我国生态农业的提出与发展比循环农业早20年,在发展过程中,随着人们认识的深化、科技与社会的进步,生态农业与循环农业的概念与内涵皆不断更新完善,至今,生态农业与循环农业两者在内涵上已呈现交叉重叠现象,两者都以生态学、生态经济学原理为指导,除各有侧重点外,直接或间接目标一致。但对生态农业而言,其发展依赖于农村环境,而农村环境又与农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社会经济发展到目前,随着农村生产资料、消费商品的丰富,在生产各环节及人们生活过程中,农业生产系统中非自然物质的输入不可避免,而这些物质按照生态学原理,依靠自然生态系统的食物链转化很困难或历时很长,从而直接影响生态系统稳定与良性发展,造成农业生产环境恶化,因此,在农业物能循环中必然涉及到非自然性物质的人为循环利用问题,而这个问题是需要用循环经济的理论来解决的。因此,为了减少概念的重复,取长补短,形成符合现代生态文明、物质文明、社会文明建设要求的系统化现代农业概念,将生态农业与循环农业的概念融合,称之为“循环型生态农业”。
1.2循环型生态农业的概念界定结合生态农业与循环农业的现状与发展,我们认为:循环型生态农业是在系统学、生态学、生态经济学和生态技术学理论指导下,把循环经济理论应用于农业生产过程,实现“投入品-产出物-废弃物”的循环综合利用,达到资源低消耗与高利用、投入清洁、产品安全、废弃物低排放,从而实现生态良性循环、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人居环境优美、公民身体健康的现代农业系统。循环型生态农业的目标可以概括为:“低消耗、低污染、高利用、高安全、美环境、美人文”,即两低两高两美目标。
2循环型生态农业的内涵
从循环型生态农业的概念出发,明确其内涵本质是应用设计与实践运行的基础。其主要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生态良性循环。生态良好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按照生态学原理,将农业生态建设和绿色消费融合,实现农业生产环境的改善和农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提倡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污染等,生产过程用养结合,注重生物资源的自然回归利用,最大程度实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能量自给,严格控制外部有害物质的投入、农业废弃物的产生与非生态化处理,最大程度地维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
(2)物质循环利用。按照循环经济3R(Reduce,Reuse,Recycle)原则,通过优化农产品生产至消费整个产业链的结构,实现物质能量的多级循环使用。综合设计“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最佳配合方案,尤其是要加强生产、加工、消费环节非自然生态系统废弃物回收利用,使物质与能量的得以顺畅循环流动,达到自然资源低消耗、生产过程低污染、物质高利用、废弃物低(零)排放,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同时,减少废弃物污染,从而将提高经济效益与促进自然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相融合。
(3)产品安全优质。将改善与维持良好的农业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利用与健康的动植物生产紧密融合,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用洁净的生产方式(尽量采用生物肥料、生物农药等绿色物质输入)生产安全优质的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在现代管理体系下加工销售食品,倡导绿色消费,促进人们生活习惯的转变,不断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
(4)系统网状复合。在环境保护和产品安全的总旨下,用生态经济学原则和系统科学原理设计并不断优化人工农业生产系统,将种植业、林业、渔业、畜牧业及其延伸的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贸易与服务业、农产品消费领域等产业进行合理组配,建立高效循环的产业链。各产业之间通过中间产品和废弃物的相互交换而互相衔接,形成一个比较完整和闭合的物质利用网络,使资源得到最佳配置、废弃物得到有效利用、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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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湿地的概念。湿地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湿地指地球上除海洋(水深6米以上)外的所有大面积水体。狭义上的湿地是指陆地与水域之间的过渡地带,指水饱和或淹浅水、水成土和水生植被三者都具备的土地。《湿地公约》和《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采用的是广义的湿地定义。
《湿地公约》将湿地定义为: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的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静止或流动的淡水、半咸水或咸水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水域。
2.湿地的功能。湿地作为一种自然资源,突出表现为生态功能、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三大功能。第一,生态功能。湿地的生态功能主要体现在保护生物遗传多样性、调节洪水和气候、提供淡水资源、净化水体和过滤污染物等方面。第二,经济功能。湿地蕴含丰富的动植物产品,有些湿地动植物可用作药物治疗疾病,还有许多动植物是发展轻工业的重要原材料。第三,社会功能。湿地特有的资源优势和环境优势,一直以来都是人类理想的栖息地,是人类社会文明和进步的发祥地。
二、湿地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
国家生态安全理论。生态安全,也称环境安全,指的是一个国家的生存和发展所需的生态环境处于不受或少受破坏与威胁的状态。其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预防因生态环境的退化对社会经济造成威胁,二是预防因环境和自然资源破坏引发社会矛盾。生态安全以生态平衡为基础与前提,人类开发、利用和改造自然的活动是影响生态安全的重要因素。
可持续发展理论。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湿地作为一种自然资源,体现着内在生态性和外在经济性的双重价值。其经济价值的实现体现在对湿地的利用上,生态价值的实现则体现在对其保护和维护。因此,在湿地的利用和保护中就带有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的冲突和权衡。二者的统一点就在于可持续发展
法的价值以法和人的关系为基础,法对于人所具有的意义,是法对人的需要的满足和人关于法的绝对超越指向。法的价值包括法的自身价值和法所追求的价值。环境法作为法的一个部门法,既具有法的共性又具有法的个性,其体现的价值内涵,具备了法的价值所包含的一切内涵。只有从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出发,转变以人类利益为中心的发展,才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之道。
三、湿地保护的法律问题分析
1.湿地法律保护的基本现状。1992年,我国加入《湿地公约》之后,湿地逐渐进入立法者的视野,湿地概念开始陆续出现于个别法律中,把湿地整体作为一种特定资源才真正纳入我国法律的调整范围。如《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第10条第3款规定: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湿地、内陆水域、森林、草原和荒漠应当建立自然保护区;《海洋环境保护法》不仅明确提出了对“滨海”湿地的保护,还在附则中对该概念作了具体解释。
2.湿地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先,我国湿地法律保护体系基本没有建立,湿地专项保护处于空白。其次,管理权限不明确。国家林业局“组织、协调全国湿地保护”、国家环保总局“指导和监督湿地环境保护”、农业部“指导宜农湿地开发和保护”的职能。而这些管理部门的权限和协作等方面的内容却没有规定。第三、湿地权属不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背离,这使得湿地保护区有一大部分的土地权属问题含糊不清,给湿地保护留下很大的隐患。第四,注重政府力量,缺少公众参与。目前,我国湿地的法律保护主要依靠的是政府力量,对公众参与的规定只是停留在法律原则的层面,缺乏可操作性。
四、完善湿地法律保护的思考
1.确定湿地保护的范围。目前,全国尚未有一部法律对“湿地”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予以明确。1992 年《湿地公约》对我国生效后,在我国出现了《湿地公约》的广义湿地概念和《中国自然保护纲要》的狭义湿地概念并存的情况。在此,笔者认为湿地的概念应以《湿地公约》规定的定义为准。
2.明确湿地行政管理部门。我国的湿地管理采取的是综合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无法做到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监督,严重地影响了湿地科学统一的保护和湿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这是我国湿地管理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设立专门统一的湿地管理机构,如湿地委员会。
3.完善土地权属制度。湿地是一种公共资源,在我国湿地保护与利用中,有关权属与权益的冲突问题不断。在湿地保护区土地权属这一问题上,笔者认为,在建立湿地保护区时,应该采用一次性购买土地或采取租赁的方式,使保护区土地所有权转移,从而湿地保护区拥有土地所有权。湿地保护专门立法中应明确规定湿地保护区管理机构与保护区土地之间的权属关系,以及获得相应权利的法律程序。
4.建立公众参与制度。公众参与制度在世界各地的环境保护中已经得到普遍认可。湿地保护立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确保公众参与制度能有效参与到湿地保护中来:(1)湿地保护的前提条件是要确保湿地信息的公开、全面、准确。(2)确保公众能进行有效监督。只有把政府对湿地的保护和管理纳入公众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之下,湿地保护的相关制度才能落实到实处。(3)建立公众意见的回应制度。
5.对湿地保护专门立法。湿地面积的不断减少和湿地功能的不断退化,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之一。在这种形势下,以立法的形式确保湿地资源的持久利用就显得尤为重要。有必要尽快制定与《湿地公约》相衔接的有关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湿地保护法,规范湿地保护与开发利用活动,建立有利于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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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各类经济学优化方法 目标:避免很高的社会成本
方法:包括最低安全指标(Safe Miniumu Standards)、可持续限制(Sustainable Constraints)、预警原则(Precautionary Principles)、发展阈限(Development Threshold)等 生态指标 目标:追求生态适宜性和最佳关系
方法:生态适宜性分析 目标:避免生态的不可逆恶化
方法:包括承载力(Carrying Capacity)、顶极环境阈限(Ultimate Environmental Thresholds)等
策略选择
可能性一十的社会损失 可能性二时的社会损失 最大社会损失
(可能性一可能性二比较) 建坝 O Y Y 根据 SMS 不建坝 X X-Y X 3.1.2 发展阈限概念
发展阈限的概念自 Malisz 在 60 年代提出后进一步由 Kozlowski 等人发展完善[17~19]。该分析方法最早用于城市规划,特别是居民区的规划,是针对开发过程中受到的客观环境制约这一现象提出的。这些限制导致开发过程的间断,表现为开发速度的减缓,甚至停顿。克服这些制约需要额外的成本,即阈值成本,俗称“门槛费”。这些“门槛费”通常很高,它们不仅仅是一般投资费用,同时也是社会和生态代价。
在某一地域内的一系列阈限中,有一些是关键阈限,比其它阈限强加给开发过程的限制要大得多。克服这些关键阈限面临异常的困难,需要异常高的额外成本,并有可能为开发战略的形成起关键作用。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无法克服或只能通过换取地理环境的不可逆转的损失来克服的阈限,被称为顶级(或边界)阈限。这些阈限标志着城市发展和土地开发的“最终”位置、规模、类型和时间限制[18]。
阈限分析方法有几方面的局限性。首先,它基本上是一种定量化方法,多种开发方案都折算成单一的衡量指标,即阈限费用。尽管该方法声称也考虑社会和生态效益,实际上它只落实到经济成本问题。在房地产开发方案中,效益指标由每一种开发方案中的阈限费用除以住房单元数来求得。其次,阈限分析方法的适用范围也非常局限,主要只适用于住宅区的开发,而对其城市发展问题只起到间接的参考作用。
3.2 生态约束途径
3.2.1 承载力
承载力 (Carrying Capacity,即 CC) 是用以限制发展的一个最常用概念。CC 最早在生态学中用以衡量某一特定地域维持某一物种最大个体数目的潜力[20], 现在则广泛用于说明环境或生态系统承受发展和特定活动能力的限度。它被定义为“一个生态系统在维持生命机体的再生能力、适应能力和更新能力的前提下,承受有机体数量的限度”[21]。CC 意味着我们应该在对环境造成的总的冲击与我们所估计的地球环境承受能力之间留有足够的安全余地,因为尽管我们知道环境存在着某种顶极的界限,但我们并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会越过这种界限。
正象可持续性概念一样,承载力也是非常难以定义的。它必须同时考虑资源、基础设施和生产活动,另外还要考虑社会对生活质量的偏好。在区域环境规划和管理中,CC 一般包括 4 个方面的内容[22]:①生产过程赖以进行的资源;②人们对生活水平的期望,包括物质需求和服务需求;③生产原材料和生活用品分配方式及提供服务的基础设施;④环境对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的同化能力。
CC 概念应用较多的是自然公园游人容量的控制[23、24]。在这些应用中,承载力的定义包含两层意义:一是社会承载力,涉及到游人对其体验的满意程度;二是自然承载力,它与自然本身的环境和生物过程有关,并与自然地的保护相联系。前者可以根据对公园使用者的抽样调查来确定;而后者则通过某些方法来测定,如简单的专家评定,复杂的模拟、遥感技术和长期的定点观察。只有当 CC 能真正被定义之后,其在环境与发展中的应用才有意义。然而,定义 CC 的方法远未成熟,定义 CC 必须依赖于建立某些限制因素与增长因素之间的定量关系,而这种关系是很难确定的,这正是 CC 研究很难有成效的主要原因[25]。CC 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某一地域的内在的某种数值,环境能承受的冲击在很大程序上取决于环境管理者对环境维护的目标,所以,有多少观点就可能有多少种承载力的定义。因此,Hardin[26]提出了文化承载力 (Cultural Carrying Capacity) 的概念。
3.2.2 顶极环境阈限
顶极环境阈限 (Ultimate Environmental Thresholds 简称 UETs) 是上述城市与经济发展规划中的阈限分析方法的最新发展和延伸,用以讨论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再生能力及其对发展的种种限制。在自然资源与环境强加在发展过程的阈限中,有一些限制是绝对的、最终的,即顶极阈限。Kozlowski 对 UETs 的定义是“一种压力极限,超过这一极限,特定的生态系统将难以回复到原有的条件和平衡。某种旅游或其它开发活动一旦超越这种极限后,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导致整个生态系统或其重要局部的不可逆的破坏”[18]。
UETs 是开发过程的最终环境边界,它们在为开发过程确定生态上健康的“答案空间”(Solution Space) 上有关键的意义,每一层次的规划都在这种“答案空间”中寻求开发的途径和方案。这种“答案空间”被认为是对定义“承载力”的一个贡献。规划应在保护自然的同时指导甚至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一矛盾可以通过把规划过程分解成两个相互独立的阶段来解决:即限制性的和促进性的[19]。在限制性阶段中,优先权应归于生态和资源的保护,而在促进阶段中,规划应注重在“答案空间”中探索各种开发的可能性方案,而这些可能性方案的边界是由规划的限制阶段所决定的。
UETs 从环境的 4 个方面来定义“答案空间”:地域边界、定性边界、定量边界和时间性边界,由此来确定特定开发项目的区位、规模、类型和时间。可以通过分析开发活动形式与自然资源的关系并结合对主要环境因素的评价,来确定 UETs,这种环境评价包括下列各方面:①特有度 (Degrees of Uniqueness), 即一种环境元素或成分在某一空间范围内出现的频度;②变异度 (Degrees of Transformation),即环境元素或成分偏离原先自然状态的程度;③耐受度 (Degreesof Resistance),即忍耐不良冲击的能力和受破坏后的自我恢复能力;④生物学价值 (BiologicalSignificance)。
UETs 方法虽有许多启发意义,但也存在着一些局限。其中的一个重要局限是由于不确定因素的存在。UETs 的定义基于对发展形式与其对环境冲击之间的关系的分析,以及对环境因素的评价。但这种分析和评价所依赖的信息通常是不易得到的。UETs 方法的主要目标是为开发规划定义一个生态上健康的“答案空间”。超过这一空间,自然资源的保护应具有优先权。但当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其它物种的生存同样面临着威胁时,UETs 方法就显得无能为力。也就是说,当人类生存的“答案空间”与物种生存的“答案空间”重叠并相互排斥时,谁应有优先权呢?这是在发展中国家的环境与资源规划中必须面临的问题。
UETs 方法最早从旅游开发活动中总结出来。在那种情况下,人类生存不是一个问题,而且,旅游活动带来的生态破坏相对来说较易解决。但在其它情况下,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应用 UETs 有许多因难。
3.3 安全格局途径
在分析以上各种可持续规划途径,比较其利弊的基础上,笔者曾提出安全格局 (Security Pattern,简称 SP) 概念[27~29]。与城市和经济发展过程的阈限一样,生态过程也存在着一系列阈限或安全层次,但是这些阈限对整体生态过程和环境来说都不是顶极的或是绝对的。它们是维护与控制生态过程的关键性的量或时空格局,如生物保护中体现在不同安全水平上的保护对象的种群数量、保护地的面积、保护地的数目以及与保护地之间的距离等阈限[30~33]。与这些生态阈限相对应,景观中存在着一些关键性的局部、点及位置关系,构成某种潜在空间格局。这种格局被称为景观生态安全格局,它们对维护和控制某种生态过程有着关键性的作用。同样,景观中也存在对维持其它过程起关键作用的安全格局[1],包括:农业安全格局,它由农田保护地的面积、保护地的数目以及与保护地之间的关系等构成,并与人口和社会安全水平相对应,使农业生产过程得以维持在相应的安全水平上;视觉安全格局,它们由对视知觉有关键影响的局部、点及位置关系所构成,使环境的视知觉过程得以维护在某一水平上;文化安全格局,它们由对乡土文化有关键影响的局部、点及位置关系所构成,使地方精神与乡土文化过程得以维护,等等。
基于安全格局的定义、识别和应用的规划方法称为安全格局途径。安全格局途径认为生态过程和其它过程对经济发展和环境改变所带来的冲击的忍受能力是有阈限的,但不承认最终边界的存在。同样,经济发展过程对环境与资源的依赖也是不均匀的,或是阶梯状的。安全格局是各方利益代表为维护各种过程进行辩护和交易的有效战略,它在尽量避免牺牲他人利益的同时,努力使自身利益得到最有效的维护。不论最终的发展与环境规划决策和共识在哪一种安全水平上达成,安全格局途径都使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在相应的安全水平上达到高效。同时,安全格局把对应于不同安全水平的阈限值转变为具体的空间维量,成为可操作的城市规划、景观规划、环境及生态规划设计的语言,因此具有可操性。作为一种新的规划方法论,它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 安全是有等级层次的和相对的,不同水平上的安全格局可以使生态或其它过程维护在不同的健康和安全水平上。
(2) 安全格局可以根据过程的动态和趋势来定义,而过程的动态和趋势是可以通过趋势表面来表达的。所以,根据趋势表面的空间特性可以判别对控制过程具有战略意义的局部、点和空间联系,即安全格局。
(3) 多层次的安全格局是维护生态或其它过程的层层防线,为规划和决策过程提供辩护依据,为环境和发展提供可操作的空间战略。
4 讨论
作为总结,可以作以下几点讨论:
(1) 无论是以经济最优或是以生态最适为目标的可持续规划都是非常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规划不可能是绝对的、唯一的,既非经济决定论的,也非环境决定论的。规划是多样化的、可替代的和可选择的,即规划应是可辩护的。
(2) 环境会对发展强加某种“最终”的或是“绝对”的限制,对此规划必须遵循。但是,这种限制或边界是很难定义的,或是难以接受的,它在规划中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
(3) 在规划所依赖的许多经典概念和模式受到怀疑和摒弃之后,规划方法论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这就需要探讨和发展面向 21 世纪的可持续环境与发展规划的新概念和模式,使可持续规划更为有效。安全格局途径正是在这一方面的一个尝试,它是否具有生命力还有赖于广泛的实践检验。转贴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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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environmental security;broad safety;non-traditional safety;perspective
中图分类号:X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0-0186-02
0 引言
工业的大发展在带动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如:臭氧层破坏、气候异常、土地荒漠、生物多样性减少以及水污染等。不断恶化的环境给国家、生物圈以及人类的生存发展都产生了巨大的威胁,环境问题已经严重的威胁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解决环境问题刻不容缓。于是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人们终于开始审视环境,开始关注环境问题。“环境安全”[1]这个名词应运而生。环境安全作为非传统安全的重要分支,越来越受到安全科学的关注,安全科学对环境安全的研究,不能局限于传统安全,而要形成大安全观(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
1 安全的内涵与大安全观理念
“安全”在日常生活中安全就是人类的生命、财产和生存条件不遭受到危害,最终可以把安全归纳为八个字“无危则安,无损则全”。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有力的推动了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同时对安全理念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新世纪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在人造系统的安全性及人造系统以及自然系统匹配与融合的可靠性上,而其中的关键又集中在保护人的身心安全与健康、人的智能开发与安全、人因失误的控制等人的生理、心理方面。从20世纪80年代起,一种全新的、大安全观的安全理念孕育而生,这就是大安全观(图1)[2]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的总称。
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的区别:第一,传统安全关注的对象和主体只是国家,地区安全与全球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向外延伸而已,而非传统安全关注的是多种主体而不只是国家,包括作为个体的人与整个人类及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的安全。第二,解决危机的方式手段不同。传统安全强调军事竞赛和付诸战争手段解决危机,而非传统安全由于威胁的多样性,主要通过国际合作和国际组织协调才能化干戈为玉帛。第三,二者成因不同。传统安全原因是蓄意的来自国家外部因素,非传统安全原因却是国内和国外的影响兼半。第四,所产生的后果各异,传统安全是局限在危机涉及的国家之内,但非传统安全则会“外延”和“扩散”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波及的范围往往超出一国的界限。
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的联系:①大多的非传统问题是由传统安全逐渐产生的,非传统问题以传统问题而存在。②传统安全问题与非传统的安全问题由于都具有“外溢”性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③随着全球化的到来,传统与非传统的安全问题彼此交叉以及相互作用,各国政府在制定和调整安全策略时都应给以充分考虑。
2 环境安全的由来、意义与特点
2.1 环境安全的由来 1987年联合国大会首次使用了“环境安全”这一概念,引起了环境与安全研究领域的热烈讨论。环境安全是在环境问题日益加剧和恶化的背景下提出来的。如今,环境安全概念已被广泛使用。
2.2 环境安全的意义 环境安全的本质是由于经济高速发展,引发的人与自然不能和谐发展的问题。环境安全概念的产生及运用是环境与安全研究的重要成果之一。环境安全问题的出现,对于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
2.3 环境安全的特点[3] 整体性:生态系统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环境是相连相通的,任何一个局部环境的破坏,都有可能引发全局性的灾难,甚至危及整个国家和民族的生存条件。
长期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的产生是短期的。产生的危害是长期的。而且要想解决和恢复必须在时间和经济上付出高昂的代价。
全球性:正如全球经济一体化之后,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安全密切相关一样,环境安全也是跨越国界的。
不可逆性:生态环境的支撑能力有其一定限度,一旦超过生态承载力的“阈值”,往往造成不可逆转的后果,比如野生动物、植物一旦灭绝就永远消失了,人力无法使其恢复。
3 环境安全研究的视角
全球环境的日益恶化所引起的环境安全问题,以及由此带来的政治和经济社会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性问题[4]。目前对于环境安全的研究要形成以传统安全视角和非传统安全视角为总合的大安全观视角[5]。
在大安全观视角下研究环境安全问题:首先,肯定了环境安全是一个已经对社会、国家构成威胁的安全问题,这符合传统安全的理念[6~8];其次,肯定了环境安全是将日益恶化的环境问题[9]已经上升为安全问题,是非传统安全的重要研究对象;最后,将环境安全引入到广义环境领域,如:生态、资源、灾害等。可以认为大安全观视角研究的是将只关注日益恶化的狭义环境问题上升到用安全的概念和视角,在广义的环境[10]范围内探讨各种生态、资源、灾害等问题。
将安全的概念引入到环境科学的领域,将环境问题上升到安全问题的角度,从而重新审视、思考并研究那些威胁人类生存发展的自然生态系统的环境问题是大安区观视角的实质[11~12]。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推进环境安全的研究和发展,应当将环境安全的概念深入到自然和社会科学的方方面面。
4 结语
从大安全观视角看环境安全,是将环境安全的问题从片面的安全问题或环境问题上升到广义安全的高度,是将只关注日益恶化的环境引起的环境安全问题上升到用安全的概念和视角,在广义环境的范围内探讨各种生态、资源、灾害等问题。这就需要理解非传统安全的思想,树立大安全观的理念。如今,环境安全已经被广泛的关注和研究,运用大安全观的理念为综合研究环境安全问题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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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研究
“安全”指不受威胁、没有危险的状态。最早提出生态安全概念内涵的是国际应用系统分析研究所(IASA),它有广义与侠义之分。广义指在人的生活、健康、安乐、基本权利、生活保障来源、必要资源、社会次序和人类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等方面不受威胁的状态,包括自然生态安全,经济生态安全和社会生态安全,组成一个复合人工生态安全系统;狭义的生态安全是指自然和半自然生态系统的安全,即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健康的整体水平的反映[1]。生态安全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与发展的重要基石和组成部分[2~3]。城市是人类活动体现最为集中的地方,城市生态安全对于保障人类居住、生活、发展有重要意义。开展城市生态安全研究,进行城市生态安全评价,无论是对于生态安全理论研究还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实践都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学术界对于城市生态安全的概念并未达成共识。贾良清等认为城市生态安全是指城市生态环境支撑条件以及所面临生态环境问题不对其生存和发展造成威胁即城市生态系统功能和过程能够满足其持续生存与发展需求[4]。施晓清等认为生态安全指自然生态系统自身的结构和功能处于正常的状态以及自然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对人类活动的满意支持程度;而城市生态安全是指维护城市发展所需的生态环境能满足城市当前和未来发展需要的一种城市发展状况[5]。建立合适的指标体系,是进行城市生态安全评价是城市生态安全研究的重要内容。由于对城市生态安全概念内涵和外延理解不同,加之评价者评价目的、评价方法以及自身知识结构的不同,因此在建立城市生态安全指标体系上也有差异。
从目前已有的研究来看,在城市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概念框架模型方面,以联合国经济合作开发署(OECD)建立的压力-状态-响应(P-S-R)框架模型应用最为广泛,并出现了P-S-R模型的诸多变形和发展。在压力-状态-响应(P-S-R)模型中,“压力”指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的直接压力因子,如公路网密度、废物排放等;“状态”指环境当前的状态或发展,比如物种多样性,污染物浓度等;“响应”指人类在处理环境问题中的各项可量化措施。这一框架模型具有非常清晰的因果关系,即人类活动对环境施加了一定的压力,使环境状态发生改变,而人类社会应当对这种变化作出响应,以恢复环境质量或防止环境退化。还有许多P-S-R模型的变形和衍生模型,如欧洲环境署(EEA)在P-S-R框架中添加了“驱动力”和“影响”两类指标构成了D-P-S-I-R评价体系;以及杨俊等[6]建立驱动力-压力-状态-响应-控制(D-P-S-R-C)模型等;以上发展模型区别在于对生态安全因果链上分级不同。
在具体指标内容选择方面,国内研究对城市生态安全指标体系的选择多从以下两个角度考虑,一种侧重于从影响城市生存和发展的资源支撑条件和城市环境质量问题出发;指标选择以城市资源及城市环境质量指标为主;另一种则更重于将城市生态系统看作是自然-经济-社会复合生态系统,经济、社会系统与自然系统融为一体,不可分割。城市生态安全包含了自然生态安全、经济生态安全与社会生态安全几个方面,城市生态安全包含了诸多反映城市本身结构与功能的指标。
图1 OECD压力-状态-响应(P-S-R)框架模型
2城市生态安全指标体系构建
本文认为,与自然、半自然生态系统相比,城市生态系统有其特殊性。在城市生态系统中,人居于主要地位,人工物质及其发达,系统内部与外部物质、能量交换密切,是自然-经济-社会复合生态系统。城市生态安全评价不仅包括对城市生态环境的评价,还包括反映对城市生态系统及生态环境有潜在影响的重要的自然或人文因素的变化趋势,以及人文社会对这些变化的能动性反映。城市生态安全影响因素中,资源、环境、人文社会因素并不是简单排列,而是相互之间交织影响着城市的发展。因此,本文选用压力-状态-响应(P-S-R)这一模型,它从社会经济与环境有机统一的观点出发,表明了人与自然这个生态系统中各种因素间的因果关系,清晰反映生态系统安全的自然、经济和社会因素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本文结合运用生态学、生态安全相关理论知识,构建了24个指标体系组成的城市生态安全评级指标体系,见表1。
表1 城市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
3 研究区概况
昆明市是云南省的省会,位于云南省中部,大部分地区海拔在1500~2800米之间。境内主要有滇池、阳宗海、清水海等三大湖泊,水系分属金沙江、珠江和红河三大水系。境内土壤类型复杂多样,生物多样性特征显著。气候属于北亚热带低纬度高原山地湿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4.7℃,多年平均降雨量1011.2毫米,年均日照2200小时左右,无霜期240天以上,是著名的“春城”。
昆明市下辖六区、四县、三自治县、代管一市。全市面积21473平方公里,市区面积330平方公里。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昆明市人口726万;其中常住人口643万,城镇人口占全市人口的64%。经过多年的发展,昆明市形成了卷烟、机电、生物资源、信息、商贸旅游等五大支柱产业。工业形成了以机械、冶金、烟草加工等为主的体系,是云南省的工业基地和西南地区重要的工业城市。昆明市目前处于工业化中期发展阶段,工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增长依赖于传统产业支撑,高消耗的产业对能源、资源和环境容量的压力较大。
2010年,昆明市的单位GDP能耗为1.03吨标煤/万元,受地理条件的制约,昆明市可利用的土地资源相对缺乏。昆明市人均水资源量约为1272.96立方米,属缺水地区,并且昆明市水环境问题突出,滇池富营养化严重,入湖河道水质基本为劣Ⅴ类;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也较为薄弱。大气环境质量基本良好,但部分县区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超标。多数县区的生活垃圾缺乏规范处置;危险固体废物处理尚不规范。主城区声环境质量较好,社会生活噪声为主要噪声源;个别县(市)区环境噪声污染突出。2010年昆明全市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2.1平方米/人,区域景观破碎度增大,部分生态功能呈退化趋势。
3.城市生态安全评价的步骤与方法
3.1数据的标准化
建立指标体系后,原始指标数据矩阵为X={xij}m×n,由于各个指标之间单位不统一,没有可比性,需要对各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生态安全指标分为效益型指标,即越大越安全的指标,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以及成本型指标,即越小越安全指标,如农药化肥施用量。对于两类指标,标准化方式如下:
效益型指标:;
成本型指标:
其中,为标准化后的值,为指标实测值,和分别为指标最大值和最小值。
3.2 指标权重的确定
指标权重确定的科学程度直接影响生态安全评价的最终结果。指标权重确定的方法有很多,如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主成分分析、熵权法、均方差等等,每一种方法各有优缺点。一般可根据指标权重数据来源不同而将其分为主观赋权和客观赋权两大类。主观赋权即根据经验赋权,如德尔菲法,缺点在于人的主观判断,随意性较大;客观赋权法指标数据提供的信息获得权重,如熵权法等,有可能导致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本文采用主观和客观组合赋权的方法,综合两种方法的优点,以期取得最优结果。主观赋权采用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层次分析法(AHP),客观赋权则采用熵权法,最后两者加权平均获得最终权重。
3.2.1层次分析法(AHP)赋权重
层次分析法具体思路如下:构建模型――生成判断矩阵――计算结果。本研究采用1~9标度类型,在专家咨询的基础上,构建判断矩阵,使用层次分析法软件MCEV1.0获得最终结果,见表3。
3.2.2熵权法确定权重
依据数据标准化处理后的判断矩阵可以确定评价指标的熵权W,计算过程如下:
①计算第j个指标下第i个项目指标值比重pij:
;该式中,yij为标准化后数据值。
②计算第j个指标的熵值ej:
其中,
③计算第j个指标的权重wj:
依照上述公式计算,熵权法得出最终权重结果见表3。
3.2.3组合权重计算
由于了两种方法在得出权重结果上不分好坏,因此,加权平均计算最终权重W,即W=0.5*W1+0.5*W2,其中,W1,W2分别为为层次分析法与熵权法获得的权重。最终结果见表3。
表3生态安全评价指标权重
3.3生态安全综合指标的确定
城市生态安全综合指数计算公式
其中,Si表示生态安全综合指数,wi和yij分别表示指标的最终权重和数据标准化值。以此方法最终得到昆明市2000~2010年生态安全评价综合指数,见图2。
图22000~2010年生态安全状况变化趋势
3.4生态安全动态度
借用土地利用变化的模型,构建生态安全动态度计算模型[7~8],生态安全动态度指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生态安全综合指数的变化幅度。计算公式为:
在上式中,表示生态安全动态度,、分别表示初期和末期生态安全综合指数; 表示生态安全变化时间间隔。它可以更加直观、准确反映生态安全变化的趋势及变化程度。最终计算结果如图3。
图3 2000~2010生态安全动态度变化趋势
4、生态安全综合评价结果分析及调控建议
4.1生态安全评价分析
由于目前城市生态安全的许多指标并没有也难以计算出其科学的标准值,人为设定标准值可能反而使结果有失偏颇。因此,本文从生态安全变化趋势及动态度变化对昆明城市生态安全的现状加以评价。
从评价结果看,2000~2010年昆明市生态安全综合指数依次为0.4972、0.5141、0.5636、0.5039、0.5285、0.4669、0.4096、0.4494、0.4684、0.4795、0.5512。从2000年至2006年生态安全指数并不稳定,但基本呈下降的趋势,2006年以后呈平稳上升趋势,主要得益于人文响应指数的快速提升。结合生态安全动态度分析,2002年、2004年生态安全综合指数较高,但是2002年与2004年生态安全变化趋势处于一个下降的状态,且下降幅度较大;而2006年生态安全综合指数达到最低点,其变化趋势为上升,上升幅度较大,至2007年变化幅度为9.71%。
压力、状态、响应指数分析如下:
1)压力指标呈平稳下降趋势,而在2004年以后下降趋势明显,尤其2004~2005年相对变化趋势更大,主要原因在于城市化率的提高,人口增长快,人口密度增加,2004~2010人口密度增加了29%;人口的增加必然带来资源消耗增多,三废排放剧增。
2)状态指数从2000年至2010年出现波动,2006年降至最低点,原因在于2006年人均水资源量、水源水质达标率、公共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均有所降低;而2009年、2010年虽然为干旱年份,但是人文响应指数有快速提升,城市在绿化、空气质量、水源水质达标等方面状况较好,总体城市生态安全状态呈不同程度上升趋势。
3)响应指数呈平稳上身趋势,但在2007年有所下降,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率分别下降了15%和11%。2008~2010环保投资相对增加较大。
4.3生态安全建设调控对策
根据上述评价结果,可以看出,昆明市生态安全目前虽然处于稳定的趋势,但是仍需加强措施维护和提高城市生态安全状态。具体对策如下:
1)从降低生态安全压力方面入手。一方面应发展循环经济,发展第三产业及城市生态产业。调整能源结构,用循环经济理念促进企业内部原料、能源、资源的循环利用,使用清洁能源如天然气、电力和地热替代煤炭。另外,应继续推行公交优先战略,完善道路交通体系采用清洁能源。
2)从改善城市生态状况入手,要继续加大环保投入,环保投入及环保措施的实行效果直接影响城市生态安全状况。在具体措施方面,一是要合理规划城市,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二是防治水体及水源污染。对重点污染水源行业和企业保证其污染源达标排放;加强污水厂建设,着重提高生活污水排放达标率。并发展节水、节肥、节药的农产品种植,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强滇池污染治理力度。三是推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提高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城市垃圾综合处理场的处理质量。四是建设城市生态生态屏障,提高城市林木覆盖率和城市绿化覆盖率。
3)从法律措施和提高公民环境保护意识方面入手。加强立法,完善环境执法程序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强各市、区县政府和各单位的环保目标责任制;宣传低碳生活及环保理念,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节水节能意识,并普及相关知识。
5讨论
目前国内对于城市生态安全及评价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仍然有待深入研究。目前并没有公认的城市生态安全评价体系;在指标体系建立过程中,一方面存在指标定量化程度等条件的限制,另一方面以PSR、DSR、DPSIR等模型研究城市生态安全简单直接,可以为城市生态系统管理提供依据,但是模型本身也有限制,压力、状态、响应指标有时难以区分,仍然需要加以调整完善;在城市生态安全评价方法上,一方面可不断探索各种数理方法,使评价结果更为精准;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现代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和遥感技术获取数据,并对生态安全进行检测与评估,以空间的形式来表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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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念抽象与方法论上的相似性
从概念抽象上来看,社会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有相互交叉的理论内涵。在我国学者研究中,社会生态系统是指:“人类社会系统及其环境系统在特定时空的有机结合。只要有人在其中活动,它们都是某种社会生态系统。社会生态系统是人类智慧圈的基本功能单元,而智慧圈则是一个极为庞大和复杂精巧的社会生态巨系统,也是社会生态系统的最高层次”①。从这个概念我们可以看出,社会生态系统是由人类社会系统与环境系统有机紧密结合而成。社会系统包含人类活动的一切非自然的因素,而环境系统中的“环境要素即生存环境,则分为无机环境、有机环境和社会环境三个部分”②。自然生态系统的概念最早由坦斯利提出,他认为自然生态系统“在最广泛意义上,不仅包括复杂的有机体,还包括复杂物理因素组成的生物群落环境-生物因子,这个我们所谓的自然生态系统有不同种类与规模”③。并且,自然生态系统还表示为一种“一切和别的一切东西相联系”④。那么,我们从社会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最基本的概念中能够得到这样的一个最基本的观点:社会生态系统中的环境要素与自然生态系统有交叉重合之处,而自然生态系统则作为社会系统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社会生态系统中的主导的人亦是自然生态系统中的生物群落的组成部分。从方法论上来看,社会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都具有相似的方法论的理论基础。用社会学的角度来说是“整体论”的观点,用生态学的角度来说是“系统论”的观点。这种理论之间的联系建立在一个普遍的事实之上,那就是“我们是自然性动物(naturalcreatures)。也就是说我们是居住在富饶且复杂的生物情境关系种的一个动物物种”①。我们受到自然规律的支配,因此,从根本上讲,我们的行为能被生态学的系统论观念所囊括并加以解释。不仅个体如此,上升到群体与更高层面,社会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具有强烈的相关性与可类比性。这些相关性与联系源自于社会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相互交叉性,使得这种相关性是有机的相关,而不是生搬硬套地将社会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类比。
(2)生态系统“阀值”理论研究的印证
目前较为流行的生态系统“弹性理论”以及社会学中“安全阀制度”的理论研究都体现了社会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中“社会”与“自然”的相似性。在生态系统研究中,“生态系统弹性”是基于系统论与生态系统平衡观念的演变而发展出来的一个重要概念。这一概念不仅仅能用在自然生态系统之中,也能生动地阐释其在社会系统的发展演变中的重要作用与意义。“弹性,即一个系统在经历干扰后不会发生态势转变而是回复到原来稳定状态的能力,是可持续的关键”②。与弹性相关的重要指标是“阈值”。“阈值”通俗的意义就是指系统不同状态之间过渡的一个临界点。阈值的突破可以利用“球-盆模型”加以模拟与解释(图1)③。生态学中的“球-盆模型”是一个解释系统如何在受到干扰从一个平衡进入另一个平衡中去的重要模型。当系统与系统之间转换的焦点———阈值一旦被突破。系统将会改变,任何原有的或是潜在的弹性都不能继续发挥作用。如在太湖水域生态系统的中,磷含量就是系统的一个阈值。因此,解决太湖问题就聚焦于解决突破磷含量阈值带来的问题。
社会系统也存在弹性,社会系统的改变也可以使用“球-盆模型”予以解释。决定社会系统弹性的因素在于社会系统的结构特质。在结构上同质性强烈的社会系统的弹性弱于异质性强烈的社会系统。异质性强烈的社会较容易自下而上地促进社会和谐,而各种社会不安定因素难以产生,即便产生也较为容易被多元文化的社会所吸纳与溶解。社会生态系统不仅仅存在阈值,而且存在一个“安全阀”,这是美国社会学家科塞用以解释社会冲突的正功能时使用的概念。社会冲突理论学派认为,社会安全阀是一种制度。科塞称之为“安全阀制度”。他使用“安全阀制度”用以表示“将敌对感情引向替代对象”④。社会中存在各种矛盾与冲突,冲突能量的集聚有可能破坏社会系统,而安全阀制度正是在社会可控范围内将这种力量与能量的制度化的发泄工具与疏导工具。
笔者认为,在“球-盆系统”中“安全阀”可以作为“阈值”的一个缓冲地带。安全阀具有自我释放压力的能力,使得各种负向指数无法突破“阈值”水平。在社会-生态的复合系统之中,人们的生活方式会对阈值的突破产生直接或间接的作用,进而造成自然生态系统在不同程度上的变化。社会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的联系十分紧密。社会生态系统是伴随着人的产生而演变的系统。社会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相似性源于他们之间的结构与特点的相互交叉。自然生态系统的理论也能与社会生态系统问题有机结合,并做出了简洁而明了的解释,有助于解决社会生态系统的复杂问题。但因为社会生态系统远比自然生态系统复杂,所以他们之间仍存在着巨大的区别。因此,在阐释他们的相似性之后,必须分析他们之间的区别,才能更好的寻找社会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的发展规律。
二、社会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差异性
(1)社会生态系统中人的主体性与能动性#p#分页标题#e#
部分学者在对社会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定义时,唯一的区别就是系统描述的是“人类与环境的结合”还是“自然生命与环境的结合”。的确,我们不能否认人类与动物间存在的联系与相似性。但是,人类与动物具有很大的区别。早在笛卡尔的二元论中,已经开始强调人的主体性:作为主体的“我”具有完全的特殊性。一切均可怀疑,唯独“我”的纯粹的思维不受质疑。直至胡塞尔的主体间性现象学的诞生,突破了将人与周围各种事物划分成主客体二元,逐步认知到,“我”之外还有另外的主体。然而,就胡塞尔而言,通过移情也只能将人类与人类的主体性相连,而非人类的事物,包括动物以及我们生存的自然环境都被认为是为客体。但无一例外的,他们共同直接或者间接地强调了人作为自然界的主宰者的地位。人与动物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人具有能动性,可以主动积极地改造环境,而不是被动消极地适应环境。人具有的主体性与能动性将成为人之所以为人,之所以塑造一个与自然生态系统相区别的社会生态系统的重要依据。人从出生开始,逐步通过他人对自己的看法而形成自我的观念,从而进一步进行社会交往,并接受社会化的形塑。这一系列的道路与一般动物存在天壤之别。人类存在感性、知性、理性,正是这些独一无二的特性指导着人类主动改造(破坏)、影响着自然生态系统。而有人加入的生态系统则成为社会生态系统。
(2)社会生态系统中政治、经济和文化因素的存在
社会生态系统的主要因素是人与其生存环境。而人的生存环境不仅仅是自然的无机和有机环境,还包括了人的社会环境。而社会环境中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因素也是社会生态系统区别于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因素。我国学者马世骏曾提出“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这一概念。“因为社会生态无论是区域生态(城市、乡村、城乡复合体等)还是全球生态(生物圈或生态圈),都有其自然性、经济性和社会性”①。之前所提到的政治、社会与文化因素则包含在社会子系统之中。社会子系统、经济子系统、自然子系统并列组成一个复合的生态系统。笔者认为,将经济子系统单独列出且与社会子系统并列,出于以下两个原因。其一,经济子系统为社会子系统提供物质与经济基础,而且,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加深,经济子系统将作为一个单独的子系统存在。其二,经济子系统建立在个体的基础之上,讲求个体的理性选择,这与强调群体性的社会组织有明显的差别。社会子系统中强调社会性因素,而社会性因素又可划分为追求同质性的机械团结与异质性的有机团结。因此,在社会子系统中并不是以个体的理性选择追求利益最大化为基础的,而是强调社会整体的结构功能最优,在同质性的社会中必要时会牺牲个体以满足群体利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常常被视为与自然并列的人类文化。“文化可以被视为社会环境或社会生态系统”②。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可被视为社会生态系统的一个典型代表,是一个文化系统。在这里,文化范畴更加广阔。人们生活在前人与当今人类创造的文化之中,并受到文化与被文化影响的自然的双重制约。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进一步得出一个结论:社会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结构与功能两方面。从结构上看,自然界要早于人类社会而存在,但社会生态系统的结构比自然生态系统的结构更为复杂,这种复杂性不仅仅以人的生物性为基础,更大程度上源自于人的社会文化属性。这与人从自然人转变为社会人密切相关。社会生态系统的阈值不似自然生态系统那么单一,它包含着种类繁多的因素,这些因素既有社会的,也有自然的。社会生态系统比自然生态系统复杂并不等同与社会生态系统比自然生态系统的结构更加稳定。因为有人的能动性与文化因素在内,使得“阈值”很容易被突破。从功能上看,因为结构复杂,所以一般而言,社会生态系统的功能远比自然生态系统的功能更复杂,作用范围更加广泛。社会生态系统中的人利用系统的复杂功能,主动控制系统本身,以抵制系统的负面效应的出现,但是违背了系统弹性的原理,已有的研究与事实也多次证明控制也可能造成弹性的丧失。所以当系统再无法加以控制,系统变革无法避免时,社会生态系统便会遭到严重的毁灭性打击。而非人的范畴内的自然生态系统中缺乏人的主动控制,各种变化受自然规律的控制,在弹性理论的指导下,有一套良好的自我调节与循环机制,在经历适应性循环转换时表现出较小的冲突性,系统能相对平缓地度过转换期。因此,导致社会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出现差异的因素主要是人类本身、人的主体性、能动性以及人所创造的文化。而其差异性表现在基于这些因素之上的社会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差异。
三、塑造社会生态学学科独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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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公害农业投入品的概念和研发的必要性
1.1概念:无公害农业投入品,是指在使用后在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控制在安全范围内,安全质量指标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或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农药、种子、肥料、激素、生物制剂等产品。
1.2必要性:
①无公害农业投入品研发是生产优质农产品的需要,无公害农业投入品的研发和应用将有效提高农产品的品质。
②无公害农业投入品研发是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需要。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应用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根源之一。减少或者不使用化学农药和肥料,加大无公害农业投入品研发与应用,发展无公害农业,从而有效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③无公害农业投入品研发是适应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需要。农产品是我国出口创汇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国际贸易中,环境管制措施越来越严,标准越来越高。我国出口农产品和食品品种档次低,质量差,安全优质性能较为缺乏,常常因为残留超标而出现贸易纠纷、索赔问题。因此,加快无公害农业投入品研发和应用,发展无公害农业,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档次,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和增加出口创汇,适应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需求。
2.生态肥的研制与应用
2.1概念:
遵循发展循环经济和平衡施肥的理念,将工农业的废弃物进行肥料化利用,即通过科学的配伍和合理的生产工艺,研制出适合多种作物使用的、安全无公害的、持效性长的肥料。
2.2研制:
①生态肥研制遵循的原则生态肥的研制过程中,养分配伍必须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平衡施肥原则,即在充分发挥红霉素发酵菌渣内在营养成份的基础上,辅以作物生长所必需的速效养分二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原则,也就是肥料中的氮、磷、钾三要素不少于25%三是有利于造粒原则,即加入的各种肥料成份混合后便于造粒,使肥料颗粒完好、整齐。
②研制方法将红霉素发酵菌渣经过处理后,作为有机物利用,并加入适量的矿物质营养元素,经过科学配伍和合理的生产工艺,遵循平衡施肥原则,研制出无公害生态肥料,符合无公害农业投入品的要求。以有机营养物质为主,氮、磷、钾含量大于25%,硅、钙、硫、锌等中微量元素含量大于5%,生态肥的总有效养分为45%。
2.3应用:
①生态肥对土壤肥力的影响室内培养试验结果表明:应用生态肥不仅能提高土攘中速效氮、钾的释放强度,而且肥效期长,供肥能力稳定,说明肥料中的有机质对氮、钾等矿物质养分有固持缓释、减少流失的作用。用25%的生态肥和同等含量的复合肥做养分释放比较试验,生态肥在15天前碱解氮和速效钾的释放水平低,平均低37.3ppm和20ppm,而15天后则明显提高,分别提高49ppm和51.6ppm。速效磷两者差异不明显。
②生态肥在不同作物上的应用效果试验研究和大田示范表明,与施等量的同类有机无机复混肥相比,青菜平均增产7.3%,白萝卜平均增产6.9%,番茄平均增产8.7%,油菜秦油2号和扬油4号平均增产分别为7.9%和9.8%,鲜食玉米平均增产9.1%;与施用等含量的复合肥相比,一般水稻增产3.7 %-5.5%,荷藕增产6%以上。另外,生态肥在花木上使用,具有持续供肥、健根、壮株、延长花期、提高光泽度、美化花色等效果。
3.生物农药的研制与应用
3.1概念:
生物农药是指使用细菌、真菌、病毒等活的生物体,用以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林生产的有害生物的药剂。它具有对人畜安全、无农药残留、不产生抗药性、不污染环境等优点,正被广泛应用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中。
3.2研究:
为不断满足优质无公害农产品安全生产对农业科技的重大需求,必须建立以微生物农药为主体的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体系。推广使用生物农药、发展无公害农业,成为实现农业战略调整、农民增收、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课题。生物农药的应用中,苏云金杆菌是研究最多、应用范围最广的生物杀虫剂,因产生具有杀虫作用的晶体蛋白毒素而广泛应用于蔬菜、粮棉、卫生和林业害虫的防治。
Bt是应用最广泛的生物杀虫剂,但存在杀虫谱窄、作用速度慢等问题。粘虫颗粒体病毒( PuGv)中含有增效因子,可以显著增强苏云金杆菌的毒力。通过病毒增效因子修饰克服制约Bt杀虫剂应用的瓶颈,工厂化生产病毒生物反应器,开发新型高效病毒增强Bt制剂,提高Bt毒力,扩大杀虫谱,增强环境稳定性,不仅开辟了Bt生物农药实用化途径,而且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提供了保障和支撑。无公害、绿色食品的大量需求,使生物农药使用量逐年上升,它必将成为我国农药产业发展的一个重点和热点,新型生物农药病毒增强Bt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3.3特点:
①青虫灵青虫灵是采用现代生物技术分离抗性害虫体内的苏云金杆菌经工业发酵生产的微生物杀虫剂,水悬浮剂,对鳞翅目害虫有特效,安全、保护天敌,不污染环境,是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的理想药剂。用于防治鳞翅目为主的菜蛾科、夜蛾科、螟蛾科等多种害虫。
②锐星锐星是采用现代生物技术研发的新一代无公害生物杀虫剂,超微可湿性粉剂。用于防治鳞翅目为主的菜蛾科、夜蛾科、螟蛾科等多种害虫。主要用于蔬菜、萝卜、水稻等作物
③尺蠖清尺蠖清是运用现代生物技术,通过茶尺蠖病毒与苏云金杆菌增强作用研发的无公害生物杀虫剂,对茶尺蠖防效显著,同时兼治多种鳞翅目害虫,是生产无公害茶叶的理想药剂。
在农业生产中,加快无公害农业投入品的研发,大力推广应用生态肥、生物农药等无公害农业投入品,发展无公害农业,生产优质农产品,是我国近阶段农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也是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存质量,促进我国农产品生产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因此,加大对无公害农业投入品研发的科研投入,推近农业投入品无公害,对全面提升我国农业的生产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徐健刘琴殷向东.新型生物农药病毒增强Bt的研制与应用效果[j].江苏农业科学,2006,(3):7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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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安全概述
现阶段,在生态安全概念界定方面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笔者认为,在界定生态安全概念之前,需要清晰认识相关概念,且着重考虑法学视域。在我国国家安全体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生态安全。安全相对于威胁而言,安全即不受威胁,或者能对威胁有效抵御。
具体来讲,生态安全指的是有效控制各种可能导致及已经导致生态风险的各项行为,促使国家生态环境维持在良好状态,支持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身体健康。可以从两个层次来了解生态安全,首先为自然生态系统自身维持在安全状态,动态平衡得到实现,且结构功能稳定得到保持;其次为生态安全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安全,生态系统能够将相应的优质资源提供给人类生产生和生活,同时,生态系统可以及时消纳人类社会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
二、我国生态安全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
(一)没有科学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在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必然会在较大程度上对环境造成影响和改变。人类如果不依据当地的生态环境特点,有节制有计划的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就会破坏到生态平台,进而导致自然灾害的发生。长期以来,我国没有统一规划管理自然资源的开采和使用,导致自然资源呈现日益减少态势;没有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加入自然资源核算的内容,且采取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比较粗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与能量,导致出现浪费和污染问题。
(二)传统粗放型生产模式
这种传统生产模式指的是不改变生产要素的质量、结构及使用效率的基础上,通过大量投入生产要素,来促使经济增长目的得到实现。数量增长为本种经济增长方式的核心内容。采取本种经济增长方式,具有较高的成本和消耗,且不利于提高产品质量与经济效益。本种粗放型生产方式的实施,必然会有严重工业污染随之而来。
(三)没有科学统一管理农药、化肥、转基因产品等
现阶段,我国本方面没有专门设立法律体系,监控难度较大,且转基因产品是新出现的,监管机构较为缺乏,影响到管理效果的提高。国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将防治农药污染及转基因方面的法律法规出台并实施下去,相关部门方可以根据法律要求开展监管工作,促使监管目的有效实现。
(四)没有科学有效的监管外来物种
研究发现,外来入侵物种具有较强的繁殖能力、传播能力与生态适应能力,被入侵生态系统的可利用资源较为丰富,自然控制机制不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导致原有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
三、我国生态安全立法存在的问题
(一)环境立法现代化转型不够及时
从立法角度上来讲,我国已经将环境法制框架基本构建了起来,但是却没有在环境立法中加入生态利益中心主义价值观、可持续发展保障观等内容,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我国实施的《环境保护法》没有对现代生态环境法体系全面覆盖,还没有涉及到很多的领域,如自然资源保护、生态保育、生态灾害防治等。融合了法律原则性规范及法律实施性规范,原则性规范的整体调整作用得不到发挥,且实施性规范的具体实施行为也受到了影响。
(二)没有构建生态效益的经济补偿机制
在生态安全法律建设中,需要严格依据经济规律,有效平衡生态安全建设及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从经济角度来科学评估环境资源价值,通过实证分析,来对利弊得失合理权衡。我国在相关森林法中明确提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由国家来设立,但是本项规定的操作实施办法却并不完善,导致我国没有将生态效益的经济补偿机制有效构建起来。
四、我国生态安全立法路径探析
(一)将保护生态安全的法律体系给完善构建起来
只有将保护生态安全的法律体系构建起阿里,方可以与国内外生态安全形势所适应,促使我国生态环境法制体系得到完善。虽然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国就颁布了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对我国生态安全环境保护指导思想与目标等全面阐明。但是依然需要完善国内生态环境法制体系,具体来讲,可以从这些方面努力:
首先,要将生态安全法或者实施条例等专门制定出来,以便系统性总体性的管理与规定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制度与体系等。
其次,对现行单项资源和环境保护法有机修改和完善,以便与国际形势所适应。如积极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等,要将国际公约要求充分体现出来,依据更加严格的标准来控制污染物排放;且将国际上所广泛实施的全过程控制、总量控制原则贯彻实施下去,融入污染者治理与付费等原则。在修订土地法、矿产法、森林法等过程中,则需要将资源补偿机制方面的规定给引入进来。
然后,对立法上的空白有效填补,要将人类健康、公共安全产品强制认证、动植物生命安全方面等领域作为立法的填充重点,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建设。将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积极借鉴过来,严格保护生物安全。通过立法工作的开展,强化化学品污染防治、放射性污染防治、生态灾害防治等内容,对国外潜在的生态侵略有机抵挡。
最后,要将预防为主的原则贯彻到生态安全法律体系完善过程中。环境保护立法的实施,需要将环境问题根源问题的解决作为重点和核心,将过去那种先污染后治理的落后治理模式逐渐淘汰掉,否则环境治理不但得不到改善,还需要花费较大的成本。因此,需要将预防为主的生态安全法律体系给构建起来,从法律层面上要求制定与实施规划。
现阶段,我国虽然将一系列预防为主的法律制度制定了出来,如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但是还不够全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将经济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构建起来
经济决策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到我国生态环境安全,因此,需要将环境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给开展下去。我国在环境影响评价法中,从战略高度将部分专项规划及指导性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给构建起来,且将利害关系的公众参与评价吸收过来。但是我国在本部法律中并没有将经济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确立起来,这样就没有有机统一考虑经济决策、国家经济安全与生态安全之间的关系。部分部门存在着错误的认识,没有认识到制定不够科学的经济决策,会危害到国家安全。
(三)加强生态安全执法
将法律法规制定出来之后,还需要严格贯彻实施下去,将法律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因此,就需要重视生态安全执法。
首先,要对行政机关生态行政执法能力有机强化,紧密结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自身权限,有机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及生态安全,促使国家自然资源、生态资源等得到切实保护,对部分过度耗费自然资源,降低生态环境质量的企业严厉打击。
其次,对行政执法主体的生态素养有机强化,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会直接影响到依法行政开展的效果,现阶段不断出现环境问题,对资源需求不断扩大,对行政管理人员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对于生态环保行政管理人员来讲,除了具备一定的法律行政知识之外,生态安全、生态环保等知识也是要具备的。同时,要通过教育、培训等工作的开展,促使行政管理人员的行政执法素质不断提升,增强知识运用实践能力。
此外,还需要对政府环境责任有机强化,将环境保护责任问责制度构建起来,要在政府绩效考察及考核标准中加入环境保护及生态情况,追求相关执法主体的责任,彻底治理污染问题。
(四)对全民生态安全意识有机强化
生态安全保护,需要全社会人员共同参与进来。因此,就需要将全民生态安全法律意识树立起来,促使人们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得到增强。相关部门需要积极采取完善措施,将公民生态安全意识教育全民开展下去,每一个公民能够自觉改善与维护生态环境。同时,将教育制度、生态培训构建起来,增强全民生态安全意识,培养出更多的生态专家。我国要制定法律法规,明确公民及社会团体生态环境权利,此外,还需要创新整合生态审计、生态认证、生态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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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的生态保护红线概念的提出,意味着在今后的生态文明建设中,我国将会在此概念指引下,逐步确定空间开发控制范围、资源利用控制阈值、重点污染物排放控制总量以及环境质量的宜居标准控制,完善生态文明的控制性指标管理。
第一,将继续推进国家及地方生态红线区域的划定,全面落实生态空间控制。
通过明确生态空间红线,有效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生态敏感区以及人居保障区。在此基础上建立国土生态安全监测与监察体系、预测与预警体系和国土生态安全管控体系,为生态多样性、脆弱生态系统和人居环境的保护提供保障。
第二,在环境和资源的双重压力下,我们将越来越关注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承载能力,着力推动资源利用阈值红线控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红线控制以及环境质量的宜居标准红线控制。
首先,通过科学确定各流域、区域合理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资源开发利用阈值,以资源利用总量和资源利用强度红线来加以约束。以此统领过去的耕地红线和各部门提出的资源利用红线,如水资源红线等,使之由部门意志提升为国家意志。
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4,而2011年万元GDP用水量为129立方米,远超出世界平均水平。全国用水消耗总量3201.8亿立方米,其中耗水率达52%。据统计,全国669座城市中有400座供水不足,110座严重缺水。根据2011年在20个省级行政区对70个地下水位降落漏斗的不完全调查,年末总面积6.5万平方公里。在36个浅层漏斗中,年末漏斗面积大于500平方公里的有12个;在34个深层漏斗中,年末漏斗面积大于500平方公里的有15个。我国现在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耗国和最大的进口国之一, 2012年全年能源消费总量为36.2亿吨标准煤,能源消费占全球20%强,其中煤炭消耗占全球的46.2%,钢铁消费占全球43%,铜占40%,铝占41%,均居世界第一。因此,有必要以资源利用红线倒逼经济转型,优化经济结构,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破除依赖资源投入为特征的粗放工业型发展方式,缓解我国日益突出的资源利用压力,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切实保障资源的生态与人居需求。
其次,通过科学确定合理的流域区域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强度,以污染物排放总量红线和排放强度红线来加以约束,从而控制污染,避免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前些年人们通过太湖蓝藻事件了解到水体的环境承载力,而近两年全国范围内雾霾的持续暴发则警醒人们:我国相当部分地区的污染物排放已经超出大气的环境承载力。到2012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仍达到2423.7万吨,氨氮253.6万吨,二氧化硫2117.6万吨,氮氧化物2337.8万吨,位居世界第一。我国“十一五”期间已开展总量减排工作,并在“十二五”期间将总量减排从工业与生活延伸到农业,同时增加了控制污染物种类。
过去虽然也对总量减排严格管理,甚至实行“一票否决”,但是从未提过红线概念。今后,我们认为总量减排也应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进行考核管理。未来将通过严格的减排统计及考核办法,配套减排监测体系进行监督管理,以进一步提高管理层级。通过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红线和排放强度红线管理,倒逼我国的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循环经济,推动清洁生产,降低污染物排放水平。从而在今后一段时期里,重点在大气环境方面解决雾霾问题,在水环境方面解决河流黑臭、重点湖泊富营养化问题,在土壤环境方面解决重金属问题,以期保障良好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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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展生态农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开发安全食品是关系到农业整体质量提高和人民身体健康的头等大事,也是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是推进农村工业化进程,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结果。生态农业有很多的功能,并且生态农业是我国,目前为止,有效的保证我国的食品安全的手段之一。生态农业能够安全有效的生产出食品,而不是含有危险物质或者某种物质严重超标的食品。因此,发展生态农业具有积极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增加农民收人,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开发安全食品,农民将得到更大的收益,收入持续增长。农民收入的增加,又可调动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种植粮食作物的积极性,从而为维护粮食与食品安全提供保障。
二是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现在的农业都是对原有的农业生态系统有着严重的危害,由于使用大量的农药和化肥,使得对现在的农业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威胁,让农业生产力造成下降。生态农业从传统的农业方式进行转换,注重发展高效的生态农业,使得农作物病虫害的情况得到一定的改善,让农业用水和农业土壤得到一定的环境保护,从而起到保护农业生态的作用,甚至起到回复生态环境的作用,在得到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也减少一定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
三是有利于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外贸出口。安全食品,特别是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在国际、国内市场发展潜力巨大,随着安全食品市场的兴起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安全食品的发展必然势头愈猛,可以增加外汇收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对实施发展生态经济,富民强省、强国大有裨益。
3 相关对策和建议
3.1 做好发展生态农业基础工作
对于生态农业的研究开发要认真对待,国内和国外的对于食品安全的信息都要仔细了解并且制定计划,然后进行研究。主要是动植物的资源研究。
3.2 加强领导
把发展和开发安全食品摆上日程,加强各方面的力量,加快实施步伐,坚强这一方面的领导,加强对生态农业的认识,由此做到高效生态农业。
3.3 加大宣传力度
为了今后生态农业更进一步的发展,要广泛宣传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开发安全食品的重要意义,大力普及生态农业知识,倡导健康的绿色消费理念,引起更广泛的重视,提高全民的相关科学文化知识,以及参与的积极性。大力普及生态农业知识。要全面普及生态农业知识,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自觉性。
3.4 抓好试点
由现在的关于农业生产的企业来看,为了发展较好的农业生产,将关于高效生态农业的试点,以及农业方面的项目,全部都进行了重新而又全面的计划,以方便今后在生态农业示范县进行实施。在建设各种促销手段的同时,也要加大力度,开拓市场,因为抓好安全食品的销售环节是重中之重。其中,可以建立出口商标,可以创立品牌和可以举办展览会等等手段,由此而来提高。
当然,食品安全开发时需要多重力量的,仅仅只是农民和企业是肯定不能满足的。食品安全开发还需要各阶层的政府和国家机关提供一定的帮助,将发展优秀的农业产品和食品安全开发相互结合,由此形成优秀的农业产品和食品安全开发相辅相成。培育为安全食品生产加工服务的配套产业。这些产业主要包括生物肥料业、农药业、种业等。
3.5 全程监控农业生产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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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方法论总起来说可以分为两类:即最大—最优化途径(maximization-optimizationapproaches)和最小—最大约束途径(minimax-constraintapproaches)。每类途径又可根据经济和生态指标进一步划分,形成一个2×2方阵的方法类型。
环境与发展规划中的可持续途径[1]
项目最大—最优化途径最小—最大约束途径经济指标目标:追求经济效益,使社会总效益与社会总成本之差值达到最大
方法:各类经济学优化方法目标:避免很高的社会成本
方法:包括最低安全指标(SafeMiniumuStandards)、可持续限制(SustainableConstraints)、预警原则(PrecautionaryPrinciples)、发展阈限(DevelopmentThreshold)等生态指标目标:追求生态适宜性和最佳关系
方法:生态适宜性分析目标:避免生态的不可逆恶化
方法:包括承载力(CarryingCapacity)、顶极环境阈限(UltimateEnvironmentalThresholds)等
生态最优化途径和经济最大效益途径都基于理性模式,依赖于完全的信息并相信基于科学知识,人们能制定一个最好方案。而最小—最大值约束途径的一个共同点是追求回避最坏结果的出现,而不是追求最佳状态。最小—最大值的概念取之于搏弈论中的最重要原理,即最小—最大值原理[2、3],它用来说明竞争双方为保障各自最低利益所应采取的战略。最小—最大值是一种平衡点,这一原理提倡对政策与策略进行多角度的或双向的选择,这种选择实质上是一种反复辩护的过程,本文所取之义就是在保障自身最低安全水平条件下,允许对方寻求最大利益的一种战略。
2最大—最优化途径
2.1经济最大效益途径
在经济最大效益途径中,货币价值被用来计量自然资产和人造资产,基本指标是成本效益。它根据成本—效益模式,分析和追求环境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最大社会效益,允许以人造资产来取代被消耗的环境资产。如果这样,只要最大地获取自然资本与人为资本的总和,我们的后代就可以得到最大的利益,也就是说当代人的经济活动肯定可以使后代人的生活更好而不是更差。这一途径在环境的可持续性利用中的有效性已引起越来越多学者的怀疑和反对[4、5]。理由包括:
(1)它用货币价值来衡量环境资产的成本或效益可能导致“定量偏差”(quantitativebi-as),因为估价大多基于人的偏好,即“支付意愿”(willinesstopay)。一个合理的环境计价必须依赖于完全的信息背景,但这种背景往往是不存在的。今日的杂草也许正是明日的癌症良药。
(2)它假设自然资产是可以用人为资产来取代的。这样一来,所谓的可持续性就被误以为可以通过维护最大的人为资产和自然资产之和来实现,而不是通过保护环境资产来取得。
(3)它把效益作为人类代际之间以及人与其它物种之间环境资产分配的唯一决定指标。但实际上,成本—效益分析模型只能反映当代人的此时此地的偏好,而不是下一代人的、更不是其它物种的偏好。
所以,以经济最优化和经济效益指标无法指导可持续环境与发展的规划。
2.2生态最适途径
生态最适途径基于资源的适宜性和可行性分析,包括地质、水文、土壤和植被等等的分析。规划的目标是寻求土地利用和人类活动的生态最适性。通过景观规划师I.McHarg的“自然设计”(designwithnature)[6],这一途径被系统化而成为本世纪规划史在方法论上的一个重大发展。McHarg把该方法总结为“所有系统都追求生存与成功。这种状态可以描述为负熵—适应—健康。其对立面则是正熵—不适应—病态。要达到第一种状态,系统需要找到最适的环境,使环境适应自己,也使自己适应于环境”[7]。景观规划的目标是寻求一个生态最适的土地和资源利用状态。这时,对景观的每一种利用都反映景观本身的内在价值,而这种内在价值可以通过对所在地进行系统的科学分析来发掘。正如McHarg所相信的“我们可以因此判别生态系统、机体和土地利用的合适环境。环境在本质上越适合于它们,适应过程所做的功就越小。这种适合是一种创造,这是一种最大效益—最小成本的途径”[6]。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生态最适途径与经济最大效益途径在本质上遵循同样的理性思维。
生态最适模式在景观及环境规划界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并广为应用。但其弱点也很明显。它被作为自然决定论和技术崇拜论的模式而遭到许多学者的严厉批评。认为,这一模式对解决问题并无益处反而有误导之嫌。
经济最优化和生态最适化模型都相信人类的知识可以为人类寻求一条明确无误的、最佳的行动路线,认为这正是规划所要遵循的。完全的信息和系统的科学研究是取得这一目标充分必要的条件。这一规划的理性模式早已受到人们的怀疑[9、10]。人类的知识往往有其不完善性和不确定性。有人甚至认为知识尚不能完全告诉我们应该做什么[11]。这种观点得到SIMON的认知学研究的支持[12]。他认为人们在解决复杂问题时存在着许多局限性。没有一个决策过程完全符合理性的原则。人类并不需要完全的信息和同时考虑所有可能方案后再作决策。人类并不追求最优,而是追求满意的、并且基本上是可行的途径。
尽管经济最优化和生态最适化都遵循理性模式,而实际上两者所导致的结果是不能兼容的[13],经济上的最优化途径并不是生态上的最适途径,在许多情况下甚至是相矛盾的。由于对这种矛盾的认识,人们提出众多的通过限制经济发展来保证生态过程和环境健康的途径。
3最小—最大约束途径
3.1对经济过程的限制
最低安全标准(SAFEMINIMUMSTANDARD,简称SMS)是经济学家提出的众多关于限制经济活动和发展的概念之一。最早由CIRIACY-WANTRUP[14]提出,用来解决濒危物种的保护问题。这一概念试图阐明怎样避免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最坏状态,如物种的灭绝。这种最糟状态是不可逆的,而其社会损失又是不可确定的。SMS认为物种是一种可再生的资源,但其可再生性只存在于一定阈限之内。一旦超出这一阈限,资源的进一步利用就造成不可逆的后果,导致人类可利用资源库的枯竭。由于社会和自然的不确定性,这种不可逆的后果是不可知的。防止这种灾难后果或最坏后果的一个办法是采用最低安全标准。利用这一标准,使足够的栖息地得以保护。SMS实际上来源于搏弈论的最小—最大值原理[2、3]。
假设社会必须在两种可能的选择中取其一:一是建水坝,从而获得电力,但导致濒危物种的灭绝;二是根据SMS,不建水坝,从而保存了濒危物,但丧失了电力。再假设,可以获得的电力价值为X;而濒危物种对未来的价值有两种可能性:可能性一,价值为0;可能性二,价值巨大,为Y。这样,两种政策选择与濒危物种价值的两种可能性构成最大社会损失(表2)
策略选择可能性一十的社会损失可能性二时的社会损失最大社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