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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审计建议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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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审计建议

篇1

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的支出管理,保证每一笔财政扶贫资金均能得到合理运用是财政扶贫资金审计的目的之一。目前,大多数审计部门就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重要性缺乏深入认识,因而也大大影响了绩效审计力度。现阶段,虽然资金管理愈加细化与严格,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工作。

(二)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现阶段,我国的绩效审计水平依然不高,还未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对其做出规定,其中较为突出的便是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绩效审计和传统审计在实践中侧重点各有不同,对传统审计而言,事项是否合规、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是其更为关注的,而绩效审计则将重点放在了经济性、效率性以及效果性上。所以,应对绩效审计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予以完善,避免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情况在绩效审计中发生。

(三)审计的深度和力度还不够

首先是轻事前、事中的绩效监控,而对事后结果评价过于重视。事后审计是现行绩效审计最为常用的一种方法,但是却很难取得那些真实、详细和完整的第一手资料,如项目立项、资金分配以及执行过程等,如此一来,事前和事中的绩效情况上,并没有真正体现有效的审计监督,而事前尽早防范、事中及时纠正的作用也流于形式。其次是轻政策与制度绩效,重资金与项目绩效。审计人员在查找效益低下问题时总是习惯于从资金管理使用与项目建设实施中入手,而没有对政策与制度层面在设计与执行中存在的影响绩效的问题展开分析与探讨,需知这些均是导致问题产生的根本因素。最后是轻社会与生态效益评价,而重经济效益评价。不论是社会效益还是生态效益并非都是直接体现的,其显现的时间非常长,量化考核非常难,审计人员因为受到多方原因的制约(取证困难、技术方法与手段有限),所以往往便会避难就易,将关注的重点放在经济效益指标上,而对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有所忽略,致使绩效审计的力度与深度受到影响。

(四)未充分公开审计结果

现阶段,我国正在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三公经费公开等一系列重大举措,但就扶贫资金审计而言,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第一,从审计实践情况看,公开的大多是审计结果,审计报告相对公开较少,且在内容和范围上有所选择。第二,由于地方审计机关属于地方政府的行政序列,受当地政府直接领导,审计结果是否公告、审计报告披露程度等不同程度地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第三,审计建议执行存在难度。目前,对于审计报告中的具体问题,政府部门等被审计单位绝大多数都能整改纠正到位,但是对于涉及完善政策制度、提高资金绩效等方面的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执行起来存在难度,这其中既有政府部门体系的原因,也包括其他原因,使得更加侧重于提出审计建议的绩效审计开展情况不理想。

二、推进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建议

(一)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在支持我国扶贫工作,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所以,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首先应加强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重要性的认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实现共同富裕进程中,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扮演着重要角色。其次,审计人员还应认识到,对扶贫资金开展绩效审计有助于优化配置资源。最后,提高政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效率的必经之路就是?Ψ銎蹲式鹂?展绩效审计,其目的在于以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促进政府部门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并以此促进政府政务公开。

(二)完善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是保证审计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应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相关制度建设。同时,还应在审计过程中科学制订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方案。现阶段,为了切实提高政府绩效审计法律地位,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无法可依、无规可循的局面得到有效改善,还应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相关的法律做进一步完善,在对绩效审计法律手段予以明确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绩效审计规范体系。既要对审计机关在扶贫资金绩效问题的问责权力上做出明确规定,还应明确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法律责任的认定标准与类型。另外,扶贫资金审计机关的法律责任也应包含在明确范围内,从顶层设计的角度不断发展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进而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绩效审计体系。

(三)开展绩效审计监督和评价

第一,同样重视事前预测与事中监督两个环节,将审计在整个运用扶贫资金的过程中体现出来,针对各项资金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情况要做到仔细观察,找出运用资金时存在的各种问题,并事先提出在实施项目时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便于尽早处理。

第二,在利用与运作资金上,应更多地站在政府政策和当地整体的大环境方面考虑,政府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财政性资金的具体运用,使之无法取得较高的效益,绩效审计应基于这一出发点,提出更切合实际、更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审计建议。

第三,关注项目远期收益,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见效的项目进行评价。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各级审计机关对扶贫资金投入的经济效益较为关注,因此需要审计机关将关注的重点放在长远的社会效益与环境利益上,立体化、全面化衡量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在衡量扶贫项目方案上力求做到全面、准确。

(四)提高审计结果利用水平

首先,需提高审计报告质量,真实完整地反映审计结果,加强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在审计内容和审计报告中的比重,全面反映政府机构运用扶贫资金的具体情况,提出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审计建议和整改措施。同时,需加强审计结果运用,而在这一过程中,需注重方式方法的多样化,即加强同上级部门、纪委以及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交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更好地实行审计意见,并及时解决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篇2

1.随意变动项目实施方案,改变资金用途

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对扶贫资金政策认识不到位,不按照批复的项目方案实施,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把项目实施得面目全非,难以达到项目实施的预期目标。

2.资金管理混乱,仍然存在截留挪用现象

财务资料未按项目分开核算,资金管理不规范,各个项目资金界定不清晰,未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上分项目借出款项。近年,扶贫资金管理逐渐规范化,各级控制制度逐步健全,处理措施也越来越严厉,但在审计中仍发现有少数项目实施单位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甚至通过虚列项目支出套取扶贫资金,用于弥补单位经费支出。还有部分乡镇以借作支,不及时报账,导致报账率低下,项目已实施完而资金未报账。

3.项目管理不规范,各级各部门对扶贫资金管理未引起足够重视

未建立相关控制机制,对扶贫资金管理不到位,项目资料混乱,收集不完整,未建立专人管理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采取的招投标方式、政府采购方式、工程初期备案及终期审计等制度形同虚设。导致项目实施结果差强人意。

4.项目立项不科学,难以达到项目实施目的

扶贫项目的立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扶贫政策以及扶贫开发规划,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因地制宜,才能够真正起到扶贫脱困、发展经济的作用。在审计中我们发现项目在立项时往往未经过科学论证,闭门造车,脱离实际。在方案的制定上不够科学,老百姓不愿实施项目。导致扶贫资金最终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益,在实施中存在很大的难度,让项目实施部门无所适从。

5.项目的采购环节存在很大问题

在项目的采购上缺乏相关控制制度,也未采取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式进行,对所采购的物资质量无法保证,尤其在苗木采购上存在很大弊病,在此环节上所带来的恶果又要在几年后才能体现。有其滞后性。

6.项目的特殊性

扶贫项目基本上是由县级统一调配使用,在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多由县级领导决定,在项目中或完成后的审计结果最终报县政府审定,因此容易内部消化审计结果,没有引齐足够的重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主要的解决措施

1.采用交叉审计或上审下的审计方式,保证扶贫资金审计真实完整

扶贫专项资金审计任务重,情况复杂。异地交叉审计和上审下方式可以保证审计人员充分发挥独立性,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出现。有力地保证了审计全面性、真实性、完整性。交叉审能更好地让审计人员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重点实施审计,真实反映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实现项目审计的效益性。

2.科学论证立项,保证扶贫项目实施的效益

在项目立项初期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实地勘查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地点的老百姓座谈,进行科学论证,保证项目的可操作性。真正让扶贫资金实现其预期效益。

3.深化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成效

坚持全面审计,加大审计力度,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科学制定审计方案。对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和扶贫资金实施单位进行全面审计。深入基层,开展工程质量审计,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掌握项目实施全过程和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在审计中,注重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反映、通报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情况和查出的重要问题,认真听取各部门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审计方法。对扶贫资金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效益审计工作方法,从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方面深刻揭示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影响效益的因素,为扶贫工作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4.建立健全问责制度,保证资金效益

在扶贫资金审计中,要抓住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管理不善、决策失误、挤占挪用等原因造成的投资失败、无经济效益等损失浪费问题这一个重点,抓住如何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这个关键点,更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在审计中依托实际,调整审计方案,为县委、政府建言献策。对导致项目失败的责任人进行问责,更好地保证扶贫资金的效益性。

5.建立专人负责制度,切实划分各级各部门责任

篇3

2.财务管理混乱,未实行专账专户管理。本次审计的乡镇和村级财务来看,部份乡镇未实行专账专户核算,尤其是村级表现更为突出,所有村均没有进行专账专户核算,未实行专账专户管理,通过抽审村级项目发现,一些村上级下达的扶贫资金均未按照扶贫资金性质进行核算,乱记会计科目,有的村将与收益相关的财政资金如转移支付资金等记入公积金公益金科目,有的村将与资产相关的村村通水泥路资金、饮水解困资金等记入收益科目。账务处理上也未实行专账反映,而与村其他财务收支相混淆。

3.虚报项目套取专项资金。部份乡镇政府以村级名义申报项目,套取项目资金,在村级财务报账,而资金根本没有下拨到村相关项目上,被乡镇政府套取挪作他用。

4.挤占挪用现象严重。从所审的村来看,每个村每年的转移支付资金只有6万元,而村干当年工资支出就达几万元,另外还有办公费、招待费、业务联系费及其他一些日常开支,仅6万元远远不能满足支出,相当一部份财政扶贫资金被挪用于公务接待、业务联系及交通费等方面,有一个村近几年招待费达17万多元,业务联系费8万多元,挤占挪用相当严重。

5.未履行审计手续。根据《修水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修府办发[2010]48号)之规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实际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的,必须报县审计局进行审计”。大部份村实施的10万元以上扶贫项目,在未经审计部门审计的情况下,直接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价款结算,没有按规定报县审计部门审计。

6.工程项目疏于监管。大部分项目由村委会当业主,多采取义标,重大工程项目没有实行招投标和预决算,由村干说了算,项目施工方资质、项目质量、峻工验收等未按照严格的程序办理,增加工程量未有签证。对项目实施过程没有进行监督,导致一些项目未按立项要求和标准实施,达不到设计要求,影响项目质量。

7.随意调整项目。审计发现一些项目申报时为农业产业化项目,可实施时变成了公路工程或其他项目,未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原则。

8.存在真假两套账。如有的乡镇做两套账,看似手续齐全,资金收入和支出相对应,没有任何问题,实际是用来应付上级检查,而另外和村级经费账混在一起做的那套账才是真账,存在问题较多,经不起检查。

9.账务处理不及时。本次审计发现大部分乡(镇)所属村财务账目处理均以农历年为记账年度,未按会计年度(公历年)处理账务,属于2013年发生的会计业务,到2014年才做账或没有做账,有的甚至是用报纸捆好的零星票据,有一个村班子调整后,尚有以前在店铺购买的各种货款10多万元没有结账,原出纳处还存有100多万元的票据未办理移接交手续,至审计时止还没有做账,财务相当混乱。

10.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一些相关主管部门资金拨付环节较多,审批手续较为繁琐,导致专项资金到位不及时,专项资金安排的时间与项目实施的时间相差甚远,既影响项目实施进度,也使项目难以及时发挥效益。

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建议:

严格村级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资金使用单位要增强专款管理意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行为。要规范工程项目发包、承包、预决算等行为,通过正常的发包、承包程序,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工程竣工后要经过相关单位验收,投资大的项目还要按规定报审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村级支出要经过村会计、村支书、村民理财小组和乡镇经管站逐级审核,确保支出票据规范、事实清楚。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坚决制止白条报账,规范村级财务核算,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和虚报项目套取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对乡镇经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从本次审计的情况看,村级财务账目均由乡镇经管员负责做账,而乡镇经管员普遍存在年龄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财会业务知识难以更新等问题。如有一个乡镇至现在还是聘用一位已经退休的60多岁的老经管员在做账,这些与新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对一些不合规的票据他们也很难坚持原则予以抵制,不愿意得罪人,财务核算也是沿用传统的做账方法,因此县扶贫、农经等主管部门应适时组织对乡镇经管人员的财会业务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以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同时,针对目前农村财会人员的现状,建议县人事等主管部门招聘一批大专院校科班毕业生,集中时间进行集中培训,然后由县统一分配到乡镇基层经管站,充实基层财会人员队伍,以解决乡镇财会人员严重缺乏和青黄不接的问题。

篇4

一、扶贫资金审计监管中的无影灯效应原理应用框架分析

扶贫审计监管就是要寻找扶贫资金运用中存在的影响绩效提高的问题,并加以解决,使扶贫走上健康发展大道的过程。这一过程与无影灯辅助正在进行手术的医生发现病人的病灶,从而顺利完成手术的过程,有异曲同工之妙。为了做好手术,医生需要把发光强度高的光源在很大的灯盘上圆形地排列起来,这样在手术时,医生就不会受到“影子”的干扰,此为“无影灯效应”(Shadowless Lamp Effect)。其物理学原理在于:让灯光从不同的角度照射下来,这样就看不见每个点光源形成的影子。细而言之,在有其他因素干扰的情况下,要使观察效果不受外界所有人和物的“影子”的影响,进而全面系统地观察事物,就必须有足够多的灯光,每个灯光都有足够的照射强度、全面的照射角度,此外还需要有一个让所有的灯光都能同时发挥作用的平台{6}。

应用无影灯效应到扶贫资金审计监管,其基本目标就是要通过扶贫资金审计,照亮扶贫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及时将影响扶贫资金绩效的“病灶”找出来,并将其消除。为此:

1. 审计主体要足够多

按照无影灯效应的基本原理,若灯光数量过少,必然在某些方面留下阴影,从而影响寻找“病灶”的效果。具体到扶贫资金审计监管,为及时、全面地找到影响扶贫资金绩效的“病灶”,需要有足够多的审计主体,形成一束足够大、可以找到扶贫资金运行问题的“无影灯”,让扶贫工作中的“病灶和病因”在其照射之下充分暴露出来。

2. 审计权能要充分发挥

在无影灯效应中, 如果照射强度太弱,即便有再多的灯光,也无法完全消除影子的干扰,医生也就无法准确、高效地找到“病灶”。对扶贫审计监管而言,为了准确、高效地发现影响扶贫资金绩效的“病因”,进而及时进行处理,就需审计主体拥有充分的审计权能,使扶贫审计监管这束“无影灯”更亮,更有效地消除扶贫资金运行中的各种“阴影”。但必须指出,审计主体是由一个个有思想的人组成的团队,不像“灯”那样容易控制,因而这里的审计权能,需要进一步细化为“独立”和“有专业胜任能力”;其中,“有专业胜任能力”不仅指审计人员拥有足够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同时也具备充分的审计监督权力,能够很好地完成消除“阴影”的任务。

3. 要形成立体式审计网络

无影灯之所以能起到“无影”的效果,离不开所有灯光以合理的角度进行相互配合性照射,各个灯光的照射范围相互交叠,正好在受光体上形成一个均匀的光亮区。应用到扶贫资金审计监管,审计主体应选择适当的审计介入角度,形成足以找到影响扶贫资金绩效“病因”的审计监管深度和广度,也就是要形成有效的立体式的审计监管网络。

4. 要提供审计主体合力作用的平台

无影灯的灯架,为所有单个灯光通力合作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平台。如果没有灯架的存在,即使灯光的数量再多、角度再广、效能再强,也无法取得“无影”的效果。同样,在扶贫资金审计监管中,如果没有一个让所有审计主体进行信息沟通、相互支持的作用平台,那么,最终只能是各主体各自为政,甚至相互耗散,无法统筹兼顾、全面深入开展扶贫资金审计监管。

以上四个要素相互配合,为审计防治扶贫中的违法违规,实现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作,提供了一个很有价值的监管系统,有利于推动我国扶贫工作的健康进展{7}。

二、无影灯效应下的我国扶贫资金审计监管问题剖析

审计是我国进行扶贫资金监管的重要途径,而现实存在的大量问题表明其监管效果不佳,未能较好地防治扶贫资金运行中各类问题的产生和蔓延。在无影灯效应原理的框架下,就是扶贫资金审计“无影灯”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因而始终无法完全有效地发现并清除扶贫资金运行机制中的各种“病灶”。针对目前我国扶贫资金运行中的种种问题,无影灯效应原理可以为我们分析诸多难题背后隐含的来自审计监管体系方面的因素提供一个合理的思路。

1. 政府审计几乎是唯一的监管主体

我国扶贫攻坚工作主要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由省级以下地方政府扶贫办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扶贫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基本上是一个政府主导的权力运作过程,需要有力的监督{8}。扶贫资金审计正是监督扶贫过程中公共权力运作的重要手段。根据无影灯效应原理,要实现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管目标,审计主体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形成监管规模。在我国目前的扶贫资金审计监管体系中,政府审计机关和人员是最主要,甚至是唯一的监管主体,会计师事务所只在受托于政府审计机关才少量地参与扶贫资金审计,贫困人口也被直接或者间接地排除在监管主体之外,导致审计主体类型单一、力量薄弱;同时,扶贫资金审计时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成果利用程度不够,降低了审计效率。以政府审计机关为唯一监管主体的扶贫资金审计监管在效率、效果方面都不理想。从无影灯效应的角度来说,正是因为扶贫资金审计“无影灯”中的“灯光”数量不够,仅有少数“灯光”的照射无法起到消除“阴影”的效果,扶贫资金审计也就无法消除扶贫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暗影”。

通过全面开展全过程绩效审计,使审计监管贯穿扶贫资金运行的各个环节、覆盖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等各个方面,拓展扶贫资金审计的监管深度和广度,真正实现“扶贫资金流向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踪到哪里”,从而使扶贫资金审计监管“无影灯”的“照射角度”得到优化,不留死角和盲区。

4. 进一步提高扶贫监管的透明度

信息公开透明是政府公信力的生命线{18},公开透明的扶贫信息是实现扶贫资金审计有效监管的关键。要使监管达到“无影”,就必须让所有审计主体能实现有关扶贫的规划、立项和扶贫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和评价等方面信息的全面共享。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应积极推动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的主体通过其门户网站做好扶贫资金的信息公开工作,使扶贫资金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运行。审计机关应该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完善贫困地区信息化建设,一方面使广大扶贫对象能够通过网络准确、快捷地获得有关扶贫信息;另一方面审计机关也可以在利用扶贫信息数据库进行合规性和绩效性分析的同时,让贫困民众便捷地、及时地提供扶贫资金运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降低审计成本{19};还可以及时地审计结果公告,使扶贫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以及扶贫资金审计都在全社会的监督下运行。但目前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还不完善,需要将《审计法》的相关规定调整为:“审计机关应当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其中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影响重大或者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审计项目,必须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将公布扶贫资金审计结果规定为审计机关必须履行的义务,同时还要进一步细化扶贫资金审计信息公开的程序、期限和程度等,压缩审计机关在公告扶贫资金审计结果时的自由量裁权,将扶贫资金审计结果公开工作纳入常规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以作为扶贫资金审计信息公开的执行机制。扶贫资金审计机关应切实执行审计结果公告,使扶贫资金审计信息能及时被有关领导、部门和社会公众所了解,同时使扶贫审计也置身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下,进一步迫使扶贫资金审计机关保持独立、客观、公正和勤勉。

注 释:

{1}王善平、申志仁:《加强财政扶贫开发资金审计监管研究》,《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2}王善平:独立审计权责结构研究,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3}袁萍:《当前财政扶贫资金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农村财政与财务》2008年第8期。

{4}刘思汝、刘桂良:《湖南省财政扶贫资金审计现状及对策》,《甘肃农业》2007年第10期。

{5}高强:《完善公共财政体系需要研究的几个问题》,《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

{6}{13}秦荣生:《无影灯效应原理与我国政府审计监督》,《审计研究》2010年第5期。

{7}刘圣中:《公共治理中的无影灯效应》,《经济体制比较》2010年第3期。

{8}庄晋财、程李梅:《孟加拉“乡村银行”扶贫模式及其启示》,《农业经济问题》1997年第7期。

{9}王跃堂、黄溶冰:《我国政府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研究》,《审计与经济研究》2008年第6期。

{10}潘春阳、何立新、袁从帅:《财政分权与官员腐败――基于1999-2007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当代财经》2011年第3期。

{11}陈治:《财政激励、金融支农与法制化――基于财政与农村金融互动的视角》,《当代财经》2010年第10期。

{12}{15}{19}王国红、马瑞:《地方政府公信力的流失与重塑――多元协同治理的视角》,《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3年第2期。

{14}宋常、周长信、黄蕾:《我国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研究――以我国省级审计机关2003-2009年审计结果公告信息为样本》,《当代财经》2009年第9期。

篇5

收录日期:2016年8月5日

财政扶贫资金是指国家设立的用于贫困地区改变落后面貌,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在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真实性及效益性关系到国家这项重大惠民富民政策的落实效果,因此财政扶贫资金审计一直以来都是政府审计部门重点实施的审计项目。扶贫资金审计存在涉及面广、资金量大、信息综合量大等特点,传统的手工查账已经不能够适应审计需求,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的应用是大势所趋。SQL Server是一款在扶贫资金审计中运用非常广泛并且卓有成效的软件,可以大大提高审计的效率和审计质量。在扶贫资金审计中运用计算机审计技术对于保障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合法合规,对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的利益,促进贫困地区的发展,提高有限资源的优化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一、SQL Server简介

SQL是英文名称Structured Query Language的缩写,中文为结构化查询语言。SQL Server由微软开发,其特点主要是方便使用、较好伸缩性和软件集成程度高。SQL Server作为审计软件之一,其主要功能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统计和汇总信息。SQL Server的数据库可导入各种各样数据信息,可以实现对数据信息的分类整理和统计,把数据之间的联系进行汇总,存取合理,从而使数据库的工作效率得到了很大提高。

(二)修改、添加和删除信息。SQL Server数据库对各种有关联和没有关联信息进行处理工作,修改数据信息就是对审计对象的实施控制和监测;对重要信息,可以添加标注,达到提醒的作用;对过期信息需要及时地清理出去,以节省数据库空间。

(三)浏览、查询信息。SQL Server数据库可以根据审计人员的需求来浏览查询信息和数据,十分方便快捷。

二、SQL Server在财政扶贫资金审计中的具体应用

SQL Server在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审计中的运用贯穿摸底、实地抽查和审计结果汇总几个主要的审计阶段。下面以2015年开展的西部S县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审计为例,详细说明SQL Server的具体运用。

(一)摸底阶段,对基础数据进行采集和分析。摸底阶段需要摸清被审单位审计年份内的扶贫资金收支规模、资金来源、类型结构、资金投向以及涉及的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规定,在此基础上确定审计的重点。此次审计涉及到了县财政局、扶贫办、民宗局、发改局、水利局和人民银行,涉及面广、资金量大、分类复杂。利用SQL Server对基础数据进行采集和分析可以大大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以从财政局采集的数据为例,先把2012~2015年4月期间的国库支付系统、农财股扶贫专账的所有项目的财务资料、涉及的贫困人员的建档立卡资料进行了采集,然后通过后台把需要的账目进行汇总并拷贝。将拷贝的数据进行简单的格式处理后,在SQL Sever中打开命令窗口,输入:Create database财政局数据库。在新建立的数据库中,将整理的数据表导入到财政局数据库中,再将省厅的数据表导入到同一个数据库中,利用查询语句,对两张表进行对比。SQL查询语句如下:“select省厅文件号,省厅金额from省厅资金a where not in(select财政局文件号,财政局金额from财政局资金表b where a.省厅文件号=b.财政局文件号)into table对比情况表”,得到表1。(表1)

根据对比情况表,我们将对上面的6个资金文件进行重点分析。首先,看资金文件,根据年份判断是否在这次的审计范围内;其次,看财政局提供的纸质资料,看项目的具体内容,判断是否属于此次审计的对象;再次,对财政局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询问,以此来判断省厅为何没有记录这些资金,做到每笔资金都摸清其来源及用途;最后,对资金进行分类汇总,并和其他几个分局的数据进行核对。使用SQL Server软件辅助审计后,可以快速找出疑点,作为审计人员的进一步分析和调查的方向。

(二)实地抽查项目阶段,对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在完成摸底阶段的工作过后,下一步就进入具体的项目抽查阶段。根据审计方案,要抽查占资金总量30%的项目。根据审计目标、对扶贫办的业务数据分析、资金流情况以及数据与外部的相关性等方面的综合判断来确定实地抽查的重点项目以及三个重点抽查的乡镇。

1、审查扶贫资金的申报、分配与拨付情况。审查资金的申报情况。要看其是否建立了扶贫项目库;立项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当地实际。重点审查项目资金申报的程序是否规范,有无重复申报、多头申报、以少报多等现象。

以抽查基础设施中的通村公路为例。根据交通局提供的公路验收资料和扶贫办提供的公路修建数据来进行对比。把两项数据导入数据库后,运用SQL语句如:“select公路名from扶贫办公路表group by公路名having count(*)>1”。可以得出名字重复的公路名。同样可以运用查询的功能把数据不全和资金量大的公路名查找出来。通过实施SQL Server辅助审计后,就能快速地查出重复申报的公路项目,确定审计抽样的重点,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提供线索,节约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实施进一步的审计工作时,查明重复的原因,要求相关负责人予以说明,审查是否存在重复申报。最后把有问题的取证,并把情况编写在审计证据中。利用SQL查找疑点的流程如图1所示。(图1)

2、审查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查内容包括扶贫资金管理是否规范可控、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使用是否安全有效。以小额到户贷款贴息项目为例。S县人民政府将中央财政扶贫小额到户信贷贴息资金650万元,用于国家开发银行G省分行贷款支持该县贫困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扶贫龙头企业的产业化扶贫项目贷款贴息,截至审计时,该县人民政府向国开行G省分行贷款9,618万元,同时向该县1个龙头企业、17个专业合作社和392户贷款户兑现小额到户贴息资金4,949,571.00元。将已采集的贫困人口信息表、财政供养人口信息表和获得贷款贴息的人员信息表导入SQL Server的数据库中,分别进行比对分析,运用“SQL语句:select*from贷款贴息的人员信息表a join贫困人口信息表 b on a.身份证号码=b.身份证号码”。可以得到身份证号码相同的人员信息,并统计其个数,而剩下显示为空的,则是对比后不在贫困人口表中的人员信息。对比结果如表2所示。(表2)

同样的,财政供养人口信息表也同贷款贴息人员表进行比对,查找属于财政供养人员却违规享受贷款贴息的人员。在利用SQL Server进行查询和计算后,可以快速、准确地找到已享受贴息到户资金的1个企业、18个专业合作社和392户农户,将之与S县财政供养人员信息表和S县贫困农户信息表进行比对,发现只有85户贫困农户享受贴息资金约83万元;有1个企业、18个专业合作社和307户农户不属于小额到户贴息对象而享受小额到户贴息资金约411万元。对于这些有问题的项目,需要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说明问题、金额等情况,并将审计证据附在后面。如果没有SQL Server的帮助而是采用手工来对比和计算的话将会浪费掉数倍的时间和精力,而且误差也会增大。

(三)总结阶段,对数据进行汇总。在项目抽查工作结束之后,需要编制和完善审计工作底稿。针对有问题的事项,将审计证据附在后面,清楚地说明问题所在,违反了哪一条法律法规,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理办法在审计工作底稿上予以体现。最后就是汇总所有问题项目情况,这是一项繁琐但又非常重要的工作。此时可以运用SQL Server来辅助审计结果的汇总,工作流程如图2所示。(图2)

在编制审计问题表时,格式是统一的,所以只要把表导入到SQL Server中,提取需要的数据来进行汇总,非常的快捷和准确。最后由主审根据汇总表来编写审计报告。

三、SQL Server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SQL Server功能强大,但是其发挥作用需要一定的应用环境支持,本次扶贫资金审计暴露出在西部贫困地区应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还受到一些条件的制约。

第一,被审计单位计算机应用的软硬件环境落后。软环境方面表现为被审计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计算机操作水平较弱,使得审计资料存在错误、记录不完整等问题,甚至有的单位直接没有使用计算机处理数据资料。硬环境方面,被审计单位计算机性能落后,没有及时更新换代,软件存在版本不一、版本低、功能少等问题。导致审计人员所需的电子数据不能够完整的采集,还需要花大量的时间、精力来查看纸质资料、采集数据以及整理数据,SQL Server的数据处理功能不能得到有效发挥。

第二,既懂审计又精通计算机的复合型审计人才严重匮乏。在政府审计部门,审计人员多精于审计技术,但是计算机技术水平普遍不高,一般只会基础的excel和word操作,只有少部分人会熟练使用像SQL Server这样的审计软件,导致审计工作效率得不到显著提高,审计风险得不到有效降低。

四、提高SQL Server应用效果的建议

(一)政府应加大对西部贫困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计算机技术培训的投入,统一规范财务软件的使用,提高西部贫困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计算机技术水平。对于被审计单位的计算机操作人员来说,要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去提高自身的计算机技术,除了传统的集中培训外,在这个网络发达的时代,可以通过网络资源来提高自身技术水平、认真学习,争取跟上时代的步伐,顺应时代的发展。国家应该出台相关的规章制度来统一财务软件的使用,加大对贫困地区计算机软件使用上的帮扶力度。此外,被审计单位应该聘请专业的电脑技术人员,安装适合本单位的业务特点的软件。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做账。在后期使用过程中,要及时地升级和更新软件版本。

(二)国家需要加大对西部政府审计人员计算机技术的培训,提升审计人员的计算机技术应用水平。对于审计人员本身来说,除利用国家组织的培训学习之外,也要充分利用网络来获取知识,多了解一些软件的版本、功能和使用方法,积极应用计算机来代替手工查账,提高对计算机的熟练程度,在审计专业人员缺乏的当下,借助计算机审计技术来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以完成日益繁重的审计任务是应对未来挑战的必由之路。

主要参考文献:

篇6

坚持审计监察。该县按照项目资金的走向,深入到村到户到点延伸审计。同时,通过审计客观反映项目的使用和效益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和建议。

篇7

一、现有财政扶贫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投入不足

近年来,中央财政加大了对扶贫资金的投入,但是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是中央以省为单位拨付,资金是以项目为依托层层下达到县。县级财政部门必须首先申报项目,经审批才能争取到相应的专项资金。在这个过程中,项目的资金规模和投向是受到上级扶贫规划和导向约束,很多县财政困难,很难达到上级对项目配套资金的要求,这使得县财政能申请到的财政扶贫资金供给有限,与其实际需求矛盾较大,不能满足其扶贫的实际需求,制约了扶贫工作的展开。以我们调查的广宗县为例,2008年广宗县财政扶贫资金共计1331万元,比2005年增加了33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29万元,省级资金100万元,市级2万元,但要实现整村推进目标每村至少需要资金450万元以上,现在平均每村仅为30万元,资金缺口大,制约了扶贫开发的进度。此外,在越贫困的地区,基础设施就越落后,在项目申报等方面就越处于弱势地位。想申报项目却不知道怎么去争取,一些地方甚至连争取项目的意识都没有。

(二)扶贫模式不完备

开发式扶贫对特困人群扶贫效果较差。目前,中国的扶贫工作是以现行的对贫困的定义为基准,以人均年收入划分为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为帮助贫困人口年收入达到温饱标准,现在的扶贫主要是以开发式扶贫为主,特别是在农村扶贫工作上,更是以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自然生产环境、结合地方特色发展农业产业化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工作。这些扶贫工作在对因基础设施条件差、经济开发严重滞后为主要因素而导致贫困的人口脱贫工作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现阶段扶贫的对象更多的是以非经济因素(年老、疾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自然灾害,医疗,教育等)为主要原因而导致的特困人群,开发式扶贫工作中的很多有力措施如扶贫搬迁、小额信贷、扶贫贴息等,对真正的特困人群还难以渗透,难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项目管理不完善

首先目前扶贫项目的申报脱离实际。由于目前扶贫项目采取的是申报制度,县、乡向上级申报扶贫项目,主要是根据上级扶贫项目范围、意图编报项目,项目从申报到批准实施缺乏群众的主动参与。由于受上级安排项目范围所限,出现部分项目与各地实际需求相差较远,与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的实际需求相差较远的问题。其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不善。虽然目前县级政府都制定了扶贫项目管理规定,但是在项目具体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个项目多头投资重复立项、项目招投标不能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部分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立项申请偏离较大、部分项目建设质量不合格等一系列问题,影响了扶贫项目的正常建设。再次项目评级和监管有待加强。在项目的建设结束时,项目管理部门因报审时间等原因不能完全按照管理规定进行项目的验收和审计,使得有些项目完工不达标但仍然投入使用。由于缺乏对项目实施的正确评价和后续管理,出现了扶贫项目使用不善等一系列问题,这使得扶贫项目不能取得预期作用,影响了扶贫效果。

(四)资金管理不规范

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是影响扶贫工作的重要因素,为达到好的扶贫效果,就必须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目前,扶贫工作在管理方面采取的是“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思路,基于目前县级财政管理水平比较有限,在扶贫资金管理上还有待加强。首先在资金到位上,由于财政扶贫资金经由省、市才能下达到县,中间环节较多,扶贫资金拨到县财政,然后再由县财政负责发放到项目负责单位,这导致资金到位通常会晚于项目建设的时间进度需要,影响项目的正常建设和使用,延缓扶贫工作正常开展。其次资金使用管理有待加强。根据各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根据项目使用规定进行发放,但是在操作中,项目实施部门出现了不按项目进度使用资金、不按规定使用资金、虚假报账等问题,存在“挤占挪”现象。再次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需要加强。根据有关规定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必须进行审计,但是实际操作中,存在着财政和审计部门对项目审计不严、审计意见反馈整改效果差的问题。最后目前财政扶贫各专项资金多部门管理,容易出现对同一项目重复投资的问题,浪费有限的扶贫资金。

二、进一步完善财政扶贫机制的路径选择

(一)创新财政投入机制,提高扶贫整体效应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扶贫标准、提高扶贫开发水平以及加大投入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必须更加科学地编制财政预算,合理确定财政扶贫资金规模,要更大幅度地增加资金投入,并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使扶贫资金逐年有所增加。为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实际困难,减轻其财政压力,中央财政应取消关于要求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规定或降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比例。为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应建立财政扶贫投入引导机制。在扶贫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财政部门每年可安排一定数量财政扶贫贴息资金,和金融部门联合开展到户小额贷款,扶持贫困农户和扶贫龙头企业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主流资金的引导作用,用少量的资金办更多的事,发挥财政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贯彻“大扶贫”理念,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增加社会扶贫投入,逐步形成以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为导向,以企业和农户自身投入为主体,银行、外资和社会资金投入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良性投资体系,提高扶贫资金的整体效应。

(二)采取分类扶贫方式,扩大受益覆盖范围

目前,以产业扶贫为主的开发式扶贫已经被实践证明是一个成功的方针,开发式扶贫不仅是为了解决贫困农户的温饱问题,而且是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完整的减贫战略应该是相关政策的组合,而不仅仅是简单的替代或选择。我们应该看到,贫困人口致贫的成因是多方面的,过去以基础设施条件差、经济开发严重滞后为主要因素,随着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济发展,现在多为以非经济因素为主。从各地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来看,扶贫资金多数用于产业扶贫,直接用于贫困农户的资金并不多。应该将贫困人口根据致贫因素进行分类,分别采取不同的扶贫政策:一是对有生产能力的贫困人口,可以通过提供小额贷款或财政贴息等给予资金上的的支持,帮助他们制定生产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通过帮扶和诚实劳动达到脱贫目标;对受金融危机影响失业返乡致贫的大批农民工,财政部门应强化对农民工转移就业的公共服务,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本领,帮助贫困地区的农民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二是对由于自然灾害、医疗、教育等因素致贫的贫困户,尚有劳动能力应该开展救助式扶贫,如自然灾害救助、大病救助等,帮助贫困人口渡过难关。三是对由于人口年老、重大疾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进一步完善现行新型合作医疗、农村低保等社会保障制度,直接提供扶贫资金,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

(三)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项目库储备和申报、审批制度。在项目确定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地让贫困人口参与扶贫项目的确定或选择,根据贫困户和贫困村的实际需要和意愿,确定扶贫项目。为确保扶贫项目可行和有效,上级根据贫困县申报项目进行考察论证后批复实施。充分考虑贫困县的实际需要,实行上级确定资金、村级上报、县级审批项目制度。建立项目库,凡是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才可审批审报,对一经确定的扶贫项目不能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必须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每个项目的申报必须有项目内容和辐射带动贫困户作为申报、审批的依据,使扶贫项目制定最优化。二是要根据每个项目的特点,研究制定不同的项目运行程序,分别从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账目处理和归档立卷五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三是根据不同项目,研究制定严密的检查验收程序,实现县建档、乡建簿、村建册、户建卡的规范化一条龙管理。四是要加强项目的后期审计和使用跟踪调查。通过建立抽查制度,并选择部分村函查备案资金数量,定期与村里“对账”,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

(四)调整扶贫结构,明确资金使用方向

在经济总体水平不断提升、地方财力不断增强的前提下,各级财政应转变扶贫思路,调整财政扶贫资金结构,集中财力,重点倾斜。在资金使用重点上:一要积极支持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的发展,大力扶持贫困地区龙头企业,对能够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特色优势、资源开发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应给予贴息贷款支持,逐步培育、发展和壮大贫困地区的特色支柱产业;对龙头企业原料基地建设,应安排适当的财政扶贫资金配套,通过基地建设带动贫困农户调整产业结构,增加收入;二要以就业为导向分期、分批、分类开展素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给予贫困高中生、大学生资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努力提高贫困地区群众受教育程度和贫困群众综合素质;通过培训“村官”、专业技术人才、企业能人,培养出一批学科学、会管理、懂经营、遵法纪的新型农民,努力拓展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三要发挥科技扶贫作用,完善信息化、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加快推广农业先进实用技术。

(五)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提高扶贫效果

首先为解决资金下达慢的问题,财政部门应积极开展网上申报、审批,简化办事程序,每年年底前完成下年项目规划、申报,翌年上半年完成资金计划下达,确保项目早启动,早实施,贫困农户早受益。其次建立精细化管理机制,对资金运行实行全过程监管。要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扶贫资金专户实行封闭运行,提高使用效益。财政部门要实行“拨付-兑现-公示-报账-检查-审计”的财政扶贫资金全程动态管理机制,按项目建设进度拨付,按资金使用情况报账。推行“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信息系统”,完善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再次建立健全科学实用的项目监督评价制度,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改进审计制度。针对扶贫资金部门化、专业化和部门切块管理情况较为严重问题,建议县级政府牵头,整合各部门扶贫资金,取消合并有关扶贫专项如以工代赈,从程序和用途上统一资金分配,在现有体制下由财政牵头各部门资金打捆下达。

参考文献

[1]李元江.完善财政政策.推进扶贫开发[J].财政研究.2005(5)

篇8

针对这种现象,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认为,目前各地官员考核办法中,基本是以GDP论英雄,扶贫工作基本没有进入考核体系,做不好没坏处,好处则可以保留。“所以现在客观存在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虽然一些县的经济指标上去了,但是老百姓得到的好处不明显。”

《意见》明确提出,要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由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指标,引导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同时,研究建立重点县退出机制,建立扶贫开发效果评估体系。

“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将引导贫困地区党政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解决贫困问题上,而不是盲目追求经济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反贫困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汪三贵认为,目前对贫困地区的官员来说,扶贫开发只是一般性的工作,并不占据最重要的地位。改革考核机制后,有助于把扶贫资源真正用在扶贫开发上,调动贫困县做好脱贫工作的积极性。

精准扶机制“瞄准”最贫困人群

来自国务院扶贫办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初,我国贫困人口总数为9899万人。但是,这个数据是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的国家扶贫标准抽样调查而来,由于全国还没有建立统一的信息网络,尚不能对所有的扶贫对象进行精准识别。

《意见》提出,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国家制定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静认为,精准扶贫难在贫困户的识别。以前贫困户的认定是村干部甚至乡镇干部上报的,上级政府很难进行鉴别,存在一些弄虚作假的现象,不少真正的贫困户和低保户被排除在外。“这几年来,有些地方的村庄实行了民主评议并公示的办法来识别贫困户和低保户,这种自下而上的识别效果很好,建议在实际工作中予以推广。”

汪三贵说,识别出贫困对象只是第一步,更关键的是深入分析不同贫困对象、贫困家庭的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例如,有些贫困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这就需要靠社会保障来扶持;有些是因病因灾致贫,但还有劳动能力,可以提供打工就业的机会和扶持农业生产。总的来说,精准扶贫要做大量更加细致的工作,扶贫政策不能一刀切。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

《意见》提出,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加大资金管理改革力度,增强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项目资金要到村到户,切实使资金直接用于扶贫对象。简化资金拨付流程,项目审批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

篇9

中国梦,是近14亿中国人共同的梦想;步入小康社会,是20x年完成的目标任务。在大山深处还有百姓挣扎在温饱线上、在城市街头还有市民等待政府兜底救济,这样的梦就缺了一个口子,这样的任务不算完成。在实现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党员、干部要紧紧的拉着贫困户的手,带领着他们,走出困境。

用心扶贫

对贫困的群众,我们心里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同情,很多的基层干部也是从贫困中走过来,和农村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更加增强我们抓好扶贫攻坚的使命感与责任感,这是用心扶贫的必要条件。在一家一户的走访过程中,太多的卧榻病床的老人、太多患有绝症的病人、太多渴望走出困境的村里人,这些更加的驱使我们用心去帮扶他们。

扶贫攻坚对各村都有任务、有指标,还要纳入最终的年终考核。如果仅仅把扶贫当作任务,为驻村而驻村,敷衍了事的填写扶贫手册;为入户而入户,表示我来过、我见过,然后纸上谈兵,这些被动的扶贫、被动的工作,没有一丝的责任感,如何能够用心。在奋斗在一线上的党员干部,从内心深处怀着对弱势群里的关爱、对困难群众的同情,坚持行善向善的信念,变任务为责任,变压力为动力,充满激情、充满爱心积极主动地投身于扶贫攻坚战中。

用新扶贫

扶贫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在实施项目之初要尊重群众,积极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了解他们对未来的规划。站在他们的角度上思考问题,党员干部要有扶危救济的担当和准确的自我定位,树立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而不是自我标榜道德高地,高高在上、颐指气使,不断的反驳群众的意见。

在扶贫工作的过程中,把贫困群众当作亲友,倾听他们的诉求和想法,设身处地的谋划、实事求是的规划,维护他们的人格尊严,保护他们的脱贫愿望和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以白塔畈镇项冲村为例,镇村两级干部白天走访入户,在田间地头、山场茶园等处与贫困户交流,结合实际,与帮扶结对的万盛集团制定养鹅计划、发展光伏扶贫、通过村里种养殖大户带动群众、与石料厂签订协议雇佣具有劳动能的贫困户等切实可行地措施帮扶贫困群众,同时以大病救助、民政救助、雨露计划等方式帮助生病的群众和学生渡过难关,让贫困户对生活充满希望,充满正能量去面对现在的问题,加大智与志的帮扶力度,永久脱贫、直奔小康才不会是一句空话,不是遥不可及的愿望。

用没用心和新,群众是有感觉的;被动扶贫和主动帮扶,群众是心知肚明;有没有将工作落在实处,群众是看在眼里的。只有真心付出、真新帮扶,扶贫工作才会取得实效,而不是简单的数字游戏,群众路线教育的成果会更加巩固,在攻坚战役中会取得绝对的胜利,更加会体现出基层干部的自我价值。

扶贫,建设小康社会心得感悟二

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当前,市卫生计生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相关扶贫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卫生计生精准扶贫工作机制,通过调查摸底、政策落实、督导督查、分类施治、人才管理等五方面举措,全力推进健康扶贫,不断提高我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贫困人口健康水平,提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据了解,在调查摸底工作中,市卫生计生委针对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组织力量进村入户进行核查,登录新农合系统进行逐人核对,对发现遗漏参合的人员立即协调有关方面完善参合手续,在确保参合率100%的基础上,形成了完整的20x、20x年计划减贫人口参合情况花名册,同时对20x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各家医疗机构住院就诊情况进行清理,准确掌握贫困人口每次住院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情况。

在抓政策落实工作中,进一步明确医疗卫生补助政策,确保医疗救助精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九免二补助政策;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

在督导督查工作中,市卫生计生委组建脱贫攻坚蹲点督导工作组,深入盐边县鳡鱼乡马鹿村开展蹲点现场督导,对贫困村的发展规划和目前面临的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20x、20x年度计划脱贫摘帽的55个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了全覆盖督查;对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下发督查问题通报;多次深入结对帮扶的联系村开展扶贫工作。

在分类施治工作中,制定了《攀枝花市健康扶贫分类施治工作方案》,针对扶贫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突出重点疾病和主要致贫因素,开展贫困患者疾病清除行动以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优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为抓手,大力实施基层能力提升工程,增强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诊抢救能力,增强二级以下医院常规手术、妇产科、儿科、中医和康复等医疗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间慢病分类管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深化贫困地区医疗卫生对口支援。

在人才管理工作中,探索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管理、统一资源、统一财务、统一绩效、统一人员改革,全域推进乡村尤其是贫困村卫生人员一体化管理试点;逐步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引进培养机制。

扶贫,建设小康社会心得感悟三

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扶贫开发工作在精准扶贫、整村推进、连片开发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各级各部门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总体上是合法合规的,也得到了群众普遍认同和拥护;但同时,也有少数地方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不按国家规定管理和使用扶贫资金,造成了严重损失,不仅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也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一、 扶贫资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结合当前的扶贫工作,不难发现,扶贫资金在管理和使用中或多或少存在以下这些问题:

第一,项目申报各自为政,扶贫资金到位不及时。一是项目申报无头绪,没有详细计划。由于扶贫项目和资金计划一般都是由各部门自行研究确定,并按各自渠道逐级向上申报,然后资金再自上而下逐级拨付;由于计划下达迟,资金到位晚,影响扶贫项目的正常实施;二是擅自调整计划项目。扶贫项目计划是指x,一经扶贫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就应严格执行。但一些地方由于项目前期准备仓促或项目论证不充分;同时,又缺乏综合统筹平台和协调机构来进行平衡,一旦资金到手则以种种理由自行改变项目计划,从而影响了扶贫整体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二,资金管理政出多门,难以统一监管调度。上级部门对基层单位申报的扶贫项目进行批复后,原则上是不允许地方随意调整变动的;同时,为了使用和管理项目资金,各部门对各类扶贫项目从资金申报、下达、实施、管理等环节上,执行的是所对应的上级部门政策规定,难以统一调度和监管。

第三,监督管理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各级管理部门;较多,帮扶资金安排的渠道和项目种类众多,资金使用范围广、管理层级复杂,监督管理难免顾此失彼,对扶贫资金监督不到位。一是资金挪用。一些地方没有充分认识到扶贫资金“政治资金”的特殊性,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个别地方甚至挪用金额较大;一些单位挤占扶贫资金用于弥补行政经费,挪用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项目,还有的出借扶贫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二是资金滞留。普遍存在资金滞留现象,有的地方滞留金额较大,滞留时间较长,造成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很不充分;三是管理形式杂乱。有的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有的则通过单位财户自行安排,混淆了与其他资金的界限,一些单位白条抵库、收支核算不及时、财务不清;差帐、错帐等现象时有发生;四是财务执行不严格。少数人以身试法,贪污私分扶贫资金。有的违规向非贫困户发放扶贫贷款贴息,有的借扶贫工程项目骗取扶贫资金,有的甚至在资金分配和使用中以权谋私,贪污私分,收受贿赂。

第四,制度建设明显缺失,资金整合效果不理想。由于制度建设滞后,部门利益至上,造成资金整合比较难,从而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产生上述问题,其主要原因:一是法纪观念淡薄,对扶贫工作认识不到位;二是经济发展滞后,财政困难导致占用和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行为屡禁不止;三是扶贫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四是基层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差,导致会计核算不合规,帐务管理比较混乱;五是干部任用机制上存在偏差,没有将专项资金审计纳入对干部的任前考察范围。

二、建议和对策

为强化对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个人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要统一思想,正确把握扶贫资金的政策性。坚持扶贫资金的扶贫性,这是扶贫工作的一项重大政策,也是提高扶贫投入效益的首要问题。扶贫投入效益既包括经济效益,更要体现扶贫效益,扶贫效益既要体现扶贫资金投入以后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民扶持的程度及解决温饱问题的效果,还要让扶贫资金的投入从根本上体现贫困农民的利益,要真正瞄准“贫困”对象,切切实实使贫困农民脱贫致富。事实上,中央每年安排数亿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贫困地区并实施扶贫开发,其目的就是为了让贫困农民有一个起码的生存环境条件,切实解决吃饱穿暖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扶贫资金是一种“救命钱”,是专门救助贫困农民的政治性政策性极强的“救命钱”,因此扶贫资金必须用于扶贫,必须瞄准扶持最贫困的乡村和贫困农民。坚持扶贫资金的扶贫性是安排扶贫资金投向的总原则,不能以任何借口偏离或干扰这个总政策和总原则。

二要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管好用好扶贫资金的责任性。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管理好、使用好扶贫资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更是贯彻“为民务实清廉”方针的内在要求。因此,必须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条规的学习宣传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扶贫资金是“高压线”、“救命钱”的观念,做到警钟长鸣。

三要加强管理,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一方面要创新制度管理,制定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防止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建立和完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严格实行扶贫资金的报帐制管理;广泛推行扶贫资金项目的公示、公告制;对投资额度较大的扶贫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对需要量较大的大宗扶贫物资实行政府采购。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扶贫开发规划,切实加强扶贫项目库建设,不断提高扶贫项目质量;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在此基础上,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要坚持“四专”原则。对所有扶贫项目资金实行封闭运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人管帐、专账核算。二是要严格公示制度。采取多种形式,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向群众公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要严格拨款制度。坚决按项目实施合同书实施项目管理,按工程实施形象进度和规定程序、规定数额,凭合法手续分期拨款。四是要强化报账制度。全面建立扶贫项目资金专户,推行县、乡、村三级,扶贫办与财政局两家共同参与“三级两部门会审”报账制,坚持凭合法票据报账。五是要强化全程追踪。坚持项目责任制、分片包干制、过程跟踪制,强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的过程监控,严防扶贫资金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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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合资金中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来看,云南扶贫资金的整合情况和使用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最突出的特点是:渠道多、管理乱、使用过于分散,效率不高。具体表现在:

1.管理机制

我国扶贫专项资金种类多,包括: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扶贫信贷资金、专项转移支付等,资金涉及财政厅,扶贫办,发改委,农业银行,另外还有计生委、残联、共青团等部门。资金的多部门管理虽可以鼓励政府各部门积极地参与到扶贫工作中,但资金分块管理却带来资金管理成本的增加;中间环节过多,资金下拨层层审批,手续繁杂则导致了资金使用效果的降低。同时由于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地协调配合机制,容易造成各种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上的混乱。

2.分配机制

扶贫资金分配的基本依据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年度贫困人口数量和贫困程度、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比例;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全部直接用到国家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和各省区确定的贫困县(或贫困村),至少70%中央扶贫资金用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这些规定无疑为规范我国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难真正发挥其作用。

另外,我国财政扶贫资金在使用上有几个特点:(1)明确规定资金投向,即财政扶贫资金投向重点,从产业上看以农业为主,从项目类型上来看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2)资金使用必须以项目为承载,即“资金跟着项目走”。这两点规定的根本目的是想从制度上为扶贫资金不被挪用提供保证。但在实践中却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产生了负面影响,使扶贫资金的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偏离了贫困农户的需求。

我国农村贫困问题非常复杂,贫困人口面临的生存环境差异巨大,贫困人口的需求也是千差万别。中央对财政扶贫资金用途有严格的限制,地方政府则把这部分扶贫资金的用途限制在更小的范围内,这种一刀切的扶贫方式很难适应贫困问题的多样性特点和满足贫困人口的不同需求,从而也无形中降低扶贫资金的使用效果。“资金跟着项目走”从制度上是为了保证财政扶贫资金的专款专用,但实际操作中,扶贫部门为了降低扶贫项目的实施成本并利于监测,在项目选择时考虑的重点是:项目有一定的规模;以扶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重点。“项目有一定的规模”的审批偏好,往往使多样性、分散性及小规模性的贫困人口需求因为不能满足这一偏好被筛选掉,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扶贫资金的目标偏离。而具有一定规模的项目多是更能使非贫困人口受益的项目,对商品生产程度低、收入来源缺乏的农户,有限的扶贫资金只便利了他们的生活,不能增加其持续发展、摆脱贫困的经济收入来源。因此,扶贫资金的使用偏离了最贫困人口的实际需求。

3.拨付机制

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的具体计划,由财政部在当年3月底前下达,6月底前将资金全部拨付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以工代赈资金的具体计划,由国家计委、财政部在当年3月底前下达,6月底前全部拨付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扶贫专项贷款的具体计划,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当年初下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3月底前将计划全部落实到项目,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财政扶贫资金的拨付规定考虑了贫困人口需求项目生产的季节性与市场的变化性,从政策上限制了延迟拨付的可能。但在实际中,从中央到省区的拨付都能按时,但从省再到市、县的拨付就有延迟的现象。迟到的资金影响了扶贫资金的及时有效使用,降低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整合资金的对策建议

1.完善各级财政分担机制

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下,整合中央、地方的财政扶贫资金,以项目为载体,将各级各部门涉及三农的资金捆绑使用,确定重点扶持项目,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最大效用。防止以整合为由,擅自改变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实施标准和实施内容等行为。

加强扶贫各类资源整合,属于相同性质的资金可归并为一项资金,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和完善部门资源整合机制,明确分工,规范运作,建立起信息沟通、计划衔接、项目整合、资金捆绑的工作机制。县级是整合扶贫资源的关键,重点县要把各级各部门和社会资源支持的资金项目,按照“统一规划、各司其职、捆绑使用、用途不变、各级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进行整合,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2.分配、使用机制

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并以这些县中的贫困乡、村、户作为资金投放、项目实施和收益对象。非贫困县中零星分散的贫困乡、村、户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贫困县,由有关地方各级政府自行筹措安排资金进行扶持。

扶贫资金的使用以贫困户为对象,以解决贫困人口温饱为目标,以有利于直接提高贫困户收入的产业为主要内容,按集中连片的贫困区域统一规划。在具体投向上,不同的扶贫资金又有所区别:各类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贫困地区修建乡、村公路,建设基本农田和解决无房户住房、人畜饮水、地方病、扫除文盲、农民技术培训、科学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以工代赈资金重点用于修建贫困县、乡公路,低产田造,修建小型微型水利,发展农村通讯、畜牧、经济林,解决贫困户人畜饮水等问题;扶贫专项贷款重点支持效益好、能还贷、能带动千家万户脱贫致富的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项目。科学分配、集中投入,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确定扶贫资金重点支持的领域、产业和项目,切实保证资金使用落实到相关项目上。

解决地方财政扶贫资金配套问题,要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当地财政收入与实际生活水平分类确定资金配套标准。对财力薄弱的贫困县降低乃至取消资金配套要求,由此产生的资金缺口,可以通过由中央、省、市三级财政以转移支付的形式解决。三级政府出资比例按全国、省、市的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比例来定。贫困县比较集中的地方,市财政无力承担的部分可由中央和省级财政通过贴息贷款或直接代为承担的方式来解决。

3.拨付环节

将整合项目的中央、省、市财政扶贫资金、县级配套资金,统一按照财政预拨报账制的要求进行管理,在整合项目实施单位的主管部门确认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及时拨付资金,保障项目实施进度与资金拨付进度的协调一致。

扶贫资金迟到主要是由于行政层层拨付制度,使得经手机构无形中把经手权变成了控制权,形成了一种无形的权力资源。权力资源的利用会弱化资金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极大降低扶贫资金的到位率和使用效率。因此在拨付环节中,凡是财政安排直接发放给农民的补助资金,都应采取直接集中支付的方式,减少资金中间运行环节。通过金融机构作为支付桥梁,形成财政―金融―农民一条线的资金运行轨迹,这将有效避免有关部门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而有关扶贫项目的资金,应由项目实施单位的主管部门确认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保证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的协调一致。

4.监管机制

整合后的资金相对集中、数额较大,应建立扶贫资金整合档案制,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效益。扶贫资金整合后,各类专项资金仍按原渠道进行管理,原部门承担的管理职责仍保持不变。

各级扶贫开发部门要定期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扶贫资金全部用于扶贫,并产生相应的效果。财政、计划、金融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跟踪问效”,严格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严查各种随意变更项目、改变资金投向的行为,绝不允许改变扶贫资金的用途和使用范围。各级审计、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扶贫资金和扶贫开发项目的定期审计、检查,并将审计、检查结果分别报送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挪用、拖欠、挤占扶贫资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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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汪三贵.中国扶贫资金的管理体制和政策评价[J].理论观点,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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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信贷扶贫绩效评价的必要性

扶贫贴息贷款是一项重要的扶贫开发资金投入,是国家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一项重要政策。该政策是以低利息向贫困人群提供贷款,重点投向种养殖业、林果业、家庭手工业、劳务输出业、涉农工业、市场流通业等行业,以及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它主要包括到户贷款和项目贷款两种类型。

近年来,随着农村扶贫工作的不断开展和扶贫资金的大量投入,在信贷扶贫资金和其他扶贫配套措施的支持下,我国农村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贫困户的收入也有所增长,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改善。与此同时,信贷扶贫资金在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如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目标偏离问题,即农村扶贫贴息贷款不能到达贫困人口手中;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效率缺失问题,即信贷扶贫不能达到预期的减贫效果;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 容易造成贴息贷款统计数与实际发放额的差距;在资金回收过程中存在着可持续性发展问题,即扶贫贴息贷款到期还款率不高,不能实现循环流转等。

因此,要确保信贷扶贫资金的使用达到预期目标,必须充分发挥第三方的监督评价作用,对扶贫信贷资金在分配、投入、使用和管理方面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等进行独立评价,揭示存在的问题,分析其中的原因,依法处理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扶贫信贷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国家扶贫政策,促进扶贫攻坚计划的实现。当然,对农村信贷扶贫实施绩效评价,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

二、信贷扶贫绩效评价应体现的原则

对于绩效评价标准,理论界主要关注的是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3E原则。考虑到信贷扶贫资金的特征,本文将3E扩充,增加了公平性,即对信贷扶贫进行4E绩效评价。

(一)经济性

经济性是指信贷扶贫资金在发放、使用和回收过程中是否以最小的成本支出,包括操作成本和资金成本,实现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是否存在扶贫资金效益低下和损失浪费等问题。

(二)效率性

效率性是指金融扶贫机构为农村贫困地区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与其投入的各种资源之间的关系是否合理。

(三)效果性

效果性是指通过对信贷扶贫资金的计划、投放、使用和管理,是否最终达到其战略规划的商业运营目标和政策要求的扶贫社会效益目标。

(四)公平性

公平性是指在扶贫过程中,扶贫资金的使用是否体现了公平原则,保证所有贫困人群是否受到公平的待遇,贫困人群和被传统信贷排斥在外的人群是否都能享受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信贷扶贫资金的使用兼具有偿性与无偿性的双重特性,不仅要强调资金使用的成本和回报,更要强调资金使用的社会效应,因此在进一步加强对资金的合法性、合规性监督评价的同时,更应定位到信贷扶贫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评价上来,坚持真实合法性评价与效益评价相结合,以此来确定信贷扶贫绩效评价指标。

三、评价信贷扶贫绩效的主要指标

信贷扶贫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应符合其绩效评价的原则。本文在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思路上采取了多维度和多层次的综合评价方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从三个维度、四个层面来评价信贷扶贫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及公平性。

(一)评价指标体系的维度定位及指标选取

根据信贷扶贫绩效评价的原则,本文构建了信贷扶贫资金分配计划的编制及批复、计划执行和执行结果三个方面的维度指标,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1.信贷扶贫资金分配计划的编制及批复的相关评价指标,包括:①信贷扶贫资金分配计划编制依据合理性=本年实际收回资金/本年预计收回资金;②预算年度差异率=(本年预计收回资金-上年预计收回资金)/上年预计收回资金,其中收回资金包括收回的本年到期贴息贷款和本年利息收入;③扶贫信贷资金分配计划编制、申报及批复的合规性。

2.计划执行相关指标,包括:①资金到位率=实际发放的扶贫贴息贷款额/计划拨付的贴息贷款额×100%;②实际发放贴息贷款增长率=(本年实际发放的贴息贷款额-上年实际发放的贴息贷款额)/上年实际发放的贴息贷款额;③人均办公费用率=本年信贷扶贫经办费用/扶贫办总人数。

3.执行结果相关指标,包括:①预决算差异率=(本年实际发放的贴息贷款额-本年预计发放的贴息贷款额)/本年预计发放的贴息贷款额;②获得贴息贷款人数年增长率=本年获得贴息贷款人数增加量/上一年获得贴息贷款人数×100%;③涉农贴息贷款占比=年末涉农贴息贷款余额/年末贴息贷款余额×100%。

以上三个维度指标概括如表1所示。

(二)评价指标体系的层面结构及指标选取

从三个维度、四个层面评价信贷扶贫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及公平性,其中财务、国民经济、扶贫效果和可持续发展四个层面是以信贷扶贫的社会目标和使命为出发点,财务层面是基础,其他三个层面是补充。

1.财务评价层面指标。信贷扶贫财务评价主要是基于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借助一系列专门的财务分析方法和技术,对信贷扶贫资金在分配、发放、管理和回收过程中的财务活动进行评价,以此来考核其财务状况的运行和发展。

财务评价指标主要包括:①管理费率=管理费/实际发放扶贫贴息贷款总额×100%;②贫困地区人均纯收入增长率=(本年人均的纯收入-上年人均纯收入)/上年人均纯收入×100%。

2.国民经济评价层面指标。国民经济评价采用通用参数,在合理配置资源前提下,从经济整体利益出发,评价信贷扶贫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对社会的影响及其在宏观经济上的合理性,主要表现为信贷扶贫对国民经济、地区经济及财政预算的影响。

国民经济评价指标主要包括:①信贷扶贫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本年实际发放信贷扶贫资金/本年实际财政支出;②信贷扶贫资金对GDP的弹性系数=本年度实际发放信贷扶贫资金的增长率/本年度GDP的增长率。

3.扶贫效果评价层面指标。国家实施信贷扶贫政策,向广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提供扶贫贴息贷款,其最终目的就是希望通过金融手段来满足农民为了寻求自身发展而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以此来提高农民的收入,打破贫困的现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改善其生产生活质量。因此,对信贷扶贫效果的评价是信贷扶贫绩效评价中非常关键的部分。

扶贫效果评价指标主要包括:①贫困农户贴息贷款覆盖率=实际获得贴息贷款的农户数/贫困户总数×100%;②贫困地区户均贷款额=实际发放贴息贷款总额/实际获得贴息贷款的农户数;③绝对贫困人口减少率=本年绝对贫困人口实际减少数量/上年度绝对贫困人口数量×100%;④受教育水平改善程度=(该贫困地区本年入学人数-上年入学人数)/上年入学人数×100%;⑤年就业增长率=(考核年度就业人数-上年就业人数)/上年就业人数×100%;⑥生活保障系数=贫困地区当年人均纯收入/社会人均生活费用。

4.可持续发展层面指标。可持续信贷扶贫机制是一种能够在信贷扶贫的效率与公平之间实现平衡,将信贷扶贫的外在推力转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最终形成“金融扶贫投入扶贫地区经济增长金融资产保值增值金融资源再投入”的良性循环机制。信贷扶贫的可持续性发展是保证金融机构长期为穷人提供金融服务和信贷产品的必要前提。因此,构建可持续发展层面的评价指标是信贷扶贫绩效评价不可缺少的部分。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主要包括:①到期贷款回收率=当年实际收回到期贷款总额/当年到期贷款总额×100%;②扶贫对象满意度=1-年度投诉次数/发放贴息贷款笔数。

信贷扶贫绩效四个层面评价指标均为定量指标,归纳起来如表2所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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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9.2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4-0057-02

1 引言

目前,我国正致力于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建设,针对一些贫困地区,国家加大了扶贫力度,实施了精准扶贫政策,坦白说精准扶贫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大工程,需要各个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才能将扶贫这项工作做好。审计机关作为其中关键的一环,如何在新时期转变思路、创新方法、全力服务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成为当前审计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2 开展精准扶贫政策跟踪审计的重点内容分析

2.1 认真贯彻基本方略

2015年12月15日,“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有关情况的新闻会召开,会上扶贫办主任刘永福表示:脱贫攻坚的基本方略就是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这项基本方略的实施,变革了现有的扶贫思路和方式,更为形象地来说,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就是将“输血”转变为“造血”,来实现贫困地区的自主脱贫。以往扶贫项目的重点放在了GDP的增长上,现在要转变为注重脱贫的成效,也就是说要将“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一系列问题解决好。前文我们提到了精准扶贫政策主要涵盖了“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其中六个精准包括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五个一批包括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2.2 精准扶贫、脱贫的工作方案

按照《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和《2016年工作要点》明确进度安排,不断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深入推进“五个一批”,扎实开展十大扶贫行动,深化社会参与扶贫,实施好“直过民族”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瞄准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四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最困难的地方、最贫困的群体、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把解决深度贫困摆在优先位置,集中力量打攻坚战。还要建立扶贫项目资金整合和监管机制。抓紧出台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具体意见,把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作为最重要的任务,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防止扶贫资金“跑冒滴漏”。

3 精准扶贫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必要性

3.1 是适应新常态的内在要求

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就是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在此背景下,各个政府职能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审计部门作为重要的基层职能机构,要深入分析新常态,深化审计重点,强化跟踪审计精准扶贫等重大政策、方针的贯彻落实情况,将改善民生作为工作重点,提高精准扶贫的实效性[1]。在新常态的新要求下,要与时俱进,转变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助力精准扶贫政策的有效落实,帮助贫困地区的群众脱贫致富。

3.2 是实践“五大发展理念”的创新要求

“五大发展理念”包括创新、开放、绿色、共享、协调,这些是新常态下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我们在开展各项工作时就要根据这些理念,本着解决社会公平公正问题,遵循以人为本,践行发展“以人民为中心”开创共同富裕道路的新局面,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本质要求。当前我国已进入了“十三五”时期,这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期和收关期,扶贫攻坚应取得阶段性成果。所以,全面落实精准扶贫政策跟踪审计工作,是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同时也是贯彻统筹分配、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

3.3 是实现精准脱贫目标的保障

从顶层设计来看,精准扶贫是一项较为全面的政策,也被称为“点穴式”扶贫,其主要内容涵盖了“六个精准”、“五个一批”、“五个坚持”等多个层面。精准扶贫的关键点在于解决扶贫中的难题,突破以往扶贫的瓶颈,将扶贫具体落实到特定的困难地区、特定的困难群众中。审计机关的工作就是要及时跟进产业扶贫措施的落实情况、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帮扶跟进机制的建设等各方面的内容,只有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时效性显著提升,才能保障整个扶贫工作成效,帮助真正贫困的群众实现脱贫致富。

4 强化精准扶贫政策跟踪审计的策略分析

4.1 完善精准扶贫审计新机制

在新形势下,精准扶贫政策的跟踪审计工作必须具备较高的时效性,这就需要完善审计新机制。具体来说,一是要对审计项目进行系统化的规划部署,对审计项目的思路、重点、方法进行细化,提高审计方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确保精准扶贫政策跟踪审计的有效落实;二是要提高审计整合工作的协调性,精准扶贫工作具有自身的特点,开展跟踪审计时要准保把握扶贫地区的优劣势,实现审计工作的多维度融合,针对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重点实现,要做好及时沟通与协调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强化跟踪审计监督效能;三是全面梳理、总结、分析审计工作的经验,以及相关的工作情况,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转变跟踪审计理念及审计方式,切实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4.2 加强高素质、高水平??计队伍的建设

精准扶贫政策跟踪审计的效率和质量离不开审计队伍的支持,审计人员应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高审计的职业化水平,引进新的技术方法,并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积极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贡献力量。具体来说,审计队伍的建设包括:一是建立健全审计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以工作能力、学习能力为基本标准,构建能上能下的任用机制,确保干部能够正确引导审计工作。二是加强职业化建设,优化审计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尤其是基层审计机关,需要进一步加快审计职业化建设。审计工作其实是一项涉及学科很广的工作,包括经济学、统计学、社会学等众多学科,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才能做好审计工作,所以针对在职人员,必须强化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审计队伍。三是坚持依法文明审计,加强审计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审慎客观,文明规范,取信于群众、社会、党和政府。四是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审计管理系统,高度重视跟踪审计过程中关联数据的分析,有机整合数据分析与实地审计工作,以精准的数据分析为基础,制定相应的审计方案,有效提升审计水平。

4.3 加强精准扶贫的跟踪审计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