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值价值资产评估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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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价值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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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资产评估作为一门新兴的社会活动和行业,在国外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我国也走过了十几个年头。近年来,我国评估行业在资产评估方法研究和使用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而对价值类型的研究,尽管有一定的进展,但争议很大。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是资产评估中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专业术语,然而,人们在使用资产评估价值类型这一内容时,对其理解和表达又是极为宽泛的。所以,有必要对已有的主要研究观点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

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定义及分类

资产评估中的价值类型是指人们对资产评估结果价值属性的定义及其表达方式。不同的价值类型反映出资产评估结果的不同价值属性,同一资产的不同价值类型所反映出的评估价值不仅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在数量上也往往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对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定义标准的把握实际上包含着人们对资产评估的理解和把握,同时对于资产评估结果的合理性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由于所处的角度不同,以及对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理解方面的差异,人们会按照不同的标准、条件和依据去划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从我国资产评估实际情况来看,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大致有四种分法和用法:第一种是以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形式来划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具体包括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和清算价格;第二种是从资产评估假设的角度来划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具体包括继续使用价值、公开市场价值和清算价值;第三种是从资产业务的性质来划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包括抵押价值、保险价值、课税价值、投资价值、清算价值、转让价值、保全价值、交易价值、兼并价值、拍卖价值、租赁价值、补偿价值等;第四种是以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及其合理性指向来划分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

三、四种价值类型分类解析

我们暂且不论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可能还有其他的划分方法,以及更多的价值类型。就目前资产评估理论界和实务界使用中的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划分标准的规范性进行分析,为在理论上正确认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在资产评估实践中正确选择和使用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明确披露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以及更好地理解与把握《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中提出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需要明确的价值类型,笔者通过查阅资料,对目前我国资产评估实践中使用,以及资产评估理论界对此所整理出的四类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分析如下:

第一种划分标准基本上是承袭了现代会计理论中关于资产计价标准的划分方法和标准,将资产评估与会计的资产计价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是资产评估的核心内容,每一项具体的资产评估业务都只有唯一的资产评估估价标准与之对应。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在资产评估中起到尺度和准绳的作用。既然资产评估有四种估价标准,自然资产评估结果就有四种价值类型。

第二种划分方法有利于人们了解资产评估结果的假设前提条件,强化了评估人员对评估假设前提条件的运用,同时也基本表明了评估结果的性质。

第三种划分方法强调资产业务的重要性,认为有什么样的资产业务就应有什么样的资产价值类型。这种划分方法能给人以明了直接的感觉,即每一具体评估目的下的资产评估结果就是服务和满足这一特定评估目的的,评估结果不能张冠李戴。

第四种划分方法主要是从评估结果的运用性质和使用范围的角度来划分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从大的方面划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这种划分方法着力突出资产评估结果相对于引起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的适用性,以及这个评估结果在多大范围内使用仍能保持该结果的相对合理性。

我们知道,我们划分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的基本目的有两个:一是通过合理划分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为评估人员明确资产评估的目标;二是通过合理划分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避免评估报告使用人误解误用资产评估报告。如果从这一个角度出发,将资产评估结果划分为继续使用价值、公开市场价值和清算价值,以及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这两种分类方法可能更具有实际意义。

将资产评估结果划分为继续使用价值、公开市场价值和清算价值是与资产评估的三大假设前提对应的。这三种价值是对评估结果使用者的一种提示,粗略地指明了评估结果的适用范围。因此,将评估结果划分为持续使用价值、公开市场价值和清算价值具有一定实际意义的。但是,上述分类方法尚不能全面地反映影响评估结果的各种因素对评估结果,尤其是对评估结果的性质及适用范围的影响程度。

市场价值与非市场价值的分类,在更大的范围内容纳了资产评估各种条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而且非常明了地表明了资产评估结果的性质和适用范围。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是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交易时的评估值,它不是一个事先或实际的市场价格。作为一种评估值,市场价值被定义在满足了公开市场假设前提条件下,以及其他必须满足的条件,按评估基准日资产的最佳或最有可能的使用方式及状态进行评估所得到的评估结果。概括地说,市场价值是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最佳或最有可能的使用条件下,资产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值。在明确了市场价值定义的基础上,我们再定义凡不满足市场价值定义的其他价值类型都称之为非市场价值。

结合对资产价值进行合理分类的主要的两个层面的目的,我们可以看到,将资产评估价值划分为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更有利于实现划分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目的。

四、按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来划分评估结果的意义

按市场价值与非市场价值对评估结果进行分类,一是有利于评估人员关注资产评估的条件和基础,引导我国资产评估走向相对科学合理的路上;二是有利于评估人员本身对自己的评估结果性质的认识,便于评估人员在撰写报告时更清楚明了地说明其评估结果的确切含义;三是这种分类方法在明确了评估结果运用及使用范围的同时,也便于评估人员将此适用范围与委托人资产业务所要求的评估结果具体用途相适应。

综上所述,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两大类旨在合理和有效限定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不论是从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符合资产评估合理性等相关条件要求的角度,还是从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有助于实现评估目的,满足相关条件约束的方面,或是从价值类型对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资产评估操作和评估报告披露方面指引作用的角度,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都应该成为资产评估准则中规定的、需要由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选择和明确的价值类型。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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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发展的现状

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作为无形资产之一的知识产权已经成为所有产业创造财富的核心资源。目前,知识产权已成为企业盈利动力中最重要资本性资源。虽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欧美等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十分普遍,但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只在北京、上海、武汉等地先开展了针对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试点。近年来,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国务院出台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其中明确提出“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这为知识产权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与此同时,伴随金融市场的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已经成为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价值评估的开展,在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有效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如何才能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价值评估工作做得更好,始终是评估行业所面临的难点问题,值得我们进行细致的思考和研究。

二、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的意义

(一) 有利于拓展企业的融资渠道。

目前一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缺乏以货币或者实物形式存在的自由资本,很难满足银行在传统信贷体制下对风险控制的要求,随着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活跃,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可以作为该类中小企业拓展融资的主要方式。但是,如果没有规范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将无法进一步开展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工作。因此,通过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价值的研究,有利于对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工作的规范,从而帮助企业拓展融资渠道,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

(二) 有助于引导和推动企业自主创新

通过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价值评估的研究,方便企业对其拥有的知识产权价值有更加深入的了解,进而增强企业的创新意识。同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推广,在提高企业申报或登记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积极性,从而增强企业维权意识,有效防范企业风险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此外,通过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价值进行评估,可以促进银行、金融机构和评估机构引导企业加强对知识产权的规范管理,提高企业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

(三) 有利于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

作为质押物的知识产权普遍具有专业性和复杂性,这使得银行不易判断其未来发展前景和财务经营状况,同时对其价值也不能准确定位,因此,很难决定是否向企业提供贷款和贷款数额的多少。知识产权的专业特点成为银行对其质押融资的先天屏障。通过对课题的研究和成果的施行,有利于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发表客观、独立的评估意见。这为银行开展点多、面广的信贷业务提供了科学的参考意见和深层的信息分析结果,从而使银行与企业之间建立起良好互信平台,进而降低贷款风险。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的特殊性

(一) 评估目的的特殊性

通常把引起资产评估的资产业务对评估的结果用途的具体要求称为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对于任何一项资产的评估都是基于一定目的的,不同目的下评估的方法和价值也不尽相同。银行在对以质押融资为目的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的过程中,不仅十分关注知识产权未来能够实现的价值,而且对其变现能力和风险程度尤为关注。这就使得以质押融资为目的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比一般无形资产的评估项目涉及的内容更广泛。《国际评估准则》(2005版)中明确规定:“抵押贷款价值是由评估师对财产的未来可售性进行谨慎地估算来决定的财产价值。抵押贷款价值评估成为计算风险权重的众多风险分析技术中的一种,也是一种长期的风险评估技术。”这一规定表明,质押融资的价值评估已不单单是对标的物价值的判断,更重要是它将作为一种长期的风险评估技术,对于风险的估计和判断要比单纯对价值的估计更重要。

(二) 质押标的的特殊性

金融机构在为企业提供担保贷款业务的时候,倾向于那些价值稳定、增值性较好且在市场上容易变现的担保物,如机器设备、房屋和土地等。知识产权与实物资产在价值特征和物理特性上存在差别,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知识产权作为质押标的的范围。因此,在对以质押融资为目的的知识产权进行价值评估中,要重点对知识产权的稳定性、可制衡性和可转移性等真正能够降低质押人风险的关键特征进行关注。

1.稳定性

在具体的评估过程中,知识产权的价值由于受许多动态因素的影响而存在极大的不稳定性。企业的生产水平、市场运作能力、技术服务水平以及商誉好坏都将直接影响到企业已经占有或使用的知识产权的价值。其中某些因素可能会使知识产权的价值在短时间内发生较大的变化,当企业遭受危机时,可能会导致商标等市场类的无形资产的价值急剧下跌,由此带来巨大的价值波动。随着技术更新速度的加快,一定程度上缩短了技术类知识产权的寿命,使其小于法定寿命,从而引起价值波动。

2.可制衡性

担保的意义在于转移制衡,通过“心理约束”和“实质补偿”可制约出质人的道德风险行为的发生,降低质押风险(张弛,2007)。通常我们把制衡理解为参与经济活动的人对资本与价值的重视。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中,若企业提供作为质押标的物的知识产权对企业核心业务和基础盈利能力影响很大,那么,企业在未来会积极地加强对质押的知识产权的维护和管理,从而有利于降低质押风险。

3.可转移性

知识产权的可转移性指的是将自身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通过转让的方式与受让方进行技术贸易。在企业中,有的知识产权在与其他资产结合在一起的时候价值很高,但却由于难以从企业中分离而使转移性下降。因而,评估人员在对以质押融资为目的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时,要分别对知识产权对于借款人的有用性和对非所有人的可利用性加以重点区分。例如,对于专利权而言,其所有者或者特许使用者的技能会直接影响其价值。专利权的买方在买入专利时可能还不具备这种使用技能,或者可能还不具备将该项专利与其他决定其是否有用的专利技术共同使用的权利(罗纳德·库明,2007)。

(三) 评估方法的特殊性

当前主要采用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成本法虽然原理简单,易于掌握运用,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当中由于受到知识产权资产的特殊性的影响还存在的一定的局限性。在用市场法对质押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时,应选取类似的知识产权交易作为参照物,综合考虑时间、交易地点和条件以及其他影响价值的因素适时调整,确定评估值。当前应用市场法对质押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时还受到交易信息可利用性差、知识产权的交易市场不活跃、参照物可比条件难以满足等问题的制约。

对知识产权的评估是对其获利能力的实现程度的评估,将知识产权资产的获利能力进行量化,确认为预期收益作为被评估对象估价的基础,恰与知识产权价值形成的理论对应;收益法由于灵活、实用性强,能够避开成本法和市场法面临的难题,在对质押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时具备了明显优势。

四、对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价值评估的意见和建议

(一)制定并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

为了使资产评估的公正性、科学性以及真实性得以保障,提高资产评估的质量,特别是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的质量,需要行业加强对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建设和落实。通过规范性的文件来明确评估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从而提高评估的质量。

目前,我国行业内部已经制定出关于无形资产评估的准则和专利评估指导意见,这对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评估有着一定的指导意义。但由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价值评估在评估要素、评估对象、评估类型以及披露事项等方面与其他评估目的的知识产权评估相比存在一些差别,因此,就要根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的自身特点制定出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国上海已经制定出关于知识产权质押的规范性文件,但所涉及的范围仅为在上海的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希望上海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能够为全国范围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起到引领作用。

(二)加强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理论和方法的研究

近年来,我国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的理论和方法的研究上确实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许多成果基本停留在比较浅层次的介绍上,缺乏创新,并且理论和方法明显落后于评估的实践,并没有充分发挥其对于评估实践的指导作用。因此,对于当前存在的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的理论和方法需要有所突破,例如,在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运用超额收益法进行评估时,应当选取适当的折现率和风险系数,对超额收益的方法进行确定。又如,在评估的过程中应用数学方法来确定知识产权的经济性和功能性损耗等。

(三) 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的数据库

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价格行情体系,通过经常在权威报刊以及常设技术市场上公布具有代表性的知识产权的实际成交价和卖方价格等,使之成为一种包括技术咨询、中介和服务活动的参考体系。而我国由于知识产权的交易数量小、透明度不高等原因使得在评估实践中很难找到有关知识产权交易的相关信息,这就造成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很难找到一些可供参考的价格指数,在无形中加大了评估工作的难度。因此,希望国家的知识产权局能尽快建立知识产权的交易行情机构体系。

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应该大力推广计算机等现代通讯技术在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管理中的应用,充分利用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技术,尽快建立覆盖全国、纵横交错的知识产权质押评估的信息网络系统,通过对各种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及各种信息的搜集与处理,建立数据库,科学组织软件开发,有利于评估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现代化、高效化,从而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的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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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和会计中公允价值的共同之处

公允价值是指理智的双方在一个开放的、不受干扰的市场中在平等、相互之间没有关联的情况下,自愿进行交换的价值。其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市场而不是其他主体对计量对象价值的认定。资产评估学与会计学中都有有关公允价值的定义,并且二者在一定程度上有其相似之处。下面我将公允价值的概念在两个不同学科中的共同之处做一详细的比较与总结。

(1) 公允价值计量对象的综合性。

会计中的公允价值是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即资产有公允价值,负债也有公允价值。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同样包括资产和负债的内容,如企业整体价值评估中也包括负债的评估。

(2)对交易主体的规定相同。

从公允价值的定义中与市场价值的定义可以看出,二者对交易主体的规定相同,都包括了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其中"自愿买方"指具有购买动机,但并没有被强迫进行购买的一方当事人。该购买者会根据现行市场的真实状况和现行市场的期望值进行购买。"自愿卖方"是指不是准备以任何价格急于成交的出售者或被强迫出售的一方当事人,也不会因期望获得被现行市场视为不合理的价格而继续持有资产。

(3)都是某一特定日期的时点价值。

市场价值反映了评估基准日的真实市场情况和条件,既未反映评估基准日以前,也未反映评估基准日以后的市场情况和条件,公允价值反映的也是资产或者负债特定日期的价值。所以,在符合持续经营条件下,并且符合会计准则计量属性规定的条件时,会计准则下的公允价值一般而言等同评估价值中的市场价值。

二、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和会计中公允价值的不同之处

(1)前提条件不同。

会计中的公允价值是一种资产计量属性,它是建立在企业持续经营假设基础之上的。作为一种计量属性, 它的作用是客观反映持续经营中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既是一种行为目标,也是一种价值目标,它的作用在于明确资产评估的行为方向和工作目标。资产评估是在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持续使用假设和清算假设等前提下进行的中介活动。从大的方面讲,资产评估的各种结果应该与评估的各种假设前提相匹配,而不仅仅是与资产的持续使用或正常市场条件相适应。从这个意义上说, 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的内涵和外延比会计中公允价值的内涵和外延宽得多。

(2)市场条件不同。

会计中的公允价值产生的市场条件是公平市场,而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既包括了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 也包括了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由于资产评估要面对各种各样的资产和各种各样的市场条件, 因此资产评估要评估处于正常市场条件下的资产,也要评估处于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资产,但不论评估什么样的资产和什么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给出与资产自身条件和市场条件相吻合的合理价值都是资产评估的第一要任。作为各种市场条件下资产合理价值估计值的抽象概括,公允价值在资产评估中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因此, 会计中的公允价值只是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的一个典型,即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的实现值。而对于资产评估而言,只要评估结果与被评估资产的自身条件、评估时的市场条件相吻合,且没有损害交易各方的正当权益,亦没有损害其他人的利益, 这个评估结果就可以被认为是公允价值。

(3)性质不一样

对于资产评估师而言,公允表明的是一种立场,表示评估师做出的评估报告是客观的、公正的、是经得起市场的考验的。然而,会计中的公允价值却是一种计量属性和一种计量方式,其在本质上有很大的区别,性质上有较大的差异。

(4)公允价值的表现形式不同。

会计中公允价值是一种组合计量属性,是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实现净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等计量属性的集合体。实质上也是把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评判标准。公允价值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它在时间维度上没有特定的导向,可以是过去的,也可以是现在的和未来的,因此历史成本常被称为过去时点的公允价值,现行成本和现行市价是现在的公允价值,而可实现净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是根据预期的未来现金流量估计的公允价值。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也是组合计量属性,但它的表现形式和会计不同。评估中的公允价值包括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交易假设条件下与资产最佳用途对应的价值,显然,市场价值是以资产交易为假设前提的,但并不要求交易必须实现。最佳用途是指对某项资产而言,实际可能的、经合理证明的、法律允许的、财务上可行的并能实现该被评估资产最大价值的最可能用途。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是一系列不符合市场价值定义条件的价值形式的总称或组合,它的具体表现形式由于评估时的市场条件以及评估对象使用状态的不同而呈现出多样性。

三、资产评估准则应当积极与会计准则相衔接

在实践中,不仅仅只有公允价值与评估价值有密切的关系,会计中的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与评估价值的密切程度也不亚于公允价值与评估价值的密切程度,但是在理论上很少有人把它们放在一起讨论,这说明我国资产评估界与会计界合作沟通不够。国际资产评估准则特别注重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衔接,在资产评估准则的每一项具体准则和指南中,都有与会计准则衔接的部分。如果我国不改变资产评估准则与会计准则衔接不够的现状,长期下去必然会导致会计和资产评估中的重复劳动,造成会计核算成本增加和人力资源的浪费。

(1)建立专门针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的说明

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会计中广泛运用后,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范围加大,但是,资产评估准则中没有专门针对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的说明,这样会给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以财务报告目的的资产评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会增加不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评估结论的差异, 降低评估价值的公允性。

(2)完善原有的会计准则和资产评估准则

会计准则应当积极加强与资产评估准则的衔接,制定独立的会计计量具体准则,应包含下列内容;会计计量属于一项专业判断,在进行会计计量时可以借助专家工作成果;采用同类或类似资产调整确定公允价值时,调整系数可以借鉴资产评估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确定;运用估值技术获得公允价值的方法,可以采用市场法或收益法;估值应当由具有专业资产评估资格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完成;市场法和收益法的运用应以资产评估专业协会制定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为准。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经济科学出版社,北京,2006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北京,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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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23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22- 0003- 03

近年来,会计与资产评估的联系日益紧密。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更是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加深了会计业务与资产评估的关系,为会计计价和资产评估的结合提供新的契机。

1 会计学公允价值与资产评估学市场价值的联系

1.1 公允价值与市场价值的共性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2006年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中对公允价值概念的定义是:计量日市场参与者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获得的或转移负债所支付的价格①。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②。依据财政部最新的修订后的会计准则,我国在对5种类型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定义时,对其中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定义是: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在资产评估学中,由于所处角度不同,对资产评估价值的分类也有所不同,除了以资产评估的估价形式、假设前提、业务性质分类外,主要是采用以评估时资产所处的市场条件和被评估资产的使用状态为依据,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根据《国际评估准则》“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虽然国际上各个准则中对公允价值概念的定义有些微差异,但通过对比,我们仍可以从中总结出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与资产评估中对于市场价值定义具有共同的特征:①公开市场公平交易。②交易双方自愿、无胁迫性。③交易双方对交易物的相关信息是充分了解的。④是一个估计值。因为它是在理想状态的交易中满足上述条件产生的参考值,但实际的市场复杂多变,有一些风险是不可控的,在一项交易中还存在其他变量对资产价值的确定造成影响,因此,这个价值并不是确定值。⑤某一特定日期上的时点价值。这一特点在FASB和IASB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中都有所体现:FASB明确规定了公允价值是在计量日产生的;IASB把公允价值划定在一项公平交易中,既然是一项交易,则必然有确切的交易日。由此可知,公允价值的存在是建立在一个特定的日期上的,这与资产评估要求市场价值是在评估基准日产生一致。因此这个价值是一个时点价值。

1.2 公允价值计量在资产评估中的应用

国内资产评估行业产生源于改革开放后,中外合资等新型企业的兴起产生了对产权计价的需要,而产权计价一直是会计计量的一部分。目前,资产评估已经在机电设备、企业价值、房地产价值和无形资产等领域发育成熟,积累了相应的经验,制定了明确的准则规范。而目前在这些领域进行的以资产转让、企业兼并、企业出售、企业清算、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为目的评估一般都会涉及到会计计量属性中的公允价值计量。

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多处提到了对于公允价值计量的应用,其中就涉及到了资产评估的一些业务。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准则规定,在企业合并对价分摊中,确认被合并方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和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相当于对被合并方的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包括流动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等可辨认资产、负债和或有负债进行评估,取得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数额,与合并对价进行比较,差额部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确认为商誉。据此,在企业合并确认被合并方资产时,必然会涉及到资产评估中的流动资产、房地产、机电设备、无形资产评估业务,这便将公允价值计量与资产评估联系起来。这条准则的内容与资产评估中市场法的应用前提是一致的,这就表明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可以利用资产评估技术来确定。

因此,从新的会计准则中可以看出,在对不同的资产、不同的经济行为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时,准则里所明确的资产类型及应用条件与资产评估的业务范畴和应用前提是相通的。

1.3 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依据

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评估所依据的数据主要以企业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数据、财务指标为参考,同时对于使用的估算方法也大量借鉴会计中的现代计价法,例如用价格指数法来估算重置成本,再如功能价值类比法、重置核算法、统计分析法等也都来源于会计计价方法。评估师需要充分利用各方面的财务数据和指标,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对满足条件的评估资产价值做出公正客观的专业性结论,这一系列的行为都建立在完善的会计工作和科学的会计计价方法基础之上,可以说资产评估工作离不开会计的支持。

在会计工作中,当企业采用公允价值对企业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会计人员需要参考评估师的专业意见,以评估报告的数据为依据来进一步确定公允价值。例如在经济社会中越来越受到重视的无形资产,会计人员需要借助专业的资产评估来确认其价值,还有日益增多的企业兼并、企业出售等经济行为需要专业的企业价值评估为会计人员确定其中相关的公允价值提供参考。

2 资产评估与会计工作中应用公允价值的区别

2.1 计量的前提条件和目的不同

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持续经营是会计的基本前提,因此会计中的公允价值需要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持续进行为前提。因此,在会计中公允价值作为一种资产计量属性,它起到了客观反映企业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帮助会计人员全面掌握企业的真实价值的作用。

然而,在资产评估中,公允价值的存在不局限于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前提,它是一个在评估活动中由专业人员根据委托人特定目的估计出的资产价值,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面临清算、兼并、出售等合法的经济行为,评估人员在委托人的意图之下,根据资产的状况及所面临的市场条件,做出资产在评估时点上一个相对合理的市场价值的估计。

2.2 计量的原则不同

会计工作需要遵循的原则:① 独立性。为了避免管理层操纵公允价值的计量,企业要设置一个相对独立的内部机构专职负责企业资产负债项目公允价值获取或评估。②可验证性。即各自独立的计量人员按照相同的方法和程序对同一计量对象进行计量时应获得相同或相近的结果。③充分性。指在对计量对象进行估价时应根据计量对象所处环境去获取足够多的信息,避免公允价值获取过程中的不确定性。④适当性。公允价值的获取方法的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事前分析预测及价格谈判时所采用的方法和考虑的因素应当一致。

资产评估需要遵循以下原则:①真实性原则。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工作中必须以实际材料为基础,以确凿的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得出评估结果。②科学性原则。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必须遵循科学的评估标准,以科学的态度制订评估方案,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评估。③公平性原则。评估机构和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立场,以中立的第三者身份客观地进行评估。④可行性原则。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和性质及当时所具备的条件,制订切实可行的评估方案并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⑤简易性原则。在达到相应准确度的前提下,尽量使评估工作简便易行,提高资产评估效率。

2.3 计量的方法不同

根据我国的会计准则,按照市场活跃程度将公允价值运用划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次,资产或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市场中的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第二层次,资产本身不存在活跃市场,但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层次,对于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资产,应采用估值技术来确定其公允价值。

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有:①市场法: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②成本法:估测资产的重置成本,扣减已存在的各种贬值。③收益法:估测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

2.4 计量的过程不同

会计中的公允价值计量,需要相关会计人员收集企业内部财务信息,根据企业的财务数据在确定资产计价标准的前提下,运用核算的方法确定资产的价值。而资产评估中对公允价值的计量则复杂得多,评估人员根据委托人特定的目的,针对评估对象进行广泛的资料收集,除了与资产有关的企业财务信息外,有关资产权利的法律文件、重大合同协议、当前市场的条件和类似资产的交易信息等都是需要评估师掌握的信息,在尽可能拥有详尽资料的前提下,评估师才能确定评估资产的价值类型和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从而完成评估工作。

3 资产评估学中引入公允价值计量的必要性

3.1 公允价值计量是会计人员从事资产评估相关业务的需要

目前企业资产的公允价值一般依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来确定,在我国,由于会计从业人员自身知识水平的限制和相关经验的缺乏,他们对公允价值的理解和认识不够全面深入,缺乏足够的实践经验,还不具备对公允价值进行合理估计和准确判断的能力,若要求这些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中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则超出了他们的实际能力,很可能导致对公允价值估计的不准。此外,财务人员管理企业账目,编制财务报表,合理规划企业现金流动,需要在会计期间承担大量的会计、税务等工作已是不易。而从我国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看,除了一些计税的基本内容外,大量经济业务都涉及到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这不得不要求企业的会计人员进行资产评估相关专业知识的系统学习,以应对在遇到诸如商誉、土地、机电设备等类型的资产需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的困境。

3.2 会计准则的变更推动了公允价值在资产评估领域的应用

当今世界,经济飞速发展,金融创新层出不穷,使得社会经济形式逐渐多样化,资产评估也在诸多经济业务中发展成熟,例如企业兼并、企业出售、企业清算等常涉及到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业务。有些国家直接在会计准则中强制性要求,若企业资产涉及评估业务必须由专业评估师来完成。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会计准则,将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合并、融资租赁等业务中大量应用公允价值。虽然我国对公允价值的引入是适度的,并无准则强制性规定特定情况下必须由资产评估人员承担相应的价值评估工作,但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之下,也开始尝试在市场上推广公允价值的运用,这便为会计行业与资产评估业的紧密结合提供了良好契机。相信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市场化的不断推进,我国会在会计领域中逐渐加强对资产评估工作的依赖。

3.3 资产评估的专业性、准确性和客观性符合了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

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的主要工作内容和职责要求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内容是不同的,在对公允价值运用的第三个层次中,需要利用估值技术来评估和判断资产公允价值,这是会计人员不曾涉足的领域,会计人员不可能独立完成。而随着资产评估业的稳步发展,评估方法、评估技术等方面较为成熟,在价值评估的实务操作上更具优势,因此,评估师的专业水平是公允价值的首要保证。此外,评估机构和人员作为交易中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在整个评估过程中,会坚守第三方的中立的原则,严格执行评估程序,广泛深入地搜集资料,根据科学的方法,认真地进行核实、研究、分析判断,独立自主地做出决定,最终得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结果。所以,资产评估提供的客观可靠的专业意见也是公允价值计量中必不可少的。

主要参考文献

[1]刘萍.资产评估与会计的协调合作[J] .财务与会计,2006(6).

[2]胡卓娟.新会计准则下的资产评估与会计计价[J] .当代经济,2008(7).

[3]颜琪中.公允价值计量法的改进与应用[J].中国金融,2011(11).

[4]李晓霞.公允价值计量与资产评估关系浅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1(6).

篇5

一、海洋矿产资源的资产属性

既然是对海洋矿产资源的价值进行评估,海洋矿产资源就应当具备资产属性。首先,海洋矿产资源具有实物形态,具有相应的质量和数量。按照我国《宪法》、《民法》和《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尽管海洋矿产资源不归某个企业主体所有,但通过国家有偿转让给企业矿业权许可的方式,在许可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企业依法支配该矿产资源,属于企业控制的资源;企业通过开采矿产资源获得有价值的产品,将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海洋矿产资源价值可以用货币计量。可见海洋矿产资源具有资产属性,因此,海洋矿产资源评估是属于资产评估范畴之内的。

二、海洋矿产资源评估需要考虑的特殊因素

(一)有限性。绝大多数的海洋矿产资源需要经过漫长的岁月,在特定条件下才能形成,其数量是有限的,随着人类对于海洋矿产资源的开发进程,海洋矿产资源正在日益减少。因此在进行海洋矿产资源评估的时候,必须考虑其有限性的特点。

(二)不均衡性。海洋矿产资源分布是极为不均衡的。因此在对某个区域的海洋资源进行评估时,一定要考虑该资源的品位、储量、开发条件以及地域条件,分析开发效果、开发难度与开发成本等因素。

(三)评估对象的复杂性。由于海洋矿产资源大多埋藏于地下,其储量、成本、品质等往往不易确定,增加了价值评估的难度。因此在对海洋资源价值评估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对待资源信息,不能盲目相信,要选择有公信力的资料,比如国家矿产委员会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品位报告、开采价值及运输条件报告等。

(四)环境影响。海洋矿产资源的开发不可避免地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因此在对其价值进行评估时,也要考虑开发过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比如水域质量的降低、海洋生物资源的减少等,这些不利影响会降低海洋资源的开发价值,评估人员应出具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五)技术进步。随着开采的技术进步,会逐渐提升对资源的深加工程度,增加所开发资源的使用价值,提高海洋矿产资源的经济效益。因此,在对海洋资源价值进行评估时,要考虑技术进步因素,详细分析未来时期的技术发展趋势,评估技术对海洋资源价值的影响程度。

三、海洋矿产资源价值评估体系的构建

(一)评估目的。海洋矿产资源价值评估的目的是在正常市场条件下,为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采、出让、转让、抵押等提供价格参考。

(二)评估原则。

1.最佳利用原则。海洋矿产资源价值评估应反映在合法开采和使用的前提下,实现海洋矿产资源与开发资金、管理成本等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该最佳组合应符合当地发展的战略需要和法律规定。

2.预期收益原则。海洋矿产资源价值评估应以在正常客观开发利用条件下,合理估计未来预期收益,并且该预计收益应有一个动态变化过程。

3.市场供需原则。海洋矿产资源价值评估应充分考虑矿产资源所处的市场地域性以及供给和需求的特点。

4.替代原则。海洋矿产资源的储量、品位、质量差异很大,确定其价值时,应当以附近地区质量相近的矿产资源在相似市场条件和相似用途下的价格为基础。

(三)评估方法。

1.收益法。对于能够合理估计出预计收益或潜在收益的海洋矿产资源,在合理预计收益期限和折现率的前提下,可采用收益法评估该资源价值。收益法公式为:

P=

公式中:P为被评估矿产资源的评估值;Et为预计的第t年该矿产资源的净收益。净收益应为预计每年总收入减去预计每年总费用的差额。预计每年总收入指在进行合理开采、转让、租赁等正常经营活动时,能够稳定并且持续获得合理正常的年收入,包括矿产资源销售收入、矿业权租金收入、矿业权转让收入等。预计年总费用包括均摊的勘探费用、日常开采成本、日常经营费用等等。i为折现率。对于折现率,可以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安全利率加风险调整值法、风险累加法、投资风险排序插入法确定。n为被评估矿产资源预计合理收益期限。

2.市场法。市场法是通过比较相似矿产资源的近期交易价格,进行系数修正后来评估其市场价值的方法。使用市场法要满足三个前提:(1)存在可比的矿产资源,这里的可比指的是储量、品位、成分等具有相似性;(2)所要评估的海洋矿产资源具有一个相对公开公平的市场;(3)在评估过程中,能够收集到近期交易数据。但由于矿业资产自然属性比较特殊,其物理性和经济性差异较大,并且现在矿产资源市场不够公开和完整,大多数矿产资源不适合采用市场法。不过对于石油、煤炭、砂石粘土等矿产资源,其地域性对价值影响不大,并且具有公开的市场、交易大量发生,可以采用市场法。

3.剩余法(假设开发法)。对于待开采的矿产资源,可采用剩余法评估其价值,剩余法也称为假设开发法,即在假定整片区域矿产资源开采完成后,估算其全部价值,减去预期要承担的合理开采成本、相关税费和正常利润后,剩余的就是待开采的矿产资源价值。剩余法的公式:

P=V-C-T-Q

公式中:P为被评估矿产资源的评估值;V表示假设开发后所得到的矿产资源的全部价值,该价值可以用市场法或是收益法来估算;C表示开发过程中的合理成本;T表示在开发过程中需要承担的税费;Q表示开采商享有的合理利润。

4.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是将已经发生(不包括沉没成本)或预期未来要发生的相关开采费用作为成本基数,寻求合理的成本倍数,用成本基数与成本倍数相乘后的积,再根据风险调整、经营管理水平、开采水平等因素进行修正后可以估算出该矿产资源的评估值。

(四)评估程序。

1.明确评估海洋矿产资源的基本事项。在进行评估前,评估人员应根据委托业务的需求、所要评估海洋矿产资源的特点,确定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价值类型、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基本事项。

2.现场勘查和收集相关资料。对所要评估的海洋矿产资源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包括对其地理位置、品位、储量、市场需求、市场价格进行现场勘测和调查,收集评估对象及类似参照物的基本情况、交易实例、勘探开发和市场发展现状等资料,并审核所收集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根据确定的评估具体目的、具体海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被评估对象所属的价值类型以及矿产资源市场现状等,选择确定恰当的评估方法。

4.测算和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根据经审核的材料,按照恰当的评估参数和评估方法,估算出评估对象价值。在评估过程中,尽量采用两种以上恰当的评估方法,如果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测算评估值的,不能简单用平均数作为评估值,应根据评估条件对各个评估值进行分析,选择最恰当的评估值来评定最终结果。

5.编制评估报告。在确定最终评估值后,根据评估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编制海洋矿产资源价值评估报告,与委托方沟通后,向委托方提交评估报告。

四、海洋矿产资源评估实施的保障

(一)建立海洋矿产资源评估制度的法律保障体制。海洋矿产资源评估是一项评估风险高、评估过程复杂的业务,为了保证评估质量,需要制定并遵循相应的规章制度。因此,应当尽快研究制定《海洋矿产资源评估办法》、《海洋矿产资源评估方法选择及工作程序》、《海洋矿产资源评估结果应用》等一系列统一的制度规范。

(二)建立海洋矿产资源评估结果的运用保障机制。要保障海洋矿产资源评估结果能够得到运用,可以建立结合海洋矿产资源评估结果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完善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同时可以通过海洋矿产资源评估结果,建立海洋矿产资源开发利益共享机制,以便公平合理补偿由于资源开发而使得生活受到负面影响的当地群众,使得当地政府和群众可以参与资源开发利益分享。S

参考文献:

1.张高勋,田益祥,李秋敏.基于实物期权的矿产资源价值评估模型[J].技术经济,2013,(02).

2.陈义政,刘刚,吴家齐.国外矿资产评估准则比较研究[J].资源与产业,2009,(03).

3.余际从,刘慧芳,雷蕾,石云龙,冯宇.矿产资源开发社会效益综合评价方法研究[J].资源与产业,2013,(03).

篇6

另外,部分学者则对目前的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进行了重点研究:宋雨舟、于倩[4]将评估方法定义为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并重点分析了当时国内主要运用三种基本的评估方法,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张成文、王福和[5]具体分析了假设清算法在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的适用范围、应用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优化政策。李晓炎[6]探讨了在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中使用交易案例比较法时,如何采取优化的措施来提高可操作性及评估精度,并从交易案例的选择、交易案例的修正、比较调整因素的补充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汪柏林[7]对德尔菲法在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的应用前景、收敛性检验的必要性进行了讨论,并对所选用的检验方法进行了分析。

综上所述,国内大部分学者都认同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价值评估的意义,但目前尚未在学术界形成权威且统一的价值评估方法,因此对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方法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际意义。

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的一种新思路

由于传统的评估方法存在一定缺陷,本文尝试从测算单户金融不良资产回收率的角度对金融不良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并使用多元回归分析方法,通过建立经验方程对具体案例进行验证。

(一)基本理论假设

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评估首先需确定影响价值实现的因素。本文假设:金融不良资产的价值与其回收率正相关,回收率越高,其相应的价值也越高。影响资产价值的因素主要有:(1)债务人财务及经营状况。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主要指其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现金比率等财务指标,债务人财务状况越好,其还款的几率越大;而债务人经营状况的好坏又会直接影响其财务指标,从而间接影响其还款。(2)债权方式。按债权担保方式划分,债权资产可分为信用债权、抵(质)押债权、保证债权等三类:信用方式债权其追偿范围为债务人的资产,因此价值相对要低;保证方式债权,债权追索扩大,因此价值相应要高;抵押方式债权,由于较其他债权人有特定的资产保障,且拥有一定的财产支配权和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价值最高。(3)不良资产处置环境。影响不良资产处置的环境主要包括法律环境与市场环境。法律环境越完善,法律约束越严格,债务人逃废债务的可能性越小;市场环境越优越,金融不良资产变现渠道越多,资产回收比率越大。

根据以上分析,本文拟以单户金融不良资产的回收率为因变量,债务人目前拖欠债权本息、所属行业、所处区域、贷款用途、还款记录、经营状况、有无抵押/担保措施、贷款五级分类、有无法律诉讼作为自变量建立回归方程。假设其线性回归模型为:Y=β0+β1X1+β2X2+β3X3+…βpXp+μ,其中β0,β1,β2,β3,…,βp为p+1个未知参数,即需要求取的回归系数,Y为回归方程的因变量,代表单户资产的回收率,X1,X2,X3,…,Xp是p个解释变量,代表影响该资产变现的各种因素。当确定多元回归线性方程后,我们即可求取在一定置信水平下的回归系数,继而对单户资产的回收率进行预测,并以此为根据确定该不良资产的价值。

(二)历史数据搜集与处理

本文所搜集的不良资产信息均来自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分公司2013年商业银行资产包收购案例中真实数据,收购债权真实,收购过程公开透明,不存在虚拟数据。同时,根据本文确定的回归方程解释变量,在选取数据时充分考虑了数据的相关性,避免相关性不明显的数据作为回归分析变量。所选取的案例数据如表1所示(由于篇幅限制,详表略):

表1案例数据单位:万元案例序号本息合计所属行业所处区域贷款用途还款记录经营状况有无抵押有无担保是否诉讼五级分类实际回收率1.武钢维尔卡钢绳制品有限公司20021.4工业省会城市资金周转有半关停无无否次级20.7%2.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股份有限公司8811.86服务业省会城市基建有正常有无是可疑32.1%3.美家龙健身器材有限公司2464.07工业地级市其他无正常无有是损失15.3%4.湖南骏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530工业省会城市资金周转有正常有有是次级4.3%5.株洲新通铁路装备有限公司1852工业地级市资金周转无半关停无无是损失7.9%6.长沙有有实业有限公司1816工业省会城市其他有正常有有是损失9.2%7.科雷诺机械有限公司621.2工业省会城市资金周转有正常有有是次级12.3%8.同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74.24工业省会城市基建无正常有无是损失13.1%续表19.紫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504.7服务业省会城市资金周转有正常无有是次级30.6%10.合力热电有限公司2420.25工业地级市其他有关停有有是损失23.7%

以上搜集的历史数据未经过加工处理,大部分信息并非数值型信息,因而难以直接使用,因此在进行数据处理前需进行转换。转换思路如下:(1)贷款本息为非线性相关因素,在处理时取其自然对数;(2)企业所属行业与所属区域等变量接近正态分布,转换方式为:转换后数据=(原始数据-原始数据平均值)/原始数据标准差;(3)本文拟使用Eviews软件进行数据的回归分析,故所处行业、所处区域、贷款用途、有无还款记录、经营状况、是否有抵押/担保、是否诉讼以及五级分类的数据必须转换为数值分类指标,具体处理方式及结果分别如表2、表3所示:

三、结论

本文从传统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的局限性出发,采用计量经济学多元线性回归的方法,提出了估计单户不良资产的回收率及整体资产包的综合回收率,从而对资产包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方法,即资产 包价值为∑niYiMi=MY,其中Yi为单户不良资产回收率,Mi为单户不良资产的金额。尽管不同类型的金融不良资产具有不同的种类和价值表现形式,但由于对不同的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估值时,其资产价值回收率都是需要考量的重要因素,故从资产回收率的视角来研究一般性的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问题具有可行性。

采用该方法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价值评估,优势在于:第一,采用此方法对于金融不良债权资产包,特别是信用债权资产包进行,比传统的成本法或交易案例比较法更为科学、严谨,特别是在该资产评估对象为大宗对象且涉及大量复杂产权纠纷的情况下,与针对逐个评估对象进行传统评估的方法相比,可以极大地节约时间与成本;第二,对于非债券类金融不良资产,采用此方法进行价值评估,利用计量软件来进行定量分析,也可以避免交易案例比较法或专家打分法所固有的主观性与随意性。

同时,此方法也存在相应的弊端:首先,历史经验数据的真实可靠性与案例数量对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影响较大,对于评估机构与人员来说,运用此方法通常要求其找到足够多的、公开市场交易的且满足计量要求的样本,而这通常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其次,回归模型的构建、经验方程的建立以及计量过程中的变量与方程显著性检验,都涉及相关复杂的数理统计与运算,通常需要借助相关计算机程序与计量软件,单纯依靠手工计算难度较大;最后,采用此方法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得到的不良资产回收率回归分析结果为区间结果而非绝对确定结果,不能将其作为不良资产处置的唯一依据,而应同时配合成本法、交易案例比较法等传统评估方法确定金融不良资产的最终价值,否则容易加大处置风险。

参考文献:

[1]秦璟. 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与资产评估结果合理性[J].东岳论丛,2013(3):181-185.

[2]李跃.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问题及对策研究[J]. 国际商务财会,2009(9):34-35.

[3]谭小蓓.关于我国金融不良资产评估若干问题的思考[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2009(2):46-47.

篇7

收录日期:2015年5月12日

一、无形资产的概念

无形资产,从字面意思上来说就是没有实体形态的资产。它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资产。广义的无形资产是指金融资产、土地使用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它们只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者技术而没有实物形态。但是,现在会计所理解的无形资产则只是专利权以及商标权等,这就是所说的狭义的无形资产。

二、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特点

1、独立性。无形资产的评估对象并不是成批组成的,而是一个单一对象。每个评估对象的形态不同导致评估方法不同,也就导致了评估结果的不相同。这就体现了评估对象的特殊性以及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独立性,是各个评估对象独立存在的。

2、虚拟性。因为无形资产相对于有形资产来讲它是没有实物形态的,也就说明了它所评估的对象是虚拟存在的。因此,在评估结果的准确性上就会不如有形资产,此时它的成本只具有象征意义。例如,著作权的评估,我们不仅要评估它的实体价值以及经济价值,也要包括艺术价值及社会价值,但是往往核算成本只能得出著作人付出的时间以及脑力劳动或者是在此期间能给版权著作人带来的经济收益,艺术价值及社会价值却只是具有象征性和虚拟性。

3、不稳定性。之所以说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具有不稳定性,主要还是因为它可能随时会增值或者贬值。不仅仅是因为这个社会的货币变化、物价上涨等原因,而是因为最重要的一点源于它的收益能力及有限期。相对来说,无形资产比有形资产的收益能力强,有效使用期限也长,这时候在经济市场上它就可能随时增值。而它的共享性也能增加它的价值,不仅可以多方转让,也同意多次转让,这就扩大了它的价值市场。但是与此同时,如果出现比它更加功能强大,技术更加先进的无形资产,那么它就可能会贬值或者被市场淘汰。所以,这就是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不稳定性,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变化。

4、复杂性。无形资产的价值构成不同于有形资产,所以评估过程是较为复杂的。因为无形资产是属于没有实物形态存在的,是虚拟的,所以它不能依靠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评定价值,而是根据每个生产者对处的环境中付出的劳动时间计算,这还仅仅是一部分。在预测无形资产价值的未来收益上也有一定难度,因为市场的不断变化,以及其资产对象的功能、收益能力不同,且预期有效使用年限测定难度大,所以在整体上增加了复杂性。而且无形资产时间变更较快,相应技术的变更测定也很难,这些都大大增加了其价值评估的复杂性。

三、影响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因素

1、收益能力。无形资产的价值评定是根据其收益能力来评估的,由于无形资产的特殊形态及其虚拟性,所以无法根据实物形态价值去评估,在一般市场经济条件下,其无形资产的收益能力越强,则它的评估值越大。而收益能力越低,带来的经济效益越小,则它的评估值也就会越小。所以对于无形资产来说,收益能力才是评定它的标准之一。

2、技术成熟程度。任何一个科技产品都会出现被更新换代的结果。然而,这个科技产品的技术越成熟,则它的垄断性会越强,这样的话它的使用期限也就会越长,那么自然而然它的价值评估值就会越高。所以,评估对象的技术成熟程度是会完全影响它的收益能力以及使用期限的,更加会影响其价值,自身的磨损程度也会影响使用期限,从而降低它的评估价值。所以,加强自身的技术成熟度,往往才是最重要的因素。这样才能在市场上占据一定的地位。

3、成本。虽然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但是它也是具有成本的,只是相对于这个成本核算比较不好界定。大多数无形资产的成本不是一次性注入的,而是通过日积月累的资本投入或者是失败才得来的,而生产者的劳动失败成本就更加不好计量。例如,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项目的成本核算就很难界定,因为都是依靠其生产者的脑力劳动或者是时间价值来换取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不好界定,核算较为复杂以及不准确。但是,它同样也会影响着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值,一般来说,经过了核算评估出来的成本,其无形资产的技术较为复杂,开发成本较高,那么它的评估价值往往也会越高。

4、剩余经济使用年限。任何事物都会有一个使用期限,而无形资产也不例外,就算是虚拟性的资产也照样存在使用期限。无形资产的剩余经济使用年限就是能够为其带来经济效益的使用年限,那当然其使用年限越长,带来的经济效益也就越多,其评估价值也就越高,所以无形资产的使用期限是可以直接影响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值的大小的,它也是其重要的因素之一。无形资产的使用期限取决于其无形资产自身的先进水平,其技术越先进,没有被市场上的其他产品更换下去,那它的使用期限也就越长,那其价值也就越高。但同时也取决于它的磨损程度,如果评估对象是易于损耗的,那损耗得越快,使用年限相对就会比较短,价值也就没有那么高了。

5、客观环境。因其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所以它对于环境的附着性较强。这个环境包括整个市场的供求环境,也包括在对比下的同类产品的生存环境。如果经济市场对于其评估对象的供大于求,那么评估价值就会低;如果经济市场对于其评估对象是供不应求的话,那么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就会比较高。除了整个经济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与此同时还存在着同类产品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可以根据市场上的同类产品的价格通过市场法来评估出所需评估的无形资产的价值。此情况下,如果同类产品的技术更新速度较快或者损耗程度较慢,那么评估对象就会受到影响,从而导致被更新换代,遭到贬值,这样的话评估价值就会低。不过相反的,如果同类产品不如受到评估的无形资产的话,那么其评估对象就会因为在相比较下突出,从而导致价值较高。

6、转让内容。无形资产的收益能力还在于转让不受限制。而转让程度以及转让的次数也是会影响其评估价值的。对于无形资产价值的转让,转让其所有权的价值就要高于转让其使用权,因为转让所有权等于除了使用权连同其他一些权利也转让出去了,在此情况下的无形资产价值是会比较高的。例如:专利权,如果只是转让使用权,说明别人对这个产品只有使用其的权利,但是转让了所有权,那么在使用它的同时还可以行使到别的权利,也会对买方带来经济效益,相对来说,评估的价值就会高。而转让次数也会影响到评估的价值,如果转让次数较多的话,那说明可以使用它的主体就会多,那么经济效益就要分头,利益就会少,当然此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就会低。如果转让只允许一次的话,那利益就会集中在一个买方手中,对于他来说,这项无形资产的价值就会是自己独有的,这样当然就会使它的评估价值较高。

7、行业管理规范程度。评估行业作为中介服务业,是完全要靠国家政策以及行业规范管理来维持的。无形资产评估行业的利润较高,而且现在也处于发展繁荣的阶段,所以很多评估机构都想要参与进来。如果整个行业出现了很多的评估机构,那么竞争就会激烈,导致垄断被打破,为了自己的效益有所保障,那么评估的质量就会提高;反之,如果机构只有那么一两家,那么整个市场就会被垄断,随意抬价、压价的现象就会产生,对于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就会受到主观影响,就会不准确。所以,在注重无形资产自身价值水平的同时,外在的因素也会影响到它的评估价值。

8、价格支付方式。因为无形资产大多数是属于技术转让或者是权利转让,所以费用支付的方式也颇为重要。不同的费用支付方式会使双方承担的经济风险不同,如果是一次性支付费用的话,那么后续的风险,无论是技术风险还是市场风险都是由买方来承担,所以理所应当的评估价值就会低一些;反之,分次付款的方式就是在过程中能够多次分担费用。这样的话,过程当中出现的一些风险问题就可以双方都承担,如果出现较大的贬值或者是损耗的话,买方也可以适当要求评估价值更改。总之,分次支付的话总体的评估价值是会要高一些的。如果是完全根据无形资产的收益来提成的话,那评估价值就会偏高,因为无法预料未来的增值情况。而如果是根据成本再加上收益提成的话,那么评估价值就会是适中的。

四、结论

由此可见,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是不同于有形资产的,影响无形资产价值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但是也都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了解了影响无形资产价值的因素,能更好地帮助我们理解无形资产的内涵以及特点,也能让我们在未来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有了基础知识。懂得采用恰当的方法对无形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只有明白了这些因素对其的影响,才能让最终的评估结果具有真实性、科学性以及可操作性的统一,也保证了评估的客观公正性。

主要参考文献:

[1]苑泽明.无形资产价值评估[J].中国经济评论,2003.8.

篇8

Key words: asset evaluation;accounting;fair value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09-0154-02

1 资产评估方法运用于会计公允价值的可能性

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定义中强调了交易性质是“公平交易”,所谓公平交易是指假设在计量日前的一段期间内,市场中该项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活动是常规性的、经常发生的;而不是被迫的交易。同时,企业会计准则明确提出: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这些都说明清算等非持续经营的交易不适用于公允价值计量。

资产评估的基本目标是资产的公允价值。姜楠教授指出“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是指一种相对合理的评估价值,它是一种相对于当事人各方的地位、资产的状况及资产面临的市场条件的合理的评估价值。”可以看出,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是与一定的资产的状况、市场条件相匹配的价值,是公开市场假设、持续使用假设和清算假设等条件下的公允价值,而不单单是持续经营或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的公允价值。由此可以看出,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要比会计中的公允价值的内涵丰富得多,会计中的公允价值仅是资产评估中的一种情况。

资产评估学中根据评估时所依据的市场条件、被评估资产的使用状态、以及评估结论的适用范围,将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划分为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国际评估准则》中将市场价值定义为: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的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当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这个定义与会计学中公允价值的定义极为相似,都体现了交易的性质是“公平交易”,交易的主体是“熟悉情况”、“自愿”、“不受任何强迫”的。

通过对以上三个概念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与会计中的公允价值有一定区别,但是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却与会计中的公允价值极为相似。而“资产评估的基本目标是公允价值,市场价值是公允价值最基本的表现形式”,因此,我们可以将资产评估运用于会计中公允价值的计量,为公允价值计量的准确性提供支撑。

2 资产评估方法在会计公允价值中的运用

新企业会计准则按照市场活跃程度将公允价值的运用划分为三个级次:第一级次是资产或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应以市场中的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第二级次是资产本身不存在活跃市场,但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以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第三级次是对于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的资产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在这三个级次里,前两个级次可以采用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会计人员容易操作,但由于我国市场不发达,没有形成完善的体系,因此交易价格很难取得;第三个级次要采用估值来确定公允价值,这就要对资产状况以及市场条件都要有一定的了解,但由于会计人员不具备应有的专业知识,或所需耗费的人力、物力较多,而不太现实。因此应当利用更为专业的评估人员的专业知识,来解决公允价值计价的问题。

资产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根据替代原理,采用比较或类比的思想来判断资产的价值。市场法分为直接比较法和间接比较法。

直接比较法:评估对象价值=参照物成交价格*修正系数

间接比较法:评估对象价值=参照物成交价值*(评估对象分值/参照物分值)

这两种方法正好对应公允价值计量中的第一个级次和第二个级次。

资产评估本身就是运用专业的方法对特定资产进行估值的,当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的资产时,可运用资产评估中的成本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资产评估价值=资产的重置成本-资产实体性贬值-资产功能性贬值-资产经济性贬值。

收益法:P=■■。

其中:P为评估值;i为年序号;Ri为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r为折现率;n为收益年限。

这正好对应公允价值计量中的第三个级次。

可以看出资产评估的方法确实可以运用到会计公允价值计量中。会计与资产评估实际上是相辅相成、相互利用的,会计报表、财务数据为资产评估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资产评估的结果又可以运用于会计公允价值计量中。

3 资产评估方法应用于会计公允价值计量的难点

3.1 资产评估公允价值与会计公允价值易混淆 资产评估与会计毕竟属于不同的学科,在很多方面的理解都不一致。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的内涵要比会计中的公允价值的内涵丰富得多,资产评估中的公允价值是广义上的公允价值,是泛指公平、公正地反映资产的价值,而会计上的公允价值是一个狭义的公允价值,是在公平交易的市场买卖双方自愿发生的经济行为的金额计量。

会计人员和评估人员如果没有对市场、资产等因素进行分析,就很难做出正确的判断,把不适当的评估结果运用到公允价值计量中来。

3.2 会计人员专业水平达不到要求 新准则中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会计人员的专业性要求更高。公允价值计量中估值必须运用到资产评估,但会计人员很少接受过专业的资产评估培训,对资产评估不太了解,不能很好地运用。如果企业遇到类似的问题就咨询中介公司,费用会相当昂贵。

3.3 资产评估方法本身具有局限性 理论上来说,资产评估的三种方法确定的评估值应该趋于相同,不同的只是:成本法是用资产过去的数据来确定现在的价值,市场法是用资产现在市场的数据来确定现在的价值,收益法是用资产未来估计的数据来确定资产现在的价值。但往往这三种方法得出的结果却相差甚远,究其原因,主要是三种方法的思路各不相同,导致其前提条件和数据来源也各有不同。运用成本法要确定资产的重置成本、资产实体性贬值、资产功能性贬值和资产经济性贬值,因素较多,不易操作,而且对人的主观判断要求较高;市场法要求活跃的市场,但由于我国市场不健全,很多数据没有办法获取,因此给评估带来很多困难;收益法要确定预期收益、折现率和收益年限,而这具有很大的主观性,不易把握。因此,评估方法本身就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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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2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07- 0008- 02

1 资产评估价值的涵义及分类

资产评估价值并不是经济上的价值定义,而是一个评估各当事人都可以接受的公允价值,是资产的使用价值或对效用的估价,资产的使用价值决定资产评估价值,它不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无差别人类劳动,不是市场价格。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是指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属性及其表现形式。不同的评估目的决定相对应的价值种类,不同的价值类型从不同的角度反映资产评估价值的属性和特征,不同属性的价值类型所代表的资产评估价值不仅在性质上不同的,在数量上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第一,资产评估的估价标准形式表述的价值类型,包括重置成本、收益现值、现行市价和清算价格4种。第二,从资产评估假设的角度来表述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包括继续使用价值、公开市场价值和清算价值3种。第三,从资产业务的性质来划分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包括抵押价值、保险价值、课税价值、投资价值、转让价值、保全价值、交易价值、兼并价值、拍卖价值、租赁价值、补偿价值等。第四,从资产评估所依据的市场条件,以及被评估资产的使用状态来划分资产评估结果的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

2 会计计量属性及原则

会计计量是选择一定的计量基础和计量单位,确定应记录项目金额的会计处理过程。会计计量的目标有两种:满足对外报告的需要和满足经营管理的需要。会计计量的目标之一是通过财务报告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投资者通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可以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做出继续投资和收回投资的决策。会计计量的另一目标是为管理当局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企业管理当局所需要的会计信息与投资者和债权人所需要的会计信息并不相同。投资者主要关心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债权人主要关心企业未来的偿债能力,而企业管理当局关心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各个方面、领域、环节和单位及个人的全部信息。

会计计量的原则主要有:第一,历史成本原则,是指企业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作为计价基础的理由是:①历史成本是买卖双方在市场上通过交易客观地确定下来的,或者是企业的财产物资在构建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因而比较客观。②历史成本有原始凭证作为依据,因而可以随时进行验证,既获取方便又真实可信。③历史成本计价可以使企业核算手续大大简化,由于不需经常调整项目,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企业随意改动资产价值而造成经营成果虚假。④历史成本计价下的经营费用是以实际损耗(实际成本)来计量,收入又是销售商品的实际成交价格,收入与费用的配合和收益衡量都建立在实际交易基础之上,也就不容易歪曲或任意操纵企业经营收益。第二,可比性原则,是指不同企业之间应用类似的会计程序和方法,将不同企业的会计报表编制建立在相同的会计程序和会计方法上,从而便于报表的使用者进行企业间的比较,以有效地判断企业经营的业绩,据以作出投资决策。可比性一般以会计准则为判断标准,强调的是不同企业的会计报表和会计信息具有共同或类似的特征,可作为比较的基础。第三,一致性原则,是指一个企业在不同时期所使用的会计程序和方法应当是相同的。为了考核、衔接和控制不同期间的经营活动,会计提供的信息必须具有一致性。否则,不同期间的会计信息就无法比较,而且容易产生误解。为此《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一致性与可比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致性是对某一会计主体而言,强调的是一个企业在不同的会计期间中的会计处理方法要连贯一致;而可比性原则,主要是对不同企业而言的,几个企业所遵循的会计核算原则和方法应当一致,使得提供的会计信息相互可比。第四,考核性及追溯性原则,正确全面反映责任单位及个人业务,同时完整反映实际的经营过程与结果的构成因素及其作用状态,便于及时揭示问题,引导经营活动有效实现其各项目标。第五,目标性原则,明确单位经营活动各领域、单位应达到的目标及其途径,为实际经营过程提供系统的约束和指导。

3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与会计计量属性的差异

(1)前提不同。在通常情况下,会计计量的前提是持续使用,而评估价值类型选择的前提是终止使用。

(2)基础不同。会计计量的基础是历史成本,而评估价值类型并没有严格一致的基础,如果有的话,那就是人们常说的市场价值。

(3)原理不同。会计计量属性的原理是要求以真实可靠的历史数据为凭,而评估价值属性的原理是假设交易,无论是否以真实的交易为背景的评估,选择价值属性时都以假设交易为基础,大多数参数的选取都是假定性的。

(4)适用性质不同。我们说评估价值类型包含的诸多因素都具有假设性,而会计计量属性所包含的因素通常要求有据可查。如果将二者联系起来放在同一项有现实交易背景的经济业务中,我们就会注意到,现实的交易对会计计量而言是前置的原因,对评估而言则通常是后续的目的。虽然我们也常常在评估中收集现实的交易案例,但这是为了构建所预期的(设定的)现实交易的估价模型,而不是其本身。而对于会计计量而言,100种先进的估值技术所确定的评估价值也不如一个实际交易来得真切,但在有时候,评估和会计计量的关系事实上有着质的差异。

(5)相同或相近概念的内涵不同。比如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的公允价值,在评估中则不是一种价值类型,而是对所有评估结论的一个基本要求和统称。还有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的现值,实际上不是一种计量属性,也不是一种价值类型,而是一种计量技术或者确定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

(6)约束性不同。会计计量属性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实际也是一个基本的约束,而评估价值类型并没有类似的约束性,而是因评估目的而选定。

4 资产评估价值与会计计量属性的关系

(1)会计计量属性的已有成果。按我国新的会计准则体系的思路,会计计量属性包括5种: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价值类型指导意见征询意见稿中指出:在符合会计准则计量属性规定的条件时,会计准则下的公允价值一般而言等同于本指导意见下的市场价值;从评估的角度看,会计准则涉及的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或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余额、现值或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以理解为相对应的市场价值以外的其他价值类型。但本文认为并不能简单地将这段话理解为对应的评估价值类型就是相应的会计计量属性。会计计量问题是财务会计之基石。而会计计量通常分为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初始计量是要解决以多少金额确认入账的问题,而后续计量主要包括折耗和摊销、后续支出入账、资产减值、终止确认转销以及价值变动调整等。而对这些方面的确定,就要运用上述的计量属性来确定如何恰当计量。会计计量属性的运用有诸多内涵前提在里面:首先,会计应该有一个基本目标要明确,而后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需要有一个明确的基础,即权责发生制;其次对于会计信息质量有一些具体的要求。总之,会计信息的提供是以财务报告为载体,而不是具体的会计账簿,更不是原始凭证。只有每一笔业务、每一张原始凭证的处理都遵循了公认会计原则,所形成的财务报告才有可比性,才能为决策提供可用信息。而会计计量属性所起的作用就是让会计计量行为规范,可比,明晰。

(2)会计计量可以借助评估结论。有些情况下,比如盘盈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的确定,会计上可以采用重置成本计量,这时就可以借助评估结论。评估价值类型理论及其实践可以充分吸收和借鉴会计理论和实践的已有成果。只要研究清楚了会计计量和评估价值的关系,并充分掌握了评估价值类型理论和实践操作规范,就可以调动一切有利资源为估值服务,那么与之关系密切的会计学体系以及财务会计等会计学科的已有成果肯定可以为评估提供帮助。比如对成本构成的认识,还是会计学科更为系统而深入,这样评估价值类型理论研究就可以直接借用其已有成果。会计信息也可以被评估借鉴,既可以是指单独某一个企业的会计信息,也可以是一个行业的财务统计信息,还可以是某一类型企业的会计信息,可以为具体评估项目的价值类型选择提供充分的信息资料。

(3)从评估计价与会计计价的市场性来看,资产评估与会计具有密切的联系,其本源在于评估与会计在资产披露问题上均是关于资产确认、计价和报告的科学。从会计理论的发展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来看,资产评估与会计具有功能上的互补性。

理论上讲,企业之所以无需调整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会计数据,是因为对于一个持续经营的特定主体来说,权益所有者关心的不是资产的公允价值,而是以权益为基础依据的收益,而且从成本收益法则和信息的相关性而言,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会计信息更适用,更可靠,没有通过资产评估来重新确认账面价值的必要。中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各项财产物资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

但从另一种需要来看,作为收益重新安排的依据和基础的权益一旦发生变化(例如资产重组),权益所有者关注资产价值的程度远远超过收益的本身,在这方面包括国家资本在内的任何权益所有者都是一样的,这也是国有资产评估有关规定的出发点,即保护国有资产。任何权益所有者都清楚本文前面提到的,账内反映的资产的历史成本与公允的资产价值是背离的,作为完整获利主体的企业收益并非完全、有时完全不是账内资产产生的,也并不是从资本的本质(产生收益)的角度去计量资本的价值的,尽管是确定的(会计中的客观性),但同时是不正确的,这就必然产生通过重新计量、反映资产公允价值,从而在公允价值的基础上重新安排权益的需求。

同属资产计价方法的资产评估和会计,人们对其产生了理解上的差异,甚至在两种方法的技术规范中不乏争议和矛盾,评估技术规范与会计制度不完全对接,从而导致了重组后企业账务处理的矛盾和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因此,讨论资产评估的计量属性,对会计计量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对资产重组中资产评估与会计的衔接,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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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FASB准则体系,还是国际会计准则体系,以及中国的会计准体体系,公允价值只是诸多会计计量属性中的一种。而关于公允价值定义,目前亦无统一认识。但各国机构对公允价值含义的表述都强调以下几点:(1)公允价值是在公平的交易中形成的,交易双方是自愿的,彼此熟悉情况,交易金额公平,是双方一致同意的;(2)公允价值计量的对象是全面的,即公允价值是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3)形成公允价值的市场是普遍存在的,只要在该市场环境下存在公平交易,那么不管是在活跃的市场中还是在不活跃的市场中都可以形成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概念主要倡导的是会计计量要使交易的双方做到公平与公正,强调真实性和公允性。公允价值并非特指某一种计量属性,而是几种计量属性的一种组合的概念,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都是公允价值的表现形式。

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与公允价值会计的关系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是基于企业会计准则或相关会计核算、披露要求而产生的一项新的资产评估业务。会计准则体系中公允价值计量的广泛运用催生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基于企业会计准则或相关会计核算、披露要求,运用评估技术,对财务报告中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或特定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由此可知,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是为会计的计量、核算及披露提供专业意见。财务报告以公允价值计量是会计目的的客观要求,因为历史成本比较可靠和客观,同时体现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国际会计准则在世界范围的实质性运用,使得更多的企业有了选择公允价值模式的机会。国际会计准则中规定,如果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可能会涉及到对资产的评估和重估,有的具体会计准则甚至直接要求由专业评估师进行评估,如IAS16。应当说,只有当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价以后,才产生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而在严格的历史成本模式下,没有必要进行以会计为目的的评估。资产评估由于其专业性和独立性,在公允价值的确定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当前,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采用为资产评估带来了空前需求。以我国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为例,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要求更多地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并且规定了公允价值可靠计量的三个标准:(1)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市场中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2)资产本身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公允价值;(3)对于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的资产,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资产评估作为以公允价值为主要基础的计量模式,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资本保全状态,能够从计量单位与计量属性两方面完善会计的配比原则,真实反映企业的收益,合理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有效地提供会计信息,因而能够满足新会计准则公允价值计量提出的基本要求。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采用为资产评估带来了空前需求。

与此同时,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采用促进了资产评估服务领域的拓展。在我国市场化程度尚不高的情况下,会计职业判断大量运用,财务报告中的公允价值计量更需要资产评估机构的协助,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更需要社会中介机构的鉴定。而社会中介机构对财务报告的鉴定,相当程度上依赖资产评估结论。这在国际资产评估准则中也得到了印证。在《国际资产评估标准》(IVS)中,标准3《以财务报告及会计事项为目的的资产评估》说明了资产评估本身也可以为会计提供技术服务和专业支持。因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财务报告中的运用为资产评估扩展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提供了契机。

三、公允价值下财务报告目的的资产评估发展对策

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开展财务报告目的的资产评估工作,必须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加强资产评估业与会计业的合作。资产评估业加强同会计界的合作与协调,可以获取会计界的支持,创造和谐的准则实施环境,共同推进评估立法中遇到的、涉及到为会计准则服务的评估技术衔接问题,从而逐步改善评估标准立法层次不高、权威性不足的现状,积极引导企业价值评估实务更好地服务于会计报告事务。

而在合作的过程中,应该大力推广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公允价值的推广应用是资产评估业与会计业合作的最大推动力。随着评估行业在经济中作用的发挥,以及会计行业对评估结论依赖程度的加大,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正快速增长,对相应准则的需要日趋迫切。根据计划,国际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IVSC)将对国际评估准则进行全面复核,目的之一是审查国际评估准则是否满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对相关资产评估的要求。

二是要明确评估师与会计人员的分工。从世界各国公允价值计量的实践看,根据市场的活跃程度及资产公允价值确定的复杂程度,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计量主体模式,确定被计量资产的公允价值。一是:并非所有的公允价值确定都由外部评估师去承担。二是:被计量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比较复杂性,或不存在活跃市场。在这种情况下,多由专业评估师和评估人员介入以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所以,在公允价值确定方面,企业会计人员和外部评估师需要有合理的分工,这是公允价值计量会计改革本身的一种内在要求。

三是要加强评估队伍建设,提高评估队伍的专业水准和公信力。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评估行业是通过政府的推动而迅速发展起来的,因而我国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往往习惯于政府强制性地规定某种情形下必须评估的做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强制规定的服务范围已更多地让位于市场,资产评估行业要在市场经济中获得长足发展,最根本的是要提高专业水准和公信力。要让市场认可,就必须给市场以优质服务。

四是要搭建公允价值信息平台,促进财务报告目的的资产评估工作的开展。公允价值的确定不易得到市场的验证。当无法从活跃市场中获取公允价值时,公允价值的计量需要依赖一些技术手段和市场参数。这些技术手段所得出的结果必须足够可靠,支持这些技术手段的市场参数也必须较丰富和完备,否则公允价值就难以可靠地计量,甚至可能导致对会计利润和资产价值的人为操纵。为此,除了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及各家评估公司自身的积累以外,评估行业协会应该搭建一个信息平台,拓展信息渠道,逐步建立与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的全国市场价格信息数据网络,大力推进信息资源公开化,形成良好的市场价格信息体系。

参考文献:

[1]李琴琴,蒙小兰.公允价值下财务报告目的资产评估研究[J]. 东方企业文化,2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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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并购重组交易现状 我国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企业间的并购重组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如今已经成为上市公司规模性扩张的重要方式。在借鉴国际经验基础上,我国政府结合本国国情,推动了第一波国有企业的并购重组交易,带动了国有经济规模扩张和竞争力提升,但是也积累了一定的历史遗留问题,包括国有企业缺乏自身战略思考、并购重组目的不明确等问题。

一直以来,我国并购重组主要采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扩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也使得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兼并重组进入资本市场,促进了金融资本流动。但是我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程中存在标的资产价值评估与交易定价混淆不清、资产预期收益和实际收益差距大等问题,最主要的原因是当前并购重组交易过程过分依赖标的资产评估,标的资产评估模式已经固化为通用模版,导致并购重组交易缺乏机制创新,缺少充分的资产交易博弈过程,并购重组流程缺乏合理性和严谨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企业并购重组交易的进一步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国企业并购重组历史较短,缺乏相关的经验。我国早期的并购重组交易活跃度较低低,2002年之后我国企业的并购重组交易活动日趋活跃,并购重组交易规模不断扩大。2006年至2012年我国并购重组交易金额和案例数变化趋势如图1所示。

本轮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企业在面临海外订单骤减、成本激增等危机的同时,也获得了整合优质资产、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机遇。但是我国仅仅在近十年累计了一定的并购重组经验,据不完全统计,至今我国已有二百余家上市公司完成了行业内整合的资产重组交易,交易金额累计高达万亿,形成了一批产业延伸至供应链上下游的企业集团。虽然我国并购重组交易发展速度超过发达国家,但并购重组交易额占GDP的比重仍然低于2%,远低于发达国家。可以看出,我国的并购重组交易规模仍然落后于发达经济体,未来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

(二)企业价值评估与交易定价关系研究现状 我国企业的并购重组目标逐渐向整合产业链、完善供应链衔接、降低同质化竞争等方向转变,不少企业抓住机遇合并形成企业集团,增强了核心竞争力。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成为必然,也将促进国家经济快速发展。杰弗里曾明确指出,并购重组是企业生存发展、规模扩张、竞争力提升的重要战略之一。公司可以通过提升绩效、并购重组、合作经营和企业联合精英达到战略发展目标,当企业具有较强的无形资产创造能力时,内部增长能够帮助企业形成无可替代的核心竞争力,企业内部资源和能力将帮助企业占据长期竞争优势,而当企业不具备无形资产或无法形成内部资源竞争优势时,通过有形资产的并购重组则是企业保持长期竞争优势、实现规模扩张的重要方式。

国内外已经出现大量关于企业并购重组的研究成果。国外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并购交易定价模式、交易价格合理性、并购重组与企业价值提升的关系研究等方面。蒂姆和戴维(2010)针对美国并购重组交易的合理性检验研究中指出,大量的并购重组交易后企业价值出现下滑,主要原因是并购过程中交易定价不合理,企业部分利益转移给了被收购方的股东。公司并购后整体现金流变小,因此企业价值出现下滑。罗森鲍姆和珀尔(2006)指出,变卖公司或者业务和标的资产是非常重要的管理决策,对于利益相关者而言需要话费数个月的时间完成高风险的资产评估以及资产交易过程,买卖双方都必须谨慎对待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全面的资产评估能够帮助卖房确定合理的价格预期,也会帮助交易双方在合理的交易价格范围内顺利完成交易,降低交易成本。

国内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资产评估、并购重组与企业价值以及绩效等研究方面,针对并购重组的大量案例研究缺乏关联性分析。严绍兵和王莉莹等(2008)针对近十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资产交易中的交易价格与评估值之间的差异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对差异的具体状况及其原因进行了分析。统计分析结果显示,评估差异率基本在20%左右,并且大额交易差异率有逐渐变大的发展趋势。研究同时指出,资产评估行业是服务于我国股份制改制、企业产权交易等经济活动的重要中介服务行业,资产评估的基本职能是为各相关利益方提供资产的公允市场价值,因此需要为各主体作出正确决策提供标准的服务。程凤朝和刘家鹏(2011)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价问题研究中指出,定价问题是同一控制下的并购重组的核心与焦点问题,以2010年并购重组交易作为案例对交易定价问题的合理性进行了论证,研究结果显示上市公司股票定价及所购买资产价值存在一定误差,并极可能存在人为操纵偏差的情况。

综上所述,目前国内多数研究成果是基于资产评估视角研究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与交易定价的关系,缺乏价值研究的独立性或仅仅针对某一段时期内的评估结果和交易数量进行数理统计分析,主要结论是突出资产评估的重要性,但缺少资产评估与交易价格的动态关系研究,缺少资产评估在并购重组交易中的定位研究。

三、企业并购重组资产评估预测值与交易价格实证检验

判断并购重组中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合理性需要根据交易完成后企业价值的变化和资产价值变化等确定资产评估过程和并购重组交易价格的合理性。对标的资产评估方法的研究成果越来越多,因此本次研究采用资产评估收益法,将并购重组过冲中对资产预期收益和交易后的实际收益进行比较分析,以检验标的资产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一)样本选取 金融危机爆发后受到国际需求大幅缩减的影响,我国的宏观经济增速明显放缓,但是企业间为抵抗经济下滑风险而形成抵抗风险联盟的并购重组行为增加,资本市场上的并购重组交易也日渐活跃。伴随着并购重组交易增多,我国资产评估方法也尝试改进,出现由资产基础法向收益法过渡的现象。本次研究选取2009至2012年期间并购重组的18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企业,通过对比收益法评估中标的资产预期收益和实际收益进而检验资产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和准确度。

为了提高研究结果的准确性,本次研究要求样本企业的未来净利润都来自于并购过程中,以便可以得到准确的实际净利润值与评估预测值,所以本次研究选取借壳上市的上市公司作为检验样本,并选取并购前资产评估值和重组后企业实际净利润。为保证研究结论的准确性,本次实证研究选出了18家能够获得完整数据并采取收益法评估资产的借壳上市公司作为样本企业,这18家上市公司基本覆盖有代表性的各个行业,原始数据来自沪深证券交易所和新浪财经等披露的资产交易报告书、由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置入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等。

(二)实证结果与分析 本次研究从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和相关说明中收集买入资产预期净利润数据,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收集上市公司实际净利润数据,将净利润的实际值和预测值的差值作为预测误差值,并且将计算误差值占预测值比例的绝对值作为检验统计量,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从上述检验结果可以看出,资产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预测企业净利润的计算结果偏差较大,交易过程中仅以净利润评估值作为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缺乏合理性和严谨性。我国企业并购重组实务中,没有明确辨明标的资产评估价值和并购重组资产交易价格的区别,已经限制了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和能力提升。随着上市公司2013年中期报告的不断披露,多方面因素影响下我国上市公司预期业绩下滑的问题较为突出,光伏产业、能源产业和汽车产业等多家上市公司业绩没有达到预期值,即并购重组过程中资产评估的作用被明显放大,未来资产评估不能作为资产交易定价的唯一标准,应当完善资产交易的流程和监管。

(三)偏差形成原因分析 从本次实证研究结果可以看出,资产评估方法的差异会引发评估差异,而根据当前国内外的研究成果也可以看出,学术界的所有评估方法均不可避免的存在计算误差。现实中影响企业净利润的因素也有很多,包括宏观经济环境和微观经济运行等,换言之,当前所有的评估方法均存在局限性。比如常见的市场法的前提条件过于苛刻,经营风险和其余不确定性因素难以计算,很难找到与评估对象相似度大的对象,并且很难对对比案例企业的原始数据进行准确调整,也会存在较大的人为操纵空间,需要资产评估师具备较强的职业素养和丰富的评估经验,因此资产评估市场法在并购重组中的应用存在局限性。然而资产基础法是以企业资产重置为基础,很难将企业价值的连续性、整体性和单一资产进行整合。同时,资产评估以资产过去值作为主要参照标准,偏重于以历史成本评估标的资产价值,但标的资产的预期收益才是资产价值的源泉,标的资产的价值不是由成本耗费决定,很多标的资产是由未来预期收益决定其当期价格,因此在我国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环境下,资产基础法的运用也存在局限性。

四、企业并购重组标的资产价值评估与交易定价关系研究

标的资产价值评估是并购重组过程中的至关重要的环节。在资产评估基础上合理确定交易价格才能合理确定双方股权比例。并购重组过程中价值评估与交易定价关系研究是我国资产评估行业长期发展并完善其作用职能的重要基础。

在当前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并购双方的董事会、财务部门和监管机构普遍关注标的资产评估结果,而忽略了交易过程中的多方博弈对合理交易的促进作用,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交易管理制度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类的交易定价模式,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标的资产价格的确定方法没有明确。当标的资产的交易定价明显高于资产评估值时,即便股东大会同意并通过了并购重组方案,也面临着各级部门审查,容易遭到交易过程中存在利益输送的之一,资产交易过程的资产定价的合理解释难以得到认同。当标的资产的交易定价低于资产评估值,又很难说服资产出售方。在平衡双方利益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更加愿意参照评估值确定标的资产价格。第二,严格的发行价格和锁定期限增加了评估结果准确度低的风险。按照我国现行规定,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份价格不得低于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成交均价,由于股票市场中存在溢价,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普遍高于净资产额,在12个月至36 个月的限售期限制下,交易双方都希望高估标的资产价值以完成并购重组交易。

从理论层面而言,仅以标的资产评估值作为交易价格的做法极易引发交易双方主观操纵资产评估流程和结果等问题,因此我国应当制定相关政策要求并购重组中标的资产评估工作由独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完成,并且需要采取多种估值技术给出综合评估结果。独立的资产评估机构需要对出具的评估报告书和相关报告承担法律责任,以便标的资产能够被公正、公平、合理的估值。因此未来资产评估工作需要满足以下要求:首先,标的资产评估工作应当是独立与利益相关方的。无论委托方是资产出售方、买家还是政府部门,资产评估机构都应当以客观、独立、公平公正作为基本原则,避免各方对评估结果的人为干扰影响,一切评估流程均严格监管。其次,资产评估结果应当为资产市场价值区间。资产的非市场价值影响因素较多,评估难度较大,因此仅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更为合理。另外,无论采取收益法、市场法或综合法等,评估结果都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导致评估结果的敏感度高,因此评估结果以市场价值的区间给出更为合理和谨慎。

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不应当作为唯一的定价标准,并购重组的交易定价应当是交易双方在多方专家或顾问等指导下多方利益博弈结果,交易双方的管理层是交易方案的提出者,董事会负责最后确定交易责任,交易方案应当经过股东大会的同意,而政府、专家和顾问等应当充分发挥监督和支持作用,使得并购重组成为充分博弈的结果,使得多方利益均得到最大化。目前,不合理的交易定价会阻碍并购重组市场发展已经成为各界的共识,将交易价格博弈理念贯穿评估-交易过程的做法已经得到多方认可,因此本文建议将评估过程合理穿插到并购重组交易的各个环节,具体如图2所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当前不但要处理要资产评估价值和交易价格的关系、引入并扩展交易博弈等,而且还要对资产评估工作做出创新改进。本文建议在并购重组过程中创新资产评估方法。随着我国并购重组交易市场化进程加快,传统的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已经明显不适应并购重组业务发展需要,我国应当借鉴国外投行的最新做法,将资产比较法、交易先例法等评估方法引入我国资产评估技术中,完善数据收集、数理分析和比较方法研究。另外,完善资产评估价值区间确定工作,避免风险偏好和市场因素对资产评估结果的不良影响,将以上影响造成的估值敏感纳入到估值区间中。资产评估师管理也应当参照注册会计师管理,避免委托方或其余利益相关者对评估结果的影响,建立健全独立评估制度。此外,政府监督审核部门也应当积极推进资产市场化定价,以促进并购重组市场的快速发展和繁荣。政府应当推进溢价交易和折价交易,放宽交易管制,即批准并购重组过程中存在交易价格浮动,为交易过程打开博弈空间,使得充分博弈倒逼企业并购重组市场化进程。政府也可以适当放宽并购重组股票发行价格和锁定期限。发行价格和锁定期限增加了资产注入和资产优化组合的难度,并购重组是一个较为负责的过程,各级政府应当积极配合中央关于加强市场自我管理的政策,逐步精简事前审批环节,改为注重时候监管和惩罚,积极配合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强化交易信息披露,加强评估机构职责。

五、结论

本文分析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中的标的资产交易定价问题,提出在并购重组过程中存在评估价值和交易价格混淆不清的问题。本次研究针对收益法评估值检验了以评估值作为并购重组交易定价的合理性,研究结果显示以评估值为交易定价的唯一依据既不科学也不合理。我国应当促进企业价值评估与交易定价的有机结合,正确发挥评估在并购重组各阶段的作用。最后针对评估领域并购交易主体双方以及监管部门提出建议:推动评估结论由单一绝对值向价值区间转变、注重博弈过程、精简行政审批等。

参考文献:

[1]IVSC.Valuation Accuracy in Real Estate Indices:The Case of the ROZ/IPD Netherlands Property Index Compared to the IPD UK Index and the NCREIF USA Index. 2005

[2]程凤朝、刘家鹏:《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价问题研究》,《会计研究》2011年第11期。

篇12

一、资产评估价值的本质

为了可以进一步明确资产评估自身的本质,首先必须研究资产评估的含义界定。总结起来一般有下述几个方面。第一,在基本意义角度讲,主要指专业工作人员依据数据资料,在模拟市场的基础上对资产在某个时间点上可以实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估算与判断的活动。第二,资产评估主要是指对资产一定时间点上的价值估算,进而明确其具有价值的经济活动。第三,依据特定的目标,并严格遵循社会主义的客观经济规律与公允原则,对货币完成统一,对资产实体或是预期的收益完成评价。第四,资产评估还要对资产的价值完成评估。目前,结合国内的基本国情与实际情形来讲,资产评估主要由专业部门与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数据材料,并在遵循公允原则基础上,选取适宜的价值类型,依据法定程序,利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对货币的单位进行统一,完成资产在一定时间点上的价格评定和估算。除此之外,在资产评定界定方面主要利用价值规范或是评价标准完成一定资产价值的评定过程。也就是评价主体利用有关评价标准完成资产价值的衡量、资产价值的评估。资产价值的存在是评估的基础,利用评估活动,完成资产价值的评定,能够在观念上掌握资产的价值与价值大小。此种评估方式的准确性主要有资产价值的符合性决定,也就是资产价值决定着资产评估的价值,而资产评估价值还可以反映出资产价值。因此,从本质是来讲,资产评估的价值为资产价值的有效反映。

二、资产价值内涵和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的主要目标究竟是价值还是价格?目前学术界和实务界依然存在着不同看法。比如说我国出台的有关规定中指出,资产评估要对委托单位中被评估资产价值完成评定与估算。可是一些观点则认为,资产的评估主要是对被评估资产实时价格完成评定与估算。从西方国家的资产评估的实物情况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明确财产的价值,其次预测财产可以盈利的能力,再次,评估成本,最后明确财产具有的是非货币性效益或是其价值的性能。上述几个方面的内涵,根本上就是评估财产本身存在的生产能力与创利能力,同时可以对财产的用途与积极作用进行评定,归属于价值范畴。另外,认为资产评估的主要目标为价格,显然不可以说是错误的,只是依然停留于资产价值比较注重成本的理念上,在资产概念不断发展的情况下,企业购买资产将投入的货币当作商品化货币资本,主要目的就是其提升生产能力与创利能力,其刚刚好是资产价值的呈现。所以,资产评估的是价值并不是价格。在另一个角度上来看,资本持有人员是依照实时市场价格将资本投入到企业中,因为资本的运营期限相对较长,拥有风险大与不确定因素,因此只能将当时的价格当作资产价值录入到帐。可是,因为资本比较稀缺,要想实现资本增值的目标,资产的拥有人员一定要充分考察资产现状和发展前景,主要依据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利用正确、合理的计量理论将资产价值进行定量化反映,此种定量化反映一定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资本存量,另一方面是创造效益的未来发展前景。所以在资产价值内涵角度来看,资产评估的主要目标就是明确资产的价值。

三、资产价值和资产的运用

资产的效用作为一个相对性的术语,并不是绝对性的条件。比如说土地,其中农业土地的效用一般有其生产能力来测定,土地的价值可以使农业土地中生产出的各种农产品数量或是质量的函数,还可以是建筑物的数量或是质量的函数,一旦土地可以开发,其在居住、商业和工业的前景中可以是支持其他相关生产力的函数。同时,一种资产的各种应用方式,产生的效用也是不同的,因此资产的价值也就不同。因此资产评估师一定要熟悉所有类型资产的运用形式和对其产生的效用影响,还对进一步了解不同运用方式对效用能力发挥的影响程度。另外,资产在某个范围内的运用,必须注重对效能水平发挥的影响。比如,某台通用装置能够当作某个企业的资产,还能够当作是公共场所上的待售资产。前者装置的主要作用空间比较局限于某个企业,其效能水平的充分发挥取决于企业的生产规模和资产匹配等多种因素。而待售资产的主要作用空间能够理解是整个社会。由于待售资产的作用空间和运用形式基本上属于未知数,因此对于未知的因素只能够依赖合理、科学的架设进行限定。资产在各个范围中的运用,产生的效应是不一样的,因此价值也是不同的。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资产的价值主要是资产对主体产生的效用,同时资产的评估价值还可以反映出资产的价值,其在本质上和资产的价值又具有不同之处,也和资产的价格不同。另外,由于同一类型资产的评估价值大小和资产的运用方式以及作用的范围之间存在的非常密切的关系,因此评估主体必须熟练掌握资产价值理念。

参考文献:

[1]姚彤彤,王玉木梁.《价值哲学新探》[M].陕西: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12.

[2] (美)约翰・阿利柯.《机器人设备价值评估》[M].北京:中国劳动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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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文的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可知投资价值是根据资产业务性质来划分的一种价值,同时其属于非市场价值。为了更好地理解投资价值,我们需要了解市场价值。《国际评估准则》对市场价值的定义为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充分知情、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

然而,《国际评估准则》中并没有给出非市场价值的定义。非市场价值是不满足市场价值定义的价值类型。因此,非市场价值不是个体概念,是集合概念,为不满足市场价值定义的其他所有的价值类型的集合。非市场价值的这些价值类型是典型市场价值以外的,有可能部分属于市场价值范畴,也有可能部分不属于市场价值范畴。

非市场价值中的投资价值为被评估资产对于具有明确投资目标的特定投资者或某一类投资者所具有的价值。根据这个含义可见投资价值是针对特定投资者而言,且投资者有特定的目的来评估资产,进而产生的价值。

三、投资价值与市场价值的异同

从市场价值和投资价值的内涵看,两者之间的差异十分明显。资产的市场价值反映出市场作为一个整体对该资产效用的认可程度以及对其价值的综合判断,这明显不同于特定市场主体的判断。而投资价值是针对特定的投资者而言的,其最显著的特点是资产相同,评估目的相同,但因投资者不同而被评估资产的价值就不同。所以投资价值不同于市场价值。

从资产评估方法看两者的区别。业界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时,大多用到成本法和市场法,而评估资产的投资价值时,业界更多选择收益法,即对特定评估者而言被评估资产未来的价值的现值,而被评估资产未来的价值和折现率因而投资者不同而不同。鉴于评估方法的差异,市场价值和投资价值也存在明显不同。

四、企业并购中的投资价值——基于雪津啤酒并购案例

(一)案例回顾

股权转让前的雪津啤酒,总资产约为11.4亿元,净资产约为5.2亿元,评估后的净资产为6.18亿元。最后经过多方角逐,比利时英博集团以58.86亿元的开价受让了雪津100%股权。

(二)案例分析

雪津啤酒股权转让前,评估后的净资产为6.18亿元。而并购方进入第二轮谈判的荷兰喜力、比利时英博所报出的价格近60亿元,最后报价最高的比利时英博集团取得雪津啤酒公司全部股权。雪津啤酒与收购方或竞投者之间估价的差异近10倍,原因何在?

首先,站在雪津啤酒角度看,雪津啤酒的报价反映了该公司按原有企业管理持续经营条件进行评估的价格,这个价格明显属于市场价格。另外,雪津在评估这个价格时,其假定公司原有生产条件和规模基本不发生很大变化为前提,没有考虑特定的收购方。并且,雪津啤酒主要根据自愿公开公平的买卖原则进行自身价值评估,在评估时雪津假定没有改变生产经营方式。所以评估出来的价格基本体现了雪津的现状价值,为市场价值。

其次,站在收购方或竞投者角度看,无论是英博还是喜力公司,他们在评估雪津时,根据自身公司的管理战略,并考虑雪津啤酒特定的管理团队、品牌或声誉等方面与自身的管理战略的协同条件进而评估的价格。这个价格包含雪津啤酒厂的重置成本和雪津啤酒本身现金流说明的盈利能力。

在雪津啤酒股权转让案例中,可以看到不同的竞投者他们分别报出的价格是不同的,这个差异源于特定的收购方有独特的资源整合方案和独特的生产经营方式和市场。所以,收购方的报价为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投资价值。

总之,雪津啤酒与收购方之间股价的差异的原因在于他们评估时的立场不同,评估价值类型不同。另外,通过这个案例笔者得到以下肤浅的结论:市场价值+溢价=投资价值,其中市场价值主要是由收购企业的规模及经营状况等经营现状决定,其是投资价值定价的基础,而溢价主要是收购企业对被收购企业的认知及收购企业的管理战略等因素综合决定。

五、结论

投资价值是依据其投资的需求条件,针对特定投资者评估某项投资的价值,其是非市场价值的一种。投资价值在很多方面不同于市场价值,但笔者从雪津啤酒的并购案中得到“市场价值+溢价=投资价值”等式,以期加深对投资价值的理解。目前对投资价值的研究还很欠缺,希望更多的学者和评估人员能加入到研究的队列中来。

参考文献

[1] 美国估价学会.不动产评估.地质出版社,2001.

[2] 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资产评估[M].北京:经济科学出出版社,2010.

[3] 张英,牟建国.资产评估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