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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起源和发展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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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起源和发展

篇1

金融约束理论起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亚洲金融危机,金融约束理论主要强调的是政府职能部门对城市经济的干预约束作用。产生这种理论的基础在于,在城市经济发展的过程之中,会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例如信息传递的不对称性问题、经济行为、经济活动的道德约束问题等等),在这些问题的干扰下,城市经济规划之中的资金难以得到有效的分配。在这样的背景下,在城市经济发展的过程之中,政府职能部门给予适当的干预作用就显得很有必要。根据上文对金融约束作用的产生的理论的分析,不难看出,政府职能部门对城市经济进行的经济约束的主要目的就是规范城市经济运行过程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为城市经济的各个组合部分创造发展的机会,减少可能出现的城市市场经济内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2金融约束理论的适用范围

相比较于发达国家,金融约束理论更加适合于发展中国家。该理论认为,在发展中国家进行经济发展的初期,很容易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之中产生各式各样的问题,这就需要发展中国家的政府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管理作用,帮助羸弱的国家经济体系建立一套完善的金融运行制度,保证国家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对国际上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经验,在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初期阶段,采用金融约束理论的指导,往往会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但是,在应用金融约束理论的过程之中,也要注意结合国家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防止政府职能部门过度干预市场经济的正常行为,提升市场经济的配置效率,促进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3如何通过金融约束理论促进商业银行对城市经济增长的金融支持作用

金融约束理论的主要内容包括:首先,政府职能部门要控制好城市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将这两者的数值控制在一定的数值范围之内。通过这样的方式,政府职能部门就可以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有效的控制住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减少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帮助商业银行更好的发挥对城市经济增长的金融支持作用;其次,将城市各个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行为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通过这样的方式,就可以有效的降低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保证商业银行更好的发挥对城市经济增长的金融支持作用;最后,对城市居民将银行存款转换为证劵等类型的理财产品的行为加以限制,通过这样的方式,就可以有效的保证城市商业银行的存款数额,保证商业银行更好的发挥对城市经济增长的金融支持作用。

2.金融中介理论

2.1金融中介理论的起源

金融中介理论主要介绍的是金融行业在促进城市经济行业发展之中发挥的重要媒介作用,金融中介理论还包括有金融抑制理论和金融深化理论。产生金融中介理论的依据是对上世纪七十年展中国家政府职能部门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过多的干预行为所引发的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的研究所得出的。

2.2金融约束理论对社会经济发挥的作用

金融中介理论认为,政府职能部门所制定的金融发展制度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存在关联的。从一个方面看,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的正确的金融发展制度可以有效的促进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可以有效的将资金投入到社会所需要的部门之中去;从另一个方面看,通过社会经济水平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可以有效的提升发展中国家人民群众的总体生活水平,进而有效的提升人民群众向商业银行存储的数目。但是,如果政府职能部门过于重视对经济市场的干预作用,就很有可能会导致金融制度难以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得经济发展陷入恶性循环。针对这样的情况,就需要相关部门不断对经济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促进国家储蓄率的提升,帮助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3如何通过金融中介理论促进商业银行对城市经济增长的金融支持作用

金融中介理论的主要内容包括:通过不断进行对城市金融行业的创新,找寻出可以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新型金融体制,根据城市经济的变换,找寻出可行的金融行业发展突破点,形成新的商业银行融资方式,并不断加强对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完善对城市中小型企业的贷款制度,持续动态的完善城市商业银行的金融制度,保证城市的金融制度可以满足风云变幻的市场经济。

二、金融支持作用和城市经济的关系

1.城市商业银行与城市经济的相互促进关系

第一,通过城市经济水平的发展,可以通过更好的经济来促进金融行业的发展,与此同时,金融行业的不断完善又为城市经济的下一步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第二,如果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不够高,就会限制金融行业的完善,陷入恶性循环之中。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和城市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关系,这就需要城市商业银行不断完善自身的发展模式,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2.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流动与城市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作为城市经济运转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商业银行内部资金的运作情况可以直观的反映出一个城市的经济运行情况。有效的调节银行资金的流向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任务之一。通过商业银行的资金流动,可以有效的吸取人民群众的闲散资金,将这些闲散资金投入进城市经济急需发展的部分,形成一套流畅的城市资金流动体系。如果这套体系难以流畅的运行,就很有可能导致城市的经济运转受到阻碍,影响到城市经济的发展。

三、如何有效发挥商业银行对城市经济增长的金融支持作用

1.完善城市商业银行对城市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机制

1.1完善授权体制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几乎已经覆盖了我国所有的城市,这就给我国商业银行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体制奠定了基础。针对这样的情况,就需要我国的城市商业银行根据具体区域的具体情况,进行对各个分支的商业银行的授权活动,积极支持城市经济发展。

1.2调整现有的信贷政策

城市商业银行要根据城市之中各企业在商业活动之中体现出来的信用进行对信贷政策的修正,重视对城市中小企业的扶持。近几年来,中小企业在促进我国城市经济发展的过程之中做出了巨大贡献,是国家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针对这样的情况,城市商业银行要改变自身观念,敢于支持城市中小企业,有效的促进城市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1.3灵活调节对城市中小型企业的贷款利率

为了保证能够适应城市市场经济的变化,城市商业银行要根据市场的实际需要,进行对银行贷款利率的调节。对于那些在城市经济之中发挥重要作用,有着较为光明发展前景的中小型企业,要适当的酌情降低对这些企业的贷款利率,鼓励这些企业贷款;对于那些依托于大型企业或者国企的企业,也要适当的予以贷款利率的照顾;对于那些短期内有着较大利益,但是长期发展不明确的企业,要适当的调升贷款利率,不断通过优化调节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2.提升城市商业银行自身的管理技术创新能力

为了有效的发挥商业银行对城市经济增长的金融支持作用,就需要不断进行对城市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与此同时,进行对城市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又离不开对金融科技和商业银行业务管理能力的依赖。在这样的背景下,就需要在商业银行运行管理的过程之中,不断提升银行的业务管理水平,提升商业银行管理的网络技术应用能力。具体的来说,就是不断提升商业银行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保证商业银行可以在第一时间获取相关的商业信息,了解到最真实的第一手信息。针对这样的情况,就需要商业银行内部不断完善内部管理系统,建立大型的数据库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对金融信息的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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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英文缩写CSR)的概念起源于欧洲,世界银行给其的定义是:“企业与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价值观、遵纪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区和环境有关的政策和实践的集合,是企业为改善利益相关者的生活质量而贡献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承诺。”

而我国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更具有多方面内涵:在经济、金融发展和改革过程中,除了发挥商业银行的基本功能外,事实上还一直在发挥着通过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政府意图、为整体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支持、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特殊功能。概括说来,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经济责任、道德责任、法律责任和慈善责任。

提高盈利能力是商业银行法人的责任,但是商业银行在追逐自身利润的同时,绝不能与社会公众利益向背,这是西方金融危机暴露出来的缺陷。金融机构尤其是大银行过分追求自身的利益,甚至追求个人利益,而忽视了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受到了社会公众的一致谴责。商业银行应该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既要全面支持经济的发展,支持产业的振兴和调整,同时也要加大对中小企业包括“三农”、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的支持,包括民生系列的金融服务,也就是说要承担更多更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责任。商业银行在自身业务发展的同时,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更需要承担更多的企业的公民责任,所谓的企业公民责任就是要履行社会责任,包括围绕着环境保护、支持教育、扶危济困方面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商业银行的客户群体划分

商业银行的客户,是商业银行服务的对象和利润的源泉,是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一种稀缺资源。客户的种类千差万别,形成了形形的客户群体。

个人银行业务(包括具有零售效益的中小企业需求)可根据客户的生活状态、生活阶段、人生阶段划分为三大阶段。对于年龄比较轻的客户,其所谓的收入净值,财产净值比较低,积蓄相对较少,追求的可能是一个财富阶段的初始。第二阶段是自己成年而且有一定的积蓄,这是进入了一个财富平衡的消费者。然后随着年龄的增大进入不惑之年,净收入累计到一定地步,这个时候客户所追求的可能是一个财富的创造阶段。商业银行所针对的个人客户划分都是从其年龄和财富这两个维度定义的一个群体。因此,我国商业银行现阶段普遍将个人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初步分为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和激进型等五种类型。

相对于大企业客户群来说,中小企业正在成为各商业银行争夺的主要客户群,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客户是商业银行客户结构调整的主要方向。从商业银行的行业特质和风险管理的要求看,衡量中小企业的标准,主要应该从企业营业收入和贷款额两个维度来确定。由于企业还款的主要保障是稳定和充足的现金流,因此以营业收入作为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是比较合理的。中小企业又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中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与客户群体划分的关系

中国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具体到银行的经营上,表现为关注客户从业务需求到精神生活需求的各个层面,并致力于满足这些需求,把这种社会责任精神延伸到每一个客户,从而构建起一种和谐的、充满动力的合作关系,藉此培植更多忠诚度较高的优质企业客户和高端个人客户群体,针对不同层次的客户提供个性化或量身定做的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充分利用其客户的信息,全面地洞察市场需求在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变化趋势,并细分客户,识别在金融市场竞争中最有价值的客户群体,发现最具竞争力的产品,从而实现客户需求与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互动,并同时兼顾社会弱势群体和社会大众客户需求。

此外,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所处的环境也在不断地变化,而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也需要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中不断得到丰富。

参考文献:

篇3

房地产证券化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末期的美国住房抵押贷款市场,之后迅速发展。到80年代,这种证券化的技术被广泛运用于抵押债权以外的非抵押债权资产,而且随着金融市场自由化和国际化的发展,这一金融创新在欧洲市场上获得迅速发展。到1997年,美国50%以上的住房抵押贷款实现了证券化,抵押贷款二级市场总规模将近8000亿美元,出现了完整的证券化体系。此后英、日、德等国家也纷纷学习引进美国的做法,制定法律、设立组织,推动房地产证券化的发展。90年代进入亚洲市场,房地产证券化这一金融工具成为全世界金融创新的标志。

我国在对房地产证券化探讨了十几年后,2005年由中国建设银行发起,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30.1亿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这是国内第一个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项目。另一个由国家开发银行发起,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近42亿元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这是国内金融市场上发起的真正现代意义上的房地产证券化交易。两个房地产证券化产品的推出表明国内房地产长期依赖银行支撑的局面开始被突破,一个新的融资平台正在架设起来。但房地产证券化能否在我国迅速发展,取决于是否具有巨大的内、外部动力因素。

二、房地产证券化的动力机制国际比较

房地产证券化在西方国家之所以发展迅速。其巨大的内、外部动力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下面我们主要以美国的房地产证券化发展经验为例进行研究。

1.政府介入为小额投资者参与不动产收益创造机会,这是房地产投资权益证券化起源的主要动力。房地产证券化包括房地产抵押贷款债权证券化和房地产投资权益证券化两种形式,所以房地产证券化的起源也有两条路径。其中一条路径是以房地产投资信托为基础的投资权益证券化。这是资产证券化最早的萌芽,它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其后经历了迅速发展、衰落、复苏、稳定发展的过程。1960年,美国国会在内地税则中批准了房地产投资信托业务,其目的是给小额投资者提供一个参与商业房地产投资的机会,使投资大众分享不动产投资收益,避免财团垄断;同时建立房地产资本市场,使房地产市场与资本市场有效地融合起来,美国房地产资本市场迅速发展。此后,日本、英国等争相仿效。经过近10年的发展,在70年代初达到顶峰。

2.房地产信托的避税优势是美国房地产投资权益证券化稳定发展的主要动力。20世纪70年代后,美国由于经济危机和房地产市场的萧条,加上早期对房地产投资信托有很大的限制,房地产投资信托开始衰落。20世纪80年代,随着美国税收法案的修订和有关限制的放宽,使房地产信托的避税优势得以发挥,房地产投资信托不能直接拥有房地产资产的情况也得以改变,房地产投资信托开始回升,资产量不断增长,1991年底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房地产投资信托发展非常迅猛,其数量和市场价值增长迅速。1990年,美国共有119家挂牌房地产投资信托,股票市值为87亿美元,到1999年增加为210家,股票市值1307亿美元,增加15倍。现在美国大约有300多家房地产投资信托,总资产超过3000亿美元,约三分之二在国家级股票交易所上市。

3.金融创新是美国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起源和发展的内在动力。以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为代表的房地产证券化最早出现在美国,这和美国当时特定的历史背景和采取的金融政策密切相关。20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的住房金融是以存贷机构为主体的单一住房融资体系。早在1831年,美国就有了第一笔住房抵押贷款,20世纪初美国已形成了以储贷机构为主,商业银行为辅的间接融资体系。20世纪30年代的世界性经济大萧条中,1600多家银行因为无法收回住房抵押贷款而破产,住宅金融体系几近崩溃边缘。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真正契机来自70年代美国的储贷危机及其后的金融自由化。进入60年代后期,美国经济陷入了战后最严重的衰退。通货膨胀日益加剧,金融市场上各种金融产品的利率随之急剧上升,而大量的存贷机构因受到有关条例对存款上限的限制,加之长期形成的“短存长贷”的资金结构,在投资银行和共同基金的冲击下,储蓄资金被大量提走,利差收入不断减少,严重影响了储贷机构的经营,导致支付危机。为获取新的资金来源和转嫁利率风险,美国联邦国民抵押协会、政府国民抵押协会和联邦住宅贷款抵押公司三家具有政府信用的抵押机构等金融机构,注重推进金融创新,纷纷将所持有的住房抵押贷款按照期限和利率等进行组合,并以此组合作为抵押或担保发行抵押贷款抵押支撑证券,从而实现了住房抵押贷款的证券化。1968年,联邦国民抵押协会在全美首次公开发行“过手证券”,标志着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开端。此后政府国民抵押协会和联邦住宅贷款抵押公司及其他机构也纷纷仿效。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占住房抵押贷款的比重日益提高,目前已成为美国仅次于联邦政府债券的第二大市场。从美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起源及发展可见,其内在动力是:金融机构为了获取新的资金来源和规避金融风险而推动的金融创新。

三、我国房地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

1.我国商业银行在房地产证券化中利润吸引动力不足。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有其独特的动力机制。我国住房抵押贷款机构是商业银行,作为商业机构,最大化地谋求商业利益是其目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从银行的角度看,实质上就是商业银行将住房贷款的债权转让给第三方,通过提前兑现现金,转嫁银行的贷款风险,降低不良资产比重,保证银行的资产充足,满足后续贷款的顺利实施。由于目前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被银行视为优质资产,各大商业银行都在积极扩大抵押贷款的规模。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能否成为贷款银行的主动性行为,主要取决于贷款银行贷款证券化过程中获得额外的利润大小。银行在通过发行债券等形式将债权证券化,发售转让给第三方(即投资人)的同时,也必须将其发放贷款的收益一部分转让给投资人,这是住房贷款证券化得以实现的经济动因。这样,银行和证券投资人就共同承担了住房贷款的风险和收益,既满足了银行提前套现保证资本金充足的需

要,也为投资者开辟了新的更多的投资渠道,新的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出现,使投资者在选择具有避险功能的投资组合时有了更大的空间。可见,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过程实际是将抵押贷款的利息收入在服务商、spv、信用增级手段提供者及投资者等诸多证券化参与者之间分享,虽然贷款银行可以作为服务商享受服务费,但这比贷款机构自己享有所有抵押贷款利息获得的收益要低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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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60年代末以前,银行从本质上可以看作是将贷款持有到期的贷款人。随着时间的推移,存款已远远不能满足日益高涨的信贷资金需求。当时,承担美国大部分住宅抵押贷款业务的储蓄金融机构,在投资银行和共同基金的冲击下,储蓄资金被大量提取,从而流动性出现严重不足。为摆脱这一困境,美国政府决定启动并激活住宅抵押贷款二级市场。1968年,美国国民抵押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过手证券”,开创了资产证券化先河;1985年,美国又推出了汽车贷款证券化业务。资产证券化这一金融创新产品的推出,改变了传统商业银行“资金出借者”的角色,使银行同时具有了“资产出售者”的职能。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的迅猛发展,资产证券化的内涵和品种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它不再被仅仅理解为商业银行解决流动性不足的手段,而是在更重要的意义上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内容丰富的理财观念和方式。

2.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内涵。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预期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重新组合,转变为可以在资本市场上转让和流通的证券,进而提高金融资源(主要是信贷资源)的配置效率。资产证券化的整个过程较为复杂,涉及发起人、SPV(Special-purposeVehicle,特别目的载体)、信用评级机构、投资者等诸多方面。其过程大致如下图所示:

发起人将待证券化的资产组合成资产池,并以销售的方式转移给SPV作为其基础资产;然后,SPV以该基础资产预期所产生的现金流入作为支撑,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撑证券(ABS,Asset-basedSecurity),并用发行收入向发起人支付购买基础资产费用,并最终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入偿还投资者。

在上述过程中,SPV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它在其与发起人之间构架了风险隔离机制。这样,在发起人破产时,被出售的资产池内的资产不作为发起人的破产财产参与破产清算,从而达到了破产隔离的目的。破产隔离机制使得资产池的质量与发起人自身的信用水平分离开来,投资者就不会再受到发起人的信用风险影响。另一方面,SPV对所取得的基础资产通过外部信用增级(如证券保险等)或内部信用增级(如超额抵押等),以提高证券化后资产的信用等级,吸引投资者。

二、资产证券化对我国商业银行所具有的现实意义

资产证券化使贷款成为具有流动性的证券,有利于盘活金融资产,化解初始贷款人的流动性风险,改善资产质量,降低融资成本,增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对商业银行的竞争和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1.资产证券化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使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大大增强。

商业银行的负债以中短期存款为主;而资产,尤其是贷款资产则出现长期化倾向。对此,我国商业银行也不例外: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在银行资产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同时,普通贷款项目也出现长期化的趋势。这使得商业银行本金回流期限被长期合约所框定。资产与负债期限结构的不匹配使得处于整个市场与经济波动中的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加大,并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危及整个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行。为解决这一矛盾,传统商业银行只能严格限制中长期贷款的投放,其结果是社会中长期资金需求不能得到满足,进而影响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速度,对商业银行本身的盈利能力也将产生不利影响。

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出现,则为解决上述矛盾提供了一个较为圆满的办法。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自身战略规划,积极开展各种贷款业务;同时,针对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管理需要,将原来不具有流动性的中长期贷款转化为证券,并销售出去,从而有效缓解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压力。因此,资产证券化过程实际上也是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散过程。

2.资产证券化可以扩大商业银行的收益来源,增强商业银行盈利能力。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创新的兴起和表外业务的发展,西方国家和地区的商业银行竞相发展中间业务,且已形成一股新兴的国际金融潮流。对于它们而言,中间业务已成为主要业务品种和收入来源,在总收入中的占比达到40%—50%,有的甚至超过70%.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起步较晚,目前尚主要集中在结算类和类,并且,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大约只有6%—17%.也就是说,我国商业银行的收益仍严重依赖利差收入。为应对银行业日益激烈的竞争,我国商业银行必须积极利用其专业化优势发展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并以此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资产证券化的推出,给商业银行扩大收益来源提供了机会。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原贷款银行在出售基础资产的同时还可以获得手续费、管理费等收入;另外,还可以通过为其他银行的资产证券化提供担保及发行服务等而获得收入。

3.资产证券化可以促使商业银行加强管理约束,增强业务的规范化和透明度。商业银行为促使其资产(主要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必须全面增强信贷业务管理约束,建立健全较好的产品定价和信贷管理基本机制,将信贷产品标准化、规范化,锁定风险、简化信息含量,增强证券化资产信息的透明度,以降低SPV为基础资产信用增级所花费的成本,同时增强投资者对证券真实价值的认可程度,进而降低商业银行融资代价、提高基础资产的销售价格。

因此,可以说,商业银行实施资产证券化的过程实质上也就是促使其主动增强业务的规范化和透明度的过程。

4.资产证券化可以帮助商业银行有效进行资产负债管理,改善资本充足率。

资产证券化为商业银行有效地管理资产负债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方式。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将缺乏流动性的信贷资产,如某一揽子贷款或部分应收款,组合成资产池,转入流动性较好的资本市场,同时,转出的资产也从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移出。于是,商业银行可以加速将金融资产转化为现金,资产负债结构随之得到改善,资产负债的期限也趋于合理。

同时,贷款的风险权重常常高于债券的风险权重,因此,善于管理的银行可以通过对其贷款进行证券化而非持有到期,来改善其资本充足率的大小。这对我国资本充足率普遍较低的商业银行而言,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5.资产证券化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增强竞争力,应对外资银行的挑战。

目前,我国处于入世的“后过渡期”,2006年,我国金融领域将向外资金融机构全面开放。为此,我国商业银行正在积极进行改革,建行、中行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和上市前准备工作,工行、农行也明确了在今后几年争取上市的目标。一时间,能否成功改组上市似乎成了评价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一个最重要内容。笔者认为,不能把注意力只集中在银行的股份制改革、上市方面——这只能说是商业银行改革成功的市场表现,银行盈利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才应是商业银行改革的目的之所在。

资产证券化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丰厚的收益水平,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深化改革、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应对我国金融领域全面开放后来自外资银行的挑战。

三、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具备了开展资产证券化的条件,并已有初步尝试。2003年初,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与德意志银行签署了资产证券化和分包一揽子协议合作项目,涉及债权金额25.52亿元,被称为我国第一个资产证券化项目;2003年6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国内成功推出账面价值约132亿元的资产处置信托项目。

但总体而言,现阶段,我国对于资产证券化,无论是理论知识准备还是实际操作经验,都还十分欠缺,在社会环境、制度建设等方面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国在开展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加以注意。

1.评级成本问题。我国国内资产在国际市场上的信用评级并不高,而较低的信用评级也就意味着较高的融资成本,同时,为评级而聘请国际专家所需成本也比较高。所以,从商业角度考虑,我国现阶段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还不适宜广泛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实施。但随着该项业务在我国的广泛开展,走出国门是必然趋势。因此,我国应加快信用体系及相关机制建设,提高企业及其资产信用等级,并加强商业银行风险控制,规范信贷业务操作,提高信息透明度,以应对全球化后银行业的激烈竞争。

2.会计、税收、法律问题。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所涉及的会计、税收、法律等方面的问题,是资产证券化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这些方面涉及证券资产的合法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与各方参与者的利益息息相关,并直接关系到资产证券化的动机和结果。因此,我国应加快对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有关会计、税收、法律等方面问题的研究,并尽快出台相关规定,以规范该项业务在我国的应用。

3.风险问题。商业银行在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声誉风险、战略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因此,我国在积极研究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还应加强对其中有关潜在风险的化解对策研究,以求得收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当然,上述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国应加快相关问题的研究,积极完善各方面条件,边摸索边实践,正确引导资产证券化业务在我国的广泛开展。

「参考文献

1.陈林龙、王勇,《现代西方商业银行核心业务管理》,2001,中国金融出版社。

2.余龙武、郭田勇,《中国银行业的综合经营与监管》,2002,中国商业出版社。

3.吴青,“浅议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与我国的金融改革”,《国际金融研究》,1999.12.

篇5

“影子银行”这个概念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个舶来品。关于影子银行概念的起源,学界已经达成一致。这一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麦卡利于2007年在美联储年度研讨会上提出,他定义影子银行为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的,从事与银行相类似的金融活动却不受监管或几乎不受监管的金融实体。Cross, Bill(2007)根据这一定义,认为政府支持企业、经纪交易商、金融公司、对冲基金、货币市场共同基金、各种管道等均属于影子银行,而存款类机构、保险公司、养老金等金融实体从事的一部分表外业务也属于影子银行业务范畴(鲁比尼,2008)。

回归中国,众所周知,中国的证券化欠发达,正如央行行长周小川所指出的那样,在我国,影子银行的构成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区别。对于何谓中国式影子银行,争议颇多,意见不一。本文赞同“影子银行这一概念的本质内涵既包括作为独立法人的金融机构,还包含各种类似或替代传统银行业务的部门和金融工具”(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课题组,2012)这一观点。因此,本文在对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课题组定义进行修改的基础上认为:中国式影子银行包含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指银行业内较少受监管的表外业务如银信合作业务、银证合作业务、委托贷款业务等;第二部分指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进行的融资业务;第三部分指目前尚不受监管的民间金融,主要包括地下钱庄,民间借贷,新兴的P2P网络信贷等。

中国式影子银行之所以如此备受关注,是因为其对中国金融体系所带来的影响包括可能的风险,要搞清楚这一影响,能否对中国式影子达成一致的精准定义,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要了解其产生的原因以及其运作的模式。

二、中国式影子银行产生和发展的原因

中国式影子银行,有人也称其为“银行的影子”( Pozsar Z, Adrian T, Ashcraft A and Boesky H,2010)其产生和发展的原因也是传统银行这一供给端与投资者这一需求端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从供给端来看,传统商业银行的业务分为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就负债端而言,影子银行产生的动机是存款竞争。尽管2010年后信贷增速有所放缓,但是2011年至2012年贷款增速仍然超过存款增速1.5到2个百分点,存款竞争异常激烈。以银行理财产品为例,前几年银行还在犹豫理财业务开展是否会对存款业务造成冲击,而这几年理财市场激烈的竞争已经使得若银行没有理财产品,则存款肯定会大量搬家,(石磊,2012)因此,整体上看,大量资金从存款转化为理财。

就资产端而言,影子银行产生的动机则是规避监管实现套利。随着银行资本充足率要求的不断提升,以及信贷额度管理,动态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存贷比考核等为代表的逆周期监管手段的出现,使得银行规避监管实现套利的动机逐渐加强。

为了应对诸如信贷规模、资本充足率等一些控制和监管,商业银行通常会与诸如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一些非银行机构进行合作发行信贷类理财产品,也就是所谓的银信合作,银证合作。具体来说,就是商业银行通过转让信贷资产和发放信托贷款将自身现存(或潜在)信贷资产转移出去,使得商业银行表内资产直接转移出表或者将信贷资产间接转化为银行理财产品,从而规避监管,实现套利。

(二)从需求端来看,其核心问题是金融抑制,即正规银行体系的利率被压制了。由于存款利率被长期管制以至于过低,使得中国储户长期忍受着负利率,在通胀压力下,存款纷纷流向其他替代品,如:理财产品、信托、民间金融等。其中,大量发行的理财产品已经成为中国影子银行最大的资金来源。并且,由于储户已经习惯于对理财产品的滚动购买,这使得商业银行必须不断推出具有吸引力的理财产品。

同时,由于贷款利率偏低,导致了对信贷的过度需求,而这为国家影响银行信贷的分配创造了空间,这通常有利于国有企业、政府下属的实体(如铁道部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其他大型企业(黄益平,常健,杨修灵,2012)。而事实上,在贷款利率浮动空间狭小的情况下,银行当然会更倾向于贷款给这些机构和企业,因为他们有更好的盈利记录和抵押资产。而这导致了一个令人头疼的“顽疾”――中小企业融资难。由于不能获得银行的贷款融资,加之中国资本市场不完善,便导致了对其他融资渠道的需求增加,影子银行应运而生。

三、中国式影子银行的运行机制

中国式影子银行与商业银行一样,将全社会的储蓄者和借款人联系起来,但方式不同于商业银行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机制,而是以与现代金融市场联系非常紧密的各种金融工具的形式出现(周莉萍,2010)。从运行机制来看,影子银行体系常常是以理财产品人的角色进行融资和投资活动的(李波,伍戈,2012)。因此,本部分将以2012年备受关注且是中国影子银行最大的资金来源的理财产品为例,分析中国式影子银行的运行机制。

(一)银信合作方式下的理财产品运行机制

在分业经营体制下,商业银行不得投资证券市场,也不得投资实业,因此,银行理财产品多投资于货币市场或债券市场,投资渠道有限;而信托公司是唯一能投资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业领域的金融机构(李将军,2012)。因此,通过银信合作,银行可利用信托公司投资渠道广泛、信贷财产独立管理的优势,增加理财产品的投资渠道,减少资本消耗,拓展表内信贷空间。同时,信托公司也可以利用商业银行的信誉、客户以及营销的优势促进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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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作为一个专业市场,它是由需要某种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客户与能够提供某种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交换关系的总和。市场观念是商业银行业务发展和产品服务创新的基点。在发达的市场条件下,商业银行业务创新、产品开发设计,都是从市场的需要来思考和判断的。以市场为导向,要求商业银行的主要经营活动要围绕有效市场展开。可以说,商业银行的各类业务发展和任何产品创新都是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而银行在满足市场需要的同时,发展自身的金融业务,赢得自己的市场份额,取得更好的经营成果,实现自身的战略目标。

商业银行的营销必须以客户为中心,客户的金融需求是商业银行营销活动的出发点,在不断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扩大业务,增加赢利,是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根本。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观念,实质上就是要求实施客户发展战略。商业银行的发展,根本上是客户的巩固和发展。没有客户,就没有业务,增加客户,就是增加业务,发展客户,就是发展业务;不能满足客户需求的扩大和提高,业务就不能扩大和提高,在市场竞争r卜就会被淘汰。实行客户发展战略,首先是选择、确定目标客户群,并在此基础上,选择、确定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商业银行的目标客户群,既有目前经营状况比较好的、发展前景好的客户,也有当前经营状况一般,但发展潜力大,今后可望成为新的效益增长点的客户。优秀的目标客户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市场的变化,有进有出,滚动发展,逐步扩大。现代商业银行要与战略合作伙伴――为数不多的经营稳健、举足轻重的大公司、大集团,开展互利互惠的全方位合作,建立一种长期稳定发展的关系,形成相互促进的利益共同体。其次,业务开展要适应和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要以客户的需求作为业务品种创新和发展的目标,以方便客户、满足客户的合理需求,作为业务开展的出发点。要有超前的思维和眼光,制定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规划和项目。客户的需求是不断变化的,其需求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产品会由被客户喜欢变为不被客户喜欢。因此,需求的多变性要求商业银行必须不断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出现之后,由于商业银行是现代化服务部门,客户会要求银行及时采用这些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市场营销作为新的竞争策略和竞争手段,逐渐受到商业银行的青睐和喜爱。因为就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的实质而占,它足以金融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适时适地推出客户所需要的金融产品和银行服务来满足客户的需要和欲望的,拥有客户是占领市场的基本前提,而要赢得顾客,尤其是优良客户,建立稳定的客户群,就必须满足顾客的需要和欲望,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才有可能筹集到资金,才能扩大中间业务的范围和规模,才能创造赢利。要满足顾客的需要,首先必须了解顾客之所需,市场调研恰恰是市场营销的起点,有的放矢,知己知彼,不打无准备之仗,才能从根本上抑制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营效益,抑制和化解经营风险。这就为商业银行的竞争注入了生气和活力,同时,坚固了商业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与发展的根基,以至于不被市场经济的风浪所吞没。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国有专业银行开始向国有商业银行全面转轨,这是一个艰难而又漫长的过程。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国有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的过程中,传统的思维模式和心理定势依然有一定的市场和较大的惯性。商业银行被推向市场后,要求根据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律进行等价交换,从而达到银行的经营目的。这样必将引发和加剧由专业银行转变而来的商业银行内部自上而下的观念转变和观念更新,商业银行就必须重视市场、重视客户需求、重视市场营销及各种营销策略的综合运用。

参考文献:

[1]万后芬:现代市场营销.北京:中国财经经济出版社.

[2]亚瑟.梅丹著.王松奇译金融服务营销学.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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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学习、借鉴的基础上,我国成立村镇银行的初衷是希望借助这种新型金融组织为农村的部分相对贫困人群提供金融服务,属于商业性小额信贷的范畴(杜晓山,2008)。长久以来,由于信息不对称和缺乏有效的抵押品、担保品,出于贷款安全性的考虑商业银行无力为这部分人群提供金融服务,尤其是贷款服务,贷款市场因而长期存在信贷配给问题。《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p.778)中这样描述:“信贷配给是借贷市场的一种状况,其中,按照所报的契约条件,贷方提供的资金少于借方的需求”。在符合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要求的条件下,商业银行没有提供与贷款需求相一致的贷款供给。贷款市场供给小于需求,而利率也没有出现古典模型所预期的上升以消除这种差额。从亚当.斯密描述这一现象起,凯恩斯、埃利斯、威尔逊、哈里斯、杰斐、拉塞尔、威廉姆斯等众多经济学家从不同角度对它进行了分析。在斯蒂格利茨和韦斯的经典论文(1981)中,他们从贷款质量和利率水平的负相关关系角度论述了在信息不对称和由此导致的“逆选择”的条件下,信贷配给的存在性,市场失灵了。村镇银行的兴起源于对克服这种信贷配给的探索,希望通过设计一些制度安排(如中心会议制度、农户联保制度等),使金融机构有能力为部分相对贫困人群,主要提供无需担保和抵押的小额贷款等微型金融服务。村镇银行与传统的商业银行相比,要求特殊的贷款制度设计,面向原先被放弃的部分相对贫困人群,主要提供无需担保和抵押的小额贷款以及其它微型金融服务。尤努斯教授领导的孟加拉国的“格莱珉”银行取得了部分成功后,推动了这种新型金融组织在世界范围中的发展和推广。20世纪80年代初这种新型的金融理念和方法开始被一些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组织引入我国。虽然最近印度安德拉邦出现了小额信贷的违约危机,但并不表明这种模式的失败(杜晓山,2010)。

2.村镇银行在我国的发展

村镇银行在我国的发展经历了引进试验、试点发展到大力推动等不同阶段。按照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工作安排》的规划,到2011年我国拟建立1027家村镇银行。银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07年3月我国第一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建立起至2010年6月末,我国已建立214家村镇银行。其中2007年共建立19家,2008年共建立91家,新增72家,2009年共建立148家,新增57家。以国家开发银行、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为主发起行共建立30多家,其余均为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发起建立,包括各地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按照主发起行的不同,我国现有的村镇银行可以分为全国性大型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和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为主发起行的村镇银行、外资银行为主发起行的村镇银行和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为主发起行的村镇银行,目前最后一种在我国占80%左右,为绝大多数。不同类型的村镇银行可能具有不同的战略目标和经营方法。本文中主要分析以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为主发起行的村镇银行出现的使命漂移现象。

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村镇银行却表现出了与设计初衷不同的特征,似乎没有起到为我国农村部分贫困人群提供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微型金融服务的作用,出现了使命漂移。村镇银行的目标客户、放贷手段和放贷金额都出现了与设计要求的偏离,并不是真正意义的村镇银行,更像是为应付或规避政府相关政策的一种商业银行的变体,实质上就是普通的商业银行。这种村镇银行对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削弱金融领域的垄断或许具有一定意义,但却不太可能为我国的贫困人群提供足够的理论模型所设想和期望的服务。

3.以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为主发起行的村镇银行的使命漂移

村镇银行的使命漂移主要体现在贷款对象、贷款方法和贷款额度偏离面向部分贫困人群、主要采用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信贷的设计目标上。

从2007年开始,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积极参与我国的村镇银行建设,目前有高达80%左右的村镇银行属于它们发起设立。但现存的这些村镇银行却并不是真正意义的村镇银行,从目标客户、贷款方法等方面考察可以发现它们只是一种商业银行,经营目标并不是为我国相对贫困的人群提供包括小额信贷在内的微型金融服务,更多的表现为一种为背后的主发起行规避金融法规、实现区域扩张的经营手段。出于追逐利润和增强自身市场竞争力的考虑,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有实现跨区域经营的内在欲望,但受到金融法规的约束,无法快速扩张。村镇银行的发展为它们提供了机会。村镇银行不是市场自身发展的产物,而是对市场调节失灵的补充,因此如果缺乏有效的约束和指导,这些具备商业银行背景的村镇银行必然偏离原初设计的目标,出现使命的漂移。以为相对贫困人群主要提供无担保、无抵押的小额信贷为主要贷款模式的金融组织与商业银行存在本质的不同,它们的结合——用商业模式推动这种金融组织的发展需要强而有效的约束。

安徽长丰科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2月(以下相关数据来源于该行各年年度报告),主发起行是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占40%的股份,是最大股东,两行董事长都是刘万霞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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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银行扮演着的大多是社会资源分配者和社会薄记的角色,服务的对象也主要是企业。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于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融资渠道的拓宽,银行从企业那里获得利润的减少,个人金融服务才开始受到银行的重视,所以国内金融业的个人金融业务发展较晚。其中银行是最早介入的金融机构。我国银行开办个人金融业务的起源定在1997年。当时,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率先在国内银行界成立了私人银行部,客户只要在这里保持最低10万元的存款,就能享受到该行的多种财务咨询。此后,个人金融业务开始在我国迅速发展。

二、我国银行个人金融产品的缺陷

(一)银行产品开发的盲目性和趋同性

我国各银行的金融产品85%左右是通过照搬方式从西方国家引进的。低附加值产品多,高附加少。产品种类多,品牌产品少。银行新产品普遍存在易模仿现象,一种新产品一旦推出,各家银行互相效仿,很快造成恶性竞争或不正当竞争局面,产品迅速失去市场。

(二)银行产品的单一性和发展不平衡性

当前我国银行单一产品多,复合产品少;负债类产品开发多,资产类产品开发少,其次是存款产品构成要素较单一,仅为期限加以划分,很难满足客户的投资理财需要。再次是业务创新能力不足,吸纳性创新多,原创性创新少。

(三)银行产品构成要素单调

在我国,银行产品的构成要素非常简单——即期限。银行储蓄柜台的法定利率显示牌看起来存款有两个要素——期限和利率。但实际上只有一个,也就是期限。所以,银行只能围绕期限创新存款产品,自然而然存款种类就很少。

(四)缺乏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银行产品的开发与推广不仅仅是开发人员的事,应该是全行员工的任务,需要高层管理者的推动。现在开发人员多为科技人员,不熟悉市场和业务,产品开发闭门造车,可用性存在较大问题,后期维护跟不上。

三、我国商业银行产品创新的必要改革

(一)商业银行的组织创新

我国银行业应从更高、更深的层次进行组织机构创新。一是应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改变目前的行政主导型模式为客户主导型模式,按照决策参谋系统、市场拓展系统、服务保障系统和监督考评系统重新调整内部机构,压缩管理层,充实一线部门。二是以制度化及市场内在要求进行银行业的兼并重组,真正让制度先进、有市场竞争优势的商业银行迅速发展壮大起来。三是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造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以产权主体多元化为核心的股份制制度创新。四是改变过于依赖有形分支机构网络的做法,在尽可能降低有形成本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通过无形网络拓展业务的新方式。五是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考评平衡互动的科学管理制度。

(二)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

创新中间业务与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共同构成商业银行的三大支柱业务。随着我国加入WTO,外资银行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冲击,除资本实力雄厚、资产规模大、经营管理方式先进之外,最大的冲击将是中间业务的冲击。首先,要制定中间业务发展计划和总体思路,分阶段落实,逐步推进,以使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发展逐步接近国际银行的水平;其次,要加快金融电子化建设步伐,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提供基础平台;第三,要根据商业银行的实际,分步发展中间业务,近期应大力发展分业经营法规所允许的、风险较低的、技术力量已具备的、市场需求量大的资产评估、汇兑结算、金融咨询、业务、银行卡业务、保管箱业务等,大力推广结算证制度和个人支票,实行区域性银行汇票制,为企业和居民个人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投资理财服务,参与企业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策划及项目融资、理财顾问,投资管理、信息咨询、基金托管等业务。

(三)商业银行的技术创新

金融创新要以高科技作支撑,以使金融产品和服务拥有较高的科技含量。金融科技的创新,已成为商业银行能否在市场竞争中抢占制高点的关键。国有商业银行应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快电子化和网络化建设的步伐,采用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信技术设备,促进办公自动化、电子化银行以及由此延伸的自动服务手段的应用与推广,提高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处理能力和运作效率,以高效、快捷、优质的服务,迎接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

(四)商业银行的人事制度创新

知识经济时代,决定银行竞争力的最主要因素就是银行所有员工的知识创新能力,银行经营管理的目标也是提高银行所有知识的共享水平和知识创新的能力。所以,商业银行要将人力资源视为一种最重要的资源,彻底实现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创新。首先,要建立符合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需要的行员级别体系,全面推行行员等级管理,与行政级别彻底脱钩,淡化官本位色彩。其次,要建立健全专业人才管理机制,实行管理职务和业务技术职务“双轨晋升”制度,为专业人才的发展开辟“绿色通道”。第三,要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干部管理制度,要实行干部竞聘上岗制、任期目标制。第四,要根据每个人的能力和性格特点分配适当的工作岗位,真正做到以事就人,各尽其才,各尽其长,各尽其用,使每一个有能力的人都有机会实现自己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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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主要从以下三个部分来阐述文化对金融的影响。

一、制度创新及企业文化创新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中的应用

四大国有银行在我国银行体系中占有绝对优势,由于在股份制改革之前,这四家银行完全由国家所有。从现在看来,即使这四大银行进行了股份制改革,但是由于制度目前还不健全,所以在一些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在金融改革之前,由于我国当时生产力水平相对还比较低,而且对外开放程度较低,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风险最终都由中央银行承担,因此,在风险意识方面和经营理念方面都有着一定的欠缺。

随着经济的加速发展,尤其是加入WTO之后,商业银行已经成为金融体系中的支柱行业,我国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成为金融改革中最重要的方面,建立新的制度已成为大势所趋。由于我们的传统文化导致我们社会总体风险意识较差,所以商业银行以往的风险最终都归于中央银行。新的时期,随着人们的风险意识逐渐增强,商业银行需要创建以风险为核心的新制度。同时,企业文化对于商业银行也日渐重要,它是商业银行在运营过程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它与银行命运息息相关。商业银行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创新具有自身特色的商业银行企业文化。所以在新的时期,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时俱进的企业文化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有着重要意义。

二、不同法系的思想和精神对于金融体系的影响

金融体系不是孤立的,它的发展要受到法律的影响和制约。对比美国金融体系和中国金融体系,我们会产生疑问,为什么美国能发展一个良好功能的金融体系?

法律金融理论认为,不同的法律传统在不同程度上注重私人投资者相对于国家的权利的比较,这会对金融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他们同时认为,法律传统在适应不断变化的条件方面的能力也不尽相同,与僵硬的法律传统相比,灵活的法律体系能够迅速适应商业环境变化以缩小经济契约需求与法律体制能力间缺口,从而更有效的推动金融业的发展。

根据其起源不同,法律可分为两种,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大陆法系的起源可以追溯到罗马法,它是依靠职业的法官,法典以及成文的法律;普通法系起源于英国法,它主要依靠未经职业训练的法官,宽泛的法律原则和口头辩论。在法律体制强调私人产权、支持私人契约安排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利的国家, 金融市场就会更为活跃,反之亦然。而且,不同的法律起源会造就不同的法律体制,并进一步塑造不同的金融体系。不同的法系不仅影响股息水平,还会影响企业的估值。而且,不同法系不仅通过对投资者的不同保护决定了资本的发展水平和企业的表现,还影响着金融中介,特别是银行的发展。曼哈尼在对不同法系经济增长的比较研究中发现:在1960到1992的33年间,大陆法国家比普通法国家每年人均GDP增长率大约低0.5%。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不同法系对经济增长和金融发展会带来不同的影响。

所以,在完善社会主义金融体系相关法律时,我们要做到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等基本原则。在现有法律基础上建立健全金融市场监管法,金融投资管理法,金融风险防治法和金融信托管理法,以完善的金融的法律体系促进我国金融的发展。

三、宗教对金融体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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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海外并购可以在更广泛的范围内配置资源,节约银行经营成本,获得协同效应。

第四,新建一个机构从策划到完成是个漫长的过程,这一过程中的费用和风险带来的总成本有可能高于并购的成本。

第五,海外并购可以获得税收优惠,这一点在杠杆收购时表现得尤为突出。

通过对近些年有代表性的国际一流银行的发展经验分析,麦肯锡公司指出,以自身新建模式为主导的增长业绩往往低于市场的平均水平,并购模式在银行增长的过程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深化,欧美政府和银行都紧张地投入到自救和互救当中,要求中国救助的呼声也不绝于耳,中国国内也频频出现对海外银行“抄底”的讨论。所谓“抄底”,实质就是借海外金融机构市场价值低迷之际,对海外机构实施并购。要解答此问题,首先必须明确中国的商业银行为何需要海外并购。

从20世纪80年代起至今的三十年时间是国际间银行业并购的。这股浪潮首先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20世纪90年代转向欧洲,最高峰期间每年平均有900多起金融机构并购案。在1985~2002年间,美国企业的海外并购额达到2.4万亿美元,其中金融业占了近1/4,达到5896亿美元。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银行界掀起了现代银行并购浪潮,并购主体大型化、经营范围全球化、并购方式多样化、机构功能全方位化以及并购交易跨越国界的特点十分突出。根据Dealogic的统计(见表1),从1995年至2007年,无论是银行作为并购的发起方还是目标方,跨境交易额都大约占到了1/4,充分显示了银行业海外并购的显著地位。

为什么商业银行需要不断扩展经营的地理领域,要在超越国界的范围内实现业务扩张呢?本文试图从跨国银行理论入手,对欧美及中国商业银行海外并购的行为逻辑进行分析。

跨国银行理论及欧美银行海外并购的动因

跨国银行理论

跨国银行理论主要是解释银行的跨国行为。跨国银行理论起源于跨国公司理论,即把跨国银行看成跨国企业,从而把跨国企业的研究范式应用于跨国银行,主要包括内部化优势理论(internalization advantages)、所有权优势理论(ownership advantages)、区位优势理论(location advantages)以及国际生产折衷理论(eclectic paradigm)。

由巴克利(Buckley P.)和 凯森(Casson M.)提出的内部化优势理论以交易成本理论为基础,认为外部市场的不完全性促使企业将中间产品在企业内部进行生产和交易以节约交易成本。商业银行把外国市场内部化是非常必要的,因为跨国银行争夺客户信息是非常激烈的,并且银行网络可以互享资源,以实现协同效应。比如花旗银行,它的全球网络能为跨国客户提供比本土银行更有效的服务。格雷(Gray M.)和格雷(Gray H.)认为跨国银行能够实现内部资金的流动,从而减少交易成本,有利于全球的资产负债管理,并且通过资金的优化配置而增加利润。凯森用“内部化理论”来解释跨国银行形成与发展的原因。他认为由于金融市场的不完善及出于国际财务保密等一些特殊金融业务的需要,有些金融业务很难与别国银行合作展开,而跨国银行通过灵活的海外并购,可以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和风险。鉴于以上种种优势,跨国银行有动力进行海外并购从而实现内部化优势。

所有权优势理论是指商业银行利用自己的声誉优势、专业优势以及客户优势进行海外并购。例如,借助在全球的声誉和专业优势,汇丰银行进行过相当程度的海外扩张,1991~2007年间,该行进行了超过20次的海外并购。

区位优势是指当某些国家或地区存在政府管制或海外经营的成本较低等因素时,使得对外投资成为对商业银行有利的选择。

邓宁(Dunning)运用自己提出的折衷理论首次对金融业跨国投资的三种优势进行了分析,见上页表2。后续的研究表明跨国银行的区位动机与最终的区位选择可能根据银行的能力不同有所区别,例如,发展中国家的跨国银行更可能是跟随本国客户到国外市场的,而发达国家的跨国银行更可能从战略角度去选择区位。

欧美商业银行跨国并购的动因分析

跨国银行理论尽管有较为清晰的分析范式,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商业银行的海外并购行为,但这些理论起源于解释实体企业的跨国行为,而银行业作为金融服务业,有其自身的行业特点。跨国银行在进行投资决策时会考虑一些完全不同的因素,因此还需从自身的角度进行分析。在此,我们通过已有的文献,总结欧美等发达经济体商业银行的海外扩张动因。

追随客户。这种观点认为商业银行海外并购的动因是为了能够向投资海外的原有客户继续提供金融服务。对于银行业来说,接近客户并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关系至关重要,为了延续这种客户关系,银行不得不进行海外并购以适应大公司客户的海外扩张。同时,对那些海外跨国公司来说,海外的本国经营银行也比东道国的银行更有优势,因为它们的母行已经与客户建立了关系及相互的信任基础。日本的跨国银行就是20世纪80年代后跟随日本企业大举进军海外而发展起来的,因为大部分的金融服务无法出口,必须在所在地提供。

规避监管。追求利润最大化驱使金融机构规避监管,进行海外扩张。具体来说,这些监管包括最高存款利率限制、准备金要求以及各种资本控制。比如美国1963年的利率均等化税法,对公司和个人持有的外国股票与债券征税。美国居民通过把海外的收益变成存款而达到避税的目的,这样就增加了美国银行业的海外需求。再比如,美国1970年实施的外国信贷约束计划,对美国银行的海外借贷数额进行了限制,但对海外的机构没有限制,因此商业银行有动力在海外进行扩张。

经营多元化,推动金融创新。欧美商业银行的海外并购在不断扩大市场和客户基础的同时,也着眼于服务功能的多元化和业务的互补。通过国际化的并购来完善银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功能,形成新的产品、技术和竞争优势。就这点来说,来自国外的银行业投资通常会导致行业的剧烈竞争,这是因为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通常会很快被竞争者以较小的成本模仿,所以,来自国外的银行常常成为一国金融市场上金融产品创新的推动力。

降低资金成本。金融市场的全球化使得跨国银行能够在任何市场的任何时间以最低的成本经营以及获取金融资源,同时,新的信息技术发展能够使这些资源在那些回报率最高的市场上投资。很显然,跨国银行比区域银行拥有更高效、更全面的反应能力。

分散风险。同时将不同类型的货币投资于不同的地理区域是防止利润下降的有效手段。也就是说,国际化程度较高的银行能够比地区性银行获得更多种的资产组合。

近些年中国商业银行海外并购的现状及动因分析

中国商业银行近年来海外并购的现状

总体而言,在中国金融业大幅度对外开放的今天,中国银行业对外扩张速度却要缓慢的多。截至2007年底,中国银行业在29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分支机构,海外机构的总资产达2674亿美元。

从上页图1、图2可看出,中国的商业银行无论是业务覆盖面还是海外资产占比与欧美国家的商业银行相比都比较小。海外扩张速度较慢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中国商业银行对外扩张受到不对等开放的障碍,从而严重地限制了商业银行的海外发展。以美国为例,美国是要求世界推动开放的国家,但自己对外却鲜有开放,特别是对中国。在海外市场直接设立机构严重受限和受阻的情况下,直接收购海外机构就成为中国银行业海外拓展的重要方式。

当前,中国商业银行的海外并购已开始起步,正成为银行业一个备受瞩目的现象。如表3所示,从2000年到2008年年底,中国商业银行共有18宗海外并购案,其中,被收购方所在地区在香港的有9家,在欧洲的有3家,在东南亚的有2家,在美国的有1家。就持股比例来看,超过50%的并购案有11宗,其中,有7宗是100%收购。最低持股比例是国开行收购英国的巴克莱银行,仅为2.64%。就并购规模来看,单笔并购金额与总体规模较小,最大的单笔并购为中国工商银行收购南非标准银行,金额约合54.6亿美元。

中国商业银行海外并购的行为逻辑分析

中国商业银行海外并购的行为逻辑与欧美商业银行有许多相同之处,比如追随原有的客户,因此华人因素成为商业银行海外并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再比如,二十一世纪初中国商业银行以香港为平台的海外并购主要是为了绕过国内金融分业监管的限制,探索多元化的综合经营之路,因此,规避监管是主要的动因之一。同时,扩展国际化业务、积极开发国外市场、获得新的客户、全球范围内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筹集更多成本低廉的资金、分散风险、股东价值最大化等,也是中国商业银行海外扩张的动因。

但是,中国商业银行海外并购的动因又与欧美银行有着很大的不同。从上页表3中可以看出,中国商业银行海外并购的区域分布与控股比例高度相关。大体看来,取得绝对控股权的并购案例几乎全部集中在香港以及东南亚,而在欧美的并购案例中没有一例取得绝对控股权。其中的原因有许多,比如可能与东道国的监管政策有关,但同时也说明,中国商业银行在不同地区的海外扩张动因,或者说战略意图明显不同。

中国商业银行在香港及东南亚地区的跨国经营,主要的战略意图是依据自身的资金优势扩张业务,这可以用内部化理论来解释,因为取得了绝对控股权,可以获得客户信息,也实现了国际财务信息保密等一些特殊金融业务的需要,从而实现了信息与资源的互享,降低了交易成本与风险。

而中国商业银行在欧美地区的并购,主要意图是借鉴国外银行的创新成果,引进先进的产品、技术和管理经验等,以提高中国商业银行经营效率。中国商业银行刚刚完成改制,尽管在资金规模、资本充足率方面表现优良,但中国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还是集中在传统的借贷业务,业务创新能力欠缺,盈利能力不足,而且在诸如核心业务系统、风险管理技术以及现代金融机构管理经验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与欧美的商业银行相比还存在差距。而最有效的学习方式便是参与欧美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从而把别人先进的产品创新、技术与管理经验应用于中国商业银行,提升整体竞争力。

当然,商业银行海外扩张的战略意图往往是多方面的。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把中国商业银行跨国并购的动因总结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学习国外商业银行先进的产品、技术和管理经验,获得协同效应,增强其在国内的整体竞争力;二是发挥所有权优势,追随客户进行海外扩张;三是扩展国际化业务,获取新的市场和客户资源;四是分散投资风险、股东价值最大化。

当前中国商业银行海外并购中亟待注意的问题

在开放的条件下我们应该认识到,商业银行进行海外并购是金融竞争国际化的要求,是资本流动国际化的要求,同时也是客户行为国际化的要求。在经历了银行业改造、政府注资、引进战略投资者、上市等措施之后,中国的商业银行已今非昔比。与当前中国商业银行实力极不对称的是中国银行业的国际化程度远低于国外同行。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中国商业银行依然需要向欧美银行业学习先进的产品、技术与管理经验。在这样的形势下,中国商业银行借助海外并购实现海外扩张依然是有效的途径。

当前的世界经济与国际金融形势可谓是机遇与挑战并存。中国商业银行海外并购既不能错失良机,也不能盲目冒进。受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欧美许多商业银行处于财务困境之中,然而中国的商业银行却一枝独秀,拥有充裕的资本。中国的商业银行可借助其雄厚的资金优势,利用当前的有利形势,抓住机遇,实施有价值的并购。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在国际金融危机导致资本市场大幅下挫的形势下,中国金融机构近期的海外投资并购都面临着相当程度的估值损失风险。通过对2007年来中国金融机构有代表性的海外并购案例的股价表现来看(见上页表4),大部分上市公司当前股价均较收购价下跌了60%以上,其中个别案例甚至下跌超过90%(表内资料截止于2008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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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存款准备金集中于中央银行的做法起始于18世纪的英国。英国1928年通过的《通货与银行券法》、美国1913年的《联邦储备法》和1935年的《银行法》,都以法律形式规定商业银行必须向中央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目的是为了保持银行的流动性,即中央银行在法律所赋予的权力范围内,通过规定或调整商业银行缴存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比率,来控制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保持银行体系对负债的清偿力,间接控制社会货币供应量的一种管理和调控制度(又称存款准备金政策、法定准备金要求、必要准备金管理)。

1931年美联储备委员会把它的主要目的转变为“控制信贷”;20世纪50年代其主要目的是控制货币供给量;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由于金融管制放松及金融创新的发展,使得M1、M2等货币总量目标与经济活动之间的稳定关系破裂,大大降低了货币供给目标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有效性。1987年,美联储就宣布不再设立M1目标;1993年,宣布“放弃以任何货币总量作为实施货币政策的目标,包括M3在内”;其他国家如英国、加拿大、瑞士、日本等国也纷纷降低了货币总量目标的重要性或干脆取消了货币总量目标。1999年启动的欧洲中央银行,对构成其“储备基础”的负债也大部分实行零准备金率。零准备金率正成为一种趋势。

央行货币政策目标的变化是放弃存款准备金工具的最主要原因。存款准备金率作为数量型货币政策工具,它对于调整货币供应量方面具有先天的优势。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金融管制放松及金融创新的发展,货币定义变得模糊不清,准确计量货币供应量难度增大。以控制货币供应、调节社会流动性的存款准备金率逐步失去了存在的基础,重要性大为降低;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的冲击力过大。由于存款准备金工具通过影响货币乘数效果来调节货币供应量,因而即使准备金率的较小变化,也会带来货币供应量的较大变化,故频繁调整准备金率不利于货币的稳定。准备金率变化需要银行重新调整资产组合以应对,如果金融机构在短时间内不能完成,就可能立即引起流动性问题。如不断变动法定准备金率,就会给银行带来更大不确定因素,使它们的流动性管理更为困难。同时,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对整个社会和经济的心理预期都会产生显著影响,所以,存款准备金不适于作为日常的货币政策操作工具。另外,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对各类银行和不同种类的存款的影响不一致,其效果因这些复杂情况的存在也不易于把握。因此,各国中央银行对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都持谨慎态度。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国际银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很多创新型金融工具可避开存款准备金政策的影响。其中突出表现在商业银行通过金融创新推出回购协议、货币市场互助基金等不受存款准备金制度制约的非存款工具,通过充分利用货币市场,既能确保其应有的负债规模,又能逃避存款准备金制度的约束。在这种情况下,中央银行调整存款准备金比率对货币供给的作用越来越小。

二、我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我国的存款准备金率制度始建于1984年。当年,中国人民银行转变成专门的中央银行。设立存款准备金制度的最初目的是为了筹措资金,作为央行平衡信贷收支的手段,而不是为了将其作为货币政策工具进行运作。

1988年,央行对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进行了改革,将存款准备金率从13%下降到8%,并将原各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准备金存款”和“备付金存款”两个账户合并,称为“准备金存款”账户。同时改变了过去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层层向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交纳存款准备金的做法,将存款准备金统一向中国人民银行交纳,对商业银行在各级人民银行存放的用于清算的超额准备金,不在比例上做统一规定,由商业银行按头寸需要自己管理。这一改革标志着中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已经开始成为间接调控下的一项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而不仅仅是央行集中资金的一种手段。2004年4月25日开始,为了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促进金融机构稳健运行,防范金融风险,督促金融机构逐步达到资本充足率要求,降低不良贷款比率,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实施差别存款准备金制度。虽然调整法定准备比率是传统货币政策的“三大法宝”之一,但它在货币政策操作中的作用已日趋下降,逐渐走向消亡。全球法定存款准备演变的这种趋势对中国货币调控机制的改革有着重大启示。从长期趋势来看,进一步深化对法定存款准备金功能的认识,以及它对货币调控的实际影响和效果,是进一步完善中国货币调控机制所必须面对的问题。

三、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银行体系流动性过剩的问题:存款准备金作为对冲工具,并不能从根本上减缓由于汇率高估带来的持续的基础货币发行压力,这也正是人民银行不断调整准备水平而却难以从根本上抑制流动性泛滥的主要原因。如果国内汇率持续低估,结售汇制度改革不进一步取得突破,境外资金就会保持对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巨大的境外资金压力无法释放,也就无法解决中国的流动性过剩问题。而汇率持续低估,国内生产要素定价过低,不仅无益于内外失衡问题的解决,还会间接鼓励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向中国转移,进一步造成中国生产的结构性失衡。面对这一问题,如果仅依靠存款准备金率或公开市场操作对冲过量的流动性,可能减弱“治病追根”的动力,从而对我国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和中国的产业升级带来不利影响。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的微小变动,会对宏观经济造成大幅波动;过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加重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准备金比率的频繁变动会给银行带来许多的不确定性,增加了银行资金风险。

四、启示及建议

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是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的,所以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建立时间晚,其功能具有一定的中国特色。在过去27年时间里,存款准备金制度在不断的争论声中发展演变,逐渐成为中国目前较为重要的一项货币政策。同时,货币供应量目前来说仍是我国央行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因为我国目前的金融市场还处在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利率还没有完全实现市场化,还不具备把利率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的条件。同时,从对冲流动性和释放流动性角度看,存款准备金制度在我国仍是最适合的货币工具。为了规避国际存款准备金制度存在的不足,发挥我国特色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优势,我们还应对我国存款准金制度进行完善。西方发达国家越来越倾向于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工具的运用程度,甚至取消存款准备金制度,这是建立在这些国家金融市场高度发达、货币市场工具丰富等条件下的。我国央行的宏观金融调控机制还不完善,存款准备金制度仍是一项有效的货币政策工具,同时也是影响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以下是本文对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一些合理建议。

1、短期保持较高的存款准备金率

当前,我国贸易项下和资本项下双顺差局面短期内难以大幅逆转,货币当局被动投放基础货币的局面还未得到缓解,央行仍需要有效的货币政策工具对冲金融机构流动性,短期内下调准备金率的可能性也较小。截至2011年6月底,我国实际外商直接投资(FDI)为608.91亿美元,外贸顺差为449.3亿美元,汇储备增加达到3501.53亿美元,外汇占款规模逐年增加,这意味着我国的存款准备金率仍需保持较高水平,甚至仍可考虑一定程度的上调。按照我国商业银行资金来源和运用分析,在资金来源中,90%以上是存款,我们初步测算,以贷存比75%为基础,为保持贷款的投放量,存款准备金率最大值约为25%。

2、中期鼓励商业银行金融创新

由于我国存款准备金利率仅为1.62%,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为0.72%,远低于商业银行将其用于发放贷款、购买债券等业务的收益率,缴纳存款准备金实际上降低了商业银行资金收益率水平。随着准备金率水平逐步提高,这种负面影响将进一步显著,这也将促使商业银行在考虑负债时,将会把此项负债是否需要缴纳存款准备金列入重要考虑因素。中期内,监管部门应充分考虑到商业银行的经营客观情况,创造适度宽松的监管环境,帮助商业银行开拓多元化资金来源渠道,实现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3、中长期做好货币政策工具转变

我国当前货币政策中介目标是货币供应量,随着金融体系的逐步完善和成熟,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可能逐步淡化货币供应量目标,逐步调整为以控制通货膨胀或者最大限度就业和稳定物价为目标。货币政策目标的转变必将引起货币政策工具由存款准备金率转变成利率和公开市场操作。根据国际经验,取消存款准备金制度,一般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外部经济失衡问题明显好转,国际收支基本达到平衡,公开市场操作具有更大的灵活性;二是金融体系流动性过剩的局面得到明显缓解;三是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存款准备金担负的金融稳定功能下降;四是形成能反映市场基本供求状况的基准利率,经济主体对利率的敏感性提高,形成以利率为中介目标的货币政策框架等等。在上述这些条件逐步具备后,我国应及时调整存款准备金制度,使之适应变化了的经济金融环境。对于国家而言,应积极研究货币政策目标调整的时机和环境,为取消存款准备金制度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对于商业银行而言,随着货币政策工具调整为利率和公开市场操作,商业银行至少面临三大严峻挑战:一是当前存款准备金率冻结的庞大流动性将逐步释放,商业银行应如何管理流动性;二是当前存款准备金率工具下,商业银行基本被动应对,在公开市场操作工具下,商业银行需要主动选择是否与央行进行交易,并确定如何定价;三是商业银行资金来源渠道多样化,应如何安排资金来源结构。这种种挑战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做好主动式流动性管理,积极应对央行货币政策的调整。

【参考文献】

[1] 宋琴:试论我国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的改善[J].法制与社会,2008(24).

[2] 魏永芬:我国是否应该取消存款准备金付息制度[J].金融研究,2006(2).

[3] 朱恩涛、朱瑾:美国存款准备金制度发展的历史及其启示[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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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款余额连年增加,资产总额递增,盈利能力增强。随着呆坏账的大量剥离,财务费用大副下降后,城市商业银行盈利能力有了较大提高。截至2009年末,全国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规模达5.68万亿元,存款规模达4.65万亿元,贷款规模达2.89万亿元,对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超过1.38万亿元。资产利润率大于1%的城市商业银行从2002年的1家增加到2006年的29家,与此同时亏损面大幅减少。这说明城市商业银行盈利条件明显改善,逐渐成为我国金融领域一支充满活力、具有竞争力的生力军。整体局面固然可喜,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近年来城市商业银行整体经营环境的改善是提升银行绩效的重要因素。自2003年监管当局实行严格资本监管以来,国有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问题日益凸现,对于将同业市场作为重要资金来源的城市商业银行,无疑降低了成本,提高了利差。

2、资本充足率有所提高,但仍需保持。资本不足一直是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存在的突出问题,然而随着近年来我国对城市商业银行的引导和支持,城商行的资本状况不断好转。截至2008年,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达到13%,此外,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也控制在较低水平,2008年城市商业银行案件发生率比上年下降65%。以上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资本状况得到了大力改善,资本充足率达到了国家水平。面对中国金融业对外资的不断开放,城市商业银行也面临着来自多方的挑战,保持自身资本的持续稳定提高,是城市商业银行的工作之重。

3、城市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比率有所下降,但问题仍然存在。沉重的历史包袱制约着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大量的呆账、坏账导致的巨额不良资产存量一直束缚着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使之陷入恶性循环。尽管少数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比率并不低于城市商业银行,但是城市商业银行化解不良资产的压力更大、难度更高。虽然近年来城市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持续改善,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之所以如此,缘于城市商业银行与众不同的特殊性:首先,城市商业银行起源于城市信用社,因此就一般情况而论,其资产质量更差、遗留问题更多;其次,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城市商业银行的身份与地位决定了它在化解不良资产过程中,较难得到国家财力与政策的特殊倾斜。降低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率,唯有逐渐改变银行自身经营机制和提升治理水平才是真正出路。

4、城市商业银行成立时间不长,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缺乏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的能力。与国外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上表现出相对不健全、潜在的问题和风险较多的特点。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经营中出现管理成本低,没有一套完整有效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和与之相适应的若干管理工具,与国际领先水平有很大差距的特点。在2010年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工作会议暨城市商业银行发展论坛第六次会议上,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就对城市商业银行提出“要建设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根据国际经验和城市商业银行现状,应从所有权、内部约束激励约束机制、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加强城市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二、提高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竞争力的建议

1、立足自身努力提高资本充足率。扩充资本,增强抗风险能力,进一步调整资本充足率和降低不良资产率。全国的城市商业银行基本上都进行了增资扩股,中国人民银行正在鼓励各家城市商业银行进一步通过增资扩股来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在城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的过程中,中国人民银行鼓励吸引符合入股条件的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入股,鼓励引进国际金融机构或外国商业银行参股。根据资本性质和来源的不同,城市商业银行引资比例有所区别:引进的外资所持股份不能超过城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的15%,引进的国内机构投资者所持的股份不能超过城市商业银行总股本的15%,引进的个人投资者所持的股份不能超过城市商业银行总股本的5%。与此同时,可以进一步加强对风险资产的资产证券化过程,将风险权重较高的贷款或其他高风险资产打包转化成现金,降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从而降低对资本的要求相应提高资本充足率。

2、进一步提高城市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引进外资参股,既能引进国外的先进经验,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也将对城市商业银行立足本地、走向全国、融入世界的国际化进程有着积极的影响。在法人治理机制上城市商业银行应围绕公司治理和风险控制这两个关键问题,实现向规范性发展的转变,完善董事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人事薪酬委员会一整套完整、科学的管理机制,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抓好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加强内部管理,要达到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满足其流动性,争取最大盈利水平的目标,从而加速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管理水平的提高。

3、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事实上,随着金融业竞争的白热化,中间业务已经成为提升银行竞争力的一座富矿。一些银行界的人士认为,中间业务的市场还很大。随着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的进驻,带来了更多、更新的金融新产品,人们对多元化金融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强。随着经济的繁荣和现代金融市场发展出现的新变化,城市商业银行也在不断调整自身功能定位,并越来越更注重开拓以服务为重点的中间业务,利用在技术信息、机构网络、信誉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为客户提供咨询、、担保、结算等广泛的业务服务。

4、促进创新力的培养和提高。提高创新能力是城市商业银行竞争力的重点之一。城市商业银行要尽快实现业务经营的多元化,积极探索和开拓银行业务,加强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的创新,推动整个业务体系的整合,使得商业银行的资产实现较好的配置,达到优势互补,提高其竞争力。今后,金融产品创新的步伐会更快,这对城市商业银行来说是难得的机遇。及时提升产品创新水平,将最新的科技手段应用到金融市场上,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和交易方式,既可以增加获得利润的途径,又可以赢得更多的客户。同时,应积极探索世界新进银行的高端产品,从中吸取精华,力求掌握创新的主要方向,尽快与国际接轨。目前,城市商业银行要转变经营理念,产品创新要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并显现出鲜明的个性,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日益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5、加强银行专业人才建设。人才资源是提升城市商业银行竞争力的关键。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业银行离不开竞争,而竞争主要是人才的竞争。现代商业银行拥有了高层次的人才,就能够做出正确的决策。因此,城市商业银行要有“求贤若渴”的观念,并建立起一支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人才队伍。首先要加强对人才的培养。目前城市商业银行员工队伍中不乏优秀的人才,但从总体上看,整体素质仍不高。对现有员工的培养,应坚持以提高质量为主,坚持因人而异的方针,不能片面地追求数量和单纯地追求学历。要全面地培养人才,促进思想、业务素质全面发展。其次要加强人才的引进。要建立人才的吸引机制,即在稳定现有优秀人才的前提下,做到求贤若渴,不拘一格,善于发现、挖掘、引进人才,将具备综合素质的现代高级决策管理人才吸引进来。再次要加强对人才的使用。做好培养年轻人的工作,对一些崭露头角的优秀苗子,应大胆选拔,让这些优秀人才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经受锻炼,尽快成为银行的栋梁之才。

市场经济为各市场主体提供了广阔的发展舞台,也毫不留情地检验着市场主体的资格,每一个市场主体只有找准角色和位置,才能在市场的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总的来说,城市商业银行的未来发展趋势应因其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应充分考虑到各城市商业银行存在的差异,进而分析各种发展模式的前提条件、自身的资源约束、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找出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做出符合自身实际的战略定位与规划,这样才能在竞争激烈的金融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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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996年我国银行拆借利率放开为标志,中国人民银行利率市场化开始启动。由于利率市场化基于经济发展情况和金融市场成长状况,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一直保持着谨慎而缓慢的过程。从国际经济金融和各国银行发展来看,利率市场化是我国经济和金融市场发展必然趋势,旨在通过使稀缺资源——资金以金融市场规律自行调节,让资金得到合理配置。另外,利率市场化的深化也迫使我国商业银行进行利率定价改革和自主经营,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金融危机全面爆发后,我国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使得股份制商业银行在2009年实现爆发式增长。在加快城市化进程和促进中西部发展的政策下,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也直线式增长。虽然在中小型银行迅速发展中,大型商业银行市场份额逐步降低,中小型商业银行市场占有份额继续提升,但是我国国有中小型商业银行资金基础薄弱、规模小,面临多方面挑战。

二、中小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我国商业银行业参与国际市场的程度不深,近年来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实行隔离,以及我国监管部门审慎监管政策的有效实施,因此此次金融危机对我国银行业的直接冲击并不大,国内银行受到的直接损失是有限的。对于我国大型商业银行来说,受到金融危机的冲击较小,反而因为国际银行受到重挫,大型商业银行有更多的机会进入国际市场,扩大业务范围,加快银行转型升级。但是,金融危机对于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已经越来越多地反作用于中小型商业银行,国内中小型商业银行正面临着不断增加的风险、经营与盈利压力。因此,我国中小型商业银行在后危机时代面临利率完全市场化的政策下承担着更大的风险和压力,国内外金融机构的改革重组与激烈竞争加大了利率市场化下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压力和利率风险。

(一)自主定价

国内商业银行一直以来采取中央银行定价为主,自主定价为辅的定价模式,我国商业银行自主定价采用的是简单的成本加成定价方法,在此方法的基础上,再根据市场竞争情况以及单个客户的贷款额度和贡献度进行调整制定相应的贷款价格。对中小型银行,当理论市场完全放开后,缺乏自主定价的能力导致中小型商业银行利率波动滞后,对市场变化不能快速有效反应。同时,由于各种金融资源远少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当利率放开,中小型商业银行无法抵御风险,快速过渡到下一阶段。因此,在后金融危机时代竞争异常激烈的情况下,利率市场化更容易给中小型商业银行带来阶段性风险。

利率市场化的阶段性风险是指利率放开管制的初期,商业银行不能适应市场化利率环境所产生的金融风险。在过渡阶段,利率市场化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加重商业银行的风险:一种是由于长期的利率压制,市场化后的利率水平必然会升高,中小型银行之间由于资金不足而吸收存款的竞争异常剧烈。另一种是在利率水平整体升高时,利率的波动性也迅速增大。但在长期管制环境中生存的商业银行尤其中小型商业银行必然无法适应这种变化,既不能把握利率的变动规律,又没有合适的金融工具来规避利率风险。在此种情况下,中小商业银行的资金自主定价压力格外巨大。一方面,中小商业银行需要通过自主定价有效规避利率市场化的阶段性风险,加强银行对于市场利率和金融风险的敏感性,降低在利率市场化初期中小商业银行的被淘汰风险。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盈利主要来源于借贷利率差,商业银行的自主定价能力就尤为重要。

(二)盈利能力

后金融危机时代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在于房地产领域、商业银行的贷款回收领域、市场自由化程度的进一步升级等方面[2]。而对于中小型商业银行,缺乏资金和金融管理经验,盈利方式更为单一,在利率完全市场化的过程中,由于利率渠道的变化,中小型银行在争夺市场份额过程中,必然导致部分中小型商业银行的破产和重组。在盈利和淘汰的压力下,中小型商业银行不得不开发出新的盈利渠道,进行金融创新,转移盈利重心。我国的金融市场无法实现全面自由化,利率并非由资金供求关系决定,这些使得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新盈利模式仍然处在探索之中。未来我国中小型商业银行应该如何规避利率市场化带来的风险,拓展盈利途径,需要更深的探索。

(三)风险管理

狭义的信用风险管理就是采用有效的方法、手段对信用风险进行分析、防范和控制,使风险贷款安全化,保证本息收回[3]。在发放贷款阶段,中小商业银行由于缺乏信用风险评级系统,对申请贷款的企业信用评级工作不到位,再加上中小银行竞争激烈,容易导致中小银行为了业绩盲目发放贷款,增加不良贷款资本的信用违约风险。在贷款收回阶段,中小银行由于缺乏信用风险预警系统,就无法达到大型银行对企业还贷情况阶段性的评价,增加银行贷款损失额度。一旦出现恶性贷款,缺乏风险缓冲机制和风险抵御能力的中小银行容易陷入破产的境地。利率完全市场化提高商业银行自,商业银行根据本行经营管理及市场利率情况,综合考虑经营成本、客户风险差异、目标收益等因素,灵活确定存贷款的利率水平,实行差别化策略。利率市场化促使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进行金融产品创新。

三、后金融危机时期,国有中小型银行面临利率市场化的发展策略

(一)加快转型,鼓励创新,扩展新的利润增长点

经济形势严峻下中小型商业银行必须改变此前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方式,向财富管理型银行转型,构建混业经营的新型综合性商业银行。在传统银行经营中,银行作为存贷款的金融机构,业务重点是传统信贷业务,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副业。然而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进行金融创新,发展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我国中小型商业银行缺少政府和大型企业的业务支持,没有雄厚的资金基础,进行金融创新,发展中间业务就成了中小型商业银行在利率完全市场化下的重点发展目标。对于中小型商业银行,增加银行利润的方式有三种:第一,巩固基本业务。利率完全市场化以后,存贷款利率差必然会缩小,中小型商业银行必须提高自主定价能力,提高银行业务对于市场利率变化的敏感度,在市场利率变化的时候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将存贷款利率差尽量增大。第二,金融创新,拓展中间业务。中小型商业银行在利率完全市场化之前就要 努力拓展表外业务,进行金融创新,寻找新的利润点。

(二)建立机制,降低风险,探寻保障

首先,我国中小型商业银行需要尽快建立和完善资金定价机制。利率市场化使得商业银行有了一定的自主定价权,相应的也就要求每个独立的商业银行具有资金定价能力,根据资金供求状况、资金成本和目标收益等来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利率,对于不同的金融产品都要进行独立差别定价,这样才能使商业银行在利率变化时进行快速及时反应。中小型商业银行在利率完全市场化之前,应当积极学习金融发达国家的资金定价知识,引进金融经济人才,为银行建立起自己的资金定价机制。其次,中小型商业银行需要建立严格有效的风险约束机制。我国商业银行可根据巴塞尔委员会推出的《利率风险管理原则》明确要求金融系统建立起完善科学的内部利率风险管理体制。一方面,中央银行可组织建立独立、专业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健全客观、统一、透明的信用评价机制。另一方面,中小型商业银行自身必须建立内部风险约束机制,对银行贷款进行监控,最大可能降低不良贷款,处理占用银行资源并且无利润收入的业务。另外,金融产品都应该有风险定价,风险管理水平低的中小型商业银行,对产品的风险加价就应相应提高,中小型商业银行要建立严密的风险管理和控制体系,深化内部稽核部门和纪检检查部门的垂直管理体制,建立自上而下的层级约束机制,以连带责任追究方式,加强风险管理[4]。(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1]林钰姗.后金融危机时代利率市场化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影响[J].时代金融,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