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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审计建议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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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审计建议

篇1

宁波市镇海区审计局:

你局出具的审计报告(镇委审办行报〔2020〕12号)等审计结果文书2020年12月21日收悉,整改期限至2021年2月18日。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总体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审计提出的相关问题追根溯源、举一反三,不折不扣按要求落实整改。目前,要求我单位整改的问题共有2个,现已整改2个;提出审计建议3条,已采纳3条。

二、问题整改的具体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的问题。

审计整改情况:已根据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项目前期调研,合理控制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准确性。

2.关于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的问题。

审计整改情况:根据镇海区财政局《关于印发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已采纳的审计建议:

1、强化预算管理。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从紧从严控制政府开支,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口上,切实保障“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

2、规范经费支出。加强专项经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管理,项目经费严格履行专款专用原则,加强各类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学习和落实,规范各项经费支出,杜绝经费转嫁下属单位行为。

篇2

1.对被审计单位定期进行审计回访并把它纳入内部审计程序是审计工作本身的需要。“一审二帮三促进”是审计工作的方针,开展审计工作不仅是要查出问题,提出审计建议,更重要的是查出的问题是否被整改,提出的建议是否被采纳,也就是说审计成果有没有转化为生产力。进行审计回访有助于建立长效帮促机制,督促整改,帮助被审计单位健全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因此进行审计回访是内部审计工作本身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2.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回访是提高内审部门权威性的需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无论付出的劳动再大、查出的问题再多,审计结果得不到落实就是无效劳动。当前我们重视了内部审计项目的开展,而忽视了审计过程中反映出的需要改正问题的落实,被审计单位全面落实审计意见和采纳审计建议未得到体现。进行审计回访,能有效监督审计结果的落实,体现审计部门的权威性和审计工作的严肃性。

3.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回访,能促进审计成果的充分运用,从而有利于企业加强风险预防和管控。首先,通过审计回访,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筛选加工,将能整改和不能整改的区分开,风险大的和风险小的区分开,管理层重视的和不重视的区分开,切实提高审计成果的利用价值。其次,审计回访过程中,在关注审计报告所反映信息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审计过程中收集的一些基础资料所暴露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并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对发现的屡查屡犯、整改难以到位的问题,要挖掘问题的根源,从而在完善制度和机制、关注人员心理和企业文化等方面寻找新的解决问题的途径,提出进一步的改进建议。三是检验审计建议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审计回访是对审计结论的再检查、再落实、再督促,有助于增强内审人员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并保证审计成果能在企业各个环节较好地执行。

4.开展审计回访可以促进审计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是内部审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审计质量越高,内部审计监督和服务的职能作用才能发挥的越好。审计整改不到位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审计质量不高造成的,审计组提出的部分审计意见和建议不严谨,如有的审计意见和建议笼统、空泛,可操作性不强,有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不切实际,有的审计意见和建议表述不当,让人费解等等,因此要下大力气提升审计质量。

5.审计回访还能充分了解审计组工作力度和廉洁自律情况,了解审计组和审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执行上级各项廉政规定和审计工作纪律的情况,有无吃、拿、卡、要、报等问题,有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隐瞒查出的违纪事实等行为,旨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从源头上制约内部审计人员的行为,促进廉政建设。

二、审计回访应明确和注意的事项

1.审计回访时间概念要明确。如何把握审计回访时机,直接影响着审计回访质量和效果。如果审计回访时间间隔过短,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还未完成,则无法考察审计效果及审计成果运用情况。过长,又不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因此,对什么时间回访,要有明确的时间概念、不能有随意性,不能想什么时候回访就什么时候回访。要选择恰当的时机,一般情况下,审计回访应在现场审计结束后1至3个月左右进行。否则,会给审计回访的圆满完成带来诸多不利因素。

2.审计回访重点要明确。审计回访工作,要遵循“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在审计回访前,回访人员要对回访的项目认真进行筛选,选定重点审计回访对象。一方面,要确定重点审计回访项目,把一些影响较大的审计项目,列为审计回访的重点;另一方面,要确定重点单位,把财物数额较大,内控制度薄弱,违纪问题较多,对内审工作不重视的单位列为重点。不能把所有的审计项目和被审计单位都列为审计回访的对象,要改变只图形式的做法,既要全面,更要深入,紧抓重点不放,使审计回访工作收到应有的效果。

3.审计回访的目的要明确。审计回访的目的就是要维护审计权威,树立审计人员廉洁从审意识,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审计回访是一项综合性工作,组织机构一般由纪检、监察、审计组成员等组成。因为机构组成的人员不同,审计回访的侧重点也不同。因此,审计回访前,回访人员对审计回访的整体目标要明确,使审计回访的目的得到完整的体现。

4.审计回访的内容要明确。就整体而言,审计回访主要是审核审计意见的整改情况、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评定审计工作质量水平和审计人员廉洁从审情况等。由于审计小组成员的组成不同,被审计单位特点不同,在审计回访内容上应各有侧重。但不能在回访中,或只听听审计人员廉洁从审情况,对审计意见整改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不予过问;或只是看看审计质量情况,对审计人员是否执行了审计纪律漠不关心。要防止审计回访内容的不明确,使之偏离回访工作的目标。

三、审计回访的主要内容和采用的主要方法

审计回访的主要内容包括:被审计单位审计意见及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被审计单位已采纳的审计建议的执行效果如何;被审计单位需要审计部门进一步帮助反映和解决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审计组在审计项目开展过程中廉洁自律情况,其它需要回访的事项。

开展审计回访工作时通常使用的传统方法有询问法、现场观察和审阅法等。询问法是最快捷的审计回访方法,适用于低风险的情况。内部审计人员直接向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询问,并与被审计单位的书面回复进行比较,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现场观察法和审阅法相结合是审计回访中常用的方法,适用于重大的审计发现或高风险领域。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建议和被审计单位的书面回复,亲临现场检查被审计单位纠正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纠正措施进行评价,记入审计回访工作报告。具体方法主要有:

1.听。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的形式(由被审计单位财会、纪检、内审、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被审计单位主管领导就审计回访内容的情况介绍,以及对审计人员履职和加强改进审计工作的意见、建议。

2.问。主要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列出所调查问题的主要内容,进行现场调查。

3.查。通过了解、采取抽查相关资料,了解审计后单位加强管理、建章建制情况、收集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及其效果。

4.谈。主要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有关人员进行谈话,并认真填写回访工作底稿;与被审计单位主管领导交换意见。

5.改。针对所提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并召开回访工作组专题会,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四、建立健全审计回访制度的举措

1.提高内部审计人员对审计回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内部审计部门要从坚持依法审计,严肃国家财经纪律的高度来认识审计回访工作,把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回访制度纳入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当中,把它作为内部审计一个重要的工作步骤来对待,克服随意性和畏难思想。要深刻认识到搞好审计回访对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维护审计权威性、严肃性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的审计回访制度,是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贯彻审计意见的有效措施,同时审计回访也是检验审计效果的有效措施。

2.完善审计档案。内部审计在通常情况下,往往出具了审计报告就是完成任务,就可以归档。在各种审计工作质量检查、优秀审计项目的评选中也未将单位整改情况和后续审计回访工作纳入其中,致使审计人员对单位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情况不够重视,从而使审计的权威性、严肃性大打折扣。因此应当完善审计档案制度。当每个项目的审计报告经企业领导审阅批示后,在给被审计单位通报审计结论的同时,还应该下达《审计意见书》,规定整改期限,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到期后以书面材料上报整改结果。同时审计人员要设定操作性强的《审计意见及建议落实情况回访调查表》,根据审计建议逐条逐项审查被审计单位的执行情况,将执行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以表格形式登记,对于暂时不能落实的问题,由被审计单位说明原因,提出以后将采取的措施和作出限期执行的承诺。并且将填列清楚的表格经被审计单位接受回访的人员签名盖章,参与回访的审计人员集体签名后,与工作底稿、回访报告一起装订归档保存。在今后的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审计质量检查中,也应将回访情况作为重要的考核标准,促使审计人员和被审单位对审计回访工作引起高度重视,真正发挥审计查错防弊、促进管理、节约增效的目的。

3.制定处理处罚措施。对拒不执行审计意见或者屡查屡犯的单位和个人明确规定从严处理。内部审计部门要制定有关审计意见和建议整改和落实等一系列规定,从规章制度上约束审计人员和被审单位的行为,促进被审单位及时整改,并对整改的效果进行评价。

4.遵循重要性原则。审计回访应注重重要性原则,对问题少、易落实的单位可以不做回访,可以采取由此单位按时间和要求等向内部审计部门反馈整改信息,填写审计回访情况表即可;对于问题多、内部控制薄弱并且比较严重的单位,应作为重点回访对象,要深入细致地审查单位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具体整改措施等情况。

5.由审计回访组写出回访复查报告。报告应对审计决定和意见的落实情况做详细披露,对拒不执行的,审计回访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单位或直接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对整改彻底、原审计组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对单位改进管理和节约增效效果显著的予以评价,也为优秀项目评选提供基础性资料。

6.建立和完善审计回访工作责任制。要全面扎实地开展审计回访工作,确保审计意见落到实处,应该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审计回访工作责任制,实行谁审谁回访、审计组长全面负责制,这样既明确了责任,又可以防止相互推诿,同时也便于审查建议执行的真实情况。此外,内审部门还应将审计结果的执行情况作为对内审人员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内审人员有责任检查监督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意见及建议的情况,并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审计回访制度的落实和细化,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巩固审计成果。

五、提高审计回访工作质量的措施

1.转变观念,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作用。

审计回访工作在目前的内部审计工作中还没有完全引起大家的重视,主要是由于我国目前的审计准则对审计程序没有一个完整准确的定义,一般把审计程序划分为计划、准备、实施、报告四个阶段,并没有把审计回访列入审计工作的必需程序,把审计回访看作是审计程序之外的一个独立的审计过程。为此,审计人员首先要从思想上转变重审计报告,轻审计结果落实的问题。在个别审计人员的意识中,完成审计报告就是完成了审计任务,至于审计建议的落实则是被审计单位的事,与自己没有关系,这种思想严重影响了审计建议的落实,亟待纠正和解决。

2.完善制约机制。

现行的内部审计制度对不落实审计意见及审计建议的单位和个人没有明确的惩罚措施,已经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审计人员在回访过程中会遇到个别单位执行力度不够,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但目前对此还缺乏一个制约的手段,所以有必要修改、补充和完善现行的内部审计相关规定,保证审计意见的落实,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以维护内部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内部审计部门的权威性。

3.提高审计意见及建议的质量。

篇3

二。欧盟会计协调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欧盟自70年代以来所做的协调努力。

欧盟自20世纪70年代起就一直致力于会计协调工作。

协调的主要形式是制定各种会计指令。指令具有很强的法律约束力,要求各成员国将其内容写入本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因此,取得了良好效果。欧盟于1978年7月25日首次了关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规定格式的第四号指令(78/660/EWG)和在1983年6月13日了关于合并报告第七号指令(83/349/EWG),对欧盟会计协调产生了重大影响。

后来,又相继在1986年为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补充了特殊规定(86/349/EWG),并且,在1991年为保险企业补充了特殊规定(91/674/EWG)。这些指令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欧盟的会计协调。欧盟会计指令能够在法律的框架内得以实施,是国家间达成政治协议的结果。

2.欧盟会计指令存在着不完善性。

由于欧盟在将会计指令写入法律文本时,允许有多种选择权,并且,不同的国家对指令条款的不同理解和解释,欧盟各国继续保持自己原有编制报表的规定和传统,因此,大大影响了指令执行的效果。而欧盟会计指令只包含一些最基本的要求,对许多重要的会计问题却缄默不言。此外,由于欧洲委员会只监督各成员国把指令内容写入各国法律,指令在实务中贯彻落实的监控权却属于各成员国,从而导致指令得不到充分的执行。还有些成员国耽搁了几年时间才开始执行指令。例如,在意大利,经过10年时间的逐步调整,欧盟会计指令才成为国家法律,在90年代初才开始加以执行。

欧盟委员会于2000年6月13日在未来会计行动战略文件中,对欧盟会计指令进行了检讨,认为该指令是不完善的和零碎的,阻碍了欧洲内部资本市场的发展。

3.欧盟会计指令不能保证报表的可比性和透明性。

协调的最大收益当数财务信息的可比性。而欧盟会计指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只是各种不同会计方法的汇合,并没有真正减少各国会计行为的多样性。必须承认,通过协调达到的可比性与期望值相距甚远。这使得欧盟15个成员国的会计制度继续存在,而这些会计制度无论是在个别会计规定上,还是在概念的内涵上都存在着显著差异,具体表现在编制报表、计价规定以及报表附注的内容和质量上。因此,在欧洲范围内都不能保证企业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和透明性。

4.报表编制要求不统一,阻碍了会计协调。

由于在海外上市成本较低,投资者为了扩大市场和增强竞争力,所以在海外上市就成为欧洲各大企业追求的目标。

但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财务报表编制要求不统一,使得会计协调停滞不前,阻碍了这一目标的实现。例如,1993年3月德国戴姆勒一奔驰股份公司第一次作为德国公司在世界上最大和最重要的资本市场纽约股票交易市场(NYSE)交易时,要求将按德国会计原则(HGB)所得出的权益资本和经营成果,调整为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GAAP)所界定的股东权益和净收益,因为按照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要求,所有外国公司在美国上市都必须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GAAP)重新编制会计报表。在随后的几年里,许多上市公司也都要求按国际公认准则编制合并报表。这使得欧洲在海外上市的公司不得不分别按欧盟指令和USGAAP编制两套报表,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直接导致企业财务成本的增加;并且,由于两者差异较大,还导致了财务信息的混乱。

三、欧盟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的决议

综上所述,以前颁布的欧盟会计指令不仅阻碍了欧洲内部资本市场的发展,而且更不适应当今资本市场的全球化要求。但是欧盟要建立自己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自己的会计准则需要花费很高的成本。而国际会计准则是一种涉及面广,概念上准确、可靠的会计规定,而且国际会计准则是国际上除了美国交易市场以外被广泛接收的会计准则,所以它在欧盟得到了广泛的赞同。

欧盟在2002年7月19日做出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的决议要求:

1.从2005年起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合并报表。

欧盟所有上市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必须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合并报表。规定涉及到约7000家上市公司。

规定的目的在于协调财务信息,以确保财务报表较高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从而保证国际和欧盟内部资本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

欧盟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的决议,还包括以下两项特殊内容:(1)为在美国上市并采用USGAAP的上市公司提供更长的过渡期限。根据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的决定,欧盟成员国为在美国上市并采用GAAP的上市公司,提供一个最迟至2007年才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的过渡期限,这样,他们就有了更多的时间来适应两种标准USGAAP和IAS.目前美国证券交易市场监督机构SEC还没有接受按国际会计准则制定的报表,而是给在美国上市的上市公司放宽选择权,或者根据USGAAP制定一份全面的报表,或者将根据国家标准制定的权益资本和经营成果调整为按USGAAP编制的报表。

如果说除了USGAAP外还要进一步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制定一套报表,相对而言,在美国上市的企业就失去了竞争优势。根据2002年10月29日由美国标准制定机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公开公布的一份“理解备忘录(MemorandumofUnderstanding)”,IAS和USGAAP应该进一步融合。目标是建立一套统一的全球化会计准则,在所有的交易场所都被接受和认可。

(2)为非上市公司和个别报表提供采纳IAS的选择权。

欧盟采纳国际会计准则仅对上市公司规定了必要的合并报表义务。成员国可以允许或规定非上市公司,根据IAS编制合并报表。这样最终可以使得合并会计准则在总体上实现国际化,并且使得合并会计报表更加有效。

欧盟成员国的第二个选择权是对个别报表的规定。成员国可以要求或者允许,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个别报表。

如果说为了资本合并的需要,个别报表必须按IAS编制,这样上市公司可以节省掉按自己国家的会计标准编制报表的工作量。但是如果没有康采恩集团结构则无需资本合并,仅仅是上市公司,就不一定根据IAS编制个别报表。在编制个别报表时,允许对是否采纳国际会计准则作出选择。

2.欧盟认可国际会计准则的程序。

欧盟采纳国际会计准则并不是无条件的接受。它在欧盟的认可程序非常严格。欧洲财务报告咨询团(EuropeanFinancialReportingAdvisoryGroup,EFRAG)起着决定性的作用。EFRAG是2001年成立的一个独立的民间组织,代表会计职业界、股票交易所、财务分析师、以及相关的企业的利益。EFRAG在2001年6月26日成立的技术专家组(EFRAGTechnicalExpertGroup,EFRAG-IEG)在技术层次上给予欧盟委员会有关在欧盟内部认可IAS的决定和建议。同时,EFRAG与IASB广泛接触,积极参与IAS的制定,确保IASB在制定准则时充分了解和关注欧盟所提出的重大会计问题;并且,协调欧盟内部有关使用IAS的利益团体的意见。会计监管委员会(AccountingRegulatoryCommittee,ARC)由欧盟各成员国的代表组成,在立法层次上负责审批EFRAG提交的采纳IAS的建议。IAS在欧盟已得到广泛的认可,欧洲财务报告咨询团技术专家组(EFRAG—TEG)已于2002年6月在欧盟认可并推荐了现有的IAS和常务解释委员会(SIC)的解释。

四、欧盟采取的会计协调措施

随着2002年7月19日欧盟采纳国际会计准则决议的出台,为了保证所有的欧盟上市公司从2005年起必须按国际会计准则以及未来的国际财务报告标准编制合并报表,欧盟打算在排定的时间计划内做好一切会计协调工作,采取并推荐一系列有效措施,统一成员国的会计准则,提高欧盟各国公司会计报表的可比性和透明度,降低筹资者的成本。具体措施如下:

1.颁布公允价值指令(Fair-Value—Richtlinie)。

作为采纳国际会计准则决议的第一个步骤,欧盟委员会经过15个月的咨询后,于2001年5月31日通过新的公允价值指令(指令2001/65/EG),在指令中引用了“公允价值”

方法。新的欧盟会计指令将进一步符合金融市场和国际会计标准的要求,有利于筹集世界资本的欧洲企业满足国际资本市场的会计要求,提高参与国际资本市场的竞争力。新指令也是金融服务行动计划(FSAP)的组成部分。

同时随着新指令的颁布,第四号和第七号指令以及银行指令必须修改,使确定的金融工具从现在起以公允价值计量。

2.颁布修改指令(Modernisierungsriehtlinie)。

欧盟委员会于2002年5月28日提出了对第四号指令、第七号指令、银行指令和保险指令进行修改的建议,以便彻底更新会计指令的结构。建立一个会计框架,确定哪些是符合现代报表编制惯例的,哪些是有足够的灵活性的,以便能够适应IAS的未来发展要求的。此外,还消除了欧盟会计指令和IAS之间的所有冲突。欧盟委员会保证,目前在IAS的框架内可以使用会计选择权,并且所有没有根据IAS编制报表的欧盟企业也易于理解和使用这种会计选择权。另外欧盟委员会进一步明确了年终报告和状况报告的要求。

修改指令是欧洲会计规定的基础,此外还继续作为那些没有根据IAS编制年终报告以及合并报表的企业编制会计报表的基础。最后,指令还包含了欧盟采纳国际会计准则决议中没有涉及到的对一些重要问题的规定。

3.咨询文件(konsultationspapier),促进信息公开。

欧盟委员会不仅规定了财务报告的内容,还考虑了财务报告透明度问题,对于发行有价证券并在有序市场公开交易的公司,规定其有信息公开的义务。欧盟委员会第二号咨询文件,特别强调了季度报告中有关权益分配和资本分配信息的公开。季度报告是对最近完整决算报告的内容更新,主要报告新出现的活动、事件和情况,而不是重复已经报告过的信息。在内容上,季度报告与相应的国际会计准则的中期财务报告IAS34一致。欧盟委员会还要求缩短财务信息公布期限,增加财务信息公开次数。最迟三个月后,应该公开上一年度的经营报告。如果说没有公开第4季度报告,期限缩短为2个月。

4.建议加强报告审计员的独立性。

除了应进一步完善和统一报表标准外,还必须提高审计质量。报告审计员所具有的独立性,对于提高审计质量起着关键作用。如果说报告审计员从其客户那里收取的不是审计费用,而是咨询费用,就会改变法定的工作性质,造成非独立审计的危险。欧盟委员会于2002年6月建议应加强报告审计员的独立性。欧盟委员会的这项建议是不带有强制性的。委员会将用3年的时间来检验,以确定在实践中可以在多大程度上实施这些建议。总而言之,非强制性的建议在欧盟成员国已受到广泛的欢迎。例如,建议的大部分内容已在德国的商法§§:HGB316ff.中编成法典,内容详尽,有些部分甚至比建议的还要严格。

5.建立有效的准则执行的监督体制。

为保证遵守国际会计准则,最需要的是要有强有力的制度和监督权威机构来监督执行。在美国是由具有准司法权威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承担这个角色;SEC宣布执行IAS可以作为在美国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的前提。在英国是由财务报告审查组(FinancialReportingReviewPanel)民间团体组织来监督实施的。在许多欧洲成员国,甚至在德国,都没有类似于美、英那样的权威监督机构。欧盟采纳国际会计准则能否成功,依赖于是否有一个合适的制度来确保各成员国都能够遵守IAS.因此建立一个有效的执行监督体制是改善欧洲企业管理和重新赢得投资者对资本市场信任的一项重要措施。

欧盟委员会已对执行会计标准作了重要分类,欧洲证券监管委员会(CommitteeofEuropeanSecuritiesRegulators,CESR)作为咨询委员会提出执行建议。CESR已在2002年10月呈送了关于执行国际会计准则的咨询文件。根据CESR的执行建议,执行涉及到上市公司所有公开的信息,包括财务信息,特别是合并报表和个别报表,中期报告和市场交易情况,也涉及根据国家会计标准制定的财务信息。另外,对于被调查的企业,在确定其披露了虚假信息之后,咨询文件还规定了可能采取的措施和协调过程。新晨

五、对中国会计国际化进程的启示

欧盟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的决议解决了资本市场信息交流的根本问题。在会计标准这个层次上找到一个合理的方法来协调欧盟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

欧盟从最初颁布会计指令到决定采纳国际会计准则以及为最终执行国际标准所采取的一系列协调措施,努力致力于会计国际化协调,对于我国会计国际化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1.分阶段采纳国际会计准则。

我国还没有决定何时采纳国际会计准则,但是正在逐步接近国际会计准则。在国际化进程中,对不同类型的公司可以采取不同的处理要求。例如,对于上市公司可以分为海外上市和国内上市公司,对于海外上市公司可以要求严格执行国际会计准则,对于国内上市公司,如果其会计实务中,经济交易事项与国际惯例所规范的交易事项相同,而且两者所处的环境也相同时,建议积极促进其与国际惯例的趋同,甚至直接采用国际惯例规范的相同的会计原则。对于非上市公司和个别报表提供采纳国际会计准则的选择权。

2.加强对会计信息的披露,促进信息公开。

对于上市公司应建立会计信息全面公开制度,对于我国的非上市公司而言,应加大信息披露的详细程度,如根据需要适当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某些项目具体化;扩大附表和报表附注的信息容纳量;并且增加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次数,缩短财务信息公布期限。

3.加强报告审计员的独立性和审计师的监管作用。

报告审计员的所具有的独立性,对于提高审计质量起着关键作用。在当前我国企业所出现的会计造假问题和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情况下,加强报告审计员的独立性显得尤其重要而且迫切。如尽可能排除有可能危及到审计独立性和客观性的各种情况;必须公开独立审计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由审计公司的整个决策层任命报告审计员;审计员定期向经营管理层和监督层汇报审计的进展情况;为审计公司和委托人之间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保护措施;定期更换审计队伍的主要成员等,以此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提高审计质量,从而能够减少金融舞弊现象。

4.强化会计标准的执行监督机制。

会计标准本身的国际化与强化会计标准的执行机制应当并举。在会计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强调会计标准本身内容的国际化,强调会计标准应当与国际通行惯例相协调固然重要,但是确保会计标准的有效贯彻与执行同样十分重要,两者缺一不可。所以,要真正实现会计标准的国际化,要使所制定的会计标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执行标准成为能否顺利贯彻标准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会计标准执行机制十分重要,它是会计标准国际化进程中十分重要的一环。所以我们在继续推进我国会计国际化进程、加快我国会计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工作的同时,应当强化会计监管,确保会计标准制定后得到有效执行,提高执行质量。

参考文献:

[1]冯淑萍。关于我国当前环境下的会计国际化问题[J].会计研究,2003,Z:2~7.

[2]冯淑萍。关于中国会计国际协调问题的思考[J].会计研究,2002.11:8~13.

[3]曲晓辉,陈瑜。会计准则国际发展的利益关系分析[J].会计研究,2003,1:45~51.

篇4

审计建议是审计机关依法向被审计对象就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中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对被审计单位改进规范管理、遏制问题再次发生的一些措施和意见的行为。好的审计建议可以帮助被审计单位起到治本的作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也是审计建议与审计处理处罚相比最大的不同。审计机关一定要重视审计建议的质量。写好审计建议应注意这几个方面:

一、要有针对性。我们在审计建议中最常见的问题就是针对性不强,泛泛而论。例如我们经常用到“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对单位的资金管理”等建议。这样的建议没有特定、明确的对象,很难产生好的效果。在提出的好的建议前,一定要对审计问题进行整理、归纳、分类,并对其产生的原因认真分析,找出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一针见血”地提出建议,帮助被审计单位规范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堵塞管理中的漏洞。

二、可操作性要强。提出的审计建议要明确、具体、到位,增强审计建议的可操作性。要想将审计建议落到实处,既要有针对性又要有可操作性。(一)针对被审计单位相关责任人员及单位责任人提出建议。(二)针对具体问题,具体指出如何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这样的建议才真正具有可操作性,能提示、引导有关单位从治标和治本两方面作出改进。例如,我们在发现存在未入固定资产账的问题时,可以提出由专人管理固定资产,定期对资产的账、卡、实进行核对,加强对新购及废置的固定资产登记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关注效益性。现阶段的审计工作中,资金使用效益高低,已经是国家审计的重要目标之一。提出的建议要在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的提高和工作效益的改进方面多做文章。帮助被审计单位整改问题,提高效益,实现最佳管理。

四、要有强制性。为了督促被审计单位很好地落实建议和意见,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必须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审计机关应加强审计回访制度,通过审计回访调查,确保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能被采纳并能积极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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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审计结果和过程效率是GAO成功完成使命的根本所在。GAO通过财务收益、非财务收益指标、.建议被采纳情况、有建议的报告比例4个指标评价审计结果。

对于财务收益和非财务收益指标,GAO首先设立组织总体目标,然后针对每个外部战略目标(即战略目标1:应对美国人民福祉和金融安全所面临的当前和潜在挑战;2:应对不断变化的安全威胁和国家间相互依存关系带来的挑战;3:协助联邦政府转变职能,以应对国家面临的挑战)分别设立单独目标。

对于建议被采纳情况和有建议的报告比例指标,GAO从组织整体层面设定目标和报告工作,以促进各战略目标间业绩的一致性。对内,GAO通过及时检查内部战略目标(即战略目标4:作为一个引导实践的联邦组织,提高工作质量,向国会提供及时服务,使美国审计署的价值最大化)的完成情况,以了解之所以完成或者没有完成组织总体目标的原因。同时,也利用这一信息向各团队反馈其对实现组织总体目标所作出的贡献,并且帮助其明确需要改进的领域。

二、客户

GAO通过证词数量、 及时性2个指标评价客户服务质量。GAO通过统计他们向国会听证会提供证词的数量,选择部分客户发放调查表来收集有关评价服务质量及时性的数据。GAO设定证词数量组织总体目标的依据是对国会日程和听证趋势的数据评估。之所以设立及时性指标是为了使工作在此指标上达到战略目标间的一致性。

三、员工

GAO通过分析包括内部调查在内的多种数据来源所提供的信息,评价他们在吸引和保留高质量员工以及在员工发展、支持、利用和领导方面的工作。GAO评价员工维度的绩效有招募员工计划完成率、员工留任率(含退休)、员工留任率(不含退休)、 员工发展满意度、员工利用满意度、直接领导能力满意度、 组织环境满意度7个指标 。

在上述7个指标中,(1)GAO通过发放年度员工反馈调查表,统计计算员工发展满意度。但是计算时不包括“无评价依据/无接触”或“无评价”的回复,因为计算结果只代表对此问题有评价意见的员工的观点。(2)员工利用满意度主要统计财政年度内员工出现以下情况的频繁性:自己的技能在工作中得到很好的利用;GAO给自己提供了具有挑战性的工作机会;自己总体上有效地实现了自身价值。(3)直接领导能力满意度指标反映的是员工对其直接领导的领导能力满意度,通过员工反馈调查进行评价。

四、内部管理

内部管理主要包括信息管理、设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服务。GAO通过进行内部员工满意度调查,了解内部管理对员工完成工作的帮助和对其工作质量的影响。调查项目包括网络服务、音频通讯系统、工资福利、办公场所安全与维护等。GAO评价内部管理的绩效有工作帮助、工作质量2个指标。内部管理维度指标的评价办法是让员工对其所享受的30项内部管理服务进行满意度排序,实行5分满分制,从“非常不满意”到“非常满意”或指明没有享受到该项服务。

GAO财政年度绩效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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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一)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县审计局负责每年向县政府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并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县政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被审计单位要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县审计局报送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90日内,向县审计局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审计要求自行纠正事项情况、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原因及限期整改和处理的措施等。县审计局每年向县政府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并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查办问责制度。县审计局负责将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形成审计报告,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对有领导批示的综合性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进行专项督促整改。被审计单位经审计局督促仍未彻底整改到位的,由县政府督查室进行重点督办。严重违纪违规、屡审屡犯、拒绝和拖延整改,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单位,由县监察局按照相关规定查处。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三)建立审计整改联动制度。县政府成立由审计牵头,财政、监察、检察、政府督查室等部门配合,组织、人社、发改、公产、税务、工商等部门参与的审计整改联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审计局,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办工作。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研究解决审计整改工作的难点,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县审计局要建立完善审计移送事项处理制度,对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需要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处理的,应及时移送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审计整改工作,迅速完成审计移送事项的处理工作,并将审计移送事项处理结果第一时间书面反馈县审计局。对审计局依法提请暂停拨付的与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关的款项,以及应清收和解缴国库的罚没款等各种非税收入,县财政局要及时停止相关资金拨付,并扣减、清收应当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款项;对审计局依法作出的需要清理、调整或暂停的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款项,县发改局、财政局应及时清理、调整或停止有关支付;对审计局依法作出的被审计单位补缴税款的决定,税务部门要依法足额征收;对审计局依法作出的关于被审计单位损害国有资产行为的审计决定,县公产局应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并依法作出处理。对审计局依法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的事项,纪检监察部门应及时查办;对审计局移送的违法犯罪案件,县检察机关应及时立案查处;对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违规资金需要冻结的,县审计局向县法院提出申请后,县法院应及时办理冻结手续;对重要事项的审计调查需县工商局支持的,县工商局要积极配合。

(四)强化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县审计局要在规定时限内,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重点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自行纠正事项、采纳审计建议、审计移送事项处理的情况;要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对积极整改到位、真正解决问题的,予以销号,切实增强被审计单位和部门的整改主动性、时效性;对被审计单位不执行审计决定,或整改不彻底的,要查明原因,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审计整改联动委员会研究解决,必要时由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对被审计单位进行重点督查;重大项目的审计结果及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涉及经济责任审计的事项,要同时向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推行审计整改公告和通报制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推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告制度。县审计局每年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整改情况,除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外,凡是符合公告条件的,应通过政府网站、审计局网站向社会公告。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审计整改工作典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不积极整改、整改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予以通报;对拒不整改或屡审屡犯、屡禁不止的,要通过媒体对被审计单位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曝光并从严问责,促进其整改,提高审计整改效果。

三、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及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了解掌握整改进程,指导、协调、督办有关审计整改事宜,做到态度坚决、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整改到位、反馈及时,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机制体制入手,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建立完善加强单位管理的规章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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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道路安全审计的起源与发展

1991年,英国版的《公路安全审计指南》问世,这标志着安全审计有了系统的体系。从1991年4月起,安全审计成为英国全境主干道、高速公路建设与养护工程项目必须进行的程序,使英国成为安全审计的重要发起与发展国。而我国则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发展安全审计,主要有两个渠道:①以高等院校为主的学者通过国际学术交流与检索国外文献,从理论体系的角度引入道路安全审计的理论;②通过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配套科研课题。在工程领域开展道路安全审计的实践。

目前,在澳大利亚、丹麦、英国、冰岛、新西兰和挪威等国已定期地执行道路安全审计,德国、芬兰、法国、意大利、加拿大、荷兰、葡萄牙、泰国以及美国正处于实验或试行阶段,其他许多国家也在就道路安全审计的引入进行检验,比如希腊等国家。国外研究表明,道路安全审计可有效地预防交通事故,降低交通事故数量及其严重度,减少道路开通后改建完善和运营管理费用,提升交通安全文化,其投资回报是15~40倍。

道路安全审计在我们道路建设中的重要性,不仅仅是在提高安全性方面,对经济性也有帮助。而山区道路的安全比起一般道路来讲,就更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毕竟山区道路的崎岖以及地势的高低相对与一般道路对驾驶者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而且其发生事故的死亡率也比其他道路高很多,因此,审计对于山区道路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2 山区道路安全审计内容

加拿大等国家认为,在项目建设的初步设计阶段进行道路安全审计最重要、最有效,因而早期的道路安全审计主要重点是在项目建设的初步设计阶段。现世界各国都普遍认为可在已运营的道路和拟建道路项目建设期的全过程实行安全审计,即在规划或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道路通车前期(预开通)和开通服务期(后评估阶段)都有所侧重地实行审计。山区道路安全审计同样与其他道路的安全审计工作内容一样。

3 审计要素

典型的道路安全审计过程为:组建审计组+设计队介绍项目情况及提供资料+项目实施考察-安全性分析研究-编写安全审计报告+审计组介绍项目审计结果+设计队研究、编写响应报告-审计报告及响应报告共同构成项目安全文件。

整个安全审计的时间一般为两周左右。为保证安全审计的质量,审计组人员的构成至关重要。审计组的人数依项目的规模大小一般由26人组成,审计组应由不同背景、不同经历、受过培训、经验丰富、独立的人员(与设计队无直接关联)组成。审计人员一般应具备交通安全、交通工程、交通运行分析、交通心理、道路设计、道路维护、交通运营及管理、交通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应保证审计组人员相互间能平等、自由地交流、讨论和商议安全问题。审计人员应本着对社会(用户)负责的态度、安全第一的观点,依据道路标准规范,对项目各种设计参数、弱势用户、气候环境等的综合组合,展开道路安全审计。道路安全审计人员(审计组)与设计人员(设计队)的区别在于:设计人员需要综合考虑项目投资、土地、政治、地理、地形、环境、交通、安全等方方面面的因数,限于经验、时间的约束,对安全问题难免有所偏颇。而安全审计人员不考虑项目投资、建设背景等因数,仅仅考虑安全问题,只提安全建议,最后由设计人员决定:采纳、改进或不采纳。因而可以说道路安全审计的关键点为:它是一个正式的、独立进行的审计过程,须由有经验的、有资格的人员从事这一工作,要考虑到道路的各种用户,最重要的一点是只考虑安全问题。

安全审计报告一般应包括:设计人及审计组简述、审计过程及日期、项目背景及简况、图纸等,对确认的每一个潜在危险因素都应阐述其地点、详细特征、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事故的频率及严重度评估、改进建议及该建议的可操作性(实用性)等。审计报告应易于被设计人员接受并实施。响应报告应由项目设计人员编写,其内容—般应包括:对审计报告指出的安全缺陷是否接受,如不接受应阐述理由,对每一改进建议应一一响应,采纳、部分采纳或不采纳,并阐明原因。

4 现有山区道路的安全审计

对现状山区道路进行安全审计,主要评估现状道路潜在事故危险性,同时提出改进措施以降低未来发生事故的可能性。现状道路的安全审计与新建道路相类似,也需进行上面所提到的工作,但现场调查以及评估资料及文件这两步与新建道路有所不同。此时事故资料被作为欲审计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该资料也包括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潜在性的一些不利因素的详细资料。

理想的关于现状道路网的安全审计应该建立在有规律的基础之上。它可以以连续几年审计的结果为基础,采用滚动式的审计方式对路网中的每条道路都进行评估。对于里程较长的道路(一般>100km),其安全审计工作可按两阶段进行,即初步审计阶段和详细审计阶段。前者主要对道路总体上进行粗略审计,给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所处位置,后者则对找到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详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对里程较短的道路(

由于欲审计道路已修建完成并已经运营,此时现场调查就显得非常重要。不管是拟建道路或已建道路、线内工程还是线外工程,安全审计工作必须全方位细致地进行。要考虑不同道路使用者对道路安全性能的不同需求。例如:①由于坡度太大或海拔高而使得驾驶员的心理产生恐惧;②半径太小可能使得驾驶员无法在规定视距范围内看到对方;③山体的稳定性也可能会影响到驾驶员。

另外,现状山区道路的安全审计工作还要调查不同的道路类型,例如白天、黑夜、干燥、潮湿等情况对道路的影响。此外,对现有道路网络的安全审计可结合养护工作同时进行,这样可减 少相应的成本费用。

5 我国山区道路的审计现状及问题和解决方法

5.1审计现状及问题

由于目前审计这个名词在国内还算比较新鲜,国外从起步发展到现在也不过十来年的时间,各方面都只是处于实验或者是试行阶段,并没有固定的一套理论依据。而我国相对外国来说又是落后了好几年,因此我国现在总体的审计现状也就处于探索阶段,各个方面也是处于起步阶段,不可能对各个方面的审计工作做到非常的完善。而道路的审计不过是众多审计工作中的一小部分,由于其本身的“新鲜性”,又对审计人员的要求较高,西部一些贫困地区教育跟不上,审计的人才缺乏也不是没有可能,设备等亦未全部到位。山区道路安全审计工作的开展较一般道路可能要更加的困难,因为山区道路多是停山临崖,弯道又多,坡度又大等各方面因素是其工作的开展要难与一般道路;更有甚者像那些偏僻地区的山区道路,可能路面的质量都无法保证,更不要提进行什么安全审计。

5.2解决方法

要改善我国目前的这种安全审计情况,需要全国各个方面的努力与配合,不过政府要有所规定,我们民间也要有这方面的意识。笔者简单列出几项:①国家应该颁布相关的法律制度,严格要求进行安全审计;②地方政府部门要加强管理;③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④提高我国的教育水平和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⑤交通安全部门要深入到偏僻的山区;⑥提高我国的经济实力。

6 结束语

山区道路的安全审计工作与其他道路的安全审计总体上应该说差不多,当然山区的那种独特的环境使得审计工作的重点可能不仅仅局限与一般的道路,不要认为山区道路的流量没有城市道路那么多而忽视它,我国是个多山的国家,山区道路对于我国各个地区的经济往来的作用不言而誉。通过安全审计,加强了全国各地交流。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百利而无一害。国内山区道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对道路安全审计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研究并得出以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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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主观限制性分析

    首先,企业内部审计定位的不明确,许多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职能定位有监督职能、鉴证职能及综合职能等特点。最普遍的说法是将内部审计定位为监督职能和鉴证职能,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不能够反映内部审计的真正目的,从而影响了内部审计人行为的目标和方向。其次,企业审计人员结构的单一性,许多企业的审计部门普遍存在专职人员少、业务结构单一的现象。内审人员缺乏应有的审计经验和审计技巧,兼职现象严重,难以适应内审工作的需要。人员的知识面较为单一,绝大多数企业的内审机构只有会计师,没有工程师、律师等,使得审计部门只能从凭证到帐面查找问题,难以从实际操作中发现问题。因而提出的建议或为决策者提供的决策依据往往缺乏现实性。

    2. 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结构的不完整性分析

    首先表现在,企业领导对内部审计机构建设重视不够,没有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有些企业虽然设置了却把审计与财务或监察等部门并到一起,个别企业甚至借改制之名撒并了内部审计机构。在人员配备上没有把精兵强将放到内部审计岗位上来,正常的审计人员数量也难以保证。其次反映在,授予内部审计机构的权限不够,有的甚至不予授权,以至内部审计结论的落实难以到位,内部审计发挥不了应有作用。第三则是企业审计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的审计人员基本上都是财务人员转型,缺乏经济、工程、法律等专业人员,且审计人员因长年得不到培训而闭目塞听。

    3.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可持续性发展的滞后性

    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方法模式仍以帐项基础审计方法为主,主要审计目的是“查错防弊”,内部审计人员风险观念淡薄,审计风险控制因素考虑较少,更谈不上运用最新的以风险导向为核心的审计方法来防范和化解风险。另外,内部审计中抽样设计虽已被广泛应用,但是内审人员在运用这一技术时,基本上全凭审计人员的主观标准和经验来确定样本规模和评价结果,这种判断抽样极易遗漏重要事项,形成审计风险。

    4.企业内部审计与管理间的辨证关系

    4.1 企业内部审计受其独立性制约

    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责之一是接受委托对本企业其他职能部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企业整个管理系统的有效性、科学性进行评价,因而,要求内部审计相对于其他职能部门来说是独立的,只有这样,审计工作的质量才有保证,审计人员发表的意见、结论、建议的公正性才不会受到影响。

    4.2 企业内部审计与企业管理间的辅成关系

    内部审计是通过内部控制制度,对企业的各项管理进行客观评价,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来发挥其加强管理的作用的。如果内部审计的有益建议被采纳,并促使企业管理迈上新的台阶,内部审计就为加强企业管理做出了贡献,相反,内部审计人员未提出有益的建议或这些建议未被采纳,则内部审计就没有起到加强企业管理的作用。

    4.3 企业内部审计与企业管理间的职能区别

    审计为管理服务,并不意味着内部审计人员参加日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体现在各项业务处理程序上,由管理部门设计、具体管理人员执行,比如对经济活动的稽核、验收、复算、核对等等。履行管理职能,是指实际加入管理的运作过程,实施具体的管理行为,实施人员必然参与了管理,留下了管理的痕迹,发生了管理的效果。

    5.企业内部审计工作问题产生的因素分析

    对于内部审计工作问题产生的因素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

    5.1 审计制度的不健全因素

    对企业审计工作而言,明确控制标准是前提,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是保障。虽然国家有规定,法律有依据,但有的单位往往根据本身需不需要来决定执不执行。

    5.2 审计实施操作不规范

    企业审计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审计计划编制不周详,审计方案过于简单,内容不详细,审计人员分工不合理,审计实施过程未严格按照规范执行。

    5.3 审计技术落后

    科学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利用率低,审计成果距离目标要求差距较大。当前内部审计多注重采用审查凭证、账簿和报表等传统审计方法,缺乏内查外调等手段,未能触及要害。这种单纯以账查账的做法很难发掘错弊及违纪事实;有的审计人员,审计工作抓不住重点,找不准问题隐藏的领域,重财务审计,轻财经法纪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既不利于打击严重侵占企业财产行为,也不利于促进被审计单位改善经营管理。

    6.企业内部审计效果的提高

    6.1企业内部总审计师制度的建立

    为了提高企业内部的审计效果,应当选择企业内部熟悉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有组织领导能力、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优秀人才,担任总审计师职务,总体负责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6.2 企业内部审计环境的营造

    审计环境对企业内部审计的效果影响也是很大的,营造良好内部审计环境内部审计监督的成败和效果,取决于是否具备了良好的审计监督环境。审计环境也是内部审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条件,是影响内部审计活动完成其自身职能的基础。

    6.3 企业内部审计程序与方法的改良

    这一点主要表现在,要在审计报告建议的质量上下功夫,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反映被审计单位的情况,提出有价值、有分量的审计建议;要注重总结、提炼、利用审计成果,服务宏观调控。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对企业经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有针对性地改

    进意见和措施。

    7.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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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审计成果转化工作的现状及问题

1.及时利用难。防弊查错是现代审计工作的重点,对于内部审计工作而言,除了具有防弊查错的职能之外,它更加倾向于分析和研究内审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许多企业都有内部审计的制度,但是对审计工作结束的审计成果利用率却非常低,主要表现为对审计问题的“就事论事”,只解决审计的具体问题,而对于审计问题牵连的企业运行效率和管理能力等更深层次的问题却是讳莫如深。

2.切实落实难。通常审计项目结束后,内审人员都会对此次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关的解决意见和处理决定,但是在审计成果的落实方面存在着诸多的困难和问题。首先是审计管理部门管理权力“孱弱”,相关的审计成果(审计意见和处理决定)最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其次是被审计单位出于企业利益的考虑对于审计问题虚与应付、避重就轻,根本无法解决实际问题。以上种种造成了审计成果转化的落实难。

3.转化途径难。使审计人员颇为尴尬的是,他们辛苦分析的审计结果像高雅艺术品一样常常被“束之高阁”,不能转化为实际的管理行动。究其原因主要是转化途径短缺、渠道狭窄。在通常情况下,只要向企业负责人报告和向被审计单位作出书面审计结论后,该内审项目就算已竣工,在促进内审成果转化方面措施不多,力度不大,环境不宽松,影响了内审职能的充分发挥。

4.建议采纳难。传统观念是部分企业的领导对审计部门的作用认识不到位、对审计成果不重视,因此领导日常的管理目光大都盯在重要的管理部门,对于审计部门的关心只限定在问题的发现上而非管理的决策上,因此,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和建议采纳比较困难。

二、开展内部审计成果转化工作的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的内部审计思维。经济学理论认为“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同样的,人也是内部审计成果转化的主导因素。所以我们改变传统的审计观念,深刻地认识到内审工作不是查账的简单的工作,而是在企业的整个管理活动中起着纽带和桥梁的重要作用的工作。内部审计增强了企业对现代审计制度的认识,明确了它的重要性。为了保证审计质量我们要满足审计人员配备的素质要求,并把内部审计成果的转化工作作为企业的重要日式日程之一,广泛地采纳各种中肯的意见,积极推介内部审计成果转化。

2.扶优限劣的内部审计质量观念。对内部审计成果构成影响的因素非常多,主要有体制、政策、环境、人员和程序等。确立扶优限劣的内部审计质量观念是提升内部审计成果转化的不可或缺的条件,而且高质量的内部审计成果是企业获得高管理效益的必备条件之一。通过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审前控制、中监督、审后检查,注重审计分析质量,多出精品,真正做到“内审出成果,转化结硕果”。

3.准确定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理念。内部审计部门要准确定位,充分利用其“监控”各部门且相对独立的优势,把单位的各项业务活动纳入到其审计的范围,通过履行一定的管理职能,参与日常的实际管理。在内部审计成果转化的角色中充当倡导者和组织者,逐步扩大审计工作内涵,为适应企业不断发展的新要求而努力。

三、加强内部审计成果转化工作的策略及建议

综上所述,内审成果的利用与转化集中体现在内审整改的全面落实,最小投入获取最大收益以及风险的最小容忍度。要促成内审成果利用,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求保障举措:

1.改进审计方式和审计技能。在审计方式的改进上,可以借鉴或者参考国外先进的内控风险预警预报的审计方式,运用科技手段和一些较为简便的检查方式,对日常与内审人员“纠缠不休”的账、表、簿、证等进行认真审计,确保“寻找出入”以及“核实勾稽”的工作质量,并采取相应措施来缩短验算与核对的过程。在审计技能的改进上,采取后续审计及时跟进的连续性监督工作方式,打破内审工作“间歇性喷泉”效应,保持内审监督信息的适时与连贯,同时,强化人员培训,彰显内审分析评价的透析力,谋求审计检查效率的倍增。

2.明确工作职能,追究工作责任。建立工作责任制度对于巩固内部审计成果来说是不错的方法。要追究责任首先就要明确责任范围,分清领导责任与管理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等等。责任的追究应该围绕着逐级分类后的风险类别,在认真考虑各个层级的风险源之后,根据责任的性质做出公正合理的责任追究决定。需要注意的是,为了避免同一组织不同部门在同类问题上追究尺度过于悬殊的问题出现,追究还应围绕内审人员岗位职责与工作质量,分析审计风险产生的主、客观因素,建立审计风险备案录。

参考文献:

[1]吴建军,顾加宽. 内部审计成果转化的现实选择[J].  山东审计·内审天地2005.03: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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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95年度财政有偿使用资金审计报告被福州市审计局专报福州市委,福清市委宋书记对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信息专报》作出批示,督促各部门落实整改,市政府下发了《加强财政周转金回收工作的意见》文件。

(3)1995年度乡镇财政决算审计调查报告在福州市审计局和审计学会会议上交流,获“优秀论文”二等奖。市委、市政府发出了《关于加强奖金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

(4)1996年预算外资金管理审计调查报告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出台了《福清市本级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等三份文件。

(5)1995年农行、中行、人民保险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查出违纪金额356万元,受到福州市审计局表扬。

2.除担任主审大中型审计项目外,还组织实施并参加乡镇财政决算和镇长、书记任期经济责任等大中型审计项目17次,查出违纪金额1068万元,处理上缴市财政470万元。

3.1997年5月至年12月任福清市审计局副局长,分管福清审计师事务所,1997—1999年组织承办委托业务3534项,实现业务收782万元,跃进全省20大审计事务所行列。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和经贸社保审计科,主持并组织实施行业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28次,审计发现管理中存在问题153个,提出审计建议107条,均得到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采用和被审计单位采纳,对全市经济和财政工作起到指导作用,取得显著成效。其中:

(1)组织实施全国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11次,主要有:

1999年度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成果发表在《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和《福建审计》,获福州市审计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市政府下发了《调整机关事业养老统筹金比例的通知》。

年度、年度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市政府十三届第40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计意见,作出提取代管业务费的决定。

年农网改造项目审计在福州市农网审计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市供电公司书面反馈整改审计意见13条。

1998—1999年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财务收支、年度普教经费、年三峡库区移民安置资金、年度世行贷款—沿海资源可持续开发项目和公安系统财务收支、年度世行贷款—结核病项目审计和调查所提出切实可行建设性建议和意见,促进了单位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为宏观决策提供了服务,得到福州市审计局、福清市有关部门采用和被审计单位采纳。

(2)组织实施省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9次,主要有:

1997年清展花园工程竣工决算、1998年度排污费收支、1999年度机关社保基金、农村社保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支、1999—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年度环保资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计和调查所提出切实可行建设性建议和意见,得到福州市审计局、福清市有关部门采用和被审计单位采纳,为加强内部控制、堵塞漏洞、提高经济效益起到重要作用。

(3)组织实施地市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9次,主要有:

1997年度环保行业审计、1998年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及开工前审计,被福州市审计局基建投资审计处评为优秀奖。

1997年海城公路工程竣工决算、1999年融侨管委会道路工程竣工决算、1999年度水利建设基金、年度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土地出让金、年度农村教育附加费、年度机关社保基金审计和调查所提出切实可行建设性建议和意见,得到福州审计局、福清市有关部门采用和被审计单位采纳。

4.承担重大专案审计11次,主要有:

1996年海口镇财政所会计贪污案,1999年市绿化队会计撕毁“小金库”凭证案,年市城镇开发公司私设“小金库”案,年市林业公安分局滥发“红贴”,私设“小金库”案,年市进修学校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案,市华侨中学乱收费,私设“小金库”案,年市外贸公司私设“小金库”案,年市体委违规担保案,年渔溪粮站国有资产流失案,年市进修学校违规支付工程款造成市园林绿化队干部贪污案。上述案件审计定性准确,结论正确,移送纪检司法机关后,成为案件审理的重要依据,被立案审查8起,追究刑事责任1人,党政纪处分4人。

5.审计方法创新与经验总结主要有:

(1)年,制定和实施建设项目审计“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实施细则20条。该项审计创新办法和经验总结材料被《中国审计报》采用。

(2)1997—年,组织投资审计科实施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155个,审核造价11.22亿元,核减造价1.01亿元,核减率为9.01%。该项采取深入施工现场审计和强化交叉审核等新方法和经验材料在年全省投资审计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市政府年发出了《关于对我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的实施意见》,年省政府《今日要讯》和年省电视台《昂首阔步一路歌》专题片中也有报道。

篇11

完成2020年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一季度相关工作并对2019年四季度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审计了我市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以及相关金融支持政策、复工复产等情况,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情况等。抽查了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等24个政府部门、单位、企业,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2条,被审计单位采纳并及时整改。

(二)民生审计

完成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社会捐赠款物以及疫情重点保障企业贴息贷款等3个专项审计。提出审计建议3条被指挥部采纳,及时出善了2项制度,为应急物资采购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证,确保疫情物资采购、管理,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实的后勤物资保障。

(三)财政审计

全面实施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和60个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以全面数据归集与分析相结合、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审计机关核实与被审计单位核查相结合方式实现审计全覆盖。一季度已进场对财政、教育、发改、自然资源局实施全面审计,完成了全市财务、预算数据的收集,并对数字化进行了初步分析,并形成审计疑点,以便下一步审计核实。目前3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已结束现场审计工作。

(四)农业农村审计

一是进场实施市稳定粮食生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对推进稳定粮食生产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反映工作推进、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困难、短板和薄弱环节,揭示财政资金安全、绩效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从制度机制层面深化落实粮食各项政策措施,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更好实施。

二是按计划开展市2019年扶贫专项审计,重点关注扶贫政策落实、资金到位、项目落地、目标完成等内容以及影响2020年如期脱贫的薄弱环节、已脱贫地区的成果巩固等情况,确保惠民政策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五)经济责任审计

按计划进场实施市教育局局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紧扣经济责任范围,紧盯领导干部决策等权力行使重点事项开展审计,把准监督方向,提高经济责任审计针对性,加强对履职尽责情况的检查,关注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改革部署的落实,着力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反腐倡廉。

(六)固定投资审计

一是前移关口,强化事中监督,实施对中学迁建工程、新建市人民医院等9个重大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发出“审计建议单”及“审计建议函”共11份。

二是完成竣工决算投资项目4个,并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各方落实责任,加快项目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和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

三是完成投资审计“三转”项目结算审计资料清退及相关移交工作。

(七)按时保质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审计机关临时交办任务

一是抽调人员参与疫情指挥部在疫情期间对湖北等重点疫区来(返)人员情况、行动轨迹文档的整理工作二是抽调人员到市发改局参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和资金使用监督工作;三是抽调业务骨干参与纪委工作。四是完成2019年度乡村振兴工程造价专项审计调查。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统筹协调,确保年度审计计划按时完成,重点关注重大政策跟踪、防控专项资金、财政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向市政府提出相关制度建设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二是继续做好重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促进提高项目的科学决策水平,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重点关注工程量变更、款项支付、项目管理的合法合规性。

三是科学推进审计全覆盖工作,做好新形势审计监督工作衔接,严格落实各级审计委员会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通过实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扩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面、开展专项财务收支审计等方式,扩大审计监督面。

四是抓好审计整改跟踪落实工作,强化新形势审计监督职能,对每份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梳理汇总,每月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和动态管理,对照“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逐个进行销号,并对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是全面推进大数据审计,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强审计业务人员计算机、大数据应用培训;推进计算机规范化建设,加强维护管理;坚持科技强审,学习借鉴上级“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篇12

2、乡镇主管经济、财政工作及其他履行经济职能的副职拟提拔为正科级的;

3、县直部门、单位所属有独立经济业务活动或直接履行经济职能的股级部门、单位的正职拟提拔为副科级的。

第三条审计的主要内容

1、县直部门、单位分管经济、财务工作的副职拟提拔为正科级的审计内容:(1)任期内负责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情况;(2)任期内负责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情况;(3)任期内配发的办公物品登记、管理、使用情况;(4)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5)任期内遵守政纪、廉洁从政情况;(6)为领导提供经济决策及建议采纳结果情况;(7)本人主要经济责任和其他需要审计的情况。

2、乡镇主管经济、财政工作及其他履行经济职能的副职拟提拔为正科级的审计内容;(1)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情况。主要审计负责的预算内外资金收支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虚报收入、虚列支出,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问题;(2)税收收入情况。重点审计完税凭证,检查有无虚增税收问题;(3)任期内负责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情况;(4)任期内配发的办公物品登记、管理、使用情况;(5)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6)任期内遵守政纪、廉洁从政情况;(7)为领导提供经济决策及建议采纳结果情况;(8)本人主要经济责任和其他需要审计的情况。

3、县直部门、单位所属有独立经济业务活动或直接履行经济职能的股级部门、单位的正职拟提拔为副科级的审计内容:(1)任期内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点审计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无隐瞒收入、虚列支出、转移资金、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问题,有无贪污、私分、侵占公有财物问题,有无违反规定发放资金、津贴、补贴和实物问题,有无违反规定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挥霍浪费问题;(2)任期内资产、负债情况。主要审计核实任职初、离职时部门、单位会计核算的各项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3)任期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管理情况;(4)代上级部门管理的各项基金、资金的收支、划转、管理及效益情况;(5)任期内配发的办公物品登记、管理、使用情况;(6)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7)任期内遵守政纪、廉洁从政情况;(8)任期内经济决策执行情况;(9)本人主要经济责任和其他需要审计的情况。

第四条审计程序

拟提拔对象在县委组织部考察预告后,由县委组织部向县审计局下达书面委托书,县审计局组织对拟提拔对象进行任前经济责任审计,并在干部任前公示期限内向县委组织部提供审计结果报告,县委组织部将审计结果报告连同任前公示情况向县委报告。

第五条审计结果的运用

县委对拟提拔对象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和任前公示报告进行研究分析,不影响任职的,正式决定予以任命。如有与拟任职务不相适应的问题的,视情况暂缓任命或取消任命,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

篇13

三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过错要诚恳引导,防霸气。要正确分析资金违规引起的过错问题,对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出现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要进行批评、教育、引导和纠正,既要引导被审单位积极发展、稳步发展、大胆发展,又要引导他们认清事物矛盾的主次关系、与其他事物的联系,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违纪守法的关系,切忌纠辫子、打棍子、扣帽子,用大话来欺压、用官话来搪塞、用气话来征服。

四是对被审计单位的偏激要耐心教育,防意气。对被审单位偏激的行为,审计干部首先要树立高度负责的意识,不能小题大做,防止把实际问题说成思想问题、把业务问题说成是经济问题、把违规问题说成是违法问题,要正确对待说话偏激的被审单位领导,并给予充分理解、容忍和尊重;其次要坚持以肯定鼓励为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审单位的功过是非,支持被审单位改进缺点和错误,提高审计整改和审计决定的落实率。